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202页.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37289
2024-09-08
202页
1.59MB
1、化工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编 写 说 明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特编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2011年)供各分厂部门相关人员参考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安全第一、科学预防、综合治理、全员参与、平安”,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监督管理原则。第三条 公司全面推行科学的2、安全管理体系,追求最大限度地不发生事故、不损害人身健康、不破坏环境,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业绩。第四条 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应提高对安全生产的认识,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增强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与时俱进,协调发展的科学观,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抓好安全工作。第五条 在本制度汇编中未作出要求和规定的,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的要求和最新规定。第六条 本制度汇编仅适用于XXX化工有限公司。第七条 公司各部门根据本制度汇编的要求,结合部门的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部门的具体实施细则。不当之处恳请公司员工批评和指3、正。第八条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汇编(2011年)解释权属于公司安全保卫科。XXX化工有限公司XXX年安全承诺书(公司总经理)本人作为XXX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即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郑重向全体员工承诺:一、为保障公司员工的身体健康、生命和财产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本人将努力以安全第一、科学预防、综合治理、全员参与、平安的公司安全生产方针为准则,做好企业安全宣传、贯彻、落实、规范工作,并在工作中严格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1、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公司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落实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与本省、本区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4、各种规章制度;并将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国家(行业)安全标准在公司内认真贯彻执行和落实。3、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认真组织落实。4、组织、督促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5、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必要投入的有效实施,不断采用新技术对生产装置进行维护改造,提高生产装置的安全性,改善劳动生产条件。对涉及安全方面的资金投入实行一路绿灯。6、按国家安全设施“三同时”的规定,确保新、改、扩建项目使用的设备及设施符合国家安全相关法规、标准要求,不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7、认真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5、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8、不断提高自己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不违章指挥,监督检查公司各单位对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9、保障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有效开展。定期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包括定期召开安委会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10、负责检查并考核同级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11、保证按时按量发放不低于国家或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给公司员工,并在公司内得到规范使用。12、在公司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认真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及时、如实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6、。13、修订完善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负责指挥公司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对预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落实,督促各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得到有效实施。二、公司承诺最大限度不发生事故、不损害员工健康,公司本年度在安全承诺中保证:确保本年度公司安全生产实现“三个为零”,即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为零、重大设备事故为零、重大人身伤亡事故为零。三、公司将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支持,公司本年度在安全费用上将投入 500 万元。四、公司鼓励、强化并奖励正确的安全行为,公司并为此已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五、公司以预防为主,开展风险管理、隐患治理,公司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各种应急预案的演7、练。六、公司层层签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状,并交纳风险抵押金。同时通过公司自办的安全杂志、报纸进行安全生产的全方位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七、公司定期进行安全绩效考核,积极实现安全生产管理的持续改进。八、公司积极鼓励公司员工和企业外部的人员,积极参与到本公司的安全标准化不断改进的过程中,对他们好的建议和意见,公司及时纳入公司的安全管理体系中进行改进和落实,并对他们进行奖励。承诺人(签字):日 期:目 录安全承诺书2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15第一节 一般规定15第二节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安全职责16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工作职责16二、安全生产督查小组安全工作职责16第三节 公司领导安全8、职责16三、总经理安全职责16四、生产副总安全职责17五、技术副总安全职责18第四节 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18六、办公室安全职责18七、安全保卫科安全职责19八、生产调度室安全职责20九、技术科安全职责20十、设备科安全职责21十一、基建科安全职责21十二、环境保护科安全职责22十三、化验室安全职责22十四、物流储运室安全职责22十五、统计室安全职责23十六、考核室安全职责23十七、供销科安全职责23十八、财务科安全职责23十九、电气科安全职责24二十、后勤科安全职责24二十一、保卫部安全职责24第五节 基层负责人和员工安全职责24二十二、分厂/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24二十三、工艺技术人员9、安全职责25二十四、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25二十五、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26二十六、工段长(班组长)安全职责26二十七、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27二十八、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27二十九、其他员工安全职责27第二章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281、公司级岗前安全教育(不少于24学时)292、车间级岗前安全教育(不少于24学时)293、班组级岗前安全教育(不少于24学时)29(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291、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等;30关于对公司违纪违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再教育管理规定的通知30第三章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32三、综合性安全检查331、安全管理检查主要内容:310、32、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33四、日常安全检查332、非生产岗位,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33五、专项安全检查331、季节性检查,332、节日前检查:333、专业性检查:34第四章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34一、安全隐患整改的管理部门34三、安全隐患管理354、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必须优先解决事故隐患的整改。357、安全保卫科要定期对隐患整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5五、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的管理36第五章 生产装置安全检维修(拆迁)管理制度36一、目的36二、适用范围37三、职责371、安保科372、设备科373、检维修项目负责人374、项目监护人375、项目作业人员3711、四、检修类型371、计划检修372、非计划检修。37五、 检修准备37六、检修前的安全管理38七、检修安全规定38(1)施工现场必须严禁吸烟。38(3)临时用电设施或照明应符合电器安全技术要求。38(4)、在设备内动火时,按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39(1)、检修中的起重吊装作业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执行。39(2)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施工、检修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39(3)高处作业人员须经身体检查合格。39八、检修后开工安全规定40第六章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40第一节、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依据AQ3022-2008)40三、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41四、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12、的作业:41五、用火作业分级41六、“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42七、用火作业安全措施42八、用火负责人职责43九、用火作业人职责43十、用火监护人职责44十一、用火部位负责人职责44十二、 用火分析人职责44十三、 用火作业审批人职责44用火作业许可证( 级)44三、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46四、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46五、 职责46六、作业安全措施47七、许可证管理49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49第三节、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依据AQ3025-2008)50四、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51五、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52六、 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53七、 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管理513、3第四节、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依据AQ3021-2008)54一、吊装作业54二、吊装作业的分级55三、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55四、作业前的安全检查55五、作业中的安全检查56六、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56七、作业完毕后的工作57八、吊装作业许可证的管理57吊装作业许可证 ( )级57第五节、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依据AQ3023-2008)59四、破土作业的危害识别60八、作业安全措施60九、许可证管理61第六节、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依据AQ3027-2008)62一、盲板抽堵作业63二、盲板要求63三、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63四、职责要求63五、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6414、第七节、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65三、危险识别66四、临时用电审批程序:66五、作业安全措施66六、临时用电管理:66七、管理职责67八、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67第八节、设备设施拆迁作业安全管理制度69九、 拆迁作业前,设备科必须至拆迁现场做好分厂(部门)所拆迁设备固定资产的确69十、拆迁作业的安全措施69设备设施拆迁申请报告71第九节、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依据AQ3024-2008)73一、范围73二、规范性引用文件73三、术语和定义73四、总则74五、安全要求74六、断路作业许可证管理75断路作业许可证75第十节、 高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78一、总则78二、15、引用标准78三、术语78四、作业管理78五、健康管理80六、职业卫生教育80第七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81一、总则81二、采购运输81三、卸货81四、储存保管822、保管员须经危险化学品有关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82五、出库、使用82六、报废、废弃83七、登记、应急救援83八、安全检查、监查832、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奖罚分明。83第八章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83一、总则83二、采购运输83三、卸货84四、储存保管84五、出库、使用85六、报废、废弃85七、网络系统管理85八、应急救援85九、安全检查、监查862、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奖罚分明。8616、第九章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86一、总则86二、采购运输871、全公司统一购买,归口到供销科;87三、卸货87四、储存保管87五、出库、使用88六、报废、废弃88七、网络系统管理88八、应急救援88九、安全检查、监查882、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奖罚分明。88第十章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88一、目的89二、职责分工89三、类别89四、贮存与保管892、保管员须经危险化学品有关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89五、采购运输90六、卸货90七、综合管理901、火源管理902、电源管理913、消防设施管理91第十一章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92一、目的92二、适用范围92三、会议管理17、职责92四、会议形式和责任人926、紧急会议。视情况由公司或部门领导决定召开。93五、会议内容:93六、其他事项93第十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4一、目的94二、组织941、总经理任公司防火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94三、职责951、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职责952、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953、专职消防员消防安全职责954、班组长消防安全职责965、岗位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96四、管理961、火源管理962、电源管理963、消防设施管理97五、检查类型及内容971、日常检查972、季节检查97六、隐患整改98七、奖惩办法98第十三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98一、总则98二、适用范围9818、三、特种设备范围及特殊工种分类99四、职责993、安保科负责对特种作业的监督管理工作。99五、管理99第十四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01第十五章 职业卫生与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102一、目的102二、范围102三、职责分工1021、公司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职责1022、职业卫生督查部职责1023、办公室职责1034、财务科职责1035、督查办职责1036、安保科职责1037、生产车间领导职责103四、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103五、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104六、作业场所管理104七、职业病诊断与管理105八、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106九、附则106第十六章 事故管理制度106一、目的1067、办19、公室负责各类事故的理赔工作。1079、其他事故:除以上事故外地事故。1081、 上报公司事故(指形成公司事故报告的事故)1082、 分厂/部门级事故108五、事故报告程序1082、伤亡事故的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08六、事故的抢修与救护1081、发生事故后,必须积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109七、事故调查1096、调查组职责10910、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10八、事故处理1102、对下列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1103、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110第十七章 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114、建设项目实施安全、职业卫生等评价制度;111120、7、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112第十八章 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13一、总则113二、适用工种范围114三、采购品种式样114四、验收保管发放114五、使用配备114六、处罚115七、附则115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115一、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1151、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每人)1157、遇特殊情况,另行处理。117二、劳动防护用品判废规定1171、判废条件符合下述条件之一者,即予判废。1172、判废程序117三、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编制及有关问题说明117第十九章 相关方安全管理制度119一、目的119二、21、范围119三、职责119四、施工方安全管理119五、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20六、考核121施工安全协议书1212、甲方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录用施工。12110、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2213、此协议书有效时间与施工合同同步执行;122第二十章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25二、安全技术要求125三、日常安全管理125一、目的126二、安全管理部门责任126三、专业分管线责任126四、全体员工责任和义务126五、奖励分类1266、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127六、处分分类。127七、实施办法、监督、检查与考核127第二十二章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管理制度128一、目的128二、管理职责122、28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投入工作实施管理128三、管理程序1281、资金投入额度标准1282、资金使用管理1293、安全生产资金项目范围包括:129四、监督检查130五、考核内容1301、未按期编制年度投入计划,130第二十三章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130一、目的130二、范围130三、归口管理部门130化验室:监视测量设施设备131四、设备选购1313、采购入司前需经公司设备采购和验收小组检查验收合格。131五、设备设施管理1311、设备使用前的管理工作1312、设备使用中的管理工作131六、设备维护保养131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131七、设备检查132八、设备更新改造及报废的23、管理工作132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1322、设备报废手续132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132九、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132第二十四章 生产设施废弃和处置管理制度133四、我公司所使用的生产设施主要有:133五、处置工作程序133第二十五章 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135一、目的135二、对火种的管理135三、对消防设施的管理135四、车间管理1365、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撞击易产生火花的工具。1369、可燃气体检测器应设专人看护,每班进行一次外观检查。136五、罐区、仓库管理1365、仓库应根据储存物品的性质采取相应耐火等级的材料建成。136六、其他137第二十六章 防尘、防毒安全24、管理制度137一、目的137二、范围137四、基本要求137五、防护与治理138六、组织与抢救1395、员工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有效的劳动防护用品。139第二十七章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139一、本制度仅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区域安全及设备的标志管理工作。140五、安全标志含义140六、其他标志含义1404、辅助标志是指除以上标志外,具有辅助说明的标志;140七、各类标志管理范围的划分140八、各类标志管理的主要内容1404、 各种标志的式样设计应符合有关规定;141九、管理职责141十、监督检查和奖惩或责任141第二十八章 公司管理人员值班管理制度142一、目的142二、值班时间范围142三、值班人员确25、定142四、公司值班人员职责1428、负责填写值班记录,交接清楚,记录准确。143五、安保科值班人员职责1433、负责全公司各项工作的督促、检查工作。143六、部门值班人员职责143七、记录归档144第二十九章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评审管理制度144一、目的144二、范围145三、修订、评审小组1451、小组成员1452、工作职责145四、自评、评审、修订时机与频次1451、频次1452、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1453、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1454、评审内容1465、修订依据:146五、相关要求146第三十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146一、目的146二26、范围147三、职责147四、相关要求1471、公司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范围1472、获取途径1473、获取方式1474、识别、确定1475、符合性评价1486、法律法规的传达与遵守1487、更新1488.期限148第三十一章 变更管理制度149一、目的149二、变更范围149三、变更程序149变更申请表150第三十二章 交接班管理制度151一、目的151二、范围151适用于本公司各车间班组151三、职责1514、操作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岗,负责本岗位的交接工作。151四、交接内容1511、交工艺1512、交设备1513、交卫生1514、交工具1525、交记录1528、五“不交”15227、五、其他要求152第三十三章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53一、目的153二、电气设备管理1531、电气设备划分为主要设备和一般设备两级。1532、电气设备考核指标:153三、电气设备检修1541、电气设备检修分为年度大修、小修和日常检修。154四、运行管理154五、电气安全1554、对于移动电具、防护用具:1555、临时用电1556、 电缆及电缆沟的管理156第三十四章 风险评价管理制度156一、目的156二、范围157三、评价方法157四、评价时机157五、评价准则157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157六、评价组织1581、公司成立风险评价领导小组158七、其它要求1584、按照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风28、险评价的内容。158第三十五章 文件档案管理制度158一、目的158二、范围1581、文件方面1582、声像方面159三、职责1591、文件档案的归口部门为办公室。159四、文件基本管理1595、有限定发放范围的文件,要注意做好相关的保密工作。160五、档案资料基本管理1601、档案资料在收发借阅存档销毁各环节中,应严格登记。1605、机密、绝密类文档资料如需复制和摘抄,必须经总经理批示。1607、对各类文档资料应指定其存档期限,以便及时清理。1609、档案柜中的资料应保持干净、整洁、明了。160六、传阅161七、借阅1613、未经批准,借阅人员不准擅自摘录,复印文件内容。161八、行文16129、1、严格按规范格式行文,文件内容要符合上级有关规定。1613、拟稿要用钢笔书写或打印,字迹清楚,格式规范。161十、保管期限:162第三十六章 危化品仓库日常安全检查制度162一、目的162二、范围162本公司内危险化学品仓库162三、基本要求162第三十七章 工艺管理制度163一、目的163二、适用范围163三、内容与要求1631、 职责与权限1632、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的制定、修订1643、工艺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法标准(作业指导书)164正常开车步骤1644、工艺技术变更1645、工艺事故的管理1656、工艺技术记录管理165第三十八章 公司应急救30、援预案165一.总则1651.编制目的1652.编制依据1653.名词解释1664.适用范围1675.应急预案体系1676.应急工作原则167二. 公司的危险性分析1671.公司概况1672.气象资料168三.危险源与风险分析1693.1危险源的确定1693.2危险源(目标)的危险特性1703.3危险源(目标)对周边的影响1753.4危险源(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器材及其分布176危险源(目标)周围可利用的安全、消防、个体防护器材176四.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和职责划分1774.1应急组织体系1774.2指挥机构及职责178五.预防与预警1815.1危险源监控1815.231、预警行动与信息报告184六.应急响应1846.1响应分级1846.2指挥和协调1846.3紧急处置1856.4医院卫生救助1856.5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1856.6员工安全防护1866.7外部救援1866.8现场检测与评估1866.9应急结束186七.信息发布186八.后期处置1868.1善后处理1868.2事故调查报告、经验教训总结及改进187九.保障措施1879.1 通信与信息保障1879.2应急队伍保障1879.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1879.4经费保障1889.5其他保障188公司交通运输由办公室负责、治安保障由安全保卫科负责、技术保障由研究188十.培训与演练18810.1培训18832、10.2演练188公司结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救援演练,演练采用公司内部模拟方188十一.附则18811.1应急预案备案18811.2预案管理和更新18811.3制定与解释18811.4应急预案实施188XXX化工有限公司应急管理联络图188第三十九章 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制度189一、目的189二、范围189三、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的管理要求1902、关键装置要害(重点)部位实行分级管理。190四、部门监控要求190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符合操作规程要求;1905、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检查。190五、工段监控要求1903、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191六、班组监控要33、求191第四十章 安全生产有关禁令和规定191一、进入公司生产区须知1913、严禁未经安全教育或安全教育不合格者上岗作业。1917、严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料。19218、严禁用汽油、易挥发的溶剂擦洗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192二、人身安全十大禁令19210、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192三、防止硫化氢中毒十条规定1925、配备合格的硫化氢防护用品,切实加强管理。193四、防止中毒窒息十条规定1933、在有毒场所作业时,必须佩带防护用具,并有人监护。193五、防火、防爆十大禁令193六、动火作业六大禁令193七、车辆安全十大禁令193八、焊工“十不焊”19434、九、电气安全管理“十不准”19410、雷电时,不准接近避雷器和避雷针。194十、进入容器、设备“八必须”194第四十一章 公司员工守则194第一节 劳动纪律195第17条:员工考勤必须真实、准确,及时记录、填报并上墙公示,考勤纸须保持整洁、完196第21条:违反宿舍管理制度,每次减当事人0.5-2分。196第二节 安全管理196第19条:临时用电线未装漏电保护器的,每次减2-5分。197第21条:检修现场混乱、不文明施工的,每次减1-2分。197第25条:接、拆电源线时,未正确使用电器工具,每次减2分。197第三节 环保管理198第四节 日常管理199第五节 生产管理199第6条:反应锅压力、35、温度等工艺指标超过规定值的,减1-3分。200第12条:工作疏忽大意,称量不标准的,每次减0.5-2分。200第16条:领料时,物料遗失,未及时发现的,每次减0.5分。200第六节 质量管理201第一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第一节 一般规定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和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2、公司各级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职能部门和员工,在各自和部门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行一岗一责制,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责。第二节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督查小组安全职责一、安全生36、产领导小组安全工作职责1、宣传、传达、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政策;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部署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对分厂(部门)进行安抽查;4、指导公司各分厂(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5、审核对在安全生产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的奖励和对安全事故责任者的处理;6、认真听取和处理各分厂(部门)反馈的各类安全生产信息。二、安全生产督查小组安全工作职责1、接受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2、经常督促检查公司各分厂(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工作不力的相关分厂部门负责人进行考核处理;3、重点督查各分厂(部门)进37、行整改的生产安全隐患和事故处理等工作;4、检查公司安全环境督查员、公司专职安全消防员、公司及分厂(部门)专兼职安全员的工作情况;5、收集各分厂(部门)的安全生产信息反馈,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第三节 公司领导安全职责三、总经理安全职责1、总经理是公司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2、重视员工的劳动条件和企业的安全、工业卫生状况,重视女工的劳动保护工作。3、批准、发布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审定38、重大灾害事故的预防和处理方案。5、建立健全安全组织和机构,根据实际情况,配备充实安全专业人员,提高专业人员的素质,稳定安全专业队伍。6、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审核改进技术(设备)和开发新产品中的重要安全技术问题。7、领导组织全公司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8、坚持“五同时”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9、企业内部实行各级承包以及与外单位的各项承包合同中,都必须有安全技术指标、安全管理要求和安全职责等条款;领导制订、审阅、考核对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原料的管理工作。10、提供相应的资源保障39、,实施全员、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和监督。11、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德安全隐患和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对重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及相关职能部门报告。12、总经理不在时,指定代理者负责。13、副总经理在总经理指定的工作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四、生产副总安全职责 1、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的安全生产负主要职责。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条例,对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负有直接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和布置检查安全保卫部门工作。3、每月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的安全生产动态,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4、领导制订、修订、审40、核安全生产和改善劳动条件的规范措施,并负责付诸实施,使生产区域符合国家安全卫生标准,做到文明生产。5、领导制订和健全本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6、定期、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定人、定时、定措施”予以解决,本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必须迅速上报,催促解决。7、主持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并落实防范措施,对职工作伤亡事故统计、报告的正确性和及时性负责。8、负责组织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工作。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在采用新的生产工艺,使用新工人,调换工种时,都应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对员工,尤其是特殊人员的安全技术41、培训。9、有权拒绝执行有碍安全生产的指令。10、定期布置、检查劳动安全生产工作,对于成绩突出者给予表扬和奖励。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检修,压力容器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条例,对设备制作、安装、维修、使用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和布置对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督促、检查各分厂(部门)的劳保用品穿戴,落实安全员对生产员工劳保用品穿戴的监管。12、负责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承包单位、施工单位的资质,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时必须包括安全合同附件;对基建、扩建项目的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直接领导和布置对施工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13、经常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研究对本公司设备安全的完善和改进。在计划、布置、检查、总42、结、评比时,要有安全的内容。14、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掌握设备、基建、技改的安全状况,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定期向总经理汇报。15、领导制订、修订、审核设备操作规程、大修方案,技改方案的安全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和大修、改造实施。16、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对上报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落实防范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17、按照上述安全职责,制订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并在具体工作中逐条落实。五、技术副总安全职责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技术工作全面负责。2、组织编制或修订生产工艺规程、操作安全规程、岗位操作方法、工艺操作条件必须符合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3、加强安全技43、术管理,积极采用安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备,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4、参加上报公司事故的调查,负责组织技术力量对事故进行技术原因分析、鉴定,提出技术上得改进措施。5、组织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6、参加安全检查,监督、检查各分厂员工严格按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发现工艺安全问题,及时组织、督促并落实整改。7、对技术科提供的中试报告,要有安全技术评估内容。8、对新产品、新技术、新原料的引进和应用,必须规定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和落实好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对产品特性、毒性及物化性能和医治措施方面的内容用书面形式告知生产部门,有不详之事及时向总经理汇报和有关部门提44、出。9、负责剧毒、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危险产品、原料、产品的贮存、装卸、领用的技术性安全管理工作。第四节 公司各职能部门安全职责六、办公室安全职责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及时转发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资料,并将阅办结果及时报告总经理、董事长。2、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查找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规定等档案材料。3、对本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简报、报告、规定等文件,应及时办理打印、转发、上报。4、负责对临时来司参观学习、办事人员的进司安全教育。5、负责所管辖范围的安全工作,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归档工作。6、参加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现场的摄影、摄像工作,并负责调查处理过程中的协45、调工作,事后对现场事故做好光盘资料,以便存档。7、做好新员工招收时的体检工作,签订好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后,编制人事档案、健康档案。8、新工人进司录取时,必须按规定通知安保科长进行公司级安全教育和培训,按不同工种选择具体的课程、时间和教育内容。9、开展经常性安全生产的培训教育,在采用新的生产工艺,使用新工人,调换工种时,都应认真做好安全培训工作,组织对员工,尤其是特殊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10、经常性组织化操工、特殊工种如电焊工、电工、锅炉及压力容器操作工、电动葫芦工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11、特殊工种岗位人员的安排应相对稳定,调动时必须征求安保科、生产调度室的意见,调配工人时,应考虑46、他们的健康状况,并开具经批准后的工作调令单。12、负责做好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团体意外险、财产险、车辆险等各险种的管理和理赔工作。13、做好办公室的其他所属安全工作。七、安全保卫科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在公司领导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2、组织制订、修订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员工劳动保护用品标准,并监督、检查、实施。3、参加全面性安全大检查,监督、检查隐患的整改工作。4、负责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新入司员工的司级安全教育;对领导 参加基层安全活动情况进行检查考核。5、负责对全公司安全装置的47、配备、使用管理、定期校验、建立好台帐。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7、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及新产品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及试行工作。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等工业卫生工作。9、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发现违章有权制止、纠正,遇有危及安全生产的紧急情况,有权责令其停止工作,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10、综合分析研究安全生产中的突出问题,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意见。11、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上报工作。主管人身伤害、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各类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12、负责全公司安全员对违纪、违规员工的扣分罚单、处罚单的上报工作。148、3、负责全公司消防管理工作,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对消防人员的专业和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14、负责动火等许可作业的审批及管理工作,并进行重点安全监督。15、负责消防器材的计划、配备和维护管理工作。16、负责对剧毒、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原料的监管工作。17、负责公司内剧毒、有毒、有害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的监督使用和要害岗位的保卫工作。八、生产调度室安全职责1、认真传达、贯彻公司上级领导对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切实履行公司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努力做好本部门的安全工作。2、负责制定、修改、审核各分厂的岗位操作安全技术规章和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编49、制各分厂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方案,并报请生产副总批准,组织各分厂实施。3、组织开展各分厂安全生产竞赛和安全教育,总结交流各分厂的安全生产经验,并督促、检查各分厂、工段的安全教育工作。4、定期、不定期的组织各分厂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有效、果断的予以解决。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必须迅速上报生产副总,催促其解决。5、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试车、工艺改进的同时,对可能会出现的安全问题,要及时与试车、工艺改进等部门的联系、协商,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和安全事故的发生,真正落实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6、经常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基层安全工作,及时消除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做到早50、发现、早消除,并定期向生产副总汇报各分厂的安全状况。7、积极参与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对调查结果要认真总结、分析,并结合自身问题提出或落实一些本部门的安全防范措施,避免减轻事故的发生。8、负责剧毒、有毒、有害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储存、使用等管理工作,严格做到危化品“领多少,用多少”。9、监督、管理职工安全防护穿戴情况,严禁无劳保用品和不穿戴劳保用品上岗。对特殊工种的岗位人员要加强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做到上岗率100%。10、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事故时,应及时果断正确处理,立即报告主管公司并通知有关职责部门,防止事态扩大。11、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发生上报事故时51、,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九、技术科安全职责1、在研究、开发新产品的同时,必须同时对项目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措施,采用新技术,必须首先审核技术的安全可靠性。2、负责安排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的科研工作,参与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疑难问题。3、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小试、中试、中试转厂生产的安全技术条件,制订安全技术规程和劳动保护措施。选择合理、安全可靠的劳动保护用品。4、在新产品的研制和试验中,对工艺路线、工艺指标、操作方法的确定,都要贯彻“安全第一”方针,确保安全。5、新建项目时必须同时考虑安全生产的要求,严格审查厂房、设备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审查安全设施是否完善。52、6、在新产品鉴定及技术移交时,必须同时具备产品生产安全技术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内容。7、负责对剧毒、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原料)的技术性管理工作。8、负责管理、制订、拟订、完善所辖部门各分厂生产产品的安全技术规程及操作安全注意事项。9、负责因工艺技术原因引起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参加其他上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十、设备科安全职责1、贯彻国家和公司关于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机械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2、负责公司设备的安全管理。3、负责企业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起重机53、械及安全装置等设备设施的定期检查、检测、校验及特种设备的登记取证工作,并做好台帐。4、制订或审定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和组织编制大、中修项目的安全措施计划,并确保实施。5、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合同中应有安全责任条款,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安全条款。6、负责组织本专业安全检查,按时完成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7、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公司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8、检查、督促所属员工和各内外设备安装施工单位穿戴好规范的劳动保护用品,确保施工安全,并做好新员工上岗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9、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向公司主管领导和安全保卫科报告,参加54、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十一、基建科安全职责1、负责对公司所有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管理;管理、制订、完善所辖部门的各岗位安全责任制。2、负责组织对公司建筑物、构筑物的定期检测。3、组织编制或审查基建项目的施工设计方案,使其符合安全、消防和卫生要求。4、组织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计的审查,保证工程项目的施工质量,做到新建项目不留隐患。按照“三同时”原则,保证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与主题工程勇士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5、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要对承包施工的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合同中应有安全责任条款,并订立施工安全协议或有关安全条款。6、组织对外来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前的安全交底工作,并检查55、督促施工单位的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做好安全防护措施,督促内外施工人员穿戴好规定的劳保用品。7 、在剧毒、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原料堆放区域、生产区域和有关场所,必须按有关安全、消防规定的要求进行施工、检修,并配备好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8、对工程安全质量负责,负责施工过程中施工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参加建设项目施工中发生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十二、环境保护科安全职责1、保证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落实各岗位职责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三违”现象,确保安全生产。2、及时、安全、有效、合理处理好意外性的环保事故。3、拟订、制订、完善56、部门内各岗位操作安全技术规程、注意事项等各项制度,并规范化上墙。4、做好职工的安全教育与上岗培训,做到以老带新,把责任落实至岗,并建立教育台帐。5、定期召开部门内的安全教育培训会议,并进行各项月安全活动。6、负责组织本专业安全检查,按时完成安全技术措施和隐患整改计划。7、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发生上报事故时,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十三、化验室安全职责1、组织修订(制订)监督执行分析(化验)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和专业操作规程。2、负责各种化工原料、产品的质量含量分析,提供准确的分析数据,保证原料符合工艺要求。3、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参加其它事57、故有关数据的分析和测定。4、经常对化验室人员进行实验室防火、防爆和剧毒、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品原料特性的教育和各种化学试剂安全使用常识教育,做到安全作业。5、有关化验人员参加安全教育和培训,在生产现场取样分析,必须穿戴好规定的劳保用品;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和剧毒原料取样时必须特别注意穿戴好规范的劳保用品,并落实取样监护人。6、加强易制毒、剧毒化学品管理,严格执行“五双”管理制度。7、负责管理、制订、完善所辖部门各岗位的操作安全责任制。十四、物流储运室安全职责1、对所管辖范围内德安全生产负责,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58、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部门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3、对入库有关原材料的质量验收负责,质量应符合国家、公司标准要求。4、加强对剧毒、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的危险品、原料的贮运、管理工作。5、做好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安全管理工作。6、负责所辖范围内各类仓库(储罐)的防雷、防静电、防火、防爆、防潮、报警设施维护等工作。7、负责对本部门的事故隐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计划。十五、统计室安全职责1、负责监督、管理公司员工的安全、生产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2、督促公司内的各个安全教育状况,并检查、监督分厂(部门)的日常安全活动和会议记录,由分厂(部门)在当月底上缴统计室,经整理后归档,作为59、分厂(部门)负责人月工资考评依据。3、监督协助安全生产监督小组做好各分厂(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4、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各项工作的统计汇总工作。十六、考核室安全职责1、负责监督、管理公司员工的安全、生产状态,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2、督促公司内的各个安全教育状况,并检查、监督分厂(部门)的日常安全活动和会议记录,由分厂(部门)在当月底上缴统计室,经整理后归档,作为分厂(部门)负责人月工资考评依据。3、负责管理、检查、完善各分厂(部门)岗位安全责任制。4、监督协助安全生产监督小组做好各分厂(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5、做好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各项工作的考核核算工作。6、参加公司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60、考核工作。十七、供销科安全职责1、对采购的原料、设备、防护用品、器具、器材必须有验收制度,并对其质量负责。2、对生产、试验所需要的新化学物品,采购时必须了解其理化性能,以及安全使用和储运要求,并索取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等书面资料。3、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部门实际,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十八、财务科安全职责1、根据国家、省政府、安监、财税的有关规定,对提取和落实企业各项安全费用,并列入年度财务计划,专款专用负责。2、监督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设施“三同时”资金的落实和使用。3、监督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清凉饮料及职业病防治、61、工伤保险费用的合理使用。4、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内容。十九、电气科安全职责1、贯彻国家、上级部门关于电气设备设计、制造、检修、维护保养及施工方面的安全规定和标准,做好主管业务范围内德安全工作。负责制订和修订各类电气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2、负责各种电气、仪表装置的安全管理,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制度的要求。禁止防爆等级不合格的电气设备进入生产装置。3、负责组织防静电装置、电气联锁装置、配电设施的定期安全检查、校验工作。及时整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 重大隐患应停用。4、在制订或审定有关电气设备设计、制造、改造方案和编制设备检修计划时,应有相应的职业安62、全卫生措施内容,对安全措施完成情况负责检查监督。5、参加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或组织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检查出得有关问题,应有计划地及时整改,按期实现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事故隐患整改项目。6、负责电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发生上报事故时,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告,参加其他报公司事故的调查处理。二十、后勤科安全职责1、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安全职责、规章制度。2、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组织落实安全检查、安全教育和隐患整改。3、负责按规定标准做好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防暑降温饮料的供应、发放工作。4、负责生活后勤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5、负责本部门所属民用液化气瓶(罐)、热水加热器及63、其他设备的安全管理。二十一、保卫部安全职责1、负责剧毒品、爆炸品等地保卫和要害岗位、厂内交通、消防的管理工作。2、经常进行防火宣传教育,负责专业和志愿消防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检查和演习。3、组织火灾的扑救,负责火灾事故、破坏事故和厂内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上报工作。第五节 基层负责人和员工安全职责二十二、分厂/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职责1、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2、保证国家和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法令、规定、指示和有关规章制度在本部门贯彻执行,落实各岗位职责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发现和纠正“三违”现象,确保安全生产。3、把职业安全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64、五同时”。4、组织制订并实施本部门专项应急预案、安全管理规定、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5、组织对新工人(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分厂级安全教育和班组安全教育,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识和安全技术教育,开展岗位技术练兵,定期组织安全技术考核,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6、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保证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处于完好状态,并教育职工加强维护,正确使用。7、组织开展各项安全生产活动,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表彰并奖励先进班组和个人。8、对本部门发生的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报告和处理,负责保护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查清原65、因,分清责任,采取防范措施,对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9、负责对安全作业许可证的申请或审批,组织落实好各项安全防范措施。10、建立安全管理网络,充分发挥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作用。11、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做到24小时有人管生产、管安全。二十三、工艺技术人员安全职责1、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中的工艺技术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2、负责编制本部门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开停工、技术改造方案时,应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3、具体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生产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事故隐患66、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5、参加本部门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工艺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6、本部门发生生产和与生产有关事故及时报告,参加生产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7、负责本单位装置检修、停工、开工安全技术方案的制订,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二十四、设备技术人员安全职责1、负责本部门设备安全管理和设备的安全运行。2、负责编制本部门设备操作安全技术规程及管理制度。在编制设备维护、检修、保养制度、方案时,应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3、具体负责对本部门职工进行设67、备安全操作技术知识培训,组织设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5、参加本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设备改造、设备操作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6、发生设备和与设备有关事故及时报告,参加设备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7、负责本部门装置停工检修安全技术方案的制订,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二十五、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职责1、负责本部门安全管理工作,贯彻上级安全生产的指示、标准、规章、规定等,并检查督促执行。在业务上接受安保科的指导,对班组安全68、员进行业务指导。有权直接向安保科汇报工作。2、负责或参加编制本部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3、负责编制本部门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隐患整改方案,及时上报和检查落实。4、协助领导做好职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负责新员工的安全教育,指导并督促检查班组(岗位)的安全教育。5、负责安排并检查班组安全活动,定期组织应急事故预案演练。6、按照安全技术规范、标准的要求,参加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动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装置检修、停工、开工的安全措施。7、负责本部门安全装备、灭火器材、防护和急救器具的管理;掌握尘毒发生情况,提出改进69、意见和建议。8、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可停止其工作,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负责各类安全作业许可证的办理工作,检查落实用火安全措施,确保动火安全。9、参加本部门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统计分析,按时上报。10、健全完善安全管理基础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格化。二十六、工段长(班组长)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公司和本部门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全面负责本工段(班组)的安全生产。2、组织职工学习并贯彻执行落实公司、部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确保本工段(班组)的安全生产。3、组织并参加班组安全活动日及其它70、安全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4、负责对新职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教育。 5、负责班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告上级。发生事故立即报告,组织抢救,保护好现场,做好详细记录,参加事故调查、分析,落实防范措施。6、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检查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督促教育职工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正确使用灭火和气防器材。7、组织班组安全生产竞赛,表彰先进,总结经验。8、负责班组基层建设、基础管理,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现场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9、落实好安全作业环节的监护工作71、。二十七、班组安全员安全职责1、班组安全员由班(组)长或主操(岗位负责人)兼任,接受本部门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和建议。坚持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3、对新职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5、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好劳动防护用品、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领导报告。7、落实好安全作业环节的监护工作。二十八72、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应交接安全情况,交班应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3、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4、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6、上岗应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7、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73、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8、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9、认真做好安全作业环节的监护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二十九、其他员工安全职责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应在自己的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直接负责。2、针对公司生产具有高温高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的行业特点,公司的每位员工都应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认真做好各项安全工作。3、认真学习和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禁令和规定,履行安全职责;4、熟练掌握并严格执行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严格遵守劳动、操作、工艺、施工和工作纪律。5、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严肃认真74、地做好各项工作,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6、认真学习并执行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等安全作业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不违章作业。7、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8、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保持工作环境整洁,文明操作。9、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第二章 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一、所有公司新员工(包括临时工、协议工、实习生等)上岗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二、新上岗的生产岗位员工三级安全教育时间合计不得少于72学时,75、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岗位人员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1、公司级岗前安全教育(不少于24学时)新员工报到后,由园区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保卫科负责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内容:(1)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2)公司安全生产的情况、性质、特点和特殊危险部位的介绍,通用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基本知识,包括一般机械、电气安全、消防和气体防护等常识;(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4)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5)有关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教训。新员工经公司级教育合格后,分配至部门或分厂。2、车间级岗前安全教育(76、不少于24学时)由分厂(部门)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内容:(1)分厂(部门)或车间(工段)的工作环境、危险因素、安全生产状况、规章制度等;(2)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3)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4)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5)有关事故案例;(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新员工经车间级教育合格后,方可分配至班组。3、班组级岗前安全教育(不少于24学时)由班组长或生产主操负责教育,可采取讲解、现场演示、随岗学习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安全教育主要内容:77、(1)岗位职责范围,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工作特点和安全注意事项;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本岗位设备、工具的性能,劳保用品的性能、作用、使用和保管方法;(4)本岗位事故教训和危险因素的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安全设施、安全监测、监控仪器的作用;(5)有关事故案例;(6)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新员工经班组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指定师傅带领进行工作或学习。三、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档案(员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卡),经安全保卫部审核合格后,方可准许发放劳保用品、工具和上岗作业;四、未经三级安全教育或教育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分配工作,否则由此而发生事故,由分配及接收其工作的78、部门领导负责。五、新入公司员工经过一个时期培训学习和实际工作后,须经有关部门对其操作技术和安全技术进行全面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顶岗。凡未经安全技术考核,以及考核不合格又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而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六、凡属在公司的外来施工人员、办事和参观人员,进公司生产区前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可采取专门培训考核或口头讲解说明等教育形式)。1、对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根据施工安全协议内容,由外包工程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教育,时间不少于8学时。教育内容:本公司生产特点,入公司须知,工作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等。并在工作中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和检查。2、进入生产装置办事和参观人员的安79、全教育,由接待部门负责。教育内容: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并有专人陪同,以保证安全。七、在公司内转岗的员工,应重新进行车间(工段)级、班组级的两级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考核成绩记入员工安全教育档案内。八、对脱离岗位(如产假、病假、学习、外借等)2个月以上重返岗位操作者,应进行岗位复工安全教育。考核成绩记入员工安全教育档案内。九、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的部门或分厂,应当对相关人员重新进行专门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考核成绩记入员工安全教育档案内。十、对严重违章违纪员工,由所在分厂(部门)送至安全保卫科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80、,再回岗工作。考核成绩记入员工安全教育档案内。十一、 安全保卫科每年组织一次安全考核,考核成绩予以公布,并记入安全教育档案。1、公司中层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安全保卫科负责具体组织考核;2、分厂(部门)的员工及其他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由分厂(部门)领导负责组织考核,分厂(部门)安全员可具体执行;十二、凡从事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参加复审。十三、公司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后,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持证上岗。十四、分厂(部门)开展以班组为单81、位的安全活动。安全活动可采取班前教育、班中实施、班后总结的方式和会议、演练、座谈会、观看安全教育录象等形式开展安全活动。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分厂部门领导和安全员应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签字,并写出评语;督查办、安全保卫科进行定期检查。十五、分厂(部门)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一次,工段(车间)的安全活动每月部少于二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可在交接班前后或专门时间安排进行。安全活动时间不应挪作它用。十六、公司领导每季度至少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分厂领导每月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十七、班组安全活动内容:1、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规范等;2、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82、全技术基础知识和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3、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异常或紧急情况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4、安全技术岗位练兵活动;5、查隐患,纠违章;6、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教训;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会、观看安全教育录象等活动;8、其他安全活动。关于对公司违纪违规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再教育管理规定的通知公司各分厂、部门:为加强对违纪违规员工的管理,做好违纪违规员工生产安全培训再教育工作,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根据XXX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第十条 “对严重违章违纪员工,由所在分厂(部门)送至安全保卫科进行单独再教育,经考察认定后,再回岗工作。考核成绩记入员工安全教育83、档案内。” 的规定,对违纪违规员工的培训再教育实行如下具体管理规定:1、违纪违规员工是指违反公司的管理制度或规定,并受到相关处分的员工(以生产调度室和安全保卫科每月违纪违规统计汇总的资料为准)。2、 员工有一般违纪违规处分三次以上且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由所在分厂(部门)送公司安全保卫科进行单独培训再教育。3、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有两次生产安全的一般违纪违规的,由所在分厂(部门)送公司安全保卫科进行单独培训再教育。4、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由所在分厂(部门)送公司安全保卫科进行单独培训再教育;5、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因严重违纪违规发生未遂重大安全事故的,由所在分厂84、(部门)送公司安全保卫科进行单独培训再教育。6、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因违纪违规造成火灾、爆炸、人身伤害事故的,由所在分厂(部门)送公司安全保卫科进行单独再教育,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7、 违纪违规员工进行安全再教育并经考核认定合格后,再回岗工作。其考核成绩记入员工安全教育档案内。8、 公司所有在册的员工和临时工发生违纪违规时均执行本通知中的规定。9、 对因违纪违规需要进行安全再教育的员工名单,公司安全保卫科应以书面通知单的形式通知分厂(部门)。分厂(部门)通知需要安全再教育的当事人凭通知单到安全保卫科报到后接受安全再教育。 附件:违纪违规员工安全再教育通知单 违纪违规员工安全再教育通知85、单 第:安全保卫科 分厂/部门: 你单位员工 上班期间违纪违规。根据XXX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的第十条规定及公司关于加强对公司违纪违规员工进行安全再教育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请本人凭通知单于 年 月 日 时 分到公司安全保卫科报到并接受安全再教育!说明:此通知单一式三联,安全保卫科、分厂/部门、当事人各。安全保卫科年 月 日 违纪违规员工安全再教育通知单 第二联:分厂/部门 分厂/部门: 你单位员工 上班期间违纪违规。根据XXX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的第十条规定及公司关于加强对公司违纪违规员工进行安全再教育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请本人凭通知单于 年 月 日 时 分到公司安86、全保卫科报到并接受安全再教育!说明:此通知单一式三联,安全保卫科、分厂/部门、当事人各。安全保卫科年 月 日 违纪违规员工安全再教育通知单 第三联:当 事 人 分厂/部门: 你单位员工 上班期间违纪违规。根据XXX化工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培训管理规定的第十条规定及公司关于加强对公司违纪违规员工进行安全再教育管理的通知的相关规定,请本人凭通知单于 年 月 日 时 分到公司安全保卫科报到并接受安全再教育!说明:此通知单一式三联,安全保卫科、分厂/部门、当事人各。 安全保卫科年 月 日第三章 安全检查管理制度一、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87、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二、安全检查主要采取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不定期、定期检查等形式进行。三、综合性安全检查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由公司组织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1、安全管理检查主要内容:(1)、检查各级人员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开展安全工作的记录、会议、活动等情况;(2)、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3)、检查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4)、其它需要做的安全管理台帐。2、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1)、按照生产工艺、设备、储运、电气、仪表、检维修、消防、职业卫生等专业的标准、88、规范、制度等,检查生产、施工现场是否落实,是否存在安全隐患;(2)、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纪律和操作规程。(3)、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特别是危险作业的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四、日常安全检查日常检查包括工段、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分厂部门领导和工艺、设备、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日常安全检查分厂部门(或车间、工段)每周至少一次,班组每日一次、岗位巡回检查。检查主要内容:189、生产岗位的主操和操作工应严格履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2、非生产岗位,应根据本岗位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3、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解决。五、专项安全检查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检查。1、季节性检查,由公司组织进行。检查主要内容:(1)、春季安全检查以防雷、防静电、防中毒、防解冻跑漏、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2)、夏季安全检查以防暑降温、防中毒、防台风、防洪防汛为重点;(3)、秋季安全检查以防中毒、防火、防冻保温,防建筑物倒塌为重点;(4)、冬季安全检查以防火、防爆、防中毒、防90、冻、防凝、防滑为重点2、节日前检查:由公司组织进行。检查主要内容:主要是节前对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应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3、专业性检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专业性安全检查由牵头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检查主要内容:(1)、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运输车辆等系统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2)、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六、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按要求报相关部门。七、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91、项研究,并编制整改方案,做到“三定”,“三不交”。“三定”:定措施,定负责人,定完成期限。“三不交”:班组能整改的不交到工段(车间),工段(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到分厂(部门),分厂(部门)能整改的不交到公司。八、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分别纳入计划,限期整改。隐患整改通知单的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和解决期限。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安全保卫科填写,经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签字后发出,整改部门的负责人签收并负责处理,否则造成事故,依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九、开展安全检查,应成立由牵头部门领导负责、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提出明确的目的和计划。参加92、检查的人员应有相应的知识和经验,熟悉有关标准和规范。十、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并把相关资料报公司相关部门备案。第四章 安全隐患整改管理制度一、安全隐患整改的管理部门隐患整改由安全保卫科部门归口管理,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对本公司事故隐患整改负首要责任。二、安全隐患范围1、孔洞盖板缺少或盖板不平整、不规范、不符合要求,达不到防止人员坠落的要求; 2、平台栏杆、护板的高度、强度等达不到安规要求或缺少栏杆、固定不牢*、没有及时恢复、关闭等; 3、电缆孔洞未封堵,竖井未有效分离隔层,没有达到电缆防火要求; 4、现场灭火器过期失效,数量、类型、质量等达不到消防条例要93、求,缺少消防水带、水枪、玻璃等; 5、低压电源接线不符合安全要求,刀闸、插座、电线裸露,开关、插座没有固定好,无按要求使用合格保险丝,照明接线盒缺少盖子; 6、电动机、台钻、砂轮机、烘干机、切割机等缺少规范的接地线; 7、防火防爆场所(油库、汽机油系统、气瓶库等)有不防爆的开关、插座、灯具、排气扇、操作工具等,缺少足够数量的防火砂、锨消防器材等必要的物品; 8、电缆沟严重积水、漏水,消防系统误报、不报或解除; 9、防火、防爆重要地点缺少管理制度; 10、现场设备、系统的安全设施、装置不能发挥作用。如炉膛的防爆门、锅炉、压力容器的安全门、弹簧吊架、安全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起重设备的安全装置解除作94、用等。 11、现场设备、系统安全警示牌缺少,设备、管道、阀门标志名称、介质流向不完善,容易出现误操作、走错间隔等; 12、危险场所缺少警告牌等防止误入、误碰、误食,引起中毒、窒息、烧烫伤、高空坠落等人身伤害事故; 13、安全工器具、小型电动工具、起重设备未按要求定期试验检验,存在隐患; 14、现场照明强度不够,处理不及时,开关不及时; 15、其他威胁人身、设备安全的隐患。三、安全隐患管理1、安全保卫科、各分厂部门分别建立安全隐患整改台帐。台帐由安全保卫科进行管理。2、隐患整改必须严格遵循“五定”原则,即定防范措施,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方案,定整改负责人,定资金来源。3、制定生产经营计划时,必须优95、先安排安全隐患整改计划。整改项目一经确定,分厂、部门必须认真抓好资金、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的落实。4、安全技术措施资金必须优先解决事故隐患的整改。5、要按国家相关规定,做到“三同时”,各级隐患治理必须按技术措施管理的有关规定,由隐患所在分厂、部门及时上报并纳入技措、大修、安措计划中,按计划整改。需检修中解决的由隐患所在分厂、部门列入各检修计划中实施。6、各级隐患不能及时整改的,由存在隐患的分厂部门制定出临时防范措施和应急计划,并报生产调度室与安全保卫科。7、安全保卫科要定期对隐患整改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8、对不立即处理有危及人身安全或可能发生爆炸、着火的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必要时应停96、机、停工、停产和撤离人员,按操作规程和事故预案进行紧急处理。在条件许可时应先报各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后执行。四、安全隐患的整改 1、各分厂、部门要充分认识上述安全隐患的严重性、危害性,分厂、部门负责人、安全员要充分发动每个班组、每位员工积极查找不安全隐患,并及时组织整改,作到自查自改,不断消除隐患。 2、各分厂、部门将需要公司协调消除的安全隐患以书面形式上报生产调度室,由生产调度室统一汇总转至安全保卫科;安全保卫科下发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进行整改; 3、分厂、部门专职安全员日常检查发现隐患,一般隐患将以“工作联系单”形式要求有关分厂、部门整改。;非一般隐患将以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形式进行。 497、安全隐患牵涉到设备系统改进时,责任分厂、部门可提出书面报告由生产调度室提供改进方案,责任分厂、部门执行。五、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的管理1、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由公司安全保卫科管理。签发权限为安全保卫科长、助理及安全班长。2、安全班长签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范围主要为分厂部门自查、专职安全员日常检查。3、安全保卫科长、助理签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范围主要为公司每月15、28日检查与公司突击检查及安全保卫科检查。4、安全保卫科签发的由安全保卫科长、助理或公司专职安全员进行跟踪、验收、确认。分厂安全班长签发的由分厂安全班长或分厂专职安全员进行跟踪、验收、确认。六、安全隐患整改的奖惩规定 1、一般安全隐98、患责任分厂、部门发现并整改的,纳入月安全生产先进评比考核中; 2、重大安全隐患的发现或整改完毕,由责任单位提出申请。安全保卫科审核,生产副总经理批准后给予适当奖励。 3、凡不按要求和时间完成的项目,对分厂、部门负责人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核。并再次责令整改,到时仍未完成者,加倍处罚,直至完成为止。 4、凡不按要求和规定时间完成、无正当理由、无防范措施的重大项目,对分厂、部门负责人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加倍处罚,并再次责令整改,到时仍未完成者,责令停产整改,直至完成为止。 5、如整改项目牵涉到两个及以上分厂部门,哪个分厂部门耽误整改项目的完成,考核哪个分厂、部门。 6、隐患的发现和整改按属地、使用人员99、及设备、业务划分制度等进行考核。 7、公司每月15、28日大检查及公司突击检查中,凡发现容易整改处理的项目而未整改者,安全保卫科将直接对该分厂、部门负责人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8、上级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取消月安全生产先进评比,属较严重的,对分厂、部门负责人按公司相关制度进行考核;属违章违纪者按有关考核细则加倍处罚。第五章 生产装置安全检维修(拆迁)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检维修作业,保证作业过程的安全,特制订此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公司内的检维修三、职责1、安保科加强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检维修过程,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及对作业人员的危害。检维修前,组织有关人员对检维修活动进行100、风险分析,评价风险,制定针对性的安全防护措施,配备相应的安全应急防护器材,控制风险,确保检维修工作的安全完成。对检维修方案进行严格审查,对检维修作业现场进行安全督查管理、对检维修整个过程进行全程安全监管。2、设备科应建立检维修档案,明确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的责任部门、职责和频次。设备设施停止检维修时,检修项目应按照“五定”管理,既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安全质量、定检修进度,其中安全措施内容应与安保科互相沟通。检维修时应提供设备设施有关技术支持,并将检维修结果记入设备档案。3、检维修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一般由部门负责人担当,其应负责检维修全过程。在设备科检维修总方案的指导下,项101、目负责人应订立“检维修细则”,该细则应包括:人员、时间、质量要求,最重要的是各个环节的安全作业规则。4、项目监护人监护人一般由安保科指定,其应熟悉项目的各项要求,并能适应整个过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对项目全过程进行监护,对检维修进行中各种违反安全规定的作业行为有权给予指正,如情况严重或遇阻力时,立即报告安保科。5、项目作业人员作业人员在参加检维修作业时,应按照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各自具体作业工作。在检维修时,严格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各项要求进行。作业时服从监护人的安全监护。四、检修类型1、计划检修(1)大修(2)季度(3)月度(4)日常检修2、非计划检修。五、 检修准备1、停工检修(含设备拆迁102、,下同)工作开始前应由分厂部门制订检修计划,报公司生产副总审查备案,经批准后方可进行。2、认真做好装置停工检修的准备工作,成立检修领导小组,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其成员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3、停工检修项目要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4、检修人员应对检修所用的机具、材料、设备等进行认真的检查和准备,并作好各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局。5、检修负责人必须对检修中的安全负责,并对参加检修人员交好任务,交好安全措施。6、装置停工检修必须有停工、开工方案及安全措施。重大项目的检修方案及安全措施,要经过讨论,报生产副总批准后严格执行。7、检修人员进103、入现场前,分厂部门拟定有关停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对参加检修人员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思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教育,落实停工检修安全措施。8、外包的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外包单位必须提供合法的资质证明,同时必须签订施工安全条款,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接受公司安全保卫部的统一监督检查。9、检修的外包施工项目,主管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做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协调工作。10、参加检修的施工单位及其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主管外包的部门对104、其进行安全教育后(主要内容为公司生产特点,入公司须知,工作性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等),方可进入检修现场作业。六、检修前的安全管理1、装置停工由生产部安排,根据物料、产品特性做好停工方案后,统一指挥,确保停车安全。2、装置停工后,按停工方案及工艺要求切断进出装置物料,各种物料按有关规定退出装置区。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料按有关规定进行回收或排放,严格执行国家工业卫生、环保排放标准,不允许任意排放。带压易燃易爆气体排空,要缓慢进行,逐渐减压,放空管线末端必须采取防火措施。3、检修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槽、罐、装置、塔、釜、沟道、管道等),清洗置换由设备所属分105、厂部门负责进行,按规定的时间进行彻底的蒸汽吹扫、热水蒸煮、酸碱中和、氮气置换、空气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用符合其工艺压力等级要求的盲板堵上,使之与相应的设备、管道、系统隔绝。加盲板应按停工方案盲板流程图严格执行,并做好明显标志,指定专人统一登记管理,防止漏堵漏抽。4、在停工检修中,罐、槽、塔、管线等设备存留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时,其出入口或设备系统连接处所加的盲板,应挂上“有物料、注意防火或防毒”的警告牌,并指定专人看管。5、打开设备人孔时,其内部温度、压力应降到安全条件以下,并从上到下依次打开。在打开底部人孔时,应打开最底部放料排空阀门,待确认内部没有堵塞或残存物料时,方可进行。人孔盖106、在松动之前,切记不要螺丝全部拆开,严防烫伤人员。6、含油污水系统的检查井、漏斗要确实封死盖严,装置区内的明沟、地坑(包括其他地下井)、地面、平台及设备、管道外表的油污、物料要吹扫干净,避免动火时发生爆炸。7、生产与检修要有明确的交接程序和手续。所有工艺处理必须经有关人员联合检查确认后,方可检修施工。七、检修安全规定1、所有检修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2、检修中必须严格用火管理:(1)施工现场必须严禁吸烟。(2)施工动火必须按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严格审批手续。(3)临时用电设施或照明应符合电器安全技术要求。(4)禁止使用汽油及易挥发性溶剂洗刷机具、配件、车辆107、和洗手、洗工作服。(5)机动车辆进入检修现场,必须严格按车辆安全十大禁令执行。3、凡进入有毒、有害部位(包括进入设备内、下地槽、进入水井内)作业,必须选配适用的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空气呼吸器等特殊防护用品,以防中毒,并办理危险作业证。4、电气设备检修严格执行电气安全规程及有关规定。5、进入容器内检修作业的安全规定:(1)、进入塔釜、储罐、槽车、容器及下水井、地坑、炉膛、烟道或其他密闭设备内检修作业,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2)、进入带有转动机械设备内检修,必须先切断电源,取下保险器,并在其电源开关上挂好安全警示牌。(3)、进入设备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108、带入工具、配件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严防遗留在设备内部。(4)、在设备内动火时,按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执行。(5)、在设备内检修作业,应打开设备上的所有人孔,保持设备内空气流通,必须经过氧含量和有毒有害气体测定合格后方可进入,或配带长管面具、氧气呼吸器或选配适用的防毒面具,并有专人全过程监护。(6)、高塔型设备内检修作业,要执行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所系安全带绳头由塔外监护人掌握,及时取得联系。(7)、设备内部照明电压等级应符合国家标准,电线绝缘必须良好。所使用的手持式电动工具应符合国家标准,并装设漏电安全保护器。(8)、在清理容器内少量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109、工具(木、铜质工具),严禁用铁器敲打、碰撞。(9)、进入设备内作业时间不宜过长,应轮换休息。一般控制在1520分钟。6、进行危险作业,应办理危险作业申请,及各项审批手续。7、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规定:(1)、检修中的起重吊装作业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定执行。(2)、重大、复杂的吊装工程(不停车的技改、扩建、改建工程及检修)施工单位必须编制吊装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报请施工主管部门和安全主管部门审查,经分管副总批准后,方能进行。(3)、起重吊装作业,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使用统一规定的信号、旗语,禁止无人指挥或多头指挥。(4)、起重吊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所用的起重机械、机具、索具等要110、进行仔细的检查和必要的试验。(5)、一般情况下,严禁利用生产设备、管道、管架、电杆及生产性建筑物、构筑物做吊装锚点。必须使用时,应经过计算并报安全保卫部和生产部审查批准。(6)、起重吊装的绳索不得影响交通及高压电器设备的安全。起重臂、绳索、起吊物件与生产设备及带电线路必须保持有关规定的安全距离。吊物下面不准站人或人员行走。(7)、起重吊装工作人员(包括起重机械、卷扬机等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8)、起重机械不得超负荷使用,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与其他设备相连的物件。(9)、因吊装工作拆开平台格字板的地方要有明显的标志,作业结束后要马上恢复。8、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1)在离坠落平面(垂直距离)2111、米以上位置的作业为高处作业,必须严格执行公司有关高处作业的各项规定。(2)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戴好安全帽,施工、检修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3)高处作业人员须经身体检查合格。(4)高处作业禁止从上向下或从下往上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5)在易散发有毒气体的公司房上部及塔顶施工,要设专人监护。发现有毒气体逸散时,应立即停止工作,人员马上撤离现场。(6)高处作业要与架空的电线保持规定的安全距离。(7)在六级以上风力或其他恶劣气候条件下禁止登高作业。(8)高处作业所用的脚手架,必须符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9、土方工程的安全规定112、按国家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内动土施工,应事先办理好破土作业许可证。施工单位应根据公司的施工任务、要求,拟定破土方案、安全措施,由主管部门核实,签发破土作业许可证后方可破土作业,防止地下电缆、管道等发生损坏事故。施工结束后必须马上清除平整。10、在检修期间,要加强安全保卫工作,24小时派专人值班巡逻检查,关键设备和要害部位的检修,要控制无关人员随便出入。11、在检修期间,要保证公司区消防道路畅通无阻,消防水压充足,各种消防灭火器材完备好用。12、各级安全、保卫人员要深入检修施工现场,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发现危及安全的人和作业有权制止,并帮助拟定安全措施。八、检修后开工安全规113、定1、装置检修后,检修与生产要有明确的交接程序。施工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有毒有害的废金属、设备、管道要有专人负责进行安全处理,以防后患,并须经安全保卫部验收。检修过的设备、管道内必须清扫干净,经过仔细检查后方能封闭,并有检查记录和检修人员签字,安全员确认。2、生产负责人按开工方案组织全面检查,做好系统开车的准备工作。3、开车前对通风、通讯、消防、梯子、平台栏杆、照明等一切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必须处于良好状态。4、在装置开工前,必须按工艺变更情况和设备、仪表、电气等变更情况修改规程,并对岗位工人严格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5、检修后的压力容器及储罐等设备及管线,必须按规114、定进行试压、试漏和气密性试验,传送设备单体试车,安全装置调试复位。未经试验的设备、管道、仪表和联锁等不入生产,以确保一次开车成功。6、接受易燃、易爆物料的密闭设备和管道,在接受物料前须按工艺要求进行气体置换,按抽堵盲板流程图所规定的项目逐个逐项抽出盲板,不能遗漏。生产负责人必须复查确认。7、接受物料时,应缓慢进行,注意排凝,防止冲击或水击现象。接受蒸汽时要预热、放水、逐渐升温升压。8、系统开车,由生产负责人按开车方案组织,由生产部统一指挥,研究所、安全保卫部配合,各工序保持密切联系,按顺序开车。检修施工单位要组织保运人员,负责监护及抢修。9、装置开工正常以后,要组织生产、检修人员全面检验验收,115、分别整理技术资料,归档存查。10、生产装置的日常维护、检修、拆迁、抢修等参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章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第一节、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依据AQ3022-2008)一、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过程。在抢险过程中用火作业应按应急预案中的规定执行。二、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三、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1.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2.将安全措施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内。四、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116、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五、用火作业分级1.特级用火作业(1)在生产装置运行状况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2)节假日期间应进行的检修作业(二级用火区域除外);(3) 在24点至次日8点期间的生产运行的关键装置要害部位检修作业(二级用火区域除外);(4)在运行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罐区防火堤内检维修;2.一级用火作业(1)117、正在运行的工艺生产装置区;(2)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及有毒介质的泵房和机房;(3)各类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充装站及可燃液体罐区防火堤内、液态烃罐区封闭管理区内;(4)可燃气体、液化烃、可燃液体、有毒介质的装卸作业区、洗槽站;(5)工业污水处理场、易燃易爆的循环水场、凉水塔和工业含水系统的隔油池、油沟、管道(包括距上述地点15m以内的区域);(6)切出运行,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不包括重油)的系统工艺设备管线;(7)危险化学品库和空分的纯氧系统等用火作业。3.二级用火作业(1)停工检修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的工艺生产装置;(2)工艺系统管网;(3)经吹扫、处理、化验分析合格,并118、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不再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大修油罐的罐内大修和喷砂防腐作业;(4)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装置或系统拆除的,经吹扫、处理、分析合格,且运到安全地点的设备和管线;(5)生产装置区、罐区的非防爆场所及防火间距以外的区域(包括操作室、变配电间、办公室等);(6)固体产品站台、仓库、车库、木材加工厂房等禁火区;(7)厂区主干道两侧绿化施工等用火作业。4.固定用火作业区是在没有火灾危险性的区域划出固定用火作业区域。在二级以上用火区域内,不应设固定用火区。5.公司用火作业等级区域具体划分标准:见关于用火等级区域划分的通知六、“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办理1.特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用火作业119、许可证”,经公司安保科长审核签字,安保科长不在时由安保科长助理审核签字,报分管安全生产领导(生产副总)批准签发,生产副总不在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签发;2.一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报安保科长审核签发,安保科长不在时由安保科长助理审核签发;3、二级用火作业由用火单位填写“用火作业许可证”,报分厂(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发,分厂(部门)安全员存档;4.固定用火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报安保科会同生产调度室进行初审同意,报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批准。七、用火作业安全措施1.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加好盲板;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120、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并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2.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都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严格控制一级用火。3.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签发“用火作业许可证”。4.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应用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5.特级、一级“用火作业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4小时,二级 “用火作业许可证”不超过24小时。若121、中断作业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监护人、用火人和现场负责人应重新确认。固定用火区,每半年检查认定一次。超过有效期的禁止用火。6.用火分析。凡需要用火的塔、罐、容器等设备和管线,应进行内部和环境气体化验分析,较大设备应取上中下三个部位分析,在设备外部用火作业,应对环境进行分析,分析范围距用火点不应小于10米范围,应有分析数据,并填入“用火作业许可证”中,分析单附在“用火作业许可证”的存根上,以备存查和落实防火措施。当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大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5%为合格;可燃气体爆炸下限小于4%时,分析检测数据小于0.2%为合格。在生产、储存、使用氧气的设备上进行用火,氧气含量不得超过21%。取122、样与用火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超过此间隔或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分钟,应重新进行取样分析。特殊用火期间还要随时进行分析。7.用火部位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的,应对其浓度作检测分析,若其含量超过车间空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容许浓度的,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注明。8.施工单位应做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气体分析部门应尽可能缩短采样分析时间,为用火作业创造条件。9.停工大修装置在彻底撤料、吹扫、置换、分析合格,并与系统采取有效隔离措施后,首次设备、容器、管道用火,应采样分析合格。10.设备、容器与工艺系统已有效隔离,内部无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不会再释放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的123、,首次取样分析合格后,分析数据长期有效;当设备、容器内存有夹套、填料、衬里、密封圈等,有可能释放有毒、有害、可燃气体的,采样分析合格后超过1小时用火的,须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用火。11.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在用火作业过程中,当作业内容或环境条件发生变更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用火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12.使用电焊,气割用火作业时,乙炔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瓶间距不应小于5米,二者与用火作业地点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0米,并远离热源,严禁在烈日下暴晒。13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原则上禁止露天用火作业,应生产需要确需用火作业,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作业证重新审批。14.在用火前应124、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用火期间,距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在用火点10米范围内及下方不得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施工作业。15.新建项目需要用火时,施工单位(承包商)提出用火申请,由用火地点所辖区域单位负责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指派用火监护人。16.施工用火作业涉及到其他管辖区域时,由所在管辖区域单位领导审查会签,并由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一名用火监护人,按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用火。17.用火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即没有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火措施不落实不用125、火。公司领导、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的用火作业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对违章者进行严肃处理。八、用火负责人职责1负责办理用火作业证,并对用火作业全面负责;2应在用火作业前全面了解作业内容、作业部位和作业环境,参与用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3作业完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火种遗留后方可离开现场。九、用火作业人职责1.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作业时应随身携带经批准的“用火作业许可证”;2应参与风险危害因素的识别和安全措施的制定;3.应逐项确认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126、;4应确认用火时间、地点和部位;5.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用火”的原则;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拒绝用火。十、用火监护人职责1.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合格证;应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应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2用火监护人负责用火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用火人停止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3.在接到“用火作业许可证”后,应在分厂(部门)领导或安全员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用火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监火时应佩戴明显标志;用火过程中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4.当发现127、用火部位与“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用火”又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用火作业许可证”,并报告有关领导;5在用火作业完成后,会同有关人员清理现场,清理残火,确认无火种遗留后方可离开。十一、用火部位负责人职责1对所属生产系统在用火过程中的安全负责,参与制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负责生产与用火的衔接工作;2检查、确认“作业证”的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作业证”应及时制止用火作业;3在用火作业过程中,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通知停止用火。十二、 用火分析人职责用火分析人对用火分析方法与分128、析结果负责,应根据用火点所在车间要求,到现场取样分析,分析时间和结果填入“作业证”内,不得用合格等字样代替分析数据。十三、 用火作业审批人职责1用火作业审批人是用火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的最终确认人,对自己的批准签字负责;2审查“作业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3到用火点部位及周围了解情况,检查完善防火安全措施。十四许可证管理 1“用火作业许可证”是用火作业的凭证和依据,不应随意涂改,不应代签,应妥善保管。2.“用火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是存根,第二联由用火作业人持有,第三联由用火监护人持有。3“用火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二年。用火作业许可证( 级) 第 一 联:存 根 许可证编号申请部门申请人用火部129、位及内容方式用 火 人特殊工种类别及编号监 火 人监火人员工种采样分析数据分析项目可燃气体有毒气体采样时间采样地点分析人分析结果用火时间年月日 时分至 年月日 时 分序号用 火 主 要 安 全 措 施确认人签字1用火设备内部构件清理干净,蒸汽吹扫或水洗合格,达到用火条件2断开与用火设备相连接的所有管线,加盲板( )块3用火点周围(最小半径15米)的下水井、地漏、地沟、电缆沟等已清除易燃物,并已采取覆盖、铺沙、水封等手段进行隔离。4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配件齐全有效5高处作业应采取防火花飞溅措施6清除用火点周围易燃物7电焊回路线应接在焊件上,电线不得穿过下水井或与其他设备搭接8乙炔气瓶(禁止卧放)130、氧气瓶与火源间的垂直距离不得少于10米,两瓶距离不得小于5米。9现场配备消防蒸汽带( )根,灭火器( )台,铁锹( )把,石棉布()块10外来施工单位在进入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单位对其进行进入现场安全培训教育,进行安全交底。11其他补充安全措施危害识别:用火部门意见相关单位意见安全管理部门意见生产副总审批意见 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完工验收年 月 日 时 分用火部门专职安全员签名:第二节、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依据AQ3028-2008、浙DB33/707-2008)一、“受限空间”是指生产区域内炉、塔、釜、罐、仓、槽车、管道、烟道、隧道、下水道、清水道、污水道131、涵洞等封闭、半封闭的设施及场所。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应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二、进入受限空间涉及用火、高处、临时用电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三、受限空间的危害识别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作业部门应针对作业内容,对受限空间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2.作业负责人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有关安全措施逐条确认,并将补充措施填入相应栏内并确认。四、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办理程序1.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部门申请“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2作业部门负责人对作业程序和相应的安全措施进行确认签字,由安保科长签发“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批准,安保科长不在时由科长助132、理签发批准。3. 作业部门负责人和安管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并指派作业监护人并对受限空间作业的全过程实施现场监督。4.受限空间作业完工后,作业负责人协同作业监护人进行完工验收,并在“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完工验收栏中签名。五、 职责1作业负责人职责(1)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负全面责任;(2)在受限空间作业环境,作业方案和防护设施及用品达到安全要求后,方可安排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3)在受限空间及其附近发生异常情况时,应停止作业;(4)检查确认应急准备情况,核实内外应急和联络方法;(5)对未经允许试图自进入或已经进入受限空间的人员应进行劝阻或责令退出。2作业监护人职133、责(1)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2)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有权提出拒绝作业。(3)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受限空间作业人数,并与作业人员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4)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5)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3作业人员职责(1)持有经审批同意、有效的“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作业。(2134、)在作业前应充分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位号)、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的安全措施。(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所列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经落实确认、监护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受限空间内作业。(4)对违反本制度的强令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监护人不在场等情况有权拒绝作业,并向上级报告。(5)应服从作业监护人的指挥,禁止携带作业器具以外的物品进入受限空间。如发现作业监护人不履行职责时,应立即停止作业。(6)在作业中如发现情况异常或感到不适和呼吸困难时,应立即向作业监护人发出信号,迅速撤离现场,严禁在有毒、窒息环境中摘下防护面罩。4审批人员职责(1)作业证”的办理是135、否符合要求;(2)现场了解受限空间内外情况;(3)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六、作业安全措施1.安全隔绝 设备所有与外界连通的管道、孔洞均应与外界有效隔离。设备与外界连接的电源应有效切断。(1)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插入的盲板按盲板抽堵作业管理制度执行审批手续。(2)电源有效切断应采用取下电源保险熔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挂警示牌。2. 清洗和置换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和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1)清洗前作业人员须熟悉有限空间内存在的物质有关理化特性和相关物料的安全技术说明书。(2)应先用氮气等惰136、性气体来保护或置换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介质;然后,采用蒸汽或热水作为清洗介质,清洗时不应留有盲端,清洗顺序由高到低。若存在较难用蒸汽或者热水清洗的物料,应采用适当的溶剂进行清洗,优先选用无毒的物质;清洗后再用蒸汽或者热水清洗。(3)应进行空气置换,并随时监测氧气和其他危险气体的含量。(4)空气进行置换,应考虑到盲端的置换,并控制流速在小于2立方/分钟。(5)的氧含量应达到1821%。(6)间内的有毒、有害及其他危险气体浓度符合GB Z2-2002规定。3. 通风 要采取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1)有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进行自然通风。(2)自然通风局限时,须采取机械强制通风,通137、风次数不得少于35次每小时。(3)适宜的新鲜风量应能够达到3050立方每小时。不准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4)道空气送风时,通风前必须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连续导入维持有限空间的氧含量恒定在正常范围。4定时监测(1)作业前30分钟内,必须对有限空间再次作气体采样分析,验证分析检测结果是否符合安全作业许可要求。若不符合,必须按以上置换、清洗或通风作业程序直到符合作业安全要求为止。(2)采集的分析样品要有代表性,应保留在气体取样器内并至少保留4小时甚至直至作业结束。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应在上、中、下各部位取样分析,保证其内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气体浓度和氧含量符合标准规范要求,有毒有害物质138、不超过GB Z2-2002规定。(3)作业中要加强定时监测,作业期间应至少每隔2小时取样复查一次,如有一项不合格以及出现其他情况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并撤离作业人员,同时取消作业证;作业现场经处理,并经取样分析其结果符合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要求后,须重新开具作业证,方可继续作业。(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作业人员所带的工具、材料须进行逐项登记;完成作业离开有限空间时,应清点作业工具、材料的数量并全部带出,不准留在有限空间。(5) 涂刷具有挥发性溶剂的涂料时,应做连续分析,并采取可靠通风措施。5照明和防护措施(1)进入不能达到清洗和置换要求的有限空间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a、在缺氧、有毒环境139、中,应佩带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有条件可以使用长管压缩空气呼吸器。 b、在易燃易爆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电器灯具及不发生火花的工具,穿戴防静电等防护服装。 c、 在酸碱等腐蚀性环境中,应穿戴好防腐蚀护具,穿防腐鞋。(2)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应使用安全电压和安全行灯。进入金属容器(炉、塔、釜、罐等)和特别潮湿、工作场地狭窄的非金属容器内作业照明电压不大于12V;当需使用电动工具或照明电压大于12V时,应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其接线箱(板)严禁带入容器内使用。当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140、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3)使用超过安全电压的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按规定配备漏电保护器。(4)临时用电线路装置,应按规定架设和拆除,线路绝缘保证良好。(5)带有未加防护的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摘除保险或挂接地线,并在开关上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警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监护。6多工种、多层交叉作业安全措施(1)应采取互相之间避免伤害的措施。(2)应搭设安全梯或安全平台,必要时由监护人用安全绳拴住作业人员进行施工。(3)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不能抛掷材料、工具等物品,交叉作业要有防止层间落物伤害作业人员的措施。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4)在设备内动火作业,除执行有关动火的141、规定外,动焊人员离开时,不得将焊(割)炬留在设备内。(5)有限空间外要备有必要的充足的安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物资。7监护(1)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由有经验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坚守岗位。(2)作业监护人应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和工艺情况,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3)作业监护人在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负责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不落实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时,须阻止作业。(4)作业监护人应清点出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人数,并与作业人员验证或者确定联络信号,在出入口处保持与作业人员的联系,严禁离岗。当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制止作142、业,并立即采取救护措施。(5)作业监护人应随身携带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并负责保管。(6)作业监护人员在作业期间,不得离开现场或做与监护无关的事。(7) 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在空间外显眼位置悬挂安全作业警示牌。(8)安全风险程度较高的有限空间作业,应增设监护人员,并确保通畅的作业联络方式。(9)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须系上安全绳,以便紧急时被拖曳施救。(10) 发生有限空间事故,救护人员确保做好自身防护后,方可进入有限空间实施抢救。七、许可证管理1. “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是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依据,不应涂改;如确需修改时,应经签发人在修改内容处签字确认。如果“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安全143、措施、气体检测、评估等栏目不够时,应另加附页。“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和附页应妥善保管,保存期为二年。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存根,第二联由作业负责人持有,第三联由监护人持有。3.“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中各栏目,应由相应责任人填写,其他人不应代签,作业人员、监护人姓名应与“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上的相符。4.“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半天。当作业中断3小时以上时,再次作业前,应重新对环境条件和安全措施予以确认;当作业内容和环境条件变更时,需要重新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 第 一 联:存 根 许可证编号施工单位作业所在单位装置名称原有144、物质主要危险因素作业内容申请人作业人监护人采样分析数据项目氧含量可燃气有毒气分析人采样时间标准18-21%分析结果作业时间年月日 时分 至 年月日时分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名1作业前对进入受限空间危险性进行分析2作业人员作业安全教育3所有与受限空间有联系的阀门、管线加盲板隔离,列出盲板清单,并落实拆装盲板责任人4设备经过置换、吹扫、蒸煮5设备打开通风孔进行自然通风,温度适宜人员作业;必要时采用强制通风或佩戴空气呼吸器,但设备内缺氧时,严禁用通氧气的方法补充氧。6相关设备进行处理,带搅拌机的设备应切断电源,挂“禁止合闸”标志牌,设专人监护。7检查受限空间内部,具备作业条件,清罐时应用防爆工具8145、检查受限空间进出口通道,不得有阻碍人员进出的障碍物9盛装过可燃有毒液体、气体的受限空间,应分析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含量10作业人员清楚受限空间内存在的其它危害因素,如内部附件、集渣坑等11作业监护措施:消防器材( )、救生绳( )、气防装备( )、梯子( )12其他补充措施危害识别作业负责人意见相关单位意见作业所在单位意见安全管理部门意见年 月 日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完工验收 年 月 日 时 分签名:第三节、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依据AQ3025-2008)一、为减少高处作业过程中坠落、物体打击等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二、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同时也适用于进入本146、公司施工作业的外来施工部门和人员。三、本规定所指高处作业是指在坠落高度基准面垂直距离2米以上(含2米)有坠落可能的位置进行的作业。 高处作业分为四级: 高处作业高度在2h5米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5h15米,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 l5h30米,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高处作业高度在h30米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四、 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1进行高处作业时,应对作业内容,进行危险辨识,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式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2 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定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3作业部147、门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4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对患有职业禁忌证(如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精神疾病等)、年老体弱、疲劳过度、视力不佳及其它不适于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得进行高处作业。5从事高处作业的部门或单位应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可作业。6高处作业许可证审批人员应赴高处作业现场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器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8高处作业前要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148、作业人员紧急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关人员应熟知应接预案的内容。9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部门相应的应急预案:(1)遇到6级以上的强风、浓雾等到恶劣气候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2)在临近的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10高处作业前,作业部门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交代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时可能遇到意外时的处理和救护方法。11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高处作业许可证,检查验收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作业。12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149、的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带条符合GB 6095的要求,安全帽符合GB 2811的要求等。作业前要检查。13高处作业前部门负责人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高处作业许可证内。14 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15 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牢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备是否坚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16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到要符合有关标准要求;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应符合GB 4053.1和GB150、 4053.2要求,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GB 7059和12142的要求。17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得垫高使用,踏板不得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得超过1处。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底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铰链应牢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五、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1.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2 .作业时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高处作业人员应系用作业内容相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牢固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151、带用的钢架或钢丝绳上,不得系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3. 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持物。工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得投掷工具、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得任意乱置或丢弃。4.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是,应采取可靠152、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条件,不得进行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及台风暴雨后,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5. 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的场所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拆行。6. 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GB/T 13869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及临时用电时应符合JCJ 46的有关要求。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153、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尤其是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附近有放空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证的补充措施栏内。8不得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刚瓦、石棉瓦、瓦棱板结等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载人负荷,应铺设牢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9 作业人员不得在高处作业休息。10 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得上下垂直154、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11在采取地(零)电位或等(同)电位作业时方式进行带电作业时。应使用绝缘工具或穿均服。12发现高处作业时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停止作业。13因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责人同意,并采取相应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14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1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离现场。六、 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1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2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155、脚手架、防护棚时不得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3高处作业完工后,临时用电的线路应由具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电工拆除。4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作业部门验收人在高处作业许可证上签字。七、 高处作业许可证的管理1一级高处作业和坡度大于45的斜坡上面的高处作业,由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批。2. 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作业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安保科负责人审批。(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附近进行高处作业;(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处作业;(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到化学容器、设备及架空管道上进行高处作业;156、(4)在塔、釜、炉、罐等到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5)在临近有排放的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烟囱及设备高处作业;3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安保科负责人审核,报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审批。(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0。8m/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高处作业;(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5)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7)在无立足点或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业。4高处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为1天,若作业时间超过1天,应重新审批157、。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部门负责人应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由部门安全管理人员保存,保存期为2年。高处作业许可证 ( )级第 一 联:存 根许可证编号作业所在部门施工单位作业地点作业内容申请人作业人监护人作业时间从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名1作业人员身体条件符合要求2作业人员着装符合工作要求3作业人员佩带合格的安全帽4作业人员佩戴安全带、安全带要高挂低用5作业人员携带有工具袋6作业人员佩戴:A.过滤式呼吸器、B、空气式呼吸器 B.空气式呼吸器7现场158、搭设的脚手架、防护围栏符合安全规程8垂直分层作业中间有隔离设施9梯子或绳梯符合安全规程规定10在石棉瓦等不承重物上作业应搭设并站在固定承重板上11高处作业有充足照明,安装临时灯、防爆灯1230米以上进行高处作业配备通讯、联络工具补充措施危害识别作业所在部门意见相关部门意见安全管理部门意见生产副总意见年 月 日年 月 日 年 月 日年 月 日完工验收年 月 日 时 分验收人签名:第四节、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依据AQ3021-2008)一、吊装作业 1、在检维修过程中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2、 吊装机具 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机159、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二、吊装作业的分级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三、吊装作业的基本要求1、吊装机具 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吊装机具进行日检、月检、年检。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吊装机具,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检查应符合GB 6067。 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160、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3、起吊重物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4、风险管理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作业主管部门和相关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安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5、起吊负荷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四、作业前的安全检查1、选择作业人员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2、落实安全措施相关161、部门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3、检查作业器具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4、检查作业环境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16179的规定。5、确认天气状况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五、作业中的安全检查1、162、 确认人员职责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 2811的规定。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 5082起重吊运指挥信号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楚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岗位。2、试吊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3、吊装锚点的选择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4、夜间照明163、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起吊重物就位前,不许解开吊装索具。5、吊装负荷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六、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1、服从指挥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人发出,均应立即执行。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2、严禁和不准当起重臂吊钩或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浮置物时,不准进行起重操。严禁起吊超负荷或重物重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得捆挂、起吊不明重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与其他物体冻结164、在一起的重物。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废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斜拉重物,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得进行起吊。不准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得将不同种类或不同规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得进行起吊。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得靠近高低压输电线路。在输电线路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停工和休息时,不得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得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165、情况下,不得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得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3、其他要求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露天作业。七、作业完毕后的工作1、清理现场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2、起重器具的维护保养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166、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3、危险告知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八、吊装作业许可证的管理1、吊装质量大于10t的重物应办理吊装作业许可证,吊装作业许可证由相关管理部门负责管理。2、 负责人批准。对本制度中3.3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吊装作业许可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3、吊装作业许可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吊装作业许可证交吊装指挥。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吊装作业许可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4、应按吊装作业许可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吊装作业许可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转移作业部位。5、对167、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6、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7、吊装作业许可证一式三份,审批后第交吊装指挥,第二联交项目单位,第三联交安全管理部门,保存一年。吊装作业许可证 ( )级第 一 联:存 根吊装地点吊装工具名称吊装人员特殊工种作业证号安全监护人吊装指挥(负责人)作业时间自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吊装内容起吊重物重量(t)危害辨别:安全措施(执行背面):项目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作业单位安全部门负责人(签字):作业单位负责168、人(签字):审批意见:审批签字: 年 月 日 生产副总经理:(签字) 年 月 日吊装作业许可证安全措施序号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字:打1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2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和土建工程主体架构: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度重、作业条件特殊,需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并经作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实施3指派专人监护,并坚守岗位,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4作业人员已按规定佩戴防护器具和个体防护用具5应事先与分厂(车间)负责人取得联系,建立联系信号6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无关人员不许进入作业现场7夜间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8室169、外作业要有足够的照明9检查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保证安全可靠10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11将建筑物、构筑物作为锚点,需经工程处审查核算并批准12吊装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13人员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14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不准吊装15悬吊重物下方站人、通行和工作,不准吊装16超负荷或重物重量不明,不准吊装17斜拉重物、重物埋在地下或重物坚固不牢,绳打结、绳不齐,不准吊装18棱角重物没有衬垫措施,不准吊装19安全装置失灵,不准吊装2170、0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轿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21作业过程中应先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22作业现场出现危险品泄漏,立即停止作业,撤离人员23作业完成后清理现场杂物24吊装作业人员持有法定的有效的证件25地下通讯电(光)缆、局域网络电(光)缆、排水沟的盖板,承重吊装机械的负重量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26起吊物的重量(t)经确认,在吊装机械的承重范围27在吊装高度的管线、电缆桥架已做好防护措施28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29作业高度和转臂范围内,无架空线路30人员出入口和撤离安全措施已落实:A.指示牌;B.指示灯31在爆炸危险171、生产区域内作业,机动车排气管已装火星熄灭器32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36V、24V、12V防水型灯 B:36V、24V、12V防爆型灯33作业人员已佩戴防护器具34补充措施第五节、破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依据AQ3023-2008)一、 破土作业系指公司生产厂区内爆炸物品库、地面、埋地电缆、及地下管道区域范围内,以及交通道路、消防通道上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各种破土作业。二、凡在上述区域内进行破土作业应办理“破土作业许可证”(见附件1)。三、破土作业涉及到用火、临时用电、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四、破土作业的危害识别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172、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2.将安全措施填入“破土作业许可证”内。五、破土作业许可证由作业所属部门填写,基建工程部根据情况,组织相关部门、破土施工区域所属部门和地下设施的管理部门联合进行现场地下情况交底,根据施工区域地质、水文、地下供排水管线、埋地燃气(含液化气)管道、埋地电缆、埋地、测量用的永久性标桩、地质和地震部门设置的长期观测孔、不明物、沙巷等情况向施工单位提出具体要求。六、施工单位根据工作任务、交底情况及施工要求,制定施工方案,落实安全施工措施并签署意见。经基建工程部、作业所在单位和相关单位等确认会签后报公司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批准,实施作业。 七、施工完毕,有基建工程部负责人负责组织相173、关人员进行完工验收,并在作业证完工验收栏签字。八、作业安全措施1.破土前,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逐条落实安全措施,并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施工。破土作业涉及到电力、地下供排水管线、生产工艺埋地管道等地下设施时,施工单位应设专人进行施工安全监督。2.在破土开挖前,应先做好地面和地下排水,严防地面水渗入到作业层面,造成塌方。破土开挖,应防止邻近建(构)筑物、道路、管道等下沉和变形,必要时采取防护措施,加强观测,防止位移和沉降。挖掘破土时应由上至下逐层挖掘,严禁采用挖空底脚和挖洞的方法。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应采取防止滑坡和塌方的措施。3.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按规定着装和佩戴劳动保174、护用品。4.在施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报告公司相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进行作业:(1)需要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的场地;(2)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邮电通信等公共设施的;(3)需要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4)需要进行爆破的。5在道路上(含居民区)及危险区域内施工,应在施工现场设围栏及警告牌,夜间应设警示灯。在地下通道施工或进行顶管作业,而影响地上安全或地面活动影响地下施工安全时,也应设围拦、警示牌、警示灯。6.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不能辨认物体时,不得敲击、移动,应立即停止作业,报有关部门,查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后,方可继续施工。7.在雨期和解冻期在土方工程内作业时,应175、及时检查土方边坡,当发现边坡有裂纹或不断落土及支撑松动、变形、折断等情况应立即停止作业,经采取可靠措施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继续施工。8.在破土开挖过程中,出现滑坡、塌方或其他险情时,应做到:(1)立即停止作业;(2)先撤出作业人员及设备;(3)挂出明显标志的警告牌,夜间设警示灯;(4)划出警戒区,设置警戒人员,日夜值勤;(5)通知设计、建设和安全等有关部门,共同对险情进行调查处理。9.使用电动工具应安装漏电保护器。九、许可证管理1.“破土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基建工程部留存,第二联交作业所在部门现场负责人,第三联交现场施工管理人员随身携带;2.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应办理一张作业许可证;3.“破176、土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2年。 破土作业许可证第 一 联:存 根 许可证编号施工单位作业所在单位施工地点电源接入点电 压作业内容申请人作业时间从 年 月 日 时 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认人签名1电力电缆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2电缆已确定,保护措施已落实3地下供排水管线、工艺管线已确认,保护措施已落实4已按施工方案图划线施工5作业现场围栏、警戒线、警告牌、夜间警示灯已按要求设置6已进行放坡处理和固壁支撑7道路施工作业已报:交通、消防、安全管理部门8人员进出口和撤离保护措施已落实:A.梯子;B.修坡道9备有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介质检测仪10作业现场夜间有充足照明:A.普通灯;B177、.防爆灯11作业人员必须佩戴防护器具补充措施危害识别施工单位意见作业所在部门意见基建工程部意见相关部门意见生产副总意见年 月日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月日 年 月 日完工验收 年 月 日 时 分验收人签名:第六节、盲板抽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依据AQ3027-2008)本制度规定了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管道的盲板要求、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职责要求和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管道的盲板抽堵作业。 一、盲板抽堵作业 在设备抢修或检修过程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时的盲板抽堵,或设备、管道内物料经吹扫、置换、清洗后的盲板抽堵。 二、178、盲板要求 盲板及垫片应符合以下要求: 1、盲板应按管道内介质的性质、压力、温度选用适合的材料。高压盲板应按设计规范设计、制造并经超声波探伤合格。 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应经强度计算。 3、一般盲板应有一个或两个手柄,便于辨识、抽堵,8 字盲板可不设手柄。 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 三、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 1、盲板抽堵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盲板抽堵安全作业许可证。 2、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生产车间(分厂)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板抽堵作业单位179、应按图作业。 4、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5、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作业现场。 6、在作业复杂、危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 7、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 8、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 30m内不得有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 9、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 10、在介质温180、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采取防烫措施。 11、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同时按登高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规定进行。 12、不得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 13、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生产车间(分厂)设专人统一指挥作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 14、每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编号一致。 15、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生产车间(分厂)专人共同确认。 四、职责要求 1、生产车间(分厂)负责人 (1)应了解管道、设备内介质特性及走向,制定、落实盲板抽堵安全措施,安排监护人,向作业单位负责人或作业人员交代作业安全注意181、事项。 (2)生产系统如有紧急或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停止盲板抽堵作业。 (3)作业完成后,应组织检查盲板抽堵情况。 2、监护人 (1)负责盲板抽堵作业现场的监护与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并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2)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在盲板抽堵作业期间,不得兼做其它工作。 (3)当发现盲板抽堵作业人违章作业时应立即制止。 (4)作业完成后,要会同作业人员检查、清理现场,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 3、作业单位负责人 (1)了解作业内容及现场情况,确认作业安全措施,向作业人员交代作业任务和安全注意事项。 (2)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后,方可安排人员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4、182、作业人 (1)作业前应了解作业的内容、地点、时间、要求,熟知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2)要逐项确认相关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3)若发现不具备安全条件时不得进行盲板抽堵作业。 (4)作业完成后,会同生产单位负责人检查盲板抽堵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5、审批人 (1)审查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的办理是否符合要求。 (2)督促检查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五、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1、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由生产车间(分厂)办理,格式见附录。 2、盲板抽堵作业宜实行一块盲板一张作业证的管理方式。 3、严禁随意涂改、转借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 变更盲板位置或增减盲板数量时,应重183、新办理作业证。 4、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由生产车间(分厂)负责填写、盲板抽堵作业负责人确认、公司安保科负责人审批。 5、经审批的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盲板抽堵作业部门或单位、生产车间(分厂)各一份,生产车间(分厂)负责存档,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至少为 2年。 盲板抽堵作业许可证生产车间(分厂): 编号:设 备管 道名 称介质温度压力盲 板实施时间作业人监护人材质规格编号堵抽堵抽堵抽盲板位置: 编制人: 年 月 日序 号安 全 措 施确认人签字1盲板材质符合要求2所要盲板管道压力已泄净,盲板编号位置清楚3管道设备经过清洗置换4腐蚀、有毒介质,作业人员穿戴防毒面具( )防酸碱手套( )防184、化服( )防护眼镜( )防护面罩( )5涉及登高作业、用火作业等办理相关审批手续6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工作鞋;距作业地点 30m内不得有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作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7 其他盲板抽堵作业单位意见: 作业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安保科审批意见: 批 准 人: 年 月 日第七节、临时用电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在正式运行的电源上所接的一切临时用电,应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二、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一般不允许接临时电源。确属装置生产、检修施工需要时,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的同时185、,按规定办理“用火作业许可证”。三、危险识别1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2将安全措施填入“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内。四、临时用电审批程序:1本公司内部单位的临时用电,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到供电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2本公司以外单位需临时用电时,由用电单位持用火作业许可证、电工作业操作证、施工许可证等到供电主管部门办理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须经用电或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五、作业安全措施1有自备电源的施工和检修队伍,自备电源不应接入公用电网。2安装临时用电线路的电气作业人员,应持有电工作业证。3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186、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气元件应符合国家规范标准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严格执行电气施工安装规范,并接地良好。(1)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应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2)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的绝缘应良好。(3)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架空线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施工现场不低于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架空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和脚手架上。(4)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公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5)对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编号,应有防187、雨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6)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作业装设的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7)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4供电主管单位应进行每天两次的巡回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临时供电设施完好。对存在重大隐患和发生威胁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紧急停电处理。5临时用电单位应严格遵守临时用电规定,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或私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六、临时用电管理:1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一式三联,第供电主管部门存档,第二联交临时用电单位保存,第三188、联由临时用电执行人保存。2临时用电结束后,由用电部门通知供电主管部门在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第签字注销。3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保存期为2年。七、管理职责1供电主管部门(电器科)负责其管辖范围内的临时用电管理和审批。2安保科与供电主管部门负责公司临时用电的安全监督。3.临时用电作业部门或单位负责所接临时用电的现场运行、设备维护、安全监护和管理。八、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临时用电作业许可证 第 一 联:存 根许可证编号作业所在部门工程名称临时用电单位施工地点用电设备及功率电源接入点工作电压用电执行人电工证号临时用电时间从 年 月 日 时分 至 年 月 日 时 分序号主要安全措施确189、认人签名1安装临时线路人员持有电工作业操作证2在防爆场所使用的临时电源、电气元件和线路达到相应的防爆等级要求3临时用电的单相和混用线路采用五线制4临时用电线路架空高度在装置内不低于2.5米,道路不低于5米5临时用电线路架空进线不得采用裸线,不得在树上或脚手架上架设6暗管埋设及地下电缆线路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深大于0.7米7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防雨措施8临时用电设施安有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工具应一机一闸一保护9用电设备、线路容量、负荷符合要求10其他补充安全措施临时用电单位意见作业所在单位意见 供电主管部门电器科意见年 月 日年 月 日年 月 日完工验收 年 月日时分验190、收人签名:第八节、设备设施拆迁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为规范公司内设备设施的拆迁工作,防止发生灼伤、中毒、火灾、爆炸、坠落、机械伤害等事故的发生,保障设备设施的安全拆迁,公司对设备设施的拆迁实行风险控制管理,设备设施的拆迁执行设备设施拆迁作业许可制度。二、设备设施拆迁之前,拆迁分厂(部门)必须先提交设备设施拆迁申请报告,注明拆迁的具体范围、要求及所拆迁设备名称、内盛介质名称、理化特性、拆迁期限等,经相关部门和生产副总批准签字后,拆迁分厂(部门)立即通知设备科,由其联系拆迁单位实施拆迁作业。三、确定对设备设施进行拆迁作业后,必须申请办理设备设施拆迁作业许可证,许可证由申请部门填写,安全科根据拆迁申请191、报告审批意见及相关作业制度标准、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核,生产调度室主任以安全科审核意见为基础并结合各项制度标准进行审批。四、拆迁作业前,设备科根据设备、容器、管道拆迁范围及要求制定好合理的、详尽的拆迁方案,并落实拆迁单位,本部门监护人员及安全防范措施。五、设备科必须与拆迁作业单位签订好拆迁工程合同,要求拆迁作业单位提供该单位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及作业人员的相关特种作业上岗证,并由设备科复印后存档。六、拆迁作业前,拆迁分厂(部门)必须落实好本部门的监护人员,监护人员应由有经验的、熟练工作现状的人员担任,监护人必须认真负责,能及时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坚守岗位,并与作业人员保持有效联络。七、经分厂192、(部门)采取排净、吹扫、洗净、置换、安全隔离等一系列有效的安全措施及该分厂(部门)监护人员落实完成后,用书面形式通知设备科,设备科必须根据拆迁申请报告内容到现场进行复查认可,在设备设施拆迁作业许可证上签署意见后,方可安排作业单位实施拆迁。八、拆迁作业前,设备科必须做好拆迁作业单位与安全科签订安全协议及各类危险作业许可证的办理工作,必须组织人员对拆迁作业单位人员进行拆迁前的安全教育,并详细告知拆迁方案内容及各项注意点,直至工程整体完工。拆迁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九、 拆迁作业前,设备科必须至拆迁现场做好分厂(部门)所拆迁设备固定资产的确认、清点及台帐数据转移工作。十、拆迁作业的193、安全措施1拆迁作业前,分厂(部门)必须将该设备的水、电、汽、气源进行有效切断,与外界连通的设备管道进行完全隔绝。2拆迁作业前,分厂(部门)必须将该设备、容器、管道内的残存物料进行排净、吹扫和洗净(根据介质的特殊性,由生产调度室主任与技术副总决定采取清洗方法与清洗介质,并采取充分的置换、安全隔绝等有效的安全措施)。3拆迁作业前,分厂(部门)必须做好拆迁现场易燃易爆品、障碍物、废弃物等一切影响拆迁安全的杂物的清理转移工作。4拆迁作业过程中,安全科监护人员应认真检查落实好拆迁现场的消防器材、设施,督促分厂(部门)确保拆迁现场的消防通道畅通无阻。拆迁作业周围设置路障、警示标识,禁止无关车辆和人员通行,194、必要时可另设专人监护。5拆迁过程中,安全科、分厂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拆迁现场的作业安全和危险作业许可证办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监督各级安全监护人员的工作情况,各级监护人员在安全管理上必须服从安全科安全监护人员的安排和分配。6拆迁后的特殊(介质为剧毒、易燃易爆)设备、容器、管道由安全科安全监护人员指定堆放场地,根据具体要求,设立各类警示标识,并严格监督管理。7 拆迁过程中,拆迁作业人员须坚持当天拆迁当天清理的原则,拆迁后的废旧材料、管道不得堆积在平台、楼层及架子上,拆迁作业人员应及时分类、清理、转移,保持作业现场整洁、道路畅通。如需留空洞时,四周必须增设护栏、设195、置警戒线,并有充分照明。十一、在拆迁过程中,设备科对拆迁作业的进程负责,设备科监护人员全程监督,认真做好所拆设备设施的完整性、分类与清理转移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拆迁工作按期完成。十二、在拆迁过程中,生产调度室、设备科、所拆迁分厂(部门)负责人、安全科负责人必须不定时地至现场进行监督指导安全工作。十三、在拆迁过程中,拆迁作业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安全管理规定,严禁乱动分厂(部门)不需拆迁的生产设备、管道、阀门、电气仪表开关等设备设施。针对各设备、容器、管道内原有介质的特殊性,拆迁作业人员须采取相应的拆迁方式进行,切勿盲目动火。十四、拆迁作业人员应与所在分厂(部门)密切联系,切勿盲目拆迁,生产车间禁196、止在拆迁作业时排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废料、废气。如必要排放时,生产车间应及时通知拆迁作业负责人或监护人员,必须使拆迁作业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安全后,方能进行排放。十五、在拆迁过程中,需要办理相关危险作业许可证等手续时,拆迁作业人员必须执行公司的相关安全管理规定。十六、拆迁作业完毕后,生产调度室、安全科、设备科、所拆迁分厂(部门)的负责人及各监护人等必须根据拆迁范围及要求,对拆迁现场进行彻底核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结束。设备设施拆迁申请报告申请拆迁部门拆迁位置拆迁具体范围拆迁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拆迁设备名称内盛介质理化特性拆迁前的处理措施1、 有效切断水、电、汽、气源;197、2、 设备设施内残存物料、介质已进行排净、吹扫、洗净、置换;3、 与外界设施进行有效安全隔绝;4、 清理完拆迁现场的影响拆迁安全的一切物料;5、 落实好分厂(部门)监护人员;6、 拆迁现场环境气体和设备设施内的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经检测合格;7、 有效自然通风与机械通风。申请拆迁部门领导意见 签名: 年 月 日设备科审核意见签名: 年 月 日生产调度室审核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安全科审核意见危化品的生产(储存、领用)设施审核意见签名: 年 月 日拆迁现场审核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其他相关部门审核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副总经理审批意见签名: 年 月 日总经理审批意见签名: 年 月 日注:本申请报告由198、所拆迁分厂(部门)负责办理,总经理审批意见一栏,由副总经理根据所拆设备、设施的特殊性与危险性的大小,确定是否执行总经理审批。设备设施拆迁作业许可证拆迁作业申请部门设备科监护人姓名:拆迁设备具体位置安全科监护人姓名:作业时间 年 月 日 时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分厂/部门监护人姓名:作业单位监护人姓名:拆迁作业内 容序号作业主要安全防范措施确认人签名1水、电、汽、气源已切断2设备设施内残存物料、介质已进行排净、吹扫、洗净、置换3拆迁设备设施已与外界设备设施进行有效安全隔绝4拆迁现场的影响拆迁安全的一切物料清理完毕5拆迁现场环境气体和设备设施内的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经检测合格 6已对拆迁作业进行安全199、评估7拆迁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和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8必须在拆迁现场周围已设置路障、安全警示标识9拆迁现场自然通风与机械通风有效10事故应急救援设施齐全拆迁分厂(部门)领导意见签名: 年 月 日拆迁作业单位意见签名: 年 月 日设备科审核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安全保卫科审核意见签名: 年 月 日生产调度室审批意见签名: 年 月 日注:1、本许可证由申请部门填写,设备科、安全保卫科审核,生产调度室主任审批。2、拆迁作业许可证一式四份,拆迁部门、拆迁作业单位、设备科、安全保卫科各存一份。第九节、断路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参考依据AQ3024-2008)一、范围制度规定了公司断路作业的术语和定义、总则、断路200、作业许可证的管理和安全要求。适用于公司的断路作业。二、规范性引用文件1、AQ3024-2008 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2、GA182-1998 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三、术语和定义本制度采用下列术语和定义:1、断路作业在公司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分厂)引道上进行工程施工、吊装吊运等各种影响正常交通的作业。2、断路申请部门需要在公司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分厂)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生产、维修、电力、通信等部门。3、断路作业单位按照断路申请部门要求,在公司内交通主干道、交通次干道、交通支道与车间(分厂)引道上进行各种影响正常交通作业的工程施工201、吊装吊运等单位。4、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路段周围以告示道路使用者注意交通安全的灯光装置。5、作业区为保障道路作业现场的交通安全而用路栏、锥形交通路标等围起来的区域。四、总则1、进行断路作业应制定周密的安全措施,并办理断路作业许可证,方可作业。2、断路作业许可证由断路申请部门负责办理。3、断路申请部门负责管理作业现场。4、在断路作业许可证规定的时间内未完成断路作业时,由断路申请单位重新办理断路作业许可证。五、安全要求1、作业组织(1)断路作业单位接到断路作业许可证并向断路申请部门确认无误后,即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断路作业许可证的内容组织进行断路作业。(2)断路作业单位应制定交通组织方案,设202、置相应的标志与设施,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3)断路作业应按断路作业许可证的内容进行。(4)用于道路作业的工具、材料应放置在作业区内或其他不影响正常交通的场所。2、作业交通警示(1)断路作业单位应根据需要在作业区相关道路上设置作业标志、限速标志、距离辅助标志等交通警示标志,以确保作业期间的交通安全。(2)断路作业单位应在作业区附近设置路栏、锥形交通路标、道路作业警示灯、导向标等交通警示设施。(3)在道路上进行定点作业,白天不超过2h,夜间不超过1h即可完工的,在有现场交通指挥人员指挥交通的情况下,只要作业区设置了完善的安全设施,即白天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夜间设置了锥形交通路标或路栏及203、道路作业警示灯,可不设标志牌。(4)夜间作业应设置道路作业警示灯,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在作业区周围的锥形交通路标处,应能反映作业区的轮廓。(5)道路作业警示灯应为红色。(6)警示灯应采用安全电压。在易燃易爆场所,警示灯应防爆。(7)道路作业警示灯设置高度应符合GA182-1998的规定,离地面1.5m,不低于1.0m。(8)道路作业警示灯遇雨、雪、雾天时应开启,在其他气候条件下应自傍晚前开启,并能发出至少自150m以外清晰可见的连续、闪烁或旋转的红光。3、应急救援(1)断路申请部门应根据作业内容会同作业单位编制相应的事故应急措施,并配备有关器材。(2)动土挖开的路面宜做好临时应急措施,保证消防车204、的通行。4、恢复正常交通 断路作业结束,断路申请部门应立即电话通知公司生产调度室,并迅速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正常交通。六、断路作业许可证管理1、断路作业许可证由公司安保科负责管理。2、断路作业许可证由断路申请部门指定专人至少提前一天办理。3、断路申请部门在断路作业许可证上逐项填写其应填内容后交断路作业单位。4、断路作业单位接到断路作业许可证后,填写断路作业许可证中断路作业单位应填写的内容,填写后将断路作业许可证交断路申请部门。5、断路作业许可证经公司生产调度室审核会签后,由公司安保科审批。6、经审批的断路作业许可证一式两份,一份由断路申请部门交断路作业单位持有;另一份由公司安保科存档备查。7、严205、禁涂改、转借断路作业许可证,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应重新办理断路作业许可证。8、断路作业许可证保存期限为1年。断路作业许可证申请部门作业单位断路具体范围断路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断路原因断路地段示意图申请部门采取的安全措施申请部门负责人意见签名: 年 月 日作业单位采取的安全措施作业单位负责人意见签名: 年 月 日生产调度室审核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安保科审批意见签名: 年 月 日完工验收年 月 日 时 分签名:断路作业通知单编号:申请部门作业单位断路具体范围断路起止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至 年 月 日 时 分断路原因断路地段示意图安保科负责人签名: 年 月206、 日作业单位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第十节、 高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 1、为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防止高温对人体的危害,改善高温作业环境的劳动条件,预防中暑,保护职工身体健康,提高劳动生产率,特制订此制度。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高温作业职业卫生管理的作业管理,作业环境管理,健康管理及职业卫生教育。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存在高温的作业场所。二、引用标准 GB4200高温作业分级GB934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定方法GB5701室内空调至适温度GB2759冷饮食品卫生标准GB935高温作业允许持续接触热时间限值三、术语 1、高温作业场所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207、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作业场所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时的车间空气温度。2、高温作业职工在作业场所接触高温的作业。3、生产性热源系指生产过程中能够散发热量的生产设备,产品和工件等。4、同类岗位劳动时间与平均劳动时间率 系指1个劳动日内各岗位的劳动与休息时间分别归类,统计同类岗位劳动时间。平均劳动时间率系指工作日内净劳动时间与工作日总时间的百分比(包括离岗1分钟以上的休息时间),连续跟班记录3天的平均值。四、作业管理 1、凡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防暑降温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2、车间内作业场所夏季允许气温上限,应按当地夏季通风室外计算温度同作业场所与室外允许温差之208、和计算;如某些作业场所的气温,在采取一般降温措施后仍不能达到要求时,允许温差可加大1-2。3、根据不同生产工艺流程和厂房建筑条件,应从总图、工艺、建筑、通风与隔热等方面,采取防暑降温治理措施。4、在生产中凡能放散大量热量的生产过程和操作过程,对新建工程应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操作,非自动化、机械化的旧有厂房应尽量加以改进。5、新建厂房在确定建筑方位时,应做到避免西晒,如不能避免时,应增添防晒建筑结构或采取其它防晒措施。建筑物屋顶围护设施应有隔热措施。6、隔热(1)在较长时间内直接受到热辐射影响的作业场所或工作室,当辐射强度在2.1J/(平方厘米min)以上时,应采取水幕、隔热水箱、隔热屏等隔热措施209、。(2)对职工经常停留的高温地面或靠近人体的高温壁板,当表面平均温度高于40时,也应采取隔热措施。(3)屋顶高度在5m以下,通风情况较差者,可采用开设天窗或层顶搭设凉棚、使用隔热层或喷水等降温措施。(4)厂区绿化面积应达国家绿化标准的规定。7、通风(1)自然通风a、以自然通风为主的厂房,其方位应根据主要进风风面和建筑形式,按夏季主导风向,尽量布置在热源的上风侧;厂房的长轴与夏季主导风向尽量垂直。b、历年最热月份平均气温高于或等于28地区的辅助建筑,可采用通风屋顶。c、高温车间应采取有组织的自然通风,合理安排进、排风口,进风口下缘距地面应不高于1.2m,天窗应装有挡风板。d、当生产工艺无特殊要求210、时,炎热地区的厂房宜采用敞开型或半敞开型。 (2)机械通风气温高于35,热辐射强度大于8.4J/(平方厘米min)的冶炼、浇铸与轧钢等高温作业场所,可采用喷雾风扇降温,其风速应控制在3-5m/s,雾滴直径应不大于100,以小于60为宜。9、使用循环通风时,必须经过空气净化处理,空气中有害物质浓度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10、清凉饮料与防暑药品的供应。(1)应按规定供给高温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人员茶水、含盐汽水等清凉饮料及防暑药品。(2)盐汽水含盐量一般采用0.1-0.2%。盐汽水水温以8-12为宜。(3)盐汽水等饮料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4)饮水量以少量、多次,并根据个人需要自由饮用为宜,不应211、暴饮。11、暑季作息时间缩短一次性持续接触高温时间,工作中应多次轮换作业,执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12、露天作业应设置防阳光暴晒的休息场所。13、个人防护(1)应发给高温作业和露天作业职工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2)凡受粉尘严重影响的冶炼等高温作业职工,应发给防护眼镜。(3)应给高温作业职工设置保存和发放个人防护用品的设施。五、健康管理 1、健康检查(1)凡属新参加高温作业的职工,在就业前,必须进行全面系统的体检,如发现有职业禁忌症者,应严禁参加高温作业。(2)高温作业职工定期体检间隔时间,按高温作业条件分级及职工健康情况而定,应安排在暑季前进行。对III、IN级高温作业的重点工种,每年212、体检一次,其它工种2-3年体检一次。(3)体检项目应着重心血管系统的检查,经体检发现有职业禁忌症者,不宜从事高温作业并应及时妥善处理。(4)高温作业的职业禁忌症是:有严重的肺脏、心血管疾病(如活动性肺结核、持久性高血压等)、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胃及十二指肠溃疡、肝和肾等疾病。2、应建立高温作业职工健康档案,并由企业的职业卫生防治处室或医疗单位保存和管理,调动工作时将档案转交新单位。3、公司的医疗卫生人员应熟练掌握中暑抢救知识和治疗方法,在暑季应深入高温生产现场开展巡回医疗工作。4、如遇发生中暑时,应就地抢救。对重症中暑患者应就地抢救后立即送往医院。5、对确诊为中暑及职业性白障患者,应按照国213、家规定进行职业病管理,并享受职业病待遇。六、职业卫生教育1、就业前教育(1)凡属首次参加高温作业的职工,在上岗前必须接受就业前职业卫生教育。(2)教育内容包括:高温对健康的危害,正确的作业方法,在作业时防止高温危害的措施,以及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发生中暑时的急救措施和方法等。(3)经教育后,通过考试或考核合格者,方可参加高温作业工作。2、就业中教育(1)参加高温作业的职工在就业期间,必须继续接受本岗位的职业卫生教育。(2)教育内容包括: a.本岗位接触高温的特点及高温对健康的危害情况; b.本岗位高温危害应采取防暑降温措施的知识和应用等。3、提高教育(1)凡从事高温作业的班组长及以上人214、员都必须接受职业卫生的提高教育。(2)教育内容包括: a.高温对人体的危害及其防治措施; b.有关防暑降温的卫生法规和文件; c.中暑时抢救的组织与操作技术。第七章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订本制度。2、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下同),是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或者具有健康、环境危害,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215、有毒品和腐蚀品等。危险化学品目录以国家公布的为准。3、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并应当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二、采购运输1、采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须经公安及相关部门审批许可,持证购买。2、必须向由符合国家要求并有相应资质的生产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向无资质的生产销售单位购买。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专车专用,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并持证上岗。4、运输中经常检查车况和物料情况,杜绝野蛮开车和物料丢失现象的发生,做好运输防范216、措施,确保运输中安全,运输路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特别是剧毒化学品运输。5、生产销售单位组织运输的,采购部门应要求生产销售单位严格按规定进行,各项要求、注意事项交待清楚。三、卸货1、卸货前,仓库保管员必须核对物料名称、数量,做好四周各项防范措施后,方可卸货。2、卸货必须严格按指定库位、地点贮放,不得乱堆乱放,并小心谨慎,轻搬轻卸,防止散包、破包或罐(桶)破散地发生危险,影响安全。3、装卸工卸货中要懂得货物特性,配备好各种卸货工具,根据不同类型危险化学品,采用不同的卸货方法和工具。4、装卸工卸货时要穿戴好各种防护用具和做好各种可能出现的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安全和卸货安全。四、储存保管1、物料217、入库(槽),须有严格的入库(槽)制度。凡危险化学品必须单独设立库房和专放位置。入库后,保管员须核准数量,开出入库单,作好登记,登记簿由入库人和保管员签字,方可关门上锁。2、保管员须经危险化学品有关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3、剧毒化学品按规定数量贮存,仓库、贮罐(槽)区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制度。4、保管员应经常查看仓库、罐(槽)贮放危险化学品情况。碰到高温、雨季及时做好降温和覆盖工作,根据不同特性采取不同相应的办法及时进行处理,防止因高温引起易燃易爆和因雨渗漏发生化学反应引起重大事故。5 、仓库四周及贮槽四周有一定的空间距离,并且在一定距离范围内不得置放不同类性质的设施和原料。6 、建立切实218、可行的危险化学品仓库、贮罐(槽)区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悬挂。公司安保部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监查。7 、危险化学品仓库和贮罐(槽)区安装国家标准的避雷设施,并定期检测和检查。8 、危险化学品仓库和贮罐(槽)区禁止各种火种和火源带入禁止区,配备好各种消防设施,经常检查设施的完好率。9 、保管员与该区域专职安全员每天通过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检查记录、罐区巡查记录等检查形式,对危险化学品仓库和贮罐(槽)区进行检查。五、出库、使用1、危险化学品领用手续必须齐全,使用部门开好申请危险化学品名称、数量,由使用部门领导签字方可领用。仓库按申请名称、数量开好出库单,进行发料,并有领用人出库单上签名。2、使用部门领到危219、险化学品物资后,按物资特性严格把关使用,切实做好易燃易爆、有害有毒各种防范防护工作。3、凡领用剧毒物品,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仓库保管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必须跟随物品到使用现场,直至投料完毕溶解,办好签字手续方可离去。如因特殊因素,剩余的必须及时回库,同时按规定办理好回库手续。4、危险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使用部门和直接使用者应密切注意物理特性反应变化情况,一旦情况有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使用。5、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出库使用,由于时间差需要一段时间,使用部门必须高度重视,现场不得断岗断人,保证使用中的安全。6、分厂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存放量。生产备料性220、质相抵触的物料不得放在同一区域,必须分隔清楚。六、报废、废弃1、危险品物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由废弃物的分厂、部门预先提出申请上报环保科,环保科会同生产调度室、安保科、研究所制订周密的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待公司负责人与园区、市级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处理。2、剧毒化学品的包装物存放在规定的区域,包装物统一由销售单位回收处理。3、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原则上也统一由销售单位回收处理,如确实需要,必须遵循不经彻底冲洗干净,不得改作他用的原则。七、登记、应急救援对公司内可能接触和产生的危险化学品每年进行一次普查,按国家规定进行分类,并建立档案,如有新的危险化学品,必须立即进行更新。发生危险化学品事221、故,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押运人员、驾驶员应当立即向公司、事故发生地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八、安全检查、监查1、各相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定期巡视监督。2、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奖罚分明。第八章 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确保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贮存、使用等过程中的安全,使之不失控,同时确保社会稳定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订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2、本制度所称易制毒化学品是指列入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中的各类所222、属物品。3、生产、储存、运输、使用易制毒化学品和处置废弃易制毒化学品的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并应当保证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二、采购运输1、全公司统一购买,归口到供销科(易制毒化学品原料)与设备采购中心(易制毒化学品试剂);2、采购易制毒化学品须经公安及相关部门审批许可,持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与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绍兴区域外或第一、二类)购买。3、必须向由符合国家要求并有相应资质的生产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向无资质的生产销售单位购买;并签订合同。4、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专车专用,车辆、驾驶223、员、押运员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并持证上岗。5、运输中经常检查车况和物料情况,杜绝野蛮开车和物料丢失现象的发生,做好运输防范措施,确保运输中安全,运输时间与路线必须按照易制毒化学品运输许可证上审批的时间与路线进行,并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随车携带。6、生产销售单位组织运输的,采购部门应要求生产销售单位严格按规定进行,各项要求、注意事项交待清楚。三、卸货1、卸货前,仓库保管员必须核对物料名称、数量,做好四周各项防范措施后,方可卸货。2、卸货必须严格按指定库位、地点贮放,不得乱堆乱放,并小心谨慎,轻搬轻卸,防止散包、破包或罐(桶)破散地发生危险,影响安全。3、装卸工卸货中要懂得货物特性,配备好各种卸货工具224、,根据不同类型剧毒化学品,采用不同的卸货方法和工具。4、装卸工卸货时要穿戴好各种防护用具和做好各种可能出现的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安全和卸货安全。四、储存保管1、易制毒化学品入库(槽),须有严格的入库(槽)制度。凡易制毒化学品必须单独设立库房和专放位置。入库后,保管员须核准数量,开出入库单,作好登记,登记簿由入库人和保管员签字,方可关门上锁。2、保管员须经危险化学品有关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3、按规定数量贮存,仓库、贮罐(槽)区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制度。4、保管员应经常查看仓库、罐(槽)贮放危险化学品情况。碰到高温、雨季及时做好降温和覆盖工作,根据不同特性采取不同相应的办法及时进行处理,防止225、因高温引起易燃易爆和因雨渗漏发生化学反应引起重大事故。5、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和贮罐(槽)区安装国家标准的避雷设施,并定期检测和检查。6、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和贮罐(槽)区禁止各种火种和火源带入禁止区,配备好各种消防设施,经常检查设施的完好率。7、保管员与该区域专职安全员每天通过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检查记录、罐区巡查记录等检查形式,对危险化学品仓库和贮罐(槽)区进行检查。8、易制毒化学品仓库和贮罐(槽)区设置报警系统,并24小时处于监控态。五、出库、使用1、易制毒化学品领用手续必须齐全,使用部门开好申请易制毒化学品名称、数量,由使用部门领导签字方可领用。仓库按申请名称、数量开好出库单,进行发料,并有领用226、人出库单上签名。2、领用时领用人员必须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须二人进行;仓库保管员及安全监督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监督,不得随意离开。3、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仓库保管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必须跟随物品到使用现场,直至投料完毕溶解,办好签字手续方可离去。4、如因特殊因素,剩余的必须及时回库,同时按规定办理好回库手续。5、易制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使用部门和直接使用者应密切注意物理特性反应变化情况,一旦情况有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使用。六、报废、废弃1、易制毒化学品的包装物在使用现场投料结束后,必须立即按规定进行回库,同时办理好包装物回库手续。2、易制毒化学品的包装物存放在规定的区域,其227、包装物统一由销售单位回收处理。七、网络系统管理1、易制毒化学品申购、入库、领用采用网络系统化管理,采用单机专人管理。2、易制毒化学品网络系统操作与管理由公司安全保卫科专人执行,主要流程:使用分厂、部门提出申请各级审批安全保卫科申请办理购买备案证明采购中心进行采购入库前确认入库并系统上报出库申请出库并系统上报。3、采购、运输必须按照所开具的购买备案证明与运输许可证上的有效期限内(包括数量、时间、路线等)完成。八、应急救援发生化学品事故,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化学品事故,押运人员、驾驶员应当立即向公司、228、事故发生地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九、安全检查、监查1、各相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定期巡视监督。2、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奖罚分明。第九章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确保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贮存、使用等过程中的安全,使之不失控,同时确保社会稳定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订本制度。2、本制度所称剧毒化学品是指列入剧毒化学品目录(2002年版)中的各类所属物品。3、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剧毒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剧毒化学品的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全面负责,并应当保证本单位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229、定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二、采购运输1、全公司统一购买,归口到供销科;2、采购剧毒化学品须经公安及相关部门审批许可,持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购买。3、必须向由符合国家要求并有相应资质的生产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向无资质的生产销售单位购买。4、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专车专用,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并持证上岗。4、运输中经常检查车况和物料情况,杜绝野蛮开车和物料丢失现象的发生,做好运输防范措施,确保运输中安全,运输时间与路线必须按照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上审批的时间与路线进行,并在运输过程中必须随车携带。5、生产销售单位组织运输的,采购部门应要求生产销售单230、位严格按规定进行,各项要求、注意事项交待清楚。三、卸货1、卸货前,仓库保管员必须核对物料名称、数量,做好四周各项防范措施后,方可卸货。2、卸货必须严格按指定库位、地点贮放,不得乱堆乱放,并小心谨慎,轻搬轻卸,防止散包、破包或罐(桶)破散地发生危险,影响安全。3、装卸工卸货中要懂得货物特性,配备好各种卸货工具,根据不同类型剧毒化学品,采用不同的卸货方法和工具。4、装卸工卸货时要穿戴好各种防护用具和做好各种可能出现的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安全和卸货安全。四、储存保管1、剧毒化学品入库(槽),须有严格的入库(槽)制度。凡剧毒化学品必须单独设立库房和专放位置。入库后,保管员须核准数量,开出入库单,作好登记231、,登记簿由入库人和保管员签字,方可关门上锁。2、保管员须经危险化学品有关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3、按规定数量贮存,仓库、贮罐(槽)区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制度。4、保管员应经常查看仓库、罐(槽)贮放危险化学品情况。碰到高温、雨季及时做好降温和覆盖工作,根据不同特性采取不同相应的办法及时进行处理,防止因高温引起易燃易爆和因雨渗漏发生化学反应引起重大事故。5、剧毒化学品仓库和贮罐(槽)区安装国家标准的避雷设施,并定期检测和检查。6、剧毒化学品仓库和贮罐(槽)区禁止各种火种和火源带入禁止区,配备好各种消防设施,经常检查设施的完好率。7、保管员与该区域专职安全员每天通过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检查记录、232、罐区巡查记录等检查形式,对危险化学品仓库和贮罐(槽)区进行检查。8、剧毒化学品仓库和贮罐(槽)区设置报警系统,并24小时处于监控状态。五、出库、使用1、剧毒化学品领用手续必须齐全,使用部门开好申请剧毒化学品名称、数量,由使用部门领导签字方可领用。仓库按申请名称、数量开好出库单,进行发料,并有领用人出库单上签名。2、领用时领用人员必须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须二人进行;仓库保管员及安全监督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监督,不得随意离开。3、所领取的数量不得超过当班用量,仓库保管人员和安全监督人员必须跟随物品到使用现场,直至投料完毕溶解,办好签字手续方可离去。4、如因特殊因素,剩余的必须及时回库,同时按规233、定办理好回库手续。5、剧毒化学品在使用过程中,使用部门和直接使用者应密切注意物理特性反应变化情况,一旦情况有变,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停止使用。六、报废、废弃1、剧毒化学品的包装物在使用现场投料结束后,必须立即按规定进行回库,同时办理好包装物回库手续。2、剧毒化学品的包装物存放在规定的区域,其包装物统一由销售单位回收处理。七、网络系统管理1、剧毒化学品申购、入库、领用采用网络系统化管理,采用三机联合管理。2、原料采购中心负责购买凭证申请使用程序,安全保卫科负责购买凭证的审批、购买凭证的开具、申请办理通行证的工作;3、物流储运室保管员负责剧毒化学品入库申请与确认、领用出库申请与确认工作,物流储运室主234、任负责入库审批、领用出库审批工作。八、应急救援发生化学品事故,部门负责人应当按照本部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向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报告;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化学品事故,押运人员、驾驶员应当立即向公司、事故发生地交通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九、安全检查、监查1、各相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定期巡视监督。2、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奖罚分明。第十章 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仓库、罐区安全管理,更好地确保仓库、罐区物料贮存、保管等系列运行环节的安全,确保社会稳定和员工人身安全,特制订仓库、罐区安全管理制度二、职责分工1、安全保卫科235、负责仓库、罐区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与各项安全消防管理工作的日常监督工作。2、物流储运室负责仓库、罐区原料入库验收、分类贮存保管、出库、登记等系列运行环节管理工作,该部门为归口管理部门。3、环保科负责仓库、罐区水源、浓度等环境危害因素的检测与监督,同时负责清污水源的划分与发生事故后的清洗、检测工作。4、电器科负责仓库、罐区电气的规定安装、保养工作及电气日常监督。三、类别公司根据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13690-92)的内容规定进行辩识,公司主要有易燃液体、有毒品、腐蚀品等,并根据规定进行分门别类贮存保管,对罐区的酸碱罐采用隔堤的形式进行隔离。四、贮存与保管1、物料入库(槽),须有严格的入236、库(槽)制度。凡危险化学品必须单独设立库房和专放位置。入库后,保管员须核准数量,开出入库单,作好登记,登记簿由入库人和保管员签字,方可关门上锁。2、保管员须经危险化学品有关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并持证上岗。3、剧毒化学品按规定数量贮存,仓库、贮罐(槽)区必须严格执行五双制度。4、保管员应经常查看仓库、罐(槽)贮放危险化学品情况。碰到高温、雨季及时做好降温和覆盖工作,根据不同特性采取不同相应的办法及时进行处理,防止因高温引起易燃易爆和因雨渗漏发生化学反应引起重大事故。5、仓库四周及贮槽四周有一定的空间距离,并且在一定距离范围内不得置放不同类性质的设施和原料。6、建立切实可行的危险化学品仓库、贮罐(237、槽)区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悬挂。公司安保科定期和不定期进行监查。7、危险化学品仓库和贮罐(槽)区安装国家标准的避雷设施,并定期检测和检查。8、危险化学品仓库和贮罐(槽)区配备好各种消防设施,经常检查设施的完好率。9、保管员与该区域专职安全员每天通过危险化学品仓库安全检查记录、罐区巡查记录等检查形式,对危险化学品仓库和罐区进行检查。五、采购运输1、采购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须经公安及相关部门审批许可,持证购买。2、必须向由符合国家要求并有相应资质的生产销售单位购买,不得向无资质的生产销售单位购买。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专车专用,车辆、驾驶员、押运员必须要有相应的资质,并持证上岗。4、运238、输中经常检查车况和物料情况,杜绝野蛮开车和物料丢失现象的发生,做好运输防范措施,确保运输中安全,运输路线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特别是剧毒化学品运输。5、生产销售单位组织运输的,采购部门应要求生产销售单位严格按规定进行,各项要求、注意事项交待清楚。六、卸货1、卸货前,仓库保管员必须核对物料名称、数量,做好四周各项防范措施(特别为对罐车的静电接地装置连接的情况)后,方可卸货。2、卸货必须严格按指定库位、地点贮放,不得乱堆乱放,并小心谨慎,轻搬轻卸,防止散包、破包或罐(桶)破散地发生危险,影响安全。3、装卸工卸货中要懂得货物特性,配备好各种卸货工具,根据不同类型危险化学品,采用不同的卸货方法和工239、具。4、装卸工卸货时要穿戴好各种防护用具和做好各种可能出现的防范工作,保证人身安全和卸货安全。七、综合管理1、火源管理(1)仓库、罐区制定动火和禁止吸烟等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仓库、罐区严禁使用明火,如确需动火作业时,必须按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规定执行。(3)在仓库、罐区醒目处张贴防火标志与安全警示标志。(4)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区、罐区。凡必须进入该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配装阻火器等安全措施。(5)在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区、罐区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6)中间罐区、罐区、仓库必须按“三防要求”(防爆、防雷240、防静电)设计、管理和运行。2、电源管理(1)公司制定临时用电许可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除公司电气部门专业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一律不得随意接拉电源线。(3)仓库、罐区的电气装置,应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规范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的规定。(4)定期对仓库、罐区内的电线进行绝缘测试,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维修。(5)仓库、罐区内架空电线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各类物品,特别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物料。(6)仓库、罐区内照明设施开关必须安装在库、区外,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套金属管保护。(7)仓库内不准私自使用各类电器。(8241、)存放危险化学品的仓库、罐区内不准安装使用移动照明灯具。(9)应经常性检查罐区各设备的静电跨接和接地设施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管理(1)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配置好仓库、罐区相应的消防设施及应急处理器材。(2)仓库、罐区的消防设施、应急处理器材专人管理,通过消防器材日检查记录表、罐区巡查记录形式进行监督管理,使之消防设施、应急处理器材始终处于完好、有效、饱和状态。(3)消防设施、应急处理器材布局应遵循设置明显、取用方便、安全的原则,同时严格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严禁任何物料及其他设施阻塞消防通道。(4)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242、,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5)定期对消防设施、应急处理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6)建立公司消防设施、应急处理器材台帐档案,内容包括配置类型、数量、具体位置、检查维修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第十一章 安全生产会议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方针、目标、政策、制度等,及时了解和掌握各时期的安全生产情况,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班组及以上各部门安全生产会议三、会议管理职责1、办公室负责制度的制订、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2、各分厂部门负责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3、公司督查办负责制度的243、督查工作。四、会议形式和责任人1、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由总经理或分管安全的公司领导主持,每月一次;由公司办负责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的发放。2、专题安全会议:由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安排记录;不定期进行。3、分厂、部门级安全会议:由分厂厂长、部门领导主持,每月一次;时间、地点不限,并在部门安全会议记录中进行记录。4、工段长级安全会议:由工段长主持,每月二次;时间、地点不限,并在部门安全会议记录中进行记录。5、班前、班后会:由班长或分厂负责人主持,每次,在每天上班前10分钟开始,时间一般为1-3分钟,地点由各部门自定,在各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本中进行记录。6、紧急会议。视244、情况由公司或部门领导决定召开。五、会议内容:1、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内容:总结公司当月安全生产情况,传达上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吸收当月他人的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布置落实下月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任务和责任。2、专题安全会议:根据安全生产工作的季节性和突发性,随时组织相关部门传递安全生产工作的最新信息和工作要求,布置本公司需关注的问题。3、分厂、部门级会议内容:总结本部门当月安全生产情况,传达公司级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布置落实下月安全生产工作具体目标和任务。4、工段长级会议内容:总结本工段近期安全生产现状,传达、布置、落实本工段安全生产具体岗位工作。5、245、班组长会议内容:班前教育指导,班中实施检查,班后总结经验。六、其他事项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制度管理规定对其进行考核。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的认真执行,及时完成。5、每次安全会议都要246、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部门、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相关部门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等。第十二章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与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同时进一步规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员工人身安全,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特制订本制度。二、组织公司设立由主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防火安全委员会;同时公司建立志愿消防队,分厂、车间相应设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公司消防安全组织机构:1、总经理任公司防火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2、生产副总、安全保卫科长、园区保卫部长任公司防247、火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3、分厂厂长任分厂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4、下设公司专职消防员与分厂、部门兼职消防员;5、安全保卫科科长、助理分别担任公司义务消防队副队长;6、公司志愿消队队员共16人,分二组,每组各8人。7、园区成立志愿消防队,队员共28人,分二组,嘉成组11人,组16人,由园区保卫部部长担任队长。三、职责1、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职责(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2)消防工作与本公司的生产、科研、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全,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3)本公司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248、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7)组织制定符合本公司实际的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并实施演练。2、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消防安全职责(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实施;(3)制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5)组织实施对本公司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6)组织管理249、义务消防队;(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8)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3、专职消防员消防安全职责(1)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2)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制度,督促各分厂、部门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3)布局与管理好公司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并对公司内的消防设施设备做好维护与保养工作;同时每天检查各分厂、部门的消防设施检查表记录情况,使之消防设施始终处于完好、饱和、有效状态。(4)不定期地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消防安全素质与技能;(250、5)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6)指导志愿消防队和各分厂、部门兼职消防人员的消防工作,并制定灭火应急方案,进行演练。4、班组长消防安全职责(1)负责本班组防火安全工作,认真按有关消防制度、规定进行执行;(2)组织学习防火知识、文件,检查岗位消防责任制和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并经常检查消防设备、器材的养护情况;(3)发现违章行为应及时制止,发现火险隐患,应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同时向分厂、部门领导汇报,并提出相关整改意见。5、岗位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排除,解决有困难的,应向班组、分厂、部门领导汇报,提出相关整改意见;(2)负责管理好本251、责任区的消防安全,下班时检查好本岗位的火种、电源、物料、消防设施,并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3)认真学习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消防训练和各项安全活动;(4)发现着火时,要及时扑救,并立即向分厂、部门领导汇报;四、管理1、火源管理(1)公司制定动火和禁止吸烟等安全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在公司的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与安全警示标志。(3)禁止机动车辆进入易燃、易爆生产区和易燃、易爆化学品库区、罐区。凡必须进入上述区域的机动车辆,必须采取配装阻火器等安全措施。(4)严禁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机动车辆、设备、地坪和衣服。(5)检修使用过的油棉纱、油纸等易燃的擦洗材料,必252、须放入公司规定的相应容器内,并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清除。(6)厂区内不准随意存放非生产用液化石油气瓶,办公室和更衣箱(室)内不准存放汽油等易燃、可燃液体。(7)易燃、易爆场所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易燃、易爆场所禁止穿着能产生静电火花的化纤织物工作服和带铁钉的鞋。(8)实施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新项目、新设备、新工艺时,在设计时必须提出预防火灾、爆炸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执行有关“三同时” 的规定。(9)易燃、易爆车间、中间罐区、罐区、仓库和装置必须按“三防要求”(防爆、防雷、防静电)设计、管理和运行。2、电源管理(1)公司制定临时用电许可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2)除公司电气部门专业253、人员外,其他任何人一律不得随意接拉电源线。(3)生产、使用、贮存等场所的电气装置,应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计规范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的规定。(4)定期对电线进行绝缘测试,发现电线老化、破损、绝缘不良、可能引起打火、短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更新、维修。(5)架空电线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各类物品,特别为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物料。(6)仓库内照明设施开关必须安装在库外,禁止使用不合格的保险装置,敷设的配电线路,应穿套金属管保护。(7)仓库内不准私自使用各类电器。(8)存放危险化学品的仓库内不准安装使用移动照明灯具。3、消防设施管理(1)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配置好本公司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2254、)公司内固定式消防设施器材专人管理,通过消防器材日检查记录表形式进行监督管理,使之消防器材始终处于完好、有效、饱和状态。 (3)消防设施器材布局应遵循设置明显、取用方便、安全的原则,同时严格做到“三定”(定点、定型号和用量、定专人维护管理),不准挪作它用。严禁任何物料及其他设施阻塞消防通道。(4)并组织开展消防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提高预防和扑救火灾的能力。(5)定期对灭火器及其他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6)建立公司消防设施器材台帐档案,内容包括配置类型、数量、具体位置、检查维修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五、检查类型及内容1、日常检查检查内容为(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55、;(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及其他消防安全情况。2、季节检查检查内容为(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是否完好;(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5)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8)消防安全标志256、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9)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六、隐患整改(1)对在各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采取当场改正与定期整改形式。(2)对定期整改的火灾隐患,隐患存在分厂、部门必须及时提出整改方案,同时上报安全保卫科或消防安全责任人。(3)安全保卫科或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4)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隐患存在的分厂、部门必须采取、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5)如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必须将危险部位停产整改。(6)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采用书面形式上报安全保卫科257、或消防安全责任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七、奖惩办法把该项工作纳入公司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中。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每年年终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未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或者违反公司消防管理制度的部门和个人,依照公司相关规定给予批评或处分。第十三章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特种设备和特种作业即属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设备和作业工种。为保证特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具有特种设备的分厂、部门、车间、特种作业人员。三、特种设备范围及特殊工种分类特种设备主要为:锅炉与压力容器、电梯(货物电梯、人用电梯)、起258、重机械(桥式起重机、电动葫芦)、厂内运输机械(铲车、电瓶车、翻斗车、叉车)等。特殊工种主要为:电工作业、司炉、压力容器操作、起重机械操作、金属焊接(气割)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危险化学品操作等。四、职责1、公司办公室负责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复审、归档管理工作。2、各部门应落实专职特种设备管理员,对所属部门的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对需要进行特种作业的新员工及时上报办公室统一组织培训,取得作业资格证后方可作业,并定期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应急处理、消防等知识进行培训,提高掌握作业技能。3、安保科负责对特种作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五、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须经市主管部门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259、种作业资格证,凭证上岗操作,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2、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年满十八周岁,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水平。从事本岗位作业实际工作时间一年以上,具有基本操作技能,方能独立操作。3、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计划由相关部门提出,办公室审核后,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临时培训计划由办公室提出,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4、公司出资培训取得的证件,由办公室集中统一妥善保管,复印件交安全保卫科和相关部门,个人培训取得的证件,由个人保管,复印件交安全保卫科和办公室备案。5、公司出资培训取得的证件,有效期满复审由办公室办理,复审完后复印件交安全保卫科和相关部门,260、个人培训取得的证件,有效期满复审由个人办理,凡到期拒绝复审者,不得继续从事特种作业。6、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调动岗位时,要征得生产调度室和安全保卫科同意。调离本岗位半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求回原岗位工作时,须经市主管部门审查考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原岗位独立操作。7、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特种作业人员,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提出,经主管领导批准后给予奖励。对违章作业或造成事故者,根据情节,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8、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经常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操作,严格实行凭证操作制度,无证者一律不准261、进行特种作业。对安排无证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的分厂、部门、车间,发生事故,根据情节追究责任人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9、特种作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特种作业人员因本人原因不再从事特种作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因经常性违章作业(三次以上)屡教不改的,特种作业人员无故拒绝参加安全培训与复审验证的。10、特种作业人员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严禁使用有缺陷的防护用品用具。11、坚持上下岗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12、上岗后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13、各部门应加强规范化管理,对262、特种作业人员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第十四章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1、为加强对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从而确保社会稳定和员工人身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特制订此制度。2、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按照重大危险源的种类和能量在意外状态下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重大危险源分为以下四级:(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特大事故的;(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四)四级重大危险源: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263、。3、公司根据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等有关标准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所有的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进行一一辨识。4、公司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落实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并明确各自职责。5、公司的重大危险源采取专人监管,所属部门负责日常管理,制定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安保科对重大危险源实行监督管理,负责重大危险源的建档、评估、监控作业,并负责将公司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安监局备案。设备科负责对重大危险源特264、种设备的定期检测工作。6、对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特别是避险方法通过宣传、口头、培训等形式告知公司内所有从业人员,特别为该重大危险源所处的分厂部门从业人员。7、在重大危险源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牌、安全周知牌和事故应急柜,并配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器材与应急处理设施及报警装置,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全程监控和对有关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8、对公司内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安全状况和应急处理、防护措施落实情况采用巡查记录与重大危险源检查记录等形式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必须立即联系相关分厂部门进行整改;对不能立即整改的,由相关分厂、部门作出书面报告上报公司领导,同时相关分厂、265、部门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9、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10、对从业人员不定期地进行关于公司重大危险源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理技术培训工作,使其全面掌握相关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11、如有新重大危险源产生,公司应当及时报送园区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公司也应当及时报告园区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12、公司必须在每年3月31日前,填写重大危险源报表,报送园区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每3年对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组织进行一266、次安全评估。13、公司制定有切实可行的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并报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14、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实战演练或模拟演练(该类演练一般均为公司内部组织实施,未上报相关安全生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同时根据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演练方案和演练计划。第十五章 职业卫生与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一、目的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二、范围适用于公司内的职业卫生管理。三、职责分工1、公司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职责(1)总经理对职业卫生工作全面负责。必须267、认真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把职业卫生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2)分管职业卫生的生产副总要定期听取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2、职业卫生督查部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加强劳动防护、预防职业病方针、政策、法令,制订本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2)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3)负责本公司在建设项目中实施职业卫生方面的 “三同时”。(4)开展职业卫生宣传工作,普及职业病科普知识。(5)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职业卫268、生、职业病防治研究任务。(6)搞好作业场所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健全职业卫生档案。3、办公室职责组织安排职业卫生体检,会同医务部门开展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体检,对因患职业病或有职业禁忌症需调离原作业岗位者给予妥善安排,做好职业危害因素接触人员体检工作,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建立个人健康档案,健全职业卫生档案。4、财务科职责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所需经费(健康监护费、职业卫生宣传教育费、培训费、评价费、检测费等)应列入年度资金计划,专款专用。5、督查办职责监督本公司贯彻国家有关职业卫生、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情况,宣传防尘防毒的重要意义,组织安排从事有害作业人员疗养。6、安保269、科职责监督职业卫生开展的现场日常监管工作。7、生产车间领导职责(1)教育员工执行操作规程,普及防尘防毒知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和防尘防毒器材,爱护防尘防毒设施,提高员工个人防护能力。(2)执行防尘防毒措施与管理制度。(3)按规定组织安排本部门员工进行健康检查。四、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1、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应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审批程序,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参加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2、按照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应开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的有关工作,并按有关规定报批。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应充分考虑和落实职业病危害270、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应同时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档案。3、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工作,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职业卫生验收手续,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整改直至达标,否则不得投入生产。4、建立健全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模拟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并持续改进。5、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情况和中毒事故时,应及时报告集团公司和地方主管部门,准确提供有关情况,并配合做好救援救护及调查工作。6、做好防尘、毒、射线、噪声以及防氮气窒息等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271、其处于完好状态,未经主管部门允许,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职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7、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五、劳动用工及职业健康检查管理1、在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企业不得解除终止原劳动合同。2、所有员工都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272、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责任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3、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企业应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和退休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特殊作业体检、企业不得安排未进行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证者从事禁忌的工作。5、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按照国家规定的保存期限273、妥善保存。档案内容应包括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6、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7、体检中若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对生产作业场所进行劳动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8、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由职防部门自休检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反馈给有关单位并通知体检者本人。9、应严格执行女工劳动保护法规条例,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274、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的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特别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六、作业场所管理1、应建立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档案,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汇报,并向员工公布。2、应加强对工艺设备的管理,对易产生泄漏的设备、管线、阀门等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杜绝或减少跑、冒、滴、漏。企业在生产活动中,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275、和材料。3、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作业场所应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严重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场所,必须停止生产运行,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4、要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5、要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救急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6、生产岗位职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276、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7、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车检修方案时,应有职防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射线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点。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8、要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9、对承担检维修的特殊工种(放射、电焊、高空作业等)人员,必要时需组织检维修前体检,发现健康状况不适者,应立即通知不得从事该项工作,避免职业伤害。10、要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277、作。企业应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职防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11、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的放射源防护装置、防尘防毒防噪声卫生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系统检查确认,减少开车运行时的意外职业伤害。12、应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七、职业病诊断与管理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由企业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企业和当事人如实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2、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的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时,要按有278、关规定向地方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集团公司报告。3、应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由安全部提出调整岗位意见后,由有关部门和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4、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应依照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执行。5、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按职业病待遇办理,同时在此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八、职业健康教育与培训1、安全生产委员会应定期研究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都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279、理情况和预防措施。2、主管部门要组织对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结产实际,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举办专题培训和学习讲座,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3、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家的职业病防治法规、条例及中国石化的规章制度,树立法制观念,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班组每季度在安全活动中安排一次职业卫生知识学习活动,并做好记录。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5、从事职业病危280、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6、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和接触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九、附则1、企业对外来施工人员和长期雇用的劳务工的职业卫生管理可参照本规定执行。2、对放射线、噪声、剧毒品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管理,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3、本规定解释权归职业卫生督查部。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十六章 事故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严格事故管理,掌握事故发生情况,按照“四281、不放过”原则,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和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财产和职工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此制度。二、适用范围公司内各类事故。三、职责1、保卫部负责交通事故、恶意破坏事故的调查处理。2、生产调度室、技术科负责生产、工艺、质量事故调查处理。3、安保科负责人身伤害、火灾、爆炸、中毒事故的处理,并负责其它各类事故的综合整理和归档。4、环保科负责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5、设备科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6、督查办负责根据本公司有关规定或董事长或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组织或监督公司各类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282、7、办公室负责各类事故的理赔工作。8、各职能部门负责参与与相关职责范围的事故调查处理。9、各责任部门的事故处理报告必须在1天内(白天8小时、晚上24小时)上报。四、事故事故分类和分级根据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性质等,对公司内各类事故进行如下分类:1、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物资财产损失的事故。2、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3、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施工、使用、检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讯、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及建(构)筑物等损坏的事故。4、生产(包括工艺、质量)事故:由于“三违283、”或其他原因造成停(减)产、跑料、串料、不合格品的事故。5、交通事故:在行驶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及机械设备故障等造成人员伤亡,车辆财产损失的事故。6、人身伤害事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伤亡或急性中毒事故。7、环保事故:各类事故发生后引起的物料(包括各类原料、中间体、产品)泄漏,产生了大量环境污染物,并且超过了环境承受能力,可能会对环境造成较大破坏的污染事故8、破坏事故:凡属有意制造的破坏给企业生产、财产、人员造成损失或损伤。9、其他事故:除以上事故外地事故。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分为以下等级:1、 上报公司事故(指形成公司事故报告的事故)(1)直接经济损284、失100元以上的事故(2)指造成医药费100元以上(含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死亡的人身伤亡事故(3)虽未造成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但造成恶劣影响的事故(4)其他需要上报公司的有关事故2、 分厂/部门级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100元以下的事故(2)医药费100元以下的人身伤害事故(含急性工业中毒,下同)(3)其他需要上报分厂/部门的有关事故本条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下同。五、事故报告程序1、凡发生事故,最先发现者除立即处理外,根据事故情况应以最快捷的方法向班组长/工段长/安全员/本部门负责人等报告,安全员/部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向安保科负责人、生产副总先口头汇报。情况紧急285、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公司主管领导或安保科汇报。若事故较大,公司主管领导应当于1小时内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对重大事故,应立即用快速方法,向上级机关报告。有关人员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2、伤亡事故的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事故发生部门概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事故报告一般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2)事故的简要经过;(3)直接经济损失、原因、性质;(4)整改和防范措施;(5286、)处理意见。六、事故的抢修与救护1、发生事故后,必须积极抢救,正确处理,防止事故蔓延扩大。2、发生分厂/部门级事故,本部门负责人应直接指挥,立即启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有关人员做好现场抢救、警戒工作,注意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司安保科负责人及生产副总。3、发生公司级事故,在安保科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未至现场时,本部门负责人必须直接指挥,启动事故专项应急预案进行自救,安保科负责人或公司领导至现场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采取启动公司级应急预案。4、发生重大事故时,公司领导应直接指挥,安全、设备、生产、保卫部门协助做好现场抢救、警戒工作,所有参加抢救人员,必须统一指挥。5、在医务人员未赶到现场前,现场人287、员不得停止对受伤人员的抢救和护理。七、事故调查1、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要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发生公司级事故,公司安全生产督查小组根据实际情况可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授权或者委托公司相关职责部门负责调查。3、分厂级事故分厂/部门委托事故发生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公司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分厂/部门负责调查的事故。4、安保科负责各类事故的汇总、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按照“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对处理情况进行监督。5、根据事故的具体288、情况,事故调查组由公司办、安保科、生产调度室、督查办等部门组成,必要时邀请技术科或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5、事故调查的成员要求:应当具备有事故调查所需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尽职,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6、调查组职责(1)查明事故经过、原因、人员伤害情况;(2)直接经济损失;(3)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4)提出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总结教训;(5)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等;(6)提交事故调查报告。7、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部门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有关资料、文件,任289、何部门与个人不得拒绝。8、在追究责任时要分清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责任分析要严格按照以下步骤:(1)按照事故调查确认的事实(2)按照有关组织管理及生产技术因素,追究最初造成不安全状态的责任。(3)按照有关技术规定的性质、明确程度、技术难度,追究属于明显违反技术规定的责任,不追究属于未知领域的责任。(4)根据事故后果和责任责应负的责任以及认识态度提出处理意见。9、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特殊情况下,经公司领导批准,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期限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0日。10、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1)事故发生部门概况;(2)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290、(3)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4)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5)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6)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11、事故调查报告报送相关公司领导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八、事故处理1、事故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2、对下列人员应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1)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2)对已列入事故隐患治理291、或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既不按期实施,又不采取应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3)因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不听劝阻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4)因忽视劳动条件,削减劳动保护技术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5)因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采取紧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责任者;(6)发生事故后,瞒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现场或不配合调查者;3、对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彰、奖励。4、事故发生部门应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防范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应当接受公司员工的监督。5、相关责任人的处理依据公司员工守则、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暨安全生产考核条292、例责任书、百分制考核等规定执行,事故处理结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向全公司发通报。6、公司有关部门应当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第十七章 新、改、扩建项目安全管理制度1、为确保公司投资项目实施后符合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的要求,实施源头控制,避免新投资项目形成新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制度。2、建设项目(专指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下同)中的安全、卫生和消防设施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卫生和消防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下简称“三同时”);3、安全保卫科依照国家和公司的293、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三同时”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公司负责工程施工的部门实施管理;4、建设项目实施安全、职业卫生等评价制度;5、建设项目全过程的职业安全卫生监督分五个阶段,即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工程设计审查、总体开工方案审查、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6、对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等高风险的建设项目,应委托具有国家颁发相应资质证书并在化工行业有较好业绩的评价机构,承担安全卫生的预评价,并将审定后的预评价报告和审定意见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7、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对其设计安全负责。设计单位在进行基础工程设计时,应编制建设项目安全、卫生和消防专篇,严294、格落实建设项目预评价要求。对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项目和特殊结构的项目,设计单位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设施作业人员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8、建设项目的基础工程设计公司进行审查可行后,报政府相关部门进行审查;9、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应严格按审核通过的基础工程设计进行,不得擅自修改,确需进行修改设计的,必须征得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10、工程管理部门应监督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严格按安全、卫生、消防等预评价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对建设项目实施全过程的“三同时”监督管理;11、工程管理部门在生产准备阶段提前编制总体开工方案,并将安全、卫生、消防部分报相关部门审核;12、在项目投料试车前,公司295、进行开工前安全、卫生和消防条件检查确认,并经政府安全、卫生和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投料使用;13、建设项目安全、卫生验收评价应在建设项目完工、试生产运行正常后,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价机构承担;14、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消防专项验收由公司向地方政府安全、卫生、消防部门进行验收申请;15、建设项目具备以下条件后,公司申请安全、卫生、消防专项验收:(1)安全、卫生消防设施符合国家和XXX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2)安全、卫生、消防设施符合设计要求;(3)工作环境、劳动条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4)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了专项培训;(5)制定了应急预案;(6)能提供试生296、产过程中安全、卫生和消防的标定记录;(7)建设项目安全卫生验收评价已完成;16、安全、卫生和消防专项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安全保卫科督促对其进行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进行建设项目的专项验收;17、未经“三同时”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第十八章 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护品)的管理,保证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办法及发放标准。2、本办法和标准依据国家经贸委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文件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和GB1165189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并参考XXX省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而制定。297、3、本办法及标准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4、具体发放按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表执行。5、学生实习、培训应根据其经常进入的生产区域或从事的工种配备相应的护品。6、各部门要根据安全生产和防止职业危害的要求,按照不同工种、不同劳动条件免费发给员工相应的护品,并应监督、教育、指导员工在作业时正确佩带、使用。禁止将护品折合为现金发给员工。7、标准中未涵盖的工种或新增加工种护品的配备经公司安保科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可参照相近工种执行。 8、不同专业同类工种,原则上执行公司统一规定的标准,特殊情况经公司安保科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可按本部门规定执行。9、防护用品原则上由公司统一采购供应。特殊情况下,经公司批准可由298、部门按规定进行应急护品的采购,但必须确保质量、性能符合规定。公司主管部门应及时监督检查。 二、适用工种范围1、从事有高温、低温、强热辐射、烧灼、烫伤危险的工种。2、从事有切割、磨损、机械外伤危险的工种。3、经常接触有毒、有腐蚀、有辐射物质和有皮肤感染危险的工种。4、经常在大量粉尘环境中作业的工种。5、经常在过分潮湿、油污、肮脏环境下作业的工种。6、从事高空作业的工种。7、在现场组织施工生产、检查的管理人员。三、采购品种式样1、采购部门在采购护品时必须确认“生产许可证”(或“生产资格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不能出示“三证”的护品不准采购、不准验收入库。2、一般防护服面料选用纯棉或299、混纺织品均可,对有屏蔽、防射线、防静电、耐腐蚀、阻燃等特殊性能要求的防护服装的面料必须符合本发放标准或国家相关防护服标准。3、服装的材质、式样、和颜色必须符合企业标识和有关工种操作安全要求。4、选用护品类的品种、功能要符合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89)规定的防护条件。四、验收保管发放1、护品的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定期校验测试计划、报废处理工作由机械物资部门负责,并应建立相应管理制度。2、各部门对护品的采购、验收、发放、定期校验、报废工作进行监督、监察,需要鉴定的护品协助后勤部及时送国家或地方政府授权的护品检验站检验,并依据检验结果报请主管领导做出处理决定。3、从事多种作业或在多种作业环境中作业的人员,应按其主要危害因素配备护品,所发护品确实不能完全有效地保证防护效果时,经安保科核实、主管领导批准,可以增发或借用必要的其它护品。4、护品遭意外损坏需提前换领时,经有关负责人出据证明,主管领导批准,可以提前换领。五、使用配备1、特种护品(特别是安全带、安全帽、绝缘防毒用品)在使用前要仔细进行外观检查,发现疑点应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