置业公司员工离职类别及手续办理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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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职z****i
编号:1131015
2024-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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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置业公司员工离职类别及手续办理管理规定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ESZAQDGF001 编 制: 审 核: 批 准: 版 本 号: 员工离职管理规定为规范公司员工的离职管理,确保公司和离职员工的正当权益,制订本规定。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新城万博置业有限公司。新城万博置业有限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应参照本办法规定,由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按规定程序发文实施。二、离职类别本规定所称离职主要包括:辞职、辞退、终止劳动合同离职以及其它情况离职。1、辞职:是指在劳动合同期内,由员工提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2、辞退:是指在劳动合同期内,公司依法决定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2、行为。3、终止:合同期满不再续订劳动合同的情形。4、其它情况离职:员工未以书面形式通知行政人事中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以及员工依法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提出书面辞职,但未履行完法定续存义务提前离开公司、未办理交接手续等情形。5、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三、辞职的手续办理1、员工申请辞职,须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以辞职申请的书面形式(须有本人亲笔签字)通知所在部门。2、员工提出辞职申请,用人部门总经理需与员工进行主动的沟通,对绩效良好的员工尽力挽留。3、经沟通无效,由用人部门将员工辞职申请和用人部门总经理书面意见报行政人事中心。4、行政人事中心与辞职员工进行沟通,沟通无效的3、,报分管副总裁批准后,通知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和相关离职手续。四、辞退的手续办理1、不符合录用条件的试用期员工,拟解除其劳动合同的,用人部门至少于试用期满前十日提出拟解除劳动合同的申请,并提交试用期考核表和其它证明材料,由行政人事中心审核,并通知工会后,提交分管副总裁审批。经分管副总裁审批并在试用期满前,由行政人事中心与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面谈,发书面通知,明确告知其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解答有关问题,经员工签字后,解除劳动合同。行政人事中心通知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和相关离职手续。2、对经考核不胜任并经培训或换岗后仍不胜任岗位工作、拟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用人部门应在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后5日内及时提出4、,并书面提交解除劳动合同报告,附连续两个考核周期的绩效考核结果或其它法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解除劳动合同报告及其附件经行政人事中心审查,并通知工会后,报分管副总裁审批。其它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的员工,拟解除其劳动合同的,由行政人事中心会同用人部门审核后,并通知工会后,提交分管副总裁审批。分管副总裁审批后3日内,由行政人事中心与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面谈,发书面通知,明确告知其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解答有关问题,经员工签字认可后,解除劳动合同。行政人事中心通知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和相关离职手续。五、终止劳动合同的手续办理1、行政人事中心提前2个月,将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名单提交用人部门总5、经理,用人部门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及公司发展需要,决定劳动合同是否续订的人员名单,并在15天内反馈给行政人事中心。2行政人事中心对续订劳动合同的员工会同用人部门安排合同续订事宜。其中,员工在续订劳动合同书征求意见函(见劳动合同管理办法(试行)附件)回执上明确不同意续订的,合同到期终止;员工在续订劳动合同书征求意见函规定时间内无书面表示,则视为员工放弃续订劳动合同,合同到期终止。3用人部门不续订劳动合同并经公司审批同意的,员工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4行政人事中心对不续订劳动合同的员工提前一个月签发书面通知,通知员工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六、其它情况离职的手续办理1、员工以公司违反劳动合6、同法相关规定或其它事项为由离开公司,应及时告知用人单位,并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形式书面通知行政人事中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未以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形式书面通知行政人事中心的,视为旷工,旷工按员工离开公司之日起计算,旷工达到公司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时间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行政人事中心按照劳动合同中员工通信地址以特快专递形式书面告知。 2、员工提前30天、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提出书面辞职,但未履行完续存义务而离开公司的,行政人事中心按照劳动合同中员工通信地址以特快专递形式发送书面通知,要求员工继续履行续存义务,员工未履行或未履行完的续存义务时间的,视为员工旷工,旷工按员工离开公司之日起或未7、履行完续存义务时间计算,旷工达到公司严重违纪、解除劳动合同规定时间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3、员工因上述原因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由行政人事中心会同用人部门审核,并通知工会后,提交分管副总裁审批,并通知员工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分管副总裁审批后3日内,员工返回公司的,由行政人事中心与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面谈,发书面通知,明确告知其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解答有关问题,办理离职移交手续。员工未返回公司的,行政人事中心按照劳动合同中员工通信地址以特快专递形式发送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七、离职移交1、离职员工应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资料等移交至直接上级所指定的人员,由接手人在员工离职移交8、清单签字确认,并交行政人事中心备案。因离职员工工作未交接或交接不完整而造成的损失,公司保留对离职员工追偿损失的权力。2、在离职手续办理中,如有文件或资料遗失时,应采取以下措施:(1)出现文件、资料遗失,相关部门有备案的,可以拷贝复制。(2)出现文件、资料遗失,其它部门没有备案的,由移交人回忆文件内容,并将回忆的内容,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认可。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文件、资料遗失无法挽回的,由个人承担后果及相应的经济赔偿。(3)出现物品、图书遗失,依据物品、图书记录的价格赔偿。无记录价格的物品和图书,按市场现行价格赔偿。3、用人部门总经理需做好离职员工涉及的工作、物品、文件移交的审核、签字。办理交9、接手续时,如用人部门总经理不在岗,可由总经理指定代理人负责审核、代签,并承担审核、签字责任。4、员工离职交接涉及其它部门相关工作的,各相关部门总经理需认真审查离职员工与本部门涉及的工作事宜,并签字确认。5、离职员工必须亲自办理交接手续,并在双方确定的离职日期前完成交接手续。经用人部门或其它相关部门的签字后的离职移交手续清单报行政人事中心备案。6、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必须由审计部出具离任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及离职移交手续清单报行政人事中心备案。八、离职结算1、经行政人事中心确认交接事项全部完成、手续齐备,应对离职员工进行相关结算。2、结算项目按下列办法进行:公司结算给付员工的项目:(1)工资:结算支10、付员工离职尚未结算的薪资。(2)通过结算绩效考核周期考核的,结算相应的绩效奖金。(3)福利:结算至解除劳动合同当日。(4)经济补偿金:依法应当给予经济补偿金的,按劳动合同法及政府有关规定执行。(5)未完成工作交接、办妥离职手续者,其依法应结算支付的经济补偿金保留至办妥各项手续为止。(6)代通知金:非因员工过失性错误解除员工劳动合同时,公司未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的,给付给员工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7)置业顾问佣金结算按销售管理制度执行。员工结算给付公司的项目:(1)违约金:违反培训服务期约定的,依合同约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培训费服务期未满月数/服务期约定月数。(2)物品损失赔11、偿金:按物品使用年限折旧后的余额赔偿,不能计算折旧的按物品购入原价赔偿。(3)员工应退应付给公司的借款、扣款。3、离职员工结算项目及标准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拟定,报分管副总裁、总裁审批后,公司财务管理部办理结算。除常州地区以外的项目公司离职员工结算项目及费用由项目公司综合管理部拟定,经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审核,报分管副总裁、总裁审批后,项目公司财务部办理结算。九、离职手续1、符合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条件的,公司与离职员工签署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2、离职员工办理离职交接和结算。3、公司在员工离职后15日内为离职员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等手续。十、附则1、本办法经职代会讨论审议,并与工会协商后,由总裁室发布实施。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试行。3、本规定由公司行政人事中心负责解释。员工离职移交清单姓名所在职能部门/条线或项目公司(部)/部门区分应办事项/应移交公物经办人签章部门负责人签章未清公物应扣款项备注服务中心经办工作交接清楚(可附工作事项清单)业务资料(包括电子资料)、业务清单、办公场所各类钥匙、办公用品行政人事中心饭卡、图书资料、固定资产、通讯费用、福利购房财务中心应收、应付款项、借贷等款项其它部门批示项目公司(部) 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行政人事中心 负责人填表日期 本人签字: