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泰煤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及事故隐患排查处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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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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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特别规定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狠抓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加强以“一通三防”为主的现场安全管理,进一步强化“双基”建设,促进安全工作稳步发展,实现安全工作奋斗目标,特制定我矿安全目标管理制度。一、安全工作奋斗目标:1、杜绝瓦斯、煤尘、透水、自然发火、顶板、机电运输等较大事故,杜绝一级非伤亡事故。2、消灭伤亡事故,安全零目标;重伤事故率下降50%。 3、乔泰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达到一级标准,继续保持“五优”矿井称号。4、地面生产经营单位消灭重伤和二级非伤亡及以上事故。二、具体管理要求:(一)提高认识 落实责任 实施依法治安 1、全矿各2、级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各级管理层对各自的安全直接负责”的理念,充分认识搞好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要以对党的事业、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效益、稳定之间的关系,坚持依法治安,努力构建高效务实、职责明确、规范有序、激励与约束相互协调的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2、矿党政工团各部门要坚持齐抓共管,围绕“安全生产零事故”这个愿景目标,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深入细致的安全思想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国务院446号令等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公司十六条安全理念,教育广大干部职工切实转变观念牢固树立“违章就是违法”的思想,在实际工作中自觉克服习惯性违章行为,努力营3、造遵纪守法、按章操作的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3、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干部下井跟班带班制度,将工作重心下移,把安全管理的触角延伸到矿井各个管理层面和角落,把安全工作的压力层层传递下去,落实到每一个区队、班组和职工。同时要加大考核处罚力度,对违章决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及相关人员要严格按照安全质量奖惩办法和安全质量行政处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二)强化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素质1、各级管理部门要坚持“员工必须接受严格的科学培训”和“安全是被4、聘用的条件”的理念,教育科要充分发挥“四级安全培训基地”的优势,指定专人负责,选聘优秀教师,以提高职工文化素质和岗位安全技能知识为重点,以采掘一线职工为主要对象,采用电视教学和人工授课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岗位培训。同时要严把培训质量关,凡经教育科培训并发放合格证的员工,经抽查核实实际水平达不到培训要求的,要追究教育科科长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2、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班前会30分钟讲安全”、“每周两小时安全技术学习”制度,要建立详实的学习记录,每月组织一次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人员,一律进行待岗培训,复训仍不及格者,一律清退。3、劳资科在招工前必须设定最低文化程度线,必须通过文化基础5、知识考试,方可入矿参加岗前培训。从招工源头严把素质关。新工人必须与老师傅签订师徒合同,在老师傅带领下实习一年后,方可单独上岗作业。4、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培训基地培训,并取得上岗证后方后可上岗作业。(三)抓好“双基”建设,加强基础管理。双基建设是指安全基础工作和基层区队班组建设。我们要在坚持“量化考核、定量跟踪、奖罚到每个人,落实到每个现场”的理念,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扎实有效的开展工作,一是要把安全工作的重心下移到区队,促进区队安全管理自治;二是要把安全防线前移到班组,推进班组安全管理自主;三是要把安全培训教育落实到个人,强化员工自主保安意识,提高职工安全技术技能,规范个人的安全行为6、,约束个人安全自律;四是要逐步建立矿井安全信息数字化管理系统,完善和规范区队、班组安全管理制度。(四)强化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杜绝重大事故发生1、把“一通三防”作为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好。一是要认真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严格执行“三先三后三落实”的瓦斯抽放原则,不断提高瓦斯抽出率,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瓦斯抽放计划。二是要对矿井通风系统进行优化,降低通风阻力,保证系统完善、可靠、稳定,杜绝无风、微风、循环风和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消灭风速超标、瓦斯超限等一切形式的超通风能力冒险生产现象。三是要切实加强防尘、防火和安全监测监控管理,确保系统和设施稳定可靠,对破坏瓦斯监测系7、统或设备、私自调整探头监测数值,要从重追究责任人的责任。2、进一步加强防治水工作。生产技术科要根据我矿实际认真分析有可能对矿井安全生产产生威胁的水患地点等关键环节,提高地质预报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探放水原则,确保矿井安全生产。3、加强机电运输管理。机运科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加强对矿井主要提升、排水、运输、通风等大型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同时要加强对高瓦斯头面机电设备防爆性能检查和斜坡轨道及一坡三挡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和检查,坚决杜绝机电运输事故发生。4、加强顶板管理。生产技术科和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组织施工,重点抓好工作8、面初采初放、过老巷、巷道贯通和巷修地点等关键环节的顶板管理。凡未经公司批准,放顶煤工作面擅自采用采场顶煤爆破作业或违反煤矿安全规程采用强制落顶等爆破作业方式的,要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五)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安全基础1、矿将从吨煤成本中提取1.5元作为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基金,用于对质量标准化工程项目的补助。2、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搞好安全和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矿将从吨煤成本中分别提取不低于2.5元、1元作为年度安全奖励基金和质量标准化基金,并严格考核奖优罚劣,推动我矿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工作迈上新台阶。3、为了提高区队安全管理水平,今年矿对区队安全质量结构工资继续按30%9、进行考核,区队对职工个人也必须实行安全质量结构工资考核。4、深入开展“十个一”标杆工程竞赛活动。各专业要积极树立本专业的标杆工程,力争每个季度至少有一项工程被公司评为“十个一”标杆工程。(六)加大安全投入,提升矿井安全水平我矿将按照公司规定从吨煤成本中提取15元作为安全费用,重点用于改造和完善不符合国务院446号令要求内容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国家专家组会诊要求内容的系统工程、设备、工艺、仪器仪表等方面。各专业口要按照“突出重点、分轻重缓急”原则,拟定施工和设备更新计划,报公司批准后,由计划科下达,各专业口负责组织实施,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七)强化隐患排查,抓好隐患整改1、坚持每周三现场安全办10、公和每周五文明卫生检查制度。矿党政工各部门原则上不得安排与安全办公无关的工作,集中精力搞好现场安全检查。2、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后勤各专业由分管领导负责,每旬组织一次隐患排查活动,并对所查的安全隐患登记建档,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隐患将按公司和矿有关规定给予处罚,如因隐患整改不力而发生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纪委、工会、团委要定期组织安全小分队,每月活动不得少于2次,安质科专职小分队要分三班进行活动,重点检查领导干部跟班情况、特殊工种特证上岗情况、重大隐患整改情况、各类专项措施执行情况和现场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情况。(八)坚持齐抓共管,狠11、反“四违”1、纪委要开展创建“共产党员标准化示范岗”和党员身边无“四违”活动;团委要组织开展“青工安全知识竞赛”和“安全征文”活动;工会要认真抓好“安康杯”竞赛活动,适时组织“安全文艺演出”;家属协管会要组织职工家属广泛开展“平安你一个,幸福全家人”、“安全嘱咐”等活动。2、矿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反“四违”工作,每月抓“四违”不得少于2人次,并按规定填写抓“四违”工作票,工作票必须自查处之日起三日内交安质科,由安质科归类建档,否则视为无效。3、凡是因“四违”引发的事故,除追究“四违”人员的责任外,同时要追究负责安全教育干部、联保人员、班组长、在场党员、网员、岗员的连带责任。4、广泛开展反“四12、违”活动,加大对“四违”人员的处罚力度,同时对特重、严重两类违章人员必须实施过“四关”(区队教育关、教育科培训关、家属协管会帮教关、安质科考核关),否则,不准上岗。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根据公司关于资金计划管理文件规定,为推动我矿煤炭安全、生产经营健康发展,做到有计划、有步骤地解决影响矿井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安全专项资金按期足额提取投放到位,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能,特制定三矿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制度。一、 矿成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矿长、党委书记副组长:生产矿长、总会计师成员:总工程师、安全矿长、机电矿长、开拓矿长、后勤矿长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由计13、划科长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财务科长、机运科长、技术科长、通防科长、安质科科长、企管科科长、审计科长二、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管理责任划分 (1)机电专业口:公司管维简资金计划、安全费用资金计划(含机电运输安全技改计划、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矿井更新改造计划、安全整改计划)、国债煤矿安全改造项目资金计划中的机电设备部分、一通三防成本补助计划及成本开拓延深补助计划中的机电设备部分、设备大修理计划。(2)通风专业口:国债煤矿安全改造项目资金计划、一通三防成本补助计划、安全费用计划、成本安技措计划。(3)开拓专业口:成本开拓延深补助计划、煤巷支护补助计划。(4)生产专业口:国债煤矿安全改造项目资金计划14、中的顶板灾害治理矿压监测系统;一通三防成本补助计划、质量标准化补助计划及煤巷支护补助资金计划中的巷修部分,要负责按规定时间安排巷修队伍施工,并向通防科、安质科、开拓科提供巷修结算资料。(5)安全专业口:质量标准化补助计划、安全费用资金计划负责与公司安监部协调结算工作。(6)地测专业口:公司维简计划中的地质勘探部分、安全费用计划中防治水(三水平八灰疏放工程)及04年资金结转计划中的三矿深部三维地震勘探。(7)后勤专业口:公司维简资金计划中购(征)地和土建、迁村等工程部分。三、安全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管理1、计划科负责专项资金计划的审核、编制下达;负责资金计划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及各项资金计划项目15、的统计上报和汇报工作;并会同有关业务部门搞好各项资金计划的结算工作。 2、工程造价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议标。招议标标书内容的确定,应有主管矿长同意后交计划科。标底由业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招议标工作由工程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计划科、纪审科、企管科、财务科参加评标、议标与合同的签定。3、各项资金必须有计划,严禁计划外工程、设备发生。若确需发生的,必须经主管矿长审批后交计划科,年底调整计划时作为调整计划的依据。否则,一律不予结算。4、结算程序为:项目业务部门计划科企管科审计科分管矿长主管矿长总会计师财务科。5、通防科、机运科、开拓科、安质科及技术科负责巷修的人员,必须做到每月底最后一天向计划科16、报送各归口部门当月资金计划项目进度完成情况。否则,罚科长100元,分管领导50元。6、根据公司文件规定必须做到每季度对公司资金计划进行一次结算,年底全部结算完毕。四、奖罚:1、矿管维简资金计划及公司管维简资金计划中由矿负责委托加工的设备项目能按上级文件规定进行招议标,手续建全,每季度经公司有关部门检查未出现计划外项目、设备,且招标程序不违规,对专项资金项目管理人员给予适当奖励。若出现计划外工程项目、设备,受到公司有关部门处罚的,矿对归口业务部门按处罚金额的20%进行罚款。2、公司管维简及公司管各项补助资金计划,矿对归口业务部门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结算情况,实行每半年奖励一次。矿对年终全部完成公司17、下达资金计划,并按时予以结算的业务部门,按结算金额的1%进行奖励。未按时完成年度公司下达资金计划及结算的业务部门,按未结算金额的1%进行罚款。 安全奖惩办法为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体现重奖重罚的原则,充分调动各级领导干部搞好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矿从吨煤工资中提取不低于3.0元作为安全奖励基金,按季转入安全帐户,由安质科负责组织考核、审批发放。一、奖励1、全年实现矿安全奋斗目标、年终被评为安全生产优胜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标杆区队),对直接、辅助区队分别奖励1万元、5000元。2、全年实现矿安全奋斗目标,年终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18、对直接、辅助区队分别奖励5000元、3000元。3、被评为矿安全先进单位的科室)奖励2000元。4、被矿评为安全生产标兵、十佳安全区队长、十佳安全班组长和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分别奖励2500元、1500元、1000元和300元、先进班组500元。5、设立安全管理创新奖。创新的管理办法,在全矿推广应用的,奖励2000元。6、防止和避免重大事故发生以及在事故抢救中的有功人员,经单位申请,安全部门报请有关领导批准后给予不低于5000元的奖励。7、对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严重“三违”进行举报的有功人员奖励10005000元。二、罚则1、集体1)单位发生1人次工亡事故罚款5万元,发生事故隐瞒不报加倍处19、罚。2)发生1次一级非伤亡事故,罚款3万元。3)对实行安全结构工资考核的区队,发生重伤对集体按照安全结构工资考核标准进行考核扣分。每人次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单位发生重伤事故,必须在1小时内向矿调度室和安质科汇报,超过24小时不汇报,视为隐瞒事故,加倍处罚。4)对存在有重大安全隐患或不按公司、矿要求认真整改安全隐患的,按照安全结构工资考核标准扣分。5)发生一人次轻伤,对责任单位按安全结构工资考核标准扣1分。6)对性质严重的未遂事故或造成重大隐患的,对有关责任单位按一人次重伤事故标准处罚。7)各单位所管辖的机电设备被上级部门和矿查出一处失爆,对单位集体罚款5000元,安全结构工资考核扣10分20、。2、个人1)单位发生1人次工亡事故,对支书、队长、值班干部各罚款2000元,对当班跟班干部罚款2500元,对其他管理人员按责任不同分别罚款1000-1500元。2)单位发生一次2人工亡事故,对事故单位管理人员按一人次工亡事故标准的1.5倍给予处罚。3)单位发生1人次重伤或出现重大隐患,对直接或主要责任者罚款500元,对事故单位管理人员按一人次工亡事故标准的0.5倍给予处罚。4)各单位所管辖的机电设备被上级部门和矿查出一处失爆,对单位队长和支书各罚1000元。5)对违章指挥或对重大隐患及事故负有责任的干部除给予经济处罚外,同时按照安全生产行政处分办法和三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及责任追究和奖惩办21、法给予相应行政处分。6)对各类违章人员按1号文规定的类型进行处理:(1)对特重违章人员,给予不低于开除留用处分,并住安全学习班。(2)对严重违章人员,给予不低于降一岗工资处分,并住安全学习班。(3)对较重违章人员,给予不低于300-500元的罚款并住安全学习班。(4)对一般违章人员,给予不低于50-300元的罚款。7)对安监人员现场查出的各类隐患,区队跟班干部必须当场签字,并及时安排处理;对安监人员送达的安全质量建议书,区队干部必须有人签字;对安监人员的工作不支持,每次扣单位结构工资1分。8)矿领导、业务科室和区队干部每人每月查处“三违”不得低于两人次,每少一人次扣个人安全风险抵押金返奖额的522、%。9)对逾期未整改的隐患,每条对科室和区队结构工资考核各扣1分。三、其它1、公司、矿对各单位的罚款(包括集体和个人罚款),由劳资科在结算工资时扣除,财务科按劳资科工资结算单支付工资,扣除部分转入矿安全帐户。对个人的罚款必须从本人工资中扣除,不得从区队奖金中垫付,纪委负责督查区队的执行情况。2、对制止“三违”、防止、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抢救事故有功的人员经安质科提名,领导审批后给予重奖。3、各单位要根据矿安全奖惩办法修订本单位的奖惩办法,并报安质科备案。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此文解释权归矿。全员安全抵押管理办法为提高全矿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体现23、重奖重罚的原则,把以往执行的以负激励机制为主的安全管理制度,转变为正、负激励机制相结合并以正激励为主的安全管理制度,以经济杠杆调动全体员工搞好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我矿2009年安全生产零目标,根据公司和矿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三矿全员安全抵押管理办法,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一、安全抵押制度为充分调动全矿员工搞好安全的积极性,在全矿井下员工中执行全员安全抵押制度,实行月考核,季兑现。 二、抵押范围未参加矿安全质量抵押的井下员工。三、安全抵押标准抵押标准为每人100元。四、返奖条件1、矿井消灭工亡或一级非伤亡事故。2、单位(区队)消灭重伤或二级非伤亡事故,工程质量消灭不合格品。324、本人无违章记录,无轻伤。4、本人参加互联保管理,且互保联保人员无违章,无轻伤。5、出勤工数不低于法定工作日。五、返奖标准凡符合返奖条件的,按抵押的金额给予全额返奖。*另原辅助单位组长抵押标准调整为150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解释权归矿。“三员”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一、安全风险抵押考核范围1井下单位班组长;2安监员、瓦检员、防突员等关键岗位员工(以下简称“三员”)。二、安全风险抵押金额(月抵押金标准)1直接单位班长300元/人;2直接单位组长、辅助单位班长及“三员”每人200元/人;3“三员”的班组长,在“三员”的基数上增加50元/人;4辅助单位组长100元/人。三、安全抵押风险考核办法(25、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冲销安全风险抵押金。1本班组发生重伤或二级非伤亡及以上事故或隐瞒上述事故不报的;2班组长及“三员”本人严重违章的;3班长所在班当月出现三人次以上(含三人次)严重违章的,组长所在组当月出现二人次以上(含二人次)严重违章的;“三员”辖区内出现职责范围内的三人次(含三人次)以上严重违章的。4因本班组责任,当班出现重大隐患或工程质量低劣,被公司或上级部门责令停产、停运的头面或设备。(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兑现安全风险抵押金。1本队当月发生重伤或一级非伤亡及以上事故的;2班组长及“三员”本人出现较重违章的;3班长所在班当月出现三人次(含三人次)以上较重违章的,组长所在组当月出现二26、人次(含二人次)以上较重违章的;“三员”辖区内出现职责范围内的三人次(含三人次)以上较重违章的。4本队月工程质量不合格的;5当月出勤工数低于15个的;6班组长及“三员”本人不会岗标、不掌握操作规程或不持证上岗的。(三)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兑现计算方法安全风险抵押金考核分数总分为100分,每月兑现金额为:月兑现金额=(考核分数100)抵押金额 (四)考核内容(详见附表)1工伤事故班组长本人是否出现轻伤及三级责任事故;班组内是否出现轻伤及三级事故;有无隐瞒事故不报的现象。2违章违纪班组长本人出现一般违章;本班组员工出现严重违章、较重违章、一般违章。3隐患整改出现被矿停产(运)的头面(设备);本班组当27、班发生的责任隐患情况;当班应整改的隐患是否及时整改。4工程(设备)质量工程质量旬出现不合格品;出现电气设备失爆;安全保护装置是否齐全、合格。5现场管理每月以法定工作日为准,考核出勤;班组长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班组长是否无措施施工;班组长是否按措施施工;班组员工是否按措施施工;因施工单位原因出现瓦斯超限的;探头吊挂位置是否正常,监测系统是否正常;当班发生空顶或老塘悬顶面积超过作业规程规定的;掘进头超前支护是否按规定使用;不按“规程”规定打眼、装药、放炮的;抽放钻场、通风设施及新安装的设备是否达到质量标准要求。6安全培训所在班组员工掌握岗标、掌握规程措施应知应会的情况;所在班组员工有不持证上岗的。四28、考核依据1公司及上级安全检查隐患通报情况表; 2公司两个小分队安全检查记录; 3公司及矿井停产通知书;4矿井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下井安全检查记录;5矿井安全小分队下井安全检查记录;6矿井安质科、调度室事故追查记录。事故隐患排查处理制度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隐患检查、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实施依法治安、依法治矿,强化安全责任主体,落实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变事后制裁为事前管理,变事故处理为事故预防,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第446号令)、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9、2005133号)及煤矿隐患排查和整顿关闭实施办法(试行)(安监总煤矿字2005134号)精神,结合我矿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分管谁负责”和“谁包队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三矿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号管理制度。一、我矿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实行矿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各专业分管领导是本专业隐患排查整改第一责任人;各业务科室科长负责本专业职责范围内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组织工作,各分管副职是分管业务范围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督办责任人;各基层单位行政正职对本单位隐患排查和整改落实工作负全面责任责任;检查科负责对各专业隐患排查组织和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落实;对隐患排查工作组织不力、整30、改效果差的要给予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二、安全生产隐患是指矿井上下生产现场、系统、生产工艺、技术管理、自然环境、设备设施上存在的可能导致安全事故的问题。三、为便于安全隐患跟踪管理,将隐患进行以下分类:(一)按隐患危害程度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1、重大隐患是指三矿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实施细则(鹤煤三办20065号文)第八条所列的十五项隐患。2、一般隐患是指除重大隐患以外的隐患。(二)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按隐患落实整改的责任分别分为A、B、C三级。A级:矿井无能力整改,需书面请示公司,并经公司批复,由公司帮助解决的隐患。B级:区队无能力整改,须由矿级领导安排解决的隐患。31、C级:由区队、业务科室安排解决的隐患。(三)按安全生产的专业分为一通三防、机电运输、水灾、地测、顶板和其他隐患。四、安全隐患来源依据(一)上级各类检查。(二)公司领导下井检查;公司安全办公;公司各业务部室业务保安监查;公司安全小分队和“一通三防”小分队安全检查。(三)矿领导下井检查;矿、区队领导值班、跟班下井安全隐患汇报;矿安全办公;定期隐患排查;矿业务科室业务保安监查;矿各类小分队安全检查;矿各类安全专项验收和检查;矿群检员、青安岗安全检查;其他人员反映的隐患。五、隐患的排查、检查、整改与上报(一)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后勤各专业的隐患排查活动每周进行一次,由矿长组织每月对矿井重大32、隐患进行一次排查。(二)各专业分管矿领导在按时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的同时,要认真抓好本专业日常安全检查和专项验收检查,全矿各级管理人员都要把查处隐患当作首要任务,确保在第一时间发现各类隐患,对现场不能及时处理的隐患,每个人都要认真填写记录,归类管理,确保隐患按期整改。(三)日常各类安全检查的隐患,由检查科负责进行分类、分级;各类专业检查的隐患,由矿对口业务科室负责进行分类、分级。对C级隐患立即安排区队整改,对A、B级隐患,由矿长、安全副矿长或分管副矿长在24小时内召集分管矿领导、检查科、各业务科室及区队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检查科、相关业务科室按要求及时对安全隐患归档管理,将A级隐患和重大隐33、患在24小时内分别上报公司相关业务部室和安监局;同时将A级隐患另行文上报公司。(四)矿相关业务科室接到各单位上报的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后,要在24小时内审查、认定并归档。属于本专业的A级隐患要及时制定出整改意见,本专业口不能解决的,由矿安委会研究解决。需要公司协调解决的,经分管领导、安全矿长、矿长签字后报送安监局,由安监局统一汇总报公司安委会研究解决。六、隐患整改、建档及消号管理(一)安全隐患整改1、各单位行政正职负责对本单位存在的重大隐患组织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并组织实施;一般隐患由行政正职指定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2、各业务科室对分管业务范围内A级隐患和重34、大隐患的整改落实进行监督、检查,确保隐患按期整改。3、检查科对A级隐患和重大隐患的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并定期向各有关责任人反馈。(二)安全隐患建档管理1、检查科:所有类别的A、B、C级隐患;2、各业务科室:分管专业的A、B、C级隐患;3、生产区队:本单位的A、B、C级隐患;各业务科室要对本专业所有安全隐患建立档案,并设专人管理,确保隐患归档及时、不遗漏,逐步实现安全隐患档案微机化管理。 (三)安全隐患消号1、各业务科室、生产区队对入档的各类隐患要及时跟踪消号,注明落实人和整改时间,做到隐患消号闭合管理。对消号的隐患,检查科和各业务科室要及时进行核查。2、检查科、业务科室于次月5日前将上月已35、整改完毕的A级隐患、重大隐患上报公司安监局和相关业务部室,进行消号。3、各业务科室必须于每月的5日前对所管的安全隐患档案进行整理,已整改完毕的安全隐患进入安全隐患消号表,上月新发现的安全隐患按时间先后顺序进入安全隐患档案管理表。七、几点要求(一)各级领导下井要严查细管,各类检查要注重实效,隐患整改要落实到位,凡出现检查不负责任遗漏隐患、隐患不按期整改、隐患督查不到位,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责任者的管理责任,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刑事责任。(二)对隐患管理要做到档案管理规范,隐患上报及时,凡出现建档不规范、流于形式或上报材料不及时,按公司和矿考核办法处罚。(三)对有可能造成事故的重大隐患,要在第一时间36、逐级上报。矿各业务科室、检查科或区队要立即撤出人员停产整顿,属矿业务科室自停的,由矿组织验收(必要时可报请公司有关人员参加);属公司领导或职能部门停的,由公司组织验收,并决定是否恢复生产。(四)各级领导、业务科室要认真排查、检查和督促整改隐患。凡工作不认真、不仔细导致本单位、本专业被上级部门查出重大隐患,造成停产或受到经济处罚的,隐患单位、各业务科室、矿分管领导以及包队领导要承担相应责任。安全监督检查制度一、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煤矿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二、煤矿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依照本制度进行安全检查,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及37、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安全生产。三、对政府有关部门安排部署的安全检查,矿长或生产副矿长负责安排落实。政府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检查、监察时,车间、班组、有关人员要积极予以配合。四、矿长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对安全检查负全面责任。各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负责。五、由矿长组织,每半年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1、全生产法律、法规是否得到贯彻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职工培训计划执行情况。2、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是否将安全放在生产的首位。3、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适宜,内容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处于执行状态;安全38、生责任制是否落实。4、安全管理保障体系是否满足管理需要并发挥作用,职工是否树立了安全生产意识,是否形成了全员参加的管理网络。5、作业场所是否存在环境、物的不安全状态和人的不安全行为,是否落实隐患治理措施。六、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矿每月至少进行1次,定期安全检查由矿长组织,分管副矿长和技术员负责人参加,分别对井上下作业现场、设备和设施进行全面检查。七、矿长定期检查安全教育与培训计划、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的执行情况;经常检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其他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修订、修改。按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管矿长、技术负责人每半月组织一次专项安全检查,及时解决分管范39、围内存在的安全问题。八、对生产作业现场、设备、安全设施和人的行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和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1、矿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技术负责人下井指挥生产,必须同时检查安全工作。2、安全检查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作业现场检查,每月不少于20次。3、班组长作业前,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九、安全大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实行安全检查表制度。检查前制定安全检查表,检查中,应认真依照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填写。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十、作业人员必须按“三大规程”要求,实行标准化作业,作好岗位责任范围内的检查和自保互保工作。十一、安全检查员日40、常监督检查,应当检查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制止三违行为。现场检查应当全面,突出重点。检查地点、时间、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要如实记录。安全检查员对作业班组和作业人员能够解决的事故隐患,有权要求限期解决;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场所,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及时下达安全建议书,并向矿长或有关负责人报告;对违章行为有权提出处罚意见。十二、对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检查或检查工作不认真,检查后未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或未落实整改措施导致事故的,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安全处罚规定,追究相关责任的人责任,实行经济处罚。十三、安全检查记录有妥善保管。安全办公会41、议制度第一条 为了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堵塞漏洞,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根据煤矿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依照本制度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第三条 矿每周三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如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即随时召开 。第四条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安全矿长主持。第五条 安全办公会议的参加人员全体安委会成员、各区队支书或队长、各业务科室科长。第六条 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的内容和任务,是研究我矿安全生产和“双基”建设工作,具体内容由会议主持者确定。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42、文件及领导指示。2、由安质科通报上周安全办公检查问题的整改结果及处罚情况。3、由安质科通报上周工伤情况和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情况。4、由调度室通报上周各单位影响生产事故情况。5、由各专业口口长就上周未整改隐患说明原因。6、由各专业口口长汇报本周安全办公所查重大隐患的整改安排情况以及其它口领导协商后未能就隐患整改达成共识的问题。7、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布署安全生产工作。8、决定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投入等事项。9、“双基”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制定出解决办法或采取的方案和措施。10、研究其他相关安全事项。第七条 有关要求1、安委会成员必须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按时参加会议,有事必须在会前向矿长请假,在矿长外43、出时,必须向安全矿长请假,凡是无故不参加会议,一次罚款20元。2、安质科负责建立专门的安委会会议记录本,与会人员都必须亲自签到。3、与会人员不能迟到、早退,否则罚款10元。4、与会人员必须携带记录本,对会议安排对本口的工作要作好记录,会后安排相关单位按时完成。5、安质科负责对安委会安排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落实考核。6、重大隐患分口必须拿出处理预案,提交安委会讨论。7、“双基”建设中自检情况,定向汇报。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一、本文安全技术措施是指须审批的作业规程、专项措施、说明书、规章制度、工程预报、工程设计、工程图纸等。二、安全技术措施由区队任职技术人员或业务科室技术人员编制,经施工负责人和施工44、技术负责人签字上报审批。三、下列安全技术措施由区队任职技术人员编制:1、须会审的措施: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采煤队)、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措施(采煤队)、采煤工作面防水专项措施(采煤队)、煤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煤巷队)、掘进工作面与全负压通风巷道贯通措施(施工单位)、煤巷掘进防水专项措施(煤巷队)、岩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岩巷队)、反井钻机施工煤仓作业规程(岩巷队)、人工反井施工煤仓作业规程(岩巷队)、巷修工作面作业规程(巷修队)、采空区探放水专项措施(施工单位)、老巷探放水专项措施(施工单位)、串联通风专项措施(通风区)、防止矿井局部瓦斯事故专项措施(通风区)、盲巷管理专项措施(通风区)、临时45、就地排放瓦斯专项措施(通风区)、排放瓦斯专项措施(通风区)、巷道贯通调整通风系统专项措施(通风区)、瓦斯抽放专项设计(抽放队)、瓦斯抽放系统管理制度(抽放队)等。2、须审批的措施:采煤工作面安装措施(施工单位)、采煤工作面结束及回收放顶措施(施工单位)、井下电火焊专项措施(施工单位)、机电设备安装专项措施(施工单位)、机电设备回收专项措施(施工单位)、井下使用摇表专项措施(施工单位)、保证局扇安全运转专项措施(施工单位)、巷修专项措施(施工单位)、采煤作业规程复审(采煤队)、采煤工作面过断层措施(采煤队)、采煤工作面过老巷措施(采煤队)、煤巷作业规程复审(煤巷队)、煤巷掘进过断层措施(煤巷队)46、煤巷拐弯架抬棚措施(煤巷队)、煤巷掘进过老巷措施(煤巷队)、岩巷掘进过断层措施(岩巷队)、岩巷硐室掘进专项措施(岩巷队)、岩巷作业规程复审(岩巷队)、保证主扇安全运转专项措施(机电队)、保证采煤工作面通风系统稳定措施(通风区)、通风设施构筑专项措施(通风区)、密闭管理专项措施(通风区)、瓦斯抽放钻空施工专项措施(抽放队)等。四、下列安全技术措施由业务科室技术人员编制:1、须会审的措施:掘进工作面与局扇供风巷道或采煤工作面贯通措施(生产)、掘进工作面与老空老巷或无法恢复通风巷道贯通措施(生产)、改变两个采区以上通风系统的贯通措施(生产)、岩巷掘进防止误掲煤专项措施(通风科)、采煤工作面防瓦斯专47、项措施(通风科)、采煤工作面防灭火专项措施(通风科)、矿井综合防火措施(通风科)、保证矿井通风系统稳定专项措施(通风科)、启封密闭恢复通风专项措施(通风科)、矿井反风演习专项措施(通风科)、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通风科)、保证矿井安全供电措施(机运科)、岩巷掘进防止透水专项措施(地测)、矿井综合防治水措施(地测)、地表水防治专项措施(地测)、底板承压水防治专项措施(地测)、矿井采区设计(设计)等。2、须审批的措施:采煤工作面防尘专项措施(通风科)、矿井综合防尘专项措施(通风科)、煤巷掘进防瓦斯专项措施(通风科)、井下录像照相专项措施(通风科)、处理溜煤眼堵仓专项措施(通风科)、煤巷掘进防灭火48、专项措施(通风科)、轨道运输管理专项措施(机运科)、斜坡轨道运输管理专项措施(机运科)、提升运输设备管理专项措施(机运科)、检修停送电专项措施(机运科)、雨季防雷电专项措施(机运科)、地质预报(地测)、水文预报(地测)、巷道贯通测量方案(地测)、测工送线收尺制度(地测)、地测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地测)、采掘工作面设计(设计)。五、作业规程、阶段性措施(使用时间超过半个月)提前一星期编写审批完毕,一般性措施(使用时间少于半个月)提前两天编写审批完毕,特殊情况下可临时安排。六、须会审的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副总组织安排会审,须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由业务科室逐个审批,审批(或会审)后报总工程师审批执行,会审49、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或周四下午,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方式严格遵守公司技术管理规范要求。七、审批(或会审)人员必须具有技术职称或部门主要负责人,特殊情况下,可由值班负责人审批。八、审批、会审必须有以下部门或人员参加:总工程师、分管副总、生产、开拓、设计、地测、煤质、安质科、调度室、通风区、通风科、机运科、区队生产负责人、区队技术负责人等,不同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部门可进行适当调整,除机电运输专项措施外,其它规程措施必须经通风副总审批,会审的措施须报安全矿长审批。九、采掘作业规程从投产第二个月开始每月进行一次复审,进行补充完善。十、安全技术措施的报送:分管业务科室、调度室、安质科、通风区为必送单位,并且50、向检查科报送学习签字情况;其它单位可对相关内容进行摘录。十一、作业规程、阶段性措施提前一星期由区队技术员组织贯彻学习并签名,作业规程须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一般性措施提前两天贯彻学习并签名,技术员可委托能胜任的区队干部贯彻,特殊情况另定。十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写单位、调度室、安质科必须全员贯彻学习,其他签字单位(业务科室、相关区队)可对相关内容进行摘录,对相关人员贯彻学习签名。十三、在紧急情况下安全技术措施可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组织施工人员集体讨论制订贯彻执行,并在条件允许时及时补充书面记录。十四、安全技术措施原件由审批(会审)人员亲笔签名,不得打印,复写件可打印。十五、本文未述之处,严格执行51、公司技术管理规范要求。技术资料管理、归档制度一、各种生产技术资料应分类编号,专人专柜保管,常用资料由各专业设计人员、使用人员负责保管。二、任何人不得擅自损坏、丢失、销毁各类技术资料。三、资料发放借阅要登记,并按期归还。四、上报的资料须经有关领导审核。五、定期(一般一个季度)检查清理技术资料并及时归档,查出问题及时报告。六、归档时间与归档份数:1、基本建设、课题研究、产品试制及其他技术项目,由技术项目人员在任务完成后2个月内,将应归档的文件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经项目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部门归档。工期较长的技术项目,分阶段归档。2、设备仪器档案开箱后归档。安装、调试中形成的技术文件,由负责人于验收后52、2个月内归档。3、各项管理中形成的科技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技术项目人员在第二年上半年内组成保管单位,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部门归档。4、归档份数。一般科技档案归档一套,重要的归档二套。有底图的应有相应的蓝图一套,并完全一致。七、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保持成套性和完整性。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反映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符合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4、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文件种类、格式等标准。5、文件材料归档时,双方根据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开拓、岩巷技术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技术管理工作,保证矿井持续、稳定、53、健康地发展,特制定开拓、岩巷技术管理制度。一、工程开工必须有设计单位或经总工程师审核并批准的施工图纸,不得便设计便施工。二、作业规程(专项措施)的编制、贯彻、审批1、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10天编制完成;内容符合国家 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文件规定,不缺项;作业规程必须具有针对性,不照抄照搬;作业规程中的图表、文字工整准确清晰。2、审批及复审参加审批的人员必须是正付科长、工程师或技术员,并亲自签字;作业规程必须每月复审一次,每半年修订一次;作业规程会审应有详细的会审记录,经参与会审的人员签字后生效。 3、作业规程的贯彻作业规程的贯彻必须由队长或支书亲自召集,由技术员向全队干部职工贯彻;作业规程学54、习后必须对每个职工进行考试,不及格的必须补考,补考不及格的不准上岗;每次贯彻作业规程都必须有参加人员签字,缺席人员要补课;避灾路线要由队长或技术员亲自带队熟悉路线。三、加强顶板管理的规定1、架棚巷道支架应设牢固的撑木或拉杆,u型钢、2、可缩支架必须将卡缆上紧,螺帽扭紧力矩不小于150N.M;迎头必须使用前探梁,前探梁强度必须足够,长度不得小于3米,每根前探梁应使用3个卡子。3、巷道放炮后必须采用前探梁或打顶柱等临时护顶措施,严禁空顶作业;安装端头锚固型锚杆托盘时,应使用特制的专用工具上紧螺帽,螺帽的扭紧力矩不小于100N.M。4、岩巷施工必须实行光面爆破,保证巷道轮廓的成形完整;巷道掘进后应及55、时进行喷浆封闭围岩,扒岩机后必须达到成巷;喷射混凝土标号、喷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四、巷道贯通的规定1、停止施工的掘进头,应在掘进头的正中央沿贯通方向置入一根3米长的标志杆。2、停掘的工作面应保证正常的通风,支架架到头并加固5米范围内的支架,煤、矸出净,将工作面20米范围内洒水降尘。3、贯通剩余5米时,应采取长探短掘,放小炮施工;剩余3米时,应采用掏槽贯通,然后刷大成巷。五、技术资料管理制度1、开拓科负责本口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工作,按区队分别建档存放。2、开拓科负责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并且及时上图。3、各区队技术资料由技术负责人整理保存,具体资料如下:a.掘进工作56、面平面图。每5天到地测科对图一次,并及时上图(进尺数、地质构造、冒顶、破网、变更支护形式等)。b.工作面作业规程、专项措施、规程复审及变更措施。c.地质水文预报。d.贯通、揭煤、过断层等预报。安全技术学习制度一、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班前会30分钟讲安全”、“每周两小时安全技术学习”制度,建立详实的学习记录,每月组织一次考试,对考试不及格的人员,一律进行待岗培训,复训仍不及格者,一律清退。二、各采掘工作面工程开工前1-2天,由区队长或区队支书组织,区队技术员向全队干部职工贯彻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参加安全技术措施、规程贯彻会议的干部职工必须在签名表上签名。规程、措施贯彻后,并组57、织全队干部职工进行考试,考试合格的人员,方可上岗作业。三、审批后的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单位负责分发到参与审批的单位。分管业务科室、调度室、安质科、通风区为必送单位,并且向安质科报送学习签字情况;其它单位可对相关内容进行摘录。所有区队和分管业务科室必须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保管专柜,并由专人负责。四、规程、措施的编写单位、调度室、安质科必须全员贯彻学习,其他签字单位(业务科室、相关区队)可对相关内容进行摘录,对相关人员贯彻学习签字。五、业务科室在规程、措施执行前负责对分管矿领导贯彻学习签字。六、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一、煤矿是高危行业入井前要吃好、睡好、休息好。二、凡入井人员必须排队,并自觉接受井口58、把钩工的验身,严禁拥挤入罐。三,严禁携带烟草及火柴、打火机等点火物品入井。四、井口把钩工必须严格执行验身制度,凡发现携带点火物品者,立即予以制止。五、每位入井者,入井前和上井后必须亲自到井口考勤刷卡,防止刷卡不下井或下井不刷卡。六、井口考勤负责对每班入井人数和升井人数进行统计,发现意外情况要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七、严禁酒后人员入井,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八、入井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携带矿灯和自救器,发现不符合要求者,井口把钩人员要立即予以制止。九、入井人员工作服必须穿戴整齐,围好毛巾。十、井口把钩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仔细观察检验入井人员,发现异常立即制止。事故统计汇报管理制度为了及时研究和分析59、煤矿的安全状况,以便查明事故原因,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措施,保证煤矿安全生产,提高伤亡事故的统计准确性,同时,为了使事故能得到及时汇报,便于抓紧时间处理,抢救人员,特制定事故统计汇报制度。 一、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在10分钟内向调度室、安质科汇报。二、汇报人必须详细准确汇报事故发生地点、时间、事故的性质,以便于地面及时安排人员抢救。三、调度室和安质科必须在接到事故单位汇报后20分钟内,将事故向本单位负责人和矿值班领导如实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鹤煤公司安监局和豫北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鹤煤公司安监局和豫北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报60、告。四、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二)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三)事故的简要经过;(四)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五)已经采取的措施;(六)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五、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的,应当及时补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事故造成的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补报。六、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七、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61、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八、煤矿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值班制度,并设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九、要加强对事故统计报告工作的领导,单位要选择工作认真负责事业心强、坚持原则的人员担任统计工作,并将事故真实地统计上来。十、统计员要在每月1日前如实填报伤亡、非伤亡事故报表,上报公司报表由分管领导签字后生效,迟报、晚报责任由统计人员承担。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程,是实现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为全面提升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整体水平,实现矿井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特制定三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目标1、矿62、井安全质量标准化保持一级,力争跨入行业先进水平。2、采、掘、机、运、通、地测各专业全部达到一级质量标准化标准;调度专业达 到省局一级质量标准化标准;后勤专业达到公司一级标准。二、加强达标领导,强化达标责任矿成立以矿长、党委书记为首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科科,吕国权兼任办公室主任。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安全”和“谁分管谁负责”的原则,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实行矿长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矿长是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第一责任者;各专业分管领导是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第一责任者;各业务科室科长是本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负责人,具体负责达标规划制定和组织实施;区队长是本单位63、安全质量标准化第一责任者,负责按质量标准化标准组织施工,确保达标规划的实现。安质科负责对各专业之间的工作进行协调和督促。三、提高认识 明确主题 强化培训 (一)我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是与先进单位相比,仍有比较大的差距,全矿各级领导干部要正视现实,充分认识我矿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重要性,进一步强化安全质量标准化意识,牢固树立“干一辈子煤矿,搞一辈子质量标准化”的观念,提升“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是保证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程,是实现改善矿井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根本途径”的达标理念;进一步明确“以人为本、以质量标准化保证矿井安64、全生产、以安全生产促进经济效益提高”的工作主题。要以严格落实国务院特别规定和集团公司矿井安全生产紧急状态指令为主线, 正确处理安全质量标准化与生产、效益、稳定之间的关系,把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责任落实到各个管理层面、各个工作现场和各个工作岗位。(二)矿教育科要充分发挥四级安全培训基地的作用,加大质量标准化培训力度,本着“急用先学,长期坚持,务求实效”的原则,制定具体的质量标准化培训计划,要指定专人负责,选聘专门教师,采用脱产培训与业余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相结合、课堂讲解与现场指导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同时要严把培训质量关,凡经教育科培训并发放合格证的员工,经抽查核实65、实际水平达不到培训要求的,要追究教育科科长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三)由教育科负责,每半年对科室和区队管理干部进行一次质量标准化知识考试;各区队由队长和技术员负责每月组织一次质量标准化知识考试。考试成绩将纳入科室安全百分考核以及区队安全质量结构工资考核之中。(四)矿级领导和业务科室科长要自觉学习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掌握要点,做好参加公司统一考试的准备。(五)各专业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每月必须对区队管理人员、班组长和工人的培训情况进行1-2次抽查,指导区队切实搞好培训工作。(六)安监科、纪委、教育科将不定期对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培训情况进行抽查,对培训组织工作不力、安排病号或出勤不正常人员代替他人参66、加培训走过场的单位给予100010000元罚款,对组织、培训成绩较好的单位给予适当奖励。四、抓好质量标准化动态管理,实现“四个转变”我矿目前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薄弱之处就是静态效果好、动态质量差,达标成果难以保持下去。而动态达标是做好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核心,也是我们工作的重点。因此,根据目前全国煤矿安全形势和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际情况,要进一步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水平,就必须做到“四个转变”。(一)工作重心向“双基”(基层和基础管理)转变。基层区队既是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心所在,也是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得以实施的主体。因此,我们必须把工作重心转到基层和基础管理工作上来。1、各专业在制67、定达标规划时,必须充分考虑现场实际,把主要精力放在采掘工作面、放在制约安全生产的“瓶颈”工程、放在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从人、财、物各方面给予优先权,为基层区队搞好标准化工作创造有利条件。2、各级业务管理部门要把工作重点向协助区队抓好基础工作方面转移,不断强化现场管理。3、各区队要从规范职工的言谈举止和提高按章操作意识方面入手,严格按质量标准化标准组织生产,抓好生产过程中的每一项基础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二)从被动执行向自觉行动转变。1、矿党政工团各部门要结合煤炭行业当前所面临的严峻的安全形势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向职工讲国情、讲矿情,提高广大员工对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2、68、各单位要切实抓好“互保联保制度”的落实,让每位职工时刻都能够感受到来自工友间的关怀和无形压力,变“别人要我干”为“我自己要干”,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从被动执行转变为每个员工的自觉行动,形成“人人、事事讲求质量标准”的良好风气,促进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三)从粗放型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1、全矿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学习现代管理知识,更新管理理念,向管理要标准化,向管理要安全,向管理要效益。实现从粗放型管理方式向精细化管理方式的转变。2、各业务部门在保障安全投入的基础上,要树立创新意识,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改革支护方式,增强巷道抗压能力,确保巷道断面符合标准要求。3、施工单位69、要牢固树立精品意识,力求在工作开始前把每一项准备工作考虑的细之又细,在施工过程中对每一道工序都做到管理规范化,在工程结束时把每一项工程都做成精品工程。 4、严格工程质量动态验收,严格考核奖罚(具体管理办法见附件一)。(四)从“形象工程”向“民心工程”转变。 “严格按规程组织生产,消除大隐患、预防大事故,确保职工生命安全”是广大矿工和家属的迫切愿望。因此我们要把坚持“以人为本”,改善职工工作环境、降低职工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作为重要的民心工程抓紧抓实,使全体职工切实感受到干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给自身带来的好处,增强职工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自觉性。1、复杂的通风系统和运输系统是制约我矿标准化工作70、的“瓶径”,也是重大安全隐患滋生的温床。有关领导和科室要结合矿井实际,对通风、运输系统进行优化,降低通风阻力,减少运输中间环节,消除事故隐患。2、巷道失修严重,是当前主要隐患之一。如:三水平南北大巷、三水平泵房、独立回风下山、行人下山等。我们要增加巷修力量,尽快改变巷道面貌,为职工创造安全的工作环境。五、加大标准化资金投入,争创“十个一”标杆工程(一)为进一步提升矿井质量标准化水平,解决制约标准化工作的主要问题,我矿继续按1.5元/吨煤提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专项基金。用于改造和完善不符合国务院446号令要求内容和煤矿安全规程以及国家专家组会诊要求内容的系统工程、设备、工艺、仪器仪表等。我矿安全71、质量标准化工程的重点是对复杂的通风系统和运输系统进行改造和完善.主要解决巷道失修严重通风阻力大和运输环境多整体面貌差的问题。各专业口领导要从全矿大局出发,在抓好本专业标准化工程的基础上,积极配合相互协作,生产口要结合矿井生产布局,积极组织落实巷修施工队伍;通风口要根据生产需要,合理调整通风系统,确保系统稳定;机运口要做好各条轨道和皮带线达标升级工作,同时要确保供电安全,满足运输需要。对公司下达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重点工程项目,由各专业分管领导负责组织业务科室人员制定具体的施工方案和质量验收标准,并提前将每月工程进度计划报送计划科,由计划科负责将达标工程进度计划编入矿井当月生产经营计划中同时下达。施72、工单位必须按矿下达的生产经营计划,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所承担的达标工程任务,坚决杜绝前干后整,疲于应付的现象;在施工过程中,由安质科组织进行质量验收,今后,凡未按标准施工的项目,除责令停产、停运外,每次罚款500-1000元;对如期完工的项目,由主管科室负责组织峻工验收和相关资料的整理、上报;对逾期未能完工的项目,将给予施工单位和责任人经济处罚,对相互推诿扯皮,影响全矿达标整体工作的责任者,将给予行政(党纪)处分。(具体管理办法见附件二)(二)为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搞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积极性,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矿决定从吨煤工资中提取不低于1元,作为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在安全质量73、标准化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及个人。同时将安全质量标准化质量风险抵押范围扩大到(三)为推动矿井质量标准化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各专业口要下大力气抓好质量标准化工作,积极组织参与“十个一标杆工程”竞赛活动,要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等方式,对标准化工作进行再学习、再提高。力争每季度各专业口都有一个被公司命名的“标杆工程”(具体管理办法见附件三)。附件一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推进我矿质量标准化工作,使其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现根据公司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达标规划的制定和上报:1、质量标准化工作实行季度申报,按月考核的方法。2、采、掘、机、运、通、地、调、后勤各专业74、,由分管领导负责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0号前,制定出下一季度本专业达标规划,并分别报送公司对口部室和矿质量办。3、各专业每季度的达标规划应包含以下内容:达标项目名称,施工地点,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计划达到的分数和等级,以及具体的达标措施。4、各专业达标规划必须有业务科室科长和分管矿领导签字认同。5、全矿整体达标规划,由安监科负责汇总上报公司安监局标准化处。二、各专业标准化自检:1、各专业由分管领导负责,在每月下旬组织一次质量标准化自检。分管领导、业务科室科长、分管副科长(工程师)、区队干部必须参加现场验收,对照标准逐条打分定级,凡参加验收者,必须现场签字,否则罚款20元。2、各专业每月自检的75、原始记录,由分管副科长(工程师)负责保存备查,凡在公司验收时无有原始自检记录,对责任者罚款50元,若因此而影响本专业或矿井达标分数,对专业口罚款1000元。3、各专业月度标准化自检报表,由分管副科长(工程师)负责按原始验收记录重新做表,于月底前报公司对口部室一份,交安监科两份,报表要经分管矿领导签字认可,否则无效。每推迟一天罚款20元。3、对自检中查出的问题,由各专业按“四定”原则落实整改单位、整改负责人,业务科室分管副科长(工程师)负责督促有关区队按期整改,对逾期未整改的,将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及业务科室责任人进行处罚。4、各专业组织自检时,应通知安监科派人参加。对自检工作组织不力,检查不认真76、,填写虚假报表者,将给予100-1000元罚款。三、安监科验收:1、安监科每月对各专业工程质量进行1-3次现场现收,验收采用不定单位,不定时间,不提前通知的方式进行。2、安监科验收时,被验收单位的干部和验收员必须参加,并在验收表上签字。区队无人参加验收,每次罚队长200元,并从单位当月质量标准化验收总分中扣3分。3、各区队当月(季度)质量标准化验收综评得分计算方法:当月(季度)验收得分= 当月(季度)各次验收得分之和当月(季度)验收次数4、各专业当月(季度)质量标准化验收综评得分计算方法:当月(季度)验收得分=本专业各单项工程当月(季度)得分之和本专业当月(季度)被验收工程个数。5、凡当月出现77、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在月底标准化综评时降1分,然后再计入专业口总分。(1)同一地点因工程质量低劣,季度内被上级或矿责令停产整顿两次;(2)采煤工作面顺槽出现高度低于1.4米或断面积小于设计值的70%;(3)施工地点发生冒顶事故;(4)掘进巷道出现严重空邦空顶或空顶作业现象;(5)在瓦斯超限情况下强行作业。(6)井下发生火灾或一氧化碳中毒事故;(7)井下发生放炮崩人事故;(8)井下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或突水事故;(9)出现机电设备失爆事故1次及以上;(10)斜坡轨道发生跑车事故;(11)采区斜坡轨道防跑车装置不起作用1次以上;(12)发生重伤及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不及时汇报;(13)发生一级非伤亡78、事故;(14)误透老空、老巷,误揭煤;(15)同班组现场提问有两人次不懂岗标。附件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为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根据公司文件精神,矿决定从吨煤成本中提取1.5元,作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基金,用建设大系统、消除大隐患和井下民心工程及安全质量标准化重点项目的补助,为规范管理使其充分发挥作用,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如下:一、基金使用范围1、各专业严重影响安全质量标准化形象的单项工程;2、各专业存在的违反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要求内容和国家专家组会诊要求内容的系统工程以及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和急需用于安全质量标准79、化方面的仪器仪表。二、申报程序1、各专业由分管领导负责,认真筛选严重影响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单项工程,巷修工程、防治水工程和技术改造项目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申报,“一通三防”工程由通防科负责申报,机电运输工程和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由机运科负责申报。2、各专业对违反国务院446号令要求内容和国家专家组会诊要求内容的系统工程,以及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和急需用于安全质量标准化方面的仪器仪表等,要逐项列出其工程量、单价和费用预算,一式四份,经矿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公司分管业务部室一份,送交安监科两份,计划科一份。3、安监科负责将各专业申报计划进行汇总,经安全矿长和主管矿长审核签字后,报公司安监80、局。三、项目的实施1、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基金项目下达后,计划科要将公司下达的每个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基金项目纳入矿井年、季、月生产经营计划中。2、各专业分管领导对本专业申报项目的实施负责。各业务科室要要按“五定”(定负责人、定施工力量、定标准、定完成日期、定资金)原则组织实施,并将项目设计、施工进度计划报公司相关业务部室和计划科、安监科。3、需要招投标的项目和购买的设备、零配件、仪器、仪表,由科室提出计划上报公司,由公司按规定采购。四、项目验收1、各专业每月下旬必须对所承担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基金项目进行一次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自检验收。自检验收时必须通知安监科派人参加,自检后由业务科室科长或81、分管副职负责填写验收报表(一式四份)经分管领导签字后,于次月2日前报公司分管业务部室一份,送交安监科两份,每迟报一天对责任科室科长或分管副职罚款100元;安质科负责将各专业当月工程完成情况汇总上报公司安监局。2、各业务科室科长负责安排专人对分管业务范围内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督促落实,每季度首月3日前,将上季度各项目完成情况汇总后报安质科,迟报一天对责任科室科长或分管副职罚款200元。3、每个项目施工结束后,由主管业务科室负责组织安质科、计划科、纪委等科室共同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竣工验收报告,经有关领导和科室签字后,将竣工验收报告报送公司业务部室一份,送交计划科一份、安监科两份,安质科负责上报公82、司安监局。五、项目结算竣工项目经公司验收合格后,由专业口分管领导负责组织人员出具结算报告,经计划科审定,业务科室科长、分管矿领导、安全矿长、主管矿长签字后,上报公司计划部、对口部室和安监局。对没有按计划完成的项目,将按计划资金的两倍进行处罚。六、项目考核安监科负责将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程基金项目完成情况纳入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考核之中,每有一个项目逾期未完成,从责任专业当季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中扣0.51分,并对分管领导罚款1000元,对主管业务科室科长罚款500元,对施工单位队长罚款2000元,对完成较好的单位和有关人员给予适当奖励。附件三:标杆工程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第一条 “标杆工程”项目83、1、标杆采煤工作面:包括机采工作面和炮采工作面。2、标杆掘进工作面:包括梯形棚支护巷道,U型棚支护巷道,锚网喷联合支护巷道,网壳支护巷道,巷修工程。4、标杆机电硐室:采区变电所。5、标杆运输线:包括采区斜坡轨道和采区皮带运输线。6、标杆“一通三防”管理示范区:包括通风示范面、通风示范头、防突示范头、抽放示范头、抽放示范面。第二条 标杆工程的必备条件1、完成季度生产计划;2、及时落实整改各级部门所查隐患问题;3、消灭重伤、二级非伤亡及以上事故;4、无因质量低劣而被上级责令停工停产;5、无因质量问题被一次罚款达1000元;6、无因质量问题季度累计罚款达5000元;7、无重大瓦斯超限和瓦斯超限作业记84、录;8、无电器设备失爆记录;9、斜坡轨道长度和掘进巷道长度不少于200米。第三条 标杆工程的申报和验收程序:1、区队自检和申报:各专业参加“标杆工程”创建活动的单位,必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按公司“标杆工程”标准进行自检,达到标准后,于两日内将加盖单位公章并有主管队长签字的标杆工程创建申请和自检验收表一式叁份报送主管业务科室。2、各专业口审查:各业务科室在接到区队标杆工程创建申请和自检验收表后,首先由分管副职和科长签署意见并加盖科室公章,再报专业口领导审核签字,然后在当月最后一天的16点前送交安质科两份。逾期不交视为弃权。安质科负责将各专业审核同意的区队标杆工程创建申请和自检验收表汇总85、装订成册,经科长和安全矿长把关签字后,上报公司安监局标准化处。3、“标杆工程”验收(1)每月末由安质科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参加,对各专业申报的“标杆工程”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验收,现场填写原始记录表。升井后由安质科负责对照原始记录出具验收报表,在次月5日前上报公司安监局标准化处。(2)所有参加“标杆工程”验收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标准逐项进行验收,并在验收表上签字。业务科室无人参加验收,每次扣科长(临时负责人)质量奖20元,参加验收不签字者扣责任者质量奖20元.第四条 奖励标准:标杆工程项目矿奖励标准(元)公司奖励标准(元)采煤工作面40008000掘进工作面30006000机电硐室200040086、0运输线20004000一通三防示范区20005000第五条 相关说明1、标杆工程验收得分不得低于95分,达不到要求,宁愿空缺,也不能随意降低标准。2、由于采煤、掘进和巷修工程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之中,所以,该三个项目每季度都可以申报,其他项目评上后就必须保持,保持时间不得低于6个月,否则按原奖励标准的50%对区队干部和验收员进行处罚。质量标准化一票否决制为进一步提高全矿质量标准化工作,切实搞好矿井质量标准化,使全矿质量标准化再上新台阶,在全矿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七个专业中实行质量标准化评优评先一票否决制。相关要求:一、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工作范围成立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组织由各位主管领导担87、任,各付职为付组长,并有一名专职人员负责质量标准化工作。二、各单位制定出切合工作范围内的质量标准化的达标规划和工作网络,实现队有领导小组,班有管理成员,工作有方案。三、质量标准化验收实行每月两次验收,验收标准严格按照河南省国有煤矿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及考核评级办法执行。四、各单位工程质量标准化一级品率季内必须达到百分之百,年度内必须达到百分之九十以上,二级品不得超两次,杜绝不合格品。五、凡达不到以上标准者,季度内扣除安全质量标准化抵押金,年度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不准评先评优,并扣除全部风险抵押金,全年出现一次不合格品的单位主要领导给予降职或免职处分。事故追查分析制度为使全矿88、干部职工能够及时吸取各类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自我保安意识,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同时也为了查明事故原因,使事故单位和有关责任人受到应有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1、各单位发生事故后,现场跟班干部(或班长),必须在30分钟内用电话向矿调度和安质科汇报,以便地面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汇报内容:出事地点、时间、事故的性质、人员的具体受伤情况等)。2、调度室值班人员接到事故电话后,必须在10分钟内通知矿值班领导,矿领导核定情况后,根据事故级别向上级机关汇报,组织抢救工作。3、安质科值班人员接到事故电话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赶赴事故现场,对事故现场具体情况进行现场勘查,掌握第一手资料。4、单位发生事故后,凡迟报、少报89、或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出要对单位及组织策划者从重处罚。5、分管业务科室的科长(工程师)和事故单位的值班干部,必须按矿通知时间组织现场人员到安质科开追查会。凡不按时参加者,每缺一人对值班干部罚款20元,对未参加追查会的罚款100元。6、安质科值班人员根据现场勘查情况,认真组织事故单位人员开追查会,剖析事故,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依照鹤煤电三发安全质量奖惩办法、安全生产行政处分办法等文件,追究区队干部和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7、凡是因“三违”引发的事故,除追究“三违”责任外,同时要追究负责安全教育干部、联保人员、班组长、在场党、工、团、网员的连带责任。8、安质科要安排专人将90、事故填写到管理台帐,以备检查。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为了使矿井各工种的操作规程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实用性,使其更好地服务于安全生产,特制定三矿操作规程管理制度。一、操作规程编制,审核责任划分。1、采煤、掘进、巷修等工种的操作规程,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生产副总工程师负责审核。2、机电、运输各工种的操作规程,由机运科负责编制,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审核。3、通风、抽放各工种的操作规程,由通防科负责编制,通风副总负责审核。4、地测防治水方面的操作规程,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编制,地测副总负责审核。5、矿总工程师负责对所有操作规程进行审核、把关。二、相关要求1、各业务科室在编制操作规程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生产91、矿井安全技术管理规范以及国家局等上级机关颁布的相关法规和章程,严禁胡编乱造。2、各工种操作规程内容必须简明易懂,要领突出,方便职工学习掌握。3、各业务科室在编制操作规程时,要主动与公司有关部室沟通,取得公司的指导、帮助。4、各业务科室承担的操作规程编制完成后,要报送安质科,以便 汇总。5、对经过实践检验存在疏漏或问题的,各业务科室必须及时进行补充完善。矿井设计技术管理制度一、总则所有工程开工前都必须按矿井工程设计程序进行设计,并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并做如下要求: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及国家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2、矿井设计须进行方案对比,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92、,坚持技术与经济统一,搞好采、掘、机、运、通、抽、选综合配套。3、矿井延深设计、矿井井下重大技术改造设计要有安全专篇。4、矿井设计要认真贯彻“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做到“三先三后三落实”。(即:先抽后掘、先抽后采、先采气后采煤,落实钻孔量、落实瓦斯抽放量、落实抽放队伍。)5、对于突出矿井应设计底板岩中巷或顶板岩石高抽巷,以治理采掘期间的瓦斯。6、对涌水、自燃发火、顶板、煤尘等灾害须有相应的设计,确保矿井生产安全。二、矿井设计管辖范围划分1、矿管辖设计范围: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防止煤与瓦斯突出设计及简单的单位工程设计。2、对于生产矿井设计资质以外的矿井工程设计,由93、矿搞设计人员负责对局委托,由局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三、矿井工程设计审批程序1、回采工作面设计由矿设计,矿总工程师审批,报公司备案。2、受水害、火灾严重威胁的回采工作面和采用非正规采煤方法的工作面设计由矿设计,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公司审批。3、采区设计由矿设计,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公司审批。4、对于不属于矿管辖范围的设计,矿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申请立项。由公司批准立项后,由矿委托设计处进行方案设计,方案设计上报公司批准后,才能进行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5、对于超出设计处设计资质的矿井设计,矿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申请立项。由公司委托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和施94、工图设计。6、矿井必须在工程施工前将施工图纸上报项目建设部,项目建设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施工图纸的会审,图纸会审时必须有设计单位的人员参加。7、矿委托公司设计处编制的矿井水平延深工程安全专篇,由矿提交公司安全监察局,公司安全监察局负责矿井水平延深工程安全专篇的审查,并负责安全专篇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的报批工作。四、设计委托所合同1、矿总工程师是办理对矿设计管辖范之外的工程设计委托的负责人,在总工程师领导下,矿设计人员负责办理由公司设计处设计的工程设计委托。2、设计处是公司工程项目设计的主要设计单位,受理设计资质范围内的设计委托,并按照设计合同按期完成设计任务。3、矿应按照国家颁发的建设工程勘察设95、计合同条例,及时办理与设计处设计资质相符的工程设计委托,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在工程设计前与设计处签订设计合同。4、矿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察规定及有关规定,在办理工程设计委托的同时办理相关的安全专篇和防突设计等委托,并签订设计合同。五、矿井设计管理办法1、矿井设计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业矿井设计规范以及国家安全生产德法律、法规。2、矿井设计要有总体规划,总体规划由总工负责,各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共同参与,制定出矿井短期和长期发展规划,并付诸实施。3、矿井设计应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坚持技术与经济统一,搞好采、掘、机、运、通、抽综合配套设4、地测科96、负责提供矿井设计所需水文、地质、测量资料,并保证其所提供的各种资料的准确性,能正确指导设计工作。5、机运科负责矿井供电、排水、运输、提升等有关机电方面的选型设计。6、通防科负责矿井“一通三防”方面的设计工作。7、技术科负责井巷工程设计,并与各科室互相协调完成各项工程的最终设计。8、各项工程设计初稿出来之后,由总工负责组织会审,提出会审意见。技术科根据会审意见进行修改,完成设计,并按规定审批。9、各业务科室在指导各生产区队进行生产的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同时监督各生产区队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当施工中出现问题时,应及时和总工程师及设计人员联系,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10、各生产区队主97、管技术员在日常工作中应严把技术关,切实了解本单位施工情况。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应把按设计在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向职工特别是质量验收员交待清楚。确保按施工要求施工。11、在日常工作中,地测部门应根据已施工巷道资料及时进行整理,将整理结果及时上图,及时修改等高线等,并向设计部门通报。12、在生产施工中过程中,施工与设计不符时,地测部门要及时根据测量结果上图(包括电子版),并通知矿领导及有关业务部门。生产安全联系制度一、设计部门需要地测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按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规定的时间提交委托书,并经总工程师签字,地测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提交资料。二、零星小型设计等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需事先联98、系,商定提交期限。三、各类巷道开口,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填写开工卡片或委托书,通知地测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和复工也应及时通知地测部门。四、重要井巷工程,设计部门和施工单位应提前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和开工卡,以便地测部门测算给线,给线后由地测部门下开工通知单。五、发现生产中存在的地测问题,必须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向矿领导汇报。六、采掘工程在透巷、透老空、遇钻孔、岩巷揭煤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部门必须按规程和规定的安全距离,以通知单的形式提出预报,经总工程师批准后,通知施工单位和有关部门。七、回采工作面的采高、浮煤、煤柱尺寸和现场规定的停采线等,发现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99、,并向矿总工程师汇报。八、要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按矿总工批准的设计联系施工。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一、地质说明(“三书”)的审批制度1、工作面掘进地质说明书和回采地质说明书由矿总工程师审核批准,方可生效。2、受水害威胁的大水矿井的工作面和回采地质说明书,需报公司审查批准。3、采区地质说明书,要报集团公司地测主管部门审批。二、储量管理的审批制度,必须严格按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规定的权限范围执行。三、各类防隔水煤(岩)柱的留设,须编制专门设计,报公司审批。四、向上级机关汇报的地测图纸、资料等,需经领导审批后,方可上报。五、其他有关地测资料、技术报告等,按有关规定执行。技术分析100、与事故追查制度一、所有地测资料的收集、整理均应有编制人、审核人签字,并存档备查。二、所有地测资料的审批、发放、上报等均应按一定程序操作,审批要有审批人的签字,发放和上报均应有专项记录簿。三、地测科每月末开一次科务会,对当月地测工作进行自检(参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地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及地测质量标准化标准),会议要有专项记录,自检要有自检总结(书面),并存档备查。四、对贯通通知书、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图纸等数据误差超过各项规程规定者,均应按事故追查处理。五、因资料不准或工作失误,造成误透老巷、老空、误揭煤或出水淹井事故者,交矿处理,或比照上级处理办法内部追查处理。六、地测部门要建立“事故追查分析101、专用簿。瓦斯检查管理制度一、所有顶层采掘工作面、石门揭煤以及瓦斯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其他采掘工作面必须设置专职瓦斯检查员。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放炮员同时兼任瓦斯检查员工作。二、通风区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划分瓦斯检查地区,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并制定各区域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分钟。三、瓦斯检查员必须对所辖区域内各个地点的风流(风量、风向)、瓦斯、通风设施、局部通风、瓦斯监测仪、火药放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瓦斯超限、聚积或其他异常情况时,要立即向矿通风调度汇报,并积极进行处理。四、地区瓦检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102、检查的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和图表上,且检查该地点监测断电传感器显示的数字,记在图表上,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通风调度请示汇报。每班汇报三次,做到图表、牌板、调度台帐“三对口”。五、瓦检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须注意的问题,并在对方的图表上签字交接。地区瓦检员如当班发现瓦斯超限、无计划停局扇或未处理完瓦斯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六、通风队长、班长上岗要认真检查瓦检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图表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凡通风部门干部下井遇到瓦检员必须审查图表,审查符合计划图表的,注明合格;发现问题要注明具体问题内容;审查人要在所查图表上签名发现隐患必须帮助瓦检员处理103、完隐患,或提出处理意见,汇报通风调度后,才准离开现场。七、顶层机采工作面,机组割煤期间,必须有瓦检员跟机检查机组前后米范围内风流、煤壁和两滚筒处的瓦斯浓度。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严禁开机割煤。八、通风调度要每日填报“矿井通风瓦斯日报”,经矿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后,才能分送有关领导、科室。填写内容主要是当日各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瓦斯、自燃发火等情况及当日存在的主要问题。通风调度必须真实、全面地记录和掌握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瓦斯情况,实事求是地向局通风处调度汇报。瓦斯浓度以当天的最高瓦斯量为准。九、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检员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坚决给予开除和行政处分。十、瓦斯104、检查记录牌板悬挂位置:采煤工作面距上风巷安全口、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过米;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采空区密闭、火区密闭、盲巷等悬挂在栅栏前。十一、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和检查人姓名;检查日期、班次及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检查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和空气温度(水温)等。同时要求字迹必须清楚。十二、认真执行瓦斯检查“三对口”。检查瓦斯做到井下检查地点的瓦斯记录牌、瓦斯检查员手册和地面通风调度记录填记的有关情况和数据要完全一致,不能出现矛盾、不符或遗漏。瓦斯检查员每次检查后,必须认真、及时填写检查手册、记录牌板,并随时向通风调度汇报。瓦斯排放管理制度一、临时停风短、瓦斯浓度不105、超过的采、掘工作面,由通风班长和瓦斯检查员负责就地排放。必须有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固定排放瓦斯措施,至少每月组织瓦斯检查员学习贯彻一次(有记录可查)。二、巷道瓦斯浓度超过,通风部门必须制定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三、启封永久密闭时,墙内瓦斯浓度在以上或长度大于200m且瓦斯浓度在以上的盲巷,排放瓦斯工作由公司救护队负责进行,但矿上要组织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并有一名矿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其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报局总工程师批准。四、排放瓦斯安全措施要包括以下内容:1、要计算排放瓦斯量、局扇供风量、负压巷道通风量106、和排放时间,制定控制排放瓦斯的方法,严禁“一风吹”,确保排出的风流在全风压风流混全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要在排放瓦斯与全风压风流混合处安设声光瓦斯报警断电仪,并有防止局扇循环风的措施。2、确定排放瓦斯的流经路线和方向、风流控制设施、各种电气设备、通讯电话以及安全监测的安设位置,必须做到图文并茂。3、明确停电撤人范围。凡是受排放影响的峒室、巷道和被排放瓦斯风流切断安全出口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停电撤人停止作业。指定并标明警戒人员位置,严禁其他人员入内。要支持谁布岗谁撤岗的原则,严禁脱岗。4、排放瓦斯风流经巷道内的电气设备,必须指定专人在采区变电所和配电点两处同时切断电源,并设警牌和专人看管。5、瓦斯107、排放完后,指定专人检查瓦斯,供电系统和电气设备必须完好,只有排放瓦斯巷道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超过时,方准指定专人恢复供电。6、参加排放瓦斯人员,严禁穿戴化纤衣服。五、由矿总工和师或安全副总组织通风区、安质科、调度室、生产科(开拓科)及施工区队等单位参加排放的人员,亲自彻排放瓦斯安全措施。其撤人、停电、站岗以及停送电开关由谁看守等都必须责任落实到人,并签字备查。六、检查科负责监督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必须有人员在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措施不落实,绝对禁止排放瓦斯;若发现违章排放瓦斯,必须责成立即停止,追查责任,严肃处理。七、排放串联通风地区瓦斯时,必须严格遵守排放次序,首先应从进风方向第一台局扇108、开始排放,只有第一台局扇排放巷道瓦斯结束后,后一台局扇方准送电,依此类推,排出瓦斯所流经的分区内必须撤出人员,切断所有电源。八、排放临时停工区(巷道已有风筒)的瓦斯时,可采用局扇处扒硝前解开风筒或控制三通(预先安装)进风量,掌握瓦斯浓度排出。九、排放已密闭区、瓦斯尾巷、联通已采区、老空区、火区(上述巷内无风筒)的瓦斯时,要由外向里,逐节加风筒,控制风量、瓦斯浓度向外排出。排放前,要在第一节风筒接口处加设三通,以便于控制进风量。巷道贯通管理制度一、掘进巷道同老空、老巷、回采工作面及其它巷道贯通,在贯通相距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矿总程师报告,并通知生产、通风、安监等有关部门。二、矿总工程师对所有巷道贯109、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负责;主管掘进的副矿长对所有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实施负责。三、对巷道贯通实行分类管理1、掘进工作面与全负压通风的巷道贯通,可由掘进队技术人员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生产(开拓)科、安全科、通风区主管技术工作负责人审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施工单位贯彻执行;贯通时必须有通风区班长、施工单位的跟班队长在现场指挥,安监人员在现场监督。2、掘进工作面与局扇供风的独头巷道贯通或掘工作面与回采工作面贯通,由生产技术科(开拓)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通风、安监、地测、机电等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施工单位贯彻执行;贯通时必须有通风区干部和施工单位的区队110、长在现场指挥,检查科人员在现场监督。回采工作面和掘进工作相距米时,也应严格执行只准由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的规定。3、掘进工作面与老空、老巷或事先无法恢复通风的巷道贯通和贯通后需要改变两个采区以上范围的通风系统,必须由生产科(开拓科)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通风、安监、地测、机电等有关部门共同审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公司备查,由主管掘进的副矿长亲自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贯通安全措施,并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巷道贯通的全过程,贯通时必须有通风区(队)长或通风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区(队)长以及生产(开拓)科负责人等亲临现场指挥,安监部门在现场监督。4、牵涉到两个单位的巷道贯通,如工程处新建风井与生产矿111、井的巷道贯通,由掘进施工一方的总工程师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生产矿的总工程师组织编制调整通风系统方案、措施,一并经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公司、矿有关人员共同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四、贯通后需要调整通风系统的,通风区必须另行制定图文并茂的调整通风系统专门措施(图上应标明贯通两端附近的风流方向、风量、瓦斯量的变化情况和通风设施布置情况)。同贯通措施一起会审,经矿总工程师批准,通风区干部亲临现场贯彻执行。五、掘进工作面与老空、老巷或事先无法恢复通风的巷道贯通时,探眼打透必须停止放炮,只能用手镐或风镐贯通。六、贯通巷道相距米时,只准从一个工作面向前贯通。对方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经常检查风筒是否脱节,还必112、须正常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掘进工作面每次装药放炮前,掘进工作面班组都必须派专人和瓦斯检查员共同到对方工作面,检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瓦斯。只有在两个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都在以下时,掘进工作面方可装药放炮,每次放炮前,在两个工作面都必须设专人警戒。贯通以前,对方工作面内不许再开口掘新巷道。七、在巷道贯通(最后米)过程中,必须坚持边探边掘、先探后掘的原则。每次放炮前,放炮员和掘进班长必须检查探眼深度是否符合规定,以确保贯通准确无误。探眼深度与正常掘进炮眼深度之比不得小于:,其位置、方位、角度、数量要在贯通措施中作出明确规定并画出示意图;探眼打透后必113、须有施工单位、通风工、安监部门等关人员在现场指挥,才能最后贯通。八、掘进队接到巷道贯通通知书后,必须准确掌握贯通距离,并每天将剩余长度通知通风区值班人。临贯通前的一个圆班内,三班都必须有通风班长或通风干部在现场监督措施落实,确保安全贯通。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一、在编制掘进作业规程时,必须编制有关局部扇风机、风筒的安设、使用等通风设计,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局扇安装前,必须测定安装地点的风量。只有当全负压供风量大于局扇吸入风量时,方可安装。局扇在运转过程中,瓦检员必须每班三次检查局扇运转状况,发现局扇循环风,必须立即将局扇供风地点的人员撤出,切断电源,停止风机运转,并汇报通风调度,进行处理。二、局114、扇统一由所在采、掘区队指定的电工和当地瓦斯检查员共同负责管理,实行分班挂牌制度。负责管理局扇的电工和检查员接班后必须将自已的姓名填入管理牌,并挂在局扇上。三、发生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瓦斯检查员必须及时向通风调度汇报。通风调度每日将当天发生的局扇计划外停风通知单分送有关部门并在瓦斯日报中注明。凡因煤矿内部原因造成的无计划停电停风,不论是造成瓦斯积聚,检查科都要作为未遂事故组织追查。四、煤与半煤岩巷道掘进,一台局扇只准供一个掘进工作面通风。并实现风、电、瓦斯闭锁,严禁一台局扇多头供风。五、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和正常的瓦斯检查,因检修、检查等到原因要停局扇时,必须事先制定单项安全措施115、,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临时停风,在恢复通内前,都有必须首先检查瓦斯,证实停风区中沼气浓度不超过或二氧化碳不超过。方可开动局扇恢复正常通风。否则必须采取排放瓦斯措施。六、掘进头发生局扇停风必须立即停止工作,由瓦斯检查员或放炮员同掘进组长共同负责,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设置栅栏、警标。栅栏距巷口不超过两米,必须全断面敷设,并设置明显的警戒牌。由于临时停电停风的,掘进队要派专人在掘进巷道口新鲜风流中看守,任何人不得进入停风区,直到恢复正常通风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停风时间超过小时的,必须进行临时密闭,并将盲巷内的电缆、水管、轨道等导电体断开。七、所有煤、半煤岩掘进工作面都必须实现安116、全技术装备系列化。“三专两闭锁”、瓦斯监测仪、专职瓦检员、隔爆设施以及顶层煤巷头的“双风机、自动倒台”等主要项目必须齐全,并管好用好。否则,必须停产整顿。八、严格风筒管理,发现破口要及时更换或补修。吊挂要平直,风筒百米漏风率不得超过。风筒出口风量,必须根据工作面瓦斯涌出量确定,保证无瓦斯超限或积存,并保证盲巷回风风速不低于规程规定的最低风速。九、风筒口到工作面的距离,对压入式通风,在保证煤头不积存瓦斯,及时吹散炮烟的前提下,煤巷掘进最大不超过米。半煤岩巷掘进最大不超过米,岩巷掘进最大不超过米。对使用掘进机的工作面,风筒距工作面距离由矿总工程师根据情况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井下放炮管理制度一、放117、炮员必须是经过专门培训,有年以上采掘工龄的人员担任,并持有公司发给的放炮合格证。放炮员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规程有关规定。二、每个放炮员使用的雷管必须是专人专号,不得转借,不得在工作地点存放,必须是当班领用,用不完的当班交库。三、放炮员在工作地点使用的炸药、雷管要分别放在专用炮药箱内,并加锁。四、装药时,首先必须用掏勺掏净煤粉,用木质炮棍将药卷轻轻推入,不得冲撞或捣实,眼内各药卷必须彼此密接;用炮泥封实炮眼。放炮必须用水炮泥。严禁无炮泥、封泥不足或不实炮泥,严禁放糊炮,严禁使用盖药、垫药。五、顶层煤巷掘进头和岩石横川揭煤,每次放炮都必须将人员全部撤至新鲜风流中,局部通风巷道内的电器及设备必须全部停118、电,要采取增大风量、减少一次爆破炮眼数等措施,严禁放炮后风流中的最大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六、严格执行“一炮三检查”、放炮交换牌及接送站岗人员制度,站岗必须拉警戒绳,挂警戒牌,每次放炮都要按规定吹哨发出警号,送电拉炮前必须回头看,确认装炮地点附近无人,方可放炮。七、放炮母线联接脚线,检查线路和通电放炮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八、装药前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未端扭结成短路;装药后,必须把电雷管脚线悬空,严禁电雷管脚线、放炮母线同运输设备、电器设备以及采掘机械等导电体相接触。装药时瓦斯检查员必须在现场。九、装好药的炮眼必须当班放炮完毕,否则当班放炮员必须同下班放炮员在现场交清情况。十、采面如果实行一次装119、药分组放炮时,要制订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并做到两组之间至少间隔米以上距离,其间隔内的炮眼严禁装药。十一、放炮员必须背雷管箱加锁,任何情况下不准用炮兜携带或存放雷管。十二、放炮和撤人距离必须符合下列规定:回采工作面不少于5米,拐弯不少于3米;煤巷掘进工作面不少于米,拐弯不少于50米;岩巷掘进工作面不少于100米,拐弯不少于75米。而且放炮掩护地点都有必须有坚固可靠的支护,无冒顶片帮的可能,能防止爆破物的抛击。十三、通电以后装药炮眼不响时,放炮员必须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发爆器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再等一定时间(使用瞬发雷管时,至少等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分钟),方可沿线路查120、找不响的原因。十四、每次放炮后,放炮员必须认真检查有无瞎炮和崩落未爆的雷管、炸药。因煤、矸未出完,无法检查有无瞎炮时,放炮员不得离开放炮现场。十五、采掘工作面必须有洒水消尘设施,并严格执行放炮后洒水消尘制度。无水时不准装药放炮。矿井测风制度一、为了保证矿井通风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二、测风内容:1、测定矿井风量、风压和漏风量;2、测定局部通风机风量、风压和漏风量。三、测风工应经过专门的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四、 测风工应当熟悉矿井通风系统,册封石应遵守煤矿安全 规程,保证数据准确可靠,测风后要及时填写测风报表和测 风牌版。五、 矿井全面测风应当每10天进行一次,采掘工作面和其他121、工作地点,应根据需要及时测风。六、 矿井有改变通风方式、更换主要通风机、安设或调换局部通风机、巷道贯通及其他可能影响矿井通风系统稳定的情况,主管生产副矿长应当及时安排测风。七、 生产矿长、技术负责人应严格执行以风定产的规定,根据风量安排矿井煤炭产量,不得超通风能力突击生产。八、技术负责人负责矿井风量计算方法的制定,审查测风报表,定期分析测风记录,制定调整风量的措施,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九、测风工在测风时发现问题,应当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及时上报。煤矿井下瓦斯等级鉴定制度一、为了加强矿井瓦斯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本制度。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方案由技术负责人编制,报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审122、查;鉴定结果报省煤炭工业主管部门审批,报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三、矿井每年进行一次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1、鉴定工作在矿井正常生产条件下进行。2、鉴定时间:每年的8月的上、中、下旬各取一天(间隔10天)的三班进行,特殊情况经上级部门同意,可以推迟到九月份。3、测点布置:测点分别设在矿井、一翼、水平、采区、采煤工作面的回风巷中;掘进工作面测点设在所有煤巷、半岩巷,岩巷每1采区至少选1个不同岩层的巷道。4、以上测点的上、中、下旬瓦斯相对涌出量和绝对涌出量的最大值为定级值。5、瓦斯等级的鉴定。(1)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10m3/t,且绝对瓦斯涌出量小于或等于40m3/min,为123、低瓦斯矿井。(2)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或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为高瓦斯矿井。(3)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4)在正常生产条件下(采区、工作面的回采产量不低于该区域设计产量的60%),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的采区或采煤工作面,该区域定位高瓦斯区。四、矿井瓦斯等级鉴定要求。1、7月上旬做好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方案,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查,7月底以前做好鉴定准备工作,8月份进行矿井瓦斯等级测定。9月底以前进行瓦斯鉴定总结,并将总结材料报公司主管部门。2、每一测点分别测定风量、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温度等原始数据。3、每班的测定工作应当选择在正常时进行。124、4、测点可选在测风站内,也可以选在断面规整且无杂物的一段平直巷道。5、检测仪表应经过计量检定,测量方法和次数应符合操作规程规定。五、编制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方案,应当包含以下内容:1、矿井概况,包括目前的采掘布局和鉴定月的采掘工作面安排情况。2、组织机构,成立瓦斯鉴定工作领导小组,由矿技术负责人负责。3、测点布置及编号。4、鉴定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仪器仪表准备、计量检定、参鉴人员培训、井下通风系统调整等。5、测定内容及人员分工。6、相关制度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7、标注瓦斯鉴定设点情况的矿井通风系统图、六、瓦斯等级鉴定结束,有技术负责人做出矿井等级鉴定总结,按规定程序上报审批,内容包括:1、矿井概况,125、包括鉴定月采掘工作面布局,生产情况,一年来的瓦斯涌出以及瓦斯管理情况。2、瓦斯鉴定前的准备工作和鉴定时间。3、测定内容、方法和测点布置。4、瓦斯鉴定结果。矿井瓦斯等级,有无高瓦斯区。5、矿井瓦斯来源、变化情况,包括全矿井、主要采区和“三区”(回采区、掘进区和已采区)瓦斯涌出量同上年度相比的变化情况。(1)存在的问题及今后意见。瓦斯鉴定、瓦斯管理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瓦斯管理重点区域的划分意见。(2)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填绘图纸并有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签字。(3)瓦斯鉴定表格。按要求填报。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一、 建立健全瓦斯抽放机构。矿成立专门的抽放队伍,配备专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队伍,矿通防126、科必须设一名专抓抽放的工作人员。抽放队必须保证三个圆班打钻组,每个圆班组打钻人员不能少于16人。二、由矿长和总工程师负责,在安排年、季、月度生产计划的同时,必须安排瓦斯抽放工作,搞好掘、抽、采平衡。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的顶层工作面和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的掘进工作面,必须进行瓦斯抽放。工作面预抽期不得低于9个月,边采边抽不低于半年。三、新投产的顶层工作面必须进行瓦斯抽放,并编制瓦斯抽放设计,报局总工程师批准。瓦斯抽放工程要与工作面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同时验收,抽放工程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工作面验收时,不准发放合格证,工作面采前预抽期必须达到公司要求,否则不准投产。四、127、工作面瓦斯抽放设计内容应包括:1、工作面概况:工作面走向倾斜长度、煤层赋存条件、通风方式、开采方法、生产能力、煤层瓦斯含量、预计瓦斯涌出量等。2、抽放方法与预抽期。3、钻场、钻孔间距、数量、方位、角度、孔径、长度等到(应附有抽放钻孔平面布置图与剖面图)。4、封孔方法、长度等。5、钻孔孔口压力、预计百米钻孔抽土量、工作面瓦斯抽土量抽放率等。6、管路系统布置、截面选择、计量装置布置等。7、劳动组织与效益分析以上设计,要认真贯彻“多钻孔、严密封、综合抽”的方针,其原则为:钻孔长度23工作面斜长 ,钻孔总长度达到0.05m吨煤,钻孔直径75mm,封存孔长度4m,抽放率2050%。五、顶煤工作面上、下顺128、槽掘进时,瓦斯涌出量超过3m3min的,必须沿走向每隔300m掘一中切割做为瓦斯抽放巷。六、抽放区或抽放钻场实行挂牌管理,在每个抽放区或钻场(钻孔)旁边挂牌,记录钻场编号、长度、浓度、流量、负压等。每个钻场钻孔打完后,都要及时测定自然瓦斯涌出量。七、每月3日前,矿必须如实将上一个月抽放报表及公司下达的瓦斯抽放钻孔、抽放量计划及其完成情况、矿井瓦斯抽放率等内容,下一个月工作安排,形成书面材料,由矿总工、矿长签字并加盖矿公章后,报公司纪委、安监局、通风部各一份。逾斯不上报瓦斯抽放总结材料,视为没有完成瓦斯抽放计划。八、每月于20日之前将下月具体抽放组织和技术措施、施工设计和提高瓦斯抽放率的措施上报129、公司,经公司瓦斯抽放专家组织论证,由通风部、安监局、生产部共同会审批复。九、完不成公司及矿下达的钻孔进尺和抽放量计划,按矿制定的工资结算办法即按实际进尺、抽放量进行结算工资。十、井上和井下所有瓦斯抽放泵要安装齐抽放监测子系统,并实现可靠监测,否则将扣发区队和矿有关管理人员的工资,并视为没有完成月度抽放计划。十一、完成瓦斯抽放计划,但季度内仍频繁瓦斯超限的矿井,取消一通三防管理人员的通风、抽放奖及抵压金。十二、不经矿总工程师同意,不得抽调打钻人员从事与打钻无关的其它工作,否则对责任人员罚款一天罚款1000元。十三、加强工作面瓦斯抽放基础工作1、每个工作面必须安装有孔板流量计。每周定期对抽放负压、130、瓦斯浓度、流量等抽放参数观测一次,并认真做好记录存档。2、每个抽放钻场(或同时带抽的钻场)都应悬挂说明牌。注明抽放区名称、钻场编号、每个钻孔的参数及带抽时间。3、有完整、清晰的打钻原始记录、抽放钻孔管理台帐和工作面抽放钻孔实钻图。4、抽放钻孔必须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进行。5、每月对瓦斯大的工作面瓦斯抽放情况、对生产的影响情况进行认真分析总结并存档。6、每月全面检查一次泵房抽放设备和防爆箱,每旬至少检查一次抽放管路,确保抽放管路无破损、积水、漏气和抽放设备正常运转。十四、施工打钻地区要严格按抽放设计施工,遇地质构造时要及时修改设计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打钻必须有可靠的打钻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十五131、每个瓦斯抽放泵站都必须安装瓦斯抽放监测子系统,对瓦斯流量、浓度、负压、温度等进行不间断自动监测,监测的浓度、负压不准出现上偏差(自动监测数据不能高于实测数据)。开泵司机必须按公司要求将自动监测和人工实测的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否则,1个小班罚款100元。发现自动监和人工实测的结果有偏差,必须立即向抽放队汇报,8小时内处理完毕;被抽放检查小分队发现后,一次罚款500元。十六、重点推广顶板裂隙、采空区、巷抽等综合抽放技术,改进钻进工艺,推广应用大功率钻机,增加单孔深度,提高矿井抽放率。下半年投产的顶层或全层放顶煤工作面必须采用综合瓦斯抽放技术,否则不准投产。十七、加大突出矿井煤矿巷掘进研究力度。积极132、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合作,边抽边掘、高压注水等防突措施,提高煤巷单进水平。十八、煤巷掘进工作面75米以外、岩巷掘进工作面100米以外必须施工抽放钻孔,每超1米罚款1000元。十九、矿供应部门必须保证瓦斯抽放必需配件和钻杆、钻头等钻具的正常供应,确保打钻工作的正常开展,每耽误1天,罚矿有关部门500元。二十、井上、下瓦斯抽放泵必须使用软化水,建立软化水管理台帐,每少加1次软化剂,罚款500元。二十一、定期对瓦斯抽放各工种进行培训,特殊工种要经培训合格且持证上岗。二十二、建立完善的抽放设备管理制度,矿机运科全面负责抽放设备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抽放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转。防治煤层自燃发火管理制度一133、矿长和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制定本矿井的防灭火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矿进防灭火工程项目应列入矿井生产建设长远规划和年、季、月度计划,矿井防灭火工程和措施所需的费用和材料、设备等必须列入企业财务和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健全、完善矿井灭火注浆系统,把注浆量纳入生产作业计划,做到逢采必注。并严格要求注浆质量,浆液水土比不得超过/。三、火区和采空区密闭要有专人按规定定期检查,采区回风巷、巷道冒顶和高顶处及其它无人工作和一般人员不行走的巷道,每半月至少检查一次有毒有害气体和发火征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自燃发火。四、回采工作面结束后或无用的废旧巷道,由生产副矿长负责,在天内将所有设备器材全部撤除运走,134、通风区负责在一个月内全部封闭。五、每一次火灾事故处理完毕后,日内矿通风区负责向公司通风处报由矿长签发的火灾事故报告书。六、通风区要建立自燃事故档案。对每一次自燃事故都要填写火区管理卡片,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记载自燃事故发生时间,发展过程、防灭火措施及火灾处理过程。七、启封火区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报局总工程师批准。注销火区,由矿上提出注销报告,经通风部、安监部、救护队等单位共同鉴定,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矿长对本单位防尘工作全面负责,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防尘所需机构人员、资金和装备。矿总工程师负责防尘技术领导工作,应组织编制防尘规划和措施,安排防尘工程计划,检查督促防135、尘措施的贯彻执行。矿行政副职对所分管部门的防尘工作负直接责任。二、加强综合防尘技术管理。凡新建、改扩建、开拓延深、采区准备、巷道掘进的防尘设施在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所有防尘设计和防尘措施都必须由安监、工会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安监、劳动、工会部门参加,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准投产。三、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静压洒水系统,地面建筑永久性水池,容量不得小于100立方米。四、井下防尘管路(包括主管、支管)的管径选择,要满足生产和防尘洒水的需要。防尘管路必须敷设到所有的采掘工作面、溜煤眼、翻罐笼运输机转载点、回采工作面回风道。井下主要运输巷、主要回风巷上下山及正在掘进136、的巷道中所敷设的防尘洒水管路上,每隔100米应安设一个三通、阀门,以供清洗巷道使用。回采工作面的进、回风顺槽敷设的防尘洒水管路,必须每隔100米设一个三通、阀门,皮带机头必须设三并安阀门。五、回采工作面必须进行煤层注水工作,其中:顶层工作面必须采用高压长钻孔煤层注水,孔距1015mm,孔空6080mm,也可采用原抽放钻孔注水,封孔必须采用自动封孔器,采用水泥砂浆封孔其长度不准小于米;中低层工作面要实行网上静压注水,钻孔孔距米,孔深10米,封孔长度不小于米。注水系统都要设置压力表、流量表,逐日统计注水量,报主管部门。煤层水份每月测定一次,由运销科负责化验室协助完成六、各种喷雾设施要符合下列要求:137、1、进、回风顺槽口以里50米、安全出口以外2050米范围内各安装一道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灵敏可靠。出煤期间要正常使用,专人看管。2、若水压不足,机组外喷雾必须使用加压泵,喷雾水压必须达到0.8papa。外喷总水理不小于100mim。外喷雾要在机组机身两端、摇臂、滚筒后端盖等处,多处设置。3、移架喷雾采用液控联动阀结构。综采支架每10架安装一道,起跟机降尘作用;综采放项煤支架每架都要设置。喷雾水量10Lmim,压力达到0.8Mpa4、每架放煤口必须安装自动喷雾设施,喷雾总水量30Lmim,水压过到0.8Mpa。5、各转载点喷雾,要设施就位,使用正常,必须采用喷咀型结构.七、掘进工作面必须采用湿138、式钻眼、水炮泥、放炮喷雾、冲刷井壁巷帮、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净化水幕安设两道,开口抬棚以里30米处一道,距掘进面2050米范围安装一道,其中,岩巷掘进要安装压气喷雾器。八、按照“采面上下顺槽安全出口以内100米由采煤队负责,掘进巷道由掘进队负责,运输机转载点前后10米和机电峒室由司机电部门负责,其他地点由通风区负责”的原则,划分消尘职责范围,实行分片包干,每发现一处煤尘积聚(厚度大于2毫米,连续长度大于5米,超过5米按实际长度折算,每5米算一处)。对责任者或该单位负责人罚款50500元。九、矿井必须按粉尘防治规范要求,配备专职测尘员进行粉尘测定工作。测定次数要符合下列要求:139、1、井下每个测尘点粉尘每半月测定一次,测定全尘,同时测呼吸性粉尘。2、综采、综掘工作面每季度进行一次全工班连续粉尘测定。3、粉尘分散度每季测定一次。4、粉尘中游度SiO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5、粉尘测定结果要每月上报矿总工程师和公司通风处各一份。十、新投产的回采工作面,凡未按规定注水,防尘系统不完善,不予验收。瓦斯监测管理制度一、应建立瓦斯监测系统,设置瓦斯监测机构,按规定配备有专业知识的工程技术和工作人员,负责监测装置的管理工作。二、必须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及局“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安装各类型传感器。在设备不足的情况下,首先装备采掘工作面、串联通风140、等瓦斯涌出大的地点。三、凡应安设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和主机、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敷设,控制区域,明确规定,并绘制系统图,建立维护使用人员的责任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四、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应由通风区(科)提出安技术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五、应安设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全申请单分送通风、机电部门。通风部门接到,安装申请单后,负责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和维护工作,使用单位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在进行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141、六、回采工作面安装的瓦斯传感器,有一处超过规定瓦斯浓度数值时,都应立即切断全工作面及回风顺槽内一切非本质安全电气设备的电源。新投产的工作面,瓦斯监测装置不健全或不具备断电功能,不于验收。七、装置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在入井前,经过48小时通电运行,调试合格后方可下井安装。严禁不合格的仪器下井使用。下井安装后要进行前各项指标的调试,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井下调试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或上井检修。八、井下装置要定期维护调试(每隔710天进行一次巡回检查调试);调试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规定;调试时必须携带标准器样、空气样进行校正;调试完毕后,要认真填写调试维护记录。九、如装置监测与人工监测出现误差142、时,在测值时的0.2%范围内,应以测值大的瓦斯浓度为准,以确保安全。如人工监测平均值与装置监测值误差超过0.2%时,监测人员应及时下井进行校对。在此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停用装置。十、监测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六个月以上,井下部分应按计划分批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清扫、调试、校正。十一、凡属于装置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控制线均由管辖范围的机电维护人员负责安装拆除时,必须与通风部门人员联系现场共同进行。因故障检修与监测装置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停止装置运行时,须制定按措施,井矿总工程师同意后,在监测人员配合下进行检修工作。十二、监测中心所获取的各种技术资料均需保存10年,对井下事故的记录,应长期保存。矿143、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技术资料管理与使用制度。十三、对需要经常运行的传感器、声光箱及电缆。只许采掘队、班、组长在瓦检员的监护下,按规定进行移动。严禁擅自移动或停用。停用监测装置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否则追究停用者责任,并给予经济制裁。十四、凡发生使用单位私自调整断电点、打过线,故意停装置电源或破坏监测装置的,必须坚持先停电后追查分析的制度,对责任者给予开除留察处分,并按“一通三防”处罚规定进行罚款。瓦斯日报审批制度一、瓦斯日报填写内容必须包括当日各采掘工作面顶,瓦斯自燃失火情况,当日局扇计划外停风、 瓦斯超限、排放瓦斯、巷道贯通了其它当日存在的主要问题。二、瓦斯日报由通风调度当日值班人员填写。通风144、调度必须真实全面地记录和掌握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瓦斯情况,并实事求是地向通风调度汇报。瓦斯浓度以当日最高瓦斯量为准。三、当日填写的矿井瓦斯日报表,通风区当日值班区长审阅签字后,必须给矿长、总工程师审阅签名字后,然后再分送给有关领导科室。四、对于当日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矿总工程师要明确批示处理意见。矿调度负责将总工程师批示的处理意见通知有关单位,并负责督促协调问题处理,并及时掌握问题处理进展情况,直至问题处理完毕。“一通三防”技术资料管理制度一、矿成立由通防科主管通风工作的技术人员为组长,包括通风、抽放、注浆、监测等技术主管人员以及测风员、测尘员、瓦斯抽放观测人员、安全监测维修组长在内的“一通145、三防”技术资料管理工作小组,全面负责“一通三防”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二、需要保存的“一通三防”技术资料暂定为5类57种(项),并根据日常和长远通风管理的需要,将“一通三防”资料保管期限分为短期(二年以下)和永久保存二类(详见附表),三、必须设置有“一通三防”技术资料专用柜,并实行分类、分项、分盒按统一序号标签存放,一种资料(如排放瓦斯措施等)一个资料盒放不完的,可实行多盒存放,但标签必须一致,禁止两种及以上资料在同一资料盒内混合存放。四、“一通三防”技术资料小组,要建立“一通三防”技术资料管理台帐和管理制度,对需要保存或新建立的资料,按业务范围责任落实到人,小组长对存放的资料要定期检查,并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分析整理,如果销毁过期资料,必须经过其批准,否则应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