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公司监察审计工作准则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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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31226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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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份公司监察审计工作准则管理制度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一、总则1、为规范某某股份公司及所属企业的经济行为,更好地体现内部审计职能 作用,发挥防护性、建设性的审计作用,维护总公司经济秩序,特制定本条例。2、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会计法、公司法、国家审计 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其它有关准则,结合某某股份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3、某某总公司设监察审计中心,由总裁直接领导,负责公司的全面审计和 监察工作。总公司所属各企业应建立兼职监察审计员制度,由各企业财务负责人 担任,负责本企业的内部审计工作2、,对总公司监察审计中心负责并报告工作。4、监察审计中心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不受财务、工程、计划、营销等部 门的制约。由于单纯财务型的内部审计人员已不能适应形式发展的要求;内部审 计已从传统的财务审计转向现代化的经营管理审计。为此,总公司耍挑选既具备 有经营管理专业知识,又具有财务会计知识且能检查经济活动的高素质特殊人才 充实到内审部门。二、主要工作任务1、监察审计工作任务(1)对总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定期(按监察审计工作计划时间执行)进行 经济责任审计,为公司选拔干部提供依据,审计的内容包括:(2)被审企业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及经济效益情况;(3)被审企业的经济活动、经营决策应当负有的领导责3、任和直接责任。2、监督检查总公司所屈企业会计资料的真实性、正确性及合法性,保护股 份公司资金、财产的安全完整;3、监督检查总公司所属企业财务收支计划及经济合同、协议的执行情况, 评价优劣、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4、审查监督总公司所属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及执行情况;5、研究制定总公司有关监察审计的规章制度;6、对重大经济项目、重要经济合同及严重违反财经法规的事件进行专项审 计;7、受理群众举报、揭露违反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及违法犯罪的行为, 维护财经纪律,反腐倡廉,保护股份公司利益不受侵害;8、完成股份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审计事项;三、工作准则1、监察审计工作应遵循以下基本原4、则(1) 独立性原则。监察审计人员在进行审计工作时要排除外界干扰,保持 相对独立性;(2) 真实性原则。监察审计资料要真实可靠、有理有据;(3) 客观性原则。监察审计人员要根据被审查单位的实际情况,实事求是 地审查评价各项审i I 问题;(4) 公正性原则。监察审计人员在工作中既要维护总公司的利益,又要公 正无私;(5) 机密性原则。监察审计人员要严守总公司秘密,不得泄密;(6) 政策性原则。监察审计人员必须以国家和股份公司的各项政策为依据, 具有明确的政策观念;(7) 计划性原则。监察审计工作要有周密的工作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工作方 案;(8) 群众性原则。监察审计工作要依靠群众,取得群众的配合5、。四、工作程序1、监察审计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1) 根据总公司的工作部署和总裁的要求,结合总公司的实际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拟定监察审计工作计划和审计项目,报经批准后实施;(2)实施审计前,由监察审计中心通知被审计单位;(3)监察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被审计单位和人员提出质询和 改进意见;(4)监察审计终结时,提出的监察审计报告,应当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 后报送总裁。经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等,送达被审计单位,被审计单 位必须执行;(5)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或决定等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审计报告10天内 向审计中心负责人提出,该负责人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处理;(6)对被审单位提出复6、审申请的,审计中心要根据总裁意见,结合实际情 况,实施复审,复审结论为终审结果;(7)根据工作按排及总裁意见,审计中心实施后续审计(检查审计结论的 执行情况)。五、工作方法1、监察审计人员选用以下审计工作方法(1)查帐法。包括审阅、核对、盘存、调节、复算、逆查、顺查等方法;(2)调查法。包括函询、面询、观察、鉴定等方法;(3)分析法。包括帐户分析、制度分析、比较分析、趋势分析、综合分析、 推理分析等方法;(4)抽样法。包括判断抽样、统计抽样等方法。六、工作计划1、监察审计中心根据总裁的部署和安排,结合实际情况,拟定详细的监察 审计工作计划。2、监察审计工作计划应明确以下工作内容(1)计划年度实7、施的监察审计项目和被审计单位名称;(2)计划采用的监察审计方法(事前、事中、事后);(3) 明确监察审计人员;(4) 每一监察审计项目实施的具体吋期;3、监察审计工作计划报总裁批准后,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计划。七、工作证据、工作底稿及监察审计报告1、监察审计人员为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在工作过程中,依法收集、鉴定和综合监察审计证据。2、察审计人员根据需要可以采用以下方法收集证据(1) 要求被审计单位和有关单位及人员提供;(2) 通过审查会计资料及其它有关资料取得;(3) 现场检查,盘存验证时取得;(4) 调查询问取得;(5) 查阅档案取得;(6) 分析计算8、求得;(7) 复制、录制取得。3、监察审计人员根据所取得的证据,科学、准确地鉴定其相关性、可靠性,以达到有效的证明。4、监察审计人员应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确定和编制工作底稿。5、审计终结后,提出监察审计报告,做出审计结论和审计建议书。6、审计报告应向被审计单位负责人及有关人员通报,并在双方交换意见后 定稿,形成正式监察审计报告上报总裁批准。7、审计报告、结论、建议书及其所有审计资料应归档,在监察审计中心保 存一年后移交股份公司档案室统一保管。八、监察审计人员奖励考核及处罚1、监察审计人员指监察审计中心专职监察审计人员及总公司所属企业的兼职监察审计人员。2、监察审计人员由总裁考核,根据工作情况决9、定奖励与处罚。3、经监察审计中心和人力资源提议,总裁批准,可以对有功的监察审计人 员给予升级和提升;经监察审计屮心提议,总裁批准,可以用奖金奖励。4、奖金数额和资金来源由总公司统一安排。5、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承办人批评、纪律处分 并扣发一个月的工资。(1) 工作中粗心大意、不负责任、遗漏问题或出差错而造成失职的;(2) 工作怠慢、贻误时机未按时完成工作的;(3) 借工作之便吃、拿、卡、要,造成极坏影响的;(4) 工作中发现私设小金库、坐收坐支、编制假名册套资、擅自提高补助标 准、帐表不符、帐物不符、招待费超过提取标准开支等行为,未按制度规定进行 处罚的。6、有下列行为10、之一的,给予当事人开除留用并扣发三个月工资处分(1) 工作中泄露机密的;(2) 工作中丧失原则立场,包庇坏人的;(3) 工作中发现有借公款给其他单位和个人私用,财务负责人未按总公司规 定借款,造成呆帐的、有关人员利用职务之便转移合同或私自对外担保等行为, 未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罚的。(4) 工作中发现有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用财物、违反总公司财务开支规定, 挥霍浪费、滥发奖金、实物、乱挤乱摊成木的行为,未按制度规定进行处罚的。7、给总公司或所属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上述条例处罚外,适当承担 赔偿责任,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十、附则1、公司规定的所有监察审计表格为本条例的附件。2、本条例由总公司监察审计中心负责解释。3、木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