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公司行政信息化财务审计监察管理制度482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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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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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地产公司行政信息化、财务审计监察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四部分 财务43.财务管理制度(-00401-) 144.成本管理规定(-00402-) 1345.资金管理规定(-00403-) 2846.债权管理规定(-00404-) 3647.司法清欠提成办法(-00405-) 4348.企业担保管理规定(-00406-) 4649.差旅费管理规定(-00407-) 4950.公务借款规定(-00408-) 5451.罚款收缴规定(-00409-) 5752.内部单位间拨付工程款的规定(-0042、10-) 5953.员工出资贷款管理规定(-00411-) 61第五部分 信息化54.协同管理平台管理规定(-00501-) 6355.网站管理规定(-00502-) 6656.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管理办法(-00503-) 7157.P3E/C企业项目管理系统运行控制管理规定(-00504-) 7358.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制度(-00505-) 7659.信息设备和网络管理规定(-00506-) 84第六部分 审计监察60.各级领导职务纪律(-00601-) 9961.内部审计制度(-00602-) 10162.分包工程结算审计规定(-00603-) 105第七部分 目标管理63.二级单位目标责任3、制规定(-00701-) 11264.目标责任书考核兑现规定(-00702-) 116第八部分 综合管理65.档案管理制度(-00801-) 12366.会议规定(-00802-) 12667.印信管理规定(-00803-) 13068.办公用品费用管理规定(-00804-) 13569.办公室车辆管理规定(-00805-) 13770.授权委托管理规定(-00806-) 14471.收文处理规定(-00807-) 14672.述职报告写作规范(-00808-) 14873.信访工作制度(-00809-) 15074.公司机关来访接待规定(-00810-) 15275.办公区生活区综合管理规定4、(-00811-) 15476.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00812-) 15977.XX社区车辆管理规定(-00813-) 16578.医疗卫生管理规定(-00814-) 16779.精细化管理规定(-00815-)19580.建设“节约型企业”管理规定(-00816-) 19981.基建项目管理规定(-00817-) 20582.计划生育管理规定(-00818-) 21383.职务用车管理规定(-00819-) 21784.突发事件报告规定(-00820-) 22085.制定和修订规章制度的规定(-00821-)22286.企业报刊管理规定(-00822-) 22887.规范分公司机构设置的5、规定(-00823-) 23088.二级公司模拟有限责任公司运行管理规定(-00824-) 23189.公司内部用车结算价格规定(-00825-) 23290.机关中高层管理人员电话费包干规定(-00826-) 233第四部分 财务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规范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依据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作为处理财务事项的规范和准则,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及部门。第三条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财务工作和财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第四条 总裁在财务管理上的6、权责(一)严格执行会计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财经纪律。(二)根据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发展规划,财务预算方案,组织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执行。(三)根据公司的生产经营规模,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确定财务管理机构的设置和财务人员的配备。(四)领导组织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及修改工作,报董事会批准后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确保实施。(五)坚持全公司财务收支“一支笔”制度,签发日常财务文件,接受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五条 总会计师在财务管理中的权责 (一)总会计师协助总裁组织领导本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并向董事会负责。(二)具体编制、执行财务预决算、财务收支计划,拟订资金筹措7、和使用方案,确保有效使用资金。(三)审核重要财务开支事项,协调有关部门和二级核算单位与财务的关系。(四)具体负责本公司财务会计机构的设置和财务人员的配备,对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五)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考核,支持财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六)总会计师条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六条 公司财务管理体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司、直属单位(分公司、直属项目部)二级核算。第七条 二级核算单位财务人员实行委派制,由总会计师直接委派,隶属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第八条 公司财务部具体负责公司财务计划的编制、执行、检查、分析;具体制定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具体核算公司经济业务;依法计算缴纳8、国家税费;年度向董事会、股东会汇报财务成果;参与公司经营决策,统一调度使用资金。做好各项财务收支计划、控制、分析、考核等工作;定期对各项计划的执行进行考核,并写出简要情况分析;季末年末应写出财务分析报告;具体负责二级核算单位财务业务领导工作。第九条 二级核算单位在财务管理上的权责(一)认真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等财经法规。(二)在财务部指导下开展本单位财务核算;按时报送物资盘点及财务报告。(三)加强会计基础规范化工作,依法缴纳税费,接受公司财务部的监督及审计部门的审计。(四)按照财务部要求处理其他财务事项。第十条 加强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一)严格执行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9、清晰、报送及时,健全财务核算资料的管理。(二)建立先进、合理、切合本公司实际的定额管理制度;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人员定额、费用定额、工时定额等。(三)建立财产物资的管理、清查、盘点制度。(四)建立内部控制稽核制度,使各项工作互相牵制,防止舞弊的产生。(五)建立电算化会计管理制度,使财务工作逐步向信息化发展。第二章 资本金的管理 第十一条 资本金是指企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除公司依照法定程序筹集资本金外,未经公司批准所属各单位一律不准用任何形式筹集资本金。 第十二条 公司因经营需要,增减注册资本或扩大认购范围,由董事会提出方案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十三条 在生产经营期间,各项财产10、发生的盈余短缺和非常损失,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不准直接冲减资本金。 第十四条 公司净资产即所有者权益,包括:资本金、资本公积金、盈余公积金、未分配利润。投资者按其出资比例对公司净资产享有所有权,并分担风险及亏损。 第十五条 资本公积金是指投资者投入但不构成实收资本,或从其它来源取得由所有者享有的资金;资本公积金由所有者共同享有,可按规定程序转增资本金;资本公积金包括:资本溢价、股本溢价、资产评估增值、接受捐赠资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时,按各个投资者在实收资本所占份额分别转增各个投资者的投资金额。 第十六条 盈余公积是指企业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各种积累资金。盈余公积分为公益金11、和一般盈余公积。提取公益金,比例为5-10%,具体比例由董事会决定;一般盈余公积分为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比例为10%;按董事会决议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第十七条 公司盈余公积用于弥补公司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转增资本。盈余公积累积额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第十八条 本公司如需筹集资本金,应在国家规定范围内采取一定资本金筹集方式进行筹集管理,承担有限责任;财务部应具体负责事前预测、计划,进行资金成本分析,选择最佳筹资渠道。 第十九条 由于生产经营及基建等需要的各种长短期借款,需经董事长批准后,由财务部统一负责办理。 第二十条 负债的管理 负债分为流动负债、长12、期负债: (一)流动负债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账款、应付票据、应交税金、其他应付款及从工资中提取的职工福利费等。 (二)长期负债是指偿还期限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 (三)公司财务部应对不同期限的债务进行合理搭配,以保持每年偿还额的相对均衡,避免还款期限的过于集中,防范财务风险,努力优化资产负债情况,保持良好的资产负债率。第三章 流动资产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运用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预付账款,存货等。 第二十二13、条 现金的管理 公司现金由财务部出纳员负责管理,二级核算单位现金由本单位出纳员负责管理;严格按照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例办理各项现金收支业务,做到日清月结,账款相符。全公司所有单位所属公款,严禁任何人私自挪用、私分等违纪行为,一经查出,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 公司财务部统一管理全公司所有银行存款,各二级核算单位对外开立账户,须报财务部批准,财务部统一发放银行印鉴;严格支票申请单制度,建立支票登记簿,杜绝签发空头支票和空白支票;票据与印鉴应分别存放,保障安全,保守存款机密。 第二十四条 债权的管理 债权即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备用金等。建立定14、期核对清查制度;对应收账款等债权,财务部门应逐个工程建立债权动态管理制度,按工程合同详细核算,确保正确、及时;建立债权风险预测机制,降低债权风险性;根据有关规定,按期列出呆坏账,注明原因提报公司总裁审批后处理;及时清理个人欠款及备用金等,杜绝公款私用现象的发生。 第二十五条 存货的管理 存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物资,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低值易耗品、产成品等。 存货的计价原则: (一)购入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等计价; (二)自制的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支出计价; (三)投资者投入的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四)盘盈的按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15、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市价计价; (五)接受捐赠的按照发票账单所列金额加上所负担的相关费用及相关税金计价;无发票的按同类存货计价。 第二十六条 购入存货,应及时索要正式发票,当月办理入库报账手续;严格验收制度,及时出库、领发、调拨,减少库存积压,并同时调整账务。 第二十七条 建立物资存货清理、审批、报废制度。 第二十八条 周转材料和低值易耗品中施工机具、试测仪器及管理用具按每季度10%的摊销率进行摊销,进入相应成本、费用,并设辅助账户核算,由各部门归口管理;低值易耗品中小型工具和劳保护品一次消耗,进入相应成本费用;对小型工具和部分劳保护品,由物资部门按人设卡,进行辅助管理和核算。 第二十九条 16、临时设施的管理 临时设施是为满足工程施工需要而临时修建的设施;包括:施工现场用办公室、员工宿舍、食堂及其他设施; 购建、安装临时设施须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经总裁批准。建立临时设施的验收、报废制度,由市场部负责统一管理;财务人员应按临时设施的使用年限及所属工程完工时间确定临时设施的摊销方法,按规定及时进入本工程相关成本、费用。第四章 固定资产与无形资产的管理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仪器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在2年以上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第三十一条 固定资产的分类: (一)17、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二)非生产经营用固定资产; (三)租出固定资产; (四)不需用固定资产; (五)未使用固定资产; (六)土地:指社会已经估价单独入账的土地; (七)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第三十二条 固定资产的归口分级管理: 固定资产采用分级管理的原则。 财务部按归口使用部门建立明细分类账进行核算。 物资分公司负责全公司的房屋、建筑物、生产设备、测试仪器、运输机具的建账、建卡、统一编号,严格管理、定期与财务部核对。 各二级核算单位亦应对各自使用的固定资产逐台设账、卡管理,做到账、卡、物三相符。 第三十三条 固定资产的计价 (一)购入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上支付的运输费、包装费、安装成18、本、税金等作为入账价值。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三)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记账。 (四)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减去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增加的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第三十四条 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 购入固定资产须由所需部门提出申请,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并进行综合平衡,经董事长批准后,列入固定资产计划,统一增加购买; 对不需用的固定资产,对外有偿租赁或出售时,须经总裁批准后,由物资分公司办理有关调出手续,签订相关协议,并经财务部门收款盖章后,方能移交; 对需报废(拆除)的固定资产,由物资分公司做19、报废鉴定,并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报总裁批准;按规定程序报废处理,财务部同时调整账务。 第三十五条 建立固定资产的验收、清查制度 年度终了由市场部、财务部具体组织,各使用部门积极配合,对全公司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达到账、卡、物三相符,并写出清查报告,报董事长、总裁; 发生盘盈(亏)固定资产,使用部门应写出专题报告,说明原因,及时报公司审核;财务部按有关规定进行账务处理;对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应查明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固定资产折旧 (一)固定资产净残值率,按照固定资产原值的3-5%确定;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参照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确定; (二)计提折旧的范围包括房屋及20、建筑物、在用的施工机械、运输设备、生产设备、仪器及试验设备、季节性停用、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融资租入和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三)不计提折旧的范围。除房屋及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如土地); (四)季度内增加的固定资产,当季不提折旧;季度内减少的固定资产,当季照提折旧;(五)各类固定资产的基本折旧方法,采用平均年限法按季度分类计提折旧,进入相关成本、费用。 第三十七条 无形资产的管理 (一)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或自创的、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但21、不具有物质实体的资产。(二)无形资产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著作权、特许经营权、专有技术和商誉等。(三)无形资产的计价 1.公司购买另一个企业时,购入商誉的成本应根据购买企业支付的价款扣除被收购企业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负债后的余额确定; 2.除商誉以外的无形资产,从外部取得的,其成本应根据取得时发生的总支出确定; 3.公司自创并依法取得的专利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成本,应根据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以及其他相关支出确定; 4.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根据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 5.公司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根据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确认的价值和接受捐赠22、时发生的各项费用确定。 第三十八条 财务部应将入账的无形资产在规定年限内摊销,其摊销金额计入管理费用,并同时冲减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第五章 投资的管理 第三十九条 投资包括长期股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 第四十条 公司可以向其他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并以该出资额为限对所投资公司承担责任。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本公司净资产的50%。公司不得成为其他经济组织的无限责任股东或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四十一条 公司重大投资计划,应由董事会提出具体方案,经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四十二条 公司应成立投资委员会具体负责投资方向的研究,被投资单位的评估、考察、监管,确保投资收益的实现。 第四十三条 财务部按23、投资对象设立明细账,按规定正确、及时核算投资损益。第六章 工程造价、成本的管理 第四十四条 工程造价由工程成本、税金和利润构成;工程成本指工程预算成本;税金指工程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工程税费;利润为工程造价中计划利润。 计划利润的大小应满足如下需求: (一)能够满足公司营业外的开支; (二)能够满足投资者不低于银行利率的回报; (三)能够从中留存一定数量的公积金和公益金,不断发展企业的生产和提高员工集体福利水平。 第四十五条 工程造价统一由公司市场部负责;财务部积极协助办理工程造价结算;财务部负责办理工程价款结算账单,正确、及时确认债权。 第四十六条 所有工程价款结算都必须办理24、“工程价款结算账单”,双方签字签章;建立工程财务结算制度,逐步完善工程价款结算的计划、审批、分析程序。 第四十七条 工程成本管理体系 工程成本分为工程直接成本与期间费用(以下简称成本、费用); 公司成本、费用的管理,采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实行公司、直属单位二级核算;二级核算单位以单位工程为主体进行完全成本核算,建立成本核算中心;公司以其发生的费用为主体核算,建立费用核算中心; 公司总裁对整个公司成本、费用的管理负责;各二级核算单位负责人对其本单位成本、费用管理负责。 第四十八条 建立工程成本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办法;建立目标利润考核机制,全员参与成本管理,人人都有成本意识25、。 第四十九条 财务部严格按照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设置成本、费用核算科目。 第五十条 员工福利费的管理 员工福利费按照员工工资总额14%计提,并按有关项目分配计入成本费用。员工福利费主要用于员工的医药费(包括企业参加员工医疗保险交纳的医疗保险费)、医护人员工资、员工因工负伤外地就医路费、员工生活困难补助以及按照国家规定开支的其他员工福利开支;员工福利费由公司统一掌握使用,员工就医及医疗费的报销,严格按公司关于员工医疗费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十一条 附属工业企业产品成本及其他业务成本按照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及其他相关制度执行。第七章 收入、税金和利润的管理 第五十二条 收入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他人26、使用本企业的资产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公司收入包括工程结算收入(主营业务收入)、产品销售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 第五十三条 收入的确认原则 (一)工程结算收入的确认根据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以及双方办理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经发包单位签证后,分别下列情况确认: 1.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工程,应在工程完成时确认收入;实现的收入额为承发包双方结算的工程价款总额; 2.如工程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实行月末或月中预支、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的工程合同,应分期确认工程价款收入的实现; 3.按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分段结算工程价款的,应按合同规定的形象进度分次确认已完工阶27、段工程价款收入; 4.实行其他结算方式的工程合同,其合同收益按合同规定方式和结算时间,与发包单位结算工程价款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5.如在资产负债表日不能对工程结果做出可靠估计,应按已经发生并预计能够补偿的劳务成本确认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成本;如预计已发生的成本不能得到补偿,则不应确认收入,但应将已经发生的成本确认为当期费用。 (二)产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既未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商品实施控制; 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 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 5.销售收28、入的确认,以财务部盖章后的销货发票作为确认实现的凭据;发生的销售退回、折让冲减销售收入,现金折扣进入当期损益。 第五十四条 公司缴纳的税金按现行税收制度规定,分为以下几类: (一)按工程结算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计算的营业税、增值税以及在此基础上计算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二)在成本、费用中列支的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三)在固定资产价值中列支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 (四)由利润中支付的企业所得税; 第五十五条 财务部正确计算、缴纳各项税金;并于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时,确认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五十六条 利润及分配 (一)利润的29、构成及计算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 工程结算收入当期为结算工程的,其数额应与工程结算值一致;当期未结算的,应与统计部门所报当期产值数一致; (二)利润分配 1.利润总额按照国家规定作相应调整后依法缴纳所得税,所余净利润由董事会提出具体分配方案,经股东会通过后实施,财务部按规定做相应账务处理; 2.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按下列顺序分配: (1)被没收的财务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2)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具体情况按施工企业会计制度办理); (3)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4)提取法定公益金; (5)提取任30、意盈余公积; (6)分配给投资者。第八章 财务报告及分析的管理 第五十七条 财务报告是总括反映企业一定时期内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书面文件。包括:财务报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第五十八条 财务报表 会计报表是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单位,以日常核算为依据,采用一定的表格形式,定期综合的反映企业财务状况、成本水平和财务成果的报告文件。按内部管理及对外报送的需要,财务部应编制如下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年报)、工程成本表、产品成本表、间接费用表、管理费用表、财务费用表、应上缴款项情况表、补充资料、余额表等。 第五十九条 财务情况说明书。每季末及年终决算应编报财务情况说明书,具体包31、括:本单位生产经营情况,利润情况,资金状况,成本情况,税金缴纳情况,财务部门与统计部门的产值差额分析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六十条 公司编制年度财务决算前,应认真作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工程盘点、物资盘点、行政盘点、核对往来账、结算等。并报送各项盘点表,对盘盈、盘亏、报废、毁损按有关规定处理,列入当年决算。 各二级核算单位,应及时进行会计核算,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作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项目齐全、书写规范、勾稽关系衔接、报送及时。 第六十一条 公司财务报告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报总裁审核,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出。 第六十二条 财务部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32、了100日内,将财务报告送交各位董事、监事及总裁。 第六十三条 财务分析是以核算资料和计划为主要依据,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进行分析;其主要财务指标为:营业收入利润率、资本收益率、资产负债率等。第六十四条 建立经济活动分析制度。公司各部门,各内部单位均应针对自身业务特点进行收入、支出的分析。财务部应依据具体数据对各生产要素、成本、费用、利润等进行定量分析。第九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财务管理是企业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有员工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对单位负责人、财会人员及经办人员给予相应处罚。 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如与上33、级规定相违背,以上级规定为准。如有未尽事宜,应报请董事会批准做补充规定。成本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提高公司盈利水平和工程承揽价格的市场竞争力,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施工企业会计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第三条 公司实行公司、直属单位(含各分公司、驻外办事处,下同)两级成本管理核算体制,由总裁负责,各直属单位作为内部独立核算单位,直属单位经理对工程成本负全面责任。第四条 公司成立成本管理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成本预测,为投标、报价提供依据;在成本预测的基础上,制定工程目标成本。目标成本作为工程项目目标责任制书的34、重要内容,各直属单位依据目标成本编制本工程的具体成本计划;对直属单位成本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督促其及时、有效地解决成本管理中出现的问题,使工程成本始终处于受控状态。第五条 财务人员要严格执行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和有关财务制度,按权责发生制原则,以各工程为核算对象进行成本核算,凡属当期成本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当期成本;凡不属于当期成本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支付,也不应计入当期成本。第六条 成本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一)成本最低化原则。即制定通过努力可实现的最低成本水平,并据以分析、考核。(二)全面成本管理原则。即全公司、全员、全过程的“三全”管理。(三)成本责任制原则35、。即实行目标成本责任制,将目标成本进行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到人,并与奖罚制度挂钩。(四)成本管理有效化原则。以最少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以最少的人力、物力,完成较多的工作。(五)成本管理科学化原则。即运用科学的方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成本管理,并随着经济的发展,不断完善公司的成本管理规定。第七条 成本管理的内容包括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六个环节。第二章 成本预测第八条 成本预测是通过取得的历史数字资料,采用经验总结、统计分析及数学模型的方法对成本进行判断和推测。成本预测要充分预测影响施工项目成本变化的因素及结果,科学地认识施工项目的成本变化,为投标、准备36、施工的项目提供决策和管理的依据。第九条 对于投标工程成本预测,首先要搜集近期同类工程的成本资料,然后进行市场调查,将影响工程成本的诸因素充分考虑后,测算出该投标工程的预计成本,分析是否赢利、利润大小,为投标决策提供依据。第十条 公司或各直属单位预测工程成本降低额时,可按以下几种方法:方法一: 工程成本降低额=施工产值-税金-计划利润-工程成本 其中工程成本是指完全成本,即包括间接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工程成本也可通过财务部门提供同类已结算工程成本资料,市场部门提供现行社会平均成本资料进行预测。方法二:在报告年度成本降低率的基础上,测算由于计划年度实现所制订的各项技术组织措施,使工程量增加、37、材料消耗定额降低、劳动生产率提高等形成的工程成本降低率,进而测算出工程成本降低额。(一)计划年度工程成本降低额率=报告年度工程成本降低率+计划年度比报告年度增加的工程成本降低率。计划年度比报告年度增加工程成本降低率=由于材料消耗定额降低对成本的影响+由于劳动生产率和平均工资变动对成本降低的影响+由于工程量和固定费用变动对成本降低的影响1.由于材料消耗定额降低对成本降低的影响=材料消耗定额降低率材料费占工程成本的比率2.由于劳动生产率和平均工资变动对成本降低的影响=1-(1+平均工资增长率)(1+劳动生产率增长率)人工费占工程成本的比重3.由于工程量和固定费用变动对成本降低的影响=1-(1+固定38、费用增长率)(1+施工产值增长率)固定费用占工程成本的比重(二)计划年度工程成本降低额=计划年度工程预算成本计划年度工程成本降低率。 第三章 成本计划第十一条 成本计划是成本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它既体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对成本核算单位降低成本的客观要求,也反映了核算单位降低成本的目标。第十二条 各直属单位应在目标成本的基础上,由项目经理组织各业务部门对目标成本进行层层分解,制定成本计划,落实到各部门、班组及个人,实行归口管理,并做到责、权、利相结合,检查评比和奖惩有根有据。第十三条 各直属单位要根据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认真研究施工顺序、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等,制定科学先进、经济合理的施工39、方案,编制明细具体的成本计划。第十四条 项目成本计划一般由技术组织措施计划表、降低成本计划表和项目成本计划任务表组成。技术组织措施计划表,由直属单位技术人员会同有关业务人员编制。项目成本计划任务表则根据前两张表编制。技术组织措施表编制单位: 年 月 日 单位:万元工程名称项目经理措施项目措施内容涉及对象成本降低额实物名称单价数量合计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降低成本计划表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工程名称成本降低额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合计项目成本计划任务表工程名称: 项目经理: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项 目直 接 成 本间接成本合 40、计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小计预算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成本降低额计划成本降低率第四章 成本控制第十五条 成本控制,通常是指在项目成本形成过程中,对生产经营所消耗的人力、物力、费用支出,进行监督、调节、限制,把各项生产费用控制在计划成本范围内,以保证成本目标的实现。第十六条 成本控制贯穿于整个经营生产的全过程。(一)施工前期1.工程投标阶段,根据工程概况和招标文件,联系建安市场和竞争对手的情况,进行成本预测,提出投标决策意见。2.准备施工阶段,中标后,根据工程建设规模,组建与之相适应的直属单位,以标书为依据,确定目标成本下达给直属单位,直属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认真研究分析,制定科学合41、理的施工方案,编制明细具体的成本计划。(二)施工期间1.从基础工作入手,严格控制成本支出,突出强化项目工期、材料采购、物资消耗、租赁费用、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质量及效率等成本影响要素的事前、事中控制。强化生产班组作业时间的节约和劳动效率的提高。2.经常检查对外经济合同的履约情况,对质量不合格的,及时向对方索赔,对缺乏履约合同能力的单位,采取断然措施,终止合同,以免影响施工,造成经济损失。3.积极收取工程进度款,制定资金使用计划,提高资金使用率,降低资金成本,控制各项费用支出。4.检查成本计划的执行情况,实施全过程的动态控制。定期检查各责任部门、责任者成本控制情况,检查成本控制责、权是否到位42、,以便及时发现成本异常情况,并采取相应解决对策。(三)竣工验收阶段1.精心安排,干净利落地完成工程竣工扫尾工作,使扫尾时间缩短到最低限度,以免拖拖拉拉,战线过长,成本费用照常发生,使在建阶段取得的经济效益逐步流失。2.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结算应在事前经公司审定。第十七条 实行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一)合同预算岗位人员:根据合同内容和有关规定,充分利用有利因素,编好施工图预算,为增收节支把好第一关;根据工程变更资料同步办理工程量增减变动,编制补充预算,确保公司应得收入的实现;及时提供已完工程的结算资料,已便办理年度结算、竣工结算。(二)计划统计岗位人员:组织编制、实施项目施工作业计划,加强综43、合平衡和施工调度,高度认识项目工期长短对成本节超的重要影响,确保施工生产进度计划的完成,按月编制统计报表提供已完工程量,分析工程量完成情况。(三)工程技术岗位人员:应紧紧围绕工程质量、项目工期、安全生产等成本影响要素,做好工程技术工作。合理规划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编制落实技术组织措施,严格执行工程技术规范,确保工程质量,不断降低质量成本。不断进行技术革新,以提高劳动生产率,按期分析技术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四)材料管理岗位人员:负责编制、落实材料采购计划,合理采购,健全收、发、领、退料制度,做好限额领料和材料定期盘点对帐工作,按期分析材料成本计划执行情况,不断降低材料成本。(五)机械设备管理岗位44、人员: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方案,编制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合理选择机械,提高机械使用率,减少机械费开支,注意日常维修与保养,提高机械设备完好率,按期核算机械设备租赁费,并分析机械费计划执行情况。(六)劳动工资岗位人员:编制劳动力需用计划,控制非生产用工,严格执行劳动定额,建立健全单位工程人工台帐,做好人工费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七)安全岗位人员:坚持“预防为主”,做好安全宣传,组织实施安全防护管理措施,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制止违章行为,防止事故的发生,按期分析安全情况,提出改进措施。(八)行政管理岗位人员:负责该直属单位全面行政管理工作,编制执行费用节约计划,管好办公用品和管理45、用具,保证其安全完整;合理安排管理人员和后勤服务人员,节约非生产性开支。(九)财务会计岗位人员:按照成本开支范围、费用开支标准和有关财务制度,严格审核各项成本费用,控制成本支出;按照成本管理和成本核算的规定,正确计算工程的预算成本和实际成本;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协助项目经理检查、考核各部门、各班组的成本计划执行情况,并按期分析成本计划节超变动情况,为直属单位经理提供决策资料。(十)其他岗位管理人员: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节约费用支出。第五章 成本核算第十八条 成本核算是施工项目进行成本预测,制订成本计划和实行成本控制所需信息的重要来源,又是施工项目进行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的基本46、依据。离开成本核算就谈不上成本管理。第十九条 成本核算的对象与成本项目(一)根据公司实行的项目经理负责制的施工组织特点,结合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确定成本核算的对象。1.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2.改建、扩建的零星工程,可以将开、竣工时间相接近,属于同一建设项目的各个单项工程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二)工程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间接费五个成本项目。1.人工费:包括直接从事安装施工的生产工人的工资,应计入成本的工资性津贴,生产工人的工资附加和劳动保护费等。2.材料费:包括施工过程中消耗的构成工程实体的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费用和有助47、于工程形成的其他材料费用,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以及材料节约奖。3.机械使用费:包括施工过程中使用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租赁费和租赁外单位施工机械的租赁费,以及施工机械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4.其他直接费:包括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费用、生产工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用、冬雨期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仪器仪表使用费、特殊工程培训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5.施工间接费:包括直属单位为施工准备、组织管理施工生产所发生的全部施工间接费支出。具体包括工作人员工资、奖金、办公费、差旅交通费、固定资产使用费、行政工具用具使用费、工48、作人员劳动保护费、合同公证签证费、其他费用。第二十条 为便于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直属单位不再将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转公司,而直接列入当期损益,单独编制管理费用表、财务费用表。预算间接费的70%不再上交公司。第二十一条 成本核算要在坚持会计核算原则的前提下,划清以下界限: (一)划清成本、费用与非成本、费用的界限。即划清资本性支出和收益性支出、营业支出和营业外支出的界限。企业为取得本期收益而在本期内发生的各项支出,根据配比原则,应全部作为本期的成本或费用:施工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下列支出不得列入施工项目成本,也不得列入企业成本:1.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2.对外投资支出;3.被没49、收的财物、支付的滞纳金、罚款、违约金、赔偿金;4.企业赞助、捐赠支出;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各种费用和国家规定不得列入成本费的其他支出。(二)划清施工项目成本与期间费用的界限。(三)划清本期工程成本和下期工程成本的界限,坚持权责发生制原则,正确计算本期工程成本。(四)划清不同成本核算对象之间的界限,不得“张冠李戴”。(五)划清未完工程成本与已完工程成本的界限,保证施工项目成本的真实性。第二十二条 实际成本核算(一)直接成本1.人工费的核算:直属单位各月发生的各项工资,均要通过“应付工资”科目,按月或按季分配计入各工程成本,并按要求填制“应付工资台帐”。2.材料费的核算:(1)不论是外购材料50、,还是由甲方调料或从内部单位调料,都要及时办理材料验收入库手续,计入各材料科目。(2)工程耗用材料,每月末由材料人员根据限额领料单和其他领料凭证,按成本核算对象及时编制“材料消耗汇总表”送交财务部门一份,财务部门据以记入各分项工程成本。(3)季末、年末对本期已开领料单领出,但未耗用的材料应进行盘点,填制“已领未用材料盘点表”,办理“假退料”,冲减本期工程成本的“材料费”,计入下期工程成本“材料费”。(4)若当期料具未报消耗,则应预提计入工程成本,预提费用应根据预算定额和已完工程量计提,不能盲目计提;工程完工后,预提费用应及时冲回。(5)工程竣工后的剩余材料,能向甲方退料的及时办理退料手续,不能51、向甲方退料的仍能继续使用的材料,原则上作价结转公司物资部门。边角废料应尽量回收利用,填制废料交库单,估价入帐,财务部门根据退料单、废料交库单冲减工程成本“材料费”。(6)对于周转材料,应根据施工任务需要量,向公司物资部门办理租赁手续,交付生产班组使用、保管,建立领用保管手册,公司物资部门根据周转材料使用情况,填制“周转材料租赁结算单”双方通过内部支票结算。3.机械使用费的核算 根据施工需要,直属单位可向公司物资部门办理机械设备租赁手续,由公司物资部门根据使用情况,填制“机械设备租赁结算单”,直属单位通过内部支票结算,计入各受益工程项目。4.其他直接费的核算 主要核算施工中发生的生产工人的外埠补52、助、临时设施摊销、测试仪器、施工机具的摊销、租赁费等。能分清成本核算对象的可直接计入,不能分清的,可分配计入。其中测试仪器、施工机具租赁结算手续同“周转材料”。(二)间接成本1.间接费用的核算:二级单位应设以下明细科目。(1)管理人员工资及奖金:指直属单位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工资性津贴等。 (2)管理人员福利费:指现场管理人员应付工资总额的14%计提的福利费。(3)办公费: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复印费、书报费、会务费、水电费、烧水与集体取暖用煤等费用。(4)办公用品费:指现场管理办公用的笔墨纸张及各种表格等。(5)差旅交通费:指员工因公出差路费、住勤补助费、探亲路费等。(6)出租车费:指现场管理53、人员发生的市内交通费、过路过桥费等。(7)物料消耗费:指管理用具摊销、食堂用炊具等。(8)折旧及修理费:指现场管理使用的固定资产、管理用具维修费等。(9)其他费用。2.管理费用的核算:明细科目设置如下(1)工会经费:按直属单位应付工资总额的2%计提数。(2)员工教育经费:按直属单位应付工资总额的1.5%计提数。(3)业务招待费(包括招待物品):指按“小额、合理、必须”原则使用的业务活动费。(4)劳动保险费:按应付工资总额计提的应由单位负担的养老金数额。(5)失业保险费:按应付工资总额计提,应由单位负担的失业保险金数额。(6)医疗保险费:按应付工资总额计提,应由单位负担的失业保险金数额。(7)工54、伤保险费:按应付工资总额计提,应由单位负担的失业保险金数额。(8)生育保险费:按应付工资总额计提,应由单位负担的失业保险金数额。(9)住房公积金:按应付工资总额计提,应由单位负担的住房周转金数额。(10)税金:应由项目负担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11)市场营销提成:按市场营销提成办法计算。(12)司法清欠提成:按司法清欠提成办法计算。3.财务费用的核算(1)利息支出:指项目在银行开户的存贷款利息收支净额。(2)银行手续费。 第二十三条 各直属单位都要建立工程成本卡,做到一份工程项目目标责任制书,一个工程成本卡,一张工程成本报表。 第二十四条 设置工程施工、间接费帐,还应设置质量成本帐55、,用以核算为实现和提高项目质量水平所支出的费用,按照预防成本、鉴定成本、内部故障成本、外部故障成本、创优成本等设置明细,月终按核算需要结转计入工程成本。第六章 成本分析第二十五条 成本分析是根据统计核算、业务核算和会计核算提供的资料,对项目成本的形成过程和影响成本升降的因素进行分析,以寻求进一步降低成本的途径,促进成本管理与核算。第二十六条 成本分析的原则(一)实事求是 要有充分的事实依据 ,客观公正地分析成本情况。(二)用数据说话 要充分利用统计核算、会计核算和有关辅助台帐进行定量分析,尽量避免抽象的定性分析。(三)注重时效 要做到三个“及时”,及时进行成本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56、 第二十七条 成本分析应在项目经理组织下,对所属单位、各班组及个人按照成本计划与实际成本进行对比分析,分析方法一般采用比较法、因素分析法、比率法等。成本项目预算成本实际成本降低额降低率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合 计(一) 综合分析:即从总体上对施工项目工程成本水平、成本变动进行综合性的分析。 预算成本执行情况分析表 单位:万元通过上表看工程成本是节约还是超支,分析在成本总额降低的情况下,是否掩盖着成本超支的因素,以进一步分析。 成本计划执行情况的分析 单位:万元或%成本项目计 划实 际计划完成(%)预算成本降低额降低率预算成本实际成本降低额降低率降低额降低率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57、费间接费合 计通过本表,检查、分析降低成本计划执行情况。工程成本降低动态情况分析表 单位:万元或% 成本项目上 年 度本 年 度同比增长预算成本实际成本降低额降低率预算成本实际成本降低额降低率降低额降低率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合 计通过本表,认识工程成本变动的规律性,据以加强成本管理,并与同行业先进水平进行横向比较,发现差距,改进成本管理。(二)工程成本项目分析1.人工费分析人工费成本分析表项 目单 位预算成本实际成本差异每人日平均工资元工程用工数工日人工费合计万元2.材料费的分析 材料费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材料名称规格单位单价材料用量预算实际差异预算实际差异3.机械费的分析 机58、械费成本分析表单位:元机械名称预算成本实际成本差异台班单价金额台班台班成本金额其中:停置台班费台班金额占预算成本%台班金额4.其他直接费分析表其他直接费分析表单位:万元 成本项目预算成本实际成本差 异施工外埠补助材料二次搬运费临时设施摊销生产工具用具摊销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场地清理费冬雨期施工增加费夜间施工增加费仪器仪表使用费特殊工种培训费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工程用水电费合 计5.施工间接费用的分析间接费用分析表单位:万元项 目预算成本实际成本差 异管理人员工资及奖金管理人员福利费办公费办公用品差旅交通费出租车费物料消耗折旧及修理其 他合 计通过成本分析,认真总结成本管理的经验教训59、,制订改进、挖潜措施,在下一个管理循环中,提高成本管理水平。第七章 成本考核第二十八条 项目成本考核是指依据工程项目目标责任制书,对项目经理进行定期成本考核和竣工成本考核,依据成本考核结果实行奖罚。项目成本考核包括公司对直属项目经理的考核和分公司对所属项目经理的考核。第二十九条 项目经理组织对各班组的计划成本完成情况、岗位成本责任制落实情况等进行考核,对依据考核结果,写出成本指标完成情况和奖惩处理意见报告,报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执行。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资金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全面加强公司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率,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保证公司60、的各项经济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财务部负责公司资金流转过程的管理、调配,各内部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对资金的调拨。第二章 银行账户的管理第三条 各内部单位开立社会银行账户(含银行账户的变更),必须报公司财务部批准后方可办理开户(变更)手续。第四条 根据资金管理的需要,公司已开通网上银行系统。网上银行由内部银行负责管理,网上银行资料均为公司机密,除网上银行管理人员外,其余人员须经总会计师批准后方可查阅。第五条 各内部单位(含控股公司)银行账户必须纳入网上银行管理系统,积极按内部银行要求办理网上银行手续。因系统本身原因未纳入网上银行管理的账户,必须报公司内部银行批准后方可使用。第六61、条 网上银行各单位账户资金的划转,须通知内部单位或总会计师批准后,由内部银行直接划拨,划拨的当日由内部银行负责为相关单位提供相应的单据。 第七条 空白支付凭证和预留银行印鉴必须分处存放,银行印鉴必须由主管会计(或单位负责人)、出纳员分别保管,以达到内部互相牵制的目的。第八条 各内部单位会计人员在每月(或每季)报送会计凭证时,要连同银行对账单一并报送,若有未达账项,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对未按规定办理的会计人员,每次罚款100元。第三章 资金收取的管理第九条 对于在建工程资金,各单位要根据与建设单位(客户)签订的合同中的资金保障条款积极催收,确保资金回收率100%。各单位负责人(或工程承包人62、)为资金收取的第一责任人。第十条 对于建设单位拖欠的竣工工程资金,各单位负责人(或工程承包人)为回收全部工程款的第一责任人。收回的资金,原则上各单位只能偿还该竣工工程对外拖欠的各种款项,余额应全部上交公司;如急需动用,须报公司总会计师批准。第十一条 各单位收取的资金,须及时送存开户银行。严禁将资金存入储蓄所或其他机构;特殊情况,须总会计师批准、并在内部银行备案。严禁保留账外资金。违反本规定,对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处以500元罚款。第十二条 各直属单位及个人收取任何资金,必须严格办理财务收款手续(包括债权债务转移),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以任何方式收取资金(包括个人私自从建设单位借款)。特殊情况63、下,经总裁或总会计师批准后,方可收取;否则,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0元,并按挪用公款处理。第十三条 各单位拟接受债务人以物抵账的,必须报总会计师,所抵物品属流动资产的,经总裁批准后办理;属固定资产的经董事长批准后办理;以物抵账必须签订相关协议。对所抵物品不得私自处理,以物抵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计入该工程费用。违反本规定,由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分别按70%、30%的额度承担经济损失。第十四条 各单位收取银行承兑汇票须到公司内部银行办理贴现。未经批准,各单位不得自行贴现。违反本规定对会计人员每次罚款100元。第十五条 各单位负责人(工程承包人)以其对公司的出资(或称股份)对履行回收资金的责任提供担保64、。第四章 资金上交的管理第十六条 公司内部银行按内部单位建立台账,设立资金上交专户,具体负责公司资金的管理;上交数额由承包费、应交养老保险、未交税金、租赁费等组成,资金上交的核算以内部银行统一开具的上交资金收据为准。各单位上交资金时:收到的工程款中不含主材采购款的按20%上交,含主材采购款的按10%上交;土建分包工程按应收分包管理费加上应交税金进行上交;竣工工程按每次实际收到工程款的50%上交。上交时间为工程款到位后3日内。各二级单位对上交资金应及时核对,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由内部银行汇算一次。财务部根据上交资金核对、汇算结果“多退少补”。二级单位未按时足额上交资金的,对单位负责人每次罚款5065、0元;财务部未能按时退还二级单位资金的,对财务部负责人每次罚款500元。财务部对欠交资金的单位下达催款通知书,对未按通知书要求时间上交资金的,对单位负责人处以欠交额0.1/日的罚款。第十七条 应在工程施工地缴纳的各种税费,各单位应积极缴纳,对未缴纳者,公司按当月实收工程款的3.3%收取各单位税金,汇算时并入各单位应上交总额中。第十八条 各单位会计人员每周六编制下周上交资金计划,填写 年第 周上交资金计划表(见附件1)报送公司内部银行;每月1-5日统计上月资金收取上交情况,填写资金收取上交明细表(见附件2)报送公司内部银行及本单位负责人。“应上交资金”由承包费、社会统筹费(如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66、)、未交税金、租赁费等组成。承包费按公司与本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或内部承包合同,下同)确定;未签订目标责任书的,暂按本期实际收取工程款的15%计算,待到签订目标责任书后当月调整。内部银行将各单位收取上交资金汇总后报总会计师。编报报表应实事求是,及时准确,若不按时报送或编报不真实,对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人员分别处以100元罚款。第十九条 各单位在确保上交公司资金后,在建工程资金确有困难的,可向内部银行申请返还资金。申请书报总会计师,经总裁批准后,内部银行按领导批准的意见予以返还。返还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擅自挪用返还资金的,对挪用单位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处以500元罚款,并收回返还资金。第五章 资金使用的67、管理第二十条 各单位一次性采购材料数额大于3万元(含3万元)的,必须签订购销合同。合同应约定:如建设单位不能按时支付我方工程款时,卖方不得追究我方延期付款责任;对工程竣工后剩余的工程专用材料,可原价退回卖方。签订分包合同应约定:因建设单位原因不能按时付款、竣工结算时,分包方不得追究我方延期结算、付款等责任;未经我方同意,分包方不得单独与建设单位发生经济往来。合同正本由财务部门存档,会计人员依合同作为对外付款的依据。违反本规定,对责任人及经办人员每次罚款500元。 第二十一条 对外支付分包工程款、材料款及其他款项时,严格按合同(或公司规定)付款,并办理严格的财务付款手续;如发生比合同约定超支款项68、时,对审批人、经办人及有关会计人员各罚款500元;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审批人、经办人及有关会计人员全部承担。第二十二条 各单位对外拖欠的各种款项及经济往来事宜,由各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带来的诸如法律诉讼等一切后果。各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第二十三条 支付各种款项数额超过5000元的,须通过银行结算,严禁现金开支;特殊情况,须报公司总会计师批准。第二十四条 实行大额资金支付备案制度,各单位一次性支付资金(含有价证券)5万元(含5万元)以上的,须报公司内部银行备案,各单位每月5日前报送上月大额资金支付备案表(见附件3)。弄虚作假,变相支付而不上报的,对单位负责人及经办人员每次分别罚款500元。69、第二十五条 公司各单位各项开支都要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未经授权审批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付款。第二十六条 公司各直属单位用于非生产性和福利方面的开支,须报公司统一掌握审批;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付款。购买业务书籍在公司验收、本单位报销。第二十七条 各经营主体办理各种银行保函及保证金,须在不少于3个工作日前报财务部,经总会计师审批后,方可办理。第二十八条 为各个工程项目办理的工程合同银行履约保函所占压的资金,公司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取各工程项目的利息,计入工程费用,由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负责到期收回;各“承揽主体”所从公司借投标保证金的,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收取利息,计入其承揽工程的费用,70、投标保证金由各“承揽主体”负责收回;履约保函及保证金未及时收回的,从逾期之日起,对相应主体按每日0.5%计收罚息。第二十九条 各“承揽主体”收回的保证金应及时送交公司财务部,未经批准,严禁挪作他用。违反本规定,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0元。第六章 其 他第三十条 应及时收取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经营办公室负责报送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用预收联系单,要求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送达当地劳保部门(可邮寄并查询),将相关手续一并送交财务;劳动保险费由负责施工的单位收取,财务部统一管理。违反本规定,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第三十一条 公司员工须持借款手册办理借款和报销冲账,并于每年年末30日内与财务部门办理备用71、金清理、核对手续。借款人超过规定期限,无正当理由不清理、不核对、不还款的,按其所借金额,从借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收利息,并从当日起依次从工资、各种奖金及对公司的出资等款项中扣回。第三十二条 财务部每半年对二级单位资金管理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确保公司资金始终处于可控状态。第三十三条 以上规定,如有特殊情况,经公司董事长或总裁特批后,按批准意见办理。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附件:1. 年第 周上交资金计划表2. 年 月份资金收取上交明细表3.大额资金支付备案表 附表1 年第 周上交资金计划表编制单位: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收到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编号施工72、项目名称累计计划完成情况本周计划安排上交备 注计划上交数实际上交数差 额补交上周差额本周计划金额小 计合 计注:本周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制表人:附表2 年 月份资金收取上交明细表 编制单位: 报出日期: 年 月 日 收到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元 编号:编号施工项目名称竣工/在建收取工程款本期应交资金本期实交资金本期欠交资金本年度累计上交本月数累计数上 交 比 例承 包 费养 老 金税金小计应交数实交数欠交数现款机具抵上交数等小计合 计附注:1.是否拖欠人工工资? (是/否) 本月应发工资总额: ,本月未发工资总额 ;本年度累计应发工资总额: ,本年度累计未发工资总额 。 2.分包73、单位是否拖欠人工工资? (是/否)会计主管: 制表人:附表3大 额 资 金 支 付 备 案 表 编制单位: 时间: 单位:元序号支付时间经办人摘 要金 额往来帐情况备 注合 计 制表:债权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债权管理,避免形成不良债权,减少呆、坏帐损失,特制订本规定。第二章 管理机构第二条 公司成立债权管理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债权管理规定,决定重大债权的折让、拍卖、诉讼等处理方式,确定债权责任人和债权责任指标,对债权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第三条 领导小组下设债权管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负责拟订债权管理规定,保证债权安全,执行领导小组关于债权折74、让、拍卖、诉讼等的决定,拟定债权责任人和责任指标,解决债权管理中出现的问题。第四条 债权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司法清欠办负责。 第五条 各二级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债权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为所负责工程债权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各二级单位财务主管为本单位债权管理的业务责任人,负责债权登记、债权结构分析、债权资料收集、整理、债权催收等工作。 第三章 债权管理第六条 公司对应收工程款实行全过程动态管理,不断掌握债务人的偿债能力和生产经营状况等相关情报,以决定采取相应的催收或债权保全措施。第七条 签订的工程合同应严谨,从源头上把好资金安全关,避免债权风险。(一)凡标的大、法律关系复杂的工程合同,在75、签订前应经过公司经营办公室、法律顾问、公司外聘律师审核。(二)合同洽谈人员要加强对合同可行性的分析,谨防上当受骗。在洽谈前和洽谈过程中应全面了解对方的法人资格、履约能力、资金支付能力、企业信誉等情况。在不了解上述有关情况、未作深入可行性分析时,不能签订合同。(三)要重视合同的债务担保。凡是对对方信誉不了解、为避免错失商机而签订的工程合同,或者由我方首先履行的工程合同,必须有效设定合同的担保条款。在可能的情况下,要用保证或者抵押方法来设定。(四)在签订工程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时,应争取公司所在地法院的管辖权,争取按以下格式签订: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1.请 调解;2.采取第 种方式76、解决,并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双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 合同承揽主体应向公司经营办公室填报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见附件1),公司经营办公室审查后随工程合同正本原件报公司财务科。第九条 司法清欠办依据工程合同和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建立债务单位信息台帐,进行动态管理。第十条 认真履行工程合同,正确行使合同权利。负责工程施工的二级单位,代表公司履行工程合同。履行工程合同既包括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同时还包括行使合同规定的权利,如行使要求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额拨付工程款的权利。第十一条 在建工程,如建设单位未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付款,负责施工的单位应向建设单位发出书面催款77、通知书。建设单位收到催款通知书后在通知书宽限的时间内仍不付款、有恶意拖欠迹象的,二级单位应及时报告公司生产办公室,并向公司请示采取有效的措施。当二级单位的请示被公司批复后,二级单位应严格按公司的批复意见执行。当公司批复或指令二级单位停工时,如二级单位仍继续施工的,对责任人员罚款2000元,对扩大的债权,由责任人负责收回,如形成呆、坏账的,对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人100%承担。第十二条 二级单位财务部门应按工程合同建立在建工程债权管理台帐(见附件2),并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台帐报送司法清欠办,司法清欠办汇总后报总会计师。第十三条 二级单位要密切关注建设单位的生产经营、资金、资产等状况的变化,78、当出现不良迹象时,应及时报告司法清欠办并提出应对意见;司法清欠办在作认真分析后,及时提出保护债权安全的意见,并报告总会计师;总会计师认为必要时,报告工作小组,并采取必要的财产(债权)保全措施。报告不及时或采取措施不当,导致公司债权损失的,对责任人员罚款1000元,并按照损失额的30%追究赔偿责任。第十四条 二级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工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包括各种经济(财务)、技术资料。二级单位应指定工程资料的管理责任人,员工调动或离职时应办理完整、清晰的工程资料交接手续。工程资料管理混乱或丢失的,对资料管理人员罚款1000元,对二级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第十五条 二级单位财务人员在收到预79、结算部门已定案的工程结算书后,应在10天内办理工程财务结算,取得建设单位确认的工程价款结算账单。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故意拖延工程验收的,二级单位应于工程具备竣工验收的条件之日起,在10日内向建设单位送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单位故意拖延工程结算的,公司清欠科在工作小组批准后,向建设单位送达关于限期确认工程价款的函、关于限期偿付工程欠款的函,保证公司获得债权优先受偿权。第十七条 财务部门在工程财务结算后,每年至少与建设单位对账一次,并取得双方确认的对账书面资料。由于建设单位原因,确实无法办理对账资料的,各债权管理责任单位应采取其他措施,保证公司债权的诉讼时效。清欠科对各二级单位保护债权诉讼时效负有80、指导、协调责任,并负责保护由本科直接管理债权的诉讼时效;因未采取必要措施,致使债权超过诉讼时效而造成债权损失的,对责任人员罚款1000元,并按不低于损失额的5%追究责任人的失职责任。第四章 资金收回第十八条 根据资金管理规定并结合以下原则确定资金收回责任人:每个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为收回本工程资金的直接责任人;项目经理或工地负责人变更的,最后一任项目经理或工地负责人为收回本工程竣工结算款的直接责任人。第十九条 工程竣工两年以上且已办理工程结算的债权由公司统一管理,二级单位将债权移交给公司司法清欠办;但对二级单位确有清欠优势的债权,经公司同意后可由二级单位继续管理,并负责清欠工作。第二81、十条 工程质量保证金由司法清欠办负责收回,施工的二级单位配合。第二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收回应收工程款的责任人,保证公司的每一项债权都处于责任到人的可控状态。司法清欠办负责公司机关账面应收账款及各单位移交的应收工程款的收回工作。第二十二条 各二级单位应努力达到应收在建工程款的收回率为100%,公司按关于收取在建工程款的奖罚规定奖励或处罚有关人员。第二十三条 公司领导小组年初确定的各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收回应收竣工结算款的责任指标,作为签订目标责任书的重要指标之一,年末公司按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按考核结论兑现目标责任奖罚。第二十四条 公司对司法清欠办、清欠科、专职清欠人员实行业务提成,82、提成的计算见司法清欠提成办法。第二十五条 司法清欠办、清欠科、专职清欠人员的清欠范围由工作小组拟订,领导小组批准,并随实际情况调整。通过司法程序确定债权和收回应收账款的,由司法清欠办负责。第二十六条。向债务人诉讼,由工作小组提出方案,填写债权诉讼(拍卖)审批表(附件3)报领导小组审批,批准后由司法清欠办承办。司法诉讼的原则:诉讼必须确保债权确认,判决必须确保执行到位。第二十七条 可通过拍卖债权收回资金,竞买人范围暂定为公司员工,但负有收回资金工作职责的人员不能成为竞买人。债权的拍卖,由工作小组填写债权诉讼(拍卖)审批表,报送领导小组审核后批进入债权拍卖程序。购买债权的资金,在满足公司抵押要求的83、基础上经公司总裁批准后,可在公司内部银行办理贷款。 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 在资金未全部收回前,各单位、部门应妥善保存向债务人发出的报告、通知、函的存根和建设单位的签收资料。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附件:1.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2.在建工程债权管理台账3.债权诉讼(拍卖)审批表填表单位: 时 间年 月 日建设单位全称详细地址营业执照号码注册资金法人代表人联系方式财务负责人联系方式开户银行开户账号邮政编码单位传真工程名称合同编号合同造价履约担保备 注附件1 建设单位基本情况信息表负责人: 填表人:附件2在建工程债权管理台账编制单位: 月份: 日期: 年 月 日 单84、位:元编号债务单位全称工程合同名称工程产值回收工程款欠款金额备注本月数累计数本月数累计数本月数累计数合 计附件3债权诉讼(拍卖)审批单债权人名称债务人基本情况全 称详细地址 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所属行业及状况经营状况工程造价付款金额欠款金额诉讼(拍卖)标的诉讼时效状况管辖权拖欠原因生产办公室经营办公室财务部综合部法人代表或授权代理人备 注年 月 日司法清欠提成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司法清欠(本办法将办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称为司法,将清理收回应收帐款称清欠,司法和清欠统称司法清欠)工作,根据债权管理办法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对司法清欠办公室、各清欠科(以下统称“清欠单位”)实行业务提成85、。清欠单位收回资金、通过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债务单位(债务人)财产,通过诉讼确认公司债权,公司按本办法给予清欠单位提成;司法清欠发生的费用(以下称“清欠费”)由清欠单位按本办法承担。第三条 债权管理领导小组根据各清欠单位的清欠优势分配清欠任务(债务单位)。清欠单位对某项清欠任务确实无法完成时,债权管理领导小组有权将该任务调配给其他清欠单位。公司的司法工作全部由司法清欠办公室承担。第四条 清欠主体与公司签订清欠目标责任书或司法清欠目标责任书,明确授权司法清欠的债务单位、司法清欠提成比例、奖罚等事项。第五条 司法清欠提成比例由公司债权管理领导小组核定,每年重新核定一次。司法清欠提成包括以下各项86、:(一)正常清欠(非诉讼清欠)的提成;(二)通过法院执行清欠的提成;(三)办理应诉案件的提成;(四)案件判决前通过法院依法查封、扣押、冻结债务单位(债务人)可变现财产的提成;(五)通过诉讼确认债权(工程结算造价)的提成;(六)其他提成。第六条 清欠单位承担“清欠费”的范围(一)工资、工资附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二)除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法院按规定收费由公司承担外,其他与司法清欠有关的一切费用。第七条 对司法清欠办公室配合其他科室、二级单位工作,完成公司安排的司法清欠以外的任务,履行债权管理等各项管理职能所发生的第六条第(一)项的费用实行包干,包干数额在司法清欠目标责任87、书中明确。司法清欠办公室人员指导、协助清欠科、二级单位完成清欠工作的,除本办法第六条第(一)项费用由司法清欠办承担外,其他费用由接受指导、协助的清欠科、二级单位承担。第八条 由于公司领导的帮助完成司法清欠工作的,按公司领导在司法清欠工作中所起作用的大小和费用支出的多少,扣减清欠主体相应比例的提成,扣减比例由公司债权管理领导小组确定。第九条 公司财务科为每个清欠单位发生的费用单独记帐,并为司法清欠办公室配备确认债权报销手册,司法清欠办公室人员在报销确认债权案件的费用时应持确认债权报销手册,并在报销单据上注明费用所属的案件及其诉讼阶段。财务科出纳员在为司法清欠办公室人员报销后,应在确认债权报销手册88、上记帐并盖章确认。诉讼案件分为以下三个诉讼阶段:(一)侦察立案阶段:从侦察立案到第一次开庭前止。(二)案件审理阶段:从第一次开庭到判决书生效前止。(三)案件执行阶段:从判决书生效到债权消失止。第十条 清欠单位每年的提成大于当年清欠费的,给予清欠人员兑现“提成奖”,提成奖最高为当年提成的40%;当清欠单位每年的清欠费(含借支工资、工资附加)大于当年提成时,差额部分称“清欠亏损”。兑现提成奖后提成有结余的,结余部分留存在公司,称“留存资金”,用于“以丰补歉”或作为今后司法清欠的投资。“以丰补歉”包括用当年的“留存资金”弥补以前年度的“清欠亏损”和用以前年度的“留存资金”弥补当年的“营销亏损“。当清89、欠单位解散时,公司与清欠单位办理“留存资金”的结算,“留存资金”属清欠单位所有。第十一条 公司对清欠单位进行年度提成的考核兑现,清欠单位应在每年的2月底前向企管办提供上年度的考核资料。公司在每年的4月底前下达上年度的考核结论。第十二条 清欠单位负责人的提成奖为本单位奖金总数的30%-80%,清欠单位其他人员的奖金由负责人分配,报公司批准;清欠单位的“清欠亏损”由本单位人员按预定的奖金分配比例分担。第十三条 当某一诉讼案件的提成与公司支付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诉讼成本之和超过本案从被告收回的资金时,超过部分的提成不予兑现。当某一诉讼案件实际发生的费用(包括司法清欠办和公司承担90、的全部费用)超过本案从被告收回的资金时,不再为司法清欠办兑现诉讼确认债权的提成;司法清欠办不再承担本案实际发生的确认债权的费用(案件审理阶段发生的全部费用)。第十四条 司法清欠工作中遇到无财产关系的诉讼案件和其他特殊情况,单独制订提成核算办法,经公司董事长批准后,按批准意见办理。第十五条 经公司批准,债务人以物抵债的,按物资变现金额扣除变现费用后为提成基数;未变现的,按评估价为提成基数;在实物产权转移到公司指定户名后下达考核结论。当公司将抵债物资转手抵债时,抵帐金额为提成基数,债权人提供收据、实物产权转移到对方名下后下达考核结论。以债转股形式,将公司的债权转为债务人改制后民营公司股权的,由公司91、债权管理领导小组确定股权价值,以股权价值作为提成基数。在债务人向工商部门办理完股权变更登记、出具“出资证明书”后下达考核结论。第十六条 未经公司债权管理领导小组批准,清欠单位不得以债权折让的形式收回资金;否则,债权折让部分由清欠单位承担。公司批准债权折让回收资金的,降低提成比例,降低幅度由债权管理领导小组在审批时确定。第十七条 因清欠单位的疏忽或过失,致使公司丧失诉讼时效,或使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被债务人合法转移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清欠单位按经济损失额的10%罚款。第十八条 清欠单位向其他部门、单位转移清欠费的,按转移金额的2倍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第十九条 在考核兑现承92、包合同或目标责任书时,按本办法为清欠主体核算的提成、公司承担的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记入相应的承包单位或目标责任单位的实际成本。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企业担保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保障企业资产的安全与完整,规范企业的担保行为,根据国家担保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管理部门 公司财务部主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其他相关单位或部门应积极协助搞好担保工作。 第三条 担保条件 (一)请求我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单位(以下简称债务人),必须是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且生产经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有稳定的销售收入。公司不得为个人债务提供93、担保。 (二)担保额度不超过债务人全部资产的10%。 (三)在我公司对外投资和借款时,债务人有能力并愿意为我公司提供担保。 (四)债务人应与我公司有较多的经济业务联系,但债务人不得是我公司股东。(五)对非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上及经营亏损的单位,一律不提供担保。 第四条 担保审批程序 (一)债务人必须向我公司财务科提交担保请求书及主合同、从合同文本,公司财务科据以填写企业担保审批表。 (二)公司财务科、法律顾问、总会计师按照本规定对担保行为做出分析评价,并在企业担保审批表上签署评价,由财务科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审批。 (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收到企业担保审批表后,应认真进行审94、查。对数额不大、风险较小的,审查批准后可直接交财务科办理;对100万元以上的担保行为,应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四)公司办公室应根据批准的企业担保审批表(见附件),经核对主合同、从合同无误后,方可在主合同、从合同上加盖企业公章。 (五)我公司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同时,债务人必须用其财产为我公司提供反担保,即将债务人的财产抵押给我公司,否则,应拒绝为其提供担保。反担保应单独签订合同并经公证部门公证,同时,应依法办理抵押登记。 第五条 担保合同的签订 (一)保证合同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签订。 保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3.保95、证的方式; 4.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的期限; 6.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二)公司只提供保证担保,不提供其他方式的担保。保证方式应尽可能采用一般保证。 (三)保证合同应明确保证责任的范围,一般应担保主债或主债的一部分份额,对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不予担保。 (四)公司为债务人提供担保后,债务人必须向我公司财务部送存已签章并发生效力的主合同和从合同。 (五)财务部应定期向公司反馈已登记尚未核销的担保事项,对尚未核销的担保事项进行动态管理。 第六条 担保作为企业行为,任何人不得私自办理;对违反本规定的责任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开除处分,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一)未96、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对责任人处以主债权金额2的罚款。 (二)给企业造成轻微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全部损失,并处以主债权金额6的罚款。 (三)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七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附件:企业担保审批表附件企 业 担 保 审 批 表 编号: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债务人概况单位名称法 定代表人经营地址电话号码企业性质资产总额(万元) 净资产(万元 ) 主债权数额(万元) 保证方式主债权种 类保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担 保 数 额(大写) 财 务 科分析评价 分析人签名: 年 月 日法律顾问分析评价 分析人签名: 年 月 日总会计师分析评价 分析人签名97、: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董 事 会会议决议董事会秘书签名: 年 月 日 差旅费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差旅费管理,根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差旅费开支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实行差旅费包干,包干范围为:住宿费、生活补助费、市内交通费、电话费。差旅费包干分为路途包干费和住勤包干费两部分,“节约归己,超支自负”。差旅费中的长途路费凭车票、船票、飞机票按规定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第三条 路途包干费标准如下:(一)跨省出差20元/人天;(二)跨地级市出差15元/人天;(三)到地级市或跨县出差10元/人天。第四条 住勤包干费标准如下98、:(一)出差地为直辖市、省会城市、国家确定的沿海开放城市的,每天120元(其中住宿费80元);(二)出差地为地级市的,每天80元(其中住宿费50元);(三)出差地为县城及乡镇的,每天60元(其中住宿费40元)。第五条 差旅费包干标准的调整和扣除(一)中层管理人员(机关主办科员至部长,二级单位领导成员、项目经理)宿费标准上调20%。(二)公司级领导住宿费标准上调50%,其中正职领导超过标准的可按实报销。(三)公司级领导出差,其随行人员中12人(由公司领导指定)的住宿费标准可上调50%。(四)实行年薪制的人员,只实行住宿费包干。(五)领取远地施工生活补贴和生活补助费(见本规定第十二条)的员工,报销99、差旅费时扣除出差期间的远地施工生活补贴或生活补助费;如远地施工生活补贴标准高于路途包干费标准或住勤包干费标准减住宿费包干标准的,高于部分不再扣除。第六条 以下特殊情况,住宿费超过包干标准的,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凭发票按实报销:(一)陪客人出差;(二)因工作需要携巨款出差;(三)单位负责人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第七条 下列情况不执行住勤包干费,住宿费凭发票在住勤包干费标准内按实报销:(一)员工能自带行李,但工地上不能提供宿舍等住宿条件而住旅店的,包括到工地上蹲点、指挥部组成人员,试调、探伤人员,调入或借入工地的人员,工地之间借调的人员;(二)做工程开工准备,住勤超过15天的部分;(三)外出参加100、研讨会等,住勤期间统一安排膳食,其费用已报销的;(四)经批准回家休探亲假、到外地就医的,并且没有路途包干费。第八条 公司内部人员调动发生的差旅费,须经生产调度室或二级单位人力资源员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差旅费由调入单位报销和承担,从二级单位调入劳务市场的由公司报销和承担。 第九条 公司安排的外出学习人员,其市内交通费和电话费不予报销,其长途路费、住宿费和生活补助费执行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经本人申请、公司批准的外出学习人员,只报销一次往返路费,其它费用自理。第十条 报销差旅费时,须凭住宿费发票计算住勤天数;没有住宿费发票的,不予报销住勤包干费。第十二条 其它补助费(一)误餐补助费:在工作所在地城区101、内临时外出,不能回家或回单位就餐的,经单位领导签字,可发给误餐补助费,但不能形成固定的补助。补助标准为:早餐3元,午、晚餐各6元。(二)生活补助费:1.在没有食堂的施工项目工作,经公司批准,在合同工期内给予每人每天6元的生活补助费;在XX市区内工作的单身员工,本单位未设食堂,又不能回家就餐的,给予每人每天6元的生活补助费。2.生活补助费由员工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根据考勤做发放表,财务部门负责发放。第十三条 乘坐火车级别规定。公司级领导出差可乘坐火车软卧或硬卧;中层管理人员在乘夜车(18:00以后至次日6:00之间)或到500公里以上的目的地出差时可以乘坐火车硬卧;其它人员出差时乘坐火车硬座,因102、有病确需乘座硬卧的,应事前在公出申请单上报请批准,公司机关员工必须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二级单位员工必须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凡乘坐硬座车连续超过12小时的,按票价的30%给予补助。第十四条 乘坐飞机管理规定(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乘坐飞机1、公司领导;2、公司机关业务主管以上(含业务主管)中层管理人员、二级单位负责人、代表处主任从出发地到目的地超过1000公里的;3、处理公司紧急事务或随同符合乘座飞机条件的人员出差,机关人员事先经总裁批准、二级单位人员事先经单位负责人批准的。(二)飞机票的购买1.乘坐飞机必须提前48小时进行预定机票,公司机关员工的机票预定由公司办公室统一负责,二级单位指定专人或103、部门负责本单位的机票预定工作。2.预定机票时,按照争取最大优惠的原则,公司办公室通过对济南、郑州、徐州、北京等多个飞机场的机票联系情况,选择综合费用最低的路线,在不耽误工作的前提下,要选择优惠最多的航班;二级单位按照以上原则执行。(三)飞机票的报销公司机关员工报销飞机票,必须经总裁审批;二级单位员工报销飞机票,必须经单位负责人审批。第十五条 差旅费管理(一)出差审批。因公务派下属出差或因公务申请出差的,均应填写公出申请单,经主管、本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超过规定标准的,须经总裁或单位正职领导审批。领导审批时,应严格控制公出人数和时间,并预定承办结果。出差天数超过10天的,必须由单位正职审批104、。办公室负责发放公出申请单。(二)公出借款。员工公出需支付资金在2000元以内的,由员工垫支,事后按规定报销,公司不予借款;员工公出需支付资金超过2000元的,超过部分可向公司申请借款。员工办理公出借款时,须持批准的公出申请单和借款手册按公务借款规定办理借款。报销差旅费时,应将借款还清;不及时还清借款的,会计人员有权拒绝下次借款。(三)报销。出差回来后应及时报销,一般情况不得超过7日。报销时应有批准的公出申请单。公出申请单必须事前办理,事后补办无效。出差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审批后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公司机关依次经财务科会计、分管领导、总会计师审批(或总裁授权人员审批),二级单位依次经105、主管会计、单位经理审批。(四)严禁携带家属及与工作无关的人员出差;违者,不予报销差旅费。特殊情况,须事前经单位负责人批准。(五)外出参加会议,会议结束后应及时返回。上午会议结束的,当日下午必须往回返;下午会议结束的,次日上午必须往回返。对无故延期返回者,不予报销差旅费和会议费。(六)出差人员未经批准,超标准乘坐交通工具的,按规定标准报销,超支部分自理。(七)实行差旅费包干后,不得为节约费用影响工作,否则不予报销差旅费。对在差旅费报销中弄虚作假、故意拖延公出时间、虚报冒领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对出差人员处以报销金额5倍的罚款。对在差旅费审批中玩忽职守、疏于管理,致使出差人员故意拖延公出时间106、或扩大公出范围的,一经查实,对审批人处以报销金额5倍的罚款。第十六条 实行年薪的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二级公司负责人出差,凭车、船、机票报销路费,凭住宿发票报销住宿包干费,没有差旅补贴。第十七条 本规定未尽事项,执行省财政厅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附件:公出申请单公 出 申 请 单申请人单位(或科室): NO:公 出 人共 人公出时间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公出地点至拟乘坐的超标交通工具超标交通工具: 起止地点: 至 单(双)程批准乘坐的交通工具超标交通工具: 起止地点: 至 单(双)程公出事由预定承办结果承办结果 申请人签字:年 月 日特批(超标部分): 申请107、部门(或单位)负责人: 业务主管(或工地负责人):公务借款规定第一条 为减少公务借款数量,降低财务管理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员工因公务需支付资金2000元以内的,由员工垫支,事后凭发票按实报销,公司不予借款。 第三条 员工因公务需支付资金超过2000元的,超过部分可向公司申请借款。在填写现金借款单时,应详细写明借款用途、开支预算。第四条 财务部门优先报销垫资单据。由于非个人原因,致使垫资单据暂时不能报销的,当再次发生公务开支需要时,开支预算加垫资单据金额超过2000元的,超过部分可向公司借款。在填写现金借款单时,除执行第三条规定外,还应写明垫资单据未报销的情况。 第五条 公108、务人员借款程序(一)公司机关:本人申请,业务主管、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总裁签批,财务科出纳员付款。(二)二级单位:本人申请,直接主管、财务主管、经理签批,出纳员付款。第六条 不准擅自改变借款用途,对违反者罚款100元;不准将借款挪作私用,对违反者按挪用额的2倍罚款。第七条 请公务人员做好2000元以内的垫资准备,不得因垫资款不足影响公务;否则,对经办人和其主管分别罚款500元和300元。第八条 公务人员原则上应在公务办结后7天内到财务部门报销冲帐,并结清余款;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逾期未结清借款又不向财务部门说明情况的,财务人员将在工资奖金发放表中扣除其欠款,并在其报销时109、可处以50元的罚款。第九条 公司每年于6月和12月对欠款进行集中清理,欠款人应主动与财务部门对帐,对帐无误后,欠款人在对帐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条 为便于公务人员随时掌握还款情况,扣款人应对发放表内所扣欠款、贷款、罚款等出具扣款证明。 第十一条 扣款证明一式三联,由扣款人填制。第一联为存根备查,第二联交被扣款人签收后保存,第三联由扣款人按年装订存入档案。出具扣款证明仅限于未开收据、从工资奖金发放表内扣款的项目。第十二条 空白扣款证明由公司统一印制,各直属单位可向公司财务科办理领用手续。第十三条 公司通过财务检查、审计等方式,对各单位执行本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本规定的,罚单位负责人10010110、00元。 第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附件:扣款证明附件N.00000000XX集 团 有 限 公 司扣 款 证 明 年 月 日部门负责人: 制表: 签收:扣款单位或部门被扣人姓名一联存根 说明:本证明仅作对帐使用,不 作为 交款 的凭 据记帐单位或部门扣款来源 年 月 单位工资(奖金、兑现、补贴等) 扣款项目欠款囗贷款囗罚款囗保险囗其它扣款人民币¥金额(大写)罚款收缴规定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罚款对企业管理的积极作用,严格罚款制度,规范罚款操作,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第二条 执行罚款必须使用公司正式罚款通知单,以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否则,受罚人有权拒绝接收。第三条 公111、司正式罚款通知单一式四联,由公司财务科统一印制管理,有关部门使用时向财务科办理领用手续。第四条 按归口管理的原则实施罚款,确定执行人,由执行人填制罚款通知单。第五条 填制罚款通知单,必须写明罚款执行的文件、规定或领导研究决议并经公司领导或二级单位领导签批后生效。公司直属单位内部自行罚款必须报公司分管部门批准后,按本规定执行。第六条 罚款通知单应按以下程序送达:(一)罚款通知单应由执行人送达受罚者本人,并注明送达日期。(二)执行人应同时将罚款通知单记账联和回执联送交收款人,由收款人在存根联签收。(三)收款人收妥罚款后,应在回执联填写执行结果,并将回执联退回执行人。第七条 对个人罚款,通知单必须责112、任到人,一人一单,不具操作性的罚款通知单,收款人不予受理。公司对内部单位的罚款,由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从其工程奖金中扣除,并交收款人入账。第八条 公司罚款实行专款专用,分级管理。公司机关由财务部门开收据收款,经总裁批准支用;二级单位由财务人员开收据收款,经单位负责人批准支用。罚款收据由收款人向公司财务科领取,建明细账进行核算。第九条 受罚人逾期不交罚款的,收款人可以书面通知财务部门代扣,并加收20%的手续费。受罚人无工资等收入,又不交罚款的,由执行人向本人收取,并交收款人。第十条 受罚人对罚款决定不服,可在处罚决定执行完毕后,向有关部门提起复议。受理复议的部门必须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做出答复,并113、通知申请复议人。第十一条 罚款必须严格按本规定执行,因执行人或收款人未履行规定的义务,造成漏罚或少罚的,对责任人处以相同金额的罚款。第十二条,在考核各种目标责任书时,如责任人未完成责任目标受到的罚款,在目标责任书考核结论中体现,不使用罚款通知单。第十三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内部单位间拨付工程款的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内部单位间拨付工程款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一个工程项目由项目经理部(包括直属项目经理部和分公司项目经理部)、专业公司(包括试验检测分公司、汽机分公司等公司内部单位)共同施工时,由项目经理部代表公司向业主(或总承包企业,下同)收取工程款,专业公司予以配合。(114、一)专业公司应及时将本单位每月的月进度报表报送给项目经理部,项目经理部负责报表汇总和向业主报送等工作。(二)汇总后的工程项目月进度报表经业主审定后,由项目经理部负责向业主申请拨付工程款。(三)业主拨付工程款后,项目经理部应及时向专业公司分配和拨付。分配比例按业主审定的月进度报表中专业公司完成产值占本项目产值总额的比例,拨付时间在业主拨付工程款后7日内。(四)项目经理部向专业公司拨款时应首选现款(含银行存款等社会结算票据,下同),确因工程资金紧张而无法全部拨付现款的,也可以公司内部银行支票的形式向专业公司拨付工程款。第三条 机械装备公司、物资分公司向公司各施工生产单位租赁机械设备等物资时,签订租115、赁合同的,出租单位按租赁合同的规定向承租单位收取租赁费;未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月收取租赁费。(一)机械装备公司、物资分公司每月25日前根据设备运行记录等原始资料填制设备租赁费收取明细表、料具租赁费结算表、行政物品租赁费结算表等收取租赁费的结算凭证,在7日内报送承租单位。(二)承租单位对收到的租赁费结算凭证审核无误后,应在7天内向出租单位拨付租赁费。(三)承租单位向出租单位拨款时应首选现款,确因本单位资金紧张而无法全部拨付现款的,也可以公司内部银行支票的形式向专业公司拨付工程款。第四条 内部银行按照内部支票金额首先扣减出票单位内部银行账户实有资金;账户实有资金不足扣减时,抵减出票单位本年度已上缴公116、司资金数额。第五条 试验检测、汽机、机械装备分公司按目标责任书的规定向公司上交资金,物资分公司按收取租赁费的70%上交公司,上交后剩余部分存入本单位内部银行账户,由本单位支配。第六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员工出资贷款管理规定第一条 根据公司“增资募股”方案,员工向所在公司投资,其出资方式可采取现金出资、债权转股权、贷款出资,为规范出资贷款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贷款条件(一)年龄、收入等方面符合银行贷款的有关规定;(二)出资额必须在1.5万元以上,方可办理出资贷款。第三条 贷款额度累计贷款额原则上不超过累计出资额的80%。若出资额大于30万元,本人可向公司申请,经公司批准117、后增加贷款额度,但最高不超过累计出资额的90%。第四条 贷款的担保方式和顺序(一)以符合条件的房产等不动产做抵押;(二)以符合条件的有价证券质押(如存折、国库券等);(三)以公司认可的第三人担保。第五条 贷款合同的签订(一)借款人、抵押人或担保人需提供其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复印件,出示身份证原件;(二)借款人、抵押人或担保人到财务部门签订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保证担保借款合同;(三)借款合同必须明确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要素。第六条 贷款利息、本金的归还(一)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每年末办理结息。(二)每年的分配利润全部归还贷款,每年的奖金全部或按一定比例归还贷款;(三)借款人应按时归还贷款,逾118、期未还的,未还部分的贷款利率上浮50%。第七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五部分 信息化协同管理平台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协同管理平台(以下简称“管理平台”)的作用,进一步推动管理平台使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信息部负责管理平台的管理和推广工作。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部室、单位。第二章 用户管理第四条 信息部根据工作需要和各部室、各单位申请,提出账号分配方案,经总裁批准后实施。公司机关管理岗位人员、各单位项目经理部业务主管以上管理岗位人员每人一个账号。第五条 没有分配个人账号的员工,如因工作需要申请个人账号的,机关员工经分管领导、信息部和总裁审批,直属119、单位员工经本单位信息主管、单位负责人、信息部、总裁审批。第六条 员工离职或岗位调整时,信息部接到人力资源部通知后,立即做账号收回或调整处理。第七条 拥有个人账号的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账号和密码,严禁透漏给他人,并养成经常更换密码的习惯。密码的位数至少七位,以确保密码的安全性。因别人使用自己账号登录办公平台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帐号所有人负责。第八条 所有用户应及时登录管理平台,养成良好的网络办公习惯,凡在10日内不登录管理平台的,信息部有权注销其帐号。第三章 使用规定第九条 严禁在办公平台上发布或转载以下信息:(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的;(二)谩骂、污辱、诽谤他人或诋毁公司形120、象的;(三)暴露他人隐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四)内容不健康,如带有不文明甚至污秽用语的。第十条 员工通过“信息交流”模块内的“网络寻呼”、“电子邮件”、“调查问卷”、“内部博客”、“内部论坛”等工具进行沟通和交流时,应遵守如下规定:(一)“电子邮件”必须设置公司的邮件地址(如“”)。(二)公司将开通董事长信箱、总裁信箱、副总裁信箱、质量、安全、技术、综合管理等论坛栏目。为公司发展提出建议、意见或举报情况的,请进入公司有关领导信箱,公司领导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受理并将结果进行回复。如论坛中讨论的问题有关部门已经解决并明确回复,负责解决问题的部门可向信息部申请“锁定”或“删除”本论题的帖子,121、信息部落实后作相应处理。第十一条 员工应利用“个人事务”模块中的“工作日记”、“我的日程”、“个人计划”等工具,进行个人日常办公事务的处理。第十二条 公司利用“公文管理”模块内的“收文管理”、“发文管理”、“内部请示”等工具进行文件的收发、各种日常办公业务的审批,利用“信息发布”模块内的“新闻发布”、“通知发布”、“规章制度发布”、“期刊发布”等工具进行新闻、通知、规章制度、期刊等信息的发布工作。参加会签或审批的各级管理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待批事项。第十三条 公司鼓励员工将工作中积累的知识经验写成书面的文档发布到知识管理版块中。第四章 附 则第十四条 对违反第七条和第九条规定的,每次给予20122、0元的罚款并在全公司内通报批评,造成严重后果及经济损失的,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并追究经济赔偿责任。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信息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网站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了加强“XX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以下简称公司网站)的管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网站是通过网络传达公司管理信息、宣传公司产品、展示公司形象的窗口,是公司内部上下联系和与外界沟通的桥梁,是客户了解和联系公司的重要渠道。第三条 公司网站的宗旨是“交流信息,共享资源,宣传XX,服务社会”。第四条 信息应讲求时效性,主题突出,条理清楚,文字精炼,数据准确,图像清晰。第五条 新闻类信息要署明作者123、或部门名称,转载信息要署明转自何种媒体及刊登时间。第六条 加快网上信息更新速度,动态性信息应及时更新,相对固定性信息应适时更新。第七条 各单位应加强对上网设备的安全检查,内容发布与更新应有专人负责。第八条 凡涉及公司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不得上网。第九条 信息发布 (一)改版后的网站具有网上直接更新、上传和审批功能,为规范公司网站,相关部室人员要根据公司网站内容更新负责人名单及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图进行网站信息的更新工作,企业文化中心负责网站内容更新的监督工作。(公司网站内容更新负责人名单详见附件1.流程图详见附件2) (二) 网站内容应注重时效性和准确性,124、上网信息要及时、准确、可靠地反映本部门、本单位创新工作和重点工作,信息要有高度和指导性。第十条 对违反本规定规定的,公司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造成严重后果及经济损失的,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行政处分,并追究经济赔偿责任;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企业文化中心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信息部提供技术支持。附件:1.公司网站内容更新负责人名单2.信息发布流程图附件1公司网站内容更新负责人名单序号模块具体栏目单位名称网站更新 负责人更新周期1首页新闻中心报刊编辑部一个月公告板工程动态生产调度室随时右侧工程图片2集团概貌企业架构企业管理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公司简介高管层联系125、我们经营范围经营办公室半年企业资质体系认证3科技创新信息化建设信息部根据实际情况科技成果技术科根据实际情况创新工法4工程展示获鲁班杯工程生产调度室根据实际情况热电工程民用工程轻工、造纸工程气柜工程医药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化工工程5机械装备租赁计划机械装备公司随时简介根据实际情况其它联系我们履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龙门式起重机6新闻中心集团新闻报刊编辑部随时公告信息7交流园地新闻聚焦报刊编辑部一个月企业管理文化园地生活感悟他山之石一线风采法制在线员工心声8人力资源人才战略人力资源部半年招聘简章9企业文化企业文化企业文化中心根据实际情况10企业荣誉企业荣誉经营办公室一个月附件2信息发布流程图科室 初 稿126、分管领导 初 审总 裁终 审信息部 格式 审核发 布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网络视频会议系统(以下简称“视频会议系统”)在公司有效的管理和应用,保障视频会议系统正常运行,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视频会议系统运行相关的部门、二级单位、子公司。第二章 视频会议硬件设备管理第三条 视频会议设备是指主、分会场与召开网络视频会议、进行远程培训等相关的所有设备。第四条 主会场视频会议设备由公司办公室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公司办公室应及时对主会场视频会议设备进行检修,确保在进行网络视频会议及远程培训时正常使用。第五条 分会场视频会议设备由各二127、级单位网络信息主管进行统一管理和维护;各二级单位网络信息主管应及时对其单位视频会议设备进行检修,确保在进行网络视频会议及远程培训时正常使用。第六条 各分会场的视频采集设备以数码摄像机为主,分发的桌面级摄像头是备用设备,当数码摄像机损坏或进行桌面级会议时使用。第七条 所有会场应使用公司指定的视频会议设备,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换,如有特殊原因需要更换时,应在召开视频会议或组织远程培训前两天向公司信息部提交申请。第八条 如因硬件更新或软件升级原因,需更新或增加视频会议设备,由公司信息部进行设备的统计和选型,由物资公司统一采购。第三章 视频会议系统管理第九条 信息部负责视频会议系统软件的维护、升级工作,确128、保视频会议系统的正常运行。第十条 公司级会议主会场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软件的操作,分会场由所在项目的信息员负责软件的操作;各种远程培训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主、分会场的视频系统调试和协助教师进行软件的操作,分会场由所在项目的信息员负责软件的操作。第十一条 使用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的单位(部门)应提前三天向信息部进行预约。第十二条 在举行视频会议或远程培训前一天,相关组织人员和软件操作人员要进行主分会场的视频软件及设备联调,以免影响视频会议或远程培训工作的正常进行。第十三条 为确保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的运行效果,主、分会场应根据网络带宽情况,确定是否断开其他互联网络。第十四条 如无特殊说明,主会场是指公司机关129、一楼大会议室,主、分会场设置的地点应在进行视频会议或远程培训五天前通知与会者,与会者到距离自己所在位置最近的会场参加会议或学习。第四章 附 则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信息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P3E/C企业项目管理系统运行控制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确保P3E/C企业级项目管理系统(以下简称P3E/C)在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中有效的运作实施,充分发挥和体现P3E/C在进度与费用控制等方面的作用,保障各项计划活动能始终处于有序和受控状态,最终实现项目管理各项预定目标,为企业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和改进管理方法提供充分的参考依据,参考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与P3E/C运行相关的部门、130、二级单位、子公司。第二章 工作职责第三条 各相关部门职责公司成立P3E/C执行小组,负责P3E/C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组长由公司生产副总裁担任。 (一) 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P3E/C各项管理制度的审核工作; (二) 生产调度室负责对各二级单位、各子公司P3E/C计划编制、进度更新情况实施监督和指导;参与P3E/C各项管理制度的编制及实施情况的考核。(三) 信息部负责P3E/C的管理及数据库的维护;负责对各二级单位、各子公司P3E/C实施小组的业务指导;参与P3E/C各项管理制度的编制及实施情况的考核。第四条 各二级单位、各子公司职责各二级单位、各子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单位P3E/C的组织领导和131、综合协调工作;P3E/C管理员负责对本单位所属项目部P3E/C实施管理。第五条 项目部职责项目部成立P3E/C实施小组,实施小组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小组中设有副组长及相关人员。项目经理负责本项目部P3E/C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工作和考核工作;生产经理、项目总工程师、专工、计划员(P3E/C管理员)、安全员、质检员、物资管理员、劳资员、预算员、资料员等负责P3E/C的具体实施工作。(一) 项目经理负责各类计划的审核、批准。(二) 生产经理负责施工进度计划的审核和控制工作,下达周期计划,并督促按计划组织施工。(三) 项目总工程师负责计划进度审查,各专业关键点交接,进度偏差分析。(四) 各专工负责本132、专业计划编制,资源和费用加载;辅助功能实现,计划的调整与可行性分析。按计划组织施工,分析本专业计划执行情况和预测将来进度情况。(五) 计划员兼任P3E/C管理员,负责本项目部P3E/C具体实施工作。包括编制和更新各级网络计划(进度、资源、费用等),过滤器和视图报表制作,网站实时发布,采集现场实际数据,按照规定的统计周期进行更新,并及时进行数据的备份等。(六) 安全员负责在记事本中为作业加载安全注意事项,并对未能实施安全措施的项目在记事本中说明原因及处理方案。(七) 质检员负责在作业分类码中加载质量控制点,并对质检不合格的作业在记事本中说明原因及处理方案。(八) 设备员负责整个业主供应设备计划的133、催交,查看最近一个周期内的设备到货情况。(九) 劳资员负责P3E/C中劳动力计划的安排、分析、调整。(十) 预算员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编制将工程造价分摊到相应的作业上。(十一) 资料员负责查看最近一个周期内的图纸计划,图纸到达情况。第三章 管理规定第六条 在P3E/C试运行阶段前,各项目部经理按照公司的要求,配合执行小组依据公司P3E/C整体规划完成项目初始化工作。第七条 为了节约有限的P3E/C用户资源,各项目部P3E/C用户在不操作时要及时退出应用程序(P3E/C客户端程序和VPN客户端程序)。第八条 本规定由信息部、生产调度室共同组织实施,信息部负责解释。财务信息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134、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财务信息系统管理工作,确保财务信息系统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会计电算化管理办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公司直属单位和控股子公司。第三条 本规定包括岗位责任、操作管理、软硬件及数据库管理、档案管理以及考核规定等。第四条 本规定所指的系统硬件是指支持财务软件正常运行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系统软件是指浪潮财务管理系统及其他相关软件。 第五条 财务部负责财务信息系统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信息中心协助财务部开展工作。第二章 岗位责任制第六条 会计工作岗位划分根据财务信息系统的管理需要,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会计工作岗位划分为: 会计主管、135、系统管理、系统操作、数据审核、档案管理、会计报表、出纳员和制单等岗位。第七条 财务信息系统岗位划分财务信息系统是会计工作的一部分,其工作岗位全部由相关会计岗位兼任。财务信息系统数据库由集团数据系统和各账套数据子系统组成,集团数据系统和各账套数据子系统均设置系统管理员、系统操作员、数据审核员、档案管理员等岗位。(一)系统管理员:主要负责核算系统运行环境的建立,组织协调系统的日常运行操作,提出软件修改的意见,发现和解决操作故障,及时纠正数据差错;负责检查和督促系统各类人员的工作,负责系统的安全保密工作;负责对系统硬件设备的检查及故障处理工作,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负责数据及程序的正确性和适应性的维护136、,发生不可处理的错误,及时与供应单位技术人员取得联系,及时解决发生的错误。 (二)系统操作员:负责所分管的财会工作,做好分管的原始凭证的汇集和记帐凭证编制及预处理工作;负责审查输入凭证的预处理,整理输入凭证、编制记帐凭证、进行核算工作;负责系统的操作运行,负责数据登录、打印各种帐表数据,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负责数据正确性的校核,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系统管理员。(三)数据审核员:负责对输入凭证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的进行审核,保证输出帐表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四)档案管理员:负责存档数据软盘、程序软盘、帐表、凭证和各种资料的保管工作,做好软件、数据及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做好会计数据的备份工作。第八137、条 财务信息系统岗位责任制 (一)系统管理员责任制1.负责会计电算化系统的日常管理工作,监督并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做到合法、安全、可靠、可审计的要求;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到场,并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恢复正常运行。2.定期检查软、硬设备的运行情况;负责系统运行中软、硬件故障的消除工作;负责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实施软件的完整性、适应性和正确性的维护。3.协调本系统各类人员之间的工作关系。4.检查会计凭证的预处理工作,确保各类输入数据符合系统的要求。5.负责计算机输出帐表、凭证数据的正确性和及时性检查工作。6.负责本系统各有关资源(包括硬件设备、软件、数据及文档资料等)的调用、修改和更138、新的审批手续。7.负责本系统运行的安全性、正确性、及时性检查工作。8.做好本系统操作运行情况的总结工作,并提出更新软件或修改软件的需求报告。9.负责本系统各类人员的工作质量考评,并提出任免意见。10.完善现有的管理制度,并制定岗位责任与经济责任考核制度。(二)系统操作员责任制1.负责本系统的数据登录、数据备份和输出帐表的打印工作;严格按照输入凭证做好数据输入操作,输入完毕进行自检核对工作,核对无误后交审核员复核;在输入操作中,如发现输入凭证有疑问或错误时,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或专职会计员反映,不得擅自作废或修改;发现输入数据与凭证不符时,应按凭证数据予以修正。2.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说明进行操作。3139、.当天的日记帐数据,做到当天登录;登录后即打印出当天的帐表,做到当日帐当日清;日记帐输入应做好日清,在月末应将核对无误的明细帐和科目汇总表打印输出。4.年末打印系统所有的明细帐、总分类帐、会计报表和自动转帐凭证。5.每次操作完毕,应及时做好各类备份数据和存档数据。6.注意安全保密,各自的操作口令不得随意泄露,备份数据应妥善保管。7.系统操作过程中发现故障,应及时向系统管理员报告,并做好故障记录和上机记录等事项。(三)数据审核员责任制1.负责凭证数据的审核工作,包括各类代码的合法性、摘要的规范性和数据的正确性。2.负责输出数据正确性的审核工作。3.对不真实、不合法、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退还各有140、关人员更正、补齐后,再行审核。4.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凭证和不正确的输出帐表数据不予签章确认。(四)档案管理员责任制1.负责本系统各类数据软盘、系统软盘及各类帐表、凭证、资料的备份和存档保管工作。2.做好各类数据、资料、凭证的安全保密工作,不得擅自出借。3.按规定期限,向各类有关人员催交备份数据及存档数据。第九条 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违反内部牵制制度的前提下,采取兼职的形式交叉设置财务信息系统工作岗位。第十条 各单位必须按岗位责任制的要求,确保财务信息系统岗位职责到人。财务信息系统岗位职责调整,由集团系统管理员组织交接,并相应调整财务信息系统的权限设置。第三章 操作管理第十一条 行使岗位职责141、的财务人员以及经总会计师批准的查询人员应在规定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内操作会计软件,严禁未经授权人员操作会计软件。第十二条 操作人员登录财务软件系统的密码,由操作人员自己拟定,密码长度不得少于6位。密码每季度更换一次,更换后的密码由本人通过办公平台以加密文档的形式报公司系统管理员备案。操作人员对自己的密码必须严格保密,泄漏密码产生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财务信息系统登录密码先由集团系统管理员统一设定初始密码,并通知相关操作人员,再由财务信息系统操作人员在客户端自行更改。财务信息系统的集团用户由公司系统管理员及总会计师指定人员管理与使用,其他人员未经授权不得擅自使用。第十三条 日常操作程序(142、一)账套系统管理员每天到岗后,首先检查计算机硬件、软件、网络是否正常运行,为其他工作做好准备;(二)账套系统操作员根据原始凭证运用正确的会计科目手工填制记账凭证并录入系统,或者直接机制记账凭证,并在记账凭证签章确认。(三)系统审核人员审核记账凭证及所附原始凭证,审核无误后签章确认。然后对记账凭证与机内记账凭证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对机内记账凭证执行“审核”操作。严禁未经核对执行“审核”操作。审核人员应对自己审核过的原始凭证、记账凭证负责,如出现问题按相关财务规定承担相应责任。(四)由账套系统操作员登记机内账簿。(五)在操作人员离开操作计算机的工作现场时,应立即退出财务软件系统,否则应承担被人利143、用本人登录名进行操作的全部责任。(六)由账套系统管理员保存必要的上机操作记录(运行日志),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故障发生及处理情况等内容。第四章 软硬件和数据库管理第十四条 财务管理系统软件的维护(一)对财务软件日常操作维护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系统维护员应及时解决。如不能排除,应立即报告集团系统管理员并联系财务软件供应商予以指导或现场处理。(二)对财务软件的修改、版本升级等程序维护由财务软件供应商负责,集团系统管理员及系统维护员应与软件供应商进行联系,及时得到新版财务软件。对正在使用的财务软件进行升级,应报经总会计师和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批后进行,并记录升级时间及模块。(三)财务信息系144、统使用的系统服务器、数据库服务器、网络连接方式及防火墙设置的更改,均需经系统管理员和信息中心同意方可进行。第十五条 未经系统管理员同意,任何人不得直接打开数据库文件,不得随意增、删或修改数据库结构、源程序和数据。如需修改,必须首先通知系统管理员,再由系统管理员报财务主管,再报信息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并且由系统管理员要做好登记、备案工作;第十六条 会计数据的备份(一)会计数据的备份由集团系统管理员负责,包括至少每天进行一次服务器备份或启用自动备份系统,每月进行一次正式硬盘备份。对重要会计数据更新或修改应及时进行备份,会计年度结束后及时进行刻录备份。(二)集团系统管理员应根据存储介质的145、不同情况定期对备份存贮介质进行可用性检查,发现缺损或备份数据丢失的,应立即补充备份。第十七条 各核算单位应健全必要的防治计算机病毒的措施,确保财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各单位财务用计算机应配备优良的正版杀毒软件,以预防、检测、清除计算机病毒,并定期进行病毒库的升级及版本的更新。第五章 档案管理第十八条 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是公司重要的会计基础工作,要严格按照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相关要求,对电算化会计档案进行管理。第十九条 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的内容和范围电算化会计档案包括存储在磁盘、光盘等介质上的会计数据和计算机打印的书面等形式的会计数据。会计数据是指记账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包括报表格式和计算146、公式)等数据,以及财务软件系统开发运行中编制的各种文档以及其他会计资料。财务软件说明书、软件程序、用户操作手册、本单位电算化系统构成说明和财务软件工作日志等,视同会计档案保管。第二十条 电算化会计档案的日常管理(一)各单位使用计算机打印的书面形式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由本单位档案管理员负责保管。(二)会计电算化记账凭证制单完成后应立即打印输出,打印的记账凭证上应有制单人员的签名或盖章、审核人员签名或盖章、财务负责人签名或盖章。收付款记账凭证还应有出纳人员签名或盖章。(三)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可采用计算机打印的活页账页装订成册,应每天登记并打印,做到日清月结。对每天业务较少、不能147、满页打印的,也可按旬或月打印。一般账簿按年打印,遇税务、审计等管理部门检查时,应按其要求,及时打印有关账簿、报表等。(四)各类账簿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必须完整打印,装订成册存档。发现已打印的纸质会计档案有缺损时,必须补充打印。(五)每月结束后10日内、年度结束后30日内,财务人员应将打印的记账凭证分月、按凭证序号整齐装订成册,由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主管、审核人员和装订人员签名或盖章,存档妥善保管。(六)每季结束后15日内、年度结束后45日内,财务人员应将打印的会计报表和有关会计资料整齐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或财务主管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存档妥善保管。(七)存148、储在磁盘、光盘等存储介质上的会计电子文档由集团系统维护员保管。(八)集团系统管理员每月至少将工作日志备份一次,交会计档案管理员保存。未做备份的工作日志不得删除。(九)保存的会计档案应为本单位积极提供利用,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第二十一条 会计电算化档案的保管要求(一)对纸质会计档案和存贮介质保存的会计档案应分类保存。(二)会计电算化档案的保管时间计算机打印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的保管期限及电子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与手工账保管期限一致;财务管理系统软件的程序盘、使用说明、合同等全套软件档案应妥善永久保存。(三)日常备份存贮介质由集团系统维护员妥善保管、统一149、编号,应装在保护封套或包装盒中,并置于保存柜中。年度以存贮介质保存的会计数据备份盘交由纸质档案管理员统一归档保存。第二十二条 电算化会计档案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规定,会计档案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各种会计资料(包括纸质和用存贮介质保存的会计数据),未经单位领导同意,不得外借和带出单位。经单位领导同意借阅会计资料,应该履行相应的借阅手续。存放在存贮介质上的会计资料借阅归还时,还应该认真检查其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感染病毒和数据丢失。第二十三条 电算化会计档案保管期满后,按财政部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销毁。第六章 考 核第二十四条 考核组织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各二级单位和各子公司相关150、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工作质量进行考核,信息中心和人力资源部门配合。第二十五条 考核办法由财务部会同信息中心、人力资源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按下述内容和标准制定考核评分表,逐项考核打分,其汇总后的分值将作为评判各二级单位和各子公司相关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以及工作质量的主要依据。第二十六条 考核内容和标准(一)财务管理系统操作的规范性和熟练性:登陆密码定期修改、各种数据的设置符合公司规定(如:编码规范、往来单位使用全称等)、凭证制作规范、审核职能应用合理、期末结转正确等;财务人员能熟练操作和应用软件的各个模块、了解各模块之间的内部关系、能熟练查询各种账表等。(二)财务数据的及时性和准151、确性:凭证输入准确及时、费用核算科学合理、辅助核算无漏项、无输窜现象等。(三)财务帐表的真实性和规范性:账目清晰、准确,报表能按公司规定时间上报、各报表数据真实完整、报表打印规范齐全。(四)财务档案管理符合规定要求,能确保财务资料的安全、完整、保密等。第二十七条 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于年底财务会议上进行公布,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为优秀,80分(含80分)至90分之间的为合格,8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第二十八条 奖罚考核得分为优良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并对有关人员给予500至1000元的奖励,对考核得分为不合格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处以罚款500元至1000元。第七章 附 则第152、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信息设备和网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推动公司信息化管理,规范计算机软硬件及网络的配置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信息(以下称“IT”)设备泛指公司内员工使用的计算机及其相关附属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存储介质等)。网络泛指公司为员工提供的计算机网络互联系统及其相关附属设施、设备(如网路线材、交换机、路由器、防火墙等)。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机关各部室、各二级单位。 第二章 IT设备管理第四条 公司信息部维护人员负责机关各部室IT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二级单位信息主管和项目部网络信息员负责本单位IT设备的维护和管理工作。第五条 IT设153、备维护人员对公司范围内的所有IT设备配置重要信息进行登记,内容包含硬件品牌、型号、序列号、保修期、供应商等可识别的硬件信息,品牌电脑还包含出厂序列号。第六条 计算机由符合执行“自备计算机办公补贴” (以下称“补贴”)的员工个人购置,其性能应满足本岗位的办公要求,如可接入公司网络、能运行各种办公软件和公司软件管理系统等。最低配置为:主频1.6G、内存256M、硬盘40G、配有网卡。信息部根据公司计算机应用水平的提高和计算机硬件的发展实际,及时提出适宜的配置要求。执行补贴的员工必须配置联想品牌计算机。 第七条 个人购买办公计算机有困难的,可在公司办理按揭贷款,首付款最低为20%。贷款期限最长为1年154、。贷款应提供担保,签订贷款与担保合同。第八条 公司按季度向享受补贴的员工(且已购置了计算机)支付补贴,补贴中包括硬件(含软驱、光驱、键盘、鼠标、刻录光驱、主板、CPU、内存、显卡、网卡、声卡、显示器、移动硬盘、优盘等)的维护、维修、修理费等,享受补贴的员工执行相应岗位的补贴标准。机关各部室的补贴由公司信息部人员做发放表,经分管领导、总裁批准后由财务科发放;各二级单位的补贴由本单位信息主管做发放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批后,由本单位财务部门发放。补贴优先冲抵购买计算机的贷款。第九条 补贴标准: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岗位核定补贴标准,每年核准一次。 第十条 公司支付给机关承包科室员工的补贴计入承包科室的成本155、;各二级单位发生的补贴计入本单位的成本。第十一条 自备计算机的购置由符合补贴条件的员工提出申请,公司机关经分管领导、总裁批准,各二级单位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并报信息部登记备案。计算机购置由信息部招标后确定供应商,统一采购;如统一采购价格高于个人采购价格的,可以个人自行采购。购买计算机的发票必须交公司财务科。未办理备案手续或不交发票的,不发给补贴。第十二条 办公人员自备的计算机如不能满足工作要求时,公司有权要求办公人员对计算机进行升级或更新,否则停发补贴。第十三条 公司机关除公司领导、承包科室单独配备打印机外,其他部室的配备数量为:经营办公室2台、生产办公室1台、总工办1台、安全办1台、综合部2台156、财务部2台、信息部1台、人力资源部1台、办公室1台。第十四条 各二级单位总部或办事处可配置一台打印机;安装费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可配置2台打印机;安装费在3000万元以下的项目部,配置1台打印机。第十五条 申请配置投影仪、数码相机和数码摄像机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网络办公平台“IT设备采购流程”进行审批,并按审批的型号和价格进行采购,否则不予报销。安装费在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部可以配置1台投影仪、1台数码摄像机;安装费在3000万以下的项目部可配置1台数码相机。配置数码摄像机的项目部,不准再配置数码相机。第十六条 公司领导每人配置无线上网卡,机关其他员工按部门配置公用上网卡,由部门负157、责人管理。配置数量:生产办2个,经营办2个,总工办2个,安全办2个,财务部1个,综合部1个,人力资源部1个,信息部1个。对以上标准不能满足部门工作需要,确需增加配置的部门,按IT设备采购流程进行审批,按审批结果办理。各二级单位除单位负责人和无法接通宽带的项目部配置一个无线网卡外,一律不准配置无线网卡。第十七条 除计算机、移动硬盘、尤盘以外的IT设备,必须走网络办公平台IT设备申购流程(见附件1),并按审批后的型号和价位进行采购。对于更新或维修IT设备的,需经IT设备维护人员签字,并对硬件损坏故障原因或系统升级更新原因进行确认。如果需维修的设备超出保修期,维修后不影响性能可继续使用的,且实际维修158、费用不大于设备折旧后价值的,可以进行维修,设备使用人应填写IT设备维修申请单(见附件2);如维修费用大于设备及配件折旧后价值或经鉴定修复后性能不能满足继续使用的,设备使用人应及时填写IT设备报废申请单,按报废流程处理。第十八条 如IT设备(不含计算机、移动硬盘、优盘、无线上网卡)已超出保修期,且整机(或配件)已完全不可使用或系统性能太低严重影响工作,该设备可以做报废处理。做报废处理的部门填写IT设备报废申请单(见附件3)进行整机报废处理,由IT设备维护人员签字确认,提交物资主管部门进行审批后方可处理。所有的报废IT设备交由IT设备维护人员统一处理,任何人员或部门在未经授权前,不能私自处理报废设159、备。凡未经IT设备维护人员签字确认而擅自对整机及配件作报废处理的,对申请人及部门负责人给予以下处罚:整机每次罚款500元,配件每次罚款200元。整机报废申请时要确保整机配件完整,对不完整的整机系统IT设备,维护人员不得签收报废设备,并责令追回其配件,并对丢失配件的部门主管及相关责任人按现价处以罚款。 第三章 计算机软件管理第十九条 员工计算机硬盘必须设定为有两个以上的分区,公司规定操作系统分区为15GB,将安装操作系统及常用软件,用户资料必须存入非操作系统分区。第二十条 操作系统推荐使用Microsoft Windows XP professional sp2 系统,如因机器配置或特殊需求可以160、选装Microsoft Windows 2000 professional系统或Microsoft Windows 2000 server系统。(一)办公用软件:Microsoft Office 2003(Microsoft Office XP、Microsoft Office 2000),如特殊要求可选装WPS Office。(二)其他常用软件:WinRAR、Adobe Reader、RealPlayer、输入法、Photoshop、Acdsee 3.1。(三)基于服务器运行的软件:人力资源管理系统、P3E/C项目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网络协同办公平台,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等。(四)杀毒防护软161、件:防病毒软件。(五)凡不在公司预装软件范围内的软件安装,信息部将不负责安装及维护,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安装的,必须由使用人的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IT设备维护人员协助安装。第二十一条 安全防护(一)所有连入公司网络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杀毒软件,必须保持实时监控状态,并能正常更新。如杀毒软件不能正常使用,请及时通知信息部进行相关处理,IT设备维护人员如发现未安装杀毒软件或故意将杀毒软件关闭的,将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对由此造成网络堵塞或网络瘫痪的,视情节严重对责任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所有连入公司总部局域网的计算机必须及时安装微软发布的各种补丁程序,IT设备维护人员在维护过程中将设定员工计算机自162、动接收安装补丁程序,信息部将指定专用服务器作为WSUS(WindowsServerUpdate Services)安装服务器。(二)未经杀毒或病毒扫描的外部移动存储设备(光盘,U盘,移动硬盘,存储卡等)禁止使用,任何员工一旦发现相关存储设备中有不正常文件及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该存储设备并送信息部做杀毒处理,对由此造成病毒传播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三)所有使用人必须保证每周对本机进行一次全面的病毒扫描,并对杀毒软件进行定期升级,以确保杀毒软件可以正常运行。(四)所有计算机必须设定口令或访问密码,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设定开机或系统密码,并且使用人必须定期更换密码。使用人在离开前应163、锁定计算机。(五)系统内的重要数据文件必须多份备份保存,在操作系统盘内禁止存放重要的数据文件,一旦因各种原因造成计算机软件系统崩溃,系统盘内所有数据将会无法恢复。(六)对于公司的机密数据文件,必须采取加密措施,保密文档必须经特批许可后,才能查询、打印;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任何员工不得私自使用任何存储设备存储或刻录保密资料;任何用户对所保管的保密信息应严加管理,不得遗失和私自传播;IT设备维护人员在对用户机器进行维修时,不得私自翻阅客户计算机系统内的数据资料。对违反以上规定,发生泄密事件的,除责成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外,给予10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164、二十二条 软件系统应急恢复(一)为避免因软件系统崩溃造成计算机系统不能正常使用,在初次安装操作系统及软件后,IT设备维护人员会使用专用软件对操作系统分区进行系统备份。(二)该备份只含有初次系统安装时的相关设置,对用户以后做出的更改无法保存,系统恢复后需要用户再对相关设置进行调整。(三)因计算机系统的配置性能有差异,具体的软件恢复时间会有所不同,但IT设备维护人员必须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使用户计算机系统恢复使用,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两个工作日,逾期将为使用人提出代用方案或设备。第四章 计算机网络管理第二十三条 通则(一) 所有具备Internet宽带接入条件的项目部必须接入Internet网络,并且接165、入带宽在1M以上(推荐2M或更高);如当地确实没有Internet宽带接入的条件,也要采用无线上网设备接入Internet 网络。(二)公司总部网络基于域管理方式(该方式可妥善解决系统之间互访、安全认证方面的问题,可有效的配合企业级系统管理及应用软件实施部署),从信息安全访问考虑,接入网络公司总部的所有计算机用户必须使用域帐户登陆系统。任何计算机用户有权及有义务联系IT设备维护人员对其系统进行域升级,IT设备维护人员对任何接入网络的用户进行域升级(临时用户除外)。对不使用域帐户登陆系统的用户所造成的系统访问及软件问题,IT设备维护人员有权拒绝提供技术维护服务和进行任何书面及口头上的解释。(二)166、公司总部所有计算机用户帐户及计算机名由IT设备维护人员按公司计算机系统命名规则统一进行设定;具体的命名方式使用如下:部门+科室+流水号,计算机命名规则详见附件4。(三)公司计算机用户应该清楚密码安全的重要性,养成定时更换相应系统帐户密码的习惯,以防止他人非法查看相关信息。(四)公司禁止任何计算机使用者在其系统上安装、使用、发布威胁网络安全的软件(如代理服务器);否则,给予2000元罚款。(五)员工对公司网络或相关应用服务器进行攻击者,除责成其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外,给予10000元罚款,并解除劳动合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其法律责任。(六)公司严禁使用以下网络下载工具:BT、电骡、P2P软件167、等对公司出口带宽有非常恶劣影响的软件;一经发现,罚款2000元。工作时间禁止使用网络看电影、玩游戏、浏览禁止浏览的网页、传播谣言、进行人身攻击、发送与工作无关的信息;一经查实,罚款2000元。第二十四条 中心机房(一)网络管理员为机房责任人,负责日常的机房安全管理与检查,同时负责服务器硬件、网络设备的维护和每日数据库的备份及其他相关工作。(二)信息部建立机房进出登记制度,人员进入中心机房必须登记。非信息部人员一律禁止进入机房。因工作原因需进入机房必须在信息部网络管理员陪同下,进行登记方可进入。(三)机房内禁止大声喧哗、打闹及从事任何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禁止吸烟吐痰。机房设备应保持整齐有序、地面洁168、净。机房内温度、湿度应按设备要求保持在一定范围,机房空调应确保24小时安全运行,出现故障应及时通知维修部门。(四)严禁使用服务器进行上网或非管理性操作,不得在服务器上进行相关软件调试或测试。禁止在机房设备上安装个人携带的光盘、移动存储设备,以确保设备和网络系统的安全。各服务器必须安装规定的软件,当有需要安装其它软件时,必须得到部门主管批准并登记在册。各服务器必须安装防病毒软件,作好病毒的防范工作。做好服务器/客户端引擎版本和病毒码版本的更新,做好公司所有计算机用户的客户端的管理和病毒防范工作。(五)开关或重启服务器、交换机必须经过信息部主管同意或授权,否则不得随意开关。机房设备(包括服务器、负169、载均衡、核心交换机和硬件防火墙等)的开启、运行和关闭,必须由相应的管理人员负责操作、管理,其他人员没有相关授权不得对机房设备进行操作。操作人员要按规范操作,并保持工作台整洁。操作完毕各种设备需归位。(六)对机房设备或系统应用软件的操作如果影响客户端用户的正常使用,必须至少提前30分钟通知相关用户,告之相关事项和操作指引,便于用户妥善处理相关业务。(七)未经公司信息总监批准,不安排外来人员参观公司中心机房。外来人员参观机房,须有公司指定人员陪同;机房内未经批准不允许外来人员拍摄。参观人员不得擅自操作机房内设备;参观人员应听从陪同人员安排,不得拥挤、喧哗;外来人员未经允许禁止搬动或移动机房内任何设170、备。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由信息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附件:1.IT设备申购流程2.IT设备维修申请单3.IT设备报废申请单4.计算机命名规则5.自备计算机配置申请表6.享受补贴的岗位和标准附件1IT设备申购流程IT设备购买需求(打印机、数码相机、数码摄象机、投影仪等)申请单位(部门)填写IT设备购置申请单申请单位(部门)分管领导审批物资分公司及其分管领导审批信息总监审批董事长审批物资分公司归档总裁审批审批完毕,IT维护人员采购附件2IT设备维修申请单部 门: 日 期: 年 月 日设 备 名 称规 格数 量预算维修费用(元)合计(元)申请理由及备注部门领导审批意见签名:总裁审批意见 签名:附件3I171、T设备报废申请单编制单位: 填单日期: 年 月 日设 备 名 称规 格数 量(台)原 值(元)已提折旧(元)净 值(元)合计(元)信息部技术鉴定及设备审查意见 签字:物资公司审批意见 签字:财务科审批意见 签字:总会计师审批意见 签字:分管副总裁审批意见 签字:总裁审批意见 签字:董事长审批意见 签字:附件4计算机命名规则 为规范公司机关的计算机命名管理,方便用户查询,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董事长、总裁、党委书记的计算机名称为其姓名拼音首字母的组合,如董事长的计算机名称为“lxy”。 第二条 各部室分管领导的计算机命名规则按照公司五部一室来划分,其命名规则为:“部门代码+流水号”。部门代码是五172、部一室名称拼音首字母的组合,如综合部的部门代码为“zhb”、市场部的部门代码为“scb”、财务部的部门代码为“cwb”、办公室的部门代码为“bgs”;流水号为两位数字,是各部室分管领导的计算机依次编码。比如:市场部王新宏副总裁的计算机名称为“scb01”。 第三条 各科室计算机的命名规则为:部门代码+科室代码+流水号。科室代码的编码规则和部门代码的编码规则相同,如经营办公室的科室代码为“jybgs”。流水号为两位数字,是一个科室多台计算机的依次编码。如经营办公室假如有三台计算机,其计算机名称分别为“scbjybgs01”、“scbjybgs02”、“scbjybgs03”。第四条 不属于“五部173、一室”范围的计算机,统一按综合部命名规则进行命名。第五条 按本规则命名的计算机名称对照表由信息部发布。第六条 本规则由公司信息部组织实施。附件5机关员工自备计算机配置申请表申 请 人所在部门及岗位申请时间计算机品牌计算机型号信 息 部审核意见部门领导审批意见总裁审批意见注:本表一式2份,信息部、申请人各1份。二级单位员工自备计算机配置申请表 申请人申请人单位及岗位申请时间计算机品牌计算机型号二级单位信息主管审核意见二级单位负责人审批意见注:本表一式3份,公司信息部、二级单位信息主管、申请人各1份。附件6执行补贴的岗位和标准序号享受补贴的岗位补贴标准(元/月)1公司级领导。1102总裁助理、部长174、二级单位负责人、副总裁助理、副总会计师、工会副主席、经营办副主任。1004公司机关业务主管,分公司副总经理、总工、项目经理。专业分公司副经理、主任工程师。直属项目部副经理、主任工程师。905公司机关主办科员、科员、办事员。分公司业务主管,项目部副经理、主任工程师。二级单位技术员、预结算员、会计、出纳员、安全员、质量员、劳资员、计划统计员、材料员、精细化管理员、网络信息员、经营人员、资料员。80第五部分 审计监察各级领导职务纪律第一条 为规范和约束各级领导工作行为,培养高尚生活情操,促进各级领导提高素质、发挥表率作用,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纪律。第二条 本纪律规范的各级领导范围包括:公175、司董事会、监事会、总裁班子成员;各子公司、分公司(含专业分公司)、直属项目部及以上单位所属项目部的主要领导;机关业务主管(含)以上职务人员。第三条 职务纪律:(一)不准私自经商办企业;不准私自从事第二职业;不准将个人购买或与他人合伙购买的各种车辆和机械或借用他人名义购买的车辆和机械向公司出租。(二)不准私自与亲属经营的企业或经济实体发生业务往来或提供方便;不准私自租用亲属或亲属与他人合伙购买的各种车辆和机械;不准私自与已解除劳动关系(因辞退、辞职、开除等)和退休、内退人员经营的企业和经济实体发生业务经济往来。(三)不准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四)不准在招聘员工、采购物资、分包工程、对外付款等所有公176、务活动中收取或索要对方钱物或把中介费、回扣等据为己有。(五)不准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不准向公司的关系单位(业主、分包商、供货商等)挪借财物。(六)不准参与赌博和涉足色情娱乐场所。(七)不准私自安排亲属在同一个单位或部门工作;不准私自安排亲属在本单位或部门从事财务、采购、司机工作。(八)不准隐瞒本单位发生的质量、机械、安全、交通、火灾等事故和单位或员工违法、违纪事件;不准包庇、袒护下属的违法、违纪行为。(九)不准泄露不允许外传的会议内容。(十)不准拉帮结派;不准搞有害公司利益的非组织活动。第四条 本纪律所规定的各项不准,是各级领导必须严格遵守的最基本的工作纪律和职务要求。如违反其中任何一项,将177、给予撤职并解除劳动合同的处分;给公司造成直接、间接经济损失的,按经济损失的数额一并赔偿;构成犯罪的,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五条 本纪律的执行分级负责。董事会负责考核监督监事、总裁班子成员和子公司主要领导的执行;监事会负责考核监督董事的执行;总裁班子负责考核监督各分公司、专业公司、各级项目部主要领导及机关业务主管以上领导的执行;综合部企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本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落实。以上各级领导同时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 注释:1.本纪律所称“商业机密”是指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只限公司内部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经营信息、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管理信息等事项。2.本纪律所称“亲属”是指以下人员:父母、子女178、配偶;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儿女的配偶及其父母;兄弟姐妹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父母兄弟姐妹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兄弟姐妹的子女及其配偶;儿女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3.违法、违纪的重大事件是指: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应受到5日以上拘留,单处或并处500元以上罚款的事件;违法构成犯罪的事件;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单处或并处500元以上罚款的事件;给公司造成恶劣影响的其他事件。内部审计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完善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机制,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179、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独立监督和评价的活动。第三条 集团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设立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配备专职内部审计人员。各直属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第四条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依法接受审计机关和内部审计协会的业务指导、监督和管理。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第五条 集团公司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审计中心,管理集团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180、作,不受其他部门或者个人的干涉。二级单位的审计工作直接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与其从事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应当具备审计师、会计师、经济师等专业技术职称或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工程师等执业资格。第七条 内部审计机构实施内部审计,应当严格遵循内部审计准则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第九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本制度执行审计任务,受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支持和保护,任何单181、位、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 第三章 审计中心职责第十条 审计中心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要求,履行下列职责:(一)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含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单位,下同)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 (二)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各责任主体的目标责任制书的考核情况进行审计监督;(三)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负责人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四)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设备物资采购、工程分(发)包、承揽任务、施工生产、资产管理、资金使用、财务预算及对外投资等经营管理活动和重要的经济合同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系统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182、 (六)对国家财经法规和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七)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审计;(八)对集团公司基建工程和分包工程的造价进行审计; (九)开展各类专项审计工作和专项审计调查;(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第十一条 直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或内部审计人员应按照集团公司审计中心的要求和有关审计办法开展审计工作。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保持严谨的工作态度,在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真实齐全的情况下,应客观反映所发现的问题,如反映情况失实,应负审计责任。内部审计人员因被审计单位未如实提供全部审计所需资料而导致无法作出正确判断时,应及时汇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计人员不183、负相应的审计责任。第十三条 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审计中心可从集团公司相关业务部门或所属单位中聘用审计人员。如有特殊工作需要,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审计中心可以聘请外部审计人员或委托社会审计机构实施有关内部审计事项。第十四条 审计中心应按照内部审计准则的要求,做好与国家审计机关、社会审计机构在审计工作中的沟通与合作。第四章 审计中心权限第十五条 审计中心在履行职责时,行使下列权限:(一)要求报送资料权。有权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生产、经营、财务预算、财务决算、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文件、资料;(二)参与决策权。有权参加集团公司有关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决策会议,参与协助集团公司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184、和修改有关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三)检查权。检查被审计单位账簿、报表、凭证,勘察相关资产,查阅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等方面的文件、会议记录、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等相关资料;(四)调查取证权。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同时要求提供者签名或盖章,必要时可以采用复制、录音、拍照、摄像等方法进行;(五)采取强制措施权。对被审计单位正在进行的违反财经法规、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经审计组长同意,有权做出临时制止决定;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授权可暂予封存;(六)建议权。有权就审计过程185、中发现的问题提出纠正、处理的意见及改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七)处理、处罚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行为,有权依照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处罚决定,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或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相关单位和责任人应当严格执行。第十六条 审计中心对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遵纪守法、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可给予通报表扬或提出奖励的建议。第五章 奖 惩第十七条 对于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内部审计、拒绝提供资料或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和决定的,审计中心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报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给予其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186、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八条 对于被审计单位相关人员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给予其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九条 对于认真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做出显著成绩的内部审计人员,集团公司应当给予表扬或奖励。第二十条 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集团公司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调离审计工作岗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审计中心负责实施和解释。分包工程结算审计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分包工程的结算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187、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分包工程是指与集团公司签订工程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的工程。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分包工程结算审计是指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和各二级单位的有关部门按照相应的职责,对分包单位送审的竣工结算及相关资料进行的审查与监督活动。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及所属单位(不含子公司)的分包工程结算审计。第二章 一般原则第五条 分包工程结算审计应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存在争议的事项,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解决。第六条 分包工程竣工结算应按照本规定或分包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不得无故拖延,也不得以“未与业主办理工程结算”为由拖延。第七条 分包工程一般只进行竣工结算188、审计;对于工期较长的分包工程(一年以上的),可进行年度结算审计或分段审计。第八条 分包工程结算审计应采用全面审核法。即根据竣工图纸和现场签证单,进行现场实盘工程量,然后将实盘的工程量与送审的工程量逐项进行对比。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单价或价目表逐项核实审核对象的单价。第九条 审计定案的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作为办理财务结算和拨付工程尾款的依据;分包工程竣工结算未经审计的,财务部门不得办理财务结算和拨付工程尾款。第三章 审计依据第十条 分包工程结算审计的依据: (一)工程总包合同、分包合同、补充合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二)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隐蔽工程记录、竣工验收证明书;(三)分包189、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量表、分包单位领用材料数量汇总表、分包单位自购材料价格确认表;(四)预算定额、单位价目表、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政策性调整文件;(五)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预算价格或总包单位(业主)的确认价格;(六)其他与工程造价有关的文件、资料。第四章 审计内容第十一条 采用定额计价模式的分包工程结算的审计内容:(一)工程量审计: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定额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有无多算、少算、重算、漏算、错算等现象;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量表填写是否完整,签字是否齐全。(二)定额套用审计。选用定额是否恰当,单价套用是否准确,有无高套和重套现象;对换算套用的,各种换算是否正确、合理。(三)取费审计:各项190、取费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和定额规定,取费基数、费率标准是否正确。(四)材料审计:材料价格是否执行合同约定价格、总包单位(业主)确认的价格。对合同约定由集团公司提供材料的分包工程,材料实际领用量是否控制在限额量以内,对超限额部分是否从工程结算造价中作了扣除。对合同约定由分包单位提供材料的分包工程,分包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部供应,是否有从集团公司领用材料的情况,对从集团公司领用的材料是否从财务结算中作了扣除或抵作工程款预付分包单位。(五)人工、施工机械审计:人工工日单价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否合理。对合同约定由分包单位提供机械的分包工程,分包单位是否按合同约定全部提供,是否有使用集团公司191、机械的情况,使用集团公司机械的费用是否从财务结算中作了扣除或抵作工程款预付分包单位。(六)现场签证审计:分包工程的现场签证单格式是否规范,签字是否齐全,是否有代签或补签现象。现场签证单的内容是否真实、合理。(七)其他费用审计:水电费、措施费、试车费等构成工程造价的费用处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对合同约定应由分包单位承担的税金是否从财务结算中作了扣除。第十二条 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或合同固定单价承包方式的分包工程结算的审计内容:(一)工程量审计:工程量计算是否符合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或合同约定的计算规则,有无多算、少算、重算、漏算、错算等现象;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量表填写是否完整,192、签字是否齐全。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审计:工程量清单计价是否符合国家清单计价规范要求的“四统一”,即统一项目编码、统一项目名称、统一计量单位和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的组成是否合理,计算是否准确。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及规费费率是否准确,计取是否合理。(三)现场签证审计及其他费用审计同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六)、(七)项的规定。第十三条 采用合同固定总价承包方式的分包工程结算的审计内容:(一)工程内容审计:是否全面、完整地履行完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有无“甩项交工”的情况。(二)现场签证审计及其他费用审计同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六)、(七)项的规定。第五章 审计流程及193、各岗位职责第十四条 分包工程结算审计流程及各岗位职责如下: (一)组织竣工验收:分包单位完成了分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内容后,项目经理即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并出具分包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二)盘点工程量: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部各施工专业技术人员根据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按照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量盘点说明的要求,进行现场实盘分包工程量(除合同固定总价外),填制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量表并签字,分包单位合同签订人签字并加盖分包单位公章,总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别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项目部各施工专业技术人员应在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工程量的盘点工作。(194、三)确认主材(即定额中未计价材或装置性材料,下同)领用量或价格:我公司供应主材的分包工程,项目部材料人员应根据分包单位领料单和退库单填制外协单位领用材料数量汇总表并签字(除合同固定总价外);分包单位自行采购主要材料的分包工程,项目部材料人员应对采购价格进行确认(除合同固定总价、单价外),填写外协单位自购材料价格确认表并签字。分包单位合同签订人签字并加盖分包单位公章,总包单位项目部材料负责人、项目经理分别签字并加盖项目部公章。项目部材料人员应在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完成主材领用量或价格的确认工作。(四)编制结算:分包单位根据签字齐全的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量表和分包合同结算条款的规定,以图195、纸卷册为单位编制分包工程竣工结算书,编制完毕后报总包单位项目经理确认,确认无误后,进入网上审批流程,即通过网络办公平台将分包工程竣工结算审批表提交二级单位经营预算科主管。(五)初审结算:二级单位经营预算科人员应对照竣工图纸及主材领用表,分别核对分包工程量和主材领用量的真实性、准确性。对工程量计算不正确的,应在分包工程竣工验收工程量表备注栏中进行更正,并在初审结算书中进行调整;对施工中的主材实际领用量大于预算耗用量(工程量+损耗量)的,超出部分应在外协单位领用材料数量汇总表备注栏中注明,并按照实际价格在分包工程结算造价中进行扣除。二级单位经营预算科应在分包单位提交竣工结算45日内初审完毕,并与分196、包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出具分包工程初审结算书,分包工程初审结算书由封面、初审说明、分包工程结算表或调整表组成。二级单位经营预算科主管通过网络办公平台将分包工程竣工结算审批表提交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分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提交集团公司审计中心主任。(六)审定结算:二级单位经营预算科初审完毕后,将上述有关结算计价资料完整地提交集团公司审计中心一份。审计中心对分包工程竣工结算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进行审计监督,审计中心应在二级单位提交竣工结算30日内完成审计,并与分包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审计中心主任通过网络办公平台将分包工程竣工结算审批表提交集团公司总裁批准,批准后审计中心出具审计意见书。(七)办理结算197、签章手续:二级单位经营预算科依据审计中心出具的审计意见书,与分包单位在分包工程审定结算书上办理结算签章手续,并于7日内将审计意见书和分包工程审定结算书移交所在单位财务科。(八)办理财务结算及付款:二级单位财务科依据审计意见书及分包工程审定结算书,办理财务结算并进行账务处理,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和资金状况进行付款。对合同约定应由分包单位提供但在我公司领用的材料、租用的机械、周转性物资、劳保用品等费用,应按照主管部门提供的实际用量及价格在财务结算中扣除或抵作工程款预付分包单位。对合同约定应由分包单位承担的税金在财务结算中扣除。第十五条 二级单位经营预算科、集团公司审计中心分别以分包合同为依据,建立分包198、工程合同台账及分包工程结算台帐,以备查阅。二级单位经营预算科应于每季度末5日内向集团公司审计中心报送上一季度分包工程结算报表。第六章 罚 则第十六条 未按本规定第二章规定的原则办理分包结算的,给予责任人每次300元罚款。第十七条 项目部技术人员在盘点工程量时,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故意多盘工程量的,按多盘数额的5倍处罚有关责任人。第十八条 项目部材料人员提供的材料领用数量或价格,不全面、不完整、不真实的,给予每人每次300元罚款。第十九条 二级单位预算人员提供的分包工程结算资料不齐全、不完整的,审计中心责令其限期改正,并给予责任人每次300元罚款。第二十条 审计中心审计人员监督不力,致使分包工程199、结算资料不齐全、不完整的,给予每人每次300元罚款。第二十一条 二级单位财务人员办理财务结算和付款时,未扣除本规定第十四条第(八)项规定的有关费税的,按未扣除数额的5倍处罚有关责任人。工程款支付超出审定造价的,按超出部分的5倍处罚有关责任人。第二十二条 办理分包结算的有关人员不准利用所掌握的专业知识为分包单位编制结算,违者给予每人每次300元罚款。第二十三条 二级单位初审分包工程结算造价的审减额和审计中心审定分包工程结算造价的审减额之和,超出分包单位送审造价的5%时,按超出部分的10%处罚分包单位,罚款额在分包工程结算造价中扣除。第二十四条 审计中心审定分包工程结算造价的审减额,超出二级单位初200、审造价的3%时,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相应处罚。第二十五条 对审计中心审定分包工程结算造价有异议的,可向集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申请复审。第二十六条 在分包结算中以权谋私、收受贿赂、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给予责任人10000元罚款;给集团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损失额的5倍增加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七条 在分包结算中分包单位不积极配合,态度蛮横、恐吓威胁我公司人员的,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经济处罚,并从合格分承包商名录中除名。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 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审计中心负责解释和组织实施。第七部分 目标管理二级单位目标责任制规定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目标责任制管理,充分发挥目标责任制的激励和201、约束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对二级单位实行目标责任制,与各二级单位经理(或总经理,以下称经理)签订目标责任书,其中与分公司经理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与直属项目部经理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各二级单位为目标责任方;各二级单位经理为目标责任书第一责任人。第三条 二级单位和经理的职权执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6)中有关规定和公司管理制度及总裁授予的职权。第四条 主要责任目标及基本要求(一)工程质量:单位工程及零星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工程定向优良品率100%,确保工程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和公司下达的创优计划。(二)安全生产:杜绝重大伤亡事故,重伤事故频率为零,严202、格控制轻伤事故。根据工程规模大小、工程特点等因素具体确定轻伤事故控制指标。(三)工期履约率:工期履约率100%。由于业主或其他单位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的,如责任方出具证明,可按照证明顺延工期。(四)资金回收率:按与用户(或总承包方)签订的工程合同约定,及时收取资金,资金回收率指标为100%。资金回收率=报告期实收数报告期应收数100%(五)创安全文明卫生工地:在公司组织的安全文明卫生工地检查评比中,评分应在70分以上;在政府部门组织的检查评比中,评分应在90分以上;公司另有要求的,应达到公司要求的分数。(六)收支差额:收支差额分以下两种:1.让利前收支差额=(让利前营业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支出)2.203、让利后收支差额=(让利后营业收入-各项成本费用支出)(七)收支差率:收支差率分为以下四种:1.让利前产值收支差率=让利前收支差额/让利前营业收入;2.让利后产值收支差率=让利后收支差额/让利后营业收入;3.让利前安装费收支差率=让利前收支差额/让利前安装费;4.让利后安装费收支差率=让利后收支差额/让利后安装费。(八)上交资金: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的单位,每月20日按上月完成产值(或安装费、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上交,比例大小根据目标责任书的收率差率指标确定;对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单位,按照工程合同约定的付款节点滞后5日内向公司上交资金,上交数额根据目标责任书确定的收支差额在各节点进行合理分配204、。当月多交部分计入下月已交数,年末进行汇算,根据实现的收支差额将应交数补齐。 (九)其他指标:根据经营生产管理需要,可设置市场营销、控制工资含量、控制材料积压等指标。以上指标的具体数值在目标责任书中确定。第五条 经理的薪酬(一)分公司经理(不含专业分公司)实行年薪制,根据经营规模大小、责任目标高低等因素确定年度标准年薪。每月以隐形工资的形式预支基薪,在兑现实际年薪时将预支基薪扣除。实际年薪=标准年薪+奖励-处罚。(二)专业分公司经理实行隐形工资与责任奖罚,隐形工资按月发放,由总裁核定。年度实际薪酬=隐形工资+责任奖-处罚(三)对直属项目经理实行隐形工资与责任奖罚。第六条 年度目标责任奖的设置(205、一)工程质量荣获国家级工程奖(如“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1项,奖经理1.5万元;荣获省、部级工程质量奖(如“泰山杯”奖)1项,奖经理1万元;工程荣获省级“鲁安杯”奖,奖经理0.5万元;工程荣获公司“优质工程”奖,奖经理0.2万元。同一工程获得几个奖项的,按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奖励。未完成责任目标,给予相应的罚款。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含1万)以上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对经理罚直接经济损失的10%(且不低于0.2万元);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内的记录质量事故,且给公司造成一定信誉损害的,对经理每次罚0.2万元;在公司统一组织的工程质量检查中,评分低于70分的单位,罚经理0.2万206、元。隐瞒事故不报的,加倍处罚。(二)安全生产每发生责任死亡事故1人次,罚单位10万元,对经理罚年薪的20%(不实行年薪的按年收入,下同);每发生责任重伤事故1人次,罚单位5万元,对经理罚年薪的10%;每发生轻伤事故一人次,罚单位1万元,罚经理0.2万元;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交通或火灾责任事故,对经理罚直接经济损失的10%。隐瞒事故不报的,加倍处罚。公司按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进行季度检查评分中,每1工地检查不合格(70分以下),罚经理0.3万元。(三)工期履约率每发生1份工期违约(延期竣工或交付)合同,根据实现合同工期的难易程度、拖期程度、合同价款额、合同重要程度、造成经济损失额及不207、良影响等因素,给予1000-10000元罚款。由于承担违约责任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负一定比例的赔偿责任。 (四)资金回收率:每月考核一次,按公司有关规定奖罚,或在责任书中另行约定。(五)安全文明卫生工地:获省级“安全文明卫生工地”1项,奖经理1万元。在公司组织的检查考评中,每次每工地评分达不到70分,罚0.3万元; (六)收支差额或收支差率:对收支差额或收支差率责任目标完成情况的奖罚,采取以下几种形式: 1.包死基数,超额全奖,差额全罚;2.包死基数,超额分成,差额分担。3.其他奖罚办法。(七)上交资金:不能按时足额上交公司资金的,给予欠交额每日万分之一的罚款,但最高不超过标准年薪(不实行208、年薪的按年收入)的30%。(八)其他指标的目标责任奖罚在目标责任书中明确。第七条 对二级单位其他管理人员(不含责任人,下同)的奖罚可采取以下两种形式:(一)责任人在确保完成与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的前提下,责任人与本单位其他管理人员签订目标责任书,按责任书规定奖罚。 (二)按奖罚责任人的一定倍数。根据履行目标责任书所需管理人员的多少核定倍数值,在目标责任书中明确。 第八条 实行目标责任制的单位,要克服短期经营行为,不得因保证经济责任目标而放松对设备、工机具的维修保养,忽视对员工的技术培训;对报废、积压物资要及时作账务处理,核实当期成本,避免潜亏;克服生产经营中的其他短期化行为。对违反以上209、规定的,责令限期纠正,并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第九条 建立风险防范机制,防止“包盈不包亏”。责任人以其对公司的出资作为履行目标责任书的担保;出资较少的,采取其他担保形式。 第十条 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兑现公司对二级单位履行目标责任书的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下达考核结论,依据考核结论兑现目标责任书。 第十一条 目标责任书的变更、终止与解除 (一)在目标责任书履行期间由于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某些条款已不适应实际情况,可协商变更目标责任书,以书面的形式确认。(二)二级单位出现下列情况,公司有权终止目标责任书,撤换经理。终止目标责任书并不免除二级单位和经理此前应负的责任。 1.有重大违约行为; 2.发生重大质量事210、故或伤亡事故; 3.用户强烈不满,难以扭转局面; 4.其他特殊情况。(三)发生下列情况,可解除目标责任书: 1.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 2.发生其他无法预见的特殊情况,致使目标责任书无法履行。第十二条 本规定由综合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注释:1.营业收入也称产值,包括主材费。2.安装费是指从营业收入中扣除预算主材费, 2.专业分公司是指试验检测分公司、汽机分公司、物资分公司、机械装备分公司。目标责任书考核兑现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管理目标责任制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加强对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考核工作,及时兑现管理目标责任奖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管理目标责任书,包括公司与分211、公司经理、直属项目部经理、驻外代表处主任签订的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承包经营合同及公司与有关部门、单位签订的其他目标责任书及内部承包合同。第二章 考核条件第三条 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考核条件(一)被考核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已报公司财务科;(二)被考核单位填写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签证表(见附件)并将该签证表送公司各相关考核部室进行签证,签证齐全后连同有关资料送公司企管办。第四条 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考核条件(一)预考核条件1、工程已竣工验收,并办齐交工资料;2、分包结算已审定;3、内部协作单位之间已办理完结算;4、工程结算已经公司预结算科审核或已经业主或发包单位审定212、;5、已办理完业主或发包单位供应材料、机械、水、电等费用的结算,或已预提以上费用。6、被考核单位填写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签证表(预考核),将签证表送公司有关考核部室进行签证,签证齐全后连同有关资料送公司企管办。(二)正式考核条件在具备预考核条件的基础上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工程结算已经业主或发包单位审定;2、已与业主或发包单位办理完财务结算;3、被考核单位填写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签证表(最终考核),将签证表送公司有关考核部室进行签证,签证齐全后连同有关资料送公司企管办。第三章 考核职责和时限第五条 公司有关科室在考核兑现中的职责和考核(审计)时限为:(一)安全办负责对安全指标的考核,时限为213、5天。(二)质检科对质量指标的考核,时限为5天。(三)生产调度负责对产值、工期、用户满意度等指标的考核,时限为7天。(四)预结算科负责对竣工结算额、竣工结算率等指标的考核,时限为7天。(五)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工资含量、远地施工补贴等指标的考核,时限为7天。(六)经营办公室负责对合同价款、新老用户、市场级别、分配比例、安装费、让利率、投标预算编制费等指标的考核,时限为10天。(七)内部银行负责对上交资的考核,时限为7天。(八)司法清欠办负责对竣工工程拖欠款、拖欠比例的考核,时限为7天。 (九)财务科负责对年度目标责任任书财务指标的考核,时限为70天;负责对工程项目目标责任书财务指标的考核,时限为3214、0天。 (十)企管办负责对各部门签证资料的复核、计算目标责任奖罚、起草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结论(草案)的时限为20天(自收到签证齐全的签证表算起)。(十一)综合部部长负责对考核结果的审核,时限为5天。(十二)总裁负责对考核结果的最终审核,时限为15天。(十三)审计中心负责对考核程序、考核结果的审计,时限为7天。(十四)企管办负责送签、印发考核结论,时限为3天。以上时限除已说明的外,以收到被考核单位送达考核签证表算起。第六条 与公司签订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分公司、驻外代表处,应在次年2月底之前将经公司有关部室(财务科除外)考核签证的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签证表和相关资料送公司企管办;公司财215、务科在收到二级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后,开始对二级单位年度财务指标的考核,将考核结果送企管办。公司在次年6月底前下达考核结论。第七条 与公司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的直属项目部,应在与发包单位办理工程决算后90天内将经公司有关部室考核签证的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签证表和有关资料送公司企管办。公司在收到上述资料后50日内下达考核结论。第四章 考核兑现工作流程第八条 被考核单位填写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签证表,并附相关资料分送公司各有关部室进行单项指标的考核签证;签证送公司企管办。第九条 公司企管办对各部室的签证进行复核,计算目标责任奖罚,起草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结论(草案),并依次送部长、总裁审核。第十216、条 审计中心对经总裁审核后的考核资料进行审计,将审计结论(草案)报总裁审批。第十一条 企管办根据总裁审批后的审计结论调整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结论(草案),并依次呈报综合部部长、总裁审批。第十二条 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结论(草案)经总裁批准后,公司下达正式考核结论,企管办负责将考核结论报送被考核单位和公司有关领导及部门。第十三条 被考核单位负责人根据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结论制定奖罚分配方案,填写奖(罚)金分配签证表并送企管办。第十四条 企管办在收到奖(罚)金分配签证表后,送司法清欠办、财务科、内部银行办理相关手续后,编制奖(罚)金分配表,财务科根据奖(罚)金分配表办理奖(罚)兑现。第五章 其他规定第十217、五条 为保证考核兑现的准确性,被考核单位应及时与分包方办理工程决算,不得以公司未与业主(或发包方)办理工程决算为由拖延办理分包结算,应于分包工程竣工后90天内办理完。对分包决算工程量要现场实盘,以达到准确无误。第十六条 试验检测分公司、汽机分公司、机械装备分公司与其他分公司、直属项目部之间的工程结算,由试验检测公司、汽机公司、机械装备公司编制结算书,分别送有关单位审核。试验检测公司、汽机公司、机械装备公司应在所承担工程竣工后30天内提交结算书,分公司、直属项目经理部应在收到结算书后45天内审定。在办理结算过程中,双方应相互配合。第十七条 在考核兑现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时,责任奖按工程收款比例(累218、计收回资金占工程结算造价的比例)兑现,罚金按100%兑现。当工程项目的资金回收率低于80%时,公司只下达考核结论,暂不兑现奖罚。预兑现责任奖时,预留30%的奖金。第十八条 工程竣工超过两年半(30个月),公司下达“最终考核兑现结论”,最终考核兑现结论中应表明奖金总数,累计兑现数。由于工程收款比例未达到100%而扣留的奖金不再兑现。第十九条 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责任奖、罚,由第一责任人按责任书或公司有关规定分配,自收到考核结论30天内分配完;当考核结论下达30天后,第一责任人不对处罚进行分配时,则全部处罚均由第一责任人承担。第七章 罚 则第二十条 被考核单位如不及时办理分包工程结算,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19、200元,并限期办完;在限期内仍未办完的,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第二十一条 公司内部单位间结算时,如有一方不配合,对该方负责人罚款200元,并责令限期改正;如在限期内仍不改正的,对该方负责人罚款500元。第二十二条 被考核单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具备考核条件,未填报管理目标责任书签证表、未向公司有关部室报送考核资料的,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并责令限期报送;在限期内仍未报送的,对单位负责人罚款500元。第二十三条 公司各考核部门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考核工作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并限期完成;如在限期内仍未完成的,对责任人罚款500元。第二十四条 被考核单位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考核资料的;公司考220、核部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对责任人按多算奖金和少算罚金数额2倍的罚款。造成较大负面影响或恶劣后果的,加重处罚。第二十五条 与发包方的工程结算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安装费在1000万元以下的,在工程竣工后6个月内完成;安装费在1000万元以上的工程,在工程竣工后9个月内完成。每拖期1个月,按目标责任奖的2%给予处罚,处罚最高为预期奖金总额的20%。第二十六条 考核流程中上一单位或部门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考核资料时,本部门负有催告义务;如不催告,以致延误考核时间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第二十七条 办理完工程财务结算后,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收回尾款(包括质保金)的,每天按应收尾款的万分之一处罚,处221、罚最高额为责任奖的20%。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八条 二级单位在考核兑现本单位内部签订的管理目标责任书时,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综合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附:管理目标责任书考核签证表附件 目标责任书考核签证表填报单位: 年 月 日 责任书名称:责任书编号: 考核期间:第一责任人:考核 类别:预考核 最终考核 考核指标公司各部门审核签证指标名称责任目标实际完成 审核意见部门签名注:详细考核资料见附件。单位负责人: 填表人:第八部分 综合管理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公司实际,为加强档案的科学管理,规范使用,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第222、二条 档案工作是公司各项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的必要条件,是维护公司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三条 公司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实行归口管理。文书、工程技术档案由公司办公室统一管理;人事档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管理;财务档案由公司财务科管理;经营档案由公司市场部经营办公室管理;物资设备档案由物资分公司管理。第四条 档案管理部门必须贯彻执行公司的保密、保卫制度,确保档案和档案机密的安全。第五条 档案管理部门应配备思想进步,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和一定专业知识,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负责档案工作。档案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档案保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好交接手续。第二章223、 档案的归档第六条 各单位、各部门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归口部门进行整理、立卷,并定期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归档。第七条 各单位、各部门一般应在次年上半年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上年度档案,属于平时立卷归档的不在此规定范围内。第八条 档案室接收的档案,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归档的文件材料齐全、完整;(二)归档的文件材料,保持它们之间的历史联系,区分保存价值,分类整理、立卷,案卷标题简明确切,便于保管和使用。(三)归属存档范围的文件、资料,根据需要和可能可多保存一套或复印一份,以保证档案的安全和方便利用。第三章 档案的管理和提供利用第九条 公司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档案,应在224、文书或业务部门立卷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要求进行分类,加工整理和保管,并编制必要的目录、卡片、索引等检索工具,以便于文件资料的查找。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需要和可能,采用先进技术设备,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的科学化、现代化。 第十条 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档案的统计制度,对档案的收进、移出、保管、利用等情况进行统计。 第十一条 档案管理部门必须建立档案的借用(阅)制度。公司内部一般性文件资料的借用(阅)必须由业务部门批准(文书档案由公司办公室主任签字,其他业务档案由部门分管领导签字),并办理借用(阅)手续;涉及公司商业机密的文件资料(董事会、职代会、股东会、监事会会议记录、纪要、工作报告、声明、决定、决议等,225、重大经营决策和实施计划,企业改革方案,分配制度等)的借用(阅)必须由董事长或总裁批准,并办理借用(阅)手续。第十二条 公司所属的档案(文件资料)原则上不准外借给其他单位,特殊情况需经董事长或总裁批准。凡涉及企业管理制度的文件资料外借,必须有公司企管办主任的签字,并办理相关借用手续。第十三条 档案的借用(阅)(一)借用(阅)者必须爱护档案,不准污损,圈划、涂改、折角、拆卷和撕掉卷页等;(二)借用(阅)者必须注意安全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第十四条公司档案资料的销毁(一)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档案资料。(二)鉴定档案在业务部门分管领导的主持下,由档案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组成226、鉴定小组共同进行,鉴定工作结束后,应提出书面报告,由档案管理员填写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交分管领导审核,经董事长或总裁批准后执行。(三)经批准销毁的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裁或分管领导或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应指定两人负责监销。 第十五条 档案库房应坚固,并做到有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等设施。要定期检查档案保管状况,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应及时修补、复制或作其他技术处理。库房必须配备适宜的消防器材,并按设备要求定期检查更换;安全使用电器设备,定期检查电器线路;库房严227、禁明火装置和使用电炉及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六条 档案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并注意掌握档案的利用效果。第四章 罚 则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损毁、丢失或擅自销毁公司档案的;(二)擅自向外提供、抄录、公布属于公司商业机密档案的; (三)涂改、伪造档案的;(四)出卖公司档案的;(五)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的;(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有关规定的。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会 议 规 定第一条 为更好地召开公司各228、类会议,提高会议质量,充分发挥会议的民主决策、信息交流、组织领导和推动工作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级会议的类型和召开时间公司级会议分为股东大会、董事会、高层联席会、总裁办公会、党委会、员工(会员)代表大会、工作会等会议。高层联席会于每月的第一个周六下午召开;总裁办公会于每周六下午召开;其他类型会议的召开时间,以通知为准。第三条 与会人员及会议记录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董事、监事参加,董事会秘书处作会议记录;董事会由全体董事参加,监事、总裁列席会议,董事会秘书处作会议记录;高层联席会由公司党政领导参加,董事会秘书、企管办主任、办公室主任列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作会议纪录;总裁办公会由总裁班子229、成员、总裁助理、企管办主任、办公室主任参加(若不能参加会议,应委托他人参加),董事长、党委书记、董事会秘书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作会议记录;党委会由党委委员参加,办公室主任作会议记录;员工(会员)代表大会由员工(会员)代表参加,机关科室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及特邀人员列席会议,大会秘书组作会议记录;工作会由机关科室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参加,办公室作会议记录;其他各类会议的与会人员和记录员由会议主持人确定。各类会议要根据会议记录形成会议纪要,发给与会人员,并存档备案。第四条 主持人股东大会、董事会、高层联席会由董事长主持;工作例会由总裁主持;总裁办公会由总裁230、主持,若总裁因特殊情况不能主持会议,由副总裁主持,总裁、副总裁因特殊情况都不能主持会议时,由总裁班子其他成员主持;党委会由党委书记主持;员工(会员)代表大会由工会主席主持;其他各类会议由主办单位(部门)负责人主持。第五条 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一)股东大会、董事会在董事长指导下,由董事会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办公室负责会议的服务工作。(二)员工(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部门到公司召开的各类大型会议,应成立会议工作小组,由会议工作小组按照分工负责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三)公司各部室在机关召开的专业会议,由各部门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办公室负责会议的服务工作。(四)公司各部室在工地召开现场会、培训231、等专业会议,由会议组织部门在项目部会议室安排会议,并负责会议的组织、服务工作。(五)其他各类公司级会议,在会议主持人的指导下,由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组织和服务工作。会议的组织工作包括:准备会议文件,拟订会议议程、日程和程序,制定会议须知,提名与会人员,发布会议通知、接受报到等工作。会议的服务工作包括:布置会场,安排食宿,会场服务,与会来宾的迎送等工作。第六条 会议食宿标准(一)上级部门到公司召开的大型会议,由会议筹备小组组长确定食宿标准。(二)在公司机关召开的各类公司级会议,与会人员家不在市区的,由办公室安排工作餐,每人餐费不超过以下标准:早餐8元,中、晚餐各15元。(三)在外地举行各类公司级会议232、,由办公室拟订食宿标准,编制食宿费预算,报总裁审批。办公室负责食宿安排,食宿费须控制在批准的预算内。(四)在公司机关召开的各部门级会议,与会人员家不在市区的,由办公室安排工作餐,每人餐费不超过以下标准:早餐5元,中、晚餐各10元。(五)公司各部室在工地召开现场会、培训等专业会议,由会议组织部门在项目部食堂安排与会人员就餐,每人餐费不超过以下标准:早餐5元,中、晚餐各10元;项目部食堂无法安排时,可就近安排就餐,每人餐费不超过以下标准:早餐8元,中、晚餐各15元。(六)除每年的股东会及职代会由会务组编制会餐费预算,报总裁审批方可安排会餐外,公司举办的其他会议、培训,不准会餐。除老干部座谈会、春节233、团拜会提供水果外,其它会议只提供茶水。如有上级部门检查、外审等特殊会议,经总裁批准后可提供水果。(七)住宿由会议组织部门安排,住宿费标准执行差旅费管理规定。凡违反规定,超出标准部分,其费用由会议组织部门的分管领导承担。第七条 会议室的管理(一)公司机关会议室由办公室负责管理,包括会议室的清洁卫生、设施保护、物品保管等工作。如因管理不善造成设施损坏、物品丢失等事件,追究办公室有关人员的责任。(二)与会人员应注意保持会议室的清洁卫生,爱护会议室的设施和各类物品。如发生设施损坏、物品丢失等事件,追究会议主办单位、部门及与会人员责任。(三)会议室为庄重严肃的特定公共场所,严禁在会议室内喧哗、吵闹、嬉戏234、。第八条 会议纪律(一)按时参加会议1.与会人员应提前入座,有事不能出席或不能按时出席的,应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对迟到者,每次罚款500元;对旷会者,每次罚款500元,并取消其与会资格。如有事需提前退席的,应向会议主持人请假,未经准假早退者,每次罚款500元。2.会前点名或签到。与会人数超过15人的会议,实行会前点名或签到制度。对未能报到或签到的,由负责点名或签到的工作人员查明迟到或旷会的原因,向会议主持人报告。对让人代为报“到”、签“到”或为别人代为报“到”、签“到”等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500元。3.对可委托他人参加的会议,若本人未委托他人参加会议按旷会处理。4.因会议组织人员未尽通知职235、责,造成与会人员迟到或缺席的,对责任人处以罚款,每迟到一人罚款100元,每缺席一人罚款200元。(二)按签名或会议规定的座次入座。(三)同时只准一人发言,不准私下交谈、开“小会”;违者,每次罚款50元。(四)会议期间,手机一律处于振动或关机状态,不准在会场接听或拨打电话;违者,每次罚款50元。(五)服从会议主持人对发言所作的要求。(六)会场内不准吸烟;违者,每次罚款50元。第九条 会议保密事项。公司召开的董事会、高层联席会、总裁办公会、党委会等重要会议属保密会议,除会议明示或委托与会人员对外公布的信息外,会议内容在公司未对外公布前属会议秘密,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守;如发生泄密,对泄密者罚款100236、0元以上,并通报批评。第十条 与会人员应按会议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印信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印信使用,加强印信管理,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中的印章是指在公司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以公司名称、二级单位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印章。第二章 印章刻制与废止第三条 印章刻制(一)印章的刻制程序:1.申请单位向公司办公室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注明印章的名称、式样、规格;2.公司办公室对申请书提出审查意见,并报总裁审批;3.经总裁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到公安部门刻制。(二)各单位、部门不准自行237、刻制本单位、部门的印章。(三)严禁伪造印章和使用伪造印章,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依法追究责任。第四条 印章的停用(一)单位印章在该单位名称变更、机构撤销、印章式样改变或出现其他需要停用的原因时,印章停止使用。(二)印章停用,首先要通知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并说明停用原因,标明停用的印模和时间。(三)旧章停用后,已失去原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现行单位、部门职权和活动的凭证。特殊情况下,必须使用原印章时,须报请公司批准后,由公司办公室监督使用。(四)因单位名称变更或改变隶属关系,使旧印章停用,而新印章又未刻制出来时,如工作急需使用印章,应报公司批准后,采取代章的办法。代章要在落款的后面注明一个“代”字,代238、章只能是同级或上级印章。第五条 废印章的存档和销毁印章停用或废止,应在十日内送交公司办公室统一保存,并做好回收登记。所有销毁的废止印章都要留下印模保存,以备查考。第六条 印章散失、损毁、被盗(一)印章在遇到散失、损毁、被盗的情况时,各管理者应迅速向公司递交说明原因的报告书,并向公安机关发出遗失声明。(二)依法追究印章遗失单位、部门负责人、印章保管人因印章遗失原因发生的经济、法律等相关责任。第三章 颁发、启用与保管第七条 印章的颁发(一)各单位、部门在领取印章时,应在公司办公室办理领取手续,详细如实填写印章领取登记表,经公司总裁批准,方可颁发印章。(二)印章应由单位、部门负责人领取,严禁代为领取239、印章。第八条 印章的启用(一)各单位、部门正式印章(行政章)启用,由总裁批准,批准之日为启用生效时间。业务专用章启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支票专用章等)由总裁或分管领导批准,批准之日为启用生效时间。(二)批准或规定日期之前,启用印章视为无效,如违反规定造成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者,由所在单位、部门领导及当事人负责,并追究其相关责任。(三)各单位、部门确定好印章正式启用时间后,应提前向公司办公室发出正式启用印章的报告,注明正式启用日期,并附启用日期的材料及印模。印章颁发机关,使用单位、部门均应将启用日期的材料及印模立卷归档,重要印章启用日期材料、印模应永久保存。(四)对外产生效用的印章,应将启用240、的时间、印章式样,通知有关单位。第九条 印章的保管(一)印章要设专人管理。(二)要建立印章保管登记表,载明印章名称、印文、印模和保管人姓名等事项。(三)印章保管人员应明确责任,保证印章的正常使用和绝对安全,防止印章被滥用和盗用。按保密和责任要求,印章管理人员不得委托他人代取代用。特殊情况需借用印章或外出使用,应经分管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由印章管理人员协同外出使用,印章不能脱离印章管理人员的监督。违反保管规定,造成责任事故,追究印章保管人员的相关责任。(四)因单位名称变更、机构撤销或其他原因作废的印章,应在接到通知后7天内缴回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按照规定程序销毁。(五)以工程项目名称命名241、的项目经理部,在工程竣工验收后7天内,应将该项目经理部公章缴回公司办公室。(六)因单位(部门)分立、变更隶属关系等原因需办理印章移交的,应通过公司办公室办理,并与公司办公室办理交接手续。禁止单位(部门)之间自行交接公章;违反本规定者,对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印章保管人员给予相应的处罚。第四章 用印手续第十条 盖章审批(一)单位及法人名章应先填写“单位印章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写明申请事项,征得公司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连同需盖章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1.公司印发的文件凭领导签发后盖章,各种报表凭分管领导签字后盖章;2.法人委托书经董事长或其委托的代理人签字批准后盖章;3.经济担保书经董事长、总242、裁、财务部部长共同签字批准后盖章;4.凡属花钱事项,均应有董事长或总裁批准的手续和财务部部长签字后盖章;5.各二级单位、部门签订经济合同须用公司合同专用章时,必须有单位、部门负责人同意,总裁签字后盖章;6.各二级单位以公司名义参与经营活动,必须有单位负责人同意、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盖章;7.各二级单位文件资料需加盖印章时,必须有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盖章。(二)各二级单位及部门印章同样需要在申请单上填写用印理由,由二级单位领导、部门主管签字,连同用印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各二级单位、部门的业务专用章,只能用于业务工作,不得以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其印章不具备以公司名义对外进行活动的法律效力。243、各内部单位以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时,必须先在公司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可电传),然后才准许进行投标及签订经营合同等经营活动。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部单位不以公司名义而进行经营活动的,应服从公司经营部门的统一管理。违反本条私自以本单位公章进行经营活动,承揽施工任务或进行其他承担法律、经济责任的活动的,公司不承担任何法律、经济及工程质量、安全等责任。公司将根据情况给予处罚。第十一条 用印手续的简化常规用印或需要再次用印的文件,如事先与用印主管人取得联系后,有文字证明者可省去填写申请单的手续。第十二条 印章管理人(一)用印时首先应检查是否按要求由负责人批准用印的签字。(二)每次用印都应进行登记,详细填写用244、印登记表。(三)对重要经济合同、重大事项决定、法律性文书,经济担保书,花钱事项及其他重要性材料,应整理留存,立卷归档,长期保存。第五章 用印方法第十三条 用印方法(一)单位名章应盖在文件下面落款日期的上方,并做到上不压正文、下压成文日期年、月、日。(二)盖印文件必要时应盖骑缝印。(三)单位名章的盖章处除有另行规定或文件形式无固定要求之外,一般参照以下规定:1.单位名章一般盖于单位名称的右侧,但单位名章与职务名章并用时,应盖在名称中间或竖写名称的下方。2.职务名章盖在职务名称的右下方。如竖式书写应盖于下方。(四)盖单位名章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用朱红印泥。第六章 凭信的管理第十四条 凭信的管理(一)245、任何单位、部门和个人不准开具空白凭信及使用空白凭信。(二)因公去外埠开介绍信,机关各部室由公司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各二级单位应持本单位介绍信(应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三)员工因个人私事开具介绍信、证明信,应有二级单位或部门证明,一般由文书按政策规定办理,重要的须经公司办公室主任或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开具介绍信均应留有存根。(四)未经公司司法部门许可,任何单位、部门、个人不得为我公司债权单位、个人或已发生司法纠纷的单位、个人提供任何形式的债权证明。如有发现,追究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当事人相关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办公用品费用246、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办公用品的管理,节约办公费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对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室的办公用品费用实行目标控制。第二章 职 责第三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统一使用的印刷品及机关办公用品的购买、发放和管理;拟定机关各部室年度办公用品费包干标准及包干的办公用品范围,并报总裁批准。第四条 各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办公用品的购买、使用和管理。第五条 财务科负责对办公用品费用报销情况进行监督、审核。第六条 审计中心负责对办公用品的价格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第三章 办公用品的购置和管理第七条 公司统一使用的印刷品,经总裁审批,每年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招标定购,其定购数量、使用期限不能超247、过一年。 第八条 公司机关各部室应根据实际需要,于每月月初将本月办公用品使用计划报公司办公室,办公室汇总后,按计划统一购买。第九条 各二级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在公司核定的办公用品费用定额之内自行调剂购买使用。第十条 各二级单位(部室)应建立台帐,以台帐的形式进行考核管理。第十一条 公司办公用品实行定额管理后,生产班组施工用笔、记录本等由材料部门供应,并按材料管理办法管理,非生产人员不得到材料部门领用。第四章 办公用品费用结算第十二条 各单位(部室)的办公用品费用每季度结算一次。第十三条 文印室对各单位(部室)的文印费用必须设立明细帐,月末将当月费用情况汇总报公司办公室,由公司办公室负责办理有关事248、项。第十四条 各单位(部室)从公司办公室领用办公用品,需经各单位(部室)负责人同意后领取,并办理调拨手续,每月月末由办公室管理人员报财务科转账。第十五条 办公用品购置后,经保管员验收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方可到财务部门报销,公司办公室登记办公用品台帐。第五章 考 核第十六条 公司办公室按各单位(部室)的业务情况年末核定下年度办公用品费用定额。第十七条 办公用品费用每年度考核一次,在年度结束后的次月考核兑现,费用节余部分由各单位(部室)负责人自行支配。费用超支部分由各单位(部室)负责人负担。第十八条 每年一度的股东会、职代会、公司各类内审、外审、升级等重大活动及经营投标所发生的办公用品费用,需经249、总裁书面批准,费用单列。年底汇算时,主办部门办公费用有结余的,计入单列费用后再计算结余;因计入单列费用造成超支的,超支部分免予处罚。年底汇算时,主办部门办公费用无结余的,单列费用不再计入。第六章 附 则第十九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办公室车辆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办公室所属车辆的管理,合理地使用车辆,节约费用,确保安全,特制定本规定。第二章 车辆使用范围第二条 办公用车,下列情形可予安排:(一)公司领导工作用车;(二)公司组织的各项检查及节假日值班;(三)接送宾客及上级领导;(四)董事长、总裁批准的其他用车。第三章 车辆使用规定第三条 凡符合用车范围,均可申250、请用车,但必须通过公司办公室车管人员派车,不得直接找驾驶员要车。第四条 车辆外出期间,乘车人对车辆安全行驶负监管责任。第五条 驾驶员要坚持三检制(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的检查),保持车辆清洁卫生。行车中要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第一,谨慎驾驶。 第六条 驾驶员不得擅自将公务车私用或借他人使用。第七条 驾驶员节假日非值班时间或有事请假时,必须先将车辆及库房钥匙交公司办公室车管人员。第四章 车辆维修与保养第八条 车辆维修应先填写请修报告单,注明行驶里程表码,经审批后方可送修。第九条 车辆由公司办公室车管人员指定厂商保养,特约修护厂维修,否则修护费一律不准报销。自行修复后,可报销购买材料零件费用。第十251、条 车辆于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或其它耗损急需修理更换零件时,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应与公司办公室联系,请求批示。第五章 费用报销与承包结算第十一条 车辆发生的所有费用由公司办公室分管人员审核、验收后当月报销;车辆维修、保养费每半年公布一次。第十二条 每月末由公司办公室、物资分公司分管人员核定各车路表码。第十三条 每月由驾驶员将本月车辆行驶记录表、汽油使用记录表、车辆请修报告单一并交公司办公室车管人员。第十四条 使用公司办公室车辆的,执行公司核定的结算价格,由公司办公室向使用单位通过办公车辆使用结算单收取费用。每次用车后,须在10日内结算完毕,公司办公室车辆行驶的每公里数都要落实到使用人或使用单252、位。第十五条 承包结算(一)驾驶员按行车里程提取补贴。3000公里以内(含3000公里):0.12元公里;30005000公里以内(含5000公里):0.16元公里;5000公里以上:0.20元公里。(二)车辆耗油按行车里程提取,实行耗油费用包干(油价按XX市每月第一天油价结算),节超按100奖罚。第六章 违规与事故处理第十六条 对车辆保养、卫生及入库情况公司办公室每月进行不定期检查,一次不合格对驾驶员罚款100元。 第十七条 未经公司办公室车管人员同意,驾驶员私自用车或借他人用车的,第一次罚款200元,第二次罚款500元,第三次加倍罚款,并调离工作岗位;若发生车辆损毁、失窃等事故,保险赔偿低253、于实际经济损失的部分由驾驶员负担,并罚款2000元,同时视事故的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第十八条 严禁酒后驾车,违者调离工作岗位。第十九条 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员自行负担。造成事故者按相关交通事故规定处理,并按其发生责任事故的性质给予罚款。(一)发生责任事故:按保险赔偿超额部分经济损失的610处罚。(二)机件责任事故:按经济损失的1020处罚。第二十条 由于乘车人盲目指挥而造成的责任事故,按保险赔偿超额部分经济损失的610由乘车人负担。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附件:1.车辆油耗限额2.办公车辆使用结算单3.车辆行驶记录表4.汽油使用记录表5.车辆请修254、报告单附件1车辆耗油限额类别车型耗 油 限 额(升/百公里)宝马760LI17丰田柯斯达21附件2办公车辆使用结算单(存根) 第 号使用部门随行人员事 由行驶地点自 至工作日期自 至车型、车号驾驶员姓名行驶里程车辆每公里单价(元)金额(元)办公室签字使用人签字 年 月 日 办公车辆使用结算单 第 号使用部门随行人员事 由行驶地点自 至工作日期自 至车型、车号驾驶员姓名行驶里程车辆每公里单价(元)金额(元)办公室签字使用人签字使用部门随行人员事 由行驶地点自 至工作日期自 至车型、车号驾驶员姓名行驶里程车辆每公里单价(元)金额(元)办公室签字使用人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车辆行驶记录表车号: 驾255、驶员姓名: 年 时间起止地点里程表数本次行驶里 程行驶时间使用人备 注月日附件4汽油使用记录表车号: 驾驶员姓名: 年 月时 间加油数量金额加油时路码表行驶里数行 驶累积数使用人备 注月日起 数止 数附件5车辆请修报告单填表日期: 年 月 日车 型车 号驾 驶 员里程表码累计提取维修费累计实际维修费请修项目项目名称维修费预算(元)合 计损坏原因审核意见主管: 管理员: 请修人:授权委托管理规定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授权委托代理行为,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除公司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可依法代表公司对外办理各种事务外,凡以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名义对外办理诉讼、非诉讼、签订合同等事务的,必须按照本规定256、规定办理授权委托手续,取得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 办理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先向公司提交授权申请表。各单位提交的授权申请表必须盖有单位公章,并有单位负责人、经办人签字;公司机关各部室提交的授权申请表必须有部门分管领导、 经办人签字。 第四条 授权申请表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审批。各单位的授权申请书应在公司有关部门领导审核同意后报批。董事长授权委托总裁代理公司正常经营工作中授权申请表的审批。 第五条 公司授权公司办公室根据批准的授权申请表,开具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明确规定代理人、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限。批准的授权申请表、授权委托书存根由办公室保存。 第六条 委托代理人审批的257、授权申请表和据此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存根,每季度末由公司办公室呈报董事长审阅。 第七条 代理人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对外开展法律事务,必须对公司负责,代理行为所形成的权利和义务,由公司享有和承担。 第八条 公司实行代理责任追究制,代理人因越权、渎职等过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信誉损害的,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行政责任或经济责任;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代理人外出执行任务,因情势变化需要越权代理时,事前必须通过电话请示总裁或董事长,未经领导事前批准或事后追认的越权代理,其法律后果由代理人完全自行负责。 第十条 外部单位来我公司办理诉讼、非诉讼、签订合同等法律事务时,必须审查对方的授权委托书258、,并将其存档备查。 第十一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附件:授权申请表 编号:授 权 申 请 表填表单位(部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申请被授权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岁,职务:申请授权事项申请授权范围申请授权期限公司审批 意 见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单位(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编号:授 权 申 请 表填表单位(部门):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申请被授权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岁,职务:申请授权事项申请授权范围申请授权期限公司审批意 见 审批人签名: 年 月 日单位(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收文处理规定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的收文处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二259、条 公司办公室是收文处理的主管部门,办公室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公文处理的规定做好收文处理工作。第三条 收到的公文包括命令、指令、决定、决议、指示、布告、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报告、请示、批复、函、条例、规定、细则、办法、简报、纪要、调查报告等文种。公文的形式除文字外,还包括涉及公司公务活动的电报、传真、照片、录音、录像及物证等。 第四条 收文处理包括以下工作内容和程序:公文的签收、登记、分送、加工、拟办、批办、随办、对内催办、注办、立卷归档、清退、销毁等,收文处理应做到准确、及时、保密、安全和简便。第五条 需要归档的公文。在公司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已经办理完毕的、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电报、会议文260、件、电话记录、会议记录、公司编印的刊物、图表、簿册、有关照片、录像、录音、实物等。第六条 不归档的文书材料如下: (一)本单位的重份文件;(二)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事务性、临时性文件;(三)未经签发的文电草稿、一般性文件的历次修改稿(定稿除外)、打印文件的各次校对稿(主要领导亲笔修改稿和负责人签字的最后定稿除外);(四)无特殊保存价值的信封,一般性表态、询问一般性问题、提出一般性建议或意见的人民来信;(五)为参考目的从各方面搜集到的文件材料;(六)参加非主管部门召开会议带回的不需要贯彻执行和无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七)下属单位送来的不应抄送或不必备案的文件材料;(八)上级机关任免、奖惩非本单位人员261、的文件材料;(九)越级和非隶属单位抄送的一般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十)外单位送来的征求意见的文件未定稿;(十一)其他无查考价值的文书材料。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各二级单位收到的发给公司的公文,应及时转报公司办公室,办公室予以签收并按规定进行收文处理。第八条 公司派员外出参加会议,与会人员应及时将会议印发的文件资料报送公司办公室,办公室签收并按规定进行收文处理。第九条 需归档的公文,如来文份数较少(如仅收到一份),公司办公室可向承办单位(承办人)抄送复印件;如承办单位(承办人)必须用原件的,应于公文办理完毕后,将公文原件收回。第十条 收文办完后,公司办公室应根据文书立卷、归档的有关规定,及时262、进行整理立卷,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移送公司档案室存档。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述职报告写作规范第一条 为保证撰写述职报告的质量,统一述职报告的文体格式,特制订本规范。第二条 述职报告的格式要求(一)标题由任职年度加文种名称组成,现统一规定为:年度述职报告。(二)署名由单位或部门名称加述职人姓名组成,署名位置在标题下方居中,部门名称与姓名之间保持两个字的空格。(三)正文正文与一般公文写作的格式要求相同。(四)日期述职报告日期的位置写在正文结尾的右下角,上与正文间隔两行,尾字后留两个空格。(五)字体、纸张、边距、篇幅 1.用宋体字,标题选小二号字,其余为四号字;行间距0.3c263、m。 2.纸张选A4型。 3.左边距2.5cm、右边距1.5cm、上边距2.5cm、下边距2.0cm。 4.篇幅不少于2000字。第三条 述职报告的内容和写作顺序(一)述职人基本情况:姓名,单位,职务或岗位。(二)主要岗位职责,实行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的员工的年度工作目标。(三)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工作经验。(四)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存在的问题及不足,改进工作的措施和建议。(五)对自己一年来的工作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成果进行自我评价。(六)今后的打算和决心。(七)对本单位、本部门及公司的工作提出建议。第四条 写作要求(一)本述职报告的写作规范只是文体格式的指导要求,撰写时,要结合自己264、的具体工作情况,详略得当、实事求是,语言简练、不说空话。(二)述职人对自己一年的工作表现进行如实、坦诚的评价,对存在的问题或不足,不回避、不隐瞒,并进行深刻全面的分析。 (三)述职人要独立完成述职报告的写作,不能找人代笔。(四)其他有关写作方面的要求与一般公文写作的要求相同。第五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第六条 本规范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信访工作制度第一条 信访工作是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维护广大员工的正当权利,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认真贯彻落实党和政府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坚持实事求是精神,实行归口管理,分工负责。做到信访案265、件,件件有着落,案案有结果。第三条 满腔热情地接待来访人员,认真负责地做好信访工作,善于用党的政策。疏导信访人员,重要信访、来访,由分管领导亲自阅批或接待。第四条 建立信访岗位责任制,明确分工和职责,实现信访工作制度化。第五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信访接待工作,对来信来访逐件进行登记,把来信来访人的姓名、单位或地址,反映的主要问题和要求,承办单位和人员,处理情况等,简明、准确、清楚地摘记在登记簿上以备查考。第六条 认真做好信访的转办、催办、查办工作。凡领导有批示的,按批示交相关单位办理;领导没有批示的,根据信访内容、性质,按“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进行转办,并填写“信访转办单”,对转办的信访,处266、理不及时的,要进行催办;对突出的、有典型意义的案件和基层拖着、顶着不办的问题,信访人提出充分理由不服下级处理的问题,信访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及时查办;紧急、重大问题,由分管领导组织查办。第七条 承办信访的单位,要明确人员认真处理,一般性的问题,能解决的当时解决,难度较大的问题,按限定日期报告处理结果;不能按期结案的,报告进展情况;对政策性较强的问题,要在调查研究,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按上级政策进行处理和答复信访人;对转办的信访,承办单位不得推诿,不得把矛盾上交,不得使信访人越级上访。第八条 信访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对承办单位上报的结案材料,认真进行审查,手续是否完备,事实是否清楚,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267、否符合政策,对不服从处理的信访案件是否做了思想教育工作。结案材料要及时装订成卷,归档备查。第九条 信访工作要严格执行保密制度,不得扩散来信来访中反映的情况和问题,严禁把揭发和控告的信件、材料转交被告单位或本人。对于打击报复揭发、控告人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查处。第十条 信访者在行使宪法赋予的信访权利的同时,应尽如下义务:(一)自觉遵守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二)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制度和规定;(三)严格遵守公司关于信访的规章制度,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四)要忠诚老实,如实反映情况;(五)服从组织正确处理,不得坚持过高或无理要求。第十一条 对信访人的下列非法行为,必须严肃追268、查处理:(一)无理取闹;(二)串连聚众闹事;(三)歪曲捏造事实,诽谤诬陷他人;(四)以信访为名,违背本制度规定,干扰各级领导的正常工作,故意影响各级领导及其家属的休息和正常生活或进行其他违纪违法犯罪活动。第十二条 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公司领导亲自处理一些信访问题。(一)接待时间:每周三和周六上午为接待时间。(二)接待地点:在公司信访办公室。(三)参加接待人员:公司领导1名;信访部门负责人;并根据需要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四)实行领导接待日制度后,除制度规定的接访时间外,其他时间无突发或应急事项公司领导一般不接待群众来访。(五)来访者应到本制度规定的地点访问领导,不得到领导办公室,更不允许到各级领269、导的住宅访问。(六)在领导接待时间内,也可来电话与领导反映情况,联系电话0537-2313532。(七)领导接待日制度实行首次接待来访的领导负责制。第十三条 实行信访奖励制度(一)对通过信访,为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的,公司将以不同方式对信访人表示感谢或给予表扬;重要的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收到明显成效后,公司将给予信访人一定的奖励;合理化建议为公司增加巨大经济效益或避免了巨大经济损失的,公司将给信访人以重奖。(二)对通过信访,检举揭发他人违法违纪行为的,经调查属实,给予信访人一定的奖励;对给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公司给予重奖。奖励可根据信访人的意愿,采取公开或不公开的形式。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270、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公司机关来访接待规定第一条 为提高来访接待质量,树立企业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机关设来访接待室,配置来访接待电话,电话号码:(0537)2161846,虚拟网号1846。第三条 公司办公室负责来访接待的日常管理,并指派一名接待员负责来访接待工作。第四条 对接待员的要求(一)着装得体,举止大方,态度谦和,不亢不卑;(二)掌握接待礼仪,按礼仪周到地接待好客人;(三)熟悉机关各部门、科室及工作人员的职责,能快速、准确地引导来访者与被访者接洽;(四)保持来访接待室的整洁卫生;(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保守企业秘密;(六)做好来访接待记录和电话记录。 第五条 接待271、规则(一)对应邀来访的客人,邀请的部门应提前向接待员办理登记,写明客人到访时间、人员等,以便接待员提前做好接待准备,勿需客人办理登记手续。(二)对预约来访的客人,答应约见的部门应提前向接待员办理预约登记,简化来客登记手续。(三)访问公司董事长、总裁应有预约;未预约的,接待员应与公司办公室联系,按办公室的指示,作引导或谢绝。(四)公司员工、离退休人员、员工家属到机关办事,接待员问明情况后,正确引导,勿需办理登记手续。(五)员工亲友来访,接待员与员工电话联系,在来访接待室会客。 (六)对其他未经邀请的外来客人,应严格办理来访登记手续。 (七)对没有明确的被访人或不知晓被访人姓名的来客,由接待员代表272、公司接受访问;来客要求约见被访人,而被访人不予接见的,接待员应婉言谢绝。 (八)经询问,来访人来意不明或没有正当来访事由的,接待员应予谢绝。 第六条 来客须知 XX公司欢迎各位客人光临,希望我们的接待能给您带来方便。为使您顺利、愉快地完成来访任务,请遵守我公司如下要求:(一)遵从接待员的安排,未经允许,请勿进入各办公科室。(二)请您不要大声喧哗,让我们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三)您若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请您向接待员提出,以便我们改进工作。第七条 来访接待工作实行接待员负责制,接待员有责任帮助来访客人顺利地办理完来访事项;如因接待员工作不负责任或失误,使客人不满意或不能顺利地办理来访事项的,每次273、罚接待员50元,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加重处罚。第八条 接待员未能恪尽职守,致使应予谢绝的宾客未予谢绝,影响公司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每次罚款50元。第九条 来访客人对接待工作不满意的,可向公司办公室投诉,投诉电话:(0537)2313532,受理人:办公室主任。经落实,客人投诉情况属实的,根据具体情况,对接待员每次罚款20100元。第十条 本规定由公司办公室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办公区生活区综合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对公司办公区、生活区的环境、治安、卫生等工作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办公区、生活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办公区、生活区综合管理的任274、务是:通过对办公区、生活区的综合管理,树立文明诚信的良好风气,促进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健康发展,营造优秀的企业文化和文明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氛围。第三条 在办公区工作、在生活区居住及进入办公区、生活区的外来人员,必须遵守本规定。第四条 公司办公区、生活区综合管理工作,实行公司统一领导,由原XXXX工贸有限公司具体负责贯彻实施,公司员工及家属,都有维护公共设施、环境卫生、治安秩序的责任和义务。第二章 员工及家属文明守则第五条 敬业报国、诚信明礼、热爱公司、信守公司文化、自觉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努力工作。第六条 团结友爱、互帮互助、乐于助人、奉献爱心、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第七条 275、尊师爱徒、尊老爱幼、孝敬父母、热爱生活、继承发扬优良传统,争创“五好家庭”。第八条 弘扬正气、压制邪气、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第九条 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喜事新办、丧事从俭、反对任何形式的铺张浪费。第十条 破除迷信、崇尚科学、抵制邪教、反对邪说,争创两个文明双丰收。第三章 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一条 办公楼内走廊、楼梯、洗刷间、卫生间的卫生,安排清洁工专人负责。应保持无废弃物、痰迹、污渍、异味等,卫生不合格的罚款50-100元。第十二条 办公区、生活区的垃圾实行“袋装化”,由清洁工负责收集、清运。第十三条 生活区卫生由清洁工负责清扫,大门周围卫生由保安员负责清扫,并保持全天卫生监护,确保地276、面清洁卫生。卫生不合格的,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第十四条 宿舍楼内公用空间的卫生由清洁工负责清扫,要保持楼梯、楼梯扶手、楼梯间窗户、楼梯间墙面及地下室走廊、墙面的清洁,无废弃物、灰尘及乱贴的小广告,楼梯间、地下室走廊无存放的杂物等有碍环境卫生的其它物品。卫生不合格的,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第十五条 对因装饰、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责任区卫生清洁人员要及时通知当事人将垃圾堆放到指定地点,根据垃圾数量收取垃圾外运费,未通知到当事人的,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第十六条 生活区的公共设施如宣传栏、健身器材、石桌凳、草皮灯、希腊柱底座等,每天保持清洁干净。卫生不合格的,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277、第十七条 每年6-9月份,清洁工对宿舍楼地下室、院内草坪、墙角、办公楼卫生间、洗刷间,进行每周一次喷洒药物,减少蚊蝇的滋生。未按规定喷洒药物的,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第十八条 XX医院应当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以及其他传播疾病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的危害。工作不力造成传染病发生的,对责任人罚款100500元。第十九条 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XX医院、公司领导或卫生防疫部门报告。第二十条 不准践踏草坪,不准攀折花草树木,严禁损坏人文景点和公共设施,不准儿童攀登雕塑、围墙等。对不听劝阻、故意违反者,除赔偿损失外,对本人278、或监护人罚款100500元。第二十一条 办公区、生活区应保持清洁、美观,不准乱倒、乱抛各种垃圾、污水、果皮、纸屑、烟蒂等废弃物,禁止随地吐痰,违者罚款50100元。幼儿便溺,监护人要及时清理;未清理的,对监护人罚款50元。第二十二条 公共场所、阳台外不准晾晒被褥、吊挂衣物等,楼梯间不准堆放杂物;违者罚款50-100元。第二十三条 未经公司允许,严禁在生活区“乱塔、乱建、乱堆、乱放”,违者强行拆除或没收,并罚款300-1000元。第二十四条 装饰、装修不得随意拆改宿舍楼、储藏室的建筑构造;违者勒令修复,并罚款500-3000元,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二十五条 生活区内不准设摊经商,279、严禁在生活区非法传销;违者罚款100-300元。第二十六条 不得在办公区、生活区墙壁、路灯杆、树木、人文景点设施等物体上“乱写、乱画、乱涂、乱刻”;违者罚款100-300元,并责令恢复原状。第二十七条 生活区内禁止饲养鸡、鸭、鹅、鸽、猪、狗、免、羊等家禽、家畜;违者罚款300-1000元,并限期将所养动物处理。第二十八条 除在“限放期”按照XX市“限放”规定燃放烟花爆竹外,在“禁放期”内,生活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违者按XX市禁放规定执行。第二十九条 居民收听、收看电视、录相节目,或利用家庭音响练歌的,不得影响他人休息;违者罚款50-100元。第四章 治安管理第三十条 凡在办公区、生活区有下列280、行为之一的给予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触犯刑律的,送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一)酗酒滋事、寻衅闹事、高声喧哗、扰乱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罚款50-200元。(二)打架斗殴,公然侮辱谩骂他人、诽谤他人名誉、威胁他人人身或财产安全的,罚款100-500元。(三)偷窃、抢夺、敲诈勒索、骗取公、私财物的,罚款100-300元。偷电、偷水属偷窃行为。(四)故意散布谣言,制造流言蜚语,抵毁公司及他人名誉的,罚款100-300元。(五)谎报险情、制造混乱、扰乱正常工作、生活秩序的,罚款100-300元。(六)故意损坏公共设施或因其它原因造成公私财产损坏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罚款100-500元。(七)281、严禁使用计算机网络、通讯工具、书信、小字报等侮辱谩骂他人;违者,罚款300-1000元。(八)禁止赌博及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严禁传播、复制、观看淫秽录像制品及非法出版物;违者罚款100-500元,并没收赌资、赌具、淫秽制品。(九)住户禁止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危险物品,严禁私存炸药、雷管、枪支、管制刀具等限制物品;违者罚款100-500元,并没收危险物品或限制物品。第三十一条 装饰、装修住房须到XXXX建工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公司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擅自装修的,罚款300-1000元。第三十二条 出租房屋的,房主必须出租给有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并持公安派出所出租登记282、证明,到公司保卫部门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并将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所在地、职业、服务处所等基本情况提供给保卫部门备案;违者罚款100-300元。第三十三条 保卫部门发现承租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容留在逃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将承租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立即报告公安机关或计生部门,并通知出租人及时收回房屋,并对承租人罚款500-1000元。第三十四条 在门岗值班的保安员不准收购废旧家电、家具、自行车等物品的外来商贩以及广告宣传人员进入办公区、生活区;违者罚款30-100元。第三十五条 在办公区、生活区外来施工人员,须持有效证件到公司保卫部门办理登记,领取出入283、证,每人交纳治安保证金50元。未发生违反公司规定的行为,在工程结束后离开时返还保证金。违者,对工程负责人罚款300-1000元。第三十六条 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生活区需到门卫登记。携带公物外出,必须持有关部门出具的出门证;推带私人物品外出,应由物主证明,并办理登记。门卫人员经检查确认后方可放行;否则,门卫人员将物品扣留。第五章 车辆管理第三十七条 办公区、生活区禁止出租车辆驶入(包括人力三轮客车)如有特殊情况,征得门卫人员同意后,方可驶入;擅自驶入的,对驾驶员罚款30-100元。第三十八条 外来公务车辆,在门卫登记后发放机动车辆准入证到指定地点停车,出门时自觉接受门卫人员的查验。第三十九条 生284、活区居民的私有车辆,需在生活区内停放的,到XXXX建工有限公司签订车位租赁合同,待签订合同并交纳车位租赁费后,可在指定的车位区按标准停放车辆。外来车辆过夜停放的,应缴纳车辆停放费每车5元。禁止机动车辆随意停放,违者罚款300-500元。第四十条 车内载有货物需特殊看管的,应事先告知门卫人员,并缴纳看管费每辆车10元。第四十一条 进入办公区、生活区的机动车辆,外观必须清洁,不准“抛、洒、滴、漏”的机动车辆驶入。第四十二条 办公区、生活区的摩托车、电瓶车、自行车、三轮车应停放在停车线内,不得随意停放,严禁将上述车辆存放在楼道内;违者罚款30-100元。第四十三条 居民在户外停放的废旧自行车或长期不285、用的自行车,请自行处理;否则,保安人员予以没收。第六章 附 则第四十四条 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违反本规定,由其监护人接受处罚。第四十五条 拒绝、妨碍管理人员执行公务或者对管理人员打击报复的,从重处罚,严重的送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第四十六条 本规定由XXXX建工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综合部负责解释。治安保卫工作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治安保卫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治安保卫工作采取“因地制宜、自主管理、积极防范、保障安全的工作方针。配合公安机关打击和预防侵害公司及公司员工财产、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第三条 公司保卫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286、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经常性地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和自觉维护本公司治安秩序的意识,制定和组织落实公司防火、防盗抢、防爆炸、防破坏、防诈骗、防窃盗等各项治安保卫防范措施。第四条 公司保卫部门要积极预防和制止公司内部的违法犯罪活动,调解、疏导、处理公司内部纠纷。协助公安机关,帮助教育、监督、考察本公司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宣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取保候审和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第五条 本公司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保卫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并迅速向分管领导和公安机关报告。第六条 公司保卫部门要积极参与社区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对暂住人员287、外来人员、临时用工等进行登记管理。第二章 治安管理第七条 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以下规定罚款,并视其情节轻重、社会影响大小、认识态度等,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留用察看、开除的行政处分;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损失;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一)酗酒滋事、寻衅闹事、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的,罚款500-2000元。(二)不服从工作分配和指挥,故意纠缠领导,在员工中造成不良影响的,罚款500-2000元。(三)打架斗殴、持械威胁员工人身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500-2000元。(四)公然侮辱谩骂他人或利用计算机互联网络、通讯工具、书信、小字报等故意捏造事实,散布288、谣言,侮辱或诽谤他人,损害公司信誉的,罚款500-3000元。(五)故意损坏公司和他人财物,或者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并罚款1000-2000元。(六)偷盗、骗取、抢夺、哄抢以及敲诈勒索公司和他人财物的,如数退赔并罚款500-2000元;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盗打公司和员工的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的,认定为盗窃;偷窃支付凭证、有价证券、有价票证尚未兑现的,按可兑现金额论处;偷窃未遂的,只要证据充分,按偷窃既遂处罚。(七)未经批准,将公司经营、生产、技术、财务等秘密文件、资料提供给外单位或机构组织的,罚款3000-5000元。(八)参与赌博及具有赌博性质的活动,或为赌博人员提供场所、赌资、赌具的,罚款500-1000元,并没收赌资、赌具。并对召集者重罚。(九)嫖娼、吸毒、贩毒、复制、传播、观看黄色影带、书刊、淫秽物品的,罚款1000-3000元;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十)宣扬封建迷信,参加邪教组织非法集会活动的,罚款300-1000元。(十一)制造、私存土枪、匕首、三棱刮刀、弹簧刀、弯形刀等管制刀具的,罚款300-1000元。(十二)私存炸药、雷管、导火索、起爆药、爆破剂、烟火剂、民用信号弹等易燃、易爆物品和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