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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县廿地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公示版)(84页)
共和县廿地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公示版)(84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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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规划
上传人:Le****97 编号:1257352 2024-11-19 84页 735.23KB
1、共和县廿地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公示版廿地乡人民政府2024 年 11 月1目录前言.1第一章 规划背景.3第一节 禀赋与条件.3第二节 现状与问题.5第三节 挑战与机遇.7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目标战略.8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8第二节 总体定位.10第三节 开发保护目标与战略.11第三章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16第一节 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16第二节 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22第三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22第四节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23第四章 保护生态空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25第一节 增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和管控.25第二节 加强生态2、资源保护与利用.26第三节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27第五章 巩固农业空间,提标升级绿色有机农畜产品.31第一节 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31第二节 重点拓展农畜产品生产空间.33第三节 强化草地资源保护利用.342第四节 有序实施农用地综合整治.35第六章 优化建设空间,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37第一节 优化镇村空间体系.37第二节 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38第三节 引导产业空间布局.43第四节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44第五节 促进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47第七章 集镇规划.49第一节 空间结构.49第二节 功能与用地布局.49第三节 居住与住房保障3、.50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50第五节 绿地和开敞空间.51第六节 综合交通体系.51第七节 市政基础设施布局.52第八节 第八节 综合防灾减灾.55第九节 城镇风貌引导与管控.57第十节 五线管控.58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与景观风貌引导.60第一节 整体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化价值.60第二节 美丽城镇建设与风貌引导.61第九章 强化空间统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63第一节 优化综合(立体)交通和物流网络布局.633第二节 构建安全可靠水利基础设施网络.64第三节 保障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65第四节 推进绿色矿业建设.66第五节 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67第六节 第六节 构建韧4、性安全的综合防灾体系.70第七节 保障基础设施用地.74第十章 完善体制机制,高质量做好规划实施保障.76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76第二节 健全配套政策.77第三节 强化规划传导与用途管制.77第四节 近期安排.781前言廿地乡地处青藏高原东北缘,位于共和县中部,地处青海南山和共和盆地交界,是共和县现代生态农牧区与盆地现代农牧业协调区交界,是共和县中部城镇发展轴上的节点乡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推进“三个先行区”建设,科学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落实全5、省建设“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奋斗目标、着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着力构建产业“四地”的要求,围绕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打造泛共和盆地绿色发展新增长极、紧抓区域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守护好“碧波荡漾青海湖”。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以及青海省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青办发202013 号)等相关政策,构建共和县“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共和县廿地乡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对共和县国民经济6、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2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共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落实和细化,是统筹全乡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作出的具体安排和部署,是各层次空间规划的编制依据,是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本规划范围涉及乡域和集镇两个层次。乡域规划范围为廿地乡行政辖区内范围,统筹全域全要素规划管理,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具体部署,对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细化落实;集镇范围为廿地村集中建设区,面积 14.80 公顷,重点细化土地使用和空间布局,侧重功能完善和结构优化;乡域与集镇要落实重要管控要素的系统传导和衔接。规划基期为2020 年,规划期7、限为 2021-2035 年,近期到 2025 年,远景展望到 2050 年。文本中加下划线的内容以及附表中约束性指标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本规划自海南州人民政府批复之日起生效,由廿地乡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修改。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者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本规划的,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3第一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禀赋与条件第 1 条基本情况山地向盆地过渡区域。廿地乡地形属于塔拉盆地中的一部分,整体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北部是青海南山,中部是塔拉盆地,山地盆地相间,地势整体格局清晰。生态本底良好,生态重要性突出。乡域范围内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北部青海湖是8、我国内陆最大的咸水湖,是全国重要的生态及物种多样性保护区域。乡域内恰让水库为共和县重要的水源地保护区。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人文底蕴深厚。文化底蕴深厚,拥有共和县境内最大的藏传佛教格鲁派院-千卜录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廿地乡境内多民族融合,民俗文化多样。区位优势显著。距县府驻地仅 25 公里,位于共和县中部城镇发展轴,是进入青南牧区和西藏的重要交通节点。乡域内过境道路主要是 109 国道和 G6 京藏高速,另有县道 304从中部穿过,是廿地乡对外联系的主要交通。共和机场位于乡域东部,县道 304 横穿机场和集镇,对外交通十分便利。专栏 1 主要自然资源总体状况土地资源。廿地乡总面积 730.64 9、平方千米,包括耕地面积 6.54 平方千米,占总用地的 0.89%;林地面积 22.31 平方千米,占总用地的 3.05%;草地面积4647.17 平方千米,占总用地的 88.57%;湿地面积 8.39 平方千米,占总用地的1.15%;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 2.30 平方千米,占总用地的 0.31%;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1.19 平方千米,均为村庄建设用地,占总用地的 0.16%;区域基础设施用地面积 3.00 平方千米,占总用地的 0.41%;其他建设用地面积 14.00 平方千米,占总用地的 1.92%;陆地水域面积 3.99 平方千米,占总用地的 0.55%;其他土地面积 21.76 平方10、千米,占总用地的 2.98%。水资源。乡域内陆地水域规模仅 3.99 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中部,规模较少。乡域内有一座水库恰让水库。水库位于沙珠玉内陆河的支流恰让沟上,为中小型水库。乡域内湿地规模 8.39 平方千米,主要类型为内陆滩涂,分布在乡域北部,少量分布在南部。生物资源。青海湖流域在中国植物区系分区上属泛北极植物区内青藏植物亚区的唐古特区,是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区域。青海湖流域内现有种子植物52 科,174 属,445 种。其中,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13 种。青海湖流域的动物区系组成,以典型青藏高原野生动物成分为主题,兽类以啮齿目、食肉目、偶蹄目种类较多,鸟类以雁形目、鸥形目数量居多11、,雀形目种类较多。青海湖流域共有兽类 6 目 16 科 42 种,鸟类 16 目 42 科 289 种,两栖爬行类 8 种,鱼类 8 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包括普氏原羚、黑颈鹤等 15 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包括藏原羚、鹅喉羚、岩羊、血雉、大天鹅等 31 种;特有种共 9 种,其中,中国特有种包括斑尾榛鸡、黑颈鹤、青海沙蜥等,青海湖特有种包括普氏原羚、青海湖裸鲤。5第二节现状与问题第 2 条现状成效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廿地乡生态环境质量整体呈现向好趋势,环湖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保护与治理工程以及政策与制度保障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进展。推进了全县“一湖一河、三山两盆地”的自然12、地理格局的总体稳定,其中“三山”中青海南山位于乡域北部,乡域大部分区域位于“两盆地”中的共和盆地。农业空间质效提升。廿地乡全面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耕地得到有效保护。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提高耕地利用等别。草地资源丰富,植被类型包括温性草原、高寒草原、高寒草甸、盐生草甸等,乡牧草地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 88.58%。城镇空间保障有效。全乡建设用地总量 1.19 平方千米,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仅 0.16%。近十年空间拓展较快,尤其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了产业用地迅速增加,环湖地区村庄旅游服务用地有效支撑了旅游业的发展。第 3 条主要问题生态环境脆弱。廿地乡生态格局优越,由山体、草原、湿地等13、要素构成天然的自然生态景观基底。但其地理位置偏远且海拔较高,自然条件较为恶劣。廿地乡位于青藏高原腹地,全乡平均海拔 3000 米以上,冬季寒冷漫长,空气稀薄,6气候干燥,降雨量小,冰冻期长,绝对无霜期短,日温差大,风速强,沙尘大,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限制了廿地乡的经济发展。自然灾害多发。廿地乡为全县自然灾害多发区,主要的灾害类型包括干旱、风沙、冰雹、山洪、霜冻、雪灾、鼠虫害、瘟疫等,这些对全乡畜牧业经济的发展有着严重的制约作用。产业发展受阻。廿地乡现状农牧业生产方式单一,生产力落后。现状农牧业种植、养殖方式传统,农牧业生产设施建设发展滞后,农牧业经济脆弱;加之干旱缺水,以及居民农牧业生产积极性降14、低等客观因素,使农牧业发展遇到瓶颈。公共设施、公用设施缺失。廿地乡各项设施落后,公共服务设施水平较差、基础设施不完善。目前集镇建设较为落后,公共服务设施严重缺失,全乡无幼儿园等教育设施,医疗卫生仅有村卫生室。公用设施欠账较多,污水排放能力严重不足、环卫设施品质不高、防灾设施严重不足。城乡空间特色有待凸显。廿地乡集镇绿化结构单一,观赏性有待提升,缺乏整体设计和标志性节点;公共空间不足,需要新增公共空间以增加居民生活的幸福感;建筑色彩繁杂,缺少标志节点建筑物,风貌亟待整体打造。村庄风貌整体亟需优化,建筑较为老旧,背街小巷风貌较差,生活污水未能统一收集处理。7第三节挑战与机遇第 4 条国土空间开发保15、护机遇“双碳”目标下绿色资源凸显新价值。廿地乡生态资源丰富,在“双碳”目标的大背景下,一方面,要求廿地乡促进生态价值保值增值,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另一方面,也要求共和深度挖掘生态资源潜力,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模式。共和县“四地”建设为廿地乡发展指明了重点。廿地乡有较好的资源禀赋,尤其清洁能源资源,是共和县清洁能源较丰富地区,产业“四地”建设为共和县未来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文化旅游服务产业、现代生态畜牧业、大数据信息技术产业,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了重大机遇。第 5 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挑战生态文明建设对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提出新要求。廿地乡位于青海南山与共和盆地交界,生态系统类型多样、生态保护重要性16、突出。生态约束趋紧要求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加强南山生态脆弱敏感区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高质量发展对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指引新方向。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国土空间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载体,与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相辅相成。应以全新视角看待和处理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的关系,高标准保护、高效率开发、高水平协调、高效能治理,构建8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自然灾害对国土空间安全韧性带来新挑战。廿地乡地质灾害主要包括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面积达 225.07 平方千米,地质灾害中风险区面积达 150.61 平方千米。气象灾害主要包括暴雨洪涝、冰17、雹、干旱、霜冻、连阴雨、雪灾等,潜在风险隐患多,季节性明显,影响区域广泛,防灾减灾任务繁重。人民群众对共同富裕美好生活向往对空间品质建设提出新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要求国土空间规划回归以人为本,聚焦民生,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乡建设品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城乡空间。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目标战略第一节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 6 条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18、地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锚定全县“123456”奋斗目标,围绕“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9细化落实共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的安全,统筹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强化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提高国土空间资源利用效率,为支撑廿地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筑牢根基。第 7 条基本原则安全底线原则。以风险评估为依据,守住粮食19、安全底线、生态安全底线、用水安全底线、防灾安全底线等。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强化底线约束,积极协调人、地、产、城、村关系,形成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的空间格局。生态优先原则。在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总体安全观指导下,探索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径,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加强整体保护与自然修复,全面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以人为本原则。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出发,塑造高品质城乡人居环境,构建高水平均等化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便捷完善的城乡交通和基础设施网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10协同融合原则。坚持区域协同,积极融入一带一20、路、兰西城镇群等区域战略,助力泛共和盆地城集镇绿色崛起,落实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高原美丽城镇建设等战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原则。立足廿地乡自然和人文禀赋、资源环境条件、发展阶段特征、区域地理格局、民族文化特色,充分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时代风貌,突出规划编制的针对性、实用性和特色化。第二节总体定位第 8 条总体定位落实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对廿地乡的城镇定位:共和县中部城镇发展轴上的重要节点;依托交通区位,发展农牧产品贸易仓储的商贸型小镇;共和县中部农牧基地型城镇。共和县中部城镇发展轴上的重要节点。廿地乡位于共和县中部城镇发展轴上,落实共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发展引导,发展以农牧产品和旅游21、商品的贸易、仓储、转运为支撑的商贸交通服务业,以旅游交通中转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发展农牧产品贸易仓储的商贸型小镇。廿地乡交通区位优势明显,乡域范围内有现状京藏高速 G6、国道 109、县道304、县道 306、县道 309 等,有规划江西沟高速连接线、共和县机场等,依托现状农牧产业资源本地、以各类区域交通设施为载体,重点发展农牧产品仓储贸易产业,发展成为共11和县中部商贸型小镇。共和县中部农牧基地型城镇。围绕农村农业优化发展,落实耕地保护和草原保护,积极发展现代农牧业,加强农田质量建设,促进农业生产提质增效,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与建设,改善提升农村生活环境,稳定粮食和蔬菜等城镇主要农产品供应的基本22、空间。第三节开发保护目标与战略第 9 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统筹城乡国土空间开发和保护,实现发展和管控的统一。夯实廿地乡重要生态屏障地位,优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的乡域空间格局,科学配置国土空间资源,强化国土空间底线管控,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全域全要素用途管制与自然资源统一管理,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推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国土空间保护水平大幅提高。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安全底线得到严格落实。共和盆地及青海南山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生态脆弱和23、退化严重区域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系统更加稳固,生态功能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生态安全屏障得到有效保障。国土空间开发效率显著提升。城乡空间集约高效,城乡12空间有序集聚,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国土空间支撑能力稳步增强。现代综合交通网络逐渐完善,国土空间对外联通能力和开放度全面增强,与周边城镇联系更加紧密。水利、能源、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得到有力保障,应对各类灾害的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升。国土空间品质持续提高。城乡社区生活圈建成全覆盖,人居环境品质得到全面增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乡村振兴战略取得实质进展。文化和自然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凸显廿地乡24、的城镇形象和环青海湖高原生态小镇的特色。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主要指标序序号号指标项(单位)指标项(单位)指标属指标属性性基期年基期年规划近期年规划近期年规划目标年规划目标年指标层指标层级级1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约束性35.5135.5135.51全域2用水总量(亿立方米)约束性-不高于上级下发指标不高于上级下发指标全域3耕地保有量(公顷)约束性653.82591.89591.89全域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约束性543.29543.29543.29全域5镇(乡)村建设用地面积(公顷)约束性118.65118.65118.65全域6城镇开发边界面积约束性-全域13(公顷)7森林覆盖率(%)25、预期性3.053.123.12全域8湿地保护率(%)预期性-28.19全域9新增生态修复面积(公顷)预期性-500全域10防洪堤坝达标率(%)建议性-95100全域11常住人口数量(万人)预期性0.40.480.5全域、集镇1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预期性51020全域13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约束性-集镇14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预期性-1.01.5集镇15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公里)约束性5.746.766.76集镇16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预期性247.18247.18247.18全域17国土开发强度(%)预期性2.49%2.49%2.49%全域18公共绿地、广场26、用地步行5 分钟覆盖率(%)预期性7090100集镇19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率(%)预期性-100100全域20乡镇污水处理率(%)预期性-95100全域21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预期性-95100全域第 10 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生态稳固战略。构筑青海湖生态安全屏障,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推进生态治理与生态修复。14锚固廿地乡生态基底,保证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不突破,加快推进生态空间的保育、修复和拓展,为城镇可持续发展提供生态本底支撑。绿色高效与精明增长战略。促进水资源和土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打造优美的人居自然环境,塑造可持续的水和生态环境。引导集镇空间有序建设,27、顺应发展趋势,保障城镇发展,遵循旅游城镇的发展规律,结合城镇能级提升和功能布局调整需求,为城市发展预留充足空间。宜居共享战略。加快提升廿地乡能级,促进人口、用地、产业、资金等各类要素向集镇聚集,不断加强区域影响力。强化乡镇特色,促进全域一体,充分挖掘生态及历史人文资源,加快培育乡镇特色,形成集镇地位突出、各级村庄特色凸显的城乡发展格局,促进在空间布局、产业经济、公共服务、生态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协调发展。魅力彰显战略。深入挖掘廿地乡本土文化,保护传统文化、民族文化、多民族文化融合的特色,提取相关文化元素塑造廿地独有风貌。立足商贸型小镇和农牧基地的特点,塑造生态魅力休闲区,建设高品质风景道28、与自驾游服务体系,推进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与农牧区旅游发展。聚力改革创新,提升质量效益,理顺政府、市场、社会关系,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保障和激励创新,构筑现代旅游新高地,增创生态文明新优势,构建城乡美丽新格局。15塑造城乡风貌,提升集镇品质,加快补足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创造多元包容的公共空间。16第三章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第一节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第 11 条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到 2035 年廿地乡耕地保护任务不少于 0.8878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 0.8149 万亩,主要分布在廿地村、拉龙村等。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29、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严禁通过擅自调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严禁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必须坚持农地农用,禁止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禁止闲置、撂荒永久基本农田,禁止以设施农用地为名乱占永久基本农田。专栏 2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规则耕地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并落实国家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具体办法和耕地保护补偿实施步骤按照自然资源部有关部门规定执行。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30、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青海省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各类非农建设、农业结构调整、造林种树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优先将适宜恢复为优质耕地的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以及盐碱地等未利用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统筹作为补17充耕地来源。地方各级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土空间规划,采取措施,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耕地总量减少的,由省人民政府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耕地质量降低的,由省人民政府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整治。新开垦和整31、治的耕地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非农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青海省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32、人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18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非农33、建设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青海省的有关规定,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的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第 12 条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至 2035 年,廿地乡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 0.3551 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恰让水库水源地及其周边区域。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调整。严格控制人为活动尤其是开发建设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和扰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的管控,依照法律法规执行。专栏 3 34、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严格规范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不视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管护巡护、保护执法、科学研究、调查监测、测绘导航、防灾减灾救灾、军事国防、疫情防控等活动及相关的必要设施修筑。原住居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允许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耕地、水产养殖规模和放牧强度(符合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开展种植、放牧、捕捞、养殖等活动,修筑生产生活设施。19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古生物化石调查发掘、标本采集和文物保35、护活动。按规定对人工商品林进行抚育采伐,或以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栖息地、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等为目的的树种更新,依法开展的林业采伐经营。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通讯和防洪、供水设施建设和船舶航行、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施运行维护改造。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包括:基础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远景调查等公益性工作;铀矿勘查开采活动,可办理矿业权登记;已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权继续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勘查区块范围)、保留、注36、销,当发现可供开采油气资源并探明储量时,可将开采拟占用的地表范围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调出生态保护红线;已依法设立的油气采矿权不扩大用地范围,继续开采,可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矿区范围)、注销;已依法设立的矿泉水和地热采矿权,在不超出已经核定的生产规模、不新增生产设施的前提下继续开采,可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矿区范围)、注销;已依法设立和新立铬、铜、镍、锂、钴、锆、钾盐、(中)重稀土矿等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开展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登记,因国家战略需要开展开采活动的,可办理采矿权登记。上述勘查开采活动,应落实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执行绿色勘查、开采及矿山环境生态修复相关要求。依据县级37、以上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开展的20生态修复。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其他人为活动。上述有限人为活动,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报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时,附省人民政府出具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上述活动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应征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或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意见。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法律法规执行。严格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审批除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之外,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按规定由自然资源部进行用地预审后,报国务院批准。报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时,附省人民政府基于国土38、空间规划“一张图”和用途管制要求的不可避让论证意见,说明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必要性、节约集约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和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涉及临时用地的,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有关要求,参照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定办理,严格落实恢复责任。稳妥有序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保护红线经国务院批准后,对需逐步退出的矿业权等,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退出计划,明确时序安排、补偿安置、生态修复等要求,确保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租赁、转换、39、购买等方式,对人工商品林实行统一管护,并将重要生态区位的人工商品林按规定逐步转为公益林。零星分布的已有水电、风电、光伏设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1进行管理,严禁扩大现有规模与范围,项目到期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做好生态修复。第 13 条强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防控地质灾害风险区。乡域地质灾害主要类型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主要分布于集镇及周边村庄地区,高风险区面积约 225.07 平方千米。城乡建设应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风险影响,分类明确风险管控措施,高风险区应采取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排危除险等整治措施严控风险。中风险区应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采取地质灾害综合整治措施开展治理,全力确保安全。低40、风险区要按规定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开展城乡建设。单独选址项目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要求,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配套实施相关防护工程。洪涝风险控制线。以水利部门依法划定的河湖管理范围为基础,将乡域主要水库、河湖湿地等洪涝水行泄、调蓄的自然空间划入洪涝风险控制线,保障防洪排涝系统完整性和通达性,洪涝风险控制线总面积 1.50 平方千米。对洪涝风险控制线内的耕地,在不妨碍行洪、蓄洪和输水等功能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城市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洪涝行泄空间;对妨碍行洪、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已建项目,依法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对桥梁、码头等审批类项目进行防洪影响评价,消除不利影响。22第二节41、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第 14 条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共和县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廿地乡为农产品主产区,以农产品生产为主。第 15 条加强主体功能区管控廿地乡为农产品主产区,严格保护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基本草原,限制农牧产品主产区建设用地过度增长,实施农村土地综合整治。优先保障粮食供给和粮食安全,保障和规范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支持农业规模化经营配套建设用地。新能源资源丰富的应大力探索光伏治沙、牧光互补模式,促进新能源与农牧业协调发展。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则应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第三节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第 16 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规划构建“一核一轴两廊四区”的国土空间总体格局。一核:廿地乡42、集镇作为乡域综合服务核心。一轴:沿京藏高速和县道公路串联乡政府与切扎村、拉龙村、羊让村、曲什纳村、共和机场形成乡村综合发展轴。两廊:两条通往夏拉草原各旅游景点的草原旅游发展廊道。四区:夏拉草原旅游片区、乡村经济发展片区、空港经济发展片区、现代农牧发展片区。23第四节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第 17 条生态保护区落实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对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及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进行严格保护。本次规划落实上位划定的生态保护区面积约 0.36 平方千米,占全乡国土总面积的 0.05%,主要分布在恰让水库水源保护地及其周边区域。第 18 条生态控制区生态控制区是生态保护区之外,具有特43、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自然区域,规划划定生态控制区 13.84平方千米,占全乡国土总面积的 1.89%,主要分布在乡域北部青海南山。第 19 条农田保护区落实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将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永久基本农田纳入农田保护区,规划划定农田保护区 5.43 平方千米,占全乡国土总面积的 0.74%,主要分布在廿地村和拉龙村。第 20 条乡村发展区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一般耕地、部分林地、村庄用地等以农业生产、林地保育、乡村发展为主的区域划定为乡村发展区。规划乡村发展区 710.78 平方千米,占全乡国24土总面44、积的 97.28%。其中村庄建设区 1.50 平方千米,占全乡国土总面积的 0.21%;一般农业区 26.12 平方千米,占全乡国土总面积的 3.57%;林业发展区 40.91 平方千米,占全乡国土总面积的 5.60%;牧业发展区 642.25 平方千米,占全乡国土总面积的 87.90%。乡村发展区重点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合理确定村庄建设边界,控制村庄建设用地总量,科学划定宅基地范围,优化宅基地布局,按一户一宅要求保障合理的宅基地需求,有序推进村庄用地更新改造,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第 21 条矿产能源发展区矿产能源发展区是为适应国家能源安全与矿业发展的重要陆域采矿区、战略性矿产储量区等区域,本次规45、划落实上位划定矿产能源发展区 0.24 平方千米。25第四章 保护生态空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第一节增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和管控第 22 条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地、以水定产、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严格落实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环境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以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发展规模、产业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2035 年,廿地乡用水总量控制在县级下达指标内。第 23 条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业节水水平支撑灌面增长,逐步降低农业用水占比,筑牢生态屏障,推进沙化土地治理,预留生态环境用水,坚持底线约束,提高用水效率,46、保障城乡生活用水,提高生活节水水平,推进廿地乡节水型社会建设。第 24 条加强河湖水域空间管控河湖水域布局。廿地乡水域主要由沟渠、坑塘、水库、河流组成。水域面积为 3.99 平方千米,占全域面积的 0.55%。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保护河湖水域岸线资源,严格落实恰卜恰河、扎布达沟等河湖管理范围线。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有效保护岸线资源,落实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明确岸线功能分区、优化岸线空间布局、规范岸线开发利用活动。26第二节加强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第 25 条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建立以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为主体的森林生态体系,加大重点地区生态治理力度,有效遏制水土流失47、,改善生态环境;稳定自然保护区面积,部分退化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治理与恢复;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森林经营、低效林改造,充分发挥林地生产潜力,提高林地质量;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制度;促进发展林下产业,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加强天然公益林、生态林的保护,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除国防建设、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特殊需要外,禁止占用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地,林地保有量保持稳定。到 2035 年,全乡森林覆盖率不低于 3.12%。第 26 条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加强湿地保护,保持既有空间不减少,并通过生态修复逐步恢复增加湿地面积,健全湿地48、保护体系,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依托生态本底优势,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和修复,强化青海湖自然岸线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重点保护青海湖自然保护地湿地资源。通过推进湿地生态恢复、湿地生物多样性恢复、青海湖水生态保护修复等建设工程,恢复和扩大蓄水面积,加强湖滩湖荡湿地保护,开展退化湿地修复、湿地植被修复,提升27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到 2035 年,廿地乡湿地保护率达到 28.19%。第 27 条荒漠资源保护与利用持续推进青海湖周边沙漠生态系统的复原、保护和利用,维护沙漠生态系统功能,增强沙漠生物多样性。在保护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发展沙漠生态观光旅游,打造生态沙漠游憩圣地。推49、进清洁能源发展与防沙治沙相结合,实现太阳能产业、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畜牧业发展有机结合。第三节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第 28 条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强化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与完整性的保护和修复。针对廿地乡生态脆弱、功能退化的现实问题,按照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的原则,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第 29 条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工程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提升草原、森林、湿地、河湖、荒漠等自然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筑牢生态安全格局。统50、筹协调推进“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工程,鼓励乔灌草结合、工程和生物措施相统一的生态修复工程,促进各项生态工程实施相得益彰。加大乡村河湖湿地生态系统保28护和恢复力度。大力推进荒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进绿色小水电改造。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第 30 条强化水生态保护与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构建流域尺度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单元,统筹实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推进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实施城镇周边水系连通等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现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精细化管理,系统推进恰卜恰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管理。加大水环境污染防治。51、从严核定水环境功能区纳污能力,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持续推进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推进恰卜恰河治理,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恰卜恰河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为类。至 2035 年,恰卜恰河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恰让水库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水源保护管理。实施恰让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及规范化建设。至 2035 年,廿地乡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 100%。第 31 条加强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加强共和盆地的水土流失防治,以地表植被建设、侵蚀沟道治理为重点,完善流域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体系,适时推进高标准淤地52、坝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生态清洁小29流域建设,着力构建城镇及其周边小流域生态优美、生活宜居的生态环境,维护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深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突出加强共和盆地风蚀水蚀防风固沙保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到 2035 年,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第 32 条实施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实施共和盆地荒漠化土地治理。对廿地乡沙漠化土地实施封沙育林育草工程,遏制沙漠化蔓延。遵循自然规律,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积极探索以放牧为主合理利用草场的生产经营方向,采取“沙漠+光伏+设施牧草种植”和飞播种草等治沙模式防止土地沙化,构建以林为主、林草结合的防风固沙林体系。第 33 条强化土壤污53、染防治完成全乡土壤污染源排查与整治,按照“分区分类”的原则,实施以风险管控为主的治理策略,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控制新增污染,实施重点污染源综合防控,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修复,防控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用地,实施关闭搬迁企业或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治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行污染地块全过程闭环管理。30第 34 条加强矿山生态修复严格实施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在集中矿山生态环境重点治理区,以无主矿山和闭坑矿山为重点,分区分阶段系统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实施矿山生态修复工程。以生态脆弱区、重要交通干线沿线、城镇周边为重54、点,优先对生态破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区域可持续发展的历史遗留矿山开展生态修复,消除或减轻次生地质灾害隐患,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逐步推进工矿废弃地土地复垦,加强新建、在建矿山损毁土地复垦年度计划管理、实施动态监控。第 35 条积极推进国土绿化工程深入开展国土绿化巩固提升行动,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筑牢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增进人民生态福祉。依托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等国家重点工程,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实施人工造林,继续推进国土绿化。不断拓展绿化空间,对重点生态脆弱区、宜林55、沙化土地、裸土地等实施造林绿化,有序安排年度绿化任务。31第五章 巩固农业空间,提标升级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第一节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第 36 条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将 0.8878 万亩耕地和 0.8149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带位置下达至各村,健全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机制,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完成情况定期考核,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突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强化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依法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合理56、引导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料、蔬菜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实施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建立耕地污染风险评估和污染土壤修复制度,有效保护优质耕地,逐步提高现有耕地质量。因地制宜,分类规划,综合配套,全面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第 37 条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各类非农建设选址布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确需依法占用的,必须严格落实“占一补一、32占优补优”的占补平衡要求,做到补充的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产能不下降。严格落实耕地57、占补平衡责任,大力实施土地整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规范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后期管理。第 38 条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田间道路、灌排渠道、电力系统并种植农田防护林,开展耕地提质改造,综合运用工程、技术和生物措施,积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促进耕地集中连片。开展旱改水、农田连片整治、土壤培肥改良等重大工程,加强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和节水技术推广,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以种植业生产适宜区为基础,结合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分布情况,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灌排设施和田间道路设施配套,培肥土壤,促进零散耕地集中连片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加强58、优质耕地储备,土地整治和新建高标准农田增加的耕地,集中连片、规模较大、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应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地区,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第 39 条持续推进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在对生态环境不造成不良影响和水资源承载范围内,大力推进耕地后备资源分布潜力较大的重点区域耕地开垦工程。充分利用其他草地、沙地、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大33力实施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耕地集中连片。以共和盆地为重点,选择规模较大、与现状耕地连片分布、有较好的水源灌溉条件的宜耕地农用地、未利用地,优先划入耕地战略储备区。第二节重点拓展农畜产品生产空间59、第 40 条提高集镇周边农业生产能力严格保护集镇周边农业空间,以城镇开发边界为约束有序引导城镇建设。加强集镇周边的农业生产区的水利建设,包括建设灌溉设施,保护水源等。通过流转方式集中形成规模化的农业生产基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应用高新技术,推广先进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民生产效益,提高农业生产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第 41 条发展优质高效特色农业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发展青稞、油菜、小麦、蔬菜、饲草产业,稳固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地位,实现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输出和重要农畜产品保障等功能,增加优质农畜产品供给。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加大扶持力度,保障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农业发展用地60、需要,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保障特色农产品发展空间,打造设施农产品品牌。34第三节强化草地资源保护利用第 42 条从严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实施更加严格的基本草原保护和管理,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加强基本草原保护力度,对基本草原实施严格的轮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草原,禁止乱采乱挖草原野生植物和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加强草原监管体系建设,提升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到 2035 年,廿地乡基本草原面积保持在草原面积的 80%以上。第 43 条合理利用草地资源,保障畜牧业生产空间对牧区生态环境恶劣,退化、沙化、盐渍化严重,不宜放牧,以及位于生61、态涵养区的草原,继续实施天然草原禁牧补助政策,实行禁牧封育。对禁牧区以外的天然草原根据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继续实施草畜平衡管理,落实奖励政策。以草定畜,优化牧区、农牧结合区和农区资源配置,推行“舍饲圈养、种养结合、农牧互补、牧繁农育”等循环生产模式。高效利用土地种植人工饲草,提升饲草料供给能力。支持暖棚、饲草基地、贮草棚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草场合理放牧和鼓励饲养畜结合。第 44 条加强退化草地综合治理根据高寒天然草地退化演替阶段和生态环境的不同,采用封育、松耙补播、施肥、防除毒杂草和鼠害防治等技术措35施,以快速恢复退化的草地植被和提高初级生产力。针对草原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实施退化62、草地、沙化草地综合治理,废弃定居点治理和修复,退化草场补播改良等项目,促进退化草原植被恢复,全面提升草原生态系统功能。到2035 年,全乡退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和修复,草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综合服务功能显著提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不低于 56.03%。第 45 条积极推进草原复合利用充分利用农牧交错带农林草多种资源,提高耦合性发展草牧业,在水资源充足,技术保障能力较好的地区,鼓励和支持利用农闲田、退耕还草地、饲草料地等土地资源,发展人工草地,增强饲草料就地供给保障能力。在生态红线范围外,依靠良好的生态资源,有序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鼓励打造一批草原旅游景区、度假地和精品旅游线路,推动63、草原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发展,拓宽牧民增收渠道。采取草原轮牧和草场休养等措施,利用牧光互补和科学养殖提高草原复合利用效益。引进现代化的养殖技术和管理方法,提升农牧民的养殖技能和管理水平,有效提高草原畜牧业的效益和可持续性。第四节有序实施农用地综合整治第 46 条统筹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突出耕地“三位一体”保护,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36规模经营的需要,统筹推进低效林草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土地整理、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建设,提高高标准农田比重。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实施耕地修复64、工程和土壤治理项目,积极开展土壤有机质提升。开展全域综合整治,推进恰卜恰河河道治理工程、农田水利配套及整治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提高农田水利配套。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建设高原生态良田。37第六章 优化建设空间,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第一节优化镇村空间体系第 47 条镇村空间结构本次规划形成“一核一轴四区”的镇村体系空间布局形式,其中:一核:廿地乡政府所在地作为乡域综合服务核心。一轴:沿京藏高速和县道公路串联乡政府与切扎村、拉龙村、羊让村、曲什纳村、共和机场形成乡村综合发展轴。四区:夏拉草原旅游片区、乡村经济发展片区、空港经济发展片区、现代农牧发展片区。第 48 条明确镇村等级规模引导三级规模65、镇村协调发展。规划形成集镇、中心村、基层村 3 个规模等级,推动乡域人口向集镇集中。集镇即廿地乡政府驻地,人口规模约 0.1 万人;中心村 1 个,即曲什纳村,规划人口规模 0.09 万人;基层村 3 个,即羊让村,规划人口规模 0.10 万人;拉龙村,规划人口规模 0.03 万人;切扎村,规划人口规模 0.18 万人。第 49 条提升城镇职能定位规划廿地乡为商贸流通型城镇,周边村庄根据自身的特色形成差异化分工,但均服务于集镇。集镇是全乡的政治、38经济、文化中心,服务全乡,主要承载综合服务职能;中心村有较好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主要承载发展种植、畜牧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与旅游服务职能;一66、般村主要承载畜牧业与旅游服务职能。第 50 条强化村庄分类引导分类引导、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充分尊重、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村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建设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因素,将全乡的 5 个行政村,按照集聚提升类、稳定发展类 2 种类型,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梯次推进,有序实现乡村振兴。集聚提升类村庄:廿地村、曲什纳村。稳定发展类村庄:切扎村、拉龙村、羊让村。第二节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第 51 条明确乡村振兴策略以新型城镇化为动力,乡村产业现代化为支撑,乡村数字化为手段。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按照“点-轴”开发模式,以小城镇建设为节点,重要交通廊道为轴线,辐射和带动乡村振兴发展。67、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充分发挥高原旅游资源和高原特色农牧产品优势,调整农业产业布局和结构,发39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服务业同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推进旅游业、农牧产业现代化发展。积极推进共和数字乡村国家示范县建设,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以大数据产业平台为依托,加快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助力乡村振兴。科学合理布局,分类施策,突出重点,开展高原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营造宜68、居适度的乡村生活空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第 52 条构建城乡融合的乡村振兴发展模式因地制宜,统筹乡镇发展定位和主导产业功能,以青藏高速、国道 109 等主要交通道路沿线区域为引导,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城乡要素流动,以旅串文带农带牧,积极推进特色镇村联动发展,全域乡村空间发展逐渐演化形成以城乡融合发展单元为基础的乡村振兴发展模式。第 53 条保障乡村建设用地优先使用闲置用地,提高乡村居民点用地集约水平。廿地乡位于农产品主产区,引导分散农村居民点向中心村集中,完善生产生活设施配置,建设生产设施完备、生活环境良好的高原美丽乡村。合理管控农村居民点用地,保障宅基地合理空间需求;在充69、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以现状农村居民点为基础,采用新建与扩建的形式规划布局农村集中居民40点。第 54 条统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空间强化全域用途管制引导,结合乡村振兴发展产业需求,合理安排乡村产业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冷链物流、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宿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引导农产品初加工、产地直销等产业在重点特色村庄合理布局、适度集中。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政策和点状供地实施政策,建立土地要素保障制度。积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为发展提供建设用地保障,挖潜低效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保障旅游用地、一二三产融70、合发展用地。第 55 条明确村庄建设管控和风貌指引村庄建设管控和风貌指引。在体现地域和农村特色的前提下,利用村庄的地形地貌和历史文化资源,协调好村庄与周边自然景观资源关系、注重村庄文化传承和保护,因地制宜分类提出村庄建设管控和风貌指引要求,落实村庄建筑面积、高度、建房风貌空间形态等内容,形成有机交融的空间关系,塑造富有地域特色的村庄建筑文化与风貌特色。严禁在山地高、陡无防护措施切坡建房。同时明确农业设施用地的面积、用途管制规定。公共和基础设施配套指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41乡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要求,结合村庄类型,分类提出不同村庄公共和基础设施配置要求和标准。国土综合71、整治与生态修复指引。严格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的各村域范围内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区域,分类提出不同村庄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要求和措施。第 56 条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到 2035 年,60%以上的村庄基本实现农牧业农牧区现代化;乡村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农牧业结构更加优化,产业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全面建立,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人的全面发展、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到 2050 年,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的乡村蓝图全面呈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全面振兴,全部村庄基本实现乡村72、现代化发展。第 57 条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综合整治规范有序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通过中心村建设、闲散居民点复垦、生态移民搬迁整治,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同时稳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废弃建设用地复垦等多种措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农业发展区乡村42重点加快新农村建设,原址就地改造农业区分散的小规模农村危房,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合理引导居民点集中布局。牧业发展区乡村总体遵循“大分散、小集中”的空间布局模式,形成季节性定居点,鼓励独立定居点牧民向周边城镇和中心村集中。生态保护区内乡村应尊重农牧民意愿,实施游牧民定居点建设,逐步搬出生态保73、护区,也可保留部分独立定居点,注重与区域生态环境相协调。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按照先批准后实施的要求,稳妥慎重推进村庄建设用地的复垦,着力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第 58 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依据乡村生态格局、自然肌理、乡土风情、建筑风格等,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修复。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保持乡村自然景观。推动农牧区生活污水分散处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及资源化利用,保障农牧区中小型规模垃圾填埋场、中转站和收集站建设。合理确定乡村建设用地74、规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严控生态空间转为农牧空间,实现乡村“留得住乡愁,守得住青山”的美丽乡村,助推全县乡村振兴。43第三节引导产业空间布局第 59 条优化产业结构体系以现代农牧业为基础,以乡村生态旅游、生态农业、交通服务为主导,以山林、草原、文化体验旅游为特色,打造农牧产品贸易仓储的商贸型小镇、共和县中部农牧基地型城镇。以农业园建设为依托,发展现代特色有机农业。着力建设现代化农业园。种植以春小麦、青稞、油菜等作物为主,加快农业现代化。畜牧养殖以藏羊和西蒙塔尔牛等为主要经济发展重点,扶持和壮大养殖大户和规模养殖户,加快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实现畜牧业的规模化,产业化发展。适度发展有机75、加工制造,提高农业附加值。以有机农畜牧产品为原料,藏羊和西蒙塔尔牛的皮、毛、绒、骨、血、肠,都具有很高的经济价值,适度发展特色有机加工制造产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附加值。依托有利交通区位,提供交通服务,建设商贸流通中心。利用廿地乡的交通位置以及特色农产品资源,立足于服务居民的基础上,发展成为以农牧产品贸易仓储为主的商贸型小镇。发挥生态与寺庙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提升完善旅游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在保护基础上,形成自然观光、44宗教朝觐等特色旅游产品。积极开发特色乡村旅游产品,立足现代特色种植业、养殖业以及夏拉草原等独特生态农业资源和千卜录寺等宗教资源,积极发展以“生态观光、民俗体验”76、等为内容,以“农业观光、农家乐、度假村”等为载体,打造集“生态、休闲”为一体化的旅游品牌。第 60 条统筹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形成“一核、一轴、两廊、四区”的产业空间布局。“一核”:廿地乡政府所在地作为乡域综合服务核心。“一轴”:沿京藏高速和县道公路串联乡政府与切扎村、拉龙村、羊让村、曲什纳村、共和机场形成乡村综合发展轴。“两廊”:两条通往夏拉草原各旅游景点的草原旅游发展廊道。“四区”:夏拉草原旅游片区、乡村经济发展片区、空港经济发展片区、现代农牧发展片区。第四节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第 61 条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保障用地供给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77、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总体思路,持续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丰富多层次多样化生活服务供给,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统筹落实县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形成“乡镇级村级”两级公共服务设45施布局体系。充分保障用地供给。统筹布局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和功能性设施,根据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优化土地供应调控机制,充分保障重要公共服务用地供给。将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用地纳入相关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充分予以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要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第 62 条建设城乡社区生活圈集镇打造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集镇划定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和 5-10 分钟社区生活圈78、两级服务圈层。集镇按 15分钟社区生活圈进行设施补充和完善。结合廿地乡实际服务管理人口的规模、构成及生产生活需求,合理确定集镇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及布局,合理布局教育、医疗、卫生、防疫和社会福利等相关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廿地乡旅游发展潜力突出,旅游服务设施可根据实际发展需求适度超前配置。规划至 2035 年,15 分钟社区生活圈覆盖率基本达到 100%。乡村打造 30 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形成“基本生活圈一次生活圈二次生活圈”三级空间分布体系。基本生活圈以基层村为服务对象,提供最基本日常生产生活服务项目,服务半径以 0.5-1.0 千米为宜;一次生活圈以中心村为依托,服务半径以 5-79、10 千米为宜;二次生活圈以集镇为依托,服46务半径以 20-40 千米为宜。根据村庄生活生产方式,兼顾考虑配置特色化服务设施。对于撤并搬迁类村庄不再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对于融入城镇类村庄以补齐基本生活圈为主。根据乡镇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及社区生活圈需要和相关标准规范,结合集镇实际服务管理人口的规模、构成及生产生活需求,合理确定集镇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及布局,合理布局教育、医疗、卫生、防疫和社会福利等相关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本次规划在集镇配置村委会、文化活动室、村级卫生室、小型超市、健身广场、幼儿园、小学和餐饮店、特产店。规划在羊让村、切扎村配置村委会、文化活动室、村级卫生室、小型超市、80、健身广场、幼儿园。规划在拉龙村和曲什纳村配置村委会、小卖部、村级卫生室和文化活动室。第 63 条加强公共服务用地管控和功能共享在详细规划编制中应充分保障各类公共服务用地,现状闲置的各类公共服务用地优先转为其他公共服务功能。鼓励利用存量空间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供给,鼓励多功能公共服务设施复合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运动和文化设施对外开放共享,鼓励公园绿地建设或改造中合理安排适宜的文体设施。47第五节促进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第 64 条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强新增建设用地管控。城镇空间以城镇开发边界约束,严格控制和引导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增长。建设项目优先利用存81、量土地,严格落实“增存挂钩”工作机制,引导产业向绿色产业园、人口向集镇集中。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节约集约用地,提高产业用地门槛,建立土地储备机制,探索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用地指标优先向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倾斜。挖掘潜力,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土地,破解闲置土地处置难题,加快实施低效用地清理整治。第 65 条盘活利用批而未用与闲置土地分类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分类盘活闲置用地。推进廿地乡区内批而未供土地的开发利用,积极盘活利用闲置土地,按照“一地一策”制定分类处置方案。摸清低效用地数量、类型和分布,科学合理界定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明确改造利用的目标任务、性质用途、规模布局、时序安82、排和保障措施等,落实改造单元和地块,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城镇功能再造、产业结构调整,确保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健康有序推进。第 66 条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顺应城乡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因地制宜、量力而行,48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低效建设用地整治。整合利用人口流出后腾出的各类土地,增加农业生产空间特别是耕地面积。49第七章 集镇规划第一节空间结构第 67 条空间布局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两轴、四片区”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一心:以乡政府为依托形成综合服务核心。两轴:综合服务轴、生态景观轴。四片区:83、综合服务区、活力宜居生活区、娱乐休闲服务区、文体教育发展区。第二节功能与用地布局第 68 条细化规划分区,明确用途分类引导划定居住生活区 6.94 公顷,占比 46.89%,集镇北部、南部及西部,居民集中居住片区;综合服务区 7.86 公顷,占比 53.11%,位于集镇中部廿地乡政府、体育场片区等。第 69 条落实空间结构,细化用地布局到 2035 年,规划集镇面积 14.80 公顷。其中:耕地面积 0.27 公顷,占集镇总面积的 1.84%;居住用地面积 6.29公顷,占集镇总面积的 42.45%;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 6.06 公顷,占集镇总面积的 40.91%;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 84、1.11 公顷,占集镇总面积的 7.48%;交通运输用地面积0.78 公顷,占集镇总面积的 5.30%;公用设施用地面积 0.04公顷,占集镇总面积的 0.2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 0.26公顷,占集镇总面积的 1.74%。具体地块用途、边界定位、开发建设强度、用地兼容等50规划管控要求在详细规划中确定。第三节居住与住房保障第 70 条居住空间布局规划至 2035 年,集镇居住用地主要分布于集镇南部和东北部,规划形成 3 个居住组团,总面积 6.09 公顷,居住总人口 1000 人。第四节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第 71 条生活圈规划构建 15 分钟城镇生活圈。规划集镇形成 1 个 15 分钟生85、活圈,公共服务设施围绕乡政府相对集中设置形成片区中心。集镇中部主要发展餐饮、住宿等服务业,设施配套上兼顾旅游服务人群需求。第 72 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机关团体用地。规划机关团体用地面积 1.41 公顷。主要为乡政府及相关部门、派出所和各村村委会所占用地,其中乡政府及相关部门集中办公,占地 0.78 公顷。文化用地。规划保留现状文化活动中心,占地面积 1.16公顷。教育用地。规划教育用地面积 1.74 公顷。对其配套设施进行完善,整体建筑外立面进行整治。新规划一处幼儿园用地,占地面积 0.23 公顷。体育用地。规划保留现状体育场馆,占地面积 1.20 公51顷。医疗卫生用地。规划保留现状的卫生院86、,占地 0.31 公顷,位于乡政府北侧。在其原址上进行改造扩建,加强医院内部绿化建设。第五节绿地和开敞空间第 73 条绿地和开敞空间布局优化调整绿地布局,完善绿地类型,科学配置绿地植物群落,提高绿地植物养护水平,丰富各绿地的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内涵,提升绿化质量。集镇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0.26 公顷。第六节综合交通体系第 74 条完善集镇道路系统构建干支协同、布局合理的城镇道路系统。综合考虑廿地乡现状交通,统筹集镇综合发展趋势,形成三级路网体系,整体路网系统形成“两横两纵”的骨架网络。两纵”为团结路、廿地路和北向延伸的希望路;“两横”为民族路和人民路。第 75 条完善道路红线宽度管控规划集镇道87、路网络包括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等级,适度提升集镇路网密度,合理预控弹性道路,总体路网密度控制不低于 8 千米/平方千米。合理控制道路红线宽度。节约用地,打造尺度宜居的街52道空间,主干路红线宽度控制在 8 米(保留现状国道 109 集镇段道路红线宽度),次干路为 6 米,支路为 2-4 米。科学配置道路横断面空间。根据道路等级功能,合理配置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道路绿化及附属设施空间,主干路以单幅路、三幅路为主,次干路以单幅路为主,营造友好慢行环境。第 76 条补齐停车设施短板打造供需平衡的公共停车设施体系。充分考虑廿地乡区在旅游高峰期间的停车需求,结合商业商务、休闲娱乐、旅游中心88、等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局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在集镇新增公共停车场 1 处,面积约 0.03 公顷。同时考虑过境车辆日常需求,在集镇主要道路沿街设置路内停车位。完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标准,按照“大类+小类”的分类指导模式,根据建筑物功能、特征划分,合理制定配建标准。对于大型设施、综合体等功能混合的建筑物,根据停车设施产权、共享等要求,合理确定配建标准。第七节市政基础设施布局第 77 条给水工程集镇日用水量约 65 立方米/日。本次规划仍采用现状恰让水库水源为集镇供水。集镇供水管网布置以环状为主,枝状为辅,形成环状和枝状相结合的供水系统,以保障水压稳定。规划沿主要路铺设给水管道。53第 78 条排水89、工程集镇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集镇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雨水就近排入河流水体,污水经污水管网系统收集处理后送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排除规划。雨水采用重力自流的排放方式。依据雨水排放原则,就近排入规划水体或市政雨水系统中,以缩短排水距离,减小雨水管渠断面及埋深。污水排除规划。集镇污水量为 52 立方米/天。集镇北部已建一处污水处理厂,占地 0.94 公顷,处理规模为 500 立方米/天。污水管道系统布置按照地形趋势和道路坡度,采用重力流形式排放。污水管道沿主要道路敷设。第 79 条电力工程集镇综合用电负荷为 0.18 万 KWh,电源保留现状 35KV变电站。电力线路采用架空线路形式敷设90、,满足现状变电站改扩建及高压走廊用地需求,规划范围内中压配电网以 10千伏线路为配电网络为主,低压侧 0.4 千伏供电半径不大于0.4 千米。第 80 条燃气工程集镇燃气采用天然气,规划远期建设燃气调压站一座,燃气气源为共和县综合门站。采用中、低压两级压力级制,燃气管网的布置采用环状为主、环枝结合的方式。规划沿主要道路布置中压燃气管线,管线管径 DN100-DN200。54第 81 条供热工程在保证采暖功效的同时实现节能环保的目的,集镇采用电空气源吸收式热泵空调系统、空气源热泵空调系统等灵活供暖方式。结合目前清洁能源普及推广情况,规划廿地乡未来以电采暖为主。第 82 条通信工程规划新增电信端局91、一座,位于乡政府南侧,占地 0.04公顷。公共服务设施、办公等建筑物要求设置电话交接间。规划范围内建设邮政支局、邮政所及信报箱群三级邮政服务网络。集镇的有线电视建设应充分发挥、利用现有网络功能,加快用户光缆网的建设,使区内的有线电视网络逐步由目前的光纤、电缆混合网向全光纤网过渡。根据廿地乡的发展实际,规划有线电视入户率达 90以上。第 83 条环卫工程生活垃圾的收集采用垃圾袋装化分类收集方式,经垃圾转运站压缩处理后转运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应由部门成立专门管理小组,统一管理,统一收运利用;医院垃圾须装入医院专用的密封袋中,禁止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作焚烧或消毒处理,所有垃圾92、采用密闭清运的运输方式。集镇西侧建设 1 处垃圾填埋场,占地面积 1.98 公顷。集镇规划 1 处小型垃圾转运站,集垃圾暂存、分拣、压缩、55处理、转运以及环卫车辆停放等功能于一体。规划每座公共厕所占地面积不小于 60 平方米;附建式公厕与其他建筑合建,每座建筑面积不小于 30 平方米。所有公厕均按不低于二类标准建造,主要布置于交通道路两侧、社会停车场、公园绿地等处,或设置于各公共服务设施区域、加油站、公交站及大型公建内。第八节第八节 综合防灾减灾第 84 条抗震减灾廿地乡集镇地震峰值加速度 0.10g,建设工程按照不低于地震烈度 7 度设防;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主要建筑应按照93、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提高至 0.15g,作为此类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结果确定其抗震设防要求。第 85 条防洪工程廿地乡集镇防洪工程按 20 年一遇标准设防,排涝标准为 20 年一遇。完善恰卜恰河堤防达标建设,按照洪涝风险控制线要求恢复天然雨洪通道、蓄滞洪空间;加强集镇外围水土流失治理,完善截洪沟布局,降低山洪入城风险,全面提升集镇防洪能力。第 86 条消防工程完善集镇消防安全布局,统筹优化集镇易燃易爆危险品56场所或设施布局。规划一处微型消防站,消防人员按照专职消防队进行设置。加强消防供水建设,形成市政94、水源为主、天然水源为辅的消防供水体系;加强消防通信建设,完善消防通信系统;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提高集镇道路承载大型消防车的能力,确保消防车通行能力。第 87 条地质灾害防治廿地乡集镇为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地质灾害防治划为重点防治区。深化地质灾害隐患点详细调查评价,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开发建设,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出的预防治理措施,有序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工作,评估结果为不适宜的场地不得进行开发建设,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的各种活动。综合采用工程治理、排危除险、避让搬迁、专业监测等多种措施,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降低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第 95、88 条应急体系依托乡政府建设应急指挥中心,配套建设综合应急指挥调度平台,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构建由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为协同、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结合学校、体育场、公园等设置固定避难场所,结合公园、广场等设置紧急避难疏散场地,以复合利用、应急转换57为主,不单独占地,集镇人均避难场所面积不低于 1.5 平方米。完善集镇避难疏散体系。结合乡卫生院,建设乡级应急医疗急救中心,保障集镇预留突发公共卫生救援基地用地,做好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第九节城镇风貌引导与管控第 89 条城镇风貌引导形成“一心、三轴、四片区”的城镇风貌格局。“一心”96、即综合服务核心,位于两轴交汇之处,以集镇为核心,打造承载商贸、文化休闲及旅游接待等复合功能的磁力极核。“三轴”核心发展轴,以穿过乡政府的东西向轴线为主,打造核心商业发展轴;旅游观光轴,沿街打造绿化景观,塑造旅游观光轴;文化体验轴,沿主要南北向道路打造文化体验轴。“四区”公共管理行政区、便民休闲服务区、活力宜居舒适区、文体教育发展区。加强风貌引导。建筑风格以现代风格为主,色彩以藏民族传统的白色、土黄色和红色为主。规划建筑主体色为灰色和白色,辅助色为土黄色,用于建筑外墙面,点缀色为藏红色和灰色,用于女儿墙、窗框窗楣等建筑细部装饰。控制建筑体量及高度。总体形成中低开发强度、集约紧凑的建设模式,单体建97、筑长度不应超过 80 米。严格按照要求控制建筑高度,临街商业建筑层数一般应设置为 1 至 2 层,58建筑高度不超过 9 米;重要的公共建筑及标志性建筑不得超过 4 层,建筑高度不超过 15 米;居住建筑以 1-2 层为宜。第十节五线管控第 90 条绿线管控将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广场等用地划入集镇绿线管控范围,总面积 0.26 公顷。城市绿线内所有建设活动均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在总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城市绿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98、设施应当限期迁出。绿线内可兼容设施道路、市政管线等线状交通、线状市政基础设施;因重大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确需调整绿线的,应保证绿线结构系统性;因建设或者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城市绿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 91 条黄线管控将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划入集镇黄线管控范围,主要包括公共交通设施、供电设施、通信设施、供燃气设施,总面积0.04 公顷。在总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城市黄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规划划定的城市黄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控,城市黄线一经批准,不得59擅自调整,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功能、布局变化等,需99、要调整城市黄线的,应进行规划论证,并保证基础设施的系统性和服务能力不降低。城市黄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60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与景观风貌引导第一节整体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化价值第 92 条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有序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包括廿地乡1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范围边界,按相应法律法规和批复的保护规划进行保护管理。第 93 条强化历史文化保护空间管控与利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包括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 处。严格遵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不允许改变文物的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遵循“不改变原状”的原则,做到“修旧100、如旧”,并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县文物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布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应按照原址保护、整体保护、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实施保护,并加强管理,继续予以登记并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加强对廿地乡独具特色的民俗节庆活动、民间口头文学、地方特产、特色美食、传统手工技能和表演艺术的保护。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级保护制度;积极利用活动广场,定期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庆活动,保护、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积极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活动,提供小型博物馆、传统艺61术表演场所、藏式餐厅、藏式101、旅馆等适宜的文化空间。积极利用旅游文化建设保护和推广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二节美丽城镇建设与风貌引导第 94 条构建美丽城镇景观以全面促进共和县高原美丽城镇建设,提升城镇功能品质,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规划目标,规划形成“生态草原、农牧商贸”的天蓝、地绿的魅力廿地乡,打造宜居、闲适、恬静的城乡总体风貌。第 95 条城乡特色风貌引导与管控强化集镇核心引领,统领景观风貌。集镇应明确风貌管控范围、结构、风貌廊道、风貌节点、城市天际线等内容,在总体上要突出廿地乡风貌特色元素,加强风貌协调性和可识别性。集镇突出“藏风新韵、古今交融”,建筑风格以新藏式为主,依托廿地乡得天独厚的生态本底和文化底蕴,抽象、102、简化藏式元素,活化利用唐蕃文化相关元素,弱化符号化的装饰,采用传统肌理演绎形式,包括围合式、簇群式、行列式,鼓励丰富多样的建筑组合形式。在滨水、滨湖部分与环境相协调,建筑组合不宜呆板单调。在集镇营造生态格局优越、地域文化突出的新藏式小镇整体风貌。乡村地区依托廿地乡的生态本底以及民俗文化,以生态保护为重点,保留特有的藏族居民风貌和牧区原生态格局,打造藏式传统风貌区。在生态休闲部分突出“尺度小巧、有机组团”,布局62体现依山傍水的小尺度、多组团、自由聚落肌理,严格控制建筑体量。划定城乡风貌分区,打造廿地景观格局。依托集镇区位及廿地乡生态环境,打造三个风貌分区,东部现代城镇风貌区:集镇风貌突出“藏风103、新韵、古今交融”,建筑风格以新藏式为主,依托廿地乡与恰卜恰中心城区相近的区位,塑造现代城镇风貌区;西南部沙漠化风貌区:切扎村西部及南部与沙珠玉乡接壤部分,依托丰富的自然景观进行综合保护、管控与适度开发,根据沙漠、草原等资源,塑造特色景观;北部南山风貌区:依托 G6 沿线优秀的自然景观与丰富的人文景观资源,协调保护、控制与适度开发,根据南山的资源禀赋塑造不同景观游览主题。63第九章 强化空间统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第一节优化综合(立体)交通和物流网络布局第 96 条构建综合交通体系落实上位重要交通的空间布局和控制要求,依托共和机场的发展,构建高效便捷的交通联系体系。廿地乡应抓住发展机遇,积极对104、接服务共和县乃至海南州全域的区域性对外交通枢纽,提升自身交通服务品质。第 97 条提质增效建设高标准公路网络构筑完善的高等级公路骨架网,至规划期末,形成“两横两纵一环”的高等级公路主骨架网络,实现高等级公路互联互通、覆盖成网。以优化路网结构和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至规划期末,普通国、省干线全部达到二级公路及以上技术标准,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共同支撑县域乡镇 1.5 小时交通便捷可达。延伸拓展农村公路网。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全县各行政村通双车道四级公路比例达 100%,推进较大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通双车道硬化公路,提升农村公路覆盖广度和深度。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105、,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属于高速公64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 30 米。第 98 条多式协同完善现代化物流体系构建完善的物流运输网络。结合县域城镇物流体系规划,加快建设廿地专业物流中心,在集镇设置一处物流集散点。依托覆盖乡域的综合立体交通网,构建公路为主的物流运输网络。完善乡村物流配送网络。加快推进农村生产生活资料配送网络建设,完善乡、村两级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有效解决乡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邮政和快递服务网点合作,推动客运班线代运货邮小件,实现优势互补,拓展服务范围。第二节构建安全可靠水利基106、础设施网络第 99 条镇村水利工程廿地乡以生态保护与自然修复并举,巩固和扩大生态保护建设成果,结合生态移民搬迁、牧民定居,实施人畜饮水标准化建设,提高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开展恰卜恰河中小河流治理及农村山洪沟道治理,不断完善防洪减灾体系,确保防洪安全。加快推进重点水源和骨干工程建设,实施完成廿地乡抗旱水源工程建设,保障乡镇居民用水。第 100 条 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统筹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完善流域65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保障恰卜恰河流域生态治理综合工程、去乎龙沟治理工程及其他农村沟道治理工程等项目建设用地。构建生态优美、生活宜居的生态环境。第三节保障国家清洁107、能源产业高地建设第 101 条 能源利用大力倡导绿色价值观,坚持节约优先理念,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扩大水能、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探索“清洁能源+生态+畜牧业+惠民+旅游”发展模式,重点开展清洁能源与改善生态环境、清洁能源与精准扶贫和清洁能源发电区域全覆盖的示范工作,实现清洁能源高效应用,打造清洁能源可持续利用示范样板。完善清洁能源可持续利用服务体系推动清洁能源产业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建设清洁能源智能化服务体系。清洁能源市场化、产业化,廿地乡农牧区采取清洁供暖工程和电采暖工程。第 102 条 能源用地引导与管控综合太阳能资源分布、风能资源108、分布、生态保护红线分布、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布、草地资源分布及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分布、沙地禁封区分布等因素,并结合共和县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可利用清洁能源用地。新能源项目选址应当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66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天然林地、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光伏发电项目输出线路允许穿越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等;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还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地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级保护林地和东北内蒙古重点国有林区。清洁能源用地引导线以外不宜布局集中分布的风电、光电项目,新能源项目立项、勘察设计阶段,可根据实际情况109、修改控制引导线边界。项目落地原则上按照优先发展区、引导发展区、控制引导区的优先顺序进行选址。项目永久性建(构)筑、光伏(风电)阵列基座和硬化土地等改变原土地形态的用地部分配置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第四节推进绿色矿业建设第 103 条 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响应省级规划绿色矿业发展要求,加快转变矿业发展方式,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作、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共同推进”的原则,以建设绿色矿山、逐步形成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为目标,把绿色发展理念和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贯穿到矿山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闭坑全过程,努力形成开采方式科学、资源利用高效、企业管理规范、生产工艺环保、矿山110、环境优美、矿山社区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力争到2035 年,大中型矿山全部为绿色矿山,绿色矿山比例达 100%,67做到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地方和谐发展。第 104 条 加强矿产资源保护按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相统一、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统筹矿产资源规划,处理好地上与地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的关系,优化矿产资源开采布局。加强对达不到开发要求的矿产资源和矿产开发过程中共生、伴生的尚难利用的资源的保护。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在建矿山、111、生产矿山和关闭矿山因矿产开采形成的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第五节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第 105 条 给水工程多水源保障供水安全。乡域用水以地表水为主,水源为恰让水库,近期充分利用现状供水设施,逐步创造条件实行区域给水管网联网,实现区域供水。开展水源地生态保护,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保障城乡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集镇供水服务保障水平;巩固完善集镇供水工程,保障乡域供水工程用地需求;开展抗旱水源工程建设,保障旱区城乡用水。村庄按照实际需求设置小型给水设施,相邻较近的村庄可以共建供水设施;68自来水供水保证率达 92%以上。第 106 条 镇村能源工程大力倡导绿色价值观,坚持节约优先理112、念,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探索“清洁能源+生态+畜牧业+惠民+旅游”发展模式,重点开展清洁能源与改善生态环境、清洁能源与精准扶贫和清洁能源发电区域全覆盖的示范工作,实现清洁能源高效应用,打造清洁能源可持续利用示范样板。完善清洁能源可持续利用服务体系推动清洁能源产业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建设清洁能源智能化服务体系。清洁能源市场化、产业化,廿地乡采取清洁供暖工程和电采暖工程。第 107 条 排水工程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在集镇南部建设一处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 0.39 公顷。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相对分散的农113、村牧区采取污水处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运用分散式、生态化处理基础,提高农村牧区污水处理率。第 108 条 电力工程升级改造镇村电力设施,大幅提高城乡供电安全保障能力。现状 35KV 变电站作为主供电源,规划扩容现状变电站。加强 10KV 配网建设工程,强化网架结构,提高用电的安全可靠性。69加强重大电力廊道的控制与保护,保障电力运行的安全韧性。对乡域内现状 35 千伏高压及规划 10 千伏进出线走廊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和规程规范要求严格控制,作为绿化带使用时应以种植草皮或低矮灌木为主,严禁种植高大乔木,不应有其他违章构筑物侵入。第 109 条 燃气工程加强天然气设施的建设,提高镇村供气可靠性。至 114、2035年,廿地集镇管道天然气气化率为 80%,结合新建燃气调压站。集镇管网可以延伸到的农村以管道天然气为主,其他村庄以电力、液化石油气为主。第 110 条 供热工程在保证采暖功效的同时实现节能环保的目的,集镇采用电空气源吸收式热泵空调系统、空气源热泵空调系统等灵活供暖方式。结合目前清洁能源普及推广情况,规划廿地乡未来以电采暖为主。第 111 条 环卫工程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升级。规划采用“户收集、村转运、镇处理”的收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通过“填埋+高温热解”相结合的垃圾处理方式延长生活垃圾填埋场使用年限。乡域规划一处生活垃圾填埋场,位于集镇西侧;预留垃圾填埋场扩建用地,合理预控填埋场扩建新增115、建设用地规模,强化环卫设施用地集约节约利用。70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 年)中针对“厕所革命”提出的重要要求: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第 112 条 新基建工程加快推进 5G 基站建设,集镇宏基站设置密度为 7 个基站/平方千米,基站站间距 400-450 米;农村宏基站设置密度为 2 个基站/平方千米,基站站间距 750-700 米。依托清洁能源发电优势,重点推进高压输配电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充电场、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多途径推进新基建工程建设。第六节第六节 构建韧性安全的综合116、防灾体系第 113 条 防震减灾工程廿地乡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10g,抗震设防基本烈度 7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严格按照标准设防,重大工程和可能因地震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文化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和重要生命线工程应当适当提高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取值,在建设工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能力。建设项目必须满足相应的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海南州测震站网规划,完善地震监测设施布局,加强地震监测设71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第 114 条 地质灾害防治廿地乡处于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对地质灾害117、隐患点进行分类管控,综合采用工程治理、排危除险、避让搬迁、专业监测和监测预警等多种措施,对乡域内地质灾害实施综合防治。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安全管控要求,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开发建设,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出的预防治理措施,有序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工作,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活动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护治理措施,避免工程建设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的威胁。评估结果为不适宜的场地不得进行开发建设,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的各种活动。第 115 条 防洪排涝工程洪涝风险控制线。以水利部门依法划定的河湖管理范围为基础,将主要行洪排涝通道、蓄洪水库、河湖湿地等洪118、涝水行泄、调蓄的自然空间划入洪涝风险控制线,保障防洪排涝系统完整性和通达性。对洪涝风险控制线内的耕地,在不妨碍行洪、蓄洪和输水等功能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城市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洪涝行泄空间;对妨碍行洪、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已建项目,依法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对桥梁、码头等审批类项目进行防洪影响评价,消72除不利影响。完善镇村防洪排涝体系。集镇防洪标准达到 20 年一遇,农村 10 年一遇。完善重要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加快推进恰卜恰河等重点河段防洪达标治理,全面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实施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措施,巩固提升山洪防治非工程措施。保障防洪堤、排洪沟(渠)等水工设施用地119、需求。第 116 条 消防工程完善消防力量建设。乡镇形成以乡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为主要消防力量,以志愿消防队伍或企业兼职消防队伍为补充的消防体系,农业牧区集中居民点内设置微型消防站,配备供紧急使用的灭火器材、前线救援器材和消防人员防护器材。规划在各村结合实际情况建设消防水池,消防水池的建设应满足防寒抗冻的要求。第 117 条 气象灾害防治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治小组,与共和县气象部门构建专项预防体系,构建乡镇暴雨、暴雪、冰雹及雷暴等极端天气预警体系,完善对极端天气的应急能力;建筑设计应确保建筑结构荷载能够抵御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通信、电力等设施,应安装避雷、防雷设施;合理安排气象防灾减灾设施用地等。120、73第 118 条 应急救援体系建立防灾减灾指挥机构。充分发挥政府防灾指挥职能,以乡政府作为应急指挥中心。建立涵盖全乡的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站,构建多元立体的信息报送体系。健全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构建以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为主、以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基层救援力量有效覆盖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依托共和消防救援支队,强化地震、地质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和森林(草原)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结合县消防大队、乡镇专职消防队组建基层应急救援队。完善应急避难疏散救援系统。以公园、广场、学校操场等开敞空间作为紧急避难场所,以高速公路为对外救援疏散通道,负责大范121、围的人员、物资调度和转移;以一级公路等干线公路为抗灾救灾干道,与对外救援疏散通道共同形成高效应急疏散网络体系;以省道、县道等公路及其他与对外救援疏散通道连接的主要道路为避难疏散主、次干道。在集镇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点,提高应急保障物资储备能力。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空间布局合理、资源统筹共享、功能设施完备、平急(疫/战)综合利用的防灾设施体系。推进城镇公共设施及空间资源的功能复合利用,将防灾防疫防空与公共文化、教育、体育、旅游和城乡基础设施等融合共建共用。完善集隔离、应急医疗74和物资保障为一体的“平急两用”重要应急保障设施,做好应急避难、疫情防控等功能转换,改善交通、市政等生122、命线工程接入条件,提高城镇公共空间韧性,预留应急避难、医疗空间。第七节保障基础设施用地第 119 条 统筹协调与落实基础设施布局统筹协调与落实各类基础设施布局。加强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严格按照“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落实各类设施项目的空间需求,协调项目选址、布局和空间规模,确保各类项目的空间布局不冲突。线性基础设施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尽量共用廊道,提高复合利用水平,减少对国土空间的分割和过度占用。第 120 条 基础设施用地集约化利用引导各类基础设施集约用地。加强各类基础设施用地规模控制,严格执行各类项目建设用地标123、准,严格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积极推广节地技术。协调好清洁能源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与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的关系。各类基础设施用地要合理避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灾害高风险区等区域,减少对生态敏感区的侵占和扰动,保障生态系统的连通性和完整性,降低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分割和环境影响。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75对相关区域生态系统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第 121 条 保障基础设施用地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力度,强化用地要素保障,保障交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合理保障其他基础设施用地,引导基础设施科学合理选址选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制度124、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各类建设项目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标准。通过梳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清单、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等措施,多举措保障基础设施用地。保障重大交通设施用地。保障青海湖机场改扩建(共和机场)建设,加快江西沟高速连接线(新建)等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提高区域交通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各燃气输配设施用地。保障农村公交客运站场建设用地,完善区域公交运输体系。保障物流中心建设用地,提高区域货运配送及保障能力。水利设施建设用地。支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保障重要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用地,提高城乡防灾减灾能力,推进恰卜恰河等重点河段防洪达标治理工程;实施中小河流及农村河125、道治理工程;保障中小流域生态治理综合工程项目建设用地。76第十章 完善体制机制,高质量做好规划实施保障第一节加强党的领导第 122 条 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与管理的各领域各环节。第 123 条 落实各级党委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强化规划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第 1126、24 条 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建立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加强部门和乡镇间协同,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配套政策,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实施。建立规划实施的部门沟通协商机制,协调解决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和修复中的相关问题,确保国家、省级、州级、县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77第二节健全配套政策第 125 条 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与实施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落实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落实青海省或海南州地方规划标准和技术管理规定,支撑规划实施。第 126 条 完善规划实施的配套制度在充分发挥现有政策综合效能的基础上,合力构建财政、投资127、产业、人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发展等配套制度,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和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保障规划实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细化分工安排,完善配套政策,促进国土空间规划各项任务落地实施。第三节强化规划传导与用途管制第 127 条 严格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开发保护目标定位、城镇体系、空间策略、城镇特色指引等宏观定性内容。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洪涝风险控制线、清洁能源用地引导线、重要历史文化保护线等空间管控线,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各类城乡建设行为及项目审批都应落实相应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128、出的规划指标,依据核心指标制定评估考核机制,强化对资源总量和利用效率、空间管控底线的管控。落实县级规划划定的功能分区和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县级国78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的战略性矿产保障区名录、自然保护地名录、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名录、重点建设项目名录、生态修复项目名录、过渡区承诺纳入项目名录、村庄分类引导名录等要求。第 128 条 详细规划传导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详细规划传导。集镇划分为 1 个详细规划编制单元,明确廿地乡村庄规划编制单元和村庄规划编制数量。对各村庄的等级类型、发展方向等提出规划引导,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边界。将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洪涝风险控制线、清129、洁能源用地引导线、重要历史文化保护线等空间管控线的指标规模和空间布局传导至各村庄。集镇详细规划编制需要,进一步划分各类功能分区内部用途分区,确定用地比例结构控制的相关要求。应根据上层次规划的国土空间利用主导功能和结构控制要求,确定不同地块划分、地块的使用性质以及相关控制指标,作为实施用地规划许可和规划管理的依据。通过划定集镇“五线”,明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综合防灾设施布局。第四节近期安排第 129 条 近期规划目标廿地乡乡域近期建设总体目标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79空间框架进一步优化;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功能服务多样化,生活质量提升,乡域有机更新稳步推进;道路系统硬化、河道整治完成和各村130、基础服务设施完善,乡域生态环境质量更加优化。到 2025 年,集镇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功能服务多样化,生活质量提升,集镇有机更新稳步推进;道路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更加完善,集镇环境质量更加优化,人居环境更加美好。第 130 条 保障近期重点项目空间衔接县级规划,落实县级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生态修复和国土综合整治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共和乡镇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纲要为基础,重点实施共和县廿地乡生活垃圾填埋场及环卫设施建设项目、廿地乡污水处理厂、共和县机场周边(廿地乡)建设急救站建设项目、共和县公安局廿地派出所、共和县公安局廿地办案中心、共和县廿地司法所建设项目等民生类项目。第 131 条 统筹推进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坚持自然恢复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深入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大项工程、专项工程全面提升全域生态功能。重点推进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工程、荒漠生态系统重大修复工程、湿地生态系统80重大修复工程、重点水源涵养地保护工程、城镇周边绿化生态造林屏障建设工程等大项生态修复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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