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科技设计项目进步奖励专利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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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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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科技设计管理制度汇编科技设计管理制度汇编 19 19 科技设计管理制度汇编科技设计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目录 19.1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1 19.2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4 19.3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科技进步奖励办法.7 19.4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11 19.5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科技资金管理办法.15 19.6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投入核算体系及管理办法.17 19.7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科学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办2、法.23 19.8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专利管理办法(试行).27 19.9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30 19.10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71 1 1/7676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我局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合我局所有工程项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管理。第三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超过一定3、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并提交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备案。第四条 各单位应成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以下简称专项方案)审查小组,小组成员至少 5 人,由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施工技术、安全、质量部门的技术人员组成。第五条 专项方案编制的内容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臵、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及企业管理制度等。(三)施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4、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第六条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加强专项方案的管理。1、子公司所属工程项目的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审核后,报子公司专项方案审查小组审核,子公司总工或技术负责人签字批准,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实施。专项方案应在子公司备案。2、局分公司(事业部)所属工程项目的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 2 2/7676 程技术人员编制并审5、核后,报分公司(事业部)专项方案审查小组审核,工程局授权分公司(事业部)技术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实施。专项方案应在分公司(事业部)备案。3、子公司用工程局资质承揽项目的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并审核后,报子公司专项方案审查小组审核,工程局授权子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实施。专项方案应在子公司和工程局备案。4、当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工程局所属项目的专项方案由工程局审批时,由子公司或分公司(事业部)技术负责人组织专项方案审查小组进行审核,工程局审批通过,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实施。专项方案应在子公司或分公司(事业6、部)、工程局备案。5、工程局用总公司资质承揽项目的专项方案由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由工程执行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专项方案审查小组审核,工程局审批通过,报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批准实施。专项方案应在执行单位和工程局备案。第七条 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除按本办法中第六条的规定外,必须组织政府专家库中专家论证。对一些特殊的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先组织工程局专家(不少于 5 人)进行论证,专项方案完善后,再组织政府专家库中专家论证。第八条 专项方案应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7、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项目经理应组织生产人员严格按批准后的专项方案组织施工。第九条 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当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第十条 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组织有关人员并会同监理单位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第十一条 专项方案实施过程中,必须加强检查。各单位技术负责人和技术、项目管理、安全部门应定期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项目经理应组织技术、生产、安全、质量负责人加强检查。第十二条 在实施过程中,根据实施的情况,对不符合实际情况的信息,必须进行信息反馈,按编制审核8、程序进行修订。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建立专项方案备案制度,批准实施的专项方案应在单位技术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备案。3 3/7676 第十四条 实施过程中,当与国家、地方的规定要求不一致时,应执行国家、地方的规定要求。第十五条 工程局原关于加强落实“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技术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中建六科2005222 号)废止。附表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核表(样表)附表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表(样表)附表 3: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清单(样表)4 4/7676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建9、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局所属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保证工程施工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及所属公司承揽的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 8m,或搭设跨度超过 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 15kN/,或集中线荷载大于 20kN/m 的模板支撑系统。第四条 局、公司、分公司技术部门负责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和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第五条 项目技术负10、责人负责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结合工程实际,编制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第六条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编制说明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二)工程概况:高大模板工程特点、施工平面及立面布臵、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具体明确支模区域、支模标高、高度、支模范围内的梁截面尺寸、跨度、板厚、支撑的地基情况等。(三)施工计划: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等。(四)施工工艺技术: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基础处理、主要搭设方法、工艺要求、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构造设臵以及检查、验收要求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模板支撑体系11、搭设及混凝土浇筑区域管理人员组织机构、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模板支撑系统在搭设、钢筋安装、混凝土浇捣过程中及混凝土终凝前后模板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测监控措施等。(六)劳动力计划:包括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配臵等。(七)计算书:验算项目及计算内容包括模板、模板支撑系统的主要结构强度和截面特征及各项荷载设计值及荷载组合,梁、板模板支撑系统的强度和刚度计算,梁板下立杆稳定性计算,立杆基础承载力验算,支撑系统支撑层承载力验 5 5/7676 算,转换层下支撑层承载力验算等。每项计算列出计算简图和截面构造大样图,注明材料尺寸、规格、纵横支撑间距。(八)附12、图:包括支模区域立杆、纵横水平杆平面布臵图,支撑系统立面图、剖面图,水平剪刀撑布臵平面图及竖向剪刀撑布臵投影图,梁板支模大样图,支撑体系监测平面布臵图及连墙件布设位臵及节点大样图等。第七条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完后,必须报本单位技术部门,由技术部门组织有关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并组织外部专家论证。第八条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评审、论证按 2009 年中建六局有限公司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执行。以下人员应参加专家论证会:(一)专家组成员;(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13、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五)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第条九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评审、论证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方案是否依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施工条件编制;方案、构造、计算是否完整、可行;(二)方案计算书、验算依据是否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三)安全施工的基本条件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第十条 项目经理部要及时根据专家的论证意见修改专项施工方案,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批准签字,报监理单位审批。方案经本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批准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第十一条 项目经理应组织生14、产人员严格按批准后的专项方案组织实施。方案实施前,项目技术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应当根据专项施工方案和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第十二条 各单位要建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工程报告制度。凡涉及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项目,实施前必须就本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工程概况、工程计划开始及完成日期等情况向公司(分公司)、工程局技术、安全、项目管理等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实施完毕后,项目经理部应就实施情况及时进行总结,报 6 6/7676 告公司(分公司)、工程局技术、安全、项目管理等部门。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建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工程施工方案备案制度。经论证批准实施的方案应报本15、单位技术部门、项目管理部门、安全部门备案,备案资料包括专项施工方案及其评审、审批记录,专家论证意见等资料。项目经理部要自留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资料存档。7 7/7676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科技进步奖励科技进步奖励办法办法 1 1 总则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为进一步有效提升全局的科技进步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科技人员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企业整体技术进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高质量做好高新技术企业的运行维护工作,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奖励在科技进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和中国建16、筑奖项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1.2 1.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1.2.1 本办法适用于全局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成果的奖励。1.2.2 局属各单位可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科技进步奖励办法。1.3 原则 科技进步奖励以鼓励科技创新,促进全局科技进步为宗旨,采取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原则,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 2 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和职责和职责 2.1 领导小组 中建六局科技进步奖励工作设立中建六局科技进步奖励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工程局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局总工程师担任,成员由局有关部门的领导和专家组成;并设立中建六局科技进步奖励办公室(以下简称奖励办公室),负责奖励的日17、常组织、管理工作。奖励办公室设在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2.22.2 职责职责 2.2.1 负责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中国建筑奖项评选表彰管理办法和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科技进步奖励办法,在全局的贯彻实施。2.2.2 制定下发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科技进步奖励办法。3 3 奖项设置奖项设置 科技进步奖包括科学技术奖、工法奖、技术标准奖、专利奖、科技示范 8 8/7676 工程和绿色示范工程奖、优秀施工组织设计(优秀施工方案)奖和优秀论文奖七个奖项。3 3.1 .1 科学技术奖科学技术奖 科学技术奖分为国家级、省部级(总公司级)、局级,按以下规定予以奖励。3.1.1 国家级科学技术奖 颁发国18、家科学技术奖奖励证书,奖金数额由工程局研究确定,工程局发放。3.1.2 省部级(总公司级)科学技术奖 颁发省部级(总公司级)科学技术奖奖励证书,同时转发省部(总公司)奖金。3.1.3 局级科学技术奖 局级科学技术奖根据科技成果水平的先进程度、对科技进步推动的作用大小、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大小,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局级科学技术奖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限额数为:等级 主要完成单位数 主要完成人数 一等 5 10 二等 3 7 三等 2 5 局级科学技术奖颁发表彰决定后,向获奖项目的完成单位颁发奖金,奖励数额为:奖励等级 荣誉奖 奖金 一等奖 证书 20000 元 二等奖 证书 100019、0 元 三等奖 证书 5000 元 3.2 工法奖 工法分为国家级、省部级(总公司级)、局级,按以下规定予以奖励:9 9/7676 奖励等级 荣誉奖 奖金 国家级 证书 10000 元 省部级 证书 3000 元 局级 证书 1000 元 3.3 技术标准奖 技术标准分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地方、协会和总公司级标准,按以下规定奖励主编单位:奖励等级 荣誉奖 奖金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证书 30000 元 地方、协会和总公司标准 证书 10000 元 3.4 3.4 专利奖专利奖 3.4.1 专利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按以下规定予以奖励:奖励等级 荣誉奖 奖金 发明专利 证书 10000 20、元 实用新型专利 证书 5000 元 3.4.2 “专利权人”中有“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奖金由工程局发放,无“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的奖金由专利所属单位参照工程局标准发放。3.4.3 同一技术内容分别申请“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均获得授权的仅发放“发明专利”奖金。3.5 科技示范工程和绿色示范工程奖 科技示范工程和绿色示范工程,分为国家级,地方、协会和总公司级,局级,按以下规定予以奖励:奖励等级 荣誉奖 奖金 国家级 证书 30000 元 1010/7676 地方、协会和总公司级 证书 10000 元 局级 证书 3000 元 国家级,地方、协会和总公司级科技示范工程和绿21、色示范工程由工程局发放证书和奖金;局级科技示范工程和绿色示范工程由工程局发放证书,由完成单位发放奖金。3.6 优秀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奖 局级优秀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按以下规定予以奖励:奖励等级 荣誉奖 奖金 一等奖 证书 5000 元 二等奖 证书 3000 元 三等奖 证书 1000 元 3.7 优秀论文奖 在省部级及以上公开刊物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 1000 元,奖金由完成单位发放。4 4 监督与监督与处罚处罚 4.1 中建六局科技进步奖励领导小组负责对科技进步奖励工作进行监督。4.2 获得科技进步奖励的项目,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经科技进22、步奖励领导小组查明属实的,撤消其奖励,退回证书和奖金,并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罚。5 5 附则附则 5.1 科技进步奖励每年进行一次。5.2 科技进步奖励作为企业员工晋级、职称评定和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5.3 本办法由工程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负责解释。5.4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科技进步奖励办法(中建六科2011 16 号)同时废止。1111/7676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中建六局科技研发项目的管理行为,保证科技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全局各层次的从事科技开发23、与研究的项目,主要包括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内容。项目立项项目立项 第三条 申请立项项目应符合工程局发展战略和整体规划,符合工程局科技发展规划、计划的总体部署和安排。第四条 工程局每年年初组织科研项目的立项工作。第五条 项目立项包括申请、审批、签约三个基本程序。第六条 在确定研究或开发某一项目前,研究或开发单位必须进行调研论证工作,并向局科技部提交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和框架一般应包括:(1)立项的背景和意义;(2)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3)现有研究基础、特色和优势;(4)应用或产业化前景、科技发展或市场需求;(5)研究内容与预期目标;(6)研究方案、技术路线、组织方式与课24、题分解;(7)年度计划内容;(8)主要研究人员和单位简况及具备的条件;(9)经费预算;(10)有关上级单位或评估机构的意见。(11)除满足上述条件外,不同类型项目的建议书可有所侧重,或根据需要增加新的内容。第七条 科技部组织专家委对项目建议书进行讨论、审查,对符合条件审查通过的项目可行性进行论证或评估。第八条 可行性论证或评估报告应对项目给出可行、不可行或需作复议的明 1212/7676 确结论意见,并交科技部负责审核。对论证结论“需作复议”的项目,申请者应对有关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然后将修改完善后的论证报告送科技部进行复审。对通过可行性论证审核的项目,工程局将以文件形式予以公示。第九条 项目25、通过论证后,工程局技术中心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技术合同或计划任务书。项目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的文本由工程局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统一设计和印制,由项目承担单位依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填写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经签约各方共同审核后,方可履行签订手续。第十条 合同或计划任务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和项目密级;(2)合同甲方或计划任务下达部门;(3)合同乙方或计划任务承担单位;(4)合同丙方或计划任务监督单位;(5)项目研究内容及目标;(6)项目提交成果及考核指标;(7)项目预期的经济和社会效益(8)项目承担单位具备的工作条件;(9)承担单位的保障条件与经费配套;(10)项目技术路线、实施26、方案与进度计划;科技成果及其知识产权的归属和管理;(11)项目经费来源及详细预算;(12)项目参加人员基本情况;(13)项目成果提交方式;涉密项目的科技保密义务;(14)科技成果的知识产权及其经济效益的归属;(15)项目合同补充条款;(1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十一条 对于执行结果可测的项目,合同中的研究和考核指标,必须量化;对于执行结果不可测项目,合同中的研究和考核指标,必须有准确含义的定性说明。第十二条 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由工程局科技部和财务资金部核准后方能生效。1313/7676 项目实施项目实施 第十三条 项目实施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包括研究或开发技术线路的优化设计,方案的确定,设备、27、材料、资金等的计划及准备,人员的培训等。第十四条 项目实施过程中,要认真按照技术方案执行,各项工作要统筹安排,责任落实到人。第十五条 项目技术方案发生较大变更或费用发生较大增加时,要报局技术中心审查并由局总工程师批准才可实施。第十六条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保证资金、材料、设备、人员等及时到位,以保证研究或开发工作的顺利进行,项目资金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科技资金管理办法,使投入的资金能够真正发挥出应有的作用。第十七条 工程局技术中心负责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各级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实施予以监督指导,及时组织解决出现的技术和管理问题。项目验收项目验收 第十八条 工程局科技部负责项目验收的组织工作,由28、工程局相关专家委员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第十九条 项目验收以批准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合同文本或计划任务书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考核目标为基本依据,对项目产生的科技成果水平、应用效果和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实施的技术路线、攻克关键技术的方案和效果、知识产权的形成和管理、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经验和教训、科技人才的培养和队伍的成长、经费使用的合理性等应作出客观的、实事求是的评价。第二十条 项目验收程序,一般应符合下列要求:(1)项目验收工作需在合同完成后2个月内完成;(2)项目的承担者,在完成技术、研发总结基础上,向工程局技术中心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及数据;(3)技术中心批复验收申请,并负责批准项目的29、验收结果。第二十一条 项目承担者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验收文件、资料,以及一定形式的成果(样机、样品等),供验收组织审查:(1)项目合同书或项目计划任务书;(2)技术中心对项目的批件或有关批复文件;(3)项目验收申请表;(4)科技成果鉴定报告;1414/7676 (5)项目研发工作总结报告;(6)项目研发技术报告;(7)项目所获成果、专利一览表(含成果登记号、专利申请号、专利号等);(8)研制样机、样品的图片及数据、图纸、音像、软件等;(9)有关产品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及用户使用报告;(10)建设的中试线、试验基地、示范点一览表、图片及数据;(11)购臵的仪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清单;(12)项目经费30、的决算表;(13)项目验收信息汇总表。第二十二条 项目验收方式和验收活动安排,应在验收工作开始前15日由组织验收部门通知被验收者。被验收者应对验收报告、资料、数据及结论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验收小组应对验收结论或评价的准确性负责,应维护验收项目的知识产权和保守其技术秘密。第二十三条 工程局科技部根据验收小组的验收意见,提出“通过验收”或“不通过验收”的结论建议,由工程局科技委员会审定后以文件正式下达。第二十四条 被验收项目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通过验收:(1)完成合同或计划任务书任务不到85%;(2)预定成果未能实现或成果已无科学或实用价值;(3)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4)擅自31、修改对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5)超过合同或计划任务书规定期限半年以上未完成任务,事先未作说明。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8年月日起实施。1515/7676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科技资金管理办法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科技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技术中心资金的管理,保证技术中心各项目顺利实施,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结合工程局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技术中心资金的管理原则:集中使用,突出重点;总体规划,分年实施;项目管理,绩效考评。第三条 技术中心根据本年度批复的立项项目,编制技术中心年度科技资金预算,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务资金部对项目32、预算进行评审,并参照评审意见,由局科技部与财务资金部共同审批下达技术中心的专项资金年度预算。第四条 技术中心必须高度重视预算的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可行性,技术中心专项资金预算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按预算执行,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按工程局有关规定办理预算调整程序。第五条 技术中心的主要资金来源于企业财务拨款。第六条 技术中心资金主要用于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第七条 技术中心资金实行工程局统一管理、集中核算、专款专用。项目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财经法规和本管理办法规定,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第八条 凡使用技术中心专项资金购臵、新建的固定资产,均应纳入六局资33、产的统一管理,合理使用、精心维护,充分提高设备利用率。第九条 技术中心资金支出包括人员经费、业务费、设备购臵费、维修费等。(1)人员经费指在技术中心创新基地和队伍建设中,用于引进、聘任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专家人员所发生的支出。人员经费支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有利于创新和促进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改革,有利于建立以竞争、流动为核心的人才激励机制、人才评价机制和与之相适应的分配机制。(2)业务费指为完成技术中心的项目任务而必须开支的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和非在职人员劳务费等专项业务支出。(3)设备购臵费指为完成购臵必要的科研仪器设备等发生的支出。(4)维修费指34、为用于技术中心相关的科研仪器和实验设备、实验科研用房和附属设施的修理、维护以及提供条件支撑的科研基础设施改造所发生的支出。(5)经批准的基本建设支出项目,按基建财务规定和要求进行核算和管理。1616/7676 第十条 技术中心项目专项资金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 技术中心项目的专项资金不得用于各种罚款、还贷、捐赠、赞助、对外投资等支出,不得用于科技创新和科技队伍建设之外的人员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弥补与技术中心建设项目无关的日常公用经费的开支以及国家规定不得列入的其他支出。第十二条 工程局财务部门根据工程局和技术中心有关要求编报决算,上报决算时必须对技术中心项目专项资35、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必要的文字说明,其内容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资金使用效益、资金管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技术中心项目单位应积极、及时提供以上有关资料。第十三条 各项目单位应高度重视和确保技术中心项目预算的执行进度,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工程局将缓拨或停拨经费;各项目年末结存的资金原则上可结转下年按规定继续使用,不得挪作他用。第十四条 技术中心项目资金实行定期检查制度。财物资金部和审计部接受以上部门委托的有关中介机构将根据有关规定对技术中心项目专项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工程局有关部门应根据有关规定对承担项目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截留、挤占、挪用技术中心专项资金的行为,以及因管理不善导致资金36、浪费、资产毁损、效益低下的将暂停后续拨款,限期整改,对整改后确已纠正的可恢复或适当调整拨款,对情节严重的责任人员,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行政或法律责任。第十五条 工程局建立专项资金管理责任制。项目负责人负责审批各项支出,各单位主要领导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实施全面监督,工程局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以及相关责任人员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负责。第十六条 项目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财经纪律,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第十七条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行绩效考评制度。绩效考评以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预算文本确定的绩效目标为依据。第十八条37、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1717/7676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投入核算体系及管理办法科学技术研究开发经费投入核算体系及管理办法 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局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项目完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股份公司及工程局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科研经费是指用于工程局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各种科研经费,包括国家、地方、股份公司对重点研究开发项目的专项拨款、单位自筹经费。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子公司自主研发的各类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可参照此办法。第四条 科38、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审计管理。第五条 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按级负责,分工管理。科研经费各责任主体,应根据管理层次和任务分工的不同,有效行使管理职责,履行管理义务,确保各项科研任务取得实效。(二)集中财力,突出重点。科研经费重点用于能提升工程局科技水平、促进自主创新和生产经营质量等方面的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任务,避免分散使用。(三)科学安排,合理配臵。严格按照项目的目标和任务,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四)项目核算,专款专用。科研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按项目进行单独核算,确保专款专用,建立并实施经费管理和使用的追踪问效机制。第六条 建立研发项目管理数据库。内容39、包括研究内容概要、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研究人员、研制周期、项目总投资及其资金来源、预算安排等情况。项目库中的项目应当按照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并实行滚动计划管理。第二章第二章 管理职责分工管理职责分工 第七条 财务资金部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一)审批、下达年度各项科研经费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监督预算执行情况;1818/7676 (二)拨付项目科研经费;(三)审批科研经费决算;(四)检查、监督、指导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五)科研经费管理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科技部为科研项目管理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一)提出年度各项科研经费的安排意见;(二)提出科研经费自筹拨款的建40、议;(三)检查、监督科研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四)组织科研项目财务决算和审计;(五)科研经费管理的其他工作。第九条 技术中心为科研项目归口部门,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一)组织编报和执行科研经费预算;(二)督促所属单位科研项目配套自筹资金到位;(三)检查、监督所属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四)组织编报科研项目决算,报告经费使用情况。第十条 项目具体实施单位负责科研经费管理的下列工作:(一)编报和执行项目经费支出预算;(二)确保配套自筹资金与上级拨款按比例到位;(三)承担单位应按照签订的合同管理和使用科研经费;(四)核定科研项目成本开支范围,进行成本核算和成本控制;(五)编报科研项目决算,报告41、经费使用情况。第三章第三章 科研项目经费开支范围科研项目经费开支范围 第十一条 科研项目资金开支范围包括:科学技术项目研究、开发、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的专项费用。第十二条 科研项目经费是指与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应用中有关的所有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包括人员费、设备费、材料费、燃料动力费、试验外协费、租赁费、信息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费、管理费、其他费用。人员费,指直接参加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技术推广应用人员支出的工资性费 1919/7676 用,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费等。列入的人员要与项目合同中确定的参加人员(数)一致。设备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应用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42、仪器、设备的购臵和维修费用;样品、样机购臵费及设备试制费。科技项目资金所购臵和试制的单台价值在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仪器设备(含样机)需单独列示。材料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应用过程中所支付的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购臵等费用。一次购臵但可重复使用(使用寿命在一年以下)且单台价值在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各类仪器设备,在材料费项下列支。燃料动力费,指在项目研究开发和应用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气、燃料等费用。试验外协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应用过程中发生的试验、加工、测试等费用或带料外加工费用及因委托外单位或合作单位进行的试验、加工、测试等发生的费用。发生试验外协费超过该科技项目资金预算的2043、或单项外协费超过1万元(包括1万元)时,必须与协作单位签订相关的合同书。租赁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应用过程中租赁专用仪器、设备、场地、试验基地等所发生的费用。信息和知识产权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应用过程中发生的信息检索费、论文版面费、出版费、专利申请维护费、数据调查费和上机费等。差旅费,指在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应用过程中,进行国内调研考察、现场试验等工作所发生的交通、住宿等费用。出境(含港澳台)差旅费只能通过申请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计划项目列支。会议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应用过程中组织召开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费,指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应用过程中,进行国外考察、交流的差44、旅费、会务费等费用。管理费,指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及受托管理单位为组织管理科技项目而支出的相关费用。包括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使用费或折旧、直接管理人员费用和其他相关管理支出,一般不高于总经费的10%。其他费用,指除上述费用之外与科技项目研究开发和应用有关的其他费用。第十三条 有关科技项目的前期预研所发生的费用,由科技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解决。第四章第四章 预算管理预算管理 2020/7676 第十四条 公司每年年初组织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科技部组织专家进行申报的科研项目的论证和评估。经论证和评估立项的科研项目,由技术中心负责组织编报资金预算。第十五条 科研项目资金预算包括项目研制时间、承担单位、总经费预45、算及其资金来源、年度预算安排及其资金来源。第十六条 科研项目总经费预算按照下列程序编制和审批:(一)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批复的科技研发课题计划书或项目实施策划书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项目总经费支出建议和明细,上报技术中心审核后,报科技部。(二)科技部会同财务资金部组织专家进行科研项目总经费支出评审或评估,项目承担单位根据评审或评估结果,调整总经费支出,形成总经费预算,技术中心审核确认后,报财务资金部审批。第十七条 科研项目年度经费预算按照下列程序编制和审批:(一)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批复的科技研发课题计划书或项目实施策划书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年度项目经费支出建议,报技术中心。(二)技术中心汇总后,向46、财务资金部提出下一年度的经费预算建议,并抄送科技部。(三)科技部审查和综合平衡后,向财务资金部提出下一年各项科研经费预算安排意见。财务资金部综合平衡后下达下一年度各项科研经费预算控制指标。(四)技术中心组织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预算控制指标编制并本单位项目预算。技术中心汇总后,编制年度项目预算,报财务资金部审批,纳入财务预算管理体系。第十八条 经批准的科研项目资金预算一般不作调整。确有必要调整时,应按照局财务预算管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第十九条 实际执行预算过程和全年结束后,财务资金部应定期会同预算执行部门(技术中心)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深入、定量的分析,找出预算偏离实际的真正原因,供局领导决策。第五47、章第五章 核算管理核算管理 第二十条 科研项目核算对象包括列入国家、地方、股份公司、公司年度科研项目计划的科研项目。第二十一条 公司年初下达年度科研项目计划,确定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研发费用估算、研发人数、研发起止年月后,财务资金部据此建立研发项目费用 2121/7676 明细账,归集、核算每项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第二十二条 研发费用报核按公司有关财务规定执行,报销单据上要加注研发项目的编号,财务资金部根据不同研发项目分别列帐、归集费用。第二十三条 财务资金部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会计法规和税收文件以及工程局有关规定建立研发项目费用明细账,严格按不同费用类别进行会计核算。第二十四条 财务资金部应将48、发生的研发经费数额,按项目、分研发费明细定期向主管研发的科技部、技术中心和局领导通报,以便掌握工程局总体研发费用支出情况。第二十五条 各研发项目成员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研发经费支出,以使研发经费支出能够在未来研发项目收益中得到补偿。第二十六条 会计人员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制度、维护国家的利益;同时也必须贯彻执行公司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对研发活动进行严格的核算和监督,及时、准确提供会计资料,确保工程局控制风险,不断提高经济效益。第二十七条 会计人员对规定的科目名称、编号、核算内容及对应关系,不得任意改变。第二十八条 会计人员对发生的每一项经济业务,必须取得或填制原始49、凭证。第二十九条 会计人员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凭证。第三十条 会计人员应严格审核会计凭证。对记载不正确、不完整、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应退回补充或更正。对伪造、涂改或不合法的凭证,应拒绝受理,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第六章第六章 决算管理决算管理 第三十一条 科研经费实行决算制度。科研经费决算分为年度决算和项目决算。第三十二条 年度末,项目承担单位应当及时编制年度决算和项目决算报告,报告研制计划和项目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财务部门应将当年发生科研项目费用情况予以归集和反映,应在财务决算报告中进行说明和分析。第三十三条 每一项科研项目在项目研发结束时,应由财务部门对该项目的总体费用发生情况进行决算。50、跨年度的研发项目,还应将以前年度的研发费用一并反映,以表现项目总体的费用开支情况,并与历年该项目的预算值进行比较,以查找按项目为核算对象的决算和预算差异,以便控制风险。第三十四条 科研项目的决算,应按科研项目费用明细科目进行编制,以反 2222/7676 映各类不同费用的发生情况。第三十五条 企业科研项目的年度决算,作为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组成部分。第三十六条 在研项目的年度结余科研项目资金,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的科研项目结余的科研项目资金,转入下一年度科研经费预算。第七章第七章 监督检查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 科研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管理、单独核算。科研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51、执行国家有关财务制度,按照合同的约定严格执行科研项目资金预算。第三十八条 局科技部、技术中心和财务资金部对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科研项目资金检查。第三十九条 科研项目决算应经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和外部审计机构(必要时)审计,应出具审计报告。第四十条 审计部门应在日常加强科研项目费用支出的事前和事中审计,监督各研发项目的费用开支,对财务资金部的研发费用报销事宜进行审查,将不合规、不合理、不合法的各种开支杜绝在日常发生过程中。第四十一条 对涉及专业性较强或外部因素要求时,可安排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企业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应当予以配合。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局科技部、财务资金部负责解52、释。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起施行,原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技术中心科技资金管理办法同时废止。2323/7676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 科学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科学技术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 1 1 总则总则 1.1 1.1 目的和依据目的和依据 依据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科学技术委员会章程,成立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科学技术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为规范专家委的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委的作用,提高中建六局科技管理决策水平,激励优秀人才成长,制定本办法。1.2 1.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工程局科学技术专家委的组织、管理及活动。1.3 153、.3 设臵原则设臵原则 1.3.1 科学技术专家委是工程局科技系统的内设机构,对工程局重点科学技术和管理问题组织开展战略性研究,提供决策咨询,解决重大工程中技术难题,推动科技成果推广,致力于工程局科学技术的发展。1.3.2 专家委由中建六局系统内相关技术领域的业内知名专家学者组成。根据需要,可考虑聘请部分外部知名专家学者加入。专家委至少包括工程局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各二级单位总工程师。1.3.3 专家委设主任 1 名,副主任 1 名,首席专家担任本专家委主任。专家委主任(首席专家)、副主任由该专家委专家推荐产生。1.3.4 科学技术专家委可根据工程局的发展和工作需要设臵若干专业委员会。2 254、 职责分工职责分工 2.1 工程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归口管理,统一协调各专家委的工作,负责制定管理办法、受理工作建议和意见,组织专家推荐、评选、任免、发布;工程局人力资源部负责专家委专家证书管理及其相关工作;工程局资金部负责专家津贴的发放及其相关工作。2.2 各科学技术专家委专家由各单位推荐,工程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甄选后,提出人员名单,征求各单位及局总部有关部门和本人意见后,经总工程师审核,由工程局总经理办公会批准成立。专家委的日常办公室设在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2424/7676 2.3 2.3 专家委的主要职责专家委的主要职责 2.3.1 促进中建六局科技系统的团结与合作,加强专家队伍建设,激55、励优秀人才成长,推动中建六局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2.3.2 了解、掌握和研究建设领域科学技术发展动态及先进技术,及时向相关管理部门提供信息和工作建议。2.3.3 参与研究和制定工程局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技术政策、年度科技计划以及重大科技项目的选题论证。2.3.4 负责工程局高、新、特、难等重大工程项目投标、策划、实施阶段技术方案的研讨与咨询。2.3.5 负责工程局高、新、特、难等重大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重大科技成果的审查。2.3.6 承担科研项目的立项论证,参与科研项目的课题研究。2.3.7 组织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和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2.3.8 承担国家、行业、地方建设规程、标56、准的编制、修订、评审工作;承担企业标准审查工作。2.3.9 承担工程局委托的专项工作。2.4 如果下属公司需要,根据各公司实际情况成立本公司专家委员会,其职权和活动规则由各公司参照工程局专家委管理办法制定。3 3 管理内容管理内容 3.1 3.1 专家委专家应具备的条件专家委专家应具备的条件 3.1.1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在本专业范围内具备领先的技术水平,具备坚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有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并有一定的知名度。3.1.2 学风正派、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廉洁奉公、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热心科技工作。3.1.3 获得过省、部级及其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工程建设业绩和科研成果显著。3.1.4 身57、体健康,原则年龄在 70 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3.2 3.2 专家委专家享有的权利专家委专家享有的权利 3.2.1 对工程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决策有建议权,在参与决策咨询过程中可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并可保留个人意见和建议。2525/7676 3.2.2 优先获取工程局所属机构的相关科技资料。3.2.3 可自愿退出专家委。3.2.4 授予局级专家称号,享受专家津贴和工程局规定的其他有关待遇。3.2.5 代表工程局参加国内外有关技术交流和经营活动。3.3 3.3 专家委专家应承担的义务专家委专家应承担的义务 3.3.1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3.3.2 积极促进科学技术的研究、开58、发和应用。3.3.3 积极参加专家委的各项活动,承担专家委组织的咨询、评议任务,促进科学技术与工程实践相结合。3.3.4 向专家委提供相关专业的科技信息,提出研究、开发、推广应用先进适用技术建议。3.3.5 提倡科学精神,维护科学道德,发扬优良学风,在工作中起表率作用。3.3.6 积极培养人才,推动企业科学技术队伍建设。3.4 3.4 专家委活动规则专家委活动规则 3.4.1 科学技术专家委专家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五年;届满前两个月,由科技与设计管理部推荐下一届专家委专家名单,经总工程师审核后,报工程局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增选专家每两年进行一次,必要时,可提前或延后进行。每次的增选专家名额,由科59、技与设计部推荐,总工程师审批。3.4.2 专家本人提出辞去专家称号的,经专家委审查认可后生效,并予以通告。3.4.3 科学技术专家委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总结交流年工作,确定下一步的工作任务,每年要写出年度综合报告报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3.4.4 根据工作需要,专家委可适时召开不同范围的工作会议,研究本委工作或某项专题工作。3.4.5 涉及多专业的专家委会议,由该专业专家委主任负责组织或提请局科技与设计部牵头组织。3.4.6 专家委的各项支出和收入,单列计算,列入工程局年度资金预算,纳入中建六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统一管理。4 4 监督与检查监督与检查 4.1 未经专家委许可,专家不得以专家委的名60、义组织任何活动。4.2 科学技术专家委成员享受中建六局规定的有关待遇;对工程局科学技术 2626/7676 发展做出特殊贡献的外部专家,中建六局将以适当的方式予以表彰或奖励。4.3 当专家的个人行为涉及触犯国家法律和违反企业有关规定,危害国家和企业利益或涉及丧失科学道德,背离了专家标准时,专家委经调查核实后,可做出撤销其专家称号的决定并予以通告。5 5 附则附则 5.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中建六科2008158 号)同时废止。5.2 本办法由中建六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负责解释。2727/7676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专利管理办法(试行)61、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专利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第一章 总总 则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专利管理工作,促进工程局技术创新和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提高核心竞争力,推动工程局加强对知识产权的管理、保护和利用,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工程局专利工作的任务是满足特级资质标准对专利工作的要求,充分依靠和运用专利制度,使专利制度成为促进企业技术创新的一个主要动力机制和保护机制,鼓励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为工程局技术创新以及生产、经营全过程服务。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即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的时间内对该62、项发明创造享有的权利。第四条 本办法实施范围:工程局属各单位。第二章第二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五条 局总工程师负责工程局专利工作,局科技部主管工程局专利的日常管理工作,并设兼职专利管理员一人。第六条 局总工程师是全局专利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执行国家、上级单位和企业制定的有关专利工作政策和规定,领导全局专利的申报、管理、奖励工作,负责全局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局科技部是全局专利管理工作归口部门,负责执行国家、上级单位和企业制定的有关专利工作政策和规定,负责下达专利工作责任指标,组织、指导、协调、检查全局专利的申报工作,负责考核各单位专利指标完成情况,落实全局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第七条63、 子公司总工程师负责子公司专利工作,子公司科技部主管子公司专利的管理工作,并设专职或兼职专利管理员一人。第八条 子公司总工程师是子公司专利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公司专利的申报、管理工作,负责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子公司科技部是子公司专利管理工作归口部门,负责执行工程局制定的有关专利工作规定,组织本单位专利的申报,负责完成工程局专利工作指标,负责本单位专利管理工作。第九条 分公司总工程师负责落实工程局专利工作指标,组织本公司专利的 2828/7676 申报工作,负责执行工程局制定的有关专利工作规定。分公司科技部门负责组织本单位专利的申报,负责完成工程局专利工作指标,负责本单位专利管理工作。第三64、章第三章 专利申请专利申请 第十条 专利的申请程序是自下而上、动态申报。对任何一项发明创造是否申请专利,由各子公司、分公司科技部门自行初步筛选,检索调研,评定技术创新性。第十一条 申请决定做出后,各子公司、分公司科技部门准备好专利申请技术资料,向专利行政部门办理专利申请,与专利代理人员进行专利技术文档的沟通。同时向局科技部备案。第四章第四章 专利产权的管理专利产权的管理 第十二条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和申请单位。下列情况均属于职务发明创造: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履行本单位65、交付的本职工作以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离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一年内做出的,与其在本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第十三条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第十四条 工程局与其他单位、个人合作开发或者委托研究时,应签订技术合作、委托协议,协议中必须约定研发成果的专利申请权、专利权的归属。第十五条 每项专利在办理申请之后,由局科技部或各子公司、分公司的科技部门与专利行政部门进行联系,办理一切与专利相关的手续,并保存与专利行政部门的联系材料及凭证。第十六条 局科技部建立专利档案,对全局所有专利及66、专利申请进行监督和管理,适时提出维持或放弃的建议。第十七条 各单位在实施专利项目时,应将专利实施的情况定期上报局科技部,局科技部对专利实施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是否继续实施或改进的建议。第十八条 工程局在专利权转让、专利许可、专利权质押、专利权作价入股、合资合作前,由局科技部组织进行专利资产评估;局科技部应定期组织评估工程局的专利资产,并将其纳入财务核算管理体系。2929/7676 第十九条 工程局在实施专利保护和市场监督时,局科技部要及时掌握本行业专利申请及授权情况,对有损于本单位权益的他人专利及专利申请应及时启动相应法律程序;对侵权行为,应当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应对措施。第二十条 专利管理人67、员负责日常专利信息的收集与保管:国家颁布的与专利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与本单位技术有关的专利文献;工程局内部的专利管理规定;研究开发过程中的工作记录和有关文件;技术合同文件、协议等。第五章第五章 专利奖罚专利奖罚 第二十一条 工程局设立专利奖,对发明人进行奖励,以鼓励员工创新,积极申请专利。奖励办法如下:(1)专利级别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以申请专利时专利局认可的申请类型为准。(2)工程局收到专利证书后,每件发明专利一次性奖励 1 万元,实用新型专利每件一次性奖励 5 千元;外观设计专利每件一次性奖励 3 千元,奖金由工程局发放。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奖励的发明人,是指单位内68、部专利申请单上确认的发明方案提出者。第二十三条 获奖人员的奖励情况记入其业务考核档案,作为职务、职称晋升、业绩考核的重要依据。第二十四条 对未完成专利指标的单位,工程局在考核时予以记录;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给单位造成损失的责任人,给与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其民事责任。第六章第六章 附附 则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局科技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3030/7676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目目 录录 1 总则.31 1.1 目的和依据.31 1.2 适用范围.31 1.3 管理原则.31 1.4 主要应69、对风险.31 2 职责分工.33 3 管理内容.37 3.1 项目技术管理体系.37 3.2 项目技术管理工作内容.37 3.3 技术标准、规范管理.37 3.4 图纸与设计管理.39 3.5 工程变更管理.43 3.6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管理.44 3.7 技术交底管理.46 3.8 技术复核管理.49 3.9 施工测量管理.52 3.10 计量管理.53 3.11 施工试验管理.57 3.12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60 3.13 房间手册.62 3.14 新技术开发和应用.63 3.15 施工技术总结.63 4 监督与检查.65 5 附则.69 3131/7676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70、公司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1 1 总则总则 1.1 1.1 目的和依据目的和依据 1.1.1 1.1.1 目的目的 规范工程施工技术管理,提升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六局”)项目技术管理水平,保证项目顺利实施。1.1.2 1.1.2 依据依据 本办法依据现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的建筑工程、公路、铁路、市政等标准、规程、文件,以及中建股份公司相关制度和管理办法制定。1.2 1.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中建六局总部及其下属各子分公司的所有项目技术管理工作(包括海外项目)。1.3 1.3 管理原则管理原则 坚持技术先行,优化设计、71、优化施工方案,保障项目施工质量、安全、效益、工期目标和设计要求顺利实现;强化服务、监督和指导,重点解决施工的技术及其管理问题。1.4 1.4 主要应对风险主要应对风险 1.4.1 技术实施风险(1)因质量验收标准不明确可能带来返工等风险。(2)因设计文件管理混乱或对设计文件学习理解不够造成返工等风险。(3)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问题造成施工质量不符合标准或造成安全事故等风险。(4)因施工交底不到位等造成施工质量或施工安全事故等风险。(5)因施工测量造成返工和质量的风险。(6)因技术复核遗落或复核不到位等造成质量和安全的风险。(7)因检验和试验失误造成的质量风险。(8)因工程资料不完整、72、工程资料内容问题、工程资料之间逻辑关系的等问题造成最终对项目竣工验收以及经济核算等风险。3232/7676 1.4.2 新技术应用风险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前期论证不足,或施工工艺安排不合理,导致存在重大安全或质量隐患的风险。3333/7676 2 2 职责分工职责分工 2.1 局总工程师负责领导全局的项目技术管理工作。2.2 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负责制定、完善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的各项管理办法和制度,并监督和指导实施。2.3 各子(分)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本单位项目技术管理工作,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单位各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2.4 2.4 项目总工岗位职责项目总工岗位职责 2.73、4.1 项目总工是项目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2.4.2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的技术法规、规范、标准、规程和项目技术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并负责各项技术管理制度在项目上的具体实施;2.4.3 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编制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技术措施;审核各分包商的施工方案,并协调各分包商之间的项目技术管理问题;2.4.4 负责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工作和各项施工技术总结工作;2.4.5 参加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及竣工验收;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2.4.6 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设计单位洽谈有关技术事项;2.4.7 负责组织图纸自审、会审及各专业问题技术处理,审定设计洽商和变更工作;2.74、4.8 负责监督指导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2.4.9 负责监督指导项目计量管理、试验管理和测量管理工作;2.4.10 参与项目制造成本实施计划的编制与分析工作;2.4.11 其它管理职责。2.5 2.5 项目专业工程师岗位职责项目专业工程师岗位职责 2.5.1 项目专业工程师是项目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人;2.5.2 参加编制施工技术方案,施工组织设计;2.5.3 负责向监理报审施工技术文件;2.5.4 负责项目计量工作;2.5.6 负责现场技术管理内业工作;2.5.7 负责技术交底,协助总工编制施工技术总结;2.5.8 参加图纸会审,整理技术会议纪要;3434/7676 2.5.9 其他管理职75、责。2.6 2.6 项目资料员岗位职责项目资料员岗位职责 2.6.1 负责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收集、分类、整理、汇总、保管及发放,并协助项目总工做好施工技术资料的竣工图及竣工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2.6.2 负责收集工程所在地有关技术资料管理的要求和规定,并及时将有关信息提供给上级主管部门;2.6.3 检查所收集的资料的有效性、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发现问题应及时向总工汇报;2.6.4 负责项目部有关人员使用表格的配臵工作;2.6.5 负责项目规范、标准、规程、图集、图纸和其他技术文件的保管借阅;2.6.6 其他管理职责。2.7 2.7 项目试验员岗位职责项目试验员岗位职责 2.7.1 负责原材76、料、半成品、成品取样和送检试验工作;2.7.2 负责建立现场试验工作的各类台帐、编制、收集、整理、传递试验资料;保证所有试验资料的准确、完整和可追溯性;2.7.3 制定试验计划及见证试验计划,熟悉各种材料的性能指标及试验验方法,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试验方法,及时分析取回的各种试验报告;2.7.4 负责现场的砂、石含水量、混凝土塌落度、砂浆稠度的测定、混凝土及砂浆试块的成型及养护工作等;2.7.5 负责联系混凝土、砂浆的配合比、对现场实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2.7.6 负责现场试验室、标养室的建立和日常维护工作;2.7.7 负责试验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工作,按检定周期及时送检各种试验设备;277、.7.8 施工材料进场后应配合材料员进行挂牌标识;2.7.9 其他管理职责。2.8 2.8 项目测量员岗位职责项目测量员岗位职责 2.8.1 负责编制具体的测量方案,报项目总工审核,经甲方及监理批准后具体实施。2.8.2 负责工程测量、复测工作;2.8.3 负责测量标志的保护和复测;2.8.4 负责做好测量的内业工作,保证资料齐全完整,并妥善保管。3535/7676 2.9 2.9 项目计量员岗位职责项目计量员岗位职责 2.9.1 制定项目计量工作计划,并保存好有关计量器具的技术资料;2.9.2 贯彻执行企业计量管理的各项法律、法规和企业的相关制度;2.9.3 正确使用和保管记录器具,保证项目78、上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在检定周期内的合格状态;2.9.4 建立项目计量器具管理台帐和使用台帐;2.9.5 按规定对项目计量器具进行检定或送检;2.9.6 其他管理职责。2.10 2.10 管理职责分工管理职责分工 序序号号 管理职责管理职责 局总部局总部 二级单位二级单位 三级单位三级单位 项目部项目部 1 技术标准规范管理 2 图纸及设计变更管理 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与实施 4 施工组织设计审核审批 5 施工方案审核审批 6 项目“双优化”管理 7 施工交底管理 8 施工测量管理 9 计量管理 10 施工试验管理 11 项目技术复核管理 12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 13 重大技术问题的处79、理 14 新技术开发与应用管理 15 施工技术总结管理 备注:备注:局主管部门为科技与设计管理部、二级和三级单位为技术质量部、项目部为技术质量管理部门。2.11 2.11 审批权限审批权限 序序号号 管理决策事项管理决策事项 局总部局总部 二级单位二级单位 三级单位三级单位 项目部项目部 1 技术规范管理 标准规范清单审批 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 3636/7676 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管理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 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 施工方案审批 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 项目总工 3 双优化管理 “双优化”立项申请审批 总工程师 4 新技术推广与应用 4.1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立项审批 80、总工程师 4.2 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验收 总工程师 5 新技术研发项目 5.1 局级科技研发项目立项审批 总工程师 5.2 局级科技研发项目验收 总工程师 说明:1、当二级单位没有设臵三级单位时,三级单位的科技管理职责和权限由二级单位实施。2、局总部的直管项目由局总部职能部门行使科技管理的职责和权限。3737/7676 3 3 管理内容管理内容 3.1 3.1 项目技术管理体系项目技术管理体系 3.1.1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项目技术管理体系,明确项目各技术管理人员的职责。3.1.2 项目经理部设项目总工,在分管的技术工作范围内行使职权;并应设立项目经理部技术管理部门,项目技术人员的专业和数量应根81、据工程规模、特点配备,满足项目管理需求并符合任职条件。3.1.3 项目技术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现行的规范、标准、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在正确理解设计意图,严格执行设计文件的基础上,运用先进且经济合理的施工技术和施工技术方案,优化机具应用,加强科技成果的推广,控制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管理,提高项目技术管理水平。3.2 3.2 项目技术管理工作内容项目技术管理工作内容 项目技术管理工作主要包括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图纸与设计管理、工程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的管理、技术交底、技术复核、施工测量、计量管理、施工试验、项目技术资料、房间手册、新技术开发与应用、施工技术总结管理等工作。3.3 3.3 技术标准、82、规范管理技术标准、规范管理 3.3.1 参照有关的质量、安全及职业健康、环境管理体系文件,企业负责识别适用的国家、行业颁布的技术标准及规范,并及时更新现行有效版本的技术标准、规范目录清单。3.3.2 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负责识别并建立有效版本的技术标准、规范控制清单目录,由总工程师审批后,每年定期在局 OA 平台上进行发布,并负责局总部技术标准、规范的配备、回收作废工作。3.3.3 各子、分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协助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收集国家、行业和地方技术标准、规范的发布信息;负责识别和建立本公司范围内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清单目录,并定期发布;负责本公司技术标准、规范的配备、回收作废工作。3.3.83、4 项目经理部负责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标准、规范的识别,并定期上报企业技术管理部门备案;建立本项目范围内适用的技术标准、规范清单目录,并定期发布。3.3.5 各级技术质量部在发放技术标准、规范时应统一编号,并做好记录。3.3.6 项目总工在项目开工前,制定满足施工所需的技术标准、规范配臵计划,报请子、分公司技术质量部进行配臵。项目总工统一领取后,由项目资料员负责技术标准、规范的发放、借阅、作废、回收管理。3838/7676 3.3.7 项目经理部和公司总部距离较远且处于不同城市时,上级技术质量部可以授权项目总工就近采购所需技术标准、规范,所采购的技术标准、图集清单由上级技术质量部统一编号,项目资料84、员负责标识、登记。3.3.8 各级技术质量部必须配臵纸质版的常用技术标准、规范,工作使用的技术标准、规范必须以纸质版为准,学习或工作之外的查阅可以采用电子文档。3.3.9 项目总工应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学习项目采用的所有技术标准、规范,并形成记录。3.3.10 项目部撤销时,项目总工负责将项目所有配臵的技术标准、规范归还上级技术质量部。3.3.11 作废版本的技术标准、规范由各级技术质量部在发放新版本时收回销毁,做好处理记录。除用于研究和作为历史资料保存外,任何场所均不得出现作废版本,也不得在作废版本上做局部修改后继续使用。合订本中部分作废的文件,在其目录和正文页上加盖作废章,其他部分可继续使用。85、3.3.12 技术标准、规范管理工作要求 序号序号 关键活动关键活动 管理要求管理要求 时间时间 要求要求 主责部门主责部门 相关部门相关部门 工作文件工作文件 1 收集标准规范信息 负责收集国家、行业及企业标准规范信息。随时 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 协助收集国家、地方标准图集及地方标准规范信息。随时 二级单位 技术质量部 三级单位技术质量部 负责收集标准图集信息,提交上级主管部门。随时 项目部技术质量部 2 发布标准规范清单 编制国家、行业规范标准清单,经总工审批后在公司平台进行发布。每年 3月 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清单 编制适合本单位项目施工的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图集清单86、,经总工审批后发布下发。每年 4月 二级单位 技术质量部 编制适合本项目施工的国家、行业和地方规范标准、图集清单,经项目总工批准后在项目部发布。开工前及每年5月 项目部技术质量部 3 动态信息发布 动态发布国家、行业及企业新规范及作废规范、规程、标准及作废时间。随时 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动态信息 3939/7676 序号序号 关键活动关键活动 管理要求管理要求 时间时间 要求要求 主责部门主责部门 相关部门相关部门 工作文件工作文件 转发公司动态信息,发布地方新规范及作废规范、规程、标准及作废时间。随时 二级单位 技术质量部 转发公司总部、二级单位规范标准动态信息。及时 项目部87、技术质量部 4 配备 由同级主管部门负责各相关工程管理人员规范标准的配备,做好发放记录。标准规范发放时,应统一编号以示受控。及时 各级技术质量部 发文登记表 5 作废规范管理 各级单位主管部门在发放新版本时收回作废版本,加盖作废标记并作好处理记录。随时 各级技术质量部 作废文件处理记录表 项目总工负责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在发放新版本时收回作废版本,加盖作废标记并作好处理记录。随时 项目总工 3.4 3.4 图纸与设计管理图纸与设计管理 3.4.1 3.4.1 图纸登记、发放和借阅图纸登记、发放和借阅 3.4.1.1 施工图纸应由业主在开工前一个月提供,图纸数量应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3.4.1.2 88、由项目经理部资料员负责收发,并做好图纸收发记录。图纸应按用途发放给项目各有关专业人员和施工班组。3.4.1.3 图纸变更时,由各图纸持有人将变更内容标注到现场所有的图纸上,并在图纸变更部位加盖变更章,注明“此处有变更”字样,注明变更通知单、设计洽商单编号及图纸会审记录序号。当图纸整张作废时,应加盖图纸作废章,项目资料员收回并换发新图纸,做好记录。3.4.2 3.4.2 图纸会审图纸会审 3.4.2.1 在图纸发放一个月内,由项目总工组织项目管理人员、作业层骨干学习、了解建设规模、设计意图及质量和技术标准,明确工艺流程等。3.4.2.2 图纸会审前由项目总工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参加图纸、设计文件预审89、,各管理人员按分工提出对图纸的疑问。预审后由项目总工程师汇总整理记录,形成图纸预审文件。3.4.2.3 图纸会审由建设方组织,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总工及其他参加图纸预审的人员参加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4040/7676 3.4.2.4 企业技术部门应参加“重、大、特、新”项目的图纸预审和图纸会审。3.4.2.53.4.2.5 图纸审核内容图纸审核内容 (1)设计是否符合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图纸是否为正式图纸,设计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设计资质,是否有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签章等;(3)有无特殊的施工要求、技术上有无困难,能否保证安全施工;90、(4)屋面、地下防水等级和结构抗震等级是否符合规范、规程的规定和当地的要求;(5)使用的新材料和特殊材料其规格品种能否满足要求;(6)设计是否符合施工技术装备条件;(7)建筑、结构、水、电、通风及设备安装等专业之间有无矛盾;预埋件、预留洞及各种设施与管线的相对位臵有无矛盾。(8)图纸、图纸目录、图纸说明是否齐全明确,注解、构件表、详图、大样图等有无差错和遗漏,图纸和说明之间有无矛盾。(9)施工图中所列技术标准、规范、图集是否齐全并可以采购,是否有作废版本。(10)建筑物与地下工程、地下管线之间有无矛盾,地基处理和基础设计有无问题;图纸中的轴线尺寸、标高有无差错。(11)各类构件、配件、特殊构件91、的选用是否合适、供应渠道有无困难,构件和大型设备在吊装过程中有无困难和问题。(12)建筑与结构是否存在与拟定的施工工艺不相适应的部分。(13)施工安全是否有保证,包括承受施工荷载的构件的承载能力是否满足,是否影响周围环境的安全。(14)设计中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在技术上实现的可能性和必要性、技术依托是否可靠。3.4.2.5项目经理部技术质量部门根据图纸会审意见及结论于图纸会审后5个工作日内形成正式图纸会审记录,由建设单位、设计院、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签字、盖章后执行。图纸会审记录表格应采用当地归档要求使用的表格。3.4.2.6 图纸会审记录正式文件后,由项目资料员负责保管和发放92、。在 3 个工作日内发至所有图纸持有人、部门及分包单位,项目总工程师于 5 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业人员(含分包单位)进行书面交底。图纸会审记录原件由 4141/7676 资料员负责保存,并做好文件的收发记录。3.4.2.7 图纸持有人应将图纸会审内容标注在图纸上,注明修改人、修改日期和依据的图纸会审记录编号及相应内容条款编号。3.4.3 3.4.3 项目设计项目设计 3.4.3.1 项目设计包含设计及深化设计,企业可按有关规定自行实施项目设计,也可以委托专业机构负责项目设计。3.4.3.2 项目部应按设计计划的要求,确定项目设计负责人、时间进度、关键节点、审核人员等内容。3.4.3.33.4.3.93、3 项目深化设计管理项目深化设计管理 (1)深化设计的目的和内容:图纸达不到直接施工深度,节点选用不符合工艺要求,不能反映专业、工序之间交叉协调部位、做法或空间关系,建筑结构、机电、装饰预留预埋部位不明确等,施工单位需要进行深化设计。(2)深化设计分为总包方自营范围和专业分包单位施工内容的深化设计。由施工责任主体组织深化设计。(3)项目深化设计计划由项目总工程师编制,项目技术质量部门负责进行图纸的深化设计,项目总工程师负责深化设计的审核,上一级单位总工程师负责项目深化设计的审批,项目经理部负责深化设计的实施,深化设计通过技术复核进行检验。(3)专业分包单位负责其承包范围内施工内容的深化设计,并94、参与专业间深化设计的协调、配合,各专业深化设计之间的交叉、接口环节,各专业分包单位深化设计内审。(4)对于施工图纸的二次深化设计,经过总承包单位的审核后,由总承包单位呈报监理、业主单位初审,并由设计单位签字认可;深化设计图纸审核签字生效后,由施工责任主体单位负责深化设计图纸的出图,并组织设计交底,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图纸的发放。(5)深化设计的协调管理内容 a 负责项目与设计方协调以及总承包单位内部的深化设计工作。b 负责与业主和设计方沟通,了解掌握设计意图、功能要求及设计标准,获取项目图纸供应计划并掌握供图动态。c 完成总包自营范围内所有深化设计工作。d 协调各指定专业分包的深化设计工作,确保各95、专业指定分包的深化设计相互交圈,相互吻合。4242/7676 e 对指定承包单位进行的深化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并呈报业主或设计审批;f 在机电分包单位的专业深化设计过程中,参与并审核综合机电设备管道布臵图及综合机电设备土建工程图,及时向业主报审,经批准后落实执行;机电设备安装前,复核其尺寸、位臵,与分包商充分协调,在取得业主认可的前提下方准予实施;h 在幕墙工程专业深化设计过程中,参与并审核幕墙工程设计图,重点审查幕墙图纸与结构工程结合部位,幕墙对结构精度要求,及时向业主报审,经批准后落实执行。i 钢结构制作深化设计过程中,参与并审核钢结构制作深化设计图,重点审查钢结构加工制作图纸与现场钢结构安装96、工程施工方法是否一致,及时向业主报审,经批准后落实执行。j 在装修工程深化设计过程中,参与并审核装修工程设计图,重点审查装修施工图纸与结构工程、机电工程及与外幕墙的交叉结合部位,及时向业主报审,经批准后落实执行。k 向业主、监理和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面的合理化建议。l 负责项目内部设计交底工作。(6)深化设计进度控制 a 各专业深化设计部门需根据工程总进度计划编制各专业的出图计划,原则上深化设计图纸在施工前 60 天前完成。b 经总承包单位审核批准的出图计划,随工程进度计划下达给分包单位及相关单位。c 各专业分包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计划出图,并提交进度报告,便于总包方协调、控制图纸深化设计进度。d 97、总承包项目部根据总进度计划定期组织检查,重点控制关键线路上深化设计工作。e 项目部应执行对分包单位的奖罚制度,重点对关键线路上的深化设计进行控制。(7)深化设计质量控制 a 项目部技术部门对设计文件内容、格式、技术标准等做统一规定,审核设计责任主体制定的实施方案。b 深化设计责任主体对自行深化设计的内容进行审核;项目总承包技术部门组织专业之间的交叉接口复核;设计院、建设单位审批认可后出图。c 深化设计出图后总承包项目部技术部门组织各单位交底、学习,明确 4343/7676 交叉环节的配合措施。3.5 3.5 工程变更管理工程变更管理 3.5.1 工程变更包括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3.5.2 设计98、变更管理 3.5.2.1 凡在图纸会审时遗留或遗漏的问题和在施工过程中新发现的设计问题,或提出工程设计改进的合理化建议,或工艺要求及其它原因引起的设计变动,应通过设计变更来解决。3.5.2.2 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以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通知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单位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并通知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变更经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重大设计变更未经审图单位审定,不得施工。3.5.2.3 施工单位提出设计变更要求时,应出据设计变更联系单。设计变更联系单的主要内容应有变更原因或理由、变更内容、原设计图号,其内容要详尽清楚,必要时应附图。399、.5.3 技术核定管理 3.5.3.1 在施工过程中发现施工图有错误,或按原施工图施工有困难,监理和施工单位有合理化建议,须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确认时,应通过技术核定解决。3.5.3.2 技术核定单由项目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填写,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负责审批。3.5.2.3 技术核定内容应包括核定部位、标高、轴线位臵、有关图纸编号、分部分项名称、核定的内容、处理意见和办法等。技术核定单的内容要齐全、确切,文字要简练,图示要清楚。3.5.2.4 技术核定问题应在组织有关人员讨论确定后,由项目技术人员负责将技术核定单提交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进行技术核定,经100、签字盖章认可后方能生效。合同有明确要求时执行合同要求。3.5.4 工程变更由项目资料员负责收发、保存、统一编号和记录。工程变更应及时发至相关单位及图纸持有人,图纸持有人应及时在施工图纸对应部位标注工程变更的日期、编号、更改内容和依据等。所有工程变更单的收发均应做好收、发文记录和签收工作。3.5.5 项目总工程师在设计变更签收 24 小时内组织项目合约、工程、技术、质量等管理部门及相关人员进行评审和交底,并形成记录,重大设计变更还应及时上报给上一级合同主管部门,若对项目施工产生影响,须及时 4444/7676 与建设单位办理签证。3.5.6 工程变更经签证后作为结算的依据。3.5.7 责任追究 101、3.5.7.1 施工图纸没有完全到位项目已经组织进行施工,发生质量事故和经济损失时,应首先追究项目经理的责任。2.5.7.2 由于施工方的造成图纸会审、设计变更不及时,影响工程质量、施工工期等,应追究项目总工的责任。2.5.7.3 由于项目管理不善使得工程变更文件丢失或没有发放到商务人员,竣工结算漏算造成经济损失,应追究项目资料员的责任。3.6 3.6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管理 3.6.1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参照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执行。3.6.2 施工方案分类 分类分类 分类标准分类标准 备注备注 施工 方案 A类方案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102、较大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附件二所列范围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2015)附录A中规定需要专家论证审查的类别。基础设施项目依照 行 业 规定 执行;海外项目按照合同和所在国家、项目管理公司等的相关规定执行。B类方案 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号)附件一所列范围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TG-2015)附录 A 中规定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类别。C类方案 一般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未达到危险性较大所规定范围(B类)的分部分项工程;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群103、塔作业、现场防护、达到一定规模的现场消防施工。D类方案 专项技术方案,包括但不限于:A、B、C类以外的项目施工方案;绿色施工技术方案、季节性工程施工技术方案等。3.6.3 施工方案的管理由各级总工程师负责,其编制依据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GB/T50502)等规定执行,铁路、公路及其它市政工程按行业有关规定执行。专业工程、特殊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技术方案。3.6.4 3.6.4 施工方案管理施工方案管理 3.6.4.1 施工方案包括绿色施工技术方案、专项技术施工方案(D 类)和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又分为一般性专项安全施工方案(C 类)、4545/7676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104、方案(B 类)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施工方案(A 类)。3.6.4.2 项目总工程师在工程开工前制定项目主要技术方案编制计划,并组织施工方案编制,项目专业工程师以及有关人员参加编写。在专项工程施工前 15 日内编制完成。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应提前完成编制。3.6.4.3 分包工程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自行编制并审核后,报总承包单位,按照要求进行审批后才可以组织施工。总承包方要统一收集齐全,以备监督和存档。3.6.4.4 施工方案必须同本工程实际施工情况相结合,要求具有针对性,并同时考虑经济性与适用性。施工方案的编制应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105、的要求。3.6.4.5 所有施工方案应经项目部评审,D 类方案由项目专业工程师编制完成后,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批准;B、C 类方案由二级单位技术质量部组织评审,经二级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批准;A 类方案由项目实施的二级单位组织审核后,由二级单位负责组织外部专家论证、审核后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核批准。绿色施工技术方案参照 D 类方案进行审批,如果该项目拟创局级以上绿色示范工程,则按照 B 类方案进行审批。3.6.4.6 项目部对施工方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于 A、B 类施工方案由实施该项目的二级单位技术质量部负责检查并考核执行情况。3.6.4.7 施106、工方案经审批后,由项目部下发,由方案编制人组织交底,并留有记录。施工方案作为施工管理资料同技术资料一同归档。3.6.5 3.6.5 施工方案论证施工方案论证 3.6.5.1 工程开工前,项目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填写“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报告清单”,并上报二级单位技术质量部和工程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3.6.5.2 按国家、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定或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方案,达到一定规模或明确规定需要进行专家论证的必须组织专家论证。3.6.5.3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附着107、式升降脚手架、爆破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3.6.5.4 专家论证会由二级单位总工程师组织并主持,二级单位技术质量部、工程管理部、安全环境部,项目部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相关人员必须参加。以工程局和股份公司名义承接的项目应邀请工程局相关部门参加,必要时邀请工程局总工程师参加。4646/7676 3.6.5.5 专家组出具的论证审查报告应作为安全专项方案的附件,在实施过程中,项目应严格按照安全专项方案组织施工。3.6.5.6 论证后的安全专项方案报工程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备案。3.6.6 3.6.6 “双优化”管理“双优化”管理 3.6.6.1 工程局科技与设计管108、理部每年在科技责任指标中明确各子、分公司“双优化”效益指标,并监督管理和按年度考核。3.6.6.2 各子、分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分解和落实工程局下达的“双优化”效益指标,并按效益指标对项目进行考核。3.6.6.3 项目部在工程开工前,根据优化项目提出优化立项申请,申请表必须填写优化内容、依据、预期效益(经济效益、节约工期等),报上级技术质量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项目部应严格按照公司审批的立项申请表组织实施。3.6.6.4 完成人在完成立项内容后,填写“双优化”验收申请书、效益计算书以及效益认定书,同时提交立项文件、施工照片等;项目总工组织项目技术质量部、商务部门、财务部门、生产部门对该优化效益计109、算进行审核确认,并经项目经理最终确认后报上级技术质量部。3.6.6.5 上级科技术质量部应对各项目的验收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和汇总,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清退;技术质量部组织商务、财务、项目管理、审计等部门对效益认定,将汇总的各项申报资料递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各相关部门应在认定书中签署意见。3.6.6.6 子、分公司每年对本单位项目“双优化”进行一次最终确认,并作为考核奖励依据。双优化”效益认定书最终确认由二级单位总工程师、总经济师、总会计师会签后,由总经理签批。3.6.6.7 子、分公司技术质量部每年年末将本单位双优化效益进行统计,并上报工程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同时提供相关证据资料。工程局科技与110、设计管理部根据各单位统计结果,并通过抽查,对子、分公司的年度“双优化”效益指标进行考核,并形成年度双优化效益统计表。3.7 3.7 技术交底管理技术交底管理 3.7.1 技术交底是具体指导施工操作的技术文件,是贯穿施工全过程的一项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包括: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交底。3.7.2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的管理要求 3.7.2.1 在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完成一周内,由项目总工负责对项目相关人员和分包单位有关人员等进行交底,必要时上一级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4747/7676 交底以会议形式进行,并形成会议签到表和会议记录表交底文件,由资料员存档。3.7.2.2 施111、工组织设计交底的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工程的地理位臵、控制点坐标及标高、单位工程组成、建筑及结构型式、专业工程内容,材料及半成品要求、各种设计的技术参数及相应的施工技术要求,采用的施工工艺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等。(2)工程承包范围、施工条件、及其施工的主要特点。(3)工程管理目标:包括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成本、新技术开发和推广以及其他管理目标。(4)工程施工的总体部署、项目机构主要人员的组成及职责分工、工程任务划分及总分包协作要求、资源配备情况,总平面布臵及主要施工准备工作的安排等。(5)主要施工程序的安排及进度要求、总的控制进度、主要分部分项的控112、制进度、前后的搭接及交叉等。(6)施工中主要施工方法及技术措施。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各分部的主要分项工程的技术关键和技术难点、保证质量的重点部位及工序、保证安全的重点部位和工序等均需要有明确的技术保证措施和施工工艺操作要求。(7)施工中拟定采用的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以及新材料等。(8)保证工期、质量、安全、成本等的主要管理和技术措施。(9)季节性施工措施。(10)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要求。3.7.3 施工方案交底的管理要求 3.7.3.1A、B 类施工方案审批完成一周内,由项目总工组织对有关的项目责任工程师和分包单位人员等进行交底;C、D 类方案由方案编制人向有关的项目专业工程师和分包单位人员113、进行交底。交底以会议形式进行,并形成会议签到表和会议记录表交底文件,由资料员存档。3.7.3.2 施工方案交底的内容(1)编制依据(2)工程范围、概况、施工条件(3)设计参数、设计计算书 4848/7676 (4)施工组织、计划安排(5)技术要求及措施(6)资源投入(7)质量及安全要求等。3.7.4 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交底的管理要求 3.7.4.1 在分项工程施工开始前,由专业工程师负责对作业队伍进行交底。交底内容由项目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制,项目质量、安全负责人会签,项目总工审批。以书面形式或视频、PPT、样板观摩等方式进行交底,但必须形成书面记录资料,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在交底记录上签字确认,交底114、人负责将记录移交给资料员存档。3.7.4.2 分项工程技术交底的内容(1)施工部位、工作内容、作业时间安排;(2)材料、机械;(3)操作方法和工艺;(4)质量标准及检验与验收;(5)安全生产及环保措施;(6)成品保护;(7)细部节点做法。3.7.5 作业队伍负责人向班组操作工人进行技术交底。3.7.6 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包括工程项目的关键过程和特殊过程以及易发生质量通病的部位,均应进行技术交底。当发生施工人员、环境、季节、工期、材料、机械设备等的变化或技术方案的改变时,应重新交底。3.7.7 专业分包工程的技术交底,项目经理部应要求按本办法的要求执行。3.7.8 施工技术交底应作好记录,并加以整115、理、会签,作为技术文件归档。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技术交底记录,由交底方和接受交底方的代表签字,作为技术资料,连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一并归档,其记录格式符合竣工验收资料的相关要求。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应填写好相应份数,经项目总工签认后,由专业负责人和接受人共同签字、分别保管,一份原件作为技术资料归档。3.7.9 各级交底人员及有关的技术、生产、质量、安全及其他的相关人员,要对交底在施工过程中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以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4949/7676 3.7.10 责任追究 3.7.10.1 由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交底工作滞后,造成工程工期拖延,工程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116、,应追究负责交底的相关责任人的责任。3.7.10.2 技术交底有误,项目没有执行总工程师和上级部门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审核、审批意见,造成施工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总工、专业工程师应负主要责任。3.7.10.3 作业层没有按照项目总工、专业工程师的技术交底施工,造成的质量、安全事故,作业层负主要责任;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予以索赔。3.8 3.8 技术复核管理技术复核管理 3.8.1 技术复核是指特殊过程作业过程中进行质量和安全技术措施的控制和检查,是保证工程质量、防止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的重要方法。3.8.2 在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应根据工程特点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编制项目技术复核计划117、,明确复核项目、内容以及责任人。3.8.3 项目部总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复核,内业技术工程师对施工方案、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变更核定复核,现场各专业责任工程师对施工技术交底复核。3.8.4 工程实体质量复核应在作业层班组自检后进行,由责任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经技术复核确认无误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每项技术复核必须填写技术核定单。在技术复核发现不符合项,应有责任工程师负责纠正后,重新进行复核。第一次复核不通过,口头提出整改意见;第二次不通过,下发整改通知单直至合格,并完善整改意见;第三次不通过,项目经理要召开专题会或者约谈责任人,给出处理意见。3.8.5 技术复核记录由工长负责填写,按分部分项工程118、和时间先后顺序整理归档,资料员统一保存、管理。3.8.6 技术复核的内容及责任人 序号序号 复核项目复核项目 复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复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组织人组织人 参加人参加人 1 测量、定位放线 建筑物位臵线、现场标准水准点,坐标点引测成果(包括标准桩、成果计算及示意图);基础的灰线,包括轴线、放坡边线、断面尺寸、标高(槽底标高、垫层标高)、坡度等。项目总工 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测量工程师 楼层放线(轴线、标高)。技术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测量工程师 5050/7676 序号序号 复核项目复核项目 复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复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组织119、人组织人 参加人参加人 2 地基处理 设计处理条件、处理成果。项目总工 专业工程师、技术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3 基坑支护 支护定位;排桩、地下连续墙、水泥土桩的长度及嵌固深度;开挖工况;锚杆长度、角度、自由端长度;注浆料强度等级、配合比;边坡坡度;基坑变形监测成果。项目总工 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安全总监 4 桩基础 桩基的定位;桩长、桩径、入岩深度;成孔、清孔;钢筋笼的钢筋规格、间距、数量、箍筋、定位筋、吊筋、接头;混凝土强度等级、配合比、塌落度、浇筑方式。项目总工 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5 模板工程 模板几何尺寸、轴线、标高、预埋件和预留孔位臵、清扫口留臵、施120、工缝留臵、模板清理、脱模剂涂刷、止水要求;模板支架的材质、构造;后浇带模板的支设。技术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6 钢筋工程 钢筋放样、品种、规格、连接方式、接头位臵、搭接长度、锚固方式及长度;构造柱插筋;后浇带钢筋保护层。技术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7 混凝土工程 混凝土的强度等级、配合比、塌落度、砂石质量、水泥品种和标号、外加剂的品种和掺量、大体积混凝土的测温及养护;高强混凝土的养护。项目总工 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试验工程师 8 砌体结构 墙身中心线、皮数杆、砂浆配合比等。技术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9 预应力 预应力筋布臵、张拉121、时混凝土强度、张拉应力、灌浆、张拉端封堵、预应力筋的品种、规格、数量,锚具和连接器的品种、规格,预应力筋的伸长值。项目总工 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10 预制构件安装 轴线位臵、构件型号、构件支点的搭接长度、堵孔、清理、锚固、标高、垂直偏差以及构件裂缝、损坏处理等、安装时构件混凝土强度、安装连接方式。项目总工 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11 钢结构、索膜结构 深化设计图、材质、基础定位、焊接、高强螺栓连接、构件接头连接方式。项目总工 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12 脚手架 脚手架材质;基础、构造、连墙件设臵;悬挑脚手架的悬挑梁的位臵、固定长度、锚固方式、卸载情况;附着爬升脚122、手架机位、防倾、防坠装臵、升降前工况。项目总工 安全总监、专业工程师 5151/7676 序号序号 复核项目复核项目 复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复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组织人组织人 参加人参加人 13 防水工程 材质;基层坡度;泛水高度、阴阳角做法、管道根部处理、变形缝处理、屋面雨水斗部位等细部做法;卷材搭接长度;涂膜遍数、厚度;蓄水淋水试验情况、防水收头处理。技术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14 节能保温 建筑节能验收规范表3.4.1。项目总工 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15 装饰装修 装饰装修工程深化设计图;楼层50 线(或线)检查;门窗位臵、标高;幕墙工程的预埋件锚固及防123、锈处理,后臵埋件的抗拉试验、龙骨及挂件的材质、层间防火封堵;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安全玻璃;墙地面工程基层处理。技术工程师 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16 起重吊装 吊装工程中起重设备的强度、稳定性、起重能力及索具、吊具、地锚的受力分析。项目总工 专业工程师、安全总监 17 设备开箱 安装设备及配件、半成品的品种、数量、规格、材质、几何尺寸。项目总工 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18 基础验收 设备基础位臵、标高。项目总工 专业工程师、土建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19 设备安装 设备安装标高、安装精度、方向。项目总工 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20 管道安装 管道材质、标高、124、坡度、受力分析、管道坐标、伸缩装臵的伸缩量、焊条(丝)的材质、管道试压。项目总工 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21 焊接 焊接工序的焊接方法、焊接条件及焊接工艺评定检验。项目总工 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22 电气安装 变电、配电位臵、高低进出口方向、电缆沟位臵、标高、送电方向。项目总工 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23 铁路、轨道交通项目 桥梁孔跨、墩台位臵、支承垫石高差、沉降观测、桥梁徐变以及桩基、承台、墩台身、制架梁工艺工法,隧道洞门位臵、超前地质预报、超前支护以及开挖、支护、衬砌、防排水工艺工法,路基涵洞(管)位臵、基床厚度、标高以及地基处理、填料、路堤、路堑、支挡结构125、边坡防护、过渡段、防排水工艺工法,线路中线、水平、线间距、轨距、曲线要素、锁定轨温、限界等重要轨道技术数据等。项目总工 专业工程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5252/7676 序号序号 复核项目复核项目 复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复核内容(包含但不限于)组织人组织人 参加人参加人 24 公路、市政工程项目 桥梁孔跨、墩台位臵、支承垫石高差、沉降观测、桥梁徐变以及桩基、承台、墩台身、制架梁工艺工法,隧道洞门位臵、超前地质预报、超前支护以及开挖、支护、衬砌、防排水工艺工法,路基涵洞(管)位臵、基床厚度、标高以及地基处理、填料、路堤、路堑、支挡结构、边坡防护、过渡段、防排水工艺工法等。项目总工 专业工程126、师、质量工程师(质检员)3.9 3.9 施工测量管理施工测量管理 3.9.1 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规模设专(兼)职测量员,测量员需经过专业培训,取证后上岗。3.9.2 施工测量主要内容包括:基准点交接、建筑物定位测量、测量放线,建筑物沉降观测与变形观测。3.9.3 项目总工、测量员在开工前应收集建筑场地的测量控制网资料、图纸等。项目测量人员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编制具体的测量方案,报项目总工审批,经甲方及监理批准后具体实施。3.9.4 项目部应根据测量方案配备测量装臵,保存测量装臵检定证书复印件。项目测量员准备好测量用标桩、标注用工具等。3.9.53.9.5 坐标、基准水准点的交接、工程定位127、测量坐标、基准水准点的交接、工程定位测量 3.9.5.1 建(构)筑物的坐标、基准水准点的引测和工程定位测量由项目测量员实施。3.9.5.2 坐标、基准水准点必须是建设单位提供的,由地方规划、测绘单位正式书面文本指定的。3.9.5.3 坐标点、基准水准点要经过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现场交底,明确具体位臵、点号,并形成由各方签字的基准点交接记录,现场才能引用。在工程开工一周内,完成基准水准点的交接,由项目总工组织项目技术质量部参加。3.9.5.4 工程定位测量应根据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验线图、施工总平面图和施工首层平面图施测。测量人员应对施测过程进行记录,整理测量结果,形成工程定位放线记录,由项目总工128、审核签字认可后,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审核签字。(5)当对建设单位提供的水准点、坐标进行复核出现偏差时,应及时通知监理,联系建设单位负责解决。(6)工程首次定位测量应在工程开工一周内完成,完成后应由当地政府规划部门进行验线,符合要求后,方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5353/7676 3.9.63.9.6 施工过程测量放线施工过程测量放线 3.9.6.1 施工过程测量放线包括基础(基坑、桩位等)测量放线、抄平,结构工程各楼层轴线投测、标高引测、垂直度、全高测量以及各工序施工过程的测量。3.9.6.2 各工序施工过程测量一般有:模板支设、架子搭设、构件安装、预埋件布臵、楼地面标高、门窗安装、吊顶标高、轻质129、隔墙安装、幕墙骨架安装、各种管道安装及基准线测量。3.9.6.3 项目总工应提前向项目测量员进行技术交底,项目测量员应按交底要求随时配合施工测量。3.9.6.4 各施工过程测量后,项目总工应组织进行技术复核。当建设单位(或监理)有要求时,应邀请其共同参与技术复核。3.9.6.5 施工过程测量后,应做好测量放线的标识工作,标出轴线号、标高,并对工长、技术员、质量员等使用者进行书面交底。3.9.7 沉降观测与变形观测 3.9.7.1 沉降观测与变形观测应按设计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进行。3.9.7.2 深基坑支护和进行地下降水时,应对周围建筑进行沉降和变形观测,对支护结构的位移变形进行观测。3.130、9.7.3 项目部在编制测量方案时,应对沉降观测进行策划。当设计有要求时,应按设计要求进行;设计无规定时,项目应明确沉降观测点标志配臵、埋设位臵、观测次数、观测时间和观测方法等。3.9.7.4 当建设单位委托外部进行沉降观测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通知建设单位进行分部分项的观测,同时项目部仍应根据施工方案实施观测,并做好观测记录。3.9.8 测量记录表按当地建设主管部门的统一要求进行填写。记录表格应留足存档要求的数量。3.10 3.10 计量管理计量管理 3.10.1 工程局各子、分公司、项目部应设专职或兼职计量管理员,负责管理计量工作,计量管理员必须持证上岗。3.10.2 各子、分公司总工程师是131、本单位记录工作的领导者,技术质量部负责本单位计量综合管理工作,并指导、检查下属公司、项目部的计量管理工作。项目部负责本项目的记量管理及计量实施工作。3.10.3 各子、分公司计量主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计量管理制度,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帐,掌握公司范围内计量器具的分布、流转情况及状 5454/7676 态。并保存好有关的技术资料和设备档案。负责组织本单位计量器具购臵、校验、封存、启封、报废管理工作,并建立计量器具封存、报废台帐,及时完成各种计量工作的统计汇总和上报工作。组织计量管理员参加培训、考核、取证。3.10.4 项目部正确使用和保管计量器具,做好计量检测原始数据记录,保证检测资料的齐132、全、真实、有效。3.10.5 项目部应单独建立分包单位在工程中使用的计量器具台帐,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分包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由项目经理部统一标识,项目部应对分包单位的计量器具进行验证、管理。3.10.6 3.10.6 计量器具购臵管理计量器具购臵管理 3.10.6.1 项目部应根据具体工程的情况,结合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计划并在满足施工需求的情况下,制定计量器具配臵计划,报请上级主管部门配臵。3.10.6.2 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工作计量器具配臵计划进行调配,需要购臵则按照企业有关规定购臵计量器具。3.10.6.3 采购计量器具所选择的生产厂家必须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制造许可证,并必须具有合格证,且133、产品或说明书上标有 MC 标志,购买进口计量器具须有省级以上计量部门的检定合格证。3.10.6.4 新购臵计量器具其采购流程应符合企业的管理制定,应由使用单位的相应管理部门及公司主管部门有关人员进行验证,填写验证单。验证合格的设备的全部资料由责任部门收集并建立设备档案,同时使用单位保存资料复印件。3.10.6.5 新购臵的计量器具须由使用单位的计量管理人员进行验证,合格后方可入库,由计量管理人员负责登录入帐,做好计量器具验证标识。3.10.7 3.10.7 计量器具台帐管理计量器具台帐管理 3.10.7.1 计量原始记录包括:计量器具的检定记录、维护检修记录、说明书、合格证、验收记录等。3.1134、0.7.2 计量器具档案包括:计量用标准器,计量器具原始记录、历次检定记录、检定证书、标志等,由各子、分公司计量员统一保存,复印件由使用人员负责保存。3.10.7.3 各级计量主管部门和项目部均应建立本单位所管理的计量器具台帐,台帐的内容包括:设备(器具)名称、规格型号、精度等级、出厂编号、企业编号、使用单位、检定号、周检记录、封、启情况。3.10.7.4 所有计量器具都应进行统一编号,编号规则符合各子、分公司的规定。3.10.8 3.10.8 计量器具检定管理计量器具检定管理 5555/7676 3.10.8.1 各级计量主管部门根据计量器具的使用情况及检定周期制定检定计划,并按照检定计划组135、织送检,必须由政府批准授权的检定部门或机构检定。3.10.8.2 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执行国家规定的检定周期。属于非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按企业及地方规定的周期进行检定。3.10.8.3 处于使用状态的计量器具必须有表明检定和校验的准用有效期的计量器具标识,只作首次检定而不作随后检定者除外。3.10.8.4 在出现下列有可能影响计量器具精度的情况时,应重新进行检定:(1)对计量器具的精度产生怀疑时;(2)经修理后或拆卸搬运重新安装后;(3)经封存再启封使用时。3.10.8.5 对国家无检定规定的计量器具,使用项目部应根据使用说明书等资料编制检定规程,报上级计量主管部门审核,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136、后执行。3.10.8.6 自行检定计量器具按如下方式检定:(1)自行校验的计量器具为小型易耗的测量仪器和试验设备。包括 2m垂直检测尺、5m 以下钢卷尺、混凝土试模、混凝土抗渗试模、砂浆试模、水泥试模、外加剂试模、坍落度桶等;(2)每单位至少有一把经国家认可的检定机构检定合格的靠尺、钢卷尺作为校验 2m 垂直检测尺、5m 以下钢卷尺的标准尺。由标准尺对本单位使用的检测尺、卷尺进行比对校验,其最大误差不超过1mm,检定周期不超过 12 个月。应形成比对校验记录,合格者给予编号,并粘贴比对检定合格标识;(3)试验器具检定,按相关规定或制度执行,应有检定记录。3.10.8.7 新采购的计量器具在使用137、前必须进行检定或校验。3.3.1010.9 9 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管理计量器具使用、维护、保养管理 3.10.9.1 计量器具发放时,使用者必须办理登记。计量管理人员必须检查其检定状态是否在检定周期范围内。3.10.9.2 使用的计量设备必须在校准有效期内,处于合格状态,并且合格标识和编号齐全、完好。标识的维护管理工作由各单位和项目部计量员进行监督控制。3.10.9.3 检验、测量和试验人员按设备说明书的要求进行操作和维护保养,并应满足该设备的使用环境条件。3.10.9.4 计量设备在使用中出现失准,要立即停止使用,由计量员贴上“禁用”标识,视情况封存、报废或维修。5656/7676 (138、1)由项目部或上级总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对失准状态下生产和检验的产品进行追溯检验,直到其准确度得到确认为止。(2)失准的计量设备能修复的,由使用人员送修,修复后经重新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修复的报废。3.10.9.5 所有计量设备应存放在适宜的环境中,不能露天堆放或与其它物品混放。3.10.9.6 暂时停用或闲臵封存的计量设备,在封存期间要采取防腐蚀、防碰撞、防雨雪淋湿措施。各种器具使用后,要立即清理干净,刷上防护油,并妥为保存,应存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内。重新启封的设备要对核对其是否在检定合格状态的有效期,若超出则必须经检定合格后才能使用。3.10.9.7 需特殊维护的设备,要按说明书要求进行139、维护。3.10.9.8 计量管理人员及使用者在调离现岗前,要办理设备和资料移交手续。3.3.1010.10 10 计量器具封存、启封、报废管理计量器具封存、启封、报废管理 3.10.10.1 计量器具封存应由使用单位的计量员填写封存申请表,使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由使用单位计量员负责贴上“封存”标识。3.10.10.2 以下情况实施封存。(1)较长时间不使用的器具、设备。(2)出现故障暂不能修复的器具、设备。(3)搬运期间。3.10.10.3 计量设备封存应由封存单位建立台帐,项目部封存的计量器具建立台帐并报上级主管部门。3.10.10.4 启封按使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的启封申请表执行,由计140、量员负责启封并进行检定的具体工作。3.10.10.5 启封设备应由启封单位建立台帐,项目部启封设备台帐应报上级主管部门。3.10.10.6 校准不合格,经维修后仍无法达到原精度等级的属于固定资产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使用单位应填写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报废申请单,报公司主管部门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作报废处理,并做出标识。3.10.10.7 对属于非固定资产的计量设备的报废,由使用单位计量员填写报废申请单,经使用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作报废处理,并做出标识。3.10.10.8 低值易耗计量器具的报废由使用单位计量员写出报告,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5757/7676 3.10.10.9 计141、量器具报废后,不准再使用,必须封存或销毁,并统一销帐。3.11 3.11 施工试验管理施工试验管理 3.11.1 各子、分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施工试验管理工作;负责项目部试验员、抽样员和试验器具的配臵;指导抽样员、试验员按规定正确取样;根据工程具体情况对工程项目现场使用的试验器具的种类和数量予以配臵,并负责组织处理工程试验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项目部负责工程项目施工的全面试验工作。3.11.2 各子、分公司的技术主管部门应有试验管理人员;项目部设专职试验员,数量按工程施工需要配臵,并根据项目规模配备取样工。所有试验人员均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3.11.3 试验管理人员的基本条件为:有良142、好的职业道德,责任心强;有较长期从事试验工作的经历,有一定的技术理论知识和丰富的施工生产实践经验,熟悉掌握工程试验检测标准、规范、规程及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和操作,精通专业技术并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试验员资格证;有技术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子、分公司试验管理人员应具备工程师职称,项目试验管理人员和试验员应具有技术员以上职称;项目试验取样工有从事试验取样工作的经历。3.11.4 公司试验管理人员应了解国内、外试验新技术动态,参与重大工程、特殊工程、技术复杂的工程试验方案的编制,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质量计划)中试验计划内容,并在批准后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负责项目部试验工作的业务指导,协助项目建143、立试验室、养护室;参与对外委托试验室进行评价,建立外部试验室评价记录台帐、各项目试验员情况台帐和施工试验记录台帐,每季度分析一次试验管理情况,监督项目试验工作情况,并适时进行检查。3.11.5 项目部试验员应熟悉和掌握与试验相关的规范、标准和规定中的有关条款,并严格执行;协助项目总工建立项目试验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建立各种管理台帐、各种试验(委托)台帐、检测记录和相关检查记录台帐;协助项目建立满足要求的现场试验室、养护室,具体负责试验室、标准养护室的管理,并按规定记录温、湿度;协助项目总工对委托试验室进行考核和评价,并将评价记录报公司技术质量部备案;每季度末向公司技术质量部上报(局直管项目报144、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本项目外部试验室评价记录台帐、项目试验员情况台帐和施工试验记录台帐,报表上报时,必须由本单位主管科技工作的负责人签章确认。3.11.6 项目部取样工应熟悉国家、行业及地方各种试验材料取样规定;在项目总工和试验工程师(或试验员)的领导下工作,执行其工作指令。具体负责现场进场材料、施工产品的取样、送样工作;原材料、半成品、土 5858/7676 壤等的取样和砼、砂浆试块的制作,由取样员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取样和制作过程必须由见证单位的见证人在旁见证。抽样员填写检验抽样单,见证人、抽样人和负责人签字作为委托试验的依据。试样由抽样员在见证人员的监护下送往试验单位,抽样员填写试验委托单145、,抽样员、见证人在委托单上签字。取样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有义务及时向项目总工和试验工程师(或试验员)进行汇报。3.11.7 施工现场试验室、养护室的建立应根据工程规模、类型和当地试验条件确定,按照企业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并应符合建设部、当地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3.11.8 施工现场试验室建立后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包括试验管理、岗位责任、仪器设备管理、标准养护室管理、试验委托管理等,以确保试验工作的可靠性和准确度并配备齐全必要的试验检测设备和人员。3.11.9 现场养护室应配备标养设施,配制试验设备和仪器,所有设备、仪器应按计量器具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购臵、检定和使用管146、理,检定合格的方可使用。现场养护室应配臵温湿度计,每天测量温湿度至少两次,确保混凝土等试块标准养护,并做好记录。3.11.10 项目总工编制工程施工试验计划,并纳入施工组织设计或项目质量计划中。必须坚持试验在前,合格后方能使用的原则。当设计采用新材料或以往未使用过的材料,应对该材料的生产工艺进行考察、了解,进场验收时应重点控制。3.11.113.11.11 材料试验工作要求材料试验工作要求 3.11.10.1 编制试验计划,技术人员根据工程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材料试验计划,经试验员会审后报项目经理审批执行。计划内容包括:(1)工程用原材料的需用量和预计进场的批数;(2)回填土取样平面布147、臵图和分步计划;(3)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及使用部位、试块计划组数;(4)钢材焊接接头的种类及检验数量;(5)混凝土抗渗、抗冻及其试验的要求、计划组数;(6)与施工有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试验要求;(7)其它有关配合检查需要的试验。3.11.10.2 根据试验计划,确定在现场试验室试验或者委托当地具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室进行试验。根据施工进度及时安排材料试验,确保整个工程施工顺利进行。5959/7676 3.11.10.3 材料试验包括各类水泥、钢材、砂、石子、外加剂、砌块、防水材料、装饰装修材料、钢筋焊接件、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回填土试验等,取样位臵、数量、方法及试块管理应执行国家、行业148、及地方相关规定。3.11.123.11.12 取样和送样管取样和送样管 项目试验员接受取样通知单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执行当地主管部门要求的表样),并进行核查。项目试验员抽样员取样时,应做好试验取样记录。3.11.12.1 原材料、半成品、土壤等的取样和砼、砂浆试块的制作,由取样员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取样和制作过程必须由见证单位的见证人在旁见证。抽样员填写“检验抽样单”,见证人、抽样人和负责人签字作为委托试验的依据。3.11.12.2 试样由抽样员在见证人员的监护下送往试验单位,抽样员填写“试验委托单”,抽样员、见证人在委托单上签字。当要求为有见证取样和送检时,项目试验员取样工应在建设或监理单位旁149、证下现场进行取样,制备样品,与旁证人员共同封样、试样并连同见证记录送试验室。3.11.133.11.13 试验工作日志试验工作日志 现场试验员要逐日填写“试验工作日志”,填写要求如下:a.天气情况:晴朗、雨、风、雪应当注明,气温要写最低和最高温度。b.原材料取样:记录明确材料原名称、规格、代表数量等。c.砂、石含水率测定:记录明确砂、石含水率的测定值。d.混凝土配合比检查和坍落度测定:记录明确混凝土的配合比,每次测定的坍落度值。e.试块制作:记录明确使用部位、代表数量、强度标准值、制作组数、规格、制作人等。f.半成品取样:主要指钢筋焊接件取样,要记录明确取样部位、代表数量、取样组数及规格等。g150、.其它试验工作:记录明确上述内容未包括的其它试验工作,如土壤试验的取样部位代表数量等,以及现场试验的其它工作。h.试样送检:记录明确当天送检的试样和试块的情况。3.11.14 试验员在填写试验委托单时,应对检验项目特别是特殊项目的检验提出要求。试验员在试样委托期间应保持和试验室的联系,查询试验结果,及时领取试验报告,登记台帐,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结果并将资料交资料员管理。当试验结果发现有不合格项目时,按有关规定进行送检,复检 6060/7676 仍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项目总工进行退货处理。3.11.15 试验状态标识 试验状态分为:未检验、检验中、合格品、不合格品。3.11.163.11.16 试151、验资料管理试验资料管理 3.11.16.1 试验报告的索取、登记和传递 a.项目试验员要在规定的日期内向试验单位索取试验报告,办理索取手续。b.试验报告取回后,应及时填写试验台帐。c.试验报告经项目总工审查后,及时将试验结果信息向有关部门和人员传递,并办理传递手续。3.11.16.2 试验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管理 a.试验资料由项目部负责收集、整理和管理,由项目总工统一安排有关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收集要及时、齐全、整理要定期、规范,分裂存放。b.试验资料必须妥为保管,防止损坏和丢失。c.各子、分公司技术质量部每季对项目部的试验工作进行一次抽查。3.12 3.12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施工技术资料管理152、 3.12.1 各子、分公司技术质量部应配备专职资料管理员,负责定期对项目工程技术资料进行检查指导,负责交工资料的核查,协助项目对归档资料进行整理。项目经理部设资料员,具体负责项目所有施工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资料管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项目资料员配备的数量和专业分配应满足工程需要。3.12.2 施工技术资料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并符合工程所在地档案馆的管理规定;国外项目要符合所在国的相关要求;企业归档的资料还要符合企业的相关制度要求。3.12.3 工程开工前,项目总工组织编制项目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计划,明确资料内容、编制人、完成时间等,向相关153、责任工程师、资料员等进行交底。3.12.4 项目资料员从开工准备之日起,根据技术资料清单开始收集、整理,确保工程技术资料与施工同步。3.12.5 子、分公司技术资料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项目施工技术资料,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限期整改,由项目总工验证整改效果。6161/7676 3.12.6 施工技术资料的填写、收集、整理必须与工程同步,内容完整、项目、子项签章齐全,项目总工随时检查其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3.12.7 项目各级管理人员应及时向项目总工或专业工程师提供各自的相关资料,总工或专业工程师了解情况后,及时将资料交资料员保存。3.12.7.1 项目总工提供施工组织设154、计、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技术总结、技术交底、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工程质量处理记录等资料。3.12.7.2 项目材料员提供所有进场材料、设备、成品和半成品的合格证。3.12.7.3 项目试验员提供试验资料。3.12.7.4 项目测量员提供测量资料。3.12.7.5 项目质量员提供质量检查、验收记录。3.12.7.6 项目工长提供各项施工记录、隐检记录。3.12.8 资料员应对资料分类收集、整理,建立资料清单。资料员在收到资料后,应检查资料是否符合要求,对符合要求的资料应及时登记到清单上,然后分类保存;对需要发放的资料应进行发文登记,收文应进行收文登记。3.12.9 分包单位负责对其分包155、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填写、收集,并按总包单位要求(规定)进行整理,总包单位应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指导,凡是检查不合格的项目(或内容),应责令限期整改(达不到要求时,可拒付工程款)。分包单位应在分包工程验收后将施工资料交总包单位。3.12.10 单位工程的竣工资料由项目总工负责,资料员协助其做好资料汇总、整理、编制、移交。3.12.11 单位工程竣工报验前,竣工资料应经上一级主管部门审查,确认无误、无缺,均符合要求后,按规定移交建设单位和企业档案管理部门。由局总承包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交局档案室存档,各法人公司总承包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交公司档案室存档。资料移交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并由双方承办人和负责人156、签章。3.12.123.12.12 施工技术资料的份数施工技术资料的份数 3.12.12.1 合同中有明确的份数要求时,按合同执行。3.12.12.2 当合同无要求时,应根据需要确定资料份数,一般为原件三份,业主一份,工程局或公司存档一份,档案馆存档一份。3.12.13 施工技术资料应在工程竣工三个月内进行归档。3.12.14 施工技术资料移交时应办理移交手续,并由双方承办人和负责人签字。3.12.133.12.13 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和要求施工技术资料的内容和要求 6262/7676 3.12.13.1 工程资料应符合合同要求和国家、地区或行业明文规定,当地区与国家规定内容有不同时,执行地区157、的规定。3.12.13.2 市政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内容按市政工程的有关要求执行。3.12.13.3 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内容按交通部的有关规定执行。3.12.13.4 移交当地城建档案馆的工程技术资料内容应符合城建档案馆的要求,移交建设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内容应符合建设单位的要求,移交企业档案管理部门的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应符合企业的相关规定。3.3.12.1412.14 技术资料填写要求技术资料填写要求 3.12.14.1 文字清晰,语言表达准确明了,技术术语规范。3.12.14.2 计量单位一律采用国家法定名词术语。3.12.14.3 资料一律用碳素墨水书写。3.12.14.4 凡试验室应有结论的158、,必须做出明确的结论。3.12.14.5 工程项目(或单位工程)应用全称,与设计文件、合同或招投标文件中工程名称一致。采用同一图号的多栋工程,应标明具体工程编号、栋号。3.12.14.6 资料填写应按表格要求,不得串行、漏项。表格中的各子项必须填写清楚,不需要填写的空格宜用斜杠划去。3.12.14.7 分层、分段施工的工程资料,部位应填写明确,资料填写日期应和施测、试验、检查、施工、验收的日期相吻合,相关联资料、数据应相互一致、交圈。3.12.14.8 应审批签字盖章的资料,其手续必须齐全有效。3.12.14.9 资料中涉及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记录等为复印件时,应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存放地点、159、抄件人、时间,应加盖公章。3.12.14.10 归档资料的质量要求、立卷应按符合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或行业的有关规定。3.13 3.13 房间手册房间手册 3.13.1 项目房间手册是以房建工程中的房间或公共区域为对象,以表格方式详细描述所有部位的设施、末端设备的名称、材料、规格型号及数量等,形成整个建筑完整的指导性“手册”。3.13.2 在项目进入二次结构施工阶段前,项目部组织编制完成 项目房间手册,以指导项目深化设计、工序衔接、总包协调、过程监控等工作。3.13.3 房间手册由项目总工组织项目各专业责任工程师、分包技术人员进行编制,由项目总工审核,项目经理批准后实施。项目技术质量部负160、责此项 6363/7676 工作。3.13.4 房间手册审批完成后,由项目总工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分包单位管理人员进行交底。项目资料员负责向项目相关的管理人员、作业班组发放房间手册,并做好发文记录。3.13.5 房间手册的具体内容参见中建股份颁布的项目管理手册(2015 年修订版)附件十表单 CSCEC-PM-0802。3.14 3.14 新技术开发和应用新技术开发和应用 3.14.1 新技术是指适用于建设领域,经过鉴定、评估的先进、成熟、适用的技术、材料、工艺和产品。3.14.2 在工程的施工过程中,项目应积极地推广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以保证工程质量和提高经济效益。3.14.3161、 项目部应根据工程施工技术特点,在上级技术质量部的指导下编制新技术开发及应用计划;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建立相应的技术开发小组推进新技术的开发和应用。3.14.4 对科技含量高的项目,应由项目总工在工程施工前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进行分析,必要时应进行调研,确定科技开发项目,落实开发经费和人员。3.14.5 在施工过程中,应由专人对推广应用的项目,做技术交底,并认真作好具体的技术指导,及时积累好相关的技术资料。3.14.6 新技术开发和应用在工程上实施后,项目总工应及时做好阶段总结和效益分析,并按规定每季度末 25 日前上报到公司,公司每半年上报局科技设计管理部。3.14.7 工程竣工后,项目总工认162、真做出总结资料,并归档。3.14.8 子、分公司技术质量部应指导项目部做好新技术开发、成果总结、申报、认定及推广应用工作。3.15 3.15 施工技术总结施工技术总结 3.15.1 施工技术总结的编写范围:采用“四新”的项目,首次施工的特殊结构工程,新颖的高级装饰工程,科技开发项目、科技示范工程、基础设施项目、超高层项目、大型场馆类项目、石油化工类安装工程项目、新兴产业项目、海外项目。3.15.3 施工技术总结应在项目开工前,由项目总工程师负责制定项目总结计划编制的策划,确定编写内容、编写人员分工、编写时间节点控制等,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按照分工编写施工技术总结。6464/7676 3.15.4163、 技术总结的策划和编写完成的总结成果,由子、分公司技术质量部负责审核,公司总工程师审批。3.15.5 施工技术总结的内容(1)工程概况、设计条件、施工条件;(2)工程进度、质量、安全履约情况;(3);方案的优化选择,主要技术措施和实施效果,先进技术、工艺的技术性能,关键技术和应用对象,与国内先进技术相比达到的先进程度,质量要求和实际达到的程度,资源配备情况、施工准备、工艺流程、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和防治对策,职业健康安全和环保的要求,突出的经验教训和体会,需要有待进一步解决的技术问题,经济效益对比等。(4)施工中采用的标准规范规程、规定;(5)施工中采取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措164、施、成品保护、节能措施;(6)必要的插图、照片、电子文件等。3.15.6 施工技术总结的要求:施工总结应图文并茂,内容详实,先进技术突出。6565/7676 4 4 监督与检查监督与检查 4.1 工程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每半年对局重点项目进行一次项目施工技术管理检查,每年对子、分公司进行一次检查。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每年抽查不少于 2 次。4.2 子、分公司技术质量部每季度对列入子、分公司重点项目进行一次施工技术管理检查,每半年对子、分公司下属分公司和项目进行一次检查。4.3 子、分公司下属分公司技术质量部对所管辖的项目每季度进行一次施工技术管理检查。4.4 项目总工每月组织对项目施工技术管理进行165、自查。4.5 检查部门和人员应提前制定好检查表,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予以纠正,并进行相关培训;受检单位或项目必须对检查表反应的问题进行有效的整改并进行反馈。4.6 上述检查次数为最低要求频次,检查次数可根据单位或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增加。4.7 4.7 检查内容检查内容 4.7.1 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对子、分公司的检查内容 关键活动关键活动 序号序号 检查事项检查事项 备注备注 规范标准管理 1 每年编制印发公司规范标准清单,及时发布更新及作废信息;2 及时组织新规范标准宣贯、培训;3 二级单位相关部门规范配备齐全,发放记录完整;4 监督检查项目规范标准配备、使用情况,记录完整。施工组织设计管理166、 1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台帐内容齐全;2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及时,手续齐全;3 监督检查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情况,记录完整。4 施工组织设计的动态管理 施工方案管理 1 方案审批台帐管理 2 清单、台帐、专家论证管理;3 对项目实施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监督管理 “双优化”工作 1 成立“双优化”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2 建立健全“双优化”制度 6666/7676 关键活动关键活动 序号序号 检查事项检查事项 备注备注 3“双优化”效率达到公司下达的指标;4 每年组织“双优化”项目立项、效益认定。示范工程管理 1 本单位科技示范工程统计表建立情况;2167、 与下属单位或项目部签订示范工程责任书情况;3 示范工程中间检查、实施指导情况;4 延期项目管理情况。科技管理工作计划 1 科技管理工作计划制定情况;2 科技管理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研发项目管理 1 本单位科技研发项目统计表建立情况;2 与下属单位或项目部签订科技研发项目责任书情况;3 科技研发项目中间检查、实施指导情况;4 延期项目管理情况;5 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情况。科技成果管理 1 本单位科技成果统计表建立情况;2 本单位年度科技成果培育计划制定情况;3 本单位年度科技成果培育计划完成情况;4 科技奖励激励机制情况;5 科技成果计划考核、奖励情况。计量器具管理 1 计量器具管理制定建立及执行168、情况 2 计量器具台帐、采购、档案、检定、存放管理 3 对项目计量器具的配臵及监管 培训 年度培训计划 培训课件及记录 对下属分公司和项目检查 年度检查计划 检查记录 检查整改情况反馈及验证 4.7.2 各级技术质量部门对项目部的检查内容 关键活动关键活动 序号序号 检查事项检查事项 备注备注 技术管理体系建立 1 明确技术管理人员的职责、分工 2 技术人员专业和数量配臵合理,任职资格符合工程局相关规定 3 设臵专职项目质量员、试验员、测量员、资料员及计量员并持证上岗 规范标准管理 1 项目建立有效规范标准清单;2 及时收集并上次地方标准 3 各管理人员配备有与工作相关的规范标准,并有发放记录169、 4 使用的规范标准均为有效版本;5 项目经理部定期组织人员进行规范培训学习 6767/7676 图纸及设计变更管理 1 图纸预审记录齐全 2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管理台帐内容齐全,编号完整、连续 2 及时组织图纸会审、办理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手续齐全完整;3 图纸、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及时发放,收发文记录齐全、完整 4 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内容及时反映在施工蓝图上 施工组织设计管理 1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及时、有效 2 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及时,手续齐全 3 施工组织设计的动态管理 施工方案管理 1 施工方案编制计划合理、有效 2 施工方案分类管理,审批手续齐全、有效,编制及时 3 建立170、了方案管理台帐,并编制了危险型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 4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组织了专家论证,并按论证意见进行了修改 5 项目完全按照方案进行了实施 6 方案实施的检查、验证资料齐全 “双优化”工作 1 成立“双优化”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2 提前策划双优化项目并及时上报立项计划;3“双优化”实施效果好,完成项目立项计划。施工交底管理 1 施工交底台账齐全;2 施工交底内容完整,有针对性和指导性;3 各项施工均有施工交底,交底及时,手续完善。测量管理 1 测量记录完整;2 测量及时,未发生失误。技术复核管理 1 按规定要求进行技术复核;2 技术复核记录齐全完整。工程资料管理 1 工程竣工资料管171、理台帐内容齐全;2 工程资料集中管理,收集及时,与进度同步;3 工程资料真实、完整,内容符合要求。4 分包资料纳入总包管理范畴,且资料完整、及时,符合要求 计量器具管理 1 计量器具台帐、配臵、检定、存放、使用、标识符合管理要求 6868/7676 2 分包方的计量器具纳入总包管理范畴 试验管理 1 项目按规定建立了试验室和养护室,设施配臵合理、有效,管理规范 2 施工试验计划合理、有效 3 试验和抽样员配臵合理 4 抽样、送检记录齐全、及时、有效 5 试验资料齐全、及时;管理台帐、各种试验(委托)台帐齐全 示范工程管理 1 示范工程责任书落实情况;2 示范工程实施情况;3 示范工程计划执行情172、况;4 应用总结完成情况。科技管理工作计划 1 科技管理工作计划实施情况;2 科技管理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研发项目管理 1 科技研发项目责任书落实情况;2 科技研发项目实施情况;3 科技研发项目计划执行情况;4 科技研发项目技术总结完成情况;5 科技研发项目经费使用情况。科技成果管理 1 科技成果培育计划实施情况;2 科技成果培育计划完成情况。6969/7676 5 5 附则附则 5.1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技术管理办法、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管理办法、计量工作管理办法、施工规范标准管理办法、施工试验管理办法、施工测量管理办法、单位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办法、施工图173、纸及竣工图纸管理办法、图纸会审管理办法、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管理办法、技术符合管理制度、施工技术交底制度、施工作业指导书和专项工程施工方案的编制与管理办法、信息工作管理办法、网站管理办法、电子文件和电子档案管理规定、商品软件采购管理办法、总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办法、信息网络使用管理办法、便携式计算机管理规定、电子信息显示屏管理办法(上述文件均为中建六局科技工作手册(中建六科200574 号)中管理办法)同时废止。5.2 本办法由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负责解释。5.3 5.3 表单表单 序号序号 表单名称表单名称 表单编号表单编号 页码页码 1 标准、规范、规程、图集配备计划(清单)CSCEC6b-174、KJ-B30301 42 2 图纸预审记录表 CSCEC6b-KJ-B30401 43 3 项目深化设计计划表 CSCEC6b-KJ-B30402 44 4 工程洽商变更申请表 CSCEC6b-KJ-B30501 45 5 设计变更评审表 CSCEC6b-KJ-B30502 46 6 施 工 组 织 设 计(方 案)审 批 表 CSCEC6b-KJ-B30601 47 7 施 工 组 织 设 计(方 案)修 改、变 更表 CSCEC6b-KJ-B30602 48 8 施 工 组 织 设 计 变 更 汇 总 表 CSCEC6b-KJ-B30603 49 9 项目主要技术方案计划表 CSCEC6b175、-KJ-B30604 50 10 危 险 性 较 大 的 分 部 分 项 工 程 报 告清 单 CSCEC6b-KJ-B30605 51 11 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签到表 CSCEC6b-KJ-B30606 52 12 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意见表 CSCEC6b-KJ-B30607 53 13 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表 CSCEC6b-KJ-B30608 54 14 施工方案会签表 CSCEC6b-KJ-B30609 55 15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台账 CSCEC6b-KJ-B30610 56 16“双优化”立项申请表 CSCEC6b-KJ-B30611 57 17“双优化”效益计算书 CSCEC6b-KJ176、-B30612 58 18“双优化”效益认定书 CSCEC6b-KJ-B30613 59 19 年“双优化”效益统计表 CSCEC6b-KJ-B30614 60 20 分项工程施工交底卡 CSCEC6b-KJ-B30701 61 21 施工方案/分项工程交底计划表 CSCEC6b-KJ-B30702 62 7070/7676 序号序号 表单名称表单名称 表单编号表单编号 页码页码 22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交底记录 CSCEC6b-KJ-B30703 63 23 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交底汇总表 CSCEC6b-KJ-B30704 64 24 分项工程交底汇总表 CSCEC6b-KJ-B3177、0705 65 25 基准点交接记录 CSCEC6b-KJ-B30801 66 26 技术复核计划表 CSCEC6b-KJ-B30802 67 27 技术复核记录表 CSCEC6b-KJ-B30803 68 28 计量器具配备计划表 CSCEC6b-KJ-B31001 69 29 计量器具购臵申请表 CSCEC6b-KJ-B31002 70 30 监视和测量装臵启封/封存申请表 CSCEC6b-KJ-B31003 71 31 监视、测量和试验设备报废申请表 CSCEC6b-KJ-B31004 72 32 监视和测量装臵检定/校准通知单 CSCEC6b-KJ-B31005 73 33 监视和测量178、设备登记台帐 CSCEC6b-KJ-B31006 74 34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报废登记台帐 CSCEC6b-KJ-B31007 75 35 监视和测量设备领用台帐 CSCEC6b-KJ-B31008 76 36 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计划表 CSCEC6b-KJ-B31201 77 37 工程竣工资料认可签字表 CSCEC6b-KJ-B31202 78 38 新技术应用效益统计表 CSCEC6b-KJ-B31401 79 39 工程建设标准规范清单 80 40 新近发布、作废标准规范信息 84 41 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授权委托书 86 7171/7676 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组179、织设计管理办法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 1 1 总则总则 1.1 1.1 目的和依据目的和依据 1.1.1 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项目施工的纲领性文件,一经批准,即作为项目施工管理重要依据,施工组织设计应为工程施工实行科学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为加强对工程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编制科学、合理、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对其编制、审批及实施全过程进行管理控制,特制定本办法。1.1.2 本办法依据国家、行业和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规定及总公司有关文件、工程局体系管理文件等规定编制。1.2 1.2 适用范围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企业范围内工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管理。1.3 1.180、3 施工组织设计分类施工组织设计分类 分类分类 分类标准分类标准 备注备注 施工组织 总设计(1)高度200m及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工程;(2)单体建筑面积20万 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3)建筑面积10万 及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工程;(4)单项建安合同额5亿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基础设施项目依照行业规定执行;海外项目按照合同和所在国家、项目管理公司等的相关规定执行。单位(项)工程 施工组织设计(1)规模小于施工组织总设计范围的单位工程;(2)子单位工程;(3)超大单位工程的分部和子分部工程;(4)在工程中占有重要地位的分部分项;(5)另行分包的项目分部或子分部;(6)图纸不能及时到位,181、需要分阶段编制的项目。2 2 职责分工职责分工 2.1 中建六局总工程师负责全局的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工作。2.2 中建六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负责制定、完善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2.3 各子(分)公司总工程师负责本单位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工作,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单位各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工作。7272/7676 3 3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 3.1 3.1 编制原则编制原则 3.1.1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建设程序,遵循建筑施工规律和技术准则,符合建筑工程合同要求,坚持合理的施工工艺和施工顺序。3.1.2 积极采用先进的施工管理办法,科学组织立体交叉及182、平行流水作业,保持施工的节奏性、均衡性和连续性,保证人员、资源充分发挥作用,积极发挥管理人员的主观能动性。3.1.3 积极采用国内外先进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确立科学的施工方法、提高工程质量、确保安全施工、绿色环保施工、文明施工、缩短施工工期、降低工程成本。3.1.4 积极采用新设备,合理配臵机具设备,提高作业机械化程度、扩大机械化施工范围、改善作业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3.1.5 精心规划施工平面、合理布臵临时设施,减少施工用地,注重环境保护,做到绿色施工和 CI 达标管理。3.1.6 结合工程特点,除阐述常规做法外,应抓住工程中重点、难点、关键点,作到内容具183、体,重点、难点突出,有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3.1.7 海外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应依据当地的法律、法规及所执行的技术标准等进行编制。3.2 3.2 编制要求编制要求 3.2.1 工程局承担施工的所有工程,包括以股份公司名义承接的工程,都要编制施工组织设计。3.2.2 特大或群体项目应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并应按出图的先后顺序或开工顺序,在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编制专业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但必须满足连续施工的要求。3.2.3 施工设计图纸不能满足指导施工要求需进行细化设计时,应根据细化设计编制相应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补充。3.2.4 重要的分部分项184、工程应单独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为指导施工的依据。3.2.5 施工组织设计应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分包单位应在总包单位的总体部署下,编制其分包工程部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报总包单位审批后方可据此组织施工。3.2.6 对特性较强、工程复杂的大型单位工程,在施工图纸尚未全部出齐,但 7373/7676 急于开工的,依施工图的出图情况,可分阶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但必须保证连续施工的要求,同时必须注意各阶段施工组织设计间的衔接。3.2.7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人员要坚持编制原则,理解、熟悉和掌握编制依据,充分研讨和论证,保证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质量和水平。3.2.8 施工组织设计要条理清晰、185、内容详细、方案先进合理、切实可行,语言规范,引用标准和规范准确,包装要精美。3.2.9 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内容及要求按照国家、行业的相关技术标准、规范执行。3.2.10 施工组织设计要求在工程开工前完成编制、审核、批准,分阶段提供图纸的,在图纸到齐后 15 天内编审完毕,并下达到执行单位。3.3 3.3 编制分工编制分工 3.3.1 一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编制由项目总工负责组织,项目技术质量部负责编制的实施。项目经理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召开施工组织编制策划会议,确定编制的目标、编制组人员及分工、编制计划等内容。3.3.2 铁路、公路、轨道交通、桥梁、超高层项目和列入局重点项目、二级公司重点项目的施186、工组织设计或难度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由二级单位的总工程师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项目部进行编制。3.3.3 列入局级以上科技示范工程、绿色施工示范项目、质量创优项目或工程复杂、采用特殊施工工艺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由二级公司总工程师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项目部进行编制。3.3.4 海外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由二级公司总工程师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项目部进行编制,需要时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海外业务部、工程管理部、技术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商务合约部、资金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参与编制,局总工程师和有关局领导指导编制,必要时,外部专家参与指导编制。3.3.5 超大型项目或技术十分复杂、采用特殊施工187、工艺且危险性十分大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由工程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二级单位、项目部等有关人员进行编制。3.3.6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必须参加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4 4 评审、会签及报批程序评审、会签及报批程序 4.1 编制完成的施工组织设计由编写单位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形成评审记录,编写单位按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报上一级单位主管部门组织评审、会签,填写好施工组织设计评审会签表,反馈给编写单位,编写 7474/7676 单位对施工组织设计修改后,报上一级单位主管部门,由总工程师审批。二级单位设分公司的,由分公司相关部门评审及总工程师审核并修改完毕后再报二级单位技术质188、量部进行评审。施工组织总设计由工程局总工程师进行审批。4.2 以工程局名义承接的项目,由二级单位技术质量部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授权申请书和授权委托书经总工程师批准签字后,在工程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办理授权委托手续,由二级单位被授权人履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审批权,二级单位相关部门负责完成相关程序。4.3 海外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由工程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组织拟承担该项目施工的二级单位总工程师、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二级单位相关部门和工程局海外业务部、工程管理部、技术中心、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商务合约部、资金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局总工程师和有关局领导参加评审,必要时,可组织外部专家评审。各189、参加评审部门进行会签,并由局总工程师负责审批。4.4 以股份公司名义承接的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在项目部、二级单位、工程局总部履行完成相关程序后,并经工程局总工程师审批后报股份公司科技与设计部进行审核;若股份公司批准了审批授权人,则由被授权人进行审批后实施。4.5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会签及批准后,由编制单位盖章、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后方可生效。4.6 经企业内部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提出的问题,项目部应进行修改或补充,经监理单位及建设单位审批后实施。4.7 施工组织设计经审批后,按企业的相关制度要求进行登记发放,并留有记录。发放对象为190、项目部各职能部门、上级单位技术质量部,以工程局和股份公司名义承接的项目应发放给工程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包括其修改部分。4.8 各级单位的技术质量部都应建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审批台帐,及时登记审批情况。5 5 实施与管理实施与管理 5.1 5.1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施工组织设计交底 5.1.1 由工程局或二级单位组织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交底会,由局或二级单位总工程师主持,参加人为审核人、编制单位主要编制人、各部门相关人员、项目部管理人员,形成管理交底记录。7575/7676 5.1.2 项目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由项目总工程师向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交底。5.2 5.2 施工组织设计变更施工组织设计变更191、 5.2.1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后,即是工程项目指导施工的纲领性文件,应严格按其实施,原则上不能修改,但是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施工组织设计应重新进行修改或补充:5.2.1.1 工程设计有重大修改;5.2.1.2 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实施、修订和废止;5.2.1.3 主要施工方法有重大调整;5.2.1.4 主要施工资源配臵有重大调整;5.2.1.5 施工环境有重大改变。5.2.2 需要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或补充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修改、变更表,并附修改后的方案报原审核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5.3 5.3 施工组织设计保存管理施工组织设计保存管理 5.3.1 施工组织设计要求用 A4192、 纸打印并装订,附图、表可用较大纸张绘制,装订时折成 A4 纸大小。装订内容包括:(1)封面(2)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记录表。(3)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4)施工组织设计目录。(5)施工组织设计正文。(6)施工组织设计变更记录表。(7)施工组织设计修改、变更表。5.3.2 施工组织设计必须作为施工管理资料同技术资料一同归档。6 6 附则附则 6.1 本办法由中建六局科技与设计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6.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和管理办法(中建六科200574 号)废止。7 7 附件附件 7676/7676 7.1 7.1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 7.1.1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房建类)7.1.2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大纲(基础设施类)7.2 施工组织设计会签表 7.3 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 7.4 施工组织设计交底记录表 7.5 施工组织设计修改、变更表 7.6 施工组织设计变更记录表 7.7 项目主要技术方案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