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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公司设备使用修理及维护管理制度汇编150页
工业公司设备使用修理及维护管理制度汇编150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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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上传人:职z****i 编号:1154441 2024-09-08 150页 563.75KB
1、工业公司设备使用、修理及维护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第一章设备管理系统的组织与职能第一条总则 第二条公司的设备管理组织机构和业务分工第三条设备管理的范围第四条各级设备管理人员的职责第二章设备的资产管理第一条设备资料管理第二条设备资产的动态管理第三条设备的库存管理第三章设备的前期管理第一条总则第二条设备投资规划第三条外购设备的选型第四条设备的到货和检验第五条设备安装、调试与移交第六条设备使用初期的管理第四章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养第一条总则第二条设备的技术状态第三条设备的使用第四条设备的维护第五条2、设备的润滑管理第六条设备维护的检查评比第七条关重设备的管理第八条设备事故第五章备件管理第一条总则第二条备件管理的目标第三条备件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第四条备件的技术管理第五条备件的计划管理第六条备件的库存管理第六章 生产非标设备设计制造特殊规定第七章 特种设备管理检验规程第八章 设备的修理第一条总则第二条维修方式及类别第三条 设备检修的分工:第四条设备大检修工作安排第五条设备检修计划的编制:第六条检修的实施:第七条设备修理工作的统计:第八条设备检修工作的定额第九章 设备、备件采购管理第一条总则第二条组织机构和职责范围第三条采购工作基本程序及采购范围第四条采购第十章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第一条3、总则第二条招标第三条 投标第四条 开标、评标、中标第五条 合同的签订和执行第六条单台设备、备品备件或同类设备金额合计在5万元或5万元以下采购管理办法;第七条 附则第十一章 新建大中型装置试车工作规范第十二章 附则第一条本制度由生产指挥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第二条 附件一生产非标设备设计制造特殊规定。第三条 附件二接触易燃易爆品的设备、管线和管件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附件三关键、重点设备明细表。第五条 附件四新建大中型装置试车工作规范第六条 附件五在用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程第七条 附件六安全阀管理及校验规程第八条 附件七在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程第九条 附件八锅炉安全管理制度第十条 附件九气瓶安全管理4、规程第十一条 附件十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设备管理系统的组织与职能第一条总则 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国家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通过技术、经济和组织措施,对公司的生产设备进行综合管理,做到综合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安全生产、适时改造和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公司技术装备的素质,为公司的生产发展、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第二条公司的设备管理组织机构和业务分工(一)以生产分厂及银丰公司的设备管理组织为基础,以生产指挥部为核心,由企划、技术质量、财务、安全、环保等职能管理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公司的设备管理系统。 (二)公司设备管理的组成,公司设生产指挥部,分5、厂设设备厂长,其它有设备的单位,也要指定一名领导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为了贯彻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各生产分厂设专职机电员、生产车间设兼职设备员,形成设备群管网。(三)生产指挥部对副厂长,副厂长对分厂机电员,分厂机电员对车间设备员,负责业务指导,协助开展设备管理工作。第三条设备管理的范围生产指挥部是所有设备的主管部门,负责机动设备、化工工艺设备的增添、备品备件非标制造、机加工、使用、封存、检修、转移、报废等业务工作。对运输设备、医疗设备、理化仪表设备、建筑工程设备、其他设备,在征求各专业部门的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管理。第四条各级设备管理人员的职责(一)公司总经理1、对全公司生产设备6、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与能源利用的方针、政策、条例和有关规定。在任期内,要保证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在85%以上;生产设备新度系数不能降低;无重大设备事故。2、根据公司长远和年度经营的方针、目标、提出对设备动力部门的要求和考核指标,正确掌握设备更新改造资金、大修理资金的使用。3、定期检查设备管理工作,协调好生产与维修的关系。对重大事故的处理作出决定。(二)公司主管设备副总经理1、对总经理负责。全面组织领导全公司设备的管理与维修工作,以保证公司经营方针、目标的实现。2、贯彻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和规定,组织制定本公司的实施细则和相应的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7、在任期内,要保证主要生产设备完好率在85%以上;生产设备新度系数不能降低;净产值维修费用率逐年降低,无重大设备事故。3、审定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目标;审定对设备管理部门以及各车间有关设备的考核指标。4、审定企业设备更新、改造规划;组织审定重大更新、改造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审定年度设备大修理计划以及精、大、稀设备的调拨与报废。5、经常检查全公司精、大、稀设备及重点设备的使用、维护和检修情况,发现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改进措施,以保持经常处于完好技术状态。6、组织全公司职工进行爱护设备的教育,开展群众性设备维护竞赛活动和有计划地对设备管理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培训。7、对重大设备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对设8、备管理人员有奖、惩的权力。(三)生产指挥部部长1、在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完成本部职责范围内各项工作,并对全公司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使用维修工作进行业务指导。2、协助主管经理组织贯彻国家和上级对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条例、规定及本公司实施细则。从本公司设备的实际技术状况出发,提出技术、组织措施,经主管经理批准后组织实施,以保证在总经理任期内生产设备完好率保持85%以上和新度系数不能降低,净产值维修费用率逐年下降,无重大设备事故。3、按公司设备管理工作方针、目标,组织本部各职能科室及分厂分解落实,经常检查督促实现。4、结合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组织拟定设备更新改造规划,审查重大更新改9、造项目的可行性分析及设备的调拨与报废。5、负责组织设备的前期管理,以达到尽快发挥投资效益。6、负责组织检查全公司设备的合理使用和精心维护,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定期检查评比。7、重点设备发生事故后及时组织分析和抢修,做到“三不放过”,防止重复事故的发生。8、组织开展设备状态管理,推广应用状态监测诊断技术,实行状态监测维修。9、组织编制全公司设备年度、季度计划,经主管副总经理审定后下达执行。组织做好维修前技术、生产准备工作及大修理的竣工验收,考核各分厂修理计划的完成情况。10、组织备件制造和采购,做到合理储备,保证满足全公司维修需要并控制储备资金。11、会同教育管理部门拟定设备管理系统人员的培训计划10、,经主管领导审定后,配合教育部门组织实施。12、会同财务管理部门制定各分厂设备日常维修费用定额,组织制定设备大修理费用定额,检查控制维修费用的使用,组织开展维修费用的核算和经济分析,提出改进措施。以达到提高设备可利用率和降低维修费用。13、组织做好设备档案、维修技术资料、设备信息管理,按时组织人员编报上级及公司规定的有关设备管理的统计报表。14、在主管经理的领导下有权代表公司与有关单位建立关系和签订合同。15、负责组织制订公司设备管理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方针目标、设备管理制度、规程及技术标准,并督促落实。16、负责编制公司设备大修计划。审定大修内容、费用和材料需要计划。按计划组织实施大修工作,11、协调解决大修中的问题。组织大修质量的验收及资料归档工作。17、负责审核公司设备及其备品备件计划和零星购置计划。负责组织订购、委托加工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四)分厂设备主管厂长1、具体组织贯彻企业有关设备使用、维护、检修和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计划和决定。把公司对本分厂规定的设备完好率、可利用率、维修费用等指标分解到各生产车间和维修组,保证全分厂指标的实现。2、建立本分厂的设备台帐、卡;办理设备封存、启封、企业内部调转、退库、报废、更新等手续。3、负责组织设备操作者上岗前的操作、使用、维护培训考核。4、负责组织分厂的设备维护竞赛活动,定期检查评比。5、负责组织完成定期维护、定期检查、小修、项修计划和12、及时排除故障。积累维护、检查记录和故障修理记录,做好统计分析工作,按上级管理部门规定,开展设备状况普查,切实掌握设备技术状况。6、按规定申报本分厂设备大、项、小修计划和需用备件计划。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组织抢修,及时上报事故报告。8、负责编制企业规定的有关设备动力的统计报表及工作总结。9、参加本分厂设备更新改造方案的审查。10、对不合理使用设备和动能者有权制止;发现严重带病运转的设备,有权提出停止使用的意见并报主管领导决定;发现修理质量不良,有权提出不同意见。(五)预修计划员1、负责编制设备大、项修技术及生产准备工作计划,掌握执行情况,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2、负责办理设备的外委修理,并13、组织有关分厂和部门进行修理质量监督和验收。3、检查修理计划的执行情况,监督大修理费的合理使用,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修理中出现的问题,考核各分厂修理计划的完成情况。4、年终对年度修理计划执行情况及大、项修技术及生产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小结;结合分厂和有关部门提出的计划变更申请,修改调整年度大、项修计划。5、综合有关人员提出的统计数据,按时编报各分厂设备管理工作的考核指标(如设备完好率、修理计划完成情况、故障停机率、设备事故情况、设备维护检查评比结果等)完成情况的报表。6、协助主管领导会同有关职能人员总结年度设备预防维修工作的开展情况,按企业规定的设备管理工作方针目标找出差距或不足,通过调查研究提出14、改进意见和措施。(六)分厂机电员1、组织本分厂职工认真贯彻执行企业有关设备使用、维护、检修和管理方面及动能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计划和决定。保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设备完好率、可利用率、维修费用等达到企业规定的指标。2、按设备修理计划,及时将设备安全处理后,协调维修单位修理。当生产任务与维修发生矛盾时,要坚持原则,与生产部门安排好检修时间。有权停用严重带病运转的设备。3、经常向本分厂职工进行爱护设备和节约能源的教育,有计划地对设备操作、维修工人进行技术培训;组织开展群众性设备维护竞赛活动,定期检查评比。4、对违章作业的设备操作工人有权制止和批评,对屡教不改者有权提出调离其工作岗位。5、发生15、事故,立即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和抢修,做到“三不放过”,防止事故的重复发生,并执行上级有关事故处理(七)生产车间工段(组)长1、对本工段设备的正确使用与维护负责。接受分厂机电员有关设备使用维护的业务指导。2、负责组织本工段执行定人定机制度、设备维护制度及交换班制度。3、检查督促本工段设备操作者合理使用设备,认真执行设备操作规程。4、组织本工段设备操作者严格执行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开展设备维护竞赛活动,发挥班组设备员的作用,按规定组织并主持检查评比。5、参加设备事故分析,采取防范措施,执行上级对事故处理的决定。6、参加新设备安装以及设备修理完工后的验收。7、常对本工段职工进行爱护设备、“三好”、“四16、会”和节约能源的教育。按规定组织设备操作者参加技术培训。(八)设备操作人员责任制1、设备操作工人必须遵守“定人定机”、“凭证操作”制度,严格按“四项要求”、“五项纪律”和设备操作维护规程等规定,正确使用与精心维护设备。2、要对设备进行日常“点检”,认真记录。做到班前加油,正确润滑,班后及时清扫、擦拭、涂油。3、积极参加“三好”、“四会”活动,搞好日常维护、周未清洗和定期维护工作。配合维修工人检查和修理自己所操作的设备。4、管好设备附件。工作调动或更换操作设备时,要将完整的设备和附件办理移交手续。5、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写交接班记录。6、参加所操作设备的修理和验收工作。7、有权抵制违章作业的指17、令。8、发生设备事故时,应按操作维护规程规定采取措施,切断电源,保持现场,及时向班组长或车间机电员报告,等候处理。分析事故时应如实说明经过。对违反操作维护规程等主观原因所造成的事故,应负直接责任。(九) 维修公司职责1、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与设备管理人员,是实现综合性维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既要分工搞好各自的本职工作,更要团结互助,及时传递设备信息。2、检修班组要建立、健全、贯彻区域维修制,明确本专职区域所负责的检修范围,每台设备、每条管线的专责人。设备检修专责人对自己专责的设备状况负责。3、值班维修工人对负责区域内的设备每日要主动巡回检查,发现故障和隐患应及时排除,作好记录。不能及时排除的应立18、即通知组长和技术科,做好准备后进行有计划的日常维修。4、监督操作工人正确、合理使用设备,指导、督促搞好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并在每班工作开始及结束时,查看所辖区内设备的巡检记录、交接班记录和运行记录,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5、参加车间周末设备维护检查,按评分标准给负责区内的设备评定分数并作记录。6、按照计划定期检查:设备外观、润滑系统、主要精度、启动与传动机构工作状态等,进行调整和更换易损件,同时填写“定期性能检查卡”记录,做好设备动态管理。7、及时处理突发故障和修理已经分析处理的事故损坏设备,但拒修未经分析的事故损坏设备。8、进行设备治漏,消灭严重的设备“四漏”,并记录治理结果。9、区域维19、修负责人应将各种维修原始记录交组长妥为保存,每月汇总送交银丰公司技术科处理。10、设备维修后,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验收,并要填写设备修理验收记录单。11、加强管理,提高设备维修质量,拒绝朝修暮坏的情况发生。12、负责新增设备安装及设备修理完工后的验收;13、负责领导分厂维修车间,检查督促其完成规定的维修任务。对分厂机电员及班组设备员,进行有关设备使用维护业务的指导。14、负责制定分类设备平均修理工作定额。15、按规定程序,负责编制年、季、月设备修理计划及年度设备大修理计划。16、负责编制单台设备大修理费用预算。17、对公司设备的正确使用与维护、设备检修任务负责。第二章设备的资产管理第一条 设20、备资料管理(一)设备开箱验收后,设备供应部门应对随箱文件、图纸、说明书、装箱单等资料进行清点、登记;除发给施工单位施工使用外,同时交生产指挥部一份,作为生产使用,在投产前将原件完整地移交给档案馆保管。(二)外委、自制非标设备的图纸资料由设计部门提供,在设备交货时,制造单位应随设备提供竣工图,整理后,将资料交档案馆保管。(三)引进设备的资料、图纸、说明书等资料移交档案馆,必要时由档案馆进行转化和复制。(四)设备移交后,设备安装施工单位应向设备部门移交竣工图纸,有关技术文件等资料,竣工图应包括管网、线路、构筑物、地面和隐藏工程图纸以及工艺设备配置安装图,设备单体图等。竣工图由设计单位负责绘制,施工21、单位审核、核对。(五)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办完移交手续后,设备管理部门应抓紧做好固定资产结转和登记编号,建立设备档案和各种台帐工作,为设备后期管理创造条件。第二条 设备资产的动态管理 设备资产的动态管理是指设备由于闲置封存、移装调拨、借用租赁、报废处理等情况引起设备资产的变动,需要处理和掌握而进行的管理。(一)闲置设备的封存1、机动设备连续停工三个月以上时,使用单位必须进行设备封存。2、设备封存一般就地进行。封存设备的封存、保管工作由使用单位负责,生产指挥部定期进行检查。3、设备封存应遵守下列事项:(1)切断设备所有联接管线(包括电源线路、水汽物料管道)放净物料、液体,并清洗干净。(2)清点22、附件,检查设备的技术状态,如需修复应在修好达到完好标准后封存。(3)所有设备滑动面和外露表面应清洗干净,涂上防锈油脂,并贴保护纸,根据需要和可能加盖保护套(布、塑料)以防尘土等。(4)化工设备应清除内部残存物质,清洁密封,并采取必要的防腐措施。(5)电气仪表设备封存时,必须清理干净,并采取防尘防潮措施。(6)封存的设备,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拆除零部件挪做他用,整个工房设备的封存,未经生产指挥部批准,分厂不得随意拆除设备的管线,以保持生产线的完整性。(7)为了充分利用设备,使一线多给,一机多用,需对原生产线改装时,事先必须整理保存原设备图纸、设备安装图纸、设备外接图纸、及技术资料,然后再改装,设备或23、原部件需拆除的,除按封存处理外,还要装箱,交库保存,以利尽快恢复原生产线。(8)整个工房封存设备,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和看管。(9)设备封存必须挂封存牌。4、闲置设备需要启用时,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企划部签署意见,报生产指挥部、财务部。封存设备启用时,应进行清洗、注油、试车,方可投产使用。5、闲置设备的处理(1)凡封存一年以上的设备,均件为闲置设备,闲置设备分为闲置留用和闲置上交处理两类。凡三年以上不用的闲置留用设备,也可以视为闲置上交处理设备上报,但须注明此设备是留用的。(2)闲置上交处理设备由使用单位报给生产指挥部,由生产指挥部汇总,提出处理意见,经主管经理批准后,按工厂规定进24、行处理。(二)设备移装、调拨1、设备移装移装指设备在工厂内部的调动或安装位置的移动。凡已安装并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车间不得擅自移位和调动。必须有由技术质量部、原使用单位、调入单位及生产指挥部会签的设备移装调动审定单和平面布置图,并经分管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生产指挥部每季初编制设备变动情况报告表,分送财务部和上级主管部门,作为资产卡片和帐目调整的依据。2、设备调拨设备调拨是指公司内各分厂相互间的设备调入与调出。双方应按设备分级管理的规定办理申请调拨审批手续,只有在收到主管部门发出的设备调拨通知单后,方可办理交接。调拨设备的同时,所有附件、专用备件、图册及档案资料等,应一并移交给调入单位。(三)设25、备的借用与租赁经分管经理同意借用或租赁的设备,统一由生产指挥部办理设备借用/租赁合同书,具体填写双方协议内容,经双方经办人及负责人签章;租赁合同还应由公证单位签证,然后双方开始执行合同规定。对借用的设备,借出单位照提折旧与大修理基金,借入单位按月付给借出单位缴纳相应的折旧与大修理提存金额。借用设备的日常维修、预防修理及有关考核由借入单位负责。对长期借用的设备,主管部门应办理调动手续和资产转移,以利于资产管理。对租出的设备,租出单位亦按照提折旧与大修理基金。租金的计算除包括折旧与大修理提存金额外,还应考虑企业的资金利税率。(四)设备报废设备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适时更新,办理报废手续;1、已超26、过规定使用年限的老旧设备,其主要结构和零部件已严重磨损,设备效能达不到工艺最低要求,无法修复或无修复改造价值者;2、因意外灾害或重大事故受到严重损坏的设备,无法修复使用者;3、严重影响环保安全,继续使用将会污染环境,引发人身安全事故与危害健康,进行修复改造又不经济者。4、因产品换型、工艺变更而淘汰的专用设备,不宜修改利用者;5、技术改造和更新替换出的旧设备不能利用或调出者;6、按国家能源政策规定应予淘汰的高耗能设备。第三条设备的库存管理设备的库存管理包括新设备到货入库管理、闲置设备退库管理、设备出库管理以及设备仓库管理等。1、新设备到货入库管理新设备到货入库管理主要掌握以下环节:(1)开箱检查27、新设备到货三天内,设备仓库必须组织有关人员开箱检查。一般设备由仓库检查员和分管保管员会同检查;精密、大型、重型稀有及国外进口设备,还要有企划部的代表、使用单位和生产指挥部的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共同开箱检查清点。开箱后,首先取出装箱单,核对随机带来的各种文件、说明书与图纸、工具、附件及备件等数量是否相符;然后察看设备状况,检查有无磕碰损伤、缺少零部件、明显变形、尘砂积水、受潮锈蚀等情况。(2)登记入库根据检查结果,如实填写设备开箱检查入库单作好详细记录。(3)补充防锈 根据设备防锈状况,对需要经过清洗重新涂防锈油的部位,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完成,并钉好包装箱;露天存放时要加盖防雨装置。(4)问题查询对28、开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反映,并向发货单位和运输部门提出查询,联系索赔。进口设备的到岸检查与索赔应按合同及有关规定办理。(5)资料保管与到货通知开箱检查后,仓库检查员应将装箱单、随机文件和技术资料等整理好,交仓库管理员登记保管,以供有关部门查阅,并于设备出库时随设备移交给领用单位的设备部门。仓库管理员对已入库的设备,应及时向生产指挥部报送一份设备开箱检查入库单,以便尽早分配出库。(6)设备安装设备到厂时,如使用单位现场已具备安装条件,可将设备直接送到使用单位安装,但入库检查及出库手续必须照办。2、闲置设备退库管理闲置设备必须符合下列条件,经设备管理部门办理退库手续后方可退库:(1)属29、于企业的不需用设备,而不是待报废的设备;(2)经过检修达到完好要求的设备,需用单位领出后即可使用;(3)经过清洗除锈达到清洁整齐;(4)附件及档案资料随机入库;(5)持有生产指挥部发给的入库保管通知单。对于退库保管的闲置设备,生产指挥部及设备仓库均应专设帐目,妥善管理,并积极组织调剂处理。对处理有功的单位和人员,企业可按回收资金额提成给予奖励。3、设备出库管理在具备安装条件时,方可签发设备分配单,交使用单位到设备仓库换取设备出库单,凭出库单从仓库领取设备。领出设备时,双方根据设备开箱检查入库单作第二次开箱检查,清点移交;如有缺损,仓库应负责追究,采取补救措施。4、设备仓库管理的要求(1)设备仓30、库存放设备时要做到:按类分区,摆放整齐,横向成线,竖看成行,道路畅通,无积存垃圾杂物,经常保持库容清洁整齐。(2)仓库要做好十防工作:一防火种,二防雨水,三防潮湿,四防锈蚀,五防变形,六防变质,七防盗窃,八防破坏,九防人身事故,十防设备损伤。(3)仓库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坚持三不收不发,即:设备质量有问题尚未查清且未经主管领导作出决定的,暂不收不发;票据与实物型号规格数量不符未经查明的,暂不收不发;设备出入库手续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暂不收不发。要做到帐卡与实物一致,定期报表准确无误。设备出库开箱后的包装材料要及时收回,分类保管,加以利用。(4)保管人员按设备的防锈期向生产指挥部提出防31、锈计划,以便组织人力进行清洗和涂防锈油。(5)设备仓库按月上报设备出库月报,作为注销库存设备台帐的依据。第三章设备的前期管理第一条总则企业设备前期管理是指从设备规划到设备投产这一阶段的全部管理工作,包括:设备计划的编制,设备的采购订货,设备的安装试车等管理工作。第二条设备投资规划(一)财务部要参与设备规划的审查讨论,负责筹措设备投资计划所需的资金,进行投资经济分析和资金平衡,控制资金的合理使用,结算工程费用,对投资后的经济效果进行评价。(二)每年四季度由各使用部门根据提高产品产量、扩大产品品种和改进产品工艺等需要提出更新、新增及改造设备的申请计划,交生产指挥部,并依据企业生产经营规划和年度生产32、科研、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大纲进行审查调整后报公司企划部。(三)每年四季度由生产指挥部对企业现有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调查,对其中不能满足工艺要求、需要淘汰的老旧设备(按役龄、大修次数、性能、精度、效率、安全环保、能耗等情况)提出更新计划,上报公司企划部。(四)设备编制计划既要考虑生产发展的需要,又要充分发挥现有设备的潜力。考虑企业的资金筹措能力。(五)重点、关键设备在编制计划时应进行可行性分析,内容包括;投资额,年维修费用(估计),预计投资回收期,寿命周期费用评价,设备的先进性、可靠性、维修性、效率、精度、性能、能耗、安全环保评价等。要从几种可行方案中经过比较分析选出最佳方案,并写出可行性分析33、报告。(六)年度设备技术措施和设备更新计划的决策,召集技术、财会、生产、使用单位等部门的人员共同分析,各部门的意见综合平衡后,主管经理审查批准,于十二月底前将正式计划下达有关单位执行。第三条外购设备的选型(一)设备的选型应考虑设备的生产效率、工作精度、性能(要能稳定地满足工艺和产品的要求)、可靠性、适应性、维修性、标准化程度,与本公司设备的相互关联和配套、操作要求及人机关系、安全环保要求、经济效果。(二)生产指挥部应加强对合同的管理。1、合同签定。签定合同时,要明确设备型号、数量、价格、技术要求、到货时间、发票形式等。设备订货合同签订后要建档登记;2、合同资料整理。设备订货过程中的相关资料(往34、返电报、传真、函件、附加协议、商谈纪要、预付款单据、询价书、投标文件等)都要登记、归类,进行管理;第四条设备的到货和检验(一)设备到货后,按生产指挥部指定的存放地点卸货。提货时如发现包装破损,提货人应立即通知生产指挥部,共同按运输部门的规定组织公证检验,填写检验报告书,追究损坏责任,办理索赔手续。(二)设备到货后,设备采购人员应与库房保管人员按照合同对设备、备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名称、数量、型号是否与合同要求相符合;包装是否完好;无包装的,检查设备、备件外观是否有制造缺陷;随机文件是否齐全,发票格式、内容是否正确等。如有问题,及时与厂家或经销商联系给予调换。如无问题,设备采购人员应填写“35、设备入库单”,办理入库手续,并通知使用单位。(三)设备使用单位接到设备到货信息后,应填写“设备出库单”,经领导审批后办理出库手续。属于更新的设备,在新设备出库时,必须办理旧设备退库、转移、报废等手续。(四)生产指挥部应会同使用单位及相关部门对出库设备进行开箱检查,并填写“设备开箱检查验收单”。开箱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1、检查外观包装情况及设备外观情况。2、按照装箱单清点零件、部件、工具、附件、备品、说明书和其它技术文件是否齐全,有无缺损。其中:(1)说明书及技术文件应由分厂复印后移交给档案管存档。(2)备品、备件应移交给使用单位及备件库保管(或随机保管)。(3)附件与工具随机保管(工具室应另立36、账登记)。(4)在安装过程中备品、附件、工具应清点、交接清楚,妥善装箱保管。(五)非标设备的检验要严格按图纸要求,逐个尺寸进行复核,并按图纸技术要求,对所作的各项检验记录进行检查。(六)设备开箱检查后若发现有达不到验收标准的情况,应立即找相关部门进行公证检查,填写公证检验报告,拍摄实物照片等。取得各种证明文件和凭证后,由生产指挥部负责办理索赔手续或直接向生产厂家联系赔偿、修复、更换、增补等具体事项。第五条设备安装、调试与移交(一)生产指挥部根据安装工艺平面图确定的设备机型和位置,提供设备安装基础图,按工程指令或劳务委托书向安装公司下达基础施工任务,向动力施工单位下达动力配线,向安装部门下达搬运37、安装任务。(二)动力施工单位按设备工艺平面布置图、安装配线图进行施工后,分别核算所用工时和材料,按劳务委托方式进行结算。动力配线施工质量由动力检查员负责验收,填写规定的“动力线路安装施工验收单”。(三)设备安装施工必须按施工图及技术文件实施。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如发现设计有不合理或不符实际情况时,应及时提出修改意见,按规定进行设计变更后,方可按修改后的技术文件施工。(四)施工中必须重视安装质量,作好施工过程的详细记录。特别是隐蔽工程,必须在工程隐蔽前检验合格,并作好隐蔽过程的记录。(五)设备试车包括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空运转试验是为了考核设备的安装精度以及传动、操纵、控制、润滑、液压、安全等38、系统是否正常和灵敏可靠;负荷试验主要是为了考核设备在一定负荷作用下的工作能力。如试验受到条件限制,可结合生产进行试验。在负荷试验中应按“设备试运转记录”所要求的规范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六)设备进行负荷试验后主要应进行几何精度的检查以及加工精度的检查。设备几何精度的检查由质量管理部门设备精度检验员负责,生产加工精度的检查由使用单位的质量检查员负责。部分精密设备和所有高精度设备的产品加工精度检定由计量部门负责。设备精度检查与加工精度检查均需按“设备安装及精度检验记录单”规定的要求作好记录。(七)设备试车工作包括:清洗、检查、调整、试运转、生产试验等。通用设备的试车工作由使用单位机电员负责,操作者39、修理工人参加;精密、大型、稀有、关键特种设备的试车工作由生产指挥部负责,使用单位机电员、修理工人、操作者参加;自制设备的试车工作由设计与制造单位负责,设备部门参加;动力设备的试车工作由动力管理单位负责,使用部门参加; (八)设备试车用的辅料(包括油料、清洗剂、擦拭材料等)由所在使用单位供给,其费用可在设备安装费内支出。零星安装项目,可在使用单位生产费用内摊销。辅料的预算由使用单位负责编制。(九)设备安装、试车全部工程完工后,根据安装调试记录填写“设备安装移交验收单”经有关人员签字后方告竣工,列入固定资产。 第六条设备使用初期的管理(一)设备使用初期管理,是指从安装试运转到稳定生产的观察时期(40、一般约半年左右)的管理。工作内容包括:调整试车,生产验证,精度性能的保持,故障控制,维护保养,人员培训,使用信息反馈等。(二)使用单位在设备使用初期,分厂机电员与维修组对设备使用初期的实际开动台时、生产效率、产品加工质量、初期故障、设备的改善措施等应做好原始记录,并填写“设备使用初期鉴定书”。(三)设备使用初期所搜集的信息由生产指挥部进行分析处理并向有关单位反馈。自制设备属于设备设计、制造上的问题,向设备设计单位、生产厂家反馈;属于安装、调试上的问题向安装和调试人员反馈;属于外购设备规划、采购方面的问题向规划、采购人员反馈;设备结构和质量问题向制造厂家或上级部门反馈;第四章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养41、第一条总则设备的使用和维护工作包括:设备技术状态的完好标准,设备使用基本要求,设备操作维护规程,设备的日常维护与定期维护,设备润滑,设备的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等方面的内容。 第二条设备的技术状态设备完好标准有三条要求:(一)设备性能良好。机械设备精度能稳定地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动力设备的功能达到原设计或规定标准,运转时无超温、超压现象。(二)设备运转正常,零部件齐全,安全防护装置良好,磨损、腐蚀程度不超过规定的技术标准,控制系统、计量仪表和液压润滑系统工作正常,安全可靠。(三)原材料、燃料、动能、润滑油料等消耗正常,无漏油、漏水、漏气(汽)、漏电现象,外表清洁整齐。 第三条设备的使用(一)保证设备42、正确使用的主要措施是:1、制订设备使用程序;2、制定设备操作维护规程;3、建立设备使用责任制;4、建立设备维护制度。(二)设备使用程序1、新工人在独立使用设备前,必须经过对设备的结构性能、安全操作、维护要求等方面的技术知识教育和实际操作与基本功的培训。2、应有计划地、经常对操作工人进行技术教育,以提高其对设备使用维护的能力。3、经过相应技术训练的操作工人,要进行技术知识和使用维护知识的考试,合格者获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使用设备。(三)凭证操作设备1、设备操作证是准许操作工人独立使用设备的证明文件,是生产设备的操作工人通过技术基础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所取得的。凭证操作是保证正确使用设43、备的基本要求。精密、大型、稀有和重点设备的操作工人由设备主管部门主考,其余设备的操作工人由使用单位分管设备领导主考。考试合格后,统一由设备主管部门签发设备操作证。2、操作人员离岗时(或分厂内部换岗)应及时上交设备操作证,对于到期的设备操作证应及时进行考核换发。生产指挥部将不定期组织检查,一经发现将进行处罚。3、设备操作证每四年应重新进行考核换发。4、车间的公用设备不发操作证,但必须指定维护人员,落实保管维护责任,并随定人定机名单统一报送设备主管部门。(四)定人定机制度 1、使用设备应严格岗位责任,实行定人定机制,以确保正确使用设备和落实日常维护工作。2、定人定机名单由设备使用单位提出 ,一般设44、备经分厂主管厂长同意,报生产指挥部备案。精、大、稀、重点设备经生产指挥部审查,企业分管设备副总经理批准执行。定人定机名单审批后,应保持相对稳定,确需变动时应按上述规定程序进行。3、多人操作的设备应实行机台长制,由使用单位指定机台长,负责和协调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五)使用设备的基本功和操作纪律公司设备管理实行“专群结合”的设备使用维护管理制度。这个制度首先要求抓好设备操作的基本功培训,包括“三好”、“四会”和操作的“五项纪律”等。1、对设备使用单位的“三好”要求管好设备。操作者应负责保管好自己使用的设备,未经领导同意,不准其他人操作使用。用好设备。严格贯彻操作维护规程和工艺规程,不超负荷使用设备45、。修好设备。设备操作工人要配合维修工人修理设备,及时排除设备故障,按计划交修设备。2、对操作工人基本功的“四会”要求会使用。操作者应先学习设备操作维护规程,熟悉设备性能、结构、传动原理,正确使用设备。会维护。学习和执行设备维护、润滑规定,上班加油,下班清扫,经常保持设备内外清洁、完好。会检查。了解自己所用设备的结构、性能及易损零件部位,熟悉日常点检、完好检查的项目、标准和方法,并能按规定要求进行日常点检。会排除故障。熟悉所用设备特点,懂得拆装注意事项及鉴别设备正常与异常现象,会作一般的调整和简单故障的排除。3、设备操作者的“五项纪律”实行定人定机,凭操作证使用设备,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46、备整洁,按规定加油,保证合理润滑。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遗失。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检查,自己不能处理的问题应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检查处理。(六)交接班制度1、公司主要生产设备为多班制生产时,必须执行设备交接班制度。交班人在下班前除完成日常维护作业外,必须将本班设备运转情况、运行中发现的问题、故障维修情况等详细记录在“交接班记录簿”上;并应主动向接班人介绍设备运行情况,双方当面检查,交接完毕后在记录簿上签字。如系连续生产设备或加工时不允许中途停机者,可在运行中完成交接班手续。2、如操作工人不能当面交接生产设备,交班人可在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将操纵手柄置于安全位置,并将运行情况及发现问题,由接47、班人负责。3、企业在用生产设备均须设交接班记录簿,并应保持清洁、完整、不准撕毁、涂改与丢失,用完后向车间换新,设备维修组应随时查看交接簿,从中分析设备技术状态,为状态管理和维修提供信息。维修组内也应设交接班簿(或值班维护记录簿),以记录设备故障检查、维修情况,为下一班人员提供信息。4、对于一班制的主要生产设备,虽不进行交接班手续,但也应在设备发生异常时填写运行记录和记载故障情况,特别是对重点设备必须记载运行情况,以掌握技术状态信息,为检修提供依据。第四条设备的维护(一)设备操作维护规程设备操作维护规程是设备操作人员正确掌握设备操作技能与维护的技术性规范,它是根据设备的结构和运转特点,以及安全运48、行的要求,规定设备操作人员在其全部操作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事项、程序及动作等基本规则。操作人员认真执行设备操作维护规程,可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减少故障,防止事故发生。(二)设备操作维护规程的编制原则1、力求内容精炼,重点突出,全面实用。一般应按操作顺序及班前、中、后的注意事项,分条排列。属于“三好”、“四会”的项目再列入。2、各类设备具有共性的项目,可统一编制通用规程。3、编制操作维护规程时,一般应按设备型号将设备的主要规范、特点、操作注意事项与维护要求分别列出,便于操作者掌握要点,贯彻执行。4、重点、高精度、关键设备的操作维护规程,要用醒目的板牌显示在设备旁,并注重点标记,要求操作者特别注意。(三49、)设备维护的“四项要求”设备的维护必须达到的四项规定要求是:1、整齐。工具、工件、附件放置整齐,设备零部件及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线路、管道完整。2、清洁。设备内外清洁,无黄袍;各滑动面、丝杆、齿条等无黑油污,无碰伤;各部位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不漏电;切削垃圾清扫干净。3、润滑。按时加油、换油,油质符合要求,油壶、油枪、油杯、油嘴齐全,油毡、油线清洁,油标明亮,油路畅通。4、安全。实行定人定机和交接班制度;熟悉设备结构,遵守操作维护规程,合理使用,精心维护,监测异状,不出事故。(四)设备维护的类别及内容设备的维护工作分为日常维护和定期维护两类:1、设备的日常维护设备日常维护包括每班维护和周未维50、护两种,由操作者负责进行。(1)每班维护要求操作工人在每班生产中必须做到:班前对设备各部进行检查,并按规定加油润滑;规定的点检项目应在检查后记录到点检卡上,确认正常后才能使用设备。设备运行中要严格按操作维护规程,正确使用设备,注意观察其运行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处理,操作者不能排除的故障应通知维修工人检修,并由维修工在“故障修理单”上作好检修记录。下班前用15分钟左右时间认真清扫,擦试设备,并将设备状况记录在交接班簿上,办理交接班手续。(2)周未维护主要是要求在每周未和节假日前,用1-2小时对设备进行较彻底的清扫、擦拭和涂油,并按设备维护“四项要求”进行检查评定,予以考核。日常维护是设备维护的基51、础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化和规范化。2、设备的定期维护设备定期维护是在维修工辅导配合下,由操作者进行的定期维护工作,是银丰公司以计划形式下达执行的。两班制生产的设备约三个月进行一次,干磨多尘设备每月进行一次。精密、重型、稀有设备的维护和要求另行规定。设备定期维护的主要内容是:(1)拆卸指定的部件、箱盖及防护罩等,彻底清洗、擦拭设备内外。(2)检查、调整各部配合间隙,紧固松动部位,更换个别易损件。(3)疏通油路,增添油量,清洗滤油器、油毡、油线、油标,更换冷却液和清洗冷却液箱。(4)清洗导轨及滑动面,清除毛刺及划伤。(5)清扫、检查、调整电器线路及配电装置(由维修电工负责)。设备通过定期维护后,必须52、达到:(1)内外清洁,呈现本色;(2)油路畅通,油标明亮;(3)操作灵活,运转正常。至于各类设备维护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可根据设备特点和规定要求制定。(五)精、大、稀、关重设备的使用维护要求精密、大重型、稀有、关键设备都是公司进行生产极为重要的物质技术基础,是保证实现企业经营方针目标的重点设备。因此,对这些设备的使用维护除达到前述各项要求外,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1、实行“四定”(1)定使用人员。按定人定机制度,选择本工种中责任心强、技术水平高和实践经验丰富者担任操作,并尽可能保持较长时间的相对稳定;(2)定检修人员。银丰公司组织专门负责精、大、稀、关键设备的检查、维护、调整、修理的专业修理组。(53、3)定操作维护规程。按机型逐台编制操作维护规程,置于设备旁的醒目位置,并严格执行;(4)定维修方式和备品配件。根据设备在生产中的作用分别确定维修方式,优先安排预防维修活动,包括定期检查,状态监测、精度调整及修理等。对维修所需备品配件,要根据来源及供应情况,确定储备定额,优先储备。2、严格执行使用维护上的特殊要求:(1)必须严格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安装设备;每半年要检查调整一次安装水平和精度,并作出详细记录,存档备查;(2)对环境有特殊要求(恒温、恒湿、防震、防尘)的高精度设备,企业要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设备精度、性能不受影响;(3)精密、稀有、关键设备在日常维护中一般不许拆卸,特别是光学部件。必54、要时应由专职修理工进行。运行中如有异常,要立即停车,通知检修,绝不许带病运转;(4)严格按照规定加工工艺操作,不允许超性能、超负荷使用设备。(5)使用的润滑油料、擦拭材料和清洗剂必须严格按说明书的规定使用,不得随意代用,特别是润滑油、液压油,必须经化验合格,在加入油箱前必须过滤;(6)精密、稀有设备在非工作时间要盖上护罩。如需长时间停歇(封存、闲置),要定期进行擦拭、润滑及空运转;(7)设备的附件和专用工具,应有专有柜架搁置,妥善保管,保持清洁,防止锈蚀或碰伤,并不得外借或作他用。第五条设备的润滑管理(一)润滑管理的工作任务企业的设备管理部门在润滑管理方面担负的工作任务有下列各项:1、建立并完55、善各项润滑管理工作制度和办法。2、组织编制润滑工作所需的各种基础技术管理资料。3、指导有关人员按润滑“五定”要求,搞好在用设备的润滑工作。4、实行定额用油管理,按期向供应部门提出年、季度润滑油需用量的申请计划,并按月把用油指标分解落实到车间、班组及单台设备。5、实施进厂油品的质量检验,禁止发放不合格油品。6、组织编制年、季、月设备清洗换油计划和大贮油箱油质化验计划,实施按油质情况确定最佳换油时间。7、做好设备润滑状态的定期检查与监测,及时采取改善措施,完善润滑装置,防止油料变质,治理漏油,消除油料浪费。8、组织废油的回收与再生利用工作。(二)润滑“五定”与“三过滤”1、“三级过滤”:即进入贮油56、桶,为第一级过滤,进入加油壶为第二级过滤,进入设备加油点为第三级过滤。2、“五定”的内容:(1)定点:根据设备的润滑点部位和数量进行加油、换油。(2)定质:使用的油品必须符合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的品种、质量,必须经过检验,符合国家标准。清洗换油时要保证清洗质量,润滑器具要保持清洁,设备上各润滑装置要完整,防止尘土、铁屑粉末、水份落入。(3)定期:按照设备挂牌规定时间加油、添油和换油。周期性清洗换油。(4)定量:在保证良好润滑的基础上,本着节约用油的原则,规定用油定额。(5)定人:按专群结合的原则,一般日常油点添油和油杯加油,操作工负责,油箱换油由润滑工负责,清洗换油和滚动轴承清洗,更换润滑脂由维57、修工负责;检修后第一次加油由主修人负责。第六条设备维护的检查评比:公司设备使用维护的检查评比,是在主管设备经理的领导下由生产指挥部按“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四项要求,以及“管好、用好、维修好”的守则,制定具体检查评分标准,定期组织的检查评比活动。(一)检查评比的组织形式1、公司成立设备使用维护检查评比机构,由负责设备工作的厂级领导、生产指挥部、分厂设备主管厂长、机电员及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组织全公司设备使用维护状况的检查与评定工作。2、各分厂成立设备使用维护状况检查评比小组,由分厂设备主管厂长、机电员、生产组长、维修组长等组成,负责本分厂的设备使用维护检查评比工作。(二)检查评比的内容1、检查58、设备管理工作情况。包括:设备台帐、各种报表、维修记录、交接班簿、设备操作证、设备操作维护规程以及各项设备工作指标的完成和指示图表显示等情况。2、检查设备预防维修执行情况。包括:设备点检、定期检查、状态监测、计划修理的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3、检查设备使用维护情况。包括:日常维护、定期执行情况及工作质量,各项维护记录,设备润滑及封存设备的保管情况。4、检查使用单位设备完好的合格率。5、检查设备故障率及事故情况。第七条关重设备的管理:(一)关重设备要有明显的标记以表示重要性,加强维修管理,严格实行四定:1、定操作人员。2、定专机专修责任的维修人员3、定检修工艺规程4、定备件。(二)加强技术状态管理,59、实行定期技术鉴定,鉴定的间隔期应为半年。(三)加强技术档案及资料管理;建立关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齐全,成套图完整准确可靠符合新国标。(四)加强巡回检查,维护保养;关重设备要制定巡回检查图表,要定人、定时,定检查点,定路线,定检查标准,日常保养,定期保养要具体,检查保养间隔期应为三个月,并要严格执行。(五)计划检修及定额:关键设备的修理应按零部件的最快磨损期作为修理间隔期,严格实行计划检修,其修理复杂的系数可适当提高。(六)加强故障管理:1、关重设备应有严格的故障管理记录,一旦发生故障,分厂机电员必须立刻填写故障修理申请表,交维修人员及时排除,并同时通知生产指挥部。2、生产指挥部应会同设备使用,60、维修部门定期对关重设备进行故障统计分析,找出故障发生的原因,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改善维修。(七)关键设备的运行状况,每天必须向公司调度台进行汇报。第八条设备事故按照对国务院全民所有制工业交通企业设备管理条例规定:设备事故为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类。(一)事故划分标准1、一般事故:修复费用一般设备在500-10000元;精、大、稀及关重设备在1000-30000元者;或因设备事故造成全厂供电中断10-30分钟为一般事故。2、重大事故:修复费用一般设备达10000元以上,精、大、稀及关重设备达30000元以上者;或因设备事故而使全厂电力供应中断30分钟以上为重大事故。3、特大事故:修复费用达61、50万元以上,或由于设备事故造成全厂停产二天以上,车间停产一周以上者为特大事故。(二)设备事故的分析及处理1、事故的分析设备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按设备分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上报,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根据“三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进行调查分析,严肃处理,从中吸取经验教训。进行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1)要重视并及时进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进行得越早,原始数据越多,分析事故原因和提出防范措施的根据就越充分。要保存好分析的原始证据。(2)不要破坏发生事故的现场,不移动或接触事故部位的表面,以免发生其它情况。(3)要严格察看62、事故现场,进行详细记录和照像。(4)如需拆卸发生事故部件时,要避免使零件再产生新的伤痕或变形等情况发生。(5)分析事故时,除注意发生事故部位外,还要详细了解周围环境,多访问有关人员,以便得出真实情况。(5)分析事故不能凭主观臆测作出结论,要根据调查情况与测定数据进行仔细分析判断。2、发生事故单位,应立即在事故后三日内认真填写事故报告单,报送生产指挥部。一般事故报告单由生产指挥部签署处理意见,重大事故及特大事故由主管领导批示,特大事故发生后,应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三)设备事故的原始记录设备事故报告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1、设备编号、名称、型号、规格及事故概况。2、事故发生前后经过及责任者。3、设备63、损坏情况及发生原因,分析处理结果。重大、特大事故应有现场照片。4、发生事故的设备在进行修复前、后均应对其主要精度、性能进行测试;设备事故的一切原始记录和有关资料,均应存入设备档案。凡属设备设计制造质量的事故,应将出现的问题反馈到原设计、制造单位。(四)设备事故的性质设备事故按其发生性质可分以下三类:1、责任事故:凡属人为原因,如违反操作维护规程、擅离工作岗位、超负荷运转、加工工艺不合理以及维护修理不良等,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称为责任事故。2、质量事故:凡因设备原设计、制造、安装等原因,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低者,称为质量事故。3、自然事故:凡因遭受自然灾害,致使设备损坏停产或效能降64、低者,称为自然事故。(五)设备事故的处理1、任何设备事故都要查清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责任者应按情节轻重、责任大小、认错态度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触犯刑律者要依法制裁。2、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应加重处罚,并追究领导责任。设备事故频率应按规定统计,按期上报。第五章备件管理第一条总则备件管理是指备件的生产、订货、供应、储备的组织与管理,它是设备维修资源管理的主要内容。第二条备件管理的目标:备件管理的目的是用最少的备件资金,合理的库存储备,保证设备维修的需要,提高设备的使用可靠性、维修性和经济性。并做到以下几点:(一)把设备突发故障所造成的生产停工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65、;(二)把设备计划修理的停歇时间和修理费用降低到最低限度;(三)把备件库的储备资金压缩到合理供应的最低水平。第三条备件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及时有效地向维修人员提供合格的备件。为此必须建立相应的备件管理机构和必要的设施,并科学合理地确定备件的储备品种、储备形式和储备定额,做好备件的保管供应工作。(二)重点做好关键设备维修所需备件的供应工作。公司的关键设备对产品产量和质量影响很大,因此,备件管理工作的重点首先是确保满足关键设备对维修备件的需要,保证关键设备的正常运行,尽量减少停机损失。(三)做好备件使用情况的信息收集和反馈工作。备件管理和维修人员要不断收集备件使用中的质量、经济信息,并及时反66、馈给备件技术人员,以便改进和提高备件的使用性能。(四)在保证备件供应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备件的资金占用量。影响备件管理成本的因素备件库存损失等。备件管理人员应努力做好备件的计划、生产、采购、供应、保管等工作,压缩备件储备资金,降低备件管理成本。第四条备件的技术管理:(一)确定备件储备品种的原则1、各种配套件,如滚动轴承、皮带、链条、皮碗油封、液压元件、电气元件等;2、设备说明书中所列出的易损件;3、传递主要负载而自身又较薄弱的零件,如小齿轮、联轴器等;4、经常磨擦而损耗较大的零件,如磨擦片、滑动轴承、传动丝杆副等;5、保持设备主要精度的重要运动零件,如主轴、高精度齿轮和丝杆副、蜗轮副等;6、受67、冲击负荷或反复载荷的零件,如曲轴、锤头、锤杆等;7、制造工序多、工艺复杂、加工困难、生产周期长、需要外单位协作或制造的复杂零件;8、因设计结构不良而故障频率高的零件。9、在高温、高压及有腐蚀性介质环境下工作,易造成变形、腐蚀、破裂、疲劳的零件如热处理用底板、炉罐等;10、生产流水线上的设备和生产上关键(重点)设备,应储备更充分的易损件或成套件。(二)备件储备品种时应考虑上述备件储备原则外,还应结合实际,不断积累资料,总结经验,并考虑以下因素:1、产品类型及设备的加工对象、生产性质和使用特点。这些都关系到零件的使用寿命。2、设备的拥有量和设备的开支台时及工作环境。3、使用、维护条件及修理技术水平68、。从经济角度出发,应尽量减少储备品种和数量;同时,要充分利用有利供应条件和协作能力,能购到的不自制。4、设备在生产中的作用。重点设备及停工损失很大的设备,其备件应优先储备,储备品种也应适当增加。5、同型设备的数量。6、零件的通用化程度。第五条备件的计划管理:(一)备件的计划分类1、按备件的来源分类(1)自制备件生产计划 (2)外购备件采购计划2、按备件计划时间分类(1)年度备件生产计划 (2)季度备件生产计划 (3)月度备件生产计划(二)编制备件计划依据1、 各类备件卡片。2、 各类备件统计汇总表。3、 年、季度设备修理计划。4、 分厂机电员上报日常维修备件申请表。5、 公司年度生产计划情况分69、析。6、 备件回收利旧情况。7、 备件历史消耗记录和设备开动率。8、 本地区备件生产情况。(三)备件的储备1、储备原则:(1)使用期限不超过四个月的易损零件;(2)使用期限大于四个月,但同类型设备多的零件;(3)生产周期长和大型复杂的锻、铸件;(4)需外购的标准件;(5)需要外单位协作制造的零件;(6)关键设备的重要备件;2、分厂备件储备定额由生产指挥部专职备件技术人员负责,组织机电员,研究编制备件贮备明细表,经部长批准后执行。当备件库存消耗到最低储备定额时,备件计划员就应提出计划,进行订货。 3、备件储备应考虑下列因素:(1)对于关键设备的精密零件或大型的耗费劳动量较多的零件,必须考虑实际生70、产周期,获得锻、铸件的时间,以及生产协作时间等。对这类零件应单独确定储备项目和数量(如风机轴瓦、长轴流风机和蜗轮蜗杆等)。(2)对于设备停歇时间要求很短的化工分厂和热电分厂,为了不影响生产,要采用部件更换。在这种情况下的备件储备应是成套的部件,如硝化机、提升器、搅拌翅和主轴连接的综合部件,放料伐,蛇管、减速器、联轴器、车轮、各种型号的泵头,制片机套子。(3)对于小型的铸件,可储备各种不同的铸造棒、套和毛坯。 4、备件计划、制造、采购和验收:(1)设备备件的年度计划和外协外购申请计划,由生产指挥部予修人员组织各分厂机电员共同提出备件需用量计划表和备件库存统计报表。经库房确认实际数量后,由生产指挥71、部部长审查,批准后执行。(2)凡属急需用、所在备件年度计划中遗漏未提的备件,必须事先提出补充计划,经生产指挥部部长批准后方可采购,否则不予验收。(3)更换下来的配件有修复价值的,由使用单位自己修复。如使用单位设备能力有限,无法修复时,由生产指挥部安排修复。(4)由于生产变动或突发事故,需要追加的少量备件,各单位必须在五日前提出下月的备件计划,由生产指挥部进行安排。(5)外购配件入库时,必须有合格证,自制备件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无合格证者不准入库。第六条备件的库存管理:(一)备件的验收入库和建帐建卡:1、外购件,采购员按照已批准的外购计划进行采购,并负责将物资交备件库验收员,当面点清数量,办理交接72、手续人(签字作为交接依据),等发票收到,验收员按发票清单与交接清单核对无误后,按外购件的型号规格、分类进行质量验收,(不见实物和发票一律不准办理入库手续),合格后填写验收单一式四份,财务两份,计划员一份、保管员一份,并办理入库和建帐,立卡,挂在备件货架上。(二)备件库的保管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对所保管的备件,要采取防锈措施,由保管工按时油封,定期换涂防腐油脂,定期检查。2、入库的备件按所属设备的型号或类别分别放置在柜内或架上,妥善保管。备件按最低储备量、订货点、正常储备、分堆存放、以便于管理。3、备件管理要坚持贯彻执行“五清”、“四化”、“四相符”、“四号定位”、“三勤”、“五把关”、和“73、三不准”。“五清”:数量清,质量清,用途清,价格清,帐卡清;“五化”:储备定额化,储存系列化,摆放五五化;管理科学化;仓库清洁化;“四相符”:帐、物、卡、资金相符;“四号定位”:定库房号、定库房量,定货架号,定帐页号;“三勤”:勤清点、勤整理、勤保养;“五把关”:把好入库、出库、点交、运输、记帐五关;“三不准”:不准带问题入库,不准带问题出库、不准带问题记帐。4、 备件库内所有备件都应有单独的备件卡片,标明备件名称,所属设备型号、图号、数量及入库日期等。5、 备件的入库、出库和结构等统计工作,必须按照规定(备件统计卡片)由保管工负责填写,财务部按月签收。(三)备件的领用和发放,要按照下列程序办74、理: 1、 分厂需用备件,由分厂机电员签字后,经计划员审批,生产指挥部长签字后分厂备件保管工(或工人)负责领用。 2、 领用新备件时,应按规定的旧件换新,交旧领新,如当时不能交回者应限期收回,备件技术员应定期对旧件进行鉴定,对可用者确定修复工艺。安排计划予以修复,无利用价值的予以报废。(四)备件要定期盘点,同时要遵守以下规定: 1、 备件库要做到日清、月清、季清点、年盘点。每月二日前备件保管工应向财务部、备件员,部长报送库存实物,数量,金额,出入库情况报表。备件员根据清点结果,分析现在备件情况,找出备件积压或缺少的原因,以便采取措施改进管理。2、由于设备改装,改进和报废造成的某些备件报废,应按75、时办理报废手续,其费用应列入该设备改装、改进或报废设备费用内。其程序如下:(1)设备改装改进,经实际运行三个月确无问题后,由设计人员通知备件员核查图纸,备件帐卡和实物,变更帐卡,对确无它用的备件要填定报废单,经科长、部长审查签字后报废。(2)设备报废经主管部门批准后,设备管理员在办理报废手续的同时,应通知备件员核销该设备所有备件的帐卡,对确无它用的库存备件要填写报废单,经科长、部长审查签字后,交设备管理员一并办理报废手续。(3)报废的备件,应积极组织外销处理,收回残值。第六章 生产非标设备设计制造特殊规定根据公司为提高工厂所属单位用于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的非标设备的质量、安全和可靠性等方面的76、要求,在符合国家的设计、制造、检验等相关标准的前提下,针对工厂历年来设备在制造、使用、维修过程中的经验及安全事故教训,特制定生产非标设备设计制造特殊规定,具体内容见附件一。第七章 特种设备管理检验规程 为了加强我公司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使各单位、各级人员做到责任明确,有章可循。特制定特种设备管理检验规程。其内容包括:在用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程具体内容见附件五、安全阀管理及校验规程具体内容见附件六、在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检察规程具体内容见附件七、锅炉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见附件八、气瓶安全管理规程具体内容见附件九和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见附件十。第八章 设备的修理第一条总则(一)综合检修是77、贯彻预防为主,养修并重的方针,从提高效率出发,由全员参加的维修制度。(二)设备的综合效率就是设备的输出与输入之比。在设备投入生产后,就要提高设备的可靠性和保养性,并包括设备开工率,设备作业能力,设备灵活性与舒适度,努力降低设备寿命周期内的费用。(三)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与设备管理人员,是实现综合性维修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既要分工搞好各自的本职工作,更要团结互助,及时传递设备信息。(四)综合维修需要操作人员,修理人员都能够承担一部分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内容,及时收集分析设备信息数据,切实做好维修工作。(五)综合维修是管理加技术,在加强技术学习和技术培养的同时,要学习设备管理知识和化工工艺知识,才能真78、正作好本职工作。(六)公司要建立,健全检修班组贯彻区域包修制,明确本专职区域所负责的检修范围,每台设备、每条管线的专责人。设备检修专责人对自己专责的设备状况负责。专修人员应每周对所属专责修理设备按技术要求进行检查,做好记录,适时消除缺陷,抓好检修准备工作,以达到修好管好设备的目的。(七)关重设备的检修必须要有检修方案、安全措施、检修质量要求、安全负责人,并报生产指挥部批准后,公司方可进行检修。(八)普通设备的检修必须要有检修方案、安全措施、检修质量要求、安全负责人,并报分厂主管设备厂长批准后,公司方可进行检修。第二条维修方式及类别公司对设备的综合检修分为日常维护、定期检查、修理、大修理四级;(79、一)日常维护是设备维修的基础,其目的是排除设备运转过程中的故障,防止设备劣化。日常维护由操作人员承担,以不拆卸设备、不更换零件为前提,每班进行润滑,清扫更换和调整。(二) 定期检查是设备运行至规定时间后,以维修工为主进行的设备检查。检查由转动检查(运行期的外观检查)和静态检查(拆开设备进行内部检查)组成。(三)修理是根据设备存在的局部缺陷进行修复,使设备各参数达到生产使用要求的维修形式。(四)大修理是以恢复设备出厂精度或对设备本身结构加以改进,使之更适合生产为目的修理其工作内容是大幅度的分解修理,对基准部件以至成台实行更换和修理。各类设备维修方式的组成见下表:设备类别名 称维 修 方 式日常维80、修定期检查修理大修理1关键设备按日常检修维护内容和标准进行按定期检查内容和标准定期进行检查按计划维修时间,内容进行修理。按大修计划和内容进行。2重点设备按定期检查出来的问题和日常维护确定修理内容进行修理。3一般设备按大修计划和内容进行第三条设备检修的分工:(一)设备修理必须依靠职工,充分发挥操作工人在设备检修中的作用,坚持两个为主,两个配合的原则,即:静止设备及工艺管线的检修,以化工为主,维修公司配合;转动设备的检修以公司为主,化工配合。(二)化工分厂自修项目有:1、工艺非标设备及工艺管线垫片的更换,各种螺栓拆卸,更换,6寸以下阀门的更换;2、管线法兰、阀门、设备法兰等的连接螺栓必须齐全,不得81、存在有螺孔无螺栓现象。3、静密封垫的修理更换和堵漏工作;4、拆卸敞开泵的进出口管线及其清洗工作介质;5、阀门盘根的压紧和更换。6、工艺管线、管架、平台、梯子、静止设备的刷漆和部分保温工作。7、 检修前的准备工作,如各种设备及工艺管线停产后的清理刷洗,检查需要修理更换补焊(并做好标记)补充计划,进行检查验收。8、除化工分厂对以上项目承担维修外,其余都由公司负责。(三)动力设备检修区划分:1、 划分的基础是谁用谁管,有维修电工管工班组的单位原则上该单位的工房,办公室,生活福利建筑,由本单位负责管理和维护修理,为该单位工房服务的防雷设施和接地装置包括在内,动力设备的大修理由于设备技术的限制无法解决者82、,应提出申请,。2、 没有动力维修(电工、管工)班组的单位的动力管线设备,由能源动力中心负责。3、后勤系统的动力设施,管线,由社会事业部负责管理,上下水系统,采暖系统,由能源动力中心负责维护修理。(四)室外管线的管理、维护、修理1、动力中心负责管理、维护检修的范围。室外蒸汽、热水管线。室外河上水、生消水、生产车间的循环冷却水、回水管线、生产生活下水管线()、全厂室外高压供电线路、库区、厂区室外低压供电线路和室外照明。2、福利区及室外照明线路,线路修理及大修理由能源动力中心负责3、由水场供给绿化用水的河上水管线,社会事业部负责管理,维护检修。(五) 动力管线检修分界点的确定。1、蒸汽及回水管线的83、维修分界点的划分原则:架空管线,以分支干线接至工房的第一阀门为分界点:没有阀门的以工房围墙为界,靠近干线侧的由能源动力中心负责;靠近工房侧的属于工房维修单位负责,该阀门按地下管线第一口井阀门的归属原则处理。地下管线以供给或输出该工房的室外第一口井为分界点,由第一口井至工房属工房区。由负责该工房维修单位负责;第一口井(包括第一口井)以外,由动力中心负责;但是第一口井内生产工人须经常进行操作的,则第一口井仍视为工房区,由负责工房的维修单位负责。2、路线与室内供电线路管理维修分界点以进线开关的上端接线柱为分界点。工房维修单位负责该工房进线开关(包括进线开头为接线柱)以后的电气设备线路的维修;能源动力84、中心负责进线开关接线柱心上(包括线路的线鼻子)的维修。3、动力线路与自控线路维护管理分界点是:自控电源以进入自控箱进线开头接线柱的上端为分界点。自控箱进线开关及接线柱属自控;进线开关以上属动力线路。在磁力启动设备上接有自动控制的控制线,应以启动设备的接线柱为分界线,接线柱属动力设备。4、工艺管道的维护管理分界点的划分,原则上由送出单位负责。以送出单位进入工房的围墙为界,围墙内由接收单位负责。第四条设备大检修工作安排大检修是保证全年生产任务顺利完成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检修工作的质量、进度、安全各单位应认真组织,加强管理、责任落实、确保安全,吸收历年大检修工作的经验教训,作好以下几项工作。(一)85、认真组织、责任落实大检修工作开始前,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机构,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挂帅、抓好职工的安全教育、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开好大检修动员会,组织职工学习有关制度攻标准。使全体职工认识到大检修的重要性、危险性。各检修项目在检修前一定要明确项目内容及项目负责人,对重要和危险项目,各单位还要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修方案,保障检修的质量和安全。(二)加强管理、强化制度1、对停产检修的生产线,在四停(停水、停电、停汽、停风)中要定责任人,按有关审批手续办理。2、停产后,按规定处理好工作现场的成品、半成品及废品废料。从设备、槽罐、通风、除尘系统及物料管线、地沟等清理的废药,由专门人员负责及时送86、到销毁场销毁,否则不准进入现场进行检修作业。3、停产后,设备管线及工房清理刷洗后应由单位主管领导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验收,符合安全检修要求时方可进行检修作业。4、停产检修的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尤其是要害岗位、重点单位、危险品储存工、库房应加强管理,杜绝责任事故发生。5、检修结束后,各单位要做好开工前职工上岗培训的考试工作,职工参培训率、考试合格率达100%,所有岗位操作者必须100%持证上岗。6、检修工作应严格按制定的进度规划执行,各单位每天应组织进行检修工作例会,总结当天的工作,并安排次日的工作。7、检修工作应确保质量,各单位除对自检项目进行组织检查验收外,对重点检修项目应组织公司有关部门共同87、进行检查,所有验收均应形成验收报告。对于验收不合格项目,根据要求进行更正,并经重新验收。(三)抓七防,杜绝各类事故1、防着火爆炸:检修前对工房、设备、管线、阀门等彻底刷洗,经技安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检修,所有的物料、废药要清理干净,废药到销毁场销毁;需要焊接的设备、管线等必须按公司接触易燃易爆品的设备、管线和管件的安全管理规定处理,报废拆除的设备及管线也必须按照上述规定处理合格后方可交库。技安人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检查落实有关安全措施。焊接过程中,看火人员必须进行认真检查,确认没有火险后,方准离开。2、防酸、碱烧伤:不带压检修,带酸碱的设备、管线、排烟管等必须将酸(碱)放净、控净,严禁用金属器械88、随意敲打易燃、易爆管线或脚踏有料管线,以防泄料伤人,检修时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做好自身防护工作。3、防高处坠落: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并作业前必须配戴好安全防护护具,并确认防护装置齐全牢固可靠。登高作业要有专人负责作业人员的安全,严禁有高处禁忌症人员从事高处作业。4、防中毒窒息:下罐槽作业必须严格执行的清理、检查分析、审批的关关规定,作业前罐槽认真清理刷洗直到分析合格,并保证有良好的通风措施和专人监护。监护人员要坚守岗位,同时每次作业时间不准超过15分钟。从事有害作业的人员要按毒品的种类性质佩带好相应的防毒、面、护具应选型正确使用合理。5、防触电(a)电气设备、线路检修,89、严格执行电气安全作业规程,严禁带电检修或“搭车”作业,停电作业应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按工作票制度执行,严禁无票作业,做好防触电工作。(b)接引架设电气临时线时,必须执行临时线审批手续。6、防交通事故(a)跟车作业人员要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禁无关人员搭车。(b)司机和车上负责安全的人联系好,以防开停车或行驶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7、防机械伤害(a)原则上不允许立体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立体交叉作业应落实防高空坠落物体伤害措施。 (b)正确使用检修器械,防止因用力过猛或使用方法不当产生滑脱或飞出造成伤人事故。(c)起重作业,必须严格履行起重“十不吊”的规定,起重机必须保证完好,不带病作业。吊线90、吊钩无破损、承重符合规定要求,严禁未经有关人员允许使用钢梁或屋架进行吊运吊装物件。(d)起重作业现场必须有安全监护人员,安全监护人员要严守岗位做好监护工作,起重作业必须统一指挥。为保证检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各单位除按要求确定本单位大检修项目、检修内容和项目安全负责人外,对公司重点项目,各单位在确定检修内容和安全负责人的同时还应制定重点项目检修方案,上报公司生产指挥部。第五条设备检修计划的编制:(一)设备检修计划是实现企业生产计划的保证。是设备检修工作上的奋斗目标,各级管理人员和修理单位应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认真贯彻。(二)设备检修计划的编制,依据是企业年度生产计划的各生产线的进度、日产量,91、由此导出的设备开动台数、运行台时和对设备状态综合分析导出的设备状态予测。(三)设备检修计划分为年度设备检修计划和月份设备检修计划。日常维护不列入检修计划之内,设备检修的大修资金由企业大修理资金支付,设备修理从生产费用的设备维修费中开支。(四)设备检修计划由生产指挥部负责组织编制,协调和监督。具体内容为:1、生产指挥部负责组织编制设备大修理计划,年度各单位万元固定资产设备维修费用指标。2、公司负责编制设备维修区的年度设备修理、定期检查的计划和万元固定资产维修费用;月份设备检修计划。(五)设备修理是以设备计划修理,未估计到的故障后修理和准备故障后修理三种形式出现。未估计到的故障后修理是设备修理计划92、予测的精度误差的反映,应努力减少,但在编制计划时要考虑这一因素。(六)大修理计划的编制:1、大修理计划由生产指挥部根据设备精度情况,设备腐蚀情况,设备效率,设备使用年限和设备改进中的长远计划考虑确定;使用维修单位也可按上述条件提出建议,由生产指挥部确定。2、大修项目确定后,应提出大修估算费用和主要材料设备需要量。改进性大修在应提出大修估算费用和主要设备材料需要量的同时,提出改进方案,其内容为设备改进的部位,改进的必要性和改进方案实现的可能性,以及改进效果的予测。4、工作量大,技术比较复杂,短线物资量大,施工期受限制的大修理项目,应列为大修理中长远计划之年度计划中,只列项目和投资,不列进度。只有93、技术资料齐,物资已有来源,才能安排进度和劳动量。(七)修理计划的编制程序:1、生产指挥部根据年度企业各生产线生产计划,上年度各生产线实际完成情况,修理费用及本年度予计情况进行分析比较,确定各分厂万元固定资产维修费用指标初稿,下达各维修单位讨论。2、各维修单位根据企划部的生产计划,生产指挥部的年度设备修理费用指标,关键设备和重点设备,一般设备清册和本单位掌握的设备资料(设备日常维护检修卡,定期检查卡,设备修理作业卡和故障频率,故障强度)预测设备运行台数、台时,以及对这些设备状况的倾向性分析,编制设备修理计划初稿,内容为:项目名称、劳动量、备件申请供应量交生产指挥部。3、生产指挥部应组织各维修使用94、单位对报上的年度修理计划进行审查平衡。确定企业年度分单位的设备检修费用指标,报公司批准后正式下达。检修年度计划不得迟于11月进行编制。(八)分厂设备检修计划的编制:1、检修计划的范围:(1)本分厂负责维修的设备定期检查和修理计划;(2)本公司其它单位委托的设备修理计划;(3)为实现上述计划的自制备件加工件计划。2、其它要求:(1)月计划最终上报日期为二十五日,月计划,经分厂厂长审查盖章后报送生产指挥部二份,商务部一份,动力中心一份。以便各业务部门督促检查,协助开展工作。(2)检修计划应考虑整体性和系统性,即设备主机和辅机,机械和电气,上行工序和下行工序等协调一致的问题。(3)有备用的设备应安排95、在平时检修,运行中不能停下的设备要优先的安排在全生产停产检修期检修。(4)停产检修期间,班组应每天汇报进度,分厂对存在的问题应于每天下班时送生产指挥部,生产指挥部一般应在24小时内作出协调处理意见,问题复杂,涉及面广的可推迟48小时。(5)各分厂对所报检修内容要说明原因,并做出估算费用。(九)多工种承修或承担的项目规定:1、由几个单位共同承担的修理和改、扩建项目,生产指挥部负责筹备、并指定一个主修单位负责日常工作。2、主修单位一般是由该设备的维修单位担任:3、协作计划由生产指挥部协助主修单位组织各施工单位制定,协作计划制订后,各单位应认真遵守,生产指挥部和主修单位应共同负责督促。4、主修单位应96、负担组织分厂之间交接的质量检查,协作进度的检查和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生产指挥部应协助主修单位解决难以解决的问题。5、交验工作由主修单位组织承修单位进行、生产指挥部负责组织各专业职能部门和使用单位的验收工作。6、交验试车规程由生产指挥部协助主修单位进行编制。7、凡由承修单位在其施工业务中发生的材料领用,运输起重的申请用车以及其它一切工作,应由该承修单位负责,主修单位只负责各承修单位工作进度的配合和质量配合。8、外单位委托加工的业务由生产指挥部负责,代料加工由主修单位负责领料出库,企业内部的加工领料工作由该加工单位负责。9、计划完成日期是指在计划规定完成日期内完成计划指标的终了时间,凡是在此时间以97、后完成的一律定为未完成计划。(十)计划完成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现场作业完毕,经过试验合格或试运行良好,并已清扫干净,退出现场。2、应具有技术文件(如验收合格证、峻工报告单位、隐蔽工程记录单、修理记录、材料代用单、设计修改通知单、图纸等)已整理齐全。3、交工验收单已经验收单位签章。(十一)工作确已完成并通知验收,但由于验收部门有其它事情未能参加验收,经验收部门证明纯属验收部门责任,可以仍按原完成日期计算。(十二)检修作业计划完成情况的报表应于次月一日前报生产指挥部、财务部各一份。第六条检修的实施:(一)文明检修要做到1、“三不”检修,即:设备管线施工时,情况不明,规定手续办理不全,措施不具体不98、检修;进行设备内部、管线内外的详细检查,确认清洗未净,容易发生酸烧伤和爆炸的作业时,无动火证或护具不全不检修;设备电线未切断电源,未经验电许可、无工作票不检修。2、设备检修四不乱,即:不乱用大锤,管钳子和扁铲等工具;不乱放设备零件和备件,检修材料和工具;不乱拆装和动用别的备品备件;不乱拆保温层,不乱打孔。3、四不安装,即:配件不齐或不合乎质量标准不安装;隐蔽项目未完,各部间隙不符合标准不安装;零件不齐全或不合乎质量标准不安装;自检记录数据不全,未经互检不安装;4、三不试车,即:设备基础安装找正不好不试车;仪表、安全装置、辅助设备及试车用具不齐全,不灵活、不好用不试车;各部件坚固不牢靠,水、油、99、汽、气不通、盘车抗劲不试车。5、“两不见天”,“两不落地”,即设备润滑脂不见天、不落地;拆卸下来的零部件不见天、不落地;6、四不交工;即零部件不齐全或不合乎质量要求不交工;有不正常现象(有异常杂音,振动和响声,有跑、冒、滴、漏、轴承升温,能力和粒度未达到规定标准)不交工;记录不全,数据不切实际不交工;设备内外周围不干净不交工。(二)停产检修的准备工作1、承修单位在检修前要编制检修规程,工时定额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劳动力的平衡与安排。2、生产单位在检修前要做好停产准备。停产后要按规定做好刷洗、清理、拆卸、检查设备缺陷和安全情况,做好记录和标记。3、商务部根据检修计划做好材料准备,根据承修单位要求100、及时送到现场。4、承修单位进入检修工房前,由安全环保部、生产指挥部、生产分厂、承修单位技安员(副厂长)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待消除不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工作。5、在停产检修前,由生产指挥部组织检查检修用的设备和备件加工制造计划完成情况,为检修做好物资准备。(三)停产检修中的现场管理1、以各分厂副厂长,车间设备主任,机电员,值班长组成检修领导小组,解决自修项目中的问题和检修中的问题。2、生产分厂按岗位划分检修区,设立检修专区负责人,负责配合承修单位进行检修和保管本区设备零附件。3、检修当中,需动火焊接或切割的设备、管线等,需严格按公司接触易燃易爆品的设备、管线和管件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进行检修前的处101、理,具体内容见附件二。4、生产分厂派专人及时办理动火许可证,并看火。5、承修单位保证检修现场的清洁卫生。第七条设备修理工作的统计:(一)设备修理卡片是统计设备修理工作和编制检修计划的重要资料,下达计划时一式三份,任务完成后由工组填写。分厂审查,分存工组,分厂,生产指挥部各一份,以备考查。(二)设备运转台时由操作者每班填写累计,每月由统计员或机电员汇总报生产指挥部,并分别由生产指挥部管理员和分厂机电员填入设备维修卡片内(化工分厂备用设备实行运转周期表,实际运转台时按运行周期表统计)。(三)辅助车间将业务组及化工车间机电员,应按项目将设备检修的实际消耗工时,停歇时间和材料备件和实际消耗记录,分类汇102、总,于次月初报送生产指挥部,由生产指挥部计划统计员统一编报。(四)设备检修计划完成情况,由生产指挥部设备予修员负责编制季度报表,报公司主管领导、企划部。第八条 设备检验、验收执行公司第九条设备检修工作的定额:(一)设备修理成本的组成。1、大修理成本包括:基本辅助工资;附加工资;材料费;分厂经费(工资除外);企业管理费。2、大修以外其它类型设备检修成本的组成,除了不计算企业管理费,其余同大修理成本组成内容。3、设备修理成本的核算每年分两次;即上半年度和全年。4、设备修理成本由分厂会计员负责,未配齐会计员的应由分厂计划员暂时负责。5、设备修理成本经单位审查后(一式四份),分送生产指挥部、企划部和财103、务部各一份。(二)成本核算的方法:1、单位设备修理费的成本核算:单位设备修理费=设备直接修理费+故障损失费设备直接修理费=劳务工资费+检修用器材费+车间分摊费故障损失费=单位时间内因设备故障造成的减产损失停产时间+动力费用的增加+产品质量降低造成的损失。2、分厂设备修理费的成本核算:单位设备修理费=单位设备直接费+故障损失费3、设备直接修理费直接进入成本,设备故障损失费由于一些因素不易直接算出,但在设备管理上又是不可缺少的促进因素,所以应分别列出。第九章 设备、备件采购管理第一条总则为搞好公司设备、备件的采购管理工作,保证设备及备件的交货进度、规格、数量、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组织机构104、和职责范围(一)设备采购组织机构矩阵图:组 长(生产指挥部长)副 组 长(主管副部长)综合管理验收保管加工监造计划采购(二)设备采购组长职责1、负责设备采购业务的管理工作。2、负责部内组织机构的建立和人员调配。3、制定采购工作要求、标准、规定、制度等工作。4、负责设备采购工作中的厂商资格评审,组织报价评审,确定价格审定工作、合同条款的谈判、合同的审签工作。5、检查采购合同的执行、设备加工的质量、进度、监督等工作。6、组织编报采购进度月报表,和设计部门、施工部门共同确定采购重点、对象、控制点。定期召开采购计划执行情况检查会,检查和分析采购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并及时向上级汇报。7、105、做好设备采购费用控制,将采购费用尽量控制在采购预算以内,并及时向费用控制部门提供现行价格信息。(二)计划员岗位职责1、严格按正式下发的设备配置表订货,按请购技术文件分类编制设备(修旧设备、新订购、加工设备、电器、安全附件)配套表,配套表应注明设备名称、位号、型号规格、数量、主材质及附件名称型号规格、功率、数量等。配套表相互、上下校对,不重复,不遗漏。2、编制设备加工订购进度网络计划表,服从总体进度计划,做到客观、科学,并留有余地。3、信息反馈,修复设备在修理过程中出现异常经鉴定无法再利用的设备,必须即刻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企划部,以便即时调整计划。4、提出设备的修复、订购、加工费用预算。货比三家106、,价比三家,质比三家,厂商中标后,按合同管理程序签订采购合同。5、履行合同,按合同程序运作。6、敦促供方将所供设备按期运输到厂,入库验收。设备的零部件、资料齐全,交接手续清楚。7、配合库房提货、资料移交;配合安装公司搞好设备的吊装工作。8、处理现场设备的检查安装、调试、试车中出现的问题。9、做好设备交工验收工作,建立固定资产设备台帐。10、搞好固定资产移交工作。11、搞好工程项目机械设备投资总费用结算工作,上报项目开发办公室。12、及时结算帐目,工作完毕,经济帐目结清。13、认真写出工作总结,大事记汇总上报。(三)监造人员岗位职责1、监造人员的职责主要是保证设备的加工质量,签订质量责任书。2、107、监造人员接到任务后,应首先了解掌握非标设备施工图纸的技术要求和相关标准,特别是检验、验收的技术要求,列出设备的检验计划。3、会同设计部门搞好图纸技术交底及监造中的技术联络。4、逐台审查制造商编写的非标设备加工工艺卡、焊接工艺卡,检验记录等技术文件。5、根据设备加工工艺的特殊性,拟定监造质量控制点和隐蔽工程检查点。6、跟踪设备加工过程中的每道工序,特别要注意原材料质量、焊接质量等,及早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不得将问题带入下道工序。7、填定设备监造记录,并写出检验报告。8、掌握进度,按期交货。9、技术资料收集、移交、归档,手续清楚,不扯皮。(四)采购人员职责1、接受设备请购文件,包括:请购单、数据表108、采购说明书、询价图纸等。2、编制商务询价文件,包括:询价函、报价须知、订货合同基本条件、运输包装要求等。3、选择厂商及名单。4、发出询价,接收报价。5、组织报价评审。6、召开厂商协调会。7、确定供货商,签订合同。第三条采购工作基本程序及采购范围(一)采购工作的准则是向合格的供货(修旧)厂商采购到完全符合设计要求的、标准规范的设备(电器,安全附件等)。这些设备在质量上是可靠的,价格是合理的,交货期是及时的。(二)生产指挥部负责非标设备、标准设备、电器设备、安全附件等采购的部门,组织实施项目采购的全过程。采购工作的范围是以接到设备(电器、安全附件)请购文件开始,直到将采购(修旧)设备运到现场,交109、付施工部门接收安装,调试生产,直至工程验收为止。(三)程序1、编制采购计划及进度计划;2、确定合格供货商;3、询价、报价、价格比选;4、召开供货厂商招标会及签订合同;5、催交、监制、检验;6、运输、入库验收;7、现场交接及安装,收尾服务;(四)采购原则经济原则达到费用控制的要求和目标。以较低的投资,最低的采购管理费用,达到最佳效益为采购目标。质量原则选择与审查合格的供货商,严格监督制造商(供货)质量体系的动作,严格监督产品检验,试验程序的执行。进度原则达到规定进度控制的要求和目标。安全原则采购的设备确保使用寿命周期内安全运行。(五)采购范围1、机械设备:工艺生产中的非标设备、标准设备及备品备件110、。2、电器设备:配电柜、控制柜、分线箱、逆变器、变频器、电气备件等。3、安全附件:安全阀、防爆装置、安全配件等。4、当所采购的设备不能在国内市场购买到需要进口时,由生产指挥部将设备型号、规格等资料一并转给进出口贸易公司,由进出口贸易公司采购。第四条采购(一)任务与程序:按照设计部门提出的设备请购文件要求的技术规格、数量和工程进度计划要求的交货期,通过询价报价等程序,以经济合理的价格签订订货合同。程序如下:初选合格供货商(修理商)询价、预算标底报价评审认可确定供货商及价格签订合同。(二)具体程序按第九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十章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投标制度第一条 总 则(一111、)为了维护公司权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质量,促进公司廉政建设,规范设备、备品备件及其它项目的招投标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招标评标定标实施细则、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自行组织的招标投标工作。(二)招标范围包括:1、单台设备金额在10万元以上或同类设备金额合计10万元以上;2、为构建固定资产所需主要材料、燃料,金额合计10万元以上;形成一定批量的备品备件或同类备品备件金额合计10万元以上;3、虽不能形成固定资产,但实际金额达到12万元以上,且需外委的大、中、小修项目;4、其他需要招标采购的项目。 (三)公司成立招标投112、标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设备采购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生产指挥部部长担任。常设成员为企划、生产指挥、技术质量、监察审计、财务负责人担任,设立二名临时成员,根据采购标的不同,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生产指挥部预检预修科具体负责招标投标的管理事务。(四)评标定标工作由生产指挥部主持。评标分为技术标和商务标两部分。先期技术交流、沟通、确认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招标评标小组由企划、生产指挥、技术质量、监察审计、财务等单位组成,成员不少于人且为单数,应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技术性要求较高的项目,应邀请有关专家参加评标工作。(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必须进行集中招标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113、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第二条招 标(一)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二种形式。公开招标是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招标是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投标,投标人应在三家(含三家)以上。对不宜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特殊工程应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议标。参加议标的投标单位不得少于两家。(二)生产指挥部在接到需要招标的物资计划后应及时申报(填写招标申请书),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按拟定办法组织以下工作:1、拟订标书(或招标书)。填写招标通知书,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后,提前三天发送招标组成员。2、发布公告或邀请函(公告应在企业内部以多种形式公告)。3、负责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并拟定审查报告114、(招标会宣读)。4、组织招标会议。(三)起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应当载明招标项目的名称、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国家或行业对招标项目的物资在技术、性能、质量等方面有规定的,在招标文件中应当提出明确的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分步实施的,其招标文件应合理划分标段(包),确定工期。(四)标书由生产指挥部组织相关技术及商务人员编制并负责发售。标书按技术复杂程度在300-500元之间。所售费用扣除标书制作成本外,并入招标管理费一并使用。(五)要求投标人提供有关资质证明、实施能力和业绩情况,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有意限制或者排斥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1、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115、码证、税务登记证;2、法定代表人证明;3、合法、有效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4、资质、资信证明;5、生产厂家须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书;6、是代理商的须有生产厂家的授权代理证书;7、主要业绩表;8、招标人认为应当提交的其它证明文件。9、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优质、优价、诚信参与竞争。凡采取违法、违规、违纪及其它不正当手段的,一经发现,招标小组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公司招标投标领导小组有权否决。(六)有参与本次招投标的招投标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参与的经济实体或其亲属所办的经济实体参加本次招投标的,有此关系的招投标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第三条 投116、 标(一)投标可以采取会议、书函两种形式,也可以分开进行,但是要坚持能集中则集中的原则。(二)投标人在接到招标单位的邀请后,到指定地点购买标书,标书售后不退。(三)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对物资的有关性能、技术参数和质量指标要求的表达应当全面、真实,不得遗漏或隐瞒。(四)投标单位投标时,应在投标文件中向招标单位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一般不超过投标货物金额的3,招标工作结束后(最迟不得超过投标文件有效期限)招标单位应将投标保证金及时退还给未中标的投标单位,中标者作为合同保证金和招标管理费对半使用。招标管理费具体用以支付评标会议117、费、专家评审费、场地费等。(五)对于竞争特别激烈,或投标人超过7户以上的可以采取两步投标的办法,先进行初投选定正式投标人。(六)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前,可以补充、修改或撤销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应书面提交招标管理机构。(七)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它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领导小组评标专家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八)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它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第四条 开标、评标、中标(一) 对于收取押金、标书费的招标项目应采取公开解标的办法,开标前必须由招标人和投标人推选的代表对投标书进行密封118、检查,对未密封或骑缝处没有显著密封标志或逾期送达的标书不得开启,应原封退回投标人。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其余标书由领导小组决定开标办法。(二) 开标前不得泄露投标人的标书秘密。(三) 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书进行符合性审查(初评),其内容为:1、证明文件(1)、按第二条要求进行资格审查;(2)、投标书的签署、附录填写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3)、联营体的联营协议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2、合格性检查(1)、通过资格预审的合法实体、项目经理是否在投标时被更改;(2)、投标人所报标书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的各项条款。3、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是否符合投标人须知的要求;119、(2)、是银行保函形式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其措词是否符合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保函格式的要求;(3)、投标保证金有无金额小于或期限短于投标人须知中的规定;(4)、联营体投标的保证金是不是按招标文件要求,以联营体各方的名义提供的;4、投标书的完整性(1)、投标书正本是否有缺页,按招标文件规定应该每页进行小签的是否完成了小签;(2)、投标书中的涂改、行间书写、增加或其它修改是否有投标人或投标书签署人小签;(3)、投标书是否有完整的清单报价。5、实质性响应(1)、对投标人须知中的所有条款是否有明确的承诺;(2)、商务标报价是否超出规定值;(3)、商务要求和技术规格是否有如下重大偏差:(a)要求采用固定价120、格投标时提出价格调整的;(b)施工的分段与所要求的关键日期或进度标志不一致的;(c)以实质上超出所分包允许的金额和方式进行分包的;(d)拒绝承担招标文件中分配的重要责任和义务,如履约保函和保险范围等;(e)对关键性条款表示异议和保留,如适用法律、税收及争端解决程序等;(f)忽视“投标人须知”出现可导致拒标的其它偏差。投标书违背上述任何一项规定,评标委员会认定给招标人带来损失,且无法弥补的,将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初评)。投标书只有通过初评方可进人详评阶段。(四)要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对开标、评标、中标过程进行纪录。定标后,应当请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结果等记录上签名,以存档备查。(五)评标办法1、121、合理低价法(1)、投标产品的性能、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付款比例、主要技术参数及外观应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2)、在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中,报价低者中标。该方法适用于技术性能简单的设备、材料采购。2、综合评定法以报价作为商务标,以产品性能、质量、交货期限、售后服务、企业综合实力等目标作为技术标,对这些目标进行量化,由评委进行评分,得分高者中标。其中商务标分值占80,技术标分值占20。商务分值分配如下:(1)、投标报价 70分。投标人报价最低为满分。以最低价为基数,每增加1%,扣1分。(2)、优惠承诺10分。报价下浮6%(含6%)以上,得满分;报价下浮5%(含5%)以上,得7.5分;报价下浮4%122、(含4%)以上,得5分;报价下浮3%(含3%)以上,得2.5分;报价下浮3%以下不得分。技术分值分配如下:(1)、产品技术性能 10分(a)产品满足技术标的的基本要求得8分;(b)产品采用了新技术、新成果得0.75分;(c)产品有优于标书要求的基本功能以外的、对招标人有用的功能者得0.75分;(d)产品采用了新材料或优于标书中要求的材质的得0.5分。(2)、产品质量 5分(a)产品有合法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得4分;(b)制造企业取得IS0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者得0.5分;(c)该产品被国家承认的有关机构评为优质产品或获得有关产品质量方面的奖项的得0.5分。(3)、产品交货期 2分(a)满足标123、书要求供货周期的为满分;(b)每推后1天扣0.2分。(4)、付款方式 1分(a)响应标书要求的付款方式为满分;(b)未响应标书要求的付款方式不得分。(5)、售后服务 1.5分(a)满足标书要求售后服务内容的为满分;(b)每少1项售后服务内容扣0.2分。(6)、制造企业综合实力 0.5分(a)足以证明制造企业业绩的证明文件得0.25分;(b)足以证明制造企业科研能力、技术力量、经济实力、经营能力等有关证明文件得0.25分。该方法适用于技术性能、技术要求复杂的产品。(六)对于特大或特殊工程,可以确定两家以上中标,由公司组织专人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后确定。(七)在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落标投标124、人发出落标通知书,并退还投标保证金。第五条 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一)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与公司签订经济合同,合同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评审。(二)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及相关技术文件均为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随合同一起生效。(三)投标单位中标后,如果撤回投标文件拒签合同,则其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四)合同生效以后,双方都应严格执行合同,不得随意变更合同内容,如发生纠纷,双方都应按照合同法规定解决。第六条单台设备、备品备件或同类设备金额合计在5万元或5万元以下采购管理办法;(一)单台设备、备品备件或同类设备金额合计在5万元或5万元以下的,不在进行招标,按以下制度进行采购。(二)为了达到以125、最合理的价格采购到符合要求的设备备件,应采取“货比三家,价比三家”的方法,根据市场供应条件,选择多个(一般不低于三个)潜在供应商进行询价。(三)选择潜在供应商时应考虑其资质、信誉、产品质量、以前合作是否良好等因素,应优先考虑直接与制造商联系,但与其联系有困难时,可以委托与公司合作良好的经销商采购。(四)询价时应采用书面询价书,询价书应明确拟采购设备、备件的型号、数量、交货期、付款条件、验收标准等。(五)询价可采用传真报价、现场报价等方式,现场报价必要时邀请公司企划部、监审部、财务部及使用单位共同参加。(六)现场报价由生产指挥部组织进行,应保证报价过程和结果的公正、公平、公开,最终结果由参加的公126、司各部门代表确认。(七)确定供应商后,预检预修科应按照程序办理合同会签及合同签定手续。(八)合同执行期间,预检预修科应与供应商保持联系,及时了解供应进度,并解决出现的问题。(九)预检预修科应妥善保管采购的相关资料,并作出本次采购工作总结,在采购结束后归档统一保管。第七条 附 则(一) 公司各有关单位对于应招标设备、备品备件及其它项目应尽早安排,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招投标的规定。凡应以招标方式采购而拒不招标,或本应招标采购,却故意将金额折成招标限额以下,依据公司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二) 应招标的设备、备品备件及其它项目因时间或特殊原因不能招标的必须履行不予招标的申请,总经理批准后可免于127、招标。(三) 对于已经招过标重复采购物资可免于招标。(四) 生产指挥部在接受招标委托后,应本着“服务、高效、公正”的宗旨,按照国家、省上以及行业规定组织实施。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属违规:1、相互串通虚假招标的;2、评标期间泄漏评标情况的;3、以不正当手段干扰招标、评标工作的;4、评标报告不如实反映招标文件、投标书实际情况的;5、评标报告未经审定就签订供货合同的。(五) 违规处罚1、属主管部门责任,本次招标无效并给予通报批评,同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2、属投标人责任的,当次投标按废标处理,并视情节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3、属评标组责任,评标视为无效;对主要责任人,将取消其评标专家资格128、;4、中标人未按规定与招标方签订供货合同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5、公司内违纪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十一章 新建大中型装置试车工作规范化工装置试车工作是化工工程建设工作的最后一个重要阶段,搞好试车工作,对充分发挥装置的经济效益十分重要。为规范我厂新建大中型装置试车工作,特制定新建大中型装置试车工作规范,具体内容见附件四。第十二章 附则第一条本制度由生产指挥部制订并负责解释。第二条附件一生产非标设备设计制造特殊规定。第三条附件二接触易燃易爆品的设备、管线和管件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附件三关键、重点设备明细表。第五条附件四新建大中型装置试车工作129、规范附件一生产非标设备设计制造特殊规定1范围1.1 本规定适用于炸药的生产、储存、输送等过程中直接接触炸药的非标设备,对于接触介质中含有炸药的非标设备也应按照本规定执行。 设备范围本规定管辖的设备,其范围是指设备本体及与设备通过焊接方式成为整体的零部件,搅拌设备还应包括蛇管、轴、搅拌桨叶及传动头等附件。.1 设备与外管连接a)焊接连接的第一道环形接头坡口端面;b)法兰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c)专用连接件或管件连接的第一个密封面。.2 接管,人孔、手孔等的封头,平盖及其紧固件。.3 设备的支座支耳、垫板等也应符合本规定。1.2 本规定不包括:a)标准设备b)工器具c)非金属设备和管线1.3 对130、于1.2中所列设备和管线及工器具的设计、制造,可参考本规定。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定中引用而构成本规定的条文,本规定发布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使用本规定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3总则3.1 设备的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除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规范及相关标准外,还应符合本规定的相关要求。3.2 资格和职责 资格.1 设备的设计、制造必须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设计单位应具有火炸药设计资质,压力容器设计许可证,制造单位应持有二类及二类以上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2 设备的设计、制造必须接受公司安全、技术质量、生产及使用单位监督外,还要有具备相关资质的监理131、公司进行监理。 设计单位的职责.1 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文件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2 设备的设计文件至少应包括设计计算书和设计图样。 制造单位的职责.1 制造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样要求进行制造,如需对原设计进行修改,应取得设计单位的书面认可。.2 制造单位的检查部门在设备制造过程中和完工后,应按本标准和图样规定对设备进行检验和试验、提供报告,并对报告的正确性和完整性负责。.3 制造单位对其制造的每台设备至少具有下列技术文件备查,技术文件应保存十年或十年以上。a)制造工艺图或制造工艺卡b)材料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或质量复验合格报告c)设备的焊接工艺和热处理工艺记录。d)规定中制造厂选择的项目记录。e)设132、备制造过程中及完工后的检查记录。f)设备原设计图和竣工图。g)设备使用说明书及注意事项。.4 制造单位在取得检验机构确认设备质量符合本规定和图样的要求后,须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并交付用户。 使用单位的职责.1 设备的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制定的设备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不得擅自变更设备用途,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校验。.2 设备的使用单位应选择具有设备制造资格的单位进行设备的焊接维修作业。4材料4.1 选材原则 设备用钢的标准、冶炼方法、热处理状态、许用应力、无损检测标准及检测项目应按GB150第4章及其附录A的规定。设计温度低于或等于20时,应按GB150附录C的规定选择低温用钢。 设备用有色金属的冶炼方法133、热处理状态、许用应力、无损检测标准、检测项目按相应的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有色金属的使用范围规定如下。a)铝和铝合金设计压力应不大于8MPa,设计温度为269 200 ,当设计高于65 时,不宜选用含镁量大于3%的铝镁合金。b)铜和铜合金应在退火状态下使用,纯铜设计规定应不高于150 ;铜合金应不高于200 ,c)钝钛和钛合金材料的设计规定应不高于300,钛复合板应不高于350 。4.1.3设备主体材质,关键零、部件的材质,可指定原材料的供应厂家,定点采购原材料。 选用未列入上述标准的材料时,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材料的机械性能,耐腐蚀性能和加工性能,并经公司主管设备的副总经理同意后方可采用。4.134、1.4制造单位所用的钢材、配件、焊接材料以及其它材料应附有生产单位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或其复印件)或质量复验合格报告,进厂后必须复验。4.1.5设备用钢不得有分层,表面不允许有裂纹、结疤,经酸洗供应的不锈钢板表面不允许有氧化皮。4.2 圆筒及封头 用于制造设备圆筒及封头的钢板应符合GB150的规定。4.3 法兰431 用于制造法兰的钢锻件,其级别不得低于JB4726和JB4728规定的II级。 管法兰必须采用对焊法兰,设备法兰优先采用对焊法兰。无法采用对焊法兰时,应在结构设计时避免角焊缝,必须采用对接焊缝。4.4 钢管 钢管的标准及许用应力按GB150中表43的规定。4.4.2选用GB6479化135、肥用高压管标准的钢管时,其尺寸精确度应选取较高级,设计单位设计时应注明该要求。4.4.3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钢管使用温度低于20时,其使用状态及最低冲击试验温度按GB150中表44的规定。4.5螺栓、螺柱和螺母 螺栓、螺柱用钢的标准,使用状态及许用应力按GB150中表47的规定。 螺柱、螺栓的硬度宜比螺母稍高。 与螺柱,螺栓用钢组合使用的螺母用钢可按GB150中表410选取。4.5.4应尽量避免盲丝孔,防止存药。4.6制造单位应对选材是否满足设计要求负责,必要时要进行复验。5设计5.1 设计原则 设备结构在满足工艺条件要求的前提下,应充分考虑设备用于炸药生产的特殊性,尽量避免采用盲孔,狭缝、夹层等136、易存药的结构。 设备应充分考虑设备在维修时的安全性,通过提高材料等级,改变结构等方式减少设备因腐蚀造成的设备维修。 设备的附件,如电机、减速器等应选用优质可靠的产品,设计单位应在与设备采购部门协商后,在图样上注明其制造厂及型号规格。 属于生产线主要设备的反应器类设备内外表面进行抛光处理。 设备接触炸药的焊缝的焊接均应采取氩弧焊打底的方式,对接焊缝应进行100%射线或超声检测,无法进行射线或超声检测的,采取其他方法进行100%检测。6制造检验和验收6.1 总则 设备的制造检验与验收除应遵守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图样要求。 设备的制造单位应具备健全的制造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并且具有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137、6.1.3设备制造质量管理制度包括:图样审核;材料验收、保管与发放回收;标记移植;仪器设备的检查;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考核;制造工艺和制造质量的管理、检验及试验;外协购件;标准和资料管理制度;不一致品处理制度;各类人员岗位制度以及用户意见反馈制度等。6.1.4从事设备焊接的焊工必须持有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合格证。焊工施焊的钢材种类、焊接方法和焊接位置等与焊工本人考试合格的项目相符。6.1.5设备的无损检测,必须有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员担任。不锈钢设备的制造应有独立、封闭的生产车间或专用固定生产场地,地面应铺橡胶或木质垫板,不锈钢制品应与碳素钢制品隔离,防止铁离子的污染。 设138、备受压部分的焊缝按其所在的位置分为A、B、C、D四类。a)设备的纵向焊缝(多层包扎压力设备层板层纵向焊缝除外)、各种凸形封头的所有拼接焊缝、球形封头与圆筒连接的环向焊缝以及嵌入式接管与圆筒或封头对接连接的焊缝,均属于A类焊缝。b)设备的环形焊缝、锥形封头小端与接管连接的焊缝,均属于B类焊缝,但已规定为A、C、D类的焊缝除外。c)法兰、平封头、管板等与壳体、接管连接的焊缝,内封头与圆筒的搭接填角焊缝以及多层包扎压力设备层板层纵向焊缝,均属于C类焊缝。d)接管、人孔、凸缘等与壳体连接的焊缝,均属于D类焊缝,但已规定为A、B类的焊缝除外。6.2 冷热加工成形 坡口表面要求a)坡口表面不得有裂纹、分层139、夹渣等缺陷。b)标准抗拉强度大于540MPa的钢材及Cr-Mo低合金钢材经火焰切割的坡口表面,应进行磁粉或渗透探伤检查,当无法进行磁粉或渗透探伤操作时,应由切割工艺保证坡口质量。c)施焊前应将坡口表面的氧化物,油污,熔渣及其它有害杂质清除于净,清除的范围(以离坡口边缘的距离计不得小于20mm)。d)不锈钢钢板、管材的切割与坡口加工,采用机械方法或等离子切割、风铲、砂轮等方法。e)不锈钢材料检验确认标记应在不锈钢板上用无氯无硫的记号笔书写,同时做好书面记录。 封头.1 封头由瓣片和顶圆板拼接制成时,焊缝方向只允许是径向和环向的。径向焊缝之间最小距离应不小于名义厚度的3倍,且不小于100mm。.140、2 冲压成形后的封头,其最小厚度不得小于名义厚度减去钢板厚度负偏差。.3 用长不小于封头3/4设计内直径的内样板检查椭形、碟形、球形及折边锥形封头内表面的形状偏差,其最大间隙不得大于封头设计内直径的1.25%,且存在偏差部位不应是突变的。偏差的检查应使样板垂直于表面进行测量,允许避开焊缝部位。对于碟形及折边锥形封头,其过渡区转角内半径不得小于图样的规定值。.4 球壳或球形封头分瓣冲压的瓣片尺寸允差要求按JB1127钢制焊接球形储罐技术条件的规定。.5热压不锈钢封头应进行固溶处理。6.2.3圆筒和壳体.1 热卷圆筒的成品厚度不得小于名义厚度减去钢板厚度负偏差。6.2.3.2 A、B类焊缝对口错边141、量应符合GB150中表10-1的规定。复合钢板对口错边量不大于钢板复层厚度的5%,且不大于2mm。.3 因焊接在环向形成的棱角,用弦长等于1/6设计内直径,且不小于300mm的内样板或外样板检查,其偏差值不得大于(s/102)mm,且不大于5mm。.4 B类焊缝以及圆筒与球形封头相连的A类焊缝,当两板厚度不等时,若薄板厚度不大于10mm,两板厚度差超过3mm;若薄板厚度不大于10mm,两板厚度差大于薄板厚度的30%,或超过5mm时,均应按GB150中图10-8的要求单面或双面削薄厚板边缘。当两板厚度差小于上列数值时,则对口错边量按6.2.3.2条要求,且对口错边量以较薄板厚度为基准确定。在测量142、对口错边量时,不应计入两板厚度的差值。.5 除图样另有规定外,壳体直线度允差应不大于壳体长度的1。当直立设备的壳体长度超过30m时,其壳体直线度允差应符合JB4710的规定。.6 组装时,相邻圆筒的A类焊缝中心线间外圆弧长以及封头A类焊缝中心线与相邻筒节A类焊缝中心线间外圆弧长应大于钢材厚度的3倍,且不小于100mm。.7 法兰面应垂直于接管或圆筒的主轴中心线。安装接管法兰应保证法兰面的水平或垂直(有特殊要求的应按图样规定),其偏差均不得超过法兰外径的1%(法兰外径小于100mm时按100mm计算),且不大于3mm。法兰的螺栓通孔应与壳体主轴线或铅垂线跨中布置。有特殊要求时,应在图样上注明。.143、8 塔体的底座圈、底板上地脚螺栓通孔应跨中均布,中心圆直径允差、相邻两孔弦长允差和任意两孔弦长允差均不大于2mm。.9 设备内件和壳体焊接的焊缝应尽量避开筒节间相焊及圆筒与封头相焊的焊缝。.10 设备上凡被补强圈、支座、垫板等覆盖的焊缝,均应打磨至与母材齐平。.11 承受内压的设备组装完成后,按如下要求检查壳体的圆度。a)壳体同一断面上最大内径与最小内径之差,应不大于该断面内直径的1%,且不大于25mm。b)当被检断面位于开孔处或离开孔中心一倍开孔内径范围内时,则该断面最大内径与最小内径之差,应不大于该断面内径的1%与开孔内径的2%之和,且不大于25mm。.12 承受外压及真空设备组装完成后,144、按如下要求检查壳体的圆度。a)检查偏差采用内弓形或外弓形样板测量。样板圆弧半经等于壳体的设计内半径或外半径(依测量部位而定),其弦长等于GB150图6-12中查得的弧长的两倍。测量点应避开焊缝或其他凸起部位。b)用样板沿壳体径向测量的最大正负偏差不得大于由GB150图10-11中查得的最大允许偏差值。所查的交点落在图10-11中e=1.0e曲线的上方或e=0.2e曲线的下方时,其最大正负偏差分别不得大于e及0.2e值。c)当壳体任一断面上是由不同厚度的板材制成时,则取最薄板的有效厚度。d)圆筒、球壳或锥壳的L与D0值分别按GB150第6章或第7章的规定选取。.13 制造中应避免钢板表面的机械损145、伤,对严重的尖锐伤痕应进行修磨,并使修磨范围内的斜度至少为3:1。冷卷圆筒修磨处的深度不得超过名义厚度的5%,且不大于2mm;热卷圆筒修磨处的厚度应不小于计算厚度与腐蚀裕量之和。超出以上要求时允许采用补焊。不锈钢耐酸设备的表面如有局部伤痕、刻槽等影响耐腐蚀性能的缺陷应予修磨、修磨深度不应超过钢板厚度(复合钢板指复层厚度)的负偏差值。 法兰和平盖.1 管法兰及设备法兰按相应标准要求进行加工。.2 平盖和筒体端部的加工按以下规定:a)螺柱孔或通孔的中心圆直径以及相邻两孔弦长的允差为0.6mm;任意两孔弦长的允差按GB150中表10-2的规定。b)螺孔中心线与端面的垂直度允差不得大于0.25%。c)146、螺纹基本尺寸与公差分别按GB196、GB197的规定。d)螺孔的螺纹精度一般为中等精度,按相应国家标准选取。6.2.5螺栓、螺柱和螺母.1 公称直径不大于M48的螺栓、螺柱和螺母,根据图样要求分别按GB38螺栓技术条件、GB1168螺柱技术条件和GB61螺母技术条件制造。.2设备法兰的螺柱按JB1164压力容器法兰用等长双头螺柱的规定,但在设计时,除为满足强度特殊要求外,尽量避免使用双头螺柱。.3 公称直径大于M48的螺柱和螺母除应符合6.2.4.2中c)和d)的规定外,还应满足如下要求:a)有热处理要求的螺柱,其试样与试验按GB150中第4章的有关规定。b)螺母毛坯热处理后只作硬度试验。c)147、螺纹精度按6H要求,表面粗糙度R不高于6.3。d)螺柱应进行磁粉探伤,不得存在裂纹。 机械加工表面和非机械加工表面的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分别按GB/T1804公差一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规定的能级和级精度。6.3 焊接 焊前准备及施焊环境.1焊接设备的电流表、电压表、气体流量计等仪表、仪器以及规范参数调节装置应有定期检查标定。.2焊条、焊剂及其它焊接材料的贮存库应保持干燥,相对湿度不得大于60%,.3 当施焊环境出现下列任一情况,且无有效防护措施时,禁止施焊:a)手工焊时风速大于10m/s;b)气体保护焊时风速大于2m/s;c)相对湿度大于90%;d)雨、雪环境。.4当焊件温度低于0时148、,应在始焊处100范围内预热到15左右。不锈钢焊接环境温度一般不低于5,环境温度在05时,对壁厚大于16的工件,焊前预热至80100,焊接时避免受风、雨、雪的直接影响。 焊接工艺.1 设备施焊前的焊接工艺评定,应按国家标准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进行。.2设备施焊前,应根据图样要求及施焊单位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制定焊接工艺规程。焊工必须严格按焊接工艺施焊。.3 焊接工艺评定报告、焊接工艺规程、施焊记录及焊工的识别标记,其保存期不少于7年。.4不锈钢设备的焊接顺序先焊纵缝,后焊环缝,焊接方法应用对称、分段、倒退焊接;单面坡口对接焊应衬底焊;焊道清根时应将渗碳层打磨干净。.5组装焊接时,不得强力对正组149、对,并应保证组对质量。.6需要返修的焊接接头,按返修焊接工艺进行,焊缝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两次,返修次数、部位和返修应记入设备质量证明书。.7施焊后,应在焊接接头所规定的部位打上焊工钢印,不锈钢设备的焊缝应作好质量记录。 焊缝表面的形状尺寸及外观要求6.3.3.1 A、B类焊缝的余高按GB150中表10-3和图1012的规定。6.3.3.2 C、D类焊缝的焊脚,在图样无规定时,取焊件中较薄者之厚度。补强圈的焊脚,当补强圈的厚度不小于8mm时,其焊脚等于补强圈厚度的70%,且不小于8mm。.3 焊缝表面不得有裂纹、气孔、弧坑和夹渣等缺陷,并不得保留有熔渣与飞溅物。.4 用标准抗拉强度下限值150、b540MPa的钢材及Cr-Mo低合金钢材和不锈钢材制造的设备以及焊缝系数取为1的设备,其焊缝表面不得有咬边。其它设备焊缝表面的咬边深度不得大于0.5mm,咬边连续长度不得大于100mm,焊缝两侧咬边的总长不得超过该焊缝长度的10%。6.3.3.5 C、D类焊缝应有圆滑过渡至母材的几何形状。焊缝返修.1 当焊缝需要返修时,其返修工艺应符合6.3.2条的有关规定。.2 焊缝同一部位的返修次数不宜超过两次。如超过两次,返修前均应经制造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返修次数、部位和返修情况记入设备的质量证明书。.3 要求焊后热处理的设备,一般应在热处理前进行返修。如在热处理后返修时,补焊后应作必要的热处理。.151、4 有抗晶间腐蚀要求的奥氏体不锈钢制设备,返修部位仍需保证原有要求。.5 应在焊缝所规定的部位打上焊工钢印。有特殊要求者,按图样规定。6.4 热处理 设备及其受压元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应进行焊后热处理。6.4.1.1 A、B类焊缝处的母材名义厚度符合以下条件者:a)碳素钢厚度大于32mm(如焊前预热100以上时,厚度大于38mm);b)16MnR厚度大于30mm (如焊前预热100以上时,厚度大于34mm);c)15MnVR厚度大于28mm (如焊前预热100以上时,厚度大于32mm); d)任意厚度的其它低合金钢。对于不同厚度的A、B类焊缝,上述所指厚度按薄者考虑;e)对于异种钢材相焊的A152、B 类焊缝,按热处理严者确定。.2 冷成形和中温成形圆筒厚度符合以下条件者:a)碳素钢、16MnR的名义厚度不小于圆筒内径的3%;b)其它低合金钢的名义厚度不小于圆筒内径的2.5%;.3 冷成形封头应进行热处理。当制造单位确保冷成形后的材料性能符合设计、使用要求时不受此限。除图样另有规定外,冷成形的奥氏体不锈钢封头可不进行热处理。.4图样注明有应力腐蚀的设备。.5图样注明盛装毒性为极度危害或高度危害介质的设备(极度危害和高度危害介质的定义按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6.4.2焊后热处理允许在炉内分段进行。分段热处理时,其重复热处理长度应不小于1500mm。炉外部分应采取保温措施,使温度梯度不影响153、材料的组织和性能。 B类焊缝、球形封头与圆筒相连的A类焊缝以及缺陷修补焊缝,允许采用局部热处理方法。焊缝每侧加热宽度不得小于壳体名义厚度的两倍。靠近加热区域的壳体应采取保温措施,使保温梯度不致影响材料的组织和性能。有防腐要求的奥氏体不锈钢及复合钢板制设备的表面,应进行酸洗、钝化处理。有防腐要求的奥氏体不锈钢制零部件按图样的要求进行热处理后,需作酸洗、钝化处理。根据所制定的工艺规程,需要焊后进行消氢处理的设备,如焊后随进行消除残余应力的热处理时,即可免做消氢处理。改善材料力学性能的热处理,应根据图样要求所制定的热处理工艺规程进行。母材的热处理试板与设备(或圆筒)同炉进行。制造部门应保存所有热处理154、的时间与温度关系的曲线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7年。6.5试板与试样6.5.1产品焊接试板.1制备产品焊接试板的条件除应符合6.5.1.2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图样要求。.2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应按每台设备制备产品焊接试板。a)名义厚度大于20mm的15MnVR钢制设备;b)壳体材料的标准抗拉强度b540MPa;c)壳体材料为Cr-Mo的低合金钢;d)当设计温度小于0,大于等于10时,名义厚度大于25mm的20R钢制设备及名义厚度大于38mm的16MnR钢制设备。e)制作设备的钢板凡需经热处理以达到设计要求的材料力学性能指标者;f)图样注明盛装毒性为极度危害或高度危害介质的设备。6.5.2焊接工155、艺纪律检查试板.1除6.5.1条规定的按台制备产品焊接试板的设备外,其余设备按下述要求制备焊接工艺纪律检查试板。.2采用同一钢号、相同焊接工艺制造的前30台产品,应按台制备焊接工艺纪律检查试板。其中只要有一台设备焊接工艺纪律检查试板的试验结果不合格,则此后的30台产品,仍应按台制备焊接工艺纪律检查试板,直至30台产品的焊接工艺纪律检查试板的试验结果全部合格后,方允许以批代台制备焊接工艺纪律检查试板。.3采用同一钢号、同样焊接工艺、其任意连续两台产品投料时间间隔不超过半年的15台产品称为一个产品批。在每一批量的产品中,由检查部门任意指定2台产品制备焊接工艺纪律检查试板。.4在以批代台制备焊接工艺156、纪律检查试板的过程中,只要有一块焊接工艺纪律检查试板的检验结果不合格,则应按6.5.2.3条批量条件的产品,当其数量不超过2台时,应按台制备焊接工艺纪律检查试板;当其数量超过2台时,应由检查部门任意指定两台产品制备焊接工艺纪律检查试板。6.5.3凡需经热处理以达到材料力学性能要求的设备,每台均应做母材热处理试板。6.5.4根据图样要求,螺柱经热处理后需做力学性能试验者,应按批做热处理试样。每批系指具有相同钢号、相同炉罐号、相同断面尺寸、相同制造工艺、同时投产的同类螺柱。6.5.5制备产品焊接试板和焊接工艺纪律检查试板的要求。.1试板的材料必须是合格的,且与设备用材具有相同钢号,相同规格和相同热157、处理工艺。.2试板应由施焊焊工,采用施焊设备时相同的条件和相同的焊接工艺焊接。多焊工焊接的设备,做焊接试板的焊工由制造单位的检验部门指定。.3试板必须在圆筒A类焊缝的延长部位与圆筒同时进行施焊。.4有热处理要求的设备,试板应随设备一起进行热处理。.5试板的尺寸按JB4744的规定。6.5.6产品焊接试板和焊接工艺纪律检查试板的试样,按JB4744进行检验与评定。6.5.7试样的尺寸、截取以及试验方法应符合JB4744的有关规定。6.5.8冲击试验结果达不到JB4744的要求时,允许按JB4744的规定加倍取样进行复验。6.5.9当冲击试验结果达到满足JB4744的要求为合格。6.5.10当产品158、焊接试板或焊接工艺纪律检查试板判为不合格时,允许将试板及其所代表的产品重新进行热处理,然后按上述要求重新进行试验。6.5.11当焊接接头尺寸小至无法制备51055(长度单位为mm)的小尺寸冲击试样时,可免做低温冲击试验。6.5.12母材热处理试板的尺寸可参照JB4744的规定,切取拉力试样一个,冷弯试样一个,冲击试样三个。拉力、冷弯、冲击分别按GB/T228金属拉力试验法、GB/T232金属弯曲试验方法、GB/T229金属夏比缺口冲击试验方法(或GB4159金属低温夏比冲击试验方法)的规定进行。6.6无损检测、压力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均应满足GB150中的相关规定。6.7不锈钢设备表面处理6.7.159、1在不锈钢设备外表面抛光处理之前,所有的焊接修补工作应该结束,设备表面的焊接飞溅物、熔渣、氧化皮、焊疤、凹坑、油污等杂质均应清理干净,在表面处理过程中,禁止用碳素钢刷清理不锈钢设备的表面。6.7.2采用机械抛光时,抛光磨料一般选用氧化铝或氧化铬,不得使用铁砂作磨料。6.7.3在整个抛光过程中,应始终控制抛光温度,预防变形和过热,抛光表面按下列要求进行检验:a)抛光表面的表面粗糙度Ra0.1;b)焊缝应平滑,凸起高度小于0.5mm;c)凹坑深度不得大于0.5mm;d)在任何抛光表面上,在400cm2(正方形)面积范围内存在深度不大于0.5mm、直径不大于1mm的麻点,不得多于5个。6.7.4由其160、它复合板制的设备,表面应进行酸洗、钝化处理。6.7.5工件在酸洗钝化前,必须进行工艺性试验,制定出适宜的配方和操作工艺。6.7.6凡不锈钢设备上有碳钢零部件的,应尽量避免碳钢件的酸洗,无法避免时,碳钢件必须预先做好保护措施。6.7.7酸洗后的不锈钢表面不得有明显的腐蚀痕迹,不得有颜色不均匀的斑纹,焊接及热加工表面不得有氧化色,酸洗后必须用水冲洗干净,不允许残留酸洗液。钝化后的不锈钢表面应用水冲洗,呈中性后擦干水迹。6.8油封6.8.1非标设备、工装,凡未涂漆的外露加工面,以及可移动的或经常拆卸的装配面,如无特殊要求时,均需涂油脂加以保护。6.8.2经试运转的设备、工装,必须再全部进行清洗,才能161、进行油封,一般不带润滑油(有特殊要求者除外),不得将试车时的润滑油封入使用。6.8.3各类轴、杆及螺栓等除涂油脂外,还应将丝扣部分用布包好缚紧,防止碰坏丝扣。6.8.4非标设备全部完工后,应将进出口用肓板紧固密封。6.9其它要求6.9.1设备加工制造检验后外观要有美感,尖角、钝边要倒钝打磨圆滑,毛刺、焊渣、焊瘤、飞溅等要清除干净,非加工表面应整洁平滑,不得有凸凹不平或粗糙等现象。6.9.2手柄、手轮、搬把、刻度盘、标尺和油杯等,凡采用黑色金属材料制造时,表面采用镀铬装饰。6.9.3固定或经常拆卸的外露碳钢螺栓、螺母紧固件、压板等采用镀锌防腐处理。6.9.4外购件(如滚动轴承、各种仪表、电动机、162、减速机等)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并具有出厂合格证,方可装用。6.9.5铸件不允许有裂纹、缩孔、疏松及其它影响机械性能及使用的缺陷。6.9.6接触炸药的设备管道应光滑,不应有凸凹不平或毛刺,不应有积存炸药的死角。管道连接应采用法兰盘或焊接,不应使用螺纹连接。6.10设备出厂文件编制和铭牌制作的规定6.10.1设备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三部分:a)产品合格证;b)设备说明书,设备说明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设备特性(包括设计压力、试验压力、设计温度、工作介质),竣工图(或施工图、附加设计变更通知单)。c)质量证明书,质量证明书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主要零部件材料的化学成份和力学性能;焊缝的检查和探伤结163、果;盛水试验、液压试验、气密性试验的结果。6.10.2设备铭牌设备铭牌用铆接的方法固定在其支架上(支架暂不与设备焊接,等设备就位工作面确定后,再与设备点焊):a)制造单位名称;b)制造单位对该设备产品的编号;c)制造日期;d)设计压力;e)最大允许工作压力;f)试验压力;g)设计温度;h)设备质量;i)设备名称;6.10.3非标设备铭牌尺寸长170,宽120;铭牌厚度1,材料为1Cr18Ni9Ti。6.10.4铭牌底色选用黑色烤漆,铭牌的凸出部分为材料本色,写文字、符号等;文字采用中文,字体为仿宋体。6.11设备的油漆、包装、运输按JB2536的规定。7安装、试车和维护7.1搅拌设备的试运转7164、.1.1搅拌设备组装完毕后,以水代料并使设备内达到工作压力,进行试验,时间不得少于4小时。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要求,并做好试运转记录。a)在试运转中不得有异常噪声(小于或等于85db);b)轴承温度不大于55;c)电机运转电流不大于额定电流的50%;d)主轴转速差不大于2%;e)在搅拌轴上端密封处测定轴的径向摆动量0.25,轴向窜动量不得大于0.25,轴下端摆动量1.5。7.1.2在试运转时应检查放料阀及其操纵机构的密封性和操作性能。7.2 安装 场地和基础.1 应根据设备的结构型式在设备的周围留用足够的空间,来满足设备拆装,维修的需要。.2 设备基础应满足设备操作的要求。 安装前的准备.1 设备165、安装前应由按装单位对设备进行彻底的检查清理,压力设备应按照图样规定进行压力试验,垫片更换等工作,如有需要,还应进行气密性试验。 其他要求.1 应在不受力的状态下连接管线,避免强力装配。7.3 试车 试车前应制定试车方案 试车前应查阅图纸有无特殊要求和说明,铭牌有无特殊标志,对试压、试车程序有无特殊要求等。 试车前应清理整个系统,并按要求设置必要的过滤网等装置。7.4 维护 设备不得在超过铭牌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使用。 设备维护应按制定的维护规程进行。 设备如需进行焊接维修作业时,应按公司有关设备安全处理的规定进行安全处理后方可进行。焊接工艺应与加工制造工艺相同,并由具备资格的焊工承担。附件二接触易166、燃易爆品的设备、管线和管件安全管理规定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接触易燃易爆品的设备、管线和管件(以下简称设备、管线和管件)的安全管理,公司设备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的设备、管线和管件主要指炸药及易燃易爆品生产线上进行检修、拆卸回收、利旧的粘有或可能粘有易燃易爆品的设备、管线和管件。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在生产和科研试验中接触过(或因泄露等原因可能接触过)及其易燃易爆品的设备、管线和管件的安全管理。第二节 安全处理的基本要求第四条 接触易燃易爆品的设备、管线和管件的使用单位是安全处理的责任单位。第五条 接触易燃易爆品的设备、管线和管件在进行检修和拆卸167、回收前,必须对其进行认真检查,彻底清理刷洗,难以清理干净或因结构复杂存在危险的设备、管线和管件,必须进行化学处理或火烧处理,以保证设管线和管件中无易燃易爆品,达到安全作业的要求。第六条 接触易燃易爆品的设备、管线和管件实行公司统一管理,各单位拆除报废的设备、管线和管件,在经安全处理合格后,应及时上交生产指挥部及库,不得擅自存放或处理。第七条 设备、管线和管件安全处理作业应由使用单位事先制定实施方案并办理审批手续,经书面批准后方可进行,手续不全,不得进行作业,操作者有权拒绝执行。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可进行紧急处理,可补办审批手续:(一)有可能出现安全事故,需立即处理时;(二)在事故已出现,进行紧急168、处理时。从事设备、管线和管件回收、保管、处理的作业人员应经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注:合格证系指安全操作合格证,如工厂另有新规定,参照新规定执行)第八条 设备、管线和管件安全处理作业前,必须申请办理安全处理作业许可证。许可证由申请处理单位的专责人员或由检修项目负责人办理。许可证由单位专职机电员负责管理。第九条 申请安全处理作业单位要根据许可证的要求,认真填写相关内容,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或领导审批。第十条 安全处理作业的审批(一)安全处理作业按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审批。一般接触易燃易爆品的设备、管线和管件的安全处理由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凡有夹套、夹层等密闭条件的设备、管线和管件的安全处理时,由169、安全部批准。(二)安全处理许可证必须做到“一物一证”,需经现场安全处理人员,安全检查人及申请单位主管设备、安全负责人,主管领导及批准人员签字后生效。第十一条 已入库的设备、管线和管件,如需利旧使用,必须由申请使用单位向生产指挥部提出申请,设备必须经检查合格,出有相关部门认可的安全处理方案,并经公司设备主管厂长批准后方可使用。第三节安全处理的程序和技术要求设备、管线和管件的安全处理程序包括检查、制定方案、审批、实施、检查、入库等。第十二条 检查设备、管线和管件在进行检修、拆除前必须由单位安全负责人组织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对于可能存在的易燃易爆品的品种、数量和位置应予以明确并记录,并作为安全处理结170、果检查的重点;对于正常情况下不接触易燃易爆品,但有可能因泄露、设备故障等原因存在易燃易爆品的设备、管线和管件(如与易燃易爆品接触过的循环水、蒸汽管线),视同接触易燃易爆品的设备、管线和管件一样对待。第十三条 制定方案单位安全负责人根据检查结果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安全保证措施,实施方案中应明确安全处理采用的具体措施,包括处理方法、使用工具、时间、地点、人员等,方案中还应包括作为安全处理准备工作的拆卸、解体等过程,并指定安全处理作业负责人及安全检查人。第十四条 审批 实施安全处理方案制定后,应按照安全处理作业的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审批,办理安全处理许可证(见附件1),方可进行安全处理作业。(一)安全171、处理作业应严格按照经批准的安全处理方案进行,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修改,应按审批程序再次进行审批,并重新办理安全处理许可证。(二)对于安全处理作业前的拆卸、解体等准备工作,认真落实安全处理的有关要求,处理方案应经过安全论证或评审。对于易发生危险的螺栓拆卸工作,先采取水冲、溶剂处理等方法,以确保拆卸过程的安全。(三)设备、管线和管件安全处理作业不宜多人操作,但不应少于两人,安全处理作业应由安全处理作业负责人组织进行,安全检查人应对安全处理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于处理过程不符合安全处理方案要求的,安全检查人有权纠正和制止。(四)当设备结构比较简单,仅外表附着危险品时,可用棉纱、抹布沾水或丙酮擦拭处172、理。(五) 当设备内积存有药垢、药粑不易冲洗干净时,可将被处理物浸泡于水中,通过加热、蒸煮的方法进行处理。(六)浸泡加热后仍残留有危险药垢时,应用不发火的工具,并在用水冲的情况下轻轻刮铲。(七)设备、管线和管件一般可选用水洗、化学和火烧三种处理方法。用水洗不能使设备消除危险性时,必须采用化学方法处理,处理时应根据残存危险品的种类选用不同的销毁液。(八)对有夹层、夹套等密闭条件的设备、管线和管件除了进行物理或化学方法处理,还必须进行火烧处理。(九)化学处理所产生的废液,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应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十)设备、管线和管件经水洗和化学处理后,仍无法判断其是否消除危险性时,173、应再用火烧处理,所需燃烧材料宜选用木材、酒精(只适用对设备局部或少量附件处理)等物质。严禁将废火药、炸药、火工品药剂作燃料使用。火烧作业中途不得再加入设备、管线和管件以及燃烧材料。(十一) 非金属设备、管线和管件应用水洗和化学方法处理,没有利用价值的可送往销毁场烧毁。第十五条 检查安全处理后的设备、管线和管件应经认真检查,确认无易燃易爆品存在后,安全处理结果合格后,填写安全处理合格证(见附件2),并同时在处理件上标有与合格证编号相对应的明显标识,作为使用、修理、入库的安全证明。第十六条 入库需要入库的设备、管线和管件经安全处理合格,开具安全处理合格证后,使用单位应及时交回生产指挥部及物资总库,174、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并填写设备移交单一式三份(附安全处理合格证),使用单位、库房保管员、生产指挥部各一份,安全处理合格证原件由保管。无安全处理合格证和处理上无合格证编号标识的,库房可拒绝接收。第四节保管和利旧第十七条 公司在生产指挥部及库设立专门存放设备、管线和管件的场所,该场所距周围建筑物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第十八条 存放和处理设备的场所应设置危险设备警示标志牌和安全标志牌。第十九条 未经安全处理的与处理过的设备应分别单独存放,严禁同库混存。第二十条 生产指挥部及库对设备、管线和管件应建立收发帐目,专人管理,每月应进行盘点检查,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 第二十一条 已入库的设备、管线和管件的安全处175、理合格证,库房应予以编号登记,并妥善保管,待设备出售或利旧使用时核对无误后方可出库,出库时应向使用单位移交相关的安全处理合格证复印件;设备、管线和管件出售时也应向购买方提供相关的安全处理合格证复印件,已出库的设备、管线和管件的安全处理合格证,库房应自出库之日继续保存二年。第二十二条 申请利旧的设备、管线和管件,如未进行安全处理或无法证明安全的,应由申请使用单位按照在用设备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安全处理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出库。第五节考核处罚办法第二十三条 公司对各单位的设备、管线和管件的安全管理纳入生产经营责任制考核,由安全部进行严格检查考核和奖惩。因违反本规定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计入责任单位的当期176、生产成本。 附件四Q/HHSB02-xx新建大中型装置试车工作规范1总则1.1为保证实现合理工期和安全试车,考核设计、施工、机械制造质量和生产准备工作,使项目建设的装置能持续稳定生产,达到设计规定的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本规范。1.2本规范适用于在建设的大、中型装置,小型装置亦可参照执行。1.3成套引进装置可按该装置合同规定的试车标准执行,但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要求。1.4与本规范相关的工程质量、安全、消防、计量、工业卫生、劳动保护、环境保护及各种产品,应按我国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和法规执行。2规定用语2.1机械:机器和设备的统称。2.2机器:配有驱动装置并以运动的作用部件为主的机177、械。2.3设备:以静置的作用部件为主的机械。2.4机组:由几种不同的机器、设备及检测自动控制系统等组合而成,能共同完成特定任务的机械联合体。2.5建设统筹计划:工程建设期间的总体计划。它包括对建设前期准备、工程开工、施工、生产准备、试车、生产考核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的全面安排。2.6预试车(即化工投料试车前现场准备工作):在安装工程完成以后,化工投料试车以前现场进行的各种工作。它包括:管道系统及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及仪表调试、单机试车和联动试车。2.7单机试车: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负荷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为介质进行的负荷试车,以检验其除受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2.8联178、动试车:对规定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管道、电气、自动控制系统等,在各自达到试车标准后,以水、空气等为介质所进行的模拟试运行,以检验其除受介质影响外的全部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电气系统的试车称为电气系统试运行。2.9化工投料试车:对工厂全部生产装置,按设计文件规定的介质打通生产流程,进行各装置之间首尾衔接的试运行,以检验其除经济指标外的全部性能,并生产出合格产品。2.10中间交接:单项工程或部分装置按设计文件所规定的范围全部完成,并经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所作的交接工作。2.11工程交接:工厂全部装置在预试车完成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按规定内容179、所作的交接工作。2.12生产考核:在化工投料试车完成后,生产装置达到稳定运行的条件下,为考核设计文件及合同规定的内容而进行的一定时限的满负荷运行和测定。2.13施工质量保证期:施工单位按合同规定时间对工程质量的保证期限。2.14机械保证期:制造单位自交货之日起按合同规定时间对机械质量的保证期限。3一般规定3.1建设单位或生产单位必须在工程建设开始时即成立生产准备机构,负责各项生产准备工作,以满足试车和生产的需要。其主要领导必须从建设开始就主持该项工作,以保证工程建设与生产相衔接。3.2施工单位除必须熟悉设计文件、机械、仪表、电气说明书、施工及验收规范外,还必须熟悉生产工艺流程,以保证工程质量和180、进度满足试车要求。3.3施工的安装进度必须按照建设统筹计划规定的控制点,按期完成。工程质量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和试车的要求。3.4设计代表必须熟悉机械性能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等规定。设计文件必须满足预试车的需要。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说明书、工艺流程图和施工图的要求,预留吹扫、清洗、置换等工作的接口,正确安装工件、清理管道,为预试车创造条件。3.5试车工作必须严格执行试车总体方案规定的程序,严禁逾越。前一阶段不合格,不得进行下一阶段的试车。3.6试车开始前,必须达到本规范规定的条件;试车必须包括设计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试车结果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3.7化工投料试车时各互相关联的181、生产装置必须具备首尾衔接的试车条件。3.8化工投料试车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合格和批准方案后方能开始。3.9当在试车过程中发生事故或故障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予以排除,否则严禁继续试车。3.10预试车所需用的电力、水、燃料、气、蒸汽、易损备件和施工预算中未包括的各种化学品、各种润滑油脂,以及化工投料试车和生产考核所需的物资等,应由建设单位负责供应。3.11当单项工程或部分装置建成,管道系统和设备的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及单机试车合格后,应进行中间交接;全部装置联动试车合格后,应进行工程交接;化工投料试车完毕后,应签署合格证书;生产考核后应提出生产考核报告,并报上级主管部门。3.12182、环保工程必须与生产装置同步进行试车。各阶段试车排出的废液、废气、废渣的处理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3.13预试车的责任划分可参照本规范附表1的规定执行;化工投料试车和生产考核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由建设单位负责。3.14化工投料试车应避开严寒季节,否则必须采取相应的防冻、防寒措施。3.15施工单位在工程交接后,应继续对施工质量负责,直到合同规定的施工质量保证期期满为止;机械制造单位应按订货合同所规定的机械保证期承担责任。4试车总体方案4.1试车总体方案必须根据建设统筹计划和设计文件编制,并符合本规范的有关规定。4.2试车总体方案应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组织生产指挥部、设计、施工单位并以生产指183、挥部为主进行编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4.3试车总体方案应包括下列内容:总则;试车组织;人员、物资和资料的准备及规章制度的编制计划;各具体试车方案的编制计划;水、电、气、原料、燃料及运输量等外部条件的平衡和分期预测;试车计划及试车总体统筹控制计划图;对工程安装进度的要求;试车的临时设施方案计划和物资供应计划;试车费用计划;存在的问题和措施。4.4试车总体方案应在生产装置工艺管道安装开始前完成。4.5试车总体方案中试车计划的有关化工投料试车部分可只确定主要试车程序,预测周期。其详细计划应在化工投料试车开始三个月前完成。4.6编制试车计划必须符合下列原则:确保合理工期;试车应符合下列程序:(184、1)预试车;(2)化工投料试车;(3)生产考核。应按照生产的要求安排试车顺序,公用工程系统必须首先试车;生产准备、安装工程必须按试车顺序、按系统配套调整原计划;化工投料试车前应安排消除缺陷和检查的时间。化工投料试车计划在时间安排上应留有适当的余地;全厂各互相关联的生产装置的试车应确保化工投料试车时首尾衔接。4.7试车总体方案中的试车计划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加以调整,内容可以逐步深化,但主要试车程序不得任意改变。5预试车5.1设备和管道系统在进行管道系统耐压试验和内部处理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管道系统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完成了全部安装工作,并提供了下列技术数据和文件:185、(1)各种产品合格证书或复验报告;(2)生产装置的各类阀门试验合格记录;(3)附有单线图的管道系统安装资料或管道系统安装资料,其中包括管道、管件、管道附件、垫片、支架等的规格、材质、施焊接头位置、焊工代号、无损探伤及热处理合格记录。.2有关管道耐压试验和内部处理的方案业经批准,参加工作的人员经过学习并能正确掌握要领;.3吹扫所需的蒸汽、空气可以确保供应;.4有关的各类临时管道、测试仪表等已安装完毕,并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5由建设单位或总承包单位组织设计、生产、施工单位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对工程进行设计漏项和缺陷、工程质量和隐患、未完工程等进行了清查;并经定人员、定任务、定措施、定时间处186、理后,达到规定的标准。管道系统的耐压试验和内部处理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耐压试验:(1)严格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批准的耐压试验方案执行;(2)按压力等级分段进行耐压试验,当和设备一同试压时,以设备的试验压力为准;(3)确保与其它系统隔离;(4)当与仅能承受压差的设备相连时,必须采取可靠措施,确保在升压和卸压过程中其最大压差不得超过规定范围;(5)耐压试验用水的水质、水温必须符合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2循环水系统的预膜处理:(1)严格按批准的方案和水质稳定药剂配方的规定进行预膜处理;(2)预膜处理前必须进行人工清理或水冲洗,合格后,冲洗水方可进入设备。冲洗水不得任意排放;(3)预膜处理后的管187、道系统应保持连续运行,停运或排放不得超过规定时限;(4)预膜及预膜后投入运行的循环水系统应及时投用旁路水质试验装置。.3蒸汽管道系统的吹扫:(1)严格按批准的方案和吹扫流程图进行;(2)蒸汽管道内不得有杂物;(3)按先干线后支线的顺序依次进行,对支线应采用轮流间歇吹扫的办法;(4)必须安装盲板使管道系统与无关系统、机器及设备隔离。管道上的孔板、测温组件、管道仪表等和以法兰连接的调节阀应予拆除。对于焊接在管道上的调节阀,应采取流经旁路或卸掉阀头及阀口加保护套等防护措施;(5)吹扫后的复位工作,应严格按吹扫方案的有关规定执行。与机器、设备连接的管道应确保自由对中;(6)蒸汽管道上的杂物必须清除,管188、道附近可燃物严禁泄漏,吹扫排出口周围必须划定禁区,并设置标有危险区的警示设施;(7)蒸汽吹扫合格与否,应以检验靶片为准。.4工艺管道系统的吹扫:(1)吹扫应按本规范第.3条第三款的规定执行;(2)吹扫应结合大型压缩机的试车一并进行;亦可利用大型容器贮气吹扫;(3)大口径的管道可采用人工清扫;大型压缩机的段间管道宜采用化学清洗的方法;(4)检查工艺管道吹扫合格与否,应以靶片为准;(5)催化剂粉尘的吹扫,应以观察吹扫口有无尘烟为准。.5管道系统的化学清洗:(1)必须选择经过鉴定,并曾在大型生产装置化学清洗中使用过的可靠的清洗液配方;(2)必须严格按照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批准的化学清洗方案进行清洗;废液189、处理应符合环保规定;(3)经过化学清洗后的蒸汽管道仍必须进行蒸汽吹扫,并按本规范第.3的规定执行;(4)经过化学清洗后暂不使用的管道系统,应采取置换充氮等防锈措施。忌油装置和管道系统的脱脂工作应按脱脂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执行。脱脂后的装置严禁使用含油介质进行吹扫和严密性试验,并应妥善维护,进行必要的防锈处理。设备耐火衬里的干燥和烘炉工作必须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批准的烘炉方案严格操作,严禁超速、超温,严防爆炸事故和混凝土基础过热,并应按设计文件要求检查导向支架。烘炉工作结束后应妥善维护,注意防潮。当设备充装各种填充物时,必须按设计文件的规定执行。充装催化剂必须按批准方案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充190、装时应作好记录,严禁含水气体、异物进入催化剂层;对于预还原催化剂,在装填前后必须设专人定时检查和测温,并采取措施,严防氧化超温。各类蒸汽发生器的煮炉工作,必须在具备联动试验条件,且水、电、脱盐水、临时热源可确保供应后进行,并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批准的方案执行。设备及管道系统的钝化处理,必须在联动试车合格,并经清洗合格后进行。钝化工作应按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批准的方案及药剂配方的规定执行。设备及管道系统的严密性试验,必须按设计文件的规定,依照试车顺序分段进行。系统置换和严密性试验可结合进行。各种换热器必须经现场泄漏量和严密性试验合格。带控制点的工艺流程图和设计施工图上应标明吹扫、清洗管道的预留位置,191、蒸汽管道和工艺管道的吹扫、化学清洗方案,应在管道安装之前提出。各项工作结束后,参与单位应在国家现行的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所规定的表格上签字确认。5.2电气系统总变电站,变、配电所在受电及空载运行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施工和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了电源进线、输电线路及站、所的全部建筑和安装工作,经检查合格,并提供了下列资料及文件:(1)制造厂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2)竣工图及设计文件;(3)输电线路交叉跨越距离记录;(4)电缆输电线路的安装记录;(5)隔离开关、负荷开关、高压断路器、母线绝缘子、套管、变压器、电抗器、互感器等的安装192、及调试记录;(6)继电保护系统及二次回路的绝缘电阻和耐压试验记录与调整试验记录;(7)高压电器绝缘油试验报告;(8)蓄电池充、放电记录曲线及电解液化验报告;(9)硅整流器的调整试验记录;(10)防雷、保护接地等各类接地电阻的测试记录。.2主变压器相位及线圈的接线组别及电压切换装置的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运行方式要求,有载调压切换装置遥控操作动作应可靠,指示位置应正确;.3隔离开关、负荷开关、高压断路器的操作机构、传动装置、辅助开关及闭锁装置应安装牢固,动作灵敏可靠,位置指示正确,无渗油漏气现象,触头接触良好,相色正确,接地良好;.4母线绝缘子、套管绝缘电阻、介质损失角正切值及电容值测试和交流耐压试验193、合格,母线安装及连接正确,螺栓坚固,接触可靠,相间及对地电气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相色正确,接地良好且充油套管无渗油现象;.5补偿电容器的布置及接线正确,电容器组的保护回路完整,三相电容量误差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引出端子连接牢固,放电回路完整且操作灵活,电容器外壳及构架接地可靠;.6电缆应按设计文件的规定敷设,排列整齐,标志齐全,终端相色正确,电缆与管道等的安全距离和相序排列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7总变电站至供电部门的载波电话或有线电话应已具备通话条件;.8总变电站的全部安装工作和有关调试项目业经供电部门检查、确认,并已办妥受电手续;.9受电及空载运行方案业经批准,操作电工经考试合格获上岗操作194、许可证,安全操作所需工、器具齐备。总变电站,变、配电所受电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按照批准的方案及安全运行规章制度进行操作,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2供、配电人员必须按建制上岗;.3必须按系统对继电保护装置、备用电源自动投入装置、自动重合闸装置、报警及预报警信号系统等进行模拟试验,并在中控室运行图上核实各种开关颜色或开闭显示;.4对于内藏计算机的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的保护装置,在对软件进行检查及测试后,还应逐项模拟联锁及报警参数,验证逻辑的正确性和联锁及报警值的准确性;.5按试车方案规定认真做好变、配电运行的各项操作及运行记录。电气机械试车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已按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195、的质量标准,完成了全部安装工作,并经检查合格,提供了下列资料及文件:(1)制造厂提供的有关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及产品合格证;(2)动力电缆、控制电缆安装和试验合格记录;(3)电机的操作柱、按钮、电流表等安装及调试合格记录;(4)电机干燥合格记录;(5)规定抽芯电机的检查合格记录;(6)电机保护接地及保护接零检查合格记录;(7)防爆和隔爆型电机的检查合格记录;(8)变频调速电机、控制、保护及微电子调速系统测试、调整合格记录;(9)电除尘装置安装调试合格记录;(10)电伴热系统调试合格记录及隐蔽工程记录。.2试车方案业经批准,参加试车人员掌握了操作要领和事故处理方法;.3供、配电系统已正常运行;.196、4工作照明、事故照明和局部照明已投用;.5在蒸汽轮机、燃气轮机试车前,事故电源及不间断电源必须投用,与仪表相关的联锁、报警、自控保护设施和有关电动阀门等必须业经调试合格;.6清理了试车区域内的无关杂物,道路畅通。电气机械的试车应符合下列规定:.1严格按试车方案及岗位操作法进行指挥和操作,高压电机和发电机的试车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2启动电动机时,应记录起动时间和电流;.3发电机运行稳定后,方可并网;.4电动机起动、停车状态必须和中控室流程图的显示一致;.5按规定做好试车期间有关的测定和记录。各项试车工作完成后,参与单位应在国家现行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表格上签字确认。5.3检197、测、控制、联锁、报警系统检测、自动控制(含程控系统)、联锁、报警等系统,在系统(回路)调试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质量标准完成了全部安装工作,经检查合格,并提供了下列资料及文件:(1)制造厂提供的各种产品合格证;(2)仪表气源管路、气动信号管路、测量管路、液压油管路及伴热蒸汽管路的耐压试验和管道内部处理合格记录;(3)信号电缆、热电偶电缆、电阻体电缆及控制电缆配线和电缆托架、托盘等安装的合格记录;(4)变送器、指示记录仪表、联锁及报警的发讯开关、调节阀门以及盘装、架装仪表等的单体调校合格记录;(5)关键调节阀门的强度和泄漏试验及其执行机构的调试合格记198、录;关键阀门一般应包括下列阀门:a防喘振调节阀;b联锁系统的调节阀及两位式切断阀;c放空调节阀;d反应器进料调节阀;e锅炉及加热炉的燃料调节阀;f高压差调节阀。(6)具有集散系统的装置应提供如下检查资料:a对集散系统如:上位机、操作站、控制站、检测站、通讯装置、打印机、拷贝机、记录仪等,应提出校线及接地电阻测试合格记录,以及硬件和系统软件的检查及考核的合格记录;b操作站、通讯、电源、输入输出卡件的冗余功能检查记录;c操作站的总貌、报警汇总、控制组、趋势组、单回路调整及动态流程图等画面的检查确认记录;d以调试程序或模拟方式进行死循环控制系统调校的记录;e调试结束后,存贮器中无用数据及程序的清除确199、认记录。.2控制室空调装置、仪表电源装置、仪表气源系统及控制用液压油站等已能正常使用;.3各类调校方案业经批准,参加人员已经过学习并能正确掌握要领;.4自动控制系统调节器的有关参数已预置;前馈控制参数、比率值及各种校正器的比率偏置系数已按有关数据进行了计算和预置;.5系统调试用的各类模拟信号发生装置、测试仪器、标准样气、通讯工具等已齐备,且已确认测试仪器及标准样气的组分和纯度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要求。检测、自动控制、联锁、报警等系统在进行系统调试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检测、自动控制系统应按组态图或回路图的规定,采用在变送器处加模拟工艺信号的方法,在操作台上或二次表上检查输入处理、控制作用、手200、动及自动切换、输出处理等全部控制功能,从系统上使输入、输出均达到设计文件规定的功能和精度等级,并填写系统(回路)调校记录;.2联锁、报警系统,应按逻辑图或顺序控制表的规定及整定值表上的数据,在发讯开关处加模拟工艺信号,检查系统的逻辑正确性,且使联锁、报警的动作值在规定误差范围内,最终填写系统(回路)调校记录;有关电气部分的联锁、报警,应由仪表及电气人员双方密切配合进行;.3结合试车进行的系统调校工作,必须与工艺操作人员密切配合,在调校时,根据需要可以切除有关联锁,但必须保留报警;.4化工投料试车时,应对前馈控制、比率控制以及包括有各种校正器的控制系统,根据不同负荷时的有关工艺参数及实际分析出来201、的物料组成,重新进行参数整定并作好记录。5.3.3 对首次开车及低负荷试车期间暂不能投用的联锁,必须履行批准手续,按规定办理切除联锁的通知单,并应注明这些联锁的投用时间。全部现场仪表及调节阀应按设计文件及制造厂家规定,完成其投用前的准备工作,使其处于开表状态,如:隔离液、冷凝液的灌注,气源压力整定等。各项调试工作完成后,参与单位应在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所规定的表格上签字确认。5.4单机试车驱动装置、机器或机组,安装后必须进行单机试车,其中确因受介质限制而不能进行试车的,必须经现场技术总负责人批准后,可留待化工投料试车时一并进行。单机试车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试车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202、计文件的内容和有关规范的质量标准全部完成,并提供了下列资料和文件:(1)各种产品合格证;(2)施工记录和检验合格文件;(3)隐蔽工程记录;(4)本规范.1所规定的管道系统资料;(5)蒸汽管道、工艺管道吹扫或清洗合格资料;(6)压缩机段间管耐压试验和清洗合格资料;(7)机器润滑油、密封油、控制油系统清洗合格资料;(8)管道系统耐压试验合格资料;(9)规定开盖检查的机器的检验合格资料;(10)换热器泄漏量和严密性试验合格资料;(11)安全阀调试合格资料;(12)与单机试车相关的电气和仪表调校合格资料。.2试车方案已经批准;.3试车组织已经建立,试车操作人员经过学习,考试合格,熟悉试车方案和操作法,203、能正确操作;.4试车所需燃料、动力、仪表空气、冷却水、脱盐水等确有保证;.5测试仪表、工具、记录表格齐备,保修人员就位。试车应符合下列规定:.1划定试车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2设置盲板,使试车系统与其它系统隔离;.3单机试车必须包括保护性联锁和报警等自控装置;.4必须按照机械说明书、试车方案和操作法进行指挥和操作,严禁多头领导、越级指挥、违章操作,防止事故发生;.5指定专人进行测试,认真做好记录。单机试车合格后,由参与试车的单位在化工机器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通用规定)所规定的表格上共同签字确认。5.5联动试车联动试车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经全面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开始联动试车:.1试车范围204、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标准全部完成;.2试车范围内的机器,除必须留待化工投料试车阶段进行试车的以外,单机试车已经全部合格;.3试车范围内的设备和管道系统的内部处理及耐压试验、严密性试验已经全部合格;.4试车范围内的电器系统和仪表装置的检测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联锁及报警系统等应符合本规范5.2和5.3的规定;.5试车方案和操作法已经批准;.6工厂的正常管理机构已经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已经执行; .7试车领导组织及各级试车组织已经建立,参加试车的人员已经考试合格;.8试车所需燃料、水、电、汽、工艺空气和仪表空气等可以确保稳定供应,各种物资和测试仪表、工具皆已齐备;.9试车205、方案中规定的工艺指标,报警及联锁整定值已确认并下达;.10试车现场有碍安全的机器、设备、场地、走道处的杂物,业已清理干净。联动试车应符合下列规定:.1必须按照试车方案及操作法精心指挥和操作;.2试车人员必须按建制上岗,服从统一指挥;.3不受工艺条件影响的仪表、保护性联锁、报警皆应参与试车,并应逐步投用自动控制系统;.4联动试车前应划定试车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5联动试车应按试车方案的规定认真做好记录。联动试车应达到下列标准:.1在规定的期限内,试车的系统应首尾衔接稳定运行;.2参加试车的人员应掌握开车、停车、事故处理和调整工艺条件的技术。试车合格后,参加试车的有关部门应按本规范附表4签字确认206、。联动试车完成并经消除缺陷后,由建设单位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化工投料试车。5.6工作分工有关预试车的设计工作内容和深度应按现行的施工图内容和深度的规定执行。超出范围者,必须在承包合同中明确。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预试车的分工必须在承包合同中予以明确:.1施工图预算定额中未包括的项目;.2施工图预算定额中虽有规定,但工作量、内容的深度不能满足预试车要求的项目;.3须由有关各方分工完成的项目。预试车的项目和分工可按本规范附表1的规定执行。6化工投料试车6.1化工投料试车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工程交接证书已经签署;化工投料试车报告和方案已经申报,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工厂的生产经营管理机构和生产指挥调207、度系统已经建立,责任制度已经明确,管理人员、操作维修人员经考试合格,已持上岗合格证就位;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工艺规程、安全规程、机、电、仪表维修规程、分析规程以及岗位操作法和试车方案等皆已印发实施;项目上岗人员都已受过安全、消防教育,生产指挥、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经考试合格,已获得安全操作证;岗位操作记录、试车专用表格等已准备齐全;水、电、汽、气已能确保连续稳定供应,事故电机、不间断电源、仪表自动控制系统、集散系统已能正常运行;原料、燃料、化学药品、润滑油脂、包装材料等,已按设计文件和试车方案规定的规格数量配齐,并能确保连续稳定供应;储运系统已能正常运行;试车备品、备件、工具、测试208、仪表、维修材料皆已齐备,并建立了正常的管理制度;自动分析仪表,化验分析用具已经调试合格,分析仪表样气、常规分析标准溶液皆已备齐,现场取样点皆已编号,分析人员已经上岗就位;机械、管道的绝热和防腐工作已经完成;机器、设备及主要的阀门、仪表、电气皆已标明了位号和名称,管道皆已标明了介质和流向;盲板皆已按批准的带盲板的工艺流程图安装或拆除,安装的盲板具有明显的标志,并经检查位置无误,质量合格;机、电、仪修、土木防腐车间已经正常工作,维修管理系统已建立;在试车期间由施工或生产单位组成的机、电、仪表维修队已值班就位;生产指挥、调度系统及装置内部的通讯设施已经畅通,可供生产指挥部及各管理部门随时使用;全工厂209、安全、急救、消防设施已经准备齐全,安全网、安全罩、电器绝缘设施、避雷、防静电、防尘、防毒、事故急救等设施,可燃气体检测仪、火灾报警系统经检查、试验灵敏可靠,并皆已符合有关安全的规定;全工厂道路畅通,照明可以满足试车需要;三废处理装置已经建成,预试车合格,具备了投用条件;1各计量仪器已标定合格,并处于有效期内。6.2上级主管部门按本规范6. 1的规定,组织检查合格、批准后,方可进行化工投料试车。6.3化工投料试车应符合下列规定:参加试车人员必须在明显部位佩戴试车证,无证人员不得进入试车区;必须按工厂生产指挥部进行指挥,严禁多头领导、越级指挥;必须按化工投料试车方案和操作法进行操作,在试车期间必须210、实行监护操作制度;化工投料试车必须循序渐进,当上一道工序不稳定或下一道工序不具备条件时,不得继续进行下一道工序试车;仪表、电气、机械人员必须和操作人员密切配合,在修理机械、调整仪表、电气时,应事先办理工作票,防止发生事故;在化工投料试车期间,化学分析工作除按设计文件及分析规程规定的项目和频率进行分析外,还应按试车的需要,及时增加分析项目和频率;必须按照化工投料试车方案的规定测定数据,做好记录;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化工投料试车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生产部门和设计、施工单位共同编制,由生产指挥部负责指挥和操作。6.4化工投料试车应避开严寒季节,否则必须制订冬季试车方案,落实防冻措施。6.5化工投料试车应211、达到下列标准,并不得发生重大事故和超过试车预算:在规定的试车期限内,打通生产流程,生产出合格产品;与试车相关的各生产装置必须统筹兼顾,首尾衔接,同步试车。6.6化工投料试车合格后,应及时消除试车中暴露的缺陷,并逐步达到满负荷试车,为生产考核创造条件。6.7化工投料试车完毕,应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按本规范附表5的规定共同签署化工投料试车合格证书。7生产考核7.1生产考核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化工投料试车已经完成;在满负荷试车条件下暴露出的问题已经解决,各项工艺指标调整后处于稳定状态;全厂相关生产装置处于满负荷、稳定运行状态;制订了生产考核方案,且上级主管部门已经批准;分厂级及车间级生产考核组织已经建212、立,测试人员的任务已经落实;测试专用工具已经齐备,化学分析项目已经确定,考核所需计量仪表已调校准确,分析方法已经确认;原料、燃料、化学药品的质量符合设计文件的要求;水、电、汽、气、原料、燃料、化学药品可以确保连续稳定供应;自控仪表、报警和联锁装置已投入稳定运行。7.2生产考核应包含下列项目:产品质量;产品日产能力;单位产品的能耗或消耗定额;产品成本;主要工艺指标;自动控制仪表、联锁投用率;三废处理及噪音。7.3生产考核应达到下列标准:满负荷运行72小时或72小时以上;达到本规范7. 2各款的保证指标。7.4如首次生产考核未能达到标准,必须另定时间重新考核,但不宜超过三次。7.5生产考核完毕,应213、由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共同签署生产考核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作为国家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8安全工作8.1试车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安全工作必须贯彻试车的全过程。8.2预试车前必须分别达到下列的相应条件,化工投料试车前必须达到下列全部条件:必须在预试车前建立安全、消防管理机构,各种安全规章制度必须齐全;项目一岗人员进厂必须经过安全、消防教育。生产指挥、管理、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考试合格,方准任职上岗;全公司消防设施必须经本地区主管消防部门检验合格;全工厂环境保护和监测设施必须经本地区主管环保监测部门检验合格;锅炉及压力容器和起重机械必须经本地区主管劳动部门检验合格;操作人员经214、主管部门考核发给操作证书后上岗;建设项目内的机器、设备、材料、阀门、管件、仪表、电气设备等,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复验,确保安装质量符合设计文件和施工及验收规范要求,满足生产工艺要求;建设项目的全部装置,必须经系统耐压试验和严密性试验合格;安全阀、防爆板、阻火器、安全水封、火炬分子封、真空破坏器等,必须经调试合格。安全阀的调试,不得少于三次,确保启动灵敏,动作压力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工艺装置的压力;报警、连锁系统的静态调试不得少于三次,且确保动作无误;就地安装的仪表,应有最高、最低极限值标志;消防设施和组织应在化工投料试车前六个月建立,人员应经过培训。高压消防泵房、水池、泡沫消215、防设施、水幕自动消防设施、消防通讯报警装置、可燃性气体监测仪,各种类型的消防车和灭火器,必须按设计文件规定配置齐全,并经消防部门会同生产单位进行试验,确认合格;消防初期火灾所需的灭火器和消防用具,应按设计文件规定的规格、数量和地点配齐,并有明显标志;3过滤式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长管式面具等,必须在规定的地点,按规格、数量配置齐全,有明显标志,有关人员应经过训练,严禁未经训练的人员使用各种类型的防毒面具,以防发生错用和窒息事故;4在处理强腐蚀性介质的岗位,冲洗、洗眼等设施随时可以使用;5劳动保护用品和工、器具必须按岗位工种配备齐全。防爆区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防爆要求;6变、配电所操作、维修所需的216、绝缘工具、设施配备齐全,厂房设计应有防止小动物进入的措施;7防雷击、防静电设施,设备、管架的接地装置必须完善,并经测试合格;8楼梯、护拦、机械安全罩必须配置齐全,牢固可靠;8.2.19沟坑、阴井、楼板孔等,必须设有坚固、可靠的盖板或护拦;0厂房通风设备运行正常,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规定的换气次数;1厂区、厂房照明条件应达到设计文件要求的标准,防爆电器和灯具必须符合防爆标准;2电话、信号灯、对讲机、鸣笛、扩音器等通讯安全设施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3设备标志、管道流向标志必须齐全。消防栓、地下电缆、管架通道高度、交通路牌,应有醒目标志;4必须具有附有盲板的流程图,插盲板处应有明显的标志,盲板的规格必须217、符合标准,抽插盲板位置应正确无误,并有专人负责,做好记录;5蒸汽吹扫时,必须设置禁区,严防蒸汽伤人,并给操作人员发放防噪音的防护用品;6蒸汽管道周围的可燃物以及管道上跳板等杂物必须清除干净;7试车时,严禁污水流入净水系统,且不得污染环境;8厂区内与生产无关的杂物皆应清除干净。易燃、易爆物品、剧毒药品、放射性物品,必须按安全环保部指定的地点存放并设专人管理;8.2.29必须严格执行进塔、入容器的制度,使用长管面具时,必须设专人监护;0从预试车开始,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制度,厂区严禁吸烟;1预试车开始后,进入现场的人员必须按劳动保护要求着装。8.3除本规范8. 2规定的条件外,现场总负责人必须根据装置218、的生产特点,组织编制相应的安全工作细则,严格执行。9签证和交接9.1完成各项试车工作并经检查合格后,必须按本规范的规定及相应的施工和验收规范办理签证。9.2当交接范围内的部分装置或单项工程符合下列标准时,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办理中间交接:交接范围内的工程已按设计文件的内容全部建成;工程质量达到了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规定的技术资料和文件齐全,并经检查合格;管道系统及设备内部处理、电气及仪表调试和单机试车全部完成;清除了有碍安全的杂物,厂房、机械已清理干净。9.3办理中间交接应按本规范附表2的规定办理签证。中间交接后,交接范围内的工程全部由建设单位负责保管、使用、维护,但不解219、除施工单位的施工质量责任,遗留的施工问题仍由施工单位负责,限期完成。9.4建设项目内的生产装置达到以下标准时,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办理工程交接:已按设计文件规定的内容全部建成;工程质量达到了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定的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要求;规定的技术资料和文件齐全,并经检查合格;全部生产装置预试车已经完成;在厂区范围内清除了与生产无关的杂物,厂房、机械已清理干净。9.5工程交接应按本规范附表3的规定办理签证。9.6工程交接时,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未能全部完成的工程,在不影响化工投料安全试车的条件下,经现场总负责人批准,可办理工程交接手续,但遗留的工程必须限期完成。9.7在化工投料试车前,建设单位必须组220、织设计、施工和生产部门按本规范附表5的规定,对投料前必须具备的综合条件进行系统的检查,逐项确认,做为化工投料试车报告的附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9.8化工投料试车合格后应按本规范附表6的规定办理签证,经现场设计总代表、建设单位现场总负责人签字确认。9.9生产考核完毕,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有关单位,提出考核报告,并与设计单位的总负责人共同签署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生产考核报告做为装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附表1 预试车工作分工表序号单位项 目工作内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备注技术要领方案编制方案实施物质供应方案编制方案实施物质供应配合验收协调验收1管道系统耐压试验及严密性试验 技术要221、领主要指试压系统及严密性系统的划分,每个系统包含的管道及设备名称和试验压力值;建设单位负责供应低氯根水及气源2管道系统和设备的清洗及化学处理技术要领主要指清洗系统的划分,每个系统包含的管道及设备名称、清洗留口、假件、盲板位置和清洗质量要求;建设单位在实施中承担指挥,操作和化学分析,并负责化学药品、材料、设备供应及人工费支付;施工单位在实施中承担临时设备及管道装拆3大机泵油路系统清洗供应物质为材料、设备、油料、酸碱等4蒸汽和工艺管道吹扫技术要领主要指吹扫系统的划分,每个系统包含的管道名称及吹扫留口,假件位置和吹扫质量要求;建设单位在实施中承担指挥操作和汽/气及临时设施的供应;施工单位负责临时装拆222、及靶片制作安装5管道系统设备脱脂6设备耐火材料的干燥和烘炉 技术要领主要指对烘炉及干燥的技术要求、升降温曲线等;建设单位在实施中负责指挥和操作,并负责设备及燃料的供应;施工单位在实施中负责临时设施制造及装拆7催化剂、分子筛和干燥剂等的充填建设单位在实施中应 按技术要领负责充填工作,并负责提供催化剂、分子筛、干燥剂、填料和有关工具;施工单位在实施中负责临时设施装拆等辅助工作8各种填料的充填由施工单位按图纸及技术要领执行9管道、设备系统的置换工作技术要领主要指置换系统的划定,置换系统所包含的管道、设备名称及置换的技术要求10电动机试车建设单位分工负责的物资供应系指电力供应11汽/气驱动机的试车方案223、编制以建设单位为主,并负责实施中的工作;建设单位在实施中负责指挥和操作,并供应汽/气等试车需要的物质12大机泵试车方案编制以施工单位为主,并负责指挥和操作;施工单位配合实施13其它机泵试车同上14系统联动试车方案实施中建设单位负责指挥及操作;施工单位负责辅助工作15检测控制联锁报警系统的调试及预试车联运方案实施中以施工单位为主,设计及建设单位参加;建设单位供应特殊工具、仪器及电、汽、气等注:(1)本表适用于各种方式的承包,表中所列总承包单位的工作由建设单位独自承担。(2)物质供应一栏中凡未标“”号者,按惯例分工执行。附表2中间交接证书工程编号工程性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工程名称工程类别开224、工日期完工日期设计工程量实际完成工程量预算工作量实际完成工作量预算变更原因施工依据批准单位批准文件号合同文件号批准设计号预算编制单位预算批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工程接收意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单位盖章:现场代表:单位盖章:现场代表:单位盖章:现场代表:附表3 工程交接证书工程名称:单项(位)工程名称:工程简要内容:交工情况(符合设计的程度、主要缺陷及处理意见)工程质量鉴定:检查员:建设单位代表: 施工单位代表:注:(1)工程量一栏填建筑面积、设备台数、管道米数等。 (2)工程类别一栏填工业、民用等。附表4 联动试车合格证书 年 月 日工程名称:装置、车间、工段或生产系统名称:试车时间:自 225、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试车情况:试车结果评定:附件:建设单位盖章:现场代表:设计单位盖章:现场代表:施工单位盖章:现场代表:附表5 化工投料试车前检查表 年 月 日检查项目检查结果说明合格不合格检查结论: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单位盖章:现场代表:单位盖章:现场代表:单位盖章:现场代表:注:检查项目栏目,必须按本标准附录A的三十条规定逐项填写附表6 化工投料试车合格证 年 月 日工程名称:装置、车间、工段或生产系统名称:试车时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试车情况:试车结果评定:附件:设计单位签章;建设单位签章附录A 化工投料试车前条件检查项目A1施工记录数据齐全、准确,其中管道安装数226、据必须按规定的内容在单线图上或在相应的表格中逐项填写。A2各制造厂家产品合格证书或复验报告符号要求。A3各种工业炉的烘炉工作确认合格。A4各种需要进行酸洗、吹扫、钝化、煮炉、脱脂、预干燥、预活化、预硫化等工作,确认合格。A5设备、管道的耐压和气密性试验确认合格。A6规定开盖检查的机器经检查或修理合格。A7全部换热器泄漏量和严密性试验合格。A8循环水系统预膜工作已经完成,并处于冷态保膜运行状态,各项指标符合要求。A9全部机器单机试车合格。A10各系统的联动试车合格。A11触媒、填料、干燥剂、助剂的填充工作符合规定。A12电气设备的继电调整和绝缘试验已合格。总变电站经供电部门检查,批准受电。A13227、可编程逻辑控制器保护装置的软件检查测试合格,连锁及报警值准确、可靠。A14自控仪表调试工作全部完成,报警及连锁定值静态调试合格,自动分析仪表的样气配制合格。集散系统各有关装置的校线及接地电阻测试符合规定,硬件和软件系统经检查及考核达到规定的标准。A15水、电、汽、仪表空气、工厂空气、惰性气等可按设计值保证供应。A16化工原材料、燃料及辅助化工原料、润滑油脂等备齐,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已运至指定地点。A17化验分析设施、标准溶液已备齐待用。A18安全消防设施,包括安全网、安全罩、盲板、防爆板、避雷及防静电设施、防毒、防尘、事故急救设施、消火栓、可燃气体监测仪、火灾报警系统,经专业主管部门检查合格。228、A19贮运系统具备使用条件,计量仪器标定合格。A20设备、机器、管道、阀门、电气设备、仪表等以文字或代号将位元号、名称、介质、流向标记合格。A21生产指挥系统的通讯已经畅通。A22机、电、仪修理设施,装置区的生活卫生设施已交付使用。A23工艺规程、安全规程、分析规程、机械维修规程、岗位操作法及试车方案等技术数据已批准、颁发。A24各级试车指挥组织已经建立,操作人员已配齐,考试合格,就位上岗。A25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制度已经建立,各种挂图、挂表、原始记录、试车专用表格、考核记录等准备齐全。A26各类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已备齐。A27全厂人员经过安全教育,考试合格。A28“三废处理”装229、置已具备投用条件。A29厂区道路畅通,与生产无关杂物已清除。A30各生产装置已具备同步开车的条件。附件五 在用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程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压力容器是我公司生产生活中广泛使用、且有爆炸危险的容器。为确保在用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订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的范围(一)在用各类固定式压力容器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最高工作压力PW0.1MPa;2、内径150mm且容积V0.025m3;3、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但不包括真空下工作的压力容器;无壳体的套管换热器,冷却排管;正常运行最高工作压力小于230、0.1PMa,而在使用中短时(如进出物料时)承压的压力容器等。(二)化气体汽车槽车和铁路罐车。(三)各类承压管道。第三条 本规程严格贯彻以下法规、标准(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简称条例、国务院1982.2)。(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劳动人事部1982.8)。(三)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四)GB151-1999钢制管壳式换热器。(五)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简称容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10)。(六)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简称检规,劳动部、1990.2)。(七)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简称管规、劳动部、1993.12)。第四条 压力容器231、的管理应是全过程管理,包括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等七个环节。第二节 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 在我公司,主管设备、技安的副总经理是压力容器安全管理的总负责人,对全公司压力容器管理的七个环节实行综合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第六条 生产指挥部负责全公司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下设压力容器检验所,负责具体实施,其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法规、标准;(二)编制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三)参加压力容器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四)压力容器的制造、修理、改造、报废、更新、增加等进行技术审查;(五)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受检容器的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232、,出具检验报告,提出结论性意见;(六)向主管部门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汇报和请示工作,报送本公司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以及检验、使用等情况;(七)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及技术档案的管理。第七条 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压力容器的日常管理。第三节 使用与管理第八条 使用单位必须对每台压力容器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技术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一)设计技术文件设计图纸、设计说明书、强度计算书等;(二)制造、安装技术文件竣工图、产品质量证明书、监检证书、容器安装记录、组装焊接记录、质量检验记录等;(三)检验、检测记录;(四)修理、发行记录;(五)安全附件校验、233、修理、更换记录;第九条 使用单位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和容器的技术性能制订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其内容应包括:(一)容器操作工艺指标及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二)容器操作方法,开停车操作程序及注意事项;(三)容器运行中巡回检验项目和部位,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范措施;(四)容器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第十条 使用单位应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操作人员持安全操作证上岗。第十一条 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控制工艺条件,严防容器超温、超压运行;第十二条 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停止运行并及时上报单位领导:(一)容器工作压力、工作温度超过234、允许值,采取各种措施仍不能正常。(二)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纹、鼓包、变形、泄漏、危及安全运行。(三)安全附件失效,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第十三条 使用单位不得任意提高或改变原设计单位所提供的容器设计工艺参数。生产需要改变时应征得原设计单位或有相同资质的设计单位同意。 第十四条 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修理或技术改造,必须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此项工作由使用单位书面申报,主管部门批准,否则,任何人无权变更。第十五条 容器的移装、过户、报废须经主管部门办理变更过户或注销手续,其档案资料随之转移;未经许可,任何人无权随意变更。第十六条 新装或移装的压力容器,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235、)必须是取得相应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资格单位的合格产品。(二)技术资料必须齐全,它包括产品竣工图,质量证明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否则,使用单位有权拒绝接收,主管部门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使用单位应将容器的技术资料备齐,交压力容器检验所存档,待会同生产指挥部有关部门审查验收后方可安装使用。第四节 定期检验第十七条 有计划定期对压力容器进行检验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使用单位应与检验单位密切配合,分工协作,搞好我公司在用压力容器检验工作。第十八条 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计划由使用单位于每年11月中旬编制,报公司压力容器检验所平衡汇总,从而制定公司下一年度的检验计划236、。第十九条 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分为:(一)外部检查,是指专业人员在压力容器运行中的定期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二)内外部检验,是指专业人员在压力容器停机时的检验,其期限分为: 安全状况等级为13级的,每隔6年至少一次;安全状况等级为34级的,每隔3年至少一次。(三)耐压试验,是指压力容器停机检验时,所进行的超过最高工作压力的液压试验或气压试验,其周期每10年至少一次。耐压试验的操作方法,安全事项等按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液压试验压力PT=1.25P,气压试验压力PT=1.15P注:1、对钢制低压容器 取PT=1.25P和P+0.1二者中较大值;2、对工作温度高于200时,则试验237、压力pT除按上式计算外,还需乘以温度修正系数(67/t ,即Pt=1.25P/ t试验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MPa;最高工作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MPa。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表容器内外部检验期限应予适当缩短:(一)介质对压力容器的腐蚀情况不明,腐蚀速率大于0.25mm/年;(二)材料焊接性能差,在制造时曾多次反修的;(三)首次检验的;(四)使用条件差,管理水平低的;(五)使用期限超过15年,经技术鉴定,确认不能按正常检验周期使用的。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一)非金属衬里层完好的,但其检验周期不应超过9年;(二)介质对材料腐蚀速率低于0.1/年的238、或有可靠的耐腐蚀衬里的压力容器,通过12次内外部检验确认符合原要求的,但不应超过10年;(三)有触媒的反应容器以及装有充填物的大型容器,其定检周期由使用单位根据设计图纸和实际使用情况确定。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容器,内外部检验合格后必须进行耐压试验:(一)用焊接方法修理或更换主要受压元件的;(二)改变使用条件且超过原设计参数的;(三)更换衬里在重新衬里前;(四)停止使用2年重新复用的;(五)新安装的或移装的;(六)无法进行内外部检验的;(七)使用单位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性能有怀疑的。第二十三条 因特殊情况下能按期进行内外部检验或耐压试验的,使用单位必须申明理由,提前3个月通报压容所。但延239、长时间不应超过12个月。第二十四条 压力容器每年一次的外部检查,由主管部门会同使用单位及压容所进行,而周期性的内外部检验,由压容所承担,严格按规程法规进行检验,评定安全等级,向用户出具检验报告,对检验质量负全责。压力容器的日常维护、检查,不动火的检修,密封性试验、检漏等由使用单位自己进行。第二十五条 在压力容器检验过程中使用单位应密切配合,大力支持,对检验员人员的安全负责,并派专人做好如下工作:(一)提供容器档案资料,全面反映使用情况及存在问题;(二)负责阀门、人孔盖的拆卸、修理、回装,以及保温层的拆除,检验所需脚手架的搭设,负责系统的断开,派专人配合检验的有关工作。(三)安全附件送检及回装。240、(四)容器内部吹扫、清理、打磨,对易燃、有毒介质在吹扫后应取样分析合格,出具进罐许可证;可燃物0.3%,氧气含量18%有毒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mg/m3:光气0.5 氯气1.0 氨30 甲苯100 丙酮400(五)提供安全保障,派专人进行安全监督、监护。第五节 安全附件第二十六条 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包括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和测温仪表等。第二十七条 安全附件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一)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爆破片应定期更换。(详见安全阀检验规程)(二)压力表和测温仪表应按计量部门规定的期限校验,公司规定压力表每半年校验一次,温度计每一年校验一次。第二十八条 安全阀安装要求(一)安全阀应垂直安装,并241、应装在压力容器液面以上的气相空间,或与连接在压力容器气相空间上的管道相联接。(二)压力容器与安全阀之间一般不宜装设中间截止阀。对于非装不可的,则截止阀必须保持全开,并加铅封。第二十九条 压力表的选用要求(一)选用的压力表,必须与压力容器内的介质相适应;(二)低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不应低于2.5级,中压及高压容器使用的压力表精度不低于1.5级;(三)压力表盘刻度极限值应为最高工作压力表的1.53倍,最好选用2倍。表盘直径不应小于100mm。附录A、压力容器分类(见容规)附录B、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的划分和含义(见管规)附录C、压力容器的压力等级和品种划分(见容规)第六节 附则第三十条 本规程由制定242、并负责解释。第三十一条 本规程自颁发之日起执行。附录A:压力容器的类别划分1、低压容器(本条第2、3款规定的除外)为第一类压力容器。2、有下列情况之一为第二类压力容器:(1)中压容器(本条第3款规定的除外)(2)易燃介质或毒性程度(注4)为中度危害介质的低压反应容器和储存容器;(3)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的低压容器;(4)低压管壳式余热锅炉(注5);(5)搪玻璃压力容器。3、有下列情况之一为第三类压力容器:(1)毒性程度为极度和高度危害介质的中压容器和P.V(注6)大于等于0.2MPa.m3的低压容器;(2) 易燃或毒性程度为中度危害介质且P.V大于等于0.5MPa.m3的中压反应容器和243、P.V大于等于10MPa.m3的中压储存容器;(3)高压、中压管壳式余热锅炉;(4)高压容器。注4:1、易燃介质是指与空气混合的爆炸下限小于10%,或爆炸上限和下限之差值大于等于20%的气体,如:一甲胺、乙烷、乙烯、氯甲烷、环氧乙烷、环丙烷、氢、丁烷、三甲胺、丁二烯、丁烯、丙烷、丙烯、甲烷等。2、介质的毒性程度参照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的规定,分为四级,其最高允许浓度分别为:(1)极度危害(级)(0.1mg/ m3);(2)高度危害(级)0.1(1。0mg/ m3);(3)中度危害(级)1.010mg/ m3;(4)轻度中毒(级)10mg/ m3。举例:、级氟、氢氰酸、光气、氟244、化氢、碳酰氟、氯等;级二氧化硫、氨、一氧化碳、氯乙烯、甲醇、氧化乙烯、二硫化碳、乙炔、硫化氢等;级氢氧化钠、甲氟乙烯、丙酮等。3、压力容器中的介质为混合物质时,应以介质的组成并按本注的毒性程序或易燃介质的划分原则,由设计单位的工艺设计或使用单位的生产技术部门,决定介质毒性程度或是否属于易燃介质。附录B:压力容器安全状况,划分为五个等级,每个等级的代号和含义如下:1表示1级;2表示2级;3表示3级;4表示4级;5表示5级;1级:压力容器出厂资料齐全;设计、制造、质量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在设计条件下能安全使用。2级:(1)新压力容器:出厂资料齐全;设计、制造、质量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要求;但245、存在某些不危及安全且难以纠正的缺陷,出厂时已取得设计单位、用户和用户所在地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同意;在设计条件下能安全使用。(2)在用压力容器:出厂资料基本齐全;设计、制造、质量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根据检验报告,存在某些不危及安全可不修复的一般性缺陷;在法规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能安全使用。3级:出厂资料不够齐全;主体材质、强度、结构基本符合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存在某些不符合有关法规或标准的问题或缺陷,根据检验报告,确认为在法规规定的定期检验周期内;在规定的操作条件下,能安全使用。4级:出厂资料不齐全;主体材质不明或不符合有关规定;结构和强度不符合有关246、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存在严重缺陷;根据检验报告,确认在法规规定的检验周期内;在规定操作条件下监控使用。5级:缺陷严重,难于或无法修复,无修复价值或修复后仍难于保证安全使用;检验报告结论为判废。注:1、安全状况等级中所述缺陷,是指该压力容器最终存在的状态,如缺陷已消除,则以消除后的状态,确定该压力容器的安全状态等级。2、技术资料不全,按有关规定补全后,并能在检验报告中作出结论的,则按技术资料基本齐全对待。3、安全状况等级中所述问题与缺陷,只要具备其中之一的,即可确定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附录C:压力容器的压力等级和品种划分一、按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P)分为低压、中压、高压、超高压四个压力等级,具247、体划分如下:1、低压(代号L)0.1MpaP1.6MPa2、中压(代号M)1.6MpaP10MPa3、高压(代号H)10MpaP100MPa4、超高压(代号U)P100MPa二、按压力容器在生产工艺过程中的作用原理,分为反应压力容器、换热压力容器、分离压力容器、储存压力容器。具体划分如下:1、反应压力容器(代号R):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物理、化学反应的压力容器。如反应器、反应釜、分解锅、分解塔、聚合釜、高压釜、超高压釜、合成塔、变换炉、蒸煮锅、蒸球、蒸压釜、煤气发生炉等;2、换热压力容器(代号E):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热量交换的压力容器。如管壳式余热锅炉、热交换器、冷却器、冷凝器、蒸发器、加热248、器、硫化锅、消毒锅、染色器、烘缸、磺化锅、蒸炒锅、予热锅、溶剂予热器、蒸锅、蒸脱机、电热蒸汽发生器、煤气发生炉水夹套等;3分离压力容器(代号S):主要是用于完成介质的流体压力平衡和气体净化分离等的压力窗口如分离器、过滤器、集油器、缓冲器、洗涤器、吸收塔、铜洗塔、干燥塔、汽提塔、分汽缸、除氧器等。4、贮存压力容器(代号C,其中球罐代号B):主要用于盛装生产用的原料气体、液体、液化气体等的压力容器。如各种型式的贮罐。注:在一种压力容器中,如同时具备两个以上的工艺作用原理时,应按工艺过程中的主要作用来划分品种。附件六安全阀管理及校验规程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阀管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安全运行,制订本规程。249、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在用蒸汽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上安装的Pw=0.132Mpa,Dn8mm的安全阀(包括弹簧直接载荷式安全阀,杠杆式安全阀、静重式安全阀)及爆破片。第三条 对校验单位的要求公司压力容器检验所负责全公司安全阀的监督管理及校验工作。安全阀校验人员应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相应资格证书;严格按照本规程及国家有关规定,确保校验质量。第四条 对使用单位的要求(一)使用单位对辖区内的安全阀(含爆破片)使用负全责,切实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准时送检。(二)建立本单位安全阀使用统计表,详细记载各阀的使用地点,技术条件,性能规格。(包括阀的型号,公称压力、通径、开启压力、250、密封压力、回座压力等)。(三)建立安全阀使用、检查、检验登记档案。(四)加强安全阀的在线检查,一般每半年至少一次,可结合对其他安全附件及设备、仪表的检查同时进行。、检查内容有:1、检查安全阀的锈蚀情况、铅封有无损坏,是否在合格的校验期内;2、检查中如发现安全阀失灵或有故障,应立即处置或停止运行;3、安全阀与排放口之间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加铅封。(五)安全阀的定期校验1、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2、新安全阀应根据使用情况,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3、爆破片应定期更换,更换周期由各单位技术人员根据使用条件,膜片材质以及在线检查情况予以确定,并记入有关文件内,形成制度。(六)负责安251、全阀的定期送检及拆装。1、将待检安全阀由现场拆下,清理干净并编号,送检验站;2、填写安全阀检验委托单,提出具体检验要求;3、有权对校验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在安全阀调试过程中,应派本单位安全技术人员,观察、确认、验收;4、校验合格的安全阀在回装之前应仔细核对校验记录,以免出错。5、新购置安全阀应按容规第150条的要求执行。第五条 校验装置、场地要求;(一)有足够的校验介质:一般为空气或氮气,对于工作介质为液体的也可用水进行校验。供气装置可配备压缩机,也可采用气瓶或其它形式。如气源压力高于贮气罐最大工作压力,应有可靠的减压装置。水源一般可配压力泵;(二)压力表应符合要求。校验台上每个校验系统应装两252、块其精度应不低于1级,压力表应定期校验保持灵敏、可靠;(三)应配有一定容积的缓冲罐;(四)校验装置的最大工作压力,应与安全阀校验压力相适应,并以最大允许工作压力的1.5倍定期作液压试验;(五)校验装置应保持密封,定期进行密封试验;(六)校验台应配备校验用温度、压力、位移测量记录仪表及计时装置。(七)校验场地应符合下列要求:1、空压机、气瓶应有单独的存放间;2、除放置校验台外,还应有进行安全阀拆卸的工作台,以及存放安全阀的场地;3、校验场地的各种装置及附属工具应有利于操作,管道、电气线路应符合安全要求。第六条 安全阀校验(一)宏观检查:校验之前,校验人员要对安全阀进行宏观检查,并符合下列要求。1253、零部件完好、无裂纹、严重锈蚀和机械损伤;2、规格、型号和性能要符合设备设计时的选用条件和实际使用状况,铭牌内容符合使用要求;3、按有关规定要求,安全阀应进行解体、清洗、检修和耐压强度试验并合格。(阀体耐压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1.5倍);(二)性能校验:1、安全阀的性能校验,根据使用单位提出的校验要求,一般以整定压力和密封性能试验为主。2、如果设计资料不详或使用单位没有明确提出,也可按下述原则确定:(1)对于热水锅炉,安全阀的整定压力p0按下表规定低启阀1.12P 但P+0.07 Mpa高启阀1.14P 但P+0.1 Mpa (2)对于蒸汽锅炉,安全阀整定压力按下表规定: 单位:Mpa额定蒸汽254、压力3.82安全阀整定压力低启阀高启阀低启阀高启阀低启阀高启阀PW+0.02PW+0.041.04PW1.06PW1.05PW1.08PW(3)对于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安全阀整定压力按下表规定:设备和管道工作压力Mpa 安全阀开启压力MpaPW0.8 PW+0.08 0.84.0 1.051.08PW注:Pw设备最高工作压力3、将宏观检查符合要求的安全阀牢固地安装在校验装置上,连接处应密封良好,贮气罐内的压力应保持在整定压力的1.11.2倍,对于有调节圈的安全阀,在进行整定压力和密封性能试验时,应保证下调节圈不与阀瓣或反冲盘接触,防止出现虚假密封,以保证整定压力的准确。(1)整定压力校验:缓慢255、升高安全阀进口压力,对于带有提升手把的弹簧式安全阀或杠杆式安全阀,当进口压力达到整定压力的75%时,可适当进行手动试验,以检查安全阀动作的灵敏度。继续升高安全阀的进口压力,直至安全阀开启。(当进口压力达到整定压力,安全阀还未开启时,不必再升压)。对于弹簧式安全阀,在旋转调整螺杆时,必须使校验介质压力低于整定压力的90%,避免阀瓣随着旋转而损伤密封面。整定压力允许误差:Pc(单位:Mpa) 允差1.64.08.0 0.020.030.05(2)整定压力调整好后,降低并调整安全阀的进口压力,使其在密封试验压力状态下保持一定时间,进行密封性试验:(a)试验压力:Pm:略高于设备最高工作压力Pw或为0256、.9Po。Po:开启压力(或称整定压力)(b)试验介质按下表:安全阀工作介质蒸汽气体或液化气体液体试验用介质饱和蒸汽空气或氮气水(c)合格标准:对蒸汽用安全阀,以视听法无觉察为合格。用气体进行试验时,保压时间不少于两分钟。对于金属非金属密封,不允许泄漏。对于金属金属密封,则允许少量气泡冒出,具体要求见下表:公称通径(mm)40506580允许鼓泡个/分1015204050用户可根据使用要求,另行提出验收标准。4、连续反复进行整定压力密封性能试验,一般不可少于三次,每次校验都应符合要求:5、对检验员认为或按规程标准规定,或使用单位要求要进行排放压力,回座压力,开启高度等有关项目的校验时,应进行相257、应项目的校验,要保证有足够的介质流量;排放压力:对蒸汽用安全阀1.03P 气体或液化气体用安全阀1.10P 水或其他液体用安全阀1.20P回座压力:无特殊要求,按下列进行校验: Ph0.8P Ph,回座压力6、机构性能校验:安全阀阀门动作必须稳定,无频跳、振颤、卡阻等现象。(三)记录、铅封、标牌和报告书。1、在校验过程中,校验人员应及时做好记录;2、在校验过程中,校验人员应及时作好附件装置后应进行铅封,以防止随便改变已调整好的状态;3、铅封处应挂标牌,标牌上应有校验单位质保体系和管理制度进行审核、签章。报告书一式两份,一份交使用单位,一份留存备查。(四)不合格安全阀的处理1、弹簧式安全阀在公称258、压力范围内,如所调整的开启压力范围不符合整定压力的要求,可以更换符合相应工作压力级的弹簧,再进行校验,以满足使用要求。2、对于杠杆式、静重式安全阀,必须保证整定压力在公称压力在公称压力范围之内,否则予以更换。(五)安全阀判废依据:1、阀体严重腐蚀或有其他损伤,不能保证使用安全的;2、阀体有裂纹;3、阀体法兰面损坏严重,不能保证密封;4、阀座破损或经历次修理,累计磨损大于23mm;5、无铭牌者;6、其他零件损坏,无修复价值者。第七条 本规程由公司制定并负责解释。第八条 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附件七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第一节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我公司压力管道安全运行,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259、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指压力管道是在生产、生活中使用的可能引起燃爆或中毒等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按其用途分为工业管道、公用管道和长输管道。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管道及其附属设施:(一)输送GB5044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中规定的毒性程度为极度危害介质的管道;(二)输送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及GBJ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的火灾危险性为甲、乙类介质的管道;(三)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表压,下同),输送介质为气(汽)体、液化气体的管道;(四)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260、.1MPa,输送介质为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管道;(五)四项规定的管道的附属设施及安全检查保护装置等。第四条 本规定不适用于下述管道:(一)备本体所属管道;(二)军事装备、交通工具上和核装置中的管道;(三)输送无毒、不可燃、无腐蚀性气体,其管道公称直径小于mm,且其最高工作压力小于1.6MP的管道;(四)入户(居民楼、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阀门之后的生活用燃气管道及热力点(不含热力点)之后的热力管道。第五条 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和修理改造单位必须执行本规程。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和修理改造单位的主管部门应负责所属企业的压261、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第六条 劳动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全国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主管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查监察的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我公司生产指挥作为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压力管道安全监察工作,下设压力容器检验所,具体负责有关工作。第二节 安全检查管理第七条 有关主管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二)按有关规定组织审定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压力管道工程项目设计,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并组织竣工验收;(三)制定本部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组织并262、帮助有关单位对压力管道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安全评估和整改,消除隐患,保障安全。(四)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五)负责组织本部门压力管道安全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表彰先进,总结和交流压力管道安全工作经验;(六)组织研究并推广压力管道先进的安全科学技术及安全生产管理方法;(七)开展压力管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八)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他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第八条 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并应履行以下职责:(一)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263、制度;(二)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三)压力管道及其安全检查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检查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有权拒绝验收;(四)建立技术档案,并到企业所在地的地(市)级或其委托的县级劳动行政部门登记;(五)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六)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安排附属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校验和检修工作;(七)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主管部门和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八)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264、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九)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事故的发生;(十)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他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第九条 压力管道管理人员、检查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安全法律、法规、技术规程、标准和企业的安全生产制度。第三节 安全监察一般规定第十条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应取得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格证,并报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压力管道设计单位应对所设计的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性能负责。第十一条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265、安全保护装置等产品制造单位(以下简称制造单位)应向省级以上劳动部门或向省级劳动行政部门授权的地(市)级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安全注册。安全注册的审查工作由劳动部会同同级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评审机构进行。制造单位应对其产品安全质量负责。产品投产前应进行型式试验。劳动部负责型式试验单位的资格审查与批准,并颁发型式试验单位资格证书。第十二条 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单位资格认可的评审工作,由劳动行政部门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评审机构进行。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由劳动部门统一印制,并分别由劳动部和省级劳动行政部门颁发。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应对其所安装施工的压力管道工程266、安装质量负责。第十三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对其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在用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单位的资格审查按本规定第二十五、二十八条的规定进行。第十四条 压力管道修理改造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对压力管道进行重大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压力管道的要求一致。第十五条 从事压力管道焊接的焊工和无损检测的检测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取得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第十六条 劳动行政部门应按本规定对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单位进行安全监察,并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现场安全监察的重点和方式。对危害程度高的压力管267、道应加强预防性的安全监察,并积极配合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监察工作。第十七条 生产指挥部压力容器检验所应按有关规定对事故进行统计、报告和处理,并积极配合上级劳动行政部门监察工作。工业管道的安全监察第十八条 工业管道按其危害程度进行分级,根据分级实施安全监察。第十九条 使用单位自行设计工业管道须经其省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到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第二十条 使用单位自行安装工业管道须经其省级主管部门批准,并到省级劳动行政部门备案。公用管道的安全监察第二十一条 公用管道的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消防和安全的要求。在选线的审查时,应征得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同意。第二十二条 公用管道工程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应有当地劳268、动行政部门派出的安全监察员参加。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公用管道上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在城市燃气和热力管道附近进行施工时,施工单位须征得有关管理和使用单位同意,并经双方商定,采用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对此进行监督检查。 长输管道的安全监察第二十四条 长输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由劳动部负责。从事长输管道安全监察工作的人员由劳动部培训、考核、发证,其工作对劳动部负责。第二十五条 长输管道的检验单位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其资格审查由劳动部会同同级有关主管部门共同进行,检验资格证书由劳动部颁发。第二十六条 新建、扩建、改建的长输管道安装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向劳动部备案。269、工程竣工应有劳动部派出的安全监察员参加。第四节 检验单位第二十七条 从事工业管道和公用管道检验的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并按本规定要求取得相应的检验资格。第二十八条 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所属的工业管道和公用管道检验单位的资格,由劳动部会同同级有关主管部门进行审查。省级以下有关部门和企业所属的工业管道和公用管道检验单位的资格,由省级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审查。检验资格证由劳动部统一印制,并分别由劳动部和省级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第二十九条 压力管道检验员必须经省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组织考核,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第三十条 检验单位和检验员必须在检验单位资格证书和检验员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从事检验工作。检验单位应对270、其所出具的检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第三十一条 承担压力管道安装监督检验和进出口检验的检验单位,应具有公正的第三方地位。从事监督检验工作的检验单位及其人员,不得从事压力管道的设计、制造、安装、修理改造工作及有关的经销活动。第三十二条 检验单位和检验员应保守被检验单位的商业秘密。第三十三条 检验单位和检验员应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第三十四条 从事压力管道检验的检验单位按有关收费办法收取检验费。 第五节 罚则第三十五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一)未申办备案手续的压力管道设计单位设计压力管道的;(二)未申办安全注册手续的制造单位制造压力管道用管子、管271、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和安全保护装置的;(三)未申办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的安装压力管道的;(四)新建、扩建、改建的压力管道未经监督检验和竣工验收合格而擅自投入运行的;(五)未办理压力管道登记的使用单位使用压力管道的;(六)未取得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从事压力管道检验工作的;(七)使用单位未按有关规定对压力管道进行定期检验的。第三十六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压力管道检验员、无损检测人员和焊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暂扣或吊销有关人员的资格证书:(一)无证上岗的;(二)超出资格证书允许范围从事压力管道检验、焊接或无损探伤工作的。第三十七条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272、令其整改,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暂扣或吊销其资格证书。给使用单位或其他单位成经济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由于压力管道设计、制造、安装单位的原因致使压力管道出现安全质量问题导致事故的;(二)由于压力管道检验单位漏检、错检、误判的原因发生事故的;(三)因使用单位管理不善致使压力管道发生事故的。第三十八条 以上各项罚款按有关规定执行。第六节 附 则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用语:(一)工业管道系指企业、事业单位所属的用于输送工艺介质的工艺管道、公用工程管道及其他辅助管道。(二)公用管道系指城市或乡镇范围内的用于公用事业或民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三)长输管道系273、指产地、储存库、使用单位间的用于输送商品介质的管道。第四十条 国外引进装置中压力管道的设计和验收可按协议规定的规范或标准执行,其中重要的安全技术指标不得低于我国有关规定。第四十一条 用于压力管道的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附属仪器仪表和安全保护装置的进出口监督管理办法,由劳动部另行制定。第四十二条 入户(居民楼、庭院)前的最后一道阀门之后的生活用燃气管道的安全管理与监察另行规定。第四十三条 本规程由制定并负责解释。第四十四条 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施行。附件八锅炉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锅炉房主管人员应熟悉锅炉安全知识,按章作业。第二条 锅炉运行时,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并认真执行有关锅炉安全运行274、的各项制度,做好运行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锅炉操作间和主要用汽地点,应设有通讯或记号装置。第三条 锅炉运行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停炉:(一)锅炉水位低于水位表最低可见边缘;(二)不断加大给水及采取其它措施,但水位仍继续下降;(三)锅炉水位超过最高可见水位(满水),经放水仍不能见到水位;(四)给水泵全部失效或给水系统故障,不能向锅炉进水;(五)水位表或安全阀全部失效;(六)设置在汽空间的压力表全部失效;(七)锅炉元件损坏危及锅炉安全运行;(八)燃烧设备损坏,炉墙倒塌或锅炉钩架被烧红等严重威胁锅炉安全运行;(九)其它异常情况危及锅炉安全运行。第四条 当锅炉运行中发现受压元件泄漏,炉膛严重结275、焦,受热面金属超温又无法恢复正常以及其它重大问题时,应停止锅炉运行。第五条 检修人员进入锅炉内进行工作时,应符合以下要求:(一)在进入锅筒(锅壳)内部工作前,必须用能指示出隔断位置的强度足够的金属堵板将连接其他运行锅炉的蒸汽、给水、排污等管道全部可靠的隔开,且必须将锅筒(锅壳)上的人孔打开,使空气对流一定时间。(二)在进入烟道或燃烧室工作前,必须进行通风并将与总烟道或其它运行锅炉的烟道相连的烟道闸门关严密,以防毒、防火、防爆。(三)用油或气体作燃料的锅炉,应可靠的隔断油、气的来源。(四)在锅筒(锅壳)各潮湿的烟道内工作而使用电灯照明时,照明电压应不超过24V;在比较干燥的烟道内,应有妥善的安全276、措施,可采用不高于36V的照明电压,禁止使用明火照明。(五)在锅筒(锅壳)内进行工作时,锅炉外面应有人监护。第六条 对备用或停用的锅炉,必须采取防腐措施。第七条 为了延长锅炉使用寿命,节约燃料,保证蒸汽品质,防止由于水垢、水渣、腐蚀而引起锅炉部件损坏或发生事故,使用锅炉的单位应按照锅炉水处理管理规则的规定做好水质管理工作。第八条 额定蒸汽压力小于或等于2.5MPa的锅炉的水质,应符合GB1576低压锅炉水质的规定。额定蒸汽压力大于或等于3.8MPa的锅炉的水质,应符合GB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标准的规定。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不得投入运行。第九条 使用锅炉的单位应执行排污277、制度,定期排污应在低负荷下进行,同时严格监控水位。第十条 缺水事故的处理:(一)先校对各水位表所指示的水位,正确判断是否缺水。在无法确定缺水还是满水时,可开启水位表放水旋塞,若无水流出,表明是缺水事故,否则便是满水事故。(二)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叫水”:先开启水位表放水旋塞,再关闭汽连管旋塞,然后缓慢关闭放水旋塞观察水位表内是否有水位出现。此时,水位表的上部没有压力,只要水位不低于水连管孔,借助锅筒内的汽压就能将水位表仙的水位升高,以致能看到,表明是轻微缺水。如果经过“叫水”水位表内仍无水位出现,表明是严重缺水。必须注意,“叫水法”不适用于水位表的水连管孔口低于最高火界的卧式锅炉,因为即是叫水了278、,锅炉内的实际水位仍在最高火界以下,这是非常危险的。(三)锅炉轻微缺水时,应减少燃料和送风、减弱燃烧,并且缓慢地向锅炉进水,同时要迅速查明缺水的原因,例如:给水管、炉管、省煤器管是否漏水或阀门是否开错等。待水位逐渐恢复到最低安全水位线上以后,再增加燃烧和送风,恢复正常燃烧。锅炉严重缺水,以及一时无法区分缺水与满水事故时,必须紧急停炉,而绝对不允许向锅炉进水。因为锅炉严重缺水后,钢板(管)已经过热,甚至烧红。如果盲目进水,使灼热的金属突然受到冷却,由于温差较大,先遇水的部位急剧收缩而撕裂,当即发生爆炸事故。第十一条 满水事故的处理:(一)先校对各水位表所指示的水位,正确判断是否满水。当看不见水位279、时应开启水位表旋塞,若有锅水流出,表明是满水事故,否则便是缺水事故。(二)按照以下程序“叫水”:先关闭水位表水连管旋塞,再开启放水旋塞,观察水位表内是否有水位出现。如果看到水位从玻璃管(板)的上边下降、表明是轻微满水。如果只看到水向下流,而没有水位下降,表明是严重满水。(三)锅炉轻微满水时,应将给水自动调节器改为手动;部分或全部关闭给水阀门,减少或停止给水;放出少量锅水,使水位降到正常水位线,然后恢复正常运行。锅炉严重满水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第十二条 汽水共腾的处理:(一)减弱燃烧,减少锅炉蒸发量,并关小主动阀降低负荷。(二)完全开启上锅筒的表面排污阀,并适当开启锅炉下部的定期排污阀,同时加280、强给水,保持正常水位。(三)开启过热器、蒸汽管路和分汽缸门上的疏水阀门。(四)增加对锅水的分析次数,及时指导排污,降低锅水含盐量。(五)锅炉不要超负荷运行。第十三条 锅筒内的水击处理:(一)检查锅筒内水位,如过低时应适当提高。(二)向锅筒内进水应均匀平稳。对于生火时为了减轻热应力而向下锅筒通入蒸汽的锅炉,应迅速关闭蒸汽阀。(三)如经采取以上措施,故障仍未消除,则应改由备用给水管给水,并且适当减低锅炉负荷。(四)停炉检修时,应注意消除上锅筒内给水分配管和下锅筒内蒸汽加热设备存在的缺陷。第十四条 给水管道内水击事故处理:(一)启用备用给水管道,继续向锅炉给水。如无备用管路时,应对故障管道采取相应措281、施进行处理。(二)开启管道上的空气阀,排出空气或蒸汽。(三)升沸腾式省煤器内有可能产生蒸汽时,应改用旁路烟道。(四)检查给水泵和给水止回阀,使其正常工作。(五)保持给水温度均衡。第十五条 蒸汽管道内水击的处理:(一)开启过热器集箱和蒸汽管道上的疏水阀,进行疏水。(二)锅筒水位过高时,应适当排污,保持正常水位。(三)加强处理工作,保证给水和锅水质量,避免发生汽水共腾。(四)省煤器内水击的处理:1、开启旁通烟道挡板,关闭主烟道挡板,适当延长锅炉升火时间。2、开启空气阀,排净空气。3、严格控制省煤器出口水温,提高给水流速。4、检修止回阀,使其正常工作。第十六条 炉管爆破的处理:(一)炉管轻微破裂,如282、水位尚能维持,故障不会迅速扩大时,可短时间减负荷运行,至备用锅炉升火后再停炉。(二)炉管爆破后,不能维持水位和汽压时,应紧急停炉。特别要注意的是,当水位表中已看不到水位,炉膛温度又很高时,切不可给水,以免导致更大事故发生。但引风机必须继续运行,待排尽炉烟和蒸汽后方可停止。(三)如有数台锅炉并列供汽,应将故障锅炉与蒸汽母管隔断。第十七条 过热器管爆破的处理:(一)过热器管轻微破裂,不致引起事故扩大时,可维持短时间运行,待备用锅炉投入运行后再停炉检修。(二)过热器管爆破较严重时,应紧急停炉。第十八条 省煤器管爆破的处理:(一)对于沸腾式省煤器,如能维持锅炉正常水位时,可加大给水量,并且关闭所有的放283、水阀门和再循环管阀门,以维持短时间运行,待备用锅炉投入运行后再停炉检修。如果事故扩大,不能维持水位时,应紧急停炉。(二)对于升沸腾式省煤器,应开启旁通烟道挡板,关闭主烟道挡板,暂停使用省煤器,同时开启省煤器旁通水管阀门,继续向锅炉进水。(三)如省煤器烟道进出口挡板很严密,省煤器被隔绝后,可不停炉进行检修。(四)锅炉在隔绝有故障省煤器运行时,排烟温度不应超过引风机铭牌的规定,否则应降低负荷运行。第十九条 空气预热器管损坏的处理:(一)如管子损坏不严重,又不致使事故扩大,可维持短时间运行,如有旁通烟道,应立即启用,然后关闭主烟道挡板,待备用锅炉投入运行后再停炉检修。(二)如管子严重损坏,炉膛温度过284、低,难以继续运行,应紧急停炉。(三)锅炉在隔绝有故障空气预热器的情况下运行时,排烟温度不应超过引风机铭牌的规定,否则应降低负荷运行。第二十条 本制度由制定并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附件九气瓶安全管理规程第一节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气瓶的安全管理,保证气瓶安全使用,根据国务院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及劳动部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结合本公司情况,特制定本规程。第二条 本规程适用范围是: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压力21.0MPa,公称容积为0.41000L,盛装永久气体或液化气体的气瓶,它包括两类:(一)无缝气瓶、如盛装氧气,氮气及氩气、氦气等气体的钢瓶;(二)285、缝气瓶,如盛装液氯、液氨、氟利昂、环氧乙烷等的气瓶,另外还包括溶解乙炔气瓶等。第三条 气瓶的公称压力对于盛装永久气体的气瓶,是指在基准温度(20)时,所盛装气体的限定充装压力;对于盛装液化气体的气瓶,是指温度为(60)时瓶内气体的压力限定值。第四条 常用永久气体为空气、氧、氮、氩、氦煤气等;常用低压液化气体有光气、氯、氨、丙烷、丙烯、环氧丙烷、氟利昂(F-12,F-22)以及液化石油气等。第二节 气瓶安全管理第五条 气瓶产权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气瓶安全工作。第六条 气瓶产权单位应建立气瓶档案,它包括: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气瓶改装记录、检验记录等。气瓶档案应保存到该气瓶报废为止。第七条 定期对气286、瓶的运输(含装卸及驾驶)、储存和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教育。第三节 气瓶充装第八条 气瓶应专用,严禁随意改装其他气体。如确实需要改装的应由气瓶检验单位进行检验。第九条 液化气体充装。(一)应实行良装重量复验制度,严禁过量充装。发现过量充装的气瓶,应报告主管单位,采取正确的泄压措施进行处理。(二)常用液化气体的充装系数。介质 氨 氯 丙烷 F-12 F-22 环氧丙烷充装系数kg/升 0.53 1.25 0.41 1.14 1.02 0.79第四节 气瓶检验第十条 各类气瓶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第十一条 各类气瓶的检验周期。(一)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液氯等),每二年检验一次:(二)盛装一般气体287、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三)盛装惰性气体、液化石油气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第五节 瓶运输与装卸注意事项第十二条 运输工具上应有明显的安全标记。第十三条 必须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第十四条 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或与瓶内气体起化学反应的物品,不得与气瓶一起运输。第十五条 严禁烟火。运输可燃气体气瓶时,运输工具上应备有灭火器材。第六节 气瓶储存注意事项第十六条 应使用专用储存。仓库内应通风、干燥,严禁烟火,消防设施齐全。第十七条 空瓶与288、实瓶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毒性气体气瓶和瓶内气体相互接触能引起燃烧爆炸、产生毒物的气瓶应分别存放。第七条 气瓶使用注意事项第十八条 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第十九条 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距明火10米以外,夏季防止暴晒。第二十条 禁止敲击碰撞。第二十一条 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第二十二条 瓶内气体不得用尽,余压一般不小于0.05MPa。第八节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制定并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附件十 起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第一条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一)司机接班时,在作业前必须对整机进行安全检查,对制动器、吊钩、钢丝绳、安全289、装置以及重要的联接部位应进行全面检查,必须安全可靠,性能正常,方可投入作业。(二)对作业场地应进行检查,起重机支撑地面应平稳、坚实。起重机不应支撑在松土地面上工作,支腿不应支撑在有暗沟、防空洞等地下建筑上面。(三)起重机作业场地的周围环境,不应有影响起重机回转的障碍物。起重机工作时,任何部位如臂架、钢丝绳、吊车等,距输电线的最小距离应不小于下表规定:与输电线的最小距离表输电线电压(KV)113560最小距离(m)1.535第二条 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一)起重机投入作业时应首先进行一个循环的空负载运转,检查各部位运转是否正常,对异常现象应排除后方可投入使用。(二)开车前首先鸣铃或报警。吊290、重接近人时应以继续铃声或报警提示人们注意。(三)必须专人指挥、要注意起重臂端部的运动以及被吊的重物状况。(四)对起吊的重物重量要了解准确,或目测估计重量,确定是否属于安全工作负荷,严格禁止超载使用。司机有权拒绝起吊超载物品。司机只能按司机室内给出的起重性能表或起重特性曲线标牌批示的起重能力工作,不准蛮干。(五)起重机作业过程中,转台上不得站人,不准在运转过程中进行检查、润滑检修等工作。(六)捆绑、吊挂必须牢固并与重物保持平衡,方可起升。起升要求平稳起动,逐渐加速,下降时要求落地平稳。(七)起吊物品上不得站人,吊重不得从人的上方经过。(八)起吊的物品必须提升到安全高度(一般2米以上)才能作回转变291、幅运动。(九)吊重回转时,速度要低,起动、制动要平稳,减少物品摆动。具有可控滑转的回转机构,回转时应熟练掌握滑转和制动性能。(十)载变幅操作应平稳,特别要注意从小幅度向大幅度变幅运动,防止超载,不得突然停止变幅,此刻最易造成倾翻或臂架折断。(十一)具有重力下降的起升机构,不得带重载重力下降,重力下降时不要急刹车,防止起重机倾翻和臂架折断。(十二)严禁斜拉、横拉物品,起吊时注意下列情况:1、物品倾斜时,不准起吊;2、吊钩不在物品重心上方时,不准起吊;3、互相交错挤压的物品(如钢筋等)不准起吊,不准拖拉,抽拽物品。(十三)不准起吊埋在土里或冻粘在地面的物品。(十四)带载伸缩一定按说明要求进行,并小292、心操作。(十五)在起重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音响、振动、发热、异味等现象、应立即停车,检查并排除故障,严禁起重机带故障工作。(十六)具有吊重行驶的起重机,吊重行驶应注意下列事项:1、一定要按说明书规定的吊重行驶性能起吊。严禁超载吊车行驶;2、行驶地面要平整、坚实;3、物品离地要低,防止摆动;4、回转机构要制动或销紧,行驶要低速,起动、制动要平稳。(十七)大风下作业要注意安全。当风压值达到125N/m2时,停止作业;长臂作业,风压不得超过42 N/m2。(十八)正确选择吊钩滑轮组倍率,防止钢丝绳起载引起断裂和起升机构损坏。(十九)吊钩钢丝绳打扭时,不得强行起吊和降落,否则将会产生钢丝绳断裂或突然冲击293、。(二十)严禁正常操作时使用高度限制器、力矩限制器等安全装置停车。否则在安全装置失灵或精度过低时,将造成事故。(二十一)使用两台或两台以上起重机联合吊物品时,应注意下列事项:1、要有正确的起吊方案,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熟悉并掌握起吊方案,并注意配合;2、注意两台起重机负荷分配,力求平衡;3、捆绑要正确、适当,符合两台联合作业的要求;4、每台起重机的起吊负荷应低于额定负荷,从安全考虑,最大负荷不超过额定负荷的80%。5、联合起吊物品时,不得作回转运动和变幅运动。特殊情况下需起重机稍作回转,也要小心操作。(二十二)在操作过程中,时刻注意液压系统的压力,各部位的压力值应在说明书允许的数值范围内,如有不294、正常压力,应停机检查,压力正常后方可工作。(二十三)起吊的物品需要在空中翻转时,应注意物品重心保持不变或平衡变化,防止由于重心的变化在翻转过程中产生突然冲击和摆动力。(二十四)物品吊在空中时,司机不准离开司机室,不准扳动支腿操纵阀。(二十五)起重作业时,严禁攀登,如有人往起重机上攀登,必须停车。(二十六)不符合操作规程的指令,司机可以拒绝执行。但对于停止信号,不管是谁发出的,任何情况下均应服从。(二十七)主、副卷扬不准同时工作。(二十八)司机必须严格按说明书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第三条 起重机工作完成后的停机,安全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一)对于伸缩臂起重机应缩回起重臂。(二)对于木行架臂起重295、机,臂架仰角不要处于最大状态。仰角在62o左右为好。(三)吊钩应停在空中。(四)所有操作手柄应复位(零位)(五)对于较长时间停机的伸缩臂起重机,应缩回起重臂并处于行驶状态。支腿应缩回。(六)检查各部位有无漏油、漏水;连接是否松动、损坏;结构件是否有裂纹、永久变形等。应做处置并记录。(七)检查钢丝绳磨损、断丝情况、卷筒乱绳情况、绳端紧固情况等腰三角形,应做处置并记录。第四条 转移时的安全要求:(一)起重机转移时,油泵装置必须脱开,P、T、O开关处于“OFF”的位置。(二)起重机吊钩必须固定在车架上,不得处于摆动状态。根据说明书的要求,可以在车的前方与保险杠固定;也可放置在车架平面上用压板固定。(296、三)回转机构应制动或转台用销子与车架锁定。(四)支腿应缩回并锁住(用销子或液压锁锁住)。(五)满足车辆行驶的安全技术要求具体按公司车辆技术管理制度执行。(六)起重机转移时,上车司机室严禁坐人。第五条 对司机的要求(一)起重机司机应该是满18岁,身体健康,视力正常且经考试合格人员。(二)起重机司机应掌握所操作的起重机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电气和液压等基本知识;掌握安全装置的使用、调整方法;(三)司机应掌握所操作的起重机的维修、保养的基本知识。(四)司机应熟悉起重机安全规程和有关法令,如车辆行驶的有关法令。(五)司机在操作时必须集中注意力,不能与其他人闲谈,如遇身体不适或精神不佳时,不应上机操作,以防事故发生。(六)司机在工作时间内严禁饮酒;酒后禁止操作。第六条 对起重工的要求:(一)起重工应掌握各种指挥信号,指挥时指挥信号应明确,符合规范。(二)起重工应掌握各种捆绑、吊挂知识。并能正确选择被吊物品的捆绑、吊挂方法。(三)起重工应有一定的力学知识,有目测物品的重量和估算重心的能力和经验。保证平稳起吊物品(四)起重工应对使用的起重机性能有一定的了解。第七条 本制度由制定并负责解释。第八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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