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脂企业工厂内部机动车辆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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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847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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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油脂企业工厂内部机动车辆管理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 目的本程序保证在本工厂内使用的机动车辆在策划、使用和维护过程中符合安全要求,且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和批准。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所有XX市XX油脂有限公司工厂使用和操作叉车和其它工业用由电机或内燃机驱动车辆的员工(包括临时和合同服务员工)。人工操作的非动力车辆不在范围之内,除非特殊规定。本程序不适用于在土路或公路上行驶的车辆。3. 定义3.1 附件为搬运物品,安装在叉车上固定式或移动式的,非常规叉齿性的装置。一般包括叉齿延伸器、抱夹、旋转装置、侧移装2、置、负载稳定器、锤、桶夹等。3.2 车架 一般在高提升叉车的门架上滚动安装,垂直移动的叉车支撑结构或附属装置。3.3 高风险叉车由于叉车的尺寸,重量,严格容限的安装,损坏高易发性或其它不寻常的因素可能导致计划不可接受的延迟, 对人员的不可接受的风险,需要额外的注意。3.4 低作业叉车在工厂中典型使用的托盘叉车,能进行自我装载,安装了提升装置和能在水平方向上移动的装置。3.5 高作业叉车工厂中使用的叉车,能进行自我装载并安装了堆垛装置。3.6 门架提供垂直运动部件安装的部件,通常由轨道或相同的结构提供滚动部件的轨道。3.7 外部承包商人员在本工厂进行施工或其他工作的,非本工厂直接管理的其他公司的3、人员。3.8 厂内机动车辆由动力驱动的用于运输、推进、拖拉、提升、堆垛或堆放材料的车辆,分成13类在有害或无害环境中使用。 3.9 临时人员在本工厂工作的临时中介的员工,工作时间不确定,但由本工厂直接管理。4. 职责4.1 EHS经理、安全主管4.1.1 全面协调厂内机动车辆程序。4.1.2 根据需求安排厂内机动车辆驾驶许可的培训。4.1.3 批准所有叉车的采购以保证叉车能符合操作环境的要求。4.1.4 解释有关叉车的规定和标准。4.1.5 批准电池叉车电池充电器和意外泄漏设施的位置和维护。4.1.6 监测内燃叉车发动机的运行的环境质量。4.1.7 保证对内燃叉车进行一氧化碳危害的标识。4.24、 叉车司机4.2.1 驾驶与驾驶执照和培训相符的叉车。4.2.2 遵守关于叉车使用的规定和程序。4.2.3 进行日常检查并向有维修资格的人员汇报叉车故障。4.2.4 不驾驶被确认为不安全的叉车。4.2.5 在认为不符合安全作业或不熟悉物品的作业程序时,向主管汇报。4.2.6 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坏的事故时,立即向主管汇报,包括可能导致严重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险生意外。4.3 经理或主管4.3.1 确认在工作区域内驾驶叉车的人员,并保证未被批准的人员不得驾驶叉车。4.3.2 根据需求提出培训计划提交给EHS经理或安全主管获得批准。4.3.3 保证人员在被分配需要操作叉车的工作时,接受正式的培训并5、获得了与将要驾驶的叉车相符的叉车操作证。4.3.4 完成叉车驾驶技能评估表并提交给EHS经理或安全主管获得批准和驾驶证的发放。4.3.5 保证人员接受在岗培训并保证根据程序对工作区域的叉车进行检查和运行。4.3.6 决不让叉车带故障运行。4.3.7 保证至少每2年对叉车司机进行评估。4.3.8 识别叉车驾驶人员的常规和非常规的培训需求并保证培训的执行。4.3.9 指定叉车在不用时的指定停放地点。5. 程序5.1 强制性设备5.1.1 叉车上的强制设备不应被改变或去处,包括顶部防护、安全带、喇叭、倒车警报、报警灯、平衡块、转向轴、叉齿、靠背、门架、载荷标签。 汽油驱动的叉车和工作场所无灭火器的叉6、车必须配备灭火器。5.1.2 无制造者的书面申请,不应改变叉车设计或改造叉车。5.1.3 如安装了特殊的提升附件,须重新进行标识表明附件和载荷改变。5.2 叉车指定和使用区域5.2.1 应根据不同的使用环境选择叉车,取决于驱动能源方式和由排气、燃料和电系统的安全装置。书面标贴应公布于信息板上。 5.2.2 EHS经理或安全主管应根据危险环境的因素对区域进行分类保证合适的叉车在相应的区域使用。5.3 叉车检查和维护5.3.1 每班第一个使用叉车的人员在使用前应对叉车的油、水、电情况进行检查。应特别关注叉车的刹车、转向、提升装置、倾斜装置、叉齿、液体泄漏和喇叭(报警)等。5.3.2 检查应用叉车检7、查表进行记录,当检查表完成后,交给班长进行保存。 5.3.3 发现叉车故障的人员应立即向班长/主管汇报问题去进行维修。5.3.4 被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叉车应被标识禁止使用直到恢复到安全运行条件。5.3.5 由班长/主管联系采购部门联系外部维修单位对叉车进行维修。5.3.6 叉车工每月对叉车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包括换滤清、检查螺丝、打黄油、清洗等。5.3.7 如果每天多于一班使用叉车,应每半年对叉车进行预防维护,如一班使用,应每年对叉车进行预防维护。5.4 操作者规定5.4.1 只有进行培训,被批准和有驾驶执照的人员才可以驾驶叉车。5.4.2 只有被批准的人员才可以进行叉车维修。 5.4.3 如叉8、车安装了安全带,在操作时必须佩戴。5.4.4 只有在指定的场所才可以使用叉车。5.4.5 叉车不允许载人。5.4.6 只有在有充分通风的指定地方才可以使用叉车。5.4.7 不要将手臂或其它身体部位放在门架的垂直位置。5.4.8 将手臂和腿放置在行使叉车的结构内,除非指示转向或停车。5.4.9 不要从叉车上跳下。利用把手和台阶上下车避免腿受伤。5.4.10 当行使时,应将叉齿放置在高于行使地面1530cm的位置。5.4.11 不要超出叉车规定的载荷。5.4.12 不要在行使、转弯时降低叉齿。5.4.13 不要在叉齿上安装吊索、锁链等悬挂物体。有专门的此类设备用于悬挂物体。5.4.14 停车时,不9、要将有货物的叉齿上提升在高处。5.4.15 不要堵塞过道、楼梯或应急设备。5.4.16 不要使用叉车推或拖其他叉车,车辆或其它设备。5.4.17 只有安装了气压轮胎的叉车才可以在不规律的地面上行驶。5.4.18 不要增加平衡重量去试图提升负载。5.4.19 与上部电力线缆至少保持3米的距离。5.4.20 不要将叉车开到电梯或升降梯中除非有特殊的批准。5.4.21 遵守交通法。5.4.22 遵守厂内限速规定。5.4.23 如果发生侧面或纵向的翻车事故,驾驶员应停留在车上,抓紧并从撞击处倾斜出来。5.4.24 如叉车坠落下发货平台或斜坡, 驾驶员应停在车上,不要试图跳下。5.5 装货和卸货提升载荷10、:5.5.1 用叉车固定的部件去提升载荷,而不是用其他部位。5.5.2 了解叉车的额定载荷,不要试图提升超过额定载荷的负载。5.5.3 将叉齿尽可能的放宽,保证载荷均匀分布,并固定以防向侧面移动。5.5.4 叉齿长度至少为货物长度的2/3。5.5.5 不要用单个叉齿提升载荷。5.5.6 保证载荷平衡。太重的载荷可能导致叉车向前倾翻和失去转向。5.5.7 重心不在中间的载荷必须保证门架的安全。5.5.8 尽可能从载荷最宽处提升。5.5.9 缓慢、仔细地从正面接近载荷,并保证门架在垂直位置直到载荷接触到车架或叉齿全部进入叉齿槽中。5.5.10 如叉齿在放进货物时,破坏某些物品,应放进部分叉齿提升货11、物到可以移出叉齿,然后全部放进叉齿。5.5.11 提升货物,然后轻微的向后倾斜将货物靠到门架上。5.5.12 不要将货物提升到高于安全运行的高度。5.5.13 如从堆放的货物取货时,在清理货堆后放下货物前,应完全停止叉车。5.5.14 不要向前倾斜门架除非取货或放货时。叉车卸货:5.5.15 防止由于自重或其他原因倾斜并可能导致的倒塌的货物。5.5.16 将叉车的位置对准堆放的货物。5.5.17 如摆放货物到货架时,提升货物前应停止叉车。5.5.18 不要将有载荷的门架向前倾斜除非在堆放的货物上取货或放货。5.5.19 载放下货物后,小心地向后退出叉车,当退出叉齿后停止叉车,然后降低叉车,检查12、两侧情况后,开动叉车。5.6 叉车移动5.6.1 厂区内行驶限速10公里/小时,车间和仓库内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弯道处行驶,限速3公里/小时。5.6.2 总是保持注意前进方向。5.6.3 在装载货物后,向后倾斜门架。5.6.4 与其他前进的叉车保持3倍叉车长度的距离。5.6.5 在行使时,保持叉车合理的速度,保证在货物不移动或叉车不倾斜的情况下安全的停下。5.6.6 平稳的起动和停止叉车。转向时,应降低车速。5.6.7 当前进视线不良时,应倒退行使。5.6.8 保持地面清洁,即使硬轮胎驶过#12的铜线, 正常的提升也可能造成叉车翻车。5.6.9 不要试图通过钢条因为钢条可能会打到人或造成划13、伤。5.6.10 不要通过塑料因为塑料可能会附在轮胎或车轴上。5.6.11 在通过铁道时,应减速,并斜着通过,保证同时间只有一个前轮接触到铁轨。5.6.12 不要进行车技表演或用叉车进行打闹。5.6.13 当运输类似管道等较宽的货物时,应慢速行驶和平稳转向防止货物倾覆。5.7 斜坡和超过5%的斜度5.7.1 当叉车在斜坡上行使时, 保持门架大于5%的斜度。5.7.1.1 不管行使的方向如何,当叉车载货在斜坡上行使时,应保证门架向后倾斜。5.7.1.2 不管行使的方向如何,空载的叉车应保证齿尖向下倾斜门架向后倾斜。5.7.2 在倾斜时,应慢速行驶,不要转弯或靠近边缘行使。保持与斜坡或边缘平行行使14、。 5.7.3 不要让叉车侧向斜坡行使。5.8 利用叉车提升人员5.8.1 叉车不允许载人提升,除非人员在符合安全的具有围栏的平台内, 围栏相对于叉齿或提升部件是安全的。5.8.2 当人员在围栏内时,应佩戴硬质安全帽和安全带。5.8.3 围栏内的人员应保持站在围栏的平板上,绝对不允许利用梯子或绳索去试图达到更高的高度。5.8.4 当叉车上放置围栏时,叉车操作者应一直在叉车上,进行停车制动和保持空档位置。5.8.5 不要在升降人员时开动叉车,除非是调整围栏的位置,一直进行停车制动。5.8.6 当升降人员时,门架和围栏应保持水平。5.8.7 围栏下的区域应用警戒线隔离,提醒行人上方坠落风险。5.915、 停车5.9.1 当停车时驾驶人员离开车辆(叉车在驾驶人员视线外或驾驶人员离开叉车7米远):5.9.1.1 将叉齿放到最低位置保持门架垂直。5.9.1.2 档位在空档5.9.1.3 进行停车制动5.9.1.4 关闭电源或发动机熄火5.9.1.5 如在斜坡上,塞住轮胎5.9.1.6 停在被批准的区域5.9.2 当从叉车上下来时,但在7米以内,能看到叉车5.9.2.1 降低叉齿到地面5.9.2.2 档位在空档5.9.2.3 进行停车制动5.9.3 绝对不要将叉车停在靠近铁轨6米以内。5.10 升降平台作业5.10.1 当给公路车辆进行装卸货作业时,应确保车辆已制动,并至少有一轮胎用止轮块挡住防止车16、辆移动。5.10.2 如可能应观察升降平台的状况,不要依赖于安装的信号灯。5.10.3 当半拖车未与拖车进行连接时,应使用固定的支撑物支撑,防止在装卸货时翻倒。当从最远端进行最后货物的卸货时特别重要。5.10.4 在进行装车前,应先检查拖车的车况。如认为不安全,不要将叉车行使上拖车。5.10.5 将升降平台放在拖车的尾部,然后小心并缓慢的驾驶叉车上下升降平台。不要超出升降平台的额定载荷。5.10.6 当装车作业时,应平均布置货物,并将轻的货物放在上方。5.10.7 这些原则同样适用于轨道车辆,除了缓冲器和脱轨器之外。5.11 行人区域5.11.1 行人必须与叉车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避开叉车的转17、弯半径并让司机意识到你的位置。5.11.2 行人与司机讲话时,不要倚或靠在叉车上。经验表明与叉车保持一臂的距离防止脚趾被叉车碾到。5.11.3 叉车驾驶人员应:5.11.3.1 给行人让道5.11.3.2 不要将叉车开向站在物体前的人员方向。5.11.3.3 防止人员通过或站在正在提升的叉车。5.11.3.4 在通过交叉通道、门口和人员可能进入的区域时,应特别关注,减速并进行鸣笛作业提醒。5.12 附属设施5.12.1 使用叉车附属设施需要主管的批准。5.12.2 应给附属设施标注额定载荷。5.12.3 附属设施应牢固地固定在叉车和门架。5.12.4 应通过专门的运输工具来搬运桶,而不是仅靠叉18、齿,但如桶稳定地放在托盘上,可以进行搬运。5.13 内燃叉车的室内作业5.13.1 对在室内使用的内燃叉车应保证足够的通风。5.13.2 叉车管辖单位负责人应保证在室内使用的内燃叉车被贴上一氧化碳危害的标签。5.13.3 安全主管应监测这类叉车使用区域的一氧化碳和氧含量。5.14 狭窄通道设备在采购和使用新设备前,应通知EHS经理或安全主管确认是否需要特殊的工作程序和个人防护用品。5.15 风险叉车5.15.1 应通知EHS经理或安全主管帮助决定每个高风险叉车的要求,包括使用叉车运输悬挂的载荷。5.15.2 链、悬索、绳索等不应被用于提升悬挂在叉车的负载。 有时有东西必须被提升并需水平移动然后19、放到一个地点,而起重机又不能被使用(如室内)。可能使用到起重机吊臂或叉车的其他悬挂载荷装置。在必须搬运悬挂载荷的情况下,必须严格遵守下列步骤:5.15.2.1 应将叉车视为要求EHS经理或主管参与的高风险叉车。5.15.2.2 对于悬挂的载荷,应不超过叉车制造商规定的悬挂额定载荷。5.15.2.3 仅在垂直方向上提升载荷,绝不要水平方向拉动。5.15.2.4 运输时,货物底部和门架尽可能低。5.15.2.5 使用绳索防止载荷晃动。5.16 丙烷动力叉车5.16.1 在钢瓶储存区域禁止吸烟。5.16.2 对于更换或冲装空气瓶,详见丙烷气瓶的拆卸和安装。5.16.3 当公司自己员工在现场进行冲装钢20、瓶时,须在室外规定的地点由经过培训和批准的人员进行。5.17 培训和资质5.17.1 资质5.17.1.1 作为一名合格的叉车操作者,必须经过理论培训,在岗培训评估并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5.17.1.2 叉车操作者具备合格资质后,他将获得表明其驾驶的车辆种类的证件。5.17.1.3 叉车操作证- 证件有效期一般为2年。- 证件包括员工姓名,发放日期,准驾的车型。5.17.2 首次理论培训5.17.2.1 在分配涉及到在职培训项目外的叉车使用任务前进行首次理论培训。5.17.2.2 理论培训应由有资质的培训单位(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5.17.2.3 理论培训包括- 操作指导、警告和操作者21、将要被批准驾驶的叉车的预防。- 叉车和汽车的不同之处。- 叉车控制和仪表- 引擎和马达运行- 转向和机动- 可见度- 叉齿和附属装置- 额定载荷- 三角稳定性- 叉车检查- 路面条件- 运输载荷的组成- 路面操作,堆垛和拆堆- 行人关注- 狭窄通道和限定形势区域- 叉车的分类和可能进入的危险区域- 斜坡和其他倾斜表面- 在不良通风的封闭环境中使用的潜在风险5.17.3 在职培训5.17.3.1 拥有叉车的部门应负责建立在职培训的计划包括:- 与操作者特殊工作区域相关的风险的性质和安全工作的指导。- 进行班前叉车检查的方法。- 在区域内操作叉车的特殊规定。- 在区域内装货、堆垛和卸货的特殊信息。22、- 关于叉车额定载荷的信息。- 加燃料方法。- 由培训人进行现场操作演示。- 由被培训人进行现场操作演示。5.17.3.2 培训同时包括给被培训的人员分配合格的叉车操作者进行指导和教练。5.17.4 评估5.17.4.1 由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对叉车操作者的实际操作进行现场评估,合格后发放操作证书。5.17.5 重新培训5.17.5.1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应对操作者进行重新培训- 分配去操作不同型号的叉车- 工作条件改变,可能会影响到叉车安全运行- 当发生与叉车有关的事故或险生意外时- 评估结果显示需要进行培训时- 操作者有不安全的行为和未按照程序描述进行工作5.17.5.2 重新培训应涉及和集中在启动重新进行培训的原因。5.17.5.3 一旦重新培训的需求被确定后,主管应保证操作者不再使用涉及的叉车,直到培训完成, 操作者经过评估且确认培训有效为止。培训应保留相应的记录。 5.17.6 证书根据本程序的要求,每个操作者参加培训都将被记录,并定期对其资质进行复审。5.18 非动力工业车辆5.18.1 操作人员不需要相关证书去操作这些设备。5.18.2 主管应让经过培训的人员去操作这些设备。5.18.3 操作人员在每班使用前对其进行检查。6. 相关文件7. 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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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2021-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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