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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68288
2024-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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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 碧桂园XXX城一期高层住宅装修工程(合同范本)装 修 工 程 施 工 合 同合同编号: 发包人:沈阳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 工程名称:碧桂园XXXX城一期高层住宅装修工程工程地点:签约地点: 签约时间: 二00八年 月 日目 录1. 定义2. 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3.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4. 合同价款、支付与结算5. 双方的人员6. 发包人责任7. 承包人责任8. 工期要求9. 质量与检验10. 现场管理11. 材料设备12. 工程变更13. 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14. 工程保修15. 转让16.2、 销售配合17. 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18. 不可抗力19. 保险20. 履约保函21. 违约、争议及诉讼22. 合同解除23. 合同生效与终止24. 合同附件装修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1.定义1.1. 发包人: 1.2. 承包人: 1.3. 设计单位: 1.4. 监理单位: 1.5. 本 工 程: 本 合 同: 1.6. 合同价款: 指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发包人用以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并承担质量保修责任的款3、项。1.7. 图纸:由发包人提供或承包人提供(须经发包人审批),满足承包人施工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1.8. 书面形式: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传真、电子邮件)。1.9. 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的,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1.10. 天:指日历天。1.11. 币种:本合同中的金额币种均为人民币。2. 合同文件内容及解释次序2.1. 除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次序如下:1、本合同签订后双方约定的有关协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4、文件2、中标通知书3、本合同条款4、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文件、答疑文件等)5、投标书及其附件6、施工图纸和设计变更7、现行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规定和其它有关技术文件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9、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2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2.2.1. 承包人应按国内相应标准、规范进行施工,若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的时间和技术要求提出施工工艺,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组织有关专家论证认可后执行。2.2.2. 双方各自购买所需的标准、规范。2.3. 图纸23.1发包人对本工程所有图纸均要求保密,承包人必须履行图纸保密义务,承包人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5、转给第三人。双方同意无保密措施费。23.2发包人向承包人于合同生效之后7天内提供图纸8套(含制作竣工图所用图纸3套),承包人须在施工现场随时保留一整套图纸,以供发包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查阅。23.3如为发包人提供的图纸、资料不完整的,承包人应在该项工程或分项工程开工前7日之前向发包人提交补充图纸及资料的使用时间表,列明在不影响进度的条件下,发包人在整个工期内应向承包人提供补充的图纸及资料的种类及最后期限。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亦须以书面形式及早向发包人进行提示。234承包人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发包人可代为复制,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3.1. 工程概况 3.1.1. 工程6、名称:3.1.2. 工程地点: 3.1.3. 结构形式: 3.1.4. 总建筑面积: 约 3.2. 承包范围包括:按发包人提供装修图中的室内装修工程及龙头、洁具、灯具、排气扇。灯具、洁具安装须包含从管线预留位置至灯具、洁具的连通和配件安装。所有装修标准及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所列内容,如装修图纸所示与样板间有矛盾时,承包人应以样板间(如果已有样板间)、材料样板的装修标准为准,并接受样板间所示工作内容为投标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承包人须按装修图纸、材料样板及现场样板间使用的材料品牌为准,品种和质量须与样板间一致,并在中标后十天内向发包人提供所有材料的样板作定板、封存。橱柜、装饰柜、木门等应先制作样7、板供发包人检验、确认。3.2.1内墙面装修:按装修图施工完成所有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室内墙身涂料、墙面木踢脚线、洗手台台面石材及开孔、洗手间镜(包框)、电视机台座及背面墙石材、各种材质的饰线及饰件、石材及各种材质的饰面墙身等造型。不包括:室内墙身涂料的抹灰底层及水泥砂浆罩面,厨房、卫生间墙面块料和石材铺贴,装饰画、沙发等图纸标明为购买品。3.2.2楼地面:按建筑图及装修图要求所示完成所有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室内木地板铺贴(含0.2厚聚乙烯或聚氯乙烯塑料薄片防潮,2厚聚乙烯泡沫塑料隔声垫 801胶水泥腻子刮平),淋浴间的间隔(淋浴屏)及门坎石的铺贴。不包括:水泥砂底找平层、地面块8、料和石材铺贴。3.2.3.楼梯:按建筑图及装修图要求所示完成所有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楼梯栏杆(含扶手)、室内窗护栏,楼梯底天棚面及侧面的涂料等。不包括:水泥砂底找平层、块料、石材铺贴。3.2.4天花工程:按建筑图及装修图完成所有图纸所示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天花涂料、饰线、饰件、吊顶及龙骨、造型等。不包括:抹灰的底层及水泥砂浆罩面。3.2.5. 室内机电安装工程:按图纸完成灯具、洁具、龙头、排气扇及给排水管件安装、收口。3.2.6. 木装饰:按装修图完成所有木门(含小五金及锁),厨房及卫生间铝合金门,木门套、木构件、橱柜(含石材面层、抽油烟机、不锈钢洗碗盘及洗碗盘龙头)、吊柜、装饰柜、窗9、帘盒的制作安装。了 说明:橱柜的炉具摆放位置石材不开孔,待业主提供炉具尺寸后,投标人应无条件于约定时间内上门协助开孔)。3.2.7.其它工程:室内栏杆、厨房不锈钢易洁板的制安,卫生间的纸巾架等。4. 合同价款、支付、结算4.1合同价款4.1.1本工程固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金额大写:人民币 元合同总价中,包括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及本合同3.2“承包范围”完成具体工程内容的一切费用。4.2. 承包方式本合同工程的承包人承包方式为总价包干形式,即承包范围内,承包人包工、包料(甲供料除外)、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风险,如不涉及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要求增加工作内容的,本合同总价已包括完成10、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范围内工程内容和本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的相关费用。4.3.结算方式承包人对本工程的全部招标图纸、装修标准、技术说明、招标文件、合同条件、本工程所在地周围环境、交通等情况均已详细研究明了,投标书已按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中的承包范围、质量标准、工期等要求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施工技术、成品保护、工程质量及材料检验试验、调试、验收、样品、水电费、采保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预算包干费、利润、规费(不含社会保障费)、税金等及市场价格变动风险等因素,报价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承包人应提前视察现场,了解现场现状并考虑在报价中,发包人将不会就现11、场状况作出任何变更签证或增加工程款。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承包人缴纳的各种行政事业收费、规费(不含社会保障费)、税金等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内,均由承包人向有关部门缴纳相关费用。4.3.1装修部分的结算方式按本合同“3.2.”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每种户型按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样板间的装修标准及承包人的投标函、投标书进行结算,实行 “各户型建筑物装修投标报价工程造价总价包干”的结算方式4.3.2. 设计变更部分的结算方式以投标时的图纸为基准,仅对设计单位发出的(经发包人工地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确认)修改通知的设计变更部分进行调整。4.3.2.1.设计变更部分的工程量计算原则:4.3.2.1.1.当设计变更12、仅限于对原尺寸发生变化时,则按变更前后两者之间的量差计算工程量。4.3.2.1.2.当主材发生变化而需调整材料价差时,则按设计变更图纸的变更部分计算工程量。4.3.2.2.设计变更部分的计价标准为:4.3.2.2.1.当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对设计变更部分的造价进行结算。4.3.2.2.2.当合同中已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即工程分部的工艺及耗用人工、副材、机械都相同于已有的工程分部,只是主材变更的,则只调整主材价格差额部分,其它费用均不调整。4.3.2.2.3.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的,按市场价水平由双方共同协商确定。4.3.2.2.4. 在同一标段13、内,当单体工程投标报价书的相同项目(具有同一工作内容)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的综合单价时,须按以下原则进行结算:4.3.2.2.4.1.该项属增加工程量的,按综合单价金额最低的报价进行结算;4.3.2.2.4.2.该项属减少工程量的,按综合单价金额最高的报价进行结算。4.3.2.2.5.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同意:本工程所有户型的全部措施项目费已在“各型号建筑物装修投标报价工程造价包干”中计取。当工程发生设计变更时,该设计变更部分的结算中不再计取措施项目费。4.3.2.2.6.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同意:承包人已充分考虑了市场价格变动的风险因素,其材料在整个施工期内均不调整价格。4.4.计价补充说明414、.4.1.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认为:承包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所有内容(包括施工技术与管理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包括周围环境、交通等)等均已详细研究明了,并在投标报价中已充分考虑上述因素,保证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承包人负责。投标报价可视为由工程开工至完成竣工验收并符合交付使用标准的一切费用,由于发包人改变工程范围或工作量的设计变更除外。4.4.2.本工程所有建筑垃圾,不论距离远近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环保费、城市卫生费等开支,承包人均已考虑在投标报价中。4.4.3.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认为:承包人已充分考虑了停水、停电、二次搬运、施工场地不足、成品保护等所需措施的一切费用15、和工期,并已考虑了各种可能因素影响施工所增加的费用。4.4.4.投标函中的报价为承包人的最终报价,如与其他报价表格中报价不相符,均以投标函为准。4.4.5.土建工程的总承包施工单位是按合同施工内容范围标准交楼,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验收标准,在交楼时如发现不满足的由总承包施工单位负责整改到满足规范要求为止。如建筑工程规范与装修的规范准标有差异时(即总承包施工单位负责完成的水泥砂浆找平层达到建筑工程规范标准而达不到装修标准要求时),则由装修工程的承包人负责将施工面完善至符合装修要求,并应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此部分费用。4.4.6.所有的木装饰工程考虑油漆、防火处理。(按装修图及样板房的质量要求16、)。4.4.7. 墙身涂料:采用设计图纸中注明的室内涂料为华润系列色卡,承包人按照图纸的色卡任选择以下四种涂料品牌:多涂乐、多乐士、华润、迪邦。4.4.8.所有的装修材料及机电安装材料应选用优等产品。所有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均由材料供应商供货至施工现场,由承包人负责卸货及保管,卸货费用和保管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4.4.9.所有的石材必须进行防水、防碱处理。4.4.10.跟木门框边相连的块料踢脚线收口处由总包单位提供块料材料,装修公司负责铺贴,装修公司在报价中综合考虑此部分费用。4.5. 工程款支付4.5.1. 本工程无预付款。4.5.2. 工程进度款支付发包人将本工程施工现场划分为若干个施工17、区域,并且根据每个施工区域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完成情况进行进度款的支付,具体支付方法如下:4.5.2.1 完成每个施工区域的天花工程、木门框的制安,则按该施工区域工程合同价款的20支付进度款;4.5.2.2 完成每个施工区域的内墙装修工程、木装修工程、门扇安装及室内机电 安装工程,则按该施工区域工程合同价款的40支付进度款;4.5.2.3 完成每个施工区域的楼地面工程、楼梯工程及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的其它工程,则按该施工区域工程合同价款的25支付进度款。4.5.2.4 承包人按本合同“4.5.2.14.5.2.3”上报完成工程(包括已完工并且 其补充预算已经审核的工程变更)进度款申请表(进度款申请表18、必须按照发包人统一发放格式),监理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报发包人,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经验收、复检合格并取得全部检验项目验收报告、合格证书后,进场及安装进度满足要求,经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若所报工程的进度滞后或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或者减少支付比例,若乙方在此情况下未能及时弥补或消极怠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引发所有经济损及工期损失由乙方承担。发包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审定并支付。4.5.2.5. 工程进度款累计支付达合同价款及已审定的补充预算总额的85%时,则停止支付进度款。4.5.2.6.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竣工资料完成移交并在结算手续办理完毕、19、结算审核书签订后10天内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5,留结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4.5.2.7.各种对承包人的违约金及合同规定应扣款项在工程进度款中扣除。4.5.2.8. 若承包人所报工程的质量达不到验收规范要求的,发包人有权暂缓支付该部分工程款。4.5.2.9.承包人应凭合法有效的发票向发包人收取工程进度款及其他工程款项,否则,发包人有权暂不支付。5.双方人员、设备5.1. 发包人5.1.1. 发包人工地代表为 ,代表发包人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发包人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发包人工地代表签字后递交承包人。5.1.2. 发包人委托 ,总监理工程师为 共同对本工程进行监理,具体20、行使职权的范围由发包人另行书面通知承包人。5.1.3. 总监理工程师依据施工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权限对承包人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实施监管。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施工监理合同约定的监理职权不必事前征得发包人的批准,但下列情况须经监理单位盖章,并必须取得发包人的批准:5.1.3.1同意本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5.1.3.2 工程款、材料款以及其他费用的支付;5.1.3.3 施工进度更改或对工程延期的决定;5.1.3.4 发布工程变更、设计变更指令及签发现场签证;5.1.3.5 确定变更工程和新增工程的单价、费率、价格;5.1.3.6 承包人提出合理化建议,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21、批准重大设计变更,这些变更将改变原设计的基本功能或工期或投资等。5.2. 承包人5.2.1. 承包人必须按本合同组织施工,承包人项目部以下管理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职务;如需对人员安排、机械设备、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发包人并经同意方可执行。5.2.2. 如项目经理与投标承诺不符,则承包人须须按本同21.1.2.1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2.3. 本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为 ;5.2.4.承包人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所作出的承诺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现场管理机构。管理机构主要部门人员如下:承包人现场管理人员序号姓名22、职称职务1234上述各部门人员在开工前必须全部到位,并接受总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的查验。5.2.5.承包人委派的现场的上述各部门人员不得有兼职情况存在,并需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6.发包人责任6.1. 施工准备6.1.1. 参加有承包人、设计单位、质监单位、监理公司以及各分包单位参加的图纸会审,监督监理公司作好会议纪要,施工期间按施工图的8份发给承包人。6.1.2. 审核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6.2. 施工期间6.2.1. 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6.2.2. 根据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进行调整、对设计图纸进23、行变更。6.2.3. 如承包人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发包人可勒令承包人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发包人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6.2.4. 发包人提供水电总接点各一个,水电表安装、施工与生活用水用电费用由承包人责任。7.承包人责任7.1.开工前准备: 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15天内须编制详细的可供监理检查的切实可行的质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管理、施工测量控制、施工人员安排及管理架构(有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上岗证、资格证)、施工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含分包及甲供材料)并报送监理、发包人审批,若承包人未能按时提交上述内容的,承包人须按本合同21.1.2.1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24、任。并按发包人、监理工程师指定要求提交上述内容及整改措施。7.2.承包人根据合同“8.1.开工与竣工”的要求及发包人划分的若干个施工区域情况编写详细的总施工进度计划(此计划应包括但不仅限于:各单栋及公共部分的各部位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进度安排、精确到以“旬”为单位的施工进度时间段)以及相应的资金投入计划,并在开工后15天内向发包人报送,经发包人的审核确认后的总施工进度计划及资金投入计划作为日后工程进度款的支付依据之一。7.3.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指令,按照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7.4.每月20日前向发包人、监理书面报送下月施工计划和本25、月完成工程月报,下月施工计划必须具体、详细,包括人力安排、增加人力的来源、工程量等。7.5.遵守政府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和安全生产有关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监理。严格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并按照环境检查审核要求,加强施工现场的环境管理,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粉尘、废水等污染防治措施。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及由于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罚款由承包人负责。7.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已完工程的保护工作,期间发生损坏的,由承包人自费负责修复。7.7.合同规定由承包人完成或提供配合的工作(包括合同、会议纪要约定内容以及设计变更等),如承包人26、拒绝完成或不能按合同要求完成的,发包人即可安排其他单位完成,发包人因此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并由承包人承担工期延误的责任。7.8.在工程施工过程中以及工程移交二年内,由于承包人责任出现质量问题、安全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受到报纸、电视等媒体的曝光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通报批评,均会给本工程的社会形象造成损失,除承包人应按发包人要求进行整改外,每发生一次,承包人须按本合同21.1.2.5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从承包人工程进度款或保修款中扣除 。7.9.如果承包人的施工进度或工程质量不能满足发包人要求导致本合同包含的部分工程项目须另外发包的,则发包人有权安排其他队伍27、进场,并直接从本合同中划除相应工程范围并从本合同中扣除相应的工程价款,同时书面知会承包人,但并不需要经过承包人同意,承包人必须无偿负责管理和配合。7.10.承包人须无条件确保民工工资得到及时发放,无拖欠民工工资现象,并采取发包人认为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无劳资纠纷事件发生,否则发包人有权代承包人向民工支付工资,发包人代支的工资从当期工程款内直接扣除,且每发现一次劳资纠纷事件,承包人须按本合同21.1.2.1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7.11.承包人须在施工工人进场完毕当天按工程所在地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组织进行三级安全交底及办理进场手续,并在第二天报送进场人员三级安全交底两份及进场手续两份给监理、发28、包人存档。监理、发包人有权抽查进场人员是否办理此项手续,如有未按此条款办理进场手续的,须按发包人、监理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完成。7.12.凡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而产生违约金的,发包人有权从支付给承包人的任意一笔或多笔款项中优先扣除,若经扣除后尚未足额缴纳违约金的,余额由承包人另行向发包人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支付。8.工期8.1. 开工与竣工本工程的主要节点工期要求如下:本工程总工期共计 月(不含政府规定的冬季停工时间) 开工时间:本工程的开工时间暂定为 。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发出进场通知为准。竣工时间为:自开工之日起第 月末。 8.1.1 所有的天花工程、木门框制安工程的完成时间: 8.1.229、 所有内墙装修工程、木装修工程、门扇安装及室内机电安装工程的完成时间: 8.1.3 所有楼地面工程、楼梯工程及本合同约定承包范围的其它工程的完成时间: 以上时间包括人员进场、施工准备至验收在内的所有工作所需的时间。8.2. 阶段性工期8.2.1. 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合同8.1条款的节点工期完成。当各栋各节点工期出现延期时,承包人应采取赶工措施,以保证总工期。8.2.2.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不相符时,承包人应按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出改进措施,经发包人工地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执行,承包人无权就实行改进措施30、而申请补偿或提出索赔。8.3. 开工及延期开工8.3.1. 承包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承包人不能按时开工的,应当不迟于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延期开工且发包人认可的合法或合理理由,否则,工期不予顺延。8.3.2.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承包人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人,推迟开工日期,工期相应顺延。8.4. 暂停施工8.4.1发包人认为确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全部或局部工程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须按发包人要求停止施工,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直至发包人进一步的指令。8.4.2因31、承包人原因造成停工的,由承包人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8.5. 工期延误8.5.1. 因以下原因在施工关键线路(按承包人提交并经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施工网络计划中的关键线路)上造成延期,经发包人确认,工期相应顺延:8.5.1.1.发包人、监理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8.5.1.2.设计变更或修改导致增加的工程量累计超过工程总价的15;8.5.1.3.不可抗力; 8.5.1.4.发包人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8.5.2. 承包人在8.5.1条款情况发生后2天内,应就工期以书面形式向发包人提出报告。如承包人未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视为工期不受影响。8.6工32、程竣工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合同条款第8.1款约定的竣工日期竣工。9.质量与检验9.1. 工程质量9.1.1.工程质量等级标准为:按国家相关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的技术规范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一次验收质量达到合格等级。 本装修工程质量要求详见后附件9.1.2.如承包人的工程质量未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期限内进行返工或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质量标准。若承包人未在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要求的期限内完成返工或拆除和重新施工的,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仅根据合同与承包人就经发包人工地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签认的完成的合格工程量进行结算。承包人必须在收到发包人退场指令后10天内完成退场,而承包人33、不得提出异议。9.2. 检查和返工承包人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要求以及发包人、监理工程师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人、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根据要求向发包人及监理工程师提供与工程质量有关的技术资料。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的要求的期限内进行返工或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约定标准,由承包人承担返工或拆除和重新施工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9.3.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9.3.1. 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承包人应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24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34、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承包人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的,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整改后,直至符合约定的标准后方可继续施工,且工期不予顺延。9.3.2. 发包人、监理工程师不能按时进行验收,应在验收前4小时以书面形式向承包人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能超过24小时。如监理未能按以上时间提出延期要求并不进行验收的,承包人可自行组织验收,监理工程师应承认验收记录。9.3.3. 当工程质量符合标准、规范和设计图纸等要求时,若承包人已书面通知监理工程师但监理工程师不依时到达的,可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工地代表自行验收;或经过验收24小35、时后,监理工程师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确认的,同时有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工程代表在现场,可视为监理工程师已经认可验收记录,承包人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9.3.4. 样板引路:为保证施工质量,施工难点以及容易发生质量通病的地方,承包人应先报施工方案经发包人确认,并向发包人提供所有材料的样板作定板、封存。橱柜、衣柜、书柜、装饰柜、木门等应先制作样板供发包人检验、确认,样板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承包人方可按样板进行大面积施工。所有施工样板费用均已包括在合同价中,不再另外计价。9.4. 重新检验当发包人、监理要求对已经隐蔽的工程重新检验时,承包人应按要求进行剥离或开孔,并在检验后重新覆盖或修复。经检验合格的,则36、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检验不合格的,则由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9.5.系统调试9.5.1. 双方需要调试的室内机电设备内容应与承包人承包的安装范围相一致。9.5.2.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设备调试达不到验收要求,承包人按发包人、总监理工程师要求重新安装和系统调试,并承担重新安装和调试的费用。10.现场管理10.1. 安全施工与检查 10.1.1 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承包人原因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1.2 发包人应对其在施工37、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10.2. 安全防护 10.2.1. 承包人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 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施工现场的任何部位均应按工程需要提供和维修必要的照明、看守、围栏和保卫等,如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由承包人承担责任及其发生的费用。若承包人不能按监理要求实施安全保护措施,发包人有权另行委托他人进行处理,发包人因此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安全保护措施的费用、罚款等)由承包人承担。10.2.2. 施工中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一切工伤、火灾等安全事38、故均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10.3. 事故处理 10.3.1. 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监理,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所有费用。10.3.2.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认定程序处理。10.4. 文明施工 10.4.1.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发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规范、条例,遵守发包人的现场管理规定。发包人将定期邀请主管部门到场,按现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进行检查,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的,发包人可勒令承包人停工整改,并通报有关部门。10.4.2. 施工期间,承包人应及时整理和安排所有机39、械、工具、材料、建筑垃圾等,做到工完场清,保证施工道路畅通,干净整洁,工程建设中每个楼层的多余材料、建筑垃圾必须通过井架或垃圾槽运输到地面,严禁从高空直接向下抛物,以上物品在不需用时应按发包人要求清理出工地。若承包人不能达到上述要求,发包人有权请第三方代为处理,发包人因此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处理费用等)由承包人承担。10.4.3. 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并办理施工场地交通、噪声、环境卫生和场外污染等有关手续,由此发生的费用及造成的罚款全部由承包人承担。10.5. 现场用水用电管理10.5.1. 发包人不考虑因为市政停水、停电而给予承包人顺延工期。考虑到工地可能出现停40、水停电,承包人应准备备用发电机、水池等设施。否则发包人有权委托他人代为购买及安置,发包人因此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购置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0.5.2. 承包人用电用水必须安装水表、电表(承包人水、电表安装及移位须报发包人同意),安装完成后双方共同抄底度数,并签字认可;水表、电表须经过有关部门检测;10.5.3. 水电费由承包人向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支付。11.材料设备11.1. 材料质量本工程的所有材料质量的等级标准为:优等产品。承包人采用的室内装修材料须有国际CCEL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符合设计要求,样板式样要求。施工前承包人须提供材料检测报告(时间是近12个月内的)、产品绿色环41、保证明书。11.2. 发包人指定品牌及材料单价的材料设备:11.2.1 发包人指定品牌及材料单价的材料设备是指由发包人根据选定的样板、品牌及市场情况,并由承包人负责卸货及保管(暂定材料表材料的价格为材料供应商供至工地现场的价格,由承包人负责卸货及保管的费用由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考虑并包含在单体土建工程综合单价中)。为确保发包人指定品牌供应商收到材料款,承包人应在两个月内把指定品牌的材料款支付给材料供应商(具体详见“买卖合同”)。11.2.2承包人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向发包人提供完整的指定品牌材料进场计划表和“买卖合同”各一式三份,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详见后附件“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采购工作流程”。11.42、2.3承包人编制指定品牌材料计划时应充分考虑保修期内块料用量,若由于承包人编制的指定品牌材料计划用量不足,造成不同批次生产的材料出现色差,使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受到影响,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责任。11.2.4发包人指定品牌及材料单价的材料设备采购及验收详见“买卖合同”及“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采购工作流程”。11.3.材料的检验11.3.1发包人、承包人供应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应附有出厂证明。材料必须在使用前进行检测,材料的抽样送检必须在施工现场进行,且须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在场监督,送检合格后方能使用,检验费由承包人负担。11.3.2 所有材料需经发包人代表及总监理工程师核对样板后方可进行施工43、及安装,否则发包人可要求承包人重新检验后再使用。12.图纸变更及签证12.1.发包人有权对设计图纸进行变更、对工程量进行调增、调减,这均属于合同范围,承包人应及时按变更进行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必须经发包人批准并加盖发包人公章后,承包人才能按图进行施工。12.1.1.承包人应在接到发包人指令单、设计变更单15天内或者签证事件发生15天内、并在隐蔽前(变更工程被隐蔽无法计量的,发包人、监理单位有权拒绝签证)提交补充预算或报发包人、监理单位签证确认工程量。12.1.2.承包人在上报进度款申请时,应将上月已审批并且完工经检验合格部分的补充预算一起上报,补充预算价款随进度款44、一并支付给承包人(支付比例同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12.1.3.现场签证单统一使用发包人规定的格式,此单由施工单位填写,发包人及监理单位审核并加盖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的公章。12.1.4.办理签证时,承包人应提供经发包人确认的有关方案或数据原件,签证单原件一式五份,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各两份,监理单位一份。所有在施工过程中签发的签证单,承包人须凭原件在结算时计取。12.3.承包人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承包人应无条件将工程恢复至原设计图纸的要求,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导致发包人损失的,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12.4.因承包人施工质量问题或施工安排不当导致设计变更而发生的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45、工期不予顺延。12.6.发包人提出的对已完成的分项工程进行变更,承包人应在施工前将施工方案报发包人确认;对于可能重复利用的材料设备,承包人应小心保护,属承包人拆除时未采取保护措施或拆除后保护不当的,由承包人负责。13.工程竣工验收与结算13.1. 竣工验收 13.1.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承包人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提前15天向监理提供完整竣工资料、竣工报告及工程质量保修书。监理认为符合验收条件后组织发包人、监理初步验收。13.1.2.初验合格后,发包人与有关部门联系,确定验收日期,组织有设计、监理、政府有关部门、发包人、承包人参加的竣工验收。发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 5 天内提出整改意46、见,承包人按意见整改。13.1.3. 承包人在竣工验收后10天内向发包人移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二套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竣工资料及竣工图纸必须准确真实的反映实际施工情况)。13.2. 工程移交13.2.1. 承包人应在竣工验收后10天内撤出全部施工人员、机械设备和剩余材料(除收尾工程所需的以外),并将所有承包范围内的工程清理干净,如承包人不能及时拆除或清理,发包人有权派人强行拆除并清理,发包人由此支付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委托处理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13.2.2.承包人应填写工程移交书,经发包人验收通过后,视为工程移交完毕;因承包人逾期向发包人移交工程,导致发包人向业主交楼时间延误的47、,承包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向业主支付因延误交楼的赔偿金、延误交楼导致发包人名誉损失的赔偿金、相应的法律责任等)。13.2.3.工程在未移交发包人之前,承包人负责维护;如发包人提前使用,因使用损坏发生的修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3.2.4.工程竣工验收并达到合同验收要求,承包人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工程。13.3. 工程竣工结算和保修金 13.3.1. 在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和配合发包人全面工程验收并办理工程交接手续、办完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在结算书上签字。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资料或此后提供的补充资料后 60 天内进行核实并给予确认。结算48、审核完毕后,双方签订结算审核书。13.3.2.结算审核书签订后10天内支付扣除保修款、承包人向发包人的借款、违约金及本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后的工程总价余款,留结算总价的5%作为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满一年时,经发包人确认承包人已完成应保修的工作内容后的15天内,发包人将质量保修金的50% 免息支付承包人(同时扣除相应责任款);工程竣工验收满两年时,经发包人确认后,发包人将剩余质量保修金免息支付承包人(同时扣除相应责任款)。13.3.3.工程总价为合同确定的合同价款及其调整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款项的调整后的总和。13.3.4.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的工程结算书必须盖有承包人公章,否则发包人不予接受,由49、此引起的结算延误责任由承包人承担。14.工程保修 14.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合同约定,承包人承担施工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承包范围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如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政府修改相关规定,承包人应按新规定无条件执行凡属于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或其它缺陷的,或因承包人进行保修作业时造成其它额外损失的,均属于承包人保修责任范围;不属于承包人责任,但是属于承包人保修范围的,应由承包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14.2.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以工程通过验收后完善整改意见并正式移交发包人且双方在移交书上签50、字之日起计算,保修期限为两年。14.3.质量保修责任保修期的头六个月内,承包人应派出足够的维修和管理人员常驻现场负责维修工作,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做到服务周到,随叫随到。经过保修期的六个月后,应在发包人通知24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履行保修义务,保证维修的质量及效果。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承包人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发包人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发包人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维修,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支付的修复费用、向业主支付的赔偿费用)可以从发包人未支付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承51、包人的任何应负的责任。承包人的施工质量原因,导致业主退房、补偿等全部责任、费用及发包人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授权发包人全权代表承包人与相关业主进行谈判,承包人应在收到发包人书面通知后的3天内按发包人通知的指定方式支付有关费用,否则发包人有权就此费用直接从保修金中扣除(尚未支付完保证金的),若保修金已支付完毕的,则由承包人在发包人规定的时间内直接支付给发包人。承包人每次维修完毕,应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并在完成后取得业主和发包人的验收签字,所维修项目在该次维修完毕后六个月内再次出现同样缺陷的,工程保修期相应顺延。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15.转让承包人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52、同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如有发现,发包人有权勒令该第三方立即退场,承包人须按本合同21.1.2.6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16.销售配合16.1. 发包人将根据销售需要,安排施工现场不定期对社会开放,承包人在开放日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并作好相应的安全措施。16.2. 为配合销售而提前需要施工的项目,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的要求按时安 排施工完毕。 17.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本合同无。18.不可抗力18.1. 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政策的颁布、改变、行政干预等政府行为及其他非发包人承包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18.1.1.烈度为5级以上的地震;53、18.1.2. 8 级以上持续24小时的大风;18.1.3. -5及以下持续24小时的低温。 1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 尽力减少损失,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采取措施。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承包人向监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并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事件持续发生的,承包人应每隔7天向监理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承包人向监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18.3.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18.3.1. 工程本身(承包人施工质量及安全措施未达标准除外)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54、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8.3.2. 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18.3.3. 承包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8.3.4. 停工期间,承包人应监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 用由发包人承担; 18.3.5. 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若非迟延履行则可避免的损失,由迟延履行方的承担相应责任。 19.保险19.1. 承包人负责办理承包人在施工现场人员的生命财产、现场各种施工用设施、设备、材料的保险,并支付相应的费用,费用已含在合同价55、款中。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任何事故(包括第三者人员在内)所发生的依法应该支付的损失、赔偿费、补偿费用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20.履约保函 本合同不须提供履约保函。21.违约、争议及诉讼21.1. 违约21.1.1.发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当发生下列情况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发出要求付款的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约定付款,则发包人从约定应付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1.2倍向承包人支付违约金。21.1.1.1.发包人无合理理由而不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21.1.1.2.发包人无合理理由而不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256、1.1.2.承包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21.1.2.1 在合同条款 “5.2.2”、 “7.1”、“7.10”中约定除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壹万元/次的违约金。21.1.2.2 如果承包人履行合同义务行为达不到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条件,并经书面要求改正后15天内仍未达到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条件的,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承包人后收回工程,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在支付给承包人的任何款项中扣款补偿。21.1.2.3 工程保修期内发现重大质量不合格问题(该重大质量问题应界定为57、达不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属质量保修的问题除外),承包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返工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等级并赔偿由此造成发包人的损失,同时按该不合格项目所在的分项工程造价的5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工程保修期从所在分项工程返工验收合格之日起重新计算。21.1.2.4 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1%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发包人因此遭受的实际损失。逾期超过30天的,承包人除必须支付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外,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未完成部分工程的合同。21.1.2.5 出现合同条款第“7.8”的约定情形的,承包人除按该条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外,还需向发包人支付人民币伍万元/次的违约金.2158、.1.2.6出现合同条款第 “15.”款的约定情形的,承包人除按该条款的约定承担责任外,还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35.2.3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现场安全事故,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21.2. 争议和诉讼甲承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调解或者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已完工程:21.2.1.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停止施工;21.2.2.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21.2.3.法院要求停止施工。22.合同解除22.1. 发包人、59、承包人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2.2. 当承包人将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单体工程转包给他人,或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22.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可以解除合同。22.4. 一方依照合同约定提出要求解除合同时,应以书面形式向对方发出解除合同通知,并在发出通知前7天告知对方,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对解除合同有争议的,可以依本合同有关的约定处理。22.5. 合同解除后,承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发包人的要求将自有的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发包人应为承包人的撤出提供必要条件,已完工程价款在承包人根据发60、包人要求完全撤出施工场地后结算办理结算手续后支付。22.6. 除发包人原因外,发包人不支付承包人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支出、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并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22.7. 因为发包人原因中止合同,发包人支付承包人 7 天以内经发包人确认在现场的人员和施工设备的窝工补偿费用,窝工补偿费用按照当地政府有关规定确定,并支付因撤出施工现场所发生的直接支出、费用;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货方负责退货和解除订货合同,发包人承担有关费用和损失;现场施工设施及仅本工程使用的专用工具设备由发包人折价收购。23.合同生效与终止23.1.合同订立时间:2008年 月 日2361、.2.合同订立地点: 23.3.本合同双方约定盖章签字后生效。23.4.除正常质量保修外,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履行合同文件的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23.5.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承包人应当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23.6. 双方约定合同正本份数: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份数: 一式十份,双方各执五份。24合同附件附件一 廉洁合作协议附件二 招标文件 附件三 投标书五9竣工资料移交手续(含全部应交城建档案馆的资料,且经市城建档案附件四 装修工程质量要求附件五、灯具安装范围一览表附件六: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处罚(奖励)条例发62、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帐号: 帐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附件一廉洁合作协议书发包人:沈阳市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于 2008年 月 日签署了 碧桂园太阳城一期高层住宅装修工程 承包施工合同,为加强工程项目建设期间的廉洁合作,确保项目高效优质按期竣工,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经协商签定本协议并作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廉洁合作行为准则。1. 发包人责任1.1. 发包人有责任向承包人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和规定。1.2. 发包人有责任对本63、单位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廉洁合作教育。1.3. 发包人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规定,不得接受承包人的宴请,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1.4. 发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发包人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受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承包人领导。1.5. 发包人人员如违反廉洁合作管理制度及本协议规定,发包人应视情节轻重、影响大小给予行政及经济处罚。1.6. 对于承包人举报发包人人员违反廉洁合作规定的情况,发包人应及时进行调查,根据调查情况进行处理。2. 承包人责任2.1. 承包人应保证承包人有关人员了解发包人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制度及本协议的规定,并遵照执行。264、.2. 承包人不得宴请发包人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赠送实物、现金或礼券。2.3. 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发现承包人人员任何向发包人人员行贿行为,均应及时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通报发包人单位领导。2.4. 承包人有责任接受发包人对承包人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廉洁合作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2.5. 承包人人员有义务就发包人人员任何形式的索贿或受贿行为及时向发包人单位领导举报;如承包人向发包人人员行贿,或发包人人员向承包人索贿,承包人满足其要求且并未向发包人举报的,一经查实,除追回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外,承包人承诺在总价的基础上再让利10%,并对本方知情不报人员进行相应处罚。2.6. 如因承包人单位及65、人员在工程项目建设期间贿赂发包人人员,被检察机关立案查处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或终止工程合同的履行,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发 包 人: 承 包 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2008年 月 日附件四装修工程质量要求承包人按设计图纸、样板及施工方案,保质、保量进行施工。如工程施工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发包人可提出承包人返工。如发现施工方案或现场与设计图纸、样板不符时,承包人应立即向发包人工地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提出意见,待修正后,才可进行施工。如属承包人施工错误造成返工,其返工损失材料及人工费用则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承包人进行施工时,主动与发包人工地代表和监理66、工程师密切合作,按要求把工程做好。1.地板(地脚线)安装工程: 1 承包人进场施工,必须要有工程负责人到现场指挥。木板安装后必须平整,地板间高低差不超过1mm,用两米靠尺验收高低差,不超过2mm,板逢顺直均匀,木板质量色要与样板相符合,色泽要均匀,不能有黑头和节眼。2 安装地板施工要求 :A在清干净的原有水泥楼面上铺一层防潮薄膜作防潮层;B在防潮薄膜面层钉进口9mm厚夹板条宽80mm,间距净空宽为70mm必须钉牢固,拉线平行一致;C.底骨钉好后通知施工验收后再铺一层防潮层才通线铺上地板,地板与底板必须吻合,接点均行,地板留墙边9mm伸缩缝,花岗石边留2-3mm伸缩缝并打同石材颜色玻璃胶。3 地67、脚线安装施工要求:A.安装地脚线前必须检查,墙体是否顺直。如发现不符合要求请向发包人预先提出意见。B.安装脚线时必须每隔250mm钻孔打钉上下固定,接槎平直,不可有剪口必须牢固。C安装好后用颜色相等的灰抹孔,扫油。地板与脚线接点,全部打同地板颜色的玻璃胶收口。2天花工程: 1安装天花必须按图纸设计要求和图样进行施工。如图样与现场不符,应与设计人员或发包人施工员协商解决后才可施工。(如有样板房应按样板房施工) 2安装天花的吊点必须牢固,确保使用者有足够安全。(吊点必须能承受所需吊重的全部材料总重200%以上。) 3安装天花必须平整,水平高差,不得超过+3mm,造型天花池必须均行,无明显差异,观感68、效果平顺,基本无显出水波纹状。 4天花角线顺直,接槎不得有明显高差。3. 室内扇灰、涂乳胶漆、安装石膏线工程:1涂乳胶漆工程必须按图纸设计要求颜色施工。安装石膏线必须按图纸规格安装。2扇灰分1、2、3遍进行。灰底必须牢固、平整、阴阳角垂直、整齐。打磨必须光滑,墙身、天花平整度误差用2米靠尺不得超过1.5毫米。夹板必须先扫一层大油或光油,然后贴缝,才可扇灰,扇灰三遍以上。(扫一遍打磨,扫第2遍打磨,扫第3遍包抛光)色泽必须均匀一致,无染色、划花现象,观感效果平顺,无色差。3安装石膏线必须顺直,牢固。不可有明显按槎痕迹,缺角现象。4.铺贴(石材)工程:1铺贴(石材)工程必须按设计要求及施工案进行施69、工。2石材必须与样本相对应,色泽均匀,铺设平整、缝隙紧密,石材之间接槎,无高差,不得有空鼓,或不牢固现象。5木门安装工程: 1安装木门工程应分三次进行。第1次涂防潮层,第2次安装门框,封饰板,装门线,油漆,第3次安装扇门、油漆、装门锁及磁吸。 2安装门框前必须涂防潮层打底,安装门框必须垂直、牢固。安装固定后用水泥沙浆抹平加固,门夹两则平行,墙体与门夹垫平后才可装木线。木线边侧面光滑,无缺角。 3安装门框、扇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门框扇门安装必须平整、美观,封好门洞线,水平和垂直度不得超过+1mm,扇门与门框风路平行一致(要求2-3mm为宜),吊脚5-8mm,边角不能碰烂,木板要打磨光滑后才油漆,70、钉孔补灰无明显色差,观感效果必须与饰面板基本一致无任何缺陷。6. 趟门安装工程:安装门框、扇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包括材料使用,由发包人提供样本,如有样板房应按样板房做), 门框扇门安装必须平整、美观、封好门洞线,水平和垂直度为不得超过+2mm,扇门门框风路平行,(要求为2-3mm)边角不能碰烂,木板要打磨光滑后才油漆。7. 衣柜、木柜制安工程:必须按图纸设计要求和图样进行施工,衣柜背板安装必须涂防潮层打底,油漆必须均匀。8.厨柜工程:必须按图纸设计要求和样板及样板间标准进行施工,材料制作及安装工艺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有关条例及规范。9.梯扶手安装工程:安装牢固、打磨平整、焊口饱满,油漆光滑。楼梯71、扶手高度,梯嘴垂直不小于90CM,栏杆按指定的设计图样制作10.洗手间镜、框安装工程: 安装框、镜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包括材料使用,由发包人提供样本,如有样板房应按样板房做), 镜框安装必须平整、美观,水平和垂直度为不得超过+1mm,边角不能碰烂,镜框要打磨光滑后才油或喷漆。第 37 页 共 49 页附件五 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采购工作流程关于碧桂园集团发包工程指定品牌材料,为了保证工程进度的顺利推进及掌握材料市场动态变化,现要求所有总承包单位进场施工后提交指定品牌的材料计划予发包人项目部,由项目部报送发包人集团采购部,由采购部负责协调项目部、总承包、供应商落实相关材料采购工作。具体指定品牌材料见72、附件1碧桂园各楼盘使用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清单一览表1、 供应商交货至施工现场,总承包负责将材料卸货并进行数量、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材料验收合格后,总承包负责材料的保管和使用。2、 总承包通知发包人、监理单位对材料进行抽查。3、 如发现材料有质量问题,总承包在一个星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供应商及采购部,由采购部跟踪、协调解决。总承包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向发包人现场项目部提供完整的指定品牌材料进场计划表和“材料采购买卖合同”各一式三份,包括: 1、计划明细表(包括型号、规格、数量、等级等),汇总表;2、编制最迟时间:在签订合同进场施工后多层:非板房1个月天内完成,板房在15个日历天内完成;高层73、:3个月内完成。3、编制材料计划时应考虑保修期内块料用量,材料损耗超出合理范围时须说明原因;4、“材料采购买卖合同”和材料采购计划同时提交给发包人项目部;5、总承包将订货单直接提交至各材料供应商,同时传真和Email至采购部一份;6、总承包项目经理对上述文件审核签章确认;供应商 发包人采购部 总承包 发包人项目部 供应商按供货合同的要求进行排产,并在供货期限内供货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1、 采购部负责与各供应商洽商材料价格;2、 采购部负责将“材料采购买卖合同”交至各供应商签署,将签署的合同返回至项目部;3、 并全程统筹、跟踪、协调;项目总经理对总承包人提供的材料进场计划及“材料采购买卖合同”审74、核签章确认后快递至集团采购部;注意材料损耗量的合理性,并在要求的时间内督促总承包签署“材料采购买卖合同”和编制材料订单。附件五1 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清单采购时间一览表序号产品品牌(公司名称)落单提货运到工地时间(天)签订合同时间1陶瓷类洁具ROY20见备注2按摩缸、蒸汽房、淋浴屏风、淋浴挂屏、玻璃盆系列阿波罗25见备注3水龙头粤轻20见备注4开关面板俊朗15见备注5断电器、漏电开关施奈德15见备注6空调美的30见备注7可视对讲系统太川、冠林、视得安20见备注8涂料华润牌、海虹牌、海鸥老人牌、菊花牌20见备注9“金龙牌”虹居乐7字筒瓦沈阳市(于洪区、花山、道义、苏家屯)28见备注10宏广石材厂文75、化石沈阳市(于洪区、花山、道义、苏家屯)28见备注11太行山文化石沈阳市(于洪区、花山、道义、苏家屯)28见备注12佛山市南海区松岗石石昌华丽玻璃马赛克厂见备注玻璃马赛克沈阳市(于洪区、花山、道义、苏家屯)28见备注13玫瑰玻璃马赛克28见备注玻璃马赛克沈阳市(于洪区、花山、道义、苏家屯)28见备注14佛山市新东龙陶瓷有限公司-外墙砖见备注外墙砖沈阳市(于洪区、花山、道义、苏家屯)28见备注15佛山市红狮陶瓷有限公司-劈开砖见备注“红狮”劈开砖沈阳市(于洪区、花山、道义、苏家屯)28见备注长寿区桃花新城28见备注16珠海市白兔陶瓷有限公司-外墙砖见备注“白兔”外墙砖沈阳市(于洪区、花山、道义、76、苏家屯)28见备注“白兔”仿石砖见备注17佛山市顺德区鸿业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见备注彩瓦沈阳市(于洪区、花山、道义、苏家屯)28见备注彩砖见备注18佛山市三水宏源陶瓷企业有限公司见备注“卓远”陶瓷砖于洪区28见备注花山28见备注道义28见备注苏家屯见备注19佛山嘉鼎盛琉璃瓦有限公司见备注西班牙琉璃瓦沈阳市(于洪区、花山、道义、苏家屯)28见备注20佛山欧神诺陶瓷有限公司见备注“欧神诺”沈阳市(于洪区、花山、道义、苏家屯)28见备注21广东宏宇陶瓷有限公司见备注沈阳市(于洪区、花山、道义、苏家屯)28见备注22塑钢门窗23铝合金门窗备注:最迟签订供货合同时间以发包人指定品牌材料采购工作流程的时间为准77、.附件五2 材料使用计划表 工程名称:序号品种型号品牌规格使用部位数量(M2)合计大约使用时间A1A2B1B2例1地砖TSNOO18欧神诺800*800客厅503540402梯级砖TSNOO18欧神诺800*100楼梯间10101010备注:本表由承包人填写,大约使用时间日后按合同签订的订货时间为准。 碧桂园太阳城一期高层住宅装修工程招标文件附件五3 买 卖 合 同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受托人: (以下简称丙方)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甲方是乙方承包的 工程 材料的丙方指定供应商。甲方与乙方直接结算货款,具体的结算方式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结算方78、式”。二、 品种、规格、型号、品牌、单价(单价为含税价)等见的报价单(附件一)。三、 价格调整:产品单价见三方确认的报价单,单价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有效。自合同期生效之日起一年后,根据市场情况由三方协商调整价格。四、 产品样品:产品质量等级为优等品且达到相关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产品样品须由甲、乙、丙三方确认并当场封存备查。五、 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具体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六、 结算方式:1、铝合金及塑钢门窗:到货1个月内结算,乙方须在甲方开具发票后5个日历天内付款。2、其他材料:到货2个月内结算,乙方须在甲方开具发票后5个日历天内付款。3、若乙方79、不按约定结算方式结算:甲方向丙方递交书面申请,丙方在收到申请(5天内确认)15天内代乙方向甲方支付材料款,并在下期乙方的工程进度款中扣除归还给丙方,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乙方每拖延付款1天按材料款的3作为滞纳金支付,并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一起扣除。 滞纳金支付与收取: 1从乙方没有按规定支付材料款之日起至甲方收到丙方代乙方支付材料款之日止,这段时间的滞纳金归甲方收取。2)甲方收到丙方代乙方支付材料款之日起到丙方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材料款之日止,这段时间的滞纳金归丙方收取。4、结算的货物数量具体以乙方收货签收单为准,乙方指定收货人为 。(见附件三)七、 运输方式、运费及运输风险:甲方负责送货至: 工地80、指定地点。合同单价已含运费,运输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由此产生的卸货费用及货物保管责任。八、 验收:1、 验收标准按甲乙丙三方确认的样品及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2、 货物送达指定地点后,乙对货物清点、验收。如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异议的,乙方应通知丙方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经三方确认货物质量有问题后并三方签字确认,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九、包装标准及包装物回收:按出厂标准包装。甲方包装物不回收。 十、质量要求:1、甲方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 等。2、产品质量以三方确认的样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准。3、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品牌等以本合同附件二为准。4、甲方承81、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一切的损失。十一、甲乙丙三方责任:1、甲方责任1)若甲方向乙方交货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第十条“质量要求”的或本合同第八条第2款中“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货物质量有异议的”,乙方应通知丙方项目部和监理单位,经三方确认货物质量有问题后并三方签字确认,乙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甲方应负责免费给予退换并保证退换后的货物产品质量符合合同的有关约定。因产品质量问题进行货物退换的,造成乙方的误工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2)若甲方未按乙方订货单的到货时间交货,每延迟一日则扣除该批货物总额的千分之四作为违约金(如甲方拖延交货时间,但乙方能保证按原工期完工,其滞纳金归乙方收取;乙方不能82、保证按原工期完工,需要丙方延长工期并按延长后的工期完工的,其滞纳金归丙方收取);若因甲方延迟交货直接导致乙方造成误工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导致甲方延迟交货的除外);若乙方需要推迟送货,必须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重新定交货时间。3)甲方需根据乙方制定的总体采购计划进行排产,确保满足乙方工程用量的需求,并在供货期限内供货至施工现场指定地点。若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正常供货的,甲方需立刻通知乙方及丙方,经丙方书面同意确认后不需承担延误交货的违约责任,但如丙方临时向其他供应商购买同种产品而发生的价差及相关费用应由甲方承担。4)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第六条款第1、2点的规定时限付清当期货款,83、甲方必须及时将乙方拖欠材料款的清单及证明反馈给丙方采购部。5)甲方不能以任何形式贿赂、串通丙方有关工作人员,如经发现核实,由甲方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万元作为违约金。2、乙方责任1)乙方必须保证按本合同第六条款第1、2点的规定时限付清当期货款。如乙方违反前述规定的,则按本合同第六条款第3点的规定执行。2) 乙方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向丙方提供完整的材料进场计划表和订货单(包括型号、规格、数量、等级等的明细表及汇总表);如果乙方没按要求提供完整的材料进场计划表和订货单或材料进场计划表描述不清楚而导致甲方延误交货时间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3) 供应商交货至施工现场,乙方负责将材料卸货并进行数量、质量验收,验84、收合格后签字确认。材料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材料的保管和使用。4) 在使用时如发现材料有质量问题时,乙方在一个星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供应商及采购部,由采购部跟踪、协调解决。3、丙方责任1)采购部负责与供应商洽商材料价格;2)负责本合同工程材料采购的统筹、跟踪、协调; 3)若乙方不按约定结算方式结算时,丙方收到甲方书面付款申请(5天内确认),15天内代乙方向甲方支付材料款。(具体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第3点)十二、 三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产生争议的,可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三方均有权利向丙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三、 三方确认的报价单、订货单、产品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 等为本合同附件。甲、丙85、双方对本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的报价资料对双方有约束力。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及丙三方代表签名、盖章后生效。甲方联系人: 电话:乙方联系人: 电话:丙方联系人: 电话:以上联系人如有变更必须及时通知丙方。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甲方代表签名 乙方代表签名 银行账户:银行账户:丙方:盖章:丙方代表签名:银行账户: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2008 年 月 日第 49 页 共 49 页附件五4收货单工程名称:合同编号:施工单位: 200 年 月 日 送货单NO:供货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收货时间: 发票NO: 材料名称规格实收小写大写单位单价共一式四联123456抽查情况:1、86、 2、 3、4、 5、 6、车号: 卸货地点:送货人: 采购员: 施工单位负责人: 制单:附件六: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处罚(奖励)条例第 一 条 一、处罚条例第 一 条 1、 总则 为了保证辽宁地区碧桂园项目在施工管理与协调、工期目标、资源供应、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及规定和保证措施得以有效执行,保证各参建单位严肃、认真的履行“工程建设合同”,特制定本处罚条例。第 一 条 2、处罚条例细则处罚分项处罚理由罚款金额(元)备注会议相关承包人各相关人员未按时参加会议迟到、早退100/人次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参加会议人员无决策能力或未按会议要求准备相关资料或有意推脱责任、扯皮或未按要87、求整理纪要者500/次对会议纪要内容拒不执行1000/次文件管理相关承包人未按要求建档或未履行签字手续或无专人管理者200/次文件、资料管理传递程序及传递原则:1、由施工单位发生的文件、资料,经总承包单位阅批后,由总包单位报给监理单位(监理不对分包),由监理单位转发建设单位及相关参建单位。2、由建设单位(含设计单位及有关咨询顾问单位)发生的文件、资料,经建设单位阅批后发监理单位,由监理单位转发总包单位,由总包单位转发各分包单位。拒收参建单位行文、拒绝签收500/次承包人未报审备案进场500/次接到“监理通知”必须严肃对待,监理工程师通知回复单及时返馈(附报告或说明),文件批复意见要简洁明白、准88、确、落实到位。批准人必须亲笔签字,严禁代笔仿签。500/次施工过程控制相关要求报审资料不及时提供或无证上岗1000/次各承包单位进场后由于不执行国家及地方各专业“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5000/次各承包单位由于没有严格执行建筑安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时、准确地将已完成的检验批、分项、分部工程质量进行评定造成质量评定滞后、造假2000/次(100/次)括号内为针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下同。各承包单位由于没有严格执行执行作业面交接制度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有接收单位负责返工处理,并分别进行处罚2000/次各承包单位没有向监理进行报验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1000/次(100/次)对工程89、放线定位不认真,致使标高超差、位置偏移2000/次(100/次)各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未认真执行“三检”制度,未及时上报三检记录2000/次(100/次)由于施工方法不当,不按操作规程施工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除返工外,仍进行处罚1000/次(200/次)各承包单位由于施工机具配备不足、精度不够,造成质量不合格2000/次(100/次)各承包单位由于无计量器具或计量不准造成工程施工使用的组合材料配合比不准2000/次(100/次)施工过程中,由于气候变化的原因,未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除工程返工外,仍进行处罚1000/次各承包单位在分项工程施工中,由于没有做到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对90、质量认可的样板引路,就擅自大面积施工,造成质量不合格,除返工外,仍进行处罚1000/次(100/次)施工中未对任何原因导致的质量及安全事故按规定时间逐级上报,隐瞒不报2000/次(200/次)工程施工所用材料没有按规范规定抽样复检(监理工程师见证取样),2000/次(200/次)各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未做好隐蔽工程记录2000/次(200/次)各承包单位在施工时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没有技术鉴定证书擅自使用1000/次各承包单位擅自将工程分包给资质不合格的施工单位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10000/次(1000/次)砼结构、墙体结构没有按施工规范规定制作足够数量砼试块和砂浆试块1000/次(2091、0/次)各施工单位不严格执行自检制度将不合格检验批、分项、分部报验的,第二次报验仍不合格2000/次(200/次)只限定一次整改机会,合格后书面申请复检。各承包单位没有在指定时间内发放工人工资或工人工资不能在指定时间内收到5000/次(500/次)成品保护相关无成品保护方案(措施)5000/次未按审批后的成品保护方案(措施)实施,且造成成品损害5000/次,且赔偿造成的工期及损失无成品保护交底记录500/次施工人员在已安装完的保温管道及电缆桥架上行走、蹬踩、当作支架支撑或跳板1000/次(50/次)未办理特殊部位施工许可证,在已运行(或已安装)的变配电室、计算机房等功能间内施工1000/次进度92、控制相关未按时报送年、月计划1000/次未按时报周计划500/次周进度计划未按时完成1000/次月计划完成可全退还月进度计划未按时完成对2000/次不服从业主和监理在进度方面协调管理2000/次信息管理及现场安全文明管理相关信息管理及现场安全文明管理相关未建立相应制度规定的或体系不完善1000/次有制度规定未真正执行落实2000/次无安全技术措施,无安全技术交底2000/次无安全教育台帐200/次无安全设施投入台帐50/次无安全技术交底台帐和交接班记录200/次无安全检查台帐200/次无安全生产责任制台帐200/次无班前安全活动台帐100/次配电箱无门无锁、箱内有杂物、箱门敞开的100/处次机93、电设备使用无开关箱的、开关箱内无漏电保护器或失灵200/处次箱内接线混乱、回路无编号、一闸多机、开关破损失灵的、闸刀无保护盖,用金属丝代替熔丝、电源线无插头100/处次机电设备未采取保护接零措施200/次关箱内电熔丝不按规定设置100/次办公室、库房、宿舍内使用超过60W大功率(如碘钨灯等)灯具照明100/次,并没收灯具用电线路未按规定架空,线缆随地乱拖拉的,电缆电线老化,破皮的100/处次未经允许,任意拆除或移动安全防护设施100/次大型机电设备未进行专人专机相对固定200/次未经允许,乱接电、水300/次违章指挥20/次违章操作50/次特殊工种未持证上岗50/次酒后操作100/次违反机械作94、业规程操作者200/次高空场所施工人员将钢管、扣件、短材料、钢筋头、水泥块及其它物件抛落下层1000/次在外架上堆放钢筋、木料、钢管等材料100/次外架平台上超荷堆放300/次脚手架不规范200/次安全网内不得有任何材料或杂物100/次高处作业人员传递物件时,不能抛掷100/次不带安全帽50/人次(100/人次)在会议室或工地吸烟50/次高空作业、临边作业不系安全带50/次明火作业不办动火证500/次防火措施未落实50/次工作区域出现烟火50/次未发生火灾险情、随意挪动防火器材100/次设备、材料丢失限期购进,并不得影响施工进度。如影响施工进度按标价罚款,并加扣影响工期损失费。施工管理不当,造95、成材料设备损坏原则上重新购置。能修复的且业主同意使用时,按材料设备的5%罚款。损坏的材料设备不能使用按标价罚款并加扣影响工期损失费未做到工完场清,垃圾未按指定地点堆放300/次不戴身份卡、赤脚或穿拖鞋、衣衫不整齐进入现场(50/次)随地大小便(50/次)在施工现场乱涂乱画(100/次)酒后进入施工现场(100/次)打架斗殴双方100/人次,肇事方200-500/人次其他相关处罚分项未按时上报当月工程款计报表当月不支付工程款没有建立行之有效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质量、工期目标或管理机构不完善而制约、影响工程施工5000施工管理人员、施工技术人员不到位,不能保证施工人力资源和设备及物资供应制约工程施96、工2000-5000项目经理没有施工现场处理事务力度3000项目经理管理失职,造成施工失误5000/次施工单位未经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同意,更换项目经理20000/次施工管理人员玩忽职守,不能胜任工作,人员及队伍没有按照要求及时更换,影响工程施工质量、进度3000/次进入施工现场的分包商或成建制的劳务队伍未向监理工程师申报并备案5000/人次未按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组织施工,严格执行其质量计划,保证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未严格遵守材料的选厂、选样、送审、报审和执行施工工序的质量保障制度3000/次工程施工使用的物品与样品(试样)质量的不一致3000/次工程施工前未进行施工技术及安全交底3097、00/次未按建设单位要求积极采取技术手段和增加资源(人、机、料)以及延长施工工时等措施实现施工进度目标5000/次施工进度计划编制内容不符合要求和不按规定时间报审计划2000/次未按审定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及年、季、月进度计划安排,供应材料和设备及指定分包单位进场2000/次未有效建立施工进度计时三挂牌制度3000将本工程建设资金挪做他用10000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措施不到位,形成隐患2000/次总承包单位不履行总承包职责,分包单位不接受总承包单位管理5000处罚责任方总承包单位与所有分包单位未签订双方责任与义务的协议书5000处罚责任方总包单位未对各分包单位实施有效管理协调与配合服务,造成各分98、包单位的无序施工5000总包单位未及时向分包单位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基准点、基准线而影响施工3000/次承包人未有效建立和执行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2000/次承包人未有效执行成品、半成品保护措施,造成工程损失5000/次,补偿人工、材料损失未有效执行成品、半成品保护交接手续,擅自随意施工3000/次承包人对“监理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返馈1000/次监理人员向施工单位索要礼金和接受施工单位组织的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监理业务宴请1000以上/次(500/人次)第 一 条 3、处罚条例的执行(1) 各参建单位必须认真执行辽宁地区碧桂园工程的合同条款及建设单位制定的工程建设现场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其合99、同义务,并承担本处罚条例责任。(2) 本处罚条例适用于所有参建单位,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共同监督执行,罚款由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违章罚款500元(含)以下由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签字后同等生效),罚款以现金按标注期限内交纳建设单位专人、专帐号。受罚单位不予签认或不按规定期限交纳,在工程结算或支付工程款时加一倍直接扣罚,并罚拒签文件500元/次。(3) 本处罚条例根据工程建设的管理与协调、进度控制、资源供应保证、质量控制、文明施工、安全保护等措施的实施状况和结果,对责任方处罚,并在每周的监理例会(或建设单位组织的工地例会)上执行(500元以下的可当即执行)。(4) 处罚事项由监理单位(100、或建设单位现场工程师)具体办理,同时将处罚单送达受罚单位,并由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备案(资料员存档)。(5) 本处罚条例的执行解释权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第 一 条 二、奖励条例(1) 为了保证辽宁地区碧桂园工程,在施工管理与协调、工期目标、资源供应、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安全防护等方面的保证措施得以有效实施,鼓励各参建单位积极努力实现各项目标,特制定本奖励条例。(2) 本奖励条例对应工程建设现场管理规定之处罚条例,所有罚款由甲方设立专项资金管理,奖励基金从中列支。(3) 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作出积极贡献的项目部或个人进行奖励;对避免重大安全隐患、质量隐患的项目部或个人进行奖励;对提出重大合理101、化建议并被采纳的项目部或个人进行奖励。(4) 按工程建设现场管理之规定,业主、监理或总包组织定期(周或月、季、年)和不定期对所有参建单位进行综合考评,对一贯表现良好、无违章、违纪行为或改进极大、变化明显的予以奖励。(5) 针对综合考评优秀的或有明显改进的项目部或个人由业主、监理单位或总包单位提出建议,业主、监理、总包(对分包)共同认可后,通报表扬并奖励,其他有特殊贡献的评比程序类同。(6) 对通报表扬并获奖励者,由甲方从专项资金中(10日内)以现金(或者其他形式)支付给项目部或个人。(7) 对业主方认为有必要重奖的事项,由甲方另行制定有关规定,设立重奖基金。(8) 本奖励条例对应工程建设现场管理之规定执行,执行解释权在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辽宁地区工程处罚单 编号:受罚单位接受处罚单位签字事由处 罚规 定 根据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处罚金 元人民币, 大写: 。交款时间 年 月 日 总监理工程师签 署 意 见建设单位审批意见现场工程师意见年 月 日工程部经理意见年 月 日项目总经理意见年 月 日注:受罚单位不予签认或不按规定交纳罚款,在工程结算时加一倍扣罚工程款,并加罚拒签文件500元/次。本单一式四份,建设单位2份,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