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租赁公司基本工资业绩奖金及薪金管理制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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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70008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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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汽车租赁公司薪金管理制度1、总则1.1、本制度是公司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并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薪金管理规定,是员工获得正当劳动报酬的保证,也是维持企业效率和持续发展的基本保证,体现了企业效益与员工利益相结合的原则。1.2、本制度旨在客观评价员工业绩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鼓励员工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体现以选拔、竞争、激励、淘汰为核心的用人机制。1.3、本制度适用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所有正式员工,但不适用于以下人员:执行年度任期目标考核人员、营运驾驶员。2、薪金内容与结构2.1、正式员工的全部薪金由基本工资、岗位津贴或绩效工资、业绩奖金三部分构成:2.1.1、2、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是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从事正常劳动的基本工资保障。员工的基本工资为每月元,新进职工在试工期内其基本工资按80%发放。员工基本工资的标准将根据公司的效益一年一定,以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原则。2.1.2、岗位津贴或绩效工资2.1.2.1、岗位津贴.岗位津贴是对工作不易量化考核员工的岗位、职务、工种的工资性补贴。根据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和岗位设置设定为若干等级。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能力,享受不同的岗位津贴等级。其标准如下:科员:元;分公司部门主管:元公司部门主管:元;公司部门经理(主任):元。通过招聘并被录用的新进员工所对应的岗位津贴标准为:第 16 个月(含试工期):无3、;第 712 个月:25%;第 1318 个月:50%;第 1924 个月:75%;第 25 个月起:100%。2.1.2.2、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对能准确进行量化考核员工的岗位工资评定。公司目前能准确进行量化考核的岗位为业务员岗位,其评定考核办法适用 业务员薪金分配考核办法。2.1.3、业绩奖金业绩奖金是对员工工作业绩的奖励部分,以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考核利润目标完成情况计发。业绩奖金由基数业绩奖金和超额业绩奖金二部份组成。2.1.3.1、基数业绩奖金.基数业绩奖金由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工资总额来确定基数,每半年发放一次。上半年按基数的40%预发,年终按考核的结果发放基数的余额。基数业绩奖4、金发放标准为:岗位系数基数。各岗位系数如下:业务员:系数为“1”;科员:系数为“1.25”;分公司部门主管:系数为“1.5”;公司部门主管:系数为“2”;公司部门经理(主任):系数为“2.5”;为鼓励业务员积极开拓业务和认真细致地做好业务维护工作,公司设立“业务员个人业绩奖”,即:在年终考核时公司按业务员基数人均 50%的金额对业务员的个人业绩进行考核和奖励,考核办法另订。2.1.3.2、超额业绩奖金超额业绩奖金是由经审计部门审计后的公司考核利润目标超额完成情况及计提奖金总额确定。其发放标准按“2.1.3.1”款执行,其中业务员系数调整为“1.25”。2.1.3.3、通过招聘并被录用的新进员工5、(新进业务员参照科员岗位)的业绩奖金发放比列同岗位津贴标准。2.1.3.4、超额业绩奖金原则上只对盈利单位发放。2.1.3.5、执行年度任期目标考核人员可以按照业绩奖金的一定比例进行预发,但预发数不得超过年薪数的60%。2.1.4、员工全部薪金均为税前收入并含代扣“四金”个人缴纳部分。.2.2、加班工资分公司经理、部门主管根据经营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和必须,可以安排员工加班。员工经批准,在法定节日、双休日和小时以外加班的(执行绩效考核人员除外)可以享受加班工资。员工在以上时间出差或从事公关活动的均不视为加班,值班人员只享受值班津贴。加班一律凭加班申请单,加班申请单应由部门、分公司主管审核,人事部6、门复核,分管领导审批。财务部凭批准后加班申请单方可支付加班工资。2.2.1、加班工资的标准如下:平时延长工作时间:加班工资=基本工资 150%加班天数/21.75(月计薪工作日,下同)。双休日加班的:加班工资 =基本工资 200%加班天数/21.75。法定节假日加班的:加班工资 =基本工资 300%加班天数/21.75。2.2.2、原则上员工加班后各部门、分公司应安排员工补休或调休,补休或调休不发加班工资。2.3、为鼓励员工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凡通过自学考试而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并被公司聘用的,其薪金标准按所在公司(分公司)部门主管计发。2.4、在校生经批准来公司实习的,在实习期间根据实7、习工作岗位的安.排结合今后有意向留用本公司的可以给予一定的薪金,对公司无留用意向的实习人员可以不给予薪金。具体薪金标准为中专及以下400 元/月、大专 500 元/月、本科 600 元/月,按实际实习时间计算。2.5、公司对分公司、部门在该年度中有特别贡献的人员,将根据企业效益、工资额度及员工的贡献状况另行给予加奖。2.6、各类假期的薪金按国家规定或上级公司的规定执行。3、薪金发放时间及程序3.1、每月 5 日发放当月的基本工资;每月10 日发放上月的岗位津贴或绩效工资。遇公休日及节假日顺延。每年7 月预发上半年基数业绩奖金;每年1 月经考核后发放上年度基数业绩奖金的余额及业务员个人业绩奖。38、.2、分公司负责业务员的绩效工资编制,每月 4 日前报业务管理部审核。因考核数据的滞后性,故业务员绩效工资中长租业务的考核基准数据取上月 1 日的系统数据。3.3、业务管理部负责审核业务员的绩效工资,并将审后的绩效工资造册报有关人员审批后交人事部门。3.4、人事部门负责月度工资编制、造册(业务员绩效工资除外)后报有关人员审批完,并将汇总表交财务部,工资数据盘送银行,财务部应按人事部门通知及时将工资款项划拨银行。3.5、业务管理部负责对业务员个人业绩奖的考核并造册(附考核明细)报有关人员审批后交人事部门,由人事部门统一发放。3.6、薪金发放资料由人事部门统一保管。.4、薪金保密管理公司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为公司盈利与发展积极做出贡献,树立以贡献争取高薪的良好竞业氛围。4.1、全体员工有义务和责任做好薪金保密工作。4.2、各级主管、核薪人员要严格履行职责,不得私自对外泄露。4.3、薪金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部门、分公司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5、附则5.1、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人事部门。5.2、本制度自二年一月一日起施行。5.3、本制度自施行日起,原先的相关规定同时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