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吉县教科文新区XY单元东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说明书2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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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吉县教科文新区XY-01单元东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 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发展定位、规模和布局第三章 土地使用第四章 控制指标第五章 综合交通第六章 公用设施第七章 其他第八章 附则附录一:术语解释附表1:规划城乡用地构成表附表2:城市建设用地汇总表附表3:规划居住服务设施一览表附表4:地块指标控制表附表5:道路指标控制表附图:单元规划总图附图:分幅图则第一章 总 则1.1为促进本规划管理单元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依据现行城乡规划法律法规,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及有关上位规划的要求,并综合考虑单元内资源、文化、公共安全及公众意愿等因素,制定安吉县教科文新区XY-01单元东区块控制性详细规划2、,以下简称本控规。1.2本控规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范围内开展的开发建设活动,应遵守本控规的各项规定,并应同时遵守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规定。1.3在本控规批复前已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用地或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划拨用地的建设项目,除为了公共利益需要外,其后续规划许可与管理仍可按原确定的规划条件执行。1.4现有合法权证的用地或建筑物,即使与本控规不符也无须做出更正,但任何新建、扩建、改建、翻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以及进行其他工程建设的,应符合本控规的规定。1.5本控规的法定文件由文本和图表组成,重点控制“六线”、配套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建筑容量、使用性质、开发3、强度、建筑限高等内容。1.6本控规的动态维护由安吉县规划局负责,并具有与本控规同等的法律效力。1.7本控规的局部调整、修编应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第二章 发展定位、规模和布局2.1本控规范围规划范围位于教科文新区分区规划的东侧片区,西至维学街,东至梅园路,北至杨梅坞水库,南至中德路,规划面积约4.54平方公里。2.2规划目标以适地适用为发展原则,以影视文化创意产业和旅游相关产业为主线索,积极发展与之相关的影视制作、文化创意、主题公园、休闲度假、现代社区等功能,将本区打造成为全国一流的特色化、专业化的影视创意产业集聚区启动区块。2.3 功能定位国际一流的影视基地,长三角地区大型影视主题旅4、游度假区,安吉重要的旅游休闲服务基地。2.4发展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453.97公顷,其中建设用地面积243.01公顷,建设用地中城市建设用地240.11公顷,区域交通设施用地2.90公顷。规划人口规模约为1.9万人(其中包括影视类艺术学校师生约3000人),约6800户(每户按照2.8人计)。2.5空间结构规划总体形成“一轴、三心、一区、三片、多点”的空间结构。一轴:南北向综合功能服务轴,指的是依托梅园路形成的兼有影视拍摄、商业服务、度假游览等综合服务内容的南北向主轴线。三心:影视拍摄主题核心,指的是以上影品牌打造的茶园村庄外景拍摄基地、古代村庄外景拍摄基地和漕运码头外景拍摄基地为主要内容的三5、大影视拍摄主题核心。一区:影视拍摄教学区,由影视相关艺术院校组成的影视拍摄教学区。三片:三片休闲养生度假片,依山就势,以影视观光、度假游览、养生度假为主题的北、中、南三大片休闲养生度假片区。多点: 多个服务节点,图6.19:规划规划结构图围绕各个主题功能区、度假片区形成的商业、旅游、生活配套服务节点。2.6配套设施2.6.1公共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幼儿园、农贸市场、社区医疗服务站、文化活动站、公共厕所、变电所、垃圾转运站、社区服务中心等。2.6.2公共服务设施应按附表4“地块指标控制表”中的 “配套设施”栏要求控制。第三章 土地使用3.1用地性质3.1.1地块用地性质应按总图和附表4“地块指标控制6、表”控制,控制内容包含虚位和点位控制的配套设施。3.1.2城市道路应按总图和附表5“道路指标控制表”控制。3.1.3非建设用地可按总图控制。3.2混合用地性质3.2.1混合用地性质地块应按总图和法定图则控制,控制内容可包含可兼容的用地性质、各功能建筑面积比例和应控制的配套设施。3.2.2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R/B):共25个地块。3.2.3商务商业用地(B2/B1):共3个地块。商业/娱乐康体用地(B1/B3) :共1个地块。娱乐康体/商业用地(B3/B1) :共2个地块。第四章 控制指标4.1容积率/建筑面积4.1.1地块容积率应按附表4“地块指标控制表”控制,均为上限控制。4.1.27、土地出让或划拨前,当地块边界按实测少量调整时,容积率控制应不变;土地出让或划拨后,当地块面积与实测用地面积不同时,总建筑面积控制以合同为准,无须对控规指标作出调整。地下空间建筑面积单独计算,不计入容积率。4.2建筑密度4.2.1建筑密度指规划地块内的所有建筑基底总面积与净地块面积之比,规划控制为上限,并按照安吉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3)执行。住宅用地(R21)一般不应大于30%,服务设施用地(R22)一般不宜大于30%,特殊类型根据实际要求论证确定。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R/B)一般不应大于45%,特殊类型根据实际要求论证确定。4.2.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一般不应大8、于45%,特殊类型根据实际要求论证确定。4.2.5具体地块建筑密度的确定,应满足绿地、停车、消防、卫生、建筑退界等要求。4.3建筑限高规划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部分的最大高度限制值,规划控制为上限,按附表4“地块指标控制表”控制,均为上限控制,并满足安吉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3)控制要求。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R/B)一般不应大于24米,特殊类型根据实际要求论证确定。4.3.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一般不应大于36米,特殊类型根据实际要求论证确定。4.3.4具体地块建筑高度的确定,应满足日照、消防、安全、通风及相邻权益等要求,并有利于自然景观保护、街道景观的塑造和与周边建筑相9、协调。4.4绿地率规划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地块净用地面积之比,规划控制为下限,按附表4“地块指标控制表”控制,均为下限控制,并满足安吉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3)控制要求。居住/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R/B)不应小于20%,特殊类型根据实际要求论证确定。4.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类)一般不应小于20%,特殊类型根据实际要求论证确定。艺术传媒 (B22)一般不应小于20%,特殊类型根据实际要求论证确定。4.4.5居住用地(R2)一般不应小于30%,特殊类型根据实际要求论证确定。4.5建筑退界4.5.1建筑后退道路红线指建筑沿道路部分(整体或局部)的建筑外边界后退道路红线的10、距离,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在满足本规定的同时,必须符合消防、卫生、环保、人防、工程管线和建筑规范等各方面的要求。后退道路红线的土地严格禁止建设,但可以作为绿地或者公益性设施开发并无偿向公众开放使用。4.5.2上述规定之外,应按安吉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3)执行。第五章 综合交通5.1区域交通设施公路用地(H22):共2条,申嘉湖高速公路控制宽度26米,沿高速公路两侧控制50米防护绿地。商合杭高铁快速连接线宽度控制33.5米,两侧控制5米防护绿地。5.2城市道路城市道路用地(S1):主干路、次干路、支路3级控制,见附表5“道路指标控制表”。道路断面:应按附表5“道路指标控制表”控制,11、局部地段允许设置交叉口展宽和港湾式停靠站。道路交叉口:本次规划范围内控制4处分离式立交:梅园路,C9-F4、F7-F8路段下穿申嘉湖高速公路,康山大道下穿申嘉湖高速公路。其余道路之间交叉均采用平交形式。5.3地块机动车出入口应设于次干路、支路,同一条道路宜为1个,特殊情况除外。一个建设项目原则上同一条道路允许开设1个机动车道口,当相邻道路为两条时,则向远离交叉口的位置开口。在交叉口范围开设机动车道口时,机动车道中心线至相交道路红线边线的距离原则上不小于30 米。各地块出入口(即内部道路与城市道路的交叉口)的设置位置须符合“分幅图则”中的有关规定。5.4地块停车配建地块配建停车场的配置标准按照浙12、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城市建筑工程停车场库设置规则和配置标准中“配建指标”执行。停车方式可依据具体情况采用地面、地下停车方式。规划区的机动车停车场均为配建停车场,并以自用停车为主,公共停车为辅。公共停车配建比例按照安吉县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试行)(2013)执行。5.5公共交通场站、社会停车场、加油加气站用地5.5.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S41):共1处,位于C-15地块内,占地面积0.44公顷。5.5.2公交线路和站点:快速公交共1条,规划在康山大道布置快速公交1号线,站点少,线路长,联系教科文新区与县城的各个主要功能区。公交线路3条为:祥真路2号线、梅园路3号线,以及内部公交环线4号线。其中生态13、区公交站点服务半径为800米;集中建设区公交站点服务半径为500米。5.5.3社会停车场用地(S42):独立的社会停车场用地共4处,分别位于B-36、B-41、B-47、C-13地块,用地分别为0.35公顷、0.33公顷、0.37公顷、0.29公顷,停车位分别为不小于80、75、90、70个。加油加气站用地(B41):共2处,为地面加油站,一处位于B-25地块,占地面积0.41公顷;另一处位于D-12地块,占地面积0.34公顷。第六章 公用设施6.1给水供水水源:规划区近期由城西水厂供水,到2030年,由城西水厂、山源水厂2座水厂联合供水。给水量预测:6700立方米/最高日。供水方式:地面高程14、低于20米的多层建筑(六层及其以下)由市政管网直供,不设置屋顶水箱;地面高程高于20米的建筑(六层以上多层建筑),视其与给水加压泵站的距离,及其建筑高度决定是否自行加压;高层建筑自设加压设施供水。管网布置:规划区供水规划采用环状管网方式布置,最不利点水压满足六层楼最高时与事故时自由水头28米水压。供水主干管沿区块主干路祥真路、梅园路、职教路布置,管径为DN300,其他道路根据用水量需求大小,铺设不同管径供水管道。供水管道管材推荐采用球墨铸铁管(DN200及以上)和PE聚乙烯管(DN200以下)。规划近期通过祥真路、职教路现状已经敷设的DN300管与康山大道布置的DN500连通管将规划区块供水管15、网与城西水厂进行互联,远期供水能力不足时,可扩容祥真路、梅园路的供水管网为规划区块及周边区块供水。6.2排水6.2.1排水体制:规划区范围内采用雨污分流的排水体制。6.2.2污水量预测:5695吨/日。6.2.3污水管网规划污水收集系统采用重力流形式,申嘉湖高速以北区域、维学街以东科技路以西区域污水经收集后,通过康山大道污水干管接入城市污水厂;科技路以东区域污水经收集后,通过梅园路污水干管转输至城北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6.2.4雨水规划暴雨强度公式:Q=11.643+7.6351gP/(t+13.122)0.683(L/sha)。雨水管渠布置:雨水系统根据规划区内用地布局、地形条件,结合竖向规16、划和城市受纳水体位置,按照就近分散、自流排放的原则进行雨水排放。6.3供电6.3.1 供电电源:电源近期由110KV梅园变供电,远期由规划的110KV皈山变引入。6.3.2 用电负荷:3.62万千瓦。6.3.3电力管道规划规划区中低压电力线路均采用电缆线路,需通过电力电缆沟敷设,同方向埋设的电缆8条,可采用普通电缆沟敷设;同方向埋设的电缆条数在916条时,采用排管敷设。电力管道原则上敷设于南北向道路的东面及东西向道路的南面,在新建道路时应预埋电力管道;道路红线宽度超过40m时,宜在两侧布置电力管道。6.4通信 终端数量预测:固定电话装机数量1.3万个。有线电视终端数量0.61万个。6.4.2 17、电信局所:规划区内近期新增3处模块机房,远期新增规划基站8座。基站不作用地控制,要求各运营商合建共用。6.4.3 管道布置:采用共同沟敷设方式,新建道路的通信管孔建设在市政道路西、北侧人行道下,管道孔数应满足市话、长话、非话数据通信、有线电视和其它各类公共通信业务的要求,合理分配管孔资源。6.4.4 邮政局所:近期规划邮政所一座。6.5消防6.5.1规划范围设置一处消防站,位于梅园路西侧,中德路北侧。6.5.2消火栓沿道路布置,在道路一侧设置,并靠近十字路口。消火栓距路边不超过2m,距建筑外墙不宜小于5m(有特殊困难时,可减少到1.5m)。消火栓保护半径不超过150m,间距不超过120m。6.18、5.3市政消防水池遵循“需要与可能”的原则,尽可能与周边水体相结合。消防水池保护半径为150m,消防水池容量宜为100-200m。在重要地区结合观赏喷水池修建消防水池,以备紧急情况下提供消防水源。6.6环卫垃圾产生量预测:19吨/日。垃圾处置:纳入主城区垃圾直运系统,分类收集,统一卫生填埋或焚烧。公厕设置按部颁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005)标准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废物箱设置间距一般道路为80100米。环卫设施的改造应充分体现主题特色,旅游厕所、垃圾桶在取材和造型设计上体现地方特色并与整体环境相融。6.7防洪及竖向6.7.1防洪、治涝标准:截洪沟设计标准采用19、10年一遇的暴雨强度;治涝标准为20年一遇24小时暴雨不受淹。6.7.2地坪标高:地块地坪标高结合周边道路确定并满足城市竖向设计规范要求。第七章 其他7.1人防和地下空间人防工程按一类重点城市级防护标准建设人防设施。人防工程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编制标准,按人防工事的标准和防空掩蔽人数设置地下室。7.2人防和地下空间人防工程按一类重点城市级防护标准建设人防设施。人防工程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人民防空设施编制标准,按人防工事的标准和防空掩蔽人数设置地下室。地下空间竖向布局:浅层(0至-10米)主要功能为地下商业、餐饮、文化娱乐、商业步行街、停车场、高层建筑附属设施及防空地下室、城市水、电、气20、通讯等“共同沟”的市政公用设施,中层(-10至-30米)主要功能为地下轨道交通、结合地下轨道交通的布置的商业娱乐设施,深层(-30米以下)基本不作开发,应保护控制。地下交通设施:地下社会停车场共6处,共计地下社会停车位约1500个。7.3应急疏散避难人防疏散场所应避开重要目标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地区,并按照“就近就地疏散”的原则安置疏散人口。疏散点宜结合公园、广场、绿地等开敞空间及防空地下室、大型公共场所设置。规划在本区内结合开敞的水库周边、公园绿地设置3-4处小型疏散点,每处可容纳1500-2000人,人均用地面积2-2.5平方米。区级疏散通道:维学街。7.4六线控制道路红线:指城市道路用地(21、S1)等的控制线, 包括主干路3条、次干路7条、支路22条等 ,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城市蓝线:指城市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城市绿线:指规划的各类公园绿地(G1)、防护绿地(G2)的边界线,应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城市橙线:指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社区服务、行政办公等公益性服务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包括幼儿园3所(虚线控制),影视学校1所,应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城市黄线:指主要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包括水厂1处,加油加气站2处,通信设施2处,污水厂1处,广播电视设施1处,环卫设施1处,消防设施1处,社会停车场3处等,应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城市22、紫线:规划范围内无紫线控制用地。第八章 附则8.1用语说明8.1.1表示严格程度的用词(1)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禁止”。(2)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该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8.1.2表示相关规定的用语(1)条文指明应严格按其它有关标准或规范执行的用语为:“按执行”或“符合的规定(或要求)”。(2)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或规范执行的用语为:“参照执行”。(3)表示指导性推荐意见的用语为:“建议”,或“为宜”。8.2解释权本控规由安吉县规划局负责解释。8.3执行日期本控规经市政府批准后生效,原有同23、级别同类型规划同时废止。附录一:术语解释1、用地性质:指按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划分的土地利用类别。2、混合用地性质:指二种或以上用地性质兼容的土地利用类别,不包括点位控制的配套设施,同时允许在下续选址论证中通过地块细分进一步明确用地性质。3、选择性用地性质:指只允许在其中有所选择和排斥的土地利用类别,代码表达与混合用地相同,但排列先后体现规划引导的主、次意图。4、虚位控制:即在地块的功能、规模及建设要求不变的前提下,其边界形状可变动,位置可在同一街区内作调整的规划控制方式。5、点位控制:即在设施的功能、规模及建设要求不变的前提下,其位置可结合相邻地块开24、发联合建设,不独立占地的规划控制方式。名木古树古井等保护要素因实体太小无法画出形状的,也采用这一方式控制位置。6、公共服务设施:即配套设施,指公共管理和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用地,不含商业。7、公益性服务设施:指教育(不含高中及以上)、医疗、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社区服务、市政公用、行政管理用地,不含商业。8、容积率: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值。9、建筑密度: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例(%)。10、绿地率:地块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例(%)。11、建筑限高:指存在特殊限制情况下(如机场、气象台、微波通道、安全保密、景观视线等)的建筑限制高度,一般25、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到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附表1:规划城乡用地构成表序号用地代码类别名称用地面积(ha)占区域总用地比重(%)1H建设总用地243.0153.53其中H11城市建设用地240.11H22公路用地2.902E非建设用地210.9646.47其中E1 水域16.29E2 农林用地194.673合计453.97100.00 附表2:规划城市建设用地构成表用地性质用地名称用地面积占建设用地比例(%)人均占地面积(m)(hm)(亩)R居住用地78.67118032.7644.38 R/B居住用地77.27R22 幼儿园用地1.40 A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9.811474.095.26、16A1行政办公用地0.45 A31高等院校用地9.36B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59.9189924.9531.53B1商业用地(商业服务)23.13 B1商业用地(旅馆用地)4.94 B2商务用地(影视制作)7.10B22艺术传媒用地(影视拍摄)18.93 B3娱乐用地5.06 B41加油加气站用地0.75 S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48.5872920.2325.57S1城市道路用地46.84S41公共交通场站用地0.44 S42社会停车场用地1.30 U公用设施用地2.14 32 0.891.13 U11供水用地0.65 U15通信用地0.23 U16广播电视用地0.32 U21排水用地0.23 27、U22环卫用地0.18 U31消防用地0.53 G绿地与广场用地41.0061517.0821.58G1公园绿地11.55G2防护绿地29.45 H11城市建设用地240.113602 100.00 129.35 H22公路用地2.90 44 E非建设用地210.963164E1水域16.29E2农林用地194.67合计453.976810 附表3:规划居住服务设施一览表类别名称用地面积备注用地面积(公顷)班级数(班)幼儿园规划幼儿园0.4312规划,位于杨梅坞水库南侧,北侧休闲养生度假板块内规划幼儿园0.4712规划,位于博奥路南侧,中部休闲养生度假板块内规划幼儿园0.5012规划,位于科技28、路、职教路路口西南,南部休息养生度假板块内合计1.4036根据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规划区参照县城住宅小区幼儿园规划标准,按照每300户45座的规模配置,每班30人计算,规划单元预计有6800户,总计需要提供36个班的幼儿园配置农贸市场/规划一处,建议配置与梅园路西侧的配套商业设施结合设置,主要采用蔬菜超市、净菜超市的形式医疗卫生(社区医疗服务站)/规划两处,分别配置在北侧、南侧的休闲养生度假板块内,与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商业设施结合设置文化活动(文化活动站)/规划三处,分别配置在北侧、中部、南侧的休闲养生度假板块内,与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商业设施结合设置综合配套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派出所/规划29、一处,位于祥真路南侧休闲养生度假板块内社区服务中心/规划两处,分别配置在北侧、南侧的休闲养生度假板块内体育健身点/规划四处,分别配置在北侧、中部、南侧的休闲养生度假板块内,与社区活动场地结合设置附表4:地块指标控制表序号地块编号用地性质代码用地面积(ha)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限高(米)停车泊位(辆)人口容量(人)配套设施A街区47.371A-01R/B2.751.1452016173 242 2A-02R/B3.511.1452016221 309 3A-03R/B2.141.1452016135 188 4A-06R/B3.261.1452016205 287 社区服务中心130、处、公厕1处、文化活动站1处、体育健身点1处、社区医疗服务站1处5A-07R/B4.471.1452016281 393 6A-08R/B2.161.1452016136 190 7A-09R/B2.071.1452016110 209 8A-10R/B2.51.1452016138 252 9A-11R/B3.571.1452016196 359 10A-12R/B2.351.1452016120 237 11A-13R/B4.381.1452016240 443 12A-14B11.291.445202490 公厕1处、给水提升泵站1处、开闭所1处、文化活动站一处13A-15R/B2.4131、.1452016151 211 14A-16B221.260.645206015 15A-17B223.720.645206045 16A-18B221.760.645206021 17A-19B223.360.645206040 18A-20R220.420.630351510 B街区56.041B-01B11.111.545203098 2B-02B24.022.4452036386 3B-03B21.972.4452036189 4B-04R/B1.141.3452018116 296 5B-05R/B0.761.345201878 198 6B-06R/B1.531.34520211532、6 398 7B-07R/B2.421.3452018247 629 8B-08R/B3.441.3452021351 894 9B-09B223.870.645203046 10B-10B12.081.5452030281 11B-11B12.151.5452030116 12B-12B31.851.8452036250 13B-13B12.771.5452030374开闭所1处14B-14B11.921.5452030259 15B-15B11.891.5452030255 公厕1处16B-16B33.211.8452036400 17B-17G21.218B-18G21.5219B-1933、A10.450.630301620 20B-20U110.65供水泵站1处21B-21G20.2122B-22G20.2823B-23G10.3924B-24G10.3开闭所1处25B-25B410.410.6353010加油站1处、公厕1处26B-26G20.3727B-27R220.470.630351510 幼儿园1所(12班)、体育健身点1处28B-28G10.3429B-29G10.2430B-30G21.5131B-31G10.3632B-32G20.4833B-33B12.071.5452030156 34B-34G21.2935B-35G10.17公厕1处36B-36S420.34、35社会公共停车场1处37B-37G10.7538B-38G10.4539B-39G11.2840B-40G10.4941B-41S420.33公厕1处、社会公共停车场1处42B-42G10.143B-43G10.1744B-44G10.1945B-45G20.6146B-46G20.6547B-47S420.37公厕1处、社会公共停车场1处48B-48G20.2949B-49G20.0650B-50U150.2351B-51G10.4552B-52G10.43C街区57.081C-01A319.341.3353535100 3000 2C-02B10.81.545203684 3C-03R/35、B1.731.3452021177 450 4C-04R/B4.441.3452021454 1154 5C-05B2211.35(5.11)0.6452016616C-06R/B6.311.3452021645 1641 街道社区服务中心1处、派出所1处、体育健身点1处、文化活动站1处7C-07B12.581.5452030348 8C-08B12.871.3452030215 9C-09R/B1.721.3452021176 447 10C-10G20.2911C-11G12.4912C-12G22.64公厕1处13C-13S420.29公厕1处、社会公共停车场1处14C-14G20.3836、15C-15S410.44公交首末站1处、公厕1处、公共自行车停车场1处16C-16G20.4817C-17G20.5518C-18B14.31.5452030581 公厕1处、农贸市场1处19C-19G20.7320C-20B13.361.5452036454 D街区26.561D-03R/B5.41.5452024636 1620 社区服务中心1处、公厕1处、文化活动站1处、体育健身点1处、社区医疗服务站1处2D-04R/B3.531.3452021361 918 3D-05R/B6.251.3452021638 1625 4D-07R/B3.041.3452021311 790 5D-137、2B410.340.6353010加油站1处、公厕1处6D-13U160.32移动通讯基站1处7D-14R220.50.630351510 幼儿园1所(12班)8D-15G21.029D-16U210.23污水泵站1处10D-17U310.53消防站1处11D-18U220.18垃圾转运站1处12D-19G20.22附表5:道路指标控制表序号道路名称道路性质规划红线宽度(m) 道路起讫点断面形式(m)2梅园路主干路404+3.5+2+21+2+3.5+43祥真路主干路404+3.5+2+21+2+3.5+44维学街次干路265+4+8+4+55官燕路次干路203+3.5+7+3.5+36次干路38、203+3.5+7+3.5+37官塘路次干路164+8+48职教路次干路302.5+3.5+1.8+14.5+1.8+3.5+2.59次干路302.5+3.5+1.8+14.5+1.8+3.5+2.510科技路次干路265+4+8+4+511中德路次干路292.5+3.5+1.5+14+1.5+3.5+2.512科技路支路164+8+413支路164+8+414支路164+8+415支路164+8+416支路164+8+417博奥路支路164+8+418支路122+8+219支路122+8+220支路6621支路8822支路203+3.5+7+3.5+323支路122+8+224支路91+7+125支路91+7+126支路7727支路7728支路7729支路7730支路7731支路7732支路7733支路9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