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州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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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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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州县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龙州县人民政府二一七年三月龙州县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提交单位:龙州县人民政府(盖章)组织单位:龙州县国土资源局(盖章)编制单位:崇左市地质勘查测绘院(盖章)(矿产资源规划编制从业机构资质等级:乙级、证书编号:2015030)法定代表人:梁建华项目负责人:石政威编制人员:石政威 黄建锋 梁建华 王华亮编制时间:2017年3月目 录前 言1一、规划定位1二、编制依据1三、编制目的2四、规划范围和对象2五、规划基准年及规划期2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3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3二、砂石资源矿产概况4三、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4四、砂2、石资源需求预测及可供性分析6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9一、指导思想9二、基本原则9三、2020年规划目标10第三章 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12一、砂石资源开发布局12二、砂石资源开采总量调控17第四章 砂石资源矿山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18一、开采规划准入条件18二、采石场转型升级21第五章 砂石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及制度改革24一、砂石资源开发监督管理24二、砂石资源开发管理体制改革25第六章 规划实施管理27一、规划实施27二、保障措施27专项规划编制说明29一、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原则及指导思想29二、规划编制过程、规划研究情况33三、基础数据的来源与确认过程38四、规划目标及主要内3、容的确定过程与依据38五、与上级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38六、征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以及修改情况39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52附表附表1:规划基期龙州县砂石资源矿产储量表附表2:规划基期龙州县砂石资源采矿权现状表附表3:规划基期龙州县砂石资源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附表4:龙州县砂石资源矿产开采分区表附表5:龙州县砂石资源采矿权设置区划表附表6:龙州县砂石资源禁止开采区一览表附图附图1:龙州县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图附图2:龙州县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II前 言一、规划定位为进一步优化砂石资源矿山布局,全面规范砂石资源开发秩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级采石场专项规划编4、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第三轮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280号)的要求,结合龙州县砂石资源矿产特点及实际情况,开展龙州县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专项规划除落实上级规划有关部署外,重点对龙州县行政辖区内的砂石资源矿产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作出统筹安排,是加强和改善砂石资源矿山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砂石资源矿山的重要依据。二、编制依据专项规划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广西5、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我区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级采石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第三轮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280号)、龙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龙州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6、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划及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三、编制目的近年来,随着龙州县工业化、城镇化及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建筑用石等砂石资源开采开发力度持续加大,“十三五”是我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龙州县实现经济新跨越的重要时期,砂石资源需求将大幅度增长,但是资源粗放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矛盾也日益突出,环境风险日益增大,其他地方由于违规采石采砂导致的重大环境事件,在社会上造成很坏影响,教训深刻。为此,迫切需要对龙州县砂石资源矿山进行统筹规划,编制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目的是进一步优化全县砂石资源矿山空间布局,加快推进资源开发利用方式转变,全面推进砂石资源矿山管理改7、革,促进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同步推进、协调发展,为砂石资源矿山的审批及监督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四、规划范围和对象规划范围和对象是广西崇左市龙州县行政辖区内的露天砂石资源矿山,其开采矿种包括水泥用石灰岩和建筑石料用灰岩。五、规划基准年及规划期规划基准年为2015年,规划期为20162020年。第一章 现状与形势一、经济社会发展概况龙州县位于广西崇左市西南边陲、左江上游,东与江州区相连,西与越南接壤,南连凭祥市和宁明县,北倚大新县。县人民政府驻地龙州镇,距崇左市江州区公路里程69.0公里,距广西首府南宁市公路里程239.0公里。地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陆路通道上,总面积2317.80平方公里,辖5镇7乡8、,127个村(居)委会,居住着壮、汉、瑶、苗、侗、回等6个民族。至2015年末,全县户籍人口27.64万,其中壮族人口约占全县总人口95。龙州县区域位置独特,与越南接壤,边境线长184.0公里,有国家一级口岸水口关,国家二级口岸科甲口岸,4个边民互市点,具有优越的沿边开发优势。南友高速公路龙州夏石二级支线公路、龙州至水口口岸二级路,省道S319、边境公路及在建的崇左水口高速公路过境,水口河、平而河、丽江、明江、左江河段均可通航,全县乡乡通柏油路,村村通公路,水陆交通运输较为便利。龙州县经济基础较好,是广西蔗糖生产基地之一,主要农作物为水稻、玉米、甘蔗、茶叶。2015年,全县完成地区生产总值929、.6亿元,同比增长12%;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28.22亿元,增长14%;财政收入8.83亿元,增长5.1%;固定资产投资88.78亿元,增长29.6%;外贸进出口总额48.12亿美元,增长22.8%;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7.42亿元,增长10.8%;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582元,增长7.3%,农民人均纯收入7378元,增长9.1%;一、二、三产业结构比重为24.6:39.5:35.9。龙州县矿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2015年开采的矿产资源均为砂石资源矿产,矿业工业生产总值为7351.5万元,仅占全县工业总产值的1%,但对地方发展贡献较大,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都需要砂10、石资源提供保障,砂石资源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二、砂石资源矿产概况龙州县地处桂西矿产资源富集区南段,砂石资源丰富,特别是石灰岩矿,分布广泛,面积500平方公里以上,预查地质储量达1亿吨以上。普遍赋存于三叠系、二叠系、石炭系、泥盆系等地层中,矿体普遍裸露,覆盖土层稀少,适合进行露天开采。根据已探明开发的石灰岩矿资料,矿物成份:主要为方解石、少量白云石,方解石+白云石99%。化学成份:CaO平均含量在53%-56%,磷、硫等有害成份低,矿石属中硬度级别,为普氏岩石分类的a级,普氏系数f=6-8,岩石体重d=2.6-2.7t/m3,是良好的水泥、石灰原料以及11、建筑石料。三、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一)开发利用现状截止2015年底,龙州县已设有效露天砂石资源矿山共6座,其中水泥用灰岩1座,建筑石料用灰岩5座,均为小型矿山。2015年,龙州县矿山从业人员200人,开采原矿石量51.48万吨,实现矿业工业生产总值7351.5万元。2015年,矿山基本能做到贫富兼采,“三率”均达到设计要求,水泥用灰岩矿山回采率90.88,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回采率91.24。(二)存在问题龙州县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为县基础设施、城镇化建设提供了资源保障,促进了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丞待解决,主要问题如下:1.矿山生产规模小、分散现有砂石资源矿山生12、产规模均为小型,且分散,未能实现规模化、基地化开采。2.矿山普遍存在安全隐患矿山开采不规范,未严格按照已通过主管部门审批的开采设计或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而是采用不分层的“一面墙”开采方式,矿山采面较陡,形成高临空面,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普遍存在安全隐患。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粗放,对环境影响较大矿山生产工艺技术水平普遍偏低,矿产资源利用方式粗放,资源利用方式简单,矿产品仍多为粗加工,精加工部分少,绝大多数仍以直销原矿为主,附加值低,技术水平和科技含量偏低,资源效益不高,矿业工业总产值占全县工业总产值比重较小。由于生产工艺落后,缺乏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矿石在剥离、采掘、破碎筛分及运输13、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废气、噪音等对局部大气环境质量和人体影响较大。4.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进展缓慢由于矿山地质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所需费用往往超出所缴纳或预存的保证金数额,出让期届满后,采矿权人进行矿山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的积极性不高,往往出现缴而不治、一缴了之等问题,导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进展缓慢。四、砂石资源需求预测及可供性分析(一)砂石资源需求预测1. 砂石资源需求形势分析根据龙州县“十三五”规划,规划期将大力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提供砂石资源作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涵盖边境口岸、交通设施、水利基础设施、城镇基础设施、文化体育、教育、食品安全卫生、民政、社会14、治安等九大方面共141个项目,详见表2-1。届时以上建设项目的开工建设将对砂石资源矿产需求量大增。表2-1 龙州县“十三五”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类别项目名称备注1口岸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18个)龙州边境经济合作区基础设施、水口至驮隆中越界河二桥、龙州水口共宜大桥、水口二桥监管区、报关报检大楼、入境车辆侯检区等配套设施、龙州水口水运口岸、水口会展中心、水口二桥物流园、水口供水工程、科甲口岸监管区、科甲边贸城、口岸货运中心工程、科甲口岸升格基础设施工程、龙州边境互市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那花及布局边贸城二期工程、横罗边贸城、横罗互市点监管区建设项目2交通设施建设工程项目(33个)湘桂15、铁路扩能改造南宁至凭祥高速铁路(龙州段)、龙州至水口至越南高平铁路、龙邦-水口-高平铁路、防城港-崇左-百色文山(云南)出海铁路、崇左水口高速公路、水口-高平-河内、隆安硕龙水口、巴马田东天等龙州凭祥等高速公路、三都南丹巴马龙州凭祥(口岸)公路(G243)、龙州凭祥公路、龙州水口一级公路(G358)、大新(桃城)龙州(科甲)二级公路、崇左龙州S319线道路提级改造、沿边公路提级改造(G219)、独山新旺一级公路、弄岗四清三级公路、民权岜会二级公路、响水明仕二级公路、新旺上金二级公路、龙州彬桥二级公路、岭南上金二级公路、新联峪阳三级公路、白雪码头弄岗村新联村陇呼金龙镇大新明仕旅游专线公路、中越驮16、隆界河二桥、水口共宜大桥、响水红阳大桥、左江崇左(斜塔)至龙州级航道工程、龙州水口级航道整治、龙州主城客运旅游码头、龙州主城作业区(货运码头)、龙州上金作业区(货运码头)、龙州水口国际作业区(货运码头)、龙州上金通用机场3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17个)水陇水库应急水源工程、上金和水口供水工程、平而河至城区重点备用水源工程、县城供水管网工程;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检测中心项目、县城防洪二期工程、金龙水库库区堵漏及扩容工程、水口和上金防洪排涝工程、抗旱供水体系工程、易涝区治理工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五小水利”灌溉工程、龙州县峪阳河整治工程、上金乡联甲小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明仕河17、金龙水库下游河段治理、龙州河道整治工程4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31个)城市一级大道、县城中轴大道、城南进城大道、城东进城大道、城北龙水大道改造、丽江西路、城区管网建设、城市燃气管道(二期)、中山公园景区改造项目、滨江廊桥建设项目、丽江两岸休闲景观带工程、棚户区改造、政务服务中心、剧院、图书馆、影视城、工人文化宫、旧城改造项目、天琴湖工程、福玺嘉小区、龙盛商业广场、百年红木城、恒力中华城项目、同顾中央公园、和润家园、万象国际城、榕兴翡丽湾小区、滨江世纪城、金桂农贸市场、东盟汽车城、东盟商贸城5文化体育项目(9个)中法战争历史博物馆、龙州图书馆、龙州文化馆、龙州起义纪念公园、天琴大剧院、乡、村18、屯文化设施建设工程、龙州县体育馆、田径场、全民健身中心6教育重点项目(11个)龙州东盟职业技术学院、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乡镇幼儿园建设、龙州县高级中学技术实验室、风雨球馆、体育馆、学生游泳救生训练馆;崇左(龙州)青年干部学院项目7食品安全卫生项目(5个)龙州县食品药品检测中心、龙州县中越友好医院、水口中心卫生院整体搬迁项目、精神病专科医院、龙州县疾控中心整体搬迁项目8民政项目(5个)残疾人康复中心、示范性敬老院、社会养老院项目、龙州公墓项目、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9社会治安重大建设项目(12个)禁毒教育基地、禁毒情报中心、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项目、龙州边境综合维稳信息指挥中心、龙州边境物19、理隔离墙建设项目、响水镇交警中队建设项目、水口镇交警中队建设项目、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看守所、拘留所、技术综合楼、民警训练基地等项目建设2. 砂石资源需求预测根据龙州县“十三五”规划提出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表2-1)对规划期内砂石资源需求量进行预测,经粗略估算,预测规划期内龙州县砂石需求量约1722.29万吨。(二)砂石资源可供性分析龙州县砂石资源较丰富,资源供给保障程度较高,水泥用灰岩查明资源储量2021.97万吨,建筑石料用灰岩13608.14万吨,依照成矿条件、矿产资源潜力,以及市场需求预测与保有资源储量的量比关系,按照服务年限,砂石资源矿产保有储量能满足规划期全县市场需求,能为社会经济20、建设提供资源保障。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规划目标一、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按照自治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有关要求,全面履行国土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职责定位,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建设需求和群众利益的矛盾,统筹谋划好本地区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工作,统筹保护好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促进砂石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崇左市“两篇大文章”和“四大攻坚战”及龙州县实施“富民兴边、贸工强县”战略提供资源保障。二、基本原则1.坚持生态优先,开发与保护协调统一。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牢固树立保护生21、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通过规划空间引导,坚决退出、避开生态敏感区域,有效指导砂石资源生产布局,促进形成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统一的格局。2.坚持科学管理,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本地区砂石资源行业领域改革,创新砂石资源矿山管理体制机制,用先进的技术、先进的装备和科学的生产方式,大力推进砂石资源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大力压缩小型砂石资源采矿权数量,促进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加快转变。3.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结合本地区砂石资源的特点,针对不同区域和砂石资源矿种制定差别化政策和管理措施,完善砂石资源开发行业准入门槛,推动区域特色化发展。4.坚持科学规划,相互衔22、接。认真做好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和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确保不同规划间的顺畅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5.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要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国土、发展改革、旅游、环保、林业、水利、住建、安监、交通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规划编制协调推进机制,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加强论证,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三、2020年规划目标(一)砂石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目标1. 砂石资源矿产开采总量根据龙州县“十三五”规划,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砂石资源的供应保障,预计规划期间砂石资源矿产开采总量约为1722.29万吨,年平均开采量约344万吨。2. 砂石资源采矿权数量根据23、关于加快第三轮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工作的通知(崇国土资办发201713号),到2020年,龙州县砂石采矿权总量控制在8个以内。3. 砂石资源采矿权最低生产规模龙州镇新建砂石资源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为20万吨/年;已设砂石资源矿山生产规模小于20万吨/年的,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办理采矿权延续时生产规模需调整到20万吨/年(含)以上。其他乡镇新建砂石资源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已设砂石资源矿山生产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办理采矿权延续时生产规模需调整到10万吨/年(含)以上。(二)砂石资源矿山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目标根据矿产资源分布情况,24、调整矿山布局,促进矿山规模化开采、集约性经营,改变矿业发展方式,拉长产业链、提高产品深精加工技术水平,整合现有小矿,淘汰、关闭规模小、污染重、效益差、资源浪费严重的矿山企业。至2020年,大中型砂石资源矿山比例达20%以上。大中型砂石资源矿山基本建成市级绿色矿山,小型砂石资源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基本条件进行规范管理,至2020年,砂石资源绿色矿山比例达20%以上。表2-1 2016-2020年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目标主要指标表指标名称2020年规划目标属性开采总量规划期间砂石资源矿产开采总量约为1722.29万吨,年平均开采量约344万吨。预期性采矿权数量8个约束性最低生产规模规划期龙州镇矿山最低25、生产规模为20万吨/年;其他乡镇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为10万吨/年。约束性大中型矿山比例(%)20预期性绿色和谐矿山比例(%)20预期性第三章 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一、砂石资源开发布局本专项规划共划分砂石资源禁止开采区16个,允许开采区9个,集中开采区1个,开采规划区块3个。(一)禁止开采区在规划期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及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或国家特殊需要等,受经济、技术、安全、环境等多种因素的制约,禁止进行矿产资源开采的区域划定为禁止开采区。依据龙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全县共划出禁止开采区16个,主要是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具体划分方26、案如下:花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片区(CJ01):位于龙州县上金响水一带,由风景名胜区和水源地保护区组成,包括了花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响水镇渡口水源保护区、上金乡勤江新旧村那埂人饮工程水源地保护区、上金乡两岸村大小岸屯人饮工程水源地保护区,总面积78.94平方公里。弄岗自然保护区片区(CJ02):位于龙州县逐卜响水一带,由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保护区组成,包括了弄岗自然保护区、上龙乡水陇水库水源保护区,面积约149.50平方公里。龙州青龙山-水口河片区 (CJ03):位于龙州县水口龙州一带,由自然保护区和水源地保护区组成,包括了龙州青龙山自然保护区、左江佛耳丽蚌自然保护区、龙州县水口河水源保护区、下冻27、镇驮江村七里滩人饮工程水源地保护区、下冻镇下冻村水源保护区、下冻镇两庄村人饮工程水源地保护区,面积约176.55平方公里。龙州县平而河片区(CJ04):位于龙州县彬桥龙州一带,由水源地保护区组成,包括了龙州县平而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彬桥乡内营水源保护区、龙州镇镇秀村人饮工程水源地保护区、龙州镇先锋农场场部人饮工程水源地保护区,面积约59.41平方公里。其他禁止开采区(CJ05CJ16)均为龙州县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由本规划补充划定,各禁止开采区具体情况详见附表6。禁止开采区内不允许新设采矿权,已设采矿权有效期届满后原则上不予延续。(二)允许开采区将龙州县行政区内适宜进行砂石土矿产资源开发利用,28、但无法明确开采规划区块范围的区域划定为允许开采区。依据龙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全县共划出砂石资源允许开采区9个,具体划分方案如下:1.上龙乡板汪建筑石料用灰岩允许开采区(SCY01):位于上龙乡板汪村麻风山一带,面积4.71平方公里,初步查明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储量(333)约836.42万m3,有资源储量保障,符合矿业权设置的有关规定,允许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产品主要供给上龙乡、龙州镇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现未设有采矿权,规划期拟设置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2个。2.八角乡板新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允许开采区(SCY02):位于龙州县八角乡板新一带,面积1.84平方公里,初步查明29、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储量(333)约350万m3,有资源储量保障,符合矿业权设置的有关规定,允许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现未设有采矿权,规划期拟设置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1个。3.八角乡萁斗建筑石料用灰岩允许开采区(SCY03):位于八角乡萁斗一带,面积0.88平方公里,初步查明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储量(333)约384.13万m3,有资源储量保障,符合矿业权设置的有关规定,允许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产品主要供给八角乡、上降乡等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现未设有采矿权,规划期拟设置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1个。4.八角乡菊梗建筑石料用灰岩允许开采区(SCY04):位于八角乡菊梗一带,面积0.41平方公里,30、初步查明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储量(333)约147.13万m3,有资源储量保障,符合矿业权设置的有关规定,允许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产品主要供给八角乡、上降乡等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现未设有采矿权,规划期拟设置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1个。5.水口镇思奇建筑石料用灰岩允许开采区(SCY05):位于水口镇思奇一带,面积4.14平方公里,初步查明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储量(333)约42.52万m3,有资源储量保障,符合矿业权设置的有关规定,允许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产品主要供给崇左至水口高速公路及水口镇基础设施建设。现未设有采矿权,规划期拟设置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1个。6.龙州镇自清村建筑石料用灰岩允31、许开采区(SCY06):位于龙州县龙州镇自清村一带,面积1.66平方公里,初步查明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储量(333)约112.36万m3,有资源储量保障,符合矿业权设置的有关规定,允许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产品主要供给崇左至水口高速公路建设。现未设有采矿权,规划期拟设置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1个。7.八角乡陇蒙建筑石料用灰岩允许开采区(SCY07):位于龙州县八角乡陇蒙一带,面积2.73平方公里,初步查明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储量(333)约200.37万m3,有资源储量保障,符合矿业权设置的有关规定,允许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现未设有采矿权,规划期拟设置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2个。8.龙州镇那32、濑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允许开采区(SCY08):位于龙州县龙州镇那濑一带,面积5.62平方公里,初步查明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储量(333)约600万m3,有资源储量保障,符合矿业权设置的有关规定,允许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现设有方解石采矿权1个,未设有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规划期拟设置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2个。9.八角乡陇苏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允许开采区(SCY09):位于龙州县八角乡陇苏一带,面积0.90平方公里,初步查明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储量(333)约300万m3,有资源储量保障,符合矿业权设置的有关规定,允许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现未设有采矿权,规划期拟设置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2个。(三33、)集中开采区根据龙州县砂石资源分布情况,在充分综合考虑工业产业布局、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环保、林业等因素的基础上,全县共划出砂石资源矿产集中开采区1个。龙州镇板门百农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SCJ01):位于龙州镇板门至百农村一带,面积16.77平方公里,初步查明资源储量(333)约2260.97万m3,有资源储量保障,符合矿业权设置的有关规定,允许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产品主要供给龙州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现未设有采矿权,规划期拟设置建筑石料用灰岩采矿权5个,位于县城附近,拟新建矿山设计最低生产规模达到20万吨/年以上。(四)开采规划区块开采规划区块是指为实现矿产资源34、开发的合理布局,按照科学布局、优化结构和规模开发的要求,充分考虑矿产资源赋存特点、资源储量规模、勘查程度、开发利用现状、技术经济条件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等因素的影响,划分出的指导采矿权合理设置的空间单元。一个开采规划区块范围内原则上只设一个采矿权。依据龙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原则上将已设采矿权划定为开采规划区块,由于广西龙州县龙州镇东合板盆屯石灰岩矿、龙州县逐卜乡逐卜村隘口屯吉利石灰岩矿存在纠纷,到期后不予延续;龙州县响水镇鸣凤村石灰岩矿位于风景名胜区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露天开采非金属矿产资源管理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1号)的有关要求,201735、年12月31日前关闭退出。因此,全县共划出砂石资源开采规划区块3个,具体划分方案如下: 1.上龙乡麻风山水泥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CQ01):位于上龙乡麻风山一带,面积0.90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水泥用灰岩。已设置采矿权1个,即广西龙州县上龙乡麻风山矿区石灰石矿水泥用灰岩,规划期规划设置采矿权1个。2.下冻镇板罡建筑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CQ02):位于下冻镇峡岗村一带,面积1.82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已设置采矿权1个,即下冻镇板罡采石场,规划期规划设置采矿权1个。3.武德乡科甲建筑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CQ03):位于武德乡科甲一带,面积0.85平方公里,开采矿种为建筑石料用灰岩。36、已设置采矿权1个,即龙州县武德乡科甲村叉路布芭石场,规划期规划设置采矿权1个。二、砂石资源开采总量调控根据对砂石资源需求量的预测,规划期需求量约为1722.29万吨,预计年均开采总量为344万吨,实际开采量以满足当地经济建设需求为主,兼顾周边市场需求,要求矿石产量与市场需求相适应。第四章 砂石资源矿山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一、开采规划准入条件(一)最低生产规模1.龙州镇区域:属县城所在地矿山,新建砂石资源矿山最低生产规模为20万吨/年;已设砂石资源矿山生产规模小于20万吨/年的,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办理采矿权延续时生产规模需调整到20万吨/年(含)以上。2.其他乡镇区域:新建砂石资源矿山最低生37、产规模为10万吨/年;已设砂石资源矿山生产规模小于10万吨/年的,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后办理采矿权延续时生产规模需调整到10万吨/年(含)以上。(二)采矿权数量调控根据关于加快第三轮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工作的通知(崇国土资办发201713号),到2020年,龙州县砂石采矿权总量控制在8个以内。(三)矿山规模结构调整严格砂石资源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要求,矿山开采规模必须与矿产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鼓励砂石资源矿山采用先进的技术、装备和科学的生产方式,走基地化、规模化和规范化发展道路。现有矿山不符合规划或者有效期届满后仍达不到最低开采规模要求的,原则上采矿权不再给予延38、续;加大矿山整合力度,减少小型矿山数量,逐步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到2020年全县大中型砂石资源矿山比例达到20%以上。拟设大中型砂石资源矿山如表4-1所示。表4-1 至2020年龙州县拟设大中型砂石资源矿山一览表序号矿山名称开采矿种生产规模备注1龙州镇先锋农场弄止分场独山石灰岩矿石灰岩中型拟新立2水口镇思奇村尾那屯石灰岩矿石灰岩中型拟新立3龙州镇百农村破望屯石灰岩石灰岩中型拟新立4龙州镇板门村下耶屯石灰岩矿石灰岩中型拟新立(四)环境保护砂石资源矿山依法办理环保审批手续,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照经审查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展工作,做到“边开采、边治理、边复绿”,矿区绿39、化覆盖率达到可绿化面积的100%。加强生产粉尘和运输扬尘污染治理。采取喷淋、洒水、加设除尘装置、封闭、覆盖等降尘措施,减少开采和破碎过程中粉尘的无组织排放。矿山生产破碎工业广场及对外运输的连接线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采取硬化措施,并及时清扫工业广场及运输连接线,确保粉尘不超标。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拦挡等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进出矿区的车辆须冲洗轮胎、车身等,严禁超高超载运输。到2020年,所有砂石矿山粉尘污染治理达标。加强噪声的控制,对凿岩、破碎、空压等设备,通过消声、减振、隔振等措施进行噪声处理。严格废水管理。配套沉淀池等废水处理设备,废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加强砂石资源的综合利用40、,减少废石的排放,剥离的表土应妥善堆放供矿区绿化和复垦使用。严格限制采用凹陷露天开采方式开采砂石资源,经论证确实无适合山坡露天开采砂石的地区,必须首先做好矿区水文调查和环境影响评价,通过经济技术论证后,方可按有关要求设置凹陷露天开采矿山。(五)安全生产露天开采矿山划定矿区范围时需充分考虑修路上顶、超前剥离要求,满足分台阶(分层)开采和安全开采需要。对可以整体开发的山体,不得分割划界,尽可能实现整座山体移平式开采;不能整体开发的山体,原则上按照等高线进行划定,不得将山脊线作为矿界,要最大程度地减少终了边坡的面积。不得在同一独立山头设置两个及以上采矿权。矿山必须证照齐全有效,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健全或41、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确保全员培训合格,“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矿山经安全设施“三同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投入生产。矿区范围距离学校、敬老院、居民住宅、职工宿舍等长期有人居住的生活设施,相邻的砂石资源矿山,铁路、重要公路、电力设施、公路渡口、中型以上公路桥梁、石油天然气管道线路等重要设施,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程规范规定的最小安全距离的要求。矿山必须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落实爆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原则上采用中深孔爆破,规范爆破操作,减少震动强度,使用机械铲装作业、机械二次破碎等生产工艺;按要求排土排废,落实边坡安全措施。42、(六)绿色矿业发展1.矿山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认真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按时足额缴纳国家有关的税费,依法足额缴纳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和预存矿山土地复垦费,证照齐全,合法经营,遵纪守法,依法办矿。 2.矿山企业应积极加入并自觉遵守绿色矿业公约,将发展绿色矿业创建绿色矿山列入企业发展规划,制订有切实可行的绿色矿山建设方案,明确绿色矿山建设的内设机构及负责人。 3.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的建设主体,矿山企业要积极履行绿色矿山建设的各项责任和义务,按照绿色矿山建设的有关条件和循环43、经济的发展模式,积极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不断加强规范化管理,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加大科技投入,改进生产工艺、优化生产布局,加强环境保护,促进资源开发、环境保护与矿地和谐的协调发展。二、采石场转型升级砂石资源开发必须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走“基地化、规模化、规范化”的“三化”发展之路。(一)加快砂石资源开发基地化建设加快基地化建设,改变采矿权“多点开花”的局面,减少砂石开采对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的破坏和影响范围,引导矿山企业向集中开采区集聚,力争2020年前在集中开采区形成砂石开发基地。(二)推进砂石资源开发规模化发展结合砂石资源开发实际,适时逐步提高新建矿山的最低开采规模,新建矿山要44、严格执行矿山最低设计开采规模标准,现有矿山开采能力应按有关要求限期达到矿山最低设计开采规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制定实施更高标准的最低开采规模准入条件。(三)引导砂石资源矿山规范化生产矿山在基建、生产、闭坑到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整个过程中,均应走规范化生产的道路,达到以下规范化的要求:严格控制在法定的矿区范围内开采,不得越层越界开采。加强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管理,到2020年,矿山“三率”水平达标率达到90%以上。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爆破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与周边最小安全距离符合有关文件要求的最小安全距离要求,使用中深孔分段爆破方法,实现爆破危害最小化。加强对边坡稳定性的监测,对于稳定性较差的坡45、面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确保边坡的稳定。对于已到达最终开采境界的边坡应及时进行复垦复绿。在凹陷的矿坑周边修筑拦挡设施,防止人畜坠落。实现封闭式碎石加工方式,修建矿石破碎厂房车间,配备有效的降尘捕尘装置,实现清洁生产,防治粉尘对工人、环境及周边群众的影响。将运输扬尘降至最低,具备条件的应推行皮带传输运料;对卸载点采取密封并用除尘器除尘,防治粉尘污染。禁止超限运输车辆出场上路行驶,碎石运输的车辆应规范装载,防止碎石掉落、遗洒、飘散污染损坏公路,破碎厂区车辆出口处要设置冲洗设施。及时对破坏的矿山地质环境和土地进行恢复治理,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的原则进行复垦,实现“边开采,边治理”,确保矿区生产环46、境清洁干净。第五章 砂石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及制度改革一、砂石资源开发监督管理(一)监管重点领域及工作部署建立健全砂石资源矿山日常监管巡查制度,重点对砂石资源矿山非法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管。2017年底前当地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辖区内砂石资源矿山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越界开采的砂石资源矿山及时发现及时依法处理;对无证开采的砂石资源矿山要坚决依法打击、取缔。2018年-2020年,建立健全砂石资源矿山监管长效机制,监管巡查形成常态化,让砂石资源矿山走上规范化发展道路。(二)监管措施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砂石资源矿山执法监察长效机制,建立以乡镇政府为责任主体的无证采矿巡查制度,及47、时发现和有效制止无证开采砂石资源等违法行为;要采取遥感监测、聘请村级协管员、建立矿产资源违法违规线索统一处理信息平台等方式,创新监管手段;要依法履行查处职责,重点查处无证开采、越界开采、非法转让矿业权、违法审批发证等行为;要完善重大典型案件上报制度,并定期选择典型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进行通报或者曝光;要将无证开采砂石资源案件增减率和矿业权人违法违规案件发生率指标纳入目标责任考核;要建立砂石资源开发管理的共同责任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实现火工、电力等多环节管控,共同打击非法开采砂石资源行为;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积极与当地公安、检察院、法院及监察机关协调沟通,加强案件查处中的协作48、配合,确保矿产资源违法案件查处到位。二、砂石资源开发管理体制改革1.科学合理设置矿山布局设置砂石资源采矿权时应充分考虑砂石资源矿山生产规模及覆盖半径,以满足全县各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对砂石资源需求为出发点,科学合理布局砂石资源矿山,鼓励规模化开采,优先出让中型(含)以上矿山采矿权,严格控制砂石资源采矿权数量。2.规范采矿权出让论证采矿权设置前,要充分征求环保、林业、安监、水利、旅游、花山岩画等部门意见,在相关部门提出明确设置采矿权意见后方可新设采矿权。采矿权出让相关的储量报告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编制、价款评估、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编制等前期工作经费可按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管理办法(财建49、2003530号)相关规定作为采矿权出让成本费用列入部门预算。3.试点解决采矿用地具备条件的新立砂石资源采矿权,可试点开展净采矿权(净采矿权是指采矿权出让前期的相关政策处理到位,竞得人不再受土地、地面附着物及固定资产等权益制约,且可进场开展矿山建设的拟出让采矿权)出让工作,解决采矿用地问题。即采矿权公开出让前,属地人民政府对矿区范围内的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等进行统一征收或租用、迁移补偿,并签订补偿协议、支付全部费用,确保采矿权公开出让后矿山顺利投产。4.强化采矿权批后监管严格实施矿业权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加大对砂石资源矿山采矿权人公示信息的抽查和专项检查力度;严格对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矿山名50、单的管理,促进砂石资源矿山采矿权人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的日常监督检查,以矿产督察和矿山储量动态监测等管理手段为抓手,提高管理技术手段,加强采矿权人是否按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开采设计)进行开采的监管,重点核查和处置超越采矿许可证批准时间和范围采矿,超层越界、超生产规模开采以及不履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义务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机制建设,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的巡查、报告、制止、查处力度,依法查处违法开采砂石矿产资源行为。对非法采矿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51、事责任。第六章 规划实施管理一、规划实施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是加强和改善砂石资源矿山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砂石资源矿山的重要依据,是龙州县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本专项规划由龙州县国土资源局组织编制,报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准,由龙州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其他相关部门参与支持和配合。本专项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在龙州县辖区内进行砂石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必须严格执行。二、保障措施1.健全和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制度县、乡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采取措施,严格执行专项规划,维护本行政区域内砂石资源开发的正常秩序,将规划目标纳入管理目标体系进行考核。有52、关单位、组织、企业和个人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遵守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支持和配合专项规划实施工作。2.完善并严格实行规划审查制度完善规划审查制度,规范审批前置条件,对砂石矿产资源勘查开发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项目实现严格的规划审查。砂石资源采矿权的审批、出让、变更、和延续等必须符合专项规划,不符合规划的项目,不得批准立项,不得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不得批准用地。3.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加强规范实施评估,建立规划实施的评估制度,通过年度评估、中期评估等形式,掌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成效和存在问题,分析规划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形势和影响规划目标任务落实的主要因素,提出完善措施和有关建议,进行53、有效调整。4.加强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将规划执行情况列入国土资源执法监督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规划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划审批颁发采矿许可证的,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从重查处在禁止开采区内颁发采矿许可证的行为。对违反专项规划勘查开发砂石资源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纠正;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要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5.严格规划调整和修编建立规划实施评估机制,评估报告报审批机关备案,并作规划调整和修编的依据。因形势变化需要进行指标调整的,应进行科学论证。严格规划调整和修编的程序,应对规划调整和修编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等进行评估54、和论证,并报原审批机关审批。专项规划编制说明一、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原则及指导思想(一)编制依据为进一步优化砂石资源矿山布局,全面规范砂石资源开发秩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级采石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1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第三轮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280号)的要求,结合龙州县砂石资源特点及实际情况,开展龙州县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专项规划除落实上级规划有关部署外,重点对龙州县行政辖区内的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作55、出统筹安排,是加强和改善砂石资源矿山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依法审批和监督管理砂石资源矿山的重要依据。专项规划编制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三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3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我区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级采石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13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第三轮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砂石资56、源开发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280号)、龙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2016-2020年)、龙州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规划及相关技术规范与标准。(二)编制原则1.坚持生态优先,开发与保护协调统一。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通过规划空间引导,坚决退出、避开生态敏感区域,有效指导砂石资源生产布局,促进形成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统一的格局。2.坚持科学管理,改革创新。积极推进本地区砂石资源行业领域改革,创新砂石资源57、矿山管理体制机制,用先进的技术、先进的装备和科学的生产方式,大力推进砂石资源规模化、产业化生产,大力压缩小型砂石资源采矿权数量,促进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加快转变。3.坚持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充分结合本地区砂石资源的特点,针对不同区域和砂石资源矿种制定差别化政策和管理措施,完善砂石资源开发行业准入门槛,推动区域特色化发展。4.坚持科学规划,相互衔接。认真做好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和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其它相关规划的衔接,确保不同规划间的顺畅衔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5.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要形成以政府为主导,国土、发展改革、旅游、环保、林业、水利、住建、安监、交通等多部门共58、同参与的规划编制协调推进机制,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加强论证,增强规划编制的公开性和透明度。(三)指导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新理念,按照自治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有关要求,全面履行国土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职责定位,正确处理好生态保护、建设需求和群众利益的矛盾,统筹谋划好本地区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和管理工作,统筹保护好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促进砂石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为崇左市“两篇大文章”和“四大攻坚战”及龙州县实施“富民兴边、贸工强县”战略提供资源保障。(四)规划主要内容本专项规划共分7章、约59、1.5万字,附表5份、附图2张。1.总则阐明专项规划的定位、编制依据、编制目的、对象、使用范围、规划期及基准年等。2.现状与形势分析辖区内砂石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对砂石资源的供需形势进行了分析。3.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结合地方特点,从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和做好砂石资源保障工作的思路和要求出发,提出了专题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经综合科学分析预测,提出了砂石资源开采总量、采矿权数量、大中型矿山比例等规划目标。4. 砂石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统筹考虑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产业布局和区域发展,提出砂石资源开发总体规划布局和开采总量调控要求。落实和补充划定了禁止开采区,自主划定了砂石资源集中开采区60、允许开采区、开采规划区块等。5. 砂石资源矿山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针对不同区域和乡镇的实际情况,从最低生产规模、采矿权数量调控、矿山规模结构调整、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绿色矿业发展等六个方面提出了砂石资源开发准入条件;根据砂石资源开发“三化”要求,提出砂石资源矿山企业转型升级发展方向。关于采矿权数量调控方面,根据划定的砂石资源矿产允许开采区、集中开采区及开采规划区块,龙州县可设置砂石资源采矿权数22个,其中龙州镇可设置8个,其他乡镇可设置14个。依据规划期砂石资源开采量预测,若龙州县“十三五”规划项目能如期开展,按矿山最低生产规模计,需拟设砂石资源采矿权数约16个。然后根据关于加快第三轮市县矿产61、资源总体规划和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工作的通知(崇国土资办发201713号),到2020年,龙州县砂石采矿权总量控制在8个以内。为此,拟设砂石资源矿山生产规模需再进一步提高才能满足市场需求和砂石采矿权数总量要求。6. 砂石资源开发监督管理及制度改革提出砂石资源矿山监管重点领域、工作部署及监管措施;从矿山布局、采矿权出让、采矿用地、矿山开发监管等方面提出砂石资源开发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7.规划实施管理从健全和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制度、完善并严格实行规划审查制度、建立规划实施评估制度、加强规划实施监督管理、严格规划调整和修编等方面,提出了保障规划实施的具体措施。二、规划编制过程、规划研究情况本62、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是在龙州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及崇左市国土资源局的指导下完成的,龙州县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由崇左市地质勘查测绘院承担编制任务,龙州县林业、环保、安监、住建、工业管委会、工信、发改、水利、交通、旅游、财政等有关部门给予支持与配合。龙州县第三轮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编制领导小组、编制办公室负责具体指导本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相关事宜,不另行设置编制领导机构。(一)规划编制过程1.准备阶段:2017年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级采石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13号)文件下发后,按照文件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确定领导小组,落实任务分工。制定编制预算,落实承编单位63、并签署合同。拟定资料收集目录和工作计划,资料初步摸底。2.资料收集、调研及基础研究阶段:2017年2月全面收集资料,实地调研,整理汇总、分析提炼。重点调研、核实与补充资料,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可靠性。在收集到的砂石资源矿产资源勘查、资源储量、开发利用等基础数据的基础上,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科学研究分析规划期砂石资源供求情况,提出砂石资源矿产开采总量目标和采矿权数量控制指标。3.规划文本编制阶段:2017年3-4月在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完成规划文本编制工作,形成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4.规划征求意见、论证阶段:2017年5-6月完成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后,征求龙州县林业、环保、安监、住建64、工信、发改、水利、交通、旅游、花山岩画管理等10个相关部门的意见,对专项规划进行修改、衔接论证后形成专项规划预审稿,报崇左市国土资源局进行预审。5.规划预审、听证阶段:2017年7-8月2017年7月20日,崇左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召开专项规划预审会,根据预审会意见和建议对专项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后形成专项规划送审稿。2017年8月2日,龙州县国土资源局对专项规划举行了听证会,邀请了龙州县有关单位和矿业企业参加,根据会上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对专项规划送审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6.规划报批阶段:2017年8月专项规划送审稿经龙州县人民政府同意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查。获批复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专项规65、划审定稿,同时完成规划数据库建设,整理专项规划成果材料报龙州县人民政府发布实施。(二)规划基础研究情况为了更好地完成专项规划编制任务和要求,为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提供资源保障,根据专项规划编制要求,结合龙州县砂石资源实际情况,开展了砂石资源供求情况研究,提出砂石资源矿产开采总量目标和采矿权数量控制指标,规划期砂石资源需求情况预测如下:1.交通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龙州县“十三五”规划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141个,其中对砂石需求量较大的交通设施建设工程项目32个,建设总里程约1650.1公里,其中一般铁路148公里,高速铁路103.1公里,高速公路221公里,一级公路892.1公里,二级公路285.9公里。66、依据铁路线路设计规范(GB 50090-2006)、铁路路基设计规范(TB 10001-2005/J 447-2005)、新建时速200km客货共线铁路设计暂行规定(铁建设函2005285号)等有关技术要求,经粗略估算,修建一般铁路平均消耗砂石约为1406m3/km,高速铁路平均消耗砂石约为2009m3/km,则龙州县“十三五”规划修建一般铁路消耗砂石约为20.81万m3(折合54.11万吨),高速铁路消耗砂石约为20.71万m3(折合53.85万吨),合计41.52万m3(折合107.96万吨)。依据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15)、67、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公路沥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2004)及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技术细则(JTG/TF30-2014)等有关技术要求,结合龙州县地形地貌及地质工程条件,参照龙州县附近类似等级公路的设计标准,经粗略估算,修建高速公路平均消耗砂石约为14696m3/km,一级公路平均消耗砂石约为4386m3/km,二级公路平均消耗砂石约为2632m3/km,则龙州县“十三五”年规划修建高速公路消耗砂石约为324.78万m3(折合844.43万吨),一级公路消耗砂石约为391.28万m3(折合1017.33万吨),二级公路消耗砂石约为75.25万m68、3(折合195.65万吨),合计791.31万m3(折合2057.41万吨),其中根据当地的地质条件,等级公路途经石灰岩地区,部分砂石可自给,约占总消耗量的30%左右,则修建等级公路需市场提供砂石约为553.92万m3(折合1440.19万吨)。综上,龙州县“十三五”规划交通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所需砂石595.44万m3(折合1548.15万吨)。2.其他设施建设工程项目除交通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外,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共109个,基本属于公务楼房建设,因建设规划项目未确定建设规模,暂以每个建设项目平均建筑面积5000m2计,浇灌混凝土厚度约0.1m,则需混凝土总量为5.45万m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69、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07年)中关于混凝土配比的预算规定,每立方米混凝土需要砂石为1.28立方米,则需要砂石约6.98万m3(折合18.14万吨)。此外,据2015年矿山企业统计,砂石资源矿山提供给城镇农村自建房的砂石约占其总产量的40%,2015年度全县矿山企业砂石资源矿山产量约为30万m3,则2015年城镇农村自建房建设需要砂石约12万m3,由于城镇农村自建房发展趋于饱和状态,自建房规模逐年上升的可能性不大,因此,规划期内预测年度自建房所需砂石暂以2015年度数据基础并与之持平,即规划期内自建房所需砂石约60万m3(折合156万吨)。综上,其他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及城镇农村自建房所需砂70、石约66.98万m3(折合174.14万吨)。3.规划期砂石资源需求预测小结根据龙州县“十三五”规划有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预测规划期内龙州县砂石需求量约1722.29万吨,详见下表。规划期龙州县砂石资源需求量预测汇总表序号工程名称工程量估算需求量依据预测量(万吨)备注1交通设施建设工程项目1548.15(1)一般铁路148 km1406m3/km54.11(2)高速铁路103.1 km2009m3/km53.85小计107.96(3)高速公路221 km14696m3/km844.43(4)一级公路892.1 km4386m3/km1017.33(5)二级公路285.9 km2632m3/km71、195.65小计1440.19已扣除自给30%部分2其他设施建设工程项目174.14(1)公务楼房建设混凝土量为5.55万m3每立方米混凝土需要石料为1.28 m318.14(2)城镇农村自建房与2015年持平2015年需求12万m3156合计1722.29三、基础数据的来源与确认过程专项规划采用的基础数据均由龙州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收集提供,基础数据来源部门有龙州县国土、发改、林业、环保、水利、旅游、交通、统计、花山岩画管理等相关部门,专项规划在编制及征求各部门意见过程中,以上基础数据来源部门均对专项规划采用涉及本部门的基础数据进行了确认。四、规划目标及主要内容的确定过程与依据根据基础研究结果提72、出规划目标,划定砂石资源集中开采区;落实龙州县第三轮矿产总体规划中砂石土矿产允许开采区、集中开采区、开采规划区块及禁止开采区。五、与上级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的衔接情况(一)执行上级规划情况本专项规划具体落实了区级规划中有关的砂石资源开发规划内容,自主划定的集中开采区、允许开采区、开采规划区块等也充分考虑了与区级规划的衔接。(二)与其他相关规划衔接情况在专项规划编制过程中,征求了龙州县林业、环保、安监、住建、工信、发改、水利、交通、旅游、花山岩画管理等10个相关部门的意见,并与龙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计划纲要、广西壮族自治区龙州县县级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广西龙州县城73、市总体规划(20102030年)、龙州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5年调整)、龙州县县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龙州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龙州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方案进行了衔接和协调。六、征求政府有关部门意见以及修改情况(一)征求意见阶段2017年4月完成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我区第三轮市、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级采石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13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74、于加快第三轮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280号)的相关要求,2017年5月,龙州县国土资源局向龙州县林业、环保、安监、住建、工信、发改、水利、交通、旅游、花山岩画管理等10个相关部门发了龙州县国土资源局关于要求对(预审稿)提出修改意见的函(龙国土资函201752号)。根据以上相关部门反馈的意见(见附件)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专项规划预审稿,报崇左市国土资源局进行预审。相关部门意见采纳、修改情况如下:1.龙州县水利局:龙州县属于区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按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要采取保护管理、局部治理、生态补偿及能源替代等措施,保护林草植被,75、强化生产建设活动和项目水土保持管理,实施封育保护,促进自然修复,全部预防水土流失”的要求。为了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同时做好水土保持工作,避免造成区域性的水土流失和石漠化,如果在该区域内立新的开采矿场,生产建设单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并按照经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措施。修改情况:开采准入条件中的环境保护准入条件已按意见补充说明。2.龙州县环境保护局:(1)针对第三章“采石场开发利用与保护”中第三大点开发利用重点工程(p20),龙州鑫石顺年产30万碳酸钙生产项目应改为“龙州鑫石顺年产50万碳酸钙生产项目”。修改情况:已按意见修改。(2)专项76、规划中应该有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篇章,简述采石场规划执行后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污染控制措施,如采石场开采时应当做哪些防尘,防噪声措施,采石场封闭后应当采取什么样的生态恢复措施等。修改情况:根据关于做好矿产资源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通知(环发2015158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级采石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13号)的有关规定,县级矿产资源规划原则上不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故本专项规划不需增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篇章。(3)附图2采石场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图中图例的水源保护区编号、名字与图中保护区的位置对应关系紊乱,初步核实,对应关系如下:CJ06龙州县县城水口河饮77、用水水源保护区;CJ08龙州县县城平而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J9下冻镇下冻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J10水口镇峒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J11金龙镇社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J12响水镇渡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J13上降乡板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J14八角乡咟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J15上降乡那妈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J16彬桥乡内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J17上龙乡水陇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J18武德乡马鞍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J19逐卜乡令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J20上金乡中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J21武德乡绿施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J22下冻镇两庄村右庄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J23下冻镇春78、秀山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J24下冻镇驮江村七里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J25彬桥乡俸村岩表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J26龙州镇镇秀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J27龙州镇先锋农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J28龙州镇岭南村渠皿屯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J29上金乡勤江新旧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CJ30上金乡两岸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小岸屯、大岸屯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在一起)。修改情况:已按意见修改。3.龙州县花山岩画管理局:(1)P14“采石场布局”中的“禁止开采区”除列的五个区域以外,“禁止开采区”需新增加“花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容:花山风景名胜区,位于龙州县上金、响水、逐卜、金龙、武德、上龙、彬桥、上降、龙州79、等乡镇,包括响水镇、逐卜乡全部村屯,上金乡、武德乡、金龙镇大部分村屯及龙州镇、彬桥乡、上降乡、上龙乡部分村屯,总面积1168平方公里,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设立时间为1994年,主管部门为国家住建部,主管机构为崇左市花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局。修改情况:已按意见修改。(2)P15第(4)点部分信息有误,应该为“左江花山岩画世界文化景观遗产地 (CJ04):位于龙州县上金乡和响水镇,是左江花山岩画文化景观遗产区之一,面积约83.96平方公里,设立时间为2014年,属世界级文化遗产地,景区内的古壁岩画文化景观于2016年7月入选世界文化遗产名录。”(3)P14(一)禁止开采区“主要是自然保护区、湿地80、公园、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区域”中,应增加“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区”,改为“主要是自然保护区、湿地公园、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区等区域”。修改情况:已按意见修改。(4)“禁止开采区”内区域排列顺序需重新调整,建议按世界级-国家级-区级排列,较有条理。1)左江花山岩画世界文化景观遗产地、2)花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3)弄岗自然保护区、4)左江佛耳丽蚌自然保护区、5)龙州青龙山自然保护区、6)大青山水源保护区。修改情况:已按意见修改。(5)P19开采规划区第2点逐卜板要建筑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CQ02)、第3点响水镇垃圾场建筑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CQ04)两个区域都在花山国家级风景81、名胜区范围内,建议在风景区外另选地块规划。修改情况:删除了逐卜板要建筑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CQ02),因响水镇垃圾场建筑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CQ04)中设置有有效的采矿权,故暂保留响水镇垃圾场建筑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CQ04)。(6)附表五“逐卜板要建筑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CQ02)”、“响水镇垃圾场建筑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CQ04)”两个区域都在花山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建议在风景区外另选地块规划,在表中相应删除以上两项。修改情况:已删除表中的“逐卜板要建筑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CQ02)”,暂保留“响水镇垃圾场建筑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CQ04)”。(7)在附表六中相应增加“花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82、相关内容。修改情况:已按意见修改。4.龙州县林业局:(1)龙州县采石场采矿权设置区划表(附表5)中:1)武德乡科甲(编号:CQ03)、逐卜乡板要(编号:CQ02)、响水镇垃圾场(编号:CQ04)等建筑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矿区中的石山灌木林地属于县级一般公益林、林地保护等级为一级,矿区规划应与龙州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相对接。2)上龙乡麻风乡(编号:CQ01)水泥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不属于林业用地,不必征求林业部门的意见。3)下冻镇板罡(编号:CQ05)建筑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设置涉及使用国家级公益林地,如采矿权的设置不符合大中型矿场标准,无法使用公益林地。修改情况:因逐卜板要建筑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CQ83、02)位于花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范围内,已删除;其他规划区内新设采矿权需征求林业部门意见,若采矿权范围占用国家级公益林地,则按照林业部的要求,调整矿山生产规模。(2)龙州县石料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附表4)中,龙州镇板门百农村(编号:SCJ01)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上龙乡板汪(编号:SCY01)、八角乡菊梗(编号:SCY04)、龙州镇自清村(编号:SCY06)、龙州镇那濑(编号:SCY08)等建筑石料用灰岩允许开采区部分石山灌木林地属国家级、省级重点公益林,矿区规划应与龙州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相对接。如采矿权的设置不符合大中型矿场标准,无法使用公益林地。修改情况:规划区内新设采矿权需征求林业部84、门意见,若采矿权范围占用国家级、省级重点公益林,则按照林业部的要求,调整矿山生产规模。(3)龙州县石料矿产资源开采分区表(附表4)中,龙州镇马鞍山(编号:SCY02)、八角山箕斗(编号:SCY03)、水门镇思奇(编号:SCY05)、八角乡陇蒙(编号:SCY07)、八角乡陇苏(编号:SCY09)、八角乡板新(编号:SCY10)等建筑石料用灰岩允许开采区中的石山灌木林地属于县级一般公益林,矿区规划应与龙州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相对接。修改情况:规划区内新设采矿权需征求林业部门意见,若采矿权范围占用国家级、省级重点公益林,则按照林业部的要求,调整矿山生产规模。5.龙州县发展与改革局:无修改意见。6.龙州85、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无修改意见。7.龙州县交通运输局:无修改意见。8.龙州县旅游发展局:无修改意见。9.龙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修改意见。10.龙州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无修改意见。(二)预审阶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加快第三轮市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砂石资源开发专项规划编制报批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7280号)的要求,2017年7月20日,崇左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和有关部门召开了专项规划预审稿预审会,龙州县人民政府、国土、发改、工信、安监、林业、环保、水利、交通、规划、旅游及崇左市国土资源局有关科室等相关部门应邀参加了预审会。根据预审会上形成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对专项规划进行86、了修改、完善,形成了专项规划送审稿,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审查批复。会上,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已修改完善,在此不一一列出,现仅将评审专家组成员意见和建议采纳、修改情况说明如下:谭海文专家评审意见(专家组长):1.“规划范围和对象是开采矿种包括水泥用灰岩和建筑石料用灰岩。”不包括碳酸钙循环产业项目,有关内容删除。修改内容:已删除有关碳酸钙循环产业项目内容。2.第5页,“石料资源需求预测及可供性分析”中,补充:“可供性分析”内容。修改内容:已补充相关内容。3.第6页,“石料资源需求预测”中,建议把预测过程在编制说明中表述,规划正文可表述预测结果,使规划内容精炼一些。修改内容:已修改完善。487、.第12页,“规划目标”为“2020年规划目标”。“市级下达给龙州县砂石采矿权总量调控指标为8个。”表述不严谨,可改为“到2020年,龙州县砂石采矿权控制在8个以内”为妥。修改内容:已修改完善。5.“绿色和谐矿山”改为“绿色矿山” 为妥。修改内容:已修改完善。6.“响水镇垃圾场建筑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CQ04)”属于“已设采矿权保留。”但附表2、3中没有相关资料,为什么?该开采区块位于“左江花山岩画世界文化景观遗产地(CJ01)”中,应依法关闭。修改内容:附表2、3中的“龙州县响水镇鸣凤村石灰岩矿”即是“响水镇垃圾场建筑用灰岩开采规划区块(CQ04)”,已删除“响水镇垃圾场建筑用灰岩开采规划区88、块(CQ04)”。7.“龙州县板门-百农村建筑石料用灰岩集中开采区(SCJ01)”,作为碳酸钙循环产业配套原材料及供给龙州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设置采矿权5个,矿山设计最低生产规模达到20万吨/年以上。建议缩减采矿权,因为“碳酸钙循环产业配套原材料”不属于此规划的对象,另外,该区在县城附近,不宜规划设置过多的小型露天采石场,可通过提高矿山最低开采规模以满足建筑石料用灰岩的需求。修改内容:该集中开采区是为龙州县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提供石料资源而设立,因附近暂未发现符合砂石资源采矿权设置条件的地方,所以暂预留采矿权5个。8.允许开采区内拟规划设置采矿权数为14个,集中开采区规划设置采矿权数为5个,开89、采区块4个采矿权,合计23个。但到2020年,龙州县砂石采矿权控制在8个以内。采矿权数规划设置不合理,将导致规划期内实现露天采石场采矿权控制目标非常难。修改内容:已缩减砂石资源采矿权至22个,为了保证采矿权设置的前瞻性,尽量避免或减少规划的调整和修编,预留了可设置采矿权矿点14个,本规划拟设置的采矿权数实际为符合矿山设置条件的矿点,设置采矿权的基本原则是优先出让大中型矿山,采矿权数量控制由龙州县国土资源局严格把关,控制在8个以内。封远汉专家评审意见(专家组员):1.规划文本出现多处“石料矿产”、“石料资源”、名称不统一,建议统一修改为“砂石资源”,才能紧扣主题。“采石场”改为“砂石资源”。修改90、内容:已修改完善。2.在经济和社会发展概况部分,为了了解砂石资源在本县矿业总产值的重要性,建议补充砂石资源开发工业总产值等有关数据,及占矿业总产值的比例。修改内容:已补充修改完善。3.上级分配给龙州县砂石资源采矿权为8个,但本次在允许开采区用集中开采区、区块当中的采矿权数量为23个,如何控制在规划期采矿权数量在8个以内,应在规划管理措施部分详细论述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手段。建议规划采矿权数量稍为多于上级分配给本县的采矿权数量即可,规划太多也没多大意义,因为最终都要控制在8个以内。修改内容:如何控制在规划期采矿权数量在8个以内,已在砂石资源开发管理体制改革中进行了补充说明。拟设采矿权数量已缩减至2291、个。4.附表1,缺建筑石料用灰岩数量及有关资源储量数据。请补充。修改内容:已补充完善。5.开发利用现状表(附表3),选矿回收率为0不妥,由于建筑石料用灰岩不需要选矿,建议用斜线表示即可。修改内容:已修改完善。林维聪专家评审意见(专家组员):1.目录编排及文本中有关采石场内容,应按280号文件要修正。修改内容:已修改完善。2.第一章建议将现状和形势分开二部分内容编制,在现状概述中增加自然地理和经济社会内容。修改内容:已补充、修改完善。3.规划对象矿种要严格按照13号文件规定编制,凡是该文件没有规定的矿种,建议删除。修改内容:已修改完善。4.已设采矿权6个,保留采矿权4个均为建筑用灰岩,还有2个采92、矿权没有保留原因未交待。附表5水泥公司矿山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灰岩,是什么原因。修改内容:已补充说明已设采矿权未保留的原因,附表5水泥公司矿山开采矿种已改为水泥用灰岩。5.开发布局不够合理。一是在南部拟设6个允许开采区,10个采矿权,为那些项目配套资源,没有交代,即便有项目可以规模化开采,不必设置过多采矿权,也不符合“三化”要求;二是CQ04是保留的开采区块,落在自然保护区内,什么原因还要保留。修改内容:龙州县禁止开采区范围太大,符合采石场设置条件的区域太少,因此,为了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南部区域其中设置了采矿权,采矿权出让审批还是按照“三化”的要求,严格控制把关采矿权数量指标;CQ04已删除93、。6.规划目标实现问题,上级规划下达采矿权指标8个,允许开采区、已设采矿权保留共计17个(除碳酸钙资源外),采取哪些具体措施未见论述。修改内容:如何控制在规划期采矿权数量在8个以内,已在砂石资源开发管理体制改革中进行了补充说明。(三)听证阶段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国土资源部令2004年第22号)的相关规定,2017年8月2日,龙州县国土资源局对专项规划举行听证会,邀请了龙州县有关单位和矿业企业参加,根据会上提出的有关意见和建议对专项规划送审稿进行了进一步修改完善。(四)技术性审查阶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县级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审批办法的规定,2017年11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规划科技处组织9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规划院对专项规划送审稿进行了技术性审查,出具了技术性审查意见。根据技术性审查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有关修改情况说明如下:1、P10,规划目标中补充砂石采矿权最低开采规模指标要求;补充绿色矿山比例;补充一个规划目标指标表。修改情况:已修改,详见P11。2、P13禁采区“在不影响禁止区主体功能并征得相关管理部门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地热、矿泉水等矿产的勘查开发利用”的表述要删除。修改情况:已修改,详见P13。3、P19,“采矿权数量调控”第一段属于论证过程的内容,应调整到专规的编制说明中。修改情况:已修改,详见P19。4、根据现状,目前龙州县砂石矿山均为小型,因此P20提出的95、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20%,应明确哪些矿山提高规模到大中型。修改情况:已补充,详见P20。5、参照自治区砂石专规,补充砂石矿山“基地化、规模化、规范化”的要求,以及安全、环保的准入条件。修改情况:已补充砂石矿山“基地化、规模化、规范化”的要求,以及安全、环保的准入条件。详见P20-24。6、专规中落实自治区禁采区的范围应根据自治区规划的最新图层进行调整。修改情况:已根据自治区规划的最新图层进行了调整,详见附图。7、文本、附表、附图等与上述总规有类似问题的内容请参照总规意见修改。修改情况:已按参照总规意见全面修改。(五)技术性审查复核阶段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规划科技处关于反馈和技术审查复核意见的函的要求,按照技术审查复核意见对龙州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进行了修改,对涉及专项规划的内容进行了相应修改。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专项规划在编制过程中仅与当时由相关部门提供的相关规划、方案进行了衔接,若在此过程中相关规划或方案进行了调整或修编,本专项规划未再次进行衔接,以当时收集资料的时间节点为基准。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