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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投入保障奖惩管理制度7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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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上传人:职z****i 编号:1150156 2024-09-08 75页 350.85KB
1、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投入保障、奖惩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加强公司安全管理,明确各级领导和各职能部门的职责,保障员工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各单位在各项生产建设中要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第一位,实行安全管理第一领导责任制。第三条 根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领导在各自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2、策、法令、法规和规定。认真贯彻“五同时”,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第四条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岗位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实行全体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厂(车间)、管理部(室),各单位据此制度并结合具体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二章 公司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总经理的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全面管理,对安全生产负全责。2.审定、批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计划,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机构和安全人员编制,保证所需的经费开支,消除3、重大隐患和职业危害,不断改善员工劳动条件,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有效实施。3.检查指导公司高管分管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督促、检查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6.及时、如实的向政府部门报告本公司的生产安全情况。第二条 生产副总经理的职责:1.根据总经理授权,负责公司全面的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2.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3.在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改造项目中负责保证工程的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4.制定4、审查、批准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组织事故现场救援工作的实施。5.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各类事故和重大险肇事故,拟定改进措施,组织落实。6.负责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使公司的安全管理处于受控状态;对生产经营活动中因失职、失察、失责而引起的重特大事故负责。7.督促供应部门按照要求和计划,按时按质按量的供应安全措施整改所需材料。8.检查与考核各生产厂、单位领导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和安环办的工作。第三条 总工程师的安全生产职责1.在工程项目研究设计中,严格执行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制度。2.在研究新产品、推行新技术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并对新项目的安全性和试验5、事故负责。3.对因设计不合理、不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事故和重大污染事故负责。4.参与工程项目的施工设计、技术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第三章 各职能部室安全生产职责第一条 生产部的安全生产职责1.对安环办的工作负责具体领导和指导,使全公司的安全生产处于受控状态。2.负责组织编制、完善公司各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对因技术工艺规程不健全、不合理、不科学而造成的伤害事故负责。并负责各类规程实施的监督与实施效果的监测。3.负责生产过程中异常情况和紧急事件的处理及重大事故的现场组织指挥,并参与现场勘查、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和改进措施。4. 协调解决各单位与部门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矛盾6、和问题,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优先解决安全问题,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或紧急情况下,有权立即下达停产指令;对因生产组织按排失误,违章指挥等原因造成的伤害事故负责。5.在提高产量、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对产量、质量承包中的安全负责;对公司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的绩效负责。6.在科研攻关与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时,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并进行有效的控制。7.负责向公司主管领导汇报公司的安全生产现状。第二条 安环办的安全生产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令、法规、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并负责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管理情况。2.负责职7、业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组织、协调、检查和考核。3.负责组织制定、修订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规定,经公司领导批准后颁布执行。4.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和新员工入厂三级安全教育工作。5.负责公司范围内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和问题,有权下达指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6. 在生产中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或紧急情况,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7.负责公司范围内的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与风险控制等工作的组织和落实。8.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监督使用工作。9.负责组织推广安全目标管理、标准化作业等现代化安全管理方法、先进的安全技术和设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事故的发生。10.负责组织伤亡事故8、和重大险肇事故的现场勘查、调查、分析、处理与统计上报工作。11.负责收集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培训需求信息,配合人力资源部进行职业安全卫生的培训和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取证和复审工作。12.负责编制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目标和管理方案,并对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13.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及各类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的安全生产职责1. 招聘工作中,有禁忌症,不符合招聘条件和不具备基本素质的人员不得录用对因劳动组织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当又未予以解决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2.负责工伤事故处理及善后的具体工作,对经劳动鉴定或医学诊断确认,不适在本岗位继续工作的人员,负责将其调离9、原岗位并另行妥善安置。3.结合安环办对新工人、调转人员、实习人员、工伤复工等人员的安全三级教育,对未经安全教育和考试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4. 制定职教计划时,要包含安全、职业卫生等内容。招聘工作中,有禁忌症,不符合招聘条件和不具备基本素质的人员不得录用5.在编制岗位定员时,要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6.在员工晋级、调薪及各类考评中,应把安全生产列为重点考核条件。7.负责劳动纪律教育和检查工作。8.负责组织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取证工作,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因员工未进行安全培训就上岗操作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9.制定职教计划时,要包含安全、职业卫生等内容。10.严格按10、规定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行政处分。第四条 设备技术部的安全生产职责1.对因设备长期失修、设备的缺陷或安全防护装置不全而造成的设备事故和伤亡事故负监督、管理责任。2.定期组织对各种设备的安全检查,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程、标准的要组织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必须立即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并限期解决。3.负责各种机电设备、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竣工验收等工作,并严格按国家和上级有关部门发布的有关条例、规程和标准执行。4.负责组织设备大、中修中的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要制定安全措施,严格按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作业,并进行有效控制和监督。5.在进行危险作业时,应事先会同安全部门;组织制定安全措施,并负11、责具体监督、实施。6.负责公司公共部分氧气、煤气管网的管理。7.负责制定、完善设备和设施安全运行的管理文件;负责制定设备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参与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第五条 供应采购部的安全生产职责1.对已批准采购的安全技术、环保备品备件,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证供应。2.负责制定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原(燃)料采购的相关文件,负责与供方等相关方的信息交流,获取其有关资质情况;保证所供应原(燃)料满足职业安全卫生要求,保存相关记录。3.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内容,对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采购、储运、保管、发放加强控制,确保无职业相关伤害。4.负责所属仓库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物资安12、全。5.对因采购的工器具、材料、个体防护品和劳保用品等质量不合格、品种不符合要求或超期发放、储存失效而导致发生的伤亡事故负责。6.在编制采购计划时,应将安全所需的工器具、材料编入采购计划,并及时采购供应。第六条 品质部的安全生产职责1.负责组织编制、审核全厂化验、分析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防火制度。对有危险性的化验、操作要落实好安全措施,严防事故发生。2.对因产品质量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3.及时收集产品在使用过程中的质量、安全异常反应信息,并为消除产品不合格的潜在原因提出解决办法。4.建立健全内部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指导职工正确使用各种设备、仪器,妥善保管各种化验药品,负责本部门危险化学品13、安全管理。5.在改进工艺,提高质量的各项措施中,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6.参与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并为事故处理提供技术依据。7.做好下属各质、检站的安全工作。第七条 财务部的职责1.保证职业安全卫生管理的资金需求,对安全投入保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2.负责对各单位安全奖惩的执行。3.对不按计划拨出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挪用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或者由于资金不足造成的职业相关病症和伤亡事故负责。第八条 公司办公室的职责1.在组织企业管理调研时,应把安全生产列为经常性主要课题之一。2.协助有关部门定期总结交流安全生产工作经验。3.起草有关文件、领导讲话讲稿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督促协调各部门14、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并及时收发各类安全生产文件。4.对小车班、客房、资料室等所属部门的安全工作负责。5.经常检查员工宿舍、食堂的用电、用水、用火、卫生等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相关部门解决。6.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司发生的刑事、治安事件和其它严重危及治安的情况,保护案发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公司内发生的刑事和治安案件;依据有关规定对扰乱公司秩序的人员进行处理。7.负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盗窃、破坏和治安事故的发生。8.调解处理公司内部治安纠纷,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负责对公司内有违纪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和处理。9.15、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并负责公司环卫绿化现场的安全管理。10.负责建立专职应急队伍并制定消防预案,负责对本部门的人员进行应急、消防训练。11.负责消防、交通、法制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12.负责火灾、厂内交通事故等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工作。13.参与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理,并承担现场警卫、应急救援等工作。14.协助总经理抓好公司全面的安全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第九条 工会的职责1.代表员工监督公司各单位、各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状况;并参与制定有关安全、劳动保护方面的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有益于员工安全、健康的活动,向职工宣传安全生产方针、劳动保护政策,营16、造企业安全文化氛围。3.负责收集员工在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代表员工参与协商、交流和参与职业安全卫生检查和绩效评价。4.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面的经验,并利用工会职能进行安全卫生风险控制。5.做好女工特殊保护工作,对职工安全和健康负责。6.参加安全检查,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与处理。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伤亡事故的善后工作。第十条 基建部的职责1.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落实上级有关施工的安全规程制度。2.工程施工前要组织施工单位编制施工方案,其中必须有安全篇,经审批后方可施工;对所负责的技术改造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安全负责。3.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改工程项目危险源17、的辨识和风险评价,确保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改工程与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对违背“三同时”原则和因施工质量原因而造成的事故负责。4.技术改造工程与生产同时进行时,须组织施工方与安管部门签订安全协议,制定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对因无安全协议组织施工而造成的伤亡事故负责。5.技术改造工程必须按批准的设计施工,工程进度、质量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服从安全,危及安全的因素未消除,不得施工。6.对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提升等特种设备的施工,必须由持有专门许可证的单位施工;竣工验收时,必须通知国家指定的机构参加检验,取得许可证后,方能使用。第十一条 销售部的职责1.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18、作,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2.负责对货运现场外来装卸人员的安全管理。第四章 厂、车间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条 厂长的职责1.负责建立健全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并保证实施;对本单位职业安全卫生伤害事故负责。2.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监督落实执行情况。3.保障本单位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所需资源。4.在生产管理中要按照安全卫生的要求加强尘毒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减轻职业危害。5.负责及时、如实的报告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并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6.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职业危害的识别、评价、控制与持续改进。7.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19、。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第二条 生产(技术)副厂长的职责1.协助厂长抓好全面的安全工作,对安全生产负具体领导责任。2.组织领导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研究解决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3.协助厂长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预案。4.按时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第三条 设备副厂长的职责1.负责本厂设备、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管理,对因设备、建筑物原因造成的事故负责。2.负责组织和审批本单位设备大、中修计划,并保证其安全措施完善,对本厂检修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3.督促供应部门按要求和计划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安全整改过程中所需材20、料。4.协助厂长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生产中设备突发故障应急救援预案及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第四条 车间主任的职责1.对所领导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指示,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把安全生产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主持召开本部门的安全会议,每月至少组织一次本车间的安全检查。3.针对车间生产情况提出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对检查和发现的隐患或其他危害,要及时安排人员解决。对本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采取可靠的控制措施。对本车间安全防护设备、装置的状态负责。4. 严格贯彻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并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思21、想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5.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特种作业人员要持有效的特种工种操作证,否则不准上岗作业。6.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本部门的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负责制定与生产同步进行的检修工程和生产试验的临时安全措施,并亲临现场指挥。7.对本部门发生的已、未遂安全生产事故和违规违制现象,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并对安全生产有贡献者给以表彰和奖励。8.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统计工作9.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保持相对稳定。第五条 分厂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职责1.安全员在厂长直接领导下具体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接受公司安环办的业务领导。2.负责组织新员工入厂三级22、安全教育工作,负责对工伤复工、转岗、代培和外来实习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3.负责组织分厂各项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督促限期整改,并登记上报。在生产中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下令停止作业,并立即上报。4.督促检查本单位班组安全建设开展情况;负责本部门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汇总评价。5.负责检查员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保证安全文明生产。6.对本部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的投入使用前,必须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管理制度,对现有的安全操作规程要不断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并负责本单位三级动火的审批。7.负责组织本部23、门的安全例会、安全竞赛等活动;每年的普测、考核、登记和上报工作;工伤事故和违规违纪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本厂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8.负责监督本厂劳保用品的发放及正确使用情况。第六条 班组长的职责1.班组长是班组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带领班组工人严格执行安全规程、作业标准和劳动纪律,对本班组员工的安全和健康负责。2.指导班组工人正确使用所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消除作业环境中的危险因素。3.对本班组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标准化作业方法训练。4.开好班前班后会,班前班后会议记录本上要体现安全内容。严格执24、行交接班制度,组织好交接班检查(查设备、物料、环境,有无隐患、个人防护用品是否齐全)、班中检查(查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执行情况)、定期检查(按有关规定查隐患、查不安全行为、查班组安全管理)。5.不违章指挥,且有权拒绝不符合安全生产的指令和意见。6.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安全部门,组织抢救伤员并保护好现场,参与事故的分析和研究。第七条 车间安全员的职责1.车间安全员在车间主任领导下,负责车间安全技术工作,协助车间主任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业务上受安环办指导。2.参与制定、修改车间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3.搞好本车间职工的安全教25、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入厂人员的车间安全教育,监督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4.负责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落实各级动火措施,确保动火安全。5.负责车间内具体的现场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处理和上报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不听劝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第八条 班组安全员的职责1.班组安全员一般由副班(组)长兼任,协助班组长做好本班组安全工作,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协助班长做好班前安全布置、班中的安全检查、班后的安全总结等工作。2.负责组织开展本班组各种安全活动,认真做好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3.负责对新工人进行岗位安全教育。4.严格26、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5.负责检查监督班组人员合理使用劳保用品、消防器材。6.发生事故要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事故现场,并立即向领导报。第九条 员工通则1.遵守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和基本要求。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丰富职业安全卫生方面的知识,增强自我防范和应急处理能力。3.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工作中坚持“三不伤害”理念。4爱护并正确使用生产设备、防护设施、工具和个人防护用品。5.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指出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缺点和问题;按要求参与相关风险的辨识、评价活动27、和标准、程序控制,预防事故发生。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发现危及征兆,主动采取措施,当人力无法抗拒时,可先撤离现场,并向负责人报告。第五章附则第一条 安环办有权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状况和行政组织变化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第二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1.目的:为贯彻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基本方针,确保公司工程建设和生产的安全、顺利进行。按照安全生产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示,公司成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各分厂成立二级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具体管理机构、成员如下28、:主 任: 总经理副主任: 生产副总、安环办主任委 员: 各部门主管领导及各相关常人员2.具体内容: 2.1公司安委会本着坚持安全与生产工作的“五同时”原则,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严格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严密监控;严格事故报告制度;强化责任严肃责任追究的原则。办事机构设在生产部,生产部组织机构及成员如下:生产部经理:1人、生产部副经理22人、安环办主任 1人 、安环办副主任1人、统 计 文 员1人 、 安环管理员3人、值班调度员4人。2.2公司安委会职责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领导各分厂和各职能部门专兼职安全人员,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领导29、组织公司安全管理网络工作,搞好各项安全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推动公司安全工作的正常进行。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布置各种专项安全活动。研究重大不安全因素的处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监督检查安全职能部门的工作。3.各分厂设立二级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二级安委会),二级安委会办事机构设在各厂(车间)办公室,成员如下:主任:厂长 副主任:生产副厂长 委员:各车间主任、班组长3.1二级安委会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安全方针和政策法规、上级有关指示、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工作方针。组织并协调下属各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制定安全技术30、措施。组织重要的安全活动和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研究安全形势,制定安全防护措施。二级安委会负责领导本单位各部门及专兼职安全员,做好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4福建三宝冶金集团钢铁有限公司安全组织机构网络图: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生产部厂级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环办车间(工段)安全管理厂安全员班组安全管理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1.目的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国家有关规定,为消除事故隐患,建立稳定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1)安全技改设施及时有效的投入达到设备的本质安全;(2)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奖励;(3)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4)抢险救灾;(5)降低粉尘及噪声,提高职业健康水平等31、均有可靠资金来源。为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做到专款专用。特制定本制度。2.1投入资金提取、使用、审批2.1依据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企【2006】478号)文件规定,冶金工程按照年利润1%比例提取。2.2公司财务部应设立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专户,施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2.3建立和健全安全投入专款的审批、使用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使用和报销,不准移作他用。3.使用范围3.10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安全生产管理所需资金,具体项目如下:3.1改造设备,消除重大设备隐患所需资金。3.2采用先进技术,解决安全生产重大技术项目,所需资金。32、3.3粉尘及噪声的治理投入。3.4劳动保护用品(工作服、安全帽等)各类防护用品。3.5安全培训、宣传教育投入。3.6购置抢险救灾、应急救援所需装备。3.7职工伤害治疗所需费用。3.8消防设施。3.9特种设备、压力容器维护使用费用。3.10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办证。3.11安全管理人员奖励及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励资金。安全专项奖励基金管理办法根据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需要及现阶段安全生产管理形势,为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积极性、发挥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主管能动性,保持公司安全生产的常态化,公司设立“安全专项奖励基金”,用以奖励安全管理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现具体方案如下:一、安全专项奖励基金的来源:安全专项奖33、励基金由公司按年度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划拨。二、安全专项奖励基金的使用范围:1.对长期能够保持本单位安全生产的部门,予以奖励;2.对基层安全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个人,予以奖励;3.对公司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予以奖励;4.对敢抓、敢管、敢于制止违章违纪现象的安全管理人员,予以奖励;5.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者,予以奖励;6.对在抢险救灾及安全应急救援中有突出表现者,予以奖励。三、安全专项奖励资金管理办法1.财务部对安全专项奖励基金进行单独立账、单独使用;2.安环办根据月、季度、年度的安全考核评比结果,提出具体分配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予以发放。四、安全专项奖励资金的分配方法:1.每月提34、取安全专项奖励基金的15%,作为月度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及个人的奖励;2.每月提取安全专项奖励基金的10%,作为季度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及个人的奖励;3.每月提取安全专项奖励基金的10%,作为年度安全管理先进单位及个人的奖励;4.每月提取安全专项奖励基金的60%,作为公司安全管理人员的奖励5.每月提取安全专项奖励基金的5%,作为安全专项奖励基金管理的调剂资金。五、其它1.此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1.目的和依据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加强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力度,预防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文明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35、规特制定本制度。2.职责及检查形式2.1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公司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1每季度一次,也可结合重大节日和安全生产形势要求进行。.2公司安环办负责召集,设备技术部、基建部、人力资源部、公司办公室及各生产厂等组成检查小组。.3各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检查,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形成检查报告,按照要求报安环办,对负责职责范围内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并跟踪验证。.4安环办具体组织,并负责汇总检查情况。分厂级综合安全生产检查。.1每月至少一次,也可结合重大节日和安全生产形势要求进行。.2分厂领导负责召集,由专兼职安全员、生产车间负责人等有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3分厂办公室负责检查、整改情况的汇总、存36、档并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安环办;本单位解决不了的问题,分类按程序报有关单位。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1每周至少一次,也可按上级要求进行。.2车间主任负责召集,兼职安全员、技术员、班组长组成检查小组。.3检查、整改情况报分厂办公室。车间解决不了的问题,分类报分厂及有关单位。2.2专业安全生产检查结合综合性安全生产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公司设备技术部、安环办负责组织专业职能部门组成检查小组。安环办负责生产作业现场的隐患、违规违制、防尘、防毒、消防、基层安全基础管理、现场定置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情况等情况的检查。设备技术部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动力、燃气系统、生产设备、电气、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等情37、况的检查。基建部负责施工建设时期乙方作业现场的隐患、违章违制等情况的检查。办公室负责交通、治安管理情况检查。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岗位职工劳动纪律的检查。质量部负责对生产工艺、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将检查情况汇总后形成检查报告,在检查结束两天内报安环办。对职责范围内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并跟踪验证。安环办负责汇总检查的情况,并向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生产部经理汇报。2.3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各职能部门要根据季节安全生产特点及时组织。安环办负责防暑降温以及防洪、防汛、防火工作的检查。办公室负责治安工作的检查。工程部负责建设时期的乙方临时用电、防洪、防汛、防火工作的检查。各职能部门将检查情况汇总后38、形成检查报告,在检查结束两天内报安环办。对职责范围内查出的问题落实整改,并跟踪验证。安环办负责汇总检查情况,并向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汇报。2.4经常性安全生产检查各级、各层、不同形式、不同规模、不同范围的安全生产检查,应经常进行。公司安环办检查人员与总调调度员一起,加强24小时安全监控,对生产现场、生产组织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强化生产调度指挥,理顺各工序间的关系。并将检查情况定期通报,每季度、每月汇总分析查出的问题点。重点检查内容是:重大危害因素的厂、车间、班组三级监控情况以及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公司各职能部门要结合本职业务范围,制定检查周期,深入基层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各分厂及基建部负责本单位范39、围内乙方施工现场隐患、违章违制、安全施工等情况的检查。各二级单位要制定落实各岗位安全职责,专兼职安全员加强作业现场的安全监控。班组严格执行“三查”(班前查、班中查、交接班查),每名职工都必须执行班中巡回检查制。2.5临时性、突击性安全生产检查应在紧急情况下(如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生产新产品、各类抢修、大修时),适时进行。公司各职能部门、厂、车间、班组分别负责组织。2.6对危害因素的检查对危害因素控制措施的现场落实情况,进行随时检查。 重大危害因素的检查频次为:公司月检、分厂旬检、车间周检、班组要班班检查。3.安全生产检查内容3.1查思想: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是否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40、思想;领导是否真正关心职工的安全健康;职工是否树立“我要安全”的意识;是否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是否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领导议事日程;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认真执行“五同时”。3.2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级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和贯彻、落实情况;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情况;安全教育情况;处理事故、未遂事故和违规违制时执行“四不放过”情况;事故隐患整改的执行情况;各级各类档案、台帐、记录建立、健全情况。3.3查现场、查隐患:查生产现场有无人的不安全行为;有无物的不安全状态;有无环境的不安全因素;有较大危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和设施、设备上有无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装置是否齐全、灵敏、41、有效;定置管理是否到位等。4.检查记录4.1公司各相关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必须记录在案。4.2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检查,记录在各自的检查记录上。4.3分厂级安全检查,记录在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台帐上。4.4车间级安全检查,记录在车间安全管理台帐上。4.5班组级安全检查,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上。5.隐患整改5.1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都要对其逐项分析研究,并汇总登记。 5.2各相关职能部门、各单位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及时向问题责任单位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事故隐患单位负责人应立即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并立即整改;总调室生产部负责对有关单位提出的无法解决、需其他42、单位配合解决的安全问题进行协调、处理。5.3本单位能整改的隐患,立即限期整改。 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隐患项目,应上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协调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措施和实施整改,安环办负责整改项目的复查。5.4暂时不能解决的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并采取有效的临时性控制防范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限期解决。5.5各单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将整改结果填写隐患整改回执单,返回检查机构。逾期未完成或不及时反馈整改信息的,给予严格考核。5.6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由安环办汇总登记存档,并报总调室。6.附则6.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6.2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安环办安全教育43、制度1.目的: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等条款,为增强员工自我保护意识,特制定本规定。2.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3.职责划分:3.1安环办:负责公司级安全教育,对新入厂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规等方面的教育。3.2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入厂员工安全教育的组织工作。3.3各分厂:负责分厂级安全教育,对新入厂和转岗员工就本厂生产特点、事故预防及处置方法、工艺流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组织及活动情况进行教育。车间(工段):负责车44、间(工段)级安全教育,对新入厂和转岗员工就本车间生产特点、车间内危险区域、有毒有害岗位情况、车间安规及注意事项、车间事故频发岗位的特殊规定和安全要求,个人防护用品、急救器材使用方法,预防事故和主要措施等进行教育。班组:负责班组级安全教育,对新入厂和转岗员工就本岗位生产概况、机械设备状况、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作业场所的安全检查和交接班制度等进行教育。4.教育程序和具体要求:4.1凡新入厂员工,必须经安环办、生产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进入岗位工作。4.2新员工报到后,人力资源部与安环办商定具体时间,安排安全教育培训。4.3安环办对新员工安全教育时间为8小时。教育完毕后将教45、育时间、教育人和受教育人等内容填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卡,教育不合格者,禁止上岗。4.4员工在公司级安全教育完毕后,持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卡到生产厂接受二级安全教育。厂级(车间)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为48小时,由分厂领导、车间主任或安全员、技术人员进行。班组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为48小时,由班组长或兼职安全员进行。4.5安全教育内容除第3条款规定外,如条件允许应对消防知识、消防器材使用方法、劳动防护用品、煤气使用及预防煤气中毒知识、电气知识、典型事故案例等内容进行实物、实地讲解。4.6三级安全教育完毕,员工本人将教育时间、教育人和受教育人等内容填入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档卡后交至安环办存档,培训教育合格者方许上46、岗从事作业。4.7对公司内部转岗员工只进行二级(厂级(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对分厂(车间)内部转岗员工只进行班组级安全教育。5.外协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执行外协施工安全管理规定,来厂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进行教育,内容为本厂有关安全规定和注意事项,参观人员要有专人陪同。生产不正常或危险性较大的岗位不允许接待参观。6.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凡是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焊接、气割、起重、建筑登高架设、机动车辆等特殊作业人员,除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外,按特种作业管理制度,还需经过政府主管部门严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证后,方许上岗工作。7.各部门对员工要坚持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利用生产例会、交接班47、及工余时间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组织纪律的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车间每月必须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活动。8.安环办应建立职工安全教育档案。9.其他:9.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9.2安环办有权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安全生产奖惩制度1.目的为加强公司安全文明生产,保证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提高广大员工遵守各项安全制度的自觉性和安全生产的积极性,特制订本制度2.适用范围 本条例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员工及外协施工单位。3.奖励内容3.1对避免重大伤亡及设备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贡献大小可予以奖励500500048、元3.2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予以奖励100500元。3.3发生事故后,在抢险、救灾、保护公司财产及员工生命安全有功者,予以奖励5005000元。3.4对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够长期保持本单位安全生产无事故的部门负责人视周期奖励5001000元。3.5其他需要单独表彰奖励者,由所在单位向安环办提出书面报告,报请公司领导批准。4.处罚范围4.1安全基础管理考核范围:不按期召开安全会或会议无记录,考核负责人100元。不按期组织安全检查或检查无记录,考核责任人100元。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网络不健全,考核责任人200元。公司安全会议无故缺席考核责任人100元、迟到考核责49、任人50元。班组长班前(班后)会上不讲安全内容的,考核100元;记录本上不体现安全内容的考核50元。对安管部门催报的资料、信息不能按时上报的,考核200元。各部门对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临时性工作)不落实、未完成者考核200元。各类安全台帐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各单位领导未及时传达、贯彻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和有关通知、通报的,考核100元。4.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围未按规定对新工人及转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的,考核责任人200元。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考核责任人100元。三级安全台帐没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不了解本岗位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技术操作规程的。50、考核100元。4.3事故考核:工伤事故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标准执行。火灾事故、生产事故按实际经济损失,考核相关责任人及相关责任单位领导个5%-10%。对事故瞒报、误报者,按相关事故管理规定的内容双倍考核。4.4电器及电气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围:电器设备无接地、接零保护的,考核100元。移动电器未使用漏电保护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使用行灯不符合安全电压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机电检修不执相关行停、送电操作制度的,考核责任人100元。临时电源线不规范、无管理的,考核责任人100元。电器开关损坏或有裸露线头的,考核责任人100元。电气线路老化严重,不予以及时更换的,考核责任人100元。电焊机不断电51、,安、拆二次线的,考核责任人100元。电焊机壳不采用接地、接零保护的,一、二次线不符合规定的考核责任人100元。蹬油桶进行电气焊作业的,考核责任人200元。电气焊作业不安标准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100元。氧气、乙炔气使用及运输不符合安全规定的,考核100元。4.5天车安全管理考核范围天车安全装置构件失灵、失效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天车司机室电源线头裸露或刀闸无盖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天车作业违反“十不吊”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天车安全警示及保护装置不齐全者,考核责任人100元。天车车体上有杂物者,考核责任人100元。天车司机下车后不拉闸断电者,考核100元。天车司机吊重物时离开天车者52、,考核100元。操作有手柄的设备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非天车司机操作天车的,考核200元;当班天车工考核200元。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索、吊具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天车吊重物时撞击设备或建筑物的,考核100元。天车的主要构件磨损超标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天车转动部位无安全防护罩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天车登机无联锁保护或失灵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天车吊重物在人头、重要设备或机动车上方通过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天车工作时调整制动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天车动车前不鸣铃示警的,考核责任人100元。磁盘、坯夹、吊梁等吊具使用完毕后未降至地面的,考核责任人100元。4.6煤气系统或53、禁火区域安全管理考核范围煤气区域或禁火区域无警示标志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无煤气监测、防护设施而在煤气区域进行作业,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吹扫煤气管道未用软连接及吹扫后未彻底断开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可燃介质管道用作接地线使用或搭挂临时线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煤气设施动火无动火证或未落实监火措施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禁火区域吸烟或随意动火的,考核责任人100元。煤气监测仪器不能正常使用或失灵后不及时修复又无安全措施的,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带煤气作业不戴防毒面具的,考核责任人100元。煤气管线泄露未造成事故的,考核相关责任人200元,造成事故的按工伤事故管理规定考核。54、4.7生产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考核范围进入生产作业现场未按标准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考核责任人100元。作业场所无充足照明的,考核责任人100元。物件、工具摆放不符合规范的,考核责任人100元。现场各种安全装置及设施缺损的、安全标志损坏或不按标准设置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故意损坏或随意移动安全装置(过桥、盖板、栏杆、护罩及井盖)、防爆装置和警示标志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值班室、休息室卫生不合格的,考核责任人100元。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垃圾、杂物、废弃物品较多的,考核责任人100元。堵塞消防通道或随意、挪用损坏消防设施,考核责任人100元。非岗位人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区域逗留的,考核100元55、。作业现场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考核100元。地面人员听到天车示警后不避不让的,考核100元。吊运非常规物品不使用专用吊具或违规使用吊具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有火灾危险区域未设置灭火器材的、消防用品使用完毕后未及时进行更换的,考核责任人100元。设备未停机进行检修或清扫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携带与生产无关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生产现场的,考核100元。跨越正在运转的皮带、辊道或其他运行设备、设施的,考核100元。检修时未挂检修牌或随意开动挂检修牌的设备的,考核责任人100元。检修设备未严格执行安全管理相关制度,事先未制定相关安全措施的,考核责任人100元。运转设备安全防护56、装置不全的,考核责任人100元。交接班时不对所用设备、工具进行安全确认者,考核100元。坐、靠、爬在安全护栏上的,考核100元。特种车辆违章载人,搭乘运行中皮带、料车和翻斗车的,考核100元。用汽油、易挥发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的,考核100元。在生产作业区域内打闹、戏耍、闲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考核100元。违章使用各种带故障设备的,考核100元。启动皮带运输机、辊道、辊机不发启动信号的,考核100元。未经批准,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区域的,考核100元。有钢水、铁水落地可能的地段有积水的,考核责任人100元。用氧气吹扫人身、设备、地面的,用氧气为各种车辆轮胎充气的,考核100元。生产作57、业区域内乱烧、乱扔各种垃圾的,考核100元。在煤气、氧气区域堆放油脂或易燃品的,考核责任人100元。4.8高空作业考核范围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考核100元。高空作业踏板或护栏安装不牢靠,考核该区域责任人100元。高空作业抛物、仍工具或其他物品的,考核100元。高空作业有坠物可能,无高空作业防护网、地面无人监护或设置警戒带者,考核相关责任人100元。高空或危险区域作业,不执行监护制度的,考核责任人100元。4.9隐患整改考核范围:隐患整改项目未按期完成且无正当理由的,考核责任人200元。各部门必须对本系统进行定期的隐患自查活动,及时排除隐患,如不按期进行,考核责任人100元。对事故隐患隐瞒不报58、的,考核100元。5考核程序:5.1责任单位、人员,接到考核通知单后,必须签字确认,如有异议,可向安环办提出书面申诉;如无申诉视为认同考核;拒绝签字确认,予以双倍考核。5.2公司内部考核由人力资源部在工资中扣除,外协施工单位由财务部在工程结算款中双倍扣除。5.2 公司财务部将对罚款单独进行立账,所收缴的罚款作为公司安全保障基金。6其他:6.1外来施工单位、外协企业及各厂家现场服务人员必须遵守公司相关规定及本制度。6.2严禁各级检查人员收取现金罚款。6.3安环办有权根据公司安全生产需要,随时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1.目的:安全关系到劳动者的生命与家庭幸福,并直接影响公司的生产与经59、济效益。在一切生产过程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环境,实现安全生产、文明作业。为了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避免和减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2事故等级的认定:2.1重特大事故:是指各生产单位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达60万元以上,或因事故原因导致5天以上停产的事故。2.2重大事故:是指各生产单位造成重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60万元以下,或因事故原因导致3-5天停产的事故。2.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3060、万元以下,或因事故原因导致12小时至3天之内停产的事故。2.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2人以下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或因事故原因导致停产不超过12小时的事故。 3.事故处理程序:3.1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分厂负责人报告。分厂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必要时立即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应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3.2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外,还立即向公司总调度室汇报,以便安环办参与协助处理安全事故(包括现场取证等)。3.3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后,生产单位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61、。未经安环办公室的许可,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应急疏散等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做出拍照、标志、绘制现场简图等,并做出书面记录。4.事故调查:4.1事故调查程序:较大以上事故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需相关政府部门介入的,还应及时通知介入。根据调查结果,三天内由总调安环办完成事故调查报告,上交总调度长及生产副总经理。一般事故发生后,生产单位相关人员自行对事故进行调查取证调查。发生人员轻伤的一般事故,分厂在两天内出具事故报告,并上交总调安环办备案;未造成人员轻伤的一般事故,由生产单位自行对事故进行调查,并根据本62、分厂的相关制度对责任人进行考核处理。4.2 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者;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提交事故调查报告。4.3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4.4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4.5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立即将事故有关材料移交司法机关,便于司法机关立案侦察。4.6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单63、位概况;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以及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对事故性质、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4.7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及相关人员的事故询问笔录,事故调查组成员必须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4.8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至公司安委会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有备份存档。5事故责任及考核5.1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未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予以考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发生特大事故,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扣罚当月工资总额的50;副职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按其正职所考核数额的60%予以考64、核;安环办主任扣罚当月工资的30%;直接责任人扣罚当月全部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副职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按公司年度责任状取消年终奖。生产副总经理、总调度长由公司根据相关制度做出处理。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扣罚当月工资总额的25%;副职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按其正职所考核数额的60%予以考核;直接责任人扣罚当月全额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发生较大事故,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扣罚当月工资总额的5%。副职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按其正职所考核数额的60%予以考核。直接责任人扣罚当月全额工资的30%。发生一般事故的,生产单位根据事故轻重及本分厂相关考核65、制度对事故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所有安全事故,分厂都应备案。总调安环办不定期对分厂进行抽查,没有备案的,由总调度室安环办参照条对分厂正副职进行考核。5.2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在事故发生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上述规定予以考核外,另行对当月全额工资的5%至20%予以考核,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责任: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迟报、谎报、瞒报或者漏报事故的;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或事故发生后逃匿的。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5.3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66、应组织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本着“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并在2日内向公司安委会提交事故报告。5.4安全事故与总调度室及部门绩效考核挂钩部分,根据公司与部门签订的责任状执行。6.其他:6.1虽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但影响恶劣的事故,公司安委会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6.2公司安委会有权根据公司安全形式的需要对本办法进行补充、修改。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1.目的: 为了落实安全生产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67、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办法。2事故等级的认定2.1重特大事故:是指各生产单位造成1人以上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达60万元以上,或因事故原因导致5天以上停产的事故。2.2重大事故:是指各生产单位造成重伤2人、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或因事故原因导致3-5天停产的事故。2.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或因事故原因导致12小时至3天停产的事故。2.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2人以下轻伤、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下,或因事故原因导致停产不超过12小时的事故。 3.事故处理3.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68、;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及时组织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3.2事故发生后,有关生产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应急疏散等原因,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做出书面记录。4.事故调查4.1事故调查程序4.1.1较大以上事故由公司安委会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如需政府相关单位介入应立即通知。安环办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出具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三天内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及主管领导。事故报告应坚持“四不放过”的原69、则(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职工和事故责任人受不到教育不放过、事故隐患不整改不放过、事故责任人不处理不放过)。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事故单位负责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4.1.3造成人员轻伤的一般事故,事故单位两天内出具事故报告,报安环办备案。4.2事故调查组应履行下列职责:4.2.1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4.2.2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4.2.3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4.2.4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4.2.5提交事故调查报告。4.3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70、人不得拒绝。4.4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4.5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立即将事故有关材料移交司法机关进行立案。4.6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4.6.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4.6.2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以及事故救援情况;4.6.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6.4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4.6.5对事故性质、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4.7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及相关人员的事故询问笔录,事故调查组成员必须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4.8事故调查报告报至公司安委会后,事故71、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存档。5事故责任及考核5.1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因未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相关制度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依照下列规定予以考核;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5.1.1发生特大事故,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扣罚当月工资总额的50;副职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按其正职所考核数额的60%予以考核;直接责任人扣罚当月全部工资,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并追究法律责任。单位第一责任人、副职管理人员、直接责任人取消年终奖。 5.1.2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扣罚当月工资总额的25%;副职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按其正职所考核数额的60%予以考核;直接责任人扣罚当月全额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予辞退72、并追究法律责任。5.1.3发生较大事故,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扣罚当月工资总额的5%;副职管理人员负连带责任,按其正职所考核数额的60%予以考核。直接责任人扣罚当月全额工资的30%。5.1.4发生一般事故的,事故单位根据本单位相关管理制度对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理。事故无论大小,分厂均应备案;安环办不定期对各单位进行抽查。5.2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相关人员,在事故发生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除按上述规定予以考核外,另行对当月全额工资的5%至20%予以考核,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责任:5.2.1不立即组织事故抢救的;5.2.2迟报、谎报、瞒报或者漏报事故的;5.2.3在事故调查处理期73、间擅离职守或事故发生后逃匿的。5.2.4伪造或者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资料的;5.2.5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5.2.6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6.其他:6.1虽未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但影响恶劣的事故,公司安委会认为有必要进行调查处理的,依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6.2公司安委会有权根据公司安全管理的需要对本办法进行补充、修改。6.3本条例自下发起施行。工伤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工伤保险条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法规,为保障员工合法权益,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秩序,保证员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的伤害和74、患职业病后得到及时救治、经济补偿和职业病康复的权利,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岗位。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下述部门组成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小组,常务办事机构设在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为组长,具体职责如下:1安环办:负责工伤事故的分析、调查、处理和事故认定,负责重伤以上事故调查报告和安监局上报材料的准备。2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入院手续、结算医疗费用、协助处理善后工作;负责伤者评残和经济考核落实工作。3办公室:负责交通事故、非因公死亡事故的调查与处理,负责和当地公安局的联络;并负责家属接待等善后处理工作。4设备技术部:负责设备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起草设备事故报告。5事故单位:负责工伤事故75、的现场保护、报告、分析、调查和事故认定,负责事故处理和起草、上报事故调查报告,负责伤员的陪护。第三章 工伤的界定和工伤事故分类第四条 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发生的伤害经查证属实,享受工伤待遇。1员工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工作区域内,进行劳动和工作时所发生的事故伤害。2为保护企业利益和员工生命安全,抢险救灾、救人、同犯罪分子作斗争造成的伤害。3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和规定时间内,在必经的路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遭受伤害的。4员工外出执行公务,因工作原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的伤害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的死亡或抢救48小时内无效的。7患职76、业病的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第五条 下列情况不按工伤处理:1工作时间在本生产岗位,从事与工作无直接关系的私事或离开本岗位干私活、私事,发生的伤害。2虽经领导指派,但做与生产工作无关的私事而发生的伤害。3犯罪或违法、酗酒、自杀或自残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第六条 按伤害程度工伤可分为轻伤、重伤、死亡三类。1轻伤:凡因工负伤损失一个工作日以上105个工作日以下的失能伤害。2重伤:指相当于损失工作日等于或超过105日的失能伤害。具体标准执行国标(GBT16180-1996)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3死亡:指当时死亡或负伤后在一个月内的死亡事故。第四章 工伤事故调查、分析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77、理第七条 轻伤事故:事故所在班组的班组长,必须向车间主任、分厂厂长汇报。事故所在单位在48小时内,组织班组人员、事故相关者召开事故分析会,查找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填写事故登记表。事故登记表一式两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安环办一份,本部门存档备查一份。登记表要按规定填写,不按规定填写或不属实的,按无效处理。第八条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首先抢救受伤者,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所在单位负责人、安环办、相关职能部门,报告时间最迟不能超过8小时。公司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并在24小时内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公安机关等报告,如有必要请示上级机关派人调查处理。第九条 安环办根据事故调查78、情况,填写事故调查报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报上级主管部门。事故报告应报告如下内容:1.发生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区域)。2.事故发生的经过,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分析。4.事故抢救情况和处理采取的措施。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6.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人。7.工伤事故按责任分为: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性事故;破坏性事故由公安部门处理。第十条 事故单位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事故的调查处理,包括经济处罚。第十一条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工伤事故档案,并对报表的准确性、及时性负79、责。第十二条 对工伤性质的确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医疗单位诊断证明办理,如存在分歧意见,报请上级有关单位裁决。第十三条 事故责任者的处理1对工伤事故的直接责任者:为加强员工遵章守纪,增强“三不伤害”,使事故责任者得到教育,凡因个人违章(包括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劳保穿戴不齐)造成本人或他人伤害:工伤损失在10000元以内的,按损失额的10%处罚责任者。注:工伤损失是指个人工伤医疗费用,属于多人责任的,经济处罚由责任者共同承担。2对重大伤害事故的处理:参照安全生产事故管理办法予以处理;年内连续发生多次死亡事故或一次性死亡两人以上,后果特别严重的,除按规定进行考核外,单位主要负责人免职。3对险兆80、事故的处理:对未造成人身伤害的险兆事故,根据事故情况可定性为一般未遂事故和死亡未遂事故两种,一般未随事故按一般工伤事故进行处理;死亡未遂事故按重大伤害事故进行处理。第五章 工伤救治及善后处理办法第十四条 工伤事故救治程序:员工在工作中遭受意外伤害后,为使伤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首先由现场负责人立即启动工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抢救伤者,及时送医,并办理住院手续。第十五条工伤员工及属危重伤者,符合陪床护理规定的,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可由伤、患者单位或部门安排人员进行护理。第十六条 工伤员工的治疗费、职业病的治疗费、陪床护理费等相关费用,按照公司人力资源部相关文件执行:第十七条 工伤员工的评残处理:181、工伤员工经救治后,对于造成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交人力资源部管理。2工伤员工具备评残条件(经本人申请),由安环办提供工伤事故报告,由人力资源部按规定程序向安监局和人劳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及评残。工伤员工申请进行伤残鉴定时,需向人力资源部提供相关材料。第六章 其他第十八条 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若和上级政策不相符,以上级政策为准。第十九条 安环办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 工伤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目的:工伤事故发生后,为使受伤者能得到及时有效救治,控制事态发展,提高全员应急救援意识,增强处置突发事件能力,将事故后果和事故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特制订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82、于公司内所有单位工伤事故现场急救。3.组织机构及职责3.1应急救援的基本原则:应急救援工作应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现场急救与公司救援相结合的原则。3.2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系统”,各分厂(车间)应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公司应急救援指挥调度系统:总 指 挥:总经理副总指挥:生产副总、生产部经理成 员:安环办、设备部、办公室及公司各相关单位。主要职责:.1发生事故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要立即通知各部门人员赶赴现场抢险救援。.2事故抢险过程中,指挥调度系统各成员有权调动公司内的各种设备、设施参与抢险。3.3救援小组主要职责:发生事故后,立即进入现场,尽快排除危险源,抢83、救伤员,同时要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迅速修复或更换已损坏的设备、仪表等装置,为恢复生产做准备。负责火灾、爆炸事故的扑救。参与事故原因的调查。维持现场秩序,疏散人员,搜寻和救助伤员。4.公司有关急救电话:总调室值班电话:* 警卫室值班电话:8902 安环办电话:*(临时) 医疗救护电话: 120 消防支队电话:1195.工伤事故报告程序5.1事故发生后,现场目击人员要立即报告本单位领导,同时向公司生产部、安环办报告。5.2任何基层领导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向公司领导报告,不得延误;并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进行急救。5.3公司生产部接到事故报告后,要立即组织救护车辆到现场抢救伤员。5.484、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安环办应及时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6.应急救援及现场自救6.1公司与漳州金峰医院签订合作协议,工伤患者持公司开具的工伤救治证明,可优先进行救治;如有必要,接到救助的电话后值班救护车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值班医生同车到达。6.2金峰医院接公司救助电话后,组织急救医生,准备好抢救器械;伤员送到后全力抢救,防止伤情扩大、恶化。重症伤员可由金峰医院决定是否转院救治。6.3事故发生后,现场职工除按以上程序进行上报外,要积极参与现场急救和协助事故调查。6.4发生触电事故:本着动作迅速、方法正确的原则紧急施救。发现有人触电,立即拉闸断电或用绝缘工具(木杆、竹杆、橡皮带等)使触电者85、尽快脱离电源。触电者伤势严重,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尽快实施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在医生到来之前和送往医院途中,不得中止急救。6.5发生煤气中毒事故:煤气中毒急救的原则是:救人、通讯、自身安全。即:优先救人迅速将中毒者救出煤气区域;尽快报告;自身安全抢救人员必须保持冷静,佩戴防毒面具,严禁冒险施救。避免事故扩大。发生煤气中毒事故,应立即拨打医疗室电话(8902)并向漳州市急救中心求助(电话120)。将中毒者迅速救出煤气区域,安置在煤气泄漏点上风侧空气新鲜处,维护好现场,并派人接救护车。设置事故区域安全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再次发生事故;事故隐患未处理完,安全警戒线不能解除。6.6发生煤气着火事86、故:事故单位要尽快通知总调室,由总调室组织人员施救,同时事故单位应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和扑救工作。事故单位应设置事故区域安全警戒线,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再次发生事故;事故隐患未处理完,安全警戒线不能解除。扑救人员应规范佩戴防毒面具。6.7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发生煤气爆炸事故后,事故单位要尽快通知总调室和消防队前来抢救,同时组织现有人员在统一指挥下实施抢救。6.8发生氧气系统着火事故:发生氧气着火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关闭气源和切断电源。 判断事故是否波及到主管网并通知总调室电话:8813,联络关闭总供气源。事故单位要尽快通知消防队前来抢救。6.9发生电气设备着火事故:电气设备发生火灾,首先应切断该设备电87、源,使着火设备可靠停电,但应注意尽量缩小事故范围。迅速使用灭火器灭火,严禁用水扑灭,对带电设备应使用干粉灭火器。6.10发生烧伤事故:烧伤事故发生后,抢救人员要冷静,使烧伤者尽快脱离火源、热源,消除致伤根源。对多人烧伤,应区别轻重缓急,有条不紊地进行急救。将伤员搬离现场,尽快脱去着火或沸液浸渍的衣物。伤员如来不及脱衣,就地慢慢滚动或用手边材料覆盖着火处及用水浇灭或跳入附近水池中。不可奔跑呼叫或用双手扑打火焰,以免引起头面部、呼吸道和双手烧伤。7.工伤救治过程中有关手续7.1为保证公司职工因工受伤后能得到及时救治,发生工伤时,一律到金峰医院治疗,经公司同意后方可转院治疗。金峰医院工伤治疗费用由公88、司定期结算。8其他8.1本预案下发之日起执行,各二级单位均应制定本单位的工伤事故救援预案。8.2安环办有权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本预案进行修改和补充。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目的为做好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使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员工一般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和发放。3.职责3.1安环办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的制定、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2采购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库存管理,并对劳保用品的质量负责。3.3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89、准的审定、计划上报、领取、验收、按期发放以及使用监督管理。4.工作程序4.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与监督:采购部根据库存情况负责对劳动用品的采购。采购部在采购过程中要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控制,供货厂家必须具有政府发放的合法生产(经营)资格, 特种防护用品必须“三证”齐全(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库房按照相关物资仓储管理制度对劳动防护用品进行保管。安环办负责对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进行监督、检查。4.2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与使用:各单位每月按发放标准开据票据,由主管领导签字确认后到库房领取,并按规定发放给职工。所有进入生产作业区域的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各单位负责对职工90、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安环办负责对各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现场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安全考核。劳动防护用品在规定使用期间内,确因抢救事故等原因而发生严重损坏不能继续使用时,可持本单位证明由安环办确认、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提前发放。各单位应建立建全“员工劳保用品卡片”和“劳保用品台帐”。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登记、核实等工作。5.发放管理内容5.1员工在实习期间、试用期间,可按同岗位标准配发防护用品。5.2员工根据部门不同、岗位不同发放标准也有所不同。5.3安全帽的配发办法: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发放红色;其他员工统一发放黄色。参观、检查人员所借用的安全帽用后收回。5.4安91、全帽按生产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予以更换。5.5对于脱产学习、被借用、工伤、病休、事假等超过1个月的人员停发劳动防护用品。复岗后按原劳动用品使用时间顺延(离岗期不计入使用期限)。5.6员工工种异动,应根据新工种劳动保护标准予以发放。5.7离职员工必须到仓库办理劳保防护用品清退手续后方可离职。5.8特殊要求:5.8.1在易燃、易爆及易烧灼或有静电的场所,禁止发放使用化纤劳动防护用品。煤气管理工禁止发放带钉子的皮鞋。5.8.2因生产工艺需要特殊防护用品时,由使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主管副总审批后可增购。6.其他:6.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6.2安环办有权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92、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预防、减少各类火灾事故,强化消防安全监督职能,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厂(车间)、管理部(室)及公司内外协施单位。3各级防火责任制3.1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日常办公机构设在公司办公室,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主管副总、保安队长成 员:各二级单位的负责人 公司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任务.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当地有关消防安全93、工作的指示精神,部署各项消防工作,监督落实情况;.2 制定本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办法;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确定消防安全目标,制定规划和计划。.3 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自防自救的能力.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整改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5对在消防工作中有成绩有贡献的单位、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6调查火灾事故原因,分析研究事故,制定对策,处理责任者;3.2 各级防火负责人的职责:公司防火负责人的职责.1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负责。.2主持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的工作,把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并指导和检查各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3 负责向公安94、消防部门汇报工作,接受其监督。.4 负责组织指挥火灾的扑救工作和对火灾事故的追查处理。 各厂(部)防火负责人的职责.1各厂(部)负责人为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贯彻执行公司布置的各项消防安全工作任务和规章制度。.2确定本厂、部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岗位消防的职责,对所辖区域内的易燃易爆部位进行辨识、评价、分级,制定相应的防火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3实行每季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制度;.4定期向公司防火领导小组汇报消防工作情况,申报消防器材的添置情况,并负责本部(厂)消防器材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车间(工段)防火负责人的职责:.1各车间主任、工段长为各车间(工段)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贯彻厂里的消防95、安全工作任务;对本车间(工段)的消防安全负全责。.2组织车间开展安全活动,经常坚持消防意识和消防知识教育,使每个人明确消防应知应会的内容。.3实行每月防火巡查,总结本车间的消防安全情况;采纳合理意见,完善消防制度并督促落实。 .4现场监督危险作业的实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事故隐患,督促作业人员严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不安全行为。.5实行每周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制度; 班组长消防职责.1各班组长为各班组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要经常检查本班组消防工作及消防器材、设施完好情况,建立、建全班组防火责任制。.2实行每日防火巡查,并建立巡查制度;.3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96、;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4建立防火档案,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员工消防职责.1负责本岗位的防火工作,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对进入防火部位的人员、车辆要严格检查,对违反公司制度者,要严坚决制止。.1熟悉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设施情况,保证本岗位的消防器材不丢失、被盗、挪做他用,保证器材完好、有效。.1参加各类消防培训和活动,不断提高消防意识和能力。4火灾扑救4.1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火情都应立即向单位领导和公司生产部报告。 4.2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无偿为报警人员提供方便,为扑救火灾提供可能提供的物质条件。4.3 发现火灾,起火单位必须迅速组织力量扑救97、。发生重大、特大火灾,可报当地政府或消防组织。4.4 火灾扑救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保护火灾现场,如实提供情况,协助公司消防安全小组调查火灾原因,未经其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清理、破坏火灾现场。4.5 灭火后,所用消耗灭火器,由起火单位尽快补充齐全并记入消防设施台帐。5消防奖惩办法5.1奖励公司对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年终考核评比,对做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奖励。对在火灾事故中能及时发现、报警并奋力扑救、有突出贡献的,经公司安委会研究决定,给有功人员予以 100-1000元的奖励。5.2处罚每发生一起火灾,财产损失500元以下的,处罚起火单位1000元,直接责任者200元。每发生一起火灾,损98、失在500-1000元的,对起火单位处罚2000元,直接责任者300元。每发生一起火灾损失在10000元以上的,对起火单位处罚5000元,直接责任者500元以上罚款。公司所属各单位、厂、部,由个人租赁承包的工程、食堂等项目,因管理不善引起火灾,根据火灾造成财产损失、影响大小,对承包单位或承包人予以1000元-5000元罚款。情节、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火灾事故隐瞒不报,掩饰起火原因、推卸责任、故意破坏现场或者伪造现场,阻拦报火警或者慌报火警,扰乱火灾现场秩序,拒不执行火场应急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过失引起火灾等等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规定予以99、处理;情节严重者予以解聘或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6附则6.1 本办法下发之日起执行。6.2安环办有权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外委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1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公司建设工程外委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管理,避免人身和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以及外协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对我公司的各种设备设施、环境卫生、道路交通等造成影响和损失,根据情况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区域内所有外协施工单位的施工安全及监督管理。3监督管理部门3.1总调室安环办是对外委施工单位实施安全监管、考核的主管部门;依照本规定,全面负责公司范围内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100、管理工作。3.2外协施工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安全责任第一人,全面负责辖区施工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工作。3.3项目部、设备部及外协施工单位主管部门,有义务要求外协施工在施工左右前完成向安环办登记备案、安全协议签署等工作,否则不允许开工;如因强行开工而导致事故发生,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负管理责任。第二章 具体规定4资质审定公司范围内的外委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向安环办提交施工资质材料,资质审查合格备案、签订安全协议并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后方可开始施工作业。资质材料包括以下内容:4.1施工单位的合法证明文件,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2施工单位必须提供101、承揽工程的相应的等级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4.3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及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联络方式。4.4具有施工作业所需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或设施的检验合格证明;5签订安全协议外委施工单位施工作业活动开始前,必须与安环办签订安全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明确甲、乙方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职责,并按该工程总造价的3-5,缴纳风险抵押金,以免出现事故后产生推诿扯皮等情况。6施工开工的安全条件限制凡施工现场状况不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具备开工所需安全条件的不准开工;如强制开工导致事故发生,施工单位对事故负全责,安环办有权根据本制度下达停工通知书,并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7施工安全技术102、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根据工程状况和现场条件,制定和组织落实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技术措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8. 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特殊工种人员作业应持证上岗。9. 施工机具和防护用品在使用前应按照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安全性能试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10. 安全用电10.1施工临时用电的设备和线路设置必须符合行业安全规定。10.2露天设置的临时用电设备,要有防雨设施。10.3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有接地或接零保护。10.4施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停、送电,并有保证安103、全用电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在高压线路附近施工时,必须有专人监护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11. 如需使用甲方的设备设施,搭接临时水、电、气等能源介质时,须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并有专业人员实施。12. 施工作业时,劳保防护品必须穿戴整齐规范,安全带要高挂低用。13. 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14.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14.1现场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施工垃圾要集中堆放。14.2开挖道路、拆除围墙等,必须报公司相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14.3自觉维护厂内环境卫生,施工材料要堆放整齐。15.施工单位的车辆状况必须符合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人员必须持证104、上岗,遵守交通规则。16. 施工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16.1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在施工现场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16.2 建设工程涉及公共安全和有放射性危害的,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周围设置专项的公共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识,并以书面形式向安环部门申请同意后方可施工。17. 施工机具的安装、使用17.1施工机具在安装使用前,应当按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测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安装使用。17.2施工机具在使用期间、应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安全。18.施工现场安全检查18.1施工单位必须对本区域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定期的安全综105、合检查和安全专项检查,并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18.2安环办负责对公司范围内的外委施工作业进行全方位、不定期抽查,并做好抽查记录,并有权直接责令施工单位对违规行为进行限期整改和处罚。第三章 附则19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20. 安环办有权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附件:外委工程安全施工协议外协施工安全协议施工单位:协议编号:三宝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甲方(委托单位):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乙方(施工单位):为加强建设工程外委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避免人身和其他各类事故的发生,维护公司管理秩序,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协议。一、工程名称:二、施工106、区域:三、施工人数:四、开竣工日期:年月日至年月日五、安全文明施工要求:1、甲方必须向乙方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交底,组织好施工外围的配合准备工作,为乙方施工提供良好的条件。2、乙方必须针对承接项目,按照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网络、危险因素分析、防范对策等。并将安全技术措施交公司生产部安环办备案。乙方必须在进入施工现场前与甲方施工区域负责人取得联系,做好安全施工的各项协调工作。3、乙方必须在进入现场前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做好施工方案和安全文明施工的交底工作,保证施工人员明确施工任务和施工安全职责。4、乙方必须在施工107、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和防护用品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查确认,保证性能完好。5、乙方必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参加施工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属要害部位施工的,必须经项目主管单位同意。6、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搭接临时电源、水源、气源等能源介质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由专业人员实施。7、乙方施工需在煤气、氧气等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动火时,必须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8、乙方需使用甲方设备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并按甲方规定使用。9、乙方必须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施工现场秩序良好。10、乙方现场管理违规时,必须按甲方要求108、进行整改,并反馈信息,如不按期限和要求整改,甲方有权责令施工单位停止施工。 11、乙方在建设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文明施工,边施工、边清场,工完料尽场地清。12、乙方因施工需要,占用或开挖道路、拆除围墙等,必须到甲方相应部门办理相关手续。13、乙方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必须按甲方相关管理办法要求及时进行处理,不得随意乱泼乱倒、乱堆乱放。14、乙方确需排放污染物时,必须制定污染预防控制措施,并向安环办申报,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展工作。15、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安全、厂容、环保、绿化等相关管理制度,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16、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乙方人员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负责事故责任分析、处理和上报其主管109、部门;乙方原因造成甲方人身伤害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人身伤害事故,由甲方负全责。17、对乙方分承包商的管理:乙方将部分工程项目转交给分承包商时,在和分承包商的合同中要做好安全文明施工交底,分承包商必须和甲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六、考核:1、违反上述第1015项要求的,由甲方按每项次5005000元进行扣款,违反上述其他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按100-500元扣款。2、甲方安环办和主管项目部负责对乙方的监管、考核,考核扣款由安环办主任签字后报财务部,财务部对乙方结算时从工程款中扣除。3、对分承包商的考核仍执行上述条款。七、具体工程补充条款: 八、本协议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1份,签字盖章110、生效。九、工程竣工验收后,本协议自动失效。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项目部负责人: 工程负责人:安环办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1.目的为保证电气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和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事故,特制定本规定。2.适用范围厂区内部接用的临时电力、照明和试验线路(指电压在380V及以下者)和使用我厂电力的厂外各用户,必须遵守本制度。3.职责3.1安环办和设备技术部是对临时线使用情况实施安全监管、考核的主管部门。3.2用电单位负责日常检查。4.管理内容4.1接临时线的一般安全要求:接用临时线必须使用绝缘良好的橡皮线,必须按照所接设备容量选择足够截面111、的导线。并要求悬挂架设或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面高度不低于2.5米;户外不得低于3.5米。同时应使用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禁止在树上或脚手架上乱缠乱挂。全部临时线必须有一总开关控制,必须加装漏电保护器(由用电单位负责),每一分路也必须装设合格的熔断器。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临时线分路不准在灯头内并头,必须用T接法接牢且用绝缘胶布包好。临时线如必须放在地面上时,应加装保护;若穿钢管时应在管口装护圈或做坡口,以防割破电线。临时线若穿墙时,应有穿墙管保护。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力管、门窗等距离应在0.3米以上。临时线与道路交叉,过马路时最低点不得低于6米。手持照明必须使112、用安全电压,电压不得超过36V,潮湿场合、密闭容器等特殊场所电压不得超过12V。安装完毕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擅自变动,也不得随意变动负荷种类和容量。4.2控制措施临时线最多使用期限为一个月;如超过使用期限,使用单位应按照电气安装规程正式安装,并及时拆除临时线。为保证重要设备的正常运行,重要区域内(重要水泵房,锅炉房及一类负荷处)不允许接计划外负荷或临时线。若必须接用时,须经供用电双方单位领导签字方可实施。临时线必须保证安全。若因接用临时线造成事故和人身伤害,要分析事故原因,根据人员职责追究责任。电工校验电气或焊工需接用电焊机,工作完毕后由接线人负责拆除。未经批准而任意接用的临时线或安装不合格113、及已到期的临时线,安环办和项目部有权令其停止使用,并立即拆除。临时线接线前必须办理统一的临时线接线工作票(详见附表)。工作票由用电单位填写,经供电单位主管部门现场检查确认无误方可签发,特殊情况可由公司值班调度签发。工作票一式两份,由供电单位主管部门和用电单位各执一份。不办理临时线工作票的,供电单位不能给予送电。用电单位接临时线后,必须经供电单位验收合格,否则,不准许供电。凡私自改动临时线、变更负荷或存有隐患,一经查处对责任单位严肃考核。5其他5.1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5.2安环办有权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5.3附件电力临时线接线工作票电力临时线接线工作票部门名114、称:编号:接临时线的用途负荷容量申请接线地点计划使用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申请用电单位使用人供电单位意见临时线安装接线的技术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单位和使用人应注意的事项及安全措施工作票签发人许可使用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至 年 月 日 时工作许可人接线负责人(值班员)使用完毕拆除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拆接线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备注注:所接临时线必须符合电气临时线管理制度的规定。综合应急救援预案为有效防范重大风险事故的发生,强化事故应急处理责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危害,减少职工生命和企业财产损失,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1应急处理机构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115、救援小组,统一指挥重大风险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指挥部常驻办公地点设在公司生产部;各生产单位和有关部门需成立相应的应急处理小组。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生产副总、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成员单位:各生产厂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2应急处理指挥部职责2.1重大风险事故发生后,迅速启动本预案,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抢救和善后工作;2.2 负责向政府主管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争取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援助;2.3 负责救险救灾具体方案和措施的决策,并组织落实;2.4负责组织对伤员的抢救;2.5 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开展对重大事故的调查。3重大风险事故应急处理责任的划分3.1总指挥:组织指挥全公司应急救援工作。3.2116、副总指挥:协助配合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的具体指挥工作。3.3安环办:协助总指挥做好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事故处置工作;3.4总调度:负责事故处置时生产系统开停车调度工作;事故现场通信联络和对外联系;必要时代表指挥部对外发布信息公告。3.5公司办公室:负责联系对受伤、中毒人员的抢救以及生活必需品供给。负责现场证据收集、照相、提供应急使用车辆和对外联络信息传递和资料整理工作。负责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管制等工作。3.6 设备技术部:负责组织煤气、氧气、氮气主管网、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力等重大风险事故的处置。负责设备的维修、备品备件计划准备及现场设备检查、恢复工作。3.7各二级生产单位:根据117、指挥部的命令,负责协调本单位人力、物力,恢复生产维持秩序。3.8财务部:负责对事故造成破坏的价值统计评估和财产理赔等,为恢复生产秩序提供资金支持。3.9采购供应部部长:负责应急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3.10基建部:负责建筑物的维修、现场清理工作。4、通信和联络方式4.1事故发生时,通讯网络联络组由保卫部、办公室组成,负责内部联络和对外联系通信。4.2 公司救援信号主要使用电话报警联络。火灾报警电话:119 医疗急救:120 公司生产部:暂无安环办:暂无 保卫部:8902 公司办公室:81685.各单位责任以及救援专业队伍的任务公司各分厂及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都负有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各救援专业队118、伍是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主要是担负本公司各类事故的救援及处置。6重大风险事故应急处理有关要求6.1重大风险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迅速向公司领导和有关归口单位报告。各级应急处理领导机构成员,必须尽快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理指挥工作;6.2重大风险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负责人,应及时抢救伤员,及时疏散处于危险中的职工;6.3事故抢救中,要准确判明事故状况,争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防止发生次生事故,造成事故蔓延和抢救人员的伤亡;6.4及时抢救所有能抢救的公司财产,尽可能确保公司财产安全,把事故损失减到最小限度;6.5对事故实施抢救过程中,要尽可能对事故现场进行有效保护,收集有关证据,为日后查找原119、因,正确处理事故提供依据。6.6储存、保管与重大风险事故处理有关物资、设备的部门和单位,必须服从公司重大风险事故应急处理领导组的调遣,保障事故抢险和救灾过程中急需设备、器材的供应。7有关重大事故的调查7.1重大风险事故发生后,应迅速成立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的措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检查防范措施是否得当和落实;写出事故调查报告。7.2事故调查组有权向事故发生单位、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并索取有关资料,任何单位和职工不得拒绝、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正常工作。8、附则8.1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120、。8.2安环办有权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8.3.附件:重大风险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图福建三宝钢铁有限公司福建三宝冶金集团有限公司重大风险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响应程序图报警判断相应级别发生事故报 警应急启动指挥部到位救援组到位应急物资到位现场指挥到位救援行动事态控制应急结束扩大应急申请支援警戒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环境检测后勤供应宣传报道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根据国家特种设备监察管理规定,为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2 范围本规定所称“特种设备”是指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电梯(包括其附属的安全121、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和与安全保护装置相关的设施)。3 职责3.1 使用单位主管负责人对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并指定具有特种设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工作。3.2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规范和规章,接受各级政府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3.3使用单位的设备部门负责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3.4设备技术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组织管理工作。3.5安环办负责监督检查和定期检验工作。4 内容4.1定义锅炉,是指利用各种燃料、电或者其他能源,将所盛装的液体加热到一定的参数,并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122、定为容积大于或者等于30L的承压蒸汽锅炉;出口水压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额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压热水锅炉、有机热载体锅炉。压力容器,是指盛装气体或者液体,承载一定压力的密闭设备,其范围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25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的固定式容器和移动式容器;盛装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者等于10MPaL的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者低于60液体的气瓶;氧舱等。压力管道,是指利用一定的压力,用于输送气体或者液体的管状设备,其范围123、规定为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压)的气体、液化气体、蒸汽介质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最高工作温度高于或者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介质,且公称直径大于25mm的管道。起重机械,是指用于垂直升降或者垂直升降并水平移动重物的机电设备,其范围规定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05t的升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或者等于1t,且提升高度大于或者等于2m的起重机和承重形式固定的电动葫芦等。4.2特种设备购置购置和定做的特种设备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应选择具有相应制造资格的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单位。新购进的特种设备,必须要求制造单位提供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124、并交档案管理部门存档。4.3安装与维修特种设备的安装与维修必须由取得省级劳动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安全许可证的单位承担。对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市级以上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并要求在验收后30日内将有关技术资料进行交接。4.4使用与日常检查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当核对所有技术文件及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向安环办提出申请,由安环办向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或者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1安全技术125、档案应当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2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3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4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5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对在用特种设备应当按一定周期进行自检、维护和保养,并作出记录;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126、并作出记录。.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4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有关负责人员报告。.5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4.5检验与报废 特种设备在安全检验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应提交安环办,由安环办统一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1检验检测机构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检验时,安环办、设备技术部、使用单位要提前做好准备并做好检验过程中的配合工作。.2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127、维修价值,或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备技术部提交报废申请,经设备技术部批准同意后,由安环办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4.6作业人员的要求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并持证上岗,否则不能从事特种设备作业工作。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4.7其它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发生单位上报公司并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128、,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公司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5附则5.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5.2安环办有权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暂行)1.目的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我公司的危险化学品主要为品质部化验用药及生产过程中所使用氧气、煤气。煤气管理详细参照煤气安全管理制度。3.各部门职责3.1安环办负责公司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129、检查和指导工作。3.2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危险化学品出入厂登记工作。3.3供应部负责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计划采购以及联系回收销毁等工作。负责对危险物品的生产单位资质的审查,及储存保管工作。3.4品质部根据国家危险货物品名表一GB12268-2002所确定的危险化学品种类,负责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验收、保管和使用。4.具体实施细则4.1采购采购部接到使用单位提出的计划申请,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并组织采购。采购部必须与有生产经营资质的单位签订供销合同,采购危险品时,必须获得相应的产品特性表和安全技术说明书,并负责查验生产单位的资质,获得相关的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备案待查。4.2储存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130、专用区域。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危险化学品入库前,采购部必须查验包装。危险化学品的存放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化学危险品入库后应采取适当的养护措施,在贮存期内,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4.3领用及使用危险化学品的领用和发放要有专人管理,详细填写出库登记表。各单位应对危险化学品的使用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使其熟悉操作工艺和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并能严格按标准操作。使用单位要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制度,针对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编制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各单位对已领用的危险化学品保养、安全使用负责。在危险化学品作业点,应用安全卡或安全标志表明其危险性。对131、于可能泄漏或滞留有毒、有害气体而造成危险的地方,应设立安全警示标志和喷涂了“毒”“爆”“腐”等文字。对危险化学品存罐区,采取围堰、加高围墙等措施。使用部门员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对生产设备的管理维护,杜绝危化品“跑、冒、滴、漏”事故的发生。4. 4回收与销毁对变质和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销毁前要登记造册,报安环办备案后,统一由采购部组织联系专业厂家相关部门予以销毁。4. 5 丢失如发现危险化学品丢失,应第一时间上报安环办,出示书面说明,对于剧毒化学品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上报。5.附则5.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5.2安环办有权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相关和补132、充。煤气安全管理制度(暂行) 1.目的为了加强煤气生产、输送、使用、防护和煤气设施维护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避免煤气事故的发生,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根据(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涉及到煤气生产、输送、使用等煤气作业区域。3.管理职责:3.1安环办: 负责煤气设施安全检查的组织、协调工作。有权提出煤气安全使用和有毒气体防护的安全指令。有权制止违反煤气安规的危险作业,并及时向公司安委会报告。掌握公司煤气安全动态,做好煤气安全宣传工作。定期组织进行煤气事故抢救演习和检查各单位煤气事故演练工作133、。3.2 设备部:负责新建、扩建、改建的煤气系统项目的申报、审批工作。负责煤气管网安全运行的指导工作。负责将所有煤气设施(管道、阀门、支架、脱水器、放散管)统一编号、做出警示标志,以便根据具体编号检查、落实、考核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3.3各煤气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煤气安全使用的日常管理。负责本单位煤气管网、设施和煤气报警装置的日常使用、检查和维护和维护工作;并保证煤气作业、检查和维护至少两人进行。负责本单位煤气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本单位煤气操作时与相关单位的通讯联络和安全确认工作。负责本责任区内煤气管道煤气流向和种类的标志工作。接受公司总调和设备技术部的指令和技术指导。4.煤气管网134、安全运行技术规定:4.1 各煤气使用单位停、用煤气必须向生产部汇报。 4.2各煤气使用单位必须设置专职或兼职煤气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所管辖煤气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妥善处理。4.3各煤气使用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操作区域应挂有所属(区域)煤气设备的工艺流程图。制订相应的岗位责任制、煤气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操作要点、事故处理程序、应急预案。建立煤气设备运行生产原始记录;做好煤气作业交接班记录,保持连续准确掌握煤气生产情况,避免发生误操作、误处理。负责本单位煤气流量、压力显示、报警安全监测等装置的申报、安装,并负责其维修、维护,保证其可靠运行。煤气设备专人负责,专人操作。操作人员135、必须经过学习培训合格后上岗,并具备煤气设备操作及各类事故处理的应变能力。4.4遇重大事故隐患或严重危及安全问题时,任何人有权临时决定停止煤气作业。4.5煤气设施发生大量泄漏、起火爆炸及人员中毒等事故时,应立即报告公司总调、单位负责人等;发生较大事故抢救力量薄弱时,由公司总调和安环办组织临时指挥组,组织事故抢救。具体执行参照重大风险事故救援预案之规定。4.6煤气运行设备的检修,必须提前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办理动火证,经主管部门批准;特殊情况下紧急处理后,必须向公司生产部和安环办汇报,并有详细记录。4.7新建、扩建、大修后的煤气设备,必须按煤气规程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不准投入使用136、。设备验收合格后,使用单位要及时将施工图、检修记录、验收记录、资料等存档。4.8任何单位未经公司允许不准擅自在煤气设备和煤气管道上接加支管,增设燃点;不准随意更改管道及附属设备。 5.附则5.1本规定未尽事宜按(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执行。5.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5.3安环办有权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煤气运行管理规定1.目的为保证高炉煤气管网压力稳定及设施安全运行满足生产用户的需要特制定以下规定。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三宝钢铁有限公司的高炉煤气、发生炉煤气管网。3.管理权限:3.1.公司授权生产部行使公司范围内的煤气调度权,产气单位137、和使用单位必须服从生产部的指挥。3.2.生产部对产气单位和煤气使用单位有考核权。4.管理规定:4.1. 各分厂负责所辖范围的管网点巡检,每日对所辖管道及附属设施巡检一次,并认真填写巡检记录。4.2.产气单位和使用单位自行安排所辖管道的日常维护,并做好记录,接受公司生产部检查。4.3.易燃、易爆设备设施区域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无动火证动火,一经发现严肃考核。5.煤气放散顺序:5.1. 高炉煤气放散要求明火放散。5.2. 炼铁高炉因工艺原因影响煤气产出较大幅度波动时,必须提前30分钟生产部预告。5.3.使用单位在使用量发生变化时(停止或恢复使用、增加使用量),必须提前30分钟向生产部通报。5.4.138、发生各种煤气事故时,责任单位必须立即向生产部汇报,并立即组织现场排险救护。5.5.易燃、易爆设备设施区域需要动火时,必须向生产部安环办汇报,经现场检测、确认,按公司相关动火管理规定办理动火证后,方可动火作业。6.考核:6.1. 不服从生产部煤气调配指令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考核1000元/次,屡犯的岗位加倍考核,造成事故的将追究责任。6.2. 停止使用煤气不汇报或点火用气不通知生产部造成管网压力骤升骤降的,考核2000元/次,屡犯的岗位加倍考核,造成事故的将追究责任。6.3. 产气单位产气量降低未提前30分钟通知生产部,考核2000元/次。6.4. 在煤气管道私自开头接管道的,一次考核5000元/139、次,造成事故的将追究责任。6.5. 易燃、易爆设备设施区域需要动火时,不向生产部汇报,不办理动火证动火的考核动火单位5000元/次。6.6. 动火单位未按安全技术措施执行的考核2000元/次。6.7. 动火证未按规定填写考核动火单位500元/次。6.8. 生产部每月底前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上报本月考核建议。7.附则7.1本规定未尽事宜按(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执行。7.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7.3安环办有权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动火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为有效防止中毒、火灾、爆炸事故发生,确保动火工作安全顺利进行,保障员工的生命健康和公司财产安全140、,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相关单位。3管理职责3.1安环办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及施工方对危险性较大的、动火级别最高的动火作业的方案、步骤、安全措施进行审核;负责动火许可证的审批;负责对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2设备技术部负责组织动火作业方案、步骤、措施的制定。负责督促动火作业现场安全措施的落实。3.3办公室:对一级动火负责设置动火警戒区域,禁止闲杂人员和车辆进入。3.4动火单位负责动火许可证的申办。负责动火作业方案、步骤、措施的制定并落实。负责动火现场的安全监护。4禁火区域凡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后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区域为禁火区域。我公司大体为以141、下四个方面:4.1生产、储存、输送可燃、易燃、助燃气体的设施和区域;4.2煤气、氧气生产、储藏区域;4.3油库、物料库房等区域;4.4变电站及电缆敷设区。5三级动火审批制度5.1一级动火审批,凡在下列部位或场所进行动火为一级动火:油罐、油箱、煤气管道、氧气管道及与之相接连的辅助设备;风机房、变压器室等。各种受压容器和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进入密闭容器的缺氧作业。现场堆有大量可燃和易燃物质的场所。与焊割作业有明显抵触的场所。5.2一级动火的审批程序:进行动火作业的单位负责申办动火许可证,并制定好安全措施,由监护人、设备技术部、保卫部、安环办等部门负责人在动火证上签字后,由生产副总审批后142、才能进行动火。5.3二级动火审批:凡不在可燃气体、氧气管道,压力容器直接动火作业的,距易燃、易爆的生产装置、设备(管道)、10米以内的动火均为二级动火。二级动火的审批程序:由申请动火作业单位申办动火许可证,制定安全措施,由二级分厂负责人和动火人在动火证上签字,动火单位安全管理人员作为监护人,由安环办审批。5.4三级动火审批:凡在非固定的,没有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临时进行动火,为三级动火。三级动火的审批程序:由申请动火单位申办动火许可证,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厂领导审批。6.动火人职责6.1.焊工动火必须由单位指派,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6.2不见审批的动火证不动火。6.3动火现场制定的安全措施143、不落实不动火。6.4监护人不在场不动火,发现异常现象,认为有危险预兆要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动火前要清理动火现场可燃物,需要采取隔离措施的要进行隔离。6.5动火工作完毕后,配合监护人检查现场,确认无火种存在,经监护人允许后才能离开现场。7.动火监护人职责:7.1监护人由动火单位指派。一级动火由公司专职安全员为监护人,二级动火由分厂兼职安全员为监护人,三级动火可不设专职监护人,但必须要落实预防措施。7.2.对动火证内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负责监督,对执行措施不利的有权制止作业。7.3对动火现场负责检查,动火完毕后负责现场确认无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7.4动火时若发生火情立即组织扑灭,并根据情况向上级汇报。144、8动火作业安全通则8.1动火地点应配备灭火器材和监护人员,焊接工作当日未完成,第二天需重新办理动火许可证方可动火。8.2煤气区域动火时要带煤气报警仪,CO在空气中中浓度24ppm时方可动火。8.3分析用的测报仪必须两台以上同时使用,防止仪器失灵。8.4动火作业时氧气设备吹扫合格标准为:管道内O2含量21%。8.5煤气设备吹扫合格标准为0,并把设施中的沉淀物清理干净。8.6氧气、煤气设备动火作业必须提前办理动火许可证,作业前必须制定详细的安全措施,对作业程序、步骤做出具体安排。8.7在运行的煤气设备上动火(只用于电焊焊补),煤气设备压力应大于3KPa,氧含量小于2%,严禁在负压情况下动火。8.8145、进入煤气设备内动火作业时,设备内必须通风良好,所用照明电压不得超过12伏,CO含量分析取样时间不得早于动火或进入前半小时;动火作业中每2h必须重新分析;作业中断后,恢复作业前半小时,要重新分析,取样要有代表性,防止死角。8.9在办理了动火作业申请票后,实际动火作业的部位与申请票不符或其中主要项目有变动,申请票作废,停止动火作业,继续动火作业按违章动火处理。9附则:9.1动火许可证一式二份:安环办、动火单位各存一份备查。9.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9.3安环办有权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9.4附表:动火许可证:福 建xx 钢 铁 有 限 公 司动 火 许 可 证动 火146、单 位动火地 点工 作负责人工 作监护人动 火时 间年月日时分至 年月日时分动 火内 容安 全措 施动 火人 员 年 月 日现场监测检测员: 年 月 日设 备动 力部负责人: 年 月 日煤气防护站负责人: 年 月 日保卫部负责人: 年 月 日安 环 办负责人: 年 月 日备注1、此表为一式三份,一份存安环办,一份存动火单位,一份存生产部备查。2、动火前必须经煤气防护人员检测合格后签字有效。3、此申请书只限在本次工作内容、地点、时间内一次有效。动火区域类别: 动火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危险源管理制度1目的: 根据GB18218-2000危险源辨识管理规定,为了对我公司危险源进行有效监控,预防重147、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危险源定义: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3.名词解释:3.1单元: 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公司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3.2临界量: 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为危险源。4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与危险源相关的所有单位。5管理职责5.1 安环办负责公司危险源登记建档工作。安环办、设备技术部负责对危险源定期进行检查和阅查审核危险源应急预案,督查危险源管理制度的执行,确保危险源监控措施148、落实到实处。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制氧厂属重大危险源,安环办负责将重大危险源形成报告,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安环办负责组织生产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定期评估、定期检测、监控。5.2各分厂(车间)职责 各厂部具体负责危险源评估,对确定的危险源上报安环办。各厂部成立险源管理小组,负责人任组长,主管生产的副职任副组长,全面负责危险源管理工作。对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测、监控。各部门应定期(根据国家对设备规定的检测周期)对危险源的主要设备、安全设施和检测仪表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复印件报至安环办存档。对危险源的检查按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中的规定执行。危险源应实行挂牌管理。控制区域、设备或管149、道上要设明显的危险标志、注意事项标志和疏散方向标志。5.3人力资源部职责人力资源部对新从业人员接受入厂教育时,务必告知本单位所存在的危险源的地点、性质、危险性和严重性。6.危险源应急救援的演练6.1各部门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6.2各部门每年应制定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计划,并对演练过程进行记录报至安环办备案。6.3各部门应根据演练的评估情况,及时对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7奖励和处罚7.1 严格执行危险源管理规范,成功预防事故发生的人员,由安环办报请公司领导给予奖励。7.2 对违犯危险源管理规定的给与200元以上处罚;导致重大事故的,按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考核办法给予处罚。150、8附则8.1本规定下发之日起执行。8.2安环办有权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和补充。8.3附件危险源标志牌 危险源点标志牌编号潜伏危害:主要控制措施主管部门负责人安全台帐管理制度1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台帐的标准化、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2主要内容:2.1各生产厂必须建立13本安全台帐、3个档案和1本安全活动记录,即安全会议台帐、安全组织台帐、安全教育台帐、安全检查台帐、隐患治理台帐、事故台帐、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消防台帐、职业安全卫生台账、安全防护用品台帐、安技装备台帐、危险源点管理台帐、事故预案台帐、火票档案、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安全学习资料档案151、和安全活动记录。2.2台帐要求填写规范、字迹清晰、保存完好。安环办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将予以考核。3实施细则3.1安全会议台帐:按要求填写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等内容;主要记录厂、车间关于安全方面的会议,尤其对公司安全生产文件的传达、学习和贯彻情况要详细填写。3.2安全组织台帐:安全组织台帐要将分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小组成员记入台帐;车间安全组织台帐要将车间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安全组织网络记入台帐,并填写成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岗位等)。3.3安全教育台帐:分厂安全教育台帐记录分厂领导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新员152、工入厂三级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等;要有教育培训时间、地点、培训人、被培训人、教育培训内容、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等,考核试卷要存档。3.4安全检查台帐:分厂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检查出的问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记录上帐。按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整改制度要求,分厂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车间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一次,班组每日不少于一次,除此之外还要按照专业特点、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安排以及特殊作业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要求及整改复查情况均应按要求如实填写。3.5隐患治理台帐:事故隐患治理应按公司、厂、车间实行分级管理,凡发生153、在分厂的隐患,均应在隐患治理台帐中填写,要有隐患名称、隐患存在部位、整改前临时防范措施、整改方案(方案要具体)、完成进度、负责人、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隐患治理后的验证、评估情况等。3.6事故台帐:分厂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设备、生产、人身、污染和其他事故。要记录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日期、事故类别、事故经过,并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详细填写应吸取的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等,人身事故要将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及事故概况等记入台帐。3.7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应记录对分厂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情况、对154、事故发生的单位、个人及“三违”人员进行处罚的情况、对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的奖励情况、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和奖励情况。台帐应设考核项目或内容、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况、考核部门签字等栏目。3.8消防台帐:记录消防安全组织网络、消防演练情况、消防设施台帐、消防工作会议等内容。3.9职业安全卫生台帐:记录员工体检时间、人数、姓名、性别等,尘、毒、噪声、射线分布情况及定期检测数据。3.10安全防护用品台帐:记录防护用品名细,每周防护用品检查情况。3.11安技装备台帐:记录安全阀、联锁、阻火器、呼吸阀、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有害气体155、报警器、烟雾报警器等安技装备的分布及安技设施变更情况。3.12危险源点管理台账:记录分厂危险源点分布情况,承包人员点巡检情况。3.13事故预案台帐:记录分厂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及事故预案演练情况。3.14动火证档案:保存一年的动火证存根。3.15特殊工种人员档案:记录特殊工种人员姓名、工种、年龄、本岗位工龄、性别、取证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及复审考试情况等。3.16安全学习资料档案:保存下发的上级各种文件、安全会议材料及安全试题库、安全考试卷、安全通报等习资料。3.17安全活动记录:填写参加人数、参加领导、活动内容、发言情况、领导签字等。安全活动内容包括学习安全文件、通报、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技术知156、识、劳动卫生知识;结合事故案例,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事故教训;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等。4.其他4.1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4.2安环办有对各生产单位的安全台账的建立、健全情况有监督、指导的职能。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1.目的为了保证安全设施长期有效运行,预防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设备运行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内各单位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活动。3.职责3.1使用单位负责建立安全设施技术档案,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好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检修工作。3.2设备技术部负责制定安全设施、设备的检修计划和维护保养措157、施。3.3安环办负责安全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4.管理程序4.1各厂要做好安全设施的维护工作,不得擅自将安全设施拆除或停止,对因安全设施停止或故障所发生的设备事故,生产事故和人身伤亡财产损失负责。4.2设备技术部对公司主要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建立设备安全运行技术资料档案。4.3各厂应设专人对安全设施进行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对其工作的主要性能应定期检测,确保安全设施正常运行,对失灵或失效设施应尽快维修或更换。4.4安全设施发生故障后,应尽快安排维修,在安全设施未正常运行前,与之相关的生产活动应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采取临时安全措施、有监护的进行。4.5设备管理人员应经常性的研究设备运行状况,对158、存在的缺陷问题,通过技术手段给予整改。4.6各厂对主要设备要实行挂牌标识,存在危险、危害因素时,应悬挂警示标志和危险说明。4.7在每次设备检修时,安全设施也要随同检修,再开机时要做安全设施的验证工作,在安全设施不能有效运行时,应暂停开机。4.8安全设施、设备检修时,要填写设施、设备检修维修卡、检修人,设施验证人均要签字,并对检修工作质量负责。5.记录5.1岗位安全操作记录,设备运行记录,设施设备巡检记录保存二年。6.其他:本规定下发之日起执行。岗位标准化操作制度1.目的为了使岗位操作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杜绝安全漏洞,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内各岗159、位操作人员和各种作业现场均需遵守本制度。3.职责3.1各厂部负责本单位岗位操作人员岗位操作规程的起草和安全操作监控工作。3.2公司安委会负责岗位操作规范的审定工作。3.3安环办负责岗位操作人员岗位操作的现场监督检查工作。4、管理程序4.1各厂部要告知岗位操作人员本岗位潜在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措施,培养员工辨识危险和事故控制的能力。4.2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岗位安全操作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4.3员工必须认真执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各项规章、规程,维护岗位安全生产工作。4.4岗位操作人员要做到正确使用分管的机器设备,保持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完好、可靠,清除作业环境中的危160、险因素。4.5各班组要开好“三会”即班前布置会(布置任务时安全措施要具体)、班后总结会(总结当班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活动日会(要有内容、效果、有记录)。4.6岗位操作人员不违章指挥,拒绝听从违反安全生产指令和意见的指挥。4.7岗位操作人员在遇到人员伤害事故时,应尽快向有关领导报告和组织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实反映事故经过。4.8岗位操作人员要敢于制止违章违纪者,揭露违章违纪现象。4.9岗位操作人员要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落实各项安全措施。4.10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换岗及复工人员要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4.11各岗位要保持作业现场 ,工具、物品、物料放置整齐有序,安161、全通道要畅通,安全防护、消防设备齐全有效,安全色标,安全标志齐全完好。4.12特种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国家特种作业规定,即要掌握岗位操作规程,还必须掌握和执行技术规程。4.13安环办对标准化操作动态实施监督,随时纠正不符合现象,保持相应记录。5.记录5.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5.5安环办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补充和修改。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加强对特殊工种人员管理,规范作业人员操作行为,确保安全操作,杜绝事故,依据国家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公司内所有特种作业人员(包含建项目承包方的施工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3、职责3.1安环办负责特种162、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检查工作。3.2各厂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并对特种作业人员的作业行为进行规范和检查,确保不违规作业。3.3人力资源部负责对新进公司的特种作业人员的证照审检,并负责取证和证件复审工作,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4、管理程序4.1特种作业人员进公司后,首先应接受公司安全教育,人力资源部在进行入厂教育时,应对其个人资料进行汲取,登记造册,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基础资料档案,并对其作业技能进行审定,不合格者有权建议其停止上岗。4.2对于符合公司特种作业人员要求的人员,人力资源部安排其到各厂部报到。4.3特种作业人员被分到各厂部后,厂部应做好厂级163、安全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并对其操作技能进行进一步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其到工作岗位报到。4.4特种作业人员到工作岗位报到后,应熟练掌握岗位操作规程、能够独立操作后,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方可正式上岗。4.5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后,各厂部应做好日常考评管理工作,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4.6安环办要把特种作业现场的检查列为安全生产检查的重要内容,定期与不定期的进行抽查,做好记录。4.7设备部要对特种设备制定定期检修、维护保养计划,确保作业人员安全。4.8特种作业人员每年做一次体格检查,体检合格者可继续从事特种作业,对体检不合格者,由人力资源部给予调换岗位。5.其他5.1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记录,操作检查记录保164、存两年。5.2本制度下发之日起执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消除或减少生产过程中作业环境带来的从业人员健康危害因素,预防从业人员职业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生产过程中接触工业毒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辐射及传染性因素的作业场所均适用本制度。3.定义3.1职业性危害因素:指在生产、劳动过程中或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从业人员健康的因素。3.2职业病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或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4.职责4.1安环办负责公司内具有职业性危害因素的生产作业环境场所的调查摸底统计、有害作业分级评价、职业病危害评价和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并确定预防措施。4.2165、各厂负责具有职业性危害因素场所的从业人员职业卫生管理工作。4.3人力资源部负责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工作。5.管理程序5.1安环办与各厂通过现场勘定的办法对公司内所有具有职业性危害因素的场所进行调查摸底和统计,并登记造册。5.2各厂部对职业性危害因素场所进行危害性质分析,调查从业人员身体危害情况,提出对症预防措施,报安环办。5.3人力资源部安排对职业性危害因素场所的从业人员进行定期体检;对体检后的健康状况要有登记,对疑似职业病做好医疗鉴定和检查工作。5.4各厂要做好具有职业性危害因素场所从业人员,卫生预防常识的普及教育工作,并根据职业性危害因素制定劳动保护用品配置标准和防护用品及防护器材。5.5粉尘166、性作业现场要加设除尘设施,尽可能减少粉尘空气污染,防止从业人员因粉尘引起全身中毒性、局部刺激性、变态反应性、致癌性和尘肺等职业病。5.6煤气等具有毒性气体作业现场要设置报警装置和量值显示装置,严格控制在生产作业安全量值要求的范围内,有效防止因各种有毒物引起的人身中毒疾病。5.7物理性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现场主要包括噪声、热辐射和电磁辐射的作业场所。应加设隔音、防辐射设施,防止因噪声或辐射引起作业人员发生噪声聋、中暑、减压病、高原病等职业性病症。5.8女工的职业卫生人力资源部应做好公司内女员工的工作安排。毒物、物理性因素以及劳动生理因素可对女工的健康构成威胁的作业场所,严禁安排女工员工作。5.9与167、职业卫生健康有关的作业场所的检查。各厂应安排专人负责具有职业性危害因素场所的职业卫生健康检查工作,对其预防设施的有效性要进行检测和验证。设备技术部、品质部应根据职业现场危害情况,从专业方面检查,不断提供预防措施的改进意见,以便各厂部做好职业病的预防。各分厂应做好有害场所的劳保发放工作,并对现场作业人员劳保穿戴和护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安环办会同人力资源部做好职业病调查工作5.10职业健康监护员工入职前必须进行健康体检,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体检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筛选禁忌症,保证不安排其从事所禁忌的工作。各厂在从事职业危害场所作业人员离岗时,应告知人力资源部做好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168、,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不得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人力资源部根据生产作业环境的变化情况,对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及时组织健康体检和医学观察。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疑似职业病人,应安排其尽快诊断和医学观察。5.11人力资源部应建立职业健康档案,凡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人员每人1份。6.记录6.1各种职业性危害因素检查记录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五年。安全生产确认制度1.目的为防止误指挥和误操作,确保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适用于作业者作业前、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确认和各级领导、现场生产组织者、指挥者下达作业指令前的安全确认。3. 确认内容3.1对人的确认对人的生理、169、精神状态的确认:是否患有不适合目前工作的疾病;班前、班中是否饮过酒;精神是否正常等。对人的行为的确认:操作行为是否符合作业文件对联系信号的确认:两个以上相互协作或多人共同作业时,联系信号是否准确无误。3.2对物的确认:所使用的机械设备、工具、原料、燃料等是否存在危害因素;各种安全防护装置、监测仪器仪表等是否完备有效等。3.3对作业环境的确认: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及周围环境中是否存在危害因素;所有现场物品是否按定置管理的要求摆放;安全标志是否明显齐全;作业环境内是否有其他无关人员等。3.4对安全措施的确认:是否制定了安全防护措施,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健全有效;有无事故应急措施;是否熟知和掌握了事故应急170、措施;检修等异常状态下是否制定和落实了安全措施等。4.确认要求4.1各级领导(含班组长、车间主任)在下达工作指令前,必须对自己将要下达的指令进行是否为违章指挥、是否为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是否符合安全规章制度的确认;并对安全防护措施的有效性进行确认。4.2现场生产作业指挥者组织者在下达工作指令前,必须对人员进行确认;对物进行确认;对环境进行确认;对安全措施进行确认,还要对自己将要下达的工作指令进行确认。4.3作业人员在作业前必须做到“一查二念”,即:一查:对自己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自己的劳保穿戴是否正确齐全进行检查、作业环境是否安全,不合格不得进入作业岗171、位;二念:默念安全操作规程;默念安全防护措施。4.4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对自己的操作行为动作进行随时确认。4.5员工之间要进行相互确认。4.6当确认他人的指挥为违章指挥时,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报告。4.7一切没有进行安全确认而下达作业指令或进行操作作业的,均属违规违制。5.其他5.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5.2安环办有权根据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安全生产挂牌制度1.目的为了防止发生误操作,确保员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所有安全标示牌的挂、摘、管、交接等均应执行本制度。3.控制内容3.1正常运转的机械设备、电力线路开关,均应挂“送电运行,严禁拉172、闸”标示牌,并指定负责人。3.2检查、修理机械设备时必须停电,并有明显断开点,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标示牌,必要时需派专人监护防止误操作;标示牌必须执行谁挂谁摘原则,严禁非挂牌人摘牌、合闸;如当班工作未完成,在交接班时要指定负责人将标示牌一起交接,并做记录;检查修理工作完毕,由挂牌人确认无误后,方可摘牌,将设备交操作人员操作。3.3在易造成绞伤、烫伤、触电伤害、中毒等事故的危险部位的明显位置挂“运转时禁止加油”、“禁止跨越”、“当心烫伤”、“当心触电”、“煤气区域,禁止吸烟、逗留”“ 当心煤气中毒”等相应标示牌。3.4挂牌时须进行确认,严禁错挂。3.5标示牌要经常擦拭维护,保持整洁醒目。3.173、6标示牌应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3.7因标示牌错挂、错摘、丢失、污损等造成事故的,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4.附则4.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4.2各单位根据本制度的内容,结合岗位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的挂牌制度。4.3安环办有权根据生产现场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安全会议管理制度1目的为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体系,认真做好安全会议工作,传达上级安全文件会议精神和落实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2具体实施办法2.1公司安委会每年组织一次综合性安全会议会议召集、主持:会议由公司安委会负责召集、生产副总经理主持。时间:每年十二月底进行。参会人员:各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分厂安174、全管理人员。会议主题:对全年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并布置下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对各二级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考评。2.2专业性安全检查会议会议召集、主持:安环办负责召集,生产副总经理负责主持。 时间:不定期、经常性。 地点:另行通知。 参会人员:各生产厂(车间)的安全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会议内容: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对本专业范围的内容进行安全专业性检查,内容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气、电气焊、吊车、起重、运输设备、燃气等专业。2.3季度安全检查会议会议召集部门:安环办 时间:每季度末前进行。 地点:另行通知。 参会人员:安环办、各厂(车间)安全员、各职能部门。 会议内容:季度性安全检查布置175、生产现场的安全检查布置 、各部门安全台帐、记录及各种安全制度建立情况检查布置。2.4月安全检查会议 召集部门:各分厂安全负责人 时间:每月底前 地点:个分厂会议室 参会人员:分厂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会议内容:对本部门各安全危险源、岗位安全文明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月总结、考核、评比工作。2.5月度安全例会2.5.1 召集部门:安环办2.5.2 时间:每月初 地点:另行通知2.5.3 参会人员:各生产厂安全负责人。2.5.4 会议内容:对上月安全工作进行总结、评比,布置下月安全工作计划。2.6临时安全会议 召集部门:安环办 时间:不定期 地点:另行通知 参会人员:各生产厂安全负责人。 会议内容:布置安排公司临时性安全任务,通知、通报重要安全文件,迎接政府各部门的安全检查前动员等内容。3.具体职责3.1各部门必须按时召开、参加以上各种安全会议,否则按相关制度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考核。3.2各部门必须对会议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并做好会议内容传达、贯彻工作。3.3安环办负责对二级单位的安全会议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会议出勤情况、会议内容、公司安全文件贯彻宣传情况等内容。3.4各部门安全会议记录应设立台帐并妥善保存备查。4.附则4.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4.2安环办有权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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