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县倒淌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方案(2021-2035年)(公布版)(90页).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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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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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共和县倒淌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公布版倒淌河镇人民政府2024 年 11 月1目录前言.1第一章 规划背景.3第一节 禀赋与条件.3第二节 现状与问题.4第三节 挑战与机遇.7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目标战略.9第一节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9第二节 总体定位.10第三节 开发保护目标与战略.12第三章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16第一节 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16第二节 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22第三节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23第四节 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23第四章 保护生态空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27第一节 保护生态空间,构建山清水秀的良好生态景观22、7第二节 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28第三节 增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和管控.29第四节 加强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30第五节 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 31第五章 巩固农业空间,提标升级绿色有机农畜产品.352第一节 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35第二节 重点拓展农畜产品生产空间.37第三节 强化草地资源保护利用.38第四节 有序实施农用地综合整治.39第六章 优化建设空间,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41第一节 优化镇村空间体系.41第二节 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42第三节 引导产业空间布局.47第四节 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49第五节 促进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50第七3、章 镇区规划.52第一节 空间结构.52第二节 功能与用地布局.52第三节 居住与住房保障.53第四节 公共服务设施布局.53第五节 绿地和开敞空间.54第六节 综合交通体系.55第七节 市政基础设施布局.57第八节 综合防灾减灾.59第九节 城镇风貌引导与管控.61第十节 五线管控.63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与景观风貌引导.64第一节 整体保护文化遗产,传承历史文化价值.643第二节 美丽城镇建设与风貌引导.66第九章 强化空间统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68第一节 优化综合(立体)交通和物流网络布局.68第二节 构建安全可靠水利基础设施网络.70第三节 保障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71第四4、节 推进绿色矿业建设.72第五节 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73第六节 构建韧性安全的综合防灾体系.76第七节 保障基础设施用地.80第十章 完善体制机制,高质量做好规划实施保障.83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83第二节 健全配套政策.84第三节 强化规划传导与用途管制.84第四节 近期安排.851前言倒淌河镇地处青藏高原东北缘,三县交界,是进藏咽喉,环湖生态文旅城镇发展轴与玉共城镇发展轴十字交点,是进入青南牧区和西藏的交通要冲,有着“藏区门户”和“进藏咽喉”之美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青海“三个最大”省情定位、“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推进“三个先行区”建设,科学把握新发展5、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落实全省建设“六个现代化新青海”奋斗目标、着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着力构建产业“四地”的要求,围绕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打造泛共和盆地绿色发展新增长极、紧抓区域发展重大战略机遇,守护好“碧波荡漾青海湖”。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 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 号)以及青海省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青办发202013 号)等相关政策,构建共和县“两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编制共和县倒6、淌河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对共和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2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共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的落实和细化,是统筹全镇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作出的具体安排和部署,是各层次空间规划的编制依据,是开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基本依据。本规划范围涉及镇域和镇区两个层次。镇域规划范围为倒淌河镇行政辖区内范围,统筹全域全要素规划管理,对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具体部署,对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细化落实;镇区范围为北至倒淌河、南至南环路、东至倒淌河收费站、西至哈乙亥路西侧,面积 79.92 公7、顷,重点细化土地使用和空间布局,侧重功能完善和结构优化;镇域与镇区要落实重要管控要素的系统传导和衔接。规划基期为 2020 年,规划期限为 2021-2035 年,近期到 2025 年,远景展望到 2050年。文本中加下划线的内容以及附表中约束性指标为规划的强制性内容。本规划自海南州人民政府批复之日起生效,由倒淌河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和擅自修改。因国家重大战略调整、重大项目建设或者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修改本规划的,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修改。3第一章 规划背景第一节禀赋与条件第 1 条基本情况山地峡谷相间格局清晰。倒淌河镇位于青海湖东缘,境内有东西向的青海南山,西北至东南向的日8、月山、野牛山、青阳山,西临青海湖,形成三面环山,一面临水的湖滨倾斜草原,整体地势呈现东北、西南高中部低的形态,海拔最高点为日月山,海拔高度 4882 米。生态本底良好,生态重要性突出。镇域范围内山水林田湖草资源齐备,生态环境良好。西部青海湖是我国内陆最大的咸水湖,是全国重要的生态及物种多样性保护区域。历史文化资源丰富,人文底蕴深厚。文化底蕴厚,拥有唐蕃古道、黑古城、察汉城、将军庙、应龙城、那亥烈遗址等重要遗址遗迹,是唐蕃文化的重要展示区域,境内多民族融合,民俗文化多样。区位优势显著。地处三县交界,进藏咽喉,环湖生态文旅城镇发展轴与玉共城镇发展轴十字交点,是进入青南牧区和西藏的交通要冲,有着“藏9、区门户”和“进藏咽喉”之美誉。镇域内过境道路主要是 214 国道和青海湖旅游专线,另有 G6 京藏高速通过,是倒淌河镇对外联系的主要交通。专栏 1 主要自然资源总体状况土地资源。倒淌河镇域总面积 3875.65 平方千米,包括耕地面积 37.76 平方4千米,林地面积 99.61 平方千米,草地面积 1199.22 平方千米,湿地面积 53.03平方千米,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面积 7.47 平方千米,城乡建设用地面积 3.03 平方千米,其中,城镇建设用地面积 0.44 平方千米,村庄用地面积 2.59 平方千米,区域基础设施用地面积 4.86 平方千米,其他建设用地面积 0.77 平方千米,陆地10、水域面积 2330.55 平方千米,其他土地面积 139.35 平方千米。水资源。镇域内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地下水和部分重复的水系。境内河流主要为青海湖水系的倒淌河。青海湖是我国最大的内陆高原微咸水湖,湖水总容量854 亿立方米,含盐量 12.49 克/升,矿化度在 12.513.2 克/升之间,湖面海拔 3196 米,平均水深 19.15 米。野生动植物资源。青海湖流域在中国植物区系分区上属泛北极植物区内青藏植物亚区的唐古特区,是青藏高原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区域。青海湖流域内现有种子植物 52 科,174 属,445 种。其中,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13 种。青海湖流域的动物区系组成,以典型青藏高原野11、生动物成分为主题,兽类以啮齿目、食肉目、偶蹄目种类较多,鸟类以雁形目、鸥形目数量居多,雀形目种类较多。青海湖流域共有兽类 6 目 16 科 42 种,鸟类 16 目 42 科 289 种,两栖爬行类 8 种,鱼类 8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包括普氏原羚、黑颈鹤等 15 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包括藏原羚、鹅喉羚、岩羊、血雉、大天鹅等 31 种;特有种共 9 种,其中,中国特有种包括斑尾榛鸡、黑颈鹤、青海沙蜥等,青海湖特有种包括普氏原羚、青海湖裸鲤。第二节现状与问题第 2 条现状成效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稳固。党的十八大以来,倒淌河镇生态环境质量整体呈现向好趋势,环湖地区生态环境质量、生5物多样性保护、12、生态保护与治理工程以及政策与制度保障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进展。推进了全县“一湖一河、三山两盆地”的自然地理格局的总体稳定,其中“一湖”指青海湖,是我国最大的咸水湖、全县面积最大的生态保护区,倒淌河镇境内面积约为 2324 平方千米,同时也是全省重要生态屏障的构成部分。农业空间质效提升。倒淌河镇全面完成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耕地得到有效保护。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提高耕地利用等别。草地资源丰富,植被类型包括温性草原、高寒草原、高寒草甸、盐生草甸等,镇牧草地面积占国土总面积的 30.94%。城镇空间保障有效。全镇建设用地总量 866.38 公顷,占土地总面积比例仅 0.22%。近十年空间13、拓展较快,尤其旅游业的发展带动了产业用地迅速增加,环湖地区村庄旅游服务用地有效支撑了旅游业的发展。镇区向西有序拓展,镇村两级公共服务设施基本高标准建成,城镇空间框架进一步拉开。环湖地区重点旅游服务项目空间保障有力。第 3 条主要问题国土空间保护压力较大。部分草场存在一定程度草场退化、水土流失情况,青海湖东侧和倒淌河流域存在土地沙化现象。同时镇域内存在一定程度的耕地撂荒现象。城镇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也日益增大。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和6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倒淌河镇面临的最重要、最艰巨的任务之一。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较低,空间布局分散。建设用地地均生产总值偏低,人均城镇建设用14、地 144 平方米,建设用地效益有待提升。乡村建设用地快速增长,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面积为 246.5 平方米/人,土地利用粗放。城乡空间特色有待凸显。倒淌河镇现状城乡风貌较杂乱,空间形态缺乏引导,开敞空间不足,慢行环境品质较差,绿地景观系统建设较为滞后。镇区绿化结构单一,观赏性有待提升,缺乏整体设计和标志性节点;公共空间不足,需要新增公共空间以增加居民生活的幸福感;建筑色彩繁杂,缺少标志节点建筑物,风貌亟待整体打造。产业发展布局有待优化。倒淌河镇城镇经济基础薄弱,目前以第一产业为主,第二产业因紧邻青海湖而受限,第三产业服务水平低下。农牧业以传统方式发展,速度缓慢,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农牧产15、品深加工产业基本没有发展,农牧产品多为初级农产品,没有向下游产业延伸,产品附加值低。城镇经济基础薄弱,第三产业服务水平较低,未打造出倒淌河镇特色品牌。镇域内有一定文化旅游资源,未充分利用。公共设施服务质量有待提升。倒淌河镇镇区服务设施配7置较为齐全,但村庄居民点服务设施不够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品质有待提高,缺乏特色化、多样化的住宿、餐饮及购物等旅游设施,公用设施品质和数量有待进一步提高。第三节挑战与机遇第 4 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机遇区位交通优势挖掘旅游新潜力。规划修建西宁至茶卡城际铁路,并在倒淌河镇设置站点。该铁路起自西宁市,向西新建线路经多巴新城、湟源县,折向西南经海南州共和县至青海湖二郎剑景16、区,后经黑马河至海西州乌兰县茶卡镇,并利用既有茶卡支线铁路电气化改造至青藏铁路察汗诺站。新建的铁路极大的提升了倒淌河的便利性。为倒淌河镇旅游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动力引擎。国省重大战略实施提供发展新机遇。共和是兰州-西宁城市群节点城市,倒淌河镇作为共和县的门户城镇,在区域交通互联互通、绿色产业集聚、生态价值转换方面迎来新的机遇。区域交通条件的改善,倒淌河镇作为门户城镇的职能将进一步凸显;旅游集散职能将进一步增强,环湖特色小(城)镇建设进程加快,促进倒淌河镇建设成为环湖地区旅游综合服务中心。第 5 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挑战生态文明建设对国土空间生态安全提出新要求。倒淌河镇位于环青海湖地区,生态系统类型17、多样、生态保护重要性突出。生态约束趋紧要求转变生产生活方式,加强环青海湖8地区的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高质量发展对优化国土空间布局指引新方向。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国土空间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载体,与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相辅相成。应以全新视角看待和处理国土空间开发与保护的关系,高标准保护、高效率开发、高水平协调、高效能治理,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布局。自然灾害对国土空间安全韧性带来新挑战。倒淌河镇地质灾害主要包括泥石流、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高风险区面积达 275.74 平方千米,地质灾害中风险区面积达 1268.29平方千米。气象灾害主要18、包括暴雨洪涝、冰雹、干旱、霜冻、连阴雨、雪灾等,潜在风险隐患多,季节性明显,影响区域广泛,防灾减灾任务繁重。人民群众对共同富裕美好生活向往对空间品质建设提出新任务。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要求国土空间规划回归以人为本,聚焦民生,完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乡建设品质,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城乡空间。9第二章 指导思想与目标战略第一节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第 6 条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折不扣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工作的重大要求,立足“三个最大”省情定位19、和“三个更加重要”战略地位,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锚定全县“123456”奋斗目标,围绕“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目标,细化落实 共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统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的安全,统筹划定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优化农业、生态、城镇等功能空间,整体谋划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强化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与修复,提高国土空间资源利用效率,为支撑倒淌河镇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筑牢根基。第 7 条基本原则安全底线原则20、,以风险评估为依据,守住粮食安全底线、生态安全底线、用水安全底线、防灾安全底线等。严格落实三条控制线,强化底线约束,积极协调人、地、产、城、村10关系,形成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的空间格局。生态优先原则,在生态文明思想和国家总体安全观指导下,探索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路径,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加强整体保护与自然修复,全面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以人为本原则,从社会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出发,塑造高品质城乡人居环境,构建高水平均等化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立便捷完善的城乡交通和基础设施网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协同融合原则,21、坚持区域协同,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兰西城镇群等区域战略,助力泛共和盆地城镇区绿色崛起,落实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高原美丽城镇建设等战略,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因地制宜原则,立足倒淌河镇自然和人文禀赋、资源环境条件、发展阶段特征、区域地理格局、民族文化特色,充分体现地域特征、民族特色、时代风貌,突出规划编制的针对性、实用性和特色化。第二节总体定位第 8 条总体定位落实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对倒淌河镇的城镇定位:游牧门户唐蕃圣城;唐蕃藏城集散型旅游城镇;青藏高原生态示11范区。游牧门户唐蕃圣城。倒淌河镇是青海省农牧业区进入牧业区的“第一草原第一镇”,全世界游客进入青海湖旅游的“第一门户第一镇”,黄土高原进入青22、藏高原的“第一藏城第一镇”,它的地理位置决定了它是整个草原和青藏高原的门户。“唐蕃故道”是倒淌河镇历史文化底蕴的展示,镇区是唐蕃古道线路上的重要节点,因而留下了文成公主入藏,以及藏汉和亲、茶马互市等深厚的历史文化元素,不但是倒淌河镇的财富,更是整个青海湖旅游区的财富。唐蕃藏城集散型旅游城镇。以区位型旅游城镇的功能完善为基础,以藏文化与唐蕃文化的交流和文成公主的功绩为历史文脉,以生态本地和自然风光为依托,向集散型旅游城镇发展,加速倒淌河镇经济的发展,实现城镇建设与高品质生活的平衡与协调。作为旅游型城镇,倒淌河镇的功能不同于单纯的景区,也不同于普通的城镇,需要具备小城镇和旅游集散的双重功能,满足当23、地农牧民与生态移民定居的需求,同时要满足游客接待的功能,镇区功能包含旅游集散、文化旅游和生活居住等三大功能,其中旅游集散和文化旅游是主要的旅游功能。青藏高原生态示范区。倒淌河镇是环青海湖地区生态屏障的五个重点镇之一,保护青海南山灌木林,恢复林草植被,治理风沙防止荒漠化,遏制生态环境恶化,保护濒危物种普12氏原羚是倒淌河的生态建设重点。依托倒淌河镇得天独厚的生态本底和地域民族文化,在城镇整体风貌上营造生态格局优越、地域文化突出的美丽高原生态示范镇。第三节开发保护目标与战略第 9 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目标2035 年,围绕二三五年社会经济发展远景目标,强化空间保护与发展支撑,充分保障社会经济发展总体24、目标实现的空间基础,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夯实倒淌河镇重要生态屏障地位,优化山水林田湖草沙的镇域空间格局,科学配置国土空间资源,强化国土空间底线管控,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加强全域全要素用途管制与自然资源统一管理,提升城乡空间品质,推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全面实施国土空间监测预警和绩效考核机制,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国土空间保护水平大幅提高。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等安全底线得到严格落实。环湖地区生态系统得到全面保护,生态脆弱和退化严重区域得到有效治理,生态系统更加稳固,生态功能大幅提升,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生态安全屏障得到有25、效保障。国土空间开发效率显著提升。城乡空间集约高效,城镇空间有序集聚,自然资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生产生活方式13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国土空间支撑能力稳步增强。现代综合交通网络逐渐完善,国土空间对外联通能力和开放度全面增强,与周边城镇联系更加紧密。水利、能源、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得到有力保障,应对各类灾害的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升。国土空间品质持续提高。城乡社区生活圈建成全覆盖,人居环境品质得到全面增强,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乡村振兴战略取得实质进展。文化和自然遗产得到有效保护传承,凸显倒淌河的城镇形象和环青海湖高原生态小镇的特色。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主要指标序序号号指标项(单位)指标项(单位26、)指标指标属性属性基期年基期年 2022020 0年年规划近期规划近期年年20252025 年年规划目标规划目标年年20352035 年年指标层指标层级级1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公顷)约束性247525.15247525.15247525.15全域2用水总量(亿立方米)约束性根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根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根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全域3耕地保有量(公顷)约束性3521.283521.283521.28全域4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公顷)约束性2903.542903.542903.54全域5镇(乡)村建设用地面积(公顷)约束性304.20根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根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全域6城镇开发边界面27、积(公顷)约束性79.9279.9279.92全域147森林覆盖率(%)预期性2.572.573.72全域8湿地保护率(%)预期性18根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根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全域9新增生态修复面积(公顷)预期性2000根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根据上级下达指标确定全域10防 洪 堤 坝 达 标 率(%)建议性9095100全域11常住人口数量(万人)预期性1.381.41.5全域12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预期性23.462535全域13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约束性136.55140130镇政府驻地14人均应急避难场所面积(平方米)预期性0.81.01.5镇政府驻地15道路网密度(千米/平方公28、里)约束性6.877.88镇政府驻地16人均村庄建设用地面积(平方米)预期性246.52200180全域17国土开发强度(%)预期性0.220.220.23全域18公共绿地、广场用地步行 5 分钟覆盖率(%)预期性9095100镇政府驻地19乡镇生活垃圾处理率(%)预期性9095100全域1520乡 镇 污 水 处 理 率(%)预期性9095100全域21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率(%)预期性9095100全域第 10 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战略生态优先战略。基于资源环境承载能和国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及国家生态屏障构建需求,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底线;通过青海湖地区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实施,筑牢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绿色29、发展战略。以“四大产业”为支撑,打造共和县区域中心城镇,推进“能源+、旅游+、农业+”战略;重点培育产业发展载体,提高城乡产业空间土地利用效率。宜居共享战略。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构建城乡均等的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城乡幸福生活圈;围绕建设区域中心城镇,提升高水平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高镇区服务镇域、周边城镇的能力。魅力彰显战略。充分挖掘唐蕃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倒淌河镇传统文化、民族文化、多民族文化融合的特色;立足高原城镇特点,建设富有高原自然风貌、文化特色鲜明的美丽城镇。16第三章 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第一节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第 11 条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30、护目标到 2035 年倒淌河镇耕地保护任务不少于 5.2819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 4.3553 万亩,主要分布在甲乙村青海湖旅游专用公路两侧和元者村。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擅自改变用途,严禁通过擅自调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审批,严禁未经审批违法违规占用。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永久基本农田必须坚持农地农用,禁止破坏永久基本农田活动,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植树造林,禁止闲置、撂荒永久基本农田,禁止以设施农用地为名乱占永久基本农田。专栏 2 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管理规则耕地国家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严守31、耕地保护红线,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并落实国家耕地保护补偿制度,具体办法和耕地保护补偿实施步骤按照自然资源部有关部门规定执行。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青海省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各类非农建设、农业结构调整、造林种树等各类占用耕地行为统一纳入耕地占补平衡管理,优先将适宜恢复为优质耕地的园地、林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以及盐碱地等未利用地、低效闲置建设用地统筹作为补17充耕地来源。地方各级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土空间32、规划,采取措施,确保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耕地总量减少的,由省人民政府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开垦与所减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相当的耕地;耕地质量降低的,由省人民政府责令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整治。新开垦和整治的耕地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验收。非农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荒芜耕地。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一年内不用而又可以耕种并收获的,应当由原耕种该幅耕地的集体或者个人恢复耕种,也可以由用地单33、位组织耕种;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应当按照青海省的规定缴纳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禁止开垦的范围内从事土地开发活动。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34、施。严格永久基本农田占用与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18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非农建设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青海省的有关规定,将所占用耕地耕作层的土壤用于新开垦的耕地、劣质地或者其他耕地的土壤改良。第 12 条严守生态保护红线至 2035 年,倒淌河镇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475.2515 平方千米,主要分布在青海湖和倒淌河地区。生态保护红线一经划定,未经批准,严禁擅自调整。严格控制人为活动尤其是开发建设对生态系统的破坏和扰动。35、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的管控,依照法律法规执行。专栏 3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严格规范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外,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不视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管护巡护、保护执法、科学研究、调查监测、测绘导航、防灾减灾救灾、军事国防、疫情防控等活动及相关的必要设施修筑。原住居36、民和其他合法权益主体,允许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耕地、水产养殖规模和放牧强度(符合草畜平衡管理规定)的前提下,19开展种植、放牧、捕捞、养殖等活动,修筑生产生活设施。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古生物化石调查发掘、标本采集和文物保护活动。按规定对人工商品林进行抚育采伐,或以提升森林质量、优化栖息地、建设生物防火隔离带等为目的的树种更新,依法开展的林业采伐经营。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科普宣教及符合相关规划的配套性服务设施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及维护。必须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通讯和防洪、供水设施建设和船舶航行、航道疏浚清淤等活动;已有的合法水利、交通运输等设37、施运行维护改造。地质调查与矿产资源勘查开采。包括:基础地质调查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远景调查等公益性工作;铀矿勘查开采活动,可办理矿业权登记;已依法设立的油气探矿权继续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勘查区块范围)、保留、注销,当发现可供开采油气资源并探明储量时,可将开采拟占用的地表范围依照国家相关规定调出生态保护红线;已依法设立的油气采矿权不扩大用地范围,继续开采,可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矿区范围)、注销;已依法设立的矿泉水和地热采矿权,在不超出已经核定的生产规模、不新增生产设施的前提下继续开采,可办理采矿权延续、变更(不含扩大矿区范围)、注销;已依法设立和新立铬、铜、镍、锂、钴38、锆、钾盐、(中)重稀土矿等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开展勘查活动,可办理探矿权登记,因国家战略需要开展开采活动的,可办理采矿权登记。上述勘查开采活动,应落实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严格执行绿色勘查、开采及矿山环境生态修复相关要求。20依据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保护修复专项规划开展的生态修复。法律法规规定允许的其他人为活动。上述有限人为活动,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在报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时,附省人民政府出具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上述活动涉及自然保护地的,应征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或自然保护地管理机构意见。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39、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法律法规执行。严格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审批除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之外,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按规定由自然资源部进行用地预审后,报国务院批准。报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时,附省人民政府基于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和用途管制要求的不可避让论证意见,说明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必要性、节约集约和减缓生态环境影响措施。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应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和国家重大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涉及临时用地的,按照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有关要求,参照临时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规定办理,严格落实恢复责40、任。稳妥有序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生态保护红线经国务院批准后,对需逐步退出的矿业权等,按照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退出计划,明确时序安排、补偿安置、生态修复等要求,确保生态安全和社会稳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租赁、转换、购买等方式,对人工商品林实行统一管护,并将重要生态区位的人工商品林按规定逐步转为公益林。零星分布的已有水电、风电、光伏设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21进行管理,严禁扩大现有规模与范围,项目到期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做好生态修复。第 13 条严格落实城镇开发边界到 2035 年,倒淌河镇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 2020 年现状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 1.12 倍,城镇开发边界面积 741、9.92公顷。城镇开发边界一经划定,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国家和省重大战略实施、重大政策调整、重大项目建设,以及行政区划调整等确需调整的,按国土空间规划修改程序进行。专栏 4 城镇开发边界管理规则城镇开发边界内,各类建设活动严格实行用途管制,按照规划用途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加强与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等协同管控。严格城镇开发边界外的空间准入,原则上除特殊用地外,只能用于农业生产、乡村振兴、生态保护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不得进行城镇集中建设,不得设立各类开发区。集中建设区用于布局城市、建制镇和新区、开发区等各类城镇集中建设。弹性发展区在满足特定条件下方可进行城镇开42、发和集中建设。在不突破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规模的前提下,城镇建设用地布局可在弹性发展区范围内进行调整。特别用途区原则上禁止任何城镇集中建设行为,实施建设用地总量控制,原则上不得新增除市政基础设施、交通物流基础设施、生态修复工程、必要的配套及游憩设施外的其他城镇建设用地。第 14 条强化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防控地质灾害风险区。镇域地质灾害主要类型包括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高风险区主要分布于镇区及周边村22庄地区以及元者村、黄科村中部区域,高风险区面积约275.74 平方千米。城乡建设应充分考虑地质灾害风险影响,分类明确风险管控措施,高风险区应采取地质灾害避险搬迁、排危除险等整治措施严控风险。中风43、险区应落实风险管控措施,采取地质灾害综合整治措施开展治理,全力确保安全。低风险区要按规定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开展城乡建设。单独选址项目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要求,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配套实施相关防护工程。洪涝风险控制线。以水利部门依法划定的河湖管理范围为基础,将镇域主要水库、河湖湿地等洪涝水行泄、调蓄的自然空间划入洪涝风险控制线,保障防洪排涝系统完整性和通达性,洪涝风险控制线总面积 36.09 平方千米。对洪涝风险控制线内的耕地,在不妨碍行洪、蓄洪和输水等功能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城市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洪涝行泄空间;对妨碍行洪、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已建项目,依法限期拆除并44、恢复原状。对桥梁、码头等审批类项目进行防洪影响评价,消除不利影响。第二节严格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第 15 条落实主体功能区布局共和县国土空间规划确定倒淌河镇为重点生态功能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23第 16 条加强主体功能区管控倒淌河镇为重点生态功能区,划定青海湖生态保护区,构建青海湖草原湿地生态屏障。大力推动青海湖及周边湿地、草原、森林灌丛保护修复,治理沙化土地;保护鱼类、鸟类野生动物栖息地及繁殖地,严防外来生物入侵;加强地文景观、水域景观、生物景观、天象与气候景观等自然景观保护。第三节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新格局第 17 条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规划构建“两轴引领,双心驱动,三区两廊”的总体空45、间格局。两轴:以京藏高速和倒淌河为基础,打造横向的城镇发展轴和纵向的生态涵养轴。两心:以镇区为中心的公共服务和旅游休闲服务核心;以青海湖为中心的生态涵养核心。三区:以青海湖为本底的生态涵养区、沿倒淌河河谷的高效种植区、以青海南山及日月山为依托的高原农牧区。两廊:以镇域内青海南山和日月山山系形成的生态廊道。第四节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与用途管制第 18 条生态保护区落实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对生态功能重要区域及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进行严格保护。本次规划落实上位划定的生态保护区,占全镇国土总面积的63.87%,主要分布在青海湖和倒淌河地区。24第 19 条生态控制区生态控制区是生态保护区46、之外,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或生态敏感脆弱,需要予以保留原貌、强化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限制开发建设的自然区域,规划划定生态控制区,占全镇国土总面积的 1.03%,主要分布在倒淌河河谷地带。第 20 条农田保护区落实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将相对集中需严格保护的永久基本农田纳入农田保护区,规划划定农田保护区,占全镇国土总面积的 0.75%,主要分布在甲乙村和元者村。第 21 条城镇发展区落实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倒淌河镇城镇发展区面积占全镇国土总面积的 0.02%,全部位于镇区。第 22 条乡村发展区将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一般耕地、部分林地、村庄用地等以农业生产、林47、地保育、乡村发展为主的区域划定为乡村发展区,占全镇国土总面积的 34.33%。其中村庄建设区占全镇国土总面积的 0.21%;一般农业区占全镇国土总面积的 3.11%;林业发展区占全镇国土总面积的 2.33%;牧业发展区占全镇国土总面积的 28.68%。乡村发展区重点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合理确定村庄建设边界,控制村庄建设用地总量,25科学划定宅基地范围,优化宅基地布局,按一户一宅要求保障合理的宅基地需求,有序推进村庄用地更新改造,提升农村人居环境。专栏 5 规划分区管控规则生 态保 护区原则上实行分类管控的管理方式,以严格保护、禁止开发进行管理,实行最严格的准入制度,严禁任何不符合主导功能定位的开48、发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原国土用途。区内的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区内现存的耕地、村庄、工矿等用途严格控制建设行为的扩张并根据发展需要逐步退出。生 态控 制区以生态保护为重点,并应开展必要的生态修复。依法依规按照限制开发的要求进行管理,允许在不降低生态功能、不破坏生态系统,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法定程序、管制规则的前提下,适度开发利用。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同时满足有关森林、湿地、河湖水系等相关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提出49、的管控要求。农 田保 护区区内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鼓励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全域土地整治,提高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严禁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依法批准,应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城 镇发 展区引导城镇建设用地向城镇集中建设区布局,集约高效利用;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功能布局,提高建设品质;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区内实行“详细50、规划规划许可”的26管制方式。乡 村发 展区以促进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为导向,按照“详细规划+规划许可”和“约束指标+分区准入”的方式,根据具体土地用途类型进行管理,统筹协调村庄建设、生态保护,有效保障农业生产发展配套设施用地。对于村庄建设用地和各类配套设施用地,应按照人均村庄建设用地指标进行管控;村庄建设必须按照法定村庄规划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乡村发展区内允许农业和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及其配套设施建设,以及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而进行的村庄建设与整治;严禁集中连片的城镇开发建设。在充分进行可行性、必要性研究的基础上,在不影响安全、不破坏功能的前提下,该分区允许建设区域性51、基础设施廊道,并应做好相应的补偿措施。乡村发展区按照主导用途进一步细分为村庄建设区、一般农业区、林业发展区、牧业发展区。村庄建设区是规划重点发展的村庄用地区域;一般农业区是以农业生产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林业发展区是以规模化林业生产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牧业发展区是以草原畜牧业发展为主要利用功能导向划定的区域。27第四章 保护生态空间,筑牢生态安全屏障第一节保护生态空间,构建山清水秀的良好生态景观第 23 条落实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自然保护地体系。倒淌河镇自然保护地总面积 3395.75平方千米,占全镇国土总面积的 87.62%,其中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 52、2475.20 平方千米,青海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面积 920.55 平方千米。助力国家公园创建。高站位高标准助力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工作,统筹湖里和岸上、水源和流域,全面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使创建国家公园和打造国际生态旅游目的地相得益彰。通过环湖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恢复林草植被,治理风沙,防止荒漠化,稳定并逐步增加环湖河流入湖流量,遏制地区生态环境恶化状况,拯救濒危物种普氏原羚栖息环境,不断提升青海湖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第 24 条加强自然保护地管控严格落实对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和一般控制区的管控要求。加强自然保护地管控,保护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和完整性,维持和恢复珍53、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及赖以生存的栖息环境。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巩固和扩大生态安全屏障建设成果。以助力青海湖国家公园创建为重点,全面提升自然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生态功能,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生28命共同体。第二节建设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第 25 条加强生物多样性关键区建设依托河湖、森林、湿地、高山草甸等生态空间,以国家公园建设为重点,按照维护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原真性的要求,推进环青海湖地区、青海湖湖东生物多样性建设,提高自然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加强现有生物多样性分布空间保护力度,落实物种迁地保护,保障野生动植物园、野生动物繁育基地、监测站点等保护点用地。环青海湖地区。促进流域、林地、草地、湿地生54、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良性循环,加强裸鲤、鸟类以及其他珍稀野生动物保护,加大沙漠化土地治理力度。青海湖湖东区域。保护候鸟、湟鱼洄游等重点空间,落实第六次青海湖封湖育鱼行动,畅通河流洄游通道,加强产卵场保护。第 26 条保护水生生物资源加强重点珍稀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和水产种质资源完整性保护,保护青海湖裸鲤等主要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改善水生生物栖息地生存环境,推进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严格执行涉及青海湖禁渔期、禁渔区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依法查处非法捕捞、销售珍稀水生生物行为。科学规范开展土著鱼类增殖放流,补充和恢复天然水域鱼类种质资源,维护水生生物多样性。29第 27 条完善生物多样55、性保护措施加强生物多样性调查与监测,开展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调查、监测与评估,编制野生动植物名录,完善生物多样性监测网络体系和救治体系。强化栖息地整体系统保护,建设野生动植物及栖息地保护监测平台,实施受损栖息地修复、野生动物廊道建设等专项工程,健全野生动植物保护基地、迁徙廊道、救护站等,营造适宜野生动物栖息的环境。实施迁地人工繁育保护,开展人工种群繁育野化实验,保存恢复和扩大野生种群。强化草原生物灾害监测预警,加强草原有害生物及外来入侵物种防治,不断提高绿色防治水平。加强生物遗传资源保护基础能力建设,推动建立野生生物遗传资源基因库,积极建设作物种质资源库。第三节增强水资源刚性约束和管控第 28 56、条严格水资源刚性约束坚持以水定地、以水定产、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严格落实用水总量、用水效率和水环境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以水资源最大刚性约束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促进发展规模、产业布局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协调。2035 年,倒淌河镇用水总量控制在县级下达指标内。第 29 条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保障粮食安全,提高农业节水水平支撑灌面增长,逐步降低农业用水占比,筑牢生态屏障,推进沙化土地治理,预30留生态环境用水,坚持底线约束,提高用水效率,保障城乡生活用水,提高生活节水水平,推进倒淌河镇节水型社会建设。第 30 条加强河湖水域空间管控河湖水域布局。倒淌河镇水域主要57、由青海湖和倒淌河及其支流以及高山流水径流组成,倒淌河属于青海湖水系。河湖水域空间管控。强化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保护河湖水域岸线资源,严格落实青海湖、倒淌河等河湖管理范围线。严格水域岸线空间管控,有效保护岸线资源,落实河湖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明确岸线功能分区、优化岸线空间布局、规范岸线开发利用活动。第四节加强生态资源保护与利用第 31 条森林资源保护与利用建立以水土保持林、水源涵养林为主体的森林生态体系,加大重点地区生态治理力度,有效遏制水土流失,改善生态环境;稳定自然保护区面积,部分退化湿地生态系统得到治理与恢复;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森林经营、低效林改造,充分发挥林地生产潜力,提高58、林地质量;规范林地、林木流转制度;促进发展林下产业,推进体制机制创新。重点加强天然公益林、生态林的保护,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除国防建设、国家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特殊需要外,禁止占用保护重点区域的天然林地,林地保有量保持稳定。31第 32 条湿地资源保护与利用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加强湿地保护,保持既有空间不减少,并通过生态修复逐步恢复增加湿地面积,健全湿地保护体系,维护湿地生态功能及生物多样性。依托生态本底优势,扎实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和修复,强化青海湖自然岸线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与恢复。重点保护青海湖自然保护地湿地资源。通过推进湿地生态恢复、湿59、地生物多样性恢复、青海湖水生态保护修复等建设工程,恢复和扩大蓄水面积,加强湖滩湖荡湿地保护,开展退化湿地修复、湿地植被修复,提升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功能。到 2035 年,倒淌河镇湿地保护率达到 28.19%。第 33 条荒漠资源保护与利用持续推进青海湖周边沙漠生态系统的复原、保护和利用,维护沙漠生态系统功能,增强沙漠生物多样性。在保护生态系统的前提下,发展沙漠生态观光旅游,打造生态沙漠游憩圣地。推进清洁能源发展与防沙治沙相结合,实现太阳能产业、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畜牧业发展有机结合。第五节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第 34 条加强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60、理念,遵循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性、系统性及其内在规律,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强化自然生态系统原真性与完整性的保护和修复。32针对倒淌河镇生态脆弱、功能退化的现实问题,按照因地制宜、分区施策的原则,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第 35 条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治理工程推进青海湖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提升草原、森林、湿地、河湖、荒漠等自然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筑牢生态安全格局。统筹协调推进“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工程,鼓励乔灌草结合、工程和生物措施相统一的生态修复工程,促进各项生态工程实施相得益彰。加大乡村河湖湿地生态系统保护和恢复力度。大力推进荒漠化、水土流61、失综合治理,加强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推进绿色小水电改造。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工程,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第 36 条强化水生态保护与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构建流域尺度的生态保护与修复单元,统筹实施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推进小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实施城镇周边水系连通等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实现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精细化管理,系统推进倒淌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管理。加大水环境污染防治。从严核定水环境功能区纳污能力,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持续推进水环境污染综合治理。推进倒淌河治理,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倒淌河水环境功能区水质目标为类。至3320362、5 年,倒淌河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 100%。严格保护饮用水水源地。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划定娄拉水库水源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严格水源保护管理。实施娄拉水库水源地生态保护及规范化建设。至 2035 年,倒淌河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在 100%。第 37 条加强水土流失防治重点加强青海湖区域的水土流失防治,以地表植被建设、侵蚀沟道治理为重点,完善流域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体系,适时推进高标准淤地坝建设,因地制宜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着力构建城镇及其周边小流域生态优美、生活宜居的生态环境,维护水土资源可持续利用。深化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实施水土保持工程,突出加强青海湖区域水蚀生态维护保63、土区水土流失治理。到 2035 年,严格落实上级下达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第 38 条实施沙化土地综合治理实施环青海湖地区荒漠化土地治理。对倒淌河镇沙漠化土地实施封沙育林育草工程,遏制沙漠化蔓延。遵循自然规律,自然恢复和人工修复相结合,积极探索以放牧为主合理利用草场的生产经营方向,采取“沙漠+光伏+设施牧草种植”和飞播种草等治沙模式防止土地沙化,构建以林为主、林草结合的防风固沙林体系。34第 39 条强化土壤污染防治完成全镇土壤污染源排查与整治,按照“分区分类”的原则,实施以风险管控为主的治理策略,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严格控制新增污染,实施重点污染源综合防控,推动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加强污染地64、块风险管控与修复,防控重点区域土壤污染风险。保障工业园区环保基础设施用地,实施关闭搬迁企业或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治理,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实行污染地块全过程闭环管理。第 40 条积极推进国土绿化工程深入开展国土绿化巩固提升行动,增强生态系统功能和生态产品供给能力,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筑牢国土生态安全屏障,增进人民生态福祉。依托三北防护林、天然林保护、防沙治沙等国家重点工程,结合实际情况,按照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实施人工造林,继续推进国土绿化。不断拓展绿化空间,对重点生态脆弱区、宜林沙化土地、裸土地等实施造林绿化,有序安排年度绿化任务。到 2035 年,森林覆盖65、率不低于 3.72%。规划造林绿化空间 5.21 万亩,主要分布在青海湖东沙漠地区,并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35第五章 巩固农业空间,提标升级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第一节实施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第 41 条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切实保护耕地资源,将 5.2819 万亩耕地和 4.3553 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带位置下达至各村,健全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考核机制,签订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书,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对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完成情况定期考核,实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终身追责。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突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66、位一体”保护。强化耕地种植用途管控,依法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合理引导农业种植结构调整,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油料、蔬菜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主要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应尽量占用等级较低的耕地,实施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再利用。建立耕地污染风险评估和污染土壤修复制度,有效保护优质耕地,逐步提高现有耕地质量。因地制宜,分类规划,综合配套,全面提高农业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第 42 条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各类非农建设选址布局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确需依法占用的,必须严格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占补平衡要求,做67、到补充的耕地数量不减少、36质量不降低、产能不下降。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大力实施土地整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规范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交易,强化耕地“占补平衡”后期管理。第 43 条提升耕地综合生产能力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田间道路、灌排渠道、电力系统并种植农田防护林,开展耕地提质改造,综合运用工程、技术和生物措施,积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促进耕地集中连片。开展旱改水、农田连片整治、土壤培肥改良等重大工程,加强高效节水灌溉设施建设和节水技术推广,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以种植业生产适宜区为基础,结合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分布情况,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强灌排设施和田间道路设施配套,培肥土壤,68、促进零散耕地集中连片和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加强优质耕地储备,土地整治和新建高标准农田增加的耕地,集中连片、规模较大、有良好的水利和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应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分布地区,不得规划新建可能造成污染的建设项目。第 44 条持续推进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在对生态环境不造成不良影响和水资源承载范围内,大力推进耕地后备资源分布潜力较大的重点区域耕地开垦工程。充分利用其他草地、沙地、盐碱地等耕地后备资源,大力实施宜耕后备资源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促进耕地集37中连片。以倒淌河河谷地带为重点,选择规模较大、与现状耕地连片分布、有较好的水源灌溉条件的宜耕地农69、用地、未利用地,优先划入耕地战略储备区。倒淌河镇划定耕地后备资源面积约 708 亩,位于次汉达哇村。第二节重点拓展农畜产品生产空间第 45 条提高镇区周边农业生产能力严格保护镇区周边农业空间,以城镇开发边界为约束有序引导城镇建设。加强镇区周边的农业生产区的水利建设,包括建设灌溉设施,保护水源等。通过流转方式集中形成规模化的农业生产基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应用高新技术,推广先进农业生产方式,提高农民生产效益,提高农业生产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第 46 条发展优质高效特色农业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大力发展青稞、油菜、小麦、蔬菜、饲草产业,稳固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生产地位,实现绿色有机农70、畜产品输出和重要农畜产品保障等功能,增加优质农畜产品供给。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加大扶持力度,保障农牧区基础设施建设和设施农业发展用地需要,建设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保障特色农产品发展空间,打造设施农产品品牌。38第三节强化草地资源保护利用第 47 条从严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落实基本草原保护制度,实施更加严格的基本草原保护和管理,确保基本草原面积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加强基本草原保护力度,对基本草原实施严格的轮牧休牧和草畜平衡制度。科学合理利用草原,禁止乱采乱挖草原野生植物和破坏草原植被的其他活动。加强草原监管体系建设,提升执法监督工作水平。到 2035 年,倒淌河镇基本草原面积保持在草原71、面积的 80%以上。第 48 条合理利用草地资源,保障畜牧业生产空间对牧区生态环境恶劣,退化、沙化、盐渍化严重,不宜放牧,以及位于生态涵养区的草原,继续实施天然草原禁牧补助政策,实行禁牧封育。对禁牧区以外的天然草原根据承载能力核定合理载畜量,继续实施草畜平衡管理,落实奖励政策。以草定畜,优化牧区、农牧结合区和农区资源配置,推行“舍饲圈养、种养结合、农牧互补、牧繁农育”等循环生产模式。高效利用土地种植人工饲草,提升饲草料供给能力。支持暖棚、饲草基地、贮草棚等基础设施建设,引导草场合理放牧和鼓励饲养畜结合。第 49 条加强退化草地综合治理根据高寒天然草地退化演替阶段和生态环境的不同,采用封育、松耙72、补播、施肥、防除毒杂草和鼠害防治等技术措39施,以快速恢复退化的草地植被和提高初级生产力。针对草原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实施退化草地、沙化草地综合治理,废弃定居点治理和修复,退化草场补播改良等项目,促进退化草原植被恢复,全面提升草原生态系统功能。到2035 年,全镇退化草原得到有效治理和修复,草原生态环境持续向好,综合服务功能显著提升,草原综合植被盖度不低于 56.03%。第 50 条积极推进草原复合利用充分利用农牧交错带农林草多种资源,提高耦合性发展草牧业,在水资源充足,技术保障能力较好的地区,鼓励和支持利用农闲田、退耕还草地、饲草料地等土地资源,发展人工草地,增强饲草料就地供给保障能力73、。在生态红线范围外,依靠良好的生态资源,有序推进“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鼓励打造一批草原旅游景区、度假地和精品旅游线路,推动草原旅游和生态康养产业发展,拓宽牧民增收渠道。采取草原轮牧和草场休养等措施,利用牧光互补和科学养殖提高草原复合利用效益。引进现代化的养殖技术和管理方法,提升农牧民的养殖技能和管理水平,有效提高草原畜牧业的效益和可持续性。第四节有序实施农用地综合整治第 51 条统筹推进农用地综合整治突出耕地“三位一体”保护,适应发展现代农业和适度40规模经营的需要,统筹推进低效林草地整理、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现有耕地提质改造等,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田生态。推进高标准农田74、建设,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土地整理、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林建设,提高高标准农田比重。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实施耕地修复工程和土壤治理项目,积极开展土壤有机质提升。开展全域综合整治,推进倒淌河河道治理工程、农田水利配套及整治工程等重点工程建设,提高农田水利配套。适度开发耕地后备资源,建设高原生态良田。41第六章 优化建设空间,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第一节优化镇村空间体系第 52 条明确镇村等级规模引导三级规模镇村协调发展。规划形成镇区、中心村、基层村 3 个规模等级,推动镇域人口向镇区集中。镇区即倒淌河镇区,人口规模约 0.36 万人;中心村 4 个,即甲乙村、黄科村、拉乙亥麻村75、湖东种羊场,规划人口规模 0.54 万人;基层村 6 个,即元者村、黑科村、次汉达哇村、蒙古村、东卫村、哈乙亥村,规划人口规模 0.6 万人。第 53 条提升城镇职能定位倒淌河镇为文化旅游型城镇,在保障环湖生态保护相关要求前提下,以生态价值转换为引领,重点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促进文旅融合,城景联动。第 54 条强化村庄分类引导分类引导、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充分尊重、顺应乡村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根据村庄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建设现状、区位条件、资源禀赋等因素,将全镇的 9 个行政村和2 个国有牧场生产大队,按照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稳定发展类 3 种类型,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梯次推76、进,有序实现乡村振兴。集聚提升类村庄:拉乙亥麻村、湖东种羊场一大队、二大队、次汉达哇村。42城郊融合类村庄:哈乙亥村、东卫村、蒙古村。稳定发展类村庄:黑科村、甲乙村、黄科村、元者村。专栏 6 乡村振兴分类引导1.集聚提升类发展特色新兴产业,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重点加强农牧民生产技能培训,强化特色产业支撑,打造“一村一品”、“一乡一业”;合理控制乡村规模,人口适度集聚,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开展品质化环境建设,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积极创建国家、省级示范村,鼓励重要发展轴线、廊道上、具备条件的村庄向小城镇方向发展。2.城郊融合类城中村积极推进“村改居”,开展环77、境综合整治提升行动,建设文明社区,具备向城市转型发展的村庄,并入城市发展;中心城区建成区以外、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城郊村,可纳入城镇详细规划统筹编制。3.稳定发展类按照村庄实际发展需要,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原则,统筹安排村庄危房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防灾减灾、土地整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等各项建设;合理控制乡村规模和民房的翻建、改扩建等活动,聚焦村容村貌、服务配套、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重点加强农牧民生产技能培训,扶持发展农牧业等特色产业,提高农牧民生产生活质量,积极引导村庄通过合理撤并向集聚提升类村庄发展。第二节统筹优化乡村空间布局第 55 条明确乡村振兴策略以新型城镇78、化为动力,乡村产业现代化为支撑,乡村数字化为手段。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按照“点轴”开发模式,以小城镇建设为节点,重要交通廊道为轴线,辐射和带动乡43村振兴发展。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建设农业强国,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树立大食物观,发展设施农业,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充分发挥高原旅游资源和高原特色农牧产品优势,调整农业产业布局和结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现代服务业同现代农业深度融合,推进旅游业、农牧产业现代化发展。积极推进共和数字乡村国家示范镇建设,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以大数79、据产业平台为依托,加快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助力乡村振兴。科学合理布局,分类施策,突出重点,开展高原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有序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稳步实施营造宜居适度的乡村生活空间,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第 56 条构建城乡融合的乡村振兴发展模式因地制宜,统筹乡镇发展定位和主导产业功能,以青海湖旅游专用公路、G109 国道等主要交通道路沿线区域为引导,着力推进城乡融合和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城乡要素流动,以旅串文带农带牧,积极推进特色镇村联动发展,全域乡村空间发展逐渐演化形成以城乡融合发展单元为基础的乡村振兴发展模式。第 57 条保障乡村建设用地优先使用闲置用地,提高乡村居民点用地集约水平。倒44淌河镇80、位于重点生态功能区,应分类有序推进搬迁撤并,可适度保留部分独立定居点,缓解生态压力,维护和提升生态价值。合理管控农村居民点用地,保障宅基地合理空间需求;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以现状农村居民点为基础,采用新建与扩建的形式规划布局农村集中居民点。第 58 条统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空间强化全域用途管制引导,结合乡村振兴发展产业需求,合理安排乡村产业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电子商务、冷链物流、乡村旅游、休闲农业、民宿经济等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引导农产品初加工、产地直销等产业在重点特色村庄合理布局、适度集中。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配套81、政策和点状供地实施政策,建立土地要素保障制度。积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为发展提供建设用地保障,挖潜低效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保障旅游用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用地。第 59 条明确村庄建设管控和风貌指引村庄建设管控和风貌指引。在体现地域和农村特色的前提下,利用村庄的地形地貌和历史文化资源,协调好村庄与周边自然景观资源关系、注重村庄文化传承和保护,因地制宜分类提出村庄建设管控和风貌指引要求,落实村庄建筑面积、高度、建房风貌空间形态等内容,形成有机交融的空间45关系,塑造富有地域特色的村庄建筑文化与风貌特色。严禁在山地高、陡无防护措施切坡建房。同时明确农业设施用地的面积、用途管制规定。公共和基础设82、施配套指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公共服务资源均衡配置和农民农村共同富裕的要求,结合村庄类型,分类提出不同村庄公共和基础设施配置要求和标准。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指引。严格落实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明确的各村域范围内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区域,分类提出不同村庄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要求和措施。第 60 条有效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到 2035 年,80%以上的村庄基本实现农牧业农牧区现代化;乡村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农牧业结构更加优化,产业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更加优良;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全面建立,社会文明程度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人的全面发展、共同富裕取得83、实质性进展。到 2050 年,生产美产业强、生态美环境优、生活美家园好的乡村蓝图全面呈现,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全面振兴,全部村庄基本实现乡村现代化发展。第 61 条稳步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综合整治规范有序开展农村建设用地整治,通过中心村建设、闲46散居民点复垦、生态移民搬迁整治,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同时稳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废弃建设用地复垦等多种措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促进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农业发展区乡村重点加快新农村建设,原址就地改造农业区分散的小规模农村危房,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合理引导居民点集中布局。牧业发展区乡村总体遵循“大分散、小84、集中”的空间布局模式,形成季节性定居点,鼓励独立定居点牧民向周边城镇和中心村集中。生态保护区内乡村应尊重农牧民意愿,实施游牧民定居点建设,逐步搬出生态保护区,也可保留部分独立定居点,注重与区域生态环境相协调。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按照先批准后实施的要求,稳妥慎重推进村庄建设用地的复垦,着力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倒淌河镇生态移民搬迁涉及村民 303 户,规划按照户均宅基地面积不高于 267 平方米进行安置,安置地点拟选址在甲乙村六社、七社、八社和倒淌河镇第二社区。第 62 条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依据乡村生态格局、自然肌理、乡土风情、建筑风格等,实施乡村生态保护修复。85、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的要求,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优化调整生态用地布局,保护和恢复乡村生态功能,维护生物多样性,47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保持乡村自然景观。推动农牧区生活污水分散处理和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及资源化利用,保障农牧区中小型规模垃圾填埋场、中转站和收集站建设。合理确定乡村建设用地规模,严格落实“一户一宅”,严控生态空间转为农牧空间,实现乡村“留得住乡愁,守得住青山”的美丽乡村,助推全县乡村振兴。第三节引导产业空间布局第 63 条优化产业结构体系以环青海湖地区生态本底和高原特色农牧业为基础,以草原观光农牧业、生态农牧产品加工、民俗文化旅游、乡村生态旅游和数字化商贸旅86、游服务主导,以山林、草原、文化体验旅游为特色,打造:青藏高原生态综合型旅游示范镇、环青海湖地区特色生态观光旅游品牌、唐蕃古道文化交流传承地。以生态农牧业基地建设为依托,发展特色观光农牧业。第一产业是倒淌河镇的基础产业,加大科技和资金投入力度,打造自身绿色品牌,形成一定规模的生态农牧业示范基地,发展特色观光农牧业,一、三产互动融合,农业旅游和牧业旅游融合,促进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立足生态农牧业基础,适度发展生态型农牧产品加工。积极发展生态农牧业,强调小型生态型农产品加工。结合现有产业门类生产一些与其他产业相联系的商品,比如特色肉48制品、奶制品及手工制品的加工等,同时可以开放加工过程,让游客参与87、其中,增加游客的参与性和趣味性。以藏文化和唐蕃文化为支撑,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倒淌河镇是青海湖旅游的第一站,区位条件非常优越。同时拥有文成公主、唐蕃古道这些独有的历史文化资源底蕴,非常适合旅游产业的发展。应大力发展旅游业为主导的第三产业,提高旅游接待能力,发展休闲游、文化游、生态游等多样化旅游,提升现有产业基础,促进其精品化发展。第 64 条统筹产业空间布局规划形成“一心引领、四区协调、轴带连接、多点支撑”的产业空间布局。一心引领:依托现有镇区形成的综合服务能力,打造倒淌河镇综合服务核心。四区协调:高原特色农牧区、人文生态旅游区、环湖滨水体验区、青海湖生态涵养区。轴带连接:通过 G109、京藏88、高速、青海湖旅游专线、环湖东路等构建轴带成环的产业发展通道。多点支撑:依托各个村庄特色和文化旅游资源形成的多个产业节点。49第四节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第 65 条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充分保障用地供给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围绕“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总体思路,持续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丰富多层次多样化生活服务供给,构建优质均衡的公共服务体系。统筹落实县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形成“县级乡镇级村级”三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体系。充分保障用地供给。统筹布局重要公共服务设施和功能性设施,根据多层次多样化公共服务需求,优化土地供应调控机制,充分保障重要公共服务用地89、供给。将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用地纳入相关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并充分予以保障,农用地转用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要保障公共服务机构和设施建设用地。第 66 条建设城乡社区生活圈镇区打造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镇区划定 15 分钟社区生活圈和 5-10 分钟社区生活圈两级服务圈层。镇区按 15分钟社区生活圈进行设施补充和完善。结合倒淌河镇实际服务管理人口的规模、构成及生产生活需求,合理确定镇区各类公共服务设施的规模及布局,合理布局教育、医疗、卫生、防疫和社会福利等相关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倒淌河镇旅游发展潜力突出,旅游服务设施可根据实际发展需求50适度超前配置。规划至 2035 年,15 90、分钟社区生活圈覆盖率基本达到 100%。乡村打造 30 分钟社区生活圈。规划形成“基本生活圈一次生活圈二次生活圈”三级空间分布体系。基本生活圈以基层村为服务对象,提供最基本日常生产生活服务项目,服务半径以 0.5-1.0 千米为宜;一次生活圈以中心村为依托,服务半径以 5-10 千米为宜;二次生活圈以镇区为依托,服务半径以 20-40 千米为宜。根据村庄生活生产方式,兼顾考虑配置特色化服务设施。对于撤并搬迁类村庄不再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对于融入城镇类村庄以补齐基本生活圈为主。第 67 条加强公共服务用地管控和功能共享在详细规划编制中应充分保障各类公共服务用地,现状闲置的各类公共服务用地优先转为其91、他公共服务功能。鼓励利用存量空间完善公共服务设施供给,鼓励多功能公共服务设施复合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学校运动和文化设施对外开放共享,鼓励公园绿地建设或改造中合理安排适宜的文体设施。第五节促进城乡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第 68 条提高建设用地节约集约用地水平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引领作用,加强新增建设用地管控。城镇空间以城镇开发边界约束,严格控制和引导城镇开发边界外城镇建设用地增长。建设项目优先利用存量土地,严格落实“增存挂钩”工作机制,引导产业向绿色产业园、人口51向镇区集中。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节约集约用地,提高产业用地门槛,建立土地储备机制,探索实行差别化用地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用地指标92、优先向基础设施和民生工程倾斜。挖掘潜力,加快处置批而未供土地,破解闲置土地处置难题,加快实施低效用地清理整治。第 69 条盘活利用批而未用与闲置土地分类处置批而未供土地,分类盘活闲置用地。推进倒淌河镇区内批而未供土地的开发利用,积极盘活利用闲置土地,按照“一地一策”制定分类处置方案。摸清低效用地数量、类型和分布,科学合理界定低效用地再开发范围,明确改造利用的目标任务、性质用途、规模布局、时序安排和保障措施等,落实改造单元和地块,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统筹城镇功能再造、产业结构调整,确保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健康有序推进。第 70 条稳妥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顺应城乡发展规律和演变趋势,93、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制度,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稳妥有序推进农村低效建设用地整治。整合利用人口流出后腾出的各类土地,增加农业生产空间特别是耕地面积。52第七章 镇区规划第一节空间结构第 71 条空间布局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两轴、四区多点”的城镇空间布局结构。一心即综合服务核心;两轴即环青海湖发展轴、快速城镇发展轴;四区即综合服务片区、居住生活片区、旅游产业片区和商业休闲服务片区;多点即以公园绿地、广场等开敞空间形成的多个景观节点。第二节功能与用地布局第 72 条细化规划分区,明确用途分类引导划定居住生活区 30.99 公顷,占比 38.94、78%,位于共和路南侧和镇政府北侧区域,及镇区西部区域;综合服务区 10.34公顷,占比 12.94%,位于镇区东部青海湖旅游专线南北两侧、倒淌河镇小学、镇政府周边区域,及南环路北侧体育场片区;商业商务区 30.96 公顷,占比 38.74%,位于镇区中部区域及镇政府周边临街区域;绿地休闲区 5.51 公顷,占比 6.90%,位于共和路和青海湖交叉口以及哈乙亥路两侧区域和镇区北部;交通枢纽区 2.11 公顷,占比 2.64%,位于镇区北部和东部,青海湖旅游专线北侧。第 73 条落实空间结构,细化用地布局依据上位规划中乡镇主要传导指标,对倒淌河镇城镇开发边界进行落实,规划城镇建设用地面积 79.95、92 公顷。53规划居住用地面积 25.57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32.00%,位于共和路南侧和镇政府北侧区域,及镇区西部区域;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 9.81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 12.28%,位于倒淌河镇小学、镇政府周边区域,及南环路北侧体育场片区;商业服务业用地面积 22.78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 28.51%,位于镇区中部区域及镇政府周边临街区域;交通运输用地面积 16.30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 20.39%;公用设施用地面积 0.77 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0.96%;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面积4.68公顷,占城镇建设用地总量的 5.86%,主要位于96、共和路和青海湖交叉口以及哈乙亥路两侧和镇区北部区域。具体地块用途、边界定位、开发建设强度、用地兼容等规划管控要求在详细规划中确定。第三节居住与住房保障第 74 条居住空间布局规划至 2035 年,镇区居住用地主要分布于镇区南部和东北部,规划形成 3 个居住组团,总面积 25.57 公顷,居住总人口 3600 人。第四节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第 75 条生活圈规划构建 15 分钟城镇生活圈。规划镇区形成 1 个 15 分钟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围绕镇政府相对集中设置形成片区中心。镇区西部主要发展餐饮、住宿等旅游服务业,设施配套上兼54顾旅游服务人群需求。第 76 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机关团体用地。规划机关97、团体用地面积 4.19 公顷,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 5.25%。主要为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派出所和各村村委会所占用地,其中镇政府及相关部门集中办公,占地 1.49 公顷;村委会用地,占地 0.16 公顷,派出所用地,占地 0.24 公顷。教育用地。规划教育用地面积 3.33 公顷,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 4.17%。规划保留现状民族寄宿制小学,新增幼儿园 1 所与小学合建。体育用地。规划体育用地 1.51 公顷,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 1.89%。规划扩建现状体育场,增加必要的体育设施,主要包括篮球场、足球场等体育设施。医疗卫生用地。规划医疗卫生用地 0.78 公顷,占规划城镇建设用地 0.97%。规划保98、留现状的倒淌河中心卫生院,在其原址上进行改造扩建。第五节绿地和开敞空间第 77 条绿地和开敞空间布局优化调整绿地布局,完善绿地类型,科学配置绿地植物群落,提高绿地植物养护水平,丰富各绿地的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内涵,提升绿化质量。镇区规划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4.68 公顷,其中,公园绿地 1.08 公顷,规划防护绿地 2.31公顷,广场用地 1.30 公顷。规划至 2035 年,镇区人均公园55绿地面积 3 平方米。第六节综合交通体系第 78 条强化对外交通衔接内外交通有序衔接,融入区域高快速路网,充分发挥倒淌河镇作为共和县门户的优势,统筹各种交通方式及与其他区域、城市之间的协调发展。依托青海湖旅游专99、线、国道 214、国道 109 以及 G6(京藏高速)与周边区域联系。拟建西宁至茶卡城际铁路倒淌河站位于镇区北部,规划在镇区和铁路车站之间建设连接公路,构建对外铁路交通,主动融入区域铁路网。第 79 条完善镇区道路系统构建干支协同、布局合理的城镇道路系统。规划镇区道路网络包括主干路、次干路、支路三个等级,适度提升镇区路网密度,合理预控弹性道路,总体路网密度控制不低于 8千米/平方千米。合理控制道路红线宽度。节约用地,打造尺度宜居的街道空间,主干路红线宽度控制在 30 米(保留现状国道 109镇区段道路红线宽度),次干路为 20-24 米,支路为 12 米和 16 米。科学配置道路横断面空间。根100、据道路等级功能,合理配置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道路绿化及附属设施空间,主干路以单幅路、三幅路为主,次干路以单幅路为主,营造友好慢行环境。56第 80 条优化公共交通布局提升城乡公交线网覆盖水平。以打造快捷舒适的公众出行体系为目标,适当提升公交骨干线路密度与线路重复系数,形成若干公交换乘枢纽站点。围绕公交枢纽延伸支线公路或接驳公交,形成功能清晰、衔接有序、覆盖全面的公共交通线网。倒淌河镇区现有客运站 1 处,占地面积 0.96 公顷,规划对现状客运站进行提升改造,提升基础设施规范化水平,提升旅客服务体验感,鼓励新建的公交场站设施与公园、广场、商业综合体、其他市政配套设施等用地混合开发、体101、化建设。第 81 条补齐停车设施短板打造供需平衡的公共停车设施体系。充分考虑倒淌河镇区在旅游高峰期间的停车需求,结合商业商务、休闲娱乐、旅游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合理布局公共停车设施。规划在镇区新增公共停车场 1 处,面积约 1.15 公顷,预计可提供公共停车泊位约 300 个。同时考虑过境车辆日常需求,在镇区主要道路沿街设置路内停车位。完善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标准,按照“大类+小类”的分类指导模式,根据建筑物功能、特征划分,合理制定配建标准。对于大型设施、综合体等功能混合的建筑物,根据停车设施产权、共享等要求,合理确定配建标准。57第七节市政基础设施布局第 82 条给水工程镇区日用水量约 200102、0 立方米/日。水源以现状地表水和地下水联合调度供给。规划保留现状拉乙亥路东侧的给水房,并进行升级改造,增加防护措施,占地面积约 0.01 公顷。镇区供水管网布置以环状为主,枝状为辅,形成环状和枝状相结合的供水系统,以保障水压稳定。规划沿主要路铺设给水管道。第 83 条排水工程镇区采用雨、污分流制排水体制。雨水就近排入河流水体,污水经污水管网系统收集处理后送入污水处理厂处理。雨水排除规划。雨水采用重力自流的排放方式。依据雨水排放原则,就近排入规划水体或市政雨水系统中,以缩短排水距离,减小雨水管渠断面及埋深。污水排除规划。镇区污水量为 1700 立方米/天。镇区北部已建一处污水处理厂,占地 0.103、94 公顷,处理规模为 2000立方米/天。污水管道系统布置按照地形趋势和道路坡度,采用重力流形式排放。污水管道沿主要道路敷设。第 84 条电力工程镇区综合用电负荷为 1600 万 KWh,电源来自倒淌河 35kV变电站。规划将变电站扩容改建,提升为 110KV 变电站,用地面积 0.19 公顷。电力线路采用架空线路形式敷设,满足58现状变电站改扩建及高压走廊用地需求,110 千伏线路高压线走廊宽度15-25米;35千伏线路高压线走廊宽度15-20米。第 85 条燃气工程镇区燃气采用天然气,气源为“涩宁兰”输气管道输送的管道天然气。规划结合倒淌河分输阀室新建倒淌河配气站,占地面积约 0.20 104、公顷。规划采用中低压两级燃气管网系统,镇区采用中压燃气干管成环布置,保障供气可靠性。第 86 条供热工程规划保留现状供热站,位于共和路南侧,占地面积 0.22公顷。规划近期采用分散式供暖,其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以燃气供热站集中供暖为主,其余用地以太阳能、壁挂锅炉和电力分户等方式供暖为主,远期全部采用集中供暖。第 87 条通信工程保障倒淌河镇通信局站、邮政支局、5G 基站用地,规划新增电信端局一座,位于青海湖旅游专线与共和路交叉口南侧,占地面积 0.35 公顷;提升改建现状倒淌河镇邮政所,服务全镇人口,邮政所建筑面积 290。镇区的有线电视建设应充分发挥、利用现有网络功能,加快用户光缆网的建设105、,使区内的有线电视网络逐步由目前的光纤、电缆混合网向全光纤网过渡。根据倒淌河镇的发展实际,规划有线电视入户率达 90以上。59第 88 条环卫工程生活垃圾的收集采用垃圾袋装化分类收集方式,经垃圾转运站压缩处理后转运到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建筑垃圾应由部门成立专门管理小组,统一管理,统一收运利用;医院垃圾须装入医院专用的密封袋中,禁止混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后作焚烧或消毒处理,所有垃圾采用密闭清运的运输方式。规划保留镇域现状垃圾填埋场,位于镇区西南约 2 公里处,占地面积约 1.58 公顷,并为未来发展预留扩建用地。镇区规划 2 处小型垃圾转运站,集垃圾暂存、分拣、压缩、处理、转运以及环卫106、车辆停放等功能于一体。规划每座公共厕所占地面积不小于 60 平方米;附建式公厕与其他建筑合建,每座建筑面积不小于 30 平方米。所有公厕均按不低于二类标准建造,主要布置于交通道路两侧、社会停车场、公园绿地等处,或设置于各公共服务设施区域、加油站、公交站及大型公建内。第八节综合防灾减灾第 89 条抗震减灾倒淌河镇镇区地震峰值加速度 0.10g,建设工程按照不低于地震烈度 7 度设防;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主要建筑应按照地震动峰值加速度提高至 0.15g,作为此类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60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结107、果确定其抗震设防要求。第 90 条防洪工程倒淌河镇区防洪工程按 20 年一遇标准设防,排涝标准为 20 年一遇。完善倒淌河堤防达标建设,按照洪涝风险控制线要求恢复天然雨洪通道、蓄滞洪空间;加强镇区外围水土流失治理,完善截洪沟布局,降低山洪入城风险,全面提升镇区防洪能力。第 91 条消防工程完善镇区消防安全布局,统筹优化镇区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或设施布局。规划一处微型消防站,消防人员按照专职消防队进行设置。加强消防供水建设,形成市政水源为主、天然水源为辅的消防供水体系;加强消防通信建设,完善消防通信系统;加强消防车通道建设,提高镇区道路承载大型消防车的能力,确保消防车通行能力。第 92 条地质灾害108、防治倒淌河镇区范围均为地质灾害高风险区,地质灾害防治划为重点防治区。深化地质灾害隐患点详细调查评价,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开发建设,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出的预防治理措施,有序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工作,评估结果为不适宜的场地不得进行开发建设,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的各种活动。综合采用工程治理、排危除险、避让61搬迁、专业监测等多种措施,推进地质灾害隐患治理,降低地质灾害隐患风险。第 93 条应急体系依托镇政府建设应急指挥中心,配套建设综合应急指挥调度平台,推动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构建由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为主力、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为协同109、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结合学校、体育场、公园等设置固定避难场所,结合公园、广场等设置紧急避难疏散场地,以复合利用、应急转换为主,不单独占地,镇区人均避难场所面积不低于 1.5 平方米。完善镇区避难疏散体系,以京藏高速、国道 214、青海湖旅游专线等主要公路作为对外疏散通道。结合镇卫生院,建设镇级应急医疗急救中心,保障镇区预留突发公共卫生救援基地用地,做好应对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第九节城镇风貌引导与管控第 94 条城镇风貌引导形成“两轴三区多点”的城镇风貌格局。“两轴”为以青海湖旅游专线与道路两侧风貌景观为构架的旅游景观主轴、以团结路(G214)为基础的旅游交通主轴;110、“三区”为老城改造提升区、文化体验区、综合服务风貌区;“多点”为门户景观节点,结合重要的绿地、广场、开敞空间布置核心景观节点,以街角绿地、口袋公园、绿化带主的普通景观62节点。加强风貌引导。培育“藏风新韵,古今交融”的美丽城镇风貌。展现“时代风范、地域特色”,建筑风格以现代风格为主,鼓励传统建筑风格的现代演绎,简约大气,彰显时代感。倒淌河镇区公共建筑以藏式传统公共建筑基本特征为基础,适度展示时代精神。控制建筑体量及高度。总体形成中低开发强度、集约紧凑的建设模式,单体建筑长度不应超过 80 米。严格按照要求控制建筑高度,临街商业建筑层数一般应设置为 1 至 2 层,建筑高度不超过 9 米;重要的111、公共建筑及标志性建筑不得超过 4 层,建筑高度不超过 15 米;居住建筑以 1-2 层为宜。第 95 条开发强度管控规划构建“西高东弱,南北低密”的开发强度管控。镇区西部为居住生活区和商业商务区,开发强度较高,其中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 2.0,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容积率不大于 1.5,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 1.5;南部为居住生活区,以居住用地为主,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 1.5,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 1.5;东部为综合服务区,以行政办公建筑为主,其中机关团体用地容积率不大于 2.0,商业用地容积率不大于 1.5,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大于 1.5。机关团体用地建筑密度不大于 45%,商业服务用地112、建筑密度不大于 60%,居住用地建筑密度不大于 35%。63第十节五线管控第 96 条绿线管控将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广场等用地划入镇区绿线管控范围,总面积 4.68 公顷。城市绿线内所有建设活动均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在总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城市绿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在城市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绿线内可兼容设施道路、市政管线等线状交通、线状市政基础设施;因重大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等公共利益确需调整绿线的,应保证绿线结构系统性;因建设或者其113、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线内用地的,必须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城市绿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第 97 条黄线管控将重大基础设施用地划入镇区黄线管控范围,主要包括公共交通设施、供电设施、通信设施、供燃气设施,总面积2.88 公顷。在总规模不减少的前提下,城市黄线的具体边界、定位可在详细规划编制和实施中落实。规划划定的城市黄线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控,城市黄线一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因城市发展和城市功能、布局变化等,需要调整城市黄线的,应进行规划论证,并保证基础设施的系统性和服务能力不降低。城市黄线的调整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64第八章 历史文化保护与景观风貌引导第一节整体保护文化遗产114、,传承历史文化价值第 98 条健全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体系强化青海湖等自然遗产保护。加强列入世界自然遗产预备名录的青海湖的全面保护与利用,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各类自然遗产实施严格保护和管控,保护和恢复自然与人文景观的原真性,加强对景物、水体、植被、野生动物和各项设施的保护,适度有序开展游览或者进行科学、文化活动,相关开发活动应当与周围景观和环境相协调,不得破坏自然遗产整体风貌。融入全县历史文化保护格局。依托青海湖旅游专线公路、214 国道,以两条生态人文景观廊道,统筹沿线历史文化资源保护与利用,包括青海丝绸之路南线文化展示带、唐蕃古道汉藏交流文化展示带;倒淌河镇位于汉藏交流文化体验片区,按照115、主导文化类型加强区域文化资源挖掘和文化生态整体保护;系统保护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非物质文化遗产、地下文物埋藏区等在内的历史文化资源,促进历史遗存活化利用。第 99 条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有序划定历史文化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包括倒淌河镇 5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 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 处历史建筑以及其他不可移动文物等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65带范围边界,按相应法律法规和批复的保护规划进行保护管理。第 100 条 强化历史文化保护空间管控与利用线性生态人文景观廊道保护。包括青海丝绸之路南线、唐蕃古道,落位于横穿倒淌河镇的青海湖旅游专线沿线。加强沿线自然景观与文化遗产整体管控,保护并恢复廊道116、的整体历史风貌与结构;加强沿线城镇文化旅游协同发展,增强线路展示与宣传,贯通景观休闲系统。文物保护单位保护。包括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5 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2 处。严格遵照文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保护,不允许改变文物的原有状况、面貌及环境。如需进行必要的修缮,应在专家指导下遵循“不改变原状”的原则,做到“修旧如旧”,并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县文物主管部门应及时公布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应按照原址保护、整体保护、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实施保护,并加强管理,继续予以登记并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保护。包括 1 处历史建筑,即中国鱼雷发射实验基地。划定包括历史建筑及必117、要的风貌协调区在内的紫线保护范围,并明确保护措施和管理规定;鼓励对历史建筑的活化利用,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应当经州、县人民政府66住建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保护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加强对倒淌河镇独具特色的民俗节庆活动、民间口头文学、地方特产、特色美食、传统手工技能和表演艺术的保护。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体系,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级保护制度;积极利用活动广场,定期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节庆活动,保护、培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人;积极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传统文化为主要内容的旅游活动,提供118、小型博物馆、传统艺术表演场所、藏式餐厅、藏式旅馆等适宜的文化空间。积极利用旅游文化建设保护和推广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二节美丽城镇建设与风貌引导第 101 条 构建美丽城镇景观以全面促进共和县高原美丽城镇建设,提升城镇功能品质,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为规划目标,形成“环山抱水、唐蕃藏城”的天蓝、地绿、水秀的魅力倒淌河,打造宜居、闲适、恬静的城乡总体风貌。第 102 条 城乡特色风貌引导与管控强化镇区核心引领,统领景观风貌。镇区应明确风貌管控范围、结构、风貌廊道、风貌节点、城市天际线等内容,在总体上要突出倒淌河镇风貌特色元素,加强风貌协调性和可识别性。镇区突出“藏风新韵、古今交融”,建筑风格以6119、7新藏式为主,依托倒淌河镇得天独厚的生态本底和文化底蕴,抽象、简化藏式元素,活化利用唐蕃文化相关元素,弱化符号化的装饰,采用传统肌理演绎形式,包括围合式、簇群式、行列式,鼓励丰富多样的建筑组合形式。在滨水、滨湖部分与环境相协调,建筑组合不宜呆板单调。在镇区营造生态格局优越、地域文化突出的新藏式小镇整体风貌。乡村地区依托倒淌河镇的生态本底以及民俗文化,以生态保护为重点,保留特有的藏族居民风貌和牧区原生态格局,打造藏式传统风貌区。在生态休闲部分突出“尺度小巧、有机组团”,布局体现依山傍水的小尺度、多组团、自由聚落肌理,严格控制建筑体量。打造魅力景观带,展现独特资源禀赋。依托青海湖独特的资源禀赋,塑120、造青海湖南岸人文景观带,展现倒淌河镇丰富的自然和人文景观。68第九章 强化空间统筹,保障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第一节优化综合(立体)交通和物流网络布局第 103 条 构建综合交通体系加快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铁路跨越式发展、公路提升现代化水平,基本形成以铁路、高速公路和国省干线公路为骨架、农村公路为基础的多层次、便捷化的现代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进一步促进兰西城市群交通一体化发展和泛共和盆地区域协调发展,逐步形成完善的综合立体交通网。第 104 条 预控铁路廊道实现跨越式发展借力区域铁路发展机遇,加快推进铁路建设,衔接区域大通道,融入区域铁路网。通过铁路干线,提升客运出行效率,引导大宗物资运输实现“公121、转铁”,加快推进“西宁-共和-青海湖-茶卡”城际铁路倒淌河站的建设。助力共和充分融入“西宁-海东都市圈”,与西宁共建“1 小时核心交通圈”,实现同城化、体化发展。有效预留普通铁路廊道。预留“青藏滇”铁路建设项目线路廊道,铁路线两侧安全保护范围各 10 米。积极打造公路货运与铁路高效衔接的多式链,以倒淌河站为枢纽节点,形成统一的多式联运标准和准则。公铁联运对外衔接主要通道包括京藏高速公路、国道 214、国道 109、省道 207、省道19(新建)等干线公路。69第 105 条 提质增效建设高标准公路网络构筑完善的高等级公路骨架网,至规划期末,形成“四横三纵三连”的的高等级公路主骨架网络,实现高等122、级公路互联互通、覆盖成网。以优化路网结构和提高服务水平为重点,推进普通国、省干线公路升级改造。至规划期末,普通国、省干线全部达到二级公路及以上技术标准,与高速公路、一级公路共同支撑县域乡镇 1.5 小时交通便捷可达。规划二级公路主要包括国道干线,G109、G214;省道干线,S207、S19。以提升县域乡镇通达效率为目标,提升县道技术等级。至规划期末,县道全部达到三级公路及以上技术标准。规划县道主要包括 X302、X305 等。延伸拓展农村公路网。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实现全县各行政村通双车道四级公路比例达 100%,推进较大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通双车道硬化公路,提升农村公路覆盖广度和深度。其中123、,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国道不少于 20 米;省道不少于 15 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 30 米。70第 106 条 统筹一体高质量发展城乡公交以城乡公交体化发展为目标,推动城乡公交提质增效,拓展通达深度、发车频率和服务效率。推进交旅设施融合发展,结合青海湖国家公园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交通设施,优化公交线网和场站布局,加快充电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城镇公交设施短板,提升改造现状倒淌河站综合客运中心,建设公交港湾、公共停车场等,提升公共交通转换效率。依托青海湖景观节点,重点打造自助(驾)游租赁服务体系,推动城乡124、公交高质量发展,促进交旅融合良性互动。第 107 条 多式协同完善现代化物流体系构建完善的物流运输网络。结合县域城镇物流体系规划,加快建设倒淌河专业物流中心,在镇区设置一处物流集散点。依托覆盖镇域的综合立体交通网,构建公路为主的物流运输网络。完善乡村物流配送网络。加快推进农村生产生活资料配送网络建设,完善乡(镇)、村两级农村物流配送体系,有效解决乡村物流“最后一公里”问题。鼓励邮政和快递服务网点合作,推动客运班线代运货邮小件,实现优势互补,拓展服务范围。第二节构建安全可靠水利基础设施网络第 108 条 镇村水利工程倒淌河镇属于环湖片区,应以生态保护与自然修复并举,巩固和扩大生态保护建设成果,结125、合生态移民搬迁、牧民定71居,实施人畜饮水标准化建设,提高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开展倒淌河中小河流治理及农村山洪沟道治理,不断完善防洪减灾体系,确保防洪安全。加快推进重点水源和骨干工程建设,实施完成倒淌河镇抗旱水源工程建设,保障乡镇居民用水。第 109 条 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统筹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以小流域为单元,完善流域水土流失综合防护体系,开展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保障倒淌河流域生态治理综合工程、去乎龙沟治理工程及其他农村沟道治理工程等项目建设用地。构建生态优美、生活宜居的生态环境。第三节保障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第 110 条 能源利用大力倡导绿色价值观,坚持节约优先理念,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126、的资源观,加快推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绿色化,扩大水能、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规模。探索“清洁能源+生态+畜牧业+惠民+旅游”发展模式,重点开展清洁能源与改善生态环境、清洁能源与精准扶贫和清洁能源发电区域全覆盖的示范工作,实现清洁能源高效应用,打造清洁能源可持续利用示范样板。完善清洁能源可持续利用服务体系推动清洁能源产业科技服务平台建设,建设清洁能源智能化服务体系。清洁能源市场化、产业化,倒淌72河镇农牧区采取清洁供暖工程和电采暖工程。第 111 条 能源用地引导与管控综合太阳能资源分布、风能资源分布、生态保护红线分布、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分布、草地资源分布及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分布、沙地127、禁封区分布等因素,并结合共和县清洁能源发展规划可利用清洁能源用地。新能源项目选址应当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天然林地、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光伏发电项目输出线路允许穿越国家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等;涉及自然保护地的,还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地相关法规和政策要求。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级保护林地。清洁能源用地引导线以外不宜布局集中分布的风电、光电项目,新能源项目立项、勘察设计阶段,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控制引导线边界。项目落地原则上按照优先发展区、引导发展区、控制引导区的优先顺序进行选址。项目永久性建(构)筑、光伏(风电128、)阵列基座和硬化土地等改变原土地形态的用地部分配置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并依法按建设用地办理手续。第四节推进绿色矿业建设第 112 条 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积极响应省级规划绿色矿业发展要求,加快转变矿业发73展方式,按照“政府组织、部门协作、企业主体、公众参与、共同推进”的原则,以建设绿色矿山、逐步形成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为目标,把绿色发展理念和绿色矿山建设要求贯穿到矿山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和闭坑全过程,努力形成开采方式科学、资源利用高效、企业管理规范、生产工艺环保、矿山环境优美、矿山社区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模式。力争到2035 年,大中型矿山全部为绿色矿山,绿色矿山比例达 100%,做到资129、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和治理,矿区土地复垦水平全面提升,矿山企业与地方和谐发展。第 113 条 加强矿产资源保护按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相统一、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原则,统筹矿产资源规划,处理好地上与地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与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的关系,优化矿产资源开采布局。加强对达不到开发要求的矿产资源和矿产开发过程中共生、伴生的尚难利用的资源的保护。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或避免在建矿山、生产矿山和关闭矿山因矿产开采形成的地质灾害、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第五节系统布局新型基础设施第 114 条 给水工程多水源保障130、供水安全。提高水源安全保障水平,规划倒74淌河镇水源以地下水和地表水联合调度供给,近期充分利用现状供水设施,逐步创造条件实行区域给水管网联网,实现区域供水。开展水源地生态保护,确保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保障城乡供水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镇区供水服务保障水平,保障镇区东部供水设施扩建用地;巩固完善镇区供水工程,保障镇域供水工程用地需求;开展抗旱水源工程建设,保障旱区城乡用水。村庄按照实际需求设置小型给水设施,相邻较近的村庄可以共建供水设施;自来水供水保证率达92%以上。第 115 条 排水工程保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保障镇区北部污水处理设施新增建设用地需求,支持污水处理尾水湿地净化项目建设,保障湖131、东种羊场污水处理厂用地。推进农村牧区生活污水治理,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相对分散的农村牧区采取污水处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运用分散式、生态化处理基础,提高农村牧区污水处理率。第 116 条 电力工程升级改造镇村电力设施,大幅提高城乡供电安全保障能力。倒淌河35KV变电站作为主供电源,规划扩容改建为110KV变电站。加强 10KV 配网建设工程,强化网架结构,提高用电的安全可靠性。75加强重大电力廊道的控制与保护,保障电力运行的安全韧性。高压廊道保护与管控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在高压廊道内,不得新建建筑物、构筑物。110 千伏线路高压线走廊宽度 15-25 米;35 千伏线路高压132、线走廊宽度 15-20 米。第 117 条 燃气工程加强天然气设施的建设,提高镇村供气可靠性。至 2035年,倒淌河镇镇区管道天然气气化率为 80%,结合倒淌河分输阀室新建倒淌河配气站,保障倒淌河配气站建设用地。城镇管网可以延伸到的农村以管道天然气为主,其他村庄以电力、液化石油气为主。第 118 条 供热工程大力提升供暖清洁率,保障居民温暖过冬。近期,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占比达到 100%,新建城镇居住建筑全部执行 75%及以上节能设计标准、新建公共建筑全部执行 72%节能设计标准。至规划末期,清洁取暖率达到 100%。因地制宜选择方式多样清洁供暖模式,推进清洁供暖。镇区及周边乡村天然气覆盖133、区域采用气代煤清洁取暖方式;未覆盖到的地区宜采用电采暖方式取暖;农村牧区应通过推广普及电力、太阳能等清洁取暖方式,逐步将农村地区散烧煤、粪区域全部改为清洁取暖。第 119 条 环卫工程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升级。规划采用“户收集、村转76运、镇处理”的收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通过“填埋+高温热解”相结合的垃圾处理方式延长生活垃圾填埋场使用年限。规划保留现状倒淌河镇生活垃圾填埋场用地,位于镇区西部约 2 公里处;预留垃圾填埋场扩建用地,合理预控填埋场扩建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强化环卫设施用地集约节约利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 年)中针对“厕所革命”134、提出的重要要求:逐步普及农村卫生厕所;切实提高改厕质量;加强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第 120 条 新基建工程加快推进 5G 基站建设,镇区宏基站设置密度为 7 个基站/平方千米,基站站间距 400-450 米;农村宏基站设置密度为 2 个基站/平方千米,基站站间距 750-700 米。依托清洁能源发电优势,重点推进高压输配电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充电场、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多途径推进新基建工程建设。第六节构建韧性安全的综合防灾体系第 121 条 防震减灾工程倒淌河镇位于倒淌河临夏断裂,属于地震灾害风险区,城乡建设工程应充分考虑断裂带的地震危害性及对场地的影响,按照国家相关标准135、及抗震主管部门相关要求采取合理的避让或抗震措施。77倒淌河地震动峰值加速度 0.15g,抗震设防基本烈度 7度。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应严格按照标准设防,重大工程和可能因地震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计。学校、医院、体育场馆、文化场馆等大型公共建筑和重要生命线工程应当适当提高地震动峰值加速度取值,在建设工程中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能力。建设项目必须满足相应的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海南州测震站网规划,完善地震监测设施布局,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第 122 条 地质灾害防治倒淌河镇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136、,对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分类管控,综合采用工程治理、排危除险、避让搬迁、专业监测和监测预警等多种措施,对镇域内地质灾害实施综合防治。严格落实地质灾害安全管控要求,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开发建设,应当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根据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提出的预防治理措施,有序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工作,对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建设活动采取积极有效的防护治理措施,避免工程建设引发或遭受地质灾害的威胁。评估结果为不适宜的场地不得进行开发建设,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从事容易诱发地质灾害的各种活动。78第 123 条 防洪排涝工程洪涝风险控制线。以水利部门依法划定的河湖管理范围为基础,将主要行洪排涝通道、蓄洪水137、库、河湖湿地等洪涝水行泄、调蓄的自然空间划入洪涝风险控制线,保障防洪排涝系统完整性和通达性,洪涝风险控制线总面积 36.09 平方千米。对洪涝风险控制线内的耕地,在不妨碍行洪、蓄洪和输水等功能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分类处理。城市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洪涝行泄空间;对妨碍行洪、影响河势稳定、危害水工程安全的已建项目,依法限期拆除并恢复原状。对桥梁、码头等审批类项目进行防洪影响评价,消除不利影响。完善镇村防洪排涝体系。镇区防洪标准达到 20 年一遇,农村 10 年一遇。完善重要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倒淌河等重点河段防洪达标治理,全面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实施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措施,巩固提升山洪138、防治非工程措施。保障防洪堤、排洪沟(渠)等水工设施用地需求。第 124 条 消防工程完善消防力量建设。形成以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伍为主要消防力量,以志愿消防队伍或企业兼职消防队伍为补充的消防体系,农业牧区集中居民点内设置微型消防站,配备供紧急使用的灭火器材、前线救援器材和消防人员防护器材。规划在镇区、湖东种羊场设置微型消防站,在各村结合实际情况建设消防水池,消防水池的建设应满足防寒抗冻的要求。79第 125 条 气象灾害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抗结合、以人为本、科学应对”的气象灾害防治原则。倒淌河镇政府牵头,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防治小组,与共和县气象部门构建专项预防体系,构建乡镇暴雨、暴雪、冰雹及雷暴139、等极端天气预警体系,完善对极端天气的应急能力;建筑设计应确保建筑结构荷载能够抵御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通信、电力等设施,应安装避雷、防雷设施。第 126 条 应急救援体系建立防灾减灾指挥机构。充分发挥政府防灾指挥职能,以镇政府作为应急指挥中心。建立涵盖全镇的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站,构建多元立体的信息报送体系。健全应急救援力量体系。构建以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为主、以社会应急力量为辅助,基层救援力量有效覆盖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依托海南州消防救援支队,强化地震、地质灾害专业救援队伍和森林(草原)火灾专业扑救队伍建设,鼓励社会应急力量参与应急救援行动,结合县消防大队、乡镇专职140、消防队组建基层应急救援队。完善应急避难疏散救援系统。以公园、广场、学校操场等开敞空间作为紧急避难场所,以高速公路为对外救援疏散通道,负责大范围的人员、物资调度和转移;以一级公路等干线公路为抗灾救灾干道,与对外救援疏散通道共同形成高80效应急疏散网络体系;以省道、县道等公路及其他与对外救援疏散通道连接的主要道路为避难疏散主、次干道。在镇区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点,提高应急保障物资储备能力。建设“平急两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镇空间布局合理、资源统筹共享、功能设施完备、平急(疫/战)综合利用的防灾设施体系。推进城镇公共设施及空间资源的功能复合利用,将防灾防疫防空与公共文化、教育、体育、旅游和城乡基础141、设施等融合共建共用。完善集隔离、应急医疗和物资保障为一体的“平急两用”重要应急保障设施,做好应急避难、疫情防控等功能转换,改善交通、市政等生命线工程接入条件,提高城镇公共空间韧性,预留应急避难、医疗空间。第七节保障基础设施用地第 127 条 统筹协调与落实基础设施布局统筹协调与落实各类基础设施布局。加强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相关专项规划与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严格按照“三区三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在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统筹落实各类设施项目的空间需求,协调项目选址、布局和空间规模,确保各类项目的空间布局不冲突。线性基础设施在满足安全要求的基础上尽量共用廊道,提高复合利用水平,减少对国土空142、间的分割和过度占用。81第 128 条 基础设施用地集约化利用引导各类基础设施集约用地。加强各类基础设施用地规模控制,严格执行各类项目建设用地标准,严格节约集约用地评价,积极推广节地技术。协调好清洁能源基地、基础设施建设与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的关系。各类基础设施用地要合理避让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自然灾害高风险区等区域,减少对生态敏感区的侵占和扰动,保障生态系统的连通性和完整性,降低对自然生态空间的分割和环境影响。确实无法避让的,应采取严格的环境保护措施,避免对相关区域生态系统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第 129 条 保障基础设施用地加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用地保障力度,强化用地要素保障,保障交143、通、能源、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地需求,合理保障其他基础设施用地,引导基础设施科学合理选址选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制度和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各类建设项目不得突破建设用地标准。通过梳理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清单、合理安排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指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用地审批管理等措施,多举措保障基础设施用地。保障重大交通设施用地。加快城际铁路和铁路综合枢纽建设,保障“西宁-共和-青海湖-茶卡”城际铁路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发挥铁路在区域客、货运交通中的骨干作用,提高区域交通运输能力和服务水平。完善国家高速公路及国省82干线公路网络,保障青海湖旅游专用公路、峨堡-共和高速公路(S19)等重点公路144、建设项目用地,落实农村公路提档升级改造项目建设用地,带动城镇建设,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板块和产业带。保障各燃气输配设施用地。保障农村公交客运站场建设用地,完善区域公交运输体系。保障物流中心建设用地,提高区域货运配送及保障能力。水利设施建设用地。支撑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建设;保障重要河流防洪治理工程建设用地,提高城乡防灾减灾能力,推进倒淌河等重点河段防洪达标治理工程;实施中小河流及农村河道治理工程;保障小流域生态治理综合工程项目建设用地。83第十章 完善体制机制,高质量做好规划实施保障第一节加强党的领导第 130 条 加强党的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145、深入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与管理的各领域各环节。第 131 条 落实各级党委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主体责任坚持“多规合一”,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强化规划严肃性,规划一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第 132 条 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建立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加强部门和乡镇间协同,进一步完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配套政策,确保规划各项目标任务落地实施。建立规划实施的部门沟通协商机制,协调解决国土空间保护、开发146、利用和修复中的相关问题,确保国家、省级、州级、县级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84第二节健全配套政策第 133 条 健全国土空间规划法规政策和标准体系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审批与实施管理的相关法规政策,落实国家统一的技术标准,落实青海省或海南州地方规划标准和技术管理规定,支撑规划实施。第 134 条 完善规划实施的配套制度在充分发挥现有政策综合效能的基础上,合力构建财政、投资、产业、人口、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发展等配套制度,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和生态综合补偿试点工作,保障规划实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细化分工安排,完善配套政策,促进国土空间规划各项任务落地实施。第三节强化规划传147、导与用途管制第 135 条 严格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落实县级总规确定的开发保护目标定位、城镇体系、空间策略、城镇特色指引等宏观定性内容。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洪涝风险控制线、清洁能源用地引导线、重要历史文化保护线等空间管控线,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各类城乡建设行为及项目审批都应落实相应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的规划指标,依据核心指标制定评估考核机制,强化对资源总量和利用效率、空间管控底线的管控。落实县级规划划定的功能分区和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的战略性矿产保障区名录、自然保护地名录、历史文85化资源保护名录、重点建设148、项目名录、生态修复项目名录、过渡区承诺纳入项目名录、村庄分类引导名录等要求。第 136 条 详细规划传导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详细规划传导。镇区划分为 1 个详细规划编制单元,明确倒淌河镇村庄规划编制单元和村庄规划编制数量。对各村庄的等级类型、发展方向等提出规划引导,划定村庄建设用地边界。将生态保护红线、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线、城镇开发边界、洪涝风险控制线、清洁能源用地引导线、重要历史文化保护线等空间管控线的指标规模和空间布局传导至各村庄。镇区详细规划编制需要,进一步划分各类功能分区内部用途分区,确定用地比例结构控制的相关要求。应根据上层次规划的国土空间利用主导功能和结构控制要求,确定不149、同地块划分、地块的使用性质以及相关控制指标,作为实施用地规划许可和规划管理的依据。通过划定镇区“五线”,明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综合防灾设施布局。第四节近期安排第 137 条 近期规划目标到 2025 年,乡村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农牧区生产生活绿色转型,人居和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显著提升;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明显缩小;乡村产86业体系健全完善,城乡融合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乡风文明明显提升,发展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农牧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全面提高。到 2025 年,镇区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功能服务多样化,生活质量提升,镇区有机更新稳步推进;道路系统和基础设施建设更150、加完善,镇区环境质量更加优化,人居环境更加美好。第 138 条 保障近期重点项目空间重点做好国家、省、州、县“十四五”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保障,落实省、州、县重大创新载体、重大产业项目、重大生态环保、重大民生工程和重大基础设施用地需求,持续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和用地结构,提升生态屏障功能,促进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同并进。第 139 条 统筹推进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坚持自然恢复与工程措施相结合,深入贯彻“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以大项工程、专项工程全面提升全域生态功能。重点推进青海湖流域生态保护与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森林生态系统修复工程、荒漠生态系统重大修复工程、湿地生态系统重大修复工程、重点水源涵养地保护工程、城镇周边绿化生态造林屏障建设工程等大项生态修复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