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公司安全目标及管理干部值班下井制度56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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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5226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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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公司安全目标及管理干部值班下井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安全质量工作总体思路强化责任落实、素质提高、科技兴矿、隐患治理、监督检查、地面安全管理六项措施;突出安全首位意识,加大安全管理,实现全年安全生产为目标。二、 安全质量目标1、消灭重大非人身责任事故、重大安全侥幸事故;2、井下杜绝轻伤事故;3、实现对重大危险源的有效防控,消除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重大安全隐患。4、地面消灭轻伤,杜绝火灾及其它各类意外责任事故;5、工程质量消灭不合格品。三、组织领导为确保安全质量目标管理的实施,实现全年安全生2、产,特成立安全质量管理领导小组。1、安全质量领导小组组 长: 副 组 长:种健 蔡思法 田家忠 肖波成 员:各部室、工区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主要负责组织、协调、调度、监督、考核开展实施情况,确保实现安全质量生产无事故。2、监督考核小组组 长: 成 员:蔡思法 杨家治主要职责:主要负责实施方案过程中的监督、考核,并进行考核兑现。四、突出抓好现场安全工作“五大重点”结合现场实际条件,突出抓好顶板管理、瓦斯与粉尘治理、机电运输、爆破管理、防治水等“五项重点”,坚决杜绝各类重大事故和零打碎敲事故的发生。全面落实各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措施,控制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一)顶板管理1、采煤方面采煤工作面柱排距3、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正常使用超前、端头特种支护,长度位置符合要求;工作面内遇断层或地质构造顶板破碎时,必须缩小柱排距,并将顶部背严;煤壁不得留有伞檐,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及时消除事故隐患。2、 掘进方面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及时将顶帮支护齐全,锚杆预紧力达到规程规定,使用好前探临时支护,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二)机电运输以各大系统运行、大型设备管理、维护为重点,全面摸底排查整改,注重搞好对矿井通风、提升、供电、排水各大系统和机电硐室等大型设备的测定、维护及检查。完善机电运输制度和现场各类安全设施,及时改造和更换落后的大型机电设备,消灭潜在隐患。加强装备检查维护,完善检修制度,确保各种保护和4、闭锁监控装置齐全可靠;做好井下漏电试验保护,及时调整井下电缆固定和吊挂方式,大型设备及井下电器严禁甩保护,确保电气设备安全;重点抓好提升运输管理,进一步规范作业行为,严禁无证开车、扒钩,斜巷提升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制度,斜巷行车时下车场警戒范围内严禁人员作业或逗留,加强安装、回撤过程中大型设备起吊及装封车管理,保证大件运输时的安全。(三)一通三防 1、通风方面:针对井下多个掘进工作面平行作业时通风系统影响大、回风巷断面小、风量低等不利因素,必须加强局部通风管理,推广完成双风机双电源改造,杜绝无计划停电停风现象,提高掘进迎头抗灾能力,保证工作面的有效风量。2、瓦斯方面:工作面两顺槽5、掘进时,及时打超前钻孔探测瓦斯涌出情况,根据涌出大小制定相应安全措施;瓦检员必须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杜绝空班漏检和弄虚作假现象;用好各类检测仪器设备,适时采样做好各种鉴定工作;完善安全生产监控系统,采掘工作面按规定安设瓦斯传感器和断电仪,坚持正常使用;高度树立井下瓦斯积聚就是事故的理念,必须立即处理。3、防尘方面:各单位要重视粉尘的治理工作,工作面使用好放炮喷雾、防尘、降尘装置,从各个环节减少粉尘的产生;严格落实定期除尘制度,明确各单位防尘责任范围,悬挂除尘责任牌板,加强粉尘冲刷、清扫及擦拭力度,消灭任何地点的粉尘堆积,消除煤尘爆炸隐患。4、防灭火方面:加强工作面回采期间管理,6、确保安全检测系统完好,及时清理浮煤,无特殊原因留有顶底煤的按事故处理;加强井下烧焊管理,严格审批制度,烧焊现场安排专人负责,有安监员、瓦检员监督检查,严格按措施施工,杜绝各类内因和外因火灾的产生。(四)爆破管理要抓好爆炸物品及设备的管理,严把爆破材料的运输、库存、发放、井下放炮、退还等各道关口,严格执行爆炸材料管理规定,进一步完善各项制度、标准,强化管理,重点抓好爆炸材料的领用、清退制度的执行。规范放炮程序,严格执行放炮“三保险”(站岗、设置警标、吹哨)、“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人人持证上岗,层层签定责任状,明确职责,杜绝放炮事故及火工品流失现象的发生。(五)防治水加强防治水管理工7、作,对工作面及时进行水情水害分析和预测预报,重点做好掘进施工过程中遇老空水和回采过程中顶板岩溶水突然涌出的预防,掘进时及时探水,根据施工情况挖集水井或临时水仓,并安装潜水泵,保证积水及时排出,减少对掘进的影响。五、强化安全质量“六项保障措施”实施以引领、强推、从严、激励为主要内容的安全质量管理,逐步由“制约”向“自觉”转变,深入实施安全质量流程控制,坚持“培训、装备、管理”三并重,促进安全生产内在质量和外在形象的同步和谐发展。(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明确安全责任主体。1、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安全宣教、技术管理、监督检查、激励考核五大网络系统,确保全员、全过程、全方位抓好安全,努力实现从8、人治到法治、从事后查处到强化基础管理、从被动防范到源头管理、从控制伤亡到职工自主保安的转变。2、明确主体,突出决策层、管理层及操作层三个层面垂直纵向管理,落实好各级责任制,做到既要抓大又要抓小,既要管结果更要管过程,既要抓点又要抓面。矿领导作为决策层,负责日常下井发现问题的分析查处和责任追究,不断寻找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的不理顺环节,采取得力措施加以治理整顿;安监部作为业务落实监管层,主要依据“三大规程”和质量标准化细则,实行分区责任包保,现场管理及检查验收;各基层区队作为操作层,主要是结合自身情况建立完善内部质量验收体系、制度,严格实施和考核兑现。各级管理人员因责任落实不到位9、而出现安全质量问题的,一律连带处理。3、在横向上,分专业、部门建立相应的安全质量目标责任制和措施,实行区域职利联保,分头抓好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自发自觉的干好本职工作,严抓“现场五大员”(跟班区长、班组长、验收员、安监员、瓦检员)的管理与责任追究,井下作业地点只要出现非个人行为造成的安全质量问题,一律追究“五大员”的责任。4、严格安全质量目标责任连带,进一步明确现象在现场、根源在管理、关键在责任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要严制度、严管理、严措施,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真抓实干,切实履行好职责,既要保证下井次数、抓“三违”等指标的完成,更要保证下井质量;既要善于发现问题,更要身体力行地解决问题。特别是10、区队跟班管理人员,必须先于职工到现场、迟于职工离开现场,否则按违章论处,井下没有跟班管理人员、班长一律不准作业。(二)提升安全理念,持续实施全员素质提高。1、进一步提升安全理念,完善以人本管理为主要特征、以安全发展为根本目标的安全文化体系,利用黑板报、各种标语牌板、班前安全宣誓、安全演讲比赛等形式和活动,强化安全常识、安全理念的宣灌,以思想引导、舆论影响、氛围感染等合力发挥安全宣教职能,建立诚信安全、系统安全为主要内涵的新型安全文化,最终达到矿井持续安全。 2、持续、反复地抓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学习,找准培训重点,突出岗位特种作业人员和岗位实用型技术学习,不断提高职工的基本功。要充分利用职工安全11、学习时间,认真组织职工集中时间,确保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条规入心入脑,并变为自觉行动落实在现场。推行严重“三违”过六关制度(个人反省关、安全学习关、部门领导考核关、抓违章人员考核关、安监部负责人考核关、安全矿长考核关);做好矿各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按照国家要求分类、分期组织再培训、再考试;要重新对特殊工种进行一次全面摸底,编制年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坚决杜绝无有效证件上岗作业。同时建立电子档案,各单位必须保证特殊岗位工种的相对固定,同时每月向安监部提供一份人员转岗书面报告,动态掌握全员持证情况。(三)大力实施科技兴矿,向机械化和科学管理要安全。1、在生产过程中最大限度的提高井下作业机械化,高度重视和12、把握巷道设计、采场布置及掘进采煤的关系,优化设计,提高经济技术分析比较,努力达到可行性、经济性及安全性的统一。2、推行各类先进装备,生产技术部要加强安全生产系统技术改造和设备改型更新,逐步实行一人多岗、一人多责,彻底摆脱传统的拼设备、拼体力、拼人员的安全管理模式,坚持向科技进步要安全。3、不断探索新工艺,强制落实支护改革。生产技术部要对井下层位、岩性作具体探索分析,按照岩性对应选择最佳支护形式,促进生产效率的提高。(四)抓好超前隐患治理防范。1、坚持每旬隐患排查和日常检查治理相结合的动态管理,落实好班组、区队、专业、矿四级治理网络,分级负责,层层包保,确保达到项目、措施、资金、时间、人员、责任13、“六落实”,不断增强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特别是回风巷扩刷过程中的提升运输、采掘工作面迎头及后路的顶板管理、一通三防的防治、放炮过程的管理等日常重点安全隐患,各作业人员、班组、区队、部室都要提前进行隐患排查,并进行全员分析,人人针对各自岗位提出隐患内容,在班组集体讨论对策,同时建立记录台帐,通过班、日、周、月循环治理,达到消除现场隐患萌芽的目的。2、落实好安全信息查处、布置、整改、复查、处罚各个流程,坚持每旬隐患排查和日常检查治理相结合的动态管理,从上到下环环相扣、一丝不让,保证隐患问题处理日清日结。建立安全隐患落实整改台帐,只要出现安全隐患且未在限期内整改完成的,除加倍扣罚单位外,对有关责任人14、工区负责人也要连带扣罚,以此确保各时段和区段的安全生产。3、严格责任追究,对存在重大隐患的头面、采区、单位坚持“隐患即事故”的原则进行分析,对有关责任人一律升级处理,对形成事故隐患的原因层层剖析,严查细追,该分析的分析,该处理的处理。完善安全预警帮控制度,抓好超前治理防范,针对薄弱人物、薄弱时期、薄弱区段、薄弱地点,提高危险源识别能力,坚持不懈的分层排查,重点监控,采取多种方式治理整改,提高安全管理的预见性、超前性,实现防范为主、保障并重。(五)强化安全质量监督检查,严格安全质量责任连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立体交叉”的安全监察体系,实现安全监督检查过程的精细化管理,消除安全管理的死角15、和盲区。建立动静结合、专项与群管共同把关的安全检查方法,实现安全监控无盲区。1、为确保安全质量目标责任的落实,推行开放式安全检查,加强中夜班、交接班时间的督察,重点抓管理人员跟班制度落实、安全隐患问题整改兑现、人的不安全行为、职工是否提前上井、安监员和瓦检员是否现场盯靠和交接班等。每天都要有管理人员下井发现问题,查处的安全隐患、质量问题。对发现的现场安全质量问题,要盯住不放、督促整改,堵住事故危险源,防患于未然。特别是对敞口盲巷、无计划停风停电等现象,要作为事故从重从严分析处理,在对责任人进行处罚的同时,连带扣罚工区及分管部室(部门)的管理人员。对每旬安全质量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定日期整改,凡16、复查时未按期限整改完成的,加倍连带扣罚,直到整改完为止。凡是安全检查过的地点,未检查出存在问题又在一天内发生事故的,严格执行24小时事故责任追究制,严肃追究检查人员的责任。对发生的各类人身事故、影响生产的非人身事故、重大侥幸事故、严重“三违”,由矿领导牵头,安监部、企考部、事故单位负责人及责任者参加,认真组织分析,找出根源,追究责任,严肃处理。2、进一步提高专职安全质量监察人员素质,不断增强安质人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强化安质员的责任心,力求一职多能,推行末位淘汰制,只要出现思想素质差、安全责任心不强、业务技术水平低的安质员,一律清理出安质队伍。增强安全质量风险意识,安质员以月度进行风险抵押金制度17、,收入与安全质量挂钩。落实安全员“三个转变”,安全员要努力实现向知识技术型、安全宣传型和监察公正型的转变,人人熟知业务技能,严格按照标准,有重点地抓好现场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工作做好讲解,时刻搞好安全宣传,严明执法,铁面无私。不断灌输安全规程、措施,持续抽查考试,使安质员能懂措施,最终达到能编写措施的要求。安质员充分发挥督察作用,提高安全质量指标,对管理人员责任落实、隐患治理、“三违”查处等敢于动真碰硬,发现问题及时升级严惩。3、抓好人的不安全行为控制,有效根治“三违”现象。各级人员在监督检查过程中要本着查处“三违”就是治病救人、制止违章就是献爱心的理念合力围剿“三违”,要加强“三违”比率考核,18、实行总量控制,依据“三违”定性与处理规定,对不同类型的“三违”采取不同的处理和帮教方式,对过失性、麻痹性、习惯性、形象性以及知识局限性等违章要以帮教警示处罚为主,按照“蓄意违章重惩处、干部违章加一等”的原则,重点惩戒故意违章、重复违章和发现违章不管不问的现场管理人员。按照教育与处罚并重原则,以人性化管理来不断降低实质性、重大危害性违章,切实将“三违”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六)加强地面安全管理。突出抓好“雨季三防”、防火、防盗、饮食卫生、供电、供暖等安全管理重点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强化地面各级各部室职责落实,严格按照集团和矿有关规定监督考核,确保地面各项安全目标的实现,建设安全、稳定、和谐的19、地面环境。 六、考核奖罚(一) 奖励办法每月总结时,如安全无事故,对井下管理干部给予安全奖励,奖安监部长300元,安监副部长200元,安全员100元;综合工区区长吃安监部长的70%,副区长、技术员吃60%;跟班区长吃安全员的50%;验收员吃40%;通防工区区长、机电部长吃安监部长50%,副区长、机电副部长、技术员(含机电部直技术员)吃25% 。其他井下部室中层干部吃安监部长的60% ,副职吃50%。地面后勤部室中层干部吃安监部长的30% ,副职吃20%。(二) 处罚办法: 1、出现7日内不能上班的轻伤一人次除按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规定扣款外,扣本班安全员安全奖的80%,扣风险抵押金50%,并罚款20、100元,扣安监部长、安监副部长全部奖金的50%,扣矿其他井下中层干部全部奖金的10%,扣当班跟班区长全部奖金的30%,扣综合工区区长全部奖金10%,扣通防工区副区长、技术员全部奖金15%,验收员扣40% ;机电部长、机电副部长、技术员(含机电部直技术员)扣全部奖金的10%。2、如出现折骨一人次,除按安全风险金抵押扣款外,扣当班安全员当月全部安全奖,扣风险抵押金80%,并视情节和责任给于罚款5001000元;跟班区长扣全部奖金的60%,验收员扣45%,综合工区区长、副区长、技术员扣全部奖金的50%,通防工区区长、机电部长扣40%,副区长、机电副部长、技术员(含机电部直技术员)扣全部奖金的50%21、,安监部长、安监副部长扣全部奖金的100%,中层干部扣全部奖金的50%,对在场干部罚款200500元,本班下井和带班、值班干部罚款100200元,本班职工每人罚款50元,当班窝头和在场职工每人罚款100元。3、出现折骨以上(致残者,特别是出现死亡事故)视情节和责任分析,除按安全风险抵押金扣款执行外,一是全体干部扣除全部奖金,安全员风险抵押金全部扣除,如无奖受罚者加一倍罚款;二是视责任人平时表现和工作,当班安全员罚款10002000元,安监部长罚款8001500元,安监副部长按安监部长比例同罚,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03000元,跟班区长罚款3001000元,综合副区长、技术员罚款800300022、元,综合工区区长罚款5002000元,其他辅助工区区长、机电部长、机电副部长、副区长、技术员(含机电部直技术员)、部长和中层干部按安监部长、安全员、区长奖励的百分比进行罚款,当班职工每人罚款100元,当班窝头和在场职工每人罚款200元,对当班、本班下井和带班、值班干部罚款300500元;4、特殊工种在本范围出现折骨或重伤者,扣本单位全部奖金的100%,并罚款300800元,对直接部门干部按50%处罚,如因矿和安监部门下达的安全隐患指令卡处理不及时或通过分析,有隐患干部没发现而出现事故者按本措施加一倍处理,并免职、停职处理,应先算奖再扣奖。 七、监督落实1、由企考部进行监督、考核兑现。2、每月223、5号前各单位要将有关资料书面上报企考部,以便进行考核奖惩兑现。3、各单位上报的资料要及时、准确。八、本方案由安监、企考部负责解释。九、本方案与集团公司政策抵触时,执行集团政策。十、本方案至下发之日起执行。附:1、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规定; 2、管理干部值班和下井带班的规定;3、管理人员下井和抓“三违”的管理规定;4、关于规范工伤处理程序的管理规定;5、关于安全员实行月度风险抵押及对合格师傅实行月度补助的有关规定;6、安全网员管理规定; 7、关于对“三违”性质的界定及相关处罚规定。 附件1年度安全风险抵押金管理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增强干部职工安全风险意识,落实中翔集24、团公司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矿井安全风险抵押金工作,制定本规定:一、范围、原则和押金标准1、范围 企业的在职职工2、原则 根据不同工作岗位和所担负的安全责任大小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3、标准(1)矿长10000元,副矿长及总工程师8000元;(2)副总工程师5000元;(3)生产部、机电部、安全监察部、企考部、调度部正职3000元,副职1800元,聘任的工程技术人员中级1800元,初级1500元,职工400元;(4)办公室、保卫部、财劳部等后勤部室正职1500元,副职600元,聘任的技术人员中级600元,初级500元,班组长400元,职工300元。(5)采掘工区:正职4000元,副职2400元,聘25、任技术员3000元,班组长800元,职工600元。(6)辅助工区:正职2000元,副职1200元,聘任的技术员1500元,班组长600元,职工400元。二、抵押金兑现办法1、每季度考核兑现一次。2、实现安全生产,安全风险抵押金兑现按本金等额奖励,本金返还。3、发生重伤事故(丧失劳动能力),全员安全抵押金兑现奖按本金的50%奖励,本金全额返还;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全员安全风险抵押金不予兑现,本金扣除。4、发生轻伤事故一人次,本部(室)、工区全体干部职工安全抵押金兑现奖降低10%。三、调入、调出人员安全风险金1、全员统一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以后调入的人员不再交纳风险金。2、调出人员根据调出日期前的安全26、情况按月度兑现抵押金。四、安全风险抵押金的管理1、矿级领导的安全抵押金交集团公司,在矿考核兑现;其他干部职工的安全抵押金交矿财劳部。2、安全风险金由财劳部统一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用。3、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兑现奖励报集团批准后施行。4、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时间:一季度1月31日前交清;二季度4月30前交清;三季度7月31日前交清;四季度10月31日前交清。 附件2管理干部值班和下井带班的规定为确保我矿安全、生产、技改各项任务顺利完成,进一步加强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矿制定管理干部值班和下井带班制度规定如下:1、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调度指挥好全矿各项工作。2、值班充分发挥作用,坚守27、岗位,严禁空岗,对无故不值班者一次罚款100500元。3、要对全矿工作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做好值班记录,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值班不签到,每次罚款30元,无记录或有问题未发现不处理,每次每人罚款20元。4、值班干部要全面掌握当班井上下的安全生产状况。5、发生重大安全隐患和出现严重问题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措施。6、值班期间严禁喝酒。7、值班下井跟班人员下井前必须在信息站登记,每次上井后必须将下井时间、地点、路线和发现的问题以及处理意见填写干部下井汇报卡。8、职能部室人员跟班时间必须达到3小时以上,工区人员跟班时间必须达到6小时以上,对于不够时间的每次罚款50元。928、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管理干部值班每人每月补助100元,下井人员每个井补助10元,带班早班每个井补助10元,带班中班每个井补助20元,夜班每个井补助30元。10、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应提前请假或找人替班。注:值班签到地点设调度值班室。 附件3 管理人员下井和抓“三违”的管理规定 为更好地坚持管理人员以“深、严、细、实”的工作作风,深入井下抓生产,扎实有效地解决安全生产中的实际问题,强化劳动纪律,促进安全生产劳动纪律再上新台阶,现就管理人员下井和抓“三违”做以下规定:一、要求1、矿级领导干部、职能部室正、副部长(主任)、工区区长、技术员以上管理人员和职能部室科员下井次数由安监部统一考核管理。2、安29、监部在井口设安全信息站,实行24小时值班,负责收集安全信息卡,并按规定做相应处理。同时按信息卡对上述管理人员进行考勤。3、管理人员要带任务下井,实行每井一卡,上井后必须到井口安全信息站认真填写干部上井记录卡,将检查到的安全生产隐患,由安监部及时反馈到有关单位进行整改,定期安排处理。如管理人员不填卡或不认真填卡,信息员将不予考勤。4、大力开展反“三违”活动。每位参与下井的管理人员或地面管理人员每月要完成抓“三违”任务。5、若因公务、伤、病、事假而达不到下井次数要求和抓“三违”任务的管理人员,须由本人写出书面材料、安监部长、分管矿长签字,方可免于考核。6、每月末安监部应及时统计管理人员下井及抓“三30、违”指标落实情况,报分管矿长审核后报企考部,企考部对完不成指标人员进行考核并通报全矿,如发现安监部或信息站人员执行不严或弄虚作假每次罚安监部长30元,信息员50元。二、目的1、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状况,跟班人员负责全矿(或本单位)当班安全生产。2、负责监督抽查各工种的持证上岗和区队干部带班情况,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3、发生重大安全隐患和严重问题时,井下管理干部必须立即组织采取撤人、停产,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措施。三、指标1、下井指标:分管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每月12个(中班2个、夜班2个),副总14个(中班3个、夜班3个),安监、生产中层干部31、18个(中班4个、夜班4个),企考中层干部15个(中班3个、夜班3个),综合工区区长、调度部长、机电部长、通防工区区长20个(中班6个、夜班6个),综合工区副区长、调度副部长、机电副部长、主任工程师、通防工区副区长22个(中班6个、夜班6个),技术员20个(中班6个、夜班6个),安监部信息员6个(中班1个、夜班1个),企考部科员15个(中班3个、夜班3个),生产部科员18个(中班4个、夜班4个),调度部科员15个(中班3个、夜班3个),跟班区长按实出勤个数下井。中层以上干部带班下井按干部带班下井表执行。2、“三违”指标:分管安全、生产、机电、总工、副总每月1个,企考、生产口中层干部、综合工区区32、长、调度部部长、机电部部长、通防工区区长1个,安监部长、调度副部长、综合工区副区长、机电副部长、主任工程师、通防工区副区长、综合工区技术员、通防工区技术员、车间主任、跟班区长2个,后勤部室中层干部1个。四、考核及奖惩1、下井人员下井前必须在信息站登记,每次升井后必须将下井时间、地点、路线和发现问题以及处理意见详细登记,并存档备查。2、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严肃处理。3、带班过程中,发现重大隐患要及时制止,带班过程中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根据矿有关文件精神追究相关下井指标超出个数:中班补助10元、夜班补助20元。5、对“三违”罚款,轻微违章最低罚款20元,一般违章最低罚款30元,严重违章最低罚款533、0元上不封顶。下井、“三违”指标每欠一个罚款100元。所有罚款一律由安监部出具罚款单,月底统一交财劳部在月度工资中扣除。 附件4关于规范工伤处理程序的管理规定为了及时申报、统计和处理职工工伤事故,规范工伤处理程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一、申报1、矿内工伤申报程序:由所在单位(工区)申报,经医务室或医疗部门鉴定,安监部及安全矿长审核后形成工伤申报单,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5日内报送财劳部。2、经安监部认可为工伤的,经本人书面申请,矿研究同意,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由财劳部向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办理工伤认定有关事宜。单34、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上级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3、需要安排陪护的,由所在单位(工区)提出申请,由矿根据伤情,确定陪护人员数及陪护时间,经分管矿长签字同意后将陪护人员及陪护时间于陪护前报财劳部。4、发生工伤不报或超过申报时限未报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或责任单位负责,矿方对引起的后果将不予承认。二、调查与分析处理1、发生事故后必须及时召集事故调查组成员,根据事故伤害的严重程度进行全面调查,重伤以上人身事故由上级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轻、重伤事故由安监部进行组织调查分析处理。2、事故调查组向事故35、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时,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配合,不得拒绝,更不得阻碍和干预调查组工作。3、事故调查分析处理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查明事故性质、发生事故经过、原因和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者,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写出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人员应在报告上签字。4、各类事故必须进行统计,建立台帐,事故统计、类别的划分要准确、定性、可靠。5、安监部坚持定期进行工伤事故的分析,按事故类型、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伤人员的文化程度、工龄、年龄、事故原因进行一次全面综合分析,研究事故的规律、趋势,提出事故控制办法,为领导决策安全生产工作,提供可靠依据。6、矿成立事故调查组,由安全矿长任36、组长,总工程师、各分管副矿长为副组长,安监、企考、机电、财劳部、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三、界定1、对工伤的鉴定由安监部会同医务室或医疗部门按有关标准给予定性,有关负责人签证后,交矿财劳部。2、工伤的申报由安监部负责,任何工伤无安监部认可视为无效。四、停工留薪期管理:1、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限。 2、职工停工留薪期的确定:工伤职工应及时将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报送矿,由矿医务室根据工伤医疗服务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按照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确定其停工留薪期限,报送财劳部。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37、况特殊的,经市劳动能力鉴证委员会确认后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2、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伤情尚未稳定或未痊愈,不能恢复工作仍需治疗的,应在期满前5个工作日内向本单位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的书面申请,并提交协议医疗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报矿医务室,经矿研究同意后,报财劳部,延长其停工留薪期。 3、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长停工留薪期申请的,停工留薪期终止。 4、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停发停工留薪期待遇,因伤情不能工作的,由矿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从评定伤残38、等级的次月起,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因工伤残待遇。需要继续治疗的,必须有工伤协议医疗机构的休假证明,其工伤医疗费予以报销,但不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由用人单位发给生活津贴,其标准不低于因病医疗期内的病假工资。 5、工伤职工恢复工作后旧伤复发,需要重新确定停工留薪期的,按本办法执行。6、 停工留薪期间,执行集团工伤工资标准。五、其他:1、建立工伤定期复查制度,医务室及时了解工伤职工恢复情况,定期会同工会、劳资等部门对工伤进行复查。2、特殊情况,需要家属陪护的,由医务室根据伤情,提出意见,经矿研究同意后,报财劳部,支付陪护工资。3、工伤及陪护人员的工资,三个月以内的(包括三个月),由所在单位负担,三个月以39、上的,由矿负担。工伤及陪护人员工资标准按集团和矿有关规定执行。六、本规定与上级政策和劳动法抵触时,以国家政策为准。七、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5安全网员管理规定根据集团公司有关文件规定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安全监管体系,强化基层安全管理职责,延长安全责任链,达到安全管理关口前移、重心下移、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要求,制定安全网员管理规定。一、安全网员的设立1、根据安全责任区的划分,全矿各井下施工地点设立安全网员。2、安全网员应为思想先进、作风正派、技术过硬的党员、团员或班组长担任。二、安全网员的职责1、在班组长的领导下,带头完成生产任务,确保现场工程质量。2、负责责任区域的安全监督、检查,40、对不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重大隐患要及时回报。坚决制止“三违”,确保区域内无违章指挥及违章作业。3、积极检举、揭发班组长、区队长、安全员的违章行为。班组长不在现场,担当起班组长的安全责任。三、安全网员的管理1、接受安监部的业务管理,积极参加网员会议,努力学习安全管理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2、应帮助职工实现安全生产,树立和发挥党(团)员一面旗的作用,做到网员身边无“三违”,网员周围无隐患。3、安全网员抓“三违”每一人次报安监部处理,给予奖励20元,举报管理人员“三违”现象,经核实无误后一次奖励50元。4、安全网员应及时的反映责任区域安全状况,填写网员汇报卡。填卡的数量及质量作41、为考核网员成绩的依据。5、网员责任区出现工程质量低劣、存有重大隐患时,对该区责任网员一次处以30元50元的罚款。6、网员责任区出现工伤事故,根据事故性质,一次处以100元300元的罚款7、对于表现突出、工作认真、制止“三违”有力,查整隐患及时的网员由安监部评定,每月给予30元50元的补助。8、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汇报及时、处理得当、避免事故的网员,由安监部报请矿评定给予300元500元的奖励,并通报表彰,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同时作为矿提拔聘用干部的人才库。 附件6关于对“三违”性质的界定及相关处罚规定 为了有效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以下简称三违)现象,进一步强化对“三违”行为的检42、查和处罚,引导和教育职工形成良好的安全生产习惯,确保我矿的安全生产形势长期稳定、健康发展,根据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处罚规定。一、“三违”性质界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精神,以“三大规程”为依据,结合矿实际情况,把“三违”行为分为井下部分及地面部分,视情节又分为严重、一般、轻微三个档次。二、“三违”人员的范围矿全体在册职工和各外委施工单位所有人员。三、成立“三违”仲裁机构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障职工的切身利益不受损失,规范对“三违”人员的处罚,做到处罚有理有据,合情合理,让职工心服口服,矿决定成立“三违”仲裁领导小组。组 长:徐同国副组长:王玉银 宋树立 王明华 刘洪43、胜成 员:各部室(工区)主要负责人“三违”仲裁领导小组下设“三违”仲裁办公室,王玉银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凡是“三违”人员自认为处罚不符合矿及上级有关规定,有打击报复、处罚不公等现象时,可由“三违”人员本人向“三违”仲裁办公室提出仲裁申请。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申请后进行登记,及时对申请仲裁的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将调查情况核实后提出处理意见向仲裁领导小组汇报,待确定处理意见后反馈给申请仲裁的职工。四、填报“三违”要求1、矿所有人员所抓“三违”,必须在事后立即到矿安监部进行填报,无特殊情况事后超过24小时填报的视所抓“三违”无效,填报“三违”时都必须填在“三违”人员登记表中,由安监部在填报24小时内,通44、知到“三违”人员所在单位。2、所抓“三违”填报时,必须写清“三违”人员所在单位、姓名、违章地点、违章原因及填报人员姓名,所抓“三违”时应当面通知本人(脱岗等特殊情况除外),并应立即制止其“三违”行为,否则视所抓“三违”无效。3、填报“三违”时必须认真仔细,实事求是填写,不得在“三违”人员登记表上擅自涂抹,否则给予填报人员每次20元的罚款,如特殊原因确需更改的,填报人必须向安监部负责人说明情况,最终决定其能否更改。4、填报人员不得把个人所抓“三违”指标送给其他人员(即填报人必须参与抓“三违”),如出现填报人未参与抓“三违”现象的,将给予填报人报一般“三违”一次。五、对“三违”的处罚1、对严重“三45、违”进行过六关(个人反省关、安全学习关、部门领导考核关、抓违章人员考核关、安监部负责人考核关、安全矿长考核关)教育,即由本人写出自己对“三违”行为的反省并签字,再由“三违”人员进行停班学习,学习时间定为35天,学习期间仅发基本生活费,学习期满后经安培中心主任签字认可后再到区队接受批评教育,经区队领导签字认可后再找抓违章人员接受批评教育,经抓违章人员签字认可后,再到安监部接受部室负责人批评教育,经安监部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再找安全矿长接受批评教育,经签字认可后即可上岗正常工作,凡严重三违者,年内不能参加任何先进评比。对严重“三违”人员除了进行过六关教育,另外对严重“三违”每人次给予100以上不等罚46、款,每季度兑现安全风险抵押金时,每人次严重违章将扣除兑现金额的20%,超过3人次(包括3人次)将取消兑现安全风险抵押金;特别严重违章(如登钩头、放明炮、放糊炮、放飞车、短母线放炮)视情节轻重给予严肃处理,直至开除矿籍,对因此造成事故的承担损失并追究刑事责任。2、对一般“三违”到培训中心进行违章学习,写出自己对“三违”行为的反省并签字,经安监部考试合格后,再到区队接受批评教育,经区队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上岗正常工作。对一般“三违”人员除了进行违章学习,另外对一般“三违”每人次给予30元至100元罚款。3、对轻微“三违”进行违章亮相,另外对轻微“三违”每人次给予20元至50元罚款。4、所有“三违”人47、员罚款,由安监部负责统计。5、“三违”人员根据五1、2条规定,两天内必须到安监部接受处理,对坚持不到安监部接受处理、不过关、不学习者,除按违章规定处罚外,将对其停班处理。由安监部出具停班通知,如有关单位落实不到位,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6、对有争议的“三违”人员, 最终按“三违”仲裁办公室的处理意见进行执罚。7、对“三违”行为无理取闹、狡辩者,经“三违”仲裁办公室调查落实后,加一倍或以上处罚。六、对隐患单位的处罚标准1、上下山挡车器、阻车器、超速吊梁不起作用;信号设施不全,有声无光,有光无声;有语言通讯机不能送话的,每处每项罚款100元。2、绞车压戗柱不全,无地锚、无底盘、无护身板、无卡绳板、地48、脚螺丝松动,钩头、保险绳插接不合格,钢丝绳磨损、断丝超过规定而不按时更换,每处每项罚款100元。3、耙装机无护栏(绳)、无腿、缺腿、卡轨器不全、无地锚(上下山),每处每项罚款50元。4、风水管跑风、漏水,设备漏油,每处罚款50元。5、采面端头支护定位铰接顶梁缺销子,工作面缺对柱、戗柱,倒柱不扶的,三巷超前支护不足20米(按米计算),溜头、溜尾缺压机点柱,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6、皮带巷、溜子道无防尘设施,每处罚款100元。7、所有巷道应定时冲刷或清扫顶帮粉尘,发现一次粉尘超标,罚责任单位50元。8、木垛打在浮煤、浮矸上,木垛接顶不实,每处罚款50元。9、该设置过桥不设或设置不合格、不起作用,每49、处罚款100元。10、井下检漏继电器、风电闭锁、综合保护不坚持使用,各类电器设备不按规定安设接地装置,每项每次罚款100元。11、凡井下需进行电气焊的单位,必须有安全措施,并按照安全措施施工,否则罚施工单位100元。12、采煤液压泵压力低于规程规定,罚款100元。13、乳化液浓度达不到要求的,出现一次罚款50元。14、采煤工作面柱子初撑力合格率达不到70%的,一次罚款100元。15、电机车和电瓶车照明、尾灯、警铃、闸必须完好且正常使用,否则罚款100元。16、严禁电器设备失爆,电缆出现破皮、明电、明接头、鸡爪子、羊尾巴,每处罚款100-200元。17、各类设备转动部分,必须设置护栏、护罩,且齐50、全有效,电机不缺风叶,保持良好散热,否则每处罚款100元。18、溜子错距超规定,工作面溜子与中间巷溜子的压茬不得超过0.15米,否则罚款100元。19、绞车、溜子、皮带司机、综掘机、割煤机、耙装机司机、信号把钩工等岗位责任制牌板,必须悬挂整齐,如发现不整齐和无岗位责任制牌板,每处罚款50-100元。20、机电设备应摆放整齐,做到台台上架,并有标志牌,煤电钻、电缆应盘挂整齐,不准放在潮湿的地方或泥水中,否则每处罚款100元。21、电器设备需维修时,必须使用停、送电工作票,并设专人通知、专人看守,并挂警示牌,否则罚款100元,出现事故追究责任。22、皮带运输机托轮要齐全,转动灵活,无损坏,皮带不跑51、偏,各种保护要齐全,否则每处罚款100-200元。23、刮板运输机刮板、螺丝要齐全,每缺一件罚款20元。24、倾斜巷道(包括矸石山)应按要求设地轮,并保持转动灵活、无损坏,每缺一个或转动不灵活、维修更换不及时,每个罚款50元。25、所有巷道和安全硐,必须保持卫生清洁,清理的杂物必须及时运走。各种备用物料、工具必须码放整齐,不能用的设备、物料应分放,并挂标志牌,否则每处罚款100元。26、超过6米的盲巷或停工、停风的巷道,必须打上栅栏,挂上严禁入内警示牌,否则罚款100元,对无故拆除栅栏的加倍处罚。27、矿车碰头皮损坏不维修,销子、三环不合格,每个罚款50元。28、下井的矿车必须清挖干净,发现一52、个大车底(20cm以上)罚责任单位50元。29、水沟保持畅通,盖板整齐有效,否则每处罚款50元。30、砌碹、砌墙穿梁巷道,基础要挖到实底,壁后应填实,否则每处罚款100元。31、安全设施的拆除、改造,必须经总工程师同意签字后方可施工,否则罚单位200元。32、施工各停车场必须有技术措施,施工不符合措施要求的为不合格工程,不得投入使用,否则罚款100元。33、新工人不经培训私自安排上班,不签师徒合同的,对责任人或单位罚款500元。34、主扇风机停止运转,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同意,否则每次罚管理单位300元,对未经批准而安排停止风机运转的人员将按违章指挥处理。35、掘进工作面必须53、按照规程要求设置喷雾、除尘、照明、瓦斯探头、前探梁,否则每项罚款100元。36、主付井提升绞车的安全系统、安全设施必须齐全完好,且正常使用,否则罚款200元。 七、安全信息管理规定 1、安全信息反馈(1)矿领导、各职能科室管理干部、安监员、稽察队员下井要认真、严细地进行隐患排查,升井后到信息站在隐患汇报卡上至少填写一条下卡隐患,并注明整改时间、责任整改单位,否则该下井不予考勤。(2)安全网员及其他人员下井,如发现现场难以解决的问题,可到信息站填写隐患汇报卡。普通职工可以到信息站举报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现场隐患,经调查属实,可给予20100元奖励。(3)干部下井应提高下井质量,不得假下井、填假卡54、,不得不负责任地将自己的名字填入其他人已填完的栏目内,否则下井无效,并记一般“三违”一次。2、安全信息的收集处理(1)信息员应及时处理所有信息,经仔细筛选、归类后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一式三份),不得丢失或随意改动每一条信息,并在30分钟内通知责任整改单位当班值班干部到信息站签字领卡。如无故拒绝签字,将对责任人记“三违”一次。如责任单位在限令时间内无法完成的,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安全矿长或安监部长签批,视实情可延长整改期限。(2)各科室、区队、车间要做好内部隐患信息管理台帐。接到的隐患整改通知单要及时入帐,并妥善保管,明确具体整改负责人,及时安排整改,确保整改质量。(3)安全信息站负责每天的信息55、收集、统计,完成当日信息日报。并于每旬公示上一旬隐患整改未完成情况及管理干部下井处理问题情况。3、信息复查验收(1)由信息站值班信息员安排安监员、稽察队员进行限令到期隐患整改情况的复查,并做好记录。安监员、稽察队员对复查情况负责,在复查卡上签名并签属复查意见,不得丢失复查卡。经复查,如隐患未整改或整改不彻底,由信息站对责任单位进行再次下卡。(2)如一次下卡隐患经复查未整改,则分别给予领卡签字人和责任单位每条20元、50元罚款;如二次下卡隐患经复查未整改,则给予领卡签字人和责任单位每条50元、100元罚款;如三次下卡隐患经复查未整改,报矿两委处理。 八、“三违”性质界定暂行标准 井下部分严重“三56、违” (一)综合类1.发生事故或发现险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而又不向有关部门汇报的责任人。2.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自然因素除外),被矿领导或安监部门责令停产整改的单位负责人。接到安全隐患整改单两次无正当理由仍不落实整改的责任人。3.无规程、措施施工的责任人。掘进迎头,在规程要求透窝距离内需下透窝通知单而没有下的。4.因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造成轻伤以上人身事故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责任人。5.跟班干部对现场存在重大隐患,不安排整改而继续组织生产的。6干部在现场违章指挥、参与违章作业的,对违章人员不制止,包庇“三违”人员的责任人。(以上6条是干部加一倍处罚,并按矿有关制度执行)7“三违”过程中不57、听劝阻、态度蛮横或因被抓“三违”打击报复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8.未按设计要求,而又未编写特殊安全技术措施,自行改变设计方案、断面或支护工艺,私自改变施工层位或私自缩小或扩大煤岩柱,私自超掘巷道滞后或少掘巷道提前拐弯的主要责任人。9.巷道积矸超过断面的1/3仍施工的责任人。10.特殊工种在设备运行期间睡岗、脱岗、空岗的。11.酒后下井的责任人;井下打架斗殴的责任人。12.一般“三违”在违章过程中不听劝阻、态度蛮横恶劣的责任人。13.隐瞒事故不报的责任人。14.破坏、盗窃井下安全设备设施的责任人。15.处理堵塞的喷浆管路时,未按规程操作的责任人。16.同一巷道内打峒室与迎头平行作业的责任人58、。17.工作面干打眼的责任人。18.故意破坏测量标志(导线点、腰线点、中线点)的责任人。19.未接到开工通知单,私自开门施工的责任人(临时积水窝、绞车窝等特殊情况除外)。20.无特殊工种资格证私自上岗作业的人员。21.拉移转载机时,两股受力链两侧及锚固站周围4米范围内有人的责任人。22.掘进机非操作侧未安急停按钮的。掘进机停掘后未将截割头停放至底板的。掘进机不进行正常喷雾的。23.回采工作面中,随意丢失顶煤或底煤的责任人。24.在检修煤仓或溜煤眼上口的机头卸载滚筒部分或整改支架时,煤仓上口不封口或封口不严的责任人(有特殊措施的除外)。25、故意损坏、藏匿各种牌板的责任人。26、各种机械和管路连59、接不使用符合标准的连接件的责任人。 (二)一通三防类27.擅自停开风机或同时敞开两道风门,造成工作场所无风或风流短路的责任人。28.有害气体超过规程规定不采取措施而继续施工的责任人。29.在停电停风15分钟后,不安排撤出人员的当班主要负责人。30.擅自打开栅栏,进入老空区、盲巷作业的责任者。31.盲巷封闭不及时的责任者。32.故意破坏通防设施的责任人(风门、栅栏、供水闸门、防尘设施等)。33.不按规定时间冲尘的责任人。注水孔施工不符合规程要求的责任人。34.除尘水管不跟到迎头的责任者。35.瓦斯探头距迎头超规定的;36.工作面发现有透水、自然发火、瓦斯异常或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超标,未采取措施的60、责任人。37.有水患威胁,不进行探放水而盲目安排生产的责任人。38.未经通防部门同意,私自扩大调节风量的责任人。39.瓦检员空班、漏检、对瓦斯牌板或测风牌板伪造数据、弄虚作假的责任人。40.局部通风机开关放在回风侧未采取安全措施的责任人。 (三)机电类41.不同型号电缆未采用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而直接连接的责任人。42.检修或搬迁设备前不检查瓦斯浓度的责任人。43.井下使用不合格电缆的责任人。44.橡套电缆冷补后,充填物不实或破裂的责任人。45.电缆破口或划伤处使用自粘脐带绑扎的责任人。46.防爆灯具外罩破裂或闭锁装置失灵的责任者。47.螺纹隔爆结构的螺纹啮合丝数少于6丝的责任者。61、48.电器失爆的责任人。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擅自变更额定值使用者。49.井下存放汽油、煤油、香精水和变压器油的责任人。50.将剩油、废油、香精水泼洒在井巷或硐室内的责任人。51.甩掉风电闭锁或不试验漏电继电器的责任人。52.6KV以上变电所不执行挂牌送电,不执行工作票、操作票制度的责任人。53.井下带电作业的责任人。54.检修电气设备时,未停电闭锁的责任人。55.综采工作面急停闭锁不起作用而继续组织生产的现场负责人。综采工作面采煤机、刮板机、破碎机不进行集中控制的(特殊情况如检修除外)。 (四)安装类56.用手拉葫芦起吊重物,其起吊吨位小于起吊重量的责任人。57.井下用绞车起吊重物的(有规程措施的62、除外)。58.安装起吊重物时,用原巷道支护锚杆的,装运大型设备无措施、无专人负责的。59.起吊重物下有人工作的,运载“四超”设备捆扎不牢的。60.无安全措施或措施与现场不符,在井下从事烧焊、气割等明火作业主要负责人。61.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五)提升运输类62.斜巷提升超挂车、放飞车的。63.乘坐电机车(电瓶车)及矿车的。64.造成绞车过卷的责任者。65.机电设备保护不灵敏可靠而运行的。66.车辆运行期间,扒、蹬、跳者。67.提松车辆期间,将车辆停吊在上下山中途,而司机又脱离岗位的。68.斜巷运输过程中行车行人或行人行车的。69.推车工不负责任,造成坠物或跑车的。 70.小绞车司机在绞车侧63、面或滚筒前面(出绳侧)操作,或一边开车,一边处理爬绳的。71.提升绞车不完好或安装不符合规定而使用的。73.斜巷运输车辆掉道时,用绞车牵引强行复道的。73.斜巷绞车不带电松车的司机。74.使用钢丝绳漏检、造假数的责任者。75.斜巷提松车时,不使用安全设施的;安全设施不灵敏,信号失灵而继续使用的、。超载提升的责任人。76.提升运输过程中,不使用规定的连接环和连接销的(有特殊措施的除外)。77.倒回头小绞车导向轮固定不合格的使用者。78.违章搭乘提物罐笼的。79.扒装距离超过规程规定的责任人;扒装机司机不发信号开机的。80.扒装机扒装期间,回头轮与扒装机之间有人逗留工作的。81.扒装机停止工作后,64、不停电闭锁者。82.刮板输送机行时,清理转动部位的煤粉或用手、脚调整刮板链的人员。(六)爆破类83.强令放炮员违章放炮或放炮时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的仍强行放炮的。84.炸药、雷管不使用专用箱落锁存放的。因管理不善丢失雷管的,炸药、雷管箱内存放电器、铁器物品的。85.放炮器把手不摘或不随身携带的。86.放炮不执行“站岗、挂牌、吹哨”三保险制度的班组长、放炮员,设岗人员不负责的。87.违反“谁连炮谁放炮”制度的放炮员。88.放炮不执行“一炮三检”的。89.短母线、多母线放炮的放炮员。90.采用放炮工艺时,打眼和装药平行作业的。91.放炮时出现拒爆现象,爆破工不取下把手或钥匙,未将母线从电源上摘下65、扭结成短路的,不按规程规定的间隔时间,进行沿线路检查的。92.明电放炮、瓦斯超限放炮者、煤尘超限放炮及放糊炮的。.93.处理拒爆、残暴时,不在班组长领导下进行的,或不按规程规定处理的。94.偷拿私存火药雷管的。95、迎头协助装药人员不符合有关规定的。(七)支护类96.修复巷道或整棚不执行由外往里逐架进行的,不设临时支护的。回撤时无人监护的。97.维修倾斜井巷时,上下段同时作业而未采取措施的。98.炮掘架棚迎头10米防倒棚设施不全或不使用的。99.擅自撤除棚梁(棚腿)、背板或拉竿,挪作它用的。100.修复巷道需挖地槽、砌碹时,未对原有支护进行加固的。101.严重空顶作业的人员。102.掘进巷道贯66、通和透老巷、老空时,不按规定下达预透通知书的,无贯通措施,无防冒顶、防水害、防瓦斯、防放炮伤人、防有害气体窒息、防风流紊乱等措施,或现场措施不落实,无专人指挥的区队长和跟班干部。103.锚杆角度、间排距超过10以上不符合规程规定的责任人。104.底板松软而支柱连续5棵以上不穿鞋,造成支柱钻底大于150mm的责任人。105.掘进迎头放炮后不用前探支护的责任人。一般“三违”(一)综合类106.证件过期并继续上岗的。107.井下特殊岗点晚到岗及早离岗10分钟以上的。108.采掘工作面无班组长和区队干部上岗的。109.入井人员不戴矿灯、自救器、安全帽的。110.穿化纤衣服下井的。111.工作面延点超过67、1小时的跟班管理人员。112.采煤机、扒装机司机不发信号开机的。113.未按设计施工硐室或车场安全距离不足的。114.非工作人员进入要害场所的。115.综采工作面溜子运行期间进入机道的人员。116.采煤机运行期间,司机远离的(离操作点5米之外的)。117.机采工作面出现长度大于2米,深度大于200mm,厚度大于200mm伞檐的采煤机司机。118.跨越带式输送机不走过桥者。119.采煤机停止牵引时,不将调速手把打到“零”位的责任人。120.用液压支架起吊溜子或其它重物件的责任人。121.推移工作面刮板输送机时,距煤机距离不足10米的(高档面)或综放面不足15米的责任人。122.在回采工作面机头出68、现卡矸、卡大块煤块或其它物体时,不停机闭锁处理的责任人。123.采煤工作面乳化液浓度不符合规定的的责任人。124.采煤机司机泵站无压力仪表或压力仪表坏继续工作的泵站工。泵站压力达不到要求的。125、管理人员和安检人员安排安全工作不执行的或消极对待、搪塞的。126、发现新隐患不能立即积极主动处理的责任人。127、因维修不及时造成的隐患、“三违”现象连带责任人。128、违反规定携带长把工具或其他导电体行走架空线路线者。 (二)一通三防类129.局扇安设不当、无架、无消音器的责任人。130.采煤工作面风量不符合规程要求的责任人。131.不使用防尘设施而造成矿尘积聚的。除尘风机不正常使用的。132.采69、煤机无内外喷雾装置的或装置失效的责任人。133.采煤机截煤时,不开喷雾的责任人。134.拉支架时不开架子前后喷雾的。135.工作面通风量小于规定不及时汇报的责任人。136.采煤工作面生产期间不使用进回风巷风流净化水幕的责任人。137.掘进迎头风量不符合规程要求的责任人。138.一处只设一道风门的责任人。139.局部通风机一机供两头的责任人。140.局部通风机喝循环风的责任人。141.局部通风机无风电闭锁装置或风电闭装置不起作用的。142.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的。143.人为破坏风筒者。144.瓦斯重点管理区、瓦斯异常区未实现“三专两闭锁”的。145.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146.掘进迎头不按规定70、,悬挂甲烷便携仪的。147.掘进工作面无隔爆设施的。148.防尘供水管路严重漏水,没有在规定期限处理的。149.私自撤除或借用防尘管路的。150.井下巷道按照规定应敷设防尘管路,而未敷设的。151.防尘水水压不足的责任人。152.喷浆时,不使用防尘设施的。153.扒装机扒装前,不对煤岩矸石洒水冲洗巷道顶帮的。154.掘进迎头外段不按规定冲尘的。155.井下巷道粉尘堆积超过规程规定的责任人。156.不按规定测尘、测风的。157.测尘牌板填假数据的。158.人为损坏测风牌板、瓦斯牌板的。159.迎头20米以外漏风严重以致供风量不足的;各转载点不正常使用喷雾的情形之一。160.掘进工作面风筒出风口距71、迎头大于6米的。161.高档或炮采工作面两巷超前维护段,综放工作面材料道、皮带机道分别从泵站和转载机头到工作面,每生产班不冲尘的责任人。162.采煤工作面每天冲尘一次违反规定的责任人。163.煤巷炮掘工作面不安设放炮自动喷雾装置的、不使用的或装置失灵的责任人。164.综采工作面没按要求注浆、挂挡风帘的。165.注浆质量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责任人。166.收验黄土弄虚作假,不按规定要求验收的责任人。167.井下采煤工作面没按要求煤层注水的责任人。168.采煤工作面用泵站高压液防尘或冲刷浮煤的责任人。 (三)机电类169.插销开关的电源侧与负荷侧接反的责任者。170.信号及通讯电缆接头不符合规定要求的72、。171.不执行停送电制度的。172.设备停止运行期间,操作人员睡岗的。大型设备在运行期间不按时巡检,填写运行日志者。173.大型设备在运行中发生事故,在故障原因未查明和消除前,擅自动车者。设备专列未按标准连接的,174.进入机电硐室或采区变电所睡觉的。175.带电移动电器设备的责任人。176.密封圈有破损、老化、失去弹性继续使用的。177.无计划停电检修设备者。开关电源接线腔内未使用电源护照的包机人。178.当电气设备出现故障,擅自强行送电者。179.非专职电气人员擅自操作电气设备者。180.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不戴绝缘手套,不穿电工绝缘靴或未站在绝缘台上者。181.操作手持式73、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绝缘不良好者。182.井下使用普通手持电钻工作而无措施的。183.电缆线芯不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者。184.局部接地极不符合规程要求的。185.井下使用电缆的铠装、铅皮、接地芯线不与接地系统连接的。186.井下使用的煤油、汽油、香精水和变压器油等易燃液体不用盖严的铁桶盛装,无专人运送的。187.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布头和纸等不用盖严的铁桶盛装的;用过的棉纱、布头和纸不用盖严的铁桶盛装的,乱扔乱放的。188.井下施工中对电缆、管路等保护不符合要求的班组长。189.电气设备标志牌标注的整定值与实际整定值不符的。190.发放的矿74、灯电线破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者。191.在井下私自打开矿灯灯头者或损坏矿灯造成失爆者。192.电钻电缆横跨运输机时,不按规定悬挂的责任人。193.液力偶合器使用可燃性传动介质的责任人。194.工作面移动变电站不按规程要求设置防跑车装置的责任人。195.泵站司机离开液压泵时,不切断电源、不断开隔离开关的。 (四)安装类196.在井下烧焊无烧焊报告或不按烧焊报告执行的责任人,井下烧焊,一措施多地点使用的。197.上山按装设备时,自拉自的。198.用不合格的手拉葫芦起吊重物的。199.起吊设备上站人的。200.未对起吊架棚进行加固或使用不合格绳头起吊的。201.采煤机更换截齿或距滚筒3米范围(75、溜子挡煤板外除外)以内有人工作时,未切断电源并打开离合器的责任人。202.采煤工作面泵站压力不符合规程规定的泵站司机。203.更换液压部件时,不采取可靠措施带压操作的责任人。204.用采煤机牵拉、顶推设备物料的责任人。205.移溜器推移刮板输送机时,人员站在生根柱后下方的人员。206.绞车移运输机机头机尾时,用勾子直接勾挂的责任人。 (五)提升运输类207.副井在提升人员时,不按规定上、下罐笼的。208.在副井上、下井口顶车或罐笼运行期间,阻车器打开的或人员离阻车器2米以内的。209.乘罐笼私自拉开罐笼门的。210.副井罐笼乘人期间,所有的挡、阻车器没全部闭合,车辆向井口方向移动或井口两端5米76、内有车辆或其它物件的责任人。211.不执行措施的提升重量、尺寸要求的责任人(未造成后果的)。212.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期间,运送爆破材料的。213.提升机司机在运行期间,手离开操作手把者。214.井口安全门、摇台、推车机、阻车器与罐笼到位信号之间闭锁不可靠或不闭锁继续使用的。215.罐笼未到位,开推车机推动矿车的。216.人员上、下井期间,开动推车机的。217.罐笼运行期间,进行交接班的扒钩工或信号工。218.爬车机的爬车爪推两个矿车的或用爬车机顶车的。219.主提升设备日检不认真、漏检的。220.机车的闸、灯、铃、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的。221.电机车、电瓶车制动距离不符合规程77、要求的责任者。222.机车在运行过程中,司机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者。223.机车司机在离开座位时,不切断电源、不将控制手把取下、不扳紧车闸,关闭车灯者。224.蓄电池箱固定不牢,锁紧装置不可靠的操作司机。225.车辆掉道,用电机车或电瓶车牵引复道的。226.机车拉车运输,不执行机车运行有关规定的责任人。227.机车司机在开车前没发出开车信号的。228.用电瓶车顶的或站立操作的司机229.电瓶车在有架空线轨道上行驶的司机。230.确需在自动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车辆时,不采取可靠的稳车措施者。231.绞车扒勾工对装载物料超重、超高、超宽、偏载严重及封车不好不制止的。232.绞车运行期间,手离开闸把的或不78、听信号开车的司机。233.绞车绳在滚筒上生根不牢或生根端绳在滚筒上缠绕少于三圈的。234.绞车运行时,手扶、脚蹬绞车绳者。235.用绞车绳、保险绳封车者。236.上下山迎头牵移扒装机后,不上牢四个卡轨器就摘勾头的。237.绞车双向提升的责任者。238.小绞车提升绳走滚筒下方的操作司机。239.小绞车安装后未经验收使用的或提升设施不齐全而强行提升的责任人。240.井下装卸东西时,不采取可靠稳车措施的。241.斜巷提松车时,使用安全设施不齐全的;提放专列不用标准的连接件。242.同一掘进头不使用同一规格轨道的。243.钢丝绳插接长度不符合规定的。244.扒装机少挡绳杆而使用的责任人245.扒装机支79、撑腿、卡轨器及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责任者。246.扒装机回头轮生根不牢固的。247.扒装机无护身点柱或点柱打设不牢的司机。248.扒装机绞车的刹车装置不完整可靠而使用的操作司机。249.扒装机出现故障,不切断电源就进行处理的责任人。250.井下溜煤眼上、下口、各转载点和卸载点无喷雾装置的责任人。251.井下溜煤眼上、下口、各转载点和卸载点不使用喷雾装置的责任人。252.采煤工作面无隔煤设施的责任人。253.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不安设风流净化水幕的责任人。254.运输机运行期间,正对溜子头、皮带机头操作的司机。255.刮板运输机刮板链出槽,飘链时,不进行处理而强行开刮板机的责任人。256.多台运输机设80、备连续运行,不按逆煤流方向逐台开动的责任人。257.运输机无专用开停信号或信号不清就开机的操作人员。258.转载机运行时,在桥拱下行走的人员。259.破碎机前后无挡煤矸帘的责任人。260.破碎机不起作用,致使大块矸石煤块进入运输系统的责任人。261.破碎机处的安全保护失效不及时处理的责任人。262.皮带运转时,清理机头、机尾滚筒及其附近的煤粉的人员。263.采煤工作面用溜子运送物件时,违反作业规程规定不停溜子取料的责任人。264.移工作面机头时,开转载机或顺槽溜子的责任人。265.推拉移工作面前后部运输机从两头向中间推移的移溜工。266.延缩工作面溜子违反作业规程规定的责任人。267.转载机运81、行期间,拉移转载机的责任人。268.将水、杂物等溜入溜煤眼的责任者。269.用水冲刷皮带机道浮煤的责任人。270.水流入溜煤眼、煤仓而不采取措施的责任人。271.转载机、刮板机有卡链、跳链现象不进行处理而强行运行的司机。272.输送机发生闷车、超负荷运转,强行开机的责任人。273.运输机液压联轴节的易熔塞用其它材料代替的责任人。274.移刮板输送机时,移动点15米范围在煤帮侧停留或工作的人员。275、人工推车间隔距离及有关要求不符合规定的责任人。276、存在安全隐患未给下一班有关人员交清楚者。277.在提运过程中把钩工私自离开或不进安全硐躲避的。(六)爆破类278.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事先不82、通知绞车司机和井上下把钩工者。279.放炮执行“一炮三检”后,不及时填写记录的。280.放炮前后,不对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洒水冲尘的。281.放炮员不带“三小件”(拉绳、哨子、竹签)的。282.井下丢失炸药或雷管的。283.放炮过程中,不使用喷雾设施的。284.小于煤岩体最小抵抗线打眼爆破的。285.放炮员或放炮员助手一次携带的炸药数量超过规定的。286.将电雷管或火药装入衣袋内的。287.将瓦斯检定仪、放炮器存放在火药箱或雷管箱内的。288.坐在药箱或雷管箱上休息的。289.非放炮员装配引药的。290.不按规程规定采用反向爆破的。291.炮眼封泥长度小于规程规定的。放炮不使用水炮泥的。29283、.不按作业规程规定一次装药一次起爆的。293.不按规程规定装配起爆药卷的。294.使用爆破母线和连接线违反作业规程规定的爆破工。295.若遇特殊情况无法完成处理装药的炮眼(包括瞎炮、哑炮),未在现场向下班放炮员交接清楚的放炮员。296.电雷管由非放炮员运送的。运送药管人员间距不符规定的。297.电雷管起爆后,不将母线从放炮器或柱上摘下,或不扭结短路的。298.将矿灯带入炸药库内的。299.采煤工作面爆破时没有措施的责任人。300.一人背炸药的同时背发爆器的。301.积矸超过规定强行放炮的责任人。(七)支护类302.处理同一棚的两帮棚腿蹬出时,两帮同时施工的责任人。303.在倾斜巷道整改支架时不84、采取防倒棚措施的;棚式支护连续三棚以上迎山无力的责任人。304.在有两个安全出口的同一条巷道中,多于两组人员相向进行维修巷道工作的。305.锚杆安装时的预应力连续三棵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锚索当班未予紧的。306.架设梯形金属棚时,混用不同规格、型号的金属支架(规程规定除外)。307.掘进巷道支护达不到设计或作业规程要求的。308.掘进迎头前探梁的使用不符合规程要求的责任人。309.岩巷迎头锚杆连续3棵不符合规程规定或锚杆盘连续3个不接触岩面的责任人。310.喷浆时,没有保护好机电设备、电缆、管路等设备、设施的。311.喷射砂浆没有安装防尘装置的。312.不按规定实施边掘边喷的。313.喷射混85、凝土工艺施工时,喷射顺序与规程相反的。314.喷射混凝土前,不用高压水冲洗岩面的。315.喷射混凝土所用材料的标号、规格、材质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的。316.手扶钻杆打眼的,用锚杆机打锚杆时,钻机底部无防滑措施的责任人。317.在旧眼、残眼、煤(岩)裂缝中打眼的。318.用钻打眼时,钻杆前方或下方有人员工作的。319.多台电钻同时钻眼时,交叉作业的。320.采煤工作面未按规程规定,提前或拖后回柱放顶的责任人。321.一人回柱无人监护,或先回后支的责任人。322.采煤顶板来压,或老塘悬顶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未加强支护的责任人。323.切顶排特殊支护数量、质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的责任人。324.放炮打倒86、连续3棵支柱,没有进行处理而继续作业的责任人。325.采煤工作面铰接顶梁,连续3棚均不铰接的责任人。326.综采工作面支架连续3架达不到初步支撑力的责任人。327.综采支架护帮板不及时打开护帮的。328.液压支架端面距连续5架超过规程规定没采取措施的责任人。329.机采工作面局部不联网长度超过1m长度的责任人。330.综采支架立柱连接销不合格不及时更换的。331.综采工作面煤墙不按规定大护帮柱的。332.液压泵站没有配比仪的;液压泵站压力为零的。333.采煤工作面上、下端头因支护不合理面造成安全出口不符合要求的责任人。334.两巷超前维护支柱初撑力连续3棵低于规程要求或超前支护距离不足的责任人87、。335.工作面铰接顶梁连续5棚前后错茬大于200mm以上悬臂较乱的支护工。336.掘进工作面空顶(帮)距离超过规定的,锚杆间排距超过规定,锚杆角度及锚固力打不到要求的。337.高档或炮采工作面有3棚铰接顶梁水平销子立放的或2处使用不带绳水平销子的责任人。338.综采工作面放顶煤或跟支架时不开喷雾。339.采煤工作面超前支护连续2棵自动卸载的责任人。340.工作面使用缺卡爪的柱子或坏梁子的责任人。341.工作面两巷超前维护长度达不到规程要求的责任人。342.高档工作面临时支柱不按规程支设的支护工。343.采煤工作面超前或滞后规程规定回料的责任人。344.放顶煤工作面,支架后方或机道有人工作时,88、10架范围内检修或移动支架的责任人。345.高档工作面有人进入机道工作时,5米范围内动棚的责任人。346.用单体生根不拴安全绳的责任人。347.乳化液泵吸空的司机。348.高档工作面调整支架时,一人单独操作者。349.移完支架后,不将供液手把打到“零”位的责任人;推拉前后部运输机后,不将供液手把打到“零”位的责任人。350.回采工作面铺设假顶和回柱20米范围内平行作业的责任人。351.用顺槽溜子、转载机移工作面运输机头的或回撤单体支柱、棚梁的责任人。352.采煤工作面采用放炮回撤单体支柱的责任人。353.用手拉葫芦回撤单体支柱时,将绳套拴在活柱体上的责任人。354.采煤工作面挂梁支护一人单独操89、作者。355.工作面倾角大于15时,未对液压支架、运输机、采煤机采取防倒、防滑措施的负责人、技术员。356.炮采工作面按规程规定使用双楔梁。不使用双楔梁或双楔梁数量不够的责任人。357.综采工作面伞檐超过规程规定的采煤机司机。358.移溜器后座的戗压柱松动的责任人。359.拉移转载机时锚链上无防崩链措施的责任人。360.工作面备用材料不足十分之一的负责人。361、上下井职工违规携带物品的有关当班把钩人员。轻微“三违”362.各种管理牌版填写不认真的(内容不全、填错等情况);规程、措施、学习考试,由他人替代签字的。363.特殊工种有证而未持证上岗的。特殊岗位不按规定字体填写记录的。364.上下井90、人员不履行签字或考勤的,或弄虚作假的。365.井下脱帽休息的。在轨道一旁不足1米的地方休息的。366.不穿胶靴下井的。未经允许穿安检人员制服下井的。367.井下工作将矿灯、自救器放在一边,而未随身携带。368.入井前不检身、乘罐乘车不点钩的责任人。369.对罐笼超员乘座的而不制止的点钩人员。370.对人行车、罐笼超员的点勾工。371.违反规程规定推车的。372.斜巷提升松车时,扒勾工不及时进安全峒的。373.电机车、电瓶车进入弯道前、道岔前或前方有人鸣铃未示警的。374.两列(辆)电机车或电瓶车,在同一轨道,同一方向上行驶时,间隔小于100米的。375.斜巷起空勾头不跟人的。376.背手拉葫芦91、下井乘罐或乘人行车时不用袋装。377.上下井时私自拉开点勾门的。378.井下工作地点睡觉的,是干部的加一倍处理。379.在工作岗位上干私活、看书报、作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80.将茶水杯、暖水瓶等放在设备操作台上者。381.井下随意关灭矿灯或将矿灯、自救器斜挎肩上的。382.水炮泥袋乱丢的责任人。383.使用梯子无防滑措施的。皮带检修期间无关人员擅自跨皮带的。384.普通型携带式电气测量仪表,不检测瓦斯浓度使用的。385.矿车损坏严重、车底淤结煤、矸石、水泥过多超过容积20,仍下井的井口扒勾工。386.采掘工作地点及煤岩尘飞扬的岗位未采取个体防尘措施的。387.瓦斯检查牌板距迎头或工作面距离超过92、规定的。388.不按规定使用瓦斯便携仪的或不按要求携带瓦斯便携仪的。389.瓦斯牌板填写不认真,字迹不清的。390.冲尘时,不将瓦斯、测风牌板保护,造成字迹不清楚的。391.瓦斯检查间隔不足3小时的或超过5小时的。392.综采工作面生产期间未及时开架间喷雾的责任人。393.井下巷道无冲尘责任牌板的。电气设备无包机牌的。394.巷道冲尘不执行冲尘签字制度的。395.防尘设施没有悬挂责任牌板的。396.工作面或两巷超前支护连续24棵单体不拴安全绳的责任人。397.使用声光信号不全的责任人。连接管路不吊挂的。398.液面低于液箱三分之二高度开泵的司机。399.倒开刮板输送机运料的责任人。400.用车93、运送单体支柱时,不将活柱收缩到位的(缸体)责任人。401.采煤工作面单体超高支设的责任人。402.采煤工作面联网不符合规程规定的责任人。403.扒装机不使用时,未取下手把、或扒斗不放在扒嘴处的责任人。404.使用电气不规范的责任人。405.在井下不按规定行走的责任人。406.一般“三违”界定中的各种要求执行不好或不规范的责任人。地面部分严重“三违”1.焊接人员离开现场,未消除火种的。2.向上级领导和职能部门提供虚假数据和信息的。3.下井不严格检身,上井不严格搜身的人员。4.隐瞒事故不报的单位正职。5.无关人员私自调动设备技术参数、执行机构,致使供电保护失灵或失去作用的。6.私自安排无证人员入井94、上岗作业和特殊工种无证操作的责任人。7.指挥他人违章作业或集体违章作业的负责人。8.无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的。9.大型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不灵敏可靠、带病运行的,单位正副职违章指挥,纵容工人违章作业。10.因失责造成火灾责任的。11.打架斗殴、侮辱谩骂、殴打管理人员的。12.检修设备不执行“停送电”制度或没有专人监护的。13.在起吊重物下面停留或通过,或在起重物上站立,或人与物一起吊运的。14.班中脱岗造成责任事故的。15.电气工作人员不执行工作票制度,倒闸操作票制度。16.非电气工作人员安装、检修各种电气设备的。17.线路、开关、刀闸、跌落保险进行检修时,不将联接设备的两侧线路全部停电,不验95、电接地的。18.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19.在焊接、气割地点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没有安全措施作业的。20.机动车辆无证驾驶的。21.将氧气瓶、乙炔瓶一起运送的。一般“三违”22.高空作业抛接工具、材料或携物登杆、不配带保险带的。23.交叉作业安全距离不够,不采取安全措施的。24.擅自拆卸成套设备的零部件去装配其它设备的。25.使用车床、钻床时,不戴防护眼镜,女工长发不盘在帽内的。26.进入容器内作业,未采取安全措施,未设监护人的。27.擅自变动接地位置且不符合要求的。28.使用工作票时,未履行工作许可,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的。29.单人进行电气作业的。30.随意变更保护装置的整定值。31.两个96、或两个以上的工种联合作业时,没有指定专人指挥的。32.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学习不符合规定的。33.工作地点设睡铺的。34.班中睡岗、脱岗、空岗的。35.酒后进入工作现场或班中喝酒的。36.编制规程措施与现场实际不相符的。37.监护人做与监护无关的工作或擅自离去的。38.夏季露天作业,氧气瓶等不采取保护措施,而直接在太阳光下曝晒的。39.移动或使用浓酸、强酸时,不采取防护措施的。40.用水冲洗电气设备、电缆、照明、信号线路以及设备传动部件的,用水淋浇轴瓦降温的。41.生产或加工制修产品不按设计要求规定生产的。42.“三无产品”、不合格产品入库的有关责任人。43.各类气瓶、乙炔发生器距明火不97、够10m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不够5米以上的。44.没有防裂圈、安全帽、减压器或减压器上没有安全阀的操作人员。45.乙炔发生器没有回火防止器,中压以上的乙炔发生器没装压力表和安全阀的。46.电焊设备 及工具绝缘值低的,焊机外壳不接地的。47.往电气设备、电缆沟、电缆线路上乱丢油棉纱及其它易燃物品,用水灭电气设备火的。48.操作高压设备,不戴绝缘手套和不穿绝缘靴的。49.搭架施工,架板捆扎不牢固,在上方作业的。50.办公室、厂房使用规定以外的电暖器、电炉子、电热壶的。51.多组开关配电盘,检修其中一组时,中间不加绝缘材板检修的。52.在焊接、气割地点安全距离内有易燃、易爆物作业的。53.各施工作业98、地点和服务场所,不按规定配备灭火器材,或者灭火器材失效的。54.机电设备无接地装置和其它各类保护或不按要求安装的有关责任人。55.供电线路绝缘值不符合要求又不及时采取措施的。56.酒后或疲劳驾驶车辆或驾驶灯光不全车辆的。57.用塔吊运料车提运人的。58.在高、低压架空线下方施工,或堆放物料的。59.不沿专用上人架梯、通道攀登在建工程的。60.发现检漏器保护失灵而不积极处理者。61.在副井口、木工房、仓库、监控机房内吸烟的。62.地面施工单位随意更改设计或使用不符合设计的材料,致使工程质量低劣的责任者。63.造成事故后,对肇事者姑息包庇或弄虚作假掩盖事情真相的。64.井口清理工在无管理人员看护下99、,井口2米范围内不系保险带,或在设备运行过程中进入栅栏内清理的。65.有证不持证上岗的。66.用砂轮切割机同时切割多件材料的。67.操作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完整的劳动装备和劳动保护用品的。68.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的保管、使用违反规程规定的。69.对安全检查查出的问题拖延不整改的或整改单拒不签字的负责人。70.作业规程及措施不向施工人员贯彻、不签字或代签的责任人。71.电焊机无专用开关的。72.在周围3米内有明火,用汽油清洗零件的。73.震动或撞击乙炔瓶的。74.在机床运转中,在转动和危险部位上油或进行修理的。75.机床发生事故,不及时停车处理的。76.用钻床钻孔时,手持工件钻孔的。77.100、使用砂轮机时,用薄砂轮的侧面磨削的。78.在砂轮机工作时,没戴防护眼镜及口罩的。79.行车工吊运物体时下面有人的。80.行车工吊运物体捆绑、吊挂不牢的。81.行车工吊运的物体与其它物体相连或埋在地下的。82.搅拌机运转时擅自离开的。83.在喷漆时,吸烟、电焊、气割、动用明火的。84.带电调试电气设备,敞盖工作的。85.在起吊物体时,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张紧的吊绳、吊具的。86.轮锯锯割木料以外的其它物体的。87.挂接地线前未进行各相验电的。88.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不拆除二次回路熔断器的。89.在运行设备的动力箱上搭接临时电源的。轻微“三违”90.进入检修和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穿工作服。91101、.登高作业不穿胶鞋的。92.使用未作试验合格的绝缘工具、电气工具、登高工具、起吊绳索的。93.倒闸操作时,不执行“三核对”、不复诵、不唱票、或个人签名由他人代签的。94.高压倒闸操作不使用绝缘台的。95.不按顺序拆除接地线的。96.跨越、穿越安全围栏的。97.单项工程开工或转移未交待安全注意事项的。98.检修现场、运行现场穿高跟鞋或前后露足凉鞋的。99.检修现场、运行现场穿背心、裤头、裙子和拖鞋的。100.戴手套抡大锤或单手抡大锤的。101.使用没有防护罩的砂轮或使用电动工具不戴防护眼镜的。102.在栏杆上、靠背轮上、安全罩上或运行中设备的轴承上以及管道上行走或站立的。103.带小孩进入车间或102、施工现场的。104.身体对着阀杆开启或关闭带压阀门。105.电气焊工使用不完好的电焊把子、焊枪、脚套、手套、气线的。106.电器设备缺件的包机人。107.在生产现场点火取暖不符合规定的。108.泵房、配电室、化验室、洗衣机房无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的责任人。109.食堂人员没有健康证上岗的。110.设备刷漆时,留长发不戴安全帽的责任人。111.气瓶装卸工装卸车时穿有带油污的衣服手套的。112.具有师徒合同的徒弟违章的视师傅轻微违章。113.站在设备上工作时穿易滑或带钉的鞋的责任人。114.对面有人,使用榔头、扁铲、錾子剔铲工件的责任人。115.设备加油不及时或缺油的责任人。116.各种原始记录台103、帐记录不全或不正确的责任人。117.车工加工偏心工件时,没有加平衡块的责任人。118.机床滑动面上存放工具、工件等物品的责任人。119.办公室、寝室、卫生间、工作场所长明灯的责任人。120.室内外水笼头长流水的责任人。121.向室外随意倒垃圾及乱倒水者。122.上班期间利用微机玩游戏者。123.损坏公共财物的责任人。124.上班期间非工作需要乱串岗者。125.无故不参加矿组织的安全学习、培训者。126、无关人员陪同“三违”人员登记说情者。127.三违人员的通知单未及时转交三违者的责任人。128.门卫对货车不停车检查者。129.验收人员不认真验收者。130.保管人员不认真点数者。131.向水池及104、大小便池内乱倒杂物的人员。附 则1、对未界定的“三违”,凡违反“三大规程”有关安全规定的人员,一律按“三违”论处(视情节定性)。2、本条文与上级条文或矿文件相抵触的,按上级或矿文件规定执行。3、本规定解释权属矿“三违”仲裁领导小组。 煤矿 二一二年三月 电度表原始值记录表#1主变主表#1主变副表正向有功正向无功反向有功反向无功正向有功正向无功反向有功反向无功0.0490.0710.0360.0370.0360.0370.0640.032正向有功峰值正向有功平值正向有功谷值有功功率正向有功峰值正向有功平值正向有功谷值有功功率0.04900000.03600反向有功峰值反向有功平值反向有功谷值无功105、功率反向有功峰值反向有功平值反向有功谷值无功功率0.03600000.06400#2主变主表#2主变副表正向有功正向无功反向有功反向无功正向有功正向无功反向有功反向无功0.0490.0710.0360.0370.0490.0710.0360.037正向有功峰值正向有功平值正向有功谷值有功功率正向有功峰值正向有功平值正向有功谷值有功功率0.0490000.049000反向有功峰值反向有功平值反向有功谷值无功功率反向有功峰值反向有功平值反向有功谷值无功功率0.0360000.036000#1主变主、副表数值不同,#2主变主、副表数值相同,有功单位:Kwh,无功单位:Kvarh。电度表原始值记录表#106、0启备变主表#0启备变副表正向有功正向无功反向有功反向无功正向有功正向无功反向有功反向无功0.0320.0220.0150.0150.0320.0220.0150.015正向有功峰值正向有功平值正向有功谷值正向有功峰值正向有功平值正向有功谷值00.032000.0320反向有功峰值反向有功平值反向有功谷值反向有功峰值反向有功平值反向有功谷值00.015000.0150线路主表线路副表正向有功正向无功反向有功反向无功正向有功正向无功反向有功反向无功0.0320.0220.0150.0150.0930.1230.0180.023正向有功峰值正向有功平值正向有功谷值正向有功峰值正向有功平值正向有功谷值00.03200.0360.0570反向有功峰值反向有功平值反向有功谷值反向有功峰值反向有功平值反向有功谷值00.01500.0090.0080#0启备变主、副表数值相同,线路主、副表数值不同,有功单位:Kwh,无功单位:Kvar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