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5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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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008年6月第2版第0次修订)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二八年六月49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目 录1 总则1.1编制目的1.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4工作原则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2.2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职责2.3 成员单位及职责3 建立预警机制3.1预警行动4 应急响应4.1事故报告4.2市质监局事故信息报告4.3事故预案分级响应程序4.4现场救援4.5应急救援结束5 后期处置5.1事故评估5.2事故调查分析6 保障措施6.1 通讯保障62、.2 信息保障6.3 车辆保障6.4 其他报障6.5 宣传、培训6.6 演练7 附则7.1预案解释与实施8 附件附件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附件二: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结构图附件三: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报告附件四:关于启动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请示附件五:日照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附件六:液氨泄露应急救援预案附件七:氯气泄露应急救援预案附件八:液化石油气泄露应急救援预案附件九:一氧化碳泄露应急救援预案附件十:苯泄露应急救援预案附件十一:丙烷泄露应急救援预案附件十二:二氧化硫3、泄露应急救援预案附件十三:二氧化碳泄露应急救援预案附件十四:硫酸泄露应急救援预案附件十五:盐酸泄露应急救援预案附件十六:苯乙烯泄露应急救援预案附件十七:日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急救援专用器材一览表附件十八:日照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联系表附件十九:日照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区)局联系表附件二十:5县区(管委)人民政府联系表附件二十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图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总 则共1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保障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迅速、高效、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4、,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规定。 1.3适用范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适用本预案:(1)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的;(2)受伤20人以上49人以下的;(3)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4)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特种设备事故等级分类见附件一1.4工作原则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坚持“以人为本5、”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应急救援体系力求职责明确、规范有序、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共3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2.1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质监局设立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组织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由市质监局局长任总指挥,分管局长任副总指挥,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单位包括以下单位:市局办公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山东省特检院日照分院、监察室、机关服务中心、核算中心、网管中心、有关县(区)局组成。(应急救援指6、挥中心组织结构图见附件二)。2.2 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职责2.2.1 总指挥(1) 审批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 审批事故信息报告(附件三)及事故预案启动请示(附件四);(3) 预案启动后,负责应急救援总指挥工作。2.2.2 副总指挥(1) 审核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2) 审核事故信息报告及事故预案启动请示;(3) 预案启动后,协助做好应急救援指挥工作。2.3 成员单位及职责2.3.1 局办公室(1) 负责向省局、市政府办公室及有关领导上报事故信息,接受传达省局、市政府的重要指示;(2) 传达启动命令,联络各成员单位;7、预案启动后,负责市局领导与事故发生地政府主要负责人的联络、协调。2.3.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1) 接事故信息后负责接收事故报告和起草事故信息报告,提出启动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申请;(2) 预案启动后,负责市局分管领导与事故发生地政府分管负责人的联络、协调;(3) 跟踪各县(区)局应急预案实施情况,提供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咨询;(4)根据需要参与县(区)级特种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5)负责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6)承担应急救援的日常管理工作。2.3.3 省特检院日照分院(1) 负责建立市局特种设备重大8、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库(附件五);定期召开会议,对国内外近期发生的事故案例进行研究、分析,积极开展与特种设备应急救援有关的科学研究,参与起草或修订完善本地区的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十种常见危化品介质泄露应急救援预案见附件六)。(2)针对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事故类型,配备相适应的救援工具(防护服)、检测仪器、车辆和通讯装备等抢险救援器材(附件七),并做好管理和维护。(3) 接启动事故预案指令后,组织相应类别应急救援技术队伍集结,承担抢险救援的技术支持工作,根据救援指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有关装备器材到达事故现场施救。2.3.4 监察室负责监督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调查处理事故中失职、渎职等行为。9、2.3.5 机关服务中心负责市局应急救援工作的交通和后勤保障。2.3.6 核算中心负责应急救援及救援装备经费安排。2.3.7 网管中心保障特种设备事故数据库安全;负责局内网络信息畅通。2.3.8县(区)质监部门职责(1) 县(区)质监部门要建立适应本区域范围的应急救预案和组织体系,并报市局及有关部门备案。(2) 及时报告突发事件。(3) 根据上级通知或本地突发事件及时确定应对方案,并通知有关部门。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预警机制共1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3 建立预警机制3.1预警行动3.1.1当以下事件发生时,立即做好实施启动本预案的准备:(1)化工企业爆炸、停电、火灾事故;(10、2)地震;(3)游乐设施停电、火灾事故;(4)台风、暴雨(雪)、大风(沙尘暴)、雷电、冰雹、霜冻、大雾等气象灾害;(5)其他可能引起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的灾难。3.1.2各级质监部门接到可能导致特种设备事故的信息后,及时确定应对方案,并按照预案做好应急准备;必要时,要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质监部门。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响应共2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4 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4.1.1 县(区)质监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立即上报市质监局,最迟不超过2小时;同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4.1.2 市质监局在接到特种设备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的报告后,立即报告市政11、府和省局。4.2市质监局事故信息报告市局接事故信息(24小时市局12365,正常上班时间:市局办公室8179000,市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8179099)后,通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起草事故信息报告、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申请,报经市局局长签发。(紧急情况,可电话请示启动本预案。)4.3事故预案分级响应程序4.3.1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县(区)质监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启动县(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进行救援。4.3.2当不能有效控制事故危害时,县(区)质监部门应当立即报告市质监局,市质监局接报告后立即报省局和市政府,视情况确定启动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2、4.3.3 接到启动市局预案的指令后,局办公室通知应急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赶往事故现场。4.4现场救援4.4.1 救援工作要求(1) 确认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危险介质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型,确认危险源,迅速开展技术检测,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2)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配合有关部门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露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4.4.2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13、施、设备,严格按照事故救援的作业规程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实施救援行动。4.5应急救援结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根据应急救援实际情况,在报请总指挥同意后,宣布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结束:(1)事故危害得以控制及消除;(2)次生事故因素已经消除。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后期处置共1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5 后期处置5.1事故设备评估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必须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准的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5.2事故调查分析特种设备事故发生后,质监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或者参加事故调查和现场取证,进行事故分析,提出事故14、调查处理意见,并写出调查报告。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障措施共2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6 保障措施6.1通讯保障市质监局建立12365值班制度(24小时),市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专家队伍成员的通信联络确保24小时畅通。6.2信息保障市局相关部门按职责承担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收集、处理、分析和传递等工作;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严格实行信息归口、统一对外发布的原则,对外发布信息。6.3 车辆保障省特检院日照分院确定车牌号为鲁LL0967为应急救援车,东港分局确定车牌号为鲁L72365视频车为应急救援指挥车,以上车辆均应将应急救援装备放在车上,15、车钥匙应由2人以上保管。6.4其他保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范围做好人员保障、技术保障、物质保障等其他保障工作。6.5 宣传、培训市、县(区)级质监部门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做好事故的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等知识的宣传教育,并向社会公布事故报告、救援、抢险电话。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培训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6.6 演练市局将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形式,组织开展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演习演练,以检验和强化应急准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并对演习演练结果进行总结和评估,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预案。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则、附16、件共1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7 附则7.1预案解释与实施7.1.1本预案由市质监局制定并负责解释。7.1.2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8 附件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一: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共4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2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已经2001年9月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11月15日起施行。局长 李长江二一年九月十七日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的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工17、作,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和国务院赋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的职能,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报告、调查、处理以及事故的统计、分析。第三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18、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相或者拍照。第四条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按照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破坏程度,分为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和一般事故。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0人(含30人)以上,或者受伤(包括急性中毒,下同)100人(含10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特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10一29人,或者受伤509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死亡39人,或者受伤2049人,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严19、重事故,是指造成死亡工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一般事故,是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第五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设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其主要职责是:(一)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的指导下,组织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特大事故的调查,参与特别重大事故的调查;(二)指导并督办各地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和批复工作;(三)对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四20、)负责收集有关事故资料,建立事故数据库;(五)研究并提出事故预防措施;(六)参与起草事故调查、处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可以设立本辖区事故调查处理办事机构。第二章 事故报告第六条 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逐级上报,直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者特大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还应当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生一般事故后,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应当立即向设备使用注册登记机构报告。移动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异地发生21、事故后,业主或者聘用人员应当立即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并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逐级上报。第七条 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二)事故发生地点;(三)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四)事故设备名称;(五)事故类别;(六)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第八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于每季度的第1个月15日之前将所辖区上季度事故汇总表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每年1月15日之前将所辖区上年度事故汇总表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季度事故汇总表见附件22、1,年度事故汇总表见附件2)。第九条 各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设立事故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及时受理有关事故的情况、意见和建议。第三章 事故调查第十条 事故调查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第十一条 特别重大事故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规定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组织成立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参加。特大事故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会同事故发生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参加。重大事故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市(地、州)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成立重大事故调查组,市(地、州)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参加。严重事23、故由市(地、州)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会同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参加。一般事故由事故发生单位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会同有关部门直接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移动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异地发生的事故,由事故发生地有关部门按照本条规定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并通知办理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参加。办理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应当协助调取设备档案等资料,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工作。第十二条 组织成立事故调查组需要聘请有关专家时,参加事故调查组的专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具有事故调查所需24、要的相关专业知识;(二)与事故发生单位及相关人员不存在任何利益或者利害关系。第十三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调查事故发生前设备的状况;(二)查明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现场破坏以及经济损失情况(包括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三)分析事故原因(必要时应当进行技术鉴定);(四)查明事故的性质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五)提出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建议;(六)提出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七)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书(见附件3)。第十四条 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员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查阅有关资料并收集有关证据。事故发生单位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25、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第十五条 事故调查过程中,事故调查组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有能力的单位,进行技术检验或者技术鉴定。接受委托的单位完成技术检验或者技术鉴定工作后,应当出具技术检验或者技术鉴定报告书,并对其负责。第十六条 事故调查应当根据事故性质和当事人的行为,确定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并在事故报告书中,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当事人应当承担的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事故现场、毁灭证据、未及时报告事故等致使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当事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第十七条 事故调查组应当将事故调查报告书报送组织该起事故调查的行政部26、门,并由其进行批复。第十八条 事故调查报告书的批复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经上一级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批准,批复期限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180日。第四章 事故处理第十九条 事故批复后,组织该起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应当将事故调查报告书归档备查,并将事故调查报告书副本送达国家质检总局事故调查处理中心、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第二十条 事故发生单位及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事故责任人员作出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决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或者行政处罚的决定应当在接到事故调查报告书之日起30日内完成,并告知组织该起事故调查的行政部门。27、第五章 事故统计分析第二十一条 国家质检总局事故调查处理中心负责全国事故的统计、分析,并提出事故预防的措施和建议。第二十二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发布年度事故统计、分析报告。第六章 罚则第二十三条 有关人员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以及统计、分析、技术检验、技术鉴定、档案资料保管等过程中,因主观故意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违反法定程序、适用法律不当、认定事实错误造成行政执法过错的,或者行政部门公务员不履行职责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由主管部门或者当地政府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8、(一)对所发生的设备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故意拖延报告的;(二)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三)私自转移、隐匿、毁弃设备事故证据或者设备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充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证件记录、技术资料、档案的;(四)阻扰、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正常进行的;(五)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事故调查,拒绝提供与设备事故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六)提供伪证或者指使他人提供伪证的;(七)对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调查或者处理工作有重大疏漏的;(八)行贿、受贿,包庇事故责任者或者借机打击报复他人的。第二十五条 对事故责任单位,除依法追究民事责任或者刑事责任外,由组织该起事故调查处理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按照以29、下规定进行处罚:(一)事故发生单位违反本规定第三条,设备发生事故后不采取紧急救援措施,在人力能及的情况下未能有效防止事故灾害扩大的,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事故发生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七条,发生事故未按照规定报告或者隐瞒不报的,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 25000元以下罚款。(三)销售、安装、充装、使用无许可证设备发生事故,予以警告,并处5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罚款。(四)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产品设计、制造、销售、安装、充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造成事故的,予以警告,暂停相应资格或取消相应资格,并处10000元以上30030、00元以下罚款。(五)强令违章作业、管理混乱、对职工不进行安全教育,无证上岗、违章操作或对事故隐患不进行处理造成事故的,予以警告,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六条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依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备案后实施。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2001年11月15日起施行,1997年7月18日原劳动部发布的第8号令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同时废止。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解释。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二: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结构图共1页第 231、 版第0次修订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组织结构图局 长分管局长有关区县局网 管 中 心核 算 中 心机关服务中心监 察 室省特检院日照分院特 监 科办 公 室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三: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报告共1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特种设备事故信息报告领导批示签批时间局 长分管局长其他局长报告单位接报时间报告人电话事 故 概 况事故单位设 备 名 称事故发生时间事故发生地点人员伤亡情况事故简况:签字签批意见签批时间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文秘主管特种设备科科长特种设备科接收人员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四:关于启动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32、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请示共1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编号: 关于启动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请示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年 月 日 时,在 、 台(条)设备发生 事故,已造成 人伤亡,并且事故正在扩展。根据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和实际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特向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请示立即启动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当否,请批示。申请人: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年 月 日 时 分 请示单33、位: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承 办 人: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联系电话:8179099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五: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一组共2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一组组长:马先利(13606335298 )接警电梯救援组(负责电梯事故救援)负责人:李保华(13863379996)成员:卜永刚、魏书杰管道救援组(负责压力管道事故救援)负责人:刘强(13863397882)成员:何斌林、李明远容器救援组(负责压力容器事故救援)负责人:刘兆东(135623934、5990)成员:张廷玉、别磊、 锅炉救援组(负责锅炉事故救援)负责人:张勇(13082793000)成员:赵建林、朱海英办公室(负责调度、后勤)负责人:庄刚(13792020823)成员:郭静、秦续双气瓶救援组(负责气瓶、罐车事故救援)负责人:葛艳(13066060990)成员:张德芬、吕文国厂车起重救援组(负责起重机械和厂内机动车辆事故救援)负责人:王刚(13863378685)成员:张伟、孔祥明副组长:李敏(13506332640)负责现场指挥 副组长:丁刚(13863328758)负责人员物资等后勤保障副组长:李宗九(13562391340) 负责提供信息技术支持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35、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专家二组组长:马先利(13606335298)接警副组长:李敏(13506332640)负责现场指挥 副组长:丁刚(13863328758)负责人员物资等后勤保障副组长:李宗九(13562391340) 负责提供信息技术支持厂车起重救援组(负责起重机械和厂内机动车辆事故救援)负责人:张伟(13863358900)成员:孔祥明电梯救援组(负责电梯事故救援)负责人:卜永刚(13563301738)成员:魏书杰管道救援组(负责压力管道事故救援)负责人:何斌林(13256331991)成员:李明远容器救援组(负责压力容器事故救援)负责人:张廷玉(13561986910)成员36、:别磊锅炉救援组(负责锅炉事故救援)负责人:赵建林(13906335845)成员:朱海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调度、后勤)负责人:丁刚(兼)(13863328758)成员:郭静、秦续双气瓶救援组(负责气瓶、罐车事故救援)负责人:张德芬(13516335575)成员:吕文国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六:液氨泄露应急救援预案共2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液氨泄露应急救援预案一、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第2.3类 有毒气体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健康危害:低浓度氨对粘膜有刺激作用,高浓度可造成组织溶解坏死。急性中毒:轻度者出现流泪、咽痛、声音嘶哑、咳嗽、咯痰等;眼结膜、鼻粘膜、咽部充血、37、水肿;胸部 X线征象符合支气管炎或支气管周围炎。中度中毒上述症状加剧,出现呼吸困难、紫绀;胸部 X线征象符合肺炎或间质性肺炎。严重者可发生中毒性肺水肿,或有呼吸窘迫综合征,患者剧烈咳嗽、咯大量粉红色泡沫痰、呼吸窘迫、谵妄、昏迷、休克等。可发生喉头水肿或支气管粘膜坏死脱落窒息。高浓度氨可引起反射性呼吸停止。液氨或高浓度氨可致眼灼伤;液氨可致皮肤灼伤。环境危害: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燃爆危险:本品易燃,有毒,具刺激性。二、急 救 措 施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应用2%硼酸液或大量清水彻底冲洗。就医。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38、。就医。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 入:三、消 防 措 施危险特性: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有害燃烧产物:氧化氮、氨。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二氧化碳、砂土。四、泄漏应急处理应急行动: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m,严格限制出入39、。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高浓度泄漏区,喷含盐酸的雾状水中和、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储罐区最好设稀酸喷洒设施。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五、操作处置与储存操作处置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40、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卤素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酸类、卤素、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接触控制/个体防护最高容许浓度(mg/m3)中国::PC-TWA:20;PC-STEL:30美国ACGIH::TLV-TWA:25ppm;TLV-STEL:35ppm监测方法:纳氏试剂比色法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41、洗眼设备。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空气呼吸器。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手防护:戴橡胶手套。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废弃处置方法:先用水稀释,再加盐酸中和,然后放入废水系统。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七:氯气泄露应急救援预案共2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氯气泄露应急救援预案一、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第2.3类 有毒气体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健康危害:对眼、呼吸道粘膜有刺激作用。急性中毒:轻度者有流泪、咳嗽、咳少量痰、胸闷42、,出现气管炎和支气管炎的表现;中度中毒发生支气管肺炎或间质性肺水肿,病人除有上述症状的加重外,出现呼吸困难、轻度紫绀等;重者发生肺水肿、昏迷和休克,可出现气胸、纵隔气肿等并发症。吸入极高浓度的氯气,可引起迷走神经反射性心跳骤停或喉头痉挛而发生“电击样”死亡。皮肤接触液氯或高浓度氯,在暴露部位可有灼伤或急性皮炎。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接触,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等;可引起职业性痤疮及牙齿酸蚀症。环境危害: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燃爆危险:本品助燃,高毒,具刺激性。二、急 救 措 施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43、洗。就医。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食 入:三、消 防 措 施危险特性:本品不会燃烧, 但可助燃。一般可燃物大都能在氯气中燃烧,一般易燃气体或蒸气也都能与氯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氯气能与许多化学品如乙炔、松节油、乙醚、氨、燃料气、烃类、氢气、金属粉末等猛烈反应发生爆炸或生成爆炸性物质。它几乎对金属和非金属都有腐蚀作用。有害燃烧产物:氯化氢。灭火方法:本品不燃。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干粉。四、44、泄漏应急处理应急行动: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150m,大泄漏时隔离450m,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用管道将泄漏物导至还原剂(酸式硫酸钠或酸式碳酸钠)溶液。也可以将漏气钢瓶浸入石灰乳液中。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五、操作处置与储存操作处置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空气呼吸器,穿带面罩式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45、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醇类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0。应与易(可)燃物、醇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应严格执行极毒物品“五双”管理制度。六、接触控制/个体防护最高容许浓度(mg/m3)中国::MAC:1美国ACGIH::TLV-TWA:0.5ppm;TLV-STEL:1ppm监测方法:甲基橙比色法;甲基橙分光光度法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46、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必须佩戴氧气呼吸器。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身体防护:穿带面罩式胶布防毒衣。手防护:戴橡胶手套。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八:液化石油气泄露应急救援预案共2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液化石油气泄露应急救援预案一、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第2.1类 易燃气体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健康危害:本品有麻醉作用。急性中毒:有头晕、头痛、兴47、奋或嗜睡、恶心、呕吐、脉缓等;重症者可突然倒下,尿失禁,意识丧失,甚至呼吸停止。可致皮肤冻伤。慢性影响:长期接触低浓度者,可出现头痛、头晕、睡眠不佳、易疲劳、情绪不稳以及植物神经功能紊乱等。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燃爆危险:本品易燃,具麻醉性。二、急 救 措 施皮肤接触:若有冻伤,就医治疗。眼睛接触: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 入:三、消 防 措 施危险特性:极易燃,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氟、氯等接触会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48、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四、泄漏应急处理应急行动: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 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五、操作处置与储存操作处置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全面通风。49、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穿防静电工作服。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六、接触控制50、/个体防护最高容许浓度(mg/m3)中国::PC-TWA:1000;PC-STEL:1500美国ACGIH::TLV-TWA:1000ppm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呼吸系统防护:高浓度环境中,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九:一氧化碳泄露应急救援预案共2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一氧化碳泄露应51、急救援预案一、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第2.1类 易燃气体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健康危害:一氧化碳在血中与血红蛋白结合而造成组织缺氧。急性中毒:轻度中毒者出现头痛、头晕、耳鸣、心悸、恶心、呕吐、无力,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10;中度中毒者除上述症状外,还有皮肤粘膜呈樱红色、脉快、烦躁、步态不稳、浅至中度昏迷,血液碳氧血红蛋白浓度可高于30;重度患者深度昏迷、瞳孔缩小、肌张力增强、频繁抽搐、大小便失禁、休克、肺水肿、严重心肌损害等,血液碳氧血红蛋白可高于50。部分患者昏迷苏醒后,约经 260天的症状缓解期后,又可能出现迟发性脑病,以意识精神障碍、锥体系或锥体外系损害为主。慢性影响:能否52、造成慢性中毒及对心血管影响无定论。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燃爆危险:本品易燃。二、急 救 措 施皮肤接触:眼睛接触: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就医。食 入:三、消 防 措 施危险特性:是一种易燃易爆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有害燃烧产物:二氧化碳。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四、泄漏应急处理应急行动: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53、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隔离150m,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也可以用管路导至炉中、凹地焚之。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五、操作处置与储存操作处置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穿防静电工作服。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54、中。避免与氧化剂、碱类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碱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六、接触控制/个体防护最高容许浓度(mg/m3)中国::MAC:20高原海拔2000米3000米,15高原海拔3000米美国ACGIH::TLV-TWA:25ppm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发烟硫酸五氧化二碘检气管比长度法工程控55、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生产生活用气必须分路。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一氧化碳过滤式自救器。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十:苯泄露应急救援预案共2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苯泄露应急救援预案一、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第3.2类 中闪点易燃液体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健康危害:高浓度56、苯对中枢神经系统有麻醉作用,引起急性中毒;长期接触苯对造血系统有损害,引起慢性中毒。急性中毒:轻者有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轻度兴奋、步态蹒跚等酒醉状态;严重者发生昏迷、抽搐、血压下降,以致呼吸和循环衰竭。慢性中毒:主要表现有神经衰弱综合征;造血系统改变:白细胞、血小板减少,重者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少数病例在慢性中毒后可发生白血病( 以急性粒细胞性为多见 )。皮肤损害有脱脂、干燥、皲裂、皮炎。可致月经量增多与经期延长。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燃爆危险:本品易燃,为致癌物。二、急 救 措 施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57、理盐水冲洗。就医。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 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三、消 防 措 施危险特性:易燃,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极易燃烧爆炸。与氧化剂能发生强烈反应。易产生和聚集静电,有燃烧爆炸危险。其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灭火方法: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四、泄漏应急处理应急行动58、: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喷雾状水或泡沫冷却和稀释蒸汽、保护现场人员。用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五、操作处置与储存操作处置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59、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六、接触控制/个体防护最高容许浓度(mg/m3)中国::PC-TW60、A:6皮;PC-STEL:10皮美国ACGIH::TLV-TWA:0.5ppm;TLV-STEL:2.5ppm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或氧气呼吸器。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实行就业前和定期的体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十一:丙烷泄露应急救援预案共2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丙烷泄露应急救援预案一、危险性概61、述危险性类别:第2.1类 易燃气体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健康危害:本品有单纯性窒息及麻醉作用。人短暂接触 1丙烷,不引起症状;10以下的浓度,只引起轻度头晕;接触高浓度时可出现麻醉状态、意识丧失;极高浓度时可致窒息。环境危害:燃爆危险:本品易燃。二、急 救 措 施皮肤接触:眼睛接触: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 入:三、消 防 措 施危险特性:易燃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热源和明火有燃烧爆炸的危险。与氧化剂接触猛烈反应。气体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有害燃烧产物62、: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干粉。四、泄漏应急处理应急行动: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静电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 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空旷地方或装设适当喷头烧掉。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五、操作处置与储存操作处置63、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卤素接触。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氧化剂、卤素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六、接触控制/个体防护最高容许浓度(mg/m3)中国::未制定标准美国AC64、GIH::TLV-TWA:2500ppm监测方法: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全面通风。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但建议特殊情况下,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戴安全防护眼镜。身体防护:穿防静电工作服。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其他防护:工作现场严禁吸烟。避免长期反复接触。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十二:二氧化硫泄露应急救援预案共2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二氧化硫泄露应急救援预案一、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第2.3类 有毒气体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健康危害:易被湿润的粘膜65、表面吸收生成亚硫酸、硫酸。对眼及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大量吸入可引起肺水肿、喉水肿、声带痉挛而致窒息。急性中毒:轻度中毒时,发生流泪、畏光、咳嗽,咽、喉灼痛等;严重中毒可在数小时内发生肺水肿;极高浓度吸入可引起反射性声门痉挛而致窒息。皮肤或眼接触发生炎症或灼伤。慢性影响:长期低浓度接触,可有头痛、头昏、乏力等全身症状以及慢性鼻炎、咽喉炎、支气管炎、嗅觉及味觉减退等。少数工人有牙齿酸蚀症。环境危害:对大气可造成严重污染。燃爆危险:本品不燃,有毒,具强刺激性。二、 急 救 措 施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就医。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吸 入66、: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 入:三、消 防 措 施危险特性:不燃。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有害燃烧产物:氧化硫。灭火方法:本品不燃。消防人员必须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隔离式呼吸器、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切断气源。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四、泄漏应急处理应急行动: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150m,大泄漏时隔离450m,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67、尽可能切断泄漏源。用工业覆盖层或吸附/ 吸收剂盖住泄漏点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气体进入。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雾状水稀释、溶解。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用一捉捕器使气体通过次氯酸钠溶液。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五、操作处置与储存操作处置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穿聚乙烯防毒服,戴橡胶手套。远离易燃、可燃物。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还原剂接触。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68、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易(可)燃物、氧化剂、还原剂、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六、接触控制/个体防护最高容许浓度(mg/m3)中国::PC-TWA:5;PC-STEL:10美国ACGIH::TLV-TWA:2ppm;TLV-STEL:5ppm监测方法:盐酸副玫瑰苯胺比色法;甲醛缓冲液盐酸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正压自给式呼吸器。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身体防护:穿69、聚乙烯防毒服。手防护:戴橡胶手套。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十三:二氧化碳泄露应急救援预案共2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二氧化碳泄露应急救援预案一、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第2.2类 不燃气体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健康危害:在低浓度时,对呼吸中枢呈兴奋作用, 高浓度时则产生抑制甚至麻痹作用。中毒机制中还兼有缺氧的因素。急性中毒:人进入高浓度二氧化碳环境,在几秒钟内迅速昏迷倒下,反射消失、瞳孔扩大或缩小、大小便失禁、呕吐等,更严重者出现呼吸停止及休克,甚至死亡。固态(干冰)和液态二氧化碳在常压下迅速汽70、化,能造成-80-43低温,引起皮肤和眼睛严重的冻伤。慢性影响: 经常接触较高浓度的二氧化碳者,可有头晕、头痛、失眠、易兴奋、无力等神经功能紊乱等。但在生产中是否存在慢性中毒国内外均未见病例报道。环境危害:燃爆危险:本品不燃。二、急 救 措 施皮肤接触:若有冻伤,就医治疗。眼睛接触:若有冻伤,就医治疗。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 入:三、消 防 措 施危险特性:若遇高热,容器内压增大,有开裂和爆炸的危险。有害燃烧产物:灭火方法:本品不燃。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四、泄漏应71、急处理应急行动: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一般作业工作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五、操作处置与储存操作处置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远离易燃、可燃物。搬运时轻装轻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易(可)燃物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六、接触控制/个体防护最高容许72、浓度(mg/m3)中国::PC-TWA:9000;PC-STEL:18000美国ACGIH::TLV-TWA:5000ppm;TLV-STEL:30000ppm监测方法: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呼吸系统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佩戴空气呼吸器。眼睛防护:一般不需特殊防护。身体防护:穿一般作业工作服。手防护:戴一般作业防护手套。其他防护:避免高浓度吸入。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十四:硫酸泄露应急救援预案共2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硫酸泄露应急救援预案一、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第8.1类 酸性腐蚀品侵73、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健康危害:对皮肤、粘膜等组织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蒸气或雾可引起结膜炎、结膜水肿、角膜混浊,以致失明;引起呼吸道刺激,重者发生呼吸困难和肺水肿;高浓度引起喉痉挛或声门水肿而窒息死亡。口服后引起消化道烧伤以致溃疡形成;严重者可能有胃穿孔、腹膜炎、肾损害、休克等。皮肤灼伤轻者出现红斑、重者形成溃疡,愈后癍痕收缩影响功能。溅入眼内可造成灼伤,甚至角膜穿孔、全眼炎以至失明。慢性影响:牙齿酸蚀症、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和肺硬化。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和土壤可造成污染。燃爆危险:本品助燃,具强腐蚀性、强刺激性,可致人体灼伤。二、急 救 措 施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74、,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 入:用水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三、消 防 措 施危险特性:遇水大量放热, 可发生沸溅。与易燃物(如苯)和可燃物(如糖、纤维素等)接触会发生剧烈反应,甚至引起燃烧。遇电石、高氯酸盐、雷酸盐、硝酸盐、苦味酸盐、金属粉末等猛烈反应,发生爆炸或燃烧。有强烈的腐蚀性和吸水性。有害燃烧产物:氧化硫。灭火方法: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耐酸碱消防服。灭火剂:干粉、二氧化碳、砂土。避免水流75、冲击物品,以免遇水会放出大量热量发生喷溅而灼伤皮肤。四、泄漏应急处理应急行动: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砂土、干燥石灰或苏打灰混合。也可以用大量水冲洗,洗水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五、操作处置与储存操作处置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76、罩),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远离易燃、可燃物。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还原剂、碱类、碱金属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稀释或制备溶液时,应把酸加入水中,避免沸腾和飞溅。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库温不超过35,相对湿度不超过85。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易(可)燃物、还原剂、碱类、碱金属、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六、接触控制/个体防护最高容许浓度(mg/m3)中国::PC-TWA:1;PC-S77、TEL:2美国ACGIH::TLV-TWA:1;TLV-STEL:3监测方法:氰化钡比色法工程控制:密闭操作,注意通风。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呼吸系统防护:可能接触其烟雾时,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全面罩)或空气呼吸器。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氧气呼吸器。眼睛防护:呼吸系统防护中已作防护。身体防护:穿橡胶耐酸碱服。手防护:戴橡胶耐酸碱手套。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备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十五:盐酸泄露应急救援预案共2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盐酸泄露应急救援预案78、一、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第2.2类 不燃气体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健康危害:本品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强烈的刺激作用。急性中毒:出现头痛、头昏、恶心、眼痛、咳嗽、痰中带血、声音嘶哑、呼吸困难、胸闷、胸痛等。重者发生肺炎、肺水肿、肺不张。眼角膜可见溃疡或混浊。皮肤直接接触可出现大量粟粒样红色小丘疹而呈潮红痛热。慢性影响:长期较高浓度接触,可引起慢性支气管炎、胃肠功能障碍及牙齿酸蚀症。环境危害:对环境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燃爆危险:本品不燃,具强刺激性。二、 急 救 措 施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79、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 入:三、消 防 措 施危险特性:无水氯化氢无腐蚀性,但遇水时有强腐蚀性。能与一些活性金属粉末发生反应, 放出氢气。遇氰化物能产生剧毒的氰化氢气体。有害燃烧产物:灭火方法:本品不燃。但与其它物品接触引起火灾时,消防人员须穿戴全身防护服,关闭火场中钢瓶的阀门,减弱火势,并用水喷淋保护去关闭阀门的人员。喷水冷却容器,可能的话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四、泄漏应急处理应急行动: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上风处,并立即进行隔离,小泄漏时隔离150m,大泄漏时隔离300m,80、严格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化学防护服。从上风处进入现场。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合理通风,加速扩散。喷氨水或其它稀碱液中和。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产生的大量废水。如有可能,将残余气或漏出气用排风机送至水洗塔或与塔相连的通风橱内。漏气容器要妥善处理,修复、检验后再用。五、操作处置与储存操作处置注意事项: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化学防护服,戴橡胶手套。避免产生烟雾。防止气体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接触。尤其要注意避免与水接触。搬运时轻装轻81、卸,防止钢瓶及附件破损。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应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六、接触控制/个体防护最高容许浓度(mg/m3)中国::MAC:7.5美国ACGIH::未制定标准监测方法:硫氰酸汞比色法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空气呼吸器。眼睛防护:必要时,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身体防护:穿化学防护服。手防护:戴橡胶手套。其他防护: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特种82、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十六:苯乙烯泄露应急救援预案共2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苯乙烯泄露应急救援预案一、危险性概述危险性类别:第3.3类 高闪点易燃液体侵入途径:吸入、食入、经皮吸收健康危害:对眼和上呼吸道粘膜有刺激和麻醉作用。急性中毒:高浓度时,立即引起眼及上呼吸道粘膜的刺激,出现眼痛、流泪、流涕、喷嚏、咽痛、咳嗽等,继之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全身乏力等;严重者可有眩晕、步态蹒跚。眼部受苯乙烯液体污染时,可致灼伤。慢性影响:常见神经衰弱综合征,有头痛、乏力、恶心、食欲减退、腹胀、忧郁、健忘、指颤等。对呼吸道有刺激作用,长期接触有时引起阻塞性肺部病变。皮肤粗糙、皲裂和增厚。环境危83、害:对环境有严重危害,对水体、土壤和大气可造成污染。燃爆危险:本品易燃,为可疑致癌物,具刺激性。二、急 救 措 施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吸 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 入: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三、消 防 措 施危险特性:其蒸气与空气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或与氧化剂接触,有引起燃烧爆炸的危险。遇酸性催化剂如路易斯催化剂、齐格勒催化剂、硫酸、氯化铁、氯化铝等都能产生猛烈聚合,放出大量热量。其蒸气比空气84、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有害燃烧产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灭火方法: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灭火剂: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用水灭火无效。遇大火,消防人员须在有防护掩蔽处操作。四、泄漏应急处理应急行动:迅速撤离泄漏污染区人员至安全区,并进行隔离,严格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自给正压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尽可能切断泄漏源。防止流入下水道、排洪沟等限制性空间。小量泄漏:用活性炭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也可以用不燃性分散剂制成的乳液刷洗,洗液稀释后放入废水系统。大量泄漏:构筑围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盖,降低蒸气灾害。用85、防爆泵转移至槽车或专用收集器内,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五、操作处置与储存操作处置注意事项: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防止蒸气泄漏到工作场所空气中。避免与氧化剂、酸类接触。灌装时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储存注意事项:通常商品加有阻聚剂。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86、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氧化剂、酸类分开存放,切忌混储。不宜大量储存或久存。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和合适的收容材料。六、接触控制/个体防护最高容许浓度(mg/m3)中国::PC-TWA:50皮;PC-STEL:100皮美国ACGIH::TLV-TWA:20ppm;TLV-STEL:40ppm监测方法:气相色谱法工程控制: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建议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建议佩戴隔离式呼吸器。眼睛防护:一般不需要特殊防护,高浓度接触时可87、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身体防护: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手防护:戴橡胶耐油手套。其他防护:工作现场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十七: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急救援专用器材一览表共1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应急救援专用器材一览表序号品 名数 量序号品 名数 量备 注1远红外测温仪1台2有毒、气体浓度检测仪1台省特检院日照分院3数码相机2台4传真打印机1台5投影演示系统1套6切割、电动砂轮、电钻各1台7测量皮尺钢尺1套8灯光照明系统1台9防静电工作服3套10安全帽3套市局特监科11防护鞋3套12安全带3套13防毒面88、具1套14可燃气体报警器1台15防爆对讲机2台16防静电工作服3套17安全帽2个东港分局应急救援视频车18防护鞋3套19安全带2件20防毒面具1套21防护猴服及空气呼吸器1套22工具箱1件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十八: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联系表共1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联系表救援领导小组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家庭电话手机组长纪德法市局局长817900115906337977副组长李可志市局副局长8179005878595913506336266成员赵中华办公室总工/主任81790089、6886662213963050770盛呈柳特监科副科长8179099366789813963339996马先利特监分院院长3388209222365713606335298吕京臻监察室主任817909213506333870郭公军机关服务中心主任8179000839139813562371079张雁力核算中心主任8179018878790513516335369史建华网管中心主任8179000833556913723939550寇 毅莒县质监局局长6227666521229713606330376刘文堂五莲县质监局局长5333625688857613863397768史清琛市质监局东港分局局90、长8397028226535813906333673董世文市质监局岚山分局局长2612365699799813606333882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十九: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区)局联系表共1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日照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县(区)局联系表姓 名单 位职务办公电话家庭电话手 机寇 毅莒县质监局局长6227666521229713606330376林成刚莒县质监局特种设备科科长6222334621965813963337899刘文堂五莲县质监局局长5333625688857613863397768郭 海五莲县质监局特种设备科科长52311672252207138691、3331968史清琛市质监局东港分局局长8397028226535813906333673闵 岩市质监局东港分局特种设备科科长8397035878757113561931881董世文市质监局岚山分局局长2612365699799813606333882徐衍亮市质监局岚山分局特种设备科科长2612365393215713706330372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二十:5县区(管委)人民政府联系表共1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5县区(管委)人民政府联系表县 区职务姓 名办公电话联系人(秘书)姓名办公电话家庭电话手机值班电话莒 县县长刘守亮6207166周忠国6200828138633392、23876222264副县长徐文兴6207199陈常东62220726212837135633208686222695五莲县县长王 勇5232877刘斌52316862259696138633246885213556 副县长薛向民/13806330108东港区区长郑加贵8253996/8253996副区长张 涛8252206韩宏伟82539383691771133063326968253996岚山区区长徐淑利2619718庄茂聪2613408137063327882613945副区长张 锋2615528王照玉261871613676339028日 照开发区主任吴 军8325799王惠祥8352815 8331090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附件二十一: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图共1页第 2 版第0次修订特种设备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流程图特种设备事故信 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否启动县区局预案请示分管局长是否启动市局预案预案 是请示局长批准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办公室市政府、省局应急中心其他单位网管中心信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事故发生地县区局东港分局省特检院日照分院启动县区局预案应急救援视频车应急救援物资应急救援专家组市局应急指挥中心现场救援 指挥调度是否终结应急预案 请示汇报 指挥调度 请示汇报 完成现场救援,救援人员撤离事故现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