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技术公司特许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3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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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671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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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环境技术公司特许经营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前 言随着特许经营事业部的快速发展,为把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一重要思想和理念落实到生产环节,特许经营事业部以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为落脚点,牢牢构筑安全教育、安全落实、安全监督三道防线,严格加强对项目部安全生产的过程控制和动态管理,全面加强和提升特许经营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特许经营事业部在继承发扬以往各行之有效措施的基础上,通过不断总结以往项目部安全生产实践过程中的成功经验,根据特许经营事业部的实际情况,建立和完善了一系列的管理办法,用制度落2、实各级责任主体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的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一岗双责”的领导责任,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化、科学化,构筑保障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真正实现以人为本、长治久安的管理局面,推动特许经营产业规范化发展。 特许经营事业部 总经理:目 录特许经营事业部安全生产工作规定1特许经营事业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13特许经营事业部安全生产监督规定20特许经营事业部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32特许经营事业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36特许经营事业部技术改造和重大特殊项目管理办法43特许经营事业部集约化管控管理办法48特许经营事业部脱硫设施监督与环保核查管理办法523、特许经营事业部设备检修与质量管理办法57特许经营事业部运行管理与考核办法63特许经营事业部交通安全管理办法71特许经营事业部消防安全管理办法76特许经营事业部安全生产信息反馈工作制度78特许经营事业部危急事件总体应急预案83特许经营事业部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相关行业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各级责任主体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职责,规范安全生产管理,特许经营事业部(以下简称事业部)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订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风险分析和预控机制,规范生产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4、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化要求,使人、设备、环境、管理处于良好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事业部安全生产规范化的建设,做好事业部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事业部执行国家及政府、电力行业、集团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度;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目标考核、过程监督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依法组织安全生产。第三条 事业部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本规定中安全生产工作包含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是事业部生产系统各项管理工作的概括。第四条 事业部实行安全生产5、两级责任主体。完成公司核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指标,对公司负责;事业部所属各项目部是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承担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职责,完成事业部核定的安全、生产指标,对事业部负责。第五条 事业部依照公司要求,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指挥、协调和监督、保证体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安全生产的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信息(现代)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的各项指令及时有效执行;提倡使用新技术,研究新(工艺)方法,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严禁违反程序擅自压缩工期、改变技术方案和工艺流程。第六条 特许经营事业部安全生产部(以下简称安生部)代表事业部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所属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6、工作,是事业部安全生产及其综合统计、报表和信息发布的归口管理部门。在所管辖业务范围内有权代表事业部对外联系和协调工作。事业部所属各项目部应设置安全监督专职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项目部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第七条 安生部的主要职能是:负责事业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贯彻和实施,负责事业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目标的检查与考核;负责事业部运行管理、设备管理、检修管理及生产统计;负责事业部安全管理、经济运行、可靠性管理、安全监督、压力容器监察与金属监督及特种设备管理;负责事业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负责事业部技术改造、检修工程项目的监督考核;负责事业部新机投产前有关准7、备工作的管理。第八条 事业部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是从建立健全规范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出发,按照有系统、分层次的管理界面,在安全生产、运行管理、检修管理等方面明确事业部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原则、职责、标准和程序。第二章 安全管理第九条 安全生产管理原则(一)事业部认真抓好国务院关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这一重要思想和理念在生产经营建设的每一个环节中的落实,使之成为事业部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标准。建立健全事业部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一)事业部认真贯彻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保障安全生产;严禁在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8、。(二)事业部实行各级行政正职为安全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监督体系和安全生产奖惩机制。(三)事业部实行内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事业部安生部是系统内安全生产、压力容器安全、消防安全、生产交通安全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指导安全生产工作,代表事业部对所属项目部直接实施安全生产监督,行使全部的安全监督与管理职能。(四)所属各项目部接受安生部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指导,向事业部负责。负责建立健全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各项规章制度并切实贯彻执行,以有力监督、可靠保证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五)所属各项目部的安全监督专职人员在行政上直接由项目部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业务上接受9、安生部领导,工作直接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六)各项目部的安监人员是本项目部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情况的上报、信息的对上、对外发布须经其审查,并报行政正职批准,同时报事业部备案。第十条 事业部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一)组织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考核落实情况。(二)根据公司的要求,制定事业部的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对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办法,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并提出考核意见。(三)监督事业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四)组织召开安全生10、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存在的重点问题和共性问题;定期和不定期对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对薄弱环节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五)监督落实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实施导则等反事故技术措施及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监督“两票、三制”等现场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六)根据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需要,监督所属项目部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经费的提取和足够的投入。督促各项目部现场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七)经常深入各项目部,开展各类安全大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安全生产情况,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对所属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中存在的重大或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组织攻11、关,采取有针对性措施解决;部署所属项目部的春季和秋季及其它专项安全大检查工作,组织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八)对事业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考核并按要求上报;对发生的典型或重复发生的不安全事件予以通报。(九)监督所属项目部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监督项目部做好新上岗员工安全、技术培训;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严禁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十)对所属项目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安全生产进行全过程管理,监督指导新建、扩建工程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按12、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规定的落实。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十一)制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事业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网络,及时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十二)对为事业部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事故责任者提出批评、处罚的建议或意见。(十三)结合事业部实际,监督指导项目部“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危险点分析”、“危急事件管理”、防汛等安全生产工作,并检查落实情况。(十四)积极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探索安全生产新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按照安全设施标准化的要求组织所属13、项目部建立安全防护设施档案(台帐),并结合生产现场实际及时更新。(十五)按照国家、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的相关规定参与所属单位人身死亡及以上事故的调查;组织所属项目部重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事业部发生的典型事故,制定整改措施;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一类障碍)的统计、分析、上报工作。(十六)对所属项目部专职以上安监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对所属项目部专职安监人员的业绩进行评估和考核,并提出意见;负责组织所属项目部专职安监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上岗取证工作。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程序(一)安生部按照安全生产管理的例行工作规定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事业部负责。(二)事业部的14、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由安生部直接传达到分公司安监人员及项目部负责人或各项目部安监人员,由相关安监人员负责监督落实。(三)所属项目部按照事业部安全监督例行工作标准表的要求及时向安生部汇报安全生产情况,并开展好日常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工作。发生人身轻伤事故、一类障碍及以上设备事故或性质严重的未遂事件和不安全事件时须按事业部有关制度在规定时间内报告分公司及安生部。第三章 运行管理第十二条 运行管理原则(一)项目部经理对其生产运行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主管副职对其生产运行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运行主管负责运行日常管理工作。(二)事业部实行运行规范化、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坚15、持“依令行事,按票操作”。(三)事业部实行运行指标计划管理,分级负责、自上而下分解下达执行。(四)事业部坚持紧急情况下“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确保安全运行。(五)事业部坚持安全、环保、可靠、经济运行,科学安排运行方式,追求生产效率最大化。第十三条 事业部运行管理职责(一)贯彻集团公司有关运行管理工作的要求,健全和完善事业部运行管理的工作标准和管理制度;监督项目部对运行规程的有效性进行定期复查审核,确保正确、完善和有效执行。(二)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安全经济运行活动分析工作;监督所属项目部确保排放指标、水耗、厂用电率等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三)协调所属项目部与相关单位的关系,指导、组16、织、协调所属项目部做好相应的安全性评价工作。(五)汇总、审查、上报所属项目部的生产运行信息,分析生产运行中出现的异常情况,组织技术攻关,为项目部提供运行管理的技术支持。(六)汇总并向公司上报所属项目部的生产技术指标;定期分析所属项目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七)监督所属项目部严格执行“两票、三制”,保证设备安全、经济、可靠、环保运行,并逐步实现“两票、三制”标准化。经常深入现场了解“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并提出考核意见。(八)监督所属项目部机组的运行方式,配合机组检修工作计划的按期完成;接受所属项目部设备异常运行、消缺等事件的报告和请示,及时提出处理意见。(九)深入所17、属项目部了解运行管理情况,定期对所属项目部运行管理工作业绩进行点评并提出奖励和处罚的意见;对暴露出的共性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必要时下达安全生产重点工作指导意见。(十)监督所属项目部开展运行技术培训、反事故演习等日常管理工作,提高运行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事故处理能力和技术理论水平,满足生产运行发展的需要。(十一)按公司要求负责事业部所属各项目部基建期有关生产准备工作的监督落实。第五章 检修管理第十四条 检修管理原则(一)实行检修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确保设备安全、健康、稳定运行。(二)实行设备台帐管理,监督检查项目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保证帐、卡、物齐全并与实际状况相符。(三18、)实行设备检修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第十五条 检修管理基本程序(一)所属项目部应在每年三季度末完成下一年度检修计划的编制和审批工作,并上报安生部。(二)安生部对设备检修情况进行全过程的跟踪,监督各项目部的检修前安全组织技术措施编制,以及在检修中的执行与落实情况,严格控制检修进度、质量、资金使用情况等;检修超期要报事业部审批(原则上小修开工5日内,大修开工10日内)。(三)检修结束后15天内向安生部上报检修工作总结。(四)事业部监控重大设备缺陷的处理和消除情况,组织开展设备重大疑难问题和带有共性的设备问题的技术攻关活动。(五)所属各项目部要按事业部有关规定及时19、上报缺陷发生情况,努力使设备缺陷的发生率逐年下降,设备的健康水平逐年提高。第六章 技术改造管理第十六条 技术改造原则坚持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依靠科技进步,引领事业部逐步提高设备的健康水平和管理水平,保证设备在安全、节能、环保等方面的重点投入,力求通过技术改造和科技进步使生产经营的效益最大化。第十七条 技术改造的基本程序(一)事业部根据集团公司要求,结合事业部的实际情况制定事业部滚动技术改造规划。(二)事业部根据每年的技术改造费用的额度,按照确保安全、节能降耗、提高环保的原则,科学、合理地安排事业部各项目部的年度技术改造、科技项目。(三)所属项目部按照技术改造、科技规划,结合自己20、的实际情况,制定每年的技术改造、科技项目,按规定经事业部审核、批准后形成本项目年度的技术改造、科技计划。(四)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前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开工建设和竣工验收、评价考核。(五)对重大技术改造和科技项目开展项目的“后评估”工作。“后评估”工作应在项目投运后半年内完成,对项目提出的安全、经济、环保等指标进行综合考核和评价,通过试验、测试等手段,确认是否达到改造效果和目标。对不按要求进行“后评估”的或“后评估”不合格的项目,要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第七章 检查与考核第十八条 事业部以监控生产信息为主线,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对标检查,各项目部要定期自查、事业部不定期监查,互动反馈的方式,对所21、属项目部各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过程控制。第十九条 事业部对完成项目安全生产任务、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项目部,予以奖励;对未完成事业部下达的生产工作任务,影响事业部生产工作目标实现的项目部予以处罚。第二十条 事业部对所属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的业绩予以评价考核。第二十一条 所属项目部依据事业部有关规定和要求,向安生部对口上报上月工作情况的简要总结分析报告。第八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本规定是事业部进行安全生产管理的依据,所属项目部依据本规定制定、修改和完善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并贯彻执行于安全生产管理始终。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由安生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许经营事业部安22、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明确事业部安全生产职责,做好事业部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事业部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分两级:事业部是本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所属项目部是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各级责任主体按照职责的划分在职责范围内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事业部承担事业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所属项目部承担项目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条 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行政副职23、是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同时对行政正职负责。 第四条 各级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要坚持安全生产工作“五同时”的原则,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各项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第五条 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对认真履行职责,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造成事故的,按照责任划分,进行追究和处罚。 第二章 安全生产职责分工 第六条 总经理的安全职责总经理是特许经营事业部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特许经营事业部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24、(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掌握事业部的安全生产动态,研究布置安全工作,对事业部的重大安全问题作出科学决策。 (二)审批事业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急预案。 (三)组织建立健全事业部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监督贯彻落实。(四)负责建立和完善事业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推动两个体系协调、高效运作。(五)组织召开事业部安全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阶段性安全生产重点。(六)负责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保证事业部不因“短期行为”而损害事业部的25、安全基础,保证生产一线队伍思想稳定,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和安全技术措施经费满足安全生产需求。(七)在任命部门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时,把安全业绩作为调整、任免干部的重要条件之一,并把安全生产业绩作为干部考核的主要内容,明确各部门和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 (八)经常检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对重、特大事故,及时掌握情况并如实汇报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并在上级调查组的指导下,组织本事业部有关部门和人员做好事故调查的具体工作,组织制订防范措施并监督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第七条 副总经理的安全职责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分管事业部的安全工作,并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26、业规程、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 (二)组织制定事业部分管范围安全生产目标、工作重点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考核办法,经总经理审批后负责组织实施。 (三)强化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监督体系的作用,完善安全监督手段,经常了解安全生产工作,支持安全生产部门履行监督管理工作。 (四)组织领导事业部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确定安全生产考核指标,指导、监督各级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五)组织召开安全分析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及阶段性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六)布置安全大检27、查、经常深入现场,了解安全生产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及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并督促整改落实。 (七)按照有关事故调查的规定,参加或主持事业部重伤以上事故的调查处理,审批事故报告,提出防止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并监督整改情况。 (八)探索安全生产科学有效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机制。第八条 总工程师的安全职责总工程师承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技术管理方面的直接领导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和上级有关规定,协助总经理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在安全生产中负技术领导责任。 (二)组织编制预防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在编28、制和审批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应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提出指导性意见,并监督实施。 (三)经常深入现场,了解现场存在的共性和重大技术难题,组织技术分析和攻关,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四)参加重伤及以上事故的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分析技术原因,制订技术防范措施,督促落实。 (五)加强安全科技工作推广,以科技进步促进安全生产,参加或主持安全生产技术研讨会,解决安全生产技术上的突出问题。第九条 事业部的安全生产职责 事业部安全生产工作,接受公司的安全监督和指导,接受地方政府的指导和监督,对所属项目部进行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安全生产监督、指导和协调管理责任。 (一)贯彻落实国家、集29、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程、标准,制订和完善事业部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监督、考核事业部所属各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 (二)负责事业部的安全生产指标管理工作,监督所属项目部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等管理工作; (三)监督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督促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司其职,充分发挥作用,保障安全生产; (四)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事业部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存在的问题,部署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五)监督各项目部对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有关的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的落实; (六)开展各类安全大检查,定期深入基层项目部,了解所属30、项目部安全生产情况,对于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对所属项目部存在的重大或共性问题进行分析,组织攻关,采取针对措施解决; (七)监督所属项目部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监督、指导所属项目部新建项目生产准备工作,监督项目部做好新上岗员工安全、技术培训; (八)组织参加事业部设备、人身伤亡事故调查;监督所属项目部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事业部发生的典型事故,制定整改措施。监督“四不放过”原则贯彻落实;负责事故统计、分析、上报工作; (九)制定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事业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网络,及时发布安全生产管理信息,指导各项目部开展信息交流; (十)监督所属项目部年度设备检修计划、技术改造项目的按期完成。31、监督所属项目部设备技术改造资金管理,以及反事故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监督计划实施; (十一)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给予表扬或奖励;对负有事故责任者,给予批评或处罚; (十二)积极推进安全质量管理标准化,推进清洁生产工作,探索安全生产科学的管理方式和手段,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十三)充分利用公司、事业部的管理平台,利用各种形式,推动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 (十四)监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调试全过程安全管理,监督做好上岗前的培训组织工作,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十五)督促各项目部做好现场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 第32、三章 奖惩第十条 对安全生产中认真履行职责,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或个人,给予物质、精神奖励。 第十一条 事业部所属项目部发生人身死亡、设备重大以上事故时: (一)事业部领导的考核,由上级部门按规定做出。(二)事业部内部,根据事故责任划分,按照特许经营事业部安全生产奖惩办法,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安生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许经营事业部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证国家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制度的实施,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33、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制定特许经营事业部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第二条 安全生产监督包括对安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的监督、管理以及设备安全的监督。第三条 建立健全事业部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集团公司三级责任主体的划分原则,事业部自上而下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各自的作用,确保安全生产政令畅通,共同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第二章 安全监督体系的建立第四条 事业部实行内部安全生产监督制度。第五条 事业部对所属项目部行使全部的安全监督职能。第六条 所属项目部在事业部授权范围内对本单位行使安全生产监督职能。第三章 安全监督部门职能与管理第七条34、 事业部设立安全监督部门,并配备专职的安全监督人员。事业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安全生产部(简称安生部)。该部门在行政上直接由事业部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工作直接对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监督部门在职能上以从事安全、健康、环保监督为主要业务。第八条 各项目部安全监察人员对本项目部生产、基建、安全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负责压力容器(金属)安全监督管理、环境保护(工业卫生)监督。第九条 电力施工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各项目部要生产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第十条 事业部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实行垂直化管理。垂直化管理是指:所属项目部安监业务接受事业部安生部的直接领导,35、其资质和人员的资格接受事业部安生部的审查;主要负责人或专职安全监督人员的变更,原则上须事前征求特许安生部的意见,并得到事业部的书面认可。第十一条 事业部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职责(一)贯彻落实国家、行业以及集团公司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制定事业部关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二)监督所属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制定对所属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办法,确定安全考核指标,并提出考核意见;(三)监督所属项目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及各项反事故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监督“两票三制”等现场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四)部署所属项目部的春季和秋季及其他专项安全大检查工作,组织进36、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重大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限期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五)参加和协助事业部领导组织的事故调查,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完成事故统计、分析及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六)对为事业部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奖励的建议或意见;对负有事故责任者提出批评、处罚的建议或意见;(七)组织开展各项安全例行工作,如安全分析会、安全生产月活动等。定期和不定期对安全监督和管理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对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八)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危险点分析”等工作,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对所属项目部工作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科学分析,提高安全37、工作的预见性;(九)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危急事件典型应急预案,监督各项目部应急预案的制定及演练情况,监督事业部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十)监督项目部对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严禁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第十二条 各项目部必须设专职安全员,班组必须设兼职安全员,班组安全员不能由班长担任。第四章 安监人员资质、权利与义务第十三条 事业部安全监督部门的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应有大学及以上学历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二)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三)掌握、熟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程、38、制度等;(四)具有必要的电力生产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有5-8年以上相关专业工作经验;(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安全监督工作强度。第十四条 各项目部专职安全监督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助理工程师以上职称;(二)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三)掌握、熟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规程、制度和相应的运行、检修规程等;(四)熟悉本项目部的生产过程和主要设备状况,有3年以上本专业实际工作经验;(五)年龄,男性一般不超过50岁;女性一般不超过45岁,身体健康,能够适应本专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强度。第十五条 安全监督人员具有以下权力:(一)有权进入39、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检查和了解安全情况;(二)有权制止违章作业(或操作)、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三)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本部门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提取、查阅有关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录音、录像等;(四)对事故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程、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越级反映。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具有以下义务:(一)在生产区域检查工作时有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的义务;(二)在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行为时有解释制止理由的义务;(三)因事故调查需要向有关人员了解事故情况时,40、有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四)对于群众反映的本职工作以内的有关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不当的行为,有深入调查、作出结论并对反映人或有关部门说明的义务。第十七条 安全监督人员的工资、奖金待遇须与同级设备、运行生产管理职能(职权)部门相同,专职安全员的工资、奖金待遇须与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同,并按现场生产人员的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第十八条 事业部要求各级安全监督人员积极参加集团公司安全监督资格考试和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所属部门和项目部要积极为安全监督人员创造条件,获取相应的安全监督资质。第五章 制度与例行工作第十九条 安全监督限期整改通知制度。各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人员的设置不符合条件或行为不符合有关41、安全生产规定的,事业部对所属项目部应及时下达安全监督限期整改通知书,所属项目部在接到通知书后,应立即安排整改并在3日内书面给予答复。第二十条 总结和计划逐级上报制度。所属项目部安监人员在每年1月10日前向事业部及分公司上报上年度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第二十一条 安全生产监督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专职安监人员须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或者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监督证书资格。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二条 事业部专、兼职安全监督人员在执行现场安全监督任务时,必须按规定佩带“安监”标志及劳动保护用品,着装整齐。第二十三条 安全监督人员工作中玩忽职守,对可以避免的重大事故未起到应有的监督作用或利用职权弄虚作假42、隐瞒事故、徇私舞弊、打击报复,须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安生部。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许经营事业部安全监督例行工作表序号项目工作内容及标准1例 行 工 作1.1 日例行工作查阅生产管理信息系统,掌握记录、报表中涉及的重大设备缺陷及处理情况、检修作业的进展情况等安全生产信息。收集安全情况,布置安全监督重点工作和具体要求。接收安全生产文件、通报,掌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要求,结合事业部实际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 将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录入问题库。1.2 周例行工作周一15时,参加集团公司周安全生产视频例会。周一安全生产例会后,召开部务会议,研究和安排本周43、安全生产工作。1.2.3每周五对问题库进行清理,整改完成的及时移入历史问题库。1.3 月、季例行工作 每月收集整理各项目部的月度的“特许经营项目安全生产信息月报表”。召集和组织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结分析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对下月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传达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 每月参加集团公司月度安全生产视频例会和事业部安全生产例会。 组织开展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和“安全月”活动及其它专它专项检查。 监督各节假日和防汛等重点时期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1.3.6监督每年第一季度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工作的完成情况,收集整理各项目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计划,做好监督工作,在月报表44、中填报当月整改计划的完成情况。1.3.7 组织人身和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监督设备事故和障碍的调查分析工作;负责事故统计的汇总和上报,监督各项目部年度安全目标分解和保证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监督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推进事业部安全文化建设。每年1月20日前,审核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安全生产特殊贡献”材料。 每年对在岗安全员进行一次业绩考核。 完成公司、事业部其他安全监督工作。2安 全 检 查 抽 查根据各项目部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各阶段的工作特点,制定检查(抽查)计划,有重点地开45、展安全检查(抽查)工作。2.1 监督检查抽查特殊运行方式和重要缺陷整改前预控措施的制订和执行。2.2 监督有关“25项反措”、重大危险源管理等措施执行情况。2.3 监督“两票三制”执行情况。2.4监督抽查项目部组织一次反事故演习、修编演习方案,确保实用性。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申报表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项目内容主要事迹:(填写主要事迹。如填写不下,可扩展此篇幅,尽量不要另附材料)申报单位意见:年 月 日分、子公司审核意见: 年 月 日事业部审批意见: 年 月 日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申报表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姓 名所在部门职 务职 称主要事迹: (填写46、主要事迹。如填写不下,可扩展此篇幅,尽量不要另附材料)安监主管意见: 年 月 日审核意见: 年 月 日审批意见: 年 月 日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申报表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申报单位(个人)名称主要事迹: (填写主要事迹。如填写不下,可扩展此篇幅,尽量不要另附材料)安监人员意见: 年 月 日审核意见:年 月 日审批意见: 年 月 日特许经营事业部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事业部全体人员的积极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47、作规定、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事业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事业部与所属项目部负责人签订的责任制中所列的安全指标考核外,同时执行本办法。第三条 对事业部领导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四条 本办法坚持“以责论处”和“奖惩分明”的原则,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思想教育与行政惩戒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 安生部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考核。第六条 各项目部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项目部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实施细则。第二章 表彰与奖励第七条 事业部安全生产年度奖项设立(一)安全生产先进集体;(二)安全生产先进个人。 第八条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励200-5000元;安全48、生产先进个人奖励100-5000元。第九条 各项目部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数量为1人,先进集体数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由各项目部上报推荐名单和事迹材料,分公司审核,事业部审批。第十条 事业部设立安全生产特殊贡献奖事业部不定期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一)避免群伤群亡者,视情节奖励300-5000元;(二)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避免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有效防止人身伤亡事故,视情节奖励200-3000元;(三)避免发生一般设备事故、误操作事故、设备非计划停运;发现设备设计、安装、质量等缺陷,并显著提高经济效益,视情节奖励10049、-2000元;(四)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各项目部可随时申报(整理事迹材料并加盖项目部公章),经分公司审核后报事业部审批,奖励以事业部总经理嘉奖令的形式进行。第三章 处分与处罚第十一条 事业部所属项目部发生责任性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灰坝垮坝事故、人身死亡事故、重大人身伤亡事故、特大事故、根据事故调查组的调查结论,按事故责任划分,对事故有关责任者的处分按照上级部门决定处理。对事故责任项目部的经济处罚按照公司机关行文规定执行。第十二条 凡事故责任者触犯国家法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条 发生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或造成重大社50、会影响的事故,给予通报批评,给予责任项目部罚款1 -3万,对事故责任人和项目负责人,给予500-8000元的经济处罚,事故责任项目部主管领导要在48小时内到事业部进行专题汇报。第十四条 发生人生轻伤事故的项目部,给予项目部500-5000元的经济处罚,对事故责任人和项目部负责人,给予300-2000元的经济处罚。 第十五条 对上级领导或事业部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问题,依据问题的性质和整改情况,予以罚款200-5000元。 第十六条 对生产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的项目部和个人,每人次依据不同的情况罚款50-3000元。第四章 附 则第十七条 本办法对事故的定义和事故责任的51、划分,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执行。第十八条 对发生事故后积极配合事故调查,主动反映事故真相的有关事故责任者可从轻处分。第十九条 对在工作中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从重处分。第二十条 对检查已确认的事故隐患,由于整改不力,未能采取措施及时解决,导致设备异常运行,发生事故的,对事故责任项目部主要领导从重处分。第二十一条 因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不善,安措、反措不力,引发事故的,对事故责任项目部主要领导从重处分。第二十二条 对由政府部门组织调查的事故,若对有关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严于本规定,按事故调查组提出的事故调查报告意见进行处分。第二十三条 52、各项目部对有关事故责任者的处分情况按月上报安生部备案。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生部负责解释。 特许经营事业部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及中国大唐集团科技工程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可能53、导致火灾、爆炸、毒物泄放、放射性物质泄漏、建(构)筑物坍塌等重大人身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的设施,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放射源及射线装置、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建筑施工工程、变配电所、危险道口、公共场所(流通服务业、商场、宾馆、游乐场及大型娱乐设施)、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重点设备及其它危险源(不包含在上述项目之内的危险源)等。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者场所,或者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者场所。第三条 重大危险源普查是基础,辨识是手段,监控是目的。只有通过有效地辨识,才能对54、普查上来的危险源进行合理的分类,并制定相应的监控措施。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据是物质的危险特性及其数量。第四条 重大危险源分为生产(建筑施工)、非生产场所重大危险源和贮存区重大危险源。第五条 本办法所指重大危险源,包括事业部及上级部门制定的重大危险源。见附表。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所属各项目部。第二章 管理职责第七条 事业部的工作职责(一)组织所属项目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二)根据集团公司的规定,利用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管理信息系统,督促所属项目部做好预测、预警、预案工作,组织所属项目部重大危险源的建档登记、检测评估、监控管理,对存在的问题落实技术方案和55、资金,组织整改,做到可控在控;(三)监督项目部重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实施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四)监督组织或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第三章 登记、评估和备案第八条 按照集团公司三级安全责任主体管理的原则,根据安全生产法关于对重大危险源普查的规定,事业部所属各项目部每年第一季度组织开展一次重大危险源的自查、登记,摸清底数,掌握重大危险源的数量、状况和分布情况,并提出安全评价报告,经事业部审核后上报公司。安全评价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评估的主要内容;(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三)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严重程度;(四)安全对策措施;(五)应急救援措施;(六)评估结论与建议。安全评价报告56、要做到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第九条 各项目部要分别建立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分公司及事业部审核所属项目部重大危险源台帐,并上报。第十条 对新出现或者新构成的重大危险源,各项目部应及时按当地人民政府的规定,到当地人民政府备案,并上报分公司及安生部。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及时报告注销。第十一条 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按照本办法及时上报地方政府、事业部。第四章 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第十三条 各项目部要对涉及重大危险源运行、检修、维护及监督57、管理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以及运行规程、检修工艺规程、防火防爆、紧急救援等知识的培训和考试。第十四条 事业部、各项目部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健全和完善现场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预警监督、应急指挥系统。一旦重大危险源出现事故,迅速启动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第十五条 各项目部要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统一指挥,当机立断”的原则编制现场应急救援预案,并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一)对于只有一个简单装置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中规定让操作员在操作过程中观察和监控,发现异常时立58、即报告应急组织,由应急组织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二)对于具有复杂工艺设施的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应规定具体、细致、周到,充分考虑操作过程每一步骤可能发生的重大危险,以及它们之间可能发生的相互作用和连锁反应;(三)存在危险化学品物质和设施危险源内外,应编制有事故现场的操作人员所采取的紧急补救措施的内容,特别应包括在突发、突变事件起始时能采取的紧急措施。(四)必须保证所有有关工作人员和非现场的管理人员熟悉报警步骤,保证报警系统正常有效地运转;操作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必须熟悉事故应急处理的通讯电话号码,并能快速地通知场外应急机构,通讯系统必须可靠、畅通、完好;第十六条 各项目部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要59、按地方政府的要求,报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和事业部安全生产部及分公司备案。第十七条 各项目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规模较大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每次演练后,应对整个预案进行核对和检查,找出不足和缺陷,使其逐步趋于完善。第十八条 各项目部发生重大危险源事故时,在按照现场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处理的同时,必须按事故性质和有关规定及时报地方政府和事业部。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十九条 依照集团公司系统对重大危险源实行三级管理的原则,事业部对构成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监督。各项目部要认真做好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对每一个重大危险源都要采取专业管理与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法,责任到人,做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第二十条 各项目60、部对构成国家、集团公司规定的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场所等,都要列入本项目部重点防火部位。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办法、电力典型消防规程等规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做到消防设施、器材齐全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安全警示标志齐全,与其他建筑物的防火距离符合规程规定。易燃、易爆场所要做到防雷、防静电设施齐全有效。第二十一条 各项目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特种设备监察条例、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等国家、行业标准。(一)严格执行中国大唐61、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氢罐的监督管理,做到安全保护装置齐全有效,认真开展定期检验,及时消除影响设备、系统安全的缺陷;(二)生产现场客货两用电梯、检修平台、车间桥式起重机械、斗轮堆取料机、大型施工机械等必须按照国务院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的规定,取得安全合格证后方可使用,要定期做好检验工作。操作、检修和维护人员必须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检修平台在使用前,必须经过验收,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方可使用。(三)严格执行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各项目部的危险化学品要按照危险化学品燃烧和灭火特点分开存储。根据生产工作的需要,严格控制危险化学品的库存量;第二十二条62、 除生产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外,各项目部所属的生活后勤如存在重大危险源,各项目部必须进行统一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第二十三条 其他有可能产生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等,由各项目部根据实际情况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确保安全。第六章 附 则第二十四条 各项目部要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安生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事业部重大危险源目录序号类别名称及场所危害性质1土方施工桩基础开挖及回填可能造成垮塌事故或人员坠落伤亡事故大型设备基础开挖、回填大口径地下管沟开挖桩基坑洞2防火防爆电缆夹层及沟道可能造成重大火灾和设备停运油漆品仓库可63、能造成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吸收塔、烟道防腐可能造成重大火灾、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及材料堆放仓库可能造成火灾或爆炸事故木制脚手板、材料堆放场可能造成重大火灾事故氧气、乙炔存放(点)可能造成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电、火焊作业可能造成火灾、人身伤亡事故3起重机械大型施工机械可能造成人身伤亡事故、机械设备损坏事故起重类机具、手动工具临时吊栏4临时电源配电柜、盘、箱可能造成触电、火灾事故及人身伤亡接地保护系统可能造成人身触电事故施工电缆、线电动工机具5高空作业脚手架临时人行通道可能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安全网、绳临时栏杆、步道、平台6有毒危险品金属探伤用射源可能造成人身职业健康伤害脱硫塔防腐材料现场大口径管道衬胶管道、64、容器类防腐7调试试运试运设备和试运区域可能发生人身和设备损坏事故8非生产防火办公室可能发生火灾事故或人身伤亡事故员工宿舍9交通安全交通车辆可能造成交通事故、人身伤亡事故10环境安全员工食堂可能造成人员食物中毒事故生活水源可能因水质污染造成人员中毒事故注:重大危险源各项目部要根据工程项目特点及时更新和完善。特许经营事业部技术改造和重大特殊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做好特许经营事业部技术改造和重大特殊项目管理工作,规范管理,确保各项目部安全、质量、效益、环保目标的实现,根据集团公司及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技术改造是指在对现有的设备和设施,利用成熟、适用的先进技术,以提高设备的65、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和满足环保要求及增加生产能力的扩大再生产。第三条 技术改造和重大特殊项目实施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一)以安全生产为基础,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节能降耗为重点,对影响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环保的项目有规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实施; (二)建立以项目部为责任主体的项目责任制,健全机构和各级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制,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对工程项目安全、质量、造价、工期等全过程管理;(三)对重点的项目要实行工程监理制。第二章 计划编制第四条 年度计划的编制依据(一)年度计划的编制应以集团公司批准的技术改造和重大特殊项目规划为依据;(二)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结合公司对年度技术计划编制的要求及66、项目部安全生产、稳定运行的实际需要;(三)结合机组检修工期内可实施的项目和资金计划可行性;(四)充分考虑项目外部条件的落实情况、设备制造与交货期等;第五条 年度计划的编制与时间(一)项目年度计划的编制,应分别编制技术改造和重大特殊项目自行安排计划和申请审批的计划;(二)各项目部根据年度机组检修计划,组织编制项目计划及可研报告,经审批研究排序后,每年9月1日前报分公司,分公司审核后于10月1日前报事业部,事业部根据申报项目组织审核及上报;金额10万元以上项目上报可研报告,新接收项目技术改造和重大特殊项目计划条件具备即可上报,上报项目计划要尽量考虑成熟、全面,特殊情况随时上报,特殊处理;(三)已列67、入年度计划的项目一经审批,不得随意调整,在执行过程中确因情况发生变化需增减项目调整时,需报审批部门批准;(四)特殊应急项目应在具备年度安排条件的前提下随时申报,经审批后方可补充列入年度项目计划中。(五)上年度未完成但资金计划已下达的技术改造和重大特殊项目,继续纳入本年度技术改造计划,并列入年度统计与考核。第三章 项目的审批及管理程序第六条 项目的审批权限(一)限额以上项目:1投资总额在2亿元及以上的项目由集团公司审查后,报国家有关部委及国务院审批;2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至2亿元(不含2亿元)的项目,由集团公司审查后,报国家有关部委审批。部分项目经国家有关部委授权,由集团公司审批。(二)限额以68、下项目:1技术改造和重大特殊项目分为集团公司、公司、事业部审批项目和项目部自行审批项目。审批部门根据每年所属资金可用总量,确定各项目部自行审批项目的掌握资金额度;2投资总额在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项目部自行审批,在项目部自行掌握资金额度内统筹安排,报分公司、事业部备案;3投资总额在10-50万元的项目,由分公司初审,事业部批准;4投资总额在10-50万元的项目,由分公司初审,事业部批准;5投资总额在50-500万元的项目,由公司审批;6投资总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集团公司审批。7投资总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由集团公司审批;第七条 项目的管理程序(一)前期可研阶段:由项目部根据项目规划69、及各项目实际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集团公司统一要求格式组织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组织发电企业、项目部、可研编制部门、项目审批部门或审批部门委托的人员参加审查,将审查结果按项目审批权限上报审批;(二)初步设计阶段:项目部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编写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核后上报。初步设计文件经审批后,项目部按特殊项目规划为依据;(三)开工建设阶段:项目部根据初步设计的批复和批准的概算,协调工程承包、设计等单位,组织施工图设计和设备订货,开展施工、安装、试运、分部验收等工程项目管理工作。项目部组织施工单位落实工程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或相应的施工方案,报发电企业履行相应的手续,如安全协议的签70、订、入厂安全教育、身体检查、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等;(四)竣工验收考核阶段:限额以上项目由集团公司组织验收,限额以下项目由审批部门(或委托部门)组织验收。经过工程验收及设备运转正常,填报竣工报告,办理投产交付手续,工程的各项安全、技术、经济指标,作为审批部门对项目部项目考核的依据。第八条 技术改造和重大特殊项目价格超过30万元,原则必须进行招标;30万元以下按照预算执行;具有唯一性的材料或者产品,项目部提出申请,按照审批权限经相关部门进行协商认可后,报有关领导批准后实施。第九条 事业部将对项目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每年组织一次项目后评估工作,对上年度的技术改造项目和检修特殊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71、和评估。第四章 资金来源与管理第十条 资金计划严格按照事业部下达的资金使用计划执行,自行安排资金不得超出计划,原则上不得安排计划外项目,特殊情况严格履行计划外项目审批程序。第十一条 项目部年度自行掌握技术改造资金的计划安排,要报分公司、事业部备案。第十二条 原则上不安排工程项目前期工作的资金计划,项目部可在自行掌握资金中统筹安排。第十三条 根据工程进度安排,项目部需按照财务规定编报月度用款计划,合理使用项目资金。第十四条 工程项目拆除的设备,凡是有可用价值和可继续使用的,要妥善保管并登记,尽可能利用,不能随意报废处理,对需要进行报废处理的固定资产,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 附 则第十五条 本72、办法适用于各项目部。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特许经营事业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许经营事业部集约化管控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脱硫特许经营专业化管理,实现集约化指标管控,做好专业化分析和运行优化工作,事业部以集约化管控为手段,以设计值为基础,以标杆值为目标,通过各项目部的指标对比分析,形成创先争优的工作氛围,促进技术管理水平的全面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利用特许经营信息监控平台,逐步建立完善的指标管理网络系统,运用绩效管理方法,确定指标与设计值及标杆值的偏差,分析指标偏差的影响因素及影响程度,制定改进措施,使机组维持在设计值状态下运行,加强日常监督、统计、分析、73、考评,对各项目部机组间及各项目部间的指标实施动态监控与管理,提高事业部的管理水平。第三条 通过对运行数据的不断分析和科学管理,严格实行优化运行;以检修为基础,做好设备分析和设备维护;以设备大小修作为对机组安全及经济性能改善和提高的重要手段;以新技术应用和技术改造作为治理优化的专项措施。第二章 集约化管控的主要经济技术指标第四条 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是集约化管控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项目部要开展针对性地技术管理工作。第五条 设置主要技术指标的目的:评价机组能耗水平,诊断机组存在的问题,为机组运行调整、设备维护和技术改造提供依据。对机组大修、小修、技改等工程竣工后的效果做出科学评价。第六条 主要技术74、指标包括脱硫效率、脱硫投运率、石灰石耗量、水耗、SO2排放浓度、厂用电率等。第七条 通过对项目部每台机组的指标对比分析和项目部各台机组指标对比分析、各项目部间的指标对标分析,来对安全生产、设备运行、设备维护等进行监督、指导,实现集约化管控的过程监督检查和目标管理。第三章 集约化管控的统计和分析第八条 各项目部要进行机组指标对标分析、项目部各机组指标对比分析、各项目部指标对比,加强机组生产经济技术指标的管理,根据机组的设计参数,本项目各台机组参数间的差异以及同类型先进机组的比对,制定出相应的各台机组生产经济技术指标计划。第九条 通过对机组指标对标分析,以设计值、实际值、目标值为依据,分析机组的实75、际值与设计值及目标值的偏差及偏差的变化情况,发现各类计量偏差、计算偏差、性能偏差、运行调整偏差等问题。指出各类偏差产生的原因、各类偏差对机组的影响程度、生产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差距。提出生产管理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提出对各类问题的整改措施。第十条 通过对项目部各机组指标对比分析,从而发现在设备状态、设备性能、设备运行、设备维护等方面存在的影响机组运行经济性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通过设备维护、设备检修、技术改造、运行技术改进等手段解决问题,并实行闭环管理,持续改进,使机组运行经济性处于良好状态。第十一条 通过对各运营项目指标对比、排序、分析,总结各项目在管理、设备、运行方面存76、在的问题,并对重大共性问题和难题组织研究,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予以落实,直到问题得到解决。第十二条 对于即将进行大、小修或技改工程的机组,各项目部要在开工前,组织相关试验,并对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和研究,用以指导大、小修或技改工程在提高机组经济性上的决策方向,进而形成相应的措施和项目,在大、小修或技改工程中有针对性地解决实际问题。第十三条 各项目部要积极推进集约化管控的应用,收集各种工况下的最优参数、曲线,指导运行操作,并根据季节特点、设备状况、机组启停等合理安排辅机运行方式。及时总结和交流运行经验,不断改进运行操作方式,提高运行管理水平。第十四条 各项目部应制定集约化管控管理工作责任制和实施细则,77、建立内部指标管理自查,明确相关管理职责,将指标落实的专责人。第十五条 各项目部要充分利用事业部集约化管控平台,积极开展争先创优,以指标实施细则为依据,以过程监控为手段,全面推动集约化管理,使机组指标达到或接近设计值,努力实现在线零偏差。第四章 附则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安生部负责解释。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许经营事业部脱硫设施监督与环保核查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脱硫设施监督与核查管理,确保脱硫设施长期连续稳定运行,满足国家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根据国家、集团、公司脱硫设施运营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脱硫设施主要包括:烟气系统、SO2吸收系统、吸收剂制备78、系统、石膏脱水及排放系统、废水处理系统、电气及热控系统和烟气在线监测系统等。第三条 各级主要负责人负责对脱硫设施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突发事件协调处理。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特许运营项目。第二章 脱硫设施监督管理第五条 运行管理(一)脱硫设施运行管理制度、规程、技术标准齐全。(二)将脱硫设施的运行管理纳入正常绩效管理中,要求岗位明确、责任明确、工作到人、责任到人,按时完成脱硫设施有关报表。(三) 脱硫运行人员应参加上岗培训和考试,熟知系统和设备原理,熟练掌握脱硫系统设备运行操作和事故异常情况的处理技能,做到持证上岗。第六条 检修管理(一)各项目部应将脱硫设施作为主设备管理,对脱硫设施的检修维护79、作为与机组同步正常进行的检修维护计划管理。(二)脱硫设施检修管理制度、检修规程齐全。(三)将脱硫设施的检修管理纳入正常绩效管理中,要求岗位明确、责任明确、工作到人、责任到人。第七条 脱硫设施应制定脱硫设施应急预案,落实脱硫设施启停、出口二氧化硫排放超标、脱硫效率大幅下降、在线监测和传输故障、脱硫废水外排、迎接地方环保部门核查和定期监督监测、媒体协调沟通和消息发布等工作的领导、报告、现场处理、技术监督和环境监测责任,防止被环保部门、集团公司通报和社会媒体曝光、电网公司扣罚脱硫电价以及环境监察部门追缴排污费、污染处罚,定期进行演练,并做好记录和持续改进工作 。(一)脱硫在线监测系统应建立运行维护管80、理制度,运行、检修规程和运行记录完整。(二)脱硫在线监测系统应正常连续投运,并与环保部门、电力调度部门和集团公司联网运行。烟气自动在线监控设备按有关规定必须进行定期标定,并有详细记录。(三) 脱硫在线监测系统因故停运,应及时报告当地环保部门,说明停运原因、停运时间、启动时间等,并作好启、停记录。第八条 脱硫设施配套的废水处理系统,同脱硫主设备同样对待,应稳定正常运行,处理结果达到设计要求。第九条 脱硫监督管理(一) 脱硫设备检修应按有关部门规定提前报告发电公司及地方环保部门批准。(二) 脱硫设施发生非计划停运,应在1小时内汇报发电公司或地方环保部门,同时报告分公司、事业部。第三章 脱硫设施核查81、管理第十条 各项目部负责组织并与电厂配合接待上级部门、环保部门各项检查工作,接到检查通知后应向分公司报告,省级、集团以及以上层级领导检查时,需同时向事业部报告。第十一条 脱硫设施监督与核查管理由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总负责,各主管负责脱硫设施的日常管理。第十二条 脱硫督查应准备的基本档案资料(一)脱硫设施建设时期有关资料;(二)近两年的环保有关报表;(三)与各级环保部门联系文件,如:申请、报告等;(四)脱硫剂用量原始记录;(五)脱硫副产物销售记录;(六)环保相关法律、法规、环保部门文件、相关标准;(七)环保部门检查记录、缴费记录、排放量记录;(八)旁路挡板铅封记录;(九)脱硫DCS、CEMS等历82、史数据存储盘;(十)开展试验的原始记录;(十一)大修前后环保设施效率测试情况;(十二)环保部门给出的排污许可证的各项污染物总量;(十三)总结、监督报告;(十四)环保监督管理台帐,发电量、燃煤量、煤耗、环保指标完成情况、污染物排放量;(十五)脱硫剂、电、水、添加剂、消耗统计;粉煤灰、石膏产生量、综合利用量统计;(十六)废水排放、回收统计;(十七)脱硫设施投运率、效率及主机组运行时间、脱硫设施运行时间;(十八)脱硫设施运行异常或停运统计、脱硫旁路挡板门开启、铅封统计;(十九)钙硫比、石灰石(粉)有效成分统计;(二十)入厂煤产地、数量、硫份统计,入炉煤硫份统计。第十三条 迎接上级或环保部门各项检查后83、,24小时内上报检查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检查时间、检查人员、主要陪同人员、检查内容、发现的问题、带走资料及文件等。第六章 附 则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安生部负责解释。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许经营事业部设备检修与质量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设备检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和可用系数,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地运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设备检修与质量管理工作。第三条 检修与质量管理坚持“预防为主,计划检修”的方针。第四条 检修与质量管理要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切实贯彻“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严格执行检修规程、检修程序卡等管理标准84、,执行各种质量验收规定。坚持以安全为基础,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有计划、有步骤地以消除影响设备安全经济的重大隐患和缺陷为重点,推行先进成熟的点检定修和状态检修管理。第五条 检修资金要科学管理,把有限的资金用在最急需的地方,特别是影响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的项目要优先安排,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果。第六条 制定检修管理质量目标,做到安全、文明、精心检修,严格管理。使检修后设备保持安全文明生产水平,确保检修目标的实现,创造一流的检修与质量管理水平。第二章 检修周期和工期第七条 设备检修按种类分为随机组进行的A、B、C级检修。第八条 检修周期的确定原则,在确保设备安全的基础上,随主机检修间隔,A级检修间85、隔5年,C级检修间隔1年,B级检修根据具体设备情况和电厂安排确定。第九条 检修工期的确定,原则上与机组主机同步,并且满足机组启停要求。工期确定后及时上报分公司及事业部。第三章 检修资金的来源与管理第十条 检修资金的来源是根据生产经营的预算管理,安排用于检修设备和设施收益性支出的资金。第十一条 检修资金的管理(一) 检修资金均纳入生产经营预算管理,在预算中统筹安排;(二) 检修资金分为一般修理费、大修修理费和重大特殊项目费;(三) 一般修理费包括设备和设施的日常维护、消缺、小修、节日检修、临修所发生的费用,公用系统、辅机系统的一般特殊项目的大、小修所发生的费用;(四) 大修修理费是指用于大修机组86、标准项目及随机组大修同时进行的一般特殊项目的费用;(五) 重大特殊项目费是指用于超过公司自行审批权限的检修重大特殊项目的费用;(六) 检修一般修理费和大修修理费是根据机组的容量、累计运行小时、是否供热、设备结构和系统差异等因素确定,标准项目采用定额方式管理,检修费用遵循预算管理、成本控制、包干使用、不能超支的原则;(七) 公司的年度检修资金总额必须按计划严格执行。不得自行制定和实施超出计划,不能造成项目的挂帐和超支;(八)检修资金的安排,要量力而行,综合平衡,统筹安排,根据检修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资金计划。检修资金的使用要严格按照计划的措施内容和规模进行,专款专用,不允许挪作他用和拆借。第四章 87、检修计划的管理程序第十二条 检修计划和项目的划分及审批权限(一) 检修计划是由检修工期、项目、资金计划三部分组成。检修工期计划主要包括机组年度内大、小修工期的时间安排,检修项目计划是指检修进行的项目安排,检修资金计划是指检修所发生的费用安排;(二) 检修项目划分为重大特殊项目、标准项目和一般特殊项目,检修特殊项目费用在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为重大特殊项目,30万元以下的项目为一般特殊项目;标准项目参照行业标准执行;(三) 标准项目、一般特殊项目、重大特殊项目费用的确定按标准定额、技术相同、同类可比的原则确定;(四) 检修重大特殊项目由公司审批,检修标准项目和一般特殊项目根据下达的修理费预算自行审88、批,报事业部备案;第十三条 检修计划编制的内容及要求检修计划的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措施内容、工期、概预算及年度资金。编制检修项目除检修大、小修的标准、一般特殊项目、重大特殊项目外,还须将 “两措”、安全性评价、经济性评价、安全检查、缺陷管理、技术监控、节能及耗差分析和可靠性分析、科技攻关等内容纳入检修计划的安排中;检修工期综合进度计划应采用网络计划进行排列。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规定的检修工期;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检修工期,应按规定在年度计划中或工期进行一半以前报请集团公司批准。第十四条 检修计划的上报与下达(一) 每年9月1日以前,编制次年机组检修工期、检修项目(标准项目、一般特殊项目和重大特殊项89、目)和检修资金需求计划上报分公司,分公司审核后,10月1日上报事业部。申报的机组检修工期、项目和资金需求计划,要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二)检修工期计划的申报和变化,须得到事业部批准后执行;第五章 检修的质量管理第十五条 检修后的设备启动运行(一)检修后启动试运前,应向运行进行检修交待,并按现场规程的规定,办理竣工手续,检修后的设备正式移交运行;(二)检修后的设备整体启动试运,如有重大项目检修时,应制定试运行措施,整体试运行结果纳入验收评价;(三)检修后试运的组织、责任和事故处理工作要明确责任人,在现场必须明确试运行领导人、现场指挥、运行操作、事故处理、设备检修等职责分工。第十90、六条 检修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一)检修质量管理必须按系统、分层次、程序化、责任制,做到“四个凡事”,即“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加强全过程管理。(二)各级检修技术管理人员,检修前必须进行培训和考试;(三)检修技术数据的监督与测量设备解体前的原始数据,修前重要技术数据,检修技术人员要亲自核对;设备解体检查、清理后的装配尺寸,修后重要技术数据,检修技术人员要亲自复核;设备组装后的试运数据,要全面检查分析,并记录完整。第十七条 检修质量的验收(一)检修质量的验收是整个检修过程中最关键的一环。检修后设备能否达到检修目标,关键在于确保按质量标准验收;(二)检修质量验收,91、按规定执行三级验收制度。并一律实行签字责任制,即谁签字谁负责。第十八条 设备检修竣工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填写检修总结报告,汇总审查后一周内报分公司、事业部安全生产部(电子版材料);相关材料要整理归档。第六章 附 则第十九条 本办法规定由安生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许经营事业部运行管理与考核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特许经营事业部运行管理工作,提高运行人员业务技能,准确、及时地掌握生产情况,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措施,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依据中国大唐集团运行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制工作标准化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运行管理办法、发电厂生产人92、员技术培训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违章考核管理制度、运行、维护考核管理制度,特制订事业部运行管理与考核办法。 第二条 为统一、规范运行管理标准。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制(以下简称三制)的标准化工作,必须做到定时间、定线路、定设备、定标准,做到表格化,使各项工作明确、具体、可操作、可检查、责任到人。要加强对“三制”标准化作业的管理,做到有检查、有考核、有监督,持续改进。第三条 事业部的工作职责 (一)按照集团公司的总体部署,认真抓好所属项目部“三制”标准化作业的监督落实;(二)监督所属项目部“三制”标准化作业中存在的问题;(三)不断总结所属项目部“三制”标准化作业的经验,提出改进管理93、的建议和意见。第四条 交接班管理运行交接班是指运行各岗位人员工作的移交和接替。加强运行岗位交、接班工作的管理,运行岗位的交接必须保证生产过程的连续性。交接形式以书面文字为准,必要的口头交代必须语言规范、清晰、明确。各项目部要按照本办法的要求,制定出本项目部的交接班管理制度。第五条 巡回检查管理巡回检查制度是鉴定和掌握设备基本状况的重要手段,各项目部必须颁布管理标准和实施细则。巡回检查管理标准和实施细则的内容包括: (一)明确检查、监督、考核的部门及职责。 (二)定岗位、定时间、定设备、定方法、定标准。做到每个岗位有详细的巡视路线、巡视时间、巡视设备、巡视方法和巡视标准。(三)明确每一台设备的检94、查项目,明确项目的检查标准和参数,明确参数的预警值和报警值。(四)明确达到预警值和报警值参数的逐级汇报制度和处理流程。(五)明确巡回检查后参数、状态的管理方法、分析方法。 (六)建立设备的动态管理台帐,以利于及时抓住设备的劣化趋势;为设备的状况、寿命鉴定、检修等提供依据。(七)巡回检查技术分析报告的内容包括:预警设备、报警设备及趋势变化的分析、采取的措施、事故处理预案。(八)明确特殊情况下巡回检查的条件、项目、内容及注意事项。第六条 定期轮换与试验管理定期轮换是指运行设备与备用设备之间轮换运行;定期试验是指运行设备或备用设备进行动态或静态启动、保护传动,以检测运行或备用设备的健康水平。定期轮换95、与定期试验统称为定期工作。(一)定期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票制度,每项工作必须有标准的操作票。(二)各项目部应根据设备实际情况制定定期工作的项目,制定各类设备轮换与试验的方案、周期及合格标准。(三)在进行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前必须对被试验和被轮换(运行及备用)的设备进行检查,制定出检查内容和标准,确保试验、轮换安全、可靠。(四)各项目部应明确制定出每类试验方案、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及详细的审批人员清册。(五)定期工作开始前,要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和采取预控措施,做好事故预想,确保操作安全。(六)各项目部要建立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台帐,完整、准确地记录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工作的执行情况。(七)对在执行定期工作96、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缺陷要认真分析, 记录在台帐上,同时填写缺陷通知单。(八)由于某些原因,不能进行或未执行的,应在定期工作记录本内记录其原因,并必须由项目部相应专业人员批准。(九)进行重要设备定期轮换与试验时,应规定相关管理人员现场监护。第七条 运行管理(一)运行管理是项目部日常管理的重要工作,就是通过对运行生产的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和协调,保证生产的安全、经济、可靠、环保,实现事业部系统的整体利益最大化。(二)事业部的生产安全和效益,主要是通过各项目部的脱硫运行实现的,运行工作是事业部生产的第一线,各项目部都应坚持检修为运行服务,各项工作为生产服务的观点,运行管理是各项目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97、分,(三)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调动和发挥运行人员的积极性,合理利用资源,努力减低消耗。(四)运行工作应实行计划管理。运行工作计划是生产计划和其他组织技术措施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运行工作计划应按年度、季度、月度汇总编制执行,并将指标和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相应人员,并开展多种形式的竞赛评比活动,将计划完成情况与考核、评比、奖励结合起来。在计划执行中,要定期进行检查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注意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五)运行规程、制度的管理运行工作的技术管理主要体现在有关运行生产的各项规程,管理制度以及其它的基础工作上。各项目部应进一步健全、完98、善运行规程和制度,使之达到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1)现场运行操作应以国家有关电力生产的技术管理法规、典型规程、制造厂设备说明书及设计说明书的要求为依据进行编写,经主管生产领导批准,报事业部备案。(2)新设备投运以前三个月,应完成运行操作规程(包括临时规程)的编制、审批和印发工作。(3)运行设备系统发生变更时,应对规程及系统图予以补充或修订,并在此设备系统投运前,将修订后的规程及系统图发至运行人员中进行学习。(4)现场运行规程应根据已发生事故暴露的问题和上级颁发的反事故措施随时予以补充和修订。(5)每3-5年应对现场运行规程进行一次全面的修订,设备系统有较大变化时应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并99、履行审核批准手续。(6)运行现场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项目部应制定详细的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第八条 运行分析管理运行分析是通过对设备状态、操作监视、异常现象和运行经济指标的完成情况等进行专题或综合分析,及时发现和找出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及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运行工作的措施和对策,不断提高安全经济运行水平的重要运行管理活动。运行分析首先要认真做好运行经济指标的计划统计工作。并按实际运行数据分类进行统计,编制运行报表。管理人员要经常分析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及时提出改进运行方式和操作调整的措施,并指导和督促实施。运行人员都要加强运行表单的分析,指导运行操作和调整100、。运行分析和重要内容是:(一)设备的主要运行参数和运行方式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合理性;(二)运行生产的技术经济指标;(三)重大和频发性的设备缺陷;(四)运行生产中的异常情况及技术监控情况。(五)“两票三制”、值班纪律及文明生产的执行情况;(六)设备检修质量、试验状况及设备的健康水平;(七)热工、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仪表的指示情况。第九条 运行培训管理项目部应按集团公司颁发的发电厂生产人员技术培训管理制度的规定,切实做好日常和定期培训工作,提高运行人员的实际操作技能、事故处理能力和技术理论水平,满足运行生产发展需要。切实加强对运行班组学习的组织领导,运行人员无论采用何种倒班方式,101、生产培训活动时间平均每轮值不少于4小时。班组的生产培训活动,应以实际操作技能、反事故措施和技术理论的学习为主,采取技术讲课,技术问答和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好学习时间。运行专责技术人员应会同培训专责认真编制好年、季、月培训计划,下达到班组,使学习班的生产培训活动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 第十条 脱硫管理与考核(一)各机组脱硫设施应和主机保持同期运行。在机组启动过程中,当机组发电负荷小时平均值首次达到50%额定负荷时,此后发电负荷小时平均值达到额定负荷5%时视为机组运行,开始统计脱硫投运率、脱硫效率。(二)满足国家排放标准的前提下,为达到上级环保下达的减排任务,要求湿法脱硫效率在设计工况下不102、低于90%。(三)脱硫系统运行现场应设有运行台帐记录,规范准确地记录脱硫设施运行情况,随时准备接受政府部门和集团公司的监督核查。要求脱硫设施有关记录按月成册归档,并由专人保管三年以上。脱硫运行台账记录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几方面:(1)脱硫系统启动、停止的时间和原因的记录;(2)加入料仓的吸收剂的数量、时间的记录;(3)主要设备的启停时间和运行参数的记录,包括旁路烟气挡板门的开启与关闭时间的记录;(4)烟气在线监测数据、废水排放、脱硫副产物处置情况的记录;(5)生产事故及处置情况的记录等;(6)生产经营、环保核查等需要的资料; 同期运行必须加强在线监测系统的日常巡检、维护、保养及定期校准、校验,并103、建立相应的记录台帐,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的真实可靠,并保证有关数据能实时的传送到环保部门。(四)脱硫系统运行考核指标(1)脱硫系统的考核指标为脱硫系统投运率、脱硫效率,折算为脱硫故障停运次数进行统计,按照脱硫故障停运次数进行考核。故障停运一次考核责任单位300元。(2)脱硫设备故障停运,导致脱硫系统退出运行,每4个小时计为脱硫故障停运一次。(3)开启旁路挡板运行,运行时间大于8个小时,计为脱硫故障停运一次。(4)湿法脱硫效率低于90%,运行时间为4个小时,每四次计为脱硫故障停运一次。(5)湿法脱硫效率低于80,大于70时,且运行时间大于4小时,计为脱硫故障停运一次。(6)湿法脱硫效率低于70时,且104、运行时间大于2小时,计为脱硫故障停运一次。(7)因脱硫系统发生非计划停运或降出力运行被上级环保部门通报或罚款的,考核责任部门500-3000元。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安生部负责解释。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许经营事业部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事业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条例、制度,结合事业部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事业部系统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公司指导与属地化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三条 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的原则,105、实行目标管理,做到奖惩分明。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所属各项目部。第二章 项目部驾驶员管理规定第五条 项目部车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对项目部用车负全面责任。(一)项目部经理负责贯彻落实国家、集团公司有关交通安全的法律、规章制度以及上级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部署、安排、检查、总结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二)项目部要制定和落实防止交通事故发生措施和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三)项目部要进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教育全体职工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四)根据不同时期、季节的特点和上级要求,利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职工自觉遵守交通安全106、法规。第六条 公务驾驶员职责(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上级制定的有关交通安全规章制度,切实增强法制观念,自觉履行交通安全责任书的各项条款,不发生违章和责任事故。(二)按上级要求参加各项安全活动,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做到“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确保人身和车辆安全。(三)加强驾驶车辆的维修和保养,保证车况完好。第三章 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七条 准驾证制度(一)项目部对驾驶员资格进行审核、认定,考试考核合格后予以发放“公务车辆准驾证”,无“公务车辆准驾证”不允许驾驶公务车辆。(二)准驾证每年审核一次,有效期三年。(三)新增公务驾驶员同样执行准驾证制度。第八条 安全例会和安全教107、育制度(一)项目部每季度总结分析交通安全工作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二)项目部每月组织进行一次公务驾驶员安全教育。并就内部和社会上发生的事故进行案例教育,不断提高驾驶员遵守交通法规的自觉性和自我保护意识。(三)各项目部要对公务驾驶员在安全驾驶技术、职业道德、执行规章制度等方面进行检查。第九条 公务机动车辆管理及派车制度(一)各项目部内部必须建立严格的车辆管理和派车制度。(二)因工作需要出车时,必须按调度的指令,按用车审批单指定的时间、地点、路线行驶,严禁脱线行驶。严禁出私车,严禁疲劳驾车,严禁酒后驾车,做好出车记录。(三)严禁驾驶员私自串换车辆,或私开其它车辆,如工作需要,必须经相应领导批准。108、(四)执行长途任务时,必须对驾驶员进行安全及注意事项的交底,驾驶员必须对车况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问题后方可行驶。(五)驾驶员执行任务,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坚持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的“三检”制,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条例。(六)安排车辆外出,在司机严格执行公务驾驶员职责要求的同时,还要指定一名带车人,协助司机作好交通安全工作。(七)加强车辆保养,不出带病车,保证车辆整洁,按规定停放车辆。(八)遇大风、雨雪等恶劣气候,原则上不出车。如生产急需,应做好详细记录备查。第十条 档案管理制度(一)交通安全档案包括:(二)机动车驾驶员档案。(三)机动车档案。(四)交通安全学习记录档案。(五)违章、事故的调109、查处理记录档案。第四章 交通事故报告及责任认定第十一条 交通事故的报告(一)项目部发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后,应立即报告事业部。(二)24小时内上报简要事故情况。(三)交通事故处理结束后一周内,上报事故分析、处理报告。第十二条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公务驾驶员出现交通事故后,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原因、性质的认定,确定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二)交通事故责任分为主要责任、同等责任、部分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第五章 对事故责任项目部及责任者的处罚第十三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实事求是地进行事故的调查、报告和处理,坚持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110、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处理不放过;没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第十四条 对发生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重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部门的处理,比照特许经营事业部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进行考核;其中属于生产交通事故的严格按照集团公司事故调查规程及特许经营事业部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进行考核处理。第十五条 对发生交通事故后,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为逃逸的公务驾驶员(无论事故性质),一律严肃处理。第十六条 一般及以下的道路交通事故由事故项目部自行考核。第六章 附 则第十七条 各项目部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集团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111、条例、制度,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本项目部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十八条 交通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应包括厂内机动车辆、特种车辆、厂内道路交通管理及公务驾驶员违章考核与处罚的规定。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安生部负责解释。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特许经营事业部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切实做好事业部所属各项目部的消防工作,保障人身安全及设备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事业部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 贯彻执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全体员工人身、设备的安全,确保各项生产经112、营活动顺利进行。第三条 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贯彻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维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消防设施或占为己用。第四条 按照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相关规定,各重点防火部位必须悬挂、放置消防标准牌和警示牌。第五条 自动消防报警设施、气体灭火设施应由设备责任项目部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和记录,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第二章 消防设施的管理第六条 安全生产部负责对各项目部各种消防设施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第七条 各项目部根据消防设施、器材职责划分,负责消防设施、器材的管理职责。 第八条 消防设施管理(一)生产、办公场所安装的自113、动消防设施,委托专业单位每年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排烟装置,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进行一次检测,探测器投入运行两年后,应每隔三年有专业单位全部清洗一遍,并做功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二)各种消防器材要保持良好齐备状态,按器材的性能科学地分布设置在各种场所。存放要整齐,器材要干净。(三)消防设施附近严禁堆放其他物品,生产场所的道路必须保证消防车畅通无阻。各单位和个人不准以任何理由在消防设施周围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妨碍消防工作。(四)生产现场因设备检修和文明生产等需要动用消防专用设施,任何单位必须事先办理相关手续,经批准并安全主管现场确认后方可使用。使用后的消防设施应保持完好114、,水带使用后要及时连晒后放回原处。其他情况一律严禁动用。(五) 消防器材实行专人负责制,由专人负责管理,定人、定点、定数量,造册登记。应每天进行检查,每月进行考核。对损坏和过期失效器材及时进行维修,补充更换。(六)非火灾不得将消防器材挪作它用,无故造成器材损坏和擅自放掉药剂,按破坏生产论处,并考核该相关部门。(七)各处消防器材若发生丢失、损坏、灭火器材不归位放置等现象,安全生产部进行考核。第九条 本办法由安生部负责解释。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特许经营事业部安全生产信息反馈工作制度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事业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和部署,规范安全生产信息反馈工作,保证生产系统指挥畅通,确115、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地开展,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事业部所属各项目部。第三条 安全生产信息反馈工作的基本任务是: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及时贯彻落实事业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反馈事业部所属各项目部安全生产信息,为事业部提供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手资料和决策的依据。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第四条 安全生产信息反馈工作要树立坚持原则、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按照安全生产工作管理界面和权限的划分,实施分层管理,逐级控制。各层面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要为安全生产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负责。第五条 事业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电文、通116、报、会议决定等,是传达事业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和要求、进行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的重要手段,项目部必须及时贯彻落实。第六条 坚持月例会制度。每月由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通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明确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等。第七条 坚持询查制度。安全生产部定期监督检查各项目部的生产情况,掌握设备运行状况及生产事件发生情况。第八条 坚持安全生产信息通报制度。以达到引以为戒、举一反三的目的。第九条 各项目部每月内发生的比较典型的或性质比较恶劣的不安全生产事件,按照事业部的要求,在事业部安全生产例会上做事件分析。第十条 各项目部应及时准确地汇报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生产信息按即117、时和定期两种形式进行汇报。第十一条 发生人身、一般设备及以上事故,须在事件发生2小时以内进行即时汇报。第十二条 定期汇报是指各项目部按每月定期向事业部安全生产部及分公司上报的安全生产信息。各项目部采用特许经营项目安全生产信息月报表上报。第十三条 生产汇报工作要求:(一)人身、设备等事故的报告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上报,应包括人身轻伤、设备一类障碍及以上事故;设备运行异常情况报告是指当设备发生非计划停运,非计划降出力,存在重大缺陷、隐患,主设备出现故障和异常,存在其他异常情况时的报告;(二)设备开始(完成)计划检修、节日检修、事故抢修时的报告;(三)设备投产、退役(报废118、)的报告是指当新设备通过168小时(或合同规定的时间)试运由建设单位移交给生产时的报告;(四)项目运营情况以及上月运营的主要数据情况;(五)主要技术改造项目执行情况;(六)项目部下月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生产重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及实际困难,其他要求上报的情况。(七)即时汇报要以电话方式进行简要报告,其中对发生的生产事件需要说明简要经过、初步原因分析、采取的临时措施、处理的时间安排等,事件详细情况另以书面形式上报安全生产部及分公司,并及时将事件的发展情况作进一步汇报;(八)公司要求的所有上报材料在向公司汇报的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安全生产部。第十四条 各项目部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管理信息系统,119、明确相应管理网络及联络方式,明确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工作负责人,工作负责人不在时必须安排临时人员接替负责。第十五条 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安全生产事故;对生产信息汇报不及时、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违反本制度的项目部和个人,事业部视情节轻重予以口头警告、通报批评。第十六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安全生产部。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特许经营安全生产信息月报表项目部名称:日期:项目经理:编制:一、项目部主要工作(一)主要工作及安全质量活动(二)项目动态特点(照片2-4张)二、脱硫系统启停情况1、计划停运机组时间FGD 停 运 原 因2、非计划停运机组时间FGD 停 运 原 因三、主要生产指标:机组120、运行小时数()发电量(万K)投运率效率SO2排放浓度 mgNm3四、两票及设备缺陷情况(一)两票执行情况(二)当月一、二类缺陷情况(根据情况增减行数)缺陷种类缺陷名称处理情况未处理原因(三)以前未消除缺陷处理情况: 五、大、小修及技改情况说明 六、外委工程情况序号项目合同名称起止时间项目负责人七、下月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重点特许经营事业部危急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第一条 总则(一)编制目的为提高特许经营事业部处置危急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危急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维护事业部安全和稳定,促进事业部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危急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121、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危急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关于下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工作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三)分类分级根据危急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危急事件主要分为以下四类:1、 自然灾害。影响安全生产,并对安全生产构成重大威胁的洪水、暴雪、冰雹、飓风、地震等自然灾害。2、 事故灾难。主要包括重大人身伤亡事故,重大及以上或对电网影响较大的设备、电网事故、火灾、交通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3、 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122、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4、 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治安事件,具有突发性,对事业部及所属项目部正常工作秩序将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大规模群体上访、请愿、集会、游行、蓄意闹事等事件。5、 类危急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和IV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预警颜色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6、 应急事件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应急事件的预防、报告、救援、处理及生产、生活恢复。7、 应急事件管理工作实行行政正职负责制,行政正职是应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123、负责应急事件管理工作。8、 应急事件的管理工作,要动员全体职工,并积极依靠政府部门和社会力量共同做好。第二条 综合应急预案体系综合预案是总体、全面的预案,主要阐述事业部应急救援的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应的职责,应急行动的总体思路和程序,作为事业部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总纲。第三条 组织机构及职责(一)组织机构在公司应急事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协调下,成立应急事件工作小组,负责事业部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应急事件工作小组组 长:总经理副组长:各副总经理、总工成 员:安全生产部、工程技术部、综合管理部、所属各项目部负责人(二)工作小组主要职责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124、,加强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2、贯彻落实国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重大突发事件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政府部门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关于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的重大部署;3、归口事业部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向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重大突发事件;4、组织落实应急事件领导小组提出的各项措施、要求、监督各项目部的落实;5、实施事业部突发事的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生产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6、监督所属各项目部的应急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7、监督各项目部结合所处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相应的“预案库”以及相应的应急行动组织措施落实。8、对事业部所属各项目部的重大突发事125、件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第四条 应急报告(一) 危急事件发生后,所属项目部要立即用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上报事业部。(二)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三)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并报事业部备案。第五条 应急工作运行程序(一) 接到报告后立即与发生应急事件的部门联系,掌握事件进展情况,启动事业部应急预案,控制事态影响扩大;(二) 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指挥组织,组织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并根据事件发生发展情况向事业部应急事件工作小组和公司应急事件管理领导小组汇报;(三) 需要时及时向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等报告应急事件基本情况和应急救援的进展情况,根据地方政府的要求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第六126、条 应急事件的处理(一)项目部发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必须按公司要求,及时进行处理,事业部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时赶到现场,监督指导事故的处理工作。(二)发生洪水、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时,在上报的同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及时疏散危险人员,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按应急预案,组织生产、生活或恢复工作。(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在报告的同时紧急启动应急预案,同意指挥,保证应急处理,实施救援。 (四)应急结束1、事件现场得到控制,事件条件已经消除;2、环境符合有关标准;3、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经被彻底消除,无继发可能;4、事件现场的各种专业应急处置行动已无继续的127、必要;第七条 奖惩(一)危急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二)对危急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三)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危急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条 附则(一)本预案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二)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附表:特许经营事业部各项目部应急预案一览表序号预案名称项目部演练次数备注一自然灾害应急预案1异常高温应急预案二年一次结合气象预报2水淹泵(厂)房应急预案每年至少一次汛前3防台、防汛、防强对流天气预案每年至少一次汛前结合实际情况二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高空坠落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一次2触电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一次3机械伤害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一次4其他烫伤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一次5交通人身伤亡事故应急预案每年至少一次6厂用电中断应急预案每年至少一次7公共系统故障应急预案(水、压缩空气)每年至少一次8生产场所火灾应急预案每年至少一次三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每年一次2化学危险品运输、存放、使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年一次3恶性集体食物中毒(含员工餐厅中毒)事故应急预案二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