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培训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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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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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培训手册2011年2月目 录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起源2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概念3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特点5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京财经一20102588号)6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092157号)18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092158号)22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2、国办发201025号)27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33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2528号)39附录1 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附件2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附件3 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附录4 09年北京市重点节能节水减排技术附录5 奥运工程中节能节水减排技术的应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起源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世界性的能源危机引起了发达国家的经济衰退。美国、加拿大等一些发达国家的公司和部门,为了减少能源开支,降低生产或办公费用,不得不对他们的办公和3、生产处所进行节能改造,弥补能源价格上涨所造成的损失。合同能源管理概念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现并发展起来的,基于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机制运作的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Service Company ,简称ESCo,国内称EMCo)发展迅速。在美国、日本及欧洲的一些国家,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服务产业,合同能源管理也已发展成为一种成熟的节能新机制。比如:美国的节能服务公司在第一次能源危机时就已出现,他们成立的ESCo协会至今已有了20多年的历史;日本节能服务公司协会也已成立了10余年。节能服务公司按照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机制运作,开展节能项目的投融资及服务业务,通过分享节能效益而不断滚动发展,从而解4、决了节能项目投融资中存在的市场障碍。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新机制的产生和基于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新机制运作的节能服务公司的不断发展,带动和促进了北美、日本和欧洲等国家节能项目的普遍实施,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效益。合同能源管理的基本概念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基于市场的节能机制。其实质是:用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的全部成本。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节能潜力分析、节能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选购、施工、节能量检测、人员培训等一条龙服务,并向客户保证实现合同中所承诺的节能量和节能效益5、。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用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或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量、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并获得盈利,滚动发展。总之,客户和节能服务公司的收益都来自项目的节能收益,是以未来的节能效益来支付节能的技术改造投资。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分为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和能源费用托管型。1.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资金和全过程服务,在客户配合下实施节能项目,项目实施完毕,经双方共同确认节能率后,在项目合同期内,双方按比例分享节能效益。2.节能量保证型客户分期提供节能项目资金并配合项目实施,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全过程服务并保证项目节能效果。3.能源费用6、托管型客户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系统的节能改造和运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能源托管费用。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特点节能服务公司所开展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具有以下特点:1商业性节能服务公司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来实现赢利的目的。节能服务公司一般不直接向接受能源管理服务的客户收取服务费或咨询费,而是在一定期限内(在合同期内),通过分享节能投资项目的效益获得回报。如果节能投资项目失败或不能取得合同中预期的经济效益,则节能服务公司的回报将大大减少,甚至不能获得任何回报乃至于亏损。这是合同能源管理与传统节能服务模式最本质的区别。2整合性7、节能服务公司业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推销产品、设备或技术,而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为客户提供集成化的节能服务和完整的节能解决方案;节能服务公司不是金融机构,但可以为客户的节能项目进行融资;节能服务公司不一定是节能技术所有者或节能设备制造商,但可以为客户选择提供先进、成熟的节能技术和设备;节能服务公司也不一定自身拥有实施节能项目的工程能力,但可以向客户保证项目的工程质量。对于客户来说,节能服务公司的最大价值在于:可以为客户实施节能项目提供经过优选的各种资源集成的工程设施及其良好的运行服务,以实现与客户约定的节能量或节能效益。3多赢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成功实施将使介入项目的各方包括:节能服务公司、客户8、节能设备制造商和银行、政府等都能从中分享到相应的收益,从而形成多赢的局面。如对于分享型的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节能服务公司可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大部分节能效益,以此来收回其投资并获得合理的利润;客户在项目合同期内分享部分节能效益,在合同期结束后获得该项目的全部节能效益及节能服务公司投资的节能设备的所有权,此外,还获得节能技术和设备建设和运行的宝贵经验;节能设备制造商销售了其产品,收回了货款;银行可连本带息地收回对该项目的贷款;政府则收得了税款,并获得了社会环境效益。正是由于多赢性,使得合同能源管理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4技术风险趋于零节能服务公司帮助客户开展的节能项目所采用的技术是成熟的,设备是规范9、的,并具有足够的成功案例,所开展的项目以节能效益为主。节能服务公司的工作以承诺保证不影响生产情况下实现节能效益为前提,因此节能服务公司承担了节能项目的大多数风险,对客户来说,项目的技术风险趋于零。5客户可以零投入以合同能源管理开展的项目,客户可通过节能服务公司获得部分或全部项目融资,以克服资金障碍。因为节能服务公司为客户实施的节能项目,通常会有明显的节能及经济效益,具有高回报率,一般的项目投资回收期在3年左右,客户可以以节约的能源费用来偿还项目贷款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服务费用,并最终取得自身的经济效益。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10、通知京财经一20102588号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精神,推动本市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开展,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制定了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11、02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2528号)、北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一20082772号)规定,中央和本市市级财政安排资金,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适当奖励(以下简称“财政奖励资金”)。为规范和加强财政奖励项目和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本办法支持的主要是节能效益分12、享型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型,是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资金为主并进行全过程服务,在合同期间与用能单位按照约定的比例分享节能收益;合同期满后,项目节能效益和节能项目所有权归用能单位所有。节能服务公司,是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第三条 财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和本市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实行公开、公正管理办法,接受社会监督。第二章 管理机制第四条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具体包括:(一)指导合同能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开展财政奖励项目的合同备案、申报、评审等工作;(二)节能服务公司和节能量审核机构的备13、案管理;(三)审核确定财政奖励项目,拨付财政奖励资金;(四)安排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市级配套资金;(五)开展财政奖励项目的监督检查。第五条 设立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公共服务平台”),由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承担,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协助工作。公共服务平台主要负责: (一)组织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项目的合同备案、申报、评审,向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报告评审结果;(二)承担节能服务公司、节能量审核机构审核备案的基础管理工作;(三)承担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库的基础管理工作;(四)汇总统计全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效果及财政奖励资金使用情况,按季度报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五)开展合同能源14、管理财政奖励项目的监督检查,向市财政局、市发改委报告监督检查结果;(六)提供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咨询、信息、融资等配套服务。第六条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库,组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对接,组织对重点用能单位、公共机构、大型公共建筑等开展节能诊断,开展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第七条 对从事合同能源管理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管理,分为国家审核备案和北京市审核备案。申请财政奖励资金扶持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须由经审核备案的符合一定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承担。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管理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有求执行。第八条 节能服务公司向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提出审核备案申请,经市发展改革委、15、市财政局审核通过后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通过的进入国家审核备案范围;未获得国家审核备案的,按本市节能服务公司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申报、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北京市审核备案范围。已获得北京市审核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可继续申请国家审核备案资格,获得国家审核备案资格后自动取消北京市审核备案资格。第九条 对第三方节能量审核机构实行审核备案管理。申请财政奖励资金扶持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其年节能量达到300吨标准煤(含)以上,须通过经审核备案的节能量审核机构前审和终审。节能量审核机构审核备案按照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京发改20092158号)执行。第三16、章 支持范围和条件第十条 支持对象。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通过国家审核备案或北京市审核备案,按本办法规定承担合同能源管理业务的节能服务公司。第十一条 支持范围。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本市市级和区县的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项目内容主要为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等节能改造项目,且采用的技术、工艺、产品先进适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予支持:(一)新建、异地迁建项目;(二)以扩大产能为主的改造项目,或“上大压小”、等量淘汰类项目;(三)改造所依附的主体装置不符合国家政17、策,已列入国家明令淘汰或按计划近期淘汰的目录;(四)改造主体属违规审批或违规建设的项目;(五)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或手续不齐备的项目;(六)太阳能、风能利用类项目;(七)以全烧或掺烧秸杆、稻壳和其它废弃生物质燃料,或以劣质能源替代优质能源类项目;(八)煤矸石发电、煤层气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九)热电联产类项目;(十)添加燃煤助燃剂类项目;(十一)2007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产的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以及2007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产的钢铁企业高炉煤气、焦炉煤气、烧结余热余压发电项目;(十二)已获得国家和本市其他相关补助的项目。第十二条 本市申请国18、家审核备案或北京市审核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三)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四)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第十三条 申请国家奖励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须符合下述条件:(一)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国家审核备案,项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二)申报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已经过投资管理部门审批或核准(备案);(三)节能服务公司投资70%(含)以上,并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方式;(19、四)单个项目年节能量(指节能能力)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吨标准煤以上(含),其中工业项目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含);(五)用能计量装置齐备,具备完善的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节能量可计量、可监测、可核查;(六)2010年6月1日(含)以后签订项目合同;(七)2010年10月20日以后签订的能源管理合同,须参照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中的标准合同格式签订。第十四条 申请北京市奖励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须符合下述条件:(一)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北京市审核备案,项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二)申报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已经过投资管理部门审批或核准(备案);(三)节能服务20、公司投资70%(含)以上的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四)合同金额20万元以上;(五)单个项目年节能量(指节能能力)在100吨标准煤以上(含),其中工业项目年节能量在300吨标准煤以上(含);(六)用能计量装置齐备,具备完善的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节能量可计量、可监测、可核查;(七)2010年6月1日(含)以后签订项目合同;(八)2010年10月20日以后签订的能源管理合同,须参照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15-2010)中的标准合同格式签订。第四章 支持方式和奖励标准第十五条 对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按项目年节能量或节能率予以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1、及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相关支出。奖励政策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国家奖励政策,二是北京市奖励政策。国家审核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含在其他省市注册通过国家审核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只能申请国家奖励政策支持;本市审核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只能申请北京市奖励政策支持。第十六条 国家奖励支持方式和标准。财政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年节能量和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由中央和本市市级财政共同负担,奖励标准为500元/吨标准煤。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市级财政配套奖励标准为260元/吨标准煤。第十七条 北京市奖励支持方式和标准。节能服务公司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一)财政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年节22、能量和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标准为450元/吨标准煤,由市财政负担。(二)财政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项目节能率和项目投资额的一定比率给予一次性奖励,由市财政负担。奖励标准为:项目年节能量500吨标准煤以上。按可比口径计算,项目节能率15%-25%的,给予项目投资额15%的奖励;项目节能率25%(含)以上的,给予项目投资额20%的奖励。北京市奖励单个项目最高支持额度不超过450万元。第十八条 财政部门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对本市有关机构按照规定要求承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节能服务公司和节能量审核机构审核备案管理、项目监督检查、项目库建设、节能信息发布、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节能量审核等合同能源管理相关23、事务,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给予相应支持。第五章 资金申请、审核和拨付第十九条 合同备案。项目合同签订后,节能服务公司将项目合同报送公共服务平台审核、备案,公共服务平台核查项目合同的完备合规性。第二十条 奖励资金预付。年节能量预计在20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在合同备案且项目开始施工后,节能服务公司可向公共服务平台提出申请不超过50%的财政奖励预付资金。公共服务平台接到预付申请后,对项目改造方案、预估节能量进行评审,出具审核意见报送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后拨付预付资金(完工后未达到预付资金节能量的项目收回相应奖励预付资金)。第二十一条 资金申请。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完工后三个月24、内,节能服务公司可按照本办法规定,向公共服务平台提出财政奖励资金和诊断补贴申请。各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各区县可组织项目集中申报和推荐。节能服务公司须提供的材料包括:(一)资金申请报告,包含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资金情况、项目采用的节能技术和措施、项目节能量测算和监测方法、项目实施后的经济和环境效果评价;(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或核准备案文件;(三)项目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四)项目合同原件;(五)合同节能量300吨标准煤(含)以上的项目,需要由有资质的节能量审核机构出具节能量审核报告;(六)是否享受其他政府资金补助等需要说明的问题;(七)其他需要提供的资料。第二十二条 项目25、审核。公共服务平台对企业报送材料进行评审,并出具项目评审报告后,报送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审核确定奖励项目和金额。第二十三条 公共服务平台对项目评审的主要内容包括:(一)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是否符合要求,手续是否齐全。(二)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本市的相关产业政策、节能规划、节能设计规范及标准。(三)项目的“节能量审核报告”及出具“节能量审核报告”的第三方单位是否符合要求。(四)核实项目的基本情况及数据。包括项目单位,建设地点、项目能耗、改造内容、技术方案、项目投资等。(五)项目单位与被改造建筑或能源系统的所有权关系证明。(六)节能服务公司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等证明材料及26、国家、北京市备案情况。(七)申报项目合同的真实性、完备性、合规性。(八)项目资金来源、到位情况、资金使用合理性等。(九)项目甲乙双方的投资比例。(十)项目的工程量结算清单。(十一)采用的节能技术、评价项目选用的主要技术方案、系统设计、设备选型是否先进适用。项目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的情况。(十二)是否享受其他政府补助等需说明的问题。第二十四条 资金拨付。市财政局按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有关规定,将财政奖励资金拨付到有关项目单位或项目所在地的区县财政局。前期有预付资金的项目按最终审核确定的节能量清算后拨付剩余资金。第六章 公共机构试点规定第二十五条 本市将按照国家节能减排相关要求及本市“十二五27、”规划,研究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逐步降低公共能源消耗。本市行政机关,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科研等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在实施节能改造时,应优先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市财政对节能服务公司节能诊断费用给予一定补贴,符合条件的项目可按本办法要求申请国家或北京市财政奖励支持。第二十六条 合同款支付方式:(一)在项目合同期内,市财政批复单位部门预算时,公用经费按照能源消耗下降后的经费下达;合同约定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能源节约分享收益,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中予以安排,同部门预算一并批复;合同约定留存单位的能源节约分享收益,在单位部门预算中统筹使用。(二)在项目合同期满后,单位的28、能源节约收益,在3年内全部留存单位,在部门预算中统筹使用。第七章 建立合同能源管理融资机制第二十七条 本市节能服务公司申请贷款信用担保,纳入北京市中小企业担保资金支持范围。其担保条件、担保程序、担保额度、年保费率、代偿补偿等,可参照北京市中小企业担保资金管理办法(京财经一20032213号)执行。第二十八条 公共服务平台根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库中的项目情况,可向银行和担保机构出具推荐报告。第二十九条 市、区县两级政策性担保机构要结合节能服务产业的特点,创新运用项目合同、项目未来收益权质押、互保联保、个人资产抵押等反担保措施,积极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信用担保,贷款信用担保期限可延长至三年。第三十条 29、鼓励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各区县政府出台配套扶持政策,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支持力度。鼓励本市商业性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各类创业投资基金及环境交易所,为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提供配套服务和融资支持。第八章 监督检查第三十一条 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财政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第三十二条 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统计汇总制度。申请财政奖励支持的节能服务公司于每季度后一周内,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行情况及资金使用情况报送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汇总统计全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效果及财政奖励资金使用情况,按季度报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30、第三十三条 建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信息发布制度。节能服务公司、节能量审核机构、有关合同能源管理机构接受社会的监督。用能单位应诚实守信、履行合同。对履行合同,讲究诚信表现突出的各类用能企事业单位,给予表彰鼓励。项目结束后,公共服务平台对合同能源管理业务开展、项目实施、合同履约等情况信息向社会公布。第三十四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节能服务公司,除追缴扣回财政奖励资金外,将取消审核备案资格,三年内不允许申请审核备案。(一)合同等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申报的节能量偏差较大,故意套取财政补贴;(二)获得预付款后不按合同履约,或预付款多付后在清算时不予退回;(三)申请担保贷款后故意违约,无合理原因拒不偿还担保贷款31、;(四)拒绝接受监督检查,被举报问题经查实等其他情况。第三十五条 节能服务公司自审核备案名单公布之日起,一年内签订合同项目年节能量需达到1000吨(含)标准煤以上,如达不到则进行预警,下一年度仍不能完成,取消审核备案资格。第三十六条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节能量审核机构,将取消审核备案资格,三年内不允许申请审核备案。(一)出具虚假审核报告的;(二)审核机构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发生重大纠纷的;(三)经专家认定,一年内两次出现项目审核节能量较大偏差的;(四)拒绝接受节能量复核任务或违规违纪被举报问题经查实等其他情况。第三十七条 财政奖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32、挪用。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分。第九章 附则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实施后,北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京财经一20101189号)、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办法(试行)(京发改20091171号)即废止。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会同市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30日后实施。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092157号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本市合同能源管理的开展,充分调动节能服务机构和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33、的积极性,发展壮大节能服务产业,依据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办法(试行)(京发改20091171号)和北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京财经一20091189号),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促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本市的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决定面向社会优选节能服务机构,建立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机构库,依据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办法(试行)(京发改20091171号)和北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合同能34、源管理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京财经一20091189号)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负责监督指导节能服务机构管理工作,委托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具体承担节能服务机构的评选和日常管理等工作。第三条 节能服务机构库由符合一定条件的节能服务机构组成。原则上,节能服务机构入选本库后方可承担政府资金扶持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项目单位根据工程情况,一般应从节能服务机构库中选择节能服务机构。第四条 入库节能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在京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固定办公场所,经营范围与节能服务相关,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三)技术状况:节能服35、务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3名以上为高级职称人员,中级职称5人以上。(四)应具备一项以上由国家指定机构授予的专业工程资质,如咨询、设计、施工、安装等。(五)熟悉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从事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或节能改造项目累计合同额在500万元以上。(六)承诺提供的节能技术和产品、节能服务等要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政策,应优先采用本市“节能节水减排技术产品年度推广目录”中的技术和产品。第五条 节能服务机构的评选。(一)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评选节能服务机构。(二)按照自愿原则,节能服务机构向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提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相关材料。(三)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按照本办法第四条36、要求对申报机构进行审核,进行现场调查,组织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审定。(四)入选机构名单在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等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示。第六条 承担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改造的节能服务机构,不得承担同一项目的节能量审核。第七条 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对节能服务机构库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工程质量、项目单位评价、管理水平等对机构实行业务年度考核制度,对考核不合格机构,责成限期整改。对有下列行为的节能服务机构,一经发现,将清出服务机构库,并将此行为及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告知相关资质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一)申报材料弄虚作假;(二)与节能改造单37、位、节能量审核机构串通,虚报工程投资金额、出具虚假报告;(三)出现较严重的管理、信誉、质量、安全等问题;(四)年度考核不合格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者。入库节能服务机构可自愿提出书面退出申请,经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备案后,在各自网站上公示。第八条 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根据项目需求实际情况,适时增补节能服务机构进入机构库,增补机构需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第九条 入库节能服务机构接受社会监督,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等有关部门接受对入库机构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违规行为的举报。第十条 本办法由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38、印发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092158号各有关单位:为推进本市合同能源管理的开展,充分调动节能服务机构和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积极性,发展壮大节能服务产业,依据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办法(试行)(京发改20091171号)和北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京财经一20091189号),我们制定了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节能量审核项目基本情况表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为促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本39、市的发展,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机构(以下简称节能量审核机构)的管理,确保科学合理、高效公正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工作,依据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办法(试行)(京发改20091171号)和北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京财经一20091189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聘用、管理节能量审核机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节能量审核机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本市行政区划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具备相关领域计量认证或实验室认可资质的企事业单位,并且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连续两年年检合格。(二)从事节能量审核工作,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40、(电力、热能等相关专业)的人员不少于5人,能够独立开展节能量监测工作,编制节能量审核报告。(三)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自有开展计量和监测等工作的设备。(四)近三年开展与节能量监测相关的项目不低于8个。(五)技术负责人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并有5年以上节能监测工作经验。(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第四条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竞争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机构自愿申请,专家审核,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审定,最终确认节能量审核机构,并列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节能量审核机构库。第五条 节能量审核机构的主要职责(一)按照节能量审核机构初始随机排队的顺序,受被改造单位和节能服务机构41、委托,开展节能量监测、审核工作。 (二)承接节能量审核项目后,在10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基本信息(见附件)报送北京节能环保中心。(三)按照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申请资金扶持的项目节能量进行监测、审核。(四)每季度将审核工作情况汇总报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每年一月份报送上年度工作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上年度完成审核项目基本情况、节能量监测方法、技术和工作建议等。第六条 承担项目节能改造的机构和专家,不得承担同一项目的节能量审核。第七条 节能量审核机构法定代表人、工作场所等内容发生变更或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条件发生变化,应当自发生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报告。第八条 市发展42、改革委和市财政局监督指导节能量审核工作,委托北京节能环保中心负责节能量审核机构的选聘和日常管理,对节能量审核的过程进行检查,对节能量审核工作的质量进行评价。第九条 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对节能量审核机构库实施动态管理。每年根据工作质量、业绩对节能量审核机构进行考核。下述情况一年内累计发生两次的,该节能量审核机构将被清出审核机构库:(一)节能改造实施前未及时报送项目基本信息的。(二)审核机构因自身原因导致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发生纠纷的。(三)经专家认定,项目节能量出现较大偏差的。(四)拒绝接受节能量复核任务的。第十条 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根据项目审核实际情况,适时增补节能量审核机构进入机构库,增补43、机构需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第十一条 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对出具虚假审核报告的节能量审核机构,一经发现,立即清出审核机构库,并将此行为及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告知相关资质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第十二条 入库节能量审核机构接受社会监督,北京节能环保中心等有关部门接受对入库机构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节能量审核过程中违规行为的举报。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市财政局负责解释。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件:节能量审核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单位基本信息名称(中文)联系地址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电话传 真联 系 人电话传 真单位性质主管部门节能服务公司基本信息名称(中文)联系地址邮政编码44、法定代表人电话传 真联 系 人电话传 真项目基本情况预期节能量吨标煤预期节能率%合同额万元合同能源管理类型节能量保证型 节能效益分享型施工进度计划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主要改造内容节能量审核机构名称:项目经理电话手机联系人电话手机E-mail传真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二一年四月二日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45、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现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重要意义合同能源管理是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可以大大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46、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我国上世纪90年代末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通过示范、引导和推广,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不断增多,服务范围已扩展到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2009年,全国节能服务公司达502家,完成总产值580多亿元,形成年节能能力1350万吨标准煤,对推动节能改造、减少能源消耗、增加社会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要看到,我国合同能源管理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节能服务产业还存在财税扶持政策少、融资困难以及规模偏小、发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难以适应节能工作形势发展的需要。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积极发展节能服务产业,是利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减缓温室气体47、排放的有力措施,是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的迫切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客观需要。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的重要意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加快发展。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政策扶持和引导,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加快节能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应用,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不断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48、基础性作用,以分享节能效益为基础,建立市场化的节能服务机制,促进节能服务公司加强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提高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引导。通过制定完善激励政策,加强行业监管,强化行业自律,营造有利于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引导节能服务产业健康发展。(三)发展目标。到2012年,扶持培育一批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壮大一批综合性大型节能服务公司,建立充满活力、特色鲜明、规范有序的节能服务市场。到2015年,建立比较完善的节能服务体系,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进一步壮大,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用能单位实施节能改造的主要方式之一。三、完善促进节能49、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一)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纳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中央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对节能服务公司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符合相关规定的,给予资金补助或奖励。有条件的地方也要安排一定资金,支持和引导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二)实行税收扶持政策。在加强税收征管的前提下,对节能服务产业采取适当的税收扶持政策。一是对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对其无偿转让给用能单位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免征增值税。二是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50、,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是用能企业按照能源管理合同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合理支出,均可以在计算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区分服务费用和资产价款进行税务处理。四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后,节能服务公司转让给用能企业的因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形成的资产,按折旧或摊销期满的资产进行税务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企业办理上述资产的权属转移时,也不再另行计入节能服务公司的收入。上述税收政策的具体实施办法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另行制定。(三)完善相关会计制度。各级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51、列支。事业单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计入相关支出。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当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四)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根据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需求特点,创新信贷产品,拓宽担保品范围,简化申请和审批手续,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项目融资、保理等金融服务。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52、投入的固定资产可按有关规定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积极利用国外的优惠贷款和赠款加大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支持。四、加强对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服务(一)鼓励支持节能服务公司做大做强。节能服务公司要加强服务创新,加强人才培养,加强技术研发,加强品牌建设,不断提高综合实力和市场竞争力。鼓励节能服务公司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实行规模化、品牌化、网络化经营,形成一批拥有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服务企业。鼓励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利用自己的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为本行业其他用能单位提供节能服务。(二)发挥行业组织的服务和自律作用。节能服务行业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开展业务培53、训,加快建设信息交流平台,及时总结推广业绩突出的节能服务公司的成功经验,积极开展节能咨询服务。要制定节能服务行业公约,建立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提高行业整体素质。(三)营造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展节能服务产业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求取得实效。政府机构要带头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发挥模范表率作用。各级节能主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重要意义和明显成效,提高全社会对合同能源管理的认知度和认同感,营造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有利氛围。要加强用能计量管理,督促用能单位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为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54、源管理项目提供基础条件。要组织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发挥引导和带动作用。要加强对节能服务产业发展规律的研究,积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协调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推进产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经委、经信委、经贸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发展改革委: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中央财政安排奖励资金,支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为55、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二一年六月三日附件: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适当奖励(以下简称“财政奖励资金”)。为规范和加强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56、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本办法支持的主要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服务公司,是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第三条 财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实行公开、公正管理办法,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 支持对象和范围第四条 支持对象。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 第五条 支持范围。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已享受国家其他相关补助政策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纳入本办法支持范围。57、 第六条 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节能服务公司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后,对外公布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及业务范围。 第三章 支持条件第七条 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节能服务公司投资70%以上,并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二)单个项目年节能量(指节能能力)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吨标准煤以上(含),其中工业项目年节能量在500吨标准煤以上(含); (三)用能计量装置齐备,具备完善的能源统计和管理制度58、,节能量可计量、可监测、可核查。 第八条 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公司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节能诊断、设计、改造、运营等节能服务为主营业务,并通过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备案; (二)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含),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三)经营状况和信用记录良好,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四)拥有匹配的专职技术人员和合同能源管理人才,具有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和稳定运行的能力。 第四章 支持方式和奖励标准第九条 支持方式。财政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年节能量和规定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及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相关支出。 第十条 奖励标准及负担办法。奖励资金由59、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共同负担,其中:中央财政奖励标准为240元/吨标准煤,省级财政奖励标准不低于60元/吨标准煤。有条件的地方,可视情况适当提高奖励标准。 第十一条 财政部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支持地方有关部门及中央有关单位开展与合同能源管理有关的项目评审、审核备案、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章 资金申请和拨付第十二条 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考虑各地节能潜力、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情况、资金需求以及中央财政预算规模等因素,统筹核定各省(区、市)财政奖励资金年度规模。财政部将中央财政应负担的奖励资金按一定比例下达给地方。 第十三条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完工后,节能服务公司向项目所在地省级财政部门、节能主60、管部门提出财政奖励资金申请。具体申报格式及要求由地方确定。 第十四条 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组织对申报项目和合同进行审核,并确认项目年节能量。 第十五条 省级财政部门根据审核结果,据实将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和省级财政配套奖励资金拨付给节能服务公司,并在季后10日内填制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安排使用情况季度统计表(格式见附1),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第十六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组织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情况、节能效果以及合同执行情况等进行检查。 第十七条 每年2月底前,省级财政部门根据上年度本省(区、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及节能效果、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安排使用及结余、地方财政配套61、资金等情况,编制合同能源管理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年度清算情况表(格式见附2),以文件形式上报财政部。 第十八条 财政部结合地方上报和专项检查情况,据实清算财政奖励资金。地方结余的中央财政奖励资金指标结转下一年度安排使用。 第六章 监督管理及处罚第十九条 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对地方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情况及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资金安排的依据之一。 第二十条 地方财政部门、节能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加强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财政奖励资金使用情况的跟踪、核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 第二十一条 节能服务公司对财政奖励资金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62、政奖励资金的节能服务公司,除追缴扣回财政奖励资金外,将取消其财政奖励资金申报资格。 第二十二条 财政奖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截留、挪用。对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分。 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各地要根据本办法规定和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及时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案。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252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6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经委、经贸委、经信委)、财政厅(局),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和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有关规定,现就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审核备案名单内的节能服务公司在2010年6月1日(含)以后签订并实施的符合规定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以申请财政奖励资金。2010年10月20日以后签订的能源管理合同,须参照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GB/T24964、15-2010,见附件)中的标准合同格式签订。二、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项目内容主要为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绿色照明改造、建筑节能改造等节能改造项目,且采用的技术、工艺、产品先进适用。三、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不予支持。(一)新建、异地迁建项目。(二)以扩大产能为主的改造项目,或“上大压小”、等量淘汰类项目。(三)改造所依附的主体装置不符合国家政策,已列入国家明令淘汰或按计划近期淘汰的目录。(四)改造主体属违规审批或违规建设的项目。(五)太阳能、风能利用类项目。(六)以全烧或掺烧秸杆、稻壳和其它废弃生物质燃料,或以劣质能源替代优质能源类项目。(七)煤矸石发电、65、煤层气发电、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八)热电联产类项目。(九)添加燃煤助燃剂类项目。(十)2007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产的水泥生产线余热发电项目,以及2007年1月1日以后建成投产的钢铁企业高炉煤气、焦炉煤气、烧结余热余压发电项目。 (十一)已获得国家其他相关补助的项目。 请各地节能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在项目审核和资金拨付中遵照执行,并抓紧制定本地区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具体实施办法,于2010年11月15日前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备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二一年十月十九日附录1: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公共服务平台”)由北京节能环保中心承担66、,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协助工作。公共服务平台主要负责合同能源管理申报项目的日常管理,包括受理项目申报、组织项目评审、宣传推广、示范项目实施等工作,为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行提供支撑和服务。公共服务平台接受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监督指导。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经济建设一处联系人:于凤菊 联系人:侯可峰咨询电话:66415588-0452 咨询电话:88549660北京节能环保中心 北京节能环保促进会地址:朝阳区安外小关东里甲2号 地址:海淀区杏石口路36号联系人:陈岭 联系人:王峥咨询电话:52052680 咨询电话:88437308-615项目申报电67、话:52052690附件2: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登录 首页,点击合同能源管理广告图片后下载)附件3: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登录 首页,点击合同能源管理广告图片后下载)附件4:09年北京市重点节能节水减排技术一、建筑节能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规划、设计、新建(改建、扩建)、改造和使用过程中,采用节能型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和产品,提高保温隔热性能和采暖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系统效率,加强建筑物用能系统的运行管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在保证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减少供热、空调制冷制热、照明、热水供应、炊事、家用电器、电梯等方面的能耗。(一)北京市建筑节能工作1、北京市建筑节能工作简介北京市建筑节能工68、作于上世纪80年代启动,是从新建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开始的。经过十几年的努力,到“十五”期末,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节能设计标准、施工技术规范、验收规范形成比较完善的体系,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当年竣工民用建筑在设计阶段、施工阶段的节能标准执行率超过了95%。截止到2007年底,全市的节能居住建筑达到全部居住建筑的73%,节能建筑达到全部建筑的49%。2008年,北京市32家政府机构和部分医院、商场等大型公建完成节能改造;800万平方米大型公建完成低成本改造;47.22万平方米城镇住宅节能改造完成。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和北京市“十一五”时期供热节能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北京69、市要在进一步加强对新建建筑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监管的同时,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公共建筑节能运行管理、利用可再生能源、农村建筑节能等方面推进。“十一五”时期全市计划完成25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供热系统热效率平均提高10,实际平均能耗降低10以上,建筑能耗比“十五”时期建筑能耗降低17的规划目标。2、问题和建议按照上述目标,2010年前北京市要完成4030万平方米既有非节能建筑的改造任务,包括城镇住宅200万平方米、老城区平房与四合院25万平方米、农民住宅75万平方米、普通公共建筑1830万平方米、大型公共建筑2000万平方米。同时还要对70的燃气锅炉和燃煤锅炉、70的供热管网完成节能改造,对35既有居70、住建筑的热计量进行改造。因此北京市建筑节能改造的工作任务非常之重,需要付出较大的努力。除工作量之外,目前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最大的障碍是改造资金来源问题。如对于北京市具有改造价值的6300多万平方米的既有居民住宅建筑来说,要使其达到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标准,需要进行多项改造。让政府一家出资“埋单”,显然不可能,而居民又往往以各种理由拒绝出资。同样,广大农村地区的自建房改造资金也遇到难以落实的问题。因此需要针对性地尝试不同的筹资渠道,或多渠道结合来解决改造资金来源问题,并加强对广大民众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老百姓懂得通过建筑节能改造,可以提升生活品质的道理。(二)部分建筑节能技术介绍供暖锅炉系71、统节能、电梯节能、空调系统节能、绿色照明和热电冷三联供等技术是建筑节能中的重要技术,以下分别就其应用状况作简要介绍。1、供暖锅炉系统节能技术(1)供暖锅炉系统节能技术推广应用状况介绍据北京环境保护基金会2007年对全市燃气锅炉的调查,“如能对北京市现有燃气锅炉进行节能改造,并对今后23年内新建及改建的燃气锅炉采用节能措施,每个采暖季至少可以节约天然气3亿立方米,每年可节约资金6亿元左右。”可见北京市燃气锅炉节能潜力非常之大。截止2007年底,北京市完成50座锅炉节能降耗改造示范工程,涉及供暖面积1000万平方米,每年可节约燃气2000万立方米。主要示范工程有昌平区北环供热厂、朝阳区和平街西苑小72、区、解放军出版社、中国航天建筑设计研究院等节能改造工程。2008年,北京市全面启动对100台燃气锅炉供热系统节能改造工作,2009年该项工作继续推进。结合远郊区县供热资源整合工作,新建的锅炉将全部采用环境温度补偿、烟气余热回收等系统节能技术。2008年8月,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员会发布北京市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带有居民住宅的区域供热系统,且供热锅炉房为市属、区属或其他为社会供热的地方单位,都可自愿申请供热系统节能技术改造奖励资金。按照办法,进行节能改造的锅炉房最多可获得政府每平方米4.5元的补贴。(2)问题或建议供暖锅炉进行节能改造的同时,73、还需要加强对司炉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其操作水平,使节能锅炉系统的节能效力最大化。2、电梯节能技术(1)电梯节能技术推广应用状况介绍在大型公用建筑中,电梯也是一个“耗能大户”。如今中国已经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电梯生产国和出口国,全国在用电梯达到115万多部,预计未来10年,我国的电梯市场仍将保持每年20%的速度递增,年平均销售额至少为500亿。电梯行业协会认为,我国如果到2015年全部采用节能电梯,将可节电800亿千瓦时,几乎等于三峡水电站一年的发电量。可见我国电梯节能的潜力非常之大。节能电梯从2001年开始进入我国办公楼、住宅楼、酒店等场所,到2006年,全国的无齿轮节能电梯市场从几千部增长到近674、万部。北京市是全国电梯使用大户,电梯遍布各城区的住宅区、商场、办公楼、宾馆等。据质监局相关部门及电梯协会资料,北京市电梯拥有量约9.7万部,约占全国电梯总量的10。据清华大学2004年的调查,北京市商场电梯能耗约占10%,办公楼电梯能耗占2.9%,宾馆中的电梯能耗占9.3%左右。可见北京市电梯节能潜力巨大。北京新天地、北京财富中心,北京火车南站、北京地铁十号线、北京西单商场等建筑中都使用了节能电梯。随着全社会对节能的日益关注,节能电梯将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2)问题或建议电梯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是目前我国暂无统一的强制性电梯节能标准。目前国家强制执行的电梯质量标准是电梯安全标准,并没有对电梯75、节能项目进行强制性规定。用户在订购电梯时,出于成本控制考虑,据统计,超过90以上不作节能选择。因此有必要尽快建立节能电梯产业标准体系和认证体系,规范节能电梯产业的发展。政府应出台扶持和鼓励政策,引导用户采用节能电梯。政府需加大节能电梯推广力度。近年来国家相继出台的节能法规,以及近期出台的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和已修订的节能法中,都强令开发商公示住宅的节能指标,但节能电梯却始终缺乏政策法规的约束。3、空调系统节能技术(1)空调系统节能技术推广应用状况介绍据清华大学2004年的抽样调查,北京市商场、宾馆、办公楼的空调系统电耗占总用电量的40%60%,可见空调系统节能潜力巨大。目前适用于北京市的空调系统节76、能技术主要有:降低输配系统能耗的技术、热泵技术、热回收技术、及智能化控制技术等。(2)问题或建议需要注意的是,空调系统在采用新技术、新设备的同时,更需要设计、施工、设备厂家和运行管理等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这样才能充分挖掘系统的节能潜力,最大限度地实现节能。尤其在中央空调系统运行过程中要加强对空调操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操作人员的素质。4、绿色照明技术(1)绿色照明技术推广应用状况介绍 “绿色照明”概念的提出源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的美国,其主要做法是以政府与私营单位签订自愿协议的方式,在任何有成本效益的地方用高效节能照明器具替代传统低效的照明器具,采用科学的照明设计和照明控制方法,提高照明用电效率和照77、明质量。“绿色照明”在美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很快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和积极响应。我国政府积极借鉴国际经验,从1996年开始实施中国绿色照明工程, 据专家测算,1996到2005年,中国绿色照明工程累计节电590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碳计)排放1700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53万吨。“十一五”期间,绿色照明工程取得了更加显著的成效。2004年,“北京市绿色照明工程”启动。2005年,北京市加快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城市规划纲要及2005年行动计划中明确提出要在全社会推广绿色照明工程,在本市政府机构、地铁站台、中小学校、二环路内公共厕所全部更换高效照明光源。从2006年起,北京市计78、划用5年左右时间,逐步在全市各公共服务领域、各区县居民家庭实现“淘汰白炽灯并普及节能灯”的目标。2007年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北京市加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提出“到2010年,在北京市公共设施、学校、医院、政府机构基本实现绿色照明”的目标。2005年2007年,发改委已安排政府固定资产投资3000多万元,为全市中小学校、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地铁、二环路内公共厕所等领域全部更换了高效照明光源,共计推广节能灯200万只。2008年,北京市在奥运签约宾馆饭店、奥运场馆及周边道路等涉奥设施、首都功能核心区公共服务领域及居民家庭推广高效照明产品共计500万只。进一步实现绿色照明,让北京更加亮起来79、。(2)问题或建议北京的绿色照明工程深入人心,在节能灯已被百姓熟知的基础上,可以继续展开高效灯具、控制器件及高效灯用电器附件等的推广应用,将绿色照明工程推向新的阶段。5、热电冷三联供技术(1)热电冷三联供技术的推广应用状况介绍热电冷三联供技术作为一种成熟先进的节能技术,已在世界范围内得到推广。美国在1978年就开始倡导小型热电联产。丹麦是当今世界上公认的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国家,已经发展到全国没有一台工业锅炉不发电,也没有一座火电厂不供热的水平。在过去二十年里,丹麦GDP增加了1倍,能源消耗没有增加,污染排放反而大大减少。在国内,北京市热力公司集中三联供项目、淄博市张店城市集中三联供项目、常州市80、中心区文化宫地段集中三联供项目、上海市住宅区集中空调系统项目等以热电厂低压蒸汽作为城市集中三联供的热源;大连市热电集团中心区热力分公司热电冷三联供项目、北京市北辰供热厂集中三联供项目、郑州市热力公司火车站蒸汽锅炉房三联供项目等以蒸汽锅炉房作为热源;上海中央商务区则是采用燃气为能源的城市集中三联供项目。迄今北京市已建成太阳宫电厂、文津国际公寓、北京燃气集团指挥调度中心、京会花园酒店、北京南站等多个热电冷三联供项目。(2)问题或建议热电冷三联供在北京市的推广过程中也遇到一些问题。如在热电厂实施的热电冷三联供项目中,存在没有形成成熟的供冷市场的问题,而在小型热电冷三联供项目中,又存在产出电力不允许上81、网的政策瓶颈。因此今后须尽快研究并制定分布式电源的并网的规程和导则,还需积极培育市场,以利热电冷三联供技术的快速发展。在政策扶持方面,可以借鉴上海市的经验,设立专项资金,对热电冷三联供项目进行支持和补贴。二、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可再生能源就是可连续再生、永续利用的能源,包括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风能、波浪能以及海洋表面与深层之间的热循环等。核能和地热能也可算作可再生能源。新能源是在新技术基础上系统地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海洋能、地热能、氢能等。新能源是未来世界持久能源系统的基础。相对于煤、油、电等常规能源来说,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具有易运输、无污染、可再生和可永续利82、用的特点,是未来主要能源品种之一,因此又被称为“绿色能源”,对促进可持续发展、促进循环经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热泵技术(1)热泵技术推广应用状况介绍20世纪70年代初,热泵装置以其特有的高效节能优势受到了世界各国的广泛重视。到20世纪末,随着京都协议的制定,减少温室效应、保护环境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热泵更以其特有的节能和环保优势,确立了它的发展地位。美、日、西欧等国是热泵发展和应用的主要国家,他们几乎占领了全部的热泵市场。目前全世界热泵总数大约有5500万台(其中日本4000万台,美国900万台)。我国的热泵工业相对于世界上发达国家起步较晚,但发展速度还是相对快的。早在20世纪60年代83、末,我国就有热泵产品在暖通空调中应用。80年代初到90年代末,我国暖通空调领域掀起了一股“热泵热”,发展速度很快。同时在环保要求下,地源热泵发展也较为迅速,如北京市五环以内取消和不允许新建燃煤锅炉房,现在北京地区已大量使用地源热泵技术用于供暖、制冷和生活热水的供应。北京市从1999年开始利用热泵技术,2006年7月出台关于发展热泵系统的指导意见后,热泵系统应用进入了快速发展阶段。出台指导意见一年来,近300万平方米的建筑使用热泵系统供热,接近前6年热泵发展面积总量的一半。2007年5月,为进一步细化指导意见,指导各单位规范开展热泵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申报工作,市发改委又下发了关于发展热泵系统的指84、导意见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截至2007年6月,本市热泵供暖总面积突破1000万平方米,约占全市供暖面积的1.8%,年均节能约5万吨标准煤。2008年,我市进一步加大热泵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新增热泵供暖面积500万平方米。(2)问题或建议可根据不同地区的气候、地理条件等,可以将太阳能以及水能等与热泵系统结合起来使用,更有效地利用能源、节约能源。目前热泵市场产品和技术水平良莠不齐,为保证热泵产品的性能和质量,建议加强热泵热性能研究,进一步提高热泵能效比,并及时出台相应的标准和政策,规范热泵市场。在热泵技术推广过程中须注意,任何一类热泵系统都有其最佳的适用场合和条件,因此必须因地制宜地使用热泵,推进热85、泵技术的科学发展,实现真正意义上的节能减排。(二)太阳能利用技术(1)太阳能利用技术推广应用状况介绍近年来,世界范围内太阳能光伏技术和光伏产业发展很快,光伏发电已经从解决边远地区的用电和特殊用电逐步转向并网发电和建筑结合供电的方向发展,并且发展十分迅速。发达国家纷纷制定了雄心勃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推动光伏技术和光伏产业的发展,世界光伏产业以高达31.2%的平均年增长率高速发展。日本是目前世界上光伏产业发展最快、市场最大的国家。政府补贴和其他配套政策使日本的光伏产业飞速发展,目前日本是世界太阳能电池/组件的最大生产国,世界10大厂商中日商占了4个,其产量占全球一半。1999年欧盟启动“可再生能源起86、飞运动”,其中在太阳能领域计划投资100亿欧元。具体内容为在欧盟内部市场安装65万个光电系统,在发展中国家安装35万个光电系统,重点是生产家用热水、集体太阳能大系统采暖、城市采暖、空调和工业采暖等五个方面。我国2/3以上地区的年日照大于2000小时,全国太阳能资源的理论储量达每年17000亿吨标准煤。国家对太阳能给予高度重视,先后出台了电价分摊、太阳能下乡和光电建筑一体化补贴政策,对启动国内市场,促进行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我国太阳能光热应用面积已经占到全球的53.4%,是整个欧美地区的4倍多,并以每年20%30%的速度持续递增。截至2008年,我国太阳能热利用装置总保有量为1.23亿平方87、米,相当于电力装机容量860万千瓦,相当于3个葛洲坝水电站,每年可为国家节约标准煤1800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3800万吨。但光热利用仅占太阳能利用的很小一部分,太阳能利用中最重要的还是光伏产业。我国太阳能光伏技术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开始时主要用于空间技术,而后逐渐扩大到地面并形成了中国的光伏产业。近年来,各地相继推行 “光明工程”、“送电到乡工程”,用太阳能在边远地区分散供电,既环保又经济,比延伸电网或柴油发电有明显的优势。到2007年年底,全国光伏系统的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00兆瓦,从事太阳能电池生产的企业达到50余家,太阳能电池生产能力达到2900兆瓦,太阳能电池年产量达到118888、兆瓦,2008年年产量达2500兆瓦,超过日本和欧洲,并已初步建立起从原材料生产到光伏系统建设等多个环节组成的完整产业链,特别是多晶硅材料生产取得了重大进展,突破了年产千吨大关,冲破了太阳能电池原材料生产的瓶颈制约,为我国光伏发电的规模化发展奠定了基础。北京是我国太阳能开发利用最早、技术力量最强、国家投入资金最多的大城市。目前北京市光热利用主要集中在农村,2007年北京市在农村开始建设太阳能公共浴室,全年投入1500万元,在延庆、怀柔、通州等区县启动村级太阳能公共浴室示范工程,统一制定太阳能公共浴室建设规范和标准,并首批选择30个村进行示范建设。2008年的“阳光双百工程”包括在平谷、延庆、密89、云等区县建成170个村太阳能集中浴室工程。太阳能光伏技术在北京主要应用于照明。2008年,北京市开展“阳光校园”工程,在平谷、延庆、密云等区县的102所学校应用于照明和展示。在农村地区安装3万盏太阳能路灯。太阳能交通信号灯、太阳能公交站牌等也在北京市广泛应用。 (2)问题或建议我国太阳能产业发展迅速,太阳能热利用企业达2800家,其中北京市就有150余家,但企业发展水平良莠不齐,为了提高产业水平,维护市场秩序,有必要培养和支持骨干企业,加速产业升级,提高产业集中度。太阳能行业标准还不完善,建议国家尽快完善标准,加大加强产业升级步伐。同时,推行太阳能行业认证制度、检测机制,提高行业准入门槛。目前90、多晶硅提纯核心技术主要掌握在国外七大制造商手中,我国光伏企业主要作为中下游太阳能电池和组件生产商,建议政府着眼于引导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加大光伏领域的研发投入,掌握产业关键技术、推动技术突破。鼓励太阳能建筑发展,重点发展太阳能采暖、太阳能热水工程等低温利用技术和城市高层建筑太阳能利用技术。电网公司应抓紧制定严格并带有先导性的并网标准,尽早实行光伏发电强制上网,从技术上和政策上解决光伏发电出路问题,并对上网光电实行补贴。(三)生物质能利用技术(1)生物质能利用技术推广应用状况介绍从20世纪70年代起,发达国家便开始积极开发清洁的可再生能源,采取财政补贴、减免税费等政策大力推行生物质发电,以解决能91、源短缺的问题。进入90年代,发展生物质能的主要目的则演变为解决环境问题。国土面积只有我国山东省面积1/4的丹麦,目前已建立了15家大型生物质直燃发电厂,年消耗农林废弃物约150万吨,满足丹麦全国5%的电力供应。美国目前已有350多座生物质发电站,提供了大约6.6万个工作岗位。中国可利用的生物质能源十分丰富,农业废弃物主要有:农作物秸秆,每年产量约7亿吨,可作为能源用途的约3亿吨,约折合1.5亿吨标准煤;工业有机废水和畜禽养殖场废水资源理论上可以生产沼气800亿立方米,相当于5700万吨标准煤;薪炭林和林业及木材加工废物资源相当于3亿吨标准煤;城市垃圾发电每年可替代1300万吨标准煤;此外,一些92、油料、含糖或淀粉类作物也可用于制取液体燃料。总体估算,近期每年可以利用的生物质能源总量约为5亿吨标准煤。近年来我国生物质能发展迅速,到2008年底,生物质能发电总装机为315万千瓦;家用沼气池已达到2700万口,年产沼气约100亿立方米;建成大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和工业有机废水沼气工程2500处,年产沼气约20亿立方米,为近8000万农村人口提供了优质生活燃料;目前全国生产的燃料乙醇总量为102万吨,产量已跃居世界第三;已有20余家生物柴油企业,总设计生产能力超过300万吨/年。根据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发展目标,到2010年,我国生物质发电达到5.5吉瓦,生物液体燃料达到200万93、吨,沼气年利用量达到190亿立方米,生物固体成型燃料达到100万吨,生物质能源年利用量占到一次能源消费量的1%;到2020年,生物质发电装机达到30吉瓦,生物液体燃料达到1000万吨,沼气年利用量达到400亿立方米,生物固体成型燃料达到5000万吨,生物质年利用量占到一次能源消费量的4%。北京市的生物质能相当丰富,仅农村地区可开发利用的生物质就达到137万吨。北京市在怀柔、延庆、大兴等郊区村镇开展的“百村万户”工程,正是对这些能源的充分应用。截至2007年底,北京全市已有80多家单位使用生物质型煤,发展供热面积突破300万平方米,年用生物质型煤6万吨;生物质型煤锅炉的年生产能力为350兆瓦,可94、满足350万平方米左右的供热需求。2008年,北京市新增100万平方米以上生物质型煤采暖面积,新建50座生物质集中供气工程。到2010年全市生物质型煤供热面积力将到1000万平方米以上。(2)问题或建议生物质能作为一项新技术,推广和应用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季节性强、收集运输困难,有些技术尚未形成产业、初始成本较高等。政府需在推广试点,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着重提升生物质能利用的新技术,逐步建立完善的配套服务体系,重点发展生物质型煤项目,本着扎实稳步、科学合理、环境友好的原则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应用。(四)风力发电技术(1)风力发电技术推广应用状况介绍人类对能源的需求明显增加,而地球上可利用的常规能95、源日趋匾乏。为实现能源、社会、经济、环境的持续发展,为减少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开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已成为大势所趋。风力发电由于清洁无污染,施工周期短,投资灵活,占地少,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近十多年来,全球风电产业一直处于持续增长态势。19952006年全球累计装机容量平均增长28.3%。其中,美国、德国、印度、西班牙和中国是新增装机容量前五位的国家,其新增容量分别达到245.4万千瓦、219.4万千瓦、184.0万千瓦、158.7万千瓦和133.7万千瓦。1997年全世界风电装机容量只有700万千瓦,而2006年底全球风电累计装机容量为7422.3万千96、瓦,2007年年底已增至9000万千瓦。仅2007年全球新增风力发电设施的发电量就超过2000万千瓦,较上年增加了27%,相当于15座大型核电站的发电量。在未来的2025年内,预计世界风能市场每年仍将递增25%。在全球风电产业持续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欧洲风电一直处于领跑地位。按照欧洲几年前制定的发展规划,风电装机容量在2010年要达到4000万千瓦,而到2005年底,欧洲实际装机容量就已经达到4090.4万千瓦,己提前五年实现了2010年的装机目标。根据欧洲风能协会预测,世界风电装机2010年为2亿千瓦,2020年为12亿千瓦,2030年为27亿千瓦。届时风电将分别占世界总量的2.26%、12%97、和21%,风电将逐渐成为主要的替代能源。我国的风能资源储量相当丰富。根据我国900多个气象站陆地上离地10米高度资料进行估算,全国平均风功率密度为l00瓦/平方米,风能资源总储量约32.26亿千瓦,可开发和利用的陆地上风能储量约有2.53亿千瓦。另外,近海可开发和利用的风能储量有7.5亿千瓦,共计约10亿千瓦,拥有巨大的发展潜力。目前我国正在成为世界风力发电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08年12月31日,我国累计建成239个风电场,总装机达到1217万千瓦,另有1230万千瓦项目批复在建。2008年我国共建风电场81个,新增风电装机容量达到719.02万千瓦,新增装机容量增长率达到108.4%98、。目前,我国风电装机主要分布在蒙、辽、吉、黑、冀、甘、苏、新等风能资源丰富省区,超过全国并网风电总规模82%以上。北京的第一个风力发电项目是绿色奥运电力项目北京官厅风电场。该项目位于北京延庆西北端官厅水库南岸,距北四环70公里,是传统意义上的北京“上风口”,在70米的高度平均风速为7.11米/秒,平均风功率密度约为422瓦/平方米,年有效发电小时约为2000小时。一期工程安装了43台1.5兆瓦直驱式风电机组,装机容量为6.45万千瓦。根据测算,官厅风电场启用后,北京市使用这种绿色电力,相当于全年减排二氧化碳10万吨、二氧化硫782吨、一氧化碳11吨、氮氧化物444吨,同时节约煤炭5万吨。另外北99、京与内蒙古联合开发了辉腾锡勒风力发电场,该项目总装机容量为12万千瓦,首期建设装机容量为6万千瓦。内蒙古离北京较近,输电成本比较低,合作开发风能,向北京输送清洁能源,具有很大潜力。(2)问题或建议虽然近年来在我国风电产业发展迅速,但总体上看还处于成长初期,并没有真正走上健康发展的正轨,仅停留在企业“跑马圈风”的阶段,仅2008年一年我国新建风电场就达81个便是最好例证。在风电装机容量大幅膨胀之时,产业整体并没有跟上这一步伐。风力发电技术瓶颈无法突破导致企业成本高、风电设备投资过于盲目、电网设备相对落后、风电并网技术规范的缺失等问题仍然困扰着风电产业。这也造成了全国近1/3的风电机组处于闲置状态100、,直接导致投入巨资的风电资源被大量闲置浪费。由此可以看出,我国风电产业的出路并不在于每年新建多少个风电场,新增多少装机容量,而在于风电产业本身的不断进步。三、节水技术(一)雨洪利用技术(1)雨洪利用技术推广应用状况介绍19世纪初到20世纪70年代,欧美国家城市一直以管道排水为主。20世纪70年代后,雨洪控制与利用技术迅速在世界各地复兴和发展起来。70年代初期,美国诞生了第一部关于雨水滞留的法案,世界范围内的滞留池等局部雨水滞留的实践随之展开;80年代初期,国际雨水收集协会(IRCSA)应运而生。德国在雨洪控制与利用方面位居世界前列,从80年代后期开始,修建了大量的雨水调节池来处理和利用雨水;日101、本从80年代开始一直推广雨水贮留渗透技术,利用公园、绿地、庭院、建筑物、停车场、运动场等大面积场所,将天然雨水贮留下来加以利用。90年代末,雨洪利用日趋成熟,通过源头控制和局部滞留的方法来延缓地表径流,增加雨水的下渗,恢复自然的水循环系统,与景观规划、城市设计等紧密结合,成为创造资源节约、优美和可持续的人居环境的有效途径。 我国现代意义上的城市雨洪利用的研究与应用始于20世纪80年代,发展于90年代。总的来说技术还较落后,缺乏系统性,法律法规保障体系亦不够健全。在缺水地区目前有一些小型、局部的非标准性应用。比较典型的有山东的长岛县、大连的獐子岛和浙江省舟山市葫芦岛等雨水集流利用工程。甘肃水利部102、门利用雨水集流水窖来解决干旱地区人们的饮用水问题。大中城市的雨水利用基本处于探索与研究阶段,但已显示出良好的发展势头。北京、上海、大连、哈尔滨、西安等许多城市相继开展研究,现在我国许多大型建筑物,已建有完善的雨水收集系统。如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航站已经建有完善的雨水收集系统,用来收集浦东国际机场航站楼屋面雨水,在暴雨季节每小时收集雨量可达500立方米/小时。北京地区全年降雨量极不均衡,85%的降雨集中在汛期69月份,这使得总体干旱少雨的北京时常出现汛期暴雨成灾,造成瞬间积水严重,城区甚至引发交通中断或严重堵塞。2001年国务院批准了包括雨洪利用规划内容的“21世纪初期首都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规划”之后103、,北京市在雨洪利用推广方面已经取得了显著成效。北京市山区和平原雨洪已基本得到了有效控制。山区修建了大中小型水库85座,累计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500平方公里,使山区雨洪基本得到了全面、有效的控制和利用。平原区雨洪采取点、线、面相结合的方法拦蓄汛期暴雨、入渗补源,调节浅层地下水,年回补地下水约3亿立方米,基本能够控制和利用自身产生的径流消纳部分来自上游的雨洪水。近年来北京市加快了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2006到2008年全市共发展农村雨洪利用工程500处,蓄水能力达到2020万立方米,涉及朝阳、丰台、海淀、石景山、通州、大兴、顺义、房山、门头沟、昌平、延庆、怀柔、密云和平谷14个区县。通过农村雨洪104、利用,解决了郊区329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累计发展节水灌溉面积381万亩,其中设施农业滴灌19万亩,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促进了农业增产增收,改善了农村发展环境,加快了城乡统筹。北京城区雨洪利用推广亦初见成效。雨洪利用技术分别应用在温泉环保园、奥运公园中心区、亦庄卫星城、永顺新区、黄村工业园区等地区。特别是在各个奥运场馆全部应用了雨洪利用技术。为充分利用河道、沟岔、砂石坑等蓄滞雨洪,2005年在凉水河、通惠河、潮白河上建成雨洪利用工程,总滞蓄能力为1966.3万立方米。截至2006年底,全市共建雨水利用工程103处,总雨水利用量达125万立方米。2007年,全市又新建雨洪利用设施328处,雨水综105、合利用量接近1000万立方米。2008年新建雨洪利用工程350处,新增蓄水能力1460万立方米。(2)问题或建议雨洪利用工程建设公共性强,投资回报期较长,在短时间内很难显现其经济效益。为了调动相关各方参与雨洪利用的积极性,建议通过政策界定建设方(政府、社会投资人)、管理使用方(企事业单位、居民区)和服务方(社区民众)的责权利关系,让各方有权可用,有利可图,有责可问。雨洪利用设施建设应因地制宜,针对不同的特点在不同的地方采用不同的设计方案。例如:在适合入渗的地方铺设透水砖,在适合储存的地方修建集雨池,在适合营造自然景观的地方直接利用雨水进行景观建设等等。雨洪利用工程与全体市民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106、是一项利民惠民的社会工程,但目前公众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和参与程度还远远不够。建议利用各种媒体以及科普读物等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并鼓励企事业单位开展雨洪利用工作,形成全民参与雨洪利用建设的局面。(二)管网漏水防止技术(1)管网漏水防止技术推广应用状况介绍城市供水和使用过程中,跑冒滴漏现象十分严重。发达国家的自来水漏水率大约在56之间,而我国规定不能超过12%,实际却高达20。2005年我国由于供水管网漏失率而损失的自来水接近100亿立方米,已经高于南水北调中线的输水量。造成供水管网漏水的主要原因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管网陈旧、老化;管网中管材、闸阀等材质问题;设计、施工中存在不足;其它原因(如施工破坏等107、)。20世纪80年代以前,东京的管网漏失率基本20%左右,与我国目前的管网楼漏失率基本相近。之后,他们对给水管网的管材做了全面的更新,对输配水管网全部更新为球墨铸铁管,入户管采用不锈钢管,另一方面,加强了管网检漏措施,如安装电子检漏器、最小流量测定器、相关式漏水发现器、时间积分式漏水发现器、管道内视装置、漏水探测装置等,通过这些措施及有效及时的维护管理,是目前的管网漏失率基本控制在3%4%左右。目前北京市政供水管网共已安装了由Palmer公司提供的三台帕玛劳大型机和3500个探头,初步建立了城市供水管网漏水检测系统,监测范围覆盖北京二环内、2008年奥运会的设施及奥运村等区域。该系统最大特点在108、于实现了区域化实时监控和无人值守的情况下自动收集供水管网的漏水信息,不仅圆满完成了奥运会期间供水保障任务,更为日后市政供水安全提供了坚强技术支持。(2)问题或建议供水管网漏损控制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加大陈旧、老化管网的更新改造,大力推广使用优质新型管材和柔性接口等新型建材。对于新敷设的给水管道工程和维修工程,必须严格按国家规定执行,从设计选材、接口形式都要精心研究,探索采用新型材料。 建立详尽的地下管网资料库。管网资料库的空白是导致检漏工作无法有效开展的重要原因之一。应加强对供水管网技术资料的收集和归档管理,如管道施工图、竣工图、管径、管材、位置、敷设年代、水压、阀栓、漏109、点检修记录资料、管网改造结果等。 引进先进探漏设备,培养专业的探漏人员。探漏工作是一个系统性高、专业性强的工作。相对于各种原因产生爆管(即明漏),漏水从地下流失(即暗漏)具有隐藏性强,流水量大,危险性高等特点,给探漏工作带来很大的难度,因此应进一步配备相关仪、听漏仪等先进探漏设备,培养专业的探漏人员,提高检漏率,实现有效控制暗漏。 加强地下管线法律法规建设。以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地下管线法规建设方面的差距尤为明显,现阶段只有相关部委及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城市地下管线管理的政策规定,缺乏法律效力。(三)节水设备及节水器具使用(1)节水设备器具的推广应用状况介绍从一些国家的家庭用水调查来看,做饭、洗110、衣、冲洗厕所、洗澡等用水占家庭用水的80左右。因此,改进厨房、厕所的用水设备、采用节水型家用设备是城市节约用水的重点之一。各国都大力开发节水器具,已经开发出节水马桶、节水龙头、节水型水箱、节水型洗衣机,节水型喷头等多种节水器具。日本福冈市早在1979年就制定了关于福冈市节水型用水措施纲要,第一项内容就是要普及家庭节水器具。墨西哥把全国厕所全部更换成6升模式,仅此一项,节水就解决了几十万居民的家庭生活用水。德国用每次冲水量6升水的便器替代每次冲水量12升水的便器,并配合相应的用水器具使用法规与标准,使得冲厕用水占居民用水量的比例从1976年的42%下降到1997年的35%。而在荷兰,节水器具的使111、用没有法律规定,但是有三项节水技术已成为人们自觉的选择,包括节水马桶(从10降至4或6升),节水淋浴喷头(每人每年节水10吨),节水水龙头(每人每年节水23吨)据测算,仅冲厕一项,我国每年就消耗大约100多亿立方米自来水,这相当于50座国内中型城市的年自来水用量。在节水器具的推广使用上,北京市走在了全国的前列。2005年11月16日,北京市建委、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政管委、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城管执法局等八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严格执行标准,加快淘汰非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的通知(京建材20051095号)。为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北京市建委等八部门成立了“北京市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112、联席会议”(简称联席会议)。联席会议负责研究淘汰非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和推广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市建委、市水务局负责日常工作。2006年1月1日起,北京市要求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的设计单位,在设计水嘴、便器系统、便器冲洗阀、淋浴器等四类用水器具时,严格按照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164-2002)规定的指标设计;同时,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所采购和使用这四类用水器具必须符合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中强制性条文的规定。2006年3月起,北京各类市场、企业、个体工商户禁止销售非节水型用水器具产品,情节严重的将被吊销营业执照。目前,非节水器具已退出北京市场。北京公共场所已基本普113、及节水器具,家庭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85%以上。2001年2008年,实施节水技术改造980项,节水5300万立方米;推广园林节水微喷灌技术,节水1.2亿立方米;普及推广节水型用水器具420万套(件),节水1470万立方米。(2)问题或建议在我市居民日常生活中,水费支出在水、电、煤(燃)气中的比例只有20%以下甚至更低,过低的水价制约了居民购买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的积极性。建议通过调整自来水水费、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促使居民自觉地选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从而减少自来水的使用量和对环境的污染。目前百姓普遍有节水意识,但是在如何节水方面认识水平良莠不齐,建议通过新闻媒体、电子广告牌、网络等形式宣114、传各种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的使用方法,制作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宣传册,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的优越性宣传到千家万户。四、减排技术(一)膜处理技术(1)膜处理技术推广应用状况介绍膜技术是在20世纪初出现,20世纪60年代后迅速崛起的一门分离新技术。应用在水处理方面,以其优质的出水水质,在出水要求高、有更深处理要求、污水浓度高、有废水回用要求或需要地下水回灌且占地受限时特别适用。20世纪70年代后期,大规模好氧膜生物反应器首先在北美应用,然后依次是20世纪80年代早期日本(同期南非:厌氧膜生物反应器),90年代中期欧洲,90年代末期中国。膜生物反应器在日本得到了极大的发展,目前在日本运行(包括在建)的膜115、生物反应器占全球的66%。由于费用较高,膜技术在发展中国家的推广步伐缓慢。不过, 随着人们对环境问题的日益关注,对污水的排放要求日渐提高,膜技术在我国的应用前景仍然看好。八十年代以来,我国膜技术获得了较大的发展。微滤膜的应用近年来增长较快,我国每年需要微滤膜的产值大约7800万元人民币。超滤技术是应用最为广泛的膜技术,产值约占整个膜产业的25%以上。纳滤技术的开发与应用在我国还处于初始阶段,尚未形成产业。反渗透技术是几种膜技术中在中国开发应用最早的一种,主要用于海水淡化、苦咸水脱盐、锅炉补给水的处理和饮用水的制备,此外在食品、医药和废水处理方面也有广泛应用。电渗析技术主要用于苦咸水脱盐、锅炉水116、软化,在医药、化工、食品饮料行业及废水处理方面也得到了广泛应用。为缓解首都水资源紧缺状况,北京市政府于2007年底决定将中心城污水处理厂全部进行升级改造为再生水厂,总建设规模267万立方米/日,同时还要配套建设约50公里再生水管线。改造后出水水质达到再生水回用于景观水体的水质标准,部分水质指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的IV类地表水水质要求。处理后的再生水可用于城市河湖补水、绿地浇灌、工业循环用水及其市政杂用等。北京市已投入运行的密云再生水厂、清河再生水厂、引温济潮水加工厂,怀柔再生水厂,平谷再生水厂,2008年建成的北小河、海淀温泉、永丰、亦庄4座高品质再生水厂,2008年底开工的延庆县再生水厂117、,门头沟再生水厂,昌平新城再生水厂等工程中都有膜技术的应用。(2)问题或建议膜技术推广使用的核心问题首先是成本较高,价格昂贵。因此需要加大对国内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的支持,降低成本;另外,我国需要加大膜使用的推广,通过规模利用带动规模生产和国内研发,降低成本;最后,在膜技术的推广应用中,政府须以政策的扶持和资金的补贴等办法来促进其发展。第二是使用寿命。其实质还是成本问题。国产膜使用寿命一般23年,进口膜58年。高昂的膜更新成本使推严重阻碍了膜的推广和使用。第三是膜的清洗。膜污染后清洗较难,同样导致企业运行成本增加。(二)餐厨垃圾处理技术(1)餐厨垃圾处理技术推广应用状况介绍以美国和日本为例介绍发118、达国家餐厨垃圾治理办法。在美国,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设置垃圾粉碎机和油脂分离装置,餐厨垃圾经粉碎机粉碎后进入油脂分离装置,碎料排入下水道,油脂则送往相关加工厂(如制皂厂)加以利用;餐厨垃圾产生量较小的单位,则将其混入有机垃圾中进行处理(前提是美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的比例很高),近时期的发展则是倾向于采用堆肥工艺制成肥料或加工成动物饲料进行资源化回收利用。日本的食品废弃物处理方法主要是堆肥处理,将食品废弃物转变为有机肥料、土壤改良剂。近年来,又出现了许多新的研究方向,主要包括利用食品废弃物生产动物饲料及利用食品废弃物生产生物气发电供热等。日本2000年颁布了餐厨废物再生法。该法规定餐厨加工业、119、饮食业和流通企业有义务减少餐厨废物排出量,把其中一部分转换成饲料或肥料,并且就再生利用对象的饲料和肥料制定质量标准。在我国,大中型城市的宾馆、饭店、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残羹剩饭、下脚料等餐厨垃圾资源数量巨大且集中,有利于资源化利用。但长期以来,国内对餐厨垃圾没有具体管理的机构和办法,无指定销毁地点和渠道,极大部分城市的餐厨垃圾(6070)直接作为饲料供给城市郊区的养殖场喂猪,由此成为猪瘟和人类疾病的一个传染源;少量的餐厨垃圾未经处理直接排入下水道,以致出现地沟油提炼食用油或加工食品的用途。餐厨垃圾收运工作也基本处于无序状态,收集和储存容器不规范,一般为无密闭条件的塑料桶或铁制柴油120、桶;运输工具以人力三轮车和拖拉机为主,车体肮脏破旧,经常发生遗洒,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交通畅通。近些年,我国餐厨垃圾规模化回收治理工作进展较快,目前在北京、上海、新疆、辽宁等地均有已建成的餐厨垃圾加工厂,国内其它一些地方也在积极筹划此类项目。乌鲁木齐、上海、北京等城市先后发布实施了本城市的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并有部分城市实行专项立法,对餐饮业餐厨垃圾的使用采取了强制性规定,严禁动物养殖场使用饭店、宾馆、餐厅、食堂产生的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垃圾饲喂动物。目前,北京市餐厨垃圾日产生量约为1200吨(44万吨/年)。其中,城区日产生餐厨垃圾约为970吨(35万吨/年);郊区县日产生230吨(8.4万121、吨/年)。预计到2010年本市餐厨垃圾日产生量约为1450吨(53万吨/年)。其中,城区餐厨垃圾日产生量1206吨(44万吨/年),郊区县餐厨垃圾日产生量244吨(9万吨/年)。到2010年本市餐厨垃圾日产生量将达到1450吨,而目前日处理能力仅是200吨,缺口很大,亟需加大能力建设。北京市将餐厨垃圾的规范化管理纳入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提出了到2010年底前全市餐厨垃圾全部实现资源化处理的目标。目前,南宫餐厨垃圾处理厂已建成,董村餐厨垃圾处理厂正在建设中,高安屯餐厨垃圾生化处理场一期200吨/日项目也于2008年开工建设。怀柔餐厨垃圾处理厂已建成并正在调试中。在海122、淀区、奥运村等地建成了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示范站,解决了周边地区的餐厨垃圾处理问题。实现了对122家奥运签约饭店、31个奥运在京比赛场馆以及2个大型餐馆等155家单位餐厨垃圾的规范管理,日处理量200吨。到2010年全市规划建设5座大型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设施,覆盖城八区、昌平、大兴、通州部分地区;部分远郊区县结合粪便消纳设施,共增加7套餐厨垃圾处理设备。5座大型集中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为200吨或400吨,对城八区以及昌平、大兴、通州部分地区实行集中处理;7套餐厨垃圾处理设备处理规模需满足当地处理需求。(2)问题或建议我市对餐饮垃圾清运和处理实行市场机制,政府机构起监督和规范市场的作用,因此必须从法123、规上明确,餐饮企业对不可避免产生的垃圾具有回收和再生利用的义务,餐饮企业不得将产生的餐饮垃圾随意弃置,否则将接受相应的处罚。同时制定配套政策,如餐饮垃圾申报制度、奖惩制度和收费办法等。对参与餐饮垃圾清运和处理的企业,政府部门可在贷款、税收及土地利用、专业运输车辆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三)废旧铅酸蓄电池再生利用技术(1)废旧铅酸蓄电池再生利用技术推广应用状况介绍近年来,世界各国对铅的再生循环利用越来越重视,发达国家对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和再生铅产业都制订了较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特别对环境保护问题有颇为严格的规定,促进了行业发展。在西方和中等发达国家,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主要有三个途径:第一条途124、径是由蓄电池制造商通过其零售网络组织回收;第二条途径是由那些依照政府法规批准的专门收集废旧铅酸蓄电池和含铅废物的联盟和回收公司运作,这些废料商从各种可能的途径收集到废旧铅酸蓄电池、杂铅等含铅废弃物后,再转卖给有规模、有经营许可证的再生铅厂;第三条途径是由在再生铅厂建立特定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清洗公司运作,采取的方法主要有:以旧换新、抵押金制、规定特殊标志、征收环保税等。他们把回收的废旧铅酸蓄电池清洗之后,直接返回再生铅厂。在再生铅厂的设置方面,国外再生铅厂的建设首先必须得到国家环保部门的许可,发放危险废物处置经营许可证。由于铅有剧毒,从环保、技术和经济观点出发,国外再生铅的生产只允许集中在少数125、大型企业手中,一般一个地区只设立一至二家生产规模在2万吨/年以上的企业,这样就控制了受利益驱动而造成的一哄而上及地方保护的局面。我国每年约有5000万只约30万吨废铅酸蓄电池产生,从事废旧铅酸蓄电池回收的部门有:供销系统的物资回收公司;物资系统的物资再生利用公司;机电系统的蓄电池制造企业;有色系统的再生铅企业以及数以万计的个体收购者,回收主渠道掌握在大量的个体专业户手中。由于小商小贩(个体户)和小工业者缺乏环境意识,在收集、转运过程中,随意拆解,将废旧电池中有毒废酸液任意倒置,将塑料外壳到处丢弃,不仅严重影响环境和人类健康,还造成废铅资源严重的浪费。目前国内只有少数正规再生铅企业的技术水平虽达126、到了国际先进水平,但全国总体技术水平仍然比较落后。据估计,北京市每年产生约160万只,4.8万吨左右的废旧铅酸蓄电池。北京市没有铅酸蓄电池生产企业和大型再生铅冶炼企业,本身不具备终端消纳能力,因此北京市废铅酸蓄电池的回收体系处于整个铅资源循环利用链的中间流通环节。目前,如同我国大部分地区一样,北京尚未建立一个规范的回收和处理体系。(2)问题或建议北京乃至全国在铅酸蓄电池回收及利用工作上都存在一些问题,还有较长的路要走。须尽快建设布局合理、规范有序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制定税收及其他经济激励政策,使废旧铅酸蓄电池的回收企业能够得到健康发展的制度保障和经济资助。制定废旧铅酸蓄电池管理规范,提高再生铅127、从业准入门槛。政府应分区域集中建立一些较大规模、技术先进的安全处置场所,对废电池进行集中处理,从而避免小规模、分散处理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四)垃圾焚烧技术(1)垃圾焚烧技术推广应用状况介绍在西方发达国家,垃圾焚烧技术的应用己经有将近130年的历史,而且目前仍被认为是最有效、经济的垃圾处理技术之一。它与填埋处理相比,具有占地小,厂址的选择余地大,处理时间短、减量化显著,无害化较彻底以及其余热有很可观的利用价值等优点,所以焚烧技术在发达国家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利用。我国对垃圾的焚烧处理能力已从2001年的6520吨/日提升到2007年的33010吨/日(翻了近5倍),焚烧处理能力在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28、中的比例已从2001年的3%提升到2005年的13%(增加了10个百分点)。在东部地区,已经开始在国家政策的引导下广泛采用垃圾焚烧处理技术,建设了一批现代化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截至2007年底,中国垃圾焚烧发电厂总数已达75座,其中建成50座,在建25座。全国各地垃圾发电项目遍地开花,垃圾发电技术逐渐成熟,设备国产化进程加快。目前,北京市垃圾日产生量1.84万吨,设施总设计日处理能力为1.04万吨,实际日处理1.74万吨,设施平均超负荷率达67%。北京市城八区的可填埋用地已经基本利用,没有能满足大规模填埋场的建设用地。而在离城区更远的地方选址则须承担更高的垃圾运输费用。因此,加快北京垃圾焚烧厂129、(尤其是已规划的垃圾焚烧厂)的建设,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2008年7月,北京市首座垃圾焚烧厂北京高安屯生活垃圾焚烧厂建成并投人试运行,该垃圾焚烧厂正式运行后,每年将可焚烧53.3万吨垃圾,产生的热能每年发电2.2亿千瓦时,相当于每年节约7万吨标准煤,年平均减排二氧化碳当量约20万吨,垃圾焚烧后可以减容90%,减量80%;同时采用中水作为循环冷却水,每年节约160万吨城市用水,有效地节约了水资源。(2)问题或建议根据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环卫专业规划:到2010年,北京市焚烧处理能力将占到40%(即焚烧处理规模应达到约6500吨/日)。而截至到2007年6月,北京仅有高安屯焚烧厂已建成,但至今130、未正式运行,规划的其它三座焚烧厂均尚未开始建设。主要原因是焚烧厂的建设面临“舆论危机”。周围居民对焚烧厂排放废气的担忧影响了建设的步伐。而目前北京市执行的二噁英排放标准是欧盟标准0.1纳克/标准立方米,高于国内一般标准。进入调试阶段的高安屯焚烧厂,由北京市环保局委托中科院生态中心进行了两次测试,结果都在标准范围之内。因此,一方面政府需要加强宣传引导,科学介绍二噁英,消除百姓顾虑,加速焚烧厂的建设进度。另一方面在焚烧厂运行过程中要严格把好气体排放关,保证市民的健康,让市民放心。另外我国居民生活垃圾与国外相比热值较低,建议政府在焚烧技术的研发和改进上予以支持。五、工业节能工业企业是节能技术创新的主131、体,应以开发、生产和使用节能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为己任,以加快高耗能的产品和设备的改造和更新,推进工业企业节能技术进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一)电机系统节能技术(1)电机系统节能技术推广应用状况介绍作为重要的动力设备,电动机被广泛应用于工业、商业、农业、公共设施和家用电器等各个领域。据欧盟统计,电动机系统用电量占整个工业用电量的60%,占欧盟总用电量的42%。而我国电动机系统用电量约占全国总用电量的60%,约占整个工业用电量的70%。电机系统的节能受到了世界各国的普遍重视。1999年,美国启动了“电机挑战计划”,其目标是在设计、采购及企业电机系统管理方面,通过改进系统方法达到改善企业效率、提132、高生产力、减排温室气体的目的。通过该计划实施节能潜力达14.8%,年节电800亿千瓦时左右。2003年,欧盟也启动了“电机挑战计划”,欧盟预测,到2015年欧盟通过销售高效电动机和实施电机挑战计划,可以使电能节约2526亿千瓦时,相应减排2.56亿吨二氧化碳。据推算,如果在2020年全部使用高效电动机,我国每年可以减少向大气排放2.6亿吨的二氧化碳和78.9万吨的二氧化硫。根据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电机系统节能工程已被纳入国家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在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的支持下,我国于2001年底以上海市和江苏省为试点实施了为期三年的中国电机系统节能项目。在项目实施期间,上海市节能服务中133、心于2002年6月成功完成对上海新亚药业有限公司的循环水系统的节能改造,节能量超过60%,两年内回收投资。接下来通过项目复制完成了上海虹港大酒店、永安百货等中央空调系统的系统节能改造,节能效果均非常显著。目前北京市企业大部分使用Y系列三相异步电动机,部分老设备还在配用效率比较低的J系列电动机,大多数电动机已进入淘汰期。为了全面落实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应用面广、潜力大、见效快的电动机节能改造无疑将成为重点突破口之一。2009年10月我市启动了“北京市推广使用高效电机和节能变压器示范项目”,项目采用资金补贴的方式鼓励企业使用高效电机。(2)问题134、或建议在电机改造过程中,将面临新型电机与原有设备连接方式不匹配、中心线高度不一致等技术性问题。这是过去我国电机产品型号标准不统一带来的后果,建议今后逐步统一我国电机产品型号标准,提高产品互换性能。企业在更换高效电机工作进行的同时,可以同时开展整个电机系统的节能改造,使电机系统的运行达到节能、高效。(二)输变电节能技术(1)输变电节能技术推广应用状况介绍城市配电网是连接电力网和电力用户的桥梁,是电力系统能量损耗的主体部分。电网的线损主要是变压器损耗和线路损耗。目前,我国输变电线路的线损率为7.70,与美国(6.00)和日本(3.89)相比,损耗较大。2007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了能源发展“十一135、五”规划,指出电力行业要加强技术改造、加快电网发展,到2010年,使电网线损率下降到7%左右。在电力网的组成中,10千伏供电线路长度在电力网中占60%以上,其线损率在电力网的总线损中占80%以上,所以10千伏供电线路在节能降耗方面有着很大的挖掘潜力。目前,北京市正在通过优化导线参数、合理设计配网结构等措施,积极加强10千伏配网规划,与城市区域规划结合,优化配网站点分布,与主网协调发展,提高供电可靠性。降低变压器损耗主要依赖于推广使用低损耗节能型变压器。目前国内已经开发出各种低损耗节能型的变压器,主要是显著降低了变压器的空载损耗和负载损耗,相应减少SO2、NOX和CO2等污染物的排放量。其造价与136、老旧变压器相比约高出20%左右,改造经济回收期一般需35年左右,因此,无论是用户还是供电企业,将现在尚能运行的S7、S9系列更新为S11、S13等系列配变的积极性并不高。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配电变压器节能降耗改造工作的进度。目前,北京市电力公司城区供电公司配网运行592座开闭站(配电室、箱变),运行配电变压器为1131台,总容量90.69万千伏安。在运行的配电变压器中,型号较多为S7、S8、S9型,其中97%的变压器运行负载率不到50%。推广低损耗节能型变压器,正是实现北京城区电力“主网坚强、配网可靠”、解决北京市电力结构性矛盾的良好选择。2009年10月北京市启动了“北京市推广使用高效电机和137、节能变压器示范项目”,采用资金补贴的方式鼓励用能企业更换节能变压器。这给我市用能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带来了福音。(2)问题或建议目前,北京市正在积极开展节能型变压器推广工作,建议在工作过程中严格审查各个环节,确保改造工作顺利实施。(三)高温空气燃烧技术(1)高温空气燃烧技术推广应用状况介绍高温空气燃烧技术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末日本研发的一种新型燃烧技术,该技术可以将回收烟气余热与高效燃烧及降低NOx排放等技术有机地结合起来,在钢铁、建材等高温工业部门中的应用呈现迅猛发展的势头。1996年,日本福山厂第一热轧车间3号炉(加热能力为230吨/小时)项目改造结果表明,空气预热温度可达1200以上,热回收率138、在85%以上,不仅提高了生产率,而且减少了NOX的排放量,吨钢能耗减少25%。2001年1月邯郸钢铁公司中板厂投产了我国第一座蓄热式烧嘴加热炉,加热能力为80吨/小时,通过项目改造,空气预热至1100,吨钢能耗由改造前的2.0吉焦下降至1.1吉焦,节能40%以上,改造后烟气中的NOx排放浓度小于80ppm,钢坯的氧化烧损下降40%,每年的经济效益可达1500万元以上。此外,高温空气燃烧技术还可用于高温煤气化和垃圾等废弃物固体燃料气化。日本EcoMEET Solution公司致力于推进STAR-MEET(蒸汽-空气重整式多级焓提取技术)气化装置的商业化进程。2003年2月,最大规模的一台使用从废139、弃冰箱中回收的氨基甲酸乙酯的气化发电设备已经投运,容量为15吨/日。美国纽约州阿尔弗莱德大学正采用MEET系统(多级焓提取气化技术)的原理将气化装置与牛奶场运行相结合,将生物质废弃物转化成燃料气,可以额外产生牛奶场自用电两倍以上的电力,经济潜力和应用前景很好。总体而言,高温空气燃烧技术目前只适用于气体和液体燃料,至今尚未见有关该技术在燃煤设备上的应用,而我国燃煤的工业窑炉占70%以上,我国的能源结构和设备现状限制了高温空气燃烧技术的推广应用。随着我国能源结构调整,可以预计该技术在我国的应用将会有迅速的发展。初步估算,目前我国每年生产钢铁的产量超过一亿吨,轧钢加热炉吨钢能耗为1.76吉焦。如果其140、中80%的加热炉能使用高温空气燃烧技术进行改造,达到平均节能25%的水平,按我国钢铁行业每年加热钢材一亿吨计算,仅此一项全国每年节约的能量为120万吨标准煤。2008年,北京市结合锅炉煤改气工作,将高温空气燃烧技术推向民用,示范推广采用高温空气燃烧技术的锅炉供暖面积50万平方米。(2)问题或建议高温空气燃烧技术应用于工业生产已经成熟,而在民用锅炉方面的应用尚处于起步阶段,应用案例也比较少。可结合北京市区域集中供暖锅炉改造项目,建立示范性项目,提高公众认可度。(四)余热余压利用技术(1)余热余压利用技术推广应用状况介绍余热余压利用工程是高耗能企业节能减排的重要措施,主要应用技术包括余热余压发电、141、供热和制冷等。从上世纪50 年代起,日本的建材行业就开始利用余热。1995年其吨熟料的纯低温余热发电量就达到35千瓦时/吨,当时大约有50%的水泥窑都配有余热发电装置,全国回收的电能约为水泥工业电耗的30%。2003年日本全国投产的水泥窑近80%都配装了纯低温余热发电系统,全国平均熟料发电量近40千瓦时/吨,全国回收电能已达水泥工业电耗的48%。换言之,水泥工业将近一半的电能是自供的。我国在纯低温余热发电方面,全套技术装备水平与国际先进相比尚有差距。2004年10月投产的柳州鱼峰3200吨/日的余热发电系统,采用日本川崎技术及关键设备,部分设备国内分交制造,熟料发电量达3638千瓦时/吨。20142、04年9月中信重机与浙江客户签订了两条5000吨/日纯低温余热发电工程总承包合同,全部采用国产没备,熟料发电量为26千瓦时/吨。钢铁厂余压发电机组是国内外公认的冶金企业重大节能装置,成本低且回收能源效果显著。济钢利用三座大高炉的煤气余压发电,不仅实现自身不买电,多余的电还实现了外卖,更获得了显著的环境效益。由中节能环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实施的天津天铁冶金集团1#、2#700立方米高炉余压透平发电及干法除尘节能服务项目于2008年5月31日并网发电,年发电量可达4840万千瓦时,不仅实现了回收能源、降低电费支出,而且对于改善环境、降低噪音、减少污染也有着较强的环境效益。为了提高生产流程中余热利用效143、率,北京市科委组织开展了水泥生产流程中的余热发电技术研发,并在北京市琉璃河水泥有限公司建立了示范生产线。这套系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并实现吨熟料余热发电量50千瓦时以上的国际先进水平。北京顺发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采用热管换热器回收水泥窑尾烟气余热,不仅满足了全厂两万平方米的采暖要求,年节约煤量1063吨,同时避免了燃煤锅炉房的空气污染等环境问题,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节能效益和社会效益。(2)问题或建议余热余压利用不仅技术上成熟可行,而且符合国家能源产业政策,是当前钢铁、水泥、石油化工等企业节能降耗的首选技改项目。但由于一次性投资较高,使部分企业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还未得到充分发展,尤其是中小型企业。建议提供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等方式进行扶持,帮助企业尽快完成余热余压利用设备改造工程。国家产业政策规定,对于容量大于1000千瓦的余热电站,应该无条件上网并给予优惠上网电价。但是在实际运行中,供电企业设定的并网发电门槛较高,除了技术门槛外,政府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为余热余压发电并网创造有利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