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路桥工程建设公司库房设备管理制度105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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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403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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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工路桥工程建设公司库房、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构成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三、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第二章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法定安全职责二、安全生产主管负责人(副经理)的安全职责三、安全监管部门的安全职责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五、各部门、各班组的安全职责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职责七、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第三章 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二、安全检查制度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四、较大危险因素的场2、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五、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六、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和管理制度七、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八、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处理制度九、安全例会制度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十一、安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十二、安全用气安全管理制度十三、库房安全管理制度十四、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十五、租赁、承包安全管理制度十六、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十七、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十八、“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十九、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二十、女工安全管理制度二十一、高危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制度第四章 安全操作规程一、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二、瓦工安全操作规程三、石工安全操作规程四、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五、木工安全操作规程六、钢筋工安全操作3、规程七、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八、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九、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十、暂设电工安全操作规程十一、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十二、油漆玻璃工安全操作规程十三、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十四、管道工安全操作规程十五、 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十六、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十七、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十八、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十九、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二十、混凝土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二十一、蛙式夯实机安全操作规程二十二、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构成依据:xx市安全生产条例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目的:建立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全方位、全员的安全生产4、管理保障系统。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组 长:侯 剑副组长:黄承灿 矫志丹 朱玉英成 员:邵继有 王 辉 齐西通 呼玉桥 张建民 蒋克群 刘洪宇 贺连生 王建忠 钟 诚 王咏娟 刘 冬 刘小勇 王京旺 程 飞 李国力 韩新中 杨 珑 何文权 石长兵 周燕明 王智跃 毛有林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1、及时贯彻上级安全部门下达的各种文件精神,按要求部署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2、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3、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4、编制项目生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5、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6、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7、开展5、项目安全教育培训;8、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9、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挡案;10、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11、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三、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第二章 安全生产岗位职责依据:xx市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责任制应当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要求,形成包括全体人员和全体生产经营活动的责任体系。目的: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图”实现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体系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层层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以岗定责。明确每个部门、每个岗位应承但的安全工作职责。一、第一责任人的法定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每季度6、研究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作为本企业安全的第一责任者,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领导制定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工作计划的同时,制定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和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3、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4、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执行企业领导安全值班制度。5、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7、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企业财务预算。6、健全和完善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7、本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二、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的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协助法定代表人落实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2、组织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工作计划的同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3、在计划、布置、检8、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4、参与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重点工程、特殊复杂工程及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本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5、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领导组织本企业外省市施工队伍的审查与安全生产培训教育、考核工作;6、领导本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每月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7、本企业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三、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9、安全职责1、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2、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3、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4、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5、协助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6、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7、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8、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9、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10、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先评优表彰工作;11、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12、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13、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14、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四10、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职责1、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资料;2、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3、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4、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5、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6、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作出当场查封的处理决定;7、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8、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五、各部门、各班组的安全管理职责(一)工程管理部安全职责1、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在编制年、季、月生产计划时,应保障安全与11、生产工作协调一致,组织安全的均衡生产;2、对于改善劳动条件,以及为施工生产提供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工作项目,应做为正式工序,纳入生产计划优先安排;3、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是否按照生产工序正常施工,并检查施工现场管理是否符合文明安全工地标准;4、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应服从安全工作的需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二)技术质量部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现行的国家、地方及行业的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2、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组应包含现场生产、消防、水电、环境等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并应编制临时用电专项方案(用12、电设备在视在功率50KW以上或者用电设备5台以上时)以及安全措施专项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安全专项方案应经公司技术主管部门、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3、遇有大的方案变更调整,项目部应及时组织施组及专项方案的修订,修订后的施组及方案应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审批;4、分项工程实施前,项目技术人员应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及安全技术交底;5、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6、对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等,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7、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职业安全卫生的13、技术治理进行研究解决;8、加强资料管理,保证技术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及时性;9、参与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三)办公室安全职责1、负责为企业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保证管理人员的文化程度、技术和实践经验满足其岗位要求;2、负责制定本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工人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的执业资格,并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四)劳务管理系统1、对外省、市施工队伍进行定期的教育考核,将安全技术知识列为务工人员培14、训、考核的内容之一,对新进场的务工人员组织入场教育和资格审查,保证提供的劳务人员具有一定的安全生产素质;2、监督检查落实市建委对外施企业人员实名制卡的管理规定,持卡率达到要求;3、严格执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有关规定,适时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xx市的培训取证工作;4、认真落实劳动保护的法律规定,严格执行有关务工人员的劳动保护待遇,并监督实施情况;5、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从用工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五)行政卫生部门1、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普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毒尘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15、,负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3、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配备组建现场救护队,并组织救护队成员的业务培训工作;4、负责本企业食堂(含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的管理工作,搞好饮食卫生,预防疾病和食物中毒的发生;5、对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按照xx市文明安全管理标准进行监督管理;6、负责流行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处理,提出防范措施。(六)财务部安全职责1、根据财建【2006】369号文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将企业风险抵押金存入代理银行的专用账户,监督风险抵押金的合理规范使用,并接受有关部门对风险抵押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2、根据财企【2006】478号文关于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16、理暂行办法和本企业实际情况,按各工程项目的工程造价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和管理负责,并接受上级和有关部门对企业安全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 3、按照国家、xx市以及集团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对购置劳保用品的相关财务手续进行审查和存档管理;4、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对安全生产进行处罚和奖励的相关财务手续。(七)经营部安全职责1、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承包工程;不得承包未经上级部门行政许可而擅自开发建设的工程;2、在进行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时,对分包单位进行全面考察,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无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3、在与联合单位签定合同前17、,要求联合单位确定该项目部项目经理必须具有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留复印件备案,项目部的组成必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员(上岗证已通过年审)并留复印件备案,专职安全员不能兼职、挂名、一人多岗;4、在选择工程联合体合作单位时,认真考察联合体单位的相应资质;曾经跟我公司合作过的在评比过程中被我公司列入黑名单的合作单位,不得与其再次合作;5、明确联合单位在承担施工范围内、期限内,必须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人民政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则、规范、规定、细则、办法等和所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八)合同预算部安全职责1、合同预算部在编制所有工程预算时需将工程安全设施、安18、全防护等安全投入费用按照工程造价的比例纳入到工程总造价中;2、合同预算部在与联合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在施工中必须执行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地方人民政府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行业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则、规范、规定、细则、办法;3、合同中应明确联合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必须执行安全资金投入、安全机构设置、安全设施的配备及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九)各班组的安全管理职责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19、,做好班前讲话并做好讲话记录要求每人签字后交专职安全员存档,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积极组织施工人员参加夜校学习;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六、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特种作业人员定义: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一)电工安全管理职责:1、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文明工地要求、布局好施工现场安全用电计划方案;2、按照计划方案,做好: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20、区、机械设备和楼房的用电安全;3、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机械设备和楼房的用电安全;4、定期对用电线路和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维修,确保安全施工和施工正常进行;5、除工程需要外,工地及生活办公区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碘钨灯取暖、如有发现没收其用电设备;6、严禁私拉电线,如有发现处100元以上罚款并没收线路及用电设备;7、维修、保养施工现场机械设备;8、电工必须经专业培训,能熟练掌握电气操作技术,并学会触电急救法, 任何电气设备在未查明无电之前,一律视为有电;9、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10、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21、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11、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12、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13、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14、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子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15、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16、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二)电气焊工安全管理职责l、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进22、行;2、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和漏电保护器,并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3、焊钳与把线必须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 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焊接带电的设备挺须先切断电源;4、焊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5、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6、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7、乙炔气瓶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823、氧、乙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冻结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9、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工作完毕,应将氧、乙炔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10、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11、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施焊;12、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三)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安全管理职责1、起重指挥应由技术熟练、懂得起重机械性能的人员担任,指挥时应站在能够照顾到全面工作的地点,所发信号应事先统一,并做24、到准确、 宏亮和清楚;2、所有人员严禁在起重臂和吊起的重物下面停留或行走;3、使用卡环应使长度方向受力,抽销卡环应预防销子滑脱,有缺陷的卡环严禁使用;4、起吊物件应使用交互捻制的钢丝绳,钢丝绳如有扭结、变形、断丝、锈蚀等异常现象,应及时降低使用标准或报废;5、编结绳扣应使用各股松紧一致,编结部分的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5倍,并且下得短于300mm,用卡子连成绳套对,卡子不得少于三个;6、地锚(柱)应按施工方案确定的规格和位置埋制,如发现有沟坑、地下管线等情况,应及时报告施工负责人采取措施;7、使用二根以上绳扣吊装时,绳扣间的夹角如大于100度,应采取防止滑钩等措施;8、使用开口滑车必须扣牢25、,禁止人员跨越钢丝绳和停留在钢丝绳可能弹及的地方;9、起吊物件,应合理设置溜绳,高空拧紧和拆卸螺丝应用固定扳手,如用活动扳手应系安全带;10、捆转向滑车或定滑车,捆绕数下宜多,必须排列整齐,受力均匀,捆绑定滑车应有剪滑措施,但起重量大的定滑车应用吊环;11、缆风绳应合理布置,松紧芍匀,缆风与桅杆顶应用卡环连接,缆风与地锚连接后,应用绳卡轧死;12、使用缆风绳应不少于三根,并不准在电线杆、机电设备和管道支架等处系结;13、起吊工作前必须戴好安全帽,对投入使用的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完好可靠;14、使用的动力设备必须接地可靠,绝缘良好,移动灯具应使用安全电压;15、所吊物件必须捆缚牢固,经试吊26、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正式起吊;16、使用起重扒杆定位要正确,封底要牢靠,不允许在受力后产生有危险的扭、弯、沉、斜等现象;17、起重物件定位固定前,起重工不准离开岗位,不准在索具受力或被吊物悬空的情况下中断工作;18、起重区域周围应设置警戒性标志或围栏,严禁非工作人员通行,遇六级以上大风时,严禁露天作业。(四)架子工人员安全管理职责1、架子工必须熟悉脚手架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规程的要求搭设,在搭设中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2、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自觉遵守现场安全生产六大纪律;3、认真选材,严格按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要求搭设;4、脚手架的维修保养每三个月进行一次,遇大风大雨应事先认真检查,必27、要时采取加固措施;5、脚手架搭设完毕,架子工应通知安全部门会同有关人员共同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五)锅炉工安全管理职责1、锅炉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司炉工人,水质化验人员参加有关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2)参与制订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3)对锅炉房各项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检查;(4)定期及时了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方面的法规要求。传达并贯彻主管部门和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下达的锅炉安全指令; (5)督促检查锅炉及其附属设备的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计划的实施;(6)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锅炉使用情况,解决锅炉房存在的问题;(7)及时向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报告本单位锅炉使用管理情况,28、安装、修理(改造)情况;(8)学习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方面的法规要求和锅炉管理方面的基本知识;(9)组织,督促、检查锅炉的安全运行和停炉保养工作。2、锅炉工班长岗位职责 (1)根据生产的需要合理安排人员、班次,保证锅炉的安全运行;(2)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安全教育,制止违章蛮干,做到安全生产;(3)严格掌握煤、水、电的消耗,做好统计,搞好节能工作; (4)组织好班前,班后碰头会,生产分析会,搞好红旗设备评比工作,并应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5)认真组织填写锅炉运行记录,掌握锅炉运行状态;(6)参加锅炉检修后的验收工作和事故分析会;(7)组织班组的技术业务学习,不断提高焚火29、水平;(8)搞好班组建设,做好政治思想工作。 3、司炉工安全管理职责(1)司炉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无证不得独立上岗;(2)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操作规程要求,精心操作,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命令,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4)认真做好锅炉、辅机及安全附件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转;(5)发现锅炉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应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单位负责人;(6)对任何有害锅炉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7)保持锅炉房的整洁,做到文明生产。为节约能源和环境保护工作贡献力量;(8)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30、平;(9)认真填写锅炉运行记录,字迹工整。 4、维修工职责(1)维修工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技术。提高维修水平; (2)做到“二不、三懂、四会、一消灭”;1)二不:不漏检漏修;不违章蛮干; 2)三懂:懂结构性能;懂工艺标准;懂检修方法; 3)四会:会诊断;会修理;会排除故障;会调试; 4)一消灭:消灭责任事故。(3)严格执行检修规则,做到精检细修;(4)认真填写检修记录,做到修理有记录;(5)对违章使用设备和不按规定保养设备的情况,有权制止或向领导反映。5、水处理人员职责(1)水处理操作人员,必须持有地、市级劳动部门颁发的操作证无证不得独立上岗;(2)切实执行国标“低压锅炉水质标准”和操作规31、程,搞好水质处理工作,与司炉工密切配合,确保锅炉安全经济运行;(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岗位,服从命令,不做与生产无关的事;(4)及时准确地对原水、软水和炉水等进行化验分析,正确填写水处理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水质化验记录;(5)做好水处理化验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经常保持设备完好状态,整齐清洁,搞好文明生产;(6)有权制止任何人违章作业,拒绝接受任何人违章指挥;(7)指导并督促司炉人员执行定期排污制度;(8)努力学习水处理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水处理操作技术;(9)遵守化验室各项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遇有重大问题时应及时报告主管负责人。(六)压力容器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职责 1、压力容器操作工必须持有32、劳动部门签发的“压力容器操作证”,才能单独上岗,无证不得独立操作;2、熟悉所操作压力容器的技术性能,并能熟悉掌握操作方法,做到精心操作,及时维修,正确保养;3、切实执行压力容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压力容器的安全经济运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发现压力容器有异常现象危及安全时,有权采取紧急停炉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领导;4、对任何有害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的违章指挥,应拒绝执行;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工作中不做与本岗无关的事,不携带儿童和闲杂人员进入压力容器室,不脱岗,不睡觉,不在班上喝酒、聊天; 6、做好压力容器的巡回检查,密切监视和调整压力,认真填写各项记录,注意字迹清楚,数字准确,并签名负33、责;7、经常保持压力容器区域范围内和设备的清洁卫生,搞好文明生产;8、努力学习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七、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1、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2、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3、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4、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5、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34、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6、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7、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第三章 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0条、第21条、第22条、第23条、第50条、第82条(3)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2006年3号令. 第16条、第17条、xx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2条(6)、第15条、第18条、第19条、第20条、第69条;(一)安全教35、育内容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岗位安全操作技能;4、安全设备、设施、工具、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和保管知识;5、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和应急措施、自救护救知识;6、生产安全事故案例。(二)安全知识教育1、本企业一般生产技术知识;2、一般安全技术知识;3、专业安全技术知识。(三)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部门安全监管部(四)安全培训目的为了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晋级职工安全技术知识,增强职工自我保护能力,使之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五)培训对象主要负责人、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从业人员。(六)教育培训时间要求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36、负责人:初次培训32小时、再次培训12小时;2、从业人员在岗:每年接受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3、从业人员岗前:每年接受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4、转岗及复工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4学时。(七)培训考核 1、安全教育的方法(1)新职工三级安全教育新职工(包括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和外施队人员)都必须进行企业(公司、厂)、工地(项目工程现场)和班组的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准许进入生产岗位。(2)特殊工种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规定:电工作业;锅炉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作业;爆破作业;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建筑登高架设作业等特种37、作业。这些工种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3)经常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采用多种多样形式进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无事故活动、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学习班、农民工夜校、看录像(光盘)、书籍(从农民工到工人)、生产安全事故安例、(幻灯片)图片展等形式等力求生动活泼。(八)安全教育的实施1、施工现场的安全教育(三级安全教育、经常性安全教育、换岗及复工安全教育、应知应会教育、职业健康教育)由项目生产副经理、安全员、劳资部门共同负责组织实施;2、外施队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使用公司统一教材、统一试卷、统一标准;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外施队长的安全培训,由公司安全监管38、部负责组织;4、未经安全教育或考试不合格的职工,任何单位不得安排从事本岗位工作。(九)建立培训档案1、每次培训记录(日期、时间、内容提要、受培训人员签到);2、每个受培训人的考试试卷、个人的三级教育卡:(保存2年以上)。二、安全检查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4)、第29条、第38条、xx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3条(5)、第31条、第44条、第68条;目的:生产过程中尽早发现安全隐患、尽早治理安全隐患。(一)本公司安全检查制度责任部门安全监管部(二)安全生产检查内容1、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员的配备、(项目经理、安全员实名制不许挂名);2、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落实;3、查39、各级安全责任制的制定;4、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5、查施工现场安全标志是否齐全到位;6、查安全设备设施是否齐全(设备安装、使用、维修、是否符合国家标准);7、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食品急性中毒事故应急预案的建立及演练;8、查教育培训是否百分之百;9、查生产安全隐患整改;10、查特种作业操作证及持证上岗;11、查机、电、架、大模板作业是否规范;12、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地铁暗挖工程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城市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施工要有专家论证及施工专项施工方案。(三)安全生产检查标准所有检查都以xx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文40、明安全施工五个标准,建工集团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施工现场创建达标管理办法为依据。(四)安全生产检查的方法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2、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4、特殊性安全生产检查。(五)安全生产检查实施1、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分为2小时检查、班检查、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1)2小时检查:施工现场所有从业人员如发现重大生产安全、消防隐患必须立即整改,项目经理负责组织本项目有关人员及时检查验收;(2)班检查:班组安全员每半天对本班组安全生产巡视检查一次;(3)日检查:项目安全员每天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填写日检表;(4)周检查:每周由项目经理负责组41、织本项目文明施工各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安全生产检查隐患通知单;(5)月检查:由公司安全监管部每个月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建工路桥施工现场检查表及安全生产检查隐患通知单;(6)季度检查:由公司安全监管部组织,公司文明施工检查小组成员参加,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验收检查.填写xx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纪录表及安全生产检查隐患通知单;2、不定期检查:重大社会活动、节假日由公司安全监管部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填写建工路桥施工现场检查表及安全生产检查隐患通知单;3、专业性检查: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现场机、电、架进行安全防护、用电安全、机械安全、消防安全42、专项检查。填写安全生产检查隐患通知单;4、季节性安全生产联合检查:由主管领导组织,安全监管部及相关部门参加。安全防护、机械安全、消防安全、临电安全、冬季安全生产检查、雨季安全生产检查。填写安全生产检查隐患通知单;5、特殊性检查:由各级领导带队,相关部门参加,在元旦、春节、“五.一”、 “十.一”等特殊节假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消防等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填写安全生产检查隐患通知单。(六)检查记录及保存检查记录、路桥公司施工现场检查记录表、安全生产检查隐患通知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通知回执单、罚款单等存档。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依据: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总局2008年第16号令);目的43、:把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移到生产安全事故之前,通过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有效避免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一)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公司总经理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危险状态、人的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1、一般事故隐患;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44、隐患;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3、挂牌督办: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局部停产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二)隐患排查的定期性依据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定期安全生产、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特殊性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生产管理45、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三)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登记档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四)隐患排查治理措施1、一般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项目部)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整改;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1)重大隐患报告内容;(2)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3)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4)隐患的治理方案;(5)编制隐患治理方案;(6)隐患治理记录;(7)验收。3、对挂牌督办隐患的治理措施;(1)事故隐患报告;(2)编制隐患治理方案;(含第2条)(3)隐患治理记录;(46、4)达标验收;(5)安全评估;(6)复产申请批复;(7)消号处理。(五)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1、治理的目标和任务;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3、经费和物资的落实;4、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5、治理的时间和要求;6、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六)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投入:公司必须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七)隐患报告的奖励机制公司建立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发动职工发现和排除事故隐患,对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物质奖励和表彰。(八)租赁关系中的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公司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47、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职责。四、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8条、第30条xx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3条;目的: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实施更为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避免易发生区域的事故发生。(一)范围临时变电场所、油料库、库房、锅炉房、木工车间、钢筋加工厂、暗挖工程、深基坑工程、冷却塔安装、防水;(二)管理规定1、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进行重点监控;2、根据实48、际情况制定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安全管理方案和预案,按照公司相关要求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3、要求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有验收、有专人负责,并签订责任书或安全协议书;4、加强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的用火用电管理,严格执行集团和公司的各项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5、如有特殊需要应按照集团公司安全旁站监督管理规定建安(2004)174号的要求,实行旁站制;6、加大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监督检查力度,项目部主管人员、安全、消防管理人员及电工根据各自的职责做好49、巡检、日检、联检,并做好记录;7、对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备设施的设置、租赁、安装和使用中发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应按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排查治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整改。同时,及时向项目部领导汇报。 五、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5条xx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3条目的:为了有效避免在危险作业中发生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事故。(一)危险作业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二)危险作业范围1、高处作业、带电作业、靠近带电高压线作业、易中毒和会产生窒息作业、动火作业、高热作业等;2、各项目部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含应急措施)、组织措施,必要时报公司安全、消防管理部门审核批准50、,安全措施落实后,才可进行作业;3、危险作业都必须有监护人员和必要的安全设施,监护人员必须具有相关作业的安全抢救知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随身携带动火许可证。危险作业的安全防护用具及作业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完好有效。电(气)焊工具、焊机、气瓶等摆放和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看火人员;4、高处作业时要穿软底鞋,采取的安全措施如配备安全带、水平牵引绳、登高用具、围栏等,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不准在雨天、遇有六级以上的强风及夜间没有充足的照明情况下进行露天高处作业;5、保证工作场所牢固、稳定,不松动、不摆动;不得在石棉瓦及玻璃钢瓦的架空处行走;在屋面上作业时要防止滑跌坠落;6、进入易中毒的设备设施、场所,进51、入前要进行空气取样分析,如超出安全标准,要进行置换处理,直至合格,并要保持通风良好;必要时作业人员和监护人之间要定好信号联系方式,以便随时了解作业人员和工作情况,确保监护有效;7、在禁火区及禁火设施上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在禁火设备、设施上动火,首先要切断油、气等可燃物的来源,关闭阀门,插入盲板与周围的设备设施进行隔断,然后进行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才能动火。8、带电作业时要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使用绝缘工作台、绝缘工具并确保其绝缘性良好、有效,并不得与周围其它物体接触。严格按带电作业操作规程和安全用电管理标准作业;9、出现紧急情况按应急预案与响应程序和应急预案执行。六、劳动防护用品52、配备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7条、第83条(7)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定安监总局2005年一号令 第14条、第16条、第17条、第18条、第19条、第20条、第21条、第23条、第24条、第25条 xx市安全生产条例第30条、第70条 目的:为了有效保护从业人员在 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健康安全,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一)劳动防护用品的主管部门工程管理部(二)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管理规定1、各单位(项目部)应已无偿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已货币形式或其他形式代替;2、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有权依法向本单位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53、品,有权对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违法行为提出批评、检举、控告;3、本企业各单位(项目部)应当接受工会的监督。(三)采购、验收记录1、工地需要购置的安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定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标准,必须是经过总公司质量认证,考核厂家生产的产品,更不得购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假冒伪劣产品;2、采购安全防护用品必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安全卫生防护用品生产资质证书、检测报告、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等相关资料;3、仓库保管员在验收物资时,应对安全防护用品逐一检查验收、清点和查阅产品使用说明书、对产品外观质量、不合格产品不能入库按照仓库管理规定按日期、种类、登记验收入帐并保存相关资料。(四)库存、定期检测、更54、新1、仓库保管员对安全防护用品的防雨、防潮、防腐、防老化、防挤压及保质期限等做出相应措施,合理码放;2、仓库保管员对安全防护用品的合理及应急储备定期检查,发现储备不足时及时向有关领导提出计划补充合理储备;3、仓库保管员对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报废必须按照仓库管理制度执行。入库有验收单、出库有出库单及个人劳保用品发放记录卡,劳保用品发放时领用人要签字。七、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5条xx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1条目的:利用经济手段体现安全生产管理中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状况,有效调动安全责任意识的提高,促使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面貌尽快改观。 (一)公司奖惩55、的量化标准本罚则中的行政处罚指由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对在册人员进行的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是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人员依照本罚则对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的罚款。上级或者相关执法部门对单位或者个人已经进行经济处罚的,不再重复处罚,但可以处以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符合本罚则两条以上处罚标准的可合并处罚。安全管理第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2000-50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1、未建立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奖惩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规定;2、未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单位进56、行危险源辨识,形成危险源清单;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发生因工死亡事故;4、一年内发生两起(含)以上重伤事故或者一次事故重伤3人(含)以上;5、迟报(超过2小时)或者瞒报伤亡事故;6、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7、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分包单位签定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消防管理协议、临电管理协议;8、一年内由于环境保护问题被环保局曝光两次(含)以上;9、一年内发生火灾或冒烟事故;第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20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1、未执行安全值班制度。施工现57、场没有管理人员安全值班或者安全值班人员脱岗;2、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分包资质或者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未签定分包合同就安排进场施工;3、施工现场没有按照编制分部分项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原则,编制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4、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和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和会签;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不符,未及时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5、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时,未编制安全措施方案;6、劳务分包单位使用禁用人员(包括:未满18岁的未成年工、女工等人员,被通缉的在逃犯罪嫌疑人等);7、劳务分包单位负责58、人、安全员未参加公司年度安全培训,仍在公司内承揽工程;8、发生未遂生产安全事故;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1、因管理失误,造成未经教育上岗作业;2、未建立入场安全教育档案或者未达到“三统一”要求;3、未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或者安全技术交底针对性、操作性不强;4、未组织开展班前安全讲话活动记录或记录不全;5、指派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6、未执行集团公司安全旁站监督管理规定,或者未能提供安全旁站监督管理记录;7、对检查中存在问题和隐患未能在限期内整改,或者不能彻底整改,消除安全59、隐患;第四条 建筑面积在2000(含)平方米以上或者工程造价在50(含)万元以上,且施工部位符合创建文明安全工地验收条件,因工程项目自身原因,未参加市建委文明安全工地验收,或者经验收未达到文明安全工地标准。对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2000-5000元罚款。安全防护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2000-50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1、深基础或者模板支撑体系施工按照有关规定(包括集团规定)应该组织专家论证,在未组织专家论证情况下进行施工;2、使用未经建设部组织鉴定或者未取得生产、使用证或者未经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准用证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60、3、使用不具备施工资质或者超过资质许可范围的施工队伍进行人工挖扩孔桩施工。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20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1、购买或者租赁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以及没有租赁资质脚手架的材料和扣件;2、购买或者使用没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者未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网(包括水平网、小眼网、密目网)、安全带和安全帽;3、购买或者租赁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安全防护产品;4、脚手架未经过验收投入使用。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500元罚款,或视情节严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分。1、脚手架搭设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61、施工方案要求;2、使用工具式脚手架未架设水平安全网;3、基坑周边未设防护栏;未设人员上下梯道或者马道;人员上下梯道或者马道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4、框架结构建筑物首层未封闭;未设置出入口或者出入口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5、施工现场其他安全防护缺少或安全防护不到位而构成的安全防护重大隐患。临时用电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2000元罚款。1、未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未经审批;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执行三项五线制;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执行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4、未与分包单位签定临时用电安全协议;5、购买公司合格分供方以外的电器设备、设施产品,或者制作配电箱62、体未经公司审批。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责任者处以100500元罚款。1、施工现场A、B级配电设施没有隔离措施;2、其他临时用电缺陷构成重大安全隐患。机械设备安全管理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2000元罚款。1、进场机械设备未与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安全协议书;2、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安装单位无资质或资质级别不符合要求;3、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未在建委备案;4、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及过期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5、机械设备安装后未经过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责任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63、1、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或已报废的设备;2、未制定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3、多台起重机作业未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4、未编制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方案;5、机械设备安全装置缺少或不灵敏。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责任者处以100500元罚款。1、未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自行检查;2、明知设备存在隐患仍坚持使用。消防安全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2000元罚款。1、施工现场发生火灾、冒烟事故;2、发生火灾隐瞒不报或破坏火灾现场;3、一年内被消防局或者防护火办进行处罚两次(含两次)以上。第十四条 发生火灾造成人员伤亡64、的对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进行加倍处罚。每死亡一人,加处10000元罚款;每伤一人,加处5000元罚款。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1、施工现场消防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2、在施建筑物内住人;3、购买或者使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施工材料;4、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存在重大隐患;5、未建立义务消防队或者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应急演练。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500元罚款。1、施工现场未制定或者未执行明火作业管理制度;2、未执行xx市消防条例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且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整改。环境保护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因环境保护管理65、不到位被环保局曝光,对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2000元罚款。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项目负责人和主要责任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1、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人员未持证上岗;2、施工现场出入口未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或者清洗设施未在施工全过程使用;3、施工现场在运输中由于监管不利,造成交通道路大面积遗洒污染;4、基础土方工程施工现场未对车辆上下基坑的坡道进行洒水降尘或覆盖;或者施工现场存土时,未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5、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未进行硬化处理,或者裸露的地面未采取覆盖或绿化等措施;6、施工现场未设密闭式垃圾站。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责任者处以50100元罚款。1、施工66、现场清洗车辆未设立沉淀池和储水池循环使用;2、施工现场未设专人负责环境保护工作,或者未成立5-10人的清扫小组;3、未对场界噪声进行监测,不能提供相应记录。施工场界噪声超过控制标准,接受政府部门处罚;4、施工现场强噪声设备未搭设封闭式机棚。个人遵章守纪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责任者处以2050元罚款。1、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或者未系下颌带;2、高处作业没有可靠防护时不系安全带;3、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4、擅自拆除脚手架拉接杆件或其他防护设施;5、擅自拆改临时用电设施设备或器件;6、明火作业未办理用火证或者无看火人员或者在用火地点以外进行明火作业;7、酒后进入施工现场作业;8、67、随意抛洒施工垃圾或生活垃圾;9、带领非本工程施工作业人员进入施工区域;10、其它违章作业行为。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责任者处以1020元罚款。1、进入施工现场吸烟;2、攀爬脚手架;3、进入施工现场穿拖鞋;4、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未随身携带操作证(或复印件);5、明火作业看火人员未携带灭火用具;6、其他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分包单位第二十二条 劳务分包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总包单位可对分包单位负责人或主要责任者处以2000-50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 劳务分包单位未按照路桥公司安全生产教育管理规定把劳务供方人员名单及时上报劳务管理部门或者临时更换施工人员,而发生68、未经教育上岗的,每发现一人,对主要责任者处以100-500元罚款,因此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对责任者处以5000-10000元罚款。第二十四条 劳务分包单位因劳务分包方管理失误,在一个年度内发生一起死亡事故,或者两起(含两起)以上重伤事故,扣除合同约定价款的0.5%,在劳务招投标时,如遇同等条件不考虑发包。第二十五条 劳务分包方非专业架子工队伍,未经公司安全监管部、振兴劳务审批从事脚手架搭设工作。未执行专业架子工审批第二十六条 工程分包单位因自身原因,发生伤亡事故,且给路桥有限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扣除合同约定价款的0.5%。第二十七条 分包单位超出资质许可范围施工的处以5000-10000元罚款。第69、二十八条 分包单位自带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未在施工项目备案,或未与项目主责人员对设备进行联合验收即投入使用的,对责任者处以2000-10000元罚款。第二十九条 特种设备出租单位未按照安全施工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的,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合同价款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条 出租单位出租未经安全性能检测或者经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责令停止使用,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第三十一条 施工中机械设备安装、拆卸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70、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的;2、专业人员未进行现场监督的;3、不能出具相关资质证明及操作工人上岗证。附 则第三十二条 分包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5000元罚款。1、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消防管理、临电管理协议;2、未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者未将预案报总包单位备案;3、未将经营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报总包单位备案。第三十三条 对单位和经理处以经济处罚时,由公司安全监管部开具处罚决定书,报主管领导签字后有效。对经理(不含)以下职务的个人(包括分包单位和个人)处以经济处罚时,由各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开具处罚决定书,71、报单位经理以上的主管领导签字后有效。罚款统一交到公司安全监管部,由安全监管部登记、汇总交到公司财务部。财务部必须设立单独账户,罚款专用于安全奖励,教育培训等,不得挪作他用。第三十四条 被处罚单位或者责任人拒绝在安全生产处罚决定书签字,但有上级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处罚决定书仍可生效。第三十五条 对违反本罚则的责任者给予行政处分时,由安全监管部提出处理意见,经营班子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做出处理决定。第三十六条 被处罚单位或者个人应在接到安全生产处罚决定书15日内,交到公司安全监管部。第三十七条 本罚责如与其它处罚相矛盾时,以本罚则为标准。第三十八条 本罚则自发布起施行。由公司安全监管部负责解释。八、72、事故和职业病报告处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70条、第91条、第9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4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2007年第493号令)xx市安全生产条例第61条、第62条、第63条、第64条目的: 为了规范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一)事故分类1、事故伤害程度分类(1)轻伤:指损失工作日低于105日的失能伤害;(2)重伤:指相当于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3)死亡。2、事故严重程度分类(1)轻伤事故:指73、只有轻伤的事故;(2)重伤事故:指有重伤无死亡的事故;(3)死亡事故。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事故报告制度1、事故报告制度(1)事故发生74、后,现场作业负责人必须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并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预案,项目经理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监管部报告,同时按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预案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救治,保护事故现场,配合上级管理部门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对事故进行的调查并按上级管理部门的意见做好现场和人员的工作。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2)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不得隐瞒不报、漏报、拖延报告期限、75、破坏现场、提供伪证、阻碍调查工作正常进行。如有违反,有关人员必须承担相应责任。(3)事故发生后,相关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4)事故单位应出具,事故简单经过、安全技术交底及相关的具体规定、伤亡人员花名册、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入场教育试卷、企业与伤亡人员签订的安全协议书、甲乙方的承包合同、与劳务方的劳务合同、事故现场平面图。(5)重伤以上事故除按上述要求报告外,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写出事故快报和调查报告书76、。2、职业病报告制度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三)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1、事故发生后,应由总经理或指派主管生产安全的副总经理负责,立即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的调查,调查组成员应由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管理能力且与事故无利害关系的人员组成,对于特殊的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一定专业专长的技术专家作顾问。本单位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任何人不得破坏现场,阻扰、干涉调查。2、事故调查应本着“造成事故的原因查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没受到处理不放过、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未制定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不放过”的四不放77、过原则开展工作。提出事故调查报告、落实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整改措施。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工会和职工的监督。3、事故的处理应本着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并应听取工会、劳动、纪检部门的意见。认真落实经市、区政府批复的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事故防范措施。(四)事故的结案与现场恢复1、轻伤事故的结案由公司决定。重伤以上事故的结案由集团公司和政府有关部门决定。2、事故现场必须原样保留,为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而必须移动的部分必须做出标记或留有照片。现场的恢复必须由批准结案的部门做出决定。(五)职业病预防及防治管理措施所称职业病,是指及用人单位78、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 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九、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7条xx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3条目的:把安全生产放到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上,经常研究安全79、生产工作。(一)本公司安全生产例会制度责任部门 安全监管部为主责部门;工程管理部;技术质量部;办公室(劳务)(二)安全生产例会参会部门:1、公司级每月召开一次,由主管安全经理主持,安全监管部、工程管理部、技术质量部、劳务管理部、部门负责人参加。2、项目部(单位)安全生产例会:每周一次,项目经理主持,项目部所有部门、全体管理人员参加。3、安全紧急会或临时会议:根据情况另行通知。(三)安全生产例会的议题1、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学习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传达近期市、区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要求、下期安全工作部署;2、安全监管部对前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中情况汇报及对项目上安全隐患治理责任人的确定、安全隐患治80、理期限的确定,安全生产奖惩情况审批和通报,安全生产投入等相关计划审批等;3、项目部(单位)安全生产例会传达公司会议精神,贯彻市、区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要求、下期安全工作部署;4、督促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切实执行公司安全检查制度、隐患排查制度等各项制度和操作规程实施情况,现存在问题、解决的办法、及相应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情况,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5、督促落实各级岗位责任制、责任到人,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隐患。(四)会议管理1、每次会议应填写会议签到表,统计到会人数。2、按时参加会议,遇有紧急情况不能参加会议或中途需要处理的,必须得到主持人的同意,不得无故缺席。3、会议纪要员应认81、真记录会议内容,按照管理体系规定要求进行保存和编写会议简报。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0条、第83条(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目的:为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保证本单位正常生产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一)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及责任人安全监管部(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为保证本单位使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规定,内容如下:1、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凡属特种设备均应由使用部门提出购置计划,经使用部门领导审核并报本单位领导批准后,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购买持有国家相应制造许可证的生产82、单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特种设备。特种设备安装前,使用部门先确定具有国家相应安装许可的单位负责安装工作,开工前应照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办理开工告知手续。任何部门不得擅自安装未经批准的特种设备。安装完成后,本单位(或者应督促安装单位)应向有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验收检验。2、对各类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由本单位特种设备主管部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市、区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登记标志以及检验合格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3、管理人员应明确所有设备的安装位置、使用情况、操作人员、管理人员及安全状况,并负责制定相关83、的设备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特种设备档案资料的管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是为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提供技术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术文件。各相关责任人均应给予高度重视和妥善保管。当需调阅特种设备技术档案资料时,档案管理责任人应严格照章办事,履行调用借阅手续并由相关领导审批后,方可交给资料借阅人。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运行记录);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84、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三)特种设备使用制度1、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各级管理人员,应具有安全生产意识和特种设备使用管理相关知识,加强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工作。2、各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电梯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进入,应由本单位或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锅炉房实行24小时运行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做好值班85、记录,发现事故隐患应正确处理,并及时上报。设备使用地点严禁吸烟,使用明火,放置杂物等。3、依据条例、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相应特种设备的作业或管理工作。严禁安排无证人员操作特种设备,杜绝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现象。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设备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部门安全负责人报告。各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并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86、识。培训应做出记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书到期前三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特种设备的作业。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规程可根据法规、规范、标准要求,以及设备使用说明书、运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制定。设备运行前,做好各项运行前的检查工作,包括:电源电压、各开关或节门状态、油温、油压、液位、安全防护装置以及现场操作环境等。发现异常应及时处理,禁止不经检查强行运行设备。设备运行时,按规定进行现场监视或巡视,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按要求检查设备运行状况以及进行必要的检测;根据经济实用的工作原则,调整设备处于最佳工况,降低设备的能87、源消耗。当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同时启动备用设备。若没有备用设备时,则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尽快排除故障或抢修,保证正常经营工作。严禁设备在故障状态下运行。因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动作,造成设备停止运行时。应根据故障显示进行相应的故障处理。一时难以处理的,应在上报领导的同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故障进行排查,并根据排查结果,抢修故障设备。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况下强行送电运行。当设备发生紧急情况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时,操作人员应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离操作现场,防止发生人员伤亡。5、各使用部门应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相关仪器仪表进行定期88、检修,填写检修记录,并按规定时间对安全附件进行校验,校验合格证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安全附件的显著位置。6、设备使用部门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30天,向相应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设备使用部门应予以积极地配合、协助检验检测机构做好检验工作。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根据特种设备检验结论,通知各使用部门做好设备及安全附件的维修、维护工作,以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等级和使用要求。对设备进行的安全检验检测报告以及整改记录,应建立档案记录留存。7、单位根据设备使用情况,定期(至少每月进行一次)组织安全检查和巡视,并做出记89、录。各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对所属特种设备的使用状况进行检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及时报告XX部门。8、特种设备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由X部门向XX区特种设备监察科办理注销手续。9、为了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本单位制定了详尽的、可靠的、操作性强应急预案,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组织及其职责;危险目标的确定和潜在危险性评估;应急救援预案启动程序;紧急处置措施方案;应急救援组织的训练和演习;应急救援设备器材的储备;经费保障。应确保在遇到突发事件或意外情况时,能90、够迅速控制及疏导人员,防止引发事故。10、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将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以书面形式反馈给使用部门(单位)。(四)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有效手段,各设备使用部门应认真学习并贯彻落实本制度。1、根据设备使用的规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设备的年度、月、周、日维护保养计划,明确维护保养工作的开始时间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计划项目;2、根据设备运行周期,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按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有针对性的维修和保养。维护保91、养工作应根据设备的不同部位,编制维护保养项目明细,对易磨损、老化部位实施重点维护保养,及时更换破损、变形部件,保证设备的安全等级和质量标准;3、在维护保养工作中,摸索设备使用及磨损规律,确定维护保养周期。依据维护保养周期,储备维护保养工作所需的设备零部件,保障及时有效地实施维修保养计划;4、在不影响维修保养质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旧利废。增强设备维修人员节支降耗意识,减少或降低维修保养的物料消耗;5、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应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档案记录,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使维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为员工专业技术培训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数。设备92、使用部门的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护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设备维修质量高低,取决于维修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各部门应加大维修人员专业技术培训的力度,使其不断学习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才能满足本单位硬件设施设备不断更新的技术要求。6、当设备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设备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同时,对设备故障点相关部位进行附带检查,防止遗漏其它事故隐患。确认排除故障后,交由运行人员启动设备,待设备运行正常后方能撤离设备维修现场。如果达到了应急预案的预警要求,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紧急情况得到有效处理,防止故93、障扩大。7、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国家相应许可的单位进行。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人员)和电梯管理部门应督促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维保人员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和xx市地方标准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按时认真完成维保工作,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填写相应的维保记录,并经使用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签字确认。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十一、安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依据:xx市工业企业用电安全管理导则(2006年7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94、(JGJ46-2005)目的: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用电安全,防止触电事故发生,(一)安全用电的主管部门安全监管部(二)配(变)电室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工程中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380/220V三相五线制的低压电力系统。对1KV以上的高压变配电工程,应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执行。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中的其它有关技术问题应遵守现行的国家标准、规范。1、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1)临时用电设备在五台及五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2)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以下和设备总容量在50KW以下者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器防火措施。(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应包括。95、1)进场勘探;2)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3)进行负荷计算;4)选择变压器、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5)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6)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2、各级领导要坚持按电工执照批准的工作范围分配电工工作,不得指派其超越批准范围外的工作,并且重视电工提出的有关安全用电的合理建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电工进行违章作业。(1)电工值班室墙上必须悬挂电工岗位职责,用电系统图及变配电箱接线系统图,施工现场用电设备布置平面图;(2)用电职工要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了解施工现场用电管理规定以及所使用的设备性能,懂得设96、备容量及防火方法;(3)非专业电气工作人员、非电气设备使用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杜绝一切违章操作;(4)各操作人员使用各种电气设备时,必须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电工的安全技术指导;(5)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应符合国有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外壳、手柄、电源线、插头、插座开关应完好无损且绝缘良好,维修和保管应由专人负责;(6)施工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子、电取暖器以及其他耗电量大的非生产用电器。十二、安全用气安全管理制度依据:集团公司关于做好施工现场燃气用火管理的通知建综保(1999)132号文的相关要求。(一)生产用气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现场用气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为项目经理,责任部门为现场安全管理97、部门;2、燃气用火即液化石油气使用前,必须填写xx建工集团有限公司燃气用火消防审批表,经消防安全保卫人员检查,确认符合标准后发给使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3、液化石油气的使用管理必须严格制度、专人管理,负责开启前、使用中、关闭后的检查工作。行政部门领导对专管人员、使用人员进行燃气用火常识及发生火情后扑救方法等知识教育后方可操作;4、使用液化石油气应有专用房间或厨房,该房间严禁易燃支搭;瓶应与用气房间分开单独存放,并保持通风,严禁在地下、半地下及工程内使用燃气;5、钢瓶必须直立放置,严禁卧放和倒放,钢瓶上不准放置杂物,并远离热源,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5,禁止用火烤,开水烫或在阳光下暴晒。(二)燃气泄漏98、检测报警使用接通电源后,气感探头指示灯呈绿色闪烁,约90秒钟后长亮,表示已经进入正常工作状态。当感应有燃气泄露后,发出嘀嘀报警声,同时指标灯呈桔红色闪烁,主机无论处于何种状态都会现场警号报警,同时拨打预设电话报警。警情排除后,自动恢复工作状态。若气感探头发生故障,气感探头即发出嘀长鸣声,指示灯呈黄色长亮,故障排除后自动恢复正常工作状态。十三、库房安全管理制度目的:为了加强仓库安全消防管理,保护仓库免受事故灾难危害,根据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制定公司库房安全管理制度。(一)库房安全责任部门项目部材料部门(二)库房安全通道的设置库房内严禁超重、超高堆放物品,应严格按照仓库的安全五距99、要求堆放(墙距、堆距、柱距、灯距、顶距),不得违章作业。(墙距、灯距、顶距各五十厘米,垛距、柱距十至二十厘米)(三)库房货物堆放安全要求1、工作人员每天上下班前,要检查库房、库区周围是否有不安全因素存在,门窗、锁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项目经理及保卫部门汇报,工作人员离开仓库时应切断电源,关好门窗、水、电;2、在禁止烟火的地段和库区内严禁明火及吸烟,作好对入库人员宣传教育、监督。 (四)对易燃易爆品的专人管理、单独码放1、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设专库单独存放并严格支领制度,专人管理、消除不安全因素;2、库内不准住人,不准设置炉火,不准使用电热器烧水、做饭或违章使用电热100、器取暖;3、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要使用防爆灯,灯头与物品应保持不小于1m的安全距离,照明线路绝缘要良好,电闸要放在库外,人走断电;4、仓库内外要有充足的消防设备,未经允许,一律不准挪用;5、库管人员要懂防火知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会扑。十四、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2条、第33条、第34条、第69条、第82条(2)、第84条(2)、第85条(1、2)、第88条(1)xx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国务院2002年344号令)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2002年352号令)目的:为了保障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施工现场生产安全和环境保护避101、免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一)危险化学品的主管责任部门、责任人安全监管部(二)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采购及运输(1)为确保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采购、使用的安全,剧毒品、危险化学品必须从严申购,严格实行三级审批制。即由使用单位(项目部)填写申购单,经施工安全管理部及总经理审批,加盖公章后,由行保部报市有关部门审批后,凭剧毒品采购证,方可申购。(2)个人一律禁止自行采购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否则财务处不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从业。2、危险化学品的库存发放使用与管理(1)危险化学品的申购、领用要坚持专人审批、专人领用、专人保管。项目部将审批人、领用人、保管人名单送行保部与有毒102、有害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2)项目部要建立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帐册,从购进、入库、领用、使用、处理都必须及时、准确作好记录,做到帐物、帐帐相符。(3)剧毒品的管理必须从严。领用剧毒品时必须有领用监督人到场。坚持用多少买多少,用多少领多少,剩余物品及时存放于实验室柜内。定期检查,做到帐物相符。(4)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人员,必须遵守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5)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应分类存放,相互保持安全距离严禁混放:强酸、强碱要上锁保曹,放在不为外人轻易获取的地方:(6)化学危险品发现丢失、被盗时,应当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保卫部门。3、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其他管理事103、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进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施工易燃易爆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库房应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化学易燃物品和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其库房的耐火等级和防火要求应符合公安部门制定的仓库防火按其管理规则,使用后的废弃料应及时消除。有毒有害危险品要设专库存放,非保管人员不得进入,保管员做好领料台帐。领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必须经工长审批后,根据当日作业使用需要,限量领取,当日未用完材料必须交回仓库保管,不得私存,存放容器,包装及时销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104、火负责人,配备足够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有毒有害危险品不得单独使用,应设防毒负责人,并配戴相应的防毒面具。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存放危险品、易燃易爆可燃材料。不准在工程内调配油漆、稀料。十五、租赁、承包安全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41条、第86条xx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34条、第72条目的:在租赁关系中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避免推委、扯皮现象。(一)租赁关系安全生产主管部门、责任人 项目经理部(二)租赁、承包安全管理1、租赁设施、设备的企业必须依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具备相关资质;2、项目部需租赁设施、设备的,应验证出租方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及检验证明;3、项目部与105、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必须与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书,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权利和义务。不能“以租代管”“以包代管”;4、在设施、设备租赁使用之前,项目部应按照使用说明及时对使用人员做好安全及时交底,并要求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5、项目部应有专人对租赁的设施、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隐患和问题及时处理,如一时难以解决的,马上停止使用通知出租方派人进行修理;6、项目部应加强对分包单位(工程分包和劳务分包)的管理,分包单位必须服从总包、项目部的管理;7、分包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出具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8、分包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在总包或项目部的统筹安106、排之下,为作业人员配齐合格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9、工程分包单位必须将人员名单、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及接受安全教育资料报送项目部。同时,应按照市建委的的相关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10、劳务分包单位必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职责,50人以上的队伍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协助项目部组织好工人入厂教育,并将接受教育的人员名单、分数进行登记、造册备查;认真做好班前讲话,依据安全技术交底的要求进行作业;11、劳务分包单位要对施工范围内的作业场所进行自查自纠,排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觉整改一般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及时汇报,配合项目部限期整改;12、在安全生产协议中应明确因不履行107、安全生产责任而引发事故的应承担法律责任。十六、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安全警示标志管理制度。(一)安全警示标志的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二)安全警示标志平面图设计、审批 1、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结合施工现场或不同生产、生活、办公场所具体情况悬挂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应按分部、分项(基础、主体、附属)绘制安全标志平面图。有绘制人签字、有绘制日期,并填写安全标志登记表报项目经理批准; 2、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现场的需要,提出使用计划,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要求。 (三)安全警示108、标志的实际布置管理1、安全警示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示相对应的地方,使施工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的标志牌。设置的位置包括: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登高楼梯、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临边、爆破物、危险化学品等;2、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材料部门统一保管;3、安全警示标志牌未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4、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警示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负责安全标志的使109、用、维修和管理; 5、公司施工安全管理部每月对项目经理部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6、项目经理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入库、发放、使用、维修、移位、回收管理;负责提供安全标志使用的计划和日常管理。十七、安全设施管理制度依据:安全生产法公司对安全生产设施的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这既是基于劳动合同而对劳动者负有的保护义务,也是为为了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在安全设施管理上主要有如下措施。 (一)“三同时”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110、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一般简称之为“三同时”制度。职业安全卫生设施是指为了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而采取的消除职业危害因素的设备、装置、防护用具及其他防范技术措施的总称,主要包括安全、卫生设施、个体防护措施和生产性辅助设施。 (二)安全警示标志的管理 1、安全警示标志,是指在操作人员容易产生错误而造成事故的场所,所采用的一种特殊标志。各项目部应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2、安全警示标志,是为了确保安全,提醒操作人员注意,引起人们对不安全因素的注意,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标志不能代替安全操作规程和保护措施。(三)安全设备管理 1、安111、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2、必须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四)特种设备的管理 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十八、“三同时”安全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4条、第25条、第26条、第2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16条xx安全生产112、管理条例第23条(一)“三同时”定义企业建设项目劳动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二)公司“三同时”主管部门 安全监管部(三)“三同时”管理规定 1、建设项目设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的具体措施,准备并提供相关资料,报公司施工安全管理部、科技质量部;2、施工安全管理部、科技质量部对建设项目的报审资料审核后,组织召开三同时评审会,建设项目设计部门等部门同时参加;3、在评审会上由建设项目设计部门向参加评审的各主管部门介绍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污染情况、职业健康危害和安全问题及采取的具体措施;4、施工安全管113、理部、科技质量部分别就安全、环保、设备等方面作出评审意见。只有全部通过方可进入项目建设; 5、工程项目的发包、安装期间的安全工作由施工安全管理部、项目部和承包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落实;6、工程项目调试前,应进行全方位的严格检查,并明确调试总负责人,由总负责人统一安排,确保设备调试安全;7、工程项目试生产前,由项目负责人召集安全、设备、环保、生产、技术部门人员进行验收检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试产;8、为减少试产时走不必要的弯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试产前必须初步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做好员工培训,必要时进行模拟操作。使全体进入试产人员了解如何操作、如何防范、如何进行应急处理;9、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试制的全过程114、负责。项目试制总结中必须要有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内容;10、凡引进先进的工艺装置和技术,必须同时引进先进的安全、工业卫生、环保、消防设施和技术,或在国内配套相应的设施和技术; 11、“三同时”的验收:项目部在竣工后,负责通知施工安全管理部、科技质量部、等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对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12、验收内容:项目的设施是否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与之配套的职业健康安全设施、环保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法规和技术标准;建设项目和运行状况管理是否正常、安全、可靠;13、参加验收的各部门确认建设项目符合标准和要求后,在技改项目、新建项目竣工验收会签表或工艺115、变更评审表上签字。达不到设计要求的建设项目不予验收,并对工程项目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设项目设计部门针对存在问题改进设计方案,改进施工组织部门立即组织整改,待问题解决后重新进行验收。十九、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国务院2002年344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2条、第33条、第34条、第96条 xx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6条、第27条、第28条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国务院2002年344号令)目的: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一)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116、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二)危险源辨识的范围应为认证区域1、公司总部、项目经理部管理活动区域及其环境条件; 2、建(构)筑物;3、施工工艺过程;4、施工设备、装置;5、有危害作业区域;6、管理设施、事故应急抢救设备和辅助生产、生活卫生设施;7、劳动组织活动,生理、心理因素,人机工程学因素。(三)危险源识别时考虑的因素1、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2、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3、六种因素:物理性危害因素、生理心理因素、化学性危害因素、行为性危害因素、生物性危害因素、其他危害因素;4、按过程(工序)、工种进行识别。(四)危险源辨识的方法可采用现场117、询问调查和观察、查阅有关记录、工作任务分析、专家咨询、安全检查表等方法。(五)风险评价风险评价可通过D值法来实现,即: D=LEC式中:D-风险值L-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六)重大危险源的评价标准和方法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其他强制性标准规定要求的;2、导致相关方抱怨或重大投诉的;3、曾直接导致事故的;4、现场观察到的危害或处于失控状态的危害;5、其他任何对生命健康和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因素;6、采用D=LEC法打分时,分值超过160分的危险源。对于符合上述判定条款中的任何一款危险源均可认为是重大危险源。(七)危险源的更新1、施工安全管理部每118、年至少组织一次对危险源的重新辨识与评价;2、当有下列情况时,各部门、各项目部应对危险源重新进行辨识或评价:(1)新开工程项目时; (2)活动、产品、服务有较大变化时; (3)法律、法规有重大更新时; (4)管理评审要求。公司、项目部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根据重大危险源生产工艺要求和技术性能,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维护和监控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严格执行。在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和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重119、大危险源,必须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责任人,立即整改,并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制定详尽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应急救援预案的各项措施。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评价、总结、完善预案。二十、女工安全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58条、第59条、第60条、第61条、第62条、第63条;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国务院1988年9号令。(一)公司女职工安全管理部门公司办公室(人力资源)(二)具体保护措施1、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女职工禁忌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Kg;间断负重每120、次超过25Kg的作业);2、禁止安排女职工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2025Kg);3、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1)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化合物、汞及化合物、苯、镉、铍、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已烯、环氧已烷、苯氧已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2)作业场所放射物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规定;(3)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4)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5)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121、作业。4、女职工在哺乳期内,公司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5、女职工劳动保护由公司工会检查并进行监督。第四章 安全操作规程一、高空作业安全操作规程1、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2、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3、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4、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5、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挡间122、距以30cm为宜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为宜,禁止二人同时在梯子上作业如需接长使用,应绑扎牢固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6、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7、乘人的外用电梯吊笼,应有可靠的安全装置除指派的专业人员外,禁止攀登起重臂绳索和随同运料的吊篮吊装物上下。二、瓦工安全操作规程1、在脚手架上工作时,首先应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可靠,严禁有探头板;2、砍砖时首先看一看,下面是否有人,然后面对墙砍砖;3、瓦工使用工具要经常检查锤铲等工具木柄安装是否牢固,防123、止伤人;4、高空作业砌砖时,工具随身携带,不准上下传递,砌砖时随时注意脚下探头板腐朽板;5、砌筑时,应站在沿墙身铺设的脚手板上,禁止站在墙上砌筑和行走,禁止用砖和灰斗搭设临时脚手架;6、工作中,脚下要干净,及时清理脚下的砖头砂浆等,注意砖头掉下伤人,并做到文明施工,三清六好;7、凡工作场所,潮湿或金属容器内部进行砌筑时所使用的行灯,电压不得超过12伏;8、上下层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楼板预留孔洞应按规定要求盖好,或设围栏;9、使用里脚手架时,室外必须设安全网或保护围檐,并随砌体升降,保护檐上禁止放材料或行走;10、外脚手架砌筑时,砖灰斗等距墙深0.5米,每平方米负荷不得超过270公斤,124、吊脚手不准堆积砖石材料;11、任何人员严禁乘坐吊运材料的起重设备上下;12、吊装大型砌块时,根据重量选择吊装机械,禁止用夹钳悬吊,放置稳固,灰缝对正后,方可脱勾;13、砌筑工程按规定距离留置十字形脚手眼,深度不小于25厘米;12厘米厚砖墙不准留脚手眼;14、砌筑基础时,应清理基槽两侧的堆土,保证有1米宽的人行道路,确保运料安全;15、为防止基槽塌方,深度超过1.2米的基槽必须使用木桩挡板支撑等加固。 三、石工安全操作规程1、搬运石料要拿稳放牢,绳索工具要牢固;两人抬运,应互相配合,动作一致;用车子或筐运送,不得装的太满,防止滚落伤人;2、往坑槽运石料,应用溜槽或吊运,下方不准有人;3、在脚手架125、上砌石,不得使用大锤,修整石块时要戴防护镜,不准两人对面操作;4、砌石墙不准留脚手眼,一次砌筑高度不得超过一步架(1.2米)间隔24小时后再进行砌筑,不准在墙上打石头或蹲在石墙上砌筑,防止塌方伤人;5、工作完毕,应将脚手板上的渣碎片清扫干净。四、抹灰工安全操作规程1、室内抹灰使用的木登金属支架应搭设平稳牢固,脚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过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内不应超过两人;2、不准在门窗暖气片洗脸池等器物上搭设脚手板阳台部位粉刷,外侧必须挂设安全网,严禁踩踏脚手架的护身栏杆和阳台栏板上进行操作;3、机械喷灰喷涂应戴防护用品,压力表安全阀应灵敏可靠,输桨管各部接口应拧紧卡牢管路摆放顺直,126、避免折弯;4、输桨应严格按照规定压力进行,超压和管道堵塞,应卸压检修;5、贴面使用预制件大理石瓷砖等,应堆放整齐平稳,边用边运安装要稳拿稳放,待灌浆凝固稳定后,方可拆除临时支撑;6、使用磨石机,应戴绝缘手套穿胶靴,电源线不得破皮漏电,金刚砂块安装必须牢固,经试运转正常,方可操作。五、木工安全操作规程1、施工的工具不得乱放,地面作业时应放入工具箱,高处作业应放入工具袋内。高处作业时,材料码放必须平稳整齐;2、作业前应检查所使用的工具,如手柄有无松动、断裂等,手持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应试机检查,合格后方准使用。操作时戴绝缘手套;3、使用手锯时,锯条必须调整适紧度,下班时要放松,以防再使用锯条时突然127、暴断伤人;4、成品、半成品、木料应堆放整齐,不得任意乱放。不得存放在在建工程内,木料码放高度不超过1.2米为宜;5、木工作业场所的刨花、木屑、碎木必须自产自清、日产日清、活完场清;6、在进行高处悬空作业时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不得从高处往下乱扔物料;7、在进行大模板安装、拆除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作业,所安装、拆除的模板必须有防止倾覆的措施;8、在拆除大型模板时,严禁把所有的支撑拆除,用一边推式的方法进行拆除,拆除下来的材料,必须及时清理和码放,做到活完底清。六、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1、作业前必须检查机械设备、作业环境、照明施施等,并试运行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准进行作业;2、操作人员必须128、熟悉钢筋机械的构造性能和用途。并应按照清洁、调整、紧固、防腐、润滑的要求,及时维修和保养机械;3、在高处或深坑绑扎钢筋和钢筋骨架时,必须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临边应搭设防护栏杆;4、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钢筋骨架安装时,下方严禁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至楼地面1米以内方准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5、在搬运钢筋时,应互相配合,相互协调,防止钢筋砸伤和划伤。严禁从高处往下扔钢筋和工具及辅料。七、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规程1、使用井架、龙门架、外用电梯等垂直运输设备运送混凝土时,车把不得超出吊盘(笼)以外,车轮应设挡埯。运送时应稳起稳落;用塔吊运送混凝土时,小车必须焊有牢129、固的吊环,吊环不得少于4个,并保持车身平衡;使用专用吊斗时,卡环应牢固可靠,吊索具应符合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要求;2、浇注混凝土使用的溜槽节间必须连接牢固,操作部位应设护身栏,不得直接站在溜槽放槽帮上操作;3、浇灌高度2米以上的框架梁、柱混凝土时,应搭设操作平台,不得直接在钢筋上踩踏、行走;4、混凝土振捣器在使用前必须经电工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准使用,开关箱内必须安装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15毫安,漏电时间不大于0.1秒的漏电保护器。箱内插座、插头完好无损,电源线不得有破损漏电现象。操作者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5、使用覆盖物养护混凝土时,预留孔洞必须按规定设牢固盖板或围栏,并设安全标志;6、在使130、用蛙式打夯机时,使用前必须对打夯机的运转各部位进行仔细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进行试车。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作业中必须一人扶夯,一人负责整理电源线,严禁一人进行打夯作业。八、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1、建筑登高作业,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2、架子工必须经过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晕高或视力不佳以及不适合登高作业的,不得从事登高架设作业;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高处(在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佩带安全带,并与已搭好的立杆、横杆挂牢,作业时必须穿防滑鞋。作业中精神要集中,团结协作、相互呼应、统一指挥,不得“作过档”和跳跃架子,严禁打闹和开131、玩笑,严禁酒后作业;4、施工前,认真领会脚手架专项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选派有经验人员负责搭设的技术指导和监护工作;5、六级以上强风和高温、大雪、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6、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架设未完的脚手架,在离开作业岗位时,不得留有未固定构件和不安全隐患,确保架子稳定;7、架设或拆除脚手架作业时必须有专职安全人员或专业管理人员旁站,设立警戒线旁站;8、在带电体附近搭设、拆除脚手架时,必须与带电体保持安全操作距离具体要求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标准中的要求。并且在搭设带电线路和设施、设备的防护架子时,所用的材料必须是绝缘物,严禁用导体132、材料搭设防护架子。九、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1、焊接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2、接受施工现场电气焊接任务后,要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专项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配备看火人员及灭火器材;3、操作时,应穿电焊工作服、绝缘鞋、带电焊手套、防护面罩等安全防护用品,高处作业时系安全带,酒后不准操作;4、六级以上强风和高温、大雪、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高处露天作业;5、电焊作业现场周围10米范围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6、操作前,应先检查焊机和工具。如焊钳和焊接电缆的绝缘、焊机外壳保护接地、接零、焊机的一、二次侧防护罩、焊机二次触电保护器是否完好133、有效,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7、严禁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域内、运行中的压力管道和装有易燃易爆气体的容器内以及受力构件上焊接和切割作业。十、暂设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上岗。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2、电工接受施工现场暂设电气安装作业时,必须认真领会落实临时用电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现场电工必须熟悉本工程临时用电的基本形式和采用的保护方式,并熟悉本工程的用电分布情况;3、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酒后严禁作业;4、所有绝缘、监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定期进行检查、检测;5、所有设备、设施的电源线连接必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134、规定和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实施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三相五线制,并保证电气的可靠连接,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禁与相线、工作零线混用;6、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系统,所有一类、二类电气设备、设施的外壳,均应可靠作保护接零;7、施工现场的PE线上,不准安装开关和其他控制设施,PE线除了在现场电源首端进行重复接地以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再进行重复接地,所有的接地装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标准中的有关要求;8、施工现场所有的用电设备、设施在安装前必须对其绝缘情况进行遥测,符合要求后,方准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135、安装完成的电气设备、设施,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安装组长共同验收后方准投入使用。对使用中的电气设备、设施,现场暂设电工除了日常的巡视检查以外,还要定期对漏电保护器进行检测,确保其设备、设施完好有效,所有检测、验收、巡检和维修都必须有完整的记录。十一、卷扬机安全操作规程1、卷扬机操作人员,必须经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2、卷扬机安装的位置必须选择视线良好,远离危险作业区域的地点。卷扬机距第一导向轮(地轮)的水平距离应在15米左右,从卷筒中心线到第一导向轮(地轮)的距离,带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的15倍,无槽卷筒应大于卷筒宽度20倍,钢丝绳在卷筒中间位置时,滑轮的位置应与卷筒136、中心垂直。导向滑轮不得使用开口拉板;3、卷扬机后面应埋设地锚与卷扬机底座用钢丝绳拴牢,并应在底座前面打桩;4、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应至少保留35圈。导向滑轮至卷扬机卷筒的钢丝绳,凡经过通道必须遮盖;5、卷扬机安全完毕,必须按标准进行验收,并进行空载、动载、超载试验后,方准投入使用。十二、油漆玻璃工安全操作规程1、油漆工(1)各类油漆和其他易燃有毒材料,应存放专用库房内,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放挥发性油料应装入密闭容器内,妥善保管;(2)库房应通风良好,不准住人,并设置消防器材和禁止烟火明显标志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3)用喷砂除锈,喷嘴接头要牢固,不准对人喷嘴堵塞,应停机消除压137、力后,方可进行修理或更换;(4)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酸等调配油料,戴好防护用品,严禁吸烟;(5)沾染油漆的棉纱破布油纸等废物,应收集存放在有盖的金属容器内,及时处理;(6)在室内或容器内喷涂,要保持通风良好,喷漆作业周围不准有火种;(7)采用静电喷漆,为避免静电聚集,喷漆室(棚)应有接地保护装置;(8)刷外开窗扇,必须将安全带挂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板落水管等应搭设脚手架或吊架再大于25得铁皮屋面上刷油,应设置活动扳体防护栏杆和安全网;(9)使用喷灯,加油不得过满,打气不应过足,使用的时间不宜过长,点火时火嘴不准对人;(10)使用喷浆机,手上沾有浆水时,不准开关电闸,以防触电,喷嘴堵塞,疏通时不准138、对人。2、玻璃工 (1)截割玻璃,应在指定场所进行,截下的边角余料集中对放,及时处理搬运玻璃应戴手套;(2)在高处安装玻璃,应将玻璃放置平稳,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装屋顶采光玻璃,应铺设脚手板或其他安全措施;(3)使用的工具放入袋内,不准口含铁钉玻璃安装完即将风钩挂好。十三、防水工安全操作规程1、患皮肤病眼结膜病以及对沥青严重敏感的工人,不得从事沥青工作沥青作业每班适当增加间歇时间;2、装卸搬运熬制铺涂沥青,必须使用规定的防护用品,皮肤不得外露装卸搬运碎沥青,必须洒水,防止粉末飞扬;3、熬制沥青不得设在电线的垂直下方,一般应距建筑物25米,锅与烟筒距离应大于80厘米,锅与锅之距离应大于2米,火口与139、锅变,应有高70厘米的隔离设施,堆放沥青场所离锅不小于5米;4、锅内沥青着火,应立即用铁锅盖盖住,停止鼓风,封闭炉门,严禁用水浇,应用于沙,湿麻袋灭火和洗衣粉水浇;5、装运沥青地勺桶壶等工具,不得用锡焊,盛油量不得超过容器的三分之二,绳具要牢固,吊运时垂直下方不得有人;6、屋面铺贴卷材,四周应设置1.2米高围栏,靠近屋面四周沿边应侧身操作;7、在地下室基础池壁管道容器内等处进行有毒有害的涂料防水作业,应定时轮换间歇,通风换气。十四、管道工安全操作规程1、用车辆运输管材管件,要绑扎牢固,人力搬运,起落要一致,通过沟坑井要搭好马道,不得负重跨越用滚杠运输,要防止压脚,并不准用手直接调整滚杠管子滚动140、前方,不得有人;2、用锯床锯弓切管器砂轮切管机割管子,要垫平卡牢,用力不得过猛,临近切断时,用手或支架托住砂轮切管机的砂轮片应完好,操作时,应站在侧面;3、管子煨弯砂子必须烘干,装砂架子搭设牢固,并设栏杆用机械敲打时,下面不得站人,人工敲打上下要错开管子加热时,管口前不得有人;4、沟内施工,遇有土方松动,裂缝渗水等,应及时加固壁支撑禁止用固壁支撑代替上下扶梯和吊装至架;5、人工往沟槽内下管,所用索具地桩必须牢固,沟槽内不得有人;6、管道吊装时,倒链应完好可靠,吊件下方禁止站人,管子就位卡牢后,方可松倒链;7、管道试压,应使用经校验合格的压力表,操作时,要分级缓慢升压,停泵稳压后,方可进行检查,141、非操作人员不得再盲板法兰焊口丝口处停留。十五、 通风工安全操作规程1、熔锡时,锡液不许着水,防止飞溅,盐酸要妥善保管;2、条在风管内铆法兰及腰箍冲眼时,管外配合人员面部要避开冲孔;3、组装风管,法兰孔应用尖冲撬正,严禁用手指触摸;4、吊装风管所用的索具要牢固,吊装时应加溜绳稳住,与电线应保持安全距离;5、在高空安装风管、水漏斗、气帽等,必须搭设脚手架,所用工具应放人工具袋内;6、使用剪板机,上刀架不准放置工具等物品。调整铁皮,脚不能放在踏板上剪切时,手禁止伸入压板空隙中;7、使用固定式震动剪两手要扶稳钢板,用力适当,手指离刀口不得小于5厘米。刀片破损,应及时停机更换;8、三用切断机剪切时,工件142、要压实。剪切窄小钢板,要用工具卡牢,调换或校正刀具,必须停机;9、折方时,应互相配合,并与折方机保持距离,以免被翻转的钢板和配重击伤;10、咬口时,手不准放在咬口机轨道上,工件要扶稳,手指距滚轮不小于5厘米;11、操作卷圆机、压缝机手不得直接推送工件。十六、气焊(割)工安全操作规程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监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工作前必须穿戴防护用品; 2、施焊(割)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后,方可进行;3、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4、乙炔瓶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143、离不得小于5m,与热源的距离不得小于10M乙炔表面温度一般不得超过40检查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5、乙炔瓶在使用和储存时,必须直立,并必须采取防止倾斜的措施,不得横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燃烧或爆炸;6、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曝晒,冻结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7、点火时,焊(割)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割)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气体逸出,发生燃烧;8、在储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的孔口打开;9、工作完毕应将氧气瓶乙炔瓶气阀关好,拧上安全罩,检查操作场的,确认144、无着火危险,方可离开。十七、机械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1、工作环境应干燥整洁,不得堵塞通道;2、多人操作的工作台,中间应设防护网,对面方向操作时应错开;3、清洗用油润滑油脂及废油脂,必须指定地点存放废油废棉纱不准随地乱丢;4、扁铲冲子等尾部不准淬火,出现卷边裂纹时及时处理,剔铲工件时应防止铁屑飞溅伤人;活动扳手不准反向使用;打大锤时不准戴手套,在大锤甩转方向上下不准有人;5、用台钳夹工件,应夹紧夹牢,所夹工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6、机械解体,要用支架,架稳垫实,有回转机构折要卡死;7、修理机械,应先择平坦坚实地点停放,支撑牢固和楔紧;使用千斤顶时,必须用支架垫稳;8、不准在发动着的车辆145、下面操作;9、架空试车,不准在车辆下面工作或检查,不准在车辆前方站立;10、检修有毒易燃易爆物的容器或设备时,应先严格清洗,经检查合格,并打开空气通道,方可操作在容器内操作,必须通风良好外面应有人监护;11、检修中的机械,应有正在修理,禁止开动的标志示警,非检修人员,一律不准发动或转动检修中,不准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12、试车时应随时注意各种仪表声响等,发现不正常情况,应立即停车。十八、塔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1、起重机的司机拆装司索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严禁司机拆装司索指挥人员酒后作业;2、患有色盲,矫正视力低于1.0,听觉障146、碍心脏病贫血美尼尔症眩晕突发性昏厥断指等妨碍起重作业的其他疾病者不得上岗操作;3、操作起重机,必须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操作证,方可操作,严禁无证操作;4、在作业中司机指挥及司索人员要密切配合,严格按指挥信号操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5、起重吊装中坚决执行十不吊;6、在作业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只有一个发出信号时,方可操作,凡是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指挥人员同时发出信号时,不得操作,在作业的全过程中,必须有指挥人员指挥才能操作,严禁无指挥作业,更不允许不服从指挥信号,擅自操作;7、在进入工地施工前,使用起重机的部门必须向起重机管理部门及司机提供起重机工作场地及轨道147、基础铺设的方案,主要作业对象及内容,最大起吊重物和放置部位等施工任务交底书;8、对于需要起重机爬升,附着锚固的施工工程以及起重机易装难拆的工地,在使用前必须制定出符合有关安全规定的拆除方案。十九、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1、搅拌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的场地,周围应有良好的排水沟渠,并按要求设置牢固的操作棚;2、固定式机械要有可靠的基础,移动式机械在平坦坚硬的地坪上用方木或撑架架牢,并保持水平;3、气温降到5以下时,管道泵机具均应采取防冻保温措施;4、作业后,应及时将机内水箱内管道内的厚料积水放尽,并清洁保养机械,清理工作场地,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5、装有轮胎的机械,转移式拖行速度不得超过2KM/H;6148、固定式搅拌机的操纵台应使操作人员能看到各部工作情况仪表指示信号准确可靠,电动搅拌机的操纵台应垫上橡胶板或干燥木板;7、移动式搅拌机长期停放或使用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时,应将轮胎卸下妥善保管,轮轴部应做好清洁和防锈工作;8、传动机构工作装置制动器等,均应紧固可靠,保证正常工作;9、骨料规格应与搅拌机的性能相符,超出许可范围的不得使用;10、空车运转,检查搅拌筒或搅拌叶的转动方向,各工作装置的操作制动确认正常,方可作业;11、进料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入料斗与机架之间察看货探摸进料情况,运转中不得用手或工具等物伸入搅拌筒内扒料出料;12、料斗升起时,严禁在其下方工作或穿行料坑底部要设料斗的枕垫,清理料149、坑时必须将料斗用链条扣紧;13、向搅拌筒内加料应在运转中进行,添加新料必须先将搅拌机内原有的混凝土全部卸出后才能进行;14、作业中,如发生故障不能继续运转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将搅拌筒内的混凝土清除干净,然后进行检修;15、作业后,应对搅拌机进行全部清洗,操作人员如需进入筒内清除时,必须切断电源,设专人在外监护,或卸下溶断器并锁好电闸箱,然后方可进入;16、作业后,应将料斗降落至料斗坑,当需升起时,必须用保险链或插销扣牢。二十、混凝土振动器安全操作规程1、插入式振动器(1)插入式振动器的电动机电源上,应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接地或接零应安全可靠;(2)操作人员应经过用电教育,作业时应穿戴绝缘胶鞋和绝150、缘手套;(3)电缆线应满足操作所需的长度,电缆线上不得堆压物品或让车辆挤压,严禁用电缆线拖拉或吊挂振动器;(4)使用前,应检查各部并确认连接牢固,旋转方向正确;(5)振动器不得在初凝的混凝土地板脚手架和干硬的地面上进行试振在检修作业间断时,应断开电源;(6)作业时,振动棒软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500mm,并不得多于两个弯,操作时应将振动棒垂直低沉入混凝土,不得用力硬插,斜推或让钢筋夹住棒头,也不得全部插入混凝土中,插入深度不应超过棒长的34,不宜触及钢筋芯管及预埋件;(7)振动棒软管不得出现断裂,当软管使用过久使长度增长时,应及时修复或更换;(8)作业停止需移动振动器时,应先关闭电动机,再切断151、电源不得用软管拖拉电动机;(9)作业完毕,应将电动机软管振动棒清理干净,并应按规定要求进行保养作业振动器存放时,不得堆压软管,应平直放好,并应对电动机采取防潮措施。2、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1)附着式平板式振动器轴承不应承受轴向力,在使用时,电动机轴应保持水平状态;(2)在一个模板上同时使用多台附着式振动器时,各振动器的频率应保持一致,相对面的振动器应错开安装;(3)作业前,应对附着式振动器进行检查和试振,试振不得在干硬土或硬质物体上进行安装在搅拌站料仓上的振动器,应安置橡胶垫;(4)安装时,振动器底板安装螺孔的位置应正确,应防止底脚螺栓安装扭斜而使机壳受损底脚螺栓应紧固,各螺栓的紧固程度应一致152、;(5)使用时,引出电缆线不得拉的过紧,更不得断裂作业时,应随时观察电气设备的漏电保护器和接地或接零装置并确认合格;(6)附着式振动器安装在混凝土模板上时,每次振动时间不应超过1min,当混凝土在模内泛浆流动或成水平状即可停振,不得在混凝土初凝状态时再振;(7)装置振动器的构件模板应坚固牢靠,其面积应与振动器额定振动面积相适应;(8)平板式振动器作业时,应使平板与混凝土保持接触,使振波有效地振实混凝土,待表面出桨,不再下沉后,即可缓慢向前移动,移动速度应能保证混凝土振实出桨在振的振动器,不得搁置在已凝或初凝的混凝土上。二十一、蛙式夯实机安全操作规程1、蛙式夯实机应使用于灰土和素土的地基地坪及场153、地平整,不得夯实坚硬或软硬不一的地面冻土及有砖石碎块的杂土;2、作业前重点检查项目应符合下列要求(1)除接零或接地外,应设置漏电保护器,电缆线接头绝缘良好;(2)传动皮带松紧度合适,皮带轮与偏心块安装牢固,方可作业;(3)转动部分有防护装置,并进行试运转,确认正常后,方可作业;3、作业式夯实机扶手上的按钮开关和电动机的接线均应绝缘良好当发现漏电现象时,应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检修;4、夯实机作业时,应一人扶夯,一人传递电缆线,且必须戴绝缘手套和穿绝缘鞋递线人员应跟随夯机后或两侧调顺电缆线,电缆线不得扭结或缠绕,且不得张拉过紧,应保持有34m的余量;5、作业时,应防止电缆线被夯击移动时,应将电缆线移154、至夯机后方,不得隔机抢扔电缆线,当转向捣线困难时,应停机调整;6、作业时,手握扶手应保持机身平衡,不得用力向后压,并应随时调整行进方向转弯时不得用力过猛,不得急转弯;7、夯实填高土方时,应在边缘以内100150mm夯时23遍后,再夯实边缘;8、在较大基坑作业时,不得在斜坡上夯行,应避免造成夯头后折;9、夯实房心土时,夯板应避开房心内地下构筑物钢筋混凝土基桩机座及地下管道等;10、在建筑物内作业时,夯板或偏心块不得打在墙壁上;11、多机作业时,其并列间距不得小于5m,前后间距不得小于10m;12、夯机前进方向和夯机四周1m范围内,不得站立非操作人员;13、夯机连续作业时间不应过长,当电动机超过额155、定温升时,应停机降温;14、夯机发生故障时,应先切断电源,然后排除故障;15、作业后,应切断电源,卷好电缆线,清除夯机上的泥土,并妥善保管。二十二、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1、为了保证安全,应尽量使用类(或类)电动工具,当时用类工具时,必须采取其它安全保护措施,如加装漏电保护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条件未具备时,应有牢固可靠的保护接地装置,同时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板上;2、使用前应先检查电源电压是否和电动工具铭牌上所规定的额定电压相符长期搁置未用的电动工具,使用前还必须用500V兆欧表测定绕组与机壳之间的绝缘电阻值,应不得小于7M,否则必须进行干燥处理;3、操作人员应了解所用电156、动工具的性能和主要结构,操作时要思想集中,站稳,使身体保持平衡,并不的穿宽大的衣服,不戴纱手套,以免卷入工具的旋转部分;4、使用电动工具时,操作者所使用的压力不能超过电动工具所允许的限度,切忌单纯求快而用力过大,致使电机因超负荷运转而损坏,电动工具连续使用的时间也不宜过长,否则微型电机容易过热损坏,甚至烧毁,一般电动工具在使用2H左右即需停止操作,待其自然冷却后再行使用;5、电动工具在使用中不得任意调换插头,更不能用插头,而将导线直接插入插座内当电动工具不用或需调换工作头时,应及时拔下插头,但不能拉着电源线拔下插头插插头时,开关应断开位置,以防突然起动;6、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如发现绝缘损坏,电源线或电缆护套破裂,接地线脱落,插头插座开裂,接触不良以及断续运转等故障时,应即修理,否则不得使用移动电动工具时,必须握持工具的手柄,不能用拖拉橡皮软线来搬运工具,并随时注意防止橡皮软线擦破割断和压坏现象,以免造成人身事故;7、电动工具不适宜在含有易燃易爆或腐蚀性气体及潮湿等特殊环境中使用,并应存放于干燥清洁和没有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对于非金属壳体的电机电器,在存放和使用时应避免与汽油等溶剂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