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人民医院监察科管理制度流程50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地**
编号:1275047
2024-12-16
35页
108.54KB
1、监察科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分解任务第六章 医院管理六、财务与价格管理(评审标准6.6.2.1)(一)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2013.9新增)湛江人民医院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为推进医院重大项目、重大经济事项科学、民主、廉洁的管理,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审批制,最大限度避免决策失误,确保经济活动决策有序进行。根据三级综合医院管理的要求,结合本院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一、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制定原则1遵循法律、法规的原则:即按法律行规和按单位规章制度、程序办事的原则2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即领导会议集体决定或其他民主决策的原则。3遵循社会效益优先原则:即医院职责是救死扶伤,不以获取经济效益为主要目2、的,应体现社会效益优先的原则。4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即医院具有公益性性质,为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医院要加强成本核算,以低廉的服务价格提供比较优质的医疗服务,减轻患者的负担。5遵循廉洁、高效原则:即文明行医、廉洁行医是和谐医患关系,构建和谐社会根本保障,医院不但应有高超的医疗技术,还应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二、经济活动决策机构 1管理委员会 组长:院长 副组长:业务副院长成员:医务科、护理部、办公室、财务科、人事科、总务科、设备科、药剂科、监察科等科室负责人。2 固定资产管理3 直接责任人:总务科科长(资产办负责人)3设备管理直接责任人:设备科科长4药品管理直接责任人:药剂科科长5、人事科直接责任人3、:人事科科长三、重大经济决策内容1经济目标制定、货币资金授权审批制度预算管理规定(每年财务预算经职代会讨论通过)、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报销规定。2采购业务、基本建设物资管理制度、物资招标规定、药品招标规定、设备招标规定、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可行性论证制度。3 效益工资制度审定、职工福利政策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制度、职工福利发放办法(或规定)。4大额举债医院大额负债管理规定。5 国家政策、法规规定应纳入重大经济事项管理的事项。6根据医院发展需要纳入重大经济事项管理的其他事项。四、 经济活动决策程序1一般经济活动决策程序临床、医技、科研、教学等科室分管人员提出方案该科室管理小组组织讨论通过报告职能科室审核,4、由职能科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论证按医院相应规章制度办理。2重大经济事项实行集体审批制度重大经济事项是指1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购置、更新改造、基建项目、大额债务、对外投资项目等等。建立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实行责任追究制,重大项目集体讨论后按规定程序报批,做到分清级次,责任到人。重大经济事项的具体程序。临床、医技、科研、教学等科室分管人员提出方案,由该科室组织讨论全员通过后,交相关管理委员会组织全体员工讨论,2/3票数同意通过后,报告院长办公会审批,同意后按医院管理程序处理。重大经济事项按相应集体决策程序执行。五、建立相应监督机制,确保医院经济活动决策机制能有效运行医院经济活动决策接受医院职工代表5、大会、医院财务、内审科及上级主管部门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六、实行责任追究制1处罚的制定原则:责任到人原则。重大经济事项实行领导负责制、责任追究制原则。2对未按规定程序办理经济活动决策,造成一般经济损失的,按医院相关规定处理,同时全额追究赔偿责任。发现情节恶劣的故意违规行为,追究全额赔偿责任,并撤销其职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追究全额赔偿责任,撤销职务,涉及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二)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2013.9新增)湛江人民医院重大经济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为规范医院经济活动决策机制和程序,监督医院重大经济事项的集体决策行为,提高医院重大6、事项集体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重大经济事项内容界定:(一)、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对外投资项目、经济合作项目等涉及医院经济发展大局的重大事项。(二)、医院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三)、医院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综合目标管理方案、奖励与惩戒等重大事项。(四)、10万元以上的各类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基建工程。(五)、其它重大经济事项。二、研究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及规定:(一)、研究决定重大经济事项的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院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可举行,其中分管领导必须到会。、(二)、医院决定重大事项,实行院长负责制,严格遵守“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实行集体议事7、,讨论中班子成员应表明赞同或不赞同意见,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代替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三)、对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为:(1)分管部门立项或申请部门提出报告;(2)由申报或执行部门拟定二个以上的方案;(3)相关领导和有关方面的专家对方案进行论证,作出书面的可行性报告,财务、审计部门对有关数据进行审核;(4)将方案上报院办,请求院班子审议;(5)院班子会议对方案进行决策,在会议上,与会成员对议定事项达成共识或主导性意见,形成决议;(6)对形成决议的事项进行实施,院办督促相关科室及时办理;(7)执行部门对方案实施后的执行情况进行反馈,需要局部调整的,上报院领导同意后进行备案。(四)、会8、议讨论重大事项后形成会议纪要,进行院务公开。涉及医院长远发展或与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事项,还需提交职代会讨论通过。如需通过政府采购和公开招标的项目,还须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五)、如遇突发性事件,需紧急实施的重大事项,在请示主要领导同意后,可临时处置,事后再向领导班子成员汇报。(六)、实行重大经济事项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于已决定实施的重大事项,事后发现是决策失误或有关人员的工作失误的,如造成损失,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六、财务与价格管理(评审标准6.6.6.1)(一)医院内部审计制度(2009.92012.12)1、湛江人民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医发2009114号)一、总则为9、完善医院内部经济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有效地开展医院内部审计工作,规范财务收支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维护财经法纪,加强成本控制和经营管理,提高医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第一条 内部审计工作必须同医院经济改革相结合,为经济改革服务。通过内部审计,以严肃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促进医院健康科学发展。第二条 遵照审计法规,我院内部审计机构(监察科)在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对本院及下属机构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系统的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第三条 内部审计机10、构和人员本着首先维护国家利益,同时维护本院合法经济权益的原则,公允如实地评价本院财务履行情况。第四条 我院内部审计业务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向院领导班子负责并报告工作。二、审计机构和人员第五条 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人员在院领导直接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院规章制度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实事求是、保守秘密、保护和支持医院的改革发展;具有高尚的品德和高度责任感,具备审计、财务、经济管理、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员按医院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第八条 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应当严格遵守内部11、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做到独立、客观、公正、保密。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部门或者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回避。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审计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扰,不准打击报复。三、内部审计职责与任务第十条 内部审计机构履行下列职责:(一)拟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二)审计预算的执行和决算;(三)审计财务收支及有关经济活动;(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开展有关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五)审计基本建设投资、修缮工程项目;(六)审计卫生、科研、教育和各类援助等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七)开展固定资产购置和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医疗服务价格12、执行情况、对外投资、工资分配等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八)审计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九)审计内部有关管理制度的落实;(十)其他审计事项。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机构每年应当向医院主要领导提交工作报告。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内部审计机构报告。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审计业务的需要,报经医院主要领导批准,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并检查监督审计业务质量。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应加强与外部审计的沟通合作。四、内部审计机构权限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机构在履行审计职责时,具有下列权限:(一)要求被审计部门按时报送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及有关13、文件、资料;(二)参加医院基建、设备购置、财务、对外投资等相关会议,主持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三)参加研究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四)审核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现场勘探实物;(五)核查计算机系统有关电子数据和资料;(六)对与审计有关的问题向被审计部门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临时制止决定;(八)经医院主要领导批准,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予以暂时封存;(九)根据审计结果,提出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规行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十)对模范遵守财经法规的被审计部门和人员,提出表彰建14、议;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部门和人员,提出通报批评或者追究责任建议。第十六条 医院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机构必要的处理、处罚权。五、内部审计工作程序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一)根据医院的具体情况,拟定年度和季度审计工作计划,报经医院领导批准实施。(二)审计前的准备工作:确定审计对象(被审部门),制定审计方案,指定项目负责人和参加审计的人员名单,组成内审工作组。审计方案经医院领导批准后,提前3天以书面形式下达审计通知书;通知被审计部门,被审部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三)内审工作组对审计事项实施审计,应取得审计证据,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作好审计记录,由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15、签字确认。(四)审计终结阶段,应对审计事项和结果提出审计报告,并征求被审对象的意见。被审计对象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反馈意见,送交内审工作组。(五)内审部门将审计报告和被审单位的书面意见报送医院领导审定。重大事项审计报告须经上级审计部门审定。审定后将报告副本和决定通知被审部门和有关部门执行。被审部门对审计结论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向内审部门负责人提出,内审部门负责人应当在15天内做出处理意见。(六)审计结论和通知下达后,内审部门应督促被审部门和有关部门执行。(七)被审部门应按审计结论和决定,针对问题及时做出处理,处理的结果应报告医院领导和内审部门。第十八条 内部审计机构16、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应当建立完整的审计档案,并按照有关规定保存。第十九条 本工作管理制度由监察科负责解释。2、湛江人民医院建设项目审计实施细则(医发2009115号)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院基建项目、技改项目、设备更新项目、安装装修项目和维修等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进行全程式审计监督,明确工作流程,规范建设项目审计程序,健全建设项目集体审议联签责任制,加强对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不断提高医院的投资效益,根据湛江人民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试行)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医院建设项目审计,要求审计人员做到以下几点:(一)掌握政策,依法审计,坚持原则,客观公正,有效维护国家和医院的利益17、;(二)对审计项目和内容负责,做到计算准确,计价合理,依据充分地审计造价;(三)严格监督执行标准定额和各项规定,加强调查研究,解决疑点问题;(四)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掌握第一手资料,保证审计质量。第三条 医院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按如下规定的审计程序进行:(一)建设项目启动后,医院有关职能部门通知内审部门参与项目前期的论证、评估和有关会议;(二)大的建设项目概(预)算资料由总务基建科经办人按医院管理工作流程要求先行审核,总务基建科领导签署意见后,一式两份送内审部门审核备案;(三)小型基建及房屋维修、装修,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后勤工作的医院领导同意,报院长办公会审批后,由总务基建科作出论证、预18、(概)算并签署意见,一式两份送内审部门审核备案;(四)建设项目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编制上报竣工决(结)算资料,由总务基建科及有关部门验收工程质量和工程量,并收集齐决(结)算所需资料和初审,总务基建科领导签署意见后,一式两份送内审部门审核备案;对未通过竣工验收和资料不齐全的建设项目内审部门不予受理;(五)对建设项目的决(结)算进行内部审核后,由内审部门委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审核,审核结论由分管基建后勤工作的院领导审批。第四条 内审部门应就建设项目投资活动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计监督和评价,对基建项目进行审计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建设项目审计方针、政策、规定,监督、检查概(预19、)算定额、取费标准及执行情况;(二)负责所有结算的审计;(三)监督、检查各项目施工程序是否合规合法;(四)参与建设项目招标会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第五条 建设项目概(预)算、决(结)算管理的内容要求:(一)总务基建科送内审部门审核备案的基建项目概(预)算,必须提交以下资料:1项目建议书或立项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技术经济论证报告,建设项目计划任务书、设计任务书、拟施工图纸(小型基建及房屋维修、装修都要附施工图纸)和工程概(预)算等;2第一次在医院进行施工的单位,还应提供营业执照、企业级别证明及施工资质等级证书等。(二)按规定和要求,在送决(结)算时应提供以下资料:1施工合同书、竣工验收报告、检验20、测试报告、竣工图纸资料;2原审定概(预)算资料;3设计变更资料、现场技术经济签证、施工工艺文件和详细记录;4建设红线图、楼宇平面图、设备安装位置图等。(三)在审计过程中需随时提供其他资料。第六条 对建设项目结算审计的时间要求:(一)建设项目审计的时间,根椐不同复杂程度建设项目,规定不同的审计时限:零星建设项目结算7个工作日审结,一般基建项目结算15个工作日审结,特大型基建项目结算30个工作日审结。(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审计时间应顺延:1在审计过程中需要被审部门提供补充资料而影响审计进度的;2被审部门对审计结果有分歧意见而未能统一,需报院领导裁定的;3在审计过程中遇到某些问题,需要施工单位或有关21、人员前来核对,但未能按时前来核对的;4对问题较多、情况较复杂的工程,应保证审计质量,可根据实际需要,不受以上审计时限限制,直至查清楚为止。第七条 本实施细则由监察科负责解释。3、湛江人民医院基建、维修工程项目预(结)算管理制度(医发201283号)为更好地加强我院的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质量,节约工程造价,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院建设项目审计实施细则的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全院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由总务基建科根据医院年度计划和科室的具体情况组织实施。二、年度基建、维修工程项目计划由总务基建科负责制定,方案报工程项目委员会讨论,经充分论22、证可行,报院长办公会批准后实施,无特殊情况应按计划执行。三、维修工程项目必须由相关科室提出申请,总务基建科进行审核,严格做好前期规划、论证和编制工程预算,报主管院领导同意,方可实施。四、各科的紧急维修工程项目,金额在2000元以下的,由总务基建科请示主管副院长同意,可以先行施工,后补办手续。五、各科的紧急维修工程项目,金额在2000元以上至1万元的,总务基建科报告主管副院长,由主管副院长请示院长同意后,方可先行施工,后补办手续。六、基建、维修工程项目,金额在1万元至10万元的,必须邀请三家以上施工单位编制工程预算,总务基建科须对各工程预算进行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后,报主管院领导批转监察科内审,经23、工程项目委员会讨论通过,报院长办公会研究批准,方可施工。七、基建、维修工程项目,预算金额在10万元至50万元(不含50万元)的项目,要参照政府招标采购办法,进行院内招标采购,严禁弄虚作假。预算金额在50万元至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项目,要按照政府招标采购办法规定,采用政府集中采购。工程预算超过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八、加强对进入我院施工单位的管理,总务基建科对进入我院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施工单位才能进入医院施工。将施工单位资质材料复印件(盖该单位公章),及该单位联系人、项目负责人的姓名、电话,总务基建科审查意见等资24、料送监察科进行复审备案。九、加强工程项目合同的管理。工程预算金额超过10万元以上的项目,总务基建科要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严格按合同条款执行。涉及施工安全方面的项目要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十、基建、维修工程项目要实行专人负责制。总务基建科对建设项目要派专人管理,对施工过程实行全程监管,监控工程质量、工程进度,负责施工安全工作。对施工过程中的违法、违约等行为给予即时制止,并及时向总务基建科领导和主管院领导汇报。十一、基建项目现场管理人员应做好日常基建管理,并做好工程技术资料的记录和收集,对施工材料进场及时验收,核对品牌、规格、数量,确保工程质量。隐蔽签证部分的工程要及时签证,对隐蔽签证造价超过1万25、元以上的,总务基建科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的人员到现场核实,及时验收签证。十二、工日、材料价格的签证必须有明确的计价依据,由负责基建项目的责任人和总务科领导签署。无依据、多签、虚报价格的,经核实,要追究责任人和总务基建科领导的经济责任。十三、基建、维修工程项目原则上不能随意改变原设计方案,需要变更设计、增加或减少项目的,必须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总务基建科论证可行,并附上文字说明材料,报主管院领导审批同意后,才能变动。但修改变更项目金额不得超过工程预算总额10%,否则属招标采购的项目,需报市以上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如违反规定,造成医院经济损失的,责任人要按本院奖惩规定负责赔偿经济损失。十四、基26、建、维修工程项目竣工时,应在1个月内组织验收,最长时间不超过2个月。总务基建科应按竣工图纸要求先组织初步验收,达标后再组织竣工验收。验收时,要有使用科室、监察科、相关职能科室、施工单位参加,并形成项目的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人员应当签字确认。十五、基建、维修工程项目要严格按照经审批后预算方案施工,结算金额原则上不能超过预算金额的10%,如结算金额超过预算金额10%以上的,没有充分理由和经主管基建领导同意的,要扣罚责任人和总务基建科科领导1-6个月的绩效工资。十六、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总务基建科要及时报送结算资料,并对结算资料、图纸、工程签证等进行认真审核,经办人和科长签署意见后送监察科27、内审。院内审部门对工程结算审核后,如发现审批手续不齐、工程量不符、工日、材料价格偏高,乱套、高套定额,按核减金额的10%扣罚直接责任人绩效工资,并扣罚总务基建科科领导1-3个月绩效工资。十七、负责基建、维修项目的人员,不得与工程有关方有不正当往来。不准接受工程有关方组织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不准索取、收受工程有关方给予的回扣、红包、贵重礼物等,不准在工程有关方以任何理由报销任何费用或接受任何补贴、补助,不准参与工程有关的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影响正常履行职责的一切经济活动。十八、在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的管理过程中,如有违反本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除给予经济处罚外,还可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违28、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十九、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施。4、湛江人民医院物资采购价格审计实施细则(医发2009116号)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院物资(包括设备及备件、仪器、低值易耗品及办公用品等)采购价格的监督,降低采购成本,减少损失和浪费,控制各项费用开支,提高资金的使用效果,维护医院的合法权益,根据湛江人民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制度(试行)和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医院内审部门行使物资采购价格审计监督工作职能,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医院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医院物资采购的价格进行审计监督。第三条 物资采购应当按照科学有效、公开公正、比质比价、监督制约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物资采购价29、格管理的各项制度,防止物资采购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发生。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规定了对物资采购价格的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审计资料提供、审计程序等内容。第五条 医院对采购价格的审计范围,是医院内承担物资采购任务或有物资采购权的所有部门。(一)药剂科归口采购的物资。(二)医疗器械采购办公室采购的物资;(三)后勤物资采购办公室采购的物资;(四)其他有采购权部门采购的物资。第六条 对物资采购业务的采购依据进行审查:(一)采购有无计划、有无使用单位的申请及可行性分析;(二)采购手续是否齐全;(三)是否按采购计划、使用科室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技术状态、数量采购。第七条 对物资采购业务的采购价格审计的内容:(一)30、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物资采购,是否由有关部门进行集体谈判定价;(二)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十万元以上的物资采购是否进行招标采购或交由政府部门集中采购;(三)是否遵循货比三家,比质比价,择优采购的原则;医疗设备采购还需有设备科专业人员的选型意见;(四)除仅有唯一供货单位或科室开展业务有特殊要求外,医院采购物资的地点、价格、信誉在报审时要提供三家以上的单位进行比较;(五)物资采购部门应当在内审部门审核并经院领导批准的价格内进行采购,特殊情况除外;(六)对有回扣、折让、手续费的物资价格,是否在合同上或发票上作明示处理;(七)购买价格是否符合国家价格法规,有无损害国家和医院利益行为31、;(八)其他采购价格审计有关的内容。第八条 物资采购价格审计程序(见附表一)(一)物资采购部门填写物资采购比价审价单。采购部门必须认真填写“物资采购比价审计单”一式两份(见附表二),经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送内审部门,履行审价程序。(二)比价和审价内审部门接到“物资采购比价单”等资料后,按照货比三家,比质比价,择优采购的原则,对采购人员选择的供应厂(商)进行比价和询价。每次询价、比价原则上应在采购人员所提供的厂(商)家以外选择一至三家来进行,在三天内提出比价、审价意见。比价、审价完毕后,审计人员签名,或加盖印章,交采购部门按审批权限报批。(三)报批采购人员持已经审价的“物资采购比价审价单”,按照审32、批权限进行报批,院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审批后的审价单采购部门和内审部门各备一份。(四)实施采购采购人员必须按照审批过的“物资采购比价单”的采购价格内实施采购行为。(五)物资的验收采购物资进入医院后必须由仓管员验收,根据发货凭证或发票所列品名、型号、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以及质量进行验收,并填写入库验收单。大型物资(价值在100万以上)验收必须有采购部门、设备使用部门、监察科、财务科、设备科等科室参加,并由采购部门撰写验收报告。(六)报帐采购人员凭经院领导签署审批意见后的有关票据,在财务科报帐,办理结算付款手续。(七)物资采购部门应向内审部门提供以下资料(一式两份)1各科室的请购申请书、可行性论33、证报告;2签定的合同书、投标书等;3物资采购定点单位目录;4拟采购物资供货厂(商)家的有关信息资料(包括价格、质量等);5与审计有关的其他资料。第九条 物资采购价格审计的其它有关规定:(一)物资采购部门除报送月(或季)度计划外,期间还可报一至二次计划,对无法提前报送采购计划的物资,应给审价后留出一定的比价审价时间。(二)因业务急需而采购的物资,并且一次采购单位价值或批量价值在五千元以下的应急物资,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可由采购部门先实施采购,然后由有关部门书面说明情况,事后补办审计手续,呈院领导审批,方可到财务科报帐。(三)物资采购部门报送内审部门的物资采购资料,应以中文文本格式报送。(四)审价过34、程中,内审部门经过认真比质比价,认为有必要变更原来采购地点的,采购部门应安排在新开辟的采购地点实施一次采购,并对采购物资的质量、数量、供货周期负责,不得以任何借口推卸责任,如果新供应商确实不能满足采购需要,应及时向内审部门提出复议,经复议后重新确定。(五)审价员接到采购部门提供完整的审计资料后,必须按规定的内容和审价时限完成价格审计,送科领导签章。审价时限为:10万元以下的,2至3个工作日;10至50万元的,3至5个工作日;对大批或巨额采购,审计时限最长不得超过10天,但特殊情况除外。为节省时间,可与采购部门共同参与订价,进行同步审计。第十条 内审部门应严格履行价格监督职能,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场35、信息和价格,需到对方单位进行核实、取证,以判定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的,经医院领导批准可到对方单位进行核实。第十一条 内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财务科付款情况,以规范物资采购部门的采购行为。第十二条 对不向内审部门报送物资采购资料或不按时向内审部门报送物资采购资料的部门,内审部门将在绩效考核中提出对该部门扣分的建议。第十三条 物资采购部门的主管领导必须亲自过问物资采购事项。凡所购物资的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的,内审部门应责成该部门书面说明情况,对数额和影响较大的,还向主管领导书面报告,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第十四条 对在物资采购工作中维护医院利益,为医院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成绩显著的人员,内审部36、门应向主管领导书面报告,提出给予表彰和奖励的建议;对在物资采购或签订合同中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给医院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人员,对利用物资采购职权损害医院利益的违法行为,内审部门应及时向主管领导书面报告,依据情节轻重,提出追究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的建议,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由监察科负责解释。5、湛江人民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医发200913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对经济合同管理的内部控制,明确相关管理部门职责与权限,统一规范经济合同签订流程,杜绝以科室名义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的行为,更好地维护本院合法权益,确保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真实、规范、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37、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医院各级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医院各相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医院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第三条医院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第四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本院需持三份,由医院办公室、财务科、业务主管部门各保留一份原件。医院所有签订的正式经济合同均由院办公室统一登记编号,并且将经济合同编号标注于经济合同首页右上角,以便于管理。经济合同的保管人、实施人对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医院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故意或过失泄露给第三方。第二章经济合同的签订第五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38、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经济合同,由院长或院长授权的分管副院长代表医院签署。第六条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充分了解对方资质、履约能力、信誉的状况,查看签约对方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年检章原件,并保留盖有该法人公章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在经济合同项目需要的情况下,向对方索取相关资质等资料。在签订重大经济合同前应认真听取医院法律顾问对经济合同法律条款提出的建议和意见。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第八条经济合同谈判须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与业务经办人员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单独与对方洽谈经济合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39、人认为必要时,经请示分管副院长同意后,可邀请财务科、监察科派员一同参加洽谈;重大经济合同必须由分管副院长主持洽谈,并报院长或院长办公会审核批准。第九条经济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经济合同内容注意事项:1抬头部分:经济合同抬头部分要写明双方单位的全称。2正文部分:2.1产品(技术)、设备等经济合同应注明产品、设备名称、技术、参数标准和质量、数量、价格、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保修范围及期限、违约责任、履行期限等。2.2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40、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结算方式和违约责任、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3结尾部分:3.1签约双方都必须使用法人公章或经济合同专用章,严禁使用部门业务章。3.2须注明经济合同签约时间及经济合同有效期限。3.3 须注明双方法定代表人姓名、双方签约人的姓名、双方单位的住所等。有必要时,还应注明双方负责人的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信息。第十条经济合同由业务主管部门拟定,并对经济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等进行审核,然后将经济合同草稿交财务科、监察科和分管院领导审核,业务主管部门、财务科、监察科、院领导必须在湛江人民医院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审核表 (详见附表)上签署明确的审核意见。经审核通过的经济合41、同才能签订。第十一条经济合同金额超过人民币10万元并符合招投标条件的经济合同,要履行必要的招投标程序。第十二条除经济合同履行地在我院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经济合同由我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章经济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第十三条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经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经济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经济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第十四条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业务主管部门的经办人员需记录全部过程,保留全部履行记录。第十五条相关履行行为需有符合法律形式的签收手续,经济合同另一方的签收或履行人签字需有法定代表人授权或经济合同特别授权,特42、别是在材料数量验收、设备调试、质量验收、产品交付、工程洽商、工程结算、工程竣工等。通知经济合同另一方履行义务时,需进行书面通知,并取得对方回执。第十六条经济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经济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经济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第十七条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尽力保障经济合同的履行。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变更,解除经济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第十八条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医院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第十九条变43、更、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医院内办理有关的手续。在办理手续时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第二十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因变更、解除经济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第二十一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经济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第四章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第二十二条经济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44、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第二十三条经济合同纠纷由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第二十四条处理经济合同纠纷的原则是: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经济合同条款为准。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医院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第二十五条45、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做好善后工作。第二十六条经济合同纠纷的提出,以及我方与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起诉足够的时间。第二十七条凡由法律顾问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部门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1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以及与经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传真、图表等;2送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账目;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有关方违约的证据材料;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第二十八条46、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单位公章或经济合同专用章。第二十九条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经济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对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第三十条对方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分管院领导汇报。第三十一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三十二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部门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执行中47、若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三十三条经济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第六章附则第三十四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以维护本医院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严禁以签订、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一经发现,从严惩处。第三十五条业务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三十六条本管理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二)医院内部审计工作人员职责(2009.9)1、内审科工作职责(2009.9)一、按照上级48、要求和内审工作需要,负责制定本院内审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二、监督检查医院财经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三、负责编制并组织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四、参与医院召开的与审计业务有关的各种会议。五、负责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经济效益、内部控制、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维修及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经济合同、医疗收入、医用耗材、药品采购等审计工作,维护财经纪律。六、编制并及时上报审计工作报表,及时作出审计决定,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七、做好审计资料的整理、登记、立卷和归档工作。八、负责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2、内审科科长职责(2009.9)一、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审计科的全面日常工49、作。二、按照上级要求和内审工作需要,负责制定内部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办法。三、依照国家审计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审计监督检查。四、参加本单位有关经济或经营活动会议,参加经济合同的谈判和协议的制定。五、负责对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经济效益、内部控制、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维修及建设项目、物资采购、经济合同、医疗收入、医用耗材、药品采购等审计工作,维护财经纪律。六、负责本单位审计人员思想作风建设、业务学习及工作业绩考核。七、定期向院领导及上级审计部门汇报工作,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信息。八、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副科长协助科长负责相应的工作。3、内审科科员职责(2009.9)一、在50、科长的领导下,积极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二、严格按照审计法规和审计准则开展审计业务,积极参加后续教育培训。三、及时做好年度审计计划、总结,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四、按照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审计业务,收集审计资料,编写审计底稿。出具审计意见或建议。五、对医院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以及各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进行监督检查。六、做好审计资料的整理、登记、立卷和归档工作。七、按照院领导及科长的要求做好其他审计工作。(三)医院内部审计工作流程(2009.9-12)内部审计审计实施财务预决算执行财务收支经济管理和效益评价其他审计事项财务物资购置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财务法规制度执行建设项目修缮工程审计报告51、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审计事项提出书面意见检查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审计资料整理归档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申请(一式两份)总务基建科做出预算(提供三家以上施工单位预算,附图纸、论证)送审计部门审核审计部门审核预算资料(一式两份)总务基建科根据审批后的预算,组织施工建设项目竣工,总务科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办人签字,科领导签署意见总务科收集齐图纸、变更资料、计算项目底稿等资料并对竣工结算书审核、签字,报主管副院长审批,一式两份送审计部门审核审结结算书,由内审部门委托有资质社会中介机构审核分管院领导审批审计部门3-5天提出审核意见并签名审计部门审核时间:零星项目7个工作日,一般项目15个工作日,大型项目30个工作日52、审计部门参与竣工验收送工程项目审批委员会审批,项目审批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财务科报账主管副院长审核同意院领导对货款审批持发票、入库单办理付款手续财务部报账院领导对审价审批审计部门履行审价程序提出审价意见后,签名或盖章仓管员验收、填写验收单填写物资采购比价审价单报送物资采购计划及有关资料采购部门、审计部门各执一份审价单采购部门实施采购业务主管部门拟定合同书(甲乙双方协商)、附件、会签表湛江人民医院经济合同审批流程图业务主管部门领导审核业务承办部门执行主管院领导签字同意后交院办盖章主管院领导审批审核不合格需要修改审核合格审核不合格需要修改监察内审科领导审核财务科领导审核(四)有年度审计计划,53、对医院有关部门和项目进行内部审计;对政府采购项目全过程、重大经济事项进行专项审计与监督。(2009.122013.12) 1、根据内部审计制度的要求,从2009年至2013年每年都制定内部审计计划,并对医院基建、维修工程项目、物资采购价格、经济合同及膳食科的经济效益进行审计。 2、对本院超过10元以上采购项目参与招标、开标监督,对重大经济事项参与监督,领导未受权进行专项审计。医德医风管理:6.7.1.1湛江人民医院员工医德考评实施方案(2011.12)为了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员工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院员工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卫生厅广东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54、试行),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院员工职业道德素质,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院员工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二、考评范围医德考评的对象是各级医师、护士及医技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医务人员以外的其他机关后勤人员参照本办法进行考评。三、考评的主要内容(一) 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55、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弘扬白求恩精神。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二) 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利,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3、在开展临床药物和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56、冷、硬、顶、推、拖”现象。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严格遵守卫生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的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57、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 提高专业58、技术水平。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以上考评内容共20项,平均每项5分,共计100分。四、考评组织实施为加强对医德考评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湛江人民医院员工医德考评领导小组,由 任组长,程仁光、张安任副组长,成员为蔡玉桂、莫成利、陈嬛、李建炜、周宁、陈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林顺英同志任主任、陈琪伟同志任副主任,成员:许培华、徐华新、李学艳、宣庆、卢毅、陈爱、詹秋贵、司春光、吴必金、陈蔚攀负责组织、实施全院员工医德考评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要将医德考评工作和医院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定期对科室员工进行检查、督导,59、定期对医院员工医德医风情况进行考核。五、考评主要办法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评相结合,与医院员工的年度考核、定期工作考核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每年进行一次。各科室要为每位医院员工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院员工医德档案。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一)自我评价。医院员工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二)科室评价。在医院员工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医德行为进行评价。(三)单位评价。由院医德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60、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院员工进行评价,作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医德考评表(见附件)。医院应将医德考评内容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医德考评电子档案。六、医德考评结果及应用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对维护公众利益或对医院发展、荣誉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以在考评的相应内容中加分。每人加分合计不得超过5分。医德考评要求严格坚持标准,确定优秀等次的人数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10%至15%以内。优秀等次在考评获得九十五分以上者按得分顺序排名产生。得分在八十五分以上,以及分数在九十五分以上未进入优秀等次的,考评等次为良好;得分在六61、十分至八十四分的,考评等次为一般;得分在五十九分以下者,考评等次为较差。医院员工在考评周期内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认定为较差,不再参与计分排名:(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者提成。(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五)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者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七)医疗服62、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八)参与套取、侵占各类医疗保险资金的;(九)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考评结果在医院内进行公示,并与医院员工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对员工医德考评结果“良好”等次以上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者不及格。医院员工定期考核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及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职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医院应当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63、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成员(2012.12)为推动我院精神文明建设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向前发展,努力构建和谐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情况,现将我院精神文明和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人员调整如下:组 长:蔡玉桂常务副组长:陈志辉副 组 长:程仁光张安成 员:莫成利陈嬛李建炜周宁陈广办公室主任:郑锦兰办公室副主任:许培华陈琪伟办公室成员:刘剑文徐华新张永红陶勇章霞 苏华仁宣庆卢毅吴振亮关秀莲 陈蔚攀6.7.1.2窗口服务人员职责:门诊收费员职责 一、在财务科长的领导下,应用微机做好门诊收费、结算及报表工作,要熟悉微机性能,爱护微机,严格操作规程,能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小问题64、,做到专机专用,不得做其他之用。 二、按规定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三、收付现金做到唱收唱付,当面点清,开出收据,留有存根。做到日清日结,及时将日报表和款项交会计审收登记。使用收据要按顺号领用。 四、严格交接班手续,当班的问题由当班人员负责解决。 五、做好防盗工作,每日按规定时间将收的支票和现金一并送交银行。留存少量零款不得超出规定限额,不得私留公款或转借他人。不得私留病人收据和科室联。保管好款项、收据和收费专章,收费专用章不得转借他人和非收费业务使用。六、如发现长款、短款现象,不得自行以长补短,应将长短款情况分别登记,报领导批准处理。七、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态度,实行优质服务。八、完成领65、导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住院处工作人员职责 一、在财务科科长及分管科长的领导下,认真办理病人入院、出院手续及住院病人费用核算等事宜。二、认真核对病人社保手册、医疗卡等资料,确认病人医保类别,正确录入病人住院信息,准确办理各类社保病人入院相关手续。三、按规定收取病人按金,每日汇总结算,所收款项当日全部缴存银行。四、随时掌据病人住院收费情况,积极配合临床科室催收欠费。五、做好防盗工作,及时办理病人出院结算手续,每日按规定时间打印出入院结算报表,所收款项当日全部缴存银行,保管好收费专用章不得转借他人和非收费业务使用。六、按时做好各类财务报表、社保报表,并经制表人、复核人、分管领导签章后,分别报送财务66、科、医保物价科、社保局、公费医疗办公室等。七、及时做好各种记账簿,每月与财务科核对发生额、余额,做到账账相符。 八、提高服务水平,改善服务态度,实行优质服务。九、及时完成主任交办的临时任务。 药剂窗口服务人员的岗位职责1、主要负责各药房的处方调配的摆发工作。2、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到“四查十对”。3、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核对处方内容,尤其是药品名称、规格和剂量。4、对错误的和不规范的处方,应拒绝调配。应及时与处方医生联系,说明错误原因,进行更改,处方医师应在更改处签名。5、药品发出前应经过二人核对检查调配品种、数量、药品标示、包装质量等,调配人与核对人均须在处方上签名后方可发药67、。6、调配人员发药时应主动向病人或其家属交待药品用法及注意事项。7、对来窗口取药的每一个人,不论是病人、陪人,都要热情迎接,不冷落任何人。8、不论职位高低,不分贫富贵贱,一样敬重关爱,热心体贴,不歧视任何人。9不论白天黑夜,不论是病人或亲属,有问必答,主动、热情、耐心回答和解释任何询问。10、有服务不周或不及时,要主动、诚恳地向病人道歉,不让病人或亲属带着怨气离开药房。11、遇到病人或亲属有痛苦甚至失望时,要关切、问候、安慰,让他们感到温暖;面对不理智难应付的患者,不显现厌烦表情,耐心倾听,把“对”留给患者;对行动不便等特殊病人提供特殊帮助。12、调剂处方时得到病人或亲属的支持或合作,要有感激68、的道谢声。13、病人取完药时要有真情的道别声。医务人员岗位职责(医务科未交,已催三次)6.7.1.3(医务科未交资料 已催三次)6.7.2.1湛江人民医院医德医风建设工作制度(2007.1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院医德医风建设,按照中央、省、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卫生行业作风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进一步广泛开展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不断提升我院医德医风水平,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第二条 医德医风建设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社会主义荣辱观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指导,以创建文明行业活动为载体,以医疗卫生服务为重点,以服务对象满意为评价标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重在建设69、”的方针,加大思想作风教育的力度,推进制度建设,提高广大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业务素质,引导他们在改善服务态度、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优化服务环境上下功夫,着力解决好当前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努力把我院建成社会的文明“窗口”,以实际行动促进医德医风的好转和医患关系的改善,保证我院改革和各项工作健康顺利进行,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而不懈努力。第二章 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目标第三条 我院医德医风建设工作经全院医务人员经过共同努力奋斗,达到以下目标: (一)、服务态度明显改善。全院职工服务态度热情、和蔼,文明用语和服务礼仪在全院职工中基本普及,杜绝服务70、忌语和服务态度“生、冷、硬、顶、推”现象。 (二)、工作作风明显改进。全院职工普遍树立以病人为的服务理念,简化服务流程,落实各项便民措施,基本消除医院“三长一短”(挂号、收费、取药时间长,就诊时间短)现象;加强门诊力量,安排高年资医师座诊,提高诊断水平,减少复诊次数;医院要进一步健全急救绿色通道,确保急重症病人抢救快捷有效;尊重病人对医疗服务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完善病人选医生制度,门诊大厅明示医疗技术服务项目和常用药品的收费标准,住院费用实行“一日清单”制,方便病人就医和查询医疗费用,有效遏制滥检查、乱收费、收“红包”、拿回扣等不正之风;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三)、服务质量明显提高。71、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服务质量监控组织健全措施有效,病人入院诊断与出院诊断符合率95%,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0%,各项检查、检验报告诊断符合率90%,急诊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80%,医院急救物品完好率和常规器械消毒灭菌合格率达到100%,门诊病历书写合格率和甲级病案率90%,病人平均住院日低于国家规定标准,医院感染率10%,药房无伪劣、过期药品,无医疗事故发生。 (四)、服务环境明显优化。院内各种标识清楚、美观,服务环境整洁、安静、温馨,各个工作环节管理有序,按规定要求进行优化。 第三章 医德医风建设措施第四条 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医院成立精神文明和医德医风建设领导小组,负责组织、72、协调、督导、检查医德医风建设工作;下设办公室(设在党办),具体负责医德医风建设的日常工作。医院把医德医风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研究,精心组织,把医德医风建设目标任务分解到科室和岗位,落实到人,签定责任书,年底实行个人绩酬挂钩、奖优惩劣。 第五条 建立健全教育宣传制度。(一)、组织广大职工系统学习卫生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学知识,结合每年卫生系统纠风工作的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医德医风教育的重点内容和目标要求。深入开展职业道德、职业责任、职业纪律、职业作风教育,提高医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素质,强化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宗旨观念,自觉抵制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进一步弘扬“团结、博爱、敬业、精进”的医院精神和73、“性命为上、健康为本、诚信为事、勤作为民”的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切实做到以人为本、以病人的健康为,全心全意为病人健康服务。(二)、认真开展“三基”(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培训和“三严”(严格要求、严密组织、严谨态度)的作风培训,不断规范员工的服务行为,养成良好作风,提高为人民健康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充分发挥骨干和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结合以弘扬白求恩精神为主题的创建“医德医风示范医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医师”、“优秀护士”、“青年文明号”、“青年岗位能手”、“窗口之星”等评选表彰活动,坚持每年总结推广一批精神文明和行业作风建设的先进集体以及医德高尚、医术精74、湛的先进个人,不断总结先进经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见贤思齐,促进我院医德医风建设深入开展。 (四)、实行医护人员岗前教育和执业医师、执业护士上岗宣誓制度。对新上岗医护人员进行救死扶伤服务人民的宗旨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行业纪律教育、职业道德及职业责任教育、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教育等主要内容的岗前教育。实行上岗宣誓制度,增强医务人员的职业荣誉感和工作责任感。(五)、定期开展警示教育。每年选择一些卫生系统发生的典型案件,编印警示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全院职工的法纪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第六条 加强督促检查,健全完善医德医风考评制度。(一)、完善职工职业道德考评制度和归档制度,把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病人满75、意度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上下半年对全院职工进行一次严格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职称评聘、晋升、调资、评先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二)、经常对医德医风建设明察暗访,对医德建设工作进行指导,对工作开展不力的或搞形式、走过场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对问题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科室和个人,作为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使职工吸取教训,引以为鉴。第七条 健全完善奖惩激励机制。医院的医德医风建设情况,作为考核科室领导和职工的一个重要依据和评先评优的必要条件。对医德医风建设搞得好的科室,通报表彰、奖励;对医德医风建设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科室,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搞不正之风的“害群之马”,发现一个,查处一个,76、决不姑息迁就。第三章 附 则第八条 本制度由院党委办公室和监察科负责解释。第九条 本制度由下发之日起执行。湛江人民医院奖惩制度(2011.7)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加强和规范医院的科学管理,促进医院的三个文明建设,增强广大干部职工遵纪守法、廉洁诚信的服务意识,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侵权责任法、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奖惩制度。第二条绩效工资奖惩规定按湛江人民医院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的标准执行。第三条医疗质量奖罚按湛江人民医院规范诊断及疗效判定依据专项管理办法、湛江人民医院临床科室医疗环77、节质量检查试行办法、湛江人民医院综合医疗质量评比办法(试行)之奖惩措施执行。第四条医疗安全奖惩按湛江人民医院医疗安全管理规定执行。第五条医学论文、著作、科研奖惩按湛江人民医院科研管理制度和办法执行。其中成功申报1项省级以上科研项目或举办1项省级以上继续教育项目的另外给予奖励3000元。第六条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奖。获得国家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奖的,给予先进集体每人500元奖励,给予优秀个人20000元奖励;获得省(部)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奖的,给予先进集体每人400元奖励,给予优秀个人10000元奖励;获得市(厅)级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奖的,给予先进集体每人300元奖励,给予优秀个人2000元奖励78、;获得本院(含市各局委办)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奖的,给予先进集体每人200元奖励,给予优秀个人300元奖励;给予本院优秀中层干部每人1800元奖励、优秀职工个人600元奖励。第七条宣传报道奖。医院临床、医技、机关后勤科室人员在市级报刊、电视台、广播电台刊登播放正面宣传医院文明建设成效的稿件均给予奖励。奖励分300字以内、300字以上(含300字)至500字以内、500字以上(含500字)至1000字以内、1000字以上(含1000字)至2000字以内、2000字以上(含2000字)五个等级,分别奖励50元、100元、150元、200元、300元,院刊则依次减半,省级依次加一倍,国家级依次加三倍,79、每篇稿件只按最高一级奖励。第八条开展新技术、新项目填补本院、湛江地区、广东省、国家空白,取得重大社会和经济效益者,经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认定,可分别给予该项目一次性奖励10000元、20000元、50000元和100000元;为维护医院利益做出重大贡献者,另行给予奖励。第九条医院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要做到礼貌接诊,文明待人,热情服务,态度和蔼诚恳,不推诿、训斥、刁难、污辱病人及其家属等服务对象。凡在工作中因责任心不强、服务意识薄弱、态度生硬、举止不端庄、语言不文明、说话无分寸等生、冷、硬、顶、推现象而引起投诉或举报,并经调查基本事实存在的,给予责任人以下处罚:(一)一个年度内(按一个自然年)80、,第一次被投诉的,扣罚责任人1000元,通报全院,并可给予警告以上纪律处分。(二)一个年度内(按一个自然年),第二次被投诉的,扣罚责任人3000元,同时可给予记过以上行政处分,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转岗或待岗16个月处理。(三)一个年度内(按一个自然年),第三次被投诉的,给予责任人转岗或下岗612月处理,同时可给予记大过以上行政处分。(四)后果严重的(指事实被新闻媒体曝光、引发三人以上群访事件、引起纠纷或斗殴、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或可对病人疾病转归产生直接危害等),责任人要负责赔偿医院的经济损失,按以上三点加重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条医院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81、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护士管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或违反医疗护理诊疗常规或技术规范,或违反医疗服务职业道德引发医疗纠纷(医患纠纷)、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湛江人民医院医疗安全管理规定处理。第十一条医院工作人员在公务及医疗活动中,对凡是在本院有条件诊治的病人,如私自向院外医疗机构介绍病人,发现一例,视情节轻重,扣罚10005000元。情节特别严重的加重处理。第十二条医院工作人员在公务及医疗活动中,索要、收受“红包”、回扣,或对无法拒收的“红包”、回扣不及时登记、上交(24小时内到监察科登记、上交)和不如实登记、上交的,按以下规定处理:(一)行政处分82、:索要、收受“红包”不满1000元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1000元以上(含1000元)不满5000元的,给予记大过、降级或撤职处分;5000元以上(含5000元)不满10000元的,给予降级或撤职处分;10000元以上的(含10000元),给予撤职或开除处分。索要、收受回扣不满5000元的,给予降级以上处分;5000元以上(含5000元)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二)索要、收受“红包”、回扣数额按10倍以上扣发绩效工资或补贴。多次索要、收受“红包”、回扣,未经处理的,按累计金额计算给予从重处分。(三)医护人员有索要、收受“红包”、回扣行为的,按广东省卫生技术人员高、中级专业技术83、资格条件的规定,延迟其申报技术职称资格年限。(四)医务人员私自与药品、医疗设备及耗材等供应商等接洽,一经查实,处2000元5000元罚款,视情节轻重扣发112个月绩效工资,低聘一级职称一年,并视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第十三条医院工作人员之间打架、争吵,对医院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扣罚主要责任人16个月绩效工资,扣罚次要责任人13个月绩效工资;如因伤人造成经济付出,主要责任人负责双方支出经费总额的70%,次要责任人负责30%;处理内部问题,严禁吸纳外人参与,违者追究内部人员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四条医院工作人员编造、传播谣言或以此攻击、恐吓、陷害他人,或发不良84、信息干扰他人的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故意制造不安定因素的,视情节轻重扣罚16个月绩效工资和给予待岗、下岗16个月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十五条医院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严禁上班或开会无故迟到、早退,或上班期间未经请假擅自离岗。经有关职能部门检查发现或科室认定,迟到、早退、串岗每分钟扣罚当事人绩效工资20元,扣罚当事人科室主任绩效工资50元,并通报全院;1个月内迟到、早退、串岗累计3次即扣罚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并在科室公开检讨;1年内迟到、早退、串岗累计6次或6个小时以上者即取消年终综合奖。脱岗、睡岗检查发现1次,扣发1个月绩效工资,脱岗、睡岗两次以上视情节轻重给予待岗16个月85、处理。未经请假不参加的会议者,每次扣罚绩效工资200元。第十六条医院工作人员旷工的,停发旷工期间工资、补贴和扣罚当月绩效工资;旷工114天者视情给予待岗16个月处理,连续旷工15天者或1年累计旷工30天者即予开除。第十七条医院工作人员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安排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超过通知期限未到位,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超过15天(含15天)给予除名。第十八条医院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发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或对应发现的问题未能及时发现,而造成非医疗差错或事故,导致经济损失的责任人,小额(1万元)按经济损失总额的50%赔偿并扣罚当月绩效工资;大额(1万元)除按小额赔偿标准处罚外,还可根据责86、任大小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医院工作人员工作不配合,互相推诿、扯皮,致使不能按期完成任务者,扣罚责任人当月绩效工资,影响较大的加扣年终综合奖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第二十条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和工作上的便利,未经办理入院手续收治病人,未经住院处、收款处记账收款私自给病人做检查、治疗,非财务部门、人员擅自直接向病人收费归科室(个人)或以其他非法手段占有、挪用医院财物行为的,作如下处理:(一)数额在100元以下的,追回非法所得,按非法所得金额1倍以上罚款,视情节轻重,扣罚12个月绩效工资及补贴。500元以上的,追回非法所得,按非法所得金额2倍以上罚款,视情节轻重,87、扣罚26个月绩效工资及补贴,并视其对错误的认识程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二)数额较大,情节较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关责任。(三)有2个以上责任人的,主要责任人按个人所得数额加重处罚,次要责任人按个人所得数额论处。第二十一条医院工作人员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含小集体),如向病人及其亲属或同事推销或代购代销任何卫生材料、药品、器械、保健食品、美容化妆品和生活用品等,没收全部非法所得,按非法所得2倍罚款,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扣罚16个月绩效工资,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科室组织推销谋取私利的,按以上规定加重处罚。第二十二条财会工作人员违反财经纪律,视情节轻重除扣罚112个月绩效工资外,88、按违纪金额2倍以上罚款,调离工作岗位,并给予相应行政处分;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二十三条公务车驾驶人员在工作中违反安全行车有关规定造成事故者,扣罚当月绩效工资,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行政处分。救护车司机在出诊或接送病人过程中向病人或家属索要钱物的,参照本制度第十二条规定处理。第二十四条库房保管人员、各科室人员对仓库物资和科室物资不按规定验收或对各种物资、各类药物保管不善,发生失窃、霉烂、变质、过期、账物不符等,除扣罚当月绩效工资外,并视经济损失程度责成相应赔偿。第二十五条安全保卫人员不得私自对进院车辆收取任何费用,否则按第十二条处理。不按规定在停车场停放汽车的职工,每次扣100元。第二十六89、条对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者,按政策进行处理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由此给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如调查处理费用等)由当事人负责。第二十七条在职人员未经批准在外坐诊或从事其他有偿服务的,责令停止,没收非法所得,视情节轻重,扣发36个月绩效工资,在行政上给予降职处分,或低聘一级职称(无行政职务者),重犯的给予辞退。第二十八条关于“三基”培训的考核奖惩按湛江人民医院机关后勤部门 “三基”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和湛江人民医院医护药技人员“三基”培训和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医院工作人员在参加全国、省、市各类考试中,凡出现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并受到有关部门处理者,视情节扣罚13个月绩效工资。第三十条医务人员在任90、24小时住院医师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经有关职能部门检查发现迟到、早退、串岗者,扣罚13月绩效工资。第三十一条 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开具假疾病证明,作伪证,伪造、篡改、销毁病历等违法违纪行为者,视情节扣罚36个月绩效工资,情节恶劣的给予待岗半年处理,对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三十二条 接受外聘或自办实体的离退休人员(含内退人员),一律不允许以我院(湛江人民医院或广东医学院附属湛江医院)医师名义挂牌或坐诊,在外所发生的事故及纠纷一概与本院无关,由此所造成医院损失或不良影响的,医院保留追究权利。第三十三条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违者一91、律给予辞退。第三十四条凡受到行政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留用、开除)的当事人,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第三十五条被追究刑事责任者,一律给予辞退。第三十六条对违规违纪人员,所在科室应首先查清事实并及时报告监察科,如力量不足可报请监察科配合调查,重大事件由监察科会同相关部门调查。事实查清后,科室在一周内提出处理意见报监察科,监察科接到报告后按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报院长办公会议或党政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通知相关科室执行。第三十七条除以上条款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者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处理。第三十八条上述条款凡涉及的经济处罚由院部扣罚。第三十九条本制度从下发日起实施,本院以前关于92、奖惩的有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第四十条本制度由监察科协同医院有关职能科室解释。6.7.3.1湛江人民医院医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公示制度(2007、12)一、为加强对医务人员执业的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高全院员工的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接受群众监督,根据执业医师法、药品管理法、传染病防治法、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试行)、广东省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指导方案(试行)、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收受“红包”、回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93、定,结合我院实际工作,制定本公示制度。二、依据我院医疗质量检查、劳动纪律检查和医德医风考评等工作,由负责考核的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我院所属科室和医务人员进行考核、评价,发现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违反上述法律法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本院规章制度行为的,经报请院长办公会议审核批准,将通过公示栏、电子屏幕、院内会议通报等形式向社会和院内公示。三、医院质管科、临床药学科、药剂科每个月进行一次有针对性的处方质量尤其是处方用药的合理性进行考核、评价活动,并在内部通报评价结果和落实整改措施。对在考核中发现的不合格、不规范处方,在院门诊大厅电子屏幕上公示。四、由质量管理科,对医疗、护理、病案、院感、服务等医疗服务环节进行管理检查监控,确保医院各项制度和岗位职责的落实。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典型行为,在电子屏幕或公示栏上开,接受群众监督。五、由人事科、监察科每周不定期检查全院职工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加强职工劳动纪律管理。每月在公示栏上公布检查结果。六、由党办组织每半年一次对全院职工进行医德医风考核,把服务态度、服务质量、病人满意度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职称评聘、晋升、调资、评先等挂钩,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结果在全院内通报。七、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由相关职能部门查处后,向全院内部公开。(还有2个新制度待发)
CAD图纸
上传时间:2023-11-23
18份
CAD图纸
上传时间:2023-12-14
1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