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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南瑶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124页)
连南瑶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124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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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
上传人:Le****97 编号:1306880 2026-01-28 124页 833.23KB
1、连南瑶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文 本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二二三年十一月目目 录录前言.1第一章总则.2第 1 条编制目的.2第 2 条规划依据.2第 3 条指导思想.3第 4 条规划原则.4第 5 条规划期限.5第 6 条规划范围.5第 7 条规划解释.6第二章现状基础与风险识别.7第 8 条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7第 9 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8第 10 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风险评估.8第三章目标定位与空间战略.10第 11 条目标愿景.10第 12 条城市性质.10第 13 条城市规模.10第 14 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11第四章国土空2、间格局优化.13第一节支撑区域协调发展.13第 15 条强化联系粤港澳大湾区,推进粤湘桂地区紧密交流.13第 16 条加强区域生态协作,全力牢筑北部生态屏障.13第 17 条落实省市重大部署,推动城镇体系协同发展.13第 18 条深化“三连一阳”合作,建设北部绿色发展协作区.14第二节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15第 19 条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15第 20 条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16第 21 条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6第三节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格局.17第 22 条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要求.17第 23 条构建“一主一副两带四区”的国土空间发展格局.17第四节规划分区与用途结构调整.19第3、 24 条优化县域规划分区.19第 25 条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管控要求.19第 26 条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20第 27 条预留战略留白空间.20第五章助力乡村振兴的农业空间.22第一节农业空间格局及乡村产业发展.22第 28 条构建“一带四区多园”的农业发展格局.22第 29 条支撑乡村产业发展.23第二节严格耕地保护.23第 30 条耕地保有量任务.23第 31 条耕地保护与管控.24第三节优化村庄布局建设美丽宜居乡村.24第 32 条构建两级三类村庄体系.24第 33 条村庄用地布局优化.25第四节支撑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26第 34 条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26第 35 条推动城乡人才4、要素流动.26第 36 条鼓励城乡资本投资乡村生产经营.26第 37 条深化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27第六章保育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29第一节生态空间格局.29第 38 条构建“一屏两核多廊多节点”的生态保护格局.29第 39 条加强一般生态空间管控.30第二节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30第 40 条自然保护地体系.30第 41 条加强自然保护地保育管理.31第三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31第 42 条维育地带性森林植被.31第 43 条强化动物迁徙廊道和栖息地保护.32第四节提升生态碳汇能力.33第 44 条提升生态碳汇能力.33第七章建设集约高效的城镇空间.34第一节城镇空间结构及体系规模结构.35、4第 45 条构建“一主一副五特色镇”的城镇开发格局.34第 46 条城镇等级规模结构.34第 47 条城镇职能类型结构.35第二节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36第 48 条产业空间布局.36第 49 条推动产业园区提质增效.37第 50 条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38第三节居住空间与住房保障.39第 51 条居住用地布局.39第 52 条住房保障措施.40第四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41第 53 条公共服务中心体系.41第 54 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41第 55 条城乡社区生活圈构建.44第五节城镇空间品质提升.45第 56 条县域开敞空间体系.45第 57 条城乡公园体系构建.45第 58 条公园绿地和6、开敞空间布局.46第 59 条构建休闲游憩网络.46第八章高标准规划建设中心城区.48第一节中心城区土地使用.48第 60 条优化土地使用结构.48第 61 条建立规划分区体系.48第二节居住与住房保障.49第 62 条居住用地布局.49第 63 条政策性住房保障.49第三节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50第 64 条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50第 65 条社区生活圈划定.50第 66 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51第四节开敞空间布局安排.53第 67 条绿地系统结构.53第 68 条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布局.53第五节城市道路交通布局.54第 69 条道路网络布局.54第 70 条交通设施布局.557、第 71 条慢行系统规划.56第六节市政基础设施与防灾减灾布局.57第 72 条给水工程规划.57第 73 条污水工程规划.58第 74 条雨水工程规划.58第 75 条电力工程规划.58第 76 条通信工程规划.59第 77 条燃气工程规划.60第 78 条环卫工程规划.60第 79 条综合防灾规划.62第七节地下空间安排.62第 80 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62第 81 条地下空间管制分区.63第八节城市设计与景观风貌.63第 82 条城市景观风貌格局.63第 83 条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区.65第 84 条城镇开发强度分区.66第 85 条城市天际线塑造.67第九节各类控制性划定与管控.68第8、 86 条城市绿线控制.68第 87 条城市蓝线控制.69第 88 条城市黄线控制.70第 89 条城市紫线控制.71第十节规划片区划定与管控.72第 90 条规划片区划定.72第 91 条规划片区管控.72第 92 条城市更新重点区域.73第九章塑造地域文化特色的城乡风貌.74第一节城乡空间形态与风貌管控.74第 93 条塑造富有生态特色及民族特色城市风貌.74第 94 条城乡风貌特色分区指引.74第二节历史文化保护与合理利用.76第 95 条构建“一带五区多点”的历史文化保护.76第 96 条严格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划定与管控.76第 97 条统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77第 989、 条强化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力度.78第 99 条打造特色文化遗产旅游路径.78第 100 条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78第三节全域旅游品质提升.79第 101 条全域旅游产品体系构建.79第 102 条各镇旅游资源差异化发展.79第十章完善国土空间支撑体系.83第一节综合交通网络.83第 103 条明确综合交通系统发展目标.83第 104 条落实铁路交通规划建设.83第 105 条建设高效互联的公路网络.83第 106 条优化内部交通网络.84第 107 条完善客运设施建设.84第二节市政基础设施体系.85第 108 条给水工程.85第 109 条排水工程.85第 110 条电力工程10、.86第 111 条电信工程.87第 112 条环卫工程.87第 113 条燃气工程.87第三节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88第 114 条规划目标.88第 115 条应急避难规划.88第 116 条防洪工程规划.89第 117 条消防工程规划.90第 118 条人防工程规划.91第 119 条地质灾害防治.91第 120 条防震减灾规划.93第十一章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95第 121 条水资源保护及利用.95第 122 条森林资源保护及利用.96第 123 条耕地资源(含耕地储备资源)保护及利用.97第 124 条矿产资源保护及利用.98第 125 条自然资源转用与管理.99第 126 条支11、撑碳达峰碳中和.100第十二章国土修复整治与存量更新.101第一节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101第 127 条生态系统修复目标.101第 128 条推进湿地河湖生态系统修复.101第 129 条开展山地森林生态系统修复.102第 130 条着力推动土壤污染修复.103第 131 条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104第二节全面实施国土综合整治.104第 132 条土地综合整治目标.104第 133 条分类引导农用地整治.105第 134 条统筹推进建设用地整治.106第三节城市更新.107第 135 条更新目标.107第 136 条“三旧”改造.108第 137 条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112、10第十三章实施保障.111第一节规划实施传导.111第 138 条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111第 139 条建立“县域单元(镇)”两级规划管控体系.111第 140 条各镇发展指引.112第二节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114第 141 条建立健全动态监测评估预警机制.114第 142 条实行国土空间规划全周期管理.115第三节近期行动和重大项目保障.115第 143 条制定近期行动计划.115第 144 条实行重点项目分类用地保障.116第四节配套政策保障.116第 145 条建立分区分类政策配套体系.1161前言连南瑶族自治县位于广东省西北部,是世界唯一的排瑶聚居地、世界经典乐曲瑶族舞13、曲的故乡。连南瑶族自治县东北与连州市交界,东南与阳山县相连,南接怀集县,西邻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西北与湖南省江华瑶族自治县相交。连南民族风情浓郁奇异,素有“百里瑶山”之称。在“双区驱动”、广清一体化等重大政策机遇下,连南主动融入湾区,把握三连一阳错位发展着力点。本规划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城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及生态保护与利用不平衡不充分为规划主线,对全域国土空间要素布局进行14、长远谋划和统筹安排,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动连南瑶族自治县实现高质量发展。本规划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要求,通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与国土空间资源配置,推动实现“多规合一”,支撑连南打造均衡和谐、绿色安全高效开放、美丽宜居的国土空间格局。2第一章 总则第 1 条 编制目的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0215 号),对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合理15、保护与利用全县国土空间资源,为实现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空间保障,支撑连南瑶族自治县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广东省、清远市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等,制定本规划。第 2 条 规划依据国家层面:国家层面: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 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 年修正)3.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4.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2023 年)5.国家层面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广东省层面:广东省层面:6.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2022 年)37.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16、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发20215 号)8.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9.广东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0.广东省层面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清远市层面:清远市层面:11.清远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12.清远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13.清远市层面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标准规范连南瑶族自治县层面:连南瑶族自治县层面:14.连南瑶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15.连南瑶族自治县层面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17、文件及标准规范第 3 条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走中国式现代化道路,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与安全,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4主体功能区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为牵引,深入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坚持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围绕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粤东西北振兴、广清一体化、少数民族生态发展规划及“三连一18、阳”地区连片开发的历史机遇,构建区域协同发展的县域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互统一、相互促进,推动连南瑶族自治县实现高质量发展。第 4 条 规划原则全域统筹,区域协调。主动对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加快融入广清一体化,大力推进“三连一阳”协同发展,坚持区域联动、城乡融合和产城融合,构建科学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统筹全域全要素配置,提升国土空间开发保护质量和效率,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生态优先,大力推进“两山”理论实践创新。全面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保护优先、集约节约,促进城镇发展由外延扩张向内涵19、提升转变。协调人、地、产、城关系,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和生产生活方式。统筹发展与安全,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以及蓝线、绿线、工业用地控制线等空间管控边界,增强粮食、生态、水资源等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保障实体经济发展空间。5以人为本,城乡融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改善民生福祉,不断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扎实推进城乡融合高质量发展,精准配置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均等化,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补齐“三农”短板。因地制宜,传承文化。立足本地自然、人文以及民族文化禀20、赋,因地制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发挥民族地区优势,突出民族文化特点及地域特色。一张蓝图,协同实施。坚决落实“多规合一”改革要求,统筹各类空间性规划,形成一本规划、一张蓝图,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类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实施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严格执行规划,确保一张蓝图干到底。建立协同治理的规划实施机制,实现城乡国土空间共管、共治、共享。第 5 条 规划期限本规划基期为 2020 年,期限为 2021 年至 2035 年,近期至 2025年,远景展望至 2050 年。第 6 条 规划范围本规划国土空间范围包含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县域规划范围为连南瑶族自治县行政辖区范围内全部陆域国土空间,具体包括21、连南所辖 7 个乡镇,包括三江镇、寨岗镇、三排镇、大6麦山镇、香坪镇、涡水镇、大坪镇。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北至二广高速,南至三江源以南,东至连州市,西至三江镇西北山县级森林公园。规划用地面积约 14.86 平方公里。第 7 条 规划解释本规划由连南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负责解释。7第二章现状基础与风险识别第 8 条 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衔接清远市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结果,连南适宜性评价涵盖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农业生产适宜性与承载规模评价和城镇建设适宜性与承载规模评价。1、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在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中,连南的生态保护总面积为 1162.19 平方公里22、,其中极重要区域总面积为 652.20 平方公里,主要集中分布在北部、西部和南部的山地,包括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一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生物多样性维护重要区和水源涵养重要区域;生态保护重要区 509.99 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西部、北部和南部。2、农业生产适宜性与承载规模评价:农业生产适宜性与承载规模评价中总共选取 588.15 平方公里农业空间进行分析,其中农业生产适宜区总面积 280.61 平方公里,主要集中山间谷地,河流冲积平原地区;农业生产不适宜区面积 307.54 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香坪镇、涡水镇、三江镇。3、城镇建设适宜性与承载规模评价:在城镇建设适宜性与承23、载规模评价,对全域范围进行分析,其中连南城镇建设适宜区面积 242.46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三江镇、三排镇、寨岗镇等区域;城镇建设不适宜区面积 997.41 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林地较多、地形起伏较大、8区位条件较差的西部、北部及南部区域。第 9 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1、生态空间格局良好,城镇发展建设受底线保护限制。县域生态空间格局良好,生态本底优越,森林覆盖率达 80.99%。但大部分乡镇政府所在地的现状建成区周边被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包围,城镇开发及基础设施建设需深入研究破局对策。2、城乡空间发展格局初具形态,中心要素集聚程度不高。初步形成“一主一副”的发展格局,三江镇、寨岗镇中24、心功能初步显现,城镇发展廊道带动作用逐渐加强,但县域中心、副中心目前集聚程度不高,对全县影响局限在政治职能,经济职能对全县影响不明显,产业发展水平较低,人口集聚能力有限。3、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有所进展,公益设施实施未达预期。对外交通方面,许广高速、二广高速已建成通车,便捷通达省内外各地,“一国道、四省道、多县道”的“放射状”对内骨干路网系统结构已成形,但公路普遍等级较低,县域铁路交通体系仍未开展建设。中心城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未达原城市总体规划预期,生活服务品质有待进一步提升。第 10 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风险评估1、地质灾害风险。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为崩塌、滑坡和泥石流,地质灾害危害防灾形势较为严峻,25、通过搬迁避让和工程治理,抗灾能力9大幅提升。县域西部、东北部属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2、洪涝灾害风险。连南暴雨多集中在 5-7 月,雨量多且集中,届时洪涝灾害风险增加,南部多于北部,由南向北递减。中心城区采用分区设防,防洪体系基本形成,但防洪标准不足,存在部分薄弱环节。3、地震灾害风险。标准实施前建设的区域普遍存在抗震能力较低、设防等级不足、次生灾害隐患较多、避震疏散场所缺乏的情况。4、能源安全风险。县域现状 110kV 变电站容载偏低,部分站点供电半径过大、线路过长导致电力供应不足。地下电力廊道建设难度大,导致城区架空线路较多,对城市建设用地布局和景观风貌影响不利。燃气工程建设存在燃气设施数量26、和用地面积不足,燃气工程征地困难等问题。10第三章 目标定位与空间战略第 11 条 目标愿景规划近期至 2025 年:全县在夯实小康社会成果的基础上,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综合考虑国内外发展趋势和连南发展条件,全力打造民族团结进步排头兵、“两山”经济实验区、排瑶文化弘扬地、康养研学新基地、旅游消费节点县。远期至 2035 年:以“天下瑶寨醉美连南”为主题,立足国家战略、区域职能和本地实际,建设成为全国著名瑶乡和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将连南高质量发展作为新时代连南发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努力探索出一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发展路线。推进连南融湾入区发展,加强与周边地区27、的合作交流。展望至 2050 年:全面建设成为绿色生态、城乡和谐、开放繁荣、活力宜居的民族文化城市。第 12 条 城市性质粤北生态农业与绿色产业集聚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国著名瑶乡和民族文化旅游目的地。第 13 条 城市规模顺应广东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综合考虑县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开发适宜性等底线因素,规划至 2035 年,连南瑶11族自治县县域常住人口规模约 18 万人,其中城镇人口规模约 10.8 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 60%。统筹考虑半年以下暂住人口、跨市域通勤人口、短期商务旅游人口等在内的城市实际服务管理人口需要,按照 21 万管理服务人口需求配套基础设施和28、公共服务设施。结合产业结构、空间资源与要素配置优化人口布局,逐步引导人口向中心城区、县域副中心和重点平台集中,形成产城融合、职住平衡的人口空间格局。规划县域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 128.47 平方米、中心城区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为 97.36 平方米。坚持底线思维,以“控制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率”为基本要求,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和存量挖潜,以保障重点平台、重大项目和民生工程为重点,优化城市内部用地结构,促进建设用地集中高效配置,合理引导乡村建设集中布局、集约用地。精准配置土地资源,将优质增量更加精准地投向新产业新业态、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积极盘活存量29、,推进“三旧”改造、土地综合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逐步引导用地方式向存量提质转变。规划至 2035 年,全县国土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 3.36%以内。第 14 条 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策略底线思维,绿色发展。秉承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我省生态发展区定位,紧扣创建国家生态保护功能区的目标要求,优化生态安全保护格局,实施分级分类生态功能区管护,坚持山水林田湖草路村系统12治理,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完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布局,搭建安全韧性、绿色发展的国土空间格局。承接湾区,协同发展。主动对接服务粤港澳大湾区,融入广清一体化,推进“三连一阳”协同发展,依托重要交通干线和重大战略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片区外30、界互联,实现区域协同发展。城乡统筹,融合发展。优化县域中心、副中心功能布局,依托产业平台的建设,引导乡村人口向城镇转移,构建乡村居民点格局与城乡生活圈服务体系,形成对流互促的城乡统筹发展格局。激活存量,用好增量。分区分类推进存量建设用地腾挪盘活和更新改造,引导增量建设用地向发展优势地区集中布局,推动乡村地区、旅游景区以“点状开发”模式发展,促使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产业融合,旅游提质。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聚力打造优质农产品品牌,培养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快广东省连南产业园建设,利用民族地区优惠政策,扶持现有产业升级。完善旅游设施配套,大力发展瑶族全域文化旅游。13第四章 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第一节31、 支撑区域协调发展第 15 条 强化联系粤港澳大湾区,推进粤湘桂地区紧密交流依托永州经清远至广州高速铁路、二广高速、许广高速等重要交通干线和战略性基础设施,缩短与粤港澳大湾区的时空距离,推进粤湘桂地区直连直通,融入国内交通循环网络,实现连南 3 小时通达珠三角城市群中心城市,1 小时通达广州都市圈城市,半小时快速接驳规划连州通用机场。完善省道、国道等交通干线,强化“三连一阳”交通联系。第 16 条 加强区域生态协作,全力牢筑北部生态屏障建立与连山、阳山、连州、韶关等周边区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联防联控机制与合作平台,共筑粤北生态屏障。贯彻落实“绿美广东”“绿美清远”生态建设部署,加强生态廊道绿化、流32、域综合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工作,共同维护珠三角区域生态基底。协调流域上下游水污染防治政策,实行负面清单制度。共享大气环境、水环境和污染源监测数据,强化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置联动合作。第 17 条 落实省市重大部署,推动城镇体系协同发展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决策部署,切实做好自然资源要素支撑保14障,推进县域经济、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有力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根据连南和连州、连山、阳山提高一体化发展水平的要求,科学确定区域和县(市)城区的发展规模和功能定位,共同促进三连一阳城镇群建设规划协调,推动城市功能互补提升。第 18 条33、 深化“三连一阳”合作,建设北部绿色发展协作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要求,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合作共赢的原则,统筹资源环境、要素禀赋、产业基础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创新体制机制,完善政策体系,承接国内外特别是珠三角地区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产业融合、协同发展,加快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中实现更高水平的区域协调发展。将产业发展布局融入粤港澳、三连一阳地区产业发展空间布局的大格局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集聚园区化,园区发展生态化、土地利用集约化、功能配置协同化”。34、立足区域生态资源优势,积极吸纳聚集高端要素和创新资源,着力构建绿色高精尖经济结构,重点培育现代农业、生态旅游业、医药健康、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依托广东省连南产业园,与连州产业转移工业园、连山省级产业园形成空间资源汇聚节点,开展绿色产业合作,打造北部绿色发展协作区。15第二节 三条控制线划定与管控第 19 条 优先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上级分解下达的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等约束性指标。连南瑶族自治县共划定耕地保有量 62.30平方公里(9.35 万亩),主要分布在大坪镇、三排镇、寨岗镇;划定永久基本农田 55.58 平方公里(8.34 万亩),主要分布35、在寨岗镇及三排镇。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优先划定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做到现状耕地应保尽保、应划尽划,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真实、可靠。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一经划定,须严格落实约束性保护和后期管护,严格控制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于符合要求且无法避免占用的,须按照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布局稳定的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论证、审批、补划工作。规范永久基本农田的种植活动,严格控制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非粮化”。同时,结合全县耕地恢复潜力调查评价及耕地后备资源,把集中连片,耕作条件较好的未利用地划定为耕地整备区。在永久基本农田之外的优质耕地中,把与现有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或独立规模在36、 3 亩以上可长期稳定利用的现状优质耕地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范围内的地块按一般耕地管理。16第 20 条 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连南瑶族自治县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生态保护红线任务,共划定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384.89 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香坪镇和大麦山镇;生态保护红线内主要涵盖了水源涵养、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域,划定对象包括森林公园、湿地公园、省级生态公益林、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红线内包含自然保护地 181.07 平方公里,皆为一般控制区,占生态保护红线总面积的 47.03%。生态保护红线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是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37、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是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动绿色发展的有力保障。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需明确强度控制和管理要求,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广东省监管办法,避免对生态功能造成破坏。第 21 条 合理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深化落实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落实规划建设用地规模控制要求。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11.00 平方公里,全部为城镇集中建设区。城镇开发边界内,实行“详细规划+规38、划许可”的管制方式,规划17建设用地应符合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规划分区的布局引导要求。城镇开发边界内蓝线、绿线、紫线以及大气、水环境等环境管控区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管控。第三节 国土空间保护利用格局第 22 条 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要求落实广东省主体功能分区优化方案,连南瑶族自治县全域均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应结合承载力,在优先支持县城和重点镇建设、保障基本民生配套和重点平台发展空间的基础上,逐步引导城乡建设用地减量化,落实生态环境底线管控要求。推进建立生态产品调查监测机制、评价机制、保护补偿机制、产品交易机制,健全森林碳汇形成机制,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功能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39、扎实开展林业生态修复和生态多样性保护工程,研究土壤提质,探索固碳功能,增加林业碳汇,发展林下经济,有序推进生态旅游资源利用与开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需要。第 23 条 构建“一主一副两带四区”的国土空间发展格局依托连南生态资源特色,统筹保护和发展相互协调,推动城镇空间高效集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县域构建“一主一副两带四区”的国土空间发展格局。181、“一主”指中心城区,是县域综合服务中心,集行政、商贸、教育、文化等综合服务于一体,推进高铁新城建设,打造产城融合、和谐宜居的品质城区。2、“一副”指寨岗镇,为县域副中心、县域工业重镇,依托产业基础,重点发展广东省连南产业园40、,优化现状镇区空间品质,完善城北新区配套设施。3、“两带”:“生态涵养带”以起微山、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等生态要素为内容,以生态保护与修复为基本功能,形成生态维保廊道;“民族高质量发展带”串联中心城区、广东省连南产业园、瑶族特色旅游景点等要素节点,打造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轴带,体现连南民族地区特色。4、“四区”:分别为综合服务区、瑶族特色农旅体验区、工贸发展区、生态保育区。“综合服务区”为中心城区所在三江镇,承载中心城区行政、经济、文化、商贸服务等功能,周边村庄承载旅游服务等功能;“瑶族特色农旅体验区”包括三排镇、大坪镇、涡水镇北部,以瑶族特色村寨、特色农业种植为特色,一三产业融合;“工贸发展区41、”位于寨岗镇北部,以寨岗镇镇区及广东省连南产业园为主体,作为重点产业平台,强化园区产业聚集效应,加快连南产业升级;“生态保育区”主要为寨岗镇南部、大麦山镇、香坪镇、涡水镇南部,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面积较大,以生态保育功能为主,提升碳汇能力,与周边生态区域共筑生态屏障。19第四节 规划分区与用途结构调整第 24 条 优化县域规划分区承接市级国土空间管控需求,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区制度,统筹布局生态、农业、城镇、乡村等功能空间,明确全域国土空间开发方向和主导用途。国土空间用途应以规划分区主导功能为导向,可布局符合功能要求的配套用地与兼容用地,具体用地性质、布局、边界在详细规划中确定,实现国土空间的全42、域全过程差异化管理。第 25 条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管控要求生态保护区为具有特殊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必须保护的陆地区域,为陆域生态保护红线。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相关政策进行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或自然保护地发生调整时,生态保护区应作相应调整。生态控制区为生态保护红线外,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陆地区域,包括城镇开发边界以外的蓝线、绿线、重要林地管控范围及其他生态敏感地区,区内严禁对主导生态功能产生影响的开发建设活动、线性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和独立型特殊建设项目用地,各乡镇可按照“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要求进行布局优化调整。农田保护区内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国家相关政策进43、行严格管控。城镇发展区为城镇开发边界围合的范围,是城镇集中开发建设并20满足城镇生产,生活需要的区域,城镇发展区按照国家关于城镇开发边界相关政策进行严格管控。乡村发展区为农田保护区以外,为满足农林牧渔等农业发展及农民集中生活和生产配套为主的区域,区域内用地应按照规划土地用途进行建设或生产工作。矿产能源发展区严格控制重大能源及矿产的开采利用,其他矿产资源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法规进行严格管控。第 26 条 国土空间用途结构调整统筹各类自然资源保护利用,坚持生态优先,优先保护耕地、林地、湿地等重要农业和生态功能用地。保障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蔬菜等农产品生产,结合现代农业和特色农业发展,引导农业结构向有利于44、增加耕地的方向调整,使农田逐步集中连片。拓展林地、水域、湿地绿色空间和水源涵养空间,增强生态用地的结构性和系统性,提升土地生态化水平和生态碳汇能力。坚持底线思维,转变用地方式,科学管控建设用地,规划至 2035年国土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 3.36%以内。统筹城乡居住生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业发展布局,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推动城乡建设用地结构优化。第 27 条 预留战略留白空间为应对城市发展的可塑性、可持续性、不可预期性,逐步建立规21划留白机制,包括规模预留、空间预留、功能预留三种方式。规模预留用地优先用于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和乡村振兴项目、教育医疗养老等民生工程。空间预留是对重45、点发展平台、重大交通枢纽及其周边区域等进行合理预控,规划在城镇集中建设区范围内选择现阶段未有明确开发意向,但用地条件良好,具有较高开发价值的区域划定为空间预留用地,满足未来重点发展平台空间拓展、重大事件、重大项目建设等战略发展需要,面积 2.11 公顷。功能预留指对县域需腾退转型的低效存量用地、尚未明确用途的新增建设用地划为功能预留地,为未来重点功能区或乡村地区的产业转型升级、用地结构优化、配套设施完善、环境品质提升等提供弹性空间。22第五章 助力乡村振兴的农业空间第一节 农业空间格局及乡村产业发展第 28 条 构建“一带四区多园”的农业发展格局充分发挥连南区域农业种植特色和发展优势,构建“一46、带四区多园”农业生产格局,引导农业规模化、产业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依托山地和小气候资源优势,发展具有山地特色的生态农业、循环农业、林下经济。1、“一带”为连南农业产业带。以产业化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立足连南的农业资源、农产品品种和基础优势,通过与旅游景点和现代农业相结合,打造农业生态景观,形成有特色、有规模、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带。2、“四区”包括:现代农业集中区、文旅田园农业区、梯田观光体验区、山地生态精细农业区,优化提升产业区的耕地质量,推进农业现代化、规模化、绿色化,发展属于连南的特色农业产业。3、“多园”包括:大坪镇“云上田园”研学综合园、大坪镇瑶排梯田旅游综合园、大坪镇“稻鱼茶”省47、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大麦山镇黄莲茶农旅融合综合园、大麦山镇九寨梯田现代农业产业园、大麦山镇中草药康养综合园、三排镇瑶族文旅田园综合园、寨岗镇广清连南万亩茶园、寨岗水果产业示范园,通过构建耕地与各类生态用地相融合的生态保护格局,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23第 29 条 支撑乡村产业发展培育优势特色农业产业。坚持做大做强优势产业,突出特色农业、绿色农业、效益农业,加快农业结构调整,推动农业跨越发展。推进“3 个三工程”及“3+X”产业发展,建设“一村一品、一镇一业”,围绕打造以茶叶、优质稻、食用菌、果蔬等为主的农业主导产业发展目标,因地制宜发展适度规模化经营,发展特色生态农业产业。支持农产品加工产业发展48、。大力培育农业专业镇,打造优势产业集聚生产格局,优化农产品加工区域和产业布局。加快建设各类农产品加工产业集聚园区。推进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物流配送中心、专业批发市场等设施建设。加强防疫物资和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建设的政策支持。落实县粮油仓储及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实施畜牧业升级计划,支持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生猪、肉牛、肉羊和家禽养殖场(区),大力发展食草畜牧业,打造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畜牧业发展模式。扎实做好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着力打造优质安全畜禽产品供给区。推进水产标准化工程,推进鱼塘整治改造升级,发展稻田养鱼、氹仔养鱼等山区特色生态渔业,加强优质安全水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提升水产品加工49、水平。第二节 严格耕地保护第 30 条 耕地保有量任务锁定耕地保有量目标,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保24护。连南瑶族自治县现状耕地面积为 63.55 平方公里(9.53 万亩),主要分布在寨岗镇及三排镇。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任务,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和防止耕地“非粮化”,规划至 2035 年,耕地保有量任务不低于 62.30 平方公里(9.35 万亩)。第 31 条 耕地保护与管控严格落实国家关于耕地占补平衡、耕地进出平衡的总体要求,强化耕地的用途管制要求。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料生产,在不50、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国土变更调查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禁止闲置、撂荒耕地。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以及设施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确需转变用途的,应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第三节 优化村庄布局建设美丽宜居乡村第 32 条 构建两级三类村庄体系根据村庄不同的区位、人口、公共服务设施现状、产业功能集聚现状,分为中心村和一般村两级:中心村 29 个,重点完善乡村公共服务配套。一般村 40 个,侧重优化村民居住条件和生态环境。25根据村庄的不同特色和发展条件进行分类,共分为: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城郊融合类等三类村庄发展51、类型:集聚提升类村庄 35 个,主要为现状规模较大,总体条件优越的村庄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荐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高人气,增添活力,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 15 个,主要为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尽量原拆原建,提升存量用地利用效率,降低人均居住用地规模,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历史文化遗产,适度发展乡村旅游。城郊融合类村庄 19 个,主要为纳入或邻近城镇开发边界的村庄纳入城区集中管控,降低人均建设用地规模,加强村庄服务承接城市功能外溢,产业发展。第 33 条村庄用地布局优化优先保障乡村振兴新增建设用地需求。编制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时可预留不52、超过 10%的建设用地机动规模,用以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村民居住、农村公共公益设施、零星分散的乡村文旅设施及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需求。统筹布局农村产业用地。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的农产品加工、电子商务、仓储保鲜冷链、产地低温直销配送等产业,原则上应集中在行政村村庄建设边界内;利用农村本地资源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发展休闲观光旅游而必须的配套设施建设,可在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等约束条件、不破坏生态环境26和乡村风貌的前提下,在村庄建设边界外安排少量建设用地,实行比例和面积控制。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农村集体土地综合整治腾挪的规模用于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乡53、村振兴。规范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鼓励对依法登记的宅基地等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复合利用,发展乡村民宿、农产品初加工、电子商务等农村产业。第四节 支撑城乡高质量融合发展第 34 条 公共服务设施共建共享构建县级-片区级-组团级-社区级四级公共服务中心体系,社区级生活圈构建“15 分钟生活圈”“5-10 分钟生活圈”两个层级,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设施优质共享,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平衡基本公共服务供给,实现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全覆盖。第 35 条 推动城乡人才要素流动推动城乡人力资源要素流动。加强进城务工人员就业保障力度,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吸引各类人才返乡入乡创业。完善针对乡54、村社群、外来务工人群、城市社群完善多样化的保障体系。完善以财政为主体的多元投入机制,健全向基层倾斜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第 36 条 鼓励城乡资本投资乡村生产经营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落实和完27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促进城乡资本投资农业生产经营,促进农地适度规模经营,培育和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等。第 37 条 深化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深化以“瑶山那抹红”为代表的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完善沿线村庄基础设施,预留乡村发展规模。以省级园区驱动产业振兴。以品牌为牵引,拓展稻鱼共生等55、立体农业发展模式;发挥农业产业多元功能,延伸农业产业链;坚持三产融合指引,聚力打造稻鱼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鹿鸣稻丰谷等产业载体,发挥广东省连南产业园区带动作用,将示范带及周边山、水、田、园、居元素串点成线,撬动产业潜能,推动共同富裕乡村振兴新格局。以绿色发展推动生态振兴。以“生态+”战略为引领,立足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和省生态发展区功能定位,持续开展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态治理,着力创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筑牢粤北生态屏障。以广东连南瑶排梯田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广东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自然公园两个“国字号”和大鲵、板洞省级自然保护区两个“省字号”品牌为载体,打造兼具生产、生态、生活、文化等多重56、功能的新活力空间,构建连南绿色发展新标杆。以民族特色撬动文化振兴。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化28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探索以文化产业引领乡村振兴的新思路,通过挖掘连南地域特色、民族特点,擦亮“中国历史文化名村”南岗千年瑶寨、“珠江水系首个拦河筑坝水利工程”三江源(龙腹陂)等特色文化名片,讲好民族团结进步、瑶山沧桑巨变的精彩故事。以梯度雁阵联动人才振兴。创新一体化全链条人才培育模式,构建头雁、党员、干部、人才四个雁阵梯队,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巾帼农民企业家、非遗传承带头人等,引入乡村振兴源头活水,夯实人才振兴基础。以乡村振兴馆、人才驿站等为载体,赋能乡村振兴发展“新引擎”。以57、党建引领带动组织振兴。坚持党建引领,发掘利用瑶族村落有威信的长者资源,创新“党组织+瑶老”等基层治理模式,建立健全“网格化+信息化”“网格员+信息员”的基层治理体系,示范带辐射村(居)实现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百分百全覆盖。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站、党群服务中心等载体,深化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打造民族地区先进治理模板。29第六章 保育山清水秀的生态空间第一节 生态空间格局第 38 条 构建“一屏两核多廊多节点”的生态保护格局连南瑶族自治县生态资源丰富,但缺乏系统保护。为实现全域生态功能明显增强,水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得到明显提高和有效保护的目标,结合58、双评价结果,构建连南“一屏两核多廊多节点”的生态保护格局。1、“一屏”筑牢粤北生态屏障。衔接清远市“粤北生态安全屏障”生态保护格局,统筹推进连南南北部生态空间整体保护、系统修复与综合治理,构建连南由北向南(南岭山脉南侧余脉)的山地生态屏障,强化大雾山、起微山、天堂山等的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屏障内限制建设行为。2、“两核”打造中部两大生态绿核。强化瑶排梯田国家湿地公园和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为中心形成的生态绿核,重点推进“双核”保护、修复与利用,支撑国家级生态保护旅游观光区的构建。3、“多廊”构建全域多功能生态廊道。构建由涡水河、同灌河等河流水系构成的生态廊道,禁止擅自占用、挖掘生态廊道59、,禁止破坏生态廊道内水体、植物的行为,推进水源涵养、河道整治、污染防控等修复和保护措施,维系生态系统完整性。4、“多节点”整合全域多样化生态节点。通过整合优化连南30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全县形成由 1 个国家级湿地公园、1 个国家级石漠公园、3 个自然保护区、2 个森林公园建立自然保护地生态体系。支撑生态空间整体品质和自然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形成山清水秀、生机勃勃、人地和谐的生态空间。第 39 条 加强一般生态空间管控全面保护一般生态空间,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且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相适宜的重大道60、路交通设施、市政公用设施,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教育科研、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允许对人工商品林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第二节 构建自然保护地体系第 40 条 自然保护地体系整合归并广东连南瑶排梯田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广东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自然公园等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形成以自然公园为基础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包括 3 个自然保护区和 4个自然公园,总面积 181.09 平方公里。3 个自然保护区包括:清远板洞省级自然保护区、清远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清远连南大龙山地方级自然保护区。314 个自然公园包括:广东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自然公园、广东连南瑶排梯田国家61、湿地自然公园、清远连南东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清远连南西北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第 41 条 加强自然保护地保育管理实行自然保护地差别化管控和保护利用。基于各类自然保护地功能分区,制定建设项目负面清单与人为活动的限制要求,保障各类型自然保护地生态格局完整与生态功能健康,完善与自然保护相适应的公共服务活动。根据保护对象与保护目标制定保育与修复措施,以自然恢复为主,辅以必要的人工措施,分区分类开展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修复与建设。对于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自然保护地,在进行开发建设活动时应遵守相关规定。第三节 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第 42 条 维育地带性森林植被统筹连南森林植被资源,优化森林植被格局。重点62、保护以常绿针叶林、毛竹林、阔叶矮林、季风常绿阔叶林为主的大龙山、大雾山、起微山、板洞山等亚热带常绿阔叶林生态系统。加强对桫椤、粗榧、穗花杉、格木等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马尾松、杉木、木荷、藜蒴、樟树等本土植物的栽培和抚育;加强对莲座蕨、桫椤、海南粗榧,中生植物华南紫萁等古老植物的看护与监管。保护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32加强对外来入侵物种清理。加强古树名木生境和长势监管保护。第 43 条强化动物迁徙廊道和栖息地保护2023 年是深入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的开局之年,全面响应绿美广东生态建设要求,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摸清连南动物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推进动物多样性保护和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开展鸟类、爬行类、63、两栖类、兽类等珍稀濒危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重点加强大雾山等地段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加强小灵猫、黄腹角雉、猕猴、藏酋猴、黄喉貂、斑林狸等国家野生动物迁徙廊道保护和修复,打造大雾山生态廊道、大龙山生态廊道、起微山等动物迁徙廊道,并按照1000 米宽度进行管控;推进野生动物廊道节点质量提升,加强大鲵、板洞、东山、大龙山等自然保护地的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建设;建立生态踏脚石保护体系,提升广东连南瑶排梯田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广东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自然公园等生态踏脚石生态环境质量。清远板洞省级自然保护区:完成保护区内猕猴栖息地恢复工程 1项。清远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完成保护区内大鲵栖息地恢复工程 1项64、。广东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自然公园:对石漠公园内现有生境斑块、生境廊道进行精准提质改造,在相对独立、破碎化的生境斑块之间科学营造生境廊道 1 处。33第四节 提升生态碳汇能力第 44 条提升生态碳汇能力持续推进森林、湿地、农田碳汇工作,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确保重要生态空间得到有效保护,重点生物物种得到有效保护。强化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制,以维护生态系统功能为主,严守生态环境底线。加快推进森林生态体系建设,以森林资源保护为依托,打造连南南部-西部-北部森林生态屏障体系,推进山地生态系统修复治理,增强生态功能。持续开展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增加森林面积和木材蓄积量,提升森林固65、碳能力。严格控制开发占用自然湿地,强化湿地系统保护,重点加强瑶排梯田湿地保护与修复,完善生态廊道体系,防止湿地流失和破坏,确保湿地面积不减少,增强湿地碳汇能力。开展农田碳汇提升行动,开展耕地质量提升建设,加强农田固碳建设。推广垦造水田,改良土壤,实现农田固碳扩容。34第七章 建设集约高效的城镇空间第一节 城镇空间结构及体系规模结构第 45 条 构建“一主一副五特色镇”的城镇开发格局依托连南生态资源特色,统筹保护和发展相互协调,推动城镇空间高效集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县域构建“一主一副五特色镇”的城镇开发格局,引导周边人口、资源要素向城镇空间集聚,各乡镇依托自身资源特点,提出特色化发展指引,实现差66、异化发展。1、“一主”指中心城区所在的三江镇,是县域综合服务中心,集行政、商贸、教育、文化等综合服务于一体,推荐高铁新城建设,打造产城融合、和谐宜居的品质城区。2、“一副”指寨岗镇,为县域副中心、县域工业重镇,依托产业基础,重点发展金光民族产业园、北江工业园、廻龙工业园等生态产业园区,优化现状镇区空间品质,完善城北新区配套设施。3、“五特色镇”分别为三排镇(瑶乡风情特色旅游镇、油茶专业镇)、涡水镇(森林特色镇、生态康养镇)、大麦山镇(现代农业产业镇、高山茶专业镇)、大坪镇(瑶族聚居农旅镇)、香坪镇(大鲵资源生态农旅镇)。第 46 条 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在县域构建“县级中心城市县级一般城市重点67、镇一般35镇的城镇村等级规模结构。1、县级中心城市为中心城区所在的三江镇,按照特大及大型镇3-10 万城镇人口标准建设,重点布局政治、经济、文化等综合功能;2、县级一般城市 1 个,为寨岗镇,按照中型镇 1-3 万城镇人口标准建设,重点布局工业、商贸、片区公共服务等功能,承接中心城区非核心功能外溢;3、重点镇 1 个,为三排镇,按照小型镇 0.5-1 万城镇人口标准建设,强化旅游服务功能;4、一般镇 4 个,包括大坪镇、香坪镇、涡水镇、大麦山镇,按照小型镇 0.5 万以下城镇人口标准建设,强化专业服务和特色产业功能,主要提供周边城乡居民的基本公共服务和就业机会。第 47 条城镇职能类型结构规划68、县域城镇职能分为四类,分别为综合服务型、工业生产型、旅游服务型和农业生产型。综合服务型城镇 1 个,为三江镇;工业生产型城镇 1 个,为寨岗镇;旅游服务型城镇 1 个,为三排镇;农业生产型城镇 4 个,为大麦山镇、大坪镇、香坪镇、涡水镇。36第二节 产业发展与空间布局第 48 条 产业空间布局构建“一心一区七个特色片”的产业空间结构。1、“一心”指产业综合服务中心,为连南中心城区,以综合服务、高新科技产业、特色旅游、现代农业为核心功能,发展总部经济、商贸展示、绿色生态工业、生物医药、休闲度假、生态农业等延伸产业。2、“一区”为广东省连南产业园区,包括寨岗镇区、金光民族产业园、北江工业园、廻龙工69、业园等片区,以高新科技产业、传统加工产业、商贸服务为核心功能,发展新材料、环保建材、生物科技、绿色食品加工、民族工艺品等延伸产业,配套镇区及园区综合商贸服务产业。3、“七个特色片”指三江镇(除中心城区)、寨岗镇(除寨岗镇区及金光民族产业园、北江工业园、廻龙工业园等片区)、三排镇、涡水镇、大麦山镇、大坪镇、香坪镇。三江镇以生物医药、现代农业、瑶族风情旅游为核心功能,发展瑶药研究、三江兰花基地、大雾山-大龙山森林户外活动基地等延伸产业。寨岗镇发展兰花基地、农产品精细化加工基地、长寿温泉试验区等延伸产业,推进镇域一二三产联动发展。三排镇以瑶族文创产业、现代农业、特色旅游为核心功能,发展37文化创意市70、集、万山朝王森林生态综合示范园、生猪产业园等延伸产业。大麦山镇以现代农业、特色旅游为核心功能,发展现代生态茶园、新寨九寨梯田现代农业观光园、起微山森林公园等延伸产业。涡水镇以生态农业、乡村休闲度假为核心功能,发展滨水游憩与观光、排瑶观光、共享农庄、精品民宿、八排养生谷等延伸产业。大坪镇以现代农业、特色旅游为核心功能,发展有机稻田鱼茶示范基地、梯田观光旅游、老排旅游区、军寮瑶寨遗址观光区等延伸产业。香坪镇以现代农业、特色旅游为核心功能,发展大鲵省级自然保护区科普旅游基地、特色民宿、古寨体验游、盘石油杉古树公园打卡点等延伸产业。第 49 条推动产业园区提质增效优化提升广东省连南产业园空间布局,进一71、步完善园区市政、环保、物流、公共服务等基础配套设施,加强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加快推进存量用地挖潜,开展效利用清理处置专项整治实施“腾笼换鸟”,强化园区开发强度和绩效评价管控。鼓励利用低效闲置的工业厂房、仓库,在不改变土地用途前提下,通过新建、扩建、拆建等方式对厂房进行升级改造,合理提高工业用地容积率,推动产业升级和土地高效利用。保障产业园空间落地,广东省连南产业园园区批复范围面积121.36 公顷,已全部纳入城镇开发边界城镇集中建设区。38围绕广东“坚持制造业当家”部署,特别是紧扣“制造业当家 22条”,在标准、质检、计量、特检等质量基础设施方面,要力争打造成为新型制造业的创新平台。增强工业园72、区带动县域经济发展能力,推动“一县一园”建设,依托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打造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政策规定和文件要求,做好化工园区的建设、认定和管理工作,持续推进现有化工园区安全整治和条件提升,指导新建化工园区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认定、高水平管理。依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应急201978 号),化工园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应依据化工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和相关法规标准的要求,划定化工园区周边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并报送化工园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化工园区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地方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应严格控制化工园区周边土地73、开发利用,土地规划安全控制线范围内的开发建设项目应经过安全风险评估,满足安全风险控制要求。连南产业园区内进驻产业需符合广东省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清远市企业投资负面清单等相关要求。第 50 条 工业用地控制线划定工业控制线范围内优先布局工业用地及物流仓储等生产性服务业39用地,保障实体经济和生产性服务业用地需求。优化工业用地供给和保障方式,深化落实工业项目“标准地”制度,因地制宜设定指标,完善工业项目准入要求,提高土地供应效率。探索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等工业用地供应方式,促进工业用地充分利用,避免土地闲置与浪费。第三节 居住空间与住房保障第 51 条 居住用地布局1、城镇74、住房布局中心城区及各镇区因地制宜安排新增居住用地,在就业岗位集聚区、公共交通便捷的商业集聚地段重点布局混合性居住空间,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休闲游憩、社会交往等多元化、复合化功能。在人口集聚区附近拓展产业空间,促进职住平衡,改善人居环境。有序推进老旧小区综合整治与有机更新,持续推进危旧房改造、抗震加固、节能保温改造,完善各类市政基础设施,补充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加强小区环境整治。中心城区适度控制新增居住用地规模,鼓励中小套型住房建设,围绕就业岗位集中的地区合理布局新增居住用地。其他城镇以强化镇区综合服务功能为主,控制新增居住用地规模,结合特色产业布局增加少量居住用地,满足生活服务需求。2、农村住房75、布局引导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居住环境,规范农民建房管理,严40格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总量、增量和宅基地面积标准。推进农村住宅抗震加固、外墙保温改造工作,改善村庄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条件。以特色产业为依托,居住用地总体保持稳定。结合乡村旅游业发展,升级改造空置农村住宅,提升农村旅游服务接待水平,引导农村就业与居住空间相融合。第 52 条 住房保障措施建立包括商品住房、租赁住房、保障性住房等多种类型、租购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增加租赁型住房与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应,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鼓励租赁服务企业整合居民空置房屋和其他社会闲散住房资源,集中经营管理;鼓励开发企业将在途或待售住房转化为租76、赁住房,开展租赁业务;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规划新建的住房中,应配建一定比例的公租房。具体配建比例和管理方式确定,自然资源部门在出具规划设计要点时明确具体地块的配建比例,并在土地出让合同中对配套比例进行约定。连南保障性住房以公租房为主体,新建公租房包括成套住宅和集体宿舍。其中成套公租房单套建筑面积 50 平方米左右为主,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租房,应执行宿舍建筑设计规范,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不低于 5 平方米。预测至 2035 年,规划期内新增保障性住房约 100 套。41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第 53 条 公共服务中心体系构建“县级-片区级-组团级-社区级”四级公共77、服务中心体系。县级主公共服务中心是全县核心功能的主要承载区,提供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规划 1 处县级公共服务中心,位于中心城区,提供优质综合服务。规划 1 处片区级公共服务中心,位于寨岗镇。以镇为单元配置镇级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居民在周末以及闲暇时间享用较高服务品质的公共服务设施需求,规划 5 处镇级公共服务中心。按照服务半径 1-3 公里设置社区级公共服务中心,配置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鼓励通过合并设置、开放共享等方式,促进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布局,形成具有凝聚力的社区中心。响应国家省市法规政策,建设两场一馆一池一中心,促进城市功能合理布局,为未来体育场地设施预留发展用地,加大社会足球场地建设力度。第78、 54 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1、教育设施引导基础教育资源合理布局,保障基础教育发展空间。对新建、改扩建学校的项目优先纳入规划规模,保障现有中小学校扩建学校用地需求,补足现状学位缺口,保障学位供给全面达到省定标准要求;42完善乡村地区学前教育设施的配置,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普惠而有质量的学前教育。逐步撤并乡村教学点,利用现有教学点用地转换其他公益性用途。鼓励按照服务半径和人口规模与相邻村庄之间共享使用。按实际学龄人口需求配置相应数量的高中,每个社区生活圈按照社区适龄人口规模配置幼儿园、小学、初中。支持和保障技工院校新校区和校园扩建等重点项目建设。规划至 2035 年,规划人均教育设施用地指标为不低于79、 5.66 平方米,教育设施用地规模应不少于 102.03 公顷。2、医疗设施加强公共卫生医院及疾控中心用地保障。重点完善全县卫生体系,构建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卫生服务站的三级卫生服务体系。预留县人民医院异地迁建、县瑶族医院新建用地。每个乡镇至少建设 1 所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标准化建设,全面提升乡镇(街道)卫生院服务能力和水平,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村庄区域,应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预留急救中心、疾控中心等医疗卫生用地空间,为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医疗、应急物资等保障。至 2035 年,全县人均医疗卫生设施用地指标为不低于 80、0.94 平方米,每千人床位数不低于 6 床/千人,规划医疗卫生设施用地规模应不低于 16.98 公顷。3、文化设施完善县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成县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镇(街)综合文化站、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三级服务43体系。保障中心城区图书馆落实建设,完善现状镇级综合文化站,形成功能完备的乡镇文化活动中心,乡镇级与村级文化设施可与其他公共服务设施集中布局,需保障每个镇的文化活动站和文化活动中心满足镇域人口需求。规划至 2035 年,人均文化设施建设用地指标为不低于1.86 平方米,文化设施用地规模应不少于 33.55 公顷。4、体育设施保障中心城区游泳馆落实建设,配套羽毛球81、中心、乒乓球中心等体育设施。构建全民健身体系,在各镇区结合居住绿地或文化活动室,设置满足人群需求的社会足球场、户外健身场地、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儿童活动场所等。规划至 2025 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包括独立体育用地及附属用地)达到 2.6 平方米以上,至 2035 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包括独立体育用地及附属用地)达到 3.5 平方米以上。5、社会福利设施规划对各镇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保障三江镇敬老院搬迁重建,结合各镇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特殊群体保护救助场所。并重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按标准配置老年活动室,全面覆盖老人保健康复、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慰藉多方面需求。规划至 2035 年,人均养82、老服务设施用地指标不低于 0.1 平方米,并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 0.1 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养老服务设施,其中全县进行配置,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模不少于 1.8 公顷。446、殡葬设施规划对现有殡葬设施存量用地进行挖潜、整合,充分挖掘现有殡葬设施的潜力,提高现有殡葬设施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根据城市发展需求,对新建殡葬设施进行统筹规划,满足未来发展需求。坚持殡葬改革方向,节约用地,贯彻少占地、不占地、复合利用土地的原则,加强现有殡葬设施的复合利用。第 55 条 城乡社区生活圈构建以城乡居民多层次需求为导向,提高城乡社区功能,提高社区的安全性、健康型和便利性。城镇构建“15 分钟、5-1083、 分钟”两个社区生活圈层级,以 0.8-1.2 公里为服务半径构建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结合街道社区、镇行政管理边界,结合居民生活出行特点和实际需求进行设置;以 0.3-0.5 公里为服务半径构建 5-10 分钟社区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城镇居委社区服务范围进行设置,特别是面向老人、儿童的基本服务要素。强化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均衡布局,加强对现有社区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情况评估,结合实际实行差异化设施配置引导。规划至 2035 年,5-10 分钟生活圈步行可达覆盖率达到 95%左右;15 分钟生活圈步行可达覆盖率达到 90%左右。乡村社区生活圈的公共服务设施重点结合行政村障乡村基本公共84、服务配置,引导组团式紧凑开发。其中,重点村在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时,应结合实际情况加强人居环境整治和公共空间品质提升等设施配置,一般村重点完善乡村基本公共服务。规划至 2035 年,乡45村社区生活圈步行覆盖率达到 100%。第五节 城镇空间品质提升第 56 条 县域开敞空间体系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规划开敞空间总体布局按照空间形态分成面状、线状、点状分别布置。构建以自然保护地、连片耕地、大型水库和面积超过 25 公顷的公园绿地为主的的面状开敞空间;以县域水系、滨水绿地和县域高等级公路为主的线状开敞空间;以公共建筑户外活动空间、25 公顷以下的公园绿地、街头绿地、社区公园为主的点状开敞空间。第85、 57 条 城乡公园体系构建规划县域公园绿地构建郊野生态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三个层级。根据配置要求建设公园绿地,形成森林公园成群、历史环境与绿水青山交融的景观环境。郊野生态公园:按 10 公里以上的服务半径设置,郊野生态公园应以生态保育为前提,注重环境效应,促进自然生态修复和环境优化,整合农田、湿地、林地、水网等要素,科学组织游憩、休闲、健身、科普等多样化户外活动。重点提升广东连南瑶排梯田国家湿地自然公园、广东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自然公园、清远连南东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清远连南西北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等 4 处郊野公园建设。46城市公园:城市公园分为三类,县级综合公园、区域综合公园和滨水公园86、。按照 6-10 公里服务半径设置县级综合公园,2-3 公里服务半径设置区域综合公园,滨水公园根据需求设置。社区公园:结合社区服务圈,建设一批服务半径为 0.8-1 公里、面积为 0.4 公顷以上的社区公园。第 58 条 公园绿地和开敞空间布局依托自然景观资源和历史文化资源禀赋,打造以风景观赏、文化体验、休闲游览为特色的公园绿地和开敞空间体系,通过多功能、多层级的绿道网络串联,形成高品质、多类型、多层次的全域开敞空间,满足居民不同类型、不同空间层次的公共活动需求。规划至 2035 年,全县郊野生态公园 4 个,城市公园 8 个,社区公园 17 个。规划至 2035 年,中心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7、力争达到 14 平方米以上,城镇地区公园绿地 5 分钟步行覆盖率达到 90%以上。第 59 条 构建休闲游憩网络构建由碧道、绿道、古驿道、文化游径和健身步道等共同组成的城乡休闲游憩网络,串联郊野生态公园、城市公园和社区公园,加强开敞空间的连通度,兼顾生态保育功能和休闲健身、娱乐交往等需求,依托三江河、涡水河、同灌河等河流水系建设连贯复合的碧道系统,加强碧道景观与特色营造和游憩系统构建。完善“生态型、郊野型、47都市型”三级绿道系统。加强古驿道的保护、修复和利用工作,推动城市历史文化游迳建设。依托自然公园和滨水空间,串联城镇与生态节点,打造城郊体验、山野健行、滨水休闲的健身步道。48第八章 高标88、准规划建设中心城区第一节 中心城区土地使用第 60 条优化土地使用结构结合社区生活圈优化各类城镇生活用地布局,优先保障各类重要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市政基础设施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和公园绿地,合理配置居住极其配套用地。引导工业用地向园区集中,推进产业用地的集约高效发展。规划到 2035 年,中心城区国土空间开发强度控制在 47.17%以内。第 61 条建立规划分区体系在中心城区的城镇集中建设区范围内,按照“功能完整、便于管理”原则,综合考虑行政管理边界、有效指导详细规划编制等因素,结合以街区、街坊为范围细化规划二级分区,根据规划二级分区确定的主导功能对详细规划编制提出分类指引性要求。将城镇住宅用地不89、低于 30%的街坊划入居住生活区,按照用途准入+指标管控方式进行管控。将公共服务用地不低于 25%的街坊划入综合服务区将商业设施用地不低于 30%的街坊划入商业商务区。将工业和仓储用地及其配套产业用地不低于 30%的街坊划入工业物流区。将绿地与广场用地不低于50%的街坊划入绿地休闲区。将交通设施用地不低于 60%的街坊划入交通枢纽区。规划基本分区内可布局符合功能要求的配套用地与兼容49用地,但主导功能比例不得低于上述规定,具体用地布局可在街坊所在街区内进行平衡。第二节 居住与住房保障第 62 条居住用地布局根据人口分布导向,合理布局居住用地,加强政策性住房用地保障。至 2035 年,中心城区规90、划居住用地面积约 3.27 平方公里,占中心城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的 46.62%。居住用地布局总体上形成 5 个城市居住区,分别为高铁产城融合片区,综合服务片区、瑶乡传统风貌片区、文旅综合体验片区、滨水生态宜居片区。规划中心城区居住总人口为 7.2 万人;高铁产城融合片区,规划居住用地 52.29 公顷,居住总人口为 1.23 万人;综合服务片区,规划居住用地 75.45 公顷,居住总人口为 1.77 万人;瑶乡传统风貌片区,规划居住用地 66.41 公顷,居住总人口为 1.56 万人;文旅综合体验片区,规划居住用地 59.94 公顷,居住总人口为 1.41 万人;滨水生态宜居片区,规划居住用91、地 51.90 公顷,居住总人口为 1.22 万人。第 63 条政策性住房保障加大政策性住房的保障力度,强化公共租赁住房和租赁补贴的兜底保障作用,培育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大专及以上新就业无房职50工提供过渡性保障,实现住房保障覆盖面从户籍中低收入家庭为主扩大至公共服务群体、外来务工群体及新就业无房职工等住房困难群体,形成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模式。到 2035 年,新增保障性住房约 100 套。第三节 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生活圈第 64 条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布局中心城区规划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 0.95 平方公里,占中心城区城镇建设用地的 13.55%。其中,文化设施用地 7.33 92、公顷,教育设施用地 44.37 公顷,体育设施用地 2.28 公顷,医疗卫生设施用地 13.36 公顷,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2.57 公顷。第 65 条社区生活圈划定中心城区规划构建“15 分钟生活圈-5-10 分钟生活圈”两个社区生活圈层级。15 分钟生活圈结合公共绿地等集中布置,为各居住片区提供教育、医疗、体育文化等综合便民服务,以特色商业街区和集中的公共服务设施为主。连南中心城区划分共计 7 个 15 分钟生活圈,以县政府、石泉小学、县行政服务中心为核心划分中心城区公共服务中心生活圈;高铁新城片区、国道 G323 西侧新区、中心城区西南片区、中心城区东南片区以及老城区东西侧片区各划分 1 93、个 15 分钟生活圈。515-10 分钟生活圈主要满足人们基本生活需要。设置小型肉菜市场、小学、幼儿园、社区卫生站、室外综合健身场地(含老年户外活动场地)、文化活动站等便民设施。第 66 条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1、建立均衡分布的文化设施服务网络县级文化设施:规划 2 处图书馆(1 处为现状保留、1 处为规划新增)、1 处民族文化艺术传承中心、1 处县青少年宫、1 处工人文化宫、1 处中国瑶族博物馆、1 处抗日博物馆;其中,规划新增的县图书馆和民族文化艺术传承中心为综合用地,县图书馆为优化新增,其余均为现状保留。社区级文化设施:按照社区生活圈标准配置文化站、文化活动中心。2、提升教育设施服务水94、平规划共设 6 所小学,其中 5 所为为现状保留,1 所为规划新增;规划新增的小学位于高铁新城片区。共设初中 2 所、完全中学 1 所,其中 1 所初中及完全中学为现状保留,规划新增 1 所初中,位于石泉小学西北侧。学校用地出入口应预留人流、车流缓冲空间。引导基础教育资源合理布局,保障基础教育发展空间。对新建、改扩建学校的项目优先纳入规划规模,保障现有中小学校扩建学校用地需求,补足现状学位缺口,保障学位供给全面达到省定标准要求;完善乡村地区学前教育设施的配置,保障适龄儿童接受普惠而有质量52的学前教育。逐步撤并乡村教学点,利用现有教学点用地转换其他公益性用途。鼓励按照服务半径和人口规模与相邻村95、庄之间共享使用。支持和保障技工院校新校区和校园扩建等重点项目建设。3、完善各级体育设施配置县级体育设施:1 处县体育馆(为现状保留)、1 处县游泳馆,场馆配套羽毛球中心、乒乓球中心、健身跑道等体育设施。社区级体育设施:结合居住区绿地公园设置综合健身场地。4、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构建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构建综合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卫生服务站的三级卫生服务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预留急救中心、疾控中心等医疗卫生用地空间,为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提供医疗、应急物资等保障。县级医疗卫生设施:规划 3 处综合医院、1 处专科医院、1 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其中,高铁新城96、及城东综合医院为远期规划预留,其余均为现状保留。社区级医疗卫生设施:规划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结合社区服务中心等集中布置。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地方,结合社区居委会等集中布置社区卫生站。5、完善普惠型社会福利体系规划优化新增 1 处养老院,以解决现有养老院床位不足的问题。社区合理配置老年养护院、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居家养老服务53中心,完善现有养老设施配套及其服务水平,新建城区和新建住宅区以每百户不低于 20 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结合社区公共服务中心等设置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规划至 2035 年,人均养老福利设施规划建设用地指标为不低于0.1 平方米。97、第四节 开敞空间布局安排第 67 条绿地系统结构规划形成以“线”为骨架、以“面”为主体、以“点”为基础的复合式“蓝绿相间”绿地网络。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 45.74 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 6.53%。规划区蓝绿网络叠合,共同构成多层次、多功能、立体化、复合型、网络状的生态结构体系。第 68 条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布局规划区绿网以石泉山公园、市民公园为面,以三江河滨水公园为带,以国道 G323 带状公园、站前路带状公园、迎宾路带状公园及西北山山前带状公园为廊,形成网络状绿化系统,通过滨水绿化带联系三江河,形成环绕中心城区和沿三江河的连续生态绿色空间。规划沿二广高速设置 50 米宽防护绿地,沿加油站98、储气站、垃圾站等周围设置 5 米防护绿地,共同组成中心城区卫生防护绿地。规划将绿网的规划与规划区绿色交通系统紧密结合,绿网建设与54步行、自行车路网系统建设相结合,在交通干道两侧留有相对较宽阔的绿地空间,并与一系列的街头绿地广场串联。建设多种开敞半开敞空间,包括休闲开敞空间、运动型开敞空间、开放型半开敞空间。第五节 城市道路交通布局第 69 条道路网络布局1、对外交通对外交通方式主要为高速公路、高速铁路。规划永州经清远至广州高速铁路三连站选址规划区内。永州经清远至广州高速铁路起于湖南永州站,终于广东广州北站,借助国家八纵之一的大动脉呼南高铁,为京广第二通道。预留柳州经贺州至韶关铁路在中心城区99、与永州经清远至广州高速铁路并线的建设条件。规划延续现状的对外高速公路包括规划区东侧的清连高速、西侧的二广高速和穿越中心城区的国道 G323。清连高速向北联系连州,向南联系清城区、广州等地,在距离中心城区 3 公里以外的连州境内设有下线口,与城市主干道团结大道连接;二广高速往北联系永州等地至二连浩特,往南通往广州;在中心城区西北部设有下线口,与城市主干道顺德大道连接。国道 G323 呈东北-西南向穿越中心城区,往东北连接连州,向西南联系连山、大坪镇、香坪镇。2、内部交通内部交通规划构建“两环+四轴放射”的骨架路网。“两环”即内55环(国道 G323-盘王路-曙光路-鹿鸣路-新城东路路环-省道 S100、261 三江段)与外环(许广高速-二广连接线-佛江高速北延段-规划韶贺高速)。“四轴放射”即团结大道、顺德大道、国道 G323、省道 261 至其他地区的对外通道。道路分三个等级,分别为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主干路采用双幅路、三幅路或四幅路断面,机动车以双向 4 车道为主,设计车速40km/小时;次干路采用两幅路或单幅路断面,机动车以双向 4 车道为主,设计车速 40km/小时;支路一般采用单幅路断面,机动车双向 2车道,设计车速 20km/小时。各级道路根据地形等基地情况可适当调整技术指标。对中心城区范围内保留的行政村内部道路有条件进行扩建升级。第 70 条交通设施布局1、汽车客运站规划保留101、原粤运汽车客运站,占地 2.01 公顷。2、公交首末站规划新建 1 个公交首末站,位于国道 G323 西侧、下山移民安置区南侧,占地 0.42 公顷,方便居民出行。3、社会停车场规划保留现状 4 个公共停车场,分别位于朝王北路临三江河处西侧、东和幼儿园对面、民族幼儿园北侧、行政服务中心西侧;新建 4个公共停车场,分别位于盘古王文化公园西侧、鹿鸣稻丰谷北侧、梅56村路与红旗路支线交叉口西侧、城西村。社会停车场总占地面积约 5.14公顷。4、加油站规划保留现状 4 个加油站,分别位于民族一路与迎宾路交叉口西北侧、民族二路与红旗路交叉口西北侧、团结大道西的西侧、国道 G323与迎宾路交叉口东南侧;规102、划新建 1 个加油站,位于团结大道东北侧。加油站总占地面积约 0.31 公顷。第 71 条慢行系统规划根据规划区的空间布局组织慢行交通系统。慢行交通系统的道路组织与机动车道路系统互相交织、互不干扰,结合滨水空间和绿地系统营造环境宜人的绿道慢行道,成为规划区居民和游客休息娱乐、游览观光的重要场所;由外围环状向内部延生的慢行步道,串联大部分的公共空间,形成通勤慢行道,引导区内交通非机动化。绿道慢行道:滨水公共空间和绿地系统是生动活泼的慢行交通空间,串联起各个公共活动节点等,线路清晰,空间序列丰富,与机动车交通的交叉混合降至最低。绿道慢行道主要沿三江河两岸、石泉山功能公园等公共空间布局,提供步行或自103、行车方式 的健身游憩活动,强调空间的活力、趣味性和景观的丰富多样。通勤慢行道:慢行通道系统与机动车系统完全分离,体现对绿色交通方式的优先,保证慢行交通的安全,在规划区内鼓励步行交通和非机动车出行。通勤慢行道主要在团结大道、国道 G323、顺德大道、57盘王路、朝王路、黄埔西路两侧结合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带形成通勤慢行系统。第六节 市政基础设施与防灾减灾布局第 72 条给水工程规划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城乡总体规划(2017-2035),城区在保留现状牛路水水库水源的基础上,增加塘冲水库饮用水源,同时保留鹿鸣关水沟和三江取水口为备用水源。鉴于上水厂地势较高,下水厂地势较低,为了节约输水成本,尽量采104、用自流输水,规划对上、下水厂的水源进行优化,上水厂的水源由地势较高的牛路水水库、牛子岭冲和塘冲水库组成,下水厂的水源由地势相对较低的鹿鸣关干渠(可自流输水)、三江河水源组成。在供水保证率为 95%的条件下,上水厂的牛路水水库、塘冲水库和牛子岭冲等三大水源供水规模合计为 2.69 万 m/d,下水厂的鹿鸣关干渠水源的供水规模为 4.57 万 m/d,可以满足规划区最高日用水量需求。规划建设板洞水库供水管网复线到牛路水水库,调节牛路水水库蓄水量。规划对上、下水厂分别进行扩建,扩建后的供水规模分别为 2.5万 m/d、2.4 万 m/d,合计供水规模为 4.9 万 m/d,用地面积分别为1.29 公105、顷、1.76 公顷。供水规模可满足远期规划片区用水需求。58第 73 条污水工程规划根据片区污水量预测,规划建议保留并扩建现状三江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由现状 1.5 万 m/d 提升至 3.0 万 m/d,占地面积 3.39 公顷。片区内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经管网收集后统一排入规划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工业园区污水排入市政管网前应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规定的水质要求。第 74 条雨水工程规划规划按照小城市雨水管渠重现期标准,中心城区标准 2-3 年,非中心城区标准 2-3 年,中心城区的重要地区 3-5 年,中心城区地下通道和下沉式广场等 10-20 年。规划分为四个排水分区,管道按照排水106、分区,沿规划道路,依据地势就近排入河涌、排洪渠,最终汇入三江河,主要沿团结大道、国道 G323、站前路、沿江西路、三江路布置雨水主干管渠,沿其他道路布置雨水支管。规划区城市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海绵城市等理念,将自然途径与人工措施相结合,在地块、道路、公共绿地建设 LID 设施,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减轻城区雨水管网排水压力。第 75 条电力工程规划1、变电站布点规划59扩容现状变电站。规划区对中心城区现状 110kV 变电站进行扩容,规划扩容三江 110kV 变电站至 240+50MVA,扩容连南 110kV 变电站容量至 240+50MVA。2、高中压输配电网规划规107、划沿中心城区外围布置 110kV 高压走廊或局部电缆通道,连接110kV 三江站、110kV 连南站。城区外围 110kV 线路考虑以架空线路形式敷设,途径城区的局部路段建议采用电缆形式穿越,电缆沟形式采用 1.4m*1.7m 预留。规划将 110kV 电网形成环网或回链式接线。按照国家集约、节约土地的原则,高压电源线路全部采用架空线敷设。尽量利用现有的高压走廊,减少架空线路对建设区景观的影响,高压走廊宽度控制在 24m。第 76 条通信工程规划提升通信设施与其他各类公共基础设施资源的共建共享和综合利用,稳步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全覆盖建设,完善千兆光纤网络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推动新一108、代通信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在中心城区西北部新建一处通信机楼,占地 3500 也可以附建形式建设。根据电话容量预测结果,规划区容量为 12 万线,采取线对数比为 1.5,故需要的交换机容量为 18 万门。规划应达到 18 万门,可满足规划区居民的通信需求。通信局址设置应向大容量、少局址、多接入及同址多局方向发展。规划建议固话通信和移动通信共建机房,建设方案可由本地电信、移60动和联通公司协调解决。第 77 条燃气工程规划根据清远市中长期城市燃气发展规划,近期保留现状液化石油气瓶装供应站,待天然气普及后,逐步取消瓶装供应站。以天然气“全区一张网”为原则,结合清远市整体燃气输配系统建设,统筹考虑中心城109、区内的管网建设,规划远期中心城区全面使用天然气,改造和新建项目均使用管道天然气,个别现状保留建筑逐步改造为管道天然气用户。供气方案结合远期和近期的气源条件、用气规模、用户种类等情况确定,做到远近结合、分期实施,并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可操作性强。第 78 条环卫工程规划1、垃圾转运站依据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小型转运站(垃圾转运量150t/d)平均每 24 平方公里设置一座,每处用地面积 10001500平方米。规划建议设置 3 座垃圾转运站,总处理规模为 75 吨/日,分别设置在规划片区西侧、南侧,靠近国道 G323、规划绕城路等交通干道,方便垃圾的转运。2、垃圾收集站依据110、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在人口规模大于 5000 人的居住小区应单独设置垃圾收集站,61收集站服务范围为 0.71 平方公里。规划主要结合新建小区或大规模商业区、旧城改建居住区设置 10 处垃圾收集点,每处理规模 10 吨/日,每处用地面积 300-500 平方米,与周围建筑物的距离应不小于 8 米。3、再生资源回收站与回收点积极开展垃圾分类与再生利用,依据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应设置再生资源回收站和收集点。规划结合规划片区西侧、东南侧垃圾转运站合并设置 2 处再生资源回收站,用地面积 1000-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 500-1000 平方米。规划结合垃111、圾收集站建设 7 处再生资源回收点,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 100 平方米。4、公共厕所依据 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GB/T 50337-2018)以及 清远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流动人口高度密集的街道和商业闹市区道路、居住小区、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加油站及农贸市场等场所应设置公共厕所,考虑连南旅游发展情况,公共厕所平均设置密度按照每平方千米规划建设 5-7 座选取,本次规划设置公共厕所 40处,每处建筑面积不小于 80 平方米。结合公共厕所建设,根据旅游厕所质量等级的划分和评定(GB/T 18973-2016)以及 A 级及以上旅游厕所标准要求,对已有的或计划新建的城乡公共厕所进行提112、升改造,做到“建设生态化、设计主题化、设施人性化、管理智能化”。62第 79 条综合防灾规划1、消防规划规划 2 座消防站,其中新增 1 座。遵循和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规划的近期、远期结合,科学客观地规划包括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等消防内容,制定消防管理和建设体制,以法制保证贯彻和实施;公共消防设施、消防装备不足或者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分布进行增建、改建或者技术改造。2、防洪工程规划连南中心城区采用 50 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规划加强三江河上游河道生态治理。全面加高,培厚两岸堤围,在主要冲刷段,险段,建砌石防冲固脚墙。提高堤围抗冲能力,疏通河道,113、使行洪畅通。强化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合理布置蓄滞洪区域,结合碧道建设,保障行洪道安全的同时,为市民提供生态休闲游憩空间。第七节 地下空间安排第 80 条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按照建设紧凑、集约型城市的要求,构建功能齐全、安全方便、环境优美的地下空间体系,提高城市空间利用效率,完善城市功能。坚持地上地下相协调、统筹保护与开发、平战结合与平灾结合的原则,基于地下空间地质环境质量评价,统筹安排地下交通、市政、公共服63务、工业仓储、防灾防护等空间。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应与人防工程建设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相衔接。中心城区规划城市重点地下空间面积 136.61 公顷。规划结合城市建设开发地下空间,人口稠密区结合城114、市建设修建地下商业街等公共活动场所,重大交通设施修建地下物资库和地下通道。城市新建、扩建或改建民用建筑,应当依法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第 81 条地下空间管制分区以水域、生态保护红线为主的禁建区原则上不应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如有不可避让的地下工程设施,需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和选址论证;慎建区原则上不宜进行开发建设,如有特殊地下工程设施,需进行可行性研究和选址论证;限建区谨慎开发利用,严格控制开发规模,工程设施建设需进行详细工程论证及评估;适建区应统筹考虑城市建设发展与其他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的关系,在集约、高效原则的基础上,合理有序进行开发建设。第八节 城市设计与景观风貌第 82 条城市景观风貌格115、局1、景观系统规划规划打造水(三江河)、城(中心城区)、山(东山县级森林公园)相连的景观轴线,打造公园、广场等开敞空间形成依次串联各景64观节点,包括顺德文化广场市民广场站前公园石泉山公园三江河滨水公园等,塑造连续、整体的景观序列。并结合景观轴线设置主要景观道路、绿道和休闲步道,营造人工与自然相结合的绿地景观,形成一个城市景观核心、一个绿化生态核、多条景观轴、若干景观节点。一个城市景观核心:规划区中部围绕顺德文化广场形成核心功能区,包括行政、文化、旅游服务等综合服务功能,通过瑶族风情街、开敞广场、公园绿地、步行空间的结合,成为兼具强烈民族感与优美生态环境的城市风貌展示地带。一个绿化生态核:顺德116、大道东北的石泉山公园,以保留自然生态为主,形成中心城区的绿化生态核。景观轴线主要包括沿三江河的滨江景观轴及城西西北山森林公园的生态景观轴,串联东山山前公园三江河滨水公园的滨水景观轴,连接沿国道 G323 绿化景观带及东山山前公园的生态景观轴,以及沿迎宾路、西北山山前带状公园、东山山前带状公园-东山森林公园、中心城区南侧农田区和垂直于三江河岸线的多条景观渗透轴,沿国道 G323的绿化景观带,以及串联顺德文化广场石泉山公园站前公园市民公园的城市景观廊道。若干景观节点:规划区内规划的公园绿地、街头绿地形成的景观节点。2、滨水岸线设计65滨水地区强调丰富多样的临江开放空间,增加周边建筑的开敞界面,以岸117、线吸引更多人来滨水地区活动,在设计中突显生态优先和人文关怀的理念,形成公共性、多样性、安全性与人性化相结合的岸线布局。规划在沿江西路滨水商业街及瑶山商业步行街附近岸线,结合文化商业中心提升多个公园绿地空间,在三江桥以东两侧岸线利用滨江未开发用地开辟滨水公共开敞空间,局部设置亲水性观景平台、健身步道等设施,植栽重组,为城市提供休闲、亲水的活动场所,成为“动态”活动区;由于该地区现状岸线工厂、村庄较多,改造后将以硬质铺装为主,并在满足规范要求的前提下设置游艇码头。根据防洪设防及景观设计要求,规划结合岸线功能设计,对需设置安全防护的地段,临江栏杆的形式和安全性成为城市沿江滨水景观设计考虑的重点,它不118、仅需要满足功能上的需求,还要有景观价值的考虑,与水的交流及与周边建筑群体、风格相协调等。该驳岸类型一般设置角度较陡峭的挡土墙,岸边适合布置露天广场,河面局部可架设亲水性观景平台。第 83 条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区1、城市中心地区塑造现代科技、民族文化、人文关怀兼具的现代化城市中心景观,展现简洁、明快、高雅的现代城市风貌,重点强化人流、交通流的高效疏导,见缝插针建设高品质公共活动空间,优化产业、居住空间布66局。2、历史文化地区保护石泉山遗址等历史文化要素,在保护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区域内历史文化资源,发展历史文化观光旅游。应加强区内的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保护和延续整体空间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保护其周119、边环境控制周边建筑高度、体量、色彩、风格等与之形成协调的风貌环境。3、滨水河岸地区提升三江河两岸的滨水空间品质,严格控制和优化滨河天际线,应控制建筑高度、建筑体量、空间界面和视觉通廊,打造层次丰富、秩序井然的空间界面。建筑布局应以低、多层建筑为主,采取“前疏后密”的做法保证景观视线的通透性。4、乡村风貌地区结合村庄自然地貌、农业资源、乡村旅游、历史人文等发展条件,鼓励采取组团式发展模式,促进乡村集群化、差异化发展。重点保护农田、水塘和乡村交错布局的郊野田园风貌特色,加强乡村周边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构建相对开阔疏朗的田园大地景观。第 84 条城镇开发强度分区开发强度分区与城市结构相适应,在高混合120、度的城市各级服务中心,进行适宜的高强度发展,以发挥核心地区的土地综合效益;在各类生态保育区、生态敏感地带和历史文化保护影响区域实行严格的低67强度控制,以确实保护自然景观和文化遗产。加强三江河两岸景观及其相关地区的建设控制,优化滨水建设用地结构,控制土地使用方式和强度。划定五级基本开发强度分区,其中级强度分区(低强度)容积率控制在 1.0 以内,建筑高度 0H24 米,建筑类型为多层居住用地、文化体育设施用地、中小学用地、低层商业及市政设施。级强度分区(中强度)容积率控制在 1.0-2.0,建筑高度 24H40 米,建筑类型为中高层居住用地、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商住用地、工业仓储用地及121、部分医疗卫生用地。级强度分区(中高强度)容积率控制在 2.0-3.0,建筑高度 24H40 米,建筑类型为中高层居住用地、机关团体用地、教育科研用地、商住用地、工业仓储用地及部分医疗卫生用地。级强度分区(高强度)容积率控制在 3.0-4.0,建筑高度 40H54 米,建筑类型为高层居住用地、商住用地、商业用地及部分医疗卫生用地。级强度分区(超高强度)容积率在 4.0 以上,建筑高度 54H80 米,建筑类型为商务金融用地、高层商业用地、部分已建居住用地。开发强度分区应根据城市发展需求,适时进行动态修订。第 85 条 城市天际线塑造优化城市天际轮廓线,加强城市重要功能区、滨水片区、沿山片68区、122、枢纽门户片区周边的城市天际线管控,塑造错落有致、层次丰富、富有韵律的城市天际线。三江河两岸严控新建建筑高度,以现状建筑的立面改造和美化为主,整体形成高低错落的天际线;老城区多层建筑未来结合城市更新,通过局部建设高层建筑改善天际轮廓线。高铁新城片区及团结大道东段沿线新建建筑适当提高建筑高度,强化城市门户形象。中心城区东部及西部沿山地区严格控制建筑高度,保证背景山脊线的完整性,并在轮廓起伏上与山体共势。第九节 各类控制性划定与管控第 86 条城市绿线控制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规划绿线范围用地69.54 公顷,具体保护范围对象包括:连南中心城区内各类公园、广场绿地、防护绿地,建成区外123、的自然山体和高速公路两侧防护绿地等。管控要求:(1)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2)绿线内的所有的林木、绿地、植被、绿化设施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破坏、侵占和损坏。(3)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69(4)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5)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城市绿地范围内进行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排放污水以及其他对生态环境构成破坏的活动。(6)居住区绿化、单位绿化及各124、类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都要达到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的标准。(7)总规模不减少的情况下,城市绿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绿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 87 条城市蓝线控制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划定的江、河、湖、库、渠和湿地等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规划蓝线范围用地 43.29 公顷,保护范围主要为三江河。管控要求:(1)城市蓝线范围内原则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建设活动,总规模不减少的情况下,经过县政府许可可以适当地进行绿道建设,城市蓝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蓝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城市蓝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城市发125、展和城市布局结构变化等原因,确实需要调整城市蓝线的,应当依法调整城市规划,并相应调整城市蓝线。总规模不减少的情况下,城市黄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黄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70关规定。(3)城市蓝线范围内用地应严格保护,不受侵占。除按照规划建设排水泵站、水坝、污水处理设施、园林小品及相关市政设施外,禁止建设其他任何建筑物、构筑物。(4)在城市蓝线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蓝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城市活动;擅自填埋、占用城市蓝线内水域;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其他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第 88 条城市黄线控制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安全格126、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线,规划黄线范围用地 14.31 公顷。管控要求:(1)城市黄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功能布局变化等,需要调整的,应当组织专家论证,依法调整城市规划,并相应调整城市黄线。总规模不减少的情况下,城市黄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黄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2)在城市黄线内进行建设活动,应当贯彻安全、高效、经济的方针,处理好近远期关系,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需求,分期有序实施。(3)在城市黄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城市规划要求,71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的建设;违反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127、规范进行建设;没经批准,改装、迁移或拆毁原有城市基础设施,其他损坏城市基础设施或影响城市基础设施安全和正常运转的行为。第 89 条 城市紫线控制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规划紫线范围用地 3.01 公顷。管控要求:(1)历史建筑的维修和整治必须保持原有外形和风貌,保护范围内的各项建设不得影响历史建筑风貌的展示。(2)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修建破坏历史128、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流水系、道路和古树名木等。(3)如果在城市建设过程中,紫线与红线(道路控制线)、蓝线或绿线等发生冲突的,一律紫线优先。(4)总规模不减少的情况下,城市紫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紫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72第十节 规划片区划定与管控第 90 条规划片区划定以自然地理实体、主次干道和行政管辖范围为边界,按照主导功能明确、建设规模适宜、生活圈设施完善、利于传导管控的原则,衔接现有的控规管理单元。规划在中心城区范围内划分城镇类、生态类以及农业农村类三类规划片区,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129、的主要规划指标分解到各规划片区。1、城镇类规划片区城镇类规划片区共划分 15 个,总面积 6.62 平方千米,主要沿城镇建成区与中心城区主要道路,分布于二广高速、团结大道、323 国道、民族一路、朝王中路两侧,以及中心城区东南及西南侧。2、生态类规划片区生态类规划片区共划分 2 个,总面积 0.42 平方千米,位于中心城区东西两侧临东山及西北山森林公园处。3、农业农村类规划片区农业农村类规划片区共划分 15 个,总面积 7.82 平方千米,主要分布于中心城区建成区周边。第 91 条规划片区管控规划编制片区需确定各类刚性和弹性管控指标,明确单元主导属性、人口规模、建设用地规模、各类公服、市政设施130、规模、交通场站73规模等,指标并通过编制单元传导到下位详细规划。第 92 条 城市更新重点区域中心城区内存量改造总用地面积 52.41 公顷。按照改造建设类型,分为历史文化保护类、局部加建类、拆除重建类、综合整治类。其中历史文化保护类改造面积 8.57 公顷,占改造总用地面积的 15.01%;局部加建类改造面积 1.87 公顷,占改造总用地面积的 3.27%;拆除重建类改造面积 35.50 公顷,占改造总用地面积的 62.16%;综合整治类改造面积 10.04 公顷,占改造总用地面积的 17.58%。74第九章 塑造地域文化特色的城乡风貌第一节 城乡空间形态与风貌管控第 93 条 塑造富有生态131、特色及民族特色城市风貌依托连南“九山半水半分田”生态资源本底、“天下瑶乡”的瑶族文化底蕴,塑造具有连南本土特色的城市风貌特色,突出山、林、水交融的生态风貌,强调瑶族文化要素,完善人文特色风貌建设。加强特色风貌区的设计引导,划定城市风貌区、枢纽门户区、滨水风貌区、沿山风貌区、瑶族文化区、乡村风貌区等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地区。第 94 条 城乡风貌特色分区指引按照地域自然要素、人文要素、建设现状等,对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地区分为城市风貌区、枢纽门户区、滨水风貌区、沿山风貌区、瑶族文化区、乡村风貌区等 6 类分区实行城市设计重点控制分类指引。强化城市风貌区空间功能特点。以连南中心城区、寨岗镇镇区、广东省连南132、产业园区为城市风貌类地区,按照山水共生、天下瑶城的理念,组织城市公共空间,推进交通快慢分流,打造城市天际线,构筑物强调瑶族文化特色要素,提升城市空间品质,彰显现代化及民族特色兼备的城市形象。强调枢纽门户区特殊地段形象。以中心城区与连州交界地区、高铁新城片区、高速出口片区为枢纽门户类地区,重点强化人流车流高75效疏导,构建立体复合公共活动空间,构筑物设计要求具有地标性,融入瑶族文化特色装饰,提升整体空间特色。提升滨水风貌区空间活力。以中心城区三江河、寨岗同灌河两岸区域为滨水风貌类地区,配套设置绿道、滨水公园等滨水开敞空间设施,打造滨水活力空间,严格控制滨河建筑天际线,控制建筑高度、体量、界面、景133、观通廊等,打造丰富有序的滨水空间界面。保护沿山风貌区生态景观风貌。保护沿山生态景观风貌。预留中心城区、寨岗镇区、广东省连南产业园及各镇镇区沿山区域山体与周边开敞空间的视线通廊,严格限制视线通廊周边建筑高度,保障揽山入城的生态城市风貌特色。传承瑶族文化区民族风貌特色。针对三排镇南岗古排、油岭古排以及县域内其他瑶族聚居区域,应注重保护瑶族文化元素,区域内建筑或村落修缮应依照民族地区风貌特色修旧如旧,新建公共服务设施应与当地风貌相协调。鼓励乡村风貌区根据自身特色差异化发展。结合村庄自然地貌、农业资源、乡村旅游、历史人文等发展条件,促进乡村集群化、差异化发展,山地聚落村庄延续依山而居、错落分布的聚落特134、色,体现地形起伏多变的自然生态风貌;田园风貌村庄重点保护村落、农田、水系错落布局的聚落特色,构建田园特色大地景观。76第二节 历史文化保护与合理利用第 95 条 构建“一带五区多点”的历史文化保护沿瑶族历史文化体验带,串联石泉古村落文化保护区、三排古村落文化保护区、油岭古村落文化保护区、南岗古村落文化保护区、大掌古村落文化保护区及沿线各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对途经南粤古驿道加强保护和利用,打造特色鲜明的历史文化旅游路径,展现连南瑶族文化魅力。第 96 条 严格落实历史文化保护线划定与管控连南瑶族自治县现有中国传统村落 5 个,包括三排镇南岗古排、三排镇油岭村、三江镇石泉村、三排镇三排村、大135、坪镇大掌村。历史文化名村 1 个,为三排镇南岗古排。历史建筑 21 处。不可移动文物93 处,其中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3 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9 处,已明确建筑本体、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未定级 81 处,尚未明确保护范围。不可移动文物相关数据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布局衔接当地重点文物保护利用项目的合理用地需求及空间要素配置保障。规划对有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文物,通过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进行管控,县域范围内共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 29.87 公顷;对无矢量信息文物,纳入历史文化保护名录,并由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并明确历史文化保护线范围及其管控要求。历史文化77136、保护线按照国家、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实施管控,明确区域整体保护和活化利用的空间管控要求。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防止大拆大建破坏文物等各类历史文化遗存本体及其环境,严格历史文化保护相关区域的用途管制和规划许可。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联合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协调好历史文化保护线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之间的关系,建立动态优化完善机制。县自然资源部门应将历年已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或保护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进行管理;未划定公布保护范围的文物保护单位,执行临时保护范围,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其他类型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界线从文物本体137、边界外扩 5 米;古遗址、石窟寺及石刻保护范围从最外侧有遗迹现象点以外外扩 30 米。同时联合同级文物主管部门协调好历史文化保护线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之间的关系,将历史文化保护线及管控要求统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严格保护,并建立动态优化完善机制。第 97 条统筹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发展按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做好三排镇南岗古排(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三排镇油岭村、三江镇石泉村、三排镇三排村、大坪镇大掌村(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保持其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和空间尺度的连续性与完整性,深入挖掘传统村落的文化特色与138、价值,加大保护与利用力度,协调好78旅游开发与风貌保护的关系。第 98 条强化文保单位、历史建筑的保护力度统筹保护已公布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3 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9 处,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 81 处。积极推动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定级工作,分级、分类并结合地理环境划定出明确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做好已公布的 21 处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第 99 条打造特色文化遗产旅游路径推动历史文化遗产与旅游、商业等空间相融合,以南岗古排、油岭村瑶族民居群等富有瑶族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资源为核心,大力发展历史文化旅游产业,结合连南自然生态旅游资源,完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打造精品旅游路线。第 100 条 推进文化生139、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连南是特色文化生态的重要涵养地。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将结合广东省生态文明建设,统筹推进,着力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水平,着力推进核心区域的整体性保护,着力培育和打造区域特色文化品牌,着力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力度,不断增强优秀传统文化的生命力和影响力。坚持以规划引领、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的保护水平、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推进核心区域的整体性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所)建设、培育和打造一批特色文化品牌、推79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开展多层次的传播展示交流活动。第三节 全域旅游品质提升第 101 条 全域旅游产品体系构建打造三大连南140、旅游名片,分别为南岗千年瑶寨、鹿鸣稻丰谷、油岭古排。建设五大县域高品质景区,包括: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大雾山-大龙山森林户外活动基地、起微山森林公园、九寨梯田、连南瑶族自治县八排瑶发源地文化传承基地。策划七大乡村旅游精品项目:寨岗镇寨南石洋坑温泉、三排镇农业综合体、大麦山镇千年古榕及特色溶洞观光区、大坪镇稻田鱼农业休闲体验基地、香坪镇香坪古寨生态旅游综合体、涡水镇盘古王庙。第 102 条 各镇旅游资源差异化发展1、三江镇:中心城区、大龙山、大雾山高品质的连南全域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广东省森林户外活动基地。发展指引:以鹿鸣稻丰谷为重点项目,以完善提升县级旅游配套服务设施为主要方向,整合中国瑶族博141、物馆、盘古王文化园、瑶族风情步行街等旅游资源,打造高品质的连南全域旅游综合服务中心;80同时,立足国家森林旅游示范县,大力发展大雾山、大龙山生态休闲、康体运动、休闲度假等旅游项目,建设广东省森林户外活动基地;重点项目:鹿鸣稻丰谷、金坑云上瑶寨、大雾山、大龙山森林户外活动基地等。2、寨岗镇:新寨村、板洞天湖、安田-老虎冲-金鸡连片、广清万亩茶园以温泉为主产品的康乐养生镇。发展指引:依托温泉、板洞天湖、红色革命遗址、广清万亩茶园等旅游资源以及县域副中心的区位优势,重点发展温泉度假、森林户外活动基地、民族特色餐饮等康乐养生、休闲度假型旅游项目,打造以温泉为特色的康乐养生镇,建成集茶叶种植示范、技术培142、训孵化、旅游观光体验为一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基地;重点项目:二级游客集散服务中心、板洞天湖森林氧吧、安田、老虎冲、金鸡连片红色旅游基地、仿真军事训练基地、寨南瑶族风情温矿泉。3、三排镇:南岗村、油岭村、石漠公园以千年瑶寨为名片的瑶族文化特色镇。发展指引:依托三排镇的千年瑶寨、油岭古寨等众多底蕴深厚的瑶族文化资源以及万山朝王国家石漠公园,以瑶寨观光体验产品、瑶家文化体验产品、瑶族文化拓展产品为主要发展方向,打造独具风情的瑶族特色镇;同时结合三排特色农产品,发展田园综合体,丰富三排旅游业态;81重点项目:南岗千年瑶寨配套设施、油岭古排、石漠公园、云海花谷、田园综合体等。4、大麦山镇:新寨农业示范村、白143、芒村、九寨梯田、起微山、黄莲古茶树公园以九寨梯田为特色的生态农业旅游目的地。发展指引:依托九寨梯田、白芒千年古榕水帘洞、国家级起微山森林公园等旅游资源,以生态农业+乡村旅游+少数民族特色+森林公园为发展模式,打造农旅融合的高品质生态农业旅游基地;重点项目:九寨梯田配套设施、起微山森林户外活动基地、三级游客集散服务中心、黄连现代茶园、千年古榕及特色溶洞观光产业、上洞拱门桥、塘凼、中心岗红色观光体验地。5、大坪镇:大坪村、大古坳村、大掌村稻田鱼农业体验基地。发展指引:将大坪镇稻田鱼特色农业生产、大古坳茶园与乡村旅游密切结合,以参与式、体验式农业旅游为主要模式,打造及培育生态、休闲、观光、体验、品牌144、营销等一体的瑶山生态农业体验基地;重点项目:稻田鱼旅游基地、大掌山生态旅游区、大掌古村梯田观光、火烧排高山茶园、三级游客集散服务中心等。6、香坪镇:香坪村、盘石村以香坪古寨、江南油杉古树公园为特色的生态农业旅游目的地。发展指引:依托香坪古寨、江南油杉古树公园等旅游资源,结合香坪镇农林产业,着力发展生态农业+瑶寨特色的乡村旅游产业;重点项目:香坪古寨、江南油杉古树公园、大鲵特色旅游村、三82级游客集散服务中心。7、涡水镇:相思河、必坑村生态康养旅游目的地。发展指引:加强镇区公共服务和旅游设施配套建设,打造高品质的康体养生旅游目的地;重点项目:涡水相思河瑶族风情竹筏漂流、必坑村步行栈道、横龙生态田145、园休闲度假区等。83第十章 完善国土空间支撑体系第一节 综合交通网络第 103 条 明确综合交通系统发展目标推进粤湘桂地区交通联系通道建设,连接粤港澳大湾区,积极融入国内大循环,健全区域互联互通交通基础设施网络,打造“三连一阳”地区轨道交通枢纽,强化连南区域枢纽服务功能。第 104 条 落实铁路交通规划建设积极融入区域轨道交通网,补齐铁路运输短板,强化与粤港澳大湾区、粤湘桂地区交通联系。推进高铁三连站建设,促进连南与粤湘桂交界地区的经济发展、区域合作。规划预留永州经清远至广州铁路、柳州经贺州至韶关铁路 2 条铁路廊道,减少用地切割;同时做好快速路与火车站、高铁站的衔接,及时疏散客、货流。第 1146、05 条 建设高效互联的公路网络推进高速路网建设,以韶贺高速、佛江北延段、许广高速连接线的规划建设,推动区域交通网络化。近期衔接佛江高速北延段规划建设;远期落实韶贺高速,推动区域交通网络化建设。84第 106 条 优化内部交通网络以连南中心城区、寨岗镇县域副中心为县域经济、生活服务核心,连山中心城区为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西部镇村的生活服务核心,联系各乡镇的“一国道、四省道、多县道”的“放射状”对内骨干路网系统,提高县域内各镇之间的道路通达性,逐步提高南部乡镇对外南向和内部横向交通联系。“一国道”,指县域西侧的国道 G323,规划提升道路等级,中心城区路段改线北移;“四省道”指 S261、S262147、S522、S523,规划对 S261 水足塘至寨岗镇段、三江镇段、大麦山至连山上帅段,S262 黎埠至广西坳段、S522 四米东至虎叉塘段、S523 沿陂至涡水段进行升级改造;“多县道”是指 X398、X838、X383、X837、X395、X397 等,并对部分县道路段进行升级改造。构建旅游公路交通网络。推进起微山旅游公路、三排油岭南岗千年瑶寨、省道 S261 线大麦山至 G234 线福堂、县道 X397 油岭至大横龙公路等旅游公路的建设,串联县域各大旅游景区,确保景区道路的顺畅连接,并在有条件的地区形成旅游环线。第 107 条 完善客运设施建设推进落实高铁三连站在连南中心城区北部建设实施148、。强化汽车客运总站的集散枢纽功能,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各乡镇的客运站点形成游客集散、客货节点中心,与公交首末站共享共建,保留现状中心城区连南客运站、寨岗汽车站,并进行升级体质,提升服务水平。85第二节 市政基础设施体系第 108 条 给水工程保障供水安全。规划对中心城区 2 处自来水厂(上水厂、下水厂)分别进行扩建及管网改造提升,扩建后的供水规模分别为 2.5 万 m/d、2.4 万 m/d,合计供水规模可达 4.9 万 m/d。新建三排水厂,解决三排镇的供水需求,供水规模为 0.3 万 m/d,同时为蜈蚣田片区提供原水,供水规模为 0.11 万 m/d,在保障中心城区用水的同时解决周边镇149、区的供水需求。第 109 条 排水工程完善城乡雨污分流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推进城乡生活污水管网收集全覆盖及资源化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对现状三江镇、寨岗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升级改造,推进其他各乡镇污水处理厂规划建设;严格控制工业污水排放,建立严格的检测系统,污水处理厂应安装在线监测装置,确保达标排放。加强雨水排放和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新增及改扩建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按 5 年标准设计,交通枢纽及重要基础设施按 10 年标准设计。中心城区雨水遵循分片分区就近排入水体,结合雨污分流制、雨水渗蓄工程、防洪工程建设等逐步完善中心城区雨水管网系统,有效将雨水就地截流利用或补给地下水,增150、加水源地的供水量。城市建设应遵循生态优先、海绵城市等理念,将自然途径与人工86措施相结合,在地块、道路、公共绿地建设 LID 设施,最大限度地实现雨水在城市区域的积存、渗透和净化,减轻城区雨水管网排水压力。通过衔接清远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清远市年径流总量控制目标为 70%,其中连南瑶族自治县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为 73%;生态岸线比例为 65%。对规划新区主要采用下沉式绿地、透水铺装、植被缓冲带、生态护岸等低影响开发技术,从源头截污和过程阻断的方法降低水流速度、延长水流时间、减轻地表径流进入水体的面源污染负荷;对建成区主要结合公园、河湖水体、湿地滞洪区等建设雨水滞蓄设施,通过控制雨水排放时间,实现151、雨水的沉淀与净化。第 110 条 电力工程推进高效电力设施建设。规划至 2035 年,连南规划保留 220kV 变电站 1 座,为高联站;保留 110kV 变电站 4 座,为连南站、三江站、明珠站、寨南站,并分别进行扩容。新建各级电力线路应满足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和供电部门输变电工程选址选线技术标准,并应减少线路对城市的分割,尽量与规划或现有交通、能源通道共廊。110kV 及以上架空线路两侧须划定一定宽度的建筑控制区域作为电力线路走廊,线路走廊范围内不得新建、改建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现状架空线路走廊控制范围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应根据具体情况逐步拆除以消除安全隐患。规划直流500kV架空线路走廊宽度为152、 50-70 米;500kV 架空线路走廊宽度为 60-75 米;87220kV架空线路走廊宽度为30-40米;110kV架空线路走廊宽度为15-25米。第 111 条 电信工程提升通信设施与其他各类公共基础设施资源的共建共享和综合利用,稳步推进第五代移动通信(5G)网络全覆盖建设。规划在大麦山镇建设 1 处综合通信枢纽。第 112 条 环卫工程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原则,落实“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实现垃圾分类全处理。乡村地区采用“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垃圾收运模式。规划保留现状垃圾填埋场,位于三排镇。规划新增 1 处餐厨垃圾处理中心153、,位于中心城区东部。在县域范围内规划新建一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用以处理连南瑶族自治县、连州市、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阳山县区域内生活垃圾,协同处置餐厨垃圾、工业垃圾、市政污泥、园林绿化垃圾、填埋场陈腐垃圾及政府允许的特殊垃圾。规划在 2035 年实现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 100%;垃圾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低于 60%。第 113 条 燃气工程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禾云-连州-连山项目(连南段)建设工程现已进入项目实施阶段,规划分输站选址位于中心城区东南88部。远期规划中心城区实现天然气全覆盖,改造和新建项目均使用管道天然气,个别现状保留建筑逐步改造为管道天然气用户。近期保留液化石油154、气瓶装供应站,待广东省天然气管网“县县通工程”禾云-连州-连山项目(连南段)建设完成后,天然气普及后,逐步取消瓶装供应站。第三节 韧性安全与防灾减灾体系第 114 条 规划目标按照“平战结合、平灾结合、以防为主、准确预报、快速反应、措施有效”的原则,在完善单项灾种防抗救系统的基础之上,加快建立和健全现代化的城乡综合防灾减灾体系,提高整体防灾抗毁和救援能力,确保城乡安全。第 115 条 应急避难规划1、设防标准规划至 2035 年,连南中心城区建设一处应急救灾指挥中心,保留1 处应急救灾仓库。其余各镇均新建 1 处救灾避难场所,面积不小于0.3 公顷。结合公园、绿地、广场、学校操场等空地建设室外155、避难疏散场所,疏散避难场所人均用地面积不小于 1.5 平方米,服务半径不宜超过 500 米。2、应急避难规划89构建城市防灾空间格局。完善开敞空间和道路交通体系,保障应急避难与救援疏散需求,形成就地避难、就近避难、步行避难的分级分类疏散系统。结合公园绿地、体育场馆、学校等旷地、地下空间布置应急避难场所。规划救灾干道系统,有效宽度不低于 15 米,疏散主通道有效宽度不低于 7 米。按照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城镇地区通过共享、新建、扩建或加固等方式,建立社区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农村地区因地制宜设置避难场所,明确可安置人数、管理人员、各功能区分布等信息。3、“平急两用”设施建设推进“平急两用”156、设施建设,有效提高使用效率和公共安全保障能力。通过建设“平急两用”设施,增加城市应急资源的储备和调配能力,为防控救援提供有力保障。在遇到自然灾害等突发情况时,可以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将“平急两用”设施转变为救援物资储备、临时安置等功能的场所,有效降低风险和损失。同时,可以利用“平急两用”设施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第 116 条 防洪工程规划1、设防标准规划至 2035 年,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采用 50 年一遇的防洪标准。2、防洪规划90建设主要山洪排放渠道。优先建设县城、中心镇区的山洪排放渠道,统计排洪渠数量和长度,依据危险程度分时段建设。疏浚河道,上游截洪。适当裁弯157、取直现状河流,并适当拓宽河道,清除河滩、淤沙石,以保证排洪畅通;在河流上游修筑水坝,结合河流的梯级开发,综合利用发电、灌溉和解决城市防洪。按照“高水高排,低水低排”的原则,结合地形、地势、天然水系和城市规划建设,合理划分排水分区,设置一定的临时蓄滞涝区,采取撇洪渠、顺堤涵管等措施,尽量将涝水自排入外河。地势较低地区,按照排涝标准,配套建设相应的排涝泵站和控制设施。第 117 条 消防工程规划1、设防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结合规划布局和规划区自然条件,科学合理的布置消防站。规划至 2035 年,连南中心城区保留 1 处一级消防站,寨岗镇规划新建 1 处一级消防站,三排镇、大麦山镇、涡水镇158、香坪镇、大坪镇各新建 1 处二级消防站。2、消防设施规划根据标准,设置消防栓。主次路每隔 120m 左右设一个消防栓,结合给水管网建设,消防栓距离路边不应超过 2m,距离建筑物外墙不宜小于 5m。消防栓的消防给水管道其管径不少于 100mm,且尽可能按环状管网布设并同步实施市政消防栓。建立完善的火灾报警和消防指挥通讯系统。尽快增设通信设施(按91国家规定标准应有灭火车 3-5 台及有关消防器材,灭火指挥车 1 台、防火检查工作用车 1 台、无线通信主机 1 台,车载通信不少于 5 台及对讲机不少于 10 台)。道路建设时充分考虑消防通道需求。消防车道净宽不少于 4m,净高不少于 4 米。要加159、快旧区改造,开辟消防通道,规划建设区内的所有消防通道不得设置障碍物。第 118 条 人防工程规划1、设防标准规划至 2035 年,人防工程总面积为住宅总建筑面积的 2%,人均人防工程按 1.0m/人,建设人防地下工程。2、人防规划人防工程应结合城市规划建设,一些人防干道或掩蔽体平时可作为地下人行道、商店、车库。城区公园、广场、汽车站、影剧院等主要公共活动场所应建设单建或结建式人员掩蔽工程,平时用作地下停车。人防工程的设计和建设需要考虑防护结构的强度、通风系统、应急照明、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城市新建、扩建或改建民用建筑,应当依法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兼顾国防和军事人防需求,落实军事设施保护工作。第160、 119 条 地质灾害防治坚持“以人为本”,以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兼顾缓变性92灾害,以保障社会稳定为主要目的,把地质灾害防治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起来,促进连南瑶族自治县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协调统一,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推进部署开展地质灾害精细化调查评价工作,依据地质灾害风险调查(普查)成果细化地质灾害风险区划和防治区划,完善地质灾害防灾避险台账;建设覆盖全域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专业监测和群测群防结合的监测预警体系;对地质灾害风险区、隐患点实施信息化、网格化管理,增强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科学管控能力,逐步建立地质灾害隐患、风险双控系统,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向161、有关群众进行地质灾害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增加社会公众对地质灾害的预防意识。进一步夯实“谁建设、谁负责、谁引发、谁治理”的地质灾害治理责任体系,压实建设方的责任,加强对削坡建房、地下工程建设、地下水违规开采等人为导致地质灾害风险的建设活动管理。充分利用地质成果,发挥地质工作在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中的先行性、基础性作用,结合城乡用地功能分区、开发强度和建设密度,综合评估地质环境承载力和容量、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优化国土空间规划布局。严格落实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三同时”制度,从源头减少地质灾害隐患。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程,综合运用工程治理、搬迁避险、危旧房改造、162、应急处置、城乡环境整治等方式分级逐步推进93地质灾害隐患点综合治理工作。对滑坡、泥石流、崩塌高风险区综合采用搬迁避让、工程治理、树立警示标志、围挡、生态恢复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制定防治方案。水土流失灾害的防治按连南瑶族自治县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实施。规划至 2035 年,完成域内现存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基本建成全域高标准地质灾害防治体系。第 120 条 防震减灾规划1、设防标准落实清远市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规划区内一般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烈度应为 VI度,类场地基本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05g。新建、改建、扩建的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163、生灾害的重要建设工程,应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502232008)要求,采取相应提高抗震能力的措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必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审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目前达不到现有抗震标准的建构筑物应进行抗震加固。2、防震规划规划建设应急避险疏散通道。避震疏散通道结合道路交通、人防疏散通道和消防要求统一考虑,高速公路、主干路为主要避震疏散通道,规划要求主要疏散通道两侧建筑遇震倒塌后仍有7-10m 的通道。94设置疏散场地。结合城市用地布局,将规划成片的公园绿地、广场、运动场、学校操场、等按照标准建设作为不同层级的164、避震疏散场地,疏散场地的疏散服务半径为 300-500m,人均疏散场地面积 35m以上。规划生命线系统包括政府机关、供水、供电、通讯、交通、医疗、救护、消防站等为重点设防部门。要求生命线系统的工程按各自抗震要求施工,并制定出应急方案,保证地震时能正常运行或及时修复。95第十一章 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第 121 条 水资源保护及利用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控。全面建设节水型城市,推动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和城镇节水降损;优化用水结构,持续推进中小灌区改造工程;新建水库,缓解中心城165、区用水压力;适当增加工业、生活用水占比,降低农业用水占比,优化用水结构。保护重要自然水体,强化连南瑶族自治县县域范围内 42 条河流的保护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制定科学的水资源利用计划,合理安排农田灌溉、工业用水和城市供水等活动。加强对农业、工业和生活污水的治理,防止污染物进入地下水系统。全面加强对湿地资源的保护,以提升全县湿地总量和质量为目标,通过深入实施湿地保护与修复工程,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和改善湿地生态功能,构建城市湿地生态屏障。科学开展湿地修复,重点以广东连南瑶排梯田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内天堂山水库及源头沼泽地片区,开展小微湿地生境恢166、复和生态景观功能提质,示范带动湿地整体保护与系统修复工作,持续提升湿地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做好河湖划界与“三区三线”划定工作衔接。严格河湖水域岸线96用途管制,涉河建设项目遵循确有必要、无法避让、确保安全原则依法依规严格审批,各类水域岸线利用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格管控。加强河湖管理保护、治理和开发利用,全面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建立河湖巡查、保洁、执法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河湖管理保护责任主体、人员、设备和经费。探索河湖管理信息化,依靠科技手段来收集、汇总、处理管护数据,对河流进行动态监控,提升河湖管理的现代化、信息化水平。第 122 条 森林资源保护及利用严格保护、全面优化现有林地资源结构和布局,167、严格执行项目用林审批制度,加大广东连南万山朝王国家石漠自然公园等森林生态系统的维护和修复力度,加强疏林地的抚育和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的保护与建设,加强城市森林、湿地、绿道和森林公园等生态设施建设,打造高品质多彩森林景观。响应广东省森林质量精准提升行动方案(20232035 年),从连南森林现状基底出发,着眼实施林分优化林相改善等工作,致力精准提升森林质量,推进绿化、美化、生态化建设,培育稳定健康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把森林质量精准提升与松材线虫病防治、林业产业发展相结合,在优化提升对象、建设目标类型、主要技术措施、树种选择配置等四大方面发力,推进开展区域系统治理。禁止毁林开垦、毁林挖塘等将林地转为168、其他农用地;明确林地管理边界,全面落实天然林保护责任,加强天然林资源保护修复成效考97核监督,加大天然林保护年度核查力度;完善天然林管护体系,加强天然林管护站点等建设,提高管护效率和应急处理能力;强化天然林保护修复责任追究,建立天然林资源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在协调好“三区三线”等管控边界基础上,有序推进 20 平方公里国土绿化。科学落实国土造林绿化适宜空间,重点在三排镇、寨岗镇等区域增加林地数量,推进扩绿提质。第 123 条 耕地资源(含耕地储备资源)保护及利用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全面落实上级下达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严格执行耕地占补平衡制169、度,做好耕地动态监督平衡,耕地质量提升,确保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的保护目标。规划至 2035年,连南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 62.30 平方公里(9.35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不低于 55.58 平方公里(8.34 万亩)。动态监管监测,确保年度耕地总量平衡。严格执行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考核制度,加强耕地、永久基本农田的管控力度,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城市扩展的刚性约束,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确保“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做好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控制耕地转出为园地、林地等非耕农用地,确保耕地总量年度“进出平衡”。同时,规划实施期间应加强土地执法监察、动170、态巡查,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坚守耕地、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98加强耕地质量建设,提高耕地占补平衡能力。转变补充耕地方式,拓宽新增耕地渠道,将“耕地占补平衡、水田占补平衡”作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立项的基本要求;设立奖惩机制,鼓励引导乡镇积极开发整理补充耕地,提高全县耕地储备量。坚持耕地数量和质量保护并重,积极推进土地综合整治、垦造水田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土地整治活动,不断提高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质量。推进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表层土壤剥离再利用,将优质的表层土壤用于土地整治项目中。第 124 条 矿产资源保护及利用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严格控制矿产资源开发强度,优化矿产资源开采布局,提171、高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防治矿山地质灾害。实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分区管理,合理划定矿产资源允许开发区和禁止开发区。其中允许开发区主要分布在寨岗镇、三排镇,拟落实清远市矿产规划划定的规划开采区,允许开采区内须控制矿山设置数量和开采规模准入,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开采,禁止大矿小开、一矿多开,矿泉水、地热开采等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和取水许可制度;禁止开发区主要分布在香坪镇、大麦山镇和寨岗镇,将县级的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区域划定为禁止开采区,按照绿色矿山的建设要求,严格规范管理,禁止开发区原则上不允许开采活动,已有矿山依法逐步有序退出,并及时复垦复绿被破坏的土地。99统筹推进矿172、山治理,提高矿山复绿率和绿色矿山建设比例。推进重点开采区(寨岗镇鸡麻坑铅锌矿)的建设,重点推进连南大麦山铜铅锌矿生态修复。建立重点矿山地质环境群测群防体系,加强矿山环境监测与监控,制定绿色矿山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生产过程中对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的监督管理以及闭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推进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齐驱并进。鼓励在具有资源、环境优势的地区合理开发矿泉水、地热水资源,促进山区生态旅游业发展。第 125 条 自然资源转用与管理建立健全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加快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确权登记,全面推进资源资产化管理,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监管有效、权能丰富、规则完善、多样173、化、多层次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设统一的自然资源市场体系,使市场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着力完善自然资源督察管控体系。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以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确需转变用途的,应纳入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落实耕地“进出平衡”,坚持以进定出的原则,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质量较高、集中连片的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原则上不允转出。永久基本农田、补充耕地和垦造水田项目区范围内的耕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禁止借耕地“进出平衡”之机,随意调整耕地布局,将耕地上山上坡以及规避落实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10174、0第 126 条 支撑碳达峰碳中和落实国家“双碳”工作的要求,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产业园区落实“双碳”战略,紧扣发展和减排,充分发挥好企业的主体责任和示范带动作用,深入推动减排降碳和产业发展的协调统一,率先走出一条落实“双碳”战略、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的示范之路。优化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清洁能源,逐步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积极探索太阳能、生物质等适合清远市发展利用的可再生能源的规模化应用;推进分布式能源建设,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完善连南能源结构体系。健全森林碳汇形成机制。积极开展国家级生态功能区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探索固碳功能,增加林业碳汇。推动绿色产业发展,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加快战略性175、新兴产业发展,推动新兴技术与绿色低碳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构建低碳交通体系。以复合型、内外一体化的道路网络为骨架,以慢行系统、管道运输和综合客货运枢纽站场为支撑,加快绿道网络建设,提高步行、自行车等低碳出行方式的比例;通过加大节能环保科技投入、建立智慧化的运输组织管理,因地制宜的制定与县城空间结构相对应的低碳交通发展战略,促进连南低碳交通体系快速发展。101第十二章 国土修复整治与存量更新第一节 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第 127 条 生态系统修复目标坚持整体性和系统性修复原则,加强连南大雾山重点地域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恢复,通过植树造林等措施,恢复和改善受损的森林和176、植被,为物种提供更好的栖息条件,建设缓冲带和生态廊道,以扩大野生动植物生存空间。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一体化修复,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修复、河湖湿地保护修复、石漠化治理、矿山治理、损毁和退化土地生态修复等工程,分类推进森林、河湖、湿地等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重点保护以南岭山脉南侧余脉构成的山地生态屏障、涡水河、同灌河等河流水系构成的水系保护带以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园等重要自然生态空间,构建“一屏两核多廊多节点”的生态保护格局。第 128 条 推进湿地河湖生态系统修复恢复湿地水文条件。通过修复湿地水体的自然流动和水位调控,恢复湿地的水文条件。修建或恢复水道、水坝等基础设施,以确保湿地生态系统177、有足够的水源供应。控制湿地开发和破坏。加强监管,限制湿地的开发和破坏行为,包括湿地填埋、围垦和建设等。建立湿地保护区和湿地生态红线,加102强对湿地的管理和保护。加强湿地生态系统的修复和监控。推进水源涵养林保护、碳汇造林、天堂山水库综合整治、梯田湿地、栖息地生境恢复等工程,加大重点支流沿线湿地生态保护及修复力度。实施河湖湿地生境修复工程。重点加强广东连南瑶排梯田国家湿地自然公园、板洞水库岸线湿地及县域河流、沼泽、人工湿地等湿地生态系统整体性保护修复与监测管护(涵盖水文水质、栖息地、河道岸线及外围环境的治理修复、小微湿地修复治理等),改善湿地生物栖息环境,营造良好的野生动物栖息空间,提高生物多样178、性。第 129 条 开展山地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强力推动自然保护地体系和生态保护红线内森林系统的生态修复。以大龙山为主的北部山林生态维育屏障、大鲵及板洞自然保护区为主的南部生态维育屏障为骨架,构筑山地森林保护体系,逐步清退生态保护红线和自然保护区内的现状城镇村建设用地、矿山、耕地、人工商品林等,对清退区域实施生态修复工程。以森林抚育和人工林改造提升为重点,对现有的部分林地实施自然化林相改造、残次林改造、森林抚育等工程。恢复地带性的亚热带常绿阔叶林森林结构,形成稳定森林群落,提高森林生态价值,保护山地森林生物多样性。围绕自然保护地体系和森林系统开展生态系统修复,持续开展“全域增绿”,采取“以封为主,179、封、管、造并举”的办法,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封山育林和扩103大生态公益林面积等工作,加大石漠化地区造林及水土流失治理力度,推动全县森林资源总量持续增加,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第 130 条 着力推动土壤污染修复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的原则,按照“摸家底、建体系、推示范”的总体思路,积极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促进连南土壤资源持续利用。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开展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制定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强化耕地周边污染源整治力度,有效切断污染物进入农田的链条。加快完善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固体废物、化学品等领域的监测体系,实现确保按时180、保质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 90%以上等目标任务。完善全县土壤环境监管体系,加快土壤环境治理监测网络的建设运行,全面掌握土壤环境污染状况,建立污染地块清单和优先管控名录。强化对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规范化管理,加强工业污染风险管控、生活垃圾污染治理以及推农业面源污染源头减量等举措。因地制宜改善土壤污染地区利用方式,分区域、分品种开展安全利用与种植结构调整,积极探索污染耕地严格管控技术方法与管理模式,进一步提升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保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确保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保障。104第 131 条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优化矿山保181、护格局,推进多元化矿山治理方式。重点推进连南大麦山铜铅锌矿、东和流鸣塘石灰石矿石厂等矿山生态修复,实施矿山地质环境修复和复垦复绿工程,通过地质环境治理、地形重塑、土壤重构、植被重建等综合治理工程,恢复矿山生态环境,加强绿色矿山建设。针对已关停的 22 座矿山开展复垦复绿工程,采取消险减灾、生态复绿、景观再造、综合利用的方式治理废弃矿山。重点对大麦山镇铜铅锌矿山、寨岗镇鸡麻坑铅锌矿山、寨岗镇石径细浪冲饰面花岗岩矿、三江镇瑶族新村石灰岩采场及寨岗镇坪头岭铅锌矿、东和流鸣塘埂石灰石矿石场、三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采石场、富涵矿业有限公司刀肖劣钼矿进行生态修复与综合利用。同时,建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182、理的责任机制,加强生态矿山环境监管,落实“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原则,全面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第二节 全面实施国土综合整治第 132 条 土地综合整治目标根据连南瑶族自治县最新土壤调研数据得出现状土壤管理整治力度较弱,土壤污染控制情况较差,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不高。规划通过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垦造水田等项目的落实,实现保护耕地、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的目标;通过建设用地整治等方式,实现节约集约用地、土地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规划至 2035 年累105计建成不少于 746.67 公顷(1.12 万亩)的高标准农田,累计改造高标准农田 1762.74 公顷(2.64 万亩)。规划实施183、期间,积极落实关于垦造水田共 92.58 公顷(0.14 万亩)、增减挂钩共 70.50 公顷(0.11 万亩)、宜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共 50.68 公顷(0.08 万亩)、拆旧复垦共 44.66公顷(0.07 万亩)、旧城镇用地改造共 39.60 公顷(0.06 万亩)等任务目标。第 133 条 分类引导农用地整治1、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推进寨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及土壤改良示范项目。针对永久基本农田农业生产集中区,统筹推进田、土、水、路、林、电、技、管八个方面,结合连南地方实际需求,因地制宜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加强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建设,形成集中连片、设施配套、高产稳产184、生态良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农田。规划期内全县建设高标准农田总规模不少于 746.67 公顷,改造高标准农田总规模 1762.74 公顷。2、加快推进垦造水田重点推进大麦山镇、三排镇及寨岗镇垦造水田项目工程,对农村旱地、水浇地进行提质改造,采取田面平整、土壤改良、耕作培肥等改造工程,完善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平整归并零散地块,完善农田机耕路网和水利基础设施,达到提高耕地质量、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条件,为助推乡村振兴提供资源要素保障。规划期内全县打造垦造水106田总规模共 92.58 公顷。3、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重点开发寨岗镇及三排镇耕地后备资源,缓解耕地占补平衡矛盾。185、开展土地平整、土壤改良、修建灌排设施和田间道路等工程,适度开展农用地、未利用地整治工程,有效补充水田和一般耕地,并注重与现状周边耕地形成集中连片的农业生产区。规划期内全县累计开发宜耕后备土地资源总规模 50.68 公顷。4、划定耕地整备区利用已有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耕地恢复调查评估工作成果,优先选取耕地恢复调查评估工作成果中的“容易恢复”地块及耕地后备资源地块作为耕地整备区划定基础,用于补充耕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第 134 条 统筹推进建设用地整治1、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重点推进寨岗镇、大麦山镇及大坪镇农村建设用地整治,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和农村拆旧复垦工程,盘活农村存量186、建设用地。大力推进农村废弃、闲置宅基地和低效利用工矿用地整理腾退,易地搬迁地质灾害易发区村庄,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引导农民集中建设或原址重建,充分利用村内存量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提供土地要素保障。规划期内全县安排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项目总规模为 44.66 公顷、增减挂钩项107目总规模 70.50 公顷。2、城镇建设用地整治旧城镇用地改造:有序推进三江镇及寨岗镇老旧住宅、公共设施用地改造,实现空间提质增效。优化旧城镇用地功能布局,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控制建筑总量。实现老旧建筑复兴,换发新活力。旧厂房用地:重点对寨岗镇及三江镇等老旧低效工厂进行集187、中统筹、连片改造。引导零散低效的工业用地通过拆旧复垦后置换物业、股份合作等方式向连片产业园区集聚。加快推进工业产业区块内的落后产业淘汰,引入优质新产业、新业态项目3、违法建设综合整治按照“严控增量、消化存量、疏堵结合、综合施策”的总体思路,结合拆旧复垦、增减挂钩、“三旧”改造等工作,加强违法建设治理。同时制定完善的配套规章制度,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第三节 城市更新第 135 条 更新目标以低效用地盘活整治为抓手,建立已建存量闲置土地处置台账,逐宗核实闲置原因,落实各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主体责任。以生产方式绿色化、产业空间集聚化、生活空间优质化为导向,结合公共服务10188、8设施及基础设施承载能力、存量空间再利用成本收益、城市更新,制定已建存量再利用布局与时序,合理划分密度分区及改造策略分区,促进存量建设空间品质与功能提升。规划至 2035 年,全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面积不少于 220.45 公顷(0.33 万亩)。第 136 条“三旧”1改造1、旧城镇用地改造旧城镇用地改造共 39.60 公顷。以全面改造、微改造等方式,有序推进老旧小区改造,重点完善小区配套、公园和市政基础设施,提升社区养老、托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兼顾完善功能和传承历史,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限制旧城镇城市更新单元内拆除建筑比例,原则上城市更新单元(片区)或项目189、内拆除建筑面积不应大于现状总建筑面积的 20%。鼓励旧城用地与周边其他存量用地、全面改造与微改造之间实行联动改造,整体统筹城市功能、社区服务与经济平衡。2、旧村庄用地改造旧村庄用地改造共 99.60 公顷。优先推进位于城市发展战略平台区、城乡融合发展示范片区内、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地区的旧村全面改造,以政府统筹、连片提升方式,建设城市重点发展平台。位于其他地区的旧村庄用地改造按城乡统筹发展要求,优先保障城市公共服务1 本规划所称“三旧”用地是指已完成广东省“粤自然资函2021935 号”文件“三旧”改造标图入库标准的存量建设用地。109设施用地供给,高标准建设镇街、社区级服务设施,打造镇街 15 190、分钟、社区 5 分钟公共生活服务圈。3、旧厂房用地改造旧厂房用地改造共 81.25 公顷。重点推进引导性更新地区内的旧厂房更新,通过储改结合等方式促成连片成片整备改造;以“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双达标为切入口,淘汰落后产业;产业提升区外旧厂房用地工改居项目与工改工等工改项目联动改造,或提供一定比例的改造提留金,由区统筹使用;重点推进产业提升区内的工改工项目,鼓励通过微改造、有机更新、临时更新等方式打造创新孵化型产业载体,通过全面改造打造智能制造型产业载体,引入创新型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内容,实现空间重配和产业重构。4、“城中村”改造策略打造城乡互补共赢的“发展共同体”。在城乡融合的背景下,“城中村191、”应“宜城则城、宜乡则乡”,聚集发展要素,优化要素配置,利用城乡互补的供需关系,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例如,发挥“城中村”生态供给的区位优势,保护并利用好耕地空间,做优做绿第一产业,推动第一、第二、第三产业融合发展;利用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等支持政策,因地制宜发展都市农业和城郊旅游业;通过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满足城市发展需求,带动乡村发展,提高绿集体经济的收益和效益。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在“城中村”改造项目中,110政府实施绿化建设,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推动产业升级和城市化进程。村民通过村庄改造改善居住环境,发展集体经济,获取经济收益。社会资本通过参与土地开发,分享土地增值收益。“城中192、村”改造需要通过村庄改造项目,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利益共同体”。具体而言,从参与主体看,尚未进行改造的村庄自身的经济基础和组织能力相对较弱,客观上需要基层政府更多的支持和领导。建议发挥基层政府统筹领导村庄改造的优势,为村集体利用自身资源主导或参与村庄改造提供支持,提高改造效率。从收益分配看,要重视各参与主体的利益诉求,调动社会资本的积极性,兼顾疏解腾退任务与村民拆迁安置补偿要求,重点解决村民“农转居”后的可持续发展问题。通过对有限土地资源的重新配置实现经济利益的调整,系统性地解决村民的居住、就业和社保等问题,推动村庄实现高质量的改造。第 137 条 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明确村民宅基地,集体经营193、性建设用地等乡村用地集约节约利用要求。针对农村闲置废弃房屋,包括因年久失修形成的危房以及因外迁或建新房等原因无人居住的房屋,按照生态修复、土地复垦进行处置。通过集零归整、地类置换、统筹农地利用等方式,对乡村范围内低效建设用地实施增减挂钩,通过整治、拆除、腾退低效用地,推进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复垦再利用,实现土地“连片、集聚、节约”的利用目标。111第十三章 实施保障第一节 规划实施传导第 138 条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数据为基础,采用国家统一的测绘基准和测绘系统,整合各类空间关联数据,定期更新维护,逐级汇交,建立与上级系统联通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并依托广东省国土空间规194、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促进智慧规划和智慧城市建设。第 139 条 建立“县域单元(镇)”两级规划管控体系逐层完善“县镇”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级落实中心城区划分全覆盖的单元规划以指引详细规划的编制。镇级国土空间规划要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分解下达的各项规划指标,立足全镇域,突出地方特色,加强城乡融合,进一步提出各类空间开发保护行为的指引与管控规则,作为镇域详细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单元规划在落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基础上,研究确定单元主导功能、总建筑面积及住宅建筑面积、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道路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和空间环境等控制要求,单元规划由县人民政府审批。单元规划划分为城镇、195、农业、生态三类单元,结合分类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及其它类型的详细规划。112第 140 条 各镇发展指引1、三江镇县域中心、综合性城镇、县域综合生活服务中心、县域旅游服务中心,充分发挥交通区位和县政府所在地等优势,建设成为县域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形成全县重要的城镇人口集聚区及生态型工业集聚区,地方性辐射中心与增长极核,全县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旅游集散和物资集散基地,迈向珠三角和粤湘桂交界地区的区域性休闲度假旅游服务基地。规划至 2035 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50.84 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5.67 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6.48 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 6.65 平方公196、里。常住人口规模为 7.40 万人。2、寨岗镇县域副中心、综合性城镇、县域工业重镇、商贸服务中心,依托三大产业园区发展生态环保加工产业,成为连南工业重镇;依托中部优质耕地发展现代农业种植业,充分结合“公司+基地+农户”模式发展规模化养殖业;充分挖掘镇域历史文化资源、特色资源,完善旅游服务设施,积极发展生态旅游、农业旅游、红色旅游、温泉旅游。建设成为面向广大乡村地区提供产业就业机会、基本公共服务的县域副中心城镇。规划至 2035 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29.07 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13.79 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3.46 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 17.09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规197、模为 4.50 万人。3、三排镇113重点镇、旅游型城镇、瑶乡风情特色旅游镇、油茶专业镇,发挥“中国民间艺术之乡”的品牌优势,依托 4A 景区及多个特色村寨等瑶乡特色资源,大力发展瑶乡风情旅游、生态休闲旅游,建设成为以旅游服务和旅游集散功能为主的广东特色瑶乡镇。规划至 2035 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4.29 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12.28 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0.38 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 12.61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规模为 2.20 万人。4、大麦山镇一般镇、农旅型城镇、现代农业产业镇、高山茶专业镇,依托九寨梯田、黄莲茶园大力发展现代绿色生态农业,依托白芒古榕古圩发展生198、态观光旅游、民俗文化旅游、生态茶园观光旅游,建设成为连南南部绿色产业镇、农旅联动发展示范镇。规划至 2035 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42.82 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8.08 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0.33 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 8.54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规模为1.55 万人。5、大坪镇一般镇、农旅型城镇、半农半林瑶族聚居农旅镇,以半农半林的瑶族聚居镇为特色,充分挖掘镇域特色产业资源,建设成为以生态农业观光、特色农林经济、生态旅游为特色的瑶族小城镇。规划至 2035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11.57 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8.36 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0.23 平方公199、里,耕地保有量 9.69 平方公里。114常住人口规模为 0.91 万人。6、香坪镇一般镇、农旅型城镇、大鲵资源生态农旅镇,发挥省级大鲵自然保护区的独特优势,发展山地特色农业、生态旅游观光产业,建设成为粤北地区以大鲵资源保护与发展为特色的城镇。规划至 2035 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84.47 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4.27 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0.09 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 4.53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规模为 0.92 万人。7、涡水镇一般镇、农旅型城镇、森林特色镇、生态康养镇,发挥作为全县重点林业镇、森林覆盖率高达 95.2%以上、拥有珠江源头之一涡水河的生态环境优势,将涡水200、镇建设成为连南生态旅游与生态保育区,粤北地区保护区域水源地生态安全格局的重要城镇。规划至 2035 年,生态保护红线面积 51.83 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面积 3.12 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0.03 平方公里,耕地保有量 3.19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规模为 0.55 万人。第二节 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第 141 条 建立健全动态监测评估预警机制依据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结合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指标体系中各类管控边界、约束性指标,将相关事权管控明确到具体部门,实现115横向部门、纵向县镇联动的动态监督检查。建立“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规划定期评估制度,跟踪监测总体规划中确定的各项指标,201、根据评估结果对国土空间规划进行动态调整完善。第 142 条 实行国土空间规划全周期管理建立规划编制、审批、修改和实施监督全程留痕制度,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中设置自动强制留痕功能,确保规划管理行为全过程可回溯、可查询。将国土空间规划执行情况纳入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内容,加强日常巡查和台账检查,做好批后监管。对新增违法违规建设“零容忍”,一经发现,及时严肃查处;对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梳理,依法依规分类加快处置。第三节 近期行动和重大项目保障第 143 条 制定近期行动计划充分衔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结合城市体检评估、年度重大项目建设安排,对规划近期实施作出统筹安排。以战略重点为202、牵引,以重大工程和重点建设项目为抓手,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和实施推动,制定城市更新、乡村振兴、民生保障、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土地整治和生态修复等专项行动计划,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合理有序。116第 144 条 实行重点项目分类用地保障列入县级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重大项目,由县统筹安排一定比例城乡建设用地规模,重点保障选址明确和近期可开工建设的项目、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加强县域国土空间资源统筹,通过规模整合、整理、腾挪、拆旧复垦和异地购买等方式,推动空间资源向重大项目集聚。完善重大项目推进机制,建立重大项目多部门定期会商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涉及自然资203、源领域的问题,推动重大项目快速落地。探索重大项目提前介入制度,指导建设单位做好前期论证工作。开辟重大项目用地预审、报批等全过程审批绿色通道,推进项目快批快审、批后快征、征后快供、供后快用和及时确权登记。第四节 配套政策保障第 145 条 建立分区分类政策配套体系落实主体功能区定位和管控要求,完善县域规划分区的土地、财政、人才支持等配套政策,确保规划分区有效实施。生态保护区,探索建立自然保护地体系与统一管理机制,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建立土地开发收益区域平衡机制;生态控制区,严禁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引导人口逐步有序转移,实现污染物“零排放”,提高环境重大项目保障质量;农田保护区,探索建立永久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机制,推进征地留用地统筹连片落地,零星、分散、低效永久基本农田归并整合,重点平台内永久基本农田调出,探索永久基本农田指标转117移补偿机制;城镇发展区,重点完善城镇人口调控、土地供给和财税等配套政策,探索新型产业用地(M0)供地机制等用地政策,建立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激励引导机制;针对城镇发展区中城市更新区域,出台相应的土地、资金、设施建设配套政策;乡村发展区,鼓励乡村点状供地模式,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推动镇村与企业合作开发模式创新,鼓励探索多元安置路径和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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