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源纸业公司安全生产及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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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91433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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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长葛市金源纸业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目 录1、文件资料管理制度2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43、安全投入保障制度64、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75、设备管理制度106、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27、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48、承包商管理制度169、供应商及物资供应管理制度1810、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191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2812、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规定291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014、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3115、变更管理制度3316、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3517、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3718、2、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3919、安全教育制度412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4321、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4422、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4523、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4624、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4925、防火与防爆制度5226、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327、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5728、高处作业管理制度5829、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6230、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6431、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6632、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6833、厂区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034、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7135、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管 理 制 度7336、危险化学品灌装安全管3、理规定753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7638、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7839、职业危害告知制度7940、职业危害申报制度8041、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制度8142、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8243、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8344、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8445、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86文件资料管理制度目的:对有关文件和资料进行管理,使安全标准化所使用文件和资料均为有效版本,确保标准化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文件和资料的管理。内容:1、文件资料的控制范围本厂按要求建立和保持如下文件资料:(1) 适用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其他方面的要求;(2) 各类管理制度、安4、全生产职责、应急预案、安全操作规程;(3) 安全设施的设计、运行技术资料;(4) 特种危险设备(压力容器、起重机械等)及其附件的安全技术监察(检测)资料;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卫生、消防、环境篇的设计审查报告、竣工验收报告;(5) 各类安全操作规程;(6) 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储存、使用防护指南;2、文件的编写、审核、批准、发放、保管管理制度由相应部门起草,部门负责人审定,上报董事长批准发布。3、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单位都应得到相关文件的适用版本。文件的发放要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4、文件的受控状况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两类,受控状态应在文件封面上予以标识。所有受控文件的印发5、份数由董事长审核批准。凡涉及国家和本公司秘密的相关文件必须按有关保密规定执行。5、文件的评审和修订安全管理人员应组织对现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定期评审,必要时予以修改。6、文件的领用文件使用者应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签字领用。因破损而重新领用的新文件,发放部门作好相应发放签收记录。7、文件的保存、作废与销毁相关的文件必须妥善保存。任何人不得在受控文件上乱涂画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8、文件的作废与销毁所有失效或作废文件应及时从使用场所收回,进行“作废”标识,确保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9、文件的借阅、复制 外单位借阅、复制文件,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后向资料员借阅、复6、制。10、外来文件的控制收到外来文件的部门,需识别其适用性,并控制分发以确保其有效。11、对承载媒体非纸张的文件控制,也应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文件管理流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目的:为了使我公司认识和了解与其作业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共同提高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我公司的一切活动及其活动相关方。内容:1、 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其他人员配合。2、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获取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法律法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法律;国务院行政7、法规、国家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标准;规章;地方法规、 技术标准;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要求、通知、公告等。3、获取渠道主要是上级文件、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服务机构、网络。4、安全管理人员和车间管理人员负责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适用性进行辨识列出最新版本之“适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该清单须在每次收集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后进行更新,并发放至各单位。5、公司对“清单”中的法律法规要及时收集整理,建立法律、法规库、科学规范管理。6、作为工作依据或必要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要及时传达到相关单位。7、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获取的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进行全员培训、学习,通过举办8、培训班或班前班后会形式将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到有关人员。8、各级人员可根据需要到公司查阅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9、供应、销售人员负责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地传达给公司相关方。10、安全管理人员要随时注意适用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变化,并及时获取和更新。发现现行做法与其不符合时要及时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并组织整改。11、法规符合性评审公司每年应开展由安全管理人员组织、各部门、基层单位人员参加及相关领导参与的年度法规符合性评审,并在定期的安全标准化评审中对有关法规的符合性进行评估,填写“法律法规符合性评审表”,安全管理人员编制公司年度法规符合性评审报告。对评审中发现的不符合状态,责任9、部门应及时制定及落实整改措施。公司应定期聘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适时对公司进行安全评价,以实现方针中所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的承诺,避免潜在的法律责任。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控制流程 安全投入保障制度目的:规范安全投入资金管理,保证本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安全投入资金管理。管理内容:1、安全投入资金的提取公司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由财务每年根据企业销售收入按照比例逐月提取安全投入资金,应用于公司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公司人员和财产的安全。2.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2.1安全投入资金应能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实行专户核算、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年度结余结10、转下年使用,当年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不足时,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2.2安全投入应包括以下内容:2.2.1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主要包括: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三级教育、特种作业上岗培训、安全知识讲座、安全活动等)的费用(教材费、讲课费等);安全专题板报(或报纸)、宣传栏、安全宣传稿件、传单等费用。2.2.2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费用。主要包括:劳动防护用品(如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手套、防护眼罩、防尘、防毒口罩等)费用;保健费发放:保健费职工体检费用职业病预防费用消暑饮料费用2.2.3安全设施费用主要包括:安全技术设施费用:如安全连锁、报警、安全通讯、监11、测设施等;辅助房屋及措施费用:如更衣室、休息室、沐浴室、消毒间等;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费用:如防触电、防噪声和粉尘、防灼伤冲淋设施等;2.2.4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2.2.5安全检查工作所需费用。2.2.6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他有关经费的投入。2.2.7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应急演练所需的费用。2.2.8安全风险抵押金。2.2.9为从业人员交纳保险费用等。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目的:规范公司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安全管理,确保公司生产性基本建设项目中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建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保障员工的安全与健康。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部工程建设项12、目的安全管理。内容:1、严格执行安全施工的有关制度及国家标准,确保工程安全措施落实,坚决杜绝有章不循,违章指挥,违章施工,凭经验办事和侥幸心理等行为。2、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安全生产设施;消除有毒、有害设施;消防设施、环保设施等),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3、工程项目在报批前应进行专项安全论证,确定工程项目对于公司区、周围环境、职工职业健康等的安全性。项目报批材料应含有关于安全卫生、设施方面的资料。4、工程项目的设计单位必须有和其相适应的设计资质,其初步设计方案应按规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5、施工前相关部门应做好工程、工艺设备、设施等配13、套的安全设施的调研,定购工作。6、对工程承包单位按国家有关法规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要和进行施工作业的性质匹配,防止施工单位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7、施工前必须在工程合同的相关内容中对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或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管理职责和安全措施,建立相应的管理与约束机制,保证公司的安全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得到落实。8、外来施工队伍必须纳入公司的安全管理,要求除遵守施工单位的安全制度外,还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并按公司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要求施工队伍必须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员,随时检查施工现场内的安全情况,发现不安全14、因素及时排除,并上报公司项目负责单位和安全管理人员,并做好文字记录。9、施工前要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素质进行审核,根据公司的情况进行安全教育,并登记建档。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10、施工中,公司项目负责单位要设专人监督检查安全、卫生、环保、消防设施的施工是否符合“三同时”的要求,及时纠正施工中的缺陷。11、施工场所要设置安全防护设施,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戒标志,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施工现场内必备的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标志等,任何人不得擅自移动、拆除。12、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15、佩带安全防护用具,尤其是从事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13、施工现场的电线、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设计进行架设,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14、施工现场应该保证消防道路畅通,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应当采取特殊有效的消防安全措施。15、监护人员发现危及建设工程安全的施工行为和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应立即向公司安全管16、理人员报告,必要时可下令停工整改。16、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规定立即如实向有关部门、领导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17、工程竣工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使用等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公司主管领导应组织职能部门及使用部门(车间)对工程的设备、设施的安全情况进行预验收,经预验收合格的,方可进行试车,试车时应对安全运行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纠正。18、投入正式生产前,必须进行正式安全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投入正式生产。验收情况应做好记录,填写验收报告,并由有关验收人员签属意见。19、工程项目建设流程示17、意图工程项目建设流程示意图1.撰写项目建议书2.作出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相关部门审批3、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包含安全专篇审批通过修改报相关部门审批审批未通过审批通过6.竣工验收安全施工5、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5、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4、总体开工方案注:(1).公司应保留以上六阶段完整资料。(2).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委托具有国家颁布相应资质证书并有较好业绩的评价机构,承担预评价。(3).竣工验收阶段,应当委托具有国家颁布在京资质证书并有较好业绩的评价机构进行安全验收评价,报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审批。设备管理制度目的:规范公司设备设施的控制管理,保证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设备设施控制管18、理。内容:1、设备购置1.1依据法律法规和设计要求,确定设备配备标准,选择适用的设备,经主管领导审批后采购。在采购时应要求供方提供详细的设备技术资料,并签订设备技术合同。特种设备必须购置符合国家相应标准要求的产品。1.2 设备配备应同时满足生产活动中风险管理的要求。1.3 设备的验收按合同规定或设备购置要求对设备进行验收。安全管理人员参与设备的验收。验收不符合要求或规定,由物资管理人员协调处理。2 运行和维护2.1 设备、设施投用前,设备管理人员组织编制该设备、设施的工艺操作规程。2.2 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对操作人员进行严格的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操作人员、检维修人员必须密切配合,精19、心操作、精心维护设备。2.3 组织制定完善的操作人员巡检的制度、实施办法,确定设备巡检的区域、路线、周期、重点检查部位和内容要求并贯彻落实。2.4 特种设备按照国家要求和行业标准进行检验,检验周期不得超过法定周期。在特种设备检验前,相应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检验计划。2.5建立、完善设备台帐及设备技术档案。2.6 设备管理部门定期维护仪表及报警联锁控制系统。3 专业管理3.1 特种设备3.1.1 及时掌握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技术数据和现状,建立相关档案和台帐。所有新增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要按照国家相关法规要求,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使用证后才能投入使用。3.1.2 设备主管人员按照规定对特种设备及20、安全阀、爆破门、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等安全附件进行完好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3.2 电气设备3.2.1 对电力系统要定期保养,做好电力线路保护工作,电力线路应设置明显的标志设施;防爆场所电气设备必须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3.2.2 电工要持证上岗,电工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管理要求,并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3.2.3 电气安全、电气安全用具、接地与接零装置、电气消防、电缆防火、防过电压、防污闪、高压电气设备五防。3.2.3联锁保护系统要完好、可靠,不得随意摘除。3.3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做好润滑工作,加强设备运行过程中的巡回检查,填写点检记录,以确保设备运行可靠。4 设备的检测、检查4. 21、1 公司设备主管人员通过专业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对设备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4.2 各类检查、巡检查出的问题,按照管理权限落实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实现闭环管理。4.3 设备故障(未遂事件)的分析和处理4.3.1 设备出现故障或发生未遂事件时,应组织对部件、设备或系统故障原因进行分析,研究事故、故障的规律,寻找正确的解决办法,开展预知维护维修,减少维护成本,提高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设备故障或未遂事件分析后,应形成故障分析报告,制定和采取预防控制措施。4.3.2 监视和测量设备出现异常、损坏或偏离校准状态,暂不能修理的,应封存。5 设备检维修设备检维修管理及维修费用管理具22、体执行公司设备检修管理规定。6设备停用报废设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申请报废:1) 使用年限已满,丧失使用效能,无修复价值的;2) 因生产条件改变,已丧失原有使用价值的; 3) 使用年限未满,但缺乏配件无法修复使用的;4) 固定资产毁损,无修复使用价值的;5) 经论证,大修后技术性能仍不能满足生产要求的;6) 大修后,虽然恢复精度和技术性能,但具有更新更经济合理的替代设备的;7) 因技术落后淘汰的;8) 经国家技术质量监督部门、环保部门鉴定,不符合安全环保要求且修复后无法满足要求的;9) 机动车辆符合国家有关报废规定的;10) 其它按规定应淘汰的。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目的:为使公司监视和测量23、装置的使用与管理更趋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使用,使其更好地为施工生产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公司所有生产过程的监视和测量设备。 内容: 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 1.1 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测量的,同时安装压力、温度监控和测量装置。 1.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 1.3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 1.4 新安装的24、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 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 2.1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同期,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 2.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和校准。 2.3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保存。 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 3.1 使用部门保证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 3.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 3.3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 3.4 25、对使用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进行必要的培训,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 3.5 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安全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 4、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 4.1 使用单位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 4.2 设备管理人员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 5、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 5.1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由联系有26、资格的单位或人员维修检定。 5.2 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确认,按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执行。 监测测量设备管理流程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目的:为规范生产设施安全拆除、报废,特制定本程序和要求。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的生产设施的拆除和报废的安全管理。内容:1、 生产设备由于结构严重损坏,不能及时修复或改装;由于设备结构改造和改型,并易被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设备;在企业内已不适应生产能力的、能耗高技术落后的设备、容器;长期搁置、闲置的没有使用价值的设备、容器;超过国家规定使用年限的设备、容器,可作为拆除和报废设备。2、 设备的拆除、报废需提出书面申请,完成相关审27、批程序方可实施拆除、报废。3、 生产设施的拆除须有专人负责,重大项目必须制定专题方案,方案中应有具体的职业安全卫生防范保障措施内容。对拆除和报废的设施要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和实施必要的控制措施。对一些重大项目,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4、 拆除的设备、容器和管道内有危险化学品的,应先清洗干净,由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工艺管理人员共同验收合格后认可,并填制验收合格记录,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后果。5、 拆除和报废过程中排放或产生的废弃危险化学品,按照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司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处理。6、 参加生产设施拆除的工程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证书,须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28、范围内承揽工程。7、 参加生产设施拆除的人员,须进行同作业内容相关的安全教育。凡二人以上作业,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特种作业人员应按国家规定,持证上岗。8、 生产设施拆除前,必须向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安全交底记录。具体项目交底时,须交待清楚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作业前,应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9、 生产设施拆除前,应组织管理人员进行装置交付安全确认,在确认安全的条件下方可把生产设施交付给作业单位施工和组织拆除。10、 生产设施拆除作业,须严格执行操作票或作业许可证(包括进出料、停开泵、加拆盲板和施工、检修、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塔入罐等)制度和相应的安全技术规范。29、各施工操作人员须持票证才能作业。11、 生产设施拆除前,须切断进出装置物料。11.1 不允许任意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料。11.2 不得向大气或加热炉等设备容器中排放可燃、爆炸性气体。11.3 易燃、易爆、有毒介质排放要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标准。11.4 生产设施拆除前,须进行拆除、置换合格。11.5 设备容器和管道的清洗、置换要指定专人负责。11.6 凡含有可燃、有毒、腐蚀性介质的设备、容器、管道应进行彻底的吹扫、置换,使内部不含有残渣和余气,取样分析结果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11.7 吹扫置换过程中,应禁止明火作业及车辆通行,以确保安全。12 盲板的加、拆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安全规程及30、有关规定执行。13 凡需拆除设备、容器、管道,必须达到动火条件,以保证施工安全。14 拆除期间各级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必须到装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对各个作业环节进行现场检查确认,使之处于安全受控状态。15 动火、用电、动土、高处作业、进塔入罐等各类作业监护人,必须履行安全职责,认真监护,对作业和完工现场进行全面检查(如消灭火种、切断电源、清理障碍等)。16 对遇空气、水易自燃、自爆的物质,如硫化亚铁和一些触媒、催化剂、吸附剂等,要制定相应的防范对策和措施。17 打开设备人孔时,应使其内部温度、压力降到安全条件以下,并从上而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先打开最底部放料排渣阀门,待31、确认内部没有残存物料时方可进行作业,警惕有堵塞现象。人孔盖在松动之前,严禁把螺丝全部拆开。在拆卸设备之前,须经相关人员检查、确认,对所存醇、油气、风、水确实处理干净后,才允许拆开,以防残压伤人。18 起重、吊装作业,须按安全技术规范严格执行。19 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施工作业上方的牢固构件上,安全带应高挂(系)低用。20 禁止高空抛物件、工具和杂物。工机具、材料、工业垃圾等物品要按指定地点摆放。21 遇有异常情况,如物料泄漏、失火等,应停止一切施工作业,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22 化学危险物品和放射性物质等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预先提出申请,制订周密的安全32、保障措施,并经当地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处理。 承包商管理制度目的:加强对承包商的安全、健康、环保管理,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各类建设项目、检维修项目及其他工程施工过程中事故、事件的发生,确保项目实施的顺利进行。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新建、改建、扩建、检维修、抢修及日常保运等项目的外来施工单位的管理。内容:1、资格预审(预认证)公司对各类项目进行承包商资格预审,以选择符合要求的承包商。收集、建立并及时更新承包商名册和相关资料建立承包商数据库。包括以下内容:1) 承包商的名称、法人、地理位置、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2) 资信情况、服务范围、注册资金、经营业绩、工作类型、工程施工能力等经营情况。3)33、 安全管理机制及实施情况。4) 过去3年来的安全表现。包括因工伤亡的人数,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的安全事故次数,相关安全法律法规的符合情况。2、选择承包商安全管理人员通过招标确定具体工程项目的承包商。并检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措施,选择符合要求的承包商并签订施工合同,并规定项目完成后的交接程序、交接内容和验收标准;明确承包商对施工作业中事故的责任及对转包、分包队伍的责任。3、开工前准备3.1培训及考试施工前安全管理人员对承包商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及业主单位的相关规定、特点和要求、施工环境的主要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及施工安全要求等。3.2 签订安全承诺书和安全协议书 1) 34、参加施工者签订安全承诺书;2) 签订承包商安全协议书。3.3检查施工所用的车辆、设备、机具是否满足企业的安全管理要求。3.4承包商为施工人员配备符合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3.5办理人员、车辆入厂证和作业许可证 3.6安排作业监护人3.7对项目进行风险评价承包商在进行施工前,应先进行风险评估,并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施工作业的安全和环境保护审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防止安全事故、伤害事故、环境污染的具体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3.8落实安全隔离措施,提供安全作业条件项目施工前,业主单位应做好安全隔离措施,加好相关盲板,封好地漏,提供安全作业条件。3.9办理作业许可35、证与承包商共同确认施工范围、作业对象、限制条件和注意事项,逐项落实安全措施后,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4、作业过程监督安全管理人员应对承包商的作业过程进行经常检查监督,及时纠正和制止施工过程中的违章违纪行为,保证承包商遵守公司的制度规定。检查内容包括:作业地点、作业对象、作业内容、作业程序、作业行为、设备机具、该项目的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情况。5、表现评价与考核项目完工后,对承包商的表现进行评价并备案。供应商及物资供应管理制度目的:确保基建、生产、经营所需物资符合安全要求,尽可能的避免和减少事故、事件的发生。范围:适用于公司供应商及物资供应的管理。内容:1、供应商的选择1.1 公司对36、各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以选择符合公司要求的供应商,1.2建立完善供应商档案。供应商档案包括以下内容:1) 供应商的名称、法人、地理位置、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基本信息;2) 资信情况、服务范围、注册资金、经营业绩、管理水平(是否通过ISO9000认证)、产品种类、售后服务等经营情况;3) 安全管理机制及实施情况;4) 过去3年来的安全表现。2 、 物资采购根据货比三家、择优定货的原则选择安全性能高、服务质量好的供应商。3、签订合同对可能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危害的物资,应要求供应商对所提供的物资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估及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并提交风险评估报告。4、物资验收、入库、保管及发放管理4.1 37、供应商必须随货提供包含安全范畴的资料,包括产品(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防爆设备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等必要的证书,化学危险品安全标签、化学危险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等。4.2 有专人对以上资料进行管理、存档,以备查验。4.3 物资供应人员负责对物资进行验收检验。4.4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中要求,做好物资的入库存放,并严格对在库物资进行管理,确保物资质量。5、供应商评价、考核及续用5.1 每年由供应管理人员采用综合评分法对供应商进行评定。5.2 重新评价认可制定供应商名录。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管理制度目的:对公司生产、经营、服务过程中的危害进38、行识别与评价,通过风险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范围:公司生产、经营全过程。内容:1、成立评估小组公司成立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小组,所有评估人员需经过专门培训并有能力、资格开展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同时带动和鼓励其他员工参与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风险评价小组组长:总经理成员包括:安全管理人员、设备管理人员、生产技术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班长、操作人员。2、选择和确定评估范围和对象 识别和评价的范围,包括生产活动、产品、储运、装置、设备、设施、服务、检维修、消防、承包商的服务和设备等全过程。生产范围应包括从规划、设计、建设、投产和产品销售的全过程。所有可能导致重要的危害的活动,包括非常规活动、检维修等都必须39、充分得到识别。3、选择危害识别方法 评估人员应根据所确定的评估对象的作业性质和危害复杂程度, 选择一种或结合多种评估方法,包括安全检查表(SCL)、工作危害分析(JHA)、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等,各种识别方法的应用简介参照附件1。各部门首先制定安全检查表(SCL)对作业环境、设备设施进行危害分析;对日常工作活动、工艺操作等采用工作危害性分析(JHA);对于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关键工艺参数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研究(HAZOP)进行危害分析;对新项目或项目设计开发初期阶段,采用预先危险分析法。4、识别危害根源和性质危害识别要考虑以下问题存在什么危害(伤害源40、)谁(什么)会受到伤害伤害怎样发生评估人员应通过现场观察及所收集的资料,对所确定的评估对象,识别尽可能多的实际的和潜在的危害,包括:物(设施)的不安全状态,包括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保护措施和安全装置的缺陷。人的不安全行动,包括不采取安全措施、误动作、不按规定的方法操作,某些不安全行为(制造危险状态)。可能造成职业病、中毒的劳动环境和条件,包括物理的(噪音、振动、湿度、辐射),化学的(易燃易爆、有毒、危险气体、氧化物等)以及生物因素;管理缺陷,包括安全监督、检查、事故防范、应急管理、作业人员安排、防护用品缺少、工艺过程和操作方法等的管理。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充41、分考虑发生危害的根源及性质:火灾和爆炸;冲击与撞击;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暴露于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等);设备的腐蚀;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露;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危害产生的后果,包括:人身伤害、死亡(包括割伤、挫伤、擦伤、肢体损伤等);疾病(如头痛、呼吸困难、失明、皮肤病、癌症、肢体不能正常动作等);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水、空气、土壤、地下水及噪音污染;5、评估风险和影响 评估小组应对所识别的危害事故、事件或环境因素加以科学评估,确定最大危害程度和可能影响的最大范围,以便采取有42、效或适当的控制措施,从而把风险降低或控制在可以容忍的程度,具体步骤包括:(1)、决定所识别的危害及影响发生的后果有多严重,重点考虑法律法规要求、伤亡程度、经济损失、环境影响的程度大小、持续时间以及对本公司形象的影响;后果严重性(S)的判定参照附件2(2)、评估发生危害事故事件的可能性有多大,重点考虑危害发生的条件(比如正常、异常或紧急状态发生)、现场有否控制措施(包括个人防护品、应急措施、监测系统、作业指导书、员工培训)、事件或事故一旦发生,是否能发现或察觉,同类事故以前是否发生过以及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可能性(L)的判定参见附件3;(3)、评估风险。结合所辨别的危害事件发生的43、可能性及后果的严重性,并决定其风险度(R)的大小以及是否是可以容忍的风险(参考附件3),风险评估的结果可分为以下几种:可容许的 (L*S=15)中等的(L*S=69)重大的(L*S=1020)不可容许的(L*S=2125)(4)、对所识别的不可容许的风险以及重大风险进行汇总,并编制重大及不可容许的危害清单。6、风险控制风险程度的大小是制定何种控制措施的依据,各部门应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见下表)风险程度控制措施可容许的维持现状,保持记录中等的制定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控制重大的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限期治理不可容许的立即采取隐患治理措施重大或不可容忍的风险是公司制定目标及隐患治44、理、管理方案的基础及依据,各部门负责制定控制计划,采取针对性的风险控制措施,消除、减少危害和影响,防止潜在事故的发生。a)、风险控制措施的内容风险控制的技术措施:消除风险的措施;降低风险的措施;控制风险的措施。风险控制的管理措施:制定、完善管理程序和操作规程;制定、落实风险监控管理措施;制定、落实应急预案;加强员工的教育培训;建立检查监督和奖惩机制。b)、风险控制措施的确定公司应根据以下条件,选择适用的风险控制措施: 可行性、可靠性; 先进性、安全性; 经济合理性;技术保证和服务。7、更新危害及风险信息在下列情形下危害记录应及时更新: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操作有变化或工艺改变;有新项45、目、加工过程或产品;有因事故、事件或其他来源的新认识理解。如果没有以上所描述的变化,也应至少一年内进行一次评审或检查危害识别结果。且当进行基建、生产日常运行中各种操作、开停工、检维修作业、变更等活动前均应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估,相关的识别频率与方法见下表:作业频率使用方法日常作业活动、开停工、检维修频繁进行JHA、SCL新建、扩建、改建及其它变更特定时间进行JHA、SCL设备、设施SCL关键生产装置、设施定期进行JHA、SCL附件1:危害分析方法介绍1、工作危害分析(JHA)(适用于作业活动、生产过程的分析)是一种较细致地分析工作过程中存在危害的方法,把一项工作活动分解成几个步骤,识别每一步骤中46、的危害和可能的事故,设法消除危害。分析步骤:(1)把正常的工作分解为几个主要步骤,即首先做什么、其次做什么等等,用34个词说明一个步骤,只说做什么,而不说如何做。分解时应:观察工作与操作者一起讨论研究运用自己对这一项工作的知识结合上述三条(2)对于每一步骤要问可能发生什么事故,给自己提出问题,比如操作者会被什么东西打着、碰着;他会撞着、碰着什么东西;操作者会跌倒吗;有无危害暴露,如毒气、辐射、焊光、酸雾等等。(3)识别每一步骤的主要危害后果。(4)识别现有安全控制措施。(5)进行风险评估。(6)建议安全工作步骤。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工作/任务:区域/工艺过程:分析人员:日期:序号工作步47、骤危害或潜在事件主要后果现有安全控制措施LS风险度(R)建议改正/控制措施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适用于设备、设施、操作规程的分析)是基于经验的方法,是分析人员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安全检查分析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或操作规程的分析。分析步骤:建立安全检查表,分析人员从有关渠道(如内部标准、规范、作业指南)选择合适的安全检查表。如果无法获取相关的安全检查表,分析人员必须运用自己的经验和可靠的参考资料制定检查表。分析者依据现场观察、阅读系统文件、与操作人员交谈、以及个人的理解,通过回答安全检查表所列的问题,发现系统的设计和操作等48、各个方面与标准、规定不符的地方,记下差异。分析差异(危害),提出改正措施建议。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区域/工艺过程: 装置/设备/设施:分析人员: 日期:序号检查项目检查标准产生偏差的后果现有安全控制措施LS风险度(R)建议改正/控制措施附件2:评价标准评估危害及影响后果的严重性(S)分数人员伤亡程度财产损失停工时间法规及规章制度符合状况形象受损程度5 死亡 终身残废 丧失劳动能力15万元全厂停车48小时违法省内或同行业4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职业病 慢性病 住院治疗5万元全厂停车24小时潜在不符合法律法规沧州市3需要去医院治疗,但不需住院2万元部分停车不符合公司规章制度标准河间县2 皮外49、伤 短时间身体不适小于2万元不停车不符合本厂规章制度本厂1没有受伤无不停车完全符合本岗位危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分数偏差发生频率安全检查操作规程员工胜任程度(意识、技能、经验)防范、控制措施5每天发生,经常从来没有检查没有操作规程不胜任(无任何培训、意训不够、缺乏经验)无任何防范或控制措施4每月发生偶尔检查或大检查有,但只是偶尔执行不够胜任防范、控制措施不完善3每季度发生月检有操作规程,只是部分执行一般胜任有,但没有完全使用(如个人防护用品)2每年发生周检有、但偶尔不执行胜任,但偶然出差错有,偶尔失去作用或出差错1偶尔或一年以上发生日检有操作规程,而且严格执行高度胜任(培训充分,经验丰富,意50、识强)有效防范 控制措施。风险评估表(R)风险度 严重性可能性123451123452246810336912154481216205510152025危害识别与风险评价管理流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对公司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此制度。适用范围:公司范围内所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内容:1、责任区域的划分:根据公司领导层的分工和个人职责,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确定责任人,在责任区域设置“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将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名称、责任人姓名等在责任牌上注明。2、承包人职责:1)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51、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4)督促隐患整改;5)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3、承包人、承包点所在部门安全管理要求:4、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5、承包点所在单位应及时将参加活动情况书面反馈到安全管理人员。6、承包人的考核:每季度对承包人到位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并公布考核结果。考核情况纳入管理人员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中。7、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及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建立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52、并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所在部门、班组职责: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9、应急预案与演练:应制定应急预案,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演练结束,对演练效果应进行验证,确保现场操作人员通过演练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管理规定目的:为强化公司生产过程管理中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更好地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制定本规定。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管理内容:1、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1.1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53、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1.2检查、纠正作业现场出现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管理缺陷及作业环境不良的状况;1.3督促检查现场出现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1.4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1.5组织处置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生产安全事故,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的命令。2.值班和现场带班的工作形式2.1 公司领导现场带班制,是由负责带班的领导,对带班时间内本单位全过程所有作业活动进行现场巡查与监督管理。2.2 公司领导值班,是由负责值班的领导,在节假日8时18时),在规定的办公地点进行值守,检查指导、协助解决问题及信息收集和反馈。3公司领导带班制的具体规定3.1公54、司建立并保管领导现场带班记录,由带班人员填写在带班过程中发现并处置的有关事项。3.2 领导带班必须规定时间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3.3 每日值班领导必须与下工作日值班领导进行工作交接。3.4 严禁领导带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时,必须向总经理请假。3.5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目的:加强消防工作管理,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消防管理。内容:1、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各级首长负责制,各单位一把手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消防安全负责。总经理是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公司指定的消55、防安全管理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负具体管理责任。2、各车间内部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和义务消防队,车间主任为义务消防队总队长,副主任为副总队长,各班班长(带班长)为各队队长并在出现火警的情况立即组织本班义务消防队投入现场灭火工作。3、消防工作,人人有责。在发生火险的情况下,无论何人都必须听从现场指挥人员的指挥,无条件的参加灭火,否则将对本人进行严肃处理。4、公司消防安全工作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公司及各车间科室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及特点,拟定消防工作计划,实行消防目标管理,并对职工进行必要的、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及培训。5、公司根据全厂各岗位的消防需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消防器材的配56、置计划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提出,并经公司安委会通过后执行。6、生产各岗位及其他要害部门的消防设施及配置的消防器材由所在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及维护保养,并主要归其使用。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并要经常检查,不准挪做他用,并列为交接班的主要内容。7、公司消防器材的监督管理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8、非为消防原因擅自动用消防器材造成损失或管理不善造成消防器材丢失损坏的照价赔偿,并视具体情况给予必要处罚。9、如发生火灾,所在岗位人员必须立即灭火并向单位领导或安全管理人员报警,必要时可视情况直接向“119”报警请示支援。10、必须保证消防泵时刻处于良好备用状态,操作室值班人员任何时候不得空岗,以保57、证发生火险时随时启用消防泵。消防备用水池贮水量必须保证在总容量的90%左右(冬天例外)。11、各单位必须加强禁烟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禁烟规定。12、在生产区内及其他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13、由于个人原因造成火灾事故发生的,追究其本人和所在单位领导人的责任,谎报火警者,按消防法有关规定处理。14、各单位负责人及职工个人,必须按要求对安全管理人员或上级领导指令整改的火险隐患从速落实整改,拒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从重处理。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目的:保证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按需、按时发放,确保员工身心健康。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劳动保护用品和保58、健品的发放、使用、保管及日常管理。内容:1、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的发放原则和范围根据劳动条件制定,对于劳动条件相同的工种发给相同的防护用品,条件不同的则发给不同的防护用品。2、新进厂员工经三级安全教育后按标准办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手续,由所在车间进行统一编号并登记防护用品发放记录。3、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参加抢险事故、火灾等严重损坏防护用品而不能使用的由所在部门报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落实情况后报主管领导审批补发。4、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员工,禁止发放、使用化纤防护用品。5、禁止将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折合现金发放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租借、赠与或随意改变其用途、结构。659、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预防事故发生,对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员工,各级领导和班组长有权令其穿戴好后再进行工作,否则按违章处罚。7、防护用品属公司所有,员工只有使用权,员工在调离本公司时应将使用的个人防护用品交回原所在部门,并报安全管理人员和人力资源科备案,否则不予办理调出手续。8、新建、扩建的新工种,其所在单位必须向人力资源科提出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发放所需的防护用品。9、员工凡病假、产假或其他原因离岗一个月以上停发防护用品;对离、退休员工不再发放防护用品。10、对防护用品保管不善而丢失或无故损坏者,按使用期限折价扣款后,方可领用新的用品。11、各部门对本部门失60、效防护用品统一进行处理。12、各部门应对本部门员工劳保卡进行统一管理。领料人员领取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时,应办理登记。13、安全管理人员应不定期对供应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对员工关于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意见进行调查、汇总,并向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反映情况。14、各车间、科室每年必须对员工进行防护用品、保养的专业培训。15、员工必须了解防护用品适用性和防护功能,正确选用和使用呼吸道防护(毒)用品。16、员工每次进入危害环境前,应正确佩戴好呼吸防护用品,并检查完好后方可进入,进入危害环境后应自始至终佩戴,直到离开危害环境。17、不得使用失效的呼吸道防护(毒)用品,对失效防护用品应61、及时更换。18、公司员工严格按照规定佩戴防护用品,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将防护用品改为他用,严禁使用失效、报废的防护用品。19、凡是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劳动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作业的工种和劳动环境配备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如配备的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在从事其他工种作业时或在其他劳动环境中确实不能适用的,应另配或借用所需的其它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20、安全管理人员应配备少量公用的防护用品,供外来参观、学习、检查工作人员(不含外来施工作业人员)临时借用。21、对有毒有害气体可能泄漏的作业场所,应配备应急所必需的防毒护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各部门应有专人和专门措施,保证其处于良好待用状62、态。22、凡发放车间、工段、班组公用的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如防护眼镜等,应指定专人管理。如有丢失,要查清责任,折价赔偿。属于借用的,应按时交还。23、维修岗位及其它部门等有关人员,应根据其工作性质配备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24、员工从本岗位调离或长期休假(3个月)后,自调离或休假之日起不再发放原岗位劳动保护用品和保健品。按新调入岗位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发放并与原岗位进行防护用品交接。25、夏季防暑用品由公司根据工作条件做具体安排。 变更管理制度目的:对工作过程、程序、技术、设施、管理制度等所作的永久性或暂时性的变更进行有计划的控制管理,确保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63、工艺变更、设备设施变更、管理变更和人员变更等事项的变更管理。管理内容:1、变更类型:1)工艺变更:-生产装置的新建、改建、扩建;-工艺流程、生产方案的变化;-工艺控制参数的修订;-工艺技术改进引起的变化;-原料、产品、及化学药剂性质的变化;-工艺操作规程和机组设备操作规程的改变;-电力及公用介质的变化2)设备变更:-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设备材料的代用;-更换与原设备材质、结构、型号、处理能力不同的设备;-临时的配管、接头;-临时增加的电气设备;-新增加的设备、容器或储罐。3)管理变更:-法律、法规变更;-技术标准的变更;-工作程序的变更;-管理制度的变更2、在公司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管理过程64、中,凡与公司管理文件规定和原定施工生产管理措施的要求不符,已经或将对管理产生影响的事项,均应申请办理变更,由基层单位的人员提出变更申请。 3、办理变更申请时,应填写变更申请表,并按规定报批。但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应急特殊事项变更,可直接越级报批,必要时,可先请示公司主管经理同意即可进行变更处置,后补办变更登记。4、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到变更申请表后,应根据变更项目的重要程度、影响范围、投资情况等,结合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分级管理。5、一般变更:由安全管理人员会同基层单位领导和技术人员,对变更项目共同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及风险评估的分析,并报上级领导审批。6、重大变更:主管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及外来专家共同进65、行可行性研究、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评价,并按程序报批。7、不论变更申请是否批准,变更项目主管部门都将审批结果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经批准的变更应通知相关部门。8、项目变更主管部门制定“变更项目实施计划”,明确项目内容、责任人员和控制目标。9、变更项目所在单位接到变更项目实施计划之后,按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管理制度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报主管部门审批。10、变更项目主管部门应及时将变更项目实施方案和异常情况应急预案以文字形式通知相关部门和岗位人员,明确岗位人员的分工和职责,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技能培训。11、变更项目主管部门和变更项目所在单位安排专业人员进行实施过程的现66、场监督。实施过程如有变更,再按程序办理。12、变更项目所在单位安排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管理,负责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监护工作。变更过程中,如出现异常紧急情况,按应急预案执行。13、设计和建设过程中的重大变更,由设计单位提出申请,由单位具体负责执行。14、变更实施结束后,应由变更项目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验收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的完整性、适用性、有效性、安全可靠性及对环境的影响。15、验收组应对变更的实施做出验收评价,以确定变更是否符合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变更,应找出原因,提出改进方案,并要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再次实施变更,实施完成后再由验收组组织复审,67、并填写验收表(见附录二)。16、验收合格的项目,由各部门纳入正常管理范围进行管理。17、无需进行变更管理的情况:-设备的检修和维护;-更换同一型号的设备和管线;-更换同一型号的配件;-清扫容器、管线或其它设备;-日常的设备、设施防腐保温处理;-修理或重新标定的仪器、仪表;-工艺参数在控制指标范围内的调整。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制度目的:规范公司安全检查工作,保障公司安全生产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适用范围:公司的各种安全检查活动。内容:1、综合安全检查:1.1.公司级综合检查,应由主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带队,各专业管理人员参加,对全公司范围内安全工作进行普查,每年不少于六次。1.2.车间级综合安全检68、查,由车间主任带队,车间管理人员及各班组负责人参加,对全车间范围内安全工作进行普查,每月不少于两次。1.3.班组级综合检查,由班长带队,班组其他成员参加,对班组范围内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1.4.节假日检查:由公司主管领导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组织进行。2、专业安全检查:2.1.专业检查应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两次。2.2.专业检查内容:锅炉及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设备、厂房建筑、运输车辆、安全装置及防火防爆、防尘防毒设施等。3、季节性安全检查: 春季安全大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防泄漏、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降温、防雷、防汛为69、重点;秋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冻保温为重点;冬季安全大检查以防火、防爆、防煤气中毒、防冻、防凝、防滑为重点。可结合其他安全检查一并进行。4、日常安全检查:4.1.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严格遵守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4.2.非生产岗位的班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4.3.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5、全厂应在装置开、停工前、检修中、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时,进行安全检查。6、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复制后送安全管理人员存档。7、进行各类、各级检查时,对查出70、的隐患要逐项研究,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单,责成所在单位进行整改。对重大隐患必须制定整改方案,由总工程师审核后报生产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并建立相关档案。8、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技措、安措或检修计划,限期整改。9、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内容有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期限。通知单由安全管理人员办理,必要时经公司主管领导签署后发出,由待整改单位的负责人签收并落实,否则造成事故,按情节轻重追究责任。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管理制度目的:加强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管理,减少和避免事故的发生。适用范围:公司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内容:1、定义事故隐患,是指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71、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分类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公司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 4、公司应当定期组织各职能部门72、车间及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并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整改。 5、公司实行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按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 6、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7、对于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公司应当及时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重73、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隐患的治理方案。 8、对于排查发现的一般事故隐患,由公司经理组织制定并实施隐患治理方案。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机构、部门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9、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在单位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74、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10、公司应当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并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企业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奖惩及责任追究制度目的:表扬先进、惩罚违章,规范安全管理。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奖惩管理。内容:1、奖励1.1.对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防止事故发生和职业病的危害做出贡75、献的部门和个人,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公司领导批准,给予适当奖励;1.1.1.对安全生产有发明创造及合理化建议被采纳,有效果者。1.1.2.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发生者。1.1.3.抢险救灾有功者。1.1.4.全年安全生产、安全无事故比赛优胜部门和个人事迹突出者。1.1.5.及时发现或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避免重大事故发生者。1.1.6.检举安全生产方面的严重违纪行为,经调查核实者。1.1.7.对尘毒及噪声超标作业点,加强管理积极治理成绩显著者。1.1.8.安全管理人员推荐的对安全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1.1.9.每年年终公司组织评选的安全生产先进部门、先进班组、先进个人。1.276、.奖励办法1.2.1.由公司安委会办公室提出具体奖励方案,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提交安全委员会讨论同意。1.2.2.对集体和职工的奖励分为:表扬、通令嘉奖、物质奖励。2、惩罚2.1.对违反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造成事故发生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单位和责任者实行处罚。2.2.发生微小事故如属违章造成,由其部门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罚款。2.2.发生一般事故,按公司事故管理制度处罚。2.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加重处罚:2.3.1隐瞒微小工伤事故、不登记、不报告,对责任部门及责任人按事故管理制度加重一级处罚。2.3.2发生伤亡事故或急性中毒之后,不积极采取妥善安全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同类事故的,按事故管理制度77、加重一级处罚。2.3.3接到公司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后,逾期不改需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制度规定加重一级处罚。2.3.4.违章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屡教不改和历来不重视使用防护用品而造成工伤或重复(多次)发生工伤事先者,加倍处罚。2.4违反劳动纪律,对安全生产造成危害或潜在事故隐患的,按公司违反劳动纪律的有关管理规定处罚。2.5 处罚决定由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在单位根据管理权限做出。2.6 允许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对处罚决定陈述意见,处罚的确存在不当的应实事求是地予以纠正。3、责任追究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实行责任倒查,依公司事故管理制度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安全教育制度目的:规范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78、,保证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适用范围: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1、安全管理人员根据培训需求于年初制定安全生产培训计划,并认真实施,保存培训记录,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2、新员工培训:新招聘进入公司的员工必须接受公司、车间或科室、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工作。公司、车间(科室)、班组三级安全教育的具体内容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中第16、17、18条执行。对于新招聘进入公司的员工,公司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应少于48小时,车间(科室)级不少于36小时,班组级不少于24小时。车间(科室)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主任负责组织,班组级安全教育由车间专职安全员负责组织,教育人应79、由车间主任、副主任和车间安全员担任。公司级安全教育结束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车间;车间级安全教育结束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分配到班组;班组安全教育合格后,应在指定师傅指导下参加学习操作,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准独立操作。2、对进入公司施工、作业及培训、实习之外来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否则不准进入公司施工、作业及培训、实习,对上述人员的安全教育原则上是涉及到哪一层面则安全教育进行到哪个级别。外来承包、承租单位人员的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其直接管辖单位和人力资源科具体组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授课;车间级安全教育由其直接管辖单位负责组织,施工作业所在单位负责授课。班组级(即承包组织级)安全教育,由80、承包、承租单位负责。公司、车间级安全教育结束后,要进行考试,并由本人在教育档案上签字,未经教育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进入公司工作。其他临时性来公司参观学习人员,由接待部门负责对其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派专人负责带队。3、公司内部调动(包括车间内岗位之间调动)及离岗一年以上的职工,调入单位(或原车间)必须对其进行二级或三级安全教育,并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作业。4、公司领导层和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质和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后方可上岗。5、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前,检修(或作业)单位必须对参加检修或施工作业人员进行检81、修前安全教育。6、发生事故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在本单位范围内按照“事故责任者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防范教育。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工伤人员停职(或停止工作一段时间)后复工,所属单位应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专题教育。7、企业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生产车间坚持班前会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做到日常教育经常化、规范化。8、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并按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9、在新工艺、82、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准进行独立作业。10、各级安全教育及特殊教育情况及其考核结果均必须做好安全教育记录并填写安全教育及考核台帐。考核试卷至少保留5年以上。11、员工的日常安全教育采用班组安全活动的形式,每周至少活动一次,学习内容包括:事故案例、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安全生产知识等,公司领导每月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并签字。各班组负责建立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培训管理流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目的: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确保作业安全。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内容:1、为规范本公司特种作83、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2、我公司特种作业种类主要包括: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等。本公司从事上述作业的人员,均属本管理制度所称的特种作业人员。3、在本公司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4、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经具备相应条件,并经省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其委托的地、市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84、审查认可的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的单位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上岗作业。5、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办理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复审所需的相关费用由公司负责。 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非特种作业人员禁止从事特种作业。7、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8、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建立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与人力资源科共同负责有关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办证的具体工作,公司另有安排的除外。9、特种作业人员在从事特种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我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禁止违章作业,否则一经发现,按公司85、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处罚。10、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按规定进行定期复审,复审不合格者,于两个月内再行复审,仍不合格者,收缴特种作业操作证作废。不参加复审和中间考核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目的:加强岗位操作标准化管理,逐步实现岗位操作的标准化适用范围:公司的岗位标准化管理内容:1、各岗位、各工种都应制定内容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标准。2、各单位应经常性的组织员工对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标准的学习、考核。3、每个员工都必须熟知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标准,并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规程规定和程序标准执行,以逐步达到操作动作标准化、86、设备维护标准化。4、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操作程序标准的变更,必须按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的规定和公司变更管理规定,履行规定程序。未经批准严禁在实际操作中对上述规程和程序标准等私下进行任何变更。5、推行生产现场定置管理,努力实现作业环境标准化。6、所有进入生产现场的员工都必须按规定佩戴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逐步达到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目 的:规范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管理适用范围: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内容:1、公司安委会按照其职责中的有关规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总结前段时间安全生产成效及不足,87、布置安排有关重要安全生产工作,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精神。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2、公司各职能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专题会议。其中安全管理人员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公司全体专职安全员会议,总结、布置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有关奖罚意见。会议情况宜形成纪要下发有关单位、部门和公司领导。3、公司主管安全环保工作的总经理助理应出席安全管理人员主持召开的公司全体专职安全员会议。4、公司每天的生产调度会在调度生产的同时一并调度安全生产工作,根据生产实际布置下一步安全生产管理的措施和计划,并对相关内容予以记录保存。5、各车间每月至少应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可与每月的工作总结会合并进行。各车间每日的生产调度88、会应同时调度车间的安全工作。6、各班组每天应召开班前班后会,布置总结本班组的安全工作。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本岗位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落实控制措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目的: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内容:1、事故分级:见下表事故等级未遂事故轻微事故中等事故上报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及以上人员未遂伤害事件。轻微伤害(一般医疗处理)。轻伤;重伤;职业病。1到2人死亡;多人重伤。3人以上死亡,10人以上重伤。生产、设备、火灾等损失1万元以下;未遂事件。损失1-5万元;局部单元停89、车;一般影响的生产设备事故。损失5-10万元;1-2套装置停车;重大影响的生产设备事故。10万元以上;装置停产。50万元以上;失控火灾或爆炸。事故报告立即报告车间主任8小时内报告公司经理1、8小时内报告公司总经理,2、重伤事故1小时内报告公司经理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1小时内报告公司总经理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1小时内报告公司总经理和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事故调查分析车间调查,直属单位参与。公司组织调查。1、公司组织调查。2、重伤事故公司配合地方政府的调查处理工作。公司配合地方政府的调查处理。公司配合地方政府的调查处理。事故处理现场会检查隐患和管理缺陷通报讲评回头看。2、 事故报告发90、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按应急预案立即处理外,应立即报告至单位主要负责人。3、 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调查分析按照事故管理规定确定的事故调查分工和事故分类分级原则,由本级事故专业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形成事故调查报告,保存相关调查取证资料。1)轻微伤害及其他生产、设备、动力等事故,由公司专业管理人员负责调查分析和组织采取预防控制措施。2) 轻伤事故,由公司领导层及安全管理人员组织调查分析,采取预防控制措施;3) 重伤及以上的人身事故和其他生产、设备、火灾、爆炸、环境事故,由公司配合集团公司、地方政府进行调查。4、事故调查分析过程应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企业员工伤亡事故分类91、(GB 6441)、企业员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 6442)确定的基本原则组织进行,并重点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调查分析: 1) 专业技术因素,例如工艺技术缺陷、设备材质缺陷、仪表联锁系统失灵及其他安全防护层失效等(如图所示);2) 人员素质因素,例如作业人员的知识、技能、经验、意识、生理、心理及精神状态;3) 组织管理因素,例如岗位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应急管理、劳动组织等及其管理的持续有效性。5、事故处理(1)按 “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2)对轻伤及以上的事故在调查终结后,重点组织做好吸取事故教训,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的工作:1) 组织进行事故通报和全员安全学习,提高员工的安全意92、识和预防事故的能力,学习活动应保持相关记录; 2) 事故单位应组织进行针对性的专业检查整改活动,其他单位应组织相应的检查整改活动,检查整改活动应保持相关的记录;3) 根据管理需要,组织专业检查或全面检查,帮助排查事故隐患、查找管理缺陷,以上活动应形成相关记录;4) 通报讲评对事故单位的专业检查或全面检查的情况,促使事故单位和相关单位举一反三,主动消除事故隐患;5) 组织对事故单位的纠正预防措施和安全检查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现场复查,建立长期隐患问题的跟踪记录。6、事故预防管理(1) 应及时收集整理行业范围内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主动做好对事故原因事件的分析归纳和相应的学习、检查、整改等预防性的93、管理控制活动。(2)应根据事故调查的技术成因,认真审核本厂现有制度和标准存在的问题,组织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工艺技术、设备动力、安全防护的制度、标准,作为新装置设计审查和现行装置安全管理的支持工具。7、未遂事件管理 如果消除了产生伤害死亡事故的基础,即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就能够彻底杜绝事故的发生。如果我们控制了事故苗头和未遂事件这个关键环节,就斩断了事故发展的链条,就能够控制事故的继续发展。8、奖励及时发现不安全状态、报告未遂事件和纠正制止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和承包商人员,要求各单位积极进行未遂事件及隐患的预防管理活动和不安全行为的观察纠正活动,消除伤害事故产生的根源。9、规范未94、遂事件的发现、报告、处理、监控、奖惩等管理过程和行为。未遂事件也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安全检维修管理制度目的:建立检修组织并对准备、检修、拆除、完工验收等工作程序进行安全管理。适应范围:适应于所有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内容:1设备设施检维修应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11日常检维修管理111车间班组负责设备的日常检维修管理,包括设备运转故障处理、设备跑、冒、滴、漏异常现象处理及设备的正常维护保养等。112发现异常和故障时应立刻停机排除,不能立即排除的应及时报告车间领导,由其具体组织处理。12定期检维修管理121车间每年12月根据车间生产情况预测及设备额定检修周期制定年度检修计划。95、122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停产大修计划的制定。1221停产大修计划报主管生产的经理、总经理审批通过后,留档保存。1222制定停产大修计划及大修方案时应充分考虑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2检修准备21车间必须依据检修项目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编制检维修方案;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确保检修过程安全进行。22车间对有关检修项目的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执行,不能擅自删减。23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要组织检修人员做好检修机具和安全防护器材、器具的准备工作,做到齐全、安全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96、检查试验,确保整个检修过程的安全。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24工作介质为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检修前的清洗置换工作,由所属车间负责。25清洗置换所用介质要视具体情况选定,对易燃易爆物质必须采用惰性气体、蒸汽、水进行清洗置换。26清洗置换后的设备,必须进行分析检验,取样要有代表性,确保清洗置换达到规定要求。27清洗置换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对进入设备检修时,除按规定清洗外,尚须用空气进行置换,其氧气含量必须控制在1821%,有毒气体和粉尘不得超过有关规定。28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质和蒸汽设备管道维修时,必须与系统有效隔绝。29所检修设备管路与生产中的设备管路连通97、时,中间必须加盲板隔离。3检修安全规定31检修人员对检修项目要进行检查、核对,并经所在生产岗位班组长同意,全部符合要求,才可进行施工。32检修人员在检修中,必须严格遵守检修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规程。(高空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等)。33凡对机电传动部分的设备检修,必须切断电源,拆除传动皮带,并要悬挂“禁止启动”的警告牌。34凡贮罐、设备管道检修,要在已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设“禁止开启”的警告牌。35检修使用临时行灯必须采用36伏安全电压。贮罐、设施、沟道、潮湿场所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绝缘要良好,所使用电动工具要可靠接地。36一切参加检修人员必须服从检修负责人的指挥,做到“四不施工” :检修安98、全措施不落实不施工;起重设备、工具不合格不施工;高空作业和多层次交叉作业无防护措施不施工;没有明确检修任务不施工。37做到“四不拆” :设备带压不拆;传动设备电源未断开不拆;设备高温过冷不拆;工具不合格不拆。38从事有毒有害系统检修和事故抢修,要备好防护器具和必要的急救药品,以备急用,并要指定专人监护。39检修现场的器材物品要放置整齐、稳固、保持通道畅通;预留孔洞、坑沟要设护栏或盖板;因施工需要被破坏的安全防护装置及其它设施要及时修复。4电气焊安全规定41焊接动火安全应由检修设备所属车间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动火作业尤其是在潮湿、地沟、金属架、贮罐内、管廊等处作业时,必须指派监护人。电、气焊工必须99、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进行动火作业。42在焊接工作中,焊接工具要符合标准,焊枪的风、气门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表灵敏有效,氧气软管应耐压20个大气压,乙炔软管须耐压5个大气压。43乙炔瓶和焊枪之间,必须装有阻火器。44乙炔瓶、氧气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点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否则要采取隔离措施。45高压线下,管道下禁止放置乙炔瓶。46电弧焊接工具设备要符合以下标准:每台电焊机的电源要安设独立电闸。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并且易辨认,绝缘要良好,一次线的长度不应超过5米。焊钳绝缘要良好,必要时应有护手挡板。47电焊工作业100、时,不得任意移动防护接地的设备。48电焊作业在地面施焊时,应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处,在潮湿工地、地沟、槽罐内要穿绝缘胶鞋,并站在备好的绝缘板上方可进行焊接作业。49焊接作业中,要配带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在有毒有害气体车间检修作业应备好防毒面具和口罩,进行等离子切割、氩弧焊等作业时应采取防护措施。410电焊作业在多人交叉作业场所,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灼伤他人。5检修完工安全验收51检修结束后,检修单位要清理好场地,对搭设的作业架台、接设的电源线等全部拆除,做到工完场地清,之后方可办理验收。52验收前,不得拆除悬挂的各种警示牌和开启切断的物料管道阀门。53经检查,检修项目、检修质量全部符合检修标101、准并经验收人员签字后方可撤除悬挂的警告牌。54检修验收结束,对检修计划和检修工作票等,应由组织检修的车间或主管部门保存,其保存期限不应少于3个月。6车间无力维修的设备,上报主管人员逐级审批后,外运维修。7检维修时机和频次71大修周期:由生产管理人员根据设备以及市场情况确定,原则上每年大修一次。72车间可根据单台设备情况决定其检修周期。防火与防爆制度目的:加强公司防火防爆工作的管理,避免或减少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适用范围:公司防火、防爆工作管理内容:1、 新扩改项目之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规范、规定及电气安全规程的有关要求。2、在工艺装置102、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3、在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装置。4、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5、有突然超压爆炸危险的生产设备或系统,应装防爆板,爆炸时防爆板飞出的方向应朝向安全方向,防爆板外面应装设防护栅栏。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两米以上。6、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的防静电措施按有关规定执行。在易产生静电的设备、管道上必须安装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法兰间安装导除103、静电的跨接线。8、企业禁火区内,禁止违章使用一切明火,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公司实行全厂区禁烟,禁止将火种、香烟带入厂区 ,违反禁烟规定的,按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处罚。厂区内禁止用明火取暖、做饭及它用,确需使用明火取暖、做饭及它用的,必须经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并采取严格的防范措施。9、动火作业的防火防爆依照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10、全厂职工必须达到“四懂”(懂火灾危险性、懂扑救办法、民生火场逃生知识;会使用消防器材、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灭初级火灾、会报警、会组织逃生)的要求。11、逐级建立各级防火责任制,公司及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人是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级负责人变动时,要104、做好交接工作。12、消防安全工作与生产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承包。对消防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表彰、奖励,对违反消防规章制度的部门、个人和火灾、火警、火情事故的责任者,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加强用火作业管理,杜绝火灾事故发生。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内容:1、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施工过程。在抢险过程中,用火作业应按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执行。2、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3、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3.1.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105、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3.2.将安全措施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内。4、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4.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4.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4.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4.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5、企业用火作业分级5.1.特级用火作业5.11.在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作业;5.1.2.节假日期间应进行的检修作业(二级、固定用火区域除外);5.1.3. 20点至次106、日8点期间,在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检修作业;5.1.4.在运行的储罐区防火堤内检修作业;5.1.5.在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施工等用火作业。5.1.6.微正压不置换用火作业5.2.一级用火作业5.2.1.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5.2.2.可燃气体、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5.2.3.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5.2.4.厂区内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地沟(包括距上述地点10米以内的区域);5.2.5.撤出运行,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5.2.6.危险化学品库。5.3.二级用火作业5.3.1.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5107、.3.2.经吹扫、处理、分析化验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罐内大修和喷砂防腐作业;5.3.3.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统内拆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地点的设备和管线;5.3.4.生产装置区、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等)。5.4.固定用火区是在厂区内,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的固定用火作业区域。在二级以上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用火区。6、用火作业安全措施6.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108、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半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使用。如现场分析手段无法实现上述要求,应由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或总工程师签字同意后,另做具体处理。6.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6.3.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6.4.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应用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6.5.企业的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109、为一个作业周期,但最多不超过3天,企业特级用火证及一级用火证有效时间不超4小时,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不超1天,特级、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若中断作业超过半小时,继续用火,要重新分析,合格后才可执行。6.6.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化验结果应有分析数据,并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4%时,分析检测数据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4%时,分析检测数据0.2%为合格。6.7.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作检测分析,若其含量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用火作业许可证110、上注明。6.8.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化验人员应尽可能缩短采样分析时间,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6.9.停工大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后,首次设备、容器、管道用火,应采样分析合格。6.10.设备、容器与生产系统已有效隔离,内部无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不会再释放有毒有害气体和可燃气体的,首次采样分析合格后,分析数据长期有效,当设备、容器内存有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有可能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采样分析合格后超过半小时用火的,须重新检修分析合格后方可用火。6.11.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在用火作业过程中,当作业内容或环境111、调节发生变更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6.12.在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在同一用火区域内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施工。6.13.新建项目需要用火时,施工单位(或公司项目负责单位)提出用火申请,由用火地点所辖区域单位负责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并实行施工用火单位和用火地点所辖区域单位(或公司项目负责单位)双负责人、双监护人制度。6.14.施工用火作业涉及到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单位领导审查会签,并由双方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用火监护人,按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用火。6.15.用火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即没有经审批112、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火。安全管理人员和公司各级领导、车间管理层和专职安全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的用火作业或危险用火作业时,上述人员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进行严肃处理。7、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7.1.特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并由其领导初审签字,报安全管理人员审查合格后,由公司主管安全领导签发。一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并由其领导初审签字,报安全管理人员签发。.二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报本单位负责人签发。7.2.固定用火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113、位提出申请,报安全管理人员审查后,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批准。8、许可证管理8.1.用火作业许可证是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应随意涂改,不应代签,应妥善保管。8.2.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二联,一联存放在签发部门,一联由用火作业人持有。8.3.企业特级、一级、二级用火作业许可证由安全管理人员备案、存档。8.4.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1年。9、职责要求9.1.用火项目负责人对用火作业负全面责任。必须在用火作业前详细了解作业内容和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参与用火安全措施的制订、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项。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火种,方可离开现场。9.2.独立承担用火作业的114、用火人,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并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若带徒作业时,用火人必须在场监护。用火人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要核对证上各项内容是否落实,审批手续是否完备,若发现不具备条件时,有权拒绝用火,并向单位主管安全防火部门报告。用火人必须随身携带用火作业许可证,严禁无证作业及审批手续不完备的用火作业。9.3.监护人由用火地点所在单位指定责任心强、有经验、熟悉现场、掌握消防知识的人员担任。外来施工作业单位进行用火作业时,由施工用火单位和用火点所在单位(或公司项目负责单位)各指定一名监护人。监护人所在位置应便于观察用火作业和火花溅落情况,必要时可增设监护人。监护人负责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随时扑115、灭用火飞溅的火花,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用火人停止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监护人必须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用火期间,不准兼作其他工作;在用火作业完成后,要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除残火,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9.4.被用火部位所在地的班组长为用火部位的负责人,对所属生产系统在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负责落实用火安全措施,负责生产与用火作业的衔接,检查用火作业许可证。对审批手续不完备的用火作业许可证有制止用火作业的权利。在用火作业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用火作业。9.5.用火单位和用火点所在地的安全员负责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随时116、纠正违章作业。9.6.各级用火作业的审查批准人审批用火作业时必须亲自到现场,了解用火部位及周围情况,确定是否需作用火分析,审查并明确用火等级,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审查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在确认准确无误后,方可签字批准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规范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确保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内容:1、定义1.1.受限空间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1.2.受限空间作业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117、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它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2、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要求2.1.安全隔绝 待作业的受限空间上的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2.2.清洗和置换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受限空间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要求氧含量、有毒气体浓度和可燃气体浓度达到规定要求。2.3.通风 要采取措施,保持受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必要时,可采取机械118、通风;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不准向受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2.4 定时监测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受限空间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进入受限空间;采样点要有代表性;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情况异常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作业现场经处理后,取样分析合格方可继续作业;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2.5.作业人员离开受限空间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不准留在受限空间。2.6.照明和防护措施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戴隔离式防毒面具。在易119、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受限空间照明电压应36伏,在金属容器、潮湿容器及狭小空间内作业时应12伏。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临时用电线路,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2.7.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安全措施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必要时由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作业。 作业过程中,不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受限空间外要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120、急救用品。2.8.监护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险情重大的受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受限空间作业人员取得联系。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实施受限空间内事故抢救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实施入内抢救。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3.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3.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作业单位申请办理。3.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应由作业单位填写的各项内容,由该项作业的负责人填写。3.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主要安全措施栏里的安全措施要逐项确认,确认人要逐项签字。121、3.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由该项作业负责人签字后,交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审核签字,然后交基层单位领导确认并审批签字后方为有效。特殊情况下需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必须报安全管理人员审核,并由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或总工程师签字批准。3.6.在受限空间进行高处作业应按相关规定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3.7.在受限空间进行动火作业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3.8.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须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车间安全员或班组长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准许进入受限空间作业。4、受限空间作业时如发生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等影响作业安全情况,需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准许继122、续作业。5、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结束后,需认真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方可封闭设备。高处作业管理制度目的:加强高处作业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高处作业管理。内容:1、定义1.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1.2.坠落高度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1.3.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1.4.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123、(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电压等级(kV)10以下20354460110154220距离(m)1.722.22.5342、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2.1.高处作业的分级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米至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2.2.高处作业的类别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2.2.1.特殊高处作业在阵风风力为6级(124、风速10.8米/秒)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2.2.2.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在升降(吊装)口、坑、井、地、沟、洞等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2.2.3.125、一般高处作业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3、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3.1.从事高处作业的部门必须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方可能工。3.1.1高处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3.1.2.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和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3.1.3.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作业许可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3.1.4.高处作业人员要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要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126、与登高器具、设备。3.1.5.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3.2.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和高处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要对采取的主要安全措施进行逐一确认。3.2.1.不符合高处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3.2.2.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3.2.3、在化学危险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作业所在地管辖单位车间安全人员或主任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补充措施栏内。3.127、2.4、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3.2.5、高处作业与其它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须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3.2.6.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3.2.7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4、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管理4.1.高处作业许可证由作业项目负责人申请,作业所在地管辖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办理。一级高处作业及在坡度大于45度的斜坡上面和在升降(吊装)口、坑、井、地、沟、洞128、等附近进行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所在地管辖单位负责审批;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和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核后,报安全管理人员审批;特级、特殊高处作业及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化工工况高处作业由车间和安全管理人员审核后,报公司主管安全的领导或总工程师审批。4.2.高处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监护人,一份由所在地管辖单位存档。5对施工期较长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施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破土作业129、安全管理制度目的:加强公司厂区破土工作的管理,防止因随意破土损坏建筑物及地下电缆、地下管道,造成事故隐患或出现危险情况,同时,落实公司厂区规划,保持厂容整洁,保证安全生产。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区域内破土管理。内容:1、定义1.1.破土作业: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c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2、破土作业安全要求2.1.破土作业必需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没有破土作业许可证不准破土作业。2.2.破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2.3.破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130、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2.4.破土作业必须按破土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2.5. 严禁涂改、转借破土作业许可证,不得擅自变更破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2.6.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作业所在地管辖单位或公司项目负责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破土作业。2.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2.8.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2.8.1. 挖掘土131、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2.8.2.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2.8.3.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必要安全措施。2.8.4. 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必132、须采取安全措施,之后,方可施工。2.8.5. 在坑、槽、井、沟的边缘,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2.8.6.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2.8.7.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2.9. 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以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2.10. 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要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情况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破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2.11.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133、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3. 破土作业许可证的管理3.1. 破土作业许可证由公司主管基建部门负责审批。3.2. 基建部门办理、审批破土作业许可证时,应召集供水车间、电气车间和破土作业点所在单位专职安全员或其负责人及破土作业项目负责人,对破土现场地下隐蔽设施和破土作业主要安全措施根据分工不同分别进行确认,并在确认人签名一栏逐一签字,之后,由基建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增加补充措施,并进行危害识别,然后,破土作业项目负责人(施工作业负责人)、所在地基层单位现场负责人、供水、电气车间专职安全员或负责人按顺序在相应栏内分别签署意见,最后由基建部门在建设单位领导审批意见一栏签署审批意见,交破土作业单位持证破134、土作业。3.3 破土作业许可证共两联,基建部门存档一联。破土作业许可证存档保存期限为1年。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加强临时用电作业管理。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临时用电作业管理。内容:1、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2、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应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3、危险识别3.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3.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4、许可证办理程序4.1.需临时用电单135、位负责人到配送电单位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4.2.配送电单位主管人员应对施工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签发“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4.3.需临时用电单位负责人应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4.4.作业完成后,需临时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负责配送电单位,并按规定程序拆除临时用电线路。5、作业安全措施5.1.临时用电电源的接线与拆线,由配送电单位指派持有电工作业证的电工负责。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5.2.临时用电单位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5.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136、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5.3.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5.3. 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5.3.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孤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5.3.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5.3.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5137、.3.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灯电压不应超过12V。5.3.7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定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5.4.配送电单位应每天进行两次以上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如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配送电单位有权紧急停电处理。5.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6、许可证管理6.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一联由签发人留存,第二联交配送电执行人,施工单位138、持第三联。6.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一个作业周期。6.3.用电结束后,“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三联交由配送电执行人注销。6.4.“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1年。7、管理职责7.1.电工负责临时用电归口管理。7.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的审批。7.3. 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和配送电工负责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7.4.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规范公司抽堵盲板作业管理,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的带料及不带料抽堵盲板作业。内容:1、定义带料抽堵盲板作业 在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139、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抽堵盲板作业。2、 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2.1 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2.2 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2.3 盲板应有一个或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堵。2.4 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3 抽堵盲板作业安全要求3.1 抽堵盲板作业必需办理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没有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不准进行抽堵盲板作业。3.2 严禁涂改、转借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3.3 对作业审批手140、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3.4 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带料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200毫米汞柱;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于50毫米汞柱;气体温度应小于60。3.5 抽堵盲板单位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作业人员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抽堵盲板单位存档备查。3.6 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3.7 作业需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3.8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需抽堵盲板单位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到场。如涉及整个生产系统,当班调度、公司生产办公室及安全管理人员人员、公司主管安全的负141、责人必须到场。3.9 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带料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地点3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非带料抽堵盲板作业,作业地点10米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3.10 高处抽堵盲板作业应同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3.11 抽堵盲板单位要按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3.12 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带料抽堵盲板作业。3.13 抽堵多个盲板时,要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抽堵盲板单位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3.14 每个抽堵盲板处设标牌表明盲板位置。4 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的管理4.1 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142、由安全管理人员管理。4.2 抽堵盲板单位负责填写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表格、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交抽堵盲板单位负责人确认、安全管理人员审核,之后由公司主管安全领导或总工程师审批。4.3 审批好的抽堵盲板安全作业证交作业负责人一份,抽堵盲板单位存档一份。4.4 作业结束后,必须经抽堵盲板单位检查验收并签字。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加强公司吊装作业管理,避免吊装作业意外事故的发生。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吊装作业管理。内容:1、定义1.1.吊装作业:利用各种机具将重物吊起,并使重物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2、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2.1.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2.1.1.吊装作业重物的143、质量大于8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2.1.2.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吨至小于等于8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2.1.3. 吊装作业重物的质量小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2.2.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3、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3.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质量大于10吨的物体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3.2.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144、由公司项目负责单位编制,设备科审查,之后报主管设备的公司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3.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3.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3.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国标规定,高处作业时必须遵守高处作业相关规定。3.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物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确保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3.7.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按照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3.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145、吊装锚点。未经设备科、技术科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3.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吊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要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3.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3.11.吊装作业现场如须动火,应遵守动火作业管理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3.12.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146、规程。3.13.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3.14.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3.15.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3.15.1.指挥信号不明;3.15.2.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3.15.3.斜拉重物;3.15.4.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3.15.5.重物下站人;3.15.6.重物埋在地下;3.15.7.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3.15.8.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3.15.9.重物越人头;3.15.10.安全装置失灵。3.16.147、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3.17.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4、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4.1.吊装安全作业证由设备管理人员负责办理和批准。4.2.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吊装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厂区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对厂区断路作业进行规范管理,避免或减少事故的发生。适用范围:公司生产区域的断路作业。内容:1、定义厂区断路作业公司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148、正常交通的作业。2、断路作业安全要求2.1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2.2厂区保卫审批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应立即通知生产、安全管理人员。2.3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2.4断路时,施工单位应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断路标识。2.5断路后,施工单位应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应悬挂红灯。2.6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应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和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红灯。经向厂区保卫报告并经检查核实后,通知各有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2.7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具体要求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149、,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2.8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2.9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申请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3、断路安全作业证办理3.1断路安全作业证放在公司保卫科,断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指定专人申请办理。3.2断路安全作业证由公司厂区保卫人员审批。3.3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在厂区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断路安全作业证,逐项填写后交施工项目负责人。3.4施工项目负责人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填写断路安全作业证中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断路安全作业证交断路申请单150、位。3.5断路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交公司厂区保卫人员审批,公司留存一份,同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送施工作业单位一份。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目的:规范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保证公司及外来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及外来施工作业的顺利进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外来施工作业人员队伍的安全管理内容:1、与外来施工作业单位或人员签订项目承包合同时,公司项目负责单位必须对其资质进行审查核实,不具备相应施工作业资质的单位及人员不得进入公司从事施工作业,签定施工(作业)合同时,应订立安全协议或有关条款。2、获准进入公司从事施工作业的外来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公司各级安全教育,然后方准进151、入厂区安排施工作业。安全教育由公司项目负责单位具体组织,并依照公司安全教育制度相关条款执行。3、公司项目负责单位对外来施工作业单位或人员的现场施工作业之安全监督管理负具体责任。外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检修作业前,公司项目负责单位要与施工作业所在地管辖单位联系,经其批准并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后方准开始施工作业。4、外来施工作业人员施工作业期间,公司项目负责单位应指定专人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并负责施工作业方与所在地管辖单位的协调与联系,不得因工作不到位而影响作业安全。5、外来施工作业单位在生产装置区进行动火、登高、进塔入罐、动土等特殊作业时必须办理许可证,并实行双负责人(即公司项目负152、责单位和施工作业方各指定一名负责人共同对作业安全负责,以施工方为主),双监护人(施工作业方与作业所在地管辖单位各指定一名监护人,以后者为主)制度。相对独立且对作业场所周围的安全不构成危险的施工作业项目的特殊作业可不执行此规定,负责人、监护人均由作业单位人员担任。6、施工作业方进行探伤作业,必须提前提交安全防范措施方案及相关数据资料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核批准。作业开始前项目负责单位必须对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核实,万无一失后,方准开始探伤作业。作业期间项目负责单位应派人对作业安全进行自始至终的现场监管。7、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在生产区内进行施工(检修)作业时,所在地管辖单位应指定人员对其作业安全进153、行监督,施工检修人员违反本公司管理规定的,监督人员必须制止,必要时可向单位领导反映,不作为或监督不力的,必须负相应责任。8、外来施工作业人员未经所在地管辖单位同意,进入其管辖区域进行施工作业的,管辖单位必须予以制止,并责成其按照本规定履行有关手续,不制止或制止不力导致事故发生或出现未遂事故的,项目负责单位、施工方、所在地管辖单位均要承担具体责任。9、外来施工检修单位从事特殊作业时,特殊作业许可证由施工单位申请,所在地管辖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所在地没有具体归属单位时,由公司项目负责单位负责申请,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办理,公司项目负责单位与施工检修单位各出一人现场监护。10、施工作业所在地管辖单位有义154、务为外来施工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作业环境,施工作业单位认为作业环境存在不安全因素,需要所在地管辖单位予以消除时,可直接与其联系,或向公司项目负责单位提出,由其与所在地管辖单位联系。11、施工作业单位施工检修作业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和消防器材,由其自备,公司不予提供,特殊情况可向公司项目负责单位提出申请,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可短期借用。借用过程中造成公司器材物品损坏或损失的,借出单位或器材物品所有单位必须向安全管理人员报告,由施工检修单位照价赔偿。12、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违反本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不听从所在地管辖单位及项目负责单位安排,擅自作业或进入不该进入的区域,从事不该从事的活动的,公司有权155、对其进行处罚,造成事故的由外来施工单位负责。13、本公司人员违反本规定的,依照本公司安全管理考评办法有关规定处罚,该办法没有明文规定的,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处罚意见报主管经理批准后执行。事 故 应 急 救 援 管 理 制 度目的:迅速有效实施事故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及公司财产损失。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事故救援及管理。内容:1、突发事件分级按照应急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影响范围等因素,现有企业机构设置情况将突发事件分为级(公司级)、级(车间级)。2、 应急组织公司成立应急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由安全、生产、设备、技术、生产车间等管理人员组成;3、 应急预案公司按照生产经营单156、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 90022006的要求编写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评审、备案4 、 应急物资和资料的管理车间设置应急柜,集中存放应急物资。应急物资由车间负责保管。每半年检查一次应急物资的储备情况,做好记录,确保应急物资使用质量。5、应急物资包括:通信设备和器材;安全检测仪器;消防设施、器材及材料;防爆工具及堵漏器材;个人防护、救护器材;照明设施及破拆工具;其他抢险救灾所需的物资。6、应急资料包括:现场示意图;应急组织机构图;负责抢险救灾主要检修人员的地址和联络方法;医疗、消防服务机构地址、电话及其他联络方法;应急救援预案7、 应急预案演练与培训按157、照应急预案的分工组织演练。演练结束后,组织单位应对预案及演练过程进行评估。定期进行应急培训。8、 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和处理过程按本厂应急预案执行9、 应急指挥在确认以下条件后,可以决定应急响应终止:1) 事故被消除,不存在二次发生的可能(如火灾、爆炸事故);2) 事故对人、环境造成的影响已经消除;3) 遭破坏的设施可以重新投入生产或可以开始重建。 应急响应终止的决定应通知参加应急响应的所有单位和人员,包括外部应急组织及人员。10、生产恢复 应急人员同生产恢复人员进行交接,采取措施控制恢复过程中存在的潜在危险。11、 应急管理的检查与改进每年应组织应急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1) 通信系统、应急器158、械是否能正常运行;2) 应急人员职责是否清楚,能力是否满足要求,能否准确到位;3) 各种抢险救护设备(设施)是否齐全、完好、有效;4) 相关人员对应急预案过程和应急措施是否掌握;5) 演练和应急预案的修订是否正确等;对应急演练、事件应急处理和应急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不足和缺陷,应及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危险化学品灌装安全管理规定目的:保证公司危险化学品灌装安全,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灌装。内容:1、首先由销售人员对运输单位、运输车辆及驾驶员、押运人员资质等进行审查,并填写危化品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相应表格,审核无误并签字确认后,交充装人员对车辆、槽罐或钢瓶等安全配159、置情况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填写相应表格并签字后,方准安排灌装。2、对危险化学品槽车灌装液体危险化学品时必须由专责操作人员负责。专责操作人员必须由经过安全技术、防毒知识教育,能熟练掌握防毒器材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以及紧急抢险措施,且具有强烈的责任心的人担任。3、灌装前,专责操作人员必须对灌装系统的管道、设备、仪表等进行认真检查,确认不存在隐患并按规定穿戴好个人安全防护用品,连好静电接地线,并落实消防措施后,方准开始灌装。灌装时,阀门开关要缓慢,开度要适度。4、灌装过程中,专责操作人员不准离开现场,一旦发生泄漏险情,必须立即关闭灌装阀,然后再行处置。6、槽车最大充装量一般情况下不能超过其槽罐容积的160、80%,或按其额定装载值充装。灌装完毕后必须立即封口。7、危化品装车查验、核准登记表最终由销售人员存档备查。8、为灌装配备的防毒衣、空气呼吸器和防毒面具等防护器材,必须指定专人管理或严格进行交接班,不得脏污、损坏、丢失,否则视具体情况进行处罚或责令赔偿,造成严重影响的可给予停职检查及其它行政处分。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公司原料及产品仓库和罐区的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原料及产品仓库和罐区的安全管理。内容:1、罐区的安全管理1)、 罐区内动火一律按一级动火执行;设备本体和管道上动火一律按特殊动火执行,并且要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2)、在罐区作业的装卸人员,要经过161、专业培训。3)、进入罐区的槽车司机和押运员,必须符合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否则不允许进入罐区。4)、罐区所有照明设备、仪表和接线盒均应符合防爆要求。5)、 罐区内的所有管道和设备、法兰等,均应有可靠的防静电措施和防雷电设施。6)、罐区的电话及配套设施均应符合防爆要求。7)、 罐区的操作人员都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且经考核合格,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8)、进入罐区严禁使用手机。9)、 罐区内使用的对讲机应为防爆型。10)、为了防止产生静电,管道内的液体流速应在允许范围内。11)、 在爆炸危险场所,要穿戴防静电的个人防护用品,必须清除人体静电,不准穿、脱衣服,不准梳头。12)、 罐区内排放的废弃物要进162、行妥善处理,以免对环境造成污染。13)、为了减少事故的损失,罐区应有事故救援设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定期演练、评价和完善。14)、原料罐区内所有消防设施、监控仪表保持完好,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15)、 现场有装卸作业时,必须要有专人进行监护,外来人员不得动用本公司设备上的阀门。2、仓库的安全管理1) 必须对所管辖的物资进行分类登记,设置存卡、套帐、在存卡上登记每笔业务交易物资的进出数量,确保数据连续、准确。做到帐(包括电脑帐及帐本)物卡相符,及时反映库存。2) 对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和工装器具等物资应按规定放置,并分类标识管理、分规格存放,有计划、有秩序安排物资进163、仓、出仓及存放地点。3) 存放物品的库房应保持整洁通风,防潮湿,码放整齐。在仓库中存取物品应办理相关手续,务类物品应标识明显,分类分区存放,不合格品应单独隔离。4)对原辅材料、零部件,在制品和成品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公司的制度或程序执行。防止其在包装和存在过程中被损坏或降低质量。5) 注意安全,离开仓库后必须关闭仓库门;不得磕、碰、摔、挤压物资;不得大声呼叫、跳跃。6) 严格坚持物资、出仓手续,做到先进先出,减少物资积压仓库时间。7) 监督库存量,根据公司库存量标准,如有超标、不足现象,及时向相关处室反映。8) 保持仓库库容库貌,不得带食品到仓库,每天下班前清洁地面,清除库存物资上灰尘杂物。9) 164、仓库防火管理l 仓库的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l 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仓库或同室存放。l 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l 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l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l 仓库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库外动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公司有关处室的同意。l 仓库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l 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165、禁堆放物品。l 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人员,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事后协助查明原因,提出处理意见。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目的:为了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存在的职业卫生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职业病及中毒危险、危害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职业卫生安全对策措施,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达到最少损失和最优的职业卫生安全投资效益。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管理。内容:1、公司应当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并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职业危害因素监测记录应当准确、完整并归档保存。2、公司职业病危害因166、素检测、评价由依法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向本单位劳动者公布。3、公司内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单位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提交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4、公司内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5、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法设立的取得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167、机构进行。6、评价备案:完成安全评价报告应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取得有关证明材料。 职业危害告知制度目的: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责制度。适用范围: 公司生产经营范围内车间、科室、班组。内容:1、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定期检测、评价结果应当存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从业人员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2、生产现场所用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化学品等材料的,材料组应当提供168、中文说明书。说明书应当载明产品特性、主要成份、存在的有害因素、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安全使用注意事项、职业危害防护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产品包装应当有醒目的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贮存场所应当设置危险物品标识。3、根据危险源辨识方法,应将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上级部门检测的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书一式二份(存档一份),按时发放到各生产班组。对即将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相应的防护措施告知生产员工。职业危害申报制度目的: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职业健康,防治职业危害,依据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作业场所169、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职业健康监督检查职责调整的规定,特制订本职业危害申报制度;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企业所属车间、部门、班组。内容:1、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对本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并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有关资料。2、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每年申报一次。生产经营单位下列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1)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2)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170、,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3)生产经营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职业卫生宣传培训制度目的:规范公司职业卫生安全培训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素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及相关权益,制定本规定。适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各级各类人员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内容及要求。内容:1、公司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的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培训。2、公司应当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建立健全作业人员职业卫生档案。对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安全健康培171、训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每次不得少于8小时,保证作业人员具备与本岗位相适应的职业安全健康知识和能力。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其从事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作业。考试结果记入职工个人培训档案。3、所有新入厂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厂级、车间级、班组三级上岗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4、车间、班组在日常的安全活动中应安排职业卫生知识的学习活动,每季度至少一次,并做好记录。5、要做好检维修前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防护要点及事故状态下的应急措施。6、生产岗172、位的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设施和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应急演练活动。7、公司内各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宣传、培训费用应列入单位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目的:为了保护职工健康和维护企业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特制订本制度。适用范围:公司员工健康监护档案的管理内容:1、公司应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和个体健康监护档案2、公司职业健康监护管理档案包括:(1)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2)职业健康检查结果报告和评价报告;(3)职业病173、报告卡;(4)用人单位对职业病患者、患有职业禁忌症者和已出现职业相关健康损害劳动者的处理和安置记录;(5)用人单位在职业健康监护中提供的其他资料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记录整理的相关资料;(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求的其他资料。3、公司负责为每一位职工建立个体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管。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包括:(1)劳动者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2)相应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情况;(4)职业病诊疗等健康资料。4、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维护劳动者的职业健康隐私权、保密权。相关的卫生监督检查人员、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劳动者委托代理人有权查阅、复印劳动者的职业健174、康监护档案,其他人员不得私自查阅职业健康监护档案。5、劳动者离开单位时,本人有权索取健康监护档案复印件,档案管理人员应如实、无偿提供,并在所提供的复印件上签章。6、对已离职人员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在离职后三个月后进行封存,并保存10年以上,以备上级部门查阅。7、档案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妥善保管,防虫蛀、防霉、防丢失、防丢失,保证档案安全。8、所有档案应有专柜存放、加锁,定期清理通风,防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目的为认真贯彻实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规,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经常保持良好工作状态,及时消除设施缺陷,保证检修质量,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175、,保障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安装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保养检修工作。工作内容1、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应当进行每月检查一次,了解运行状况,检测其性能和使用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2、根据其性能和使用效果制定季度或年度保养检修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下发实施。计划检修应由设备部门主管人员制定检修方案,检修材料、配件由供应人员负责,设备检修人员应认真按检修方案实施并记录。计划检修以设备维修人员为主,设备操作或保管人员协助实施。3、设备主管人员负责检修质量的验证并记录4、生产设备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的日常例行保养由设备操作人员负责,车间、班组应督促并检查保养情况;176、5、操作者对生产设备防护设施损坏后,或不能正常使用时,操作人员即不修理又不报告的,车间对责任人应给予警告或经济处罚。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发生故障时,车间或维修人员暂时处理不了时,应报告设备部门采取临时措施,无临时措施时设备不得投入使用。6、任何人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制定设备保养检修计划必须同时列入配套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保证配套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性能良好,运行正常。7、计划检修或故障检修后的设施必须由操作者、车间或设备管理人员、检修人员参加试车,试运转正常在设备检修记录上签字确认,并交付操作者投入生产运行;未经签字确认的检修设备不得投入运行使用。安全标准化自评管理制度目的:为177、做好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工作,完善企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绩效,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的组织和日常管理。内容:1、公司成立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 组 长:尹桂敏(专职安全员) 副组长:李贵亭(安全员) 成 员:邱爱民(技术员)、张小磊(车间主任)、耿金华(班长)、郭延召(化验员)其职责为:(1)、负责编制、实施本单位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计划(可纳入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计划);(2)、按照计划完成公司安全标准化自评工作。(3)、对自评发现的问题和差距,提出完善措施,编制自评报告,并向厂级安全标准化运行自178、评小组汇报;(4)、负责自评结果(包括本单位自评和厂级自评中涉及本单位的问题和差距的整改要求)的落实及完成情况跟踪验证。2、年度自评计划安全标准化自评小组负责策划全年自评方案,编制自评计划,确定自评的范围、频次和方法。每年至少一次,并要求覆盖本公司的所有部门和人员。出现以下情况时,重新组织自评: (1) 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2) 出现重大事故,或用户对某一环节连续投诉;(3) 法律、法规及其他外部要求的变更;(4) 在接受外部考评之前;(5) 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时。3、自评依据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依据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考评细则进行针对性自评检179、查,并做好记录;4、自评员的能力要求:自评员应有自评员资格且具备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工艺技术和设备技术知识,了解该领域法律、法规和相关要求。5、自评方式(1) 查:查阅有关文件、标准、报表、记录、管理制度、应急程序、工作程序、组织机构等资料。(2) 看:现场检查装置设备的安全卫生状况;规章制度、工作程序、操作规程、作业标准、作业方案、工艺纪律、操作纪律执行情况;设施配备运行情况。(3) 听:听取现场负责人介绍其组织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实施措施、实施效果、事故处理、应急演练、改进建议等。(4) 问:与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及员工代表谈话,询问现场管理情况、应知应会的内容、现场HSE管理措施及应急程序180、等内容。(5) 试:进行现场应急演习,检查员工的对应急预案的掌握情况,检验应急预案的正确性、适用性和有效性。6、自评报告现场考评后,组长召开自评组会议,综合分析、检查结果,依据标准、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确认不符合项。编写完成安全标准化自评报告。7、纠正措施的实施、跟踪及验证。受考评有关部门应立即制定纠正措施,指定专人负责整改,并将完成情况报自评小组,自评员负责对实施结果进行跟踪验证。8、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小组将检查结果作为安全奖励考核的依据之一。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苗头;范围:整个厂区;职责:生产部、生产车间、生产人员;程序:1、生产部职责11必须组织或聘请有181、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12生产部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2、车间21车间主管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生产装置部分)。2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动火管理、执行实施。23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根据MSDS要求配置应急器材。24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25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3、公司、车间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4、车间对生产装置的日常巡回检查记182、录要及时。41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同时车间的班组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账。5、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6、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有书面报告,经现场查看、验收合格,方可下达动火许可证,在区域内严禁无证动火。实行谁施工作业谁负责,安全达不到要求不作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 页数:共4页制订部门:生产部文件分发号:编制:邱爱民编制日期:2012年5月29日审核:尹桂敏审核日期:2012年6月3日批准:杨宝剑批准日期2012183、年6月10日发送: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部、财务部、质管部、生产车间存档:1份共印数量:7份目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苗头。范围:整个厂区;职责:生产部、生产车间、生产人员;程序:1、生产部职责11必须组织或聘请有资质人员,按规定对公司重大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测、评估。12生产部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负有检查、督查的职责。2、车间21车间主管直接对重大危险源实施管理,并对管理结果负责(生产装置部分。22具体管理措施依照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制度、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防火防爆管理、动火管理、执行实施。23建立健全物质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根据MSDS要184、求配置应急器材。24根据公司事故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紧急事故进行抢险救灾实施及日常演练。25每年不得少于一次举行安全、消防应急演习活动。3、公司、车间每月不得少于一次进行专项安全综合检查。4、车间对生产装置的日常巡回检查记录要及时。41班组员工必须按规定进行巡回检查,同时车间的班组安全教育学习每月不得少于二次,并建立学习记录台账。5、凡进入重大危险源区域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培训并取得合格证才能进入工作岗位,区域内所有设施的更改需要生产部按程序审核同意方可实施,外来人员要有专人陪同方可入内。6、维修及动火作业必须有书面报告,经现场查看、验收合格,方可下达动火许可证,在区域内严禁无证动火。实行谁施工作业谁负责,安全达不到要求不作业。7、车间安全员对区域内的消防器材及应急物资的完好率负责,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相结合,保障设施正常运转使用。8、运输物资需采用有危险品运输资质的单位承运,进入本公司重大危险源区域的运输车辆必须戴上阻火器方可入内。9、根据具体要求和国家有关规定,在重大危险区域内安装有4路可燃性气体报警器,对重要岗位进行实时监测。10、对于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的事故隐患,通过整改避免事故发生的,公司将给予奖励100500元,对于在安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进行公示,对事故苗头知情不报者将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