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集团奖惩管理制度及实施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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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3337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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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新技术产业集团奖惩管理制度及实施流程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1 目的及适用范围1.1 本制度是针对集团奖惩管理原则、组织管理及权限、奖惩管理实施流程、奖惩管理申诉流程的统一规定;1.2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中心、各集团公司。2 原则2.1 “五书”指导原则2.1.1 奖惩执行主要依据集团“五书”及各项规章制度;2.2 及时原则2.2.1 为及时鼓励职员对集团做出的突出贡献,及时纠正职员在工作中暴露出的错误行为,保障奖惩的及时性,使奖惩机制发挥应有的作用;2.3 平等公开原则2.3.1 严防集团特权职员的产生2、,在制度面前所有职员应人人平等;2.3.2 为了使奖惩公正、公平,达到奖惩分明,奖惩结果必须公开;2.4 防微杜渐原则2.4.1 职员的表现应达到集团对职员的基本要求,当职员的表现达不到集团对职员的基本要求时,应给予相应惩戒,处罚的原则是从轻不从重,目的是防微杜渐、惩前毖后。3 组织管理及权限3.1 集团人力资源委员会3.1.1 具有对XX集团奖惩管理制度的审批权;3.1.2 负责审议集团各中心、各集团公司推荐的评优候选人;3.1.3 负责审议集团各中心、各集团公司惩罚处理决定;3.1.4 具有对集团职员的评优提名权;3.2 集团总裁3.2.1 具有对集团各中心、各集团公司评优结果的签发权;33、.2.2 具有对集团各中心、各集团公司惩罚处理决定的签发权;3.2.3 具有对集团职员的评优提名权;3.3 人力资源中心3.3.1 负责对XX集团奖惩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3.3.2 负责对集团各中心、各集团公司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向集团总裁提交惩罚处理意见;3.3.3 负责对各集团公司奖惩结果的备案;3.4 各集团公司总经理3.4.1 具有对本集团公司评优工作的审核权;3.4.2 具有对本集团公司惩罚处理决定的签发权;3.5 各集团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3.5.1 负责对本公司奖惩制度实施细则或补充规定的制定、修改和实施权;3.5.2 负责对本公司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并向本公司总经理提交4、惩罚处理意见;3.5.3 负责将本公司奖惩结果报人力资源中心备案。4 奖惩管理实施流程4.1 奖励实施流程4.1.1 集团评优工作每半年开展一次。每年的6月、12月,开展各类奖项的评选工作;4.1.2 集团各中心、各集团公司组织内部的评审工作,选拔符合各类奖项评选标准的职员,推荐至集团作为评优候选人。集团各中心、各集团公司根据内部评审结果填写XX集团奖励推荐表,并提交人力资源中心;4.1.3 人力资源中心汇总集团各中心、各集团公司提交的候选人资料,对各候选人资格进行初步审核,初审通过后提交集团人力资源委员会评议;4.1.4 根据集团评优结果审议流程,集团人力资源委员会审议集团评优结果;4.1.5、5 评优结果于每年7月和次年的1月在集团内部公布,并予以相应的表彰;4.1.6 详细评优、奖励实施流程见XX集团评优管理制度实施细则;4.2 惩罚实施流程4.2.1 根据集团职责授权书及五书的有关规定,人力资源中心会同信息管理中心ISO管理与监约部,对集团各中心、各集团公司相关工作进行监约;4.2.2 当监约中发现问题或接到检举时,人力资源中心会同相关部门24小时内进行调查;4.2.3 调查完毕,人力资源中心会提出处理意见书呈报总裁批准,并通知受处分人所在部门的管理者及受处分人;4.2.4 给予职员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应当慎重决定,必须弄清事实,取得证据,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并允许受处分人进行申辩;4.2.5 人力资源中心接到检举信息之日起,即启动调查程序,整个周期在一个月内完成,如涉及开除处分应慎重,需在二个月内完成程序;4.2.6 在处分结果执行期间,受处分的职员不得调离公司。5 奖惩管理申诉办法5.1 如受处分者对惩罚结果存在异议时,应于七个工作日内向本中心或部门管理者和人力资源中心提出申诉;5.2 集团总裁对奖惩结果中存在争议的事件做最终裁决。6 附则6.1 本制度为集团第二级制度,即无论是集团的核心层、中坚层和各集团公司相关职员必须了解、认识并能够在实际工作中遵守和执行;6.2 本制度自年4月1日起正式实行,年1月1日修订;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力资源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