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西成客运专线西安至江油段陕西境内XCZQ8标段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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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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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新建铁路西成客运专线西安至江油段(陕西境内)XCZQ-8标段 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二十局西成客专项目部十一工区二一五年九月二十日目 录 第 一 章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2第 二 章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图3第 三 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4第 四 章 安全培训制度19第 五 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22第 六 章 安全会议制度24 第 七 章 安全检查考核制度25 第 八 章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26第 九 章 领导带班作业制度28第 十 章 职业病预防制度31第十一章 高空作业制度32第十二章 防火管理制度35第十三章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44第十四章 特种设备装拆及检测制度502、第十五章 危险源管理及告知制度51第十六章 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审批制度53第十七章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54第十八章 隧道进出人员动态管理制度57第十九章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60第二十章 大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63第二十一章 劳动用品管理制度64前 言安全生产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安全管理制度是确保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有章可循的前提。为了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开展,保障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和上级单位下发的文件,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特编制安3、全管理制度。本制度中未尽事宜,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的制度、规程、标准和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文件为准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和目标一、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二、管理目标1.杜绝各类人员伤亡事故(包括与生产有关的生活、交通、消防等,下同)。2.杜绝铁路营业线一般D 类(含)以上事故。3.杜绝各类生产安全险性事件。4.消除事故隐患。5.落实包保责任。6.将公司与项目主管领导签订的安全包保目标(安全包保责任状)层层分解到每个部门(作业队)和员工(一线工人),逐级落实。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图工区经理工区书记总工程师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生产调度负责人机械管理负责人消防管理负责4、人劳务管理负责人其他有关部门1.监督施工全过程的安全生产,纠正违章。2.配合有关部门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3.工区全员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4.监督劳保用品质量和使用。1.制定工区安全技术措施和分项安全方案。2.督促安全措施落实。3.解决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技术问题。1.在安全前提下,合理安排生产计划。2.组织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1.保证工区使用的各种机械设备安全运行。2.监督机械操作人员持证遵章作业。1.保证防火设备设施齐全有效。2.消除火灾隐患。3.组织现场消防。1.保证进场施工人员安全技术素质。2.控制加班加点、保证劳逸结合。3.提供必要劳保用品用具,保证质量。1.计财部保证安全措施项目的5、经费。2.综合管理部保证工人生活基本条件,确保施工人员健康。1.施工组织设计中有安全技术措施。2.机具设备状况合乎安全要求。3.施工人员经过安全技术教育。4.建立各种施工安全责任制。5.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及预防措施。6.不安全因素的预测及控制。1.安全技术交底。2.施工中各种不安全因素的控制。3.坚持和检查安全操作规程的措施。4.坚持和检查施工安全挂牌制。5.定期召开安全会议。1.总结施工安全经验。2.找出施工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并提出改进措施。3.做好安全生产的评比和奖罚工作。1.建立工区、生产班组二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主要领导为责任人。2.各职能部门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3.施6、工中如出现事故,应坚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1.安全生产奖励基金制度。2.安全责任金“归零”制度。3.死亡事故罚款和处分制度。4.表彰安全生产单位和个人。施工前准备施工中检查竣工时总结安全生产责任制 奖罚制度第三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一、各级管理人员安全责任制经理安全责任1.经理为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工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3.根据工区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4.根据工区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管理方法,审核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事故应急处理预案7、。5.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专业人员,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6.主持召开工区安全管理专题会议,及时通报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有关生产的重大问题。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整改事故隐患和不断改善安全条件。8.保证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9.发生重大事故时,及时组织抢险,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书记安全责任1.积极协助工区经理抓好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的落实,重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2.抓好全员安全思想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党团员骨干作用,掌握员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思想动态,及时解决思想问题。3.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积极维护员工劳动保护8、权益。4.定期组织支委研究讨论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急需解决的安全问题,结合实际,制定措施,确保安全生产。5.协助项目经理,针对本项目具体情况,建立安全保证体系和制定相应的各项安全管理标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6.支持安全生产委员会或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工作,认真听取、采纳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合理化建议,确保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总工程师安全责任1.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协助工区经理负责安全技术工作。2.参加编制审定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处理和解决施工现场安全技术问题。3.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编制、审查施工方案时,必须识别重大危险源,制定、审查危险源控制和9、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有可行性和针对性,并认真监督检查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抓好安全培训教育、文明施工和标准化管理,保证安全体系有效运行。5.组织并参加定期或专项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评比,对检查出的问题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威胁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6.对外部劳务队伍严格监督管理,加强监控。7.具体组织或参与调查、处理安全事故并如实上报。8.主持制定工程工区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时,必须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9.主持工区安全防护设施和设备的验收。严格控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防护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使用中的设施、设备,按规定组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10、理。10.组织安全技术培训,积极推广应用安全生产新技术,在使用“四新”技术时,必须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对重大事故隐患的预防和整改提出技术措施和技术方案。11.参加本工区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整改措施,对危及员工生命重大事故隐患有权停止施工,以确保员工人身安全。12.参加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组织技术人员分析事故原因,提出技术鉴定意见和改进措施,对因技术原因造成的员工伤亡事故,承担技术领导责任。安全部部长安全责任1.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和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协助工区经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组织落实工区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311、.负责审定工区安全生产投入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保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4.参与施工组织设计,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工作,督促设备管理部门开展设备安全管理工作。5.对工区的各级各类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实效性进行督促检查并督促落实。6.对工区开展的安全风险评价、重大危险因素和重要环境影响因素控制措施的落实和管理效果进行督促检查,并给予指导。7.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检查与考核;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应急管理体系的建立、运行和应急预案演练;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安全日志、信息管理、报送等日常管理工作。8.组织、参与或配合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12、,监督处理决定的落实工作。9.对工区安全管理负直接领导和监督责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职责与权限1.职责(1)监督检查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2)对生产物资、机具、设备、压力容器的安全装置、作业现场等进行监督检查。(3)审查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施工方案中有关改善劳动条件的措施,并监督按期实现。(4)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购买、发放及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5)报告并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2.权力(1)有权制止违反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法规和规章制度的错误行为,对情节严重的,建议严肃处理。(2)有权责令严重危及员工生命安全设备停止使用,生产场所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报告。(313、)有权制止“三违”,对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场,责令停止作业,并建议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4)对弄虚作假、隐瞒员工伤亡事故的单位有权监督检查。(5)安全监察人员检查发现问题时,根据问题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有权填发生产安全隐患罚款通知书实施处罚。技术管理人员安全职责1.必须牢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本着为工区负责、为自已负责的原则,努力作好本职工作。2.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工程技术理论知识,并与工作实践相结合,掌握、领会施工技术操作规程,做好技术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所管辖地段的施工中无重大事故发生。3.对所管辖地段的工程质量严格把关,技术工作要精益求精,尽力减小误差,不放错线,不犯技术性操作错14、误,严格落实谁犯错误谁负责的原则。4.爱护和保管好测量仪器,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中听从指挥,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6、认真做好所管辖施工地段的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人员的质量安全意识,确保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工班长安全责任1.贯彻执行上级和本单位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本班作业人员制订安全守则,以身作则,带头实施。2.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听从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指导,制止违章操作,保证按正确方法施工。3.工作前必须先进入工地,对工地、工具、机电设备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坚持交接班制,并将注意事项向本班、组作业人员交待清楚。对不能解决的问题,立即报告上级处理。4.15、对本班组使用的危险物品,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防护、防寒用品,应指定专人负责,按规定保管,正确使用。5.在工作期间发现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报告工地负责人,如情况紧急排除有困难时,应先通知工人离开危险区后,再报告上级处理。6.发生工伤事故,在积极组织抢救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或工地负责人。组织本班、组员工协助调查、处理。7.负责本班组作业人员进行日常的安全教育,坚持“三工”制度(工前安全讲话、工中安全检查、工后安全评议)和周一安全活动。8.合理安排劳动力,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不按时作息的人员要进行教育,以保证其休息,避免事故发生。9.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工人冒险作业的指令,必要时向上级和有关部16、门反映。10.对“三违”制止不力或因失职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1.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提高素质,保证安全生产。2.了解和熟悉其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严格执行“三工”制度,提高自防、互防、自控、联控的安全技能。3.接受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培训,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持证上岗。4.服从管理,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生产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做到“四不伤害”。5.发生事故,应积极进行抢救,并立即向上级报告。6.对施工现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有权建议改进,有权拒17、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行为,并可越级反映。7.因违章操作业或不听从指挥造成的事故,承担直接责任。二、 各个职能部门在安全方面的责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工作职责1.负责工区的安全工作,并进行检查和指导,提出要求,定期向工区领导汇报全工区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反馈安全信息和处理意见。2.贯彻上级关于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落实工区制定的安全工作规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3.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倡导安全文化,提高安全质量,把安全生产融入各项管理工作的全过程,适时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和安全竞赛活动。4.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总结安全工作经验,查找存在问题,制定落实防范措施。518、.认真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格执行安全奖惩制度,提出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的表彰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安全部安全工作职责1.依照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对工程工区施工的人身、设备、财产等安全工作实施监管。2.建立健全工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负责紧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演练和实施。及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提出预防事故措施和建议,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按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费计划,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工区的实施。3.贯彻执行本工区安全技术措施,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等安全控制重点,随时了解动态,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4.严格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抓好标准化管理和文明施工管理19、的工作,监督防护用品的管理与使用。 5.组织本工区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检查,及时掌握和了解施工生产场所安全现况,及时对现场事故隐患立即或限期整改,并对事故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有权对重大事故隐患采取停工整顿或罚款等措施。6.定期向工区经理报告工区安全生产情况,提出工作建议,严格奖惩。7.监督检查外部劳务队伍安全生产情况,制止“三违”。8.按规定报告事故,组织和参加或协助事故调查组调查事故。负责一般未遂和轻伤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安全报表和员工伤亡事故调查、统计、报告和处理。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实施。9.安质部作为工区部安全管理的主管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工区施工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对工区的20、施工安全管理负直接的管理责任。10.具体负责本施工工区的安全管理工作,收集工程安全信息,及时分析全线安全形势,提出工程安全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建议。及时传达业主、监理及上级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通知及文件精神,保证安全信息渠道的畅通。11.组织和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等具体业务工作。12.负责编制工区部的安全管理文件,并协同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综合管理部安全工作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对职能管辖范围内车队、水电、档案、厨房、保安等人员的日常安全教育和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特殊工种要持证上岗,完成21、工区部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2.做好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文件、通知的传阅、归档等管理工作。3.抓好车队、档案室等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定期组织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问题,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认真执行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处理好各类事故。4.抓好工区部车队驾驶员和车辆的年审、年检,检查、督促车队做好车辆维修例保工作,确保行车安全。5.根据季节和行业特点,按规定对工区各部门定期开展安全自查,督促做好办公室、宿舍等部位的用电、用水,负责安排工区部值班,落实工区部的治安保卫及消防工作。6.配合职能部门做好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考核工作,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做好善后工作。7.完成领导22、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计划财务部安全工作职责1.在编制年度财务计划时,合理安排安全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和工程及设备维护经费,并检查、监督合理使用,完成工区部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2.负责检查本科室安全管理工作,保证备用现金、各种票证及会计资料的安全,配制安全防盗报警设备,加强防范措施,确保财务部门安全无事故。3.建立健全财务安全管理制度,做好资金管理情况,保证工区部的财产安全,检查、督促安全奖惩兑现工作。4.抓好票证、现金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管理措施,杜绝被盗、被抢等恶性案件的发生。5.根据季节和行业特点,按规定定期开展安全自查,查出不安全隐患应采取扎实措施进行整改,认真执行整改反馈制23、度。6.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工程管理部安全工作职责1.根据工程工区特点和合同要求,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同时,制定相应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分部安全技术交底。2.规范施工作业秩序,选定安全可靠施工方法,文明施工。3.组织科技攻关,积极推行“四新”技术,对于结构复杂、施工难度大、专业性强等特殊工区,必须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认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4.参加安全检查,提出事故隐患整改方案。5.工程部作为工区部主管工程技术的具体业务部门,对工程安全管理的技术问题负直接技术责任。6.负责编制有具体安全控制措施的单位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7.抓好重难点工程、技术复杂工程24、和关键工序的安全控制,组织重大施工方案和专项工程的安全控制会,并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8.参加对各工区的工程安全检查和考核。9.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10.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向领导汇报,传达领导指示和处理意见,并跟踪监控,掌握处理过程和结果,反馈处理情况。11.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物资设备部安全工作职责1.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2.加强仓储物质,材料的管理,确保仓储物质,材料的质量和安全。3.负责采购供应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物资和器材,严格对危险品(火工品、油料等)的请25、领、贮存、保管和发放实行流程化管理;4.对工区所有设备及时办理各种合法手续,及时参加年度检验,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5.督促设备使用部门对设备合理使用,及时维护保养,并对设备维护保养情况进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 6.制定机械设备修理制度,并对修理费用进行核算汇总。 7.对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的驾驶员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机动车可暂停其工作,并督促改正或修复。 8.负责对物资管理人员,机械、车辆驾驶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工作。9.参加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10.参加对施工队的安全生产检查和考核11.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试验室安全工作职责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观念,提高安26、全意识,防患于未然,制定消防、安全用水用电措施,做到责任落实、人员落实、安全器材落实。2.监督检查指导工区施工单位按规定的原材料、配合比、其他施工参数和方案进行施工;3.定期进行安全用电和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教育,每个员工必须掌握基本安全用电、消防知识和技能。4.按要求落实消防器材到位,不得转借、挪用,使用完毕及时补充,并定期检查消防器材是是否有效,作到有备无患。5.负责试验人员的安全管理和试验设备的安全使用。6.参加有关工程安全检查、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7.对因试验检测工作失职造成的安全事故承担相应责任。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安全工作任务。第四章 安全培训制度1.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27、治理”的方针,加强工区职民工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增强职民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工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严格执行国家、公司及局项目部有关安全生产教育制度,根据实际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实施。在施工过程中利用宣传、交底、班前活动、安全制度牌等手段不断提高职民工的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3.工区所有职民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4.工区职民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1)工区经理应接受安全培训,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2)工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国家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28、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3)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4)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厂内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爆破工、起重工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5)其他职工岗前培训不少于24学时,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6)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7)以上(1)(6)中所列时间均包括外部培训和内部培训。 5.工区新进场的新员工(指项目部招用的合同或临时劳务人员等)29、,必须接受项目部、工区、班组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方能上岗。一级:项目部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主要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较大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案例等。二级:工区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状况和规章制度;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预案;事故案例等。三级:班组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各种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用品(用具)的性能及正确使用方法;事故案例等。6.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工区必须建立职民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安全培训教育的职民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者管理活动30、。7.安全培训的实施主要分为内部培训和外部培训。内部培训是指工区的有关专业人员或外聘的专业人士对工区职民工的一种培训;外部培训是指公司人力资源部委托培训单位对部分工区职工进行培训,从而取得上岗证或是继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8.工区定期安排职民工进行安全培训,以满足工区生产建设的需要。9.建立培训档案,实行登记存档制度。要建立培训台帐,培训计划,培训名单、课程表等有关资料存入培训档案。10.工区职民工安全培训教育经费,从工区安全经费中列支。第五章 安全技术交底制度1.开工前,由安全部向施工队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交底的主要内容为:西成客专公司对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项目经理部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1、重大危险源及控制要点等。2.开工前由技术负责人对有关安全施工的安全技术要求进行书面交底,交底内容要细致全面(每道工序、每个工种、危险性高的施工等)。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规则,关键工序技术人员、安全员应跟班作业,现场监督。3.由工程管理部将设计图纸、施工工艺要求、质量标准、安全注意事项向管理人员、班组进行技术交底,贯彻设计意图、施工标准,确保施工安全。4.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从开工前到竣工,贯彻始终。5.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从管理层到作业层,自上而下,逐级进行,直至作业班组、个人。6.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危险源等。7.安全技32、术交底的重点包括工程工区的施工作业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尤其是涉及到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和新工艺的使用与推广时)、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8.安全技术交底没有进行,不得开始施工。9. 安全技术交底应按规定程序施书面交底,双方签字,实并存档以备查用;各项交底表式一式二份,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各执一份。10.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规则及操作规程,关键工序技术人员、安全员应跟班作业,现场监督。第六章 安全会议制度1.工区应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并协调解决现场安全、职业健康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33、划的落实情况;制定阶段性安全工作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在定期召开的工程例会上,应按照“五同时”的要求,研究、协调解决与布置安全工作。2.工区安全部及时掌握和了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安全管理工作。3.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专项例会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第七章 安全检查考核制度1定期检查:工区每月、班组每天应进行检查。检查前应制定计划,并严格实施。2.不定期和季节性检查:工区在组织不定期检查的同时,还要按照防洪、防暑、防火、防食物及煤气中毒、防寒等季节性要求组织检查。3.专业检查:根据专业管理的要求实施。由专业管理部门组织,安质部参加。4.群众性安全检查:组织广大参建员工自觉34、参加,达到群防群治的目的。5.检查应配备必要的设备和工器具,确定检查负责人和检查人员,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及要求。6.检查应做好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限期复查验收,及时消除隐患。第八章 特种作业管理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是指:架子工、爆破工、锅炉工、起重工、电气(焊)工、电工、场内机动车辆驾驶员、地下(水)作业等,必须严格按照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30685)进行安全教育、考核、复验,经过培训考试合格,获取操作证者才能上岗。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年满18周岁到45周岁的员工;(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关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35、陷;(3)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4)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3.特种作业人员要求(1)对已取得上岗证者,要进行造册登记存档,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名册应齐全并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在 操作证 规定的工种作业范围内进行作业。(3)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不准随便调离,如需要调离,必须经分部经理同意。(4) 特种作业人员要佩戴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随意佩戴其他工种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九章 领导带班作业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安全风险管理,推动安全风险管理标准化,有效规36、避和控制安全风险,确保施工安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必须执行由工区班子成员或部门领导带班作业;技术和安全管理人员跟班作业制度。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表率带头作用及现场技术员、安全员日常监督手段,经工区领导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实行领导干部包保跟班制度及现场技术员、安全员日常监督旁站制度。一、人员范围工区领导班子成员和及现场技术,安全管理人员。二、带班人员职责: 1.带班领导班子职责:针对隧道施工现场对现场技术、安全管理人员技术相关岗前安全生产教育和风险防范培训,对风险控制工作实施动态管理及相关管理考核制度实施,及时了解高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对存在问题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罚及下步工作部署,确保风险工点37、得以卡控,为我工区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 2.现场技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积极组织工班进行技术,安全教育培训及交底,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认识,严格执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关键工序,关键部位进行盯控。三、工作要求 1.跟班管理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得离岗、脱岗。 2.跟班管理人员对当班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及时掌握、分析整个队部及自己带班范围内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跟班人员如因自己的工作失误、违章指挥或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必须进行严厉的处罚,并追究相应责任。 坚持“一大三重”,即:把安全生产当做天大的事抓好抓实;重视思想发动,确保政令畅通;重视发现、解决和38、整改安全质量隐患;重视完善机制和制度,巩固安全基础。四、现场带班作业内容1.带班人员或值班人员要及时填写当天的带班记录。2.带班人员做好作业巡回检查,深入各个作业现场进行指导及监督检查。3.带班人员要对查出的“三违”现象要坚决制止并对查出的隐患进行现场督促整改,对“三违”人员进行安全教育。4.监督现场作业员工安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对不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的,一律不准进入生产现场。5.对跟班过程中检查的问题,坚持整改后,再进行生产;以当班无法完成整改的,在下班前交下一班跟班干部签认,并继续进行整改,直到整改完成后,方可进行生产。6.发现隐患和险情时要及时消除,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危及施工人员人身安全、39、不能现场整改消除的要立即撤出人员,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和及时上报。第十章 职业病预防制度1.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基本方针。2.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工区成立职业健康卫生管理领导小组,提供职业病防治所需的经费和设备。3.加强职业卫生知识的培训,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是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基础,建立职工职业卫生知识培训档案。4.从事或接触有职业危害(粉尘、有毒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因素或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时,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性健康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安排从事上述有关作业,并应当及时将检查结果告知劳动者本人和建立40、健康档案。5.有害作业场所应当与其他作业场所分开,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卫生防护设施。6.易发生急性职业性中毒事故作业场所,应当配备紧急防范设备和医疗急救用品,并确定专职或者兼职急救人员。7.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工程项目,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8.有放射源或者产生放射线的作业场所,应当设置放射性警示标志,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加强防范管理。9.对存在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程项目或作业场所,应组织有关单位定期进行检测、评价。10. 工区必须对从事或接触有职业危害和从事对健康有特殊要求的作业者的人员定期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11.不得安排患有禁忌症的人员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对已发现受到职业性损害的人员,41、应及时安排治疗或将其调离原工作岗位。12.对被确诊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应当及时安排治疗或者疗养,并定期复查。第十一章 高空作业制度1.严格执行作业人员身体检查制度。凡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精神病、癫痫病眩晕等病,不适合高空作业人员,均不可从事高空作业。2.高空作业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工艺复杂、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由项目部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各分部要严格执行;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施工前应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及交底,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在高空作业各项安全技术措施落实和人身防护齐备且符合安全要求的条件下,高空作业人员才能开始作业,不可在作业条件欠缺的情况下盲目42、作业。登高前,施工负责人应对全体高空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对高空作业所用的设施、设备及个人防护用品,在投入使用前,要认真进行检查,发现不合格者不能使用,有缺陷者要及时进行修理,经检查合乎安全要求后方可使用。3.加强个人防护,凡从事高空作业者衣着要符合规定要求。上衣应采用紧身工作服,即袖口、下摆、中腰有调节的纽扣和腰带;下衣裤角应裹紧,以防止在行走中刮碰,造成身体失去平衡发生坠落事故。脚下要穿软底防滑鞋,切忌穿拖鞋、塑料底鞋、带钉子鞋及皮鞋,以防滑倒和摔下。作业时正确戴好安全帽,系好帽带。严禁不系帽带和在戴安全帽的同时戴其他帽子。高空作业者在无安全网防护的情况下必须使用安全带,安全带应挂在牢43、固的物件上,严禁在一个物件上拴挂多根安全带或一根安全带上挂多个人。4.高空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可放置在临边或洞口附近,也不可妨碍通行和装卸,所放物料的重量必须在高空作业平台的承重限度以内,切不可超重造成平台压垮而出现物体坠落伤害事故。要随时清扫干净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工具。作业中拆卸下的物体、剩余材料及废料要认真清理并及时送走,不得随意放置或向下丢弃,以防落下伤人或砸坏其他物资。高空作业传递工具或材料时,不能抛掷,应用绳子系吊。要固定或撤除作业区内所有可能坠落的任何物料,防止落下伤人。5.要经常进行高空作业安全设施的检查,如发现有缺陷应立即进行解决,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应立即44、停止作业,待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方能开始作业。要保证安全防护设施完善、健全,安全标志齐全、醒目。对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标志,不得毁损和擅自移位及拆除。6.在高空作业中,应根据作业区域的气候情况和环境条件,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等安全措施,脚手板斜道板、跳板和交通运输道,应随时清扫。7.对进行高处作业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应按规定设置避雷设施;遇六级以上大风时,禁止露天进行高空作业;暴风雪或台风前后,应对高处作业设施逐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立即采取加固措施;雨雪天气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冻、防寒措施,及时清除水、雪、冰、霜。8.夜间作业,必须设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施工。9.45、不得在高空投掷材料或工具等物;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另星材料、另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以防落下伤人,上下大型另件时,应采用可靠的起吊机具。10.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竖直方向上下同时作业;下层作业的位置,必须处于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半径之外;否则,必须设安全防护层。11.防护设施搭设或拆除时,应设安全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时,应自上而下,严禁上下同时拆除。第十二章 防火管理制度一、总则火灾主要发生在办公区和宿舍抽烟不注意或漏电引起;生活区用电和煤气灶使用不当;施工现场、库房主要是电线短路、电焊、吸烟、雷电、易燃物自行发热、机46、械和设备故障、绝热压缩、物体碰撞及其它外界火源等。二、防火一般规定1.火源须有专人负责管理,负责人的姓名贴在火源处。2.灶具、燃气开水炉、电热器要严格遵守安装使用的有关规定,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擅自安装和改动。3.用火时,使用者不得离开外出,用完要及时关闭气源。4.每天下班前检查所管设备,做到断火、断电、断气。5.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灶具管路、电源线的完好状况。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必要时请专业管理部门进行检修。6.库房、食堂操作间,煤气表室,煤气燃气开水房严禁烟火,贵重物品要有交接班制度。7.各种机械、电闸箱禁止用水直接冲洗。8.消防器材要摆放合理位置,操作人员要能熟练使用消防器材,并清楚灭火器的位47、置。9.工作场所勿堆积纸张、染有油污的破布或其他易燃废物。严禁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内吸烟。10.使用适当的容器盛装易燃液体,不得使用开口铁罐或水桶盛装。三、施工现场防火制度1.重点工程、重点部位应建立消防保卫制度,配备专职消防人员。2.施工现场要建立门卫、巡逻护场和成品保护制度,重点工程、重点部位要实行证件出入制度。 3.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消防教育,定期检查消防器材。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消防道路,其宽度不得小于3.5米。 5.施工现场消防水源进水干管直径不得小于100毫米。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6.施工现场搭建的临时设施,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48、用易燃材料。 7.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禁止交叉作业。8.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热器具。9.电工、电焊工,在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时,要持操作证,严禁非电、气焊工作业。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材,用火证当日有效,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手续。10.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距明火作业不小于10米。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瓶、乙炔发生器作业。作业时遵守“先开乙炔,后开氧气”,“先关乙炔,后关氧气”。 11.施工现场应根据季节变化制定防火措施。四、生活区防火制度 149、.生活区应根据规模、火灾危险性,建立消防保卫组织,配备消防人员。 2.生活区应留有消防道路和疏通道,疏散通道内严禁堆物、堆料和搭建临时设施。禁止单位和个人在生活区内搭建可燃建筑。3.生活区应有消防水源,确保每一部位在消火栓保护范围内,配备轻便灭火器材,明确专人管理。4.生活区严禁使用电炉和电热器具,必须使用的,应填写审批表,制定消防措施。5.电气设备安装、维修和拆除必须由电工进行,任何工种和个人不得随意安装和拆除。五、仓库防火制度1.仓库是防火的重点部位。要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应由一名主要领导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各种50、材料贮存,应按其性质,火灾危险性程度,分类存放。严禁自燃物品和一般物品混存。3.物品入库前应当进行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4.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5、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阁层及隔墙。6.库房、库区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证,采取严格的消防安全措施。7.库房内不准进行修理、加工和使用炉火取暖。8.库区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9.各种机动车辆不准随便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10.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的规定。11.库区应设明显的“严51、禁烟火”标语牌和“禁止吸烟”等警示标志以及“进入库区须知”。12.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灵敏有效。六、电气防火制度1.各种电气设备的安装、操作、使用及管理必须符合防火规定。2.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由电工人员进行。3.各种电气设备或线路,不应超过安全负荷,接头牢靠、绝缘良好,装有合格的保险、避雷设备。4.在贮存使用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的场所,敷设的照明线应用金属或阻燃套管,并采用与储存物品相应等级的防爆电气设备。5.灯炮距可燃物应保持一定距离,严禁用纸做遮光罩。行灯及临时照明灯具应有支架。6.各种电气设备不准带病进行,工作结束时应切断52、电源。7.电源线路穿过易燃、可燃墙壁、地板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套有非燃套管加以隔绝。8.电气设备和线路要经常检查,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9.严禁在高压线下面搭设建筑物或堆放燃材料。七、集体宿舍防火制度1.宿舍区域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2.不准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炒勺。不准乱接电源使用大灯炮。不准用汽油等易燃液体煤油炉,充气油炉应定期更换气门芯。用汽油擦洗油污衣服时,不得动用明火。3.遇到停电,使用蜡烛照明时,一定要把蜡烛放在不燃物体上,人离开或来电要熄灭。4.不准躺在床上吸烟。烟头要及时熄灭,不得乱扔乱放。5. 室内要保持整洁,禁止储存堆放可燃物品。八53、气焊防火制度1.气焊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发给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操作。严禁非持证者进行气焊作业。2.气焊工在操作前,必须对其设备进行检查,禁止使用保险装置失灵或线路有缺陷的设备。3.气焊工在操作前,要认真落实“清、接、浇、看、检、严”的防火措施。4.乙炔发生器室严禁吸烟,禁止使用明火,必须安装防爆电气设备。5.乙炔发生器及导管冻结时,不得用明火烘烤,要用热水解冻,检查漏气时,要用肥皂水,禁止用明火试漏。6.乙炔发生器禁止添装过碎电石粉末。禁止加入含有油脂的水。7.乙炔发生器、乙炔气瓶、氧气瓶与气焊操作地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的距离不小于5米。8.氧气瓶要安装高、低54、气压表,不得接近热源和接触油脂,夏季不得在日光下曝晒,搬运时严禁滚动、撞击。9.乙炔气瓶应直立使用,乙炔气不应用尽。10.乙炔发生器、乙炔气瓶与氧气瓶不得放在高压线下操作。乙炔发生器和氧气器的垂直上方禁止进行焊接。11.遇到五级以上大风时,禁止在高空和露天作业。十一、电焊防火制度1.电焊工必须经过消防安全教育和考核,发给合格证后,方能从事操作。严禁非持证者进行气焊作业。2.电焊工在操作前,必须对其设备进行检查,禁止使用保险装置失灵或线路有缺陷的设备。3.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并装在防火防雨闸箱内,露天使用的电焊机应有防雨棚。4.焊割部位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及各种易燃、可燃材料隔开,其55、最小距离不应小于10米。5.焊钳不准随便乱放,焊条头不准随地乱扔。6.电焊机必须设有专用地线,直接接在焊件上,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架上。防止接触打火,造成起火事故。7.电焊完毕要切断电源,并进行彻底检查。十二、电工防火制度1.电工的操作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及有关防火规定,所用材料必须是经过检验的合格品。2.应根据使用环境选择不同类别和型号的电气设备及附件。3.根据电气设备的容量,选用相应截面的导线,并安装符合容量要求的保险丝,防止超负荷。4.导线与导线、设备之间持接头要牢固,铜铝线接头要焊接。5.要定期检查线路和电气设备,保持线路横担、绑线、接头要牢固,导线不松垂,56、绝缘层不破损老化,室外闸箱要防雨。6、每年雨季前应对避雷设施进行检查,接点要牢固,对电阻进行摇测,做好记录。第十三章 施工用电管理制度一、基本要求1.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相四线制)。2.临时施工、生产、办公及生活用电必须实现完善的三级用电保护,各类用电设备必须实行“一机一漏一闸”,禁止“以漏代闸”,“以铜、铁、铝丝代替保险丝”。3.电线布设分主线、干线、分线。主线应按布线要求,用水泥杆或杉木杆布线。主线、干线应使用线担、瓷瓶架设。进入室内的分线须套绝缘管或阻燃PVC管(槽)。4.操作电工要持有有效的电工证上岗,禁止无证电工安装、修理电气设备设施。5.安质部和电工定期对临时用电进行定期57、不定期检查,检查覆盖整个工区。二、办公、生活用电1.临时办公、生活建筑物用电实行“一房(栋)一漏一闸”;电线直径大于设计最大用电量容许直径的20%。2.工人宿舍内每张床要安装一个固定插座,每一个用电器要有一个控制开关。3.活动板房内使用的电器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生产厂址和电话号码。禁止使用伪劣的电器插头、拉线开关及保险装置或带花线的插座托板。熔断开关的保险丝直径必须与线路最大容许电流量相匹配。4、活动板房内照明严禁使用超过60W灯泡和碘钨灯(生产场所工作灯除外),日光灯与可燃物的间隔不得小于10cm。白炽灯泡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5.禁止在活动板房内使用电炉、电热棒。禁止58、在集体宿舍内使用电饭锅、电炒锅。6. 活动板房式仓库内不准住人,除照明外,严禁使用其他用电器具。7. 活动板房内禁止使用分火插头、床头开关,严禁在灯头内直接接电线或直接用电线接插头。禁止在线路内接入过多或功率过大的家电设备,使用空调的设备需要项目部许可并在配电计算说明中明确。8.要定期检查和检测电器线路,如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和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以防线路超负荷或接触不良或发生火灾事故。9.严禁使用长明灯,人离要关灯。三、施工现场用电1.搅拌站的电器设备和线路,应绝缘良好。机械设备外露的转动部分,应设防护装置。2.发电机组应设置在安全可靠的机房内,其基础应平整坚实,必要时设置59、在砼基座上。机房内配备消防设备;发电机组有安全防护设施,防止人员接触线路和旋转装置。3.发电机应设接地保护,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对接地电阻要定期进行检查并作记录。发电机连接配电盘,及通向所有配电设备的导线,必须绝缘良好,严禁并列运行。4.发电机电源应与外电线路电源联锁,严禁并列运行。5.发电机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物品。6.所有电路故障应由专职电工来排除,电工作业时,必须挂“禁止合闸”警示牌,停送电必须由电工负责,严格遵守执行有关用电守则。7.发电机供电时,发电工必须通知当班操作人员后,方能供电。在送电期间,发电工不准离开工作岗位。8.施工场地架设的电线应绝缘良好,悬挂高度及线间距离必须符合电60、业部门的安全规定。9.现场架设的临时线路必须用绝缘物支持,不得将电线缠绕在钢筋,树木或脚手架上。10.电工在接近高压线操作时,其安全距离为:10KV以下不得小于0.7M,20-35KV不得小于1M,44KV不得小于1.2M,否则必须停电后方可操作。11.各种电器设备应配有专用开关, 使用的开关、插座应外装放水箱并加锁,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12.在三相四线制中性点接地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接零保护,在非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做有接地保护,其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不得在同一供电系统上有的接地,有的要接零。13.各种电气设备的检查维修,一般应停电作业,如必须带电作业时61、,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监护。14.工地安装变压器必须符合电力部门的要求,并设有专人管理。施工用电要尽量保持三相平衡。15.现场的变(配)电设备处,必须备有灭火器和高压安全用具。非电工人员严禁接近带电设备。16.工地使用的移动电源线要选用放水电缆线,严禁使用花线做电源线(包括动力、照明)。17.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跨越河道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18.遇有雷雨天气不得爬杆带电作业。19.电器设备和线路绝缘良好,电线不得与金属物绑在一起,不准超负荷作业。20.电焊机需要专用配电箱,实现漏电、过载、空载保护,电焊机的进线距配电箱不得大于5m,工作出线距电焊机不得大于30m。62、21.手持式电动工具,应按照国际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83)的规定,根据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类别和作业场所的安全要求,加设漏电保护器。22.井内、井上搭设的抽水机台座(架)必须安装牢靠,电路应使用防水电缆,防止漏电。23.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按下列操作顺序操作,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但在紧急的特殊情况可除外;送电顺序与正常停电顺序相反。24.隧道内的变压器应建在无落石、不渗漏水的洞室内或不宜碰撞的安全地带,各项技术要求应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9.1的具体规定.并做好防护和警示。25.隧道内的配电线路导线采用彩色绝缘塑料线,敷63、设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上、下排列的顺序是黄、淡蓝、绿、红、PE线,敷设导线的档距10m,距离地面的最低高度不应低于2.5m。导线必须固定在绝缘瓷瓶上。26.隧道内的配电线路需要穿越模板台车和作业台架时必须套管,设备和台架移动式有专业电工在场负责移动和整理导线,隧道掌子面放炮时电工应将导线收好,并进行必要的防护。27.隧道内的高压电缆和电力线路最好在隧道的同一侧,高压水管、高压风管和通风管在隧道的另一侧。28.隧道内的照明用电的配电线路应采用照明专线,不要在动力线路随意搭接。成洞地段用220V电压照明,二衬台车、开挖台车照明必须采用36V安全电压。安装的数量必须保证有良好的照64、明。为了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藕变压器。29.在紧急或意外停电时,隧道内的施工人员及时撤出,隧道内每隔30m必须安装一盏应急灯。30.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隔离开关、短路与过载保护器和漏电保护器。31.安全员及电工随身带电笔,检测线路。特别在爆破前必须检测杂散电流,确定安全后,再进行装药。32.停机下班,必须切断电源。第十四章 特种设备装拆及检测制度1.对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模板等设施,应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承担装拆及检测,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测、标定,取证后方可使用。2.对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模板等设施,应在规定的期限进行检验检测,对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施,责令停止使用。3.建65、立特种设备使用台账,定期对特种设备进行保养、维修等。第十五章 危险源管理及告知制度在施工过程中,重大危险源是重大事故发生的前提。如:危险物质易燃、易爆、有害、有毒的本质特性,如果控制不当,就会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等,而人员参与其中是必要因素,那么个人意识必须提高,因此,对工地的危险源必须进行告知,在意识上首先做到预防。成立危险源领导小组,制定危险源管理法,针对地质情况复杂的长大隧道的危险源进行全过程的动态评估、控制、评价、总结。每年进行一次危险源评价,及时对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更新并公布。一、重大危险源范围:1.有发生火灾危险的;2.有中毒窒息危险的;3.有高空坠落危66、险的;4.有烧伤、烫伤、腐蚀危险的;5.有飞溅物打击危险的;6.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危险的;7.有被车辆提升系统伤害危险的;8.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危险的;9.有触电伤害危险的;10.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危险的。二、重大危险源告知工区专职技术员、安全员应根据识别出的重大危险源,组织编制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将应急处置方案及危险源对现场从业人员进行交底、告知。凡存在隐患的设备、岗位、场所都可视为危险源;相关人员必须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调查评价,系统地收集设计、运行及其他与重大危险源有关的资料和信息。对重大危险源的关键部分,进行分析,找出潜在的工艺要点、失误因67、素和预防重点,并逐日进行告知。告知既要有现场告知牌,又要有书面告知记录。告知内容包括以下几点:1.本工序存在的危险源。2.这些危险源造成何种伤害。3.针对性的防范措施。第十六章 专项安全方案编制审批制度1.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应由工区安全部专业人员编制,由项目部安全总监审核签字后提交监理单位,安全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后,提交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并报建设单位核备。对重大危险工程的专项施工安全方案,施工单位应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建设、监理单位参加。2.重大危险工程的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方案,严格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有书面记录和签字,确保施工作业人员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必须68、严格按照方案实施,设置专人监督控制,并做好监控记录和建立台帐。第十七章 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度为提高对安全事故的快速反映能力,迅速有效地做好突发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及工区财产损失,保障工区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工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事故应急救援范围 安全事故是指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群死群伤或造成巨大经济损失产生重大影响的各类生产事故。二、报告程序及内容1.报告程序 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或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工区负责人。工区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简要情况向项目部、监理驻地办报告,最迟不能超过30分钟。2.报告内容(1)发生69、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估计;(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4)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6)上报人姓名、联系电话。三、组织领导为加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领导,实施应急救援预案,成立工区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发生特大事故后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与事故发生地应急救援小组协调,组织成员单位按照预案分工,开展应急救援抢险工作。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预案职责分工,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尽职尽责。当接到特大事故报告后,领导小组成员要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70、能到岗时,经组长同意,由所在部门按职务高低递补。四、应急救援体系为保证应急救援预案的顺利实施,建立应急救援体系。1.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工区在组织抢险、保护事故现场同时,按照有关规定迅速向有关部门报告。2.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前往事故现场,确定危险目标,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遇有特殊危急情况,要立即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急救中心救援,防止事态扩大。3.工区及下属工班要按本预案要求,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在救援过程中要听从指挥,密切配合,协调作战,保证抢险救援工作做到有条不紊。五、保障措施 1.工区要结合本工区实际制定本工程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71、公司备案。2.工区要结合实际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保证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能迅速有效地投入抢救工作,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尽可能减少事故的损失。第十八章 隧道进出人员动态管理制度为了我工区隧道施工洞口值班室各类工作,促使隧道管理工作达到“可防可控”的目标,确保施工安全,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特制订本制度。1.工区成立洞口值班管理小组,以安全部部长为组长,其他相关人员(技术人员、安全员、洞口值班人员等)为组员。2.管理小组负责洞口值班室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日常所需物品的申请工作;对进出洞人员登记制度进行日常检查和督导落实工作;负责管理各类迎检用品,上级单位检查时,负责组72、织洞口各类人员做好迎接检查的值班工作。3.隧道洞口建立值班室,由工区设专人进行值班(至少2人),实行24小时轮班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负责隧道进洞人员的安全检查、登记工作;负责隧道洞口的警戒工作,尤其在洞内进行爆破作业时,严禁人员及车辆进入隧道;负责对进入隧道物资的检查,尤其是炸药、雷管等必须应由爆破员及安全员随同,经洞口值班人员核查后,并进行登记方可运入洞内。4.洞口值班人员对进入隧道的人员有安全告知义务,严禁与施工无关人员进入隧道,并有权拒绝其进入隧道。5.进出洞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凡进洞人员必须先在洞口值班室进行登记,下班或出洞后进行销号,严禁他人代签或不签。值班员要认真作好进出隧道人73、员的统计,明确进洞的人数、时间、及地点,出洞时清点人数,做好相关记录,随时掌握洞内的人员及施工状况。6.项目部、上级领导及其他非施工作业人员进出洞除实行检查工作时,也应在进、出洞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应注明进洞事由、进出洞时间。7.进洞人员一律必须佩戴安全防护用品,凡未佩戴安全防护用品者,洞口值班人员有权禁止其进洞。8.进洞人员及车辆应服从现场管理人员指挥,人员须靠边行走,车辆须限速行驶,并应注意现场安全警示标识,确保安全。9.车辆驾驶员及其他操作人员必须履行进出洞登记手续。车辆驾驶员进洞必须佩戴安全帽,其他人员如需搭车进洞必须先接受值班人员检查并进行登记。10.洞口值班人员值班时必须佩戴袖标;74、值班安全员监督检查进出洞口人员的登记情况是否属实。11.安全部不定期对值班登记记录进行检查,凡发现未严格执行进出洞登记制度,对违规人员每次处罚100元。洞口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如发现洞口值班人员离岗、缺岗或值班登记管理不到位,对值班人员每次处罚50元。12.项目部及上级领导检查发现存在隧道进出洞口登记管理制度未严格执行将对作业队进行严厉处罚。13.为展现我单位施工人员良好精神风貌和素质修养,要求各隧道洞口工作人员必须讲文明、讲礼貌,特别是在上级单位检查工作时,更应注意说话方式、服装仪表、言行举止。第十九章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一、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在30分钟内向项目部报告,项目部75、在1小时内向集团公司、汉中指挥部及西成公司上报,同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汇报;各单位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不报,并及时开展调查与处理工作,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报告。安全事故统一由项目经理部归口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报告,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任何信息。二、安全事故等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76、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上述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三、事故处理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经理部、事发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应做出标志并做好书面记录,现场重要痕迹应当拍照或录像,妥善保管好有关物证。四、事故调查处理:1.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77、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2.重大事故由陕西省人民政府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3.较大事故由汉中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4.一般事故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在当地县级人民政府的委托下由集团公司或分公司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5.事故发生单位应如实向调查组提供事故有关情况。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阻碍、干扰调查组的正常工作。6.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必须做到 “四不放过”,即:找不出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放过;本人和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得到处理不放过。第二十章 大型机械安全管理制度进场大型施工机械78、必须具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和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建立健全大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细则),定期检查制度,交接班制度,设备保养、检修制度,安全教育制度,设备档案管理制度,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第二十一章 劳动用品管理制度1.为了保护职工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社会保障部关于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结合本工区实际,加强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2.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所配备的防护装备,是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一项防护措施,按照工种需要供给,不能视为福利。3. 工区要按职工(包括外部劳务人员)工作岗位79、防护标准、防护种类发放相应的劳保用品。4.劳动保护用品的配置由物资设备部门根据集团公司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规程规模、进度等时间情况,按半年(季度)统一计划、采购、发放。5.劳动防护用品按其性质分为一般防护用品和特种防护用品,特种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过滤式防毒面具、焊接眼面防护具、电绝缘鞋、防尘口罩、阻燃防护服、耐酸碱胶靴、保护足趾安全鞋、胶面防砸安全靴。6.劳保用品限于上班时使用,不得转为它用。7.公用防护品一律以旧换新,凡不交旧品者,一律不发新品,旧品丢失的扣款后(按原品50%),方可领新品,扣款从使用人工资中扣除。8.职工劳动保护用品按规定标准发放,凡丢失者不予补发(因生产中发生突发事故而损坏的除外)。9.要重视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建立劳动防护用品入库检验、登记制度,符合质量标准方可入库。发放时必须按规定进行登记,做到手续完备、帐物相符。10.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应到定点经营单位或生产企业购买特种劳动防护用品。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须经相关安全技术部门验收。11.职工调动工作岗位时,所用特殊工种的防护用品应全部交回。在内部调动工作时,其劳保用品作相应增减,原工种享受的特殊防护用品,应全部交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