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公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及下井带班制度13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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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5073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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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公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及下井带班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 管理机构(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一、 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集团公司的领导下,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2、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技术标准、行业技术规范。3、主持召开公司董事会议,研究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4、坚持安全唯一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作出重大决策。5、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制定安全、生产副职的安全生产职责。定期或不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副职及生产管理2、部门的安全工作汇报,审批重大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投入,切实改善安全生产条件。6、审定矿井安全生产长远规划和计划,确定矿井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组织、领导编写矿井灾害预防处理计划,签发矿井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按规定配齐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8、组织考核全公司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履职情况,督促其抓好安全工作。9、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落实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10、如遇重、特大灾害事故发生,负责组织、领导抢险救灾工作。11、经常深入生产现场,了解安全生产情况,督促和指3、导搞好安全生产。12、保证全公司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有效投入。13、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组织,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人力资源。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协助董事长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安全生产主要负责人,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参与制定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董事会的决议。3、每月召开一次总经理安全办公会,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研究安全工作措施,根据业务范围安排分管副总经理组织实施。4、坚持资金合理流向,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5、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64、参与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7、掌握采掘布置、开采、水平和采掘接续情况。8、认真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9、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重大事故时,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10、负责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三、党总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生活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坚持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积极围绕安全生产,富有成效地开展安全培训教育。 2、加强党员干部安全意识和遵章守纪教育,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身边无“三违”、无事故竞赛活动,并认真考核奖惩。3、坚持深入井下调查了解安全生产状况,每月组织一次职工代表进5、行安全视察检查活动,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维护职工安全生产的权利。4、组织制定公司安全培训教育计划,积极实施教考分离,督促安全培训计划的实施并检查实际效果。 5、组织制定分管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制,经常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6、负责公司的治安保卫和综合治理工作,保证正常的安全生产工作秩序。 7、定期组织地面生产场所和井下火工品要害场所的消防检查,督促隐患的整改。 8、结合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各种安全知识竞赛、安全生产竞赛、技术比武、创建明星班组竞赛和群众性的安全联谊活动。 9、组织有关部门搞好安全表彰工作。10、协调做好矿井雨季“三防”、防暑降温、防寒防冻等季节性工作,责任6、落实到人。四、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董事长、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分管范围内的生产安全管理工作。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安全指示精神,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3、掌握采掘部署工作面的衔接和采区准备情况,组织、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保证公司采掘生产的正常接续。4、掌握安全生产完成情况和生产动态,组织正规循环作业,实现均衡安全生产。5、科学合理的进行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煤炭生产的科技含量,不断发展生产力,提高矿井安全可靠性。6、负责公司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及落实工作。7、负责搞好矿井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及文明生产综合治理工作。8、7、经常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各生产要位、部门的安全生产职责落实情况。并严格考核、奖惩。9、组织召开生产调度例务,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处理、解决。10、发生重大事故时,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参加事故抢救工作。五、安全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工作。2、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法令,严格执行煤矿三大规程及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努力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3、负责安全监督工作,组织安全质量检查,制定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计划,督促落实整改。4.负责安全质量行为过错责任追究,并提出处理意见。5、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8、度落实情况。6、协助总经理按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分析安全情况,制定措施,组织并实施。7、参与组织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考核工作。8、负责矿山救护工作,参与组织重大事故的抢救,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9、组织落实质量标准化创建规划。10、组织制定安全质量奖惩办法,并负责审查和实施。六、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在技术上对公司安全技术负全面责任。2、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制度。3、负责组织编制矿井灾害预防计划和处理计划,并根据具体情况适时进行修改制定补充措施,并检查实际落实情况。4、负责审查安全技术规程、措施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认真检9、查规程、措施的执行兑现情况。5、负责召开安全技术例会,经常了解现场安全情况,分析研究安全技术工作和生产系统中存在的不安全问题,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6、组织制定生产建设、安全技改、安全科技合理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督促实施。7、组织推广运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对煤炭生产建设的重大安全问题组织科研攻关。8、定期召开“一通三防”工作会议,针对重大隐患研究相应的防范措施。9、发生重大事故后,现场协助总经理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七、机电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对公司机电、运输工作负主要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10、的重大问题。3、经常了解生产现场安全情况,组织安全质量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4、监督检查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5、监督机电、运输工区做好机电运输设备检修、检查,确保设备完好、运输通畅、供电系统安全可靠;控制无计划停电停风,确保矿井反风设施完好、矿井主要通风机正常运转。6、做好机电、运输设备计划、供应管理工作,搞好机电、运输设备的更新、改造技术工作:抓好大型设备的维修、保养、安全运行的基础工作,使设备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转。7、监督机电、运输工区做好设备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8、抓好公司机电、运输设备管理达标工作,要求大型固定设备完好运行、移动设11、备完好率在85%以上,杜绝失爆。9、发生重大事故后,现场协助总经理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八、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董事长、总经理领导下,负责矿井煤炭储、装、运系统,物资供应范围内的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分管范围内的业务岗位责任制,经常监督检查分管范围内业务岗位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3、每季度召开一次储、装、运系统安全工作会议,定期组织检查公司煤炭储、装、运系统车辆交通的安全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4、做好安全生产物资储备和调运工作,保证矿井抗灾、防灾和事故抢救物资及时供应。 5、督促物资供应部门组织好物资供应,保障煤炭生产所需材料的安全可靠,符合安全生产需要。12、坚持深入现场,积极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的材料物资供应和管理问题。6、积极筹措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建设所需资金,确保安全质量奖励基金专款专用。7、组织储、装、运系统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8、组织并参与重大事故的抢救工作,制定事故抢险方案并组织实施。九、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矿井上下工程安全技术工作。 2、协助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制订矿井长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按照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三同时”的原则,研究布置矿井开拓布局、生产接续和生产计划等安全技术方案,并督促实施。3、建立健全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相关专业专管机构,定期召开安全分析13、会议,研究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及重大安全隐患的解决方案,并组织实施。4、认真落实职责范围内安全目标管理,减少和控制安全事故。 5、定期组织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及时向总经理安全办公会提出整改方案,组织完成各种安全隐患整改任务。6、分析研究软岩支护和矿井水害等重大隐患,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7、组织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提高煤炭生产的科技含量,不断发展生产力,提高矿井安全可靠性。 8、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审批规程措施。 9、坚持深入现场,积极解决安全生产关键和总经理安全办公会提出的各专业的安全问题。 10、协助总经理、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处理重大灾害事故,及时分析追查分管范围内的伤亡事故14、及非伤亡事故,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十、生产技术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分管副总经理及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管辖范围内业务负责。2、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及时编制、会审、贯彻作业规程,当生产现场地质条件发生变化时,督促有关单位及时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并报有关领导审批。3、监督指导安排回采工作面初放、末回、安装拆除和巷道开口、贯通工作,并现场跟班指导。4、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提高回采率和支护能力,组织制定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贯彻落实。5、负责采区方案设计及生产的衔接,在回采工作面设计时,必须首先满足顶板支护及“一通三防”的需要,确保安全生产。6、负责组织安排井下巷道回收时的安全管理,15、组织制定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回收。7、对矿井存在的巷道失修问题,及时安排有关队组施工,进行处理。8、协助有关部门组织生产事故追查,提出防范措施并组织落实。9、负责矿井的地质、地测的全面工作。10、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及矿井的材料计划、考核工作。十一、安全监察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安全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对全公司的安全监察负全面责任,检查各项责任的落实情况。2、检查“三大规程”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3、组织落实安全办公会议提出安全隐患的整改情况,提出下期安全管理的重点。4、认真抓好薄弱环节、薄弱地点的安全工作,现场解决实际问题,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16、管领导汇报,及时督促落实整改,并提出处罚意见。5、按时组织全公司安全检查工作,组织召开安全会。6、参加事故的抢险和救灾工作,对人身事故及时组织追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认真吸取事故教训。7、参加上级和公司召开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同有关部门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参与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制定和会审。十二、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生产副总的领导下,负责调度室全面工作,根据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生产计划,对日常生产进行安排和调度。2、组织安全生产调度会议,参加各类生产会议,对有关安全生产的安排和决议负责督促检查。3、掌握安全生产完成情况和生产动态,搞好综合平衡组织均衡生产,协助有17、关领导抓好安全。4、掌握采掘部署工作面的衔接和采区准备情况,督促解决问题,保持矿井正常接替。5、负责协调生产和辅助部门的关系。6、负责接受传达和矿领导及上级调度下达的有关安全生产指令和部署的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7、对妨碍安全生产的问题和生产中薄弱环节,组织有关部门及时解决。发生重大事故时,负责调度人力、物力、车辆等。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一一调度,行使调度职权。8、经常检查调度工作情况,按时召开调度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提高工作质量。9、负责组织调度人员的业务学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调度人员的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组织实现标准化调度室。10、负责向矿领导和上级汇报调度工作。十三、调度员安全18、生产责任制1、掌握全矿当班生产作业计划完成情况,并负责当班生产数据的统计和原因分析及第二天的生产预报工作。2、在矿井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向矿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同时,调动一切力量积极组织抢救工作。3、掌握煤炭仓储和地面运输情况,按照生产实际做好车辆平衡调配,掌握煤炭外运和地面情况,确保矿井正常生产。4、准确无误地计算各种数据,填写排版和图表,并记录好如下资料和台帐:(1)调度综合记录,详细记录产量构成与按巷道类别完成的掘进进尺。(2)生产装备,搬家工作个数,跟班干部姓名、地点、人数,日装与外运数量。(3)非伤亡事故单项记录。各类事故的汇总次数,误时和误产情况。(4)生产一线工人的入井出勤情况,采19、掘工人出勤人数。(5)上级指示记录。(6)交接班记录、调度日志记录。(7)矿领导的指示记录。(8)伤亡事故记录。(9)重大非伤亡事故记录。(10)采掘队日计划和实际完成记录。5、认真做好对上级的通知、指示的接受和下达工作并做好完整记录。6、掌握矿井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联系,并积极解决。7、轮流深入井下熟悉了解生产情况,掌握现场生产条件和存在的问题。8、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搞好安全工作,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并做好记录。十四、测量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在生产技术部部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测量技术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技术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程。2、负20、责建立、健全井上下测量基本控制系统。3、负责井上、井下测量工作,按已审批的工程设计、作业规程及时准确地标定中腰线,坚持复测复算制。4、负责大小贯通测量的设计、实施及技术总结工作,大型贯通测量设计要按规定报批,或通过专门会议确定负责搞好大型设备的定位工作。5、及时了解、掌握公司井周边矿井的开采情况,及时填图,发现超层、越界要及时向领导汇报。6、负责组织建立采空区,地面塌陷、沉降、观测点定期观测,及时整理资料,发现问题向领导汇报。7、负责测量基本公司图、生产用公司图的编制、填绘工作,负责定期检查,组织审核和整改。8、负责测量图纸、资料、台帐、卡片等技术成果的管理工作,达到系统化、档案化要求,做到妥21、善保存、查找方便。9、负责对外提供图纸和测量资料,技术负责人要把好技术关,确保准确无误。10、认真贯彻执行采掘工程图交换暂行规定,按时完成各级领导布置的业务工作。第二章 安全管理制度一、企业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管理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和处理生产现场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有效制止和控制现场的违章行为,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规定和集团公司以及当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有关煤矿领导带班下井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一)领导带班下井作业人员范围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支部书记、副总经理、总(副)22、工程师、总经理助理(班子成员)。(二)领导带班下井次数规定1、党政主要领导每月带班下井次数不得少于5个。2、分管生产、安全、机电副总经理、总(副)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次数不得少于10个、总经理助理每月带班下井次数不得少于12个。3、调度室每月底必须将下月领导带班下井人员、时间、班次提前排好,张贴在调度室。4、领导干部因出差、学习、休假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进行带班下井作业的,必须请假,可由其他领导替班。(三)领导带班下井应当履行的的职责1、将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下井的安全生产状况。2、及时发现、组织消除事故应还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23、3、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4、督查部门和区队领导的安全履职情况。(四)领导下井带班的交接班制度1、带班下井实行井下交接班制度。交接班地点设在井下调度站。交接班时间为:早班7:308:00,中班15:3016:00,夜班23:3024:00。2、交接班时,上一般的带班领导要在交接现场向接班的领导详细说明井下安全状况、发现的问题和原因,以及需要注意的事项,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簿,双方在交接班簿上签名。3、带班下井领导必须与当班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五)领导带班下井档案管理制度1、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簿由生产部调度室负责收集整理、保存。2、24、领导升井后,应当及时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的路线、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填写到安全信息汇报记录本,由安监部负责整理和存档备查。3、领导带班下井的有关记录和井下人员定位系统不得低于1年。(六)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1、领导带班下井名单。领导带班下井时,其姓名应当在井口明显位置公示。2、领导每月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要在公司公示栏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七)领导带班下井的责任1、带班下井的领导每次深入井下要注重实效,明确目的和任务,认真履行职责。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任务,认真排查安全隐患,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建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和25、问题,及时制止违章行为,严禁违章指挥。2、公司带班下井领导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责。对井下现场出现的各类问题有临时处理权,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隐患,有权在现场作出立即整改或停产整顿等命令;当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必须立即采取停产生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八)对领导带班下井的监督管理1、支部书记和安全副总经理及安监部要对领导干部下井带班作业的情况及时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每月5日前,必须将上月领导带班下井情况以及书面和电子邮件形式分别报至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和安监部,以及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2、要充分26、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对在井下解决安全生产实际问题、表现突出的下井带班领导给予大力宣传报道。3、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监督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及时检查处理群众举报的问题。(九)奖惩制度1、带班下井的领导,必须完成规定带班下井次数,月度内每超额完成1个,奖励100元。对未完成当月带班下井次数的,每少完成一个,罚款100元。2、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批评、通报批评、诫勉谈话,直至行政处分。3、当矿井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时,除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外,将同时追究当班带班领导的相应责任。(十)、安全生产线管理人员下井规定及考核办法1、采掘单位:主管区长21个;副区长23个。2、安全生产27、部门及辅助单位:主管18个;副职20个。3、其他部门:人力资源部部长10个,助理(验收组长)20个;监控员15个;物供部部长不少于2个、材料员15个;调度员5个;保卫(救护)4个。以上下井次数规定调度室逐月统计,每两月进行考核,对缺勤一次考核100元;每超一次奖励50元;对弄虚作假者,追究责任并考核200元。(十一)本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行。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每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设计施工图。2、各项工程设计都必须执行煤炭工业技术政策,有关设计规范,保证设计安全上可靠、经济上合理、技术上先进。3、采煤工作面由生产技术部负责设计、会审后报总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工作面第一分层的设28、计报公司研究审批。4、采煤工程设计之前,应先通知地测部门准备提供与设计有关的测量资料、实测图和地质说明书。5、设计人员应在工程开工前20天内作出工作面初步设计。6、初步设计图必须经生产技术部长审批后,报有关部门会审,经总工批准后,方为正式设计图。7、通防系统的工程设计,通风系统的调整由通风工区负责设计,报总工程师审批;一般零星工程的维修、安装、砌筑由通防工区自行设计和编制施工措施,上报审批后执行。8、机电运输系统及设备安装由机运负责设计上报生产技术部会审后,再报总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9、重大工程设计由总工负责,有关人员集体讨论设计。10、因地质条件变化或因特殊情况需维修时,或补充设计时必须按29、设计审批程序办理手续后,方可执行。11、采掘工程作业规程由生产技术部按年度生产计划安排各施工队技术员编制。12、采掘作业规程应在作业前15天编制完毕,集体讨论审核后、报总工批准生效。并打印下发施工区队及安全检查部门、技术档案室。13、作业规程编制必须按煤炭部关于加强采区设计方案、采区设计、回采和掘进作业规程技术管理的规定进行编制。14、在执行作业规程的过程中,如果地质条件或生产条件同原作业规程不符的,施工队技术员应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15、采掘工作面结束后,作业规程即行废止,对新开工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另行编制作业规程,不得代用。16、作业规程文字要简炼字迹工正,图纸清析正确。17、每年对工程技30、术员的设计、规程、措施进行评优奖励。三、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依法对公司各区队、各部门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公司各区队、各部门必须接受并配合安全监督监察机构和人员实施安全监督检查,任何人不得拒绝、阻挠。2、安全监督检查应当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纠正影响公司安全的违法行为,实现安全监察与促进安全管理相结合,安全教育与惩处相结合。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违法行为有权向安全监督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检举和控告。4、安全管理人员对每次安全检查的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做好详细的记录,并由被检查区队和参与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5、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存在事31、故隐患的,有权要求区队限期整改或当场予以纠正,发现威胁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要求立即停止工作,下达立即从危险区段撤出人员的命令,并立即将紧急情况和处理意见报告区队及调度室。6、安全监督检查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从严执法。对事故和出现的隐患分析责任,依法查处。四、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公司每年年初必须制定切合实际、切实可行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备案。2、公司必须按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指定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3、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32、单位负责人及调度室报告。单位负责人及调度室值班员应当迅速采取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全力支持,配合事故抢救,并提供一切便利条件。4、事故发生后,要按国家规定立即如实逐级向上报告,不得隐瞒、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5、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各单位负责人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协作、各司其职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对救援工作中不及时组织和工作不力,造成事故扩大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对在应急救援中表现出色、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五、安全举报制度1、全公司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互相监督、自查、自改,确保自身安全和他人安全。同时有33、权利、有义务向公司安全部门进行举报。2、存在下列行为之一者,任何人均可进行举报:(1)井下吸烟和私带烟草、点火用品入井者;(2)故意破坏安全生产设施、设备的;(3)井下扒车、蹬钩者;(4)发生重大事故和事故隐患不及时汇报、隐瞒真相、不积极组织抢救处理者;(5)私藏、偷盗火工产品及公司财物者;(6)其他所有出现“三违”的人和事。3、公司员工勇于揭发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者,安全部门要严格核实处理,支持举报人的工作,一经查实后,要给予举报人50200元的奖励。4、安全部门及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任何人进行打击报复、刁难和打骂举报者。六、安监员安全职责1、现场交接班、坚持34、8小时工作制,认真填写记录、台帐,把当班安全、生产工作记录并交接清楚。2、深入现场,掌握所辖工作地点及系统安全情况,对查出的问题当场能整改的立即督促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处理好当班安全后,立即汇报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停工整改。3、按时参加部室业务学习,熟悉各工作面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按规程和标准监督检查,对当班发生的隐患要了如指掌,协助现场消除隐患。4、狠反“三违”不手软,严守规程不徇情,发现“三违”要立即责令停工整改,对劝阻不听者,责令停止作业。5、现场发现有危及安全的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在向调度室汇报的同时向部门汇报,提出建议并督促及时进行处理。6、按时参35、加所查单位的事故分析会,并提出防范措施建议。7、积极参加井上下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七、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时解决生产出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制定安全隐患整改方案,下达部署安全工作计划和任务,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要定期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并形成制度。2、安全办公会议由公司总经理主持,安全领导小组全体成员、相关单位领导参加。3、会议召开前,听取有关部门及安监人员的意见,并将各种情况汇总,然后提交会议,经过讨论后提出处理意见,为了使会议精神得到落实,要产生会议纪要,并上报下发。并有详细的会议记录。4、公司领导及安监部门要对安全办公会议所产生的纪要予以监督检查36、,抓好落实。5、安全办公会议除安全大检查后召开外,要按公司有关制度定期召开,被通知人员不得无故缺席。6、安全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和任务:(1)学习贯彻上级有关煤矿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指令、指示等。(2)听取安监部门关于矿、区队、生产班组对各种规程、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汇报。(3)研究分析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的制定出整改方案,整改方案要具体、切实可行,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标准、时限,杜绝走过场。(4)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故和事故隐患进行分析、讨论,对事故责任者和违章人员作出经济处罚,并从中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发生。(5)检查上次安全办公会议内容落实情况,对落实好的单位和37、个人表彰和鼓励,对落实不好的追究原因和责任,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八、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年度各项安全生产任务,实现安全生产,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2、公司应成立安全目标管理小组,制定出总体目标,然后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级制定出安全目标责任,通过目标的展开,明确划分各部门及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工作范围。3、在制定总体目标时,要有明确性、可行性、系统性和应变性,要紧密结合生产工作实际。4、为保证各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体系,在狠抓规程总兑现的同时,要完善以安全生产责任和岗位责任为中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层38、层签定安全责任书,做到责任层层分明,事事落实到人。5、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档案,实行公司、区队、班组三级管理制度。6、加强安全目标的动态管理,安全目标管理领导小组要经常对各目标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指正、指导,并进行各方面的协调。7、年终安全目标管理领导小组及安全第一责任者主持评定会,根据安全目标的完成情况,奖优罚劣,同时制定新的目标,组织新的工作。九、教育与培训制度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公司、区队、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体制,全面落实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2、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必须始终贯穿全员、全面、全过程,要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力求形39、式多样化、经常化、制度化,建立职工教育和培训档案。3、建立公司员工品行习练制度,按照集团公司员工品行习练规范要求,每年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品行习练一次,提高员工执行力,强化岗位行为规范。4、鼓励公司员工通过各种途径学文化、学技术,提高员工队伍文化技术水平,对学习成绩优秀取得一定学历或技能等级证书的,公司给予奖励。5、公司技术员以上干部必须参加网上远程学历教育,提高学历、技能层次。公司将每季度举办一期技术员以上干部学习班,重点学习管理技能、执行力、安全管理等内容,考试成绩作为干部聘用依据。6、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内容为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公司各种管理制度。主要形式有:“三级”安40、全教育、日常性安全教育、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和定期安全教育,定期安全教育与培训每季度一次。7、员工通过“三级” 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录用,否则,一律不准上岗,因其导致发生事故,则追究接受部门领导责任。8、员工通过“三级” 安全教育和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必须在有安全生产丰富经验的人员的带领下工作满三个月,方可独立上岗作业。9、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上级主管部门举办的安全专业知识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10、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产品投入使用前,对操作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的安全教育和操作方法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11、离本岗位六个月以上重反岗位的人41、员,由相关部门负责进行岗位复工前的培训。12、全体管理人员的培训:部室、区队负责人不得少于24学时,教育内容主要是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及公司各种管理制度等。班组长不得少于24学时,教育内容主要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劳动技能、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13、对在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中,因玩忽职守造成重大事故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损失大小,分别予以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查治并举”的原则,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2、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隐患时,要严格42、按照各隐患的特征,有条不紊的进行预防和处理,在确保排查人员安全的情况下,搞清灾害的性质、原因、范围、地点及一切安全生产设施情况,尽可能减少灾情或将隐患彻底消除。3、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要随时深入生产现场 ,对本部门所瞎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情况全面排查,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及时处理,一时处理不了的,必须报告并请示有关领导,使问题得到妥善处理,以免使隐患引发成事故。4、各工作地点的负责人对所属工作区域内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发现,随时处理,如果发现险情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各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时刻观察工作地点的各种情况,发现问题应立即报告工作地点的负责人,情况危急时,应停止工作,并通知所有43、受到险情威胁的人员一同撤离,然后迅速报告调度室。6、对安全隐患的排查和处理工作,视同为灾害处理,在安全隐患排查要制定解决方案和措施,严格按照灾害预防和处理步骤逐步进行,重在摸清隐患的势态和内在情况,以便提出合理的整改方案和意见,并报告调度室或值班领导便于决策,以制定消除隐患的措施和计划。十一、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必须建立稳定的安全资金投入渠道,严格按照国家三部委规定的足额提取安全费和矿井维简费。2、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必须经常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并监督专款专用。3、按照国家规定提取的安全资金不足时,必须从其他项目中列支,保证安全经费足额、到位。4、任何人不44、得以任何理由对安全资金挪做它用。5、安全资金的主要用途:(1)更新和完善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黄泥灌浆系统、通风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提升运输系统等。(2)更新和完善矿井其它机械设备和安全设施。(3)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4)隐患整改和抢险救灾。十二、出入井检身制度为了确保安全生产,防止一切危险物品带入井下,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集体财产不受侵害,制定本规定。1、坚持交接班制度,坚守工作岗位,大胆负责,认真检查所有的出入井人员,防止一切不利于安全生产的物品流入井下。2、如发现携带烟火入井或私拿各种集体财产出井者,必须严格制止并交保卫部门查清原因进行处理。3、凡入井人员必须严格按规定穿戴45、整齐,并配戴好自救器等安全防护用品,否则,有一项不按规定者不准入井。4、检身工有权对任何出入井人员进行全面检查,如有抗拒检查者,立即交保卫部门严肃处理。否则,如检身工不检身或徇私情一经查出,立即调离本工种,并给予重处。5、对出入井人员要严格细致登记,随时掌握当班入井人员和出井人员的动态,而且必须把当班出、入井人员的详细情况及时报矿调度室。否则,有一项不按规定执行,立即开除。6、不准徇私舞弊,不准空班漏检,不准脱岗,更不准盲报,而且班班必须把入井人员的详细情况,按工种填号到井口入井栏内。否则,有一项不按规定执行,严肃处理。7、加强工作责任心,要求井口的检身工必须端正态度,认真履行职责,要有一个高46、度的责任,认真对待决不准粗心大意,确实掌握好出、入井人员的动态。十三、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凡出入井人员人数要严格实行调度室、矿灯室、井口值班室人数“三对口”。2、调度室必须登记清当班入井人数,职工姓名,工作地点。3、矿灯房严格凭牌发放,对每班发放的矿灯、自救器要有明确的记录,如实反映当班矿灯发放数量。4、凡出入井人员都必须在井口值班室签到和销到,值班人员发现下班后30分钟还有未升井人员,要立即报告调度室。5、井口值班人员应认真负责,记清当班出入井人数,如玩忽职守或造成事故者,按有关条款追究责任。十四、使用下井标识卡的管理规定1、下井人员必须将标识卡挂在腰带上;2、使用过程中不能敲打外壳,不要47、靠近强磁场的地方;不得私自拆开;3、产品上闪烁的红灯为工作指示灯,每2835秒闪烁一次标识卡工作正常,每24秒闪烁一次,表示正常工作但处于低电量状态(需要更换电池);4、标识卡避免水淋;5、每个标识卡交押金200元;如人为损坏及丢失,按照200元赔偿;6、由于工作变得及其他原因,不需使用标识卡时,可将完好的标识卡退回,押金退还。7、标识卡作为下井人员的主要考勤依据,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借给他人;如发现一次借用或弄虚作假,考核当事人100元。十五、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当井下作业现场发生重伤以上事故时,班组长一边清查受伤人数,积极有效的组织现场人员进行自救,一边以最快的速度报告调度室。2、调度室接到48、报告后,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要以最快的速度组织救护人员赶赴现场,并将具体情况立即向总经理汇报。3、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准确的了解情况,在本公司无法组织救护时,马上向其他救护队发出呼救信号,请求援助。4、如发生伤亡事故,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上报有关部门。5、公司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处理事故。十六、爆破物品使用、管理制度1、爆破物品使用、管理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物品管理制度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2、公司领导必须有一人分管这项工作,并经常对库房和使用爆破物品的班组进行安全监察。3、库房保管员、放炮员在工作中应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4、爆破物品使用、管理要做49、到“审批、实领、实用、交回”四对口。5、爆破材料库必须建立登记制度,健全爆破物品领用、暂存登记台帐,且帐物相符。6、爆破物品的保存、领发、运输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严禁向外单位或个人出售、出借爆破物品。十七、设备、仪器、仪表、器材检查、维修管理制度1、设备、仪器、仪表、各种器材必须由各主管区队管理,并组织人员定期检查,每次检查都要有明确的记录。2、设备、仪器、仪表及各种器材,如果各种技术数值达不到安全要求时,应立即更换。3、仪器、仪表要经常保持清晰、数字准确,准确反映设备的运行情况。4、设备、仪器、仪表及各种器材在使用过程中要严格实行包干制度,责任到人,各负其责。十八、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为扎50、实做好我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提高矿井整体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实现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新突破,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质量标准化确保达到二级矿井,各专业确保达到二级。2、安全上杜绝轻伤以上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实现安全年。3、公司决定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采煤、掘进专业组,机电、运输专业组,通风专业组,地测防治水专业组及调度专业组。4、加强“双基”建设,打牢质量标准化基础。建立健全基层单位各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制度,抓好基层单位检查验收制度的落实,严格进行考核,提高工程施工质量,规范职工操作行为。 5、从细化上做文章,在美化上下功夫。在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及51、考核评级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严进行检查考核,细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彻底改变井上下的环境面貌,为员工营造一个温馨适宜的工作环境。6、突出通防重点,杜绝重大事故。进一步调整完善通风系统,加强局部通风管理,加大煤层自燃发火预防检查力度,组织开展好逢“8”除尘日活动,加强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确保监测监控运行正常。7、做好软件管理,及时填写各种记录、台帐、绘制通风、防尘系统图,并及时进行修改,按时上报各种通防报表,提高通防矿井工作质量,杜绝重大事故发生。8、开展机运专项整治,提高机运达标水平。严格执行停送电 “工作票”制度,加快设备更新步伐,积极推广变电所遥控技术,加强流动设备检查,杜绝电气失爆现象,52、对主扇风机房2台风机风叶进行检查,紧固螺丝,确保主扇正常运转;加强轨道整理、电缆吊挂和设备除垢,提高机运达标水平。9、外学经验,内树典型。组织职能管理部门外出学习先进经验,在矿井内部实行“示范工程”项目建设,评树专业“精品工程”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标杆队伍,全面推进矿井整体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工作,提升达标水平。10、以规范教育为主线,深化“三违”治理。加大治理“三违”力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对“三违”进行帮教,确保“三违”人员帮教取得实效。11、采取动态检查和静态检查相结合的检查方式,并在现有基础上加大质量标准化检查的频率。每旬组织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评比活动。12、由安全监察部负责组织日常的53、安全质量标准化监督、检查工作,并及时通报各专业的达标情况,每月由“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安全质量标准化简报一期。13、建立公司内部安全质量标准化控制体系,形成以班组验收员工区技术员、验收组长安全监察部的考核体系。14、采、掘、机、运、通、地测、调度室相应成立以专业负责人为组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自查小组,制定本单位的奋斗目标、达标措施、检查及奖惩制度,并在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向安全监察部报送本单位的安全质量达标自评结果表。18、公司每月对于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达标评定一次,安全监察部、各专业负责人参与奖罚,评比为第一名的专业,对有关人员奖励1000元,评比定级低于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54、的专业处以1000元罚款。十九、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责任追究办法为进一步落实百贯沟煤业有限公司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奋斗目标,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非伤亡事故行政责任追究1、凡发生一级非伤亡事故,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区级干部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处罚款10001500元。2、凡发生二级(重大)非伤亡事故,对负有主要责任的区级干部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并处罚款5001000元。3、凡因“三违”行为造成一级非伤亡事故的,对相关负责人按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的5%进行赔偿,赔偿最多不超过1500元;造成二级非伤亡事故的55、除对相关责任人按上述标准进行索赔外,另对直接负责人给予留用察看处分。二、发生重伤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1、在工作过程中,因工重伤一人的对事故单位区级(或跟班)干部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罚款300500元。2、凡发生因工一次重伤2人事故的对事故单位区级(或跟班)干部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并处罚款500元;对事故单位区级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并处罚款500元;地面后勤服务系统,凡发生因工一次重伤两人或累计重伤两人以上事故的,对事故单位区级干部行政撤职处分并处罚款500元。3、凡发生因工一次重伤三人以上事故的,对事故区级(或跟班)干部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处罚款1000元;4、凡因现场管理或安全监察不到位造成一56、次重伤一到两人或一人死亡的事故,对生技部长、安监部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或记大过处分;造成一次重伤两人以上或两到三人死亡事故的,对生技部长、安监部长给予行政记过或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对其他相关的安全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记过、记大过直至留用察看处分并处罚款5001000元。5、凡因“三违”行为造成本人或他人轻伤的,对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造成重伤的给予负责人留用察看处分并处罚10001500元,造成他人死亡的,对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发生死亡事故的行政责任追究工作过程中因工死亡人,除对直接责任人追查处理外,对事57、故单位负主要责任的区级干部给予行政撤职处分,并罚款5001000元。四、对重大隐患的责任人行政责任追究1、在公司或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的,对负有管理责任的区级负责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被公司或上级部门停止作业的,对责任单位负责人给予“黄牌”警告;年度内两次警告的引咎辞职。(1)一个采煤或一个掘进工作面,因工程质量、瓦斯超限不达标等被停产整顿的。(2)生产场所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挂上安全生产运行许可证的。(3)提升、运输系统出现重大隐患,被停止运行的。(4)生产车间存在重大隐患,危及安全生产的。3、跟班管理人员,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的,一次处以5058、0元以上罚款,造成事故的加重处罚。五、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创建及本质安全程度评估不达标单位的行政责任追究1、在公司或上级部门检查验收中,凡因内部管理问题,采煤、掘进、机电、通风、运输、地测防治水专业不达标或被评定为C级的,对相关区队的行政负责人给予黄牌警告;连续两次不达标或被评定为C级的,其所在区队的主要负责人引咎辞职。2、年度内矿井出现一次不达标或被评定为D级的,对安监部长给予黄牌警告;矿井连续2次不达标或被评定为D级的,安监部长引咎辞职。六、关于安全培训违规行为行政责任追究1、新聘用的区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半年内仍未安排其培训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而上岗,或对在岗区级安全管理员未按规定安排其进行59、复训的,给予有关部门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2、要害工种未经培训上岗或要害工种未按要求安排复训的,对公司教育培训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3、普通工种未经培训上岗或未按规定安排其复训的,对责任单位的区级主要负责人和公司教育培训部门的负责人行政警告处分。七、对隐瞒事故行为的责任人行政责任追究隐瞒工伤事故或3级及以上非伤亡事故的,给予责任单位区级主要负责人黄牌警告,并处500元以上罚款。不按要求上报,造成后果的,给与相关部门负责人黄牌警告,直至撤职处分。八、其他过错行为的行政责任追究1、凡因采购或自制生产用的材料、物品、备件、设备不合格,或因供应不及时而造成人身事故的,视情节轻重对采购、60、加工、验收等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警告直至留用察看处分并处10002000元罚款。2、事故发生后由于汇报不及时或组织、指挥抢救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直至行政撤职处分。九、附则1、对公司副总以上领导的责任追究,及对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其他失职行为的责任追究,参照集团公司责任追究办法执行。2、职务过错责任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从重处理:(1)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应予追究的职务过错。(2)对调查人、投诉人、检举人打击、报复、陷害的。(3)干扰、阻碍、不配合对其职务过错行为进行调查的。(4)销毁、隐匿证据或破坏现场的。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过错责任或从轻处理:(1)存在不可抗力因素致使61、不能正确履行职务的。(2)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检举同案其他严重过错行为的。二十、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明确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保障安全生产,根据我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每年及时组织公司有关专业人员编制百贯沟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形成文字并连同相关图纸,经公司会审后,下发公司各单位,要求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和贯彻落实。二、每半年组织相关专业部门人员,对灾防计划进行审查和修改完善,形成书面文字后下发公司各单位学习和贯彻落实。三、每年的五月份由安监部组织,对全公司员工进行灾防计划的学习和考试,考试合格者方可上岗,否则停工培训,直至合格后上岗。四、每年162、0月份,开展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鉴定工作。11月份,开展矿井反风演习工作。五、按照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坚持执行矿井通风、瓦斯、煤尘和水灾管理制度和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制度。六、每年制定矿井特殊工种的培训计划,并严格落实。七、每年定期检查并补充和完善矿井安全防护装备(装置),组织并落实好“安全技措”专项资金。二十一、“三违”治理方案为了实现员工的本质安全目标,不断提高员工安全素质,减少和杜绝“三违”及各类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三违”治理质量,最大限度的遏制和减少“三违”行为,加大“三违”治理力度,促进公司的安全生产又快又好发展,特制定“三违”治理方案如下:一、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公63、司“三违”治理工作稳步有序的进行,首先公司成立了“三违”治理领导小组,总经理、党委部书记任组长,副组长由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副总工程师担任,安全监查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经营管理部、工会等单位和部门负责人任小组成员。“三违”治理活动办公室设在安监部,主要负责全矿“三违”的追查分析、统计上报等日常性工作,并对各单位、各级领导反“三违”情况负责检查和考核。二、对“三违”的处理程序 出现“三违”行为后,先由安监部初步调查,确定实属“三违”行为后,按照追查分析、现身说法、考核处罚、停班学习、帮教提高、张榜公示、建档立卡“三违”处理程序对“三违”人员进行处理。 1、追查分析:由安监部组64、织,相关部门领导、“三违”人员及其单位负责人、发现“三违”的人员参加。 2、现身说法:“三违”人员在本单位安全活动时,结合自身“三违”事实,谈认识、谈体会,吸取教训并保证不再违章。具体由所在单位主管负责。3、考核处罚:安监部按照公司奖惩条例,进行经济考核处罚。 4、停班学习:停班学习的形式采取自学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具体由安监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负责。 5、帮教提高:工区、部门领导和“三违”人员谈话,帮助“三违”人员提高认识。 6、张榜公示:在“三违”公示栏公布处罚结果,以儆效尤。 7、建档立卡:安监部对各类“三违”人员及行为,建立追查、处理档案,记录真实、详细。 三、规范对各类“三违”行为的追查65、分析1、对部、区级干部的违章行为,由公司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牵头,公司事故调查小组参加追查分析。 2、对班组长的违章行为,由事故调查小组和违章人员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及当班安监员,参与追查分析。 3、对工人的违章行为,由事故调查小组及当班的跟班区长、班组长、安监员参与追查分析。 4、对党员的违章行为,由书记牵头,公司两部一室参加追查分析。5、对严重“三违” 行为,按专业分工由分管副总亲自组织,事故调查小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追查分析。6、对因违章造成事故的,由总经理组织,分管领导、安监部长和工会主席及相关单位的员工参加,进行公开追查分析。四、“三违”治理指标每月下达“三违”指标,其中:总经理、党委书记66、各1个,副总各1个;副总工程师1个、安监部长2个,安监部副部长(助理)2个;生产技术部长2个;调度室主任、助理各1个;人力资源部部长(助理)1个;项目部(副)主任各1个;各工区技术员以上的干部各1个。对“三违”界定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三违”界定标准进行,对超额完成一个“三违”指标的奖励200元;否则对等处罚;考核分为一般“三违”和严重“三违”。一般“三违”考核100-200元;严重“三违”根据违章性质考核300500元。五、严格对“三违”的处罚1、个人一般“三违”由安监部按照百贯沟煤业有限公司安全奖惩条例处罚,并按“三违”性质和有关规定实行停班学习。停班学习的形式分为自学和帮学。2、季度内,有267、次一般性“三违”行为加倍处罚;季度内有三次及三次以上者,解除其劳动合同,由人力资源管理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3、季度内,凡有严重“三违”行为之一者,给予留用察看处分;季度内有两次及两次以上者,解除其劳动合同,由综合管理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4、“三违”行为与季度奖挂钩考核。季度内,个人一般“三违”由安监部按照奖惩条例处罚;出现二次一般“三违”扣除台阶将50%;出现三次一般“三违”和一次严重“三违”的扣除台阶将。 5、公司每季度对各单位 “三违” 治理情况进行综合评比,对查处质量高,“三违”治理效果好的单位奖励5001000元。六、具体要求1、查处“三违”要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发现“三违”现象68、严肃惩处,“三违”治理小组每旬组织一次查岗活动,各专业人员要把各自所辖区队作为重点查处对象,绝不能姑息迁就。2、规定考核指标和考核金额为最低限额,考核处罚不得低于考核限额,否则在其本人当月工资中扣罚所欠金额。3、查处的“三违”行为要在调度会上宣布,并严格按照公司安全奖惩制度规定标准考核,加重处罚的要说明加重处罚的缘由。4、查处“三违”本着不定期、灵活机动的方式,查处的重点是现场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和其他违章违纪行为。要求各级管理人员要明确自己在安全生产上应负的责任,履行自己的职责。5、加大“三违”治理力度,提高检查的质量,要查实质性的问题,不怕痛、不怕丑、不护短,对查处问题下决心、不69、拖延、不等待、不应付,对整改的问题跟踪复查,对整改问题不力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要从严处罚,该通报的通报,决不姑息迁就,做到不作假、不扯皮、不推诿。 6、当治理“三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时,可适当调整考核指标。为了进一步提高“三违”治理质量,最大限度的遏制和减少“三违”行为,加大“三违”治理力度,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特确定以下安排意见,望认真贯彻落实。二十二、安全技术培训及证件管理制度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提高公司干部职工安全素质,增强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干部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70、。 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普及安全知识,倡导煤矿安全文化,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安全宣传教育计划,组织职能部门对基层单位的安全活动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进行材料汇总,考核基层单位落实兑现情况并负责定期通报。 第五条 基层单位负责对本单位职工的安全教育组织实施,有针对性开展好职工喜闻乐见的安全活动,同时按要求做好相关记录,内容详实、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检查、考核工作。 第六条 班前十分钟安全教育由本单位干部及班组长组织实施,并由当班班组长认真填写班组安全活动记录,做好保管、存档。 第七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干部71、安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制订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学员的抽调、培训、复训、办证、发放及建档管理,负责要害工种、特种作业人员的储备。第八条 安全监察部负责编写题库、对培训教育计划的审定,根据教学计划命题、制卷、监考、阅卷。 第九条 新招录的工人,必须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经公司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第十条 安全教育以职工周五安全活动、班前十分钟教育以及针对矿井工作实际开展的各类安全活动为主要载体,宣传贯彻上级安全指令。 第十一条 安全活动由单位党政主管主持,无特殊情况不得由其他人员代替主持。 第十二条 安全教育主持人必须提前备课,有活动课案和授课计划。 第十三条 72、基层单位必须有安全教育活动考勤本,实行实名考勤,对于因假、因休班未参加安全活动的必须在下周安全活动日之前或上岗前进行补课,并做好补课记录,同时参加补课的人员要签名备案,不得代签。 第十四条 安全活动必须要有“四问法”的内容,针对本单位或其它单位发生的人身、机械等事故进行系统追问,指定职工发言,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五条 凡涉及基层单位安全教育的各项计划、总结等材料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到各相关部门,严禁敷衍了事。职能部门对此项工作要进行定期通报,严格考核。 第十六条 安全教育与培训实行登记制度。公司必须建立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档案,未按规定接受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工作资格的一律不得上岗。 第十七条73、 基层各单位应根据公司的统一安排和培训计划,制订本单位职工安全培训计划,并在每年10月底向教育培训科上报下年度需培训工种、人员计划并备案。 第十八条 教育培训科根据各单位需求和上级有关规定,组织培训。有关专业工种的培训信息,应提前通知教学单位。 第十九条 学员报到后,教育培训科负责将学员自然情况录入微机,并校对无误。培训结束,负责提供参加考试学员名单,安排考场,提交缺额学员通知单。负责提交培训工作小结,报相关单位和分管领导。 第二十条 未按规定开展安全活动的每少一次罚单位党政主管各100元。如无特殊情况党政主管不主持会议的,每次罚款100元。 第二十一条 补课率达不到要求者,每次给予党政主管各74、罚款100元;没有备课材料或备课不认真的罚党政主管100元。 第二十二条 凡在集团公司等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中,因安全教育培训被通报扣分的,对责任单位进行500-1000元罚款。 第二十三条 在上级部门、公司举办的各专业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复训学习班中,各单位必须按照下达的指标安排参训人员,及时参加培训,否则,给予责任单位500-1000元罚款。 第二十四条 对巡考、监考失职者,给予一次罚款100元,并取消其参加巡考、监考的资格。 第二十五条 泄漏试卷者,给予责任者罚款500元,并不准其从事与此相关的工作。第二十六条 在上级部门、公司安全培训考试中对成绩不及格的职工进行补考,每人每次交补考费375、0元,补考仍不及格者进行脱产培训。培训期间工资待遇按最低生活费标准支付。 第二十七条 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各种罚款一律交公司财务部,设专门帐户,专款专用。二十三、安全运行许可证管理规定第一条 必须取得安全运行许可证的生产作业场所。(一)井下各采掘工作面、采区轨道(含采掘工作面两道)、大巷(机车)、斜巷运输(含电绞、安全设施)、中央变电所及泵房、采区变电所、皮带机道,采煤工作面拆除安装、井巷修护等系统,局扇通风。(二)地面炸药库、生产车间、操作间、皮带机道、变电所、主扇风机房、主副井提升系统、绞车房、压风机房、油库、仓库、机房等要害场所。第二条 安全运行许可证的发放、摘除、核销。(一)安全运行许可76、证的验收发放、核销工作由安全监察部负责,建档管理。(二)发放安全运行许可证的生产作业场所,由安全监察部负责组织复查(每月至少1次)。(三)安全运行许可证发放验收标准:主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不得超过两项(含两项)不合格,但必须在24小时之内解决完。(四)必须取得安全运行许可证的场所由施工单位行政负责人组织自查合格后提出书面申请,安全监察部分管部长组织,检查验收合格,验收人员签署意见,经安全监察部长同意,安监副处长签批后发放安全运行许可证。安全运行许可证初始验收最多二次,第二次验收不合格,对施工单位罚款1000元,对施工单位行政负责人罚款200元。施工场所变更施工单位安全运行许可证应及时变更,77、并对施工场所进行验收,合格后重新发证,建档管理。具体负责验收人员:安全监察部分管专业的副部长、职能部门相关人员及施工单位区长、技术员。验收人员必须全部签字,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五)安全运行许可证悬挂在采掘工作面的技术图牌板处、斜巷运输上下口、要害场所内,责任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不得损坏或丢失。凡损坏或丢失的,对单位罚款200元。第三条 各生产作业场所验收取证时间。掘进工作面:局扇正常运转,首次架设好抬棚(第一排锚杆),综掘机首次割煤前,炮掘头首次放炮前;采煤工作面安装、拆除及井巷修护、安装、拆除工程所需用设备、材料到位形成运输系统后;轨道运输:轨道、道岔铺设完工,运输设备、安全设施安装齐全后;皮78、带机道:皮带机运转正常,各种保护装置安装齐全。变电所(站)、泵房、主副井车房、压风机房、抽风机房、炸药库等在使用运行之前。第四条 凡被摘除安全运行许可证的生产作业场所,对单位罚款2000元,带班及分管干部罚款300元,党政主管罚款200元。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立即停止生产或运行,摘除安全运行许可证,责任单位必须立即停产或停止运行进行整改,并再次书面申请经安全监察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或运行: (一)生产场所安全设施不齐全完好;工程质量低劣;文明环境差;违反规程措施施工等。(二)皮带运输系统:严重跑偏;托辊缺少或损坏较多;接头及皮带宽度损坏严重;安全保护不齐全或不完好;巷道失修造成机架变形摩擦79、皮带未在限期内整改;积炭物料磨皮带;防灭火设施不符合规定;文明环境差等。(三)斜巷轨道运输:轨道质量差;安全设施不齐全或不完好;绞车设施不完好或稳固不合格;钢丝绳不符合规定;信号不畅通;斜巷内失修严重等。(四)已经取得安全运行许可证的场所,复查时主要项目两项不合格或累计四项不合格的;日常检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及工程质量不合格,危及人身安全的。(五)存在其它威胁人身安全的隐患。(六)安监人员、安全专管人员在现场检查认定存在以上问题或其它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有权立即摘除安全运行许可证,责令单位立即停止生产或停止运行进行整改。(七)凡生产作业场所工程结束的由安全监察部核销安全运行许可证。第五条 责任80、划分。(一)必须取得安全运行许可证的场所。在未取证之前,试生产、试运行期间达不到安全运行标准的场所,责任单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单位(责任单位)承担安全管理责任,若发生安全事故,追究当事人和责任单位主管的责任。(二)取证后的生产场所,由验收人员和责任单位共同承担安全质量责任,因验收标准未涉及到的项目引发的事故,按事故调查结果追究责任。(三)安全运行许可证认证人员查出问题后,未落实到责任单位限期处理或没有按照标准认真检查该摘除许可证而未摘除所酿成的事故,追究验收认证人员责任。(四)施工单位未执行认证验收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而酿成的事故由责任单位承担责任。(五)检查验收人员不负责任,81、给不具备安全运行条件的生产作业场所发放安全运行许可证,追究检查验收人员、安全监察部分管部长及检查验收人员责任。(六)凡被公司领导、集团公司领导及部门人员责令停产整改的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监察部门未责令停产整改的、摘除安全运行许可证的,将追究安全监察部分管部长责任。(七)责任单位弄虚作假、取得安全许可证的,除立即摘除安全运行许可证外,对责任单位党政主管加倍经济处罚。(八)停头、停面、停止运行及摘除安全运行许可证期间,凡强行生产的,一律按严重违章处理。被摘除安全运行许可证的场所,强行运行引发的事故,从严从重追究责任单位及其主要领导责任。二十四、劳动保护管理制度为了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力,保障职工的身体健82、康,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一)煤矿职工的劳动保护用品公司必须为劳动着提供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着定期进行健康检查。一年鉴定一次,必须为职工提供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公司必须为各工种职工提供以下劳动保护用品:1、自救器。当井下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或火灾等事故时,可能产生大量有毒有害气体,为了防止人员中毒可戴“自救器”。自救器在下井随身携带,以防不测。2、工作服。煤矿井下不但有粉尘,且气候潮湿,所以工作时要穿比较坚固结实的工作服。3、安全帽。矿工下井必须带安全帽,以防被撞、砸伤。4、防护鞋(胶靴)。因为井泥水环境较多83、,矿工往往要站在水中工作,所以必须穿胶靴。5、防护手套。在井下工作时,往往要接触对人皮肤有伤害物品。如水泥施工或喷射混凝土施工和注树酯锚固剂等都必须带防护手套。6、呼吸护具。如防毒、防尘口罩。7、眼防护用具。如喷射混凝土时要带防护眼罩。8、听力护具。耳塞,耳罩,帽盔等用于预防90dB(A)以上的噪声。此外,还有防止坠落的安全带、安全网:用于护肤的护肤膏和洗涤等。(二)特殊劳动保护任何单位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井下劳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年满16周岁未满18 周岁劳动者)从事井下劳动。“煤炭企业必须为煤矿井下作业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因为煤矿生产是作业环境充满危险的行业,在生产过程84、中,可能伤害事故,有了保险,就可由保险机构进行治疗和理赔,使煤矿职工的权益得到保护。(三)新工人来矿入井前,必须进行安全防护的教育和培训,要有意识保护自己。(如果企业不及时配齐设施或安排体检,有上诉的权力)。(四)公司专门成立卫生委员会;组 长:董事长、总经理、总支书记。副组长:工会主席、安全副总、后勤副总。成 员:各部门负责人。(五)每次鉴定的结果和检查的情况要向职工公布,做到公开,接受监督。二十五、安全生产变化管理规定(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的变化管理,及时、准确、全面地掌握矿井各主要环节的变化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着重从人、物、环境、制度四个方面抓好管控,加强变化条件下的措施跟踪和落实,完善85、以班组、区队、公司三级变化管理体系,确保变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一、组织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变化管理领导小组组长:董事长、总经理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安全副总、机电副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成员:生产技术部部长、安监部部长、调度主任、生产部、安监部各专业分管人员、基层各采掘、辅助单位行政主管及相关部室负责人二、安全生产变化情况管理工作(一)人的变化管理1、新工人的管理新工人上岗前按相关制度进行岗前培训,并签订师徒协议,由单位组织学习相关规程措施,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借调人员的变化管理从事专业工种的人员在阶段时间内要相对固定,如有变化,必须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迁调手续,由借用单位组86、织学习规程、措施,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3、离岗返岗人员的变化管理离岗返岗人员是指“六假”、外出培训、旅游等离岗一周及以上人员。离岗返岗人员上岗前,单位必须重新传达学习措施,并由本人签字确认。4、班前及班中人员的变化管理各单位行政主管是变化管理第一责任人,每班施工前,区长应对职工的岗位履职能力及适应性进行排查,确认每位职工工作能力及素质应具备该岗位的任职要求。班组长要对每位职工的精神状态、身体及家庭情况等因素进行变化分析,确认每位职工在正常施工过程中有着良好的工作状态。每班施工过程中,跟班干部要对施工人员的状态进行排查,如发现职工出现情绪低落或烦燥不安等情况,要及时询问原因并解决问题,确保87、职工在良好的状态下进行工作。(二)物的变化管理1、时段变化季节性变化工作,由公司专业分管负责人(或助理)牵头,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制定针对性措施,并严格执行。重要节假日确需开工的单项工程,施工单位应提前向生产技术部部申请,相关专业人员要现场会审,并加强现场安全监督检查,确保安全关键不失控。各基层单位要有干部在现场带班作业,指挥安全生产,并做好安全关键把关。井下采掘及辅助单位党政主管必须有一人值班、下井。生产班关键时段控制,交接班时间及每班的下半班,现场跟班干部、班组长、验收员、瓦安员“四员”要加强检查验收,把住安全及质量关。2、“三工”变化每项工程施工前,应由分管专业副总工程师(或助理)牵头,88、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会审,对“三工”提出明确要求,并形成会审纪要,施工单位技术主管根据会审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和贯彻。施工过程中如工艺发生变化,由分管专业副总工程师(或助理)另行组织会审,重新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职工进行学习贯彻。对施工过程中工艺的审查,由分管副总工程师(或助理)牵头,组织部门技术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对工艺进行审查,确保工艺的合理性。施工过程中,工序、工具发生变化时,由施工单位及时补充措施。施工单位根据现场施工的实际情况对工序、工具进行审查,确保工序合理,工具合格。(三)环境的变化管理环境的变化内容主要指瓦斯、巷道贯通、采掘工作面遇到地质变化带以89、及各专业主要生产系统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各基层单位在每班前安排、布置安全生产任务时,要在任务单上体现“变化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及预防措施”,对人、物、环境、制度做明确的说明(包括施工现场安全重点和注意事项),确保各班组安全生产任务明确。1、施工地点变化由分管副总工程师(或助理)牵头召开现场会,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行政主管、技术主管参加,并形成会审纪要。所在单位技术主管根据会审纪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单位进入新施工地点施工前,必须经过安全生产部门联合验收合格。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传达相关措施,并组织职工进行新的规程及措施的学习和考试。施工前,各工种岗位必须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处理。正常生产90、第一个班次,必须有副区长及以上管理干部带班作业。2、生产条件变化当矿井生产过程中发生瓦斯异常、采掘工作面遇到地质变化带及各主要生产系统等方面的变化时,当班跟班干部或班长、瓦安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向调度室、安监部进行汇报。调度室接到信息后,要按照变化管理流程做好记录,建立变化管理台账,并向公司有关领导汇报。相关专业人员接到安全生产变化情况汇报后,要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分析会审,按照信息类别,由公司分管领导(或助理)牵头,组织安全生产部门及所在单位行政负责人、技术主管召开现场会,并形成纪要。所在单位技术主管根据现场会纪要,编制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参加施工人员学习措施,并进行签名确91、认。基层单位要按措施要求严格执行,并建立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台账,区长每天要调度、安排措施的落实兑现工作,当班跟班干部、班长要安排专人对现场的异常变化进行观测,当班瓦安员对措施的落实兑现进行督察,跟班干部每天必须将变化条件控制及进展情况汇报调度室及相关专业的负责人。调度室及相关专业要建立安全生产变化管理台账,相关专业在每周一的技术例会要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变化进行动态分析,充分发挥专业和调度系统的敏感性、及时性,加强生产变化过程的控制,从设计、现场施工措施及施工要求上严格把关,切实提高安全生产变化的可控程度,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职能管理部门加强现场安全监管,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落实兑现,确保在变92、化条件下的安全生产。3、单项工程施工单项工程开工前,必须由分管副总工程师(或助理)及以上领导牵头,安全生产部门及施工单位参加,对其进行会审,并形成会审纪要。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经会审批准。施工单位技术主管负责组织所有参加单项工程施的人员进行学习,并签名确认。施工单位向安全生产部门提交开工申请报告,并经审查批准。施工现场明确指定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部门加强现场监管,坚决执行“四不干”原则,确保所有单项工程安全可控。4、应急性工作现场出现应急性或临时性工作,由所在单位书面提出申请,经安监部、生产部主要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工。安全管理部门人员现场协调,区队安排干部跟班93、,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安全负责人的职责要明确。5、环境变化由公司专业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单位行政主管或现场负责人,根据职责权限负责。(四)制度管理1、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变化预测档案,指派专人对每天的安全生产日变化情况进行汇总,做到变化管理资料收集、跟踪落实全程闭合管理。2、对变化内容、性质、级别进行分级管理,若变化属于正常、可控变化时,相关区队要安排人员每班进行正常巡视、观测,并将结果报生产部和安监部。若变化可能对安全生产带来影响,由分管矿领导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该变化进行评估,并制定周密的应对防范措施,减少变化、控制变化。3、当出现异常重大变化时,要建立日报制度,在全公司范围内进行调度通报,94、并要向集团公司汇报。4、安监部要定期对矿井的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失效分析,并补充完善。三、考核1、各专业安全生产变化预测预报必须及时、全面、真实、可靠。一次不汇报,对责任人考核100 元200 元。2、井下各作业地点或场所出现环境因素发生变化时,当班跟班干部或班长、瓦安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进行汇报,对于汇报不及时或瞒报的,视情节对责任人考核100 元500元。3、各基层单位值班领导或负责分工的区长在每班前安排、布置安全生产任务时,在任务单上体现“变化安全管理工作重点及预防措施”,对任务单编写不合格人员考核50元/次。4、相关专业接到安全生产变化情况汇报后,要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分析会审,否则95、对责任人考核200 元/次。5、各单位要建立安全生产变化预测档案,没有建立健全档案的或被检查不合格的,处罚100 元/次。6、对其它各类变化控制不到位,按职责权限,对相关责任人按安全不履职进行考核,并处于100300 元罚款。二十六、“以师带徒保安全”实施意见为适用煤矿井下生产需要,使新入矿人员能在规定时间内掌握相关岗位操作的生产技能,尽快成长为合格的操作工人,公司决定在新招员工中开展“以师带徒保安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意义: “以师带徒保安全”活动是组织具有丰富井下作业经验、安全责任意识强、无“三违”行为的老员工,以签订合同的形式,指导新入矿的员工尽快掌握操作生产技能,提高96、安全意识,确保安全生产,适用公司发展需要。二、师傅职责:1、师傅要教育和引导徒弟不断提高自主保安意识,时时处处注意做好安全生产,认真学习国家、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及安全常识,熟悉和掌握操作方法,上安全岗、干标准活,在合同期内达到能够独立上岗,熟练、安全操作。2、师傅在徒弟上下班途中、作业过程中,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要对徒弟进行全程安全监护。徒弟在进入工作场所作业前,师傅必须对作业环境、设备安全性能等涉及安全生产的方方面面进行全面系统检查,并向其详细交待安全操作要领、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并对其所有行为负完全安全责任。杜绝发生各类不安全举动和行为,确保师徒安全无事故目标实现。3、在合同期内,97、如果徒弟不尊重师傅,不听师傅指导的,师傅有权向所在单位提出解除师徒关系合同,经调查情况属实时,合同可以解除。三、徒弟职责:1、徒弟必须听从师傅指导,尊重师傅,按章办事,认真学习国家、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定及安全常识,熟悉和掌握岗位操作技能,上安全岗,干标准活,做到安全生产。2、徒弟在进入工作场所作业前必须主动向师傅请教相关安全注意事项及操作要领,在得到师傅叮嘱、弄清各种情况后可在师傅的安全监护下进行作业。3、在合同期间,如果师傅不按合同规定履行职责,拒绝徒弟请教,徒弟有权向本单位提出更换师傅,经调查属实时,解除合同,重新确立师徒关系,签订以师带徒合同。四、监督考核,奖惩兑现:为了确保以师98、带徒合同保质保量顺利实施,人力资源部、安全监察部要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惩。1、师徒双方全面完成合作目标,并经考核合格后,对师傅奖励200元,徒弟岗位工资由试用期工资转入正常岗位工资支付。2、因师徒单方原因致使合同中途解除的,罚责任方100元。3、师徒双方对安全工作负连带责任,当其中一方发生事故或不安全行为时,安全监察部将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处罚条例对双方进行同等处罚。4、合同全部期限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劳动合同予以清退。二十七、特殊工种管理制度一、目的:规定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要求。二、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殊工种管理。三、责任者:安全监察部、项目办、人力资源部99、特种作业人员。四、特殊工种的范围:(一)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二)高、低压电工; (三)电焊、气割;(四)煤矿井下爆破作业;(五)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作业;(六)煤矿瓦斯检查作业;(七)煤矿安全检查作业;(八)煤矿提升机操作作业;(九)煤矿井下电气作业。五、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一) 年龄满18岁,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二) 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三)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六、 特殊工种人员的监督与管理:(一)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二)人力资源部必须建立特殊工种人员100、档案。(三)安全监察部要不定期对特殊岗位人员持证上岗进行检查。(四)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安全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的,公司将对其部门、本人进行严格处罚。(五)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3、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二十八、外来用工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部加强外来用工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二、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所有外来用工人员。三101、责任者:安全监察部、保卫部、项目办、各施工单位。四、要求:(一)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二)外包单位人员进入作业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三)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四)外来人员进入矿区必须遵守我公司各项有关规定。(五)外包单位工作时间按我公司作息制度执行,如果要提早或推迟下班,经安全保卫部门同意。(六)外来人员中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七)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必须按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执102、行。(八)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九)外包单位使用本公司电源时,必须事先向公司负责外包部门提出申请,再由外包部门按照规定办理,不得自行其事。(十)外包单位人员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十一)外来人员未经有关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进入与作业无关的生产区域,不准动用生产工具、原料、设备、车辆、设施等。(十二)因外包单位人员在生产区引起事故而造成的我公司各项损失及其后果,全部责任应由外包单位负责。(十三)我公司对外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负责监督管理,安全监察部严格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对外包单位进行管理,对违反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除对其进行教103、育外,并按我公司规定对其本人及其单位给予经济处罚。(十四)外包单位要把所有用工人员基本情况造册上报我公司保卫部、项目办、人力资源部备案。二十九、接尘防范制度第一条 接触产生粉尘的作业人员必须了解粉尘对人体产生的危害,上岗必须经过不少于6个小时的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第二条、每一个入井人员,工作服必须穿戴整齐,自救器、防尘口罩、矿灯等佩带齐全,发现佩带不齐全者每人考核50元。第三条 必须实行现场交接班制度,对防尘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者考核50元。第四条 进入作业地点必须带好防尘口罩,发现不带着考核50元。 第五条、采掘作业防护措施1、打眼时必须实施湿式打眼,同时开104、启防尘水幕。2、放炮使用水炮泥,放炮时开启防尘水幕,放炮后及时冲刷煤壁、岩帮和爆落的煤矸。3、装煤、矸石时必须洒水。第六条、工作面安全防护措施1、工作面放炮前后必须冲刷煤帮。2、必须使用水炮泥封堵炮眼。3、采煤工作面溜子转载点处必须按规定接好转载点喷雾,并做好正常使用。4、回采工作面两道必须有完整的洒水降压系统,并按规定配足整齐各种防尘设施。5、回采工作面各运煤转载点按规定安设各转载点喷雾,并做到正常使用。6、回采工作面两道按规定安设隔爆水棚,水棚的安装严格执行通防质量标准,并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7、回采工作面两道定期进行洒水降尘,每周洒水降尘至少二次。8、定期对采煤工作面各防尘点进行煤尘105、测定,发现煤尘超标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理,确保职工在良好的工作环境中工作。9、加强回采工作面的气体检测,确保各种有毒有害气体不超限。回采工作面,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进行气体检查,每班至少检查3次;回采工作面下隅角,每天由通防专职气体检查员进行一次气体检查,并取样送入色谱仪进行气体分析;距工作面回风巷20m范围内安设瓦斯传感器、温度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等,实现24小时不间断的“在线监测”,以确保回采工作面有毒有害气体数据监测数据准确、可靠。发现有毒有害气体超标,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发现检查员弄虚作假的按严重“三违”处理;不及时监测检查、工作不负责任的每次罚款200元。第七条、其他作业各转载点、溜106、煤眼运煤、放煤时必须开启喷雾,三十、焊接与切割职业卫生管理制度金属材料在焊接过程中可产生金属烟尘、有毒气体、高频电磁场、射线、电弧辐射和噪声等有害因素,为防止这些有害因素对人体产生危害,特制定本制度:一、焊接作业必须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下进行,否则必须采取通风防护措施,采用通风机械或移动式排烟罩,有效地把烟尘和毒气吸走。二、烧焊时必须加强个人防护措施,穿戴好工作服、鞋、帽、手套、眼镜、口罩、面罩等防护用品,必要时可采用送风盔式面罩及防护口罩。三、在容器内焊接,特别是采用氩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或焊接有色金属时,除加强通风外,还应带好通风帽。四、为防止电弧辐射,工作时必须穿好工作服,带好工作帽、手107、套、脚盖和面罩;在辐射强烈的工作场合如氩弧焊时,应穿耐酸呢或丝绸工作服,并带好通风焊帽;在高温条件下焊接,应穿石棉工作服及石棉工作鞋等。五、长时间处于噪声环境下工作的人员,应戴上护耳器,以减小噪声对人的危害程度,护耳器有隔音耳罩、隔音耳塞等。六、在焊接过程中,为减少有害气体地产生,应选用高质量的焊条。焊接前清除焊件上的油污,有条件的要尽量采用自动焊接工艺,使焊工远离电弧,避免有害气体对焊工的伤害。第三章 奖惩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规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管理制度,严格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强化现场管理,狠反“108、三违”,预防各类事故,实现安全、文明、高效生产,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单位和员工,广大员工必须互相监督、自查、自改,力争做好自主保安,确保公共财产、人身利益不受侵犯。第三条 安全生产管理实行“重奖重罚、奖罚对等、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全公司员工有权制止“三违”,汇报处理“三违”的人和事,对发现的“三违”行为有权利、有义务向安监部门汇报,并由安监部门核实处理。第二章 处罚办法第一节 人身事故管理规定第四条 发生轻伤、破皮伤事故处理规定1、每发生轻伤一人次罚事故单位4000元,其中单位主管500元,当班跟班副职及技术员各400元,当班班长500元,副班长、验收(安全)员各109、300元,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追究情况另行处理。2、发生工伤事故后,必须报告公司主要值班领导,由公司安排治疗,任何人不得私自安排工伤人员外出治疗,否则,罚责任人500元。第五条 重伤人身事故管理每发生重伤1人次,对事故单位罚款10000元,其中单位主管罚款1000元,当班跟班罚副职及技术员各800元,当班班长600元,对事故责任者根据事故追究情况另行处理。罚生产技术部主管部长、安全监察部部长及有关人员300500元。第六条 工亡事故管理1、对事故单位罚款20000元,其中单位主管罚款2000元,副职及技术员各罚款1600元,事故当班跟班区长、班长及有关领导按事故调查处理意见执行。2、对与事故有关110、的主管部门的失职人员,每人罚款2001000元。第二节 非人身事故处罚管理规定第七条 一般性非人身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2000元时,对事故单位罚款100500元;单位主管200元,当班跟班干部200元、当班责任者各罚款200元。2、直接经济损失在20005000元时,对事故单位罚款5001000元;单位主管罚款300元;当班跟班领导和当班责任者各罚款300元。3、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20000元时,责令事故单位整改,并追究单位主管行政责任,要求事故责任单位按直接经济损失的30%予以赔偿,个人最高赔偿2000元,可逐月从工资中扣取。4、发生一般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根据情节处111、以2001000元罚款。出现重大安全未遂事故,除对三违人员进行加倍处罚,对个人安全意识不强、盲目作业或盲目进入警戒区域的人员根据情节轻重处以100500元罚款。5、发生一般生产影响事故,按照5元/分钟进行考核责任单位责任人。第八条 重大非伤亡事故的管理1、发生重大瓦斯、顶板和二级及以上机电运输等事故时,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10000元;其中事故单位主管罚款500元,副职及技术员各罚款400元;当班跟班领导和当班责任者各罚款500元并按上级对重大事故追查处理办法对有关领导进行处罚。2、对于矿井自身存在的隐患,涉及主管工区应加强安全管理和观察,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杜绝事故的发生,否则将对责任112、单位根据责任大小处罚5002000元;对责任人及工区主管分别处罚100200元,副职、技术员分别按主管的80%进行处罚。对于严重违章,工作责任心不强、安全工作落实不到位,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是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对责任者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连带工区管理干部(主管100元、副职及技术员80元、当班班长100元、副班长80元、验收员80元)。第九条 地面发生火灾、水灾、爆炸等事故时,对事故单位罚款10003000元;其中事故单位主管罚款300元,副职(技术员)分别按主管的80%进行处罚;事故责任者罚款200500元,性质严重的加重处罚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第三节 一般规定第十条 (共五款)1、井113、下吸烟或携带烟草、点火物品者罚款1000元,解除劳动合同。2、故意破坏安全生产设备设施者罚款2001000元。3、井下扒车、乘坐皮带、溜子、钩头者罚款5001000元。4、发生重大事故不及时汇报,隐瞒事故真相,不积极组织抢救处理者罚款200500元;发生事故不报送者,对单位干部进行200500元处罚。5、发现“三违”行为,公司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考核,并由工区对违章违纪人员教育,如有对处理意见不服者,由工区干部找相关人员解释,任何人不得无理取闹,否则,在处理责任人的同时,追究工区干部责任,并根据情节给予处罚。第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罚款100500元,并责令停工、参加“三违”学习班114、。1、酒后入井、驾车及特殊工种酒后上岗者。2、主井筒提升时行人者。3、瓦斯超限作业者。第十二条 (共三款)1、违章作业或违章指挥性质较为严重,但未造成后果者罚款100500元。2、发现事故隐患、险情,不采取措施预防事故,又不及时汇报的人员罚款200500元。3、不按规定使用自救器、便携式瓦检器而随意乱放者罚款100元,损坏者按价赔偿。第十三条 对于打击、报复、辱骂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揭发隐瞒事故真相的人员及妨碍、刁难、辱骂安全检查人员执行正常工作者,罚款5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加重处罚。第十四条 对采掘工作面空顶作业的当班班长,未执行放炮有关规定的放炮员,罚款200元;对隐满事故真相115、相互包庇、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他人的人员,罚款200元。第十五条 各基层区队未按规定召开安全会议,无详细记录及参会人员签名,无解决问题的安排和检查内容,每次罚单位主管100元。第十六条 公司及单位值班人员无故脱岗、值班喝酒者,每次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第十七条 各基层要坚持班前会制度,布置当班安全工作任务,明确现场管理安全职责,并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做好领导值班、安全信息运行、现场交接班、质量验收、事故指挥等各项工作,并做好记录,否则,对单位主管罚款100元(动态查资料、查现场,一次性处罚)。第十八条 严格交接班制度,对交接不清的罚责任人100元,因此导致事故者,罚责任者100500元116、,重大事故要加重处罚。第十九条 全公司安全检查,单位主管及有关领导必须准时参加,对无故不按时参加的人员每次罚款100元。在生产过程中,各单位必须服从调度统一指挥,否则罚责任人1005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造成不良后果的根据情节加重处罚。第二十条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未学习签字而安排作业者,对安排人员罚款200元。各单位对下发的新规程、新措施必须组织职工贯彻学习并签字留名,对签字留名不全者,少一人处罚单位主管及技术负责人各100元。第二十一条 新开工工程必须按规定下发作业规程,严禁无措施开工。否则,对安排作业的人员罚款200元,对规程措施不按时制定下发的责任人罚200元。第二十二条 岗位工种117、脱岗、串岗者,每次罚款100元;公司员工班中睡觉每次罚款100元;未完成工作任务且提前下班者每次罚款100300元。第二十三条 对于各检查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被检班组、工区不按时执行者,罚班组、工区主管领导各100300元。第二十四条 公司员工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参与赌博,违者罚款200500元。情节严重造成他人伤害或财产损失者,其经济损失(包括治疗费用、财产损失)全部由责任者承担,并由司法机关追究其相应刑事责任。第二十五条 各岗位工种上班时间看书、干私活,每次罚款100元。要害场所、井下大巷要做到干净卫生,文明生产,否则罚责任单位一处100元。第二十六条 各操作室、值班室的设备运行、检查118、检修等记录填写不认真、不准确每次罚款50元。第二十七条 入井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由安全部门审批后方可入井,否则罚款50元。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否则,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二十八条 班前严禁喝酒,违者停止当班作业,罚款100元并按“三违”、旷工论处。第二十九条 入井必须佩带齐全劳动保护用品及矿灯、自救器、识别考勤卡,否则罚款100元,且不得入井;井下发现未佩戴自救器者,罚款100元。第三十条 井下巷道行人必须集中思想,严禁打斗、嬉闹,违者罚款50元。第三十一条 采、掘活动必须严格按三大规程执行,发现一次与规程相违的行为,根据情节对违章人员处以100300元罚款。造成后果的根据情节加重处罚。119、第三十二条 所有工作面必须符合采区设计和作业规程的要求,系统完善,设备、设施齐全完好,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开工,否则,按违章指挥罚当事人员100元,并追究管理责任。第四节 回采工作面处罚管理规定一、悬移支架工作面回采处罚规定第三十三条 采煤工作面(初采、初放、过石门、横川)过断层、空巷、老空、顶底板松软及冒顶区处理等必须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措施编制必须具有预见性、针对性、可操作性,并有专人跟班落实,否则对工区主管、技术员各罚款200元。第三十四条 跟班干部早升井、晚下井、跟班责任心不强、落实措施不力或不向下班交接本班隐患问题而导致事故者,罚款500元。第三十五条 无干部跟班或不填写跟班指挥生产记120、录者,罚第一责任者50元。第三十六条 端头支护不符合规程规定,不坚持正确使用4对8根型长钢梁支护方式,罚第一责任者100元,情节严重的加重处罚。第三十七条 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的两巷超前支护未使用单体支柱和绞接梁,绞接梁与基本钢支架间无木块垫顶,超前支护距离少于煤壁100m,两巷支护不完整、高度低于1.6m,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第三十八条 工作面煤壁开帮不直、顶板不平,伞檐煤根长度超过1000mm且最突出部分超过250,端头距超出150规定且不伸出前探梁支撑,每发现一次罚单位100元。第三十九条 工作面支架前梁接顶不实,梁端至煤壁段顶板冒高大于0.3m且不采取措施者,每发现一处罚责任人10121、0元。第四十条 悬移支架缺少柱头绳或柱头绳联接松弛,单体支柱柱头与梁、顶网未用铁丝联接,支架防倒链不全者,发现一处罚款100元。第四十一条 工作面联网质量差,网丝扭结力度不够、间距不符合规程规定,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放顶煤后不及时补网、移架时不采取措施而导致扯网或烂网后不及时修补,每发现一处罚责任人100200元。第四十二条 支架排列混乱偏差超出规定,支柱初撑力低于规程规定80,每发现一次罚单位100元。第四十三条 支架顶梁与顶板支设不平行,其最大仰俯角大于7,支架间距大于规程200,相邻支架错差超过顶梁侧护板23,发生挤架、咬架、翻架、甩架、柱头出窝、支柱无柱窝、迎山角不符合规定,每发现一122、架处罚责任人100500元。第四十四条 支架未采用编号管理、牌号不清晰,出现少柱、卸载柱、操纵阀串液、漏液、液压管路接口颠倒、悬挂混乱现象,每发现一架处以罚款50200元。第四十五条 工作面出现放炮与其它工序平行作业者、其它工序之间平行作业安全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当班班长工区跟班干部各100元。第四十六条 一次放炮数目超过规程规定、放炮后不及时伸出前探梁支护顶板、放炮前不对支柱二次补液、放炮崩倒的支柱不及时扶起,歪斜支架不采取安全措施,移架前不先补液,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第四十七条 放顶煤不按规程规定操作,随意开口、间距不合规定、提柱放煤、架顶放煤、切顶123、处放煤、超前施工震动炮、放煤口串矸,每发现一次处以责任人罚款200元,作业班长、跟班干部100元。第四十八条 采空区冒落高度小于采高1.5倍,局部悬顶大于2.5而未采取强制放顶措施, 每发现一次对工区主管、技术员各处以罚款100200元,责任单位200500元。第四十九条 乳化液配比低于2%3%,乳化液泵润滑油不按规定加注,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压力低于18Mpa(综采工作面乳化液泵压力低于30 Mpa), 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工区主管及跟班干部100-200元。第五十条 工作面刮板输送机与顺槽刮板输送机搭接不合理、底链拉回槽煤、过渡槽处无回煤坑, 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刮板124、螺丝不齐、大环变形, 每发现一处罚款50元;机头机尾无压柱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300元,压柱松动罚款50-100元。第五十一条 严禁使用刮板输送机、皮带输送机运送物料、回收支柱,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200元。第五十二条 电缆管路悬挂混乱,电气设备上方淋水未采取措施,开关、工具火工品配件箱未上架,煤电钻电缆盘放混乱,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元。第五十三条 工作面及两道浮煤清理不彻底,水沟堵塞,巷道积水长度大于5m且深度大于0.2m、材料设备码放混乱或未超出安全出口20m,每发现一次处以罚款100200元。第五十四条 “四图”及设备、材料牌板悬挂不全,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元。第五十五条 回柱125、绞车四压两戗不齐全,钩头连接不牢固,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第五十六条 工作面不跟底推进,随意丢底煤者,回采率达不到要求按照放老塘炭考核标准执行。第五十七条 用单体支柱调架时不用铁丝连接或木块垫顶,调架手动葫芦未隔架悬挂且悬挂支架未二次补液者,每发现一次罚责任者100元。第五十八条 1、绞接顶梁出现两根及以上连悬,三根支柱挂倒梁,圆销松动者,每发现一次罚责任者100元。2、闲置单体支柱不竖立、归类定点摆放者,每根处以50元罚款。3、移架不按规定操作,导致发生倒架事故者,处以1001000元罚款。4、工作面支架间距不符合规程要求,形成大棚档、网兜大于1m2者,每处处以200元以上的罚款。二、126、综采工作面处罚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 安全出口不畅的,罚款1000元;高度未达到规程要求的罚款200元/处。第六十条 采煤工作面空顶作业的,罚款200元/处。 第六十一条 工作面初放特殊支护未按规定支设的,罚款500元。 第六十二条 初放工作面未经会审擅自放顶的,罚款500元。 第六十三条 工作面两道使用支护锚索起吊重物或使用不加固的棚梁起吊重物的,罚款300元/处。 第六十四条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连接装置起吊的,罚款200元。 第六十五条 在煤壁区作业,工作前不敲帮问顶的,罚款200元。 第六十六条 不执行先支后回操作顺序的,罚款200元。 第六十七条 失效支柱不及时处理的,罚款100元。 第六十八127、条 回出的支柱未按规定全承载的,罚款200元。 第六十九条 有推棚、倒柱、片帮等问题不及时处理的,罚款300元。 第七十条 三用阀的方向未按规定设置的,罚款50元/根。 第七十一条 在控顶区域内提前摘柱的,罚款300元。 第七十二条 端面距超过后不及时支护的,罚款100元/处。 第七十三条 特殊支架不合格进行回柱放顶的,罚款300元。 第七十四条 工作面上、下端头双楔梁使用不合格、缺楔的,罚款100元。 第七十五条 工作面上、下隅角回料滞后超过规定的,罚款200元。 第七十六条 支护、打眼与回柱放顶平行作业距离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罚款200元。 第七十七条 工作面泵站压力达不到规定要求或乳化液配128、比不足的,罚款200元/次。 第七十八条 一处连续三根及以上支柱初撑力达不到规定的,罚款500元。 第七十九条 出煤时不开各转载点喷雾的,罚款200元/次。第八十条 溜子缺螺丝,罚款50元/条。 第八十一条 两道不按要求退锚,或老塘侧悬顶超过规定没有处理的,罚款200元。 第八十二条 规定穿鞋支柱未穿鞋,罚款50元/根。第八十三条 溜头、溜尾无压柱,罚款200元。第八十四条 铁网连接不符合措施要求,罚款50元/处。第八十五条 溜子带料无措施,罚款300元/次。第八十六条 两道超前支护长度和高度不符合规程规定的,各罚款200元/项。第八十七条 超前支护范围内支护失效,每架棚罚款100元。第八十八129、条 转载机机尾部分无防护装置的,罚款100元/处。第八十九条 相邻支架错差超过顶梁侧护板的2/3,罚款200元。第九十条 相邻支架间隙大于0.3m不架抬棚,大于0.5m抬棚不足两米的,罚款200元/处;抬棚架设不合格的,罚款500元/处。第九十一条 工作面两端头收尾连网不合格或扯网未补的,罚款100元/架。第九十二条 支架歪斜大于5的,罚款200元/架。第九十三条 出现死架的,罚款100元/架。第九十四条 工作面收尾少上一趟大板的,罚款300元。第九十五条 收尾架前宽度不够的,罚款50元/架。第九十六条 收尾逼帮柱不合格的,罚款50元/架。第九十七条 使用绞车距离超过30米无信号的,罚款200130、元。第九十八条 工作面伞檐未处理的,罚款100元/架。第九十九条 顶板出现台阶下沉的,罚款500元/处。第一百条 采高不符合规定的,罚款100元/架(处)第一百零一条 两道超前支柱不栓防倒绳的,罚款50元/根。第一百零二条 巷道、车场材料堆放不整齐或不挂牌的,罚款100元。第一百零三条 进入煤壁未采取贴帮措施或不停机作业的,罚款500元。第一百零四条 煤溜里作业和检修机组而不闭锁大溜,检修范围内不进行维护和防片帮处理的,罚款1000元。第一百零五条 各工种工序间安全间隔距离不符合规定的,罚款100元。第一百零六条 支架操作后手把不及时复零的,罚款100元。第一百零七条 用高压液管冲洗支架、冲洗131、浮煤等的,罚款200元。第一百零八条 拆卸设备,未执行规程措施中规定的操作方法或现场未采取防范措施的,罚款500元。第五节 掘进工作处罚管理规定一、一般处罚规定第一百零九条 工作面局扇必须安装在进风侧新鲜风流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第一百一十条 掘进迎头50米内由掘进工区负责冲洗煤壁,50米外由通防安排专人进行防尘,严禁煤尘堆积及煤尘飞扬,否则罚相关责任人100元,工区200元。第一百一十一条 机电设备禁止出现机械火花、放炮火焰等,否则罚责任者100元。第一百一十二条 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湿式打眼或干打外喷,否则,对责任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放炮前后洒水降尘,否则132、罚100元。第一百一十三条 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必须合格,不合格坚决不予做帐。如棚子的岔脚、腰帮接顶、拎肩、迎退山角、吊斜、棚距、环境卫生等。其中有一项不合格当班工人每人扣50元,班长加倍处罚。迎头空棚、空锚、空喷超过措施规定的罚单位100200元,空棚、空锚、空喷超过规定造成事故的由职能部门追究处理。锚喷巷道达不到要求、锚杆规格、支护个数、锚杆角度不够、锚杆松动等一项达不到要求罚单位100元。第一百一十四条 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未按作业规程执行,罚班长100元。第一百一十五条 巷道必须按中腰线施工,开拓巷道中腰线偏差0.1米以上的罚单位200500元,并责令改正;准备及回采巷道中腰线偏差0.133、1米以上的罚单位100300元;破坏中腰线标志或导线点标志者,每次罚责任者100元。第一百一十六条 严禁打眼与装药、连线等工序平行作业,发现一次罚班长100元,放炮员100元。第一百一十七条 施工用的物料必须在规定的地点存放,乱摊乱放者,发现一次,罚当班班长100元。第一百一十八条 区队必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防片帮冒顶事故,出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若因上述原因发生人身事故,按人身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发生非人身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罚款100500元/立方米。第一百一十九条 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前方可能有积水、老空或地质构造不明的掘进头,必须按批准的措施执行,对不执134、行措施施工的单位罚款10030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第一百二十条 巷道施工必须下发开窝通知单、停头通知单、复工通知单,否则,每次罚责任人100元。掘进巷道无计划贯通时,首先追究掘进技术管理人员及技术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掘进技术员罚款100元。第一百二十一条 扶棚巷道不使用撅顶道或安全点柱、整体加固不足10米,使用不规范罚责任者100元,罚责任单位300元;无安全点柱和撅顶道,除上述规定罚款外,罚责任单位技术员以上干部各100元。二、综掘工作面处罚规定第一百二十二条、共18款 1、掘进机液控部分操作手把及电控部分旋钮灵活可靠, 否则罚款100元。2、掘进机液压油箱,各减速器机油油位符合要135、求, 否则罚款50元。3、掘进机截割头无裂纹、开焊,截齿完整,短缺数不超过总数的5%, 否则罚款50元/个。4、掘进机喷雾灭尘系统正常,各转载点喷雾符合要求, 否则罚款100元。5、掘进机小溜子减速器运行正常,倾听其运行声音无异常, 否则罚款100元。6、掘进机稳定器下落动作灵活、可靠,到位后机身撑起正常。稳定器收回和下落情况正常, 否则罚款100元。7、掘进机电控箱保护完好,正常使用, 否则罚款50元。8、掘进机液压系统中的管路、管接头无漏油,否则罚款100元。9、掘进机油泵、油马达无异常声响或严重振动,否则罚款50元。10、掘进机电缆的固定及绝缘外套无损伤,否则罚款50元。11、掘进机各部136、位油位适当,无严重的漏油现象,否则罚款100元。12、掘进机检查各注油箱、减速器内的润滑油满足要求,否则罚款100元。13、掘进机各油质无变质,否则罚款100元。14、进行顶板支护或检查、更换截齿作业时,截割电机应处于安全锁紧位置,否则罚款200元。15、掘进机每天工作前必须对截齿割头、截割臂、减速机、行走部、铲板部、运输机、喷水部、油箱、油泵、换向阀进行检查,否则罚款200元。16、每日早班开机前必须对相关部位注锂基润滑脂,未按要求进行注油蜡,或油蜡注入不到位,罚款200元。17、在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启动掘进机。开动掘进机前,必须发出警报,否则罚责任人200元。18、掘进机司机137、离开操作台时,未断开掘进机上的电源开关,罚款100元。第一百二十三条、掘进工作面工程质量必须合格,不合格坚决不予做帐。迎头空棚、空锚超过措施规定的罚单位5001000元。第一百二十四条、锚杆支护时,锚杆顶锚布置方式按设计要求布置,锚杆拉力不得低于规定要求,托板达不到要求每根罚款20元。锚杆安装牢固,托板密贴壁面,未接触部分必须楔紧;发现安装不牢固每根罚款50元。锚杆外露长度30mm50mm,且用扭距板手上紧螺帽,锚杆规格、支护个数、锚杆角度不够、锚杆松动、加强帽未顶开、外露超过规定等一项达不到要求按每个次罚单位100元,并依此类推。锚杆排距必须按设计施工,充许偏差100毫米,超过规定值每根罚款138、50元。未经允许,井下私自截锚杆,按每一根处罚当事人100元,对工区处罚按每根200元处罚。第一百二十五条、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未按作业规程执行,罚班长100元。第一百二十六条、严格按矿要求的巷道断面施工,不许超宽、超高,如果断面达不到设计要求,每米罚款200元,并要求修复不合格巷道段达到设计要求。修复后仍不达标,按每米罚款的双倍考核。第一百二十七条、巷道必须按中腰线施工,开拓巷道中腰线偏差0.1米以上的罚单位150元,并责令改正;准备及回采巷道中腰线偏差0.1米以上的罚单位100元;破坏中腰线标志或导线点标志者,每次罚责任者50元。第一百二十八条、巷道中不得留有伞檐、拖根,煤壁凹凸不许超过139、100mm,超过100mm每米罚款100元。第一百二十九条、所有稳固溜子、电绞、耙装机、及皮带机的地锚,在前移后未及时处理底板外露地锚的按50元/根进行处罚。所有在顶板锚杆着力用于起吊大宗设备后,未及时拆卸链环和蛤蟆卡子等吊挂物,按每处50元进行罚款。第一百三十条、掘进巷道必须保持巷道整洁、畅通,掘进巷道内不得留有浮煤、杂物,所有材料必须分类挂牌码放整齐,每一项不符合要求罚款100元。第一百三十一条、掘进工作面临时支护为初撑力的安全点柱,及时打好临时支护,防止顶板下沉,严禁空顶作业,空顶距离小于1米,发现空顶作业大于1m,每次罚款100元。临时支护未按作业规程执行,罚班长100元。第一百三十二140、条、顺槽巷道每天派人清扫,各转载点喷雾必须完好。巷道中任意一处煤尘达到2mm以上每次罚款100元;转载点喷雾损坏每次罚款200元。 第一百三十三条、在倾斜巷道内架棚时,要有适当的迎山角,以平衡顶板产生的下滑力作用,迎山角的值一般为每倾斜68便应具有1的迎山角,不得有退山角,不许出现“过山棚”或“退山棚”。迎山角达不到要求每架罚款100元。 第一百三十四条、需要铺网时,必须按要求铺网,网之间用14#扎丝连实,网与网之间压茬保持在200mm。联网达不到要求每米罚款100元。第一百三十五条、共8款 1、同一段轨道型号必须一致,直巷道轨道两轨面必须保持水平。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141、不得大于2mm,一处不合格罚款50元。轨道转弯处要求外侧略高于内侧,并增设轨矩拉杆,不许忽高忽低,尽量保持缓平,达不到要求每处罚款100元。 2、道板要求中对中800mm一根,偏差不得超过50mm,底部必须垫实,上部与轨道底部接实。每一处达不到罚款50元。 3、轨道铺设在皮带与巷道壁的中间,轨道上部与顶板间距不小于2000mm,轨面与皮带H架必须保持700mm的间距,每一处达不到要求罚款100元。 4、轨道与轨道相接处夹板、螺丝必须上全,固定牢。达不到要求每根轨道罚款50元。 5、轨道接头处必须铺设两块道板,保持轨道的整体稳定。达不到要求每一处罚款50元。 6、铺设轨道的轨距为600mm,轨距142、误差大于20mm。每一处罚款100元。7、两条轨道接头处必须错开,且错开距离不小于1500mm。达不到要求每根轨道罚款50元。8、每一道岔、上滑板处(机运工区)必须安装道挡、扳道器装置,做到灵敏可靠,否则罚款100元。第一百三十六条、工作面局扇必须安装在进风侧新鲜风流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第一百三十七条、掘进迎头50米内由掘进工区负责冲洗煤壁,50米外由通防安排专人进行防尘,严禁煤尘堆积及煤尘飞扬,否则罚相关责任人50元,工区100元。第一百三十八条、采掘工作面必须实行湿式打眼或干打外喷,否则,对责任者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放炮前后洒水降尘,否则罚50元。第一百三143、十九条、严禁打眼与装药、连线等工序平行作业,发现一次罚班长100元,放炮员50元。第一百四十条、区队必须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严防片帮冒顶事故,出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并采取必要的措施。若因上述原因发生人身事故,按人身事故处理办法处理;发生非人身事故,对事故发生单位罚款100500元/立方米。第一百四十一条、探放水工作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对不执行措施施工的单位罚款500100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300元。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进行超前探水;(1)采掘工作面接近小窑老空区或采空区积水时;(2)巷道接近含水断层时;(3)巷道接近或需要穿过灰岩含水时;(4)采掘工作面接近未封闭或封闭不良导水钻144、孔时;(5)采掘工作面有明显出水征兆时。(6)掘进工作面施工时。第一百四十二条、巷道施工必须下发开窝通知单、停头通知单、复工通知单,否则,每次罚责任人50元。掘进巷道无计划贯通时,首先追究掘进技术管理人员及技术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对掘进技术员罚款50元。第一百四十三条、扶棚巷道不使用撅顶道或安全点柱、整体加固不足10米,使用不规范罚责任者50元,罚责任单位100元;无安全点柱和撅顶道,除上述规定罚款外,罚责任单位技术员以上干部各50元。第六节 火工产品管理及井下放炮处罚规定第一百四十四条 地面火工品管理人员必须严格落实火工品管理制度,严格领、退、用三对口制度,严禁私藏、丢失火工品。否则,发现一次145、罚当班责任者100500元,情节严重的交司法部门处理。第一百四十五条 井下严禁无证人员放炮或未检查瓦斯放炮。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否则,发现一次罚相关责任人100元,班长100元;造成事故者加倍处罚。特殊情况下放炮时,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第一百四十六条 放炮母线必须用两芯绝缘橡胶套铜线,母线长不小于100米,全岩巷道时不小于120米;放炮母线悬挂零乱、放炮母线与电缆同侧悬挂者、放炮安全距离不够的罚责任者100元。放炮母线不够长或放炮母线明接头罚责任人100元。第一百四十七条 放炮母线和联结线、雷管角线之间的接头必须互相扭紧并悬挂,不得与轨道、金属管等导体相接触,爆破前146、,母线必须扭结短路;不得用雷管角线代替放炮母线,否则罚责任人100元。第一百四十八条 放炮封眼必须使用粘土及水炮泥,封泥深度符合规程要求,装药必须使用木质炮棍,否则罚责任人100元。第一百四十九条 雷管、炸药必须分装分运,并且拉开距离运送。(1)雷管必须装箱上锁,发现没有装箱上锁的,罚相关责任人100元;(2)雷管、炸药严禁混装,发现罚相关责任人100300元;(3)没有雷管箱领取雷管的,罚工区负责人、当班班长、领取人员各100300元,火工品管理员罚款100300元;(4)雷管、炸药由一个人领取和运送的,罚当班班长、领取人和运送人员各100-300元。(5)炸药运送到工作面后应立即装入炸药箱147、并上锁,否则罚责任人100-300元。第一百五十条 井下严禁私藏火工产品,一经发现,每次对责任者罚款200500元;放炮必须执行警戒制度,班长必须亲自布置警戒人员设置警戒并使用警戒牌网。不安排者,罚班长100500元;警戒人员不按要求警戒者罚100300元;警戒人员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视情节加重处罚。第一百五十一条 严格放炮一人操作制。放炮母线连接脚线、检查线路及通电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操作,否则,发现一次罚放炮员100元。放炮器钥匙必须由放炮员随身携带,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一百五十二条 发现瞎炮、残炮必须当班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向下班现场交代清楚,否则,对不处理或未148、按规定处理者罚款100元,交代不清楚罚责任者100元,造成事故者加倍处罚;对瞎炮未处理就开工的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0200元;严禁在残眼内装药放炮,否则,罚款100元。严禁放明炮、放糊炮,否则罚责任人100200元,班组长100元。第一百五十三条 严格雷管脚线扭结制度,凡发现脚线未扭结的雷管,每发罚放炮员50元,放炮前,放炮母线、雷管脚线必须扭结成短路状态,违者,罚款50元。第七节 提升运输及机电设备处罚规定第一百五十四条 严格执行停送电申请制度。严禁在供电线路上私搭、乱接。发现上述情况,给予责任单位200元罚款、责任人100元罚款。第一百五十五条 清洗巷道时,应对电器设备加以保护,不得使电器149、受潮。否则,发现一处罚责任单位200元,责任人50元。第一百五十六条 井下电器必须有可靠的接地系统。查出一处不合格罚责任人100元,并立即整改。第一百五十七条 在回收过程中,因管理不善而损坏、丢失或报废的设备,要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小件按设备或附件原值处罚,大件应按设备或附件原值的百分之几处罚责任单位。第一百五十八条 井下闲置的设备(备用设备除外),部件应及时回收,开关、电缆、电机等限三天时间,大件限一周时间交机电工区,逾期不交的,按100元/天罚责任单位。凡因机电管理不善而造成井下闲置设备积压,按100元/天罚机电工区。第一百五十九条 皮带机道、溜子道必须清理,发现一处不清理或清理不合格罚责150、任者50元;皮带机头、机尾、拖轮被埋没的罚责任者200元。第一百六十条 皮带接头、开关按钮、直托轮、三节托轮、传动滚筒,发现一件损坏不及时更换的罚50元。皮带机跑偏,磨架子,纵梁缺销子,发现一次罚责任人50-100元。第一百六十一条 五小电器、小线、巷道无变形处必须按规定悬挂,否则罚责任者50元。第一百六十二条 井上下运输材料及煤岩车必须及时卸车,不得造成车皮积压,各单位使用的车皮要及时升井,否则,每辆车积压一天罚责任单位100元。第一百六十三条 主扇风机房及井口20M范围内严禁吸烟,发现一次给风机工及吸烟者各罚款50元,岗位工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第一百六十四条 井下所151、有电器设备杜绝失爆,发现一处失爆罚款600元,其中单位主管100元,机电工区主管100元。第一百六十五条 井上下各机房,硐室,严禁任何闲杂人员进入。否则罚值班人员50元,闲杂人员50元。第一百六十六条 绞车工提升时精力要集中,注意观察绞车运行情况及听清信号,严禁发生过卷及松绳事故,否则,依据事故的调查结果,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处以100300元罚款。如发现矿车掉道,则应立即停车并报告有关人员,当车子复轨后方可提升,否则罚责任人100300元。第一百六十七条 提升、运输线路必须经常清理干净,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第一百六十八条 提升井筒底轮必须经常检修维护,保证正常运转,否则发现一个底轮不转或转动152、不灵活罚责任者50元,损坏未更换的每个罚责任者50元,固定不牢固的每个罚款50元,未固定的每个罚款50元。第一百六十九条 引水管路必须保证畅通,沉淀池经常清理干净。否则,引水管路一处堵塞或沉淀池一个未清理罚责任者50元。第一百七十条 必须及时、灵活使用运输安全设施,否则罚责任者100300元。第一百七十一条 维修提升井筒时必须在停止提升的情况下进行,否则罚责任人200-5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后果由责任者承担。第一百七十二条 支架维修工作业过程中,必须爱护通风设施、排水设施、电缆、挂钩、机电设施,违者罚款100300元。第一百七十三条 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乘坐助行器,否则,出现下列行为之一者153、,每次罚款50100元,出现事故的严格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个人和所在单位:(1)不在规定地点(范围)上下车者。(2)乘坐助行器时手的位置放置不合理的。(3)乘坐助行器直接通过尾轮。(4)携带长把工具(超过1.5米)乘坐助行器者。(5)乘坐猴车携带木料、枇子、道板及其他超重设备配件者。(6)小型工具没有入包携带,火工品没有按规定按量分装分运,一人超量运送者。(7)乘坐猴车注意力不集中,打盹或披衣服者,未按规定携带矿灯、安全帽者。第一百七十四条 助行器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和检修,助行器维护不够带病运行者,罚维护人员50元;发现托轮不转或转动不灵活不及时处理罚检修人员50元/个,发现一处脱绳未及时处154、理的罚检修人员50元;出现助行器运行事故的根据情节处罚责任人100-200元。第一百七十五条 主井提升信号工、把钩工不按规定操作的,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的加倍处罚,并到安监部门办“三违”学习班。第一百七十六条 电绞设施不齐全、电绞闸把过位、电绞地锚松动、不带电松车的每项罚责任单位100元;违章放大滑罚1000元,并跟工区主管、当班班长挂钩;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责任,造成设备、设施破坏的按损坏程度折价赔偿。第一百七十七条 电绞眼信号不通、走钩走人、上下滑板无人罚责任者200元,斜巷超挂车罚单位500元。造成后果由职能部门追究处理。第一百七十八条 小电绞司机上岗必须做到“五不开”(即:绞车不完好155、不开、钢丝绳喝油打结断丝磨损超限不开、安全设施不全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挂钩工必须做到五不挂(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清不挂、重车装的不标准不挂、电绞眼内有人不挂、联接装置不合格不挂),否则不合格罚责任者200元。第一百七十九条 小电绞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二落实”(三好:电绞设备好、巷道支护规格好、轨道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地滚和轨道防滑装置、有躲避硐室、有声光兼备信号;两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修维修制度落实)。否则不合格罚责任者100元。第一百八十条 斜巷上车场变坡点必须按要求安装使用闭锁道挡和安全门,下变坡点向上5米安装常闭保险门,156、并灵活可靠,车辆通过时打开,通过后立即关闭。否则一项不合格罚责任者100元。巷道倾斜角度超过12度时必须使用保险绳,不得缺保险销、绳鼻,没有或不使用的罚200元。第一百八十一条 运输轨道不得出现道撑,运输车辆不得出现厚车皮,否则发现一处或一个罚责任者100元。第一百八十二条 在籍坏车皮入井使用的每辆罚100元。出现掉道野蛮拉车的或拉车超过10米的罚责任人100元。第一百八十三条 使用中的轨道必须符合井下轨道运输标准,否则,现场检查一项不合格者,罚责任单位50元,查处后不及时组织整改者,加重处罚责任单位50100元。第一百八十四条 煤仓上口必须有规定的篦子,设置护栏,否则罚责任单位100元。第一157、百八十五条 严禁用其他材料代替保险丝,否则罚责任人100500元。第一百八十六条 井下带电搬迁、检修电器设备者,每发现一起罚责任者50100元;停电作业时,开关未验电、放电、挂工作牌、上锁者,罚责任者100元。井上下所有机电设备进行检修时,都要做到专人停送电,并闭锁,悬挂好警示牌,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者100元。第一百八十七条 井下各类设备的保护必须齐全、可靠,现场检查每缺一项罚款100元;检漏系统、综保甩开不用者,罚责任者100元。第一百八十八条 严格停送电工作票制度,操作人员必须使用绝缘保护用品,高压设备检修或停电时,必须进行验电、停电、挂三相短路接地线、标志牌并设栅栏,否则罚款100元。158、第一百八十九条 井下电器设备必须上架,线缆悬挂整齐,吊挂电缆必须使用电缆钩,否则,现场检查一项不合格罚使用单位100元。第一百九十条 矿灯房值班人员必须及时核对升井、入井人员情况,及时报告调度室。否则,按工作失误每次罚值班人员50元。第一百九十一条 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爱护矿灯,严禁拆开、摔打、撞击矿灯,升井后必须交矿灯房,否则,罚使用人员10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第一百九十二条 高压电器必须悬挂明显警示牌,否则罚主管单位200元;接地系统有一项不合格罚款100元。第一百九十三条 无证操作各类机电设备者,罚责任人100元,因此造成事故者,加重处罚。烧坏电机按40元/KW考核。第一百九十四条 无故159、损坏电缆或导致电器失爆而造成事故者,罚款200500元,并根据性质从严处理。第八节 “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处罚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 各项通防措施必须落实到位,否则对罚责任单位100500元。第一百九十六条 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要有保管、维修、保养制度,丢失、损坏要作价赔偿,并处100元罚款。第一百九十七条 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对两道风门同时打开者罚款100200元,破坏通风设施的罚款100200元。第一百九十八条 加强瓦斯检查员工作责任心,要按规定对采掘工作面、机电硐室、独头盲巷、高冒点、及其他规定地点进行瓦斯检查,发生空班、漏检或假检一次罚瓦检员100300元;做到瓦斯记录本、牌板、台帐三对口,一160、处不对口罚100元;现场发现问题不及时汇报、瞒报或不在指定地点交接班的罚100元。第一百九十九条 加强回采工作面回风隅角的瓦斯管理,工作面回风隅角应进行超前回料,不得滞后工作面切顶线,否则罚主要责任者100300元。第二百条 风筒距迎头岩巷不得超过8米,煤、半煤岩不得超过5米,否则,罚掘进工区200元,通风当班责任人100元。严禁无风作业,现场发现无风作业的,罚班组长100元,当班通风人员100元,作业人员每人50元。第二百零一条 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挂牌管理,保持正常运转,不得随意开停;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否则,罚相关责任人100元。第二百零二条 风筒要吊挂平直、反压边,不准花161、接、倒接,吊环逢环必挂。否则一项不合格罚责任人50元,一处漏风不补罚责任人100元。风筒损坏一节罚200元。第二百零三条 凡因局扇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积聚的,按严重“三违”处理,由安监部门组织追查分析。第二百零四条 出现盲巷后,通风工区应立即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否则罚责任者100300元。擅自进入独头盲巷者罚款100300元。第二百零五条 每逢8号,要组织防尘日活动。检查防尘制度的落实情况,按规定冲洗井下有关巷道。采煤工作面两道出口30米外、掘进工作面迎头50米外至少每2天冲洗一次,采煤工作面两道出口30米内、掘进工作面迎头50米内要每班冲洗,对煤尘大、易堆积的地点要随时进行冲刷,每发生一162、处煤尘堆积现象,罚责任单位100元。第二百零六条 打眼时,必须采取捕尘、降尘措施。井下所有防尘管路未经通风同意不得乱拆转用,否则罚责任人200元。爆破时,要正确充填水炮泥,进行炮前炮后洒水。否则,每发现一处不合格罚责任人50元。第二百零七条 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安装的喷雾装置,要正常使用,否则罚责任者50元。第二百零八条 应按要求安装隔爆水棚,隔爆设施要定期检查补水。一个水袋无水罚责任人50元。第二百零九条 加强放炮管理,对巷道顶板松软地带要轻打轻放,防止产生高冒,造成发火隐患,对人为造成高冒的罚责任单位100500元。第二百一十条 要爱护监控装置,放炮时应及时挪移传感器,凡发生现场人员随意解脱163、监控装置的,对责任者罚款100元,损坏按价赔偿。第二百一十一条 临时停工的掘进巷道必须保持正常通风,不得停风。瓦斯检查员每班应对巷道内的通风情况进行检查,防止风筒脱节造成瓦斯积聚。对于随意停风的处以100元罚款,对没有认真进行检查、汇报和及时处理的罚当班瓦检员100元。第二百一十二条 加强防灭火管理,应按规定对采空区、高冒区、封闭墙等进行检查,发现发火征兆及时汇报和处理。否则,罚通风工区5001000元。第二百一十三条、安全隐患排查整改责任及考核办法1、 区(队)长对本区队、本专业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除负总责,每周组织排查一次本单位、本专业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并组织整改,向分管领导汇报,向安164、全监察部填报安全隐患排查表。必须按照公司安全办公会的安排和业务部门的意见,认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落实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责任,做好业务部门下发至本单位安全隐患通知单登记、存档等安全隐患的管理工作。否则,对区队长罚款300 元,副职罚款200元(含技术主管)。2、 班组长对本班组生产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负直接负责,职工个人是排查处理安全隐患的具体执行者,必须每班排查本岗位安全隐患。现场无条件接受各级领导及业务部门、安全检查员(瓦安员)交办的安全隐患整改任务。及时向工区和安全监察部汇报。当班隐患未处理好,不交班、不汇报就离开现场的,对班组长和现场责任人各罚款100元。3、生产部是处165、理安全隐患的组织、协调部门;对需投入多单位人力、物力解决的安全隐患由生产部及时协调力量处理,否则对生产部部长罚款100 元,分管部长罚款200元。4、技术部地测组每月填报地质预报和水害预报,并向安全监察部填报安全隐患排查表,否则对工程部部长罚款100 元、分管(技术主管)罚款200元。5、 保卫科、物资供应科及生产部炮管负责人每月排查一次火工品管理方面的安全隐患,向公司分管领导汇报,向安全监察部填报安全隐患排查表;处理隐患时,及时提供合格的物料设备供现场使用,否则对保卫科 、物资供应科及生产部炮管负责人各罚款100元。6、 安全监察部负责全矿各专业安全隐患排查的收集、分级筛选、督察整改、闭合建166、档管理工作。将排查的重大隐患提交公司安全办公会并上报集团公司。专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每班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安全隐患强制整改通知单和安全监察意见书。对未按期处理安全隐患造成的事故进行追查分析,按相关规定考核。安全监察部对各级管理人员及生产现场动态反馈的隐患必须认真进行筛选、分类整理,汇总登记在隐患整改反馈情况登记簿上,及时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送达调度室及区队,调度室进行班中调度,落实整改情况。否则对当事人罚款50元、对安全监察部部长罚款100元、分管部长、调度主任、各罚款100元。7 、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井时必须对当班职工持证上岗、所到的生产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167、所经系统安全运行条件、安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存在的隐患,及时反馈到安全监察部,填写好记录。否则对当事人罚款50元/次。对因生产条件不具备、系统不完好、安全设施不可靠造成事故的将负有连带责任。8、 分管公司领导(含副总)每月在公司安全办公会上对其分管专业存在的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负责,完成安全办公会提出的安全隐患处理任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制订解决处理方案,限期处理。9、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安全隐患强制整改通知单、安全监察意见书下发后,单位不及时签字安排整改或签字后限期内没有整改的,给予责任单位罚款200800元/条。同一条隐患,安全监察部门连续发送两次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单位仍168、然不予整改的,除责令停产整改外,罚责任单位5001000元/条,罚单位主管100元/条。对因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性质和危害程度,经济处罚加倍,按上限追究行政责任。10、 公司领导及上级部门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按3001000元/条对责任单位罚款,凡出现重大安全隐患被公司领导及安全生产部门责令停头、停面、停止生产摘除安全运行许可证的,给予责任单位处以30005000元罚款,单位党政主(分)管各罚款300 元,并给予单位分管领导“黄牌”警告。第九节 其他安全处罚管理规定第二百一十四条 更衣室及宿舍内严禁私藏火工产品,否则,查出一起罚私藏者300元,造成损失者加重处罚。第二百一十五169、条 各单位要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加强安全管理,发现“三违”不包庇、不纵容,各单位领导有责任、有义务配合检查人员积极查找“三违”责任者报安监部门,否则对单位第一责任者罚款100200元。第二百一十六条 对于上述考核中未规定但违反作业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制度等的行为,可根据情节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并连带追究当班班组长责任。第三章 奖励办法第二百一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单位推荐、安监部门调查、生产技术部审查、经理批准,一次性给予相关人员2002000元奖励。1、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处理而避免重大事故者。2、抢救、处理事故有功人员。3、及时处理和制止违170、章的人和事,从而避免人身或非人身事故有功者。4、及时制止损坏安全生产设备、设施,并及时检举揭发偷盗财物、安全生产设施行为的有功人员。第一百四十六条 在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取得良好效果的,奖励2001000元。第二百一十八条 年内无轻伤的单位,奖励单位5000元。第二百一十九条 勇于揭发一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者,经查实后给予100500元奖励。第二百二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单位推荐、生产技术部审查、总经理批准,一次性给予奖励。1、工作面初放、过大断层、过老巷、工作面安装、回撤一次性给予相关人员300010000元奖励。2、掘进巷道安全、准确安171、全贯通一次性给予相关人员200010000元奖励。3、井上下大型安装项目奖励500-1000元。4、煤场管理好,给公司创造效益的,按照季度给予200-500元奖励。5、在发火期内采取主动措施,防止煤层自燃发火事故的,一次性给予相关人员10004000元奖励,否则对等处罚。6、技术更新给公司创造效益的,一次性给予相关人员1005000元奖励。7、质量标准化每旬进行检查,月末评比达二级第一名的奖励1000元,三级处罚1000元。年度矿井质量标准化经上级验收达二级以上标准,奖励相关人员400020000元,否则对等处罚。8、月度完成生产经营指标、安全工作成绩突出,达到安全预期目标,奖励相关人员500172、0-10000元。季度实现安全生产,奖励奖励相关人员3000050000元,实现安全年奖励相关人员200000元。9、当月产量完成15000吨以上,奖励相关人员3000-5000元。当月产量完成16000吨以上,奖励相关人员10000-30000元。当月产量完成17000吨以上,奖励相关人员20000-50000元;当月产量完成18000吨以上,奖励相关人员200000元。第二百二十一条 废旧物资处理按总额的30%奖励相关人员。第二百二十二条 在生产过程中能够降低成本的改革、修旧利废做出贡献的有关人员按价值给予不超过1%的奖励。第二百二十三条 在节能降耗、环保治理方面做出成绩的有关人员奖励10173、002000元。第二百二十四条 对当月煤质质量完成较好时,对相关人员奖励10003000元。第二百二十五条 对基建工程项目督促有力,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形象进度,奖励有关人员15002000元。第二百二十六条 在治安防范上,由于工作到位,避免公司财产损失的,按价值的20%以下奖励相关人员。第二百二十七条 年度内治安案件不超过(每月一起)12起,一次性奖励相关人员2000元。本制度自二0一三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第四章 各工区规章制度一、采煤工区管理制度(一)采煤区队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生产必须安全,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2、深入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切实解决好采煤工作面工程质量174、设备质量等问题,保证煤质、回采率符合规定要求,实现文明生产,消灭不合格品。3、由区长负责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组长以上成员的安全例会、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全队员工安全例会,安排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好记录,保证落实。并根据实际情况,由技术副队长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贯彻落实。4、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安全生产方针及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指示,抓好员工政治学习、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5、严格落实区干值班、跟班制度,要求值班区干坚守岗位,跟班区干与工人同上同下,全面负责本班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文明生产。6、加强采煤工作面现场管理。实行区干日常的现场安全巡回检查制度,发现事故隐患,采取措施,组织员工及175、时处理。7、严格落实班前会制度、安全大检查制度、安全活动日制度、事故分析制度、设备包机检修制度、师带徒制度等;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竞赛活动,狠反“三违”,杜绝违章。8、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工种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管理。9、深入贯彻落实所有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贯彻、学习、考试、签字制度,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并严格执行其操作规程。坚持经常性开展安全培训学习,做到所有人员熟知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井下避灾路线及自救、互救方法。 10、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在发生人身事故、非人身事故,立即汇报调度室并立即进行追查,严禁隐瞒事故。(二)采煤区队区长(副)安全职责:1、认真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176、,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本区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全面负责。2、建立健全本区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保证生产安全。3、组织本区员工搞好每周的安全活动会,总结本周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明确下周安全的重点。学习安全生产规程,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立即制止,对违章人员要及时进行谈心帮教。4、经常检查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于不能从根本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5、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立即上报,详细记录,并组织员工认真分析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6、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方面会议,及时向员工传达会议精神,增强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7177、对安全生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好人好事要及时通报表扬并上报安全监察部。(三)区长助理安全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令、决定和要求。(2)负责组织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其它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并严格按规程措施施工。(3)对各职能部门提出的安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4)严格现场管理,抓好质量标准化及文明生产工作。(5)建立健全工区安全值班汇报制度。(6)发生事故时要及时迅速赶赴现场处理,并及时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事故追查。(7)组织好群众安全活动,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及质量标准化意识。(8)协助主管区长抓好本工区的各项工作,178、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9)协助主管区长搞好本工区的质量、员工健康安全的管理工作。(四)技术员安全职责:(1)在总工程师和安全生产技术部长的领导下,负责采煤工区的采煤技术管理工作。(2)负责编制作业规程,并根据现场地质变化情况及时修改补充安全技术措施,负责贯彻规程、措施。负责规程学习后的考试、记录、存档工作。 (3)经常深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解决现场出现的各种技术问题,监督检查规程、措施的实施。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汇报技术部门、区长,安排改变施工方案和措施。(4)负责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和业务学习,负责组织特殊工种、岗位工种的培训及复训。(5)当好区长的生产技术参谋,及时反映现场地质变化情况、安全179、质量问题,提出自己的见解和处理方案。(6)在抓好采煤顶板管理的同时,具体负责本区范围的“一通三防”工作。(7)负责指导质量验收员质量验收工作。(8)在技术部门指导下,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五)总验收员安全职责:(1)全面落实工区制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考核规定。(2)负责三班验收员的协调管理工作。(3)检查三班验收员的验收情况,出现问题采取纠正措施,并落实责任人。(4)负责全区分配台帐的登记分析,确保数据准确无误。(5)参加工区每天碰头会,及时反应当天生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6)积极做好工区安排的其它工作。(7)严格按照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工作。二、掘进工区管理制180、度(一)掘进区长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及时传达上级有安全生产的指令,决定和要求。2、负责组织工作面作业规程和其他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学习,并严格按照规程、措施施工。3、对各职能部门提出的安全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4、严格现场管理,抓好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化生产工作。5、建立健全工区安全值班汇报制度。6、发生事故时要迅速赶赴现场处理,并及时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事故追查。7、组织好群众安全活动,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工作及标准化意识。8、按时参加公司召开的安全工作会议。9、负责本工区质量,员工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工作的全面落实。(二)掘进技术员安全职责1、贯181、彻落实煤公司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指令、决定和要求。2、按煤公司安全规程规定认真编制作业规程和技术措施,情况有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补充,负责规程贯彻考试,签名工作并检查执行落实情况。3、对生产中存在的安全技术问题,应及时拿出安全技术措施,协助行政主管解决。4、参加公司每旬一次的工程质量检查验收。5、负责本区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及时向员工传达学习各项安全技术措施。6、经常深入深入现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及时处理不安全隐患,协助区长搞好本区的安全技术工作,全面负责本队的技术革新,发挥技术把关作用。7、协助区长搞好本工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工作以及182、员工健康安全的管理工作。(三)总验收员岗位责任制1、全面落实工区制定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考核规定。2、负责三班验收员的协调管理工作。3、检查三班验收员的验收情况,出现问题采取纠正措施,并落实责任人。4、负责全区分配台帐的登记分析,确保数据准确无误。5、参加工区每天碰头会,及时反应当天生产情况及存在的问题。6、积极做好工区安排的其它工作。7、严格按照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工作。(四)班长岗位责任制1、执行本公司及工区制定的安全生产及有关规定,对本班安全生产负责。2、负责本班的现场管理,组织本班生产任务兑现。3、负责当班安全设施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4、负责当班工程质量控制及183、不合格工程的整改,以达到标准。5、当班安全生产中出现的其它问题及时组织处理。6、准时参加班前会,合理安排工作,班中向调度室“三汇报”,特殊情况及时汇报,安排好休班替班工作。7、每班必须参加工区碰头会,组织好本班员工参加每周五的安全学习活动及其它活动。8、副班长协助班长工作,组织本班本头任务的兑现,代替班长对全班安全生产负责。9、严格按照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工作。(五)组长岗位责任制1、负责当班迎头安全生产任务的组织,落实工作。2、认真做好开工前的检查准备和收尾工作。3、灵活安排迎头人员,团结协作。4、工作中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处理,较大问题向班长汇报。5、参加工区有关会议,及时184、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合理化建议。6、代班时应执行所代理岗位责任制。7、严格按照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工作。(六)验收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验收上班及当班工区安排的各项任务,生产情况。2、负责当班工程质量,落实达标,以数据为准。3、负责上班问题安排下班处理整改。4、跟班到点,不得脱岗离岗。5、负责督查各类安全设施,设备,工具完好情况,较大问题现场采取措施,并向工区汇报。6、按规定要求填写验收单,做到格式正确,数据齐全、符合现场要求。7、严格按照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工作。8、配合班长搞好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七)放炮员岗位责任制1、按当班任务办理火工品审批手续、领185、取,并按规定携带到施工地点,装箱上锁保管。2、装药前按规定做好洒水防尘,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设好安全警戒,警戒网、警戒牌齐全。3、放炮完毕检查迎头情况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发现残爆、未爆应按有关规定处理。4、按规定做好引药,装药时装好炸药、炮泥、水炮泥。5、积极配合迎头人员完成当班的安全生产任务和班组长安排的其它工作。6、当班火工品的使用量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并有签字,剩余的炸药,雷管要清退,严禁私藏乱埋,放炮用具管理放置得当,证牌齐全,竹签子,哨子齐全完好,任务完成后,经班、组长同意方可离开岗位。7、严格按照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工作。(八)迎头工岗位责任制186、1、在迎头组长的组织领导下,积极完成当班所安排的各项任务。2、开工前应及时到位,不得迟到或故意延误。3、工作前必须先检查后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较大问题向班组长汇报。4、工作中必须团结协作,相互配合,不得影响相关工作的进行。5、个人必须提高安全意识,相互关照。6、收工后必须经组长,班长同意后方可离开岗位。7、严格按照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工作。(九)挂钩工岗位责任制1、认真检查电绞眼下口安全门及上口的挡车器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较大问题向班、组长汇报。2、推车前必须先检查第一道挡车器是否搬起,松车前必须挂好钩头,链环,保险绳,准备好后方可向司机发出松车信号。3、在绞车司机187、的协助下,完成当班运输任务,存留重车不超过规定。4、积极主动完成当班安排的其它任务。5、收工前必须将上下滑 板打扫干净,道车器搬起,经班长同意方可离开。6、严格按照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工作。7、严禁行车行人和超挂车。(十)综掘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综掘机正副司机都必须经过专门训练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司机必须熟悉本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并按规程操作司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非司机人员严禁操作综掘机。 2、掘进前必须做好各准备工作首先要对工作面环境进行检查如顶板、煤帮情况、瓦斯、煤尘浓度是否超限等其次要检查综掘机的各个系统是否完好、正常如切割机构、装载机构和电气系统、液压系统、喷雾系统、油量188、等。 3、综掘机无水时不得开机工作时必须使用内外喷雾装置。 4、司机严禁随意离开操作台需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气控制回路和综掘机上的隔离开关。司机离开工作面必须切断综掘机供电电源。 5、综掘机停止工作或检修及交接班时必须断开综掘机上的隔离开关和供电电源并挂闭锁牌。 6、掘进过程中副司机应在综掘机机尾后方巷道上帮处观察掘进情况。 7、副司机的主要工作是观察上帮掘进截割情况及观察顶板及上帮的安全情况监护正司机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与正司机取得联系处理完毕后再工作综掘机主司机必须听从副司机的指挥综掘机的启动、前进、后退必须在副司机同意后才能开始工作。 8、综掘机在工作过程中要密切注意围岩条件。注意机器各部有无189、异响、异味及液压系统压力值是否严重波动油量是否正常喷雾冷却系统是否正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综掘机要定期由专职检修人员进行保养、检修并认真填写检修记录检修综掘机时严禁其它人员在截割臂和转载桥下方停留或作业。 10、上班前先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完好检查电气设备附近19、米范围内的瓦斯瓦斯浓度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方可给电气设备供电。 11、综掘工作面的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后才能继续作业。 (十一)打眼、支护工岗位责任制 1、作业前先检查顶帮情况做好敲帮问顶工作找掉危岩、活矸一时找不掉或有离层时打临时点柱维护好后再开始工190、作。必须做到先支护上帮。 2、作业地点风流附近20m范围内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支护。只有符合安全要求时方可打眼、支护打眼前要首先检查钻具如煤电钻是否失爆、完好并试运转凿岩机风、水管路是否畅通连接头是否牢固等并试运转。 3、打眼前先画好眼位按眼位打眼打眼过程中找眼窝不准用手、腿稳住钻杆打眼扶钻人员要躲开眼口方向站在钻机侧面防止断杆伤人站稳后打眼。 4、树脂锚杆安装工艺安装锚杆前检查锚孔深度检查树脂胶囊是否有变质、硬化现象如有固化硬结的不得使用。安装锚杆前应用压风或水冲洗钻孔内积水煤粉、砂浆。树脂锚杆搅拌的工具煤电钻和连接头必须对正钻孔中心连接头可由0、20、3m的麻花钻杆焊上191、套筒或螺母构成。安装时先将树脂药卷放入钻孔内再把杆体插入孔中将树脂药卷缓缓推入到孔底然后用煤电钻带动锚杆撕破胶囊塑料薄膜并搅拌30秒钟左右在安装、搅拌过程中不能停钻。杆体安装完毕后为防止在胶凝期内杆体自重下滑在取下煤电钻之前可用木楔或矸石等在钻孔口楔紧。在树脂胶囊固化程度已达8090的最终强度时安装钢带梁、托板、螺母并用扳手将螺母拧紧。 5、锚杆的托板必须紧贴巷壁金属网必须拉紧不得出现松垮和网兜现象托板要紧贴岩面两帮的托板紧贴煤壁并要有托板窝。 6、支护前要留下足够的空间方便其打挂锚网并让作业人员有安全退路打挂锚网要从上往下进行。 (十二)刮板输送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司机必须熟悉刮板输送机的192、性能及构造原理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合格证后方能持证上岗。 2、开机前认真检查机器各部分传动链及刮板链的松紧机头机尾的稳固情况等信号装置应灵敏可靠。 3、开动刮板输送机前必须发出开车信号确认人员已离开机器转动部位点动二次后才准正式开动然后打开喷雾。 4、运转中应经常检查电动机、减速器等各部运转声音是否正常电动机、轴承是否过热刮板链运行是否平稳无裂损。 5、经常清扫机头、机尾附近及底槽下的浮煤。 6、运转中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停机处理。 7、刮板输送机运行时不准人员从机头上部跨越不准清理机头等转动部分的煤粉或用手调整刮板链。 8、检修、处理设备故障时必须闭锁控制开关挂上停电牌。 9、进行掐链、接连点动193、时人员必须躲离链条受力方向。正常运行时司机不准面向刮板输送机运行方向以免断链伤人。 10、停止出煤时应将刮扳机内的煤全部运出清扫机头、机尾附近的浮煤方可停机然后关闭洒水龙头并向下台输送机发出停机信号。 11、禁止人员蹬乘刮板输送机。 12、认真执行现场交接班并做好各项记录。(十三)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 1、绞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否则一律不准上岗操作。 2、开车前要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3、启动或运行时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4、运行中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停机处理。 5、正常终点时司机应注意深度指示器的停车位置或在卷筒上钢丝绳的标记及时用闸、准确停车。 6、每班次工作结束后必须将各检查记录运行日志194、等填写清楚、准确。 7、绞车司机严格准确遵守现场交接班制度。 8、绞车司机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操作。 9、车辆严禁乘人。 (十四)带式输送机司机岗位责任制 1、司机必须熟悉带式输送机的性能及构造原理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2、任何人不得乘坐带式输送机不准用带式输送机运送设备和笨重物料。 3、带式输送机的电动机开关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运转切断电源。 4、开机前要做好检查准备工作。 5、开机前先按动开车按钮给机头、机尾和设备周围的工作人员发出开车预告示警信号待回铃响、信号灯亮后方准起动。 6、启动时必须按操作规定执行。 7、司机不得擅离工作岗位认真做好巡195、回检查掌握输送机运行情况。 8、司机接到停机信号后应按规定及时减速停机。 9、停机前应将胶带上的煤拉净后方可制动停机停机时必须遵照由后向前逐台依次停机的顺序进行。发现有异常时立即停机处理。 10、停机后应将各控制开关的手把按顺序板回零位。 11、紧急停机后必须查明原因处理完毕后方准重新操作并向主管部门汇报。 12、工具、备件等应摆放整齐搞好设备及机道的卫生并认真填写各项记录。(十五)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坚持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做到不安全不生产。2、下井前严禁喝酒,火种、烟草严禁带入井下,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3、服从管理196、人员指挥,严禁违章乘坐助行工具,行车时禁止行人。4、保护好井下安全装置,安全设施。5、服从班、组长分工,搞好与其它员工的团结协作,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6、上岗前先检查后工作,上岗时要集中思想,认真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处理。7、对自己的岗位要负责,按规定执行好现场交接班制度。8、按时参加公司、区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9、严格按照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要求进行工作。(十六)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制度1、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安设计要求编制,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工种岗位责任制的有关规定。2、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要以不同水平、不同煤层以及同一水平、同一煤层的进风巷、197、回风巷,煤巷、岩巷和采区上下山分别编制。3、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要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包含有以下内容:(1)巷道布置及巷道用途。(2)巷道煤层和围岩的特征及其柱状图,掘进范围内的采掘情况,掘进范围内预计水文地质、地质构造及其平面图、剖面图。(3)巷道形状和断面尺寸(应明确规定各类管、线、运输设施、人行道的布置与尺寸、巷道断面应与留可缩尺寸),支护形式及材料、规格、棚距,临时支护与永久支护及工作面间的最小和最大距离。(4)掘进方式、掘进机械化及其工艺流程与设备、钻眼爆破方法、放炮说明与工艺流程图。(5)煤层瓦斯涌出量、煤层自燃发火期、煤尘爆炸性,通风量及局部通风系统图、通风监测仪表布置图、综合防尘198、措施等。(6)煤、矸、材料、设备的运输方式和设备型号,在倾斜巷道、煤仓、溜煤眼内运输的安全技术措施。(7)探老硐、老空、石门揭露煤层、过断层、破碎带防止冒顶、片帮及巷道贯通的安全技术措施。(8)劳动组织及正规循环作业图表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9)避灾线路图。三、机电、运输工区管理制度(一)机电工区管理制度1、井上下各岗位工种严禁串岗、干私活、一经查出,处以50元罚款,私自顶岗、上班睡觉处以100元罚款。影响正常生产的,处以200元罚款。2、凡规定的重要岗位,实行双岗的岗位必须执行双岗制度,即一人操作,一人监护,杜绝出现单岗现象,一经查出,按一人脱岗论处,并罚脱岗人100元。3、地面单岗工作岗位199、,查岗时,工作人员不在岗位,并且检查人员到15分钟不到岗,按脱岗论处,并罚脱岗人员50元。4、主扇风机房20m范围内严禁吸烟,发现一次给风机工及吸烟者各罚款50元,岗位工严禁在机房内吸烟,发现一次罚款100元。5、私带烟火入井者,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6、特殊工种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检查时,不带特殊工种上岗证者,视为无证上岗,一次罚款50元。7、酒后上岗或不按要求规范着装、不戴安全帽、矿灯、自救器入井者,不准入井。8、井上下所有机电设备进行检修时,都要做到专人停送电,并闭锁,悬挂好警示牌,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9、井下所有电器设备严禁失爆,发现一处失爆罚款400-500元。电气设备的200、外壳不按技术要求接地的,发现一处罚款50元。10、井上下各机房,硐室,严禁闲杂人员进入。11、中央变电所检漏继电器必须投用,否则,对当班值班电工罚款50元。12、绞车工提升时精力要集中,注意观察绞车运行情况及听清信号,严禁发生过卷及松绳事故,否则,依事故的调查结果,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处以50元罚款。13、污水处理系统要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药品配比进行规范操作,确保处理后的水质达到设计要求,发现一次不符合要求罚款100元。(二)巡回检查制度为保证本公司机电设备正常运转,减少机电设备事故的发生,固定场所值班人员及设备维护人员应定期对所管辖的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以防事故扩大。1、巡回周201、期(1)固定场所的机电(有人值班)设备应每小时巡视一次。(2)井下变电所的防爆电气设备应每天巡视一次。(3)地面无人值班的场所应每周巡视一次。(4)根据天气的变化(雷雨、大雪、大风)可适当增加次数。2、巡视内容(1)电气设备的瓷瓶有无裂纹、放电现象;接线柱有无变色烧红现象;充油设备有无渗漏油现象,油色、油位是否正常。(2)电气设备接地装置是否完好,保护装置及指示仪表等是否正常。(3)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数量是否足够。(4)机械设备的运转部位设有防护罩、声音是否正常,有无震动等。(5)设备润滑有无漏油,缺油现象,安全门、断水、缺油、超温保护等是否齐全。3、巡回设备注意事项(1)单人巡视机电设备时,202、不得做检修工作,更不能移开或跨过栅栏,巡视电气设备时应遵守电业规程的规定,与带电部分保持足够的距离。(2)巡视设备时不得触摸设备的转动部分,不得操作设备上的任何控制开关或按钮等。(3)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应按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并认真做好巡视记录。(三)交接班制度1、接班应现场进行,接班人应提前半小时到达现场,交接时按操作规程所规定的内容和巡回检查制度,进行检查、交接。2、交接人应将当班设备的运行和检修情况向接班人详细交待清楚并填写记录。在接班人员认为情况属实后,双方签字,方可离开现场。3、有下列情况之一,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1)设备运行和检修情况交待不清。(2)工具、配件、安全设施及203、各种资料和记录丢失损坏者。(3)发生事故本应处理而未处理的。(4)设备和场所不整洁的。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交班人不得交班(1)不按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者。(2)发现接班人喝酒或神态失常者。(3)不是本岗位专职人员,又未接到领导通知者。(4)双方交接班后,岗位发生的一切事情均由接班人负责。(5)本制度适用于各种机电设备的运行岗位。(四)绞车工交接班制度1、必须按规定时间在现场交接班。2、交班人员必须将当班情况及问题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接班人员能处理的问题应由接班人员处理,接班人员不能处理的,做好记录,及时汇报主管领导。3、必须将本单位的设备 、材料、工具、备件交待清楚。204、4、接班人员因故未到岗,交班人员一律不得擅自离岗,应及时向本工区汇报,经同意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方可离开工作岗位。5、交接双方应按正常巡回检查路线共同进行一次实地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填入交接班记录中,并向领导汇报,尽快处理。6、交接双方应实际操作12次,共同体验绞车运行情况,确认正常,双方方可交接班。7、接班人员认为有一些重大问题未交待清楚,可以拒绝接班。但必须报告上级主管领导,接班人员不得借故拒绝接班。8、双方认为交接清楚后,应在交接班记录上填写清楚,双方签字后有效。 (五)电器试验制度1、定期试验(1)每年三月一日至二十五日对全公司电器设备进行试验。(包括继电保护整定、高压开关校验、电205、缆直泄试验等)(2)每年应对全公司要害场所的接地电阻摇测一次。(3)对井下检漏继电器每天应做一次跳闸试验,每半月做一次远方试验,每季测试井下接地电阻一次。(4)每半年应对各变电所下列保护用具试验一次:绝缘手套、绝缘胶鞋、胶皮绝缘垫、绝缘台、拉杆、高压验电器、接地棒等。(5)对全公司地面变电所运行中的高压电气设备,每年应做一次预防性实验。(6)全公司运行中的高压交、直流电机、变压器、断路器和互感器每年进行一次试验。(7)全公司供电系统运行中的套管、支柱绝缘子和悬垂绝缘子、隔离开关及母线、电力电容器、干式电抗器等每三年做一次电气试验。2、下列电气设备应进行试验: (1)新安装及大修后投入的电气。(206、2)长期(井下三个月、地面六个月)停止使用的电气设备投运前。(3)移动安装的电气设备。(4)电缆更换及热补以后。(5)电气设备发生事故后,应进行检查、试验。(六)防爆电气设备的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入井(1)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机电部门应严格检查,经机电检验员检验合格后,并填写下井许可证。否则不得入井。(2)防爆电气设备“下井合格证”应凭“防爆电气设备验收单”和“机电设备检修记录”签发。(3)井口把钩工负责“下井合格证”的验存,无证入井追究把钩工责任。机电部门应定期和把钩工核对“下井合格证”。2、安装(1)入井后的防爆电气设备、严格按设计要求和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机207、电设备完好标准及防爆电气设备防爆性能的技术管理规定进行安装。(2)无防爆合格标志的电气设备、严禁安装,否则按失爆论处。(3)安装人员对无防爆合格标志的电气设备有权拒绝安装。否则追究安装人员的责任。3、验收(1)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试运行后,由机电安装单位和设备使用单位等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并填写防爆电气设备验收记录。(2)检查、验收工作应严格设计按有关规定、标准进行,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方可投入正常运行。(七)设备定期检修制度1、机电部门应根据设备的运行情况和检修周期、编制年、月、日固定设备检修计划。报公司批准.并纳入公司生产计划。2、根据“设备管理规定”制度,应严格执行每年节日停产检修的208、规定。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执行者,应在节日后执行。3、机电对主扇风机,每月进行一次停风检查,并编写停风检查措施报公司领导批准。检查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机电负责组织、通风等负责人进行检查监督。4、机电部门对主要排水设备、供电设备、除按检修周期进行检修外,每年雨季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检修、和测定试验工作。对查出问题要限期解决不得影响雨季的排水和安全供电。5、设备检修前应对所用的工具、材料、配件做好充分的准备。并认真检查其质量,检修过程中应做好设备技术参数记录,绘制必要的图纸,保存完整的技术资料。6、机电应在冬季以前对锅炉进行检查、检修、做好技术测定和侧压试验工作。7、固定设备的检修、应按计划时209、间、保质保量的完成。检修后的设备,应进行验收,并进行试运转,以达到完好状态。(八)事故分析追查制度1、凡设备遭受意外灾害或损坏,使设备一次停止运转一小时以上或一次影响产量100吨以上或设备损坏价值在1000元以上者,均称为机电事故。2、机电事故发生后(包括机电人身事故)能处理的应积极处理。不能当时处理的,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并尽量保护好现场,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3、公司应设以机电负责人为首的机电事故处理小组,负责机电事故的追查,重大机电事故,由公司领导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追查处理。二类机电事故由安全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追查分析。一般机电事故由机电负责人组织处理。凡属重210、大二类机电事故,应立即用电话向公司调度室汇报,并应在10天内将事故原因,处理经过,今后的预防措施,以书面汇报有关部门。4、对己发生的事故应做倒“四不放过”:(1)事故发生的原因不找出不放过。(2)事故责任者不明确不放过。(3)没有制定出预防措施不放过。(4)对事故责任人没有提出处理意见不放过。5、对所发生的一切机电事故,应认真做好统计,定期进行分析,不断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使机电事故率不断降低。6、在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和每周的安全活动日,应向安全员和机电员工讲述机电事故的情况。分析机电事故的原因,以共同吸取教训。说明:1、“重大机电事故”:造成全公司生产中断8小时以上或211、设备损坏在5万元以上者,成为重大机电事故。2、“二类机电事故”:提升设备的断绳、跑车蹲罐、过巷或大型物件下坠入井事故;主要扇风机或分区扇风机因事故造成停止送风30分钟的事故,压风机汽缸或风包爆炸事故;主排水泵因本身原因造成泵房进水,或采区下山淹泵事故,全公司井下停电10分钟以上的事故,电缆或电器设备着火的事故,电机车的碰头、追尾事故等。3、“机电人身事故”:发生死亡和重伤的机电事故称为机电人身事故。(九)停送电制度1、设备停电工作应填写停电工作票,由区队、安全生产技术部、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停电工作票由施工负责人填写,由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年审合格的“地面供电管理资格证书”的人员、掌握相关电212、业安全法规及熟悉管辖范围内供电系统状态的人员签发。2、停电申请票一式三份,公司调度室、施工人员及变电所各一份。3、事故情况下,可不用工作票和操作票。但应做好记录,向有关部门汇报,事后办理手续。4、大型停电检修工作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否则不得操作。5、停送电联系人由具有电工资格证的工作负责人担任。6、值班人停送电操作应按操作规程操作,并做好相应的记录。7、停电范围、停电影响由调度室通知。8、工作结束后由负责人在工作票上总结一栏签字,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十)人车管理制度斜井人车必须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不作业”的规定。 1、斜井提升机司机、维修工、人车跟车工及修理工、把钩工,六工种213、默契配合,协调一致,共同完成斜井人车提升任务和安全工作。2、各工种必须经过理论知识,实际操作的专业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关安全监察部门的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3、斜井人车提升机每班安全检查和维护后,必须按煤矿斜井人车试验细则进行一次放空车试验,并做好检修记录和试验记录。4、人员上下车时,必须待车停稳后,先下后上,不得抢上抢下,更不得出现超员,以及在车上嬉戏打闹现象。5、人员上车后,必须将人车防护链挂好挂牢,人体的头、脚、腿、手等不得伸出车外,更不得随身携带超长、超重、超高等物品乘座人车。6、斜井人车在运行过程中,发现轨道内有障碍物,掉道、车轮颤动或震动较大。钢丝绳振动、或接收到不明信号、214、人车前方有人等情况时,跟车工要紧急采取停车措施,发出紧急停车信号,以防止事故发生。7、斜井人车在日常管理中,各工种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制度,严禁在提升运行中交接班。8、乘车人员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物品与其他人员同车同时上下,确需携带上述物品乘座人车上下时,必须给携带者单独放一次人车,决不能混同乘车。(十一)综采综掘设备管理制度综采综掘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应依靠科技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坚持专业管理与全员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1、矿井机电负责人,机电副总必须加强对机电工作的领导,建立一支素质高、责任性强的机电管理干部、职工队伍。熟悉掌握综采综掘设备的管理及使用方法215、。2、矿井机电管理部门对设备的使用、维护、修理等进行全程管理的业务指导,必须同时开展微机管理工作,及时掌握设备的动态情况。3、矿井机电管理部门必须认真开展油脂管理,做好全矿油脂质量测定、分发和重点设备运行状况连续监测工作。4、矿井的综采综掘区(队)必须配备足够数量的管理人员、机电工程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检修人员。5、矿井的综采综掘区(队)所有人员都必须由主管部门组织每年不少于一次的培训,对于新组建的综采、综掘区(队)必须进行不少于3个月的脱产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新设备投入使用前相关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6、矿井机电管理部门,综采、综掘区(队)都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管理员,分别负责全216、矿或各综采综掘区(队)的设备进行管理、建档和参加机电事故追查等工作,并认真做好各项记录。7、矿井机电管理部门、各综采综掘区(队)必须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8、设备到矿后必须进行地面试运转,经矿机电科经矿机电科,矿井有关负责人,厂家技术人员共同认定设备性能,全部符配套尺寸等内容,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入井。9、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必须有矿井防爆检查部门出具的防爆设备入井合格证。10、设备的拆卸、入井、运输、安装、调试必须制定专门的施工调试、工艺和安全技术措施,并保证贯彻到位,严格遵照执行。 11、设备的井下安装,调试完成后,由矿井机电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出具综采、综掘工作面机电设备217、验收通知书,综采、综掘区(队)在接到验收合格通知书后。才能开机组织生产。12、综采、综掘区(队)在设备投入运行前,应编制作业规程、各工种操作规程,建立机电设备技术档案及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机电设备包机制度、电气设备试验制度、机电设备事故分析追查制度、油脂管理制度、机电设备检修、维护、保养制度及每月停产一次的月检制度,并保证贯彻到位,严格执行。 13、每项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都有规范、严谨的记录,并要认真填写好综采、综掘机电设备检修记录本和值班记录本。 14、机电科和综采、综掘区(队)必须设专人对所有的设备(包括小型电器、动力电缆、控制及通讯电缆)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数量清、状态明、帐、卡、物、牌板218、四对口。 15综采、综掘工作面禁止放炮,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后贯彻执行。 16、综采工作面必须装设电话,有足够的照明且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15米。 17、严格执行“四检制”,并做好检修记录,任何人不得擅自取消、缩短检修时间和内容。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必须经机电负责人同意。 “四检制”的班检时间不少于0.5-1小时小,日检时间6小时,旬检时间不少于12小时,月检时间24小时。18、设备的检查(1)机电科必须组织专人对综采、综掘设备进行每旬一次检查,针对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和管理维护上的缺陷等提出整改意见,责令期限处理。如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停止工作,立即处219、理。(2)每个生产班开工前,必须由跟班干部组织人员对一台设备及其周围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各项保护、安全防护设施等符合安全规定,才可以开工生产。(3)跟班检修工在当班生产过程中,必须对重点设备进行巡回检查,保证设备运行安全可靠,如有隐患,立即通知跟班干部,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四、通防管理规定(一)“一通三防”管理规定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防止通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公司安全生产。根据有关规程、规定和通防质量标准,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1、指导思想:通防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实行齐220、抓共管,完善通防质量保证管理体系,努力实现“人、物、系统、环境”的本质安全。2、落实各级通防责任制(1)公司总经理是通防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对“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每日签阅瓦斯日报,检查督促各分管领导和部门通防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保证通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2)每月召开一次通防专业办公会议。会同采、掘、机、运、通、地测各部门,及时研究解决通防工作存在的重大问题。并有通防工作计划和总结。对及时发现和排除重大通防隐患的人员要给予100500元的奖励。(3)在通防管理上,坚持做到三个说了算。即:在公司矿井生产布局、采掘设计、通防系统安排、以风定产重大问题决策要由公司技术主管一人说了算;在处理生产221、过程中出现的通防隐患会审由通风区长一人说了算;在生产现场,有关通风、瓦斯、防尘等方面由现场瓦斯检查员一人说了算。通防工区是“一通三防”工作的主管责任单位,必须确保各项措施在现场得到落实。(4)定期组织通防质量标准化检查。坚持通防质量对采掘工程质量的一票否决,通防质量不达标全公司井下工程质量不达标。(5)要按属地煤管部门及其他有关规定、标准,建立各种图牌板、记录、台帐,各种图纸报表数据齐全,上报及时。(6)通风安全仪器、仪表要有保管、维修、保养制度,指定专人分别负责,丢失、损坏要作价赔偿。3、通风系统管理规定(1)公司井必须建立完整、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杜绝不合理的通风。如串联通风、扩散222、通风、老塘风等。(2)严格执行“以风定产”规定,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严禁无风、欠风作业。每旬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测风,及时调整风量。(3)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矿井通风阻力,有效风量率不低于85%,回风巷失修率不得高于7%,严重失修率不高于3%,主要进回风道实际断面不少于原设计断面的2/3。(4)、加强通风设施的管理。风门、密闭、风桥、挡风墙、风窗等设必须按通风质量标准进行施工,设施周围5米内巷道支护完好,无杂物、无淤泥、无积水,风门一组至少两道,能自动关闭,永久风门必须安设连锁装置,并实行挂牌管理,风桥通风断面不少于原巷道断面的4/5,成流线型。定期对通风设施(反风设施)进行检查,保证通风设施和通223、风系统的可靠性。对两道风门同时打开、破坏通风设施的行为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理。4、瓦斯管理规定(1)必须建立健全瓦斯管理制度,每旬组织有关单位对瓦斯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2)井下爆破作业,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3)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配备一名瓦斯检查员进行瓦斯检查工作。现场人员必须听从瓦检员的指挥,瓦斯检查员发现瓦斯(或一氧化碳)超限时,不及时责令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汇报处理的或现场人员拒不执行瓦检员撤人命令强行作业的,都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理。(4)加强回采工作面回风隅角的瓦斯管理,工作面回风隅角应进行超前回料,不得滞后工作面切顶线,否224、则按严重“三违”进行处理。当回风隅角瓦斯浓度达到1%或一氧化碳浓度达到0.0024%时,必须报告公司技术负责人,进行处理。(5)加强瓦斯检查员工作责任心,严禁空班、漏检、假检。做到瓦斯记录本、牌板、台帐三对口,瓦检员必须在采掘工作面电话附近进行交接班,不按指定地点交接班的按“三违”论处。(6)采掘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放炮。采掘工作面风流中或电器设备附近2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时,必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进行处理。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立方米的空间内积聚的瓦斯浓度达到2%时,附225、近20米内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进行处理。(7)停风区内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最高瓦斯浓度不超过3%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并指定专人控制风流排放瓦斯。(8)瓦斯浓度超过3%时,必须由公司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具体的排放瓦斯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并签字备查。排放工作由矿山(辅助)救护队进行,并执行“撤人、断电、限量”三原则,严禁一风吹。凡因人为原因造成瓦斯积聚的,安检部门要组织追查分析,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9)建立健全瓦斯监控制度,完善瓦斯监控系统,实行风电、瓦斯电闭锁,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以下时,方能人工复电。(10)每年必须进行一次瓦斯等226、级鉴定并按鉴定等级进行瓦斯管理。5、局部通风管理规定(1)作业规程中必须有完整的局部通风设计,经公司技术负责人批准。风筒出口到工作面的距离:煤巷、半煤巷不超过5米,岩巷不超过8米。(2)局部通风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挂牌管理,保持正常运转,局扇安设、风筒吊挂等要符合质量标准和属地煤管部门管理规定。必须采用抗静电、阻燃风筒。(3)局扇必须实行采掘分开供电或采用选择性漏电保护。所有掘进工作面必须安装风、电闭锁和瓦斯、电闭锁,当局扇停止运转或供风巷道中瓦斯超限时,能切断所供风巷道中的全部非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电源。(4)风筒要吊挂平直、反压边,不准花接、倒接,不准拐死弯,吊环逢环必挂。风筒出口风量必须符227、合规定,保证巷道内无瓦斯积聚、超限。(5)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包括节假日),严禁无计划停风。凡因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积聚的,按严重“三违”处理,由安监部门组织追查分析。恢复通风前,必须先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符合规程规定时,方可人工开动局部通风机。(6)所有局扇必须安装开停传感器,并与监控系统联网。(7)加强巷道贯通管理:a、贯通安全技术措施由公司技术负责人组织安全、地测、通风、机电及掘进单位进行编写。b、一般巷道在贯通相距20米,机掘巷道相距50米前,地测部门必须向公司技术负责人汇报,同时通知相关部门,通风工区必须事先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c、巷道贯通必须实行分级管理,严禁无安全技228、术措施的巷道贯通,一旦出现,安监部门将按重大事故进行处理。6、盲巷管理规定(1)在采掘设计时,应避免出现盲巷。凡全负压通风巷道内长度超过6米、局部通风巷道内长度超过3米以及其他原因形成无风或微风巷道,不能有效排除瓦斯的,均按盲巷进行管理。(2)出现盲巷后,应立即上报公司技术负责人,通风工区立即设置栅栏,提示警标,及时进行封闭。(3)栅栏、警示牌的设置位置、尺寸等应符合有关要求,写明“瓦斯严重、禁止入内”字样。(4)通风工区必须建立盲巷管理台帐,对盲巷的名称、位置、形成原因、处理方法、检查情况及注销进行登记。7、综合防尘管理规定(1)公司井必须建立完善的防尘洒水系统。水质、水量、水压等必须符合有229、关规定。(2)皮带机道和煤巷每隔50米、其他巷道每隔100米、炮采工作面每隔20米,应至少设一个三通阀门。(3)每逢8号,要组织防尘日活动。检查防尘制度的落实情况,总进回风道、采区进回风道、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道等都要进行冲刷,采煤工作面两道出口30米外、掘进工作面迎头50米外至少每2天冲洗一次,对煤尘大、易堆积的地点要随时进行冲刷,消除煤尘堆积现象。(4)打眼时,必须按照属地煤管部门和有关管理规定,采取捕尘、降尘措施。爆破时,要正确充填水炮泥,进行炮前炮后洒水。重点做好采煤工作面放炮、出炭时的防尘工作,工作面防尘措施落实不好,煤尘大时,瓦斯检查员有权立即停止现场人员的工作。(5)采煤机、掘进机必230、须安装内外喷雾装置,其安装数量、位置、角度等应能满足喷雾覆盖全部产尘点的要求。(6)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都必须安装喷雾装置。矿井必须安装三级净化水幕,采煤工作面安装位置距上下出口不超过30米,掘进工作面安装位置距迎头不超过50米。喷雾装置要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7)隔爆设施安装的地点、数量、水量等符合有关规定,实行挂牌管理,定期检查补水。(8)要检查督促现场人员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做好个人防护工作。8、防治井下自然发火管理规定(1)通风工区应配备专业(或兼职)防火人员及必要的检查仪表(如一氧化碳鉴定器等)。(2)矿井必须有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鉴定报告。(3)井下防尘系统可以兼做消防系统使用,231、水量、水压必须满足要求。(4)加强放炮管理,对巷道顶板松软地带要轻打轻放,防止产生高冒,造成发火隐患,对人为造成高冒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5)要根据本公司煤层特点、采煤方法、采区设计等,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预防性注浆、采空区密闭注浆,减少向采空区漏风,防止煤炭氧化自燃。(6)要建立防灭火观测分析制度,定期对采空区、密闭墙、高冒点、独头盲巷等进行检查,消除发火隐患。9、安全监测监控管理规定(1)公司井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指定取得合格证的人员负责系统的安装、调试和维护等管理工作。(2)井下主要风门、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等都必须安装开停传感器,与安全监控系统联网。(3)使用监控装置的地点232、,当瓦斯超限而切断设备电源时,严禁自动复电,只有其瓦斯浓度降到规程规定以下,方准人工复电。(4)监控设备传感器的种类、数量、安设位置、监控设备的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等都必须符合规定。(5)瓦斯检查员对所管辖范围内的传感器的数据经常进行校对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协助处理。(6)要爱护监控装置,放炮时要及时挪移传感器,凡发生现场人员解脱或破坏监控装置的必须坚持先停产后追查分析的制度,对责任者必须严肃处理。(7)监控中心站应24小时连续正常运转,设备性能符合规定。监控中心室、便携仪发放室等要保持清洁有序。(二)通风区长职责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命令、决定、决议、和233、规定,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建立建全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工作现场24小时安全管理不失控。3、加强员工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向上级提出安全工作方案和建议及时传达上级安全管理文件精神。4、每月主持召开通防安全技术例会,认真排查通防现场不安全隐患和管理上的漏洞,制定有效防范措施。5、完善矿井通防系统,提高“一通三防”质量,增强矿井抗灾变能力。6、组织有关人员做好矿井反风演习工作,配合上级完成每年度瓦斯等级鉴定。7、经常深入井下工作现场,检查通防隐患,制定防范措施。8、矿井发生通防灾变事故后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9、全面组织落实本单位范围内的工作,包括234、班组的安全工程质量、劳动纪律以及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积极参加部门组织的各种会议,并协助班组开好班委会,完成本单位的文明生产任务。(三)通风副区长职责、在区长的领导下,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协助区长召开区队安全办公会、分析会、碰头会和群监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上级的指令、指示。2、按照矿安全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奋斗目标,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年、季、月份的安全工作计划、目标和措施。3、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措施和目标的落实情况,发现安全事故要盯在现场指挥处理。健立健全质量、安全、培训等各项管理制度。 4、组织本单位的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督促现场按标准进行施工。发现工程质量和文明生产以及环保等质量问题,进行235、解决处理。组织职工的标准化标准的培训,有培训计划和措施。 5、组织周五的安全会,贯彻落实矿安全专业会及有关会议的精神,对职工进行安全思想教育工作,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指令、指示、法规。进行安全无把握人的帮教工作,帮助其树立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的意识。 6、进行每月的事故统计及分析,撰写安全工作总结,报矿有关部门。 7、及时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管理计划、目标及措施,要做到计划符合实际、目标明确。8、深入井下检查不安全隐患,发现重大安全事故要亲自指挥处理。(四)通风技术员职责1、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工作的指令和要求。2、坚持深入现场积极履行职责。3、自觉遵守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236、程等安全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4、参与编制公司远景、年、季、月度计划,并参与制定矿井开拓设计,负责采区有关“一通三防”的设计和参与制定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技术负责。5、积极协助区长,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各种有关“一通三防” 方面的技术测定,编制和审查通风安全技术质量标准,技术规范及有关技术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6、认真做好通防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工作,做到“一工程一措施”措施要及时、有针对性,负责编制工种报表,审查各种台帐、报表、图板;并负责各种软件、资料的整理和收集。7、定期组织召开通防技术会议,参加公司的各种技术会议,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定期写出有价值的调查分析总结报告。237、8、在公司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矿井每年的反风演习工作,配合上级完成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协助上级领导做好主扇定期鉴定工作,配合机电对局扇进行定期鉴定。9、负责对通风安全技术有关的重大技改方案,加强通风防灭火的管理,提高矿井抗灾变能力,参与鉴定通风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并推广应用。10、了解国内外通风安全技术现状和发展动向,积极开展科学研究,技术攻关,技术革新及技术交流活动,做好通风方面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工作,不断提高业务和技术水平。11、负责本岗位业务范围内的危险源的排查和处理。(五)通风值班调度员岗位责任制1、负责全公司“一通三防”工作情况的调度,做好安全生产及井下通防设施使238、用情况的汇报记录。2、负责传达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及有关安全技术措施。3、及时按排处理井下各种通防事故,代理值班干部合理调度各班组工作人员。4、及时填写各种报表、台帐,及时向值班干部汇报本班发生的各种事故,原因及处理意见,整理和审查当班的瓦斯报表。5、负责值班室内设备、仪器、工具的正常运行使用,防止仪器及工具丢失。6、负责瓦斯检查员井下所反映安全信息的筛选及上报,对重大隐患要及时向有关单位部门或领导通报,并及时调度整改情况。7、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及时反馈领导审阅报表时所签署的意见。8、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9、负责本岗位业务范围内危险源的排查、处理、汇报。(六)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1、瓦斯检239、查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上岗作业。2、瓦斯检查员是现场瓦斯管理的直接责任者,必须严格执行班中汇报制度,汇报内容包括采掘工作面安全情况、瓦斯、监控、通防设施完好等情况;不得假检、不得空班漏检。3、瓦斯检查员现场检查瓦斯时必须做到瓦斯记录本、瓦斯记录牌板、瓦斯日报三对口。4、瓦斯检查员发现井下作业地点瓦斯超限时,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作业,切断电源,撤出人员,并回报通风调度值班室,制定措施进行处理。5、掘进工作面必须每班设专职瓦斯检查员,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和现场交接班制度。瓦斯检查员当班检查瓦斯次数不少于2次,有异常时,应增加检查次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通风值班室,安排处240、理。6、临时停工的掘进巷道必须保持正常通风,不得停风。瓦斯检查员每班至少对巷道内的通风情况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防止风筒脱节,造成瓦斯超限。7、采掘工作面与独头、盲巷贯通前,通风部门编制通防安全技术措施,并抄送安全技术部门由瓦斯检查员(2人以上)对独头、盲巷内的有害气体、巷道支护、巷道内积水等情况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时方准贯通。8、结束工作面回料时,通风部门必须采取局扇供风措施,每班安排瓦斯检查员现场检查瓦斯,并严格执行班中汇报制度和现场交接班制度。9、井下放炮作业时,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三人联锁放炮”制度。(七)安全监测监控工岗位责任制1、熟悉公司监测监控系统,安全监测装置241、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及相关仪器仪表的构造原理、性能;能进行一般性的维修。2、负责全公司瓦斯监测装置及安全监测系统的安装,调试、挪移、维修和回收工作。3、负责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调校、维修,确保性能完好正常使用。4、要有严、细、实、紧的工作作风。安装维护检修时要认真负责,并随时作好记录。5、仪器的报警、断电值由分管安全监测的工程技术人员决定,安全监测工不得随意更改。6、检修瓦斯监测装置时不得随意修改安全火花电路参数及元件参数,爱护仪器,珍惜材料。7、负责各种传输线路的延接、维护、更换、回收、修复、统计、整理工作,负责建立各种管理台帐,图牌板,按时编制安全监测报表。8、负责本岗位业务范围内的危险源的排查242、处理汇报。(八)查火员岗位责任制1、熟练掌握现有的瓦斯检定器、温度计、多功能气体检定器等安全仪表的构造、原理及维修方法,并能熟练使用。2、负责全公司井下高冒、盲巷、采空区、密闭墙内外、采煤工作面上隅角等可能产生自然发火地点的气温、水温的测量及瓦斯、一氧化碳、氧气浓度检定和密闭墙内外压差、漏风、巷道支护情况、栅栏警标完好的检查,现场填写好牌板及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3、负责对井下临时发现的严重防火隐患的现场处理及汇报工作,对能够现场处理的必须现场处理好。4、负责井下密闭墙“三孔”的封堵。5、负责本岗位业务范围内的危险源的排查,处理汇报,协助技术员进行防火分析和防火预测工作。(九)防尘洒水工岗位责243、任制1、熟悉全公司防尘洒水和防灭火注浆系统。2、对所辖区域内的巷道按规定时间进行冲洗、洒水和扫除积尘,消灭煤尘积聚。3、负责主要防灭火、注浆管路的安装、维护、拆除工作(管径50mm以下)。4、负责各种运输转载点防尘喷头、进回风巷净化水幕和隔爆水棚的安设和维护工作。5、存有一定数量的短节、三通、变节、节头和阀门等备件;闲置管材及时回收,并在规定地点堆放好,做到挂牌管理。6、定期对主要巷道进行刷白。(十)密闭工岗位责任制1、熟悉矿井通风系统的大体情况,要熟悉施工地点附近的通风系统情况及施工的用途、性质、服务时间等情况。2、按工区(班)的安排,在指定地点准备好材料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及工区施工规范施工,244、完成各种永久性工程的施工,拆除等工作。3、施工结束后做到“工完料净”并保证施工点前后5米内巷道无杂物、积水淤泥,确保不漏风。4、负责本岗位业务范围内的危险源的排查、处理汇报。(十一)临时密闭工岗位责任制1、熟悉矿井通风系统。2、按工区(班)的计划安排,在指定地点完成风门、临时风门、临时挡风墙、临时密闭等通风设施的施工、检查、维修、挪移、拆除、回收工作。3、负责所辖区内通风设施前后5米范围内巷道的环境卫生。4、负责按质量标准化要求加工、安装各种风门,并备有一定数量的备用设施。5、木工房内要保持清洁卫生,物料堆放整齐,使用的工具要经常保持完好,并妥善保管。6、负责本岗位业务范围内的危险源的排查,处245、理汇报。(十二)注浆工岗位责任制1、必须熟悉掌握制浆、注浆的有关规定,注浆的工艺流程、操作程序及注浆设备的参数。2、必须了解工作范围内的管路系统(包括管径、接头方式、阀门型号及安装地点等)。3、注浆人员要时刻注意设备的运转情况,当设备运转出现异常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处理。4、认真值班,接到要求注浆通知后,应按规定注浆。5、在回风系统注浆时,应检查工作区域瓦斯、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情况,符合安全规程规定时方可操作。6、严禁在无风或风量不足的地点从事注浆工作。7、注浆工对注浆和洒浆效果要定期取样,分析检查注浆的浓度。8、下班前应做好场地整理工作,并按要求管理好设备,保持蓄水池有足够的水源。246、9、升井后应将当班的情况向区队值班室汇报,并将注浆量及其它情况记入“注浆日志”。(十三)瓦斯检查管理规定1、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遵守瓦检员岗位责任制和公司有关规定。2、瓦检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参加工前会,领取工作任务,迟到10分钟罚款10元,迟到20分钟罚款30元,超过20分钟视为旷工。3、必须携带性能良好的仪器下井,现场检查发现一次仪器不完好处罚20元。4、每班对规定的检测地点巡回检查两次,在现场要及时填写瓦斯检查牌板、瓦斯检查员手册和班报表,升井后将班报表和瓦检仪交到通风值班室。并做到瓦斯检查“三对口”。凡发现填写数据不正确,一次处罚30元。5、三班瓦检员共用一本瓦斯检查员手册,并在井下指定地点247、交接班。否则,每人每次处罚50元。6、瓦斯检查员在现场发现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和处理, 严禁空班漏检。凡发生空班漏检,一律交安全部门严肃处理。7、瓦检员要爱惜仪器,防止撞击仪器,凡发生人为损坏仪器,一律照价赔偿。8、每天早班调度员汇总填写瓦斯日报表,并报公司有关领导签字。(十四)制氮、注氮工岗位责任制1、制氮、注氮工对本班的设备,安全运行情况负直接责任。2、制氮、注氮工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时必须全面检查并把情况及上班遗留的问题,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立即处理,排除不 彻底不接班。3、启动设备前必须按规程全面检查,对各种安全保护装置做必须的试 验,一切检查无误后,方可开机处理。 4、工作中248、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巡回检查制度,并详细作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不能处理的问题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同时作好记录。 5、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杜绝一切违章操作,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作到三懂、四会。运转中的设备出现异常现象必须立即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6、 岗位工有权制止并纠正本车间的任何违章行为,有责任实施监护制,有权杜绝违章指挥,以此确保各类事故的发生。 (十五)束管监测室管理制度 1、工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按时参加班前工作会议,掌握当天工作安排。 2、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须请假。 3、束管监测室内严禁吸烟。值班人员每 日必须认真搞好监测室卫生工作。 4、监测人员和设249、备维修管理人员按规定填好本班次设备、设施 运转方面的相关记录。若发现一次不填或填写不详实、虚填,故障未 及时排除(特殊情况除外)管线悬挂零乱者,处以 20 元罚款。 5、非监测室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计算机及打印设备,如有特 殊情况时,必须经通风区领导及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使用。 6、设备设施维修人员对工作范围内的设备及管线要勤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因特殊情况不能整改者,需汇报通风科(区),由通风科(区)汇报主管领导或厂家进行处理。 7、对设备烧毁或破坏事故发生后,要立即现场查看,调查落实 事故原因, 写出书面报告材料, 分清责任, 提出处理意见。 (十六)束管监测维护工岗位责任250、制 1、严格执行电工操作规程、 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遵守劳动纪律。2、对所属范围的电气和束管监测设备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并做好相关记录。3、 做到线缆吊挂整齐, 设备卫生清洁, 维护检修记录齐全详细, 材料准备齐全,设备台台完好。4、熟悉设备,线路性能,作业环境要清楚,按质量标准和任务 要求进行检查维护,处理事故要快,质量要高。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 向领导汇报。5、严格按要求搞好井下束管监测管线搬迁和维护。 6、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要说明注意事项,并做 好交接班记录。7、管线铺设要合理,不得乱拆乱用。8、如发现重大问题需要采取措施时,应立即汇报通风调度、调度室和有关部门251、。9、管好个人分管的工具、仪表、材料、配件,做到节约和合理使用。10、未经许可,不得停转束管监测设备。 (十七)束管监测员岗位责任制 1、 努力学习政治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2、坚守工作岗位, 根据区长安排, 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定期对计算机检查维护,保证系统正常运行和计算机清洁, 纠正不规范的操作。 3、爱护设备,保证设备完好,其它人员一律不准动用设备。 严禁对非本部门,本岗位的软件进行随意安装,认真填写相 关台帐和记录,对重要资料文件做好保管和修整工作。4、对计算机及相关束管设备避免阳光直射, 要进行防光、 防磁、 防震荡保护,要有良好的通风散热环境。按照有关规定定期 对束管监测装置进行维护,保证监测数据准确无误。5、负责监测的信息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领导和调度室汇报,迅速查明情况并行处理。6、负责各类原始数据的整理、登记、汇总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