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设备交接班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5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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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566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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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设备交接班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前 言1总 则21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2设备管理制度223日常检查管理制度254维护保养管理制度295定期报检管理制度326人员培训管理制度347交接班管理制度368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399技术档案管理制度4210 相关记录表卡44前 言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之相关规定,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为帮助起重机械使用单位正确2、合理地制订相关安全管理制度,xx省特检院编制了本“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可以直接引用本“管理制度”中的相关管理制度,经内部发布后,作为本单位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也可根据企业特点,参照本“管理手册”相关制度编制或自行编制相关“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望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尽快建立健全本单位的起重机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20xx年7月总 则 第一条 为做好公司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规划起重机的安全管理流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从源头上杜绝起重机伤害事故。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之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本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安全技术操作规程;(2)3、设备管理制度;(3)日常检查管理制度;(4)维护保养管理制度;(5)定期报检管理制度;(6)人员培训管理制度;(7)交接班管理制度;(8)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9)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适应于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起重设备的管理。第三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第四条 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第五条 起重机械使用前,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第六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4、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第七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对在用起重机械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日常维护保养,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必要时进行试验验证,并做记录。第八条 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第九条 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1)产品出厂文件;(2)施工资料;(3)使用登记证明;(4)日常使用状况记录;(5)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6)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7)历次检验报告。第十条 起重机械的司5、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第十一条 基建项目中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按三同时要求进行,设备管理部门要严格监督采购前设备论证程序执行。第十二条 起重机械的报废,需按设备报废审批权限办理注销手续,并报本单设备科及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三条 凡违反本规定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封停设备或限期整改等处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处理。第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执行,执行过程中的问题由设备科负责解释。单位(章):批 准 人:,日 期: 年 月 日1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保障6、本单位起重机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程。起重机司机、指挥和司索等起重机操作人员以及安全管理人员在管理、操作起重机时应严格遵守本规程。各类起重机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需遵守通用规定外,尚应遵守各自的特殊规定。一通用规定1起重机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2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熟悉所操纵起重机的构造、性能,掌握操纵方法和安全装置的功用。3起重机操作人员在工作前应对起重机各安全装置及主要零部件进行仔细检查,确认灵活、可靠方可使用。4起重机操作人员在工作期间要集中精力,不准吃东西、吸烟、看书、看报和闲谈,要有足够睡眠,工作中不准打瞌睡,酒后严禁开车。5起重机操7、作人员必须用手柄开关来操纵,不可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来停车,严禁三机构同时动作。6起重机司机必须听从指挥手的指挥信号进行操纵。但对任何人发出的危险信号都应紧急停车。如遇指挥信号不明或发现指挥信号有错误,驾驶员有权不开车,在开车前必须鸣铃示意。7吊运过程中,被吊物的高度要高于地面设备和其他物体0.5米以上。吊件下面不得站人,不得将吊件从人头顶上吊过,吊件上不准有浮动的物件、工具等。严禁用起重机将人与物一同提升或吊运。在旋转起重机作业时,必须注意在起重臂可能达到的范围内不得有人。8除特种情况下,不得利用打反车来进行制动,不得将控制器从正转急速变为反向逆转。9禁止起重机在运行中人员上下和一切的检查、维8、修工作。严禁随意跨越上下。不准挂负荷下车或将吊物长时间吊挂在空中。10起吊构件必须拉好溜绳,构件起落,左右回转速度应均匀,运作要平稳,不准紧急制动。左右回转时,未停稳前不得到作反向动作。注意吊钩的上升高度,防止升到顶点,由于限位器失灵而造成事故。11起吊构件时,吊钩中心应垂直通过构件重心,构件吊起离地面2050厘米时须停车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可靠性、构件的平稳性和绑扎的牢固性。吊运的构件放置时,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歪斜倾倒。12用两台起重机合吊一个物件时,应使载荷均匀,起升钢丝绳应保持垂直,同时起吊或降落(同步)。单机允许起吊最大载荷不得超过该机额定起重量的80%,并要在技术负责人9、监督下有专人指挥。13起重机在运行中,如遇到紧急危险情况时,应立即拉离紧急开关停车。要是在降落重物过程中,卷扬机制动器突然失灵时应采取紧急措施。即将重物稍微上升后,再降落,这样多次反复,就能将重物安全降落。14当在室外作业时,遇有六级以上大风、雾天、雨雪天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并将起重臂杆降低到安全位置。夜晚进行起重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且应经有关部门批准。15吊运熔化金属、有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或者所吊物接近满载时,吊运前应检查制动器,起升150200mm作静态制动,若可靠再升至离地500mm作降落动态制动,确认制动性能可靠再平稳起吊。16动臂式起重机,起重时,臂杆的最大仰角不得超过原厂规定10、,无资料可查时最大不超过78度,若需要超过78度时,须与有关人员研究,订出安全措施,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起吊。17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熟练掌握各种常规的基本安全操作方法:如“稳钩操作”、“物件翻身操作”“吊钩逼近人员操作”、“制动器失灵紧急操作”等。18起重机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十不吊”的规定。注:“十不吊”即超载不吊;指挥信号不明;光线暗淡不吊;歪拉斜吊不吊; 快口棱角未加垫不吊;埋在地下物件不吊;安全装置失灵不吊;吊索和附件捆绑不牢不吊;在吊物下直接加工或站人或吊物上有浮动件不吊;六级以上强风无防护措施不吊;违章指挥不吊。二桥架型起重机的特殊规定 1开车前应将所有控制手柄扳至零位,关好门窗11、,鸣铃示警后方可动车。 2起重机起动要平稳,不得高档起动。操纵控制器时,必须按档次进行。吊钩转动时不允许起升,防止钢丝绳跳槽。 3起重机或小车运行至接近终点时,应降低速度,严禁用终点开关作停车手段使用,也不允许用打反车达到制动目的。 4司机在作业中应按规定对下列各项作业鸣铃报警: 起升、降落重物,开动大、小车运行时;起重机通过或行驶在视线不清处时;起重机运行到接近同跨轨道上的另一台起重机时;吊运重物接近人员时。5对双吊钩(主、副钩)起重机,不准同时用两个吊钩分别吊两个物件,不工作的吊钩应开到接近上极限高度位置,并且不准带挂吊索。6有主副吊钩的起重机,在主、副吊钩换用或两钩高度接近时,应一个一个12、单独工作,以免两钩相碰。7同一跨度内有多台起重机工作时,两台起重机应保持1.5m以上的距离。因工作必须接近时,应经邻机同意,但最小距离应在0.3m以上。不允许利用一台起重机去推动另一台起重机进行工作。8在正常工作中改变运行方向时,应将控制手柄扳至“零位”,当机构完全停止转动后再换向开动。9对于地面操纵的起重机,应做到:操作人员应面对起升吊钩进行操作,不允许操纵电缆与起升钢丝绳交叉操作;操作人员走动路线应与起重机行驶路线保持一致,不得倒退行走操纵起重机;不准同时开动三套机构;不得操纵运行速度超过45m/min的起重机;不允许同时操纵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10如果为抓斗或电磁盘式起重机,还应遵守以13、下规定:抓斗或电磁盘工作时,应保证吊具随行电缆与起升钢丝强运动速度一致,不得使抓斗、电磁盘转动,以免电缆与钢丝绳相互缠绕发生事故;不准用电磁盘吊运温度在2000C以上的工件;不允许用抓斗抓取整块物件,避免吊运过程中的物件滑脱;当发现电磁盘有残磁时(切断电源后有部分重物不能掉离电磁盘),应停机进行检修。11严格按起重机使用说明书所规定的工作条件内使用起重机,吊运熔化金属、有毒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应符合相关要求。12吊动作业完成后,将起重机开到指定地点,小车开到司机室一端(无司机室的为非滑线侧),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抓斗、电磁盘等吊具放到地面),控制器全部扳到“零位”,切断电源,并清扫擦拭,保持14、清洁。对露天工作的起重机,不工作时应开到停车位置,并可靠锚固。三流动式起重机的特殊规定1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环境、行驶道路、架空电线、建筑物以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现场施工负责人应为起重机作业提供足够的工作场地,清除或避开起重臂起落及回转半径内的障碍物。2起重机应在平坦坚实的地面上作业、行走、和停放。在正常作业时,坡度不得大于3%,并应与沟渠、基坑保持安全距离。3起重机不得靠近架空输电电线作业。4操纵室远离地面的起重机,在正常指挥发生困难时,地面及作业层(高空)的指挥人员均应采用对讲机等有效的通讯联络进行指挥。5起重机启动前,应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手制动器应锁死,并应15、按有关规定启动内燃机。启动后,应怠速空载运转,检查各仪表指示值,顺序检查各工作机构及其制动器,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6起重机起吊作业时,汽车驾驶室内不得有人,重物不得超越驾驶室上方,且不得在车的前方起吊。7操作人员进行起重机回转、变幅、行走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示意。8起吊重物应绑扎平稳、牢靠,不得在重物上悬挂零星物件。易散落物件应使用吊笼栅栏固定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的物件,应按标记绑扎后起吊。吊索与物件的夹角宜采用4560度,且不小于30度,吊索与物件棱角之间应加垫块。9起重机变幅应缓慢平稳,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前变换挡位;起重机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16、臂。10起吊重物达到额定起重量的50%及以上时,应使用低速档。在起吊载荷达到额定起重量的90%及以上时,升降动作应慢速进行,应严禁同时进行两种及以上动作。11采用自由(重力)下降时,载荷不得超过该工况下额定起重量的20%,并应使重物有控制地下降,下降停止前应逐渐减速,不得使用紧急制动。 12起重机带载回转时,操作应平稳,避免急剧回转或停止,换向应在停稳后进行。13重物在空中需要较长时间停留时,应将起升卷筒制动锁住,操作人员不得离开操纵室。14当起重机如需带载行走时,载荷不得超过允许起重量的70%,行走道路应坚实平整,重物应在起重机正前方,重物离地面不得大于500mm,并应栓好拉绳,缓慢行驶。严17、禁长距离带载行驶。 15起重机的行驶应符合: 行驶前应检查并确认支腿的收存无松动,轮胎气压应符合规定。行驶速度适中,不得紧急制动。倒车时应有人监护。行驶时,严禁人员在底盘走台上站立或蹲坐,并不得堆放物件。起重机行走时,转弯不应过急;当转弯半径过小时,应分次转弯;当路面凹凸不平时,不得转弯。起重机上下坡道时应无载行走,上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小,下坡时应将起重臂仰角适当放大。严禁下坡空挡滑行。 汽车起重机不得带载行驶。16使用履带起重机还应做到:作业后,起重臂应转至顺风方向,并降至40度60度之间,吊钩应提升到接近顶端的位置,应关停内燃机,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挡位置,各制动器加保险固定,操纵室和机18、棚应关门加锁。起重机转移工地,应采用平板拖车运送。特殊情况需自行转移时,应卸去配重,拆短起重臂,主动轮应在后面,机身、起重臂、吊钩等必须处于制动位置,并应加保险固定。每行驶5001000m时,应对行走机构进行检查和润滑。起重机通过桥梁、水坝、排水沟等构筑物时,必须先查明允许载荷后再通过。必要时应对构筑物采取加固措施。通过铁路、底下水管、电缆等设施时,应铺设木板保护,并不得在上面转弯。用火车或平板拖车运输起重机时,所用跳板的坡度不得大于15度;起重机装上车后,应回转、行走、变幅等机构制动,并采用三角木楔紧履带两端,再牢固绑扎;后部配重用枕木垫实,不得使吊钩悬空摆动。17汽车与轮胎起重机在作业过程19、中还应做到:作业前,应全部伸出支腿,并在撑脚板下垫方木,调整机体使回转支承面的倾斜度在无载荷时不大与1/1000(水准泡居中)。支腿有定位销的必须插上。底盘为弹性悬挂的起重视,放支腿前应收紧稳定器。作业中严禁扳动支腿操纵阀。调整支腿不许在无载荷时进行,并将起重臂转至正前或正后方可再行调整。应根据所吊重物的重量和提升高度,调整起重臂长度和仰角,并估计吊索和重物本身的高度,留出适当的空间。起重臂伸出后,或主副臂全部伸出后,变幅时不得小于各长度所规定的仰角。若出现前臂杆的长度大于后节伸出长度时,必须进行调整,消除不正常情况后,方可作业。作业中发现起重机倾斜、支腿不稳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使重物下降落在安20、全的地方,下降中严禁制动。作业后,应将起重臂全部缩回放在支架上,再收回支腿。吊钩应用专用钢丝绳挂牢;应将车架尾部两撑杆分别撑在尾部下方的支座内,并用螺母固定;应将阻止机身旋转的销式制动器插入销孔,并将取力器操纵手柄放在脱开位置,最后应锁住起重操纵室门。四塔式起重机的特殊规定(一)作业前 1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手续,检查机械履历书、交班记录及有关部门规定的记录等填写和记载得足否齐全。当发现或怀疑起重机有异常情况时,交班驾驶员和接班驾驶员必须当面交接,严禁交班和接班驾驶员不接头或经他人转告交班。 2松开轨道式起重机的夹轨钳,按规定的方法将夹轨钳固定好,确保在行走过程中,夹轨钳不卡轨。 3检查轨道21、及路基应安全可靠,清除行走轨道上的障碍物,凡发现、腐烂的枕木及断裂、疏松的混凝土轨枕应立即更换。路基如有沉降、溜坡、裂缝情况,应将起重机开到安全部位停止使用。 4检查起重机的安全操作距离必须符合的规定。5驾驶员在作业前必须经下列各项检查,确认完好,方可开始作业。 空载运转一个作业循环; 试吊重物; 核定和检查大车行走、起升高度、幅度等限位装置及起重力矩、起重量限制器等安全保护装置。 6对于附着式起重机,应对附着装置进行检查。 (1)塔身附着框架的检查: 附着框架在塔身节上的安装必须安全可靠。 附着框架与塔身节的固定应牢固。 各联接件不应缺少或松动。 (2)附着杆的检查: 与附着框架的联接必须可22、靠; 附着杆有调整装置的应按要求调整后锁紧; 附着杆本身的联接不得松动。 (3)附着杆与建筑物的联接情况: 与附着杆相联接的建筑物不应有裂纹或损坏; 在工作中附着杆与建筑物的锚固联接必须牢固,不应有错动; 各联接件应齐全、可靠。(二)作业1起重机开始作业时,驾驶员应首先发出音响信号,以提醒作业现场人员注意。 2重物的吊挂必须符合有关要求: 严禁用吊钩直接吊挂重物,吊钩必须用吊、索具吊挂重物。 起吊短碎物料时,必须用强度足够的网、袋包装,不得直接捆扎起吊。起吊细长物料时,物料最少必须捆扎两处,并且用两个吊点吊运,在整个吊运过程中应使物料处于水平状态。起吊的重物在整个吊运过程中,不得摆动、旋转。不23、得吊运悬挂不稳的重物,吊运体积大的重物,应拉溜绳。不得在起吊的重物上悬挂任何重物。 3在接通电源前,各控制器应处于零位。操纵控制器时必须从零档开始,逐级推到所需要的档位。传动装置作反方向运动时,控制器先回零位,然后再逐档逆向操作,禁止越档操作和急开急停。 4吊运重物时,不得猛起猛落,以防吊运过程中发生散落、松绑、偏斜等情况。起吊时必须先将重物吊起离地面0.5m左右停止,确定制动、物料捆扎、吊点和吊具无问题后,方可操作。 5在起升的过程中,当吊钩滑轮组接近起重臂5 m时,应用低速起升,严防与起重臂顶撞。 6严禁采用自由下降的方法下降吊钩或重物。当重物下降距就位点约lm处时,必须采用慢速就位。 724、起重机行走到距离限位开关碰块约3 m处,应提前减速停车。 8作业中平移起吊重物时,重物高出其所跨越障碍物的高度不得小于1 m。 9作业中,临时停歇或停电时,必须将重物卸下,升起吊钩。驾驶员应将各操作手柄(钮)置于“零位”,并将总电源切断。如因停电无法升、降重物,则应根据现场与具体情况,由有关人员研究,采取适当的措施。 10作业中遇有下列情况应停止作业: 恶劣气候,如:大雨、大雪、大雾,超过允许工作风力等影响安全作业; 起重机出现漏电现象; 钢丝绳磨损严重、扭曲、断股、打结或出槽; 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各传动机构出现异常现象和有异响; 金属结构部份发生变形; 起重机发生其它妨碍作业及影响安全的故25、障。 11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必须整齐,有下列情况时不允许作业: 爬绳、乱绳、啃绳; 多层缠绕时,各层间的绳索互相塞挤。 12驾驶员必须在规定的通道内上、下起重机。上、下起重机时,不得握持任何物件。 13禁止在起重机各个部位乱放工具、零件或杂物,严禁从起重机上向下抛扔物品。14起重机作业时禁止无关人员上下起重机,驾驶室内不得放置易燃和妨碍操作的物品,防止触电和发生火灾。 15驾驶室的玻璃应平整、清洁,不得影响驾驶员的视线。(三)作业后 1当轨道式起重机结束作业后,驾驶员应把起重机停放在不妨碍回转的位置。 2凡是回转机构带有制动装置或常闭式制动器的起重机,在停止作业后,驾驶员必须松开制动器。绝对26、禁止限制起重臂随风转动。 3动臂式起重机将起重臂放到最大幅度位置,小车变幅起重机把小车开到说明书中规定的位置,并且将吊钩起升到最高点,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4把各控制器拉到零位,切断总电源,收好工具,关好所有门窗并加锁,夜间打开红色障碍指示灯。 5在一个工地上如有一台以上起重机时,其相互位置应符合相关中的规定。6凡是在底架以上无栏杆的各个部位做检查、维修、保养、加油等工作时必须系安全带。 7填好当班履历书及各种记录。 8锁紧所有的夹轨器。五门座类起重机的特殊规定(一)作业前要做的工作:1驾驶员必须对所驾机械进行详细检查电气线路,电机开关,各种仪表的情况,松开夹轨器,各种刹车,把电缆放在安全位置。27、2未投入作业前,首先空载试转,回转时谨防该机(象鼻梁、刚性拉杆、平衡铁)与前后机械、船台、船舶吊杆等之间相碰,确认情况正常,方可开始作业。(二)作业中要做的工作:1各操纵手柄必须放在零位位置,并检查制动器是否膨胀或咬死,如有,应采取措施调整后方能送电。起吊额定重量60%以上时,高度不超过05m,并需制动有效方可作业。2严禁超负荷作业,当超负荷限制器铃响时,应立即将货物放下。3当货物位置和钩头不处于垂直位置时,须将货物移至钩头钢丝绳垂直位置时,立即落地停顿。防止货物游荡碰伤人或损坏其他物件。4严禁抽拔压在下面的货物;要有顺序操作。 5用抓斗时,严禁单索超负荷,必须二索一起上升,并随时注意卸扣变化28、的情况。6当钢丝绳由卷扬筒下放时,卷筒上的钢丝绳除固定绳丝尾的圈数外,必须保留应有的安全圈数,但钢丝绳不可松得太多,以免滑槽出事故。7规定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纠正不正确的驾驶姿势。8电动机起动后没有完全停止,不准反向启动。9机械作业中禁止修理或注油等,如机械发生故障要停止作业,在没有得到修理工同意,严禁动车。10作业中如发现货物捆扎不好,重心不稳等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情况要及时采取安全措施。11随时检查并细心观察钢丝绳的情况,对已达到报废标准的钢丝绳应予立即更换。12不得在电阻器、电阻片上烘烤物品。13当风力达到六级以上,应停止工作,夹好夹轨器或塞好木楔,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 14由于特殊操作环境29、,而不能遵守本操作规程时,驾驶员必须取得有关领导及技术主管人员的同意,方能作业。(三)作业后要做的工作: 1工作完毕后应执行例行保养、检查。 2保养电气设备时严禁用水冲。 3驾驶员检查电气设备时发现有故障,不准擅自修理,应请电气维修人员修理。 4做好保养检修工作后,人离开起重机应将变幅到最小幅度;钩头升到顶端,回转刹车刹好,切断电源,夹紧夹轨器。5填写日报表。六、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安全操作规程为保障本单位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的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程。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在管理、操作固定式简易升降机时应严格遵守本规程。1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安全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30、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2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安全管理、操作人员应熟悉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的基本构造、性能参数;掌握操作方法和安全装置的功用。3每日投入运行前,应由安全管理或操作人员开启钥匙,并进行空载试运行,认真检查各主要部件及安全装置是否完好,在确认设备运行无异常情况后,方能正式运行。4应确认层门可靠关闭后方可起动固定式简易升降机,不得以层门或轿门的启闭作为固定式简易升降机运行和停止的开关。5装卸货物时,必须先按下相应层站的停止开关,并确认停层保护装置已处于保护位置后,方可装卸货物,并尽可能减少进入吊笼内的时间。6货物装卸应轻放轻移,尽可能的减少冲击,有车辆进入吊笼时,应采取有效措施31、防止车辆撞击吊笼壁和门。7吊笼内的货物应放置稳妥,防止运行时发生移动。运送重量大的货物时,应将物件放置在吊笼的中间位置,防止吊笼倾斜。8应严格控制装载货物的重量,严禁超载运行。不得通过开启安全窗来搬运长件货物。9在等候装载货物时,人员不得站在吊笼门与层门之间,应站在层门外等候。10固定式简易升降机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11严禁任何人搭乘固定式简易升降机。12多班制运行时,安全管理或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前后应办理交接班手续。13工作期间要集中精力,不准边操作边做其他无关的事,不得随便离开工作岗位。14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和工作地点清洁、整齐32、。吊笼顶部除固定式简易升降机自身设备外,不得放置其它物品。15禁止一切对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安全开关的短接或拆除行为。严禁在层门或吊笼门开启状态下运行。16出现故障时,不得随意对设备进行检修、调试、拆换电气元件和机械零件。应及时报告单位设备负责人,由设备负责人通知检修人员检修,并协助检修人员工作,17固定式简易升降机使用完毕后,应将其停在下端站并锁好层门。操作人员离开前应将操纵钥匙转换至停止状态,并将钥匙随身带离。18层门钥匙(简称三角钥匙)由设备管理部门保管,操纵钥匙由管理或操作人员保管,三角钥匙宜与操纵钥匙分开存放。不得出借操纵钥匙、三角钥匙给无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来操纵和使用。 19一旦发生33、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停止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的运行,切断电源,救助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等候处理。2设备管理制度第一条 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保证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二条 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自行购置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符合规定,并做好定期检验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列入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第三条起重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核验安装单位的工程资料,经核验合格,有关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使用。第四条起重机械设备首次投入使用前,应当在有关部门登记。登记标记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34、第五条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象条件变化,在施工现场对起重机械设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工时,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做好起重机械设备的现场保护。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第六条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在用起重机械设备进行以下维护保养与检验检查:(一)应当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二)应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常规检验检查,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出纪录;(三)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定期进行校验、检修,并作记录。第七条起重机械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对其进行全面检查35、,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第八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对设备检查验收,并向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进行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不得使用:(一)连续正常使用二年,继续使用前;(二)正常安装使用后,不是由于设备原因停止使用一年以上,重新启用前;(三)国家强制性规范标准规定的定期检验。第九条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进入施工现场的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的资质进行核对。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起重机械设备安装单位,方可在施工现场从事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业务。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设置与工程管理相适应的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36、的安全管理人员。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有权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第十条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包括起重工、指挥(信号)工、机械操作工及管理人员等),应当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第十一条起重机械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作业知识。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起重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第十二条起重机械设备作业人员应当对起重机械设备使用37、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在检查或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的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设备并及时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第十三条从事起重机械设备维修业务的单位,应有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以及必要的检测手段具有相应资质,方可从事相应活动。第十四条在起重机械设备安装、修理中,未经生产厂的同意或未经本企业技术部门审批和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采用其他材料替代或更换起重机械设备原结构件或部件。严禁修理单位自行改装起重机械设备。第十五条国家明令淘汰的起重机械设备和使用30年以上(含30年)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使用单位必须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机关38、办理注销。报废后的设备不得再使用或整机转让。对其中仍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须经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单位技术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国家有关部门核准的起重机械设备检验检测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或转让。第十六条使用20年以上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应根据设备疲劳状况,经必要的技术鉴定后,降低负荷使用,并在司机操作室内作明显标志。第十七条起重机械设备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3日常检查管理制度根据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性地组织人员对起重机械使用状39、况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并督促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一总则1设备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设备的日检、月检和年检,即每个工作日对设备进行一次常规的巡检,每月对易损零部件及主要安全保护装置进行一次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保证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2常规检查应由起重机械操作人员或管理人员进行,其中月检和年检也可以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检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进行处理,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3所有检查和处理情况应及时进行记录。二日检1起重机日检的主要内容: 操纵系统是否灵活可靠; 各机构的制动器情况; 钢丝绳及其固定情况; 吊钩、滑轮情况; 各安全防护装置情况; 电动机温升和滑线情况; 40、减速器等传动部件紧固、润滑情况。2固定式简易升降机日检的主要内容: 平层情况; 各种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完好; 层门的总体性能,层门和吊笼门电气联锁是否完好; 层门机械联锁是否可靠有效; 停层保护装置是否动作灵活,位置合理,电气联锁有效; 各种操作和信号功能是否完好; 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噪声。3厂内机动车辆日检的主要内容: 油、水和电是否足够; 发动机的运行情况; 制动距离; 工作装置的运行情况; 轮胎的充气情况; 灯光和喇叭。三月检1起重机月检的主要内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完好性;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所有安全、防护装置;电气线路、液压回路的泄漏情况及工作性能;吊钩、吊钩螺母41、及防松装置;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钢丝绳磨损、变形、伸长情况;各传动机构零部件的运行、润滑和紧固;捆绑、吊挂链和钢丝绳。2固定式简易升降机月检的主要内容: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完好性; 日检记录及维保单位相关记录的完整性; 底坑、井道、机房(机罩)、的安全性及漏水、渗水状况; 通往保留给维修人员的房间、井道和机房(机罩)通道应安全、畅通,并有充分的照明; 固定式简易升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 所有安全保护装置; 电气线路、操纵盘上的各开关和指示功能是否正常,选层、启动、平层、开关门门锁有无异常现象或故障; 连接构件及防松装置; 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及钢丝绳磨损、变形、伸长情况; 42、各传动机构零部件的运行、润滑和紧固。 3厂内机动车辆月检的主要内容: 车辆牌照、“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完好性; 日检记录的完整性; 工作装置是否工作完好; 液压系统是否工作完好; 发动机运行是否有异声,怠速是否正常; 制动、行驶、转向和传动系统是否正常。四年检1起重机年检的主要内容: 月度检查的所有内容; 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缝、铆钉、螺栓等连接情况; 主要零部件的磨损、裂纹、变形等情况; 重量指示、超载报警装置的可靠性和精度; 动力系统和控制器。2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年检的主要内容: 月度检查的所有内容; 承重结构的变形、松动等情况; 停层保护装置试验; 额定载荷试验。4维护保养管理制43、度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是保证起重机械安全、可靠运行的前提,在起重机械的日常使用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随机文件的规定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工作可由起重机械司机、管理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单位进行。一起重机维护保养注意事项1 将起重机移至不影响其它起重机工作的位置,对因条件限制不能做到应挂安全警告牌、设置监护人并采取防止撞车和触电的措施。2 将所有控制器手柄放于零位。3 起重机的下方地段应用红白带围起来,禁止人员通行。4 切断电源,拉下闸刀,取下熔断器,并在醒目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告牌,或派人监护。5 在检修主滑线时,必须将配电室的刀开关断开,并填好工作票,挂44、好工作牌,同时将滑线短路和接地。6 检修换下来零部件必须逐件清点,妥善处理,不得乱放和遗留在起重机上。7 在禁火区动用明火需办动火手续,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8 登高使用的扶梯要有防滑措施,且有专人监护。9 手提行灯应36V以下,且有防护罩。10 露天检修时,六级以上大风,禁止高空作业。11 检修后先进行检查再进行润滑,然后试车验收,确定合格方可投入使用。二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维修保养注意事项1 在进行常规检查的基础上,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必须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以提高设备的安全性,降低设备的故障率,保证设备的安全运行。2 固定式简易升降机进行维保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有效地通知相关使用人员,做好必要45、的安全防护措施,并为维保人员做好配合工作。3 维修保养时,各厅门外应设置安全警示牌及其它必要的防护措施,以防止因无关人员的进入或参与而发生事故。4 检修换下来零部件必须逐件清点,妥善处理,不得乱放和遗留在固定式简易升降机上。5 检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可靠地切断电源,并在醒目处挂上“有人检修、禁止合闸”警告牌,或派人监护,未经检修人员的同意,任何人不得送电。6 必须开启或拆卸厅门时,其周围必需设置高度不低于1.05m的护栏,防止人员的坠落。7 在禁火区动用明火需办理动火手续,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看护人员。8 使用手提行灯其电压应不大于36V,且有防护罩。9 在吊笼顶部进行检修时,必须切断急停开关46、并使停层保护装置处于保护位置。10 应尽可能的减少在井道内进行检修的时间,进入底坑前必须切断急停开关。11 维修保养中使用的紧急开锁钥匙必须妥善保管,严防无关人员使用。12 紧急开锁钥匙使用时必须注意吊笼的实际位置,开锁后应认真检查其复位情况。13 检修后必须先进行试车,确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4 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维保工作的质量进行必要的监督和检查,对每次的维保工作予以签字确认,并将维保记录存档。15 由专业单位进行日常的维修保养的,若维保人员如未按规定周期进行维保或维保质量存在问题的,管理人员应及时和维保单位协调,确保维保工作的正常进行。5定期报检管理制度根据条例规定,注册登记与定期报检是47、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基本义务,为切实做好起重机械的注册登记工作,并保证定期检验的正常实施,应做到:1使用具有相应许可资格的单位制造并经监督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2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按照规定到温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3因故拟对在用起重机械停止使用1年以上或到定期检验时间需停用的,应当封存该设备,并在30日内,向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分局)特监科书面申请报停。4当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发生变更时,应当在变更后30日内到原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并告知新使用单位按规定到所在地的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48、5起重机械报废的,应当到登记部门办理使用登记注销。6起重机定期检验周期最长不超过2年,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和厂内机动车辆为1年;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在定期检验有效期届满1个月前,主动向温州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提前做好检验准备工作。7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在接到检验受理通知后,应通知维保单位或安排相关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8定期检验时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检验人员提供有关的技术资料,如实反映起重机械使用情况,并为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9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管理人员应及时委托有资格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要求复检,检验合格的起重机械方可继续投入使用。10检验合格后,安全管理49、人员应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将检验报告及时存档。6人员培训管理制度作业人员(含操作和管理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是保证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的前提,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并做到:1起重机械操作和管理人员应接受相关知识的培训,取得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独立上岗。2从事起重机械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具备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身体健康,视力(包括矫正视力)在0.7以上,无色盲,听力应满足具体工作的要求,无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熟悉国家有关起重机械的法律法规、操作规程以及本单位的50、有关规章制度;初步了解起重机械的构造、动作原理、性能特征;操作人员应熟悉起重机械的各个安全装置的功能和位置,熟练掌握操纵方法和各种基本安全操作技术,并熟练掌握起重机的各种指挥动作信号;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具有良好的安全意识。3培训的方式包括单位内部的岗位培训、起重机械生产单位的使用和管理培训,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4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内部岗位培训,培训内容一般应包括: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起重机械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起重机械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性能特点;起重机械安全保护装置的种类与作51、用;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应急救援和日常管理;起重机械事故及防范;日常的安全教育等。5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均应予以记录,各种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人事部门统一保管,以方便管理和查阅。6作业人员应不断学习新的相关知识,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7人事部门应及时安排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换证考核工作,在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有效期届满前二个月应与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机构所取得联系,以便及时办理复审和考核。对于资格证书过期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再安排相应的岗位。8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证书原件由单位统一保管,胸卡由作业人员随身携带。7交接班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当班司机应认真负责地向接班司机介绍当班52、的工作情况、设备运转情况以及有关安全事项。当班司机应和接班司机共同做好检查工作,并写好交接班记录。当班司机如未做好例行保养工作,接班司机有权拒绝接班。即使是自己负责一台起重机,没有接班司机的情况下,也应按规定做好例行保养和运行情况记录。 连续工作的起重机,每班应有1520min的交接班检查和维护时间。不连续工作的起重机,检查维护工作应在工作前进行。交接班检查维护应按一定的顺序进行,以防漏检。交接班检查维护主要内容和顺序为: 1.从交接班记录和交接人处了解前一班的工作情况,是否发生过故障或其他不正常情况。 2.把空钩起升到上限位置,不要靠近地面。 3.把起重机开到指定的停车点,起重机不要停在热辐53、射源的上方,以防热辐射对大梁的影响而增加挠度。 4.把起重小车停在操作室一旁,不要停在大梁跨中,否则增加大梁挠度。 5.把各控制器扳到零位,断开闸刀开关、切断总电源。不允许带电进行检查。 6.检查常用工具与易损件的完好情况。 7.检查设备机械部分、电气部分是否完好,介绍设备故障及本班运行情况。 8.检查制动器是否完好,作用是否灵活可靠。销、轴、连接板、制动带是否磨损过限,制动电磁铁是否接触良好。 9.检查钢丝绳在卷筒上的缠绕情况,有无窜槽和重叠,压板螺丝是否有松动等。对吊运熔化金属的起重机应着重检查起升机构制动器和钢丝绳有无损坏。 10.检查大、小车集电器滑块在滑线上的接触情况。 11.上述情54、况检查完好后回到司机室,检查各控制器触头的接触是否良好。注意在检查中若发现缺油情况应进行加油润滑。 12.检查完后 , 合上闸刀开关 , 进行空负荷试车 , 试车前应观察轨道上有无行人或障碍物 , 并发出信号。13.开动大、小车及起升各运动机构 , 注意检查各安全装置、 限位等是否良好 , 各运动机构的声响和工作是否正常,各控制器 和制动器是否灵活可靠。只有经检查和试车确认起重机状态良好后,才可正式工作。 接班司机应做到 : 认真昕取上一班工作情况介绍,并主动问清楚。 查阅上班交班记录和工作留言。 检查操纵系统是否灵活可靠,制动器是否良好。 检查吊钩、钢丝绳、滑轮等有元隐患。 空载试运转,检查55、各种开关(限位开关、紧急开关、行程开关等)是否灵活,发现问题要及时修复后方可使用。 在上述共同交接班检查中,在双方认为正常无误,接班人在交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人方可离开岗位。交接班检查维护的安全注意事顶 接班前要穿戴好防护用品,认真开好班前安全教育会。 交接班时,应把车停在登车梯子处。司机上、下梯子时不准奔跑。手中不准拿东西,工具等物应放在工具袋内背着上、下 车。 不准在主梁上行走,更不准在主梁上跨越。 禁止带电检查和维修。 用拖把清扫车上的油污、灰尘时,不准站在主梁上,以防用力过猛发生滑倒坠落事故。 检查和观察控制器时,必须切断电源。操作控制器前,必须把保护罩盖上。8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56、度起重机械设备发生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或不报。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起重机械事故的危害,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条例的规定,特建立本预案并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演习。一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本预案旨在应对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和紧急状态,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处置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日常准备(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相关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起重机械的日常操作、维修保养和使用管理,保证设备的安全57、运行,防止事故的发生。(2)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维保单位或维保人员电话,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及时通知专业人员到达现场。(3)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后应由专人负责,该责任人必须熟悉该设备的各种功能,并能够熟练操作。(4)经常检查消防通道的畅通,各种标识应清晰。(5)发生各种可能影响起重机械安全运行的自然灾害或其它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只有经过全面检查并确认安全后方可恢复使用。2紧急情况的处理和救援措施(1)固定式简易升降机进水 固定式简易升降机一旦发生进水事故,应立即就近平层,同时应迅速切断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的动力和照明电源,待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电气部分完全晾干(或强制吹干)后方可送电进行全面检查。(58、2)发生火警大楼一旦发生火警,应立即停用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并切断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电源。 (3)发生地震如果得到地震预报,应及时将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停在底层站并关闭固定式简易升降机门,切断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电源。(4)电气起火切断电源,立即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不得采用泡沫灭火器),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要拨打119报警电话。组织好抢救队伍,疏散物资和人员。(5)触电发生触电事故后,应及时切断电源或用绝缘棒将电线从触电者的身上挑开,并对触电者进行抢救,一般用胸腔压缩或口对口地进行人工呼吸的方法,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并拨打120急救电话。(6)货物或车辆损坏迅速停车,抢救受损的物资,尽量减轻事故的危59、害程度,防止事故蔓延。在不妨碍抢救的情况下,应尽量保持现场。对于需要进行转移的,应在原地做好标记。对厂内机动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未排除故障的不得投入使用。(7)因操作不当或设备缺陷引起的事故立即停止运行设备,及时抢救受伤人员。拉起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如确需移动现场,应在原地作出标记。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二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1每年应进行一次应急救援预案的演习,提高救援人员的熟练程度,验证欲案的有效性,从而保证发生事故时能得到妥善处理,减少不必要的损失。2管理部门负责应急救援演习工作的组织,参加人员应包括起重机械使用、维护和管理的所有环节,并根据需要请专业维保60、单位派人予以协助。3进行应急救援演习前应制定书面的演习计划,明确演习的程序,落实相关人员的分工,尽可能多的考虑各种可能发生的情况。4演习应严格按照计划规定的程序进行,所有参加人员应各负其责,认真做好分工范围内的工作。5每次演习可针对一种情况,也可结合多种情况综合演习。6演习结束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做好记录工作,填写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表,针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做好整改工作。9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档案是方便日常管理、提供工作见证的重要资料,根据条例规定,本单位安全技术档案的管理应做到:1起重机械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应建立每台起重机械的技术档案,内容至少包括:a)特种设61、备注册登记表;b) 起重机械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电气原理图等随机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c) 起重机械验收检验、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d) 起重机械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e) 起重机械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f) 起重机械的运行故障与事故的记录和应急救援演习记录;g) 产品订购、安装、改造及维修保养合同;h) 设备改造、大修方案,改造、维修情况记录;i) “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复印件。2每台起重机械均应进行统一编号,以便日常管理。3相关人员应及时填写有关记录,并存入相应的技术档案。4技术档案由起重机械62、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其他人员如需使用,应办理借用登记手续,用完后及时归还。5起重机械技术档案为永久保存,只有当该起重机械报废或拆除后技术档案方可销毁。10 相关记录表卡表1:管理、操作人员登记表序号作业类别姓 名证书编号备 注表2:维护保养合同记录表设备编号维保单位单位资质证书编号起、止日期表3: 固定式简易升降机日常检查记录表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编号: 检查人员: 项目要求 年度 月 月 月 月 月 月1机房或机罩通道及设施通道通畅、门窗完好、设施齐全1日 2日 3日 4日 5日 6日 7日 8日 9日 10日 11日 12日 13日 14日 15日 16日 17日 18日 19日 20日 263、1日 22日 23日 24日 25日 26日 27日 28日 29日 30日 31日 1日 2日 3日 4日 5日 6日 7日 8日 9日 10日 11日 12日 13日 14日 15日 16日 17日 18日 19日 20日 21日 22日 23日 24日 25日 26日 27日 28日 29日 30日 31日 1日 2日 3日 4日 5日 6日 7日 8日 9日 10日 11日 12日 13日 14日 15日 16日 17日 18日 19日 20日 21日 22日 23日 24日 25日 26日 27日 28日 29日 30日 31日 1日 2日 3日 4日 5日 6日 7日 8日 9日 64、10日 11日 12日 13日 14日 15日 16日 17日 18日 19日 20日 21日 22日 23日 24日 25日 26日 27日 28日 29日 30日 31日 1日 2日 3日 4日 5日 6日 7日 8日 9日 10日 11日 12日 13日 14日 15日 16日 17日 18日 19日 20日 21日 22日 23日 24日 25日 26日 27日 28日 29日 30日 31日 1日 2日 3日 4日 5日 6日 7日 8日 9日 10日 11日 12日 13日 14日 15日 16日 17日 18日 19日 20日 21日 22日 23日 24日 25日 26日 2765、日 28日 29日 30日 31日 运行主机运行无异常,限速器运行正常2层门、吊笼门、停层保护装置开关门正常、无卡阻;机械及电气联锁可靠,停层保护装置灵活可靠3厅外装置召唤按钮 按钮完好、功能有效显示及提示显示清晰、提示准确急停开关按钮完好、功能有效4综合评价整机运行运行、平层正常,无异常响声故障记录(注:每日检查后,在日期上打“”或“X”表示“合格”与“不合格”;如打“X”时,应在“故障记录”中记录相关内容,表格不够时,可附页。)表4起重机日常检查记录表设备编号: 规格型号: 检查人员: 项目要求 年度 月 月 月 月 月 月1、 安全标志安全警告标志及标牌完好1日2日3日4日5日6日7日866、日9日 10日 11日 12日 13日 14日 15日 16日 17日 18日 19日 20日 21日 22日 23日 24日 25日 26日 27日 28日 29日 30日 31日 1日 2日 3日 4日 5日 6日 7日 8日 9日 10日 11日 12日 13日 14日 15日 16日 17日 18日 19日 20日 21日 22日 23日 24日 25日 26日 27日 28日 29日 30日 31日 1日 2日 3日 4日 5日 6日 7日 8日 9日 10日 11日 12日 13日 14日 15日 16日 17日 18日 19日 20日 21日 22日 23日 24日 25日 2667、日 27日 28日 29日 30日 31日 1日 2日 3日 4日 5日 6日 7日 8日 9日 10日 11日 12日 13日 14日 15日 16日 17日 18日 19日 20日 21日 22日 23日 24日 25日 26日 27日 28日 29日 30日 31日 1日 2日 3日 4日 5日 6日 7日 8日 9日 10日 11日 12日 13日 14日 15日 16日 17日 18日 19日 20日 21日 22日 23日 24日 25日 26日 27日 28日 29日 30日 31日 1日 2日 3日 4日 5日 6日 7日 8日 9日 10日 11日 12日 13日 14日 168、5日 16日 17日 18日 19日 20日 21日 22日 23日 24日 25日 26日 27日 28日 29日 30日 31日 2、吊钩、钢丝绳、制动器等主要零部件完好3、捆绑、吊挂链和钢丝绳完好4、电气线路、液压回路无异常5、操纵 系统操纵系统灵活可靠6、所有安全、防护装置 各种安全装置工作可靠有效7、空载运行 各机构运转正常,制动可靠;大小车沿轨道全长运行无啃轨现象。故障记录(注:每日检查后,在日期上打“”或“X”表示“合格”与“不合格”;如打“X”时,应在“故障记录”中记录相关内容,表格不够时,可附页。)表5: 月度固定式简易升降机检查记录表 年 设备编号: 记录人: 内容日期标志69、记录基础及设施安全运行综合评价处理意见合格标志警示标志日常记录维保记录安全保护装置电气控制渗、漏水情况通道及照明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表6: 月度起重机检查记录表 年 设备编号: 规格型号: 记录人: 内容日期标志记录设备工况安全运行综合评价处理意见合格标志警示标志日常记录维保记录主要零部件安全保护装置控制系统运行状况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表7: 年度设备维护保养确认表设备类型: 起重机 固定式简易升降机 厂内机动车辆设备编号维保人员维保日期管理人员确认(签字)备 注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70、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月 日表8:事故记录表事故发生时间年 月 日设备编号规格型号人员伤亡情况口有 口无事故损失事故基本情况:记录人: 日期: 年 月 日应急救援情况:事故原因分析:预防措施:负责人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表9: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应急救援演习情况记录表演习时间年 月 日现场指挥参加人员模拟场景固定式简易升降机进水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的电器设备发生进水事故发生火警大楼发生火警其它紧急情况当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出现如钢丝绳断裂、吊笼卡阻、平层严重超标、运行控制不正常等严重故障或紧急情况时基本内容和程序 操作人员立即71、就近平层,同时应迅速切断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的动力和照明电源,待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电气部分完全晾干后方可送电进行全面检查。如果得到火警预报,应及时将固定式简易升降机停在底层站并关闭固定式简易升降机门,切断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电源。应立即停止固定式简易升降机的使用,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对固定式简易升降机进行全面检查,未排除故障的不得投入使用。效果优 良 差优 良 差优 良 差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记录: 审核: 日期: 年 月 日表10:起重机应急救援演习情况记录表演习时间年 月 日现场指挥参加人员模拟场景电气起火触电因操作不当或设备缺陷引起的事故基本内容和程序切断电源,立即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不得采用泡沫灭火器),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并视情况决定是否要拨打119报警电话。组织好抢救队伍,疏散物资和人员。发生触电事故后,应用绝缘棒将电线从触电者的身上挑开,挑开电线后立即对触电者进行抢救,一般用胸腔压缩或口对口地进行人工呼吸的方法,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并拨打120急救电话。迅速停车,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应迅速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立即拉起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尽量保持现场,如需移动现场,应在原地作出标记。并及时将事故情况向安全部门报告。效果优 良 差优 良 差优 良 差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记录: 审核: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