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奖项及奖励制度.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44267
2024-09-08
9页
86.59KB
1、学校教师奖项及奖励制度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一个健康的导向和合理的激励机制,来调动全体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推动学校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校教师奖惩制度如下:一、奖项及奖励标准 (一)教研教改方面 1、教师论文发表 所写专业论文、教育教学经验总结、教育科研报告在国家、省、市级正式刊物(不含增刊、论文集)上发表(以刊物原件为准),奖励标准:国家级150元,省级100元,市级80元。 同一篇论文就最高奖项给予一次性奖励。 2、教师论文获奖 所2、写专业论文在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研主管部门组织的评比中获奖(以文件或获奖证书原件为准),奖励标准: 级别 等级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级 一 150 100 80 50 二 100 80 50 30 三 80 50 30 - 同一篇论文发表或获奖,就最高奖项给予一次性奖励。 3、出版专著或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单独出版经有关部门认定、在一定范围内发行的教育教学专著(以发行通知原件和著作为准),奖励标准:1000元。 参编教材、教学参考书(含校本教材,不含习题集、复习资料、练习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以推广使用通知原件为准),奖励标准分别为:主编800元,副主编500元,编者300元。 4、教育教3、学(科研)课题研究 教师在校内承担、参与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教育科研主管部门组织进行的教学、科研课题研究,课题结题后按如下标准给予课题组一次性奖励(以正式结题批文为依据),奖励标准:国家级1200元,省级800元,市级600元,县级400元。奖金在课题组组长与组员之间按1:1的比例分配。 (二)辅导学生获奖方面 1、教师组织辅导本校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经学校同意的专业技能比武,学生单项获奖的,对辅导教师个人或团队按如下标准进行奖励(以文件或注明指导教师的获奖证书为依据): 等级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校)级 一 1000 600 300 100 二 600 400 200 50 三 404、0 200 100 30 名次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校)级 一 1200 800 400 200 二 800 600 300 100 三 600 400 200 50 竞赛组织部门设立了团体奖的,获团体奖的奖励标准另行制定。 2、教师组织辅导本校学生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经学校同意、与所学或所教专业一致的文明风采大赛、学科竞赛、文体竞赛、征文(作文)、演讲竞赛、书画竞赛、科技创新竞赛等竞赛活动,学生单项或团体获奖的,对辅导教师分别按如下标准奖励(以文件或注明指导教师的获奖证书为依据);与所学或所教专业不一致的按下列标准降低一个档次奖励。 等级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乡)级 一 500 5、300 200 100 二 300 200 100 50 三 200 100 50 30 名次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乡)级 一 600 400 300 200 二 400 300 200 100 三 300 200 100 50 3、教师辅导学生在国家、省、市级正式刊物上发表作品(注明指导教师),奖励标准:国家级80元,省级50元,市级30元。 (三)教学竞赛获奖方面 1、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现场教学比武活动获奖,按下列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以文件或获奖证书为依据)。 等级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乡)级 一 1000 600 300 200 二 600 400 200 100 三 46、00 200 100 50 名次 国家级 省级 市级 县(乡)级 一 1200 800 400 300 二 800 600 300 200 三 600 400 200 100 教师在同一次比武活动中获得不同级别的奖项,只就最高奖项给予一次性奖励。非现场教学比武活动获奖按上述标准降低一个档次奖励。 2、教师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示范课、观摩课教学活动,上示范课、观摩课的,奖励标准:省级300元,市级200元,县(校)级100元。(全期三次,有听课、评课记录,教学反思、说课稿) (四)教学常规管理方面 1、对口升学奖励 以每年乡会考奖励方案为准。 2、县统考、抽考获第一名奖励科任教师800元、二名7、750元、 三名700元、四名650元、五名600元。六名550元、七名500元、八名450元、九名400元、十名350元、十一名300元、十二名250元、十三名十五名200元。3、乡抽考、统考获第一名奖励科任教师200元、二名150元、 三名100元、四名50元。4、教学常规检查奖励:学校每期按每个教研组人数的30%评定优秀备课与优秀批阅,被评定为优秀备课或优秀批阅者,每人每项奖励50元。获乡级优秀备课、批阅、说课,每项奖励100元。 (五)获得教育教学荣誉称号方面 1、教师经学校推荐获得名师(名班主任)、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师德标兵、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个人等各级各类荣誉称号,享受8、相关部门表彰奖励,学校不另行奖励。 2、教师获得学校师德标兵、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奖励200元;获得学校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师德先进个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奖励100元。 (六)新闻报道方面 1、在党报、党刊、党台和教育报、刊、台上发表正面报道我校办学特色等的新闻稿件(图片)、经验文章(学校未缴版面费或宣传费的),200字以内奖励标准:国家级200元,省级100元,市级80元,县级50元。200-500字奖励标准:国家级500元,省级300元,市级200元,县级100元。500字以上奖励标准:国家级800元,省级500元,市级300元,县级100元。 2、在各类信息网上发9、表正面报道我校办学情况的信息,奖励标准:省级100元;市级50元;县级30元。 (七)学校管理、班级管理方面1、在每次县乡评比检查中获乡排名前列的奖励500元,每缺一项扣奖金50元。(有关细节参照中心校有关标准执行)2、班级管理 全期家访在十次以上且有家访记录,班工作记录填写完整,且无教学、安全故发生。教室整洁卫生、公区地面清洁无卫生死角。每月奖励100元,全期500元,每缺一项扣奖金10元。(八)考勤方面每一位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坚守岗位,做到有事请假,有病请假,病假三天以上同时还须医院证明及病历卡。半天假由教导处批准,一天以上假应由校长批准,并交教导处备案并及时销假。如未请假则10、按旷工对待。1、学校设月考勤奖,另设学期考勤奖。事假每天扣15元,病假每天扣10元。(已调好课,不影响教学秩序另作说明)产假、婚假、男教师陪产假以及未婚教师的自己父母丧假三天内(不含路途假)、已婚教师的双方父母丧假三天内(不含路途假)按上级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每位教师应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签到,不迟到早退。教导处要对教师到校和离校情况根据及时告知和无告知按周进行统计,每周定期以公告形式进行公布,并作为年度考核的依据之一。学期考勤奖,半天不扣,一天及以上每请假半天扣学期考勤奖。2、长期公出学习、培训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3、为体现教师工作的辛劳和特殊性,特在元旦、春节、妇女节、劳动节、教师11、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对全体教师分实行相应待遇政策。4、因学校需要,指派部分教师在休息期间完成学校的限期任务,以精神鼓励为主,每半天补贴30元,晚上补贴35元。教师之间代课,属于互相帮助,但为体现教师的劳动价值,每节代课补贴4元。5、如学校的经费节余,则再设年终考勤奖,按照两学期的考勤情况在寒假暑假前进行分配,原则上与学期期终奖方法同。如经费受限制,则作适当调整。6、全期考勤奖为1000元。(九)提成奖续班奖1、续班奖:指为奖励学校老师在规定的教学时间内把所教学生顺利升入高一级的班级学习而发放的一种薪金。发放方法如下图:续班率奖金数目100%5%续班生所缴学费90%99%4%续班生所缴学费812、0%89%3%续班生所缴学费70%79%2%续班生所缴学费60%69%02、提成奖:指为学校教职工在学校招生过程中工作突出,完成规定招生计划而发放的一种薪金。发放标准为50元/学生(教职工亲属打过折后除外)。(十)后勤管理方面奖1、优质服务奖:服务周到,主动热情,文明礼貌,没有和学生打架现象;关心病号,给学生做病号饭;带号服务,自觉接受监督,主动争取就餐人员意见,不断改进工作,经检查评比合格,予以奖励。2、卫生管理奖:注意个人卫生,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洗澡,不留长发,开饭先洗手,食堂内外实行定人、定点、定时间、定要求,必须做到每日清扫、周末大扫,各种餐具、要洗刷干净,做到木见本色,铁13、见光,用后摆列整齐,生熟用具严格分开,不得乱用。台账填写完善。(食品安全记录、采购记录、消毒记录、食品留样记录)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卫生制度,经评比合格,予以奖励。3、成本核算奖:食堂要保证师生吃足吃好,不亏损,加强采购,保证制作各个环节的管理,手续完备,帐物相符、质价相符、过称写单、日清月结,主食按各项标准制作,菜饭核算准确,经检查合格,予以奖励。4、伙食检测与监督定期检测伙食,学校领导、工会、学生会也可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者,按上述有关规定扣奖金10元。5、有专人负责成本核算,定期向领导反映情况。一月一次生活委员会,通报伙食情况,测评伙食工作,征求学生对伙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6、每天工友负14、责签收食品、采购人员负责采购价廉物美的食品并填好台账填写采购单。监督员负责过称、验收食品并做好登记、协助结算。全期奖金400元。(十一)综合类方面 1、年度综合考核被评为优秀岗位、获立功奖励的,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给予奖励。 2、教师参加校内其他竞赛活动获奖、或获得学校授予的其他荣誉称号,由学校班子研究决定奖励标准。 3、优秀教研组(教研组长)的奖励:被评定为优秀教研组的,该组成员每人奖励50元。被评定为优秀教研组长的,每人奖励100元。 4、学校班子、部门工作成绩突出,受到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奖金发放按上级文件精神执行。 5、招生按每年的招生方案实施奖励。 二、奖励实施 1、凡达到奖励标准的教师,须于每学期末向相关处室提供获奖证明材料,经相关处室造表、审核组审核,报校长室批准,给予奖励。未按时提出奖励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奖励,不再补发奖金。 2、上述各奖项受到上级有关部门表彰奖励(发放奖金)的,学校不重复奖励。 三、本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从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