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业公司机电管理制度及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97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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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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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业公司机电管理制度及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第一章 设备管理制度.1第一节 设备选型购置制度.1第二节 设备到货验收制度.1第三节 设备保管制度.2第四节 设备领用、回收管理制度.3第五节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4第六节 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5第七节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6第八节 设备包机制度.8第九节 设备更新、改造管理制度.8第十节 设备封存与报废管理制度.9第十一节 设备闲置、启用管理制度.10第十二节 设备润滑管理制度.11第十三节 设备租赁管理制度.11第十四节 设备资产管理2、制度.12第十五节 设备动态管理制度.16第二章 配件管理制度.17 第一节 配件计划管理制度.17 第二节 配件到货验收、保管、发放管理制度.17 第三节 配件现场管理制度.18 第四节 配件的收回、修复和报废管理制度.18第三章 矿用阻燃胶带管理制度.19第四章 油脂库管理制度.21第五章 氧气瓶、乙炔瓶安全管理制度.22第六章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25第七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6第八章 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31第九章 防爆设备入井检查、验收制度.32第十章 电气管理制度.33第一节 供用电管理制度.33第二节 供电线路管理制度.37第三节 停送电管理制度.38第四节 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制3、度.42第五节 电气试验制度.43第六节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44第七节 电缆管理制度.45第八节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48第九节 五小电器管理制度.51第十节 小型电气设备、设施管理制度.51第十一节 三专两闭锁管理制度.52第十二节 接地系统管理制度.53第十一章 钢丝绳管理制度.54第十二章 机电现场管理制度.58第一节 机电现场管理规定.58第二节 机电设备管理考核制度.59第十二章 安全技术措施会审制度.62第十三章 机电技术档案管理制度.63第十四章 机电、运输设备事故管理办法.63第十五章 防火、防盗、防洪、防雷管理制度.66第十六章 机电干部上岗检查制度.67第十七章 机电4、例会管理制度.68第十八章 机电设备标识管理制度.70第十九章 矿灯房管理制度.72第二十章 机电工安全操作规程.73第一节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73第二节 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74第三节 井下电、钳工安全操作规程.76第四节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79第五节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81第六节 台钻操作规程.82第七节 砂轮机操作规程.83第二十一章 机电系统岗位责任制.85第一节 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85第二节 变电所岗位责任制.86第三节 空压机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87第四节 井口井底信号工岗位责任制.88第五节 井口井底把钩工岗位责任制.89第六节 矿灯充电工岗位责任制.90 第一章 设备管理5、制度第一节 设备选型购置制度一、设备的选型 设备选型是设备规划工程中优化方案的过程,是设备前期管理的重要内容。选型的总原则应是:技术先进,生产适用,经济合理。 具体考虑以下几点 1、设备的技术性能包括:(1)设备的生产效率;(2)设备对产品质量的保证程度;(3)设备能否节省能源和原材料;(4)设备的使用寿命;(5)操作安全性。要有安全装置,能避免操作不当时发生重大事故;(6)设备符合环保要求。 2、设备选型必须以机电科为主,选购设备应在机电经理主持下由机电科、供应科、使用单位参加,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作出选型购置的决策。 3、设备选型应注意标准化,应具有通用性,设备应先经过鉴定有生产许可证的非6、淘汰产品。二、设备的购置 1、在购置设备时必须与供货单位签订合同,供货合同上必须注明品种、规格、型号、材质和技术条件、供货数量、及应随机带的备品备件、完整详细的技术档案(易损件明细表)、供货单位与交货方式、到货地点、产品价格、结算银行帐号、索赔等内容。2、签订合同要注意择优选厂,在性能、质量、价格、备件供应、交货期限、供货方式、售后服务、技能培训等方面进行综合比较。 3、设备随机资料必须完整齐全(包括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有煤矿安全标志、MA标志、许可证号、易损件明细表、易损件、图纸、专用工具、装箱清单等),不齐全拒绝验收。验收后随机资料、质量检查、试验、验收报告等资料移交机电科资料室统一保7、管。第二节 设备到货验收制度1、机电设备到货后,机电科分管领导应召集有关工程技术人员、设备管理员、设备保管员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设备验收可以在库内或库外进行。2、重大机电设备机电科应组织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厂家进行“中检”,确保质量。3、验收的内容应包括:(1)各种技术文件(最少三份)、合格证、技术说明书、装箱单、发货明细等;(2)数量验收,根据合同和装箱单要逐件检查;(3)质量验收,要对外观或解体对各部位详细检查,运输中是否损坏,重要设备要进行测试,并将测试数据和技术说明书对照,做好验收的各种记录。防爆电气设备要有防爆组人员参加验收并对设备的防爆性能进行验收和鉴定。4、对于验收中出现的问题,机8、电科要立刻向有关领导汇报,并积极和有关厂家和运输部门联系,解决质量问题。5、验收不合格的设备,不予办理入库手续。6、入库的设备要登记、立卡、建档、编号,并在库房内码放整齐。7、验收后要对设备的技术资料统一归档保管,资料除三证一标志由设备库保留保管外,其它全部交资料室,为设备的安装运行服务。8、对于在设备验收中玩忽职守,将有重大缺陷的设备入库而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有关验收人员的责任。第三节 设备保管制度1、入库保管的设备必须按规格、型号定货位,整齐摆放,进行标识管理。2、长期闲置的设备要做好防潮、防锈、防腐、防冻、防晒工作。3、需定期涂抹黄油的设备轴、孔等部位,要造册登记每次涂抹黄油的时间。涂抹黄油9、产生的油棉纱等危险废弃物要定点放置,并按有关规定处置。需加注润滑油的设备和冬天排放水的设备应建立台账。4、电气设备严禁直接放在地上,以免受潮,更不能受淋水,以免造成设备绝缘下降而损坏。5、搞好库内卫生,做到库内整洁,设备无灰尘。6、发放设备时,保管员必须到现场,严格按批示发放设备,不得随意改发其它设备,并做好登记和移交手续,当天发生支领业务必须当天做好帐务处理,并返回动态组建账。7、爱护设备,发放设备时,严禁设备碰撞。第四节 设备领用、回收管理制度1设备的领用(1)玉溪项目部所有机电设备由机电科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转借、拆套以及变卖。(2)设备在籍统一归机电科管理,由机电部负责统一编号10、建帐、建卡。(3)供应科负责入库设备的管理、发放及回收设备的管理工作。要建立新设备到货台帐、回收台帐。并每旬向机电科主管人员提供一份设备出入库清单,每月提供一份回收统计汇总。(4)到货、回收、发放设备出、入库时,必须对清数量,并对完好情况等要登记清楚,对能以件计的应以件计。(5)各单位领用设备时应向机电科申请,由供应科仓库管理员带领去领取设备,特殊情况如节假日、夜间、抢修事故等可不等管理员带领。(6)供应仓库管理人员要认真仔细填写设备支取表,应包括领用单位、领用人、领用时间、设备型号、数量等。(7)不完好的设备严禁出库,出库时应经检查并附防爆检验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8)保管员发放设备时应优11、先发放旧设备。2设备的回收(1)各单位闲置设备应及时回收,回收的设备要保证部件齐全、完好。设备回收到指定地点,使用单位机电负责人必须及时联系设备管理员、机修厂有关人员共同初验设备卫生、外观、部件是否齐全。 交供应科后认真填写回收单,回收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数量、编号、状态、使用单位、回收地点及验收人等。(2)对回收不及时的单位,第一次通知三天后仍不执行者处罚该单位主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各50元,第二次通知三日后仍不回收罚主管领导、单位负责人各100元,并通报批评。(3)设备回收不办理手续的单位,由驻矿供应站通知机电部后责令其在两日内办齐,否则视为丢失,按设备现值的50%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12、进行扣款处理。(4)设备交库发现缺件的必须说明情况,并在其单位配件款中扣除配件费用和100元的设备恢复费用,否则将给予配件费用5倍的罚款。(5).对于在领用及回收时包括附属设备的大型设备,必须在票据上注明附属设备的规格、型号、数量等相关内容;对于须解体搬运的设备,必须在票据上注明组成设备各部件的明细。(6).各单位必须妥善保管好本单位的设备领用和回收票据,做为核对设备的依据。第五节 设备使用管理制度一、支领、发放1、各单位支领设备时,设备管理员必须详细填写设备支领单。2、保管员发放设备时,必须到现场严格按指示发放,不得随意改发。3、防爆电气设备发放时,防爆检查人员必须到场,检查防爆性能合格后,13、签发防爆合格证,方可入井。4、发放结束后,必须将设备编号填入支领单备注栏,并将管理员留存联保存好,以便登记管理。5、保管员、管理员当天发生的支领业务,必须当天做账务处理。9、设备支领单必须按月、年装订,永久保存,任何人不得销毁。二、使用:1、设备在投入使用前,设备使用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要详细研究,学习随机带来的说明书和其它技术资料,弄懂设备的各种技术问题,从而制定出与设备相适应的操作规程,会审通过后要对设备的使用或操作者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操作人员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本矿职教中心发证后,方可操作设备。2、设备操作要严格按照本设备的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严禁14、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对任何违章现象,任何人都有权制止。对违章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3、各单位根据本队设备情况,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干部上岗查岗制度,本队干部和矿有关领导要按有关要求,定期检查,对于各种设备隐患和违章现象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处理。4、使用中的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态,安全保护装置齐全,动作可靠,防爆设备不失爆。机电科要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完好检查和防爆性能检查。对于存在的问题,使用单位要及时解决。5、严禁设备带病运转,杜绝跑、冒、滴、漏现象。有效利用能源资源,减轻环境污染。6、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产生污染的相应设施同时运转,同等维护。7、环15、境保护设施因事故停止运转,应立即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同时向总工办汇报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停运后使环境受到污染时,立即停止排放污染物。8、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必须停机检修,严禁设备带病运行。大型设备检修完毕必须在三天内写出检修总结交机电科。 第六节 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1、设备投入使用前,要对设备维护人员进行技术培训,使维护人员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培训合格后,方可对设备进行维护。2、使用中的各种设备,各单位必须建立包机制。包机人要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单人使用的设备由操作者负责,公用设备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对多班制生产的设备,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3、对重点设备16、关键部位要进行日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大型重要设备要定期进行技术性能测定和精度检验整定试验等工作,并要做好各种记录。4、设备上所有的各种仪表,包括压力表、温度表、电流表、电压表等要定期进行检验和校验,保证灵敏、准确、可靠。5、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使用、维护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测和预防性试验,防止因事故发生造成的环境污染和人体伤害。6、对于维护保养不当,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处罚。第七节 设备定期检修制度一、定期检修1、设备投入使用后,使用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和其它有关规定,制订出本设备有关部位或整体设备的检修或检查更换周期,同时17、,使用设备单位要根据本单位设备的特点和使用状况对设备进行定期检修。2、需要停产检修的设备,机电科申报检修计划,并严格按停产检修计划进行组织检修工作。3、需要大修的设备,机电科要编制出设备大修计划待审批后组织实施。4、各队组必须严格遵守检修班次,未经有关矿领导和主管部门批准,任何单位不得私自更改检修班次和缩短检修时间。5、机电单位必须制定日常检修安全措施,并按规定审批后执行,以防在检修过程中发生事故。6、各队组每日检修班要详细填写检修记录,对检修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措施,消耗零配件以及检修后设备实际运转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各单位对每天检修记录要整理归档,进口设备及大型设备的检修、维护及运行记录18、必须健全。7、若在检修时,需要停电,应提前一天写出停电申请报告,(注明停电范围,影响单位及影响时间等)报机电科主管人员核实签字,经调度会通报批准后,方可停电,严禁擅自停电。8、检修中需将减速箱内的润滑油放出时,要使用专用的容器,将润滑油妥善储存,以备检修完后回收。另在加油和放油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润滑油泄漏而污染设备和环境。9、检修时要加强对油脂的管理,节约用油,对检修过程中产生的油棉纱等要定点暂时放置,最后由本单位按有关规定处置。10、机电科负责督促检查各单位的检修情况,对不按规定进行检修的单位除罚款处理外,有权令其停产强制检修。二、季度检修1、根据我公司规定,每个季度对全部设备进行19、大检修。2、每个季度初,机电科根据设备运转情况,编制出该季度设备检修计划。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修项目;(2)检修进度;(3)所需工时等,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措施必须包含:工艺流程、质量标准等,应明确项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停送电负责人,并编制材料及配件计划。3、机电科要将检修计划分别报送安检、调度、生产、通风、劳资等有关单位和有关矿领导。4、每个季度首月十五号以前,项目部要召开检修工作会议,落实检修项目,检修质量标准,工艺流程等,由调度室拟定检修通知,组织实施检修。5、检修项目一经确定,各单位要提前做好季度检修的一切准备工作,并按规定提前一天办理有关停电、停压风、停水及烧20、焊报告等手续。6、季度检修指挥部设在调度室,由当日值班长及调度、机电、安检、通风等各派一名负责人组成。7、检修前,各单位要组织检修人员认真学习检修安全措施,质量标准,工艺流程等,并要组织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检修;机电科有关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要对重点检修项目分头把关,确保检修安全和检修质量。8、检修其间,各单位工程技术人员要认真做好各种记录,测绘各种数据,要求准确无误,检修完后,检修记录要报机电科保管。9、检修其间,各单位要精心组织,随时向机电科通报各项目的检修进展情况,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检修完毕。如遇特殊情况,需延长检修时间时,要向机电科说明情况,申请延长检修时间。10、检修其间,各单位要确21、保检修质量,对所承担的检修项目,保证在一周内不发生事故。11、检修完毕后,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由机电科保管。12、机电科负责对重点检修项目的质量进行验收,对一般检修项目的质量进行抽查验收。第八节 设备包机制度1、项目部各设备使用单位,在设备安装投运前必须建立包机制度。2、电气设备包机人必须是电工,机械部分包机人必须是钳工,生产队组可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推行就近分片包机责任制。3、包机人必须刻苦钻研技术,细心维护保养设备,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提高设备完好率。4、包机人必须按时检查所包机设备性能、完好状况等。5、每次检查和维护完毕后,要记入有关记录簿内。6、如果因某22、种原因包机人不能进行检查时,单位要安排其它人代检,保证设备安全运转。7、若所包设备发生故障,包机人要积极主动抢修。8、因工作粗心或不负责任,设备发生故障,包机者要承担责任,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处罚。9、包机要熟知设备结构、性能和安全保护等。10、包机者必须在所包设备上挂完好牌和责任牌,若有人员变动要及时更换。第九节 设备的更新、改造管理制度1、年度设备的更新改造由机电经理负责,机电科负责组织实施。2、机电科设备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根据设备统计资料和设备现状及时编制出设备的年度更新改造计划。对于重大设备的更新改造,机电科设备管理人员要对更新改造的设备进行技术经济分析和论证。3、设备的更新改23、造严格执行上级下达的各种文件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的有关要求。计划编出后必须按照审批程序进行审批。由项目部各相关领导会审后才能定稿。4、对于需要定购的设备,机电科要协助总公司有关单位做好定货工作。对于改造的设备,机电科工程技术人员要及时拿出改造方案,并要制定改造措施,按时完成改造任务。5、更新改造的设备尽量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减少环境污染,降低能源资源消耗,进口设备改造必须报请上级管理部门认可。6、用技术性能先进的设备更换技术性能落后又无法修复的老旧设备。7、机电科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设备的更新改造工作。如果由于更新改造不及时而影响全矿生产的衔接,要追究机电科的责任。第十节 设24、备封存与报废管理制度1、设备的封存和报废由机电科负责组织实施。2、每年从十月份开始机电科设备组要对设备进行清查,调查研究设备的使用情况,有必要时要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最后拟定出年度报废计划。3、对于重大设备的报废,机电经理、机电工程师组织有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报废鉴定小组,对报废设备进行技术鉴定,确认可报废时,方可申请报废。4、设备报废必须严格执行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规定进行。5、设备报废计划必须由机电经理或机电工程师组织有关人员和项目部领导会审签字后方可报公司,待公司对报废计划复批后,方可对设备进行报废处理。6、报废的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报废的残值权益必须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待报废25、的设备在未经批准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将其可用的零部件拆下,折价入账。7、暂不需用或需要连续停用六个月以上设备进行封存,封存设备必须检修完好,妥善保管,定期保养,严禁拆卸,防止丢失损坏。8、对于设备报废、封存管理中,由于管理不善或个别人玩忽职守而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十一节 设备闲置、启用管理制度一、 闲置设备的确认和管理 1、 因生产结构的改变或技术原因,连续停用半年以上的设备为闲置设备。2、 机电科根据生产运行实际情况上报闲置设备清单,由相关项目部相关领导对闲置设备进行确认,需要公司审批的报回公司审批。3、对闲置设备要进行封存,设备封存时须做好如下几项工26、作。 (1)切断设备的水、电、气源等。(2)将设备内的流动液体放完,关闭阀门,若封存期过半年要放尽润滑油。(3)擦净设备的外表面,涂防锈油、贴纸,进行防锈处理。 (4)注意保护好活动构件,避免损坏、变形。 (5)设备的附属装置、附件及工具要清点造册。 (6)封存设备不得露天放置,须加保护罩放于室内,但不得放在正在使用的车间内。(7)封存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管工作由设有专人负责维护。4、闲置设备应积极组织外调、出租或转让,以提高设备利用率,在调出前应将设备集中封存管理5、原则上是不允许拆除闲置设备零配件,如急需配件可取用,但事后要马上补齐。6、生产部将长期停用、闲置设备列入设备检查范围,每季度对长27、期停用、闲置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重点是设备的完整性,班组的执行情况并对班组进行考核。二、闲置设备的启用 1、闲置设备启用时,应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进行启用。设备启封时,应做好如下几项工作。 (1)对设备各部位,各部件进行清洗、擦拭。(2)在润滑部位进行润滑。 (3)安好活动构件,检查机械,电器及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4)清点附属装置,附件及工具是否齐全。 (5)接通水、电、气源等。 (6)试车运转正常,技术指标达到要求。第十二节 设备润滑管理制度1、各种润滑油的选型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确定,供应部门接到使用单位提供的型号、数量方可订购。2、润滑油到货后,供应科必须出示28、油脂化验合格证后方可发放。3、各使用设备的单位都要建立各种设备的润滑制度,要做到五定:即“定人、定质、定量、定点、定期”,要做好油质化验和换油的各种记录,主要设备必须建立润滑卡片。润滑卡上要写清设备需要油脂规格,注明润滑部位,加油和换油周期,包机人等。4、机电科要负责做好设备润滑的检查、考核工作;每月要组织人员对各种设备的润滑情况进行检查。要将设备润滑工作作为设备管理考核的一个主要指标。5、要严格追查由于润滑不良而造成的设备损坏事故。第十三节 设备租赁管理制度 一、设备租赁办法1、为了盘活资产,减少闲置,发挥固定资产的最佳经济效益,有效的控制设备租赁费用支出,降低承包成本,特制订本管理办法。229、机电科是设备资产租赁业务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设备资产租赁方案的制定;负责组织对租赁设备资产的验收;负责设备租金支付审核。3、设备资产租赁必须以签订合同的方式进行,租赁合同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合同名称、租赁双方单位名称、租赁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租赁设备的公允价值、租金标准、租赁期限、交租方式、承担方抵押和担保形式、违约责任、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租赁期满后设备资产返还验收标准等。4、资产租赁期限以公司批复为准,若承租方对租用的资产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时,必须征得出租方的同意,并签订补充合同。二、租赁设备管理1、租入设备资产管理(1)对租入的设备资产, 承租单位要视同本单位设备资产进行管理,重点30、抓好租入设备资产的完好率、使用率,最大限度的提高设备的经济效能。(2)承租单位未经租入方准许,不得私自改变设备原结构及各项技术参数,不得乱拆或更换设备重要部件、拆除安全装置。 (3)租入设备在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按合同规定的条款由承租单位负责赔偿损失。(4)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修理、维护、油、材料等费用则按合同规定的承担方承担。(5)承租单位要对本单位的租入设备定期进行设备性能检查,支付租金时,必须向设备管理处上报租入设备的技术状况和使用情况说明,经设备管理处审核后,方可通过资金结算中心支付租金。三、租出设备资产管理 (1)承租方在设备使用期间,由于管理不善、违章31、操作等原因造成的设备损坏,按照设备租赁合同约定执行赔偿。 (2)设备资产退租前,由公司设备管理处组织现场验收,承租方应对所租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的检修和保养,保障设备的技术性能良好,各配套附件、随机工具以及档案资料齐全,并运至公司指定地点。符合退租要求方可退租,最后凭退租签证手续办理注销租赁合同。(3) 退租归还的设备资产应达到:零部件齐全,内外清洁,防腐良好。除正常磨损外,所有损坏和丢失的零部件,均由原承租单位负责修理配齐。第十四节 设备资产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确保公司设备资产的完成,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以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涉及设备资产管理中的基础管理32、与动态管理部分。 3、设备的动态管理是指设备由于验收移交、闲置封存、移装调拨、借用租赁、报废处理等情况所引起的资产变动,需要处理和掌握而进行的管理。 二、设备资产管理组织 1、机电设备资产的管理由机电科、供应科、财务科与设备使用部门按照不同的分工共同负责。 2、机电科负责公司各种生产用固定资产的管理,监督检查在用设备的合理使用、维护保养和多余闲置设备的组织利用、代用。其具体的职责如下。 (1)负责对设备资产使用状况的鉴定及监督设备使用中的安全状况。 (2)负责办理和审批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调拨手续、封存变价手续以及对外调剂处理等事宜。 (3)负责及时建立账卡,定期组织清查,并对报废的设备资产组33、织鉴定。 (4)负责对固定资产的技术能力、使用年限、残值及大修理次数的核查审定,并参与审查生产性的基建、扩建、更新改造等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2、供应科在设备资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设备的购买,购买设备时需要选择质量好、价格合理的厂家设备。 (2)供应科设置供应仓库,负责设备的保管。(3)仓库保管员负责设备支取时的记录与发放。 3、财务科在设备资产管理中的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公司设备资产的总分类账核算和明细分类账核算。 (2)负责监督设备资产的合理使用,审核调入、调出、变卖的价值依据和工程竣工验收的财务决算。 (3)参加设备资产的定期清查盘点和报废的审查、鉴定工作。 (4)34、负责办理设备资产按制度规定的及时计提和上交折旧,同时做好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的核算工作。 4、设备使用部门在设备资产管理中的具体分工职责如下。 (1)负责对设备资产进行实物管理,对部门范围内的机器设备与管线负有管理责任。 (2)负责确保机器设备运行正常,充分挖掘设备潜力,提高设备利用率,保持建筑物完整、管线畅通整齐。 三、设备资产的基础管理 1、公司项目部的设备资产分为固定资产与低值资产两类。凡属于固定资产类必须建账立卡,建立设备档案,低值资产类另行建账,而不建档案。 2、为方便对公司设备的资产管理,机电科应给每台设备确定独立的编号。 3、公司项目部的设备资产编号由两段数字组成,前一段数字为设备的35、代号,后一段数字为该代号设备的顺序号,中间用一横线连接。其中,设备的顺序号应按照设备进入公司的时间先后进行排列。 4、为准确掌握设备资产的拥有量及变动情况,机电科需要按照设备使用部门的顺序编制设备台账,凡是高精度、大型、重型、稀有及进口设备必须另行编制台账,以方便管理。 5、机电科在编制设备台账的同时需要保管好设备的原始记录,如设备的验收移交单、调拨单等。 6、机电科应会同设备使用单位与供应科定期对设备资产进行清点,必须做好设备资产的台账与实际相符。 四、设备资产的动态管理 1、在设备的安装调试与设备移交中,机电科需要收集手续合格的各种设备单据(如设备验收合格单、设备移交单等),以作为设备资产36、管理的凭证之一。 2、设备移交中设备的附件与各种辅助工具、量具等必须经机电科进行建账登记后,方可交由设备使用部门保管使用。 3、设备调拨时,机电科应将设备的附件、专用备件及使用说明书等资料一同随机移交给调入单位,并及时更新设备档案。 4、公司的封存设备,机电科管理人员在设备上粘贴明显的封存标志,并制订专人负责保管、检查。 5、机电科应定期对设备进行评估,估算其经济价值,进行折旧处理,并根据科学的评估结果更新设备卡片与档案,使公司能够准确地掌握设备的现有价值。 第十五节 设备动态管理制度为了强化机电设备的动态管理工作,切实做到供好、管好、使用好机电设备,搞好设备的日检、定检及维修监督工作,提高设37、备利用率、完好率,确保井下各队组机电设备安全运转,更好的促进我矿机电设备的管理,服务于矿井生产。我机电科特制定本设备动态管理制度。一、明确管理范围及责任 1、 对机电科设备动态工进行明确分工,对全项目部设备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2、 机电科负责设备的验收移交,监督各队组设备及大材的使用情况并督促闲置设备出井,对各队组设备的防爆检查及检修验收。 二、加强设备入井验收把关力度 1、设备入井前由机电科与队组及检修单位相关人员必须对入井设备进行验收并填写设备验收记录,严禁设备没有验收直接入井。 2、因设备存在检修质量入井后,出现问题,按事故分析追究责任对验收人进行处理。 三、加强设备现场动态管理 138、机电科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设备使用动态,井下设备的使用、备用、运转情况,做到掌握了解,并能够做到全面协调待修设备及时通知升井。 第十三节 机电科对所管辖的队组设备移交或有变更时要及时更改设备使用台账。第十四节 机电科每月月底必须将所分管队组的设备、机电材料使用及备用情况报机电科长或分管领导。 四、加强设备检修质量 1、机电科管理人员每星期对现场设备巡检不得低于三次,每次下井要将检查地点、内容、发现问题及时记录,上井后及时汇报。 3、凡是查出的失爆或三大保护不起作用等重大隐患,对机电科或队组负责人经常处分。 4、检查中,如有异议,由机电科领导负责进行调查核实。 五、 加大设备损坏、丢失处罚力度 39、1、对各队组的设备、材料必须做到动态监督管理,对丢失、非正常使用损坏的设备、材料、配件必须严格考核,并根据严厉处罚。 2、对井下大型设备检修进行监督、验收、把关,对没有检修,检修不认真及检修后3日之内出现因没有检修到位的而出现问题加倍处罚。 第二章 配件管理制度第一节 配件计划管理制度1、计划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公司有关配件管理的规定。2、面向生产,根据生产实际需要和实际库存,做到既保证生产,又减少库存,使资金周转加速。3、设备配件由机电科提前向供应科提出购买计划。4、机电科应经常检查配件的使用情况,对使用配件时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5、机电科对配件的质量情况向供应科反馈。第二40、节 配件到货验收、保管、发放管理制度1、配件到货后,由仓库管理员、机电设备保管员共同进行验收。2、详细核对需要计划,包括合同或协议、装箱单、合格证。3、验收时要全数验收。对数量大、供应单位关系稳固、证件齐全、包装完好的产品可以抽验,或以包装为单位验收。4、质量验收是全部验收的关键,必须认真核对规格、尺寸、精度。检验要求较高的由技术组负责。并做好详细记录,验收完毕对不合格品要及时处理,另行堆放。5、配件入库后,摆放大件五五成方,高件五五成行,矮件五五成堆,小件五五成包,带眼五五成串。6、配件保管做到“四清”(1)“物清”:配件型号、规格、数量、存放地点清。(2)“帐清”:帐物手续清。(3)“资料41、清”:说明书、合格证、凭证清(4)“标志清”:涂色标志、标记清。7、做到“四保”(1)“保质”:配件在保管期内无损坏。(2)“保量”:确保配件在库房无短少。(3)“保安全”:仓库要防盗、防火、防湿确保安全。(4)“保生产”:面向生产,保证供应。8、“四号定位”仓库内所有配件帐页统一编号。9、配件发放必须由分管科长或管理员审批,保管员审核支领单证上的印鉴是否符合要求,所列配件品件、规格、数量有无涂改和差错,检查无误后,方可发料。10、发放配件要准确无误,执行“先进先出”的原则,按质、按量、准时,保证生产一线的需要。11、配件发出后,保管员应及时清理现场,保持整洁,查对帐、卡、物是否相符。第三节 42、配件现场管理制度1、对已进入使用过程中的配件、由使用单位专(兼)职配件管理人员负责全部配件的计划、支领、储存和发放工作,每一生产班组应有专人负责配件日常管理工作,队领导要经常过问和指导配件计划和使用情况。2、现场配件要按品种、规格、数量分类存放,并做到:排列有序,摆放整齐,数量明确。3、关键件、易耗件以旧换新,对交回不用的旧件要及时交到配件库并进行鉴别、修复以便复用。4、管理人员要经常学习有关专业技术,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第四节 配件的回收、修复和报废管理制度1、配件的回收、复用、报废的管理工作由机电科配件组负责。2、管理员根据回收配件的品种审批时注明交旧领新,保管员收回旧件才能发放新件。3、对43、某些配件因受使用和运输等因素影响,暂时不能交回旧件的,可先发给新件,旧件限期交回。4、做好回收配件的分类整理,按不同机型、品种划清报废、待修处理,修复后的配件入配件库管理。5、凡属机型淘汰或更新改造、变质等原因而丧失使用价值的配件,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报废。6、凡申请报废的配件都应履行手续,逐级审批。第三章 矿用阻燃胶带管理制度一、采购验收:1、必须严格按照矿用阻燃胶带标准进行采购验收,证件必须齐全,包括试验报告、三证一标志等。2、胶带入井前应校验胶带长度,执行公式:L=(D+D0)N/2其中:D胶带卷最大直径D0胶带轴直径N皮带层数圆周率,取3.143、采购单位必须对胶带的安全运行负责,由于胶带44、本身强度不够造成的断带、抽卡等或胶带带芯不直造成的胶带跑偏等,经分析确认后由采购单位负责。二、地面贮存:入库后的胶带禁止露天存放,禁止和含腐蚀气体、液体的物件混放,禁止存放在潮湿的地点。三、入井审批:1、胶带下井前使用单位必须到机电科办理相关审批登记手续。2、新胶带在入井前必须按规定到集团公司所指定的胶带检测机构做胶带阻燃试验,对试验不合格的胶带禁止入井使用。3、不同批次,不同厂家胶带到矿后必须送检。四、安装验收:1、新胶带在井下安装时综采工作面所用的胶带每卷长度不得少于100米,连采、掘进工作面所用的胶带长度不得少于50米。2、修复的旧胶带下井前必须经过机电科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胶带禁止下井45、使用(综采工作面所用胶带长度不得少于50米,连采、掘进工作面所用的胶带长度不得少于25米)。3、胶带安装时必须保证上层胶带在上面,严禁胶带铺反。五、使用维护:1、井下所有胶带由机电科统一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把井下的胶带挪作它用。2、在运转的胶带各使用单位必须认真管理,上带两边禁止跑到上托辊的外侧,下带两边禁止与设备的支承架摩擦,禁止胶带下层与非滚动物体摩擦,因轴承损坏无法转动的托辊要及时更换,胶带连接卡处斜口不得大于50毫米,胶带连接卡的中间不准缺卡、断串针。3、皮带清扫器和滚筒集泥器必须保证完好可靠。4、各转折点、承载部严禁堆煤,以免擦伤皮带。5、皮带机各种保护必须投入使用,达到灵敏46、可靠。六、井下贮存与回收:1、使用单位对胶带机缩下的以及延伸备用胶带要妥善保管,严禁把胶带存放在有积水、淋水、煤泥的地点以及腐蚀物附近,胶带距离地面不得小于200mm。2、使用单位缩下的胶带必须及时回收。如因实际困难或其它原因暂时无法回收的胶带必须征得机电科同意后,采取保护措施临时存放在井下。3、回收胶带装车时严禁用叉或铲斗硬顶硬铲,以免损伤胶带。4、回收的胶带要及时交指定地点。接收单位要及时对回收胶带进行验收,开据回收验收单;并及时组织人员检修,严禁堆放在露天或有腐蚀物的地点。5、回收胶带验收必须对胶带长度进行确认,可参照1.1公式。同时还需对胶带外部损伤情况进行鉴定,并做出相应的处理。七、47、地面检修:1、检修单位不得私自截割胶带。2、检修的规格、长度必须征得机电科同意方可进行。3、检修胶带必须保证胶带的安全运行。截割胶带必须割正、割直,以免造成胶带跑偏。4、检修后胶带卡必须打直、打平、打紧,无断卡、露卡、歪卡等,卡子深度必须满足要求。5、检修成卷的胶带必须由机电科确认,并在带卷上标明长度。八、报废:1、对由于宽度、长度、强度等不能满足皮带机安全运行和安全运输的胶带,由机电科组织相关单位做出报废鉴定。2、报废胶带在处理前执行地面贮存的相关规定。 第四章 油脂库管理制度1、油脂库内除保管员、上级领导和被上级领导许可的人入内,其他人员严禁入内。2、任何人员入油脂库内严禁携带火柴、打火机48、等发火易燃品,禁止穿铁钉的鞋进入库区。3、油品库区域严禁吸烟,油库周围50米内禁止使用明火。4、油库区域内电器设备均应按规范要求采用密闭防爆装置,夜间停电进入油库区使用手电筒,禁止使用明火照明。5、开启油桶的入孔、油盖取样作业时,禁止使用黑色金属,防止产生火花,防止发生火灾。6、油库区域的防火设备应定期检查,保持一贯的完好性,油品库发生火警应立即报告,并充分使用现场消防工具及时灭火,禁止使用水灭火。7、油品库区域应有醒目的“严禁烟火”的警告标志。8、油库区域的油桶,要作到标记清晰,桶盖拧无渗漏。9、贯彻先进先出原则,避免长期存放。10、对不同品种、规格包装的油品,实行分类堆码,建立货堆卡片。149、1、润滑油和润滑脂应当入库保管。12、油桶一律立放,双行立放,双列并列,桶身紧靠。 第五章 氧气瓶、乙炔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氧气瓶、 乙炔气瓶的运输 、保管和存放、使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根据有关标准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氧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运输 (1)、在移动运输前,先要检查瓶嘴气阀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2)、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互相碰撞,损坏和爆炸。 (3)、不准同时装运其他可燃性气体。 (4)、在强烈阳光下运输时,要用帆布遮盖。(5)、装运氧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6)、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50、条例及有关规定。 2、氧气瓶保管与存放 (1)、库房周围不得放易燃物品。(2)、仓库应阴凉,库内不得有热源,严禁明火,满装气瓶不得在阳光下曝晒,也不宜长期雨淋,夏季应有降温措施。 (3)、氧气瓶减压阀,压力计、接头与导管等,要涂标记。 3、氧气瓶使用规定(1)、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2)、瓶中氧气不准用净,应留0.1Mpa。(3)、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4)、氧气瓶不准改用充装其它气体使用 二、乙炔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移动运输 (1)、在移动运输乙炔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应使用专用夹具和防雨的运输车,严禁用电碰起51、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 (2)、装运时,汽车装乙炔瓶横向排放,头部应朝向一方,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箱高度,直立排放时,车箱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三分之二。 (3)、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严禁与氧气瓶及其它易燃物品同车搬运。 (4)、工作地点频繁移动时,应装在专用小车上,乙炔瓶和氧气瓶应避免放在一起。 (5)、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6)、装运乙炔瓶的车辆禁止烟火。 (7)、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车运输。 (8)、严格遵守交通和公安部门颁布的危险品运输条例及有关规定。 2、乙炔气瓶保管与存放 (1)、贮存间与明火或散发火花地点的距离不得小于10米。 (2)52、贮存间应有良好的通风、降温等设施,要避免阳光直射,要保证运输道路通畅,在其附近应设有消火栓和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使用四氯化碳灭火器)。 (3)、乙炔瓶贮存时,一般要保持直立位置,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施。 (4)、严禁与氯气瓶、氧气瓶及易燃物品同间贮存。 (5)贮存间应有专人管理,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乙炔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3、乙炔气瓶使用规定 (1)、乙炔气瓶的漆色必须保持完好,不得任意涂改。 (2)、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3)、使用压力不超过0.05Mpa输气流量不应超过1.53、5-2.0立方米/时瓶。 (4)、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 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5)、使用时乙炔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夏季要有遮阳措施防止暴晒,与明火的距离要大于10米(高空作业时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离) (6) 、乙炔气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第六章 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一、要害场所是生产重要的组成机构,本所人员应由项目部安排持有效证件的人员上岗,没有和无效证件人员不得上岗。 二、闲杂人员及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检修维护人员登记进入,上级领导54、和公司外人员须有专人或主管领导陪同方可进入。 三、要害场所须有“要害场所登记薄”、“交接班记录薄”、“事故记录薄”、“维护检修记录薄”、“运转日志”。值班人员应认真填写,详细记录,妥善保管,以备考核。 四、 凡是外来人员参观学习时,必须持有参观证,方可登记进入参观,每次不超过十人,在交接班和排除故障时不得进入。 五、要害场所设备的安装、检修,项目、内容、时间、参加人员及安全措施等须经领导批准,参加检修人员必须佩带检修证。 六、要害场所发生事故时,值班人员要根据事故性质情况切实保护现场,及时回报调度室和保卫部门,作好记录,听侯安排。 七、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学习、熟悉设备性能,掌握操作规程和执行规章55、制度,提高警惕防止坏人破坏,值班时,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和带非工作人员入内。 八、要害场所不得放置与设备安全运行无关的物品,如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自行车及其它杂乱物品。 九、要害场所的灭火器材,没有火情不得随意乱放,砂箱内的砂子应保持干燥无杂物,铁锨应放置砂箱旁,不得它用。 第七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1、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2、每星期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每季度考核一次,切实做到依法防火,防患于未然。3、各区队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56、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7、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1、 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项目部每月对区队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4、区队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57、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井下施工现场、行人通道必须畅通可靠,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3、应保持防火门、应急照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一)消防器材配备的地点和要求1、进回风井上下安全出口、采掘面、煤仓、井下变电硐室、设备集中摆放点、重要机电设备硐室必须装设消防器材。2、 消防器材的安设地点必须保证宽敞、干燥,悬挂位置醒目。3、装设的器材有:灭火器、消防铲、消防桶、砂箱、沙和沙袋。 4、消防器材的存放点应标识“消防器材,严禁破坏”字样,以示警示。(二)安设要求及标准1、安58、设要求:砂箱:1000600600(长宽高)干粉灭火器:离地面不得低于150,高不得超过1500沙袋:10-20袋,要求牢固包沙的袋(2kg/袋)消防铲:1-2把沙:粉末细沙,砂箱装沙量不得低于0.3m3。(三)使用和维护1、消防器材由消防器材设置点的管理负责单位负责管理,井下消防材料库的消防器材由救护队负责管理。2、消防器材的使用管理单位应清楚有效使用期,保证消防器材在有效期内使用,要过期的消防器材由使用管理单位负责向综治办报送消防器材过期更换申请单,综治办核实后负责落实更换事宜,更换后的过期消防器材由原使用管理单位升井交消防办处理。3、矿井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实施灭59、火器上报换药工作。4、项目部派专人管理,每旬定期巡查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保证处于完好状态。5、井下消防器材在有效使用期内丢失、损坏的由综治办负责对使用单位按该消防器材价格的二倍数额进行处罚,并重新配备安设。3、 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后勤综合办公室负责,设专职人员定期检查了解消防设备、设施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安排处理,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1、各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60、情况记录。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以便及时妥善处理。4、对矿井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治并写出隐患整改汇报材料上报矿井。六、用电安全管理制度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3、各工房、办公室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5、严禁带电检修、搬迁设备、开关,严格执行停电、验电、放电制度。七、矿井外因火灾事故的预防1、预防明火。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内禁止烟火,也不61、准用火炉取暖。严禁携带烟草、引火物下井,井下严禁吸烟。井口房和井下不准电焊、气焊或用喷灯焊接,如果一定要在井下焊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而且要求事先清除附近的易燃物品,备足消防用水、砂子、灭火器等,并随时检查瓦斯和煤尘浓度。井下硐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煤油或变压器油。井下使用的润滑油、棉纱和布头等必须集中存放,定期送到地面处理。预防放炮引火。井下严禁使用不符合高瓦斯规定的炸药,严格执行放炮规定,煤矿井下不准放糊炮,严禁用煤快、粉煤、炮药纸等易燃物品代替炮泥,同时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预防电气引火。要正确选用易熔断丝(片)和漏电继电器,以便电流短62、路、过负荷或接地时能及时切断电流。不准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预防摩擦生火。应做好井下机械运转部分的保养维修工作,及时加注润滑油,保持其良好的工作状态,防止因摩擦生热而引起火灾。预防火焰蔓延。井下使用绝缘阻燃电缆、不延燃橡套电缆、阻燃输送带,运输皮带机安装烟雾传感器,并灵敏可靠。2、 地面和井下都要建立消防材料库,储备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库储存的消防材料要定期检查和更换。3、进风井口和进风平硐都要装有防火铁门,铁门要能严密的遮盖井口,并易于关闭。此外,机电硐室也应装有防火门。4、矿井地面和井下都应建立消防供水系统及其有关设施。井下消防即可利用地面水池供水,也可利用上部水仓的积水。消防管路应每隔50米63、安装标准的管接,以便连接水龙带。5、在工业场地、井口和井下各主要工作地点设置声、光兼备的火灾信号。第八章 应急物资装备管理制度为完善我单位应急管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发挥其应有作用,有效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发生,特制定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管理制度。 二、 应急救援物资装备为应对突发事件而准备,在应急救援救护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所以必须保证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在日常的完备有效,不得随意使用或挪作他用。2、各队组对现有的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负有储存和妥善保管的责任,对救援物资装备应定人、定点、定期管理。 3、对于具备应急救援器材箱的队组应明确应急救援器材箱钥匙所在,不得随意挪动,保证在64、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器材箱可以顺利开启。 4、各个救援物资装备责任人应按规定定期对物资装备进行检查、维护、清洁,及时更新有效期以外或状态不良的物资装备、补充缺失的物资装备、定期进行清洁擦拭,如发现较为严重问题时,应及时上报。并将检查、维护、清洁情况记录在案。 5、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使员工掌握应急救援物资装备的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确保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在日常情况下的完备有效。 6、综合办公室经常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存储、检查、维护、擦拭、记录情况进行督导,促进对救援物资装备管理水平的持续提高。 7、对于工作不到位现象,项目部有权根据相关管理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于由于工作失误而造成的后果按相65、关管理规定执行。 8、不得随意对应急救援物资装备进行拆解维修。 第九章 防爆设备入井检查、验收制度1、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对各单位无论在检修车间或库房支领的防爆电器设备(包含防爆材料、包括五小电器)入井前必须由机电科防爆检查人员进行防爆性能检查。2、防爆检查人员接到入井设备检查任务后,应对防爆电器设备的防爆性能按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国家防爆标准的要求和规定进行认真检查验收,确认合格后方可签发入井检查合格证,并登记注册后,设备方可入井使用。3、防爆检查人员要对各单位的入井设备负责,如检查人员玩忽职守,造成失爆设备入井,每台、次罚检查人员20元。未经防爆检查员检查私自入井的防66、爆设备罚责任单位每台次50元,未经防爆检查员检查失爆设备入井,令其及时回收上井且罚责任单位每台次100元。4、各单位在设备安装完毕后,由机电科防爆检查员按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对安装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5、各单位支领下井的单台设备,安装完毕后,必须通知防爆检查人员对其进行检查验收。6、外委检修的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在入库前要由防爆检查人员对设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7、入井验收的防爆电气设备要做好记录,机电领导要定期检查。第十章 电气管理制度第一节 供用电管理制度为加强供电管理,提高供电质量,理顺供电秩序,规范供电职能,杜绝供电事故,确保供电设备安全运行,结合67、玉溪项目部实际情况实际,制定本供用电管理制度。 一、机电科作为矿井供电管理的业务部门,负责全矿高压供电的管理和检查工作 1、负责供电设计 矿井高压供电系统需要变更时,机电科负责组织编制施工设计,绘制供电系统图。 每季度最末一个月30日前,机电科应根据矿井供电实际负荷情况进行一次供电验算,绘制一份矿井供电系统图。 2、负责供电设备的整定计算 负责全矿井供电设备的整定计算。在矿井高压供电系统变更前,机电科应向高压供电管理部门下达电气保护整定任务书。 3、负责组织供电设备预防性试验工作 (1)每年定期组织供电设备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试验。 (2)每年定期组织避雷器、接地电阻的试验。 (3)每年定期组织68、绝缘胶鞋、绝缘手套耐压试验一次。 (4)每年定期组织对全矿主要供电电缆的泄漏和耐压试验。 (5)每年定期组织对10kV电气设备绝缘油做电气耐压试验。 4、组织对供电设备进行检查 组织有关单位对矿井供电系统和设备进行安全和质量标准化的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提出整改要求。供电管理部门必须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并认真落实。5、组织分析供电事故 对供电事故组织召开追查分析会,查找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二、供电设备检查与维护 1、分管维护单位每季度应对供电电缆绝缘程度全面摇测一次,将摇测试验结果在季度末报机电科,上报数据应与上季度结果进行比较分析。 2、各单位分管领导每月组织本单位人员对本单位所属的供电设备69、和线路进行一次全面自检,及时处理所检查出的问题,并将检查结果报机电科。 3、分管单位每月对井下供电设备进行一次检查维修,维修内容包括接线螺栓紧固、除尘、瓷瓶清扫、触头检查等,并做好记录。 4、对地面开关柜,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刀闸接触情况,每月组织一次清扫检查,每季检查一次断路器触头的同期接触情况,并进行一次电动或手动跳闸试验,做好记录,对达不到要求的应及时处理。 5、每年定期对井下高爆开关接线腔内应放置干燥剂,每月检查一次。 6、检修高压电气设备,必须编制检修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和领导审批。 三、停送电规定 1、各单位需要到变电所内停送电时,必须填写停送电工作票,详细写出停送电原因及开关编号。不影70、响其它单位的停送电工作,由本单位指定的人员到变电所办理停送电工作票;当停送电可能影响其它单位供电时,需要由机电科、调度室审批停送电工作票。否则,变电所值班员有权拒绝停送电操作,并向调度室汇报、说明情况。 2、与10kV变电站正常联系停送电程序:提前2天以书面形式报机电科,机电科批复后提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10kV变电站。停电时由授权人到10kV变电站办理停送电手续。 3、紧急情况或事故处理:出现停电事故时,调度员应及时通知机电科和机电队值班人员,情况落实清楚后,由机电科或机电队值班人员负责指挥停送电工作,由授权人到10kV变电站联系停、送电。各变电所值班人员要听从指挥,按下达的停、送电命令进行71、操作。 4、在无人看管的变电所、配电点停送高压时,申请单位应持有经过审批的停送电工作票找机电队值班人员,由机电队派人到现场负责停送电。停电时应由机电队值班电工现场看护,停电后挂上“有人工作,禁止送电”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并送电。停送电必须专人负责,坚持谁停电、谁送电的原则,严禁预约使用电话联系停送电。 5、 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必须穿电工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台上,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对相关高压电气设备进行停送电操作。四、停电检修规定 1、变电所及配电点高、低压设备检修时,检修单位必须提前1天到机电科办理第一种工作票。工作票一式四份,机电工程师签发。由72、检修单位分别交调度室一份,变电所值班员一份、检修人员一份、机电科存一份。由调度室安排具体的停送电时间。 2、变电所值班人员根据工作票要求的内容填写操作票,在检修人员监督下,执行停电、验电、放电、打接地线等安全措施。 3、任何单位不得无计划停电,紧急情况下需停电的,停电后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五、事故处理规定 1、因使用单位原因导致变电所高压跳闸时,变电所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查找跳闸回路。跳闸回路没查清前经调度室同意可试送一次,(如显示短路跳闸时不得试送)。在确定跳闸原因后,可把无故障开关柜送上,把跳闸的开关柜停掉,挂上“禁止送电”牌,只有在故障处理完毕后,才能给予送电。 2、变电所总73、电源跳闸时或顶跳10kV变电站时,变电所值班人员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然后查清具体哪个回路跳闸。查清原因后,把跳闸回路电源开关所带负荷全部停掉,电源开关小车拉出,合上联络开关,检查开关显示情况。确定具体跳闸开关后,将故障开关停掉,其他开关送电,恢复正常供电状态,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 3、因短路导致高压供电系统跳闸,连续二次合闸不能正常送电的不准继续送电,变电所值班人员应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通知有关单位查找漏电原因,排除后方可送电。 4、高压供电回路跳闸,无论何种原因均由机电队(变电所上级供电单位)和下级供电单位负责共同查找事故地点和原因,积极处理事故。高压跳闸事故当天必须安排人员处理,确保正74、常供电。 5、当变电所内高压开关跳闸,因高爆开关检修失效或误操作原因,另一回路送不上电,造成采区停电超过30min的,对机电队按二级机电事故追查相关人员责六、移动变电站的管理 1、移动变电站的安装地点应无淋水,保持通风良好,移动变电站应水平放置,条件限制不能水平放置时,其放置倾斜角不得超过10。2、移动变电站短路保护、过负荷保护、漏电保护必须齐全可靠,由专人每天检查试验一次,并填写记录。 3、使用单位每月应利用检修时间对移动变电站高压负荷开关和低压馈电开关强制性检修一次。将高、低压头打开,检查触头接触情况,瓷瓶绝缘情况,并对连接螺栓做紧固、涂导电膏、除尘等处理。检查处理结果应填写记录。 七、其75、它规定1、用电单位应加强用电设备管理(含电缆管理),减少短路、漏电事故发生。 2、巷道施工放炮前,必须对施工附近区域的电缆采取保护措施,应将电缆摘钩落地,用旧胶带等将电缆裹严扎好,妥善管理。3、10kV电气设备绝缘油必须在使用前和使用中每年一次做油质化验和耐压试验。有关供电管理单位在每年定期将油样送相关单位进行试验,试验报告返回后对不合格的绝缘油使用单位要按通知要求及时更换。 4、变电所内高压开关柜(高爆开关)除总电源开关、联络开关外,释压保护必须灵敏可靠。5、所有变电所、配电点都要配备高、低压供电系统图,与实际相符;按质量标准化要求配齐管理制度与记录本。操作规程要针对本场所的设备类型一次主接76、线运行方式进行编制,并符合本场所正常倒闸及事故处理的操作。各种记录应按要求进行填写,不许漏填、提前填写。无人值班的变电所每日必须检查一次设备运行情况和室内卫生,并填写记录。 6、各配变电所必须配齐绝缘用具、防护用具和足够的灭火器材。岗位司机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7、每年雨季前由机电队组织地面变电所、井下中央变电所及主要采区变电所进行一次模拟进线回路故障停电和常见事故应急恢复抢送电的演习培训,其内容包括事故判断与有关方面联系汇报、操作、填写记录等,保证在事故状态下正确判断,快速恢复供电。 第二节 供用线路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电77、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防止外力破坏,保证线路安全运行。 2、新型器材、设备和新型杆塔必须经试验、鉴定合格后方能试用,在试用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应用。 3、线路必须具有充足的备用避雷器。避雷器型号必须根据设备类型进行配置,不得混用。 4、线路的杆塔上必须有线路名称、杆塔编号、相位以及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同塔双回、多回线路应有色标。 二、线路巡检1、巡视种类(1)定期巡视:矿井主回路、风井线路每月必须沿线巡视2次。雷雨季节每周对35KV、10KV和6KV线路至少巡检一次,(2)故障巡视:应在发生故障后及时巡视、消缺。(3)特殊巡视:雷雨大风等特殊天气后应及时巡查。2、线路巡视78、必须配备相应巡视工具。谁巡视谁负责,加大问责力度。(1)输电线路巡视的内容包括以下方面:a、杆塔;b、导线;c、绝缘子;d、横担、金具;e、防雷和接地装置;f、附件及其他装置;g、沿线环境有无影响线路安全因素。(2)对大跨越、多雷区、重污染、覆冰区等特殊区段的线路,应根据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相关规定及时处理。 3、输电线路的进出线电缆,必须按规程进行预防性绝缘试验;进行防雷设施和接地装置进行检测和试验,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更换。第三节 停送电管理制度一、地面高压(6KV或10KV及35KV)停送电1、停电(1)凡高压停电必须填写“停电工作票”(以下简称“工作票”)。(2)若影响生产时,检修单位要79、在调度会上提计划,经同意后,填写“停电申请单”经调度室、机电科签字同意后,拿填好的工作票到机电科由供电主管人员签发。(3)影响主扇、瓦斯泵站及局扇供电的可靠性,双回路有一回路须检修停电时,必须制定检修安全措施,根据检修安全措施时间安排,拿填好的工作票到机电科由供电主管人员签发,并须经调度室、通风科签字认可。(4)工作票一式四份,一份由检修停送电负责人持有,一份由变电所值班人员持有,一份调度室持有,一份由机电科保存。(5)双回路馈出线、所带电气设备或电缆须检修停一回路电时,工作票上必须注明下一级配电所应停电断开的开关。(6)停送电负责人持工作票到变电所联系,配电工严格审核,确认无误后按工作票程序80、及安全措施执行操作,停电后在工作票上签字,填写停电时间,并通知停送电负责人。2、送电(1)检修完毕,停送电负责人要在现场详细检查、询问、确保无误后,告知现场检修人员准备送电,严禁作业。(2)停送电负责人必须持工作票到变电所与值班人员联系,值班人员必须收到停送电负责人送到工作票后方可按操作规程送电,其它方式的联系拒不接受。二、地面低压停送电(3300V及以下)1、重要变电所、配电室低压停送电,执行“工作票”制度。2、其它变电所、配电室(点)低压停送电执行“停电申请单”和“停电牌”制度。3、单位范围内的停送电时,可使用本单位的停电牌,由停送电负责人自己操作,其他人不准操作。4、变电所或配电室停送电81、,若影响供电规定的一级负荷、影响生产或施工时,检修单位要在调度会上提计划,经同意后,填写“停电申请单”经调度室、机电科、安检科、通风科签字同意后,持“停电申请单”和“停电牌”到变电所与配电工联系,由配电工操作。配电工送电时只对停送电负责人,其它方式的联系拒不接受。三、井下高压(6KV或10KV)及中低压(3300V、1140V及以下)停送电1、停电牌制度,在井下变电所高压及中低压停送电(磁力起动器除外)均执行停电牌制度。停电牌分两类,一类归检修单位管理,用于本单位范围内的停送电;一类归 机电科管理,用于影响其它单位的停送电。两类均为一套两块,一块归停送电负责人持有。2、单位范围内的停送电时,可82、使用本单位的停电牌,由停送电负责人自己操作,其他人不准操作。3、在变电所停送电,若影响生产时,检修单位要在调度会上提计划,经同意后,填写“停电申请单”经调度、机电签字同意后,持 “停电申请单”和停电牌到变电所与配电工 联系,由配电工操作。 配电工送电时只对停送电负责人,其它方式的联系拒不接受。4、在变电所停电,影响局扇供电的可靠性,双回路有一回路须检修停电检修单位要提前一天在调度会上提计划,经同意后,填写“停电申请单”经调度、机电、 通风、安检 签字同意后,持 “停电申请单”和 停电牌到变电所与配电工联系,由配电工操作。 5、在变电所停电影响局扇供风时,必须制定检修安全措施,根据检修安全措施时83、间安排,检修单位要提前一天在调度会上提计划,经同意后,填写“停电申请单”经调度、机电、 通风、安检 签字同意后,持“停电申请单”和 停电牌到变电所与配电工联系,由配电工操作,停电后要在3分钟内电话通知生产调度、通风调度。配电工送电时,必须对停送电负责人、停电牌及停电申请单,停电申请单上必须有对停电的局扇专用移变(或负荷中心)周围20m的瓦斯检查合格证明,其它方式的联系拒不接受。6、本单位移变(负荷中心)停送电执行停电牌制度。使用其它单位移变(负荷中心)的检修停送电必须办理停电申请单,执行停电牌制度。7、检修本台设备要停上一级开关电源(包括磁力起动器)。8、磁力起动器停电以打开隔离刀闸并闭锁操作84、手把为准,检修时要派专人看护。9、停电影响局扇供风的供电可靠性,双回路有一回路须检修停电时,必须制定检修安全措施,根据检修安全措施时间安排,拿填好的“ 停电申请单 ”到机电科由井下供电主管人员签发,并须经调度室、通风科、安检科签字认可。四、事故状态下的停送电1、发生紧急情况时,配电工可以立即停电,不受停电工作票和停电牌的限制。2、停电后要立即向调度中心和本单位值班干部汇报,并看护好开关,做好事故记录。3、故障掉闸后,配电工要立即向调度室和本单位值班干部汇报。待故障处理后,除调度值班员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准直接指挥配电工进行送电。4、发生全矿井停电停风时:(1)发生全矿井停电停风时,变电所值班85、人员要立即查明停电原因,积极准备恢复供电。(2)变电所恢复供电后,立即给各主扇送电,同时矿井提升绞车,然后逐段恢复地面供电(故障段除外)。由地面运行工区值班干部指挥恢复各风井主扇供风,启动正常后立即向调度室汇报。(3)主扇恢复供电后,井下瓦检工应立即向调度台汇报大巷和井下变电所瓦斯情况。瓦斯正常由调度台指挥给井下各变电所恢复供电,送电原则是先送井下抽放泵站和局扇专用负荷,然后逐段恢复井下变电所供电。(4)各生产队组电工接到送电通知立即恢复专用移变供电,按照程序启动专用风机,恢复工作面供风,供风正常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同时瓦检工汇报巷道瓦斯情况,瓦斯正常后由调度台指挥恢复工作面动力电源。(6)全矿86、井停电停风期间各生产队组跟班干部、电工、司机必须立即把所有开关手把打到零位并闭锁,跟班干部汇报井下情况,并守在距离专用移变最近的电话旁等候命令,由班长清点人数,电工守在专用移变旁等候恢复供电。(7)发生全矿井停电停风时,井下机电队在井下作业的电工应立即和值班室联系,就近赶赴井下变电所准备恢复供电。(8)发生全矿井停电停风时,通风科井下跟班瓦检工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工作面、巷道、专用移变、风机、大巷、变电所瓦斯状况,以便及时恢复供电供风。(9)恢复供电时,电工必须严格检查送电地点周围和送电沿线瓦斯浓度,只有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送电,否则执行排放瓦斯措施。(10)井下机电队平时加强天预报预测,雷雨87、天气及时通知下井作业电工提高警惕,以便快速恢复井下变电所送电。(11)调度室应设置四位数、七位数专用电话各一部,以便及时进行事故汇报。五、其它制度1、停送电负责人必须是经过培训的有经验丰富的电工担任,并持证上岗。2、电工必须遵守:所有的停送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和及本工种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有故障的供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停电停风的工作面,局扇在恢复供电前必须检查瓦斯,只有符合规定的送电条件时方准按上述规定程序执行送电操作。任何单位或人员都不得借用他人停电时间进行检修或处理故障等工作。3、机电科及地面运行工区分管供电负责人在雷雨季节应密切注意天气预报,发现阴雨天气,运行工区相关负责人应分赴各变电所88、跟班,确保供电可靠以及快速处理故障,并且变电所和主扇机房值班人员必须进入一级状态。4、机电科指定井上下供电主管人员要密切配合,熟悉供电系统及和及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别注意双回路反送、变压器、电压互感器反送、转供电发电机反送等意外情况的可能。5、违反停送电管理制度的,无论违反上述哪一条,均按违章论处,并给予50100元的罚款,第四节 井下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无论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严重失爆(包括五小电器)、明火操作,扣款200元,一般失爆扣50元。2、必须按规定使用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而且该装置必须灵敏可靠,否则停产处理,并处扣100元罚款。3、必须坚持在矿规定的时间内试验漏电保护,并做好记录89、,否则按严重违章论处。漏电保护应保持灵敏可靠,否则按重大事故论处扣200元。4、私自甩掉煤电钻、照明综保插件,保护失灵;主接地极不合格扣200元,副接地极不合格扣100元。5、对各级开关的过载、短路保护(或电动机综合保护)不按规定值整定扣100元,私自甩掉短路、漏电保护扣200元,使用非保险丝代替保险丝的扣50元。6、不按设计使用电气设备或使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电缆扣责任人100元,并必须在限定时间内更换。7、无论在井下任何地方查出电缆“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每处扣100元。8、电缆使用铁丝吊挂每处扣款20元,私剁电缆头一个扣50元,电缆悬挂不合格或缺电缆钩一处扣5元,本布罗电缆、通讯线90、监测监控线或光缆悬挂不合格、扭花一处扣款10元。9、电缆不合格接头或破口(橡套电缆露出芯线或屏蔽电缆露出屏蔽层),每处扣款50元。10、电工未持证上岗,电工工具不全或使用不符合电器电压等级的验电笔者按违章论处,并罚款50元。11、机电检查人员必须按标准严要求,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被检单位及时处理。如不按规定检查,不负责任,由局、矿安全活动组或各级领导检查发现问题,对检查人员根据情节罚款30-100元。本制度如与上级文件或处罚标准有冲突者按上级文件或规定执行。第五节 电气试验制度 一、试验规定:1、凡川九公司玉溪项目部新购进的或入井的高压电气设备(包括电缆及电缆连接器)均必须有机电科和机91、电队人员组成的试验组进行电气试验,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2、试验组每年四月底以前要对井上避雷装置(包括变电所、建筑物、架空及通讯线路、等的避雷针及避雷器)及电气设备、入井轨道等的接地装置进行一次测试检查。3、每年四月底以前由机电队电工班负责对地面高压架空线路,大型设备的接地极进行一次测试,并将测试结果报机电科存档。4、每年五月中旬以前由试验组负责对全矿井上下高压供电系统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含变压器油的耐压试验)。试验时由各相关单位配合,发现问题要在五月底以前处理完毕,并将测试结果报机电科存档。5、试验组每年对井下高压开关保护做一次跳闸试验,发现拒动、误动等不合格现象要及时处理,未处理之前不准92、送电,试验要有记录并存档。6、试验组每季度要对井下接地电阻测试一遍,实测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要汇同有关单位及时进行处理,并留有记录。7、机电队每年要对主副等水仓的主副接地极提出来(注意:主副接地极不可同时提出,提出后要由试验组对接地网的接地电阻进行测试,不合格时要采取措施加以保证)进行检查一遍,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留有记录。8、机电队每季度要对井下通过高压电缆的巷道口杂散电流测试一次,每次不准少于五个地点;运安工区每季度要对轨道绝缘测试一次,并将测试结果报机电科存档。9、所有绝缘用具由使用单位按绝缘用具试验周期,定期到试验组进行试验,不合格者立即更换,并留有试验报告。二、相关文件1、煤93、矿安全规程2、煤矿电气试验规程(试行)三、相关记录1、高压电气设备预防性试验记录2、避雷装置试验记录3、检漏装置试验记录4、高压开关跳闸试验记录5、接地(极)电阻测试记录6、绝缘用具试验报告7、杂散电流测试记录 第十一章 杂散电流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行业标准煤矿井下牵引网络杂散电流防止技术规范要求,涉及各单位要对井下下列地点每周进行一次测试,杂散电流值应不大于60m A :1、掘进工作面的金属网假顶对总接地网间;2、连采工作面的金属网假顶对总接地网间。如果发现漏泄电流变化较大时,应加强观测,根据具体情况,调整测定周期。机电科要由专职人员负责杂散电流测试工作并做好记录,对测试不合格的地94、点进行处理。每季度将测试结果报机电处。 第七节 电缆管理制度一、凡是本项目部使用电缆(包括高、低压电力电缆,照明、信号电缆,通信电缆,瓦斯监测电缆)均在本办法管理范围。二、机电科负责每月对电缆(电缆钩及其它附件)的使用情况进行核对、普查并记录存档。各电缆使用单位必须按标准敷设、维护所管电缆,并做好领用、记账、对帐、回收工作。电缆管理组对新购置的电缆必须查验“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出厂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并存档。入井时发放入井许可证。三、电缆敷设技术要求所有电缆必须遵守下列规定标准悬挂敷设:1、同一巷道内的电缆应悬挂于巷道一侧,排列次序自上而下依次为:瓦斯监测电缆;通信电缆;信号电缆95、;低压电力电缆;高压电缆。照明电缆单独沿顶敷设。2、电缆之间必须有适当的距离。高压电缆之间和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为50 -100毫米,高、低压电缆之间的距离为100 - 150毫米。同一巷道的相临两根电缆之间在各悬挂点的距离误差不得大于5毫米。3、水平或倾斜巷道中的电缆敷设应有适当的驰度。对于1.0米悬挂间距的,其悬垂度数值不得大于10毫米;对于1.5米悬主挂间距的,其最大悬垂度不得大于20毫米;对于2米悬挂间距的,其最大悬垂度数值不得大于30毫米;如果不能满足上面要求,也必须做到使同一区段的同一根电缆其各点悬垂度均匀,其垂度误差不得大于10毫米。4、电缆悬挂方式及悬挂点的间距(1)在水平巷道或96、倾角30以内的巷道采用1米、1.5米、2米共三个标准(“U”型钢每两棚固定一处),其中1米适用于用绳索悬挂的采掘工作面上、下付巷电缆;1.5米和 2米适用于用电缆钩悬挂的电缆。(2)在倾角大于30的巷道中,用夹子或卡箍间距1.5米固定一处;(3)在立井及相当于立井的垂直巷道中,用夹子或卡箍间距5米固定一处,夹子或卡箍应能承担电缆重量,并不得损坏电缆;(4)要求同一巷道采用一个间距标准,其悬挂点间距相比误差不得大于50毫米。5、电缆悬挂的高度:在锚喷拱形巷道以最下边一根电缆距地面垂直高度1.6米固定电缆钩,并依次向上排布其它电缆。作为基准的上下两根电缆,其在不同悬挂点的高度误差不得大于10毫米。97、6、电缆在巷道交叉点的敷设应保持相互间距与次序,以同心圆弧平缓过度;其电缆钩的布置方向,应垂直布置点的电缆方向,数量适当加密,但应保持均衡对称。五、电缆敷设管理规定1、电缆不得遭受淋水或滴水;2、电缆或电缆钩上不得悬挂任何物件;3、电缆不得随意悬挂在风水管路上或巷道内其它物件上;4、如果电缆同风水管路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5、电缆同风筒分别挂在巷道两则,相互之间应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新施工的巷道,在敷设电缆时,按标准吊挂电缆,电缆不得与瓦斯抽放管敷设在巷道同一侧。6、电缆穿过墙壁部分应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7、高压电缆弯曲半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98、20倍,低压橡套电缆弯曲半径不得小于电缆外径的10倍,所有电缆严禁出现死弯;8、电缆接线装置应妥善悬挂;9、电缆多余部分应按要求敷设,电力电缆不盘8字和圆圈,弯曲半径和固定点间距符合以上要求。 六、电缆钩管理规定1、机电队负责固定或更换电缆钩,机电科管理电缆钩;2、井下所有敷设有电缆的巷道,由机电队负责固定或更换电缆钩:8、闲置不用的电缆钩应机电队在两天之内回收交供应库房。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单位或个人罚款20元。1、电缆悬挂有一处一项没有达到标准要求的(这里的一处是指两个悬挂点长度20米);2、丢失一个电缆钩的;3、电缆接线装置固定不好的;4、让电缆遭受淋水或滴水的。八、有下列情况之99、一的对责任单位或个人罚款50元。1、一条电缆一头没有压号的;2、没有按时提供或加工电缆钩以及电缆管理需要有有关材料的;3、电缆弯曲半径不符合规定的;4、风门或密闭墙不埋设或不按数量埋设电缆穿墙套管的;5、电缆或电缆钩上有一处悬挂其它物件的;6、电缆接线装置由电缆承担其重量的;7、不及时回收闲置不用电缆或电缆钩的。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单位或个人罚款100元。1、不按管理职责固定电缆钩与敷设电缆的;2、不按指令性工作计划悬挂与整改不符合悬挂标准电缆的;3、电缆做头剥取护套长度超过250mm的,或截取电缆芯线长度超过200mm的;十、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对责任单位或个人罚款200500元。1、因100、电缆责任事故造成停产2 -4小时的;2、电缆以及其接线不完好,出现安全隐患的; 3、因施工过程保护不当,或落地、淋水、遭到不应有的挤压等造成电缆挤断或损伤漏电引起开关跳闸停电的;4、巷道扩修后,施工单位不及时将电缆悬挂标准的。6、造成电缆破皮或漏电的。7、不经机电科允许,私自将电缆从中间截断的。十一、电缆以及其接线装置有失爆现象的,罚款5000元,给发生失爆现象的责任人以严肃处理,因此而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十二、损坏或丢失电缆,由责任单位或个人赔偿全部损失,偷盗电缆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节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1、防爆检查要由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具体操作。2、所有101、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取得防爆检查合格证才准入井,井下安装完毕必须经过防爆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准投入运行。 3、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由机电队负责入井防爆电气设备和检修后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验收;由机电副经理负责签发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并负责组织入井安装的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值班电工负责井下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 防爆电气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和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特别是装配后不能测试的防爆间隙和隐蔽件的技术数据,在检修过程中应首先做好测试和记录。 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通知机电副经理组织防爆检查人员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核实、复查和通电试验,验收合格的防爆电102、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由机电副经理填写签发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合格证并填写验收记录台帐凡是新调入(购入)、初次使用或大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机电副经理必须组织检查、验收。凡在验收或检查中发现该设备失爆或有重大隐患问题,要技术并要求检修或安装人员限期处理。 4、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电气部分的规定执行,除此之外,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失爆处理: (1)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的绝缘基座破裂,接线螺杆杆孔间隙超限,绝缘基座与接线盒内间隙超限,绝缘基座边缘厚度小于25mm为失爆。 (2)螺旋式嗽叭口要用手拧紧,不得使用钳具强拧,在检查时以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三个指头103、能旋入一扣者为喇叭咀松动为失爆。 (3)压盘式嗽叭口上紧要有余量,余量要求不小于3mm,检查时眼睛看不到余量为失爆。 (4)动力电缆橡套损伤,已看到分相绝缘层,即为失爆。 (5)橡套电缆除伸入设备器壁部分允许外径细外,器壁以外部分(包括嗽叭口密封圈部分)一律不准细,否则为失爆。 (6)防爆密封圈上反,同心切割层朝外者为失爆。 (7)防爆日光灯玻璃罩串动或转动者为失爆。 (8)防爆电气设备的电缆压紧装置,如电缆不压或压得太重使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10%者为失爆。 (9)防爆开关或综保,如甩掉继电器(包括短接或塞住)或整定值明显超过规定,保险管熔断电(丝)用铁丝、铜丝代替均为失爆。 5、防爆电气设备104、包括防爆灯具、瓦斯断电仪、通讯电话等,安装完毕,须经机电防爆检查人员验收,若发现问题,要责令安装人员限期处理,处理后再进行验收,直到合格。 6、井下安装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实行挂牌管理,内容有:设备名称、型号、负责人、安装时间、用途等,如检查发现失爆,要对责任者进行处罚。 7、各施工单位对管辖范围内的防爆电气设备要坚持班班检查,并将检查的情况汇报调度室并作好记录,发现失爆要立即整改,严禁防爆电气设备失爆运行。 8、机电队值班电工对井下防爆电气设备要坚持日常检查,每周对每台件防爆电气的检查不得少于两次,发现失爆必须现场督促整改。 9、防爆电气设备检修过程中,检修人员要认真填写记录,严禁设备检修后105、出现失爆。 10、入井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严格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防爆设备标准进行检查验收。 11、检查验收好的设备必须填上验收合格证,并注明验收人和检修人姓名,各种开关检修完后,必须进行防爆处理并将编号编在固定的位置。 12、入井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结束后,送电试车前,必须检查电气设备不失爆,供电系统符合设计要求,一切无误后,方可送电试车。第九节 五小电器管理制度1、五小电器指标由机电科集中使用管理。2、机电科管理人员与机电队使用人员负责建立井下五小电器明细台帐;机电科负责审批、回收、检修计划下达等一系列管理工作。3、使用维护单位必须按完好标准要求进行106、维护保养,实行包机制,使其在安全状态下运行。4、坚持以旧换新,回收率100%,且零部件齐全。5、机电队要严把回收移交验收关,失爆的严禁使用,并且建立回收移交、检修记录,检修完好的名细台帐,妥善保管。6、对于失爆等原因无法修复的,由机电队提出报废申请,经机电科检验,方可报废。第十节 小型电气设备、设施管理制度一、小型电气设备、设施管理特指瓦斯监测、监控系统,通讯系统及各类信号发生装置的安装维护管理。二、在井下使用的各类小型电气设备、设施必须严格执行防爆电气管理制度。三、在回风地点安装机电设备时,必须做到瓦斯监测、监控装置与机电设备同时安装、同时投入使用,否则立即停止回风地点机电设备安装、运行。 107、四、瓦斯监测监控设施、通讯设施及单芯截面低于1.5 mm 的各类线缆安装必须提前1-2天由安装单位提供方案(方案内容主要包括:安装时间、安装地点、设备型号、设备编号、数量、电源要求、设施功能介绍、监测内容、监测范围、断电保护范围及其它技术要求),报机电科审批。由机电队按标准安装设备、吊挂线缆、定期维护。 第十一节 三专两闭锁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井下高瓦斯区的通风设施要实现“三专两闭锁”。为管理使用好“三专两闭锁”,确保井下通风和安全生产,在“三专两闭锁”安装使用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一、安装 1、“三专”的高压电缆、移变、低压侧开关,由机电科负责指导安装。 2、各区队双风机要实现联锁,108、由专用变压器供电的风机为主风机,生产供电与主风机闭锁,闭锁开关为各风机巷口的总开关,一旦主风机停电,开关断电,切断巷道内一切电源。 3、主风机不运转,无措施不得施工。 4、专用移变后不得接任何与风机运行无关的设备。 5、瓦斯电闭锁,当瓦斯浓度达到规定值时,风机巷口总电源开关断电。 6、另一风机电源由生产线路或另一专用移变供电,根据机电科安排安装。 二、使用 1、机电队定期对“双风机”进行试验,并填写试验记录。 2、专用移变由机电队负责日常管理,由机电科监管,漏电造成停电后,必须按照相关程序送电。 3、机电队负责漏电、短路保护试验,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出现问题由机电科负责处理; 4、瓦109、斯断电仪由机电科定期进行校核。 三、检修 1、检修电气设备时,要严格按照电气设备检修规定执行。 2、移变及开关由机电科队负责指挥安排检查检修。 3、开关以外的电气设备,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检查检修。 4、当主辅风机有一套出现问题,不能正常运转时,停止生产,由安检员监督有关单位及时组织处理。 第十二节 接地系统管理制度 1、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应按照原煤炭部颁发的煤矿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执行。 2、接地电网接地电阻值需每季测定一次,并留有记录和电气负责人签字。 3、接地保护 (1)移变接地要求“三点一线”即高、低压侧、中间及高压联接器三点连成一线,主辅接地极之间距离大于5m。 (110、2)低压配电点或3台以上开关的连台接地连接导线统一采用450镀锌扁铁连接,或采用50mm2镀锌铁线、25mm2裸铜线。 (3)局部接地极可采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至少应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或采用直径大于22mm,长度1m的2根镀锌钢管制成,每根钢管应钻1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2根钢管相距不得小于5m,并联后垂直埋入底板,垂直埋深不得小于0.75m。第十一章 钢丝绳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矿井提升钢丝绳的统一管理,根据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在确保矿井提升运输安全的前提下,延长使用寿命降低钢丝绳损耗,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3、 机电科是钢丝绳管理的111、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提升钢丝绳的计划提报、审批、发放、旧绳的回收利用,在用钢丝绳的监督、检查、统计和检测试验等工作,并对各区队的钢丝绳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第三条 提升钢丝绳的选型 (一)选择钢丝绳类型时应考虑提升机类型,提升负荷,使用环境、缠绳层数等因素钢丝绳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二)钢丝绳选型由机电科进行初选,经机电经理审核,并报项目经理审批,审批通过后方可报供应科购买。第四条 供应部负责钢丝绳的采购工作,严格按照技术管理部门提供的技术参数选购钢丝绳。 第五条 新钢丝绳到货后,严格履行入库验收手续,钢丝绳必须原始资料齐全,铭牌与实物一致,外观检查无明显缺陷。钢丝绳管理员和物资管112、理部保管员必须认真做到入库登记、入账。新钢丝绳入库后要妥善保管,防止锈蚀或损坏。 第六条 钢丝绳在使用时要各严格审批。严禁未经机电部门审批私自领取钢丝绳下井。 第七条 钢丝绳的悬挂与试验 (一)新绳悬挂前,使用单位必须指定技术人员对新绳进行检查检查钢丝绳规格型号与使用要求是否一致,并对其外观进行检查。 (二)新绳检查合格后,截取绳样送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三)经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钢丝绳方可投入使用。 (四)钢丝绳的检验: 1、新绳悬挂前必须进行检验。 2、使用中的缠绕式提升机钢丝绳必须定期试验。升降人员或升降人员和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每隔6个月检验一次,升降物料用的钢丝绳,自悬挂时起12个113、月进行第一次检验,以后每隔6个月检验1次。 3、使用中的钢丝绳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若检验不合格则必须停止使用、进行更换。(五)保管超过1年的钢丝绳,在悬挂前必须再进行一次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 钢丝绳的使用与维护 (一)机电队应配备足够的人员对钢丝绳进行日常的检查和维护。钢丝绳检查工应由熟知煤矿安全规程对钢丝绳的有关规定并经技术培训合格者担任。钢丝绳检查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明确分工,执行专人专绳检查制度。 (二)提升钢丝绳、罐道绳必须每天检查一次,钢丝绳的检查内容应包括:断丝、直径缩小、意外损伤和锈蚀等情况,并注明部位。对易损伤、锈蚀严重及断丝较多的部份应停车详细检查。 (三)平衡114、钢丝绳、防坠器制动绳(包括缓冲绳)、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必须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四)使用单位对提升钢丝绳进行的各项检查,应按要求认真详细如实的填写检查记录。并按时交机电部存档。 (五)钢丝绳月检时,除包含日检全部内容外,还应详细检查提升容器在上井口和井底时,钢丝绳从滚筒到天轮段,详细检查绳卡处有无断丝,用游标卡尺测量钢丝绳直径。 (六)检查中若发现断丝断面积或钢丝绳直径减小量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向区队、机电部和矿领导汇报,并停止提升。 (七)若检查时发现钢丝绳“吐红”说明绳芯缺油、内部锈蚀应引起注意、仔细检查。必要时可剁绳头检查钢丝绳内部锈蚀情况。 (八)钢丝绳在运行115、中遭受到卡罐、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 1、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 2、断丝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3、直径减小量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4、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九) 钢丝绳有下列之一时,必须更换 1、钢丝绳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坟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 2、钢丝绳断丝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3、不合格钢丝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25%。4、以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为准算出的安全系数,若低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十)钢丝绳涂油 1、使用中的钢丝绳必须涂油,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116、情况每月至少涂油一次。 2、进行防锈涂油作业时应首先将钢丝绳表面的煤泥、水、擦干净,但不得用汽油、煤油灯挥发性油类清洗。 (十一)使用有接头的钢丝绳时必须遵守煤矿安全规程第四百零九条规定。 (十二)钢丝绳绳头固定在滚筒上时,应符合下列要求:1、必须有特备的容绳或卡绳装臵,严禁系在滚筒轴上。 2、绳孔不得有锐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 3、滚筒上应经常缠留3圈绳,用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还必须留有作定期检验用的补充绳。第八条 小绞车司机必须做到操作平稳随时观察钢丝绳运动及排列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第九条 各使用单位对小绞车钢丝绳要经常进行检查维护并达到以下标准: 1 钢丝绳在绞车滚117、筒上排列要整齐。 2 钢丝绳拐弯处必须使用滑轮或限位轮,以防钢丝绳摩巷邦造成意外损伤。 3 反拉矿车或设备、物料时必须使用滑轮导向,严禁用单体柱、工字钢、大链、木料等代替导向轮。 4 严禁绞车超载运行。 第十条 机电科每年组织做一次钢丝绳钩头静拉力试验,做好试验记录,不合格应及时更换。 第十一条 钢丝绳拆除后,必须盘圈,放置在干燥通风的位置,井下不再使用的钢丝绳自拆除后两日内必须装车升井。材料车上必须明确标明使用单位、日期,装车要盘整齐。第十二条 回收入库的钢丝绳,需经钢丝绳管理员的检验,记明钢丝绳损伤情况以便再次利用或报废,使用单位要及时卸车,按物资管理部保管员指定的地点盘卷或堆放,开具入库118、验收单。第十三条 送交机厂或其他单位维修的各类绞车滚筒上不准许有钢丝绳存留。 第十四条 机电科钢丝绳管理组对钢丝绳使用保存情况进行监督和巡回检查,并对查出的问题下发整改单,责成问题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五条 技术档案管理 (一)库存的每卷钢丝绳由机电部钢丝绳管理组应建立技术档案必须有完整的原始资料,如钢丝绳的铭牌、出厂及到货日期、出厂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厂家及入库前的验收报告等内容。钢丝绳档案保存期限为在用钢丝绳报废、更换后一年。 (二)新绳悬挂后应将悬挂日期及检验报告原件由机电科存档备案。 (三)使用中的每根钢丝绳都要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应包括原始资料、每次检验后的检119、验报告,根据检查记录或检验报告整理的统计分析资料及各时期采取的技术措施等内容。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执行。 第七章 机电现场管理制度第一节 机电现场管理规定一、目的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机电现场的管理做到安全文明有序。二、范围本规定规定了所属各单位机电现场管理内容及标准。三、职责1、各单位负责本单位所属区域机电现场管理内容的实施。2、机电科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考核。四、管理规定1、在用的机电设备综合完好率必须在95%以上,各井下变电所、机房峒室达100%。2、在生产中如发现设备存在严重隐患,继续运行可能危害设备安全或损坏设备时,必须立即停机进行处理,在隐患未120、处理前,严禁开机生产。3、设备的各种保护装置失灵时,使用或维护的单位要组织人员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前,严禁开机运行。4、井下各种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的防爆合格率必须达到100%。5、各种保护接地、接地装置必须达到100%。6、各掘进头的“三专”(专用变压器、专用线路、专用开关)、“两闭锁”(瓦斯电闭锁、风电闭锁)使用灵敏可靠达100%。7、各开关继电器整定动作灵敏可靠达100%。8、煤电钻、照明综保灵敏可靠,装用率达100%。9、皮带机各种保护灵敏可靠。10、井下变电所、移动变电站及各配电点的检漏选漏装置灵敏可靠,装用率达100%。五、机电现场文明生产1、各设备必须做到清洁卫生,周围无杂物121、。2、各设备设施必须做到五不漏(不漏电、不漏油、不漏风、不漏水、不漏气)。3、各类开关必须上架,且放置平稳。4、两件(包括两件)以上五小必须上集中牌板。5、电缆必须按标准悬挂整齐,且弧度间距一致,不得相互交叉、串钩、脱钩。6、各类消防设施必须符合要求。7、现场的备品、备件必须码放整齐,并挂牌留名。8、各工作面的各种规章制度牌板必须挂整齐,字迹清楚、整洁。第二节 机电现场管理考核制度1、发现一台严重失爆扣200元,明显失爆扣100元,一般失爆扣50元。注:严重失爆无挡板、无密封圈、电缆拉脱密封圈外,电气设备防爆结合面螺丝全部松动。明显失爆电气闭锁装置损坏或不起作用者,防爆结合面缺部分固定螺丝者,122、电缆伸入器壁超过5-15mm者,密封圈内径大于2mm以上者。一般失爆除严重失爆和明显失爆外的其它失爆。2、开关整定值不合格扣50元/台次。3、其它金属线代替保险者扣50元/台次。4、甩掉煤电钻、照明综合保护扣50元/台次,保护失灵时扣50元。5、甩掉检漏保护强行送电者扣100元,检漏失灵继续使用者扣50元。6、皮带保护。(1)不按规定安装皮带保护装置,每缺一种扣100元。(2)运行中私自甩掉皮带保护,每发现一次扣200元。(3)皮带保护装置失灵,每发现一次扣款50元。(4)丢失皮带保护装置,按原值30%扣责任单位。7、凡有下列行为者,每次罚款200元。(1)带电作业者(2)明火操作者8、开关远123、方控制2-5连线未断开扣使用者30元/次。9、对开关芯有感应电的使用者30元/次。10、不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而未造成事故时,罚责任人100元/次。11、井下风电闭锁、瓦斯断电装置。(1)违反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强行送电扣责任者100元/次。(2)无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试验记录每项扣责任者5元/天。(3)风电闭锁电缆外部接线不合格扣责任者50元。(4)对不按规定校验瓦斯断电仪或校验不及时扣责任单位30元/次。12、低压橡套电缆(1)电缆出现羊尾巴、鸡爪子、明接头每次扣责任单位200元。(2)电缆破口露出导线时每处扣100元。13、机电设备现场管理考核(1)设备完好率未达到规定,机电质量标准化124、未达标,每降1%分别扣责任单位200元,扣机电负责人200元。(2)用设备、大型固定设备不达完好标准,每台扣责任单位30元,扣机电负责人10元。(3)电气保护装置失灵(含接地装置不合格,JDB保护、皮带机保护)扣100元/次。(4)私自甩掉电气保护装置(含JDB)每次扣200元。(5)检漏装置不做试验或无记录各扣50元/次。(6)压风机两超两断装置甩掉不用一项次扣100元,失灵一种扣50元。(7)设备、设施每发现一处漏油、漏液扣10元。(8)各类开关不上架,每台次扣责任单位20元。(9)“五小件”不按规定上牌板每件扣20元。(10)电缆吊挂不达标准要求,每处扣10元(铁丝吊挂处扣20元)。(1125、1)消防设施一处不按规定悬挂,每缺一处扣20元,不规范每处扣10元。(12)图牌板不按规定悬挂每一块扣20元,不规范每块扣10元。(13)井下备品、备件存放不规范、无标志牌每处扣30元。(14)无计划停风、停电扣责任者200元/次。(15)对使用无防爆合格证或过期合格证的电气设备者,扣30元/台次。(16)现场管理制度、资料、设备布置图,供电系统图少一种、不按规定悬挂或不符合规定要求时,扣责任单位30元/次。(17)对液压联轴节不使用防爆片和易熔金塞者,每次扣30元。(18)对私自涂改防爆合格证者,每次扣30元。(19)电缆缺指向牌,每处扣5元。(20)矿井停电停风期间,违反调度命令,不积极组126、织恢复供风供电的主要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罚款。(21)矿井停电停风期间,影响及时恢复正常供风供电的责任者,视情节轻重给予500100元罚款。(22)井下防爆车辆甩掉保护继续运行罚责任单位200元,保护失灵继续运行罚责任单位100元。油箱、水箱没有盖罚责任单位50元,盖未盖或未盖严罚责任单位30元,当班司机按违章论处。(23)井下防爆车辆照明、信号必须齐全,每缺一件罚现任单位30元,并责令停运。(24)井下防爆车辆必须保证完好,所有造成车辆损坏、损伤的责任单位,视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处罚,造成车辆停运按事故分析论处。(25)防爆电瓶车蓄电池及其充电器件失爆,罚责任单位100元。127、运行中无砂每次罚款50元,闸失灵或失效每次罚款50元,照明、信号失效或短缺继续运行,视情节轻重给予50100元处罚,司机离开座位未拔下钥匙等全按违章论处。14、机电设备完好、电气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1)不按规定组织检查,每次罚责任者100元。(2)无故不参加互检的队组扣50元/次。(3)不执行“包机制”每发现一次扣50元/台。(4)不执行“巡回检查制”每发现一次扣50元/项。第十二章 安全技术措施会审制度第一条 安全技术措施编制范围主要有: 1. 以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预防职业危害为目的的安全卫生设施:如通风、照明、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淋冲洗、防寒保暖、防暑降温、空气净化、消除噪128、音、减震等; 2. 以防止火灾、爆炸、工伤等事故为目的的安全技术措施:如安全防护装置、保险装置、连锁装置、报警装置、切断装置、液压防爆装置、限位自动装置、灭火装置、防雷电、防触电等; 3. 为防止事故发生和扩大的防范与应急救援预案的安全技术措施:如抢险救灾的工程设施及器具、警报标志、检测报警仪器、通讯联络器材、抢险救灾车辆、围堤、回收装置等; 4. 为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要的辅助设施:如洗澡室、食堂等。 第二条 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一) 措施编制 1、安全技术措施必须贯彻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政策和先进技术,指导现场工作,具有可操作性; 2、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部具有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根据煤129、矿安全规程结合已会审的作业规程编制; 3、安全技术措施应使用工程语言,文字简练,用词要准,重点突出,图标清晰,数据准确,针对性强,通俗易懂,时间上及时。 (二)措施审批 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部各相关部门领导会审,会审后根据不同意见最终定稿。 (三) 措施的修改补充 因施工现场情况变化或生产技术已下发的安全技术措施不相符时,必须及时修改安全技术措施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若有重大修改或补充两次以上的,必须重新编制。(四)措施的监督检查 1、机电队必须严格按技术措施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任务; 2. 项目部对技术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及时纠正。 第十三章130、 机电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各种大型固定设备和各种主要综采、连采、掘进、运输机电设备以及矿井变电所设备及系统,特别是进口设备必须建立档案,档案的内容应包括(1)设备出厂合格证、装箱单;(2)安装验收单、试验记录及移交生产凭证;(3)设备历次事故或故障记录;(4)设备历次精度检验记录及性能试验记录;(5)设备封存和启用单;(6)设备历次检验记录及检验单;(7)设备大修及改造记录。2、新到设备开箱验收时,验收人员要将随机所带的图纸资料取出,交机电科保管,不准私自乱发、乱拿,以免丢失。3、机电科要做好全矿各种机电设计图纸的管理工作,负责订购各种机电技术方面的杂志书籍,书籍的订购要由机电工程师列出计划,131、并由机电经理审批后方可订购,否则不得擅自购买书籍。不用的各种蓝图、底图要分类编号,归档入柜以便查阅,每年年底要对各种书籍、书刊进行装订整理,编号入柜,妥善保存。对图纸资料和档案要建立相应的借阅制度、保密制度、保管制度等,为机电的技术工作服务。第十四章 机电、运输事故管理制度根据煤矿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和我单位实际,为了加强我单位机电、运输管理,严格事故的追查、处理及考核,促进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行,降低事故率,特制定本办法。一、凡在生产、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机电、运输设备事故,应按本办法统计。造成人身伤害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二、机电、运输事故按其影响生产、施工时间、造成损失程度和性质分为一般事故132、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三种。1、一般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50300元处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一般事故。1.1造成事故直接价值损失在0.15万元者。1.2造成井下生产设备停运0.5小时或造成产量损失200吨及以上者。1.3地面工厂造成车间供电中断14小时或全厂供电中断1030分钟者。1.4局扇停运者。1.5主、副提升设备停运者,压风机风缸、风包及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者以及其它造成经济达到一般事故程度者。2、重大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200500元处罚)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重大事故。2.1造成设备直接价值万元以上至50万元者。2.2主、副提升设备停运2小时以上者。2.3主排水泵、盘133、区集中排水停运,造成泵房进水或淹泵者。2.4主扇风机停运20分钟及以上者。2.5全矿井停电10分钟以上,地面工厂车间供电中断4小时以上至3天或全厂供电中断30分钟以上者。2.6造成地面流水作业设备停机超过半小时或因停机引起重新恢复时间超过3小时以上者。2.7主、副提升设备过卷超过0.5米、断绳、跑车,压风机风缸、风包、风管爆炸或风缸捣毁等恶性事故,造成经济损失超过一般事故程度者。2.8变配电设备误停、误送电者。3、特大事故(视情节轻重给予责任者4001000元处罚)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称为特大事故。3.1造成设备直接损失价值超过50万元者。3.2因机电、运输事故引起的淹井、着火、瓦斯爆炸、停电134、,造成全矿井停止生产8小时以上者。3.3地面工厂车间供电中断3天以上或全厂中断供电1天以上者。3.4主扇风机停止供风30分钟以上者。3.5主提升皮带着火及电器着火。3.6井下皮带着火及电器着火。3.7锅炉或瓦斯管道爆炸。3.8经矿有关部门认定认为性质特别严重的非伤亡事故。三、机电、运输事故汇报1、机电、运输事故一旦发生,现场目击者、班组长、安检员、跟班干部或机电事故单位值班干部要及时向调度室汇报,同时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抢修,发生人身事故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组织抢救。2、调度室接到汇报后,要尽快搞清情况,作好记录,向当日值班长汇报,并以事故通知单的形式立即通知安检科和机电科。3、135、发生严重工伤和特别严重非伤亡及其以上事故,调度室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4、发生一般机电、运输事故,向调度室汇报,机电科组织机电事故分析,发生重大、特大机电事故,事故单位首先向矿调度室汇报,然后由矿调度室按事故汇报程序进行汇报。四、机电事故分析程序1、一般机电、运输事故,由机电科主持处理,一般事故分析应在当天进行,最迟不超过3天,由机电、运输事故单位队长或机电副队长参加,机电科主持。2、重大机电、运输事故,事故分析必须在当天进行,由机电科组织,机电工程师或科长主持,机电经理、安全经理、安检科参加分析。3、特大机电、运输事故,事故分析必须在当班进行,由机电科组织,机电经理主持,项目经理、生产经理、136、安全经理、安检科参加分析。4、上述事故分析会议需要参加的其它单位和人员,由事故分析的主持和组织者决定,并通知。五、机电、运输事故处理1、对事故的处理,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查清机电、运输事故经过,分析清楚事故原因,找出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领导责任者,并制定出防范措施,根据事故责任者的责任大小,依责依法处理。2、一般设备损坏扣罚规定:(1)变压器、移变损坏或烧包4KVA(含4KVA)以下一次扣100元,5KVA以上的每KVA扣10元。(2)电动机损坏或烧包10KW(含10KW)以下,一次性扣100元,10KW以上的每KW扣10元。(3)对设备、备件丢失单位或个人按“丢一罚一”处理。137、(4)进口设备损坏加倍处罚。3、由于检修不到位或误操作造成设备损坏需要大修的,责任人按事故分析处理,并处罚责任单位大修费用的3060%。六、其它规定1、每起机电、运输事故,机电科要进行认真追查分析。2、事故发生单位的机电队长(机电负责人)、当班跟班干部、班长、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按指定时间参加事故分析。3、逢重大及以上事故或设备严重破坏,事故单位的队长必须参加分析。4、接到机电事故分析通知单后,不按时到者,罚队值班干部50元,罚单位200元,通知三次不到者,该起机电事故按责任事故处理对事故单位按设备管理规定进行加倍处罚。第十五章 防火、防盗、防洪、防雷电管理制度 l、机电要害场所必须有人管理。2、138、机电要害场所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3、要害地方严禁吸烟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4、电气设备的操作必须是懂得操作规程的岗位工作人员来进行操作。5、要害场所进行明火、高温作业时必须有请示报告。6、要害场所要按规定备有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消防设施。7、无人看管的要害场所要加锁、防止盗窃、如有丢失及时向项目部报案。8、每年5月份要检查要害场所周围的防洪工程,如有问题及时处理。9、下暴雨时要有专人对机电要害场所进行检查。10、库内要备有水泵、胶水管、电缆等,随时准备防洪使用。11、避雷设施每年4月份全部进行一次试验,并要全部上好。12、每年5月份机电经理组织人员检查一次全矿区的避雷设施,有问题及时139、处理。13、地面高压线路应每月进行一次巡回检查。第十六章 机电干部上岗查岗制度为了确保大型固定设备的安全运转,特制定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1、机电干部要经常深入变电所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2、干部上岗检查时,应遵守变电所的各项规章制度。3、机电干部上岗检查机每月电经理不少于3次,机电科级领导不少于6次,机电队级领导不少于10次。4、干部查岗时要仔细检查各项设备设施及各种制度落实情况,发现问题要详细记录,并监督落实。5、检查工作完成后,应及时离开变电所,不得停留闲谈,以免影响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第十七章 机电例会管理制度 一、目的制定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140、规范机电例会召开的程序和要求。 二、范围本制度规定了机电例会的参加人员、内容和管理要求。本制度适用于机电例会的管理。三、职责机电经理负责主持召开机电例会。机电科负责组织做好会议记录。 四、管理规定(一)召开时间机电例会一般每月定期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另行通知,时间为每月20日下午17:00。(二)召开地点:机电科办公室(或临时通知)。(三)参加人员机电经理、机电工程师、机电科全部成员、机电队长、副队长及电钳工班组长。(四)机电例会的内容1、贯彻上级、公司、矿上对机电工作的要求和部署。2、通报项目部本月发生的各类机电事故。3、通报机电质量标准化的检查结果,同时要在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当前机电管理中存在141、的问题及薄弱关节,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4、须由机电经理协调解决的技术及管理事项。6、须由其他部门配合解决的技术及管理事项。7、须由机电例会协调解决的其他事项。8、布置下一阶段机电管理的工作重点。9、各队组上报上月的机电工作总结及下月的机电工作安排。10、各队组上报下月的设备、配件计划。注:以上内容均是机电例会的内容,但任何一次机电例会的内容可能不包括其全部,也允许涉及其他内容。(六)机电例会的管理1、机电科负责会议前的准备,并指派专人做好会议记录。2、参加机电例会的人员应针对主持人提出的问题充分发表意见或建议,一旦形成决定各单位必须无条件接受。3、机电例会上布置的工作任务,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实142、施,实施进度及结果应及时向机电科或其它部门反馈,并在下一次机电例会上详细汇报。4、参加机电例会的人员要做好会议记录备查,并要在本队组进行相应的贯彻实施。5、必要时会议应形成纪要。(七)处罚办法1、规定参加机电例会的人员确实不能参加时,应向机电经理或机电科请假,同时要指派专人参加,否则按旷会处罚,罚款100元。2、参加机电例会的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对迟到者罚款50元。3、对在机电例会上布置的任务,未按时完成者每推迟一天罚款100元。4、 各单位在召开机电例会前,应向机电科递交本单位当月的机电工作总结和下月机电工作安排及所需配件、设备计划。第十八章 机电设备标识管理规定一、为进一步提高我单位机电设备143、标准化管理,达到统一、美观的要求,根据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现场实际情况,特对机电设备的标识规定如下:二、机电科负责机电设备标识的管理,机电队负责各类标识的日常管理工作。三、管路标识1、标识范围:各队组对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管路进行标识。2、标识顺序:沿流向方向编号。3、标识字体:字体为白体,大小由机电部统一制作样品,使用白喷漆喷涂。4、标识内容: 编号从001开始,每节管路进行喷涂,穿墙、拐弯处两侧都要喷涂,顺序为:用途、直径、编号。注:多条管路喷涂,必须上下对齐四、牌板标识1、标识范围: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制度、责任制牌板、包机牌、完好牌、电缆走向牌、高压危险牌、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牌等。2、标144、识规定(1)供电系统图:中央变电所为A0,其余变电所为A1,配电点为A3,悬挂在醒目位置,靠近人行道,方便查看。(2)排水系统图:A3尺寸,悬挂在醒目位置,靠近人行道,方便查看。(3)制度、责任制牌板:固定牢固,悬挂在醒目位置,靠近人行道,方便查看,下边与腰线齐平。(4)包机牌、完好牌:高压开关放置在上方,低压开关固定在螺栓上,从左至右依次是包机牌、完好牌。(5)高压危险牌、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牌:在变电所内、配电点内高压设备上方醒目位置悬挂高压危险牌,在变电所出口、配电点门口固定的栅栏悬挂方形高压危险牌和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牌。(6)电缆走向牌:井下沿线每隔100m、拐弯或分支点以及连接不同直径145、电缆的接线盒两端、穿墙电缆的墙的两边都应设置电缆走向牌,多个电缆走向牌,必须上下对齐。五、各变电所和泵房供电系统图、排水系统图由各单位编制,并经审批部门和领导审批后,按要求进行悬挂。六、各单位制度、责任制牌板、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牌的管理,严格按照矿相关规定执行。七、包机牌、完好牌、电缆走向牌、高压危险牌,由机电部统一提报计划、存储和管理。牌板实行以旧换新制度。新增和需要更换的牌板,各使用单位应向机电科提出申请,说明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机电科确认后自购或向综合办公室申请购买。八、机电科管理员要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各类标识的配置和防腐颜色的管理。不符合要求的地方要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落实。第十146、九章 矿灯房管理制度 一、矿灯领用发放制度 1、矿灯是煤矿工人的眼睛,必须配备数量充足的矿灯,每人固定一盏. 2、矿灯充电均需编号,专人负责修理。 3、领发时严格检查,对于有缺陷的矿灯,不得发放,对于已发出但有缺陷的矿灯,应立即退还灯房,进行修理,严禁矿灯使用者对矿灯进行修理。 4、发出的矿灯必须保证照明时间达到八小时,对矿灯使用者提出异议的矿灯,要做放电试验,失爆的矿灯及不完好的矿灯,严禁发出。 5、用灯人员在窗口领灯,非工作人员严禁随意领灯。 6、矿灯不得做其它用途使用,管灯人员有权对做其它使用的矿灯拒绝发放。 二、矿灯损坏赔偿制度 1、井下职工因使用不当,造成矿灯的损坏,根据损坏程度予以147、罚款,丢失矿灯,按价赔偿。 2、矿灯严禁转借使用,发现随意转借将给予50元罚款。 3、对有意损坏矿灯的人员,必须根据矿灯损坏情况程度及时处理,予以相应价一倍的罚款。 4、矿灯上井后,要及时将矿灯交回灯房,对无故不交回矿灯者或做为它用者除批评教育外,每次罚款100元。 三、矿灯充电架定期检查和更新制度 1、矿灯管理人员在收发矿灯时要做好外观检查,发现问题作好记录并及时处理。 2、矿灯管理人员每十天对自己所负责的灯和充电架做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3、矿灯管理人员应做到“四包”、“三整洁”(四包:包检查、包维修、包充电、包记录。三整洁:充电架、矿灯、维修工作台整洁。) 4、矿148、灯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矿灯使用寿命(一年)对于不能使用的予以报废处理。 5、因操作使用不当,致使未到使用寿命,但已不能使用的矿灯,要找出损坏原因,对主要负责任者,要进行罚款处理。第二十章 机电工安全操作工程第一节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现场施工安装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器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2、电气安装和检查不许带电作业。3、雷雨时,不得进行户外架空线路作业。4、必须严格遵守电力法规,严格执行停送电审批手续及工作票制度,同一检修工程,不同工位工作,按工位数办理同等数量的工作票。5、电气高压试验时,必须指定专人监护,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6、高压操作时,必须使用相149、应的高压防护装置,并需派人监护。7、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并应定期检查、检验。8、进行线路检修时,应将线路所带变压器、电容器高低压两侧开关切断,务必做好验电、放电、接地等工作。9、高空作业人员,必须使用合格的保险带及安全帽,杆上下人员传递物件,用绳子提放,严禁上抛下甩。10、低压线路检修工件时,必须派一人在开关板前进行监护,以保证工作人员安全。第二节 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1、从事焊接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2、掌握所使用电焊机的规格、结构、性能、使用及维护保养方法。3、掌握常用焊条的各类、牌号、适用范围及保管方法。4、掌握常用钢材的各类、名称、牌号、150、焊接性能。二、操作前的准备:1、操作前要穿戴好防护用具,并检查电焊机导线连接及接地情况是否完好,清除工作场地10m以内的易燃易爆物品,备好灭火器材。2、根据焊接材料合理选用焊条、工具及设备。3、气瓶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距离为5m以上,如条件限制,要加设防护板,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4、检查附加管路不漏气,回火防止器安全可靠。5、严禁在楼道或易燃易爆物品存放点附近进行焊接作业。三、具体操作:(一)电焊1、根据焊接材料,调整电焊机电流。2、预焊边缘的清理:对于焊接部位,焊接前要清理水、锈、油污、切割氧化皮等杂物,以保证焊缝的质量。3、焊接:焊接点应从间隙较小处起焊,注意观151、察和控制溶池及焊肉的厚度,运条要根据情况适当掌握,灵活应用。4、焊缝的收尾:焊接结束时,停止焊条焊接方向的移动,稍停片刻作圆圈运动,直到填满弧坑后再拉断电弧,也可回焊一小段后收弧。5、焊缝的检查与修复:焊接完后,用小锤轻轻敲掉焊缝表面的药皮,如发现焊缝表面有裂纹和未焊透等缺陷,要进行修复,直到符合要求。(二)气焊、气割1、连接焊接器具(将氧气瓶、乙炔瓶、压力表、导气管焊炬、割炬等)。2、调节氧气、乙炔压力(开启氧气瓶、乙炔瓶口阀门,根据被割焊材料调节氧气、乙炔压力)。3、点燃焊炬,割炬进行工作。四、收尾工作:1、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切断焊机电源,关闭气瓶阀门。2、清理好现场,熄灭场地一切火种,所152、有工具,设备妥善保管。五、其它安全注意事项:1、烧焊作业人员要穿戴好劳保及防护用品。2、现场作业人员严禁酒后上岗。3、氧气瓶、乙炔瓶放置距明火不得小于10m,且置于明火的上风侧,两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5m。4、氧气瓶、乙炔瓶装表后操作时,应先打开高压阀后再调节低压阀,达到所需气压要求后,方可点火操作。5、气割时,手握割炬要平稳,割咀要垂直工件表面,跟踪放样不偏斜。6、氧气、乙炔气瓶不得受剧烈震动和撞击,严禁同车运输,不得在太阳下曝晒,不得靠近热源,乙炔瓶表面温度不得超过40度。7、在焊割咀、氧气阀和乙炔阀都开启时,严禁用手或其它物体堵住割咀。9、氧气带、乙炔带不得相互缠绕,不得有破损漏气等现象。153、10、各种气瓶连接处、胶管接头、减压器等,严禁沾染油脂。11、电焊机应由专职电工接火,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的有关规定。12、焊接电源开关应设在监护人近旁,电焊把线严禁缠绕在身上。13、对电焊机应定期检查其完好情况,定期清除焊机内部的灰尘,保持焊机的清洁。14、不得带电搬运、检修电焊机。15、电焊机外壳接地良好,初级线圈、次级线圈间及金属外壳绝缘良好,各接线点牢固可靠。16、下雨时,不准在没有顶棚的地点烧焊,严禁电焊机、把线等淋雨。17、严禁带电调节电焊机电流,以防引起火花。18、高空焊接或切割时,应同时遵守高空作业的有规定,现场应有专人监护。19、进行烧焊时,工作场地20m范围内不得有易燃物、易154、爆物品。20、在禁火区(包括井下)烧焊时,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认真制定防火、防爆安全措施,逐级审批后方可实施。21、在焊接或切割装过易燃、易爆品或情况不明物品的容器时,必须事先清理。22、进入设备内部或容器内部进行焊接或切割时,必须在确认无易燃、易爆气体或物品后,采取安全措施,方可作业。23、在采取电子线路技术控制的设备上进行焊接时,必须采取防止电控系统受到焊接电流冲击的措施。第三节 井下电、钳工安全操作规程1、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和矿有关规定,停送电要预先作计划,要有停送电负责人,要实行工作票制度。停电后要挂标志牌。工作前要验电、放电(放电是工作地点的瓦斯不许超过1%),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无误155、方可送电,送电严格执行谁停、谁送、谁摘、挂牌的制度。 2、严禁带电移动(拖曳电缆除外)、检修、安装、拆除电器设备或线路,严禁明火操作。 3、设备的搬迁、安装、维护、检修要注意保护好防爆面,保持良好的防爆性能,并且要按时定期涂防爆油,要每天进行一次保护试验,(检修班)每班要进行保护检查。4、增减负荷时要对各种保护整定一次,并且非经主管同意,不准随便更改保护的整定值。任何一种保护失灵,电器设备便不准运行。5、电器设备从入井验收后,要保持其完好状态,并且要作到检修、运行有记录,每台设备都要落实包机人,设备包机牌、合格证、铭牌要齐全、有效。6、工具、材料、配件要放在一定的地方要有专人管理,严禁乱扔、乱156、放,影响巷道文明卫生,更不允许将工具、材料、配件放入接线箱、开关箱等不应存放工具、材料、配件的防爆空间内。7、安装设备、配设电器、吊挂电缆,一定要按具体的标准处理好,电缆、电器要保护好,并不准放在淋水之中。8、安装完成后,要细心检查,确认无误后要对设备安操作规程进行试运转。试运转无异常情况后方可移交使用。9、严禁带电打开电器设备检查、检修,检查、检修时要将上一级电源闭锁。10、故障断电后,要认真查看高低压的显示。故障处理后,要先复位,后送电,合闸时要先合隔离开关,后合断路器,断电时恰好相反。11、三相触头有一相烧损时,三相要同时更换,接点各元件不得乱锉,不得涂油。12、设备所有的接地端子、接地157、线、接地极必须连结牢固,符合要求。13、检修设备时应首先进行详细检查,确定检修内容及合理步骤方法。严禁盲目作业,乱拆乱卸,扩大故障范围。14、电器设备、仪表等,在未判明是否带电之前,一律认为是带电状态,不准随意触动。15、各种电器、仪表应置于不潮不热,不受外界磁场、电场影响的地方。16、各种电器设备检修过程中,不经主管部门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准将设备电器保护回路中的保护项目减少或取消。17、电器作业中,严禁使用卷尺、金属导体工具,以防造成事故。消弧罩缺损,保险丝裸露,接线柱及中层板残缺、破损,防爆腔打开,不准启动设备。18、检修设备前,设备必须断电闭锁,非检修人员不准发动或转动设备,检修中不准158、将手伸进齿轮箱或用手指找正对孔。19、使用领取的电器设备的技术参数要和输入、输出相适应,安装、试验前也要进行认真详细地检查。20、井下电钳工要有使用一般工具的基本技能、方法。如活扳手不要反向;打大锤不准戴手套;甩锤前后方向不要有人;道链不准打滑;工具手柄不得松脱,千斤顶不准漏油;大铲、边铲不得有裂纹、卷刃;起重时用力要均匀,人不准作配重;两个以上抬重物要喊号配合。21、严格执行局、矿有关机电文件、制度、标准、措施、办法。22、井下电钳工从事安装或检修时,要进行严密的分工、组织,两人以上就必须指定安全负责人,工作岗位不准打闹戏耍。下井时,工具、材料、配件、仪表要带全,收工后要把现场收拾干净,旧件159、要及时回收,工具、仪表等要查点清楚。23、吊装设备时,首先要检查支护、顶板等情况,工作地点周围有无隐患,工具是否合乎要求,保证足够的保险系数。24、只有责任心强,具有单独工作能力的井下电钳工才可提任小班机电工作。25、跟班小班机电工要作到:(1)、必须熟悉本队机电设备的使用状态、,作到“三知”、“四会”,清楚本队工作地点供电系统。(2)、交接班在现场进行,要对所有设备试运转一次,检查油量、声音有无异常,各部件要完整、齐全、紧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3)、严禁用各种金属丝代替保险丝,更不许带电作业、明火操作。(4)、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要和各岗位司机清扫设备卫生,并负责监督岗位160、司机,保证设备清洁卫生,周围无杂物、积煤,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5)、班后要将设备向接班人交代清楚,并认真填写好记录。(6)、凡当班处理过的电器设备,必须保证符合完好及标准化要求,更不许有失爆现象。(7)、班前必须准备足够的配件、材料,严禁在工作场所乱拆乱卸,拆东墙补西墙。下班时,材料、配件不许随手乱扔,要回收或备用。小班机电工个人工具不全或无法使用者不准上岗。(8)、加油及润滑要注意油质,油量符合标准,要清洁卫生,加油工具不得乱扔乱放,必须作到专油专桶。第四节 起重工安全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用于井上下所有的起吊作业现场。二、起吊作业现场要求:1、专业起重绑挂指挥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161、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非专业人员也应该经过训练,掌握一定起重有关技术方可操作。2、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做到四个明确,即工作任务明确;施工方法、程序明确;起重物体重明确;安全注意事项明确。3、工作中必须坚守岗位,思想集中,听从分配,严禁吵闹和谈笑。4、工作中严禁碰与自己工作无关的操作机构和控制设备。5、重物放置要稳定,防止倾倒或滚动。6、工作人员施工前不得饮酒,进入施工现场要戴安全帽并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7、高空作业要严格遵守高空作业规程,使用安全带。8、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必要时要设岗监督,专人警戒。9、吊装范围内无关人员不得停留,吊物下严禁一切人员行走逗留。10、多人操作坚持一人操作,一162、人监察,一人操作,一人检查,并要有专人负责指挥。11、带电区工作时,要切断一切可能接近、触及的电源。12、起吊用具要完好无损,规格型号明确。13、起吊重量不得超过起吊设备、吊具的额定载荷。14、使用锚链做吊绳时,连接环一定要上好相等规格的螺栓。15、需要调向时,一定要使用导向滑轮。16、起吊物体的绑扎绳必须牢固可靠,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5。17、绑扎重物时,要找好重心,吊钩要对准中心,防止翻倒。18、有棱角和光滑的物体绑扎处均应加以包垫,防止将绳磨损或滑脱。19、用钢丝绳多圈绑扎物体时,要顺序平坦绕扎,不得压叠打结,扭绕等。20、起吊绳索长度要适宜,绳索间夹角应在600,绳径要随夹角的增大而增163、大。各类绳索相应直径的起吊限量应严格按厂规定执行。21、对细长的物体绑扎时,应尽量选取物体的上部,以防止起吊过程中物体倾翻。22、严禁使用铅丝、三角带、胶管等未经认可的起吊用具起吊物品。23、起吊要设专人负责指挥,二人及其上要有一人负责指挥信号要清楚、准确及时并符合规定。24、起吊时重物离地要缓慢,先将绳慢慢吃紧,稍离地面确认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25、起吊绳索不得扭绕结节,起吊庞大物体要在重物扣溜绳,以防止吊物在空中旋转发生事故。26、重物起吊后,不得在空中停留时间过久,否则要采取预防措施。27、进入悬吊重物下方时,应先与司机联系并设置支承装置。28、起吊时为了保持重物平衡,严禁用人做配重。2164、9、起吊前要首先观察周围环境及障碍物,绑挂指挥人员要站在安全地带,如作业环境、条件不具备时,在未采取可靠措施的情况下,应立即停止施工。30、在井下巷道内起吊时,必须打注专用起吊锚杆,且锚固力不小于10吨,安全系数不小于3.5。严禁用顶锚杆进行起吊。31、使用手动起重设备时,不得超负荷起吊。工件重量超过50kg时,应使用钢丝绳,钢丝绳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3.5。32、在井下用吊臂车起吊时,严禁超能力起吊。33、用天车起吊时,必须确保所有保护齐全、动作灵敏可靠。34、工作完毕后,要全面检查工作现场,各起吊物体要放置稳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35、天车起吊统一信号:一、升降:1、上升,握住拳头,伸出大165、拇指,拇指朝上为上升。2、下降,伸开手掌,手掌平放,手心朝下为下降。二、行走:3、伸开手撑,手掌竖直,手心所朝方向为行车方向。三、升降或行车停止。4、紧急停止,握住拳头。 36、各单位在进行起吊作业前必须指派专人认真勘察现场,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依据本规定及其它相关文件编制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第五节 钳工安全操作规程1、使用锉刀,刮刀,扁铲等工具,不可用力过猛。铲刀有卷边或裂纹不得使用,顶部有油污必须及时清除。2、使用钢锯,工件要夹紧,用力要均匀,工件要锯断时要用手或支架托住。3、使用活搬手,搬口只寸应与螺帽尺寸相符,不应在手柄上加套管,高空作业如使用搬手,要用绳子套牢,人要系好安全带。4、使用166、手锤,大锤,不得带手套。棰柄,棰头,不得有油污,打大锤时甩转方向不得有人。5、使用台虎钳,钳把不得用套管加力或用手锤敲打,所夹物件不得超过钳口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6、在同一工作面两边凿铲物件,中间应设防护网,单面工作台要一面靠墙。7、检查设备内部要用安全灯或手电筒,禁用明火,对头重脚轻,容易倾倒的设备一定要垫实垫牢。8、拆卸设备部件,应放平稳固,装配时严禁用手插入连接面或探摸螺孔,取垫铁时手指应放在垫铁两测。9、检修固定设备前,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互相连接的基建务必时连接的机件不能转动和滑动,调整机械时不要将手放在牙轮上。10、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操作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167、严禁将手、头部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第六节 台钻操作规程1、工作中禁止戴手套,不准穿凉鞋。2、开车前要对设备进行认真检查,符合完好标准,操作机构、灵活可靠。3、台钻周围无障碍物,严禁人员离开机器空转。4、工作中,工作台只准放夹具、工件,其他附件要取下。5、钻孔时,钻头中心应对准划线中心的洋冲眼;工件应用夹具夹紧,严禁用手拿着钻孔。台钻运转时严禁调整床头位置,测量工件。6、钻孔开始和将要透时,应用手动轻轻引钻和钻透,用力不得过猛,要在工件下垫木块。7、饶在钻头上的铁屑不能用手拿,应停车或用铁钩取下。清扫钻孔周围铁屑要用铁刷,严禁用嘴吹。8、工作完毕要立即停机,清理现场卫生。第七节 砂轮机操作规程一168、一般规定:1、操作人员必须熟知该设备的性能、结构、原理及维护保养方法。2、必须佩带安全眼镜,严禁穿戴手套,着装上岗。3、必须掌握本设备的停送电知识和操作方法。4、砂轮机应设有专人看管,禁止非工作人员擅动砂轮机。二、具体操作:1、操作前应检查砂轮机的防护罩是否完好,位置是否准确,防护罩保护砂轮的角度不小于240度,2、中心线以上的开门角度不大于65度,防护罩与砂轮的间隙应在2930之间。3、砂轮机支持工件的托板与砂轮外围的距离应保持在35mm,并位于砂轮水平中心线以下3mm左右。4、使用前应检查砂轮机的转动方向是否正确,地线连接是否可靠,防护罩以及砂轮外围是否有松动部件,砂轮转动是否正常,是否169、与其它部位有磨擦现象。5、摩削时,工件要握牢,并缓慢接近砂轮,用力不可过猛过快,不准两人同时用一个砂轮摩削。6、摩削细小工件,不准用手拿,必须用工具夹持。7、除修整刀具外,一般不宜用砂轮的侧面摩削,对厚度小于20mm的砂轮,禁止用其侧面摩削。8、摩削工件时必须戴防护眼镜,且不准面对砂轮旋转方向。9、砂轮机不宜摩过重物件,以防把握不牢和砂轮碰撞,损坏砂轮造成事故。10、砂轮有裂纹破损时禁止使用,更换后方可开动。11、工作完毕后应断掉电源,切断电源,清点工具,整理现场。第八节 空压机安全操作规程一、一般规定1、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后方可上岗作业。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170、空压机的结构、性能、工作原理。3、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记录。二、启动前准备和检查1、检查空压机各零部件是否完好,各保护装置、仪表、阀门、管路、接头是否松动。2、检查油气桶油位是否到位。3、启动前,应打开压缩机排气阀,关闭手动排污阀,排除油气分离器内可能存在的冷凝水,操作人员应处于安全位置。4、打开压缩机供气口阀门。5、确认系统内无压力。三、空压机启动1、开机:将高压柜内断路器推到合闸位置,将控制按钮转到远控位置,转动储能按钮进行储能。观察操作面板上是否有异常显示,相序是否正确,若有异常显示应立即断电,故障处理后方可投入使用,本机有逆相保护,电机严禁反转。2、启动:按控制面板上的“启动171、(ON)”键,压缩机按设定模式开始运转。开机时,先开主机,约1分钟后再开从机。3、空压机开始运行后,此时应检查显示面板上的各种参数是否正常,(压力不超过0.85MPa、排气温度不超过105),检查是否有异常声音,检查是否有漏油情况,如有必须立即停机检查。4、停机:按控制面板上的“停机(OFF)”键,压缩机开始泄载一段时间后,才会停车,不立即停车是正常现象。停机时,应先停从机,后停主机。5、若空气压缩机出现特殊异常情况,可按下紧急停车按钮,如需重新启动需在2分钟之后进行。6、空压机严禁带负荷启动,否则会因启动电流过大而损坏电器元件。7、当空气压缩机不用时,应切断电源,关闭压缩机供气口阀门。排放冷172、却器、油水分离器、排气管路和风包中的积水。8、停机检修时,必须拉开电源柜刀闸并挂牌、打接地。四、出现下列情况立即停机1、空压机或电动机有异响、异震。2、电流表超限。3、压力超过安全阀整定压力而未打开。 4、排气温度超过110未自动停机第二十一章 机电系统岗位责任制第一节 绞车司机岗位责任制1、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设备,信号要听得清、绞车要开得稳、停得准,保证安全运行。2、掌握车房内外设备的运行情况及安全保护装置的性能,了解钢丝绳、钩头导绳等安全设施的使用情况。3、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清接明。接班后,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无问题后,方可启动设备。要特别注意油温、声音等情况,仔细173、查看工作记录,做到心中有数。4、设备运行中要随时注意机器、电机声音及仪表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停车检查,并汇报有关人员组织处理。开车时,要精力集中,严禁闲谈,做与工作无关的事。5、严格定期定时加油制和巡回检查制,准确掌握设备性能及各种数据,提高操作水平。6、管好用好机房工具及其它设施,备品配件、油脂、棉纱整齐排放,搞好机房文明管理。7、规范填写机房运行记录、交接班等记录。第二节 变电所岗位责任制度1、值班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不得擅离职守。2、值班电工应参与变电所设备大检修任务。3、受理、审查、执行停送电操作工作以及应急事故的处理。4、熟悉本岗位所管辖设备的结构、性能、操作使用状况,并能掌握常见174、故障的处理。5、巡视设备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紧急情况下按事故处理制度的要求处理。6、严格停送电操作及作业,杜绝违章作业,敢于抵制违章指挥,确保设备及人身安全。7、认真填写当班变电所设备运行情况及检修内容。8、努力学习本岗位的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9、因脱岗、睡岗等三违行为及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应负直接责任。10、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各种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认真保养,做到人人是消防队员。第三节 空压机操作人员岗位制度1、 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2、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严禁睡岗、脱岗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熟悉175、设备性能,做到“三知”、“四会”(三知:知设备性能、结构、工作原理)、(四会:会使用、会维护、会保养、会排除故障)。4、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做好巡检工作,填写好各项原始记录,严禁违章操作。5、上岗期间要妥善保管好机房内的材料、备件及工具,不得随便转借他人。6、要爱护设备,保持设备完好和机房文明,做到清洁整齐。 7、参与设备的日常检修和大修工作。 8、对空压发生的一切事故应及时处理并保护现场,积极参加事故分析研究,吸取事故教训。9.闲人免进空压房,如需进入空压房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由单位主管部门领入。2、 井口、井底信号工岗位责任制 1、必须熟悉本立井提升设备及信号设施等情况和煤矿安全规程的相176、关规定,集中精力,按照本规程要求和本矿统一规定的信号种类、标志等有关规定,正确无误地发出信号。 2、遵守有关规章制度,上班前不喝酒,班中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3、严禁用口令、敲管子等非标准信号。4、在井筒内运送爆炸材料时,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操作,并事先通知绞车司机按相应的提升速度提升运输。严禁在交接班及人员上下井时间内发送运输爆炸材料的信号。5、严禁在罐笼等提升容器运行中交接班,须待提升容器到位停稳并打定点信号后方可交接班。6、发现接班人有不正常精神状态、交班人交待不清当班情况时,须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妥善解决后方可交接班。7、上岗期间不得擅离工作岗位,确实需要离开时,应先打好定点闭177、锁信号,并向有关领导请假,待批准后方可离岗。8、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当班期间,应认真填写必要的信号发送故障等记录,以备检查维修与事故追查处理。9、每班工作结束后,填写有关记录并现场履行交接班手续后,方可离开岗位。 第五节 井口、井底把钩工岗位责任制 1、保证在运输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 2、井口把钩工对所用设备(推车机、阻车器、摇台、安全门等),除经常检查是否完好外,还应在当班爱护使用和保养,始终保持设备良好。 3、井口把钩工需经培训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4、听从调度室指挥,搞好与绞车司机及上下井口信号、把钩工的协作。 5、禁178、止闲杂人员进入井口周围,要始终保持井口和罐笼内卫生清洁,禁止向井筒内抛扔杂物,及时清除井口附近和罐笼内杂物。罐笼内不得保留木楔、碎矸、浮煤等。 6、工作期间应精力集中,按章操作,严禁脱岗、串岗、睡岗、看书看报、闲谈打闹。 7、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好交接班记录。 8、积极参加安全活动及班前会,自觉接受安全技术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 9、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第六节 矿灯充电工岗位责任制 1、 充电工负责矿灯、自救器、便携仪的收发、检查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矿灯完好不失爆、不红灯、不灭灯,自救器完好不失效,便携仪不过期。 2、 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3、 当班时间内对本窗口的矿灯、自救器、灯牌、灯架应每小时巡查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对自己不能处理的通知机电队处理。 4、 矿灯、自救器、灯牌的收发管理要认真仔细、确保三者相互对应。5、 矿灯收回后应对矿灯进行清洗,并及时对矿灯进行充电。6、 认真填写各种资料 、记录,并使其保持干净、整洁、齐全。 7、负责责任范围内的文明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工作。 8、 要时刻保持良好精神风貌、服装整洁、举止文明、服务周到,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