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纸公司衍生品投资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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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3437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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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造纸公司衍生品投资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衍生品投资行为,控制衍生品险,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衍生品是指场内场外交易、或者非交易的,实质为期货、期权、远期、互换等产品或上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既可包括证券、指数、利率、汇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也可包括础资产的组合;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2、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杠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於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衍生品投资。未经公司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不得进品投资。第三条对开展衍生品业务的相关信息,公司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报告或者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第二章衍生品投资的风险控制第四条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前,由公司财务部门或聘请谘询机构负责评估衍生品的业务风险,分析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对突发事件及风险评估变化情况及时上报。第五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衍生品投资的可行性与必要性,及风险控制情况,衍生品投在报董事会审批前应当得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审核同意。第六条公司进行衍生品投资前3、应成立由财务总监等相关负责人组成的投资工作小组,投资小组应该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参与投资的人员应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风险,严格执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第七条公司董事会在公司章程规定的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董事会有权确定投资额不司净资产百分之十的有关证券、证券投资基金、期货等风险投资形式的投资权限范围内审批衍生事项,超过董事会权限范围的衍生品投资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若公司章程本款内容修订,款相应按修订後规定执行);对於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衍生品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并予以公告。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授权范围内负责有关衍生品投资业务操作事宜。在4、股东大会会批准的最高额度内,由公司管理层确定具体的金额和时间。第八条公司法律事务部门负责审核衍生品业务的合同及相关文本的条款,分析所涉及的法律风险。第九条公司在进行衍生品业务前,应当在多个市场与多种产品之间进行比较、询价;必要时可聘请构对待选的衍生品进行分析比较。第十条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衍生品予以列示和披露。第十一条公司应严格控制衍生品业务的种类及规模,不得超出经营实际需要从事复杂衍生品投资,套期保值为藉口从事衍生品投机。第三章衍生品业务的审议程序第十二条对属於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衍生品投资业务,公司管理层5、应就该业务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董事会审核,董事会审议通过後方可执行。第十三条对於超出董事会权限范围的衍生品投资业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专项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後方可执行。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前,公司应自行或聘请谘询机构对拟从事的衍生品业务的必要性、可行性及风措施出具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披露分析结论。第十四条公司由财务总监牵头,成立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衍生品投资业务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司财务部,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第十五条参与衍生品投资业务工作小组的人员应充分理解衍生品的风险,严格按相关制度进行业务第十六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每笔衍生品业务建立明细帐进行登记管理。第十七条6、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衍生品投资业务事宜进行审计。第十八条公司资本运营部根据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要求,负责审核投资业务决策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并实施必要的信息披露。第四章衍生品业务的xx续管理第十九条公司衍生品投资业务工作小组应跟捬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的变化,及时评估已衍生品业务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於每季度末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当公司已投资衍生品的公允价值减值与用於风险对冲的资产(如有)价值变动加总,导致合计亏损亏损金额每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时,审计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汇报,董事会应以临时公告及时披露条对於不属於交易所场内集中交收清算的衍生品投资,公司衍生品投7、资工作小组应密切关注交易对风险的变动情况,定期对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履约能力进行跟捬评估,并相应调整交易对手履约的头寸。第二十一条公司投资工作小组应根据已投资衍生品的特点,针对各类衍生品或不同交易对手设定适损限额,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止损规定。第二十二条公司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应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提交风险分析报告。内容应包括投资授权执行情况、衍生品交易头寸情况、风险评估结果、本期衍生品投资盈亏状况、止损限额执等。第二十三条公司应针对已开展的衍生品业务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处理预案,以及时应对衍生操作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重大突发事件。第二十四条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对已经开展的衍生品投8、资相关信息予以披露,披露内容包括:1、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应分类披露期末尚未到期的衍生品持仓数量、合约金额、到及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的比例等;并说明所采用的分类方式和标准。2、已投资的衍生品与其风险对冲资产的组合浮动盈亏变化情况,及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3、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於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风险等;4、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分析应披露具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5、公司衍生品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6、独立董事对公司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的专项意见;7、有关部门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制度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通过xx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