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考勤假期及清洁卫生检查评比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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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3958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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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院考勤假期及清洁卫生检查评比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为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单位人事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考勤规定1、医院全体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有事须事先请假,上下班由各科室负责考勤登记,内容包括出勤、出差、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等。2、医院全体职工,上班无故迟到十五分钟或下班早退十五分钟者,计迟到或早退。超过三十分钟者,计旷工。3、职工有事须向科室负责人请假,科室负责人有事向分管领导请假,不得事后用打电话、留条子、托2、他人传话或先休息后告假等方式请假,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无故不参加医院会议及其它活动,按旷工论处。4、请假须事先提出书面申请(请假条)。院长、书记请假或因公外出3天以上至7天以内,报卫生局分管领导批准;7天以上报卫生局党委批准。副院长请假须经院长批准;科室负责人请假需逐级申请,由院长批准。职工请假一天以内由科室负责人审批,23天由分管领导审批,3天以上由院长审批。假期满后要向院办公室报到销假,需续假的另办手续。未按上述规定的审批程序和权限办理请假、续假手续而离岗的,作旷工处理。5、旷工者不得发放当天基本工资及绩效工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单位部分由旷工者个人承担。二、有关假期规定1、事假在一周和3、超过一周不满一月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两项之和,下同)全额发放;事假超过一个月不满二个月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事假超过二个月不满三个月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事假在三个月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50。另外,事假期间无绩效工资。养老、医疗保险按上班时执行。2、病假。(1)病假的审批。应先由本人书面申请,同时提交县级及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由单位审核,报县卫生局审批;病假超过两个月的,由县卫生局统一报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未通过审批而休假者作旷工处理。(2)病假期间的待遇。病假在两个月以内的,基本工资全额发放。超过两个月不满六个月的,从第三个月起,按4、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工作年限满十年,基本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按下列标准发给病假期间的工资:工作年限不满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70;工作年限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80;工作年限二十年及以上的,发给本人基本工资的90。另外,病假连续超过三天的,超过时间无绩效工资。3、婚假。执行国家法定假期7天,晚婚15天(男25周岁,女23周岁)。4、产假。执行国家法定假期,单胎为90天,难产为105天,产假期间只发放基本工资。5、丧假。本人直接亲属(父母、配偶)或公公、婆婆、岳父、岳母丧时,本县市享受3天丧假,外县市5、可享受4天丧假,外省可享受5天丧假。本人的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丧时可享受1天丧假。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解释。三、清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及生活场所环境卫生的管理,创造一个舒适、优美、整洁的工作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一、检查范围各科室、会议室、厕所、花坛、绿地、楼梯扶手及走廊、门窗等办公场所及其他设施的卫生。二、卫生标准各科室要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坚持做到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除。节假日定期检查,每月最后一天为规定的洁尘日。(一)室内卫生1、地面、窗台经常保持无尘土、无烟头、无痰迹、无纸屑,门窗洁净。2、办公桌椅、文件柜放置有序,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桌面、柜顶不6、堆积报刊杂物,经常保持清洁。3、室内墙壁除允许张贴或悬挂必要的规章制度、近期工作安排表外,不准乱贴乱挂。(二)责任区卫生1、楼梯、楼道整洁,楼道窗洁净,地面无烟头、纸屑,墙壁上无蜘蛛网等。2、院内绿化带及路面平整、卫生。3、卫生间要经常保持无杂物、无积水。4、非停放车辆场地,不允许车辆停放。三、检查评比(一)实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办法。每月对办公楼内及院内环境卫生检查一次,并随时抽查。(二)由分管领导、供应科、办公室牵头,负责对本单位环境美化与清洁卫生的组织、检查、评比工作。(三)供应科负责环境卫生管理的日常工作和对每次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督促不合格科室进行整改。(四)评比结果及处罚评比结果分为最清洁、清洁、不清洁三个档次。考核为不清洁科室,按照科室绩效考核标准予以处罚。本制度自年1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