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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公司工程安全技术工期质量管理制度附表171页
风电公司工程安全技术工期质量管理制度附表17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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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
上传人:职z****i 编号:1160189 2024-09-08 168页 1.47MB
1、风电公司工程安全、技术工期、质量管理制度附表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前 言为提高*有限公司风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工程项目管理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标准化,我们组织编制了*有限公司风电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施工管理制度汇编(以下简称汇编)。汇编是根据我国风电建设项目管理发展情况,以中国*集团公司、省公司管理界面为指导,总结了风电项目管理的实践经验,按照工程项目的管理要素,以贯彻集团公司、省公司对风电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而制定。本汇编适用于*有限公司风电项目一期、二期工程从施工、调试、竣工验收直至工程总结全过2、程的主要施工管理活动,是*有限公司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有限公司风电项目一期、二期工程所有参建单位在使用过程中,要根据手册,结合风电项目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从而保证工程建设目标的的顺利实现。 目 录第一章 工程安全管理1第二章 工程技术管理 58第三章 工程工期管理104第四章 工程质量管理 110第五章 工程物资管理132第六章 启动试运管理 140第七章 竣工验收及达标投产管理141第八章 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检查考核管理办法155第一章 工程安全管理第一节 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1.1 总则1.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安全生产、3、文明施工,保障*有限公司(以下简风电公司)工程建设的安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保障国家和投资者的财产免遭损失,规范风电公司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办法。1.1.2 本办法适用于风电公司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1.1.3 风电公司和工程项目的参建单位必须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本办法。把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作为企业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职业安全卫生条件,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在确保参建人员安全与健康的前提下组织开展工程建设。1.1.4 风电公4、司以及其他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各自的工作范围、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认真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各级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推行逐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及安全目标公开承诺制度,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施工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考核、总结安全工作(以下简称“五同时”)。1.1.5 风电公司以及其他各参建单位应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标准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适合本单位情况的规章制度。集团公司鼓励企业采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GB/T28001-2001)5、和环境管理体系标准(GBT24001-1996),使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体系化、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1.1.6 风电公司以及其他各参建单位在现场的各职能部门应在各自主管工作范围内对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负责。并接受安全和环境监督部门的监督。1.1.7 风电公司工程建设的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风电公司工程管理部是工程建设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工作的监督管理部门。1.2 安全管理目标1.2.1 风电公司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目标是:争创集团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杜绝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以下七种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或死亡事故;不发生一般设备机6、械损坏事故或重大机械事故;不发生质量事故;不发生火灾事故;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水淹厂房事故;现场不发生交通事故;现场不发生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不良事件。1.3 安全管理责任制1.3.1 风电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工作负有全面的监督、管理责任。1.3.2 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确保监理工作以及被监理方的作业活动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1.3.3 施工(调试)承包商在现场的项目经理是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的第一责任人,对现场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和本办法有关条款的执行负全面责任。7、1.4 安全管理职责1.4.1 风电公司的职责:1.4.1.1 制定建设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规划,明确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目标、标准、组织机构和保证措施;1.4.1.2 制定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1.4.1.3 建立、健全工程项目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1.4.1.4 在组织招标时,负责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的规定,确保与具备相应资质的承包商签订合同;1.4.1.5 负责向承包商提供符合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要求的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1.4.1.6 负责按规定向施工承包商提供现场安全措施补助费并监督使用;1.4.1.7 负责向设计、施工承包商提供施工8、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电力、邮电通讯等地下管线及地质资料;1.4.1.8 负责组建工程项目安全委员会,设置安生部和专职的安全工程师;1.4.1.9 参加工程建设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4.1.10 对承包商在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上不称职的项目经理或安监机构负责人提出撤换要求;1.4.1.11 监督承包商认真履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1.4.1.12 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建设工程项目安全工作“三同时”。1.4.2 项目安生部的职责:1.4.2.1 监督检查各承包商执行安全委员会决议的情况;1.4.2.2 对重大的安全文9、明施工问题提出处理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1.4.2.3 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有关安全方面的审查工作;1.4.2.4 进行安全文明施工监督检查,协调解决现场安全文明施工、防火、交通、机械安全管理以及环境卫生、生活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存在的问题;1.4.2.5 建立现场各单位安生部之间信息网络联系制度,组织安全网络活动。保证工作协调与配合;1.4.2.6 组织现场安全宣传教育和竞赛评比工作,负责组织和监督承包商落实有关安全标志、设施及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计划、购置工作;1.4.2.7 提出对各承包商安全考核与奖惩意见,交安全委员会决定;1.4.2.8 负责建立工程建设事故报告制度和安全档案,进行事故的10、统计、分析和上报;1.4.2.9 完成安全委员会授权或交办的其他工作。1.4.3 监理单位的职责:1.4.3.1 建立以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监理制度及运行机制;1.4.3.2 在“监理大纲”、“监理规划”中,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工作程序,并在风电公司批准后编制“监理细则”;1.4.3.3 审查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组织设计、重大技术方案及现场总平面布置所涉及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1.4.3.4 监督检查施工承包商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1.4.3.5 审查施工承包商大、中型起重机械安全准用证、安装(拆除)资质证、操作许可证,监督检查施工机械安装、拆除、使用和维11、修过程中的安全技术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1.4.3.6 审查设计单位的设计体系履行安全职责的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1.4.3.7 审查施工承包商编制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程序;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报告;1.4.3.8 审查重大项目、重要工序、危险性作业和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并监督实施;1.4.3.9 协调解决各施工承包商交叉作业和工序交接中存在的影响安全文明施工的问题,对重大问题,应跟踪控制;1.4.3.10 严格控制土建交付安装、安装交付调试以及整套启动、移交生产所具备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1.4.3.11 协助风电公司组织安全大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12、1.4.3.12 参加人身重伤以上事故和重大机械设备、火灾事故以及重大厂区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1.4.4 施工(调试)承包商的职责:1.4.4.1 全面贯彻风电公司发布的工程建设安全方针、目标、标准和有关规定,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现场的管理和施工;1.4.4.2 制定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划和措施,制定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各项管理制度,并按风电公司规定的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程序目录,编制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程序;1.4.4.3 建立、健全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1.4.4.4 成立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领导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1.4.4.5 向风电公司13、提供现场“总平面规划图”和总平面的管理措施,说明危险物品的保管、存放和使用中的安全防护措施;1.4.4.6 按照风电公司要求,对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及时予以撤换;1.4.4.7 对施工中连续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的分承包商,施工承包商必须将其予以辞退,并应在承发包合同中明确规定;1.4.4.8 承担合同中确定的其他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责任。1.5 安全监督与考核1.5.1 风电公司内部实行安全监督和考核制度。集团公司对风电公司进行安全监督和考核。风电公司对承包商进行安全监督和考核1.5.2 安全监督机构及其安全监督人员行使安全监督职能。各级安全监督机构业务上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领导,机构的资质及人员14、的资格接受上级安全监督机构的审查。1.6 项目安全管理1.6.1 风电公司和监理、施工承包商共同管理施工现场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工作的原则,并各自承担本规定所明确的职责和相应工作范围内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责任。1.6.2 风电公司、监理、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关系以及认定事故责任时,应遵循以下指导原则:国家、行业和上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本规定所明确的职责范围与工作要求;双方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条款内容;参加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必须服从风电公司的监督管理;建设项目管理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的,总承包商行使风电公司委托的职权,施工承包商必须服从总承包商的监督管理;建设项目15、安全管理实行监理制,工程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监理单位对安全事故负主要连带管理责任,风电公司负次要连带管理责任;建设项目管理采用施工总承包方式的,现场发生事故应负连带管理责任;因设计单位违反国家、行业有关建筑安装工程设计安全标准、规范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应追究设计单位的直接责任;因风电公司、承包商未执行国家、行业和上级规定以及本规定的要求或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员工冒险作业而导致事故发生的,应追究风电公司、承包商的直接责任;施工现场安全主要由施工承包商负责,因承包商自身原因造成事故的,由承包商承担直接责任。1.6.3 建设项目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实行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由风电公司依据*有16、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考核和奖惩,并严格执行。风电公司在与承包商签订承发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时,应根据其承包工程量的大小,在合同中明确预留一定比例的工程价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预留比例亦适用于承包商与分承包商之间构成承发包关系时应预留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应根据工程建设项目的里程碑计划要求,按年度预留、考核及奖惩兑现;建设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或其他重大、特大事故,应按照合同中的有关规定或按风电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事故罚款数额的规定,扣罚事故责任单位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1.6.4 建设项目必须成立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1.6.5 建设项目安全17、委员会由风电公司行政正职担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施工承包商的现场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担任,委员会其他成员由风电公司有关负责人、承包商及其他相关方面的现场主要负责人参加。1.6.6 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的基本工作:贯彻上级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的指示,决定工程建设中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重大措施;通过并发布现场各承包商必须遵守的统一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工作规定;决定工程中重大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解决议案;协调承包商之间涉及安全文明施工问题的关系。1.6.7 项目安全委员会下设安监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安监办公室人员原则上由风电公司的专职安监人员和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理工程师组成。1.6.8 对18、风电公司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应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编制工程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规划。明确安全(环境)方针、文明施工目标、施工生产、生活设施标准,以及安全设施标准,划分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区域;根据有关规定和安全文明施工规划,制定工程建设年度安全目标和安全工作计划;根据工程项目组织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制定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并认真加以实施;在设计、监理和施工招标过程中,落实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的相关管理规定;监督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总承包商、施工承包商根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以及风电公司的有关规定,制19、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制,并认真贯彻执行;对未能认真执行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中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条款造成不良后果的承包商,应按合同条款扣罚其安全文明施工保证全。情况严重的,应中止承包合同或委托管理合同的执行;1.6.9 对承包商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成立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领导和协调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整体工作。施工承包商的项目经理担任委员会主任,其他成员应由承包商主管施工的副职、总工程师、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分承包商项目经理组成,现场施工安全委员会受项目安全委员会的领导;工程开工前必须向风电公司呈报承包商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程序,以及安全监督、安20、全保证组织体系和人员配置,经批准后方可开工;施工总承包商招用的分承包商必须具备承担电力建设工程的相应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施工总承包商应定期全面检查分承包商的安全和环境管理体系运行情况;施工承包商在与分承包商签订承发包合同时,必须预留分承包商一定比例的工程价款作为安全文明施工的保证金。1.6.10 对设计单位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设计单位应履行与技术设计有关的安全、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责任,根据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的要求,为工程建设全过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提供技术、设计服务和支持;设计的文件应按工程安全标准设计,确保工程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对施工风险较大部位的设计,必须充分21、考虑施工安全条件和技术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在现场总平面设计中,应考虑土石方堆放场地与避免水土流失措施;施工垃圾堆放场地与处理措施;以及其他“三废”(废物、废水、废气)、噪声、粉尘等排放、处理措施;使之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在工程防腐、保温等材料的选型设计中,应以不损害职工的安全与健康为前提,尽可能应用符合国家、地方有关职业卫生与环境保护要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1.6.11 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要求:工程建设项目监理单位应按照“安全、质量、工期、造价”四控制的要求,依据国家、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风电公司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监理合同22、中规定的安全监理职责,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监督和控制;工程安全监理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安全监理工作的实际需要,聘任2-3名安全监理工程师,从事专职安全监理工作。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并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监理单位在编制“监理细则”时,应明确安全监理目标、措施、计划和安全监理工作程序,并建立相关的程序文件,经风电公司批准后实施;施工承包商的安全组织机构未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批准前,监理单位不得批准施工承包商承建项目的开工报告;监理单位应对施工承包商、分承包商的施工资质和安全资质进行检查,对特殊工种23、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向风电公司通报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安全文明施工的建议和措施。1.6.12 监理工程师的权力:有权制止与处罚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有权仲裁承包商之间有关安全文明施工问题引起的纠纷;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混乱,事故不断的施工承包商,有权暂停拨付工程款或建议中止工程承包合同;有权建议撤换施工承包商的不合格人员;遇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问题,有权指令先行停工,后作研究处理;有权制止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的施工行为。1.6.13 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还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范围内使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满足以下要求:按*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标准、*有限24、公司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识、标志规范要求,在施工现场推广应用;风电公司应负责或委托一个承包商负责对现场安全保卫、道路交通实行统一管制,制定安全保卫管理办法和厂区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使现场的人员、车辆按规则出入;现场主要施工道路应是硅路面或泥结石路面;路面应平坦、宽畅,弯道符合规定,形成网络;交通安全标志和危险处所的防护装置应齐全、可靠;配备有洒水车压尘,减少现场环境污染;保持现场整洁,物料码放整齐,安全标志按国家标准着色、设置;施工承包商的办公区、生活区、施工区应分开设置,区划明确。临时搭建的工棚应美观、规范;现场医疗、急救,作业人员膳食、饮水供应,洗手、卫生间的设置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施工承包商25、必须服从风电公司、监理单位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自觉接受整改要求,及时纠正违章,并全面遵守风电公司、承包商在承发包合同中及现场所规定的各项条款;施工承包商对风电公司提供的安全措施补助费及工程、机械、设备、人身保险费,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施工承包商对风电公司提出的撤换不合格人员的要求必须执行,并不得因此影响工作和合同的履行;凡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序或项目不得进入下道工序施工或交付。1.6.14 风电公司与监理单位、承包商,承包商与分承包商签订承发包或委托管理合同时,应将本章及第四、五章有关条款作为合同内容予以明确,并不得违反本办法。1.7 环境保护1.7.1 本办法中所称环境保护,26、是指电力建设工程项目作为一个污染源,针对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对环境(大气、水体、土地、野生动植物、矿藏、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乡村等自然因素的总体)造成的影响,应采取的组织和技术性环境保护措施,以满足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1.7.2 参建单位各级领导必须从执法的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职工自觉执行环境保护措施。在工程建设过程中,防止和尽量减少对施工场地和周围环境的影响。1.7.3 风电公司应执行电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规定。施工承包商的施工技术部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27、应根据施工过程中或其他活动中产生的污染气体、污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等可能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和危害,单独编制环境保护措施。1.7.4 参建单位应将环境保护教育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在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时,应针对工程的实际,将环境保护的措施和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知识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对职工进行培训教育。1.7.5 工程现场的办公区、生活区应采取绿化措施,改善生态环境。现场应设置足够数量的废料、垃圾筒和水冲式厕所,并有专人清扫,保持现场施工环境的卫生。1.7.6 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1.7.7 工程建28、设项目的施工、生活用水,应按清、污分流方式,合理组织排放。污水应经处理达到标准后排放,并优先安排在施工现场的复用。工程施工期间挖、填、平整场地以及土石方的堆放,必须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方案和施工时间段,严格管理,防止局部水土流失。施工弃渣、垃圾严禁倒入江河湖海,防止造成淤积妨碍行洪及造成环境污染和水土流失。1.7.8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竣工后,应及时修整和恢复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的生态环境,并尽可能采取绿化措施。1.7.9 对违反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措施,以致造成环境破坏或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应由参建单位现场技术或行政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追究事故责任。对环境保护29、工作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1.8 教育培训1.8.1 参建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应实行逐级负责制。确保所有参建人员受到应有的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制度和相应的安全与健康知识、安全素质和环境保护知识的教育、培训。第四十二条 必须通过安全教育、培训,使所有施工人员熟练掌握触电、中毒、外伤等现场急救方法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1.8.2 各参建单位应根据工程建设的特点,制定和实施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培训计划要突出重点,增强实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总承包商负责督促和检查执行情况。1.9 安全措施1.9.1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建单位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安全施工的30、实际需要,编制年度或单位工程安全技术措施计划;风电公司和参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报送审批和监督检查的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编制的范围,应符合国家颁发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包括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为目的的一切安全技术措施和设施,以及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技术开发研制、试验所需的器材、设备、资料等;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费来源应按国家和上级规定执行,参建单位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经费的开支;由风电公司或承包商根据实际情况制订安全措施补助费的使用方案,经项目安委会审查同意后,由安生部掌握使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与施31、工计划同时下达,同步实施,各级安生部负责监督。1.9.2 安全施工措施: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作业指导书中必须要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对参加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交底并签字确认。无施工安全措施或进行未交底,严禁施工;施工承包商应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编制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批项目表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审批项目表;风电公司和参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报送审批、交底和监督检查的有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1针对项目施工的特点指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2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3根据人员和32、机械(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4针对工业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5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情况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制人员、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按程序交底、记录、签证、认可。作业过程需变更措施和方案,必须经措施审批人同意,并有书面签证;对无安全施工措施或未经交底即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应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对于同类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如施工人员、方法、机械(机具)、环境等条件发生变化,应重新报批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并重新交底;监理单位应根据安全监理要求,提出需要监督、审查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安全施33、工措施及施工项目的清单,并明确监督检查方式,报风电公司批准。对监理单位要求审批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施工承包商必须取得监理单位的批准后方可实施。1.10 检查与评价1.10.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可分为一般性检查、阶段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和季节性检查等。风电公司、施工承包商及其上级主管单位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集团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基建安全互查和评价;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工程项目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以及其他各种检查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合并进行34、,但必须保证检查的质量和效果,防止走过场。1.10.2 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承包商组织的安全大检查、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检查,应分别使用“安全检查表”、“安全文明施工样板工地检查考核标准”,每次检查对所检查的单位和工程给予定性和量化评价。定期安全检查,负责组织的单位行政领导应亲自主持或参加。1.10.3 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的主要内容应以查领导、查管理、查隐患、查反事故措施为主,同时应将环境保护、环境卫生、生活卫生和文明施工纳入检查范围。1.10.4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文明施工问题,应填写“安全隐患整改、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送被检单位领导签收,限期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35、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措施计划报上级批准,分阶段实施。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总承包商和施工承包商均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验证的程序。1.11 例行会议1.11.1 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施工承包商工程项目部应每季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研究并协调解决现场安全、职业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检查安全工作目标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落实情况;制定阶段性安全工作计划并检查实施情况。定期召开的生产调度会上,应按照“五同时”的要求。研究、协调解决与布置安全工作。1.11.2 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成员应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会议应由安全第一责任人主持。建设项目安全委员会应在工程开工前召开第一次会议,以后应每36、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1.11.3 安全监督网络专业例会:风电公司单位安生部和监理单位,应每月组织一次由施工现场各参建单位安生部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网络专业例会,总结和布置安全监督管理专业工作;各施工承包商工程项目部安生部应每周召开一次由专业工地(队)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安全网络例会,及时掌握和了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布置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11.4 安全工作例会和安全监督网络专业例会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1.12 事故调查处理1.12.1 对人身、机械、设备、火灾和交通事故的分类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1.12.2 重大事故的即时报告工程建设项目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重伤事37、故,风电公司负责应立即用电话向集团公司报告,并在24小时之内用书面向集团公司报告。工程建设项目发生重大特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特大火灾事故,重大特大交通事故,风电公司应立即用电话向集团公司报告,并在24小时内用书面向集团公司报告。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2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风电公司备案。1.12.3 工程施工现场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机械设备事故、火灾事故、道路(厂内)交通事故,就近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者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1.12.4 施38、工承包商或风电公司对发生的事故,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本办法有关奖惩的规定和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案后,应公开宣布处理结果。有关事故的调查程序,应按国家有关事故调查的规定和中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相关规定进行。1.12.5 人身事故统计范围工程建设项目各施工承包商,包括施工承包商的分包商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风电公司、监理单位、总承包商等在管理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附表A表中的工程施工平均总人数应包括现场所有单位人员的总和。1.12.6 安全记录安全记录为工程建设项目连续无死亡事故的累计天数。安全记录从工程正式开工之39、日起至工程项目移交生产运行止,以一个工程为一个安全周期。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发生全口径统计范围内的死亡事故厂均中断工程的安全记录。1.13 奖 惩1.13.1 奖励实行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物质奖励可发给一次性奖金、奖品,精神奖励包括记功、授予荣誉称号等。安全事故的处罚在事故调查完成,事故责任划清后,按事故大小和性质,按国家和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1.13.2 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凡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及特大交通事故的风电公司及其主要领导,取消当年参加有关评优评先进活动或获得其他荣誉称号的资格。1.13.3 对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隐瞒不报,或歪曲、掩盖事故真相,一经查证40、落实,将按国家及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以及隐瞒事故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安生部负责人给予严肃处理,并加倍给予经济处罚。1.13.4 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性质严重或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事故的单位以及事故所在的工程现场风电公司单位领导,应在一个月内到集团公司专题汇报,实行“说清楚”制度。1.13.5 事故月报、年报的报送集团公司直管单位(风电公司)报送集团公司的“电力建设工程职工伤亡事故月(年)报表”,使用“附表A。月报表应在次月5日前报出,年报表应在次年1月10日前报出;集团公司直管单位(风电公司)报送集团公司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火灾事故报表”,使41、用“附表C,在发生火灾的次月10日前报出;集团公司直管单位(风电公司)报送集团公司的“电力建设工程项目机械、设备事故报表”,使用“附表D,在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次月10日前报出。在施工现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按机械事故上报,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交通事故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上报有关部门。1.13.6 对发生特大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施工承包商除按规定处罚外,二年之内禁止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参加招投标活动并承担工程施工;对监理单位二年内不得在集团公司系统参加工程监理招投标活动。对在工程项目发生死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及重大火灾事故的施工承包商除按有关规定处罚外,在参加集团公司系统招投标时应对其投标资格进行42、严格审查。1.13.7 对风电公司的安全奖惩按*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和*有限公司风电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办法执行。第二节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制度1 目的为保证*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各项标准和措施的落实,使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制订本标准。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管理工作。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3.1 引用标准3.1.1 中国*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3.1.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02;3.1.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国家行业标准;343、.1.4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劳动部;3.1.5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3.1.6 电力建设文明施工管理规定;3.1.7 国经贸厅安全1999 477号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3.1.8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1.9 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1.10 国经贸厅安全1999 477号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试行标准3.2 相关子系统3.2.1 安健环管理;3.2.2 档案管理;3.2.3 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3.2.4 纠偏与控制;3.2.5 评估及改进管理。4 专用术语定义4.1 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4.2 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44、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4.3 三定:定人、定时、定措施。4.4 三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4.5 四口: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4.6 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5 职责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有限公司安生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45、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5.3 各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5.4 监理公司负责施工现场日巡查和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和监督管理。5.5 *风电项目公司安生部负责每月组织各单位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及不定期专项检查。5.6 安全委员会负责每季度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6 安全检查执行标准6.1 实行施工单位班组、部门、工程部和监理与业主的四级安全检查标准。6.2 安全施工检查是确保不发生人身伤亡,确保不发生设备事故,将事故苗头、隐患消除在萌芽之中的重要措施,也是督促人们遵章守纪,切实履行各级责任制的有力保障。6.3 安全检查包括:一般性检查、阶46、段性检查、专业检查和季节性检查,防署渡夏、防寒过冬、防雷。这几种检查可以结合进行,也可以分别进行。6.4 安全检查应贯彻边检查、边整改的原则,一时改不了的应立项制定计划措施,安生部督促限期整改。6.5 安全检查的内容如下:6.5.1 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施工(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付诸实施;是否做到“五同时”,以及各级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6.5.2 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查安生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效能;查安全网络组织和活动情况;查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工作。6.5.3 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47、故隐患,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及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6.5.4 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统计和上报。6.6 定期安全检查6.6.1 各施工班组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本施工区域进行安全巡查。6.6.2 部门专职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一次本专业施工区域的安全检查。6.6.3 安生部专工每半个月至少组织一次施工现场的全面安全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6.6.4 监理公司会同安生部每周组织各单位专职安全员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按检查表内容进行)。6.6.5 定期安全施工检查,负责组织的单位行政领导应亲自主持参加。6.7 日常安全检查6.7.1 日常48、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工程部、部门和班组三级安全员应按照每天划分的安全监督区域进行不间断动态安全监督,落实安全监督区域责任制。各施工人员要采用互相之间的安全监督措施,确保消除各类事故隐患。6.7.2 监理安全专工坚持对施工现场日巡查和不定期开展“三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冬雨季安全施工设施),查“三违”、查“三宝”,查“四口”的检查活动。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工程、重要部位、危险作业区、多层交叉作业区,监理安全专工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范,连续作业要跟踪监督检查。6.7.3 安生部专工不定时深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公司,必要时,可直接通知责任单49、位。监理公司对个别工地安全员不到位,整改不及时的,要签发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时,要给予停工或处罚。6.8 专项安全检查6.8.1 安全设施检查。施工单位进行日常的检查,监理公司和*风电项目公司安生部安全专工不定期进行检查。6.8.2 大型施工机械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检查。6.8.3 小型电力工具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进行日常检查。6.8.4 施工用电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进行日常检查。6.8.5 环境卫生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检查。6.8.6 防火防爆检查。每年9月份进行联合大检查。6.8.7 防汛、防雷检查。每年6月份进行联合大检查。6.8.8 防暑降温检查。每年7月份进行一50、次大检查。6.9 安全检查要求6.9.1 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围绕本工程执行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和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各项措施、方案进行,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6.9.2 实行工序作业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的检查。6.9.3 各施工单位班组必须做好上岗检查:查上风人员的精神状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并做好记录。6.9.4 各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除使用本公司的企业标准外,还应执行本工程有关各项规定并做好各项记51、录。6.9.5 每次安全检查均应作好记录,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做到资料齐全。6.9.6 对各级安全检查中(包括业主、监理、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所组织的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由安全监理填发“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整改通知书”;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落实责任部门,并按“三定”原则限期整改封闭。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监理公司备案。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整改延期,应同时反送安生部批准。6.9.7 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应填写“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分送有关单位,限期处理。对重大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6.9.8 “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整改通知52、书”由存在事故隐患单位的领导或安生部负责人签字接收和组织整改。如拒绝签字,取消全年安全考核资格,所查出的问题一旦发生意外,由该单位领导承担一。6.9.9 存在事故隐患的单位领导接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单后,应积极组织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监理单位、*风电项目公司安生部备案。6.9.10 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风电项目公司安生部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闭环标准及管理台帐。凡业主、监理发生的整改通知单,整改反馈单位应反馈到发出单位。各施工单位将考核处理情况上报监理单位、*风电项目公司安生部。6.9.11 安全检查标准按电力建设安全工程规程、中国53、*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严格执行。7 安全防护设施管理检查标准7.1 一般要求7.1.1 各施工单位应随工程进度及时设置标准化、规范化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到不留死角,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作业环境。7.1.2 施工过程需采取的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要做到安全、牢固、可靠、完善、适用。做到有计划,并提前布置。7.1.3 安全防护设施布设后,应本着“谁的区域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做好检查、维护和保养工作。7.1.4 具体内容:安全围栏:重要通道、贵重设备保护、危险区域的区划。临时防护栏杆:多种形式,凡高处临空面必须随时装设。孔洞沟盖板:标准统一,带有限54、位并涂以色标和编号。水平安全绳:高处作业人员在水平梁上移动时使用。滑线安全网:炉膛及宽阔作业空挡时使用。安全通道:凡是作业场所必须有安全通道。安全网:高处作业所有场所广泛使用。安全棚架:放置氧气、乙炔、卷杨机等材料及小型机械使用。空气开头配电柜:主要应用于施工电源一级盘和二级盘。安全隔离电源:为炉膛、复水器、箱罐内电动工具与照明提供安全电源。集中式照明设施:用于现场、厂房内大面积照明。漏电保安器:用于用电场所对人身的保护。在二、四级盘内均应装设。便携式卷线盘:电源四级盘。安全自锁器:高处作业垂直攀登时使用。速差自控器:高处作业为施工人员提供的防护保险装置。活动支架:水平梁吊装时与装设的临时防护55、栏和水平安全绳配套使用。柱头托架:立柱吊装搭设标准的柱头脚手架时使用。废料垃圾箱:锅炉、汽机房、除氧煤仓间各层平台必须设置统一的废料垃圾箱。电焊机集装箱:用于现场与厂房内电焊机集中或分散布置。消防工作管理标准要符合要求:单位的临时建筑及库房应符合防火要求,并经主管消防部门审批;消防通道要符合规范要求并始终保持畅通;消防设施要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应确保随时处于完好备用状态。防火标识、标志牌配备要及时到位;防火重点部位应建立防火档案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易燃易爆及危险品应设置专门场所,并专人管理;施工现场禁止流动吸烟、焚烧垃圾、木屑和废弃物;各单位必须坚持动火作业票制度。8 大型机械管理检查标准8.156、 机械台车的司助人员,执行“定人定机定岗”的三定制度且持证上岗。8.2 起重机进入施工现场后,实行挂牌作业,标明出厂日期、最大起重量、台车负责人姓名和悬挂使用许可证。8.3司助人员必须熟悉所操作的机械性能、特点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用前检查、记录齐全。8.4 起重机械的自动、限位、联锁及保护等安全装置齐全、灵敏、有效,且须有避雷、接地装置。8.5 操作人员严格按保养规程保养机械。保养内容执行“清洁、润滑、坚固、调整、防腐”的十字方针。8.6 对大型机械定期检查制度。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管理部门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使用单位限期整改。9 道路及交通管理检查标准9.1 施工单位因工程需要,确需切断或57、破坏道路,必须得到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9.2 道路切断或破坏处,应设警示和道路走向标志,夜间加装红色信号灯,并在断路区域周边设防护栏杆。9.3 凡对道路有破坏作用的施工机械,如履带式施工机械等,不得在已修建好的正式混凝土道路上行驶。确需行驶,必须采取有效保护措施。9.4 施工区实行车辆出入证制度,严禁无证驾驶各种车辆。9.5 施工区实行交通管理,对驶入施工区的车辆进行限速行驶。9.6 为保证道路畅通,禁止任何单位在通行的道路上摆放物品或用做施工场地。不得在道路上卸弃垃圾等杂物。10 施工现场治安工作检查标准10.1 治安保卫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确保重点、加强管理、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58、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10.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对其所属员工要经常进行遵纪守法教育。10.3各单位加强本单位贵重物质的管理,库房应结实牢固,门窗应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10.4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严防发生偷窃和哄抢物资等刑事案件。10.5加强危险品及放射物品的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和领用手续。10.6施工现场严禁黄、赌、毒。严禁私藏管制刀具、麻醉物品、枪支弹药和剧毒、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物品。11 安全文件资料管理检查标准11.1 对建立文件的要求:11.2 各单位应明确专人对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性文件进行管理,做到各种法规性文件齐全、有效。11.3 各种安全管理台帐盒、59、册、表格要统一规范;台帐内容整齐,记录详实。11.4 应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 安全施工管理标准2 安全工作例会标准3 安全责任标准4 安全施工教育培训标准5 施工机械管理标准6 安全施工设施管理标准7 消防防火、防爆安全管理标准8 危险品管理标准9 基建防汛抗风工作标准10 基建员工健康管理标准11 环境保护控制管理标准12 安全施工工作票管理标准13 安全施工检查标准14 工程安健环状态评价管理标准15 基建施工未遂管理标准16 安全事故报告标准17 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标准18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9 安全文明施工标准20 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编制制度21 分包工程安60、全管理制度22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23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24 尘毒、射线安全卫生管理制度25 小型机械工器具安全管理制度26 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27 交通安全管理办法12 检查、评价与反馈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1),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级。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附录:本标准有1个附录附录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检查/评价表附录1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检查 / 评价表部门/单位名称: 年 月 日序号评价内容评价是否1本标准在执行中是61、否存在问题2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有记录3对执行中的问题是否开会研究分析4是否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和报告5改善措施是否有效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存在问题:1、2、3、整改建议:1、2、3、评价意见:审核意见:审核人:评价人:检查人: 第三节 安全例会制度1 目的为了提高*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安全施工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增强*风电项目公司与施工、监理、调试等单位的合作,协调管理,总结经验教训,促进共同提高。确保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全面实现安全工作管理目标,规范安全例会的准备、召开、记录、落实及反馈的过程管理,使安全例会达到集体决策、持续改进的目的,制订本标准。2 适62、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的安全工作例会。3 相关子系统3.1 安健环管理;3.2 信息管理;3.3 档案管理;3.4 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业术语定义(略)5 职责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有限公司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协助负责人,监督检查*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有限公司安生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授权63、修订本标准。6 执行标准6.1 会议的组织安排6.1.1 安委会会议的组织安排由*风电项目公司安生部负责,包括会务通知(每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和主要内容)、会议记录和联络工作,实行例会签到,缺席登记制度。6.1.2 月度安全例会会议的组织安排由*风电项目公司监理单位负责,包括会务通知(每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和主要内容)、会议记录和联络工作,实行例会签到,缺席登记制度。6.1.3 施工单位周安全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由施工单位安生部负责,包括会务通知(每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人员和主要内容)、会议记录和联络工作,实行例会签到,缺席登记制度。6.2 会议的与会人员6.2.64、1 安委会:经安委会领导指定或批准的有关领导及人员、各个单位项目经理(安全第一责任人)、监理总监、监理主管安全副总监、监理安全专责、各个单位的安生部负责人等安委会成员。6.2.2 月度安全例会:筹建处领导、各个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总监、监理主管安全副总监、各个施工单位的安生部负责人、专职安监人员,*风电项目公司有关领导及人员。6.2.3 施工单位周安全工作会议:各工地专职安全员。各级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由各级行政正职或分管领导组织和主持,并可邀请同级工会及部门负责人参加。6.3 会议的主要内容与方式6.3.1 会议的主要内容6.3.1.1安委会会议的主要内容(1) 及时传达上级及*风电项目公司65、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法规、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2) 全面了解各施工单位自上次安委会以来整个工程全过程的安全施工组织与各个阶段的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和工程进度,解决安全施工中遇到的问题。(3) 查找各施工单位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安全施工全面监督和管理落实情况。(4) 检查各施工单位对制定的工程建设安全施工规划和经济制约措施落实情况。(5) 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研究对安全施工严重失控的施工单位,进行经济处罚,停工整顿或清退出场等处理。(6) 布置检查安生部安排的指令性和指导性的安全工作。(7) 总结、评比各单位的阶段性工作,好的进行表彰,不好的予以通报批评。6.3.1.2月度安全例会会议的主要66、内容(1) 及时传达上级及*风电项目公司有关安全施工的文件、法规、法令及有关规章制度。(2) 了解各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督促安全措施的落实,检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解决安全施工中遇到的问题。(3) 查找各施工单位相互交叉作业中危及安全施工的危险点,危险源,协调解决并落实交叉作业中的安全措施。(4) 布置检查安生部、监理公司安排的指令性和指导性的安全工作。(5) 总结、评比各单位的阶段性工作,好的进行表彰,不好的予以通报批评。施工单位周安全工作会议的主要内容:组织学习上级安全通报、快报,以及有关安全文件,及时了解和掌握施工的动态,解决存在的问题,总结、布置日常性安全管理工作。6.3.2 会议的方式67、发言人原则上通过POWERPINT文稿进行投影演示。6.4 会议的周期6.4.1 通常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委会;季度安委会和当月安全例会合并召开;在特殊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6.4.2 会议通常在每月最后一周周四召开,整个会议周期分为三个阶段:会前资料准备、会议召开(安全工作汇报和工作部署)、会后贯彻落实。6.5 会议汇报资料6.5.1 安委会和安全例会各个单位根据其所负责的安全工作,准备每月(季)安全汇报材料和POWERPINT演示文稿(或电子版word文档)。6.5.2 汇报材料范围包括以下方面6.5.2.1 本单位当前施工人力资源情况,施工机械配备情况。6.5.2.2 68、施工现场组织的安全检查、监理签发的整改单、业主签发的业主通知单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6.5.2.3 针对本单位自查发现的安全问题,简要分析及纠正措施。6.5.2.4 针对其他单位需协调的安全问题,简要分析及建议措施。6.5.3 会议资料要尽可能地使用客观数据和图表来说明存在的安全问题,和整体的趋势,要求简明扼要,问题突出。6.5.4 由各单位安全管理员在会议前二个工作日(含)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安监 部专工信箱。6.6 会议的主持6.6.1 安委会会议由*有限公司总经理或由其指定的副总经理主持。6.6.2 月度安全例会由监理单位主管安全副总监主持。6.6.3 由主持人对整个会议设定69、起止时间。6.6.4 由会议主持人宣布本次会议的议程安排及主题;6.6.5 由会议主持人控制会议进程,力求合理分配时间、有效形成决议。防止在某一提案上展开长时间辩论、并提醒与会人员不要再回到已经有决议的提案。6.6.6 由会议主持人控制会议的内容,保证会议能够围绕主题、突出重点,并经常性地进行总结,会议的核心展开讨论,并最终形成决议。6.7 会议的标准议程6.7.1 由各个施工单位陈述或演示上次安委会(月度安全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总结公司上月的安全施工状况;分析近期的安全趋势。6.7.2 安委会由安委会主任做安全工作总结,并部署下一阶段(月、周)安全工作的任务。6.7.3 月度安全例会由监理70、单位做安全工作总结,并部署下一阶段(月、周)安全工作的任务。6.7.4 通报重要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决议、规定等事宜。6.7.5 会议发言次序:主持人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业主领导主持人6.8 执行与反馈安委会(安全例会)会后各有关安委会委员和安全监察人员务必以会议精神为指导,立即组织并开展改进工作,并将主要事宜的执行情况由各单位安全管理员在主持人规定的日期(含)之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风电项目公司安生部专工和监理安全专工信箱。6.9 会议纪要和决议文件6.9.1 安委会纪要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编写,要求在会后两个工作日编写完毕,会后第三个工作日由监理主管安全副总监和*风电项目公司安生部负责人71、将纪要审阅完毕,重要决议会后第四、五个工作日由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审批后发布。6.9.2 安全例会纪要由监理公司负责编写,要求在会后两个工作日编写完毕,会后第三个工作日由监理主管安全副总监和*风电项目公司安监负责人将纪要审阅完毕,发布。6.9.3 纪要的重点是记录会议形成的有关安全的决定、决议内容和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最新指示。6.9.4 各级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应有完整的记录,并立卷存档。6.10 会议决议闭环6.10.1 监理单位和安生部安全专工负责检查、监督会议决议的实施及落实整改情况;对于尚未完成的工程,查明原因,并进行跟踪,直至整改完毕;对于执行有偏差的工程,进行调查,提72、出改进措施,重大工程经安委会批准后,在下次安委会上督促有关单位执行,直至工程完成封闭。6.10.2 安委会的会议的文件和决议及有关材料统一由安生部整理汇编和保存;月度安全例会的会议的文件和决议及有关材料统一由监理单位整理汇编和保存,并报送*风电项目公司安生部一份。7 会议纪律7.1 与会人员务必按会议通知时间,准时出席会议,由监理单位人员做好考勤记录。安委会委员或特邀人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应在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委派代表出席,并确保其能够临时性地履行职责。但正式委员缺席一半以上时,安委会将不对所讨论研究的问题做出决定、决议。7.2 凡无故不参加安全例会的单位负责人,每次罚款不少于200元,列入安73、全奖励基金。由*风电项目公司安生部统一掌握,并作好记录台账。8 检查、评价与反馈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季度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2),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本标准是否升版。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附录:本标准有2个附录附录1 安全例会管理流程图附录2 安全工作例会标准检查 / 评价表附录1 安全例会管理流程图会议资料准备确定会议地点、时间会议设备准备召开会议各个单位汇报提交会议决议或纪要附录2 安全工作例会标准检查 / 评价表部门名称: 年 月 日序号评价内容评价是否(原因)74、1本标准在执行中是否存在问题2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有记录3对执行中的问题是否开会研究分析4是否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和报告5改善措施是否有效存在问题及改进建议存在问题:1、2、3、整改建议:1、2、3、评价意见:审核意见:审核人:评价人: 检查人:第四节 安全培训制度1 目的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方针,确保员工规范化、标准化作业,遵章守纪,提高全体施工员工安全素质,促进工程施工安全管理。防止伤亡事故发生和克服人的不安全行为,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规范中国*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安全教育及培训管理,特制定本标准。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的安全教育培75、训的管理。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3.1 引用标准3.1.1 中国*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3.1.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 5009.12002;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1.4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细则;3.1.5 国务院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1.6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42号);3.1.7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第70号)。3.2 相关子系统3.2.1 安健环管理;3.2.2 信息管理;3.276、.3 档案管理;3.2.4 评估及改进管理。 4 专业术语定义4.1 三级安全教育:是指新入场的员工必须进行公司第一级安全教育、工程(专业)或部门的第二级安全教育、班组的第三级安全教育,统称为三级安全教育。4.2 五新:是指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4.3 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他人及周围设施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4.4 特种作业人员:按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范围规定执行。5 职责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有限公司249.77、5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有限公司安生部负责人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5.3 各个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的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并建立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卡(附录1)5.4 监理负责日常检查安全培训教育的执行情况和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安生部不定期会同施工工程监理对各个施工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6 执行程序6.1 凡是新入场参加*风电工程建设的所有员工(含实习、代培人员),必须按照要求,经过人员单位各78、自组织逐级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经有关安全规程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上岗作业。6.2 每年年初和新工程开工前,*风电项目公司及承包单位、调试单位、监理公司应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一次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及工程建设*风电项目公司制定的安全规章制度的学习和考试,筹建处安生部进行检查,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工作。考试成绩应登记造册,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6.3 承包单位对从事“五新”作业人员对操作的工人和有关人员要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允许进行操作。由于“五新”作业未知因素多,因此教育应突出应急应变的安全知识和技能教育,以及在紧急危险79、情况下的防护和自救的训练。6.4 施工、试验人员(含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安装、试验规程的学习。凡安装新设备时必须详细阅读说明书并熟记,按规程及相关要求进行安装、操作。6.5 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和安全规程的学习,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凡考试、考核不合格者,收回证件、停止作业,待重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IC卡)方可从事特种作业。6.6 对新任命的各级领导人员,应经有关安全施工(生产)的方针、法规、规程制度和岗位安全职责的学习。6.7 专职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必须取得相应资质,方可从事安全监督80、管理工作。6.8 凡有权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人员,必须经安规考试合格,经单位领导同意,*风电项目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方能生效。6.9 经批准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的名单必须按安规的要求以文件公布,发至有关单位、部门。7 检查、评价与反馈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季度填写一次评价表(见附录2),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本标准是否升版。标准执行人须确保向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附录:本标准有2个附录附录1 三级安全教育卡附录2 安全培训教育检查/评价表附录1 三级安81、全教育卡编号:单位名称姓 名性别年龄进公司日期人员来源所有制性质文化程度分配到何部门工 种体验情况三级教育公司级教育内容部门教育内容班组教育内容教育起止日期教育起止日期教育起止日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主考人(签名)主考人(签名)主考人(签名)师徒合同号师傅签名部室主管考试合格证号发放日期主办人个人态度公司教育部门意见准上岗人意见(公司安监)批准人(公司领导)备 注注:1、此表填写一式四份;安生部、人事部、部门、班组各一份。 2、调换工种或因故未上岗达6个月后上岗前教育亦用此表考核。 附录2 安全培训教育检查/评价表部门/单位名称: 年 月 日序号评价内容评价是否1本标准在执行中是否存在问题82、2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有记录3对执行中的问题是否开会研究分析4是否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和报告5改善措施是否有效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存在问题:1、2、3、整改建议:1、2、3、评价意见:审核意见:审核人:评价人:检查人:第五节 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为规范*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的尘、毒、火、爆安全卫生管理工作,为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设备和人员安全,结合工程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标准。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的尘、毒、火、爆安全卫生管理工作。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2.1 引用标准2.1.1 中国*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83、办法;2.1.2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电建1995671号;2.1.3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2.1.4 安全生产法;2.1.5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2.1.6 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2.1.7 放射性同位素工卫生防护管理办法;2.1.8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条例;2.1.9 尘肺病防治条例;2.1.10 职业病防治法;2.1.11 建设项目(工程)劳动安全卫生监察规定。2.2 相关子系统2.2.1 安健环管理;2.2.2 档案管理;2.2.3 评估及改进管理。3 专用术语定义(略)4 职责4.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84、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4.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有限公司安生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惧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本标准。5 执行标准5.1 各施工单位各级领导要加强防尘防毒、防火、防爆工作的领导,把这项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在切实改善劳动条件的同时,对施工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要加强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防尘防毒知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素质。5.2 所有的建设项目,其85、尘毒治理和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5.3 综合计划部和有关主管部门,在编制和审批下达投资计划时,必须同时提出防治尘毒和安全设施的要求。5.4 各有关单位应制定安全文明施工、防尘防毒、火爆源的管理办法,确保防范于未然。5.5 从事有尘有毒的工作时,施工人员必须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尘毒扩散。工作完毕后,清理现场时严禁从高处甩垃圾、抛物,应用纺织袋装好往下运。严禁野蛮行为发生。5.6 从事射线工作的人员,其单位的主管领导应指定专人负责,专人保管,确保放射源的密封性达100%。5.7 储存放射源的地方应悬挂“危险”警告牌。5.8 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86、将本单位从事射线工作的人员情况,以及储存放射源位置场所,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公司和筹建处安生部。5.9 各施工单位要将制定的治理尘毒的技术措施与放射源的保管措施,以书面形式上报监理公司和筹建处安生部。5.10各施工单位领导要加强防尘防毒的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治理尘毒的技术措施与放射源的保管措施。5.11各级领导要关心爱护从事防尘防毒、射线工作的员工,体现党和政府的温暖,按有关规定执行劳动保护法规。6 检查、评价与反馈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2),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版。标准执行87、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附录:本标准有1个附录附录1 尘、毒、火、爆安全卫生管理标准检查/评价表附录1 尘、毒、火、爆安全卫生管理标准检查 / 评价表部门/单位名称: 年 月 日序号评价内容评价是否1本标准在执行中是否存在问题2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有记录3对执行中的问题是否开会研究分析4是否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和报告5改善措施是否有效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存在问题:1、2、3、整改建议:1、2、3、评价意见:审核意见:审核人:评价人:检查人:第六节 施工供、用电管理制度1 目的为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确保*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施工中不发生触电伤亡事故,制订本标准。288、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的安全用电管理工作。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3.1引用标准3.1.1 中国*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3.1.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02;3.1.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国家行业标准; 3.1.4 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 劳动部;3.1.5 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3.1.6 电力建设文明施工管理规定。3.2 相关子系统3.2.1 安健环管理;3.2.2 档案管理;3.2.3 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3.2.4 纠偏与控制;3.2.5 评估及改进管理。4 专用术语定义5 职责5.1 标准监督89、实施及完善负责人*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有限公司所属中部门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有限公司安生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6 安全检查执行标准6.1 10KV施工用电配电设施应由*风电项目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维护管理,其它的由各施工单位负责维护管理。6.2 各运行维护管理单位都要明确职责及管理范围,指派专业人员负责维护管理,并且要有明确的管理制度。6.3 各施90、工单位用电负荷确定后,如需接引线或变动较大负荷时,应事先向用电管理机构*风电项目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增容。6.4 各施工单位的配电站(室)、开关柜及配电箱应加锁并设警告标志。如“禁止攀登、高压危险”、“止步、高压危险”。6.5 进行高压作业应办理工作票手续并设专人监护。工作结束后要办理终结手续,对现场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异后,方可恢复送电。6.6 严禁约时停送电的方式在线路或设备上进行任何工作。6.7 高低压设备停送电,要使用经检验合格的绝缘手套、绝缘绳、绝缘靴、验电笔、验电棒、令克棒。严禁使用不合格工具。6.8 倒闸操作必须填写倒闸操作票,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切开,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防91、止向停电设备倒送电。6.9 对准备进行工作的电气设备检修、试验、断开电源后,必须将电源回路的动力和操作熔断器取下,就地操作,把手拆除或加锁,并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6.10 经*风电项目公司批准的单独巡视高低压设备的人员,在巡视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6.11 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锁好。6.12 施工现场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方可工作。6.13 潮湿的施工现场、金属容器内及管道内的工作必须使用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V。行灯电源线应使用软橡胶电线,行灯应有保护罩。7 检查、评价与反馈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的规范92、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1),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级。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附录:本标准有1个附录附录1 安全用电管理标准检查/评价表附录1 安全用电管理标准检查 / 评价表部门/单位名称: 年 月 日序号评价内容评价是否1本标准在执行中是否存在问题2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有记录3对执行中的问题是否开会研究分析4是否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和报告5改善措施是否有效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存在问题:1、2、3、整改建议:1、2、3、评价意见:审核意见:审核人:评价人:检查人:第七节 施工区交通安全管理制93、度1 目的为了加强*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杜绝车辆违章行驶,特制定本标准。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施工作业过程的环境运行控制的管理。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3.1 引用标准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1.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 DL 5009.12002;3.1.3 中国*集团公司工程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办法。3.2 相关子系统3.2.1 安健环管理;3.2.2 档案管理;3.2.3 评估及改进管理;3 专用术语定义(略)4 职责4.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94、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管理,监督检查*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批准修订本标准的意见。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有限公司安生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5 执行标准5.1 安全管理5.1.1 为强化交通安全管理,*风电公司安委会负责领导本工程的交通安全工作。5.1.2 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对施工现场的交通事故进行调查、调解、处理等工作。对工地交通安全工作实施宏观管理和检查、监督指导等95、日常工作且由各单位分管交通的领导或部门负责。5.1.3 各拥有车辆单位的主要行政领导必须亲自抓交通安全工作,安排好车辆的维护保养,组织好驾驶员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和技术培训。5.1.4 加强行车前的检查教育,派车时,部门领导或车管负责人应向驾驶员交待在行车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并检查车况和驾驶员的精神状况。确认车况良好、车容整洁、装置安全可靠,随车工具齐全,方可出车。5.1.5 发生交通事故的部门都必须严格考核,要及时通报,要及时分析,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清晰、责任明确、责任者受到了教育,防范措施得力。5.2 驾驶员的管理5.2.1 客车、起重车、铲车、货车、叉车等机动车辆驾驶员,必96、须经公安车管机关或劳动局考核合格,持有驾驶证并经年审合格才能上岗。5.2.2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施工现场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严禁无证开车、酒后开车、违章超载、违章超速。5.2.3 吊车、铲车、货车、装载车等施工车辆在现场或行驶途中都应做到文明行车、文明驾驶、静化环境。5.2.4 严禁私带学驾人员或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违者,造成交通事故其经济损失和责任由车方单位或车主负责承担。5.2.5 驾驶员要按时参加安全学习,加强安全责任感,树立安全责任心。注意劳逸结合,不开疲劳车。5.3 车辆管理5.3.1 机动车辆必须经过公安机关交警部门、劳动局检验合格、牌证齐全。并经*风电公司发放车辆通行证97、,才能进入施工现场或上路行驶。5.3.2 拥有机动车辆的单位,必须建立车辆保管、使用、检验、维护保养制度,建立车辆台帐。对车辆行驶公里、施工日期、检修时间、事故损坏、大件更换等进行登记。5.3.3 必须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不准带病车辆上路行驶。检修车辆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坚持质量验收。5.3.4 严格执行车辆报废制度,严禁将报废车辆在施工现场使用。购置新车,严格把好质量关。5.4 施工现场交通安全管理5.4.1 施工车辆必须服从指挥、听从调度,在指定地点作业,在指定路段行驶,未经许可不得将车辆驶入施工区域。5.4.2 施工车辆不得乱停乱放,尽量避免妨碍施工现场通行。5.4.3 超重、超长98、超宽、超高运输车辆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瞻前顾后、兼顾左右、谨慎行驶,最好有指挥车在前开道。5.4.4 未经*风电公司领导批准,施工现场的交通道路不得隔断或挖断。5.4.5 起重车起吊、挖土车作业时周围应设安全距离并有防护围栏和警告标志。5.4.6 施工车辆应注意文明整洁。5.4.7 违章作业或违章行驶造成交通事故或经济损失由车辆所属单位负责。5.4.8 工程施工,要求各施工单位尽量使用自己的车辆运送土石方、建筑垃圾等。在确有困难情况下需雇请社会车辆时,应严格查看车方的牌照、执照、行驶证、年审年检、车辆保险等各种证件及相关手续,确认齐全合格后方可雇用。5.4.9 外来车辆一律不得入施工现场,必须停99、放在门外停车场内停车。5.4.10 门卫执勤人员对临时车辆做好登记。施工现场往外运输货物资和设备的车辆需有筹建处安保部签发的出门证。5.4.11 施工车辆通过门卫时减速行驶,限时速5公里。5.4.12 各单位非施工车辆必须停在自已的办公区内,不得乱停、乱放、不得进入施工区域。5.4.13 车辆在通过铁路道口时,必须遵守“一停、二看、三通过”的规定通过平交通口。否则,一切后果自负。7 检查、评价与反馈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1),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级。标准执行人须确保所有100、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附录:本标准有1个附录附录1 交通安全管理标准检查 / 评价表附录1 交通安全管理标准检查 / 评价表部门/单位名称: 年 月 日序号评价内容评价是否1本标准在执行中是否存在问题2对存在的问题是否有记录3对执行中的问题是否开会研究分析4是否提出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和报告5改善措施是否有效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存在问题:1、2、3、整改建议:1、2、3、评价意见:审核意见:审核人:评价人:检查人:第八节 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 目的因分包企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重要设备损害及急性中毒事故和*风电项目公司管辖的电力建设项目在施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必须严格按101、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为规范*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工作,确保事故调查质量,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并采取相应的防止措施,杜绝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制订本标准。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有限公司249.5MW新建工程所发生的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统计和报告的管理工作。3 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3.1 引用标准3.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1.2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标准暂行规定3.1.3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3.1.4 中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2005年版)3.1.5 职业中102、毒和职业病报告试行办法3.1.6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3.1.7 企业职伤务亡事故分类标准3.1.8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3.2 相关子系统3.2.1 安健环管理3.2.2 档案管理3.2.3 基建与生产接口管理3.2.4 纠偏与控制3.2.5 评估及改进管理4 专业术语定义4.1 事故:个人或集体在时间的进程中,为了实现某一意图而采取行动的过程中,突然发生了与人的意志相反的情况,迫使这种行动暂时或永久停止的事件。一般是指造成死亡、疾病、伤害、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5 职责5.1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全面103、管理。监督检查所属部门及施工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5.2 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安生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提出修订和完善本标准的报告和建议;指导、协助本单位有关部门开展未遂管理工作、安全分析和风险评估;提供适当的培训;统计、记录分析未遂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趋势。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5.3 工程安委会负责组建事故调查委员会,批准事故调查组提交的调查报告,审查标准改进建议报告。5.4 事故单位、责任部门或主管部门负责人保护事故现场、组织事故处理;及时报104、告事故信息;组织由本部门负责的低风险、等级事故的原因分析并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组织落实“事故调查报告书”中提出的防范措施并督促检查。对本标准中存在的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标准问题及时反馈给安全监理和安生部。5.5 员工应协助事故调查、保护事故现场,如实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当时真实信息,积极救助受伤人员、抢修设备,对防止事故扩大负有责任。6 执行程序 6.1 基本要求6.1.1 事故分类:记录事故、轻伤及轻伤事故、重伤及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特别重大死亡事故。6.1.2 记录事故(不含严重未遂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主持调查、处理并登记后向工地主任或工地105、专职安全员报告。6.1.3 轻伤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报告工地主任或工地专职安全员,工地主任或工地专职安全员应在当日分别报告本单位安生部。轻伤事故由工地主任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报送到本单位安生部。6.1.4 记录事故中的严重未遂事故,事故有关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工地主任或工地专职安全员,由工地主任或专职安全员立即报告本单位(施工单位)领导和安生部。6.1.5 严重未遂事故由事故单位主持,*风电项目公司安生部、监理单位参加,进行调查、处理并填写“严重未遂事故报表”报送安生部。6.1.6 重伤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106、接或逐级报告给本单位负责人和安生部。本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用快速办法(最迟不超过24小时)报告给*风电项目公司负责人和安生部、监理单位,再由*风电项目公司报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部门。6.1.7 重伤事故由事故单位经理或副经理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一个月以内,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劳动部门。6.1.8 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6.1.8.1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和安生部。单位负责人、安生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查清基本情况,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风电项目公司负责人、安生部,监理单位,以及当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劳动107、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6.1.8.2 *风电项目公司负责人或安生部、监理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事故概况转报给上级主管部门、*有限责任公司的负责人或安生部。6.1.8.3 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事故单位经理组织,会同*风电项目公司安生部、监理单位,工会组织和当地主管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6.1.8.4 “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报送上级主管部门、*风电项目公司或劳动部门批复,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及部门。6.1.8.5 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风电项目公司总经理或基建副总经理负责组织,会同当地主管部门等有关人员组成事108、故调查组进行。必要时,申请上级主管部门派员参加事故的调查。6.1.9 事故有关必要信息应由事故当事人、班长或值班人员记录在值班记录本上(也应收集其它现场目击人员口述情况,记录在案),这些记录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1) 事故发生的时间(2) 地点(部位)(3) 事故现场人员(4) 事故情况描述、严重程度(5) 人员伤害情况(6) 财产损失情况(7) 已经采取的处理措施(8) 事故报告人姓名、单位、联系办法6.1.10 发生重大事故的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标准暂行及所在地地方政府相关规定、发生重大人身事故和死亡事故,执行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6.1.11 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109、事故,就近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6.1.12 事故调查负责人员6.1.12.1 事故调查人员须经专业培训合格,有较丰富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经验,有较强的事故调查分析能力,同时有电力建设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并由各事故单位委任上岗;安全监理、安生部的调查人员由*风电项目公司委任上岗。6.1.12.2 安委会是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机构;也是基建事故调查的组织者和领导者。除*风电项目公司或政府机构另有明确要求以外,一般的事故(人身轻伤、一般设备事故)可由事故单位的安生部或专门的调查小组组织调查处理;较严重、涉及面跨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事故(重伤110、重大设备事故、涉及两个以上施工单位的事故),由安委会根据事故性质、严重标准、损失大小等情况组建专门的事故调查委员会,负责组织调查处理。6.1.13 事故调查人员组成应根据风险程度确定调查深度和广度以及调查规模,对符合安全事故报告标准中条款规定的事故,必须成立事故调查组并公布事故调查组成员名单。按法规需要地方政法部门介入调查时,必须根据政法部门的要求组成调查组,并在其支持或组织下开展调查工作。调查组成员须由与本事故无直接关系的各专业或各方具有级以上职称或具有本行业连续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组成。6.1.14 其他未构成重大事故的误操作事故、人身伤害事故、基建区域着火、爆炸事故、生产设备、系111、统承压管道、容器爆破以及环保事故,一般情况下应在5日之内完成调查及事故调查报告书;重大事故的调查,应在60日内完成。人身、设备、火灾、环保等事故的调查报告书,应由*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签字后报送*黑龙江分公司工程管理部。健康和交通等事故应分别报送*有限公司其它主管部门。6.2 事故分析6.2.1 事故调查分析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反对草率从事,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严禁隐瞒事故。6.2.2 *风电工程发生任何安健环事故,事故单位都必须根据事故潜在风险的高低和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成立规格不等的临时事故分析组对事故进行初步分析并撰写和初步分析报告。6.2.3 安全监理112、和安生部安监人员,有权介入事故单位的事故调查工作,参加事故分析会议。普通的事故可由事故单位的安生部组织调查和处理,向安全监理和*有限公司的安生部提交调查报告。6.2.4 事故分析会的核心成员应包括:(1) 事故当事人、设备操作人、事故在场目击证人。(2) 事故其它当事人,班组长、工区负责人和安监人员,或其它有关人员。(3) 事故分析需要的机械、电气、起重或其它专业的专家。(4) 安生部人员。(5) 安全监理人员和*有限公司安生部安全监督人员。6.2.4.1 分析事故与安全、健康、环境等相关的潜在联系,事前有无风险控制失效原因。6.2.4.2 评估事故初步报告,事故的根本原因是否已确定,是否需要113、展开进一步的调查或原因分析。6.2.4.3 对于原因分析或基本调查提出的建议,在确定执行策略时应考虑以下方面因素:(1) 执行措施所付出成本规模。(2) 技术上是否可行以及存在的风险(3) 管理标准或操作规程、措施等,修改后是否适用6.2.4.4 监督改进措施的执行进程。6.2.4.5 检查措施执行后的有效性。6.2.4.6 公布事故情况及信息使有关单位吸取教训。6.2.4.7 如果发现管理标准存在问题应及时通知国华公司所属及控股发电公司工程部。6.3 事故调查6.3.1 后果严重的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主管领导和安生部人员接报后必须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和协调事故处理,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未经调查和114、记录的事故现场不得任意变动。发生重大人身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和社保机构;同时应报告安全监理和工程部。6.3.2 安全监理和安生部应立即妥善保存事故证据,条件许可时对事故现场进行照、录相和绘图。处理事故需要变动现场时,必须经公司工程主管领导同意,在取得必要物证和事故资料后方可进行。6.3.3 安委会应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事故相关人员应分别提交书面材料;分析会应记录与会人员对事故经过情况的记录。上述材料由工程部安监人员保存。6.3.4 调查组应根据调查需要,查阅有关设备作业、检修、试验、验收记录和其它资料等,分析事故原因,事故单位应主动提供相关资料。6.3.5 调查组有权向一切与事故有115、关的人员了解事故情况,索取有关资料,在收集、索取、询问有关事故资料所得记录需索取人与提供人签字时,提供事故情况人员不得无理拒绝。6.3.6 人身伤亡事故应查明伤亡人员(及事故主要当事,如设备操作人、起重指挥人;事故直接责任人)单位、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文化程度、工种、技术等级、工龄、本工种工龄等,还有安全教育记录、上岗证、操作证等;参照附录中(人身伤亡事故报告表)要求填写人身伤亡事故报告表;查明事故发生前每个人每一时刻工作内容。查明事故现场作业环境情况以及安全交底记录、风险预控措施、其它安全措施、个人安全防护装备的配备和使用情况。6.3.7 设备事故应查明设备运行参数;查明设备背景资料(包116、括定货合同、检修/验收记录、性能和使用说明书、技术图纸等)情况和偏离规划、设计、制造、施工安装、调试、运行、检修等标准问题;查明有关保护装置动作情况;查明事故经济损失情况。6.3.8 检查工作规程是否正、管理标准是否有效执行;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技术培训以及人事安排方面是否存在问题。6.3.9 事故调查组必须查明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间接原因;事故造成财产损失;分析存在的管理问题;查明发生事故的责任(直接责任、间接责任、领导责任)、提出防范措施和改善工作的建议,确定事故等级,提出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事故调查结束后,事故调查组应撰写事故调查报告书(附录3),事故调查报告书117、中原因分析或调查结论应由调查组长或事故调查人员拟写;调查组成员应在“事故调查报告书”签名;对事故调查全过程的公正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6.3.10 存在下列问题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负有责任6.3.10.1 未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6.3.10.2 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6.3.10.3 没有管理标准。6.3.10.4 一定时期内直接原因导致的事故重复发生。6.3.10.5 同意/默许违法、违章、违规指挥和工作。6.3.10.6 员工没有经过合格培训。6.3.10.7未按规定给员工配备个人防护用品、长期使用未检验的安全工器具。6.3.11 对下列情况造成事故应从严处理。6.3.11.118、1 违法/违规指挥、有决违章作业。6.3.11.2 隐瞒事故真正原因,篡改证据。6.3.11.3 有意干扰事故调查和知情不报。6.3.12 事故调查报告书完成后,一般事故(人身轻伤以下,一般设备事故)由事故单位调查处理,调查报告报送安全监理和工程部备案;重伤以上(重大设备)事故,由安委会组织的事故调查组完成调查,提交调查报告;报安委会批准。6.3.13 事故单位的安生部应在月安全例会上,汇报事故报告提出的整改工作的进程。6.3.14工程部应在每月召开的安全生产例会上,通报事故信息(如事故报告/通报、事故报告等)。生产人身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一般及以上设备事故、严格环保事故、火灾事故或重复发生的119、生产设备障碍、基建区域着火、爆炸事故,由公司主管领导在会上通报有关事故调查结果。整改措施完成后应撰写总结报告由公司主管领导确认签发后,书面报*公司工程管理部。6.3.15 误操作事故、人身伤害事故、重复发生的事故、机组停运事故、基建区域着火、爆炸事故,生产设备、系统承压管道、容器爆破事故以及健康和环保事故的整改建议或整改工作结束后,一般事故由事故单位安生部组织检查验收;重大事故,由安委会组织的事故调查委员会或调查小组组织检查验收。6.3.16 “重大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发生后45天内报送*集团公司或省级劳动部门批复。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及部门。6.3.17 发生特别重大死亡事故120、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调查处理。6.4 企业对发生的事故,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本规定有关奖惩的规定和事故调查组提出和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6.5 事故统计范围本企业职工与非本企业人员标准按有关规定填报。6.6 事故月报、年报的报送程序按有关规定填报。7 检查、评价与反馈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附录6),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升级。标准执行人须确保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第九节 安全考核和奖惩制度1 总 则1.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121、方针,落实公司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公司各部门干部、职工安全生产的积极性,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依据中国*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适用于参建单位所有工作人员。1.3 本办法坚持“奖惩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1.4 对安全生产成绩优异的单位、集体和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执行两票业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事故责任单位、各级有关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领导干部的奖惩,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1.5 为贯彻执行本办法,公司应建立安全奖励专项基金。2 122、表彰与奖励2.1 公司每年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实现年度安全生产无事故的部门进行表彰和奖励。2.2 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各部门由本部门进行申报,经公司审查批准后进行表彰和奖励并备案。申报日期定为每年1月15日。2.3 设立公司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公司不定期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该奖由安生部提出申请,经公司领导研究后进行奖励并备案。2.4 公司安生部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管理,公司各部门及班组可依据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并实施奖惩。2.5 避免群伤、群亡:奖励5000-1000。元。2.6 避免人身死亡:奖励3000-6000元。2.7 避免人身重伤:奖励20123、00-4000元。2.8 避免重大设备事故或主设备严重损坏:奖励2000-8000元。2.9 避免重大及以上火灾事故:奖励1000-6000元。2.10 避免和防止一般考核事故:奖励1000-4000元。2.11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奖励200-1000元。2.12 避免和防止一类障碍事故发生,奖励200-800元。2.13 避免二类障碍发生,奖励100-500元。2.14 反习惯性违章(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事迹突出的,奖励100-300元。3 处 罚3.1 发生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调查报告结论,按人事管理权限、上级管理单位或部门对有关责任人员按本规定给124、予处罚。对于由政府或上级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若对有关人员的处理意见严于本规定,按政府或上级部门调查所作出的事故调查报告意见给予处罚。3.2 发生特大事故,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3.2.1 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3.2.2 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两年的处分或开除处分;3.2.3 对事故责任部门的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降级直至开除厂籍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对给予行政降级或撤职处分的,同时给予2000-2500元的经济处分;3.2.4 对主、次要责任者所在班组的值班长、技术员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处分(记大过至撤职处分);3.2.5 对于主、次要责任发生在不同部门的事故,给予主、次要责任部门的正125、职、副职、专业专责给予记大过至行政降级处分。3.2.6 对承担连带责任部门的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过至降级处 分,扣罚连带部门人均1500元;3.2.7 扣罚责任单位人均1800元;3.2.8 扣罚公司其他人员人均1000元;3.2.9 公司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等由集团公司给予处罚。3.3 发生责任性重大设备和重大火灾事故,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3.3.1 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或两年的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3.3.2 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对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的,同时给予1000-1500元的经济处分,并给予内部下岗处理;3.3.3 对126、事故责任部门的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过直至撤职处分,并给予1000-1500元的经济处分;3.3.4 对主、次要责任者所在班组的值班长、技术员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处分(记大过至撤职处分),开除留用察看的同时,撤销班长、技术员职务;3.3.5 对于主、次要责任发生在不同部门的事故,对负主、次要责任单位的正职、分管副职、专工等给予警告至记大过处分;3.3.6 对承担连带责任部门正职、分管副职、专工给予行政警告至记过处分,扣罚连带部门人均1000元;3.3.7 扣罚公司其他人员人均600元;3.3.8 公司行政正职、分管副职、党委书记等由上级公司给予处罚。3.4 发生非责任重大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127、安装等单位(本单位安装除外)原因造成,但投入运行使用时间超过两年,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3.4.1 扣罚全公司人均500元;3.4.2 扣罚公司党政正职700元;3.4.3 扣罚责任部门人均1000元;3.4.4 扣罚公司分管领导800元;3.4.5 对主要责任者所在部门正职、副职扣罚1500元;专业专责1300元;3.4.6 对负主要责任的相关单位按照相关合同执行;3.4.7 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3.4.8 对连带责任部门正、副经理扣罚1100元;专业专责扣罚1000元。3.5 发生一般考核性事故(包括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万至30万的一般火灾事故),按以下规128、定子以处罚:3.5.1 扣罚责任部门人均800元;公司其他人员扣罚少、均400元;3.5.2 对事故负主要责任的部门正职、分管副职扣1300元;专业专责扣1100-1300元(属安全管理责任扣1100元、生产技术责任扣1300元),(负次要责任的上述人员扣罚500-600元);3.5.3 对负主要责任者扣1500元(人为责任2000元);3.5.4 对负主要责任者所在班组的值班长、技术员罚款1300元。(负次要责任的单位班长、副班长扣罚600元);3.5.5 负次要责任者扣800元。(人为责任1000元);3.5.6 对负连带责任部门正职扣1000元、分管副职扣800元、专业专责扣900元;3129、.5.7 扣罚公司分管副职1000元,党政正职800元。(负次要责任副职400元,正职300元)。3.6 发生一类障碍,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3.6.1 扣罚负主要责任者300-500元(人为责任500元);3.6.2 扣罚负主要责任者所在班组的值班长200元、技术员100元(人为责任300元);3.6.3 扣罚责任班组每人50-100元(人为责任100元)。3.7 发生异常,按以下规定处罚:发生异常由各部门自行考核,原则是扣罚责任人100元、值班长50元、技术员30元。安生部对考核跟踪监督,如不认真考核将按二类障碍对责任部门进行考核。3.8 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按以下规定处罚:38.1 对负130、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3.8.2 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3.8.3 对事故责任部门的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直至撤职处分,并给予1500-2000元的经济处分;3.8.4对负主要责任者所在班组的值班长、技术员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处分(开除留用察看的同时,撤销值班长、技术员职务);3.8.5 对负次要责任者所在班组的值班长、技术员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3.8.6 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正职、副职、专业专责给予行政记大过至撤职处分;3.8.7 对负次要责任者所在部门正职、副职、专业专责给予警告至撤职处分;3.8.8 连带责任部门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给予专业专责记过处分131、;3.8.9 公司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由集团公司给予处罚。公司人均扣罚1000元,责任单位人均扣罚1500元,连带责任部门扣罚人均1200元。3.9 发生一般人身死亡或死亡与重伤合计达3-9人的事故,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3.9.1 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至开除处分;3.9.2 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对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的,同时给予1000-1500元的经济处分,并给予内部下岗处理;3.9.3 对事故责任部门的正职、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直至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同时给予500-1000元的经济处分;3.9.4 对负主要责任者所在班组132、的值班长、技术员给予开除留用察看处分(撤销班长、技术员职务);3.9.5 对负次要责任者所在班组的班长、技术员给予记大过至撤职处分;3.9.6 对直接责任者所在部门正职、副职、专业专责给予记过至撤职处分;3.9.7 对负次要责任者所在单位正职、副职、专业专责给予记过至记大过处分;3.9.8 连带责任部门正职、分管副职、专业专责给予行政警告至行政记大过处分;3.9.9 公司行政正职、分管副职由集团公司给予处罚。公司人均扣罚800元,责任单位人均扣罚1200元,连带责任部门扣罚1000元。3.10 发生人生轻伤按以下规定处罚:3.10.1 扣罚责任人当月奖金;3.10.2 扣罚责任部门正职300元133、副职200元,扣罚专业专责100元;3.10.3 扣罚责任人所在班组值班长100元、技术员80元、其他人员50元;3.10.4 扣罚连带部门正职100元、副职80元、专业专责50元。3.11 发生设备误操作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的划分,对有关责任者进行处分。3.11.1 对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给予800元的经济处分。并给予内部下岗处理。对性质恶劣的误操作事故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直至开除厂籍留用查看一年处分,对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的,同时给予1000元的经济处分,并给予内部下岗处理;3.11.2 故次要责任者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警告处分,给予300-50134、0元的经济处分,并给予内部下岗处理;3.11.3 对事故责任班组的值班长、技术员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300-500元的经济处分;3.11.4 对事故责任部门的领导、技术专工给予通报批评,并给予200-400元的经济处分;3.11.5 对事故责任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100一400元的经济处分;3.11.6 对以上未提到的其他有关责任者的处分,可参照上述相应条款执行。3.12 对隐瞒事故的有关责任人给予以下处分:3.12.1 隐瞒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电网和设备事故的处分:3.12.1.1 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给予开除厂籍处分;3.12.1.2 对隐瞒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有135、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撤职处分;3.12.1.3 对隐瞒事故责任单位的上级公司的领导给予行政警告或记过处分。3.12.2 隐瞒人身重伤事故、一般电网和设备事故的处分:3.12.2.1 对隐瞒事故的主要策划者和决策者给予开除厂籍处分;3.12.2.2 对隐瞒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降职处分;3.12.2.3 对隐瞒事故责任单位的上级公司的领导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3.12.3 如隐瞒事故的情况是由本单位发现并按本规定进行处理的,不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由上级公司发现并按本规定进行处理的,不追究上级公司领导的责任。3.13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为隐瞒事故:3.13.1 有故意隐瞒事故的个136、人或组织行为;3.13.2 不按规定将事故上报的。3.14 在对事故进行调查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使事故调查不能正常进行或不能得出正确结论,对主要当事人和单位领导比照隐瞒事故处理:3.14.1 隐瞒事故重要情节的;3.14.2 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的;3.14.3 躲避、阻碍事故调查的。3.15 对事故责任者的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3.16 发生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人身死亡事故,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事故,事故责任单位的主管领导要在15日内到集团公司专题汇报,实行“说清楚”制度。3.17 杜绝无票作业,严格执行“两票”管理规定,对出现无票作业的对责任人处罚人民币137、1000元,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4 附 则4.1 本办法对事故的定义和事故责任的划分,按中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4.2 本办法对职工的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4.3 由于设计、监理、施工、安装、调试、修造、物资等单位责任造成的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对事故责任单位、项目公司、有关责任者及领导的处分按照本规定从轻处分。4.4 对发生事故后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主动反映事故真相的有关事故责任者可从轻处分。4.5 对在工作中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从重处分。4.6 对于由政府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138、若对有关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严于本规定,按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调查报告意见进行处分。4.7 本规定不作为处理和判定刑事、民事责任的依据。4.9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执行。第十节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1 总 则1.1 为确保*风电项目的安全、经济、高效施工,确保人、机、环境的和谐与安、健、环的统一,公司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1.2 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的所有成员认真执行本规定中的条款。在施工过程中安生部将对公司管理部门、施工单位、责任人检查考核。2 对发包方和承包方的要求2.1 发包方(业主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执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2.2 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安139、全施工许可证及必要的资质证明,并将复印件交安生部存档。2.3 业主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专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2.4 承包单位项目部承担起对生产现场人员、设备、原材料及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2.5 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订安全协议。2.6 施工单位随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承包方和发包方的职责及管理按中国*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有限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2.7 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危险点预140、测分析,制定妥全措施,并确保有效实施。安生部对其进行审核、补充,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必要时给予相应的处罚。2.8 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防寒、防冻、消防、防汛及放暑降温工作,确保设施和施工人员安全。做好春、秋、冬及特殊季节期间的草原防火工作。以上八项条款在施工前未按规定执行,工程项目禁止开工。3 对施工场所及施工设备的要求3.1 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和保管工作。3.2 所有施工临时电源必须加装漏电保安器;行灯电压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3.3 正在施工的建筑设备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特殊作业场所(如:卷扬机操作棚、钢筋棚等)应有防护棚141、,当防护棚距离建筑物较近时,防护棚顶部要使用3-5公分后的硬质木板做棚顶;在高压电源附近区域作业时,应搭设隔离栏或采取其他的隔离措施。3.4 施工场地应平整无杂物,施工材料应存放在指定的区域,做到物品摆放有序,临时打的孔洞应及时封堵或采取必要的措施。3.5 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汽、水、电源等系统进行接引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向业主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生产部审柱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申请中应注明使用负荷、容量、使用时间等内容,严禁在使用中随意增加负荷。如必须增加负荷才能进行施工时,须经运行管理部重新核实容量批准后方可实施。3.6 大件设备吊装前,应先对起重设备钢丝绳或吊带进行载荷试验且合格。汽车吊的支撑142、脚必须垫上合格的枕木,起重物底部严禁有人通行或停留。3.7 起重设备应经有关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在起吊重物前应做好防止机械倾覆的事故预想。3.8 使用的机械设备应有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与证件相符),还应安排专人负责检修及维护工作。3.9 严禁使用有缺陷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绝缘必须定期检验,并确保绝缘良好。3.10 电动机械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火线、一零线、一地线),每一个设备必须重复接地,并具备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3.11 业主单位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是否完各,在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条件下,不允许承包方开始施工。3.12 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143、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3.13 施工使用的绝缘工器具应定期检验合格;工作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3.14 在出现上下交叉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做好妥全措施,防止高空落物伤人。3.15 做基础坑挖掘或坑内施工时,应做好防止坍塌的安全措施。3.16 使用电火焊作业时,做好火灾预防措施,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大于8米。向室外倾倒燃料炉灰时,必须先用水湮灭,只有确认没有火星后方可倾倒。以上十六项条款在施工中未按规定执行,对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处以500010000元罚款。4 对施工人员的要求4.1 所有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电工、起重工等144、)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4.2 患有电力生产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本施工作业。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严禁在施工场所戏耍、打闹。4.3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电气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对高压带电设备进行操作时,还应戴绝缘手套。4.4 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必要时还应使用防坠器。作业人员严禁上下抛掷物件;严防发生高空落物。4.5 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登高作业人员不得穿易滑鞋。以上五项条款在施工中未按规定执行,对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5 安全生产管理5.1 任何人都有权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作业人员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业主单145、位要对施工单位给予处罚。5.2 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发包方的安全检查、监督,在检查监督中如个别人发生出言不逊的现象,安生部有权终止施工。5.3 在风场室外发生一人次吸烟给子施工单位500元罚款,责任区发现一个烟蒂给予责任单位100元罚款。5.4 发生一次习惯性违章,对一责任人给予100元罚款,对施工单位给子1000元罚款。5.5 发生一次人身伤害未遂,对责任单位给予500-1000元罚款。5.6 发生一次人身轻伤或火险事故对责任单位给予1000-5000元罚款。5.7 发生一次重伤或火灾事故,对责任单位给子5000-10000元罚款。5.8 发生一人死亡、群伤或重大火灾争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146、0-50000元。5.9 制止一次违章对当事人给子 100元奖励。5.10 避免一次人身伤害或火险事故对当事人给子500元奖励。5.11 避免一次重大火灾、重大设备损坏或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公司将对有功人员给予通报嘉奖。5.12 对不能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不服从安全管理的施工单位,应立即清除施工现场。6 文明生产管理6.1 推广标准化作业,作业程序有条不紊、物品摆放有序,实施文明施工,保护生态环境。6.2 施工场所和生活场所必须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整齐,临时电源线敷设规范。6.3 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6.4 文明生产不合格一次给予责任单位100-1000元罚款。7 附 147、则7.1 本管理规定由*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对风场施工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进行检查考核。7.2 被处罚单位和个人在接到处罚通知单当天内将罚款现金交到工程管理部。7.3 本管理规定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章 工程技术管理1 引用文件1.1 中国*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汇编(2005年版)1.2 中国*集团公司基本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1.3 中国*集团公司风电场工程前期工作管理办法1.4 中国*集团公司风电工程建设管理办法1.5 中国*集团公司风电工程设计指导意见1.6 *有限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汇编(2007年版)1.7 附件二中的有效文件2 制度建设项目公司工程部应在施工准备前对项目的总体管理进行策148、划,明确目标、分配职责、建立制度、动态考核。工程管理部应在工程建设前期制订以下管理文件:2.1 工程技术管理制度2.1.1 总则2.1.1.1 为了加强工程技术管理工作,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特制定本制度。2.1.1.2 本制度适用*风电工程的施工、技术、设备管理工作。2.1.1.3 工程部是建设工程的施工、技术、设备的职能管理部门。l 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是保证建设工程设计科学、先进,保证建设工程设备选型先进、可靠、经济,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有利措施。l 工程技术管理工作是建设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2.1.2 工程施工管理.1 工程部项目经理是分管工程施工管理的直接责任者,行政上对部门领导负责,技术上149、对总工程师负责。.2 确保工程设备选型先进、可靠、经济,是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的有利措施。.3 召集由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4 审核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和材料计划。.5 审核施工单位编制上报的季、月、周施工计划。.6 经常深入施工现场,随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并即时汇报,保证工期按正常计划进行。.7 检查施工质量,参加隐蔽工程验收,对没有达到标准的要随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做好记录。.8 按职责权限,汇同技经人员签发设计变更手续。.9 参加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评定工程质量,并对工程款结算提出考评意见。2.1.3 工程技术管理.1 项目经理是工程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行政上150、对部门领导负责,技术上对总工程师负责。.2 工程项目下达后,项目经理应提供设计条件及有关资料,经总工程师(主管副总经理)审定后交设计部门。.3 设计图纸完成后通知总工程师(主管副总经理)组织对图纸进行会审,并做好记录。.4 施工中项目经理应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应及时提出变更方案,报送设计院出具设计变更,四方(设计、建设、监理、施工)会签后施工。.5 在工程竣工前应组织编写调试大纲或实验方案,报总工程师(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组织有关专业进行联合调试。.6 工程竣工后工程部项目经理督促并索取竣工图,工程内业资料及设备资料等材料并存档保管。2.1.4 设备技术管理.1项目经理是分151、管设备技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行政上对部门领导负责,技术上对总工程师负责。.2 工程部项目经理参加设备招标标书技术条件的编制及审查,并对参加投标的设备厂家进行考察,参加招标评标工作。.3 中标设备生产厂家确定后,工程部组织签订技术协议。.4 工程部项目经理应参加设备到货验收,并做好记录。.5 设备安装、试运过程中,项目经理应严格执行标准。.6 工程部项目经理参加设备、系统的移交工作,并促使相关技术资料按时存档。2.2 工程质量检查、验收、评定管理制度2.2.1 总则l 为了加强*风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范工程的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建设各方的行为,明确各方职责,依据中国*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152、法制订本细则。l 本办法适应*风电工程质量管理工作。l 工程项目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项目法人责任制的规定,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质量的法律规定、政策、标准,并在有关管理制度和合同中予以具体体现。l 工程建设各方均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若合同中有关约定不够明确,当事人又不能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应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履行;没有国家、行业质量标准的,按同行公议标准履行。l 工程建设必须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当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发生矛盾时必须把质量放在首位。2.2.2 质量管理目标l 不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l 有效控制质量通病,观感质量及施工工艺达到国内先进水153、平。l 满足*机组达标投产中的质量要求。l 整体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2.2.3 参加工程建设各单位质量管理职责2.2.3.1 建设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l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l 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适合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实施办法。l 依法通过招标选择有质量保证能力的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和材料、设备的供应商,并对其进行资格与业绩审查,确保其具备相应的资质等级和所要求的业绩。l 向有关的勘测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确保原始资料真实、准确、齐全。l 在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中154、,明确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制度。l 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查、考核及奖惩。l 根据工程规模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抽查和复核承包商上报的实验数据或其他有必要核查的数据。l 组织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设备监造、出厂验收和设备运输监督。l 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积极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l 负责向质量监督中心站报告工程质量情况。l 组织好资金供应,保证合同规定的工程款,确保施工单位无后顾之忧抓好工程质量。l 无监理工程师质量签证,不得支付工程款。l 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和调试等单位组织落实在合同中承诺投入本工155、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人力等资源,以确保施工质量。l 每个合同项目和整体工程完工后,应按规定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未经验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l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与工程质量事故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有关部门移交建设工程档案。2.2.3.2 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l 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理质量管理体系。l 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l 审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l 签发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文件(包括施工样图)。l 主持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l 签发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变更。l 组织检查、检验进场的156、材料和设备。l 签发质量签证。l 负责按规定监督与控制工程质量,定期编写质量报告。l 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施工单位资格审查。l 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组织或参加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l 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档案。2.2.3.3 勘测设计单位质量管理职责l 建立、健全勘测设计质量管理体系,按规定履行设计文件的校核和核签制度,确保勘测、设计成果的正确性。l 按批准设计的任务书中的设计标准确定工程采购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中质量要求。l 按合同和供图计划,保证供图的进度和质量。l 按有关规程规范和设计合同要求,开展施工地质预报和地质资料编制工作,根据157、现场施工试验开挖揭露的地质条件,做好跟踪设计。l 收集施工反馈信息,检查现场地质、施工成果是否符合设计假定、设计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向项目公司或监理单位反映意见和提供技术支持。l 进行设计交底、参加图纸会审。l 按本办法及有关规定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巡视工作。2.2.3.4 施工单位质量管理职责l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管理体系。l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制定保证质量的重要方案及技术措施。l 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含临时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技术工种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报监理单位备158、案。l 对分包单位及使用的临时工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对其承担的施工工程质量负责。l 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或设计图纸有差错,应及时向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提出。l 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l 按规定组织内部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l 定期向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报告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l 按有关规定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种类巡视工作。l 对建设159、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或返修,并按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合同的有关规定,在建设工程竣工后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l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档案。2.2.3.5 调试单位的质量管理职责l 建立、健全调试质量管理体系。l 编制调试大纲,并在其中明确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l 必须按照规程、调试工作技术标准、调试大纲进行调试,对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机组分部、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质量。l 参加工程验收工作,及时提出调试报告(总结)。l 建立、健全调试工作档案,保证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2.4 工程质量管理体系2.2.4.1 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组 长:张东辉副组长:郭永160、权成 员:王美海 胡国良 李 旭 曹广彬 赖立忠2.2.4.2 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各自明确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并在施工组织设计中落实。2.2.5 质量监督站2.2.5.1 质量监督由黑龙江省电力质量监督中心站负责,并委派专人进行项目有关的质量管理工作。2.2.5.2 质量监督站工作职责l 负责和上级质监部门联系,在其领导下组织贯彻有关质量监督方针、政策、规定。l 负责设计、施工、调试、移交生产等各环节的质量监督。l 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及质量体系是否合格。l 审查施工图及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正确。l 监督、检查设备监造工作及到货质量。l 组织工程重点监检项目和专业监检项目的实施。l 参加工程质量、设备161、质量评级及质量争议的仲裁。l 参加质量事故调查处理,向上级机构报告重大质量问题。l 负责按时上报有关报告。2.2.6 质量管理考核l 质量管理考核工作由工程部负责。l 在签订合同时,应在合同条款中明确质保金的数量及发生质量问题时对质保金的考核办法。l 对在工程建设中提出优化设计和合理化建议的,项目公司可给以适当奖励,资金来源在该项目节约投资中列支。l 公司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目标考核,执行*风电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实施细则。2.3 质量文件和记录的编制管理办法2.3.1 编制依据l GB/T19002-ISO9002标准所转化的体系文件l 国档发(1998)第四号基本建设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l162、 电力部颁布电力质量监督大纲l 电力部颁布电力基本建设技术管理制度2.3.2 目的和要求l 为了达到风电工程质量拟定的目标,使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各施工单位应编制好质量文件,以保证工程质量。l 质量文件是工程建设质量活动的行为规范,从保证质量的角度上讲它具有法律效力。l 质量记录是证明工程质量达到质量要求的记载,反映工程质量水平。l 质量记录是检验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l 质量记录是质量动态管理的记载。l 质量记录的大量数据,可以用来分析现有的质量水平,找出薄弱环节,从而为提高工程质量提出决策依据;还可以追查已完工序,查找存在质量问题,为改进质量提供依据。2.3.3 质量文件和记录要求l 要有163、系统性,它反映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全过程。l 要有可靠性,其数据一定要来自基层,一定要有可靠的试验和检验依据,一定要以国家有关规范的规定原则为前提。l 要有可追溯性,以利反馈分析。l 要有检索性,以利事后查阅。l 文字要通顺,出版要清晰,内容要完整。l 要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和统一简化文字。l 要符合国家有关规范、规程规定。2.3.4 质量文件的分级l 一级(法令性文件):系指国家制定,经国务院或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和质量有关的法令及条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建筑安装合同承包条例国务院批准,此部分文件牵涉质量部分必须遵守。l 二级(指令性文件):系指中央、省、市和地区制定,经164、地方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同级政府批准和质量有关的条例和规定。l 三级(临时法令性文件):系指建设单位及监理部的文件,此部分文件根据国家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它具有临时法律性效力。l 四级(指导性文件):系指各个施工单位,制定的质量体系文件。2.3.5 质量文件的项目l 有关质量管理的种类文件。l 有关设计及评审文件,包括图纸、说明书、概预算书、设计、评估、设计审查以及图纸会审、设计变更等文件。l 设备、材料采购文件,包括采购计划、订货合同、设备制造、运输、保管、化验检验、新材料选用等。l 施工管理种类文件,包括:A 施工组织设计B 单项工程施工方案(作业指导)C 施工测量管165、理D 施工总平面管理E 施工现场管理F 单位工程开工报告G 不合格项目处理H 隐蔽工程验收I 质量事故处理J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K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L 工程总体验收2.3.6 质量记录的项目*风电工程主要应编制和控制的质量记录如下:l 质量体系审核记录l 设计评定记录(包括评估、审核、纪要)l 设计变更记录l 采购质量记录A 设备监造记录B 设备开箱及缺陷记录C 设备出厂合格证及检验记录D 原材料及半成品检验记录l 施工准备的质量记录A 施工测量定位记录B 开工条件考核记录C 施工图审核记录D 培训考核记录l 施工中的质量记录A 作业指导书记录B 施工工序交接记录C 不合格项处理记录D 隐蔽工程166、验收记录E 质量事故处理记录F 安装质量记录(由施工单位根据技术规范例出项目)G 安装设备的调试和分部试运记录H 安装自动化程序控制调试的投入记录I 质量攻关和成果鉴定记录l 质量监督记录l 质量验收记录A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和质量评级记录B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和质量评级记录C 工程总体验收和质量评级记录D 未完工项目处理记录E 质量回访成果记录(工程交工后补作)F 竣工图纸G 竣工报告H 沉降测量记录I 质量数理统计记录J 质量成本记录l 各种施工记录(指国家验收规范和电力部验评项目要求的各程序各明细中又没有规定的各种记录)2.3.7 相关联系l 属于一级(法令性文件)二级(指令性文件),在文件167、明细中又没有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法令、规定、细则办理。l 质量记录中明细目录,按国家规范和电力部验评项目划分中明细的要求。l 本规定和一、二级文件和记录有矛盾时,应执行上级文件的要求。2.4 隐蔽工程验收制度2.4.1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在于防止未验收项目及不合格项目被本工序和下道工序掩盖。2.4.2 隐蔽工程项目由施工单位提供,监理审定,或施工、监理单位共同编制。2.4.3 隐蔽工程验收由施工单位向监理提出,根据需要由监理通知其它有关单位参加。2.4.4 隐蔽工程验收采用“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项目签证”。2.4.5 隐蔽工程验收时,施工单位质检部门以书面形式通知监理部签收168、后,监理工程师应在22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超过24小时未到现场,施工单位可自行隐蔽,并做好隐蔽记录,监理工程师应予以认可,并共同承担责任。2.4.6 未经监理现场验收,施工单位自行隐蔽,监理有权提出重新检查,施工单位应按要求恢复隐蔽前状态。2.4.7 施工单位未通知监理,或经检查发现问题后不按要求进行返工和处理时,监理有权通知施工单位停工,停工损失由施工单位自己负责。2.4.8 隐蔽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签证分别由施工单位和监理部分头管理,并作为工程文件之一保存和移交。2.5 工程进度管理办法2.5.1 总则l 为提高风电工程的投资效益,合理确定工期目标,协调工程项目的设计、设备订货和施工进度,加169、强进度控制和考核的力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l 本办法适用于风电工程。l 必须高度重视进度控制工作,建立完善的进度控制体系和进度控制管理方案,并力争做到工期科学合理、计划协调统一、施工调度得力、进度均衡正点,提倡按合理工期组织工程建设,努力做到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控制目标的协调统一。2.5.2 进度计划的分级、分解2.5.2.1 工程进度计划应采取分级编制和控制的原则,控制目标逐级分解、逐级控制,逐级负责。要通盘考虑设计、制造、施工、调试各个过程对进度的影响。应按不同的工程阶段将工作内容逐级分解,分解深度应满足控制的需要,具有可度量性和可盘点性。2.5.2.2 为保证进度计划分解的一致170、性、完整性和进度控制信息的连贯性,建设单位应建立工程项目的项目的划分结构(PBS)和工作分解结构(WBS),作为工程项目工作分解计划编制的标准,进度计划按统一的工作分解结构(WBS)进行分级编制和控制。按统一的进度控制管理方案和控制措施进行进度计划的制订、实施和控制。2.5.2.3 进度计划级别分为:l 里程碑(轮廓)进度计划;l 一级(综合)进度计划(深度至各子系统,关键交接点,重大形象进度目标);l 二级(单元)进度计划(深度至单位工程);2.5.2.4 施工进度计划作为进度控制的核心,对资金计划、图纸交付计划、设备材料交付计划、施工准备计划等(统称为关联计划)的制定起着主导作用,同时也受171、关联计划制定和实施的直接影响。因此,应加强资金、图纸、设备、材料和施工计划的协调力度,将资金、图纸、设备和材料等施工条件的控制作为进度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2.5.3 进度计划的编制与审批l 建设单位应采用网络计划方法和计算机信息管理手段(如P3软件等)进行工程项目进度计划的编制和控制,二级及以下进度计划可根据施工图纸供应情况,工程进展状况和进度控制要求,按一定时间滚动编制。l 在项目初步设计开始之前,应提出初步的工程项目工期目标及里程碑(轮廓)计划目标,作为安排初步设计、主设备采购和相关工作进度的依据。l 工程项目里程碑(轮廓)进度计划公司编制后,报省公司、集团公司审批。l 一级(综合)进度计172、划由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编制,建设单位审批。l 二级及以下进度计划由各承包商依据一级(综合)进度计划编制,报监理单位审批,建设单位备案。l 下级进度计划的编制和审批必须依据上级进度计划,上、下级进度计划发生矛盾且无法由下级进度计划调整解决的,应通过规定程序及时调整上级进度计划。l 在施工组织总体规划(或总体设计)审查时,建设单位应结合图纸、设备交付进度和施工组织安排,审定里程碑 进度计划和一级(综合)进度计划,并报集团公司批准,审批确定的项目工期作为项目管理工期目标考核的依据。l 建设单位应在每年12月底前,上报下一年度进度计划,确定下一年度内需完成的里程碑和工程形象进度。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173、作为下一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及时申请安排下一年度投资计划,便于控制项目总体进度目标。2.5.4 进度计划的实施与控制l 建设单位应将施工进度计划作为进度控制的核心,通过对与施工进度有关的外部条件(如图纸交付、设备交付、资金筹措、质量安全、社会环境)的协调和控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应通过对图纸、设备、材料供应计划和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的定期盘点,评估进度计划实施与控制的效果,提出下一步的控制要求。l 进度控制措施是实现进度目标的必要保证。为了对进度计划的实施进行有效的控制,建设单位和各承包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采取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和行政措施,使工程进度得到有效控制。应将与合同履行174、有关的进度控制措施明确写入合同条款中。l 当各级进度计划出现偏差时,各责任单位应及时采取进度追赶措施或调整进度计划,并及时相应调整关联计划。监理单位应根据一级进度计划组织、协调各承包商的工作进度。当二级及以下进度计划执行出现偏差并可能导致一级进度计划出现偏差时,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应及时采取措施,并可要求承包商追赶进度或调整二级及以下进度计划,以消除或减少一级进度计划的偏差。 承包商应根据批准的二级进度计划和施工组织设计合理安排和组织施工,监控二级以下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并接受和执行监理工程师要求其调整进度的指令。l 进度计划编制单位应定期盘点各级进度计划,出具进度盘点(分析)报告,指出存在的问175、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将各级进度盘点(分析)报告同级进度计划审批单位(部门)备案,里程碑进度盘点(分析)报告集团公司备案。l 里程碑(轮廓)进度计划由建设单位控制,每月盘点一次,一级(综合)进度计划由监理单位负责调整,建设单位批准。l 一级(综合)进度网络计划由监理单位控制,每月盘点一次,一级(综合)进度计划由监理单位负责调整, 建设单位批准。l 二级及以下进度计划由承包商控制,每星期盘点一次。二级及以下进度计划由承包商负责调整,监理公司批准,报建设单位备案。l 关联计划的盘点和调整由相关承包商负责,但应得到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的书面认可。l 应加强工程进度管理,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工程进度信176、息,对于重大工程形象进度和里程碑进度计划未能按期完成的原因,应书面上报集团公司。2.5.5 奖励和惩罚l 应设计、设备、材料、监理和施工合同中明确对承包商的进度控制奖惩措施。l 对进度控制的考核按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办法执行。2.6 工程不合格项目处理管理办法2.6.1 编制依据集团公司、省公司有关技术规范、设计资料、验评标准等。2.6.2.不合格项内容l 凡是设备、材料和工程项目,在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中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被评为不合格项目。l 质量体系要素偏离质量体系文件的要求。l 凡是设计文件不符合设计规范、施工规范以及设备资料要求的项目。2.6.3 运行程序2.6.3.1 不合177、格项处理,一般分口头通知和文件通知两级,口头通知指一般不合格项,由工程部或质检部门或监理部提出,通知受理单位质检部门或设计代表处理。当口头通知无效,或不合格项较大时,才用文件通知,通知单附后。2.6.3.2 不合格项处理,可分提出、受理、处置、验收四个程序,其要求如下:l 提出A 施工单位发现不合格项,首先由施工单位向工程部和监理部提出报告,说明不合格项发生的情况原因与标准差异的大小,并提出建议采取的修复方案等内容。报告应在不合格项发现后3日内提出。B 如不合格项建设单位发现,应由建设单位向监理部和有关制造厂、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不合格项问题、原因、建议改进措施,令其处理。C 如不合格项为监178、理发现,应由监理部向建设单位和有关制造厂、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提出不合格项问题、原因、建议改进措施,令其处理。D 如不合格项为制造厂或设计单位发现,发现单位应提出不合格项通知单(包括内容、原因及处理意见),并由建设单位转发受理单位。E 为了使不合格项目通知单运行正常,一般提出单位应和受理单位双方质检部门先行联系,当各方意见不一致时,由建设单位会同监理部研究后裁定。l 受理A 受理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在3日内提出处理意见交建设单位和监理部,经审核后,必须在3日内转交处理单位,并进行处理。B 受理单位在收到不合格项通知后,虱待处理阶段,当属停工处理类别时不得进行下道工序,若强行进行,工程部和监理部有179、权令其停工。l 处置A 受理单位在处处置前,应将处置办法及措施报建设单位和监理部,经核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处置完后填写处置记录,包括时间、方法、质量验评,交监理部验收。B 处置中如发现措施不当,必须另修改办法的措施,经批准后予以实施。C 处置方法有返工、返修、拒收、报废、改作他用、让步接收等。D 当不合格项不形成缺陷,不影响使用时,责任单位可提出让步申请,经工程部和监理部同意后让步接收。l 验收工作一般应在接到处理报告后3日内进行,否则受理单位可安排下道工序施工。2.6.4 其他事项l 当同一类不合格项,几个规范规定标准不一致时,应提请工程部和监理部进行处理。l 有关不合格项处理增加的费用,按有180、关承发包合同要求处理。l 不合格项构成事故时,应按质量事故有关规定处理。l 不合格项处理不能代替设计变更通知单。不合格项属设计问题时,按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执行。l 当处理项目中,涉及第三方时,在处理栏中,必须有第三方的会签意见。2.7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制度2.7.1 事故处理范围凡在施工(包括调试)过程中发生工程质量不符合国家有半规定,或不符合设计要求,或施工差超过质量标准允许范围,为此需要返工,或造成永久性缺陷者,或工程设备在施工过程中(包括装卸、搬运、试运过程)由于操作、使用、调整及保管不当造成设备、材料损坏均属质量事故。2.7.2 事故的分类2.7.2.1 重大质量事故l 房屋及构筑物的主181、要结构倒塌。l 建筑结构物基础超过规范规定的不均匀下沉,建筑物倾斜,结构开裂,或主体结构强度严重不足,必须经过补强才能使用。l 影响结构安全和建筑物使用年限或造成不可挽回的永久性缺陷。l 严重影响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l 严重影响下一步主要工程施工,其损失金额10万元以上或影响工期15天以上者。l 返工损失一次在10万元以上的。2.7.2.2 一般质量事故l 返工损失一次在10万元以下的。l 影响下道工序施工5天到15天者。2.7.2.3 记录事故l 返工一次损失在1千至1万无。l 影响下道工序施工不超过5天者。2.7.3 质量事故报告l 质量事故由当事施工单位报告。l 一般质量事故发生182、后,施工单位除向本单位领导报告外,还应在两天内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理部,施工单位质检部门主持事故的调查分析会,并在五日内写出质量事故报告送交建设单位、质检站和监理部。l 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除向有关主管部门上报外,还应在五小时内向建设单位和监理部报告,属施工质量事故,施工单位内部应首先对事故经过原因对策及责任都分析清楚。建设单位组织施工、设计、质监站和监理部有关人员进行事故初步分析后(事故发生十日内),由质监站上报省电力质监中心站,由责任单位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l 事故发生后,应采取补救措施,防止事故扩大。l 事故调查分析应做到:事故原因、事故责任者、防范措施、责任者没处理四不放过。2.7183、.4 处理程序l 在进行质量事故分析时,质监站根据需要可委托质量检测单位进行必要的检测试验,提供事故分析及处理方案的技术条件和所需数据。l 质量事故由当事施工单位处理。l 一般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缺陷处理,由公司质监站、监理部和设计代表审核后组织实施。l 重大事故处理方案由事故责任单位提出,建设单位、监理部、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事故 发生单位共同签证后实施。对按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重要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倒塌或严重影响主要设备及其相应系统的使用功能的质量事故,质量监督中心站还应及时报告质量监督中心总站,请中心总站参与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l 对违反规程不听劝阻,违章指挥184、,不遵守劳动纪律,不负责任造成质量事故者,对隐瞒事故不报告者应严肃处理,除给予行政处分年,对情节严重者应给予经济制裁。2.7.5 有关事项l 质量事故的损失金额,应按返工实际发生的材料设备费、人工费、机械费、加该施工队伍等级的定额取费等级计算(应扣除回收价值)。l 一般事故和重大事故处理全过程技术资料(影像、记录、分析报告、补强措施、试验数据、工程图纸等)应妥善保存,单位工程竣工资料予以移交。l 施工任务分包主发生的事故,由原包单位负责按上述程序处理。l 有关事故定性、责任、处理意见等各方分歧重大而又不统一时,由上一级质量监督部门或有关上级机关裁决。2.8 工程调度会制度2.8.1 目的为了保185、证风电工程中有关问题得到及时协调和解决,使工程顺利进展,特制定本规定。2.8.2 工程调度会协调的内容l 设计、施工存在的问题;l 施工接口及交叉的有关问题;l 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l 总平面布置有关问题;l 涉及设计、设备、材料供应及工程的有关问题。2.8.3 现场调度会召开的时间l 现场调度会每周召开一次;l 每周的星期六上午九时在现场指定的临时会议室举行。2.8.4 参加调度会人员l 建设单位领导;l 建设单位工程部、计划部、财务部、物资部负责人有关专工;l 监理部人员;l 承包单位:项目经理、总工、工程部、质安部、计划部负责人;l 设计院:驻现场代表(工代);l 设备厂186、家:驻现场代表。2.8.5 现场调度会前准备工作2.8.5.1 承包单位应在现场调度会召开前编制一份调度会汇报材料;2.8.5.2 调度会汇报材料所含内容:l 目前工程进度情况;l 目前工程质量、安全情况;l 需要监理部协调的问题;l 需业主解决的问题,如设计、甲供材料、设备、资金等问题。A 调度会汇报材料格式见附表一;B 承包单位在现场调度会召开前二天将调度会汇报材料送交建设单位工程部。2.8.5.3 建设单位工程部在调度会召开前编制一份现场调度会准备报告l 现场调度会准备报告所含内容A 本标段目前主要进度情况、工程质量、安全情况;B 要在会议上协调的主要问题汇总;C 承包单位需要业主协调的187、主要问题汇总;l 现场调度会准备报告格式见附表二;l 工程部在现场调度会开会前一天,将现场调度会准备报告送公司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2.8.6 调度会程序2.8.6.1 调度会由工程部负责召集;2.8.6.2 调度会程序:l 主持人按上次调度会纪要检查需要各单位处理问题的落实情况;l 施工单位汇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和需要解决问题;l 工程部按现场调度会准备报告发言;l 各部门发言(解决问题或提出要求等);l 建设单位领导讲话(解决问题或工作指示);l 主持人简要小结。2.8.7 为严肃调度会纪律,实行开会签到制度,各单位要按时参加会议,对会议的决定要严格执行.2.8.8 调度会结束后,由建设单188、位工程部编写调度会纪要,监理部总监审定,由建设单位有关领导签发。l 调度会纪要所含内容:A 工程主要形象进度、质量及安全状况;B 建设单位领导、各部门的要求;C 建设单位处理承包单位所需解决问题的情况;D 需承包单位和监理部做的工作;E 其它有关工程问题。l 调度会纪要要在会后二天内发到有关单位。2.8.9 如需召开专题会议协调问题,建设单位工程部要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参加召开会议,协调有关事宜。附件一: 项目部1、 目前工程进度情况;2、 目前质量、安全等情况;3、 需要监理处理协调的问题;4、 需要业主解决的问题。单 位:项目负责人:年 月 日 附件二:工程调度会准备报告1、 目前主要进度、质189、量、安全等情况;2、 需要在会议上协调的问题;3、 承包单位需解决的主要问题。工 程 部 年 月 日 总工程师 年 月 日2.9 施工总平面管理制度2.9.1 施工总平面是施工组织总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类临建、力能装置、器材堆放等方面的布置,满足防洪、消防、方便生活施工,节省用地,文明整齐的要求,一旦批准,有关各单位都必须严格执行。2.9.2 工程部设专人负责管理总平面,各施工单位进入现场前,应根据已经批准的总平面所给定的范围,绘制自己的总平面图,报监理部审核,由建设单位批准后执行。2.9.3 各施工单位所占用的场地,其产权属于建设单位,使用期满后190、,交还建设单位。2.9.4 各单位所所使用的场地,随施工阶段的变化,根据实际情况建设单位有权重新统筹安排,各单位应遵照执行。2.9.5 各单位要对其所占场地范围内的安全、消防、道路、防洪排水,以及环境卫生等负责。2.9.6 根据工作需要,开挖道路,中断交通,或中断水源、电源时,必须提前两天向建设单位工程部提出申请,被批准后执行。在指定的时间内给予恢复。2.9.7 施工道路(公路、铁路)及其两侧8米范围内,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占用。2.9.8 全现场范围内的土方平衡工作,统一由建设单位工程部负责,各单位不得随意挖土或弃土,更不得以商品转卖。2.9.9 多家交替使用的场地,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使用期限,191、影响整体工作安排。2.9.10 要求各单位、材料设备堆放必须整齐,杂物及弃土要清理干净,道路及排水系统要畅通无阻,保持区域内的环境清洁卫生。2.9.11 施工区域内的测量控制桩点委托电建公司负责管理,各单位都要给予保护,不得损坏。2.9.12 各单位的施工项目竣工验收后,立即撤离现场,其所建临时建筑及各种设施,应在建设单位要求时间内拆除、撤离,不得借故拖延,否则扣其质保金5%。2.10 施工测量管理制度2.10.1 编制依据l 电力部SDJ69-87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规范(建筑工程篇)。l 国家有关测量规程。l 勘测设计部门提供的坐标网和水准网以及相应的技术文件。2.10.2.适用范围l 风电192、工程设计中的全部工程项目的轴线和高程控制。l 为建设所需的永久和临时征地。l 建设临建工程的轴线和高程。2.10.3 原则l 工程定位测量,必须在上述控制网的基础上进行测量。l 上述控制网,现场所有施工单位应予以保护,防止破坏。l 建设单位设专业负责人,同监理工程共同负责单位工程主轴线及单位工程二级高程控制的复测,不得代替施工单位测量人员工作。l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编制好施测任务书,经监理审核,报建设单位审批后,才能予以施测,其审批表见附表。l 施测的技术要求、仪器精度、误差精度按SDJ69-87的规范执行。2.10.4 工作流程2.10.4.1 定位测量l 由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按已批准的施测193、任务书进行施测,并作出定位测量报告书。l 建设单位专业人员和监理工程师要进行实际复查,注明复测记录。l 定位测量报告书中应有施测记录、示意图以及导线评差计算书。l 定位施测技术要求,按照二级导线网进行控制。2.10.4.2 高程测量l 由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按已批准的施测任务书进行施测,并填写水准测量报告书。l 必要时建设单位专业人员和监理工程师要求进行高程复测,并在已交上的表中注明复测记录。l 沉降测量由施工单位进行,监理工程师进行抽查(按达标要求有六种建筑,构筑物多点必设沉降观测,每点观测记录值分期至少4-6次)。2.11 施工现场用电、用水管理措施为了保证施工安全优质的完成,做好施工用电的194、安全措施至关重要。施工用电安全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搞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用电无论对员工还是对企业都有深远的意义。针对施工现场具体实际用电安全问题,并结合国家建设部强制推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及其他安全管理规程、规范,制定以下安全措施:2.11.1 用电策划要到位 按JGJ5999标准规定,工程开工前必须要有专项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现场用电设施的布置图,使用的设施型号、规格,负荷分配情况,施工、维护记录以及相关的用电管理措施、安全措施。2.11.2 接地与接零系统要符合规定 按JGJ5999标准要求,工程现场要采用TNs(三相五线制)系统,施工现场不允许同195、时存在三相五线制和三相四线制系统共用现象。接地与接零系统要采用黄、绿线。避免施工现场的接地及接零线混乱,随意乱接,有的根本就没有接地,即使接地了,也没有用黄、绿线。保护地线或保护零线应采用焊接、压接、螺栓连接或其他可靠方法连接。严禁缠绕或钩挂。低压用电设备的保护地线可利用金属构件、钢筋混凝十构件的钢筋等自然接地体,但严禁利用输送可燃液体、可燃气体或爆炸性气体的金属管道作为保护地线。2.11.3 严格按规定用电建筑工地必须根据施工现场的特点建立利完善临时用电管理责任制,确立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为施工单位负责制,进入施工现场的一切配电设备、用电没备(分配电箱、开关箱、手持电动工具、电焊机等)等必须经施196、工单位检查合格方可进场使用。配电箱、开关箱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建立日常的安全用电分级检查机制,即施工单位的检查、现场电工的自查和项目单位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在施工现场按技术要求使用电气设备,如:l 刀闸的熔丝严禁用铜丝代替,电焊机需另配置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搭铁线严禁采用钢筋或扁钢代替;做好电焊机以及其它电动工器具使用产生火花的防火工作。l 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户外量电箱上进线加设滴水弯。支线架设绝缘要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应沿墙或电杆架空铺设,并应绝缘胶固定。过道电线可采用硬质护套并作标志。l 现场照明a 现场一般均采用220V 电压照明。危险、潮湿场所和手持照明灯197、具应采用符合要求的安全电压。b 照明导线应有绝缘胶固定。严禁使用花线或塑料胶质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绑在钢管脚手支架上。c 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单相同路内的照明开关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d 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l 架空线A 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或脚手架上。B 架空线应装设横担和绝缘胶,其规格、线间距离、档距等应符合架空线路要求,其电板线离地2.5m以上并加设绝缘胶。C 架空线一般应离地4m以上,机动车道为6m以上。l 设备投产后,从变电所内接引临时电源时的用电审批程序:施工用电单位必须详细填报接引电源负荷,提供经检验合格的198、计量表计。经以下部门领导批准:A 施工单位主管技术人员、项目经理B 业主单位工程项目部经理C 业主单位安全监察部、生产运行部专工、主任D 业主单位主管副总E 由生产部专工核算负荷后,指定接引地点,方可接引。2.11.4 采取防范措施 对施工现场使用的漏电开关、电焊机二次侧空载降压保护器、手持电动工具等进行定期检测,强化施工现场用电的定期巡视、保养、维修工作责任制,项目管理部加强督促检查,对现场电工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记录,确保施工用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用电资料记录齐全。普及用电知识,增加安全教育中的安全用电知识内容;教育有关操作人员止确使用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提高预防触电的防范意识199、,严格执行执证上岗制度。2.11.5 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施工现场有可能直接使用电动设备人员配备合格的防触电方面的防护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并督促操作工人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教育操作人员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操作,严禁在无监护人员的情况下带电操作。2.11.6 施工用水管理l 为加强施工用水(兼消防)管理,确保安全稳定提供施工用水而制定本制度。建设单位的工程、安监、计划、施工单位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应熟悉、掌握执行本制度。l 现场临时施工用水(兼消防)主管道及供水井由建设单位设置。l 各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组织总设计及所承担的工程量,分别提出施工用水接引方案200、(附图、用途、用量、压力、接引点)及管理办法,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l 各施工单位如新增施工用水要提前三天报建设单位,待批准后方可实施。l 各公司自行负责的临时用水管道施工要严格按国家验评规范验收。l 施工用水井正常运行维护管理,由建设单位委托土建施工单位运行及维护管理。l 施工用水管路布置应服从总平面布置图。2.12 施工图设计交底与图纸会审制度2.12.1 总则l 为了使建设单位、监理部、施工单位了解工程设计特点和设计意图,掌握工程关键部位的质量要求,工程开工前,设计单位应对自己提交的施工图纸,进行系统的技术交底。l 为了减少施工图纸的差错,将图纸中的问题消除在施工之前,在施工图设计技201、术交底的同时,各有关单位应对设计图纸进行会审。2.12.2 纪要主持人负责写出会议纪要,并经各方签字,经各方签字后的纪要,被视为设计文件的一部分。或设计单位另出补充,替代设计图纸技术文件。经过会审,对设计没有提出任何问题的工程项目,也应写出纪要,以示对该部分设计的认可。2.12.3 设计图纸交底和会审的重点内容l 设计图纸是否经过设计单位各级人员正式签署。l 设计图纸与说明书是否齐全,图纸内容、表达深度是否满足施工需要,图中所列种类标准图册是否已经具备。l 设计图纸是否有错误。l 施工图与设备,特殊材料的技术要求是否一致,主要材料来源有无保证,能否代换,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是否落实。l 各专业202、之间,平立剖面之间,是否有矛盾,预埋件、预留孔洞是否协调,各类管沟、支架等专业间是否协调、统一。l 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与总平面一致。l 设计是否满足生产和检修要求,新老厂系统衔接是否吻合,施工过渡是否可行。l 设计是否满足安消防、环保的要求。附件:施工图会审纪要格式施 工 图 会 审 纪 要年 月 日 编号:工程名称图纸名称工程编号卷册编号主 持 人设计交底人图 号主 要 问 题 处 理 意 见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其他单位2.13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措施)方案编制与审批制度2.13.1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设计)方案,是组织施工的指导性文件,施工组织措施(203、设计)方案的编制正确与否,是直接影响工程项目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三大目标能否顺利实现的关键,对科学地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提高投资效益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2.13.2 单位工程施工前,负责该单位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好施工组织措施(设计)方案,监理部审核,建设单位批准。2.13.3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设计)方案的应符合下列要求:l 符合本工程经批准的施工组织总体设计的要求,如有个性必须重新审批。l 符合发、承包双方签订的合同书。l 符合设计单位所提交的施工图设计,如有必要要求设计进行配合施工部分核算或局部修改时,应征得设计代表的同意,并办理相应的手续。l 符合国家,204、中国*集团公司与电力管理部门所颁发的规程、规范、标准及政策。l 符合现场具体条件,做到安全、文明施工。2.13.4 单位施工措施(设计)方案应包括内容:l 单位工程概况,包括设计与设备特点、工艺要求、主要工程量、外委协作项目等;l 主要施工方案和措施,重要方案要有图示和计算;l 施工技术和物资供应计划;l 主要施工机具配置和劳动力安排;l 施工力能布置;l 施工综合进度安排,包括开工、竣工日期。阶段形象进度及施工网络图;l 施工场地安排及临建设施布置;l 保证施工安全(包括防火、防风、防雨、防冻等)和文明施工,保证质量的计划、措施。2.13.5 单位工程施工组织措施(设计)方案的内容与深度随单205、位工程大小,难易程度适当调整。2.13.6 凡承包多个单位工程的施工单位组织总措施(设计)方案及专业设计和单位工程技术措施方案,规模小于单位工程,措施方案由施工单位内部审批,以承包合同为单位,承包的工程项目其规模小于单位工程者,按单位工程办理。2.13.7 审批程序:监理工程部总工(必要时组织讨论拟出审查意见),份数为一式四份(监理一份,建设单位二份,施工单位一份)。2.14 开工、暂停、复工管理制度2.14.1 工程的开工2.14.1.1 开工应具备下列条件l 施工组织措施(设计)方案已经审定;l 施工单位已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经审定;l 现场的水、电、气、通讯(包括信息网络)、道路、场地等环206、境已具备施工条件;l 材料、设备采购供应已落实,并有材质单、合格证,主要材料及设备的供应能满足工程连续施工的要求;l 设计图纸和技术资料已齐全,并经过交底和会审;l 工程投资已落实,并能满足工程进展的需要;l 施工单位已经过资质审查合格,特殊工种人员已经审查合格,合同已签订;l 施工单位已经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有关技术文件及验收项目划分部分表等已审定完。2.14.1.2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办理开工申请手续。l 施工单位在开工条件具备后,应填写“工程开工报告”先送现场监理部。l 开工报告经监理部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审核,在两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l 开工报告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207、师审核同意后,再经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会签(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建设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后,分送有关单位。l 施工单位接到批准的开工报告后,方可开工。2.14.2 工程的监督和停工2.14.2.1 监理人员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有权进行监督处理,直到通知停工。l 违反施工顺序管理程序未经验收和工序交接即进入下道工序作业。l 施工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可能危及安全及质量。l 施工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未采取有效措施,或虽采取措施而效果不良。l 擅自变更设计要求。l 擅自采用未经认可或批准的新工艺、新材料。l 擅自将工程转包他人。l 擅自改变经过建设单位批准的施工方案。l 施工机械难以保证施工安全及质量。l 208、生产环境难以保证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l 施工机具、试验设备、测量器具未以检定合格。l 其它。2.14.2.2监督的形式和签署权限l 口头通知(不停工处理)l 监理人员在现场发现2.1条中情况之一时,对一般问题可用口头方式通知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指出问题,要求整改,并作好记录。l 整改通知单(停工处理)监理人员口头通知后,施工单位并未改正,继续施工,或对重要问题可发出整改通知单,由现场监理工程师签署,发送施工单位,并抄迸建设单位工程部。l 工程暂停通知单(紧急处理)施工单位拒不执行整改和复验“整改通知单”,对重大问题,为确保质量,应签发暂停令。非紧急事件,监理部与建设单位工程部协商后及时发出“工程209、暂停通知单”,由总监理师签署,发送施工单位,令其立即停工,紧急处理并抄送建设单位工程部。2.14.3 整改和复验l 施工单位接到“整改通知单”后应及时对该项目进行整改,使之达到质量标准,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复验申请单”,说明整改情况和自检结果,送交监理工程师,要求复验。l 监理工程师接到“复验申请单”后,应及时对该项目进行复验,复验合格后,在复验单上签字认可。2.14.4 工程复工l 施工单位接到暂停通知单后,应立即将“暂停通知单”内所列的工程项目停止施工,并采取措施,消除暂停因素,积极弥补损失。l 在完成4.1的工作之后,恢复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填写“复工申请”,送监理工程师复审。l 监理工程210、师应到现场核查确认停工因素已全部消除、整改完毕,已经具备复工条件,在“复工申请”上签认,经总监理师审批后报建设单位工程部。l 施工单位必须在收到经审批的“复工申请”后,方可复工。2.15 设计变更管理制度2.15.1 本办法规定了工程设计变更的定义、种类、审批权限和程序、管理组织、分发和存档。2.15.2 经过批准的带有“供使用”的设计图纸是施工的主要依据,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图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在施工图交底及会审时或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图纸有差错或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施工条件、材料设备规格型号、品种、质量不能完全符合原设计要求,以及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原因,需要进行施工图修改时,应办理变更设计211、。2.15.3 设计变更种类l 小型设计变更 不涉及变更原设计原则,不影响质量和安全经济运行,不影响整洁美观,且不增减预算费用的变更事项。例如图纸尺寸差错更正、材料等强换算代用、图纸细部增补详图、图纸间矛盾问题处理等。l 普通设计变更工程内容有变化,但还不属于重大设计变更的项目。l 重大设计变更 变更设计原则,变更系统方案和主要结构、布置,修改主要尺寸及主要原材料和设备的代用等设计变更项目。2.15.4 设计变更的审批程序l 小型设计变更由要求修改设计的部门提出,由工程部门联系设计代表或主要专业工程师填写设计修改通知单,经施工单位及设计单位核签,报建设单位和监理部,经建设单位批准后生效。l 普212、通设计变更由设计单位填写工程设计问题联络修改通知单,由设计代表、建设单位代表、施工单位负责人、监理部门代表会签后生效。l 重大设计变更必须经建设单位和监理部主管负责人审核后,按设计审批权限报原初设审批机关审批,经批准后生效。重大设计变更联络通知单后应附有工程预算变更单。l 设计变更签发权限A 单项设计变更价值(直接费用)在1000元以内由专业工程师签发。B 价值为5000元以内由主管主任签发。 C 价值为20000元以内的由总工程师签发。D 价值为20000元以上由总工程师签字后需经主管领导批准签字。2.15.5 设计变更的组织程序A 工程设计问题联络通知单由建设单位准备,由建设单位代表组织办213、理会签手续,余部程序由建设单位代表主管负责。B 审查批准后,由建设单位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C 施工单位接到变更联络通知单后,应严格遵照执行。 未经审批的或审批手续不全的,变更联络通知单不生效,不许施工,设计变更所发生的设备、材料统一由建设单位提供,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按合同条款执行。2.15.6 设计变更的分发和存档设计变更文件应完整、清楚,由建设单位代表组织办理全部手续后交给资料室的资料员,变更联络通知单一式九份。由资料员进行发放,分发给:建设单位工程部二份、监理部、资料室存档。工程竣工时设计变更作为竣工图的有效部分,进行存档。2.16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制度2.16.1 编制依据214、l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l 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l DLT5191-2004 *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l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l 电力建设施工技术管理制度l 电力建设规程、规范、标准未含部分,执行国家标准。2.16.2 目的、要求l 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的目的,就是以分项为验收的基本单位,以分项优,保分部优,保单位工程优。l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属监理验收项目,施工单位应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部验收,并提供自行验评记录和施工质量记录。l 质量验收记录,必须在验收时填写,不允许后补。2.16.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内容l 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和旁站检查项目,按有关规定进215、行。l 某些分项工程范围较大,分几次施工时,要求每施工一次验收一次,及时做好记录,验收最后一次时评定质量等级。l 分项工程中包含的隐蔽项目,设计变更、设备改修检验试验项目,作为分项工程内容进行验收。2.16.4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的程序和内容l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应在各分项工程验评合格后进行。l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以文件记录验收为主,现场调查为辅。l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项目分及验评等级规定,按验评标准进行。2.17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制度2.17.1 建筑和安装工程一律执行国家和电力部部颁“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和“*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以下简称“验规” )。2.17.2 单位工程的划分216、及质量评定按“验规”规定执行。2.17.3 单位工程的验收目的,是为了使已经形成生产能力或使用条件的土建、安装工程,交付电厂保管和使用。原则上单位工程移交应与整体工程移交同时进行,介是,个别已形成生产能力具备使用条件,电厂又急需,也可单独实行验收移交。2.17.4 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l 单位工程的主要工程量已全部完成,原则上不存在交付生产后仍需基建的情况;l 必须移交的文件,记录材料完整、齐全;l 单位工程内的分部工程验评工作已完成。2.17.5 单位工程验收文件,一般应包括下列内容:l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登记表及移交签证书,内容包括验收时间、保管责任、未完工项目、处理意见及完成日期,详见217、附表1、2工程竣工验收申请竣工报告。l 单位工程竣工图纸。l 建筑工程按电力部部颁验评标准中规定的“单位工程质量验评主要技术资料核查表”中有关技术资料。l 制造厂家设备图和说明书。l 设备开箱及缺陷处理记录(见“工程设备、材料质检制度”)。l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18 基础工程施工管理办法2.18.1 土石方工程施工2.18.1.1 土石方工程施工流程2.18.1.2 工艺流程说明及主要质量控制要点l 施工准备1) 测量仪器和量具应在检测有效期内,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经纬仪最小角度读数不应大于1。2) 测量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3) 爆破施工时,爆破工必须持证上岗,爆破物品使用的审批218、手续必须齐全。l 桩位复测桩位复测工作由施工承包商进行,复测工作必须依据设计提供数据复核设计给定的中心桩,并以此作为测量基准。l 施工基面开挖施工基面的开挖应以施工图为准。基面开挖后应平整,不应积水,边坡不应坍塌,及时清除周边的浮石、悬石。如需爆破施工,施工过程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l 基础分坑1)分坑时应复核基础边坡距离是否满足设计要求。2)分坑时,应根据基础中心桩的位置定出必要的、作为施工及质量控制的辅助桩,其测量精度应能满足施工精度的要求。对施工中无法保留的基础中心桩,必须钉立可靠的辅助桩,并对其位置做记录,以便恢复中心桩。l 基坑开挖1)基础的坑深应以设计施工基面为基准。当设计施工219、基面为零时,基础坑深应以设计中心桩处自然地面标高为基准。2)在有电缆、光缆及管道等地下设施的地方开挖时,应事先取得有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制定安全措施并设专人监护,严禁用冲击工具或机械挖掘。3)基坑开挖时,如发现地基土质与设计不符或发现天然空洞、文物等,应及时通知设计及有关部门研究处理。4)人工开挖基坑时,坑壁宜留有适当坡度,坡度的大小应视土质特性、地下水位和挖掘深度等确定,预留坡度参照下表:各类土质的坡度土质类别砂土、砾土、淤泥砂质粘土粘土、黄土硬粘土坡度(深:宽)1:0.751:0.51:0.31:0.155)坑口边沿0.8m范围内,不得堆放余土、材料、工器具等。易积水或冲刷的基础,应在基坑的220、外围修筑排水沟。坑外土应有组织堆放,不得随意扬弃,占用田地。6)基础坑深允许偏差为10050 mm,坑底应平整。基础坑深与设计坑深偏差大于100 mm时应采用铺石灌浆处理。7)基坑开挖完毕后,按设计要求及时浇制垫层。8)岩石基坑开挖有关事项a 应检查岩石地基的表面覆盖厚度和岩体的稳定性、坚固性、风化程度和裂缝情况等,当发现与施工图不符时,应停止开凿,及时与设计单位联系,研究处理措施。b 根据施工地质条件,炮眼深度:机械成孔宜为1.52m,人工成孔宜为0.60.8m。c 基坑爆破应采用松动爆破的方式,一般采用微差、光面爆破技术,以控制基础尺寸和周边围岩不受破坏。爆破施工过程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221、行,爆破后施工图进行人工修整。d 岩石坑可不放坡,但坑底必须铲平并达到设计深度,岩石基础坑深允许偏差为1000mm。l 基坑回填1) 现浇基础拆模后应及时回填,回填时应清除坑内冰雪、积水、杂物等,且应对称回填。2) 基础坑回填,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应分层夯实,每回填300mm厚度夯实一次,夯实程度应达到原状土密实度的80%以上。3) 石坑回填时大块石应破碎,石子与土按3:1掺合后回填夯实。4) 坑口的地面上应筑,防沉层的上部边宽不得小于坑口边宽,其高度视夯实程度确定、并宜为300500mm。防沉层经过沉降后应及时补填夯实,工程移交时坑口回填土不应低于地面。基础顶面低于防沉层时,应设置临时排水沟222、,以防基础顶面积水。l 场地清理施工完毕应及时做好场地平整、余土处理工作,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l 质量检查及验收基坑开挖时,应根据不同的基础形式、不同的地质条件进行巡视检查,主要检查施工是否安全、基础分坑与施工基面是否符合施工图要求、地质情况是否与设计一致。基坑开挖结束时要进行验坑,检查坑深与坑底尺寸是否满足施工设计图纸要求。基础回填要检查回填施工工艺、防沉层是否满足施工设计图纸要求及施工场地是否清理。检查及验收均应按照施工设计图纸要求及、进行。2.18.2 现场浇筑基础工程施工2.18.2.1 现场浇筑基础施工流程2.18.2.2 工艺流程说明及主要质量控制要点l 施工准备1)对承包商欲用的223、水泥、砂、石见证取样送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由检验部门按施工图要求作出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单。2)经检验合格的砂、石、水泥等原材料运输到位,备料充足。砂、石、水泥应与地面隔离,水泥应采取防潮措施。水泥检验标准及检查方法表序号性质检查(检验)项目检验标准(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备注1关键品种符合设计要求查看包装标志及合格证制造厂或供货单位提供化验资料2关键标号符合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要求查看包装标志及合格证制造厂或供货单位提供化验资料 3关键存放时间三个月以内查出厂日期4一般保管情况无受潮变质开包查看注:不同制造厂家、不同品种、不同标号的每批水泥都要进行检查砂、石、水检验标准及检查方法表序号性质检查(检验)项目224、检验标准(允许偏差)检查方法1关键石子强度设计要求试验报告2关键石子规格、材质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92规定试验报告 3关键石子含泥量/ %2试验报告 4关键沙子规格、材质符合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92规定试验报告 5关键石子含泥量/ %5试验报告 6关键水规范第2.0.7条按规范3) 按施工图要求对基坑尺寸进行验收。4) 施工用机具准备就绪,要检查施工承包商进行混凝土浇制的有关器具:搅拌机、砂、石、水重量或体积比的量具、塌落度量筒、试块盒、溜斗、振捣器及其完好程度。l 钢筋制作与安装1) 钢筋进场时,应检查该批钢筋的产品合格品和出厂检验225、报告,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有见证抽取试件送检验部门作力学性能检验,其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的规定。2) 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不得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钢材检验标准及检查方法表序号性质检查(检验)项目检验标准(允许偏差)检查方法备注1关键材质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检查质量检验资料制造厂家或供货单位提供2关键规格设计要求及国家标准用游标卡尺、钢尺测量 3一般锈蚀情况不大于厚度负偏差的1/2用游标卡尺测量、目测注:锈蚀标准根据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5-83)每批钢材都要进行验收3) 钢筋加工a 基础配筋按施工图要求布置排列。b 钢筋弯制前必须对照施工图对钢筋的级别进行核对,严226、禁混淆。c 钢筋加工的允许偏差(见下表)。偏差表项目允许偏差(mm)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长的净尺寸10弯起钢筋的弯折位置20箍筋内净尺寸54) 钢筋连接a.实际发生焊接的各种规格钢筋均须怍焊接试件送检验部门试验。焊接工必须持证上岗,钢筋焊接所用焊条、焊剂等焊接材料的型号、属性应与所焊接的金属相适宜。钢筋焊接宜采用双面焊。b.钢筋的接头宜设置在受力较小处。同一纵向受力钢筋不宜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接头。接头末端至钢筋弯起点的距离不应小于钢筋直径的10倍。c.在受力钢筋焊接接头时,设置在同一构件内的接头宜相互错开。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力钢筋的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应超过227、50%。d. 同一构件中纵向受力钢筋的绑扎搭接接头宜相互错开。绑扎搭接接头中钢筋的横向净距不应小于钢筋直径,且不应小于25mm。同一连接区段内,纵向受拉钢筋搭接接头面积百分率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具体要求时,不应超过50%。e.钢筋焊接(绑扎)接头的搭接长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5) 钢筋安装a.钢筋安装时,受力钢筋与地脚螺栓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b.立柱与地脚螺栓用的箍筋应与受力主筋垂直设置,箍筋弯钩叠合处应是立柱角上的主筋处并沿受力主筋方向错开设置,各交叉点必须全部扎牢。c. 立柱主筋上端四角应采取措施,以确保主筋的保护层厚度。钢筋弯钩朝向按图纸要求布置,尽量一致。d.228、钢筋绑扎的偏差要求应符合下表规定:施工项目允许偏差(mm)受力的排距5钢筋的弯起点的位置20绑扎箍筋、横向钢筋间距20l 模板安装1)模板及其支撑应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和稳定性,能承受浇筑混凝土的重力、侧压力以及施工荷载。2)支模前应检查基坑的深度、大小、方位,清除杂物。3)配置模板应使其接缝相互错开,合缝严密,各部位的尺寸、形状及相互位置符合图纸要求。4)立柱模板应牢固支撑,防止水平位移。对于不落地模板,应有防止模板下沉的措施。5)地脚螺栓应安装牢固,尺寸校核准确,安装前应除去浮锈,螺纹部分应予以保护。6)基础顶面有预偏要求时,应按施工图要求设置预偏值。7)模板表面应采取有效脱模措施,以229、保证混凝土表面质量。l 混凝土浇筑1)浇筑前复核支模后地脚螺栓的规格、间距,基础根开、标高,钢筋的规格、布置及保护层厚度,并做好记录。2)坑内积水、杂物、塌土应清理干净。钢筋上泥土及浮锈应清除干净。3)基础混凝土严禁掺入氯盐。当工程所在地平均气温低于5时,砂、石、水应适当加热或在混凝土内加入早强剂。平均气温低于-5时,混凝土中应加入防冻剂。早强剂、防冻剂的加入量由施工设计确定。当室外气温低于-15时,一般应停止混凝土的浇制工作。现场浇筑基础混凝土的冬季施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4)严格按照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配料,对砂、石、水泥、水用秤或量桶计量,需防止泥土等230、杂物混入混凝土中。混凝土配比材料用量每班日或每基基础应至少检查两次。5)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水灰比,每班日或每基基础应检查两次及以上塌落度,发现问题要及时通知施工人员调整。混凝土塌落度检查方法如下:检查前先将塌落度筒及其它用具湿润,把筒放在不吸水的铁板上。 用脚踩住脚踏板,用小铲把试样分三层均匀装入筒内。每层装入的高度为筒高的1/3左右,用16捣棒每层插捣25次,并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进行,插捣底层时插捣应插捣到底。插捣第二层和顶层时捣棒应插透本层到下层的表面。浇灌顶层时,混凝土应高出筒口。插捣过程如混凝土低于筒口应随时添加,插捣完后,刮去多余的混凝土,用抹刀抹平。清除筒边板上混凝土,垂231、直平稳地提起塌落度筒,筒的提离过程不能间断,提起后测筒高与塌落后混凝土试体最高点之间的高度差,即为该混凝土拌和物的塌落度值,以mm为单位,精确至5mm。整个过程应在150S内完成。 塌落度筒提离后,如混凝土发生崩塌或一边损坏时,要重新取样另行测定。如第二次试验仍出现上述现象,则该混凝土和易性不好。观察塌落后的混凝土试体的粘聚性及保水性。用捣棒在已塌落的混凝土锥体侧面轻轻敲打,如锥体逐渐下沉则表示粘聚性良好。如果锥体倒塌,部分崩裂或出现离析现象时,则表示粘聚性不好。当塌落度筒提起后有较多的稀浆从底部析出,锥体部分混凝土因失浆而骨料外露,则混凝土拌合物的保水性能不好。如塌落度筒提起后无稀浆或仅有少232、量稀浆自底部析出,即表示混凝土拌合物保水性良好。 6)浇筑混凝土应采用机械搅拌、机械捣固。特殊地形无法机械搅拌时,经建设单位同意,可采用“三干四湿”人工搅拌方法,但混凝土配合比必须重新试验确定。7)混凝土运至浇筑地点后,应不离析、不分层、成分不发生变化,并能保证施工所必需的稠度。8)混凝土的强度检查,应以试块为依据。试块应在现场从浇筑中的混凝土取样制作,其养护条件应与基础相同。试块制作数量应符合以下规定:a.转角、耐张、终端、换位塔基础每基应取一组。b.一般直线塔基础,同一施工队(班、组)每5基或不满5基应取一组,单基或连续浇筑混凝土量超过100m3时亦应取一组。c.当材料变化、配合比变更时应233、另外制作。9)混凝土的浇筑应当连续,停顿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下料时混凝土自由倾落高度超过2m时应采用溜槽等措施。10)混凝土应随浇随捣,振捣棒的插入深度及插入点应保证混凝土都受到振捣。为保证模板的边角处混凝土的质量,可要求施工人员在机械振捣的基础上,补以人工局部捣固,重点是边、角,尤其立柱脖口处及配筋密集的部位。11)在浇筑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地脚螺栓位置的准确性。混凝土表面在终凝前进行收光。12)岩石基础一般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地脚螺栓直接插入岩石锚孔中的直锚式,二是地脚螺栓插入混凝土基础立柱中。对于前者主要检查岩石的外观质量是否与设计描述一致,检查孔的直径及深度,检查压入孔中水泥砂浆的配合234、比及压入量,保证地脚螺栓与孔间的空隙全部填充。后者同一般基础浇筑。13)掏挖基础施工中,对于坑壁有可能坍塌的土质,坑内捣固人员应在护笼内工作,钢筋笼放入后进行地面捣固时,混凝土灌入后进行由深至浅的分层振捣。立柱的钢筋及地脚螺栓结合处应着意振捣或以人力捣制。14)基础尺寸允许误差如下表:基础尺寸允许误差检查项目允许误差保护层厚度(mm)5立柱及各底座断面尺寸(%)1同组地脚螺栓中心对立柱中心的偏移(mm)10整基基础中心位移(mm)横线路30顺线路30整基基础扭转()一般塔10高塔5基础根开及对角线尺寸(%)地角螺栓式0.2主角钢插入式0.1高塔0.07基础顶面间高差(mm)5地脚螺栓露出混凝土235、面高度(mm)+105l 基础养护1)浇筑后应在12小时内开始浇水养护,当天气炎热、干燥有风时,应在3小时内进行浇水养护,养护时应在基础模板外加遮盖物,浇水次数应能保持混凝土表面始终湿润。2)混凝土浇水养护日期,对普通硅酸盐和矿渣硅酸盐水泥拌制的混凝土不得少于5昼夜,当使用其它品种水泥或大跨越塔基础,养护日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或经试验决定。3)基础拆模经表面检查合格后应立即回填土,并应对基础外露部分加遮盖物,按规定期限继续浇水养护,养护时应使遮盖物及基础周围的土始终保持湿润。4)采用养护剂采用时,应在拆模并经表面检查合格后立即涂刷,涂刷后不再浇水。5)日平236、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养护。l 模板拆除1)基础拆模时,应保证混凝土表面及棱角不损坏,且强度不应低于2.5MPa。2)基础拆模时避免碰撞地脚螺栓,防止松动。拆模后应清除地脚螺栓上的混凝土残渣,地脚螺栓丝扣部分涂裹黄油。回收的地脚螺帽应妥善保管并做好标识。3)基础拆模要详细检查基础全部表面情况,一般的蜂窝狗洞要及时修补,对混凝土表面缺陷的修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对于危机设计强度的缺陷要立即上报等待上级处理意见。l 质量检查及验收 基础工程系隐蔽工程,且直接关系到整体工程施工质量,因此对基础钢筋混凝土浇筑质量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为切实控制基础钢筋混凝土浇筑质量,在237、基础工程施工中应实行混凝土浇筑申请批准制、混凝土浇筑全过程旁站监理制、基础拆模申请批准制,具体内容为:1)混凝土浇筑申请批准制承包商在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前应提交书面申请,工程管理和监理单位在接到申请后,应派人到现场进行“三验”,即验坑、验筋、验模,具体要基坑的深度;复核支模后地脚螺栓的规格、间距,钢筋的规格、布置及保护层厚度;检测模板的尺寸、形状及相互位置及基础根开、标高符合图纸要求;在确认无误后在申请书上签字,承包商方可进行混凝土浇筑。2)混凝土浇筑全过程旁站监理制在承包商进行混凝土浇筑施工时,工程监理单位要派人开展全过程的旁站监理。随时检查砂、石、水泥、水质量,监督施工队严238、格按照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配料;督促施工队按规定检查混凝土塌落度;检查控制现场混凝土浇筑的施工工艺,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使混凝土浇筑施工始终处于受控状态。3)基础拆模申请批准制承包商基础拆模前应提交书面申请,工程管理和监理单位要按批准时间派人到现场会同施工队在拆模后及时检查基础混凝土表面质量、检测基础相关数据并做好记录,确认无问题后通知施工队进行回填。工程管理和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队按规定进行基础养护。检查及验收均应按照施工设计图纸要求及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进行。2.19 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技术措施2.19.1 施工技术与质量保证措施 *厂风机基础,均为大体积钢筋混凝土结构,基础埋深239、及平面尺寸详见设计图纸。基础主体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C30,具有不小于50次抗冻融循环要求。该基础工程施工的突出特点是:单体混凝土一次浇筑量较大(一般为200500m3),且要求连续作业,整体浇筑;施工现场单个基础分布比较分散,不易于大规模的集中施工;所处气候条件多变,特别是突遇大风、大雨、雪天及寒流等,需要有应急施工组织防护措施和相应的设防准备。在施工技术难度较大、工程质量要求较高、建设施工工期要求较紧的情况下,为了确保施工建设的顺利进行,有效地保证大体积混凝土基础的施工质量和结构的耐久性,特制定如下措施:l 混凝土配制力求做到科学合理。水泥应选用较大生产厂家、质量稳定性较好的品种;粗细骨料240、应保证质地良好,级配合理,各项受检指标符合规范要求;掺和料应选择优质粉煤灰或磨细矿渣粉;在保证混凝土强度的基础上,为降低水泥水化热和减少或避免因此而产生的开裂,尽可能减少单方水泥用量和降低水胶比。l 对不同强度等级和不同技术要求的混凝土,应提前试配,根据所用组成材料及技术要求等,提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试验部门进行混凝土的试配,并出具混凝土施工配比报告,施工时严格按报告中给定的配合比组织指导施工。l 为了保证混凝土的工作度,有效地控制大体积混凝土因温差及收缩等不利因素造成裂缝,混凝土的拌制、运输及浇筑等应设专人管理,采取集中搅拌,统一调配,按施工进度计划和先后顺序组织生产供应。为保证混凝土的施工241、质量,要求在做好施工组织和施工准备工作的同时,在常温气候条件下同时采取如下措施:a 在合理选用混凝土组成材料的基础上,为了降低和减小新浇筑混凝土所产生的水化热及自身收缩,要求选用与水泥匹配性较好的复合型多功能外加剂,其种类可根据实际条件、施工工艺和对混凝土的技术要求等按以下方案并通过试配进行选定: 方案一 选用:缓凝引气型普通减水剂(编号:J1型)。 在现拌混凝土中掺入适量的(J1型)外加剂。该种外加剂具有缓凝、引气和减水等功能。通过缓凝,保持混凝土施工时所必要的坍落度,延缓和降低水泥水化热峰,满足因连续作业所需要的延续或延误时间,避免或减少混凝土施工缝,提高混凝土结构的整体性;通过引气,提高242、混凝土的抗冻性;通过减水,增大混凝土坍落度,满足混凝土的运输和浇筑,保证混凝土强度。该种外加剂单方掺量较小,在通常情况下掺量一般为胶凝材料总重量的l15。 方案二选用:抗裂缓凝型高效减水剂(编号:D2型) 在现拌混凝土中掺入适量的D2型外加剂。该种外加剂具有缓凝、引气、微膨胀、高减水等功能,它除具备方案一(J,型)的功能外,还具备微膨胀功能,通过微膨胀可以有效地降低水化热,补偿混凝土的收缩,提高混凝土抗裂性,能有效地减少混凝土中的水泥单方用量或提高混凝土强度;具有高减水功能,可用于泵送施工。其技术特点是:在水泥用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可降低单方用水量,提高混凝土的强度;在混凝土强度保持不变的情况243、下,可减少水泥单方用量,降低施工成本;在水胶比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可增大混凝土的工作度,方便施工;在坍落度保持不变的情况下,提高混凝土的强度和混凝土的抗裂性能,从而有效地提高结构的整体性和耐久性。该类外加剂相对单方掺量较大,通常情况下一般掺量为胶凝材料总重量的58,可用于泵送施工。掺用该种外加剂的混凝土,必须注重对混凝土的早期养护,其方法:优先采用不少于14天的蓄水养护;受条件限制时,应采用塑料薄膜覆盖的方法进行保湿养护,特殊情况下也可采用临时培土的办法进行养护(但不如采用塑料薄膜覆盖效果好)。 说明:1)方案一适用于技术要求及强度等级不高的一般混凝土或大体积混凝土工程。方案二适用于有抗裂、抗冻244、融等技术要求较高的各种混凝土工程。采用方案二比方案一单方造价高,但混凝土的抗裂、增强和耐久性比方案一效果显著。 2)以上方案可根据对工程质量的具体要求和实际条件选用。b 根据设计要求,应在现浇混凝土内掺入一定数量的优质块石,其块石的大小、数量和排列等,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在受条件限制时,经过技术和经济论证后,也可采取其它措施)。c 为了控制混凝土内部水化热过高或内外温差过大而导致裂缝,除合理选用多功能外加剂和添充料外,还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如下措施:外保温养护法:当混凝土浇筑完毕,在表面均匀地撒一道粒径520的洁净的碎石,拍平压实出浆后,立即用塑料薄膜覆盖,上面再用棉被等保温材料覆盖,以控制245、混凝土表面及内部温差,当混凝土内部温度与表面温差不大于25度时,说明控制有效,直至混凝土内部温度与环境温度相接近时为止(该方案易于操作,比较经济,但当预计此方法或应用此方法难以控制混凝土内外温差时,则需要采用以下方法)。内外综合养护法:当采用以上方法难以控制混凝土内外温差时,可采用以下综合养护法。在距模板内O51米、沿基础厚度每隔115米处设一道环向(或S型)水平循环水降温管(可用直径40的薄壁铁管并点焊在钢筋支架上),循环水管的水平距离控制在1518米左右(入水口和出水口引出模板外并与循环水泵和水箱连接)。当混凝土内部温度和表面温差超过25度时,除采取养护覆盖措施外,同时还应采取循环冷水进行246、降温措施,直到温度稳定且小于内外温差要求时为止。(一般情况下,在每个基础的中部沿水平方向设一道排管即可,通过测试和观察,当第一个基础混凝土内部和表面温差不超过规范规定值时,或有成熟的施工经验,经过加强养护或其他技术措施,能有效地控制温差,避免混凝土开裂时,其它混凝土基础可不再采取埋设循环冷水管降温措施,直接采用方案一施工。)d 在炎热气候条件下,尽量采用地下冷水(新鲜水)拌制混凝土,混凝土应分层浇筑,每层厚度应根据即能保证混凝土的振捣密实又能保证混凝土界面的良好衔接为宜(在不增加用水量的前提下,可用缓凝减水剂的掺量调整混凝土的初凝时间)。e 当因特殊情况,如突遇大雨、大风天气等,不能连续施工时247、,对于已浇筑混凝土应进行覆盖,防止雨水冲刷或尘土卷入。如停顿时间过长,已浇筑混凝土已达到初凝时,应按施工缝进行处理。f 浇筑混凝土时避免超振或漏振,待基础混凝土浇筑至基础上标高时,在自然表面上均匀地撒一道经事先冲洗过的粒径520的级配碎石,经拍实压平出浆后,及时采用塑料薄膜等进行覆盖(这是防止混凝土表面裂缝的有效措施之一),特别是风天或炎热气候条件下,否则及易造成混凝土表面因失水过快等产生开裂。g 对混凝土坍落度的要求:非泵送时应控制在120l 50,泵送时宜控制在18020,对于配筋较密的结构或特殊部位,可在不增加用水量的情况下可通过外加剂进行现场调整。h 混凝土测温孔及测温时间等,应根据规248、范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掌握,测温孔设在结构中容易产生最高温度的部位,布置可根据基础的平面形状或大小设成梅花”状,每个基础宜设35个,深度不宜小于基础厚度的23,测温管可采用循环管制作,上端做好临时封口,以防堵塞,混凝土入模后的前5天,按规定随时测定各孔的温度,并做好记录,出现异常情况及时采取温度控制措施。l 所用钢筋及埋件(包括预埋管线等)应提前加工备制,未经检测和检测不合格的钢材(钢筋)不得使用,在基础土方完成后和混凝土浇筑前都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隐蔽工程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者不得进行下道工序。l 模板和钢筋可采用集中制作、分头安装的办法进行。模板采用定型工具式模板或大模板,现场组装,安装249、时可充分利用有利地形,如基壁等自然条件,做到支撑合理,组装稳固、使用可靠。模板间可采用多道(层)“井”字型拉结螺栓(可选用基础内的双向配筋兼做螺栓),相互对拉内外紧固,防止因胀模或漏浆等造成混凝土缺陷。每道工序都应紧密相接组织有序,避免工序间的等待,尽量利用平行流水和穿插作业的组织方法组织施工。l 可将每个建设场区的基础混凝土工程按所处位置等划分几个施工段,采取分部分段的组织方式进行施工,要使整个施工现场紧张有序,先后工序编排合理,穿插作业适施得当。这样即能有效地加快施工建设速度,减少机械、运输等费用,降低工程施工成本,同时也能保证工程质量。采用这种组织施工方法,需要对每个基础材料的用量及技术250、装备等事先进行计划配备,以稍有富余为宜,否则会增加二次费用或不必要的损失。l 要根据每个基础(或批量)混凝土浇筑量按规范规定进行留置试块,混凝土标养试块应根据每个基础混凝土用量留置,一般不少于三组,且注重成型期的养护,试块成型后,应根据基础的编号等及时送交试验室进行标养(现场无标养条件时),同条件试块应同时制作并进行同条件养护,所有试块必须具有代表性,制作试块时宜分施工阶段进行(开始、中问、后期)。l 待混凝土达到一定强度后(13天),如果急需模板周转使用,可以提前拆模,但必须以保证拆模时混凝土不掉棱角、不粘结模板为前提。对拆模后的混凝土应及时检查验收及时回填,否则混凝土表面极易因拆模过早而开251、裂。对每次拆下的模板,内表面必须及时进行清理并满刷隔离剂,模板接缝处可用胶条或胶带等进行封闭。l 每道工序都应作好“三检”工作,提高工序搭接的一次成功率和产品质量的保证率,人员组织及机械装备另行确定。l 所有混凝土工程应抢在正温气候条件下完成,否则如因雨雪及寒流等恶劣气候影响导致短期气温下降,可采用临时防护措施对混凝土进行保温保湿养护。当频繁出现负温时,应按冬期施工技术规程和冬期施工规范的有关要求进行组织指导施工。在低温或负温条件下应采用具有早强、防冻等组份的混凝土外加剂,采取综合蓄热法组织指导施工,以保证混凝土的施工质量。 未尽事宜详见有关施工技术规程、规范以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技术措252、施等,特殊问题现场商定。2.20 土建已完工程新开孔洞基础处理及埋件的管理制度2.20.1 为避免土建工程的新开孔洞,改变基础及埋件对施工和生产产生不利影响,并对施工中发现的此类不符合要求的项目进行及时处理,满足施工质量进度的要求,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以防止此类事故发生,特作此规定。2.20.2 新开孔洞的划分与实施2.20.2.1 凡施工图设计中的孔洞,或有变更的孔洞,而土建在施工中没有预留,已预留孔洞修复,均由土建单位负责处理。2.20.2.2 土建施工图中设计未注明的孔洞,而安装中确实需要的孔洞,首先需出设计出变更单,由土建负责处理,否则均由安装单位自己开孔。2.20.2.3 凡土建预留的孔253、洞与土建设计有误差,影响安装则该孔洞由土建负责处理,直到满足安装要求为止。2.20.2.4 土建按设计要求预留的孔洞,而安装单位在安装中确实不需要,则该 孔洞由土建单位封堵。2.20.2.5 所有新开孔洞需要封堵和恢复的,必须达到“基建文明施工管理”中的有关规定。2.20.2.6 所有新开孔洞坚决不许用2.5磅以上大锤凿,100MM以内的薄壁孔洞,在凿孔前应先用“无齿锯”将周边切割整齐,楼板凿孔洞必须在板上板下同时切割整齐。开凿圆孔时必须用冲击钻先钻周边。2.20.2.7 土建、安装单位在施工中所需新开孔洞必须办理申请单,经监理公司和工程部同意,重要的需经设计部门认可,方可实施。2.20.3 254、新增设或减掉的基础、支墩及埋件的实施2.20.3.1 新增设或减掉的设备基础和其它基础,必须按设计部门签字认可的变更手续执行。2.20.3.2 所有的设备基础标高和螺栓孔洞的偏差不能超过规范规定的偏差,如果高低超出允许偏差值均由土建负责处理。2.20.4 加大文明施工管理力度,尽量避免或减少新开孔洞,改变基础,增减埋件等项目的发生。2.20.4.1 每个专业人员必须熟读图纸,理解设计意图,与有关专业人员紧密配合,认真核对图纸,使图纸上的问题出现在施工之前。2.20.4.2 如果发现能在专业之间解决的就在专业之间解决,专业之间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上报主任或总工。2.20.4.3 对新开孔洞的管理,255、必须高标准严要求,新开的孔洞就像预留的一样,位置准确,孔洞齐整。本办法由工程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21 施工通知、联络单签发制度2.21.1 在*风电工程建设期间,根据“监理合同”的要求,监理工程在工作中除重大问题必须正式行文有关单位外,一般问题可以以施工通知单的形式提出问题和改进措施,送交有关单位。2.21.2 对并不一定是设计施工问题,但作为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一些情况的看法,或提请施工单位注意,或只是作为建议提供有关方面参考,可以以施工联络单的形式,送有关单位。2.21.3 施工中各有关单位彼此之间需请示、联系、沟通、协商以及研究某一些问题时,亦可以用联络单形式,以便于书256、面留存、备忘、存档。2.21.4 为简化表格,施工通知单和联络单合二为一,使用时如为通知单,而划去“联络”二字;反之,勾去“通知”二字,详见“监理部通知、联络单”。该单凡涉及设计的事,则勾去施工单位中的“施工”二字,反之亦然。2.21.5 本单由监理工程师填写,由分管主任签发。2.21.6 通知、联络单的编号,原则上是按监理不同专业流水编号:设计方面的事,用设字,如设机、设电、设上等;土建施工的事,用土字;安装调试的事,用安字、调字。2.21.7 通知、联络单发出前,先登记,接受单位要签收,并注明日期。2.22 工程启动验收管理办法2.22.1 总则l 为提高风电机组建设质量和整体移交水平,加257、强工程启动调试管理工作,根据DLT5191-2004 *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和中国*集团公司,工程启动验收管理办法,结合*项目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l 本办法适用于风电工程。l 风电机组的启动试运及其各阶段的交接验收,必须经批准文件、设计图纸、设备合同、行业及国家颁发的有关火电建设的现行的法规、标准和规程等为依据。2.22.2 机组启动的组织和职责l 机组的启动试运一般分为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试生产三个阶段。l 在机组启动试运相关阶段开始前,应按启规要求成立启动验收委员会(以下简称启委会)和试运指挥部。l 应按(启规)要求,在分部试运开始前一个月组建试运指挥部。试运指挥部一般应从分部试运258、行开始的一个月前开始工作,办完移交生产手续自动停止工作。l 试运指挥部设总指挥一名,副总指挥若干名。试运指挥部总指挥由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兼任,副总指挥由建设单位与有关单位协商提出建议任职人员名单,由建设单位批准,报集团公司备案。试运指挥部机构设置和人员构成由总指挥与有关单位协商后任命。l 试运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a)全面组织、领导和协调机给启动试运工作。b)对试运中的安全、质量、进度和效益全面负责。c)审批启动调试方案和措施。d)启委会成立后,在主任委员领导下,筹备启委会全体会议,启委会闭会期间,代表启委会主持整套启动试运的常务指挥工作。e)协调解决启动试运中的重大问题。f)组织、领导、检查和259、协调试运指挥部各组及各阶段的交接签证工作。l 各工程项目必须在每台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组成启委会。启委会必须在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开始工作,办完移交生产手续自动停止工作。l 启委会高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和委员若干名,建设单位应与有关方面(包括电网调度管理部门)协商,提出启委会建议任职名单,由建设单位上报集团公司审批。l 启委会的主要职责是:a)在机组整套启动试运前,审议试运指挥部有关机组整套启动准备情况的汇报,协调整套启动的外部条件,决定机组整套启动的时间和其它有关事宜。b)在完成整套启动试运后,审议试运指挥部有关整套启动试运和交接验收情况汇报,协调整套启动试运后的未完事项,决定机组移交试生产260、后的有关事宜,主持移交试生产的签字仪式,办理交接手续。l 启委会一般召开两次会议1)第一次会议在整套启动前召开,会议主要内容是:a)听取并审议试运指挥部及设计、监理、调试、设备制造、生产等参建单位关于机组分部试运完成情况和整套启动准备情况和汇报;b)听取质监机构对机组整套启动前的质量评价意见;c)做出是否准予进入整套启动试运阶段的决定。2)第二次会议在整套启动试运结束后召开,会议的主要内容是:a)听取并审议调度单位、监理单位、试运指挥部和生产单位关于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阶段的情况汇报;b)听取质监部门对机组整套启动前的质量评价意见;c)听取并审议项目公司关于完成整改消缺和基建未完成项目的分工意见;261、d)正式明确机组进入试生产阶段的时间及其它事宜;e)办理移交试生产的签字手续;3)机组的启动试运及其各阶段的交接验收,应在试运指挥部的领导下进行。机组整套启动试运阶段的工作,必须由启委会进行审议、决策。2.22.3 机组启动试运l 机组的启动试运各阶段的条件、要求、工作内容和分工按启规和调试规定执行。机组启动试运各分阶段的验收评定按原电力工业部颁发的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进行。l 分部试运项目合格后,由施工、调试、建设、生产等单位及时进行验收签字。l 项目公司应积极协调电网调度部门,尽可能满足试运机组调试需要的启停和负荷变动。l 建设单位应积极协调供电部门,做好整套启动试运和试生产262、期间的电量计算。l 移交试生产一个月内,应由总指挥负责,向参加交接签字的各单位报送机组启动验收交接书和整套启动试运的工作总结。l 试生产结束后,试运指挥部试生产组应提交试生产工作总结;质监机构应提交试生产后的质量评价意见;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移交生产的验收签字;由总指挥负责,向参加交接签字的各单位报送机组移交生产的验收交接书和试生产工作总结。2.23 对项目监理部的管理办法2.23.1 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风电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明确监理作业程序和要求,规范监理工作程序,保证风电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并使监理工作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2.23.2 范围 本办法规定263、了风电工程监理工作的内容、方式、检查与考核。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对监理工作的管理。2.23.3 职责l 工程部负责对项目监理部的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对监理工作的管理和考核。l 安生部、计划部(计划、物资)、综合部等职能部门配合工程部做好监理管理工作,在各部门分管的职能范围内对监理工作进行监督管理。l 监理单位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电力行业、中国*集团公司及*有限公司的有关规定、标准及委托合同和监理规划,行使监理权力、履行监理义务,维护建设单位的合法权益,监理工作接受各职能部门的监督管理。2.23.4 管理内容与要求2.23.4.1 监理工作的奖励l 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264、投资达到项目法人要求的达标投产标准或工程获得省、部级优质工程奖;主体工程获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项目法人将按监理招标文件中的“附加协议条款”之规定给予奖励。l 在监理严格的管理下施工(调试)单位保证质量,准时、安全实现网络计划节点时,按照风电场的有关规定,项目法人将给予监理部相应的奖励。l 在监理工作中有显著成效,如对提高施工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有重大贡献时,项目法人将给予适当奖励。2.23.4.2 监理人员资质与素质l 进入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岗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持国家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按规定到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岗位证265、书。l 进入施工现场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必须具备与该工程施工阶段技术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知识、管理能力和具有单机1.5MW建设监理的工作经历(本工程对监理人员配备及其素质应符合招标文件的基本要求)。l 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理单位任职,如发现监理工程师兼任两个工程工作,则扣罚监理部3000元/人次,并保留要求监理部撤换相关人员的权利。l 监理人员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得与本工程项目有关的单位发生经营关系,不得从事超越监理合同规定权限外的活动,不得违反本条款扣罚监理部5000元/人次。l 当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监理合同履行监理职责,或者与设计、施工单266、位以及设备材料供应商串通给建设单位或建设工程造成损失的,视其情节轻重扣罚监理部10000元-30000元/人次,并有权要求更换监理人员、直到终止合同,且要求监理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l 当发现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有吃、拿、卡、要行为时,扣罚监理部500元/人次,当发现同一监理人员重复出现上述行为时,项目法人将要求监理部将该监理人员调出该现场,监理部须无条件执行。l 监理人员应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标准,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进行监理工作, 对工作要严肃认真,一丝不苟;尊重客观事实,准确反映建设监理情况,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妥善处理问题,每天至少巡视现场二次以上,发现监理工程师该到而不到现267、场、工作不负责任,影响正常验收工作,扣罚监理部500元/人次。l 监理人员不虚心听取建设方的意见、不接受监理主管部门的指导,应给予批评或警告,累计三次及以上,除扣罚监理部500元/人次外,将要求监理部将该监理人员调出该现场。l 监理单位应保证在现场的实际监理综合人月数与合同相符,发现监理综合人月数少于监理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所报的并经项目法人确认过的综合人月数的90%时,将按照实际低于90%的百分点,扣减总监理费(要求监理部按月提供考勤表)。4.23.4.3 管理工作考核要求l 监理项目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根据监理合同对建设工程进行监督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定期向建设单位报告有关268、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工程协调方面的工作,未执行本条款扣罚监理部500元/次。l 项目监理部进入现场后,应编制监理规划及编制监理细则,及时向项目法人及各参建单位进行报告和交底,未执行本条款扣罚监理部500元/次。l 及时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主要施工技术方案,参与审查施工单位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安全措施及年、季、月的施工进度计划、工程联系单等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未执行本条款扣罚监理部500元/次。l 认真复查承建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或乙供材料供货商)的资质条件、信誉及分包(供货)范围,并予以确认,发现对分包单位(或供货商)审查不严或出现人情交易将通报批评269、,出现后果者扣罚监理部5000元/次。l 监理部未执行有关会议精神或建设方的正常要求,考核监理部1000元/次。l 监理部未及时按照规定(或授权)主持工程调度会和其他专题会议,未及时签发相关会议纪要,定期编制监理月报等,考核监理部500元/次。l 监理单位应监督参建各方保证MIS按要求实施,信息录入达不到要求应给予处罚,考核监理部300元/月次。l 建设方独立检查到的施工单位问题,如施工单位受到处罚,监理应受到连带处罚,考核金额为施工单位考核额的20%。l 监理单位应协助项目法人处理工程变更、索赔及违约等事宜。未执行本条款扣罚监理部500元/次。l 监理单位应协助项目法人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270、资料,保证档案资料完整。未执行本条款扣罚监理部300元/次。.4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l 各施工、调试单位出现安全问题,监理部要受到相应的连带处罚,按施工单位罚款金额的20%考核。l 由于监理工程师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视情况对监理部进行考核,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l 现场安全文明不能达到要求,未按模块化、定置化管理要求进行,除考核施工单位外,考核监理部300元/次。l 监理、施工单位规章制度不健全,或监理监督、管理不严致有关制度未能有效执行,考核监理部300元/次。l 监理、施工单位安监人员不到位、安全责任制不落实,监理监管不力,考核监理部1000元271、/次。l 监理未按时主持召开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安全文明状况,未按时发布安全文明月报时,考核监理部300元/次。l 未能及时制止施工(调试)单位可能造成严重安全问题的任何违反规程、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行为时,考核监理部1000元/次;造成损失的,考核监理部2000元/次。2.23.4.5 质量管理l 监理应对工程质量进行全面的组织和策划,编制全面的质量控制计划并付诸实施,如对工程内在质量管理策划及控制不到位、监督及考核不力未达到工程质量考核目标,按问题的性质、原因和监理的责任对监理考核。l 监理应参加现场设备开箱检验,对施工现场所用的原材料、构件的质量进行检查,对材料检验与试件进行采样见证,发现无272、故不参与开箱检验及检查、见证,考核监理部300元/次。l 监理应复核主要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参加设备的施工现场验收,在现场和设备厂家代表联络并核定其是否满足规范设计要求,如因监理工程师把关不严致使劣质材料、设备进入工地,扣罚监理部5000元/次,造成后果的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l 监理应对重要的施工项目实施旁站监理,做好旁站记录。未执行本条款扣罚监理部300元/次。l 如发现在重点部位的见证点(W点)、停工待检点(H点)、旁站点(S点)应该有监理在场或应该有监理签名时,而没有在场,或未签名或签名不及时,考核监理部200元/次。l 监理应及时制止施工、调试单位可能造成严重质量问题的任何违273、反规程、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行为。未执行本条款考核监理部500元/次;如因以上原因造成损失的,考核监理部1000元/次。l 未做好工序交接检查工作,上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而进行下道工序,停工待检点未签字就进入下一道工序,考核监理部500元/次。l 工程土建分项工程优良品率未达到90以上、安装分项工程未达到98以上将相应考核监理部3000元/项。l 由于监理工程师玩忽职守,造成重大质量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视情况对监理部进行考核,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2.23.4.6 进度管理l 监理部应建立P3进度管理组织机构,组建监理部P3管理网络,配备专职的P3进度管理人员,以保证P3274、进度计划管理工作的进行。未按要求执行,考核监理部1000元。l 监理部应按照项目法人确定的里程碑工期及控制计划,综合考虑设计、供应、施工及调试等影响进度的各种因素,编制和组织审核工程一、二网络进度计划并进行控制,计划编制应确定工程关键路径,制定实现关键路径的保证措施,适时控制各关键工序完成的时间,确保关键路径上的工序按时完成。未按要求执行,考核监理部5000元。l 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承包商依据一、二级网络计划编制三、四级网络进度计划,并进行仔细审核,合理调整,纠正偏差,使其完全符合里程碑工期。由于监理对计划审核不认真,使进度计划不能投入运行,考核监理部2000元。l 随时盘点工程进度,对造成工275、程进度滞后的原因进行分析,提出改进意见与建议。加强对施工单位人力配备、机具的使用监督,对施工组织不力、进度失控的单位,督促其调整资源配置和改进施工组织。进度严重拖延时,发出监理警告、进行相应考核,直至建议项目法人更换承包商。由于监理监督执行不力,出现里程碑或一、二级计划节点滞后,除对施工单位进行考核外,按5000元/点、3000元/点、2000元/点对监理部进行考核并责成其拿出相应补救措施。l 监理单位应根据施工图交付进度的实际情况,及时组织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协调现场工代到位使设计工作满足工期要求。未按要求执行,考核监理部1000元。l 合理组织阶段质量验评和见证点、停工待检点和旁站点的见276、证检查及旁站工作,保证下道工序顺利进行。未按要求执行,考核监理部500元。l 协助建设方做好设备材料供应工作,使加工、订货进度满足工期要求。同时督促承包商做好其自行加工、订货物资的供应工作。未按要求执行或未按时反馈信息,考核监理部500元。l 适时组织工程的验收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及时处理验收遗留问题。协调各方关系,控制调试进度。未按要求执行,考核监理部500元。2.23.4.7 投资管理l 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商的工程量报表进行审核,核减虚报与不实部分,未按要求执行,考核监理部1000元/次,并给予通报批评。l 监理工程师应认真审查承包商的工程预(结)算书,复核工程结算,并提出监理意见。未按要求277、执行,考核监理部1000元/次。l 严格控制工程设计变更,认真组织图纸会审。因图纸会审不严密,导致设计变更发生,按单项考核监理部,设计变更50万元以上,考核监理5000元/项;设计变更50万元以下,考核监理2000元/项。2.23.5 其他未尽事宜按相关标准及惯例协商解决。2.23.6 本管理办法由*有限公司工程部负责解释。2.24 机组达标投产考核办法2.24.1 总则l 为了认真贯彻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持续健康地开展风电机组达标投产工作,根据中国*集团公司机组达标投产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l 考核目标:达标投产的分期考核分不低于85分,平均考核分实现9278、0分以上的目标。l 本制度适用于风电工程。2.24.2 达标投产组织机构l 达标组织机构u 达标领导小组:待定u 达标办公室:待定u 专业考核组:分安全管理组、质量与工艺组、调整试验组、技术指标组、工程档案组、综合管理组六个专业考核组。专业考核组成员由有限公司聘请。u 受检单位:参建的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生产、物资等单位。l 达标检查时间根据“过程达标”要求从招标签订合同就开始抓达标,本达标检查时间为三种:u 工程过程进行中的达标检查(按季度进行)。u 单一合同项目完成后的达标检查。u 整套投产3个月内的达标投产申报检查。2.24.3 考核办法u 达标办公室依据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279、1年版)并结合工程实际特制定考核细则。u 分项目、分阶段达标检查的“考核细则表”根据考核对象(项目、范围)不同,依据总的考核细则由达标办公室负责制定奖罚办法。u 分项考核分85分或平均考核分90分者,由*有限公司进行处罚;分项考核分90分者,由*有限公司进行奖励。u 量化的考核指标必须严格按本标准办公室的条件统计填报。瞒报、虚报指标者应加倍扣分,情节严重取消达标投产资格。第三章 工程工期管理1 工期管理主要依据性文件1.1中国*集团公司工程进度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17号1.2中国*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目标考核办法*集团制(2005)21号1.3中国*集团公司管理界面1.4中国*集团公司工程280、项目经济活动分析实施办法*集团制200515号2 总则2.1 工期科学合理、计划协调统一、施工调度得力、进度均衡正点;除批准的计划调整外,按照考核工期按时或提前投产。项目公司上报的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得到省公司、集团公司审批日期即作为考核工期的起始日期;2.2 项目公司应建立工程项目的项目划分结构和工作分解结构,作为工程项目工作分解与计划编制的标准。进度计划按统一的工作分解结构进行分级编制和控制;2.3 进度计划级别分为:里程碑进度计划、一级进度计划、二级进度计划。3 职责3.1 项目公司3.1.1 负责建立和完善进度管理制度,组织建立组织管理机构,落实岗位责任;3.1.2 负责里程碑计划的编制、281、一级进度计划的编制、二级进度计划的审批;3.1.3 负责计划计划的实施、控制、检查、调度、盘点和修订;3.1.4 负责审批月度进度计划;3.1.5 每月组织召开月度调度会;3.1.6 参加集团公司召开的月度视频会和季度视频经济分析会;3.1.7 每周参加工程协调会,检查工程进度,协调解决问题,进行工程调度;3.1.8 每周向上级单位上报工程信息简报;3.1.9 每月上报工程月报;3.2 工程监理承包商3.2.1 负责里程碑计划、一级进度计划、二级进度计划的控制、检查和协调;3.2.2 负责二级进度计划的审核;3.2.3 负责月度施工计划的审核;3.2.4 负责各项进度计划的周盘点、月盘点;3.282、2.5 组织每周调度会,并对上周进度情况进行评价,对下周进度做出要求;3.3 施工承包商:3.3.1 负责二级进度计划的编制、组织实施、检查、盘点和修订,负责三、四级进度计划的编审批、实施、控制和调整。3.3.2 负责编制月度施工计划,每月25日前报监理承包商审核,项目公司批准,每月28日前将次月施工计划发到各施工单位实施;3.3.3 每月向监理承包商报工程月报。4 工期管理的主要内容4.1 建立、健全和修订工期管理制度;4.2 建立组织管理机构,明确岗位职责,建立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工作联系,及时协调和解决进度控制中存在的各种问题;4.3 进行进度计划的编制、审核、批准、发放、组织实施、控制、283、协调、检查、分析、盘点和修订;4.4 建立进度控制过程中各参建方的日常联系和定期调度会议制度:4.5 可根据工程开展情况,每天召开一次的小范围的现场协调会:由监理部组织,现场协调管理由总监(或副总监)主持,工程部参加,各承包商必须派主管生产的副职或工程部主任参加、设计承包商参加。4.6 周调度会议:每周一次的调度会议由建立承包商主持,监理部、各承包商现场负责人参加,设计承包商参加,项目公司工程部主任参加,各单位将重大问题提前2天报项目部工程部。4.7 月度调度会:项目公司主管领导主持会议,项目公司总经理参加,部室主任参加,参建单位现场主管领导参加,各单位将有关问题的书面材料提前5天报项目公司工284、程部;4.8 参加集团公司主持的月度调度会议和季度经济分析会,并按时上报工程月报和季度经济分析报告。5 工期检查与考核5.1 各参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的工期完成相应的工作任务,视情节给予100010000元经济处罚;5.2 各参建上报的工期不合理,每项考核1001000元。6 附录6.1 里程碑进度计划、一级进度、二级进度计划编制、审批和调整工作流程图6.2 工期管理流程YNNY开始一级进度计划编制审核批准二级进度计划编制批准否?审核批准批准否?组织实施数据更新、汇总、分析结束录入知识库项目公司省公司各承包商项目公司监理审核图1 一、二级进度计划编制、审批、实施和调整工作流程工程部协调年度 资本285、问题计划 金合同工期计划部财务部工程部工程部集团公司职责项目公司职责管理流程开工阶段建设过程初设阶段进度盘点审批一级网络进度计划一至三级网络进度计划网络计划调整落实合同工期确定合同工期审批一级网络计划调整上报调整意见每年12月底前编报提出初步意见审批里程碑进度调整编报审核汇总年度进度计划审批初步设计计划部资金计划和资本金里程碑进度计划新开工和投资计划审批 落实 落实财务部项目建设工期计划第四章 工程质量管理1 引用文件1.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1.2 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办电(2006)286、8号公告1.3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国发199241号文1.4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916号文1.5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电建质监200552号1.6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1.7 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 第1部分:土建工程DL/T 5210.1-20051.8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2005年版1.9 *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1.10 1.11 中国*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集团制200592号1.12 *有限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实施细则2 287、职责2.1 项目公司职责2.1.1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工程建设,开工前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2.1.2 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适合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实施办法。2.1.3 依法通过招标选择勘测、设计、施工、监理、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通过对投标单位进行严格的资质、业绩审查,确保承包商的质量保证能力符合要求。2.1.4 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文件中,明确质量标准以及合同双方的质量责任,建立相应的质量保证金制度。2.1.5 向有关的勘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提供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原始资料,并确保原始资料真实、准确、齐全。2.1.6 监督设计、监理、施工和调试等单位组织288、落实在合同中承诺投入本工程的技术力量、设备和人力等资源。2.1.7 做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组织日常质量检查、验收;对各参建单位的质量工作进行考核、奖惩。2.1.8 根据工程规模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抽检、复核承包商上报的试验数据或其它必须核查的数据。2.1.9 组织或委托专门机构负责设备监造、出厂验收和设备运输监督。2.1.10 积极配合工程安全鉴定、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上级单位、咨询专家单位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向上级单位、质监总站或中心站报告工程质量情况。2.1.11 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按规定及时上报质量事故情况。2.1.12 每个合同项目完成后,289、及时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组织或参与工程各阶段验收、竣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投入使用。2.1.13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与工程质量事故档案,并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2.1.14 按照集团公司达标投产和创一流的有关要求,及时组织实施自查、自验工作。3.4.15 建立技术监督和计量管理体系,并保证其有效运行。2.2 监理单位职责2.2.1 建立、健全有效的质量监理管理体系。2.2.2 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2.2.3 审核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2.2.4 组290、织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2.2.5 签发经业主批准的设计变更。2.2.6 组织检查进场的材料和设备。2.2.7 签发质量签证。2.2.8 负责按规定监督与控制设计和施工质量,定期编写质量报告。2.2.9 协助项目公司进行施工、调试等单位资格审查。2.2.10 按合同规定组织或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2.2.11 建立、健全工程监理档案。2.3 勘测、设计单位职责2.3.1 建立、健全勘测、设计质量管理体系。2.3.2 按批准的设计任务书中的设计标准确定工程采购合同条款和技术规范中的质量要求。2.3.3 按合同规定,保证供图291、的进度和质量。2.3.4 按有关规程、规范和设计合同要求,开展施工地质预报和地质资料编录工作,根据现场施工试验或开挖揭露的地质条件,做好现场跟踪设计。2.3.5 收集施工反馈信息,检查现场地质、施工成果是否符合设计假定、设计要求,对存在的问题向项目公司或监理单位反映意见和提供技术支持。2.3.6 进行设计交底。2.3.7 按合同关规定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2.3.8 建立健全设计文件和图纸档案。2.4 施工单位职责2.4.1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管理制度。2.4.2 在工程开工前完成质量计划编制,在施工组织292、设计中,制定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2.4.3 建立、健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含临时工)的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特殊技术工种应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并报监理单位备案。2.4.4 对分包单位及使用的临时工进行管理和监督,并对其承担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2.4.5 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件或设计图纸有差错的,应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2.4.6 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293、用。2.4.7 按规定组织内部的质量检查验收工作。2.4.8 定期向项目公司和监理单位报告质量管理情况和工程质量状况。2.4.9 按合同规定参加工程质量检查、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和处理、工程验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鉴定和质量监督检查工作。2.4.10 对建设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返工或返修。2.4.11 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档案,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2.5 调试单位职责2.5.1 建立、健全调试质量保证体系2.5.2 编制调试大纲,并在其中明确保证质量的技术措施。调试大纲须经省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必要时经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门审查后实施。2.5.3 必须按照调试规程、调试工作技术标准294、调试大纲进行调试,对调试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保证机组分部、分系统和整套启动调试质量。2.5.4 参加工程验收工作,及时提交调试报告(总结)。2.5.5 建立、健全调试工作档案,保证档案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 质量管理内容3.1 一般要求3.1.1 项目开工前,项目公司应建立质量管理体系,确定质量目标,健全质量管理、质量验收及评定、见证取样、设备监造等制度,质量责任人到位。3.1.2 按照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暂行)(2005版)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区(省、自治区、直辖市)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申办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制定本工程的质量监督实施计划,成立现场质295、量监督站。3.1.3 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和“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涉及*场)重点要求”的实施计划,并发布执行。3.1.4 审查并批准监理公司结合工程特点,在监理规划大纲的基础上编制完成的质量监理实施细则。3.1.5 组织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参建单位按照中国*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办法(2005版92号)及*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DLT5191-2004确定工程质量验评范围。3.1.6 发布包括隐蔽工程验收、不合格项处理、设备缺陷管理、特殊过程控制、监视和测量装置监控、质量事故处理、工程质量验收、工程质量考核等主要内容的管理规定。3.1.7 参建各方按月、季、296、年定期进行工程质量分析。总结分析:工程项目的质量(验评)情况;主要质量问题、质量事故发生的情况、原因及处理结果;质量管理、质量监督方面的情况。3.1.8 在项目准备阶段,建立“创优”领导小组,确定创优目标,策划并编制“创优”规划,制定“创优”实施细则并在工程建设中贯彻落实,工程竣工后申报相应称号(比如行业优质奖工程)的工程。3.2 质量监督检查3.2.1 风电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包括:土建工程(风机基础浇筑、箱变基础浇筑、中控楼基础浇筑、道路的施工)、风机的安装、但台风机组并网试运前、机组整套试运后、工程验收移交生产后阶段性检查。3.2.2 阶段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按自查、预监检和正式监督检查三个步297、骤。3.2.3 自查:由工程质量监督站督促工程建设、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单位按照电力建设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简称“大纲”)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符合要求后书面报工程质监站,并申请预监检。3.2.4 预监检:由工程质监站负责组织建设、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单位按照“大纲”行全面检查。检查完毕对工程质量作出客观、公正、恰当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整改,整改完毕经监理单位确认且形成管理闭环资料后,由工程质监站提前7天向中心站提出正式监督检查的书面申请,同时工程建设各责任主体认真准备相应的书面汇报材料。3.2.5 正式监检:中心站接到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申请后,在7天内组织相关专业质监298、工程师组成检查组,按“大纲”要求对质量行为、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工程实体质量、技术文件、资料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样,并核查预检中提出的整改项目。3.2.6 检查一般采取大会听取汇报后,分专业组以查阅资料、座谈询问、现场查看、抽查实测等方法进行。3.3 质量检查、验收 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检查,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三级进行。每一级检查,又分为施工准备检查、施工过程检查和验收签证检查。 施工准备情况的检查由监理单位负责组织进行。开工前,监理单位应对有关作业指导文件进行审批,对图纸、材料、设备、机具、场地、劳动力等施工组织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复检,检查合格后方可下达开工令。3.3.3 施工单位要强化299、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各个工序的质量检验,对各个工序实施班组、作业队(工地)、项目部三级检查制度,规范检验、记录、签字程序,上一工序质量不合格不得进入下道工序。监理单位应以分项工程(单元工程)为基础、以工序控制为重点,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3.3.4 一般分项(单元)工程的质量检验由施工单位的质检部门组织进行,并报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对施工及检验记录不齐全、整理填写不规范的,监理单位有权拒绝验收,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属于隐蔽工程、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分项(单元)工程,施工单位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一般提前24小时通知监理单位,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施工、设计、地质等各方代300、表共同检查评定。监理单位签署质量结论时,应认真考虑勘测设计等单位的意见。 分部工程应在其所有下一级工程全部完成并经检验合格的基础上,由施工单位进行一次系统的整体检查后,报监理单位组织联合检查。设计、施工、建设等单位均应在分部分项验收签证上签字并签署意见,监理单位签署验收结论。 设备安装调试要按规定做好交接验收工作,严格“一卡五方”验收制度,确保分部试运、分系统试运和整套启动试运质量。 项目的分阶段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阶段性的验收按批准的“验评范围划分表”执行;机组的启动试运和竣工验收按中国*集团公司火电机组启动验收管理办法执行。3.4 质量事故 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建设管理、设301、计、施工、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工程使用寿命和正常运行,需返工或采取补救措施的,统称为工程质量事故。工程质量事故按对工程的耐久性、可靠性和正常使用的影响程度,检查、处理事故对工期的影响时间长短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分为一般质量事故、较大质量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四类。工程质量事故的报告3.4.2.1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当事方应立即报告项目公司、监理单位;3.4.2.2 项目公司负责向省公司、质量监督机构报告质量事故,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由省公司报集团公司。较大及以上事故,在事故发生后l天内报告事故概况,15天内报告事故详细情况(包括发生302、的时间、部位、经过、损失估计和事故原因初步判断等);事故调查处理完成后1个月内,报告事故发生、调查、处理情况及处理结果;事故处理时间超过2个月的,应逐月报告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一般质量事故可在定期的工程质量报告或在年终工程质量总结中说明。3.43 当质量事故危及施工安全,或不立即采取措施会使事故进一步扩大甚至危及工程安全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并立即上报。项目公司应立即组织监理、设计、施工等单位和有关专家进行研究,提出临时处理措施,避免造成更为严重的后果。3.44 事故调查应查清事故原因、主要责任单位、责任人,并遵循“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主要事故责任者和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补救303、和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的原则。项目公司、监理、设计和施工单位应对事故经过作好记录,并根据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录像,进行必要的检查、检测,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依据。 事故处理方案.1 一般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批准后实施。.2 较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造成事故的单位提出(必要时可委托设计单位提出),报监理单位审查,项目公司批准后实施。.3 重大及特大事故的处理方案,由项目公司委托设计单位提出,项目公司组织专家组审查批准后实施,必要时由上级部门组织审批后实施。3.4.6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完成后,项目公司应组织有关单位(必要时聘请专家参加)对处理情况进行检测、检查,并做出结论。3.4.7 事故责任3.4.7.1 质量事故责任的认定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的责任单位,将在集团公司系统内进行通报并追究相关责任。3.4.7.2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造成损失的,责任方应按合同规定承担违规责任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3.4.7.3 工程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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