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制度和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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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31628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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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团公司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制度和考核办法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第一章总则 1.1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是发电设备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保障,对机组和电网的稳定运行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加强汉能集团联能风电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管理,根据国家、行业有关规程标准,制定本制度。 1.2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的原则,对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规划、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生产运行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 1.3 继2、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科技进步,采用和推广先进的有成熟运行经验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试验设备,不断提高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安全、可靠运行水平。 1.4 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对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尤为重要,因此,本企业应严格按照行业归口的原则,在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的同时,接受当地电力公司调度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继电保护技术监督职责 2.1 本单位应建立由总工程师负责的企业、生产部门、车间班组的三级技术监督网。制定企业、车间、班组各级岗位技术监督责任制,做好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的日常工作; 2.2 贯彻执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有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3、工作的各项规程、制度、导则和计划措施,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制定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实施细则,制定本单位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检查其完成与落实情况。组织专业人员参加基建、扩建、改建、更改工程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以及工程竣工交接验收、生产准备等工作,依据有关规程规定,对上述工作提出监督意见; 2.3 主动与当地调度部门联系、协调监督事宜,并接受调度部门指导;参与调度部门组织的检查、监督会议及各种活动。按时上报当地调度部门要求的各种资料和报表; 2.4 对本单位继电保护装置、安全自动装置的运行维护,定期校验计划及完成情况,现场运行规程的编制、保护日志的编写、保护动作行为的分析等工作进行监督4、; 2.5 监督继电保护安全措施、反事故措施和上级有关规程、规定的执行情况。掌握本单位继电保护装置的运行情况、事故和缺陷情况,制定相应的反事故措施,对于发现的设备缺陷要及时清除,努力消除事故隐患; 2.6 监督试验设备的装备情况及完好情况,监督仪器仪表,备品备件的配置标准以及仪器仪表的定期检验工作等; 2.7 督促和做好监督的各项管理工作,建立本单位设备台帐、图纸资料、试验记录、消缺记录、检验报告、动作情况及有关的录波图等监督档案; 2.8 监督本单位的继电保护装置进行定期检验工作和装置验收工作,根据设备状态进行必要的检验工作; 2.9 按调度部门要求上报本单位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有关报表,要确5、保各项监督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在监督工作中发现设备出现重大异常或事故应及时向调度部门及集团公司报告; 2.10 组织召开本单位继电保护技术监督工作会议,参加有关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技术交流与培训,新技术开发与推广应用,提高本单位技术监督水平。 第三章监督内容 3.1 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对象为发电机、变压器、电动机、电抗器、母线等电力设备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所属的二次回路。 3.2 继电保护技术监督的内容包括规划设计、产品质量、安装调试、交接验收、运行管理、校验维护、系统改造及新技术开发等,对电力建设和生产的全过程实施技术监督。 第四章技术监督资料及档案管理 4.1 技术资料:继电保6、护、安全自动装置及其相关部分的图纸、台帐、试验报告、保护定值(见附件一)。 4.2 常用规程: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整定规程、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运行管理规程、装置检验条例、装置评价规程、电气运行规程、现场保安规程、电网事故调查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反措要点及实施细则。国家及网、省公司下发的各种保护检验规程,技术条件和标准等。 4.3 本企业继电保护专业试验设备的技术资料及检验报告。 第五章工程设计、基建、交接验收监督管理 5.1 系统发展规划、系统设计和确定厂、站一次接线时,应考虑继电保护装置技术性能和条件,须听取继电保护技术监督部门的意见,在系统规划、7、设计时应全面综合的考虑一次和二次的问题,以保证系统安全、经济、合理。 5.2 新建、扩建、技改工作设计中,必须根据整个电网情况,统筹考虑继电保护装置配置变化并做出相应的安排。继电保护装置的设计选型、配置方案应符合国家、网、省公司要求,设计部门应事先征求继电保护技术监督部门的意见。 5.3 各级继电保护部门应按照分工范围参加工程设计审查,确定继电保护配置及设备选型。有关继电保护装置签定货合同时,应征求继电保护专业人员意见,并得到签字认可。 5.4 继电保护配置、选型一经确定,设计单位必须严格按设计审查意见进行施工图设计和提供定货清单;设备定货单位必须按设计单位提供定货清册和参数定货,不得擅自更改8、。 5.5 对首次选用的重要继电保护装置,应有调度与运行部门继电保护人员一同参加出厂试验和验收工作,了解其结构特点,掌握其技术性能。 5.6 继电保护技术监督部门要会同基建调试单位有关部门监督基建调试单位人员严格按照国家与网省公司颁发的有关继电保护规程、条例、技术规范、反措等规定,进行设备安装施工、调试,保证质量并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 5.7 监督新建、扩建、技改工程继电保护装置应有生产单位人员提前介入,参与调试,了解装置的性能,结构和参数,并对装置按规程、制度和标准进行验收。 5.8 新建、扩建、技改工程保护设备投产前,基建调试单位与生产单位必须严格履行交接验收手续。未经验收的设备严禁投入运9、行。验收主要项目如下: 5.8.1 电气设备及线路有关实测参数完整正确; 5.8.2 全部继电保护装置接线正确,竣工图纸符合实际; 5.8.3 装置定值符合整定值通知单要求; 5.8.4 检验项目及试验数据结果符合检验条例和有关规程、标准的规定; 5.8.5 核对电流互感器变比及伏安特性,其二次负载满足误差要求; 5.8.6 检查屏前、后的设备整齐、完好,回路(包括二次电缆)绝缘良好,标志齐全正确。保护控制电缆屏蔽接地线及接地铜排必须符合继电保护反措的要求; 5.8.7 用一次负荷电流和工作电压进行验收试验,判断互感器极性、变比及其回路接线的正确性; 5.8.8 继电保护装置存在的问题、处理意10、见及是否投入的结论,经基建调试单位、生产单位和负责该设备的监督部门三方验收签字后才能正式投入运行。 5.9 新建工程投入时,继电保护整定方案要求的全部继电保护装置须同时投入。 5.10 基建调试单位须按时向生产单位移交工程竣工图、设备有关技术资料及说明书、备品备件、专用试验设备及工具,试验报告最迟在验收后一个多月内移交。 第六章入网监督管理 6.1 新产品入网试运行应按调度部门管辖范围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向集团公司备案,防止技术或质量不合格的产品未经考核投入电网运行。 6.2 投入电网的继电保护设备必须是通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正式鉴定的产品(进口设备必须通过国家指定单位的动模试验)。严禁不符合11、规定的设备入网运行。 第七章运行监督管理 7.1 条建立健全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设备档案(含图纸、资料、动作统计、运行维护、验收、检验行继电事故、调试、发生缺陷及消除情况等)并采用微机管理。 7.2 继电保护监督部门对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动作情况及管理工作应定期组织进行分析、总结,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报上级主管部门。 7.3 对继电保护装置普遍性的多发事故或重大事故,应由继电保护监督部门组织进行质量调查(吸收生产单位和制造厂家代表参加),对有关技术问题,提出措施及处理意见。 7.4 建立继电保护装置检验管理制度,监督继电保护装置规程的实施并不断进行改进和完善。 7.5 建立和完善定值管12、理制度,严格执行继电保护整套方案及定值通知单的审核制度,确保定值通知单的正确性,严格执行值班员的保护定值核对制度及继电保护调度运行程序和继电保护装置现场运行规程的审批制度。 7.6 组织专业人员对调度、运行人员有关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维护的培训。 7.7 对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投运率、正确动作率、快速保护的运行率、录波完好率进行监督,对设备存在的各种缺陷,应采取措施及时消除。 7.8 依据电网及电厂实际运行情况,经评议应淘汰存在明显缺陷、不能满足电网安全运行要求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以提高设备的运行水平和完好率。 第八章试验设备、仪器仪表和备件的配置与管理 8.1 本单位应按照实际需要配备13、合格的试验设备、仪器仪表和备品备件。 8.2 继电保护试验用仪器,设备及仪表应认真登记在案并定期交由电测仪表部门进行检测,以保证其准确度。 8.3 经检验证实不符合标准的仪器、设备及仪表,应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调整和修复,确实不能修复的仪器、设备及仪表,应上报本单位主管部门报废、更新。绝不允许 在继电保护调整试验中使用未经检测或不符合标准的仪器,设备及仪表。 8.4 使用仪器设备及仪表必须参照说明书,严禁超规范使用。 第九章监督报表及计划管理 9.1 本单位于12月底上报当年年检完成的情况及下年度年检计划。7月10号前上报上半年年检完成情况。 9.2 本单位于6月底上报下年度更改计划。 9.314、 发生事故后按规定上报录波报告。 9.4 按规定上报监督定值通知单执行情况。 第十章附则 10.1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10.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技术监督 执行机构应具备的技术资料 1.二次回路(包括控制及信号回路)原理图; 2.一次设备主接线图及主设备参数; 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及控制屏的端子排图; 4.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原理说明书、原理逻辑图、程序框图、分板图、装焊图及元件参数; 5.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最新定值单及执行情况; 6.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校验大纲; 7.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投产试验报告及历次校验报告,校15、验报告应包括试验项目数据、结果、试验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方法、试验负责人、试验使用的仪器、仪表、设备和试验日期等内容; 8.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及二次回路改进说明,包括改进原因,批准人,执行人和改进日期; 9.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现场运行规程; 10.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信号的含义说明; 11.故障录波器和录波量的排序,名称及标尺; 12.经安监部门备案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典型安全措施表; 1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记录; 14.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及二次回路的缺陷及处理情况的详细记录; 15.上级单位颁发的规程、规定制度、专业技术文件的反措及执行情况记录; 16.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的校验计划及执行情况; 17.仪器、仪表设备使用说明书; 18.当地调度部门要求的各种参数及运行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