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有限公司煤矿通风区安全瓦斯防灭火制度9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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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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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炭有限公司煤矿通风区安全、瓦斯、防灭火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安全管理制度6一、安全会议制度6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7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8四、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9五、通风队领导值班制度9六、班前会制度9七、碰头会制度10八、通风队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1九、通风队奖金分配制度11十、安全奖罚制度11十一、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审批制度12十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2十三、安全生产制度12十四、矿井“一通三防”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2第二章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13一、测风管理制度14二、巷道2、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15三、无计划停风管理制度16四、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7五、风筒管理制度17六、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8七、通风设施使用管理及维护制度18八、反风演习制度19第三章 瓦斯管理制度20一、瓦斯管理制度20二、重点瓦斯区管理制度20三、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及瓦斯请示报告制度20四、矿井瓦斯检查与监测管理制度22五、排放瓦斯管理制度23六、瓦检员现场交接班制度24七、“一炮三检”制度24八、“三人连锁”放炮制度24九、当班瓦检员工作制度25十、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26十一、瓦斯报表审批制度27第四章 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27一、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制度28二、安全监测系统巡回检查制度28三、3、安全监测设备安装、回收管理制度28四、安全监测装置校验制度29五、安全监测装置检修制度29六、监测中心站管理制度30七、监测人员培训制度31第五章 防灭火管理制度31一、注氮、灌浆防灭火管理制度31二、防治井下自然发火管理制度32三、地表裂缝充填管理制度33四、防灭火装置管理制度34五、日常防火与火区管理制度34六、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36七、灭火救灾管理制度37第六章 通风区队各工种岗位责任制38 一、队长岗位责任度.38 二、班(组)长岗位责任制.39 三、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39 四、安全监测工岗位责任制.40 五、瓦斯检测仪检修工岗位责任制.40 六、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岗位责任制4、.40 七、瓦斯断电仪检修工岗位责任制.41 八、管路工岗位责任制.41 九、隔爆设施工岗位责任.41 十、消防、灭火工岗位责任.42 十一、测尘工岗位责任.42 十二、气体检测采样工岗位责任.42 十三、通风设施工岗位责任.43 十四、局部通风机维护工岗位责任.43 十五、风筒工岗位责任.44 十六、巷道维修工岗位责任制.44 十七、测风员岗位责任制.44第七章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45一、测尘管理制度45二、洒水冲洗巷壁管理制度45三、防尘设施管理制度45第八章 通风队各工种操作规程.46瓦斯检查工.46安全监测工50瓦斯仪器检修工53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测工58瓦斯断电仪检修工59管路工61测5、尘工63制浆工66灌浆工67火区检查工70气体监测采样员72通风设施工72局部通风机维护工77风筒吊挂工77风巷维修工78测风测压工78排放瓦斯工81第九章 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82一、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82二、仪器仪表维修校验制度83三、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使用管理制度83四、仪器充电发放制度84五、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85第十章 其他制度85一、消防器材管理制度85二、巷道维修管理制度85三、“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制度86四、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87五、防止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管理制度87六、自动风门管理制度87七、管路回收及管理制度88第一章 安全管理制度一、安全会议制度为了强化6、安全理论的学习,提高员工安全意识,促进员工熟练掌握现场操作标准、规定及危险因素的识别、防范等,每月必须召开一次全员安全会议,由队长或主管安全生产的副队长主持,除井下盯岗人员外,当天在岗员工必须全部参加。1、会议内容:、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指示、会议、文件、通报、指令,研究制订本区队具体贯彻落实措施;、总结分析本周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情况; 、针对本队工作的实际情况及安全管理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并拿出整改方案,明确负责人,定期完工,以达到动态日常检查的标准化。2、会议考核制度:、当班出勤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迟到必须说“报告”,经主持人同意方可进入会议室。缺勤每次罚款100元,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507、元。、会议期间坐姿端正,衣装整洁,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及其它奇装异服,否则清除会场,并按缺勤处理;、会议期间不得抽烟、吃东西、睡觉、看书报、走动、交头接耳等,否则清出会场,并按缺勤处理;、开会过程中,将手机打到震动或关机,手机响影响他人注意力者每次罚款50元。 、会议期间提问必须站立回答,不得吵闹;有争议的问题,会后由有关队干出面协调解决;、会议期间,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同时,每一位员工必须做好记录,不做记录者罚款50元/人*次。、对不服从批评、不服从工作安排以及扰乱秩序者罚款200元/人*次。、主持人必须遵守会议时间,一般情况下, 会议保持在3060分钟。二、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工作实行8、互保、联保,以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区队,以便顺利实现全队安全目标,特制定本制度。1、安全目标:、各班组努力争取每月不出现“三违”现象。 、争取各班每季度不出现轻伤人次,全年消灭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机电设备完好率和五小电器合格率分别达到90%和95%以上,杜绝电器设备失爆。、各班组工程质量达到安全质量标准化二级标准。2、具体规定:、各班组在生产管理和工作过程中,必须紧紧围绕班组及全队安全目标开展具体工作,坚决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区队管理人员不得违章指挥,不得强令员工冒险作业,安排生产或检修任务时必须首先考虑员工在操作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将防范措施连同生产任务一起安排到班组及9、个人;、针对矿上各阶段的安全会战,区队必须制定详细的会战活动目标,并有具体的措施和奖罚办法,实行重奖重罚,确保各阶段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员工有权拒绝任何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现场发生紧急危险情况时,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迅速撤到安全地点;现场危险情况未排除前,有权拒绝作业;、技术人员必须经常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安全意识;、全队必须以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为准绳,严格执行“三大规程”,严格遵守矿纪矿规,遵守队上的各项规章制度;三、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各班组长、技术员为兼职质量标准化验收员,按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规定,严要求、高标准进行检查验收,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力度,杜绝一切人10、为造成的质量不合格因素。 2、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本队通风系统、局部通风、瓦斯管理、监测系统、爆破管理、防灭火、综合防尘、通风设施等质量隐患。及时编制有针对性、实效性的管理措施,并贯彻落实到现场。3、管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质量标准化抽查,月底评选出质量最好的班组给予奖励,对质量较差的班组给予处罚,每月要在队考评会上通报各班工程质量情况。4、各班组要认真搞好工程质量及文明生产,对现场检查中出现的重要质量问题,要及时处理。5、技术副队长负责监督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落实情况,严格执行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实施细则。6、对各类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按照问题大小对责任人进行503011、0元的罚款,并按照“五定”的原则进行落实,积极妥善处理,严禁推诿、敷衍。四、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为了切实加强通风队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尽快提高通风队员工整体素质,加速通风技术人才的培养,为我矿通风专业储备人才,以适应现代化矿井发展的需要,结合我队创建学习型区队的要求,特制定通风队教育培训管理制度。1、培训模式:由队管理人员根据各自分管业务具体分工负责。班组长利用班前会进行班组级(三级)理论培训,利用现场实物进行实践指导;技术员利用班前会、员工学习会(周二、周五)等进行队级(二级)安全培训。同时,广泛开展师带徒的岗位培训模式,签定师带徒协议书,由老带新、熟带生、技能水平高的带技能水平低的,理论培训和12、岗位培训双管齐下,持之以恒地开展员工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员工理论水平和操作技能。 2、培训目标:、所有员工必须经过上岗资格培训,实现全员持证上岗。、通过全员理论培训和现场岗位培训,争取年底达到初级工100%的目标。3、培训实施要求:、授课人员要根据培训计划编制培训教案。、要建立点名册和培训记录本,坚持每次做好培训授课记录。、全队员工要人手一本学习笔记并做好记录。、对培训内容实行每月一考,检测培训效果,并每月一总结,写出深刻的学习心得,强化学习效果。、对设备的疑难故障的排查,新工艺新设备的投入使用要加强培训并做好学习笔记。4、考核奖罚、周二、周五安全活动日学习期间必须点名,发现一次不点名罚款50元13、,授课教师无教案讲课一次,罚款100元。、安全活动日学习期间,员工不做培训记录者。每次罚款50元。、培训教师要按计划进行培训,发现漏讲一次(天)给予授课教师罚款50元。、所有员工必须按时参加培训学习,休息或有事时必须提前请假(以符合请假程序的请假条为准),无故不参加学习者,一次罚款100元。、对矿上组织的考试,不及格者,一次罚款50元。矿上组织的考试,发现作弊者罚款100元,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一次罚款100元。、对签定师带徒协议书的工种,每月经队上进行综合测评,认为“师带徒”作用较好,按期达到培训目的,徒弟进步较快且能独立操作,并能独自处理相当难度的故障,对师傅给予200元的奖励,对徒弟给予114、0元的奖励。对到期不能出徒者,还要对师傅给予300元的罚款处理,对徒弟给予200元的罚款处理。 对到期未达到培训目标的,由徒弟提出申请,经师傅签字同意,可适当延长协议期限。 五、通风队领导值班制度1、值班队领导按规定入井,及时掌握生产现场情况,对各类通风设施、巷道、文明生产等状况做到心中有数。2、每项工程施工前,向员工详细讲解施工要求,工程结束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标准。3、值班人员要与员工同甘共苦,以身作则,吃苦在前,做到与工人同上同下。4、现场排除生产中的隐患,正确指导生产。5、做到不违章指挥,对违章作业现象及时纠正,并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六、班前会制度1、班前会由当班班长主持,必须坚持班15、班召开班前会,并做好记录,且时间不得少于30分钟,严格按“2208模式”召开班前会。对于迟到的员工必须在当班提出考核意见,月底进行汇总。2、班前会上,由技术员、班组长组织认真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学习和教育活动,及时传达公司、矿、队安全会议精神及指令。3、对于临时性的重要工作,必须由技术员组织学习专项技术措施,并进行签字确认。4、班前会上,班组长必须对上一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布置当班工作和当班安全工作的重点。5、最后由跟班副队长总结、点评当班安全生产任务及其他工作。七、碰头会制度1、碰头会由分管生产的副队长主持,每天下午17:00准时召开。 2、参加碰头会的人员有队领导、技术员、班(工)长、16、材料员、核算员、测风测尘员及政工员。3、各班组长汇报当天的工作情况,并对本班班员进行奖罚,当天将奖罚单送核算员处。4、副队长或班组长提出当天其它各施工单位损坏“一通三防”设施、设备情况,由技术员按规定出具业务联系单送通风科进行处罚。5、副队长安排次日具体工作。6、队长、书记安排矿上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7、无故不参加碰头会者,每次罚款100元。八、通风队劳动纪律管理制度1、员工要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迟到一次者罚款50元,无特殊原因未完成当班工作早退者,罚款100元;当月每旷工一天罚款500元,连续旷工三天者,上报人力资源科。2、请探亲假、婚假、丧假、护理假者,在当月绩效奖分配方面执行矿上17、文件的规定。3、当月工日达不到法定工日(22天)者,缺少一天扣除绩效奖50%,缺少两天者不得奖。4、未保质保量完成当班工作任务,无特殊原因者,参与本项工作所有人员各罚款100元,当班班长罚款50元。5、在员工考勤方面班组长出现营私舞弊者,发现一次,取消班组长及责任人当月绩效奖,发现两次,班组长就地免职。6、特殊工种(电钳工、瓦检员、测风测尘员等)及办公室人员必须24h开机,凡一次不接电话者罚款50元。7、下井未带齐工器具或材料影响工作者,当班班长罚款50元,相应员工罚款100元。8、不正确使用工器具,造成工器具损坏者,按工器具原价赔偿;将工器具丢失或不交还者,除按工器具原价赔偿外,加倍罚款。918、瓦检员出现空班、漏检、假检、不按规定在井下指定地点进行交接班者,扣除当月绩效奖。10、瓦检员在巡检过程中发现“一通三防”问题不及时汇报处理者罚款50元,发现“一通三防”隐患不及时汇报者罚款100元,发现问题或隐患不汇报造成事故者,扣除当月绩效奖金。11、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当班工作任务及临时安排的工作者或因特殊原因需要临时加班表现积极者,奖励100元。九、通风队奖金分配制度1、分配方式安全结构工资根据系数进行分配;绩效奖采用分工种打分制,每人每个工作日8分、小组长10分、班长11分,每日进行考核,月底汇总按系数进行分配。2、分配考核细则1、队内出现 “不安全行为”者,责任人罚款100元,班长罚款19、50元。 2、发生轻伤者及造成轻伤责任者,各罚款200元,班长100元。3、发生责任事故者,责任人罚款500元,班长200元,分管技术员100元,跟班队长、队长及书记各罚款200元。4、质量标准化达到矿规划目标,班组不奖不罚,每降低一个等级班组罚500元,每升高一个等级班组奖500元。5、出现电气设备不完好、失爆,按矿机电科查出罚款金额处罚班组,矿机电科未查出,本队查出者罚班组200元。6、矿对通风队罚款,属队长没有安排落实的,罚款由队长承担,队长安排到位而没有落实的,由相应班组承担。其中分管副队长承担20%,班长承担10%。十、安全奖罚制度为调动全队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确保本队安全生产,特制20、定本队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本班组当月无工伤、无“三违”、无责任事故,每个员工均得安全结构工资及绩效奖,并将有机会参加星级员工的上报资格。2、 对于出现下列情况的班组进行一次性罚款处理,安全结构工资不够时,从绩效奖中扣除:、班组出现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的;、班组安全秩序不良的;、工程质量不好,每周的质量标准化检查没有达到要求的;、因管理不善损坏或丢失通风设施的;、存在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的。十一、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及审批制度1、制定技术措施之前,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现场勘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制定出有针对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强的技术措施。2、制定规程措施要考虑周密,并做到科学、经济、安全、可靠,出现规21、程缺项或明显错误的,每处对技术员罚款100元。3、技术必须提前制定,并按程序会审、签字、贯彻学习、考试。停风及停电报告等影响矿井正常生产及掘进进度的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或送签不及时的,罚技术员200元。4、要做到无技术措施不开工,不学习规程不安排工作,并由现场班组长严格把关。5、井下现场遇到现场条件或工艺流程、工序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报业务科室和总工程师批准。6、制定规程要严把“五关”,即:现场勘察关、规程制定关、规程贯彻关、现场实施关、规程修改补充关。7、在规程、措施执行的过程中,技术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井下现场,监督检查规程措施的执行情况,重点工程要进行重点盯岗。发现现场与规22、程不符合时,必须及时纠正,确保规程与现场的一致性。十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管理制度1、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人手一册。2、制定完整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培训计划,定期向全体员工贯彻学习。3、各工种最新版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必须齐全,并有存档。4、每个工种必须熟悉自己岗位的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执行。十三、安全生产制度1、全队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2、发生工伤事故,直接责任者给予1000元的罚款,重伤罚带班班长500元,带班队长300元;轻伤罚带班班长 300元,带班队长200元。3、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23、三大规程,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4、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工作中不负责任造成事故和质量安全隐患者,必须严肃处理。5、不服从工作安排,打架,出现一次给责任者双方各罚款500元,造成的医药费、误工费由责任者全部承担。十四、矿井“一通三防”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瓦斯、煤尘 、井下火灾预防措施,明确各工种岗位人员的职责。2、通风部门建立健全瓦斯管理制度,根据本矿实际,制定相应的瓦斯检查制度、通风瓦斯管理制度、瓦斯重点区域管理制度、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无计划停风管理制度、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一炮三检”及“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等,采掘作业规程必须编制相应的防止瓦斯事故的措施。3、对煤尘事故的24、预防,制定专项防尘管理制度,以总工程师负责,通风队配合,切实加强对防尘工作的领导,把防尘工作做为搞好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来抓。对全矿防尘工作按区域划分,各负其责,认真落实好防尘措施。4、通风队要把井下自燃发火的防治工作做为“一通三防”的一项重点,制定针对性的防灭火措施,加强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工作。第二章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一、测风管理制度1.测风用的风表至少保证有2套完好(一套包括高、中、低速风表各一台),并在有效使用周期内。2.风表每半年必须送到取得计量合格资格的单位进行检定、校正,严禁超过使用周期而未经检定的风表继续使用。3.至少10天对矿井进行一次全面测风,每推迟一天罚款50元。4.巷道贯25、通及通风系统调整时,必须立即测定全矿井风量,并上报各业务部门及矿总工程师。5.测风必须做到井下记录牌、测风原始记录、测风旬报、测风月报四对口。6.各采掘工作面、硐室必须设有测风记录牌板,测风完毕后将结果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上。7.采掘工作面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8.矿井通风根据测风结果采取措施,进行风量调节。9.每次测风结果2日内上报矿总工程师,按月报公司,每推迟一天罚50元。10.井下测风记录牌需填写的内容包括:风量、风速、断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测风员姓名、测风日期等。11.测风地点应包括:矿井、采区进、回风巷,采掘工作面进、回风巷,井下爆破材料库和主要用风硐室以及其他需要测风的地26、点。12.主要风道中的测风工作应在测风站内进行,在无测风站的地点测风时,应选在巷道断面规整,支护良好,无空顶片帮,前后10米巷道内无障碍物和拐弯的地点。13.各调节风窗处必须设调节风窗说明牌板。14.每月由通风部门编写矿井风量核算与分配情况表,如通风系统需改变,另编报矿井风量核算与分配情况表,必须按批准的核算风量调整通风系统,风量符合规定。15.若用风地点风量过大或过小,风速超限或风速低于煤矿安全规程最低风速要求,通风部门立即进行重新调整,并上报矿总工程师。16.测风员必须熟悉矿井的通风系统,熟悉每条巷道的风流方向,如果风流反向要立即查明原因,并汇报通风队及矿总工程师。17.每半年必须对矿井主27、要通风机装置外部漏风进行一次测定。18.通风队干部必须熟悉井下风量分配及通风设施的构筑情况,风量有异常变化时,能立即组织处理。19.杜绝井下微风、无风、循环风、不合理的串联风及扩散风,防止风速超限现象,凡发现有上述之一者,罚款500元。二、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1.贯通前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2.巷道贯通的措施内容包括:瓦斯管理,风流调整方法及风量设计,放炮管理,防冒顶管理及防水管理等。3.掘进巷道贯通,地测部门必须提前预报,一般巷道在贯通相距20米前,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米前,地质测量部门必须向矿总工程师报告,并通知通风部门,通风部门必须事先做好调整风流的准备工作,保28、证被贯通巷道正常通风,准备工作未做好,掘进巷道贯通巷相距15米时,必须停止掘进,待贯通工作准备好后,方可继续掘进。4.在贯通过程中两巷相距15米前,地测部门下发第二次贯通预报,施工单位接第二次预报后,要打超前钻孔,每放一次炮前都要由放炮员,瓦检员,班组长共同检查掘进巷与被贯通巷的瓦斯和通风情况,只有在CH4浓度小于1%,CO2浓度小于1.5%,并确认无隐患后方可继续放炮,当探眼打透被贯通巷道立即停止施工,汇报矿调度室等有关负责人员,直到技术措施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通风、安监、机电、地测等有关部门共同审阅、批准,通风队、生产科建立巷道贯通审查记录本,参加审查人员签字备查。5.贯通措施由主管掘进29、副矿长或副总工程师向有关部门贯彻,所有参加贯彻人必须签字备查。6.巷道贯通的全过程由总工程师统一指挥,贯通时必须有通风副总、通风队队长、施工单位负责人亲临现场指挥,安监处派人现场监督措施执行情况,贯通后通风部门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瓦斯积聚,待通风系统合理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正常工作。7.井下不通风的独头巷道都称之谓盲巷,要严格控制盲巷的产生,凡因施工不当或错误造成盲巷的,要追究施工单位的责任。8.掘进工作面因故临时停工的一律不准停风。停风的巷道要立即断电撤人,在距巷道口不超过2米的地方打临时板闭或设置栅栏。由于临时停电而停风的,要撤出无风巷道所有人员,在巷道口设置临时栅栏,并派专人在掘进巷道口30、新鲜风流中看守,任何人不得进入掘进停风区,直到采取瓦斯排放措施,实现正常通风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9.永久密闭前必须设置栅栏,栏孔规格不得大于200200,要钉牢固、可靠。10.无论永久性密闭或临时性密闭都必须建立台帐,密闭内外要定期(至少每结检查一次)进行有害气体检查和分析,并将检查情况记入台帐,密闭位置距巷口不超过5米;选择在顶板完全完整的地点,便于有效的通风。11.凡需要启封密闭恢复正常通风的巷道,必须制订安全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安设局部通风机前必须检查瓦斯及有害气体浓度,若瓦斯超限需要排放的依据三级排放原则按照规定进行排放。12.对于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的盲头巷道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31、规程第一百四十条的有关规定执行,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小时封闭完毕。13.井下所有超过6米的独头巷道,没有进行正常的局部通风时,都必须立即进行临时封闭。14.要加强井下职工的安全教育工作,严禁任何人私自进入栅栏或盲巷内,如发现并被当场抓住者要对照公司“三违”处罚细则严肃处理。15对于通向采空区的通道及盲、旧巷的封闭,通风队必须填报封闭通知单,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施工时,施工人员要做到瓦斯检查员不到不封闭,到现场不进行瓦斯检查不封闭。瓦检员要做到同施工人员同上同下,封闭工作不彻底结束不离开现场,确保安全施工。三、无计划停风管理制度局部通风巷道及地面主扇,无论电气设备或机械故障以及人为停风,凡未经32、有关部门及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一切停风均属无计划停风。1.掘进工作面每班必须指定人员兼管局部通风机,无施工任务的局部通风巷道每班必须派专人看管局部通风机,保证正常供风。每班看管风机的人员必须在风机说明牌上签字,发现无人看管风机罚款100元,没有签字罚款50元。2.掘进工作面要安装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坚持风电闭锁,保证局部通风机正常运转。3.出现无计划停风后,由通风队会同机电队、安管科等部门负责组织事故追查,对造成无计划停风的责任单位进行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严肃处理,导致重大事故的,追究其法律责任。4.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后,由当班的班组长或跟班队长负责立即断电撤人,在巷道口设置栅栏并派专人设岗警33、戒,只有瓦检员检查瓦斯后,按规定启动局部通风机,方能恢复正常生产。5.地面主扇因故停止运转后,机电队必须在10分钟内启动备用主扇。否则每超过1分钟罚款200元。6.主扇停转后,由瓦检员负责将井下所有人员撤至地面,待恢复正常通风后,经总工程师批准,人员才能准许下井。9.各单位必须经常检查管辖范围的局部通风机、主扇,供电系统及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机电队要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杜绝无计划停风。10.掘进工作面开工前,机电队要全面考虑到掘进工作面的供电设计,坚决做到采、掘供电分开。四、局部通风管理制度1.新掘进工作面开工时,必须提前按照有关局部通风机的安装要求由掘进施工单位进行局部通风34、机的安装、吊挂,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风巷道中,距回风巷口不得小于10米,吸入风量必须小于供给该处的全风压风量,以免发生循环风,进入局部通风机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2.局部通风机下井使用前必须经专人检查验收,合格者方可下井使用,并建立检查验收登记和设备管理技术档案,每一工程施工完毕后局部通风机停止使用时,必须立即升井进行检查,在局部通风机运转期间不得进行检修,否则由于局部通风机本身故障而造成停风或检修处理要追查局部通风机检修验收人员及单位的责任。3.局部通风机的安置必须使用焊制的风机架子进行架设,要垫平稳,并且保证其有一定的高度,局部通风机与巷道底板的距离(指局部通风机的35、底沿与底板的距离)必须大于300毫米。4.局部通风机的安装使用必须做到采掘供电分开及风电闭锁,做到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能自动切断供风巷道中的非本质安全型电气设备的电源,没有实现风电闭锁的罚款施工队2000元。5.风筒出风口到工作面迎头的距离,在作业规程中要明确规定,接风筒人员要严格按照作业规程规定及时延接风筒,保证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确保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和二氧化碳及其它有害气体不超限。6.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风,必须坚持汇报追查处理制度。五、风筒管理制度1.加强风筒管理,首先要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职工对管理好风筒的认识,增强责任心,实现安全生产。2.任何人不经通风部门允许,不许私自拆接风36、筒和断开风筒,断开风筒一次罚款500元。3.施工单位在使用中,对风筒的损坏、丢失负全面责任。4.风筒使用过程中考核制度:炮掘巷道煤巷按10%的损耗折算,岩巷按20%的损耗折算;煤巷机掘时按5%的损耗折算,迎头20m不作考核。六、通风设施管理制度1.通风队负责井下通风设施的设置、检查、维修和拆除等工作。2.井下工作人员要爱护通风设施,严禁任何人破坏通风设施。3.井下通风或行人时,严禁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严禁用枕木、锚杆等杂物将风门打开或顶住,违者罚款500元。4.严禁在风门前后5米范围内(密闭前5米范围内)存放杂物,违者罚款500元。5.车辆运行时,严禁用电机车或矿车顶撞风门,每发现一次,视风门37、损坏程度罚款20005000元。造成风门无法修复,需更换门扇或门框的,除罚款外必须照价赔偿。6.为了保证风筒出风口到工作面的有效射程,掘进工作面耙斗机到工作面的距离不得超过15米,掘进工作面的积碴高度不得超过巷道高度的1/3。7.要爱护瓦斯检查和局部通风机管理等“一通三防”牌板,凡在牌板上乱涂乱画者罚款100元,破坏牌板者罚款200元。8.各施工单位要按作业规程规定或通风队指定的地点设置风机,要保证风机的设备齐全,吸风口有风罩和整流器,高压部位(包括电缆接线盒)有衬垫(不漏风)。5.5Kw以上风机要装有消音器,并使用风电闭锁功能。9.井下煤仓中必须留有一定的积煤,不得将煤仓放空,违者罚款50038、元。10.严禁破坏栅栏,严禁在密闭前堆积杂物,违者罚款500元。七、通风设施使用管理及维护制度1.永久风门、临时风门、风桥、调节风门、测风站,由通风部门干部或指派专人每七天全面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填写在通风设施检查记录上,对检查存在的问题要及时安排处理。2.永久密闭、临时密闭、防火墙壁只能由专职密闭检查员进行检查,至少每周全面检查一次,检查结果要填写在通风设施检查记录上,对检查存在的问题及时汇报通风队领导,检查时,必须两人配合,经检查栅栏前后有害气体浓度不超限时,一人在栅栏外,另一人进入栅栏内检查。3.每班的巡回瓦斯检查员要全面检查巡回范围内的通风设施完好情况,发现通风设施被破坏,要立即汇报通风39、队派人安排处理,发现两道风门同时打开时,要关闭风门,查明原因向通风队汇报,测风员每旬要全面检查一次通风设施的完好状况。4.对两道风门同时打开造成风流短路,给予对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罚款200元。对破坏通风设施,按其破坏程度及影响范围大小,给予200500元罚款,破坏栅栏的,罚款200元。八、反风演习制度1、生产矿井主要通风机必须装有反风设施,并能在10min内改变巷道中的风流方向;当风流方向改变后,主要通风机的供给风量不应小于正常供风量的40%.每季度应至少检查1次反风设施,每年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矿井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一次反风演习.2、在进行新建或改扩建矿井设计时,必须同时做出反风技术40、设计,说明应用的反风方法及其适用条件和范围。反风方法的安全可靠性和经济性应作为矿井设计方案比较的因素。主要通风机的反风设施,必须在主要通风机安装时同时建成。反风设施的控制系统必须灵活可靠,操作开关应集中安设,便于司机一个人操作。3、因故不能实行反风演习的矿井应向驻矿安监处报告不能反风的原因,制定救灾的补救措施,并落实到位。4、反风演习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反风演习期间,停止井下一切生产和与反风演习无关的工作。、反风演习前应切断井下电源。、在反风演习前,井下工作人员必须全部升井。否则,不得进行反风演习。、排水能力及水仓容积能够满足反风期间储水的矿井,可在反风前排空水仓积水,切断井下中央变电所的一41、切电源。、演习前,备足消防器材和工具。5、反风演习期间,必须严格管理火源,并遵守下列规定:、反风演习前应切断井下电源,演习结束,风流恢复正常后,检查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不超过1%时,方可恢复送电。、反风演习期间,在出风井口20米范围内及与出风井口相连通的井口房等建筑物内,都必须切断电源,禁止一切火源存在。6、反风时以矿长为总指挥,总工程师全面负责指导,负责生产的副矿长全面配合,通风副总具体指导,通风队长负责具体落实。7、反风演习必须按要求编写反风演习计划和安全措施,并报驻矿安监处备案。8、确定反风演习的起、止时间,明确反风设备的操作顺序,确定反风演习的观测项目及其方法,预计反风后的通风网络、风量42、和瓦斯情况,制定反风演习的安全措施,明确恢复正常通风的操作顺序和制定排放瓦斯的安全措施,规定参加反风演习的人员的分工和培训。9、反风演习期间应观测记录内容有:主要通风机运转状态,包括电机负荷、轴承温升、风量、风压,另外,电机不得超负荷运转。10、测定全矿井、一翼、区域、水平、采区进回风流的瓦斯及二氧化碳的浓度和风量。瓦斯、二氧化碳每十分钟测定一次。观测风流方向,每半小时测定一次风量。11、选择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大或瓦斯涌出不正常的工作面,测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浓度。12、反风演习结束后,及时编写反风演习报告,报驻矿安监处备案。通风队和救护队保留一份备查。演习报告的内容包括:矿井通风情况;主要通43、风机运行情况;井巷风流及瓦斯情况;反风时间;反风演习时空气中瓦斯和二氧化碳达2%的井巷;反风前后的通风系统图;反风演习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第三章 瓦斯管理制度一、瓦斯管理制度1.采掘工作面开工之前,必须要有按规定集体审批的作业规程,并向工作人员全面贯彻,按要求严格执行。2.每个采掘工作面都要有各自的作业规程,严禁“通用”或代用规程,规程必须按公司发的编制要求进行编制,内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通风、防瓦斯、防尘、防灭火,保证工作面有足够风量,通风系统合理,通风设施可靠。3.采掘工作面开工及停工收尾时,都要由技术部门提前3天书面通知,由被通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其他人无权签字,44、并注明日期,否则按没有通知论处。4.各掘进工作面,有人作业时,生产作业人员可以兼管局部通风机;无人作业时必须派专人看管风机,保证正常供风,严禁无计划停风。5.掘进工作面当班班长或跟班队长发现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风筒断开要立即停电撤人并向调度室汇报,同时与瓦检员取得联系,及时检查停风区内的有害气体,如有害气体浓度超出规定,瓦检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以便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严禁任何人在没有瓦检员检测下进入迎头或起动风机。6.要加强通风和瓦斯管理,保证通风系统合理,通风设施完整,坚决消灭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以保证采掘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7.当掘进工作面同其它巷道贯通时,按煤矿安全规程及作业规程的45、要求,由生产技术部门通知有关部门落实贯通前各项安全措施,通风队接到通知后,做好贯通前的瓦斯检测工作,确认通风正常,无瓦斯隐患时,方可贯通,如发现有害气体超过规定,应制定措施,进行排放处理,保证安全贯通。并对瓦斯检查和放炮等提出明确要求,肯定时必须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造成瓦斯积聚。8.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栅栏,挂免进牌,并向调度室汇报,停工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达到3%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予以封闭。9.恢复已封闭的停风区,必须先排除积聚的瓦斯,排除瓦斯必须执行分级管理,并制定排放安全措施,按规定进行排放。10.各掘进工作面严禁单台局部通风机向两个掘进工46、作面供风。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拆除、损坏通风设施,包括风门、局部通风机、密闭、栅栏等,特别要防止断开、扎结、堵塞风筒或敞开风门作业,否则严肃处理。11.严禁无计划停风,严格控制有计划停风,严格执行井下放炮制度,切实加强火药雷管的使用与管理工作,放炮员必须按规定充填炮泥与水炮泥,放炮时,必须使用放炮器,严禁使用动力电源进行放炮,严禁放糊炮、空心炮。12.井下工作人员禁止在井下拆卸矿灯,井下生火烧焊必须制定安全措施,逐级审批后执行,严禁无措施焊接工作。二、重点瓦斯区管理制度1.加强对重点瓦斯区职工的安全教育,教育重点放在矿井通风、瓦斯、煤尘和防火的知识上。2.重点瓦斯区坚决消除不合理的串联通风,47、保证采掘工作面有足够的风量,特别要强调局部通风机必须实现“双风机、双电源”,不准多头供风,局部通风机必须安设在进风巷中,并指定专人看管,严禁擅自停开,保证正常运转,局部通风机因故停运,在有害气体不超过规定浓度时,方可人工开启局部通风机,巷道内瓦斯浓度超过1%时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应按排放瓦斯措施进行排放,任何人不得随意排放瓦斯。3.重点瓦斯区必须配齐专职瓦检员,严格执行“一炮三检”、现场交接班(井下指定交接班)制度,严禁空班漏检。4.断电仪、瓦斯警报仪和自救器,要首先装备到重点瓦斯区,并要配齐维修人员,管好用好,充分发挥作用。重点瓦斯区职工要熟悉对自救器的使用、保养,并作到定期检查,48、及时补充、更换。5.要消灭引爆火源,重点瓦斯区必须有专人维修防爆电气设备,消灭失爆,严禁带电作业,重点瓦斯区内不准电焊,放炮必须按规定填足炮泥,严禁放糊炮、空心炮、边珠炮,放炮时必须使用水炮泥。6.重点瓦斯区的局部通风机要做到“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两闭锁”,保证风机开关要安装接地装置。7.巷道贯通要提前采取专门措施,并对瓦斯检查和放炮等提出明确要求,贯通时必须立即调整通风系统,防止风流短路造成瓦斯积聚。8.在重点瓦斯区开掘巷道,必须有专门设计,每个掘进头都必须有经过审查批准的爆破说明书,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在重点瓦斯区、准备采区和回采工作面时,严禁在未形成全负压通风系统49、前开掘其它巷道。9.重点瓦斯区,必须有直通调度室的电话,瓦检员每班至少要向调度室汇报两次瓦斯情况。三、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及瓦斯请示报告制度1.加强对重点瓦斯区职工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对瓦斯及二氧化碳的检测工作,严格执行检测制度,按计划布置的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场所配齐瓦检员实行瓦检员分工区域,分片负责制,定人定区域,定检查路线,进行巡回检查,不得空班漏检,各检查点必须设有瓦检牌,重点瓦斯检测点要专门指派瓦检员进行定点专人检查,擅离职守的要严肃处理。2.瓦检员必须按规定的巡回路线,检查次数和检查地点检查瓦斯,保证采掘工作面的其它作业面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瓦斯积聚的情况,无空班漏检,瓦检员如发现通风不50、良,瓦斯超限和积聚的情况,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切断电源,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向调度室和通风队汇报。3.严格执行瓦检员的岗位责任制,瓦检员必须在井下交接班并填写交接班记录,瓦斯及二氧化碳检查实行“三对口”即井下记录牌,检查手册,台帐“三对口”。发现假报,必须严肃处理,要认真检查所管辖区域内的通风,了解通风系统状况,制止违章指挥,及时处理超限积聚的瓦斯,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向调度室和通风队汇报,听候处理。4.坚持“一炮三检”制度,各采掘工作面的放炮员在放炮过程中必须携带瓦斯报警仪,实施放炮过程中的“一炮三检”制度,严禁在瓦斯超限的情况下进行放炮,放炮员不使用瓦斯报警仪,按违章作业论处51、罚款200500元。5.通风队实行干部24小时轮流值班制,值班人员随时掌握井下通风系统、瓦斯及二氧化碳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立即向调度室汇报。6.通风科必须每月签阅瓦斯检查班报、月报,瓦斯日报必须要填写清楚准确,每日送矿长、总工程师审阅。7.井下机电硐室(绞车硐室、变电所、水泵房、井下修理间等)通风队应设点挂牌,派人三班检查,每班至少检查一次,检查结果填入瓦斯日报。8. 通风队每月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会通风动态,及时研究处理通风工作中存在的问题。9.对在检查过程中存在疑问或较大隐患的问题,当班瓦检员必须及时报告并请示队领导,得到答复后立即处理。四、矿井瓦斯检查与监测管理制度1.按52、规定配齐瓦斯检查人员。2.瓦检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3.对所管辖范围必须按规定次数、规定路线、规定时间巡回检查,瓦斯检查情况均记入瓦斯检查牌板。4.瓦斯检查工要对所管辖范围的通风巷道、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和工作面打眼放炮、洒水灭尘、局部通风、瓦斯监测仪器和设备防爆性能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可能导致瓦斯、煤尘事故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行为有权制止。5.瓦检员必须执行请示汇报制度。每班至少向通风队汇报一次,如检查时遇特殊情况,应及时向通风队汇报,请求解决办法,遇紧急情况时,瓦检员除在现场采取必要的措施外,可直接向调度室汇报。6.加强对瓦检员的思想和责任心教育,树立“安全为天”的观点。发53、现以下情况之一,瓦检员一律不准离岗:瓦斯超限或积聚未处理完;排放瓦斯工作未结束;局部通风机无故停转,未查明原因,未进行处理;工作地点风流不正常且未查清情况进行处理的;可能危及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未处理好的。必须等到处理完毕或接班人员到现场方可撤离现场。7.通风队长、班长下井在正常检查工作以外,必须掌握本队的工作重点,指导和协助瓦检员进行关键性的工作;还要按时召开班前会,对生产进度、瓦斯情况等进行分析,制定可行的管理方案。8.建立专门的安全监测队伍,负责日常仪器管理、使用、维修、校正工作,保证仪器正常使用。五、排放瓦斯管理制度凡遇到井下排放瓦斯的事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四十一条关于排放54、瓦斯的相关规定及措施的制定与执行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控制排放瓦斯的措施,对排放瓦斯区域内积存瓦斯量、供风量和排放时间必须明确规定,制订好控制排放瓦斯量的措施,严禁“一风吹”确保排出的风流在全风压汇合处瓦斯浓度不超过1.5%。明确排放瓦斯和流经路线的方向,风流控制的位置,各种电气设备,通讯电话,监测仪器等位置在图中应注明,做到文、图齐全。明确停电撤人范围,凡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区域(包括硐室巷道)必须停电、撤人,落实具体负责人,对通往排放瓦斯区域的各个地点都必须设专人站岗警戒,电气设备必须指定专人在变电所的配电点停电看管,并设警示牌。明确瓦斯排放后的汇报、瓦斯检查、恢复供电、撤出警戒人员的措施和程55、序,指定具体负责人。六、瓦检员现场交接班制度1.瓦斯检查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手拉手交接班。交接班时除了在交接牌板上签字外,还必须在双方的瓦检手册上签字。2.当班瓦检员在交班时,必须将本班检查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向接班瓦检员交代清楚,上井后及时认真填写记录并向值班干部汇报。3.瓦斯检查员在井下因伤病不能坚持工作时,要立即向调度和值班干部汇报,通风队派人顶岗,不得空班漏检。4.瓦斯检查员必须带齐、带够所需用具方可接班。特殊用具的配备由通风队确定。5.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的地点、次数,沿指定的路线检查瓦斯。七、“一炮三检”制度1.每一采掘工作面必须有有专人进行检查。2.装药前瓦斯检查人员应对装药附近56、20米内风流中的瓦斯进行检查。如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装药。3.放炮前瓦检员应对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的风流进行瓦斯检查。如瓦斯浓度达到1.0%时,立即停止放炮。4.放炮后,经瓦检员检查,瓦斯浓度不超过1.0%时,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作业。5.在没有专职瓦检员的情况下,由班组长陪同放炮员携带瓦斯报警仪,悬挂在迎头20米范围内。执行“一炮三检”,如瓦斯浓度超过1.0%时,报警仪报警,应立即停止作业。八、“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为了确保采掘工作面的放炮安全工作,每班放炮时,必须执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必须在工作现场检查工作面的安全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放炮工作。执57、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实施换牌制,按下述程序进行放炮作业。1.放炮员在检查连线工作无误后,将警戒牌叫给班组长。2.班组长必须布置专人,在警戒线和可能进入放炮地点的所有通路上担任警戒工作。警戒人员必须在规定距离的有掩护的安全地点进行警戒。警戒线处应设置警戒牌等标志。3.班组长必须清点人数,确认无误后,方准下达放炮命令,将自己携带的放炮命令牌交给瓦斯检查员。4.放炮员、警戒人员和放炮待避人员都必须躲在有支架、物体等掩护和支护、通风良好的安全地点。5.放炮通电工作只能由放炮员一人完成。6.放炮后,放炮员必须立即取下发爆器把和钥匙,并将放炮母线从电源上摘下,扭结成短路。7.每放完一次炮,瓦检员检查工58、作面及其附件的瓦斯情况,如瓦斯浓度符合规定要求,可进行工作面的其它工作。8.若发现瓦检员、班组长在没有按上述要求检查放炮地点的安全情况,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瓦检员和班组长负责,且放炮员有权拒绝放炮。9.放炮员未经瓦检员、班组长同意而强行放炮,其他工作人员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并按未遂事故追查处理。九、当班瓦检员工作制度1.每个采、掘放炮班必须配备经过县以上煤炭管理部门培训合格的瓦斯检查员。瓦斯检查员必须配带便携式瓦检仪或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放炮制度。必须使用符合质量要求的防爆型放炮器,放炮母线必须使用绝缘双线,必须使用煤矿安全炸药和电雷管。2.严格执行“一59、炮三检”制度。工作面放炮前,放炮员、班组长、瓦斯检查员都应在现场。3、装药前,放炮员要与班组长及瓦斯检查员对工作面及炮眼进行全面检查,对所检查出的问题,应及时处理或报告给主管部门。4.装药和放炮前,必须检查瓦斯。放炮地点附近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时;采掘工作面控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或支架有损坏,留有伞檐时;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等情况时,必须报告班组长及时处理。在未妥善处理前,瓦检员有权制止放炮。5.炮后检查,放炮员会同班组长、瓦斯检查员进行放炮后的检查工作及处理内容,要及时的做到敲帮问顶,严禁空顶作业。6.爆破作业时瓦检员、放炮员、班组长都必须在60、现场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瓦检员不到不准放炮。7.放炮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1)采煤工作面应在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m 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2)掘进工作面应在放炮点向外20m的范围内的风流中及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8.采煤工作面测定瓦斯、二氧化碳的地点:(1)工作面进风流。(2)工作面风流。(3)工作面回风流。(4)上隅角。9.瓦检员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作业;每班至少检查瓦斯次;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查每班至少次。放炮前后都必须先检查瓦斯。10.装配引药、装药、连线、检查线路和通电放炮工作,只准放炮员一人进行操作,瓦检员必须在旁监督。11、放炮前,瓦检员要监督在放61、炮点上、下30m内严禁有人,各巷道口的安全警戒距离不得小于60m,做到人、牌、绳其全和规范。当放炮点的顶板、煤壁、支架等不具备条件严禁放炮。12.放完炮,待炮烟吹散后,放炮员、瓦斯检查员和班组长必须检查放炮地点的瓦斯、顶板、支护、瞎炮、残爆和通风等情况,无危险后,班组长方可撤除警戒人员。13.瓦检员必须监督打眼工和放炮员作到以下几点:(1)炮眼深度小于0.6m时,不得装药、爆破。(2)炮眼深度过0.61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炮眼深度的1/2。(3)炮眼深度超过1 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0.5m。(4)炮眼深度超过2.5m时,封泥长度不得小于1m。14.当班瓦检员还要负责检查路线沿线的通风设施、62、管理牌板等的完好情况,发现问题必须立即向通风调度汇报,以便及时处理。十、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1、矿井每年在79月份进行一次瓦斯等级鉴定工作。2、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由通风队组织技术员、测风员、瓦检员进行。3、瓦斯等级鉴定所需的仪器仪表必须经过计量鉴定,未经计量鉴定或鉴定不合格的仪表不允许投入使用。4、瓦斯等级鉴定时,鉴定测点布置为:风井、一翼、采区或区段集中回风巷、采煤工作面回风巷及瓦斯涌出异常的地点等。5、鉴定时,在79月份根据生产实际、选取其中的一个月,分上、中、下三旬,每旬取一天再分夜、早、中三班分别进行观测。6、井下观测必须做好检测记录,观测结束后,进行汇总计算,一个月内做出鉴定结果报告,63、报公司及自治区煤矿安全检察局。7、瓦斯等级鉴定报告必须对矿井瓦斯涌出情况及异常涌出区域等作出分析和总结,以指导矿井的瓦斯管理工作。十一、瓦斯报表审批制度1、每班瓦斯检查员要按规定向通风调动汇报瓦斯检查情况,要求数字准确,不得弄虚作假。2、每天三班结束后,通风队根据瓦斯检查台帐填写瓦斯检查日报,要求字迹清楚。3、瓦斯日报表由通风队、通风副总、总工程师、矿长审阅并签字,重大问题要在备注栏详细填写。4、瓦斯日报必须在次日早班审签完毕。第四章 安全监测系统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制度1.矿总工程师应根据年度采掘生产计划,组织编制“装置”的装备计划,分期、分批组织实施。2.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64、,要在以下地点设置安全监测传感器:进风井筒设置风速传感器。回风井筒设置甲烷、一氧化碳、风速、温度传感器。采煤工作面:a.上隅角设置:甲烷、氧气、温度、一氧化碳传感器。b.采煤工作面设置:甲烷、一氧化碳、温度传感器。c.采煤工作面回风流设置:甲烷、一氧化碳、温度、风速传感器。d.采煤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掘进工作面:a.掘进工作面设置:甲烷、温度传感器。b.掘进工作面回风流设置:甲烷、温度和运行断电传感器。c.局部通风巷道设置:风机停开和风筒风量传感器。d.掘进机必须设置机载式甲烷断电仪或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在回风流中的机电设备硐室的进风侧设置甲烷传感器65、,回风侧设置温度传感器。主要风门应设置风门开关传感器。被控设备开关的负荷侧应设置馈电状态传感器。3.通风队负责每7天对安全监测系统的运行状况检查一次,及时报告并协调、监督问题的整改处理,确保系统正常运转。 4.通风队负责井上、下监测设备及线缆的安装和维修,并负责井上至井下各车场内的监测设备及线缆吊挂、移设等日常维护管理工作。5.通风队在安装完毕且调试运行正常后将监测设备及线缆移交给采掘单位使用,并办理书面移交手续。6.掘进工作面监测线缆每次敷设时要留有足够的长度,迎头50m监测线缆及监测传感器由施工单位随工作面的推进向里延伸并负责管理(吊挂、除尘及维护),放炮前必须将传感器及线缆移到距迎头5066、m的安全地点,放炮后移回原位;当线缆不够长时,施工单位及时通知通风队进行续接。7.通风队负责对所有监测装置进行校验。8.采掘工作面风机两巷的线缆回收由通风队负责,收回的每根线缆长度必须在500m以上或在每个接线盒处回收,严禁随意剪断线缆,交回的线缆应带有专用接线盒。9.采掘工作面内的安全监测装备由各采掘单位负责日常看护,出现问题必须及时报告通风队处理。二、安全监测系统巡回检查制度1.巡检人员应为培训合格后的人员担任,必须持证上岗。2.巡检人员在巡检范围内应认真对线路及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发现问题立即在现场能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3.巡检人员应保证每周对所有监测装置巡查一遍,覆盖67、率达100%,并做好巡检记录。4.必须保证监测设备巡检后的完好率达到100%,线路及设备卫生清洁,吊挂符合规定。5.巡检过程中如发现使用单位人为损坏装置和线缆,应立即汇报处理,并记录说明损坏程度和维修所需材料。 三、安全监测设备安装、回收管理制度1.根据生产接续状况及时安装或回收安全监测设备。2.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作业规程及AQ1029-2007的有关标准规定。3.严禁将监测设备安装在有淋水或有腐蚀性气体的地点。4.监测设备的传感器只能与符合规定的配接设备连接并严格按照施工设计安装。5.安装或回收监测设备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人员学习签字后68、,方可进行操作。6.施工人员在安装或回收时必须与使用单位紧密配合,严禁因人为原因而损坏设备、造成事故。7.安装或回收的监测设备应专车运输,在运输过程中避免剧烈冲击、震动、损坏监测设备。8.回收监测设备时,不得随意剪断监测线缆,造成材料浪费。9.安装工程结束后,施工人员必须对监测装置进行调试,符合规定后方可投入正常使用。10.施工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安装或回收工作记录。四、安全监测装置校验制度1.监测装置的校验工作必须由持证上岗的专业监测维修人员担任。2.校验人员应了解、掌握设备性能和装置的校验程序,在校验过程中按各传感器的校验步骤逐一进行校验。3.监测装置校验应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69、书的要求进行校验,并佩带与其相适应的流量计等器具。4.校验前校验人员应用毛刷将传感器探头进行清扫,保持传感器清洁,不影响校验数据。5.校验过程中,校验值如超过允许误差,应用万用表对电位器进行调校,但不得改变电器元件的电气参数;合格后再通入标气进行二次校验,直至合格为止。6.传感器校验失效时,应立即更换并升井检修。7.在校验的整个过程中,应有使用单位的电工配合;校验合格后校验人员方可通知使用单位的电工对电气设备复电。8.校验前后应与中心站保持联系,并校对中心站系统与现场的数据是否一致,保证系统的传输数据不失真。五、安全监测装置检修制度1.安全监测装置检修应由持证上岗的专业人员进行检修、维护、保养70、,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整。2.检修人员应详尽了解监测装置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在检修过程中不得改变电路中元器件的规格、型号和电气参数。3.监测设备在检修时,必须用毛刷清洁设备内部板件和探头及壳体等,敏感元件外的过滤器被污物堵塞不能清除的应及时更换。4.正常运行的监测装置必须每半年更换一次,并升井检修,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5.在检修过程中,对传感器的敏感元件超过使用年限的,应及时更换,对更换后的敏感元件和电路板件应集中放置,返回厂家维修。6.在更换传感器的敏感元件时,应用小螺丝刀拧掉传感器头上的小螺钉,在拧去传感头罩,漏出敏感元件后,应轻轻拔掉敏感元件,要注意不得损坏插孔,重新拧紧外71、罩,上好螺钉,更换元件后,要进行校准。7.检修传感器时,应注意不得损坏板件上的小元件,如二进制地址、点号、编程器,各接线口等易损元件。8.检修过程中应避免剧烈冲击和震动。9.检修好的设备应保证完好,并放置在室温035、相对湿度不大于85%的库房内保管。六、监测中心站管理制度1.中心站操作人员应是经培训取得操作证的合格人员担任,要求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时实时监测,并能分析监测状况。2.中心站监测值班员应随时监视设备监测状况,发现设备运行异常或监测数据超限报警时,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并详细做好记录。3.中心站应保持肃静、整洁,工作人员应爱护设备,微机除监测外不得作为它用,非工作人员不得进72、入中心站,更不允许非监测人员随意操作设备。4.中心站设备应每月检查一次各监测端子的接线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除尘,以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5.监测装置的定期校验过程中,中心站值班员要随时与维修工保持联系,了解井下传感器的运行状况,并校对中心站数据与现场数据是否相符。6.中心站值班员应熟悉和掌握中心站所有设备的操作程序,出现一般故障可自行排除。7.监测员应认真填写各种记录并摆放整齐,保证中心站的环境卫生清洁。8.中心站的所有设备应由专业人员定期按各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保养和维护,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维护。七、监测人员培训制度1.监测维修人员及监控员除接受厂家的系统操作培训外,还应定期接受相关的业务73、知识培训。2.每半年组织一次监控员及监测维修人员对通风安全知识、微机操作、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监测装置使用规定等方面的业务学习。3.培训实行开班制度,严格管理,违纪人员按矿规定考核。4.培训结束后必须进行考试,对培训不合格人员安排停工学习,直到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5.培训学习应建立培训学习记录备案。第五章 防灭火管理制度一、注氮、灌浆防灭火管理制度1.注氮车间、灌浆站必须建立管理制度和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2.灌浆系统,通风队必须每7天全面检查一次,保持系统完好,做到根据需要随时可以注氮或灌浆。 3.注氮管埋管释放口位置孔应保持滞后工作面切顶线2030m范围内,或根据发火煤层工作面实际观测的采空区74、“三带”宽度和顶板冒落状况具体确定。4.灌浆管埋管释放口位置孔应保持滞后工作面切顶线不小于40m范围内,或根据发火煤层工作面实际观测的采空区“三带”宽度和顶板冒落状况具体确定。5.注氮、灌浆埋管必须使用可伸缩胶管与注氮、灌浆管连接,注氮支管末端必须安装压力表、流量计。6.井下注氮、灌浆埋管拖动步距,必须根据回采工作面推进速度,由作业规程明确规定,定期拖动埋管。7.注氮强度:根据束管监测和安全监测系统检测的情况,合理选择。自然发火趋势严重时,可实行三班注氮或灌浆,每班开机注氮时间不得小于5小时;注氮强度应根据工作面注氮装备能力和工作面防灭火需要,以消除煤层自然征兆,采空区和工作面上隅角CO浓度稳75、定在0.0080以下为准。8.注氮期间防止氮气泄漏,应遵循下列规定:注氮期间,应有瓦检员在现场定期巡回检测工作面及上下隅角、回风流中的氧气含量及CO和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若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氧气含量低于18或上隅角CO浓度大于0.0300,应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设置栅栏警标,查明原因,调整注氮参数或停止注氮。如果采空区地表出现大面积塌陷裂缝,造成地表泄漏氮气或采空区氧含量降不到规定值时,应采取地表填土或灌浆措施。支管每班详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处理,保证管路闸门不堵不漏正常运行。9.注氮装置和灌浆设备要加强运行管理,注氮、灌浆装备、主、干管路等备用设施至少每7天详细检查一次,并填写76、检查记录,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保证经济合理运行。二、防治井下自然发火管理制度1.按时完成矿井下达的月度防火工程量和工作量。2.开采的所有煤层,均要开展自然发火的预测预报工作,每周至少观测预报一次,观测地点:采区防火墙、掘进工作面以及其他可能发热的地点;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及回风巷,每天至少观测预报一次,观测内容:气体成分、气温、水温。未按期观测预报或地点不全,预报不准确,出现一次罚50元,因制度执行不严而造成的突发性火灾事故,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及人员的责任。3.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中必须有防止自然发火的专门措施并严格执行。4.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必须在45天内撤出一切设备材料77、,进行永久性封闭.5.回采工作面进、回风巷、掘进巷道禁止堆积浮煤,凡发生冒高超过2米,或空峒体积超过0.5立方米以及突出空峒,均要用不燃性材料充填严实,发现堆积浮煤一处罚100元,空峒不按要求充填一处罚100元。6.及时封闭采过通往采空区的巷道,必须设永久防火密闭,做到密闭严密不漏风,减少向采空区的供氧量。7.施工防火密闭墙时,必须留有观测孔和措施孔,以便于观测封闭区的气体成分、气温和水温,了解其变化情况。按设计要求或作业规定,向回采工作面供风,必须定期进行测定和调节,严禁供大于求,使风流进入采空区。8.定期检查、充填地面塌陷区裂缝,防止外部漏风,地面塌陷充填不及时,罚200元。9.每次预测预78、报的结果,通风队长,技术员必须认真审阅,出现异常时要及时安排处理,并汇报矿总工程师。10.采煤工作面采到停采线时,必须采取措施使之冒落严密。11.回采工作面因故停产,通风队每班都要检查上隅角,回风流的气体成分、气温、水温,停产超过5天时,要采取挂风帐,控制风量等措施防止自燃发火。12.灌浆防灭火系统要始终保持完好处于待命状态,随时可以灌浆防灭火,消灭煤层自燃征兆。13.矿井某一区域采掘工作面出现如下现象之一者定为自然发火:煤炭自燃出现明火,火灾烟雾,煤油味等现象;或经检测,空气中含有乙烷、乙烯、乙炔等。由于煤炭自燃出现环境空气,煤炭围岩及其它介质温度长高,并超过70度。由于煤炭自燃而导致在采空79、区或风流中出现CO,其浓度已超过矿井实际统计的临界值指标(100ppm),并有上长趋势。14.出现自燃发火现象要立即停止影响范围内的一切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封闭,利用打钻注桨,均压等手段灭火。15.矿井某一区域采掘工作面出现如下现象之一时定为自然发火隐患:采空区上隅角或风流中出现一氧化碳其发生量为上升趋势。煤炭围岩及空气和水的温度升高,并超过正常温度。风流中氧含量降低,其消耗量呈上升趋势。16.现自然发火隐患要加强预测预报工作,班班进行检查,并将结果报矿总工程师,通风队必须加强防灭火管理,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消除隐患。17.密闭内检查出现CO要立即安排检查密闭范围内的封闭状况,杜绝漏风,同时加强80、检测,每天检测一次。三、地表裂缝充填管理制度 1.通风队至少每10天对采空区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裂缝及时组织人员充填。2.裂缝采用人工充填,就近使用地表黄沙作为充填物。3.充填工作由通风队具体负责。每次检查充填都必须做好记录。 4.充填大于300mm的裂缝,通风队必须提前编制充填专项措施,以防人员不慎掉入裂缝中。5.通风队长负责充填人员的日常工作安排及考勤、考核、根据井下发火情况及监测数据的变化,决定并组织对地表裂隙充填情况随时进行检查。发现不按规定充填或充填质量不符合规定等情形,按矿有关规定处理。四、防灭火装置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设计和建立消防供水系统,并在矿井、水平和81、采区投产同时投入使用。2.矿井要建立井上井下消防材料库,消防材料储备品种规格和数量由矿长确定。3.矿井必须建立矿井反风系统,矿井反风系统装置必须每季度检查一次,每年进行一次反风演习。4.矿井必须健全注氮、灌浆防灭火系统,并保证处于完好状态,能够随时进行灌浆防灭火。5.通风队必须建立健全防灭火图纸和原始记录台帐,原始记录台帐必须包括防灭火钻孔工程记录台帐、灌浆工作台帐、注氮、注胶记录、沙袋隔离墙、地表裂缝充填防灭火工程记录台帐、预测预报气体分析记录台帐、防灭火密闭台账记录等。 6.与采空区相连的地表裂隙,由通风队组织人员及时进行充填以减少地表裂隙漏风。 7.对回采工作面采过后的联络巷、探巷、溜煤82、眼等,由通风队在7天内封闭,回采工作面结束后的封闭最迟不得超过45天,密闭质量必须符合质量标准化、本安体系和措施要求。 8.通风队对各采空区密闭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9.各施工单位负责辖区内注氮、灌浆系统,密闭及其栅栏和牌板的管理工作,不得随意损坏。五、日常防火与火区管理制度加强火源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火柴、打火机等各类火种下井,发现一次罚携带者500元,罚井口检身人员2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责任。2.井下电气焊作业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总工程师、矿长审批后执行。3.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发现一次,每人罚款50元。4.83、对井下可燃物品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以下规定:严禁向地面裂缝,废弃的井口或其它通向井下的通道口堆积存放废渣,废灰,棉纱布头和其它油类及化学可燃物品。井下严禁存放煤油、汽油、柴油、变压器油等高挥发易燃物品,井下使用的棉纱,布头和润滑油等,必须存放在有盖的铁桶内,并由专人定期送地面处理,严禁扔、洒在井巷峒室和采空区,如有违犯罚100元。井下只能在经过检查各种设备等符合防灭火要求的专用硐室内,清洗风机工具。井巷支护材料的选择和标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221条的规定,使用不燃性支护材料,严格限制可燃性支护材料的使用范围。井下运输皮带应采用阻燃皮带,电缆应采用阻燃电缆。风筒采用阻燃风筒。凡存放有可燃性材84、料、可燃气体和可能生明火的地点,都是外因火灾的隐患,因此各单位必须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10.所有工作人员都要掌握和熟悉自己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和掌握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每个季度由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对矿井消防灭火系统、灌浆系统、反风系统、防火门、防火墙、消防器材设置点和消防材料库,进行一次大检查。11.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不得随意停止局部通风机,防止因瓦斯积聚而导致爆炸事故。12.井下发生火灾后不能直接扑灭而予以封闭的区域称为火区,每一火区都要按时间顺序编号,建立火区管理卡和绘制火区位置关系图,由通风部门永久保存,火区管理卡片应包括:火区基本情况登记。防火墙及其观测记录。灌桨或注85、氮记录。火区位置示意图。火区位置关系标明:火区名称、编号、发火时间、封闭日期,火区的边界、防火墙位置、火源点位置、防灭火系统布置。13.井下火区采取永久防火墙封闭,所有永久防火墙都必须统一编号,按煤矿安全规程和通风质量标准的要求加强管理。14.火区封闭后,应积极采取措施,加速火区熄灭进程,通风部门负责编制火区灭火方案,经矿长总工程师批准执行。15.启封火区,凡封闭的火区,只有经取样化验分析证实,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时,方可认为火区已经熄灭,方准启封:火区内的空气温度下降到30以下,或与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空气温度相同。火区内空气中的氧气浓度降到5%以下。火区内空气中不含有一氧化碳或封闭期间内一氧化86、碳浓度逐渐下降,并稳定在0.001%以下。火区出水温度低于25或火灾发生前该区的日常温度相同。上述四项指标持续稳定的时间不得少于一个月。16.启封已熄灭的火区,必须事先制定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批准。17.启封火区和火区初期恢复通风待等工作,都必须由矿山救护负责进行。18.启封后,三天内必须由救护队每班进行检查测定和取样分析气体成份,确认火区完全熄灭,通风情况正常后方可转入恢复生产工作。六、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1.要开展自燃火灾的预测预报工作,及时掌握自燃发火动向。2.观测点和观测周期,封闭采空区所有防火墙及其它所有封闭巷道每7天观测一次,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回风巷每7天观测一次,火区密闭每天观87、测一次,观测内容,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瓦斯、氧气等气体成分,气温、水温、风量以及防火墙、闭内外压差和表面自燃征兆。3.及时整理和分析观测结果,并绘制变化曲线图,一旦发现某一指标已达到临界值,应迅速作出预报。4.矿井某一区域出现自燃发火隐患时,应迅速作出预报,并坚持每天观测一次。5.所有观测及预报的结果都要报矿总工程师审阅。6.通风队队长、技术员要时刻注意标志性气体的测定结果,了解其变化趋势,采取相应的措施,消灭自然火灾的发生。7.检测手段:综采工作面,必须装备束管监测系统,并实现三班连续监测,打印日、月报表,按日报矿长、总工程师审阅。安全监测系统,气相色谱分析和人工监测等常规检测手段可作为补充88、监测。8.其它各地点的检测以人工监测为主,使用气相色谱分析校正。9.每旬通风部门要定期分析全矿范围内自然发火趋势,对有自然发火隐患的区域提出相应的处理措施,报矿总工程师。10.每月要对全矿自然发火状况及采取防灭火的手段进行一次总结。11.所有监测系统要处于完好状况,监测数据准确,人工检测的区域必须严格按制订的周期认真检测,每推迟一天罚50元,监测数据必须准确。12.预测预报的原始数据、日、月报表、分析、总结结果由通风部门妥善保存,保存期至少3年。13.密闭检查必须两人配合,经检查栅栏处无安全隐患,另一人在栅栏外看守,检查时只能打开观测孔检测,不得破坏墙体。七、灭火救灾管理制度1.任何人发现井下89、火灾或自燃预兆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调度室应立即通知通风部门迅速查明火情,同时向值班领导和矿长、总工程师汇报,通风队应根据火灾情况迅速采取控制火势的紧急措施,并报请矿长、总工程师同意。2.任何人发现矿井火灾,应首先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直接灭火,现场区队班组长应依照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规定,组织人员安全撤离灾区,矿调度室接到火警报告后,应立即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规定,通知矿值班领导、有关人员在总工程师尚未到达之前,应立即组织矿山救护队、通风部门和机电部门抢救灾区人员进行灭火工作,在抢救人员和进行灭火时,必须指定专人检查和监视火灾气体及风流变化,采取防止人员中毒和防止爆炸的措施。3.若火灾90、发生在矿井的进风巷道,需要采取反风措施减少灾害范围时,通风部门必须制定反风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4.一旦发生矿井火灾事故,必须成立救灾指挥部,矿长任总指挥,迅速成立井下救灾基地,由总指挥选派基地指挥,救护队长为总指挥成员,具体负责指挥救护队行动。5.总指挥的主要职责是:灾区人员脱险,抢救遇难人员。组织侦察火情,正确果断地制定灭火方案,统一下达灭火实施命令。制定防止灾情扩大,防止瓦斯爆炸和保证救灾人员安全的技术组织措施,平衡、调度灭火救灾工作进度,加速灭火进程。6.总指挥的主要职责是:根据总指挥的指示和命令,具体组织和指挥井下的灭火工作。及时向总指挥部汇报灭火救灾现场情况并提出建议。根91、据火情发展变化,独立采取应急措施,报告总指挥部。救护队根据总指挥部的命令,按照矿山救护战斗条例的规定,具体参加侦察灭火和救护工作。非矿山救护队员只能在一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0024%,瓦斯不超过2%,气温低于35且无爆炸危险的地点,经总指挥批准,在救护队人员的监护下才能参加井下救灾工作。7.采用直接控制火源方法灭火,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火源范围小,且能直接到达。可燃物温度已降到70以下,且无复燃或引燃其它物品的危险。无瓦斯或火灾气体爆炸危险。需要放炮时,炮孔内温度不超过40。风流稳定,无一氧化碳中毒危险。控制的炽燃物进行降温处理,保证运输过程中无复燃危险。责任制度矿长负全面领导责任,生产副矿长负92、具体领导责任,总工程师负技术领导责任,各业务部门分工负责。通风部门负责自燃火灾的预防和矿井火灾的处理。机电运输部门负责电气火花和皮带机械火灾的预防。地测、计划和生产部门负责地质、测量、开拓、开采、设计和生产工艺方面预防自燃火灾和外源火灾。安监部门负责监督检查本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供应部门负责矿井防灭火所需材料、设备的供应。第六章 通风区(队)管理制度一、队长岗位责任制 1、在矿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队日常行政工作。 2、负责组织本队正常的安全学习、业务培训,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安全生产方针。 3、做好本队职工政治思想工作,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 4、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生产任务。 5、负责全队人事93、调动,奖金分配。 6、做好职工的培养、考核工作。 7、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二、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1、负责本班工人管理、工作分工、计分考核和奖金分配。 2、负责当班队上分配任务的组织实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技术要求认真完成。 3、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及施工质量。 4、当班出现的各种问题必须及时汇报,并及时处理。升井后必须向队长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并填写好台帐。 5、对本班的安全工作负责,严禁违章指挥,对工人违章作业必须坚决制止,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6、负责本队工人的轮休安排、请销假、对违纪人员大胆严肃处理。三、瓦斯检查员岗位责任制1、瓦斯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94、。2、瓦斯员在安全生产中起监督检查作用,对本班内所在工作面的通风、瓦斯事故负责主要责任。3、遵守矿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配合矿、队领导抓好安全生产。4、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并清楚班前会布置的工作任务,按时对所管辖范围的通风巷道、通风设施、局部通风、瓦斯监测仪器和设备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瓦斯检查制度执行瓦斯检查工作,承担所管辖范围内出现的瓦斯事故责任,负责处理当班出现的瓦斯超限及局部瓦斯积聚,如不能处理时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6、对可能导致瓦斯、煤尘事故发生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破坏安全措施的行为立即制止。遇有事故隐患及时与95、现场管理人员配合,促使其立即解决,确保实现安全生产。7、监督采掘工作面打眼、装药、炮泥封填、水炮泥的使用及放炮撤人、设岗、停电等工作严格按规程措施要求执行。9、按时向矿、队领导值班人员汇报工作,汇报内容要实事求是,遇有重大问题及时汇报。10、参加事故分析会,并定期参加瓦斯每周一次安全例会,制定可行的管理方案。11、保质、保量完成矿领导交办的任务,服从通风部门的指挥。12、严格交接班制度。四、安全监测工岗位责任制1、安全监测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熟悉煤矿三规程,严禁违章作业。4、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96、修、校正、监测等工作。5、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并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6、负责矿井监测系统图的绘制、修改。7、负责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8、严格交接班制度。五、瓦斯检测仪检修工岗位责任制1、瓦斯检测仪检修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熟悉煤矿三规程,严禁违章作业。4、负责瓦斯检测仪的管理工作,各类仪表上卡入帐建立验退制度,对无故损坏或丢失者要处以罚款。5、负责对损坏或需修理的瓦斯检测仪进行及时修理、校正,并认真填写检修校正记录,提高检修质量,保证完好。6、在用的瓦斯检测仪每隔7天97、全部检查校正一次,其他时间随时修理,确保在使用的瓦斯检测仪测定数字准确。7、编制配件材料计划,报矿供应科并组织安排购置。及时提取供应科分配的备件。8、负责瓦斯检测仪及备品材料建立使用及库存台帐,做到物、帐、卡对号,做到妥善保管。仪器检修室内材安放整齐,清洁卫生。9、严格交接班制度。六、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岗位责任制1、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修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熟悉煤矿三规程,严禁违章作业。4、保持仪器的清洁卫生和室内的整洁。5、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检修、调校。6、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发放。7、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收回和充电。8、对当班使用98、并交回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进行登记七、瓦斯断电仪检修工岗位责任制1、瓦斯断电仪检修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熟悉煤矿三规程,严禁违章作业。4、检修前的准备工作。5、瓦斯断电仪的调整(维修)。6、瓦斯断电仪的安装。7、填写瓦斯断电仪安装记录,并填入监控设备布置图中。8、做好交接班工作,瓦斯断电仪台账要清楚、实际。八、管路工岗位责任制1、管路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熟悉煤矿三规程,严禁违章作业。4、安装维护防尘管路、设施。5、使用防尘设施进行防尘、洒水、灭尘。6、负责大巷的刷白工作。7、99、严格交接班制度。对存在的问题要当面交待清楚。九、隔爆设施工岗位责任制1、隔爆设施安设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熟悉煤矿三规程,严禁违章作业。4、负责全井下所需隔爆设施的安装。5、负责全井下所需隔爆设施的维护。6、负责全井下所需隔爆设施的拆除。7、把剩余的水袋、钩子整理好带到指定地点。8、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将新安设(拆除)的隔爆设施标注在图纸上,并建立档案。十、消防、灭火工岗位责任制1、消防、灭火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熟悉煤矿三规程,严禁违章作业。4、从事煤矿消防和灭火工作。5、检100、查维护消防水管及相关设施。6、负责井上下消防器材库设备、材料的管理工作。7、检查灭火后的效果以及防火墙的质量。8、清理现场,保持整洁。十一、测尘工岗位责任制1、测尘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2、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熟悉煤矿三规程,严禁违章作业。4、测定粉尘浓度。5、提出控制粉尘的措施意见。6、负责仪器的送检、标校,以及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的送检工作。7、及时将每次测尘记录填入台账。8、测尘完毕后,要填写粉尘测定结果报告表,月底做好本月粉尘浓度测定报告表,并及时上报。9、要按照规定定期绘制粉尘浓度曲线图。 10、检查仪器、仪表,擦拭干净。101、十二、气体检测采样工岗位责任制1、气体检测采样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熟悉煤矿三规程,严禁违章作业。4、监测采样操作准备。5、采样,送分析室。6、整理仪器和工具。7、升井后及时将气样送化验室。8、向值班人员汇报现场情况,并认真填写取样时间、地点、对应球胆号、温度等。十三、通风设施工岗位责任制1、通风设施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熟悉煤矿三规程,严禁违章作业。负责永久密闭、临时密闭的施工及设施的安设。4、负责永久风门、临时风门的安设。5、负责调节风窗的安设。6、负责测风站的施工。7、102、负责风桥的施工等。8、负责通风设施的拆除。9、负责通风设施的维修。10、严格交接班制度。十四、局部通风机维护工岗位责任制1、局部通风机安装工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熟悉煤矿三规程,严禁违章作业。4、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检查:各联接部件是否完好,防爆螺丝是否齐全拧紧,接地线是否完好,电缆是否挂好,进风口网罩是否有异物挡住。清理局部通风机进风口附近5m以内的杂物。5、局部通风机开动前,安装工应认真再检查一次,排除进风口易被吸入的杂物,安全网罩是否安装牢固,局部通风机与风筒联接处的大小头是否联结牢固。用小棍拨动叶片两三圈,检查是否灵活,检查局部通风103、机及开关附近10m范围内瓦斯含量情况。风电、瓦斯闭锁是否完好。接火后试运转10分钟,听声音是否正常,机体是否有振动颤抖现象。6、局部通风机运转期间,专职安装工应在旁看守,除巡视风筒外,不得擅自离开,兼职安装工必须在起动10分钟以后一切都正常无问题时,才可离开从事其他工作。兼职安装工的工作地点应在局部通风机附近能听到局部通风机声音的范围内。十五、风筒工岗位责任制1、风筒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熟悉煤矿三规程,严禁违章作业。 4、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风筒的运送、安装、维修和拆除。5、不用的或已经损坏的风筒及时回收上井。6、及时修补现场破损的风104、筒。7、及时整理、接好脱节的风筒。8、严格交接班制度。十六、巷道维修工岗位责任制1、巷道维修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2、对本工作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熟悉煤矿三规程,严禁违章作业。4、换修井巷中的支架或补喷。5、恢复原来的井巷断面、规格。6、清理巷道中的积水和淤泥。7、调整巷道坡度。8、清理浮矸、浮煤及一切杂物。9、补换背板等。10、严格交接班制度。十七、测风员岗位责任制1、测风员必须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2、对本工种岗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3、按煤矿安全规程及其执行说明的要求,进行全矿采掘工作面和其它进、回风巷道的风量测定,发现漏风及通风不合格的工程,要立即105、向有关部门汇报,尽快处理。4、定期检查矿井通风、瓦斯、煤尘、防火等情况,并提出改善意见。5、负责编制矿井通风、瓦斯、煤尘、防火等有关报表和图板,协助技术员填报矿井通风系统图。6、按月计划调配风量,向有关部门提出分配风量的基础数据,负责矿井通风巷道的路标和所有通风设施的检查。7、负责通风技术资料的观测,收集、统计、整理、管理工作,并妥善保管备查。8、定期测定矿井风量、风压、漏风量,及时提出风量调整方案。9、测定矿井各用风地点的温度、湿度、所需检测气体的浓度。10、计算矿井通风参数:有效风量率、外部漏风率、等积孔等。11、在进行瓦斯等级鉴定、反风演习等工作时,测定有关参数和做好资料汇总工作。协助开106、展矿井力通风阻测定和风机性能测定等工作。12、进行矿井或巷道的通风阻力测定。13、通风构筑物的漏风测定。14、局部通风机风量、风压的测定。第七章 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测尘管理制度1.测尘时必须严格按要求在产生尘源的回风侧,粉粒扩散较均匀的呼吸带进行测尘,测定时必须要精心操作,注意力集中,使测得的结果能够真正地反映该处的实际粉尘浓度。2.测尘员必须尽职尽责,实事求是对井下所有测点进行测尘,不得谎报数据和漏测。3.对井下所有测点每半月测定一次,地面(选煤场)每月测定一次。4.及时做好测尘记录、台帐、并按期做好报表上报工作。5.测尘时要同时测定煤尘和吸性粉尘。6.对于综采工作面机巷、风巷、转载点及皮107、带要半月测尘一次。二、洒水冲洗巷壁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矿发【2014】145号(xx煤矿井下防尘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三、防尘设施管理制度1.通风科具体负责监督,考核防尘设施的使用与管理,在防尘设施的使用与管理过程中,若阀门损坏,由各使用单位负责及时更换。2.掘进工作面必须实施湿式打眼,施工单位在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迎头30米范围内的巷道周边要进行冲洗,放炮前须打开净化装置进行喷雾,且喷雾时间不少于10分钟,装渣前必须洒水降尘,此项工作由瓦检员、安监员负责监督检查,发现一次干打眼罚款500元,没有洒水或未打开净化水幕,罚款100元,并有权酌情责令施工单位停止作业。3.所有防尘洒水管路上安装的总108、控制阀、减压阀及管路上的截止阀,任何人不得随意开关,如有违者,每查出一次罚款100元。4.井下所有运煤载点的喷雾装置必须保证使用完好,采煤工作面运输顺槽溜子转载点喷雾装置由采煤队负责使用和管理,其它运煤转载点喷雾装置由运输队负责使用和现场管理,采煤队运输队必须严格执行“运煤即开、无煤即停”的喷雾原则,每发现一次不使用喷雾装置,罚款100元。5.井下没有供水管路的积尘巷道要定期清扫,不得有厚度超过2毫米连续长度超过5米的煤尘积存现象,每发现一处超准现象,罚责任单位200元。6.井下所有煤仓和溜煤眼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溜煤眼不得兼做进风眼使用,如有发现一次罚运输一队500元。7.锚喷巷道109、在喷浆之前,务必先开启净化喷雾装置进行降尘,如有违犯操作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第八章 通风队各工种操作规程瓦斯检查工一、一般规定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瓦斯检查工、瓦安员工、火区检查工和救护队员。第2条 上岗条件及职责:1、必须是矿井正式在册职工。2、有一定的矿井安全知识,有一定的采掘经验,必须熟悉矿井通防系统和所管辖范围内的通风、瓦斯、防尘、防灭火设施;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及其他有关“一通三防”方面的规定,严格按要求填写瓦斯检查记录手册、牌板及有关报表;当井下局部地区瓦斯超限时,在浓度小于3时,能够及时处理;发现“一通三防”中的隐患时,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并向通风调度室和矿调110、度室汇报。3、必须经过安全和通风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和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4、负责检查所管辖范围内的瓦斯浓度、空气温度及“一通三防”设施的运行情况。5、熟悉瓦斯氧气两用仪、瓦斯便携仪、CO检定器的使用方法。第3条 遵守所在公司和所在矿井用工制度、劳动纪律制度及通防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二、操作操作前的准备第4条 应携带瓦检仪、检查棍、胶皮管、温度计、瓦斯检查记录表格,并根据需要携带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和瓦斯氧气两用仪;如属自然发火煤层还应根据需要坚持执行携带一氧化碳检定器的制度。第5条 在领取仪器、仪表时应检查其是否符合要求,特别是要检查瓦检111、仪的电路、气路、光路和药品是否符合要求;并检查所领取的工具是否齐全、完好。操作步骤第6条 使用瓦斯检定器检查甲烷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方法如下:1、在待测瓦斯地点的进风流中清洗瓦斯室,将微读数回零位,基线对零。2、在检测地点、带辅助管挤压气泵5-7次,观测检定器,读出甲浣浓度。3、在检测地点检查二氧化碳浓度时,先按上述方法测出甲烷浓度;再将辅助管拔掉,用检查甲烷的方法测出混合气体浓度;混合气体浓度减去甲烷浓度即得二氧化碳浓度。第7条 测定一氧化碳浓度的操作方法,按本规程火区观测工第10、11条执行。第8条 需要测定瓦斯的地点如下:1、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1)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112、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2)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底板各20厘米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空间风流);(3)上隅角(指采煤工作面回风侧最后一架棚落山侧1米处);(4)工作面回风流(指距采煤工作面10米以外的回风顺槽内不与其他风流汇合的一段风流);(5)尾巷(指高瓦斯与瓦斯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专用于排放瓦期的巷道)栅栏处。2、掘进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及二氧化碳的地点有:(1)掘进工作面风流(指风筒出口或入口前方到掘进工作面的一段风流);(2)掘进工作面回风流;(3)局部通风机前、后各10米以内的风流。(4)局部高冒区域。3、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各测风站内进行。4、采113、区回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测定在该采区各分区风流汇合后的测风站内进行。5、硐室的甲烷、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的测定在各硐室内进行。6、设置有电动机(如小绞车、水泵、采煤机、掘进机、移动变电所等)的采掘工作面进风流中的甲烷和二氧化碳的检查应在以电动机为中心的进回风两端各20米范围内的巷道内进行。7、放炮地点检查瓦斯的部位有:(1)采煤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沿工作面煤壁上下各20米范围内的风流中进行。(2)掘进工作面放炮地点的瓦斯检查应在该点向外20米范围内的巷道风流中及本范围内局部瓦斯积聚处进行。第9条 循环检查瓦斯的次数和顺序是:1、瓦斯检查次数按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2、循环检114、查瓦斯的顺序和有关规定如下:(1)采煤工作面是从进风巷开始,经采煤工作面上部、中部、下部、上下隅角、回风巷、尾巷栅栏处等为一次循环检查;(2)双巷掘进工作面由一名瓦斯检查员检查时,一次循环检查瓦斯应从进风侧掘进面开始到回风侧掘进面;(3)循环检查中,应在采掘工作面上、下次检查的间隔时间里确定无人工作区或其他检查点的检查时间;(4)采掘工作面检查瓦斯的间隔时间要均匀,在正常情况下,每班检查3次,其相隔时间不允许过大或过小,每班检查2次的,其相隔时间要求不允许半班内完成一班内的检查次数。第10条 每次检查瓦斯后,必须及时填写瓦斯记录手册、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并随时向通风调度室汇报情况。第11条 局部115、瓦斯积聚或临时停风的盲巷内积聚瓦斯时,在瓦斯浓度和二氧化碳浓度均不超过3的情况下,可按照制定的排放措施就地排放,但不准一风吹;当积聚的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有一项超过3时,应报请矿总工程师主持制定措施,并按措施规定进行排放。第12条 瓦斯检查记录牌板的吊挂位置,对于回采工作面应挂在进、回风巷的顶板良好处,有尾巷的挂在栅栏处;对于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已采区、火区密闭墙、盲巷、硐室等应挂在顶板良好的栅栏处。第13条 瓦斯检查牌板填写内容包括检查地点、甲烷及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斯检查工姓名、当班情况和需要交接的问题等。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应随着检查点位置的变化而及时移动。116、第14条 每班应对管辖范围内的传感器的显示数据进行校对和记录、对监测装置及电缆的外观进行检查,并将记录和检查结果报通风调度和监测值班员。第15条 每个地区的瓦斯检查工和专职瓦斯检查工在发现本区域内“一通三防”方面中有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并将现场情况和处理结果向通风值班室和矿调度室汇报。特殊地点检查瓦斯的操作第16条 高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中使用采煤机和掘进机的采掘工作面的跟机瓦斯检查工,必须坚守岗位。当采煤机、掘进机工作时,在以下地点检查瓦斯:1、检查采煤机前后20米内,距煤壁30厘米、距板20厘米范围内的瓦斯。当局部积聚的瓦斯浓度达2或采煤机前后20米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117、1.5%时,应停止采煤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2、利用检查棍、胶皮管检查采煤机滚筒之间、距煤壁30厘米、距顶板20厘米范围内的瓦斯。当瓦斯浓度达2时,应停止采煤机的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进行处理;凡处理不了的, 应立即向通风值班室和矿调度室汇报。3、对于使用掘进机的掘进工作面,当掘进机工作时,应检查掘进机的电动机附近20米范围内及风筒出口至煤壁间风流中的瓦斯浓度。当瓦斯浓度达到1.5%或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应停止掘进机工作,切断工作面电源,立即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通风值班室和矿调度室汇报。第17条 煤仓内的瓦斯检查及煤仓堵塞后的瓦斯检查与处理,应按矿总工程师118、组织编制的措施进行。第18条 对于高、低瓦斯矿井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工应定点检查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及湿度等。需进行定点检查的地点包括采煤工作面采空区边缘、工作面风流工作面上隅角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及溜子尾附近和底部、局部漏顶处、高冒处、掘进工作面迎头、巷道全长风流、局部高冒处、漏顶处、局部通风机附近等。发现超限应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进行处理;处理不了的,应向通风值班室和矿调度室汇报。第19条 采煤工作面采空区放炮放顶时,采空区瓦斯浓度的检查范围应按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的措施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当瓦斯浓度超限时,应立即停止放炮。第20条 严格按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和瓦斯、氧气两用仪说119、明书的要求使用仪器,严格按要求在规定的地点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操作中的注意事项第21条 检查瓦斯时,应按照以下操作顺序进行,并注意自身安全。1、检查高冒地点、采煤工作面上下隅角、采空区边缘的瓦斯时,要站在支护完好的地点用小棍将胶管送到检测地点,由低到高逐渐向上检查,检查人员的头部切忌超越检查的最大高度,以防缺氧而窒息。2、检查废巷、盲巷和临时停风的掘进工作面及密闭墙外的瓦斯、二氧化碳及其他有害气体时,只准在栅栏处检查;必须进入盲巷内检查时,应制定专门措施,由救护队员进行。第22条 携带的仪器、仪表要妥善保护好,不准碰撞、损坏、丢失或转借他人;出现故障不准擅自修理,应上井后交检修人员并指出存在120、问题;所用仪器、仪表不得个人保存,上井后应交仪器房保管。第23条 排放局部积聚的瓦斯之前,应按有关规定将本区域回风系统中的人员全部撤入进风巷,并切断电源。安全监测工一、一般规定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安全监测工。第2条 上岗条件及职责:1、掌握弱电知识,熟悉井下安全监测系统,熟悉地面安全监测软件的工作原理,熟悉煤矿安全规程中相关通风安全监测规定和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并必须经过安全和通防监测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2、负责管辖范围内的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并应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帐,认真填写设备及仪表台帐、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121、检修校正记录。第3条 遵守所在公司和所在矿井的用工制度、劳动纪律制度及通防规章制度。二、操作(一)机房管理上机前的准备工作第4条 必须严格执行机房管理制度、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第5条 交接班内容包括: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断电浓度、断电原因、断电时间和次数。3、瓦斯变化异常区的详细记录。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上机操作步骤第6条 接班后,首先和通风值班室取得联系,接受有关指示。第7条 对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断电浓度、断电原因、断电时间和次数以及瓦斯变化较大的地区,要详细跟踪监视,并向通风值班室汇报。第8条 应每隔30分钟检查1次各种仪122、表的指示、机房室温、机身温度和电源、电压波动情况。第9条 应将本班的瓦斯变化情况于当天打印成报表送通风技术主管审查签字。第10条 与瓦斯断电仪检修工协调配合进行传感器校正。第11条 停电顺序是:主机显示器、打印机等外围设备不间断稳压电源配电柜电源。第12条 送电顺序是:配电柜电源不间断稳压电源打印机、显示器等外围设备主机。送电前应将所有设备的电源开关置于停止位置,严禁带负荷送电。第13条 进入机房要穿洁净的工作服、拖鞋,不得将有磁性和带静电的材料、绒线和有灰尘的物品带进机房。要经常用干燥的布擦拭设备外壳,每班用吸尘器清扫室内。(二)安装维护地面检修前的准备工作第14条 应备有必要的工具、仪器、123、仪表,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第15条 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将仪表通电预热,并调整好测量类型和量程。地面检修步骤第16条 隔爆检查的步骤是:1、严格按国标“GB3836.1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检查设备的防爆情况。2、检查防爆壳内外有无锈皮脱落、油漆脱落及锈蚀严重现象,要求应无此类现象。3、清除设备内腔的粉尘和杂物。4、检查接线腔和内部电器元件及连接线,要求应完好齐全,各连接插件接触良好,各紧固件应齐全、完整、可靠,同一部位的螺母、螺栓规格应一致。5、检查设备绝缘程度。水平放置兆欧表,表线一端接机壳金属裸露处,另一端接机内接线柱,匀速摇动表柄,若读数为无限大()124、表明绝缘合格。6、接通电源,对照电路原理图测量电路中各点的电位,判断故障点,排除故障。第17条 通电测试各项性能指标的内容包括:1、新开箱或检修完毕的设备要通电烤机,经48小时通电后分三个阶段进行调试:粗调:对设备的主要性能做大致的调整和观察;精调:对设备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调试、观察和测试;检验:严格按照设备出厂的各项技术指标进行检验,如发现问题则按本工种第17条的方法处理,通电要从问题处理完后重新开始计算。2、烤机完毕,拆除电源等外连接线,盖上机盖,作好记录,入库备用。井下安装前的准备工作第18条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确定安装位置和电缆长度。第19条 设备125、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第20条 瓦斯校准气样的配制应采用煤炭工业技术监督主管部门确认的装置和方法制备甲烷与空气的混合气体,不确定度应小于5。制备所用的原料气应选用浓度不低于99.9%的高纯甲烷气体。井下安装步骤第21条 搬运或安装设备时应轻拿轻放,防止剧烈振动和冲击。第22条 敷设的电缆要与动力电缆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固定电缆用吊钩悬挂,非固定电缆用皮带或其他柔性材料悬挂,悬挂点的间距为3米。敷设电缆时要有适当的驰度,要求能在外力压挂时自由坠落。电缆悬挂高度应大于矿车和运输机的高度,并位于人行道一侧。电缆不得与水管或其他导体接触。第126、23条 电缆之间、电缆与其他设备连接处,使用与电气性能相符的接线盒。电缆进线嘴连接要牢固、密封要良好,密封圈直径和厚度要合适,电缆与密封圈之间不得包扎其他物品。电缆护套应伸入器壁内5-15毫米。线嘴压线板对电缆的压缩量不超过电缆外径的10。接线应整齐、无毛刺,芯线裸露处距长爪或平垫圈不大于5毫米,腔内边线松紧适当。第24条 传感器或井下分站的安设位置符合有关规定。安装完毕,在详细检查所用接线、确认合格无误后,方可送电。井下分站预热15分钟后进行调整,一切功能正常后,接入报警和断电控制并检验其可靠性,然后与井上联机并检验调整跟踪精度。井下维护及注意事项第25条 每7天对监测设备进行一次调试校正。127、第26条 在给传感器送气前,应先观察设备的运行情况,检查设备的基本工作条件,应反复校正报警点和断电点。第27条 送气前要进行跟踪校正,应在与井上取得联系后,用偏调法在测量量程内从小到大、从大到小反复偏调几次,尽量减小跟踪误差。第28条 首先用空气气样将设备校零,再通入校准气样校正精度,锁好各电位器。给传感器送气时,要用气体流量计控制气流速度,保证送气平稳。第29条 定期更换传感器里的防尘装置,清扫气室内的污物。当载体催化元件活性下降时,如调整精度电位器,其测量指示值仍低于实际的甲烷浓度值,应将传感器带上井检修。第30条 设备在井下运行612个月,须将井下部分全部运到井上进行全面检修。第31条 128、排除故障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应首先检查设备电源是否有电。2、可用替换电路板的方法,逐步查找故障。3、应一人工作,一人监护。严禁带电作业。第32条 认真填写故障处理记录表。瓦斯仪器检修工一、一般规定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瓦斯仪器检修工、瓦斯仪器检修工兼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测工。瓦斯仪器检修工兼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测工在履行瓦斯便携仪检修工作时,按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测工操作规程执行。第2条 上岗条件及职责:1、必须经过安全和通风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2、负责瓦斯检定器的检修、校正、电池更换、药品更换及收发管理工作。第3条遵守所在公司、所在矿用工制度、劳动纪律制度和“一通三防”规129、章制度。二、操作检修前的准备工作第4条 保持室内清洁、明亮、干燥,备有常用工具、仪表、材料以及工作台。第5条 压力表的装置形式可采用垂直形,要求能任意调压、停压不漏气、操作连接方便,易于观测压力的变化情况。操作步骤(一)仪器的检查第6条 对收回的光学瓦斯检定器,手压气泵5-6次后,其基线应回零。仪器要擦净,各部件应螺丝齐全、连接牢固可靠、松紧适度,转动部分平稳、柔和,不应有卡滞和急跳现象,并有足够的调整范围。第7条 对气泵进行检查时,要求在将气泵捏瘪并将胶管折堵后,1分钟内气泵不鼓涨。第8条 用水柱计对气路(不包括药管)进行密封性检查时,要求在将水柱计水柱高度加压到700毫米后,1分钟内水柱不130、下降。第9条 电源应开关灵活,仪器条纹清晰。第10条 仪器精度通过目镜观测,干涉条纹应符合目力定度要求(07%范围内应有5根条纹),不弯曲。第11条 变色吸收剂的变色部分超过二分之一时,要更换。氯化钙有潮解现象时,要更换。第12条 检查测微部分时,要求在将基准条纹对准1、并把小数从“0”调到“1”后,基础条纹应回到零位。第13条 正常使用的便携式热催化甲烷检测仪,每7天清理一次网上的煤尘,以保持通气性能良好。第14条 为保证仪器可靠工作,使用前必须进行电压检查。在接通仪器电源5分钟后观察欠压指示或电源指示是否正常,如显示欠压或电池电压不足,要重新弃电。电池电压不足时,不准投入使用。第15条 接131、通仪器电源开关前,应首先检查电表指示是否在零位,如果不在,应用螺丝刀调整好机械零位。第16条 电池电压与机械零位合格后方能进行电零位检查,检查时,先接通电源5分钟,然后在新鲜空气中观察机械指示是否在零位,若有差值,可用螺丝刀轻轻调节仪器的零位电位计使其机械指示为零。(二)光学瓦斯检定器的检修第17条 对检修的仪器各部分要细致检查,查清故障部位,按检修顺序依电路、光路、气路进行检修。第18条 拆装螺丝时要用大小合适的螺丝刀,刀尖与螺丝头应垂直。当一个组合件上有几个螺丝时,不可把其中的一个螺丝先拧松或拧紧,而应将对称的各个螺丝均匀的拧紧或拧松。当螺丝孔有脱扣现象时,不准扩大孔径,要在加铆套重新套丝132、扣后才能使用。第19条 气球组的胶皮球破裂、活塞芯子老化时应更新,气球组的排气嘴、进气嘴与球的接触面老化时,应涂胶水密封或更换新品。第20条 检修干燥管组时,应把管组一端胶管折住,将另一端水柱计高度加压到700毫米,要求1分钟内水柱不下降;否则应排除故障。常见的故障和排除方法有:1、胶管老化、有裂纹,更换新品。2、干燥管本身有裂纹,更换新品。更换硅胶时,两端要垫脱指棉,下端厚10毫米,上端厚5毫米;两端若垫海绵,下端厚15毫米,上端厚10毫米。第21条 二氧化碳吸收管组气密性的检查与干燥管组一样。常见的漏气原因和故障排除方法有:1、胶质垫圈老化,更换新品。2、金属螺盖开焊,应重新焊接。3、管的133、端面不平或呈马蹄形,要用钢锉或砂纸研磨,直至密封良好为止。4、管本身老化,出现裂纹、螺丝滑扣,更换新品。第22条 检修气室时,要求气室不漏气、不串气,内表面呈黑色。清洗气室时,将平面玻璃加热后垂直取下,气室的胶装面要作标记;气室腔和弯管要清洗干净;包角螺丝、气室外表要擦干净,安装时胶量要适当,要求即胶装牢固,又看不出多余胶剂。装完后应进行气密性试验。第23条 检修调微组时,要检查螺杆与连接座是否紧密柔和,要求每次检修要进行清洗,并检查固定连接座的螺丝是否松动。第24条 检修开关组,在出现诸如按钮弹不起、按钮接触片相碰造成灯炮长明或开关座出现裂纹、螺丝滑扣、电接触片锈蚀等情况时,应重整丝扣或打磨134、调整弹簧、调整电接触片等进行检修或更换新品。第25条 下光源组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有:灯炮损坏要更换;灯泡接触环上的螺丝锈蚀或松动,应用砂纸打磨或拧紧;灯泡绝缘圈松动,即便把压紧圈拧到底还不能压紧灯泡,可用粘合剂把灯痤绝缘圈粘牢;出现电路短路若是灯泡接触环与灯座连接筒中间有金属屑时,应将其清除干净。第26条 目镜组常见故障及排除方法有:保护玻璃划伤严重或破碎,应更换新品,新换的保护玻璃要用虫胶或指甲油粘牢,粘胶时,涂胶不可过多,以免影响透光,要待胶干燥后方可使用;当旋转目镜视场中有污点随之转动时,是接目镜、物镜未擦拭干净,有脏物,应分解目镜组,取出接目镜并将其擦拭干净,装配时两镜片的鼓面相对,135、并且镜头平面要与光轴垂直。第27条 在检修分划板时,若旋转目镜头脏点不随之转动,说明分划板上有脏物,是实点,说明脏物在有刻线一面;是虚点,则脏物在另一面。擦拭分划板时,不得用酒精、苯、乙醚等有机溶液擦拭,以免损坏刻线及四周的漆层。当分划板与底座脱落时,应用虫胶或指甲油粘合,粘合时有刻线的一面应朝上,并与底座同心。第28条 盘形管组要畅通,气密性要良好。检修时,将气球一端与盘形管连接,压瘪气球,气球若在10秒钟内鼓起,即认为通气性良好。第29条 检修各镜片组时,各镜片要擦拭干净,不得有灰尘、指印。擦拭时,可用小竹签卷上脱脂棉轻轻擦拭镜片表面,擦拭的手指只能拿住镜头毛面;不得用金属工具进行擦拭,以136、免划伤镜面。擦拭中可用脱脂沾上少许酒精或苯、乙醚等溶剂进行擦拭,然后用脱脂棉擦干。第30条 检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各镜片不得有影响光谱的划痕、掉块,平面镜、折光棱镜、反射镜的镀膜部分必须完好,物镜不得开胶;否则一律更换新品。2、装配平面镜时,平面镜的下部和后部要与镜座靠紧,固定压板的两螺丝的压力应相同,松紧适度;如果用弹片固定,弹片应位于镜片中部,以免镜片受力不均影响光谱。3、装配折光棱镜组时,两支柱的高度要相等,弹片位置应在镜片中部,压板的两个螺丝应松紧适度、压力相同。两个偏心垫圈要夹靠住镜片,以使镜片前表面与镜座上的档片靠紧。4、反射棱镜组的镜座底部由于调零螺杆的长期顶压,会出现麻点、137、凹坑等,应用油石研磨,使之平整。弹簧片弹性减弱或失效时,可将其翻过来再用或更换新品。装配时镜片后面与镜座应靠紧,以防松动。5、测微玻璃弹簧的弹性减弱或失效时,可调整弹簧片的形状以增大弹性,或更换新品。6、各镜片安装要紧密,方位、角度端正,光线能以正确角度通过。各镜片底座严禁锉磨。干涉条纹宽窄不合适时,可通过调整平面镜组衬垫锡铂纸来解决。第31条 找光谱的方法是:各镜片检修合格并按要求装好后,将粗动手轮拧到底再反转两周左右,使反射棱镜座与壳体平行;接通电源,使光通过聚光镜射向平面镜,调整灯泡、聚光镜光屏、平面镜,使平面镜射出的最亮的一束光与瓦斯室螺丝孔右侧相切,其高度与上螺丝孔相平;移动反射棱镜138、,光谱即可出现在目镜里。(三)光学瓦斯检定器的校验第32条 基本误差的规定是:用水柱计给瓦斯室加压时,根据(1)式计算不同甲烷浓度所对应的水柱高度。= 0.1802x(273+t) (1)式中 -水柱高度,mm;x-甲烷浓度,;t-校正室温度,。逐点反复校正3次。第33条 对于回程误差,要求在相同条件下,仪器正反行程在同一示值上的被测量差的绝对值,应不超过表1或表2中基本误差的绝对值。第34条 对于零值误差,在将基准条纹对准零位、并把水柱计水柱高度加压至550毫米后又降到零位的情况下,基准条纹的零位值误差的要求是:甲烷量程为010的仪器不超过0.05;量程为0100的仪器不超过0.5。第35条139、 仪器在正常工作时因位置倾斜而产生的指示值变化,称倾斜误差。第36条 良好的气密性能要求用水柱计分别对仪器的气路系统、压力平衡系统和空气室加压到7009.8Pa时,1分钟内压力下降值不得超过9.8Pa。第37条 对仪器的扩散性能进行校验时,将调整好的仪器置于甲烷浓度为23的试验气体容器中,容器内外气压平衡,要求历时8小时后读取的因甲烷扩散到仪器空气室内而引起的零位移动值的绝对值、对CH4量程为010的仪器不超过0.05。第38条 通电后的检查要求:外露的动作部件能正常动作;转动调零手轮应能寻找到干涉条纹,且干涉条纹明亮清晰,不得有明显的弯曲和倾斜;基准干涉条纹的宽度、灰度、边界清晰度用眼观察后140、与厂家提供的干涉条纹卡片对比,符合要求;转动调微手轮应能见到干涉条纹的微移动;主分度板经调节能连续见到分度线和数字;目镜视场内不应有明显的影响测试的锈蚀、汽泡、砂眼、麻点、擦痕、指印和灰尘等。(四)便携式甲烷热催化检测仪的调试检验第39条 备好浓度在23之间的甲烷标准气样。校正精度时,接通仪器电源,预热5分钟,通入甲烷气样,流量控制在100毫米/分至300毫米/分(根据仪器的使用说明书确定流量)。如果仪器批示与气样甲烷浓度不相符,用小螺丝刀调整精度(满度),使表头显示数字与甲烷浓度相符。第40条 设置报警点时,用稍高于设定点浓度的甲烷气样通入气室,控制气体流量,使指示稳定地停在设定点位置,再调141、节仪器的报警电位器,使其报警;然后反复通气校验,直到准确报警为止。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测工一、一般规定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测工、瓦斯仪器检修工兼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测工。瓦斯仪器检修工兼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检测工在履行瓦斯仪器检修工作时,按瓦斯仪器检修工操作规程执行。第2条 上岗条件及职责:1、掌握电路维修原理知识,掌握所在矿井使用的各种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工作原理、电路图。2、必须经过安全和通风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3、负责管辖范围内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充电、发放、调试、维修、校正工作,负责每710天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调校工作,每班负责清理便携仪防爆罩上的煤尘,142、每次发放前负责检查仪器的零点和电压值,不符合要求时禁止发放使用。4、应将在籍的仪器逐台建帐,统一编号,集中管理,并认真填写仪表台帐、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第3条遵守所在公司、所在矿井的用工制度、劳动纪律制度和“一通三防”规章制度。二、操作检测前的准备工作第4条 仪器首先进行充电,充电时首先切断仪器的电源。接好充电器电源,将仪器插入充电器槽内,触头良好,这时充电指示灯亮。充满电之后充电器自动停止充电,并予以显示,充电时间一般不小于8小时,并做好充电记录。仪器的检测步骤第5条 按一下电源开关,数码管的显示值不应超过产品说明书要求(在正常空气中),此时仪器进入工作状态第6条 按自检143、按钮,仪器显示值大于100,且发出声光讯号,这说明仪器正常。第7条 零点调节:在新鲜空气中开机预热20分钟,观察指示值是否小于0.05,若超过,可轻轻调节仪器的电位器,使其复零。第8条 精度校正:零点调好后,仪器上端校验通气孔装上校验气嘴,通入浓度为2的CH4、流量120毫升分的标准气样,待读数稳定后,用小螺丝刀调节仪器的电位器使指示标准气样值。第9条 对仪器的零点测试精度要定期调校,一般为半个月一次,若未超差可继续使用。瓦斯断电仪检修工一、一般规定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瓦斯断电仪检修工。第2条 上岗条件及职责:1、掌握弱电知识,熟悉井下安全监测系统,熟悉地面安全监测软件的操作,熟悉煤矿安全规程144、中相关通风安全监测规定和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并必须经过安全和通防监测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2、负责瓦斯断电仪的检修工作,配合安全监测工对管辖范围内的断电仪实施安装、调试、维修、校正工作。负责检测报警断电仪建立台帐,并认真填写仪表台帐、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第3条严格遵守所在公司、所在矿井的用工制度、劳动纪律制度和“一通三防”规章制度。二、操作检修、安装前的准备工作第4条 按规定准备好检修时所需要的各种电源、连接线、工具,并备有设备说明书和图纸,设备各部件应齐全、完整,电缆应无破口,相间绝缘及电缆导通应良好,并备足安装用的材料。第5条 根据要求确定安装位145、置和电缆长度。断电仪的安装第6条 打开后盖的接线工作:1、在断电情况下打开后盖,在接线端子上相应地接线,必须注意端子的识别。2、接好电源供电电缆后,注意安上隔弧罩。3、所有引线均由相应的进线孔引出,但必须注意进线装置的安装,应符合有关规程的规定。4、接线完毕后,将后盖安装好后方可通电。第7条 通电。1、用专用钥匙把前面的罩门打开,将电源左转到“关”的位置。然后加上供电的交流电源,将电源开关顺时针方向旋转180至“开”的位置。2、观察面板上的指示灯,在正常情况下“故障指示灯”应该不发光,表明安全火花电路工作正常,“供电指示灯”应发绿光,表明断电接点是接通的,被控设备处于供电状态。3、如果“故障指146、示灯”发红光,则表明安全火花电路有故障,应把电源关掉检查电缆有无断电或超长,负载是否接入。故障排除后方可重新开启电源。4、如果“供电指示灯”熄灭,则表示被控设备的电源已被切断,这时应检查断电的原因,是不是甲烷超限,待甲烷浓度降至允许的门限值以下时,可把电源开关断开,然后再接通,就可使断电继电器解锁,使被控设备恢复供电。断电仪的维护与检修第8条 断电仪可以集中于井下中央变电所,可放在变电所附近的硐室内,也可以放在受控开关附近。第9条 仪器应每612个月送到地面全面检查维修一次,其检查方法如下:1、本质安全电源检查、在井上通以额定电源,用0.5A直流电源表跨接线端子之间,电流表应指示在250mA3147、50mA之间的某一值,改变电源电压作10和20的变化,电流值的变化应小于15mA。断开电流表接线,“故障指示灯”应发光。否则要进行检修。、扭动“本质安全电源检查”旋钮至“1”位置重复上述检查过程。、扭动“本质安全电源检查”旋钮至“2”位置重复上述检查过程。2、断电功能检查在通电的情况下,用二节干电池串上200电阻在接线端子之间跨接一下,面板上的“供电指示灯”将由发光变为熄灭,并一直保持熄灭状态。这时接线端子之间由原来的导通变为断开,这可用万用表的电阻档量出。3、遥测发送部分检查接线端子间跨接150电阻,接到示波器的输入端,调节面板上的“信号调节”电位器,可使荧光屏上出现的正弦波的振幅在015V148、间变化。用频率计数器可测得此正弦波的频率,应与规定的载波频率相符合。用二节干电池串上200电阻在接线端子之间跨接,波形应消失。第10条 检修:当仪器出现故障时,应送到地面检修。这时可卸开前盖6只螺钉,拉出机芯一半时,卸下中间过渡插头和断电接点的接线柱上的连线,便可将机芯全部拉出进行检修。第11条 在井下使用时,不应扭动“本质安全电源检查”旋钮。管路工一、一般规定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管路工。第2条 上岗条件及职责:1、必须经过安全和通风专业培训,考试合格证,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2、负责防尘管路、瓦斯抽放管路和防灭火灌浆、注砂管路的运输、安装、拆卸、检查和维修等项工作。第3条严格遵守所在公司149、所在矿井的用工制度、劳动纪律制度和“一通三防”规章制度。二、操作管材的运送第4条 软质管或较短管材、配件可装矿车运送;凡矿车装不下的管材均装花车运送。管材的装载高度不准超出矿车或花车两帮高度,并要捆绑牢固。第5条 在电机车运输巷道运送时,应事先与运输部门取得联系,并严格执行电机车运输的有关规定。第6条 严格执行斜巷运输管理规定,并有防止管材脱落、刮帮和影响行人、通风设施的安全措施。第7条 管材、物料运到现场后,应放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牢稳,不得妨碍行人、运输和通风。管路安装前的准备工作第8条 安装管路时,管路工应根据管路的安装用途和施工场所的条件要求,带齐所需用具和配件,并检查其完好情况。150、第9条 安装前应详细检查管材质量,应无堵塞物,管盘应完好。第10条 在通风不良处或瓦斯尾巷中安装时,除有措施外,还应配有瓦检员,在检查瓦斯、氧气符合有关规定后方可工作。在电机车巷施工时,应与运输部门取得联系,并有专门措施。管路的安装与拆卸第11条 管路要托挂或垫起,吊挂要平直,拐弯处设弯头,不拐急弯。管子的接头接口要拧紧,用法兰盘连接的管子必须加垫圈,做到不漏气、不漏水。第12条 在竖井内接管子时,应按照管子规格,先打好工字架。操作时,必须安装工作盘和保护盘。由上往下接时,第一节管子用双卡卡在横梁上,运一节接一节,螺丝上齐拧紧,每遇横梁都要用卡子卡牢;由下往上接时,第一节管子要与平巷管子联接牢151、固,同样运一节接一节,遇横梁用卡子卡牢。第13条 在倾斜和水平巷道中安装直径为102毫米(4寸)或更大管径的管子时,必须先安管子托,管托间距不大于10米。第14条 在斜巷内接直径为102毫米(4寸)或更大管径的管子时,要接好一节运一节,并把接好的管子用卡子或810铁丝卡在或绑在预先打好的管子托架上。第15条 拆卸管子时,要两人托住管子,一人拧下螺丝。第16条 在倾角较大的小井、联络巷中拆接管时,必须佩带保险带,并有专用工具袋,用完的工具或拆下的部件随时装入袋内。拆接管子前,应先用绳子将准备拆接的管子栓好,绳子另一头牢固地拴在支架或其他支撑物上,以防止管子掉下。第17条 接防尘、消防管路时,应根152、据质量标准要求安设三通、阀门、消防栓和消防管,以便冲刷巷道和防灭火用。所有采煤工作面顺槽、掘进工作面、带式输送机巷、刮板机道都必须安装防尘管,所有装载点、转载点、溜煤眼均应安装喷嘴,且位置适当。机械触动式、电磁阀式、光电式、电控式等自动洒水喷雾装置的安装要按专门设计施工。第18条 敷设瓦斯抽放管路、灌浆(或注砂)管路时,要严格按设计施工。安装、拆卸管路的注意事项第19条 当管路通过风门、风桥等通风设施时,应事先与通风部门联系好,管路要从墙的一角打孔通过,接好后用灰浆堵严。管路不得影响风门的开关。第20条 在有电缆的巷道内敷设管路时,应尽量敷设在另一侧;如条件不允许,必须与电缆敷设在同一侧时,管153、路应离开电缆300毫米。第21条 用法兰盘联接管子时,严禁手指插入两个法兰盘间隙及螺丝眼,以防错动挤手。第22条 在接胶管或塑料管时,接头应用铁丝捆紧、连好、砸平。每隔34米要有一吊挂点,保持平、直、稳。井下不准延接、使用摩擦能产生静电的塑料管。第23条 新安装或更换的管路要进行漏气和漏水实验,不符合标准的不能使用。第24条 拆卸的管子要及时运走,不能及时运走的应在指定地点堆放整齐,并将拆下来的接头、三通、阀门、螺母、螺栓等配件全部回收妥善保管。第25条 联接瓦斯抽放管路时必须加胶垫、上全法兰盘螺丝并拧紧,以确保不漏气。安装流量计时,必须严格按质量标准施工。第26条 正在使用的管路需要部分拆除154、或更换时,必须首先与有关部门联系好。拆除或更换瓦斯抽放管路前,必须有瓦斯检查员跟随检查,把计划拆除的管路与在使用的管路用挡板或闸门隔开,待瓦斯管路内的瓦斯排除后方可动工拆除。拆除或更换防尘、灌浆、注砂管路,一定等管路内的流体全部流净后,才准动工拆除或更换。第27条 发现管路损坏或漏水、漏气,要立即汇报并及时处理。测尘工一、一般规定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测尘工、测尘分析工。第2条 上岗条件及职责:1、必须经过安全和通风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2、负责矿井测尘工作和测尘结果分析工作,应能使用仪表测定粉尘浓度,并提出控制粉尘的措施和意见。第3条严格遵守所在公司、所在矿井的用工制度155、劳动纪律制度和“一通三防”规章制度。二、操作测尘前的准备工作第4条 认真检查测尘仪器,做到外表清洁、附件齐全、电键或旋转按钮灵敏可靠。使用光电测尘器时,要检查电池电压,当低于使用电压时,应按要求进行充电。第5条 根据该班测尘地点和采样数量准备好使用仪表、工具及其附件。第6条 使用粉尘采样器测尘时,要事先认真称量采样滤膜。测量时用塑料镊子取下滤膜两面的夹衬纸,然后将滤膜轻放在分析天平上进行称重,并记下重量值、编好号码,再放入滤膜盒内,要求滤膜不得有折皱,滤膜盒盖要拧紧,并置于干燥器内;使用光电测尘仪测尘时,要备有足够的滤膜纸带。第7条 下井时应带全仪器、仪表、工具、记录本和笔等。仪器要随身携带156、,严禁碰撞、挤压,不得让他人代拿或摆弄。第8条 注意观察采样地点顶板、运输等情况,以保证工作中的安全,如有隐患必须首先处理。粉尘采样器操作第9条 采样时首先调节好所需流量(一般1530升分),并检查保证无漏气,然后取出准备好的滤膜夹,固定在采样器上。第10条 采样中应注意保持流速稳定,并根据估计的滤膜上的粉尘重量(一般在120毫克,但不小于1毫克),来决定采样时间的长短。要详细记录采样地点、作业工艺、样号、流速及防尘措施等,同时记下采样开始和终止时间。采样持续时间可按下式计算:T=1000W/CQ (1)式中 T-采样持续时间,分钟;W-粉尘应达到的重量,毫克;C-预计作业面的粉尘浓度,毫克/157、米3Q-采样时的流量,升/分。第11条 采样后,将滤膜固定圈取出,迅速放入采样盒内,要求受尘面向上、不要摇晃振动,然后带回实验室称重、分析。第12条 采样后,应将滤膜放在干燥器内干燥1小时,然后再进行称重;如采样现场有水雾或发现滤膜表面有水珠,湿度过大,先将滤膜放在6065摄氏度的烘干箱内烘干2小时,然后再放入干燥器内干燥30分钟,最后再将其置于分析天平上称重1次,直至恒重为止。应记录所称重量。第13条 测尘地点的粉尘浓度按(2)式计算。C=(W2-W1)1000/(QT) (2)式中 C-空气中粉尘浓度,毫克/米3;W2-采样后滤膜重量,毫克;W1-采样前滤膜重量,毫克;Q-采样时流量,升/158、分;T-采样持续时间,分钟。两个平行样品的粉尘浓度偏差不超过20时,为有效样品,并取两者的平均值作为采样地点粉尘浓度。两个平行样品的偏差率按(3)式计算:f=(a-b)/(a+b)/2100 (3)式中 f-两个平行样品的偏差率,;a、b-两个平行样品的粉尘浓度,毫克/米3。滤膜在采样前后的称重间隔时间应昼缩短,以免影响测定结果的准确性。第14条 采样地点空气中有油雾时,滤膜要先进行除油。具体步骤是:1、将装有120号溶剂气油的蒸瓶置于插有量程为200摄氏度的温度计的坩埚中,连通冷凝装置并接通电炉电源,使油温保持在110摄氏度左右,最高不超过120摄氏度,用清洁的广口瓶收集被蒸馏出来的汽油。2159、把3个称量瓶编号,并倒入已蒸留好的120号溶剂汽油。3、用镊子与血管钳将采集的带油雾的滤膜对折3次,然后用血管钳将折好的滤膜边缘夹紧在第1号称量瓶中摇动2分钟,再放入第2号称量瓶中摇动2分钟。4、把除过油的滤膜放在清洁的玻璃板上,并用镊子打开滤膜,让汽油挥发,放置30分钟后称重。5、把除过1次油的滤膜按上述方法放入第三号称量瓶中再除1次油,然后打开放置30分钟,将滤膜上的汽油挥发掉,再称重,直到恒重为止。光电测尘仪的操作第15条 校正仪器的采样流量和采样时间,并按照仪器的使用说明进行调整。第16条 每个测尘地点连续测定的数据不小于3个,并取其平均值。第17条 用快速直读测尘仪测定粉尘浓度时,160、必须以粉尘采样器测得的浓度为准,对测定的数据要进行换算。测尘注意事项第18条 选择测尘位置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采样地点设在回风侧。2、采取高度在人的呼吸带,一般在1.5米左右。3、在掘进工作面采样时,应在巷道未安装风筒的一侧距装岩(煤)、打眼或喷浆等地点45米处进行。4、在机械化采煤工作面采样时,应在采煤机回风侧、距采煤机1015米处进行。5、采煤工作面多工序同时作业时,应在回风巷距工作面回风口1015米处采样。6、在转载点采样时,应在其回风侧距转载点3米处进行。7、在其它产尘场所采样时,在不防碍工人操作的条件下,采样地点应尽量靠近工人作业的呼吸带。第19条 测尘时,仪器的采样口必须迎向风流161、。第20条 对测尘开始时间的要求是:对于连续性产尘作业,应在生产达到正常状态5分钟后再进行采样;对于间断性产尘作业,应在工人作业时采样。第21条 使用粉尘采样器测尘时,若采样后的滤膜被污染或粉尘失落应作废、重新进行采样;由于滤膜不耐高温,在55摄氏度以上的采样现场不宜采用。收尾工作第22条 要及时将每次的测尘记录填入台帐。第23条 测尘完毕后,要填写粉尘测定结果报告表,月底做好本月粉尘浓度测定报告表,并及时上报。要按照规定定期绘制粉尘浓度曲线图。制浆工一、一般规定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制浆工。第2条 上岗条件及职责:1、必须经过安全和通风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2、负责操作162、泥浆泵等机具从地面注浆站或井下流动注浆站的制浆工作,配合灌浆工向采空区和火区注浆。第3条严格遵守所在公司、所在矿井的用工制度、劳动纪律制度和“一通三防”规章制度。二、操作制浆前的准备工作第4条 制浆前所用各种设备应完好;各阀门应处在正确的开关位置;供水系统应畅通;照明设备应齐全。第5条 制黄泥浆前应将冲土用的水枪放到合适位置,并连接好供水管路。第6条 制浆前,首先将浆池底清理干净,将遗存的脏杂物清扫出去,关闭下浆孔、泄水孔闸门。制备黄泥浆的操作步骤第7条 用水枪冲土时,水枪操作人员要不断摆动水枪;采土要均匀,使冲下的土充分湿润,防止大块土进入泥浆池。采土结束后,将水枪及管路中的水放净,并放到固163、定的地方,以便下次再用。第8条 开动搅拌机进行搅拌的同时用比重计检查泥浆浓度,并调整到要求的水土比。第9条 下浆孔要提前设置好篦子,灌浆过程中要随时清理草根、树皮、石子及其它脏物,防止下浆时堵孔、堵管。制备矸石浆的操作步骤第10条 制备矸石浆时,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配合好,各环节之间必须有联系信号。第11条 带式输送机不准带负荷启动或停机;破碎机、球磨机的给料要均匀,加水要适度,球磨机出口矸石的最大直径不得超过6毫米。第12条 发现输送机上有大块矸石、木料、杂物时,应立即停机清除,以防止堵口或损坏破碎机、球磨机。第13条 使用球磨机粉碎矸石要注意掌握球磨机的给料速度、轴承温升、供水大小等,不得长164、时间开空车或超负荷运转。第14条 使用搅拌机时要注意运行中的搅拌料的高低程度,负荷要均匀。反向运行时必须先停转,然后再启动。注意事项第15条 制浆人员要时刻注意设备运转情况,当设备运转出现异常时要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处理。第16条 接到井下现场准备灌浆的电话后,首先给水冲洗管路(或钻孔),当井下第二次来电话通知井下管路流水已畅通时,方可开始灌浆。收尾工作第17条 接到井下现场要求停浆电话后,要立即关停搅拌机,并关好灌浆管路的阀门,然后给水冲洗管路(冲洗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清理、冲刷灌浆池。冬季要把水枪和管路中的水放净。第18条 工作结束后,要核实本班灌入的实土量(或矸石量),并将本班工作情165、况详细记入“灌浆日志”,及时交给班长或送交指定地点。第19条 下班前应做好场地整理工作,并按规定要求管理好设备,保持贮水池有足够的水量。灌浆工一、一般规定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灌浆工。第2条 上岗条件及职责:1、必须经过安全和通风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2、了解矿井灌浆管路系统(包括管径、接头方式、阀门型号及安装地点等),负责配合制浆工向采空区和火区注浆。第3条严格遵守所在公司、所在矿井的用工制度、劳动纪律制度和“一通三防”规章制度。二、操作井下灌浆前的准备工作第4条 准备好管钳、扳手、丝锥、钳子、铁丝等工具材料,下井前检查其完好情况。第5条 到达工作地点后,首先是检查管路166、系统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然后检查灌浆地点的顶、帮支护情况,有不安全因素要立即处理,处理不了的要汇报区队领导,禁止蛮干。第6条 准备工作就绪后,打开闸门,用电话与制浆站联系,先要清水,待管路畅通后,第二次打电话要浆,并根据本班工作量及区队布置的任务确定注浆量。火区或采空区钻孔灌浆步骤第7条 应先由瓦斯检查员检查工作地点瓦斯、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浓度和温度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时,再进入工作地点。根据区队值班人员安排的灌浆孔号及每个钻孔应灌的浆量进行作业。第8条 灌浆前,先进行冲孔,水量应逐渐加大,每孔冲水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进水畅通后安上灌浆管,将各处阀门打开并记下流量计的读数,然167、后向制浆站要浆。第9条 灌浆期间,灌浆工应密切注意管路及各处阀门的情况,发现堵孔或管路漏浆时,应首先通知井上停止下浆,同时派人关闭上一道阀门,然后进行处理。正在灌浆的钻孔,如发现进浆不正常,应暂停灌浆进行给水。第10条 班中倒孔时,必须先打开改灌钻孔的阀门,然后关闭欲停灌钻孔的阀门。人员应站在孔口两侧,禁止面对孔口。第11条 灌浆时,不要在高压胶管附近停留,以防止管子崩坏伤人 。第12条 尽量在无浆水的情况下拆管子,特殊情况需在有浆水的情况下拆管子时,平接的先松下方的螺丝、吊挂的管子先松靠帮的螺丝,并用胶皮等盖住法兰盘,防止喷水伤人。第13条 灌浆的钻孔,无阀门控制时要用闸板(盖子)或木楔子将168、孔口堵好。第14条 灌浆过程中要做好下列检查:1、检查泄水处出水的大小、水温的高低、有害气体等,并做好记录。2、检查泄水闸门完好情况、水沟的畅通情况等。第15条 每个工作面在下班前,必须先通知地面制浆站停止下浆,然后将管内存浆全部灌入钻孔内。钻孔停止灌浆时应用水冲孔,冲孔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先小水后大水),冲孔后将各处管路、阀门等处理好。第16条 在回风系统或火区灌浆时,必须有查火员跟随,应由查火员连续检查工作区域内瓦斯情况、一氧化碳情况。工作面洒浆步骤第17条 洒浆前,在确认胶管和输浆管连接严密牢固后,打开主管路(工作面顺槽内)的阀门,用电话同制浆站联系要水,水流畅通后再要浆。第18条 169、在综采工作面洒浆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应在支架下方沿工作面倾向铺设软管,每隔23个支架安设一个三通阀门,每个三通阀门处接一根12米的短管伸入架子后尾处。2、洒浆过程,应有专人看守管路和阀门,有异常情况时立即关闭阀门。3、工作面看守小阀门的人员,在泥浆到达工作面以后,应注视现场,并不断摆动管子,以洒满所有角落、不留死角,将浮煤全部覆盖后方可开动下一级阀门(每次开阀数量一般24个)。洒到距工作面下端30米时,应通知制浆站停止送浆,然后浆管内所存泥浆全部放完,管子内不应存浆,并用水冲管,先小水后大水。4、工作结束后应将阀门关严,在检查管路无其它情况后方可离开现场。5、工作面洒浆一般应每个循环进行一170、次。第19条 在普采工作面洒浆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洒浆人员要站在顶板完好的安全地带,如遇顶板不好或有悬矸时,要处理好。2、工作面洒浆管由上出口铺到工作面下出口。洒浆时,约每隔20米站一个人拉管子。3、应沿工作面自上而下由采空区向外均匀地洒浆,以保证冒落的矸石被泥浆均匀覆盖。4、每12个循环洒一次浆。工作面埋管灌浆第20条 放顶前,应沿回风巷在采空区预先铺好灌浆管,其末端距采煤工作面煤壁保持1015米的距离。埋管可用50毫米的钢管,钢管上要有拉管用的拉头。第21条 采煤工作面放顶后,灌浆工用电话通知制浆站开始送浆;运输巷有水流出时,即认为采空区已灌好浆,这时方可停止灌浆。第22条 随着采面推171、进应及时拉出埋管,拉管时必须将绳套子牢固地固定在埋管的拉头上,要求各根绳子的长短一致、受力均匀,待所有工作人员撤到绞车以外的安全地带后,方可开动绞车向外拉管。井下用流动注浆泵灌浆第23条 开工前应检查灌浆设备及管路,确保其完好,运转正常、润滑油充足等。第24条 灌浆时,泥浆要均匀、注浆泵运转应正常,遇碹缝跑浆时要及时堵塞。如果注浆泵距泥浆地点较远,应设置直通电话。第25条 看钻孔人员根据钻孔压力大小负责发出开灌或停灌通知;制浆人员负责掌握水量大小及泥浆浓度。第26条 碹后灌浆时,浆管上口要超过碹顶最凸出位置,碹顶越空,管口位置越高。第27条 停浆后,要用清水冲洗注浆泵和管路,冲洗时间长短应根据172、灌浆地点远近而定。灌浆注意事项第28条 无论是洒浆、还是灌浆,上井后都必须将当班的工作情况向区队值班人员汇报,并将灌浆量及其它情况记入“灌浆日志”。第29条 地面无制浆池,下浆浓度不好测定时,要在井下出浆口定期取样测量泥浆浓度。火区检查工一、一般规定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火区检查工、气体监测采样员、救护队员、瓦斯检查工兼火区检查工。第2条 上岗条件及职责:1、必须经过安全和通风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后方可上岗。2、应掌握瓦期检查、测风、测压、测氧及测定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的技术,熟练掌握瓦斯检定器、风表,一氧化碳检定器、测压仪器、CO便携仪、红外线测温仪等仪器仪表操作方法;熟悉173、通风系统,懂得必要的安全知识。3、负责防火墙、采煤面、掘进头、高冒及其它发火疑点的查火工作,协助技术人员进行防火分析和防火预测工作。第3条遵守所在公司、所在矿井的用工制度、劳动纪律制度和“一通三防”规章制度。二、操作下井前的准备工作第4条 带齐瓦斯检定器、风表,一氧化碳检定器、一氧化碳检定管、测压仪器、CO便携仪、红外线测温仪、温度计、尺子、记录簿、球胆、吸气球等。检查并保持所用各类器具完好,不合格的器具不准带下井。下井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第5条 检查火区及可疑发火的地点时,必须2人同行,并且进入检查地点后,应先检查风流上风侧的瓦斯和一氧化碳浓度,然后逐步检查下风侧,按顺风方向进入检查区域。174、进入火区后,2人应相隔一定距离(5米左右),边检查边进入,并根据平时资料确定检查方式(即是一步一检查还是几步一检查),禁止不经检查直接闯入;当发现有异常现象时,应立即退出,并设好栅栏、设置警标,同时汇报有关领导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第6条 对于采空区密闭、废弃巷道、盲巷等,应以检查甲烷、二氧化碳为主;当温度达到35摄氏度以上或闻到火灾气体时,以检查一氧化碳为主。对于未灭的火区、高温点及已熄灭的火区,以检查一氧化碳为主。火区密闭要检查墙温、气温、水温及各种气体浓度的变化,重点掌握一氧化碳浓度的变化。第7条 检查时,发现有人工作的地点或回风流中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4ppm时,要将人员撤出,在适当地点设好175、栅栏,并向通风区及矿调度室汇报。第8条 高冒地点应挂牌管理,按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要用长把工具。发现温度高于常温且有上升趋势或有微量一氧化碳时,应增加观察次数,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便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第9条 应每月填写反映火区检查情况的“火区检查日志”,重点情况记入“火区卡片”,填绘火区示意图。连续检查时,当班检查的情况应向下班交接清楚。操作步骤一氧化碳检定器的使用方法第10条 带入井下的一氧化碳检定器应符合下列标准:1、检定器唧筒活塞严密不漏气,拉推润滑正常。2、检定器在有效期间。3、温度计完好准确。第11条 测定一氧化碳时,应在欲测地点先推拉活塞35次,以清洗取样唧筒;然后再抽取气样,176、并迅速将锥形阀杆打到45度关闭位置,离开取样地点到安全地方;破开检定管两端,将其低浓度端插入唧筒胶座,将阀杆打到垂直位置,然后按检定管说明书的规定的时间推动活塞,使气体均匀地通过检定管。根据变色环的位置直接读出一氧化碳的浓度。第12条 根据被测气体中一氧化碳浓度选取合适的检定管。如果一氧化碳浓度高于检定管上限,可以先稀释气体,然后再将结果扩大同样倍数即为被测气体中的一氧化碳的真实浓度;如果一氧化碳浓度低于检定管的下限,则可增加送气体数,或用一支检定管连续测几次,将结果按送气次数缩小相同的倍数或除以测量次数,即为被测气体中的一氧化碳真浓度。测量时,要尽量避开放炮时间,防止炮烟中一氧化碳干扰。井下177、均压设施测压第13条 利用调压气室进行采空区均压时,气室内外的压差可用胶皮管配合U型水柱计或倾斜压差计直接测量。第14条 火区下开采的工作,利用局部通风机、调节门等设施调压时,要定时测量工作面进出风量、进回风巷内调压门内外压差,并及时调节窗口风量。 第15条 定期对井下各测点的气体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每月要有专门小结,发现问题及时向工区值班领导汇报,确定有发火征兆时,向矿有关领导汇报,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气体监测采样员一、一般规定第1条 本规程适用于气体监测采样员、火区检查工、救护队员、瓦斯检查工兼火区检查工。第2条 上岗条件及职责:1、必须经过安全和通风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178、后方可上岗。2、应掌握瓦期检查、测风、测氧及测定一氧化碳的技术,熟练掌握瓦斯检定器、风表,一氧化碳检定器、CO便携仪、瓦斯氧气两用仪等仪器仪表操作方法;熟悉通风系统,懂得必要的安全知识。3、负责防火墙、采煤面、掘进头、高冒及其它发火疑点的气体监测采样工作,协助技术人员进行防火分析和防火预测工作。第3条遵守所在公司、所在矿井用工制度、劳动纪律制度和“一通三防”规章制度。二、操作取样前的准备工作第4条 根据取样地点的通防情况,下井前带齐球胆、吸气球、瓦斯检定器、风表、瓦斯氧气两用仪,并检查其完好情况,保证球胆不漏气、吸气球完好。下井必须携带隔离式自救器。操作步骤第5条 取样前必须将球胆中的气体排出179、,特别是原来盛过较大浓度的有害气体时,应用鲜空气将其冲洗干净。第6条井下采样要2人同行,进入采样地点前,应首先检查甲烷、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时禁止进入;如不超限,进入采样地点后,应再检查顶帮支护情况,安全状况良好时才可采样。第7条 采样后,应将球口绑扎牢固,以避免漏气,并及时将气样送通风化验室进行化验。自采样到化验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0小时。注意事项第8条 取样数量以充满球胆为宜,应避免气体太多、压力太大鼓破球胆。第9条当有两个及两个以上地点取样时,应在球胆上进行编号,并有相应记录。通风设施工 一、建造密闭 第1条 施工人员进入工作地点,先要对施工地点及其通道的气体、顶帮、支架由外向里180、逐步检查;发现问题,必须进行安全处理后冉进行工作。 第2条 做密闭地点,如遇需拆除支架时,必须先支护身替柱,挖掉被拆支架上方的聋顶聋石,方可拆除。进行清碴时,妻见到实帮、实底,然后在选定密闭位置的墙内外各打两根以上的带帽点柱。 第3条 密闭位置要建造在顶底坚硬的煤岩上,距进或风巷侧尽量不超过6米;密闭规格质量严格按矿井通风质量标准规定建造。在施工中如遇伞檐、炸帮要及时处理;两人同时掏槽时,两人要互相注意镐尖碰伤;若两人打钎子时,抡锤人要站在扶钎子人的侧面,要经常检查锤头是否牢固,扶钎人要将钎子把稳,两人必须协作好,以防走锤伤人,如果墙高超过2.5米,并且顶板压力较大时。要在刨槽前后打抢杠支护煤181、帮,以防放闷墩伤人。第4条 砌墙时,必须把底槽内浮煤清理干净,先铺一层砂浆再砌墙基。要挂线取平墙面,里外同时进行,分层砌起并把砌体放稳,互相压茬,不得出现通缝,缝隙要都用砂浆灌实。施工中要根据受压大小来选用不同标号的水泥,一般用80号标号砂浆即可(即:使用300号水泥时,灰砂比为1:3.5) 如墙高超过2.5米或在斜井、斜巷砌密闭时,必须搭架施工,架子要牢固可靠。 封顶时,要先从里向外,从一侧向另一侧收缩,必须全面接顶接实。 第5条 中间填黄土的墙,每上20公分黄土,即可锤捣固一次砸实后用炮棍猛插一下,在任何点插人深度以不超过l公分为合格。 第6条 密闭抹面前必须把墙根浮煤碴清理干净见实底,抹182、面要平整,四周包边不少于O2米,用麦秸黄泥抹面必须搅拌和匀,用水泥砂浆抹面必须按比例和匀(用300号水泥时,灰砂比为l:2.5;用400号水泥时,灰砂比为1:3.5),分两次抹平整,打光压实。进回风巷间要两面抹面。 第7条 用人工背运石头等材料时,要事先清理好通道上的障碍物;往背上放石头时两人要协作好,把石头放稳搬牢;背运过程中要注意来往车辆;从背上往下卸石头时,要扭身从侧面抛出,防止砸伤脚腿。 第8条 在砌筑隔绝古塘密闭时,必须同时砌好“三管一柱”装置和反水池。 第9条 砌筑其它特殊性的要求密闭时,可按专门设计和施工方法进行(包括:防火、防水、防爆、石膏等密闭)。 第10条 密闭做好后,要按183、矿井通风质量标准要求,在密闭前5米内支护完好,并设置栅栏、警标、说明板和检查箱。第11条 在溜煤眼或风眼上口进行封闭时,T作人员必须系好保险带,另一端必须同定牢靠。 第12条 施工前,必须对溜煤眼或风眼周围的顶帮、支架进行认真检查维护,然后把眼周围的浮煤碴清理干净,宽度不小于1米。在溜煤眼上口施T前应先对下口进行封堵或设置明显警标以防在上口施T过程中掉下物料砸伤人员。 第13条 事先把钢梁、水泥、河沙、黄土和予制板等材料备好,钢梁长度要大于溜煤眼或风眼的直径,使能够有足够的搭接长度,每边不小于0.5米。 第14条 在眼周围掏好粱窝把一根根工字钢梁搭在口上,然后再搭接水泥予制板,并在予制板上浇灌184、05米厚的砂浆或混凝土,最后在上面复盖03米厚的黄土并捣实不使漏风。第15条 在眼下口封堵时,可先把下口锁好,同时向眼中央伸入注浆管,然后向眼内压注石膏或泥浆使沉人眼底,并使层层沉淀,按设计量完成。反水管下端要有反水管弯头以防止漏风。第16条 不得在上、下口同时进行施l丁作业,在上口施工时,要对通往眼下的路口设置路障,标示施工禁地不准通过(或设岗拦人)。二、安装风门第17条 风门安装位置应选在顶帮良好地点,或做到安全可靠的维修与支护,在没有把巷道维护好之前,不得进行施工。 第18条 安装风门时,要先立门框用抡杠固定好,并挂门试验是否合套,然后按密闭规定砌筑墙垛把门框嵌人墙内固定牢靠,再撤除抡杠185、。 第19条 风门开启方向要迎向风流一侧,安装角要与铝垂线保持35度,以保证自动关闭。 第20条 挂风门时,要确保与门框沿口对缝,、不窜角,不歪扭,风门与门框之问要加钉胶皮衬垫;风门下过要设置底坎相距不大于5公分,并要在风门下边钉有挡风帘。 第21条 需要在风门墙垛上留有电缆或水管孔口时,需在砌墙时留好孔口孑L位,临时用黄泥封好。 第22条在运输巷道安装风门时,要有专人负责监视来往车辆,并要有事先指定好的安全躲避地点。材料不要堆放在道心,以免影响车辆通行。 第23条 永久风门的反向风门,应与正向风门同时施工。 第24条 调节风门的调节窗口要留在风门上部;确因巷道所限可留在一侧,但不准留在底部;186、调节窗口要有活动可调可固定的插板,不准堆砌石块代替,也不准用敞开风门大小作调节;调节门除窗口外,其余要求与风门相同,不得漏风。第25条 安装风门完毕,要在风门前后5米内的巷道支护良好,清除干净杂物。第26条 自动风门、防火门、在斜井筒设置风门等,要按专门 ,设计施工说明施工。三、架设风桥 第27条 架设风桥应有施工设计图纸,必须按设计规格要求和安全措施进行施工。 第28条 风桥挑顶。 施工前,先检查瓦斯和维护好顶帮与支架,再按设计布置进行打眼; 遵照设计说明与放炮操作规程进行装药放炮。放炮前,要把附近的电缆、水管等放下来进行掩盖保护,然后撤人与放好警戒后,再发出信号放炮。放炮后,由施工负责人和187、放炮员逐步进入检查,用长柄工具、避开身体挖掉聋顶聋石,并支设好护身支护后再进行清碴。 拉炮须采取分次拉炮,不得堵塞风路;每次拉炮要先将轨道清开以免影响车辆通行。 若一次挑顶后其高度未能达到设计要求,需进行二次挑顶时必须由施工负责人亲自检查安排,挖掉聋顶聋石,打好护身支柱后再进行第二次打眼,并确定安装药量与拉炮次序,再按放炮操作规程规定进行放炮。 第29条 风桥砌墙。砌墙时,先放好中腰线; 清掉浮煤、浮碴,必须见实帮实底; 凡为盘区或盘区以上服务的风桥,要按永久密闭规定掏槽; 砌墙与抹面同永久密闭操作规程。 第30条 架设风桥。 按设计结构,两面墙腿砌够高度后,架设钢梁,两侧必须铺有两根并列的钢188、梁,以加强上墙墙基的支撑强度,以免墙基建造存单梁或架空在予制板上;然后铺设水泥予制板,再在予制板上打水泥砂浆或混凝土。 风桥上不论砌墙或砌峒,必须和煤岩顶帮接实填实,全面细致抹面。第31条 风桥两侧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填成不大于30度的坡度,其上部顶板要挑成斜茬,其转角部位都要做成流线型的,以减少通风阻力。 第32条 风桥建成后,要对风桥里外进行全面整修抹面。并将杂物清除干净,与按质量标准要求做好完善的支护工作。四、备料与下料 第33条井上取土必须到指定的土场,由上而下分层刨取,分层高度不得超过两米,严禁掏窑取土。往下放土时,必须和下面的人员取得联系,以免发生土块伤人和埋人事故。刨土人要互相照顾,189、注意滑坡跌落或土方崩下砸伤。第34条 若采用放炮取土时,撤人距离不小于100米,并设好警戒以防有别人闯入,经放炮员清点撤出人员无误时,再进行自联自放,不得多人操作。 第35条 装土时,要时刻注意上面土方滚下伤人。 第36条 建造通风设施的石料,一律要由井上运送,禁止从古塘取石。 第37条 装下料和装运设备时,必须先检查车辆,如发现坏车不准使用。用矿车装料不得超过车沿或有巨石突出车沿部分;用平车、茬车装运设备、铁道、管材等专用器材时,必须绑扎牢靠;实行行车不行人,装上保险绳,电车或绞车司机必须与当地摘挂钩工取得可靠的信号联系,并严格服从指挥。 第38条 用人工推车时,不准跑步推车或撒手滑行、蹬车190、滑行;使用两辆以上车辆时,两车相距不得小于10米,前边车辆需停止时要先向后边推车人喊话,以防后边车辆冲上前边撞人。同时必须注意机车来往,以防发生意外。 第39条 在缓倾斜巷道需放车时,必须对车辆打好眼棒,并事先检查好轨道,到停车地点后进行拦人,相互取得联系后,再放车。绝对禁止随意放飞车。第40条 在斜井下料,不准悬吊在半井筒卸料,要落平到车场后再卸取。凡停放的车辆,要打好可靠的临时阻车装置,不准简单用木楔子塞在车轮下代替阻车装置,以防车辆滑跑。 第41条 车辆连接部分必须使用专用的联接环、插肖、钢丝绳绳套等,严禁代用;如发现绞车钢丝绳有断丝断股或结扣现象不准开车;开绞车必须有经过培训发给合格证191、者才准开车;带车数量绝对不准超过规定的数量,并要事先检查好防跑车装置。 第42条 装卸长料或笨重物料时,要互相管好信号动作;抬运时要互相注意头顶、脚下和来往车辆;卸下时要轻拿轻放,注意砸、挤、撞伤。第43条 在掏取车中物料时,要固定好矿车,要注意触动天线;卸下的物料要堆放整齐,不得影响通车和行人安全。 五、密闭或风桥拆除 第44条 拆除密闭或风桥前,必须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要先检查工作地点的气体和顶帮情况,如发现问题必须做到安全处理后才可进行工作;拆除密闭时,要先拆开一个小口检查内部气体(或通过观察孔)证实安全后方可继续拆除,要边拆边检查。 第45条 如拆除墙内有沼气积存现象时,严禁使用铁192、器工具;不论拆除密闭或风桥,不准从底部掏窑放墙;如有顶板威胁问题时,需打好护身支柱再进行拆除工作;如对永久墙需用放炮处理时,在检查无沼气积存和超眼情况下,要按放炮操作规程进行,不得放糊炮、明炮。第46条 密闭或风桥已拆完成后,要对拆下的物料堆放整齐,不影响通车和人行安全;同时要对裸露的顶板进行妥善支护局部通风机维护工第1条 局扇安装前必须先检查好顶帮和支架,并做好安全维护工作。第2条 局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31条和132条严格执行。第3条 矿井必须实行采掘供电分开。 第4条 井下移局扇时,必须由电工拆开电源线,不准带电移局扇;搬移时要小心爱护设备,不准任意抛滚,一以免损伤设193、备。第5条 凡需裱在密闭墙上的局扇,必须在另一侧安装风门,遇局扇停风时能及时打开风门。第6条 工掘队组施工完毕后,未把设备撤清前,不得停风,必须由原队组每班派专人看管局扇。风筒吊挂工第1条 风筒吊挂必须做到:1、在风机出口处,接有大小头;2、风筒与风筒接口必须采用双反边连接,并要顺接,不得逆风流方向相接;3、风筒直径要一致,不准花接;4、风筒吊挂必须平直,缝环必挂,拐弯处要有弯头,不准拐死弯,分岔处有三通,确需跨过一帮时,必须悬吊高度要保证不被车刮车挤;5、吊挂风筒,可利用支架、棚梁、棚腿、锚栓杆,否则可在一帮打眼并钉入木楔,先拉紧一根钢丝绳,再用短节铅丝缝环吊起。第2条 吊挂风筒时,要与工掘194、队组联系好,随时注意来往车辆,如遇有断面不规格处,要求由工掘队组织进行局部处理,以不出现车刮车挤风筒为准。如果整个巷道不规则时,吊挂风筒工人有权向通风区汇报不予吊挂风筒送风,不得出现耍龙灯现象。第3条 风筒必须及时接到工作面,要勤修勤补,做到不漏风。用冷补胶水要用铁筒加盖,粘补时要避开电缆、电线、架空线和其它电气设备,以防触电和发生火灾。风巷维修工第1条 维修风巷人员,必须首先熟悉所维修风巷的情况以及维修工程量与要求,然后严格按标准施工。第2条 凡属大范围风巷维修,包括:架棚、砌旋、打锚杆、混凝土锚喷、刷大断面等,必须按施工设计说明施工;凡属局部维修均需按以下要求实施:更换棚子时,必须从安全侧195、由外向里进行,并清除好安全退路;支设棚子时,必须支设在实底上,不得支设在浮煤上;在倾斜巷道中,支架应沿巷道垂直方向向倾斜上方倾斜3到5度,以备顶板来压时不至把支架向前错动压倒支架。第3条 撤换棚子时,必须拆一架换一架,不准一次多拆;拆换时,先加固其前后35架棚子,或打护身替柱;对所拆的棚子要先小心抽取刹顶背帮,然后把聋顶聋石挖掉,必须在安全掩护下进行此项工作。第4条 若更换棚梁时,要对其两腿支撑好保持原来义角;然后在顶板无问题时再上梁,两人抬放梁时工作要协作好;若更换棚腿时,要在梁下打一根临时替柱,再更换;若需全部更换时,必须在有掩护安全条件下进行,但也不准盲目猛锤猛砸,随时掌握周围环境条件;196、回倒棚子后,要用长柄工具或事先拴好绳套取出;经检查顶板无问题时再支设新支架,并按工序把背帮刹顶工作做好。 第5条 对维护坍塌地点或清理堆碴时,必须由外向里先维护好顶帮,打好护身支架再逐步向前清理;要清一段,运一段,进一段,打好一段护身支架,再按要求支设巷修计划支护。 第6条 需补打锚杆或补喷混凝土时,可按其专用操作规程进行。测风测压工第1条 测风人员入井前必须详细检查风表、秒表等仪表,若发现问题要及时更换或修理。 第2条 测风人员要到固定的测风站进行测风,若无固定测风站的地点,可由测风人员选择临时测风站,但应符合如下要求:l、测风站前后10米内无风流分支或汇合点,巷道无拐弯或障碍物;2、断面规197、整,能准确计算测风断面。第3条 掘工作面测风点要选在距工作面回风最近的横峒以内。第4条 测量方法,采用侧身测风法;但要求线路距离及风表运行速度必须均匀;线路距离为0.3公尺,若因断面太大分孔或线路数较多而在一分钟内完不成全断面测风时,可延长时间再换算为单位时间表速即可(自动风表除外)。并要备有05M以上的长柄,以备测高处时使用。 第5条 风时,手持风表必须叶轮迎向风流保持垂直,轻轻移动,风表开、停与秒表开、停配合准确; 同时要注意测风地点前后10米临时不得有车辆、人员通行; 每个测风点至少要测三次,其误差不得超过5,取其平均值。 第6条 测风时,若测风人员身体侧面垂直风流方向,风表在人站位置进198、风方向的斜前方,风表与身体距离保持不小于0.6米,距身体正面不小于0.3米,在计算时可不考虑人体所占面积校正系数;若测风人员与风表处于同一断面上,要按下式进行校正: 然后将所测得的表速再乘以系数K。 第7条 用风表测完后,必须在现场进行查曲线找出真风速并算出风量;然后及时填在测风站牌板上,并作好记录,包括配风、漏风等情况都要记清,对配风不足或漏风严重需进行调节或处理时,要向通风区技术主管汇报后再进行,不得私自调动通风系统。 第8条 测风时,一定要时时注意来往车辆;在测定主扇风量时,要紧扎衣帽牢系保险带。凡进入危险区域内测风都应有两名测风员前后同行。 第9条 每台局扇在人井前应先进行一次运转性能199、测定工作(或已人井的应补测)如下图所示:一一测出风速压h速;- 13 -皮托管插入风筒的深度如下表所示:局扇吸风口的风表应距离100mm在一分钟内沿环形断面均匀传4圈;风筒前的风表也应离开l00mm,定点测定每次为一分钟; 同时测定气压和温度,经计算找出空气重率;依公式算出实测风速: 依此风速乘风筒断面算出的实际风量,对应每次用风表测定的风速所算出的风量关系,绘出一条曲线,这样在现场使用时,只可用风表另测,加以曲线校正即可。 第10条 对实测风量后,要及时填报有关报表,与填绘通风系统图。 第11条 所用风表每半年至少送局校正一次。 第12条 每月至少要到风机房进行一次主扇静压与风速压实测工作,200、用风速压换算主扇总吸风量,以核实主扇外部漏风量。 第13条 测风员每半年至少应对全矿井的通风点压能进行一次实测,要在通风区的主管技术人员的指导与组织下进行工作,然后绘出矿井通风网路图与通风压能图。排放瓦斯工第1条 排放瓦斯必须按照排放瓦斯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进行。编制措施前,必须掌握瓦斯积存量和瓦斯浓度及通风、供电等情况,由通风区技术主管编制措施,然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第2条 排放瓦斯必须考虑与做好如下几点工作:l、现场指择必须有一名通风区长或副区长或通风技术主管统一指挥;凡遇主扇停风造成多处瓦斯积聚需排放瓦斯时,要由矿总工程师统一调度指挥,现场设置负责人同上;2、局扇安装位置和总负压供给的风量201、,必须确保局扇不产生循环风,但开动局扇前仍必须检查局扇周围20米内瓦斯是否超限;3、排放方法不论采用随接风筒逐段排放或一次性接好风筒排放,都必须先把局扇吸风口堵小,逐步增大风量,确保排出的瓦斯进人到总负压供风流中汇合后的瓦斯浓度不超过1.5;如瓦斯大量积存时,应采用逐段排放,并设置专人定点检查瓦斯,掌握排出瓦斯浓度。 4、沼气浓度大于3时,要安排由救护队排施排人盘区回风道中汇合处沼气浓度不准超过1。 5、排放瓦斯要安排专门时间进行,不得一边进行生产或从事其他工作,一边进行排放瓦斯;不仅要对本工作或巷道要切断电源与撤出人员,而且要对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区域也要切断电源,不得从事任何工作,同时要对有关202、通道口要设置专人把守,严防有人闯人。第3条 凡参加排放瓦斯的人员,首先要熟悉排放措施,并有明确责任分工。第4条 排放前要检查好材料、_T具等是否已准备齐全每人佩带的矿灯是否防爆?每个人进入排放地点要检查好顶板等不安全情况,处理好后再按分工开始进行排放T作。第5条 排放工作必须连续进行,一次完成,排放完毕要南现场指挥人亲自由外向里检查,确认无局部积聚已全部排清,方可通知送电与恢复工作。对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区域,也要经检查瓦斯后认为无问题,再送电、恢复工作。并汇报区、矿调度室,以及作好历史记录。全部排放瓦斯过程都要在现场作好记录。第九章 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一、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1.必须健全通203、风安全仪器仪表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2.各类仪器仪表必须有专人进行保管维修,防止仪器损坏丢失,如有损坏丢失按所负责任进行赔偿。3.矿用风速表半年,矿用粉尘采样器、光学瓦斯检定器、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便携式CO检测报警仪、甲烷氧气两用仪每年必须送到国家授权的计量单位进行校验,未经校验的仪表严禁使用,严禁仪表超期使用.4.光学瓦斯检定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每7天用标准气样校验一次;仪器出现故障,使用人员不准私自打开维修,必须由通风部门专职维修人员进行维修。5.瓦斯断电仪在井下使用时,每7天用标准气样校验一次,出现故障升井维修。6.建立通风仪器、仪表台帐,详细记录仪表的出厂日期、厂家、仪表型号、使用204、范围、编号、使用日期、使用地点等。7.建立通风仪器、仪表校验维修台帐,详细记录仪表维修日期、校验日期、维修校验单位、维修校验人员姓名等。8.甲烷测定器由瓦检员负责保管与保养,专职仪器检修工负责检修、校正。9.瓦检员领取甲烷测定器时,必须完善手续,并在仪器台帐上签名,甲烷测定器做到专人专用,不准转交他人使用。10.要对甲烷测定器妥善保管,仪器始终处于完好状态,配齐辅助管防爆盖等。11.仪器下井前,瓦检员要认真检查,药品、电路、气密性、条纹是否符合要求,保证仪器处于完好状态。12.仪器使用过程中,不得乱扔或碰砸,造成仪器损坏,不允许使仪器受到较大振动或冲击,以防止内部零件发生变位。13.钠石灰的变205、色部位超过二分之一时,或氯化钙有潮解现象时,都要进行更换,药品的正常使用周期为7天。14.仪器在井下出现故障时,瓦检员不得私自打开,必须带到地面交给仪器修理工进行检修。15.仪器使用过程中注意清洁,防止外界污物、灰尘等由气路缝隙进入仪器。16.甲烷测定器必须每7天校正一次、或在修理之后都必须进行校正,校正与修理工作均有专职人员负责。17.修理人员要根据仪器发生的不同故障仔细查找原因进行检修。18.利用水柱校正法校正仪器,校正完毕的仪器读数与标准读数相比较,误差必须在规定范围之内。19.由于仪器在使用过程中人为因素造成损坏,由使用人员按照修理费进行赔偿,若仪器丢失,由丢失人员按原价赔偿。二、仪器206、仪表维修校验制度1.各类仪器仪表必须在规定范围内使用。2.仪器仪表必须有指定的专人维修,不得随意打开。3.属国家规定强检的仪器必须按要求送国家承认的单位鉴定,风表每半年送检一次 ,光学瓦检仪、报警仪、测尘仪每年送检一次。未经国家指定单位强检的仪器、仪表不得发放使用。4.光学瓦检仪、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瓦斯断电仪至少每7天进行一次全面检验。5.各类仪器仪表在使用时,如发现有问题或疑问必须及时维修校正后方可入井使用。 6.各类仪器仪表必须按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使用保护。7.各类仪器仪表到货后,必须将技术文件同仪器仪表统一领回,技术文件交通风队材料员登记、保管。需要借阅的人必须到办理借阅手续,用后由材207、料员负责收回。8.仪器管理维修人员必须掌握分析仪器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或向领导汇报。三、便携式瓦斯报警仪使用管理制度1、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通风队队长、采掘队长、技术员、班组长、放炮员、流动电钳工入井必须按规定携带、使用便携式瓦斯报警仪。2、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由通风队负责发放、保养、校验及检修,并做好发放、检修记录,必须保证仪器数量及完好率。3、报警仪领取后必须爱护,妥善佩带保管,避免仪器损坏丢失。4、使用人员应了解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的使用方法,入井后即将仪器打开使处于监测状态。5、严禁私自拆卸仪器;严禁随意扔放、摔打、撞击仪器;仪器损坏或出现故障时也不得私自拆开修理,必须待升井办完交208、还手续后由专职修理工维修。6、报警仪当班使用当班交还,不得连续使用超过12小时。7、发放人员在发放报警仪时必须确认仪器处于完好,电源充足,开关灵敏可靠,否则不得发放使用。8、发放室人员必须及时对仪器充电和发放,负责定期检查和校验报警仪,凡出现以下情况必须及时维修,否则严禁发放。(1)仪器外观不完好,如外壳变形严重,无放爆盖。(2)仪器充放电不正常,欠电压。(3)电源正常使用时间不符合规定,不能连续使用8小时以上。(4)仪器检测的灵敏度、精确度超过规定。(5)报警值无法校准。9、井下放炮员、班组长必须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检查瓦斯浓度)制度。10、发放员必须按规定做好仪器209、的领用、回收记录台帐,并对仪器及时充电。四、仪器充电发放制度1.仪器收发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仪器发放记录,对每台仪器的正常使用时间,发放日期,发放时间,回收时间等逐一记录清楚。2.仪器收发人员,将收回的仪器及时充电,充电时间要满足仪器的充电要求,并做好充电记录。3.发放仪器前,仪器收发人员首先要检查仪器的电压、零位、报警点,严禁发放电压不足、零位不准、报警点不准的仪器。4.仪器仪表必须有指定的专人维修,其他人不得随意打开仪器修理。五、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1.通风队建立自救器管理台帐,各单位入井人员到通风队办理领取手续,由个人进行保管。2.个人保管的自救器不得损坏、漏气、丢失,造成损失的由个人负责赔210、偿。3.下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不得乱放、乱扔,不得碰、砸,不得当垫使用。4.个人专用自救器不得转给他人使用。5.自救器外壳磨损严重及破裂后,不得继续使用,应及时到通风队由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更换。6.自救器若出现漏气及变形严重均严禁使用,应及时到通风队由专职管理人员进行更换。7.自救器管理台帐中要详细填写自救器的编号、出厂日期、发放使用日期、使用人姓名及单位、检查日期及检查维修等内容。8.使用自救器的人员必须每月 将自救器交到通风队进行完好检查自救器的气密性,凡漏气的自救器严禁井下使用。9.井下使用的自救器有效期为三年,库存的自救器有效期为五年,凡超过自救器有效期的自救器严禁入井使用。10.211、个人保管的自救器不得和易燃、易爆品放置在同一地点,严禁放在日光直射或其它热源直接辐射的地方。第十章 其他制度 一、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井下消防材料库必须备有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具体数量和地点由矿长根据有关规定确定)。2、井下消防材料架中的消防器材不得擅自动用,只准在救灾时使用。3、消防材料必须由各队管理,存放的消防器材必须与帐物相符。4、井下消防材料架所存放的器材,必须定期检查和更换。二、巷道维修管理制度1、煤矿企业必须加强井巷的维修,保持巷道的有效使用断面,保证通风、运输的畅通和行人安全。2、各采掘队负责施工中的掘进巷道、回采工作面上下顺槽的维修工作,其它井巷的维修工作由通风队负责;若有巷道212、冒顶、失修严重,根据所采用的维修方法由矿统一安排维护。3、通风队必须经常检查、维护巷道,保证各类井巷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漏矸、断梁、折腿等现象。4、巷道失修率必须符合标准化规定,巷道一般失修率不大于7%,严重失修率不大于3%;超过规定由通风队负责按规定考核。5、维修巷道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过审批后方可执行。6、巷道维修过程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确保维修人员安全。7、井筒大修时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8、扩大和维修井巷连续撤换支架时,必须保证有在发生冒顶堵塞井巷时人员能够撤退的出口。9、在独头巷道维修支架时,必须由外向里逐架进行,213、严禁维修人员进入维修地点以里。10、维修倾斜井巷时,应停止行车;需要通车作业时,必须制定行车安全措施。严禁上、下段同时作业。11、修复旧井巷,必须首先检查瓦斯,当瓦斯积聚时,必须按规定排放,只有在回风流中瓦斯浓度不超过1%、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1.5%、空气成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100条的要求时,才能作业。三、“一通三防”事故隐患整改责任落实制度1、任何人和任何单位发现井上下存在的“一通三防”事故隐患,都有责任向有关领导或部门汇报情况。2、任何人不得隐瞒“一通三防”安全隐患,由此而导致的事故将严厉追究其本人责任。3、已发现的安全隐患,各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五定”(即定措施、定时间、定责任人、定214、整改复查人、定复查时间)的要求进行整改落实,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4、全矿各基层单位的整改责任落实情况由矿安管科负责进行监督,各职能科室的整改责任落实情况由矿生产副总、安管科负责监督,生产副总的“一通三防”责任落实由矿总工程师监督。5、已发现的“一通三防”事故隐患,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组织各级部门和人员认真分析、研究,制定具有针对性的防治或预防措施并监督落实。6、每月的通风例会,由总工程师主持对全矿“一通三防”安全隐患的排查、处理情况进行总结,对已整改落实和尚未落实的进行综合协调、考核。四、电气焊使用管理制度1、井下使用电气焊,使用单位必须填写电气焊使用申请单报矿长和相关职能部门审批。2、相关部门、215、职能部门接到申请单后需到现场进行勘察,符合使用条件后方可同意使用。3、使用单位必须同时编制电气焊使用的安全技术措施报批。4、井下电气焊作业时,安管科、通风队必须指派专职人员和瓦检员现场检查瓦斯和保障措施的落实,并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五、防止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的“一通三防”责任制,并与奖惩挂钩。责任制不落实的单位不能参加等级队、达标评比,凡出现“一通三防”事故,都必须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2、要确保矿井通风良好,采掘工作面必须有合理的通风系统,保证有足够的风量,严禁有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串联通风。3、严格瓦斯检查制度,按要求配齐瓦检人员,严禁瓦斯超限作业216、。4、回采工作面上隅角及掘进工作面高顶易瓦斯积聚地点,要作为重点管理区域,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5、切实加强巷道贯通的管理工作;巷道贯通除执行有关规定外,要实行措施会审制度。6、加强矿井防火和电气设备的管理,坚决消灭引爆火源,严格井下使用电气焊作业的审批手续,加强井下胶带运输机的防火措施和安全保护,加强对井下煤层自燃发火的防治工作,对火区要严格管理,防止因煤层自燃发火而引起瓦斯煤尘爆炸事故。7、加强电气设备管理,严格执行电气防爆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防爆检查,消灭失爆。8、认真落实综合防尘措施,采掘工作面必须实现湿式作业,消除煤尘飞扬和堆积,选择合适地点设置隔爆设施。六、自动风门管理制度1、在自217、动门前后两车同向行驶间距不得小于50米;车辆在井下运行过程中,禁止超车,严禁顶、撞风门。2、语音报警器正常状态下常亮绿灯,当第一道自动风门开启时,风门语音报警器发出“通过风门,注意安全”的警示信号,第二道自动风门的语音报警器的绿灯转化为红灯,语音提示为“对面风门打开,请稍后”的警示信号以及连锁功能。待当第一道风门完全关闭后,语音报警器停止报警,亮绿灯后可通过。3、通过风门时,行人应走小门,不得使用矿灯照的方法开启自动风门大门。胶轮车司机通过自动风门时,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如果感光传感器出现故障时,应下车启动手动开关通过,将门打开,然后通过,通过后应立即将风门关闭,再开启下一道风门。要求218、司机必须掌握过风门的延时时间,确保在延时时间内通过,严禁骑风门停车。风门闭锁时,司机不得强摁按钮。4、自动风门电源必须保证24小时正常供电,严禁任何单位及个人随意停送电以及擅自调节控制延时开关,发现一次罚款500元。如有需要必须停电时,必须办理相关停电措施后经通风队主管领导同意,方可停电。5、由于自动门上的人行门不是连锁的,因此要求行人严禁将两道门同时开启,发现一次按“三违”论处,罚款200元。6、严禁任何施工单位及其它人员对自动风门的光电信号进行损坏及随意开启光电信号控制的自动风门。一经发现按人为造成风流短路“三违”进行处理。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全部承担。七、管路回收及管理制度1、通风队的管219、路计划、进出库手续及回收工作由材料员专人统一管理。2、通风队必须建立管路进(出)库手续。每次交接管路时,必须由材料员与领用(回收)人办理进(出)库手续,否则不准发放或入库。3、必须建立管路入井、升井台帐,入井上帐,升井清帐。领用及回收管路记录台帐中必须写明管径、数量、用途、使用地点及管路来源地点(单位)。4、管路由管路工送到各工作地点,并安装好,且留备用管路。5、管路工每天要检查管路数量,如有丢失要及时汇报。6、本单位其它工作中使用管路时,必须有手续。7、由队上负责每月检查一次管路使用的总数,对于无故差欠者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8、所有管路在入库后,要分类(管径、新旧)码放,并设有材料堆放说明牌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