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收费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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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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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 说明书说明书 管理人管理人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零一二零一七七年年 月月 产品特性、主要风险提示及免责声明产品特性、主要风险提示及免责声明 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是以本期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作为第一还款来源,以超额现金流覆盖、优先/次级分层、差额支付承诺和赤峰城投担保提供综合增级保障的产品。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赤峰水务 01、赤峰水务 02、赤峰水务 03、赤峰水务 04、赤峰水务 05、赤峰水务 06、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 08 和赤峰水务09 均获得中2、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给予的 AA+级评级。该评级并不构成购买、出售或持有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建议,且评级机构可以随时修订和撤销有关评级。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简称“计划说明书”)依据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及其他有关规定制作,管理人保证计划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内容和误导性陈述。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专项计划资产,但不保证专项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对专项计划未来的收益预测仅供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3、托管人、推广机构、销售机构或代理销售机构保证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资产支持证券仅代表专项计划权益的相应份额,不属于管理人或者其他任何服务机构的负债。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国基金业协会”)对本期专项计划的备案、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资产支持证券的挂牌转让,并不代表对本期证券的投资风险、价值或收益作出任何判断或保证。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有关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参与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简称“专项计划”)的投资者保证其为合格机构投资者,并已阅知计划说明书全文,了解相关权利、义务和风险,自行承担投资风险。管理人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4、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计划说明书“风险揭示与防范措施”章节的全部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主要风险:1、原始权益人被取消业务资格的风险原始权益人被取消业务资格的风险 原始权益人赤峰自来水作为企业法人,基于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以及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依托供水收费收入开展资产证券化的批复(赤政字201798号)的确认,享有向赤峰市红山区、松山区(不含新城区,即306国道以西)提供供水服务的资格。如果原始权益人被市政府取消供水服务的资格或缩小供水服务区域,则供水收入会受到不良影响。2、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原始权益人破产风险 原始权益人负责自来水供应的日常运营和管理,供水收入的5、产生依赖于原始权益人的持续运营,如果原始权益人破产,供水收入可能受到不良影响,基础资产将受损失,差额支付义务也无法实现。3、现金流预测风险、现金流预测风险 本专项计划的产品方案根据对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的合理预测而设计,影响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的因素主要是赤峰自来水的水价、售水量和水费收缴率等,进而直接影响到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收益的实际兑付。由于上述影响因素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对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的预测也可能会出现一定程度的偏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可能面临现金流预测偏差导致的资产支持证券投资风险。4、供用水合同项下用水方的违约风险供用水合同项下用水方的违约风险 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收益的现6、金流来自于基础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包括原始权益人赤峰自来水作为供水企业因向自来水用户提供供水服务而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享有的特定期间内的供水收费权。专项计划存续期间,赤峰自来水与自来水用户签订供用水合同,向自来水用户提供供水服务,自来水用户应根据供用水合同的约定向资产服务机构结算并支付水费。若未来自来水用户未能履行交付水费的义务,将导致基础资产损失。5、资金混同及挪用风险、资金混同及挪用风险 在本专项计划基础资产回收款转入期间,水费收款账户回收的现金与资产服务机构自有资金可能存在一定的混同。若资产服务机构发生信用危机,可能发生被混用的资金难以区分并导致损失的风险。若基础资产所依附的经营性资产运7、营单位财务或信用状况恶化甚至破产时,可能发生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和原始权益人的其他资金混同,从而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息支付造成不利影响。此外,基础资产回收款转入资金归集账户期间,可能发生资金挪用风险,从而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息支付造成不利影响。6、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安全生产事故风险 原始权益人能否正常安全生产与基础资产预期现金流的产生具有较高的关联性。如果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原始权益人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将可能对基础资产现金流产生不利影响。7、持续经营风险、持续经营风险 在本专项计划中,原始权益人的持续经营能力与基础资产预期现金流的产生具有较高的关联性。在基础资产转让至专项计划的情况下,8、原始权益人能否在专项计划存续期内持续经营,决定着基础资产预期现金流能否正常产生,进而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的按期足额偿付产生重要影响。8、公司经营的流动性风险、公司经营的流动性风险 在本专项计划中,基础资产未来产生的现金流入与售水量、供水价格、收缴率等因素具有很高的关联性。若未来上述因素实际情况显著弱于当前预期,可能导致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入不足以支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从而产生流动性风险。9、原始权益人收入回款率下降的风险、原始权益人收入回款率下降的风险 2018-2027年,若赤峰自来水所服务的居民或非居民用户发生大额的水费拖欠,将有可能影响特定期间基础资产的现金流入,导致水费下降至9、90以下,影响专项计划存续期间水费现金流入,从而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预期收益的实现。10、运营成本补足的风险、运营成本补足的风险 水费作为赤峰自来水最主要的业务收入,在基础资产转让给专项计划后,赤峰自来水持续经营的运营成本较大程度依赖于第三方支持,即赤峰城投的流动性支持,若第三方的流动性补足能力受限,可能影响原始权益人的运营成本补足和正常生产经营,从而影响资产支持证券本息的正常兑付。目录目录 第一章第一章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25 第二章第二章 资产支持证券的基本情况资产支持证券的基本情况.30 第三章第三章 专项计划的交易结构与相关方简介专项计划的交易结构与相关方简介.310、4 第四章第四章 专项计划的信用增级方式专项计划的信用增级方式.40 第五章第五章 原始权益人、管理人和其他主要业务参与人情况原始权益人、管理人和其他主要业务参与人情况.45 第六章第六章 基础资产情况及现金流预测分析基础资产情况及现金流预测分析.117 第七章第七章 专项计划现金流的归集、投资及分配专项计划现金流的归集、投资及分配.135 第八章第八章 专项计划资产的管理安排专项计划资产的管理安排.143 第九章第九章 原始权益人风险自留的相关情况原始权益人风险自留的相关情况.150 第十章第十章 风险揭示风险揭示与防范措施与防范措施.151 第十一章第十一章 专项计划的推广、设立及终止等事11、项专项计划的推广、设立及终止等事项.164 第十二章第十二章 资资产支持证券的登记及转让安排产支持证券的登记及转让安排.171 第十三章第十三章 信息披露安排信息披露安排.172 第十四章第十四章 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议相关安排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会议相关安排.176 第十五章第十五章 主主要交易文件概要要交易文件概要.181 第十六章第十六章 重大利益关系说明及管理人变更安排重大利益关系说明及管理人变更安排.183 第十七章第十七章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186 第十八章第十八章 备查文件存放及查阅方式备查文件存放及查阅方式.188 释义释义 在计划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12、下列简称、术语具有如下含义:一、一、项目涉及的主体定义项目涉及的主体定义(1)原始权益人原始权益人/赤峰自来水赤峰自来水:系指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2)管理人:管理人:系指根据标准条款担任管理人的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或根据标准条款任命的作为管理人的继任机构。(3)推广推广机构:机构:系指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资产服务机构:资产服务机构:系指根据服务协议担任资产服务机构的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或根据该协议任命的作为资产服务机构的继任机构。(5)后备资产服务机构:后备资产服务机构:系指根据服务协议约定的选任标准选任或任命的后备资产服务机构,或根据该协议任命的作资产服务机构的继任机构。(6)替13、代资产服务机构:替代资产服务机构:系指根据服务协议约定的选任标准选任或任命的替代资产服务机构,或根据该协议任命的作为替代资产服务机构的继任机构。(7)差额支付承诺人差额支付承诺人:系指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8)担保人担保人/赤峰城投:赤峰城投:系指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9)托管人:托管人:系指根据托管协议担任托管人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根据该协议任命的作为托管人的继任机构。(10)托管托管人人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系指根据托管协议履行具体通知、确认、划款等义务的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分行。(11)监管银行:监管银行:系指根据监管协议担任资金14、归集账户监管银行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或根据该协议任命的作为监管银行的继任机构。(12)登记托管机构登记托管机构/中证登上海分公司: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系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13)法律顾问中银法律顾问中银/中银律所:中银律所:系指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14)评级机构评级机构/中诚信:中诚信:系指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15)评估师评估师/中发国际:中发国际:系指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16)会计师会计师/立信:立信:系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7)认购人认购人:系指按照 计划说明书、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的约定,认购资产支持证券,将其合法拥有15、的人民币资金委托给管理人管理、运用,并按照其取得的资产支持证券享有专项计划利益、承担专项计划资产风险的人。(18)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系指合法取得资产支持证券的人,包括首次认购和受让资产支持证券的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根据其所拥有的资产支持证券享有专项计划利益,承担专项计划资产风险。(19)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系指合法取得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人,包括首次认购和受让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人。(20)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系指合法取得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人。(21)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16、系指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的持有人。二、二、主要专项计划文件主要专项计划文件(22)标准条款:标准条款:系指管理人为规范专项计划的设立和运作而制作的 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标准条款。(23)资产管理合同:资产管理合同:标准条款、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和计划说明书 一同构成管理人与认购人之间的资产管理合同。(24)计划说明书:计划说明书:系指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25)基础资产买卖协议: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系指原始权益人与管理人签署的 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买卖协议 及对该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26)服务协议:服务协议:系指管理人与资产服务机构17、签署的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服务协议 及对该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27)差额支付承诺函:差额支付承诺函:系指差额支付承诺人向管理人(代表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出具的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 及对该承诺函的任何修改或补充。(28)担保协议:担保协议:系指担保人、原始权益人与管理人签署的 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担保协议 及对该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29)差额支付通知书:差额支付通知书:系指管理人根据差额支付承诺函的约定向原始权益人发出的要求其履行差额支付义务的通知书,该通知书同时抄送托管人。(30)担保履约通知书:担保履约通知书:系指管理人根据担保18、协议的约定向担保人发出的要求其履行担保义务的通知书,该通知书同时抄送托管人。(31)监管协议:监管协议:系指管理人、原始权益人与监管银行签署的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监管协议 及对该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32)托管协议:托管协议:系指管理人与托管人签署的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托管协议 及对该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33)回售和赎回承诺函:回售和赎回承诺函:系指担保人对管理人出具的关于赤峰水务 04、赤峰水务 05、赤峰水务 06、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 08、赤峰水务 09 共六档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回售和赎回事项的承诺。(34)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19、书:系指管理人与认购人签署的 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及对该协议的任何修改或补充。(35)专项计划文件:专项计划文件:系指与专项计划有关的主要专项计划文件及募集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计划说明书、标准条款、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基础资产买卖协议、服务协议、差额支付承诺函、担保协议、托管协议、监管协议、回售和赎回承诺函等。三、三、与专项计划相关的定义与专项计划相关的定义(36)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系指根据管理规定及其他法律,由管理人设立的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37)基础资产:基础资产:系指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赤峰自20、来水作为自来水供水企业因向自来水用户提供供水服务而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享有的特定期间内的供水收费权。(38)供水收费权供水收费权:系指赤峰自来水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授权经营赤峰市红山区、松山区(不含新城区,即306 国道以西)辖区范围内供水服务而享有的相关收费权项下全部收益的权利。(39)供用水合同:供用水合同:系指由原始权益人与自来水用户签订的、约定自来水用户向原始权益人购水并支付水费价款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与企业自来水用户签订的 城市供用水合同,与城市居民自来水用户签订的 城市居民用户供用水合同。(40)基础资产回收款:基础资产回收款:系指特定期间内原始权益人赤峰21、自来水于供用水合同项下,因销售自来水而要求自来水用户按约定结算并支付的水费价款。(41)基础资产文件:基础资产文件:系指在专项计划设立日前由原始权益人或其代理人,或在专项计划设立日后由资产服务机构或其代理人,持有或维护的、为支持或担保基础资产偿付的或与基础资产有关的、以实物形式或电子形式存在的所有文档、表单、凭证和其他任何性质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与自来水用户签署的供用水合同及相关文件,专项计划存续期间水费收费标准相关文件、与供水有关的全部证照及协议、水费结算单据(如有)与基础资产回收款收取有关记录、凭证,资产服务机构为提供服务而支出的费用的记录、凭证等。(42)专项计划资产:专项计划资产:系22、指依标准条款约定的属于专项计划的全部资产和收益。具体而言,在专项计划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基础资产前,系指专项计划募集资金;在专项计划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基础资产后,系指基础资产产生的及差额支付承诺人履行差额支付义务、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支付的全部财产或财产权利及其孳息,包括但不限于基础资产回收款、专项计划账户内资金进行合格投资产生的孳息、差额支付承诺人履行差额支付义务支付的现金及其孳息以及担保人履行担保义务支付的现金及其孳息、管理人对非现金形式的专项计划资产进行处置而取得的回收资金等。(43)专项计划资产收益专项计划资产收益:指管理人依据专项计划文件规定管理、运用、处分专项计划资产产生的全部收益。(4423、)专项计划利益专项计划利益:系指专项计划资产扣除专项计划费用后属于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享有的利益。(45)必备金额必备金额:系指在专项计划设立后,为满足各档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各期应付本金和预期收益以及专项计划费用支付的需要,在各个特定期间内由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需要达到的最低金额,如下表所示:赤峰自来水必备金额赤峰自来水必备金额 特定期间特定期间 必备金额(元)必备金额(元)2018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3 月 31 日 21,150,000 2018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6 月 30 日 32,160,000 2018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24、 9 月 30 日 22,160,000 2018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 26,790,000 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3 月 31 日 21,410,000 2019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32,540,000 2019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9 月 30 日 22,430,000 2019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27,120,000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3 月 31 日 21,610,000 2020 年 4 月 25、1 日起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 32,840,000 2020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 22,640,000 2020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 27,370,000 202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 21,750,000 2021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 33,050,000 2021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22,780,000 2021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 27,550,00026、 2022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21,890,000 2022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 33,260,000 2022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9 月 30 日 22,930,000 2022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7,720,000 2023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 22,030,000 2023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 33,470,000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 27、23,080,000 2023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7,900,000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 22,180,000 2024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 33,690,000 2024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 23,230,000 2024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8,090,000 2025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22,320,000 2025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528、 年 6 月 30 日 33,920,000 2025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23,390,000 2025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8,280,000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22,470,000 2026 年 4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 34,140,000 2026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 23,550,000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28,470,000 (46)前期费用:29、前期费用:包括为专项计划设立之目的及资产支持证券发行之目的而发生的办理基础资产项下应收账款转让登记的费用、资金汇划费、发行信息披露的费用等,前期费用由原始权益人承担。(47)专项计划费用:专项计划费用:系指除原始权益人或其他第三方承诺另行支付的费用以外,专项计划设立后应由专项计划资产承担的与专项计划相关的所有税收、费用和其他支出,包括但不限于因管理人管理和处分专项计划资产而承担的税收(但管理人就其营业活动或收入而应承担的税收除外)和政府收费、登记托管机构的登记托管服务费、上市挂牌费、专项计划验资费、银行询证费、托管人的托管费、监管银行的监管费、对专项计划进行跟踪信用评级的评级费、专项计划相关审30、计费、兑付兑息费、资金汇划费、执行费用、信息披露费、召开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的会务费(如有)、专项计划清算相关费用、应由专项计划承担的其他费用和支出以及管理人须承担的且根据专项计划文件有权得到补偿的其他费用支出。(48)执行费用:执行费用:系指与专项计划资产的诉讼或仲裁相关的税收或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以及因诉讼或仲裁之需要而委托中介机构或司法机构进行鉴定、评估等而产生的费用。(49)推广推广费:费:系指推广机构因推广专项计划资产支持证券而支出的应由相关方承担的费用。(50)清算资产清算资产:系指专项计划终止后对专项计划资产进行清理、确认、评31、估、变现后的资产净值。(51)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系指在登记托管机构登记的用以表征对专项计划资产享有权益的份额凭证,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根据其所拥有的资产支持证券种类和数量相应享有专项计划利益、承担专项计划资产风险。(52)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系指根据计划说明书约定优先获得专项计划利益的资产支持证券,包括赤峰水务 01、赤峰水务 02、赤峰水务 03、赤峰水务 04、赤峰水务 05、赤峰水务 06、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 08、赤峰水务 09,其预期还本日、预期还本日应付本金及预期到期日、预期到期日到期应付本金和目标募集规模32、分别为:优先级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产支持证券券 预期预期 还本日还本日 预期还本日到期预期还本日到期应付本金(元)应付本金(元)预期预期 到期日到期日 预期到期日到期预期到期日到期应付本金(应付本金(元)元)目标募集规模目标募集规模(元)(元)赤峰水务01 2018年4月26日 5,450,000 2019 年 1 月26 日 12,500,000 43,000,000 2018年7月26日 16,500,000 2018 年 10 月26 日 8,550,000 赤峰水务02 2019年4月26日 8,750,000 2020 年 1 月26 日 13,700,000 50,000,000 233、019年7月26日 17,750,000 2019 年 10 月26 日 9,800,000 赤峰水务03 2020年4月26日 9,500,000 2021 年 1 月26 日 14,400,000 52,900,000 2020年7月26日 18,500,000 2020 年 10 月26 日 10,500,000 赤峰水务04 2021年4月26日 10,500,000 2022 年 1 月26 日 15,500,000 57,100,000 2021年7月26日 19,500,000 2021 年 10 月26 日 11,600,000 赤峰水务05 2022年4月26日 11,60034、,000 2023 年 1 月26 日 16,800,000 62,000,000 2022年7月26日 20,750,000 2022 年 10 月26 日 12,850,000 赤峰水务06 2023年4月26日 12,500,000 2024 年 1 月26 日 17,500,000 66,000,000 2023年7月26日 22,000,000 2023 年 10 月26 日 14,000,000 赤峰水务07 2024年4月26日 13,500,000 2025 年 1 月26 日 19,500,000 71,000,000 2024年7月26日 23,000,000 2024 年35、 10 月26 日 15,000,000 赤峰水务08 2025年4月26日 15,000,000 2026 年 1 月26 日 20,800,000 77,000,000 2025年7月26日 24,500,000 2025 年 10 月26 日 16,700,000 赤峰水务09 2026年4月26日 16,000,000 2027 年 1 月26 日 21,000,000 81,000,000 2026年7月26日 26,000,000 2026 年 10 月26 日 18,000,000 其中,赤峰水务 04、赤峰水务 05、赤峰水务 06、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 08、赤峰水务 036、9 均可根据标准条款的约定进行回售和赎回。(53)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系指根据计划说明书约定劣后于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获得专项计划利益的资产支持证券,其预期到期日为2027年1月26日,预期规模为30,000,000元。(54)预期收益率预期收益率:系指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专项计划成立公告中所示的预期收益率。(55)预期收益:预期收益:系指根据计划说明书的约定,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应得的除本金外的收益。就任一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而言,在兑付日/清算后分配日其获得的当期预期收益为以下三项的乘积:(a)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届时的未偿本金余额;(b)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率;以及(37、c)该兑付日/清算后分配日之前的最后一个预期收益计算期间的实际天数除以 365。所得数字应四舍五入至最相近的人民币数值(分)。(56)到期应付本金:到期应付本金:系指根据计划说明书约定,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相应的预期还本日、预期到期日应获偿付的本金金额。(57)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预期收益偿付完毕之前,系指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预期收益偿付完毕之后,系指次级资产支持证券。(58)专项计划分配资金:专项计划分配资金:系指在每一个分配资金划拨日,专项计划资金扣除专项计划费用后可实际分配给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资金。(59)38、专项计划资金:专项计划资金:系指专项计划资产中表现为货币形式的部分。(60)专项计划资金余额:专项计划资金余额:托管人或托管人分支机构于每个初始核算日(R-10 日)对专项计划账户进行核实并按照相关格式要求向管理人提交的到账通知书所载明的金额。四、四、专项计划推广所涉及的定义专项计划推广所涉及的定义(61)专项计划募集资金:专项计划募集资金:系指管理人通过推广和销售资产支持证券而募集的认购资金总和。(62)认购资金:认购资金:系指在专项计划发行期认购人为认购资产支持证券而向管理人交付的资金。五、五、项目涉及的各账户的定义项目涉及的各账户的定义(63)水费收款账户:水费收款账户:系指专项计划存续39、期间原始权益人分别开立的,用于归集基础资产回收款的人民币资金账户,包括现有的水费收款账户及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将开立的新的水费收款账户。水费收款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或以其他形式收取的基础资产回收款(如有)均应由资产服务机构于收到基础资产回收款后的 2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水费收款账户,赤峰自来水现有的水费收款账户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营业部 户名: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 账号:155625485091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鑫支行 户名: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 账号:0605245519026400036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分行营业部 户名:赤峰市自来40、水总公司 账号:1001155705200100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木兰街支行 户名: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 账号:152402161784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市桥北支行 户名: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 账号:150802161783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红山火花南路分理处 户名: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 账号:05248301040002077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赤峰火花路支行 户名: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 账号:1505016466380000004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营业部 户名: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 账号:15240216135441、 (64)资金归集账户:资金归集账户:系指原始权益人根据监管协议在监管银行开立的,用于接收、存放和转付基础资产回收款的人民币资金账户。(65)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专户:系指管理人指定的专门用于接收、存放、划转发行期认购人交付的认购资金的人民币资金账户。(66)专项计划账户:专项计划账户:系指管理人以专项计划的名义在托管人处开立的人民币资金账户,专项计划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接收专项计划募集资金、支付基础资产购买价款、接收基础资产回收款、存放专项计划资金、支付专项计划利益及专项计划费用,均必须通过该账户进行。六、六、专项计划涉及的日期、期间的定义专项计划涉及的日期、期间的定义(67)专42、项计划验资日:专项计划验资日:系指会计师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验资之日。(68)专项计划设立日:专项计划设立日:系指专项计划募集资金总额已达到计划说明书和标准条款所约定的目标募集金额,且已全额划付至专项计划账户之日。(69)初始登记日:初始登记日:系指管理人为资产支持证券在登记托管机构办理登记的日期。(70)基础资产回收款归集日:基础资产回收款归集日:系指资产服务机构从水费收款账户向资金归集账户划转基础资产回收款的日期,即专项计划存续期间,自专项计划设立日起每年的 3 月 31 日、6 月 30日、9 月 30 日、12 月 31 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该日向资金归集账户43、划付的相应特定期间的累计划转金额达到下列两者较小的金额时为止:a)相应特定期间对应的必备金额;b)水费收款账户中的全部金额。(71)现金流划转日:现金流划转日:系指资产服务机构应将基础资产回收款划转至专项计划账户的日期,现金流划转日为按照如下规则确定的日期,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a)评级机构给予各档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高于或等于 AA+级时,且评级机构给予担保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高于或等于【AA】级时,具体为专项计划存续期间每个基础资产回收款归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资产服务机构应于该日划转资金归集账户中的基础资产回收款至专项计划账户;(b)评级机构给予各档优先级44、资产支持证券信用等级低于 AA+级时,或评级机构给予担保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低于【AA】级时,具体为专项计划存续期间每个基础资产回收款归集日当日。资产服务机构应于该日划转水费收款账户中的基础资产回收款至专项计划账户;(c)专项计划根据 标准条款 第 17.2.2 款第(2)、(3)、(4)、(5)项的约定终止时,现金流划转日系指专项计划终止日,资产服务机构无条件授权监管银行自行将资金归集账户中剩余全部基础资产回收款划转至专项计划账户。如果评级机构给予任一档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级别或担保人的主体信用等级在某一现金流划转日至下一现金流划转日期间内发生变化且因此需要改变现金流划转日时,自该档优先级资45、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级别发生变化或该担保人的主体信用等级发生变化之日起,相关现金流划转日按照前述规则进行相应的改变。现金流划转日发生上述改变之后,即使该档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或该担保人的主体信用等级重新提高,现金流划转日的频率也不再恢复。(72)初始核算日初始核算日:系指托管人按照托管协议的约定对专项计划账户进行核算并按照相关格式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报告的日期,即 R-10 日。(73)差额支付通知日:差额支付通知日:系指管理人按照差额支付承诺函的约定向原始权益人发出履行差额支付义务的通知并提交相关证明的日期,专项计划终止前,即指 R-9 日;专项计划终止进入清算程序后,即指 T-9 日。(74)差额支46、付划款日:差额支付划款日:系指差额支付承诺人自差额支付通知日(不含该日)后的 1 个工作日内根据差额支付通知书的要求将相应款项划入专项计划账户的日期,专项计划终止前,即指 R-8 日;专项计划终止进入清算程序后,即指 T-8 日。(75)差额支付资金核算日:差额支付资金核算日:系指托管人按照托管协议的约定在收到差额支付通知书前提下,就差额支付承诺人支付差额资金事项对专项计划账户进行核算并按照相关格式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报告的日期,专项计划终止前,即指 R-7日;专项计划终止进入清算程序后,即指 T-7 日。(76)担保通知日:担保通知日:系指管理人按照担保协议约定向担保人发出履行担保义务的通知并提47、交相关证明的日期,专项计划终止前,即指 R-6 日;专项计划终止进入清算程序后,即指T-6 日。(77)担保人划款日:担保人划款日:系指担保人自担保通知日(不含该日)后的1 个工作日内根据担保履约通知书的要求将相应款项划入专项计划账户的日期,专项计划终止前,即指 R-5 日;专项计划终止进入清算程序后,即指 T-5 日。(78)担保资金核算日:担保资金核算日:系指托管人根据托管协议的约定,在收到 担保履约通知书 前提下,对专项计划账户进行核算,并按相关格式要求向管理人提交报告的日期,专项计划终止前,即指 R-4 日;专项计划终止进入清算程序后,即指 T-4日。(79)收益分配公告日:收益分配公48、告日:系指管理人在上交所网站、管理人网站上公告收益分配报告的日期,专项计划终止前,即指 R-3日;专项计划终止进入清算程序后,即指 T-3 日。(80)分配指令发出日:分配指令发出日:系指管理人向托管人发出分配指令的日期,专项计划终止前,即指 R-2 日;专项计划终止进入清算程序后,即指 T-2 日。(81)分配资金划拨日:分配资金划拨日:系指托管人按照分配指令将专项计划账户中的资金划拨至管理人和托管人等机构的指定账户以支付专项计划费用,并将当期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划拨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的日期,专项计划终止前,即指 R-2 日;专项计划终止进入清算程序后,即指 T-2 日。(8249、)权益登记日(权益登记日(R 日日/R-2 日日/T 日):日):系指管理人公告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收益分派信息的通知中所确定的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享有收益分配权的日期。若兑付日为任一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还本日,则该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权益登记日为当期兑付日前的第 1 个工作日(R 日),若兑付日为任一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到期日,则该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权益登记日为当期兑付日前的第3 个工作日(R-2 日)。(83)兑付日(兑付日(R+1 日):日):系指中证登上海分公司将专项计划分配资金划付至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资金账户的日期,为专项计划存续期间每年 1 月、4 月、7 月、150、0 月的 26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其中,第一个兑付日为【2018】年的【4】月【26】日。(84)R-n 日日/T-n 日:日:任何以 R-n/T-n 日形式表述的日期系指 R 日/T 日之前第 n 个工作日(不包括 R 日/T 日)。(85)R+n 日日/T+n 日:日:任何以 R+n/T+n 日形式表述的日期系指 R日/T 日之后的第 n 个工作日(不包括 R 日/T 日)。(86)预期还本日:预期还本日:仅适用于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赤峰水务 01、赤峰水务 02、赤峰水务 03、赤峰水务 04、赤峰水务 05、赤峰水务 06、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 0851、赤峰水务 09 的预期还本日如下表:优先级资产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支持证券 预期还本日预期还本日 赤峰水务 01 2018 年 4 月 26 日 2018 年 7 月 26 日 2018 年 10 月 26 日 赤峰水务 02 2019 年 4 月 26 日 2019 年 7 月 26 日 2019 年 10 月 26 日 赤峰水务 03 2020 年 4 月 26 日 2019 年 7 月 26 日 2019 年 10 月 26 日 赤峰水务 04 2021 年 4 月 26 日 2021 年 7 月 26 日 2021 年 10 月 26 日 赤峰水务 05 2022 年 4 月 26 日52、 2022 年 7 月 26 日 2022 年 10 月 26 日 赤峰水务 06 2023 年 4 月 26 日 2023 年 7 月 26 日 2023 年 10 月 26 日 赤峰水务 07 2024 年 4 月 26 日 2024 年 7 月 26 日 2024 年 10 月 26 日 赤峰水务 08 2025 年 4 月 26 日 2025 年 7 月 26 日 2025 年 10 月 26 日 赤峰水务 09 2026 年 4 月 26 日 2026 年 7 月 26 日 2026 年 10 月 26 日 (87)预期到期日:预期到期日: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而言,赤峰水务 01、赤53、峰水务 02、赤峰水务 03、赤峰水务 04、赤峰水务 05、赤峰水务 06、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 08、赤峰水务 09 的预期到期日分别为 2019 年 1 月 26 日、2020 年 1 月 26 日、2021 年 1 月 26 日、2022 年 1 月 26 日、2023 年 1 月 26日、2024 年 1 月 26 日、2025 年 1 月 26 日、2026 年 1 月26 日、2027 年 1 月 26 日。对次级资产支持证券而言,预期到期日为 2027 年 1 月 26 日。(88)法定到期日:法定到期日:系指专项计划最晚结束的日期。(89)专项计划终止日:专项计划终止日:54、系指以下任一事件发生之日:(a)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本金兑付完毕;(b)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决定终止;(c)法定到期日届至;(d)计划说明书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专项计划不能存续;(e)中国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90)发行期发行期/销售期间:销售期间:系指专项计划发行前,由管理人确定认购人购买专项资产支持证券的期间,但在该期间内若认购人交付的认购资金总额(不含发行期认购资金产生的利息)提前达到标准条款和计划说明书规定的目标募集规模的,发行期提前终止。(91)专项计划存续期间:专项计划存续期间:系指自专项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专项计划终止日(含该日)止的期间。(92)预期收55、益计算期间:预期收益计算期间:专项计划终止日之前,系指自一个兑付日(含该日)起至下一个兑付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其中专项计划终止日之前,第一个预期收益计算期间应自专项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第一个兑付日(不含该日)结束;专项计划终止日之后系指自上一个兑付日/清算后分配日(含该日)至下一个清算后分配日(不含该日)之间的期间,其中专项计划终止日之后的第一个预期收益计算期间应自上一个兑付日(含该日)起至第一个清算后分配日(不含该日)结束。(93)特定期间特定期间:系指 2018 年 1 月 1 日(含)起至 2026 年 12月 31 日(含)止,每年的 1 月 1 日(含)至 12 月 31 56、日(含)。其中第一个特定期间系指 2018 年 1 月 1 日(含)起至 2018年 12 月 31 日(含)的期间。(94)回售登记期:回售登记期:系指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可选择申报将所持有的赤峰水务 04、赤峰水务 05、赤峰水务 06、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08、赤峰水务09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担保人的期间,即【2021】年赤峰水务 03 预期到期日前的 R-15 日(含)至 R-13 日(含)、【2024】年赤峰水务 06 预期到期日前的R-15 日(含)至 R-13 日(含)。(95)赎回公告期:赎回公告期:系指担保人根据约定可选择公告行使赎回全部或剩余赤峰水务 04、赤峰水务 05、赤57、峰水务 06、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 08、赤峰水务 09 权利的期间,即【2021】年赤峰水务 03 预期到期日前的 R-12 日(含)至 R-8 日(含)、【2024】年赤峰水务 06 预期到期日前的 R-12 日(含)至R-8 日(含)。(96)工作日:工作日:系指除中国的法定公休日和节假日之外的任何上交所正常工作的交易日。七、七、项目涉及的事件及通知的定义项目涉及的事件及通知的定义(97)管理人解任事件:管理人解任事件:系指以下任一事件:(a)管理人被依法取消了办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的资格(但管理人因设立证券资产管理子公司而将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资格转移到下属子公司的情况除外);(58、b)发生与管理人有关的丧失清偿能力事件;(c)管理人违反专项计划文件的约定处分专项计划资产或者管理、处分专项计划资产有重大过失的,违背其在专项计划文件项下的职责,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决定解任管理人的;(d)在由于管理人违反中国法律或相关约定,并由此导致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不能获得本金和预期收益分配时,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决定解任管理人的;(e)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内,如果出现管理人实质性地违反其在标准条款中所作出的陈述、保证和承诺,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决定解任管理人的。(98)资产服务机构解任资产服务机构解任事件:事件:系指以下任一事件:(a)资产服务机构未能于59、现金流划转日根据服务协议按时划款,且在现金流划转日后 5 个工作日内仍未划款(由于资产服务机构不能控制的技术故障、计算机故障或电汇支付系统故障导致未能及时划款,而使该划款到期日顺延的除外);(b)资产服务机构停止经营或计划停止经营其全部或主要的供水业务;(c)发生与资产服务机构有关的丧失清偿能力事件;(d)资产服务机构未能保持履行服务协议项下实质性义务所需的资格、许可、批准、授权和/或同意,或上述资格、许可、批准、授权和/或同意被中止、收回或撤销;(e)资产服务机构严重违反:(1)除付款义务和提供报告义务以外的其他义务;(2)资产服务机构在专项计划文件中所做的任何陈述和保证,且在资产服务机构实60、际得知(不管是否收到管理人的通知)该等违约行为后,该行为仍持续超过 15 个工作日,以致对基础资产回收款产生重大不利影响;(f)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认为已经发生与资产服务机构有关的重大不利变化;(g)仅在赤峰自来水为资产服务机构时,资产服务机构未能落实服务协议的规定,在专项计划设立日后 90个自然日内,仍未能按照服务协议的约定对服务协议指明的所有基础资产文件原件进行保管。(99)托管人解任事件:托管人解任事件:系指以下任一事件:(a)托管人总行被依法取消了专项计划资产托管资格或托管人被取消了专项计划资产托管人的内部授权;(b)托管人没有根据托管协议的规定,按照管理人的指令转付专项计61、划账户中的资金,且经管理人书面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仍未纠正的;(c)托管人实质性地违反了其在托管协议项下除资金拨付之外的任何其他义务,且该等违约行为自发生之日起持续超过 15 个工作日;(d)托管人在托管协议或其提交的其他文件中所作的任何陈述、证明或保证,被证明在做出时在任何重要方面是虚假或错误的;(e)评级机构给予托管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低于AAA级;(f)发生与托管人有关的丧失清偿能力事件。(100)丧失清偿能力事件:丧失清偿能力事件:就原始权益人、管理人、资产服务机构、后备资产服务机构、托管人、监管银行或其总行、差额支付承诺人及担保人而言,系指以下任一事件:(a)经相关监管机构同意,62、上述机构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或相关监管机构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述机构进行重整或破产清算的申请;(b)其债权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布上述机构破产且该等申请未在 120 个工作日内被驳回或撤诉;(c)上述机构因分立、合并或出现公司章程/理事会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向相关监管机构申请解散;(d)相关监管机构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责令上述机构解散;(e)相关监管机构公告将上述机构接管;(f)上述机构不能或宣布不能按期偿付债务;或根据应适用的法律被视为不能按期偿付债务;或(g)上述机构停止或威胁停止继续经营其主营业务。(101)差额支付启动事件差额支付启动事件:指:(a)在专项计划终止日之前,截至任何一个兑付日的前63、一个初始核算日专项计划资金余额小于相应特定期间的必备金额;或(b)在专项计划终止日之后,系指管理人根据经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的清算方案确认专项计划资产仍不足以支付所有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届时尚未获得支付的所有预期收益和本金。(102)担保责任启动事件担保责任启动事件:指:(a)在专项计划终止日之前,截至任何一个兑付日的前一个初始核算日专项计划资金余额不足相应特定期间必备金额,并且截至该兑付日的前一个差额支付资金核算日差额支付承诺人无法补足该相应特定期间的必备金额;或(b)在专项计划终止日之后,系指管理人根据经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的清算方案确认专项计划资产仍64、不足以支付所有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届时尚未获得支付的所有预期收益和本金,并且差额支付承诺人无法补足该等预期收益和未偿本金余额。(103)重大不利变化:重大不利变化:系指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法律地位、财务状况、资产或业务前景的不利变化,这些变化对其履行专项计划文件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04)重大不利影响:重大不利影响:系指根据管理人的合理判断,可能对以下各项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情况、监管行为、制裁或罚款:(a)基础资产回收款;(b)原始权益人或资产服务机构的(财务或其他)状况、业务或财产,或(c)原始权益人、管理人、资产服务机构、托管人、监管银行、差额支付承诺人、担保人履65、行其在专项计划文件下各自义务的能力;(d)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权益;(e)专项计划或专项计划资产。(105)金融债务违约事件:金融债务违约事件:系指原始权益人或担保人发生金融债务违约或其他主体发生金融债务违约而导致原始权益人或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情况,金融债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在其他任何金融机构(含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的融资、发行的债券及资产证券化产品、发行的私募基金产品等。(106)提前终止事件:提前终止事件: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任一事件时,则管理人将召开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对是否提前终止专项计划进行表决,若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决定66、提前终止专项计划的,则全部未清偿资产支持证券于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后 30个工作日内起全部到期:(a)基础资产购买条件在基础资产买卖协议项下约定的期限内未达成;(b)资产服务机构供水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水、输水有关的设备设施等资产)被转让、被留置或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并且管理人认为对专项计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c)资产服务机构停止继续经营其主营业务超过 3 个月,并且管理人认为对专项计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d)差额支付承诺人未按照差额支付承诺函的条款与条件承担差额支付义务,且担保人未按照 担保协议的条款与条件承担担保责任,导致专项计划账户内可供分配的资金不足以支付相应的67、兑付日应付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和/或本金的;(e)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或担保人发生金融债务违约事件;(f)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或担保人进入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程序。八、八、信息披露信息披露(107)资产管理报告资产管理报告:系指管理人根据法律及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定期制作并向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披露的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年度资产管理报告(简称“年度资产管理报告”)。(108)托管报告托管报告:系指托管人或托管人分支机构根据法律及 托管协议的约定,定期制作并向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披露的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年度托管报告(简称“年度托管报告”)。(109)到账68、通知书到账通知书:系指托管人或托管人分支机构按照托管协议 的约定对专项计划账户进行核算并按照相关格式要求向管理人提交的报告。(110)收益分配报告收益分配报告:系指管理人根据法律及计划说明书的约定,定期制作并向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披露的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收益分配报告。(111)回售登记期提示性公回售登记期提示性公告:告:系指管理人在【2021】年和【2024】年的第一个 R-20 日 16:00 前披露的关于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赤峰水务04、赤峰水务05、赤峰水务 06、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 08 和赤峰水务 09 进入回售登记期的提示性公告、关于赤峰水务水费收69、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 08 和赤峰水务 09进入回售登记期的提示性公告。(112)资产支持证券赎回公告:资产支持证券赎回公告:系指在符合相关约定的情况下,担保人通过管理人分别在【2021】年、【2024】年的第一个R-12 日(含)至 R-8 日(含)17:00 前披露的关于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赤峰水务 04、赤峰水务05、赤峰水务 06、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 08 和赤峰水务09 资产支持证券赎回公告、关于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 08 和赤峰水务 09资产支持证券赎回公告。(113)回售和赎回实施结果公告:回售和赎70、回实施结果公告:系指管理人在【2021】年、【2024】年的第一个 R+1 日(不含)后 5 个工作日内披露的 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回售和赎回实施结果公告。九、九、其他定义其他定义(114)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系指按照 标准条款第 13 条的规定召集并召开的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会议。(115)划款指令:划款指令:系指管理人发出的要求划付资金的指令,包括向托管人发出的分配指令。(116)合格投资:合格投资:系指管理人对专项计划账户内的资金所做的再投资,包括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基金等监管机构认可的风险较低的固定收益产品。合格投资71、应于初始核算日之前(不含当日)到期或变现,且不必就提前提取支付任何罚款。(117)中国中国: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118)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系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119)中国基金业协会:中国基金业协会:系指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120)上交所:上交所:系指上海证券交易所。(121)法律:法律:系指适用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任何宪法性规定、条约、公约、法律、行政法规、条例、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规定、通知、准则、证券交易所规则、行业自律协会规则、法律解释、司法解释和其他规范性文件。(122)管理规定:管理规定:系指72、中国证监会已发布并已施行的证券公司及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包括其不时的修改及更新。(123)备案办法:备案办法:系指中国基金业协会已发布并已施行的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备案管理办法,包括其不时的修改及更新。(124)元:元:系指人民币元。第一章第一章 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 在法律、法规未禁止或未强制性规定的条件下,专项计划所设定的当事人权利与义务视为有效;如专项计划与法律、法规禁止性条款或强制性条款相违背或相抵触,则专项计划约定的当事人权利与义务无效。一、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一、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权利与义务(一)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主要权利 1、资产支73、持证券持有人有权按照标准条款的约定,取得专项计划利益。2、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有权依据专项计划文件的约定知悉有关专项计划投资运作的信息,包括专项计划资产配置、投资比例、损益状况等,有权了解专项计划资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有权要求管理人作出说明。3、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有权按照标准条款的规定,知悉有关专项计划利益的分配信息。4、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因资产服务机构、管理人、监管银行和托管人过错而受到损害的,有权按照 标准条款 及其他专项计划文件的规定取得赔偿。5、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有权在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依法以交易、转让或质押等方74、式处置其所持有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且有权根据上述证券交易场所相关规则,通过回购进行融资。6、专项计划存续期间 2021 年和2024 年的回售登记期(该年的第一个 R-15 日至 R-13 日)内,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将所持有的赤峰水务 04、赤峰水务 05、赤峰水务 06、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 08、赤峰水务 09 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全部或部分回售给赤峰城投。7、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享有按照标准条款的规定召集或出席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并行使表决等权利。8、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有权按照标准条款的规定参与分配清算后的专项计划资产。(二)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主要义75、务 1、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应根据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及标准条款的约定,按期缴纳专项计划的认购资金或受让资金,并承担相应的费用。2、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应自行承担专项计划的投资损失。3、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按中国法律规定承担纳税义务。4、赤峰水务04、赤峰水务 05、赤峰水务 06、赤峰水务07、赤峰水务 08、赤峰水务09 投资者有义务接受赤峰城投按标准条款约定的方式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2021 年和2024 年的第一个 R-12 日(含)至 R-8 日(含)发出的赎回请求。5、专项计划存续期间,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不得主张分割专项计划资产,不得要求专项计划回购其取得或受让的资产支持证券(赤峰水务 076、4、赤峰水务 05、赤峰水务06、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 08、赤峰水务 09 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按照专项计划文件约定行使回售选择权的除外)。二、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二、管理人的权利与义务(一)管理人的主要权利 1、管理人有权根据标准条款及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的约定将专项计划的的认购资金用于购买基础资产,并管理专项计划资产、分配专项计划利益。2、管理人有权收取管理费。3、管理人有权根据标准条款的规定终止专项计划的运作。发生提前终止事件时,管理人应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利益将该事件提交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由其对是否终止专项计划作出决议。4、管理人有权委托托管人托管专项计划资金,并根77、据托管协议的规定,监督托管人的托管行为,并针对托管人的违约行为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合法权益。5、管理人有权委托监管银行对监管账户实施监管,以监督资产服务机构严格按照服务协议和监管协议的约定划转基础资产回收款。6、管理人有权根据计划说明书、标准条款、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和服务协议的约定,委托资产服务机构代为履行其对基础资产的管理服务。7、管理人有权代表全体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于差额支付启动日向差额支付承诺人发出差额支付通知书,并于担保通知日向担保人发出担保履约通知书。8、当专项计划资产或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利益受到差额支付承诺人、担保人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损害时,管理人有权代表全体资产78、支持证券持有人依法向相关责任方追究法律责任。9、发生标准条款约定的需管理人事先同意事项时,管理人有权提议召开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由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决定是否同意开展。(二)管理人的主要义务 1、管理人应在专项计划管理中恪尽职守,根据 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 及 标准条款的规定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提供服务。2、管理人应根据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将专项计划资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开管理,并将其受托管理的不同专项计划项下的专项计划资产分别记账。3、管理人应根据管理规定及标准条款的规定,将专项计划的认购资金用于向原始权益人购买基础资产。4、管理人在管理、运用专项计划资产时,79、应根据管理规定和托管协议的约定,接受托管人对专项计划资金拨付的监督。5、管理人应根据管理规定及标准条款的约定,按期出具管理人报告,保证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能够及时了解有关专项计划资产与收益等信息。6、管理人应按照 标准条款 的约定向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分配专项计划利益。7、管理人应按照管理规定及标准条款的约定,妥善保存与专项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推广和销售文件、交易记录、会计账册等文件、资料,保存期不少于专项计划终止后二十年。8、在专项计划终止时,管理人应按照 管理规定、标准条款 及 托管协议的约定,妥善处理有关清算事宜。9、管理人因自身或其代理人的过错造成专项计划资产损失的,应向资产支持证券持有80、人承担赔偿责任。10、管理人应监督托管人、资产服务机构、监管银行、差额支付承诺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机构履行各自在专项计划文件项下的职责或义务,如前述机构发生违约情形,则管理人应代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根据有关专项计划文件的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或损失赔偿责任。三、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三、托管人的权利与义务(一)托管人的主要权利 1、托管人有权按照托管协议的约定收取专项计划的托管费。2、托管人应根据计划说明书以及托管协议的约定对管理人就下述事项进行监督和核查:(a)专项计划募集资金入账;(b)专项计划募集资金投资及投资范围;(c)专项计划资产的投资及投资限制;(d)专项计划资产的分配;(e)清算资产分配;81、(f)法律规定及专项计划文件约定的其他事项。3、如托管人认为管理人有违反计划说明书或托管协议约定的行为,托管人有权行使法律及托管协议赋予托管人的所有权利和救济措施,以保护专项计划资产的安全和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权益。4、托管人发现管理人有违反计划说明书或托管协议约定的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限期纠正。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内,托管人有权随时对通知事项进行复查,督促管理人改正。如托管人认为管理人有违反计划说明书或托管协议约定的行为,托管人有权行使法律及托管协议赋予托管人的所有权利和救济措施,以保护专项计划资产的安全和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权益。(二)托管人的主要义务 1、托管人应在专项计划托管82、活动中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妥善保管专项计划账户内资金,确保专项计划账户内资金的独立和安全,依法保护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的财产权益。2、托管人应依据托管协议的约定,管理专项计划账户,执行管理人的划款指令,负责办理专项计划名下的资金往来。3、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托管人或托管人分支机构应于专项计划账户收到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的认购资金之日的当日向管理人发出加盖业务章的收款确认函;托管人应于每个初始核算日(R-10)对专项计划账户进行核实并按照相关格式要求向管理人提交到账通知书并核对余额;托管人应于专项计划账户收到差额支付款(如适用)或者担保人支付的补足款项(如适用)的当日向管理人发出83、加盖业务专用章的网银回执传真件(或扫描件),并于下一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发出收款确认函;同时,分别应于差额支付资金核算日(R-7 日)、担保资金核算日(R-4 日)向管理人发出到账通知书和加盖业务专用章的余额对账单,载明专项计划账户中的累计金额。4、对于专项计划资产投资产生的各类应收资产,由管理人负责与有关当事人确定到账日期并通知托管人。在管理人通知的到账日上述应收资产没有到达专项计划账户的,托管人应及时电话通知管理人,由管理人采取措施进行催收。由此给专项计划资产造成损失的,管理人应负责向有关当事人追偿。5、托管人应按 托管协议 的约定制作并按时向管理人提供有关托管人履行 托管协议项下义务的年度84、托管报告。6、托管人应完整保管各自的记录专项计划业务活动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专项计划资产账册、交易记录、公告、重要合同、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名册等文件档案,保存期限为自专项计划终止之日起 20 年以上。有关专项计划的全部合同的正本或影印件,管理人应交由托管人负责保管,保存期限为自专项计划终止之日起 20 年以上,管理人可以保留其作为合同签署方而应持有的合同正本。7、在专项计划终止时,托管人应与管理人按托管协议的约定一起妥善处理有关清算事务并向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分配专项计划资产 四、其他参与机构的权利与义务四、其他参与机构的权利与义务 专项计划所涉及的其他机构,包括法律顾问、评级机构、评估机构、85、会计师事务所、原始权益人、监管银行、资产服务机构、差额支付承诺人、登记托管机构等的权利义务由管理人和/或原始权益人与前述各机构分别签订的各项合同或协议约定。第二章第二章 资产支持证券的基本情况资产支持证券的基本情况 一、资产支持证券品种一、资产支持证券品种 专项计划设置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两类资产支持证券。其中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共分为九档,分别为:赤峰水务 01、赤峰水务 02、赤峰水务 03、赤峰水务 04、赤峰水务 05、赤峰水务 06、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08 和赤峰水务 09。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目标募集总规模为人民86、币 56,000 万元,其中赤峰水务01 的目标募集规模为 4,300 万元,赤峰水务 02 的目标募集规模为 5,000 万元,赤峰水务03 的目标募集规模为 5,290 万元,赤峰水务 04 的目标募集规模为 5,710万元,赤峰水务 05 的目标募集规模为 6,200 万元,赤峰水务 06 的目标募集规模为 6,600 万元,赤峰水务 07 的目标募集规模为 7,100 万元,赤峰水务 08 的目标募集规模为 7,700 万元,赤峰水务 09 的目标募集规模为 8,100 万元。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目标募集规模为人民币 3,000 万元。三、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限三、资产支持证券存续期限 专87、项计划存续期限系指自专项计划设立日(含该日)起至专项计划终止日(含该日)止的期间。法定到期日不是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实际到期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将可能于法定到期日前清偿完毕。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中,赤峰水务 01-09 各档均有三个预期还本日。赤峰水务 01 的三个预期还本日分别为 2018 年 4 月 26 日、2018 年 7 月 26 日和 2018年 10 月 26 日;赤峰水务 02 的三个预期还本日分别为 2019 年 4 月 26 日、2019年 7 月 26 日和 2019 年 10 月 26 日;赤峰水务 03 的三个预期还本日分别为 2020年 4 月 26 日、2088、20 年 7 月 26 日和 2020 年 10 月 26 日;赤峰水务 04 的三个预期还本日分别为 2021 年 4 月 26 日、2021 年 7 月 26 日和 2021 年 10 月 26 日;赤峰水务 05 的三个预期还本日分别为 2022 年 4 月 26 日、2022 年 7 月 26 日和2022 年 10 月 26 日;赤峰水务 06 的三个预期还本日分别为 2023 年 4 月 26 日、2023 年 7 月 26 日和 2023 年 10 月 26 日;赤峰水务 07 的三个预期还本日分别为 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7 月 26 日和 2024 年89、 10 月 26 日;赤峰水务 08的三个预期还本日分别为 2025 年 4 月 26 日、2025 年 7 月 26 日和 2025 年 10月 26 日;赤峰水务 09 的三个预期还本日分别为 2026 年 4 月 26 日、2026 年 7月 26 日和 2026 年 10 月 26 日。赤峰水务 01、赤峰水务 02、赤峰水务 03、赤峰水务 04、赤峰水务 05、赤峰水务 06、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 08 和赤峰水务 09 的预期到期日分别为 2019年 1 月 26 日、2020 年 1 月 26 日、2021 年 1 月 26 日、2022 年 1 月 26 日、2023年 90、1 月 26 日、2024 年 1 月 26 日、2025 年 1 月 26 日、2026 年 1 月 26 日和 2027年 1 月 26 日。回售安排:专项计划存续期间【2021】年的回售登记期(该年的第一个 R-15日至 R-13 日)内,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将所持有的赤峰水务 04、赤峰水务 05、赤峰水务 06、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 08 和赤峰水务 09 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全部或部分进行回售;专项计划存续期间【2024】年的回售登记期(该年的第一个 R-15 日至 R-13 日)内,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将所持有的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 08 和赤91、峰水务 09 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全部或部分进行回售。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决定行使回售权,须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登记手续完成即视为已不可撤销地行使回售权;若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未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则视为放弃回售权和同意继续持有其所持的赤峰水务 04、赤峰水务 05、赤峰水务 06、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08 和赤峰水务 09 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份额。赎回安排:若【2021】年的回售登记期结束后,扣除当期回售申报部分后,剩余的赤峰水务 04、赤峰水务 05、赤峰水务 06、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 08 和赤峰水务 09 的剩余本金规模均低于专项计划设立时该档资产支持92、证券初始本金规模的 50%(含),则担保人有权赎回资产支持证券的所有剩余份额;若【2024】年的回售登记期结束后,扣除当期回售申报部分与之前回售登记期内累计的回售申报部分后,剩余的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 08 和赤峰水务 09 的剩余本金规模均低于专项计划设立时该档资产支持证券初始本金规模的 50%(含),则担保人有权赎回资产支持证券的所有剩余份额。若担保人决定行使赎回权,须在赎回公告期内进行公告,公告手续完成即视为已不可撤销地行使赎回权;若担保人未在赎回公告期内进行公告的,则视为放弃赎回权。四四、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率预期收益率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率以最终簿记建档结93、果为准,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不设预期收益率。五五、资产支持证券面值、参与价格、资产支持证券面值、参与价格 资产支持证券面值均为 100 元,每份资产支持证券参与价格亦为 100 元。六六、资产支持证券份数、资产支持证券份数 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总份数为 5,600,000 份,其中赤峰水务 01 份数为430,000 份,赤峰水务 02 份数为 500,000 份,赤峰水务 03 份数为 529,000 份,赤峰水务 04 份数为 571,000 份,赤峰水务 05 份数为 620,000 份,赤峰水务 06份数为 660,000 份,赤峰水务 07 份数为 710,000 份,赤峰水务 08 份数94、为 770,000份,赤峰水务 09 份数为 810,000 份。资产支持资产支持证券证券 预期还本日预期还本日 预期还本日预期还本日到期应付本到期应付本金(万元)金(万元)预期到期日预期到期日 预期到期日预期到期日到期应付本到期应付本金(万元)金(万元)目标募集规目标募集规模(万元)模(万元)赤 峰 水 务01 2018 年 4 月 26 日 545.00 2019 年 1 月 26 日 1,250.00 4,300.00 2018 年 7 月 26 日 1,650.00 2018 年 10 月 26 日 855.00 赤 峰 水 务02 2019 年 4 月 26 日 875.00 20295、0 年 1 月 26 日 1,370.00 5,000.00 2019 年 7 月 26 日 1,775.00 2019 年 10 月 26 日 980.00 赤 峰 水 务03 2020 年 4 月 26 日 950.00 2021 年 1 月 26 日 1,440.00 5,290.00 2020 年 7 月 26 日 1,850.00 2020 年 10 月 26 日 1,050.00 赤 峰 水 务04 2021 年 4 月 26 日 1,050.00 2022 年 1 月 26 日 1,550.00 5,710.00 2021 年 7 月 26 日 1,950.00 2021 年 196、0 月 26 日 1,160.00 赤 峰 水 务05 2022 年 4 月 26 日 1,160.00 2023 年 1 月 26 日 1,680.00 6,200.00 2022 年 7 月 26 日 2,075.00 2022 年 10 月 26 日 1,285.00 赤 峰 水 务06 2023 年 4 月 26 日 1,250.00 2024 年 1 月 26 日 1,750.00 6,600.00 2023 年 7 月 26 日 2,200.00 2023 年 10 月 26 日 1,400.00 赤 峰 水 务07 2024 年 4 月 26 日 1,350.00 2025 年 97、1 月 26 日 1,950.00 7,100.00 2024 年 7 月 26 日 2,300.00 2024 年 10 月 26 日 1,500.00 赤 峰 水 务08 2025 年 4 月 26 日 1,500.00 2026 年 1 月 26 日 2,080.00 7,700.00 2025 年 7 月 26 日 2,450.00 2025 年 10 月 26 日 1,670.00 赤 峰 水 务09 2026 年 4 月 26 日 1,600.00 2027 年 1 月 26 日 2,100.00 8,100.00 2026 年 7 月 26 日 2,600.00 2026 年 198、0 月 26 日 1,800.00 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份数为 300,000 份。其中,赤峰水务 04-09 均可根据标准条款的约定进行回售和赎回。七七、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级别、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级别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考虑了专项计划基础资产的情况、交易结构的安排、担保安排等因素,评估了有关的风险,给予赤峰水务 01-09 的评级均为 AA+级。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未进行评级。八八、资产支持证券登记托管及交易、资产支持证券登记托管及交易 专项计划存续期内,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将在中证登上海分公司登记托管,并在上交所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证券交易场所进行转让、交易。第三章第99、三章 专项计划专项计划的的交易结构与相关方简介交易结构与相关方简介 一、项目参与方基本信息一、项目参与方基本信息(一)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差额支付承诺人 名称: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果勇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火花路中段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火花路中段 联系人:韩光文 电话:0476-8367113 传真:0476-8366813 邮编:024000 网址: (二)担保人 名称: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国丛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大明街南侧、天义路西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全宁街 5 号 联系100、人:张文强 电话:0476-8243499 传真:0476-8243003 邮编:024005 网址: (三)管理人 名称: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毕劲松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 115 号德胜尚城 E 座 联系人:马海夏、明快 电话:010-59366120 传真:010-59366089 邮编:100088 网址: (四)推广机构 名称: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庞介民 注册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敕勒川大街东方君座 D 座光大银行办公楼 14-18 楼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101、泰康国际大厦 7 层 联系人:陈兰丽娜 电话:010-56765388 传真:010-56765389 邮编:100033 网址: (五)托管人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注册地址:中国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 168 号 20 楼 联系人:黄明阳 电话:021-52629999-212188 传真:021-62535823 邮编:200040 网址: (六)监管银行 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 负责人:冯晶鑫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林西路 23 号 办公地址: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林西路 23 号 联系人:张明月 电话102、:0476-8864213 传真:0476-8303773 邮编:024000 网址: (七)评级机构 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 599 号 1 幢 968 室 办公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 760 号安基大厦 21 楼 联系人:郑凯文 电话:021-51019090 传真:021-51019030 邮编:200011 网址: (八)现金流预测机构 名称: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思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81 号院 802 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 81 号院 802 室 联系人:李丁丁 电话:010-103、65978277 传真:010-88580460 邮编:100089 网址: (九)法律顾问 名称: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 负责人:李炬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39 号建外 SOHO-A 座 31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39 号建外 SOHO-A 座 31 层 联系人:董婉 电话:010-58698899 传真:010-58699666 邮编:100022 网址: (十)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 负责人:王云成 注册地址:石家庄桥西区四中路 16 号明景阁 1-1-403 办公地址:石家庄桥西区四中路 16 号明景阁 1-1-403104、 联系人:安然 电话:0311-86995806 传真:0311-86995138 邮编:050011 网址: (十一)登记托管机构/支付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网址: (十二)交易撮合机构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址: 二、交易结构二、交易结构(一)认购人通过与管理人签订认购协议与风险揭示书,将认购资金以专项资产管理方式委托管理人管理,管理人设立并管理专项计划,认购人取得资产支持证券,成为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二)管理人根据基础资产买卖协议的约定,在基础资产购买条件全部达成之日或者次日,向托管人发出划款指令,指示托管人将基础资产购买价款划拨至原始权益人指定账户105、,用于购买基础资产。基础资产系指原始权益人在专项计划设立日转让给管理人的、原始权益人作为自来水供水企业因向自来水用户提供供水服务而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享有的特定期间内的供水收费权。(三)资产服务机构根据服务协议的约定,为专项计划提供与基础资产及其回收有关的管理服务及其他服务。(四)监管银行根据监管协议的约定,对归属于本专项计划基础资产的回收款进行监管,由托管人根据托管协议对专项计划资产进行托管。(五)当发生任一差额支付启动事件时,差额支付承诺人根据差额支付承诺函将差额资金划入专项计划账户。(六)当发生任一担保启动事件时,担保人需根据担保协议将相应款项划入专项计划账户。(七)依据回106、售和赎回承诺函,担保人承担支付赤峰水务 04、赤峰水务05、赤峰水务 06、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 08 和赤峰水务 09 回售和赎回价款的义务。(八)管理人根据计划说明书及相关文件的约定,向托管人发出分配指令,托管人根据分配指令,进行专项计划费用的提取和资金划付,并将相应资金划拨至登记托管机构的指定账户用于支付资产支持证券本金和预期收益。专项计划的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图 3-1 专项计划的交易结构 交易相关方的相关权利义务说明请见本计划说明书“第一章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部分。第四章第四章 专项计划的信用增级方式专项计划的信用增级方式 一一、超额、超额现金流覆盖现金流覆盖 本专项计划采用了超107、额现金流覆盖的信用增级方式。基于中发评估对基础资产预期现金流的预测及中诚信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本息的分配安排,正常情况下,各期基础资产的预期现金流对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的覆盖倍数均可保持在 1.25 倍以上,各期必备金额对专项计划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的覆盖倍数均可保持在 1.25 倍以上,基础资产预期现金流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的保障情况良好。压力景况 1 中,假定水费收缴率较最近三年最低历史回款率 90%下降 5 个百分点至 85%;同时,假设各类型自来水售水量均不增长及供水价格保持不变,且不考虑专项计划账户内资金补足至必备金额,基础资产的预期现金流对专项计划各期优先级资产108、支持证券本息的覆盖倍数仍然均可保持在 1.09 倍以上。压力景况 2 中,在压力景况 1 的基础上假定资产支持证券发行时预期收益率上调 100 个 BP,基础资产的预期现金流对专项计划各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的覆盖倍数仍然均可保持在 1.05 倍以上。二二、优先、优先/次级分层次级分层 本专项计划通过设定优先级/次级的本息偿付次序来实现内部信用提升。根据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专项计划项下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其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占所有资产支持证券本金总额的比例为 5.08%,将全部由原始权益人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在当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获得足额偿付109、前不得获得任何偿付,即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将先于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承担损失,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的设置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偿付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内部信用支持。三、三、赤峰自来水赤峰自来水差额支付承诺差额支付承诺 赤峰自来水根据标准条款及差额支付承诺函的约定履行差额支付义务,不可撤销地承诺: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截至任何一个兑付日的前一个现金流划转日,由资金归集账户或水费收款账户转入专项计划账户的资金小于相应特定期间的必备金额,则管理人于差额支付通知日(R-9)通知赤峰自来水依据差额支付通知书 承担差额补足义务。赤峰自来水应于差额支付划款日(R-8)16:00前将相应金额的资金划付至专项计划账户110、。四、四、赤峰城投赤峰城投为为赤峰自来水赤峰自来水差额支付承诺提供差额支付承诺提供担保担保 赤峰城投应根据标准条款及担保协议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截至任何一个兑付日的前一个现金流划转日,由资金归集账户或水费收款账户转入专项计划账户的资金小于相应特定期间的必备金额,并且截至该兑付日的前一个差额支付资金核算日差额支付承诺人无法补足该相应特定期间的必备金额,则管理人于担保通知日(R-6)通知赤峰城投依据担保履约通知书承担担保义务。赤峰城投应于担保人划款日(R-5)16:00 前将相应金额的资金划付至专项计划账户。五五、赤峰城投赤峰城投回售和赎回回售和赎回承诺承诺 赤峰城投应根据标准111、条款及回售及赎回承诺函的约定,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的 2021 年对赤峰水务 04、赤峰水务 05、赤峰水务 06、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 08 和赤峰水务 09 进行回售支付和/或赎回和 2024 年的对应期间对赤峰水务 07、赤峰水务 08 和赤峰水务 09 进行回售支付和/或赎回。赤峰城投应当不晚于 2021 年、2024 年的 R-2 日 15:00 点前将对应回售和赎回所需支付资金和手续费划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指定账户,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当期 R+1 日向投资者进行分配。六六、赤峰城投流动性支持赤峰城投流动性支持 若原始权益人出现运营成本不112、足的情况,母公司及担保人赤峰城投将对其进行流动性支持。根据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流动性支持承诺函(赤城建集团函201761号),在专项计划存续期间,若因基础资产的出售及其他原因导致赤峰自来水现金流吃紧或者不足,从而对供水设备设施的建设、维护产生影响,赤峰城投承诺将给予充分的现金流支持,以保证赤峰自来水有足够的资金维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七七、现金流转付机制、现金流转付机制 现金流划转日以及划转频率按如下规则确定:1、在每个基础资产回收款归集日,资产服务机构应当将水费收款账户中的基础资产回收款全部划转至资金归集账户,直至该日向资金归集账户划付的相应113、特定期间的累计划转金额达到下列两者较小的金额时为止:(a)相应特定期间对应的必备金额;(b)水费收款账户中的全部金额。基础资产回收款归集日系指专项计划存续期间,自专项计划设立日起特定期间的 3 月 31 日、6 月 30 日、9 月 30 日、12 月 31 日,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第一个工作日;2、评级机构给予各档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高于或等于AA+级时,且评级机构给予担保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高于或等于 AA 级时,现金流划转日具体为专项计划存续期间每个基础资产回收款归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资产服务机构应于该日划转资金归集账户中的基础资产回收款至专项计划账户;3、评级机构给114、予各档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信用等级低于 AA+级时,或评级机构给予担保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低于 AA 级时,现金流划转日具体为专项计划存续期间每个基础资产回收款归集日当日。资产服务机构应于该日划转水费收款账户中的基础资产回收款至专项计划账户;4、专项计划根据标准条款第 17.2.2 款第(2)、(3)、(4)、(5)项的约定终止时,现金流划转日系指专项计划终止日,资产服务机构无条件授权监管银行自行将资金归集账户中剩余全部基础资产回收款划转至专项计划账户。如果评级机构给予任一档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级别或担保人的主体信用等级在某一现金流划转日至下一现金流划转日期间内发生变化且因此需要改变现金流划转日115、时,自该档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级别发生变化或该担保人的主体信用等级发生变化之日起,相关现金流划转日按照前述规则进行相应的改变。现金流划转日发生上述改变之后,即使该档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或该担保人的主体信用等级重新提高,现金流划转日的频率也不再恢复。八八、提前终止机制提前终止机制 本专项计划设置的提前终止事件如下:1、基础资产购买条件在基础资产买卖协议项下约定的期限内未达成;2、资产服务机构供水设备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供水、输水有关的设备设施等资产)被转让或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并且管理人认为对专项计划产生重大不利影响;3、资产服务机构停止继续经营其主营业务超过 3 个月,并且管理人认为对专项计划116、产生重大不利影响;4、差额支付承诺人未按照差额支付承诺函的条款与条件承担差额支付义务,且担保人未按照担保协议的条款与条件承担担保责任,导致专项计划账户内可供分配的资金不足以支付相应的兑付日应付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和/或本金的;5、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或担保人发生金融债务违约事件;6、原始权益人、资产服务机构或担保人进入重整、和解或破产清算程序。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发生以下任一事件时,则管理人将召开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对是否提前终止专项计划进行表决,若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决定提前终止专项计划的,则全部未清偿资产支持证券于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后117、 30 个工作日内起全部到期。九九、触发顺序说明、触发顺序说明 信用增级措施是指在基础资产现金流不足时有助于保证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兑付的安排。本专项计划安排了超额现金流覆盖、优先/次级分层、原始权益人差额支付、赤峰城投担保、现金流转付机制及提前终止机制。就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而言,超额现金流覆盖是指基础资产产生的现金流超额覆盖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本息支出,可以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提供信用支持。当专项计划账户内资金少于必备金额时,将由原始权益人提供差额支付以保证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若原始权益人未能及时提供足额的差额支付,则由担保人赤峰城投继续对差额部分进行补足以保证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兑付118、。优先/次级分层是指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在当期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本息获得足额偿付前不得获得任何偿付,即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将先于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承担损失。现金流转付机制和提前终止机制的设计是为了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评级下降、或资产服务机构(原始权益人)/担保人的情况恶化时更好地保护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及时、足额偿付本息。根据现金流转付机制,评级机构给予各档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等级高于或等于 AA+级时,且评级机构给予担保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高于或等于 AA 级时,现金流划转日具体为专项计划存续期间每个基础资产回收款归集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评级机构给予各档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信用等级低于 119、AA+级时,或评级机构给予担保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低于 AA 级时,现金流划转日具体为专项计划存续期间每个基础资产回收款归集日当日。在这种现金流转付机制下,当任一档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信用级别、或者担保人信用状况下降时,基础资产现金流将直接由水费收款账户划转至专项计划账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加快现金流归集,保证优先级本息的兑付。若发生提前终止事件,专项计划将提前终止,资金归集账户中剩余全部基础资产回收款将划转至专项计划账户,在支付专项计划费用后提前兑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息。现金流转付机制和提前终止机制之间不存在先后的逻辑关系。第五章第五章 原始权益人、原始权益人、管理人管理人和其他主要业务参与人120、情况和其他主要业务参与人情况 一、原始权益人基本情况一、原始权益人基本情况(一)原始权益人设立、存续情况 表 5-1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赤峰自来水概况 注册名称 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 英文名称 Chifengshi Zilaishui Zonggongsi 法定代表人 刘果勇 成立日期 1989 年 7 月 7 日 注册资本 5,517.50 万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402114790135N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火花路中段 1、历史沿革和存续情况 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曾用名“赤峰市自来水公司”,以下简称“赤峰自来水”)成立于 1989 年 7 月 7 日,121、是根据赤峰市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出具的关于同意对赤峰第一建筑公司等单位重新注册登记的批复(赤建发计财字198932 号)重新注册登记的全民所有制企业。赤峰自来水成立时注册资本 544.72 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 100%。赤峰市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编号为“(89)赤会事字第 25 号”的验证报告书。1993 年 2 月,经上级拨入,赤峰自来水增资至 677.25 万元,赤峰市工商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编号为“(93)赤工商事验法字第 126 号”的注册资金验证报告书。1993 年 4 月,赤峰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出具 关于赤峰市自来水公司更名为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的批复(赤建发劳人字199314 号122、),赤峰市自来水公司更名为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1995 年 4 月,经国家投资和企业自筹,赤峰自来水增资至 2,139.73 万元,赤峰市审计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编号为“(95)赤审事验字(法)第 38 号”的注册资金验证报告书。1999 年 12 月,经国家投资,赤峰自来水增资至 5,517.50 万元,赤峰市正合会计师事务所对此出具了编号为“赤正会检字(2000)第 67 号”的企业年检验证报告书。2008 年 10 月,经赤峰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赤峰市经济委员会出具关于无偿划转赤峰市公交总公司、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产权的批复(赤经证字(2008)210 号),同意将赤峰市自来水123、总公司国有产权无偿划转赤峰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2 年 4 月,前述变更完成工商登记。2、股权结构 赤峰自来水目前是国有独资公司赤峰城投的全资子公司,赤峰城投由赤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全资控股,所以赤峰自来水的实际控制人为赤峰市人民政府。截至 2017 年 6 月末,赤峰自来水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图 5-1 赤峰自来水股权结构情况 (1)控股股东 见本章“第六节、担保人基本情况”有关部分。(2)实际控制人 赤峰市人民政府为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赤峰市人民政府授权赤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所监管国有企业的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124、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3、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赤峰自来水有 4 家子公司,分别为赤峰北城水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城水网”)、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劳动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劳动服务公司”)、赤峰政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通市政”)和赤峰市忠禹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忠禹水业”)。表 5-2 赤峰自来水下属子公司情况 子公司名称子公司名称 业务性质业务性质 持股比例持股比例 赤峰北城水网管理有限公司 自来水管道、管网维护、维修;给排水管材、水暖器材销售;供水技术咨询;房屋、场地出租、代收水费 100.00%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劳动服务公司 自来125、水管道维修;水暖器材、水表、五金工具、棕绳、日用杂品、生活用纸、卫生洁具、建材销售 100.00%赤峰政通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市政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维修;市政工程设备、器材销售;工程机械出租 99.74%赤峰市忠禹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城市供水 50.06%北城水网成立于 2012 年 1 月 12 日,注册资本 442.0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自来水管道、管网维护、维修;给排水管材、水暖器材销售;供水技术咨询;房屋、场地出租、代收水费。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北城水网总资产 998.28 万元,总负债 859.41 万元;2016 年营业收入 1.12 万元,净利润-185.02 126、万元。劳动服务公司成立于 1990 年 2 月 22 日,注册资本 8.5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自来水管道维修;水暖器材、水表、五金工具、棕绳、日用杂品、生活用纸、卫生洁具、建材销售。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劳动服务公司总资产 283.95 万元,总负债 248.31 万元;2016 年营业收入 178.31 万元,净利润-6.59 万元。政通市政成立于 2002 年 7 月 15 日,注册资本 507.80 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市政工程施工;设备安装、维修;市政工程设备、器材销售;工程机械出租。截至 2017 年 6 月末,政通市政总资产 1,061.68 万元,总负债 1,321.00127、 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 1,677.81 万元,净利润-28.90 万元。忠禹水业自2004年10月14日成立后未真实经营,赤峰自来水未真实出资。2014 年 12 月 24 日,赤峰市红山区国家税务局发出红国税通(2014)1227 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准注销。2015 年 3 月 10 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管理分局发出赤直地税税通(2015)2135 号税务事项通知书,核准赤峰市忠禹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截至 2017 年 6 月末,注销登记尚未完全结束。4、组织构架及治理结构(1)原始权益人的组织架构 赤峰自来水建立了规范、清晰的内部组织结构,下设总经理办128、公室、党群部、财务部、营业部等十八个部室。截至 2017 年 6 月,赤峰自来水的组织结构如下图所示。图 5-2 赤峰自来水组织结构情况 总经理办公室党群部财务部劳人部营业部审计审核部工程设备计量部网络信息中心监察大队调度室校验中心化验中心服务中心第一水厂第二水厂物资供应公司政通市政公司保安大队第一营业分公司第二营业分公司第三营业分公司第四营业分公司第五营业分公司第六营业分公司第七营业分公司红山服务中心松山服务中心总经理室 资料来源:赤峰自来水提供(2)原始权益人的企业治理结构 赤峰自来水是赤峰市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投资者”)投资设立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投资者行使下列职权:任免129、企业法定代表人;审议批准企业的章程;审议批准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对企业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审议企业转让出资和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对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破产和清算作出决议;对企业的财产实施监督管理。赤峰自来水设经理 1 人,副经理 8 人。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投资者任命。副经理由经理提名,投资者任命。经理行使下列职权:决定企业的经营计划;制定企业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制定企业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制定企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拟定企业合并、分立、变更、解散方案;决定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解聘企业中层领导干部;主持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二)原始权130、益人主营业务情况及财务状况 1、所在行业的相关情况(1)行业现状 水务行业是指由原水、供水、节水、排水、污水处理及水资源回收利用等构成的产业链。水务行业是我国乃至世界上所有国家和地区最重要的城市基本服务行业之一,日常的生产、生活都离不开城市供水。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水务行业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目前已基本形成政府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政策法规不断完善,水务市场投资和运营主体多元化、水工程技术水平提升,供水管网分布日益科学合理、供水能力大幅增强,水务行业市场化、产业化程度加深,水务投资和经营企业发展壮大的良好局面。中国是人均淡水资源贫国,其基本特点体现在:水资源可用量、人均和亩均的水131、资源数量极为有限,降水时空分布严重不均,地区分布差异性极大。目前水资源短缺问题已成为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6年全国水资源总量为30,150亿立方米,按国家统计局公布的 2016 年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 138,271 万计算,人均水资源量仅为 2,180.50 立方米。按照国际公认的标准,人均水资源低于 3,000立方米为轻度缺水;人均水资源低于 2,000 立方米为中度缺水;人均水资源低于1,000 立方米为重度缺水;人均水资源低于 500 立方米为极度缺水。根据中国气象局发布的中国气候公报,2016 年全国年降水资132、源总量为68,888 亿立方米,比常年偏多 9,250.9 亿立方米,属于异常丰水年份;全国十大流域地表水资源量约为 28,461 亿立方米。但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按人均地表水资源计,仅为每人每年 2,058.35 立方米,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 1/4。从地区来看,我国水资源总量的 87%集中分布于长江及以南地区。总体上说,我国北方属于资源型缺水地区,而南方地区水资源虽然比较丰富,但由于水体污染,水质型缺水问题也相当严重。表 5-3 2011-2016 年中国水资源量及用水量情况 年份年份 水资源总量水资源总量(亿立方米)(亿立方米)全年总全年总用水量用水量(亿亿立方米)立方米)人均人均用水量用水133、量(立方米人)(立方米人)2011 年 24,022 6,080 452 2012 年 28,410 6,110 452 2013 年 27,860 6,170 453 2014 年 28,370 6,220 456 2015 年 28,306 6,180 450 2016 年 30,150 6,150 446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 2011-2016 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结合到赤峰市的情况来看,赤峰地处我国内陆地区,气候干旱,水资源匮乏。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水资源需求量不断加大,地下水水位下降较快,且缺乏有效的补给。根据赤峰市水利局及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提供的134、数据,截至 2016 年 6 月末,赤峰市水资源总量为 38.98 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资源量为25.91 亿立方米,可利用量为 15.99 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为 21.86 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为 13.3 亿立方米。按全市常住人口 460 万计算,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为 851 立方米,是全国人均占有水资源量的 39.03%,远低于联合国公报的人均占有水资源量 1,700 立方米的警戒线,属于典型的水资源匮乏区。由于中心城区是赤峰市人口的主要聚集区,其用水量较其他旗县更为巨大。严峻的现实情况表明,赤峰市中心城区充足的水资源的供应,不仅关系到其社会生产的有序进行,更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基础135、性因素。表 5-4 2011-2016 年中国城市供水情况 年份年份 供水总量供水总量(亿立方米)(亿立方米)供水管道长度供水管道长度(万公里)(万公里)用水普及率用水普及率 2011 513.4 57.4 97.04%2012 523.0 59.2 97.16%2013 537.3 64.6 97.56%2014 546.7 67.7 97.64%2015 560.5 71.0 98.07%2016 580.7 75.7 98.42%资料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6 年城乡建设统计公报 住建部最新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 2016 年末我国自来水的供水总量为 580.7亿立方米,2011-20136、16 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2.49%,2016 年末我国的供水管道长度为 75.7 万公里,2011-2016 年的年复合增长率为 5.69%,而用水普及率也不断提高。洁净、稳定的水的供应是人类生产及生活所必备的资源,而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及居民生活水平的上升,对于清洁的水资源的重视程度也将进一步加大。赤峰自来水所处的水务行业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基础服务提供行业,具有长期稳定的不可替代性。(2)行业政策 目前我国城市供水行业涉及的主要监管部门包括:中央及地方发改委、中央及地方财政部门、中央及地方环保部门、中央及地方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门、中央及地方水利部门、地方物价局、地方市政管理部门、地方卫生137、局、地方质监局、地方安全监督机构等。1)定价机制 水务行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公共事业,政府对行业运行加以较为严格的监督和管理,集中体现在供水价格的定价机制上。我国水价制度经历了公益性无偿供水、政策性低价供水、按成本核算计收水费、按商品价格管理四个阶段。2004 年 4 月 19 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水价改革促进节约用水保护水资源的通知(国办发200436 号)提出,我国水价改革的目标为建立充分体现我国水资源紧缺状况,以节水和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用水效率、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核心的水价机制。当前,城市供水价格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政府定价,具体定价权限按价格分工管理目录执行。制定138、城市供水价格需实行听证会制度和公告制度。根据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颁布的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91789 号),各级政府部门需严格履行水价调整程序。水价调整需经过成本测算、价格听证、专家咨询论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并经市政府批准,方可调整市区自来水价格。总体来看,水价改革呈现价格不断上涨、价格分类不断简化、逐渐推行阶梯式水价等特征。2)行业相关政策 2010 年 1 月 3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要加强农村水电路气房建设,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投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推行城乡区域供水,改139、善农村人居环境。国务院在 2010 年 5 月 7 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健康投资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 号)中指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建设。支持民间资本进入城市供水、供气、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共交通、城市园林绿化等领域。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具备条件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可以采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向民间资本转让产权或经营权”,“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改革。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力推行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主体、运营主体招标制度,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改进和完善政府采购制度,建立规范的政府监管和财政补贴机制,加快推进市政140、公用产品价格和收费制度改革。”2011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 号)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用水总量控制和用水效率控制制度。2013 年 12 月 31 日,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加快建立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32676 号)提出 2015 年底前,设市城市原则上要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具备实施条件的建制镇,也要积极推进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阶梯设置应不少于三级,第一级水量原则上覆盖 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第二级水量原则上覆盖 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原则上,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按不低于 141、1:1.5:3 的比例安排。(3)发展前景 1)城市供水管网漏损率有较大改善空间 经过加工处理的水在管网传输过程中往往会发生漏损,在我国这一指标平均为 20%左右,在发达国家可以降低到 8%以内。漏损意味着大量宝贵的水资源的浪费,尤其在我国整体水资源短缺的情况下,无异于巨大损失。因此,通过降低供水过程中的漏损率来提高水资源利用率的要求紧迫,城市供水管网在建设与升级改造方面仍有很大提升空间。2)资本多元化和运营市场化是行业发展的迫切要求 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13号)明确指出“鼓励民间资本积极参与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具备条件的市政公用事业项目可以采142、取市场化的经营方式,向民间资本转让产权或经营权”,“进一步深化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改革。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大力推行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资主体、运营主体招标制度,建立健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制度”。因此,水务行业进一步发展的关键,就是资本来源的专业化和社会化。3)水价呈上涨趋势 2014 年以来,全国多个城市都对水价进行了调整。36 个大中城市中,北京、南昌均于上半年进行水价调整,其中北京市居民生活用水最低上涨 25%至 5 元/立方米,南昌市阶梯水价一级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调 33%至 1.58 元/立方米。赤峰市自 2017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的水价标准,其中居民生活用水第一阶梯为 2.143、63 元/立方米,较之前水价 1.8 元/立方米上涨 46.11%。2、行业竞争地位比较分析 目前,赤峰市中心城区的供水公司包括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赤峰九龙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九龙供水”)两家。赤峰自来水的供水区域主要为红山区、松山区(不含新城区,即 306 国道以西),九龙供水的供水区域主要为新城区(即 306 国道以西区域)。截至 2016 年末,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全年完成售水量 2,771.83 万吨,主供水管线已达 485 公里,供水用户约 24 万余户,发展新用户 13,306 户,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 100%。2003 年 6 月,赤峰市新城区三水源工程招标,赤峰九天建化集144、团公司中标,并被确定为投资主体。2004 年 11 月水厂及管网施工完毕后,项目公司于 2004年 12 月取得供水资质,赤峰九龙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宣告成立并正式投入运营。九龙供水现有水源井 15 眼,设计日供水能力 4.6 万吨,供水管网总长度 44.6 公里。赤峰自来水在在赤峰市的优势地位如下:(1)规模方面 赤峰自来水的供水范围为赤峰市主要的两个中心城区(红山区和松山区,不含新城区),九龙供水的供水范围主要集中在新城区。在注册资本方面,赤峰自来水约为九龙供水的 27 倍;在供水管网方面,赤峰自来水约为九龙供水的 10 倍;在日设计供水能力及水源井数量方面,赤峰自来水约为九龙供水的 2.37145、 及 2.51倍。从各项硬指标来看,赤峰自来水是赤峰市城区的主要供水企业,相较于市内另一家供水企业九龙供水占据领先的地位。(2)政府支持力度方面 赤峰自来水是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赤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九龙供水是一家民营企业,实际控制人为赤峰九天建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相较于九龙供水的民营背景,赤峰自来水的国有背景为其长续的经营提供了有力的支持与保障。从规模和政府支持力度方面来看,赤峰自来水在赤峰市均占据领先地位。3、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 赤峰自来水目前主要从事自来水供应服务,负责赤峰市红山区、松山区(不含新城区,即 306 国道以西)内146、生产、生活和其他各项建设的公共供水。随着赤峰市经济的发展及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近年来赤峰自来水的供水量呈现不断上升的趋势。截至 2016 年末,赤峰自来水完成售水量 2,771.83 万吨,DN701以上供水管线已达 485 公里,供水用户约 24 万余户,发展新用户 13,306 户。(1)供水资质 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 2017 年 7 月 3 日出具的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依托供水收费收入开展资产证券化的批复(赤政字201798 号),同意赤峰自来水总公司自设立之日起至 2027 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向红山区、松山区(不含新城区,即 306 国道以西)辖区范围内的居民、企事业147、单位提供供水服务。赤峰自来水持有赤峰市水利局颁发编号为取水(蒙赤)字2012第 007 号的取水许可证,其记载自 2012 年 9 月 1 日至 2017 年 9 月 1 日,赤峰自来水拥有在赤峰市红山区大三家、松山区穆家营等 2 个取水点凿井取水的资格,取水量为 3,650 万立方米,取水用途为城镇生活用水。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第一水厂持有赤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卫赤计水证字(2012)第 34 号),许可项目为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有效期限为 2016 年 5 月 28 日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止。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第二水厂持有赤峰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发的148、卫生许可证(卫赤计水证字1 公称直径为 70mm 的钢管(2012)第 33 号),许可项目为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有效期限为 2016 年 5月 28 日至 2020 年 5 月 27 日止。(2)主要水厂及水源地情况 目前赤峰市中心城区运营的水厂共有三家,分别为赤峰第一水厂、赤峰第二水厂、赤峰九龙水厂。截至 2017 年 6 月末,这三家水厂的日设计供水能力为 15.5万吨。赤峰自来水的水源主要为赤峰第一水厂和赤峰第二水厂两家水厂,由规划部门统一规划建设,均采用地下水供水。目前,两家水厂的设计供水能力能够满足赤峰自来水的供水需求。目前,赤峰市正进行赤峰市中心城区水源、水厂改扩建工程,建设规149、模及内容为:1、在第二水源地北侧新建和迁移水源井 13 眼,把第二水源地的供水量由现在的 5.5 万立方米/日提高到 7.5 万立方米/日;2、在一水厂新建清水池 2 座,二级泵房 1 座,加氯间 1 座,使一水厂供水能力由现在的 3.15 万立方米/日提高到 5.4 万立方米/日;3、在松山区松北新城北部新建供水规模为 10 万立方米/日的第四水厂,其中 2 万立方米/日为第二水源地地下水,8 万立方米/日为三座店水库地表水;4、其他附属设施。根据赤峰市近期建设规划(2014-2020 年),红山水厂计划在 2020 年实现 8 万立方米/日的供水能力。表 5-5 赤峰市水厂及日设计供水量 150、水水厂厂单位单位 对应水源对应水源情况情况 供应供应区区域域 现有现有日设日设计供水量计供水量(万吨)(万吨)未来未来日设日设计供水量计供水量(万吨)(万吨)赤峰第一水厂 第一水源地位于红山区钢铁西街贾家营子村、锡泊河下游 红山区 5.4 5.4 赤峰第二水厂 第二水源地位于松山城区东北部、阴河下游 松山区 5.5 5.5 赤峰九龙水厂 第三水源地由九天集团建设,位于赤峰新城区、松山城区西南部,半支箭河和锡伯河交汇处 新城区 4.6 4.6 赤峰第四水厂(建设中)20%引自第二水源地、80%引自三座店水库 松山区-10 红山水厂(筹)全部引自三座店水库 红山区-8 合计合计 15.5 33.5151、 资料来源:赤峰自来水提供(3)供水价格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整赤峰市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11492 号),为保护和合理发开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提高用户节水意识,推进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改革,在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经内蒙古自治区批准同意,自 2011 年 4 月 1 日起,对赤峰市城区自来水价格进行调整。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实行二级阶梯式水价,已经实行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用户,基础水量定为 10 吨/户,居民生活用水量每户每月在 10 吨以下的,价格由 0.95 元/吨调整为 1.80 元/吨,用水量每月超过基础水量部分,价格为 2.70 元/152、吨,尚未实行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用户,暂按 1.80 元/吨执行;将普通工业、经营服务用水、基建用水合并为非居民用水,价格统一调整为4.00 元/吨;大工业、行政事业用水为 3.00 元/吨;特殊行业用水 10.00 元/吨;学校、社会福利事业、绿化、消防用水执行调整后的居民用水基础水价。本价格成本构成中含水资源费。本价格加污水处理费为最终到户价格。根据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整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完善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制度的通知(赤发改价字2017474 号),为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在召开听证会的基础上,经153、 2017 年第 7 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赤政纪字20177 号)审议批准,自 2017 年 7 月 1 日起,对中心城区自来水价格进行调整,将中心城区供水价格简化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三类。居民用水实施三级阶梯价格制度:其中户用水量在 10 立方米及以下的,水价为 2.63 元/立方米;户用水量 10 立方米至 12 立方米之间的,水价为 3.95 元/立方米;户用水量为 12 立方米及以上的,水价为 7.89 元/立方米。执行居民水价的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水、幼儿园、社会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公益服务设施用水、园林绿化、消防等非居民用户,水价标准按居民第一档、第二档水价平154、均水平 3.29 元/立方米执行,不实行阶梯价格;对纳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居民用水,水价暂按 1.80 元/立方米执行。非居民用水价格统一调整为 6.00 元/立方米。特种行业用水价格为 16.00 元/立方米。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依托供水收费收入开展资产证券化的批复(赤政字201798 号)确认,自本批复出具之日(2017 年 7 月 3 日)起至 2027 年,上述自来水费用收费标准不下调。表 5-6 赤峰市中心城区自来水水费标准 单位:元/立方米 用水类型用水类型 现行的水费标准现行的水费标准 原有的水费标准原有的水费标准(2017 年年 7 月后)月后)(201155、1 年年 4 月月至至 2017 年年 6 月)月)居民 第一阶梯 2.63 1.80 第二阶梯 3.95 2.70 第三阶梯 7.89-特困用水 1.80 0.95 非居民 绿化用水 3.29 1.80 教育用水 3.29 1.80 工业用水 6.00 4.00 行政事业用水 6.00 3.00 商业企业用水 6.00 4.00 饮食服务用水 6.00 4.00 特种行业用水 16.00 10.00 (4)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 号)文件,自 2014 年 7 月 1 日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156、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 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和第三条“依照 6%征收率”调整为“依照 3%征收率”,即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的增值税征收率由按照 6%税率征收调整为按照 3%税率征收。(5)供水量和售水量情况 表 5-7 赤峰自来水供水及售水情况 项目项目 2014 年年 2015 年年 2016 年年 供水能力(万立方米/日)8.90 10.90 10.90 供水量(万立方米)3,236.20 3,684.22 3,423.00 售水量(万立方米)2,247.48 2,584.81 2,771.83 产销差率 33.30%29.96%21.12%资料来源:赤峰自来水提供 157、2014-2016 年,赤峰自来水供水量分别为 3,236.20 万立方米、3,684.22 万立方米和 3,423.00 万立方米,产销差率分别为 33.30%、29.96%和 21.12%。近年来,随着赤峰自来水开展维修改造活动,更新供水管网,漏损率有所下降,进而产销差率持续下降。产销差率的下降意味着在保证既有供水量的前提下,售水量增加。2015 年,赤峰自来水的供水量已接近现有两个水源地的供水能力总和的极限。为解决未来供水量可能的缺口,赤峰市正进行中心城区水源、水厂改扩建工程,增加水源地并修建第四水厂。表 5-8 赤峰自来水近三年及一期售水量统计 单位:立方米 项目项目 2014 年年 158、2015 年年 2016 年年 2017 年年 1-6 月月 水量水量 占比占比 水量水量 占比占比 水量水量 占比占比 水量水量 占比占比 非居民 工业 13,635 0.06%11,223 0.04%9,935 0.04%2,513 0.02%商业 1,553,774 6.91%2,149,272 8.32%2,672,261 9.64%1,392,862 9.16%饮服 856,524 3.81%816,059 3.16%770,814 2.78%368,093 2.42%行政 357,370 1.59%358,844 1.39%513,904 1.85%226,002 1.49%基建 159、7,925,160 35.26%10,310,587 39.89%8,545,715 30.83%4,305,183 28.33%非居民小计非居民小计 10,706,463 47.64%13,645,985 52.79%12,512,629 45.14%6,294,653 41.41%绿化、教育 绿化 715,059 3.18%598,352 2.31%663,841 2.39%322,260 2.12%教育 380,580 1.69%476,227 1.84%523,728 1.89%248,712 1.64%绿化、教育小计绿化、教育小计 1,095,639 4.87%1,074,579 4160、.16%1,187,569 4.28%570,972 3.76%居民 居民基础 8,003,357 35.61%9,214,688 35.65%10,888,352 39.28%5,399,998 35.53%居民超限 225,826 1.00%232,978 0.90%256,385 0.92%181,959 1.20%居民小计居民小计 8,229,183 36.62%9,447,666 36.55%11,144,737 40.21%5,581,957 36.73%其他 特困户 44,084 0.20%58,979 0.23%72,849 0.26%29,593 0.19%特殊 25,994161、 0.12%30,595 0.12%39,714 0.14%22,498 0.15%追缴 1,483,153 6.60%1,548,094 5.99%2,042,788 7.37%1,163,527 7.66%差价 890,275 3.96%42,231 0.16%718,030 2.59%1,535,886 10.11%其他小计其他小计 2,443,506 10.87%1,679,899 6.50%2,873,381 10.37%2,751,504 18.10%合计合计 22,474,792 100.00%25,848,129 100.00%27,718,315 100.00%15,199,162、086 100.00%注:追缴主要为居民延迟缴费 资料来源:赤峰自来水提供 近年来,赤峰自来水的售水量持续增长,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赤峰自来水的实际售水量分别为 22,474,792 立方米、25,848,129 立方米、27,718,315立方米和15,199,086立方米,2014-2016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1.05%。用水量占比较高的类型为非居民类和居民类。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非居民类售水量达 10,706,463 立方米、13,645,985 立方米、12,512,629 立方米和 6,294,653 立方米,占当期售水量163、的47.64%、52.79%、45.14%和 41.41%,非居民类售水量 2014-2016 年复合增长率为 8.11%。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居民类售水量达 8,229,183 立方米、9,447,666 立方米、11,144,737 立方米和 5,581,957 立方米,占当期售水量的36.62%、36.55%、40.21%和 36.73%,居民类售水量 2014-2016 年复合增长率为 16.37%。赤峰自来水未来售水量的增长与赤峰市的人口规模、供水工程建设相关。总体来看,未来几年赤峰市人口规模的上升、供水工程的改造升级等将保证赤峰自来水的供水能力持续提164、高。1)人口规模 近年来,赤峰市的人口呈现稳定的增长。2016 年,赤峰市的市域人口规模为470 万人,中心城市人口规模为 100 万人。根据 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012-2030年),市域人口规模在 2020 年将达到 475 万人,2030 年将达到 480 万人。中心城市人口在 2020 年将达到 125 万人,2030 年将达到 150 万人。根据赤峰市近期建设规划(2014-2020 年),2014 年,赤峰自来水所供水的两个区域红山区、松山区的居住人口分别为 22 万和 20 万,合计总人口为 42万,到 2020 年预计将达到 50 万人。2)供水工程 赤峰市的公共供水工程由两165、部分组成,公共供水系统和公共供水管网。到2020 年,预计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系统总供水能力合计为 34.6 万立方米/日。a)公共供水系统 根据赤峰市近期建设规划(2014-2020 年)和赤峰市中心城区水源、水厂改扩建工程概况,至 2020 年,赤峰市实现中心城区公共供水系统总供水能力合计为 33.5 万立方米/日。工程包括:1)第一水厂:在小新地片区上游,锡伯河南岸布置备用水源井,保持 5.4 万立方米/日。2)第二水厂:严格保护现有水源井,并沿阴河河谷向上游延伸布置备用水源井,保持供水能力 5.5 万立方米/日,配套建设松北加压站,满足松山片区北部地区的供水需求。3)九龙水厂:技术改造、严166、格保护现状水源井,在锡伯河城区上游河段布置新水源井,供水能力达到 4.6 万立方米/日,并配套建设新区供水加压站,满足八家片区西部地区的供水需求。4)第四水厂:引入三座店水库地表水资源,到 2020 年实现 10 万立方米/日的供水能力,其中地表水 8 万立方米/日,地下水 2 万立方米/日。5)红山水厂:引入三座店水库地表水资源,主要供应红山经济开发区工业用水,到 2020 年实现 8 万立方米/日的供水能力。预计到 2020 年,赤峰自来水的供水能力将占赤峰市中心城区总供水能力的86%。而随着供水系统的升级改造,赤峰自来水作为赤峰市公共供水的主要提供者,将进一步提升其在赤峰市的供水量比重。167、b)公共供水管网 预计至 2020 年,赤峰市将完善供水管网建设,将中心城区各片区的供水管网联通,形成环状管网系统,并向新发展地区延伸,形成统一运行的供水管网系统。赤峰自来水预计在铁南组团供水工程中新建供水管网 35 公里,新建宁澜路、松州路两座加压泵站,在赤峰商贸物流城一期供水工程中新建供水管网 39 公里及加压水厂一座;投入 2 亿元实施赤峰市中心城区配水管网改扩建工程,其中包括红山区老城区、松山区老城区、松北新城组团、松山物流园区、桥北组团管网的新建及改造等,共计改造供水管网 140 公里、新建供水管网 180 公里;投入20 亿元进行供水管线的优化,赤峰自来水委托了北京市政研究总院对水168、厂及中心城区现有管网及新供水区域的供水管网进行了优化设计,新建红庙子水厂、第四水厂、新(扩)建加压泵站 10 座、新建 DN100-DN600 配水管网 355 公里、改造现有 DN100-DN1000 管网 59 公里。(6)售水收入情况 表 5-9 赤峰自来水三年一期售水收入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4 年年 2015 年年 2016 年年 2017 年年 1-6 月月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非居民 工业 5.45 0.10%4.49 0.07%3.97 0.06%1.01 0.03%商业 621.51 11.20%859.71169、 12.89%1,068.90 15.65%557.14 17.28%饮服 342.61 6.18%326.42 4.90%308.33 4.51%147.24 4.57%行政 107.21 1.93%107.65 1.61%154.17 2.26%67.80 2.10%基建 2,377.55 42.85%3,093.18 46.39%2,502.17 36.63%855.49 26.53%非居民小计非居民小计 3,454.33 62.26%4,391.45 65.86%4,037.55 59.11%1,628.68 50.51%绿化、教育 绿化 128.71 2.32%107.70 1.62170、%119.49 1.75%58.01 1.80%教育 68.50 1.23%85.72 1.29%94.27 1.38%44.77 1.39%绿化、教育小计绿化、教育小计 197.22 3.55%193.42 2.90%213.76 3.13%102.77 3.19%居民 居民基础 1,440.60 25.96%1,658.64 24.88%1,959.90 28.69%972.00 30.14%居民超限 60.97 1.10%62.90 0.94%69.22 1.01%49.13 1.52%居民小计居民小计 1,501.58 27.06%1,721.55 25.82%2,029.13 29.171、70%1,021.13 31.67%其他 特困户 4.19 0.08%5.60 0.08%6.17 0.09%2.81 0.09%特殊 25.99 0.47%30.60 0.46%39.71 0.58%22.50 0.70%追缴 298.45 5.38%324.25 4.86%503.85 7.38%290.51 9.01%差价 66.53 1.20%0.49 0.01%0.78 0.01%156.14 4.84%其他小计其他小计 395.16 7.12%360.94 5.41%550.50 8.06%471.96 14.64%合计合计 5,548.28 100.00%6,667.36 100172、.00%6,830.94 100.00%3,224.54 100.00%注:追缴主要为居民延迟缴费 资料来源:赤峰自来水提供 随着售水量的稳定增长,赤峰自来水的售水收入亦保持着同步增长,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赤峰自来水的售水收入分别为 5,548.28 万元、6,667.36 万元、6,830.94 万元和 3,224.54 万元,2014-2016 年复合增长率达到10.96%。收入占比较高的类型为非居民类和居民类。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非居民类售水收入达 3,454.33 万元、4,391.45 万元、4,037.55 万元和 1173、,628.68 万元,占当期售水收入的 62.26%、65.86%、59.11%和 50.51%,由于非居民类用水单价高于居民类用水,故非居民类售水收入占比较非居民类用水量占比有大幅提升,非居民类售水收入2014-2016 年复合增长率为 8.11%。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居民类售水收入达 1,501.58 万元、1,721.55万元、2,029.13 万元和 1,021.13 万元,占当期售水收入的 27.06%、25.82%、29.70%和 31.67%,居民类售水收入 2014-2016 年复合增长率为 16.25%。(7)供水合同情况 用水户直接与赤峰自来174、水签订城市供用水合同,合同期限为永久,合同约定供水人依据用水人性质,按照赤峰市政府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部门)批准的供水分类价格收取水费。在合同有效期内,遇水价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原有的水表为机械水表,抄表员将定期到用户家中记录水表读数,在系统内输入当期用水量后,系统将根据相应单价计算水费并打印出账单,收费员将负责水费的收缴工作。所有新装水表均为智能水表,主要采用“预付费”方式,用户需先前往赤峰自来水的两个服务中心(红山服务中心和松山服务中心)购买水量,待数据输入水表后才能用水,水表在运行过程中,每使用 0.1 立方米水,表内存储的用水余额数自动递减,当剩余水量达到报警值时,水表关闭,提175、示用户购水,此时,用户可用用户卡打开水表;若水表再关闭,则表示水量用完,需要再购水输入后,才能继续用水。4、财务状况 赤峰自来水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北分所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冀报字(2017)第 10022 号)。未经特别说明,本计划说明书中原始权益人赤峰自来水 2014 年度至 2016 年度的财务数据均引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7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引自原始权益人赤峰自来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1)合并资产负债表 赤峰自来水最近三年及一期的财务报表如下:176、表 5-10 赤峰自来水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6 月末月末 2016 年末年末 2015 年末年末 2014 年末年末 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货币资金 6,354.68 8,663.45 9,851.74 7,253.82 应收账款 70.83 436.31 31.85 38.81 预付款项 1,538.92 2,212.09 1,182.40 1,201.65 其他应收款 77.04 470.79 249.87 319.36 存货 657.67 678.69 651.56 875.09 其他流动资产-5.21 0.74 5.59 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资177、产合计 8,699.13 12,466.55 11,968.16 9,694.32 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49.10 50.82 54.16 57.49 固定资产 24,195.20 21,858.95 20,588.64 16,602.96 在建工程 3,885.12 3,658.10 1,830.96 2,270.10 工程物资 66.35 66.35 79.45 108.00 无形资产 1,149.56 1,174.54 1,222.61 1,323.81 其他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合计 29,345.34 26,808.76 23,775.83 20,36178、2.37 资产总计资产总计 38,044.47 39,275.31 35,743.99 30,056.68 流动负债:流动负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 1,011.55 878.45 904.58 484.70 预收款项 1,058.33 1,589.87 1,370.17 1,333.94 应付职工薪酬 449.67 776.28 808.70 700.20 应交税费 158.69 129.68 166.60 143.35 其他应付款 4,852.66 5,140.56 5,210.31 5,455.2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97.71 流动负债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7,530.9179、0 8,514.84 8,460.35 8,215.18 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3,000.00 3,500.00 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 3,776.24 3,776.24 3,776.24 1,576.24 专项应付款 5,825.08 8,022.19 3,242.69 2,597.19 其他非流动负债 5,631.53 6,250.97 5,086.76 4,512.34 非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合计 15,232.85 18,049.40 15,105.68 12,185.76 负债合计负债合计 22,763.75 26,564.24 23,566.04 20,400.95180、 所有者权益:所有者权益:股本 5,517.51 5,517.51 5,517.51 5,517.51 资本公积 19,739.58 16,733.15 14,637.25 11,103.77 减:库存股-专项准备-盈余公积 79.29 79.29 79.29 79.29 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10,055.67-9,618.88-8,056.09-7,044.83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合计 15,280.71 12,711.07 12,177.95 9,655.74 少数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合计股东权益合计 15,280.71 12,711.07 12,177.95 9,655.74 负181、债及股东权益合计负债及股东权益合计 38,044.47 39,275.31 35,743.99 30,056.68 (2)合并利润表 表 5-11 赤峰自来水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1-6 月月 2016 年度年度 2015 年度年度 2014 年度年度 一、营业收入一、营业收入 4,803.75 9,236.06 9,417.31 8,417.31 减:营业成本 3,345.49 6,348.75 5,757.32 4,445.60 营业税金及附加 100.40 116.53 134.49 109.51 销售费用 902.26 1,925.06 1,8182、54.72 1,609.73 管理费用 1,232.14 2,638.13 2,753.99 2,644.31 财务费用 4.06 172.65 227.72 285.51 资产减值损失 22.62-11.95 38.56 55.40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投资收益-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二、营业利润二、营业利润-803.23-1,953.10-1,349.49-732.74 加:营业外收入 369.09 395.97 423.06 139.16 减:营业外支出 2.65 5.66 70.78 6.58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三、利润总额三、利润总额-436.79-1,56183、2.79-997.21-600.17 减:所得税费用-14.05 3.20 四、净利润四、净利润-436.79-1,562.79-1,011.26-603.3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36.79-1,562.79-1,011.26-603.37 少数股东损益-五、每股收益五、每股收益-(一)基本每股收益-(二)稀释每股收益-六、其他综合收益六、其他综合收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七、综合收益总额七、综合收益总额-436.79-1,562.79-1,011.26-603.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436.79-1,562.79-1,0184、11.26-603.3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3)合并现金流量表 表 5-12 赤峰自来水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1-6 月月 2016 年度年度 2015 年度年度 2014 年度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172.45 10,969.59 10,246.35 11,010.34 收取的税费返还-1.00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8.36 1,038.12 1,098.86 811.18 现金流入小计现金流入小计 5,680.81 12,007.71 11,3185、45.20 11,822.52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324.30 3,368.61 3,045.18 3,125.89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435.80 4,049.87 4,288.71 3,619.05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6.08 555.28 615.71 716.26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72.09 5,353.74 3,842.52 2,564.22 现金流出小计现金流出小计 5,778.27 13,327.49 11,792.13 10,025.4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46-1,319.77186、-446.92 1,797.1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264.23-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0.41 2.13 0.71-现金流入小计现金流入小计 0.41 2.13 264.9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727.48 5,029.77 3,331.80 3,342.00 投资所支付的现金-299.94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2.9187、2-0.00 现金流出小计现金流出小计 2,727.48 5,072.69 3,331.80 3,641.9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7.06-5,070.55-3,066.87-3,641.9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借款所收到的现金-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22.50 8,789.41 6,837.51 2,821.93 现金流入小计现金流入小计 522.50 8,789.41 6,837.51 2,821.93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3,400.00 550.00 567.93 分配股188、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6.75 180.70 119.61 214.70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6.67 56.19-现金流出小计现金流出小计 6.75 3,587.38 725.80 782.6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5.75 5,202.04 6,111.71 2,039.3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08.77-1,188.29 2,597.92 194.4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8,663.45 9,851.74 7,253.82189、 7,059.35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354.68 8,663.45 9,851.74 7,253.82 5、主要财务指标分析(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表 5-13 赤峰自来水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构成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6 月末月末 2016 年末年末 2015 年末年末 2014 年末年末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 8,699.13 22.87%12,466.55 31.74%11,968.16 33.48%9,694.32 32.190、25%非流动资产合计 29,345.34 77.13%26,808.76 68.26%23,775.83 66.52%20,362.37 67.75%资产总计资产总计 38,044.47 100.00%39,275.31 100.00%35,743.99 100.00%30,056.68 100.00%赤峰自来水的资产主要由固定资产、货币资金和在建工程组成,2014-2016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的资产规模分别为 30,056.68 万元、35,743.99 万元、39,275.31 万元和 38,044.47 万元。2015 年末、2016 年末的资产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 18.92%191、9.88%。2015 年总资产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固定资产的增加,包括新建自来水管网。2016 年总资产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的增加。(a)流动资产分析 表 5-14 赤峰自来水最近三年及一期流动资产构成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6 月末月末 2016 年末年末 2015 年末年末 2014 年末年末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货币资金 6,354.68 73.05%8,663.45 69.49%9,851.74 82.32%7,253.82 74.83%应收账款 70.83 0.81%436.31 3.5192、0%31.85 0.27%38.81 0.40%预付款项 1,538.92 17.69%2,212.09 17.74%1,182.40 9.88%1,201.65 12.40%其他应收款 77.04 0.89%470.79 3.78%249.87 2.09%319.36 3.29%存货 657.67 7.56%678.69 5.44%651.56 5.44%875.09 9.03%其他流动资产-0.00%5.21 0.04%0.74 0.01%5.59 0.06%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资产合计 8,699.13 100.00%12,466.55 100.00%11,968.16 100.00%9,6193、94.32 100.00%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赤峰自来水流动资产分别为 9,694.32 万元、11,968.16 万元、12,466.55 万元和 8,699.13 万元,分别占总资产的 32.25%、33.48%、31.74%和22.87%。流动资产主要以货币资金、预付账款为主。2014-2016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74.83%、82.32%、69.49%和 73.05%,主要为银行存款。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预付账款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 12.40%、9.88%、17.74%和 17194、.69%,主要对市政建设工程公司因建设水厂、管线而支付的工程款。(b)非流动资产分析 表 5-15 赤峰自来水最近三年及一期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6 月末月末 2016 年末年末 2015 年末年末 2014 年末年末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投资性房地产 49.10 0.17%50.82 0.19%54.16 0.23%57.49 0.28%固定资产 24,195.20 82.45%21,858.95 81.54%20,588.64 86.59%16,602.96 81.54%在建工程 3,88195、5.12 13.24%3,658.10 13.65%1,830.96 7.70%2,270.10 11.15%工程物资 66.35 0.23%66.35 0.25%79.45 0.33%108.00 0.53%无形资产 1,149.56 3.92%1,174.54 4.38%1,222.61 5.14%1,323.81 6.50%其他非流动资产-0.00%-0.00%-0.00%-0.00%非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合计 29,345.34 100.00%26,808.76 100.00%23,775.83 100.00%20,362.37 100.00%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196、 6 月末,赤峰自来水非流动资产分别为 20,362.37万元、23,775.83 万元、26,808.76 万元和 29,345.34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67.75%、66.52%、68.26%和 77.13%。非流动资产主要以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为主。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固定资产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81.54%、86.59%、81.54%和 82.45%,主要为输水管线。2014-2016 年末及2017 年 6 月末,在建工程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15%、7.70%、13.65%和 13.24%,主要为水源/饮水/给水工程建设。截至197、 2016 年末,在建工程中规模较大的项目包括昭苏河水源工程(1,114.40 万元)、赤峰市中心城区水源、水厂改扩建工程(567.61 万元)和赤峰市中心城区二期供水工程(470.66 万元)等。2)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 表 5-16 赤峰自来水最近三年及一期负债构成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6 月末月末 2016 年末年末 2015 年末年末 2014 年末年末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流动负债合计 7,530.90 33.08%8,514.84 32.05%8,460.35 35.90%8,215.18 40.198、27%非流动负债合计 15,232.85 66.92%18,049.40 67.95%15,105.68 64.10%12,185.76 59.73%负债合计负债合计 22,763.75 100.00%26,564.24 100.00%23,566.04 100.00%20,400.95 100.00%赤峰自来水的负债主要由专项应付款、其他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构成,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的负债规模分别为 20,400.95 万元、23,566.04万元、26,564.24 万元和 22,763.75 万元。2015 年末、2016 年末的负债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 15.199、51%、12.72%。2015 年总负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长期应付款增加较多。2016 年总负债增长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专项应付款增加较多。(a)流动负债分析 表 5-17 赤峰自来水最近三年及一期流动负债构成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6 月末月末 2016 年末年末 2015 年末年末 2014 年末年末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短期借款-0.00%-0.00%-0.00%-0.00%应付账款 1,011.55 13.43%878.45 10.32%904.58 10.69%484.70 5.90%预收款项 1,0200、58.33 14.05%1,589.87 18.67%1,370.17 16.20%1,333.94 16.24%应付职工薪酬 449.67 5.97%776.28 9.12%808.70 9.56%700.20 8.52%应交税费 158.69 2.11%129.68 1.52%166.60 1.97%143.35 1.74%其他应付款 4,852.66 64.44%5,140.56 60.37%5,210.31 61.59%5,455.29 66.40%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0.00%-0.00%-0.00%-0.00%其他流动负债-0.00%-0.00%-0.00%97.71 1.19201、%流动负债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7,530.90 100.00%8,514.84 100.00%8,460.35 100.00%8,215.18 100.00%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赤峰自来水流动负债分别为 8,215.18 万元、8,460.35 万元、8,514.84 万元和 7,530.90 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 40.27%、35.90%、32.05%和 33.08%。从赤峰自来水流动负债的构成来看,其他应付款、预收款项和应付账款构成了流动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赤峰自来水其他应付款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66.202、40%、61.59%、60.37%和 64.44%,主要为代收的污水处理费、服务大厅收取的水费押金、应上交财政的水资源费等。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月末,赤峰自来水预收款项占流动负债的比例为 16.24%、16.20%、18.67%和14.05%,主要为自来水用户预存的水费。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赤峰自来水应付账款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 5.90%、10.69%、10.32%和 13.43%,主要为市政工程公司完工后质保期内的质保金等。(b)非流动负债分析 表 5-18 赤峰自来水最近三年及一期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203、017 年年 6 月末月末 2016 年末年末 2015 年末年末 2014 年末年末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长期借款-0.00%-0.00%3,000.00 19.86%3,500.00 28.72%应付债券-0.00%-0.00%-0.00%-0.00%长期应付款 3,776.24 24.79%3,776.24 20.92%3,776.24 25.00%1,576.24 12.94%专项应付款 5,825.08 38.24%8,022.19 44.45%3,242.69 21.47%2,597.19 21.31%其他非流动负债 5,204、631.53 36.97%6,250.97 34.63%5,086.76 33.67%4,512.34 37.03%非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合计 15,232.85 100.00%18,049.40 100.00%15,105.68 100.00%12,185.76 100.00%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赤峰自来水非流动负债分别为 12,185.76万元、15,105.68万元、18,049.40万元和15,232.85万元,分别占总负债的59.73%、64.10%、67.95%和 66.92%。赤峰自来水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2014-2016205、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专项应付款分别为 2,597.19 万元、3,242.69 万元、8,022.19 万元和 5,825.08 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负债的 21.31%、21.47%、44.45%和 38.24%。专项应付款主要是赤峰市建委、赤峰市财政局为赤峰市中心城区供水系统的改造而拨付的资本性投入,截至 2016 年末,具体包括中心城区配水管网改扩建工程(3,164.32 万元)、中心城区水源水厂改扩建工程(2,464.13 万元)、钢铁西街铁路桥-松州桥污水截留干管工程(1,300.00 万元)等。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长期应付款分别为 1,5206、76.24 万元、3,776.24 万元、3,776.24 万元和 3,776.24 万元,分别占非流动负债的 12.94%、25.00%、20.92%和 24.79%。长期应付款包括本金总额为 1,576.24 万元的三笔国债建设项目2和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对赤峰自来水金额为 2,200.00万元的增资3。(2)盈利能力分析 2 具体包括管网工程国债转贷资金 6,000,000.00 元,应急工程国债转贷资金 4,762,378.23 元,二期供水国债转贷资金 5,000,000.00 元。3 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赤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赤峰市城市基207、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四方签订投资协议,协议中约定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以 2,200 万元对自来水总公司进行增资,并全权委托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代为行使本次增资后农发重点发展基金对自来水总公司的全部权利,项目建设期为 2015 年 9 月 30 日至 2017 年 9 月 30 日,年投资收益率为 1.2%,截至 2017 年 6月末尚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表 5-19 赤峰自来水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万元,除百分比外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1-6 月月 2016 年年 2015 年年 2014 年年 营业总收入 4,803.75 9,236.06 9,417.31 8,41208、7.31 营业总成本 3,345.49 6,348.75 5,757.32 4,445.60 营业利润-803.23-1,953.10-1,349.49-732.74 利润总额-436.79-1,562.79-997.21-600.17 营业外收入 369.09 395.97 423.06 139.16 营业外支出 2.65 5.66 70.78 6.58 净利润-436.79-1,562.79-1,011.26-603.37 营业利润率-16.72%-21.15%-14.33%-8.71%净资产收益率-5.72%-12.29%-8.30%-6.25%注: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209、=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营业利润率=营业利润/营业总收入;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净资产,2017 年 6 月净资产收益率已年化处理 作为赤峰市中心城区主要的自来水供应企业,赤峰自来水近年来营收整体保持稳定增长态势,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8,417.31 万元、9,417.31 万元、9,236.06 万元和 4,803.75 万元。2014-2016 年,赤峰自来水水费收入分别为 5,396.76 万元、6,629.20 万元、6,699.71 万元,年化平均增长率为 11.42%。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210、1-6 月赤峰自来水分别实现净利润-603.37 万元、-1,011.26 万元、-1,562.79 万元和-436.79 万元。赤峰自来水近年来亏损规模扩大,主要是因为营业成本提升,随着水源地地下水位下降,取水成本(电费等)较前几年有所增加。在赤峰市中心城区水源水厂改扩建工程中,赤峰自来水已开工或计划开工凿取新的取水井,以避免水源短缺状况发生。此外,赤峰自来水管理费用规模亦较大,近三年的管理费用分别为 2,644.31 万元、2,753.99 万元和2,638.13 万元,主要是职工薪酬和社会保障,合计占管理费用的 70%以上。管理费用较高主要是由于赤峰自来水作为历史悠久的国有企业,拥有较多211、的离退休人员。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赤峰自来水营业外收入分别为 139.16 万元、423.06 万元、395.97 万元和 369.09 万元,主要为政府补助。(3)现金流量分析 声明 本内容不代表任何机构或个人的意见。仅供喜鹊来报星友交流学习使用,请勿通过任何途径传播。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喜鹊来报,获取更多干货 加入知识星球喜鹊来报,一起学习交流公司债、企业债、ABS#加入星球可收获#1、公司债、ABS、企业债法规案例等业务资料 2、债券投行实务问题提问、互动解答 3、结识优秀的同行,获得中肯的职业建议#奖励机制#我们希望每一位成员利用好这个圈内人平台 鼓励大胆212、提问、主动分享、积极回答 被点赞、评论超过 3 人,可获得红包奖励哦 表 5-20 赤峰自来水最近三年及一期现金流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1-6 月月 2016 年年 2015 年年 2014 年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46-1,319.77-446.92 1,797.1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727.06-5,070.55-3,066.87-3,641.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15.75 5,202.04 6,111.71 2,039.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2,308.77-1,188.29 2,597.92 194.47 213、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赤峰自来水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797.11 万元、-446.92 万元、-1,319.77 万元和-97.46 万元。其中,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来源为水费收入和代收的污水处理费,经营活动现金流出主要为上缴财政的(代收的)污水处理费、支付的取水成本、支付的制水成本、支付职工工资等。近年来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负主要是因为取水成本提升。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赤峰自来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641.94 万元、-3,066.87 万元、-5,0214、70.55 万元和-2,727.06 万元。由于赤峰自来水近年来持续进行中心城区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及水源地水厂改扩建工程等,导致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较多。在投资活动现金流入较少的情况下,近年来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均为负。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分析 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赤峰自来水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039.30 万元、6,111.71 万元、5,202.04 万元和 515.75 万元。赤峰自来水“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金额较高。(4)流动性与偿债能力分析 表 5-21 赤峰自来水最近三年及一期偿债指标 项目项目 2017215、 年年 1-6 月月 2016 年年 2015 年年 2014 年年 流动比率 1.16 1.46 1.41 1.18 速动比率 1.07 1.38 1.34 1.07 资产负债率 59.83%67.64%65.93%67.87%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赤峰自来水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18、1.41、1.46 和 1.16,速动比率分别为 1.07、1.34、1.38 和 1.07,近三年赤峰自来水的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提升显著。赤峰自来水近三年及一期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7.87%、65.93%、67.64%和 59.83%。6、资本市场公开融资情况及历史信用表现 截216、至 2017 年 6 月末,赤峰自来水未在资本市场进行公开融资。赤峰自来水提供的 企业信用报告(报告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13 日)显示,赤峰自来水存在 1 笔历史欠息及 10 笔关注类贷款。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提供的说明,该笔欠息是由于银行系统操作原因造成,目前赤峰自来水在中国银行贷款已全部正常结清。根据赤峰自来水出具的说明,前述 10 笔关注类贷款产生的原因是贷款存续期间(2004 年至 2008 年),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赤峰市城市信用社(今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分行)划分为关注类。截至 2008 年末,上述 10 笔贷款均已按期足额偿217、还完毕。7、主要债务情况及授信使用状况 赤峰自来水近三年来负债规模逐年增长,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6 月末,总负债分别为 20,400.95 万元、23,566.04 万元、26,564.24 万元和 22,763.75 万元,赤峰自来水的负债主要为专项应付款、其他非流动负债和其他应付款等。截至 2017 年 6 月末,赤峰自来水专项应付款余额为 5,825.08 万元、其他非流动负债余额为 5,631.53 万元、其他应付款余额为 4,852.66 万元、无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1)融资发生额 2017 年上半年,赤峰自来水总融资发生额为 0 亿元,具体明细如下:1)直接融218、资(如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增发股份等)表 5-22 2017 年上半年赤峰自来水直接融资情况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 发行规模发行规模 存续期间存续期间 发行利率发行利率 评级评级 用途用途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2)间接融资(如银行贷款、信托贷款等)表 5-23 2017 年上半年赤峰自来水间接融资情况 借款人借款人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 金额金额(元)(元)期限期限 利率利率 担保条件担保条件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2)融资余额 截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赤峰自来水融资余额为 0 亿元,具体明细如下:1)直接融资(如公司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增发股份等)表 5-24 截至 201219、7 年 6 月末赤峰自来水直接融资情况 产品名称产品名称 发行规模发行规模 存续期间存续期间 发行利率发行利率 评级评级 用途用途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2)间接融资(如银行贷款、信托贷款等)表 5-25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赤峰自来水间接融资情况 借款人借款人 产品产品名称名称 金额金额(元)(元)期限期限 利率利率 担保条件担保条件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赤峰自来水的银行授信额度为 0 元。8、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报告日期为 2017 年 7 月 13 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管理系统 企业信用报告,赤峰自来水无对外担保。(三)原始权益人与基础资产相关的220、业务情况 1、与基础资产相关的业务情况 原始权益人与基础资产相关的业务情况参见本章“一、原始权益人基本情况”之“(二)原始权益人主营业务情况及财务状况”部分。2、业务管理制度 赤峰自来水内部规章制度涉及服务规范、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工程管理、安全生产等多方面,并且在日常工作中严格参照相关制度执行,形成了一套比较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保障其生产活动的平稳运行。服务规范制度分类下,设有:营业岗位服务规范、管道安装岗位服务规范、供水管理岗位服务规范及制水岗位服务规范等相关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分类下,设有:财务部工作职责、物资计划审批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物资采购管理规定等相关管理办法。人力资源221、制度分类下,设有: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考勤管理制度、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制度、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干部管理办法(暂行)、待岗人员管理办法 及 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首席员工评选、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相关管理办法。工程管理制度分类下,设有:供水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及供水管网维护、维修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制度分类下,设有: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内部业务流程、水源地日常巡查工作制度、泵房运行管理制度、水质管理制度及水厂出入管理制度等相关管理办法。3、风险控制制度(1)风险控制理念 赤峰自来水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供水、优质服务”的原则,执行各项安全生产决议,实行安全责222、任制。总公司层面设立了综合治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全公司的治安防范、安全生产工作实行检查、指导和监督,并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公司还设立了水质检测中心等部门以检测出厂的自来水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确保市民能够使用到达标的自来水。公司下属的各水厂、生产部门也都依据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职责与管理办法,确保安全生产的进行。赤峰自来水的风险控制遵循如下原则:a.健全性原则:风险控制应当贯穿决策、执行和监督全过程,覆盖公司所属的各种业务和事项,涵盖公司各个部门和各级人员;b.相互制衡原则:公司应当在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业务流程等方面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223、,同时兼顾运营效率;c.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应当权衡实施成本与预期效益,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效果;d.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风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的风控程序,维护风控制度的有效执行;e.重要性原则:应当在全面控制的基础上,关注重要业务和高风险领域;f.适应性原则:应当与企业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风险管理体系 赤峰自来水为加强公司风险控制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生产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风险控制的法律、法规、标准224、规范等有关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包括财务、现金管理制度,安全调度制度,物资管理供应制度,信息网络服务制度,日常水质检测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设备检修制度,水源地日常巡查制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职责,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违章处罚制度等具体规定。(3)风险控制措施 赤峰自来水从多方面落实风险控制:加强员工教育,培养风险防范意识;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组织结构,明确部门授权分工;建立权责统一的风控防线,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监督制衡和检查反馈制度;建立有效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胜任能力;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重225、大事项确定切实有效的应对策略。二、二、管理人管理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一)管理人的经营情况和资信水平 2000 年 2 月 3 日,依据中国证监会文件(证监机构字199951 号)及北京市政府的要求,在改组原北京商品交易所的基础上,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汕尾市天乐投资公司等五家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了首创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并于 2004 年 1 月 15 日完成了增资扩股工作,并更名为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截至 2017 年 6 月末,首创证券注册资本为 65,000 万元。2016 年,首创证券营业总收入 11.02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5.04 亿元。2017年 1-6 月226、,首创证券营业总收入 3.84 亿元,实现利润总额 1.89 亿元。截至 2016年末,首创证券总资产 192.12 亿元,净资产 36.90 亿元;截至 2017 年 6 月末,首创证券总资产 186.42 亿元,净资产 38.03 亿元。公司资产负债规模合理,各项风险监管指标持续符合公司内部管理和监管机构要求。根据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出具的 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主体与“15 首创 01”2017 年跟踪评级报告(东方金诚债跟踪评字2017266 号),首创证券主体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二)管理人的客户资产管理业务情况 1、业务资质及业227、务开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向公司颁布的编号为证监许可 20111365 号的 关于核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资格的批复,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可从事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 2012 年起步,通过以证券投资为主的证券类集合资产管理产品和以非标准化资产投资为主的定向资产管理产品两大业务链为客户提供专业化、定制化的资产管理服务。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公司资产管理总规模 172.79 亿元。2、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 计划管理人在开展资产管理业务中,始终秉承稳健、规范的经营方针,一直以来都严格遵守监管部门对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相关规定,在资产证券化业228、务方面,公司一直将监管部门制定的各规范性文件作为自己的业务指导,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各项要求。在业务流程方面,计划管理人依据监管部门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及颁布机关对其做出的修订,结合公司特点对于非标准化资产投资制定了相应的业务管理制度,并将业务流程按照项目立项、项目预审、项目决策、项目实施、项目管理、项目退出六个阶段进行全程管理,同时针对各个流程制定了相应的操作规则。在风险控制方面,公司制定了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控制办法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办法等制度,并对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危机处理等相应规则进行细化,建立了多层次多维度的风控229、体系。公司对风险控制工作实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职责分工,并将风控管理流程分为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监测、风险应对四个流程。公司通过这种多层次、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运行机制,实现了风险控制的有效性和全面性。(三)违法违规情况 管理人最近一年没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三、三、资产服务机构资产服务机构基本情况基本情况(一)资产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 赤峰自来水为专项计划的资产服务机构。资产服务机构的设立、存续情况、最近一年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以及资信情况具体参见本计划说明书“第五章、一、原始权益人基本情况”部分。(二)与基础资产管理相关的业务情230、况 赤峰自来水为基础资产的管理服务,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对专项计划的基础资产具有良好的管理能力。根据服务协议,赤峰自来水应将专项计划的水费收入款与原始权益人自有财产、原始权益人持有或管理的其他财产严格区分并分别记账。赤峰自来水在基础资产回收款归集日前 2 个工作日内或接到管理人核查水费收款账户的相关通知后,有义务将水费收款账户中基础资产回收款的相关归集情况及当前累计金额向管理人报告。根据本期专项计划交易结构:(1)专项计划存续期间,资产服务机构应要求自来水用户将水费价款支付至水费收款账户。资产服务机构于水费收款账户以外的其他账户收取的基础资产回收款均应由资产服务机构于收到基础资产回收款后231、的 2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水费收款账户;(2)在每个基础资产回收款归集日,资产服务机构应当将水费收款账户中的基础资产回收款全部划转至资金归集账户,直至该日向资金归集账户划付的相应特定期间的累计划转金额达到下列两者较小的金额时为止:a)相应特定期间对应的必备金额;b)水费收款账户中的全部金额;(3)在每个现金流划转日,资产服务机构应将资金归集账户(标准条款中现金流划转日(a)情形时适用)或水费收款账户(标准条款中现金流划转日(b)情形时适用)中的基础资产回收款划转至专项计划账户;(4)专项计划根据标准条款第 17.2.2 款第(2)、(3)、(4)、(5)项的约定终止时,现金流划转日系指专项计划终232、止日,资产服务机构应将届时资金归集账户中剩余全部基础资产回收款划转至专项计划账户。上述安排将有助于管理人实现对基础资产现金流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因原始权益人不按时、不足额划付水费收入款、原始权益人挪用该等资金或该等资金与原始权益人自有资金混同而可能给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造成的损失,在一定程序上保证了基础资产与原始权益人自有资产或其他受托资产相独立。资产服务机构针对基础资产管理服务的相关制度、业务流程、风险控制措施以及基础资产管理服务业务的开展情况具体参见本计划说明书“第五章、一、原始权益人基本情况”部分。四、四、托管人托管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一)托管人基本情况 1、托管人概况 公司法定中文名233、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INDUSTRIAL BANK CO.,LTD.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住所:中国福州市湖东路 154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宁路 168 号 20 楼 邮政编码:200040 注册时间:1988 年 8 月 2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158142711F 注册资本:1,905,233.6751 万人民币4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成立于 1988 年 8 月,是经国务院、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首批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总行设在福建省福州市,2234、007 年 2 月 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股票代码:601166)。截至2017 年 6 月末,兴业银行注册资本 190.52 亿元。开业二十多年来,兴业银行始终坚持“真诚服务,相伴成长”的经营理念,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截至 2017 年 6 月末资产总额6.38 万亿元,较 2016 年末增长 4.91%,2017 年 1-6 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6.01 亿元,同比增长 7.34%,资产规模和经营效益均衡匹配,财务状况审慎稳健。根据英国银行家最新发布的全球 1000 强银行排名,2016 年兴业银行按一级资本排第 32 位,按总资产排第 3235、3 位,分别较上年提升 4 位和 9 位。截至 2016 年末,兴业银行已在全国各主要城市设立 126 家分行(含二级分行),2,003 家分支机构,建成覆盖全国、衔接境内外的完善服务网络。兴业银行先后收购或成立信托、金融租赁、基金管理、消费金融、经济研究咨询、数字金融服务等机构,形成了以银行为母体、涵盖各类主要金融牌照的现代金融服务集团。公司坚持稳健经营导向与转型创新驱动,以全面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积极推动集团内部整合和业务协同,重点从客户和产品两个维度,努力提升各项业务的流程效率与发展质效,有效增强专业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2、托管人经营情况及资信水平 4 2017 年 7 月,兴业银行236、收到 中国银监会关于兴业银行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银监复 2017 204 号),中国银监会已同意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20,774,190,751 元。截至 2017 年 8 月末,尚未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兴业银行在线托管产品 22,827 只,资产托管业务规模101,172.32 亿元,较期初增加 6,749.25 亿元,增长 7.15%;2017 年 1-6 月,兴业银行实现资产托管中间业务收入20.64亿元,同比增加0.30亿元,增长1.47%。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兴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规模 5,741.64 亿元,较期初增加 1,063.237、31 亿元;信托资产管理产品保管业务规模 22,763.50 亿元,较期初增加 2,167.76 亿元;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产品托管业务规模 20,554.48 亿元,较期初增加 438.04 亿元;私募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规模 3,803.06 亿元,较期初增加 494.48 亿元;银行理财产品托管业务规模 21,049.26 亿元,较期初增加1,564.59 亿元;基金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产品托管业务规模 9,908.18 亿元,较期初减少 645.80 亿元;保险资产管理产品托管业务规模 6,425.11 亿元,较期初减少578.26 亿元。表 5-26 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238、1-6 月兴业银行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百万元/%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6 月末月末/2017 年年 1-6 月月 2016 年末年末/2016 年年度度 2015 年末年末/2015 年度年度 2014 年末年末/2014 年度年度 总资产 6,384,658 6,085,895 5,298,880 4,406,39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 392,999 350,129 313,648 257,934 存款总额 3,008,219 2,694,751 2,483,923 2,267,780 贷款总额 2,284,665 2,079,814 1,779,408 1,593,148 营239、业收入 68,107 157,060 154,348 124,89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601 53,850 50,207 47,138 总资产收益率(%)0.5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61 17.28 18.89 21.2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34 16.80 18.63 21.00 存贷比(%)76.02 72.50 67.80 64.67 流动性比例(%)57.30 59.35 56.80 41.59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率(%)3.89 1.82 2.11 8.26 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率(%)15.18 11.38 12.62 20240、.44 不良贷款率(%)1.60 1.65 1.46 1.10 拨备覆盖率(%)222.51 210.51 210.08 250.21 拨贷比(%)3.57 3.48 3.07 2.76 成本收入比(%)24.21 23.39 21.59 23.78 资本充足率(%)11.87 12.02 11.19 11.29 一级资本充足率(%)9.26 9.23 9.19 8.89 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8.65 8.55 8.43 8.45 数据来源:兴业银行 2014-2016 年报、2017 年半年度报告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兴业银行资产总额 63,846.58 亿元,较 2016 年241、末增长4.91%;存贷款总额分别为 30,082.19 亿元和 22,846.65 亿元,较 2016 年末分别增长 11.63%和 9.85%。2017 年 1-6 月,兴业银行盈利能力保持较好水平,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16.01 亿元,同比增长 7.34%;总资产收益率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分别达到 0.51%和 8.61%。截至 2017 年 6 月末,兴业银行不良贷款余额 366.23 亿元,较期初增加 22.07 亿元;不良贷款比率 1.60%,较期初下降 0.05 个百分点。2017 年 1-6 月,兴业银行共计提拨备 142.53 亿元,期末拨贷比为 3.57%,拨备242、覆盖率为 222.51%,风险抵御能力进一步提升。根据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1 日出具的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兴业银行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二)托管人的托管业务资质 兴 业 银 行 现 持 有 中 国 银 监 会 核 发 的 金 融 许 可 证(机 构 编码:B0013H135010001),已依法获得许可经营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2005 年 4 月 26 日,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联合核准兴业银行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为关于核准兴业银行证券243、投资基金托管人资格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74 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取得了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综上所述,兴业银行具备担任专项计划托管人的主体资格,并已获得合法有效的内部授权。(三)托管业务管理制度 兴业银行严格遵守有关托管业务的法律法规、行业监管规章和行业有关规定,同时结合资产托管业务特点,制定了兴业银行资产托管账户管理办法 兴业银行分行资产托管业务操作规程(2016 年 12 月修订)等多项管理制度,确保业务的稳健运行,保证托管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资产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四)托管业务流程 1、开立账户 专项计划的资金清算、会计核算以及资产保管由兴业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负责,完全与兴业244、银行自有资产分开。兴业银行为专项计划以计划名义开立人民币资金账户,作为专项计划账户。专项计划账户的银行预留印鉴由管理人的财务专用章和托管人指定负责人的名章组成。专项计划的一切货币收支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接收专项计划募集资金、支付基础资产购买价款、接收水费收入款、接收差额支付承诺人及担保人支付的款项(如有)、存放专项计划资金、支付专项计划利益及专项计划费用,均必须通过专项计划账户进行。兴业银行将独立建账,与兴业银行的其他业务和其他托管业务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保证不同计划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务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以上措施能够保证专项计划资产与兴业银行自有资产以及托管的其他资产相互独245、立,确保计划资产的安全。2、托管流程(1)专项计划存续期间内,在每个现金流划转日,托管人应按照 托管协议的约定按时接收基础资产回收款。管理人应按时监督现金款项的收取;(2)托管人或托管人分支机构应于每个初始核算日(R-10 日)对专项计划账户进行核算,并按照相关格式要求向管理人提交到账通知书(“初始到账通知书”);(3)若在每个初始核算日,根据托管人或托管人分支机构的初始到账通知书,管理人确定发生差额支付启动事件第(a)项的,即管理人认为专项计划资金余额小于相应特定期间的必备金额的,管理人应在差额支付通知日(R-9 日)向差额支付承诺人发出差额支付通知书并提交相关证明,该通知同时抄送托管人;(246、4)若差额支付承诺人未能在差额支付划款日(R-8 日)充分完全履行差额支付义务的,管理人应在担保通知日(R-6 日)向担保人发出担保履约通知书并提交相关证明,该通知同时抄送托管人;(5)若在每个初始核算日,根据托管人或托管人分支机构的初始到账通知书,管理人确定发生差额支付启动事件第(a)项的,即专项计划资金余额小于相应特定期间的必备金额,在收到差额支付通知书的前提下,托管人应于差额支付资金核算日(R-7 日)对差额支付承诺人划付至专项计划账户的差额支付款项进行核算,托管人或托管人分支机构按照相关格式要求向管理人提交 到账通知书;(6)若管理人认为由专项计划资金余额小于相应特定期间的必备金额且差247、额支付承诺人无法在差额支付划款日(R-8 日)进行差额支付的,在收到担保履约通知书的前提下,托管人应于担保资金核算日(R-4 日)对担保人划付至专项计划账户的担保款项进行核算,托管人或托管人分支机构按照相关格式要求向管理人提交到账通知书;(7)管理人应于每个分配指令发出日(R-2 日)向托管人发出分配指令。托管人应根据管理人发出的分配指令,划出相应款项分别支付专项计划费用,并将当期需要支付给资产证券持有人的预期收益和/或本金不得晚于R-2日下午15:00点前从专项计划账户划转至中证登上海分公司指定的账户,由登记托管机构在兑付日(R+1 日)分配给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专项计划在每个兑付日分配完毕248、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应付本金以及应向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分配的违约金(如有)后,专项计划账户内仍有剩余资金的,则剩余资金将全部向次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进行分配;(8)托管人在分配专项计划利益之前,根据管理人的指令支付专项计划费用,然后根据划款指令将应分配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预期收益和/或本金(包含累计未分配预期收益和/或本金)及应向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分配的差额支付承诺人及担保人根据专项计划文件的约定而支付的违约金(如有)划拨至登记托管机构账户。(五)托管人风险控制措施 1、资产托管风险控制体系 兴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风险控制组织架构由总行内部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审计部249、法律与合规部,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察处及资产托管部各业务处室共同组成。总行内部控制委员会作为兴业银行内设专门委员会,主要负责兴业银行内部控制重大事项的审议,包括负责贯彻落实董事会对内部控制的决议要求;审议内部控制政策、内部控制基本制度;检查评价内部控制状况,监测评估内部控制体系的充分性和有效性,提出改进意见等。风险管理部作为兴业银行风险管理战略政策制定、实施及日常风险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对兴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审计部作为兴业银行内部审计的主管部门,对兴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工作进行检查、评价。法律与合规部作为总行内部控制委员会办公室所在部门,对兴业银行资产托管业250、务内部控制行使相关管理职责。资产托管部内部控制接受总行内部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部、审计部、法律与合规部的指导、监督和评价。资产托管部定期、不定期按照总行部门的部署上报相关材料。资产托管部的管理层依据其职权及分工,对其分管的业务处室的日常业务活动实施指导、监督,并召集部门会议听取各处室对工作情况的汇报。同时,管理层通过合同、报告等文件的审核、指令的审核签发,各类印章用印的签准等关键控制点对业务的实行有效监控。资产托管部内设稽核监察处,配备专职稽核监察人员,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独立的监督,保证兴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内部控制实施的有效性。资产托管251、部各业务处室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实施具体的内部控制措施。2、资产托管风险控制的模式(1)资产托管部内部控制实施三级管理模式,即建立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自控、互控、监控”三道风险控制防线:1)自控防线:各岗位职责明确,有详细的岗位说明书和业务流程,各岗位人员在上岗前均应知悉,在授权范围内承担责任;2)互控防线:建立重要业务处理凭据传递和信息沟通制度,相关处室和岗位之间相互制衡;3)监控防线:资产托管部内控处室及岗位具有独立性,负责对内控制度的执行情况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和反馈。(2)资产托管内部控制的措施:1)培育良好的内部控制文化,营造权责清晰、各负其责的内部控制环境,确保各项政策和制252、度的有效执行。2)关键岗位员工应当具有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依照证券业从业人员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行业声誉的行为准则从事资产托管工作,遵守证券业从业人员的各项执业行为准则。3)及时识别、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并对识别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结合风险承受度,确定相应的风险应对策略。4)兴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以“有限授权、区别授权、及时调整、权责一致”的原则进行业务授权,建立从总行高级管理层-托管部总经理-托管部各处室负责人-托管部各员工的分级授权制度。5)根据分工协作、相互制约、权责一致和简洁高效的原则,明确划分部门内各处室、岗位的工作职责,制定253、托管运营的各类操作规程和内部工作流程,建立职责分离、横向与纵向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形成部门内各处室明确的风险控制分工与相互制约机制。同时,应当在兴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中根据各岗位、角色岗位职责和权限进行严格的权限设置,系统内的权限设置均须独立复核,并且定期进行检查和更新。6)建立起覆盖兴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前、中、后台,规范托管运作各个环节,适应各类托管产品的制度流程体系。同时,根据业务发展和内部控制完善的需要,资产托管部应对相关制度和流程进行持续、动态的维护和更新。7)确保受托资产独立于托管人的自有资产。受托资产均有专用的资金账户、证券账户及其他资产账户,与银行自有资产相互独立。同时,资产托254、管部应对不同的受托资产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确保每一项受托资产在兴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中均是独立的会计主体,保证不同受托资产的相互独立。8)对不相容的职责岗位实行严格的分离。资金清算、会计核算和投资监督等重要岗位分别由不同人员担任,同一业务事项经办和复核职责分离,对于重要印鉴和重要空白凭证由不同人员分别妥善保管使用。9)以书面或者其他适当的形式,妥善保存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中的相关记录或者资料,确保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过程的可验证性,在内部监督过程中发现的记录缺失,应及时补充和完善。10)通过风险排查,定期、不定期的稽核检查,日常监督等方式,识别各类资产托管运营过程中各相关业务环节的内控缺陷。255、对于风险排查、稽核检查等过程中识别出的各内控缺陷,资产托管部稽核监察处牵头相关处室和岗位,落实整改和跟进。3、资产托管内部控制的内容 兴业银行制订了合理制度与流程保证只有在完整的、经授权的客户协议生效后,才能开始办理资产托管业务。确保完整、准确、及时地接收和记录客户托管资产。(1)账户管理的内部控制:确保账户设立和管理符合客户协议和适用法规的要求。(2)资金交易和清算的内部控制:确保被执行的非场内交易投资指令和相关的资金交易指令是有效力的,并被准确和及时地记录。确保投资和相关的资金交易被准确、及时地清算。确保资金支付经授权,并被准确和及时的处理和记录。(3)会计和估值的内部控制:确保公司行为被256、准确和及时地识别、处理和记录。确保投资收入被准确、及时地收取和记录。确保费用被准确计算,并及时地按照托管资产要求记录。确保根据法律法规或托管合同规定对托管资产进行估值,且组合资产的估值准确。(4)资产保管的内部控制:确保客户托管的资产组合中由第三方如存托机构持有的证券资产被准确完整地记录并定期对账。确保客户托管的资产组合中银行存款、清算备付金和保证金的余额被准确记录并定期对账。(5)投资监督的内部控制:确保客户托管资产组合的管理根据客户协议确定的投资目标进行,且投资指引和限制的遵循情况得到监督。(6)报告的内部控制:确保客户托管资产情况报告完整、准确,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给客户。确保向监管机构提257、交的监管报告经过审核与授权。(7)系统开发及变更管理的内部控制:确保系统开发和程序变更的需求经过授权人审批。确保系统开发和变更前经过需求分析,开发变更后经过测试。确保程序的上线经过审批,并对源代码及项目文档进行版本管理。(8)系统物理访问管理的内部控制:确保对计算机设备和存储介质的物理访问仅限于授权人员。确保计算机设备和存储介质受到物理环境的保护。(9)系统逻辑访问管理的内部控制:确保对系统配置了密码策略。确保系统和数据的访问与操作权限只分配给授权人员。确保对系统进行病毒防护和监控。(10)数据传输安全的内部控制:确保在服务机构与其对应数据交换方之间的数据传输安全。(11)数据备份和系统运维的258、内部控制:确保定期地备份系统数据,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可恢复性。确保对兴业银行资产托管业务系统的运行进行日常检查、维护和监控。(六)其他事项 最近一年内兴业银行及其负责资产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及其他有关机关的处罚。负责基金托管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基金管理公司无兼职的情况。五、差额支付承诺人五、差额支付承诺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 本期专项计划由原始权益人提供差额支付承诺,差额支付承诺人的基本情况详见本章“一、原始权益人基本情况”部分。根据赤峰自来水出具的赤峰水务水费收费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差额支付承诺函,赤峰自来水承诺:(a)在专项计划终止日259、之前,截至任何一个兑付日的前一个现金流划转日,由资金归集账户或水费收款账户转入专项计划账户的资金小于相应特定期间的必备金额时,赤峰自来水对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b)在专项计划终止日之后,管理人根据经有控制权的资产支持证券持有人大会审议通过的清算方案确认专项计划资产仍不足以支付所有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届时尚未获得支付的所有预期收益和本金时,赤峰自来水对差额部分承担补足义务。六、担保人六、担保人基本情况基本情况(一)担保人历史沿革、股权结构等基本资料 表 5-27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赤峰城投概况 注册名称 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Chifeng City Infra260、structure Investment&Development Co.,Ltd 法定代表人 张国丛 成立日期 2001 年 08 月 31 日 注册资本 36,999 万人民币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50400733245523U 注册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团大明街南侧、天义路西 1、历史沿革和存续情况 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原名“赤峰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城投”)是经赤政字200148 号、内政股批字200139号文件批准,于 2001 年 8 月 31 日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成立时注册资本为8,259.30 万元,其中以赤峰市公共261、交通总公司的净资产出资 7,314.50 万元,以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的净资产出资 944.80 万元。2003 年 8 月,根据内蒙古万泰华会计师事务所内万会验字(2003)第 88 号验资报告,赤峰市人民政府决议用赤峰红烨锌冶炼有限公司的 6,170.00 万元国家股及元宝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的 3,070.00 万元国有法人股来置换赤峰城投原来持有的赤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股权 7,314.50 万元及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的国有股权 944.80 万元。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980.70 万元,出资方式为股权出资,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9,240.00 万元。2004 年 2 月,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27,262、759.00 万元,由赤峰市财政局以货币资金形式出资,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为 36,999.00 万元。2006 年 6 月 16 日,公司出资人由赤峰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改为赤峰市经济委员会。2011 年 1 月 27 日,公司出资人由赤峰市经济委员会更改为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2016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出资人由赤峰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更改为赤峰市财政局。2016 年 12 月 9 日,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国有投融资(集团)公司组建工作方案(赤政办发201648 号),决定以赤峰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基础组建城建集团,集中整合全市城建类资产、资源及其他类资产。赤峰市政263、府将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赤峰市红山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等 13 家企业国有股权无偿划归公司所有,划转基准日为 2016 年12 月 31 日。2016 年 12 月 14 日,经赤峰市工商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局备案,赤峰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更名为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同时,根据中共赤峰市委办公厅赤峰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市政府部分工作部门调整的通知(赤党办字201618 号),公司的控股股东由赤峰市财政局变更为赤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2、股权结构 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由赤峰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全资持有,实际控制人为赤峰市人民政府。图 5264、-3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赤峰城投股权结构图 3、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 2017 年 6 月末,赤峰城投直接控股企业 64 家,其中,全资子公司 52家,且均纳入合并报表。表 5-28 2017 年 6 月末赤峰城投并表子公司情况 序序号号 企业名称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万元)(万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1 赤峰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 500.00 100 2 赤峰市海贝尔文化娱乐服务有限公司 990.00 100 3 赤峰市红山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300.00 100 4 赤峰市城投广告有限公司 100.00 100 5 赤峰市鑫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000.00 100 6265、 赤峰市公交总公司 479.10 100 7 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 5,517.50 100 8 赤峰市德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 12,000.00 100 9 赤峰市德润排水水质检测有限公司 10.00 100 10 赤峰城投园林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 100 11 赤峰利通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0.00 100 12 赤峰鼎铭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0 60 13 赤峰北城水网管理有限公司 442.00 100 14 赤峰鑫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00.00 51 15 赤峰市润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1,000.00 100 16 敖汉旗绿海新州城市基础设计投资开发有限公266、司 18,000.00 100 17 内蒙古红山玉研究开发有限公司 1,000.00 51 18 阿鲁科尔沁旗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607,500.00 100 19 林西县城乡统筹有限责任公司 449,200.00 100 20 翁牛特旗全宁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16,500.00 100 21 巴林右旗财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2,750.22 100 22 巴林右旗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133.00 62.18 23 巴林右旗大板镇吴泽污水处理厂 30.00 100 24 巴林右旗祥达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13,810.00 100 25 巴林右旗兴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67、00.00 100 序序号号 企业名称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万元)(万元)持股比例持股比例(%)26 峰市大板工业集中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285.00 100 27 宁城县宏瑞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6,000.00 100 28 克什克腾旗兴城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100 29 赤峰市松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1,000.00 100 30 赤峰龙乡锦程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100.00 100 31 赤峰信科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32 赤峰新城环保科技服务中心 200.00 100 33 喀喇沁旗城乡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10268、0 34 赤峰市元宝山区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35 赤峰元平路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000.00 100 36 赤峰市元宝山区汇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00.00 100 37 赤峰林之星苗木繁衍有限公司 250.00 100 38 赤峰祥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5,408.48 92.45 39 赤峰市赤元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15,000.00 100 40 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汽车站 239.00 100 41 内蒙古赤峰平庄国家粮食储备库 2,805.90 100 42 内蒙古赤峰元宝山国家粮食储备库 3,000.30 100 43 巴林左旗普惠城乡统269、筹发展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 100 44 巴林左旗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540.00 100 45 巴林左旗京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00 100 46 赤峰市红山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2,896.00 83.75 47 赤峰康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1,200.00 99.43 48 赤峰财汇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289.00 100 49 赤峰市红山区万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300.00 90 50 赤峰富龙供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9,996.00 100 51 赤峰富龙热电厂有限责任公司 19,878.00 100 52 赤峰270、新城富龙管道燃气有限公司 1,000.00 100 53 赤峰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20,918.00 100 54 赤峰富龙市政公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100 55 赤峰富龙燃气热力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200.00 100 56 赤峰富龙热力节能网络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500.00 100 57 赤峰桥北富龙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4,247.09 100 58 赤峰富龙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5,000.00 100 59 赤峰富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580.00 65.69 60 赤峰富龙非金属材料科技园有限责任公司 16,668.00 89.99 61 沈阳东大富龙矿物材料研发有限271、公司 100.00 51 62 赤峰富龙矿产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600.00 100 63 赤峰富龙珍珠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800.00 80 64 赤峰富龙供热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3,000.00 100 4、公司治理和组织结构情况(1)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按照现代化企业制度规范运作。公司下设董事会和总经理、监事会、经理层,不设股东会。1)董事会和总经理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公司总经理由董事会提名,由赤峰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国资部门)聘任或解聘,并向国资部门和董事会负责。公司不设股东272、会,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利机构和经营决策机构,对出资者负责,根据授权范围行使出资者权利,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董事会的决议及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注册资本和发行债券,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等重大事项必须报国资部门批准。公司董事会由 10 人组成,董事会成员由国资部门委派或更换。董事会每届任期 3 年。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国资部门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董事会成员可兼任公司总经理,但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担任成员企业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公司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负责向国资部门报告工作;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及国有资产营运方案;制定公司273、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方案,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并报国资部门批准;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审批公司的行政、财务、人事、审计、劳资、福利等各项重要规定和决议;提出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建议,报国资部门批准,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在授权范围内审定并修改公司章程;国资部门授予行使的其他职权。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经 1/3 以上的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董事会议;董事会会议应有 2/3 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过全体过半数的董事通过才生效,在董事会表决时若双方票数相等,董事长有两票表决权。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领导董事会工274、作,主持董事会议;签署公司重要文件;监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并向董事会报告,处理董事会权限内的事务;提名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人选,归国资部门任免。公司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和国有资产营运方案;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门负责人;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2)监事会 公司按国有企业财产监督管理条例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常设的外部监督机构,同时具有内部监事机构的职能,负责对董事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防止其滥用职权,侵犯公司股东、公司及公司员工275、的合法权益。监事会由 3 人组成,监事会成员及监事长由市政府委派或更换,监事长列席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主要行使以下职权:审查企业财务报告,监督、评价企业经营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查阅企业财务账目及有关资料,对有关人员提出询问;对董事、总经理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董事、总经理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相关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授权方授权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2)公司的组织结构 公司在组织结构方面遵循高效、精简的原则,根据公司业务特点及需要设置了办公室、财务部、计划部、土地经营部、融资部、园林工程部、市政276、工程部以及经营发展部等职能部门,各职能部门之间在业务开展中既保持相互的独立性又 声明 本内容不代表任何机构或个人的意见。仅供喜鹊来报星友交流学习使用,请勿通过任何途径传播。欢迎关注微信公众号喜鹊来报,获取更多干货 加入知识星球喜鹊来报,一起学习交流公司债、企业债、ABS#加入星球可收获#1、公司债、ABS、企业债法规案例等业务资料 2、债券投行实务问题提问、互动解答 3、结识优秀的同行,获得中肯的职业建议#奖励机制#我们希望每一位成员利用好这个圈内人平台 鼓励大胆提问、主动分享、积极回答 被点赞、评论超过 3 人,可获得红包奖励哦#加入星球可收获#1 保持协作的顺畅性。公司目前的组织结构如下图277、所示。图 5-4 赤峰城投组织结构图 资料来源:赤峰城投提供 5、资信水平及外部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2017 年 5 月 16 日出具的 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公司债券 2017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赤峰城投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为 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6、近三年违法违规情况 经调查,未发现担保人最近三年因违反证券法规受到处罚、或被中国证监会公开批评或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的情况。(二)担保人主营业务概况及财务情况 1、担保人所处行业分析(1)我国城市基础设施行业现状及前景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包括城市自来水、污水处理、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城市278、公用事业,城市道路、排水、防洪、照明等市政工程业,以及城市园林、绿化等园林绿化业等。城市基础设施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对于促进国民经济及地区经济快速健康发展、改善投资环境、强化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加强区域交流与协作有着积极的作用,是对国民经济发展具有全局性、先导性影响的基础行业。城市基础设施状况是城市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支撑,是城市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物质条件。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我国城市化进程一直保持稳步发展的态势。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镇化率年均提高1.02 个百分点;2000 年以来,城镇化率年均提高 1.36 个百分点,2011 年我国城镇化率首次279、超过了 50.00%。2016 年,我国城镇化率达到 57.35%,城镇常住人口达到了 7.93 亿。城市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载体,城市经济对我国GDP 的贡献率已超过 70.00%。根据 全国城镇体系规划(2005-2020),到 2020年,全国总人口将达到 14.50 亿,城镇人口达到 8.10-8.40 亿,城镇化水平达到56%-58%。城市基础设施的逐步配套和完善,对改善城市投资环境、提高经济效率、发挥城市经济核心区辐射功能等有着积极作用,对地方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对房地产业、商业服务业的快速发展有着明显的支撑和拉动作用。目前我国处于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城市基础设施总体水平仍然280、比较低,城市人口的急剧膨胀和城市规模的迅速扩大导致城市基础设施供给不足,从而制约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城市基础设施水平相对滞后始终是我国城市发展面临的紧迫问题。因此,预计未来较长的一段时间内,我国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行业以及相关的城建资源性资产开发业务将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良好势头。(2)赤峰市基础设施行业现状及前景 赤峰市隶属于内蒙古自治区,位于内蒙古、辽宁、河北三省交界处,全市辖三区七旗二县,总面积 9 万平方公里,居住着蒙、汉、回、满等 30 多个民族,常住人口 430 万,是内蒙古第一人口大市,其人口约占内蒙古人口的五分之一。依托于丰富的矿产及旅游资源,近年来赤峰市281、第二、第三产业发展较快,推动赤峰市经济保持较快发展。赤峰市作为东部地区重要城市之一,近年来生产总值平均增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016 年赤峰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1,933 亿元,较 2015 年增长 7.30%。从产业结构来看,赤峰市加大对第三产业的投入与关注,积极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16 年全市物流园区销售收入突破 500 亿元,红山物流园区获国家示范物流园区称号,旅游收入 228 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占 GDP 比重较 2015 年提高 0.2 个百分点。近年来,赤峰市政府抓住新常态下新机遇,综合施策稳定经济增长、多轮驱动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截至 2282、016 年底,赤峰市实施投资 5,000 万元以上重点项目 737 个,完成投资 961.4 亿元,实施了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冬季攻坚行动”,99 个项目签约落地,374 个项目前期加快推进,策划投资 1,000 万元以上项目1,200 个,其中 235 万千瓦自备电厂获批,马林有色金属产业园及中心城区 50公里地下综合管廊、50 公里环城水系治理项目开工建设,高铁项目全线开工,总理关注的铁南棚改全面完成。同时,赤峰市着眼长远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积极规划“十三五”发展,稳定工业生产,推动 81 户停产的规模以上企业实现复产,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7%。同时赤峰市政府积极推动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283、,2016 年全市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达到 1,381.5 亿元,较 15 年增长 18.8%,2017 年力争突破 1,500 亿元。赤峰市政府还积极运用国家对贫困旗县 IPO 扶持政策,启动企业上市四年行动计划,推动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赤峰分中心尽快落地运营,指导和帮助企业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此外,赤峰市政府积极做大做强赤峰经济开发区,2016 年完成了晋升国家高新区的申报工作,启动赤峰城区东部经济带规划与建设,大力推进元电改接冀北电网、开发区自备电厂、铜产业园区、浩克新能源汽车重组等前期工作。围绕建设宜居城市,扎实推进智慧城市、绿色交通、综合管廊、河道治理、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工作。围绕提升发展284、保障能力,谋划了千亿元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包,涵盖交通、水利、能源、电力、通讯等多个领域。围绕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市医院改造、职教城和健康养老园区建设等前期工作。围绕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撬动作用,大力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推出了千亿元PPP 重点项目。赤峰市已确定了中心城区“西移北扩”的发展思路和“沿河四片、外围三点”的城市框架。整个中心城区按东、中、西划分为三个区。东部以建设工业园区、工业为主;中部老城区以商贸、金融、生活居住为主;新城区以行政、文化、教育、生活居住为主。赤峰市新城区的建设于 2003 年启动,新城区规划控制面积 148 平方公里,共分 4 个组团 2 个园区285、,其中八家组团 24 平方公里,小新地组团 18 平方公里,北洼子组团 17 平方公里,陈营子组团 33 平方公里,红山农畜产品产业园 18 平方公里,西山生态园 39 平方公里。八家组团和小新地组团是赤峰市政治中心、组团级商贸中心,以教育、文化、卫生、体育、商贸、金融产业和企业总部经济为支撑;北洼子组团以科研、装备制造、信息产业为支撑;陈营子组团以文化传媒和旅游度假为支撑;红山农畜产品产业园区以突出地方特点的农畜产品加工业为支撑;西山生态产业园区结合森林城市、园林城市的创建,重点建设生态休闲景观。经过十年时间的建设,赤峰市新城区建成区面积达到 22 平方公里,入住人口 11 万人,完成投资 286、380 亿元。新城区基础设施陆续完成了“十二横七纵六桥”建设,园林景观完成了“一场两带两廊四园”建设,绿化面积约 350 万平方米;六道橡胶坝蓄水面积达到 70 万平方米,居住、商业、文教卫生、办公等各类建筑总面积达 700 多万平方米,现有学校 27 所,建成大型商场 4 处。赤峰的城市化进程正在不断加快,目前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还不能完全满足赤峰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客观要求,赤峰市新城区的建设将全面推进,未来赤峰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面临大好机遇。“十三五”期间,加快城镇化进程、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仍是赤峰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任务之一。未来赤峰市将继续推动新型城镇化的进程,严格执行赤峰市城市总体规划,287、加快百万人口区域性中心城市、旗县城关镇和重点小城镇建设,形成梯次分明、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到 2020 年全市城镇化率达到 56%,到 2030 年达到 67%。赤峰市未来几年的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是:加快中心城区组团开发建设,推动中心城区西移、北扩、东进,继续拉大城市框架,到 2030 年中心城区建设用地达到151.19 平方公里,人口达到 150 万人以上;推动新老城区同步协调发展,加快老旧小区、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步伐,合理规划、建设、改造街路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加快中心城区环路建设,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保障城市畅通;实施中心城区污水处理、中水回用、垃圾无害化288、处理和三座店至市区输水管道等工程,确保城市供气、供热、给排水安全;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牧区延伸,城乡关联产业向农村牧区拓展,公共财政向农村牧区倾斜,基本公共服务向农村牧区覆盖,加速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城乡协调发展。赤峰将以中心城市为核心,以次中心城市为枢纽,以旗县城关镇为节点,以中心小城镇为辐射点,构建布局合理的城镇体系。赤峰将不断加快推进城镇化步伐,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2、行业竞争地位 根据赤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有投融资(集团)公司组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赤政发201648 号文)”,赤峰市拟集中整合全市城建类资产、资源及其他类资源,划转了赤峰市下属旗289、县城投公司的股权、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市直属国有企业股权、以及市直行政事业相关资产等至赤峰城投名下,赤峰城投成为赤峰市及下属旗县唯一一家从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平台公司。赤峰城投自成立以来承担了赤峰市重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管理工作,以市政道路和园林景观为代表的一系列工程的建成,提高了赤峰市城市现代化水平,使新城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进一步提高。赤峰城投具备如下的优势:(1)实力雄厚、收益稳定 作为实施赤峰市中心城区“西移北扩”发展战略、开发建设赤峰新城区的重要主体,在新城区建设方面,赤峰城投实现了城市建设的投资主体、城市建设的业主和城市经营的主体的完美结合,在利用城市290、资源、加强产业化运作方面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探索出了一条面向市场、持续发展的道路,逐步发展成为一家规模雄厚、收益稳定的从事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的公司。(2)担保人具有垄断优势 赤峰城投作为赤峰市唯一一家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投资并经营城市、整合城市资源为一体的综合性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赤峰市尤其是新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的主体,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具有垄断优势。(3)投资建设经验丰富,业务优势明显 赤峰城投在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建立了完善的投资决策体系、建造和运营管理体系,为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和保持长期稳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形成了一套有效降低投资成本、291、保证项目质量、缩短工程工期的高效管理程序,具备明显的业务优势。(4)担保人具备较强的管理及人力资源优势 赤峰城投具有良好的企业管理模式,内部管理规范,决策程序科学。下属的各业务板块人力资源丰富,拥有一批专业团队,从不同的角度去推动和培育新城区的主导产业,推动专业团队、大企业总部及中介公司进入新城区,以全新的理念参与新城区的建设,极大地推动了新城区的建设快速前进。3、近三年主营业务情况 目前赤峰城投主要业务已拓展至基础设施建设、地产开发、会展酒店、文化娱乐、广告经营、公共交通、污水处理、自来水、热力、燃气、电力供应等多个领域。其经营范围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管理;酒店企业管理;国内旅游经292、营服务;餐饮服务;住宿等。2014-2016 年,赤峰城投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4.49 亿元、4.74 亿元和 4.10 亿元,净利润分别为 1.37 亿元、1.84 亿元和 1.96 亿元。赤峰城投的主营业务收入来源主要包括商品销售收入(自来水)、维护管理费和公共交通等,2016 年上述业务版块收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依次为 22.47%、21.55%和 19.71%。2017 年 1-6月,赤峰城投营业收入为 5.73 亿元,超过了 2016 年全年营业收入,主要是因为2016 年末并入的富龙热力、电力、燃气板块收入较高,占比 70.22%。2016 年占比最高的三个板块,商品销售收入(自来水)、293、维护管理费和公共交通占 2017 年1-6 月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38%、2.29%和 6.24%。表 5-29 赤峰城投最近三年一期营业收入结构 单位:万元,%业务名称业务名称 2017 年年 1-6 月月 2016 年年 2015 年年 2014 年年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富龙热力、电力、燃气 40,244.43 70.22%-0.00%-0.00%-0.00%商品销售收入(自来水)4,803.75 8.38%9,236.06 22.47%9,417.31 19.86%8,417.31 18.77%公共交通 3,574.10294、 6.24%8,098.53 19.71%8,666.98 18.28%9,009.49 20.09%维护管理费 1,311.85 2.29%8,857.14 21.55%9,315.46 19.64%6,000.00 13.38%园林工程 873.67 1.52%232.87 0.57%2,235.19 4.71%810.39 1.81%水业(污水处理)475.04 0.83%1,190.80 2.90%1,619.47 3.42%1,005.53 2.24%房地产业 253.93 0.44%1,055.58 2.57%387.71 0.82%2,925.18 6.52%广告传媒会展 47.295、20 0.08%1,812.82 4.41%1,154.75 2.44%1,241.05 2.77%其他 5,731.98 10.00%10,611.08 25.82%14,623.77 30.84%15,443.97 34.43%营业营业收入合计收入合计 57,315.95 100.00%41,094.88 100.00%47,420.64 100.00%44,852.92 100.00%资料来源:赤峰城投提供(1)维护管理板块 根据赤峰城投 2014 年 11 月 27 日与赤峰市人民政府签定的赤峰市新城区基础设施及附属配套项目委托管理协议书,赤峰市人民政府委托赤峰城投对赤峰市新城区八家组296、团、小新地组团 31 平方公里范围内的 200 余项基础设施配套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及管理,委托时间为 2015 年-2017 年,赤峰市政府每年支付给赤峰城投委托管理费用 9,300 万元。根据赤财国2016829 号,2016 年赤峰城投获得资产管理运营收入 8,857.14 万元,得益于运营成本下降,2016 年资产管理运营业务毛利率为 95.31%,该业务盈利能力增强。(2)公共交通板块 赤峰市公共交通总公司(以下简称“公交总公司”)是赤峰市公交客运的经营主体,公交总公司公交收费模式为市区内 1 元/次,市区外跨段收费。受公交车辆报废及运营线路合并减少影响,截至 2016 年末,公交总公司297、拥有运营车辆 574辆,同比减少 27.34%;营运线路 46 条,同比减少 1 条。受运营车辆及线路减少影响,2016 年公司公交运营业务实现收入 8,098.53 万元,同比下降 6.56%。但车辆报废及运营线路合并减少提高了公司公交运营业务毛利率,2016 年该业务毛利率提高 11.72 个百分点至-10.31%,由于公共交通定价受政府控制,该业务直接盈利能力仍较弱,但每年都会收到大量的公交燃油补贴,2016 年补贴金额达到7,947.21 万元。表 5-30 公交总公司运营情况 项目项目 2016 年年 2015 年年 运营车辆(辆)574 790 运营线路 46 47 公共交通收入(298、万元)8,098.53 8,666.98 资料来源: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0 年公司债券 2017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3)自来水板块 赤峰市自来水总公司(以下简称“赤峰自来水”)主要负责赤峰市红山区、松山区(不含新城区,即 306 国道以西)的供水,赤峰自来水拥有 2 座水厂,均采用地下水供水。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赤峰自来水的实际售水量分别为 2,247.48万吨、2,584.81 万吨、2,771.83 万吨和 1,519.91 万吨,2014-2016 年的复合增长率为 11.05%;2014-2016 年及 2017 年 1-6 月赤299、峰自来水水费收入分别为5,396.76 万元、6,629.20 万元、6,699.71 万元和 3,166.16 万元,2014-2016 年的复合增长率为 11.42%。2016 年赤峰自来水获得营业收入 9,236.06 万元,营业成本 6,348.75 万元,净利润-1,562.79 万元,主要系近年来水源井地下水位下降导致运营成本提高。(4)污水处理板块 赤峰市德润排水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德润排水”)经营污水处理业务,德润排水有污水处理厂 2 座,随着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改造升级,截至 2016 年末其日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至 28.5 万吨。德润排水收入由财政统一拨付,与公司污水处理量无300、关。2016 年德润排水获得收入 1,190.80 万元。(5)房地产板块 赤峰城投房地产业务由子公司赤峰市鑫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峰房地产”)经营。2016 年公司实现房地产业务收入 1,055.58 万元,仍来自阳光新城项目,毛利率提高至 60.68%主要系 2015 年结转成本规模较大所致,该项目已基本售罄。目前公司在建房地产项目为西城尚景项目(含一期和二期)。西城尚景项目为回迁安置小区,与政府签订了回购协议。根据赤峰市保障性住房合作协议和赤峰市保障性住房合作协议补充协议,项目建成后赤峰市人民政府按照成本价加工程总造价 3%的利润全部一次性回购,并分期支付回购款,未来随着该项301、目实施回购,将给公司房地产收入提供一定保障。截至 2016 年末,该两项目合计已投资 6.82 亿元,未来尚需投资 7.72 亿元。表 5-31 截至 2016 年末赤峰城投在建房地产项目情况 项目项目 总投资额总投资额(万元)(万元)已投资额已投资额(万元(万元)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平方米)(平方米)占地面积占地面积(平方米)(平方米)西城尚景一期 48,432 29,900 136,579 58,100 西城尚景二期 96,949 38,300 264,699 101,300 合计合计 145,381 68,200 401,278 159,400 资料来源: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302、 2010 年公司债券 2017 年跟踪信用评级报告(6)广告传媒会展板块 赤峰城投广告传媒会展板块包括会展、游园、园林、广告、小额贷款等业务。2016 年赤峰城投获得广告传媒会展游乐收入 1,812.82 万元,来自广告位出租及兴办各类展会业务,毛利率略微下滑至 84.33%;园林工程业务收入 232.72 万元,来自市政道路绿化业务,同比下降主要系该业务量减少所致。(7)富龙板块 富龙板块主要由 2016 年末并入赤峰城投的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龙集团”)负责运营。富龙集团注册资本 19,996.00 万元,经营范围为资产经营、资本运营、资产托管。多年来,富龙集团立足供303、热、燃气量大主业,通过资产运营,加强企业内控管理,企业规模不断扩大,核心竞争力稳步增强,从单一经营液化石油气的小型企业,已经发展成为产业涵盖供热、燃气、供电、房地产、市政设计与工程等领域的大型公用企业集团。2017 年 1-6 月,富龙热力、电力、燃气收入 40,244.43 万元,占赤峰城投营业收入的 70.22%。4、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赤峰城投聘请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对公司 2014-2016 年末的资产负债表,2014-2016 年度的利润表,2014-2016年度的现金流量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衡201500938 号304、天衡审字201600664 号、天衡审字201700968 号)。未经特别说明,本计划说明书中担保人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的财务数据均引自上述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7 年 1-6 月的财务数据引自担保人赤峰城投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1)合并资产负债表 表 5-32 赤峰城投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6 月末月末 2016 年末年末 2015 年末年末 2014 年末年末 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货币资金 1,019,539.41 624,210.45 97,169.17 53,879.27 应收票据 1,073.70 421.82-305、应收账款 20,618.73 26,108.33 3,319.34 2,388.08 预付款项 28,154.00 37,324.56 4,560.78 9,373.65 应收利息 1,085.90 1,085.90 1,168.75 37.82 其他应收款 1,265,466.51 967,911.74 451,647.77 460,735.16 存货 835,424.72 806,398.53 38,674.32 31,005.9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1-其他流动资产 16,392.02 14,502.09 49.56 31.13 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资产合计 3,187,755.306、00 2,477,963.42 596,589.69 557,451.03 非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发放贷款及垫款 3,398.15 1,570.26 6,087.42 9,811.9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5,314.10 65,314.10 14,330.00 14,330.00 长期应收款 2,976.00-长期股权投资 72,420.02 8,438.73 157.76 169.92 投资性房地产 21,579.07 21,580.79 52.51 55.84 固定资产 1,302,346.82 1,182,168.94 321,939.94 301,230.49 在建工程 2,09307、0,543.04 1,929,708.19 692,041.95 494,174.42 工程物资 83.51 627.62 79.45 108.00 无形资产 1,860,500.65 1,800,485.49 6,385.96 6,040.82 商誉 17.01 17.01-长期待摊费用 2,049.76 397.80 361.14 464.52 递延所得税资产 46,619.88 2,103.99 901.30 177.74 其他非流动资产 5,508,473.52 10,085.89-非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合计 5,508,473.52 5,022,498.81 1,042,337.4308、3 826,563.65 资产总计资产总计 8,696,228.52 7,500,462.23 1,638,927.12 1,384,014.68 流动负债:流动负债:短期借款 105,044.00 86,669.77-应付账款 43,301.88 46,253.09 8,609.31 14,417.03 预收款项 85,074.50 92,044.33 1,334.04 1,470.79 应付职工薪酬 1,553.05 3,407.70 1,634.78 1,479.07 应交税费 31,920.93 32,493.57 23,363.55 18,157.74 应付股利 2.79-其他应付款309、 1,128,270.39 742,655.07 108,332.92 55,905.3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59,614.81 216,682.92 105,727.94 93,160.00 流动负债合计流动负债合计 1,554,782.36 1,220,206.45 249,002.54 184,589.95 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长期借款 1,509,107.36 1,195,883.82 247,713.79 232,230.00 应付债券 242,678.50 195,555.13 145,970.64 182,545.27 长期应付款 628,546.38 340,846310、.25 163,876.40 7,732.50 专项应付款 98,860.40 92,034.20 26,780.00 40,193.40 递延收益 92,697.40 88,808.04 64,168.64 33,968.05 其他非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合计非流动负债合计 2,571,890.04 1,913,127.44 648,509.47 496,669.22 负债合计负债合计 4,126,672.40 3,133,333.89 897,512.01 681,259.17 股东权益:股东权益:实收资本 36,999.00 36,999.00 36,999.00 36,999.00 资本311、公积 4,383,743.89 4,191,481.77 587,890.78 567,596.91 减:库存股-专项储备 501.52 426.01-盈余公积 19,903.28 18,563.19 16,518.07 13,180.57 未分配利润 123,539.21 115,452.23 96,822.50 81,016.5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4,564,686.89 4,362,922.20 738,230.35 698,793.01 少数股东权益 4,869.23 4,206.14 3,184.77 3,962.50 所有者权益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4,569,556.1312、2 4,367,128.34 741,415.12 702,755.51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8,696,228.52 7,500,462.23 1,638,927.12 1,384,014.68 (2)合并利润表 表 5-33 赤峰城投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1-6 月月 2016 年度年度 2015 年度年度 2014 年度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一、营业总收入 57,677.04 41,664.36 49,926.12 45,816.46 其中:营业收入 57,315.95 41,094.88 47,420.64 44,852.9313、2 利息收入 361.09 569.47 2,505.48 963.55 二、营业总成本二、营业总成本 89,552.03 45,443.37 57,182.74 52,852.04 其中:营业成本 60,812.17 26,361.87 35,832.89 34,857.58 营业税金及附加 1,824.37 755.30 1,864.92 1,768.78 销售费用 3,656.09 3,996.47 3,517.70 3,338.91 管理费用 14,350.06 9,524.06 10,157.03 9,705.74 财务费用 9,277.48 1,197.83 1,342.98 1,314、815.36 资产减值损失-368.15 3,607.84 4,467.22 1,365.66 加: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2.83 203.28 291.79 151.0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0.45-三、营业利润三、营业利润-31,877.82-3,575.74-6,964.83-6,884.56 加:营业外收入 44,137.32 26,350.43 31,862.75 25,917.9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9.54 4.36 减:营业外支出 1,988.53 322.50 1,774.02 967.00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51.48 36.6315、6 四、利润总额四、利润总额 10,270.97 22,452.20 23,123.90 18,066.38 减:所得税费用 232.08 2,874.49 4,758.17 4,321.45 五、净利润五、净利润 10,038.89 19,577.70 18,365.74 13,744.9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427.06 20,674.85 19,143.47 少数所有者损益 611.83-1,097.15-777.74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七、综合收益总额 19,577.70 18,365.74 13,744.93 归属于316、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20,674.85 19,143.47 归属于少数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1,097.15-777.74 (3)现金流量表 表 5-34 赤峰城投最近三年及一期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1-6 月月 2016 年度年度 2015 年度年度 2014 年度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61,390.34 44,550.28 47,734.30 44,919.32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652.32 1,374.55 925.73 收到的税费返还-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317、现金 412,010.67 55,413.98 320,616.67 43,813.67 现金流入小计现金流入小计 473,401.01 100,616.58 369,725.53 89,658.7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74,895.50 48,986.90 32,552.16 42,735.48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914.00 784.00 10,755.0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8,541.49 15,405.23 16,660.29 17,774.40 支付的各项税费 3,561.26 1,023.55 3,619.53 2,580.84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318、动有关的现金 230,927.80 29,305.16 78,495.44 14,492.74 现金流出小计现金流出小计 327,926.05 93,806.84 132,111.42 88,338.47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5,474.96 6,809.75 237,614.11 1,320.25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0.30 202.82 303.95 220.6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到的现金净额 27.65 90.53 782.00 219.64 处319、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06,996.45-10,330.00 现金流入小计现金流入小计 27.95 407,289.80 1,085.95 10,770.24 购建固定、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230,524.43 74,964.12 200,882.12 66,251.46 投资支付的现金 102,487.18 30,980.00-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99.9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现金流出小计现金流出小计 333,011.61 105,944.12 200,882.12 66,551.40 投资活动320、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2,983.66 301,345.69-199,796.17-55,781.15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926.20 49.00 18,460.00 4,000.00 借款收到的现金 794,043.48 330,110.00 116,255.63 84,6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90,259.63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现金流入小计现金流入小计 795,969.68 330,159.00 134,715.63 178,859.6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166,219.321、66 79,532.58 105,094.63 85,247.00 分配股利、利润和偿还利息支付的现金 43,093.19 31,740.57 24,149.04 16,814.1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819.18-现金流出小计现金流出小计 213,132.03 111,273.15 129,243.67 102,061.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2,837.65 218,885.85 5,471.96 76,798.47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四、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39322、5,328.95 527,041.29 43,289.90 22,337.5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624,210.45 97,169.17 53,879.27 31,541.7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019,539.41 624,210.45 97,169.17 53,879.27 5、主要财务指标分析(1)资产负债结构分析 1)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 表 5-35 赤峰城投最近三年及一期资产构成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6 月末月末 2016 年末年末 2015 年末年末 2014 年末年末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323、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流动资产合计 3,187,755.00 36.66%2,477,963.42 33.04%596,589.69 36.40%557,451.03 40.28%非流动资产合计 5,508,473.52 63.34%5,022,498.81 66.96%1,042,337.43 63.60%826,563.65 59.72%资产总计资产总计 8,696,228.52 100.00%7,500,462.23 100.00%1,638,927.12 100.00%1,384,014.68 100.00%赤峰城投的总资产主要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固定324、资产与其他应收款组成,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的总资产规模分别为 1,384,014.68 万元、1,638,927.12 万元、7,500,462.23 万元和 8,696,228.52 万元。2015 年末、2016年末的总资产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 18.42%和 357.64%。2016 年度,赤峰城投各项财务数据较前两年变动规模较大,主要原因是为充分整合、集中利用国有资产、资源,做大做强全市国有企业,赤峰市人民政府于2016 年 12 月印发国有投融资(集团)公司组建工作方案(赤政发201648号)”,决定以赤峰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基础,划转赤峰市下325、属旗县城投公司的股权、赤峰富龙公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市直属国有企业股权、以及市直行政事业相关资产等至赤峰城投名下,原赤峰市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更名为赤峰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股权的划转基准日为 2016 年 12 月 31 日。(a)流动资产分析 表 5-36 赤峰城投最近三年及一期流动资产构成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6 月末月末 2016 年末年末 2015 年末年末 2014 年末年末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货币资金 1,019,539.41 31.98%624,210.45 25326、.19%97,169.17 16.29%53,879.27 9.67%应收票据 1,073.70 0.03%421.82 0.02%-0.00%-0.00%应收账款 20,618.73 0.65%26,108.33 1.05%3,319.34 0.56%2,388.08 0.43%预付款项 28,154.00 0.88%37,324.56 1.51%4,560.78 0.76%9,373.65 1.68%应收利息 1,085.90 0.03%1,085.90 0.04%1,168.75 0.20%37.82 0.01%其他应收款 1,265,466.51 39.70%967,911.74 39327、.06%451,647.77 75.70%460,735.16 82.65%存货 835,424.72 26.21%806,398.53 32.54%38,674.32 6.48%31,005.92 5.5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0.01 0.00%-0.00%-0.00%-0.00%其他流动资产 16,392.02 0.51%14,502.09 0.59%49.56 0.01%31.13 0.01%流动资产合计流动资产合计 3,187,755.00 100.00%2,477,963.42 100.00%596,589.69 100.00%557,451.03 100.00%2014-20328、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赤峰城投流动资产分别为 557,451.03 万元、596,589.69 万元、2,477,963.42 万元和 3,187,755.00 万元,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40.28%、36.40%、33.04%和 36.66%。赤峰城投流动资产主要以其他应收款、存货和货币资金为主。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其他应收款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82.65%、75.70%、39.06%和 39.70%,公司 2016 年其他应收款比 2015 年增加516,263.97 万元,主要由于新增合并企业增加,使得一年以内和三年以上其他应收款增加所致329、。其他应收款主要是与赤峰市财政局、元宝山区财政局等的往来款。从账龄来看,公司 2 年以上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657,636.63 万元,占其期末账面余额的比重为 67.51%,3 年以上占其期末账面余额的比重达 55.03%;从前 5大应收对象来看,主要包括应收赤峰市财政局 313,100.97 万元、元宝山区财政局109,786.85 万元、克什克腾旗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 20,336.67 万元、赤峰松山区商贸物流城 20,000.00 万元、松山区财政局 18,944.01 万元,合计占其他应收款期末账面余额的比重为 49.50%。整体而言,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龄较长,对营运资金形成占用。2330、014-2016年末及2017年6月末,存货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5.56%、6.48%、32.54%和 26.21%。公司存货以开发成本、消耗性生物资产以及产成品为主,2016年末账面价值 806,398.53 万元,其中开发成本 593,782.95 万元,主要为房地产项目及土地开发成本等;苗圃树木等消耗性生物资产 176,482.60 万元;粮食等产成品 26,716.92 万元。2014-2016 年末及 2017 年 6 月末,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9.67%、16.29%、25.19%和 31.98%,赤峰城投 2016 年末货币资金账面价值 624,210.45万元,同比增长331、 542.40%,其中银行存款占比 99.97%,货币资金不存在使用受限情况。(b)非流动资产分析 表 5-37 赤峰城投最近三年及一期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占比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项目 2017 年年 6 月末月末 2016 年末年末 2015 年末年末 2014 年末年末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金额金额 占比占比 发放贷款及垫款 3,398.15 0.06%1,570.26 0.03%6,087.42 0.58%9,811.90 1.19%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05,314.10 1.91%65,314.10 1.30%14,330.00 1.37%14,3332、30.00 1.73%长期应收款 2,976.00 0.05%-0.00%-0.00%-0.00%长期股权投资 72,420.02 1.31%8,438.73 0.17%157.76 0.02%169.92 0.02%投资性房地产 21,579.07 0.39%21,580.79 0.43%52.51 0.01%55.84 0.01%固定资产 1,302,346.82 23.64%1,182,168.94 23.54%321,939.94 30.89%301,230.49 36.44%在建工程 2,090,543.04 37.95%1,929,708.19 38.42%692,041.95 6333、6.39%494,174.42 59.79%工程物资 83.51 0.00%627.62 0.01%79.45 0.01%108.00 0.01%无形资产 1,860,500.65 33.78%1,800,485.49 35.85%6,385.96 0.61%6,040.82 0.73%商誉 17.01 0.00%17.01 0.00%-0.00%-0.00%长期待摊费用 625.52 0.01%397.80 0.01%361.14 0.03%464.52 0.06%递延所得税资产 2,049.76 0.04%2,103.99 0.04%901.30 0.09%177.74 0.02%其他非流动资产 46,619.88 0.85%10,085.89 0.20%-0.00%-0.00%非流动资产合计非流动资产合计 5,508,473.52 100.00%5,022,498.81 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