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市场营销部计划生产部及财务行政部管理制度20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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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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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市场营销部、计划生产部及财务行政部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市场营销部调查预测管理制度之一:个人调查制度1调查预测管理制度之二:竞争对手调查制度2调查预测管理制度之三: 市场调查预测制度 3渠道管理制度之一: 代理店管理制度 4渠道管理制度之二:特约店管理制度5渠道管理制度之三: 连锁店管理制度 6销售管理制度之一: 销售管理制度总则 7销售管理制度之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8销售管理制度之三:销售组织管理制度9销售促进计划 10客户管理制度之一:客户投诉管理制度 11客户管理制度之三:客户名薄2、管理制度 12客户管理制度之二:客户情报管理制度 13计划生产部公司经营计划管理制度 14公司滞料和滞成品管理制度 15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6公司采购业务管理制度 17公司商品仓储管理制度 18公司库存量管理制度 19质量管理部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制度 20人事部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之一:人事管理制度总则 21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之二:人事管理规章 22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之三:事务处理制度 23公司员工在职培训制度 24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 25公司员工退休制度 26公司员工晋升和调任制度 27公司员工奖惩制度 28公司员工薪资制度 29财务会计部公司会计管理制度之一:从会计科目的角度 30公司会计管理3、制度之二:从会计凭证的角度 31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一: 财务管理制度总则32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二: 财务管理规则33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三: 出纳作业处理准则34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四: 应收帐款及应收票据管理办法35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五: 问题帐处理办法36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之六: 呆帐管理办法37公司内部稽核制度 38公司审计制度 39行政部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总则 40公司文书管理制度 41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42公司总务管理制度之一: 车辆管理制度43公司总务管理制度之二: 出入厂管理制度44公司总务管理制度之三:卫生管理制度 45公司总务管理制度之四:宿舍管理制度 46公司总务管理制度之五:文具4、用品和财产管理制度 47调查预测管理制度之一:个人调查制度总则 第一条 在进行个人调查时,首先一定要编制调查计划,来详细说明调查的时间、调查的目的、调查的对象以及调查的方法,然后在根据调查计划来制定具体的调查策略,接着对调查策略进行检查分析,并且收集各种资料,最后再将收集得来的资料进行整理,作成报告书。其中,对调查实施的主体-调查员的选择是比较严格的。调查员的资格 第二条 遵从调查监督者的指示,严格的、忠实的实行各项调查事项。 第三条 宽容的人格者调查员进行调查时,其调查对象有可能是官员、公司员工或个人。如果以职业来区别,可能是公务员、商人、农民、打工的劳动者等,所以应该对每一种不同类型的人作5、服装上、言语上、态度上的转变。想得到正确的回答,就必须有宽容的态度。 第四条 能忍耐者 调查员并不是要和对方做争论的,也不是调查对方或询问对方,而是要听对方说话,对方有时会自傲,会对调查做批判或议论,不要让对方觉得焦躁,而是要有引导对方进人主题的忍耐性。第五条 圆满的人格者 如果有圆满的人格的人做调查员的话,可以给予对方以亲切感,从而能够使调查顺利地进行下去,并且能够得到比较令人满意的回答。第六条 有正确判断和理解力 调查员在做调查时,应该对对方所说的事情有正确的判断力,对方如不能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事情,也要能做明确的判断、理解。 第七条 具有丰富的一般常识 调查员必须要有丰富的常识,如果缺乏常6、识,则肯定不能得到正确且满意的调查结果。 个人调查的进行第八条 在进行个人调查时,各调查员所提出的问题的规格应该做到一致统一。 第九条 调查监督员和调查员应该在调查前召开会议,将调查的目的、调查方法、问题事项、调查书的回收时间等协商好,并且对各调查采取统一行动。 第十条 调查员 1调查员应该对问题内容有较深的理解,并且决定提问的顺序。2研究要调查地区的地图、交通工具、调查对象的在家时间等,以便达到花最少的时间精力,而取得最大的收获。 3准备调查用的印刷物。 4实际调查时,要做到不看调查书,也能很顺地将问题问完。 第十一条 以上各项准备活动完成之后,才能依照下面各方法在实际中实行。1接近方法(17、)不能像是在审问犯人似的问问题,也就是说,要保持尊重的态度。(2)首先考虑初见面的问候,给人好的第一印象,并有自信。(3)在人群当中,有配合调查的人,也有不配合的人,更有反对排斥的人,对于各种各样的人要能随机应变,将调查工作顺利地进行下去。2问问题的方式(1)从第一个问题就可知道调查对象对调查主题的关心程度或者知识程度,所以问题应该是平易的自然的。(2)让对方在不知不觉之中,进入调查的主题。(3)不对问题的内容作说明。 (4)依问题书的问题顺序发问。(5)问题以外的事项不做交谈。第十二条 如果调查对象对问题做了不适当的回答,自己应判断其说话的态度,真实性等,而移向下一个问题。第十三条 对方如果8、说得太离题时,应将其拉回主题上面,并注意说话技巧。第十四条 不和对方做争论第十五条 “不知道”这个回答,在任何调查中都占有10左右,这是很普通的事,但据此却可判断教育的普及程度,常识的程度等,不可做轻率的处理。第十六条 如果调查对象有模棱两可的回答时,应引导其“在原则上同意吗”等的回答。第十七条 如果是使用卡片的情况,在对方书写时不可凝视,使对方能在正常下顺利的写完,并且将时间定为10分钟左右。记录的处理第十八条 在作记录时,应该提前向对方说明其回答是绝对保守秘密的,取得其理解和合作。第十九条 如果调查对象因为作记录而拒绝回答问题时,调查员就应该放弃记录,而将其记在脑里,一旦调查对象离去后,速9、作记录。第二十条 如果调查对象对做记录不反对的话,调查员可以将问题书拿出,表示调查员并不会加入自身意见,而将其回答依样记入。第二十一条 对回答作选择性的记录处理。第二十二条 对调查对象所说的切入主题的话,应该迅速的、详细的记录下来。第二十三条 避免漏掉记录。如果调查对象诚心诚意的进行回答,却因调查员的不疏忽而漏掉记录的话,所有的努力都是白费了,造成调查的不正确,这是调查员的大失误。第二十四条 个人的自由事项男女性别、职业种类、年龄、生活程度、家族关系、教育程度、财产关系等,要做好记录,并严守秘密。第二十五条 调查结束后,应表示谢意,占用了对方宝贵的时间,并保证绝对保密,并希望将来能再合作。 第10、二十六条调查结束之后,但调查员的工作并不是到此为止,在当天不可疏忽做下列的整理:1整理回答卷。 2做回答者的观察记录。 3整理调查对象表。 4做当日的报告书,向调查监督者报告调查情况。调查预测管理制度之二:竞争对手调查制度从会计方向来抓住情报 第一条 要从会计上来捕捉竞争对手情报的话,前提就是要能拿到竞争对手的会计损益表。第二条 将自己的经营业绩展示给别人看并非是一件不好的事情。营业员必须会说话。第三条 如果拿不到损益表,也可从许多情报中来进行推测,情报的组合建立是营业员和管理者份内的事情。第四条 连续三至四年赔钱的企业是相当危险的。除了一些大企业或者优良企业,否则连续的赔钱,在金钱上当然没有11、理由能支持。第五条 如果支付期间是长期性的话,必须要有周密的检查追踪。本着公司的立场,是以缩短其支付期间为原则。第六条 在平常,就要做到严格地检查计算错误,而且要确实遵守支付条件。 第七条 以损益表为基准,营业员应该能够进行财务比率分析和损益表的分析。 从经营者的动向来把握情报 第八条 虽然看起来没有什么事情发生,但是如果仔细对竞争对手做分析的话,就会有一些深入的发现,至于能否发现问题就要看营业员自身的本事。 第九条 对经营者的评价往往是信用调查中最困难的一环。 第十条 对经营者进行评价时应和本人保持密切的接触,但如果做不到这一点的话,应根据几个已知的要素来做推测。第十一条 如果将经营者评价进12、行区分的话,可将其大致分为:1经验;2能力;3性格三点。如果能做到不偏向任何一方,而取其平均的话,就可称其为优秀的经营者了。第十二条 “经验”并不只意味着经历。虽然说其有十年的事业经历,但是过去在事业上有没有失败过,或者在经历上有不凡的风格和实绩,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评估资料。第十三条“能力”有着许许多多的要素,行销能力、计算能力、劳务能力、管理能力、金融能力等是主要的,这些可从日常的营业活动中得知。第十四条 经营者的“性格”,是可以从营业员的身上反映出来的。从经营者的言语、行为、动作中就可判断其是否是一个不平凡的人物。从营业状态中抓住情报第十五条 所谓营业状态,并不是指和本公司的交易额为多少,13、而是指顾客将售货款提高而得到的利益是否顺利上升的事情。第十六条 营业状态是经营实态把握的第一步,这是很容易从外观上抓住的,但营业员的判断是十分重要的。第十七条 判断营业状态的基准,大致可区分为:1营业情况;2与交易往来户的关系;3决裁条件、支付情况;4与交易往来银行的关系和评价;5业绩现况等。第十八条 “营业情况”因范围较大,所以要将其重点抓住。不但不可轻视本身的感觉,同时绝对禁止只从外观上来做判断。根据广泛的同行业和交易往来户的关系,再加上交易往来银行的评价,来做最终判断。第十九条 从“决裁条件、支付情况”中,即可知其经营情况的好化。应注意其原因和理由及看其经过情况,是非常重要的。第二十条 14、“与交易往来银行的关系和评价”虽然在调查上是相当困难的,但却可以知道许多事情真相。第二十一条“业绩现况”从头到尾所说的就是这点。营业员的顾客管理的原则就在这里,如果做不到,那就不算是一个合格的营业员。分析资产状态,获得情报 第二十二条 从借贷报告表中可得知资产有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更可分为有形固定资产、无形固定资产、投资等。 第二十三条 如果能拿到财务报表的话,就可以从数字上来作判断。 第二十四条 一般对于流动资产的把握是很困难的。但是以决裁条件例如(现金的入帐、支票付款期很短等)都可看出是不是好的往来对象。 第二十五条 还要注意其商品的库存量。不但要看实际的库存量,亦要检查其入货、出15、货的情况。第二十六条 固定资产在此指的是事业用(并非贩卖用的)的土地和建筑物。 第二十七条 能知道其固定资产的价值额也是很重要的事情。 第二十八条 在借钱的时候,不论是个人或者法人,在常识上一定有其担保的抵押品。如果分析其登记簿就可发现相当不可思议的事情,像企业的资金操作的状况,都可以分析出来而做判断。第二十九条 不要觉得一点点的费用和劳力是可惜的,而应要有那种对全部交易往来户做调查的气度才可。 第三十条 如果要知道竞争对手的无形固定资产、投资的情况几乎是不可能的。调查预测管理制度之三: 市场调查预测制度第一条 搞好市场调查及预测工作,并据此制定出正确的经营方针,对企业提高经济效益是十分重要的16、。为了对广泛的市场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作出近乎实际的市场预测,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第二条 市场调查及预测工作在经营副厂长领导下,由销售科、研究所、计划科、信息中心等有关科室参与共同完成的。 第三条 市场调查及预测的主要内容及分工如下:1调查国内各厂家同类产品在国内外全年的销售总量和同行业年生产总量,用以分析同类产品供需饱和程度和本厂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此项资料每年六月前由工厂信息中心提供。2调查同行业同类产品在全国各地区市场占有量以及本厂产品所占比重。此项资料每年六月前由工厂信息中心提供。3了解各地区用户对产品质量反映,技术要求和主机厂配套意见,借以提供高产品质量,开发新品种,满足17、用户要求。此项资料由质量管理部门和研究所分别在每年六月前提出。4了解同行业产品更新改进方面的进展情况,用以分析产品发展新动向。此项工作由研究所在每年六月前提出。5搜集国外同行业同类产品更新技术发展情报,及产品的销售情况,国外用户对本厂产品的反映及信赖程度,用以确定对外市场开拓方针。国外技术更新资料由研究所提供,外贸资料由销售科提供。 第四条 市场调查方式: 1抽样调查:对各类型用户进行抽样书面调查,征询对本厂产品质量及销售服务方面意见。根据反馈资料写出分析报告。2组织厂领导、设计人员、销售人员进行用户访问,每年进行一次,每次一个月左右,访问结束,填好用户访问登记表并写出书面调查汇报。3销售人员18、应利用各种订货会与用户接触的机会,征询用户意见,收集市场信息,写出书面汇报。4搜集日常用户来函来电,进行分类整理,需要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反馈。5不定期召开重点用户座谈会,交流市场信息,反映质量意见及用户需求等情况;巩固供需关系,发展互利协作,增加本厂产品竞争能力。6建立并逐步完善重点用户档案,掌握重点用户需要的重大变化及各种意见与要求。第五条 市场调查用户预测所提供的各方面资料,销售科应该有专门人负责管理并进行综合、传递,与工厂信息中心密切配合,作好该项工作。渠道管理制度之一: 代理店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 本制度规定了有关XX公司与代理店之间的交易的事项。第二条 代理店的分类:1.A级代理店 A19、级代理店是指代理店当中与总公司缔结代理店契约,实施契约交易的店而言。2.B级代理店B级代理店是指代理店无法与总公司缔结代理店契约的店而言。第三条 代理店的销售区域代理店可行销售的区域,依协议来决定。代理店如欲在指定以外的区域进行买卖活动,应事前与xx公司联络,取得其认可。而在某种情况下,XX公司必须估计此店与其他代理店的竞争情况,做深入的调查与研究,确定无显著影响后方可予以认可。第四条 经营商品 代理店所经营的商品必须是由XX公司生产、附有该公司商标的所有产品。第五条 销售责任额(一)A地区(市中心区域)每月万元、每期万元以上。(二)B地区(A地区以外的所有地区)每月万元、每期万元以上。第六条20、 经销处的设置代理店可在自己的责任范围下设置经销处及代办处等。但设置之前须与XX公司联络,取得其认可方能实施。第七条 交易保证金等代理店须照交易额,事前缴交x x金额给本公司,做为交易保证金,XX公司再发给此金额范围内的股份给代理店。第八条 提供相关资料XX公司必须令代理店提供必要的资料(例如客户名册、预估客户名册、销售计划等)。 交易条件第九条 交货方式与运费本公司以某工厂为交货给代理店的地点。但如代理店另有提出请求,可送货至其指定地点。 关于前项,如另有声明则产品的装箱费、运费由代理店负担。运送途中如发生事故,其费用负担由XX公司与代理店双方经由协议后决定。 第十条 退货当货物与代理店的订21、购内容不同,或明显存在不良品时,始能接受退货。第十一条 付款条件货款的缴付以每月20日为期限,上月21日至本月20日的货款则于下月10日缴齐。第十二条 暂停出货代理店如未能履行前项付款义务,或有违约情况发生,xx公司将暂停对其出货以便观察。对代理店的支援第十三条 主旨为促进代理店的销售业绩,加强XX公司与代理店之间的互助关系,因此特别制定各种奖励及支援制度。第十四条 交易奖励制度以下奖励制度适用于代理店的销售及付款事宜。(一)销售额增进的奖金代理店三个月的平均进货额如超过去年同期三个月平均额的三成以上,可享受下列回扣优惠:1超过三成者4。2超过四成者5。3超过五成者6。4超过六成以上者8。以上22、计算是以三个月为一单位,即“1月一3月”,“4月6月”,“7月一9月”,“10月一12月”。(二)前项奖金的计算及回扣是以该期的最后一月为计算基准月。第十五条 代理店的优惠条件代理店如加盟另外成立的代理店会,将可享受代理店的经营及技术指导、产品知识的指导、配发宣传用品、经营资料及其他种种特惠条件。附则第十六条 同种产品的仿造限制代理店未经XX公司同意,不得擅自制造其它产品或与其类似的产品,亦不得与其他同业者订立契约,进行买卖。第十七条严守机密代理店必须严守与XX公司的有关交易机密,不得泄露给第三者。第十八条 违反规定的处置代理店如违反本规章的各条规定,XX公司可随时解除部分或全部的契约。第十九23、条 禁止代理店彼此之间的竞争代理店须于指定区域内,以其售价来进行销售活动,须避免向其他区域扩销,引起代理店彼此之间无谓的竞争。若因前项行为或类似方法,引起代理店之间的竞争,XX公司将站在公平的立场上,居间调停予以解决。第二十条 新代理店的设置公司在设置新的代理店之前,须做好充分的调查与研究,同时须咨询代理店的意见,最后决定是否设置。第二十一条 指定法院当发生本规定的相关纷争时,由XX公司所在地的管辖法院裁决。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废止、修正本规定的废止、修正等事宜须经由代理店会协议后才能实施。渠道管理制度之二:特约店管理制度特约店组织 第一条 目的本会的名称为“XX特约店会”。第二条 办公处本会的24、办公处设于XX公司之内。第三条 会员本会的会员与XX公司缔结特约店契约,且须具有第八条规定的会员资格。第四条 事业本会以增进会员的销售业绩,促进业务的合理化及经营的发展,加强会员彼此之间的联系等为原则,特别开展下列五项工作:(一)为促使销售契约成立所进行的各种磋商、协定。(二)修订、制定特约店的规定。(三)作各种业务上的联络,使彼此的交易得以圆满进行。(四)举行有关销售方法,销售技术、店铺设计、经营管理、人事、事务处及其他相关的研究会、讲习会、训练会等规则,并进行指导。(五)计划、实施各种活动来促进彼此间的联系。第五条 构成本会的机构设置如下:(一)会长:1名。(二)副会长:1名。(三)干事若25、干名。以上管理级人员由会员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连选连任。第六条 经营本会每年举行一次大会,会中讨论年度计划情况及编写业务报告、会计报告。会长及副会长须依情况需要,召集人员组成董事会。董事会则根据大会的议事项目决定有关业务运作的协议。第七条 经费会费每年为XX元。凡会议、通信、联络等业务运作所必需的经费都由会费支出。但讲习会、旅行等特别经费则需依当时的需要,由董事会议决定。第八条 会员的资格凡本会会员需具备下列四项条件:(一)与公司已缔结特约店契约者。(二)已出资信用金者。(三)过去一年的销售额达到XX万元以上者。(四)其他本会特别指定者。第九条 会员的特惠本会对于会员特别订有“特约店交易规定26、”,会员可因此享有交易上的各种特别优惠条件。第十条 条约废止本条约的废止须由大会决定。特约店业务管理第十一条 本公司设置特约店的基准及其经营方针,都以本规定的内容为准则。第十二条 经营商品(一)经营商品以为主体,目前的主力产品是靠与旧有客户的交易。为了将来的发展,目前新产品也应视情况经营,以该渠道来开始销售。(二)特约店负责前项商品的批发和销售。(三)特约店不得经手其他厂商的同种产品。(四)今后将逐次追加其他厂商的同种产品。第十三条 特约店的设置(一)特约店的设置依下列规划进行:1. A地区每区x店。2B地区每区x店。3C地区每区x店。(二)前项区域划分,可因销售额的提高、人口的增加及其他等等27、因素而变更店数。(三)本特约店制度只限适用于大都会及附近县市,其他区域的实行方针则依照总代理店制度来进行。 (四)特约店的选定 1从以往与本公司进行交易的零售店中筛选。2从目前虽与本公司无交易,或交易额数小,但却极具潜力的零售店中筛选。(五)从业绩小的零售店中筛选特约店时,须依照下列基准来进行。另外,选店时必须以经营稳健且具有合作性、肯积极投入销售活动者为对象。1每年销售本公司产品金额超过XX万元以上的店。2每年销售XX产品数量超过800组以上者。 3目前的交易额数虽小,但具有诚意且付款明确的零售店。(六)没有交易往来却具实力的店系指下列条件:1该地区尚未有旧客户的情况。 2以地区性来说具有销28、售潜力且未来仍有可能开拓销售渠道的零售店。 第十四条 与非特约店的交易客户的往来方式 (一)对于非特约店的交易客户,一概以既有的交易方法来进行买卖。 (二)批给这些店的售价,不论货出于本公司或出于特约店,价格都应统一。(三)对于新的交易申请,原则上应转交给该地区的特约店去经手。(四)这种非特约店的商店交易,应随着特约店销售能力的增大而中止。相反的,这些商店之中如有交易增大者,应设法将其纳入特约店制中。第十五条 特约店的义务 (一) 特约店依其过去的实绩所在的区域的实力,每年要有一定的销售责任额。而此额每年得经双方协议而修正。(二)目前各经手品项的最低销售责任额,暂定如下:1XX地区800组至129、000组。2新产品及新型号则依当时条件另订。(三)特约店须加入总公司。第十六条 交易方法(一)交货给特约店的批价及特约店本身的售价依下列规定实施。此价格亦为本公司交给工厂的价格。1A价公司批给特约店的价格。2B价特约公司及公司给零售店的价格。3C价卖给一般消费者的售价。4D价季节前的交易价格,届时另订。(二)为促进特约店的销售及奖励其付款的确实,本公司特设回扣(折扣)制度。(三)贷款的缴付以每月25日为截止日,次月10日须以现金缴付。如以期票缴付,则付款金额包含折扣费。(四)关于季节性的货款缴付,另外订有特别价格。(五)货物运送过程中所发生的破损等,由本公司负担。第十七条 支授销售的制度(一)30、对于特约店,本公司将免费或以成本价提供销销售用的目录、广告用册子、传单、海报等。 (二)公司会自行负担在报纸、杂志、传单及其他媒体上的产品宣传费用,在实行这些广告宣传之前,公司会做好实施预定表,事前与特约店联络。(三)本公司会对特约店指导有关销售方法、商品说明方法及其他相关的教育。并指示销售计划。(四)在开始销售新型产品时,公司会免费提供或借与各特约店该产品的样品。(五)本公司对于特约店主及负责的店员进行有关产品的组合及使用方法,产品说明,销售时的应对方式等教育指导。第八条 制造方法(一)如偏远地区的订货量增多时,可于市内及各地设转包工厂,由这些工厂来负责产品生产。(二)本公司内部将自设模具工31、厂,由公司亲自经营,至于生产方面再采取转包生产的方针。渠道管理制度之三: 连锁店管理制度连锁店组织 第一条 连锁机构(以下简称甲方,即连锁权授予者)与(以下简称乙方,即连锁权授受者)之间为共存共荣,为保持良好的关系起见,特缔结本合约。第二条 乙方经甲方授权自合约生效日起,得以“x x连锁店”的商标公开营业。第三条 乙方为取得事业上的成功,应接受甲方组织章程规定事项,及全力配合甲方授权经营管理人员的执行事项。第四条 本合约缔结同时,乙方应交付给甲方商标授权权利金x x x万元(一概不退还)。第五条 乙方于签约后,应接受甲方(企业统一形象)的计划建议,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如32、乙方配合不周以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乙方应负完全责任。第六条 乙方有按季向甲方缴付基金服务费的义务,该费用自合约生效日起每六个月(半年)一次付清。由甲方通知乙方于期限内缴付。其金额依“x x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x x条”办理。第七条 甲方应遵守的约束事项如下:(一)甲方对于乙方所属的区域内,未经乙方同意下,不得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二)甲方应定期给乙方提供免费学习机会。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乙方同意。(三)甲方对于乙方的经营,应聘请专家做评鉴及建议工作,努力提高乙方的业绩。(四)甲方应聘请专家策划所有连锁店的统一广告宣传活动。第八条 乙方应遵守的约定事项:(一)应遵重甲方指定的33、“经营决策委员会”的一切决议事项。(二)每月至少应提拨2万元以上的费用与甲方授权的连锁店共作广告,此项活动并应交由甲方执行。(三)每月至少应向甲方订购商品、物品的金额达1万元以上。(四)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款项给甲方。(五)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甲方说明,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六)不得私下转让或转借甲方授予的一切权利。乙方营业地点变更,代表人变更等事项均应经过甲方同意,否则以违约论。第九条 本合约解除依“x x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第条规定办理。第十条 本合约在甲、乙双方相互信赖与理解的前提下制定,对于本合约所订事项亦应以善意方式予以实施。第十一条 以上本合约中的条款,应相互确认而不能有34、所指责或不履行。本合约自甲乙两方签约盖章之日起生效,同时甲方发给乙方下列资料,乙方应妥善保管并遵守。(一)x x连锁机构组织章程。(二)经营决策委员办事章程及议事规程。(三)x x连锁店组织管理章程。本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甲方)连锁权授予者:x x企业公司所属连锁机构代 表 人:地 址:身份证编号:(乙方)连锁权授受者:代 表 人:住 址:身份证编号:加盟连锁店规章第十二条 基本理念本加盟店是根据协作与分工的原则,运用近代小组织的连锁店以实现加盟店的经营合理化,同时真正能做到充分满足消费者所要求的店铺为基本理念的。第十三条 目 的本规章是制定x x加盟店的组织活动,加盟店本部35、(以下称本部)的权利义务,加盟店的营运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与加盟店的权利义务等。第十四条 组织(1)为统辖本事务,在x x企业公司内设置“x x加盟店本部”,并设各种委员会,以筹谋业务的发展。(2)“x x”商号、商标的登录所有者的本部要主持制定加盟店组织的持续发展的运营方式、制度、规约,以管理统辖全体加盟店。(3)店铺所有者的加盟店,得在一事实上的商圈内,有独占(或优先的)营业的权利,但须在所定的整体经营体制(和店铺形态)下,遵从本规章负有诚实经营的义务。(4)关于加盟店的营运咨询,在本部设置营运委员会,由本部从加盟者中指名担任委员构成,并遵从另定的委员会规则。第十五条 加盟店的加入资格,规定36、如下:(一)与已加盟的会员,不得进行恶性竞争。(二)要具备一定限度以上的店铺规模。销售场所面积及售货金额的最低标准规定:面积坪以上;每月营业额万元以上。(三)不得加入与本部实质上有竞争关系的其他连锁组织。(四)加盟者本身及能代替的适任经营者,必须专心经营。(五)做本部的加盟店要诚实经营并接受本部的经营指导及完全援助体制。(六)对于本规章要全面赞同,并全面参加本部为加盟店所举办的共同活动。(七)经常要抱负经营合理化的意愿,且要自动、积极为经营合理化努力。第十六条 加盟条件。有前条资格者,要做加盟店的条件如下: (一)使用“”的统一商号、商标,在店铺安装所规定的招牌和标志。(二)加盟店应向本部缴纳37、加盟金万元,此项加盟金不予退还。(三)要接受本部所定的教育研修。 (四)与本部缔结加盟契约;并于契约书上盖章。第十七条 基本特权加盟店遵守本规章各条款时,即赋予如下的基本特权:(一)使用“”商号的商标,经营店铺。(二)使用“”商号的商标作广告宣传活动。(三)经销本部组织独自开发的商品。(四)施以内外包装的统一,并利用共同管理方式。(五)接受本部的经营技术指导,并使用本部的指导要领营业。(六)接受经进选的统一商品及物品的供给,并使用订定的订货手册。(七)参加本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的共同活动。(八)参加本部计划的教育训练。(九)接受经营计划的策定及指导。(十)接受必要的情报。第十八38、条 确保加盟店的利益为增进加盟店的业绩及确保利益,由本部提供程序化的独有销售技术。第十九条 商品计划为确保前条的利益,必要的下列事项由本部统一计划并指导实施。(一)商品构成计划。(二)商品陈列计划。(三)毛利计划。(四)销售促销计划。(五)广告宣传计划。(六)进货补给计划。(七)其他关于店铺管理计划。(八)商品供给第二十条 商品供给方法制定如下:(1)加盟店经销货品中,至少有x以上货品要向本部进货,以达进货集中化。(2)商品的供给,原则上依本部所定的定期配送系统配给。第二十一条 有关提成计划内容如下,提交“商品计划委员会”统筹研究的。(1)独自开发共同商标的商品。(2)加盟店屯积库存商品的调配39、周转。第二十二条 支付贷款每月1日至月底所进的货款,于次月5日以前汇送至本部所指定的银行,或将支票寄至本部。第二十三条 退货的处理由本部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类,原则上不予退货。但有下列的情形时,调换产品。(1)本部承认的退货期限内的特定品,但退货所需的运费及其他损失,如本部无过失。其费用由加盟店负担。(2)本部拟订销售计划指定商品的配额杰本部所承认的一定期间内不能售出时,此时也准用前项协书的规定。(3)前项退货商品货款的支仍 应依前条的所定每月份结算。第二十四条 本部营运费用的分担加盟店对于本部的营运费用应依下列方法分担:(1)会费每月x x元。(2)每月向本部进货金额的x。(十三)特定费用的负40、担。第二十五条 依前条负担固定的营运费用外,加盟店应依下列基准,逐项分担为连锁事项的费用。(1)共同广告经费实费或分担。(2)共同特卖经费实费或分担。(3)各项活动经费实费或分担。(4)调查、教育经费实费或分担。(5)店铺、广告陈列品的设计及物品的费用实费。(6)其他特别指导援助的经费实费。第二十六条 保守的机密加盟店对于本组织的计划、营运、活动等的情况及内容不得泄漏于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保守重要机密,如违反时,其所发生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负赔偿之责。(1)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2)加盟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具体内容。(3)其他本部指定的事项。第二41、十七条 禁止事项加盟店不得有下列行为:(1)从本部进货商品,提供给非加盟店。(2)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业连锁店。(3)毁损本组织的名誉。(4)将本部所送的文件、情报无正当理由提供他人。第二十八条 契约解除有下列各项事由时,本部得解除加盟契约。(1)加盟店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前条的规定时。(2)加盟店的经营亏损,继续亏损六个月以上,经“纪律委员会”判断无法改善经营状态(3)加盟店或加盟店的经营者申请破产,或受强制执行或执行保全处分或拒绝往来处分时。(4)与加盟店的经营者有关的加盟店发生经济纠纷,因而加盟店的经营会受大影响时。(5)对本部的债务履行,虽经劝告,仍不履行时。第二十九条 除 名有下列事由时42、,本部得将该加盟店除名:(1)对本规定有重大违反时。(2)明显损碍本组织的信用时。(3)妨碍正常的连锁营运时。第三十条 退 会加盟店无论何时,均可退出本连锁组织,而解除加盟契约,但至少应于三日前,以书面通告本部。第三十一条 契约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1)遵从本部指示,将店铺内外所表示的加盟店名称撤除或抹消。(2)遵从本部指示,将经售商品目标、价格表及其他本部送付的物品、文件送还。(3)本部指定的商标商品应予回收,其回收价格应服从本部的查定。(4)对本部或其他加盟会员的债务要立即偿还。(5)实施上列各项所需一切费用,由加盟店负担。(6)由于解除契约,发生具体损害时,应予赔偿。第三十二条 规章的43、修正本规章的修正,须经出席加盟店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议通过的。第三十三条 附 则关于加盟店的经营,本规章或另订的各种规则没有规定时,即依据本部进行决定。销售管理制度之一: 销售管理制度总则总则 第一条 以质量求生存,以品种求发展,确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信誉第一”“服务第一”,维护工厂声誉,重视社会经济效益,生产物美价廉的产品投放市场,满足社会需要是我厂产品的销售方针。 第二条 掌握市场信息,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沟通企业与社会,企业与用户的关系,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是我厂产品销售管理的目标。市场预测第三条 市场预测是经营决策的前提,对同类产品的生命周期状况和44、市场覆盖状况要作全面的了解分析,并掌握下列各点: 1了解同类产品国内外全年销售总量和同行业全年的生产总量,分析饱和程度。2了解同行业各类产品在全国各地区市场占有率,分析开发新产品,开拓市场的新途径。3.了解用户对产品质量的反映及技术要求,分析提高产品质量,增加品种,满足用户要求的可行性。 4了解同行业产品更新及技术质量改进的进展情况,分析产品发展的新动向,做到知己知彼,掌握信息,力求企业发展,处于领先地位。 第四条 预测国内各地区及国外市场各占的销售比率,确定年销售量的总体计划。 第五条 收集国外同行业同类产品更新及技术发展情报,国外市场供求趋势,国外用户对产品反映及信赖程度,确定对外市场开拓45、方针。广告、宣传第六条 在做广告时可利用下列各种方法:(1)营业介绍(2)网络广告(3)报纸与杂志的广告(4)产品照片(5)广告卡(6)问候卡(包括贺年卡)(7)电视、广播广告(八)户外广告。第七条 在实施前项所列广告时,应于各年度终了前,制定明年的计划来执行。但营业介绍、目录及产品照片则应随时视情况必要制作。第八条 较精密的目录寄发给大公司、批发商、代理店、较简单的目录则寄发给交易较多的客户或潜在的客户。如果有交易意愿者希望能够得到目录时,除了目录之外,应另附公司的计划介绍寄送给对方。 第九条 如利用新闻、杂志媒体者,可将广告刊登于各大报或相关业界的杂志。第十条 广告信函或问候卡要事先以标准46、文体印刷好,随时或有计划性地送寄给潜在客户或以往的客户。 经营决策 第十一条 根据工厂中长期规划和生产能力状况,通过预测市场需求情况,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由销售科提出初步的年度产品销售方案,报请厂部审查决策。 第十二条 经过厂务会议讨论,厂长审定,职代会通过,确定年度经营目标并作为编制年度生产大纲和工厂年度方针目标的依据。 签订合同 第十三条 销售科根据工厂全年生产大纲及近年来国内各地区和外贸订货情况,平衡分配计划,对外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并根据市场供求形势确定“以销定产”和“以产定销”相结合的方针,留有余地,信守合同,维护合同法规的严肃性。 第十四条 执行价格政策,如需变更定价,报批手续由财务科47、负责,决定浮动价格,经经营副厂长批准。 第十五条 销售科根据年度生产计划,销售合同,编制年度销售计划,根据市场供求形势编报季度和月度销售计划,于月前十天报计划科以便综合平稳产销衔接。第十六条 参加各类订货会议,扩大销售网,开拓新市场的原则,巩固发展用户关系。 订货整理第十七条 当接受的订货已确定,必须将客户的订单及公司内的生产委托做成四份,一份当做副本备用,其他三份各自交给工务科、常务董事、经管(财会)部。内容包括品名、数量、单价、所需日程、交货日期、交货地点、包装及运送方法等等。 第十八条 营业部已确定所有的订货时,应将接受订贷的要项记入订货单里,记录项目包括生产委托、进行、检查、交货及其他48、经过等等。 第十九条 营业部将生产委托单交给工厂部门时,应要求工厂也做好生产工程的工作准备表,并提交一份给营业部。第二十条 采购科应针对生产委托单及库存表进行检查,并与采购的厂商进行交涉,做好材料进厂的预定表,交给工务科及销售部门。 第二十一条 采购科应随时调查原料及材料的进厂情况,并依照材料分类,制作各种材料的采购、进厂的标准表后,交给工务科及销售部门参考。 交货、检查、配送第二十二条 对于已接受订单的工程,工务科应做好相关的生产日报,使工程的进行程序得以明确,并应于适当的机会,通知给发出订单的客户知道。第二十三条 当生产接近完成时,应与工务科协议,选择指定交货日前的适当时日,通知交货对象。49、如交货有迟延的危险时,也应事先通知对方,求得其谅解。第二十四条 在进行产品的检查时,应将结果做成测试成绩表等等的相关资料。第二十五条 产品的发送是依据出货传票来进行的,另外,每次发送货品时,应将其要项记入发送登记簿中。销售额的计算及收款第二十六条 在交纳预先产品时,应将交货单的副本交给会计科。会计科再将这些资料记入销售帐中。第二十七条 如已经从客户处收取订金或预付金时,应将此内容也记入销售帐中。第二十八条 财会部门于每月的二十五日,依据销售帐的资料算出每位客户的未付款项明细表(包括前月余额、本月销售额、应收帐款),送交营业经理。第二十九条 营业经理可命令各负责人员在应付款项明细表的收款栏中记入50、预付金,经过调整后,再决定营业部的收款预定额,然后呈报常务董事签核。第三十条 常务董事应先查问营业部所呈的收款预定表,如有必要征求经管经理的意见,则由营业经理说明后,裁定收款的预定计划。第三十一条 收款业务原则上是由营业部门负责,但有时也可委托经管(财会)部门的人员去进行。建立产品销售信息反馈制度第三十二条 销售科每年组织一次较全面的用户访问,并每年发函到全国各用户,征求意见,将收集的意见汇总。整理,向全厂领导及有关部门反映,由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措施,并列入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第三十三条 将用户对产品质量,技术要求等方面来信进行登记,并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进行处理。客户管理第三十四条 对于客户管理,51、则应依其分类,决定例行月份的拜访及预定次数。另外,在开拓新客户方面,应设定每月的开拓预定数,进行有计划的业务拓展活动。第三十五条 在接获定单时,要特别留意这些方面的首要、次要等工作,尽快设法交涉联系;使业务能迅速运作起来。 第三十六条 对于旧客户及新客户的订货及估价,须迅速、秘密地探听清楚,尽早做好交涉工作。同时需持之以恒的彻底做好调查与事前的准备工作。第三十七条 对于同业者的预估内容及出货实绩须经常探究、调查,借此总结自己在接受订贷方面的难易。另外,也可依此发觉自己在预估上的疏漏原因,借此修正生产技术及营业方面的缺陷; 第三十八条 营业部门应就各方面的下列情况,进行广泛的调查,使各项销售活动52、的资料完备,并将资料交给相关人员回览。如(1)经济杂志及其调查(2)经济日报的剪贴整理(3)工程新闻的记录等。第三十九条 对于旧客户及预定客户方面的资料。则应建立客户资料卡,记录下列所规定事项,并随时注意修正其内容: (1)资产、负债及损益(2)产品的种类项目、人员、设备、能力(3)销售情况、需求者的情况(4)付款实绩、信用状况(5)过去的客户与交易情况(6)电话、往来银行、代表者、负责人员(7)公司内部下单手续的过程(8)付款的手续过程(9)行业的景气状况(10)组织、薪资、人员。第四十条 经常与旧客户保持密切的联系,探寻订货情况及其公司的需求。关于以上各项,可于必要时召开研究会或联谊会、以53、促进其形成。第四十一条 在与对方进行交易磋商时,如需一起用餐,提供茶点、香烟时,应适时提供,尤其是外出餐厅的用餐预算,应取得常务董事的认可。第四十二条 交易成立时,如需提供谢礼或礼金给斡旋者或相关人员时,应事先取得常务董事的认可。第四十三条 在拓展重要工种交易时,应与相关人员相互协议对策,制定方针计划,同时需邀请相关人员检查其过程以确立对策。第四十四条 在进行估价时,应尽快调查情况并进行事前交涉,周密地研究出估价方法,以利于双方进行磋商。销售管理制度之二:售后服务管理制度 总 则 第一条 本公司为了促进其销售业绩,加强售后服务,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服务部是本公司商品售后的策划单位,其与服务中54、心及分公司间,应保持直接及密切的联系,对服务工作处理的核定依本公司权责划分办法进行处理。第三条 各单位服务收入的处理及零件订购,都依本公司会计制度中“现金收支处理程序”及“存货会计处理程序”办理。第四条 本办法上报总经理经批准公布后施行,修正时同。客户意见调查第五条 公司为加强售后服务,培养服务人员“顾客第一”的观念,特举办客户意见调查,将所得结果,作为改进服务措施的依据。第六条 对客户的建议或抱怨,服务部应特别加以重视,认真处理,以建立公司售后服务的良好信誉。第七条 服务中心及分公司应将当天客户投诉登记簿于次日寄送服务部,以此来编制和寄送客户意见调查卡。调查卡的数量,以当天的投诉的数量为原则55、,不采取抽查方式。第八条 对客户的建议或抱怨,其情节重大者,服务部应立即提交给副总经理批阅,并马上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函通知该客户;其性质一般者,服务部自行酌情进行处理,但应将处理结果,以书面或电话形式通知该客户。第九条 凡属加强服务及处理客户的建议或抱怨的有关事项,服务部应经常与服务中心及分公司保持密切的联系,随时予以催办,并协助其解决所有困难问题。第十条 服务中心及分公司对抱怨的客户,无论其情节大小,均应由服务主任亲自或专门派员前往处理,以示慎重。维护与保养作业程序第十一条 公司售后服务的作业分为下列四项:(一)合同服务(B)-凡是为客户进行产品保养或修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依本公司与客户56、所订立的商品保养合同书的规定,而向客户收取的服务费用。(二)免费服务(C)-凡是为客户进行产品保养或维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在免费保证期间内,不向客户收取服务费用。(三)有费服务(A)-凡是为客户进行产品保养或维护本公司出售的商品,而向客户收取的服务费用。(四)一般行政工作(D)-凡是与服务有关的内部一般行政工作,如工作检查、零件管理、设备工具维护、短期在职训练及其他不属前三项的工作均属于此类的一般行政工作。第十二条 有关服务作业所应用的表单规定如下:编 号表的名称 说 明表001服务凭证商品销售时设立,作为该商品售后服务的历史记录,并作为技术员的服务证明表002维修登记本接到客户叫修的电话或函57、件时记录表003客户商品领取收据凡交本公司修理的商品,凭此收据领取表004客户商品进出登记本在来回客户商品及交还时登记表005修护卡悬挂在待修的商品上,以供识别表006技术人员日报表由技术人员每日填报工作类别及耗用时数送服务主任检查表007服务主任日报表由服务主任每日汇报工作类别及耗用总时数送服务部检查第十三条 服务中心或各分公司服务小组,在接到客户的维修电话或文件时,该单位业务员应马上将客户的名称、地址、电话、商品型号等,登记在“维修登记簿”上,并在该客户资料袋内,将该商品型号的“服务凭证”拿出,送交给主任,指派员工去进行维修。第十四条 技术人员持“服务凭证”前往客户现场服务,凡可当场处理完58、妥者即请客户在服务凭证上签字,带回交给业务员,并在“维修登记簿”上注销,并将服务凭证归档。第十五条 凡是有费服务,其费用较低者,应由技术人员当场向客户收费,将款交给会计员,凭此补寄发票,否则应于当天凭“服务凭证”至会计员处开具发票,以便另行前往收费。第十六条 凡在服务现场不能处理妥善者,应由技术员将商品带回修护,除由技术员开立“客户商品领取收据”交与客户外,并要求客户在其“服务凭证”上签字后,将商品带回交给业务员,登记在“客户商品进出登记簿”上,并填具“修护卡”以进行施工修护。第十七条 每一个填妥的“修护卡”应挂在该商品上,技术员应将实际修护使用时间及配换零件详细的填在上面,商品修复经主任验收59、后在“客户商品进出登记簿”上注明还商品日期,然后将该商品同“服务凭证”,送请客户签章,同时取回技术员以前交给客户的收据,并予以作废,并将“服务凭证”归档。第十八条 上项带回修护的商品,如是有费修护,技术员应在还商品当天凭“服务凭证”,到会计员处开具发票,以便收费。第十九条 凡待修商品,不能按原定时间修妥者,技术员应上报服务主任予以协助。第二十条 技术员应在每日将所从事修护工作的类别及所耗用时间填在“技术员工作日报表”上,并送交给服务主任进行审查。第二十一条 服务主任应逐日依据技术人员日报表,将当天所属人员服务的类别及所耗时间,填“服务主任日报表”。第二十二条 分公司的服务主任日报表,应先送请经60、理批阅签章后,转送服务部。第二十三条 服务中心及分公司业务员,应根据“维修登记簿”核对“服务凭证”后,将当天未派修工作,于次日送给主任,优先派员工进行维修。第二十四条 所有服务作业,市区采用六小时,郊区采用七小时派工制,即叫修时间至抵达服务时间不得逾上班时间内六小时或七小时。第二十五条 保养合同期满前一个月,服务中心及分公司,应填写保养到期通知书寄与客户,并派专员前往争取续约。销售管理制度之三:销售组织管理制度通 则 第一条 总则本章程规定本公司营业部门(以下简称部门)的机构、权限、运作及处理等等相关事项。第二条 部门的业务范围 本部门依照总公司营业部门的指示,在独立营业计划与独立核算制度的原61、则下,负责指导管理所辖管的营业所,并负责辖管区域内的订货契约、收款及开拓新客户等相关的业务运作及业务处理。第三条 部门的所在地及称呼 部门设在全国的各主要都市,在称呼时各冠上该市名称。第四条 重要事项的决定部门的设置、改制、废止,管理区域及经理的任免,都由董事会决议后执行。第五条 规章的制定、修改与废止本规章的制定、修改与废止都由董事会决定。施行细则则由总公司营业部长决定。机 构第六条 部门的机构部门设经理,经理之下设业务及事务二科,管辖区域内设营业所。第七条 营业所的设置、废止营业所的设置、废止及店长的任免,由总公司营业经理经询董事会意见后决定。第八条 管理者 部门可依情况需要,设副经理及部62、门顾问。另外,科设科长,如情况必要可设科顾问及主任。第九条 特别回收科的设置 部门可依情况需要,设置特别回收科。第十条 营业部的组织营业所由店长、业务主任、事务主任、内勤职员、外勤职员及业务人员等成员构成,人员数目另行规定。营业所可依情况需要,设置副店长。第十一条 经理的职务范围经理所负责的职务范围如下:(一)企划、指示营业方法。 (二)经常调查、听取营业情况的发展以决定营业方针。(三)听取部内及营业所的业务报告,并随时监视业务实况。(四)裁决部内的人事。 (五)举行业务上的磋商会议。(六)排除业务上的困难。第十二条 副经理的执行职务副经理负责辅佐经理,并根据经理的指示,负责掌管职务,如经理发63、生事故,副经理代行其职。 第十三条 科长职务的代理关于科长的职务报告,也根据前条的规定进行。第十四条 业务科 业务科负责执行的业务包括下列七项一:(二)制定订货的计划并负责其运作。(二)对契约进行监督、指导。(三)加强、完备营业所的体制。(四)管理营业所的业务并负责指导。(五)负责指导、教育业务人员。(六)负责外卖人员的采用、解雇、迁升、降职及出勤管理。 (七)调查各营业所及外勤人员的业绩。 第十五条 事务科事务科执行的业务则包括下列七项:(一)处理契约事务及查审契约。(二)策定契约费用的回收计划并负责其运作。(三)实施营业收支计划与负责出纳事务。(四)负责管理内勤人员的薪资、变动及出勤。 (64、五)处理部内的用品供应等事务。(六)负责文书的收发管理。 (七)处理部内的风纪、对外交涉、车辆及总务等等。第十六条 特别回收科特别回收科应负责执行的任务如下: (一)防止贷借款延期及负责催收。 (二)制作与回收有关的法律手续及有关的报告。权 限第十七条 管理阶层的权限 经理、副经理、科长、营业店长的权限须依本节的规定行使。第十八条 对权限的质疑如对部内的权限有所质疑时,须向经理请示,经理则向总公司营业副经理请示后才能决定。第十九条 经理的更替经理在接受总公司营业部经理的指示后,统筹管理所属的业务并负责。当经理发生更替时,经理须将事务交接完毕,方可卸责。第二十条 经理的职责经理的职务责任包括下列65、四项:(一)直接监督科长及营业所店长。(二)负责企划所属业务的运作。(三)迅速、确实地处理业务。第二十一条 经理的自行决定及请示事项 经理可自行决定及必须经由请示的事项包括下列各项:(一)营业方面1.自行决定事项(1)指示科长及营业所店长处理部门的业务运作、并负责其管理;(2)决定外部销售人员的任用、异动、解雇;(3)负责支付外勤人员的薪资; (4)负责缔结团体契约与约定;(5)决定另有规定范围内的契约。2请求事项(1)外勤人员的任用、迁升、解雇及职员的特别任用;(2)营业所的设置、废除及店长的任免。(二)经营管理方面1自行决定事项(1)另有指示的费用或限度以内的支出;(2)监查部门的收支、营66、业所的业务及会计业务。2请示事项(1)指示以外的费用的支出、许可费用但超出限度额的支出;(2)公司房地产及不动产的买卖、贷借。万元以内的紧急维修契约不在此限之内;(3)设定未经公司指示的交易银行;(4)以部门名义乐捐及支出协会费用等。(三)人事方面1自行决定事项裁决所属人员五日以内的休假、出差、早退、加班、假日出勤等事项的批准否。但,科长及营业所店长的管辖外出差则须请示总公司。2请示事项(1)内勤职员的任用、解职、异动、部内的内勤与外勤的相互异动;(2)经理本人的休假及出差; (3)所属人员的赏罚除有另文规定之外,应请示总公司裁决。(四)总务方面1请示事项(1)诉讼,强制执行及与此相对等的法律67、手续;(2)提交公家机关的申报、申请书的制作及提出;(3)事务帐单、传票的企划与制作;(4)内部回文的制作、公布。第二十二条 负责监督部下的不正行为 副经理、科长及营业所科长具有负责监督部下不正当行为的责任,当所属职员因故意或大过失而致使公司蒙受损害时,副理等应负监督上的责任。第二十三条 副经理的权限副理负责辅佐经理,且在经理的权限内,副理可经由经理的指示而具有其权限。另外,理在经理发生意外事故之际,应负责代行其职务。在代理其问,副理的权限不得超越经之权,同时,业务行使后须迅速取得经理的认可或请示总公司意见。第二十四条 科长的职务科长接受经理及副经理的指示,负责指挥管理所属人员,执行所属的事务68、。第二十五条 科长的权限科长于第二十一条所规定的经理权限内,报告经理所指示的业务。第二十六条 科长的责任科长对于所属部下的不正当行为,应负起监督上的责任。如经请示上司或总公司批示实属于不正当时,则本人也应对此批示负起责任。第二十七条 营业所店长的职务 。 营业所店长受经理的指示,负责指挥、监查所属人员,并执行管辖区域内的业务。第二十八条 营业部长的责任营业部长对于所属人员的不正当行为,应负监督上的责任。但若上级认为这不属于管上的缺失,则本人可免其责。第二十九条 营业所店长的处罚权限营业所店长对于所属人员若有违反公司规章或不遵从上司指示行事时,可取得经理认并请示总公司,采取处罚或其他处理方式。第69、三十条 营业所店长的权限 关于营业所店长的权限,则根据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行使。经 营第三十一条 业务经营部门的业务经营必须按公司的规定回文呈报总公司营业部及相关部门的指示为执行依据。如有违反情况,可依情况给以处罚。第三十二条 重要事项的企划、经营、联络内部的重要企划、经营及相互之间的联络,以通过营业所店长会议来进行为原则。第三十三条 总公司的指示内部的重要计划、命令及其修正、废止,概由总公司营业部以文书方式传达。第三十四条 报告部门须令所辖管的营业所,提出下列事项的报告,并做好综合统计后,再报告给总公司营业部。(一)每日的营业成绩。(二)每日的收支。(三)每日的活动及出勤状况。第三十70、五条 管辖区域内的调整部门须迅速、确实地收集掌握管辖区域内业务的相关事项,并依下列三项适切地谋划、实施业务上的对策。(一)收集、调查与业务有关的产业、经济、财政、社会、政治、企业经营等情报与资料。(二)调查、发掘潜力客户与市场,并依照管辖区域内的事业、职业,进行行情调查与预测。(三)针对营业实绩做分析性、综合性的研究、以企划对策。为此,每月应举行一次外部销售主任的研究会。第三十六条 营业计划营业计划应以景气的预测做为资料,并依下列方式进行调查、企划。(一)迅速、确实地收集一般社会经济情势的情报与资料,借此掌握实际状况。(二)依照营业所(地区别),调查其实绩与能力。(三)利用宣传印制物、应对对话71、法及其他外交技法来开拓新客户、契约或企划回收的方法。 (四)对于实施营业计划的人员配置、实施时期、手段、对象等应先做好企划。第三十七条 勤务管理外部销售人员叫与内勤人员的勤务管理,应从各人的勤务态度及执行业务的意愿着手:(一)正确记录个人的出勤状况。(二)上、下班时间须确实。(三)彻底实行赏罚制度。(四)统计个人的业绩。 第三十八条 文书制度有关文书的制作、收付、搬运、整理及保存,须依照下列所规定的制度彻底执行。 (一)实施信差制度。(二)统一资料的分类。(三)收付时须记录清楚。(四)实施文书处理制。第三十九条 收支、营业成绩部门的收支,营业成绩应依据预算制采记帐、计算,并将每月结果公布给各营72、业所及部内各科长。以求良好的处理方式。第四十条 区域内的宣传工作。部门可向总公司请款实施区域内的广告宣传,且可于必要时具体提出自己的意见。营业所的管理第四十一条 营业所的事务与强化 部门应依据下列5项规定来完备、强化营业所的体制,并设法促进其营业、朝合理化方向进展。(一)对营业所的营业计划及经营必须加以监察、指导。(二)对于营业所及所属人员的活动效率、营业实绩须做调查分析与监督。(三)对于营业所及所属人员的出勤状况,技能熟练度须加以考察并做调整。(四)对于营业所的设备及人员的配置是否得宜应作调查并做调整。(五)如发现营业所有营业成绩停滞不前或减退的迹象,应针对其原因加以检查,并设法找出解决对策73、。第四十二条 外部销售员的指导 对于外部销售人员的勤务及技术指导、应依据下列方式加以提高、强化。(一)分发有实效的教材。(二)举行讲习、演讲。(三)举行实际的技术训练。(四)实施、指导作业方法。(五)举行实务恳谈会。部门须随时将每个人的业务实绩记录下来,借此监督其执勤状态与观察技能提高的程度。第四十三条 业务监察契约、贷款回收及整理等相关业务的监察,是否以正确、适时及诚实为目的,所以可依据下列方式来执行这些业务的监察。(一)听取各所各人的业务处理状况报告,并加以观察证实。(二)对照、查核相关资料及记录。 第四十四条 业务管理对营业所实施业绩管理的目的在于测定营业所及所属人员的实绩、效率、其规定74、如下:(一)监督各营业所的契约目标达成率及其事由。(二)对于各营业所及各营业员的货款回收率、失效、解约率等加以统计。(三)对各营业所的经费预算及实际额做逐一比较与对照。第四十五条 事务处理营业所的事务处理管理目的在于迅速、确实地处理内勤事务以提高效率,其规定如下:(一)比较各营业所的处理件数及每个人的处理效率。(二)实地调查营业所的事务处理方法。(三)调查各营业所的事故发生件数并究明其原因。 (四)调查个人的处理能力及处理状态。销售促进计划要点 第一条 本公司积极制定下列各项计划,并全力推行,来更进一步地促进本公司的销售。第二条 本计划的实施与日常的业务处理工作应同步进行。所以,不得因日常工作75、繁忙而疏忽本计划,或者只专注于本计划的推行而对忽视了日常业务。第三条 在实施本计划时,营业部门的管理阶层应对工作的执行加以设计、处理,以加强这方面的实力。新产品与新开发品的企划、开拓第四条 应加强纪念品的设计及接受订单的工作。第五条 策划推出附赠品的特卖活动,并在做法上加强设计。第六条 加强年初、年底的赠送品设计,以此促进销售。第七条 加强接受产品以外的加工订单。掌握有潜力的客户,以拓展销售 第八条 对于大客户或者是销售额不断成倍数增长的预估客户,应尽量多加掌握。第九条 集中上述的有力客户,举行恳谈会等等,说明公司的方针并恳请赐予惠顾。设法新成立成扩张代理店、特约店的规模第十条 设法新成立或扩76、张代理店、特约店的规模,以便利用各类资料或往来银行来提高本公司产品的交易额。第十一条 为达到以上目的,首先需制定代理店的交易规定。第十二条 拓展销售渠道,让产品广销各地。第十五条 代理店的制度必须先制定好一定的计划,并依据计划积极实行及修正。改良营业部的机构第十六条 将营业方面的业务机构做下列的改良,另外可从外部招揽合适的人才,加强阵容以补其不足;1业务部门:重新设立业务部门,使其负责销售的企划、事务处理及管理方面的工作,其规定如下: (1)销售的计划与管理;(2)进行市场调查; (3)企划并实施广告宣传;(4)处理外来订贷业务,负责货品出库及处理电话订货业务;(5)制作、寄送销售通信网;(677、)计算销售额及负责催收款项。2外商部门:负责交涉特殊的公家机构、公司及工厂的订货业务活动。3市内部门:负责访问市内各家客户,并负责订货的交涉及收款。4外县市部门:负责出差访问外县市的客户及订货交涉、收获等业务。以上的相关业务亦可委托外协部的有力人士去进行,即采用所谓外包制度。实施销售奖励制度 第十七条 销售奖金划分为四类:1与全店有关者;2只限于百货公司者;3有关特定商品者;4有关新开发产品者。改良工资制度第十八条 改良目前所采用的固定工资制度,一半的工资采用固定工资,剩下的一半则依工作效率,决定工资幅度。第十九条 效率给薪方式与固定给薪不同,它会每三个月依照本人的工作成绩做上下调整。重新企划78、与实施销售方法第二十条 企划各种广告,以邮寄方式发送宣传;第二十一条 设计特卖方式;第二十二条 做各种销售的设计,如举行展示会或样品会等;第三十三条 筹划、提供各零售店的各种促进销售的费用及工具。针对销售技术进行企划、指导及教育第三十四条 制作对外销售的基准,依据此基准积极指导各相关销售人员,做重复性的演练。第三十五条 对零售店及其他相关销售据点做销售技术的指导与教育。实施销售活动的管理制度第三十六条 对于销售员的活动,一切都须制定计划,并依照一定的预定计划来进行。另外,对于其活动方式也必须有计划性地加以管理、纳入制度。客户管理制度之一:客户投诉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 为求迅速处理客户投诉(客诉79、)案件,维护公司的信誉,促进质量改善与售后服务,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范围包括客诉表单编号原则,客诉的处理、追踪改善、成品退货、处理期限,核决权限及处理逾期反应等项目。第三条 适用时机凡本公司产品遇客户反应质量异常的申诉(以下简称“客诉”)时,依本施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如未造成损失时业务部或有关单位前往处理时,应填报“异常处理单”反应有关单位改善)。第四条 进行客诉处理时,必须依据客诉处理程序来进行。第五条 客诉分类客诉处理作业依客诉异常原因的不同区分为:(一)非质量异常客诉发生原因(指人为因素造成)。(二)质量异常客诉发生原因。第六条 处理部门项 目客户投诉调查及处理成品退回处理 客户投诉改善80、及追踪客户投诉反应调查责任归属判定处理期限管理检验收料改善表提出改善项目拟定改善项目确认改善项目执行 改善项目督促主 办 部 门业 务 部 门制造部(质量管理部)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品检科仓 储 单 位总经理室 生产管理组制造部总经理室 生产管理组 有关部门总经理室 生产管理组第七条 处理职责各部门客诉案件的处理职责(一)业务部门1详细检查客诉产品的订单编号、料号、数量、交运日期。2.了解客诉要求及确认客诉理由。3协助客户解决疑难或提供必要的参考资料。4迅速传达处理结果。(二)质量管理部1进行客诉案件的调查、上报以及责任人员的拟定。2发生原因及处理、改善对策的检查、执行、督促。81、3客诉质量的检验确认。(三)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1客诉案件的登记,处理时效管理及逾期反应。2客诉内容的审核、调查、上报。3.处理方式的拟定及责任归属的判定。4改善客诉方案的提出、执行成果的督促及效果确认。5协助有关部门进行客诉的调查及妥善处理。6客诉处理中提出客诉反应的意见,并上报有关部门进行追踪改善。(四)制造部门1针对客诉内容进行详细调查,并拟定处理对策及执行检查。2. 提报生产单位、机班别、生产人员,及生产日期。第八条 客诉处理表编号原则(一)客诉处理的编号原则年度()月份()流水编号()(二)编号周期以年度月份为原则。第九条 客户反应调查及处理(一)业务部人员于接到客户反应产品异常时,应82、即查明该异常(编号、料号、交运日期、数量、不良数量)、客户要求,并即填具“客户抱怨处理表”(附表2)连同异常样品签注意见后送总经理室办理。若客户要求退(换)货数量因客户尚在加工中而无法确定时应于“客户要求”栏注明:“客户加工中未确定”(二)为及时了解客户反应异常内容及处理情况,由质量管理部或有关人员于调查处理后三天内提出报告,上报总经理批示。(三)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接到业务部门的“客户抱怨处理表”后即编列客诉编号并登记于“客户抱怨案件登记追踪表”后,送质量管理部追查分析原因及判定责任归属部门后,送生产单位分析异常原因并拟定处理对策,并送经理室批示意见,另依异常状况送研发部提示意见,再送回总经理83、室查核后送回业务部门拟定处理意见,再根据总经理室的综合意见后,依核决权限再送回业务部依批示处理。(四)业务人员收到总经理室送回的“客户抱怨处理表”时,应立即向客户说明、交涉,并将处理结果填入表中,经主管核阅后送回总经理室。(五)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接到业务部填具交涉结果的“客户抱怨处理表”后,应于一日内就业务与工厂的意见加以分析作成综合意见,依据核决权限分送业务部经理、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核决。(六)判定发生单位,若属我方质量问题应另拟定处理方式,改善方法是否需列入追踪(人为疏忽免列案追踪)作明确的判定,并依“客诉损失金额核算基准”(附件1)及“客诉罚扣判定基准”拟定责任部门损失金额,个人惩处种类呈84、主管批示后,依罚扣标准办理,若涉及行政处分则依“客诉行政处理原则”办理。(七)经核签结案的“客户抱怨处理表”第一联质量管理部存,第二联制造部门存,第三联送业务部门依批示办理,第四联送会计科存,第五联总经理室存。(八)“客户抱怨处理表”会决后的结论,若客户未能接受时业务部门应再填一份新的“客户抱怨处理表”附原抱怨表一并呈报处理。(九)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每月十日前汇总上月份结案的案件于“客诉案件统计表”会同制造部、质量管理部、研发部及有关部门主管判定责任归属确认及比率并检查各客诉项目进行检查改善对策及处理结果。(十)业务部门不得超越核决权限与客户做任何处理的答复协议或承认。对“客户抱怨处理表”的批85、示事项据以书信或电话转答客户(不得将“客户抱怨处理表”影印送客户)。(十一)各部门对客诉处理决议有异议时得以“签呈”专案呈报处理。(十二)客诉内容若涉及其他公司,原物料供应商等的责任时由总经理室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处理。(十三)客诉不成立时,业务员在接到“客户抱怨处理表”时,在规定收款期收回应收帐款,如客户有异议时,再呈报上级进行处理。第十条 客诉案件处理期限(一)“客户抱怨处理表”处理期限自总经理室受理起国内十五天国外二十天内结案。(二)各单位客诉处理作业流程及处理期限单位总经理室质管部制造部研发部业务部门总经理室业务部门处理期限12国内3天 国外7天126天第十一条 客诉金额核决权限 客诉金额86、100,000元以下100,00l-150,000元150,000元以上核决权限业务部门经理副 总 经 理总 经 理第十二条 客诉责任人员处分及奖金处罚(一)客诉责任人员处分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每月十日前应审视上月份结案的客诉案件,凡经批示为行政处分,经整理后送人事单位并在“人事公布单”上公布。(二)客诉绩效奖金处罚制造部门、业务部门及服务部的的责任归属单位或个人由总经理室依客诉案件发生的项目原因决定责任归属单位,并开立“奖罚通知单”呈总经理批准后复印三份,一份自存,一份会计单位查核,一份送处罚部门处罚奖金。第十三条 成品退货帐务处理(一)业务部门于接到已结案的“客户抱怨处理表”第三联后依核决的87、处理方式处理:1折让、赔款2业务人员应依“客户抱怨处理单”开立“销货折让证明单”一式二联,呈经副)理、总(副)经理核签及送客户签章后一份存业务部,一份送会计作帐。2退货、重处理:即开立“成品退货单”注明退货原因,处理方式及退回依据后呈经(副)理批示后,除第一联自存督促外其余三联送成品仓储据以办理收料。(二)会计科依据“客户抱怨处理表”第四联中经批示核定的退货量与“成品退货单”的实退量核对无误后,即开立传票办理转帐,但若数量、金额不符时依左列方式办理。1实退量小于核定量或实退量大于核定量于一定比率(即以该客户订制时注明的“超量允收比率,若客户未注明时依本公司规定)以内时,应依“成品退货单”的实退88、数量开立“传票”办理转帐。2成品仓储收到退货,应依业务部送来的“成品退货单”核对无误后,予以签收(如实际与成品退货单所载不符时,得请示后依实际情况签收)。“成品退货单”第二联成品仓储存。第三联会计科存,第四联业务部存。3因客诉之故,而影响应收款项回收时,会计部门于计算业务人应收帐款回收率的绩效奖金时,应依据“客户抱怨处理表”所列料号之应收金额予以扣除。4业务人员收到成品仓储填回的“成品退货单”应在下列三种方式中择取得退货证明:(1)收回原开立统一发票,要求买受人在发票上盖统一发票章。(2)收回注明退货数量、单价、金额及实收数量、单价金额的原开立统一发票的影印本,且必须由买受人盖统一发票章。(389、)填写“销货退回证明单”由买受人盖统一发票章后签回,取得上述文件后与成品销货退回单一并送会计部作帐。5客诉处理结果为销货折让时,业务人员依核决结果开立“销货折让证明单”依下列三种方式取得折让证明:(1)收回注明折让单价,金额及实收单价、金额的原开立统一发票影印本,影印本上必须由买受人盖买受人盖统一发票章。(2)填写“销货折让证明单”由买受人盖统一发票章后签回。取得上述文件之后与“销货折让证明单”一并送会计科作帐。第十四条 处理时效逾期的反应总经理室于客诉案件处理过程中,对于逾期案件应开立“催办单”催促有关部门处理,对于已结案的案件,应查核各部门处理时效,对于处理时效逾期案件,得开立“治办单”送90、有关部门追查逾期原因。第十五条 实施与修订本办法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订时亦同。附表损失类别损 失 金 额 计 算 法索 赔依实际赔偿金额计算损失。折 让依实际折让金额计算损失。退 回依实际退回数量,以实际售价的25核算损失金额。重 修依重新处理的费用加搬运费来核算损失。(含损耗)客户管理制度之二:客户情报管理制度第一条 报告义务 业务员对“顾客情报报告书”的各项目应给予不断的注意,并随时向上司报告。第二条 报告的种类及方法(一)日常报告:口答。(二)紧急报告,口答或电话。(三)定期报告:依照“顾客情报报告书”。第三条 顾客的级别分类依顾客的信用状况,将其分为3个等级。(一)A等级:信用状态非91、常令人放心,属于优良级别。(二)B等级:普通的信用状态。大多数的优良顾客属于此项。(三)C等级:要注意的店:1中间批发商(比较大的店也将其列入注意团体里)。2. 尚欠帐款者(达50万元以上)A等级以外的公司。3尚欠帐款者达20万元或其大小比例与本公司的交易额比较多的店。4从业人员20人以下的小公司或个人商店。5有前科的公司。6评判不好的公司。7.新开发顾客(不问其规模如何,一年间将其列为C等级)。A等级的“业界的一流公司”及B的“大多数的优良顾客”并不由所长来做判断,而由营业主管来分级,指定以外的顾客都列为C等级。第四条 定期报告 (一)业务员对于ABC各等级的分类,依照“顾客情报报告书”向所92、长定期汇报。 (二)主管对上项报告做整理,依下列事项经由总经理向董事汇报。 A等级:6个月一次(每年9月、3月)。 B等级:3个月一次(每年1月、4月、7月、10月)。 C等级:每月一次。(三)报告书于每月底送交给营业主管,营业主管从第2天算起5日内再送交给总经理,总经理阅览后送到总公司。第五条 日常报告 以“顾客情报报告书”的各项准则实行。第六条 紧急报告顾客拒绝支付款项时,如果拒付的款项为较大面额的支票时,应该以尽可能快的方法编制报告,并进行上报。客户管理制度之三:客户名薄管理制度第一条 目的 公司对往来客户的参考资料进行整理,编制交易往来客户名簿,将交易状况记录下来。例如:往来客户的信用93、度,及其营业方针与交易的态度等。也就是说交易往来客户名簿是要将交易往来客户的现状经常性的记载出来。 第二条 交易往来客户名簿的种类 (一)交易往来客户名簿是以交易往来客户原始资料为依据来编制交易往来客户一览表的,并在总务部财务科里记载、订正。(二)交易往来客户原始资料是将交易往来客户的机构、内容、信用,与本公司的关系等详细记入,而交易往来客户一览表则将这些简单的列入记录。第三条 交易往来客户原始资料的保管和阅览各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随时向经理室借阅常备的交易往来客户资料,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各负责以外的人要阅览时,则必须经过总财务科的承认才行。经理对于资料的保管要十分留意,避免污损、破损、遗失等94、。第四条 做成记录及订正(一)无论买或卖,对于开始有交易往来的公司,各负责者要在“交易开始调查书”里,记入必要事项,并且取得单位主管的认可并上报董事长。取得董事长的承认后,依照调查书,在财务科里编制交易往来客户原簿,并在交易往来客户一览表里记入。(二)财务科应一年2次(2月、8月)定期对交易往来客户作调查,如果有变化的时候,在交易往来客户原簿及交易往来客户一览表里记人、订正。(三)财务科对于有关交易往来客户的记人事项的变化,或有其他新的事项时,应该随时记入。(四)交易往来客户如果解散或者是与本公司的交易关系解除的时候,财务科应该尽速将其从交易往来客户原簿及交易往来客户一览表中除去,并将其交易往95、来客户原始资料分别进行保管。第五条 各负责者的联络各负责者应该经常注意交易的状况,如果有变化的时候,要向财务科传达,并应该为了保持交易往来客户原始资料及交易往来客户一览表的正确性而不断努力。第六条 没有用的资料的整理及处理交易解除后的资料要进行整理,并分别放入“交易中止”或者“交易过去”的资料袋中。完全不可能恢复交易来往的名簿,取得主管经理的许可后将其处理掉。公司经营计划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 经营计划的定义1广义的经营计划广义的“经营计划”,并不限于最高经营阶层所策划、推动及执行的计划,而是指企业中大大小小、各式各样的所有计划,如总经理室、策略规划小组、各部室主管以至现场的监督人员拟订的计划。296、狭义的经营计划狭义的“经营计划”,则是着重于“经营”两个字本身的意义,因此只限定于经营阶层或经营阶层的幕僚(staff)部门,如总经理室的执行特别助理们,经营计划部门的策略规划人员等所拟订的较有系统的、关系面广的、关系到公司生存的的计划。第二条 经营计划管理的任务企业经营的任务是将资金及人力投入,以最少的成本获得最大的利润,而取得利润的目的是给予各种投入的团体以适当的成果共享及利润分配。具体来说有以下几大任务:(一)在进行预测的基础上,为企业的发展前景、发展速度和发展规模提供依据,制定企业的长远规划。(二)企业实现业绩的稳定增长。(三)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和自身的能力,签订各项经济合同,编制企业的97、各种计划,使企业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和各项工作在企业统一的计划下协调进行。(四)企业能够开发潜在的市场。(五)企业能够合理地利用企业的一切人力、物力、财力,来取得最佳的经济效果。第三条 企业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计划管理,全厂分厂部、车间、班组三级进行管理。第四条 为保证正常开展计划工作,应加强综合计划管理,提高它在企业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各级计划部门和分级管理部门也必须根据需要来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计划人 员。第五条 企业的各项计划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依据,计划一经下达,各级各部门都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来保证计划的顺利实现。第六条 企业应该经常开展统计工作,来监督检查计划执行的情98、况,来准确、及时、全面反馈计划执行情况,禁止弄虚作假。长远规划。第七条 长远规划是企业用来确定未来发展方向和奋斗目标的战略计划,通过年度计划的安排逐步实现,其主要内容包括下列几个方面:(一)企业产品的发展方向;(二)企业生产的发展规模;(三)企业技术开发水平及技术改造方向;(四) 企业技术经济指标实现情况;(五) 企业职工生活福利设施、教育培训及文化设施建设;(六)企业能源及原材料的节约。第八条 编制企业长远规划的主要依据:(一) 市场需要;(二) 经济发展的需要;(三) 企业的生产技术条件;(四) 国内外科学技术最新成就和发展趋势;第九条 企业应该由分管计划工作的厂长来主持编制长远规划。计划99、管理部进行汇总、综合平衡后,然后提出总体方案。各分级管理部门按规划要求负责搜集、整理资料并且提出详细的计划规划(草案)情况。年度经营计划第十条 年度经营计划是企业全体职工在计划年度内的行动纲领,又是安排季度、月度计划的重要依据。因此,年度经营计划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企业的今后的发展方向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第十一条 年度经营计划主要包括年度经营方针和年度经营目标两部分。第十二条 企业应该采取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综合平衡的方法来编制年度经营计划,即由分管计划的厂长负责领导,各业务分级管理部门按“管什么业务,就编什么计划”的原则,来负责编制各专业计划。第十三条 年度经营计划的计划项目包括:销售计划,生100、产计划,开发计划,设备计划,财务、会计计划,人事计划,投资计划,人才计划等。第十四条 年度经营计划编制的主要依据:(一) 企业的经营目标。(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及指导性计划;(三) 企业产品订货的情况以及进行市场预测所获得的资料;(四)企业长远发展规划;(五)企业以前的历史统计资料;第十五条 专业计划的编制,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主持,编制计划草案时要认真听取各分管厂领导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并按规定的时间报计划管理科。报送的计划必须附文字说明,经科长和编制人签章后方才有效。第十六条 年度经营计划编制完之后,在执行的过程当中,应该不断地进行监控和检查,如果发现有任何偏差的话,应该迅速进行调整。 101、指标管理第十七条 年度经营计划所规定的各项计划任务是通过一定的计划指标来表示的。计划指标就是在计划期内在生产经营活动方面应该达到的目标和水平。为全面反映企业的技术经营活动,必须适当设置各种指标,建立健全企业的指标体系,完善和促进计划管理工作。第十八条 计划指标一般应高于上期实际达到的水平,并应该经过努力才能实现的。第十九条 计划指标实行分级管理。总指标由厂部计划管理科负责汇总、平衡、上报和下达,各业务科室负责分级管理。第二十条 为层层落实计划任务,应该对计划指标进行层层分解,坚持谁管什么指标,就分解什么指标。分解指标必须和总指标保持一致,分解指标执行情况应该不断的进行反馈。第二十一条 必须在当102、年11月底正式下达下一年的工厂年度经营综合计划。计划指标的调整 第二十二条 企业计划一级上级主管机关及厂领导批准下达后,必须严格执行,各分级管理部门和执行部门不得随意修改。如的确因为某些方面的原因而必须要调整计划时, 计划指标的调整必须办理审批手续。并且调整计划指标,一律按书面批复为准,未接书面批复之前,一律按原计划考核。计划的检查和计划成果奖励 第二十三条 各级部门应该随时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一旦发现存在问题的话,必须马上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对计划进行调整,解决问题,以保证计划的顺利完成。第二十四条 各级部门应充分利用统计报表,会计报表,业务报表等资料,来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第二十五条 如果计划103、的执行情况非常良好,或者能够超前完成计划,企业应该对相关部门,相关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以此来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公司滞料和滞成品管理制度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有效推动本公司滞存材料及成品的处理,以达物尽其用、货畅其流,减少资金积压的目的,特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定义(一)滞料:凡质量(型式、规格、材质、效能)不合标准,存储过久已无使用机会,或虽有使用机会但用料极少,且存量多而有变质顾虑,或因陈腐、劣化、革新等现状已不适合被再次使用。滞存原因分类代号如下:A:销售预测偏高导致材料过剩(计划生产原料)。B:订单取消所剩余的材料(订单生产)。C;工程变更所剩余的材料。D:质量(型式、规格、材质、效能)104、不合标准。E:仓储管理不善导致陈腐、劣化、变质。F:用料预算大于实际领用(物料)。G:订购不当。H: 试验材料。I:代客加工余料。(二)滞成品:凡因受质量不合标准、储存不当而导致变质或制造完成后客户订单取消等因索影响,以致储存期间超过六个月的成品(次级品超过三个月),需专门进行处理者。滞存原因分类代号如下:1计划生产A:正常品缴库期间超过六个月未销售或未售完者。B:正常品缴库期间虽未超过六个月但有变质者。C:与正常品同规格因质量或其他特殊因素未能出库者。D:每批生产所发生的次级品储存期间超过三个月者。2订单生产 E:订单遭客户取消超过三个月未能转售或转售未完者。F:超额制造者。 G:生产所发生105、的次级品。3其他H:试制品缴库超过三个月未出库者。J:销货退回经重整列为次级品者。第三条 选择进行滞存处理的专业人员(一)设适当专业人员,长期专责处理滞存材料及成品,主管亦负责督促及督导工作。(二)为强化处理的机制,以该专业人员为中心筹办工作小组,积极研究可行的处理途径,并定期(至少每月)检查追究处理结果。 滞料处理工作职责第四条 各有关部门及专业处理人员的工作职责如下: (一)物料管理科l.编制“六个月无异动滞料明细表”。2编制“滞料库存月报表”。 (二)滞料专业处理人员1核对有无滞料可供利用。2运用工作小组的机能追查各项材料六个月无异动的原因,拟订处理方式及处理期限。3办理报废签字。 4填106、具“滞料发生及处理结果汇总表”,并送总经理签字。5滞料处理结果报告资料的编印及报告(原则上分上、下半年二次)。(三)工作小组原则上由营业、技术、工程、资材、厂务部门指定人员组成,由滞料处理专业人员为中心定期举行检查会。滞料处理作业程序第五条 滞料处理依下列的作业程序办理:(一)各公司物料管理科每月五日前,应依材料库别的原物料中最近六个月无异动(异动的依据以配料单及领用单为准),或异动数量末超过库存量百分之三十材料,列出“六个月无异动滞料表”,一式三份,送交滞料处理专业人员。(二)滞料处理专业员人接到“六个月无异动滞料表”后,应立即运用工作小组的机能,追查滞存(六个月无异动)原因及拟订处理方式与107、期限,并填妥下列各栏呈总经理批准。1“发生原因”栏:依第二条第一项所订的原因代号填入“发生原因”栏,并作具体说明。2“拟处理方式”栏:拟处理方式。以A:转用、B 2出售、C;交换、D 拆用、E 报废等代号填入“拟处理方式”栏。3处理部门栏:依统一规定的部门代号填入“处理部门”栏内。4。“具体方案说明”栏:具体的处理方案应于“具体方案说明”栏内予以说明。(三)资料科接获“六个月无异动滞料表”后应立即于材料帐卡注明为滞料及处理方式。(四)滞料处理专业人员依“六个月无异动滞料表”将处理方式属于“出售”、“交换”的部分交由采购处理。(五)工程部门接获处理专业人员送达的“滞料处理表”后,应立即积极依所拟108、订的处理期限予以处理,处理时于“处理记录”栏记录。届满期限尚未处理或未处理结案者,应即说明原因并重拟处理方式及处理期限后送处理专业人员(已处理结案部分亦同时送达),经处理专业人员签注意见并呈总经理审核后送回工程部门继续处理。(六)要以“报废”方式处理的部分,应由处理专业人员依资材管理准则的核决权限签准报废,并由物料管理部门根据核准及签呈开立材料领用单及材料缴库单缴废料仓库。(七)处理部门末将已届满处理期限的“滞料处理表”送交处理专业人员时,处理专业人员应即以“催办单”督促。(八)处理专业人员于次月十日前提报“滞料出售明细表”及“滞料发生及处理结果汇总表”呈总经理审核。滞成品处理工作职责第六条 109、各有关部门及处理专业人员的工作职责如下:(一)物料管理科1,填写“滞成品明细表”的。2滞成品的整理:依品名、规格归类,与正常品分开堆放并进行明显标示。并在“成品收发记录表”上加盖“滞存品”的样章,便于识别及处理。(二)滞成品处理专业人员1工作小组要追查滞存原因,拟订处理方式及处理期限。2督促处理情况。3办理产品的报废签字。4填制“滞成品发生及处理汇总表”。5.编印及报告滞成品处理结果报告资料。(三)滞成品处理工作小组1追查滞存发生原因。2与处理专业人员共同拟订处理方式及处理期限。3负责滞存成品质量鉴别及是否可改用(制)的鉴定。(四)营业部门:负责滞成品的销售。 (五)利用部门:处理方式拟订为“110、利用”部分,利用部门应于处理期限内予以处理。滞成品处理的作业程序第七条 滞成品的处理依下列程序办理:(一)成品科每月十五日前应根据“成品收发记录表”填写“滞成品明细表”,一式二份送滞成品处理专业人员。(二)滞成品处理专业人员接获“滞成品明细表”后,工作小组应立即追查滞存原因,拟订处理方式及处理期限,呈总经理批示后一份送成品仓库,一份给处理专业人员保存,以便今后检查。(三)处理部门于处理时应将所处理的数量,登记于:处理记录”栏内,届处理期限应即时将滞成品处理表送交处理专业人员(结案与否都送),届处理期限仍未结案者,处理部门应立即说明原因并重拟处理方式及期限,经处理专业人员签注意见并经总经理审核后111、,送回处理部门继续处理。(四)处理专业人员应依据已到处理期限的“滞成品处理表”,将结案日期或重拟处理期限登记在“滞成品明细表”内,以便督促。(五)处理专业人员于次月十日前填写“滞成品出售损益明细表”及“滞成品及处理结果汇总表”呈总经理审核签字。附 则第八条 实施及修改 本准则经总管理处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 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112、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 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113、理。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第七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1。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114、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3。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4。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6。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8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115、并监督执行。10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第八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第九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第十条 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第十一条 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第十二116、条 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第十三条 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第十四条 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第十五条 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117、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第十六条 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第十七条 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第十八条 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第十九条 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118、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第二十条 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 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第二十二条 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119、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电梯第二十三条 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 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 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二十六条 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120、。 第二十七条 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第二十八条 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第二十九条 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第三十条 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第三十一条 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121、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 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条 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教育与培训第三十四条 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第三十五条 对122、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和整改第三十六条 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第三十七条 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第三十八条 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123、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九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第四十条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第四十一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2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124、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第四十二条 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第四十三条 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125、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四十四条 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第四十五 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 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2。在紧急情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3。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126、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第四十七条 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第四十八条 职工因发生事故所127、受的伤害分为: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1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105日的失能伤害。3死亡。第四十九条 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1。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2。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3。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内128、,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5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6利用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来教育职工。第五十条 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1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2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10对事故责任129、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10计)为限。3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4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5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6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7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第五十一条 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130、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二条 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第五十三条 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1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2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3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4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5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6延误装、修131、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7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8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9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10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第五十五条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公司采购业务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 采购部门的划分1外购:由国外采购部门负责办理,其进口业务由业务部门办理。2内购:由国内采购部门负责办理。3对于重要材料的采购,必要时可由经理或总经理指派专人或132、指定部门协助办理采购作业。第二条 采购作业方式一般地说,采购部门可依材料使用及采购特性,选择下列一种最有利的方式进行采购:1集中计划采购: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须以集中计划办理采购较为有利者,采购前,先通知各请购部门依计划提出请购,采购部门定期集中办理采购。2长期报价采购:凡经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较大的材料,采购部门应事先选定厂商,议定长期供应价格,批准后通知各请购部门依需要提出请购。第三条 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采购部门应依采购地区、材料特性及市场供需,分类制定材料采购作业处理期限,通知各有关部门以便参考,如果有变更时,应立即修正。国内采购作业处理第四条 询价、比价、议价(一)经办人员应对厂商的报价资133、料进行整理并经过深入分析后,以电话等联络方式向厂商议价。(二)凡是最低采购量超过请购量的,采购经办人员在议价后,应在请购单“询价记录栏”中注明,经主管签字确认后上报。(三)采购经办人员接到“请购单(内购)”后应依请购案件的缓急,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或厂商提供的资料,需精选三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产品的比价,经分析后进行议价。(四)采购部门接到请购部门以电话联络的紧急采购情况,主管应立即指定经办人员先行询价、议价,待接到请购单后,按一般采购程序优先办理。第五条 审核及批准(一)采购经办人员询价完成后,在“请购单”上详细填写询价或议价结果,并且拟订“订购厂商“交货期限”与“报价有效期限”经主管134、审核,并根据请购的批准权限上报。(二)采购批准权限 采 购 类 别批 准 限 额采购批准权限属统购项目的原料、物料以及燃料不论金额多少经理一总经理非统购项目的原料、物料以及燃料不论金额多少经理一总经理财产支出非生产器材4000元以下4001元至100000元100000元以上采购主管经理直接批准 经理一总经理财产支出的生产器材4000元以下4001元至30000元30001元以上采购主管经理直接批准经理一总经理一般事务用品4000元以下4001元至60000元60001元以上采购主管经理直接批准经理一总经理附注:凡是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的采购项目应该以“财产支出”批准权限进行上报。第六条 订购(一135、)采购经办人员接到经批准的“请购单”后,应以“订购单”向厂商订购,并以电话或传真确定交货(到货)日期,同时要求供应商在“送货单”上注明“请购单编号”及“包装方式”。(二)若属分批交货者,采购经办人员应在“请购单”上加盖“分批交货”章以供识别。(三)采购经办人员使用暂借款采购时,应在“请购单”上加盖“暂借款采购”章,以供识别。第七条 整理付款1物料管理部门应按照已办妥收料的“请购单”连同“材料检验报告表”送采购部门,经与发票核对无误后,于第二日前由主管批准盖章后送会计部门。会计部门应在结帐前,办妥付款手续。如是分批收料者,“请购单(内购)”的会计须在收到第一批原料后送会计部门。2缺交应补足者,请136、购部门应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4超交应经主管批准后,才能依照实收数量进行整理付款,否则仅依订货数付款。国外采购作业处理第八条 询价、比价、议价1外购部门依“请购单(外购)”的需求日及急缓件加以整理,并依据供应厂商资料,并参考市场行情及过去询价记录,以电话或传真方式进行询价作业,但因特殊情况(独家制造或代理等原因)应在“请购单(外购)”注明外,原则上应向三家以上供应厂商询价、比价,并经分析后进行议价。2请购的材料规范较复杂时,外购部门应附上各厂商所报材料的重要规范并签注意见后,会请购部门确认。第九条 审核与批准1比价、议价完成后,外购部门应填制“请购单(外购)”,拟订“订购厂商”“预定装船137、日期”等,连同厂商报价资料,送请购部门依采购批准权限批准。2批准权限(1)采购金额以CIF美元,总价折合在x x x元(含)以下者由经理批准。(2)采购金额以CIF美元,总价折合超过x x x元以上者由总经理批准。3采购经批准后,如发生采购数量、金额的变更时,请购部门应依更改后的采购金额所需的批准权限重新上报;但若更改后的批准权限低于原批准权限时仍应由原批准主管批准。第十条 订购与合同1“请购单(外购)”经批准送回外购部门后,即向厂商订购并办理各项手续。2需与供应厂商签订长期合同者,外购部门应拟定长期合同书,并依采购批准权限上报后进行办理。第十一条 进口签证前(“请购单(外购)”批准后)的专案138、申请1专案进口机器设备的申请专案进口机器设备时,外购部门应准备全部文件申请“输人许可证”,申请函中并应请求“国贸局”在“输入许可证”加盖“国内尚无该产品”的戳记及批准章,以便进口单位凭此向海关申请专案进口及分期缴税。2进口管理物品时,外购部门应在申请“输人许可证”之前准备“报价单”及其他有关资料送进口单位向政府机关申请批准进口。第十二条 进口签证外购材料订购后,外购部门应立即检查“请购单(外购)”及有关申请文件,以“申请外汇处理单”(需在一星期内办妥结汇时,加填“紧急外购案件联络单”)送进口单位办理签证。进口单位应依预定日期向“国贸局”办理签证,并于“输入许可证”批准时通知外购部门。第十三条 139、进口保险1。FOB、FAS、C&F条件的进口条件,进口单位应依“请购单(外购)”单所指示的保险范围办理进口保险。2进口单位应将承保公司指定的公证行在“请购单(外购)”上标示,以便货品进口必须公证时,进口单位凭以联络该指定的公证行办理公证。第十四条 进口船务IFOB、FAS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船务经办人员)在接到“请购单(外购)”时,应视其“装运口岸”及“装船期限”并参照航运资料,原则上选定三家以上船公司或承榄商,以便进口货物可机动选择船只装运。2进口单位(船务经办人员)应将所选定的船公司或承揽商品名称,提供给进口结汇经办人员,并在“信用状开发申请书”列明,作为信用状条款,向发货人指示装船。3140、如因输出口岸偏僻或因使用部门急需,为避免到货延误,外购部门应在“请购单(外购)”上注明,避免信用状所指定船公司委托发货人代为安排装船。第十五条 进口结汇进口单位应依“请购单(外购)”标示的“间发信用状日期”办理结汇,并于信用状(L/C)开出后以“开发LC快报”通知外购部门联络供应厂商。第十六条 税务免货物税及“工业用证明”的申请(1)进口的货品可申请免货物税者,外购部门应在“输入许可证”批准后,检查必需文件,向税捐处申请,经取得批准函后向海关申请免货物税。(2)其他符合免税规定的人造树脂类材料,外购部门应在开发“信用状”后检查必需的文件,向经济部工业局申请”非供塑胶用”证明,以便在报关时据此向141、海关申请依工业用物品税率缴纳进口关税。第十七条 输入许可证、信用状的修改供应商成本公司要求修改“输入许可证”或“信用状”时,外购部门应开具“信用状、输入许可证修改申请书”经批准后,检查修改申请文件送进口事务科办理。第十八条 装船通知及提货文件的提供1外购部门接到供应商通知有关船名及装船日期时,应立即填制“装船通知单”分别通知请购部门、物科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2外购部门收到供应商的装船及提货文件时,应检查“输入许可证”及有关文件,以“装运文件处理单”先送进口单位办理提货背书。3提货背书办妥后,外购部门应检查“输入许可证”及提货等有关文件,以“装运文件处理单”办理报关提货。4管理进口物品放行证的申142、请:进口管理物品时,外购部门应在收到装运文件后,检查必需的文件送政府主管机关申请“进口旅行证”或“进口护照”,以便据此报关提货。第十九条 进口报关1关务部门收到“请购单(外购)”及报关文件时,应视买卖、保险及税率等条件填制“进口报关处理单”连同报关文件,委托报关行办理报关手续,同时开立“外购到货通知单”(含外购收料单)送材料库办理收料。2不结汇进口物品,进口单位(邮寄包裹则为总务部门)应在接到到货通知时,查明品名、数量等资料,并会同外购部门确认需要提货者再行办理报关提货。如系无价进口的材料、补运赔偿及退货换料等,报关时关务部门应开立“外购到货通知单(含外购收料单)”通知收货部门办理收料,而其他143、材料及物品则由收件部门在联络单签收后,送处理部门处理。3关税缴纳前进口单位应确实核对税则、税率后申请暂借款缴纳。4海关估税的税率如与进口单位估列者不符时,进口单位应立即通知外购部门提供有关资料,于海关核税后14天内以书面向海关提出异议,申请复查,并申请暂借款办理押款提货。押款提货的案件,进口单位应在“进口报关追踪表”记录,以便督促销案。5税捐记帐的进口案件,进口单位应依“请购单(外购)”,在报关时检查必需的文件办理记帐,并将记帐情况记入“税捐记帐额度记录表”及“税捐记帐额度控制表”。6船边提货的进口材料,进口单位应于货物抵港前办妥缴税或记帐手续,以便船只抵港时,即时办理提货。第二十条 报关进度144、控制关务部门应分报关、验关、估税、缴税、放行五阶段,以“进口报关追踪表”控制通关进度。第二十一条 公证1各公司事业部应依材料进口索赔记录及材料特性等因素,判断材料项目(如外购散装材料),通知进口单位于材料进港时,会同公证行前往公证。2外购材料在验关或到厂后发现缺少或有损害的,并合于索赔条件者,进口单位应在接到报关行或材料库通知时,联络公证行办理公证。3进口货品办理公证时,进口单位应于公证后索取公证报告分送有关部门。第二十二条 退汇1外购部门依进口材料的装运情况,判断信用证剩余金额已无装船的可能时,应在提供报关文件时提示进口单位,并在进口材料放行及“输入许可证”收回后,开立“信用证迟汇通知单”连145、同“输入许可证”送进口事务科办理退汇。2退汇金额较大,但信用状未逾有效期限者,外购部门应向供应厂商索回信用证正本,送进口单位办理退汇。第二十三条 索赔1外购部门接到收货异常报告(“材料检验报告表”或“公证报告”等)时,应立即填制索赔记录单”连同索赔资料交索赔经办部门办理。2。以船公司或保险公司为索赔对象者,由进口单位办理索赔;以供应厂商为索赔对象时,由外购部门办理索赔。3索赔案件办妥后,“索赔记录单”应依原采购批准权限上报后归档。第二十四条 退货或退换1外购材料须予退货或退换时,外购部门应适时通知进口单位依政府规定期限向海关申请;2复运出口、进口的有关事务,外购部门应负责办理,其出口进口签证、146、船务、保险报等事务则委托出口单位及进口单位配合办理。3退换的材料进口时依本节有关部门规则办理。价格及质量的复核第二十五条 价格复核与市场行情资料提供1采购部门应调查主要材料的市场与行情,并建立厂商资料,作为采购及价格审核的参考。2采购部门应就企业内各公司事业部所提供的重要材料的项目,提供市场行情资料,作为材料存量管理及批准价格的参考。第二十六条 质量复核采购单位应就企业内所使用的材料质量予以复核(如材料选用、质量检验等)。第二十七条 异常处理审查作业中,若发现异常情况,采购单位审查部门应立即填制“采购事务意见反应处理表”(或附报告资料),通知有关部门处理。附则第二十八条 本办法经总经理批准后实147、施,增设修订亦同。公司商品仓储管理制度总则 第一条 目的:为使公司成品的缴库、保管、交运、销货退回及滞存品处理等事务流程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范围有关成品仓储管理作业包括库位规划、收发货作业及仓储管理等事务,依本准则的规定办理。库位规划第三条 库位规划与配置(一)物料管理科应依成品缴出库情况、包装、方式等规划所需库位及其面积,以使库位空间有效利用。(二)库位配置原则应依下列规定: 1依销售类别、产品类别分区存放,同类产品中计划产品与订制产品应分区存放,以便管理。2将各项成品依品名、规格、批号划定库位,标明于“库位配置图”上,并随时显示库存动态。3配合仓库内设备(例如油压车、手推车、消148、防设施、通风设备、电源等)及所使用的储运工具规划运输通道。4收发频繁的成品应配置于进出便捷的库位。第四条 库位标示(一)库位编号依下列原则办理,并于适当位置作明显标示:1层次类别,依A、B、C顺序由下而上逐层编订,没有时填“O”。2仓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3库位流水编号。4通道类别,依A、B、C顺序编订。(二)计划产品应于每一库位设置标示牌,标示其品名规格及单位包装量。(三)物料管理科依库位配置情况绘制“库位标示图”悬挂于仓库明显处。第五条 库位管理(一)物料管理科收发料经办人员应掌握各库位,各产品规格的进出动态,并依先进先出原则指定收货及发货单位。(二)计划产品每种规格原则上应配置两149、个以上小库位,以备轮流交替使用,以达先进先出的要求。 第六条 成品堆放物料管理科应会同质量管理科的质量管理人员,依成品包装形态及质量要求设定成品堆放方式及堆积层数,以避免成品受挤压而影响质量。收货管理 第七条 成品缴库方式(一)缴库部门开立“进仓明细表”一式二份,连同缴库品送至物料管理科经收货人员签收后并存放于指定库位后,第一份送回缴库部门存查,第二份由收货人员持回凭以核对“成品缴库单”。 (二)缴库部门按当日的“进仓明细表”汇总开立“成品缴库单”,送物料管理科核对签认后第一份送会计部门,第二份送物料管理科据以转记“成品库存日(月)表”,第三份送回缴库部门。第八条 收货注意事项物料管理科应就缴150、库内容与成品缴库单的内容确实核对,如发现缴库原因代号、品名、规格、产品缴号数量、包装等不符时,应即时通知缴库部门更正。发货管理第九条 发货注意事项(一)物料管理科接到“订货通知单”时,经办人员应依产品规格及订货通知单编号顺序列档,内容不明确应即时反映业务部门确认。(二)因客户业务需要,收货人非订购客户或收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的,依下列规定办理:1经销商的订货、交货地点非其营业所在地,其“订货通知单”应经业务部主管核签方可办理交运。2收货人非订购客户应有订购客户出具的收货指定通知始可办理交运。(三)物料管理科接获“订制(货)通知单”才能发货,但有指定交运日期的,依其指定期交运。(四)订制品(计划151、品)在客户需要日期前缴库或“订货通知单”注明“不得提前交运”的物料管理科若因库位问题需提前交运时,应先联络业务人员转知客户同意,且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始得提前交运,若系紧急出货时,应由业务部主管通知物料管理科主管先予交运,在补办出货通知手续。(五)未经办理缴库手续的成品不得交运,若需紧急交运时需于交运同时办理缴库手续。(六)订制品交运前,物料管理科如接到业务部门的暂缓出货通知时,应立即暂缓交运,收到业务部门的出货通知后再办理交运。紧急时可由业务部门主管先以电话通知物料管理科管,但事后仍应立即补办手续。(七)“成品交运单”填立后,须于“订货通知单”上填注日期、“成品交运单”编号及数量等以了解152、交运情况,若已交毕结案则依流水号顺序整理归档。第十条 交运期限控制(一)凡遇下列情况之一者,物料管理应于一日前办妥“成品交运单”。并于一日内交运:1计划产品接获客户的“订货通知单”时的交货日期。2.内销、合作外销订制品,依客户需要的日期。(二)直接外销订制品缴库后,配合结关日期交运。第十一条 承运车辆调派与控制(一)物料管理科应于每日下午4点以前备妥第二天应交运的“成品交运单”,并通知承运公司调派车辆。 (二)物料管理科应指定人员负责承运车辆与发货人员的调派。(三)如承运车辆可能于营业时间外抵达客户交货地址者,成品交运前,物料管理科应将预定抵达时间通知业务部门转告客户准备收货。第十二条 客户自153、运(一)客户要求自运时,物料管理科应先联络业务部门确认。(二)成品装载后,承运人于“成品交运单”上签认,依第十二条规定办理。第十三条 直接外销的成品交运(一)物料管理科应于结关前将成品运抵指定的码头或货柜场以减少额外费用(如特验费、监视费等)。(二)成品交运时,物料管理科应依“外销订货通知单”开立“成品交运单”一式六联,第四、五联,交由承运商送码头或货柜场的报关行签收后,第四联免送客户,仍存于物料管理科,第五联经报关行签收后由承运人持回,据此申请费用。(三)外销发票正联送业务部门收存,存根联与开剩的发票则于下个月二日前汇总送会计部门。(四)成品需于厂内装柜时应依下列规定办理:1.物料管理科应于154、接到业务部门领柜通知后,即联络货柜入厂装运。2.装柜时应依客户要求的装柜方式作业,装毕后货柜应以封条加封。第十四条 内销及直接外销的成品交运(一)成品交运时,物料管理科应依“订制(货)通知单”开立“成品交运单”,由业务部门开立发票,客户联发票核对无误后寄交客户,存根联与开剩的发票于下月二日前汇送会计部门。(二)“订货通知单”上注明有预收款的,于开立“成品交运单”时,应于“预收款”栏内注明预收款金额及发票号码,分批交运的,其收款以最后一批交运时为原则,但“订货(制)通知单”内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三)承运车辆人厂装载成品后,发货人及承运人应于“成品交运单”上签章,第一、二联经送业务部核对后第155、一联业务部存,第二联会计核对入帐,第三、四、五联交由承运商于出货前核点无误后始得放行。经客户签收后第三联送交运客户,第四、五联交由承运商送回物料管理科,把第四联送回业务依实际需要寄交指运客户,第五联承运商持回,据以申请运费,第六联物料管理科自存。第十五条 成品交运单的更正“成品交运单因交运内容更改或填单错误需更正时,依下列规定办理:(一)“内销交运单”的更正:1尚未交运:开单人员应于原单错误处更正,并加盖更正章,如果难以更正,则将原单各联加盖“本单作废”字样,重开“成品交运单”办理交运。作废的“成品交运单”第一联留仓运科,其余各科联依序装订成册送会计核对存档,另开错误的发票则加盖“作废”章,存156、于原发票本。2已交运:开单人员应立即开立“交运更正单(内销)”第一、二、三联送业务部核对后,第一联业务部存,第二联送会计,第三联依实际需要转送交运客户,第四联寄指送客户,第五六联存于仓运科。 3如发票已送客户,因错误而需重开者,应将新开发票连同“交运更正单”第四联送业务部门转交客户,并需督促客户取回原开发票。(二)“外销成品交运单”的更正:1尚未交运:比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办理。 2已交运:经办人员应立即至交运的码头或货柜场办理“装箱单”等报关文件的更正,并立即开立“交运更正单”,其流程与发票的更正比照第一款的规定办理。 3“交运更正单”不得作为出厂凭证。 第十六条 “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157、的审核及追责 (一)审核:物料管理科收到“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有下列情况者,应即附有关单据动业务部门转客户补签: 1未盖“收货章”。2“收货章”模糊不清难以辨认,或非公司名称全衔。3其他用途章(如公文专用章)充当“收货章”。 (二)追责:物料管理科于每月10日前就上月份交运的签收回联尚未收回的,应立即追责,并依合同规定罚扣运费,同时应于月底前收集齐全,依序装订成册送会计科核对存查。 第十七条 运费审核 (一)物料管理科每月接获承运公司送回的“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运费明细表”及发票存根,应于5日内审核完毕,送回会计科整理付款。 (二)物料管理科审核运费时,应检视开单出厂及客户签收等日期,是否158、有逾期送达或违反合同规定,均依合同规定罚扣运费。 (三)若“成品交运单”签收回联有第十六条的签收异常者,除依规定办理外,其运费亦应暂缓支付。 第十八条 成品领用与发票逾月反应 (一)物料管理科收到领用部门开立的“成品领用单”经审核无误后,依其请领数量发货。(二)业务部每月初时把上月已出货末开立发票的客户,订货(制)单、品名规格、数量、交运地点及原因与对策填立于“发票逾月未开立汇总表”一式二份,一份业务部存,一份送会计科据以核对。 退货品管理第十九条 运输的联络 物料管理科接副业务部门送达的“成品退货单”血先审查有无注明依据及处理说明,若没有应将“成品退货单”退回业务部门补充,若有则依“成品退货159、单”上的客户名称及承运地址联络承运商运回。 第二十条 退货品的验收 (一)退货品运回工厂后,仓运科应会同有关人员确认退回的成品异常原因是否正确,若确属事实,应将实退数量填注于“成品退货单”上,并经点收人员、质量管理人员签章后,第一联存于会计,第二联送收货部门存,第三联由承运人携回依此申请费用,第四联送业务部向客户联回原发票或销货证明书。 (二)物料管理科收到尚无“成品退货单”的退货品时,应立即联络业务部门主管确认无误后先暂予保管,等收到“成品退货单”。后再依前款规定办理。第二十一条 退货品的处理货品的处理方式系需重处理者,物料管理科应督促处理部门领回处理。 第二十二条 退货的更正(一)若退回成160、品与“退货单”记载的退货品不符时,物料管理科应暂予保管(不入库),同时于“成品退货单”填注实收情况后,第三联由运输公司携回依此申请运费,第二联送回业务部门处理,第一联暂存仓运科依此督促。(二)业务部门查验退货品确属无误时,应依实退情况更正“退货单”送物料管理科办理销案。(三)倘退货品系属误退时,业务部门应于原开“退货单”第四联注明“退货品不符”后,送回物料管理科据以办理退回客户,将其交运作业按第十二条的规定办理,并在“成品交运单”注明“退换货不入帐”,本项退回的运费应由客户负担。储存管理第二十三条 盘点 (一)库存成品应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盘点,盘点时由会计科将盘点项目依规格类别填具“成品盘点表”161、会同物料管理科盘点,并按实际盘点数量填人数量栏内。(二)实施电脑化后,“成品盘点表”由电脑制表。 (三)会计科将“成品盘点表”的盘点数量与帐面数量核对若有差异,即填具“盘点异常报告单”,并计算其盘点盈亏数及金额,送物料管理科查明原因,再送业务部主管研判,拟具改善措施呈总经理核决。 (四)盘盈亏数量经核决后,由物料管理科开立“调整单”,第二份送会计部门,第一份会计科自存。第二十四条 帐务物料管理科收到“成品明细表”后,应立即和有关单据核对,如发现异常应立即办理更正。第二十五条 消防设备 仓库内一律严禁烟火,物料管理科应在仓库明显处悬挂“严禁烟火”标志,并依工业安全卫生管理的规定设置消防设备,由总162、务科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每日至少检查一次,如有故障或失效,应立即申请修护补充,并配合厂区消防训练,以提高应对能力。 第二十六条 库房管理应注意事项 (一)易燃品、易爆品或违禁品不得携人仓库,物料管理科应随时注意。 (二)仓库内不得吸烟,若因工程需要烧焊时,应先报批,并有专人负责后方可。(三) 未经物料管理科主管批准,有关人员不得进入仓库,搬运完毕后,亦不得在仓库逗留。(四)物料管理科对所经管的成品库存及仓运设备应负责安全使用的责任,如果破损应应立即反映给主管并立即委托修护。 (五)仓库内应经常维持清洁,并随时注意通风情况。(六)物料管理科人员于下班离开前,应巡视仓库及电源、水源是否开闭,以确保仓163、库的安全。 附 则 第二十七条 实施与修订 本管理准则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司库存量管理制度存量基准设定 第一条 预计月用量的设(修)订(一)用量稳定的材料由主管人员依据去年的平均月用量,并参照今年营业的销售目标与生产计划设定,若产销计划有重大变化(如开发或取消某一产品的生产,扩建增产计划等) 应修订月用量。(二)季节性与特殊性材料由生产管理人员于每年3、6、9、12月的25日以前,依前三个月及去年同期各月份的耗用数量,并参考市场状况,拟订下季各月份的预计销售量,再乘以各产品的单位用量,来设定预计月用量。第二条 请购点设定(一)请购点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加上安全存量。(二)采购作业期164、间的需求量采购作业期限乘以预计月用量。(三)安全存量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乘以25(差异管理率)加上装船延误天数的用量(欧、美地区15天用量,日本与东南亚地区7天用量)。第三条 采购作业期限由采购人员依采购作业的各阶段所需天数设定,其作业流程及作业天数(公司自订)经主管批准,送相关部门作为请购需求日及采购数量的参考。第四条 设定请购量(一)考虑要项:采购作业期间的长短,最小包装量及最小交通量及仓储容量。(二)设定数量:外购材料的欧美地区每次请购三个月用量,亚洲地区为二个月用量,内购材料则每次请购25天用量。第五条 存量基准批准建立生产管理人员将以上存量管理基准分别填入“存量基准设定表”(附表1)165、呈总经理批准,送物料管理科建档。请购作业第六条 请购单提出时,由物料管理单位利用电脑(人工作业)查询在途量、库存量及安全存量填入以便审核,审核无误后送采购单位办理采购。用料差异管理作业第七条 用料差异管理基准(一)上旬(110日)实际用量超出该旬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二)中旬(120日)实际用量超出该旬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三)下旬(即全月)实际用量超出全月设定量以上者(由公司自订)。第八条 用料差异反应及处理生产管理人员于每月5日前针对前月开立“用料差异反应表”,查明差异原因及拟订处理措施,判断是否要修正“预计月量”如需修订,应在反应表“拟修订月用量”栏内修订,并经总经理批准166、后,送物料管理单位以便修改存量基准。库存查询及采取措施第九条 库存查询物料管理人员接到获批准修订的月用量的“用料差异反应表”后,应立即查询“库存管理表”(附表2)查询该等材料的在途量,判断是否需要修改交货期。第十条 采取措施物控人员判断需修改交货期时,应填具“交货期变更联络单”,送请采购单位采取措施,采购单位应将处理结果于“采购单位答复”栏内填妥,送回物控人员列入管理。存量管理作业部门及其职责第十一条 物控人员为材料存量管理作业中心,负责月使用量基准设(修)订,用料差异分析及采取措施。第十二条 采购单位负责各项材料内、外购的设(修)订,采购作业期限设(修)订及采购进度管理与异常处理。 附表1 167、存量基准设定表材料编号品名规定单位采购区分去年平均月用量 设定月用量 安全存量 请购点 设定请购量 最小包装量及货柜量合计合计 天数数量天数数量 用料设定部门主管: 经办: 附表2库存管理表 材料编号品名规格单位 库别 设定月用量库存量 库存可用天数在途量请购点 应请购量 巳请购件 请购单编号原需要日订购日 预到日数量公司产品质量管理制度总 则第一条 目的为推行本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并能提前发现产品质量问题,并予以迅速处理,来确保及提高产品质量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场需要,特制定本细则。第二条范围本细则包括:1质量检验标准;2不合格品的监审;3仪器量规的管理;4制程质量管理; 5. 成品质量管理;6产168、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7产品质量确认;8.质量管理教育培训;9. 产品质量异常分析及改善。各项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设订第三条 制定质量检验标准的目的使检验人员有所依据,了解如何进行检验工作,以确保产品质量。第四条 检验标准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各项(一)适用范围(二)检验项目(三)质量基准(四)检验方法(五)抽样计划(六)取样方法(七)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八)其它应注意的事项第五条 检验标准的制定与修正1各项质量标准、检验规范若因设备更新技术改进制程改善市场需要加工条件变更等因素变化,可以予以修正。2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修订时,总经理室生产管理组应填立“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设(修)订表”,说明修订169、原因,并交有关部门会签意见,呈现总经理批示后,始可凭此执行。 第六条 检验标准内容的说明(一)适用范围:列明适用于何种进料(含加工品)或成品的检验。(二)检验项目:将实放检验时,应检验的项目,均列出。(三)质量基准:明确规定各检验项目的质量基准,作为检验时判定的依据,如无法以文字述明,则用限度样本来表示。(四)检验方法:说明在检验各检验项目时,是分别使用何种检验仪器量规或是以官感检查(例如目视)的方式来检验,如某些检验项目须委托其他机构代为检验,亦应注明。(五)取样方法:抽取样本,必须由群体批中无偏倚地随机抽取,可利用乱数来取样,但群体批各制品无法编号时,则取样时,必须从群体批任何部位平均抽取170、样本。(六)群体批经过检验后的处置:1属进料(含加工品)者,则依进料检验规定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通知仓储人员办理入库手续,不合格批,则将检验情况通知采购单位,由其依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特采)。2属成品者,则依成质量量管理作业办法有关要点办理(合格批则入库或出贷,不合格批则退回生产单位检修)。不合格品的监审办法第七条 适时处理不合格品,监审其是否能转用或必须报废,使物料能物尽其用,并节省不合格品的管理费用及储存空间。第八条 由质量管理单位负责召集工程、生产、物料等有关单位组成监审小组负责监审。第九条 实施要点(一)发现不合格品,由发生单位填具不合格品监审单(填妥不合格品的品名、规格、料号、数171、量、不良情况等)送交监审。(二)监审时需慎重考虑,并考虑多方面的因素,例如:1是否能维修或必须报废。2检修是否符合经济效益。3是否为生产的急需品。4是否能转用于另一等级产品。5是否有些部分可继续使用,有些部分可维修,有些部分必须报废。(三)监审小组将监审情况及判定填入不合格品监审单内,并经厂长核准后,即由有关单位执行。(四)监审小组应于三日内完成监审工作。仪器管理 第十条 仪器校正、维护计划1周期设订 仪器使用部门应依仪器购入时的设备资料、操作说明书等资料,填制“仪器校正、维护基准表”设定定期校正维护周期,作为仪器年度校正、维护计划的拟订及执行的依据。 2年度校正计划及维护计划 仪器使用部门应172、于每年年底依据所设订的校正、维护周期,填制“仪器校正计划实施表”、“仪器维护计划实施表”做为年度校正及维护计划实施的依据。第十一条 校正计划的实施1.为使员工确实了解正确的使用方法,以及维护保养与校正工作的实施,凡有关人员均需参加讲习,由质量管理单位负责排定科程讲授,如新进人员末参加讲习前就须使用检验仪器量规时,则由各该单位派人先行讲解。2.检验仪器量规应放置于适宜的环境(要避免阳光直接照射,适宜的温度),且使用人员应依正确的使用方法实施检验,于使用后,如其有附件者应归复原位,以及尽量将量规存放于适当盒内。3仪器校正人员应依据“年度校正计划”执行日常校正,精度校正作业,并将校正结果记录于“仪器173、校正卡”内,一式二份存于使用部门。 第十二条 仪器的维护与保养1。由使用人负责实施。2,在使用前后应保持清洁且切忌碰撞。3。维护保养周期实施定期维护保养并作记录。4检验仪器量规如发生功能失效或损坏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送请专门技术人员修复。5久不使用的电子仪器,宜定期插电开动。6一切维护保养工作以本公司现有人员实施为原则,若限于技术上或特殊方法而无法自行实施时,则委托设备完善的其他机构协助,但须要提供维护保养证明书,或相当的凭证。7特殊精密仪器,使用部门主管应指定专人操作与负责管理,非指定操作人员不得任意使用(经主管核准者例外)。 8使用部门主管应负责检核各使用者操作正确性,日常保养与维护,如有174、不当的使用与操作应予以纠正教导并列入作业检核扣罚。 9.各生产单位使用的仪器设备(如量规)由使用部门白行校正与保养,由质量管理部不定期抽检。 制程质量检验第十三条 制程质量异常的定义(一)不良率高或存在大量缺点。(二)管理图有超连串,连续上升或下降趋势及周期时。(三)进料不良,前工程不良品纳入本工程中。第十四条 制程质量检验1质检部门对各制程在制品均应依“在制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异常,迅速处理,确保在制品质量。2在制品质量检验依制程区分,由质量管理部IPQC负责检验:3质量管理工程科于制程中配合在制品的加工程序、负责加工条件的测试。(1)钻头研磨后“规范检验”并175、记录于“钻头研磨检验报告”上。(2)切片检验分PIH、一次钢、二次铜及喷锡镀铜分别依检验规范检验并记录于(QAE Microsection Report)、(AQE Solderability Tes Report)等检验报告。4各部门在制造过程中发现异常时,组长应即追查原因,并加以处理后,将异常原因、处理过程及改善对策等开立“异常处理单”呈(副)经理指示后送质量管理部,责任判定后送有关部门会签后再送总经理室复核。5质检人员于抽验中发现异常时,应反应单位主管处理并开立“异常处理单”呈经(副)理核签后送有关部门处理改善。6。各生产部门依自检查及顺次点检发生质量异常时,如属其他部门所发生者以“异常176、处理单”反应处理。 7制程问半成品移转,如发现异常时以“异常处理单”反应处理。第十五条 实施要点1.发现单位于制程中发现质量异常,立即采取临时措施并填写异常处理单通知质量管理单位。2.填写异常处理单需注意:(1)非量产者不得填写。(2)同一异常已填单在24小时内不得再填写。(3)详细填写,尤其是异常内容,以及临时措施。(4)如本单位就是责任单位,则先确认。3.质量管理单位设立管理簿登记,并判定责任单位,通知其妥善处理,质量管理单位无法判定时,则会同有关单位判定。4.责任单位确认后立即调查原因(如无法查明原因则会同有关单位研商)并拟定改善对策,经厂长核准后实施。5.质量管理单位对改善对策的实施进177、行稽核,了解现况,如仍发现异常,则再请责任单位调查,重新拟订改善对策,如已改善则向厂长报告并归档。第十六条 制程自主检查 1制程中每一位作业人员均应对所生产的制品实施自主检查,遇质量异常时应即予挑出,如系重大或特殊异常应立即报告科长或组长,并开立“异常处理单”见(表)一式四联,填列异常说明、原因分析及处理对策、送质量管理部门判定异常原因及责任发生部门后,依实际需要交有关部门会签,再送总经理室拟定责任归属及奖惩,如果有跨部门或责任不明确时送总经理批示。2现场各级主管均有督促所属确实实施自主检查的责任,随时抽验所属各制程质量,一旦发现有不良或质量异常时应立即处理外,并追究相关人员疏忽的责任,以确保178、产品质量水准,降低异常重复发生。3制程自主检查规定依“制程自主检查实施办法”实施。 成品质量管理第十七条 成品质量检验 成品检验人员应依“成品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的规定实施质量检验,以提早发现问题,迅速处理以确保成品质量。 第十八条 出货检验 每批产品出货前,品检单位应依出货检验标示的规定进行检验,并将质量与包装检验结果填报“出货检验记录表”呈主管批示后依综合判定执行。 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第十九条 原物料质量异常反应1原物料进厂检验,在各项检验项目中,只要有一项以上异常时,无论其检验结果被判定为“合格”或“不合格”,检验部门的主管均须于说明栏内加以说明,并依据“资材管理办法”的规定呈核与处理。179、2对于检验异常的原物料经核决主管核决使用时,质量管理部应依异常项目开立“异常处理单”送制造部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安排生产时通知现场注意使用,并由现场主管填报使用状况、成本影响及意见,经经理核签呈总经理批示后送采购单位与提供厂商交涉。第二十条 在制品与成品质量异常反应及处理1在制品与成品在各项质量检验的执行过程中或生产过程中有异常时,应提报“异常处理单”,并应立即向有关人员反应质量异常情况,使能迅速采取措施,处理解决,以确保质量。2制造部门在制程中发现不良品时,除应依正常程序追踪原因外,不良品当即剔除,以杜绝不良品流入下制程(以“废品报告单”提报,并经质量管理部复核才可报废)。产品质量确认第二十180、一条 质量确认时机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安排“生产进度表”或“制作规范”生产中遇有下列情况时,应将“制作规范”或经理批示送确认的“异常处理单”由质量管理部门人员取样确认并将供确认项目及内容填立于“质量确认表”,连同确认样品送营业部门转交客户确认。1客户附样的印刷线路非本公司或要求不同者。2批量生产前的质量确认。 3客户附样与制品材质不同者。4客户要求质量确认。 5生产或质量异常致产品发生规格、物性或其他差异者。 6经经理或总经理指示送确认者。 第二十二条 确认样品的生产、取样与制作 1确认样品的生产 (1)若客户要求确认底片者由研发部制作供确认。 (2)若客户要求确认印刷线路、传洋效果者,经理室181、生产管理组应以小时制作供确认。2确认样品的取样质量管理部人员应取样二份,一份存质量管理部,另一份连同“质量确认表”交由业务部客户确认 。第二十三条 质量确认书的开立作业 1质量确认书的开立质量管理部人员在取样后应即填“质量确认表”一式二份,编号连同样品呈经理核签并于“质量确认表”上加盖“质量确认专用章”转交研发部及生产管理人员,且在“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日期”后转交业务部门。2客户进厂确认的作业方式 客户进厂确认需开立“质量确认表”质量管理人员并要求客户于确认书上签认,并呈经理核签后通知生产管理人员排制,客户确认不合格拒收时,由质量管理部人员填报“异常处理单”呈经理批示,并依批示办理。 第182、二十四条 质量确认处理期限及追踪 1处理期限营业部门接获质量管理部或研发部送来确认的样品应于二日内转送客户,质量确认日数规定国内客户5日,国外客户lo日,但客户如需装配试验始可确认者,其确认日数为50日,设定日、数以出厂日为基准。2。质量确认追踪质量管理部人员对于末如期完成确认者,且已逾2天以上者时,应以便函反应营业部门,以掌握确认动态及订单生产。 3质量确认的结案质量管理部人员于接获营业部门送回经客户确认的“质量确认表”后,应即会经理室生产管理人员于“生产进度表”上注明确认完成并以安排生产,如客户认为不合格时应检查是否补(试)制。质量管理教育训练办法第二十五条 质量管理教育训练的目的是提高员183、工的质量意识、质量知识及质量管理技能,使员工充分了解质量管理作业内容及方法,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并使质量管理人员对质量管理理论与实施技巧有良好基础,以发挥质量管理的最大效果,以及协助协作厂商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第二十六条 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策划与执行,并由管理部协办。第二十七条 实施要点(一)依教育训练的内容,分为以下三类:1质量管理基本教育:参加对象为本公司所有员工。2质量管理专门教育:参加对象为质量管理人员、检查站人员、生产部及工程部的各级工程师与单位主管。3协作厂商质量管理:参加对象为协作厂商。(二)依训练的方式,分为以下二种:1厂内训练:为本公司内部自行训练,由本公司讲授或外聘讲师至厂内讲授184、。2厂外训练:选派员工参加外界举办的质量管理讲座。(三)由质量管理部先拟订“质量管理教育训练长期计划”列出各阶层人员应接受的训练,经核准后,依据长期计划,拟订“质量管理教育训练年度计划”列出各部门应受训人数,经核准后实施,并将计划送管理部转知各单位。(四)质量管理部应建立每位员工的质量管理教育训练记录卡,记录该员已受训的课程名称、时数、日期等。 质量异常分析改善第二十八条 质量异常统计分析1。质量管理部每日IPQC抽查记录统计异常料号、项目及数量汇总编制“总机班、料号不良分析日报表“送经理核示后,送制造部一份以了解每日质量异常情况,以拟改善措施。2。质量管理部每周依据每日抽检编制的“各机班、料185、号不良分析日报表”将异常项目汇总编制“抽检异常周报”送总经理室、制造部品保组并由制造科召集各机班针对主要异常项目、发生原因及措施检查。第二十九条 制程质量异常改善“异常处理单”经经理列入改善者,由经理室品保组登记交由改善执行部门依“异常处理单”所拟的改善对策确实执行,并定期提出报告,会同有关部门检查改善结果。第三十条 质量管理圈活动为提高全体员工的工作能力,增强员工与群体的合作,创造明朗愉快的工作场所,促进管理活动的水平,实现“目标经营管理”,公司内各部门来共同组成质量管理圈,以推动改善工作。附 则第三十一条 实施与修订本细则呈总经理核准后实施,增补修改亦同。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之一:人事管理制度186、总则第一条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为规范公司人事制度,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第三条 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第四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部门、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局批准后实施。第五条 下属公司、企业下属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187、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第六条 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续后方准实施。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第七条 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上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第八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第九条 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1 总经理,由董事局主席提名董事局聘任;2 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的经理,由188、总经理提请董事局聘任;3 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4 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第十条 公司内部若有空缺或有新职时,可能由内部晋升或调职,出现下列情形进行对外招聘。1 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2 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3 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须对外招募人才时。第十一条 甄选员工任用之主要原则是应聘者对该申请职位是否合适而定,并以该职位所需的实际知识及应聘者所具备的素质工作态度、工作技能及潜质和工作经验等为准则,经所属部门考核合格任用。第十二条 新聘(雇)员工,用人单位和受聘人必189、须填写 雇用员工审批表 和 员工登记表 ,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拟定工作岗位,经劳动人事部审查考核,符合聘雇条件者,先签试用合同,经培训后试用半年至一年。第十三条 新员工正式上岗前,必须先接受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公司章程及规章制度,了解公司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培训由劳动人事部和用人单位共同负责。员工试用期间,由劳动人事部会同用人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试用期间的工资,按拟定的工资下调一级发给。第十四条 员工试用期满15天前,由用人单位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经人事部审核后,报总经理审批。批准录用者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决定不录用者退回原单位。第十五条 临时工由各下属公司、190、企业在上级核准的指标内雇用。报劳动人事部备案。第十六条 公司按照 按劳取酬、多劳多得 的分配原则,根据员工的岗位、职责、蘑力、贡献、表现、工作年限、文化高低等情况综合考虑决定其工资。第十七条 员工的工资,由决定聘用者依照前条规定确定,由劳动人事部行文通知财务部门发放。第十八条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退休、待业等保险。员工享有相应的保险待遇。第十九条 公司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员工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第二十条 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下属公司、企业根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第二十一条 员工享有公费医疗待遇。员工本人的医药费按规定凭县级以上医院报销凭证核准报销。第二十二条 员工按国家法定191、节假日休假。因工作生产需要不能休假的,节日按日工资200、假日按日工资100计,增发给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第二十三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待遇。具体如下:1 员工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后,开始享受探亲待遇;2 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一年可探望配偶1次3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3 与父母都不住一起,又不能利用工休假日团聚的,未婚员工探望父母一年一次20天,已婚员工一年一次20天,另按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4 员工探亲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往返路费,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5 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程,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192、,由本人自理,超出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6 员工请假探亲必须由所在单位统筹安排,经人事部核准;未经核准的按旷工处理。7 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住宿费、行李托运费以及参观游览等费用,均由员工自理,不得报销。第二十四条 婚假:法定婚假3天,晚婚(男25周岁1女23周岁)假13天,异地结婚可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照发。第二十五条 产育假;第二十六条 节育手术假;第二十七条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丧假3天;异地奔丧的适当另给路程假。假期内工资和津贴照发。第二十八条 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年休假的,由劳动人事部会同各单位统筹安排员工休假。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休假的,增发100日工资。第193、二十九条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第三十条 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劳动人事部提出辞职报告,到劳动人事部门办理辞职手续。第三十一条 员工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第三十二条 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须提前1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用人单位签署意见,经原批准聘(雇)用的领导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给予办理辞职手续。第三十三条 国家干部、职工要求调离本公司,必须经劳动人事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批后,才能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第三十四条 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194、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第三十五条 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第三十六条 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填报 辞退员工审批表 ,提出辞退理由,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对符合聘用合同规定的辞退条件的,报原批准聘用的领导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到劳动人事部办理辞退手续。未经劳动人事部核实和领导批准的,不得辞退。被辞退的员工如未经人事、劳动部门批准调入的干部、职工,由劳动人事部负责联系有关的人事、劳动部门另行分配工作。第三十七条 辞退员工,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第三十八条 聘(雇195、)用期满,合同即告终止。员工或公司不续签聘(雇)用合同的,到劳动人事部办理终止合同手续。第三十九条 员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后果严重或者违法犯罪的,公司有权予以开除。第四十条 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终止聘(雇)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须交还公司的一切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劳动人事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第四十一条 公司对被辞退及未获公司续聘用的员工,按其在公司的工龄计算每年发给其一个月工资。不满一年的按1年计。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之二:人事管理规章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进行人事管理,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第二条 本196、公司从业人员职称规定如下:高级主管董事长、总经理、执行副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主管一经(副)理、科(副)长。部门职员一业务员。第三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个等级。第四条 每职位均设置一“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职位等级。第五条 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要,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表”,经总经理核定后转送董事会核定。任 用 第六条 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以所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其任用条件以“职位说明书”为依据,以便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合。第七条 各级人员的派任,均应依其专业经验予以派任。第八条 各级人员任免程序如下:()总经理、副总经197、理由董事会任免。(二)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任免。(三)副经理由总经理任免后,报请董事会批准。(四)科长一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董事会批准。(五)副科长由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第九条 新进人员经试用考核合格后始予正式任用。第十条 新进人员应先办理安全调查,并按其学历任用。第十一条 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期间及工作条件以合同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予以任用:(一)剥夺公权,尚未恢复者;(二)曾犯刑事案件,经判刑确定者;(三)通缉有案,尚未撤销考;(四)吸食鸦片或其他毒品者;(五)原在其他公私机构服务,未办清离职手续者;198、(六)经其他公私机构开除者;(七)身体有缺陷,或健康情况欠佳,难以胜任工作者;(八)末满十五周岁者;(九)主管人员,不合于公司法第三十条规定者。第十三条 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四十天,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或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事情者,可随时停用。第十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到后,试用开始前。应办妥下列手续:(一)填妥本公司新进职员履历表。(二)缴验学历证件及身份证。(三)缴验户籍册。(四)缴验医院最近一个月体格检查表。(五)缴验前任职机构离职证明书。(六)缴验遵守本公司人事等规章规定的志愿书及保证书(保证服务期间行为、安全及保管财物等连带赔偿责任)。(七)填199、缴劳工保险加保表二份。(八)最近半身正面免冠照片三张。服 务第十五条 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职位说明书说明外,如为该说明书没有提及而经上级主管指派交办的,应尽力完成,不得拒绝接受。第十六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均应遵守下列规定:(一)准时上下班,对承办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实行。(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机密。(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200、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同仁及顾客的合作。(十)严守规则,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借款项。第十七条 本公司从业入员因过失或故意导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任。第十八条 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四十二小时,星期天及纪念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七天给予一天的休息,视为例假。第十九条 管理部门的每日上、下班时间,可依季节的变化事先制定,公告实行。业务部门的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用昼夜轮班制,所有班次,必须一星期调整一次。第二十条 上、下斑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201、打,如有代签或代打情况发生,双方均以旷工论处。第二十一条 员工出勤管理办法另定。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七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可依照政府有关规定延长工作时间至十小时。所延长时效为加班。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其延长的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四十六小时。其加班费依照公司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三条 每日下班后及例假日,可派人员值日值宿,其办法另定。第二十四条 从业人员请假,应照下列规定办理:(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三十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逾期仍未痊愈的天数,即予停薪留职,但以202、一年为限。(二)事假因私事待办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十四天,可以特别休假抵充。(三)婚假本人结婚,可请婚假八天。 (四)丧假祖父母、父母或配偶丧亡者,可请丧假八天;外祖父母或配偶之承重祖父母、父母或子女丧亡者,可请丧假六天。(五)娩假女性从业人员分娩,可请分娩假八星期(假期中之星期例假均并入计算)。怀孕三个月至七个月而流产者,给假四星期,七个月以上流产者,给假六星期,未满三个月流产者,给假一星期。(六)公假因参加政府举办的资格考试(不以就业为前提者)或集会,及参加选举者,可请公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七)公伤假因公受伤可请公伤假,假期依实际需要情况决定。第二十五条 请假逾期,除203、病假依照前条第一款规定办理外,其余均以旷工论处。但因患重病非短期内所能治愈,经医师证明属实者,可视其病况与在公司资历及服务成绩,报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病假,最多三个月。事假逾期系因特别或意外事故经提出有力证件者可请总经理特准延长其事假,最多十五天,逾期再按前条规定办理。第二十六条 请假期内的薪水。依下列规定支给。(一)请假末逾规定天数或经延长病事假合,其请假期间内薪水照发。(二)请公假者薪水照发。(三)公伤假工资依照劳动保险条例由保险机关支付、并由公司补足其原有收入的差额。第二十七条 员工请假,均应填写请假单上交,病假在七日以上者,应附医师的证明,公伤假应附劳保医院或特约医院的证明,副经理以上人204、员请假,以及申请特准延长病事假者,应呈请总经理批准,其余人员均由直属经理批准,必要时可授权下级主管批准。凡未经请假或请假不准而未到者,以旷工论处。第二十八条 旷工一天扣发当日薪水,不足一天照每天七小时比例以小时为单位扣发。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四条一、二款规定可请病、事假的日数,系自每一从业人员报到之日起届满一年计算。全年均末请病、事假者,每年给予一个月的不请假奖金,每请假一天,即扣发该项奖金一天,请病事假逾三十天者,不发该项奖金。第三十条 本公司人员服务满一年者,得依下列规定,给予特别休假:(一)工作满一年以上未满三年者,每年七日。 (二)工作满三年以上未满五年者,每年十日。(三)工作满五年以上205、未满十年者,每年十四日。(四)工作满十年以上者,每满一年加给一日,但休假总日数得超过三十日。第三十一条 特别休假,应在步步为营妨碍工作的范围内,由各部门就业务情况排定每人轮流休假日期后施行。如因工作需要,得随时令其销假工作,等工作完毕公务较闲时,补足其应休假期。但如确因工作需要,至年终仍无法休假者,可按未休日数。计发其与薪水相同的奖金。考 核第三十二条 各级主管人员对其直属的员工,负有平时工作成绩考核的责任。每三个月一次,应将各项人员的工作情况,逐一详列于考核表中。详细评核其工作绩效,并将结果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凡列优等及劣等者,均应详述理由,呈上一级主管核阅及密存。作为年度考核、升迁206、及培训等的参考依据。第三十三条 年度工作考核,应分别于各员工到职届满年的月份办理。由人事部门每月将当月份到职满一年的人员考核名册,分别列送其直属主管,依据平时工作考核成绩及勤惰情况予以评核。评核等级,分为优、甲、乙、丙、劣五等,优等或劣等的考核,均应详细列述具体事实及理由。其在考核年度中曾受记过以上处分或请假超过规定期限或旷工累计达三天以上者,不得考列甲等以上。第三十四条 凡考核列优等者,经总经理核准予以二级以上的晋级或升级,列甲等者晋升二级,列乙等者晋升一级,列丙等者留任原级劣等者免职,均以各员工任职期满一年考核核定后的次月起执行。但在考核年度内曾经核准升职或升级者,该年度考核不再晋级。第三207、十五条 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考核由董事长评核。科长以上人员及优等的考核。由直屑主管层转总经理核定,其他人员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奖 惩第三十六条 员工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奖金及升迁或晋级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嘉奖:1品德良好,足为同仁表率,有具体事迹的。2其他有利于本公司或公众利益之行为,且有事证者。(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功或记大功:1细心维护公司财物及设备,致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2担任临时重要任务,能如期完成,并达成预期目标者。3及时制止了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的发生者。(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发给奖金:1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有重大改善,因而提高质208、量或降低成本者。2对公司设备维护得宜,或抢修工作提早完成,因而增加效益者。3对业务、维护或管理方法作重大改革的建议或发明,经采纳施行而成效显著者。4对采购销售、会计处理、财物调度、人力运用等方法有重大改善,因而降低成本或增加收入可明确计算其价值者。5对天灾、人祸或有害于公司利益的事件,能奋勇救护,或预先防止,使公司免受损失有事实为证者。以上奖金数额,各视实际贡献的价值决定。(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升迁或晋级:1一年内曾记功二次以上者。2对本身主管业务表现出卓越的才能,品德优良,服务成绩特优,且有具体事迹为证者。3。工作上有特殊功绩,使公司增加收益或减少损失者。以上晋级可视实际情况晋升一至二209、级。但其薪级已达本等最高级者,可改发相当级数薪水的全年份奖金。第三十七条 员工的惩诫,分为警告、记过、降级及免职四种,其处理范围如下:(一)有下列情况之一且有具体事证者,应予警告:1携带不必要物品入厂者。2未经准许擅带外人入厂参观者。 3擅用他人的工具及设备者。4拒绝警卫检查其携带的物品者。5涂写墙壁、机械用具有碍观看者。6携带眷属小孩在工作场所有碍秩序者。(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应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1,未经准假,而擅离工作岗位者。2无正当理由,延误公事致公司发生损失者。3对上级主管的命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婉转说明,或虽经陈述,未被采纳,而擅自违抗指挥者。4行为不检,有损公司声誉者210、。5指挥不当或监督不周,导致部下发生重大错误,使公司发生损失者。6在工作场所喧哗口角者。7。故意涂改、丢失记时卡者。8。对同事有胁迫、悯吓及欺骗行为者。9在工作时间磕睡者。 10在公司易燃场所吸烟者。(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降级:1在公司或工厂内酗酒滋事,妨害秩序者。2向外泄漏公司业务机密者。3在工作时间内偷獭睡觉者。4对上级主管不满,不通过正当渠道陈述己见,或提供建议,而任意谩骂者。5对本身职务不能胜任者。6一年内记过二次者。以上降级,应视各款实际情况降一至二级,无等级可降者,应予降等改任。(四)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应予免职:1无故继续旷工至三日以上,或一月内无故旷工累计达六日以上时。2未211、经许可,擅自在外兼职,或参加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事业者。3胁迫上级主管,或蓄意违抗合理指挥,或打骂侮辱主管行为情节重大者。4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谣撞骗者。5。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者。6。末按照规定或指示,擅自改变工作方法,致使发生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者。7。故意损坏公司财物者。8有偷窃行为,经查明属实者。9在公司内赌博,或有伤风化的行为的。10。携带武器、凶器或违禁品,前来公司者。 11。在公司内打人或互相打骂者。12散播有损本公司的谣言,而妨害工作秩序者。13因故意或过失的行为,而引起灾害者。4有煽动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15触犯刑律,经判有期徒刑确定者。16一年内记过三次者。第三十八条 员工212、的奖惩事项,由各部门主管列举事实,逐级核定,除嘉奖、记功、警告、记过由各部门经理核定外,其余均须呈请总经理核定。 第三十九条 其他未经列举而应予奖励或惩诫事项,可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奖惩。第四十条 员工奖惩可累计,以嘉奖三次作为记功一次,记功三次作为记大功一次,警告三次作为记过一次,记过三次作为记大过一次,同一年度功过可以互相抵销,以嘉奖抵警告,记功抵记过,记大功抵记大过。离 职第四十一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停职:(一)有违犯本公司规章的嫌疑,情节重大,但尚在调查之中,未作决定者。(二)违犯刑事案件,经司法机关起诉,判刑但宋确定者。第四十二条 前条第(一)、(二)款如经查明,无过失或判决213、无罪者,可申请复职,如准予复职,除因非本身过失而致停职者外,不得要求补发其停职期间之薪水。第四十三条 在停职期间,薪水停发,并应即办理移交。第四十四条 本公司因业务紧绍,或因不可抗力停工在一个月以上者,可随时裁减人员,但解雇人员时,应在事前预告,其预告期间规定如下,(一)在公司服务一年以下三个月以上者,于十日前预先通告。(二)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下。一年以上者,于二十日前预先通告。(三)在公司服务三年以上者,于三十日前预先通告。员工对于其所承受之工作不能胜任时,本公司亦可随时解雇,并照上项规定日期预先通告。策四十五条 员工在接到前项预告后,如另谋工作可以于工作时间请假外出,但每星期不得超过两日的工214、作时间,其请假日的薪水照发。第四十六条 依照第四十五条规定,解雇人员时,除预告期间发给工资外,井依下列规定,加发资遣费(但如系公司发生破产情况,依破产法办理,不在此限):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一年者,发给一个月薪水。以上所称薪水,系以员工最后服务月份的薪水为准。第四十七条 员工辞职,应于七天前以书面形式递交给公司的主管人员批准,事后汇报总经理批准。其为副经理以上人员者,应转总经理批准。批准辞职后,应即办妥移交,并可依其申请,发给离职证明书,但不发给任何补助或津贴。如离职未经核准,或移交不清,即擅自离职者,以免职处理。第四十八条 职员不论依照上列任何条款暂时或永久离开本公司者,均应办妥移交,如因移交215、不清,致本公司发生损害者,均应依法追究其赔偿。退 休第四十九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退休,经核准后生效:(一)服务满十五年,男性年满五十五岁,女性年满四十五岁者。(二)服务满二十五年者。策五十条 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命令退休:(一)服务满五年,男性年满六十岁,女性年满五十岁者。(二)服务满三十年者。(三)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不能胜任职务,经劳保指定医院证明属实者。第五十一条 本规则第五十条第二款应予命令退休的员工身心强健仍能胜任其职者,经童事会核定;可延长其服务期间。第五十二条 退休金的给予,以退休人员在职员后六个月的平均薪津(包括本薪及职务加给)为基数;于核准退休时依下表规定一次发216、给,但自请辞职、停职、免职者均不发给。第五十三条 申请退休由申请人填具申请退休表,命令退休由其服务单位填具命令退休表,连同户籍及其他证明文件报核。其服务年资按到职之日起至服务最后之日计算,未满半年者以半年计,满半年者以一年计。年龄以户籍记载为准。第五十四条 奉准退休的员工如因本公司或关系企业工作需要,可以作为约聘或定期契约人员聘用,但不得再任正式人员。保 险第五十八条 本公司员工,应一律参加劳动保险。第五十九条 参加劳动保险,应于新进公司同时,亲自填写保险表一式二份,交人事部代办参保手续。应纳保费,由公司补助百分之八十,自行负担百分之二十。自行负担部分,由发薪部门,按月在应领的薪水内代为扣缴。217、第六十条 参加劳动保险后,其应享的各项权利,及应得的各种给付,应由本公司人事部门代向保险公司洽办。保险人除依法应享的给付外,不得再向本公司要求额外的赔偿或补助。出 差第六十一条 员工因公奉派国内出差,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及特别费。其中除交通费可按现行费率报支,膳杂费可按日计支外,其余各项费用,均应检据报销。如无法取得支出的原始凭证单据者,应申述理由,呈奉经理核准后,才能报支。第六十二条 出差天数,应由指派主管于事前核定,如出差公务提前完毕,应立即返回,不得借故滞留。如因公确实无法于核定天数前返回者,应列具事实理由,呈由原指派主管核准后,方得支给旅费。如出差地区可当天往返者,非218、特殊理由不得留宿。第六十三条 出差前,可酌情预借旅费。第六十四条 出差国外,应依规定标准报支交通费、旅馆费、膳杂费、特别费及手续费。其中除膳杂费按实际出差日数核支外,其余均须检据核实报支。第六十五条 出差印尼、南洋各地者,照国外出差标准八折支给。第六十六条 出差同一地点半月以上者,旅馆费及膳杂费八折支给,二个月以上者,以七折支给。第六十七条 国外出差应按照最近路线直赴出差地点,非经许可,不得绕道或延滞非公差地区。第六十八条 出差国外,可酌借必要旅费,办理结汇。回国后应即报销旅费,多缴少补。第六十九条 出差国外期间,不得有危害国家民族或本公司的行为言论,并遵守出差国当地的法律及习惯,如因违反而惹219、事生非造成事故的,均由出差者本人负责,与公司无关。返国后,应于一个月内提出考察或工作报告。考察报告之内容应力求充实,并对公司业务应提出具体改进意见。如未依期提出报告者,旅费暂缓核销。福利及建议制度第七十条 本公司依法提拔福利金,设立职工福利委员会,办理福利事宜。职工福利委员会的组织办法另定,并依规定向主管机关呈报。第七十一条 本公可员工,可享受本公司一切的福利设施。第七十二条 本公司为协助同仁解决困难,并期沟通上下意见起见,特设立“员工建议制度”。第七十三条 本公司行政部门,均设置意见箱,由高级主管亲自定期启阅。员工对于工作上的困难,无法由直属主管或同一部门同仁协助解决,必须由上级主管或其他部220、门人员协助者;或对公司某项措施未能满意提出申诉者;或发现有人营私舞弊等不法事情而有证据拟予检举者;或根据平时服务经验、学识及研究心得,对公司经营、管理等提供建设性的建议者,均可以书面列具理由、事实、内容等投入意见箱内;亦可公开呈报上级主管转呈总经理或有关部门主管核阅。如因文字表达困难,或其他原因,不便以书面说明,而须以口头报告者,可先以简略报告述明理由,投入意见箱内,等高级主管人员拆阅后,再定期约见。第七十四条 提供意见人必须签其真名,填明服务部门,否则不予受理。如属检举性质案件,检举人应负法律责任,如查明系私怨捏造事实,恶意中伤诬告者,除被害人可依法诉告外,本公司将再依第三十七条有关的规定对221、检举人予以惩处。第七十五条 本公司对提供的意见,经采纳施行后,可视其对本公司的贡献价值分别给予奖励。如果是检举案件,经查明属实者,除对检举人酌情给予奖励外,并为其永保机密。附 则第七十六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通过后施行,修正时亦同。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之三:事务处理制度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细则依照本公司组织规程制定。 第二条 本公司一般业务行政管理,依照本细则规定办理。分层负责第三条 为提高工作效率,实施分层负责办法,特划分各级主管的职责,来处理各项业务。第四条 总经理职责: 依据有关规定,经董事会的决议,董事长的命令,指挥督率所属单位人员,管理本公司全盘业务。第五条 秘书室总经理特别助理职责:(一222、)拟议可行性方案。(二)本公司重大兴革事项建议。(三)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重要业务或特定业务。第六条 秘书室总经理执行秘书职责:(一)协助总经理处理公司公文行政作业事项。(二)文稿的撰拟、缮校、翻译与档卷保管事项。(三)公司会报议程编排及法律事务联络。(四)协助总经理追踪、查催各单位应办事项。第七条 秘书室专案工作人员职责(简称专员):(一)执行总经理交办专案的研究、企划、分析、调整。 (二)必要时可应各单位主管申请或总经理指派,对各单位主管提供建议或技术支援。第八条 室、部、组(科)第一级主管职责:(一)承总经理之命或副总经理指示,负责处理职责有关各项业务。(二)业务范围内各项规定及其工作方案223、的拟议。(三)业务范围内工作进度、业务绩效及其利弊兴革的报告与建议。(四)对所属人员(含配属)的工作绩效与生活行为考评。(五)审核有关作业文件,视其性质内容,决定初步处理方式,并对所属人员提示要求。(六)业务范围内紧急事件权宜处理或立即转呈核示等。(七)业务内涉及其他单位的协调联系。(八)向总经理提供政策性建议。(九)代行文稿或以室、部、科等一级单位名义行文范围:1处理要点已经签奉核准,按照规定程序具备手续,其业务内不涉及其他单位职责。2研究计划方案,撰述工作报告所需资料的搜集或其意见的征询。3查催该业务有关文书报表。4其他规章所示授权该室、部、组(科)自行处理的文件。第九条 各单位二级主管或224、专案工作人员职责:(一)依据作业程序所示要求暨上级主管指示,处理该单位经常业务。(二)工作范围内作业程序的研拟。(三)妥善分配所属及配属人员工作,并确实督导达成工作要求,考核其工作成果。(四)择拟签稿,并就所属人员签拟作业内容、引用规章体例、措辞等,审阅其是否详实周妥。(五)业务内有关各项应用资料搜集、汇总、分析。(六)业务内定期作业报告统计资料编制。(七)业务范围内重要工作动态核签。(八)主管业务的检查改进与研究发展。业务分工第十条 为明确划分各单位业务权责,兹分别条列如下。第十一条 秘书室掌理下列事项:(一)公文处理程序的拟订与实施事项。(二)公文的收发、登记、编号及分送事项。(三)文稿的225、撰拟、缮校、翻译、封发与档卷保管事项。(四)公文查催与追踪事项。(五)公司会报议程的编排及记录印发保管事项。(六)各项通知撰拟协调事项。(七)董事会有关文书处理,会议程序编排,记录印发保管事项。(八)综合性计划、报告撰拟事项。(九)法律事务联络处理。(十)公司重要合同保管与联系及条文增删修改的建议事项。(十一)公司大事纪要汇总记载。(十二)专案研究、调查、计划的建议处理事项。(十三)秘书业务及一般性公共关系。(十四)图书、文物的搜集、整理、保管。(十五)与顾问联系协调事项。(十六)总经理临时交办事项的协调处理。第十二条 财务室负责下列事项:(一)财务管理与会计制度的研究、设计。(二)年度预算的226、拟订、执行。(三)财务计划的拟订、执行及控制。(四)年度预算的汇编、控制及执行分析。(五)会计凭证的编制、审核及保管。(六)会计帐册的登记、处理与保管。(七)税务会计事项的处理。(八)成本的计算及分析。(九)结算及决算报告的编制。(十)帐目及存货的盘查。(十一)应收帐款的整理及催收事项。第十三条 本公司管理部分设行政科、电脑科负责下列事项:(一)资产管理事项。(二)电脑化内部档案系统作业事项。(三)人事、庶务的企划及管理事项。(四)每天财务收支管理事项。(五)本公司行政事务注意事项。第十四条 本公司于市设立营业所,为市场经营单位,设置经理一名,负责单位工作的推行,必要时可设置副经理给予协助。第227、十五条 营业所分设营业科、开发科和业务科,分别管理:(一)开发客户的计划及其实施。(二)客户订单的接洽、估价及其联络事项。(三)客户订单作业、设计完稿的处理联络事项。(四)客户订单印刷及运送处理事项。(五)客户货款收缴及催收事项。(六)客户问的联络及维持长期关系所必须注意的处理事宜。(七)同业行情收集、研究并反馈给公司。(八)达成业务目标是一切努力的最终目标。第十六条 本公司在工业区设立生产事业单位,设置厂长一名,负责印刷工务进行,必要时可设副厂长协助。第十七条 厂务部分设总务科、制版科、印刷科、厂务科。(一)总务科(分设储运组、安全组)1关于原料完成品的保管及运输事项。2关于厂区人员、物品等228、出入管理事项。3关于厂内安全卫生事项的维护。4关于员工伙食的供应事项。(二)制版科(分设打字组、划稿组、制版组)1根据印刷订单制作印刷打字、美工完稿。2根据完稿制成分色版。(三)印刷科(分设合版组、主机组、追印组、装订组、包装组)1印刷设备的维护及清洗。 2。印刷工作的进行。3印刷成品的装订及包装工作。(四)厂务科1厂区人事管理事项。2厂区原料的采购事项。 3生产计划的协调及管理工作。4成品质量监督的管理事项。服务守则第十八条 各级工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一)遵守员工服务准则。(二)各级工作人员对该部门的作业规定、专业知识应力求充分了解,并须经常研习。(三)各级工作人员均应遵照本公司各种规定与229、要求,根据上级指定分配的工作与职责,接受上级指导,达成任务,同时尊重同事的职责,本着分工合作精神,互为联系,力求配合。(四)各级工作人员处理公司业务,选拟文稿应注意下列要点:1处理具体事务必须全面了解情况。2提供建议、意见必须确实可行。3各项要求必须贯彻始终。4人力、财力必须合理运用。5观察评判必须公正客观。6称谓、数字必须准确无误。 7确保业务机密。 8不得积压公务。 9善尽职责,防止一切可能发生的危险及损害。 10对每一问题多加思考,拙力贡献智能。 11维护公司权责与荣誉。 (五)各级工作人员对于该部门业务研究处理,应有自己的处理方法,非有特殊事故,或规定欠明,不能自行决定外,不得事事呈请230、上级核示,希望推矮责任。 (六)各级工作人员差假外出,必须觅妥代理人或由该部门主管指定代理人,代理期间的职权行使,应由代理人负责。 (七)各级工作人员,均应按照规定工作时间到达工作场所,公务暇时自行研习业务有关书刊,不得有影响公众观瞻及妨碍他人工作的不当行为。(八)服务成绩优异者或违反以上守则规定者,应由主管部门查证事实,分别视其情节轻重,依据人事规定,给予奖励或惩处。综合核实第十九条 各单位负责的各项业务,均应斟酌必要,就其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方法、作业流程等分别制定管理规章、业务范围、工作程序等呈准施行,作为该单位处理业务的准则。第二十条 各级工作人员,应就该部门主管交付的任务,按照有231、关规定,具述职责内容(工作说明书)送请人事部门详鉴查核。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为谋业务行政的改革、改进及经营事业的发展,可视个别事实需要,临时指定人员设置小组或委员会,待相关工作结束,即行解散。第二十二条 本公司为检查研议经常业务,得定期或不定期召集主管及有关人员举行业务会报,会报决定事项应严格执行。公司员工在职培训制度第一条 目的 为提高本公司员工的素质,充实其知识与技能,以增进工作质量及绩效,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适用范围凡本公司所属员工的在职教育训练及其有关事项均依本细则办法执行。第三条 工作职责划分(一)教育训练部1开设全公司共同性的训练课程。2拟定、呈报全公司年度、月份训练课程。3制定及232、修改训练制度。4上报全公司在职教育训练实施的成果及改善的对策。5编撰与修改训练教材。6审议训练计划。7督导、追踪、考核训练实施情况。8外聘讲师担任公司全体在职教育训练工作。9审核与办理公司派外的训练人员。l0管理派外受训人员所携书籍、资料与书面报告。11研拟与执行有关人才发展方案。12拟定各项训练计划费用预算。(二)各部门(单位)1汇总呈报全年度训练计划。2制定及修改专业训练规范,推荐讲师或助教人选。3举办内部专业训练课程及汇报成果。4编撰与修改专业训练教材。5督导与追踪受训员完训后表现,以确保训练成果。第四条 训练规范的制定(一)教育训练部应召集各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员工在职教育训练规范”,提233、供训练实施的依据,其内容包括:1各部门的工作职务分类。2各职务的训练课程及时间数。3各训练课程的教材大纲。(二)各部门组织结构的变动或引进新技术使(制程)生产条件等变化时,教育训练部即应配合实际需要修改训练规范。第五条 训练计划的拟订(一)各部门依训练规范及配合实际需要,拟订“在职训练计划表”,送教育训练部审核,作为训练实施的依据。(二)教育训练部应就各部所提出的训练计划汇编“年度训练计划汇总表”,呈报人事部审核。(三)各项训练课程主办单位应于定期内,填写“在职训练实施计划表”,上报审核后,通知有关部门及人员。(四)临时性的训练课程,亦需填写“在职训练实施计划表”,审核后实施。第六条 训练的实234、施(一)训练主办部门应依“在职训练实施计划表”按期实施并负责该项训练的全盘事宜,如训练场地安排、教材分发、教具借调,通知讲师及受训单位等。(二)如有补充教材、讲师应于开课前一周将讲义原稿送教育训练部统一印刷,以便上课时发给学员。(三)各项训练结束时,应举行测验,由主办部门或讲师负责监考,测验题目分三至四种,由讲师于开课前送交主办部门。(四)各项在职训练实施时,参加受训学员应签到;教育训练部应确实了解上课、出席状况。(五)受训人员应准时出席,因故不能参加者应办理请假手续。(六)教育训练部应定期召开检查会,以评估各项训练课程实施的成果,并记录,送交各有关单位参考予以改进。(七)各项训练的测验缺席者235、,事后一律补考,补考不列席者,一律以零分计算。(八)训练测验成绩成果报告,列入考核及升迁的参考。第七条 训练成果的上报(一)每项(期)训练办理结束后一周内,讲师应将学员的成绩评定出来,登录于“在职训练测验成绩表”,连同试卷送人事部门,以建立个人完善的训练资料。(二)主办单位应于每项(期)训练办理结束后一周内填报“在职训练结报表”及“讲师钟点费用申请表”,连同“成绩表”及“学员意见调查表”,送教育训练部门,凭以支付各项费用及归档。(三)如需支付教材编撰费用时,主办部门应填写“在职训练教材编撰费用申请表”,送相关部门审核后凭此予以支付。(四)各部对所属人员应设定“员工在职训练资历表”。(五)每三个236、月,各部门应填写“在职训练实施结果报告”呈人事与教育训练单位,以了解该部门最近在职训练实施状况。第八条 训练的评估(一)每项(期)训练办理结束时,主办部门应视实际需要分发“在职训练学员意见调查表”,供学员填写后与测验卷一并收回,并汇总学员意见,送讲师转人事部会签,作为以后再举办类似训练参考。(二)教育训练部应对各部评估训练的成效,定期分发“训练成效调查表”,供各单位主管填写汇总意见,并配合生产及销售绩效的推动,比较资料分析评估训练的成效,做成书面报告,并呈审核后,分送各部及有关人员作为再举办训练的参考。第九条 派外训练(一)因工作或升等任职新工作前的需要,各部门得推荐有关人员送教育训练部审议后237、,呈总经理批准后派外受训,并依人事管理规章办理出差手续。(二)派外受训人员返回后,应将受训的书籍、教材及资格证件等有关资料送教育训练部归档保管,其受训成绩亦应登录于受训资历表。(三)派外受训人员应将受训所习知识整理成册,列为讲习教材,并举办讲习会,担任讲师传授有关人员。(四)旅费报销单据呈核时,应送教育训练部审核其派外受训的资料是否缴回,并于报销单据上签字,如未经过审核,会计部门不应给予付款。(五)本条款适用于参加公司外的训练,对因升迁、储备需要,于任职前可集中委托外协部办理训练,但每年以二次为限。第十条 附则(一)教材讲义编撰费及钟点费标准:项 次 内 容编写费单价(元l000字)1.录自公238、司现有教材(直接采用)02.录自公司现有教材(再修订的部分)3003.节录自别的书籍。2504节录自别的书籍(另加补充的部分)2005外文翻译2006自己著作3507上班时间讲师钟点费每小时200元8.下班时间讲师钟点费每小时400元(二)各项训练的举办,应尽量以不影响工作为原则,如逾下班时间一个半小时以上,或上下午均排有训练时,应由主办单位负责申报提供学员膳食,学员不得另报支加班费。(三)员工的受训成绩及资历可提供人事部门作为年度考核、晋升的参考。(四)本办法呈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修改时亦同。公司员工出差管理制度出差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配合本公司业务需要,以达成公司经营目标,公司得调派员工出239、差。第二条 员工出差依下列程序办理:(一)出差前应填具“出差申请单”。出差期限由派遣主管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确定。(二)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向财务部暂支相当数额的旅费,但需于返差后一周内填具“出差旅费报告单”并结清暂付款,如果没有在一周内报销者,财务部应于当月薪水中先予扣除,等报支后再进行核付;第三条 出差的批准权限规定如下:(一)国内出差:一日以内由经(副)理批准,一日以上由总(副)经理批准。经(副)理(含高专)以上人员一律由总(副)经理批准。(二)国外出差:一律需由总(副)经理批准。第四条 出差期间因公支出的下列费用,准予按实报销,并依下列规定办理:(一)乘坐计程车原则上应取得汽车公司开240、具的统一发票,无法取得者由出差人员出具凭单为凭。(二)电报电话费应取具电信局的收据为凭。(三)邮费应取具邮局的证明为凭。(四)因公宴客的费用,应以统一发票或贴足印花的正式收据为凭。(五)因公携带的行李运费,应以正式的运费收据为凭。第五条 出差中途除因病或意外灾害或因实际需要由主管指示延时外,不得因私事或借故延长差期,否则除不予报销旅费外,并依情节轻重论处。第六条 出差旅费分为交通费、住宿费、膳费、杂费及特别费(因公需要的邮电、交际等费),其给付标准如下,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副经理主 任主任以下交 通 费实 支实 支实 支实 支实 支每日住宿费实 支2,0001,5001,000850每日餐费实 241、支130130130130每 日 杂 费实 支100958070合 计实 支2,2301,7251,2101,050特 别 费实 支实 支实 支实 支实 支第七条 出差返回超过午夜12时者,可以另支餐费70元。第八条 杂费及膳费计算标准:(一)出差杂费按日数支给,但于上午出发或下午出差者,当日应支23,下午出发或午前出差者,当日支付l3。(二)上午七时前出差者,可以报销早餐,于下午一时后出差者报销午餐,于晚上七时以后出差者报销晚餐。(三)出差一日者不受上述标准的限制。第九条 低层人员随同高层人员同行出差时,其膳、宿费可和高层人员的出差旅费一样,但每日杂费仍照规定给付。第十条 本公司董事、监察人242、及顾问的出差旅费按照经理级标准支给。第十一条 因时间急迫或合理成本考虑而需搭乘飞机时,应经过总经理批准,否则以火车及客运车为交通工具。第十二条 因时间急迫或交通不便或业务需要得以计程车代步时,需经经理批准,经理应对计程车费严加管理限制。第十三条 国外出差旅费分交通费、生活费及特别费,其标准如附表。第十四条 员工派赴国外受训、考察等,其膳、宿由其他公司安排者,得每日支付生活费50美元。第十五条 出国人员因公交际、应酬费,除奉总经理批准由公司开支外,概由个人负担。第十六条 出国人员在计划以外的行程,如有交通费,应由总经理批准,才能报销。第十七条 不论出差、训练或考察在同一城市持续留驻30天以上的,243、自31日起生活费按8折支付。第十八条 出国人员出国前应提出出国计划书,并于回国十日内提出有关任务的书面报告书,否则按情节轻重论处。总经理经理以上主任以下交 通 费实 支实 支实 支每 日 生 活 费欧 美 日膳食杂费实 支US80US60住宿费实 支120100亚非膳食杂费实 支7050住宿费实 支6040公司出差申请单 年 月 日出 差 人职别代 理 人职别差 期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计 天出差地点出发时间暂支旅费出 差 事 由总 经 理单 位 主 管申请人员工出国办法第十九条凡本公司员工因公经批准出国者,悉依本办法的规定办理。第二十条 因公奉派出国人员,于出国前需先立承诺书,言明按期归244、国并继续为公司服务,如在返国三年内自动辞职者,愿无条件赔偿出国期间的费用除以三年平均数额的差额,并放弃先诉抗辩权。第二十一条 出国人员返国后,应于二星期之内书面提呈出国经过及观感心得。必要时,并由总经理排定时间,向公司内有关部门人员讲解心得及工作计划方针。第二十二条 国外出差旅费报支标准如附表。第二十三条 奉派出国人员,出国期间其薪津仍准照领,并可以预支核定日数的差旅费。第二十四条 出国人员应照规定期限归国,并于返国后10日内拿有关凭证向会计部报销,因故拖延不归或费用开支经审核不准报销者,概由出国人员自行负担。第二十五条 出国人员在国外的旅行,应予规定的路程为限,规定以外路程的差旅费如经总经理245、批准者,准予报销。第二十六条 出国接受技术训练的人员,其差旅费如已由有关单位支给者,其支给部分不得再向公司申请,但厂商供给的费用比本办法所订的费用低时,其差额得由公司给予补助。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经经理级会议通过呈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其修改或补充亦同。员工出差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本公司员工因公务上的需要,受命出差国内外(包括迁调)悉依照本章的规定办理。第二十九条 员工出差均依各单位主管的命令或指示,视实际的需要,限定日期呈请总经理批准后才行。第三十条 出差员工应于出发前,依式填写所定表格,通知总务组登记,如情形特殊事前不及办理时,亦需尽速补填表格,送交登记。第三十一条 员工在本市及郊区或其他246、同日可往返的出差按实支给交通费及误餐费。第三十二条 员工出差在一日以上,其另有不满一日的旅费,无论出发或返回日一律二分之一给付,又乘夜车往返者,不另支住宿费。第三十三条 员工出差旅费,应据实提出收据,核对时,如发现有虚报者,除将所报销的费用追回外,并视情节之轻重,给予惩处。公司员工退休制度第一条 总则 本公司为了鼓励员工更好的为公司服务,并维护退休员工的权益,特订定本规则。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一般职员,但订有一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契约者除外。第三条 种类1正常退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1)服务5年以上,年龄满60岁。(2)服务满25年以上。2早期退休服务20年以上,年龄满50岁。3延期退休247、合正常退休条件后,经总经理室认为必要时予以确定,可逐年延长服务期间,至年龄满65岁为止。4命令退休属于下列情形之一者:(1)年龄满60岁。(2)正在延期退休中,因心神丧失或因身体残废不能胜任职务。第四条 退休金的给付1退休金的种类及行为(1)一次退休金。(2)一次退休金及年金。服务15年以上者,由退休职员就上列二种任择一种,但确定后中途不得变更。服务5年以上未满15年者仅可采用第一种。 2基数以退休职员最后6个月的薪津,包括底薪及职务津贴的总数,以该期间总日数乘以50,为一个基数。服务满5年者,给付10个基数,每增1年加付2个基数。满15年时,给付30个基数,满15年至满25年止,每增1年加付248、15个基数。满25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个基数,最高以60个基数为限。对于延期退休期间,其工作时间满40年以后,每增1年加付1个基数。3年金采用一次退休金及年金时,除给付一次退休金15个基数外,另给付年金。服务满15年者,年金的月额按1个基数的18计算,以后逐年增加。4早期退休在达到正常退休年龄以前,每提前一年减少基数4。第五条 退休金的加发1退休职员在服务期间对本公司业务有特殊贡献而功绩昭著者,可经总经理室拟定提请董事长及副董事长核定,酌予加发退休金。2本规则第三条第4项第2款规定的退休职员,其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系因公伤病所致者,一次退休金依照第四条第2项加付20,年金一律按一个月基数的50给249、付其服务未满5年者以5年计。第六条 伤病的认定1本规则第三条第4项第2款所称的心神丧失或身体残废,以劳工保险残废给付标准表所定的为准。2本规则第五条第2项所称的因公伤病系指有下列情形的一者而言。(1)因执行职务所产生的危险而导致伤病者。(2)因特殊职业病者。(3)在工作处所遭受不可抗力的危险而致伤病者。第七条 服务年资的计算1。服务年资系按进入公司的月份起至退休之日止计算。退休的日以职员退休的月份为准。未满一年的尾数,其为6个月以上者以1年计算,不满6个月者以半年计。2属于下列各项期间,不予计入服务年资:(1)属于一年以内期间的雇用契约期间。(2)停职期间,但非因公伤病,请假在二个月以内者,不250、受此限。第八条 年龄的认定以户口本所记载的人事资料为准。第九条 给付期间一次退休金于职员经核准退休,办妥离职手续后即予给付。第十条 年金的给付期间及调整1本公司调整职员薪津时,年金亦比照底薪部分调整。第十一条 早期退休的核准职员早期退休者须经总经理室指定或经申请核准。未经核准而离职者,以辞职或解聘论,其退职金依照本公司“职员退职金给付规则”的规则给付。第十二条 年金的转让与转换1退休职员支领年金的权利不得转让他人。2退休职员支领年金者,于本公司因故未能继续经营或转移其他公司经营时,依其服务年资,并按本规则第四条第2项的规定换算一次退休金基数,对已领的一次退休金及年金应全额扣除。第十三条 年金的251、停止文领年金之退休职员死亡时,其支领年金的权利应即停止。第十四条 奖金的给付 退休职员服务最后一日历年的奖金仍予给付。如为上半年内退休者,其夏季奖金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给付;如为下半年内退休者,其冬季奖金亦按实际服务月数比例给付。服务月数按十足计算,即未满一个月部分不计。奖金给付时间与本公司在职职员相同。第十五条 晋升职员的处理由工友晋任职员者,其在工友年资部分,先行办理资遣,不再并人职员年资。工友年资部分资遣费的计算,依照“工人受雇解雇办法”办理。第十六条 不适用的规则本规则实施后本公司“职员退职金给付规则”仍属有效,但不适用于职员退休。第十七条 附则本规则提经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后实施,修改时同252、。公司员工晋升和调任制度 第一条 为鼓励员工积极向上、多做贡献及奖励先进、选拔贤能,为使公司员工晋升及调任有所依据,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晋升及调任原则1 人员之晋升及调任,应以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为基准,遇有缺额时始得办理;2 各部门编制职称及人数。每年至少应检讨修订一次,并于每年十二月前(年度预算核定前)提报人事单位转呈总经理核定;3 各部门之职称及人数编制以厂(处)为单位,若其总人数未达编制人数时,为人员训练培养需要,得以较低职称人员占用较高职称之编制缺额;4 晋升各级主管以先晋升副主管再晋升正主管为原则,其任职副主管到少应满一年以上,并经考核适任,始得晋升为正主管,无副主管编制者亦同。253、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晋升,是指公司对符合晋升条件的员工给予工资的晋级或职务的升迁。第四条 公司员工工作努力、业绩突出者,均可成为被晋升的对象。对员工的晋升应当严格要求,公平对待。第五条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晋升工资一级:1 忠于公司,在公司效力5年以上且表现良好者;2 积极做好本职工作,连续3年成绩突出受到公司表彰者;3 业务有突出专长,个人年创利100万元以上者;4 连续数次对公司发展提出重大建议为公司采纳,并产生重大经济效益者;5 非本人责任而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者;6 领导有方,所领导的单位连续2年创利200万元以上或成绩显著者;7 领导亏损单位扭亏为盈,经营管理有方者;254、8 有其他突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该给予晋级嘉奖者。对成绩特别突出或贡献特别重大者,可给予晋升工资二级,同时具备领导才能者,可给予提升行政职务一级。第六条 晋升程序如下: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人事部审核;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委员会审核,总经理提名报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晋升由监察部审核,劳动人事部提名报总经理批准。第七条 晋升名单由董事局或总经理发布,公开表彰。晋升手续由劳动人事部负责办理。公司员工奖惩制度第一条 为严明纪律,奖惩分明,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率,特制订本制度。255、第二条 适用范围:全体员工。第三条 对员工的奖惩实行精神鼓励和思想教育为主、经济奖惩为辅的原则。第四条 奖励办法第五条 本公司设立如下奖励方法,酌情使用:1 通告表扬;2 奖金奖励;3 晋升提级;第六条 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告表扬: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2 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3 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4 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第七条 有以下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1 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2 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3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设,为公司采纳;4 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5 节约资256、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6 领导有方,带领员工良好完成各项任务;7 其他对公司作出贡献,董事局或总经理认为应当给予奖励的。第八条 有以上表现,公司认为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第九条 奖励程序如下:1 员工推荐、本人自荐或单位提名;2 监察委员会或监察部会同劳动人事部审核;3 董事局或总经理批准。其中,属董事局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委员会审核,董事局批准;属总经理聘任的员工,其获奖由监察部审核,总经理批准。第十条 处罚办法第十一条 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以以下处罚:1 警告;2 记过;3 降级;4 辞退;第十二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给以警告处分1 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2 工257、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者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3 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4 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5 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6 初次不遵守主管人员指挥;7 浪费公物情节轻微;8 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9 遗失员工证或员工守则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洁工作服和佩戴厂牌;10 出入厂区不遵守规定或携带物品出入厂区而拒绝警卫或管理人员查询者;11 破坏环境卫生。第十三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1 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2 因疏忽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伤害或伤及他人;3 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258、作;4 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厂参观;5 携带危险物品入厂;6 在禁烟区吸烟者;7 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非分利益;8 对同仁恶意攻击或诬告、伪证而制造事端;9 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躺卧、睡觉者。10 涂改考勤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第十四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1 违反国家法规、法律、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2 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3 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4 泄漏生产或业务上机密;5 违反公司规定带进出物品;6 遗失经管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7 撕毁公文或公共文件;259、8 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9 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指挥监督;10 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11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制造私人物件;12 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第十五条 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以辞退处分:1 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2 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3 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4 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情节严重;5 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6 故意泄漏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7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的;8 拒不执行董事局决议及总经理、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260、; 9 工作不负责任,损坏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的;10 玩忽职守,违章操作或违章指挥,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的;11 滥用职权,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公司资才,损公肥私,造成经济损失的;12 财务人员不坚持财经制度,丧失原则,造成经济损失的;13 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14 挑动是非,破坏团结,损害他人名誉或领导威信,影响恶劣的;15 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16 散布谣言,损害公司声誉或影响股价稳定的;17 利用职权对员工打击报复或包庇员工违法乱纪行为的;18 无正当理由累计旷工三日,在外从261、事同类产品职业或在假期在外另谋职业;19 组织、煽动怠工,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要挟领导,严惩扰乱公司秩序;20 在厂区范围内赌博;21 在厂内有伤风化行为;22 在禁烟区内吸烟或引火,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生产秩序;23 经常违反公司规定屡教不改;24 依合同约定调派工作,无故拒绝接受;25 因行为不当,公司无法再对其信任;26 其他重大过失或不当行为,导致严重后果;第十六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门依法处理。第十七条 员工有上述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的,责任人除按上条规定承担应负的责任外,按以下规定赔偿公司损失;1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含5万元),责任人赔偿10一50;262、2 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的,由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总经理或董事局决定责任人应赔偿的金额。第十八条 企业领导发现本企业员工犯有本制度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时,应及时向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报告;员工也可向上述部门检举、揭发任何人的违纪违章行为,要求处理。第十九条 监察部监察委员会接到报告、检举、揭发,立即报经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后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完毕,监察部或监察委员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经理或董事局批准,交有关部门执行并通知受处分人。第二十条 给予员工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经过一定会议讨论,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第二十一条 调查、审批员工263、处分的时间,从证实员工犯错误之日起,开除处分不得超过2个月,其他处分不得超过1个月。第二十二条 员工对所受惩罚存异议者,应于处分决定后七日内,陈诉理由申覆之,并以申覆后之核定作为公司最后之决定,当事者不得再存异议。第二十三条 受处分的员工,在处罚事项未了结之前,不得调离公司(公司宣布辞退、开除的除外)。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人事课制定,经呈总经理、董事长核准后公布施行,修正时亦同。公司员工薪资制度总 则 第一条 为使从业员的薪资核发有所依循,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公司有关职薪、薪资计算、薪资发放,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办法规定办理。第三条 本公司从业人员的薪资,概依其学识、经验、技能、潜力发展,264、实行职务给与制,按其所派任职位、职务的繁简及责任的轻重,给与不同职等的薪资。 第四条 本公司顾问及特约人员、特殊关系人员、临时人员,视实际另行约定或参考本办法核给。第五条 新上任的各职位人员,原则上均自所派任职位的职等第一薪级起薪,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得提高其支薪薪级一至二级。1.其所具工作经验,已超过该等所需专业工作三年以上。2. 所具能力特别优异,且为本公司甚难礼聘的人才。职 薪第六条 公司从业人员的薪资,分为六个等级,每个等级又分为十六至二十薪级,各等级每月薪给的薪点数,如附表。职 务 职务加给备 注董 事 长 6000 6等 总 经 理 5000 5等 执行副总经理4500 4等 副总265、经理 3500 经 理 3000 3等 副 经 理 2500 科 长 2000 2等 副 科 长 1500 承 办 员 1000 1等 第七条 本公司从业员的薪资含义如下:(一)本薪(基本月薪)(二)加薪:主管加薪职务加薪技术加薪特别加薪(三)津贴:车辆津贴伙食津贴加班津贴、其他津贴(四)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 年终奖金、其他奖金第八条 从业员薪资分项说明如下:(一)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系依“职薪等级表”所定给予。(二)主管加薪:凡担任主管人员依其职责轻重,按月支给所加薪水。(三)职务加薪: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依其职务轻重,按月支给所加薪水。(四)技术加薪(特别加薪):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对266、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可针对技术特别加薪。(五)车辆津贴:凡业务部外勤人员自备车辆者,均发给车辆津贴。(六)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七)加班津贴(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按实际状况酌发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八)其他津贴:凡不属于本薪、奖金及前述各项津贴者均屑其他津贴,其发放依据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签报支给。(九)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之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得给予全勤奖金。(十)绩效奖金:本公司从业员,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的权利,其办法另定。(十一)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267、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视业务盈余状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发,其办法另定。薪资计划第九条 从业员的薪资自报到服务之日起薪至退职之日止停薪,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的薪资均以其实际服务之日数乘以当月之薪金日领,若于下旬二十六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薪资作业,统一于下月份进行薪资发给。第十条 新进人员起薪标准规定如下: 1无社会经验者:(1)高中职毕业未服兵役:1000薪点(相当于一等一级)。(2)高中职毕业服毕兵役:1450薪点(相当于一等十六级)。(3)二年制专校毕业服毕兵役:1800薪点(相当于二等一级)。(4)三年制专校毕业服毕兵役:2000薪点(相当于二等七级)。(5)大学院校毕业服毕兵役:2268、500薪点(相当于三等一级)。2有社会经验者凭有关证件依前款规定,再按下列标准择一酌予加级。(1)具有一般工作经验者,按年加支一级。(2)具有本公司需要的工作经验者,按年加支二级。(3)具有特殊技能者,按年加支三至五级。第十一条 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的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得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所加薪水。第十二条 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况可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薪。第十三条 有关本公司各职等人员考勤加、扣薪之规定如下:(一)加班:1.凡本公司经理级以下(不含)人员于规定工作时间外的延长上班时间,按时核发加班津贴。2申请加班至少应有三十分钟以上,井应填报加班单,经权限主管签准后转人事单269、位备查。3打卡时间与加班单记载时间不符,可由人事单位调查实际加班时间计发加班津贴,加班以每三十分为单位计,若末满三十分但达十六分以上,以三十分计。(二)加勤:各职等人员于休假日上班,可于事后尽量补休之,若当月内未补休完毕,按未休的天数发给加勤费。(三)全勤:凡人员全月份末请事、病、婚、丧、生育假及未有迟到、早迟等缺勤记录者,每月发全勤奖金伍佰元。(四)迟到、早退:凡人员每月累计迟到早退达三次扣二分之一日薪,每再增一次,再加扣四分之一之日薪。(五)旷工:凡各职等人员无故不上班,亦末请假,按日(时)停薪,并另行议处。(六)未打卡:凡各职等人员确实上班,但忘了打卡,超过规定次数或主管无法签证其是否准270、时上下班,均视为未打卡扣二分之一之日薪。(七)请假:(各职等人员适用)1事假呈请主管核准者,若不超过规定期限,薪津均照给,未经核准而扭离职守者,以旷工论。2病假呈经理核准,若不超过规定期限,薪津照给。3婚假、丧假、生育假在规定期间内,薪津照发。逾期若想继续请假,应事先以事假申请批准,否则仍以旷工论。4凡公假经核准者,薪津均照发。注:本条所述各种情况的扣(停)薪,其日薪的计算,以其本薪除以三十计,其时薪以其日薪除以八计。第十四条 公司各级主管依下列标准按月支给职务加给(见附表)职称 职务加给(薪点)总经理 5000 副总经理4000 经理 3000 副经理 2500 科长 1500 股长 100271、0 薪资发放 第十五条 从业员的薪资订为每月五日发给上月份的薪资,薪资的发给,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资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第十六条 退职人员的薪资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若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于退职日结算发给。第十七条 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具领,如缺席或其他事故,不能亲自领取时,可由单位主管代领处理。第十八条 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速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第十九条 员工应对本身的薪资进行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给以降级处分。晋升第二十条 从业员的晋升依下列办理:(一)定期晋升:每年一月一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三月一日为晋级生效日,晋272、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二)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异,因情况特殊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的晋升。(三)各单位特殊职务人员(专员、特助)其晋等最高不得超过该单位主管的职等。(四)从业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的处分,翌年内不得晋升职等。奖 金第二十一条 本公司年度营业如有盈余,给员工的奖励金于年底前发放,依员工的工作态度及工作业绩进行分配。其分配办法由总经理另定。第二十二条 员工奖励金计算期间为前年12月16日起至当年12月15日止。第二十三条 员工于年度中途到职、复职或申请停薪留职者,员工奖励金依比例计算,但下列人员不予发给。(1)辞职或停薪留职于前条计273、算期间内服务末满三个月者。(2)受免职处分者。附 则第二十四条 “职薪等级表”的金额及各项加薪、津贴,视物价波动及公司财物状况作适当弹性调整。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经董事会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公司会计管理制度之一:从会计科目的角度总 则 第一条 本公司会计事务处理的制度,除法令及本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第二条 本公司会计事务应由主办人员及其助理人员处理。第三条 本公司会计基础采用权责发生制,其在平时采用现金收付、决算时,应照权责发生制予以调整。第四条 会计原则与会计方法的采用,应考虑到能充分表达公司财务状况,其处理原则前后一致,不得任意变更,这样以来会计结果便于比较分析,基于重大274、原因必须变更者,应依法令规定程序办理,并将不同的地方及其影响,于财务报表内注明。第五条 本公司营业决算的会计年度自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六条 会计结果的表达,与会计事项的计算及记录,公司应一并充分给予重视。第七条 会计科目的排列次序,应依科目性质,分别按其流动性、重要性、清偿期及其他有关规定为准。第八条 会计资料的所示金额以本国货币为记帐本位币,特殊情况下须以外币表达者,仍应在各项会计资料中,按政府许可的折合或当地公定折合率将外币折成本国货币。资 产第九条 资产购入以取得所有权为原则,当资产仅能取得使用权或其所有权尚未取得,而已获使用权益时得以使用权为构成条件。第十条 资产的入帐275、价值,依成本为准。所谓成本,包括下列事项:1资产取得时的净值或自制的成本。2资产取得时的佣金、税捐、法律、登记及其他原因而获得使用权及所有权的一切费用。3资产运达原定使用地点的运输、保险、储存及装卸等费用。4自行建制资产所必须的材料、人工及依成本原则所应负担的间接费用。5资产在运输中的损耗,除应由承揽人赔偿的及非常损失外,其正常损耗,应由该项资产完好部分负担。6增加原有资产价值或效能,所支付的费用。资产因使用目的或地点发生变动而引起上述各项费用的重复支出,不得列为该资产的成本。 第十一条 资产的取得为支付现金的,其所支出的现金数额,即为该项资产的成本,非支付现金或以其他有形资产或劳务交换的,依276、所交付资产或劳务的成本,为该项资产的成本。第十二条 延期或分期付款所取得资产价款及其利息与现购价格间的差额,属装置期间的固定资产者得列为该项资产的成本,其属流动资产者得按期作为该期的财务费用列帐。第十三条 以债权交换而取得的资产,应依所取得资产的市价计算列帐。前项资产无市价者,以客观合理的方法予以估计。第十四条 因赠与或捐献而获得的资产,依其市价计价列帐。前项资产无市价者,以客观合理的方法估计。第十五条 资产价值或使用权有一定限期的,应于限期内将其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期摊销。前项将资产价值或使用权转作费用的标准如下:(一)固定资产折旧及天然资源的计算,以年期为基础的,应依照所得税法固定资产耐用277、年数表的规格,其不能适用年期为基础者,得采用工作数量或其他类似基础,以符合资产效能的实际耗减程度。(二)土地的使用效力如属永久不变者,应不予计算折旧。(三)发行债券费用应在债券存续期中摊销。(四)开办费用应于组织或建厂于正式营业起五年内摊销。(五)租赁改良物的成本应按租赁期间摊销,惟其使用年限少于租赁期间者,按使用年限摊销。(六)无形资产的摊销,依其效能存续期间为准。第十六条 资产在本公司内部转移或形态改变,除基于成本会计的规定而另计其金额外,应不改变其原有帐面价格,但订有内部计算盈亏法者,得依其规定,以内部往来相互补贴。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的帐面价值,由于时价的长期剧烈涨落,或其他国内外经济情278、况的变化,确实无法表现其真实情况时,得以适当的资料补充说明,或依法定程序,报请有关机关核准变更其帐面价值。第十八条 存货(包括商品及材料)领用的计价,应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前项计价方法,经择用后,不得任意变更,但因特殊原因,得报请有关机关核准后变更。同一总分类帐科目的存货项目,不得兼用两种计价方法。第十九条 各种报表,都应该保留底稿。第二十条 资本支出及费用支出的划分,凡因支出而取得的财务或劳务,其效益仅及于本期者为费用支出,其效益及于本期以后者为资本支出。第二十一条 存货于每年结帐时,其盘点与帐面发生的盈亏得报请该部门稽征机关核备后列为当期的收入或损失。负 债第二十二条 各项负债入帐,悉依其279、应清偿的数额为标准。 第二十三条 清偿的数额,应为已经获得债权人同意的数额,其无法或尚未取得债权人同意的债务,其数额得依据事实估计,并在财务报表内注明。第二十四条 长期负债的到期日在一年或一营业周期以内者应于年终或期终时,转入流动负债。第二十五条 公司债的溢价或折价,属于该项债务的评价科目,并应于债务存续期间以系统的方法,调整其利息。递延收入应依事项归属的时期摊销。第二十六条 资产负债依外币为计算单位者,除收付或发生当时有原折合率可资依据应依据原率折合本币入帐外,其无原折合率可资依据者应依收付或发生时政府许可的折合率折合入帐。第二十七条 清理外币的债权债务,如因折合率变更,而发生帐面差额时,其280、差额应列为清偿时期的收益或费用。前项差额,如依照规定列有外币债务兑换损失准备者,应先抵销其准备金,将其差额列为收益或费用。股东权益第二十八条 股东权益包括资本、预收资本、各项公积、累积盈亏及本期损益,以及投资者所持有的权益。第二十九条 资本以批准登记的数为准,本公司资本额的增减应依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的规定办理。第三十条 投资人投资为现金以外的资产,其作价不得高于缴付时的公平市价。第三十一条 资本、盈余及各项公积均应严予划分,资本公积除转作增资或弥补事业的亏损外,不得为盈余的现金分配。第三十二条 公司获有盈余时,除依法缴纳所得税及提出法定公积金外,必须依照公司章程进行盈余的分配,但有累积亏损时,应281、先弥补。第三十三条 公司弥补亏损时,依下列次序办理。(一)拨用未分配的盈余。(二)拨用资产公积。(三)折减资本。(四)由股东出资填补。收 入第三十四条 收入系指下列各项而言:1商品或劳务的销售所获得的收入。2对债权关系有利的清理所获的收益。3财务收入。4其他与业务无关,应列入本期的利益。第三十五条 所获得的收入为现金以外的资产者,应依照该项资产公平市价或所供给产品或劳务的售价,作为收入数额。第三十六条 收入的认定,须在债权已经发生的同时并有资产获得、债权的成立或债务的抵销。第三十七条 由于时价上涨,而致资产价值增加者,在该项资产未售出前所增加的价值不得列为收入。第三十八条 各项收入不应于实现前282、凭预测列帐,各期的收入,应予以划分清楚,并分别列帐。费 用第三十九条 与当期收入相配合的支出是费用。与当期收入相配合,但无潜在收益能力的支出为损失。第四十条 费用系指下列各项而言:(一)凡为获得收入所必须供给的产品或劳务的成本。(二)凡为促进获得收入而消耗的各项费用。(三)凡为维持公司所获得的收益而消耗的各项费用。(四)其他与业务无关,应由本期负担的费用及损失。第四十一条 费用应依所支付的现金数额或耗费资产的成本,或所负担的债务予以估算,费用额得依合理方法予以估计。第四十二条 为便于成本分月计算,对本期内必需负担费用,可预为估计,分月推销成本。第四十三条 当期收入应与当期支出配合,如所获得的收283、入,已经列帐而与其有关的费用尚未发生,该项费用应依合理方法估计列帐,已开支但未收实效的费用,该项费用应先以预付费用列帐。第四十四条 前项收支,得列作本期损益,但应另立科目或子目表示。第四十五条 利息乃对资金供应者的报酬,应视为营业外支出,只有为扩充设备或创业期间的建设利息,得视资本支出或开办费。会计报告第四十六条 会计报告的编送,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先了解对方的需要,再决定报告的内容及格式,尤应加强对内部各管理阶层的报告。第四十七条 会计报告对于下列事项应予注意,或另以附表补充说明。(一)流动资产帐面价值与市价有重大差异的。(二)短期及长期投资中有价证券的市价。(三)存货的计价方法(四)固定资产284、折旧及最近重新估价日期与方法。(五)因借款而提供担保资产及其相关债务。(六)公司债务偿还时间,利率及有关事项。 (七)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八)企业投资及附属事业投资股权所占被投资者的比率,及其经营内容,经营情况等。(九)特种基金用途及其运用方法。(十)保留盈余的指定用途。(十一)资本、公积及盈余的变动情况。 (十二)影响当期损益的重大原因。(十三)呆帐及闲置资产处理情况。(十四)资本支出执行的情况。(十五)当年度研究发展成果。(十六)其他应加说明的特殊事项。 第四十八条 由于物价或其他经济状况的变动,致会计报告不能正确表示财务状况及经营结果时,对其差异应附适当的说明或补充资料。 第四十九条 会285、计报告编制的原则:(一)应显示要点:凡重要的科目、项目或金额,应予分别列出或单独说明,不重要的项目,可择其性质相似者一并列出。(二)计价基础应加以说明:资产类项目的价值如以市价,重置成本计价为基础的。均予以说明。 (三)一致性:会计报告的格式及用词应各期一致,所应用的会计原则如有变更并足以影响其计算结果时,应将变更情况附注说明。 (四)充分表达:会计报告应能满足阅读者的需要,并且不发生误解,凡报表未能充分说明者,应另以文字补充说明。第五十条 对生产成本预算数与实际数的差异应作适当的分析及说明。公司会计管理制度之二:从会计凭证的角度 会计事务范围及执行 第一条 本公司普通会计事务的处理,除法令或286、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悉依本规定办理。第二条 一般会计事务包括下列各项。1原始凭证的核签。 2记帐凭证的编制。3会计簿记的登记,查对及清理。4会计报告的编送分析及解释。5各部门盈亏的计算及内部的稽核。6总、分公司会计的处理。7会计人员的交代。8会计档案的整理保管。9其他有关的会计事务。第三条 会计事务的处理程序,应依会计法的规定,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根据记帐凭证,登录会计簿记,根据会计簿记,编制会计报告。原始凭证的格式及其所记载的事项具备记帐凭证的条件者,可以代替为记帐凭证。第四条 有关特殊会计事项,依本规定处理有困难时,可以参照现行法令及一般会计法则稍加变通。第五条 本公司所附属287、单位,其会计的处理另依规定办法处理。第六条 原始凭证与现金、票据、证券有关者,非经主办会计人员签名盖章,不得作为出纳执行。第七条 主办会计人员于核对帐目时,对于现金、票据、证券及其他各项财务,得随时呈报各有关主管,派员盘点。第八条 会计事务的处理发生错误时,应于错误发现时,随即更正并盖章。第九条 会计事务使用电脑处理者,有关各项规定可另行决定。会计凭证处理第十条 凡足以证明会计事项发生及其经过的文书单据,并且可以据此编制记帐凭证者,无论是从外界取得还是自制的,均为原始凭证。第十一条 原始凭证依法令规定须具备下列的条件,缺一即不发生效力:(一)依照法律习惯应有的主要收据或形式(如发据人印章、抬头288、等);(二)应通过经手人、验收人、经办会计人员及各主管签章者;(三)书据的数字或文字如有涂改痕迹,须经负责人员签章证明者;(四)收据上表示金额数量的文字号码必须相符者;(五)支出性质或收支计算及条件应与规定相符合者;(六)收支应与事实经过相符者。第十二条 不生效力或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得作为编制记帐凭证或登帐的根据。第十三条 原始凭证的审核:(一)支出凭证的审核1支付款项应取得受款人的统一发票与原则,但金额在500元以下的以受款人的收据即可。2对于赢利事业购进物品或支付费用的原始凭证,应盖有该赢利事业的印章,并记明下列各项:(1)该公司或商号名称、地址;(2)货品名称、规格及数量或费用性质;(289、3)单价及总价;(4)交易日期;(5)本公司的抬头及地址。前项原始凭证,若为收据,必须填明该赢利事业的统一编号,贴足印花。3对于个人支付费用的原始凭证,应记明下列各项:(1)该受款人的姓名、住址、身份证统一编号,必要时应检送身份证复印件;(2)支付款项事由;(3)实收金额;(4)收到日期;(5)本公司的抬头及地址。前项原始凭证如为收据,应贴足印花,并依法代扣税捐。4对于其他机构支出的原始凭证,应记明下列各项,并视法令规定贴足印花。(1)受款机构名称、地址;(2)支付款项事由;(3)实收金额;(4)收到日期;(5)本公司的抬头、地址。5对于本公司内部支出的原始凭证,应依本公司有关规定办理。6购进290、材料的原始凭证,应检附材料验收单(收料单及请购单)。7购进物料及其他消耗品的原始凭证,均应检附物料验收单(收料单及请购单)。8购进固定资产的原始凭证,应检附“固定资产验收单”及请购单。9刊登广告费及印刷费发票或收据均应附样本或样张。10员工出差旅费应依照本公司“员工出差旅费报支办法”支给,并填具“出差旅费报告表”。11。支出凭证单据上的实付金额应用大写数字书写,不得涂改或挖补。12。非英文的凭证单据应由经办人将其内容摘要译成英文,一并附送。13,各部门的费用开支应受部门费用预算的限制者,依各项预算的规定办理。14。各项支出凭证应由经办部门主管及经办人签章,会计人员审核及会计主管核准后才有效。(291、二)收人凭证的审核:1各项收入无论属于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收入均应取得足资证明收入的凭证。2.房屋的销售应以本公司有关规定价格为其审核的依据。3凡属出售资产的收入、应以合同、契约或开标议价的记录,或其他有关收据作为其审核的依据。交换资产所得的利益收入,应依交换合同、契约或其他有关的收据作为其审核的依据。4各项成品销售及其他资产出售,所开的统一发票,应记明下列事项:(1)销售(或出售)日期;(2)客户名称及地址;(3)销售成品或其他资产名称、数量;(4)单据及总价;(5)本公司名称、地址及印章;(6)其他事项。5收入凭证有下列情况的一者,当视为不合者。(1)收入计算及条件与规定不合者;(2)收入与事292、实经过不符合者;(3)收据数据计算错误者;(4)手续不全者;(5)其他与法令规章不合者。第十四条 应具备原始凭证而事实无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无法取得的会计事项,应由经办人员及主管编制“无单据证明”,负责证明。第十五条 原始凭证根据资产、负债、收入或支出等事项的发生经过编制或取得。第十六条 记帐凭证的编制,除整理、结算及结帐等事项,事实上确无原始凭证外,应根据原始凭证办理。第十七条 记帐凭证内所记载的会计事项及金额,应与原始凭证内所表示者相符合。第十八条 不根据真实事项,不得编制任何记帐凭证。第十九条 凡会计事项内容变更,虽并不影响原列帐科目,仍必须编制记帐凭证转正。第二十条 记帐凭证的编制,发293、现错误时,应在错误发现时随即更正,井签章证明或重新编制记帐凭证。第二十一条 会计人员执行会计凭证事务时,须使用本名,不得用别名或别号。第二十二条 凡由一科目转入其他科目时,其借贷双方会计科目虽属相同而会计事项的内容并不相同;或总分类帐科目并不相同者,仍应编制记帐凭证转正。第二十三条 现金、证券、票据及财物的增减、保管、转移,应随时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但成本记录及材料商品收发已根据合法原始凭证,直接记入明细分类帐者,得按期分类汇总编制记帐凭证。第二十四条 记帐凭证有下列情况的之一者,为不合法的凭证,应予更正:(一)记帐凭证根据不合法的原始凭证编制者;(二)未依规定程式编制者;(三)294、记载内容与原始凭证不符者;(四)依商业会计法规定应行记载的内容未予记载,或记载简略不能表现会计事项的真实情况者;(五)依商业会计法的规定,应经各款人员签章而末签名盖章者;(六)有记载书写计算错误而末遵照规定更正者;(七)其他与法令不合者。第二十五条 记帐凭证的复核,应注意下列各点:(一)记帐凭证格式是否合乎规定,记载是否完满;(二)原始凭证是否齐全;(三)所用会计科目是否适当,摘要是否符合;(四)金额是否与有关原始凭证相符;(五)如属支出凭证,其收款人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六)凭证上文字、数字如有更改,是否已由原编制人于更改处签章,复核及核定人员并应于审核无误后,于更改处盖章加以证明。第二十六295、条 会计部门收到出纳部门送还已执行收付的传票,应按下列各点予以核查:(一)检查各收支传票是否盖“出纳”章。(二)检查各类传票应付的各项原始凭证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即应查明由经办人补齐。(三)检查记帐凭证,在付款时应检查收据,或应盖受款人的图章,有无漏附或漏盖事情。(四)检查各类原始凭证在出纳付款时,应代扣或补贴印花或补正抬头或有关印章是否已由出纳扣足补贴或补正,如有漏扣、漏贴或漏补正等事情,应即退还出纳部门查明追补。(五)凡传票所应附的各项凭证,在出纳执行收付款项时才开始附入者,应该查明凭证是否符合规定,以及有无漏贴印花。(六)凡各付款,均以直接支付受款人为原则,如受款人因故不能亲自领取,而委296、托他人代领者,检查是否附有受款人委托书。第二十七条 各项记帐凭证,除应永久保存或有关未结会计事项者外,应于年度决算程序办理终了后,至少保存五年。会计簿记处理第二十八条 节省人力、物力,同类性质的会计簿记应以设置一套为原则。第二十九条 为适应业务的需要,各种会计簿记,其格式大小,内容繁简不作硬性规定,但须经会计部审核认定后使用。第三十条 根据记帐凭证记入会计簿记时,应先汇编总分类帐科目日记表,然后根据该表记入总分类帐,其采用序时帐簿者应先记入序时帐簿,再根据总分类帐,其设有明细分类帐者,并应同时根据记帐凭证记入有关的明细分类帐,各项明细分类帐采用活页式,但序时帐簿一律以订本式为准。第三十一条 帐297、簿内所记载的会计科目金额及其他事项,应悉与记帐凭证内所记载者相用,其由原始凭证直接入帐者,则应与原始凭证内容相同。第三十二条 总分类帐科目日记表的编制或序时帐簿及分类帐簿的登记应每日都进行。第三十三条 会计簿记应在使用前请当地税务机关验印。第三十四条 各种帐簿的首页,应列“帐簿启用表”、及“经管人员表”,标明帐簿名称、帐簿号码页数、启用日期,并由负责人、主办会计、记帐人员签名盖章,经管人员的职称、姓名,及接管、移交日期亦一一列入“经管人员”表。第三十五条 总分类帐及明细帐,原则上均应按日结算借贷的余额,如事实上无此必要时,得根据实际情况改为每周为准,但每月终了时必须办理汇总一次,计算各帐户“本298、月合计”及“截止本月累计”,以便月报的编制。第三十六条 本公司有下列情况的一时,应办理结帐:(一)会计年度终了时;(二)公司改组合并时;(三)公司解散时。第三十七条 结帐前应为下列各项进行整理分录:(一)所有预收、预付、应收、应付各科目及其他权责已发生而尚未入帐各事项的整理分录;(二)折旧坏帐及其他应属于本结帐期内的费用整理记录;(三)材料、成品等实际存量与帐面存量不符的整理记录;(四)其他应列为本结帐期内的损益及截至本结帐期止已发生的债权债务而末入帐各事的整理分录。第三十八条 年终结帐时,各帐目经整理后,其借贷方余额应依下列规定处理:(一)收入、支出各科目的余额应结转“本期损益”科目,为损益299、的计算;(二)资产负债及净值各科目余额,应转入下年度各该科目。第三十九条 各种帐簿的帐页,均应顺序编号,分类帐应先按各科目的帐页顺序编列分号,年终使用完毕装订前,再依科目编号顺序排列,逐页编列总号。第四十条 帐簿有下列情况者应给予更正:(一)总分类帐科目日记表的编制或序时帐簿的登记,与记帐凭证或与原始凭证的内容不相符者。(二)总分类帐的过人与总分类帐科目日记表或序时帐簿的内容不符者。(三)明细分类帐的登记与记帐凭证或原始凭证的内容不相同者。第四十一条 对于所属单位报告进行综合汇编,并应为下列各款进行整理与销除:(一)所属单位间相互往来帐项的整理与销除。(二)所属单位间相互损益事项的整理与销除。300、(三)其他方面的整理与销除事项。第四十二条 会计簿记及重要备查簿内记载的错误当时经发现者,应由原登记员删线注销更正,井于更正处盖章证明,不得挖补擦刮或用药水涂灭。前项错误于事后发觉而其错误影响结数,或虽不影响结数而已据为明细帐的记载者,应另制传票更正。第四十三条 各种帐簿在同一决算期内,除已用尽者外,应连续记载不得更换新帐簿。资产负债及净值类科目的明细分类帐,如可以继续使用者,决算期后,仍可以继续使用。第四十四条 凡每日应记的帐,原则上不得超过十天登帐。第四十五条 各帐簿内记载的数字及文字,均须端正清晰,排列整齐,字体大小以占格内三分的二为准,不得任意涂改,或用刀刮、橡皮擦及药水涂灭等方法消灭301、或更正。第四十六条 帐簿及重要备查簿有连揭两页致有空白时,应将空白页划线注销,如有误空行列者,应将误空的行列划线注销,均应由登记员盖章证明。第四十七条 各会计簿记的帐页均应顺序编号不得撕毁,总分类帐并应各在帐页前加一目录。第四十八条 各项会计簿记除已用尽者外,在决算期前不得更换新帐簿。第四十九条 更换新帐簿时,应于旧帐簿空白页上,逐页注明“空白作废”字样,或盖用“空白作废”戮记。第五十条 帐簿表册内,如有不应划线而误划者,应于线的两端用“”号注销,并应于“”的中心由经管人员盖章注明。第五十一条 帐簿上如有误空数行或连揭数页时,应在误空数行页数的最后一行记载下划一红线并加益“以上空白作废”单,如302、为连揭而发生全页空白时,应于该页加益“本页空白作废”。第五十二条 凡一帐页记满接续次一帐页登记时,应于记满的页末行,将当月份发生借贷金额结总,并在摘要栏书明“转次页”,并将该借贷总数转入次页的第一行,并于摘要栏书明“承前页”字样,每一帐户金额结总时,应在总数上划一单红线表示相加总数的下划一双红线表示总额。会计报告处理第五十三条 会计报告的编制,除决算或结算报告应将属于该期内的会计事项全部列入外,至于日报、旬报、月报等,得就该期间末日办事完毕时,已入帐的会计事项编列。第五十四条 会计报告中科目排列的次序,应以其性质、变现性、重要性、清偿期及其他有关规定为准。第五十五条 会计报告有下列情况的一者,应予更正:(一)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