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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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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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 实施方案2扬尘污染防 治实施方案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为有效防治公路工程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保障人体健康,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扬尘治理实施 措施。一、扬尘治理工作总目标建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通过实施确保工地施工现场达到 安阳市市扬尘治理检查要求,使扬尘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扬尘治理工作职责分工(1) 项目部成立扬尘治理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组 长,专职安全员、责任工长为副组长,专项工长、施工员、 材料员为组员,实施扬尘治理工作。(2) 由专职安全环保员负责每天检查扬尘治理落实及实施情况并作好记录O三、施工现场2、扬尘治理措施1、施工现场:施工前先采用彩钢板对主要道路交叉口进行围挡,形成一 个封闭的场所,以遮挡外来风沙、尘土,落实到人,施工现 场每日派专人洒水降尘。钢筋加工厂地产生的铁销应及时清 理,以防被风吹散,造成空气污染。2、防尘网:裸露黄土及砂石料采用防尘网网进行封闭,防止施工粉尘 外扬,污染环境。3、水泥库和搅拌站:水泥库与搅拌站应设计成全封闭式,避免水泥袋表面的水泥面污染空气。设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水泥袋,以防袋内残余的水泥面被风吹散在空气中,影响空气质量4、建筑垃圾及材料堆放料场砂石料不能任意堆放和抛洒垃圾。现场垃圾应及时向 外运输,现场不存放隔夜垃圾。土方施工时,每天有(原文来 自:.csP3、EN蓬勃范文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 实施方案2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专人对现场存放的浮土 进行洒水、清扫,以防刮风是尘土飞扬。严禁在施工现场熔 融沥青或焚烧油毡以及其它会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 体的物质,保护周围环境。现场的石灰粉及各种掺加用散料 必须在库房内存放或者严遮盖,沙、石等散粒建筑材料和土 方要采取表面固化、覆盖等防扬尘措施。1、在施工现场进出口设置车辆冲洗设施,防止车辆出入 带泥土。2、施工现场的道路做水泥或硬化路面3、施工现场各类脚手架采用绿色密目安全网封闭,以减 少粉尘对周边环境的污染4施工现场使用的沙子、石子、白灰等散体材料集中堆放, 并且砌筑不低于0.5m高度的遮挡并4、覆盖。5、施工备用渣土存放高度不得超过围挡高度并釆取洒水 苫盖。6、工程垃圾、工程渣土和建筑物内清理垃圾、搬运装卸 过程中按现喷淋、洒水、压尘后作业的程序进行或采用相应 容器管理运输,严禁凌空抛洒7、对施工现场道路项目部应设专人进行清扫,保持路面 清洁。8、出现四级以上大风时禁止土方工程施工9、临时堆放的土方采取彩条布覆盖措施,以防尘土飞扬。10、严禁在施工现场焚烧沥青、油毡、油漆桶、橡胶、塑 料袋等产生有毒有害和恶臭气体的物质11、散水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存放在库房内,如需露天存放采取严密遮盖措施。12、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 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5、,并建立奖罚措施。13、对粉尘、废气排放监督管理(1)公司负责施工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部预防粉尘污染控制活动进行监督检查。(2)项目部与作业班组逐级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3) 项目部每半月对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检查。(4) 项目部要经常教育培训职工,进行粉尘污染相关知识教育。车辆冲洗制度1、施工现场主要大门口处必须设置进出车辆冲洗台,配 置有效的冲洗设施及足够的水源o2、配置专职冲洗人员,执行值班冲洗进岀车辆。3、所有驶出大门的车辆,必须接受冲洗,干净后方可驶 出场外,严禁拖泥带污车辆驶出场外,影响周边的环境卫生, 造成城市道路污染。4、冲洗台沟必须排水畅通,6、应经常清理疏浚,保持畅通, 场地不得积泥积水。5、加强进出车辆的冲洗管理,严禁车辆未经冲洗驶出场 外,严格执行冲洗车辆责任制。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附件:大连市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为有效控制大气污切实保障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辽宁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83号,以下简称办法), 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原则和目标坚持按企业自律、条块齐抓、政府 监管、公众参与的原则,形成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 调合作、齐抓共管的扬尘污染控制体系。把扬尘污染治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全 面落实办法关于对建设工程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 绿化建设和养护工程、运输7、车辆物料遗撒或者泄漏、堆放 物料等扬尘污染源的防治规定,有效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 量。二、具体要求(一)建设工程施工应当遵守下列防尘 规定1、在建、待建、拆迁工地周围应当设置连续、密 闭、牢固的围挡,其高度不得低于4米;正在建设的较 大市政、公用工程工地或者工期在三个月以上的建筑装修 工地应按在建工地围挡要求设置围挡;其他市政、公用工 程及临时装饰工地一律采用不低于2米的蓝色彩钢板围 挡。2、施工工地地面、车行道路应当进行硬化等防尘处理。13、易产生扬尘的施工工地,应当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4、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在48小时内未能清运的,应 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并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 措施8、。5、工地出口要有专门的清洗设施,要设有专人负责出 口保洁,严禁车辆辗带泥土上路;确因场地所限,不适 宜安装洗车机的施工现场,须经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 准后,采用其他方式的车辆冲洗设施,确保出场施工车辆 清洁驶离。不得使用空气压缩机等易产生扬尘的设备清理车 辆、设备和物料的尘埃。6、需使用混凝土的,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或者进行密闭 搅拌并采取相应的扬尘防治措施,严禁现场露天搅拌。7、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建设单位应当到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停工申请,并对其裸露泥地进行临 时绿化或者铺装。8、对工程材料、砂石、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 密闭处理。在工地内堆放,应当采取覆盖防尘网或者防尘布9、,定期釆 取喷洒粉尘抑制剂、洒水等措施。9、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 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10、施工现场建筑物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网全封闭,并定期清洗、及时更换破损的安全网,保持其清洁2整。(二)道路与管线施工,除上述要求外,还应当遵守下列防尘规定1、施工机械在挖土、装土、堆土、路面切割、破碎等作业时,应当采取洒水、喷雾等措施。2、对已回填后的沟槽,应当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3、使用风钻挖掘地面或者清扫施工现场时,应当向地面洒水。(三)道路保洁作业应当遵守下列防尘规定1、城市主UL:要道路推广使用高压清洗车等机械化清扫冲刷方式O2、釆用人工10、方式清扫道路的,应当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 业规范。3、路面破损的,应当采取防尘措施,及时修复。4、下水道的清疏污泥应当在当日清运,不得在道路上 堆积。(四)绿化建设和养护工程应当遵守下列防尘规定1、气 象部门发布大风警报、霾天气预警等扬尘污染天气预警期 间,应当停止平整土地、换土、原土过筛等作业。2、栽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在72小时内不能栽植的,对 树穴和栽种土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应当当天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运,不 能完成清运的,3应当进行遮盖。(五)运输砂石、渣土、土方、垃圾等的车辆应当采取蓬盖、密闭等措施,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因物料遗撒或者 泄漏而产生扬尘污染。(六)码头11、堆场和露天仓库堆放物料的,应当遵守 下列防尘规定1、堆场的场坪、路面应当进行硬化处理, 并保持路面整洁。2、堆场周边应当配备高于堆存物料的围挡、防风抑尘网等设施,大型堆场应当配置车辆清洗专用设施O3、对堆场物料应当采取相应的覆盖、喷淋等防风抑尘措 施。4、露天装卸物料应当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密闭输送物料应当在装卸处配备吸尘、喷淋等设施。(七)拆除施工现场应当遵守下列防尘规定1、实行全UL:封闭管理,设立连续、封闭的围挡,并保证其稳固、安全、美观、整洁,其中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和次干路周围500米范围内的施工现场的围挡高度应高于4米。2、采取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并防止工地产生的污水外溢12、。3、出入口地面实施硬化处理,配备清洗和污水排放设施,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驶出拆除现场时应冲洗车轮。44、遇有6级以上大风,不得进行拆除作业。(八)其他规定1、在城市市区内,18层以上或者50米以上高层建筑物和构筑物,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群体建筑面积5万平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及工业厂房、隧道工程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地出口 和料堆等产生扬尘的位置,应当按照规定安装视频监控设 施。2、劈山填海等易产生大规模扬尘污染的情形,施工单位 应采取洒水、冲洗车辆等降尘措施,并应采取规范、不 易产生扬尘的爆破方式。三、具体分工1、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负责制 定本辖区扬尘污染控制工13、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对所属 各部门履行扬尘污染监管情况进行监督;负责与辖区内施 工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签订防治扬尘污染责任书并 组织防尘业务培训;对因本区扬尘污染控制工作不力而造 成区域扬尘污染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各区市县政府和先导区管委会所属的房屋征收管理部门根 据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范围,按照房屋拆除施工合同约定的条款对房屋拆除施工单位的扬尘防治工作实施监管。出现本方案第二部分第一项第3条、第7条规定情形的,属于房屋征收或平整土地阶段的,由各区市县(管委会)负责完成。施工单位违反本方案第二部分第七项规定情形的,5由各区市县(管委会)的房屋征收管理部门依据合同 约定实施监管。2、市环保14、局负责对全市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检查;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建立扬尘污染环境监测制度和监测网络,定期公布扬尘污染状况信息;将产生扬尘污染单 位的环境违法信息录入省信用数据交换平台,作为实施失 信惩戒联动的依据。负责对产生扬尘污染的企事业单位征收扬尘排污费;负责 对产生扬尘污染且未实施环境监理的施工单位实施查处;负责对发现扬尘污染违法行为未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改正的 环境监理单位实施查处;负责对码头、堆场、露天仓库未按要求采取扬尘防治措施,=1产生扬尘污染的行为实施查处;负责对在禁止区域内从事砂石、石灰石开采和加工等 易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违 反本方案第二部分第六项所列规15、定的行为实施查处。3、市建委按照大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市 政府令121号)的规定,负责房屋建筑施工工地围挡内的扬尘监管工作。对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降尘措施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 罚。负责责成施工单位安装第二部分第八项所规定情形的扬尘 污染源视频监控设施。负责对施工单位违反本方案第二部分第一项第2条、第 4条、第6条、第8条、第9条、第10条情形的查 处,负责对属于本方案第二部分第一项第3条、第7条 规定情形的,且属于开始建设阶段行为进行查处。64、市行政执法局负责对建设工程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 道路保洁作业、绿化建设和养护工程、运输车辆物料遗撒 或者泄漏中存在的扬尘污染违法依法行为实施16、查处,具体 负责对施工单位违反本方案第二部分第一项第1条、第5 条及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所列情形依法进 行查处。5、土地储备中心应在平整土地工程合同中要求施工方采 取降低扬尘的措施,合同中写明施工致使扬尘污染应扣除 施工经费或取消合同的惩罚性条款。对不按合同规定施工产生大规模扬尘的单位,应督促其立 即采取降尘措施。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把控制扬尘污染纳入工作计划,实行领导负责制,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要 层层签订责任状,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二)各司 其职,注重实效。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具体措施,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17、效。(三)注重协调,强化监督。控制扬尘污染体现城市综合管理水平,涉及到各级人民政 府和诸多部门。部门与部门之间,部门与各级政府之间要主动配合,加 强协作,形成全市控制扬尘污染一盘棋的格局。五、考核7( 一)市环保局要组织协调各相关部门成立督查组,对 各级政府和市属各有关单位落实本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督查、 考核;并对扬尘污染防治重点工作制定详细的考核办法。(二)督查组每年开展不少于两次的综合性督查,重点 检查各单位防治扬尘污染工作的管理措施和组织实施;督 查组每月 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监督性抽查,重点对各类施工 现场进行检查,春、秋等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季节应适当增 加督查频次。(三)防治扬尘污染作为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内容,纳 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考评,进行综合考核O(四)在督查过程中发现因管理不力造成扬尘污染的,发现一次予以警告;发现两次在全市予以通报;发现三次取消各项评优资格。对因管理不力造成严重扬尘污染,久拖不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取消各项评优资格,追究责任人责任,并向市政府作出书面检讨。对发现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查处。大连市人民政府2014年6月23日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2 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措施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