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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2849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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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中心招商前期准备-招商合同范本大全
1、 合同编号:-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合同 年 月 日经营管理合同甲方:-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购买甲方位于湖南省 市 路 号新亚好莱坞 楼 号经营场地(以下简称“场地”),实用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该经营场地虽为乙方所有,但为便于后期整体物业的升值,提升整体业绩,乙方同意在甲方整体规划范围内进行经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及湖南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条款,双方同意共同遵照执行,确保甲乙双方权益、达到双赢; 第一条 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统一规划定位进行经营,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设计装2、修,并将营业人员和经营商品组织到位。 第二条 乙方专柜经营范围:(在那个合同里约定违约责任、和调整经营范围条款) 本经营区域的经营范围、定位如有调整需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后方得生效。第三条 专柜的设计和装修由乙方负责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费用,但乙方之设计和装修方案应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个 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本部分争议会很大) 第五条 签订本合同的同时,乙方应向甲方缴纳:(1)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2)开业广告费 元,人员管理费 元/月/人。 合同期满后,履约保证金以不计息方式退还乙方。 第六条 乙方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经营证件,所经营商3、品服务须遵守国家、省、市及新亚好莱坞公司的有关商品经营的法律、规章和制度,严禁出售走私、假冒伪劣及其他违法商品,如有违反,乙方除必须承担政府有关部门的全部处罚外,甲方亦有权向乙方收取相应的违约金,以维护甲方的商誉。 第七条 乙方商品销售价格的制定或对商品的销售价格的调整等价格行为不得违反国家、省及湖南省政府部门颁布的价格法规。乙方制定的商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常德地区其他商场、专卖店,并按本合同第二条之经营范围确保专柜货源充足、商品新颖,优先供应紧俏商品和新商品;甲方有义务为乙方提供良好的经营环境和营业氛围,并应采取积极措施兑现和维护对顾客的承诺,提高商场的商业信誉。 第八条 甲方应维护商场自有固4、定设施的安全,并办理相应保险,乙方应为存放在销售现场的商品办理保险; 乙方专柜之贵重商品(黄金、珠宝、进口表等)在非营业时间内,必须存放于保险箱中。 第九条 顾客要求修理、退换货或提出索赔时,甲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湖南省或常德市有相应地方性法规的应优先适用。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处理意见,甲、乙双方共同搞好经营商品的售后服务工作,维护乙方经营商品品牌的信誉和甲方、乙方的商誉。第十条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须将以下文件之复印本交于甲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商标授权书或代理权委托书;-签约人或签约代表的身份证5、;-商品的质量检验资料、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一切经营活动所需之合法证明的证件; 此外,乙方销售或陈列的商品如属进口商品的,应另提供相关的证件。 第十一条 乙方聘用专柜营业员 名,应保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履行用工手续,按时支付专柜营业员工资给予法定的福利待遇,不得拖欠所聘用专柜营业员的工资,否则甲方有权停付乙方销售货款直至乙方付清所拖欠的营业员工资。因专柜营业员引致的劳动纠纷,后果由乙方负责。 第十二条 乙方专柜营业应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为发挥商业企业行业优势,甲方必须对乙方专柜营业员进行统一的业务培训,提高乙方专柜营业员的业务水平和业务素质。 乙方专柜营业员营业时须配戴统一工牌,着甲方6、统一制服(甲方特批除外),费用由乙方承担,非专柜营业员不得参与现场销售活动。 第十三条 乙方须按甲方要求清退不合格或现严重违纪行为的专柜营业员,因乙方专柜营业员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 非经甲、已双方协商一致,乙方不得在甲方规定的营业时间内停止营业(包括营业员空岗)或进行装修调整,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一个营业工作日1000元,不足一个营业工作日的按一个营业工作日计;第十五条 若甲方因整体或局部装修改造需乙方配合暂停营业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停业期间免计乙方商场管理费等费用。 第十六条 乙方经营商品需要在商场开展促销活动时,应经甲方同意后方可7、实施;乙方同品牌商品在本市其他商场或专卖店进行促销活动时,应书面通知甲方并在乙方经营专柜同时进行,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违约金,甲方出于整体考虑组织统一的营销宣传活动时,乙方应配合参加,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乙方同意参加甲方组织的会员活动,并承诺会员购物时可享受9折优惠,特殊品类须向甲方申请另行协商。 第十七条 乙方在甲方商场内的专柜营业款由甲方收银台统一收取,并使用甲方统一发票。乙方不得截留销售收入或将专柜业务转移至商场外进行,如有违反,一经核实,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该截留或场外销售金额的10倍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停止供电及结款,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本处需考虑) 第8、十八条 甲方每月从乙方含税销售额中按下述方式提取管理费后与乙方结算已销货款:(1)提成 %; (2)其他 。 第十九条 甲方提供商场公用用水及用电,乙方分摊公用水电费及管理费按 元/ 月/m2计,每月合计应缴 元;专柜内如另须供水及安装用电设施的,乙方按实际用量每月抄表支付。(本部分是否调整至物业管理协议内) 顾客如使用银行卡消费的,甲方按银行相关标准向乙方收取银行卡手续费。乙方专柜用办公用品、易耗品等由甲方统一提供,费用按实际用量每月收取。 第二十条 乙方每月应缴费用应在每月结账前由甲方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及时缴纳给甲方,逾期缴纳的,甲方有权就未缴部分按日千分之五收取滞纳金。 第二十一条 乙9、方每月5日前与甲方核对上月结算款并于每月5-10日期间开具相关票据,否则该货款顺延至下月支付,甲方收到乙方按期开具之准确无误的票据后必须在5个工作日内付款。如甲方确实多付乙方货款,甲方须以书面形式纠正通知,乙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每月货款须当月内核对完毕,逾期以甲方账目为准。 五、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二条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单方面停止供电,并可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1拖欠应缴纳费用及款项两个月以上或擅自中止营业八小时以上; 2不按测算规定面积经营,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变更经营范围、经营品牌的; 3截留销售收入或将专柜业务转移至商场外进行,情节严重的; 4经营过程中严重损害甲10、方利益。 第二十三条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乙方可追究甲方赔偿责任: 1拖欠结算乙方货款达两个月以上,; 2严重违反本合同其他条款或双方就本合同达成的其他补充协定,给乙方造成严重损失; 3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乙方利益; 第二十四条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营业场地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或与第三方合作经营,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00元以上的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期内,因不抗力造成无法继续经营或政府征用商场土地,所得收益由乙方享有,损失亦有乙方承担,本合同自行解除。 第二十八条 在每经营年期满前两个月,如乙方不希望继续经营,也可与甲方重新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由甲方代为寻找经营户经营该场地。 第二十11、九条 在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甲方提供全程经营管理指导,并赠送全套培训光盘等资料。 六、其他 第三十条 本合同期满,乙方若有意续签合同,应于合同有效期结束前2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 第三十一条 一方发给另一方的通知或信件必须是书面的,按本合同末页所示地址发送。前述通知或信件应当由专人传递或通过传真发送。更改地址要在七日内以书面通知对方。 甲方致乙方的通知或信件,除按以下方式送达外,或直接传递至乙方在甲方商场所设之专柜,由乙方专柜人员签收后,视为有效送达。 第三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双方协议一致后,可另行签订本合同之补充协议。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各项之争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均可采取诉讼途径解决。第三十四条 甲、乙双方均对合同内容负保密义务,任何一方泄露合同内容,另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本合同所称的“以上”,“以下”,“以内”,包括本数。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一式三分,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印章):-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印章):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电话: 电话:地址: 签约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帐号: 税号: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