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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业公司风险预控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29页
煤业公司风险预控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29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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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
上传人:职z****i 编号:1149516 2024-09-08 126页 419.84KB
1、煤业公司风险预控、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目 录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4 -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6 -3、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7 -4、风险管理制度- 9 -5、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 10 -6、安全管理奖惩制度- 16 -7、安全文化建设制度- 17 -8、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9 -9 安全检查与监测制度- 22 -10、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37 -11、机电运输管理制度- 38 -12、斜井(巷)提升运输管理制度- 61 -13、斜巷“行车不行人”管理制度- 71 -14、矿2、车运行使用管理制度- 72 -15、矿井轨道检查维修制度- 73 -16、钢丝绳检查、检测更换制度- 75 -17、窄轨车辆装、封车管理规定- 77 -18、安全管理公开制度- 79 -19、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80 -20、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82 -21、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83 -22、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89 -23、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 91 -2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03 -25、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 105 -26、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126 -27、班组管理制度- 129 -28、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 131 -29、风险预控管控运行与检测制度- 134 -3、1、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事故发生,使我公司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步、健康的发展,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现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炭法、煤矿安全规程和地方政府、总公司、公司有关文件精神,在原制度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目标管理要求总体控制、分解细化、健全机构、明确责任、绩效考核、奖惩分明、定期评审、持续改进。二、安全目标制定安全目标的制定,要以目标方针要求为框架,充分考虑下列因素,确保目标合理、可行:(1)以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价为基础,确保目标对实现安全方针的针对性和持续渐进性;(2)以获取的适用法律法规4、要求为基础,确保方针中守法承诺的实现;(3)考虑自身技术、安全管理要求,确保目标的可行性与实用性;(4)考虑以往安全目标、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以往事故、事件等发生情况,确保目标符合持续改进的要求。第一条:阶段安全目标的制定为实现矿井的发展目标,矿井在公司制定阶段安全目标的基础上同时应根据矿井的规模、装备水平、管理水平和全员素质制定安全目标。第二条:年度安全目标的制定为实现阶段安全目标,应根据公司下达的安全目标,结合各单位实际,制定年度安全目标。三、安全目标的管理阶段安全目标阶段安全管理目标一经制定,即成为公司安全奋斗的大目标,必须加强管理确保实现,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新阶段安全目标制定应在上一阶5、段安全目标的基础上加以巩固和提高。年度安全目标管理1安全目标检查按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整改与报告制度、安全奖罚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及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对各单位进行考核;定时和不定时动态安全检查;重点专业、特殊地点针对性安全检查; 安全隐患排查;月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各种安全检查之前,应详细制定检查内容、检查方法,认真检查生产区域内的各种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或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2安全目标考核制度由风险预控委员会和体系办公室,根据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试行)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各单位进行安全目标的月度考核。考核合格给予奖励,不合格进行6、处罚,加大安全责任与经济分配挂钩力度,坚持重奖重罚,综合运用经济、行政等手段,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三违”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3安全目标奖惩制度对各单位的安全目标考核结果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挂钩。对完不成安全目标的单位或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单位给予罚款并从严处理,超出安全目标的给予重罚,并落实到事故责任人、主管部门和领导。经矿井季度、年度考核合格,按照矿井根据考核结果,给予奖励;凡是考核不合格的单位,给予批评。对发生重伤、死亡事故的单位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给予重罚。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各级领导工作中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中的职责,做到分级管理,层层落7、实。现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公司实际,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一、矿各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必须严格按照本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相应的职责,并享有相应的权限。二、各单位、部门必须根据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立的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工程技术人员、岗位人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对安全生产层层负责的制度。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起以部门、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制。同时由各单位第一负责人组织,定期对本单位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修订。三、各单位必须根据本部门业务职能和二1煤新井风险预控管理程序文件的规定,履行风险预控安全管理职责。四、各单位第一负责人,是本单位行政最高领导者8、,也是安全管理的全权负责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必须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责、权、利”统一的原则。五、安全生产责任界定必须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管理、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六、各级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检查安全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七、每位员工必须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履行相应的职责,员工出现失职时公司及相关业务部门要根据其性质、影响范围、损失情况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八、 员工有事不能上岗时,必须提前一天与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请假,相关单位负责人应安排具有同种资质的人员替岗作业,严禁空岗。九、 顶岗人员在上岗前,所在单位负责人必须安排专人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培训,熟悉本岗位的危险源及控9、制措施。十、 当岗位之间或某一项任务职责不明时,由单位负责人和分管矿领导进行协调。十一、 当本岗位工作任务出现重大变化无法按规定完成时应该及时向上级汇报,说明原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3、安全投入保障制度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确定的安全保障制度,加大安全投入,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为加强对安全费用的管理,制定制度。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的通知(煤安监办字200442号)文件精神,确保某煤矿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实现矿井的安全生产。二、安全投入资金提取和使用范围根据国家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煤10、矿维简费管理问题的若干规定,按照公司规定,确定按月从煤炭生产成本中提取安全费用15元/吨,维简费8.5元/吨。1、煤矿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原煤实际产量从成本中提取,专门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投入的资金。具体范围包括:(1)、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改造支出;(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与抽放系统支出;(3)、完善和改造矿井综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支出;(4)、完善和改造矿井防灭火支出;(5)、完善和改造矿井防治水支出;(6)、完善和改造矿井机电设备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7)、完善和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8)、完善和改造矿井运输(提升)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9)、完善和11、改造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支出;(10)、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2、煤矿维简费是煤炭生产企业从成本中提取,专项用于维持简单再生产的资金。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矿井开拓延深工程;(2)、矿井技术改造;(3)、煤矿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和固定资产零星购置;(4)、矿区生产补充勘探;(5)、综合利用和“三废”治理支出;(6)、矿井新技术的推广;三、安全投入资金的管理1、煤矿安全生产投入专项资金坚持先提取、后使用,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原则;2、建立管理资金的申请、使用、检查、验收制度,以确保安全投入资金的正常使用和有效的发挥作用。四、其余未尽事宜严格执行矿井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管理制度汇编中安全投入保12、障制度规定执行。4、风险管理制度一、风险预控管理制度 1、识别生产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针对危险源制定有效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2、各单位技术员负责对危险源管理标准、管理措施的培训,并组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作业规程由区队技术人员负责编制,在编制过程中要充分考虑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在规程中要制定控制危险源的管理标准和管理措施。 4、当作业场所、生产工艺、技术设备、工作任务等发生变化时,各单位技术员必须组织现场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并制定通过审批的管理标准、管理措施,否则不准施工。二、危险源辩识管理职责 1、各单位成立各自的风险管理小组,负责本单位生产活动、服务中的危险源辨识,分13、级分类。 2、预控办负责风险管理方法的培训,对各管理标准与管理措施制定的思路、方法给予相应指导。 3、预控办负责风险管理工作计划的制定,并负责监督指导。 4、各单位风险管理小组负责对风险管理要素的审核。 5、各单位技术员负责组织本单位员工进行危险源的辨识及分级分类。 6、对不同类型、级别的危险源,各单位必须结合本单位实际落实到相关的作业人员,制定切实可行预防和控制措施。职能部门、安监部进行跟踪监管,使其始终处于有效控制之中。 7、预控办根据各单位职责合理划分井下责任区,明确危险源管理责任。 8、各职能部门和体系办公室必须熟悉本部门监管的所有危险源,并负责对危险源的监测,督促各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完14、善和补充。 9、预控办每年年初要组织各单位对危险源进行全面审核,负责危险源的增减和升降级管理。 10、各单位负责制定本单位员工岗位风险辨识计划,充分利用班前会组织当班人员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三、工作前风险评估制度 1、工作前风险评估是根据进入作业状态前,根据当班的工作任务、作业环境、设备设施、所使用的工器具、个人技能、个人防护等,评定作业过程中存在的风险。 2、根据评估出的风险,要相应制定改进或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现安全生产。 3、工作前风险评估工作在每天的班前会上进行,生产单位由当班班长负责组织工作前的风险评估,采煤、掘进、机电、通防单位由副队长或技术员组织进行工作前的风险评15、估,评估后要认真填写风险评估记录。 4、保留日常风险评估记录,必要时及时追加到正式风险概述中。 5、经评估有危害人员及设备运行的重大隐患,要立即向调度汇报,经相关业务部门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方可进入现场进行作业。5、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制度对人员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包括对不安全行为的检查(互检、自检、抽检)、观察预警、识别研究、评审等。一、不安全行为检查 1、安监科作为矿井的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负责对全矿井生产过程中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管理。矿井各单位、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不安全行为均负有监督检查、纠正的义务。现场作业中首先要确保个人按章作业,同时也要互相监督提醒其他人员不违章作业。 2、16、检查执行定期检查和动态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周三次,遇有特殊情况增加检查频率时具体调整;动态检查由职能部门人员、跟班领导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对各作业点进行巡回检查,检查要覆盖生产全过程、全方位。 3、日常检查与定时列检相结合,具体由各专业检查组组长召集,检查线路、人员安排由专检组组长安排。 4、动态检查除矿领导及各职能部门、专检人员日常随机进行检查外,还要以“小分队”的形式组织突击抽查,“小分队”的检查具体由安监科负责牵头组织,检查成员根据检查范围和专业由组织人随时召集有关职能部门人员机动性的组合。 5、不定期检查要重点突出中夜班的检查,“小分队”检查频次原则上每旬组织一次。 6、17、检查必须对照煤矿安全规程、规程措施、岗位标准、岗位责任制等进行,要高标准、严要求。 7、检查要把重点放在采掘、“一通三防”、顶板管理、机电运输、辅助运输现场管理上,对于井下重点工程和搬家倒面、打眼放炮工程、大型、设备器材长距离运输等易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作业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8、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作业行为,应现场予以纠正,并根据情节给予当事人及责任单位罚款处理,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提出经济处罚、待岗培训直至行政处理意见,并要及时通报全公司。 9、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不安全行为,涉及人身安全或者作业区域存在无法保证人员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暂时停产或者停止一切18、作业活动。 10、各单位每周由单位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一次定期的针对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纠正巡查工作,巡查要覆盖所管辖区域生产作业全过程、全方位。 11、带班队长负责对每班人员的作业行为不定时的进行巡回检查,特别对重点的岗位、关键的作业环节要采取重点监控。对本单位不安全行为人员要给予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监部进行处理。 12、区队要建立自检记录,要详细记录检查时间、存在问题、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及复查整改落实情况。区队要建立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台帐,对不安全行为要有分析改进计划。 13、班组长为本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随时了解掌握本班员工的工作生活情况,察觉他们工作中的情绪变19、化。不定时对全班人员作业行为进行抽查,不时提出要求,提醒注意事项,超前控制不安全行为和事故的发生。 14、班组成员要相互关照,发现不安全行为立即给予警告或提醒,必要时要进行强行制止。班组作业岗位各自分工负责、责任明确,又相互制约,必须形成无隐患、无缺陷、无违章的作业氛围。 15、每周班组要在区队管理人员的指导下开展一次安全活动,组织讨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日常作业中的不安全行为班组成员要客观的指出,力求今后工作中杜绝。 16、各单位每月召开一次不安全行为管理分析会,对本单位出现的不安全行为从制度、岗位职责、人员家庭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防范措施。 17、各级管理人员对人员20、不安全行为等日常检查要使用文明用语,检查要遵循平等、尊重员工的原则,不能给被检违章人员造成心理压力,避免因心理因素引发二次违章造成事故。 18、各部门对每次检查出的人员不安全行为要上报安监科,由安监科建立台帐,具体要对不安全行为人员姓名、所在单位、违章时间、违章情况、处理结果等情况详细记录在案。二、员工不安全行为观察与预警 健全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机制,通过观察及预警,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予以制止或纠正不安全行为,降低不安全行为的发生率。 1、针对新上岗、经常出错、喜欢冒险等容易出现不安全行为的员工,各单位要制定作业任务观察计划,并按计划实施。 2、由单位的管理人员按照规程、任务工序对观察对象的21、作业全过程进行观察。 3、观察时要根据编制的观察表进行,确认作业过程中存在的不安全行为并详细记录。 4、观察结束后,与作业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将观察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价,提出控制措施和处理意见。 5、班组要按拟定的控制措施进行分解落实,限期纠正,对于当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 6、在班前会上,对发生频率高、危险性高、涉及到多工种的不安全行为进行重点通报,明确不安全行为的纠正焦点,积极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及时扭转不安全行为频发的趋势。 7、通过征集和民主讨论,掌握易于操作、切实有效的工作方法,不断改进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工作。三、员工不安全行为识别与研究 1、行为痕迹主要是看不安22、全行为发生后是否可追溯。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人员发生不安全行为在一定时间内会留下一定的行为痕迹;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特点是:只有在行为发生的过程中才能发现,而不会留下可追溯的痕迹。 2、针对不安全行为痕迹的特点,对于无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控制必须要加强现场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不安全行为的处罚打击力度。 3、对于有痕不安全行为的管理,各级管理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不安全的行为痕迹后,要立即通知当班单位、跟班领导到现场进行责任认定。 4、单位负责人、跟班领导到现场后,要及时找到作业现场班长,根据现场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及责任区队。对于痕迹的认定存在技术难度的,要通知各科室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认定23、。 5、对于一般的不安全行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人相应的处罚处理。对可能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及重大以上机电运输事故的不安全行为,组织进行责任追究落实,并下发通报进行处理。 6、采掘、机、运、通各专业检查人员,必须对所管范围进行经常性抽查,及时准确进行不安全行为痕迹识别,对易发生事故地段要重点监督,对有不安全行为迹象的人员进行特别关注,反复提醒警告。 7、对不安全行为的痕迹识别主要管理部门为安监科,要建立“三违”及事故管理台帐,划分不安全行为类别,通过对不安全行为的研究,找出不安全行为发生的规律,制定相应的控制管理措施。四、员工不安全行为评审 1、安监科每月对各单位员工出现的不安全行为进行汇总,分24、析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及规律,采取针对性的控制措施。 2、通过定期召开的安全例会及每天生产调度会上,针对不安全行为情况的动态分析等管理审查,寻找工作上的差距,提出具体的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 3、每年底对不安全行为发生的原因进行研讨,找出不安全行为引发的心理状态,掌握发生的规律,为制定控制措施提供依据。 4、安监科每年底对全矿井不安全行为管理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对于管理制度、措施、检查考核等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修订完善和改进。 5、日常员工安全行为规范按照员工岗位行为规范执行,各级管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要不断进行补充完善。五、员工不安全行为积分考核办法 为了激励员工自觉做出安全行为,预控办对员工不25、安全行为实行扣分积分考核。 1、扣分标准 员工基础安全分为10分。根据员工主要不安全行为表现及其分类,对各类不安全行为进行量化考核,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特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5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重大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4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中等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3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一般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2分;每发生一人次可能导致低风险的不安全行为扣1分。 2、扣分方式 按照扣分标准和不安全行为性质,对责任人进行累计扣分考核,动态监查。凡出现不安全行为,除罚款、待岗培训处理外,根据违章情况进行考核扣分。 3、不同分值等级相应处罚标准 (1)对于扣1分的不安全行为,对责任人并处10026、元的罚款,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50元。 (2) 对于扣2分的不安全行为,对责任人并处200元的罚款,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3)对于扣3分的不安全行为,对责任人并处300元的罚款,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200元。 (4)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达到4分人员定为“一类不安全人员”,并处500元的罚款,停止工作,离岗培训7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300元。 (5)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达到5分人员定为“二类不安全人员”,并处800元的罚款,停止工作,离岗培训15天,对负有直接管理责任的管理人员罚款500元。 (6)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达到69分人员定为“27、三类不安全人员”,对责任人并处1000元的罚款,停止工作,离岗培训30天。 (7)不安全行为扣分累计超过10分,上报办公室,人力资源部给予不安全行为人员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理。 4 不安全行为扣分考核方法 (1)全矿井不安全行为积分管理由预控办统一负责。预控办建立不安全行为人员档案,专人负责积分登记,每月公布一次扣分积分情况。 (2)计分情况同时记录在个人入井安全资格证的扣分记录内。对达到警戒线的个人立即进行强制培训。 (3)扣分结果根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对扣分达到3分、4分、5分的人员,给予警告、罚款、停岗,特别严重的予以解除合同; (4)连续一年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井下作业人员,根据28、公司相关规定给予奖励,根据地面、井下作业人员环境不同给予不同程度物资奖励;对于连续未发生不安全行为的井下作业人员每增加一年金额递增20,地面作业人员递增10。 (5)对于年度每发生一次不安全行为的人员,按全年平均工资0.1扣除兑现。 (6)对员工不安全行为的考核计分周期为逐年连续考核记取。6、安全管理奖惩制度一、奖励 1、全面完成上级下达的安全生产指标,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及规章制度的。 2、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及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的。 3、安全生产管理台账齐全,记录准确的。 4、在安全教育培训中工作突出的。 5、一年29、中未发生轻伤、重伤等安全事故的单位。 6、在安全管理工作及生产过程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及单位,对照矿发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将视情节予以奖励。二、处罚 根据谁主管谁负责,谁出问题谁承担的原则,对发生违章违纪造成损失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1、违反操作规程及安全有关规定进行操作的,对照矿发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进行处罚。 2、接到违章通知书后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处以单位200元罚款。 3、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比照矿发安全奖罚制度进行处罚。 4、安全管理账不健全或丢失的,视情节予以扣除奖金。 5、出现各类事故未按规定时间上报或故意隐瞒不报的,视情节予以处罚并予以通报。 6、对出现事故的责任人,按责任大30、小、情节轻重予以扣除奖金直至追究刑事责任7、安全文化建设制度一、为通过安全文化的建设,使员工树立正确的安全观,形成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长效机制,构建良好的安全人文氛围和协调的人机环关系,实现人员无违章、设备无故障、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的安全目标,制定并实施本制度。二、建立安全文化建设组织机构 1、组织机构 组 长:杨剑山 副组长:李朝举、张选峰、孙天恩、何小军、苏红超、孙宏图 成 员:魏红伟、李国杰、高志刚、田超停、宋少阳、徐冠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管理。 2、组织职责 (1) 负责制定本公司安全文化建设实施计划。 (2) 审核和执行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的相关31、文件。 (3) 负责计划实施所需的人、财、物等各种资源的有效配置。 (4) 解决安全文化建设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 所有成员都要接受安全文化建设的相关培训。 3、有专门分管领导负责安全文化建设,有具体明确的安全文化建设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并且将目标分解到具体的部门。年末总结本年度的安全文化建设业绩,找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为下制定一年计划作依据。三、有明确具体的安全文化建设程序成立安全文化建设机构安全文化建设机构成员接受培训制定安全文化建设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确定安全文化建设内容和模式确定安全文化实施步骤和方法继续实施考核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调整长期目标和年度目标安全32、文化建设流程图四、有专项安全文化建设资金五、舆论保障 1、紧密围绕安全管理体系的发展目标,利用广播、信息网、宣传栏等各种媒体和载体进行文化建设宣传。 2、在矿区道路两侧及井口悬挂、张贴安全文化标语,设置统一的宣传标识牌,营造浓厚的企业文化建设氛围,使员工在潜移默化中受到教育。 3、开展全员安全知识竞赛活动,提高员工对生命健康价值的认识,形成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潜意识观念。六、安全文化建设要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七、年末总结本年度的安全文化建设业绩,找出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制定下一年度的安全建设计划。8、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为了进一步抓好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等的33、审批与管理工作,明确各方面技术人员的职责,规定审批的程序、标准、时限、审批级别、审批人员职别和资格,明确各级审批人员责任,保证规程和各种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依据充分、正确,内容具体、全面、可行、可靠,能够有效指导生产作业和操作,特做如下规定:一、审批内容 为避免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出现漏洞,必须重点审核以下内容: 1、资料完整,内容全面具体,层次清晰,用语准确规范,避免出现有歧义的语句。 2、各种技术措施要符合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3、技术措施要符合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河南省井工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安全制度的有关规定。 4、是否制定正确、合34、理的避灾路线。二、审批程序 1、总工程师组织本矿井生产、地测、机电、运输、通风、安全等部门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会审, 会审要做详细记录,履行签字手续,并由总工程师进行总结,提出会审意见。批准后打印成册,向全体作业人员贯彻学习。 2、每月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对在用规程、措施进行一次复审工作,对每一份规程、措施提出复审意见,发现问题及时修改,并重新履行审批 3、规程的修改补充。对规程的具体内容,在执行中发现有不适合现场具体情况的地方,可由执行人员向队长或技术负责人提出意见,由队长和技术人员研究后提出临时执行意见,报技术副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施。因生产地质条件等发生变化,与规程不符时,区队35、技术负责人必须及时修改规程或补充安全技术措施。新修改的作业规程仍必须履行同原规程一样的审批手续,并向区队人员贯彻执行。补充规程要与原规程一并装订成册。三、审批标准 (一)规程、措施制定的工程技术标准必须符合设计文件要求。 (二)规程、措施制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河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公司有关规定。 (三)规程、措施制定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必须符合安全规程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有关规定。 (四)规程、措施的制定必须符合有关行业法规、行业标准和煤矿作业规程编制指南的规定。四、各职能部门审批人员资质的责任 1、总工程师对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负主要责任。 2、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36、由总工程师签批。 3、参加审批人员在措施审批后,要在措施上签字。9 安全检查与监测制度一、矿压安全检查与监测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矿压监测是矿井技术基础工作之一,是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综采队及掘进、开拓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要建立系统的矿压监测和信息反馈体系,健全和完善矿压监测工作制度及监管体系,实现矿压监测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第二条 矿压监测的目的是掌握采场矿压和巷道矿压显现规律及特点,科学指导采场设计、巷道布置、现场施工和维护,综合评判设计和支护效果,动态优化支护设计,从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并为今后的工程设计及安全管理提供科学的依37、据。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三条 总工程师是矿压监测工作的技术管理负责人,负责矿压监测设计的审批,组织开展矿压监测技术分析,优化支护技术方案,批准设计的实施。第四条 采煤副矿长是矿压监测的现场实施负责人,负责支护技术方案的现场落实,保证质量和效果。第五条 总工程师要重视矿压监测工作,并负责落实矿压监测设备、设施、仪器、仪表的采购、安装及维护管理资金。第六条 通防科抓好矿压监测设计的编制、审查及实施矿压监测设计。具体负责矿压监测信息的阅示、处理、分析、提出技术方案优化、整改意见及日常管理工作。第三章 执行细则第七条 井下生产采面和施工巷道必须按照河南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建立矿38、压监测系统、配备监测仪器。二、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检查与监测制度煤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在矿井的安全生产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提高矿井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稳定、可靠、准确、有效的运行,充分发挥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的功能,根据煤矿安全规程、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MT/T 1008-2006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软件通用技术要求及国家相关标准内容,依照公司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特制定安全监控系统安全检查与监测制度。(一)本制度使用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的装39、备、传感器设置、使用与维护、安全监控系统及联网信息处理、安全监控系统的机构、安全监测工岗位责任制与技术资料管理等制度。(二)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要求 1矿井内必须装备煤矿安全监控系统。2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3接入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6201-2006的规定,稳定性应不小于15d。4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及状态必须传输到地面主机。5必须按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规定的型号选择监控系统的传感器、断电控制器等关联设备,严禁对不同系统间的设备进行置换。6安全监控系统必须联网。7矿长、副矿长、爆破工、采掘队长、通防队长、技术人员、班长、流动电钳工、安全监测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40、甲烷检测仪。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和光学甲烷检测仪。8采掘工、打眼工、在回风流工作的工人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9地面监控室监控系统的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必须双机或多机备份,24 h不间断运行。当工作主机发生故障时,备份主机应在5min内投入工作。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应双回路供电并配备不小于8h在线式不间断电源。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设备应有可靠的接地装置和防雷装置。联网主机应装备防火墙等网络安全设备。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应使用录音电话。10主机及系统联网主机设在调度室,设一名副主任进行管理。11安全监测工应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三)安全监控系统的设计和安装要求 141、采区设计、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对安全测控仪器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断电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2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源及控制线。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具体方法由分管技术负责人审定。3为防止甲烷超限断电时切断安全测控仪器的供电电源,安全测控仪器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4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5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42、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安设时应垫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挂在巷道中。6隔爆兼本安型等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断电范围内。隔爆兼本安型防爆电源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1)矿井的高瓦斯区域采煤工作面和回风巷内;(2)掘进工作面内;(3)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采煤工作面、进风巷和回风巷;(4)采用串联通风的被串掘进巷道内。7为保证安全监控系统的断电和故障闭锁功能,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线。具体方法由机电部主要技术负责人审定。8与安全测控仪器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和控制线在改线或拆除时,必须与监控维护人员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测控43、仪器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安全测控仪器停止运行时,必须经矿长或总工程师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四)安全监控系统使用与维护制度1井下安全监控系统管理(1)井下安全监控网络由通风调度全程监控管理,井下各单位应全力配合。凡属井下相关单位责任区域之内,使用单位对该区域内安全监测监控装备和线路应规范使用和正确维护。由于非正常使用造成监控设备故障,对使用单位要追究责任。(2)对于监控设备移动频繁的采掘工作面,使用单位必须按标准要求及时进行移设。(3)在设有监控装备地点附近放炮和进行支护作业时必须对监控装备、线缆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掘进工作面放炮前应将传感器移至安全位置,完毕应移至标准位置。(综采工44、作面传感器距端头标准为10米以内,掘进工作面传感器距端头标准为5米以内。传感器的悬挂必须符合安全规程标准(距顶不得大于30CM,距帮不得小于20CM)。(4)各单位对使用范围内(机电设备管理及工作责任区)监控装备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保持监控设备干净整洁,及时汇报监控装备出现的异常情况等,保持监控线缆的整洁和悬挂整齐,及时移设监控装备和盘挂监控线缆,移设符合标准,盘挂整齐。(5)凡在各单位使用范围出现监控装备保护不周损坏、丢失,造成矿井监控网络信号不正常、监控设备及线路损坏,由使用单位承担材料费用,矿井监控管理人员负责修复调试,其他人员不得随意处理。同时追究该单位管理责任,并查明原因、落实到人,45、予以处罚。(6)井下布置的传感器,各使用单位按规程要求进行悬挂,新区域监控网络的布置方案以及局部网络的变更均由通防部提出设计,各职能部门审查报技术副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井下的监控线路必须在监控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方可进行线路联接和拆除工作。(7)井下监控设备应保持24小时不间断供电,分站备用电源的设计供电时间为2小时,当井下供电区域停电达到2小时以上时,及时汇报调度室,调度室应及时与监控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以便按程序停止井下分站工作,待供电正常后再予以恢复。(8)各使用单位的采掘工作面设计、作业规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中必须包含安全监控系统的设计方案及安全管理措施,并在实际生产中严格遵照执行。(9)为进46、一步规范和协调管理,对监控管理人员给予以下权力:A、有权依据本管理办法对相关使用单位安排和布置工作。B、有权对查出的问题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和要求立即整改。C、有权提出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做出处罚。D、有权制止破坏或对监控装备有安全威胁的行为。F、有权在监控装备不能按要求使用及正常维护时停止作业地点的工作。(10)监测监控系统的监控管理人员主要负责矿井监控网络的巡检和维修工作,具体包括:主监控装备及时移设。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检,传感器的标校维护、井下监控网络故障处理、指导井下局部监控设备的搬家以及安全监控装备帐、卡、牌、板记录等业务。(11)监控管理人员必须每7天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对井下甲47、烷传感器进行调校1次,并对甲烷超限断电功能进行测试, 每月使用标准气样和空气样对井下一氧化碳传感器进行调校1次。定期未进行调校和断电测试予以处罚。(12)监控管理人员必须对安全监控设备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1次。按时检查监控设备及电缆是否正常。安全监控设备发生故障时,必须及时处理,在故障期间必须有安全措施。2地面监控室及网络终端管理(1) 地面监控室及网络由调度室统一负责管理,各终端设备和线路由使用单位进行正常使用及规范维护。(2)监控网络使矿井安全生产的各种信息能够实现网络传输,调度室有责任不断对网络进行优化管理,并提出科学管理方案,使监控网络能够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3)48、监控室值班人员负责矿井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相关报表的报送和存档保管业务,并负责矿井质量标准化中安全生产监控项目的技术业务工作,同时对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负管理责任和专业技术责任。(4)为充分发挥监控系统的网络化功能,促进矿井的信息化建设,除监控网络必须反映的图表外,网络中还应共享以下图纸资料,分别由相关单位负责绘制、补充、完善和修正。(5)监控系统网络终端程序由监控室管理人员统一安装和配置,各单位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改动。(6)地面监控室及调度监控室不得随意停电,供电按照矿井一级供电地点对待,遇特殊情况必须停电2小时以上时,机电部必须及时通知调度室,由调度员与监控管理人员取得联系,以便按程序关闭主控室49、设备,对于突发的停电,如在2小时内不能够恢复调度员必须及时通知监控管理人员进行处理。(7)调度室调度员应对监控网络所反映的井下安全生产情况进行24小时监控,发现问题应及时按程序汇报。(8)调度室调度员在监控过程中发现监控网络工作不正常时必须及时汇报解决,遇到状态出现异常时,应及时同井下监控设备安装地点的人员取联系,了解对照发生的情况,同时做好监控运行记录,并通知监控管理人员解决处理问题。(9)监控室必须实时监控全部采掘工作面瓦斯浓度变化及被控设备的通、断电状态。监控管理人员必须将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日报表报总经理、技术副经理、调度室主任审阅。(10) 监控室和调度室为矿井监控网络的中心,严禁50、非工作人员进入,需要进入时必须经过管理机构特许。(五)安全监控系统检修1对测控仪器定期及时送资质单位进行调校、维护和维修。2通防部负责安全测控仪器的调校、维修、报废鉴定等工作。3安全测控仪器检修室应配备甲烷传感器、测定器检定装置、稳压电源、示波器、频率计、万用表、流量计、声级计、甲烷校准气体、标准气体等仪器装备。(六)矿井安全监测人员岗位责任制1安全监测工(1)服从领导的安排,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安装工作和检修任务。(2)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并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掌握煤矿安全规程、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51、技术要求、MT/T 1008-2006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软件通用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搞好安全工作。(3)遵守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内容,切实抓好安全监控监督管理工作,贯彻实施细则的每一项标准和要求,有效地发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作用。(4)认真做好井下监控设备的检修和定期巡查,保证通讯线路敷设符合规定,悬挂整齐。CH4传感器10天标校一次、CO传感器一个月标校一次,要求标校准确,保证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并认真及时填写各类表格记录,以备后查。(5)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遵守治安、防火等各项规定。(6)爱护系统设备和设施,保持监控室的卫生整洁,定时清理监控机的灰尘和污物。(7)发现安全52、隐患,应及时汇报并立即处理。(8)努力学习各项专业技术知识,提高判断和处理故障能力;全面了解和掌握通风监测系统的安装、设置情况,不断对系统监测数据进行更新设置和存储。(9)对多屏机显示各种参数图表及时更新,做到整洁、直观,及时变更上传数据表格、图表与监测一致。(10)针对安全监控系统要经常提出合理化建议和具体一些方面的系统优化的改进方法,使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能更优化、合理的实现系统的稳定、可靠、准确、有效的运行,发挥其最大作用。2安全监测维修工(1)负责各种监测监控设备下井前的调试工作,确保下井后能正常运行。(2)负责各类监控设备的维修和调试,对返修设备要认真询问故障情况,仔细检查并彻底解决,确53、保修复后的设备性能完好可靠。(3)对返修设备应及时处理,保证待修率不超过20%,以提高使用率。(4)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熟悉煤矿安全规程,掌握AQ1029-2007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AQ6201-2006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通用技术要求、MT/T 1008-2006 煤矿安全生产监控系统软件通用技术要求等国家标准,遵守操作规程。(5)正确使用和保养好各种仪器仪表,合理使用元器件。(6)各种维修设备要存放有序,配件、备用件、损坏元件要分类存放。(7)保持环境卫生整洁,物品存放整齐。(七)井下气体超限报警处理制度1监控员必须认真观测每班的安全监控传输54、信息。2集中精力时刻守在电话机旁,严禁作其它无关事务。3记清瓦斯报警情况,立即传达各种汇报,准确填写记录。4当传感器报警时,必须立即通知值班领导、井下瓦检员及工作面当班带班人员。5瓦检员接到到指令后,必须及时查明原因后立即向调度室及值班领导汇报。6根据工作面气体超限的具体情况,调度员指派当班带班领导配合瓦检员进行处理,并报值班领导。7当井下各地点气体超限报警时,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要求需人员撤离时,立即组织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向值班领导汇报,进一步采取处理措施;待工作面气体恢复正常后,方可指挥人员恢复作业。(八)断电控制器复电管理制度当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达到1%时,井下断电器自动切断工作面区域的电55、源。为了安全、正确地给断电区复电,特制定以下制度:1当瓦斯超限时,达到断电浓度(如1%)时,断电器会自动切断电源,调度员要及通知瓦检员检查该区域瓦斯,并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降低瓦斯浓度,只有当瓦斯浓度降到AQ_1029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范以下时,方可由该采区专职电工人工复电,不可违规擅自复电。2当断电器在误动作情况下断电,影响采区生产时必须有调度员及时通知安全监控系统维修人员检查该区域瓦斯、一氧化碳等气体情况,只有当气体在规程规定的浓度以下时,方可由该区域专职电工人工复电,否则遵照第1条执行。3为避免断电器的误动作,工作面区域的传感器安设位置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由安检员、瓦56、检员及监控系统维修人员检查,严禁随意挪动。4采掘工作面的安检员、瓦检员必须随时检查传感器位置,一旦发现位置不合规程要求,立即责令现场跟班领导或班组长更正,否则工作面不准作业。5采掘工作面跟班领导或班组长,一旦发现工作面停电,立即指派当班电工和瓦检员对工作面附近传感器进行认真检查。6一旦发现传感器报警,跟班领导或班组长立即向矿调度是汇报,调度室立即通知瓦检员对其气体检查。7瓦检员检查后确定气体正常,传感器仍处于报警状况,调度员立即通知监测系统人员下井进行维修,维修好后再通知采掘工作面跟班领导或班组长,立即安排本班电工复电。8安检员、瓦检员对复电全过程进行现场跟踪监督,一旦发现违章应立即制止,严禁57、工作人员强行复电或私自甩开断电器。(九)瓦斯传感器标校操作制度1井下安装各地点的CH4传感器必须每7天用标准气样和新鲜空气样对CH4传感器进行标校。2井下传感器标校前必须先检查CH4传感器的线路是否完好,CH4传感器外观是否正常。3传感器标校前必须确定测试点区域5米内支护可靠、顶板完好和无淋水。4传感器标校前必须确定该区域相关设备必须停机。5进行传感器标校必须先进入标校模式,确定标准气样的数值。6进行传感器标校必须先通新鲜空气约1分钟,确定传感器的零点。7再通标准气样约1分钟,确定传感器的最高码值。8退出标校状态,待传感器回零后再通入标准气样,观察传感器数值是否与标准气样数值相符。9标校完毕后58、,清洁传感器表面灰尘及调整传感器悬挂位置。(十)一氧化碳传感器标校操作制度1井下安装各地点的CO传感器必须每月用标准气样和新鲜空气样对CO传感器标校1次。2井下传感器标校前必须先检查CO传感器的线路是否完好,CO传感器外观是否正常。3传感器标校前需确定测试点区域5米内支护可靠、顶板完好和无淋水。4传感器标校前必须确定该区域相关设备必须停机。5进行传感器标校必须先进入标校模式,确定标准气样的数值。6进行传感器标校必须先通新鲜空气约1分钟,确定传感器的零点。7再通标准气样约1分钟,确定传感器的最高码值。8退出标校状态,待传感器回零后再通入标准气样,观察传感器数值是否与标准气样数值相符。9标校完毕后59、,清洁传感器表面灰尘及调整传感器悬挂位置。(十一)瓦斯断电测试操作规程1井下安装各地点的断电器必须每7天进行一次断电测试。2断电测试时必须保证CH4传感器的准确可靠。3准备做断电测试前应下发断电测试工作单给断电区域负责单位,经总工程师及断电区域负责人签字后方进行。4准备断电测试前必须通知井下该区域带班领导和该区域电工,再确认该区域安全生产情况是否稳定后方可进行。5断电测试时设备断电区域相关设备停机。6做断电测试的位置应选择在5m范围内顶板完好、支护可靠和无淋水。7用超过1.5的标准气样对传感器进行通气,使传感器读数达到1.5,使断电区域断电。8在断电测试后,必须由瓦检员检查开关附近风流中瓦斯浓60、度不得超过0.5,开关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CH4积存时,方可复电。(十二)安全监控设备管理制度1安全监控系统的设备由监控室统一管理,统一安装,统一回收,使用单位负责监控设备的维护工作。2各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矿井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中相关规定。3损坏的设备由监控管理维修人员进行维修;若非正常损坏并无法修复,应由使用单位进行赔偿,将视情节严重给予处罚。4新进的设备统一存放在库房内,进行统一管理,对新进设备进行登记;暂不使用的装置,必须妥善维护保管,防止日晒、雨淋、锈蚀和拆套,并做好防火、防盗工作。5安全监控设备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申请报废:(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规定使用61、年限的老旧设备;(2)通过修理,随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一次修理费用超过设备原价的80%以上;(3)严重失爆不能修复的;(4)遭受意外灾害,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5)不符合国家规定及行业标准规定应淘汰的。6各单位人员应爱护安全监控系统,使其充分发挥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的作用。(十三)监控室管理制度1监控室是矿井安全监控主要设备集中控制中心,监控员必须每天进行打扫,保持室内清洁。2监控员要对机房设备全面了解,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主机数据和程序要定期进行备份。3及时打印各项安全监控数据报表,并不断完善服务机中图形显示动态系统图。4监控室除工作人员外,一律不得入内,违者一次罚款50元。5监控员要对主62、机实时监控,主机出现问题后要立即切换备机工作,保证监控系统正常监控。6监控人员要及时对杀毒软件进行更新,防止病毒侵袭,不得使用微机上网或游戏,一经发现严肃处理。7监控员要不断学习监控软件知识,全面掌握安全监控的技术及硬件设备的功能。(十四)安全监控帐卡报表制度1监控室应建立以下帐卡及报表:(1)安全测控日报;(2)报警断电记录月报;(3)甲烷超限断电闭锁和甲烷风电闭锁功能测试记录;2必须绘制矿井安全测控布置图和断电控制图,并根据采掘工作的变化情况及时修改。 3监控室应每周向上级主管部门按时上报安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重要测点周曲线分析图、监控人员周工作汇报、重要测点周报表。4监控室应每月向上级主63、管部门按时上报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台帐明细、监控系统故障设备台帐、气体超限月统计记录、监控系统自查报告。5安全监控系统应每3个月对数据进行备份,备份的数据介质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图纸、技术资料的保存时间应不少于2年。(十五)安全监控系统巡检制度1为保障安全监控系统正常运行,为矿井安全生产保驾护航,要求监控系统维护人员每天对系统进行巡检。2巡检内容包括:监控线路悬挂是否符合标准、传感器悬挂是否符合标准、传感器显示是否正常、线路有无损坏、各设备的文明卫生等。3巡检中发现问题后,是使用单位的问题要求其立即整改并下发整改通知单,是系统故障的由监控管理人员整改。4在检查中发现设备损坏(如传感器),则根据矿64、井安全监控系统使用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并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5巡检完毕后,监控管理人员应认真填写监控系统巡检日志以备后查。6巡检过程中,巡检人员应认真仔细(建立在对系统熟悉的基础上),真正做到管好用好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十六)机房出入登记制度1监控室除值班监控员外一律不得入内。2非相关监控人员要进入监控室,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3进入监控室时必须进行登记,填写进入事由;离开时登记时间。4进入监控室内的人员,必须遵守监控室各项规定。(十七)安全监控设备故障应急流程1监控设备故障应急流程:如果正在使用的监控设备(主机或备用)出现问题 切换至备机。 检查各点信号是否正常 检查、维修故障机的故65、障 启动故障机。2井下设备故障应急流程:(1)传感器故障应急处理程序:在地面准备标校好的传感器 到故障传感器地点更换 使系统恢复正常。(2)分站/区域控制器、干线扩展器等设备应急处理程序:立即感到故障设备进行检查 查明原因后需要换电路板立即更换。附则 本制度未尽事宜严格按照安全检查与监测制度执行。10、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所有生产设备均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 2、在用设备的操作规程各单位必须每三个月学习一次,并保留相应学习记录。 3、新型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对员工进行培训,培训结束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4、新上岗员工必须按照规定签订师徒协议,师傅有义务教导新员工正确的操作设备,新上岗员66、工在没有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时严禁操作设备。 5、同台设备需要几个人共同操作时,人员的使用单位要尽量考虑小组人员的素质,以便更好地合作。 6、员工在作业时必须按章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7、机电设备存在安全隐患,如防护网、防护罩不符合要求,技术指标不达标,机身的设计不符合人机工程的要求,操作人员有权提出改造的要求,甚至有权拒绝使用。 8、操作人员不得甩掉任何保护装置,甩掉保护装置而导致事故要追究责任。 9、设备吊装、拆卸前要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并在作业场所设置警示标志。 10、发现操作的设备有故障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及时处理,处理不了应及时向机电部汇报。 11、机械设备在维护、检修时,应挂标识牌67、板。 12、在运转的机械设备上禁止做以下工作: (1)清扫转动部位; (2)进行安装、拆卸、修理等工作; (3)向转动轮结合处浇抹润滑油; 13 设备观察窗和计量仪器附近均应设置照明灯,以便操作、观察和测量。11、机电运输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矿用设备资产管理,加强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树立设备完好就是效益的观念,做好设备全过程管理工作,提高设备资产的使用效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机电运输管理制度。 一、机电设备日常检查检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保证矿井生产系统机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地运行,加强日常检修管理的计划性和科学性,提高检修技术水平,更好地将设备的维护保养和68、预防检修相结合,促进日常检修的正常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二)日常检修施工组织要求 1、日常检修涉及的范围:公司原煤生产及其辅助系统主要生产设备及其它生产机电设备。 2、日常检修的任务:按定期维修的内容或针对日常检查(点检)发现的问题,部分拆卸零部件进行检查、修整、更换或修复少量磨损件,通过检查、调整、紧固机构等技术手段,恢复设备使用性能。 3、日常检修的原则:谁使用谁检修、谁主管谁负责。 4、日常检修的时间:日常检修时间以不影响矿井正常生产为原则,其检修时间由各单位具体确定,但检修前必须向公司调度汇报,检修时间不得少于一个小时。 5、日常检修质量要求:按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69、质量标准、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标准的要求。 6、如遇有特殊情况,确需有计划地延长检修时间,必须提前向调度室汇报,经批准后方可延长检修时间。 7、日常检修的每个项目都必须明确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明确各位检修人员的职责。检修前检修负责人组织召开工前会,详细安排检修工作。检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法和标准组织检修,掌握检修进度。 8、检修人员及所需的工具材料在停机前15分钟到达检修现场。材料、工具要齐全,备件校核无误、可靠备用。 9、各队每日必须责成专人负责日常检修工作的组织和协调,队长和技术人员要深入现场,进行监督和指导。 10、检修中发现新情况及当场不能处理的问题和隐患,70、要留人监护现场,及时向机电部、调度室汇报,经批准并采用相应措施后,方可离开。 11、检修项目结束后,检修负责人要组织清理检修现场,清点工具和人员,恢复系统或设备使之具备运行条件,检查无误后,汇报调度室,组织试运转工作,正常运行20分钟后,检修人员方可离开现场。 12、对机电设备解体、更换或加固重要零部件、调整机械或电气参数及性能等,检修前,必须提出申请,经机电部组织现场鉴定、批准后方可实施。(三)日常检修的协调、监督和检查 1、公司值班领导和调度室负责公司日常检修工作的全面协调,各队队长负责本单位日常检修工作的全面协调。 2、公司调度室负责对各队日常检修项目及其进展情况进行协调和调度。 3、安71、监科负责监督检查日常检修项目、检修安全技术措施、检修组织安排的落实情况和现场按章作业、规范操作、文明施工情况。 4、检修负责人在检修前组织所有检修人员、监护人员开工前会,学习检修措施,安排检修项目和职责。严格贯彻执行经审批的常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无措施或不贯彻学习措施不得检修。 5、检修前和检修结束后检修负责人要向调度室汇报。公司调度室做好记录,记录内容重点是检修起止时间,汇报人、汇报内容以及检修内容和停送电安排。 6、严格停送电制度,检修结束后,送电试车前,检修负责人要对所有检修项目进行验收,并清点所有检修人员和工具,再统一组织送电试车。(四)日常检修的考核办法 1、确保日检时72、间不少于1小时,具体时间由检修负责人与带班队(班)长商定,由当班安全员监督。不按时填写各种记录每次对包机人罚款100元,记录不完整,每次对责任人罚款50元。 2、漏检、弄虚作假或不按照规定检修者,对有关责任人罚款500100元,机电部抽查。 3、凡经日检检修过的设备24小时内出现故障,经分析确属检修责任人检修不认真造成影响的,对检修负责人罚款200元。 4、严禁擅自甩掉各种保护运行和设备带病运转,一经查出,对有关负责人罚款300元。特殊情况下,必须经机电部长或机电副总经理批准并采取相应措施。二、机电设备运行维护和保养制度 1、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73、和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 2、机电设备维护保养内容是指:设备日常的运转状况、响声和润滑情况,以及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使用,对这些项目所进行的检查和有计划的预防性修理。 3、设备维护人员必须注意以下各点: (1)只有在设备完全正常的情况下,方可运转。 (2)设备检修后启动时,需注意设备各部件是否正常。 (3)定期清除设备内外部的灰尘、污垢及水杂质,防止锈蚀; (4)对设备的修理禁止在运转中进行。 4、设备的检查和维护: (1)当班电工负责每班对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为检修做好第一资料。 (2)机电队队长和技术人员每周进行一至两次的定期检查(结合小修)。对于电气、动力设备可按指示仪表(电74、流表、功率表、压力表、温度表等)的读数确定是否符合规定,对于机械设备则应注意紧固件是否松动,机件、机体是否震动,响声是否异常,查部件的温度以及关键部位有无裂缝等。 (3)每月由机电部经理组织对机器进行一次大检修,检修内容是更换某些部件、润滑油脂,配电部分做细致的检查调整。 (4)每年由机电副总经理组织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对隐蔽部位、基础等作详细检查,认真做好记录,为检修时提供参考。 5、维护保养人员的配备和要求: (1)机房每天必须有两名专职的机电维护人员,协同值班人员做好维护工作。 (2)维护人员必须要求业务技术精,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3)协同值班人员对备用设备每月做运行操作,并做好记录,及75、时汇报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 (4)要认真做好以上各种记录。 三、电气设备安装验收制度(一)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各队组领用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该设备必须具备煤矿防爆专用标志,方可领用该设备,否则不能领用。2、各队组安装的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在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人员进行防爆性能检查验收,防爆性能符合要求后,由机电部出示防爆合格证后,方可入井。3、各队组安装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必须按照安装规定、接线工艺、防爆性能规定要求进行安装,在安装过程中杜绝失爆,杜绝不完好设备出现。4、各队组安装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时,必须严格执行煤矿电气设备防爆性能、设备完好标准等有关76、规定。5、各队组安装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在投入运行前,必须由机电部、调度室、安监部、机电管理人员和使用单位到现场进行接线工艺、防爆性能、完好状况等检查验收,验收达到有关标准规定合格后,开具验收报告单,方可投入使用。6、验收人员对新安装的电气设备(包括五小电器)验收时,必须坚持标准,认真把关,达到标准开具报告单,有验收人员签字后方可生效,否则该设备不准投入运行。(二)新购设备或检修后设备验收管理制度 1、新购设备由设备管理员负责验收,并认真填写好设备到货验收记录;检修后的设备由检修设备验收人填写设备检修验收单。2、新购设备或检修后设备严格按照“设备完好标准”和“检修质量标准”进行检查验收。验77、收合格的设备可投入使用或入库存放,并做好标识,经验收不合格的设备隔离存放。3、大型固定设备的修理要有专项安全措施,检修完后要按规定进行设备的空、轻、重、负载运转试验。4、检修后的设备有条件时,可及时进行技术测定。测定其工作能力、精度等应达到出厂要求。5、对检修后的设备要进行全面仔细地检查,机械部分和电器操作系统应灵敏可靠;油质、油量应符合技术要求,润滑状态良好等。6、对检修后的设备严格检查各种安全装置和必要的附件是否配备齐全。7、外观检查,坚固螺栓是否牢固可靠,外壳喷漆质量完好,无缺陷。8、对于各种原因检修后仍难达到出厂标准的设备或经两次以上修理的老旧设备、严重损坏的设备或原设备本身的严重缺陷78、,经机电部鉴定后,可适当放宽验收使用标准。9、设备检修涉及的土建、受压容器,高压电器等检查验收工作应有专业技术人员负责。10、修理后的设备,一般不得少于三个月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进行事故追查,查明原因后,属检修单位责任应由检修单位再修理,其发生的费用由检修单位负责。11、矿井专用设备无“煤安”标志不得验收。四、矿井电气试验管理制度1、变电所及各场所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电工仪表,继电保护装置实行定时定期进行检验。2、工作范围 (1)矿井运行中电气设备的绝缘、特性试验及继电保护装置整定和盘用电工仪表的检验。 (2)电气设备检修前后的试验。 (3)规程规定的电气设备的试验。 (4)电气试79、验必须编制切实可行的电气设备试验计划,报公司机电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执行。3、井下试验的安全措施应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执行。4、长期井下超过三个月,井上超过六个月停止运行和数设后的设备投入运行前,必须按运行中设备的试验项目和标准进行试验。5、新装和大修后充油设备进行交流耐压时,油质必须经试验合格,否则不准进行试验。6、老旧设备应根据运行状态,相应增加试验项目和缩短试验周期。7、春季预防性电气试验要在每年一至四月完成。试验项目包括矿井10KV系统继电保护整订、高压电耐压、架空线路登杆检查、接地电阻测试和避雷器试验。试验中发现的缺陷在在四月底之前全部整改合格。8、电气设备大中小检修后要按照检修质80、量标准和前述煤矿安全规程进行试验验收,不得私自降低试验标准。9、千伏级以及橡套电缆热补接头后必须进行浸耐压,试验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试验规程之标准。10、井下低压检漏继电器的就地人工接地漏电试验在每天上午10:00进行,发现动作不灵敏或其他故障要立即整改。检漏的最远点人工接地漏电试验一个月进行一次。在月检修时完成。11、大型固定设备的技术测定,每年进行一次,按照不同的周期具体安排。五、矿井防爆电气设备安全保护功能试验管理制度1、电气安全保护功能的试验必须严格按照煤矿电气试验规程和煤矿安全规程 所列的电气设备和电缆的检查、调整工作要求进行。2、所有应做的实验项目包括:开关试验、电气整定、绝缘用具耐81、压试验、接地电阻测试等工作,要求各队组配合机电部按试验周期进行试验。3、所有电气安全保护装置必须按下列要求定期进行试验。 (1)胶带输送机所有的电气保护装置可靠性试验,每天由检修包机人在设备检修时实验一次。 (2)检漏继电器接地跳闸试验,接班后进行。 (3)主要电气设备的绝缘性能检测,每月一次。 (4)各种设备的防爆性能检查,每月一次。 (5)固定敷设的电缆的绝缘和外部检查,每季一次。 (6)接地电阻测试每季一次。 (7)高压电缆泄漏及耐压测定,每年一次。 (8)新安装设备的绝缘及接地电阻测定,安装运行前进行。 (9)对于电机综合保护器、煤电钻、照明综保等设备的试验,实行安装时的综合试验与日试82、验制,即每天由值班人员进行一次性能测试。 (10)所有继电器保护装置检查、整定工作,每半年进行一次。 (11)除1、2项试验按规定试验外,其余各项必须在停电后进行,严禁带电作业。 4、必须使用与电压等级相适应的摇表进行绝缘性能测试,凡带有电力保护装置的部位,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甩掉和隔离。5、不同型号的设备故障检查、测试必须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6、对于试验不合格的胶带机安全保护装置,必须处理合格后,方准开机。7、对于试验不合格电气设备、表计及绝缘工具,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应及时处理或更换。8、各种检查、测试、调整、整定结果,必须如实做好记录,有问题立即处理,否则不能投运。六、矿井杂散电流管理规定83、 为了确保井下电器设备安全可靠运行,杜绝电气灾害事故的发生,有效的防止井下杂散电流对井下爆破容易引爆电雷管的危害,针对井下杂散电流难以测定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1、坚持使用漏电保护装置,严禁甩掉不用。 2、加强对电缆的维护和管理,严禁用铁丝悬挂电缆,尤其是掘进工作面要保持电缆的完好和按规定悬挂。 3、按规定定期做人工远方漏电实验,接地电阻测试,并把结果报机电部。 4、降低杂散电流值,减少杂散电流的来源,主要办法可在铁轨接头处焊接铜导线以减少电阻,井下轨道接地要符合中规定。 5、防止杂散电流侵入电爆网,要保证电爆网络的质量,爆破母线不得有裸露接头,保护好导线的绝缘层,雷管脚线或与雷管脚线连接的84、导线两端在接入起爆电源前,均应扭结短路。 6、爆破工要了解杂散电流的有关知识,掌握杂散电流的分布规律,在工作中时刻警惕杂散电流的危害。 7、加强井下设备及供电电缆的正规管理,做好设备入井前的检定、检测试验工作,保证入井设备台台完好,电缆泄漏电流小于10A方可入井。 8、加强井下各馈电开关的继电整定保护工作,严格执行矿井低压电网短路装置的整定细则,确保井下各馈电开关保护装置安全、灵敏、可靠,馈电开关各技术参数要与所馈负荷相匹配。 9、加强井下各供电电缆的运行维护工作,电缆运行前的要进行绝缘泄漏的测试工作,杜绝电缆有挤、碰的外部隐患,要求电缆条条上钩,电缆的弯曲半径要符合电缆的弯曲规定。 10、井85、下电器设备电缆接线盒要台台接地、接地线,接地电阻要符合矿井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检查、测定工作细则规定。 11、严格执行煤矿井下检漏继电器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细则,确保检漏继电器动作灵敏、可靠。要求检漏继电器每天试验一次。煤电钻综保应每班试验一次,在瓦检员的配合下应每月至少对检漏继电器进行一次远方人工漏电试验,每台检漏继电器每年应升井进行一次检修。 12、做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工作。要求各运行电器设备要台台完好,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13、做好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的测试和整改工作,确保高压单相接地电容电流不超过规定值。七、矿井电缆日常维护与检查管理制度 为保证矿井供电安全,加强矿井电缆运行管理,86、强化日常维护与检查,保证电缆的安全运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矿井电缆运行维护。 (1)由机电队长组织进行定期预防性试验耐压试验,并填写各项记录实验发现不合格电缆,不能投入使用。应及时处理或更换,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定期清扫巷道及电缆上的煤尘,保证电缆的安全运行。 (3)在对井下巷道进行整修、粉刷和冲洗作业时,必须对电缆线路加以保护。应将电缆从电缆钩上取下,平整地将电缆放在巷道一侧,并用专用的木槽或铁槽护住电缆,以防损伤电缆。当巷道整修结束后,应由专人将电缆重新挂在电缆钩上。电缆带电摘挂时,应报技术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并制订安全措施,带好防护用具。 (4)裸铠装电87、缆应进行定期涂漆防腐,其周期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一般采区巷道敷设的电缆最多不超过2 年;主要运输大巷为2 年;斜井井筒为23 年。 2、矿井电缆日常维护和定期巡视检查。 (1)定期检查高压电缆悬挂情况和运行状态。电缆悬挂应符合规程有关规定,日常维护应有专人负责,每日巡回检查一次。有顶板冒落危险或巷道侧压力过大的地区,应由专职维护人员及时将电缆放落到巷道底板一侧,并妥善覆盖保护。对线路状态,如:电缆接线盒、辅助接极连接是否良好;线路温度是否正常等,每天应有12 次巡视检查,并作好记录,如有不正常状态,应及时做相应的处理。 (2)各种移动设备(如:采煤机、装煤机、装岩机等)的电缆管理和维护,应有专88、职人员班班检查。工作面掘进头附近电缆余下部分,应呈“S”形悬挂,不准在带电情况下呈“O”字形盘放。电缆应严防被炮崩、煤岩撞砸或用力拖拽。 (3)低压电网中的防爆三通、四通和插销,应由专人每月进行一次检查维护,检查中应注意端子的连接情况,有无松动、闪接触不良而产生过热等现象,对防爆面应清洗(擦)涂油。 (4)每一矿井应由专职人员对电缆实行全面管理。生产单位的维修人员应积极配合,有计划地对电缆的负荷情况、保护装置的设定等情况进行检查。 (5)高压电缆的铠装层(钢带、钢丝)如有断裂松动,应及时绑扎。如有高压电缆跨越电机车架空线时,跨越部分,应妥善加以保护,以免火花灼伤电缆;当电缆穿过淋水区时,不应设89、接线盒。如有接线盒,应有防水措施,并由专人每日检查一次。 (6)斜井井筒的电缆日常检查维护,至少应有两人进行,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如有固定电缆的夹持装置松动或损坏,应及时处理或更换。 3、矿井电缆的管理 (1)电缆的管理和回收由机电部统一管理,使用单位应及时将设备随同电缆一起回收,如数交给机电部仓库。如电缆遭到损坏,必须追查原因,按公司有关制度进行处理。 (2)新到电缆应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电压等级等标志牌,统一编号后建卡入帐,取得合格证后方可入井。 (3)凡发生电缆事故时,使用单位应及时填写事故登记卡,分析事故、查明原因、上报公司领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4)电缆要按规定合理存放、备用90、电缆必须保持完好,以备生产需要及时投入使用。八、矿井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一)矿井停送电安全管理 为了确保井下24小时,有足够的新鲜风流,保证通风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停送电安全管理制度。 1、停送电领导组: 组 长:矿长 副组长:机电矿长 组 员:机电队长 各队电工 2、发电机司机必须是持证上岗。 3、变电室24小时有专人值班,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进行巡回检查,进行维修保养等工作,对仪器、仪表、电流等情况作好记录,一旦发生停电,要积极配合发电机人员进行发电。 4、发电机值班人员,班班做好设备的检修保养工作,不准睡觉或干私活,保持机器的灵活可靠,一旦发生第一回路第二回路都停电,35分钟内能启动发91、电机,10分钟内坑上下机械设备全部能正常运转。5、井下停电后,安全员、班组长要立即把员工撤到轨道大巷,来电后先测瓦斯,然后方可让工人进入工作面,如10分钟后还不能正常送电,需把工人撤到井底车场,并与调度室取得联系。 6、停送电管理人员全部由机电队长负责,班班作好机器的维修保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持百分之百的机器运转率,一旦发生停电能予以迅速送电。发生延误情况,对当事人要作处罚,如特殊机械故障,要及时通知调度室,汇报公司领导进行处理。(二)检修停电挂牌制度1、检修挂牌是日常设备检修中确保人身、设备安全的一项重要防范措施。因此,各部门、队组在检修时,必须执行检修挂牌制度,在相应的操作室、主电92、室实施挂牌检修。2、挂牌区域的划分:机电维修在有关区域检修时,必须到相关区域挂牌;液压系统在液压控制室挂牌。3、挂牌程序及方法: (1)检修前,检修人员必须先到相关的操作台登记,用检修挂牌换操作牌,并持操作牌到主电室与当班电工共同到电气柜前停电并进行核对,将操作牌挂在电源开关外,取走送电牌,方可进入现场检修。检修完毕,检修人持送电牌到主电室换回操作牌,并持操作牌到操作台换回检修牌,并进行检修完毕登记。电气柜无送电牌,当班电工严禁合闸送电,操作台人员严禁操作无操作牌的设备。 (2)多工种检修同一设备,挂牌顺序如下:操作台电气柜检修现场。检修完毕换牌顺序:检修现场电气柜操作台。 (3)各部门、单位93、在检修前一定在严格执行停机后再进行检修的规定,先挂牌后检修,坚决制止边挂牌边检修、先检修后挂牌、甚至检修不挂牌的违章行为。 (4)对挂牌要求,一张牌只限一个具体项目,检修结束后要立即收回本项目自己的牌,防止拿错牌。 (5)检修一旦结束,各操作人员及当班负责人要严密观察并认真检查,以防检修后突发的各类事故苗头。4、检修结束,各操作人员要取回自己所挂的牌,防止漏拿或拿错牌,各操作人员及当班负责人开机前,要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再开机。5、检修结束后,挂牌人未及时取走检修牌,造成的停机工时由责任人承担。6、因生产和检修确需停电挂牌,而电工当班脱岗造成影响停电、停机的,由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九、要害场所94、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要害场所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正常进行,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1、要害场所的安全管理,实行群防群治、预防为主的原则及个人追究制度。经审定下列岗位列为公司要害场所: (1)副斜井绞车房; (2)副斜井绞车房; (3)地面主要通风机房; (4)地面变电所; (5)地面炸药库; (6)地面材料库房; (7)地面锅炉房及化验室; (8)井下中央变电所、水泵房; 2、要害场所要建立健全要害场所管理台帐。要害场所管理台帐主要包括: (1)要害场所出入及检查登记; (2)公司领导查岗登记; (3)要害场所工作人员交接班记录; (4)要害场所主要机电设备维修、保养记录; 95、(5)要害场所通讯、信号检查记录; (6)其它记录。 3、要害场所应建立健全以下安全管理制度,并张挂在醒目位置; (1)工作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2)安全操作规程; (3)公司领导查岗制度 (4)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5)其它应建立的制度。 4、要害场所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非本岗位工作人员严禁入内,外挂要害场所闲人免进牌。严禁带小孩入内,严禁任何人不能带爆炸物品入内。 5、规范使用外来人员登记簿,检查和参观人员必须有公司领导带领或持调度室介绍信方可进入,并要求带队人员在登记薄上签字。对专职检修人员和公司人员检修或检查时,都必须做好登记。 6、检查和参观的人员不能在96、要害场所内打闹,不能与岗位值班人员谈论与工作无关的事。 7、进入要害场所的检查和参观的人员必须听从岗位值班人员的指挥,必须遵守要害场所内的规章制度。 8、任何人不得任意改动所内的任何设备、设施,工具不准外借。 9、民用爆炸物品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器材使用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 10、安全检查 (1)检查方法:对要害场所的检查,实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专项检查与重点抽查及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安全大检查相结合。检查过程中要认真填写安全检查登记表,登记检查时间、单位、部位、所检查内容、存在的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要求整改时间、公司负责人或陪检人员签字97、。 (2)检查内容: 贯彻执行要害场所法律、法规及本制度的情况,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落实情况,现场有无“三违”现象,安全用电、用火情况,消防器材的配备使用及消防设施的完好情况,工作、作业场所的安全情况,岗位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其它应检查的内容。十、大型设备操作使用管理制度 1、新设备使用前,要经过公司验收,培训操作人员,使用单位编写操作规程后方可使用。 2、大型设备操作司机及检修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交接班制度。 3、维护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熟悉所维护设备的原理性能,按规定时间和内容对设备巡回检查。 (2)要及时处理司机汇报的问题,若无法处理的问题,要立即98、向有关领导汇报指示。 (3)严格执行有关维修操作规程和各项制度,不得随意改变,如因调整或需要改变时,需经过有关领导和部门批准。 (4)下班前要将设备运转情况,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并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 (5)负责领取本班维修所需要的配件及材料。 4、大型设备司机要遵守以下制度: (1)司机要经过专业培训,身体健康和工作负责。 (2)司机人员必须固定,改变工种或调离原工作岗位时,要经机电部同意并由机电副总经理批准。 (3)大型设备司机,除轮休人员外,要设定一定比例的备用司机,备用司机平时可参与维修工作,若正式司机缺勤时,由备用司机担任。 (4)对不称职的司机,由机电管理部提出意见,重新配备99、调整。 5、所有大型设备的转动外露部分,如连轴器传动链、传动带、齿轮等防护装置必须齐全。 6、对提升设备的安全保护装置、制动装置、钢丝绳及主扇风机的反风装置,要根据有关规定定期试验、鉴定和调整。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未处理前,不得使用。 7、运转中主要大型设备,如提升绞车、主排水泵、主扇、压风机等,要进行定期的效能测定,发现问题时,及时调整或检修。 8、严禁设备超负荷运转,如因超负荷运转而造成事故,责任人要承担全部责任。经技术鉴定,设备确有潜力,拟超过其名牌出力时,报公司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 9、大型设备安全保护装置,要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定期测定。 10、矿井主要提升设备必须保证检修时间100、。日检三次,每次检查时间为60分钟,月检和大、中、小修应安排在停产检修日进行。 11、大型设备停产检修,要集中力量排除重大问题。检修前,要做好停风、停水、停电、停运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安排。 12、设备超过规定使用年限,并损坏严重和遇到灾害时,修复费用若超过原值80%,可申请报废。十一、矿井照明、电话、信号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矿井照明、电话和通讯线路及信号系统的管理,保持井下充足的照明条件,延长电话的使用寿命,保持通讯线路和信号系统畅通,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照明信号综合保护装置配电。 2、井下通信、信号和控制等装置必须使用防爆型,应101、优先采用本质安全型。 3、照明、通信、信号和控制用的电缆,应采用铠装或非铠装通信电缆,橡套电缆或MVV型塑力缆。 4、照明、信号和电话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5、井下以下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1)井底车场及其附近。 (2)机电设备硐室、候车室等。 (3)轨道大巷、运输大巷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30m。 (4)主要进风巷的交岔点和采区车场。 (5)从地面到井下的专用人行道。 (6)综采(放)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15m。 (7)地面的通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调度室等必须设有应急照明设施。 6、主副井绞车房、井底车场、采区变电所、绞车房、水泵房、带式输送机集中控制硐室等主要102、机电设备硐室和采掘工作面,必须安装电话。井下主要水泵房、井下中央变电所、矿井地面变电所和地面通风机房的电话,应能与调度室直接联系。 7、井下电话线路严禁利用大地作回路。 8、通信线路必须在入井处装设熔断器和避雷装置。 9、井下各生产地点的电话由各队指定专人(兼职)负责。 10、电话线走向及挂线地点不经允许不得随意调整改动,否则发现一次罚责任人30元。 11、井下电话不经允许不得随意拆卸移动,损坏后要及时汇报,不经允许不得私自修理。如因不正常使用导致电话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另罚责任人50元。 12、使用电话时,应轻按轻挂,不得摔打敲击。 13、打电话要简单明了,不准随意乱扯闲话占用时间,打电话103、后要将话机放置到位,不得形成占线状况而无法联通。 14、通讯线路出现故障或电话损坏后维修人员应及时回收,妥善保管,应在24小时内接通,否则罚维护人员30元。 15、井下作业人员要特别保护通讯线路和电话。堆放物料时不得挤压、碰撞、拉拽。通讯线路及电话若是人为损坏,其配件、材料费用由损坏单位负担。 16、电气信号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矿井中的电气信号,除信号集中闭塞外,应能同时发声和发光。 (2)升降人员和主要井口绞车的信号装置的直接供电线路上,严禁分接其他负荷。 (3)运送人员的倾斜井巷中,必须设置使跟车人在运行途中任何地点都能向司机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装置。 (4)多水平运输时,从各水平发出104、的信号必须有区别。 (5)在各车场安设甩车时能发出警告的信号装置。 17、井上下各岗位信号必须经常保持信号装置完好,信号畅通。 18、井上下各岗位信号工严格交接班制度,接班后首先检查本岗位信号装置的完好情况,查出存在问的题如信号按钮、电铃、接线盒、线路等必须在当班通知电工及时进行处理,不得拖延或隔班。 19、井上下提升信号执行分级发送制度,不准越级发送信号。即井底信号井口信号绞车房;或轨道斜巷底信号轨道上车场信号绞车房。 20、信号操作规定:信号长点时间为2秒钟以上,其它信号点时间隔为1秒钟,并且均匀、清晰、准确。停车:打1个长点;上提车辆:打2个点;下放车辆:打3个点;事故:打乱点。十二、机105、电设备停产检修管理制度 按照煤炭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质量标准化标准、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以及公司有关文件的规定,为保证公司机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运行,做好预防性计划检修、系统组织和预知维护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总则 1、机电设备停产检修工作,应安排日常不能检修的或检修工作量较大的项目和工程以及各种安全保护装置的校(检)验和整定。 2、公司的停产检修的时间,根据公司安排的时间进行。(二)停产检修计划的编制和要求 1、各队停产检修计划,由队长审查签字批准后报机电部。 2、机电部对各队检修计划平衡汇总后,组织有关公司领导、调度室、安监部、通防部、技术部、基建部、各检修单106、位队长等召开停产检修平衡会,对各队检修项目进行统一安排。(三)检修前的准备工作 1、每项检修项目都必须明确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检修人员,并有明确的分工。检修负责人应按照规定的工艺和要求组织检修,随时掌握检修进度情况。重点项目应由各队、公司领导、机电部参加,在检修中加强调度工作,检查、监督检修质量、进度和安全,处理现场发生的特殊情况。 2、对专项检修工作、多次重复的检修工作,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员要相对固定,以促进专业化检修队伍的建设,保证专项检修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3、各队在检修前一至两天,向参加检修的人员传达检修计划及批准生效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确保检修工作中设备和人身安全。 4、提前做好107、材料、工具、配件的准备及其质量检验,特别是材质、配合尺寸、安装尺寸、技术性能参数的校对。(四)组织施工的有关要求 1、设备检修质量要求:遵照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和煤矿安全规程有关标准、规定的要求。 2、检修中由公司值班领导和调度室负责调度工作,及时掌握检修进度和遇到的问题。 3、检修项目完成后,检修负责人要组织清理施工现场,恢复系统或设备使其具备运行条件。检修负责人检查无误后组织空载或半载或满载的试运行工作,并留好检修人员,加强监督检查,新安装的设备必须经至少四小时或根据设备说明书要求的时间进行试运行,经验收确定系统或设备运行正常,本次检修工作才为结束。(五)考核与处108、罚 1、检修结束后应确保24小时内无故障,检修后的设备不能正常运行,或者检修过的部位在一周内出现问题,经分析确属检修不认真造成的对检修负责人、检修责任人、包机人按责任罚款50200元。 2、对违章操作、玩忽职守、错误指挥造成设备检修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者,分析追究责任。对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制造假象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3、每次停产检修结束后必须认真总结,每台设备的检修必须明确责任人,确保检修质量。十三、矿井机电运输事故影响的管理办法 为规范矿井生产系统机电事故影响的管理,强化机电管理意识,落实维修、管理、操作及巡检等的岗位责任,提高处理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促进机电检修的超前性,最109、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率、提高开机率,保证生产系统的正常运行,结合矿井实际,特制定本办法。1、 主斜井皮带运输系统 (1)影响30分钟至1小时的机电运输事故,每次对包机人、当班机电修各罚款50100元,由调度室考核执行。 (2)影响1小时以上的机电运输事故,每次对包机人、当班机电修各罚款100200元,由机电部执行,机电副总经理监督; (3)影响时间以调度室记录为准,根据调度室记录的影响原煤生产情况酌情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2、调度室要建立机电影响台帐,必须将各队机电影响情况及处理情况做好记录,否则对相关负责人视情节罚款50100元。 3、由于操作或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对责任人或责任队班的处罚:110、 (1)烧坏电机:10kW以下罚款100元;10kW40kW罚款200元;40kW及以上罚款500元。 (2)其它:按其原值的50%对责任队班处罚。 4、机电事故涉及多个单位或环节的,影响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的,由调度室组织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分析。 5、凡因自身检查、检修、维护、管理不到位而造成的机电责任事故,不论是否存在客观原因、它方原因,按本办法考核。 6、出现机电影响后,调度室要及时通知受影响队班并积极协调有关队班和人、财、物,各队班要积极主动配合。出现消极懈怠、推诿扯皮,耽误的时间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十四、设备、配件及五小电器回撤管理规定 为加强设备、五小电器、电缆及设备配件升111、井管理,促进设备安全管理,特制订本规定。(一)设备 1、设备回撤前由机电部设备管理员,清点备件数量并记录存档,待设备升井后对照入库,大件及小型配件入库率100%,连接螺栓等入库率不得低于95%。 2、升井后的设备(溜子、皮带机按井下回撤前验收数量结合实际数量交库),否则对包机人罚100元。 3、升井设备设施要按机电部设备管理员指定的位置,由使用队班或回撤队班摆放整齐,并做到“三无”即无油污,无杂物,无煤泥。否则每发现对使用队班或回撤队班罚款200元。 4、升井的设备必须有完好牌,设备铭牌,MA标志牌,包机牌齐全,且内容详细,否则缺一个牌罚包机人或责任人50元。(二)设备附件的管理 1、升井设备112、及附件要按机电部设备管理员指定的位置,由使用队班或回撤队班摆放整齐,并做到无杂物、无煤泥。否则每发现一次对使用队班或回撤队班罚款200元。 2、设备及附件在回撤升井过程中,由使用队班或回撤队班通知机电部设备管理员清点数量。 3、升井的设备及附件不准占压车辆要及时卸车,否则,每发现一辆次,对使用队班或回撤队班罚款100元。(三)五小电器 1、升井的五小电器要清理卫生后入库,并按指定位置摆放整齐,否则对相关负责人罚款50元/次。 2、升井的五小电器完好的必须通电试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如需维修的及时进行维修。 (四)设备回撤一览细则: 1、皮带机 皮带机八大保护:保护集控箱、烟雾保护、煤位保护、跑偏保113、护、急停保护、撕裂保护、速度保护、温度保护、超温洒水保护。皮带保护回撤时不允许将各种保护拆除分开,必须以保护集控箱为主,其它保护分类排列整齐,一并升井交库。 对机头架、机头架连接螺栓、H架、纵梁、平托辊、挂钩式槽型托辊(三节托辊)、各种滚筒、驱动装置、托辊小车、游动小车、机尾(缓冲托辊、导轨、机尾架)等要清点计数,码放整齐。 在胶带回撤时原则上要求抽出皮带穿条,不允许在接头处截割皮带,当无法抽出皮带穿条时,只允许在皮带扣处的一边截割,严禁出现同一段胶带两头无皮带扣现象,否则按私自截割皮带处理。回撤的皮带必须成卷。 2、刮板输送机 必须对机头尾传动部、机头机尾架、中部槽、刮板链、刮板、各种连接螺114、栓、挡煤板等进行清点计数,码放整齐。 3、其他未涉及的小型设备回收前,应经机电部同意后方可回撤,并保持整洁、完好。12、斜井(巷)提升运输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加强对矿井斜巷运输的安全管理,从根本上消除斜巷运输的安全隐患,促进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达到消除各类运输事故的目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规定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评比办法的相关条文,以及公司有关文件等的相关要求。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井下所有斜巷轨道运输,包括矿井主斜巷轨道运输、各水平间斜巷轨道运输、采区斜巷轨道运输115、工作面两道斜巷轨道运输、各类临时斜巷轨道运输和部分平巷运输。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三条 各机运队应建立“轨道运输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管理责任、范围和重点工作。 第四条 公司机电副总经理负责矿井斜巷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机电部具体负责矿井斜巷运输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机电部设专人负责矿井斜巷运输的管理工作,对斜巷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 安监部负责矿井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工作。 第七条 机运队长对矿井的运输安全负直接管理责任。 第八条 机电部分管运输人员的管理职责范围: 1、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运输管理的实施细则,明确公司、部门、 队班、个人的职责范围,及时发现并处理斜巷运输系统运输问题,116、建立相关的奖惩办法。 2、建立完善矿井运输方面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4、负责对当班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班前是否具备上岗资格和班中遵章作业情况进行检查与监督。 5、负责对矿井运输线路的轨道、道岔、设备、设施、信号、车辆完好状态、措施落实、遵章作业、现场环境和制度建立与执行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 6、负责斜巷的防跑车防护装置的选型和安装指导工作。第三章 一般规定 第九条 运送四超(超长、超宽、超高、超重)车辆必须制定专门措施。运输过程中不得停滞,如确需停滞,必须设置警示标志。 第十条 小绞车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两落实”。三好:绞车设备完好、117、巷道规格及支护好、轨道质量好;四有:有可靠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有托绳辊有信号及躲避峒、有声光兼备信号;二落实:岗位责任制落实、检查维护维修制度落实。小绞车运输必须做到“三好、四有、两落实”,否则不准提升,并对队班长罚款100元。 第十一条 绞车司机要做到“六不开”,即绞车不完好不开;钢丝绳打结、磨损断丝超限、缠绕排列不整齐不开;超挂车不开;信号不清不开;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开;无运行许可证不开。处理车辆掉道时,人员要严格按照措施要求在安全可靠的位置操作,现场人员严禁站在不安全地点,要做到自保、联保、互保、避免不安全事故的发生。严禁用机车和机械牵引复道。 第十二条 把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118、”,即: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四超”车辆无运输措施不挂、重车装的不标准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有行人不挂。发信号前必须对车辆的连接和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连接正常、绞车无余绳后方可发开车信号。 第十三条 斜巷运输严禁登钩,行车时严禁行人。人员上下时必须经把钩工同意并发出停车信号、绞车到达终点停止运行后方可上下;斜巷上下车场必须悬挂“行车不行人”的警示牌,并安设声光报警装置。斜巷运输严禁登钩,行车时严禁行人。 第十四条 绞车走钩时禁止非工作人员在绞车峒室休息和工作,禁止与绞车司机攀谈。 第十五条 斜巷运送“四超”车辆时,必须捆绑稳固,分提分运,重心不偏,必须用专用的连119、接器连接。运送“四超”车辆时,每钩只准挂一车。专用车辆必须完好标准。运送“四超”车辆的班队负责人必须现场明确:由专人负责“四超”车辆的捆绑稳固;由专人负责“四超”车辆摘挂钩;由专人负责发信号;由专人负责“四超” 车辆途经斜巷安全设施的操作;由专人负责“四超” 车辆途经斜巷上下滑道及各甩道设置警戒。第四章 斜巷巷道、车场、硐室 第十六条 主要绞车道不得兼作人行道。运输量不大,保证行车不行人的不受此限。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 第十七条 主要运输巷、采区上下山和平巷的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1.8米。 第十八条 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120、间得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轨道道渣面1.6米的高度内,必须留有不低于0.8米(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1米)以上的人行道。巷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低于0.3米(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0.5米)。已有巷道人行道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两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40米。躲避硐的宽度不得小于1.5米、深度不得小于1.2米、高度不得小于1.8米,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在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渣面1.6米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1米以上人行道。 第十九条 车场宽度满足以下要求:在双轨运输巷中,2列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对开时不得小于0.2米。车辆最突出部分121、与巷道行人侧距离不得小于0.8米,另一侧不得小于0.3米。车场高度自轨面起不得低于1.8米。 第二十条 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场甩车道的轨道必须有设计,应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炮采工作面行驶一吨矿车时,应安设2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4米。机采工作面使用支架和机组时,应安设4道岔,曲率半径不小于12米。 第二十一条 斜巷轨道上山施工倒拉绞车和平巷对拉绞车,必须开凿绞车和设备峒室或在5米范围内把巷道拓宽1米以上以满足运输要求。倒拉绞车前方815米处必须支设护身柱或护身石垛,保护强度要经计算后选择材料。 第二十二条 机轨合一巷道,轨道与设备相互之间间距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2010第22条规定:输122、送机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5米;输送机机头和机尾处与巷帮支护的距离应满足设备检查和维修的需要,并不得小于0.7米;巷道内移动变电站或平板车上综采设备的最突出部分与巷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0.3米。在溜子或皮带机头处必须开凿司机操作室、设备峒室,禁止在轨道侧操作。 第二十三条 主要斜巷必须设计有正规的水沟,盖板齐全,流水不得冲刷道心及两侧的枕木。 第二十四条 采掘运输小上下山各车场的长度为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1.5倍以上。主要运输斜巷各车场的长度为一次提升串车长度的3倍以上。 第二十五条 上车场不得形成负坡,以免车辆自溜下滑。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把斜坡作为停存车场。 第二十六条 各上、下车场必须有123、足够的照明。车场范围内不得安放设备或其它物料。 第二十七条 施工队班必须按设计要求对斜巷轨道运输中部及下部车场甩道进行施工,并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需要。现场检查,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不能满足安设标准道岔的,一次罚责任队班500元,并限期整改。第五章 绞 车 第二十八条 绞车必须安装在专用的硐室内,绞车与周壁的有效间距不小于0.5米,检修侧设备外缘与硐室间距不小于1米。 硐室定位要满足绞车、电器设备摆放,维修和便于操作等要求。巷道支护和通风要良好。 第二十九条 绞车安装在轨道中心线位置时,提升中心线与轨道中心线误差不得大于50毫米。 第三十条 绞车在轨道一侧安装时,其设备外缘距轨道外侧不小于0.5124、米,钢丝绳不磨帮、棚腿、顶等,否则必须设有抗轮或压轮。 第三十一条 井下运输原则上不允许使用对拉绞车。如现场需要使用对拉绞车,必须有专门设计和措施,由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三十二条 掘进上山施工倒拉绞车要安装在轨道外侧,其最突出部分与轨道的间距不得小于0.5米,迎头应装平式倒向轮,其直径选择应符合“规程”规定,禁止用小滑板代替。倒向轮的固定方式应在施工措施中明确规定,必须有固定和强度设计计算。要全部外露,便于检查。绞车前方(815米)必须安设两道护身柱,能够保障绞车司机人身安全。 第三十三条 绞车操作手把必须配有定位闭锁装置,零部件齐全,定位闭锁可靠不失效。 第三十四条 服务时间超过125、3个月以上的绞车基础必须用地锚或打水泥基础固定,基础的设计必须符合生产厂家的要求。绞车底盘应高出周围地平100150毫米。用地锚固定时,只能在岩石地板中采用,锚杆深度不小于1.6米,直径不小于20mm,锚杆数量应符合厂家设计数量。固定绞车底座的地锚螺丝的外露长度,应满足上一个匹配平垫和螺母,并最少露出13丝。 第三十五条 临时绞车可打地锚或使用四压两戗固定。打四压两戗时,戗柱与顶板夹角应为6575,柱顶应打在柱窝内并不准加楔,要固定牢靠。严禁使用金属支柱。选用木柱直径不小于0.18米。 第三十六条 小绞车底梁采用18#槽钢,地脚螺丝和垫圈符合绞车地脚孔要求。第六章 信号装置 第三十七条 信号要126、声光兼备,五小电器完好不失爆,安全牢固,布置整齐合理,做到上板上墙,固定在信号硐室内;线路吊挂整齐美观。发现一处失爆,对包机人罚款100元。 第三十八条 斜巷上车场和绞车不准共用一套信号装置。下车场及中部各甩车场信号必须经上车场把钩工转发,不得直接向绞车司机发信号,绞车司机处的信号不能向各把钩点发出。信号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点数发出。第七章 钢丝绳及连接装置 第三十九条 钢丝绳规格应根据设计计算进行选择,并符合绞车容绳要求。 第四十条 斜巷运输时,矿车之间的连接、与钢丝绳之间的连接,都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专用连接装置。 第四十一条 钢丝绳钩头必须使用护绳环 斜巷提升一律使用保险绳,绞车使用的18127、毫米(新国标含18毫米)钢丝绳使用的保险绳绳径必须同主绳同径,绞车使用的18毫米以上钢丝绳的保险绳不得低于18.毫米。保险绳一端与主绳相连,连接不少于3个绳卡,绳卡的间距为钢丝绳径的六倍(或直接用相应强度的卸扣连接在主绳环上)。另一端必须有护绳环并且进行插接,挂在提升列车尾端车辆连接器上。提升超长物件的保险绳要专门制作。 第四十二条 斜巷运输用的钢丝绳连接装置,在每次换钢丝绳时,必须用2倍于最大静载荷重的拉力进行试验,并且至少每两年试验一次。擅自使用未经试验的钢丝绳。第八章 斜巷安全设施 第四十三条 轨道运输斜巷中,必须装设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并坚持使用和定期检查维修试验,责任到人。凡新设计128、的运输斜巷,必须同时设计相应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 第四十四条 选用的跑车防护装置,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标准,并根据具体使用条件进行选型设计。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核批准后,方可安装。超速挡车栏的安装必须根据机电部的设计进行用材料类型。 第四十五条 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必须做到监视灵敏、操作灵活,挡车可靠,正常状态时为常闭状态,只有当车辆运行到一定位置时方可打开,车辆过去后应落下。 第四十六条 在上部平车场入口处安设能够控制车辆进入车场摘挂钩地点的阻车器。在上车场距变坡点以上11.5米平巷处,设一道常防式阻车器, 在变坡点下方 1列车长度加3米的斜巷地点,安设一道远控安全门或阻车器。由把钩工在把129、钩硐室通过操作钢丝绳、滑轮、杠杆等机构实现远控操作。安全门正常处于关闭状态,车辆通过时打开,车辆通过后立即关闭。矿井主要运输斜巷的安全门或阻车器应与绞车及语言报警系统连锁,当两道阻车器或安全门同时打开时,绞车无法运行、语音系统发出“禁止行人”的报警。 第四十七条 斜巷中间应根据斜巷长度、倾角等情况,安设若干道跑车防护装置,以确保能够有效阻止住运行中断绳、连接装置断裂、脱钩、绞车失控等下滑的车辆。超速吊梁(挡车栏),其打杆距吊梁(挡车栏)的距离为:斜巷坡度12度以上时为2530米;12度以下时为2025米。斜巷内跑车防护装置每100米设一组。 第四十八条 斜巷下车场起坡点以上1020米和各甩车场130、起坡点必须安设一道常闭式远控安全门。安全门正常处于关闭状态,车辆通过时打开,车辆通过后立即关闭。矿井主要运输斜巷的阻车器或安全门应与绞车及语言报警系统连锁。 第四十九条 下山掘进时,迎头向上要安设两道安全门,第一道距迎头不超过30米(扒装机尾不超过10米),第二道距第一道不超过所提列车长度加3米。两门随掘进或扒装机前移。 第五十条 上山掘进时,下车场起坡点以上1020米安设第一道常闭安全门,距迎头不超过30米(扒装机尾不超过10米)安设第二道常闭安全门,此门随掘进或扒装机前移。 第五十一条 斜巷下车场各甩车场道口常闭式挡车器要实现远控,由把钩工在把钩硐室内实现远控操作。下山掘进时常闭式挡车器要131、有专人操作。 第五十二条 在同一斜巷内采用分段提升时,中间绞车以上815米处距轨道大于0.5米处设一对保安木柱,木柱直径不少于180毫米,支护要牢固。 第五十三条 各车场还应安设能够防止带绳车辆误入非运行车场或区段的阻车器。第九章 轨道质量 第五十四条 轨道敷设必须符合煤矿窄轨铁道维修质量标准及检查 评级办法为标准,达合格品以上;斜巷轨道要设防滑设施,消灭杂拌道、非标准道岔;不同型轨道要分段敷设,接头要用异形夹板联接。 第五十五条 主要运输巷道的铺设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1、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毫米,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毫米。 2、直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132、得大于5毫米。 3、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毫米,下偏差为-2毫米。 4、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5、轨枕的规格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间距1米,间距偏差不超过50毫米。 6、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轨。 7、上下变坡点必须使用整体弯道。 第五十六条 道岔必须按标准铺设。道岔的钢轨型号,不得低于线路的钢轨型号;其质量应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第五十七条 绞车斜巷应根据斜巷坡度、长度等情况,安设若干道托绳滚,具体要求以钢丝绳不磨底板为准。安装间距不大于20米,变坡点处安装大地滚,其直径不小于250毫米,宽度200250毫米,轴径不小于40毫米;地滚安装要平整、固定牢靠、转动灵活。磨损深133、度超过10毫米或余厚小于2毫米时,必须更换。 第五十八条 斜巷高低起伏,绳磨顶板或棚梁时,要装天滚,数量以绳不磨顶板或棚梁为准。 第五十九条 甩车场或下车场侧帮要安装立滚,甩车场道芯要装导向轮和地滚,数量以不磨绳为准。第十章 制度和人员 第六十条 新设计的采掘运输巷道,必须综合考虑运输设备和设施的安装要求,建立施工前的设计会审和安装前、安装后的验收制度,以保证安全运行。 第六十一条 绞车管理三项制度: 1、安装“验收制” 绞车安装完毕后,至少提前一天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交机电部,由机电部组织、技术、安监、调度、安装使用等有关人员参加,对绞车整个提升系统安装质量进行验收。 绞车的安装验收内容包括:a134、审批单内容。b、车场是否合格。c、绞车完好状态。d、钢丝绳选型。e、安全设施是否齐全。f信号系统、轨道等是否合格。 验收合格后,由机电部发放绞车管理牌板。其内容包括:绞车型号、斜巷长度、坡度、钢丝绳型号、挂矿车数、使用地点、使用单位、维修负责人、验收时间等。 2、钢丝绳“周检制” 提升钢丝绳、保险绳及连接装置实行“周检制”,建立检查记录簿,月底将检查记录上报机电部。 3、设备“定期维修制” 建立设备定期维修制度,定期对绞车、安全设施、信号设施、轨道等全面检查、检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建立检查维修记录簿,月底上报机电部。 第六十二条 斜巷轨道运输工作,必须建立严格的岗位责任制,要有专人负责对轨135、道、钢丝绳、绞车、车辆、连接装置及其安全设施和信号保护等进行检查、维护和调试,并现场悬挂填有包机人的责任牌。 第六十三条 斜巷各车场均须悬挂斜巷道标志牌,注明斜坡长度 、坡度、允许挂车数、以及钢丝绳和安全设施装备情况等。 第六十四条 斜巷运输必须配齐岗位人员,每钩挂一辆车的斜巷不得少于3人,其中:绞车司机一人、上车场信号把钩工至少一人、下车场信号把钩工至少一人。 第六十五条 绞车司机和把钩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上岗。上岗牌注明姓名、年龄、工种、编号、培训时间等。 第六十六条 绞车司机不得同时身兼二职,既开车又打点或把钩。 第六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机电部负责解释。 第六十八条 本制136、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13、斜巷“行车不行人”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斜巷运输安全管理,落实斜巷“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消除斜巷运输安全隐患,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斜巷运输必须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严禁登钩,行车时严禁行人。 二、斜巷运输上、下车场、各中部车场必须悬挂“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警示牌,并安设声光信号装置。 三、斜巷提升前上、下车场和各中部车场信号把钩工必须提前联系,确认斜巷中无行人和从事其它工作的人员后,方可按正规操作进行提升运输。 四、斜巷提升运输时,由上、下车场和各中部车场信号把钩工负责严禁人员进入运输提升斜巷。 五、由于提升情况137、在斜巷提升运输需要人员上下时,必须经信号把钩工同意并发出停车信号、待提升运输车辆停稳后方可上下人员,并由信号把钩工清点上下人员人数,确认斜巷内确无任何人员后方可恢复提升。 六、人员在斜巷上下期间,发现斜巷发出运输信号,必须立即就近进入躲避硐进行躲避,待提升完成后方可继续上下。 七、斜巷有行人时,把钩工严禁挂车,信号工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八、绞车提升时禁止非工作人员在绞车峒室休息和工作,禁止与绞车司机攀谈。 九、斜巷运输必须配齐岗位人员,每钩挂一辆车的斜巷不得少于3人,其中:绞车司机一人、上车场信号把钩工至少一人、下车场信号把钩工至少一人。 十、绞车司机和把钩工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可持证138、上岗。 十一、对违反斜巷“行车不行人”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人员,将按公司安全奖罚制度给予处罚。 十二、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14、矿车运行使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做好公司矿井运输管理工作,提高矿车使用周转率,做到矿车使用正规化、标准化、制度化,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1、每季对公司矿井矿车进行一次清点,对待报废矿车进行一次鉴定;每月对在用矿车进行抽查。 2、对由于正常运行磨损损坏的矿车由运输队负责检查维修,运输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矿车要及时退出运行,确保运行矿车的完好率不低于80%。 3、安监部、调度室、机电部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在运行中的矿车存有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运输队将矿车退出运行、及时升井。同时要加139、强对进行各用车地点的检查,发现有一辆闲置矿车,对用车单位罚款50元。 4、运输队要加强矿车的交接班检查和日常检查、维修,要确保车辆正常运转。 5、运输队要建立矿车管理台帐,做到帐物相符,月清月结。 6、新进矿车或新进矿车车架、车箱需经公司组织鉴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15、矿井轨道检查维修制度(一)矿井轨道线路 1、矿井轨道线路的维护检修,实行日常养护与旬检、月检结合。 2、日常维护由不少于2名轨道维护工进行,要经常保持轨道质量合格。轨道维护工要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轨道线路定期进行全面维护检查,对严重威胁安全行车或维护工作量较大的问题,要及时向运输队长汇报,组织处理。 3、日常维护检修内容为140、: (1)用轨距尺依次选点,检查各点的轨距和水平。如发现轨距和水平误差超过标准规定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2)检查轨枕质量和间距。对接头处的失效轨枕或其它三根以上连续失效轨枕,要及时更换,轨枕间距大于标准要求时,应进行调整或增设轨枕。 (3)用小锤敲击全部扣件。发现扣件松动应及时紧固,发现鱼尾板螺栓、弹垫与轨型不配套,应进行更换。 (4)用塞尺检查道钉浮离情况,如发现道钉浮离、不全、松动,混凝土轨枕螺栓不全,压板或压环浮离,要及时补齐或紧固。 4、旬检、月检除日常检查规定内容外,还应检查下列内容: (1)检查轨道,如超过允许值时,要及时进行调整。 (2)检查接头平整度,保证轨面及内侧错差不超过141、允许值,弯道处不得出现硬弯。 (3)磨损超限的钢轨,应进行更换。 (4)检查接头方式,必要时调整或更换钢轨,保证接头方式和相对错距符合规定。 (5)针对性地进行充填或捣固,不得出现浮枕。 (6)井上以中心桩,井下以巷道设计中心线进行选点挂线检查,如轨道中心线与设计值误差超过有关规定时,要调整轨道位置。 (7)分别用10m弦或2m弦量直线或曲线段。保持直线目视直顺,曲线目视圆顺;曲线上相邻两点正矢差符合质量标准要求。 (9)用单丝细尼龙线在接头前后各5m处检查。如轨面前后高低 10m弦量值超过质量标准允许偏差时,应进行调整。 (10)检查弯道超高和加宽值。不符合标准规定时,应进行适当调整。(二)142、矿井轨道道岔 1、轨道维护工要重点对轨道道岔进行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轨道道岔合格。 2、日常维护检修 (1)按标准,每组道岔检查轨距6处,水平5处。轨距按标准加宽后不得超过3mm,水平误差不超过5mm。 (2)调整接头平整度,保证轨面及内侧错差不大于2mm。 (3)测量每组道岔的心轨和护轨工作边间距,超过允许偏差时,要调整轨距,紧固护轨螺栓。 (4)用塞尺检查全部滑床板、垫板,如垫板浮离或滑床板与尖轨底面间隙超过2mm时,应及时调整。 (5)检查所有扣件及各处间隔铁。对松动螺栓全部加以紧固,更换破损间隔铁,紧固全部轨撑。 (6)更换失效轨枕,调整轨枕间距,捣固道床。 3、143、周、月检除日常维修检查内容外,还包括下列内容: (1)检查所有轨缝,超过允许值时,应及时进行调整。 (2)检查护轨,看零件是否齐全,安装是否牢固,有无松动、失效现象。 (3)检查辙岔铆钉有无松动,焊缝有无裂纹,心轨、翼轨垂直磨损是否超限,必要时进行更换。 (4)检查道岔、线路轨型是否一致,用卡尺、卡钳检查基本轨与连接轨垂直磨损量。 (5)检查转辙器动作是否灵活,如发现动作不灵活,零件不齐全,连接不牢固等,应及时处理。 (6)检查道岔方向。直线采用10m弦量三点,曲线用2m弦量相邻两点正矢差,当正矢差超过2mm时,应进行调整,以保持直线目视直顺,曲线目视圆顺。 (7)用1Om弦检查轨面前后高低,144、共检查3点,当10m弦超过10mm时,应进行调整。 (8)保持道床整洁,道碴不的超过轨枕上平面,地面道床不得有杂物。 (9)检查曲线连接轨的曲线半径,当误差超过5时,应重新校正。 (10)检查尖轨开程、尖轨损伤情况及尖轨尖端与基木轨密贴情况,当尖轨损伤超过 100mm时,应更换尖轨。16、钢丝绳检查、检测更换制度 1、各岗位负责人负责钢丝绳检查、检测、更换的全面工作。每隔十天对所有钢丝绳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2、每台绞车钢丝绳的逐日检查和运行记录由当班绞车司机、检修员、安全员连锁负责,分别把关签字。 3、运输负责人要随时检查巷道内的地滚,壁滚、天滚、五角轮的运行状况,确保钢丝绳巷道内的正常运行。145、 4、跟班安全员要对运行中的钢丝绳有巡回检查,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情况立即报请有关人员处理。 5、各种用途钢丝绳悬挂时的安全系数必须符合规程要求,其中缠绕绞车新绳提人不得小于9提物不得小于6.5。 6、在倾斜井巷中使用的钢丝绳其插接长度不得小于钢丝绳直径的1000倍。 7、使用中的钢丝绳,要根据井巷条件及锈蚀情况,至少每月涂油一次。只准涂、浸专用的增磨脂或防腐油。 8、使用中的钢丝绳在做定期检测或日常检查中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更换: 1)钢丝绳的安全系数升降人员的小于7,提升物料的小于6。 2)不合格钢丝绳的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6%不得用作升降人员,达到10%不得用作升降物料,达到25146、%时必须更换。 3)股捻钢丝绳在一个捻距内断丝断面积与钢丝总断面积之比达到5%时必须更换。 4)以钢丝绳标称直径为准计算的直径减小量达到10%时必须更换。 5)钢丝绳在运行中遭受到突然停车,卡罐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发现以下情况之一必须将受力段剁掉或更换全绳:钢丝绳产生严重扭曲或变形;断丝超过上述第3项的规定;直径减小量超过上述第4项的规定;遭受猛烈拉力的一段的长度伸长0.5%以上, 6)在钢丝绳使用期间,断丝数突然增加、或伸长突然加快,必须立即更换。 7)钢丝绳的钢丝有变黑、锈皮点蚀麻坑等损伤时不得用作升降人员;锈蚀严重或点蚀麻坑形成沟纹或外层钢丝松动时,不论断丝数多少或绳径是否变化147、必须立即更换。17、窄轨车辆装、封车管理规定(一)装封车的一般要求 1、装车前,装车人员要对所用车辆进行检查,禁止使用不完好的车辆装车。 2、所装物料要保证在运输过程中不洒(散、脱落)落。 3、所装设备、物料不得超出车辆外型尺寸(大型综机设备、特殊材料等除外)。 4、所装设备、物料必须保证重心适中,对称平衡,不偏斜,不偏重,不移动、不窜动、不滑落。 5、所装设备、物料必须与所用车型相符,矿车皮最大装载量不得超过1.5T,小花车不得超过1T。 6、所装设备、物料车必须封车牢固,封车固定点不少于4个。使用铁丝封车时,在缠绕封紧后铁丝的外端要朝向矿车,花车的里侧,以防铁丝的尖端划伤人体。如采用钢丝绳148、封车时,钢丝绳的外端以及缠绕棒的固定铁丝照此执行。装车物品种类规格要一致,严禁混装(小型材料允许用矿车混装)。 7、雷管、火药等爆破材料的装车和运输,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矿有关火工品管理规定。 8、井口把钩工仔细检查装车、封车情况,对装车、封车不符合规定的车辆不准运输,并及时汇报并及时汇报调度室。 9、对变压器、电缆、以及开关等设备要进行防撞保护封车,不进行防撞保护封车的,每车视其设备价值罚责任单位100500元。(二)矿车的装车规定 1、凡易散、落的物料,矸石、煤、小型零配件、混合料等一律用矿车装车。装车高度不能超过矿车上沿100mm;不易散落的物料如轨枕、金属网等装车时可以斜装,但高149、度不得超过矿车上沿200mm。 2、各井下队班卸料时必须卸干净,不准留车底。拌料时要清好车皮,不准使用有车底、杂物的车皮拌料。 3、用矿车装小型电器设备时,用木道木等把设备固定在矿车车皮中间,防止运输途中设备移位损坏设备或矿车偏重造成掉道。 4、严禁在矿车上沿加横木装运长物料,防止重心失衡造成掉道翻车(极易翻车)。(三)花车的装、封车规定 1、超长物料一律用花车装车,装车最大长度不得超过4.5米,宽度不得超过车辆宽度(包括封车绳、封车葫芦等的宽度),高度不得超过车辆上沿300mm。 2、装超长物料时,物料的重心点必须与车辆中心点吻合,两头不准压住插销,要留够提拔插销的间隙。 3、花车原则上使用150、专用封车链子封车。如装料较少及确实不宜采用专用封车链子封车的,可使用旧钢丝绳封车,封车绳直径不小于12.5mm,封车绳不小于2道(打结、断股、散股、有硬伤的钢丝绳不准使用)。封车链或封车绳要涨紧,封车要牢固,防止运输途中物料窜动。封车棍要用铁丝固定牢固,防止突然脱落伤人。 4、不准在花车上口加横垫方式装运物料(特殊情况要有专项运输措施方可装运)。18、安全管理公开制度为了进一步强化风险预控管理,确保风险预控管理工作公开化,结合我矿的实际,特制定以下制度: 1、安全管理办负责风险预控管理公开工作,制定公开方案,做好有关风险预控管理公开的实施工作,并负责对员工提出的问题意见作出解释或解答,要建立本151、单位风险预控管理公开档案。 2、风险预控管理委员会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确保公开事项的内容真实、全面、及时,以促进风险预控管理公开工作的健康运行。 3、风险预控管理公开的要求: (1) 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本单位有关规定,又要公开具体内容和承办部门;既要公开办事结果,又要公开办事程序;使风险预控管理公开在员工的广泛参与和监督下进行。 (2)公开的内容经过风险预控管理考核工作组审核批准后方可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公司风险预控管理组织机构以及风险预控管理相关制度;在风险预控管理过程中公司各部门职责及各级领导应付的责任、员工应该享有的各种权利;风险预控管理委员会在管理过程中所作出的重大决策、各类目152、标指标及其完成情况;各类检查考核、先进评比、事故调查处理、奖惩情况等。每次公开的内容要有文字记载,公开后要存档,并做到专人负责管理。 4、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可通过单位网站、宣传栏或以文件形式下发组织员工学习等形式向员工进行宣传以实现风险预控管理公开化。 5、要根据公开内容和员工关切程度,实行定期公开和随时公开相结合方式,满足广大员工的需求。 6、风险预控管理委员会要经常开展不定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及时收集、反馈员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风险预控管理公开工作,以保证风险预控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进行。19、事故应急救援制度1、为规范矿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确保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及153、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2、为有效实施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公司成立以经理为组长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事故情况决定是否启动专项应急预案。3、应急救援预案是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工作的指导性方案,预案一经启动,各单位必须服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征调物资、队伍、车辆和专业救助力量时,有关部门和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4、应急救援预案报公司审查批准后执行。5、应急救援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应急救援的适用范围。2)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其职责:(1)指挥部成员的组成、职责;(2)指挥部办公室的154、组成、职责;(3)设立的各工作小组的组成及职责。3)危险目标和事故类型:(1)危险目标的确定与危险性评估;(2)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地点;(3)事故影响范围及可能影响的人数。4)应急救援体系的组成。5)预案的培训、演练和修改:(1)培训和预案演练计划;(2)预案的定期检查、维护;(3)根据演练结果和现场条件变化对预案的修改、完善。6)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1)通讯联络方式; (2)事故报告的程序、上报时限、上报部门等; (3)事故书面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单位及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遇险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事故抢险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并附有示意图;需要有关部门、单位协助事故155、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等;事故发生后,必须保护好现场。7) 事故应急救援: 抢险救灾应遵循的原则; 详细规定采取的应急措施和实施程序等。8) 物资和设备、工具: (1)储备单位、部门和储备信息网络; (2)调运程序。9) 事故恢复程序: (1)决定终止应急救援、恢复正常秩序的负责人; (2)确保不会发生未授权而进人事故现场的措施; (3)宣布应急取消、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10)指挥部成员、指挥部办公室、救援队伍、物资储备单位、医疗单位、专家组等通讯录或联系方式。6、各部门、队班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熟悉掌握其内容。20、安全生产会议制度156、 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落实地方性法规和各级指令,落实各部门、各队班安全工作目标责任的执行情况,及时安排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制度:1、公司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公司安全生产办公会。2、会议由经理主持,公司领导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总工程师、机电副经理,各部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必要时扩大有关人员参会,另行通知。3、会议主题:汇综通报上月各部门、各队安全工作情况,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指令;布置本月各部门、各队安全工作任务,讨论议定本周必须完成的事项,落实完成人员、完成措施和完成期限。4、每月组织召开的安全生产办公会必157、要时可以是现场安全办公会,由主持人按具体事项决定。5、每月组织召开的安全办公会和每月的学习会、每月的公司安全例会,遇在同一天时可合并进行,议程不重、议事不漏。 6、安全生产办公会由公司办公室主任做好完整记录、会议记录或纪要纳入档案管理。21、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为认真落实公司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切实提高公司员工教育培训工作整体水平,提高教育培训质量,提升全员安全整体素质,结合大佛寺小尾沟煤业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领导组及分工职责。 组长:经理 1、负责落实培训场地、教员及必要的实验仪器设备;2、全面负责按法律法规落实教育培训工作;3、全面负责持证任职、持证上岗事项。158、副组长:技术副经理(总工程师) 安全副经理 1、负责落实教育培训的教材,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并主持具体落实完成。2、负责组织、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对特岗人员的培训和资证申领事项。成员:生产副经理、机电副经理、安监部部长、各部门负责人1、编制年度教育培训方案,制定逐月计划并组织落实。2、负责全体员工按规定参训、复训及特殊工种岗位人员培训的组织事项。3、负责新招员工按规定参训及实习事项。4、负责分管部门员工按规定参加公司培训、考核,培训计划的落实完成。5、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培训计划的落实完成。6、负责除主要负责人、特岗人员以外全部员工的初训和复训授课。7、负责全员法律法规文件政策的培训学习和特岗人员专159、业知识技术的日常学习和考核。8、负责建立健全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档案,落实参训人员逐月和年度考试考核具体事项。(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责任目标1、保证安全培训的条件,在及时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口培训的同时,创造条件抓好本单位安全生产的日常教育和培训。2、落实全员安全培训,对新招入的井下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不少于72学时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合格并在有经验的员工带领下实习4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全员每年接受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少于20学时;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相关机构培训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3、认真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通过教育培训年度方160、案的实施,切实提高全体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素质,强化全体员工安全生产意识。(三)安全培训管理1、要严格培训管理,保证培训质量,培训部提前通知参训人员、培训时间、地点等。应参训者不准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训,否则对迟到早退者罚款20元,对无故缺席者罚款50元。严禁培训、考试、考核走过场。2、每次培训考试后,要建档备案,妥善保管。 3、被培训人员不合格者,不得上岗。附: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年度方案和逐月计划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法律法规确定的一项法律制度,是企业强化安全管理,搞好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和主要内容之一。为切实强化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提高全体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能,特制定教育培训工作的年度方案161、及逐月计划,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针、安全法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安全技能方面的教育培训,使员工熟悉与本职工工作有关的各项法规、制度和作业操作方法,做到应知应会;掌握标准化工作、标准化作业、标准化操作的各项知识和技能,做到事事不留隐患、人人无违章、处处无事故。(一)对新招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常年跟踪化即招即训)。 1、培训时间:从录用之日起半个月。2、培训方式:全天候专学培训,听(讲课)、看(音像)、学(制度)、会(基本作业)。3、培训内容: (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3)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4)从业人162、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7)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8)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 (9)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10)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的建设规定、标准和要求; (11)矿井安全隐患排除治理制度和要求; (12)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标准和规定; (13)矿井防治水有关规定; (14)其他需要培训的有关内容。4、培训后对新员工考评考察为是否留用提供依据。(二)对在岗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再训再学。1、每月1号组织公司全体安全管163、理人员集中学习。(班前或班后2小时)2、学习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标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采、掘、机、运、通、地测、探放水等各项作业规程标准、行业要求;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3、学用测试:当月1号所学内容要有学用测试题,分发给每位参训人员,12号安全例会日各自交回试卷,由办公室阅卷归档。(三)对在岗全员的再训再学。1、学习内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标准;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事项;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处理;其它需要培训的有关内容。2、学用测试:当月所学内容要有学用测试164、题,分发给每位参训人员,按时交回试卷,由办公室阅卷、人力资源部归档。(四)营造安全生产浓厚氛围,实现安全学习教育的潜移默化。通过内容规范、挂设合理的制度及规程牌板,通过醒目标语、警句、格言牌板,使全体员工上班后在所到之处、所在岗位均能受到标准要求和潜移默化的学习教育。(五)学习内容及时间按排。学习内容选自 时间安排煤矿职工安全手册 1月1日2月底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本 3月1日4月底再培训教材 5月1日5月底实施指南 6月1日7月底煤矿安全宣讲教材 8月1日8月底公司有关现场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 9月1日11月底各专业有关操作规程、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12月1日-12月底22、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65、安全监督检查是安全管理工作的督导和检验,是对安全目标责任的考核和落实。监督检查的着眼点在各项作业的现场,落脚点在现场管理、动态管理、跟踪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以保证有效地监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等执行情况。一、安全监督检查,三级机制1、安全监督联合检查每月经理、公司领导、部门负责人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全公司各部门、各环节、各队班进行检查,总结经验、严查不足、排查隐患,现场进行记录,逐级奖惩问责。2、带班下井领导督查、专职安全员巡回检查带班下井领导对施工地点的各环节、各班组进行常规督查,落实当班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排查隐患制止“三违”;专职安全员每班对施166、工地点的各项作业人员、各种设施设备、各处作业环境都要作巡回检查,要做到不疏不漏、不留空白,要做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处理,对重大情况立即报告有关领导或调度室处理。3、班组长、兼职安全员对作业人员、作业环境要进行逐日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处置,当场无法处置的要及时报队级处置,紧急情况可以停工撤人。二、安全监督检查的次数、内容和权限1、每月经理不少于10次,生产、安全、技术、机电副经理不少于16次,经理助理不少于16次,副总工程师不少于20次,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28次,队班长保证每班检查。2、内容和权限按公司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中有关要求执行。三、检查结果的汇综和处理方法每月1日167、,由公司经理主持。各安全管理人员具体汇报,安全副经理汇综通报当月安全督促检查的全面情况,公司安监部长收回当月队级记录和班组级记录检查对照。按安全奖罚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管理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做出对应处理,填卡登记,落实处罚。23、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加强矿井主要灾害的预防和管理,控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根据矿井实际,确定火灾、水灾、煤尘爆炸、瓦斯爆炸事故、顶板事故、职业危害事故等为矿井主要灾害。3、必须认真分析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情况,进一步明确本矿井可能导致重大事故的主要灾害,并有针对性地分别制定专门168、预防管理制度。4、每年在制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时,要把矿井主要灾害预防措施纳入计划内容。在每季开始前15天,总工程师根据矿井自然条件和采掘工程的变动情况,及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修改和补充。5、矿井各种安全技术措施不得违犯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的规定。各职能部室、安监部负责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按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执行的情况,应对主要责任人进行处罚。酿成事故的,从严处理。(二)瓦斯爆炸事故预防管理制度1、必须每年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并按鉴定结果对矿井瓦斯进行管理。2、每月初必须对瓦斯管理重点区进行排查,对排查出的瓦斯管理重点区制定专门防治措施,并严格按措施执行。3、矿井总169、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查明原因,进行处理。4、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并由通防部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5、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6、必须从采掘生产管理上采取措施,防止瓦斯积聚。7、必须编制因停电和检修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转或通风系统遭到破坏以后恢复通风、排除瓦斯和送电的安全措施。8、发生瓦斯积聚或瓦斯超限时可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1)当瓦斯涌出异常现象由通风系统或通风参数变170、动引起时,应首先考虑去除诱发异常的事件,以恢复正常;无效果时,应考虑换用大功率局部通风机、调压、堵漏等措施。2)当瓦斯来源范围小,且由较集中的裂隙漏出时,可采用埋管方法抽出。3)当瓦斯来自小型储藏空间时,可用注高分子新型材料等方法填充空洞,隔绝瓦斯源。4)当瓦斯来源为与采空区无直接的联系时,可用风筒等导风吹散。5)当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较大,加大风量不能将瓦斯稀释到允许浓度时,可采用边排边掘的办法。先采用钻孔自然排放,仍不奏效时,改用机械抽放。6)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超限时,应首先采用加大工作面风量的措施,并配合导风帘等措施进行治理;在加大风量仍不能杜绝工作面回风隅角瓦斯超限时,应使用瓦斯抽171、排风机抽排回风隅角瓦斯。9、当发生有害气体突然涌出时,可采用调整通风系统的措施,消除有害气体。但在通风系统调整过程中,必须严格检测影响区域内风量和有害气体变化情况,若有害气体涌出异常时,应立即停止调整,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10、对有高温、自燃的区域,必须严格监视瓦斯变化,防止瓦斯燃烧或爆炸。(三)外因火灾事故预防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制定井上、下防火措施。矿井的所有地面建筑物、煤堆、矸石山、木料场等处的防火措施和制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防火的各项规定,并符合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2、木料场、矸石山、炉灰场与进风井的距离不得小于80m。木料场与矸石山的距离不得小于50m。3、矿井必须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172、下消防管路系统。井下消防管路系统应每隔10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每隔50m设置支管和阀门。地面的消防水池必须经常保持不少于200m的水量。4、矿井的永久井架和井口房、以井口为中心的联合建筑,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建筑。5、有防止烟火进入矿井的安全措施。6、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m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7、井筒与各水平的连接处及井底车场,主要绞车道与主要运输巷、回风巷的连接处,井下机电设备硐室,主要巷道带式输送机机头前后两端各20m范围内,都必须用不燃性材料支护。8、井下严禁使用灯泡取暖和使用电炉。9、井下和井口房内不得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须在井下主要硐室173、主要进风井巷和井口房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每次都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经理批准,并有专人在现场检查和监督。10、矿井必须在井上下设置消防材料库。11、井下爆炸材料库、机电设备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使用带式输送机或液力偶合器的巷道以及采掘工作面附近的巷道中,都应备有灭火器材,其数量、规格和存放地点,应在“矿井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中确定。所有井下工作人员都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熟悉所在工作区域内灭火器材的存放地点。(四)内因火灾事故预防管理制度1、每年初应根据矿井全年生产接续情况制定防灭火工程计划,并按计划实施防灭火措施,当矿井接续改变或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174、整防灭火工程计划。2、必须采用正规开采顺序,依次开采,避免在一个采区形成两个以上的孤岛采面。不得在同一区段(条带)采空区的两侧同时回采。3、优化采煤工作面接替顺序,避免尾随采煤工作面沿空掘进,以防掘进工作面与采煤工作面之间漏风。特殊情况必须尾随采煤工作面沿空掘进,掘进工作面与采煤工作面间距应不少于500m。4、沿空掘进应留设不小于2m的煤柱,避免向邻近采空区漏风。5、正常情况下,对沿空掘进巷道每周取一次气样,分析测定采空区有害气体情况。若出现异常,每班必须至少进行一次温度测定、一次钻孔气样分析。根据钻孔的温度和气体浓度,分别绘制出与时间的变化曲线。6、沿空掘进揭露联络巷、溜煤眼、废弃巷道时,要175、及时采取措施,进行防灭火处理。7、对于巷道冒预、煤柱破碎区域或巷道揭露的断层、废弃巷道的首先进行背帮、用不然材料充填、喷浆和注胶处理,并根据现场条件设置测温、取气钻孔,孔底距表面距离必须大于2m,用水泥或聚氨酯密封。8、对相邻采空区的切眼和停采线附近50m内应加强观测,并进行防火预处理,发现隐患必须进行处理。9、对巷道自燃危险区域采用喷浆和注凝胶等技术措施,对采空区自燃危险区域应采用加快推进速度、灌浆或汽雾阻化剂等防治自然发火措施。10、对回采过的溜煤眼、联络巷等与采空区相通的巷道,必须采取可靠的封堵措施。11、采煤工作面停采、回撤期间,应及时调整工作面风量,并进行自然危险性预测,有危险时应采176、取预防措施。12、采煤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应及时组织回撤,并进行永久性密闭,从停采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45天,并预留注浆管理和观测孔。13、采煤工作面封闭后,必须对停采线采取注浆等措施进行预防性处理。(五)煤尘爆炸事故预防管理制度1、矿井必须制定综合防尘齐抓共管责任制,实行工程质量验收综合防尘一票否决制度。2、矿井主要进风大巷、采区进风巷、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必须安装净化风流水幕,水幕要能覆盖巷道全断面、使用正常。3、按照冲尘制度定期对矿井及采区巷道、采掘工作面等地点进行冲尘,杜绝煤尘堆积现象。4、采煤工作面有必要实施煤层注水时,应按矿井设计进行煤层注水,煤层注水设计应在回采工作面设计中明确。5、采177、煤机必须安装使用内喷雾装置,喷嘴完好,不堵塞,雾化效果好,采煤机外喷雾应安装使用负压二次降尘装置或高压荷电喷雾装置。6、掘进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喷嘴完好,不堵塞,雾化效果好(内喷雾压力不低于3MPa,外喷雾压力不低于1.5 MPa)。7、机掘工作面有条件时,要使用除尘风机或安装除尘器,吸风量不小于150m/min。除尘风机吸风口距截割头不得大于5m,除尘风机距迎头距离不得超过50m。8、炮掘工作面必须安设放炮喷雾装置,放炮喷雾距迎头距离不超过30m。9、必须采用湿式打眼,使排出的煤(岩)粉成糊状。10、放炮前后对放炮地点前后20m范围洒水降尘。11、井下所有转载点(含装载点和卸载点)必须有完178、善的喷雾装置。12、隔爆设施的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并悬挂隔爆设施牌板。13、采掘工作面防尘的监督检查采取检查表的方式,检查表应列明区域内应具有的防尘设施及完好状况,区域内的巷道冲刷及粉尘积聚情况。安全员必须认真对照检查,填写清楚,发现问题,必须立即督促整改,并将检查表报安监部值班领导。(六)矿井水灾预防管理制度1、矿井每月初根据生产接续及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对矿井水害进行分析,编制水害分析报告,并将主要内容纳入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2、每月初对采掘工作面水害(情)进行预测预报,并根据生产情况,对水害地点提前56天发出水害通知单。水情预报和水害通知单要发放到有关队179、班、部室及分管领导。3、矿井、采区排水能力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4、采掘工作面排水能力不小于该工作面预计最大涌水量的1.5倍。排水系统必须完好,要有专人负责,确保排水能力。5、凡水文地质条件不清的采掘工作面,必须采取手段,查明条件。6、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原则,认真搞好探放水工作。7、采空区密闭墙必须留设泄水装置,以防人为造成采空区大量积水。8、封闭不良钻孔,必须超前启封处理。9、各项防治水工程列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经理组织按期保质保量完成。10、健全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按矿井水文地质规程要求做好观测及资料整理工作。11、各种防水隔离设施要有专人负责,确保完好。12、180、各类防(隔)水煤柱不得随意破坏。已破坏的要采取措施,恢复其防(隔)水能力。13、每年对相邻矿井采掘情况及积水情况进行一次调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七)顶板事故预防管理制度1、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在松软的煤、岩层或流砂性地层中及地质破碎带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前探支护或其他措施。2、采煤工作面必须按作业规程的规定及时支护,严禁空顶作业,所有支架必须架设牢固,并有防倒措施。遇顶底板松软或破碎、过断层、过老空、过煤柱或冒顶区以及托伪顶开采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3、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及收尾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4、采煤机采煤时必须及时移架。采煤与移架之间的悬顶距离,应根据顶板的具体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181、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和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5、维修巷道支护时,必须有安全措施。严防顶板冒落伤人、堵人和支架歪倒。6、综放工作面要有矿压观测和支护质量动态监测实施方案。7、下列情况应列为顶板管理隐患,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处理:1)掘进工作面贯通各类废弃巷道及硐室,接近各种采矿安全边界(受水、火、瓦斯威胁地点)及重要技术边界。2)采煤工作面过落差大于采高的断层以及工作面倾角大于15度或矿山压力显现剧烈等地质构造复杂区。3)综采工作面安全出口与巷道衔接处20m范围内巷道严重变形、高度小于1.8m。4)采煤工作面过废弃巷道及内错布置的联络巷。5)综放(采)工作面切眼、巷道交岔点、穿182、层巷道、断层区及围岩破碎带、沿空巷道、有范围较大的顶板淋水巷道、各类硐室等未采用经专门设计的联合支护。6)煤巷锚网支护大断面硐室、交岔点出现显著离层。7)在动压影响区进行巷道掘进或维修。8)在高应力集中和有冲击倾向性区域掘进施工巷道。(八)职业危害事故预防制度1、凡有粉尘作业的单位应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2、员工使用的防止粉尘危害的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标准。各单位应当教育员工按规定和要求使用。对初次从事粉尘作业的员工,按规定进行防尘知识教育和考核,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粉尘作业。3、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183、又未积极治理,严重影响员工安全健康时,员工有权拒绝操作。4、对新从事粉尘作业的员工,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对在岗、离岗的从事粉尘作业的员工,都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检查的内容、期限和尘肺病诊断标准,按卫生行政部门有关职业病管理的规定执行。对已确诊为尘肺病的员工,必须调离粉尘作业岗位,并给予治疗或疗养。尘肺病患者的社会保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5、下列病症之一者,不得从事粉尘作业:1)活动性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病;2)慢性肺疾病,严重的慢性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3)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胸膜、胸廓疾病;4)严重的心血管系统疾病;5)经医疗鉴定,不适合从事粉尘作业的其他疾病。6、对检查出的职业病患者,必须按184、国家有关规定及时给以治疗、疗养和调离有害作业岗位,由职防部门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并做好健康监护及职业病报告工作。7、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妥善保存员工上岗前、离岗及退休前和定期职业性健康检查资料,并及时将检查结果通知本人。2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一)、入井检身制度为保证矿井安全和井下员工的人身安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特制定公司入井检身与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1、每个班次都必须设一名入井检身员,入井检身员由调度值班直接领导。2、检身员对所有入井人员进行检身,准时到岗,坚持全班时值班,否则按违章论处。3、入井检身执行内容:(1)非本公司人员必须有公司管理人员陪同方可入井,否则不准入井。(2)不185、戴安全帽、不穿工作服,不穿工作靴,身着化纤衣服不准入井。(3)不带矿灯、自救器不准入井。(4)酒后不准入井。(5)携带烟草、点火物等,手电筒不准入井。(6)携带钻杆、铁锹、铁镐等要拿在手里,不准扛在肩上,否则不准入井。(7)火药、雷管必须两人分拿,并离开一定距离,方可入井。如一人运送时可两次分别带入,如一人同时携带火药和雷管不准入井,并报安监部酌情处理。(8)所有入井人员必须无条件接受检身。4、检身员不执行以上规定按违章论处。5、公司领导必须负责认真落实入井检身制度,否则按违章论处。6、出井人员必须接受检身制度,以防盗窃雷管、炸药等公司财物现象。(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1、出入井人员严格执186、行“一本”、“两牌”、“四对口”、“一核实”、“再审核”制度。人员出入井管理必须要求细实、严密,不能走近路、越步骤。“一本”即考勤本;“两牌”即头灯、自救器领取牌,井口入井检身牌;“四对口”即考勤室、头灯自救器房、检身房、各队班考勤薄四个环节对口;“一核实”即当班主要领导清点出坑人数与考勤室日汇总当班实际进坑人数、总统计表填报出井人数并反映时间、填报责任人签字;“再审核”即公司办公室当日工作结束后,对表册填报和实际制度执行情况审核签字,并反映审核人、审核签字时间。 2、每个班次都必须设有一名入井考勤员。考勤员要准时到位,坚持全班时值班,入井前:(考勤室)交考勤本领取两牌并报名登记个人考勤簿登记187、交挂牌领取头灯、自救器井口检身房检身,交挂牌入井。 3、每个班次都必须设有一名入井检身员。检身员负责对进出坑人员、携带炸药、雷管等物品进行清点、登记。出坑后:井下领导清点作业人数井口检身房检身、领牌交回头灯、自救器两牌领取考勤本。 4、考勤员、检身员对入、出井人员进行登记、记录、牌板必须一致。 5、考勤员、检身员执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必须做到交清交明、接清接明,双方签名。25、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突出安全质量标准化重点工作,促使矿井各单位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维护与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根本利益,真正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贯穿于安全生188、产的全过程,紧紧围绕矿井安全生产,夯实安全基础,实现安全、文明生产的目的。结合大佛寺小尾沟煤业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一)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 为深入持久地开展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规范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贯穿在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实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一)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领导组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领导组,负责组织矿井每旬一次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 组 长: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 成 员:安全副经理、机电副经理、调度主任、机电部长、通风副总工程师、生产部长、安监部长、技术部长、189、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部,负责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工作,由技术部部长担任。二)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标准1、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晋煤安发【2009】269号)的标准要求。2、大佛寺集团、大佛寺小尾沟煤业公司安全生产技术质量管理矿井等级分类考核办法的标准要求。三)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人员每次验收由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办公室负责组织,以公司经理为组长,技术副经理、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机电副经理、经理助理为副组长,技术部、调度室、安监部、通防部、机电部、基建部、办公室、后勤部等管理人员分采、掘、机、通、运、地测防治水、安190、全管理、企业形象等相关专业组成验收小组,进行验收。四)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 1、验收时间每月的5、15、25日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时间,同时推广动态检查,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纳入到日常检查工作中来。2、检查程序一是组织下井现场检查;二是查阅相关资料;三是是根据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及建议;四是打分评级。 3、验收办法及要求 1)各验收人员要熟知验收标准,带好验收表格、卷尺、线绳等验收工具进行验收。 2)检查采用均匀随机抽点的办法,掘进工作面的验收点一般不少于5个;若掘进工作面施工工程量较少时,可每月验收一次,但验收点必须均匀布置且不得少于3个。 3)参加检查验收人员必须高191、度负责,认真做好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工作,现场要严格按验收标准进行验收评分,不得弄虚作假,做到“谁检查、谁评分、谁签字、谁负责”。 4)对特殊的工程要组织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门检查验收。 5)检查工作结束后,检查人员将检查验收表报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办公室。 6)检查的原始记录由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办公室归档保存,对检查出的问题由安监部进行复查,对没有按时改正的要追查原因,进行处罚。 3、计分办法按每月3次验收得分的平均分对各基建单项工程进行月度汇总评分,作为各基建单项工程月度安全质量验收的评定得分。(二)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办法为继续深化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192、管理水平,实施精细化管理,全面推进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再上新台阶,按照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领导组: 组 长:经理 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 成 员:安全副经理、机电副经理、调度主任、机电部长、通风副总工程师、生产部长、安监部长、技术部长、办公室主任、 领导组下设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技术部,负责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工作,由技术部部长担任。 2、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专业组的设置: 根据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公司成立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193、防治水、企业管理形象、安全管理八个专业组。 企业管理形象专业组组长由经理担任;安全管理专业组组长由安全副经理担任;采煤、掘进专业组组长由生产副经理担任;一通三防专业组组长由技术副经理担任;地测防治水专业组组长由防治水副总工程师担任;机电、运输专业组组长由机电副经理担任。 各专业组成员由专业组组长确定,报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办公室审核、备案。二)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 1、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必须具备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中规定的条件。 2、评级办法 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办公室负责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评级工作,依据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进行: 1)194、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分为两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级:检查验收总分达135分及以上,且各项均在80分及以上,并有6项及以上达90分以上(含一通三防、安全管理、企业管理形象)的,为一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二级:检查验收总分达120分及以上,且各项均在70分及以上,并有6项及以上达80分以上(含一通三防、安全管理、企业管理形象)的,为二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2)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参加评级的专业为八个,即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企业管理形象、安全管理,各专业满分为100分。 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的评分满分为150分,各专业的标准化得分由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公室根据标准每月考核195、一次,各专业的考核得分在计入矿井总分时,先乘以各自的系数后再计入矿井总分。 3)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得分计算办法 本月矿井得分=考核办公室对各专业考核得分各自系数之和 本年度专业单项得分=本年度考核办公室对专业组考核得分之和12(个月) 本年度矿井得分=本年度参加计分的专业单项得分各自系数之和 专 业 标准分系 数 专 业 标准分系 数 采 煤 15分0.15 一通三防35分0.35 掘 进15分0.15 地测防治水15分0.15 机 电15分0.15 企业管理形象20分0.20 运 输15分0.15 安全管理20分0.20 三)考核办公室对专业组的具体考核办法: 1、考核评定办公室对采煤、196、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专业组的考核办法: 考核评定办公室每月组织各专业组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根据检查结果、专业组自查结果、全月安全生产情况,确定各专业组的考核结果。 2、考核评定办公室对企业管理形象、安全管理专业组的考核办法: 1)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办公室依照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结合各类大检查情况、月标准化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每月月底前对以上两专业组进行考核。 2)对企业管理形象考核分两次进行,先对企业管理形象专业有关文明生产部分严格按照考核评定办公室对采煤、掘进、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专业组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定级,再对企业管理形象专业组按上述要求整197、体考核。 3)标准化等级评定同其它专业。 四)考核评定办公室于每月月底前,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办法,对本月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通报,并将考核结果报相关单位。 附件1 采掘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一、考核范围: 各回采、掘进及维修队各作业地点。 二、考核内容: 1、考核各队班各工作面的技术管理情况。 2、考核各队班各工作面的顶板管理情况。 3、考核各队班各工作面的整体管理情况。 4、考核各队班各工作面的设备管理及工程质量、文明生产情况。 5、考核各队班各工作面的安全管理及安全设施使用情况。 6、考核回采工作面的回收率及工作面质量标准化实施、保持情况以及掘进工作面的质量标准化实施、198、保持情况。 7、考核各队组各施工地点日常检查的“三定”问题及隐患的整改情况。 8、考核各队组各工作面的各类牌板管理情况。 9、考核各施工地点顶板离层仪、矿压观测仪器仪表、锚杆扭力扳手、锚索张拉器等的齐全、完好及使用情况。 10、考核各施工地点支护材料及其牌板等是否齐全、存放是否整齐符合要求。 三、考核办法: (一)回采专业: 1、回采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具备的三个条件: (1)回采工作面回收率达到规定要求。 (2)考核期内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3)检查资料齐全、施工地点所用仪器仪表、施工牌板完好、齐全。 2、回采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分为两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级:回采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9199、0分及以上,工作面内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二级:回采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80分及以上,工作面内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三级:回采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得分在80分以下。 3、回采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具体见现场验收考核表(见附表)。 4、回采工作面安全工程质量标准及计分办法: (1)回采共七项,满分100分。缺项的按检查项目平均分计取。 折算方法如下:实得分数检查得分100/(100-缺项分) (2)考核评级计分采用扣分方法,各单项及小项的最低分为零,不出现负分。 (3)月度计算办法 月度回采工作面质量标准化得分专业组日常检查、各级部门安全大检查情况和每月专业组成员验收的质量标准化得分情况200、相结合整体汇总打分。 (二)掘进及维修专业: 1、掘进及维修安全质量标准化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 (1)保证矿井采掘关系正常,三个煤量可采期符合规定。 (2)考核期内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3)按期完成公司下达的重点工程任务,无不合格品。 (4)检查资料齐全、施工地点所用仪器仪表、施工牌板完好、齐全。 2、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分为两个等级,考核标准如下: 一级:总分为9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60及以上,没有不合格工程,工作面内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二级:总分为80分及以上,优良品率50及以上,没有不合格工程,工作面内无重伤及以上事故。 三级:总分在80分以下的。 3、检查评定内容: (1)工程质量;201、 (2)文明卫生。 4、评分办法: 总分为100分,总考核项十三项,前十项为文明生产,满分为40分,后三项为工程质量,满分为60分。 (1)工程质量标准及评分办法: a、工程质量标准按煤矿井巷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掘进工作面现场验收考核表进行检查评级,具体见附表。 b、每月由公司采掘专业考核小组对考核单位当月所施工地点的工程质量不定期地进行检查验收评定等级,达到优良品得60分,合格品得50分,不合格不计分,并按掘进工作面现场验收考核表进行评分。 (2)文明生产标准及评分办法: 文明生产标准共10项,每项4分。各项按小项检查标准分别考核评分,达不到标准要求的该小项不得分。按照掘进工作面现场验收考202、核表进行评分 (3)掘进工作面得分计算方法:月度掘进工作面质量标准化得分专业组日常检查、各级部门安全大检查情况和每月专业组成员验收的质量标准化得分情况相结合整体汇总打分。掘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及评分方法见附表 四、遇特殊情况本办法未明确规定的,由考核评定办公室研究决定考核办法。附件2 机电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采掘各队班机电组、机电队、运输队、设备维修组 二、考核内容: 1、检查各队班内的五小设备是否存在不完好,是否存在失爆,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检查各队班管辖范围内的机电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损坏、缺漏,对不安全的设施要及时进行整改; 3、检查各队班管辖203、范围内的电缆、管路吊挂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4、各队班日常检修记录、定期检修记录、各种牌板的填写是否完整,是否按计划进行; 5、各队班是否存在4小时以上的事故,对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并参与考核; 6、检查各队班管辖范围内的文明卫生情况,是否达到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1、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具体见附表。 2、专业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一级,80分及以上为二级,80分以下为三级。 3、每月25日前机电部将各队班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情况报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办公室。附件3 运输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采掘队班、运输队 204、二、考核内容: 1、检查各队班内的运输设备是否存在不完好,设备电机是否存在失爆,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2、检查各队班管辖范围内的运输设备是否完好,是否存在损坏、缺漏,对不安全的设施要及时进行整改; 3、检查各队班管辖范围内的安全设施,包括“一坡三挡”、架绳轮、别绳轮等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4、各队班日常检修记录、定期检修记录、各种牌板的填写是否完整,是否按计划进行; 5、各队班是否存在4小时以上的事故,对事故进行及时处理,并参与考核; 6、检查各队班管辖范围内的文明卫生情况,是否达到质量标准化的要求进行考核。 三、考核办法 1、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办法具体见附表。205、 2、专业考核得分在90分及以上为一级,80分及以上为二级,80分以下为三级。 3、每月25日前机电部将各队班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情况报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办公室。附件4 “一通三防”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各采掘队班、机电队、运输队 二、考核内容: 1、各队班井下责任区范围内通风设施(包括:自动风门、普通风门、密闭、风桥、风窗、挡风墙、风帘等)及通风设备(局部通风机、风筒及其配件等)的现场管理; 2、各生产队班井下责任区范围内综合防尘设施(包括:防尘供水管路及三通阀门、注水设备、设施、转载点喷雾装置、自动喷雾装置、风流净化水幕、防尘纱帘、除尘器、综放工作面的架间206、喷雾、工作面洒水软管、水针等)的现场管理以及隔爆设施的管理; 3、井下防灭火设备、设施、束管监测系统和消防器材的管理;井下防灭火措施的落实情况; 4、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状况以及分站、各类传感器的安装、吊挂管理情况; 5、掘进巷道贯通管理; 6、工作面串联通风、随意停电停风的管理; 7、风筒的领、用、退管理; 8、工作面撤退与封闭; 9、“一通三防”问题和隐患的整改; 10、爆破和火工品管理。 三、考核办法: 1、每月组织对各施工地点检查验收一次,以工作面为单位百分制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见附表。 2、考核得分达90分及以上为一级,80分及以上为二级,80分以下为三级。 3、每月25日前将207、各队班“一通三防”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情况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办公室。附件5 地测防治水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调度、安监部、通防部、技术部、机电部、各掘进队班 二、考核内容: 1、各采掘队班井下责任区范围内防排水设施(包括:水泵、排水管路等)及钻探设备(钻机、钻杆等)的现场管理; 2、各掘进队班的“有掘必探”现场实施及落实情况。 3、“有掘必探”牌版记录及台账管理。 4、钻具维修、保养及管理; 5、各部室所涉及地测防治水工作及隐患整改情况; 三、考核办法: 1、每月组织本专业组成员对被考核单位各施工地点检查验收一次,以工作面为单位百分制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见208、附表。 2、考核得分达90分及以上为一级,80分及以上为二级,80分以下为不合格。 3、每月25日前将各队班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情况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办公室。附件6 企业管理形象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企业管理形象所有相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 1、生产经营管理 2、井下文明生产 3、机房硐室 4、矿容矿貌 5、办公和生活设施 6、环保与节能 7、每月标准化重点工作 三、考核办法: 1、每月组织对井下、地面的文明生产及参与企业管理形象的各部门进行检查,百分制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见附表。 2、考核得分达90分及以上为一级,80分及以上为二级,80分以下209、为不合格。 3、每月25日前将各部门、队班企业管理形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情况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办公室。附件7 安全管理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考核办法 一、考核范围: 安全管理所有相关部门 二、考核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团队的安全资格证持证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配备情况和操作资格证持证情况。 2、全员安全技术教育培训。 3、设立矿山救护队或与就近(行车时间应不超过30min)的有资质的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 4、各级领导、职能机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 5、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审批、传达、学习。 6、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缴纳。 7210、劳动合同签订和各种保险缴纳。 三、考核办法: 1、每月组织参与安全管理的各部门进行检查,百分制考核,具体考核标准及评分办法见附表。 2、考核得分达90分及以上为一级,80分及以上为二级,80分以下为不合格。 3、每月25日前将各部门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情况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定办公室。(三)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奖罚制度 为巩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突出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地位,公司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考核奖罚激励机制,保证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考核奖罚的公正性,特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奖罚制度。 一)考核奖罚组织机构 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奖罚组织机构由公司矿井安全质量标准211、化领导组兼任。二)考核奖罚原则和范围 1、公司根据月度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的评定结果,按季度进行奖罚。主要奖励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队班和个人,处罚在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工作中没有完成任务的队班和个人。 2、每季度对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一次考核奖罚。范围:公司所有队班,对于质量标准化工作明显进步,取得良好效果的队班予以奖励;每次检查评比,第一名奖施工队5000元,其中队长1000元;第二名奖单位3000元,其中队长600元;第三名奖单位2000元,其中队长300元。 3、公司组织的动态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按安全管理奖惩制度逐条处罚,并对责任队班负责人处以200500元罚212、款。三)考核奖罚要求 1、对季度内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突出的队班给予重奖,对季度内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重视不够、出现安全质量标准化严重滑坡的队班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公司根据各队班全年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开展情况给与奖罚。 2、月度检查验收中发现安全质量标准化、精细化管理出现反复或严重滑坡现象,取消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评选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3、要及时按市煤管局的要求上报各种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计划、报表、制度等相关资料,否则对责任人给予处罚。4、检查验收人员不负责任、弄虚作假,一经发现,给予批评和处罚。(四)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大力实施“人本安213、全、培训教育、提升素质”工程,提升全员整体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结合大佛寺小尾沟煤业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根据市煤管局和大佛寺集团公司的安排,按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培训。 二)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全员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分专业、有计划、有内容、有考核、有结果,并且留存入档,作为员工提拔、晋级、评先的依据。 三)公司每两个月要对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一次理论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关于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和安全高效矿井建设的通知、市煤管局、大佛寺集团和大佛寺小尾沟煤业公司有关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等,每214、次培训结束都要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复训、补考,并给予罚款100元;两次考核不合格的人员给予罚款200元,并调离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岗位。 四)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采用脱产培训和业余培训相结合,集中培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利用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现场操作演示等形式。 五)进一步促进队班建设,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为核心,以提升队班安全管理水平为重点,加强对队班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考核,坚决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六)公司切实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和管理纳入日常管理中,按照全员参与、全面管理、全程控制的要求,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公司达标,进行全员考核,努力实现215、全员达标。通过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和培训,促使公司全体员工掌握标准、上标准岗、干标准活,不断增强员工自主保安意识和操作技能,推动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为公司安全、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6、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1、为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使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必须坚持公司主要负责人、“六长六部”领导下井监督、带班作业、安全盯岗制度。2、公司带班领导下井必须与员工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在井下带班工作时间不少于8小时。3、经理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10次;技术副经理(总工程师)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10次;生产、安全、机电副经理及经理助理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12次;通风、防治水副总工程216、师每月下井带班不少于12次。根据实际情况,除经理、总工外,其余领导每月下井天数不得少于22天。4、公司带班下井领导主要职责权限、任务为: (1)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全面掌握当班井下的安全生产情况; (2)遇到险情时,立即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点; (3)负责监督检查当班安全员、瓦检员、队长、班组长等下井人员按时上岗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情况,以及上述人员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 (4)负责全面监督检查当班全员在岗状态,各层、各环节管理人员作为状态,各作业现场布置和环境管理状态; (5)负责监督检查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落实情况; (6)负责检查217、督促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重点是“一通三防”等防范重特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7)负责当班现场安全隐患的检查及落实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向下一班交接清楚; (8)及时发现和处理“三违”人员,严禁违章指挥,严禁“三超”生产; (9)负责对带班过程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反馈,并通过制定措施、完善制度,落实人、财、物等予以解决; (10)负责检查和处理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其它问题。5、领导带班下井坚持做到“三个及时”:及时与地面调度室联系,及时掌握当班矿井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6、领导带班下井对重点区域、重点防范部位要明确“三到现场”:人员到现场、措施落实到现场218、问题解决在现场。7、带班领导应做好记录,升井后必须认真填写公司领导带班下井安全信息卡,由安监部负责领导带班下井安全信息卡的收集、整理,建立领导带班下井考核记录,对完不成带班下井次数的,当月每少一次带班下井扣罚500元,依次类推。领导带班下井出现空岗现象,每发现一次扣罚1000元;月度内发现两次空岗,停职检查,根据反省情况予以处理。8、领导带班下井应严格按公司领导带班下井安全信息卡内容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意见等有关情况填写清楚。凡出现漏填、缺项者,一律视为无效带班下井,不予统计上报带班下井次数,同时对带班下井领导一次扣罚100元,由安监部监督执行。9、带班领导下219、井情况每月底由安监部统计上报,办公室负责对带班领导下井情况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员工监督,同时严格按规定考核及责任追究。27、班组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班组建设和管理,体现班组是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各项工作的落脚点、班组工作是企业的基础工作,加强班组建设有助于落实党的方针政策,加强班组管理、科学管理有助于增强企业活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保证企业各项生产任务的完成,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组织领导 公司成立班组管理领导委员会,全面负责公司班组建设和管理。主 任:经理副主任:工会主席委 员:生产副经理、安全副经理、机电副经理、总工程师、经理助理、调度主任、220、通风副总工程师、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安监部长 技术部长、生产部长、机电部长、办公室主任公司班组管理领导委员会下设班组管理办公室在调度室,由调度室主任负责班组管理的日常工作。二、班组长的任职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和技术业务知识; 2、有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以身作则; 3、团结员工,有一定文化水平; 4、识大体,顾大局,民主意识强; 5、从事煤矿井下工作3年以上。三、班组长的责任与权力 (一) 班组长的责任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带头执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是班组安全、思想政治工作、生产经营活动及其它一切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2、全面完成各项生产、安全、经济效益等经221、济技术指标。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做好安全教育,精心维护保养设备,保持生产现场整洁卫生。 4、做好劳动保护工和环境保护工作,做到优质、高产、低耗、文明生产、安全生产。 5、及时汇报工作完成情况,准确认真地填写各种原始记录、统计台帐。 6、积极组织员工参加政治、文化、技术学习,做好新招员工的教育和传帮带工作,不断提高职工队伍素质。 7、认真组织安全质量检查,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8、杜绝“三违”现象。(二)班组长的权力 1、根据生产工作计划,具体安排工作进度,合理分配本班组员工的工作,组织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2、在生产设备作业现场存在重大隐患、员工生命安全或国家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情况下,有222、权停止作业,撤出危险岗位,并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3、有权拒绝任何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制止任何人的违章作业。 4、对确有成效的技术革新、合理化建议和有重大贡献的员工,有权向上级建议给予记功嘉奖。 5、对违犯劳动纪律、规章制度而造成设备、工程质量、人身事故的员工或严重违法乱纪的员工,有权向上级建议给予处分。 6、对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及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有参与建议权。 7、有权对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实行民主监督和评议,有权向公司领导提出对管理人员的奖惩建议。四、班组实行队长领导下的班组长负责制,班组成员要主动负责,密切配合班组长,共同抓好班组内的各项工作。五、班组长要积极参加公司和上级安排的各类教223、育培训、轮训。六、班组要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制度、文明生产制度、劳动纪律和交接班制度、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各种例会制度、上级部门规定建立的其它规章制度等八项规章制度,使班组的管理逐步制度化、标准化。七、奖惩办法 1、公司每月对班组进行一次考核,年终组织优秀班组的检查评比,获得优秀班组荣誉称号的班组长和成员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2、对工作业绩突出的班组和班组长,参加一次公司每年组织国内考察旅游。 3、班组长连续3个月完不成公司安排的生产工作计划,按公司有关制度给予经济考核并撤职。 4、所在班组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或连续3个月发生轻伤事故或1个月内发生2起轻伤224、事故,按公司安全奖罚办法给予经济考核并撤职。八、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28、职业卫生健康管理制度(一)成立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机构组 长:经 理副组长:安全副经理成 员:生产副经理、机电副经理、总工程师、通风副总工程师、 调度主任、安监部长、技术部长、生产部长、机电部长、办公室主任、医疗室负责人(二)职业卫生健康管理机构要履行的职责 1、要有职业病防治计划 2、建立健全全公司员工的职业病健康档案。 3、有人负责职业病宣传教育工作,发放职业病防治法手册,让广大员工了解掌握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防治意识。 4、每年对接触粉尘工作的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病者及时治疗,并调整工作岗位。 5、加强工作225、场所噪音管理,发现噪音超标,及时采取措施。 6、加大工作面的粉尘治理,严格按要求安装喷雾设施,降低粉尘浓度。(三)工作场所影响员工健康的环境指标的有关规定 1、噪声每年监测2次,委托市环境监测站负责监测,填报噪声监测数据报表,并建档保存,执行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1)厂界噪声:夜间不大于55dB(A),白天不大于65dB(A); (2)生活区噪声:夜间不大于50dB(A),白天不大于60dB(A); (3)井下各作业场所:每工作日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分贝的,配备具有足够声衰减值、佩戴舒适的耳塞,并检查耳塞使用和维护情况,确保听力保护效果。 2、温度、湿度226、风速、粉尘及影响井下环境的气体 井下环境由通风队具体负责监测,温度、湿度、粉尘浓度每半月进行一次检测、风速每旬进行一次检测,O2、CO、CO2每班进行检测(控制指标见下表)。序号地 点 温度() 湿度(%)粉尘浓度(mg/m3)O2(%)CO(PPm) CO2(%)风速(m/s)1综采工作面 26 98 全尘10mg/m3呼尘3.5mg/m320 24 0.5 1.242综掘工作面 26 98全尘10mg/m3呼尘3.5mg/m320 24 0.50.1543掘进工作面26 98全尘10mg/m3呼尘3.5mg/m32024 0.5 0.1544采掘面回风26全尘10mg/m3呼尘3.5mg227、/m3 1924 0.5 0.1545进风巷26 95 全尘10mg/m3呼尘3.5mg/m3 20240.586总回风26全尘10mg/m3呼尘3.5mg/m31924 0.5 157机电硐室30 9519 24 0.50.1529、风险预控管控运行与检测制度一、目的为全面提高矿井的综合管理水平,切实加强我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及时发现风险预控全管理体系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改进并完善风险预控管理体系的实施效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使各项工作向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方面发展,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长效机制,实现矿井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二、管理目标通过以风险预控为核心的闭环式安全管理活228、动,切断事故发生的因果链,在生产过程中做到人员无失误、设备无故障、系统无缺陷、管理无漏洞,即实现人员、机器设备、环境、管理的和谐统一,最终实现矿井的安全生产。三、检查考核依据标准1 国家及行业的相关法律、法规、 标准;2山西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3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评分标准;4煤矿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引用标准条款。四、风险预控管理考核领导小组1、风险预控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 长:总经理副组长: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机电副经理、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副经理成 员:、安监部长、技术部长、生产部长、机电部长、通防部部长办公室主任、调度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部,负责风险229、预控管理的日常工作。主 任:体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安检员五、领导小组下设四个小组,组成人员及职责如下:1、风险管理小组组 长:安监部部长成 员:单位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组成 职 责:负责全公司危险源的辨识、评估及事故管理,人员不安全行为及危险源的动态监测、考核,人员准入管理,负责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制度的完善、落实和监督。2、组织保障管理小组组 长:总经理成 员:单位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组成职 责:安全文化的建设和实施,明确各级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体系运行所需的资金、人力保障,监督体系的正常运行,负责个体防护劳动保护用品的检查。3、采掘工程质量检查小组组 长:生产部部长成 员:单位管理人员及业务人230、员组成 职 责: 负责检查采掘工作面工程质量、文明生产、煤质、环境保护、健康监护等工作的日常动态检查及定期检查考核,并对矿井地质构造及防治水进行管理。4、机电运输检查小组 (辅助运输检查小组)组 长:机电部部长成 员:单位管理人员及业务人员组成职 责:负责对全矿机电设备、主运输系统、供电系统、供排水系统、通讯系统、主要通风机、辅助运输系统、机电安装工程、井下消防及变电所的动态和定期检查,并对考核验收工作负责。六、责任划分 1、各生产辅助单位队长为风险预控管理第一责任人; 2、当班跟班队长为风险预控管理现场责任人; 3、各检查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对本组工作负全面责任; 4、各组考核负责人对本专业231、考核负责。七、各单位参照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的风险预控管理奖罚办法,并成立相应管理机构。 八、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体系文件,员工有向体系办公室反馈信息和监督的权利;体系文件不适应时,所有员工有提出合理化建议的权利。九、各单位都要依据控制程序认真开展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工作,做到全员参与,措施到位,持续改进并达到从源头预控风险的目的。十、风险预控管理考核分两大部分,即风险预控管理现场考核和内业资料考核。十一、风险预控管理现场考核实行定期和动态考核相结合,按照周检查、月汇总的管理模式,以动态检查为主的办法,覆盖生产全过程。十二、风险预控管理现场考核按照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进行考核;具体的考核实行100232、分制,分为动态和定期考核;。十三、日常动态考核存在问题及扣分原因,各业务部门必须检查后8小时之内将存在问题录入风险预控管理信息系统,反馈到被考核单位,以便及时整改存在问题。十四、风险预控管理现场定期考核时间为每周一上午,被检单位技术员陪检,全面检查存在的问题并在现场落实整改。十五、风险预控管理现场考核中检查出与上一周重复的同类问题,按照扣分标准的1.5倍进行扣分;上周出现的问题到本周仍未整改的, 按照扣分标准的2倍进行扣分。十六、各检查组负责本职范围每周定期检查考核打分工作,各专业组在周一15:00前将考核结果及扣分原因录入风险预控管理信息系统,经审核后下发各单位落实整改。十七、内业资料每月考233、核一次,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内业资料考核,除按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考核评分表评分标准以外,补充以下扣分标准,所扣分值在百分制折合之后扣除:(管理考核对象为各生产、辅助单位) 1、当月的危险源监测中,单位每出现一次巨警扣8分,每出现一次重警扣4分,每出现一次中警扣2分,每出现一次低警扣1分,每出现一次轻警扣0.5分。 2、不按时参加相关会议、相关培训、迟到或早退者每人每次扣0.5分。 3、没有按要求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的,每缺一次扣1分。 4、没有按照风险预控管理月度实施计划开展相关工作,每有一项扣2分。 5、对差距分析中提出的整改项目或安监部下发的整改通知单需延期整改的单位,须经分管领导批示后书面报体系234、办公室,否则每有一项扣2分。 6、公司组织的风险预控管理和安全技术培训考试不及格者,每人每次扣0.2分,一次补考不合格,须再次补考时,每次加扣0.5分,直到合格为止。 7、现场月度考核对出现的重复问题,每有一条扣0.2分。 8、认定“三违”一人次扣1分;发生轻伤事故一人次扣3分;发生重伤及重伤以上事故一人次扣5分;每发生一起重大及以上机电事故扣5分;一起事故同时具备上述若干项时,分别记分合并计算。十八、月终考核分为风险预控管理现场考核、内业资料管理两大部分;并实行100分制,其中风险预控管理现场考核占70,内业资料管理占30。十九、对于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问题,由业务部门主管按照日常处罚标准的2倍235、落实处罚,其中责任人承担50,分管副队长、技术员承担30,队长承担10,相关业务部门承担10,并报分管矿领导审核签字后下发。二十、对于公司和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问题,由安监部统一汇总后,组织专题会议落实相关责任处罚。二十一、月终考核按照高(底)于基准分的分值对各单位进行名次排列,对应奖罚。二十二、当月的综合考核中,对达标并且排名第一的单位进行奖励;对排名最后及不达标的单位进行处罚。每月的奖罚范围为区队的队长、副队长、技术员及班组长,奖罚对等。二十三、各业务部门考核人员必须要严格地检查考核,做到严格、严肃、公平、公正。二十四、为了进一步落实好现场管理,做到分工管理,责任明确,确保井下不留任何死角,把236、井下巷道进行责任区划分,相关具体要求如下: 1、各单位所管的责任区必须加强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有困难的,确需有关职能部门协调处理的问题,由各单位书面提出后由职能部门协调处理。 2、各单位责任人及各部门监管责任人对所管辖的责任区按照风险预控管理现场管理的要求,每旬进行不少一次的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落实解决,落实不了的问题必须要向分管矿领导汇报。 3、各专业部门负责本专业的业务检查,不受责任区所限。 4、生产单位对职能部门安排的工作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整改,对负责人罚款100300元;总公司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职能部门责任人罚款100500元;上级检查发现的问题,对相关单位责任人、职能部门责任人、分管矿领导罚款100500元。二十五、奖励 1、根据半年及年终考核结果及资金情况,对在风险预控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2、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实施过程中,参与体系相关文件起草、收集和整理的兼职人员,在文件印刷出版后按完成工作量及编写质量给予一定奖励。二十六、附则 本办法解释权属风险预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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