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汇编7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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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8143
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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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第一节、 新铁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各级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和各工种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权力和义务,严格制度约束,做到时时、事事、人人落实安全责任,特制定本制度。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总责。矿长、书记及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矿井是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是党和国家及上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令和管理制度执行的责任主体单位,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 二、坚持各级领导“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2、的原则,即:总工程师是本单位安全生产技术的第一责任者,对技术工作全面负责,对一通三防、防治水工作负主要管理责任。各级分管领导对正职负责,对分管范围的安全管理负分管责任。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经营工作时 ,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在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 时对其安全负责,在新建、改建、扩建过程中对安全负全责。各级业务科室的科长是本业务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三、矿安全科是该单位安全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所在单位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和评比工作,对矿井范围内及周边小煤窑的安全负主要管理责任。 四、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各级工程技术人员是技术决策、决定、技术3、方案编制、技术措施制定、审核、现场技术管理的责任部门(一通三防、防治水、安全供电、小煤窑管理)。 五、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环节系统改造工程坚持主体工程与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的“三同时”原则,并通过安全监督检查部门的验收。 六、由分管领导负责地面交通、防火、地质灾害预防、医疗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伤急救、大型群体活动等应急救援。 七、由组织人事部、劳资部、培训中心负责建立全员安全准入责任制。 八、建立由财务部门负责按规定足额提取,安监部门合理安排使用的安全投入责任制度。 九、 区、队长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把安4、全质量标准细化到各个班组、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规范操作中;负责落实对职工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的安全素质;负责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管好、用好新设备、新材料,提高设备管理水平,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十、班组长全面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直接执行者。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本单位对安全生产的规定和要求,督促本班组的工人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措施,切实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 十一、岗位工人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其主要职责是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5、度、安全操作规程、措施和作业标准,遵守劳动纪律、按章作业。 十二、各级职能部门是落实安全生产方针、业务管理、协调安全生产、实施现场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的责任主体,对各自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负责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 策、法律法规,并将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分解到各个实施方案、作业计划、作业规 程和操作规程之中,把队伍建设、现场质量标准化建设、安全文化建设细化到现场、分解到岗位、落实到人员。 十三、矿属各单位要根据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情况,制定本单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 任制和职能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并对执行情况实行逐月考核公布,每年修订一次。 十四、矿属各单位要针对不同工种6、制定具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要求每季度修订一次,工种变更时要及时修订完善。基层单位对班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实行班验收评估,月度考核兑现。 十五、安全检查时,要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安全绩效考核之中。安全、组织人事、劳资部门严格考核责任制执行情况,把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作为安全管理和干部任用的重要内容,以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建设。第二节、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实际要求,为做到安全生产、预防为主,生产与安全的“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要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各项规定7、章制度,特制定安全生产办公会度。 1、每月底必须召开安全办公会一次,安全办公会由分管安全的副矿长主持召开,车间(部门)安全办公会由其正职主持召开,凡未召开对其单位责任人处以50100元/次的罚款。 2、召开办公会,班子成员必须参加,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提前给会议主持人请假,否则扣款2050元/人.次。 3、对未参加办公会的人员,要安排另行传达会议精神,否则对主持人罚款50100元/人.次。 4、参加会议的人员,不迟到、早退,否则扣款20元/人.次 5、安全办公会会议内容由主持人自行准备,内容要充分、实在、符合实际,认真总结安全状况,分析员工的安全动态,稳定员工队伍,对下一步的安全工作作相应8、的布置。 6、会议内容由专人记录,要求详实、全面,同时参会人员也必须做好记录。周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了严肃会纪、会风,及时分析、总结上周安全生产情况,布置本周的安全生产工作,特作如下规定: 1)、每周星期一由矿长组织在矿会议室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2)、由分管生产的矿长主持,参加人员: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机电工程师,矿中层管理干部。 3)、若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例会的,必须提前向分管生产的矿长请假。 4)、开会时间为14:00,迟到者扣10元/人,不参加者扣款50元/人。 5)、例会上首先由各生产科室部门总结上周的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对下一步的安全、生产等作相应的要求。9、其次由生产车间提出安全生产上的问题由职能部门协调解决。最后由矿级领导对安全、生产工作做指示。 6)、安监、调度工作总结各不超过10分钟,其余各单位发言不超过5分钟,公司领导各不超过30分钟。 7)、若有特殊情况需取消或推迟安全生产例会时,由矿办室另行通知各单位。周五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为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自主及互助保安能力,熟悉规程,掌握规程,严格按规程作业,对周五安全生产学习作如下规定: 1、各生产车间(部门)每周星期五分上(下)午组织员工安全生产学习。 2、主持安全生产学习的人员必须是车间(部门)正职或分管安全的副职。 3、参加安全生产学习的员工不得迟到、早退,否则扣款510元/人.次10、。 4、各单位的员工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学习,无故不参加者,扣款20元/人.次,若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安全生产学习会,必须提前给本单位(部门)正职请假,具备相关手续。 5、对未参加安全生产学习的人员,各单位必须登记好,进行补学。 6、会议内容:认真贯彻上级文件内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措施等。认真总结上周的安全状况,存在的问题,分析员工安全动态,对下一步的安全工作作相应的布置。 7、会议内容由专人记录,要求详细、规范、全面,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统一在签到簿上签到。 第三节、新铁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11、安全第一思想,狠抓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以“一通三防”为主的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双基”建设,促进安全工作稳步发展,实现安全工作奋斗目标,特制定我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一、安全工作奋斗目标: 1、杜绝瓦斯、煤尘、透水、自然发火、顶板、机电运输等较大事故,杜绝一级非伤亡事故。 2、杜绝零事故,零重伤,控制轻伤 事故2人次左右。 3、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一级标准,继续保持“五优”矿井称号。 4、地面生产经营单位消灭重伤和二级非伤亡及以上事故。 二、具体管理要求: 一)、提高认识 落实责任 实施依法治安 1、全矿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各级管理层对各自的安全直接负责”的理念,充分认识搞好煤12、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要以对党的事业、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效益、稳定之间的关系,坚持依法治安,努力构建高效务实、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激励与约束相互协调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矿党政工团各部门要坚持齐抓共管,围绕“安全生产零事故”这个愿景目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国务院446号令等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十六条安全理念,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切实转变观念牢固树立“违章就是违法”的思想,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努力营造遵纪守法、按章操作的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 3、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13、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制度,将工作重心下移,把安全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矿井各个管理层面和角落,把安全工作的压力层层传递下去,落实到每一个区队、班组和职工。同时要加大考核处罚力度,对违章决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及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质量奖惩办法和安全质量行政处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二)、强化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1、各级管理部门要坚持“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科学培训”和“安全是被聘用的条件”的理念,教育科要充分发挥“四级安全培训基地”的优势,指定14、专人负责,选聘优秀教师,以提高职工文化素质和岗位安全技能知识为重点,以采掘一线职工为主要对象,采用电视教学和人工授课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岗位培训。同时要严把培训质量关,凡经教育科培训并发放合格证的员工,经抽查核实实际水平达不到培训要求的,要追究教育科科长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班前会30分钟讲安全”、“每周两小时安全技术学习”制度,要建立详实的学习记录,每月组织一次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人员,一律进行待岗培训,复训仍不及格者,一律清退。 3、劳资科在招工前必须设定最低文化程度线,必须通过文化基础知识考试,方可入矿参加岗前培训。从招工源头严把素质关。新工人必须15、与老师傅签订师徒合同,在老师傅带领下实习一年后,方可单独上岗作业。 4、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培训基地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后可上岗作业。 三)、抓好“双基”建设,加强基础管理。 双基建设是指安全基础工作和基层区队班组建设。我们要在坚持“量化考核、定量跟踪、奖罚到每个人,落实到每个现场”的理念,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一是要把安全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区队,促进区队安全管理自治;二是要把安全防线前移到班组,推进班组安全管理自主;三是要把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到个人,强化员工自主保安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技能,规范个人的安全行为,约束个人安全自律;四是要逐步建立矿井安全信息数字化管理系16、统,完善和规范区队、班组安全管理制度。 四)、强化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杜绝重大事故发生 1、把“一通三防”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 一是要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严格执行“三先三后三落实”的瓦斯抽放原则,不断提高瓦斯抽出率,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瓦斯抽放计划。二是要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优化,降低通风阻力,保证系统完善、可靠、稳定,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和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消灭风速超标、瓦斯超限等一切形式的超通风能力冒险生产现象。三是要切实加强防尘、防火和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确保系统和设施稳定可靠,对破坏瓦斯监测系统或设备、私自调整探头监测数值,要从重追究责任人的责17、任。 2、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生产技术科要根据我矿实际认真分析有可能对矿井安全生产产生威胁的水患地点等关键环节,提高地质预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确保矿井安全生产。 3、加强机电运输管理。机运科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对矿井主要提升、排水、运输、通风等大型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同时要加强对高瓦斯头面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和斜坡轨道及一坡三挡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和检查,坚决杜绝机电运输事故发生。 4、加强顶板管理。生产技术科和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组织施工,重点抓好工作面初采初放、过老巷、巷道贯通和巷修地点等关键环18、节的顶板管理。凡未经公司批准,放顶煤工作面擅自采用采场顶煤爆破作业或违反煤矿安全规程采用强制落顶等爆破作业方式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安全基础 1、煤矿将从吨煤成本中提取1.5元作为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基金,用于对质量标准化工程项目的补助。 2、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矿将从吨煤成本中分别提取不低于2.5元、1元作为年度安全奖励基金和质量标准化基金,并严格考核奖优罚劣,推动煤矿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工作迈上新台阶。 3、为了提高煤矿安全管理水平,公司对煤矿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继续按30%进行考核,煤矿对职工个人也必须实行安全19、质量结构工资考核。 4、深入开展“十个一”标杆工程竞赛活动。各专业要积极树立本专业的标杆工程,力争每个季度至少有一项工程被公司评为“十个一”标杆工程。 六)、加大安全投入,提升矿井安全水平 我矿将按照公司规定从吨煤成本中提取15元作为安全费用,重点用于改造和完善不符合国务院446号令要求内容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国家专家组会诊要求内容的系统工程、设备、工艺、仪器仪表等方面。各专业口要按照“突出重点、分轻重缓急”原则,拟定施工和设备更新计划,报公司批准后,由计划科下达,各专业口负责组织实施,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七)、强化隐患排查,抓好隐患整改 1、坚持每周三现场安全办公和每周五文明卫生检查制度。20、矿党政工各部门原则上不得安排与安全办公无关的工作,集中精力搞好现场安全检查。 2、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后勤各专业由分管领导负责,每旬组织一次隐患排查活动,并对所查的安全隐患登记建档,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隐患将按公司和矿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如因隐患整改不力而发生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公司要定期组织安全小分队,每月活动不得少于2次,安质科专职小分队要分三班进行活动,重点检查领导干部跟班情况、特殊工种特证上岗情况、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各类专项措施执行情况和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情况。 八)、坚持齐抓共管,狠反“四违” 1、纪委要开展创建“共21、产党员标准化示范岗”和党员身边无“四违”活动;团委要组织开展“青工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全征文”活动;工会要认真抓好“安康杯”竞赛活动,适时组织“安全文艺演出”;家属协管会要组织职工家属广泛开展“平安你一个,幸福全家人”、“安全嘱咐”等活动。 2、煤矿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反“四违”工作,每月抓“四违”不得少于2人次,并按规定填写抓“四违”工作票,工作票必须自查处之日起三日内交安质科,由安质科归类建档,否则视为无效。 3、凡是因“四违”引发的事故,除追究“四违”人员的责任外,同时要追究负责安全教育干部、联保人员、班组长、在场党员、网员、岗员的连带责任。 4、广泛开展反“四违”活动,加大对“四违”22、人员的处罚力度,同时对特重、严重两类违章人员必须实施过“四关”(区队教育关、教育科培训关、家属协管会帮教关、安质科考核关),否则,不准上岗。 第四节、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确定的安全保障制度,加大安全投入,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为加强对安全费用的管理,制定制度。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通知(煤安监司办201325号)文件精神,确保某煤矿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实现矿井的安全生产。 二、安全投入资金提取和使用范围 根据国家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按照公23、司规定,确定某煤矿按月从煤炭生产成本中提取安全费用15元/吨,维简费8.5元/吨。 1、煤矿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具体范围包括: (1)、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 (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 (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 (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 (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 (6)、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8)、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9)、完善和改造矿井24、综合防尘系统支出; (10)、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2、煤矿维简费是煤炭生产企业从成本中提取,专项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具体使用范围包括 (1)、矿井开拓延深工程; (2)、矿井技术改造; (3)、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 (4)、矿区生产补充勘探; (5)、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 (6)、矿井新技术的推广; 三、安全投入资金的管理 1、由景泰矿业有限公司建立管理制度,统一收取维简费及安全费用,集中使用,所筹集资金由景泰矿业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开设专户,专款专用,专项核算,统一管理; 2、煤矿安全生产投入专项资金坚持先提取、后使用,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25、则; 3、建立管理资金的申请、使用、检查、验收制度,以确保安全投入资金的正常使用和有效的发挥作用。 四、其余未尽事宜严格执行公司本质安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节、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一、为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现场安全管理水平,调动项目部全体职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积极性,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依据:矿委会按照景泰矿业有限公司新铁煤矿及国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煤安监行管【2013】1号)进行分解制定出掘进、机电、通风运输、工程技术等考核细则作为项目部内部评级考核依据。 三、项目部每旬对区队、部26、室进行一次考核,区队每天对班组进行一次考核。项目部生产技术部要建立考核档案,以备月度总评和上级检查。 四、考核小组成员构成,项目经理、总支书记、分管安全、技术、机电、生产的副经理,工程、安监、调度、材料、劳资等部门负责人,掘进、机电队长等。 五、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分为四个等级,A级、B级、C级为标准化区队,D级为不合格区队。 A级标准:总得分90分及以上; B级标准:总得分80分及以上; C级标准:总得分70分及以上; D级标准: 1、总得分70分以下; 2、没按规定对班组进行每天考核; 3、出现不合格班组; 4、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 5、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6、发生重大非伤亡事故。 六、27、经项目部考核小组每旬考核,对月度总评为A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区队,给予1000元奖励;评定为B级安全质量标准化区队,给予500元奖励;对C级区队,处以500元罚款,对安全质量标准化不合格区队,处以1000元罚款。 七、考评得分计算办法: 1、区队每旬考评得分计算,参照集团公司煤矿建设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试行)第五条执行。 2、区队月度考评得分计算,按照下列公式: 区队当月得分 每旬检查得分总和 80%+ 动态抽查得分总和 20% 3 动态抽查次数 八、区队依照本管理制度,制定本单位对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管理办法,每班进行考核、评比,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结果在月度工资分配时进行28、奖罚。 第六节、新铁煤矿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 管理人员培训制度为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增强其领导安全生产能力,促进我矿安全生产,特制定如下培训制度。1、 对管理人员的培训实行内部培训及外部培训相结合的方式。 2、我矿每年对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培训两次,上半年1次,下半年一次,培训地点为会议室,分上下午进行,上午8:3012:00,下午3:3017:30,具体由安监科协调组织。 3、授课分为四个组,安全管理组由分管安全的副矿长负责,标准化、一通三防组由技术负责人负责,机电运输组由机电副矿长负责,经营、财务、基本专业组由分管经营的会计负责。 4、授课的内容由相应的负责人准备,要求全面、综29、合,符合实际。 5、各级管理人员无特殊情况必须参加培训,无故不到者,罚款50元/次。不迟到、早退,否则扣20元/人。 6、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听讲,做好记录,培训后考试不及格者除补考外,另扣款50元/人,对年度学习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降职、免职的处理。 7、因工作或任职的需要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由矿长确定,并依照人事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8、外出学习、培训的人员,在培训学习期间应将所学知识进行整理,回矿后,按我矿的安排举办讲座等,传授所学知识。 9、派外培训的人员,若考试不合格,回矿后,所有费用自负,不给予报销。返矿后,应将有关证书、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复印件交办公室,以便归档备查。 二、30、新工人培训制度 1、新员工必须经体检合格后,统一到眉山市职工安全培训中心进行岗前培训,取得员工安全操作资格证;老员工每年必须经过眉山市职工安全培训中心复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2、新员工必须经过“三级”培训教育方可独立作业。从事井下工作的员工第一级培训教育由安全监科负责组织,时间为7天。第二级培训教育由用人单位(车间、部门)负责,时间为2天,培训的主要内容为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师徒合同等。第三级培训教育由班组负责,时间为3个月,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和师徒帮、传、带。 3、从事地面工作的员工第一级培训由安全监科负责,时间为2天,培训内容为31、公司概况,劳动人事管理,治安防火管理,物业管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第二级培训教育由用工车间或部门负责,时间为1天,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矿(部门)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管理,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师徒合同等。第三级培训教育由班组负责,时间为1个月,培训的主要内容为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和师徒帮、传、带。 4、授课人自行准备、编写教材,要求准备的教材要充分、适用,结合实际,交分管领导审查,征得分管领导同意后方可授课。凡敷衍了事,走过场而没有保证培训质量的,处罚授课人2050元/次。 5、授课必须按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上课,上、下午授课中可分别休息20分钟,凡无故压缩授课时间的,视具体32、情况处罚授课人2050元/次。 6、授课前10分钟清点参培人数并考勤,授课人负责教室卫生、门窗开关、公共财物看管工作,并向下一授课人当场交接清楚,损坏公共设备、设施必须全额赔偿。只考核有责任的授课人。 7、授课人应认真负责,确保培训质量,积极探索授课的方式、方法,切忌生搬硬套,照本宣科,不着边际。 8、参培的人员自带本子、笔,认真听讲,认真做记录,课堂上严禁随意走动、高声喧哗、影响他人。否则,按劳动纪律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9、参培人员按时上、下课,不迟到、早退、旷课,旷课一天及以上,取消考试资格。凡考试不及格者,必须补考,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三、转岗培训制度 1、员工岗位发生了调换,必须进行33、转岗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地面岗位调换从事井下岗位。第一级培训教育时间为4天,由安全监察科负责组织,培训的内容为:入井须知,入井前的准备及注意事项;生产现场的指挥、调度、管理、安全用电等知识;三大规程,开采常识,“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工伤管理,灾害预防和处理,自救和互救常识,事故分析等。第二级培训教育由用人单位负责,时间为1天,培训的内容为车间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纪律,签定责任书,师徒合同。第三级教育由班组负责,时间为3个月,内容为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和师傅帮、带、传。3、井下岗位调换从事地面岗位:第一级培训由安全监科负责组织,时间为1天,第二期培训由车间(部门)负责,34、时间为1天,第三期培训教育由班组负责,时间为1个月。4、对从事特殊岗位的员工,其培训严格按特殊岗位的培训规定执行。5、授课人必须认真负责,确保培训时间、培训质量。6、授课期间按公司白班作息时间安排学习,凡无故压缩授课时间的,视具体情况处罚授课人2050元/次。7、参加培训的人员,认真听讲,作好记录,按时上下课,无故不得缺席,在培训期间旷课1天以上者,不得给予考试。四、特殊工种培训管理制度1、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独立上岗工作前,必须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考核成绩合格,由资质部门核发特殊工种操作证。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理论培训时间不得低于7天,实际操作训练,师35、傅帮带时间不得低于1个月。本工种有时间规定的,必须遵守规定。3、煤矿视具体情况采取脱产和业余,内培和外送相结合的方式培训。4、由安监科组织,每年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分工种系统培训一次,并进行相关的考试考核发证,考试不及格者不给予办证并取销特殊工种操作资格。5、根据上级有资质部门的安排,结合我矿的实际,外送部分特殊工种进行培训,培训的人员认真做好记录,考试合格,若考试不合格,所有的一切费用自理,公司不给予报销。6、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坚持“持证上岗”制度,不持证上岗,一经查实,处罚20100元/次。7、特殊作业人员违章操作,造成后果或违章作业记录达3次以上者,由安监科收缴特殊工种操作证并调离岗位。8、36、离开特殊工种作业达6月以上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返回特殊工种岗位时,必须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9、随意安排未经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的人员,指挥者按违章指挥论处,同时罚单位负责人100200元/人.次,若由此造成事故,另按规定从重处罚。10、无证人员强行上岗作业,罚款100元/人.次,安监科人员发现后,不制止,罚款50元/人.次。11、特殊作业人员违章作业和违反安全管理方面的规定,按安全奖惩办法中的有关规定处理。12、安监科应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建立健全考核记录。五、安全生产培训费用管理制度1、因工作或任职需要派人外出培训,煤矿按规定计付其培训费、车船费、住宿费、37、工资等费用。2、安排参加的受培人员必须认真听课,作好记录,考试成绩达到培训要求,取得操作证书,否则费用自付。3、凡是经过培训,取得证书的人员必须在相应工作岗位工作3年及以上(正常调动除外)。 4、因自己违章、违纪、旷工而解除劳动关系,其培训费用按规定岗位工作时间(实际培训后工作时间除3年)的百分比赔偿。5、严禁车间随意变动特殊工种岗位,特殊工种岗位变动应征求安监科同意后实施,否则,培训的一切费用由车间(部门)的管理人员赔偿。6、凡是参加培训人员的操作证交办公室存档,复印件交安监科备案。7、管理人员派外学习、培训,应将所学知识进行整理,回矿后,按照矿的安排举办讲座,传授所学的知识。 七、隐患排查38、整改制度一、 矿长对全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负责,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对矿长负责,负责组织本职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监察处负责安全隐患的管理、监督和统计上报工作。二、 安全隐患是指矿井生产现场、技术管理、装备设施等所有环节和矿井周围附近地区所存在的危及矿井安全的一些不良因素。1、 按事故隐患的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三级:A级:危害严重或者治理难度大,需由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隐患。B级:危害比较严重或者有一定的工程量,需由矿限期解决的隐患。C级:对矿井安全生产有一定影响,由工区、业务部门解决的隐患。 2、按事故隐患的种类分为:通风、瓦斯、煤尘、火灾、水灾、提升运输、机电、放炮、顶板和其它39、等。 三、安全隐患的确认 每月二十日,由矿长负责召集分管领导、各专业、各工区负责人以及有关技术人员对下月矿井安全隐患排查一次,并形成例会制度。根据安全隐患分级、分类标准,对本矿B、C级安全隐患直接确认,A级隐患提出确认意见,报集团公司确认。 四、安全隐患的治理 安全隐患的整改治理必须坚持贯彻行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隐患,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治理措施,矿长组织整改落实。隐患涉及相邻其它矿井的,报集团公司、所在地的县级及以上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协调、监控治理。隐患整改资金从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中列支,不足部分从维简费用中列支。隐患整改做到七落实,即项目、措施、资金、时间、进度、40、人员以及责任落实。 五、安全隐患治理实行跟踪管理。 1、安全隐患及治理情况要逐级汇总上报,每月5日前,将矿上月隐患治理情况和下月隐患排查情况报送集团公司,安全隐患在未整改完前,必须每次都报。其他有关隐患管理的上报按照上级要求根据不同时期,不同活动的具体要求进行及时上报。 2、开展矿、科室、工区、班组、现场岗位工五级排查机制,要求矿每月组织一次隐患排查,科室每周组织一次隐患排查、工区每旬组织一次隐患排查、每班下井的各级管理人员配合班组进行隐患排查、现场跟班安监员与岗位工时时进行隐患排查。 3、矿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及治理情况调度审查和排查,各有关单位必须汇报上月隐患治理以及下月本单位、本专业隐患41、排查情况,并将该月隐患治理反馈表在每月末17:00前报安监处;各有关科室必须在每周日下午17:00前将上周隐患治理情况和下周隐患排查情况书面报安监处;各有关工区必须在每月10号、20号以及30号下午17:00前将上旬隐患治理情况和下周隐患排查情况书面报安监处;每班下井的各级管理人员对所检查区域查出的问题必须填写班隐患台帐并限期整改,由当班所属区域跟班管理人员签字落实整改,跟班安监员负责复查销号。 4、各有关科室、工区的周、旬隐患报表必须字迹清晰,参加排查人员和整改责任人签字,单位盖章;现场班隐患台帐必须填写认真、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5、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凡是存在安全隐患的地点,必须制定42、可靠的防范措施,无措施不准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完毕后,须由确认单位组织验收,验收结果及时上报销号。 6、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力或安全隐患整改措施不落实,导致发生事故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7、加强对安全隐患的管理,把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纳入安全办公会议、安全检查和安全考核的重要内容,研究、协调并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严防事故的发生。 六、建立重大隐患应急预案。 八、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每月由矿长组织三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安全矿长、生产矿长组织实施。参加人员、检查内容、时间、地点由安监处统一制定。 二、每月组织一次群众安全生产大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地点、内容以及参加人员等事宜由矿工43、会统一安排。 三、每月组织一次青年岗员安全检查,具体检查事宜由矿团委统一安排。 四、每旬组织一次专业自检,具体检查事宜由生产矿长统一安排。 五、管理干部不定期到生产现场检查,由各科室、各工区负责人根据需要进行安排。 六、日常巡回检查。井下安监员必须24小时现场监督检查不断线,每小班必须对所管辖工作地点的安全质量评估两次;跟班区队长要及时安排处理当班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 七、特殊时期检查活动,由安监处按照规定报矿长批准后执行。 八、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问题必须填写安全检查登记表,并严格遵循谁批准谁签字、谁检查谁签字、谁陪检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安全检查登记表报安监处及有关责任单位44、各一份,安监处负责监督落实整改情况。 九、安全检查组织者必须对检查中限期整改的问题进行复验,并严格落实检查、整改、复查制度。 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 各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审批所分管地区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作业规程,总工程师负责全矿的安全技术工作,对所有生产地区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2、 施工单位依据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负责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 3、 矿井新采区设计和审批:由公司总工程师组织生产调度、技术、机电、运输、安监科、通风、供应等有关职能部门,共同研究确定采区生产系统、通风系统、供电、排水系统的设计方案。具体由技术科依据“采区设计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进45、行采区设计,生产矿长负责审核,总工程师和总经理进行批示,并报上级机关审批备案。4、 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和审批:由技术科、地测科提供有关图纸和资料,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负责编制,以煤矿安全规程为依据,积极采用新技术和先进施工工艺,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调度、技术、安监、机电、运输、通风区、施工队等有关单位和分管副总,对作业规程进行会审,并签字生效,并下发到有关单位,施工队组织学习贯彻(学习后进行签字)。5、 采掘工作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和审批:由技术、地测提供有关图纸和资料,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负责编制,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施工方案,并组织生产调度、技术、安监、通风等进行审批签字,最后由总工程师签46、署审批,并下发有关单位。6、 工程结束后,各有关单位将作业规程及措施存档。严禁采掘作业规程,措施及设计丢失。7、 机电运输方面的措施需经机电运输副总审查批示,总工程师签字后方生效。8、 有关“一通三防”方面的措施,需经通防科审查,总工程师签批后生效。9、专项施工措施中涉及到各个专业的安全问题,必须由分管副总和职能部室签批。 十、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第一条:为适应我矿生产的发展,加强设备、仪器、仪表的使用管理(以下设备管理),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我矿安全生产和设备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结合生产实际,特制定我矿设备管理制度。经矿委会审议同意实施。47、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属各科、队等设备仪器、仪表使用单位和各级行政领导。第三条:各使用设备、仪器、仪表单位要根据自身实际,进一步落实管理措施。第四条:机运科是矿机电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各生产单位的设备调配工作,矿内任何单位因生产和工作需要需调配设备,必须经机电工程师处备案,同时作好登记和档案转移工作。2、负责各生产单位机电设备的统计、管理、调度、备案。3、根据设备的性能,使用年限及有关技术资料,安排大、中型设备及关键设备的维护检修和日常维修。4、对外调剂设备必须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对设备的性能、使用范围等进行认定,的确不用或闲置设备,提出不再使用的依据。5、设备因各种原因48、需外调经矿长同意,也必须由机电工程师处备案,并办理有关手续。6、会同财会室、供销科办理有关设备的让售,根据设备原值、使用年限、净值、及设备的现有状况,负责办好让售的财务手续。7、会同财会科负责设备的残值回收和利用。第五条:机电工程师设备管理的职责和权限1、主管全矿机电设备,对全矿机电设备的技术、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2、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矿行政有关设备管理的规定和措施。3、根据年度生产计划、季度生产计划、月份生产计划提出生产设备的购置计划,编报计划的依据是现有生产设备的技术状况、使用年限、数量等,在的确不能满足生产的情况下,编制采购计划。并会同矿长审核计划。4、负责49、全矿机电设备的帐、卡、物及图纸、技术资料归档的管理。作到帐、卡、物相符,图纸资料清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无缺、随时为设备的运行、检修提供准确的技术数据。5、负责主要生产设备的备品备件的型号、规格审查,准确无误的提供数据、技术参数、把各备品备件购置数量的合理性和可靠性。6、负责大型或大宗设备购置的型号规格的审查。审查的依据是生产、基建或技术改造的适用性合理和可靠性。7、负责监督各生产单位使用设备的合理性,使设备运行在最佳状态。8、负责新置设备的技术指标,技术性能、质量的审查和认定。9、负责大型设备、专用设备的安装、调试的技术规范、技术方案的审定和批准。10、重点设备,关键设备的检修方案的修定和批50、准。11、负责设备报废的技术鉴定。12、负责设备事故的技术认定。13、审核各关键设备、重点设备的操作规程的制定和修改。14、按折旧设备和非折旧设备建档建卡,每年要与财务核对一次,财务也应通知折旧完的设备名称、型号以便调档管理。第六条:安监科的设备管理职责权限1、对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管理负全面责任。2、按期检查全矿机电设备的安全、卫生,并对设备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或下达安全整 改的命令。3、监督各类设备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制定整改措施和实施细则。4、杜绝井下各生产单位私自购买非防爆机电产品入井。5、制定公司设备管理的安全奖惩规定第七条:供销科设备管理职责和权限1、执行机电工程师和机运科编制的51、设备采购计划,准确无误的按照采购计划提出的设备规格、型号、数量、技术要求进行设备的采购。 2、负责购进设备的运输工作,要根据设备的机械、电气、物理性能进行妥善的运输,不能因运输损坏设备的零部件,或造成设备其它部位的损坏。启吊设备要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3、负责设备的前期管理,设备回矿后要妥善管理,要做到防腐、防潮、防腐蚀。会同机运科做好入库及验收工作 。4、回矿后的设备技术说明文件、图纸送交机电工程师审阅后送档案室归档,设备必须经机电工程师检验合格后,机电工程师阅审发票鉴字后方可报销,机电工程师作好建档建卡手续。5、按规定办理设备的进出库手续。6、负责设备调剂、让售的估价工作和办理相应的让售手52、续。7、负责报废设备的残值回收,并办理有关财务手续。8、负责闲置设备的集中管理,每半年上报一次闲置设备情况。第八条:财会室设备管理的职责和权限1、负责大型设备、专用设备的资金管理,作到专款专用。2、会同机电工程师、机运科、供销科对大宗设备,专用设备的价格和质量审查。3、作好设备折旧基金,大修理基金的提取和使用,同时做到专款专用。4、作好让售设备的资金回收和有关财务手续。5、负责报废设备的残值回收和财务手续。第九条:各生产单位设备管理的职责和权限。1、负责管好、用好各生产设备,各单位第一责任人即为该单位设备管理者。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该单位设备的使用和管理。2、任何二级部门对于矿的设备,只存在使用53、权、管理权,不存在所有权。无权转让丢失。3、如果该单位认为有必要的话,可设置专职设备管理员或兼职设备管理员,在单位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在机电工程师、机运科的监督下工作,管好和用好该单位的机电设备。4、各生产单位必须建立单位设备台帐,台帐必须与机电工程师的台帐相符,同时注明该设备的使用时间和现使用的地点,如各单位设备或台帐与机电工程师台帐不相符,设备有丢失的单位第一负责人根据矿有关规定作出赔偿。5、生产单位使用的生产性设备,如需矿内调剂到其它部门使用时,必须到机电工程师办理内部调剂手续。机电工程师凭调拔手续下该单位的设备台帐,同时上使用设备单位的台帐,调拔手续一式四份,机电工程师、机运科、设备调54、出单位、设备调入单位各一份,应妥善保管以便备查。6、生产单位使用设备,如发现异常故障,要上报机电工程师和机运科,以便及时组织抢修,设备不能带病运行,机电工程师、机运科认为需大修或报废时须向矿委会报告研究确定。第十二条:生产矿长、安全矿长的设备管理职责权限。1、负责公司设备的年度计划、季度计划、月度计划的审核。2、负责设备计划的执行和监督。3、根据安全和生产的需要,批准生产设备的内部调剂。4、监督各设备使用单位,执行设备管理的各规章制度。5、根据生产单位设备使用情况,审核设备检修计划和执行情况。6、组织设备事故的追查处理,纠正违章操作、违章指挥的人和事。7、审核生产设备的租借。8、有关设备技术的55、其它重大问题。第十四条:凡是我矿新旧设备,不分使用年限长短(确定报废的设备除外),设备陈色新旧都必须按设备说明书的要求,编制操作规程,按操作规程和技术档案中的规定进行操作和维护。各生产单位自行管理和使用的设备原则上由使用单位自行维护。第十五条:各使用设备的单位需使用设备,该设备的完好标准,必须符合该设备技术档案中规定的完好标准方可使用,设备达不到完好标准又急需使用者必须报机运科和机电工程师批准。第十六条:属于多人操作和使用的设备,由各使用单位指定的专人进行维护,维护人必须收集操作者对设备情况的反映,根据情况反映和操作者的交接班记录核实情况进行维护,操作人应严格作好设备的交接班记录。第十七条:各56、主要设备、关键设备的操作工,必须经过严格的培训,要符合操作技术中的“应知”和“应会”特别要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第十八条:严禁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任何操作者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违章操作者造成设备事故或设备损坏者要按有关定进行严厉的处罚。第十九条:严格禁止设备超负荷运行和带病运行 ,设备处于带病运行时就立即停运,并报告调度室,机运科或机电工程师,待故障排除后才能运行,反对盲目乱干,造成损失要追究责任。第二十条:使用中的设备必须保持本机和辅助设备的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各部份监视仪表均应动作可靠,且灵敏度高,操作司机不得乱动安全保护装置、制57、动控制、监视仪表及配套的传感设备器件,发现有问题,应报告调度室、机运科或机电工程师处理。 第二十一条:严格防爆机电设备管理。新购置的设备防爆性能由及带内工程师鉴定,生产维修设备的防爆性由机运科鉴定。入井前要细检查,对于使用或检修后的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做好防爆试验,并做好祥细记录,不合格者不准入井。第二十二条:井口绞车及其各大控制系统的检修应按设备技术文件或档案中规定的时限,规定的部位和检修的技术规范进行检修,本技术规范应报经机电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主绞车检修后试运行应有机电工程师、安全副矿长和总工程师在场。第二十三条:凡关键性设备应由机运科制定大、中修计划报机电工程师批准执行。小修根据情况临58、时确定。第四章、设备的租借和转让第二十四条:全矿的设备(重点设备除外),如有多余或积压有单位租用,经矿长批准,机电工程师备案可以租借,但必须履行租借手续,根据设备原值,使用年限,双方协商合理收取租金,租借方如损坏设备,将收取修理费,材料费,如损坏设备不能修复,应照价赔偿。第二十五条:多年不用、设备陈旧、能耗高、技术性能差的设备以及闲置设备,也可租借或转让。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无权租借和转让所在单位的各类设备。不得以任何借口掉换我矿的设备,否则要严肃处理。内部设备调剂由机运科负责,并报机电工程师备案。第五章、技术培训与任职资格的审定第二十七条:机运科、安监科应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各工种的岗位培训59、和操作培训,应对参加技术培训的人员进行严格的考试。考试合格后,实际操作熟练,由有关部门发经上岗证和操作证后即取得了上岗资格,否则不得上岗。第二十八条:重点设备、新购置的设备、技术较强的设备、应由机电工程师委托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弄清各部件的作用、动作原理和功能,制定单机检修上岗证等。第二十九条:培训应有规划,完成培训目标和任务,要由机电工程师对机运科、安监科制定的培训计划,完成的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总结经验,并做好培训的记录档案。第三十条:设备事故的等级划分: 一、一般事故的认定 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1000元至2万元者。 2、造成设备经济损失达到一般事故程度者。 二、重大事故的认定: 160、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2万元以上到50万元。 2、主排水泵停泵,造成泵房进水淹泵者。 3、10千伏变配电设备误停送电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般事故程度者。 4、其它设备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般事故程度者。 5、主通风机停运20分钟以上者。 三、特大事故的认定: 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者。 2、因机电运输事故引起的淹井、着火、瓦斯爆炸,停电造成全矿停产8小时以上者。 3、地面井口主通风机停止供风30分钟以上者。四、未遂事故的认定:凡井下机电设备,地面机电设备,因人为操作不当,检修质量低劣造成设备事故,但经济损失未购成一般事故者。第三十一条:凡设备发生了一般、重特大事故以及未遂事故,均61、应按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输事故管理办法处理,并逐级上报,不得隐瞒不报。第三十二条:发生事故的单位,机运科、安监科、机电工程师要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要进行认真的追查,对事故责任者要及时处理,按责任大小、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给予批评教育,经济赔偿或行政处分,以至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对隐瞒事故情节或不报者要加重处罚。第三十三条:对发生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理,由安监科依据事故调查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矿行政、主管机电设备和安全的负责人审批。第七章 奖励与惩罚第三十四条:对坚持按操作规程、检修规程、管理规定、管理设备的操作工、检修工、维护人员、设备管理干部,在一年内没有发生事故和设备遗失的,每年由62、矿行政拨出一定数量的奖励金,对以上人员进行奖励。第三十五条:对不按操作规程,检修规程进行违章检修,违章操作,管理干部进行违章指挥,造成设备事故和未遂事故的或造成设备遗失的,要进行处罚。(一) 对违反操作规程和检修规程的,按本条例第六章三十四条进行处罚。(二) 对工作不负责任的单位责任人或管理人员造成设备遗失的,原则上应照设备原值进行赔偿。(三) 对单位责任人等利用职权有意盗窃设备者,和不按本规程规定私自将设备调出矿外者,除按原值照价赔偿外还要由保卫科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第三十六条:本制度由各设备操作工、检修工、机电技术人员、各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各单位主管设备负责人、各相关职能处室认真贯彻执行。63、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解释权属于巫山县新铁煤矿。 十一、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一、总则1、矿井每年必须编制年度灾害预防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修改和重新贯彻。2、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必须对矿井可能存在的危害具有预见性,并制定、采取有预防措施。3、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所需要的费用、材料和设备等列入企业财务供应计划。4、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由矿长负责组织实施。5、对突发性自然灾害、疾病等按照政府有关预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二、坚持对矿井的顶板、水、火、瓦斯、煤尘、机电运输管理作出具体规定。(一)、顶板管理规定 1、煤矿定期组织有关单位,对采掘工作面巷道支护状态进行检查。 2、掘进工作面放炮后,待有害64、气体排除后,人员方准进入。进入时首先敲帮问顶。 3、采煤工作面采煤作业,应及时前移支架支护顶板,检修时要敲帮问顶加强支护,避免冒顶片帮。 4、巷道的只护质量要符合规定,失修巷道要及时维修,折桥断柱要及时更换。井下有冒落危险的巷道再未修复前,应在各入口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 5、锚杆支护的巷道在破碎复合层顶板的条件下,应按设计适当加打锚索。 6、采用锚杆支护时,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锚杆固力试验,锚杆固力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必须补打锚杆。 7、巷道维修顶板管理规定 (1)、井下所有架棚巷道维修,包括翻换棚、修棚、超前支护,必须使用圆木或铁顶子对施工支架进行维护,维护长度为施工地点前后5米范围。 65、(2)、在巷道底板松软、压力较大时,各巷道维修地点棚腿必须穿木鞋。 (3)、有推棚冒顶现象的巷道采用背金属或木棚支护。 (4)、交叉点施工制定详细的施工内容,且结合作业地点情况采取针对性的维护措施。 (5)、动压区、淋水区域为重点维护地段,随时观察帮顶变化情况采取打顶子或背棚加强维护。 8、采煤工作面顶板管理规定(1)、采煤工作面前后20米超前支护要符合要求,构件齐全,单体要有初撑力。(2)、采煤后,及时移架缩小控顶距,顶板不好时,必须超前支护,顶板压力明显时,要带压擦顶移架升架后,支架必须达到初撑力。 9、掘进巷道顶板管理规定(1)、煤巷锚杆支护巷道,要加强顶板观察工作,发现顶板变化要及时缩66、小排距加打锚索,必要时打中心点柱以加强支护。 (2)、煤巷锚杆支护要做好隐蔽工程记录,责任落实到人。 (3)、片帮严重的巷道施工时,帮锚杆要紧跟到工作面煤壁。 (4)、巷道交叉点、过旧巷时要采取特殊措施,主动放顶或加大支护强度,单位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指挥。 二、矿井瓦斯预防 1、认真贯彻执行采煤、掘进作业规程和“一通三防”技术措施及有关规定。加强瓦斯、机电管理,实现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通风设施执行验收移交制,风门挂牌落实到单位、具体人员。 2、对瓦斯涌出量大和有异常的采、掘进工作面、实行干部跟班、现场安全把关。矿及时招开防治瓦斯专业会议制定瓦斯治理的技术措施,并以会议纪要的形式下发到有关单位,67、并认真贯彻落实。 3、井下掘进工作面恢复通风前,必须严格执行瓦斯排放例会制,严格按瓦斯排放措施进行排放,并落实到人员,措施贯彻到位。 4、矿井通风系统合理稳定、并实行分区通风,各用风地点按计划配足风量。巷道贯通时,及时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并由矿、队主管通风领导现场指挥。 5、井下放炮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6、局部通风机不准无计划停风。因故障临时停风时,当班班组长、瓦检员负责立即停电撤人,并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恢复通风前须认真排放瓦斯,按瓦斯排放措施执行,坚持执行“四人联锁放炮制”。 7、瓦斯监测系统要24小时连续监测。井下出现瓦斯超限时,操作员及时汇报矿、通风调度及矿总工程68、师、通风队长等有关领导,并采取措施处理。 8、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每分大于5立方米或一个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每分大于3立方米,并且通风方法不能解决时,必须实施瓦斯抽。瓦检员执行瓦检制度,工作面应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 9、实施安全装备系列化。煤掘巷道超过500米或瓦斯涌出量每分大于0.4立方米时,必须安设双风机双电源,并要保证切换好使。局部通风机安装实行“三专两闭锁”。 10、对瓦斯涌出量大、后隅角瓦斯积聚不易处理的采煤工作面,应用瓦斯移动泵进行抽放。对瓦斯涌出量大、供风距离长的掘进工作面,应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或使用大功率对旋式隔爆轴流式通风式通风机增加掘进工作面风量。 三、矿井水害事故防治69、 1、成立矿井防治水领导小组。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搞好矿井防治水文件要求。并成立防治水专业组,负责日常防排水管理工作。 3、掘进巷道是下山施工的,必须把防排水设施跟到工作面。预计水量大的施工地点,要有备用排水系统。 4、做好因采煤塌陷引起的沉陷区域积水情况,预测预防工作,采取措施防止积水通过裂隙罐入井下。 5、雨季前对防排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成立防汛组织机构,防汛器材准备齐全,各单位加强防汛值班,一旦有汛情二十四小时有领导指挥和有人员参加抢险。 6、对受水患威胁的采区、采掘工作面,“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采)的原则。探放水的设计、施工、审批及协调工作由矿总工程师全面负责,地测人员预先提70、出水情分析预测和预测图,做好防治水工作计划及总结。 7、探放水地点距水体必须留设不小于20米的隔水煤柱,加固好施工地点帮顶;探放水钻孔必须安装控水装置及压力表。 64 8、汛前要对受采动影响的地面塌陷区民房、铁路、通讯等设施进行检查,落实动迁计划,并及时采取措施处理。 9、副井、主井的井口要有可靠的泄水沟、放水堤或加固井口周围,防止暴雨洪水直接从井筒罐入井下造成危害。 10、对井田范围内的地面塌陷区、河流积水区设专人检查,应尽可能将其疏干或排出井田。 11、各项防汛工程必须在汛期前结束。 12、雨季前,各水仓清理淤泥必须结束,主水泵必须检修完毕,保证主水泵一台使用、一台备用、一台检修。 13、71、汛期前,必须按规定做好井下电缆及电器设备的防雷试验、接地保护试验、绝缘保护试验。 14、具体防汛工作有汛期“三防”领导小组负责。 15、调度室、通风安检队作为“三防”工作主管部门,要本着防大汛、抗大灾的原则,提高防汛、防排涝、防雷电的抗灾意识,提前做好防汛、抗灾的各项准备工作。个单位加强“三防”值班,成立抢险救灾队伍,并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16、备足备齐抢险物资、材料和设备,统一集中管理,做到防汛物资专管专用。 17、机电部门在汛期前,要检查、试验好地面供电设施的防雷工作及排水泵、潜水泵,并备好相应的开关、电缆等。 18、通风队要准备好足量的排水管及连接件19、地面排水设施必须72、完好,排水管路必畅通。 四、矿井火灾防治管理制度 1、外因火灾 (1)、矿井设防火组织。各科室、队有防火负责人,并经常组织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认真落实矿井防灭火制度和措施。 (2)、选煤场、车队、坑木场、库房,都必须有完善的防火制度,井下机电硐室、火药库、胶带输送机头等要害的点,都必须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材。 (3)、主要通风机反风设施及反风门,机电科、通风队和运转队要定期检修,保持完好状态。 (4)、加强机电运输和火工管理,消灭电气失爆和火药残爆,防止外因火灾发生。 (5)、各单位的厂房要安排专门的负责人,对防灭火设施要安排专人进行管理。 (6)、保卫科要加强地面消火设施的管理和检查,要73、确保好使。 (7)、有机电设备的单位要加强机电设备的完好检查,防止电气设备失爆。 2、内因火灾 (1)、年初要根据采场接续情况,编制年度的防止自然发火措施。 (2)、每个采掘工作面都要有防止煤层自然发火措施,并纳入采掘作业规程。 (3)、正确选择矿井的开拓方式,合理布置采区和工作面,加强顶板管理,提高回采率,加快回采速度。采煤工作面要随时调整采高,防止丢煤造成自然发火。 (4)、选择合理的通风方式,正确设置控制风流的设施,加强通风防火管理。 (5)、掌握自然发火预兆规律,及时进行发火预测预报,把自然发火消灭在萌芽阶段。 (6)、对煤层漏风通道,采用喷浆、注阻化剂、注白泥、煤体加固等防火措施。 74、(7)、加强采空区、密闭、采掘工作面的煤层防火检测分析,发现有自然发火预兆及时处理。 五、矿井防尘安全预防管理制度 1、编制好全矿性的年度防治粉尘措施制度。采掘、皮带、通风等有关单位要严格贯彻执行,采掘作业规程应将防尘措施纳入。 2、对井上下有粉尘产生的作业地点,应制定防尘措施,有专人负责管理。 3、建立健全全矿井防尘、环保领导机构,定期对产尘地点按规定测定、产尘点达标率要逐年提高。 4、矿井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管路系统,净化风流水幕、转载点喷雾、隔爆水棚等防尘设施要齐全完善,符合规定。 5、掘进必须采取湿式钻眼,经常清洗煤帮煤壁。 6、清洗、清扫粉尘要严格按矿2006年煤尘清洗、清扫计划执行,75、同时要根据季节变化相应缩短煤尘清洗、清扫周期。 六、地面主要产尘点(煤场)煤尘灾害的预防和治理 1、加强宣传,全体职工都了解煤尘的危害,必须做好防尘工作。 2、当班职工必须清除积尘,做好文明化生产。 3、对煤尘大的地方,增设水管喷雾降尘和设置除尘器除尘。 4、筛分间、煤仓、煤尘控制区域,不允许吸烟。 5、通风队定期对煤尘控制区域测尘并上报有关部门。 6、各岗位设防火负责人,具有消防火用具,齐全好使,必须人人都会使用。 7、厂区内消防火器材要管理好,消防火用具标志明显,责任明确,不准随意损坏或丢失消防火器材,固定地点的防火设施不准任何人挪用(除救灾灭火外),用过后及时按规定补全。 8、矿防火人员76、要对消防设施及器材,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制度一、 矿井必须编制重大灾害应急预案,成立重大灾害应急处理组织机构,组织机构总指挥由矿长担任。二、 矿上每年根据矿井实际情况,组织人员对全矿井上、井下进行排查,及时对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完善。三、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习,根据演习过程查找问题,做出改进。四、 矿井必须建立井上和井下救灾材料库,配备足够的救灾器材,对救灾器材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及时补充更新。救灾器材严禁挪做它用。五、 对矿井重大灾害应急处理计划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要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并考试,使职工熟练掌握灾害预防及避灾自救知识。六、 矿井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由矿长77、负责立即启动,按应急救援计划组织实施各项抢救工作。七、 预案启动后,矿救灾指挥部必须迅速查清灾害发生地点、性质和波及范围,并迅速组织井下所有地点的工作人员按年度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规定的路线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八、 煤矿发生事故后,矿救灾指挥部立即集合抢险救灾突击队,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参加井下救灾工作。九、 参加井下抢险救灾时必须有保证参加抢险救灾人员人身安全的措施。十、 井下抢险救灾的过程中,所需要的特殊装备、材料与调度室联系协调解决。十一、 在救灾过程中对入井人员要严格控制,只有持有救灾指挥部签发的“入井特别许可证”的才可入井。十二、 对井下人数的清点工作由各单位负责人、检身工、灯房78、值班人员、调度值班人员共同完成。十三、 灾害发生后,救灾指挥部成员必须按照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退缩、逃避,应积极组织抢救,减小灾害损失。十四、 对破坏防灾、救灾设施设备、不执行重大灾害监控措施,不履行救灾职责、延误救灾时机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十三、安全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保障我矿安全生产,保护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保证我矿财产不受损失,促进我矿安全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重庆市劳动安全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劳动法以及各工种操作规程,技术措施和我矿管理规定等法规、制度,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 安全生产职责:1、各单79、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以及我矿的安全技术规程、措施,完善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定期检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不得违章指挥和强令员工冒险作业。2、各部门要强化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坚持上岗前培训考核,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加强特殊工种人员的安全管理规定办理。3、各单位行政负责人是所管辖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 4、班组长对所管辖工作内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5、员工对所在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6、单位工会主任代表矿工会对安全工作实施群众监督,督促本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80、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措施等,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宣传活动。7、发生一般事故后,现场人员和事故单位应及时如实报告矿办室室、安监科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二、安全生产奖励:1、为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激励在安全生产管理中做出成效的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进行表彰奖励。(1)单位认真执行“三大规程”,积极开展各种安全竞赛活动,全年实现安全目标,年终给予2005000元的奖励。(2)员工模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执行“三大规程”和各项安全措施,在安全生产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年终给予50元以上的奖励。(3)出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时报告矿办室,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显著减轻了事故危害程度的给予表彰81、或50元及以上的奖励。(4)对制止举报“三违”人员的,给予表彰或50元/次以上的奖励。(5)在安全技术工作中,有发明创造,重大改革,推广新技术有较大成绩的,按员工奖惩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奖励。(6)抢险救灾有功人员,给予表彰50200元/次的奖励。(7)以上奖励由安监科每季度提出意见后经矿委会讨论决定。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安全目标、安全竞赛活动不予奖励:(1) 出勤率低于公司规定(井下85%,地面90%)。(2) “三违”人员及事故责任者。(3) 工伤(含未报安监科考核的,抢险救灾除外)。(4) 经组织考核安全生产工作差的人员。 3、安全奖励基金的来源及管理: (1)安全奖励基金及费用来源82、: a、按当月实际生产煤炭产量计提生产安全费用,标准10.00元/吨。 b、各类违章违纪罚款,事故罚款。 (2)管理:安全奖励由安监科考核,财务科单列帐目集中管理,年度节余可转下年使用,当年不足部份由矿上预支或增补。对各单位安全事故罚款扣款,必须在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方案工资中扣收,属本人罚扣款在本人工资中扣收,不得摊入成本,财务科按安监科出具的通知书办理扣款,并按照转入安全奖励基金帐目,安监科每季度与财务科核对一次帐目情况。4、 当各单位获得安全奖励时,按规定标准造具花名册,到安监科审核,由矿长一支笔审批,再由财务科发到员工个人手中,花名册一式三份,安监科留存一份备查。三、违章生产处罚。1、发83、生死亡事故及重大以上非伤亡事故,重伤超标,取消全矿人员奖励,发生重伤事故,事故单位取消奖励资格,季、年度轻伤事故超标单位取消奖励资格。2、事故考核范围包括伤亡事故非伤亡事故和设备事故考核。3、对“三违”及事故责任者必须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根据违章的事实、情节的轻重、认识态度的好坏,适用行政的、经济的手段进行处理。行政处分为:通报、警告、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开除六种。经济处罚分为:一般违章:100200元;严重违章:200500元;特别严重违章和管理人员违章三种。法律处罚为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4、“三违”及事故责任者必须接受我矿的各种教育与处罚,任何人不得拒绝。即持帮教卡到有关84、部门接受帮教,并限期交回安监科,根据其接受教育的程度,作出处理。处罚标准:员工50100元/人,管理人员100200元/人。凡一年内第二次违章者,必须交纳安全保证金,员工50元/人,管理人员100元/人,保证年度内不再违章,年底如数退还,财务科收取单列帐目,安监科建帐。凡停工到安监科接受教育学习的,收取安全教育费10元/天。5、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20100元罚款或给予警告,通报处分: (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次之内的。(2)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没有造成本人或他人伤害的。(3)未按规定穿戴劳护用品上班,未正确携带、使用矿灯入井的。(4)饮酒入井的。(5)违反“三大规程”及安全85、技术措施,造成安全隐患或发生人身轻微伤害和一般事故的。(6)因违章而导致本班组或其他班组生产停产0.5小时内的责任者。(7)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而上岗的。(8)特殊工种人员未经培训取得合格证上岗和不坚持持证上岗的。(9)不认真接受安全监察、不接受帮教的。(10)发现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隐患或发现“三违”不及时制止、处理、汇报的。(11)施工作业人员不按技术标准作业,弄虚作假造成质量低劣或发生一般事故的责任者。(12)不及时解决、处理、防止事故隐患的。(13)在危及人身安全地点,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戒或损坏安全标志的。(14)特殊工种岗位睡岗、代岗、串岗、缺岗,不认真及时填报有关记录的。(186、5)违反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的、瓦斯监测分站0.5小时不工作的。(16)其它习惯性违章、违纪的。5、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100200元的罚款或给予留用察看处分。(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2000元/次的责任者。(2)打架斗殴的。(3)违章作业、工作失职造成他人或本人伤害的。(4)岗位脱岗在两小时以内的。(5)一季度内再次违章的,特别是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责任者。(6)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7)违反行业和我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规定,造成严重安全隐患的。(8)因违章而导致本班组或其他班组或车间生产停产1小时以上、2小时以内的责任者。(9)无理拒绝接受安全管理和监督检查的;对安全87、隐患未及时整改的;对安监员在行使职权时无理取闹、围攻、谩骂、威胁的。(10)对检举揭发违章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弄虚作假妨碍事故调查的。(11)违反通风、防尘、放炮、巷道贯通、火工产品、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管理制度的。(12)瓦斯监测监控主机1小时不工作的。(13)损坏通风、防尘、防水、排水、防火设施及安全技术标志和设施的。(14)隐瞒事故或隐瞒隐患妨碍事故调查的。(15)员工违章可能导致重伤事故的违章现象、多次违章或态度恶劣,认识不好的。6、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200500元罚款,解除劳动合同或开除处分。(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元/次以上的责任者。(2)造成死亡及重大以上非88、伤亡事故的责任者。(3)因违章而导致车间停产2小时以上的责任者。(4)蓄意制造事故或在事故调查中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他人的。(5)对检举、举报违章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情节严重的,包庇违章人员妨碍事故调查情节恶劣的。(6)对安监员在行使职权时,进行殴打、人身攻击的。(7)隐患未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8)脱岗在2小时以上或年度内出现两次脱岗的,有严重违章作业或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9)损坏、破坏安全生产设施直接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或情节严重的。(10)员工违章可能导致死亡事故或重伤事故的违章行为;同类违章重复出现或制造事故假象的;破坏事故现场的。7、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2089、0500元罚款或给予通报、警告、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以上的责任者。(2)“三违”或工作失职的。(3)强令员工冒险蛮干的。(4)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对违章人员和事故责任者姑息迁就,包庇违章人员,对事故处理设置障碍的。(5)对制止揭发违章行为的人员打击报复的。(6)对上级和矿上发布的安全生产指示、指令、决定、通知、制度等拖延不办或有意搪塞的。(7)拒绝安监人员对违章事故责任者处理的,甚至将罚款通知书退回安监科或撕、甩罚款单的。(8)当月发生同类事故不采取措施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或直接责任者。(9)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检查和召开车间安委会的责任者及入井天数连续2个月达不90、到规定的。(10)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和安监员提出的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的。(11)不组织进班会和安全自查,对各种安全措施规程等不组织员工学习的。(12)对新进员工、转岗员工及特殊工种人员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技术培训,同意上岗的。(13)在生产作业现场发现“三违”或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不及时制止,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不汇报的,出井后不填写安全信息卡的,工程设计施工,管理人员不按行业安全技术质量规范、标准设计施工检查的或弄虚作假的。(14)新开工项目、各类检修项目、井下瓦斯超限等特殊条件未编制专门的技术措施的责任者,无措施指挥施工者。(15)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追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或拒绝参91、加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16)发生事故不汇报或隐瞒事故的。(17)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活动中违章违纪的。(18)其它违章违纪行为。8、各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200一500元罚款或给予通报、警告、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面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元以上的责任者。(2)“三违”或工作失职的。(3)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蛮干的。(4)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对违章人员和事故责任者姑息适就、包庇违章人员,对事故调查处理设置障碍的。(5)对制止揭发违章行为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6)对上级和我矿发布的安全生产有关批示、指令、决定、通知、92、制度等拖延不办理或有意塘塞的。(7)无理拒绝安监人员对违章事故责任处理的,甚至将罚款通知书退回安监科或撕、甩罚款单的。(8)放弃对安全生产的领导,由于管理松驰而导致发生事故的次月发生同类事故或不及时采取措施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或直接责任者。(9)不按规定参加安全检查和召开车间安委会的责任者及入井天数连续二个月达不到规定的。(10)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和安监员提出的不安全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的。(11)不组织进班会和安全活动日,对各种安全措施,规程等不组织员工学习的(以记录为准)。(12)对新员工进厂、入井,调换工种的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不按规定组织安全技术培训同意上岗的。(13)在生产作业现场93、发现“三违”或危及人身安全(含财产安全)的事故隐患不及时制止,不及时采取措施处理,不汇报的,出井后不填写安全卡的,工程设计施工,管理人员不按行业安全技术质量规范,标准设计、施工、检查的或弄虚作假的。(14)新开工程项目或各类检修项目及井下采、掘、瓦斯等遇到特殊环境条件,未编织专门的技术安全措施的责任者,无措施指挥开工的。(15)不认真执行本项目工种“三大规程”和违反本项目及我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责任者。(16)不按“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追查处理事故或拒绝参加事故调查处理的。(17)发生事故不汇报或隐瞒事故不报的。(18)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活动中违章的。(19)其它违章指挥行为。994、本办法由矿安委会负责解释。 十四、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一、入井检身 一)凡入井工作或经批准参观的入井人员,不能从主井入井,应由付井口下。下井前,必须接受井口检身人员的检查,任何人不得拒绝,不准刁难检查人员,但检查人员在检查中,必须认真负责,不准弄虚作假,以实事求是的精神检查入井人员是否带有烟草、火种,如查出带烟、火及其它易燃物品,应扣留并记下姓名,一并报安监处处理。 二)凡未经批准的易燃、易爆物品、工具一律不准带入井下。 三)穿戴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人员不准入井。 二、劳保用品 (一)不准穿戴化纤衣物入井。 (二)入井只准穿胶靴,不准穿其它鞋入井。 (三)每个入井人员,入井时都必须围好毛巾95、。 (四)入井前必须戴好矿用安全帽,否则不准入井。 (五)在井下的每个职工,任何情况下都不准将安全帽取下。 三、出入井人员清点 (一)入井人员清点登记工作由通风队井口检身工负责。 (二)所有入井人员必须进行登记。 (三)以班组为单位,集体入井人员由班组长或工长负责登记当班入井总人数,升井后班组长或工长负责签名消号。 (四)单岗工作人员及机关检查人员由本人登记,升井后本人签字消号。 (五)井口检身工4:00、8:00、12:00、16:00、20:00、24:00按时间要求向调度室汇报一次当班入井人数,升井人数及井下现有人数情况。调度室记录并存档。 十五、安全举报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96、规定及上级有关安全指示,切实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将广大职工依法享有的对安全工作的知情权、批评权、检举投诉权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广大职工人人关心安全、人人参与安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矿井安全工作的长治久安,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一、举报内容1、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隐瞒不报的行为。2、 对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置之不理不予处理、对工人的违章操作熟视无睹的行为。3、 违章指挥职工违章冒险作业、强令职工进入危险地带作业的行为、安全监察人员自身违章行为。4、 其他对职工打击报复、侵犯职工安全生产合法权益的行为。5、 煤矿存在有国务院446号令中认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之一的情况时,可97、以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举报。 二、举报方式 对存在上述几种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下面几种方式进行投诉: 1、安监处长接待日直接反映。 2、拨打投诉电话: 安监科:57819018 安监处长: 3、 矿建立安全举报箱,可用写匿名信的方式投诉。三、有关规定 1、投诉人必须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如实反映存在的真实情况,不得借机打击报复、泄私愤。 2、如投诉情况经落实属实,将对有关责任人严肃处理,同时对举报人给予奖励。 十六、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充实发挥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突显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中“法”的地位,提高职工规范操作能力,依据现行的国98、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编制依据 1、 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及公司管理相关规定。 2、 各类作业规程、工艺技术设计、工程设计、工艺纪律设计及标准等技术文件和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3、 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与本项操纵有关的其它不安全因素。 4、 作业环境条件、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5、 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在新的环境下作业、特殊作业时,必读由相关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以实物或模拟进行作业全过程推演,在次基础上完成操作规程的编制。 三、编制内容 1、 明确使用范围; 2、 行业和工种要求的99、一般规定; 3、 该工种的安全规定; 4、 操作前的准备,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 5、 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 6、 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 7、 正常的操作程序; 8、 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 9、 操作过程需要进行那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调整; 10、 才做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时的规范姿势; 11、 操作工程中必须禁止的行为; 12、 特殊过程中必须禁止的行为; 13、 异常情况处理要求; 14、 收尾工作; 15、 其他要求, 四、培训及学习 1、 操作规程实行审批和发布制度100、,操作规程编制完成后,由相关技术部门(安监、生产、机电、运输、通风、地测、调度等)组织会审,分管领导批准后发布。 2、 操作规程发布后,由相关队组主要领导,聘请专业工程技术员、经验丰富的队干、操作熟练工和专家进行讲课,对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学习,培训学习结束经考试合格后,相关人员方可上岗作业,考试资料封存在矿培训部门,保存限期为三年。 3、 各系统必须对照行业、工种作业标准,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人员操作规程和各工序操作标准。 五、检查及考试 1、 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熟悉操作标准上岗人员,要立即进行停工培训,并按照安全奖罚条例规定进行处罚。 2、 特种工种及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101、持证上岗,并且熟知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要责令其下岗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 强化对各岗位、各工种人员操作行为的监督考核,形成闭环式的管理机制,落实各级各类人员监督考核责任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职工规范操作。 六、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 1、 检查违章行为 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范例,对重点设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尽心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同时,将违章人员纳入到安全奖惩考核范围,对严重违章行为进行处罚。 2、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使用情况 不适102、用或不正确穿戴防护用品是一种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检查是否使用本工种规定的防护用品,穿戴是否是正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被拆除,或是否被错误使用。 3 、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A、 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特殊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复审教育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是否有违章行为等。 B、 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进行严格检查,查证件有效期、真实性等。 4、 检查员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应知应会基础情况。 七、检查方法 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笔答考试两种方法。 现场检查的方法是:让员103、工从开始操作,直到这项工作结束为止,检查人员利用事先制定好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检查结束后在现场给予纠正。 作业规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现场操作,使作业规程真正起到指导生产、服务生产、保证安全生产的作用,有效消除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消灭事故隐患,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作业规程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2、作业规程编制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104、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3、必须严格按照“一工作面、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套用、沿用作业规程。 4、作业规程的编制工作由施工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负责。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满足生产需要,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号。 5、作业规程编制前,应组织生产、安全、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工人代表,对工作面的煤层情况、地质构造情况、工作面四邻情况进行现场勘查。讨论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明确生产的程序和内容。为编制工作做好准备。 6、地测科要及时向施工单位提供有关地质资料和图纸,不得影响作业规程的编制。 7、作业规程编制105、好后,由技术科分管工程师负责把关。 8、作业规程的审批,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进行,并应由生产技术、安全通风、地测、计划、机电运输、调度等相关部门进行集体会审,各部门都要提出审查意见并签字,最后由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9、作业规程的贯彻学习,必须在工作面开始生产前至少三天完成;由区队负责人组织参加生产的所有人员学习,由技术人员负责贯彻。参加学习的人员,应在学习记录上签名。 10、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15天编制完毕,开工前10天审批结束,开工前8天报焦煤公司生产处。 11、采掘单位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工作面作业规程在现场的落实,条件变化时及时修改和补充工作。 12、工作面的地质、生产条件106、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和补充安全技术措施,并履行审批和贯彻程序。 13、对违反作业规程所造成的各类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进行追查处理,以便吸取教训,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 十七、煤矿认为需要制定的其他制度 一、业务保安责任制一):生产科业务保安责任制1、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和条例,认真组织、指挥、协调、调度安全生产工作。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煤炭生产的各项技术规定和政策,在组织生产的过程中,坚持技术原则,优化设计,合理布局,督促检查技术措施,作业规程的落实,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创造良好的生产作业环境107、,实现安全生产。3、认真组织好质量上标准,安全创水平活动,经常深入基层,加强质量管理和检查,促进质量标准化的提高,为安全工作打好基础。4、坚持“一通三防”重中之重的原则,全面落实“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抓好通防专项资金的落实,进一步完善通防各大系统不断改进管理手段,努力控制重特大瓦斯、煤尘事故发生。5、认真做好矿井通风、瓦斯、煤尘、防灭火等项技术管理,对通风安全仪器,仪表组织定期检查,并做好矿井救护队的业务技术指导工作。6、抓好顶板及放炮管理,严防顶板及放炮事故发生。7、认真做好矿井地测,水文等方面的预测,预防工作,使其技术管理具有超前的预见性,并做到及时、准确,为安全生产创造条件。8、协助有108、关部门搞好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制定预防性措施。9、抓好安全生产调度工作,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调度现场隐患并督促抓好整改,加快信息反馈,及时向领导汇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协调组织好安全生产。10、抓好运输管理工作,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设施,督促检查安全设施的定期试验,使之达到灵敏可靠。11、认真落实安全生产“十项”专业管理制度,完善专业管理安全设施,健全安全专业管理制度,定期召开专业管理会议,调度十项专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不安全隐患,研究制定可靠措施,并督促落实,防止重大事故发生。12、配合安全、机电等组织好安全质量检查工作。 二):安全科业务保安责任制1、全109、面监督检查企业对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2、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安全目标的分解、落实和考核工作,全面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业务保安责任制的落实,使安全目标责任层层落实。3、参与各项工程设计和有关项目竣工验收以及实际计划等技术措施的审查,并督促抓好落实工作。4、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提足用好安技措费用,以及“一通三防”专用资金,并对计划完成情况组织检查验收,确保安全投入发挥作用。5、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安全宣传教育以及各种安全培训、考核,发证工作,并定期做好审验证和持证上岗的监督检查。6、积极组织开展安全活动,定期组织安全监督检查,督促“十项专管”人员定期排查隐患,对重大隐110、患负责组织评估,并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竣工组织验收。7、定期总结、分析安全工作,及时制订年、季、月度安全工作计划,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负责制定安全奖罚意见报领导批准后落实。8、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种类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对“三违”人员和事故单位按规定进行处罚,并做好安全情况的统计上报工作。9、负责公司安全监察工作的检查指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安全监察有关工作。10、坚持奖优罚劣和重奖重罚原则,管好用好安全奖励基金,调动安全生产积极性。 三):技术中心业务保安责任制1、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111、规编制企业技术发展规划。2、深入生产一线分析,排查各单位安全生产中存在的有关技术难题,积极组织技术攻关,并协助付诸实施。3、负责收集、整理国内有利于煤矿安全生产的新技术、新装备、新工艺新材料信息,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积极进行推广应用。4、做好总工程师日常交办的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工作。 四):工会宣传、劳动防护、女职工保护业务保安责任1、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的劳动保护政策,法令及公司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对职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教育,协助行政搞好职工安全培训。2、监督和协助行政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令、规程、条例、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劳动集体合同规定的各项有关劳动保护内容,112、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卫生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3、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制度,对公司劳动保护经费(安措费用、“一通三防”资金)的提取使用和技措计划的落实实施,收集和整理有关劳动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提交职代会作出相应的决议,并监督实施。4、监督检查本公司新建、扩建、改建和更新改造工程项目的劳动保护设施严格按照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年度执行。5、经常性地进行现场安全生产和工业卫生方面的巡视;经常参加行政开展的安全检查和质量标准化验收等活动。加强对井口群众住处接待站的管理,对查出或职工群众回报的问题及时提交行政,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建档,跟踪落实整改113、。6、督促行政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劳动保护用品,教育职工做好工体防护。搞好尘毒治理,防止职业病的发生。7、做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劳动保护工作,监督和协助行政执行国家有关保护女职工的规定,切实做好女职工的“四期”保护工作。8、参加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协助查清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参与提出对事故事故者处理意见。9、支持职工行使煤矿安全生产十项权利。 五)、安全科业务保安责任制1、坚持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检查、督促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贯彻执行。2、加强党员、干部队伍的安全意识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遵章守纪的自觉性。3、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对违114、章指挥或玩忽职守造成重大损失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必要的纪律处分。4、经常深入基层,配合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物资供销,二次分配等进行监督检查。5、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值班跟班制度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 六):党政办公室业务保安责任制1、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自觉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机关开展好各种安全生产活动。2、严守党和国家的机密,及时、准确地做好文件、材料的收发、传阅、归档和立卷管理,确保无泄密现象和防止档案火灾事故。3、认真组织好“两堂一舍”、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不断提高“两堂一舍”管理水平,搞好食品卫生,消灭食品中毒现象,改善职工生活。4、认真抓好机关车辆安全,杜绝行车责任事115、故,确保值班车辆和安全生产用车随叫随到,做到安全卫生,防止物资财产丢失被盗。5、认真处理好矿社关系,保证矿井安全秩序不受影响,同时摸清公司所属各单位周边小煤矿开采动向,及时做好工作,确保各单位不受开采威胁。6、积极做好安全法规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工作,围绕安全生产重点服务于基层,搞好两个文明建设。8、做好职工群众的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坚持原则、大公无私,妥善处理好领导交给的各项任务和各种会议的安排接待工作,确保机关工作秩序正常。 七):政工业务保安责任制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积极做好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宣传教育工作。2、围绕公司安全生产中心任务,搞好宣传阵地的建设,抓116、好安全知识教育,利用矿内宣传工具,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法规,做到家喻户晓,形成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3、经常深入基层对公司管理的干部进行考核,了解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情况,加强对党员和干部的安全生产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4、根据安全生产需要及时调配人员,确保各项工作正常开展。5、坚持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稳定矿区治安,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提高治安保卫工作水平,加强治安防范,降低发案率。6、加强民兵的思想安全教育,充分发挥发兵在安全生产中的突出作用。7、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干部职工的岗培工作。 八):经营管理科业务保安责任制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117、理制度,切实抓好本部门的安全生产与管理工作。2、依据有关安全法规编制企业发展规划,生产计划,基建计划等。3、以安全生产为重点,合理安排维简费用,安技措资金及“一通三防”专项资金计划,并经常深入基层检查落实情况。保证安全生产必要的投入。4、在安排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时,必须坚持“三同时”的原则,并严格设计,验收制度。5、按照国家环保有关规定,认真做好环境保护工作。6、严格执行统计法,搞好统计上报工作,为安全生产提供有益信息。7、按照有关文件精神搞好企业经济承包管理工作,突出安全生产重要地位,坚持原则,严格考核兑现。8、及时推广企业经营及安全生产管理典型经验,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有效促进企业的118、经济发展。 九):劳动保障业务安全责任制1、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照“矿山安全法及省劳动保护条例”和国家各项劳动工资政策,制定本企业实施意见并认真执行。3、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劳动保障制度,搞好职工劳动保障工作。4、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和持证上岗的原则,做好年度要害工种、特殊工种和新工人岗前等培训、考核、发证、复审、验证工作,并建立各种培训档案,确保各工种持证率达到100%,不断提高全员安全技术素质,坚持每年一次复审验证制度。5、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工作,按照国家规定,不断改善职工劳动保护条件,严格执行女工保护法,杜绝女工下井。6、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做好工伤和病119、员的鉴定工作,对不适应井下工作人员及时调整,并做好职业病普查及鉴定工作。7、参加安全检查,把安全、质量作为评奖的重要内容,奖罚严明,参加改建、扩建、新工种三同时的检查验收。8、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故鉴定善后处理工作。 十):财审业务保安责任制1、认真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抓职务管理的安全工作,认真落实财务制度,确保本单位自身安全无事故。2、按照固定资产有关管理的规定,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要求做到帐表、帐帐、帐实相符,固定资产的购进、主调拨、报损、出售要按有关规定办理,谁违反规定,造成损失和帐务混乱,谁负责任。3、做好现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库存现金的安全,库存现金120、较大的,夜间要有专人值班,并配备必要的保安工具。4、做好会计档案的管理工作,按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严格管理,确保会计档案的安全,需要销毁的要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5、保管好各种票据、单据,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确保票据、单据的安全。6、在安全部门的配合下,做好安全奖励基金的收取、上交工作,财务部门按有关规定储存好安全奖金,不挪作他用。7、资金安排优先考虑安全生产的需要,确保通防专用资金及安技措的支付。8、做好有关审计资料和审计文件的保管工作,并确保安全,不丢失。 十一):团委业务保安责任制1、充分发挥优势作用,大力宣传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经常组织青工围绕安全生产开展多种宣传活动,努121、力提高全体青工搞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配合有关部门抓好青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青工业务技术水平,教育青工养成遵章光荣,违章可耻的新风尚。3、在开展各项活动评比中,首先把安全工作好坏作为重要一项内容考核。4、从思想教育入手,不断提高青工的法制理念理念,充分发挥青年监督岗的作用,及时反映和回报安全信息,认真督促种类隐患整改。5、抓好青工身边无事故活动,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狠反三违,加强对共青团员的教育,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安全生产出力献策。 十二):机电业务保安责任制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的有关机电设备管理方面的方针精神,做好机电安全122、工作,确保本部门自身安全和责任制的落实。2、加强机电设备技术管理工作,认真抓好机电标准化创建,不断提高设备维修质量,提高机电系统安全可靠性,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3、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抓好落实,从严从细抓好现场管理,经常深入现场检查设备运行,隐患整改及制度执行情况,配合有关部门抓好机电岗位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工作。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认真排查,严格落实机电系统中的不安全隐患,对重大隐患盯住整改。定期召开机电管理例会,分析机电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认真做好各类事故调查分析,并按时上报各类事故。5、定期组织电气预防试验和大型设备技术测定,并定期做好安全设施试验,抓好安全供电123、和节电工作,搞好锅炉年检,使之安全运行。6、做好全公司安全通讯工作,确保通讯畅通无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7、按照有关规定,抓好安全标志产品的配置及更换工作。 十三):供销业务保安责任制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确保全公司器材供应符合安全生产之要求并做好本部门全面的安全工作。2、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住订货、进货关,确保及时供应符合标准要求的设备、材料等,同时提交出厂合格证和有关安全资格文件。3、搞好库房管理,严禁烟火,加强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做好保管员的自身保安教育和事故应急处理教育。4、做好全公司火工品管理,定期组织大检查,建立完善各种制度,定期对四员进行培训与考核,使之持证上岗。5、124、深入现场为基层服务,经常了解供应物资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不断提出改进意见。6、做好自用车和全公司车辆安全管理,定期检修保养车辆,认真抓好车辆年审工作,杜绝带病车辆运行,杜绝重大车辆责任事故发生。7、抓好全面煤质管理,定期抽样检查,做好煤炭销售工作,确保销售煤炭质量符合标准,提高效益。二、安全目标管理一):矿井要依据上级下达的安全指标结合安全生产条件和职工队伍安全技术素质状况,制订年度安全总体目标。总体目标要具有先进性和可操作性。二):安全目标必须与须与责任、权利和利益挂钩,安全目标考核奖罚在经济承包中占重要比重,把安全目标纳入经济管理轨道。三):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安全目标全面责任,必须125、制定措施,保证目标的实现。四):各级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安全目标的考核,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兑现奖罚,使安全目标管理起到促进和保证安全调节的杠杆作用。五):矿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安全办公会议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主持,安全领导小组全体人员参加,必要时有关领导及科室负责人列席参加。六):安全办公会议之前,各级安监部门及有关人员要充分做好准备,会议要突出重点,有议有决。其主要内容包括: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指示等;2、听取分析安全工作经验教训,研究各类隐患的整改措施及有关安全生产问题的解决方法,讨论并提出下步安全工作意见,要具体落实到有关部门和人员。 3、对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讨126、论分析,找出原因,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研究提出事故具体处理意见。 七):各安监部门对安全办公会议形成的决议要认真记录,形成纪要并督促检查落实情况,并按规定向有关领导上级管理部门及时汇报。八):凡不按照要求组织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的一律按违章论处,责任由各级安全第一责任者承担。 三、安全检查 一):矿每月组织一次全面安全大检查,每旬组织一次安全质量自查。矿各级领导及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坚持深入基层、现场、搞好安全巡回检查。 二):安全大检查由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组织,安监部门牵头,生产、机电、技术等有关科室参加。 三):安全大检查之前,要按照有关规定、标准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检查内容包括:1、检查党127、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2、检查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各项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情况;3、检查工作现场的工程质量、矿井一通三防、机电运输管理及文明生产情况;4、检查安全技措资金及通防专项资金的使用及工程项目完成情况;5、检查安全培训和安全教育情况;6、检查党、政、工团组织齐抓共管安全生产情况;7、检查各级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业务保安,工人岗位责任制落实情况。四):检查中发现威胁职工生命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场所应立即责令其停止作业,撤出人员,迅速整改。对存在的不安全隐患要下达安全处理决定书。按“四定”原则(定人员、定措施、定责任、定时间)128、落实处理。五):安全大检查后,各级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要组织召开安全检查办公会,及时通报安全大检查情况,同时对存在的各类问题和隐患的整改情况指定专人跟踪落实,按期复查。对整改隐患积极、效果突出的给予通报表扬和奖励,对整改隐患不力或整改质量低劣的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安全技术培训与教育 一):安全技术培训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工作。必须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和“强制培训、分级培训、统一标准、考核发证”的原则,对职工进行有计划的培训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由各级行政领导负责并纳入安全办公会议的议事日程,行政一把手应组织安监、劳资、组织、教育、工129、会等部门编制培训计划。各级劳动管理部门是安全培训的主管部门,对各级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和安全教育室进行业务领导,各级安监部门对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各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制度。煤矿职工只有具备工种或岗位的安全技术水平,有牢固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经考核合格才可以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并坚持持证上岗。四):各单位都应按照培训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安全培训机构,加强组织管理,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五):各级培训机构是职工进行安全培训的教育单位,其主要领导必须专职。培训机构必须以安全培训教育为主,有足够数量的专职管理人员和教师,师资队伍应专兼结合。六):各130、级安全培训单位垢任务和培训对象:1、锅炉、压力容器、电工、起重工、电气焊工、架子工和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由公司配合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发证;2、从事爆破作业的“四员”即:放炮员、保管员、押运员、安全员由公司配合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发证;3、一级培训中心培训集团公司总经理、副总理、总工程师;4、二级培训中心培训省地方煤炭企业的矿(科)级安全生产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救护大中队长、安全教育室专兼职教学人员;5、三级安培中心培训区(科队)级安全生产管理干部、班组长、救护队员、特殊工种人员,还应负责本公司安排的其它培训任务;6、四级安培中心的任务是:(1)负责一般工种及新入矿工人的安全培训;(2)负责办好安131、全教育展览室,对事故案例、安全生产经验和典型事迹进行宣传教育;(3)负责播放有关安全方面的录音、录像、幻灯;(4)讲授安全技术知识,演示安全仪器、仪表的实际操作;(5)组织开展经常性的群众性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七):各级安培中心的考核标准及资格认证由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进行,各级培训单位负责对所培训的对象进行安全工作资格考核复审及换发证工作。八):安培中心教学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安全意识、安全法规、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教育,注重实际应用能力的培养,努力做到有针对性、灵活性和实用性。 九):正规安全培训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所规定的培训时间和内容实施教学;要针对培训对象编制有明确办班目的教学计划,132、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做到统一教学大纲、统一教材、统一标准。十):安全培训中心的专职教师必须具备现场工作三年以上,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政治思想觉悟高,热爱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身体健康等条件,经考核合格才可担任。十一):安培中心的教学应采取课堂讲述、电化教育、实验教学、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法,坚持课堂教学与现场教学相结合,努力提高教学质量和培训效果。 十二):通过正规安全培训各类人员应达到以下要求:1、正副区(科、区)长、技术人员、安监员,应会依据煤矿安全规程指挥生产;会编制审查作业规程、操作规程、掌握质量标准;会检查判断事故预兆,会排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后会采取应急措施,组织工人处理事故和避灾脱险;133、熟悉职责范围内各种设备、仪器、仪表性能和安全操作技术。2、特殊工种及班组长要熟悉本工种的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及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熟悉岗位的质量标准,操作、检测,安全技术;掌握职责范围内的仪器、仪表性能、原理、结构,会熟练使用、操作,会排除故障。3、一般工种和新工人要了解党和国家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了解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及防治瓦斯、煤尘、顶板、水、火等自然灾害的基本知识;熟悉职责范围内的灾害预防计划及处理措施、能自救和互救。十三):从事煤矿井下生产建设的职工,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和时间考核合格,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为经培训的人员不得指挥生产,不准上岗操作。十四)134、:安全工作资格证书有效期由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规定,期满后要重新考核换证。 十五):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经培训单位考核合格,由安全监察部门审核后签发。十六):对于重伤和发生一级生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实践证明其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水平不能胜任工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一定后果的,由签发单位根据情况吊销其安全工作资格证书。十七):建立安全培训帐卡管理制度对培训人员要填好培训卡片,建档立案。十八):各单位都要加强对职工安全思想教育,以增强全员意识,变要我安全为我要安全,自觉地搞好安全生产。十九):安全教育在坚持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同时,要突出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带动群团组织共同搞好安全教育。二十):各单135、位每年要编制安全教育工作规划,每月制定工作细则,做到安全教育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二十一):安全教育要结合不同时期的安全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做到重点突出、方法灵活、形式多样、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富有实效性。二十二):各单位每周都要确定一天为安全思想教育日(即安全活动日),教育内容围绕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规与纪律,注重以提高安全意识为主,时间不得少于40分钟。二十三):安监部门要对安全教育的计划、时间、场所、内容建立检查考核办法,做到每月检查通报,奖优罚劣。二十四):脱产培训的职工,在培训期间除不享受井下津贴外,享受本人原工资福利待遇;考试不及格单位或不参加考试者不发奖金,补考和再培训136、费用自理。二十五):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由安监部门监督执行,定期检查通报情况,对不按培训教育计划组织培训的要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进行罚款,罚款纳入安全基金。二十六):安全培训考试不合格者必须经再培训,直到考试合格。凡是分配未经安全技术培训,未取得安全工作资格证书的人员上岗工作的都按违章指挥论处。若出现重大事故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负责人的责任,情节恶劣的除给予罚款外,还应给予行政处分。五、“三同时”制度一):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符合职业劳动安全卫生的法规和标准的规定,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的职业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统称为三同时)。二137、):今后凡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否则,要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劳动、卫生、环保、工会等部门要参加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凡不符合安全、卫生规定的,不准施工和投产。三):多种经营、第三产业新上项目凡资超过200万元的,事先设计时必须经过劳动卫生、环保、工会等部门对安全卫生设施审查论证,否则不准开工。四):建设单位应对承担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提出具体的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要求。设计单位编制文件时应同时编制职业安全卫生专篇,具体内容以劳动部(88)第48号文规定编写(共8页),设计依据,工程概述,建筑及场地布置,生产过程职业危害分析,职业安全卫生主要防范措施,预期效果及138、评价,职业安全卫生机构,人员配备,专用投资概算。五):所有需执行“三同时”制度的项目,必须建立职业安全卫生初步设计审查表、验收审查表,提前上报有关单位,并申请审查验收。六、安全奖惩一):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充分调查全员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根据煤炭部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安全奖罚制度。 二):安全奖惩,应本着思想教育与经济手段相结合的原则,奖励要坚持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办法,处罚要坚持以思想教育,政纪处分,经济罚款相结合的办法。三):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安全奖惩制度,并严格考核兑现。 七、安全奖励基金提取管理一):各单位必须设立安全奖励基139、金,资金来源从生产经营成本中提取,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以满足安全生产奖励为准。二):安全奖励基金由财务部门收缴,单列帐户储存,由安监部门掌握,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准挪作他用。三):平时安全管理中的各种罚款全部纳入安全奖励基金、帐户,安监部门开出罚款单后单位务必如时上交。四):安全基金用于各项安全活动、平时奖励,年度表彰和上交省、市提留及上级对事故的罚款等。八、奖励一):安全奖励分为:记功、晋级、授于先进安全生产者,安全标兵等荣誉称号和对集体一次性奖励,矿级干部安全奖及平时制止重大事故发生有功人员物资奖励等。 二):集体奖励1、生产矿井实行安全生产周期奖,按年实际产量计算奖励标140、准。基本得将条件为实现年度安全目标;全年无重大生产事故;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实现第一安全年,按年实际产量吨煤0.05元计算。实现第二个安全年,吨煤按0.1元计算。实现第三个安全年吨煤按0.15元计算,其后不再加。发生死亡事故,但原煤百万吨亡率不超标,按奖励标准50%计算奖金,安全生产周期统一从二00二年元一日起计算。2、生产矿井实行季度安全质量台阶奖,基本得奖条件及标准由公司根据当年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研究决定。二十七):凡取得下列成绩之一者,酌情给予表扬、记功、晋级和1000元以内的奖励。贡献特殊者可以给予重奖。1、抵制违章指挥,制止建章作业,从而避免了重大恶性事故或轻事故危害程度者。141、2、发现重大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从危难中直接抢救出遇难者,或在工伤急救中做出较大贡献者。3、事故发生后,临危不惧,采取措施,从危难中直接抢救出来遇难者,或在工伤急救中做出较大贡献者。4、拒绝和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从而避免了可能发生的事故者。二十八):凡本制度未明确规定在安全生产过程中有突出贡献的每次给予100-1000元奖励。 二十九):工人具备获奖条件由驻矿安全站整理材料报矿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给予奖励,矿级干部的表彰晋级和特殊奖励由安监部门核定典型材料提交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九、处罚一):根据国务院302号令要求,集团公司严格执行伤亡事故领导责任追究制度。1、在生产过程中,由于管142、理不善,年内发生因工死亡1人或一次2人(含2人)以上的重伤事故,公司配合煤矿安全监察部门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根据责任大小,对分管领导给予行政记过以上的处分,对负有主要责任的科、区长给予撤职处分。2、生产矿井发生重大生产事故,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进行事故罚款。3、公司或上级检查发生不合格品的头面,每次罚款5000元,电气失爆每台次罚款5000元,季度检查专业不达标的罚款5000元/次,检查中发现一般性“三违”罚款200-500元/人次,发现严重“三违”罚款500-1000元/人次。二):实行责任事故经济赔偿制度。1、因工作不负责任或“三违”造成的非伤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下的,责任人按143、损失的5%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上至五万元以下的,赔偿不超过1000元;五万元以上赔偿不超过2000元;情况特别严重的可以加重处罚。2、因违章造成自身伤害,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2001000元的罚款。3、因采购或自制生产用材料、设备、备件不合格,导致事故发生的,按其责任大小,应承担3000元以上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按有关法律有上级监察部门查处。三):对各类事故不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干挠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资料和情况的,按照同类事故加重处罚12万元。四):以上各类事故和违章行为,安全监察部门要认真进行调查取证,情况属实的,依据罚款规定和标准144、,开出罚款通知单,由被罚单位和被罚人员分别到财务部门结算或交款,做到当月结清,逾期不交不结,罚款加倍。五):本年度安全考核控制目标,一省市下达控制指标为考核依据,原煤百万吨死亡率控制在1以内,作为年薪制的矿级领导安全风险投入的考核依据(年薪制安全考核细则另定)十、安全监察工作一):公司安全监察部门,各驻矿安全监察站的工作应实行计划管理,每年应分别制定年度、季度、月度计划。二):年度计划的依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条例,煤矿安全规程、上级安全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所下达的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指标、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等。三):季度、月度计划的依据,本部、站年度工作计划,本单位的年、季度145、工作计划,安全办公会议、安全例会、安全副矿长例会等会议精神,结合本单位当季、当月的实际情况等。四):计划的内容应包括安全监察工作所涉及到的各个方面的工作。五):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应由主任、安全副矿长主持,部、站全体人员讨论制定,报经理、矿长审定后分工负责实施,并分别报送经理、矿长、总工程师,同时于每月5日前报送上一级安全监察部门。六):在实施计划管理的同时,每年、季、月底(末)工作计划应对计划完成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发扬成绩,解决存在的问题,未完成的工作应列入下年、季、月度工作计划。七):安全监察部、站所有应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情况,下井次数不少于以下指标:1、主任、副主任、主任工程师每月不得少146、于8次,部内安全监察人员每月不得少于10次。2、安全副矿长、副安全副矿长、技术负责人每月不得少于15次,站内安全监察人员每月不得少于20次。 八):下井检查工作应有目的,有计划,应根据本人分管的工作职责范围或根据经理、主任、矿长、安全副矿长的安排去检查工作。九):在井下检查工作要确保足够的时间,正副安全副矿长一般不得少于4小时,站内专职安全监察人员在井下每班要确保6小时,盯头盯面的安监员要确保8小时,严禁出现监察失控现象。 十):安全监察人员下井检查工作,应根据本人分管的专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配带检测仪表工具、记录用品等。十一):在井下检查工作时,发现危及安全的紧急问题及“三违”现象,应跟安全监147、察人员的职责范围和权限立即采取果断措施,现场帮助解决,否则造成事故应根据情节轻重追究在场安全监察人员的责任。十二):在井下现场发现不安全因素,应详细做好记录,现场应采取果断措施处理并及时向安全副矿长汇报,任何人不得拖延汇报和处理时间,否则应由当事者负责。十三):公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安全副矿长会议,传达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总结布置工作,听取各站工作汇报,根据工作需要,公司还将不定期的召开安全副矿长或专管人员会议。 十四):各矿安全监察安全副矿长每月主持召开以下会议1、安全工作情况分析会议2、各工区安全区长会议例会3、配合工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网员工作汇报会4、每天召开一次碰头会,分析当天存在的148、问题,研究布置第2天的工作。 十五):主任、安全副矿长、安全监察人员还应根据经理、矿长的安排参加公司、矿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 十六):主任、安全副矿长应定期或不定期向经理、矿长汇报安全监察工作情况,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 十七):各站安全副矿长每月书面书面向公司汇报一次工作,不定期的用电话汇报一些特殊情况。 十八):各站每月将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提升、安全管理等检查情况向公司汇报一次。十九):对违章、违纪人员的处分决定,罚款,对有功人员的奖励情况每月向公司汇报一次。二十):对上级及公司召开的会议,传达的文指令、通报将贯彻情况汇报公司。二十一):各矿制定的管理制度,安全方149、面的文件、简报等都应向公司报告,以便掌握情况。二十二):各驻矿安全监察站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当天全矿出现的安全问题。二十三):各站每周两次(周二、周五)向公司安全部汇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二十四):各单位当天发生的一切生产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站内值班人员必须在30分钟内向告诉安全部门简要汇报情况,重大事故立即汇报简要情况外,由第一责任者等向有关部门汇报。二十五):公司矿安监部门接到汇报后,应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参加抢救并按规定尽量保护现场,做好一切记录备查。凡不按上述规定执行的单位,一次提出警告,二次扣除安全副矿长当月部分安全奖或季度奖,三次取消先进安全监察站评比资格。 二十六150、):各矿每月5号前向公司报送采掘工程平面图,各矿每季前向公司报矿井通风系统图,提升运输供电等系统图。二十七):各矿每月1号向公司报送以下报表:1、伤亡事故月报表2、死亡、重伤事故明细表3、隐患排查评估表4、安全工作月报表5、矿级干部下井抓“三违”统计表6、月度工作总结及计划所有报表要求填写清楚、整洁,数据准确,经有关领导审阅签字盖章后上报。二十八):图报表的报送情况,公司每月通报一次,并列为优秀安监员和先进安全监察站的评比内容。二十九):发生各类生产事故,伤亡事故后,驻矿安监站立即向安监部汇报,安监部按规定及时上报上级各有关单位。三十):重伤、死亡卡片24小时之内必须报送安监部,以便按规定逐级151、上报。 三十一):二级以上重大生产事故应在五日内整理出调查处理报告,特殊情况外,一类生产事故,死亡重伤事故一周内整理出书面报告报安监部。三十二):除重大事故外,其余各类生产事故,伤亡事故的处理,结案等工作原则上不超过一个月。三十三):各类事故及时搞清现场情况,并绘制现场事故示意图,以便追查分析时提供依据,比例适当,符合现场实际情况。三十四):安全检查笔录、安全监察处罚决定书、安全检查复查申请书等文书是安全监察人员开展安全监察工作,促进问题尽快解决的重要手段之一,必须坚持使用和正确对待。三十五):安全监察人员或有关管理人员在井上下任何现场检查工作时,发现问题和重大隐患,必须填写检查笔录,主任、安152、全副矿长或有关领导签发,一式两联,一联留存,一联交整改单位,整改单位负责任必须在检查笔录上签字,安全检查笔录从签字发出之日起生效,矿长、矿(区)长应按要求迅速组织整改。安全监察部门在安全检查笔录发出后,应经常督促和检查隐患的整改。1、隐患整改结束后,整改单位首先组织自查,并填写安全检查复查申请书一式两联,一联留存,一联报监察部门。监察部门接到复查申请之后,组织复查。2、对违反有关规定,需作出经济处罚时,安监部门要认真填写安全监察处罚决定书,一式三联,一联留存,一联交被处罚单位,一联交财务部门,处罚决定书要由主任、安全副矿长签发,被处罚单位负责人签收,无争议后生效。十一、事故隐患排查上报与整改(153、一)隐患排查责任一:矿长对矿的事故隐患排查上报整改工作全面负责。二:总工程师、副矿长、区(队)长对分管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矿各级业务部门负责实施本职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三:矿技术部门或“十项”专管组织会同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排查的召集组织工作。 四:矿各级安全监察部门或安全兼职机构负责矿的事故隐患统计上报工作。(二)事故隐患分类五: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评估、梳理分类,按严重程度,解决难易分为A、B、C三级;A级:难度大,矿解决不了,需由公司解决的隐患。B级:难度较大,区(队、科、车间)解决不了,需由矿解决的隐患;C级:由区(队、科、车间)必须解决的隐患;事故隐患共分顶板、通风、瓦斯、煤尘154、机电、运输、放炮、火灾、水害、其它等10类,地面企业可根据行业不同有关规定分类上报。(三)事故隐患排查与上报六:区(队、科、车间)每旬初(5、15、25号前)必须组织排查一次本单位范围内的事故隐患,并及时报到安全监察站。七:矿每月25日前在综合各区(队、科车间)所排查隐患的基础上排查一次本矿的各类事故隐患,并由安全监察安全副矿长依据标准定级分类于月底之前将A、B两 级隐患全部上报到公司。 八:矿十项专管人员每月月底之前组织对上报的各类隐患进行审查评估,在此基础上全面排查一次全矿井范围内的各类事故隐患,评估定级后由安全监察部将A级隐患及重大事故隐患依次上报有关部门。九:各类事故隐患在未整改结束155、之前必须每月(次)都 得上报。(四)事故隐患管理与整改第10条:公司安全监察部门负责A、B级事故隐患管理,负责协调监督、检查验收A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同时负责对A、B 级事故隐患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第11条:矿安全监察站负责A、B、C三级事故隐患的管理,负责抓好隐患的整改,并负责监督检查工作,对C 级以上隐患负责下达隐患通知书,并组织跟踪复查落实整改情况。第12条:区(队、科)长、车间主任负责C 级隐患的管理与整改工作。(五)其他第13条:各类事故隐患的整改 本着“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责任落实”的原则,一级对一级负责,及时彻底解决。第14条:对一些解决起来难度156、较大,且一时又无法解决的事故隐患,在未解决之前,必须制定确保安全的专门措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十二、事故统计报告与调查处理第1条: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因工死亡、重伤及二级以上的生产事故,主要领导及有关技术人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抢险救灾,同时及时向公司汇报。第2条:矿接到事故汇报后,主要领导及总工和有关人员要及时向公司汇报。第3条:各级安监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必须派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并尽量保护好现场,为调查处理做好准备工作,各单位在生产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不论用工制度如何都必须向公司及时汇报。(一)事故分类第4条:职工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分为三种1、轻伤:指受伤后,需休息一个工作日及以上,157、但未达到重伤程度。2、重伤:指受伤后,符合劳动部(60)中劳护文字第56号文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或经医生诊断为重伤者。3、死亡。第5条:伤亡事故按伤害程度和死亡人数分为以下六类:1、轻伤事故:指事故中只有轻伤的事故。2、重伤事故:指受伤职工中含有重伤(没有死亡)的事故。3、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一至二人(多人事故含轻伤重伤)的事故。4、重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三至九人的事故。5、特大死亡事故:指一次死亡十至四十九人的事故。6、特别重大事故:指一次死亡五十人(含五十人)以上或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千万元及以上的事故。第6条:伤亡事故按行业生产特点分为以下八类:1、顶板:指冒顶、片邦、顶板掉矸、顶板支158、护垮倒、冲击地压等(底板事故视为顶板事故)。2、瓦斯:指瓦斯(煤尘)爆炸(燃烧)、煤(岩)与瓦斯突出,中毒、窒息。3、机电:指机电设备(设施)导致的事故,包括运输设备在安装、检修、调试过程中发生的事故。4、运输:指运输设备(设施)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事故。5、放炮:指放炮崩人,触响瞎炮造成的事故。6、火灾:指煤与矸石自燃发火和外因火灾造成的事故(煤层自燃未见明火逸出有害气体中毒算为瓦斯事故)。7、水害:指地表水、老空水、地质水、工业用水造成的事故及透黄泥,流沙导致的事故。8、其它事故:以上七类以外的事故。当事故分类发生争议时,由安监部门仲裁。第7条:生产事故(非伤亡事故)按有关规定分为一级生产事159、故、二级生产事故、三级生产事故。一、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均为一级事故1、经济损失价值2万元以上者;2、凡所发生的事故使整个矿井(厂)停工八小时以上或者使采区(车间)停工三昼夜以上者;3、瓦斯煤尘爆炸(燃烧);4、井下火灾(内、外因火灾);5、火药房、火工品厂、加工房爆炸;6、主水房停止运转,致使泵房进水;7、主提升设备断轴、过卷、断绳、卡罐、井筒掉车;8、斜井跑车;9、主要扇风机停止运转30分钟以上者;10、地面铁路运输,机车中破一台,货车大破两辆,主要车站或主要站或主要正线引车中断12小时以上者;11、输配电线路(2200V以上)混线,杆塔倒塌,雷击或瓷瓶破坏造成主要干线停电达(2)项规定时间者;12、主要变配电设备,主要电机绝缘击穿、着火、油箱爆炸等造成停电达(2)项规定者;13、基本建设矿井发生的事故使单位工程停工八小时以上或使工区(车间)停工三昼夜以上者,井架变形、断梁、断柱、无故破坏者。14、其他事故认为特别严重者;二造成下列后果之一者均为一级事故1、经济损失价值2万元以上者;2、凡所发生的事故使整个矿井(厂)停工八小时以上或者使采区(车间)停工三昼夜以上者;3、瓦斯煤尘爆炸(燃烧);4、井下火灾(内、外因火灾);5、火药房、火工品厂、加工房爆炸;6、主水泵停止运转,致使泵房进水; 7、主提升设备断轴、过卷、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