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培训学校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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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43014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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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业培训学校员工薪酬福利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为加强学校的薪酬福利管理,规范薪酬福利操作流程及核算方法,明确各项薪酬福利计算标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郑州市xx职业培训学校全体员工。1. 薪酬福利项目1.1 薪酬1.2 社会保险1.3 住房公积金1.4 工龄补贴1.5 通讯补贴(手机使用补贴)1.6 孝顺金1.7 工装补贴1.8 生日祝福、喜庆贺礼1.9 健康关怀1.10 带薪假期(病假、年假、婚假、产假、陪护假、丧假)2. 薪酬福利具体规定2.1 薪酬2.1.1 薪酬的构成2、薪酬总额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月表现奖月考核得分)工龄补贴课时工资业绩奖金(包括月度、季度及年度)补助/津贴补发考勤扣款孝顺金个人部分社保个人交纳部分公积金个人部分其它应扣款2.1.2 部分薪酬项目的说明2.1.2.1 补助/津贴:包括电脑补助、交通补助、值班补助、加班补助、出差补助、餐补、岗位津贴、工服补贴等;2.1.2.2 补发:包括工资调整差额补款、补发工资、考核工资调整差额补款等;2.1.2.3 其它应扣款:包括调薪差额扣款、补扣工资、考勤连带、行为检查扣款、考核工资调整差额扣款、工服扣款等。2.1.3 部分薪酬项目的核算规定2.1.3.1 电脑补助:员工自用笔记本补助50元/月/人,不满3、整月的,按实际天数(日历日)核算,不足10元的当月不计算此项补贴;网络咨询师涉及的电脑补助为15元/周,最小计算周期有一周,不满一周的无补贴; 2.1.3.2 交通补助:交通补助50元/月/人,不满整月的,按实际天数(日历日)核算;2.1.3.3 值班补助:网络咨询师涉及的晚值班,值班补助10元/天;2.1.3.4 加班补助:工作需要加班的,工作日按正常日薪的1.5倍核算补贴,常规休息日按正常日薪的2倍核算补贴,法定节假日按正常日薪的3倍核算补贴(日薪=基本工资/当月实际工作天数+法定假期+春节福利假期)。2.1.3.5 出差补助:课程推广部涉及出差,出差补助金额按薪酬体系中的岗位标准进行区分4、;不满整月的,按实际天数(日历日)核算。2.1.4 相关部门权责规定2.1.4.1 提供薪酬核算相关资料的规定2.1.4.1.1 各部门每月3日下班前提供审批通过的月度薪酬核定信息表;2.1.4.1.2 行政部负责提供每月有效的行为检查扣款单;2.1.4.2 相关的权责规定2.1.4.2.1 人事部的权责2.1.4.2.1.1 负责全体员工薪酬的核算、薪酬表单格式的设计及打印;2.1.4.2.1.2 负责收集、审核、核算各部门提供的月度薪酬核定信息表;2.1.4.2.1.3 负责收集、整理、汇总、核算考勤资料、出差记录; 2.1.4.2.1.4 负责核算行政部提供的行为检查扣款单; 2.1.45、.2.1.5 负责整理、汇总社保费用表、孝顺金费用明细表中的个人费用部分;2.1.4.2.1.6 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内容有权咨询相关负责人,并有权要求其更正相关信息数据;2.1.4.2.1.7 有责任解答员工的疑问。2.1.4.2.2 财务部的权责2.1.4.2.2.1 负责薪酬核算的审核,对有疑问的内容有权咨询人事部,有权要求人事部更正相关核算数据;2.1.4.2.2.2 负责全体员工薪酬的发放。2.1.4.2.3 校长的权责2.1.4.2.3.1 负责审核所管辖校区各部门提交的月度薪酬核定信息表;2.1.4.2.3.2 对不明确的薪酬核算内容有权咨询相关人员,并有权要求其更正相关信息数据;6、2.1.4.2.3.3 负责答复薪酬核算、薪酬审核人员所提出的有关薪酬核算的意见。2.1.4.2.4 运营总监及董事长的权责2.1.4.2.4.1 负责薪酬核算表的批准,根据审核无误的薪酬核算表,有权决定薪酬的发放时间;2.1.4.2.4.2 对不明确的薪酬核算内容有权咨询相关人员,并有权要求其更正相关信息数据;2.1.4.2.4.3 负责答复薪酬核算、薪酬审核人员所提出的有关薪酬核算的意见。2.1.5 其它规定2.1.5.1 薪酬的计发币种为人民币;2.1.5.2 薪酬尾数以元为单位,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最终结果。2.2 保险部分2.2.1 保险的构成保险包7、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业以及商业医疗补充保险五项。2.2.2 保险各个项目及缴费比例的说明2.2.2.1 标准项目项目基数单位缴费比例个人缴费比例养老保险根据郑州市社保政策规定的标准基数执行20%8%医疗保险8%2%工伤保险0.5%-失业保险2%1%生育保险1%-合计-31.5%11%2.2.2.2 其他项目项目单位缴费额度个人缴费额度商业医疗补充保险110元个人医疗保险卡12元合计110元12元2.2.3 保险各项目的增减手续及费用缴纳的规定2.2.3.1 增减、转移手续的办理规定2.2.3.1.1 学校为正式员工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各项目,办理时间为每月11日至15日间;2.8、2.3.1.2 上一月度11日后至本月度10日前转正的员工,在本月度给予社会保险办理增加、转移手续;2.2.3.1.3 上一月度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后离职的员工,在本月度办理社会保险手续时给予办理减少、转移手续。2.2.3.2 费用缴纳的规定2.2.3.2.1 正式员工新增、转移社会保险的,只须纳缴个人需承担的费用,此项费用在核算薪酬时从员工月度薪酬中扣除;2.2.3.2.2 正式女员工产假期间,正常享有社会保险项目,费用仍按正式员工标准由单位及个人分别按需承担的比例缴纳,但其产假期间个人承担部分费用需于休假前到财务缴纳现金;2.2.3.2.3 正式员工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停薪留职期间仍需缴纳社会9、保险的,所有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并需在停薪留职前一次性从当月薪酬中,扣除停薪留职期间需缴纳的费用,如员工停薪留职当月薪酬不足的,需到财务缴纳现金;2.2.3.2.4 员工病、事假连续超过15天(日历日)的,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2.2.3.2.5 员工离职减少、转移社会保险的,除纳缴个人需承担的费用外,标准项目单位缴费部分需按员工离职的实际时间,扣除离职后产生的费用,费用的比例按实际天数(日历日)核算;商业医疗补充保险按9元/月,从次月到本年度12底前的月数核算扣除;两项费用均在核算薪酬时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如员工离职当月薪酬不足的,需到财务缴纳现金。2.2.4 相关部门权责规定2.210、.4.1 提供社保相关资料的规定2.2.4.1.1 未办理过社会保险的员工,基础资料由人事部从档案中提取;2.2.4.1.2 办理过社会保险的员工,需在学校办理社会保险时,向人事部提供带有转出单位、社保中心印章及具体信息的转移单;2.2.4.2 相关权责规定2.2.4.2.1 人事部的权责2.2.4.2.1.1 负责全体员工社会保险手续的办理、费用的核算、缴纳,以及表单格式的设计及打印;2.2.4.2.1.2 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部门需办理社保险手续的信息及资料;2.2.4.2.1.3 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内容有权咨询相关负责人,并有权要求其更正相关信息数据;2.2.4.2.1.4 负责社保费11、用的预支及报销;2.2.4.2.1.5 有责任解答员工的疑问。2.2.4.2.2 财务部的权责2.2.4.2.2.1 负责社保费用的预支审核,对有疑问的内容有权咨询人事部,有权要求人事部更正相关核算数据;2.2.4.2.2.2 负责审核人事部报销的票据及费用详表。2.2.4.2.3 校长、运营总监及董事长的权责2.2.4.2.3.1 负责社保费用的批准;2.2.4.2.3.2 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内容有权咨询相关负责人,并有权要求人事部更正相关信息数据; 2.2.4.2.3.3 负责答复社保办理、审核人员所提出的有关社保方面的意见及建议。2.2.5 其它规定2.2.5.1 社保的缴纳币种为人民币12、;2.2.5.2 社保尾数以元为单位,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最终结果。2.3 住房公积金2.3.1 住房公积金的构成住房公积金包括一是个人缴存部分,二是单位缴存部分,全部归职工个人公积金帐户所有。2.3.2 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的说明住房公积金单位及个人承担比例相同,目前上缴比例各为标准基数的8%。2.3.3 住房公积金的增减手续及费用缴纳的规定2.3.3.1 增减、转移手续的办理规定2.3.3.1.1 正式员工在学校工作满3年后,学校从次月为其办理、缴纳社会保险各项目,办理时间为每月15日至20日间;2.3.3.1.2 上一月度办理社会保险手续后离职的员工,在本13、月度办理住房公积金时给予办理减少、转移手续。2.3.3.2 费用缴纳的规定2.3.3.2.1 正式员工新增、转移公积金的,只须纳缴个人需承担的费用,此项费用在核算薪酬时从员工月度薪酬中扣除;2.3.3.2.2 正式女员工产假期间,正常享有公积金项目,费用仍按正式员工标准由单位及个人分虽按需承担的比例缴纳,但其产假期间个人承担部分费用需于休假前到财务缴纳现金;2.3.3.2.3 正式员工办理停薪留职手续的,停薪留职期间仍需缴纳公积金的,所有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并需在停薪留职前一次性从当月薪酬中,扣除停薪留职期间需缴纳的费用,如员工停薪留职当月薪酬不足的,需到财务缴纳现金;2.3.3.2.4 员工14、病、事假连续超过15天(日历日)的,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个人全部承担;2.3.3.2.5 员工离职减少、转移公积金的,除纳缴个人需承担的费用外,标准项目单位缴费部分需按员工离职的实际时间,扣除离职后产生的费用,费用的比例按实际天数(日历日)核算,此项费用均在核算薪酬时从员工工资中扣除,如员工离职当月薪酬不足的,需到财务缴纳现金。2.3.4 相关部门权责规定2.3.4.1 提供住房公积金相关资料的规定2.3.4.1.1 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的员工,基础资料由人事部从档案中提取;2.3.4.1.2 办理过住房公积金的员工,需在学校办理住房公积金时,向人事部提供住房公积金的转移单;2.3.4.2 相关权15、责规定2.3.4.2.1 人事部的权责2.3.4.2.1.1 负责全体员工住房公积金手续的办理、费用的核算、缴纳,以及表单格式的设计及打印;2.3.4.2.1.2 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部门需办理住房公积金手续的信息及资料;2.3.4.2.1.3 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内容有权咨询相关负责人,并有权要求其更正相关信息数据;2.3.4.2.1.4 负责住房公积金费用的预支及报销;2.3.4.2.1.5 有责任解答员工的疑问。2.3.4.2.2 财务部的权责2.3.4.2.2.1 负责住房公积金费用的预支审核,对有疑问的内容有权咨询人事部,有权要求人事部更正相关核算数据;2.3.4.2.2.2 负责审16、核人事部报销的票据及费用详表。2.3.4.2.3 校长、运营总监及董事长的权责2.3.4.2.3.1 负责住房公积金费用的批准;2.3.4.2.3.2 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内容有权咨询相关负责人,并有权要求人事部更正相关信息数据; 2.3.4.2.3.3 负责答复住房公积金办理、审核人员所提出的有关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意见及建议。2.3.5 其它规定2.3.5.1 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币种为人民币;2.3.5.2 住房公积金尾数以元为单位,计算至小数点后两位,超过小数点后两位的,按四舍五入计算最终结果。2.4 工龄补贴2.4.1 工龄补贴标准正式员工在学校工作满1年后,从次月起每月发放工龄补贴100元;17、满2年的,从次月起每月发放工龄补贴200元。2.4.2 工龄补贴的增减、发放规定2.4.2.1 员工月初1日入职的,次年发放同期当月薪酬时,增加工龄补贴;月度1日之后入职的,满1年后,从次月起增加工龄补贴;2.4.2.2 正式女员工产假期间,不再享有工龄补贴;2.4.2.3 正式员工办理停薪留职的、员工离职的,除实际工作日到月底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均不发放当月工龄补贴;2.4.2.4 员工连续病、事假超过15天(日历日)的,扣除当月工龄补贴;如果员工请假时间横跨两个月,只享受一个月的工龄补贴。2.4.2.5 工龄补贴在计入月度薪酬核算范围,随月度薪酬发放。2.4.3 相关部门权责规定2.4.3.18、1 人事部的权责2.4.3.1.1 负责全体员工工龄补贴的核算;2.4.3.1.2 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部门需增减的信息;2.4.3.1.3 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内容有权咨询相关负责人;2.4.3.1.4 有责任解答员工的疑问。2.4.3.2 财务部的权责2.4.3.2.1 对有疑问的内容有权咨询人事部,有权要求人事部更正相关核算数据。2.4.3.3 校长、运营总监及董事长的权责2.4.3.3.1 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内容有权咨询相关负责人,并有权要求人事部更正相关信息数据; 2.4.3.3.2 负责答复人事部及审核人员所提出的有关工龄补贴方面的意见及建议。2.5 通讯补贴(正式员工享有)2.519、.1 各岗位补贴标准岗位补贴标准备注校长及以上岗位200元/月-部门主管/经理100元/月-一线业务部门员工(咨询师、课程推广专员、班主任、就业专员)50元/月此类员工若在试用期产生话费,向主管及校长申请,上报人事部。其他员工10元/月-2.5.2 通讯补贴的增减、发放规定2.5.2.1 学校每月5日前为员工充值上一月度手机话费补贴;2.5.2.2 员工转正后即刻享有此项补贴,不满整月的,按实际天数(日历日)核算;2.5.2.3 正式女员工产假或正式员工办理停薪留职的,不计发此项补贴;2.5.2.4 符合通讯补贴的员工离职,当月仍享有此项补贴,但需按实际天数(日历日)核算;2.5.2.5 员工20、连续病、事假超过15天(日历日)的,按其实际工作的天数(日历日)核算;2.5.2.6 通讯补贴当月不足10元的,不计发此项补贴,且下月不补发。2.5.3 相关部门权责规定2.5.3.1 提供相关资料的规定2.5.3.1.1 各部门员工即时通知人事部最新手机号码。2.5.3.2 相关的权责规定2.5.3.2.1 人事部的权责2.5.3.2.1.1 负责更新学校通讯录,负责全体员工通讯补贴的核算、表单格式的设计及打印;2.5.3.2.1.2 负责整理、汇总各部门需增减的信息;2.5.3.2.1.3 负责费用的预支、补贴的充值及实际费用的报销;2.5.3.2.1.4 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内容有权咨询相21、关负责人;2.5.3.2.1.5 有责任解答员工的疑问。2.5.3.2.2 财务部的权责2.5.3.2.2.1 对有疑问的内容有权咨询人事部,有权要求人事部更正相关核算数据。2.5.3.2.2.2 负责审核人事部报销的票据及实际费用详表。2.5.3.2.3 校长、运营总监及董事长的权责2.5.3.2.3.1 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内容有权咨询相关负责人,并有权要求人事部更正相关信息数据; 2.5.3.2.3.2 负责答复人事部及审核人员所提出的有关通讯补贴方面的意见及建议。2.6 孝顺金2.6.1 各岗位补贴标准学校每补补贴正式员工100元,并从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50元,合计150元,寄存给员工父22、母。收取孝顺金银行帐户名称,必须是员工或其配偶双方父母的银行帐户。2.6.2 孝顺金的增减、发放规定2.6.2.1 学校每月5日前为员工提供的孝顺金帐号汇入上一月度孝顺金;2.6.2.2 员工每月1日转正的,当月享有孝顺金;1日之后转正的,从次月起享有孝顺金;2.6.2.3 正式女员工产假期间,不再享有孝顺金;2.6.2.4 正式员工办理停薪留职的、员工离职的,除实际工作日计算至最后一个工作日的,均不发放当月孝顺金;2.6.2.5 员工个人所承担的孝顺金部分,从员工个人月度薪酬中扣除。2.6.2.6 员工连续病、事假超过15天(日历日)的,扣除当月孝顺金;如果员工请假时间横跨两个月,那就只享受23、一个月的孝顺金。2.6.3 相关部门权责规定2.6.3.1 提供相关资料的规定2.6.3.1.1 各部门员工转正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孝顺金帐号。2.6.3.2 相关的权责规定2.6.3.2.1 人事部的权责2.6.3.2.1.1 负责全体员工孝顺金的核算、表单格式的设计及打印;2.6.3.2.1.2 负责收集、整理、汇总各部门需增减的信息;2.6.3.2.1.3 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内容有权咨询相关负责人;2.6.3.2.1.4 负责孝顺金预支、复审财务部汇款票据及费用的报销。2.6.3.2.1.5 有责任解答员工的疑问。2.6.3.2.2 财务部的权责2.6.3.2.2.1 对有疑问的内容有权24、咨询人事部,有权要求人事部更正相关核算数据。2.6.3.2.2.2 负责孝顺金汇款办理;2.6.3.2.2.3 负责审核人事部报销的票据及实际费用详表。2.6.3.2.3 校长、运营总监及董事长的权责2.6.3.2.3.1 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内容有权咨询相关负责人,并有权要求人事部更正相关信息数据; 2.6.3.2.3.2 负责答复人事部及审核人员所提出的有关孝顺金方面的意见及建议。2.7 工装补贴2.7.1 补贴标准学校按每人每年给予100元工装补贴,咨询助理、咨询师、班主任及教员岗位每人每年给予200元工装补贴。2.7.2 员工工装补贴发放规定2.7.2.1 新入职员工在转正当月随工资发放25、;2.7.2.2 员工工作每满1年,将于次月随工资发放补贴;2.7.2.3 停薪留职及离职员工个人,则按实际工作时间折算扣款:工服退款工服补贴/12(12-已工作月数)。2.7.3 相关部门权责规定2.7.3.1 提供相关资料的规定2.7.3.1.1 人事部负责更新员工档案中员工在职状态相关信息。2.7.3.2 相关的权责规定2.7.3.2.1 人事部的权责2.7.3.2.1.1 负责全体员工工装补贴费用的核算;2.7.3.2.1.2 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内容有权咨询相关负责人;2.7.3.2.1.3 有责任解答员工对费用的疑问。2.7.3.2.2 校长、运营总监及董事长的权责2.7.3.2.226、.1 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内容有权咨询相关负责人,并有权要求人事部更正相关信息数据; 2.7.3.2.2.2 负责答复人事部所提出的有关工装补贴方面的意见及建议。2.8 生日祝福、喜庆贺礼2.8.1 费用标准2.8.1.1 学校每月为员工生日时,为其选购价值60元的蛋糕券,以示祝贺;2.8.1.2 学校在员工结婚时,为其选购价值300元的礼物,以示祝贺;2.8.1.3 学校在员工生育子女时,选购价值200元的超市待金券,以示祝贺。2.8.2 相关部门权责规定2.8.2.1 人事部的权责2.8.2.1.1 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汇总信息,以及费用核算;2.8.2.1.2 负责礼品的采买及发放;2.827、.2.1.3 负责费用的预支及报销。2.8.2.2 财务部的权责2.8.2.2.1 对有疑问的内容有权咨询人事部,有权要求人事部更正相关核算数据。2.8.2.2.2 负责审核人事部报销的票据及员工领用单。2.8.2.3 校长、运营总监及董事长的权责2.8.2.3.1 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内容有权咨询相关负责人,并有权要求人事部更正相关信息数据; 2.8.2.3.2 负责答复人事部、审核人所提出的有关员工福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2.9 健康关怀2.9.1 费用标准学校每年九月份组织员工进行健康体检,费用根据体检当月市场报价而定。2.9.2 相关部门权责规定2.9.2.1 人事部的权责2.9.2.1.28、1 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体检中心的信息;2.9.2.1.2 负责收集、整理、汇总人员信息;2.9.2.1.3 负责组织员工进行体检;2.9.2.1.4 对体检中心的选择提供参考意见;2.9.2.1.5 负责费用的预支及报销。2.9.2.2 财务部的权责2.9.2.2.1 负责审核行政部报销的票据;2.9.2.3 校长、运营总监及董事长的权责2.9.2.3.1 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内容有权咨询相关负责人,并有权要求相关部门更正相关信息数据; 2.9.2.3.2 负责答复人事部、行政部所提出的有关员工体检方面的意见。2.10 带薪假期2.10.1 假期标准2.10.1.1 病假:转正后的正式员工每月29、享有带薪病假1天;2.10.1.2 年假:在学校工作1年(含)-10年(不含)者,每年可享受年假5天;在学校工作10年(含)-20年(不含)者,每年可享受年假10天;在学校工作20年(含)及以上者,每年可享受年假15天;2.10.1.3 婚假: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学校给予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学校给予10天婚假;2.10.1.4 产假:正式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2.10.1.5 陪护假:正式男员工,其配偶生育子女时,学校批给3天陪护假;2.10.1.6 丧30、假:员工直系亲属丧亡的,学校给予7天假期,如正式员工直系亲属丧亡的,学校给予一次性补助500元;旁系亲属丧亡的,学校给予3天假期;外地员工给予相应路假。2.10.2 休假的规定2.10.2.1 此类假期均为员工福利,仅享有基本工资的发放;2.10.2.2 此类假期均为日历日,含日常公休;2.10.2.3 此类假期如无时间冲突或特殊情况,均不能与五一、十一、春节长假连同休息;2.10.2.4 所有假期休假时间满两天及以上的,除直属上级签字审核外,均须校长签字审核。2.10.3 相关部门权责规定2.10.3.1 人事部的权责2.10.3.1.1 负责日常假期休假单的收集及办理;2.10.3.1.231、 负责整理、汇总月休假单;2.10.3.1.3 负责福利假期期间薪酬的核算;2.10.3.1.4 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内容有权咨询相关负责人,有权要求其更正相关信息;2.10.3.1.5 有责任解答员工的疑问。2.10.3.2 校长、运营总监及董事长的权责2.10.3.2.1 对有疑问或不清楚的内容有权咨询相关负责人,并有权要求人事部更正相关信息数据; 2.10.3.2.2 负责答复人事部及审核人员所提出的有关休假福利方面的意见。3. 附则3.1 本制度从xx年4月20日起实行,此前有关与之相悖的规定当即废止,以此为准;3.2 本制度仅限于制度中涉及的相关部门传阅; 3.3 学校将根据经营情况的变化,适时修订、补充本制度; 3.4 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学校人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