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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肥公司hse安全管理制度汇编
化肥公司hse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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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专题
上传人:地** 编号:1269564 2024-12-16 194页 559KB
1、目录第一篇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组织、承诺、方针第一章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网络4第二章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承诺6第三章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方针7第二篇 各项管理制度编依据8第三篇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职能部门HSE职责第一章 各级人员的HSE职责11第二章 各职能部门HSE职责20第四篇 HSE部分管理制度第一章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 27第二章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29第三章 检维修管理制度33第四章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37第五章 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65第六章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71第七章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73第八章 劳保用品、防护器材管理制度76第九章 事故与事件管理制度2、82第十章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87第十一章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 97第十二章 HSE会议管理制度101第十三章 防火、防爆、禁烟、禁火管理制度103第十四章 消防管理制度109第十五章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113第十六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16第十七章 风险评价制度118第十八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22第十九章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26第二十章 HSE 法律法规获取、识别管理制度128第二十一章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31第二十二章 承包商及劳务人员管理制度136第二十三章 保健品、高温费发放管理制度144第二十四章 变更管理制度146第二十五章 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度13、49第二十六章 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151第二十七章 工艺安全管理制度153第二十八章 液氨、生产用酸充装管理规定156第二十九章 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60第三十章 安全标准化运行自评管理制度162第三十一章 主生产区安全管理制度164第三十二章 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66第三十三章 HSE及节能减排信息管理制度170第三十四章 建设工程HSE管理制度174第三十五章 档案管理制度177第三十六章 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181第三十七章 HSE规章制度的评审和修订管理制度183第三十八章 供应商管理制度185第三十九章 特种设备管理制度189第四十章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190第四十4、一章 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补充规定 194第一篇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组织、承诺、方针第一章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网络安全环保组织体系架构图三班 二班 一班 三班 二班 一班 三班 二班 一班 安全员 安全员 安全环保部 副总经理 总经理 新工艺项目部 高塔车间 质量部 财务部 设备部 滚筒四车间 生产部 储运部 供应部 滚筒三车间 行政部 第二章 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承诺为实现公司HSE方针和目标我承诺:1、我是HSE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2、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HSE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的规章制度。3、对企业的HSE事务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4、力争最5、大限度的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员工健康。5、公开对安全生产树立表率作用,不断强化和奖励正确的安全行为。6、组织全体员工开展以预防为主的风险管理、风险评价、隐患治理等活动。7、定期进行绩效考核,实现HSE管理的持续改进。8、按照安全标准化的要求,组织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开展各项工作。9、组织建立HSE管理体系, 全面、持续地识别、评估和控制与生产过程相关的HSE方面的风险。10、定期制定切实可行的HSE管理目标, 通过全体员工的努力来持续改进我们的安全生产工作方法。11、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 确保人身安全、企业财产安全及对环境的保护,以保证公司目标的实现。12、在生产活动中HSE装置放在6、优先发展地位, 加大在HSE方面的投入, 加强生产技术及设备的改进, 制定有效的应急救援措施, 防止火灾、爆炸、中毒及工伤等各类事故的发生。13、加强对员工劳动保护的管理, 确保全体员工的健康。14、加强对全体员工的HSE培训教育, 增强安全意识。15、加强对承包商和供应商的安全管理, 杜绝违章作业行为。16、开展风险管理,定期进行风险评价。17、努力向社会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高品质产品。 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第三章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方针xx化肥xx有限公司的HSE方针: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健康发展 【方针诠释】:安全第一,首先是确保HSE法律法规、标准规程等得到优先实施,7、其次是要确保HSE事务在任何生产经营活动得到优先考虑;预防为主,强调了风险控制原则,使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实现关口前移;综合治理,在注重各部门及全员HSE参与的同时,要通过优化HSE管理模式,加大资源投入等手段,保障生产安全;健康发展,强调了公司应高度重视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观的实践。 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第二篇 各项管理制度编制依据第一章 各项管理制度编制依据一、法律、法规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3.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4.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8、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2号)6.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7.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9号)8. 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财企201216号印发)9.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10. 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12届人大常委会28次会议通过)11.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12. 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公安部77号令)二、上级规定、通知及指导性文件1. 9、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2. 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3.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4.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5. 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规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13号)6.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7号)7.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8.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9、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10、(原国家安监局等八部门公告2003年1号)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0号)11、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劳部发1996140号)1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目录(试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安监总危化2007225号文件)16、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政部安监总局【2012】16号文件)17、公安部关于修改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1号)18、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国家安监总局2012103号)19、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1030号令)20、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11、发201023号)21、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试行)及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十个严禁(试行)的通知 (鲁安监发200963号)22、关于推进化工企业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联锁技术改造工作的意见(鲁安监发2008149号)2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2009第17号)24、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国发201023号)三、主要标准、规范、规程1、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12、GB18218-2009)4、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控通用技术规范(AQ 3035-2010)5、合成氨生产企业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AQ/T3017-2008)6、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AQ/T3021-2008)7、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 30222008)8、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AQ 30232008)9、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AQ 30242008)10、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AQ 30252008)11、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AQ 30262008)12、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AQ 3027200813、)13、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规范(AQ 30282008)14、山东省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DB37/1922-2011)15、正压式消防氧气呼吸器(GA6322006)16、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GA1242004)17、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18、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1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罐区现场安全监控装备设置规范(AQ3036-2010)20、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85)21、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2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14、0058-92)23、爆炸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部发199556号)2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25、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7)26、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GBZ188-2007)第三篇 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的职业健康 安全 环保职责第一章 各级人员的HSE职责1、总经理(法人)的HSE职责:1.1建立、健全本单位HSE责任制;1.2组织制定本单位HSE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1.3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1.4保证本单位HSE投入的有效实施;1.5督促、检查本单位的HSE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6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15、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7组织实施 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1.8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2、常务副总经理的HSE职责:2.1常务副总经理为公司HSE第二责任人,对公司的HSE工作具体负责,要坚持以人为本,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2.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HSE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HSE教育、培训、考核。2.3建立并落实全员HSE责任制。2.4建立健全HSE专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HSE技术管理人员。定期听取HSE工作汇报,决定HSE工作的重要奖惩。2.5主持召开HSE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16、隐患,要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2.6制定HSE规划和年度计划、HSE目标。制定和完善HSE规章制度、HSE技术规程、岗位操作规程。批准重大HSE技术措施项目,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2.7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即: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HSE设施“三同时”的规定。2.8坚持HSE “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HSE工作。2.9负责各单位签订HSE责任状,努力实现企业的“四无”(无死亡和重伤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无重大爆炸事故、无多人中毒事故)“ 三降”(轻伤住院率明显17、下降、违章、违纪明显下降、各类工艺设备事故明显下降)“二达标”(安全班组建设达标、安全教育达标)的安全方针目标。2.10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2.11检查并考核副职和分管单位正职的HSE责任制落实情况。3、生产副总经理的HSE职责:3.1生产副总经理在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HSE工作全面负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3.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HSE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安全教育、培训、考核。3.3建立本职范围内18、的HSE管理机构,充实专职HSE管理人员。定期听取HSE工作汇报,决定HSE工作的重要奖惩。3.4审定本职范围内的HSE规划和年度计划,确定HSE目标。批准重大HSE措施项目,切实保证对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企业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和劳动者的作业条件。3.5严格执行本职范围内建设项目(即: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HSE设施“三同时”的规定。3.6坚持HSE “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HSE工作。3.7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19、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4、经理助理的HSE职责:4.1经理助理对所辖范围内的HSE工作全面负责,是所辖区域的HSE第一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4.2严格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HSE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并接受HSE教育、培训、考核。4.3增强法制观念,自觉模范的遵守各项HSE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杜绝违章指挥作业。4.4建立并落实所辖范围内的全员HSE责任制。4.5组织编制本职工作范围内切实可行的HSE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HSE措施。4.6严格执行本职范围内建设项目(即: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项目)HSE设施“三同时”20、的规定。4.7坚持HSE “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HSE工作。4.8企业内实行的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HSE职责、HSE管理要求和HSE技术指标等条款,并认真考核落实。4.9发生重大事故必须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4.10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和所属单位正职的HSE责任制落实情况。4.11必须把HSE工作列入首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HSE生产例会,研究安全生产状况,采取相应21、措施。4.12组织好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技改项目的“三同时”工作5、设备部经理HSE职责:5.1 对全厂机械、设施、设备、管道、通排风装置、工业建筑物的安全状况负有全面责任,保证使其处于良好状态。5.2 对隐患严重的设备、管道、设施等应主动提出检修或停止运行的建议,按月向生产厂长提供设备运行状况书面材料。5.3 负责组织对工业建(构)筑物、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5.4 定期组织好本专业的安全检查,查清运行设备、管道、设施等安全状况及时整改隐患,做好资料存档。5.5 编制大、中修和危险性较大项目的HSE措施及具体施工22、方案,合理安排施工项目,确保按期平安完成。5.6 搞好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改造时的安全防护工作,指导车间搞好设备管理,完善设备各项管理制度、维修规程,及时解决生产设备的疑难问题,保证设备长周期运行。5.7 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HSE工作。5.8 负责特殊工种的日常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5.9 负责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存档,报表月初三日内上报安环部。5.10 积极参加公司HSE部组织的各类安全大检查。6.储运部经理职责:6.1、负责本部门装卸人员、装车机、叉车等机械设备的HSE工作,负责本部门重点部位消防、防汛等物资配备23、检查;6.2、在上级领导下,团结全体员工做好物资的储运及调拨工作。6.3、合理安排库管员值班、加班,并认真考勤。6.4、检查库管员收发货的准确性,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货物遗失查明原因后应予赔偿。6.5、按照物资管理制度,带领库管员做好仓库物资的日常维护工作,加强物资的“防火”“防雨”“防潮”三防工作。6.6、经常查对库存情况,按期提出常年消耗的备品备件采购计划,报领导批准后交供应部购买,当某一库存物资低于“最低库存”时,向供应部及时通报。6.7、按照安全规定要求,合理规划物资摆放区域,不同物资分门别类整齐堆码,控制码堆高度和整齐度,分区发放和保管,及时安排人员打扫遗漏在地的原料及产品。6.8、24、督促检查和组织班组安全会议并做好记录,加强本部门人员的思想素质教育,组织学习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库管员物资管理水平。7、车间主任的HSE职责7.1 车间主任是车间HSE工作第一负责人,对车间HSE工作负全面责任。要认真贯彻执行各项HSE法律、法规、规定、制度和标准。7.2 拟订、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HSE管理制度,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7.3 组织开展HSE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7.4 组织落实车间级HSE教育,督促检查班组级HSE教育。7.5 组织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术教育,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职工持证上岗。7.6 组织车间级的HSE检查,确保设25、备、安全装置、劳动防护、环保设施处于完好状态。发现隐患及时组织整改,车间无力整改的要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7.7积极参加和组织车间应急演练预案学习,参加和组织车间人员参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7.8对本车间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负责保护事故现场。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7.9建立、健全车间安全环保、防火组织,领导车间和班组HSE工作。7.10 副主任在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HSE工作负责。8、车间管理员职责8.1车间管理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HSE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HSE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8.2负责或参与制订车间有关HSE管26、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8.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8.4做好职工的HSE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入厂人员的二级HSE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三级HSE教育。8.5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8.6负责车间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建议。8.7每天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8.8参与有关安全作业票证的审核,并检查落实情况。8.9负责车间工伤事故的统27、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8.10车间其他管理人员在车间主任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9、员工HSE职责9.1参加HSE活动、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岗位的HSE工作负直接责任。9.2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必须认真检查本岗位的设备和安全设施及工、器具是否齐全完好。9.3遵守纪律,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操作法。记录清晰、真实、整洁,并保持作业场所清洁。9.4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9.5认真维护保养设备,发现异常应妥善处理,及时上报,并认真做好记录。9.6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劳动保护用品、器具和防护、消防器材。9.728、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领导报告。10.部门、车间兼职安全环保员职责10.1 兼职安全环保员在部门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本部门的HSE工作,协助部门负责人贯彻上级HSE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督促执行。10.2 负责或参与制订部门有关HSE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10.3 负责编制部门HSE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并负责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10.4 做好部门人员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与考核工作,负责新进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10.5 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设备、灭火器材、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部门职业健康安全环保情况,提出改进建议。29、10.6 在部门内要深入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指挥、违反操作规程以及违章作业行为。10.7 负责本部门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参与事故调查。10.8 协助部门负责人指定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并按规定开展班组安全活动。10.9 参加公司HSE例会、传达会议精神,做好公司HSE部门与本部门之间的桥梁沟通工作11.保卫人员岗位职责11.1维护公司环境卫生,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负责厂区大门周围卫生的打扫,制止乱扔果皮纸屑。11.2严格依照巡逻路线进行巡逻。将巡逻时间,及巡逻期间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登入“保卫日志薄”,并向领导汇报。11.3负责公司职工信件的收发工作,负责将公司订阅的报纸分送到各部门。1130、.4检查各部门下班后是否关好电灯、电视、门窗。11.5熟悉公司内水、电及机器设备开关、熟悉消防器置放点,发生重大事故,切勿慌乱,应采取果断处理措施,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和领导。11.6保卫人员应严格遵守厂规、厂纪,忠于职守,兢兢业业的干好每一份工作。12质量部经理岗位职责12.1建立、完善计量管理体系,保证计量能力满足要求,建立实验室危化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有国家规程的以国家或者行业规程为准。12.2对进出公司库房的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辅助产品、安全特殊作业需要进行的气体采样分析工作负责;12.3负责生产技术管理和新产品开发,根据需求计算产品生产配方,并向车间下达配料通知单。12.4.制定各31、项检验文件和检验制度,对分析室业务进行管理,对检验数据进行审核。12.5参加不合格品的评审和纠正预防措施的制定工作。12.6参与合格供方的评定和特殊合同的评审。12.7负责向顾客提供有关产品质量技术服务,参与质量问题的处理。12.8审核包装袋标识和合格证。12.9完成领导赋予的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工作。12.10负责化验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13采购员岗位职责13.1做好市场调研工作,了解欲购物资的供求状况,货比三家,作出统计分析和对比,向公司推荐供方并参与合格供方的评审。13.2严格按计划,按标准采购所需的原辅材料。13.3对采购中发生的意外情况,应及时请示部长处理。13.4对所付出的资金、采购32、回的物资材料负直接责任,对因工作疏忽造成的损失负赔偿责任。13.5努力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水准和业务水平。14财务部经理岗位职责14.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业务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关于经济建设、财务税收方面的有关规定,认真学习国家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的财企20121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14.2在总经理领导下,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决策,组织编制和签署企业的财务收支计划、安全投入计划、会计报表。并做到计划的全面性、综合性、严肃性、科学性。14.3会签企业的物质供应、产品销售、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和重要经济合同,组织检查各项经济合同的执行情况,组织考核生产经营33、成果。14.4筹集和合理运用生产流动资金和各项专用资金,精打细算、广开财源,节约各项开支,提高经济效益。14.5加强成本管理,进行成本预测,编制成本计划,进行成本控制和成本分析,合理利用资金,挖掘企业增收节支潜力。14.6负责企业财务制度的制定和人员的分工配备,加强财会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思想素质教育。14.7监督各部门正确执行国家财经政策,遵守财经纪律,支持财会人员正确履行职责,行使职权。14.8负责公司的物资管理,负责统筹安排库房和供应部的工作。检查库存原材料、产品标识和防护工作。督促供应部严格按计划、标准、规章制度采购公司所需原辅材料。14.9参与签订供货合同和合格供方的评审工作。当经营副总34、不在时,代经营副总审批各类销售合同。14.10完成总经理赋予的其它工作。第二章 各职能部门HSE职责1、安全环保部(安全)职责:1.1贯彻落实国家、上级安监部门安全、消防、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1.2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及时获取、整理、保存、使用国家和上级安监部门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3建立安全标准化体系,做到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人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金(安全投入)四到位。1.4组织公司级、车间级安全大检查, 纠正违章。督促落实有关部门35、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和整改计划,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督促并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并及时向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1.5深入现场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纠正违章。督促并协调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1.6、按照精益化管理、标准化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安全档案。1.7综合分析企业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1.8负责员工的安全培训、全公司安全人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的提高。1.9负责外来施工队伍、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由安环部统一组织入厂安全教育,签订安全36、告知书,发放安全教育相关材料。其他外来人员入厂参观或临时性调研等短暂工作,由接洽单位负责我公司制度及安全危害告知。1.10依据职业健康标准,加强员工劳动保护,做好职工保健工作,定期为员工体检。预防职业病的发生。1.11组织开展安全竞赛活动,推广安全生产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机器装备的安全水平。1.12负责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证件的取证工作。1.13负责各类事故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害、爆炸、中毒事故的分析、调查、处理。组织、监督事故相关部门,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处理。 1.14负责公司内的剧毒品、爆炸品、起爆器材、放射性物品、要害岗位的消防与管理工作。1.37、15经常对职工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义务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1.16组织公司级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全年至少进行一次,监督各车间事故应急救援演练,每年不少于两次,并将演练情况进行总结、完善。2、安全环保部(消防)职责:2.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防火、灭火、紧急救援等消防工作。2.2掌握主要生产过程中的火灾特点,深入基层监督检查火源、火险及灭火设施、设备的管理,督促落实火险隐患的整改,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消防道路畅通。2.3协助各单位建立车间级义务消防队,对其进行业务技术指导训练,负责全体职工的防火、灭火38、知识教育。2.4负责防火防爆区内固定动火点的管理。参与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2.5负责编制企业专用消防器材的配置和采购计划,负责消防器材的维护保养和更换。2.6负责健全企业消防档案,负责对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消防灭火方案,每年演练2次。2.7会同行政部门和生产车间对职工进行防毒知识教育,开办学习班、组织事故抢救演习。2.8负责车间、岗位防毒器具存放柜的设置和防毒器具的发放管理、监督检查工作。2.9 负责公司防毒器具的维修、校验、更换、气瓶充装等工作,并建立台帐。2.10 积极配合、承担本地区化学事故的应急救援任务。2.11 负责对有中毒、窒息危险性工作的现场监护。39、3、安全环保部(环保)职责:3.1贯彻落实国家、上级环保部门环境保护等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规定。3.2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安全、环保管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更新、修订和完善工作,及时获取、整理、保存、使用国家和上级环保部门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行业规范。3.3组织公司级、车间级环保综合检查, 改善公司安全生产条件和现状。督促落实有关部门对查出的隐患制定防范措施,并检查监督隐患整改工作的完成情况,做好检查、登记记录和台账;34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各类专项检查、特殊作业培训、检查和票证措施执行,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的现场3.4深入现场进行环保监督,检查环保管40、理制度执行情况,纠正违章。3.5负责组织环保事故分析会。3.6对环保装置擅自停用或使用不当造成环境污染者,有权追究责任并考核。3.7对厂界环境空气、噪声、污染物的排放定期进行检验检测,及时张贴公布数据,督促整改不符合项。3.8组织开展环保知识竞赛活动,推广环保科研成果,先进技术及现代管理办法,不断提升机器装备的运行水平。3.9负责公司有关环境保护证件的取证工作。4、行政部HSE职责:4.1负责组织新进员工入厂前的HSE教育和公司员工转岗、复岗的再培训教育。4.2负责劳务人员外协单位的资质审查、合同签订、安全责任划分等入厂前的相关工作,并对外协单位劳务人员的文化素质、健康状况、工作胜任等情况进行41、考评把关。4.3 负责开展有效的班组HSE活动,促进班组建设,提高基层管理人员管理技能和素质。4.4执行化工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规定和女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并根据职业禁忌症要求,做好工人招收和职工调配工作。4.5各种职业培训必须有HSE的内容,并列入技术考核之中。4.6负责办理公司员工工伤保险,和特种职业意外伤害保险。4.7参加有关事故的调查和工伤鉴定。4.8把HSE工作业绩做为职工晋级和奖励考核的重要内容。4.9在办理临时用工协议书时应有安全方面的条款,并会同有关部门严格执行。4.10根据生产实际设置特种作业人员编制,并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复审及日常管理工作。5、行42、政部HSE职责:5.1负责公司级规章制度的制定、考核工作。负责部门管理制度的审核与备案工作。 5.2有权对生产、经营、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违章违纪现象进行调查落实,提出处理意见。5.3督促检查各部门、各车间对现场和劳动纪律的管理情况。5.4参与各类管理制度、考核标准的修订工作,逐月汇总统计考核情况。5.5协助部门经理参加各类事故分析会及对各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落实。6、质量部(质监、化验)HSE职责:6.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国标及相关标准和公司的规章制度。6.2负责与上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收集与质量有关的信息,并负责传达到公司内各相关部门。6.3负责化学分析的监43、视和测量装置的使用、维护和保养工作。6.4负责采购产品、中间产品及最终产品的监视和测量。6.5负责收集分析安全特殊作业中需要采样化验分析的数据,产品质量方面的数据,绩效产品、质量数据的汇总和分析。6.6负责产品质量检验及生产过程中分析化验发现的不符合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跟踪验证。7、财务部HSE职责:7.1 认真落实财政部、安全生产监管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规定,要保证足够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并列入年度财务计划。7.2凡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技术措施,项目未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不得拨款。7.3要监督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费用的合理使用,不按规定购买的不予44、报销。7.4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对工伤的借款,报销认真核实,不符合规定不予报销。8、设备部门HSE职责:8.1负责对设备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8.2负责组织对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热力管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8.3编制企业内通用设备的有关HSE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8.4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8.5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9、供应部HSE职责:9.1对采购的原料、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必须有验收制度,9.2涉及安全特种设备,必须按照规定在指定具备国家规定资质证明的厂家购买,证件齐全,并对其质量45、负责。9.2制定各类物资HSE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9.3负责做好安全物资入库、储存、维护和发货工作,做好入库物资的标识、验收和维护。9.4负责安全入库产品检验后的标识和控制。 10、库房HSE职责:10.1定期组织对库房储备的物资,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同时做好详细记录。10.2严格执行有关防火和危险物品管理规定,搞好仓库防火、防盗和危险物品、气瓶及贮运设施的管理。 10.3负责做好安全物资入库、储存、维护和发货工作,做好入库物资的标识、验收和维护。10.4物资管理做到“四防”(防火、防盗、防水、防事故)“十不”(不锈、不腐、不霉、不乱、不变、不混、不冻、不爆、不潮、46、不漏)。11、行政部HSE职责:11.1搞好集体宿舍卫生和防火工作。11.2认真做好公司的膳食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确保不出现饮食污染、中毒事故。11.3负责公司的人事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法要求,购买员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规定的社会统筹,登记。11.4负责维持场内治安、车辆秩序,严格控制外来人员的登记。11.5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禁火、禁烟规定。11.6当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保护现场。11.7负责公司内各种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12新工艺项目部HSE职责:12.1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设计,使其符合消防、职业安全卫生和环保的要求,严格执行动土作业和拆除工程的47、有关安全规程并做好监督。 12.2在鉴定基建施工合同时,要添加防治环境污染的条款,要对承包商的单位进行安全资质认定,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 12.3组织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12.4组织开展现场HSE检查,督促施工人员遵守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公司的HSE管理制度。12.5按建设项目设施的“三同时”规定,保证HSE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 12.6组织或参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分析。12.7负责本厂HSE的研究工作,有计划地解决劳动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负责劳动保护措施项目的工艺设计和审查,解决生产施工中的有关HSE问题。12.8编制48、或修订工艺规程、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法,工艺条件必须符合劳动保护条例要求。12.9在技术革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新工艺、新材料的采用等项工作中,都必须考虑劳动保护、安全环保的要求,应尽量采取无毒、低毒物品代替有毒、高毒物品。12.10编制制定新产品、新工艺的安全操作法和劳动保护规程,在试产前,要妥善做好各项HSE措施,并进行劳动保护指导。 12.11配合安全环保部组织试生产人员对新工艺流程、新工艺(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培训学习,并组织考核。13、设备部HSE职责:13.1负责对本厂设备、动力装置及工业建筑物、构筑物的HSE管理。13.2负责组织对本厂起重机械、锅炉、压力容器、气瓶、热力管49、网和安全装置的定期检测、检验、校验工作。13.3编制本厂内通用设备的维修规程和有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执行情况。13.4在计划和布置检修任务时,同时计划和布置安全措施。13.5组织按时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措施。13.6负责设备事故调查、统计、上报,参加有关重大事故的处理。13.7制订和修订动力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随时检查执行情况。第四篇 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1、目的:为提高本公司职工的素质,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2.1本教育制度适用于新进员工及员工的日常教育(不包含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资质人员、外来务工人员)2.2文件的传达和掌握50、传达了解全体员工理解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公司安全部门、人力资源、车间管理人员3、新入厂职工安全教育3.1新入厂人员的安全教育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单位调入人员、调换工作岗位、离岗6个月以上重新回到原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的有关人员的培训、教育、实习等。均须经过厂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3.2公司级安全教育,由行政部人力资源专员组织,安全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参考新员工培训教材3.3厂级教育(第一级)内容包括:安全生产重要意义,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定、制度和标51、准;一般安全知识,本厂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厂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及单位。3.4车间级教育(第二级),由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危险和危害因素、事故教训、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的主要措施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经考试合格,方可分配到车间、班组。3.5班组级教育(第三级),由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52、等。经考试合格,方准到岗位学习。3.6职工厂内工作调动安全教育。厂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的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第二级或第三级安全教育,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作业。3.7外来人员安全教育参照外来人员、车辆来访管理规定。有业务部门对领入人员进行危险告知、安全教育等,外来人员必须在业务部门的带领下、戴好防护用品方可进入生产区。4、日常安全教育4.1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指定管理人员对部门员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劳动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解决职工安全教育中的问题。4.2利用各种形式定期开展对职工的职业安全卫生教育培训活动,主要学习有关安全53、生产的文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防护知识,消防知识,典型事故案例,交流安全生产经验,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问题。4.3各部门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参考班组安全活动管理制度执行。4.4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4.5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档案。4.6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项目负责人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54、4.7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单位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第二章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1、目的为提高本公司安全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安全工作首长负责制的作用,明确各类人员、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各自的工作标准把赋予的职责、权限用足、用好,查明和消除各种危险及隐患并督促整改,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检查制度。2、适用范围2.1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各类安全检查2.2文件的传达和掌握传达了解全体员工理解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安全、生产、技术、设备等部门管理人员3、安全检查内容与形式3.1安全部门55、每年初应编排年度安全检查计划,然后根据检查计划开展综合检查、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检查、日常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事先编制安全检查表,并利用检查表进行检查。3.2节假日检查3.2.1内容: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3.2.2 形式:公司安全环保部在节假日放假前一周内,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节假日综合检查。3.3综合性安全检查3.3.1形式(公司级、车间级)检查类别级别时间方法组织者综合性安全检查公司级1次/半年联检安环部部门级1次/季联检所属部门车间1次/月联检车间主任3.3.2检查内容:主要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56、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检测仪器、现场工艺安全管理、厂内交通、安全用电等进行专业检查。由公司安全部门或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检查内容。3.4季节性安全检查 3.4.1形式检查类别级别时间方法组织者季节性安全检查公司级、车间级春季:35月厂级联检与职能部门联检安全部门职能部门夏季:68月秋季;911月冬季;122月3.4.2检查内容3.4.2.1春季:以防火、防爆、防雷电为重点。3.4.2.2夏季:以防雨、防汛、防暑降温、防雷击为重点。3.4.2.3秋季:以防寒、防中毒、防火为重点。3.4.2.4冬季:以防冻、防滑、防火、防中毒为重点。3.557、日常性安全检查3.5.1形式检查类别级别时间方法检查人日常性安全检查厂级1-3次/月自检厂级管理人员车间1-2次/周自检管理人员班组1次/班自检班长岗位1次/2小时自检职工3.5.2内容3.5.2.1各单位领导要深入生产现场及时进行隐患查找和整改。3.5.2.2班组应坚持交接班制和巡回检查制,将情况上报有关部门。3.5.2.3生产岗位责任制、班中巡回检查制进行检查处理。3.5.2.4全厂所有职工都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进行安全检查。3.6安全检查项目(各类安全检查以检查表要求进行)3.6.1 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6.1.1单位是否健全了规章制度;3.6.1.2每个岗位和工种是否制定了岗位操作规58、程和安全操作规程;3.6.1.3具体操作是否按操作规程严格执行;3.6.1.4各类生产人员是否执行了各类安全检修作业证或操作合格证;3.6.2职工安全3.6.2.1新进厂工人、来企业学习、施工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考试是否合格;3.6.2.2从事生产的工人是否经过学习培训,是否都持有“安全作业证”上岗;3.6.2.3单位职工是否掌握了气防、消防技能;3.6.2.4职工是否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3.6.3工艺3.6.3.1各生产岗位工艺指标是否齐全、无误;3.6.3.2是否严格执行工艺指标;3.6.3.3逆止阀、安全阀是否按规定进行检查、校验;3.6.3.4是否坚持开好班前、班后会。3.6.459、设备检查3.6.4.1检修是否执行了检修“许可证”制度;3.6.4.2检修是否执行了抽堵盲板制度;3.6.4.3交叉作业是否戴好了安全帽;3.6.4.4高处作业是否系好了安全带;3.6.4.5进塔入罐是否执行了“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3.6.5电气3.6.5.1变电所、配电室等建筑物的防火、防爆、防雨是否符合要求;3.6.5.2各类保护装置是否完整可靠;3.6.5.3电气防护用具和灭火器材是否配齐;3.6.5.4各种电气设备是否完好;3.6.5.5临时设备、临时线是否有安装要求、使用时间、注意事项。3.6.6消防工作3.6.6.1消防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3.6.6.2消防设施是否完好,配60、备是否合乎要求;3.6.6.3动火制度的执行情况;3.6.6.4各类仓库的防火情况;3.6.6.5厂内禁烟制度的执行情况;3.6.6.6易燃易爆厂房内照明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规定;3.6.6.7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是否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定。4、附:安全检查流程示意图:年度检查计划现场检查召开检查前会议进行分工,布置重点检查项目,通报上次检查整改完成情况根据计划编制检查表 验证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并通报下发隐患整改通知汇总检查结果评价检查质量并进行通报,形成检查记录并存档第三章 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做好生产装置检维修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检维修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避免各类事故的发生,61、制定本制度。2、使用范围2.1使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的检维修作业管理。2.2文件的传达和掌握传达了解全体员工理解公司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机修部门、车间、安环部等相关管理人员3、职责3.1设备工艺部、车间及外来施工主管部门对检维修项目的安全管理负责。3.2检维修的安全管理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检维修项目所在地“属地管理”的原则。3.3检维修的责任落实执行“管检修必须管安全、层层负责”的原则。检维修项目负责人为该检维修项目安全第一责任人,依次逐级落实责任。3.4检维修所在地管理负责人是该属地第一责任人。3.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检维修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工作程序4.1公62、司检维修作业,应将安全设施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属地准入手续、现场施工手续、特种作业票证等手相关续。4.2 公司各类设备大、中、小修的策划、组织、检修内容实施、验收等工作程序,参照设备工艺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4.3为了保证检维修安全,参加检维修的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指挥,听从调度,认真操作,保证质量,加强检查,安全检维修,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4.4检维修前,项目负责人应: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编制检维修方案;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63、保护用品;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4.5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在执行检修任务时,必须同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施工现场必须指定专人指挥,凡是俩人以上的检维修工作必须明确责任人,在检维修期间必须指定一名工作认真的人员负责安全工作。4.6检维修前必须根据每台设备的特点,采取以下安全措施;4.6.1切断电源;4.6.2泄压排气;4.6.3用水蒸气、氮气、二氧化碳气、水、空气进行置换,清除一切可燃、易爆、有毒、有害及窒息性气体、粉尘、酸、碱等。4.6.4检查起重设备、工具是否良好。4.6.5进行气体置换分析,达到允许浓度。4.6.6加盲板,与其他设备(系统)断开隔绝。4.6.7办理动火证及64、其他有关票证。4.6.8与相关单位联系好。4.6.9在电气开关、有关阀门上悬挂“禁止乱动,有人工作”的警示牌。4.6.10准备好必要的消防器材、劳动保护器材。4.7禁止在开车时进行检维修工作,禁止带电进行检维修作业。4.8进入检维修现场时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应设置警戒区、安全标志;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灯。4.9生产设备、管道、容器检维修前,应由所在车间或班组负责泄压、排气、清洗,符合国家防火、卫生标准,做好记录并签字后,交检维修人员检查,经安全员(或者检维修单位)同意后方可进行工作。4.10从设备管道清理出的易燃、易爆、有毒、有腐65、蚀性物质不许随意丢放或排入下水道,应全部回收保存,以防发生各种事故。4.11化工容器管道设备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做好准备工作,达到动火要求,办理动火证后进行检维修。4.12拆卸管道法兰时,人不许站在法兰缝的正面,以防物料喷出伤人,拆下的管道部件不许随意乱扔,严防落物伤人。施工现场堆放器材、管道时必须放稳,以防滚动倒塌,伤人坏物。4.13进入设备内工作除按规定办理作业证,还必须做好以下工作:4.13.1清洗和气体置换,经分析合格后方可入内工作。4.13.2拆离相连管道,加上盲板,切断电源,在阀门、电气开关上悬挂警示牌,以防他人误操作。4.13.3打开所有的人孔和一切可通风的孔盖,人孔手孔盖必须放牢66、稳,以防坠落伤人。4.13.4进入无法彻底清洗的有毒设备内工作时,应戴好防毒面具,长管型面具,换气管头应在设备外面。4.13.5进入设备内工作人员有不舒服感立即出来。4.13.6进入由易燃、易爆介质内工作时,必须使用铜质工具,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4.13.7设备内部照明必须使用低压行灯,电压不超过12伏(36伏)。4.13.8 进入受限空间以及在容器内的动火作业需采取强制通风措施。4.14有皮带转动或者搅拌装置的设备必须松脱皮带、切断电源、挂上警告牌后方可工作。4.15在设备、容器内进行气焊气割作业,严禁将乙炔气和氧气泄漏在设备内,以防爆炸,检维修中断时,将焊枪拿出来。4.16在高空多工种交叉67、作业时,要联系好,相互照顾,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脚手架搭建要符合脚手架架设规范,脚手架不牢固、立杆弯曲,没有斜支撑严禁使用。登高作业人员思想要集中,鞋子要有防滑措施,上面的检维修人员应将工具零件拿牢放好,防止坠落伤人。4.17起重设备、工具如:钢丝绳、滑轮、链条、钓钩、钢丝夹子、马蹄扣、千斤顶、手动葫芦和各种吊车、卷扬机扒杆等,在使用前必须作严格的检查,有缺陷的设备工具禁止使用。4.18起吊物及吊物附近不许站人,重物不许悬空放置。吊车、卷扬机扒杆不许持重放置。起吊安装笨重物品时,必须有施工方案,分工明确、统一指挥。4.19起重机严格遵守十不吊制度:4.19.1超负荷不吊。4.19.2无专人68、指挥或指挥信号不明,重量不明,光线暗淡不吊。4.19.3安全装置,机械设备有异常或有故障不吊。4.19.4在重物上加工或埋入土中物件以及歪拉、斜挂不吊。4.19.5物件捆绑不牢不平或活动零件不固定、不清除不吊。4.19.6吊物上站人或从人头上越过及垂臂下站人不吊。4.19.7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易燃、易爆器械,无安全措施不吊。4.19.8棱角缺口未垫好不吊。4.19.9六级以上大风和雷暴雨时不吊。4.19.10在斜坡上或坑沿,堤岸不填实不吊。4.20设备拆开后主要零部件必须有专人保管以防丢失和损坏。在检维修中,检维修人员应注意不许将边角废料、螺帽、螺丝、焊条头、垫片、工具等杂物落入设备内工作完69、成后,检查所有的工具设备,以防遗落在设备内造成事故。4.21地面挖坑、挖沟必须办理动土作业证,以免损坏地下电缆、避雷地线、建筑物基础。4.22电工、焊工安全注意事项按电工焊工安全生产规定执行。4.23非电工不许擅自处理电气设备,非焊工不许进行电气焊作业。4.24机动车辆:汽车、铲车、吊车、叉车等必须专人驾驶,驾驶人员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厂区交通管理制度。4.25检维修结束时,必须将各种安全装置:楼梯、栏杆、扶手、安全防护罩、安全阀、阻火器、防爆膜、安全水封、刹车、压力表、液位计、静电导线、电机接地、接零、避雷针接地,地下电缆、水管标志等全部恢复好,并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4.26检维70、修中不许任意占用厂区道路尤其安全及消防通道,要保持厂区道路畅通无阻。4.27设备检维修完成后必须履行验收交接手续,经使用单位检查、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移交或经上级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移交使用。4.28检维修完成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搞好卫生,为开车创造有利条件。第四章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直接作业环节的管理控制,规范各类安全作业票证的使用,使安全作业管理处于受控状态,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2.1适用于公司内部及外来施工队伍各类安全作业票证的办理。2.2文件的传达和掌握传达了解全体员工及外来务工人员理解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公司各部门安全相关人员、涉外各部门相关人员3、71、作业票证管理3.1.1 票证管理执行归口管理、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原则,生产部是操作票的归口管理部门;机电修部门是工作票的归口管理部门;HSE管理部是作业许可证的归口管理部门,是“两票一证”监督管理部门。3.1.2 归口管理部门对归口票证使用进行人员培训学习。3.1.3 各归口管理部门做好按时检查、抽查、统计、汇总上报工作;每月2号生产部、机电修部门将汇总的数据上报安环部。3.2各类票证的职责分工3.2.1各种票证的管理分工与考核按下表执行:序号票证名称主管部门基本检查考核依据1动火许可证安全部门审批程序是否合理?安全措施是否可行?分析项目是否可行?2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安全部门是否履行审批手续?72、分析项目是否齐全可靠?是否履行气体监护制度?面具是否备好?3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安全部门是否履行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是否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作业人员是否符合要求?盲板图有无差错?4高处安全作业票安全部门是否办理审批手续?作业环境是否安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作业人员是否符合安全?5吊装安全作业票设备管理部门有无吊装方案?(指20吨以上重物)作业环境是否安全?6断路安全作业证安全部门审批手续是否健全? 安全措施项目是否可行?7动土许可证设备、技术、基建管理部门审批手续是否健全? 安全措施项目是否可行?8临时用电作业证电仪部门审批手续是否健全? 安全措施项目是否可行?9施工(检修)安全作业证设备工艺部门73、是否履行审批手续? 分析项目是否全面?10电气安全工作票;电气安全操作票;停送电联络票设备工艺部门以电工部门具体要求作为考核依据。11施工作业安全联络单设备工艺部门会签部门是否全面?作业环境是否安全?12派工单各相关部门是否按照要求填写3.3 票证的的填写要求与审批手续3.3.1各类票证填写要求由检修或施工单位负责申请办理各类票证,要求票证填写时仔细、认真、齐全,要将检修、施工及工作项目、名称、时间、内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等详细填写,需附图的要附图,不得任意涂改,需按规定执行。计划中的大、中修项目的许可证,应在检修前上报有关部门审批,以利于检查落实措施。重大项目及危险工程项目的票证办理,应由各74、职能部门负责填写和组织落实措施,厂长、车间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要亲自参加研究审核。3.3.2 各类票证的审批程序一般小修项目或车间级小型工程项目的票证由车间级领导人审批后实施。其审批的项目如下:a、一级高处安全作业票;b、二级动火许可证;c、设备小修安全许可证;d、一般抽堵盲板安全许可证; e、五吨以下重物吊装安全作业票。设备大、中修或厂级技改项目,由所在单位技术员办理,经车间主任审核后,报有关部门批准。职能部门审批如下项目:a、二、三级高处作业证;b、一级动火许可证;c、设备中、大修安全许可证;d、设备内安全作业证;e、二十吨以上吊装证的审批。特殊情况和项目的检修,其票证由所在单位办理,车间主任75、审核。上报有关生产职能部门审查后,报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其批准项目如下:a、置换、带压动火的特殊动火许可证;b、年度大修系统置换方案;c、特殊登高作业证的审核;d、带电作业的电气工作票。3.4票证的使用要求和管理:各类工作票证是准许工作的命令和唯一凭证,是保证安全的重要手段,也是发生事故时分清责任的依据,因此要认真办理,严格验证,妥善保存。3.4.1要保持票证的严肃性.各类票证不得涂改,票证要清楚、整洁,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以批准日期为准。因票证破损或变动工作内容。则要重新办理,严禁使用过期、涂改及不对号的票证。如发现未经审批,过期和涂改的票证,除立即停止工作外还要对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进行通76、报处理或批评。票证审批和票证上的有关人员要亲临现场,了解情况后进行审批签字,要保证安全措施的针对性和可靠性。3.4.2要保证票证的准确性票证上的项目名称、内容、工作日期、安全措施、审批程序等要求准确无误。各种票证严禁乱用、混用和无证作业。要准确无误地实施票证上的安全措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动。如因工作需要变更工作内容和工作程序而改变安全措施时,必须重新办理。3.4.3要保证票证的及时性票证办理和审批手续,必须在作业前办好,各类作业证审批后,施工人员要按票证上的规定和要求进行工作。第一部分)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内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和化工企业高温、高压、易燃、77、易爆、易中毒、工艺设备复杂、电器设备多等特点,要求凡是在厂区内动火作业施工的项目必须办理动火证。2、动火作业证一般分为四种:2.1二级(二类)动火作业证:指厂区内或生产区内距生产装置设施30米以外的就地动火作业。(注:在动火作业证上有一道斜红杠表示)2.2一级(一类)动火作业证:指生产区内距生产装置设施30米以内的动火作业。(注:在动火作业证上有二道斜红杠表示)2.3特殊动火作业证:指在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的动火作业。(注:在动火作业证上有三道斜红杠表示)2.4固定动火区:指距生产装置、设备30米以外且比较安全可靠的位置且经安全部门批准的就地作业场所。2.5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清78、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安全部门批准,动火分析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2.6遇节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下,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3、动火证要求:3.1动火地点:表示的范围必须明确、具体。(注:更换地点时必须更换动火作业证,原动火证无效。)3.2动火方式:一般指电焊、气焊、气刨、气割、切割、喷灯、熬、烘、焚烧、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3.3动火执行人:如进行焊接、气割等特种动火作业动火人必须持有相应特种作业证,并且在动火作业前必须对动火作业证进行检查,票证填写是否完备,安全措施有无疑问,否则拒绝执行施工,动火执行人施工前应把票证保存好,施工完毕对现79、场安全进行处理。3.4动火负责人:一般指施工单位负责人(车间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动火负责人对动火作业全面负责,安排施工人员落实安全措施,负责办理票证等工作。3.5动火时间:指动火作业的开始和终止时间,超过动火作业证签订时间的票证无效,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票证有效期一般不超过8小时;二级动火作业证有效期小于3天(72小时),每日动火前应进行动火分析,动火过程中每2h进行一次分析;固定动火区的审批有效期不超过一年。3.6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编制人:在动火负责人的安排下,协助编制动火证,一般指本单位工艺主任或技术员(注:此款不填写视为动火负责人)。3.7组织实施人:指现场负责人,按照动火负责人的指80、令安排现场,落实安全措施(指车间主任、技术员、班长等),施工完毕后对现场安全做全面处理。动火执行人多人施工时,动火证由组织实施人保存。3.8监火人:此人由动火负责人或审批人指派,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懂动火地点和周围的工艺、设备,熟悉现场环境。有责任心,会使用消防器材和防护器材,施工过程不准离开现场,完工后对施工现场做最终检查。3.9动火审批人:动火审批对动火现场的安全性做最终审定、审查,填写动火证上的内容是否具有可靠性,同时对动火作业负责。审批程序:一级动火由各车间组织同级技术部门审批、二级动火作业由车间主任或主管副主任审批,特殊动火作业由车间组织同级职能部门会签后报主管厂长审批;车间对方案有异81、议的可报公司安全部门组织会签后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固定动火区由相关部门、车间提出申请,车间审批且公司报安全环保部备案。动火证一式三联,二级动火证由审批人、动火人和动火点所在车间操作岗位各持一份存查;一级和特殊动火作业证有动火点所在车间负责人、动火人和安环部门各持一份存查;动火作业证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3.10特殊动火会签:对一些危险因素较大、施工现场比较复杂,部门不能认定的动火作业项目,可在特殊动火会签栏中签请人复审等意见,把动火证交复审人员审批,复审负责人保留动火证存根。(注:复审人员指工程技术人员,安全、技术、设备部门主要负责人或生产厂长)。3.11动火前岗位班长验票签字,指动火环境可能与82、操作发生不协调问题,如:开停车、放空、倒淋、关闭门窗等或对可能发生的问题采取紧急措施。(注:签字人一般指 车间主任、车间管理员、班长等,此人签字后对自己管理的范围全面负责,有权停止施工。)4、动火安全措施4.1置换动火作业:4.1.1动火部位必须与系统有效隔绝,指拆除一段管线或加盲板,盲板必须可靠(注:其它隔离方法无效)。4.1.2用水置换时一定保证设备内注满水,且设备最高部位溢流水,并持续一段时间。4.1.3用惰性气体(蒸气、CO2、N2)置换时必须保证惰性气体的用量,注意排放速度,排放地点防止可燃气体爆燃,惰性气体中O2含量应小于1。4.1.4用空气置换,一般不允许用空气对可燃气体直接置换83、,在设备容积比较小的情况下,其它方法不能使用,置换时一定严格把关,排放速度不能过快,排放地点比较空旷,注意周围环境,防止置换过程发生爆炸,置换合格情况按动火分析标准执行。4.1.5无论用什么方法置换,必须认真彻底检查,不得留有死角,对死角部位根据情况采取措施处理。4.1.6动火分析:a.取样要有代表性,较高大的设备,取样时可根据气体的比重,取上部和中部或下部和中部,较长或复杂的流程取样时,可多设取样点,且有代表性。 b.取样与施工时间应小于30分钟。c.样气应保留到动火结束。d.动火时空气置换的样气标准可根据可燃气体的爆炸极限确定。(注:爆炸下限10,被测可燃气体浓度1;4爆炸下限10,被测可84、燃气体浓度0.5;爆炸下限4,被测可燃气体浓度0.2)。e.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少于动火点10m。附:常用可燃气体爆炸极限表可燃物爆炸下限爆炸上限H2475.6NH31528CO12.574H2S4.345C2H21.582CH3CH2OH3.519CH45.015CH3COOH4.017汽油1.47.6水煤气7.0724.1.7清除设备内壁料、油泥、铜泥、硫磺、可燃残渣、残液等可燃物。4.1.8进入设备内作业:有毒有害气体按工业卫生标准执行,O2含量应在19-22%之间,不允许充氧作业。气焊割工具不准在设备内存放,其他问题按设备内作业标准执行。4.2动火周围环境485、.2.1检查设备、管道、法兰、填料等是否泄漏。4.2.2检漏方法:仪器、肥皂水、干粉等。4.2.3清除环境可燃物。4.2.4对动火部位用档板可靠隔离。4.2.5特别注意地沟、储罐、倒淋、放空等部位。4.2.6注意施工高度。4.2.7注意风向。4.2.8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4.3消防措施:配备灭火器、消防用水、蒸汽等。防护措施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4.4动火安全要点4.4.1审证、管理、施工、监护等人员对动火手续不齐全、措施有疑问,拒绝施工。4.4.2动火地点86、变更,应重新办理动火手续。4.4.3施工过程加强与岗位人员的联系执行作业单制度。4.4.4注意有意外情况发生时及时停止作业。4.4.5动火原则:拆迁、隔离、置换、卸压、施工时能用前一种方式不采取后一种方式。4.4.6动火作业应连续,否则重新分析鉴定。4.4.7注意安全保护范围。4.4.8防潮湿、防二次线触电。4.4.9注意电焊机线裸露与回路线的搭接,防止发生事故。4.5 外车间和制修车间的动火作业证办理,由动火地点所在车间(单位)签发、办理;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作业,现场监护人除施工单位负责安排,施工所在地单位必须同时负责安排现场安全监护人。4.6外来施工人员的动火作业管理公司外来施工单位动火作87、业前,由项目负责人带领施工人员到公司安全部门办理安全教育、安全抵押金等相关手续。具体执行参照承包商及劳务人员管理制度。 动火作业证由动火地点所在部门签发、办理。动火作业管理与公司动火作业管理相同。特殊动火和一级动火作业,除施工单位安排的现场监护人外,施工所在地单位必须同时安排现场安全监护人。4.7附:焊接作业制度4.7.1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动火作业前,对动火点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并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非专业人员禁止从事焊接作业。4.7.2氧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焊接作业工88、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具控制阀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使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室外作业严禁钢瓶暴晒。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使用电焊机动火作业时,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得小于5米,二者与动火地点均不小于10米,且严禁将易燃易爆设备、管道作为焊接回路使用。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气钢瓶。使用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须对气瓶进行固定。严禁用电焊机的电缆线打火点割枪。4.7.3电弧焊割必须做到: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电焊机89、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有妥善接地或接零保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焊割)作业时,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4.7.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4.7.5在多人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止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4.7.6等离子切割、氩弧焊接等特种作业,应采取相关安全防护措施。第二部分)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定义:受限空间作业是指进入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2、设备安全隔绝是指设备上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90、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上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并挂牌警示。2.1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2.2电源有效切断可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3、设备清洗和置换是进入设备内作业前,必须对设备内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3.1氧含量为18%21%,在富氧环境下不应大于23.5%。3.2有毒气体浓度应符合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3.3可燃气体浓度应符合动火作业证实施细则中的规定。4、设备通风应采取措施,保持设备内空气良好流通。4.1打开所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进行自然通风。4.2必要91、时,可采取机械通风。4.3采用管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4.4不准向设备内充氧气或富氧空气。5、定时监测5.1作业前30min内,必须对设备内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有设备所在车间(单位)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证后方可进入设备。5.2采样点应有代表性。5.3作业中应定时检测,至少每2h检测一次,如检测分析结果有明显变化,则应加大检测频率;作业中断超过30min应重新进行检测分析,对可能释放有毒物质的受限空间,应连续检测。情况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人员,经作业现场处理后,取样分析合格方可恢复作业。5.4作业人员离开设备时,应将作业工具带出设备,不准留在设备内。5.92、5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6、照明和防护措施6.1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设备内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防护措施。6.2在缺氧、有毒环境中,应佩带隔离式防毒面具。必须有主管领导在现场监护,必要时作业人员应栓带救生绳。6.3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戴化纤织物。6.4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6.5设备内照明电压应小于等于36V,在潮湿容器、狭小容器内作业应小于等于12V。6.6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在潮湿容器中,作业人员应站在绝缘板上,同时保证金属容器接地可靠。6.793、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6.8在产生噪声的受限空间作业时,应佩戴耳塞或耳罩等防噪声护具。7、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安全措施7.1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7.2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必要时由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施工。7.3设备内作业过程中,不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7.4设备外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急救用品。8、监护8.1设备内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8.2进入设备前,监护人应会同作业人员检查安全措施,统一联系信号。8.3险情重大的设备内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随时与设备内取得94、联系。8.4监护人员不得脱离岗位,并应掌握受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数和身份,对人员和工器具进行清点。8.5设备内事故抢救时,救护人员必须做好自身防护方能进入设备内实施抢救。9、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一般由设备所在管理单位(车间)负责办理,车间负责审批。如交给其他单位施工,本细则第三条、第四条、 第六条内容由交出单位负责。9.1作业单位接到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后,由该项目的负责人填写作业证上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各项内容。9.2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安全措施栏应填写具体的安全措施。9.3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应由交出单位和作业单位领导共同确认、审批签字后方为有效。如果施工现场比较复杂且危险性较大按其它条款填写完毕后,交95、由安环部或生产厂长。9.4在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应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9.5在设备内进行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9.6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应经作业人员确认无误,并由车间主任或主要负责人再次确认无误后,方准许进入设备内作业。9.7)设备内作业因工艺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改变,应重新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方准许继续作业。9.8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共同检查,确认无误,并由检修负责人与使用部门负责人在进入设备内作业证签字后,检修人员方可封闭设备。9.9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由检修单位负责人负责保存。10其他安全要求10.1在受限空间作业时应在受限空间外设置安全警示标识。10.2受限96、空间出入口应保持畅通。10.3作业人员不得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10.4难度大、劳动强度大、时间长的受限空间作业应采取轮换作业。10.5作业前后应清点作业人员和作业工器具。10.6作业结束后,由受限空间所在单位和作业单位共同检查受限空间内外,确认无问题后方可封闭受限空间。第三部分)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1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空洞。高压盲板应经探伤合格。1.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1.3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1.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2、盲板97、抽堵作业安全要求2.1盲板抽堵作业必须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没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不准进行盲板抽堵作业。2.2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时,应重新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2.3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2.4生产单位负责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编号,施工单位按图作业,盲板位置图由生产单位存档备查。2.5作业人员应经过个体防护训练,并做好个体防护。2.6作业时应由专人监护,作业结束前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2.7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除监护人外,还应由消防队、医务人员等到场。如涉及整98、个生产系统,生产管理人员和厂生产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场。2.8在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时,作业地点30 m内不得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适用防爆灯具;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2.9高处抽堵盲板应按规定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2.10施工单位应按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要求,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2.11严禁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抽堵盲板作业。2.12抽堵多个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及盲板编号,由施工总负责人统一指挥作业。2.13每个抽堵盲板处应设标牌表明盲板的位置。3、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的管理3.1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由车间技术部门为主管部门,安全部门负责监督管理。3.2盲板抽堵99、安全作业证由各车间办理。3.3生产单位负责填写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证表格、盲板位置图、安全措施,交施工单位确认、厂安全防火部门、技术及设备部门审核,由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3.4审批好的盲板安全作业证交施工单位、生产部门、安全防火部门一份,生产部门负责存档。3.5作业结束后,经施工单位、生产部门、安全防火部门检查无误,施工单位将盲板位置图交生产部门。第四部分)厂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定义1.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1.2坠落高处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1.3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100、。高温是指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2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1.4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接触带电体对带设备和线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表1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电体。表1电压等级(kv)10以下20304460110154220距离(m)1.722.22.5342、高处作业分级与分类2.1 高处作业的分级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a、作业高度在2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b、作业高度在5米以上至15米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c、作业高度在1101、5米以上至30米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d、作业高度在30米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2.2 高处作业的分类 高处作业分为特殊高处作业、化工工况高处作业和一般高处作业三类。2.2.1 特殊高处作业 a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 b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异温高处作业。 c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 d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 e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 f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空高处作业。 g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2.2.2化工工况高处作业a在坡度大于450的斜坡上面进行的高处作业。b在升102、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c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的高处作业。d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的高处作业。e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的高处作业。2.2.3 一般高处作业 除特殊高处作业和化工工况高处作业以外的高处作业。3、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3.1高处作业安全要求 a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必须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b高处安全作业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 c高处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熟悉现场环境和施工安全要求。对患有职业禁忌症和103、年老体弱、疲劳过度、实力不佳及酒后人员等,不准进行高处作业。 d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安全作业证,检查确认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施工,否则有权拒绝施工作业。 e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作业前要检查,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f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员应坚守岗位。3.2高处作业安全的防护 a高处作业前,施工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内。 b不符合高处作业安全要求的材料、器具、设备不得使用。 c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不准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104、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措施防止坠落。 d在化学危险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作业时,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或值班领导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并将联系信号填入高处安全作业证备注栏内。 e登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作业时,必须按指定的路线上下,禁止上下垂直作业,若必须垂直进行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 f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情况配备必要的联系(通讯)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 g在采取地(零)电位或(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压服。4、高处安全作业证的管理4.1一级高处作业及由车间负责审批。二级、三级高处作业由车间审核后,报厂安全管理部门审105、批。特级高处作业由厂安全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审批。4.2施工负责人必须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高处安全作业证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施工负责人,一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4.3对施工期较长的项目,施工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施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第五部分) 厂区吊装作业制度1、吊装作业的分级、分类1.1吊装作业的分级 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吨时,为一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或等于40吨至小于100吨时,为二级吊装作业; 吊装重物的质106、量小于40吨时,为三级吊装作业。1.2吊装作业的分类 吊装作业按吊装作业级别分为三类: 一级吊装作业为大型吊装作业。 二级吊装作业为中型吊装作业; 三级吊装作业为一般吊装作业。2、吊装作业的安全要求2.1吊装作业人员必须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吊装质量大于10吨的物体应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2.2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物虽不足40吨,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吊装施工方案经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技术部门审查,报主管厂长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2.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设107、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2.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2.5吊装作业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1规定,高处作业时还应遵守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6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钓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2.7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统一指挥。2.8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未经机动、建筑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2.9吊装作业前必须对各种起重吊装机械的运行部位、安全装置以及钓具、索具进行详细的安全检查,108、吊装设备的安全装置应灵敏可靠。吊装前必须试吊,确认无误方可作业。2.10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的批准。2.11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形状或尺寸不同的物品不经特殊捆绑不得混吊,发生反应的化学物品不得混吊。2.12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作业过程要驾驶员不准离开驾驶室,作业完后要人走车收。2.13吊装作业的现场如须动火时,应遵守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揽风绳、拖拉绳等应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2.14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进行吊装作业109、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2.15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2.16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2.17在吊装作业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吊装; a指挥信号不明; b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 c斜拉重物; d光线不足、看不清重物; e重物下站人; f重物埋在地下; g重物紧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 h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 i重物越人头; j安全装置失灵;2.18必须按吊装安全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安全作110、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2.19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3、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3.1吊装安全作业证由设备工艺部门负责管理。3.2项目单位负责人领取吊装安全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项内容,交施工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2.2规定的吊装作业,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写好的吊装安全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3.3吊装安全作业证批准后,项目负责人应将吊装安全作业证交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第六部分) 断路作业制度1、断路作业安全要求 1.1凡在厂区内进行断路作业必111、须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1.2断路申请单位负责管理施工现场。企业要在断路路口设立断路标志,为来往的车辆提示绕行线路。 1.3厂区交通管理部门审批断路安全作业证后,要立即书面通知基建部、生产部、安环部、行政部等有关部门。 1.4施工作业人员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断路作业。 1.5断路时,施工单位负责在路口设置交通挡杆、断路标识。 1.6断路后,施工单位负责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交通警告牌,夜间要悬挂红灯。 1.7断路作业结束后,施工单位负责清理现场,撤除现场、路口设置的挡杆、断路标识、围栏、警告牌、红灯。申请断路单位检查核实后,负责报告厂区交通管理部门,然后由厂区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各有112、关单位断路工作结束恢复交通。 1.8断路作业应按断路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严禁涂改、转借断路安全作业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 1.9对断路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1.10在断路安全作业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2、断路安全作业证办理 2.1断路安全作业证由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指定专人办理。 2.2断路安全作业证由厂区交通管理部门审批。 2.3申请断路作业的单位在厂区交通管理部门领取断路安全作业证,逐项填写后交施工单位。 2.4施工单位接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填写断路113、安全作业证中施工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断路安全作业证交断路申请单位。 2.5断路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断路安全作业证后,交厂区交通管理部门审批,并将办理好的断路安全作业证留存,并分别送交厂区交通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第七部分) 动土作业制度1、动土作业指 ,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0.5米以上;地面堆放负重在50kg/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平整场地的作业。 2、土作业安全要求 2.1 动土作业必需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没有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准动土作业。2.2 动土作业前,项目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2.3 动土作业114、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悬挂红灯示警;施工结束后要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 2.4 动土作业必须按动土安全作业证的内容进行,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2.5 严禁涂改、转借动土安全作业证,不得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地点。 2.6 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 2.7 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轻轻挖掘,禁止使用铁棒、铁镐或抓斗等机械工具。 2.8 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a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115、,不准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石不准堵塞下水道和阴井。 b 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准人员站立、行走。 c 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架。挖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要距坑、槽、井、沟边沿0.8米,高度不得超过1.5米。对坑、槽、井、沟边坡或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别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松疏或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危险征兆,应立即停止工作,并采取措施。 d作业时应注意对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 e在坑、槽、井、沟的边缘,116、不能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如必须时,要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 f 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后拆旧的。 g 所有人员不准在坑、槽、井、沟内休息。 2.9 上下交叉作业应戴安全帽,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米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发现异常时,应立即撤离作业现场。 2.10 在化工危险场所动土时,要与有关操作人员建立联系,当化工生产发生突然排放有害物质时,化工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动土作业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2.11 作业前必须检查工具、现场支护是否牢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 2.12 动土作业涉及断路时,必须规定办理断路安全作业证。 3、动土安117、全作业证的管理 3.1动土安全作业证由基建或主管部门负责管理。 3.2动土申请单位领取动土安全作业证,填写有关内容后交施工单位。 3.3施工单位接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填写动土安全作业证中有关内容后将动土安全作业证交动土申请单位。 3.4动土申请单位从施工单位收到动土安全作业证后,交厂基建部及有关水、电、汽、工艺、设备、消防、安全、生产管理等部门审核,由施工所在地主管部门审批。 3.5动土作业审批人员应到现场核对图纸,查验标志,检查确认安全措施,方可签发动土安全作业证。 3.6动土申请单位将办理好的动土安全作业证留存后,分别送基建部、施工所在地主管部门、施工单位各一份。第八部分) 临时用电管理制118、度1、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遵守“临时用电管理制度”,严格审批手续。2、临时用电必须经供电主管部门批准,填写“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并签注允许临时用电的期限,期满立即拆除。临时用电工作票一式两份,使用单位一份,由供电主管部门存留一份。3、防爆区内临时用电许可证最长期限为3天;非防爆区内临时用电许可证最长期限为16天。4、防爆区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经营、检修施工需要时,应根据厂区防火、防爆等级划分要求,使用合格的防爆电气器具,并按防爆要求安装。在防爆区内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或电器设备防爆级别不符合防爆要求,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按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许119、可证”。临时用电许可证期限要和动火作业许可证期限一致。5、进入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总电源和分电源都要安装漏电保护器;用电设备开关箱内要安装漏电保护器。6、配电系统按规范采用接零、接地保护系统,临时线应尽量使用保护层比较耐磨的护套线、电缆线,长度一般不超过100米,其全长应完整、无损,不得有接头。7、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有关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8、施工机械电源入线搭接牢固整齐,无乱拉、扯、压砸等现象,可沿建筑物构架或其他牢固的支持物架空敷设,但是严禁架设在树120、木和脚手架上。高度:厂内道路上:不低于3.5米;装置内不低于2.5米,沿地面敷设应加保护(穿管或盖木槽)。9、供电主管部门电工在接好临时线后,要对总电源、分电源、临时用电设备上的漏电保护器进行试验,并做好记录,试验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单位投入使用。10、供电主管部门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供电主管部门有权紧急停电处理。11、临时用电设备操作人员,上班前必须对刀闸、漏电开关、接地保护线进行班前检查和试验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安排电工进行维修,严禁设备带病作业。12、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121、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13、电工必须经过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无证人员不得上岗操作。14、电工必须按有关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反操作规程。15、拆线、装线、安装、维修电气设备,需电工进行作业。严禁非电工进行有关电气作业。16、临时用电还应遵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的相关规定。17、供电主管单位必须建立以下临时用电台帐:1)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参数测定记录表;2)定期检(复)查表;3)电工安装、巡检、维修、拆除工作记录。18、各厂供电主管部门是本区域内临时用电的归口管理部门,负122、责本区域内临时用电的审批;施工地点所在车间对本单位的临时用电负责监督管理;各职能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对本区域的临时用电进行监督管理;施工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和管理、安全监护。19、电气管理职责划分不明确的区域,由设备工艺部门进行职责划分。20、移动式电器设备的管理执行临时用电管理制度的规定。21、考核凡是违反以上规定的,将根据公司“HSE管理制度考核规定”第4.5和4.17等条款的相关内容,对责任单位予以考核。22、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办理流程:临时用电人向施工地点所在单位提出用电申请施工地点所在单位协调机电修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证临时用电单位、施工所在单位、机电修部门共同签字123、确认临时用电单位每天启动设备前对现场漏电保护器进行试验临时用电设备投入使用机电修部门电工接好临时线并对漏电保护器、开关、绝缘等检查试验合格票证到期后,机电修部门对临时接线进行拆除或要求施工单位重新办证。第九部分)施工作业管理制度在公司内任何施工项目作业前均需办理作业许可手续,执行票证管理制度,先办理施工许可工作票,然后根据工作内容办理相关作业票证,特种作业办理相关特种作业票,无证作业一经查出按照公司考核制度进行考核。1、现场管理1.1施工现场要符合安全卫生要求。现场的机械装置、电力线路、各种管道、道路、仓库等临时工程的位置、规格都要在施工设计中详细规定。1.2施工现场周围要设置围栏,工地内的坑124、沟要悬挂警告标志,夜间设红灯示警。1.3工地内不许架设高压线。电缆线悬吊高度与工作地点水平距离要按电气安全技术规程执行。1.4施工现场设交通标志,保证工地交通便利。施工中使用的机动车辆安全制动装置要齐全,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1.5施工现场要有排水设施。通过运输道路的沟渠,要搭设安全可靠的桥板。1.6现场的材料要按指定地点存放,整齐稳固。1.7工地内要配备一定数量的灭火器材、灭火设施和工具。冬季施工,要遵守有关规定,生火取暖时要符合企业的安全防火规定。1.8搭设脚手架要选用符合安全规定的木料、竹竿或铁架。高度在7米以上的工程,架子要同建筑物连接牢固。1.9安装管式金属脚手架,禁止使用弯曲125、压扁或有裂缝的管子。1.10跳板、梯子要结实可靠,使用时要安放在坚固的支持物上并采取防滑措施。2、土石方工程2.1进行土石方工程作业前,要做好地质、水文和地下设施(如电缆、水管等)的调查和勘察工作,并按规定办理动土作业证。2.2挖掘时,如发现有不能辨认的物品,要立即停止施工并报告上级处理。2.3在深坑、深井内作业,要保持通风良好并做好防毒和缺氧的检查工作。2.4厂区内施工的土石方工程禁止爆破。3、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3.1起重机械、牵引机械和辅助施工机械的安全装置要齐全可靠,并标明最大负荷量和安全速度。3.2起重作业要遵守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3.3传送带的起卸处要设专用平台。禁止用手在带上直126、接卸取材料。3.4电气设备和线路的绝缘要良好。电线和电源相接时,要装设开关或插销,不准搭挂。3.5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能留有电线头。如果电线必须保留,要切断电源并将线头绝缘。3.6电动工具在使用中禁止调整和更换零件。3.7电焊工作点和金属工作台同大地相隔的时候,都要有保护性接地。3.8机器设备和工具要定期检修,发现缺陷,立即整修。3.9各种机电设备的操作人员,要持本工种作业证操作、拆装和检修。4、拆除工程4.1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详细调查建筑现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施工。4.2拆除工程在施工前要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将电线、煤气管道、127、蒸汽管道、下水管道等干线和该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4.3从事拆除工作要采取防护措施并按规定办理有关票证。拆除建筑物要自上而下进行,禁止多层同时拆除。4.4建筑物的栏杆、楼梯等要和整体拆除进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待承担的结构拆掉后方可拆除。4.5拆除建筑物一般不采取推倒方法。特殊情况的要遵守下列规定: a砍切墙根的深度不得超过墙厚的三分之一。墙厚小于两块半砖时,不得掏掘。 b为防止墙壁向掏掘方向倾倒,掏掘前要支撑牢固。 c推倒建筑物前,要发出信号,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带后,方可进行,4.6拆除建筑物时,不准在楼板上堆积材料。5、机械设备安装安全规定5.1安装机械时,禁128、止将机械的拉线绑在脚手架上。5.2安装、拆洗、试运和修理机械时,要落实防护措施。严禁无关人员接近和触动。5.3机械机座要稳固。传动带、明齿轮、沙轮机、电锯和接近地面的连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要按设防护装置。5.4机械转动摩擦部分,要保持润滑。人工加油要使用长嘴注油器。第十部分) 电工作业管理制度(发电厂、变电所)在电器设备上工作,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为: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监护制度、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1、工作票制度:1.1填写工作票的工作为: a、不论是停电还是不停电,凡是高压设备上的工作; b、带电作业和在带电外壳上工作; c、在运行的或附近有运行的高、低压设129、备的控制盘、抵押配电盘、配电箱及低压电源干线上工作; d、二次线回路上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者; e、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f、在变电站、高压配电室进行低压设备安装调试工作;1.2对停电检修其它不需办理工作票的检修项目。应填写检修任务书。1.3办理检修无备机或其它特别重要的生产设备,空气压缩机、变压器、引出线等及其它较重要的电源开关等设备的工作票,由车间领导审查签字后,还要报生产部门领导审查签字。1.4对运行的设备或在运行设备附近开展检修工作,办理工作票时,应由工作票签发人提前通知车间主任,由生产部门作出必要的安排签字后,才能办理工作票,开展检修工作。1.5两份工作票中的一份必须130、经常保存在工作地点,由工作负责人收执,另一份由值班人收执,按值移交。在无人值班的设备上工作时,第二份工作票由工作许可人收执。1.6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可以填写工作票。1.7所有工作票签发人应由熟悉工作人员操作技术水平、熟悉设备情况的车间干部担任。工作负责人可由领导安排批准,工作许可人应是配电室值班人员,无人值守的配电室应由包片班长担任。1.8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8.1工作票签发人(车间领导) 1)工作的必要性; 2)工作是否安全性; 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4)所派工作负责和工作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1.8.2工作131、负责人(监护人) 1)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2)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3)督促、监护工作人员遵守本规程; 4)负责检查工作票所列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值班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5)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待安全事项; 6)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1.8.3工作许可人(值班人或包机、包片人) 1)负责审查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工作现场不止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3)负责检查停电设备有无突然来电的危险; 4)对工作票中所列内容即使发生很小疑问,也必须想工作票签发人询问清楚,必要时应按要求做详细补充; 1.8.4工作班成员 1)一切行动听指挥,努132、力完成负责人分配给的任务; 2)对需要执行的安全事项、工作任务等,必须清楚,如有不名之处应向负责人询问清楚; 3)工作班人员应互相关心,互相监护,发现他人违反安全规定时,应即予提醒,并报告负责人; 4)对严重违反人身安全的作业,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工作,应即向工作负责人说明,如得不到解决,可直接向车间或公司领导报告; 5)工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本规程,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确保人身安全,工作人员应对工作质量、自己的安全负责; 6)口头或电话命令必须清楚、准确。接令人应将发令人的姓名及命令全文详细记入值班日记中,并向发令人复送无误后执行。2、工作许可制度:2.1工作许可人(值班员)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133、,还应: a、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以手触试,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b、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c、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完成上述许可手续后,工作班方可开始工作。2.2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完全措施。3、工作监护制度:3.1完成工作许可手续后,工作负责人向工作人员交待指明现场安全措施部位、工作范围、带电部位。工作负责人必须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负责监护,及时纠正违反安全的动作。3.2所有工作人员,一般不允许单独留在高压设备区内工作,若工作需要,且现场设备允许时,可以准许工作班中有实际经验的一人进行工作。但工作负134、责人应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指示。3.3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人监护和批准被监护人的人数。专职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3.4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必须离开工作地点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人员。3.5值班人员如发现工作人员违反安全规程或任何危机工作班人员安全的情况,应向工作负责人提出改正意见,必要时可暂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上级。4、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4.1在未办理工作票终结手续以前,值班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在工作间断期间,若特殊需要恢复设备送电,需征得工作负135、责人的同意。4.2全部工作完毕后,工作班应清理现场,工作负责人先周密检查,等全体工作人集合一起撤离现场后,再向值班员讲清所修项目,清除设备缺陷情况,试验结果和存在问题等,并与值班人员共同检查设备状况有无遗留物件,是否清洁等,然后在工作票上填明工作终结时间,经双方签名后,工作票方可终结。4.3已结束的工作票,保存三个月。第五章 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对用于生产、储存、运输、分析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存放及废弃处理进行有效管理,预防或减少对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2.1适用于本公司在生产、储存、运输、分析过程中对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管理控制。2136、.2文件的传达和掌握传达了解公司全体员工理解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公司供应、安全、行政、质技等相关部门3、职责3.1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分管遵循“谁分管 谁负责”的原则,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保管、灌装、采购、废弃处理等涉及部门为危险化学品的主管部门,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3.2供应部负责对采购、储存危险、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3.3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4、危险化学品的分类4.1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根据2011年危化品管理制度中定义改写)危险化学137、品是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氧化物、有毒品、放射性物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4.2 公司的危险化学品按用途可分为:一类是用于生产的危险化学品。如液氨、硝酸、脲甲醛、烧碱、成品编织带。二类是分析试验用危险化学品。如硫酸、氢氧化钠、醋酸锌等。第三类是用于动火作业的危险化学品。如:氧气、乙炔等。4.3有些虽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容易引起燃烧的化学品也应加强管理。5、危险、剧毒化学品采购5.1凡我公司使用的原材料系危险化学品、各种有机氧化物引发剂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试剂类物品。供应、采购时须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危险、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5.2供应部采138、购危险化学品,应办妥准运手续,并向负责运输的人员交待清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要求及注意事项。5.3采购新增加的危险化学品必须根据本厂生产的实际需要及贮存条件进行采购。5.4采购新增加的危险化学品时,应向提出采购要求的部门了解清楚该品种的性能,属哪类危险化学品。在危险化学品到货后,必须向危险化学品供应商复核该物品的性能,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生产使用部门和安全部门。5.5供应部购买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采购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6、危险化学品储存和出入库6.1凡危险、剧毒毒化学品经采购运输入库后,仓库保管人员必须立即通知质检中心进行抽样化验,化验员139、应在接到化验通知后的24小时内报告化验结果给仓库保管员,对质量不合格的产品,仓库保管员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听候处理。6.2危险、剧毒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应设专人管理,专用仓库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并根据种类、性质,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泄压、放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调温、清除静电、防护围提等安全措施。6.3危险、剧毒化学品储存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存放。遇火、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不得再露天、潮湿、漏雨、和低洼容易积水的地方存放。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和桶装140、罐装等依然液体、气体应当在阴凉通风的店存放。化学性质或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地为向化学品不得在同一仓库或同一储存室存放。 6.4危险、剧毒化学品管理人员要选派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悉危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知识的人担当。6.5危险、剧毒化学品入库前,必须进行检查登记,入库后,应当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必须实行两人、两锁、两本账管理。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公司应将储存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有两人领取方可发放,并记录领取人员姓名备查。管理人员要按管理危险品范围、配备防护用品和器具。6.6仓库内严禁吸烟141、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库区内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用电要有相应的保险措施,人离开仓库必须关闭库房电源。仓库内应当根据消防要求配备消防力量和灭火设施及通讯、报警装置。6.7因仓库不足、暂时需露天放置的危险化学品,其放置部位的安全措施,由仓库保管员向安全管理部提出,经同意后方可放在露天保管。夏天天热,对1-2级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应当采取降温措施。仓库负责人应当定期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6.8保管人员应对危险、剧毒化学品贮存数量及时统计,定期上报主管部门。6.9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进行检查并作记录,检查记录至少保存两年。6.10预防剧毒化学品的流失、被盗,一旦发现丢142、失、被盗,应及时报主管部门,并立即上报公安部门。6.11危险、剧毒化学品保管人员应每年审核一次,对不符合保管规定的应及时换人。只有经过培训,取得作业证人员,才能上岗作业。6.12 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隔离、隔开、分离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应当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7、危险化学品的收发7.1仓库保管员在发放危险、剧毒化学品时,厂外销售应凭143、销售不开出的合格发票、提货单,本厂使用部门凭合格的领料单发货。7.2仓库保管员在发放危险、剧毒化学品时,必须检验提运单位的危险化学品提运手续是否安全;车辆危险化学品标志、灭火器材是否完备;包装是否合乎要求,方可发货。7.3危险、剧毒化学品收发员应对本单位、外单位转运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实行收发前的检查,检验包装容器标志是否正确,防震设施是否完好,气瓶的安全帽是否旋紧盖好,是否做到专瓶专用、专门容器专用。并对收发危险化学品的日期、数量、瓶号、单位做好登记,发货员如发现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用品不符合规定不发火,不合格包装容器应做报废处理。7.4 收发员应对提货员宣传我厂的有关规定,当发现有违章情况是应立即144、劝阻,待做出处理后再发货。7.5 公司应设立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固定电话,有专业人员值班并负责相关应急咨询。没有条件设立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的,应委托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机构作为应急咨询服务代理。8、危险化学品装卸8.1在装卸搬运危险化学物品前,要预先做好准备工作,了解物品性质和安全防护知识,检查装卸搬运的工具是否牢固,不牢固的应与更换或修理。如工具上曾被易燃物、有机物、酸、碱等污染的,必须清洗后房可使用。8.2操作人员应根据不同物资的危险特性,分别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工作,对毒害、腐蚀等物品更应加强注意。防护用具包括工作服、橡皮魏群、橡皮袖罩、橡皮手套、长筒胶靴、防毒面具、滤毒口罩、沙口罩、沙手套和145、护目镜等。操作后应对防护用具进行清洗或消毒,放在专用的箱柜中保管。8.3操作中对危险化学物品应当轻拿轻放,防止装机、摩擦、碰摔、震动。液体铁桶包装下垛时,不可用跳板快速滑放,应在地上多旁垫旧轮胎或者其他松软物,缓慢下。如用电动葫芦起吊,物品着地时动作要轻。8.4标有不可导致标志的物品切勿倒放。8.5发现包装破陋,必须一至安全地点整修,或更换包装。整修时不能使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8.6化学危险物品散落在地面上时,应及时扫除,对易燃易爆物品应用松软物经水浸湿后扫除。8.7在装卸搬运毒害品时,不得饮酒、吸烟。工作完毕后根据工作情况和危险品的性质、及时清洗手、脸、漱口或淋浴。8.8在装卸搬运毒害品时146、,必须保持现场空气流通,如果发现恶心、头晕等中毒现象,应立即到新鲜空气处休息,脱去工作服和防护用具,清洗皮肤沾染部分,重者送医院诊治。8.9装卸搬运爆炸品,以及易燃品、以及氧化剂时,不得使用铁轮车、电瓶车(没装置控制火星设备的电瓶车),及其他无防爆装置的运输工具。参加作业的人员不得穿带有铁丁的鞋子。禁止滚动铁桶,不得踩踏危险化学物品及其包装(指爆炸品)。装车时,必须力求稳定,不得堆装过高, 8.10装卸搬运一般宜在白天进行,并避免日晒。在炎热季节,应在早晚作业,晚间作业应用防爆式或封闭式的安全照明。雨、雪、冰峰时作业,应有防滑措施。8.11装卸搬运强腐蚀性物品,操作前应检查箱底是否已被腐蚀,以147、防脱底,放声危险。搬运时禁止肩扛、背负或用双手揽抱,只能挑、抬或用车子搬运。搬运堆码时,不可导致、倾斜、振荡,以免液体溅出发生危险。在现场需备有清水、苏打水等,以备急救时应用。8.12严禁用铲车、叉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8.13两种性能互相抵触的物品,不得同地装卸,同车(船)并运。对怕热、怕朝物品,应采取隔热、防潮措施。9、危险剧毒化学品使用9.1使用剧毒危险化学品时,现场操作人员及使用场所,必须设有专用的防护用品。领用量应限量领取,不能超过三天的需要量。9.2严禁用手直接接触有毒物品,并不得在有毒物品场所饮食。9.3使用危险、剧毒化学品的个人和部门,应以适当、有效的方式对148、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活性危害、禁配物等,以及采取的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9.4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后,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9.5易燃、易爆液化气体(液氯)使用时,瓶内物质不得用净,要留有余压,防止物料窜入。9.6严禁用一级易燃液体洗刷机械设备与车辆部件及工作服等。9.7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必须按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9.8易燃易爆容器、设备检修,要按安全检修和防火防爆的有关规定执行。10、危险、剧毒化学品运输管理10.1运输危险化学品方必须出示有关证明,向指定的铁路、交通、航运等部门办149、理手续。销售部在开具提货单具前,必须对运输单位、车辆、驾驶员、押运员等有关资质严格进行检验任何一项不符合要求,不予开具提货单。10.2危险物品的装卸运输人员,应按照装运危险品的性质,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脱、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意标志,堆放稳妥。10.3危险物品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必要的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仓库应对运输车辆的消防、抢修、防护等应急器材配置情况进行严格查验和登记,达不到国家规定条件的,不予装载危险化学品。10.4转运爆炸、剧毒、放射性、易燃液体、可燃气体等物品。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10.5禁止用电瓶车、翻斗车、铲150、车、自行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强氧化剂、爆炸品及用铁桶包装的一级易燃液体时,没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得用铁底板车及汽车挂车。10.6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体等危险物品。10.7温度较高石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要有防晒措施。10.8运输依然、易爆物品的机动车,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11.9装载过程中,各车间充装人员应与提货单位驾驶员、押运员一道检查货物充装情况,严禁超装、错装、混装。10.10装摘完毕,仓库必须对撞载重量(液位),系固情况及装载安全防护设施配置情况进行检查、核准,并做好记录。对不符合规定的,严禁驾离装载岗位。11、危险化151、学品报废处理11.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无需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安排专人负责销毁。11.2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清除残余物,不得改用。11.3包装器材的销毁必须在由保卫部门指派专人监护下销毁,但在销毁上述物质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并征得公安和环保等部门的同意。11.4检修化学品生产用设备、管道时、应按化工安全检修清晰、置换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检修。11.5生产中的腐蚀物、易燃固体、有毒物质等必须加强管理,不得随从一般垃圾运出。第六章 安全设施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安全设施的管理,使之经常处于完整、良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避免人身、设备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2.152、1配置在生产设备上,起保障人员和设备安全作用的所有附属装置(如防护罩、安全阀、限位器、连锁装置和报警器等)总称为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加强维护,保证灵敏好用。序号内 容1泄压装置(如安全阀、爆破片、呼吸阀、易熔塞等)2计量装置(如压力表、液位计和温度计等)3报警装置4连锁装置(连锁开关、联动阀等)2.2文件的传达和掌握传达了解全体员工理解各级管理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安全、技术、设备等部门、及其它部门负责人3、职责3.1凡机械、设备上的安全装置、报警装置、安全连锁装置均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负责管理。3.2凡属电气方面的设备、设施、安全保护装置(如各种继电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报警铃、灯等)均由设备部门和153、使用部门负责管理。3.3凡属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液位超限报警装置、安全连锁装置等设施的操作规程,均由技术部门负责。3.5 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安全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4、管理要求4.1建立完善本企业安全装置管理办法,明确责任,对安全装置进行分类管理。4.2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及维护、操作人员应熟悉掌握安全装置的性能、使用维护要求等。4.3各种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要按有关规程,做好安全装置的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做到正确使用。定期专业检查,定期校验,确保安全装置灵敏可靠。4.4安全装置不准随意拆除、挪用或报废,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4.5安全装置的设计、安装、调试及校验人员和单位必154、须具备相应的资质。4.6泄压装置的排放管道要固定好,管径要足够大,排放位置要适宜,以免因排放对周围人员或设施造成危害和破坏。4.7设备新增、改造、更换和技术改造项目安全装置的设置必须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企业应认真审核安全装置的设置情况。项目完工后,对安全装置要进行认真的验收,保证安装规范,使用正确,校验准确,资料、记录完整清晰并要专门保存。4.8有重大工艺调整时,对安全装置的设置和参数应进行重新计算和审查和批准。4、9安全装置的主管部门必须参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登记、建档做好相应记录。职能部门和安全装置的使用单位对安全装置逐台建档登记,及时记录新上、更换、试验、校正调整和定期检验的情况,以及发现155、的问题,使之保持灵敏好用。第七章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长效机制,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维护公司、员工利益,保障安全生产工作费用的正常投入,根据有国家相关法律和国务院有关决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xx化肥xx有限公司2.2文件的传达和掌握传达了解全体员工理解公司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公司安全部门、财务部各级管理人员3、职责3.1安环部负责制定安全生产投入费用计划,建立安全投入费用使用档案,并负责安全投入费用使用的监督管理。3.2财务部负责设立安全投入专项费用帐户,保障安全生产各项资金的投入。4、安全投入费用管理4.1156、财务部按规定提“安全专项费用款”,专项用于公司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设计、安全评估、隐患整改等支出,并按实际发生费用调整列入当期成本费用。4.2“安全专项费用款”专户储存,专项核算,专项用于安全生产,超支补提。4.3费用提取:每月提取专项费用贷记本栏目,贷方发生额反映本年度累计提取数。4.4公司各相关部门在办理各项安全费用时,要在发票或借款单等单据上明确注明,以便财务部门专户支取、专栏入账。4.5制定技术改造项目的各主管部门,在编排资金计划时,要将安全费用支出纳入专门预算。当实际支取安全设施、安全设计、安全评估、隐患整改等经费时,要专项申请,专项开支。4.6 严禁将安全费用支出挪做他用。157、4.7各单位每月初依据公司资金计划及时编制本部门的安全费用资金计划,由安环部审核汇总后报财务部。4.8财务部要管理好“安全专项费用款”资金,同时建账,每月报安环部一份备案,以备接受上级部门检查和保障安全资金的正常支取。4.9公司安全投入费用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月提取。每月提取数额可按当年年度经营计划确定,附年度计划提取标准: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158、,按照0.2%提取。5、安全投入费用划分5.1以下属于安全投入费用5.1.1培训教育费:安全培训教育所需费用, 如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消防专业技能培训等。5.1.2设施费:安全设施、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安全通讯设施、防触电设施、防噪声、粉尘设施、防灼伤冲淋设施、员工洗浴、休息设施、应急救援等设备投入和维护保养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措施的资金投入。5.1.3隐患治理费:保证重大隐患治理所需费用。5.1.4安全风险抵押金5.1.5检验、检测费:压力容器、特种设备、电气设备的检验、检测费用:如氨罐、酸罐的检测和用电设备耐压试验费用。5.1.6科研推广费:用以保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安全159、生产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其他有关经费投入。5.1.7防护保健费: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及保健品的经费。5.1.8应急费用:用于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救援演练所需的费用。5.1.9宣传、奖励: 安全宣传、安全活动费用: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宣传发动费用等。安全表彰、奖励费用等,包括应急队员的补助费用。5.1.10其他:其他有关安全活动所发生的费用。5.2以下不属于安全投入费用5.2.1公司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所需保险费用直接列入成本(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 5.2.2公司为职工提160、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费用中列支。第八章 劳保用品、防护器材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对劳保用品以及防护器材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劳动保护和职业健康意识,对劳动保护和防护器材用品进一步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2.1适用于公司的各类劳保用品、防护器材管理。2.2文件的传达和掌握传达了解公司全体员工理解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公司安全部门、供应部、质检部等相关人员3、劳保用品管理3.1.主要内容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建档、使用、发放、日常管理3.2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定义过滤式防毒面具、长管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特种手套、161、防尘帽、口罩、绝缘鞋、洗眼器、工作服、防护服、绝缘手套、绝缘靴、皮裤、氧气袋、应急专用柜等。3.3职责3.3.1 安环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监督管理。3.3.2 各单位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检查、维护。3.3.3 供应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外购及供应商的资格预审、选用、进厂后发货前的保管。3.3.4 质量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进厂前的检验。3.4.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3.4.1 安全部门需及时获取防护用品相关的标准、规范,在提报防护用品计划时说明产品要求。供应部根据采购过程管理控制程序和安全部门的要求,购入“三证”齐全的防护用品,经企业质检检验后入库、发放。3.4.2 凡发放的防护用品,发放与162、领用,必须建档。使用给车间、部门公用的防护用品,应指定专人管理,放在指定的专柜里,车间管理员、兼职安全员要定期检查,列为交接班内容,因公损坏或失去保护作用应及时更换,凡丢失或故意损坏造成的所需费用由本单位自负。3.4.3 安全部门应指导、培训员工,按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各类防护用品。使用前要认真检查确认完好、可靠、有效,严防误用,或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器材,禁止违章使用或擅自代用。3.4.4发给职工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应在工作时间内使用,没按规定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不准进行作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应尽量保持清洁卫生、完好、有效,防止危害使用者的健康。3.4.5进行可能有腐蚀性液体飞溅的作业和打163、磨作业,必须进行面部保护或佩戴护目镜。安全部门对防护用品的管理可根据实际情况灵活掌握,但应确保参与腐蚀性液体作业和打磨作业的人员有防护面罩或护目镜可戴。3.4.6.去除保温材料应采取呼吸保护措施。3.4.7.粉尘较大的作业场所,现场作业人员需按规定配戴过滤式防尘口罩。3.4.8工作服发放:对公司在职职工每二年发放一次工作服(春秋季服、夏季服),首次发放每人两件;对生产一线的操作工、管理人员每一年半发放一次工作服(春秋季服、夏季服);环境恶劣的岗位操作工每年发放一次工作服,如:原料、机修、锅炉岗位操作工;对于工伤、病休、事假、产假等超过3个月的人员停发劳动防护用品。复岗后按原劳动用品使用时间顺延164、(离岗期不计入使用期限)。对停产(一年以上)看岗位人员的劳保发放标准,执行同等车间办公室人员的标准。劳动防护用品损坏或因其他原因未达到使用期限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核实后,按成本价在公司购买。3.4.9 着装要求:公司所有员工工作期间进入生产区后必穿公司统一发放的工作服。上岗后一律不准穿裙子、短裤、拖鞋、尖跟鞋、高跟鞋(跟高限在3.5cm以下),奇装异服(大红、大绿等颜色服装)。不许围围巾、纱巾、戴领带,不准穿长大衣、风衣。女同志短发不得过肩,长发必须盘起、盘牢。检查时间:常白班人员以上班铃响为准、运转班人员以到岗位为准(加班以上班时间为准)。特殊工种人员可按行业着装。3.5个体劳保用品发放:3.165、5.1 各单位根据发放标准建立本单位人员详细发放台帐。3.5.2 各单位上报的劳保用品数量分类进行审核汇总,报车间主任审核签字后上报安全环保部。3.5.3 安全环保部对各单位上报的劳保用品数量进行汇总审核,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供应部。3.5.4 各部门劳保用品数量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统计上报、发放。3.5.5 每季度的第一个月10日前各车间将劳保计划报到安全环保部;每季度的第二个月安全环保部根据各单位的计划以车间为单位进行劳保发放。3.5.6如因仓库或者供应原因,未能及时领取,应及时将信息反馈给安全环保部,以便补报计划,在当月内未领取的,对领料单进行作废处理。3.6.岗位共用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标166、准见岗位劳动防护用品配置标准3.7.个体劳保用品发放标准见季度劳保发放标准3.8.防护用品使用及考核见 第三十五章安全管理制度考核规定4、劳动防护器材管理4.1防护器材由安环部统一调配,各单位负责管理使用,防护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数量、定专人维护管理)。4.2各单位要定期对员工进行防护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积极组织防护器材的学习,单位无能力培训的可与气防站联系进行防护器材使用方法的培训。4.3对已使用或压力不足的氧(空)气呼吸器,及时到气防站充装。 4.4各单位定期对防护器材进行检查,定期检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并铅封,主管人应定期检167、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防护器材档案的管理。4.5对于劳动防护用品的检查频次,安环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车间每月至少检查两次,班组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形成记录。4.6各单位对防护器材加强维护保养,保证器材压力正常,铅封完好,柜、箱卫生清洁,器材按规定存放。4.7对于劳动防护器材的保养频次,每月至少保养一次,并形成记录。4.8安环部定期对防护器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完好的情况,按有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4.9防护器材领用必须执行交旧换新制度,对于损坏的防护器材,必须书面说明原因。无故丢失或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410使用滤毒罐时必须根据作业性质和现场条件(如空气中氧168、含量、毒物种类、浓度等)、劳动强度,正确选择符合安全、工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4.11职工应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妥善保管,不得任意转让,外借。公司对防护用品使用比较好的职工应予表扬,对无故丢失、无故损坏的应给予教育及折价赔偿,并在考核中扣分。4.12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用品和器具,均由安全技术部门负责监督管理。5、防护器具的使用和注意事项5.1氧气呼吸器的使用注意事项使用前氧气压力必须在80kgf/cm2以上,戴面罩前牢记先打开氧气瓶,按手动补给按钮使气囊原有气体排出。当氧气压力降到10kgf/cm2时,应离开毒区。戴上面罩后,应进行几次深呼吸,观察内部机件是否良好,确认169、正常后方可进入毒区工作。必须有两个人以上配合工作,有事应以信号或手势进行联系,严禁摘下面罩说话,避免与油类、火相接触,防止撞击。如感到有酸味时,表示吸收剂已经失效,应退出毒区进行更换。用后必须尽快恢复到备用状态,压力不足应充氧,吸收剂失效应更换,必须保持清洁,严禁油污沾染。5.2空气呼吸器的使用注意事项:空气呼吸器使用时,必须事先检查气瓶的贮气压力,气瓶内的压力应在28-30MPa范围内。必须避免气瓶无贮气佩戴使用空气呼吸器,否则将造成死亡或严重疾病。使用前检查、佩戴、拆卸空气呼吸器必须在无污染的安全地方进行。空气呼吸器使用时如发现突然供气不足,可打开供气阀的旁路阀,其开启量要适中,能保证正常170、供气即可;无旁路阀的供气阀,可压下供气阀上的软体上盖即可保证供气;然后撤离或离开火灾区现场。空气呼吸器的供气管路发生橡胶龟裂时,要立即更换,以保证使用安全。佩戴空气呼吸器时如果人体呼气和屏气时,供气阀仍然供气,往往是全面罩佩戴不正确造成的。如果全面罩佩戴正确后,供气阀仍然连续供气,要立刻修理全面罩和供气阀。供气阀和全面罩连接时,要取下供气阀输出端的护罩,还要仔细检查供气阀和全面罩连接的牢固性和正确性。佩戴空气呼吸器工作时,要注意观察压力表,当压力表指示值为5-6MPa时,无论报警器是否发出报警声响,都要撤离现场。向贮气瓶充装的空气必须是干燥的,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可供人体呼吸的空气。清洗空气呼吸171、器时,一定要注意不要将瓶阀和减压器的接口、供气阀和全面罩的接口污染,否则将对人体造成伤害。空气呼吸器最好是每台产品专人使用。因空气呼吸器气瓶是压力容器,具有一定的危险性,所以要注意气瓶的保护,防止硬物划伤气瓶,以保证使用安全。为了保证视野清晰,使用时要保护好面罩,防止划伤。5.3长管式防毒面具的使用注意事项:使用前应对导气管进行查漏,简易查漏法可将导气管一端堵塞,另一端吹入压缩空气,并把软管浸入水中,以不鼓气泡为气密性合格。使用前应检查面罩上的呼吸阀是否存在,若呼吸阀没有,应更换面罩。简易检漏方式:戴上面罩,把进气端堵塞吸气,检查呼吸阀和器具是否漏气。导气软管的进气管,必须放置于远离有毒场所的172、上风侧,以保证气源清静。使用时,一定要系好腰带,移动导管时不要猛拉、猛拖和扭曲。现场应设专人监护,并加强联系和做好防范工作。5.4滤毒罐的使用注意事项:各种型号滤毒罐应根据毒物种类、浓度、环境条件、使用时间等对号选用。使用前,应先取掉滤毒罐底部的橡胶塞,以免引起窒息。滤毒罐、面罩、导气管若发现有老化、锈蚀、破损、漏气或罐内活性炭充装不紧密,有沙沙声时,则不能使用。使用前应检查面罩上的呼吸阀是否存在,若呼吸阀没有,应更换面罩。简易检漏方式:戴上面罩,把进气端堵塞吸气,检查呼吸阀和器具是否漏气。防氨滤毒罐(型号4号)若重量超过原重20克,亦应停止使用。若使用中闻到异味或感到呼吸困难、恶心、头晕时,173、应迅速撤离毒区。严禁在毒区内摘除面罩。一般滤毒罐保质期为5年,防毒口罩的药剂为3年。当环境中的有毒气体浓度超过2%时,禁止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过滤式防毒面具在不用时,应将滤毒罐的上盖拧紧,下盖胶塞堵严,保持可靠密封,以防毒物侵入或受潮失效,车间安全员要每两月彻底检查一次。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代替隔离式面具,面具使用后要用肥皂水清洗干净,晾干后放回原处。5.5 防护服的使用注意事项:型防护服背后设置背囊,正压式空气呼吸器可着装于防护服内,穿着时先佩戴好空气呼吸器,然后再穿防护服。型防护服为紧身设计,适合在狭窄空间作业,正压式空气呼吸器着装于防护服外。型防护服采用超薄面料制作,是有限使用的经济型174、防护服,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与任何形式的呼吸器配合使用。防护服应该储藏在阴冷、干燥的地方。不得存放在太阳光直射或高浓度臭氧场所。防护服不得叠压存放,可以折叠包装在气密储存袋里以免相互层压损坏。防护服使用后应立即用清水冲洗除污,然后悬挂在干燥的室外,但不要悬挂在直射阳光下。防护服使用后,拉锁要用石蜡润滑。使用防护服时要注意保护,尽量避免与尖锐物体接触,防止划伤防护服。第九章 事故与事件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各类事故管理,落实事故责任,对发生的事故严格执行“四不放过”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在公司范围内、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管理。2.2文件的传达和掌握传达了解全体员工理解公175、司各级管理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安全部门和车间的管理人员3、事故分类与职责3.1事故定义:指发生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造成财产损失、伤害、作业环境破坏,或对财产、人身、环境构成较大威胁的意外事件。它包括: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或指挥有误、操作不当等造成生产波动、减产、停产的事故。设备事故:指设备因非正常损坏,造成停机、减产、停产、发生设备疲劳或产生维修费的事故。交通事故(包括厂区内或上下班途中):指由于违反道路交通运输规则或由于其他原因,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火灾事故:指凡失去控制并对财物和人身造成损害的燃烧现象。爆炸事故:指由于爆炸,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或人员176、伤亡的事故。安全事故:指企业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指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产品、半成品、原料等各种有害物质泄漏,或“三废”(废水、废气、废渣)严重超标排放,污染大气、水源、环境的事故。3.2事故管理职责3.2.1安全环保部是各类事故的主管部门。3.2.1生产事故由安全环保部,根据事故性质、大小,依据事故分类标准进行分类认定,督促责任部门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找出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按规定进行处理。3.2.2生产部门负责事故、事件信息的上报,及时把事故、事件信息传达到安全部门、相关职能部门,并做好事故、事件的记录、统计。3.2.3各车间部门、形成177、的事故书面材料,应及时报送到安全环保部审查、备案。3.2.4设备事故由设备部门负责;3.2.5产品质量事故由行政部、质量部、销售部、供应部负责;3.2.6厂内交通事故由后勤保卫部、安全环保部负责;3.2.7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由安全环保部部负责;3.2.8安全事故由安全环保部、行政部负责;3.2.9环境污染事故安全环保部负责。3.2.10工艺事故由生产部(技术)负责。4、事故等级和损失计算4.1设备事故按化学工业企业设备动力管理制度执行。4.2火灾事故按火灾统计管理规定执行。4.3交通事故按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管理统计工作的通知执行。4.4伤亡事故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178、则执行。4.5其他各类事故的等级划分和损失计算方法,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5、抢险与救护5.1如发生事故,按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必须积极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5.2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直接指挥,安全、设备、技术、消防、保卫、环保、后勤行政等部门应积极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在抢救时,应注意保护现场,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5.3对有害物质大量外泄或火灾的事故现场,必须设置警戒线。抢救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对中毒、烧伤、烫伤等人员应及时进行急救处理。6、事故报告程序示意图:事故发生后(按规定上报相关部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理事故单179、位填写事故报告单报相关职能部门、安全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形成事故通报视情况由厂或公司级领导审核下发通报,对事故进行案例学习验证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抢险与救护6.1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还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车间领导或值班领导报告,而后逐级上报。发生事故的部门,要及时向安全部或主管安全部门进行汇报,各部门要严格执行事故报告程序,在通知时详细地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受伤情况等通知清楚。(1)对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较大涉险事故,安全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总部和事故发生地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2)发生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公司安全负责人在依照第一180、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应当在1小时内报告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3)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在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报告的同时,可以立即报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6.2发生事故的部门,在通知相关主管部门后,应随后补报文字报告或填写事故报告单(应包括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初步原因、伤亡、经济损失等),报送上级主管部门。6.3对于重大责任事故,除按有关规定上报外,还应向当地公安部门报告。6.4凡因工负伤者,从发生事故受伤之日起,若一个月以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由重伤转为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死亡事故上报。7、责任划分7.1 公司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和分管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181、原则。正职分配的工作,副职不执行或拖拉未办理导致事故的,由副职负主要责任。副职向正职反映、建议得不到重视和支持、或不研究不解决而造成事故的,由正职负主要责任。7.2公司各级管理人员都负有发现隐患、消除隐患的义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严格执行“三不推”原则(班组能解决的不推车间、车间能解决的不推厂、厂能解决的不推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各级部门对上报需要协调的隐患要高度重视,凡由于重视程度不够或工作安排不到位,延误处理时机、酿成安全事故的,有隐患受理部门或负责人承担主要责任。7.3 企业规章制度不健全、不科学由车间主任负责。管理部门已制订或已建议制订规章制度,领导不颁发或不组织实施而导致事故的,由领导182、负责。7.4设计有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规范的,由设计者和审批者负责。在施工和生产过程中发现设计有缺陷,可以采取措施弥补而不采取的,由施工或生产部门领导负主要责任。已制定措施,却不执行,而酿成事故的,由违反者负责。7.5转让、应用、推广的科技成果,必须经过技术鉴定,其科技成果中未提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及“三废”处理的措施以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要追究科研设计单位的责任。7.6制造、施工部门未严格按图制造、施工,未经设计或修改设计未经批准而施工者,要对由此发生的事故负责。7.7持安全作业证者违章发生事故,由违章者负责;无安全作业证者,擅自作业发生事故,由本人负责;被委派作业发生事故,由委派者负主要连带183、责任。7.8学徒工在学习期间,必须在师傅带领下进行工作,不听师傅指导擅自操作造成事故,由本人负主要责任;在师傅指导下操作发生事故,由师傅负主要责任。7.9因企业管理不善,职工纪律涣散、严重违章违纪而发生重大事故的,要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8、事故处理:车间、部门、公司如何划分8.1 事故造成1000元以下的微小事故和可能造成1000元以下事故的未遂事件,依据事故管理分工由各单位和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安全部门监督,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处理。8.2 事故造成1000元以上的事故和可能造成1000元以上的事故的未遂事件,依据事故管理分工由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安环部监督,由安环部根据事故性184、质责成事故单位处理或上报公司处理。8.3 火险、爆炸、中毒、工伤事故或可能造成以上事故的事件,由安环部根据事故性质责成事故单位处理或上报公司处理。第十章 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止发生职业危害,切实保护企业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2、定义、适用范围2.1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定义:是指从业人员在从事职业活动中,由于接触粉尘、毒物等有害因素而对身体健康所造成的各种伤害。2.1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2.2文件的传达和掌握传达了解全体员工理解公司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掌握185、并熟练应用各级管理人员、员工3、职业健康防治责任制度3.1各部门职责3.1.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是公司职业健康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公司职业健康安全工作方针、计划化、制度、规程、落实责任;及时如实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职业危害因素;定时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监测并告知;负责公司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负责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劳动防护用品、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及检修;职业卫生隐患检查及治理等相关工作。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职业健康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3.1.2技术部职责编制生产工艺、技术改进方案,规划职业病防治措施,改善职工劳动条件,促进文明生产。提供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来源、产生部位等技186、术资料。3.1.3行政部负责按国家有关规定,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等,确保职工能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等相关待遇,并负责职业健康外部的申报、协调等工作。3.1.4质量部、行政部、设备部、后勤保卫部,在其岗位责任制中应列入相关的职业健康责任条款,协助作好职业健康工作。3.1.5本着“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各车间对各自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工作负责。3.2人员职责3.2.1 法定代表人或最高管理者批准颁发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具体职责为: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落实各级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与安全。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设置与规模相适应的职业卫187、生管理机构,建立职业卫生管理网络,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职业卫生主管,负责具体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会议,听取工作汇报,亲自研究和制订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与方案,落实职业病防治所需经费,督促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新、改、扩建或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通称建设项目)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时,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和使用。亲自参加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负领导责任。3.2.2工作场所负责人、车间负责人在职业卫生管理机构的领导下工作,具体职责:把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贯彻到每个具体环节。组织对本工作188、场所职工的职业卫生培训、教育,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督促职工严格按操作规程生产,确保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严加阻止违章、冒险作业。定期组织本工作场所范围的检查,对车间的设备、防护设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报职业卫生管理机构,采取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迅速上报,并及时组织抢救。对本工作场所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部责任。4、职业健康防治要求4.1职业健康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安全部门监督、单位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健康工作。4.2职业健康工作是公司HSE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各车间、部门在导入、推进管理体189、系时,必须包含职业健康相关工作。4.3党办工会组织应依法维护职工享有的职业健康保护权利,组织实施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群众监督。4.4 对在职业健康工作中成绩突出的个人或单位给予奖励。4.5职业健康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包括工作场所职业危害检测费用;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告知费用;有毒有害监测仪器设备购置、监测费用;用于治理各类危险有害因素的费用等)应作为安全投入,专款专用,其经费支出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5. 职业危害前期预防管理5.1基建是公司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5.2安全环保部是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三同时”监督管理部门5.3基建190、部门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安环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预评价,并按有关规定报送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等。5.4产生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应当在初步设计阶段编制职业危害防治专篇。职业危害防治专篇应当报送建设项目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职业危害防护设施所需费用应纳入建设项目工程预算。5.5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其职业危害防191、护设施依法经验收合格,取得职业危害防护设施验收批复文件后,方可投入生产和使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送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6、职业危害告知6.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按相关规定对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场所进行检查、监测、评价,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告知检测结果,并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以及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6.2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载明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和应急处置措施等内容。6.3行政部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192、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公司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6.4 公司每年对在职员工及存在职业危害劳务工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反馈给有关部门、车间并通知体检者本人。6.5 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7、职业危害申报管理7.1安全环保部为职业危害申报责任部门。7.2 申报职业危害时,应当提交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和下列相关资料193、: 生产单位的基本情况;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和强度的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人数及分布情况;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从业人员的管理情况;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资料。7.3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采取电子和纸质文本两种方式。生产经营单位通过“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与备案管理系统”进行电子数据申报,在申报系统上通过安监部门审核后,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表加盖公章并经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7.4当公司发生下列事项重大变化时,应当按规定向原申报机关申报变更: 进行新建、改建194、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因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发生变化导致原申报的职业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化的,在技术、工艺或者材料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化的,在发生变化之日起15日内进行申报。终止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原申报机关报告并办理相关手续。8、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8.1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8.2安环部每年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合生195、产实际,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培训内容包括:(1)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健康的方针、政策、法令,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等。(2)企业安全生产奋斗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3)综合安全知识,企业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4)企业的各种职业健康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5)企业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防治知识。8.3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人员要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8.4 公司员工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196、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8.5 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8.6 各部门、各车间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8.7建立健全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9、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9.1各部门、各车间加强197、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9.2 各单位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9.3 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做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198、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9.4 各部门、各车间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9.5 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9.6 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9.7 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验收工作,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9.8 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199、,应纳入公司安全隐患治理计划,由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整改。9.9 各种职业危害预防、降低、控制、监测、应急等相关装置的设计、安装、调试及检验人员和单位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其主管部门应制定相关制度、规程,做好定期检查、效验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装置灵敏可靠。9.10 各种职业危害预防、降低、控制、监测、应急等相关装置不准随意停用、拆除、挪用或报废,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必须立即恢复。公司安全部门负责监督管理,对违反规定人员、部门应依据安全管理考核制度进行考核。10、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10.1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健康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健康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200、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10.2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10.3 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10.4 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201、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救急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10.5 安环部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10.6行政部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10.7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按照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执行。11、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11.1安环部负责本单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并做好制定、修订和落实工作。11.2安环部牵头负责组织各个生产车间等对生产作业场所存在的粉尘、噪声、高温、毒物等危害因素及危害点进行确定和202、辨识,并按照职业健康管理标准进行定期检测及评估,确定每一个点的危害程度。11.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车间安全员负责本车间的日常监测和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档案,并妥善保存。11.4安环部负责联系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作业现场的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及评价,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危害现状评价。11.5检测与评价结果应及时向劳动者公布,并上报当地安监部门备案11.6有新、改、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职业危害控制效果评价。11.7检测结果发现作业场所职业203、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过职业接触限值时,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治理措施难度较大的应制订规划,限期整改到位。11.8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和设备大修后,应进行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检测和评价。11.9职业健康管理部门应制定年度检测计划和经费预算,财务部门要保障检测经费的落实。12、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12.1行政部、安环部应安排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不得安排未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12.2行政部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工种人员的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安排其相应工作204、。12.3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患者所在单位应安排其调离原有害作业岗位、治疗、诊断等,并进行观察。12.4 安环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12.5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12.6 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安环部应组织相关部门及时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1205、3、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管理13.1 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者技术引进的建设项目,在投入使用前应编制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13.2 操作规程的编制应遵循以下原则: 操作规程必须以工程设计和生产实践为依据,确保技术指标、技术要求、操作方法的科学合理; 操作规程必须总结长期生产实践的操作经验,保证同一操作的统一性,成为人人严格遵守的操作行为指南,有利于生职业健康安全; 操作规程必须保证操作步骤的完整、细致、准确、量化,有利于装置和设备的可靠运行; 操作规程必须在满足职业健康的要求的前提下,优化操作、节能降耗、降低损耗、提高产品质量有机地结合起来,有利于提高装置生产效率; 操作规程必须明确206、岗位操作人员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配合密切; 操作规程必须在生产实践中及时修订、补充和不断完善,实现从实践到理论的不断提高。13.3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可以将职业健康安全操作规程与公司安全操作规程融合编写,但内容必须满足职业健康管理要求.13.4 因技术、工艺、材料、环境或设施发生变化,导致职业危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制定防范、控制措施,并及时对职业健康操作规程进行修订。13.5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每年对职业健康管理规程组织一次评审、修订。14、危险作业管理14.1防尘、防毒安全管理14.1.1防尘、防毒具体岗位及危险物质207、见生产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制度14.1.2各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人员进行处理,安全部门负责具体实施。14.1.3在新建、改建、扩建时,设计和审核部门必须按照国家工业企业卫生设计标准及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标准要求,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使用。14.1.4公司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各有关岗位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应穿戴防护用品,减少与尘毒物料的接触。14.1.5在生产过程中,污水处理系统对散发出的有毒、有害物质,如废气、废水、废渣、废油等,要采取回收综合利用和净化处理措施,使有毒、有害物质208、的排放符合国家“三废”排放的标准要求。14.1.6有粉尘或毒物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14.1.7对于容易泄露或散发有毒、液体的工艺设备,要加强计划检修,提高检修质量,严格控制跑、冒、滴、漏,对排毒防尘,通、排风装置要加强管理,搞好维护保养,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报请总经理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14.1.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露扩散。14.1.9加强对生产区域尘、毒等污染物的定期检测,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予以整改,对暂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预防措施。14.1.10各岗位要加强防尘、防毒器具的管理和维护保养,并规定配置好防尘、防毒器材,管理人员要经常进行巡查209、。第十一章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对用于生产、分析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出入库的管理,预防或减少对环境污染和人身伤害。2、范围2.1适用于本公司的储存、出入库过程中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控制。2.2文件的传达和掌握传达了解全体员工理解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各级管理人员、员工3、职责3.1仓库罐区的安全管理执行“谁主管 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部门负责人和仓库罐区所在地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3.2 公司安全部门对仓库罐区负责安全监督管理。4、依据与要求4.1库房、储罐区的建筑设计应符合下列依据与要求 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工业企业照明设计规范、化工企210、业安全卫生设计规定、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固定式钢直梯、斜梯、防护栏、钢平台、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危险货物包装标志、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4.2要求物资储存场所应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及执行制度的监督机制,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盗、防破坏等工作。4.3物资储存场所必须建立以下基本管理制度:岗位防火责任制度、库房(区)禁烟制度、火源和电源管理制度、门卫管理及出入库登记制度、值班巡回检查制度、清点帐物制度、安全保管制度、安全操作制度。4.4物资储存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要具备下列条件。4.4.1物资211、储存场所应根据物品性质,配备足够的、适应的消防器材,并应装设消防通讯和警报设备。4.4.2在仓库、堆垛和储罐区,应设明显的防火等级标志,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4.3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在物资储存场所配备熟悉现场各种情况的义务消防组织。4.4.4物资储存场所应制订有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责任到人。5、仓库管理5.1公司应制订物品入库验收制度,核对、 检验进库物品的规格、质量、数量。无产地、名牌、检验合格证的物品不得入库。 危险化学品必须挂贴危险化学品安全标签。5.2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堆垛)要采取杜绝火种的安全措施和设立安全警示牌和警句。5.3物品的发放,应严格履行手212、续,认真核实。 危险化学物品的发放,应严格控制,主管部门应经常检查核准。 库存物资要建立明细台帐,日清日结。5.4危险物品的储存要严格执行危险物品的配装规定, 对不可配装的危险物品必须严格隔离。5.4.1放射性物品、剧毒物品不能与其他危险物品同存一库。5.4.2炸药不能与起爆器材同存一库。5.4.3氧化剂或具有氧化性的酸,不能与易燃物品同存一库。5.4.4盛装性质相抵触气体的气瓶不可同存一库。5.4.5危险物品与普通物品不准同存一库。5.4.6存放各种爆炸物品时,要求做到稳固整齐,便于搬运,不致由于稍受外力即跌落或因搬运不便而造成事故。5.5剧毒品、炸药、放射性物品应单独存放,必须实行两人、两213、把锁、两本账的管理办法。 使用单位必须凭保卫部门批准的“危险物品领(退)单”由两人领取。5.6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仓库、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火等作业,如因特殊需要,应由仓库(堆垛场)负责人上报,公司有关领导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才能进行。作业结束后,要彻底清除残余火种。5.7应根据所保管的危险物品的性质,为保管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器具。保管人员对防护用品和器具会使用、会保养。保管危险物品的人员要经过消防知识培训,熟练掌握使用消防器材的技能,了解储存物品的性能和安全储存知识。5.8自燃物品、易燃物品堆垛,应当布置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的场所,并应设通风降温装置。5.9甲、214、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裂、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处理。5.10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住人。每日工作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然后关闭门窗,切断电源, 方可离开。6、储罐区管理6.1各种承压储罐应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其液面计、压力计、温度计、呼吸阀、阻火器、安全阀等安全附件应完好。6.2易燃、可燃液体的储罐和管线的绝缘材料、装卸栈台、安全梯和管架等,均应用非燃烧材料建造。6.3闪点低于28、沸点低于85的易燃液体储罐,无绝热措施时,应设冷却水喷淋设施,达到降温的目的。罐体外部宜涂刷防止热辐射材料。设施的电器开关设置在远离防火(护)堤215、外,不准将电器开关设在防火(护)堤内。6.4易燃、可燃液体和可燃气体储罐区内,不应有与储罐无关的管道、电缆等穿越,与储罐有关的管道穿过防火(护)堤时,洞口应用不燃材料填实,电缆宜采用跨越防火(护)堤方式铺设, 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报警装置。6.5罐区防火(护)堤的排水管应相应设置隔油池或水封井,并在出口管上设置切断阀。6.6对于储存沸点低于25的液体危险品的空储罐,应制订先充满液体蒸气至饱和蒸气压后,再充该液体的操作工艺规定,避免空罐进液体闪蒸而使钢材产生低温脆变破坏。6.7储罐的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应按照石油库设计规范设置。6.8同种液体危险化学品应设置二个以上互通的等储存能力的储罐,以备突216、发异常情况时互输。7、气(液)瓶的安全储存管理7.1应置于专用仓库储存,气瓶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有关规定。7.2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它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7.3气瓶进库一律不得用电磁起动机械搬运,进库气瓶应旋紧瓶帽,气瓶应套上两个防震圈,气瓶搬运、进库及堆放时不得敲击、碰撞、抛掷。7.4盛装易发生聚合反应、分解反应或有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必须规定储存期限。并应避开放射性射线源,应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7.5空瓶与重瓶两者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重瓶不得在阳光下暴晒,也不宜雨淋。7.6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室217、存放,并在现场设置防毒用具和灭火器材。7.7不同介质的气瓶还应遵守气瓶分类储存规定。7.8气瓶放置应整齐,并戴好瓶帽。立放时要妥善固定,留有通道。横放时,头部朝同一方向,垛高不宜超过5层,特殊物质的气瓶应遵守该物质的具体要求(如液氯钢瓶最高两层)。7.9退库的空瓶瓶内的气体,应留有余压。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 兆帕;液化气体气瓶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对于退库空瓶应逐个检查瓶阀,旋紧后再旋上瓶帽,方可入库。7.10溶解乙炔气瓶,使用与存放过程中不得横放、斜放、不得在阳光下暴晒。第十二章 HSE会议管理制度1、目的 为加强HSE工作的管理和协调,收集汇总H218、SE信息,安排检查、整改安全隐患,研究布置HSE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信息的畅通,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HSE会议的管理。2.2 HSE会议包括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会议及安全例会。2.3文件的传达和掌握要求:传达及了解全体员工理解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等掌握并熟练应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职责3.1安环部为本制度的主管部门。3.2安环部主管、各部门、车间负责人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4、工作程序4.1 公司级HSE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需解决重大安全问题时可随时召开。各车间、单位每月召开一次HSE会议。4.2 公司HSE会议由安环部召集,安环部做会219、议记录。车间级、部门级会议由车间主任和部门主管主持,车间管理员做好会议记录。4.3会议具体内容:4.3.1 贯彻执行国家HSE法律法规,推动企业安全健康发展。 4.3.2 研究制订企业年度HSE计划,解决重大HSE问题。4.3.3 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3.4 听取各单位的安全汇报,督促隐患整改,消除安全隐患。4.3.5 对重大人身、设备、生产事故调查处理,落实预防措施。4.3.6 安委会成员必须参加会议,有事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规定考核。4.3.7 安环部的常设机构是安环部办公室,具体执行安环部的决议,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生产事宜。4.220、4 HSE例会制度4.4.1 公司HSE例会每季度按时召开。4.4.2 公司HSE例会参加人员:HSE部经理、车间主任及副主任、各部门相关负责人等。4.4.3 车间会议参加人员:各车间主任、职能部门负责人、各车间管理人员、班组长必须按时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事先请假,并委托其他负责人参加。4.4.4 HSE例会纪要由HSE部门负责整理,并于例会次日下发。4.5 HSE例会的主要内容包括:4.5.1 公司例会由各车间向参加会议人员通报上月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本月HSE工作情况(包括HSE检查、隐患整改、每月计划性工作、安全投入费用使用情况及其他HSE工作等),工作特色和不足,下月HSE221、工作计划。4.5.2 研究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HSE隐患,提出解决的措施办法,并落实到有关单位、部门和责任人。4.5.3 传达近期收到的上级HSE指示、文件、方针、政策或事故通报。安排下月的安全工作重点,并提出工作要求。4.5.4 HSE例会会议程序: 各单位汇报当月HSE情况及存在问题HSE部门对月度安全工作进行 总结上月HSE例会提出问题落实情况安环部下发会议通知及议程、签到表需协调问题落实安环部整理会议纪要安全分管负责人审核签字、下发安环部主管对各单位工作进行评价,提出相关要求。安环部对会议安排内容落实、验证第十三章 防火、防爆、禁烟、禁火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内禁烟、禁火的安全管理222、工作,杜绝各类火灾的发生,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实现安全稳定生产,避免伤害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2.1公司内一切从事生产活动的行为和场所。2.2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各车间及外来施工单位、外来人员的禁火、禁烟管理。2.3文件的传达和掌握传达了解全体员工理解公司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安全管理各级人员3、职责3.1公司安全环保部是本制度的主管部门。3.2本制度执行“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部门、车间负责人为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3.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章应及时制止,并对违反人员进行处理。4、防火、防爆安全223、管理4.1各级管理人员对防火防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违反人员进行处理,安全部门负责具体实施。4.2基本原则4.2.1对所有易燃、易爆物料及有火灾和爆炸危险的过程及设备,必须严格管理,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减少灾害损失,以保障国家财产和员工人身安全。4.2.2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积极采用先进的防火、灭火技术,建立健全专业和义务消防组织,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和灭火器材管理。4.2.3从全局出发,统筹兼顾,综合采取预防、限制、消火和疏散的对策,达到以下标准: a、严格控制和管理各种危险物及发火源,安监部门组织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消除危险因素;224、 b、将火灾和爆炸危险性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c、迅速扑灭火灾,防止蔓延和发生灾害;d、作业人员要迅速撤离险区,安全疏散;4.2.5火源、易燃物、爆炸物的管理4.2.5.1 防火管理要求 a、禁止在厂区任何地方吸烟。 b、禁止在厂区个危险场所使用明火、照明和取暖,需使用时必须制订详细的安全措施,按动火作业规定办理动火手续,经车间部门、保卫部门审查,安环部批准后方可实施。 c、禁止在厂区任意焚烧杂草和垃圾,必须时按第(1)中的b项获准后,到指定地点处理。 d、禁止携带引火物及发火物进入危险场所。 e、禁止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生产区内。 f、禁止使用已散发蒸汽的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及衣物。 g、油棉纱、油225、纸等易燃物品,应放入铁制容器内,放置在安全地点并及时处理。 h、防爆区域手机关机,严禁接打手机。4.2.5.2各种火源的管理规定 1)焊割动火 a、禁止在高度危险场所动火,对需动火的部件拆至距危险源30米外进行。不能拆除的部件按第(1)中的b项执行。 b、高处焊割作业要采取防止火花飞溅的措施,遇有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c、对沾有易燃、可燃物料的材料或设备、焊接前应冲洗干净。 d、焊割前必须将附近的可燃物清除干净。 2)摩擦、冲击及高温表面防火 a、搬运危险品容器或在危险场所搬运铁制物品,不得抛掷、拖拉或滚动,所用扳手、榔头等工具应是铜质合金工具。 b、禁止穿着钉鞋进入危险场所。 c、高温226、设备及管道必须保温,不得在高温管道和设备上烘烤可燃物。 3)电器防火 a、危险场所的照明、布线及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并保持清洁、干躁和绝缘良好。 b、因临时需要装设电器线路和设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设备工艺部门审核批准后,按正式线路要求安装,并限期拆除。 c、高大建筑、主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灌区,突出屋面的排放可燃气体或蒸汽的防空管和呼吸阀等,都应设壁雷保护装置;壁雷装置每年进行一次系统的外部检查,并测定全部接地装置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5欧姆。 d、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厂房及车间内的设备、管道、构架、钢屋架、电缆外皮等较大金属构件,都应由良好的接地,也可与电器设备的接地共用,接地227、电阻值应不大于5欧姆。4.2.5.3易燃物、爆炸物管理 a、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品的车间和部门,应严格遵守防火规定,杜绝一切可能产生火花的因素。 b、车间建筑结构和工艺设备布置应符合防火、防爆、防毒要求,配备必要的消防、通风、降温、防潮、壁雷等安全设施。 c、化学危险品,如加热蒸溜设备应禁止使用明火,对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必须使用明火加热时,应采取严格隔绝、封闭外露明火的安全措施。 d、车间内的电器、动力设备和电气照明装置,应根据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与毒害性程度,按装必要的通风、泄压、防爆、阻止回火、导除静电和紧急放料等安全装置,并保持其安全使用性能。 e、化学危险品的反应及易燃液体的输送设228、备应封闭,输送易燃气体的应保持正压。输送易燃固体的应防止磨损、撞击。 f、生产车间内不得存放化学危险物品的原料或成品。如确实需要,在安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应规定存放地点、最高存放限制及存放时间。 g、化学危险品的生产设备以及安全装置(如仪表、安全阀、放空管、防爆膜、阻火器等)应该定期维护、检修。 h、新产品投产前和改变工艺时,应经领导审核,书面批准,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i、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部门,应采取用多少,领多少,用不完的应及时放进危险品仓库内。4.2.6火灾危险性分类4.2.6.1 A类火灾指:指固定物体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229、麻、纸张着火引起的火灾等。4.2.6.2 B类火灾指: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柴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和石蜡着火引起的火灾等。4.2.6.3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着火引起的火灾等。4.2.6.4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合金着火引起的火灾等。5、生产装置防火防爆要求5.1 根据生产、使用化学物品的火灾和爆炸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气设备的选用、安装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及施工验收规范以及石油化工230、企业设计防火规范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5.2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联锁等装置。5.3在有可燃气体(蒸气)可能泄露扩散的地方,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联锁配合,其联锁动作应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5.4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5.5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设置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的设施,但不准单独采用单向阀。5.6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泄231、压排放处理装置等设施。5.7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处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5.8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执行。5.9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可能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导爆筒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5.10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域与水封井间设置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突232、发性进入下水系统。5.11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置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但应在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之内。放空管应有良好的接地。6、厂区内动火、用火管理执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部分。7、禁烟管理要求7.1禁烟范围:7.1.1包括公司所有厂区以内的所有场所,包括任何时间,包括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外来流动人员和外来施工人员。在厂区内需要设定防火区域的必须经公司安环部批准。7.1.2本公司所有人员不得带香烟、火柴、打火机进入厂区(警卫室可代存香烟、火柴、打火机)。 7.2惩罚条款:7.2.1本公司所属人员如有违纪被查出后:职工处以200元罚款,中层干部以上(含233、中层)处以400元罚款并记入安全部门档案,第二次被查处加5倍罚款,第三次交公司处理。7.2.2外来施工人员被查处一次罚款200元,由施工负责人当日交清,如当日不交,罚款500元,在施工费用中扣出,由主管部门承担责任,并记入部门考核。7.2.3外来流动人员入公司必须到警卫室登记,由警卫人员负责安全教育、危害告知,如违范禁烟制度,在厂区被查处一次,罚款50元由保卫处承担责任。7.2.4外来流动人员在办公室吸烟被查处罚款100元,由所在部门承担责任,并记入部门考核。7.2.5在部门工作范围室内发现烟头,每个罚所在单位100元,每个烟盒罚款500元。7.2.6在部门工作范围室外发现烟头,每个烟头罚卫生234、区区域所在单位50元,每个烟盒罚款50元。7.2.7在厕所内吸烟按罚款条例栏加2倍。7.2.8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所有罚款一律由违纪人所在单位负责交纳,罚款在三日内上交财务部,罚款单交到安全管理部门。超一天加倍处罚。7.3奖励条款:(新增条款)为调动广大员工参与监督禁止吸烟行为的积极性,公司决定凡是员工举报吸烟者经查证的,将给与举报者每人次100元的奖励,以资鼓励。8、禁火管理要求8.1根据化工企业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易中毒、强腐蚀性、工艺设备复杂、电器设备多等特点要求凡是在厂区内动火作业施工的必须办理动火证(固定动火区办理动火使用证),生产区内除经申请批准的固定动火区以外一律为禁火区。8.235、2设立固定动火区的条件和要求:固定动火区应设置在易燃、易爆区域主导风向的上风向。距易燃、易爆厂房、罐区、设备、阴井、排水沟、水封井等不应少于30米。室内固定动火区应以实体防火墙与其它部分隔开,门窗向外开,通道要畅通。生产正常放空或发生事故时,可燃气体不会扩散到固定动火区内。固定动火区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可燃物和其它杂物,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固定动火区要设立明显标志,落实专人管理。8.3在禁火区内,除生产工艺用火外,其它可产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炽热的长期作业(如:化验室用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炉,茶炉等),均须办“用火证”,用火证的有效期限最多不超过一年。生产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炉。8.4用236、火证上应明确负责人、有效期、用火区域及安全防火措施。用火证一律由防火安全部门审批,用火时要将用火证悬挂在用火点附近备查。8.5在禁火区内使用电、气焊(割)、喷灯及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动火作业,必须申请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第十四章 消防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本公司的消防管理,杜绝或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对突发的事件实施有效的准备和响应,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2.1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和控制。2.2文件的传达和掌握传达了解公司全体员工理解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各车间全体员工掌握并熟练应用安全、保卫部门;车间各级管理人员3、职237、责3.1公司安环部消防队负责建立公司消防器材台账、消防器材的监督管理、火灾事故抢救、公司员工消防知识培训以及负责组织火灾事故后的分析调查处理和上报。3.2各车间负责建立本车间消防器材台帐及消防器材管理。3.3生产部门负责组织事故发生时的生产协调、现场抢救,对相关的事故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演练。3.4各部门、车间参与消防安全管理,负责做好本单位日常火情防范工作。4、消防档案管理4.1消防队和各有关单位部门应明确防火重点部位,制订公司消防档案并要求各车间提交消防档案,每年制定防火方案、计划。4.2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配备相适应的消防设施、器材,并保存消防器材发放记录、消防器材分布记录和分布图。5、消防238、设施、器材的管理5.1消防设施的定义:消防泵、消防栓、消防水管路、消防阀门、水龙带、水枪、消防桶、消防用沙、消防标志牌等。5.2消防水泵作为重要消防设备,除定期试运行外,在无火灾发生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准启用。5.3消防器材由安环部消防队统一调配,各单位负责管理使用,消防器材要设置在明显、取用方便又较安全的地方,要经常检查,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5.4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管理是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辖区的消防工作全面负责。5.5各部门要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教育和培训,积极组织消防学习,单位无能力培训的可与安环部消防队联系进行消防器239、材使用方法的培训。5.6对已使用的灭火器,使用后及时到安环部消防队更换,并书面说明使用原因。 5.7各部门应定期对分管辖区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如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栓等)进行检查并形成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消防档案的管理。5.8对于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的检查频次,各部门每月至少检查一次,生产车间每月至少检查两次,并形成记录。5.9各部门应对消防设施和消防标志定期维护保养并形成记录,保证消防栓开启正常,消防器材铅封完好,柜、箱卫生清洁,器材按规定存放。5.10各部门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并把距离有效期大于2个月,不足3个月的灭火器的数量,种类及时报消防队,以便于协调使用。5.11安240、环部定期进行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安全检查,发现不完好备用(如无铅封、柜箱及器材卫生差、使用后未清洗晾干、消防栓锈蚀等)、私自挪用等,按有关规定对责任部门进行处罚。5.12如果部门演练需要使用灭火器,必须提前一周将准备使用的灭火器数量报消防队备案。5.13消防器材领用必须执行交旧换新制度,无故丢失或损坏的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并给于经济处罚。5.14消防水带及消防水枪使用后要洗净晾干存放,保持干燥及卫生良好。5.15灭火器不准直接放置在地上,应放置在消防箱内或垫板上面,或挂在墙上。5.16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非消防器材不准放置在消防箱、橱内。6、火灾的预防和控制6.1安环部是公司消防工作的归口主管241、部门,消防队在安环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公司消防工作。各部门、各车间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消防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火警值班电话:安环部(3389366)6.2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和“重点部位、重点防范”的原则,对易发生火灾的车间岗位、氨库、罐区、仓库等重点部位,除制定各级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储备足够的灭火物资外,责任单位要落实专人实行重点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向车间主任汇报,采取相应的措施。6.3公司行政部、安环部定期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模拟演练,并认真总结形成材料,保存记录。6.4针对本公司的特点,公司行政部、安环部定期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的教育和业务考试,并做好记录。6.5242、公司行政部、安环部应定期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检查档案,对查出的火险隐患,及时向有关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验证。7、发生火情的处置7.1火灾事故报警执行应急救援预案。发生火灾时,最先发现者,应立即向行政部或生产部门报警,并积极组织和参加扑救。7.2公司行政部或生产部门接到火警后,应立即召集应急小分队赶赴火灾现场,救助遇险人员,排除险情,扑灭火灾,同时向上级领导汇报。7.3如火灾现场火势严重,应向119报警求助。7.4生产现场发生火灾时,在上级领导和应急救援小分队未赶到之前 ,由车间管理人员负责指挥灭火,并做好火灾现场保卫工作。7.5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立即通知值班人员,切243、断有关设备的电源后实施扑救。 7.6在有毒有害的地方发生火灾时,要疏散人员,控制火情扩大。7.7非生产区发生火灾时,生产部门在组织扑救的过程中,后勤保卫部要做好现场保卫工作,严格控制接近火灾现场的人员。7.8火灾扑灭后,安环部组织对出现的火灾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核定火灾损失,认定火灾责任,提出事故报告,具体执行安全事故管理控制程序。7.9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对火灾事故的调查进行配合。7.10每次火灾事故发生后由安环部组织各职能部门以及相关单位根据事故情况,对消防预案进行完善。第十五章 隐患整改管理制度1、目的为提高本公司安全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安全工作首长负责制的作用,明确各类人员、各部门244、的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各自的工作标准把赋予的职责、权限用足、用好,查明和消除各种危险及隐患并督促整改,监督各项HSE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检查制度。2、适用范围2.1适用于公司所有类型的安全隐患整改:包括:人员不安全行为隐患、设备设施不安全状态隐患、环境不良存在的隐患、管理方面存在的隐患等。2.2文件的传达和掌握传达了解全体员工理解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安全、生产、质技、设备、库房等部门管理人员3、事故隐患整改:3.1对各种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根据风险的大小分类进行控制,根据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的严重性S,计算风险度L。具体分级参照执行245、第十八章 风险评价制度。3.2存在较大风险的隐患,安全部门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各车间暂时整改不了或无力解决,除采取有效措施外,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争取帮助,尽快解决。3.3对查出的隐患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单位要按照“五定”(定项目、定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完成时间),不按期或不及时整改而发生事故,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3.4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各单位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项目可书面报上级部门处理。3.5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246、限期解决或停产。3.6对于没有完成整改的隐患,每月至少跟踪一次整改进度,对整改完成情况的跟踪落实要形成记录。3.7隐患整改,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应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进行整改,整改后要达到技术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不允许因整改旧隐患而制造新隐患。3.8整改完成后的备案3.8.1公司级隐患,整改完后要求将整改资料报安环部备案;3.8.2车间级隐患,整改完成后车间要将整改资料进行备案。3.9隐患整改后要对相关资料及时变更,包括:操作规程、管理制度、应急预案等资料,并将变更结果及时向相关人员告知和培训。3.10对查出的隐患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发出“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隐患所在单位应按照以下步骤247、进行隐患整改治理:检查隐患、分级确定、落实“五定”(制定方案、整改期限、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前的防范措施、明确整改资金预算及来源)原则、跟踪落实、后跟踪落实直至销号。注:车间级隐患整改按照“四定”原则(制定方案、整改期限、明确责任人、制定整改前的防范措施)制定整改计划;公司级隐患按照“五定”原则制定整改计划。3.11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各单位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如不能整改的项目可书面报上级部门处理。3.12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3.13不按期或不及时整改而发生事故,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3.14对于公司级隐患的整改,要求248、各车间安全管理人员按照要求每月月底以前上报整改进度。4、附:隐患处理方法示意图隐 患(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不良、管理缺陷)被发现工段车 间班 组员 工召开会议,共同决策整改方案记录 整 改记录 整 改记录 整 改记录 整 改记 录整 改公司领导公司职能部门无力整改的上报车间无力整改的上报公司领导并报安环部备案无力整改的 上报公司职能部门无力整改的上报公司按照“五定“原则制定整改计划;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落实隐患整改方案;安环部负责督促隐患整改进度。职能部门应对不能整改的隐患按照“五定”原则制定整改计划车间应对不能整改的隐患按照“五定”原则制定整改计划车间应对不能整改的隐患249、按照“四定”原则制定整改计划第十六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公司特种岗位人员的选用、培训、考核、复审工作的管理,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殊岗位人员管理。2.2文件的传达和掌握传达了解全体员工理解公司各部、各级管理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行政部、机修部门、公司各安全部门的管理人员3、职责3.1行政部是特种作业岗位人员资质培训、取证、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根据各部门的申请,进行安排培训、取证、到期复审等工作。3.2生产、设备、安全、库房、环保、质技等特种作业相关职能部门,执行“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建档等工作。3.3特种作业人员所在部250、门或有特种作业人员需求的车间、部门,负责根据相关规定向公司行政部,提出申请。如需求申报、资质证到期复审等。3.4 安全环保部负责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3.5各单位负责本区域内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4、工作程序4.1特种人员范围: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锅炉岗位、焊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起重机械、电工作业、压力表及热电偶校验人员。4.2专业管理人员资质管理4.2.1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要对本职能涉及到的专业人员应掌握的知识进行统筹策划,并结合国家对专业人员的技能要求,按照初、中、高级的标准制定本专业的初级、中级、高级胜任标准及培训教材,报行政部。各职能部门要根据胜任标准的251、要求拟定详细的培训方案和培训计划,报行政部;行政部将按照培训方案和计划对培训过程进行监督和指导。4.2.2各职能部门根据培训教材的内容形成本专业人员的题库,报行政部;行政部和相关部门组织非专业管理人员进行资格认证考试,考试合格后发放相应资格证书。4.3特种作业人员资质管理4.3.1各单位上报培训取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是在本岗位工作超过一年,并能独立顶岗操作。各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及现有特种设备情况,将需参加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数上报生产部(设备),生产部(设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培训取证,将需要的培训计划送交行政部。4.3.2特种作业学员资质管理要求:特种作业学员必须在其监护人严格的指导下从事252、实际操作,严禁单独上岗操作。监护人应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对特种作业学员实习期间的培训负有全面的责任。持有学员证满十二个月的人员,所在单位及个人应提出正式参加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申请。(电工作业学员证除外)4.3.3根据年度特种作业培训与复审计划,行政部安排相应工种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证与复审工作。申请特种作业取证人员,备齐培训所需的材料,按时间要求参加相应工种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该证有效期为两年,凡持有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的人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复审验证,证件超过两年未进行复审验证,证件自行作废。4.3.4持有特种作业学习证的人员,应按253、要求进行培训取证,因单位或本人原因,在证件有效期内未进行培训取证的,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工作。4.3.5经培训单位考核未合格者,可进行一次补考,如补考仍未合格者,发证部门则取消其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的资格。4.3.6部门领导如安排继续从事特种作业操作按违章指挥处罚,个人继续特种作业操作的按严重违章作业处罚。4.3.7特种作业人员因本人原因不再从事特种作业的、因工作需要或其它原因调离特种作业岗位的、无故拒绝参加安全培训与复审验证的,应取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第十七章 风险评价制度1、目的为了对风险评价有效地控制和管理,进一步实现安全、稳定生产,减少各类伤害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2254、.1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产品和服务的风险辨识和评价。2.2文件的传达和掌握传达了解全体员工理解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各级管理人员3、职责3.1公司安全部门负责适时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3.2风险评价采取层层负责制,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人对各自范围内危险源辨识与评价工作负责。3.3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风险评价人员应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岗位员工。3.4公司各部门、各车间应将风险评价结果及所采取的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255、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4、工作程序4.1风险评价范围4.1.1风险评价范围包括委托评价: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自评价:常规和异常活动;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4.2工作危害分析(JHA)风险评价方法4.2.1工作危害分析(JHA)风险评价方法主要是将作业活动清单中的每一项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辨识每个工作步骤的256、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4.2.2工作危害分析的主要目的是防止从事此项作业的人员受到伤害,当然也不能使他人受到伤害,不能使设备和其他系统受到影响或受到伤害。4.2.3工作不规范产生的危害和工作本身面临的危害都应辨识出来。4.2.4实际上是明确三个问题:存在什么危害(伤害源)?谁(什么)会受到伤害?伤害怎么?4.3安全检查表分析(SCL)风险评价方法4.3.1安全检查表分析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容易针对拟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辨识与一般工艺设备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257、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安全检查表分析可用于对物质、设备、工艺、作业场所或操作规程的分析。4.3.2安全检查表分析依据有关标准、规程、规范及规定;国内外事故案例和企业以往的事故情况;系统分析确定的危险部位及防范措施;分析者个人的经验和可靠的参考资料;有关研究成果,同行业或类似行业检查表等。4.4风险评价准则4.4.1风险度评价法: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的严重性S、风险度R=LS.制定评价准则时的依据一般有: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本公司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4.4.2制定的评价准则包括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258、和后果的严重性S及风险度R . 而可能性L又与事件发生的频率和现有的预防、检测、控制措施有关。现有控制措施到位,并处于良好状态,则事故发生的可能性降低。表1所列等级数字越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越大。事件发生的可能性按照表1来制定。表1 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等 级标 准5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4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3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259、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检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过类似事故或事件2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1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检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4.4.3 事件发生后结果的严重性按照表2来制定。表2 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等 级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人财产损失/万元停工形象5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死亡502套装置或设备停工重大国际国内影响4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丧失劳动能力2550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260、行业内、省内影响3不符合上级公司或行业的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1020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地区影响2不符合公司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轻微受伤、间歇不舒服10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公司及周边范围1完全符合无伤亡无损失没有停工形象没有受损4.4.4风险度的等级判定准则按照表3制定。表3 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R=LS)风险度风险等级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实施期限2025巨大风险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立刻1516重大风险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立即或近期整改912中等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261、培训及沟通2年内治理48可接受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4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4.5风险评价4.5.1依据已确定的评价方法、评价准则,定期进行风险评价。4.5.2已确定的风险评价项目,公司规定每年对现有的运行装置、生产过程等活动进行一次风险评价活动,在运行过程中如发现不合理或不能满足要求的,进行整改重新进行评价,不能整改的要采取一定的防护措施。4.5.3有特殊情况发生时(如:a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b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c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d有因事故、事件或其他来源的新认识;e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要及时针对此262、次情况重新进行分析,以查找不足,做到防患于未然。4.5.4在进行风险评价时,首先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1)火灾和爆炸;(2)冲击和撞击;(3)中毒、窒息和触电;(4)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5)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6)人机工程因素;(7)设备的腐蚀、缺陷;(8)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4.5.5按照风险评价的准则进行风险评价,划分风险等级。要求:按风险度R=LS,计算出风险值,判断是否属于可接受风险。如果是可接受风险,可以维持原有的管理;如果是不可接受风险,拿出改进计划,用硬件方面的措施、软件方面的措施,或者说工程措施、技术措施、管理263、措施等对风险实施控制,使之达到可接受的程度。第十八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使重大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防止和减少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40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此制度。2、范围2.1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的管理。2.2文件的传达和掌握传达了解全体员工理解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各级管理人员3、职责3.1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遵循“属地管理的原则”,重大危险源的所属车间负责人为安全第一责任人。3.2 公司的264、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的管理。3.3公司的质量部门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工艺操作、指标控制的管理。3.4公司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喷淋装置的日常调试,重大危险源发生泄漏等事故时应急处理的组织和协调工作。3.5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全面监督管理。3.6分管车间责对本辖区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4、重大危险源划分:4.1重大危险源定义:长期或临时的生产、加工、搬用、使用或贮存有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其危险物质是指“一种或若干种物质的混合物,由于它的化学、物理或毒害特性,使其具有易导致火灾、爆炸、中毒的危险”。单元的定义是指“一个265、(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临界量的定义是“指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在单元中的量等于或超过规定量,则该单元定位重大危险源”。4.2公司生产单元划分: 根据GB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及国家安监总局第40号令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内容,嘉施利平原化肥有限公司组织相关人员对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确定公司的重大危险源为:氨站。5、重大危险源管理5.1 公司安全等相关部门应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并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变化、新知识的获取、技术的发展情况进行修订。评价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266、措施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辨识、分级记录;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其他文件、资料。5.2 生产部门应组织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对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267、,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每年公司至少进行一次,各生产单位至少进行二次)。应急救援演练前,应该识别演练中可能会存在的隐患,应制订可靠的预防措施,防止在演习当中发生意外。5.3 生产、安全等相关部门应对演练过程进行记录、评估,并根据演练的评估情况,及时对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5.4 各级人员严格执行巡检制度,按照既定的巡检频次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并消除隐患。 5.5 重大危险源及其周边岗位配置的个体防护用品、应急用品、消防器材设施和安全消防标示,必须保证齐全且完好备用。5.6 所属车间每月按期完成重大危险源喷淋装置的试验,定期清洗喷头,保障喷淋装268、置随时备用,做好喷淋装置的日常管理维护,冬季做好喷淋装置的防冻工作。5.7 安环部、质量部、设备工艺部等相关部门,每月按照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检查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安环部对检查出的问题要求车间落实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时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将检查及整改情况记录在重大危险源台帐中。5.8 重大危险源必须设置压力、温度、流量、介质成分的远传仪表装置、各类连锁、报警装置、电视监视系统、有毒气体在线检测装置、安全装置等,并使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定期进行试验、检测,保障灵敏可靠。一旦以上装置失效,立即进行维修处理,必要时须停车进行处理,使重大危险源始终处于受监控状态。以上装置不允许随269、意调整、损坏、动用。5.9 重大危险源岗位人员必须严格按照响应的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厂规厂纪,凡出现违章现象和违反规定,对当事人严肃处理,重大危险源岗位人员要做好每日的岗位练兵,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参加车间和厂组织的各类安全教育和培训,岗位人员必须持有安全作业证和及其相应的资格证书。5.10 在重大危险源范围内进行的各类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作业票证制度,节假日期间一律升级办理,并落实好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如有违反者加倍处理。5.11 重大危险源均为禁烟区,不得存放其他易燃易爆物质。5.12 重大危险源及其附近的安全通道和消防通道必270、须保持畅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允许堆占通道,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照明。5.13 对重大危险源应定期(每3年)进行安全评估,并出具安全评价报告,重大危险源具有下列情况的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评估:(一)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已满三年的;(二)构成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或者场所进行新建、改建、扩建的;(三)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生产、使用工艺或者储存方式及重要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或者风险程度的;(四)外界生产安全环境因素发生变化,影响重大危险源级别和风险程度的;(五)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者10人以上受伤,或者影响到公共安全的;(六)有关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安全评估的国家标准、行271、业标准发生变化的。 第十九章 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制度1、目的 加强公司使用的监视和测量电仪设备、计量器具的管理和控制,以确保在用监视和测量电仪设备、计量器具的可靠准确。2、适用范围2.1公司的电视监控、流量、温度、压力、液位、高低位报警、质量等监视和测量电仪设备、计量器具的管理与控制。2.2文件的传达和掌握传达了解全体员工理解公司各级各级管理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行政部、设备工艺部相关部门、安全相关部门管理人员3、职责3.1 设备部门为监视、测量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的主管部门。3.2 质量部门为计量器具使用标准的主管部门。3.3 各相关部门负责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并进行维护保养和管理。3.4272、 公司安全部门依据本制度对涉及安全的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监督管理。4、工作程序4.1定义监视:借助人的感觉器官或监控装置来判别过程或过程的结果是否满足规定要求的活动。测量:确定量化的一组操作,可理解为对过程参数的测量和过程结果(目标、指标值)的测量4.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4.2.1凡是生产、使用、储存、充装易燃易爆易中毒危险化学品的重点岗位和要害部位,都必须安装适宜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需对重要的压力、温度等指标进行监控和测量的,同时安装压力、温度监控和测量装置。4.2.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选型要合理,确保监视和测量的准确度和精确度满足使用要求,同时供货安装单位要有相应资质。4.2.3安273、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安装位置要合理,能够起到有效的监视和测量作用。4.2.4新安装的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要经过鉴定和校准方可投入使用。4.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4.3.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以相应的国家标准为准。4.3.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偏离校准状态时,应按有关国家标准进行鉴定和校准。4.3.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鉴定和校准记录由公司相关部门保存。4.4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使用4.4.1使用单位保证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使用。4.4.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并保持其准确度。4.4.3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应在鉴定或校准的有效期内使用,严禁超期使用274、,使用中如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的校准状态时,应对其重新进行校准。4.4.4对使用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人员,视设备的繁简和操作难易程度进行必要的培训,使用人员应熟练掌握操作使用步骤和方法以及维护和保养知识。4.4.5使用人员要随时观察安全和测量设备的状态,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上报和处理。4.5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维护和管理4.5.1使用单位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以便保证监视和测量设备处于良好状态,并做好维护保养记录。4.5.2设备工艺部、行政部、安全环保部应根据各自职责应对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建立台帐,包括:名称、设备类型、购进日期、使用期限、现存位置、检定期限、目前状况。4.6安全监275、视和测量设备的失效处理4.6.1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在检定有效期内,若发现损坏或处于可疑状态时,应联系有资格的单位或人员维修检定。4.6.2安全监视和测量设备的报废经使用单位、质量部或设备工艺部确认,按相关报废处理程序进行报废。5、本制度主要参考依据:计量器具管理控制程序第二十章 HSE法律法规获取、识别管理制度1、目的为履行管理中遵守法律法规的承诺,确保公司法律、法规的适宜性、有效性,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2.1制度适用于本公司HSE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管理与评价。2.2文件的传达和掌握传达了解全体员工理解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HSE相关部门管理人员3、职责3.1人力资源负责H276、SE法律法规的培训、宣传、教育。3.2安环部负责组织HSE法律法规的获取、识别并登记和保存,确认其适用性,负责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清单的汇总,向相关部门负责人传达有关要求;负责法律、法规的合规性评价工作。3.3生产部(技术)负责对企业适应的技术标准、规范的识别和获取,向相关部门负责人传达有关标准。3.4各部门负责收集、识别和适用性识别与本单位、部门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及时报安环部,由安全环保部统一登记、传达、发放、更新。3.5各车间、部门负责将相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传达,全体员工有责任遵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3.6管理者代表审批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4、工作程序4.1277、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获取4.1.1定期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比如:德州市、平原县安监局、环保局等获取最新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4.1.2通过报纸、杂志、专业出版物等其他途径收集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4.1.3通过互联网查询,收集最新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4.1.4通过书店与图书馆获取最新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4.1.5安环部通过上述渠道跟踪有关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变化。4.2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识别4.2.1各车间、部门对收集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版本、有效性和与产品、服务、活动适用性的识别确认。4.2.2对评价出的适应本部门的法律、法规、条例、规范和标准填写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并将法律、278、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传递到安环部汇总,报管理者代表审批。4.3法律法规的评价4.3.1评价方法可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内审、外部审核、管理评审、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等进行评价;在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通过对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有效性评审进行评价;通过日常的工作检查及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的监测和测量进行评价;在公司组织内审、管理评审、环境因素、危险源识别与评价时,将合规性评价作为内容之一列入,在管理体系与管理业绩评审报告中予以体现;公司组织对文件适应性评审和跟踪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有效性时,将合规性评价作为内容之一,当发现不符合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日常的环境、职业健康监视和测量或聘请外部279、监测机构,对公司及各车间、部门某些环境因素、危险源的合规性进行评价。发现不符合,及时采取改进措施。4.3.2定期进行合规性评价:合规性评价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评价厂遵守、履行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情况。参加人员包括管理者代表,各车间、部门负责人及内审员等,可以与内审时一并考虑;评价时,应将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参数或指标予以明确,然后将公司及各车间、部门各项环境因素、危险源,特别是重要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管理情况逐项进行说明,从中评价环境因素和危险源的控制是否合规;评价的输入材料可包括:各车间、部门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情况;发生的重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事件、事故及280、处理情况;政府主管部门对公司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评价;内审、管理体系与业绩评审、外部审核有关合规性的评价;环境因素、危险源、程序制度的日常监督执行情况;各项检测数据和报告,法律法规、标准等的变化;其他需进行合规生评价的情况等。4.3.3管理者代表负责主持合规性评价活动;4.3.4安环部按时间要求及时召集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参加合规性评价活动。各车间、部门应按时间要求做好相关资料准备工作;4.3.5安环部应做好评价记录,编制合规性评价结果报告,发至相关部门;其中,合规性评价结果报告内容一般包括:评审时间、执行情况、参加评价的部门和人员、评价内容概述、评价结论意见;4.3.6评价结果与要求若有不281、符,责任部门应分析原因并根据“不合格、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要求进行整改,由安环部负责验证。4.4 发放与传达4.4.1安环部根据识别情况将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及常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相关文本及时发放到有关部门,发放按照文件管理控制程序执行。4.4.2各单位、部门应结合自己所承担的产品、服务、活动的职责和内容组织人员对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学习、宣贯或培训,培训工作由本部门组织实施执行。4.4.3各单位、部门应结合自己所承担的产品、服务、活动的职责和内容组织人员对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学习、宣贯或培训。4.5 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的有效性的确认与更新4.5.1相关部门每半年进行一次相关法律、282、法规及其它要求有效性的确认。对已失效的或新增加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对清单进行更新、失效及日期的标识,更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由安环部汇总、下发,并将作废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及时收回。4.5.2公司每年至少一次对符合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情况进行评审。 第二十一章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 检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可能产生的隐患,能够及时消除或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实现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生产系统安全。2、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2.1本制度确定了公司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及其管理。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2.3文件的传达和掌握283、传达了解全体员工理解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公司生产、设备、安全等相关部门管理人员3、职责3.1 总经理职责3.1.1监督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3.1.2指导、检查承包点的安全生产、解决重大安全工作事宜。3.1.3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3.1.4监督事故处理的落实情况。3.1.5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3.2 副总经理职责3.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的制定和修订工作。3.2.2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隐患及时研究落实整改措施。3.2.3组织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284、应急预案演练。3.2.4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工作负责。3.2.5参加重大事故的技术分析工作。3.2.6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3.3车间3.3.1主任职责 (1)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的责任。 (2)参与拟定、修订本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规程。 (3)每月要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车间无法整改的,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4)组织落实车间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安全工作。 (5)组织车间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规定及时上报。 3.3.2车间管理员职责 (1)对285、本车间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绘制出本车间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分工。 (3)每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巡查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无法整改的,及时报告车间。 (4)监督职工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5)督促检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工艺执行情况,确保安全生产。 (6)对操作工进行生产技术和安全技术教育。3.3.3车间安全员职责 (1)负责车间安全设施的管理工作。 (2)每天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一次,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3.3.4班组长职责 (1)负责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外来人员登记工作。 (2)督促操作人员的巡回检查,检查操作人员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286、况。 (3)每班对安全设施、危险点检查两次。3.3.5操作工职责 (1)按巡查路线进行检查,每2小时一次,并按时拨巡检牌。 (2)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程。 (3)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种防护用品和器具,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和防护用品。3.3.6维修工职责 (1)做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维修和保养工作,对关键设备实行特护管理,重点检查,确保生产设备厂周期的安全运行。 (2)每天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巡查一次。3.4安全部门职责3.4.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制度。3.4.2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和登记台帐。3.4.3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3.4.4每季度对各287、单位和承包人的管理职责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一次,并公布考核结果。3.4.5及时将考核结果报行政部门,纳入管理人员年度经济责任制考核。3.5设备工艺部职责3.5.1做好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管理工作,使生产设备和安全设施达到完好标准。3.5.2每周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设备检查一次。3.6电仪车间3.6.1仪表职责 (1)负责制订或修订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监视测量设备的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 (2)做好测量仪表和仪表连锁等设施的定期检查、检验和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准确、灵敏。3.6.2电气职责 (1)负责电气设备、供电线路的维护检修工作。 (2)搞好电气设备的预防性试验和定期检测。 (3)每288、天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电气设备巡查一次。4、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4.1 所在部门应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建立车间、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及班组监控机制,明确各级组织、各专业的职责,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记录。4.2新调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人员要进行安全卫生、防毒急救、规章制度等教育,经技术和安全考试合格后,领取安全作业证,才能独立操作。4.3 出入规定:4.3.1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操作人员、检修人员、安全监察人员、保卫、生产部和有关领导可进入外,其他人员禁止入内。4.3.2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关键装置、重点部位,需在车间登记,在车间有关部门人员陪同下方可入内。4.3.3 外来参289、观者进入要害岗位,必须执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4.3.4对非工作人员和不符合手续的外来参观人员进入关键装置、重点要害岗位,当班人员应予劝阻,劝阻不听者,可视情况轻重报保卫部门给予批评教育或经济处罚。4.4巡回检查交接规定:4.4.1操作人员要加强对机器设备、安全设施的巡回检查、维护管理,不得擅离职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报告。4.4.2拆卸机器设备、安全设施时要详细做好记录。4.4.3重要机器设备封闭前,要经保卫、安监部、生产部设备处检查。4.5 防护规定:4.5.1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要按设计要求设置安全、保卫设施,如检测报警装置、栏杆、围墙等。4.5.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要根据其防护要求,配备必290、要的安全防护器材,如消防器材、防毒面具和专用防护器具等。4.6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操作人员不准在岗位上会客。4.7不准在有毒的岗位上用餐,脱离不开的可轮换用餐。4.8各单位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至少半年进行一次演练,要求演练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对存在的问题有整改记录。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事件及事故。4.9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承包人应每月至少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治理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4.10 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人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职责,包括: 指导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监督291、安全生产方针、政策; 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督促隐患项目治理; 监督事故处理原则的落实; 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等。5、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安全检查与报告: 5.1安全检查要求5.1.1安全检查书面报告制度的基本任务是:及时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逐级书面上报,督促整改,明确责任。5.1.2安全检查应按公司制定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执行。5.2书面报告程序5.2.1职工自查:把查出的问题或结论写在记事本和记录纸上,报车间分管人员,由分管人员负责审查处理,处理不了的向车间主任书面汇报,经检查无隐患时,也要按规定的频率写在记事本和记录纸上,记录正常或无隐患。5.2.2管理人员292、日常巡查:把查出的问题或结论写在所查地点岗位的记事本和记录纸上,报车间,由车间主任负责审查处理,处理不了的向上一级书面汇报,经检查无隐患时,也要按规定的频率写在记事本和记录纸上,记录正常或无隐患。5.2.3车间检查:把查出的问题或结论按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处理的同时,还应以书面形式,上报本厂主管部门。5.2.4本厂检查:把查出的问题或结论按隐患整改管理制度处理的同时,还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5.2.5各职能部门检查:把查出的问题或结论,除下隐患整改通知书外,还应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5.2.6对不能及时消除的隐患,除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安环部备案外,还应逐级上报到公司总经理。293、5.2.7对查出的较大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由公司安环部以书面形式上报政府有关部门。第二十二章 承包商及劳务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为加强承包商及劳务人员(包括承包商、劳务工、劳务计时工)的管理,规范外来工作人员的行为符合公司安全规定要求,保证安全施工、安全生产,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2、主要内容和适用范围 2.1本制度规定了承包商及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施工规范及安全教育、考核等。2.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承包商及劳务人员的安全管理。2.3文件的传达和掌握传达了解全体员工理解公司各级管理人员掌握并熟练应用公司各级安全管理、对外部门管理人员3、职责3.1承包商的业务部门(注:合同签订部门)为公司294、对对承包商管理的主管部门,执行“谁主管 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3.2公司安全部门是承包商的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承包商进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保证金办理、安全教育培训、危险告知、登记建档、施工证发放等工作;负责承包商的安全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3.3安环部负责劳务人员外协单位的资质审查、合同签订、安全责任划分等入厂前的相关工作,并对外协单位劳务人员的文化素质、健康状况、工作胜任等情况进行考评把关。3.4 基建部门负责承包商的合同风险审查。4、资质预审:4.1承包商资质预审:在确定外来施工单位时,由业务部门负责对该承包商的安全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并要求该施工单位提供证明材料与安环部,安环部收到材料后方可295、给予办理安全管理协议书(承诺卡)。需要提供材料包括:施工单位营业执照施工单位施工资质 项目合同 施工单位及入厂员工参加工伤保险证明材料 施工单位安全机构成立证明材料 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证明材料及安全资格证书。 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按照公司规定缴纳工程款的5%的安全保证抵押金收款单据(需查验原件)说明:以上提供材料复印件即可,但均须有施工单位公章;另外业务主管部门需提前要求施工单位准备以上材料以便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影响工期。4.2劳务派遣资质预审:聘用劳务工必须对劳务派遣单位及派遣劳务工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并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由其为劳务用工单位派遣劳务用工,不得与不具备相296、应资质的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用工单位不得从社会上单独招用无归属劳务派遣单位的人员或使用未经安全培训考核的劳务工。特种作业人员及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资格证书后方能上岗。5、安全保证抵押金5.1 凡是进入公司的所有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到公司从事承包工程、设备维修等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缴纳安全保证抵押金。5.2 安全管理协议签订前,由公司主管业务部门协助承包工程、设备维修等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业务单位根据合同(协议)到公司财务部按照工程承包金额的5%交纳安全保证抵押金(承包合同或协议无总金额的,由主管部门评估承包费)。5.3 按工时费结算的工作,依据297、从事作业的人员数交纳安全保证抵押金,每人500元。5.4 财务部建立安全保证抵押金帐户,以保障该项资金存取。5.5 承包商将押金单据复印件交公司安全环部备案,承包商工程完工后,根据工程验收程序验收合格,无违章、无事故或违章、事故已处理,持安全保证抵押金单据经安全环部查证后,到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5.6 对以下情况可以不交安全保证抵押金,但主管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必须到安全部签订安全承诺卡,对违章人员由公司承诺担保的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5.6.1 工期5天内且工程量不足2000元的临时维修、安装等工作。5.6.2 中介机构的评价、质量监督、检验、检查。6、安全管理协议书6.1 凡是进入公司的所有外来298、施工单位及人员到公司从事承包工程、设备维修等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除严格执行承包商准入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制度外,还必须到安全环保部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6.2凡是符合4.1款工作内容的承包合同或协议,公司相关部门在签订合同(协议)时必须签订以下条款:“施工前必须到公司安全环保部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否则该合同(协议)无效”。6.3 安全管理协议书一式两份,一份由外来施工单位负责人(承包商、劳务用工主管部门、劳务计时工承包商)保存,一份安全环保部存档。7、安全培训教育外来施工单位的所有人员、新增或转岗劳务人员了,除接受施工单位安全教育还必须到公司安全部门接受本公司安全教育,危害告知,规章制度等安全299、事项培训合格后方可从事现场作业,未经安全教育的不准进入施工现场。8、入厂后安全管理8.1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进入公司内必须服从公司管理和监督,公司任何员工有权对其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对违章、违规行为公司管理人员有权根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罚,发生一般事故或严重未遂事故公司有权处理,有争议的上交政府主管部门处理,严重事故上交司法机关。8.2 外来施工单位及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在指定的工作区域内施工,进入生产装置区必须办理许可手续。在施工地点住宿必须得到所在地安全部门许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施工规定、标准、规范等规定。8.3 制定安全措施。每一项施工项目,外来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切实可行300、的安全措施,经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施工所在单位也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8.4严格持证上岗制度。外来施工单位的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要做到持证上岗,资质符合要求。所使用的各种器具,要齐全完好,安全可靠。8.5落实安全措施。外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颌带;要文明施工,禁止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裙子、拖鞋、高跟鞋施工。施工现场要设置旋转围栏、防护网、安全标志等。8.6 确定安全责任人。施工单位必须专人负责施工安全,安全责任人应及时与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项目所在单位、安全部门沟通,报告施工现场安全情况。8.7 严格301、票证办理。外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及相关行业施工要求,按规定办理各种作业票证。未经许可不准乱动企业的任何设备、管道、开关、阀门,不准擅自乱接水、电、风、汽等管线。8.8 加强监督。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具体协调与施工安全有关的事项。安全部门协助工程项目部门共同做好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并对违章行为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8.9 安全管理部门在办理外来务工人员施工手续时,对在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承包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应组织并监督承包商之间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8.10 使用劳302、务工,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纳入正式员工进行管理。8.11 劳务用工单位应严格规范劳务工行为,不得以任何形式,免除或减轻对劳务工安全管理等方面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8.12 劳务用工单位应将劳务工的管理纳入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之中。要保证劳务工与本企业职工享受同等的安全培训教育、劳动保护和安全管理等权利。9、考核9.1 所有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后必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公司考核规定。9.2 承包商施工人员如发生违纪现象将根据公司制度、规定进行罚款,罚款没能按时交纳的,从安全抵押金中加倍扣除,安全抵押金额度不足的缴纳现金。9.3 如劳务工出现违犯公303、司有关规章制度,由考核部门根据制度规定的条款,经劳务用工使用单位确认后开具罚款单,三日内罚款交纳财务部,凡不服从考核或重复发生严重违章的,公司将对其进行辞退处理。9.4 计件临时用工出现违犯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由考核部门根据制度规定的条款,经用工使用单位确认后开具罚款单,三日内罚款交纳财务部,凡不服从考核或重复发生严重违章的,公司将其进行辞退处理。9.5 公司各业务单位加强对外来施工人员的管理,所有外来施工作业的单位、人员必须按相关程序、规定落实各项工作,因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而进入公司作业的外来施单位、承包单位、劳务工、临时用工,一经查处对公司主管业务部门按安全管理制度考核规定4.10条款在绩效奖304、中扣除。9.6 对在公司内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的外来施单位、承包单位、劳务工、临时用工,由公司安环部进行事故调查,按照公司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9.7 所有外来施工队、承包商及劳务人员的资质审查、合同签订、教育培训、危险告知、登记建档、证件发放等入厂手续必须经公司安环部审核同意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否则属于违章作业,安环部有权责令其停止作业,并对违章作业的单位进行处罚。10、承包商的安全档案管理:10.1承包商的安全档案管理有安环部负责。10.2负责对承包商HSE表现评价;10.3建立HSE合格承包商名录;10.4本制度规定的其他资料。11、附:工作流程11.1入厂流程业务部门材料审核新增人员补充305、缴纳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入厂安全培训施工地点所在单位办理施工手续施工作业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外来施工单位持资质等证明材料交安环部签订项目合同安全保证抵押金交财务部11.2 工程项目结束流程工程项目结束工程所在地单位验收(质量、资料、安全等)许可主管部门验收许可安全保证抵押金提取财务部门许可(来往账务)后勤保卫部门许可(财产安全)安全环保部许可(违章违纪)安全管理协议书11.3 施工作业流程施工人数外来施工单位持工程派遣单至施工车间 车间对施工单位相关手续进行验证施工证如有特种作业人员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证书车间对施工方培训教育作业场所危害告知相关考核告知车间给予办理相关作业手续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如306、两人以上作业要求施工方确定安全监护人员)确定施工所在地监护人车间主任签字确认施工所在地岗位班长签字确认(交接班时须进行交接告知签字确认)特种作业办理特种作业票证特种作业办理特种作业票证注:以上括号内容不少于但不局限于所列内车间对劳务工进行培训(确定培训负责人)12、附件:关于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证办理与使用的说明关于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证办理与使用的说明1、目的:为加强对公司外来施工单位人员的管理,规范施工证的办理与使用流程,避免违章现象及各类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风险,特制定本说明。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从事各种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3、职责3.1、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外来施工人员进行培训登记、建档,并告知施工证使用规定;3.2、安全环保部负责施工证的印制及发放工作。3.3、业务主管单位(部门)负责施工单位施工证办理、回收整个过程的协调工作。3.4、公司内所有干部职工都具有对外来施工单位施工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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