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红星美凯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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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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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编号:HSin-SY-GC【ZD】-001版本:2016 第一版第 1 页 共 13 页招招 标标 管管 理理 制制 度度(暂行版)(暂行版)第第 1 1 节节 基本规定基本规定1.分为“招标”和“非招标”两大类。非招标包括“直接委托”、“三方比价”。由业务发起部门执行,当地公司综管、财务部和商业总部各直线部门、成本部监察。2.固定资产采购:商业总部各相关部门每季度发布 商业系统固定资产购置指引,商业总部及各公司须严格按照指引要求,根据固定资产采购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实施采购。若各公司拟采购的固定资产不包含在商业系统固定资产购置指引中的,各公司须三方比价后,根据审批权限,逐级审批后实施。由商业2、总部各相关部门将在次季度指引中更新。3.10 万以下“三方比价”,10 万(含)以上“招标”。0.5 万以上原则上须签订合同。对于超过 0.5 万“不签合同”的或“直接委托”的按特殊事项须单独审批。特殊事项最终审批人为非特殊事项审批人的上一级审批人。第第 2 2 节节 招标招标1.1.基本要求基本要求1.1.任何公司和个人不得拆解分包,化整为零,以规避招标规定。一旦发现,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1.2.各类招标定标前,必须向商业总部相应业务部门上报招标文件、评定标报告、各家投标单位报价清单、入围单位资质、施工图(如有),同时抄报商业总部财务部备案。1.3.招标原则1.3.1.邀请招标原则邀请招标原3、则:所有工程招标项目原则上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政府规定必须采取公开招标方式的除外);1.3.2.全面招标原则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事项,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商;1.3.3.整体招标原则整体招标原则:禁止将招标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1.3.4.资质审查原则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资质预审,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才能参加项目投标;1.3.5.透明公正原则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过程务必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加强沟通、信编号:HSin-SY-GC【ZD】-001版本:2016 第一版第 2 页 共 13 页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1.3.6.保密原则保密原则:要做4、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的保密工作,以防影响招标的公正与效果;1.3.7.可追溯原则可追溯原则:所有的招标、三方比价、直接委托谈判均需具备可追述,即可以通过一系列资料及审批文件能够清晰的还原当时的整个过程。1.3.8.回避原则回避原则:招标人员应主动回避商务谈判推荐,成本人员应主动回避单位推荐工作,相关单位推荐人需回避商务谈判工作,领导另行安排除外。1.4.招标应按以下程序进行:2.2.招标立项申请招标立项申请招标前 1 个月形成招标立项申请报告,内容应包括:招标原因、招标内容、成本估算额、实施时间,上报商业总部审批后方可执行。各公司应同时做好招标准备工作。3.3.招标小组招标小组35、.1.每个招标项目在招标前,须由经办业务部门负责成立招标小组,负责整个招标工作;3.2.与投标单位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招标小组成员;3.3.招标小组人数必须为奇数,且不少于 5 人:经办业务部门 1 人、成本部 1 人(或有)、行政系统 1 人、财务系统 1 人为必须参加组员,其他人员由招标小组组长指定具备专业能力或评审能力的人员,原则上招标组员必须为经理级及以上。3.4.由总部招标项目,由总部业务系统总经理或总部总经理授权的其他业务部门总经理担任小组组长;由各公司组织招标的项目,由各公司总经理或授权的副总经理担任小组组长。各公司、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招标计划成立招标评审小组投标人资格考察、制6、作招标书、合同定 标 及 签 订 合发标、回标、开标投标文件报批编号:HSin-SY-GC【ZD】-001版本:2016 第一版第 3 页 共 13 页4.4.供方选择及审批供方选择及审批4.1.4.1.供应商收集:供应商收集:投标单位可以由商业公司总部、自有品牌、当地商业公司推荐,或通过市场手段找寻,由成本管理部统一收集、整理,建立供应商信息库。4.2.4.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4.2.1.成本(管理)部对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依据资格审查的内容及标准进行资格预审,预审合格后报审,形成投标单位资格审查表。4.2.2.满足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一般为5家(分多标段招标时,应适当增加),不得低于3家。因行7、业特殊情况原因,低于3家时,要附说明。4.2.3.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和标准如下:4.2.3.1.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经营资质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经过年审;4.2.3.2.检测报告必须是有效的行业权威部门提供的;4.2.3.3.注册资金、产品质量等级、生产及检测能力、管理水平、财务状况及以往业绩必须满足项目招标要求;4.2.3.4.设备、材料招标只接受生产厂或总代理商参加投标;4.2.3.5.不接受任何个人或企业挂靠他人企业参与工程投标;4.2.3.6.凡有偷漏税、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及恶意欺诈等不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4.2.3.7.在以往投标过程中有串标、中标后悔约等不良8、记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4.2.3.8.与公司合作过的单位,如有发生严重质量事故、验收不合格、长期延误工期、无故停工、售后服务差等不良记录的单位不得参与投标;4.2.3.9.新合作单位在第一项中标项目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前,不宜参与同类产品或工程的投标。4.3.4.3.投标单位考察投标单位考察4.3.1.对于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由成本(管理)部组织对拟选单位进行考察,考察人员不得来自一个部门、不得少于3人。4.3.2.除经商业公司同意,可以免于考察的单位外,所有参与投标的单位原则上均应经过考察,考察合格方可参与投标;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先进行考察的,经商业公司同意可先进行投标,如有可能中标,再进行9、重点考察,不得不对单位进行考察就同意该单位中标。编号:HSin-SY-GC【ZD】-001版本:2016 第一版第 4 页 共 13 页4.4.4.4.考察应遵循的原则考察应遵循的原则4.4.1.投标单位在5家以上的(多标段同时招标除外),应通过资格审查,筛选至5家再进行考察。4.4.2.商业公司认可的著名名牌可免于考察;4.4.3.与公司合作过且无不良记录(二年内)并满足本次招标条件的投标单位可免于考察;4.4.4.对距招标地或公司距离较远(500公里以上)的投标单位,或有其它困难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安排考察的,可先进行投标,如有可能中标,再进行重点考察。4.5.4.5.招标考察规范要求招标考察10、规范要求4.5.1.招标考察应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事前有计划,有培训,事中有小结有完善,事后有报告;4.5.2.直接面对投标单位的考察应注意社交礼节,不得损害公司形象;4.5.3.招标考察必须有考察报告(考察不合格要详细说明原因),并编制考察报告,对预选单位能否入选合格投标单位做出明确结论,按权限报批。4.5.4.考察时发现资格审查资料弄虚作假的,考察不能合格;4.5.5.考察时不得接受被考察单位的宴请,不得索取、收受钱财、礼物,不得擅自向被考察单位透露考察结论及其它被考察单位信息。4.6.4.6.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内容包括4.6.1.核实投标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资质证书、检测报告、合作合同11、原件等;4.6.2.察看核实投标单位的生产销售情况、财务状况、核实增加验资报告、连续3年的审计报告;4.6.3.核实主要技术管理人员职称证书、社保缴纳情况(拟派往我司的主要管理者必须察看);4.6.4.实地考察投标单位的生产规模、设备状况、生产管理手段、质量控制手段、技术研发力量、原材料和成品储备情况、拟派我司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基本情况等;4.6.5.实地考察在建或已完工程管理及质量情况(须对应该考察项目的合同,必要时主要针对拟派我司主要管理人员项目进行考察)。4.7.4.7.投标单位审定投标单位审定编号:HSin-SY-GC【ZD】-001版本:2016 第一版第 5 页 共 13 页依据供方12、推荐、资质预审、供方考察、确定入围单位并形成入围单位资格审批表,入围单位资格审批表随招标文件一起按权责进行相应的审批。5.5.招标文件招标文件5.1.如无特殊情况,一般采用邀请投标的方式。招标文件由招标经办部门拟定,履行内部审批手续,各公司总经理签批。5.2.招标文件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5.2.1.招标邀请函;5.2.2.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入围条件);5.2.3.招标项目技术要求;5.2.4.投标报价要求;5.2.5.评标标准、方法及关键评标点;5.2.6.投标保证金(视情况而定);5.2.7.投标书格式;5.2.8.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5.2.9.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以及所有13、实质性的要求和条件;5.2.10.投标截止时间;5.2.11.其它事项的说明;5.2.12.工程类投标报价宜采用清单报价方式或在图纸、工程量相对准确的情况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进行招标。6.6.投标单位入围投标单位入围6.1.各类招标项目入围单位须不少于 3(含)家。投标单位优先从合格供方名录中选择,合格供方名录中没有或数量不够时,才可从其它途径选择投标单位;6.2.投标项目的入围单位名单由各公司拟定,上报商业总部相关业务部门审批。报批时,应附投标人简介与符合入围条件的投标人资质。7.7.开标、评标、定标、中标开标、评标、定标、中标7.1.招标小组组长或其授权委托的招标小组成员,根据标书明确的回14、标时间准时主持公开开标工作,过时未到按“弃标”处理,现场查验“授权书”、“投标人身份证件”、“投标保证金收据”,现场对标书拆封、唱标,该过程和内容须做好记录,全体编号:HSin-SY-GC【ZD】-001版本:2016 第一版第 6 页 共 13 页招标小组人员、投标公司代表签字确认;投标单位无法现场开标的,需对开标全过程进行影像或图像记录。7.2.开标及整个评标过程,招标小组成员必须全部出席,招标小组成员如确因特殊情况(如出差等)无法参加,须授权胜任人员参加评审,授权必须采用书面(即授权委托书)形式,禁止未经授权的人员参加评标并签字;7.3.开标后,招标小组组长组织招标小组成员进行标书的分析15、,以便于进一步的评标定标工作;7.4.招标小组组长主持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各类专业的评标工作均必须遵循评标定标指引的规定,填写关键点评标表,经招标小组评标,推荐中标单位;7.5.按招标审批权限,由商业总部或各公司批准中标单位,由各公司经办部门向中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其他投标单位;7.6.定标后招标经办部门制订定标报告,与合同一并上报商业总部审批;(见流程)7.7.根据商业总部审批意见,招标经办部门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条件和中标单位的相关承诺,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8.8.招标审批权限划分招标审批权限划分8.1.商业总部和各公司单项工程合同额在 50 万元(含)以上的16、,招标工作由商业总部业务部门牵头组织,报商业公司总经理审核,报总裁最终审批;8.2.商业总部和各公司单项工程合同额在 30 万元(含)以上,50 万元(不含)以下的,招标工作由商业总部业务部门牵头组织,报商业公司总经理最终审批;8.3.各公司单项工程合同额在 10 万元(含)以上,30 万元(不含)以下的,招标由各公司组织,报商业总部相应各业务部门总经理审核,报商业总部成本总经理最终审批;编号:HSin-SY-GC【ZD】-001版本:2016 第一版第 7 页 共 13 页第第 3 3 节节 评标定标管理评标定标管理1.1.要求要求1.1.1.1.评标原则评标原则1.1.1.公开、公平、公正17、及诚实守信;1.1.2.科学合理;1.1.3.反不正当竞争;1.1.4.贯彻发包方对招标的各项要求和原则。1.2.1.2.在开标时在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应当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不得进入评标不得进入评标:1.2.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1.2.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1.2.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1.2.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函或者投标保证金;1.2.5.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投标文件未附18、联合体各方共同合作协议。1.2.6.未按时回标的。1.3.1.3.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必须重新招标: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况必须重新招标:1.3.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3.2.投标人以向招标工作人员行贿等手段谋取中标;1.3.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1.3.4.开标后,发现超过半数投标皆不合格,例如各投标人报价皆不在合理报价范围之内;1.3.5.每个标段通过了初评、技术评审和商务评审的有效投标单位少于三家。2.2.评标评标2.1.2.1.评标内容评标内容评标包括初步评审,即:对投标文件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技术标评审与商务标评审。2.1.1.初步评审对投标文件的19、实质性内容作出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1.1.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打印或填写、装订,字迹清晰;2.1.1.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获授权代表的署名及投标单位的公司印鉴齐全;2.1.1.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妥各清单项目的单价及总价;编号:HSin-SY-GC【ZD】-001版本:2016 第一版第 8 页 共 13 页2.1.1.4.提供了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有关投标资料;2.1.1.5.符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实质性要求,没有合同条件方面的重大偏离。2.1.2.技术标评审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2.1.设备、材料的参数、性能符合招标文20、件要求;2.1.2.2.工期合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2.1.2.3.进度计划安排合理,进度控制措施科学可靠;2.1.2.4.机械设备配置齐备、合理且先进;2.1.2.5.组织机构和专业技术力量能满足施工需要;2.1.2.6.施工方案重点突出,拟用技术先进及科学可行;2.1.2.7.工程质量、安全及环境保护保证措施可靠。2.1.3.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1.3.1.标价合理,即:投标总价及单价总体合理;2.1.3.2.未提出偏离招标文件要求的特别声明;2.1.3.3.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条件。2.2.2.2.清标清标2.2.1.若对投标文件内的有关内容存有疑问,招标小组以21、书面或答辩形式向投标单位提出质询,并要求其做出书面澄清,但书面澄清不能实质性修改其已交回的投标文件;2.2.2.质疑或答辩由全体招标小组成员参加。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招标小组应以拒绝;2.2.3.质疑必须以招标小组审批通过的清标问卷为准。拒绝响应或出席招标小组质询或答辩的投标人应判为放弃投标。2.3.2.3.评标操作流程评标操作流程2.3.1.招标小组成员对各投标进行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对各投标是否能通过初步评审做出明确判定。初步评审结论应由全体招标小组成员会签。若有关投标经初步评审后被确定为不合格,则无论其技术标和商务标的投标情况如何,该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2.3.2.对于通过22、初步评审的投标,招标小组技术标评委对其进行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审表应由技术标评委进行打分/会签。若有关投标经技术标评审后被确定为不合格,则无论其商务标的投标情况如何,该投标均按无效投标处理。编号:HSin-SY-GC【ZD】-001版本:2016 第一版第 9 页 共 13 页2.3.3.对于通过技术标评审的投标,招标小组商务标评委对其进行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审表应由商务标评委进行打分/会签。招标小组首先对每个投标总价是否已实质上低于成本价作出分析。若经分析后认为确已实质上低于成本价,则该投标应按无效投标处理。商务标评审结论应由全体商务标评委会签。2.4.2.4.中标单位拟定中标单位拟定全部通23、过符合性及完整性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三项评审的有效投标,招标小组根据招标文件约定的评标办法进行最终评定,推荐中标候选单位或确定中标单位。3.3.定标定标评标及商务谈判完成后,成本(管理)部门组织召开定标会议,对评标情况和商务谈判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取得一致意见后(如有不同意见则可以进行表决,最终由商业公司、当地公司、自有品牌最高权限负责人最终定夺),确定中标单位。成本(管理)部组织起草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商务分析由成本人员提供,技术分析由工程或技术人员提供。评标报告必须有明确的中标推荐单位及推荐原因,且相关人员必须签字确认。3.1.3.1.中标通知中标通知成本(管理)部根据评标报告确定的中24、标意见起草及流转中标通知书,按审批权限报批中标通知书。3.2.3.2.招标复议招标复议招标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商业公司可以要求进行招标复议或重新组织招标:3.2.1.未按程序评标的;3.2.2.评标工作有明显错误的或违背法律规定的;3.2.3.招标人或者投标人对招标结果有重大异议的;3.2.4.招标结果可能损害社会公共或公司利益的。3.3.3.3.合同签订合同签订中标通知书发放完成后,应立即要求中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的合同模板及招标过程中相关约定与我司进行合同谈判,一般情况中标通知书发放完成后15天内应签订相应的合同。所有合同起草及流转工作均由商业公司成本管理部、当地公司成本部/财务部、工程部25、对应完成。编号:HSin-SY-GC【ZD】-001版本:2016 第一版第 10 页 共 13 页3.4.3.4.合同及中标单位交底合同及中标单位交底合同签订后,成本(管理)部宜组织中标单位负责人与工程、行政等相关部门就合同的主要约定进行交底工作。该交底工作为招标完成的标志之一。3.5.3.5.其它约定其它约定为有效提高招标效率,特对招标过程性报批资料统一规定如下:3.5.1.招标立项:当地公司权限内的招标项目,招标立项(含单项招标计划)可以纸质流转审批,超过当地公司权限招标立项应在当地公司审核后报商管招标主管部门备案。3.5.2.招标文件:资格审查汇总表、考察报告可以不进行单独的审批,可以26、作为招标文件必须的附件资料进行审批,但资格审查汇总表、考察报告的纸质文件上需要相关参与人员签字确认。3.5.3.中标通知:开标记录汇总表、评标报告、约谈记录可以不进行单独的审批,可以作为中标通知必须的附件资料进行审批。但开标记录汇总标、评标报告、约谈记录的纸质文件上需要相关参与人员签字确认。3.5.4.合同:合同必须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审批,且中标通知书及其审批文件必须作为合同审批的附件资料。第第 4 4 节节 非招标非招标1.1.直接委托直接委托1.1.1.1.要求:要求:1.1.1.政府、企业特殊垄断的工程或专业性极强,必须由该公司实施的工程;1.1.2.经总部批准可以直接委托的项目;1.27、1.3.不在年度计划内经立项审批的特急工程、维修项目或其他紧急支出项目。1.2.1.2.审批权限审批权限1.2.1.按事项审批权限审批;2.2.三方比价三方比价2.1.2.1.要求:要求:编号:HSin-SY-GC【ZD】-001版本:2016 第一版第 11 页 共 13 页2.1.1.各公司招标部门应从合格供方中选择供货商进行询价、比价,原则上同一类工程类别的施工厂家不少于三家;2.1.2.在同等质量前提下选择价格最低的施工方,签订施工协议/合同。每年底,由招标部门对施工方进行评审,重新梳理合格供方库。2.2.2.2.审批权限审批权限2.2.1.按事项审批权限审批;第第 5 5 节节 供应28、商管理供应商管理1.1.供方范围供方范围公司日常运营涉及的供方包括(不限于):1.1.物料供方:包括各类物料供应商、机具(器材)供应商、防护用品供应商、办公用品供应商、日常耗材供应商等;1.2.服务供方:如市场调查公司、广告发布公司、清洁保洁公司、外墙清洗公司、绿化养护公司、绿化租摆公司、垃圾清运公司、中央空调维护保养公司、电梯维护保养公司、水处理公司、“四害”消杀服务公司、智能安防系统维修保养公司、建筑消防设施功能检测维修保养公司、生活水箱清洗单位、排水系统清掏公司、工程施工维护公司、柴油发电机组维护保养单位、供配电高压检测单位、防雷装置检测单位、办公设备维修公司等。2.2.合格供方的选择合29、格供方的选择2.1.根据物料采购和服务分包需求,由业务部门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共同负责进行供方调查及初选评价工作,收集必要的供方信息资料,填写供方基本信息审查表。初选的供方基本要求应包括:2.1.1.应是工商部门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2.1.2.技术能力基本满足公司要求,有良好的质量保证能力;2.1.3.具备行业必要的资质条件;2.1.4.交付、服务和价格基本满足公司要求。2.2.对于不需要对供方进行现场考察的,由业务经办部门直接依据 供方评价准则进行评分,达到合格供方分数的,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由各公司总经理批准。编号:HSin-SY-GC【ZD】-001版本:2016 第一版第30、 12 页 共 13 页2.3.对于需要对供方进行现场考察的,由业务经办部门会同行政部、财务部共同进行现场考察。对物料供方及代理商应着重于生产工厂或经营场所的考察,对提供现场服务的分包方应着重于服务项目现场的考察,最终形成供方资格评定审批表。2.4.供方资格评定审批表 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由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列入合格供方名录,并发至相应业务部门执行。2.5.各公司建立的合格供方名录须提交商业总部财务部备案。3.3.合格供方日常管理合格供方日常管理3.1.供方在物料供应或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使用部门和业务经办部门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服务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及时督促供方进行改进,必要时应以书面形31、式向供方提出改进要求;3.2.对整改效果不能达到公司要求的供方,经各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取消其合格供方资格,并报商业总部财务部备案;3.3.在合同执行期间,由业务经办部门指定人员会同经办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公司分管副总在付款每月前对供方进行工作评价,并填写供方工作评价表,作为付款的依据之一。4.4.合格供方的年度评估合格供方的年度评估4.1.各公司各业务部门应每年至少对供方评估一次。对供方的评估由业务部门主持,必须有使用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行政部负责人参加,并签署意见。供方评估结论包括:4.1.1.保持合格供方资格;4.1.2.限期整改,视整改效果决定;4.1.3.取消合格供方资格32、。4.2.经各部门评估后形成的合格供方名录,须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后,由总经理批准,并上报商业总部行政部及财务部备案。5.5.供方评价准则供方评价准则5.1.评审方法编号:HSin-SY-GC【ZD】-001版本:2016 第一版第 13 页 共 13 页5.1.1.名录中未合作的供方评审方法:评审小组对供方资料更新文件进行定性评审,对评审合格的供方,保留其合格供方资格。定性评审的标准由评审小组讨论确定。5.1.2.名录中已合作供方评审办法:首先评审小组对供方资料更新文件定性评审,然后进行履约评审,最后评审小组综合评审,对综合评审合格的供方,保留其合格供方资格。定性评审和履约评审的标准和形式由评审小组讨论确定。5.2.供方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被取消合格供方资格,被取消合格供方资格的单位两年内不能重新成为合格供方,两年后如有意向,则需重新进行资格审查:5.2.1.发生重大产品质量事故、施工质量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以及其他引起较大社会影响的不良事件;5.2.2.经常不能按计划及时交付产品、完成施工进度、提供合格服务;5.2.3.材料设备价格、工程施工造价、咨询服务价格失去市场竞争优势;5.2.4.无正当理由连续三次拒绝投标邀请。第五节第五节标书范本标书范本(详见附件)(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