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防尘及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24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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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31433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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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陕西兴旺煤矿有限公司综合防尘及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二0 八年一月三十日陕西兴旺煤矿有限公司综合防尘及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了使我矿防尘管理工作条理化、设施安装规范化,职责明确,有 章可循,真正形成区域管理责任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2. 防尘管理制度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条款执行,并符合矿 井通风质量标准中有关粉尘防治的要求。3. 井下防尘洒水系统由通风科负责设计。井下各转载点、溜煤眼、煤 仓、翻砰笼以及有煤层飞扬的进、回风巷都要安设有效的防尘洒水装置2、进 行喷雾降尘。 4. 煤巷、半煤巷掘进头以及采面进、回风巷必须安设隔爆设施。5. 回采工作面投产验收时,必须同时验收防尘设施,设施不完善不予 验收。6. 井下各防尘主、干、支管必须保持畅通有水,不准随意停水。7. 个别产尘量大,煤层飞扬严重的地点,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体防护 用具。二. 防尘管路及防尘设施的安装标准1. 井下防尘管路直径应根据耗水量进行选择,主干管路管径一般为e 150mm至4)250mm;支管一般选用50mm至4)100mm的管道,各采煤工作面 进、回风巷,各掘进巷道按支管安设。2. 主、干、支管均应吊挂在巷帮或垫起,管路必须安设平直。3. 矿井主要运输巷、采区回风巷、胶带运3、输巷、采煤工作面进、回 风巷、掘进巷道、溜煤眼以及各运煤转载点等处均要设置防尘管路。4. 凡是e50mm及其以上防尘水管,在横过巷道和转弯处应采用弯道 和龙门架等硬连接。如釆用软管连接,连接处不得将管径变小。5. 胶带运输巷和采面运输巷每间隔50米,采面回风巷和煤、半煤岩 掘进巷每间隔100米,其它巷道每间隔200米设一个三通闸门,并且在皮 带输送机、溜子机头机尾专门设置一个三通闸门。6. 采面进、回风巷防尘管路(含回撤时),末端距采面安全出口不大 于20米,20米距离用胶管代替。7. 采面机头和机尾各安设一组防尘洒水装置。&井下所有运煤转载点必须有完善的喷雾洒水装置,采面进、回风巷、 掘进巷4、道、主要进风大巷、进风斜井以及主要运输巷都必须安装净化水幕。 采面进、回风巷、掘进巷道长度大于200米时至少设2组喷雾,采面进、 回风巷靠工作面组喷雾距工作面安全出口 3050米,回风巷回风组距回风 口 1015米;掘进面磧头组喷雾距磧头3050米,回风组距回风口 10 15米。9喷雾安装要求:喷雾全部采用硬管连接,接头严密不漏水(滴水成 线即为漏水),喷嘴方向要正对巷道迎风方向,喷雾应封闭全断面,喷嘴距 巷道两帮和顶板不超过300mm,喷嘴之间的间距不超过500mm,拱形巷道内 应安设弧形喷雾,喷嘴不少于5个,灵敏可靠,雾化好,使用正常。10. 采掘工作面的采掘机必须有内外喷雾装置(原无内喷5、雾的必须有 外喷雾),喷雾雾化程度好,能覆盖滚筒,实行放炮作业的采掘工作面,必 须采用湿式打眼和使用水炮泥,放炮前后对放炮地点前后各20米范围内进 行洒水和冲洗巷帮(特殊情况不洒水要经过矿总工批准),掘进工作面还必 须使用放炮喷雾器,放炮喷雾器安设在距磧头3050米内,原压气喷雾器 固定在巷帮,距巷道底板0. 8米,与巷道底板平行,新式喷雾器安设在巷 道中部,距巷道底板0. 8米,垂直于巷道底板,喷雾时能封闭巷道全断面。11. 采煤工作面必须进行煤层注水,不注水不允许回采(特殊情况经 矿总工批准可以不注水)。三. 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消除井下引爆火源引起煤尘爆炸的井下火源主要有:放炮时产生6、的火焰;电器火源;机 械摩擦产生的火源;瓦斯爆炸和自燃发火产生的火源等。2. 消除落尘在煤矿生产过程中会有大量矿尘产生,虽然采取综合防尘措施,但仍 会有部分矿尘随风漂流并沿着巷道不断沉降下来,因此,巷道周壁或物料、 设备上会经常有煤尘沉积。如果不及时把这些落尘清除掉,一旦发生冲击, 这些煤尘会重新飞扬到空气中,造成隐患。所以,要及时冲洗和清扫落尘。 冲洗或清扫下来的煤尘要及时运上井,否则,水会蒸发,落尘仍有重新飞 扬的可能。井下最易沉积煤尘的地方是采掘工作面的回风道、输送机道、 溜煤眼。贮煤井上下口、运输转载点等处。3. 隔爆措施为了限制煤尘爆炸范围扩大,必须采取隔绝煤尘爆炸的措施,主要采 用7、水棚、岩粉棚、撤布者粉、喷雾洒水等措施,我矿主要采用隔爆水槽隔 绝煤尘爆炸。四. 隔爆水槽的安装标准隔爆水槽安装地点、数量、水量、安装质量要符合下列要求:1. 水平运输大巷、运输石门、总回风巷、采面进、回风巷,煤巷、半 煤巷掘进头必须安装隔爆水槽,且安装数量不少于一组。2. 隔爆水槽用水量按巷道断面积计算:主要水槽棚不少于400L/m2; 辅助水槽棚不少于200L/m2,每个水槽必须保持水量充足,水平运输大巷 和总回风巷按主要水槽棚安装。3. 水槽棚应设置在直线巷道内,第一排水棚与工作面的距离须保持60200 米。4水槽棚采用吊挂式安装,水槽挂钩位置要对正,每对挂钩要相向布 置(钩尖与钩尖相对8、),挂钩采用48mm的圆钢,挂钩角度605度,弯 钩 25mmo五. 防尘设施的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职责划分1. 主干管道由机电科负责安装、维护。2. 各在掘巷道的(|)50mm或4)100mm及其以下的防尘水管及防尘设施由 各掘进队安装、维护管理。3. 采煤工作面投产前,工作面的防尘管道(包括三通闸门和卡盘)由 机电科安装,其余防尘设施由抽放队负责安装完善,投产时移交给采煤队, 由采煤队使用、维护、管理及回收,工作面回采完后,采煤队把隔爆水槽 交回机电科,其余防尘设施交回供应库(交回时完好率必须达到80%以上)。4. 其它地点防尘设施按区域,由各使用单位负责安装使用、维护管理。5使用单位对9、本区域内隔爆水槽实行挂牌管理,至少每旬检查一次, 管理牌必须按附图尺寸加工、制作和填写,做到字迹清楚,内容准确。6.各责任单位负责定期冲扫区域内巷道积尘,保证巷道不得有厚度超 过2mm,长度超过5m的粉尘堆积。7测尘员按规定每半月测定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每半年将矿井各采掘 头面的煤样送有资质的职防所化验。(陕西省煤炭科学研究院)8. 通风安全科要建立健全各种记录、图纸、台帐,按时填绘矿井防尘 系统图、粉尘曲线、巷道冲洗、清扫和洒水、喷雾、隔爆水槽等分类台帐。六. 处罚规定1. 所有防尘管路及设施,必须按上述有关规定进行安设,每发现一处 不符合安装要求,对责任单位队长、书记各罚款50元,并责令其限10、期整改。2. 所有转载点、溜煤嘴、翻笼(地面)、刮板机头机尾等在运煤过程 中必须使用喷雾、洒水等防尘设施,缺一项设施处罚区队长、技术员各100 元,分管副区长100元;一处未使用处罚责任人50元/处。3. 采掘工作面割煤、放炮时,必须使用喷雾、洒水等防尘设施,一次 未使用处罚责任人100元。4. 放炮作业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坚持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和放炮喷 雾器、放炮前后冲洗巷帮、装煤肝洒水,每发现一处未按规定执行处罚责 任人50元。5. 隔爆水槽未定期检查,造成水量不足或未按规定挂设,每个罚款 20元。管理牌尺寸不符合规定要求,填写内容或字迹不清,每处罚款20 元。无管理牌牌,处罚责任人50元。6. 井下巷道每发现一处粉尘堆积对责任单位区长、技术员各罚款50 元,分管责任人罚款100元。7防尘设施损坏和丟失,由责任单位及时补齐,否则,每发现一处对 责任单位区长罚款50元;采面结束后,交回的防尘设施完好率达不到80%, 所差部分由采煤工区负责赔偿材料费。8. 对故意损坏或随意撤除防尘设施的责任者,按“三违”进行追查处 理。七. 其他1. 本制度由生产技术科监督检查执行。2. 本制度如有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之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二0 一八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