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计算机实训室管理规章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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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46361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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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计算机实训室管理规章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计算机实训室规章制度: 第一章实验实训室安全制度 第一条、管理员负责实验实训室日常的安全检查。定期对实验实训室设备的安全性进行检查,离开实验实训室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节假日前各室负责人应统一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上报。 第二条实验实训室的钥匙不得出借他人,一旦丢失要及时向上级汇报,以便采取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在实验实训室内严禁抽烟、吃食物,严禁乱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用电炉和电热器具等设备,注意用电安全。 第四条进入实验2、实训室工作、学习的人员必须遵守实验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听从实验实训室管理人员的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动用实验实训室的设备,不得随意开(断)电源和其他开关等;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器材、仪器设备损坏,酿成安全事故者按情节轻重、损失大小给以行政处分、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五条消防器材按规定放置,不得挪用。要定期检查,及时更换失效器材,保证正常工作状态。实验实训室人员要学习消防知识,熟悉安全措施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 第六条实验实训室一旦发生事故,需保护好现场,采取有效措施,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和保卫处等相关部门。 第二章设备、器材购置、验收、建帐制度 第七条实验室物品购置,应由实验室实验3、员(管理员)依据教学计划和实验设备、器材情况提出购置计划报告,经教研室主任审查报分管主任和主任审批后,由系设备管理员上报学院国资处办理采购手续。 第八条实验设备、器材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学院的采购规定进行。需采取政府采购的,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和采购目录进行。耗材及零星物品的采购需进行询价、比价后进行采购。 第九条对购进的设备器材,要严格验收,保证设备器材名称、规格、型号等属性与采购单相符。对验收合格的设备器材,登记建帐,验收不合格的,按学院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条实验室的财产可按固定资产、低值品、易耗品、消耗品分类建帐,低值品、易耗品、消耗品要求每学期盘存一次,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发现问题及时4、处理,做到帐、卡、物相符。 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 第三章实验仪器设备的使用、保管制度 第十一条实验室的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兼管实验室的教师,全面负责本室的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实验室要建立健全设备使用的登记制度,无论是教师和学生使用时都要填写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前后或过程中发现损坏或故障情况,要及时查清原因,按照相关制度处理。 第十三条设备摆放要整齐,布置要合理,环境卫生良好,设备清洁。 第十四条保管人员对所保管的设备器材,要按照使用要求进行定期检修。 第十五条实验室的一切物资,都要建立严格的保管制度。每年年末,各实验室都要进行一次财产清查, 并形成书面报告。实验室低值品、第四章实验室低值品、易耗品5、和消耗品的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低值品系使用期在一年以上,价值低于固定资产,又不属于材料范围的用具设备;易耗品系指玻璃器皿、元件、零件、劳保用品等容易消耗或损坏的物品;消耗品系指试验材料、燃料、试剂第一次使用后即不能复原的物资。 第十七条低值品、易耗品和消耗品采购到货后要及时办理验收、记帐、入库手续。需用时,要按照先入先用的原则有计划取用,并办理出库登记和记帐手续。低值品、易耗品和消耗品各实验实训室要一学期进行一次清算。 第十八条各实验室要建立借用、归还制度,防止自然损坏、人为损坏或丢失的现象发生。 实验仪器设备维修、第五章实验仪器设备维修、报废制度 第十九条实验室的设备的所有维修项目,都须认真做6、好维修记录,存档备查。 第二十条对于实验室的设备、器材符合报废条件,应向资产处提出申请,按学院相关报废流程操作。 第四章实验仪器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第二十一条设备器材损坏丢失各实验员应立即报系设备管理员登记与处理,否则影响教学进度要追究实验员的责任。资产清查由系设备管理员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二条赔偿原则与界限 1、设备器材在使用管理过程中,凡由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损失,一律按规定赔偿。(1)不听从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不按规定进行工作。(2)不遵守规章制度,未经批准擅自动、拆、改仪器设备。(3)尚未掌握操作技术和了解设备性能及使用方法,轻率地动用设备造成损失。(4)工作失职,玩忽7、职守,粗心大意,操作不慎,保管不善,铺张浪费等。(5)由于其他主观原因造成设备器材的损坏、丢失。(6)设备器材损坏丢失后,严重影响教学进程或当事人态度不好,有意隐瞒、推卸责任,除进行严肃批评教育外,应加重处罚,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2、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经所在教研室主任和分管主任验证认可并报系主任批准,可予免赔。(1)设备器材因质量低或使用年限超过耐用期,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发生损坏和合理的自然耗损。(2)由于其他预料不到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意外损失。 第二十三条赔偿依据及数额比例。 1、被损坏的设备经修复后,不降低原有的使用性能指标,以修理费(校外修理应含运杂费)为依据赔偿。2、设备损坏后,虽经8、修复,但性能指标有较大下降,应重新估价,以损失价值加修理费为依据赔偿。 3、设备丢失或损坏后无法修复者,按其新旧程度合理折价作为赔偿依据。 4、赔偿数额比例,按设备修复或损坏后的损失费的5-100%赔偿。 第二十四条处理办法及审批程序1、设备发生损坏和丢失后,实验员应及时填写损坏、丢失报告单,由教研室提出意见,经系部审批后报学院国资处,按学院相关规定的执行。2、凭被审批的报告单交纳赔偿费,赔偿费由财务处统一核收。3、设备的损坏丢失,如系破坏性、被盗、火灾等事故,应保护现场,由校保卫部门参加,组织有关人员严格审查,列入专案处理。 第五章实验室仪器设备的借用制度 第二十五条实验设备一律不得外借,如9、遇特殊情况需主管主任、主任批准,主管院长签字后,方可借出。 第二十六条系内各教研室、办公室借用仪器设备或其他物品,要经申请人书面申请报教研室主任、系办和主管主任批准,方可借出。 第二十七条实验室用品一律不准私用,如特殊情况,系内个人借用时,需写出书面申请,须经系办、主管主任批准后,方可借出。 第二十八条无论何种借用情况,都必须办理借用手续,明确借用期限,开具借条,到期归还。借用期不得影响实验教学。归还时应认真检查验收,如有损坏或丢失,应照价赔偿。 第六章实验室相关人员须知 第二十九条实训课任课教师须知:1、使用实训室必须列入实践教学计划。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实训室,应提前 1 周向教办提出申请10、,经教办主任调度报分管主任批准后方可使用。2、提前10 分钟到达实训室,进入机房必须穿鞋套。3、指定学生根据学号在对应的机器上进行上机实验。 4、教育学生遵守实训室各项管理制度。 5、指导学生围绕课堂教学内容进行学习,负责维持正常的教学秩序,认真巡视督查,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打游戏、聊天或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如对违纪行为视而不管,追究任课教师责任。 6、实训教学必须有实训报告,授课教学需认真组织和指导学生填写实训报告,无实训报告授课视为教学事故。 7、负责安排学生在实训结束后做好卫生清洁工作,设备正常关闭后切断电源,安全巡视并填好实训室使用登记薄后方可离开实训室。 11、第三十条实训室使用班级和学生须知: 1、应根据教学计划在指定的实训室进行实训。 2、进入机房必须穿好鞋套,否则不予进入。 3、进入实训室应听从任课教师及管理人员的安排,对号入座,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调换位置,否则后果自负。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4、严禁在实训室内玩游戏、上 QQ 聊天、听音乐、看电影和登陆不健康网站。一经发现有上述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该课程成绩降等(最高成绩为及格),第三次该课程成绩为不及格。对于情节恶劣、屡教不改者,交由系学办进行违纪处理。 5、注意保持实训室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实训室;严禁带食物和12、饮料带进实训室;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 6、不准擅自携带 U 盘、光盘上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扣分。确实因教学需要的,须经指导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批准,方可使用。 7、实训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如实、详细地向任课教师或实训室管理人员报告。如不及时报告,责任自负。 8、严禁拔换实训室机器配件。若擅自拆御设备或将实训用品带出实训室,则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以偷窃论处。 9、爱护实训室的一切设施,严禁更改机器设置。不得有破坏计算机设备的行为,不得随意删除文件或是拷贝并散播病毒文件,不得在设备和课桌上乱图乱画。对于故意损坏实训室设施的行为,对人为设置障碍或故意损坏设备的行为,除赔偿相关费用外,参照学生13、违纪处分条例给予一定的纪律处分。 10、实训时不得随意走动,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11、下课前应按正确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清理好桌面物品,保证实训室的整洁,将桌椅板凳摆放整齐。负责卫生值日的同学要将白板擦干净,并对本班使用的实训室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和整改,其卫生状况经任课教师检查同意后方可离开。 12、每天最后使用实训室的班级(一般为第六节课),下课后必须由指定的值日生负责扫地和拖地;每周五最后使用实训室的班级,其指定的值日生除完成正常的扫地和拖地外,还要完成以下卫生清洁工作:(1)要加强对卫生死角的清洁工作;(2)用抹布擦净桌面和电脑上的灰尘;上述各项任务完成,经实训室管理14、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13、如果一个班级累计有三次卫生值日检查不合格,则对该班级予以通报批评。14、使用实训室的班级应在走廊有序等待进入,不得拥挤在实训室门前。由于要检查上 1、2 节或 5、6 节使用实训室班级的卫生和设备状况,上第 3、4节或 7、8节课的班级学生,需待实训室管理人员检查完成并同意方可进入实训室。否则由于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导致实训室设备的损坏无法查明原因和责任人,由该班级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一条实训室管理人员须知: 1、根据实践教学计划和有关课程使用实训室的申请,提前安排好各有关实训的实训地点。 2、实训前按照要求做好实训设备的准备工作,检查有关设备的完好情况,如发现故障应当及时解决,以保证实训的顺利进行。 3、定期检查实训设备的使用情况和完好程度,做好实训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率。4、发现病毒或不良信息应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5、负责实训室物资设备的保管工作,建立明细账卡,认真记录,及时清点,使实训室物资设备的账、物、卡相符合。6、负责实训室的安全工作,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尤其是检查机房的计算机、电源、插座等有无安全隐患,严禁在机房内吸烟、使用明火、私接电源。7、定期做好实训室使用和管理情况的统计报告工作。 8、负责实训室工作档案及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