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源镇杨善集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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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81105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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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冶源镇杨善集小学学校财务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我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小学财务管理制度和国家有关法规,结合本校特点,制定本制度。学校配备主办会计一名,出纳员一名,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向结算中心报帐。二、财务收支管理(一)、收入管理1、收入是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2、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法组织收入;各项收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必须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管理,统一核2、算。3、学校要自觉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各项经费必须及时足额上缴,做到票款同步。(二)、支出管理1、支出是指学校为开展教学活动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包括:事业支出、建设性支出。2、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精打细算,厉行节约,使各项支出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3、学校要加强对支出的管理,各项支出应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中小学校支出须使用合法票据。4、严格开支审批手续和批准权限:学校所有支出,由校长审批;购买大宗物品、基建投资、设备添置,须由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然后再由校长审批。(三)、财会人员3、职责1、学校财会人员应熟悉、掌握财务制度和收支标准,认真把关,严格审查原始凭证,以合法、完整的原始凭证为收入和支付的依据,对不符合制度和规定的经济业务,不予办理和报销或要求退还补正。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善保管备用金。如期到结算中心报帐。做好学校领导参谋。做好学校的收费管理,制止乱收费。2、报表是进行会计信息综合的重要手段,是反映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按规定到结算中心领取并及时报送。三、固定资产管理学校固定资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教育、教学工作,满足师生生活所必须的物质基础。学校应加强对固定资产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其作用。1、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使用。学校固定资产的管理必4、须贯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管用结合,合理调配,物尽其用”的原则,建立健全管理和使用制度,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作用。主办会计负责财产明细帐的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的验收保管、颁发、调拨、登记、维修工作,定期检查核实分管的财产。当分保管员调换时,负责监督交接工作。学校教职工调离,必须办理公物归还移交手续,经主办会计签字后,学校行政才可办理调动手续。2、资产的帐、册主办会计应对分管固定资产建立财产登记清册,记录所分管财产的品名、规格、数量、单价、价值等。学校必须做到帐册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帐帐相符。3、固定资产减少的鉴定、报批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报损和转让,需经学校负责人批准。房屋、建筑物、车辆及单价价5、值在1万元以上的大型、精密、贵重设备仪器的报废、报损和转让,要经过有关部门技术鉴定,经主管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批准后予以核销。固定资产经鉴定不能使用且无使用价值时,应填写固定资产报损单,经学校负责人批准方能报损,并作相应的帐务处理,申报表一份交会计作记帐凭证。收回的变价款转入修购基金。四、收费管理严格收费管理,加强行风建设,提高认识,严格要求,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和声誉。健全收费许可证制度。各学校必须在收费前依据有关文件及时向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的申领和变更手续;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按规定亮证收费,公开学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规范学校收费票据6、,严禁自制或代用其他票据。加强代管费的管理,代管费要按规定统一收缴,并及时向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心结报,做到专款专用,按规定项目列支,每学期结束前必须按实结清,列明细向学生公布,余额退还。五、内部牵制制度为了在经济业务处理中查错防弊,以保证会计信息质量和学校财物的安全完整,应制订学校内部牵制制度。经费的报销需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字,报学校负责人审批后才能办理。重大经济业务须经校务会议研究决定。学校财务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帐、钱、物相互独立分管。货币资金实物形态保管和反映货币资金增减变化记录完全独立。财产物资保管和反映财产物资增减变化的记录完全独立。签发支票所使用的印鉴,有学校主办会计保管7、。实行财务公开、民主理财,增强学校财务工作透明度。学校建立财务审查小组,对学校经费收支情况每月进行审查,公开学校经费收支的项目和内容,加强群众性的财务监督。学校年度收支预、决算应向教工代表大会报告,接受审议。冶源镇杨善集小学冶源镇杨善集小学民主理财小组申光永康学生李云峰吴旭丽李国栋冶源镇杨善集小学2014年9月杨善集小学大宗物品采购制度为了规范学校的大宗物品采购管理,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进一步治理商业贿赂,从源头上预防腐败,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的基本原则: 1、保证质量,保证物品价格合理,性能(质量)价格比高。 2、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办事,坚决8、杜绝“暗箱”操作。 3、统一办理、批量购买,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维护学校利益。 二、采购的范围: 1、教育装备类:普教仪器、电教设备。 2、行政办公类:各种办公设备及用品、印刷。 3、图书资料类:图书馆订阅的各种杂志与图书资料、教辅资料。 4、其它:学校、工会发放的奖品、福利实物及其它大批量物资。 三、采购的方式: 1、由上级有关部门组织采购。 2、学校自行采购。 四、采购的组织实施: 1、学校大宗物品采购实行计划化管理,各部门需购物品必须向校长室提交申请,由校委会审批后,总务处方可采购。 2、金额在500元以上的物品采购学校应指派2人以上工作人员进行采购。购物人员应充分收集市场信息,本着9、节约的原则,货比三家后再定价购买。学校的日常消耗品尽可能集中到批发市场采购。 3、单位采购物品后,应组织人员进行数量、质量的验收,物品入库前,应由保管人员进行登记入册。 4、物品报销结算单据上必须同时有经办人、验收人、学校负责人签字,结算经费的审批额度以财务规定为准,按财务有关规定进行支付。 5、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必须廉洁自律,不得收受礼金、礼卡和有价证券,所有“折款、回扣”全部通过合同或发票明示,上交学校财务。 6、学校成立监督组织,对大宗物品采购活动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总务部门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学校以一定方式对采购结果进行公示。 7、学校大宗物品需要通过政府采购、部门集中采购的,按有关10、规定执行。 五、未尽事项由校委会议讨 冶源镇杨善集小学 2014年9月冶源镇杨善集小学基建维修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及日常维修工作的管理,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保证基建项目的顺利进行,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切实加强廉政建设,根据有关基本建设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一、搞好学校的近期建设规划和远景展规划,校舍的拆建、扩建、新建都必须按照校园规划执行。二、基建工程项目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工程投资额在40万元以上的工程,都应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企业。在以上规定额度以下的基建项目也尽量采用招投标的方法择优选定施工企业。如不采用招投方式选择施工企业的,须报县教委批准。对于房11、屋拆翻建、装饰及维修项目,工程款5万元以上的项目,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并经集体研究确定施工企业,决算报县教委计财科审核,以上额度以下的一般维修项目由学校集体研究决定。日常维修投资额1000元以上项目的实施,需办理资金使用审批手续,经主管部门和主管校长审批后,组织实施。三、强化基建施工的管理和监督,学校成立基建领导小组,负责对基建项目的招投标,签合同及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和监督。指定基建管理人员专职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工作。四、加强工程质量验收和工程决算的管理工作。每项工程完工,必须进行严格的质量验收,对工程质量问题严格把关,不留后患。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合同分期付工程预付款,按照12、招标文件、合同和有关建筑定额结算工程款,校基建领导小组应组织力量,进行工程决算的编制及对施工方送交的决算的审定。然后报上级机关审定。五、参与基建管理工作人员必须加强政治思想学习,加强思想修养,树立艰苦创业,爱校如家,勤俭节约,克已奉公的精神。必须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得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得向施工单位索贿、受贿。违者要按党纪政纪严肃查处。 冶源镇杨善集小学 2014年9月冶源镇杨善集小学基建工程招投标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校园基本建设及维修工程的管理,合理利用现有资源,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学校基建工作正常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13、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本校范围内,投资金额2万元以上的各类工程,都必须实行招标投标,纳入本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监督和管理。第三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范围:(一)项目总承包 (二)勘察设计 (三)施工 (四)材料、设备供应 (五)建设监理 (六)工程决算审计第四条基本原则(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省、市有关行业管理的规章;(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诚实、守信;(三)坚持按经济规律办事,按程序操作。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五条学校成立基建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副组长由校级其他领导担任,成员由校级其他领导、管理、后勤、14、工会等其他中层领导和相关人员组成,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政策,指导全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二)审核聘请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三)审查招标申请书、招标文件;(四)审查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五)审定标底;(六)制定评标原则和办法,聘请评标成员;(七)监督工程开标、评标、定标;(八)监督建设工程合同的签订、履行;(九)调解招标投标活动中的纠纷,调查处理招标投标中的问题,裁决评标定标结果;(十)否决违反法律、法规的定标结果,处罚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一)向校领导汇报招标投标方案、结果。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投标办公15、室。招标投标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一)按工程报建规定,向招标投标管理部门进行报建;(二)填写招标申请书;(三)编制招标文件,报基建领导小组审查;(四)先行考察、初审投标单位的投标资格,如实向领导小组反应工程建设准备情况;(五)联系招投标管理部门召开招标准备会议,分发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技术资料等;(六)组织投标单位勘察现场,对招标文件答疑;(七)招标文件的补充,报经基建领导小组审查后分发;(八)编制标底或委托编制标底,并报领导小组审定;(九)参加招投标管理部门组织的开标会议;(十)监督开标结果和公示;(十一)与中标单位协商合同条款;(十二)负责将合同条款草案报送领导小组审查;(十三)报校长同意16、后与中标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合同。第三章招投标的管理第七条基建工程招标可以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第八条建设项目凡符合淮安市、淮阴区规定的必须进行建筑招投标的,则进入招投标管理部门要求的法定程序。第九条凡经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注册的项目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材料设备供应、建设监理、工程造价咨询的法人均可申请参加我校与其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建设工程投标。第十条投标单位需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经营管理手册、投标许可证及执行定额取费许可证书、单位简介、近年来承建的主要工程情况。第十一条经批准的投标单位参加招标会议,在领取招标文件时,提交工程投标履约保证函,并按工程计划或概算投资额的1%交纳投标保证17、金。第十二条由校领导小组邀请有关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评标组织,采取计分、无记名投票等方式择优确定中标单位。第十三条评标、定标的依据(一)项目总承包。以勘察设计方案合理,技术和工艺水平先进,建设工期及质量有保证,承包造价合理,技术力量和管理水平符合要求,投标单位的能力和信誉等为依据;(二)勘察设计。以方案合理,具有特色,工艺和技术水平高,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好,勘察设计先进,能满足工程需要,投标单位的能力和信誉为依据,要求提供个以上设计方案,向校长汇报方案要点,整体效果,并邀请有关专家进行方案论证,集众家之长,进行初步设计;(三)施工。以报价合理,保证质量、工期,主要材料用量适当,施工方案可行等为依据;(四)材料、设备供应。以设备先进、价格合理,各项技术参数符合设计要求,投标单位资质信誉可靠,售后服务完善为依据;(五)建设监理。以技术和经济管理力量符合工程监理要求,监理方法科学,措施可靠,监理收费合理为依据。(六)工程造价审计。以技术水平和管理力量符合工程造价咨询要求,工作认真、严谨,信誉可靠,造价咨询收费合理为依据。第十四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单位拒绝签订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回。第十五条对在招标投标过程中徇私舞弊、行贿、索贿、受贿、泄露标底或有其它违法行为的,给予当事人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冶源镇杨善集小学201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