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生产提升运输及采煤掘进管理制度10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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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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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矿安全生产、提升运输及采煤掘进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录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7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7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8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9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9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9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07、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11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2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2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3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31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413、安全奖惩制度141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1515、安全举报制度1616、安全操作管理制度1617、领2、导带班下井制度1818、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1919、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管理制度2020、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2121、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和奖惩制度2222、领导带班下井举报制度2323、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2324、班前安全会制度2425、安全大检查制度2426、安全活动日制度2527、事故报告与分析处理制度2528、交接班制度2529、矿井和重要设施保卫制度2630、新工人安全教育制度2631、调度例会制度2732、矿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抓“三违”制度2733、矿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2734、区队管理人员下井跟班盯岗制度2835、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和贯彻制度2836、 “三违”处罚制度293、37、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2938、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制度3039、职工群众安全监督制度3040、安全技术监察工作制度3141、入井证管理制度3142、井口考勤制度32二、采煤、掘进安全管理制度3243、采煤安全管理制度3244、掘进安全管理制度3345、顶板管理责任制度3446、支柱(架)使用及维修制度3547、顶板管理技能培训制度3548、巷道维护及维修制度3649、顶板隐患处理及监督制度3650、顶板事故分析制度3651、顶板管理会议制度3752、顶板管理检查制度3753、顶板管理奖惩制度3754、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3855、矿井采掘作业点开工(复工)管理制度4056、单4、体液压支柱入井、升井检修管理制度4057、井下作业点汇报制度41三、机电、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制度4158、机电安全管理制度4159、检漏继电器使用管理制度4260、矿灯定期检查和更新制度4361、配电站巡回检查制度4362、安全保护装置和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制度4463、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验制度4564、定期继电保护整定制度4565、机电峒室管理制度4566、机电设备检查管理制度4667、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制度4668、井下变电峒室停、送电管理制度4769、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4770、设备的完好检查制度4871、设备管理制度4972、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4973、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制度5074、3.5、0m提升机钢丝绳的试验、检查与维护制度5075、钢丝绳使用管理制度5176、运输事故分析追查制度5277、人车管理制度5378、人车的日常检查与维护制度5479、矿灯、自救器领取、发放、归还制度5580、矿灯、自救器管理制度56四、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5781、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5782、局部通风管理制度5783、测风制度5884、通风能力核定制度5885、通风设施管理制度5986、巷道贯通管理制度5987、巷道维修制度6088、通风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6189、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汇报制度6190、瓦斯隐患排查制度6191、瓦斯日报表审阅制度6292、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6293、瓦斯检查员考6、勤制度6394、瓦斯排放制度6395、瓦斯等级鉴定制度6496、盲巷和采空区管理制度6497、瓦斯重点区域管理制度6498、安全监控中心站值班制度6599、安全监控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度66100、安全监控中心站管理制度67101、安全监控设备验收、报废管理规定67102、安全监控调校制度68103、计量检定及仪表调试、校正管理制度69104、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发放使用制度69105、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维护调校制度70106、瓦斯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70107、综合防尘制度70108、巷道清扫冲刷制度71109、防尘设施检查制度71110、测尘制度72112、煤尘爆炸性鉴定制度72113、煤尘事故应7、急救援管理制度72114、防灭火管理制度73115、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73116、“一通三防”会议制度74117、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制度74118、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检查、考核制度75119、“一通三防”工程及维简费用审批制度75120、“一通三防”图纸交换制度75121、“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76123、“一通三防”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76124、“一通三防”报表管理制度77125、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77五、爆破物品及井下放炮安全管理制度77126、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77127、爆炸物品装卸、运输制度78128、爆炸物品储存、保管制度79129、爆炸物品防火、警8、卫制度79130、爆炸物品报废、销毁制度80131、爆炸物品发放、清退制度80132、电雷管电阻检查制度80133、爆炸物品使用审批制度81134、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81135、“一炮三检”管理制度82136、“三人连锁放炮”制度82137、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83138、井下放炮安全管理制度83六、地质、测量、水文安全管理制度84139、矿井地质安全管理制度84140、矿井水文地质安全管理制度84141、测量安全管理制度85142、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86145、矿井探放水制度88146、井下防水设施管理制度88147、矿井水患排查工作制度89148、保安煤柱管理制度899、149、环境管理制度90七、物资、供应部份91150、物资安全管理制度91151、物资采购管理制度91152、物资发放制度92153、物资保管保养制度92154、物资验收制度93155、防火制度93八、其他管理制度93156、劳动用工管理制度93157、职业健康体检制度93新增: 应急管理制度 1、事故监测与预警制度2、应急值守制度3、应急信息报告和传递制度4、应急投入及资源保障制度5、应急预案管理制度6、应急演练制度7、应急救援队伍管理制度8、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9、应急安全避险设施管理和使用制度10、应急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矿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第一责任10、人,对本矿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隐患等。副矿长是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按“谁主管,谁负责”、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矿总工程师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2、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有岗必有责,有责必落实,各级、各科室人员都应在各自不同的工作岗位上,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对安全工作密切配合,互相扶持。3、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各种安全管理(技术)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11、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工作能力,从而有效地遏制事故的发生。4、劳资科负责管理和组织员工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5、安全科负责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上级部门、矿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负责组织开展安全检查;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各类安全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安全费用提取、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本矿各级人员和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监察。对安全职责履行好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对不负责任、失职造成事故的,应按本规定分清责任进行追究处罚。6、保卫科负责矿区地面消防及保卫工作,负责对矿区地面易燃易爆的重点防火要害场所,各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按规定配齐消防器材,并管理到位。7、矿属12、各单位(部门)领导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 、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8、各单位、各部门领导人员除应履行本制度中所列的安全职责外,还应及时完成上级或主管领导临时交办的安全工作任务,并对所属部门人员履行安全职责的情况进行督促检查。9、违犯上级及公司有关规定的按上级及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由于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造成伤亡事故或重大经济损失者,除对责任人追究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外,并追究刑事责任。 10、各单位、各部门按照本制度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1、本制度13、如与国家、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每月由矿长主持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矿长外出时安全副矿长负责主持会议。2、参加安全办公会议人员:矿领导、驻矿安监站、生产科、安全科、通风科、机电科、运输科、劳资科、保卫科、综合办、供应科、销售科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区队长或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参加会议。3、上述要求参加安全办公会议的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安全办公会议的,必须向主持或组织会议的领导请假。4、会议要做到主题明确,有重点,有决议,其主要任务是:(1)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文件,通报有关安全信息。(2)驻矿安监14、站和矿安全科对近期所做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听取矿有关职能部门关于执行“三大规程”、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 (3)检查前一次安全办公会确定的事项的落实及完成情况的汇报,对落实完成好的予以表扬,对完成不好的要督促其限期完成并追究原因及责任。 (4)研究分析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隐患,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及措施,并落实到部门和人员。(5)对本单位发生的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研究及处理,对事故责任者和违章人员进行处理。同时要制定防范措施,防止同类事故发生。(6)会议要讲求实效,对研究确定的事项要写出会议纪要上报有关部门,下发各单位,狠抓落实,同时要做好会议记录、纪要的入15、档管理工作。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安全目标(1)、杜绝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2)、杜绝重、特大非人身事故;(3)、杜绝职业病的发生。2、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在全矿实行安全责任风险抵押金制度,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3、把安全目标分解到科室、区队,落实到班组个人,实行安全互保、联保,形成金字塔式的安全网络,确保安全目标的实现。4、由矿长与各科室、区队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各科室、区队负责人与员工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5、安全科每月对各单位的安全情况进行考核,对实现安全目标的单位及个人按规定给予奖励,对不完成安全目标的单位及个人按规定给予经济处罚。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1、16、必须按国家、x和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提取安全生产费、维简费和折旧费等安全资金,安全资金要做到专款专用。2、矿在生产过程中,必须保证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确保矿井和人员的安全。3、提取的安全资金必须用于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方面。 4、矿必须在上年末或本年度初编制好本矿的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报经公司审批后及时实施。5、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及时修订、补充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报经公司审批后及时实施。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矿必须17、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机构,明确领导机构的负责人、成员和岗位责任。2、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计划,制定本矿的达标计划和措施。3、按矿井的实际情况落实专人按采煤、掘进、通风、地测防治水、机电、运输、矿井管理、工业广场等专业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4、各专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标准按x安监局制定的广西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5、各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每月检查一次,按规定进行标准化检查,检查人员要做好现场检查记录,且必须在检查表上签字以示负责。6、明确组织各种标准化管理部门:采煤、掘进、地测防治水由生产技术科负责,通风由通风科负责,机电、运输由机电科和运输工区负责,18、矿井安全管理由生产技术科、安全科、综合办、劳资科等部门负责,工业广场由政工科和综合办负责。7、矿必须制定符合本矿实际、操作性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奖惩办法,做到奖罚分明,以调动有关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保安全生产。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矿在年初应制定年度员工培训工作计划,明确各级人员的培训计划,并按规定组织培训和送培。2、矿劳资科负责全矿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设立专门的培训教室,确保员工有固定的安全学习和培训场所。3、矿按规定提取培训经费,用于购买培训教材和必须的实验仪器设备。4、授课老师必须是有一定的井下现场管理经验和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通过安全教育与培训,使员工掌握基本的法19、律法规知识、安全知识、专业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5、对新招进矿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72课时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员工带领下实习满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6、井下作业人员每年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课时。7、转岗工人在转岗前必须进行新岗位的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8、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本工种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上岗操作资格证后,方准上岗操作,否则不准上岗操作。9、主要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必须经安全管理资格培训,取得安全管理上岗资格证。10、矿要经常组织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规程、规定,并对学习情20、况进行检查和必要的考试,不合格者要补考。11、所有员工必须参加矿开展的安全活动日活动,接受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12、开工前,要组织作业人员学习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由工程技术人员对上述规程措施进行详细讲解。当地质条件变化或施工情况改变,需要修改规程和措施时,还要组织作业人员重新学习并签名,否则不能施工。7、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1、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安全科具体负责,矿各部门、区队参加,矿分管领导牵头。2、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以煤矿三大规程和“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为依据,检查排除安全隐患,制止各类“三违”现象。3、每月由矿长组织不少于2次的安全大检查或专项安全检查,检查按以21、下办法进行:(1)、瓦斯、火、煤尘方面安全隐患,由矿总工组织通风、安全、生产等部门人员进行排查,并对隐患整改提出针对性措施,把事故隐患处理落实到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由安全科追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2)、顶板方面安全隐患由生产副矿长组织生产、安全、施工单位等部门人员进行排查,并根据隐患性质,制定排除隐患的安全技术措施,把隐患处理落实到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由安全科追踪检查落实整改情况。(3)、机电运输方面安全隐患,由机电运输副矿长组织机电、运输、安全、生产等部门的负责人进行排查,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整改措施,把责任落实到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由安全科追踪检查整改情况。(4)、水害方面安全隐患,由总22、工组织安全、生产、水文、施工单位进行排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制定整改措施,把责任落实到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由安全科追踪检查落实。4、其它方面安全隐患由总工组织生产、安全、机电、通风、施工单位进行排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把责任落实到单位或个人,限期整改,由安全科追踪检查整改情况。5、对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由安全科按照隐患整改“五定”原则落实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整改,安全科负责组织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隐患整改完毕后由相关人员签名存档。6、对排查出来较大的事故隐患,矿无法整改处理的,要及时汇报公司有关部门协助处理。7、区队班组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队长、班组长组织每班进行,对查出23、的一般隐患,由区队长、班组长组织处理,如区队班组处理不了的隐患必须按规定及时上报。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安全科作为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对矿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程、条例等进行监督检查,对本矿安全生产管理负安全监督的责任。2、每月必须组织进行不少于二次的安全大检查,检查范围包括井下各采掘、机电、运输、通风、峒室和地面工业场所、生活区等,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存在问题,向有关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或安全监察意见书,限期整改,并实时追踪监察。3、对矿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作业规程、操作规程进行审批和监督,发现有违反有关制度、规程的违章行为,按矿安全管理奖罚规定进行处罚,并督24、促有关单位、人员及时整改。4、监督检查各专业每月组织进行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爆品管理,地面消防安全等专项检查,各专项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对检查查出的隐患,由对应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落实整改,安全科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验收。5、对安全生产过程中的各种违章行为、违反矿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由安全科按有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处罚。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为了加强我矿安全生产技术审批管理基础工作,实现矿井正规生产、安全生产,依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有关法规、条例和技术政策,制定本制度。2、建立矿长领导下的、以总工程师为首的安全技术审批管理体系。3、对于采掘作业规程,由生产科采矿技术员编25、写完毕后,经通风、机电、安监等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最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实施。4、对于重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通风、机电、安全等部门进行会审,最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或审批后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5、对于机电工程的施工,由机电科技术员编写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6、因检修、停电或其它原因停止主要通风机运转时,须由通风部门编制停风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停风。7、矿长、总工程师、通风科长每天须审阅矿井通风瓦斯日报表。8、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进风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氧焊等工作,每次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通风科、安全科和矿长或总工批准后方26、可实施。9、对于拟施工的掘进、回采作业地点,由生产科先提出施工方案经矿总工程师组织技术人员讨论,认为可行后,再编写采掘作业规程,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1、矿供应部门购置的设备、器材必须要有三证。2、所有需入井使用的设备、器材,必须经矿机电技术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放下井使用。3、矿机电技术人员必须经常对井下在用的设备、器材进行巡回检查和维护,确保井下在用的设备、器材的完好性,发现有失爆现象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责成使用单位停止使用并按规定进行修复。4、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按所用的设备、器材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和使用,严禁在井下私自拆开维修,以免发生事故。5、使用单位27、必须爱护设备和器材,发现失爆时,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立即报告矿调度或机电部门进行更换。6、维修好的设备、器材,必须要有矿副科级以上的机电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检查,符合防爆标准后,方能重新运回井下使用。7、入井设备、器材达到报废期限时,必须强行报废,严禁继续使用。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1、矿井必须在上年末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根据矿井实际按水、火、煤尘、瓦斯、顶板、运输、爆破等主要灾害编制下年度的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2、编制好的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必须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能实施。 3、矿生产技术科必须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提高安全意识和防灾意识,防止事故的发生。4、矿总工28、程师必须经常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年度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或情况发生了变化,必须及时组织修订、补充和完善,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5、矿必须认真按公司审批后的灾害预防及处计划进行安全管理,预防事故的发生。1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 为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矿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机构,明确各类人员的职责。2、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须尽可能符合本矿实际,确定事故或紧急状态下的防范避灾、救灾措施和处置程序。3、矿必须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设备,并经常检查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的完好情况。4、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公司29、总工程师批准后,报公司安监部、矿山救护队和合山市安监局备案。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印发到各单位,由生产科组织全体员工进行学习和培训,使每位员工熟悉掌握每种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理措施,熟悉避灾路线,同时要对各种事故进行演练。6、当安全生产条件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补充和完善。7、当井下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减少事故损失。13、安全奖惩制度1、为了表彰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惩治违章行为,杜绝事故,矿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设立专项的安全奖励基金账户,全矿的违章罚款全部进入矿安全奖励基金账户,由公司安监部掌握30、,做到专款专用。3、实行安全风险金抵押制度,根据安全管理责任的大小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严格按照考核条件进行奖罚。4、凡是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有突出贡献的员工,每年年末评出当年在安全生产中的安全标兵、先进工作者并给予奖励。5、对违反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人员按矿安全管理处罚办法进行处罚。6、在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巡回检查中查出的“三违”人员除按规定进行帮教外,还要按矿制定的“三违”处罚细则进行处罚。7、对在抢险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在生产过程中能及时制止违章,避免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1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井口设立井口检查站,配备专职人员负责对出入井人员进行检身、登记和清31、点工作,每个出入井人员必须自觉接受井口检身人员的检查。、井口检查人员上岗时,必须佩带上岗资格证,严格对每个入井人员进行检身,发现有不戴安全帽,不穿工作服、不穿矿用水鞋、不带矿灯和自救器、下井前喝酒、携带烟草或点火物品及其它违禁物品的,要拒绝其入井;人员出井时,要检查其是否带有违禁物品出井。3、入井人员凭入井证入井,井口检身员要认真查验入井人员的入井证,对没有入井证和持假证的人员一律不准下井;做好入井人员入井证的登记工作,对每一入井人员要在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表上填写入井人员的单位、姓名、入井证号和入井时间。4、下井人员出井时,井口检身员要在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表上填写出井时间,并对出井人员进行检身32、,发现出井人员偷拿违禁物品出井的要及时汇报矿保卫科。5、做好出入井人员的清点工作,当班人员下完井后,井口检身员根据入井证登记记录统计当班各单位入井人数并记录在入井人数登记表上;井下人员升井时要认真清点出井人数,做好出入井人数核对,当发现出井人数和入井人数不符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和值班领导汇报,及时查明原因。15、安全举报制度为了充分调动我矿广大员工依法监督安全生产工作的积极性,严肃处理违规、违章生产行为,规范我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一、举报人凡我矿在职员工均可举报。二、举报对象矿领导、安全管理人员、所有在职员工。三、举报内容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的均可举报:1、隐瞒不报、谎33、报的或对事故情况弄虚作假的。2、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的。3、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齐全、工作不到位的。4、对实施关闭或因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的,未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擅自恢复生产的。5、违法开采,破坏国家资源,危害国家、集体利益,影响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6、管理人员违章指挥或者强令人员违章、冒险作业的。7、矿井通风、防瓦斯爆炸和防灭火、防治水等安全生产条件和设备设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8、生产现场有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整改的。9、矿级领导未按规定跟班带班作业、下井检查的。10、员工违规、违章作业的。四、举报、投诉地点和方式1、举报、投诉地点分别设在矿安全科和合丰公司安监部、合34、山市安监局。2、举报人可通过信函、电话等形式举报,也可直接举报到矿安全科和合煤公司安监部、合山市安监局及相关部门。 3、举报电话:16、安全操作管理制度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及标准的管理,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二、编制依据:1、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等;2、合煤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和规范;3、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4、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与本项操作有关的其他不安全因素;5、作业环境条件、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6、其他有关要求。三、编制内容1、明确适用范围;2、行为和工种要求的一般规定;3、该工种的安全35、规定;4、操作前的准备,包括:操作前做哪些检查、机器设备和环境应该处于什么状态、应该做哪些调整、准备哪些工具等;5、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要求,应该和禁止穿戴的防护用品种类,以及如何穿戴等;6、操作的先后顺序、方式;7、正常的操作程序;8、操作过程中机器设备的状态;9、操作过程需要进行哪些测试和调整,如何调整;10、操作人员所处的位置和操作的规范姿势;11、操作过程中有哪些必须禁止的行为;12、特殊操作内容;13、异常情况处理要求;14、收尾工作;15、其他要求。四、建立健全各工种、各岗位人员操作规程和各工序操作标准。五、聘请有经验的老工人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讲课,对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培训,同时要36、在企业的各类安全教育培训中,将安全操作规程列为重点学习内容,保证安全操作规程的全面落实,每次学习结束后,要组织对职工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六、实行动态监督检查、班清班结,使每一位从业人员均能明确自己所从事的岗位应当如何做,做什么,怎么做,不应做什么。七、 加大对安全操作管理的监督考核力度。对不熟悉操作标准的上岗人员,要立即进行停工培训。八、特殊工种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并且熟悉本岗位本岗位操作标准。对现场抽查应知应会差或违反操作标准作业者,责令其下岗培训,并按规定予以处罚,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九、强化对各岗位、各工种人员操作行为的监督考核,形成闭环式的管理机制,落实各级37、各类人员监督考核责任制,加大监督考核力度,确保职工规范操作。十、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的检查内容:1、检查违章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在检查中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常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行为范例,对重点设备、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安全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同时,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2、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使用情况。检查是否使用本工程规定的防护用品,穿戴是否正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被拆除,或是否被错误使用。3、检查特殊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对特种作业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特种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复审教育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无牌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38、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是是否有违章行为等。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4、检查员工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十一、 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笔答考试两种方法。现场检查的方法是让员工从头开始操作,直到这项工作结束为止,检查人员利用事先制定好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检查结束后在现场给予纠正。17、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以上级有关规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有效制止违章违39、纪现象,结合我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一般规定1、带班人员范围: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运输副矿长、后勤副矿长、副总工程师。2、带班次数:矿长、总工程师不少于5次/月;分管安全、生产、机电矿长应不少于8次/月;3、带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下井带班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4、带班人员入井时间:早班8:00、中班16:00、夜班00:00,分别在井口检身房集中,与当班员工一同入井。5、带班人员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6、每月5日前由安全科对上月矿级领导带班下井次数进行汇40、总公示。二、带班人员职责1、带班人员必须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及人员到岗情况、设备情况、生产(作业环境)安全情况、生产任务(产量)完成情况等,对当班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2、带班人员必须做到“两同时、三不放过”。“两同时”既与工人同下同;“三不放过”既隐患和不安全行为不放过、对安全隐患找不出原因不放过,安全隐患得不到处理不放过。3、带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及时发现并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4、关口前移,重点加大对生产中各重点环节的检查和巡视,必要时,重点工作、关键环节及重大隐患的除了必须蹲点把关,杜绝41、现场安全管理的失控。5、认真检查各作业点的工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过程执行,有无违章作业现象,协调所在区域的区队之间、各环节的关系,维护安全生产秩序。6、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必须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矿调度室汇报。7、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将本班安全生产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需要注意的事项以及对下一班的建议等,填记在交接班记录簿中,同时在带班记录上如实填写本班的安全生产现场情况。三、考核及相关规定1、由矿安全科对带班人员进行考核,报矿长审批后执行。2、带班人员擅离职守,一次罚款1000元,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罚款2000元/次。42、3、带班人员未当班与员工同进同出的,一律按违章论处,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造成事故的,按行政责任追究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4、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或叫人代签的罚款200元/次。18、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制度为认真贯彻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带班人员管理责任,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活动有序进行,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规定精神,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1、带班人员在本班结束后,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履行交接班职责,并认真填写领导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2、带班人员43、交接班地点在井下当面进行,严禁电话或带信交接班,防止因交接班不清而导致工作失误或诱发事故。3、交班人员要认真如实地介绍当班带班区域各工作面(点)的安全状况,设备的运转情况,有无安全隐患,以及下一班可能发生的问题及时处理意见和其它注意事项,交代完毕后经双方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后,方可下班。4、未完成当班任务或发现事故,未处理完毕,不准离开工作地点,等待下一班带班人员到达并完成交接后,才能离开;因特殊原因当班处理不了的,必须向矿调度室汇报,并在交班地点,与下一班交代清楚处理措施、目前进度、应当注意事项等,并如实填写在交接班记录上。5、超过交接班时间,如接班人不到交接人不准离开岗位,否则按脱岗、早退(44、除特殊情况外)如无人接班应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并坚守岗位直到有人接班为止。6、领导下井带班交接班记录,每月安全科统一发放和管理。19、领导带班下井记录档案管理制度为认真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结合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规定,搞好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1、领导下井带班记录的项目(内容)包括:下井时间、地点、经过线路、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2、领导下井带班记录必须由当班带班领导自行填写,严禁他人代为填写,以确保记录的真实性。3、每天由安全科对领导下井带班记录进行汇总,对存在的隐患未能现场处理的,及时下发五定表,按规45、定进行整改、销号。4、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每月月底由安全科收集后,进行存档。5、矿监控室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运行情况进行日常维护,确保运转,系统主机严禁安装与人员定位系统无关的其它应用程序,确保有足够的存储空间,人员下井记录保存时间至少保证一年以上,严禁人为删除人员出入井信息,负责给予处罚100元。6、安全科将每月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按月装订,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7、历年领导下井带班记录档案的销毁,必须经分管矿领导批准,严格按照批准销毁的时间段进行,上年度的记录和档案一律不得销毁。20、领导带班下井公示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煤矿领导带46、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3号令)的文件精神,加强矿领导深入现场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为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群众监督,特制定本制度。一、公示载体1、在井口和办公楼前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栏必须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填写内容要字体端正,真实。2、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上级部门及时上报领导带班计划及完成情况。二、公示对象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运输副矿长、后勤副矿长、副总工程师等领导带班下井情况。三、公示范围上级主管部门、矿井全部干部职工。四、公示内容1、矿井制订的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包括带班领导姓名、职务、下井班次和时间。247、每月对矿领导带班下井情况及考核结果,以及与考核结果相关的奖罚情况。五、公示要求1、矿领导带班下井计划必须符合上级相关文件的要求,详细制定下井班次和下井时间。2、公示工作必须由矿安全科对矿领导带班下井记录进行认真统计,与调度室下井带班交接记录核对,经本矿奖罚领导组审核无误后,进行公示。3、在矿领导填写交接班记录和带班记录后,矿调度室负责及时对调度公示栏及井口公示栏进行填写。4、公示栏填写内容必须确保真实性,填写人员必须认真核实,严禁出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现象。5、矿领导带班下井公示接受上级部门、群众及社会各界媒体监督,如发现公示内容不实,可向奖罚领导组检举。6、奖罚领导组负责收集群众意见,进行48、调查落实,对存在的问题按照内部考核与奖罚制度处理,在会议上通报。21、领导带班下井考核和奖惩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及安全监督检查规定实施细则的要求,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煤矿领导下井带班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由矿长对带班领导及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安排进行考核,报公司领导审定后执行。2、带班领导考核范围:矿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副矿长、总工程师、运输副矿长、后勤副矿长、副总工程师。3、带班次数考核: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得少于5次,其余副矿级领导(副总工程师)每月轮流带班下井,按安全科制定的计划去执行,必须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4、带班领导必须严格执49、行带班下井工作计划的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带班的,必须提前与其他带班人员协商调换并写有委托书,经矿长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不得非领导人员顶替带班,确保每班至少有一名领导带班。5、带班领导出、入井时间,应在当班员工一同入井,一同出井。6、带班领导在井下进行交接班,并认真填写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7、带班领导下井时,其姓名必须在井口公示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如有违规现象,第一次处罚200元,第二次处罚400元,每次累加处罚200元。8、责任人擅离职守的,对责任人处罚500元/次,当月无故未完成带班次数的,处罚500元/次。9、当月累计下井带班次数少于规定次数2次(含2次)者,予以通报批评并处罚1000元50、/次,年度累计下井带班次数少于8次(含8次)者,扣除年终奖金。10、带班领导与当班员工未同进同出的,按违章论处,并视情节轻重,必要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对发生事故而没有领导带班下井的,当班带班领导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未填写带班记录、交接班记录的,以未按规定带班下井处罚。12、对带班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当班安全任务的,给予相应的经济奖励。13、把领导干部带班下井情况作为考核干部的主要内容,作为评优、晋级、提拔的依据之一。22、领导带班下井举报制度为全面落实矿领导带班制度,鼓励全矿员工监督、举报各级管理干部下井带班的违规行为,达到及时制止和惩处违规行为的目的,特制订本制度。1、任何单位51、和个人对矿领导未按照规定带班下井或者弄虚作假的,均有权向矿长、安全科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3、举报内容1)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带班未严格执行或有弄虚作假、未进行公示等行为。2)现场带班干部违章指挥或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的行为。3)管理人员、安全检查人员失职、渎职违法违纪问题。4)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是矿调度室未发现或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的。5)实行举报有奖制度。所有举报问题一经查实,给举报人给予100500元奖励,并对举报人实行保密、保护制度。6)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的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23、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52、度为切实加强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要求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加强对生产现场的检查、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制止各种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1、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深入生产现场,每月完成矿下达的下井天数任务,做好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2、矿生产管理人员、工区管理人员和安瓦员要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的要求,做好对生产现场的监督检查工作,发现事故隐患要在现场监督整改好后才能离开,对各种违章违纪行为,要坚决制止。3、生产现场作业人员必须按“三大规程”的要求进行施工作业,严禁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4、生产现场作业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生53、产互保联保工作。5、当生产现场发生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现场人员必须停止作业,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向调度汇报。24、班前安全会制度1、各采掘区队班前必须开好班前安全会。2、机电工区、运输工区、其他生产大班在班前也要布置好当班安全工作。3、班前安全会由有关工区管理人员主持,根据上一班的安全情况,布置本班生产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落实互保联保责任,由班长组织填写互保卡。4、班前安全会必须做好记录,矿安全科不定期对各单位班前会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不召开班前安全会或班前安全会没有记录的单位给予处罚。25、安全大检查制度1、每月定期由矿长组织二次安全大检查。参加安全大检查人员54、有:矿领导、驻矿安监站以及矿生产、安全、通风、机电、运输、综合办等科室的主要负责人和有关管理人员、各区长、协管队长。2、安全检查由安全科组织安排,凡是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必须参加检查前点名,有事必须请假;每个检查组的成员按各自专业标准的要求,认真仔细地检查,不得放过任何隐患,不得使检查流于形式。3、安全大检查分井上、下进行,检查人员要做好检查原始记录。4、地面重点查职工的安全培训、员工宿舍的防火和安全用电以及地面要害场所的安全管理、地面各机房的安全情况等。5、井下查各采掘工作面的工程质量,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查现场的安全隐患、顶板管理、机电峒室、工作面用电安全、设备完好、“一通三55、防”、防治水情况、运输线路以及“四小线”等安全情况。6、对查出的安全问题和事故隐患由安全科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到相关单位,把责任落实到人,限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追踪检查,对逾期不整改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26、安全活动日制度、为了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增强员工的安全思想意识,各区队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活动日活动。、安全活动日由区队负责组织,活动的内容为: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分析、岗位责任制或进行安全知识竞赛。、各区队必须认真组织开展安全活动日活动,对无故不参加的要给予处罚。、各区队要做好安全活动日活动考勤记录,并存档好。27、事故报告与分析处56、理制度、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必须立即向矿调度汇报。、矿调度接到事故发生的报告后,必须要了解事故发生的地点、性质,并根据事故的轻重和性质,立即向值班领导、矿长、安监站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及有关人员汇报。、矿长或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必须立即汇报公司调度,同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安监部门应尽快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事故调查,搜集有关资料并做好记录,尽快组织召开事故分析会,写好事故分析报告,上报公司安监部。、事故分析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制订预防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同时要及时组织员工学习,认57、真贯彻执行。、对发生重伤以上人身事故,要认真配合公司和上级部门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28、交接班制度、上班前,各班的负责人必须先到矿调度了解当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开好班前会,并做好考勤记录工作。、交接班时双方必须面对面交班,在交接班时下班人员必须将本班的安全生产情况、各种工具、材料及下一班要注意的问题交待清楚给接班人员,保证接班人员能顺利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区队管理人员、班组长到达作业现场后,必须核实上一班交接班时的情况和有关数据,如发现不符的,要做好记录,并向矿调度汇报;如发现有隐瞒安全隐患的,区队管理人员、班组长必须立即组织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对有关责任人从重处罚。、双方交接班清楚后58、,交接班人员要按规定如实填写有关记录。、未按规定交接班的,每班次罚款100元。29、矿井和重要设施保卫制度、矿井保卫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巡逻,严禁空班脱岗,交班时必须做好记录。、未经批准的外来人员严禁入井;禁止闲杂人员进入主井绞车房、主扇机房、矿灯房、办公室、食堂、宿舍等要害场所。3、外来人员要进入工业广场,保卫人员必须询问、查明情况,发现行为可疑者必须立即向矿领导汇报。、民工离矿时,必须对其进行开包检查,重点检查其是否偷盗爆破物品出矿。、亲友来访,不得留宿,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留宿者,必须到保卫科登记 。30、新工人安全教育制度、新工人上岗前必须经过不少于72小时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入59、井证后,方能下井跟班作业。、坚持理论培训与生产现场培训相结合,认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及掌握生产现场操作技能。、新工人上岗后,有关职能部门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必须继续抓好生产现场安全培训工作,工区做好以老带新工作,不断提高新工人的实际操作水平。、通过安全活动日活动宣传党的安全生产方针,使新工人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有计划地组织学习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技术操作规程,观看安全生产教育片,分析事故案例,提高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及遵章作业的自觉性。31、调度例会制度1、每周星期一下午14点钟,在调度室召开调度例会。参加人员有:矿领导、生产线的管理人员、区队长、值班调度员。2、调度例会由生产副矿60、长主持,由值班领导或调度员汇报当天全矿的安全生产。3、由各区队长汇报本队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及需矿解决的安全生产问题,根据汇报的情况,由主持人布置当天主要的安全要求及措施。4、各区队必须把调度例会布置的安全工作要求,通过班组安全会传达给当班员工并认真执行。5、无故不参加调度例会的上述人员,每缺勤一次罚款100元。6、会议由生产科负责做好记录,并在第二次会议上汇报已布置的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32、矿领导及管理人员下井抓“三违”制度1、“三违”是煤矿事故的祸害,开展反“三违”活动是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2、在年初的安全计划中制订各级管理人员的抓“三违”指标。3、矿领导及有关管理人员在深入井下检查工61、作时,必须认真查处“三违”现象,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中。4、对“三违”人员要现场进行帮教,纠正其违章行为,使其受到教育。5、各级管理人员升井后必须认真填写反“三违”记录表,如实记录违章人员的违章事实,并将记录表及时送矿安全科,由安全科根据违章人员的违章性质和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处罚。6、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完成矿制订的反“三违”任务,否则按矿有关规定罚款。33、矿领导24小时值班制度1、为理顺我矿安全生产中的各个环节,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情况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矿领导要轮流在井口实行24小时值班。2、矿领导必须按矿制定的值班安排表轮流在井口24小时值班,不得无故缺席,有事必须请假并安排好62、领导顶班。3、值班领导要随时掌握矿井的安全生产情况,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人员,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进行处理,当天处理不了的,必须交矿调度会议研究处理。4、在中班或夜班时要多深入井下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督促有关人员处理。5、负责在每天的调度例会上向有关领导汇报当天的安全生产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34、区队管理人员下井跟班盯岗制度区队、班组长是煤矿安全管理的最基层的管理人员,是直接从事消除隐患的参与者,要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必须抓好区队、班组长的安全管理。1、各区队、班组必须有专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当班的区队管理人员必须对自己辖区的各作业地点进行巡回检查。2、当班的区队63、管理人员必须及时处理各类事故隐患,积极纠正各种违章行为,掌握各作业地点安全动态,及时消除事故隐患。3、各作业地点的班组长 必须认真履行班组长职责,上班前先检查作业地点安全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准工人进入作业地点作业。4、积极配合区队长处理事故隐患,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5、带头遵章作业,及时纠正违章行为,经常嘱咐员工做好自我保安和安全互保联保工作。6、区队每班必须用电话向调度室汇报当班的安全情况。班组长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7、区队、班组长必须在现场跟班盯岗,严禁脱岗、睡岗,否则发现一次每人处罚空班200元、提前下班100元、睡岗50元。35、作业规程编制64、审批和贯彻制度为了规范我矿井下作业地点的技术管理,做到作业地点必须有作业规程,作业人员按作业规程进行作业,特制定本制度。1、井下拟新开工的采掘作业地点,必须先由生产科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采掘作业规程。2、编制出来的采掘作业规程,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矿生产、通风、机电、安监等部门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会审,各部门技术人员提出补充或修改意见,生产科将作业规程修改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打印装订成册。3、打印好的作业规程送达矿长、安监站长、总工及生产、通风、机电、安监、施工单位存阅。4、由生产科组织施工单位人员学习,要求施工单位作业人员严格按作业规程规定进行采掘作业。5、当作业地点的生产条件发生变化,与作业规65、程不符时,必须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修改和补充,以确保安全生产。6、矿领导、生产技术部门和安监站要经常检查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及时纠正。36、 “三违”处罚制度为教育违章者和广大员工,确保我矿安全生产,对“三违”人员作以下处罚:、对一般的“三违”人员,以现场教育和批评教育为主,由矿工会和安全科负责对“三违”人员进行帮教,学习有关的安全规定和作业规程,使“三违”人员通过帮教后认识到违章作业将会造成的后果。、对较严重的“三违”人员除按上述规定进行帮教外,还将按矿制订的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严重的“三违”人员除进行帮教外,还将按矿制订的安全管理规定从严处罚;特别严重的,将根据矿的66、有关规定给予辞退或开除。、为教育违章人员和广大员工,杜绝发生类似的“三违”现象,对被处罚的“三违”人员由安全科在井口“三违”曝光台进行通报。37、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应的培训机构培训考试和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后才能上岗。2、特种作业人员上岗时必须严格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要求作业,并执行持证上岗管理,严禁无证上岗。不持证上岗的,要按规定进行处罚。3、矿要经常组织对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无证上岗的必须及时制止。4、有计划地组织在岗人员复训,每年必须进行不少于一次的复训和考核,复训时间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提高特种作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责任心。38、67、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制度为了保证矿井生产的安全顺利进行,每年初矿组织有关科室人员编制年度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矿长根据安全技措计划安排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的使用。1、矿里按时足额提取各种安全技措费用。2、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主要用于井下采掘工程、矿井“一通三防”、供电、排水、提升运输等设备购置和维护。3、生产科每月编制生产计划,通风科每月编制通风工作计划报矿总工审阅后,经矿长批准后实施。材料计划报经矿长批准后由供销部门负责联系采购。4、安全技措费用要及时足额到位,并按计划使用,以免影响生产酿成事故。39、职工群众安全监督制度 1、为加强对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矿指定专人担任群众安全监督员、青安岗员和群安岗68、员,享受矿班组长的津贴待遇。 2、群众安全监督员、青安岗员、群安网员必须认真学习煤矿“三大规程”,并认真落实煤矿“三大规程”规定。 3、群众安全监督员、青安岗员、群安岗员工作责任心要强,敢于坚持原则,坚决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4、要有较强的实际工作经验,及时发现和处理作业地点的事故隐患。 5、及时填写青安岗员和群安岗员工作日报表,如实反映当班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6、在生产过程中监督作业人员遵章作业,监督对隐患的处理,发现有隐患未处理时,有权停止作业。40、安全技术监察工作制度1、每季度开展一次技术大检查,对全矿所有技术资料、图纸等进行一次技术检查。2、搞好地质测量工作,弄69、清与周边矿井的关系,按规定留设足够保安煤柱,确保矿井安全。3、对地质测量、瓦斯检查监控、机电运行等数据进行不定期抽查,保证各种基础数据准确无误。4、对重大开拓部署、通风方案、供电系统、运输系统等必须作技术论证。未经论证,不得进行施工。5、图纸、资料必须规范管理。做好保密工作,未经上级部门批准,不得向外单位或个人提供矿井技术资料。41、入井证管理制度1、入井人员取得三矿入井证后才能下井工作。2、入井人员经培训考试合格和体检合格,与矿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后由劳资科负责办理入井证。3、取得入井证的人员入井时要主动出示入井证经井口检身员检查同意后才能入井。 4、入井证分有期限和无期限两种,有期限的入井证到70、期后要及时办理新的入井证才能下井。5、入井证作为入井人员的入井凭证,必须保管好,如丢失的由安监站出具丢失证明后及时补办,损坏的入井证也要及时补办好新证。 6、入井人员严禁持假证、他人的证、跨井用证入井。 7、对没有取得入井证的人员需下井参观和检查的,经安监站长同意并出具入井证明后才能入井。 8、新工人经培训考试合格后,劳资科可以发放临时入井证允许入井实习。 9、安全科负责井口检身站和井口入井证检验人员的管理,井口检身员必须坚守岗位和坚持原则,不得出现空岗、擅自离岗、漏检、不检、无证入井等现象,否则对井口检身员按规定进行处罚。10、已取得入井证的人员离矿时,由所在区队负责收回入井证并交劳资科保管71、。42、井口考勤制度为准确掌握各级人员的下井天数和下井时间,根据公司要求,特制定井口考勤制度。1、井口每班设一名井口考勤人员负责对入井人员进行考勤工作。2、井口考勤人员由矿劳资科管理,劳资科在每月底把下月各单位下井人员的名册表交井口考勤员。3、每一入井人员入井时必须出示入井证,并经井口检身员检查合格后才能下井,井口考勤人员根据井口检身员检查合格入井人员的入井证对入井人员进行考勤。4、入井人员下完井后,井口考勤人员根据井口检身员的出入井人员清点登记表统计各单位入井人数,并记录在入井人员统计表上。5、井口考勤人员必须按规定严格对每一入井人员进行考勤,没有入井的人员不得考勤。6、井口考勤员除每班对入72、井、出井人员做好考勤外,日常还要对考勤表上的入井人员的下井天数及情况做好汇总、整理、归档、汇报等工作。7、井口考勤员要认真保管好出入井考勤表,每月底统计好每位员工入井天数报劳资科,出入井考勤表由劳动科。8、各级人员每月的下井天数以井口考勤人员的考勤为准,劳资科根据井口考勤人员的考勤天数计发各级人员的下井津贴和补助。二、采煤、掘进安全管理制度43、采煤安全管理制度 一、采煤工作面投产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含安全技术措施),并由区队长组织员工学习,经考试合格后贯彻执行。 二、采煤工作面在投产前必须由生产副矿长组织生产、安监、机电、通风、地测等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不得投产,验收合格后办73、理好开工证方可投产。三、采煤工作面应采用正规采煤方法,保持2个以上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一个通到进风巷。需改用非正规采煤方法,不能保持2个安全出口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采用新的采煤方法时应进行技术论证,提出专门设计,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四、长壁式采煤工作面分上下面同时回采时,上下面的距离应根据煤层倾角,矿山压力、支护形式、通风瓦斯、涌水等情况,在作业规程中规定。 五、按采煤工作面安全质量标准化组织生产,矿每月对采煤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进行一次检查,验收,评级。 六、加强顶板管理,做好顶板观测,掌握顶板来压规律,严格执行敲邦问顶制度,松动的伪顶、危石、伞檐要及时处理,支护工74、具要齐全,支护材料合格,有一定数量的备用,杜绝空顶作业。 七、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生产副矿长应组织生产、安监、技术部门和区队管理人员到现场指挥,直至处理完毕为止。工作面初次放顶期间应在矿调度设置专门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开会研究解决。矿调度必须把每班工作面初次放顶情况向公司调度汇报。 八、采煤工作面不得残留设计以外的煤柱。 九、采煤工作面的实际风量,达到作业规程规定,严禁微风作业。加强上隅角的瓦斯检查,防止瓦斯积聚。 十、采煤工作面必须做到放炮后洒水防尘,工作面及各装载转载点洒水放尘。 十一、工作面发现有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工作,立即汇报矿调度室。 十二、采煤工作面将结束前,生产科75、应在工作面的进风巷和回风巷标定“停采线”。 十三、采煤区队管理人员必须坚持值班跟班制度,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十四、必须随工作面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采区开采结束后30天内必须在所有通往采空区相连通的巷道中全部封闭。 44、掘进安全管理制度 一、掘进巷道开工前必须有批准的作业规程(含安全技术措施),由区队长组织员工学习,经考试合格,贯彻执行。并由施工单位办理好开工证,生产技术部门在开口处标志中腰线,通风部门安装好局部通风机方可开工。 二、巷道贯通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当贯通巷道相距20m前,测量人员下达贯通通知书,报告生产副矿长,矿总工程师,并通知施工区队、生产、安监、通风和矿调76、度室,施工单位按矿总工程师批准的巷道贯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贯通后必须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 三、加强巷道的支护,巷道过断层、集中应力区、冒落带,巷道超高,必须编制安全措施,加强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支护工具要齐全,支护材料要合格,有一定数量备用。对松动的伪顶、危石、伞檐必须及时处理,超高的巷道当头,必须有加长的钢钎修理顶板,经常做好敲邦问顶工作。 四、开掘斜井或下山时,必须在斜井、下山的上口设置防跑车装置,在掘进工作面的上方设置坚固跑车防跑装置,并且做到绞车道行车不行人。 五、按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作业,矿每月对巷道掘进标准化进行一次检查验收、评级。 六、加强局部通风机的管理,确保77、掘进工作面的实际风量达到作业规程的规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局部通风机因停电等原因停止运行时,必须撤出人员,恢复送电开动局部通风机前必须检查瓦斯。 七、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当掘进发现有透水预兆时,必须停止工作,立即向矿调度汇报,经水文地质人员检查分析研究,确定无透水危险,经矿总工程师批准方可恢复掘进。 八、掘进必须做到湿式打眼,放炮洒水等综合防尘措施。 九、区队管理人员必须坚持班班跟班值班制度,切实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45、顶板管理责任制度1、矿长对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相应成立矿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工作。2、矿总工程师对顶板管理在技术上负全面责任。3、生产副矿长对顶78、板管理组织和技术指导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负责各项顶板管理制度的建立、规程措施的制定,规程措施的实施、组织有关人员对各个工作面(投产前)进行验收。4、生产技术科具体负责顶板管理一系列业务工作。具体负责编制作业规程,对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负有技术指导责任,并根据条件变化及时修改规程措施。督促区队组织员工学习规程,经常深入现场指导顶板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排除隐患,开展顶板管理业务的意见。 5、区队长对本区队的顶板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具体负责成立顶板管理小组,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规程措施,贯彻执行规程措施,备足支护装备和材料,调度相关力量排除隐患。、区队的班组长及带班负责按规程措施组织生产、施工,对威胁安全的79、问题组织力量指挥排除。7、安监部门具体负责顶板管理一系列业务工作,对规程措施的编制、贯彻执行负有指导和监督责任,经常深入现场指导顶板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排除隐患,开展顶板管理业务的意见。8、全体员工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认真学习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各工种操作规程及煤矿安全规程相关内容,严格按规程措施执行。9、顶板管理员(工)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检查顶板,排除隐患工作,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10、安全监察人员要参与顶板管理方面的设计,规程措施的审查和现场实施方面的监督和检查,按照规程要求经常深入现场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发现隐患及时向现场指挥人员提出并报告有关单位和值班领导,发现威胁,安全的险情时要80、切实履行职责责令其停止作业,监督处理,险情不排除不得离开现场。46、支柱(架)使用及维修制度1、支柱的规格质量应符合要求,支柱要迎山打牢,在水平和近似于水平煤层,支柱要垂直于底板;缓倾斜或倾斜煤层,支柱要向上倾斜(迎山)适当的角度。2、采掘工作面支护要及时,不空顶作业。工作面移机时,支架和支柱要及时架设,不能嫌麻烦而不架设临时支柱,工作面上下口及上下进回风巷的支护要及时,回临时柱要先支后回。发现支架有断梁折柱时,要及时更换。3、每个采掘工作面必须备足备用支护材料,回采工作面不低于应使用单柱的10%,掘进工作面不少于20根工字钢。4、采掘工作面要有专人负责检查支柱数量和质量,发现支柱损坏和支撑力81、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修理,并随时更换好的支柱。5、工作面支柱要成直线,有利于放顶工作,减少局部应力集中,利于顶板管理。47、顶板管理技能培训制度 1、每月矿顶板管理领导小组至少组织一次各工区长、带班、班组长进行一次顶板管理理论培训及井下现场培训,以提高各有关人员操作技能。2、顶板管理理论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不断提高有关人员的理论水平。3、生产工区的员工每月必须接受至少一次由矿组织的顶板管理理论和实践培训,建立培训档案。4、矿组织顶板管理小组成员每月进行一次顶板管理现场支护质量考评,并实行奖罚制度。48、巷道维护及维修制度 1、建立健全井巷维修制度,加强井巷的维修,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82、,运输的畅通和行人安全。2、主要运输巷道和主提升绞车道要坚持每月检修一次,使巷道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3、巷道要经常清理、维护,保持畅通,使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2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4、坚持巷道维修工作,报废的巷道必须封闭,报废的井巷必须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明。5、井下巷道有专人负责循回检查巷道顶板及支架完好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汇报矿调度,并及时进行处理和维修。49、顶板隐患处理及监督制度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开工前,带班、班组长和安全网员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无危险时,才准作83、业人员进入工作面工作。发现隐患和险情时,带班、班组长和安全网员不得离开现场。2、顶板隐患应当班处理完毕,由于其它原因当班未能把隐患处理完毕时,当班带班、班组长或安全网员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带班、班组长或安全网员交接清楚,确保安全隐患能及时排除。3、安全监察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隐患不排除时责令其停止作业,并负责监督对隐患处理的结果,险情不排除不得离开现场。4、顶板隐患处理执行检查验收制度,当班的顶板隐患处理必须由安全网员进行验收,发现隐患未排除或隐患处理不彻底的,必须及时处理。50、顶板事故分析制度1、采掘工作面冒顶事故出现时,矿组织顶板管理小组成员及施工单位负责人和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分析,写出分析84、报告报生产处备案。2、采掘工作面或其它地点出现冒顶事故时,必须坚持执行事故分析制度,找出事故原因及处理的意见,并对今后提出防范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发生。51、顶板管理会议制度1、定期召开顶板分析会,总结管理顶板的经验,指出存在问题,落实具体措施。2、建立管理顶板重点区域台帐,对列入顶板管理重点区域的作业区,落实专人负责顶板支护及维护。3、生产工区每旬由工区长主持召开一次顶板分析会,主要解决工程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地质情况变化时采取的预防措施。4、每月召开一次顶板管理分析会,会议主要内容:检查责任制、规程、规定的执行情况,总结经验,吸取事故教训,提出下一步改进顶板管理工作及今后的打算。5、坚持实行顶板85、管理月报制度。52、顶板管理检查制度 1、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开工前,班组长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指定专人在开工前和工作中进行敲帮问顶工作。2、验收支架制度:管理顶板必须做好支护工作,每班架设的支架,必须由班组长(或专人)进行验收,发现不合格的应立即返工处理。3、岗位责任制度:采掘工作所有的工种应根据不同工种、制定不同的管理措施,如检查顶板必须专人负责。4、采掘工作面支柱(架)检查制度:工作的支柱(架)有专人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支柱(架)要及时修理并及时补充好支柱。5、采掘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严禁在浮煤或浮矸上架设支架。6、86、坚持执行顶板管理分析制度。53、顶板管理奖惩制度1、采煤工作面必须保持至少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一个通到回风巷道,另一个通到进风巷道。凡是达不到要求而强行作业的处以100200元罚款,并勒令立即整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除停止该施工队作业外,还将对该队罚款5001000元。2、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开工前,带班组长和安全网员必须对工作面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无危险时,方允许人员进入工作面。发现隐患和险情时,带班、班组长和安全网员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未处理彻底前,带班、班组长和安全网员不得离开现场。违反上述规定,对带班、班组长每人每次罚款50元,对该工程施工队罚款10002000元。3、每个采掘工87、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必须按要求进行支护。未按支护的,每少一处,对施工单位罚款200元。4、每个采掘工作面必须备齐支护工具(笼斧、笼锯、铁锤和钢钎)及其附近至少有20根的备用单体。否则按支护工具每少一项罚款100元处罚并责令补齐。备用单体每少一根罚款50元。5、坚持开展顶板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对各队长、带班、班组长进行顶板管理理论培训及井下现场培训。6、矿顶板管理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及外包队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同时按矿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罚。7、矿顶板管理领导小组将分阶段对各施工单位顶板管理进行检查验收评比。并按顶板管理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内容评分,88、对获优良单位第一名奖励800元,第二名奖励500元;对不合格单位罚款800元。54、采掘工作面顶板管理制度1、采掘工作面生产前,必须编写切合实际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组织人员工学习和相关内容。施工地点、条件变化时,及时修正和补充。2、对不具备有两个安全出口、不能形成负压通风的采煤工作面,必须编制切实可行的并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开工。3、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规定及时支架,并确保支架质量,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迎山有力。严禁支在浮煤和浮矸上。碰倒、损坏或失效的支架必须更换。严禁在控顶支护区内撤柱。4、进入采掘工作面前,班(队)长或带班必须对工作面支护情况先作检89、查和安排处理好。采煤工作面支柱和靠近掘进工作面当头的支架应在放炮前加固。工作面的打眼、装药、放炮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放炮崩倒、崩坏的支架必须立即恢复或更换。因工作需要拆除附近支架时,必须先打好临时支架,方可拆除原有支架。处理掘进工作面当头被打倒的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扶起加固。5、每一采掘工作面必须备有足够的备用支护材料(不少于20根)和齐全的支护、处理顶板工具(笼斧、笼锯、铁锤和钢钎),工具存放于作业地点附近。6、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开工前班组长、带班和安监员必须对工作面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准许员工进入工作面。每个员工必须经常检查工作地点的顶板、煤壁、支架等情况,发现险情时90、要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险情由班组长指挥,安监员监督。险情不排除前,班组长和安监员不得离开现场。敲帮问顶人员要站在有支架的安全地点由外向里、先顶后帮进行工作并确保退路畅通。7、开拓巷道和正规采面的质量标准按国家相关要求执行。8、准备巷道的宽度不得超过3.0米,高度不得低于1.6米。9、工作面的伪顶要及时处理干净,伞檐必须及时处理,撬不下的应及时打上支柱支护。严禁在伪顶和伞檐下冒险作业。10、采掘工作面过断层、破碎带、老巷(老空)、冒落带和遇局部超高时,必须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可行的安全措施。11、工作面发生冒顶时,首先要控制好冒顶区上下两端,然后由外向里恢复支架,并随时确保退路畅通。处理冒顶区91、时工区(队)领导要蹲点现场,指挥处理,直至处理完毕。12、回采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20米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巷道高度不得少于1.6米。保持巷道支架完整,失效的支架要及时更换。13、巷道砌碹或更换支架时,必须先敲帮问顶,处理隐患时必须采取临时支护顶板措施。巷道砌碹拆除原有支架前,应根据巷道断面、围岩压力大小情况采用特殊支架进行临时支护。其具体形式、规格、段距应在规程措施中明确规定。14、发现井巷支护有损坏或失效时,必须及时更换。更换支架时要先支后回。架设或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工前不得中止工作。15、特殊井巷工程(煤仓、泵房、车场交岔点等大断面工程)开工前由生产副矿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安监、92、施工单位负责人到现场调查研究、制定专门安全技术措施。16、采掘工作面撤退或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55、矿井采掘作业点开工(复工)管理制度1、每个作业点开工(复工)前,由生产科牵头组织机电、通风、安监等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各生产系统验收合格、参加验收人员签字后方可开工(复工)。2、每个作业点在开工(复工)前,必须编写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人员贯彻学习后方可开工(复工)。3、各作业地点在开工(复工)前,必须办理开工(复工)许可证方能开工(复工)。4、在签署开工(复工)许可证后,生产、机电、安通、安监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必须按分管的范围布置、落实本单位相关人员做好开工(复工)地93、点的管理及监督工作。5、劳资科、政工科要做好施工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及劳动合同签定工作。56、单体液压支柱入井、升井检修管理制度1、所有的入井单体液压支柱(包括新到矿的、升井返修的)都必须在入井前检验好,合格后才能下井使用。2、所有单体液压支柱在入井前,必须建立好支柱台帐,台帐内容包括:入井使用日期、数量、规格、型号、柱子及三用阀编号、损坏丢失情况、送修记录等。3、支柱在使用过程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立即升井检修:支柱自动卸载降柱;活柱卸载后不降柱;卸载机构失效;柱体有明显变形和损伤;活柱下缩到底,形成死柱的。4、新支柱或修复后的支柱,在地面存放超过3个月的,下井必须抽检,其抽检数为2%;94、有效期超过一年的,均应逐根试验。5、在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或使用时间超过8个月后,必须进行升井检修。6、使用单体液压支柱的工作面,必须制定防止丢失和无故损坏的制度及奖罚办法。57、井下作业点汇报制度1、井下各作业地点开工前,由班组长和安全员先检查作业地点的安全情况,发现隐患立即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当班未能处理的事故隐患,由当班班长在下班前汇报矿调度室和本工区管理人员。2、当班发生机械事故和电气事故时,由当班班组长按要求进行处理,当班未能处理完毕的,由当班班组长在下班前电话汇报矿调度室和本工区管理人员。3、当班在生产过程中遇到地质构造或其它影响生产的情况时,由当班班组长电话汇报矿调度室和本工区管理95、人员。4、当班在作业过程中出现透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并向矿调度室和本工区管理人员汇报。5、调度值班员接到井下作业点的情况汇报后,根据汇报情况分别向分管矿领导和值班领导报告,由分管矿领导和值班领导根据汇报情况落实整改和采取相应的措施,同时区队接到报告后,要布置落实下班人员进行处理。6、井下各作业点发生瓦斯、火灾、水灾等事故时,必须按矿制定的事故应急预案、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按相应的避灾线路迅速撤退,同时将灾情及时汇报矿调度室。三、机电、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制度58、机电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安全96、生产方针、政策,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矿每月必须召开不少于1次的机电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矿井机电安全工作。 2、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管理和完善矿井供电系统、排水系统、提升系统、压风系统、通信系统等矿井机电安全系统,并按规定对各系统进行安全检查。 3、根据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要求,积极开展矿井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建立、健全机电管理和机房硐室的各种规章制度并认真执行,矿每月组织一次机电质量标准化工作检查。 4、认真抓好机电设备管理,严格执行设备管理实施细则,提高设备完好率,合理使用设备。矿井机电设备完好率必须达85以上,大型固定设备台台完好,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含小型电器)防爆合97、格率达100,电缆吊挂合格率达90以上,矿灯完好率达90以上,设备待修率在5以下,机电事故率在1以下。 5、加强和完善矿井机电设备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井下低压漏电保护装用率、合格率要达100 ,并按规定每天进行1次跳闸试验。煤电钻综合保护装用率达100。局扇风电闭锁装用率达100。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周期对电气设备和电缆进行检查、调整。 6、抓好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认真执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加强设备巡回检查,掌握设备缺陷情况,针对设备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和处理,做好设备计划检查,组织开展机电设备月度、年度检修工作,矿井机电停产检修天数每日不少于1天,全年应有1215天。 7、认真做好机电设备98、事故防范工作,严格执行煤炭工作企业机电运输事故管理办法。对发生的各种机电设备事故必须进行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并将处理结果报有关部门。59、检漏继电器使用管理制度一、井下低压馈电线路上必须装置有检漏继电器,随时检测低压网路的绝缘状况。在低压网路漏电时能自动切断电源,确保井下员工人身和矿井安全,任何人不能无故停掉检漏继电器不用。二、机电工区负责对检漏继电器的安装、整定、调试、检修和维护工作。三、检漏继电器运行必须灵敏可靠。为确保检漏继电器能安全正常可靠运行和减少漏电事故的处理时间,井下所有的运行电缆(包括四小线)必须悬挂整齐,悬挂率为100;设备安装位置要合理、排放整齐,避免淋水或99、被埋,设备间的电缆要理顺。四、值班电钳工每班对所有检漏继电器进行巡回检查,试验其检漏灵敏度,并且认真填写好记录。如有不填或少页的,每少填一次或少一页则罚当班电钳工10元。检漏继电器运行记录表要保持整洁,严禁乱写乱画。每月一号要把上月的记录表交到机电科保存。五、出现跳闸事故时,值班电钳工迅速查明跳闸愿因,及时进行处理,尽快恢复检漏继电器的正常使用。六、各外包队中如发现有设备漏电现象,则立即停止使用该漏电设备,及时向值班电钳工汇报,由电钳工进行处理。如不汇报,造成检漏频繁跳闸,影响矿井生产或擅自停掉检漏继电器继续使用漏电设备的,罚款该队100元/次。60、矿灯定期检查和更新制度 一、保证矿灯安全完100、好运行,必须对矿灯进行定期检查: 1、每班逐对矿灯各紧固件紧固情况,灯线和外质量进行检查,必须符合完好要求。 2、矿灯充电系统接触情况,自动断电,导电接触系统每班都必须进行检查,并且符合要求。 3、矿灯在充电过程中,每小时要调整,检查直流电压一次。 4、每月对矿灯进行放电容量、点灯时间的检查。 二、定期对充电架进行检查,保证充电架完好: 1、每小时检查充电架的充电电流和电压,应符合矿灯充电要求。 2、每班必须对各紧固件的紧固情况进行检查,内部紧固件每月检查一次,充电架各仪表、指示灯必须完好。 3、每班必须对充电架内外清洁一次。 三、矿灯出现以下情况时,应该更换: 1、使用时间累计已超过矿灯的使101、用寿命时间,性质较差的; 2、无法修复使矿灯达到完好; 3、矿灯电池槽有裂纹,损坏严重的; 4、矿灯电源大于0.7安培以上的; 5、灯头锁盖锁不严的,电极芯线断的。61、配电站巡回检查制度 一、值班人员接班后,按下列项目进行巡回检查: 1、各种仪器仪表是否灵敏正确,计量是否准确。 2、高、低压屏是否完好,合闸机构是否灵活,触头、刀闸等是否良好导电,固定可靠。 3、油开关、瓷瓶、母线、支线是否完好、固定可靠,油量是否充足。 4、变压器油位是否正常,有无漏油、漏电等现象,运行是否正常。 5、环境、设备卫生、清洁。 二、每小时巡回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 三、巡回检查发现的问题,本身职责范围的应及时处102、理,不能处理或需停电等的,必须向调度及机电科汇报。62、安全保护装置和电气设备定期试验制度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68条规定,结合我矿实际,特别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的组织、实施,由矿总工(技术负责人)负责。 三、检查、试验和调整结果,应用专用记录本记录。发现的问题应指派专人限期处理。 四、具体项目、周期如下表:序号检查内容周 期备 注1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1次/月值班电工外部检查1次/日2配电系统继电保护装置检查、整定1次/6个月负荷变化时及时调整3高压电缆泄漏和耐压试验1次/年4主要电气设备绝缘电阻检查1次/月5固定设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1次/季每周值班电工检查外部及悬挂103、情况1次6移动式电气设备的橡套电缆绝缘检查1次/月每班由值班司机或值班电工外部检查1次7接地网电阻测定1次/季8新安装的电气设备绝缘电阻和接地电阻测定投入运行前9电气设备使用的绝缘油的物理、化学性能、耐压试验1次/年油断路器3次短路故障后进行1次63、防爆电气设备入井检验制度 一、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29条,特制定本制度。 二、凡入井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取得矿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的检查、许可后,贴上标签,方能入井。 三、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且指定的。 1、新领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经防爆电气检验员检验后即可。 2、检验后的防爆电气设备,经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检验后,贴上标签,注明检修人104、员、日期、检验人员及必要的技术数据。 3、检验、测定防爆性能,由指定的防爆电气设备检验员进行,他人不能代替。检修人员可以配合进行。 四、对于不听检验员劝阻,未取得许可私自运送防爆电气设备入井的,检验员可通知提升、运输司机停机,并向有关部门汇报。造成事故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64、定期继电保护整定制度1、每年雨季之前,必须对配电站或有继电保护装置开关屏(箱)进行整定和试验。2、在整定之前,必须对各保护装置的保护线路进行理论计算。3、根据理论整定值进行整套定,在保证保护装置的灵敏度可靠性的前提下最后确定实际的整套定值,并作远距离试验。4、在必须对保护装置整定值适当调整时必须经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许可105、,方可进行,并做好详细记录。5、整定和各项数据、试验情况、必须有记录、并报一份给机电科存档。6、试验校核人员及接班人,必须在记录表上签名。65、机电峒室管理制度一、机房重地,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二、值班人员:1、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持证上岗、确保设备安全运行。2、按时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检漏继电器每天试验一次。4、搞好设备硐室的卫生、认真填写各种记录。三、维修人员:1、每周对设备运行状况、防爆性能、接地装置等全面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排除运行中出现的故障,按检修计划维修制度搞好设备的维修,及时调整变压器油的油位。三、机电管理人员:1、负责高低压设备的整定、过流106、无压释放校验工作。负责检漏继电器远距离跳闸试验。2、定期摇测接地、电阻、悬挂各种标示牌。3、及时调整负荷,保证变压器在经济运行区运行。66、机电设备检查管理制度1、全矿机电设备要每月进行一次以上不定期的完好检查,由机电科负责组织。2、进行设备完好检查时,必须通知设备使用单位分管机电负责人参加,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不得无故缺勤,不参加检查者设备按不完好统计,并按矿奖罚制度处理。3、检查应按部颁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降低或更改标准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复查。4、检查后,要根据检查情况,认真填写机电设备完好检查登记表,上井后集中讨论进行评定签名盖章,及时上报。5、在使用大型设备要求台107、台完好,机电采煤、掘进、运输等单位,的主要机械设备完好率要达到“80”以上,失爆率为0。6、检查出的问题,使用单位要抓紧时间,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拖延。67、机电事故追查、分析制度 一、为了更好地避免机电事故的发生,根据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定的要求和附件四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输事故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二、凡矿属各单位所用设备由机电科统一管理的,发生的机电事故的管理适用本制度。 三、一旦发生机电事故,当班应把事故记录下来,并立即向值班调度、机电科、安全监察站及有关领导汇报。 四、事故发生后,3天内机电科、安全科及分管安全的领导组织有关人员、当事人进行事故分析,并追查事故责任。 五、事故分108、析后,事故单位应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采取的措施,事故责任者,处理意见及结论等填写一般事故登记表,3天内交机电科和安全科。重大、特大事故还要填写重大、特大事故登记表,上所有关部门。 六、事故处理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处理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订防范措施不放过。68、井下变电峒室停、送电管理制度一、高压电气设备停、送电的操作,可根据书面申请或其它可靠的联系方式,得到批准后,由专职电工执行。二、采区电工,在特殊情况下,可对采区变电所内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但不得擅自打开电气设备进行修理。三、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穿戴同等电压等级的绝缘手套和绝109、缘鞋或站在绝缘木架上。四、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五、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停电开关必须闭锁,并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警示牌。69、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1、全矿机电设备要实行牌板、编号、挂牌、建卡、建帐、建档的严格的科学管理制度。2、各设备使用单位要有成立相应的维修班或包机组,对本单位所有设备的运转、维护、检修完好、管理负责。3、设备井下用时,使用单位要到机电科设备组办理手续。4、防爆电器设备下井前,由机电科防爆检查组检查其防爆性能取得合格,方要办理下井手续。5、机电设备要实行计划检查检修制度,设备使用及检修单位、要认真按照检修周期,对所用设备进行更换检修。6、工作面110、采完后,所有设备都要上井进行检修不得倒装使用,特殊情况经设备组检验合格,并经有关领导批准主可倒装使用。7、掘进当头使用的扇风机,投入使用后,由使用单位负责维修,发生损坏、由使用单位负责承担经济责任。8、设备需要调整或移交时,有关单位要通过机电科设备组办理调拨手续。9、设备由于使用不当、维护不好,或其它责任等原因造成损坏,应当由设备管理人员组织使用单位主动配合,追查出责任者,写出损坏情况,处理结果,书面材料,并根据设备检查和损坏程度,予以经济制裁。10、各使用单位工作面或工作地点的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置于安全地点,摆设整齐。11、对造成机电设备损坏的事故,要认真追查,找出事故原因,并订出切实的防111、范措施。12、全矿机电设备的变动情况,存在问题,设备管理人员每季应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有关领导汇报一次。70、设备的完好检查制度1、全矿设备要每月进行一次以上不定期的完好检查,由机电科负责组织。2、进行设备完好检查时,必须通知设备重用单位分管机电负责人参加,使用单位应积极配合,不得无帮缺勤,不参加检查者设备按不完好统计,并按矿奖罚制度办理。3、检查应按部颁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进行,任何人不得随意降低或更改标准检查,不合格者不予复查。4、检查后,要根据检查情况,认真填写机电设备完好检查登记表上井后集中讨论进行评定签名盖章,及时上报。5、在使用大型设备要求台台完好,机电采煤、掘进、运输等单位,的主要112、机械设备完好率要达到“80”以上,答爆率为0。6、检查出的问题,使用单位要抓紧时间,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不得拖延。71、设备管理制度 一、凡矿属各单位使用的设备,均属于国家财产,统一由机电科管理。建立全矿机电设备台帐、卡片以及各使用单位设备的台帐、卡片。 二、各使用单位应建立本单位使用设备的台帐、卡片,并与机电科的台帐、卡片对上号。 三、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使设备完好运行。 四、机电工区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修理工作和检修工作。修理和检修按要求的完好标准、检修质量进行。检修的按检修质量进行验收。修理的按完好标准验收后入库保管。 五、设备实行领用制,各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将所需设备与113、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办好领用手续后,方能领出。退回设备经机电科设备管理员审核后办退回手续。 六、机电科参加全矿机电设备的调研、规划、选型、购置、安装、调试、维修、改造、更新和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72、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凡入井安装的机电设备,必须按煤矿机电设备安装质量标准进行验收。2、在设备安装调试合格后,应进行空负荷试运转后,再进行按规定负荷试运转和额定负荷试运转。3、大型固定设备的安装,由矿务局组织验收,一般机电设备由矿组织验收。4、设备验收时,由主管部门组织施工单位设计单位,使用单位,和技术监督部门,成立设备交接验收组对工程进行评定验收。5、验收组的主要职责是:(1)、检验单位工程技114、术档案、竣工图、隐蔽工程记录,调试报告和设备清册等资料。(2)、对工程标准和安装质量进行抽检与复验,对质量、安全问题提出处理意见。(3)、组织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编制试运转实施计划,检查试运转情况。(4)、对安装质量进行评定,填写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6、井下移动设备的安装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1)、设备完好状态。(2)、设备防爆性能。(3)、安全保护装置。73、提升运输安全管理制度 1、开展提升、运输标准化工作,实行规范化管理。 2、完善提升、运输管理组织机构,有矿领导分管提升运输工作,业务部门认真负责和落实各项业务工作。 3、绘制完善的提升运输系统图,提升运输设备图纸资料逐步完善。 4、严格执115、行提升运输设备技术操作规程,严格落实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 “煤炭工业企业机电运输事故管理办法”。 5、搞好提升运输设备操作人员岗位培训,做到持证操作。 6、加强提升运输设施质量的管理,提升运输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安全运转。 1)主提升机、运输绞车保护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声光信号具备,基础牢靠,制动系统灵活可靠。 2)斜井人车防坠器可靠,每班使用前,作好人车的检查和试验工作。 3)坚持提升运输钢丝绳日检查制度。 4)电机车和矿车定期检修,经常检查,电机车的闸、灯、警铃、喇叭、连接装置、撒砂装置齐全、安全可靠。 5)钢丝绳牵引带式输送机保护装置、设施齐全,并符合规程要求,人员乘坐皮带遵守116、规程规定。 7、严格控制运输巷道施工质量,运输线路符合要求。 1)运输巷道规格、支护符合规程要求,巷道整洁,电缆敷设符合规程要求。 2)运输轨道、道岔敷设质量、轨道回流线符合规程要求。 3)电机车架空电源线悬挂高度、安装质量符合规程要求。74、2.0m提升机钢丝绳的试验、检查与维护制度 1、试验 (1)本提升机现用钢丝绳绳径为24.5mm。 (2)新钢丝绳进行悬挂前必须经过试验。试验时,如果其中抗拉、抗弯曲、抗扭转强度不合格的钢丝断面面积与钢丝绳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时,不得使用。 (3)新钢丝绳在悬挂时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9。 (4)钢丝绳在使用期间必须进行定期试验,自悬挂时每隔六个月试验一次。117、 (5)使用中的钢丝绳作定期试验时,如果不合格的钢丝绳达到全部钢丝绳数的25%时,必须更换。安全系数小于7时,也必须更换。 (6)做钢丝绳重复试验时,应在容器连接装置的绳卡以上的地方截取长度为1.5m的一段做试验。 2、日常检查 (1)提升钢丝绳每天由专职人员在上平台检查一次,每班绞车司机检查一次,包括上平台至绞车房段。检查时以0.3m/s以下的速度进行。对易损坏和断丝或锈蚀较多的一段应停车详细检查,断丝的突出部分应在检查时剪下。把检查结果记入检查记录簿内。 (2)在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5%时(即6根钢丝),需要更换钢丝绳。 (3)钢丝绳的表面锈皮较厚,出现点蚀麻坑时,需要118、更换钢丝绳。 (4)钢丝绳的直径减小到标称直径的10%时(即直径小于22.05mm),需要更换钢丝绳。 (5)钢丝绳如遇突然停车受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发现有损坏或其长度增长0.5%时,必须更换。 (6)钢丝绳使用后期,断丝数或伸长发展突然加快(例如:连续三天出现显著伸长,或在某一捻距内每天都有断线出现),必须立即更换。 (7)上述为检查依据,检查人员把检查结果详细记入检查记录簿内,发现异常情况除记入记录簿外,还要及时汇报调度及有关部门。 (8)安监站、机电科每天要对运行钢丝绳及其检查记录簿进行一次检查。 3、维护 (1)为了减少钢丝绳的损坏,必须加强日常维护。注意平119、稳操作,注意卷筒衬垫及天轮情况,每月给钢丝绳涂油2次(15日、30日),由绞车司机负责。 (2)加强对导轮、地滚的安装、润滑,发现导轮或地滚不移动,偏移等情况,要及时处理,由运输工区负责。75、钢丝绳使用管理制度钢丝绳是矿井提升系统的重要部分,为确保安全,特制定钢丝绳使用管理制度。一、钢丝绳的使用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执行,任何单位不得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进行提升运输;二、有下列现象之一的钢丝绳必须给予更换;1、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到25%时,该钢丝绳必须更换;2、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是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必须立即更换;3、断丝超过10%的120、钢丝绳;4、直径减少量超过10%的钢丝绳;三、各单位应定期检查钢丝绳的使用情况,每周检查一次,并把检查结果做好记录。76、运输事故分析追查制度1、各单位根据本单位情况,划分好运输设备、设施的检查、维护范围及负责人,并报矿存档。2、发生运输事故,应及时调查,了解事故发生的经过,掌握发生事故第一手资料。3、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4、对于发生的各种运输事故,及时汇报矿调度,并认真做好记录。5、发现不汇报的或不及时汇报的,按事故性质,对责任单位、个人进行处罚。6、根据发生事故对安全生产的影响程度,分级召开分析会,分析会主要目的,找出事故的原因、责任人、解决办法、处理意见及防范措施。(1)、对矿井安全121、生产影响小,事故时间在4小时以下,由责任班组组织分析,分析结果汇报工区领导。(2)、对矿井安全生产影响大,事故时间在48小时以内,由工区领导组织分析,分析结果汇报矿有关部门。(3)、对矿井安全生产影响较大,事故时间在8小时以上,由矿相关部门组织分析,分析结果汇报矿领导。(4)、对矿井安全生产景响严重,事故时间特别长,由矿组织分析上报。77、人车管理制度1、人车司机必须经过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岗。 2、人车司机必须遵守劳动纪律,严禁脱岗。 3、人车司机必须在每班放人车前,及放人车后对人车各部件进行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解决,确保人车安全运行,并将检查结果填写在调度报表上,不按上述要求操作的罚122、当班人车司机每人20元。 4、头轮试车人车司机必须对信号进行测试,信号不灵不准放人车,每列人车必须配备1名司机,头轮车其他人员不得乘坐,非人车司机不得随意操作人车,违反上述规定罚20元。 5、任何人员不准从主井下平台搭车,必须到侯车室按受检查,按顺序排队进入侯车室。安瓦员、水泵司机有优先权,但必须提前到侯车室接受检查后经人车看守工允许后对才能进入侯车室。下平台打铃工要制止无关人员进入下平台,人车看守工在放人车时间内负责把好关,严禁任何人从主井下平台乘车,不执行上述规定者罚款50元。 6、3.0米绞车司机放人车时必须精力集中,适当减速,停车时间要长一些,使乘客有一定上下车时间,人车司机、打铃工必123、须等人员上下车完毕方可发出拉车信号,违反上述规定罚款20元。 7、车未停稳,不得提前放人在绞车道侯车,乘车时每排座位只允许乘坐3人,每列车只能放21人,严禁超载运行,严禁挤车抢位。乘坐人员必须遵守纪律,非司机严禁乱操作人车操作手柄。 8、人车看守工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把关,秉公执法,每班人车发放前必须到达岗位,做好人员清点工作,每班只能坐尾轮车升井,违者每次罚款30元。 9、严禁携带超长、超宽物品和禁火等到物乘坐人车,人车看守工不制止,罚人车看守员30元。 10、严禁无人驾驶人车发放人车,违者罚款50元,造成事故追究责任。 11、对强行到井口抢搭人车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因抢搭人车发生打架、斗124、殴致伤者,双方受处罚,每人罚款500元。发生工伤,则不按工伤处理。 12、人车司机要履行职权,严格把关,发现不安全因素有权拒绝放人车,但必须向安监站、机电科或值班领导汇报。 13、机电工区维护工,每天(公休日除外)必须对人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人车正常运行,并将检查情况填写在调度报表上。 14、机电科必须坚持钢丝绳日检制度,运输工区负责对主井铁轨、地滚的日常维护,并且每天派人对铁轨、地滚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 15、人车和空车跑轨时,原则上就地处理,严禁强行拉往地面,违者罚款30元,造成事故追究责任。 16、以上规定由安监站负责监督实施。78、人车的日常检查与维125、护制度1、日常检查每班放人车前,人车司机必须对人车进行仔细检查,主要检查制动器,连接装置和保护链,把检查结果记入记录表中。(1)制动器必须靠在车体最前部,以保证制动行程。(2)制动器与车体间的滑动应灵活可靠,否则应加垫调整,并加少许润滑油。(3)主拉杆上的主弹簧不得有裂纹及其它不良现象,弹簧的安装长度应为370mm,不符合时应进行调整。(4)主拉杆在导向箱内应移动灵活。限位装置应可靠好用。(5)参照下表给定的数值,对撞铁与扭杆的距离尺寸进行检查,撞铁上的固定螺钉应拧紧并用铁丝锁住。项目位置限位装置的状态主拉杆撞铁与扭杆距离手动拉杆撞铁与扭杆距离装配位置扣人80mm50mm牵引位置提起130mm126、50mm(6)连接装置和保护链应安全可靠,无异样。(7)缓冲木应牢固地固定在车架上,坚固螺栓不应松动。(8)为验证制动装置是否处于良好状态,每班运车前,需在上平台进行静止手动落闸试验,观察联动落闸情况。如遇问题,就立即排除。2、维护(1)人车司机根据下表对人车各部位进行加油润滑。序号润滑部位油类时间1轮轴组钙基润滑脂(ZG-20)三个月2转向器球面芯盘三个月3导向箱注油孔50号机械油(HJ-50)每周两次4手动板把轴承注油孔5刹车轴注油孔6插爪及切割爪注油孔7挡器与挂铁吻合处8制动器与车体之间滑动部分9支撑与限位装置的定轴(2)机电科每月进行一次比较细致的检修,仔细检查制动器,连接装置和保护链127、,对连接与制动部位的损坏或过度磨损零件要加以更换。(3)对于运行中出现的故障,须及时排除。拆卸和装配零件时应注意装配位置和调整尺寸。(4)机电应对人车信号线进行检查、除锈,保持信号传送的灵敏性,对于事故造成的断线,应及时处理。(5)选运工区要经常清理绞车道,确保人车安全运行,制动可靠灵敏。(6)为防止人车锈蚀,每隔两年进行一次除锈喷漆处理。(7)人车露天存放时,应有防雨、防雷措施,以防人车锈蚀和影响人车制动的灵敏性。79、矿灯、自救器领取、发放、归还制度 一、所有入井人员佩戴的矿灯、自救器一律凭本人入井证和经本单位部门主管领导、矿调度审核签字的领用单到矿灯房领取,不履行上述手续的发放员有权拒绝128、发放。二、矿灯、自救器领取、发放、归还的步骤:1、入井人员以工区、部门为单位,领取矿灯、自救器前,先在矿灯、自救器领用单上填写好当班入井人员的姓名和入井证号,经工区、部门主管领导审查签字(盖章)后,交矿调度审核签字,然后拿领用单到矿灯房领取矿灯及自救器。2、发放员提前准备好矿灯和自救器,在接到领用单后由发放员根据领用单上员工的名字逐一念名,念到名字的员工出示入井证后发放员方可把矿灯、自救器发给员工,并将该员工所领矿灯、自救器的编号填写在该员工的领用单上。3、矿灯、自救器发放完毕后,发放员要认真统计当班领用、发放矿灯及自救器的数量,并记录在领用统计表上拿到矿调度核对、签字,统计表由矿灯房保存。4129、入井人员升井后,应立即把矿灯、自救器交还矿灯房,发放员将当班交还的矿灯、自救器进行检查,核对交还的数量,并在当班领用单上注明交还情况,发现超时不归还或丢失的及时追查报告,丢失或无故损坏的照价赔偿。5、地面工作需要矿灯的,由需用矿灯人员到矿调度填写领用单并注明领用原因、使用地点,交调度审核、签字,方可凭领用单到矿灯房领取矿灯。三、矿灯、自救器原则上不能外借,特殊情况需外借的,由借用单位出据借条,矿领导签字后方可外借。80、矿灯、自救器管理制度 一、全矿使用的矿灯、自救器(包括自购的矿灯)由矿灯房统一管理,统一检查、编号、发放、回收、维护。未经矿灯房发放人员检查合格发放的矿灯、自救器一律不准入井130、。一旦发现,除没收矿灯外,还对使用人员处罚100元/次。二、下井人员领取矿灯、自救器时,必须自觉按顺序领取,念到员工名字时,主动出示入井证给发放人员检验,不能冒领或代领,否则发放人员有权拒发矿灯和自救器。三、充电工每班要对发放及回收的矿灯和自救器进行检查,发现有损坏的要做好记录,经修好后才能重新发放。如有不经检查而将损坏的矿灯或自救器发放给入井人员使用的,对发放人员每次处罚20元。四、任何人不能私自进入矿灯房拿取矿灯和自救器,一旦发现,则视为偷盗行为,每次处罚100元。五、下井人员领取矿灯、自救器时,要当场检查矿灯、自救器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的要立即更换。下井人员要爱护矿灯和自救器,一经发出使131、用的矿灯、自救器,回收时必须完好(除紧急情况下使用过自救器外),如有损坏或丢失,由领用人照价赔偿。如属于人为故意损坏的,一经核实,追加处罚领用人50元/次。六、员工升井后,必须立即交还矿灯和自救器。凡无故拖延超过2小时的,每次处罚30元。七、矿灯一次连续使用的时间不能超过11小时,需要连班的员工必须汇报调度更换矿灯,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及时交还矿灯的且连续使用时间不超过3小时可以不退灯,但必须汇报矿调度。汇报矿调度得到批准后,才可继续使用,否则对领用人每次处罚50元。八、矿灯房在每班,应立即对回收的矿灯和自救器进行清查,并将清点情况注明在当班的领单上。如发现有未交还的,查明何人、何时、何单位领取的132、,2小时后还不交还的,马上汇报调度,由调度追踪了解情况,充电工如不及时汇报的每次处罚发放员50元。四、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制度81、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采用机械式通风。地面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扇机,其中一套作备用,备用风机必须在10min内能够正常起动运行。2、必须保证主扇机连续运转;主扇司机不得脱岗、睡岗。3、主扇机一旦出现故障,必须立即组织抢修,排除故障,并在10min内启用备用主扇机。4、主扇机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1次通风机性能测定和试运转工作。以后每隔5年至少进行1次性能测定。5、主扇机司机每小时对主扇机的有关参数进行一次记录(温度、电流、电压、负压等)。6、主扇机的出风井口133、安装的防爆门每6个月检查、维修1次。7、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反风演习,主扇机司机要熟练掌握反风操作规程,并在10min内改变矿井风流方向,完成反风操作过程。8、每月对主扇机进行检修保养一次。9、主扇机房不得兼作他用,严禁闲杂人员入内。10、主扇机房必须有直通矿调度室的电话。82、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局扇机下井前必须对隔爆装置进行检查,不符合井下隔爆要求的一切电器设备不能下井。2、局扇机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管理,保证经常运转,严禁无计划任意停开局扇。3、局扇机和开关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进风量必须大于局扇机的吸风量。4、必须安装配备风电闭锁装置。5、临时停工地点不能停风。因检修、134、停电等原因停风时,必须撤出人员,切断电源。恢复通风前,必须检查瓦斯,局扇机及其开关地点附近1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不超过0.5%时,方可人工送电开动。6、局扇机的安装设备要齐全,顺风口和出风口必须安装消音器(5kw局扇以上),高压部位必须有衬垫,同时局扇垫高不得低于300mm。7、局扇机严禁有循环风,风筒末端到当头距离不得超出作业规程中的具体规定;风筒接头严密,过渡节先大后小,逢环必挂,吊挂平直,不得拐死弯,风量要达到作业规程要求。、局扇机由通风部门安装,使用单位必须爱护;如果使用不当(放炮炸坏或人为开、关导致风机无法自保等)造成风机损坏的,修理费由使用单位全额负责,情节严重的给予10050135、0元罚款。83、测风制度1、每月分上、中、下旬进行三次全面测风。2、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按实际需要随时测风。3、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板上。4、根据测风结果及时调整通风系统和进行风量调节。5、及时做好测风旬、月报表,送矿总工、通风科长审阅。6、每月5日前把测风月报表送公司通风部。7、及时送检测风仪器仪表。84、通风能力核定制度 1、按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每年进行一次矿井全面通风能力核定工作。2、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按核定的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进行安排。3、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4、完善矿井通风设施,确保各工作点风量充足。5、作业地点136、及产量有较大改变时,必须重新核定矿井生产和通风能力,同时做好风量调整分配工作。85、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加强矿井通风设施管理,提高设施工程质量,确保矿井有效风量率在85%以上。2、风门、密闭等通风设施设置地点要合理,质量要符合规定要求。3、矿井通风设施要按标准要求上图、建立台帐,做到图、帐与井下实际相符。4、矿井必须构筑可靠的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的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密闭;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装两道正向风门和两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密闭;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不少于两道风门。5、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137、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30度,呈流线型。6、严格行人、通车风门管理,行人、通车时必须逐道打开,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7、栅栏、密闭地点必须挂上管理牌板,并及时填写检查记录。86、巷道贯通管理制度1、掘进巷道与被贯通巷贯通点相距20m前,矿测量组必须下达贯通通知书,制订安全措施,经总工程师签字方能生效,并由生产、安监、通风、施工单位等部门人员查明被贯通巷道瓦斯浓度、水文地质等情况,发现问题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否则严禁贯通。2、施工单位每班必须准确测量进度,认真做好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每班必须把测量进度报告矿调度,值班调度员要掌握巷道进度。3、掘进巷道每次放炮前,施工单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和瓦安员共138、同到贯通地点检查瓦斯,只有掘进工作面和贯通地点20m内风流中瓦斯浓度都在1%以下时,方可装药放炮。4、两巷贯通前必须停止一个工作面工作,撤退出作业人员,要保持被贯通工作面正常通风。5、每次放炮前,施工单位班组长必须派专人至联通的巷道进行警戒,待放炮后才允许解除警戒工作。6、贯通前通风部门要做好贯通时调整风流所需的材料,贯通后,通风部门要及时做好调整风路工作。7、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通风部门许可不得随意拆除盲巷的密闭或栅栏。确需进入盲巷的必须由通风部门派专人进行检查瓦斯,只有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才能进入,否则必须采取措施进行处理。8、施工单位要及时撤退盲巷里的设备、材料,通风部门要及时打上栅栏,必139、要时进行密闭。87、巷道维修制度1、每月做好巷道维修计划及记录。2、每月5日前将巷道维修情况随通风月报表送公司通风部。3、矿井主要进、回风巷,每天必须有矿管理人员检查,发现顶板离层、有垮落危险、支架松动、脱落、折断等必须及时处理。4、进行巷道维修时,必须派有经验丰富的矿管理人员自始至终在现场监视顶板及工作地点的压力情况,棚架的加工必须在安全的地点进行。5、进行独头巷道维修时,必须由外往里逐段、逐架进行,严禁人员进入里面工作。6、拓宽巷道或维修巷道连续撤支架时,必须保证在发生冒顶堵塞巷道时有人员撤退的出口。7、进行巷道维修需架设或拆除支架时,在一架未完之前不得中止工作,撤换支架的工作应连续进行,140、否则必须接顶封邦,确保工作地点的安全。8、每处巷道维修完毕,必须清理干净巷道中的杂物,确保巷道畅通无阻,保持巷道设计断面,保证通风、运输、行人安全。9、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停止行车;否则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严禁上、下同时作业。10、主要进、回风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安全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88、通风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矿要制定通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矿井一旦发生通风事故,能以最快速度有组织、有秩序地实施抢救,营救遇险人员和控制灾情,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2、成立通风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明确各成员的分工,有外单位参加救援的,由指挥部具体协调安排,统一141、指挥。3、明确发生事故时的通知方法和顺序。矿调度要有市人民医院、公司矿山救护队等重要部门的联系电话号码。4、各种图纸资料要根据生产实际及时填绘,为处理事故提供技术依据。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员工学习通风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救灾避灾知识。6、根据生产实际变化,随时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改和补充。7、每年进行一次灾害应急救援演习训练。89、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汇报制度1、通风部门每月在制定“一通三防”工作计划时要针对瓦斯重点区要明确管理措施,根据生产动态制定巡查线路。2、通风部门的主管人员必须每天签阅瓦斯日报表,随时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3、瓦斯检查员每班必须按巡查线路对作业地点142、进行瓦斯检查,发现通风、瓦斯等事故隐患立即汇报调度,由调度汇报有关部门和领导。4、通风瓦斯日报表必须送矿长、总工程师签阅。5、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必须由矿长、矿总工程师及通风主管领导同意组织人员及时研究解决。90、瓦斯隐患排查制度1、加强员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思想教育,排除观念和行为上的安全隐患,杜绝人为瓦斯事故,树立“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2、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发现瓦斯或二氧化碳超限等异常现象时,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并向矿调度汇报。3、瓦斯异常区域或瓦斯重点管理区必须指定专人进行“一炮三检”,每班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4、严格执行瓦斯巡回检143、查制度,每个检查地点的巡回检查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必须保证巡回检查的时间和质量。5、规范开采方法,合理进行生产布置,在技术上杜绝瓦斯隐患。6、加强盲巷及采空区管理,按规定及时打上栅栏和密闭,并对栅栏和密闭挂牌管理,检查瓦斯。91、瓦斯日报表审阅制度1、通风部门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井下采掘工作地点及附近的盲巷、旧巷、峒室的通风、瓦斯情况。2、通风部门的负责人,每天必须审阅瓦斯班报表,掌握井下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瓦斯日报表,每天必须送矿长、矿总工程师审阅。4、如遇矿长、总工程师外出,矿长、总工程师必须指定在家副职进行审阅瓦斯日报表。5、每天由调度向公司通风部汇报前一天矿井瓦斯情况。9144、2、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1、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瓦斯检查制度,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树立高度的岗位责任感。2、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交接班时,必须如实填写工作面瓦斯浓度情况记录在交接班本上,接班时首先要详细了解上一班情况,并在交接班记录本上双方签名。3、当瓦斯出现异常时,瓦检员必须认真查明原因,并及时向矿调度、通风部门和安监站汇报,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如遇瓦斯超限,必须4、在现场面对面向下一班瓦斯检查员说明瓦斯、碳气等情况。5、瓦检员做好反“三违”工作,敢于揭发违章违纪人员。同时杜绝脱岗、假检、漏检,提前下班或交班不清现象。6、听从指挥,服从安排,严禁无故不实行交接班。93、瓦斯检查员考勤制度145、1、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防止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提前下班等现象,确保无空班、漏检的情况发生。2、瓦斯检查员必须确保百分之百出勤,否则矿要采取措施以保证出勤率。3、有事需请假的瓦斯检查员必须提前天向科室领导书面请假,以便另行派人顶班。4、当班瓦斯检查员如有空岗、睡岗及不如实填写瓦斯检查牌的当旷工处理,另外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经济处罚,甚至辞退处理。5、必须有专人负责瓦斯检查员的考勤工作,考勤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弄虚作假。6、要将每班的出勤人数报矿调度,并在矿调度室的“矿管理人员下井挂牌管理牌板”上挂牌。7、考勤表经科室领导签字后送矿劳资科。94、瓦斯排放制度1、当瓦斯超限时,必146、须制订严密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或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执行。2、当瓦斯超限时,事先切断工作面或当头的一切电源,根据通风系统布置警戒人员,并撤出当头(工作面)所有人员到新鲜(进风)风流中。3、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排放瓦斯,排放前电工必须详细检查瓦斯超限当头的电路和设备是否断电,局扇机是否能正常运转。4、排放瓦斯时,总指挥必须亲临现场,待所有排放人员进入岗位,才下令进行排放。5、排放瓦斯时要采取限量排放,一节一节风筒由外向内逐步进行,严格控制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得超过1.5%,严禁一风吹排放瓦斯。6、排放瓦斯要连续进行,不得中途停止,严禁其他人员进入警戒区。7、排放结147、束后,经通风部门、瓦检员检查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0.5%以下时,符合排放要求后,总指挥下令撤退时,排放人员方能离开现场。8、瓦斯超限地点的区(队)长,区(队)电工必须参与排放瓦斯的工作全过程。95、瓦斯等级鉴定制度1、按照规程规定,每年必须对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等级的鉴定工作,报省负责煤炭行业管理的部门审批,并报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上报时应包括开采煤层最短发火期和自燃倾向性、煤尘爆炸性的鉴定结果。2、每年的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选择在生产正常的月份进行。3、鉴定月份上、中、下三旬中各取一天(每隔10天)分三个班进行。4、矿井瓦斯鉴定工作应在正常的生产条件下进行,被鉴定的148、矿井、煤层、一翼、水平或采区的采煤产量不应低于该地区总产量的60%。5、测定用的仪器仪表必须提前进行校正,测定方法和测定次数要符合操作规程的要求。鉴定点应选择在断面规整,无杂物堆积的一段平直巷道内进行,所测数据科学准确。96、盲巷和采空区管理制度1、采煤工作面上、下盲巷(上、下隅角)必须及时回收单柱,盲巷长度不得超过“作业规程”规定距离。2、超过扩散通风距离(6米)的盲巷要实行局扇供风或导风筒供风,否则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禁止人员入内,长期停风的盲巷必须在24小时内封闭完毕。3、废弃的巷道必须及时连续进行回收、封闭。4、临时停工、停风造成的盲巷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恢复工作时要制定排除积149、聚瓦斯的安全措施,并按规程规定进行瓦斯检查工作。5、封闭的盲巷必须在密闭前断开铁道。6、采、掘工作面接近盲巷旧巷需要启封利用时,必须制定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7、采煤工作面结束后,采空区必须在45天之内进行永久性封闭。8、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97、瓦斯重点区域管理制度1、根据工作面瓦斯涌出变化情况,每月制定重点瓦斯管理区域,加强该区域通风瓦斯管理。2、编制重点瓦斯管理区域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措施规定执行。3、必须指定专人加强对瓦斯异常区域的瓦斯检查,每班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度。4、因检修、停电等其他原因导致风机停止运行造成作业点瓦斯超限,必须停止作业,撤出人150、员,切断电源,并及时汇报矿调度,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加强监控设备的检查,维修,确保瓦斯监控有效。98、安全监控中心站值班制度1、地面中心站值班应设置在矿调度室内,实行24h不间断值班制度,当班值班人员必须监守岗位。值班人员应认真监视监视器所示的各种信息,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接受上一级网络中心下达的指令并及时进行处理,要不断提高计算机操作能力,熟悉监测系统软硬件,正确判断各种图表数据,认真填写中心站运行日志,打印安全监控日报表,报矿主要负责人和主要技术负责人审阅。2、值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和填报签名制度,交接班时应将设备及附件清点,对设备的运行状况(故障处理结果、井下传感器工151、作状况、井下地点变更情况、站点通道的变更情况)及当班遗留事项交接清楚,做好记录。3、监测中心站内的所有设备均不能用于与安全监测无关的工作,更不能将室内设备附件借出,严禁在计算机内安装与安全监测无关的软件,如需安装需经技术主管同意后方可安装。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随时注意观察屏幕,留意各测点瓦斯数据变化情况,发现瓦斯数据变化异常或超限应及时向通风部门汇报,如发现数据显示不正常(传感器及传输不正常所引起的乱显及数据为零、断线、通讯中断等)应及时向通风科监控室汇报,及时派人处理,并做好记录。5、中心站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应立即汇报矿通风和机电部门,并汇报矿值班领导,矿值班领导152、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断电时撤出人员,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6、监测中心站值班人员应每日将打印好的数据报表交有关领导审阅,并将审阅后报表妥善保存,对有关领导要求打印的报表曲线应及时完成,拒绝其他在计算机上完成与安全监测无关的工作。7、监测中心站内的计算机不能擅自更改机内的设置,严禁任何人利用室内的计算机在网上浏览与安全监测无关的内容,打游戏、上无关网站,更不能下载任何与监测无关的软件。8、严禁任何与通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监测室,监测中心站值班人员更不能将任何人带入室内。9、进入机房要穿着整洁,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每班必须清扫室内,保持清洁,要经常用干燥的153、布擦拭设备外壳。10、当系统显示井下某一区域瓦斯超限并有可能波及其他区域时,矿井有关人员应按瓦斯事故应急预案手动遥控切断瓦斯可能波及区域的电源。99、安全监控设备定期维护检查制度1、井下安全监测工必须24h值班,每天检查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电缆的运行情况。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地面中心站值班员。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较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必须在8h内将两种仪器调准。2、下井管理人员发现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应立即通知安全测控部门进行处理。3、安装在采煤机、掘进机和电机车上的机(车)载断电仪,由司154、机负责监护,并应经常检查清扫,每天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与甲烷传感器进行对照,当两者读数误差大于允许误差时,先以读数最大者为依据,采取安全措施,并立即通知安全监测工,在8h内将两种仪器调准。4、炮采工作面设置的甲烷传感器在放炮前应移动到安全位置,放炮后应及时恢复设置到正确位置。对需要经常移动的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采掘班组长负责按规定移动,严禁擅自停用。5、井下安全使用的分站、传感器、声光报警器、断电控制器及电缆等由所在采掘区的区队长、班组长负责使用和管理。6、传感器经过调校检测误差仍超过规定值时,必须立即更换;安全测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更换和故障处理期间必155、须采用人工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填写故障记录。7、低浓度甲烷传感器经大于4%CH4的甲烷冲击后,应及时进行调校或更换。8、电网停电后,备用电源不能保证设备连续工作1h时,应及时更换。9、使用中的传感器应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积尘,保持清洁。采掘工作面的传感器应每天除尘;传感器应保持干燥,避免洒水淋湿;维护、移动传感器应避免摔打碰撞。10、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甲烷报警矿灯等检测仪器应设专职人员负责充电、收发及维护。每班要清理隔爆罩上的煤尘,下井前必须检查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的零点和电压值,不符合要求的禁止发放使用。11、使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检测时要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156、擅自调校和拆开仪器。100、安全监控中心站管理制度1、计算机在安装时应避免阳光直射,安装在通风干燥,远离热源、潮湿和有粉尘的地方。2、计算机安装前按操作要求,正确地将主机与外设连接好,接好KJ101-J外置通信接口板。3、系统加电时应先打开外设电源(打印机、显示器)再打开主机电源,当关机时应先关主机电源再关外设电源。为保护系统,从开电源到关电源间隔不能少于10秒。4、拆除系统设备必须切断交流电源,系统设备运行时不可带电拔插电源和主机与外部设备间的连线,只关闭设备开关拆除设备有可能损坏设备接口电路。 5、杜绝无关人员操作计算机,未经同意,严禁任何人私自修改、删除主机文件造成井下误断电等瓦斯事故,157、未经机房主管人员的同意严禁任何人私自向主机安装、拷贝与安全监控无关的程序、文件,防止病毒感染,系统无法正常运行。6、系统正常运行时不得进行与监控无关的操作,不可随意重新起动或退出系统,防止丢失数据。7、严禁拆除系统线路避雷器和避雷器接地连线。8、严禁利用系统主机进行游戏,以及从事其它与安全监控无关的工作。9、调度值班人员接到报警、断电信息后,应立即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同时按规定指挥现场人员停止工作,断电时撤出人员,处理过程应记录备案。101、安全监控设备验收、报废管理规定新购入的监控设备仪器由通风科组织监测验收,根据设备仪器类别和拟定验收项目,准备测试仪表和检查用具、表格,按说明书提供的技术指标158、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1、开箱检查,核对仪器是否与订货合同相符,如发现不相符及时与供货方联系。2、外观检查,检查各部是否齐全完好,运输过程是否有损坏,防爆面是否损坏,联接线是否牢固,插接件是否良好。3、技术测试,测试要通电进行,按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指标逐项检查,并记录,验收合格的记入台帐。4、验收合格的设备放入原包装箱存放在室内通风良好,干燥、无腐蚀性气体的支架上。5、设备的报废,因设备事故原因及各项技术指标达不到要求或损坏严重,不能修复或修费用较高,一次修复费超过原价的80%的,经局通风处同意,按局通风仪表管理规定,到通风仪表站办理报废手续。102、安全监控调校制度1、安全测控设备必须按产159、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调校。2、安全测控设备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2448h方能下井。3、采用载体催化原理的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甲烷检测报警矿灯等,每隔10d必须使用校准气体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调校一次。调校时,应先在新鲜空气中或使用空气样调校零点,使仪器显示值为零,再通入浓度为1%-2%CH4的甲烷校准气体,调整仪器的显示值与校准气体浓度一致,气样流量应符合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低浓度载体催化式甲烷传感器调校方法见附录B)。4、除甲烷载体催化原理以外的其它气体测控仪器应采用空气样和标准气样按产品说明书进行调校。风速传160、感器选用标定的风速计调校。温度传感器选用经过标定的温度计调校。其他传感器和便携式检测仪器也应按使用说明书定期调校。5、安全测控仪器的调校包括零点、显示值、报警点、断电点、复电点、控制逻辑等。6、每隔10d必须对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进行测试。7、安全测控系统的分站、传感器等装置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必须升井检修。103、计量检定及仪表调试、校正管理制度1、仪器入井前和安装好后需按使用说明书对仪器进行调试校正和进行传输信号跟踪调试,再用校正气进行校对(其它传感器可用检定过的仪表定点比对调校),同时检查报警、断电值是否符合规定,声光报警井上、井下是否同步,检查被控断电开关动作是否灵161、敏可靠,断电范围是否符合规定,调试完填写好调试记录。2、瓦斯传感器每年必须进行计量检定,对损坏后维修的瓦斯传感器要重新检定方能投入使用。3、仪器每10天对仪器进行1次校正和清除设备上的粉尘,检查仪器气示值变化,及时校正。4、分站应挂牌管理,注明使用地点、探头位置、报警点、断电点、断电范围、电缆型号,安装时间。管理人等内容。104、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发放使用制度1、便携式甲烷检测仪使用前,必须使用专用充电器进行充电。充电时间一般不少于12小时,充电后工作电压应在2.7V以上,充电时应处于关机状态。2、充电必须在井上安全场所进行,甲烷检测仪充电房应通风良好,并远离矿灯充电房和H2S等有毒有害气体源。162、3、井下使用时必须加皮质皮套,避免经受猛烈冲击、挤压及防止水滴溅入。4、甲烷检测仪由安通科落实专人负责管理、维护。5、甲烷检测仪由当班值班调度员负责发放,发放前要先开机检查,在电压和显示示值符合要求后才能发放。发放时要求领用人必须在调度专用记录本上登记日期、班别、单位、姓名、工种、仪器编号等内容。6、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矿长、矿技术负责人、爆破工、采掘区队长、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入井时必须领用便携式瓦斯检测仪。7、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8、非维修人员严禁拆卸仪器,严禁随意调整甲烷检测仪。105、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维护调校制度1、零点的检查和调整在新鲜空气中,开机515mi163、n后,观察示值是否在0.000.02范围内,否则应打开密封盖,调节上面的调零电位器,使示值为0.00,注意调节时示值末位后出现“小数点”,表示示值为负值,调零应使此点隐没。2、精度的检查和调整将甲烷检测仪的通气螺钉拆下,拧上校正气嘴,通入浓度为1.002.00%CH4标准气体。控制流量在200mL/min,待甲烷检测仪读数稳定后,观察示值是否在标准气样值的士5.00%范围内,否则应调节校正电位器,使示值为标准气样值。3、报警点的检查和调整调节调零电位器,使示值升至报警点设定值,观察甲烷检测仪是否报警,否则反复调节下面的报警点电位器,使甲烷检测仪刚处报警状态。4、长期使用甲烷检测仪应每半月进行一164、次检查和调整工作。106、瓦斯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矿要制定瓦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矿井一旦发生瓦斯事故,能以最快速度有组织,有秩序地实施抢救、营救遇险人员和控制灾情,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2、成立瓦斯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明确各成员的分工,有外单位参加救援的,由指挥部具体协调安排,统一指挥。3、明确发生事故时的通知方法和顺序。矿调度要有市人民医院,矿山救护队等重要部门的联系电话号码。4、各种图纸资料要根据生产实际及时填绘,为处理事故时提供技术依据。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员工学习瓦斯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救灾避灾知识。6、根据生产实际变化,随时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改和补充。7、每年进行一次灾害165、撤人及应急救援预案演习训练。107、综合防尘制度1、矿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2、通风科要建立防尘队伍,配齐防尘人员,落实防尘职责。3、建立健全井下防尘洒水系统。4、严格按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安设防尘洒水管路、三通阀门、喷雾洒水、净化风流设施并保证使用正常5、采掘工作面放炮要使用炮泥和水炮泥。6、掘进工作面执行湿式打眼。7、采煤工作面的转载点必须安装喷雾洒水装置。8、按规定对井下粉尘进行测定工作,测定结果及时反馈。9、按标准设置隔爆设施、保证数量和质量。10、接尘人员要配戴防尘面具、口罩,定期检查以减少尘肺病的发生。消灭井下产尘点,杜绝煤尘堆积、飞扬现象的发生。108、巷道清扫冲刷制度1、-26166、0运输大巷每年应刷白一次(利用年终检修时间)。2、主井筒(提升、运人)、副井筒(回风)、-260运输大巷每月利用月检时间安排专人冲刷一次积尘。3、采区巷道冲刷积尘周期规定为:采区主、副下山每季度冲刷一次巷道积尘,采区内运输平巷、回风平巷每季冲刷一次巷道积尘。4、冲刷巷道积尘可利用铺设的防尘管路接出的防尘水进行冲刷,局部地段没有防尘管路到达的,可利用就近的水源采用小水泵作动力供水进行冲刷。109、防尘设施检查制度1、按规定对所有的防尘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2、对所有的防尘管路要经常进行检查和维修,发现有漏水或无水时要立即进行处理。3、井下按规定设齐设全防尘管路、阀门、喷头、三通、净化水167、幕等。4、防尘管路要经常保持清洁,吊挂整齐符合标准要求。5、对所有防尘材料和工具要有专人管理防止丢失和损坏。110、测尘制度1、定期送检测尘仪器仪表。2、每月分上、下半月对各作业点进行2次全面测尘工作。3、及时做好旬、月报表,送矿长、总工审阅。4、每月5日前把测尘月报表上报公司通风部。112、煤尘爆炸性鉴定制度1、矿井必须对开采的所有煤层进行煤尘爆炸性实验和鉴定工作。2、煤层取样必须全煤层进行采集,按规定要求分取不少于1Kg样品,送国家授权单位进行鉴定。鉴定结果必须报送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矿井应根据煤层爆炸性鉴定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矿井每延深一个新水平,应168、进行次煤层爆炸性实验和鉴定工作,以便采取针对性的预防措施。113、煤尘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矿要制定煤尘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矿井一旦发生煤尘事故,能以最快速度有组织,有秩序地实施抢救,营救遇险人员和控制灾情,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2、成立煤尘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明确各成员的分工,有外单位参加救援的,由指挥部具体协调安排,统一指挥。3、明确发生事故时的通知方法和顺序。矿调度要有市人民医院、矿山救护队等重要部门的联系电话号码。4、各种图纸资料要根据生产实际及时填绘,为处理事故时提供技术依据。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员工学习煤尘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救灾避灾知识。6、根据生产实际变化,随时对事故应急救援169、预案进行修改和补充。7、每年进行一次灾害应急救援演习训练。114、防灭火管理制度1、严禁携带烟火下井,矿灯及下井设备一定要防爆;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井下放炮的有关规定,严禁用放炮器以外的其它电源放炮。2、严禁在井口附近20米范围内生火取暖或生火驱蚊,距井口附近50米内的各种易燃杂物要搬走,杂草要清除干净。3、机电部门要加强对井下电器设备的管理,所有井下电器设备的选择、装配和使用必须遵守防爆的规定,要正确使用好过负荷保护装置,一旦电器设备短路,能自动切断电源,确保设备安全。4、井下供电系统、设备完好率每月进行一次大检查,对井下使用的电器设备要制定出操作规程,根据有关规定定期检查、检修、维修170、保养好,采掘机械、电器设备要落实专人管理维修。5、井下所有的电缆必须是阻燃电缆,并要悬挂整齐;井下6KV供电电缆由机电工区负责悬挂,380V以下供电电缆由各使用工区负责悬挂;要消灭鸡爪子、羊尾巴和明接头,电缆接头要用防爆接线盒,高压电缆接头要灌满绝缘材料,电缆使用要根据负荷大小选择合理截面;巷道维修放炮时,要避免打破电缆;对冒顶、飞车压伤电缆要及时处理,处理后仍不合格的要立即更换,确保安全。6、井下变电所、井下炸药库和水泵房等峒室内应配备有灭火器、沙子;不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挪用和转移。7、井下使用后的棉纱布等可燃材料要妥善处理,严禁乱放乱扔。8、严格执行井下烧焊审批制度。烧焊地点前171、后10米内严禁有易燃物,并备有灭火器材。烧焊完毕后,要指定专人负责检查烧焊地点,发现异状立即处理。9、地面配电房、厂房、材料房、各主要机房、车库、油库、员工住宅区要备有足够的灭火器、沙箱等灭火器材。地面消防水池要保证常蓄水,满足应急之用。115、火灾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矿要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矿井一旦发生火灾事故,能以最快速度有组织、有秩序地实施抢救,营救遇险人员和控制灾情,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2、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明确各成员的分工,有外单位参加救援的,由指挥部具体协调安排,统一指挥。3、明确发生事故时的通知方法和顺序。矿调度要有市人民医院、公司矿山救护队等重要部门的172、联系电话号码。4、各种图纸资料要根据生产实际及时填绘,为灾害救援和处理时提供技术依据。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员工学习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救灾避灾知识。6、根据生产实际变化,随时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改和补充。7、每年进行一次灾害应急救援演习训练。116、“一通三防”会议制度1、为把“一通三防”工作落到实处,矿成立“一通三防”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做好会议记录。2、由“一通三防”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当其外出时由其委托一名副组长主持召开)。小组成员及有关的职能部门领导必须参加会议,因事不能参加会议的,会前要向主持人和组织人请假并另派代表参加会议。对无故不参加会议的,予以严肃批评及处理。3173、会议记录要做到有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记录人及会议内容。4、会议要做到主题明确,有重点、有决议,传达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一通三防”工作的指示及文件。5、检查前一次“一通三防”会议确定的事项的落实及完成情况,研究分析“一通三防”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及措施,并落实到部门和人员。6、会议要讲求实效,对研究确定的事项要写出纪要上报有关部门,并抓好贯彻落实。117、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制度1、矿必须建立“一通三防”管理机构,负责矿井的“一通三防”安全管理工作,并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装备。2、矿每月必须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对矿井“一通三防”隐患进行排查。3、矿井“一通三防”隐患日常排174、查由矿管理人员不定期进行。4、排查后认真填写“一通三防”隐患排查记录表,如实记录存在的隐患并向主管领导汇报。5、对存在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安排人员进行整改。6、矿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一通三防”工作会议,驻矿安全监察站长对“一通三防”管理工作实施监督。118、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检查、考核制度1、每月对全矿井的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瓦斯管理、井下爆破管理、通风安全监控、通风设施、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对照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检查及考核评比办法逐项逐条进行检查打分。2、通过检查,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3、每月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专题会,针对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专项检查,提出工作175、思路和工作重点,同时要确保“一通三防”人、财、物落实到位。4、利用经济扛杆来确保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正常开展,确保标准化专项检查及考核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119、“一通三防”工程及维简费用审批制度1、每年所制定“一通三防”工程及维简费用计划,必须经过矿领导集体讨论研究,根据当年的生产计划结合上年度的工程费用制定切合本年度的计划。2、通风部门要根据当年生产实际情况,做好通风、防尘、防灭火、监控、安全装配等项目所须费用分类逐一列举。3、通风部门每个月急需解决的“一通三防”零星材料,要单独做计划报矿领导批准,发生的费用列入安全维简资金。4、根据公司同意认可的“一通三防”工程维简费用,矿要及时跟踪督176、促供应部门购买,并及时落实和施工。5、所涉及“一通三防”工程及维简费用的计划项目必须报送矿领导审阅签字,然后报送公司。120、“一通三防”图纸交换制度1、按公司相关部门要求每月交换一次“一通三防”图纸(包括通风系统图、防尘系统图、避灾线路图、监控系统图、通风网络图等)交换时把上月度的图纸拿回来,并办理交换手续。2、交换之前,所有图纸必须按当时井下实际情况进行填绘。3、所有图纸必须按正规要求填绘,图例清楚,数据准确,图幅干净清洁,做到一目了然。4、图纸上报之前要经有关领导签字。121、“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1、“一通三防”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组织布置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编制,编制的安全技术177、措施由负责编写人员送生产技术科、安通科、机电科、施工单位、安监站等部门审查,由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查并签署意见。2、各部门审查时必须严格把关,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3、经矿有关部门审查后的安全技术措施,一般情况报矿总工程师审批,重大“一通三防”工程项目措施或上级另有规定的,先报矿总工或矿长审核,再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4、重大“一通三防”隐患处理,三级瓦斯排放措施等安全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共同审查,报公司总工程师审批。123、“一通三防”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1、矿井通风部门对其使用的安全仪器仪表全面负责。2、安全仪器仪表使用单位根据各自情况提供使用计划,通风部门汇总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后,178、由供应部门负责采购。3、安全仪器仪表购进后除供应部门应履行的验收制度外,还要送安全仪器仪表检定维修站对所进仪器、仪表进行强制检定,出具证书建档登记后发至使用单位。4、使用单位对所使用的安全仪器仪表负有管理、保养责任,出现故障时及时送交安全仪器仪表检定维修站维修。5、安全仪器仪表的报废由安全仪器仪表检定维修站对维修报废仪器、仪表检定确认。维修费用大于采购费用的70,无维修价值后,由安全仪器仪表检定维修站出具证书,反馈到使用单位,进行报废。124、“一通三防”报表管理制度1、每月3日前必须根据上月的实际情况填写、制作报表,5日前上报公司通风部。2、报表内的所有表格及所涉及的文字,数据要与现场实测的179、平均数如实填写。3、要求报表的书面要整齐,规范清洁,数据准确,对安全生产有指导意义。4、填写制作完成后送给矿长、总工审阅签字。5、做好日常归档存放,保管工作。125、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1、发放员应妥善保管自救器,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防止受潮腐蚀。自救器实行编号发放。2、员工佩戴自救器时,必须避免碰撞,防止向下摔落,以免碰瘪外壳或引起自救器漏气影响产品性能。3、发放员收回自救器后,应擦拭干净放好。每季度由公司二级站检测一次,其增重不得超过100克,否则不准使用。4、凭领用单发放,丢失或无故损坏的要照价赔偿。5、使用自救器前必须经培训熟练掌握使用方法后方可使用,否则不给领用。6、自救器下井后不准乱180、丢乱放,必须随身携带,以备在紧急情况下使用。7、非紧急情况下,严禁擅自打开自救器;如仪器报废的照价赔偿。8、员工升井后,必须立即交还自救器,凡无故拖延超过小时每次处罚20元,超时不升井的要及时向矿调度室报告。9、建立自救器管理台帐,包括购买日期、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使用时间、定期检测情况等。五、爆破物品及井下放炮安全管理制度126、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制度1、矿长是本单位爆破物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必须保证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所需的人、财、物。2、矿必须成立爆破物品管理领导小组,至少矿级领导任组长,全面负责本单位的爆破物品安全管理领导工作。矿每月组织一次专项检查,召开一次爆破物品安全管理专题181、会议。3、爆破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库房,并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管理。4、矿井必须建立完善爆破物品各项管理制度包括装卸、运输制度;储存、保管制度;防灭火、警卫(井下库除外)制度;销毁处理制度;发放、使用、退库制度;雷管电阻检查、编号制度;奖惩制度、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并严格执行。5、必须凭公司发放的领用证到101总库领用电管、炸药,无证者101总库拒绝发放;运输爆品车辆必须有不少于2名保卫人员随车押运。6、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并持证上岗。7、井下领用爆破物品必须凭有效证件和爆破物品专用箱(要加锁头)领用,严禁炸药、电雷管混装。8、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私拿、私用、私藏、赠送182、转让、转卖、转借爆破物品。9、爆破物品库应配备足够的消防灭火器材,并严格按照要害场所进行管理。127、爆炸物品装卸、运输制度1、地面和井下运输爆破材料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2、运输、装卸爆破材料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装卸工必须熟悉其所搬卸、运输爆破材料的性能,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并取得合格证后才能上岗工作。 装卸人员在往车上装运爆破材料时,应事先清除车内所有货物及杂物;车箱内如有油漆、酸碱和溶剂的斑漆时,禁止装运。 装卸时,运输车辆停留地点与库房门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有雷电直接威胁时,禁止装运爆破材料。 装运爆破材料时,要谨慎小183、心,轻拿轻放,严禁冲击、碰撞、拖拉、翻滚、抛掷、脚踏。 禁止对装有爆破材料的汽车进行修理、加油,不能边装车边修理;装卸时,司机不能离开驾驶室;汽车运输途中不准随便停留,护送人员不得坐在或躺在爆破材料上。 爆破材料箱的捆绳严禁随意拆开拿作他用。 运输车辆上应备有相应的消防器材。装载不满时,应采取防止移动和滑落的措施。 用汽车运送爆破材料时,严禁超车、超速、突然刹车和启动;无论行驶或停车都要与其他车辆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人工搬运炸药和雷管应分开搬运,每人每次不得超过一箱,而搬运人员之间应保持10米的距离。 爆破材料放下井之前,负责看守的人员(矿保卫科人员)不得离开,直到所有爆品全部放下井为止。184、 爆破材料放下井之前,必须事先通知井上、下打铃工和挂钩工以及绞车房司机,把下平台的空重车道清通,放车的速度不得超过2m/s,平巷运输的车速也不得超过2m/s。128、爆炸物品储存、保管制度1、爆破器材的贮存,必须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爆破物品贮存许可证,必须贮存在专用的仓库内,并设专人管理,严禁任意存放。贮存爆破材料的库房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煤矿安全规程中的有关规定。2、临时贮存爆破材料时,要选择安全可靠的地方单独存放,指定专人管理,并经所在地公安机关批准。3、贮存爆破材料的仓库,必须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129、爆炸物品防火、警卫制度1、爆破材料的库房防火,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有关要185、求,同时根据防灭火要求,完善配备相应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2、爆破材料仓库必须建立并严格执行防火、防雷电、防盗、防潮、防鼠等制度。3、井下炸药库爆品发放员必须24小时现场值班,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临时离开时防火铁门必须上锁。130、爆炸物品报废、销毁制度1、变质过期报废的爆破材料,必须及时处理。销毁报废的爆破材料,必须妥善选择场地,正确选择销毁方法。2、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销毁工作除必须保证安全外,还对废品彻底销毁。3失效报废的爆破材料,必须另外存放,其数量炸药不得超过100公斤,雷管不得超过500发;同时必须报上级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处理(销毁)。4、在销毁186、前要进行造册登记,制定具体安全措施及方案报本单位保卫部门批准备案后实施。131、爆炸物品发放、清退制度1、各单位放炮员必须凭本单位负责人盖章经领人和当班调度员签字的“爆破材料领用单”和“爆破员作业证”方可领取爆破材料。发放员下班时,还要审核当班台帐填写的爆破材料的发放数、实用数和退库数,是否符合当班实际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清追踪处理。2、当班用不完的爆破材料,要如数及时退库,当班班长必须进行核实,并在爆破物品领用单上签字,以完备发放、清退手续,堵住爆破材料丢失漏洞。3、爆破材料的出、入库房,必须严格执行交接验收制度,做到日清月结,帐、卡、物“三相符”和计划、实发、实用、退库“四对口”。4、通风187、部门要定期做好盘点、清查工作,保证帐存数和实物相符合,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并向主管领导汇报。132、电雷管电阻检查制度1、每个电管发放时,都必须指定专人进行导通编号,否则不准发出使用。2、电管导通必须在距离炸药库不少于50米的峒室进行。3、电管导通完毕后,应根据电阻值规定的范围大小分组堆放,电阻值大于规定范围的电管要拿出作为废管另外存放。4、电管导通作业必须在专用的工作室内进行。同时必须有防护设施,一个导通室只许二人操作,作业台和地面要有不燃性材料做的软垫。5、导通、编号人员作业时,不准穿化纤衣服,导通编号的电管要做好记录。133、爆炸物品使用审批制度、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爆破物品管理领导188、小组,严格执行爆品管理制度。每月根据矿井生产计划,制定爆破物品使用量,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批,按公司管理规定领取使用。、爆破员必须携带爆破证和工区长签章的爆品领用单经矿调度审核签章后,到爆破材料库领取爆破材料。、发放爆破物品前,发放员必须认真核对领用手续、品种及数量等,手续不完善者不得领取发放。、发放雷管必须记录雷管编号,爆破员必须在编号记录本上核对,并签名或盖章,否则不予发放。、发放爆破物品时,发放员与爆破员要当面点清所发放领取的品种和数量,并在领用单上签名或盖章。134、民用爆炸物品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制度1、库管员进行手持机入库操作时,入库中物品品种、数量要与实际购买的物品品种、数量一致。电子数189、据不平衡不得结束入库,不能进行异常入库。2、将保管员卡插入本单位的手持机,读取本保管员信息后取出本卡,将申请领用爆破物品的爆破员卡插入手持机,读取本爆破员信息后,按爆破员本人的实际用量给予发放,领用人没有提供爆破员卡的,不得发放爆破物品。3、各单位每星期作一次数据上报,每次上报的时间间隔不得超过7天。上报后要及时在手持机上作确认。4、手持机使用及上报数据前,必须核对手持机的时间,使手持机的时间与当前的时间一致。5、每次操作业务时要注意查看手持机库存和实际库存是否相符。6、及时对手持机和单位卡进行空间整理,释放手持机空间,提高运行速度。7、由于误操作致手持机内存信息不符时,应及时到公安机关报告,190、由公安机关记录备案,然后及时就近与软件开发公司服务人员联系解决。8、由于密码出错导致单位卡被锁时,由当地县级公安机关解锁。当其它原因导致单位卡被锁时,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申请,逐级上报区公安厅解锁。9、爆破员每人每天领用的电管超过200发(不含200发)的,造成单位卡被锁定,影响正常购买和生产的,给予矿长1000元的罚款,给予爆破员500元的罚款,给予库管员500元罚款。10、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数据的给予爆破员500元的罚款,进行异常入库的给予库管员500元罚款。135、“一炮三检”管理制度1、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放炮现场检查瓦斯情况。2、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191、浓度达到1%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3、爆破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时,严禁放炮。4、爆破工作(包括引爆药卷电雷管的安装、炮眼装药、连线、放炮等),必须由经过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放炮合格证的放炮员完成。5、装药时,装药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必须停止一切与装药作业无关的工作。6、严禁在一个采煤工作面同时使用2台发爆器进行爆破。7、认真填写好“一炮三检”记录。8、坚持实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即每次放炮必须有安瓦员、专职放炮员、班组长三人同时在场共同认定后,才许放炮。136、“三人连锁放炮”制度1、爆破工在检查连线工作确认无误后,将警戒牌交给班组长。2、班组长接到报警后192、,在检查顶板、支架、上下出口、风量、阻塞物、工具设备、洒水等符合爆破要求条件时,负责布置警戒,并组织人员撤到规定的安全地点。3、安瓦员接到爆破命令后,在检查放炮地点及其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在1.0%以下,符合规定要求后,将自己携带的放炮牌交给爆破工。4、爆破工接到放炮牌以后,才允许将放炮母线与联线进行连接,最后离开放炮地点,并必须在通风良好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放炮,掩护地点到放炮工作面的距离,必须在作业规程中具体规定。5、爆破通电工作只准由爆破工一人完成。爆破前,爆破工应先用导通表或爆破电桥以及欧姆表检查网路是否导通,若不导通,必须查清原因。6、若网路正常,爆破工必须发出放炮警号,高喊193、数声“放炮”或鸣笛声,至少在等5分钟后,方可放炮。7、爆破后,爆破工必须立即取下发爆器把手和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将三牌各归原主。137、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救援管理制度1、矿要制定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矿井一旦发生爆炸物品事故,能以最快速度有组织、有秩序地实施抢救,营救遇险人员和控制灾情,把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2、成立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明确各成员的分工,有外单位参加救援的,由指挥部具体协调安排,统一指挥。3、明确发生事故时的通知方法和顺序。矿调度要有市人民医院、公司矿山救护队等重要部门的联系电话号码。4、各种图纸资料要根据生产实际及时填绘,为处理事故时提供194、技术依据。5、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员工学习爆炸物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救灾避灾知识。6、根据生产实际变化,随时对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改和补充。7、每年进行一次针对灾害应急救援演习训练。138、井下放炮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井下放炮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 二、按规定实行专职放炮员制度,遵守爆破物品领退制度。 三、加强爆破作业安全管理。 l、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进行爆破作业; 2、禁止在一个工作面同时使用两台或两台以上放炮器同时进行放炮; 3、坚持炸药、电管分装、分放及存放在安全地点制度; 4、坚持放炮钥匙随身携带制度; 5、坚持炮泥使用制度;炮眼的封泥长度应符合规程规定。 6、严格执行放炮警戒制195、度; 四、严格执行放炮员交接班制度。 五、严格执行拒爆、残爆炮眼处理规定。 六、严禁裸露放炮。六、地质、测量、水文安全管理制度139、矿井地质安全管理制度 l、矿井地质必须坚持现场观测与综合分析相并重的原则。实测资料必须准确、完整,预测资料必须有理有据,并在实践中不断检验、修正和完善。 2、研究矿区(矿井)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煤层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安全生产建设的各种地质因素。 3、进行矿井地质勘探、地质观测、编录和综合分析,提供矿井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所需的地质资料,解决采掘工作中的地质问题。 4、参加收集、调查和核对矿区范围内小煤窑开采、老窖分布情况以及对矿井生产、建设的安全影响程度196、。 5、根据设计要求及时提供有关采掘工作面设计所需地质资料。 6、提供工作面所需地质说明书,预测工作面范围内的隐伏断层、陷落柱、冲刷带等构造。地质预测预报工作要及时准确,能正确指导生产。140、矿井水文地质安全管理制度 1、地测部门要在原有矿区(井田)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进行补充调查、补充勘探和水文地质观测工作。 2、依据矿井开拓资料情况,研究矿区(井田)内的水文地质情况,推测影响煤矿正常生产和建设安全的主要水文地质因素。 3、为矿井建设、采掘、开拓延伸、改扩建提供所需的水文地质资料或专门报告。 4、参加编制矿区(井)综合防治水计划,开展矿区(井)专门防治水工程中的水文地质工作。 5、建立和完197、善各种水文地质图纸和观测资料台帐,建立井上下水文动态观测网,及时、准确地做好水文地质原始资料编录计算和填绘分析工作,开展矿井水情水害预测预报工作,使资料系统化、正规化、标准化。 6、加强矿井水文地质综合分析工作,根据开采和勘探所获得的新资料,及时修改各种水文地质图纸资料。分析矿井充水条件,预防和处理水文地质问题。 7、在采掘过程中进行水害分析、预测和防探水,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 8、参加收集、调查和核对矿井范围内小煤窑开采,老窖分布和采空区积水状况以及对矿井生产、建设的安全影响程度。 9、做好各种防隔水煤柱留设的监督和计算工作。 10、加强矿井水文地质的科学研198、究,不断总结经验,引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并不断加以发展和创新。141、测量安全管理制度 1、测量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测量规程、区煤矿地质测量工作暂行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提供及时准确的测绘资料。 2、测量工作是一项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它具有施工和生产技术管理的双重职能。矿设置专门的管理机构,配备适应工作的专门人员负责这项工作,并确定1名领导分管测量工作,测量部门的业务技术工作应在总工程师的直接领导下进行。 3、测量工作的基本任务是: (1)建立矿区地面和井下测量监控系统,为各项测量工作提供起算数据。 (2)依据矿井设计文件,进行采掘、土建、管线和机电安装等工程测量199、工作,并监督检查矿井各个时期的采掘工程是否按设计进行施工。 (3)解决矿井生产、建设和改造中的各种测绘问题,为矿井灾害的预防、救护提供及时、准确的测绘资料。 (4)根据矿井的实际需要,测绘各种煤矿测量图。 (5)收集、调查和核对矿区范围内小窑分布、开采的情况,分析其对矿井生产建设的安全影响程度。 (6)建立地表、岩移和建(构)筑物变形观测站,进行各种观测工作,建立观测记录档案。 (7)根据矿区地表与岩移变形参数,参与设计和修改各类留设煤柱。 (8)进行矿区范围内的地籍测量。 4、测量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测量规程,确保测量精度。 5、测量的业务范围和权限,测量工作报告及审批等制度参照区煤矿地质测200、量工作暂行管理制度执行。此外,还应执行以下制度: (1) 巷道放线通知书制度。测量人员必须持有标明巷道开口位置,中线、腰线及用途并有矿总工程师签字同意的巷道放线通知书,经检查无误后方能进行现场标定工作。中、腰线的延长要及时,轨道巷30m、刮板机巷道50m以上由测量人员负责。 (2)巷道贯通通知书制度。巷道贯通距离在20m前,测量部门必须下达贯通通知书通知矿总工程师、安监、生产、通风、调度和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以便做好贯通准备。 (3)保安煤柱监督制度。在保安煤柱附近开掘巷道,必须有导线和中线控制,临近保安煤柱边界时,测量人员必须在巷道明显标出该点距保安煤柱边界的距离,并报告矿总工程师,一旦发现201、巷道进人保安煤柱,测量人员有权立即停止该掘进点的掘进工作。6、必须及时填绘反映矿井实际情况的井上下对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进行交换。142、矿井防治水管理制度 1、必须设置矿井防治水工作的职能机构,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人员和装备。 2、建立矿井防治水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在矿井防治水方面的职责:矿长全面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在人、财、物上予以保证;矿总工程师对防治水工作负技术责任,组织制定、审批防治水规划和年度防治水计划,采区设计和专项设计有关防水措施;矿分管生产的领导负责防治水计划、措施的贯彻实施工作;矿分管机电工作的领导负责排水、机电设备的选型和安全运行;地测202、部门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日常管理工作;安监部门则负责监督检查的责任,保证防治水措施落实到实处。 3、矿井必须制定防治水规划,有防治水设计、年度防治水计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 4、重视雨季“三防”工作,成立雨季“三防”领导小组,安排好“三防”值班,确保矿井安全渡汛。 5、矿必须具备下列图纸和台帐: (1)矿井水文地质图 (2)矿井防水设施(构筑防水门、防水墙等)位置图 (3)矿井涌水量观测记录台帐 (4)矿井地面防洪措施台帐 (5)矿井防治水中、长期规划 (6)矿井防水设施观测台帐 6、开采受水害威胁煤层的采区设计和有突水危险的采掘地点,应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和水害情况,并制定综合性治理措施,由矿总工203、审核后,报公司总工组织审批。采掘作业规程要有专门的防水措施,没有防水措施的采掘作业规程,不能审批。 7、新开拓的井筒、石门及巷道,要及时进行水文地质观测及编录,并绘制有关实测水文地质剖面图。 8、地测部门必须收集调查和核对矿区、井田相邻边界范围内小煤窑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图上标出井筒位置、范围、开采层位、地质构造、采煤方法、采出煤量。保安隔离煤柱与大矿的空间关系,并搜集系统完整的采掘工作平面图及有关资料,经过分析绘制到井上下对照图上。对已报废的小井的图纸和老塘积水体积等资料,必须存档备查。 9、相邻矿井之间,以及掘进巷道接近导水断层或在水淹区和积水巷道下采掘时,必须留设防水隔离煤柱,留设办法204、及尺寸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及有关规定留设,并报公司总工审批。 10、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坏防水隔离煤柱(采下一层煤时,按塌陷角留设,不得破坏上层煤柱),如因边界变动而有巷道等情况,由所在矿在煤柱内充填加固。与地方矿山边界煤柱,每月至少如实调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报请上级审定。 11、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有突水淹井危险的矿井,必须在井底车场周围和排水泵房等设置防水闸门,在有突水危险的采区,必须在其附近设置防水闸门,建立独立的防水系统,实行分区开采。井下的防水闸门每年由分管生产的副矿长组织试关2次(其中1次在雨季前进行)。要检查通过门框的短轨拆卸是否方便、快捷,管线孔是否封堵严密;水沟、沉淀池、水仓淤泥每年205、要在雨季前清理1次,保持水仓容量。 12、在矿井的采掘过程中,地测部门必须做好水害的分析预报,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当采掘工作面遇到有突水征兆时,必须停止作业并立即向矿调度汇报,采取可靠措施,经水文地质等有关人员现场察看,确认无突水危险,并获批准后,方可恢复采掘作业。矿井的探放水工作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有关规定和经总工审批的安全措施进行。 13、矿井地下水位观测孔由地测部门负责每年检查1次,发现堵塞的应尽快恢复通畅,保证水位的正常观测。 14、地测部门必须建立矿区地表水、地下水动态观测网(点),落实专人进行观测,旱季时每10天观测1次,雨季时每天观测1次,要建206、立观测台帐,并向矿调度汇报。145、矿井探放水制度1、根据矿井探放水工作需要,成立探水队,负责井下探放水工作。探水工作必须在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矿安监站负责监督。2、采掘作业规程必须有防水措施,采掘作业时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3、各采掘工区在采掘过程中,一旦遇到透水预兆或接近可能积水的井巷、老空、相邻矿井、含水层、导水断层等时,应立即停止工作,向矿调度汇报,经水文地质技术人员现场勘测,汇报矿总工,决定是否探水。必须探水前进的巷道,未经探水,任何人不能指挥前进。4、当决定探水时,由水文地质技术人员编写、设计探水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审批,报公司生产部门批207、准后方可进行探水施工。在探水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探水时应配备一名专职瓦检工、一名电工、二名钳工。6、探水时,技术员必须现场指挥,做好探水记录,并做到现场交接班。7、经探水确认无突水危险,报经公司批准终止探水后,方可恢复原工作。8、探水措施严格按合煤司生2008第19号文件规定执行。146、井下防水设施管理制度1、井下防水设施由生产技术科负责管理,确保其完好无损。2、通往井下防水设施的线路必须畅通,保持通风。3、根据每道挡水墙承受的水压安装相应压力表,每年雨季前必须检查一次,把已失灵的压力表及时更换。4、雨季期间每天观测一次挡水墙墙体、水压、漏水量,并做好记录,发现异常立208、即汇报矿调度和有关人员。5、分区防水挡水墙基础每月检查一次,保持其完好和清洁,并做好检查记录。147、矿井水患排查工作制度1、对井田内容易积水的区域进行排查,摸清周边矿井采空区积水量、积水区上下限标高,并建立水情水患档案,对情况不明区域,采取必要的探查措施,摸清情况,分析危害,制定具体的防范措施。2、定期对井田内水文地质钻孔水位进行观测,了解各钻孔的水文地质情况。3、雨季期间必须加强水文地质观测,严格执行各项防护措施,做好超前预防。4、每旬对各水点进行观测一次,内容包括涌水量、水色、水温等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5、切实贯彻落实“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209、则。做好采区、工作面水文地质探查工作。6、防水设施每旬由生产科派人检查1次,每月由矿在安全大检查同时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问题要立即汇报矿调度,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并记录存档。7、每月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对水情情况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处理意见。8、每月由矿“三防”领导小组对矿井水隐患进行排查,(可在安全大检查中进行)并提出处理意见进行分析研究。9、生产科要指定专人做好相关记录,制定好措施,做好水患排查分析月报并抄送矿领导、安监站。10、矿各级管理人员如发现水患立即汇报调度,采取措施;水患过大应立即停止作业,做好相关记录,经矿领导班子排查分析安全后方可施工。148、保安煤柱管理制度为确保矿井安210、全,保障矿井保安煤柱的正常留设,不受破坏,特制定本制度。1、保安煤柱的留设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和公司有关规定进行确定。并报公司总工审批。2、严禁在保安煤柱中开掘巷道,更不能开采保安煤柱。3、在保安煤柱附近开掘巷道,必须有导线和中线控制,并且及时测量上图;一旦发现巷道偏离中线,应及时进行纠正。4、临近保安煤柱边界时,测量人员必须在巷道明显标出该点距保安煤柱边界的距离,并报告矿总工程师。5、一旦发现巷道进入保安煤柱,测量人员有权立即停止该掘进点的掘进工作。6、不得以任何方式破坏保安煤柱(采下一层煤时,按塌陷角留设,不得破坏上层煤柱),如因边界变动而有巷道等情况,必须在煤柱内充填加固。与相邻矿井边界煤211、柱,每月至少如实调查一至两次并填写好相关记录,如发现问题及时报请上级审定。7、及时填绘反映矿井实际情况和井上下对照图和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与有关单位和部门及时进行交换。8、必须收集、调查和核对矿区、井田相邻边界范围内小煤窑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图上标出井筒位置、范围、开采层位、地质构造、采煤方法、采出煤量,保安隔离煤柱与大矿的空间关系,并搜集系统完整的采掘工作平面图及有关资料,经过分析绘制到井上下对照图上。对已报废的小井的图纸和老塘积水体积等资料,必须存档备查。 9、相邻矿井之间,以及掘进巷道接近导水断层或者水淹区和积水巷道下采掘时,必须留设防水隔离煤柱,留设办法及尺寸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及有关212、规定留设,并报公司总工审批。 10、搜集系统完整的采掘工作平面图及有关资料,经过分析绘制好保安煤柱图。保安煤柱图要能体现实际有可靠的操作性,确保各保安煤柱完好及矿井安全生产。149、环境管理制度根据环境保护法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为加强环境保护,减少煤矿开采对环境的影响,特制定本制度。一、煤矿生产对环境的影响因素主要有:矸石山、煤场粉尘、井下排水、主扇风机噪音和井下炮烟及有害气体等。二、对影响环境的有害因素,矿井在设计时要考虑到对环境的影响,有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做到环保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三、对从井下排出地面的井下水,由于有煤浆和其它有害物质,不能直接排入河流213、和农田,必须在地面经过处理后才能排放。四、地面煤场存煤和卸煤时会产生煤尘,煤尘飞扬对环境造成很大影响,必须采取防尘措施,地面煤场要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定期洒水降尘,减少煤尘飞扬。五、主扇风机噪音和抽出污风对周围环境和大气有很大影响,主扇风机应采取降噪措施,把噪声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从井下抽出的污风有炮烟、煤尘和有害气体,必须在井下总回风巷和井筒安装喷雾洒水装置,减少和降低井下污风对大气的影响。七、物资、供应部份150、物资安全管理制度1、仓库保管员要热爱本职工作,牢固树立安全思想,确保国家财产安全。2、仓库保管员上班时要对仓库处理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有情况要及时汇报处理,下班时要切断电源,关好窗门,214、并且上锁。3、仓库必须配足合格的消防器材,并经常检查,使之处于良好状态,达到安全防范。4、仓库保管员要树立高度责任感,勤查、勤看,做好防盗工作,确保国家财产安全。151、物资采购管理制度1、遵守矿制定的物资采购权限有关规定,禁止越权采购。2、各单位要做好材料计划,并于每月5日前交供应科汇总,经分管矿领导审核后,呈矿长批准执行。若因无材料计划影响安全生产的,对责任人罚款1001000元。3、供应科必须按计划采购,杜绝无计划或超计划采购,以免造成积压。凡无计划或超计划采购的,对责任人罚款201000元。4、因安全或生产急需又无法预见的材料,使用单位可口头或电话汇报供应科和主管领导批准,供应科可先采215、购,但事后必须按相关规定办理手续。5、各单位编写的材料计划要细致、周详,规格型号要正确、详细。因采购计划不详细、不准确等原因造成采购物资积压、无法投入使用或长期无法使用的,对责任人罚款10100元。6、物资采购要货比三家,做到价廉物美。7、供应科必须按时、按质、按量供应物资,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物资需要。无法按计划采购的物资,应及时说明,并通过其他渠道掌握相关的信息。8、在物资采购活动中,严禁索贿受贿或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按索贿、受贿或弄虚作假的金额的15倍罚款;违法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152、物资发放制度1、一般情况下,按照批准用料发放物资,特殊情况使用的物资,需经216、领导批准方能发放。2、料单要按规定逐项填写完整,字迹清楚,印章齐全,公用材料要由用料单位指派专人领料并盖领料从印章才能发放。3、库管员要按照领料单填写的规格、数量认真清点,确认无误后才能发放出库。4、坚持“先进库,先出库”发放原则,防止物资积压生锈,霉变。5、守职业道德,严禁弄虚作假,以物谋私。6、坚持废旧物资交旧换新工作,做好废旧物资回收。153、物资保管保养制度1、必须实行“四号定位”、“五五摆设”等科学管理方法。分区、分类、按器材目录顺序排列。标准计量,合理堆码,挂齐标签,及时登卡记帐,保持账、卡、物三相符。2、在库物资根据材质、性能、采取不同的保管、保养方法。料栅和露天存放的物资,要上217、盖下垫。要经常保持库容整洁,达到“十不”(不锈、不霉、不潮、不冻、不腐、不蛀、不变、不漏、不爆、不坏)要求。3、贵重器材、易燃、易爆、易腐蚀及剧毒性物资,要设立专库,专架或专柜保管。4、库存设备要按类排列包装完整,资料齐全。成套设备配套无缺,集中存放,标牌明显,严禁拆除零件,严禁借用或挪用零部件。5、积压物资应单独建账,分别保管。6、坚持永续盘点和定期盘点,在盘点中发现有串型、盈、亏、损坏、贬值等问题,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报请分管矿领导。154、物资验收制度1、物资及拨料单到库后,仓库管理员根据拨料单的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以及供货单位分别填写在物资入库登记本上,等待验收。2、仓库保管员按218、照拨料单据,对照进库的物资逐项清点验收,确认无误后,才能把物资按照货架摆好存放。3、在物资验收过程中,如发现物资损坏或数量短少盈余的,应查明原因,并及时汇报领导处理。4、非控购物资需自行采购,必须报供应处批准后,方能采购,并按规定开据正式发票方能验收入库。5、一般情况下,当天物资必须验收完毕,特殊情况不能超过两天验收完毕。155、防火制度1、库区内消防设施齐全,建有消灭水池,并经常保持放满水。有消防管到库区。2、各仓库要挂上灭火器,并坚持每年换药一次,仓库管理人员能熟练使用灭火器械。3、禁止各类火种进入仓库,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电炉。4、勤检查仓库内供电线路,发现隐患故障及时汇报处理,下班时要关219、灯,并切断电源。5、建全消防组织,科长为本库房的消防组织负责人,库房管理人及其他工作人员为消防组织成员,全体人员必须服从科长指挥。八、其他管理制度156、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一、矿井实行劳动定员制度。由矿长组织召开定员会议,根据不同生产时期,制定矿井劳动定员,作为劳动用工的依据。二、根据劳动定员方案,各科室、工区岗位缺员的,由所在科室、工区将缺员岗位、人数及招工相关条件、要求等,书面报告矿劳资部门。三、矿劳资部门将各岗位用工信息汇总,报矿长组织审核确定后统一对外发布招工信息,并由矿劳资部门组织统一报名和资格审查。四、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矿劳资部门组织参加统一培训和统一考试,并建立员工培训考试档案。220、五、矿劳资部门组织对经统一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到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建立员工职业健康体检档案。六、矿劳资部门负责组织审核,对经资格审查合格、统一培训、考试合格、职业健康体检合格(简称“四合格”)的人员,统一办理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协议)和用工备案手续,建立劳动用工档案。七、矿劳资部门负责对矿井用工实行每月跟踪,随时掌握矿用工变动情况,每月造表向矿长报告一次。八、矿劳资部门负责对矿井劳动用工实行统一参加社会保险,并会同矿财务部门,建立员工的社会保险档案。九、依法使用劳务派工。1、对外单位派遣到矿井工作的人员,由负责接收的科室、工区登记、造册,报矿劳资部门备案;负责接收的科室、工区在安排该部分221、人员工作前,必须组织他们参加有关培训并考试合格。2、对本矿派遣到其他法人单位工作的员工,由矿劳资部门登记造册,并建立档案。十、对员工动态实行严格管理。各科室、工区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随时掌握员工是否在岗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矿劳资部门报告;矿劳资部门以及各科室、工区必须严格执行矿有关员工离矿管理规定,做号员工是否在岗信息的收集。157、职业健康体检制度1、新来矿的员工,经培训合格后,由矿劳资部门组织该部分员工到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档案。培训合格且职业健康体检合格的,矿劳资部门方可录用。并签订劳动合同。2、凡在矿工作满一定期限的员工,矿根据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由矿劳资部门组织该222、部分员工到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档案。3、涉尘的员工,无论是合同到期或是被矿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员工本人自愿不在本矿工作的,该员工离开本矿前,由矿劳资部门办理劳动关系终止手续,并由矿劳资部门组织该部分员工到医疗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档案。4、凡在矿工作涉尘的员工,不再在本矿工作的,在离矿前,员工本人应报告所在区队长,所在区队长应及时将该部分员工的名单报到矿劳资部门登记、整理归档,并由所在区队长与矿劳资部门及时通知和组织该部分员工到医疗机构进行离矿职业健康体检,并建立档案。5、不再在矿工作的员工,离矿前,所在区队应责成该员工办理清楚离矿手续(包括填写离矿清单等);离矿前,如果员工本人不愿意参加离矿前职业健康体检的,必须在离矿清单上签名,并注明清楚并声明员工本人自动放弃离矿前的职业健康体检。6、员工离矿,必须向所在区队长及劳资部门办理书面请假或离矿的有关手续。对未办书面离矿有关手续而擅自离矿的员工,矿将视该员工自愿放弃参加本矿劳资部门组织的离矿前职业健康体检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