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科技公司财务出纳备用金及报销管理制度2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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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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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子科技公司财务出纳、备用金及报销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总则制定本制度的目标:本制度适用范围:所有目前xx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所有人员。本制度的有效期:当有一名以上的管理部人员提出需要修改本制度时,召开公司会议,由管理部讨论决定是否对本制度做出调整或废除。在其他情况下,本制度有效。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财务部门/人员的职能是:(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2、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七)积极配合公司相关人员的工作,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第三条 公司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监督工作人员组成。目前只设代帐会计和现金出纳、监督。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出纳会计兼任承担。监督人员暂由管理部人员兼任。第四条 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第五条3、 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公司的下列工作:(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四)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六条 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公司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公司参谋4、;(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四)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七条 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帐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总经理签字后,方可生效;(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帐、报帐工作;(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帐务处理;(七)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八条 监督的主要工作职责是:(一)监督公司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5、活动及其经济效益;(二)详细核对公司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三)审阅公司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四)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公司的经济行为;(五)针对公司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六)完成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交付的其他工作。第二章 总体管理制度第一条 会计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二条 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第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6、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第四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管理部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第五条 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第六条 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第七条 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第八条 财务审计每季一次。审计人员根据审7、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总经理;第九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第十条 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帐、主管),由总经理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第十一条 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第十二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第十三条 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管理部专人监交。第三8、章 出纳制度第一条 出纳主要工作职责(一) 在管理部领导下,按照国家财会法规、公司财会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办理提取和保管现金,完成收付手续和银行结算业务;(二) 根据审核无误的手续,办理银行存款、取款和转帐结算业务;登记银行存款日记帐;及时根据银行存款对收单,在月末作出相应调整,做到银行对帐单相符;(三) 登记现金和银行日记帐,做到月结日清,保证帐证相符、帐款相符、帐帐相符,发现差错及时查清更正;(四) 认真审查临时借支的用途、金融和批准手续,严格执行市(县)内采购领用支票的手续,控制使用限额和报销期限;(五) 正确编制现金、银行的记帐凭证,及时传递给财务登帐(此条暂不实施);(六) 配合对应9、收款的清算工作;(七) 严格审核报销单据、发票等原始凭证,按照费用报销的有关规定,办理现金收支付业务,做到合法准确、手续完备、单证齐全;(八) 核算人事部提供的薪金发放名册,按时发入公司职工的工资、奖金;(九) 负责及时、准确解缴各种社会统筹保险、公积金等基金的工作;(十) 负责妥善保管现金、人价证券、有关印章、空白支票和收据,做好有关单据、帐册、报表等会计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十一) 负责掌管公司财务保险柜(此条暂不实施);(十二) 完成管理部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二条 为便于零星支付起见,设立备用金,采用定额制,其额度由总经理核定,暂定为2000元,备用金由出纳经管;第三条 零用款项的支10、付,出纳凭“付款凭单”付款,此项单据是否符合规定,出纳应负责审核;第四条 备用金的拨补应由出纳向总经理申请,批准后凭“支票申请领用单”按支票管理规定实施现金支票领用现金的操作;第五条 除备用金外,本公司一切支付,由经手人报会计审核后,根据原始支付凭证编制“付款凭单”,呈总经理核定后交由出纳确认,确认后凭“支票申请领用单”按支票管理规定实施支票支付的操作;第六条 出纳根据经总经理核准的“支付凭单”,办理现金、支票的支付,登记及移转;第七条 所有“支付凭单”应由出纳严格审核其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先查询后始能支付;第八条 出纳人员对各项货款及费用的支付,超过5011、00元的,应将本支票或现金直接交付受款人或厂商,本公司其他人员不得代领,如因特殊原因必需由本公司人员代领者,需经总经理核准;第九条 本公司一切支付,应以处理妥善的发票或凭证为依据,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者原则上均应予拒绝;特殊情况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十条 所有支付事宜,经手人必须在发票或凭证上签字,写明人员、事由、项目名称;第十一条 出纳在记帐时,涉及有明确项目的费用时,必须写明项目名称;第十二条 本公司各项支出的付款日期如下:(一)国内采购货品的付款,每月25日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顺延),但以原始凭证经核准后于付款日前5日送达会计部门者为限;(二)一般费用的付款:经常发生的费用,仍以12、前项期限办理,内部员工费用,每天支付的,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三)薪资的付款:1.职员每月25日。2.实习生、按日记工资者:分10日、25日两次。第十三条 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支付款项者,需知会出纳登记,填写“暂支单”,交由总经理批准后,再予支付;管理部人员在1000元以下的同前处理,超过1000元的需直接向总经理申请;第十四条 工资的支付,应由出纳根据考勤表编制“员工工资表”,于付款期限前一日送交会计部门;第十五条 业务部门收到货款后,应将其中所收货款解缴出纳,出纳应将解缴凭证送交会计部门;第十六条 出纳除了在纸质的现金记帐本上登记款项外,必须同步在电子版的出纳帐表单中登记同步;第十七13、条 出纳负责新进员工的社保登记办理事宜,在试用期满前一周内办理;附图1:付款流程附图2:暂支流程附图3:报销流程第四章 备用金制度第一条 公司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职员工资、津贴、奖金;(二)个人劳务报酬;(三)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四)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五)市场部日常运营经费;(六)行政管理部日常运营经费,包括清洁费、车辆维护、办公用品、设备维修等;(七)总经理批准的其他开支。结算起点定为100元,结算规定的调整,由总经理确定。第二条 除上述第一条外,财务人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备用金限额50%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会计审核,总经理批准后支付现金14、;第三条 公司固定资产、劳保、福利及其他大型工作用品必须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第四条 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备用金限额为2000元。超额部分应存入银行;第五条 财务人员支付现金,可以从公司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银行存款中提取,不得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因特殊情况确需坐支的,应事先报经总经理批准。第六条 财务人员从银行提取现金,应以“付款凭单”向出纳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在出纳处登记日期、用途、项目名称、金额、银行帐号,领用人在现金领用簿上签字备查;银行回单交由出纳保存;第七条 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以“付款凭单”向出纳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提取。在出纳处登记日期、用途、15、项目名称、金额、银行帐号、还款期限,领用人在现金领用簿上签字备查;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当月工资中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管理部人员须出具借条;第八条 公司财务人员支付(包括公私借用)每一笔款项,不论金额大小均须总经理签字。总经理外出应由财务人员设法通知,同意后可先付款后补签;第九条 员工工资由财务人员依据总经理办公室及各部门每月提供的核发工资资料代理编制职员工资表,交主管副总经理审核,总经理签字,财务人员按时放款,当月发放工资,填制记帐凭证,进行帐务处理;第十条 无论何种汇款,需以“付款凭单”向出纳申请,由总经理批准后进行。在出纳处登记日期、用途、项目名称、金额、银行16、帐号,经手人在汇款登记簿上签字备查;财务人员须保存、审核汇款回单,会计须审核有关凭证;第十一条 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逐笔记载现金支付。帐目应当日清月结,每日结算,帐款相符。第五章 报销制度第一条 符合第四章第一条的,凭发票、差旅费单及公司认可的其他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经手人签字,填写费用报销单或外埠出差费报销单,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出纳支付现金;第二条 发票及报销单报销需填写费用报销单,出纳审核金额数量无误后,交总经理批准后,经手人签字,出纳实施现金支付或支票支付;会计审核,填制记帐凭证;第三条 差旅费及各种补助单(包括领款单),填写费用报销单或外埠出差费报销单,出纳审核时间、天数、项目17、无误,交由总经理签字,实施付款,月底统一交会计办理记帐和核算手续;第四条 差旅费必须在出差报销单上写明时间、事由、起始地点等必要信息;第五条 管理部人员报销,填写费用报销单或外埠出差费报销单后,直接交由总经理审核签字后,交出纳付款,月底统一交会计办理记帐和核算手续;第六条 对于事由不清或金额不清或经手人不清的事务不予报销;第七条 对于超过事务发生时间三个月的不予报销;第八条 交通工具选择规定:(一) 普通情况下应该选择火车、公交车、地铁、轨道交通,本市内外出一般不予报销出租车费;(二) 事务紧急的,经上级主管同意,可选择出租车、飞机;(三) 距离500公里以内的一般不予报销飞机票。第九条 住宿18、选择规定:一般情况下,出差住宿由公司指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住宿地的,需由公司管理部批准后进行。第十条 出差伙食一般情况下不予报销,市场人员视具体情况而定;第六章 支票制度第一条 支票由出纳员保管。支票使用前需以“支票申请领用单”向出纳申请,经总经理批准盖章后,在出纳处登记日期、用途、支票号码、金额、银行帐号,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第二条 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出纳核对(购置物品由总务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要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注销。出纳员统一月底提交给会计,由会计编制凭证号入帐;第三条 财务人员月底清帐时,未完成报帐手续的支票,19、凭支票领用簿登记信息转应收款,发工资时从领用工资内扣还,当月工资扣还不足,逐月延扣以后的工资,领用人完善报帐手续后再作补发工资处理;(此条暂不实施)第四条 对于报销时短缺的金额,财务人员要及时催办支票领用人完善保障手续;凡一周内收入款项累计超过10000元或现金收入超过5000元时,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凡与公司业务无关款项,不分金额大小由承办人文字性报告总经理。第五条 凡500元以上的款项进入银行帐户两日内,会计或出纳人员应文字性报告总经理;第六条 凡开具后需作废的支票,报出纳在支票领用簿登记后,交由总经理处理。第七章 项目预决算制度第一条 预算(一) 项目合同签订后,由财务部门20、与项目经理一起进行项目预算,给出项目预算表;(二) 项目预算表在公司管理部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签发,财务部留存;(三) 项目实施过程中,财务部门定期核算项目财务状态,给出项目预算偏差报告和预警;(四) 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影响预算时,由项目经理提出,公司管理部讨论通过后,可修正项目预算表;(五) 项目预算应该包括但不限于:开发成本,商务成本,差旅费,材料费,培训费,团队建设费,管理费用分摊部分,实施费等;第二条 决算(一) 项目验收通过后,由财务部门与项目经理一起进行项目核算,给出项目核算表;(二) 项目核算表在公司管理部讨论通过后,由总经理签发,财务部留存;(三) 项目核算后,与预算的偏差度量21、数据,作为项目组人员的绩效考核重要指标,进而影响项目奖金和绩效工资。年薪制的人员影响年终提成比例;(四) 日常支出部分数据来源为出纳在平时记录电子出纳帐时,通过电子表格记录费用发生项目名称的方法来提供。第八章 薪酬制度第一条 总体思路按照公司经营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他有关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总体原则(一) 按照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原则,坚持工资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实际收入增长幅度不超过本公司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二) 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特点,建立起公司规范合理的工资分配制度;(三) 以员工岗位责任、劳动绩效、劳动22、态度、劳动技能等指标综合考核员工报酬,适当向经营风险大、责任重大、技术含量高、有定量工作指标的岗位倾斜;(四) 构造适当工资档次落差,调动公司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第三条 年薪制(一) 适用范围:1.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管理部人员;2. 下属法人企业高层管理人员;3. 其他人是否适用,由董事会决定。(二) 工资模式:公司经营者与其业绩挂钩,其工资与年经营利润成正比。年薪=基薪提成薪水(经营利润提成比例绩效考核分)1. 基薪按月预发,根据年基薪额的1/12支付;2. 提成薪水,在公司财务年度经营报表经审计后核算;3. 具体提成比例由董事会决定。(三) 年薪制绩效考核分可与资产增值幅度、技术进步23、产品质量、环保、安全等指标挂钩,进行综合评价;(四) 年薪制须由董事会专门作出实施细则。第四条 正式员工工资制度(一) 适用范围: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二) 工资模式,采用结构工资制:员工工资=基础工资绩效工资全勤工资 工龄工资各种津贴1. 基础工资:(1)参照当地职工平均生活水平、最低生活标准、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和各类政策性补贴确定;(2)公司基础工资分为各个等级序列,参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2. 绩效工资:(1) 根据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确定基础标准;(2) 根据各部门工作任务、经营指标、员工职责履行状况、工作绩效考核结果确立;(3) 绩效考评由管理部统一进行,24、与经营利润、销售额、特殊业绩、贡献等指标相联系;(4) 绩效工资实际发放数额与绩效考评指数有关,下不设底,上不封顶。3. 工龄工资:(1) 按员工为企业服务年限长短确定,鼓励员工长期、稳定地为企业工作;(2) 工龄工资根据工龄长短,分段制定标准,区分社会工龄、公司工龄;(3) 工龄工资标准参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4. 各种津贴。(1) 包括有交通津贴、伙食津贴、租房津贴、加班补贴等;(2) 各类津贴见公司补贴津贴标准。(三) 关于基础工资:1. 基础工资标准的确立、变更。(1) 公司岗位工资标准经董事会批准;(2) 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变化,可以变更岗位工资标准。2. 员工基础工资核定:员工根据聘25、用的岗位和级别,核定岗位工资等级,初步确定岗位在同类岗位的下限一级,经1年考核,再调整等级;3. 员工岗位工资变更。根据变岗变薪原则,晋升增薪,降级减薪。工资变更从岗位变动的后1个月起调整。(四) 关于奖金:1. 年终奖金:(1) 由财务部向工资管理人员提供各部门、子公司、分公司年度完成利润的经济指标数据;(2) 由行政部向工资管理人员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3) 员工个人给出自评绩效分;(4) 由公司管理部及相关项目经理人员提供各下属员工的绩效分,与个人自评分一起,经过公司各级会议讨论通过,得出最终绩效评分;(5) 工资管理人员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26、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年终奖金的计算数额;(6) 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2. 项目奖金:(1) 由财务部向工资管理人员提供项目核算后的实际利润数据;(2) 由行政部向工资管理人员提供各部门员工的出勤和岗位职责履行情况记录;(3) 员工个人给出自评绩效分;(4) 由公司管理部及相关项目经理人员提供各下属员工的绩效分,与个人自评分一起,经过公司各级会议讨论通过,得出最终绩效评分;(5) 工资管理人员依据汇总资料,测算考核出各部门员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绩效,确定每个员工项目奖金的计算数额;(6) 考核结果和奖金计划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发放奖金。3.奖金的发放,可与工资一同或分27、开发放;4. 奖金考核标准见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5. 奖金通过隐密形式发放。(五) 关于工龄工资。1. 员工1年内实际出勤不满半年的,不计当年工龄,不计发当年工龄工资;2. 试用期不计工龄工资,工龄计算从试用期期满起算。(六) 其他注意事项。1. 各类假期依据公司请假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2. 各类培训教育依据公司培训教育管理办法,决定工资的扣除;3. 员工加班、值班费用,按月统计,计入工资总额;4. 各类补贴、津贴依据公司各类补贴管理办法,计入工资总额;5. 在工作中表现杰出、成绩卓著的特殊贡献者,因故能晋升职务的,可提高其工资待遇,晋升岗位工资等级。第五条 非正式员工工资制(一) 适用28、范围: 订立非正式员工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实习生、试用期员工、外单位借调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二) 工资模式: 简单等级工资制。见非正式员工工资标准表;(三) 工资管理人员需会同行政管理部、财务部对非正式员工的工作业绩、经营成果、出勤、各种假期、加班值班情况汇总,确定在其标准工资基础上的实发工资总额;(四) 非合同工享有的各种补贴、津贴一并在月工资中支付。(一) 公司考虑物体上涨因素,定期或不定期调整物价补助金。第六条 其他(一) 公司每月支薪日为25日;(二) 公司派驻下属企业人员工资由本公司支付;(三) 公司短期借调人员工资由借用单位支付;(四) 以上工资均为含税工资,根据国家税法,由公司29、统一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五) 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实行,解释权在董事会。第九章 奖惩方式第一条 凡违反上述规定的,由财务人员记录并报总经理批准,酌情进行绩效惩罚和经济惩罚;第二条 严重违反上述规定,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公司可依法追究其责任,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情节严重的,可作辞退处理;第三条 对举报他人违反规定行为或以自身行为替公司挽回或预防损失的,公司可酌情予以现金奖励;第四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财务人员予以警告并扣发本人月薪13倍:(一)超出规定范围、限额使用现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库存现金金额留存现金的;(二)用不符合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的;(三)未30、经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资金(包括现金)或支付款项的;(四)利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的;(五)未经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范围和限额坐支现金的;(六)保留帐外款项或将公司款项以财务人员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的;(七)违反本规定条款认定应予处罚的。第五条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财务人员应予解聘:(一)违反财务制度,造成财务工作严重混乱的;(二)拒绝提供或提供虚假的会计凭证、帐表、文件资料的;(三)伪造、变造、谎报、毁灭、隐匿会计凭证、会计帐簿的;(四)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或虚报冒领、骗取公司财物的;(五)弄虚作假、营私舞弊,非法谋私,泄露秘密及贪污挪用公司款项的;(六)在工作范围内发生严重失误或者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七)有其他渎职行为和严重错误,应当予以辞退的。第十一章 附则第一条 本规定由管理部负责解释;第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