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企业分公司登记注销规定制度.doc
下载文档
上传人:职z****i
编号:1131238
2024-09-08
6页
45.03KB
1、装饰装修企业分公司登记注销规定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分公司设立、注销暂行规定第一条 为加强对XX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公司的管理,维护公司整体形象和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当公司进行跨区经营时,根据建筑装饰行业经营特点及当地建筑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经市场管理中心考察当地建筑市场行情,确需设立分公司的,按公司规定程序经各主管部门审核后(详见分公司新设/变更登记申请书)报请董事长,经董事长决定是否在当地设立分公司及分公2、司名称。第三条 经董事长同意设立分公司的,由市场营销中心在公司内部或委托人力资源部从社会上公开招聘合适的分公司负责人人选,向股东会推荐,经全体股东会同意,任命分公司负责人,职务为分公司总经理,由人力资源部办理人事入职、调动、任命等手续。第四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建筑行业要求租赁(购买)合适的具有独立产权的经营场所,签署相应的租赁合同后报请公司指定专人办理分公司设立等事项。第五条 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设立(变更)登记后,办理相应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并刻所需公章印鉴。 第六条 分公司将办理完整的工商登记档案、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交法律合约部统一存档,行政部在303、日内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该分公司的备案手续,并协助分公司办理年度检验等行政事务。分公司公章印鉴到法律合约部备案,并按要求提供分公司公章印鉴使用明细。第七条 分公司经营过程中需变更营业场所、负责人及因公司名称变更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参照本规定办理。第八条 因公司经营决策变更或当地市场变化需注销分公司的,由市场部主办、其它职能部门配合审核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经董事长同意后,各职能部门债权债务清理完毕,各项税款、员工工资已支付完毕,分公司开设的基本账户及其它账户全部注销,公司固定财产已收回,方可办理注销手续,否则相关主管人员、经办人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九条 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或因违反公司登记4、管理条例有关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撤销分公司设立登记的,相关人员应及时通知公司,由公司参照前款第八条、第九条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第十条 分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准予注销登记后,办理相应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件注销,将刻公章印鉴交回,并由公安局网络编码印章管理部门出示印章收缴并销毁的证明。第十一条 分公司应依照公司档案管理规定建立严格的档案管理制度,分公司的营业执照、印章、政府部门批文、重大合同等重要文本,必须妥善保管。第十二条 分公司营业执照等证件年审完毕后7个工作日内将加盖分公司公章的复印件传回公司备案。第十三条 分公司总经理为分公司第一责任人,对分公司登记、变更、注销负全部责任;分公司5、开设、注销基本账户及其它账户由分公司总经理按公司财务部规定的程序报批后方可办理。第十四条 分公司设立登记时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的,按公司规定人事管理制度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五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二、 分公司设立、注销流程图市场营销中心发起法律合约部审核董 事 长指定专人办理同意财务部审核行政/人力部门审核印章档案备案分公司成立/注销三、常用表单分公司新设/变更登记申请书 (XX)法控第006号 部门名称经办人申请时间分公司名称登记负责人身份证号原 因营业场所地址经营范围部门经理法律合约部财务部行政部分管副总经理总经理注:分公司新设/变更登记完成后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交法律合约部存档,向财务部提供复印件备案,并将分公司负责人及联系方式报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XX)法控第007号部门名称经办人申请时间分公司名称登记负责人身份证号营业场所地址注册号注销原因部门经理行政部财务部法律合约部分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注:分公司注销时需债权债务已清理完毕,各项税款、费用结清;并将固定财产、档案等向行政部交结完成,注销完成后向法律合约部、财务部报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