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公司员工薪酬支付及体系构成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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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32270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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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出口公司员工薪酬支付及体系构成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辽宁xx股份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最大限度地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实现股东收益最大化,建立与市场经济、现代企业制度和公司发展战略相适应的薪酬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结合地区、行业的实际情况,在公司支付能力的范围内设计各岗位 基本工资、短期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的合理结构,使其对外具有竞争性、对内具有公平性、激励性。第三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分配方案等由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制定,报董事会审批。第四条 员工2、个人的薪酬等级、收入状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保密。 第五条 人力资源部是公司负责员工薪酬管理的专门机构,具体承办有关薪酬管理的各项事宜。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薪酬的管理机构,负责对薪酬 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已同公司本部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本部员工。各子公 司参照本制度的原则规定,自行制定薪酬方案,按管理程序报批后执行。第二章 薪酬支付理念与薪酬体系构成 第七条 公司支付员工薪酬的理念是:支付由员工职位层级和个人技能确定的岗位工资,支付由绩效考核结果决定的绩效奖金,对核心员工授予其一定数量 的公司期权。第八条 公司薪酬体系分为行政管理薪酬系列和专业技术薪酬系列, 在薪 3、酬结构上由月薪、年度奖金、津贴三部分构成;同时, 公司提供不低于国家规定 的相关福利标准。第九条 薪酬层级及薪点。 (一)公司所有岗位按行政管理系列分为九个薪酬层级四十一个梯级,每一薪酬层级至少包含 40 个薪点。专业技术系列分为三个薪酬层级十九个梯级, 每 一薪酬层级至少包含 60 个薪点。(二) 根据员工所在岗位确定薪酬层级,依据员工个人的工作能力、工作 经验、从业时间、承担的职责及岗位对公司经营目标影响程度等诸多因素,确定 薪酬梯级及薪点。依据相应薪酬系列的薪点表确定每一个岗位的薪点值(月薪), 每个薪点值含月基本工资和月绩效工资两部分。(三)公司内部员工,如取得博士学位,可自取得证书的4、月份开始,薪酬增 加二个点。(四)自 xx 年始,员工工龄工资每三年上调一个薪点,最多为五个薪点。 (五)对新员工薪酬的核定。具有所需岗位从业经验每五年增加一个薪点,最多加三个薪点。具有硕士学位并拥有学历,加一个薪点;具有博士学位加二个 薪点。第十条 年度绩效奖金 董事长、总裁,其绩效奖金 100%与公司绩效目标挂钩。其他高管绩效 奖金考核指标,由公司绩效和个人分管工作绩效两部分指标构成。 高管以下年度绩效奖金考核指标由关键绩效指标和态度行为指标两部 分构成。关键绩效指标每年初经上下级双方确认。绩效奖金与公司绩效、部门绩 效及个人绩效三项考核系数相关,但员工层级的绩效只取决于部门绩效和个人绩 5、效,原则上不与公司绩效目标挂钩。 年度绩效奖金作为员工的风险收入,职位层级越高,对公司经营风险承 担的责任越大,其风险收入即年度绩效奖金比例越高,职位层级越低对公司经营 风险承担的责任越小,其风险收入即年度绩效奖金比例越低。 公司实现净利润达到目标值的 60%(含 60%)以上,方可发放年度绩效 奖金;净利润低于目标值 60%,年度绩效奖金为零。净利润在 60%与 150%(含) 之间,绩效奖金随净利润增加而相应增加;净利润超过目标值的 150%,绩效奖 金不再增加。 年度绩效奖金与净资产收益率挂钩。净资产收益率低于 10%,绩效奖金 相应减少,净资产收益率高于 15%,年度绩效奖金相应增加。6、 员工绩效奖金计算按公司绩效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 为激励核心员工积极工作,长期为公司服务,公司对核心员工实 行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制度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符合相关规定、适用于公司的其它长期激励机制公司将在认真研 究后制定相应制度,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实施。 第十三条 公司为员工提供以下各项福利: 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为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按月缴纳保险金、 住房公积金及支付相关福利。 根据公司津贴规定相关内容,按职位层级给予通勤补贴。 每年适时为员工发放防暑降温费。 建立年金制度,为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两年以上的员工 缴纳年金。 建立困难职工扶助基金,依据给基金管理制度对7、生活确有困难的员工实 行救助。 公司另行增加的其他福利。 第三章 关于外派及其他各类员工的工资待遇 第十四条 外派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等由派驻公司承担(不含子公司董 事长),标准高于派驻公司的,差额部分由公司总部承担。凡是由公司代付外派 人员工资等各项待遇的,派驻公司年末须将垫付款项支付给公司。 因外派造成夫妻分居的,派驻公司有驻外补贴规定的执行派驻公司规 定。派驻公司无该项规定的,派出者为公司总部高管的每年补贴 1-5 万元人民币, 为公司总部中层以下的每年补贴 0.5-2 万元人民币。 外派人员经公司批准调回公司本部工作时,重新确定其工资待遇。 派驻境内外关联企业兼职的员工,原有各项工资8、待遇不变,不经公司同意不得在派驻公司获取任何报酬。 对临时(短期)派往境内外关联企业工作的员工,原有各项工资待遇由 公司发给,确因工作需要给予生活补贴的,由公司与关联企业协商后,由其中的 一方发给。 第十五条 实习期、试用期内的员工及临时聘用人员不发绩效奖金。 第十六条 对待岗员工,从决定其待岗的下个月起执行待岗工资,待岗工资 不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他与岗位工资相关的待遇按新工资标准 自动相应调整。 第十七条 内退职工 xx 年 12 月 31 日前内退的员工原工资不变,每年发给其工资总额 20% 的内退津贴;经批准提前内退的员工发给年工资总额 10%的内退津贴。 自 xx 年 9、1 月 1 日起,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三年的员工,按公司相关 文件执行。 第四章 薪酬调整机制 第十八条 晋升调薪。员工晋升,薪酬调至相应薪酬层级第一梯级第 1 薪点,如新岗位薪点值低于原岗位薪点值,则在新薪酬层级与原薪点值接近的薪点位置,上调 2 个薪点。第十九条 降职调薪。员工降职,调整后薪酬不得超过相应薪酬层级最高梯 级第 1 薪点,同时,如新岗位薪点值与原薪点值接近,则就近下调 3 个薪点。第二十条 平调调薪。平级调动 ,薪酬调至新岗位薪点值,如新岗位薪点值 与原薪点值接近,采用先就近后就高原则。第二十一条 特别调薪。员工在工作中有重大贡献或失误(不构成降级、辞 退处理),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有关决议、决定,经总裁办公会批准后,对员工 进行特别调薪,调薪范围原则上仅限于该员工所在层级。第二十二条 定期普调。一般情况下,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以及所在城市物 价指数增长等情况, 23 年提出调薪方案 ,报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 审批。第二十三条 危机调薪。当公司面临严重经济困难或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时, 可启动危机降薪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绩效考核委员会批准后,可降低员工的薪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